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中小企业局创业指导意见范文

中小企业局创业指导意见范文

中小企业局创业指导意见

为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创业扶持的规定和省政府提出的“要重点加强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人才培训三大服务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市、县,要积极创办创业辅导基地,为中小企业初创者提供创业支持,解决初创阶段企业遇到的突出困难,提高创办企业的成功率”的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创业辅导基地建设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工作。创业辅导基地建设要符合本地区扩大就业、再就业及城市建设、地区产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规划。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基地建设成本。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各类闲置场地、厂房,经改造利用,为创办小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支持。二是挖掘现有园区孵化企业的潜能,既抓好园区内小企业的孵化,又从解决入驻企业及其职工的后顾之忧出发,完善配套服务。三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创业基地。要把承担政府政策性、公益性目标与基地的市场化运作结合起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基础设施建设与各项社会化服务工作配套安排。创业辅导基地不仅要为创业者提供有形的场地厂房,还要建立或引进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政务、信息咨询、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法律服务等扶持服务,发挥创业辅导基地的综合作用。

4、以创业带就业,以创业促发展。通过创办创业基地,促进创业者创办小企业扩大社会就业岗位,促进小企业快速发展,实现以创业带就业、以创业促发展的良性互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总体任务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到2010年全省建成80个设施配套、功能齐全、服务高效、成效明显的创业辅导基地,其中设区市建成30个,县(市、区)建成50个。通过创业辅导服务的开展和创业基地的催生孵化,从今年起,力争每个基地每年有50家以上的小企业落户。

二、创业辅导基地的主要模式

创业辅导基地的模式,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通过我省近年来的实践,创业辅导基地目前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

第一种是在城乡规划的工业区、科技园区内由企业或事业法人出资建设一个有一定规模的创业辅导基地。第二种是政府出资,由一个事业单位作法人新建或购买一个适合创业的场所作为创业辅导基地。第三种是将国有停产企业的厂房加以改造,作为创业辅导基地。第四种是利用社会上适合进行创办小企业的场地作为创业辅导基地。

各市、县(市、区)在实践中要不断创新适合创业需求的基地建设模式。

三、创业辅导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服务功能

1、有规划布局和具体建设方案。

2、设区市建立的创业辅导基地孵化小企业的厂房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县区建立的创业辅导基地孵化小企业的厂房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具有连续滚动孵化小企业成长的功能。

3、有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环保、消防、通讯、网络、绿化及职工生活等基础配套设施。

4、有统一的公用设施和完备的物业服务,有公用的会议室、培训教室、有免费使用的信息查阅系统等。

5、有为创业辅导基地定向服务的服务管理机构和拥有一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源。

6、具有创业策划、管理咨询、技术支持、资金融通、人才培训、信息查询、市场开拓、事务(主要包括:工商登记、财税申报、人事管理、劳动保险、法律咨询、财务、年检等)等服务功能,能及时为入驻小企业提供所需服务,服务的满意率在80%以上。

7、入驻小企业不少于20家,安排从业人员500人以上。

8、入驻小企业创业成功率在90%以上。

四、推进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的措施

1、开展创业辅导基地建设,为小企业的创立发展提供扶持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是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中小企业工作的重点。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认真抓好。

2、要善于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利用部门和社会的力量,共同搞好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提倡与其他部门、单位和企业联合创办,共同管理,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资源,形式多样地创办创业辅导基地。

3、省局每年对全省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提出工作目标,并加强对各市和重点县(市、区)的指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作法,每年底对年度目标内的基地建设进行检查验收。

4、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创业辅导基地,确定为省级重点。对列为省级重点的创业辅导基地,在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预算额度内给予重点支持。

5、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创业辅导基地,引导小企业创业者进驻,为创业辅导基地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