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方案范文

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方案范文

时间:2022-04-23 05:03:44

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方案

一、试点目标、原则和范围

(一)目标。创新扶贫模式,有效缓解中低收入村、中低收入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探索建立扶贫资金与农民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引导发展农业支柱产业,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新型农民。提高中低收入农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各试点村成立扶贫互助协会,以户为单位加入扶贫互助资金协会,每户限一人加入,全村农户入会率不低于70%;农户加入扶贫互助协会自愿,退出自由;加入扶贫互助协会应交纳会费;互助资金在扶贫互助协会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扶贫互助协会不得吸储,不得从事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

(三)范围。年市级试点村为。

二、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由县扶贫开发中心、财政局和有关乡镇抽调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有关乡镇所提报的“互助资金”试点村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和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主要调查内容:所提报村的资源、生产等基本情况;村“两委”班子、村风民风、村民经济发展意识、合作社建设等情况;农户特别是中低收入农户家庭情况;年度家庭收入与支出、农户借贷来源规模和用途、贷款能力、利息承受能力和投资意向等。

(二)宣传发动。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会或全体村民会,印发、张贴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互助资金的重要意义,提高试点村村民的参与意识、互助意识和诚信意识,调动农民入会的积极性。

(三)组织实施。成立由村“两委”成员参加的扶贫互助协会筹备小组,具体筹备开展相关工作。村民入会程序是:(1)户口在本村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筹备小组提出入会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2)扶贫互助协会筹备小组审核确认入会人员;(3)入会农户按规定交纳会费;(4)发放会员证。

(四)确定会费。扶贫互助协会实行会员制,每个农户交纳500元会费即可入会,会费纳入互助资金本金。各试点村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互助共济的原则,适当引导农户多缴会费。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搞好互助资金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一)选举产生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试点村入会户数占全村农户数的70%以上时,由筹备小组组织召开互助协会成立大会,并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入会200户以内的试点村,会员代表不得少于20人,会员代表的产生可根据会员居住分布情况,每5-15户推选产生1名)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别选举产生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任期2年。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长期在村居住且威信较高,身体状况良好,工作能力强,乐于为互助协会工作;(2)法制观念强,公道正派;(3)至少有1名低收入户或绝对贫困户;(4)理事会中至少有1名成员熟悉会计知识;(5)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会员不能同时进入理事会和监事会。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由3人组成,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兼秘书长1人,理事1人(其中,副理事长兼任出纳和文书,理事兼任会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会员建立健全协会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管理规则、借款对象、条件、期限、还款的方式、公告公示等)并组织实施;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管理、回收等;定期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不少于2次),审议协会重大事项;组织会员开展相关集体活动;积极提供信息、技术、营销等服务;自觉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接受各级扶贫和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向互助组织、乡镇财政所、县扶贫开发中心及财政局汇报运营情况。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1人、监事2人。监事会的职责是:受全体会员委托监督理事会行为是否合规,组织实施办法是否妥当。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待遇:原则上理事会成员每人每月发放误工补贴100—150元,监事会成员适当补贴或不予补贴,补贴资金来源从借款使用费中解决。

(二)设立中心组和会员小组。每个扶贫互助协会根据会员居住分布情况,可划分若干个中心组,中心组由所在片区的会员组成,每个中心组原则由30-50户会员组成。中心组下设会员互助小组,互助小组原则由5位会员组成。中心组组长、互助小组组长由其会员推荐产生,不领取报酬。中心组定期召开会议,议定相关事项。

(三)组织登记。扶贫互助协会作为非营利性互助组织,要按规定在县民政局登记注册,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四、严格资金使用与管理

各扶贫互助协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搞好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一)互助资金来源。一是财政扶贫资金,平均每个村不低于15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10万元,县财政配套5万元),具体额度由县扶贫开发中心、财政局根据试点村规模、中低收入农户数量等因素确定;二是会员交纳的会费;三是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赠资金;四是转入本金的互助资金增值部分。

(二)互助资金使用对象和用途。使用对象:本村扶贫互助协会全体会员。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支持具有一定发展能力的会员发展相关生产经营性项目。

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公益设施建设项目、试点村开展试点所需的培训和组织实施费用、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待遇和工作经费不得使用互助资金本金。

(三)互助资金的借款担保、数额、程序、期限、使用费与补贴。

1、借款程序。(1)会员按规定提出借款申请;(2)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审查;(3)公示;(4)签定借款合同;(5)办理借款手续;(6)借款会员到扶贫互助协会开户银行提取借款。

2、借款数额。原则上每位会员每次借款最多不能超过5000元;财政补助资金与农户出资额比例大于1:2的协会,会员每次借款最高额度控制在10000元之内。

3、借款担保。(1)借款担保人必须是本村扶贫互助协会的会员;(2)凡本村扶贫互助协会的会员均可做其他会员的借款担保人,但不得重复担保;(3)可实行“五户联保制”,五户中每次最多允许2户借款,借款户还款后可轮流借款;(4)借款2000元以内(含2000元)的由1户会员担保,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2户会员担保。同期借款的农户数一般不超过会员总户数的49%,每年获得借款的贫困户人数不得低于入会贫困户的50%。

4、借款期限。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5、借款使用费。为保持互助资金持续运转,协会向借款农户收取借款使用费,借款使用费可参照国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由扶贫互助协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借款使用费可按借款期限长短不同,实行差额费率,具体由各扶贫互助协会结合实际确定(借款使用费参照费率:借款6个月以内的按8-9‰的标准缴纳,借款7-12个月的按11-12‰标准缴纳)。

收取的借款使用费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主要用于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误工补贴、办公费用、风险金及转增本金等。理事会和监事会办公费用不能超过本年度使用费收入的10%;成员补贴不能超过25%,具体发放数额由村扶贫互助协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民主确定;风险金按5—10%的比例计取。

(四)管理方式。

1、互助资金存入乡镇农村信用社,设立专门帐户,由扶贫互助协会独立建帐核算。

2、互助资金不得以谋取存款利息为目的,不得对本协会会员以外的农户借款,不得以付息形式吸收外界存款,不得变成地下钱庄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分。

3、借出和收回资金要通过基本帐户核算,严禁坐支现金。对吸纳的社会捐款和收回的借款及使用费等现金,应于当日存入农村信用社互助资金专户。

4、扶贫互助协会要建立互助资金专用帐目,登记日常帐务,保管好各类凭证,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按照临财农〔〕40号和临财农〔〕4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金核算管理,严禁白条入帐、抵库。

5、理事会要定期向县、镇互助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财务报表。

6、试点村扶贫互助协会登记注册之前,其互助资金可由乡镇财政所专帐代管。

(五)信用参考。各扶贫互助协会在资金运行期间,可根据会员借款和还款情况评定信用等级,对信用等级高的会员借款时可给予相应便利,引导会员增强按期还款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六)入退协会。农户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退会时,协会要全额退还农户交纳的会费。

(七)运营管理。互助资金运营期间,县扶贫开发中心、财政局、试点乡镇要对试点村互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效益情况、周转率、回收率、保值增值率等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审核、检查。对保值增值的,给予适当奖励;对管理不善、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试点资格,收回财政补助资金。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办、发改、扶贫、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扶贫开发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各试点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指导、组织和协调该项工作的实施。县、乡镇两级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组织实施好试点工作。各试点乡镇、村要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处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被举报文档标题: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方案

被举报文档地址:

https://www.meizhang.comhttps://www.meizhang.com/fangan/gongzuofangan/598264.html
我确定以上信息无误

举报类型:

非法(文档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侵权

其他

验证码:

点击换图

举报理由:
   (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