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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黄金周旅游实施方案范文

旅游局黄金周旅游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安全,实现目标,提升效益,树立形象,探索规律”指示精神,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原则,加大宣传促销力度,丰富旅游产品供给,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接待服务质量,狠抓安全生产,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喜庆、欢乐、祥和、团圆的国庆、中秋假期。

二、工作重点

(一)确保旅游安全

做好“十一”、“中秋”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对于维护假日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市安委办、市假日办的统一部署,9月中旬,组成8个联合督查组,围绕旅游、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中小学校校舍、食品安全、水利设施、地质灾害、景区景点、古民居、古建筑等安全防控情况,各部门应急值守、应急队伍和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等,对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2.加强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对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实行重点安全检查,严格“十一”、“中秋”假期各类节庆活动审查和监管。

3.加强旅游交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做好旅游车辆运营监管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查非法运营和违规违章驾驶行为。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加强运力保障、安全监管和客流疏导,做到安全有序运营,避免大规模游客滞留。

4.加强对经营漂流等特种旅游项目的经营企业的管控。严格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或在景区(点)内擅自开展漂流、竹筏摆渡等旅游项目。

5.继续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主动应对流感疫情的变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传播、蔓延。

6.加强预警反应和应急准备。重点针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地质灾害、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准备。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卫生、气象、旅游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并开展预案演练、现场疏导和人员安检等工作,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加强宣传营销

抓好宣传营销工作,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

1.宣传部门要围绕产业发展、市场形势、消费热点,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报道力度。制定旅游宣传计划,主动为媒体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创造良好的采访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舆论导向、引导消费、规范行为等方面作用,大力宣传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康体养生、节庆赛事、商务会议等新业态产品,突出“假日旅游、百花齐放”主题。

2.旅游部门要充分利用9月中旬参加天津**中国旅游产业节、宁波旅游节、扬州长三角旅游城市联盟会议和厦门旅博会的平台,积极组织全市旅游企业开展旅游促销活动,“十一”黄金周**旅游最新信息,提前炒热市场。围绕“共庆祖国六十华诞,共享中秋团圆佳节”的主线,积极推出一批文化内涵突出、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活跃假日旅游市场,营造节日祥和氛围。要大力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健身康体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引导自驾游、探险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出游需求。

(三)提升服务质量

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1.各窗口单位要大力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精细服务、快速处理投诉服务、出游信息服务和散客咨询服务等,进一步方便居民假期出游。各旅游企业要制定假日旅游接待方案,加强仪容仪表、规范操作、文明服务的培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落实工作职责,高标准完成接待服务工作。

2.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哄抬物价、“零负团费”、以次充好、强迫消费和违规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3.广泛开展规范全市宗教旅游场所燃香等提升文明素质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理性消费,共同创建和谐文明的旅游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9月10-18日)

主要内容:①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②完善市、区县、涉旅企业三级假日旅游协调机制。③召开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会议。④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和广泛动员,细化工作安排,责任到人。⑤各成员单位排定值班表并上报市假日办。

(二)准备阶段(9月19日-29日)

主要内容:①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加强对旅游市场的安全督查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在黄金周前对安全工作进行补缺补差,整改到位。②启动黄金周旅游信息预报系统。各区县假日办、**风景区假日办、各景区(点)、旅行社应按规定及时向市假日办报送旅游接待情况与客房预订情况。③推荐全市黄金周旅游新产品、有关节庆活动、旅游消费温馨提示。④公告市、各区县和**风景区旅游投诉电话。⑤印制市假日办假日值班表并报全国、全省假日办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假日办值班表收集汇总完毕。各区县核定上报的监测景区(点)旅游接待量统计表汇总完毕。⑥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市假日办制定的黄金周督查安排表做好节前督查工作,并于9月28日下午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假日办。

(三)实施阶段(9月30日-10月8日)

主要内容:①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全部按职责到岗,工作安排全面到位,各相关负责人靠前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②假日值班电话和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遇新情况、新问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并积极受理,妥善处理。③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旅游宣传报道及旅游统计信息工作。全市旅游信息及黄金周旅游工作简报一日一报;全市旅游统计信息每日在**市旅游网上。④**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随时准备启动。⑤优质高效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四)总结阶段(10月10日前)

主要内容:①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在黄金周后要对黄金周旅游工作运行、市场分析、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认真地总结分析并形成文字材料,并于10月8日下午5时前报送市假日办。②市假日办汇总并形成综合材料,报国家、省假日办和市委、市政府。

