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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1.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各区县要成立由政府领导和公安、安监、交通、工商、国土、建设、规划、教育、农机、司法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全面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意见、方案,明确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同时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以及村委会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2.建立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协管员队伍。在财政予以经费保障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农村地区专(兼)职交通协管员,有条件的可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协助交通民警加强农村地区及县乡公路、“村村通”公路的交通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一支村级信息员队伍。各区、县要在**年9月底以前以行政村为单位聘请一名村干部或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威望的同志为交通安全信息员,授予交通秩序协管、交通法规宣传、路况信息收集报送、交通事故简易调解、交警执法工作监督等职责,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3.建立和健全区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备专人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报送、事故通报、工作报告等制度,定期分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问题,部署工作,综合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大力推广歙县、徽州区“农网”建设经验,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负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使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覆盖所有乡镇、行政村。区县、乡镇两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应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及时交流信息,通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力量建设4.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覆盖面。要在综合考虑辖区道路里程、交通流量、交通安全状况以及公路路网建设规划等情况的基础上,以乡镇为依托,合理调整现有的交警中队布局,科学设立乡镇交警中队,扩大县乡道路管理的覆盖面。确保在交通流量较大、机动车保有量较多的重点乡镇设立交警中队,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5.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各区县要加大交警中队基础建设和科技装备上的投入以及警力配备上的支持,进一步解决交警中队基础薄弱的问题。要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协管员作用,积极组织群众抢救交通事故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要强化公安与公路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机制。6.开展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农村公安派出所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公安派出所与交警中队的协调配合。要将农村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执法质量及派出所等级评定考核范围和考核内容。要充分整合乡镇治安巡逻队和村治安巡逻组现有力量,在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努力形成“交警管线、派出所管片、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7.各区县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每年定期组织乡镇政府和公安、农机、交通、安全监管、建设、工商等部门,在县乡重点公路的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联合开展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货车超限超载,客运车辆非法营运、站外组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及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要针对农村春节、清明、端午和婚庆、葬礼以及农民赶集等重点时期,加强农村集贸、婚丧的客运、低速货车等安全监管,严查严处酒后驾驶、客车超员和非客运车辆载客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8.各区县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划定公路两侧边沟外缘,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为建筑控制区,禁止在控制区内设置建筑物或者路面构筑物;严禁利用公路开展集市贸易,形成骑路集市。对历史形成的穿过镇区和村庄的
二、三级公路,应通过村镇规划逐步调整,以避开镇、村。要定期组织乡镇政府和公安、农机、交通、安全监管、建设、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公路建筑控制区域违章建筑、骑路集市、打场晒粮和破坏道路设施行为。要组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划段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制止、清理农村公路乱倒垃圾、堆放杂物和打场晒粮等行为,建立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道路良好的安全通行条件。9.各级教育部门要全面加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车安全管理培训,会同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的管理,定期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的营运资质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对驾驶人资质、行驶时间、行驶路线、是否超员等情况进行逐项排查,将排查结果记入车辆档案,建立校车管理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或取缔,特别是要依法坚决取缔“黑校车”。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乘车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逐步建立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要通过适当方式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上下学乘车的监管,教育学生不要乘坐“黑校车”。要加强农村中小学生上下课时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严禁校车及短途客运车辆超员运输。公安、教育部门要按照《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要求,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源头管理10.各区县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清理整顿,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经营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11.交通、农机、公安部门要严把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考试和审验等关口,全面摸排和掌握农村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的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公安部门要力争在今明两年内完成县级车辆管理所考试设施建设,落实摩托车、三轮汽车驾驶许可考试项目和标准,严把驾驶人源头准入关。