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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种薯繁育体系发展对策范文

时间:2022-05-06 09:15:54

马铃薯种薯繁育体系发展对策

《种子科技杂志》2015年第四期

1四川、甘肃、云南3省区马铃薯产业发展现状

1.1甘肃、四川脱毒种薯繁育体系成效显著,云南省种薯繁育相对滞后甘肃省拥有四级脱毒种薯繁育体系。2013年原原种产量超过6.0亿粒,原种繁育基地0.29万hm2,一、二级种扩繁基地10万hm2,基本上实现了全省马铃薯二级脱毒种薯100%覆盖。与2009年相比,原原种产量增加4.8亿粒,原种面积增加0.13万hm2,一、二级种面积增加0.3万hm2,约70%的原原种实现外销,销往河北、山东、广东等省,出口到东南亚和中东地区。四川省2013年生产原原种1亿粒左右,与2009年原原种产量2938万粒相比,增加7062万粒。原种和一级种基地2万hm2,年生产脱毒一级种薯40万t,脱毒种薯覆盖率近30%。四川省推行三级种薯繁育体系,二级及二级以上种薯民间自行扩繁,不在政府统计范围。云南省2013年原原种产量6000万粒左右,原种面积0.13万hm2,一、二级种薯面积约3.67万hm2,与2009年相比原原种产量增加了3000多万粒,大田各级种薯种植面积保持稳定。

1.2甘肃、四川前端种薯生产实现企业化、标准化,云南标准化程度低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环节多、周期长、投入劳动力成本高,扩繁中易受病毒感染。甘肃、四川两省种薯繁育前端如基础苗、原原种扩繁已实现资质认证,企业规模化生产。规模化生产可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种薯合格率,并按标准严格执行病毒检测;利于基础苗更新,政府可以有效监管种薯质量。2012年甘肃省具有基础种薯生产经营资质单位43家,其中爱兰种业、定西凯凯、万向德农3家企业生产脱毒苗2.0亿株、原原种3.2亿粒,产量超出全省总产量的50%。2014年爱兰种业年产脱毒微型薯已超过2亿粒。2010年,四川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全省组建了省级基础苗供应中心和3个地区分中心,实行全省基础苗订单供给,对全省基础苗、原原种进行监管。2013年生产约1亿粒原原种,原原种年生产能力达1000万粒以上的企业有四川高地种业、凉山州良圆马铃薯种业、四川喜玛高科农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占全省总产量的70%。实行脱毒种薯条码管理,2011年抽检脱毒基础苗合格率达100%,原原种达99%以上。云南省种薯企业少、规模小、供种能力弱,企业供种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全省马铃薯生产用种需求,科研部门、农技推广部门不得不参与种薯生产供应工作。第一,云南省马铃薯基础苗主要依靠云南省农科院生物所提供,企业、州、市、县农技推广部门原原种生产基地检测设备不全,检测技术人员缺乏,难以开展多种方法的病毒检测,无法保证基础苗质量。第二,云南省尚未建立基础苗统供机构,尚未开展企业生产基础苗资质认证。各原原种扩繁基地,企业更多地是向省农科院生物所定购所需基础苗,再来扩繁组培苗和生产原原种。2013年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马铃薯技术中心,以农科院生物所为技术依托,开始着手开展全省基础苗统供,已对南华、宣威、迪庆等地区提供了部分基础苗。同年,云南省有原原种生产企业9家,原原种设计产能达1000万粒的3家。第三,云南省目前原原种生产尚未开展质量监管,产量和种薯流向无法准确统计,有的基地试管苗更新后多年仍在使用,部分企业脱毒苗未经检测或多年不检测就直接生产原原种。