四、职责分工

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各项工作。

1.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安全、市场秩序、社会治安、旅游接待、游客集散地和景区(点)经营秩序的管理;按照9月2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结合区县、管委会各自特点,黄金周期间要在高速路口、火车站、汽车站、重要景区(点)设立咨询服务台,及时提供服务咨询,受理旅游投诉,维护现场秩序。咨询服务台设计要美观,在辖区内要统一样式,委派精通业务的同志提供服务,此项工作须在9月29日前完成,9月30日开始启用。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市内外主流媒体,围绕产业发展、市场形势、消费热点等加大报道力度,并统筹安排黄金周前后新闻宣传报道和重要新闻媒体接待工作;配合市假日办做好旅游市场督查、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

3.市旅委负责假日协调中心、统计预报中心、投诉受理中心、全市导游员、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市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旅游市场检查和投诉处理。

4.市公安局负责全市的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及全市境内旅游公路的道路畅通和道路交通安全、城区和游客集散地及景区(点)停车场的秩序管理工作;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行拉客、机动车辆追客等行为,特别是对桑拿浴室、洗脚屋、美容厅、茶楼等场所的骗客宰客行为引发的治安案件进行重点打击;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社会稳定以和各类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三轮车管理;牵头负责滨江路(老街段)沿线秩序管理,车辆疏导,制定实施方案,并于9月28日前报市假日办。

5.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各类营运车辆的有序管理、有序调度、市内旅游公路的道路畅通和各类汽车站、码头、水上交通的安全、秩序、调度管理工作,特别对非法营运、站外揽客、转卖乘客、乱停乱放、乱收费的运输车辆进行打击;负责全市营运车辆、运输市场秩序和游客紧急疏导应急处置预案的制订和实施,确定专人每日向市假日办按时报送车辆运营和游客出游统计报表;负责市长运公司二期应急停车场的启用;负责市长运公司咨询服务台的设立,于9月29日前完成,9月30日开始启用。。

6.市卫生局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责全市宾馆、饭店、餐馆及饮食摊点、排挡等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和医疗急救中心的快速高效运转;负责全市突发性公共卫生、食物中毒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医疗紧急救护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7.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各类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牵头负责特种旅游的安全;牵头负责全市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和实施。

8.市质监局负责全市各类产品质量和特种设施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9.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安全工作。

10.市工商局负责维护全市的市场经营秩序和中心城区集散地的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打击黑社黑店、流动叫卖、尾随兜售、乱设摊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短斤少两等行为。

11.市物价局负责全市酒店房价、商品价格和旅游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不执行明码标价或低价恶性竞争谋取暴利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12.市文化局负责全市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迹、网吧的安全和经营秩序管理工作,打击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欺客宰客不法行为。

13.市建委负责中心城区亮化、绿化、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供水安全、公交车的营运安全;负责横江桥应急停车场的启用。

14.市国土局负责全市交通干线地质灾害和景区(点)地质灾害的安全防范工作。

15.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并将每日的气象预测、预报,报新闻单位和市假日办。

16.市城市执法局负责全市的市容市貌、摊点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7.市规划局做好中心城区停车场的规划。

18.市文明办负责全市文明创建、旅游环境优化、节庆氛围营造工作。

19.市农机局负责对全市农用车辆、拖拉机等进行管理,严禁农用车、拖拉机超载、超速行使,对农业专用机械车辆非法载客运输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20.市药品监督局负责全市宾馆、饭店、餐馆、饮食摊点、排挡等公共场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全市药品、保健品的质量管理和安全,对药品、保健品批发、零售商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21.市商务局负责监测全市重要商业网点、大型零售商场、超市和社会餐馆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22、市统计局做好旅游统计监测工作。

23、团市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到景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等游客集散地开展志愿服务。

24.**机场分公司负责机场安全工作,每日将机票预订、航班增减和包机等情况,及时报新闻单位和市假日办。

25.**火车站负责火车运行、旅客疏导分流和站内安全工作,每日将车票预订、列车和专列增减等情况,及时报新闻单位和市假日办,确定专人向市假日办按时报送黄金周有关统计报表。

26.**供电公司负责全市的供电、用电安全工作。

27.市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全市通信网络的安全和畅通,并向进入**市外地移动、联通用户,节庆欢迎短信、温馨提示信息。

五、四点要求

1.落实值班制度。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到人,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及时受理旅游投诉。

2.做好旅游统计。各区县假日办、**管委会假日办、各景区(点)和旅行社,要认真落实“**市黄金周旅游统计制度”,加强假日旅游期间旅游统计工作,按时向市假日办填报有关报表和分析材料。

3.加强假日督查。对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黄金周旅游工作部署、执行情况,市假日办联合市安委办进行重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4.报送假日总结。黄金周结束后,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注重挖掘和提炼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将书面材料及时报送市假日办。

附件:1.市、区县、涉旅企业三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示意图

2.责任单位任务分解表

3.**市假日旅游督查工作分组表

4.**市假日旅游督查原始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