农机部门要严格拖拉机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牌证核发等工作,不得给予不属于拖拉机范畴的低速载货汽车和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拖拉机变型运输机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各区、县要加强县级车辆管理所基础建设,认真研究制定农村未上牌摩托车、拖拉机补办注册登记的处理意见和引导政策,进一步下放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权限,开展车管和农机部门下乡服务;适当减免注册登记费用,推行购车缴税、注册登记、检测检验“一站式”服务,为群众办牌办证提供便利,切实提高农村地区摩托车、拖拉机注册登记率和检验率。12.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加大对农村客运“三关一监督”(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工作力度,严格农村客运班线审批的管理,特别是严格审批夜间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进一步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实行公司化经营,调整运力结构,合理搭配不同客流量班线的开行线路、班次,扩大客运班车的覆盖面;鼓励发展适合农村客运特点及市场需求的高效低耗型客车,逐步提高车辆档次,增强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客运场(站)的秩序整治,强化运输市场管理,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力度,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农村客运市场。
五、努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13.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在安排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要同步考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新建、改建的农村道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好与道路等级相匹配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道路交通通行条件。交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管,督促落实安全设施,组织有公安(交警)、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安全设施专项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对重要路段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要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有效保障农村道路建设成果,确保“村村通”公路的建设标准、安全防护设施等符合安全通行的需要。14.各区县要定期组织乡镇及公安(交警)、交通、农机、安监、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和单位,对农村道路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事故隐患突出的路段(点)进行硬件改造或安全设施完善;对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未达到农村公路等级要求的,要参照或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区分轻重缓急,逐步设置到位。重点对急弯、陡坡、窄路、平面交叉、高路堤、临水、临崖、过水路堤、漫水桥、桥梁护栏等位置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增设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护栏、错车台等安全设施;对通过学校、集市、商店附近等人流较多的路段,要设置限制速度、注意行人等交通标志、标线和减速设施。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抓紧实施;短期内不能根治的路段,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控制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15.各区县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抓好公路养护工作。对影响行车安全的病害路面,要及时进行治理,确保行车安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办〔**〕76号)要求,根据养护的实际需要,筹集必要资金,保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交通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补助。要加大对非法占用农村道路、破坏路面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农村道路良好的安全通行条件。各区、县交通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的安全设施建设,同时要制订技术标准,指导各乡镇加强农村低等级公路的安全设施建设。16.各区县要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发展,认真规划并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按照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对通乡村客运班车交通规费征收实行优惠的通知》(**公交运〔2008〕17号)精神,认真清理、规范和落实农村客运收费的优惠政策。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也应当制定措施,对涉及农村客运的税费给予优惠。交通部门要加快农村客运站建设,进一步提升站场设施服务功能。
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7.各区县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要组织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舆论氛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公安、农机部门要建立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信息台账,并定期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常规教学和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教育。乡镇、村委会以及交通运输企业等单位要依法履行交通安全宣传职责,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七、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18.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乡镇、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落实农村道路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督查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路面管控、交通稽查、安全监管等工作情况,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情况,工作成效等。19.各区县要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实行责任倒查。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制定、实施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定,以及执法人员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部署,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2013年是我县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和全面推进“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的一年,也是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十分重要。
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纪委精神要求,围绕交通工作的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开展“效率效能提升年”活动为主题,以五大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机制体制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自身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一线执法队伍监管,突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关注交通民生项目,狠抓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为推进交通工作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按照县委、县纪委和上级交通部门的要求,今年的主要任务是:
