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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商贸物流业发展意见范文

时间:2022-04-21 09:07:07

推进商贸物流业发展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大内需方针,围绕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的目标,着力发展大商贸、大市场、大物流,建立以骨干龙头企业和大型购物广场、综合市场、专业市场、物流园区为支撑,各类中小流通企业和特色市场为补充,各种要素市场相配套的商贸物流体系,推动城乡市场、内外贸易、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与物流配送联动发展,努力提高我市商贸物流业竞争力,促进商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框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商贸物流业发展的基本框架是认真组织实施“1234”发展计划,即以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为总目标,以改造老城商业中心和建设新城商务中心为主要任务,强化市场带动、商贸集聚、物流辐射三大功能,建设迎江、大观、宜秀区和经济开发区四大商贸物流板块,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商贸物流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力争用3-5年时间,把建成立足当地、辐射周边的商业中心,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长江流域重要的物流中心,放眼沿江、面向全国的贸易中心。

力争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连锁经营销售占全市消费比重在“十五”期末基础上提高20个百分点;基本建成港口物流园和“菜篮子”物流园;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实施改造升级,大力发展冷链加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建成一批在区域市场中有竞争力的批发市场和商贸、物流大型企业(集团)。

基本形成中心商务区、县区级商业中心、社区和集镇商业中心构成的商业体系,培育市场要素集聚、产业特色鲜明、功能更加完善的商贸物流、加工贸易产业集聚区,加快典当、拍卖、直销、汽车拆解等新型行业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企业。

二、商贸物流规划发展的重点

(一)加快建设区域性商业中心。重点推进老城商业中心改造,加快新城商务中心建设,着力建设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和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网点。推动人民路步行街改造,扩大老城中心商业圈,推进人民路五号地、原二轻商场、原造纸厂北厂区、原市肉联厂、市青少年宫、汽车站等地块的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规划和建设。加快新城商务中心大型现代城市商业集群建设,推进商务中心项目工程进度,做好国际会展中心规划工作。推进集贤南路、开发区南铭商贸城等商贸项目进展,加快北部新城商业中心建设和大观区政务中心的配套商业发展。综合改造和整治历史文化特色商业街区,大力发展家政网络服务中心,建设功能齐全的示范商业社区。

(二)大力培育专业大市场。依托交通和资源优势,着力建设辐射周边、各具特色的年交易额过10亿元、100亿元的批发市场,争取培育一批部级、省级重点批发市场。重点是加快建设集商品交易、产品加工、物流配送、资金结算、贸易会展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市场和金属材料、建材、汽车、五金机电、农机、农资、农副产品等各具特色的专业市场,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启动一批新的大型市场建设项目,突出市场特色和市场定位,强化产业集群,增强市场辐射能力。各县(市)要结合区位、产业等优势,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专业市场,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的发展。

(三)大力推进物流业发展。全面推进港口物流园、“菜篮子”物流园、铁路北站物流园区建设,引导和支持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建设物流配送体系,做大做强第三方物流企业。重点加快建设港口物流园指挥中心和五里庙、马窝、长风三大物流基地。支持工业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医药等大型重点流通企业建立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水产品、肉食品、蔬菜、瓜果等农产品批发交易、冷链加工和物流配送系统,提高市场供应应急保障能力。规划建设铁路北站大宗农产品交易、集装箱运输等大体量仓储物流。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推进公路、铁路、水运、航空联合运输,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区域物流和开展跨区域物流合作。鼓励生产型企业分离并外包物流业务,逐步将生产企业的仓储物流引入各类物流园区。同时适时规划建设空港物流园。

(四)加快建设加工贸易承接地。加强经济开发区和各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平台。加强与沿海地区的产业合作,继续争取经济开发区进入商务部在东部沿海各省设立的“产业转移促进中心”;围绕各开发区发展导向和产业集聚特点,设立面向沿海特定地区的“园中园”,由沿海开发区、大型企业设立专业园区,或由沿海大中型企业投资建设产业园区,共同或自主对外进行产业招商,发展共建共享的“飞地经济”,着力引进外向型加工贸易企业。

(五)加快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济性酒店、主食加工配送企业等向社区和城镇发展连锁经营,促进商务企业加大皖西南及皖鄂赣区域市场的开拓力度,支持中邮、新华书店等企业发展特许经营。研究制定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重点批发市场建立电子信息交易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网上商品交易会、农产品对接会和消费品采购大会等,扩大电子贸易,开展信用销售、电子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建设。

(六)加快建设农村流通新体系。着力建设覆盖农村、城乡互通的现代流通网络,重点是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家电下乡”、“双百市场”和“东桑西移”等工程,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推动综合超市、食品超市等商贸物流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开展农产品直接采购,开辟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发挥粮食、供销、邮政等流通网络优势,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大力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实行农村流通“一网多用”。

