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报告范文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报告范文

时间:2022-02-25 01:34:07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报告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整顿,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农资市场秩序持续转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单位、部门的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企业诚信守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减少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和立案查处数。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查处违法行为

(一)重点产品和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首要、饲料添加剂及水产苗种为重点,突出抓好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治理整顿,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种子:以水稻(杂交稻)小麦、油菜为重点,清理整顿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按照《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有关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要求逐一检查。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

农药:以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为重点,重点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剂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加强禁用、限用农药管理,特别是对农业部明令禁止在农业领域使用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在镇既无销售,又无使用。

肥料: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和肥料产品标签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兽药:严厉查处制售、使用假劣兽药、人药兽用、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分不足、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加强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使用违禁药物和其它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

水产苗种: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二)重点单位

农资市场和经营门店,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生产企业以及流动商贩、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三)重点区域

农资主要销售经营区、生产地。

三、整治任务

(一)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对农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全面摸清底数,加强对农资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得日常监管,重要农时、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取缔;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重点整治。要进一步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加强培训,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督促企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对有质量问题或者存在较大缺陷的产品一律停止销售,已销售的要追回。建立健全购销农资户的查验台账,农资销售登记台账。要进一步明确经营企业建立购销凭证制度,向消费者开具销售凭证,做到进货有发票,诚信经营。要进一步明确农资采购必须向厂商或供货商索取有关农资产品的合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实行可追溯机制。

(二)加强质量检测,强化监督检查。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的基本手段,结合我镇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突出问题,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检覆盖率,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不合格农资的来源和去向,对违法经营单位依法查处。

(三)实施分类监管,推进诚信建设。要加快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研究制定农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逐步推行分类管理,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质量抽检结果、违法行为记录、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纳入数据库,建立信用平台,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给予警告或限期整改,将严重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拓展案件发现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积极组织精干力量,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切实抓住一批制假售假的典型案例,依法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影响大、危害大的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公开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专项治理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一方面召开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贯彻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另一方面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放心农资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有线电视、今日》报、宣传单等多种宣传途径,集中宣传各种农资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假冒农资案件曝光力度,普及广大群众的识假辨假和维权意识,全社会营造强大的打假护农声势,为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实施治理阶段

1种子专项治理: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并分别在春耕、秋播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农药专项治理:农药使用高峰季节开展专项整治。

3肥料专项治理:肥料使用期开展专项整治。

4兽药专项治理:坚持在生产、经营、使用三个主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治理:主要季节开展整治行动。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具体,部门分工各负其职的工作体系,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能落到实处。

(二)强化联动协作,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村级农业条线干部对基层熟悉的作用,三月份召开各村农业主任会议,通过通报农资打假信息,研究部署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同时,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写作,及时沟通信息,形成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形成打假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手段,通过开展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活动,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提高农民群众规范化种养殖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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