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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实践研究范文

时间:2022-01-22 09:15:35

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实践研究

[摘要]审计专业学位自我评估需要坚持评估与动态调整、内部控制与外部质量监督、定期评估与不定期专项督查、学界专家与审计实务部门专家评估相结合等四项基本原则。现行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指标不足,学位授权点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式过于侧重考量学科发展水平,核心要素仍过多停留在“学术”与“科研”上,学科专业的特色不凸显。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作为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内控机制,需要构建与完善指标体系的重点方向,建立强化关键环节和突出特色培养模式,为审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保障路径。自我评估指标体系需要重点观测的五个举措包括:完善学位论文流程,加强指标体系建设;建立校内导师与校外实践导师“双导师”以及“导师组”运行机制;注重案例开发,加强案例库建设;推进慕课开发,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和实践探索;制订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办法,强化中期考核和常态监控管理。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审计硕士

国家审计的新发展,对审计人才的规模、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和改革重点应及时跟进和调整。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设置较晚,招生和培养工作刚刚起步,首届毕业生于2014年毕业。其人才培养质量如何?是否适应新时代国家审计的发展要求?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作为提高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的重要保障,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与完善的着力点在哪里?学界关于此方面的研究少有涉及,尤其在理论与实践有效衔接方面的研究更少。本文以南京审计大学为例,借鉴其他类别专业硕士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有关研究,对审计硕士培养的实践和理论做一点探索和思考。

一、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1991年我国开始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的种类、培养规模和社会影响不断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宏观目标,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人才培养的类别规模基础。2009年,我国开始扩大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1]。2011年2月1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召开第28次会议,此次会议审议并批准设置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2年,我国开始招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南京审计大学是最早开展审计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单位之一,2015年顺利通过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发展要求等问题,国家颁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表明了国家重视学位点评估的立场,明确了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思路和改革重点。

(二)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调查情况及反映的问题通过对全国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包括南京审计大学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的跟踪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分析得知,毕业生对培养单位的条件设施、专任教师配备、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等方面的满意度较高,对审计案例教学、实践环节等方面的满意度较低;从用人单位反馈信息看,审计硕士毕业生存在知识面不够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够强等方面的主要问题。从查阅审计硕士学位论文获取的信息看,在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的选题上存在明显不足,几乎少有涉及。在查阅的学位论文中,近半数的论文选题不是来源于行业实践中亟需解决的专业问题,也没有突出专业学位论文的应用性、现实性和专业性。虽然从调研等有关路径获取的信息更多地反映出审计硕士培养的起点和质量总体较好,但是与国家审计事业快速发展的相适性尚存一定差距。国家审计的新发展,不仅对审计人才的规模,而且对审计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时任审计长刘家义曾指出,审计实践的飞速发展需要多学科视角研究的审计理论和方法指导,需要具备多学科知识背景和专业技能的复合型、能力型、国际化的高层次审计人才[2]。

(三)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所反映的问题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培养目标的宏观设定,基本符合审计硕士人才培养的需要,基本贯穿应用型高层次审计专门人才的主线,覆盖的要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良好,综合素质与适应能力较高,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与解决审计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现代审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较系统。但是在培养模式、质量标准、教学理念与实践、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培养方案与学术型研究生没有显著不同,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没有有效突出。尤其是实践环节上诸多观测点需要细化,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导师的作用需要量化,课程设置需要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导向,增加审计专业硕士能力框架理论的指导,同时避免过窄、过细。论文选题及质量、实习实训的效果等方面无不反映人才培养质量存在的问题。因此,学位授予单位须加强学位点建设并定期开展自我评估,而自我评估的首要任务须完善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