一、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管理,全面推进责任制的落实。围绕局党委2013年的工作重点,协助党委对201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任务分解,将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分级、分项细化,明确每个项目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使责任制工作任务项目化、责任化、目标化,促进“一岗双责”制度的有效落实。继续推进《县交通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0-2012年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按照“三书两报告”的责任制管理制度,协助抓好责任制初期制定、中期提示、后期考核汇报等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的各项要求常态化,形成制度,完善机制,抓好协调和衔接工作,切实协助局党委和班子成员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有效落实。
突出重点,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认真按照《县交通系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各项要求,继续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作为风险点监控重点,完善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一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回头看”,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岗位廉政规范和制度的告知性教育,进一步形成贯穿权利运行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管理、事后廉政评估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继续针对本部门、本岗位的职责对风险点进行梳理调整,进一步完善风险的防控措施。重点围绕如何规范操作程序,如何实行权力制衡,如何规范自由裁量等方面,对岗位风险进行再梳理再完善。针对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结合业务工作考核分解,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拨付、一线执法等环节的风险点进行分析,落实责任领导和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和预警措施,切实把重点工作的风险防控工作与工作任务的推进同布置、同落实。
二、切实加强机制制度建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县交通局印发的《县交通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发挥纪检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是针对专项治理列出的11项突出问题和易发环节,协调有关处室、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提出进一步的整改和处理意见。二是贯彻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交通系统小型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程序、规定,规范操作。三是进一步明确完善投诉渠道,通过在网站、简报等媒体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加强对违规事件的预警作用,发现案件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对“六个一”重点交通工程的监督检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2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贯彻办法,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运输企业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具备专业知识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驾驶员、车辆的动态管理制度,严格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和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清理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客运企业要在客车内增加安全乘车、灭火器位置等安全提示标语,并在车厢内醒目位置公布企业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乘客监督。客运站要落实客运车辆出站前的源头管理工作,确保不合格的车辆不出站,超员的客车不出站,禁止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公路运行。货运企业、货运站要强化货运源头管理,合法装载货物,规范作业,禁止超限超载和违法装载的车辆出站、上路。交通运管部门要积极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逐步清理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挂靠经营。
二、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市区交通环境整治。建设、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强联合行动,有效整治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加大对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与整治,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班线始发站和终点站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违规经营以及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超速行驶、闯红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车辆二级维护,及时更新污染严重、安全状况不稳定的公共汽车,按时做好车辆的年检和报废。对逾期未办理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以及车辆临界报废的单位,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发出通知书,并定期抄送建设、交通等主管部门,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进入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市场。要依法依规查处非法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维护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秩序。要严格从事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的考试与发证,对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和营运驾驶证的,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关并定期审验。公安交警、建设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隐患路段、路口的排查与整治,研究分析城市道路交通状况,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反光标志、炫光防护设施,科学设置路口的交通信号和临时停车泊位,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三、加大农村客运市场整治力度,抓好农村道路安全监管。推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县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快乡镇派出所协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步伐,将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能向农村延伸。乡镇政府要牵头组织公安交警部门、农业(农机)部门和村委会,抓好农村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多功能拖拉机)的清理、整顿工作,严禁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多功能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公安交警、农业(农机)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排查农村短途客运线路的通行条件,研究出台运输企业最低经营保障的政策,增加农村客运班次,优化农村运力结构,有效调配运力,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妥善解决农村客运高峰和学校放假、重要节假日、墟日等期间运力和运量的矛盾,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要定期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于事故频发的路段、路口,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要加强防护设施的建设。