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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管理论文范文

伦理管理论文

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私营化、管理伦理、信息时代、美国

公共部门私营化在今日美国已是风起云涌。各种规模、各种类型的政府都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重新界定政府的角色与责任。"为创造一个运作更有效,花费更少的政府"(createagovernmentthatworksbetterandcostsless,这是美国副总统戈尔的《国家绩效检讨报告》中的著名标题。),在可能并可行的地方,城市、县、州和联邦政府都已开始与私营组织--不管是营利的还是非营利的--建立新的关系。在一些领域,政府可以完全卸下公共服务的沉重包袱――原先这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而在另一些领域,政府与私营企业通过订立合同共同对公共服务负责成为首选的改革措施。

私营化浪潮--如果可以这么称呼的话--与信息化浪潮几乎同时席卷发达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曙光已现,美国乃至全球范围的人们都在购买个人电脑,光盘(CDROMs),争相上网。互联网、万维网、浏览器、搜索引擎、电子邮件、列表服务、聊天室以及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等已成为日常词汇。今天的工作场所--无论是中央控制室、专业办公室还是家庭--都日益高科技化,信息化。

未来是如此明显,连原本对我们十分有意义的公共与私营的历史区分好象也不再有效,而且当人们进入网络空间被扭曲的时空时,过去与现在的差别一样没有意义。然而目前显现的私营与公共、过去与现在的虚拟界限怎样构成对管理伦理的挑战?我们是否正在进入一个虚拟管理伦理(virtualmanagerialethics)的时代?今天的公共管理者,在日益高科技化、信息化的工作环境中,正伸开双臂拥抱私营化,那么以往通行的道德原则、伦理价值还能不能指引他们适应新的时代?未来是不是意味着一些不可见,却是不祥的可能?

私营化与公共管理的道德伦理

我们首先来看私营化如何改变公共管理者的道德面貌。

公共管理伦理部分扎根于二十世纪初席卷全美的进步改革运动(ProgressiveReformMovemen),充斥市政府、法院甚至各州首府的丑闻、腐败以及无节制的贪欲迫使改革运动树立一套新的道德准则,它以效率、责任、美德、政党中立(或称无党派,non-partisanship)及公共服务为内容。随着政府模式从市长-议会式向议会-市政经理式的推进,行政格局从分赃体制向公众服务系统的转换,以及政党中立和大规模选举的实现,新的伦理价值观逐步走向制度化。而1914年市政经理联合会(theCityManagersAssociation)及1939年美国公共行政协会(theAmericanSocietyforPublicAdministration)等专业化组织的成立则在精神上坚定地支持并践行着新的伦理准则。也许政府私营化带来的伦理困境唤起了持续近一个世纪的道德关怀。新世纪已揭开序幕,许多人认为,我们可能给太多美好的事物束缚了手脚(Thompson1993),也就是说,原本进步的改革运动连同官僚制度的繁文缛节创造了一个运作低效、成本高昂的政府。

1992年,奥斯本(Osborne)和盖伯勒(Gabler)响亮地提出了"改革政府"的口号,其回应空前热烈。改革者支持私营化并号召公共管理者以企业家精神带领政府进入二十一世纪,但他们很少提及私营化与企业精神对管理伦理的影响。十分遗憾,我们无法从《改革政府》一书的目录中找到丝毫与道德有关的内容。也许奥斯本、盖伯勒及其追随者会说他们只是让管理者在法律框架内尝试不同的管理,而并没有让他们从事非法活动,因而也就不必关心道德的问题。

私营化改革能否把伦理道德减少到最低标准?如果它并非不合法,是不是就一定意味着可行?如果可行,会不会必然出现道德的低地?

因此我们有必要看一看私营化与企业精神对管理伦理的可能影响。

腐败与公共利益

乔治·弗里德瑞克森(H.GeorgeFrederickson)在其著作《公共行政之精神》(TheSpiritofPublicAdministration,1997:194)中斩钉截铁地断言,私营化运动不会有成功的前景,在贪欲、腐败刚刚得到遏制,政府行政能力受到人们倡扬之时,这一运动很可能又将退回到原来的状况。他提醒道,我们总是在"为贿赂与欺诈创造一个诱人的环境"。难道已没人记得美国副总统斯皮罗·阿格纽(SpiroAgnew,1969-1973)是为何辞职的吗?弗里德瑞克森的抨击坚定不移(1997:18):"越来越多持私营化观念的人被任命到政府职位上,从而越来越多的政府服务采取企业模式,我们又将面对可恶的腐败与种种不道德的行为。"

琳达·德莱恩(LindadeLeon)对私营化、企业化公共管理及道德的看法较为乐观。虽然她承认,成功的私营企业家一般具有相同的价值观--自负、自私、我行我素、旺盛的支配欲以及不择手段--如果在公共部门中得不到合理约束与督察,可能会危及公共领域的道德基础。不过她(1996:496)说:"就其最佳状态而言,公共管理企业化是道德的。"自我服务、追求利润、精打细算的公共企业家们如果取得成功,一定能够把握机会,合理调配资源,开拓创新。当然两者相抵,道德环境不容乐观。尽管如此,德莱恩依旧相信,道德的企业化管理是有可能的,并且会得到公共组织的鼓励。

我们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私营化、政府再造和企业化经营威胁到政府管理的伦理道德,甚至又使腐败与不道德行为沉渣泛起?理论推导也许是困难的。科恩(Cohen)和埃米科(Eimicke)在调查了企业化公共管理的三个案例--加州橙县财政破产案(theOrangeCountyfinancialbankruptcycase)、加州维萨利亚宾馆合作项目(thehotelpartnershipprojectinVisaliaCalifornia)、印第安纳波利斯废水处理厂私营化项目(theprivatizationofIndianapolis''''wastewatertreatementplants)--之后提供了某种证据(1996)。

加州橙县案的进展对伦理以及合法性问题提出了突如其来的挑战。该县财务主管罗伯特·西特罗恩(RobertCitron)为获得巨额的财政增益,用当地的共享基金(pooledfunds)进行投资,不想利率陡然上升。随之暴露的财政危机迫使这位财务主管弃职而去,给该县留下破产的残局。维萨利亚宾馆合作案无论成功抑或失败对道德问题的冲击更大。该市动用闲置的城市财产(cityownedproperty)与瑞迪逊连锁宾馆集团(theRadissonhotelchain)合作建造并经营宾馆,使纳税人的钱承受很大的风险,最后的结果是城市被迫收购宾馆,承担债务。