1.3四川、甘肃两省注重原种基地投入和运营,云南原种基地建设基础薄弱原种扩繁是种薯繁育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种薯开始进入大田扩繁,对环境和生产技术标准化要求较高。甘肃省自2008年起开始扶持原种生产,原种基地由企业承建,以33.3hm2原种生产规模为1个单元,通过公开招标与统一供种相结合的方式,省政府每单元补助网棚建设费250万元,补助种薯贮藏库40万元,两项补助分别约占建设成本的50%。中标企业由政府先提供70%的补贴,待企业原种收获后,企业提供完整的供货合同和销售发票,政府再拨付其余30%的款项,确保补贴生产的原种全部用于扩繁一级种薯。四川省采用三级种薯繁育体系,原种和一级种生产基地规模667hm2以上的企业有6家。另外还培育了一大批种薯专业合作社。四川省原种生产补贴主要由农业部种薯补贴,其补贴办法为:原种生产县农业局将统一采购的原原种提供给原种生产种薯企业(协会)或事业单位扩繁原种,扣除种薯补贴后收取差额种款交付原原种供种单位,原种收获前,政府再通过招标采购马铃薯原种发放给农户扩繁一级种薯。甘肃、四川两省区虽然在原种基地建设上投入有差距,但共同特点是疏通了原种基地上下游供种关系,实现了种薯繁育过程中的各级对接和市场流通。云南推行四级种薯繁育体系。2013年云南建有原种基地约1333万hm2,建设单位由企业、基层事业单位、科研部门构成,自行组织扩繁原种。规模上133.3hm2的较少。该省昭通、会泽等地区推行的“种薯一分地”工程,使原种扩繁面积化整为零,加速了病毒和其他病害对原原种的影响,种薯质量难以保证。2009年农业部种薯补贴中对原种单独进行补贴,云南补贴共667hm2,平均500元/667m2。2009—2013年云南各级大田种薯累计补贴1.12亿元,补贴7.13万hm2。虽然采用一卡通的形式兑付给农户,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繁种问题。

1.4四川、甘肃两省种薯质量检测体系建成运行,云南种薯监测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年甘肃省已建成1个省级和4个区域马铃薯种薯质量检测中心和28个县级种薯质检中心,检测点覆盖率为47%。已制定并实施《甘肃省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检测规程》《甘肃省马铃薯种薯认证方案》,连续3年由各级种子管理部门检验人员开展对马铃薯脱毒种薯的田间检验、标签的真实性认定、种薯质量抽检等。每年开展3次种薯检测,包括田间检验、收获后进行检测和出库检测。2009年,四川省规定纳入种薯补贴范围的原原种和原种供种企业,经省植检站检测种薯合格后才可供种。至2010年起,规定参与供种的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原种检验合格证书。种薯调出时,供种单位必须出具种薯质量检测报告给调入单位。种薯生产期间加强田间管理,防止病毒或其他病源感染,生产的一级脱毒种薯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2012年建成马铃薯质量追溯系统,可通过电脑查询终端、电话短信查询,追溯政府监管范围内的各级种薯质量。云南省受自然、地理、气候等因素影响,商品薯与种薯生产无法严格划分区域,种薯生产环境质量不易控制。尽管该省已经颁布了一系列与种薯相关的标准和规程,但整个种薯生产未能建立系统有效的质量检测和监控,尤其是田间繁殖过程中没有专业化的病虫害检测队伍。2013年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对全省农技中心(农科所)组培苗生产基地、部分种薯生产企业开展了组培苗、原原种病毒检测,共征集到263瓶组培苗样品,1600多粒微型薯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堪忧,组培苗、原原种合格率均较低。

2发展对策和建议

2.1尽快完善种薯质量检测体系针对目前云南省级检测机构较少,而马铃薯质量检测任务重的现状,建立省级质量监管机构,实现基础苗统一供给势在必行。建议在马铃薯主产区建设1~2个种薯质量检测机构,先从源头上提高种薯质量。可参考甘肃省的办法,按照农业部马铃薯质量检测中心的建设标准,完成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配置。主要开展以下业务:一是基础苗扩繁质量、原原种生产全程质量监测,合格证核发;二是原种生产质量检测,包括田间检测、收获后检测、出库前检测;三是检测结果若出现争议,可到省级机构复检,保证结果的公证性。

2.2抓紧认证建设标准化原种生产基地云南人均耕地面积较少,交通不便,土地流转难度大,加之繁种基地所在区域交通不便,适宜种植作物的数量有限,如种植荞麦等作物比较效益低,造成原种基地轮作困难,不同级别种薯和商品薯交错种植现象十分普遍。2013年云南省原种生产平均用种成本已超过2000元/667m2,劳动力和农用物资价格上涨较快,种薯基地固定十分困难,原种、一级种生产基地界定多由当年播种种薯的级别来定。这些因素造成了大田种薯合格率不高。应在对云南省原原种生产企业、单位进行质量认证的基础上严格把关,加强对种薯企业的扶持力度,省级财政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土地流转、基础改造、种薯补贴、环境质量认证等,扶持企业开展好原种基地建设。主要开展以下业务:一是按省级或地方马铃薯生产计划,指导种薯扩繁;二是对上游种薯生产企业的种薯质量和产量进行监控;三是确保合格原种薯进入一级种生产环节。

作者:刘彦和单位: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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