逐步完善农村道路的标志、标线,及时做好道路养护,提高道路等级、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四、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路面交通秩序的整顿,强化道路管控,特别要重点查处报废的机动车辆仍在道路行驶和客运车辆超速、超载以及驾驶员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以及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上下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做法,以高速公路服务区(站)为依托,设立警务工作站,并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点公路、重点路段设置交通安全劝导、宣传服务站,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加强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检查登记,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卸客转运,卸客转运费用由超员客车所在企业承担。交通部门和高速公路公司等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和高速公路公司要建立企业、车辆、驾驶员违法信息相互通报制度,实现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同时要研究高速公路车辆超速等的信息采集、联网和共享问题。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步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电子监控设施建设。
五、强制推行货车车身装贴反光标识。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技术要求,由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联合集中开展重型货车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工作,凡总质量不小于4500kg的中型以上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必须在车身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公安交警部门在路面执勤时发现上述车辆未设置车身反光标识的,应当责令其设置后方可上路行驶。交通运管部门在办理、换发《道路运输证》时,应严格把关,对未按规定设置车身反光标识的货车并未经公安交警部门安全审验合格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和高速公路公司要密切配合,不定期在主要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收费口和服务区、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检查点进行联合执法。公安交警部门应把好重型货车新车注册和车辆安全检验关,对未按国家标准设置车身反光标识的,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或出具安全检验合格报告。
六、加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力度,加快推进全市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公路计重收费工作的步伐。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整合执法力量,推行联合执法,加快建立治理超限超载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市已有的治超检测站点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监控和执法,全市重点检测站应有公安交警人员参加联合执法。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重点货物运输集散地、货运站(场)等的监管力度,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场)的货运站(场)经营者,要依照《道路运输条例》予以重罚。公安交警部门要按时完成车辆参数更正、行驶证换发工作;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项目办理相应的车辆营运手续,不得准许“大吨小标”以及其他不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在已设置称重检测装置的高速公路入口,各高速公路交警、高速公路路政和交通运管部门要进行联合执法,凡经检测确定为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一律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对高速公路重要出口和部分服务区实施流动执法,特别是粤、浙、赣三个固定检测站要24小时全天候检测,并依法处置。交通路政、运政、稽征和公安交警部门必须强化公路的治超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入口路段的巡查。公安部门要维护高速公路治超站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对阻碍执法、冲关、暴力抗法和破坏站点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治超人员的工作能正常进行和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加快推进全市高速公路和所有国、省道公路计重收费工作步伐。
七、实施道路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承运人责任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全面推行和强制实施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将有效化解和转移经营业户经营风险,切实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由市安监局牵头,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保监等有关部门配合,全面推进承运人责任险工作,实行统一保险金额、统一投保标准、统一赔付办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2家具有承保能力、信誉好、网络健全、服务周到的保险公司作为全市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承保单位,营运客车每座位最低责任保险标准为20万元。年底前实施完成全市统一的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交通运管部门对年底以后仍没有依法参加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取消线路经营资格。
为加强奖惩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和谐社会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作风、严厉惩处,在初步建立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再经过五年的努力,全面建立起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使党风政风明显改进,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基本建成较为完善并具有大桥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加强教育引导,建立健全拒腐防变的教育长效机制
1、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1)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党员中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2)扎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专题作风教育活动,把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党员坚持党性原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3)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两次邀请市纪委领导、镇主要领导为全镇机关干部、党员上廉政党课。(4)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充分运用“乡土教材”和典型案例,以身边的正反典型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2、深化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继续完善农村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和“”等学习制度。(3)把反腐倡廉内容纳入镇党校、村干部中专班的教学内容。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课时设置应在总课程的十分之一以上。完善镇中层干部、新任村两委干部任前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制度。(4)深化网上诺廉活动,在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网上公开承诺廉洁自律行为的同时,对象逐步扩大到镇机关干部、村主要领导。(5)深入开展镇机关干部、村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每年由纪委、组织办提出述职述廉的指导性意见,并抓好督促落实。
