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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计划行为理论思考范文

时间:2022-06-26 08:08:45

校企合作计划行为理论思考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工学结合”的本质是“使企业在分享学校资源优势的同时,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使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然而,当前高职院校“工学结合”教育教学过程中,企业参与合作的现实状况到底如何呢?本文以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与华润万家(苏州)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之间合作办学为例,分析当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现状,深入剖析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意愿的因素,并借助心理学研究中的计划行为理论就如何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对策和建议。

一、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现状

尽管有学者提出“当前‘合作’的核心思想是摒除合作过程的‘单一性’或‘单向性’,更多强调‘多元性’或‘多向性’,校企合作就是在政府的有效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校企双方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过程”[1]。然而现实状况却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并不很高,导致校企合作层次浅,具体表现为:大部分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仅仅停留在“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上[2],主要的形式就是企业成为高职院校的实习基地,而企业对高职院校投资办学、共建实验实训室、订单式培养人才等合作形式却少之又少[3]。从华润公司与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的情况来看,目前华润公司参与校企合作的内容有:(1)参与新生入学教育。主要负责专业介绍,内容涵盖零售行业的发展动态、华润公司的成长历程、企业文化以及对学生的个人发展密切相关的职业生涯的规划;(2)提供学生实习机会。主要在顶岗实习阶段和毕业实习阶段向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并在毕业实习阶段优先聘用表现优秀的学生作为门店主管。校企合作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问题:(1)企业参与理论教学环节较少,比如教学计划的制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制定以及教材的编制等。(2)企业提供的实习岗位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理货、收银等岗位,并未提供人力资源部、运营部等职能部门管理岗位。这一点与国外高职院校的实践教学存在巨大差距。例如,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工商管理系(SBM)要求实习企业提供的实习岗位必须满足专业教学要求,且必须进行轮岗。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前学院与华润公司的校企合作还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层面,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不高,这种状况在当前的高职院校中较为普遍。

二、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意愿的因素分析

面对这样一个“高职教育本身离不开企业参与,而企业却对校企合作意愿不高”的尴尬局面,已有不少学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研究,认为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意愿的原因主要有:高职院校的参与能力、高职学生的品行及能力、行业特征、宏观教育政策和相关法律等。如果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将学校和企业视为一个整体,那么高职院校的参与能力、高职学生的品行及能力可视为内部影响因素,其余为外部影响因素。

(一)内部影响因素

1.高职院校的参与能力高职院校参与校企合作的能力决定了校企合作的规模与深度,而高职院校的参与能力又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因素:(1)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4];(2)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5];(3)高职院校的师资水平[6]22。

2.高职学生的品行及能力高职学生作为校企合作的受益者,其品行、能力素质的高低对校企合作也具有重要影响,企业乐于接受职业能力强的学生[6]23。以下情况[6]23-24的出现往往会影响到校企合作的正常开展:(1)学生实践态度不端正;(2)学生职业能力低;(3)学生缺乏职业道德。

(二)外部影响因素

1.行业特征

当只有从外部劳动力市场上获得所需人才难度较大,且劳动力价格成本较高时,企业才有可能选择相对成本较低的参与职业教育行为来保障劳动力的供给[7]。

2.宏观教育政策和相关法律

宏观教育政策和相关法律的完善程度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程度同样存在很大的影响。虽然我国在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但总体上看,我国关于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乏配套性政策法规。相反,发达国家(如德国和美国)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都十分完备(详见表1),既有纲领性政策法规又有配套性政策法规,从而使校企合作有法可依,强化了政府与社会各界对校企合作教育的支持力度。然而,在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诸多因素中,我国宏观教育政策和相关法律不完善,即制度的缺失是一个最为关键的影响因素。教育本身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国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将会改善整个社会的福利,但人才流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对于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而言,往往只有在确定学生毕业后都进入自己企业工作时,企业才会对参与校企合作有较强的意愿。因此,校企合作关系的维持需要依靠政府的协调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政府的作用是为合作提供友好的环境,并提供法律的保障和财力的支持,包括市场导向的规章制度框架[10]。纵观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历程,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主要表现在政府的高度重视、政策法律的制定、财政的支持以及有关机构的建立等方面[11]。鉴于目前我国校企合作制度缺失的现状在短期内无法消除,因而,基于现有的研究框架,关于如何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意愿的对策和建议往往显得缺乏系统性和理论指导。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意愿的实施途径进行深入研究。基于此,本文试图借鉴心理学研究中关于意愿如何形成的“计划行为理论”,提出相应的建议。