(七)实施大企业集团发展战略。大力培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年销售过亿元的商贸流通企业,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实施销售、利税翻番计划。继续培育和支持一批重点商贸企业进入部级、省级重点企业队伍。鼓励商务企业与国外大型连锁企业合资合作,兴建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大型物流基地。积极引进国外大企业、大集团到我市设立采购中心、分销中心和物流中心等。

(八)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积极抓住国家实施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着力抓好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项目建设进度,规划、储备一批商贸、市场、物流等方面的后备项目,建立商贸物流发展项目库,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省“861”行动计划和市“3231”工程。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项目包装和对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制,建立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制度、专家评审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督查与协调。

(九)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认真组织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和农机下乡,开展下乡巡展和大型展销活动,完善销售、保养、维护、加油等服务网络,努力扩大农村市场消费需求。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节假日大力开展购物节、旅游节、文化节、嘉年华等假日销售活动。加大信息产品促销力度,推动数码、高清、动漫、游戏等电子产品销售。开展家具、家电、家纺及家饰产品促销。加强工商联手,扩大我市地产品销售,加大传统服装、服饰和地方工艺品、食品等特色商品宣传推介力度。结合我市文化、休闲、旅游资源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增加个性化、差异化商品供应。

三、加强商贸物流发展的政策扶持

(一)建立商贸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年起,市财政每年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促进商贸物流业的发展。加大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流通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流通方式推广、城市社区商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市场监测网络体系、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要商品储备与应急调控、流通企业技术改造等引导力度。专项资金实行本级财政预算和总量控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财政局、商务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经济工作部署和商贸物流发展重点,确定每年财政政策支持的重点。

(二)支持商贸物流和加工贸易重点项目加快建设。重点支持列入省“861”行动计划、市“3231”重点工程的商贸物流项目,以及商贸物流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商贸物流建设项目,支持重要商业地块的开发、重点商业街区改造与规范、大型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物流园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重点建设项目或特色园区建设,支持发展商务信息化建设,扶持发展电子商务和网络贸易,主要给予贷款贴息和适当补助。关于商贸物流领域的招商引资,执行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

(三)支持重点商贸企业做强做大。对国家和省、市重点商贸物流企业,给予项目和政策上的优先支持。鼓励各类企业发展直营连锁,扩大对外投资与境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区域市场。鼓励企业争创“中华老字号”,开发新产品、发展新项目,建立农产品直采基地,实行农超对接。

(四)支持开展规范化社区商业试点。重点支持编制社区商业建设规划,继续实施“放心早餐”工程,加强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扶持企业建立社区绿色回收亭,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标准化的菜市场和社区标准化百货店、生鲜食品超市连锁店。发展大众便民理发、家电修理、社区书店、经济型快捷酒店等。实施商业节能降耗工程。

(五)支持建设城乡一体的现代市场体系。重点支持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工业消费品综合市场和汽车、二手车、金属材料、建材、旧货等各类专业市场,建设更加完善的农村消费品、农资商品、农副产品和农机流通体系,改善城乡市场环境,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与生产型企业开展横向联合,直接建立产销关系,扩大我市地方产品销售。

(六)完善重要商品应急保障机制。重点是加强市场运行监测,扶持市级生猪活储基地,新建蔬菜批发交易大市场和迁建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肉食品冷链加工、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开展净菜加工、保鲜、配送和农残检测。鼓励和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建立企业配送(仓储)中心,加强粮食、食用油等日用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七)落实规划土地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政策精神,对商业、市场和物流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对保障市场供应的粮食、食用油、蔬菜、肉食品、水产、成品油、食盐等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仓储用地对待,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适当下调。城市建设新居住区内,规划确定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在城市改造中,涉及中华老字号店铺原址动迁的,应在原地妥善置或在适宜其发展的商圈内置,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八)工商管理的政策支持。对连锁经营企业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对进入市重点支持的专业市场、物流园区的企业,由市场、园区的主办方为其统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除有特殊规定外,服务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和核准经营范围手续。

(九)实行积极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取消与发展大流通、建设大市场不相符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已经公布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的各类收费。对政府确定面对解决低收入群体洗浴问题的便民浴池,享受居民用水价格。落实工商企业用电、用水等同网同价政策。

(十)实行税收优惠的支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以及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13%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商贸物流企业当年新招聘下岗失业(持证)人员,且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年底前办理审批手续的,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当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在年底之前执行未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十一)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交通、公交警要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给予过路优先免费放行,对进入城区专用车辆发放城区禁行路通行证。各口岸部门要围绕提高通关效率,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提前报检、提前报关、货到验放”的通关新模式,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新模式。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行为,严禁“三乱”,努力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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