3、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1)教育形式要多样化。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这一平台,有计划的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廉政专题学习。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文化大蓬车进农村活动,在全镇各村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教育。充分利用农民信箱覆盖面广、免费发短信等优势,每月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发送廉政短信一条,在全镇营造崇廉尚廉的氛围。(2)教育范围要全覆盖。按计划分批次在全镇各村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橱窗、创办农家书屋,并添置部分廉政宣传刊物。在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制作设立廉政公益广告牌或灯箱广告,使广大群众随时随地感受到廉政文化的气息。(3)继续办好全市首份村级廉政小报《》,适时在全镇推开,消除廉政文化建设的“盲点”。(4)深入开展“学儒家文化、做廉政干部”读书修德活动,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从政道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把廉洁教育纳入学校校本课程,深化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
4、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形势宣传,完善镇政府网站建设,设立廉政教育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镇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全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范畴。充分发挥各类宣传教育工具的作用,形成宣传教育合力。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各办间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增强合力。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加快推进“两区六城”建设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战略的关键之年。为明确本年度质量建设重点及各部门任务职责,根据质量强省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重点监管,保障质量安全。
(一)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诚信体系,强化准入许可、监督抽查、行政执法、质量检测和日常检查等措施,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蔬果和茶叶等生产中使用禁限用农药、畜禽养殖中违规使用抗菌药和“瘦肉精”、初级水产品生产中违规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禁用药、制售假劣农资等行为的治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工作,构筑农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动植物疫病监测和防控。组织开展传统地产食品安全保障行动,重点加强对火腿、黄酒、茶叶、蜂产品、食用植物油等5类传统特色食品的监管。以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为重点整治内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流通环节安全监测,深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餐饮单位自制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消毒、凉菜间、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确保种养环节初级食用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93%以上,餐饮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达90%,流通领域抽检食品合格率90%以上,农村食品安全示范点配送率巩固在80%以上。
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商品质量监管体系与商品质量溯源机制,加大对重点产品的巡查、监管力度,尤其要巩固絮用纤维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黑心棉反弹。2013年计划完成市级定检480批次以上,对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全覆盖。推进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提升全市重点产品市场竞争力,确定保暖内衣为2013年重点关注产品,提高我市保暖内衣的整体质量水平。
强化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突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敏感产品的检验监管,采取多种渠道搜集风险信息,形成对问题发现、科学分析、对症解决、着力预防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闭环,确保对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监管。深化仿真饰品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健全区域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日常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我市仿真饰品出口产品质量水平。
(二)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强化交通、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适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点的风险评估、质量安全监测管理、环境调查等制度,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交通建设和养护改善项目质量合格率100%,国省道干线公路、市重点公路工程项目质量优良率95%。建立分级负责的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制度,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
(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环境准入机制,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深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源头防范和日常监控,强化环境应急机构、监测能力等基础建设;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2013年底完成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初始排污指标核定,并完成有偿使用费收缴;鼓励科技创新,加快推进生活污泥干化热解、工业污泥处置等固废污染防治项目的工程进度;强化重点行业环保整治,在稠江、义亭、佛堂等区块逐步启动电镀行业整合提升模式创新工程;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加大环保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第一篇