印第安纳波利斯市对斯蒂芬·格德史密斯(StephenGoldsmith)市长的行动经常津津乐道,早在1990年初,他便在四十多个公共服务领域实施私营化改造,城市废水处理厂便是其中之一。虽然这个厂一直是有效率的,市政当局还是决定把该项服务外包出去。结果当地的供水公司以51%的股份与一家法国工厂赢得了合同并取得了重要的财政贷款。在考察这三个案例的基础上,科恩和埃米科归纳了如下结论,公共管理私营化能够在道德上成立,但是小心谨慎和胜任私营化的资格问题必须严肃对待。

对美国中部某州的一个都会县与当地商贸促进会(Thechamberofcommerce)开展合作的道德质疑在理查德·K·高尔(RichardK.Ghere,1996)看来是非常关键的。为繁荣旅游业,吸引会议产业(conventionbusiness),该县制定了一套吸引外地投资的经济发展战略。占有当地税收3%的旅馆床位税被用来实施这一战略。根据协议,由商贸促进会提供与该战略相关的服务。不用说,商贸促进会的官员对这项安排非常之满意,自然成为干劲十足的合作者--不过这种干劲也许太足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违规事件屡屡发生:能拿到非竞争性授权的商人是因为与促进会的官员有着家族联系,开支报告、围绕会议而进行的商务活动经常弄虚作假,促进会为县领导人支付打高尔夫、外出赴宴甚至出境旅游的费用。高尔没有为我们提供商贸促进会向县政府渗透的更多具体细节,但有一点已经很清楚,那就是高层合作在培育道德风气方面所作甚少。这一案例提示,公共官员原本遵循的道德行为在公共职能私营化的今天已失去往日的功效。无疑,合同是诱导转变的媒介。

总之,私营化运动构成对公共官员,包括管理者的道德挑战。也许弗里德瑞克森的观点(1997:171)是值得称道的:"政府正沿着私营化方向前进,对此我们无须心存介蒂,但对政府伦理的关注应同时提升。"

信息时代公共管理者面临的伦理挑战

为获取和沟通信息而"上网"引发了一系列挑战,地方、州、联邦各级的大量部门拥有".gov"或".org"的域名。全美市/县管理联合会(ICMA)1995年对地方辖区的调查显示,虽然54.4%的辖区还没有上网(n=580),但毕竟已有近半数(45.6%)在互联网上占据了一席之地(MoulderandHuffman,1995)。今天,无数美国的市、县、州行驶在信息高速公路上,如果这项调新开展,拥有域名的政府数量必定大得令人吃惊。

技术的使用可能对公共部门的社会生活或集团生活造成影响,网络专业技术不但给管理者带来麻烦,而且在理解与改善不合需要,甚至有时是不道德的技术影响方面同样是苍白的。一项电子邮件对公司内部生活负面影响的最新调查显示,两方面的原因造成工作环境越来越缺乏个性化--一是技术本身(因为无须面对面的交往,社会关系变得公开化),二是因为用户或雇员为避免不期而遇的社会事务所做的有意识选择(Markus,1994:119)。不过信息技术对工作环境的社会影响不仅仅只是负面的,雇员能够而且已经作出选择,决定和谁或不和谁联系。事实上,努力提升组织伦理氛围的管理者很可能会发现自己周围,尤其在组织行动的基本知识方面已受到特殊挑战――不管是负面的还是正面的。

组织上网对管理者的挑战表现在如何对与互联网相关的操作和行为进行定义、管理和监督。对于以下操作,如游览万维网网站,下载、收搜索黄色信息,从事营利的性广告与,传播政治言论,张帖或下载有攻击性的涉及种族和性的内容,收集或兜售各种机会,冒名传播电子信息等等,公共组织及其管理者应尽快出台令人满意的互联网使用政策,全力预防相似事件的大规模扩散。

与此同时,管理者越来越意识到,互联网已成为建设责任政府和创新政府的重要途径,因而必须积极地创造环境,极大地鼓励雇员利用数据库和万维网这些信息宝库开展工作。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在互联网的合理使用和滥用之间找寻平衡点,也许是最关键的伦理问题。

在雇员上网,使用Internet之外,伦理与合法性挑战还来自于政府行为。在线政府及其领导人应发扬并努力提高民主的理念与实践--在保护敏感信息的同时,保障公民获得公共信息。一方面要公布关于犯罪率与艾滋病的统计数据,另一方面要让公众能够获得受害人的姓名与住址。同样的问题是,当县资产评估办公室建立了包含资产价值与地址的查询数据库后,公共服务能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它会不会给罪犯运用同样的科技手段找到作案对象提供方便?

多数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是紧巴巴的,这为公共服务私营化创造了土壤,它们在政府主页上出售广告空间,或把商业产品作为市县政府的公共产品,这些做法是否道德,又是否合法?互联网的商业化已成定局,而在政府商业化的道路上美国政府能够并应该走多远?私营化是不是商业化的另一种形式呢?

最后,公共官员、市民及他们相互之间的电子沟通问题也值得注意。公民与官员之间的信息传递原来使用传真,现在则以电子邮件取而代之。而沟通路径一旦换在政府官员之间,情况则大不相同了。电子化方式的信息浪潮是不是有效地把政府暴露在阳光之下?公共管理者在使用电脑,把重要信息发送给他的同事和上级之前,有没有做到小心谨慎与踏实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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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进程的徘徊与困惑

私营化的迷雾和信息时代扭曲的时空观困扰着今日的公共管理者,本文一开始便提出以往的伦理价值和道德原则在今天还是否管用的问题。也许上文试着作了回答,但不确定性无疑仍存在。

诚实、正直、仁慈和尊严这些负责任的道德方式过去长期地与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私营化浪潮与信息时代到来之际的今天,它们依然是有效的。不过传统的伦理价值是否充分,回答则很可能是否定的。采取一种更适合二十一世纪现实的伦理观十分必要,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公共管理企业化与信息时代的现实是不该被忽视的。当然我们不能不重新思考在局部的和全球的工作环境中职员的行动究竟由什么推动。更进一步还应认识到,当个人成为道德主体因而对自己的行动负责时,他很可能生活在一个远为活跃与复杂的社会组织环境中。

对于想在迷雾中乘风破浪的公共管理者来说,前面的路在何方?最迫切的问题也许恰恰是思考与实践组织伦理。管理者应该时时刻刻问自己:"在组织中培育一种道德环境,我能够并且应该做什么?"根据特定的案例确立相应的伦理准则当然是一种方法,但这远远不够,另一种更可靠的方法是雇用诚实的员工。当然,说来容易做来难。40年前约翰·F·肯尼迪总统的话至今仍余音绕耳:"良好道德环境中的诚实之人是政府道德问题的最终答案。"

