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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乐舞传入中原的方式范文

时间:2022-08-11 09:27:20

西域乐舞传入中原的方式

《兰台世界杂志》2014年第S3期

一、西域乐舞传入中原的传播方式

1.通婚传播。通婚是古代不同国或部、族之间通过结成姻亲的方式加强彼此关系的一种重要外交手段。通过通婚的方式传入中原的西域乐舞有康国乐、龟兹乐、疏勒乐、安国乐等。这几种乐舞集中的一次性传入是在北周时期,和亲过程中乐舞传播比上述其他手段更为综合与复杂。据《旧唐书•音乐志二》载“:周武帝聘虏女为后,西域诸国来媵,于是龟兹、疏勒、安国、康国之乐,大聚长安。”从这则史料中可以看到,北周武帝迎娶突厥女子为后,随皇后而来的西域各国之乐舞也汇聚长安,这次在长安汇聚的乐舞有龟兹、疏勒、安国、康国等诸国之乐舞。其中康国乐是第一次传入中原,此前史料中没见到康国乐传入的记载。龟兹乐曾于384年因前秦吕光通西域,由于战争的原因第一次传入。疏勒乐、安国乐早在北魏通西域之时,就以朝贡的形式传入了中原。而龟兹乐在此前吕光灭龟兹之时已经通过战争传入了。由此龟兹乐、疏勒乐、安国乐是再度传入,这里也是和康国乐一样,通过通婚的传播途径传入中原。

2.商业传播。自西汉张骞通西域以来,丝绸之路就逐渐发展起来,中原地区与西域的商贸往来极其频繁密切。在商贸往来的过程中,文化的交流也是不可缺少的。“西域人本身就是善歌善舞,性格奔放,这些人来到中原,有的继续经商,有的从政,有的传教,与其生活密不可分的乐舞自然就被这些人带入了中原。随着这些西域商人在中原地区的流动,其善歌善舞的生活习俗也在流播,那么西域乐舞的传播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有关西域乐舞通过商业的传播途径传入中原,属于民间具有特殊形式的乐舞表演形式,可以从出土的一些音乐文物中得到证实。四川汉墓出土的“骆驼载乐俑”画像砖,以及陕西西安唐墓出土的“骆驼载乐俑”,说明了西域骆驼载乐的表演乐舞的形式在中原地区已经比较普遍了,当然这种乐舞表演显然不同于前面所述的通过战争、朝贡等形式的西域宫廷乐舞,这是一种西域民间艺人的乐舞表演,可见,此时西域胡人已然是将西域民间乐舞传入了中原地区。丝绸之路是东西文化、商贸交流的重要通道,在中原人民与西域各国商贸、文化交流的过程中,西域乐舞传入中原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了,因此,商业传播也是西域乐舞传入中原的一条重要的途径。

二、西域乐舞传入中原的传播效应

1.出现多种风格的龟兹乐与西域乐舞的文化增值。关于龟兹乐传入中原后的继续传播以及在传播中的衍变,这里要提到,自前秦吕光征讨西域将龟兹乐带入中原,“至隋有‘西国龟兹’、‘齐朝龟兹’‘、土龟兹’等”三种不同风格的龟兹乐。这是最初传入的“原汁原味”的龟兹乐在中原继续传播中不断衍变的结果,这包含着龟兹乐在传播的过程中与当地乐舞艺术互有影响、有所融合的一种规律。北魏时期尽获龟兹乐,但是这种龟兹乐已经不同于吕光通西域时期的龟兹乐,因为随着前秦的覆灭“,原汁原味”的龟兹乐一度失传,散落民间。在散落民间的过程中,与当地的乐舞发生了一定程度的交融,使得这种“原汁原味”的龟兹乐失去了其自身的一些风格和特点。但是这种失去也是一种融合与交流,在与其他乐舞接触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新的乐舞类型,同时也是对龟兹乐自身的一种风格的改变,使龟兹乐能产生一些新的意义与特点。正是这多乐种不断的影响、吸收、融合、渐变的“创造性”的产生,使得龟兹乐得到一定的发展,丰富了其内涵与风格。到了隋朝,龟兹乐已发展成为有“西国龟兹”“、齐朝龟兹”“、土龟兹”三种不同风格的龟兹乐。这三种不同风格的龟兹乐,显然是龟兹乐自身的一种进步与增值。从“吕光灭龟兹,因得其声”,直到隋朝的建立,这200年间,龟兹乐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中原地区不断传播与扩大影响,最终与中原文化交流融合而成,是龟兹乐在传播中与传播地乐舞艺术之间的相互影响和融合的结果,是西域乐舞在传播过程中的衍变或“变异”。