2013是“十一五”收官之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服务保障“决战十一五,加快现代化”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突出“一个作用、四个抓手”,狠抓“五项重点工作”,即: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以事故处理、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教育培训为主要抓手,狠抓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专业管线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落实专家检查等五项重点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遏制了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圆满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了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防控并举,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2013年我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84起,死亡147人(不含民房火灾死亡人数),受伤471人,经济损失605.9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2.24%、死亡人数下降3.25%、受伤人数下降14.2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0.5%。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占市下达区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的99.32%。
二、落实责任,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区委、区政府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指示和会议精神,2月,下发《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3月2日,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涉污涉硫专项整治会议、长效管理工作会议、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等,部署推进各项工作。5月、8月,区政府分管区长参加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8月,区人大视察全区安全生产工作。2月、4月、8月、9月10月区四套班子领导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亲自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继续深化和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使全省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连续8年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范围以内,去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总体上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年全省各类事故共死亡665人,与上年相比,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0.74%。
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保持稳定。年全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铁路、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控制考核指标的99.28%、85.71%、80%、87.50%、50%;民航没有发生运输飞行事故。
反映安全生产整体状况的4项主要指标明显下降。据初步统计,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41,同比下降18%;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3.99,同比下降4.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8.09,同比下降1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4,同比下降25%。
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保持稳定。据年控制指标考评统计,、、、、、、等地区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范围以内。
一年来,突出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深刻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年,国务院第165、167、173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会议召开后,省委书记强卫,副书记、省长骆惠宁和省委常委、副省长骆玉林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去年省政府先后2次召开常务会议和省安委会全体会议,审议《省“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去年6月、8月、12月,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分别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按照督查组提出的个别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偏高、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够等意见,省安委会办公室协调组织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3个综合督查组、4个专项督查组,针对反馈的意见从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等方面逐条逐项分解落实,督促进行整改。
第一篇
2013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着“文明持续文明”目标,以市容环境整治为契机,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举措,持续提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稳步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截至6月底,全市共18个街(镇)和三环路实行清扫保洁市场化,8家保洁企业承担我市清扫保洁任务,保洁面积达1103万平方米,约占全市道路保洁面积的46%。鼓楼区已全面完成环卫保洁市场化,其它未全面实施市场化的城区正陆续挂牌公开招标,预计7月底,五城区将全面实施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环卫保洁市场化以来,实现了“一把扫把扫到底”,以及“横到边、纵到底、墙对墙”的无缝对接。
(二)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监管力度。道路清扫保洁提升经费到位后,加强对各区的检查指导,尤其是对人员到位、机械车辆上路作业情况进行巡查。同时,认真实施环卫绩效评估考核,以区为单位采取明检和暗访相结合,实施专业检评,每月组织2次绩效评估检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上半年组织检查12次,检查道路300条次、公厕300座次、转运站276座次,垃圾运输车1585辆,向市、区领导报送检查通报12期。
(三)加强环卫机械作业车辆管理。环卫机械下放后,一是通过在水车、扫路车上安装GPS系统,时时掌握作业时间、轨道和成效,实现机械和人工清扫科学配合,各尽其责、各负其责。二是落实人行道冲洗制度。三是3月份组织水车、扫路车机械作业观摩会;5月份组织五城区环卫处和8家环卫保洁公司实施“市环卫劳动技能竞赛”活动,开展道路冲洗保洁作业技能竞赛。
(四)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市级环卫设施福马路垃圾转运站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转运站内部正在进行绿化施工,设备正在调试,7月1日前完成。同时,完成改造提升榕城广场15座公厕任务。二是各区新建7座垃圾转运站。鼓楼凤湖转运站项目已向市规划局申报协调选址手续;台江鳌港路转运站项目已完成选址工作,由于居民反对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办法;仓山建新镇、金山街道、城门镇3座转运站,选址已获得市规划局审批并完成定桩工作。马尾亭江(闽安)转运站完成基础施工,魁岐、英屿两座转运站正在选址。三是各区改造6座垃圾转运站。鼓楼区天泉路、杨桥西转运站改造项目,由于区政府拟对全区垃圾收运方式进行改造,采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沿途收集,提出暂缓改造这2座转运站。台江、晋安4座转运站正在设计、制定改造方案。台江区十二桥转运站改造项目调整为红星转运站改造,宁化垃圾转运站改造正在进行。晋安连洋、南湖转运站改造正拟定方案。转运站密闭化作业改造已完成7座。⑶改造10座公厕。鼓楼改造8座公厕,已完成1座,3座正在招标。晋安连洋、南湖2座公厕改造尚在设计方案。仓山新投放一座移动公厕正在选址中。
(五)规范环卫作业标准。一是采用网格化管理方式加强对路段保洁员和管理员的监管,道路清扫保洁做到准时完成普扫,全日制保洁到位,勤巡回保洁路段管理员每天跟班作业,监督巡查到位。二是拟定提升9条景观道路环卫管理检查方案,对景观道路卫生人工清扫、机械作业进行检查,规范普扫作业,落实人行道冲洗制度。同时不断完善机械作业、人工作业相结合的清扫保洁机制。三是为提升环卫管理水平,规范道路机械冲洗、清扫作业标准,倡导环卫机械作业创新发展,组织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及作业方式现场会,并组织市、区环卫处和各保洁公司开展道路机械冲洗清扫作业竞赛,提高环卫机械与人工配合作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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