二、新时代背景下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目标任务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是对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建设成效和水平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我促进,是建立并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内在自觉和自省的活动。它既关注结果,又关注过程;通过对过程的关注,修正行为,达到目标。自我评估的指标设计侧重培养过程,促进学位点建设目标的实现[3]。从人才培养单位看,目标任务与发展定位是统一的。既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又要与本校的办学定位和特色相融合。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现实情况与目标任务尚存差距,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现实情况准确把握,关键是发现问题、察觉问题,然后才是改正错误、弥补不足。这样的过程是反思、发展、完善学位点建设理论和实践的过程,更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上台阶”的过程。从审计专业学位自身特色和使命来看,应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深入推进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时任审计长刘家义指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审计的产生,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审计的方向,国家治理的模式决定了审计的方式。国家审计依此定位,适应国家治理需要,通过发挥预防功能、揭示功能和抵御功能,保障国家治理的安全、有序和效率,促进国家良治目标的实现。推进国家审计体系和审计能力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4]。为适应中国审计事业发展的需求,我国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于2011年应运而生,学位点从无到有,再到进一步发展的进程中,如何保证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已成为现实中需要解决的重要命题。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目标是提高学位点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为审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保障路径。首要任务是构建完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该项指标体系应与本校(人才培养单位)办学水平、特色和发展阶段紧密结合,通过自我评估对学位点的建设和发展起督促和导向作用。在现有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完善审计专业学位点自我评估的理论与实践,使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强化培养单位质量保障体系的内部控制及其主体性,促进学位点建设的良性发展,促进学科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学院形成学科建设和培养质量的主体意识,在学校形成统筹管理和宏观规划的综合机制,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提供依据,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审计事业发展的需求。

三、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原则

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作为一项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内控机制,使之真正充分发挥作用,应坚持以下四个主要原则:

(一)自我评估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自我评估是培养单位的内在自觉行为,需要相应的举措跟进;动态调整即为保持良好的学科生态系统的跟进举措。实践证明,通过自我评估将没有达标的学位点予以撤销,对在建学科将会产生极大的震慑效果。根据国家关于“学位点动态调整”的有关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具有调整学位授权点的自主权。人才培养质量是学位点动态调整的基本依据。从内控机制自觉行为的属性来看,主动撤销学位点会面临较大的阻力,学校需明确提出学科准入和退出的标准,“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是自我要求的内在改革,一方面学校要拿出勇气和决心,另一方面要具备相应制度和配套措施。尤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给予一定的调整建设期,二是拟撤销点的教师分流。

(二)“内与外”相结合的原则如果说自我评估的运行是内控机制,那么教育行政部门、社会机构、行业部门和学术组织的质量评估评价则是外部质量监督体系,这种“内与外”相结合的合力行为是学位点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学位授权点评估体系主要表现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型的国家体制,而学术力量和市场力量的参与较少。构建科学合理的学位点评估体系应建立内控机制与外部监督的有效管控使之产生均衡作用。因此,需要政府、市场和学术三种力量均衡作用于人才培养单位的自我评估,使学位点评估体系朝着三角形的中心发展,形成对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合力挤压[5]。

(三)定期自我评估与不定期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定期自我评估是培养单位以人才培养质量可能存在问题为导向的固定期间开展的全面“体检”。不定期专项督查是对学位点建设的某一个或多个要素抑或培养环节的抽查,如培养方案的修订完善、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教学方法的有效性、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实践环节的实效性等方面。不定期专项督查主体可能是教育行政部门,但更应是培养单位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日常“补丁”行为和“防患”机制。学校应从加强学位点的过程管理抓起,建立预警提示机制,保障学位点建设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

(四)学界同行专家与审计实务部门行业专家评估相结合的原则现代审计实践不仅要求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掌握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求具有宽厚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掌握会计学、审计学、财务学等专业知识体系,还须具有相关学科理论和技术方法,掌握信息科学、环境科学、工程技术等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须具有应用多学科理论知识系统观察、敏锐发现、科学分析和合理解决复杂审计问题的能力。审计实务部门行业专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审计硕士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践指标可以提供具体指导。

四、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完善,需缩小与国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的差距,解决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现实存在问题,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遵循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原则,重点是掌握现行评估指标存在的弊端和努力完善的方向,关键在有效构建与完善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

(一)现行评估指标存在亟需解决的弊端现行的评估体系存在抑制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种种弊端,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学位授权点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式过于侧重学科发展水平的考量,过于唯“学术”与“科研”,核心要素仍然停留在科学研究、学术队伍、、科研获奖等方面;共性指标过重过多,学科专业特色不凸显;外部评估重视有余,自我评估及其指标体系存在诸多不足。随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新时代背景下该评估指标体系忽视了用人单位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现实评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利于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不利于学位授予单位发展的多元性和创造性。

