时间:2022-07-25 03:45:14
为全面加强我县塘坝整治工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优质、高效”原则,规范塘坝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发挥塘坝工程的最大综合效益,确保全县农业经济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防洪能力评估和整治要求,计划用三年时间(即2010-2012年)完成全县二类、三类塘坝的整治加固工作。第一年整治加固111座,第二年整治加固94座,第三年整治加固305座。
三、资金筹措
按照农民筹、县财政挤、省里补等方法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各乡镇组织农民落实自筹部分;县财政每年安排工程建设资金200万元;省、县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奖补,具体奖补办法:
(1)省、县资金按县塘坝整治工程量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奖补(以县塘坝整治办核实为准)。
(2)以乡镇为单位按县塘坝整治办组织验收工程总量统一下拔。
(3)对工作积极性高,工程质量好,任务完成快的乡镇,由县塘坝整治办组织考核,县塘坝整治领导小组批准,适当提高奖补比例。
(4)未完成任务的乡镇不予下拔奖补资金。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11月20日—12月15日)。各乡镇要专门成立塘坝整治实施工程项目部,落实人员与职责,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开展整治建设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2、勘测设计阶段(2010年11月13日-12月10日)。根据勘测设计规程规范,完成塘坝工程勘测设计三项工作:原始断面测量、施工设计报告、施工图绘制,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
3、建设施工阶段(2010年11月26日-2010年3月20日)。项目法人和项目部按照县塘坝整治办批准的勘测设计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
4、竣工验收阶段(2010年3月20日-4月10日)。参照附件1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不达标的应返工重建。
5、工程移交阶段(2010年3月20日—4月15日)。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归档、工程移交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项目法人,组建塘坝整治建设工程项目部,安排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2010年12月15日以前以文件的形式报县塘坝整治办,行政责任人要求为科级干部,技术责任人要求为水管站负责人)。项目部负责塘坝整治建设设计、施工、验收、筹资等工作;行政责任人负总责;技术责任人负责勘测设计和施工质量;县塘坝整治办负责勘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2、高质高效。为规范全县塘坝工程除险加固的设计、施工,确保塘坝工程整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照附件2、3、4要求进行塘坝整治建设。
3、严格监管。在工程建设中,县塘坝整治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工程建设开展督查,进行跟踪问效,并定期通报工程建设情况。各乡镇整治办每半个月要将建设情况书面上报县整治办。工程完工后,根据原有产权属性进行管理,由工程所属乡镇政府统一监管、统一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各乡镇要制定防汛值班、检查、汇报制度,落实防汛行政、技术、管理责任人和职责,并按附件5的要求备足防汛物料,组建塘坝工程防汛抢险队伍(人员30名),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发挥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