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又如何判断你在这方面进展成功?回答后者相对容易一些。一个好的道德环境,应该有更高水平的尊重、信任,组织成员之间拥有良好的公开沟通,在这里,公正、平等、同情和关怀能得到最大的倡扬。最终,这些优良品质能超越工作空间而散布到整个社会之中。

管理者如何在他们的组织中培育一个优良的道德环境?一些建议已经提了出来(例如增加交谈的机会),但真正建立并维持组织道德所需做的自然会更多。至少管理者应尽力把道德自觉注入其组织并以此塑造与其他组织(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的关系。他们还要采取步骤开发与执行伦理原则,提供道德培训,建立道德投诉机制或在年终绩效评估中增加伦理的条款。这些措施无论是单独的还是综合的,都可以"作为组织发展的伦理道德"来看待(Zajac1997)。

总而言之,公共官员(选任的也好,非选任的也好)遇到越益复杂的道德挑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对于经历了200多年的民主实践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美国政府来说,任何这方面的失误都将有损于公众对其的信心与信任。

参考文献:

1.Cohen,StevenandWilliamEimicke.(1996)"IsPublicEntrepreneurshipEthical?"PublicIntegrityAnnual.Lexington,KY:CouncilofStateGovernments.

2.deLeon,Linda.(1996)"EthicsandEntrepreneurship."PolicyStudiesJournal24(Autumn):496-514.

3.Frederickson,H.George.(1997)TheSpiritofPublicAdministration.SanFrancisco:Jossey-BassPublishers.

4.Moulder,EvelineaR.andLisaA.Huffman.(1996)"ConnectingtotheFuture:LocalGovernmentsOnLine."TheMunicipalYearBook1996.Washington,D.C.:InternationalCity/CountyManagementAssociation.

5.Osborne,DavidandTedGaebler.(1992)ReinventingGovernment.NewYork:Addison-WesleyPublishing,Inc.

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一.设计艺术的设计伦理性发展

从西方现代设计史的发展的轨迹来观察,设计艺术从“工艺美术”运动发展到现代主义设计,设计的要素呈现复杂化的趋势,设计所要考虑的外部及内部的因素增多。当今设计艺术的发展,基本承继着三个阶段的发展、进步。第一个阶段,设计艺术所考虑的核心点立足于设计的功能与形式问题的讨论及实践中。从设计作品的角度来思考设计的功能与形式问题,其并没有或较少的触及到一些外部因素的问题。如:英国“工艺美术运动”的产生,从某种程度上讲,其核心的讨论点:其一,工业产品外形粗燥丑陋,没有美的设计;其二,设计者仍然以手工生产为少数权贵设计的产品。虽然从表面上英国工艺美术运动已经开始触及到设计的伦理性问题,但其也仅仅局限于理论的探讨,在具体的设计实践层次上并没有很好的实施。英国工艺美术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威廉·莫里斯”,强调在具体的设计上强调设计的实用性和美观性的结合,对他而言,实用但丑陋的设计并不是好的设计。他曾说“不要在你的家中放一件你认为实用的,但是难看的东西”

[1]这种看法是他的功能与美观的结合的设计思想的体现。同样的情况,包豪斯的创始人格罗佩斯在其亲自拟定的《包豪斯宣言》中同样立足于设计作品的功能与装饰的问题上,同样较少的触及设计的复杂关系的问题。“宣言中:建筑家、画家和雕塑家必须重新认识:一栋建筑物是各种美观的共同组合的实体,只有这样,他们的作品才能灌注进建筑的精神,以免流为‘沙龙艺术’。建筑家、雕塑家和画家们,我们应该转向应用艺术……让我们建立一个新的艺术家组织……让我们创造出一栋将建筑、雕塑和绘画结合成为三位一体的新的未来的殿堂”

[2]这里作为包豪斯整个设计风格的纲领性思想,其实中强调建筑家设计的实用性和雕塑家、画家创作的美观性的结合。第二个阶段,设计艺术开始考虑并实践设计艺术注重与周围环境的联系性和和谐性的问题。这里的环境包括两层的含义,即包括自然性的地域环境又包括社会性的人文环境,开始走向了设计艺术的综合关系的思考完善时期。如美国著名设计家雷蒙德·罗维。他的伟大的设计成就便是立足于美国商业文明的基础上发展的,他所关心的是设计的经济利益,他自己也身体力行这种原则。他曾说:“每当人们在谈论设计的诚挚性时,我更加关心我的汤勺”

[3]罗维的设计公司的发展有两个重要的时期,一个是三十年代的经济危机,一个是漫长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这两个时期当中,因为战争的需要,美国的各种生活用品极其缺乏,因此,国内市场对于生活用品的需求造成了他的设计业务的篷勃发展,制造商与企业在困难的时期不但要考虑适应市场的产品的生产,同时还要考虑困难时期结束后,战后恢复期对于住房、室内用品、汽车等等产品的巨大需求。因此,罗维不但设计困难时期的作品,也同时为困难时期结束以后的恢复发展设计。再如弗兰克·莱特的设计,其草原式建筑形式,注重其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和谐性。莱特的设计思想吸收中国《道德经》的思想“凿户黼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4]实现建树整个室内空间与室外环境的空间交流性。其继承发展了沙利文的设计艺术思想,明确提出了“有机建筑”(OranicArchitecture)理论,指出“建筑是自然的、真实的,设计要自内向外的进行,要突出建筑形象的内涵,要与周围的环境密切结合,要表现材料本身的质感”

5]它最大的贡献就是打破了把建筑单纯封闭为六面体的传统观念,主张空间的自由划分、交流。同样的情况出现于斯堪的那维亚国家,其总体的设计思想体现出明显的设计艺术的交流性和联系性,其整个设计思想已呈现出设计艺术第三个阶段设计艺术综合关系交互影响的思想端倪,“负有大众化的民主传统,强调产品的经济原则,致力于发展大众化的制品”

[6]“强调有机设计思想和产品的人格化、感情化”

[7]丹麦著名的家具设计师凯伊·伯杰森指出:“我们所制造的东西,应当是有生命的,由心脏在其中跳动……它们应当是人性化的、有生机的和温暖的”

[8]第三个阶段,设计艺术各种因素的综合关系性。设计艺术处于一种“关系”中,处理设计物与人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这里所提到的“关系”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设计的伦理性问题,设计的时代性要求设计艺术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注重设计的伦理性要求。设计艺术从设计的伦理性角度分析,这种关系是秩序化的和谐的“关系”。1995年10月在日本的名古屋市举行了世界室内设计会议,这是国际室内设计协会的年会(IFI),会议主题定为“室内-——新浪潮的创造”