(二)构建与完善自我评估指标体系的重点方向通过开展在校研究生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研究生满意度评价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与任课教师访谈等活动,掌握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现状,掌握学位点建设成效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位点评估与学科建设的和谐互动,为自我评估指标体系提供实践依据。从学位论文、师资队伍、平台建设、科研情况、教学质量、实习实践、在学质量、毕业后质量等多个监测点深度分析,需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优化、特色化,完善自我管理的内控机制体制,实现“创新培养理念,改革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的目标。在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实际,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高度重视和利用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校外实践导师作用,引导学生跟随导师参加具体审计项目,切实锻炼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建立强化关键环节和突出特色培养模式的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

(三)构建与完善自我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措施

1.完善学位论文流程,加强指标体系建设。加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与省级教育评估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完善学位论文流程,加强指标体系建设。(1)论文选题:与审计专业实践紧密结合,具有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具有一定的专业深度、技术难度和工作量以及一定的创新性。(2)研究水平:文献资料全面、新颖,对审计领域的研究现状和背景分析客观、准确;科学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进行分析研究,体现出应有的审计专业研究基础能力;研究成果在路径设计、方法建立、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具有应用性,能产生实践应用价值或社会经济效益。(3)文本写作:论文形式与选题适切,应用型成果的文本体例符合审计行业规范及专业技术要求;语言风格与文体协调,逻辑严密,表达准确,图表附件及文献引用规范。

2.建立校内导师与校外实践导师“双导师”以及“导师组”运行机制。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完善导师有关职责的三项制度建设:(1)确立校内导师+校外导师的“双导师”制度。研究生指导实行校内导师+校外导师的“双导师”制,凸显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应用特点。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双师”进课堂,实务专家和校内教师共同授课,注重能力和适应社会需求的培养。实践导师与专业导师一起制定研究生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选题撰写计划,督促研究生完成实习实践和学习科研任务,指导研究生运用所学开展实践创新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高研究生的职业能力和水平,使研究生能够成为服务审计行业、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2)实行研究生指导“导师组”制度。每个导师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导师组”制度可以做到导师之间的优势互补。在导师负责制的基础上,成立不同研究方向的导师组,统筹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定期组织本组的师生开展学术研讨,发挥团队整体优势,共同指导研究生。(3)建立“实践部门锻炼计划”,鼓励校内导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参加实践活动,确保专任导师具有实践经历。

3.注重案例开发,加强案例库建设。审计案例库应成为一个重要的指标要素。学校应加强案例库建设,对立项建设案例库提出明确的要求:(1)案例库建设成果应有效运用于研究生教学;(2)所有案例均需结合实践中的代表性问题,或社会热点问题、领域内重点关注问题;(3)每个案例库至少应包含10个案例;(4)每个案例库都应具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及原创性案例,且原创性案例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占比不少于1/3;(5)所涉及的案例在真实性、完整性、典型性、启发性和综合性等方面的要求都应满足审计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

4.推进慕课开发,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和实践探索能力。根据现实情况,提高培养质量和突出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的自我评估指标体系,还须构建以下指标要点:(1)推进慕课开发,加强课程平台建设,培养单位对所有课程均须立项建设和答辩验收。(2)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和实践教育能力,参与教师承担的纵向项目和横向课题研究,有效利用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等实践基地平台。研究生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培养单位开展“学校-实习基地共同培养”新探索,与实务部门合作共建实践基地,试点部分研究生课程放在实践基地进行教学,由实践基地专家与学校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

5.制订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办法,强化中期考核和常态监控管理。以质量为核心,制订招生指标配置办法,建立常态监控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观测点:(1)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生生源质量、培养质量、就业状况、导师队伍、实践基地等研究生培养条件方面的因素,制订以质量为导向的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办法[6]。(2)培养单位以学科或专业类别为基础组建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负责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强化中期考核管理。导师检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指导研究生填写中期考核表。校内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共同审核,意见一致后方可进入下一个培养环节。重点考核参加社会实践情况(或拟定的社会实践计划)。(3)成立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不定期查阅教学大纲,进课堂听课,对课程进行总体评价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常态化机制。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2009年。

[2]刘家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求是》,2010年第2期。

[3]黄俊平、何峰、严纯华、于菲:《构建内生发展驱动的学科自我评估体系———以北京大学为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5年第7期。

[4]韩习祥、梁传杰:《论学位点评估体系改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5年第3期。

[5]刘家义:《论中国治理与国家审计》,《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2014年。

作者:朱斌 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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