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03:13:05
机关各办、服务区:
为进一步明确新河镇建设工程的预算、招投标、监理、工程量变更、验收、结算等环节的相关工作,使建设工程管理和监督更加规范、有序,在文件基础上,经党委、政府的研究,特再明确以下几点意见:
一、建设工程预算管理
对于3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各分管线须交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预算,并制订出具预算书后进行招投标。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1、工程额在5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由分管领导提出,经班子研究同意后由各线自行组织招投标。
2、工程额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由分管领导提出,经班子研究同意后交由镇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招投标。
3、工程额在50万元以上:要进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对无法进入市招投标中心的,必须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由各线自行落实有资质招标参与招投标,并在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
三、建设工程施工监督管理制度
各项建设工程各分管线要落实2人以上全程参与施工监督管理,对较大较复杂工程同时要邀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
四、建设工程变更管理
各项建设工程变更如在5万元以下由班子分管领导签证同意,5万元以上需由班子分管领导提出报经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证。施工单位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凭联系单结算。
五、建设工程验收管理
各项工程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申请,各分管线要牵头邀请镇人大、纪委、财政办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根据合同计算工程量,提出整改意见,确定工程是否合格通过,对需整改的必须待整改到位后方可通过验收并要出具验收报告。
六、建设工程结算管理
各项建设工程各分管线要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后方可交中介机构进行建设工程决算,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镇财政办凭工程合同书和决算书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项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