[9]会上日本室内设计师内田繁就世纪之交、时代更替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20世纪产生的物质主义的时代观将向物与物之间相联系的柔软的创造性时代转变,这是从“物”向“事”的变化,是“心”和“关系”的发展,也就是说是从“物质”的时代向“关系”(心)的时代转变。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为人的“关系”,而这种转换的核心点为“人”自身,从大的范畴来看表现明显的就是设计的伦理性问题。同时“他举出了关系时代的特征是:地域社会的复兴;与自然的协和;个性的尊重;家庭和共同体的再认识;多样化和关系的连锁;解释和认识的重视;故事传说的复兴……他指出今后的设计将更加重视看不见的东西,重视关系的再发现,方法的追忆和内心的反响,将趋向综合性的设计方法”

[10]例如国际主义风格由于内容与形式的倒置;求新求变的新生代对一成不变的单调的风格的挑战,导致了装饰主义的萌发,对现代设计成为商业贸易促销的“帮凶”的反叛,使人们的生活变得粗糙。现代主义追求功能性的重心,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漠等等,需要适合人类生存的新的设计及其设计理念的出现。在这种背景情况的促使下,“后现代”主义设计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反对设计形式的单一化,主张设计形式多样化;2.反对理性主义,关注人性;3.注重产品的人文含义;4.隐喻;5.关注环境”[11]。后现代主义从“对高情感的推崇,强调人在技术中的主导地位和人对技术的整体系统化的把握”,“遵循人性经验的主导作用,时空的统一与延续,历史的互相渗透,个性化,自由化”

[12]这里我们所谈到的内容并不代表设计伦理性的全部内容,从其意义上只涉及到设计伦理性的主要思考的问题,但已经能够足够的说明问题,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设计的综合关系的相互作用,共同实现设计的伦理性思考,实现设计艺术的人文关怀。

二.设计艺术的设计伦理的趋势

整个时代性发展的社会现实,如:资源的问题、环境的问题、消费商业文化的问题,乃至整个社会发展所呈现的“物化”现象等等,促使设计艺术走向了空虚。而对这种现状,设计艺术需要更多的人文关怀,注重设计的伦理性思考,使设计艺术有了实际的思想的引导,可以这么说是时代要求设计艺术的伦理性思考、实践。我们如何来思考这种现状,对于指导设计艺术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即怎样的社会现实,促使设计艺术必须思考其存在的实际意义。1.设计艺术的综合关系的设计发展阶段的时代性要求。对于设计综合关系设计发展的阶段上文已有清晰地论述,在此不再做重复的解释。2.“物化”的社会现象的刺激。对于“物化”的具体内涵的理解,即人们在不断的改造控制自然的同时,同时又被自己所创造的造物世界所反控制,进入了控制与反控制的悖论中。人类过多的依赖自豪于人类自己依照现代科学技术所创造的伟大的造物世界的同时,殊不知其已被逐渐的“物化”,走向了人类自己创造的另一个极端。英国人类学家D·莫里斯在他的著作《人类动物园》提出了一个“动物园”效应的比喻,他认为“现代生活条件与动物园的情况相类,动物园可以保障一定程度的安全,但这种安全是付出了昂贵代价换来的”[13]。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现代科学技术支撑的一切改善生活方式的活动,都可以被视为营造“动物园”的活动。作为设计艺术的承载的现代科学技术,营造着“园”中的一切,殊不知人们一旦习惯、适应了“动物园”的生活后人类一旦离开这种生活或者这种生活被外界因素的破坏,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估计人类将变得无法生存。[14]再者人们一旦满足于这种人类自己所营造的“伪生活空间”的时候,人类也逐渐实现了自身的“物化”,技术的物化所刺激的人的物化,人类自然所特有的强烈适应自然的生理机能将退化,当灾难降临时,人类将变得手忙脚乱。从设计伦理的角度出发,我们是否考虑来停止使这种“伪的生活空间”的破碎,还原人类真正的“自我”。“人类进化史说明好的一个简单的真理:人之所以能出类拔萃,是因为他具有非凡的适应能力,而支配这种适应,从本质上说,首先是非物质的,也就是心理和精神的,应该明白适应性应该是设计师进行设计的前提”。3.人类自我精神需求的刺激。马斯洛在他的需求理论中将人的需求由低层到高层或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自尊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其中社交需求、自尊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都是超越基本生存需求的社交需求,是社会人需要不断满足的精神需求,从社会发展的现实来看,人类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建立在丰富的物质资料的基础上都得到了较好的实现。就设计艺术而言,这也是设计艺术所应该秉承的责任,设计艺术的核心、目的,即以“人”为本,从人的自身的需要出发进行设计,这也是设计艺术发展的目的责任。4.普遍的社会现实的影响。首先,当今社会所形成的老龄化的社会现象的不断加剧,整个社会所实际存在的实用劳动力在减少,伴随着社会老龄化的趋势,又衍生出新的问题。作为社会整个生产力的推动,青年人的压力增强,而这种压力及来自其自身的生存问题所产生的工作的压力乃至心理的压力,使其处于一个亚健康的生活状况。进而来自当今一个家庭一个孩子的现状,一对夫妇至少要抚养四位老人,虽然现代不断健全的社会福利,但仍然不能切实的改变这种现状。等等许多老龄化社会所衍生的种种问题,使社会的青年人压力增大的情况,设计艺术的伦理性所思考所要求承担的责任如何在其整个社会大的系统中缓解这种现状,如何在人们具体的整个生活、工作的空间设计中缓解这种压力,成为设计艺术所要考虑和实践的问题。其次,环境破坏、污染及其资源的不断开发和利用率低所造成的浪费问题。从设计的伦理性思考,社会呼吁设计艺术的环保、生态、节能、绿色的绿色的设计路线。再次,消费型社会的现实。设计问题如果搞不好,便容易成为商业的附庸,从设计伦理来看,如何正确的引导消费,引导消费的时尚,这都成为现代艺术设计所关注的问题。5.现代社会合格设计师的责任和义务,设计师进行设计要在自己的头脑中形成设计的伦理性思考作为其行动的准则和指向,提高自身认识事物的能力和深度,从人自身切实的角度出发,综合思考设计的问题。设计需要创新思维的创造能力。美国创造学家罗伯特·奥尔森曾说过:“那些思想拗执、顽固,缺乏随机应变的素质和生活形态,或者思想偏执的人,是很难推出新思想的”[15]。作为一名真正的设计师需要具有广泛的知识和丰厚的修养外,更多的是增强设计师的一种社会的责任感,从设计伦理而言,对整个设计的核心“人”的综合关系的平衡。6.区域性中国传统文化与世界性的西方文化的差异性因素。这是存在于社会现实各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如何正确的来认识处理这一现实,实现文化的自我回归和文化的自我认可,摒弃陈旧的思想认识。从新世纪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这一差异性的因素。中国传统文化是基于中国人的普遍的生活形态中的,对于传统文化的认识和深化,体现于设计艺术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内蕴的了解、实践、应用,实现立足于中国人普遍的生活形态基础上的中国文化的吸收和传播。同时我们在正确的认识中国传统文化与世界性的西方文化的差异的同时,应从大文化圈的角度,加强区域文化的保护,实现人们普遍的文化回归感,增强区域文化的情感因素的作用及其尊重,特别向中国多民族的国家,多种文化背景的现实,正确的处理大的正统的汉文化与少数民族的区域文化的和谐共存,促进文化的多样化,同样成为设计艺术所思考的问题。设计伦理性从“人”出发,体现服务于人的思想意识的需要,运用文化圈的人们共同的文化背景,来实现设计的文化交流性、适用性和民族情感的回归,当我们在思考大的文化范畴问题的探讨建立的城市文化圈的时候,对于中国民间艺术的保护、认识和回归,同样成为现代设计艺术所应重视的问题,而应真正的理解民间艺术的生活形态,民间艺术如果离开了其赖以生存的生活方式便失去了大半的意义。“在传统社会,民艺就是我们的日常生活,因此柳宗悦说:‘只有工艺的存在我们才能生活。从早到晚,或工作或休息。我们身着衣物而感到温暖,依靠成套的器物来饮食,备至家具、器皿来丰富生活……因此,工艺是贫弱的,生活也将随之空虚’柳宗岳先生说的这些我们仍需要”[16]。“费孝通先生说也曾说:‘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地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还乡’”[17]。研究民间艺术以及所体现的生活形态对现代设计艺术的作用,反过来汲取民间艺术的积极因素的同时,如何重新建立适合人的新的艺术设计,这便又是设计的伦理性范畴。7.设计学的研究现状而言,一般都是从设计的形象性(艺术性)、理论性以及设计的科学技术性等角度分析,对于设计的深层次的认识,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特别为设计的伦理性思考。现代设计学研究的问题出现了很多就问题而问题的研究方法,对于理论性的设计学研究内容的实践指导意义缺乏明确的指导性,很多知识的理解分析流于就理论而理论的现状。研究、分析设计的理论知识,目的就是更好的来指导具体的设计实践。再就设计理论的研究,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就设计的实践而后在理论的分析总结,虽然对于实践的总结分析是十分必要和必需的,但同时也用保持理论的前置的引导作用。而设计的伦理性作为设计艺术新的研究课题,对设计艺术的实践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就理论的实践性指导作用,“理查·布卡南与维克特·马格林在1995年出版的《发现设计》文集的导论中开宗明义的说明要讨论的课题,乃是日常生活的设计”[18],这个微妙的分别已使我们知道我们已开始离开对设计学纯粹的概念层次去理解设计,而返回到设计的实践去行动反对概念理论的分析。虽然其并没有明确地提出研究设计的实践层次,但某种程度上奠定了对于设计研究不仅仅对概念理论的分析,更要注重其设计实践的意味的思想主题。以上几点所考虑的核心便是为什么设计艺术要注重设计的理论性思考,启示了设计艺术重视设计的伦理性思考的发展方向。