2.西凉乐的形成和传播中西域乐舞的文化增值。与龟兹乐在中原的传播相关,吸收龟兹乐中的西域乐舞因素而形成的一种具有独特艺术风格的中原乐舞,就是西凉乐。据《隋书•音乐志下》和《旧唐书•音乐志二》记载说,西凉乐的形成,与凉州地区“中国旧乐”和龟兹乐的传入有关,是吸收龟兹乐的因素,掺杂有“凉人所传中国旧乐”而形成,反映了龟兹乐进入中原,被改造和利用的史实。西凉乐的渊源有三个方面,包括西凉本地乐舞、中原传统乐舞及龟兹乐。这三种风格各异的乐舞在长期融合的过程中,产生了新的乐舞种类。西凉当地乐舞在当时是比较繁荣丰富的,本地乐舞构成了西凉乐舞的基础。当龟兹乐传入西凉之后,在西凉地区得到一定程度的改造,改造了其一定的形态与特质,虽然这种改造是一种被动的依附,但是更能使其与西凉本地乐舞融合。而“中国旧乐”本身在西凉地区一直是处于较为重要的地位,在龟兹乐传入以前与西凉本地乐舞成为西凉乐舞的主导,当龟兹乐传入之后,三种不同风格的乐舞彼此之间相互借鉴、吸收与融合,最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西凉乐。因此,从这点上就可以看出,西域乐舞的传播效应还是较大的,能够促使一种新的乐舞类型的产生,这本身就是一种增值的过程,不但体现了其在中原地区增值的效应,也体现了在传播意义上效应的增加。

3.隋唐“七部乐”“、九部乐”和“十部乐”中西域乐舞新的文化价值与意义。隋唐“七部乐”“、九部乐”和“十部乐”的主要内容是西域乐舞,西域乐舞成为这些官方乐舞的主体成分。隋唐政权本身带有胡人血统,这种外来乐舞文化与中原汉族乐舞文化的交融,促进了隋唐时代多元乐舞文化的整合与发展,此时的西域乐舞文化在传播的过程中,价值观念发生了改变,具有了新的价值与意义。隋唐“七部乐”“、九部乐”和“十部乐”,是在西域乐舞传入中原的积淀上,吸收多种不同乐舞文化而形成一整套制度化表演组织形式。《隋书•音乐志中》记载说,隋开皇初年下令设置七部乐。这是官方正史中以皇帝命令的形式设置乐舞,七部乐构成了一套正式的表演体系。这种程式化、固定化的表演体系经过官方的改造已经制度化系统化了,在组织形态上也比较稳定。可以说七部乐是此后官方乐舞的基础,是在前期传入的大量西域乐舞的基础上形成的部乐制度的萌芽。

“七部乐”“、九部乐”和“十部乐”中西域乐舞所占据的比重,很难从单纯的数字上来考察。部乐制度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是一两个朝代就能形成的,是从魏晋南北朝以来历代乐舞长期交融、传播的结果,也是西域乐舞在中原地区与中原乐舞融合、整合的结果。西域乐舞大量传入中原,对中原地区的汉族乐舞来说,显然是一种新鲜的事物,为中原乐舞输入了新鲜的血液,客观上促进了中原传统乐舞文化组织形式与结构的转变,这是一种全局性整体性的转变,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文化的转变。这中文化转变在“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中,都有所体现。可以说,从隋代的“七部乐”到唐代的“九部乐”“、十部乐”,其中的西域乐舞已经成为主体文化的一部分登堂入室,进入大雅之堂。西域乐舞的传播,在唐代的主体文化中达到了其文化传播的最高效应,唐代乐舞的发展也因此进入到一个“集大成”的时代。

作者:武佳单位: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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