三、计划行为理论概述及其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意愿研究中的应用

1991年Ajzen正式提出计划行为理论[12],至今已在国外被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为领域的研究,并被证实能显著提高对行为研究的预测力和解释力,因而被认为是社会心理学中最著名的态度行为关系理论。计划行为理论包含五个要素:(1)对行为的态度,是指个人对该项行为所持的正面(感知收益)或负面(感知风险)的感觉,亦指由个人对此特定行为的评价经过概念化之后所形成的态度。(2)主观规范,是指个人对于是否采取某项特定行为所感受到的社会压力,亦指在预测他人的行为时,那些对个人的行为决策具有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对于个人是否采取某项特定行为所发挥的影响作用大小。(3)感知行为控制,是指反映个人过去的经验和预期的阻碍,当个人认为自己所掌握的资源与机会愈多,所预期的阻碍愈少,则对行为的知觉控制就愈强。(4)行为意愿,是指个人对于采取某项特定行为的主观机率的判定,它反映了个人对于某一项特定行为的履行意愿。(5)行为,是指个人实际采取行动的行为。这五个核心要素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两个层次;首先是对行为的态度、主观规范和感知行为控制共同决定了行为意愿;其次是行为意愿和感知行为控制共同决定了行为。计划行为理论的基本假设为:个人对于某项行为的态度愈正向时,则个人的行为意愿愈强;对于某项行为的主观规范愈正向时,同样个人的行为意愿也会愈强;而当态度与主观规范愈正向且感知行为控制愈强的话,则个人的行为意愿也会愈强。从计划行为理论的构成要素及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中,我们发现此模型不仅在心理学上具有重要的用途,而且运用到如何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意愿的研究过程中,也可以发挥较大的作用。根据计划行为理论,我们认为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的合作意愿主要受三个因素的影响:(1)企业的负责人对校企合作的态度,即关于校企合作给企业带来正面或负面的评价或看法;(2)企业负责人周围重要参照个人或群体(如行业协会,同行企业,得力下属等)对校企合作的看法;(3)感知行为控制,即企业负责人是否具备挑选合作院校开展合作办学的能力,是否对校企合作有足够的认识,以及是否曾经有过与高职院校合作的经历等。其中,企业负责人对校企合作的态度往往又取决于其对校企合作中企业所得到的实惠与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之间的权衡,如果企业得到的实惠大于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则企业负责人对校企合作会产生积极的态度;相反,如果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大于企业可能得到的实惠,则企业负责人会对校企合作产生消极的态度,甚至反感。逻辑关系详见图1,图中每一个箭头代表一条影响路径。根据计划行为理论,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第一,企业负责人对校企合作的感知风险负向影响其校企合作的态度。第二,企业负责人对校企合作的感知收益正向影响其校企合作的态度。第三,企业负责人的校企合作态度越积极,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合作的意愿越强烈。第四,企业负责人的身边重要参照人物或群体对校企合作的评价越积极,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合作的意愿越强烈。第五,在企业负责人的校企合作态度积极和企业负责人的身边重要参照人物或群体对校企合作的评价积极的前提下,企业负责人对合作院校的教育教学能力越了解、校企合作的经验越丰富,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合作的意愿会越强烈。

四、基于计划行为理论视角提出的可行性建议

根据上述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校企合作意愿模型的结论,下面以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为例,从四个方面提出提高企业合作意愿的对策和建议。

首先,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学校应多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减少企业负责人对校企合作的风险感知。比如在学生顶岗实习的环节,学生在门店实习的过程中必然要求企业对学生给予适当指导,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学校应主动向企业支付指导费用。在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实习阶段,企业往往担心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优秀的学生,却跳槽选择了别的企业。因此,学院有必要专门安排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阶段的管理,定期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产生的消极情绪及时化解。同时,对实习学生发放实习补贴,解决学生的后顾之忧,引导学生在实习岗位上踏实工作。从而最大程度地打消企业的顾虑,减少企业负责人对校企合作的负面看法。

其次,学校应多向企业宣传自己的强项,增加企业负责人对校企合作的收益感知。比如,在校企双方负责人接洽的不同场合,客观地宣传相关专业的师资队伍所具备的教学科研服务能力,培养出来的学生所具备的品格特征、职业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向企业展示校企合作过程中学校能够带给企业哪些益处,除了学生作为劳动力的输出,更重要的是学校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可以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从而让企业负责人对校企合作中收益感知达到最大。另外,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也需要不断强化企业负责人对学校的好感。比如在学校校庆或系庆等特殊日子,邀请校企合作伙伴作为嘉宾,让合作企业有一种与学校风雨同舟一家人的感觉,同时借助于邀请杰出校友回来参加校庆或系庆的契机,向合作企业宣传学校的教育成果,彰显学校的办学能力,从而增进企业对学校的了解。再次,学校应增加与合作企业职能部门的对流,在企业内部营造有利于校企合作的环境。学校与企业之间可以从小项目合作开始,结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让师生共同参与解决,不仅是企业需要,也是高职师生提升素质、培养能力的必修课[13]。通过这样的项目攻关,首先让企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认可学校的办学能力,发现企业与学校合作的空间,从而让部门负责人形成对校企合作的积极态度,并最终影响企业负责人对校企合作的态度。

另外,学校应重视维护整体形象,注重打造学校的品牌,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提高企业负责人关于校企合作的感知行为控制。比如,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学生在顶岗实习和毕业实习期间多参加行业内的技能大赛,如果学生获得好的成绩,学校就给予相应的奖励。这样,通过行业内的传播,学校的知名度会很快提升。比如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级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的一位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参加了华润公司举办的华东区商品陈列大赛,获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吸引了“全家”“屈臣氏”和“冰雪皇后”等连锁零售企业来学校了解办学情况,进行校企合作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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