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网络伦理问题。本文在对网络性质深入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网络伦理建设的具体措施,并分析了网络伦理建设新的特点。

[关键词]网络传播;网络伦理建设;网络技术;网络道德;政策法规

网络社会,是由不同的网络社区组成的一个虚拟社会,它存在的基础是网络技术。在这一虚拟的社会结构中,虽然其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的个人,但网络在技术上的特殊性使网络媒体产生了许多传统媒体未曾遇到的新问题。面对这些新的网络伦理问题,我们应针对其特殊性,在理论上加深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建设措施。

一、基本的认识前提

1.关于网络技术的性质

作为技术层面的网络,它是一个中性的工具,并无是非好坏之分。其任何正面的负面的价值延伸,都是主体操纵者——人的价值观念的体现与物化。如果你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对待网络,那么它就是你实现理想、通向成功的桥梁。如果你以消极阴暗的心理对待网络,那么网络就是你走向沉沦、犯罪的独木桥。

网络巨大的负作用就是产生于使用者对科学技术的滥用、误用,产生于人类价值观念的偏离。有些人被无所不能的网络技术带来的信息便捷、物质富有、生活安逸等等表面现象所蒙蔽,对工具至上、技术决定论等等偏激观点盲目崇拜,并将眼前的功利作为最终目标追求,使自己成为技术的奴隶。网络技术上的“可行”并不等于行为上的“应该”。你能够在网上横冲直撞,甚至可以随便散发不负责的信息、随便破坏他人的电脑系统,但人的道德修养是你一切行为的最高主宰,使你不能胡作非为。只有将精神价值、人文关怀与网络技术的发展融为一体,才能真正发挥网络技术的综合优势,从而有效推动社会的高速发展。

2.关于网络道德与传统道德的关系

网络社会依存于现实社会,网络社会行为是现实社会行为的延伸,表层的数字关系所遮蔽的恰恰是深层的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在网络空间中,人虽然摆脱了诸如邻里角色、现实直观角色等现实空间中制约人的道德环境;但在超传统地域的网络范围内,人发挥作用的动机并没有变,植根于现实空间的传统道德与新型网络道德的行为者是共同的行为主体,它们两者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区别。因此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就应该是构成网络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参照。

由此看来,网络道德并非空穴来风,现实社会几千年的道德积累是它坚实的基础。事实上,人类发展到现在形成的丰富多彩的传统道德,其一般原理和基本运行机制,充分反映了人类社会活动的一般规律,网络社会既然是人类社会的生活空间,其普适性就不言而喻。因此,人类在维护网络空间秩序时必然要引入传统道德的优秀成果和富有成效的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加以协调发展,从而形成“网络社会”更高水平的新型道德。

3.关于网络伦理作用的特殊重要性

在现实社会,伦理与法制,是维持社会平衡的两大重要杠杆,而且法制的明确性、强制性,使它的作用更大于伦理的作用。而在网络社会,由于网络的隐匿性、快捷性成为网络法制的障碍,因此网络伦理建设具有更加特殊的重要意义。

网络伦理,是指人们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交流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道德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媒体对象等等之间的关系。网络伦理建设,就是要在这些关系中建立一些相应的原则规范,使之成为网络媒体使用者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凝结人类高科技发展水平的网络媒体,自然也标志着人类社会进化的水平。在这样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形态中,自觉的道德规范的遵守应该更具普遍性、操作性。它不仅弥补了网络法规明显滞后于网络发展的现实,而且,即使在法规健全的情况下,它也可以起到法律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传统法律是通过强制性手段,针对严重违法行为制定出的各种惩罚性措施,因此它只能用于惩恶,而不能劝善;只规定人们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必须禁止,而没有指明什么是应该去做的、什么是鼓励去做的。道德伦理建设,则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起作用,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与内在性,不仅对不道德行为进行批评、谴责,同时也对道德行为,尤其是高尚的行为予以褒奖、鼓励,显示出文明社会中人类行为的高度自觉性,这一特点最吻合现代网络技术运行的客观规律。

二、网络伦理建设的具体措施

网络社会的整体建设,需要伦理、法制、技术、管理等多种手段齐头并进。侧重于伦理建设措施而言,由于网络伦理所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因此网络伦理建设的具体措施也需要多层面、多角度的协调配合来进行。

首先,建立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无论网络交往如何具有隐匿性,其行为主体不外是现实社会中的真实的个人,个人道德素质的高低将决定其网络交往行为的文明程度。因此,对现实社会的公民进行相关的道德教育,如社会责任感、民族自尊心、科学人生观等等的教育,是防止网络失范行为发生的基本前提。当然,我们更应该意识到网络失范行为已严重存在,并产生着恶劣的社会影响,我们有必要对影响网络行为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如对网络传播中产生的特殊的网络文化现象、心理现象,对网络社区形成的规律及功能、作用,对特殊的网络交流方式与特殊网络交流符号系统等等进行分析,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推动网络主流文化的建设,确立以集体主义原则为主导的自主型网络道德模式。目前网上流通的信息五花八门,需要对内容积极健康的网站进行保护与宣传,确立网上正确的舆论导向。虽说网络舆论环境相对宽松,但多种声音中仍然有一个代表主流的声音。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与大众传播于一体的网络传播,仍然体现着时代脉搏的跳动。在主流文化的引导方面,需建立网络社会健康的道德评价标准,这一标准的确立,要在全面权衡网络社会中的自由与责任、个体与群体、全球性与本土性、权利与义务等等各种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确立网络社会的终极道德目标,并将这一目标尽可能量化、细化。将其实现过程划分为上、中、下3个不同的层次,制定最优标准与最低标准的具体指标,中间标准的完善途径,利用行为范型的诱导、基准道德的推崇、基本道德的法规化等手段推动网络社会价值评价标准的确立。

其次,加速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这在控制不良信息流通方面至关重要。虽然网络道德建设的主体是人,但人在一定程度上是环境的产物,人性的脆弱是与生俱来的。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仅仅依靠人自身的道德修养来起作用是远远不够的,一定的技术约束也是帮助道德完善的必要手段,特别是在针对外来信息的入侵上。目前,在全球信息产业中,CPU(中央处理器)的产量美国占92%,系统软件生产量美国占86%,世界性大型数据库70%设在美国①。如果长期缺乏技术方面的有效措施,由此带来的强国对弱国的文化及意识形态的渗透,以至对弱势文化的摧毁,其后果是难以想象的。任何国家都应该有义务和能力对外来信息进行审查与控制。就网络整体发展而言,目前计算机安全技术比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要落后5到10年。随着网络道德失范及网络犯罪问题的日趋严重,各国政府及网络专家都加大了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如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反黑客技术等等。一些发达国家如美、日、德等国将信息安全技术列为国防、科研的重点,并形成相当规模的信息安全产业。而我国,由于网络技术整体发展水平的差距,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因此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以及在道德建设中的重要性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再次,制定富有弹性的网络社会的政策法规与道德原则。网络社会的快速发展使相应的政策法规总是滞后产生,因此,政策规范的制定者们,要有超前的发展的眼光,对网络社会的发展趋势有一个正确的把握,为其进一步发展留有余地。同时要考虑这些政策规范的传统继承性,许多现实社会中的法规与道德原则,在网络社会中同样适用。如英国哲学家罗斯在其《正当和善》(Therightandthegood)中提出的7条基本道德义务:守信、赔偿、正义、仁慈、自修、感恩、无害等,在网络社会同样具有适用价值。网络社会的正常运行是建立在不同关系与不同层次的管理协调机制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的,虽然网络伦理建设的重心是网众的行为自律,但他律与自律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法律的存在能帮助预防不道德和破坏行为,法律作为道德规范的基准,使得大部分人可以在此道德范围内进行他们的活动。没有界限,就很难确保没有影响和侵犯别人的情况。”②目前在网络政策法规的制定方面,由于发达国家网络建设起步较早,积累的经验也较多,因此,我们应对国内外网络道德建设的相关经验及研究成果进行系统的分析整理,对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各大网站的使用条款及服务规则等进行比较研究,对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和可能产生的利弊进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提供网络规范化运行机制的有价值的参考。目前,随着网络政策法规的陆续出台,网络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已不断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网络管理条例及网络礼仪的自觉遵守,已被越来越多的网络社会成员自觉接受。

最后,建立网络传播的全球伦理道德。网络新闻传播的载体互联网,是一个全球联通的信息传播系统,其全球联通性决定了互联网上任何一个民族的伦理道德都存在一定的局限,只有那种具有全球视野、全球观念特征,能达成某种全球共识的普世伦理范式才能成为网络社会的主导伦理模式。关于这种全球伦理模式的探讨,早在1993年,人们为了解决一些人类共同面临的人口、环境、生态、核武器等全球性问题,世界宗教组织就已发表了《全球伦理》宣言,对其内涵的探讨从那时就已开始。有的学者认为,普世伦理是“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价值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③也有的学者认为,现代道德危机四伏,解决方法就是重建一种新的普遍主义的伦理体系,追求一种最低层次的全球共识。然而在目前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利益多样化的形势下,互联网虽然在推动世界一体化的进程,但同时与之相应的散裂化趋势也在发生。新形势下的全球伦理应该是建立在各国与民族文化平等、自由、互惠的基础上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内涵丰富的伦理范式,它应该体现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共同利益,代表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趋势,综合现有道德的合理部分,能妥善解决网络冲突所带来的严峻社会问题的伦理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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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伦理建设的新特色

“我们的时代渴望整体把握、移情作用和深度意识,这种渴望是电力技术的自然而然的附属物。在我们之前的机械工业时代,人们热情洋溢地申明个人的观点,这是自然而然的表达方式。每一种文化、每一个时代都有它喜欢的感知模式,所以它都倾向于为每个人、每件事规定一些受宠的模式。”④

虽然,网络伦理建设是现实社会伦理建设的继承与发展,但网络社会的特殊性,使其伦理建设也具有自己的新特征。这些新特征是构成新的网络伦理模式的基础,我们可以从3个方面对这些新特色进行归纳:自主性、多元性、开放性。

1.自主型道德模式

相对传统依赖型道德而言,网络道德完全是一种自主型的道德模式。基于自由互惠、全民共享原则建立起来的网络社会,人际交往具有极大的隐匿性,直面的道德舆论抨击难以企及,个体的道德自律成为正常的伦理关系得以维系的主要保障。因此,进入网络空间,只有自己决定自己的行为,只有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每一个网民行为的高度自律成为网络社会对网民的基本道德要求。

网络自主型道德模式,是一种积极进取的高层次的道德自律,它要求人们在网络实践中自觉追求高尚的道德境界,如无私的奉献精神;自觉遵守各个层面的道德规范,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并自觉监督其他网民的违规行为,在人人自律的前提下,形成一种高度自治的理想社会。“由于电力使地球缩小,我们这个地球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村落。一切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都结合起来,以点的速度产生内爆,这就使人的责任意识提到了很高的程度。”⑤

2.多元型道德模式

与传统价值观念较为单一相比,网络道德是一种多元化的道德模式。当然,这种多元化并不是指网络社会道德的混乱无序,而是指它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更丰富的文化内涵,体现更广泛的人类利益而言。

在传统现实社会,道德虽因生产关系的多层次性而有不同的存在形式,但每一个特定社会都只能有一种居于主导地位的道德,其他道德都是处于从属、被支配地位。这种以一元为主导的道德形式,因为现实社会地域界限的明确、社会等级制度的分明而显得十分有序,并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性。但在网络社会,网络构成成分十分复杂,网络传播是一种网状式无中心的分散结构,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团体的各种道德都融会在一起,它们产生强烈的碰撞与冲突,并导致网络社会秩序一定程度的混乱。如美国电子边疆基金会发起人约翰·P·巴楼的网络无政府主义宣言:“我宣布,我们正在建构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空间与你们试图强加给我们的各种专制体制将截然不同。你们既不享有管制我们的道德权利,也没有任何使我们感到害怕的强制性手段。”等等。

为了避免社会生活的混乱局面,不同的道德选择必须制定出一些全体认同的价值判断标准,使之带有一定的权威性与主导性。目前,网络道德中,一些公认的道德规范正在逐步形成,如协作原则、全民原则、自由原则、互惠原则等等。这些原则只要能体现更广泛的全民利益、更丰富的文化内涵、更大的包容性,他们就能成为多元化、多层面的网络道德的构成要件。

3.开放型道德模式

与现实社会道德的排他性相比,网络道德是一种自由、平等、张扬个性的道德模式。

互联网联通世界各地的信息,实现最大的资源共享。在这里,没有最高的管理机构,没有等级、特权,网络上的每一个节点、每一个网民,既是网络社会的中心又是网络社会的边缘,道德主体的创造性、能动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

网络传播从根本上打破了限制人际交往的时空障碍,

“天涯若比邻”,朋友遍天下。从前,、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等等不同造成的各种隔阂,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难以理解,更无法交往。而网络传播满足了人们的各种好奇心,填补了知识的各类空白,简便的网络交往手段更提供了相互理解、学习、探讨的渠道。

在网络开放的交往模式之下,一方面,丰富的人类文化得到更加广泛的认同,另一方面,异质文化的冲突更加尖锐,在这种激烈的碰撞之下,合理的、优秀的、顺应时代潮流的思想意识得到发扬光大,而陈腐的、堕落的、非人性的思想意识则遭到淘汰。

网络道德的开放性就是面对各种不同道德的碰撞,使人类的道德精华得到丰富与提升。

注释:

①《报》2000.2.8

②英·尼尔·巴雷特:《数字化犯罪》P103,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③德·孔汉思·库舍尔:《全球伦理——世界宗教会议宣言》P12,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文化;企业管理;伦理文化;关系

文化对企业的成功有着重要的作用,正如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肯尼迪和迪尔所说的那样“每个企业都有一种文化。不管是强烈还是微弱,公司文化有力地影响到整个组织;它实际上影响到每一件事:从谁得到提升和做出什么样的决策,到职工如何穿着以及爱好什么娱乐。”因而在现代的企业管理中,企业都十分重视自身的文化建设。而在企业的文化中,有一部分内容以哲学理论为指导,引入了道德原则和社会道德规范,并在环境作用下,逐渐形成贯穿于企业内外的价值标准、行为方式和道德规范,并通过提供善恶价值标准,给企业行为和决策以正确的价值引导,这一部分内容就是特定的企业伦理文化。近些年企业伦理文化来逐渐受到关注,并被应用于企业管理中。本文围绕企业伦理文化概述、现代企业管理发展、企业伦理文化与企业管理之间的关系展开分析,并就我国企业管理中的伦理文化现状提出一些建议,力求为现代企业管理提供借鉴。

一、企业伦理文化概说

1.企业伦理的产生与发展

工业文明使人类获得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伴随而来的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不可再生资源的耗损、道德的沦丧和人性之恶的暴露。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人们开始呼吁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提出了可持续发展和利益相关者管理等,开始建构最初的企业的伦理文化。

对实际的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伦理道德因素的重视,则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企业伦理运动。在当时,许多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大肆污染自然环境、销售不合格产品、忽视员工权益,这些不道德的行为在被曝光后,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感,并在全社会引发了一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运动。此后,企业自身迫于社会的压力和自身存续的需要,开始重视起企业伦理问题。

20世纪80年代之后,企业伦理进入了全面发展的阶段。首先从范围上,企业伦理学从美国扩展到了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其次,在许多大学的商学院都开设了相关的企业伦理和商业道德方面的课程,企业伦理教育的研究得到了更多的重视;第三,许多企业开始明确企业的价值观和信念,制定企业经营管理守则和行为规范,对企业员工进行道德培训,建立起相应的企业伦理领导和伦理办公室制度。

2.企业伦理文化的群

企业伦理逐渐形成和发展,促进了相关的企业伦理文化的形成。企业伦理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同员工、消费者、社会、自然环境等一系列利益相关者之间保持和谐相处、互相促进的共生关系,所遵循的道德规范和伦理责任价值观,包括生产伦理文化、管理伦理文化等多重内容。企业伦理文化以“义利关系”“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企业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企业自身和社会的关系”等具体关系加以展开,并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企业规范等影响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的实践行为。企业伦理文化对员工的日常行为和企业的生产经营都有着约束力,并能有效的调节企业各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是企业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源泉,也是企业文化正确与否的标尺。

二、企业管理与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发展趋势

企业管理,是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目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计划、指挥、监督和调节等职能。企业的管理方式和水平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持续营业时间有着重要影响,因而在当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局面下,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要不断改善企业的管理方式,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伴随着全球化、生态危机的影响以及合作主体间的相互作用,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方式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首先,承担社会责任逐步成为企业的共识,这个共识影响着企业价值观,成为企业使命的一部分。其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重视人的作用和价值,把对人才的吸收、培养、任用、激发列入战略规划之中。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越来越关注员工的权益保障、消费者的需求满足等。第三,对信息的获取更加智能化。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各种应用体系广泛使用的情况下,社会信息化的程度不断加快,企业将会在短时间内拥有更多信息,运用商务智能将数据仓库、数据挖掘等技术应用到企业的管理中,通过集成多种数据类型,从数据中发现新的关系,有利于企业提高企业效益、创新管理模式。

三、企业伦理文化与企业管理的关系

在许多人看来,企业的管理是一种经济行为,但是企业的伦理文化培养是非经济行为,因而认为二者是没有实质必然性的联系的,比如说“管理活动不容干预论”就认为,企业管理在真正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非经济因素的干预。还有一种“企业伦理文化培养无用论”认为企业的伦理文化培养只是一种形式主义,浪费金钱并没有过多的效果,认为在新形势下,企业伦理文化的培养应该“退居二线”。但是在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企业的伦理文化培养与企业管理二者是内在统一的。一方面,企业伦理文化培养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良好的企业伦理文化能够提高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能力,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同时也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会无形中为企业带来巨大收益;科学有效的企业管理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企业管理活动内容本身包含了企业伦理文化培养。企业管理的过程中需要调节企业与个人、企业与国家、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就必然会需要相应的企业伦理文化来给自己的行为作出指导,没有企业伦理文化培养的管理活动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企业管理活动。不仅如此,企业伦理文化和企业管理最终还在“人”这个维度上达到了统一。企业伦理文化实质上是人所培养,并为人服务,企业管理也是由人来进行,由人来完善,且人的充分完善和人的价值的发挥本身就能为企业带来收益。

四、我国企业管理中伦理文化的现状和建议

1.企业伦理文化认识加深

党的十以来,中央更加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应“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中也提到要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这说明,在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已经渗透到相关的法律中,这为我国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统一的指导。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正视自身承担社会责任的使命,开始通过自觉维护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和捐助公益事业等来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

2.企业伦理文化的建设仍旧滞后

目前,我国企业伦理文化的形成仍处在初级阶段,我国企业一方面面临着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难题,另一方面还面临着企业伦理文化和企业管理之间的融合问题,企业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有着许多经营管理层面的困难。企业伦理文化建设的滞后性集中表现在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对企业伦理文化的理解方面:企业管理者为了更大幅度的获取经营利润,依旧会偷税漏税、歧视员工;企业员工认为企业伦理文化建设同自身利益相关不大,因此选择置之不理或者消极对待。这些都阻碍了企业的伦理文化建设,造成了企业伦理文化的滞后。

3.建议

针对于我国企业伦理文化的现状,我国企业应重新认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并在企业管理中对这一理念加以实践。以人为本不仅是关注人才的培养、任用和激励,同时还关注人的健康发展和人的价值的充分现。首先,企业应将员工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在满足员工的物质需求的同时,对员工进行精神疏导和道德教育,培养员工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让员工能真切地感觉到自身的价值所在。其次,企业应重视相关的售前体验和售后服务,完善自身与其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在这种和谐互动的共生关系下,实现企业的形象和效益的提高。此外,企业还应在思想上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害,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企业管理,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不断促进我国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和企业伦理文化的培养。

参考文献:

[1]阿伦・肯尼迪,特伦斯・迪尔.公司文化[M].北京:三联书店,1989.

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EnglewoodCliffs,1988,p.5.)等等,这种管理观越来越成为管理界的共识。有人甚至指出,如果说泰罗的科学管理、梅约的行为科学是管理科学发展史上的两个里程碑,那么,管理伦理学就是管理科学发展史上的第三个里程碑(注:张文贤等:《管理伦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3页。)。面对当今社会的历史巨变,面对21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管理伦理既显示了伦理学亘古常新的生命活力,又预示着当代管理科学发展的新动向。科学揭示管理和伦理之间的关系及管理伦理的本质,对于完善人类的科学管理之道,充分发挥“管理也是生产力”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管理伦理的研究进展与问题的提出

国内外理论界真正关注管理与伦理之间的联系,并将管理的伦理问题在“管理伦理”的名称下加以专门研究,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情。管理伦理问题最初围绕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广泛研究,“利润先于伦理”还是“伦理先于利润”,企业是否具有道德地位是研究的中心问题。随着研究的发展,进而扩展到企业同有关的环境、社会,包括经济制度和政府经济政策方面的伦理问题研究。通过20多年的发展,管理伦理的研究进展大致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普遍意识到管理伦理的重要作用、地位和意义,注意管理的价值转向和意义的寻求。由于现代社会是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管理早已超越企业范围而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因此现代管理不应停留在传统的组织技术方面,而应着重研究反映现代人性的人文价值,批判传统管理学中的实证主义哲学观,建构组织系统的价值模式和考察现代人的行为价值逻辑,管理应力图“寻求使管理获得一种价值行动的意义”,以使现代管理规范化(注:这里的“规范”一词,不是指传统管理所规定的团体或组织的规章制度,而是指管理组织所应遵循的社会伦理规范。在西方学术界,“规范”一词是与“实证”相对应的概念。“规范化”同“伦理化”的意义相近。)、伦理化和哲学化;贝尔认为,管理学家努力追求的东西,“既是一种‘人性’,一种‘道德哲学’,一种‘精神科学’,又是一种‘严谨的科学’”(注:丹尼尔·贝尔:《经济理论的危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29页。)。

其二,研究的主要问题基本上分属于三个层面:一是微观层面,主要探讨企业中单个人之间,即雇主和雇员、管理者或被管理者、同事、投资者、供应商和消费者这些单个人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二是中观层面,主要研究各种管理组织之间,即各种经济性组织如公司、厂家、贸易联盟、消费者组织、行业学会、工会等组织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三是宏观层面,主要研究社会或制度层次包括经济制度和经济条件的形态如经济秩序、经济政策、金融政策、社会政策、国际商务活动以及国际商务关系等方面的伦理问题和伦理责任。在这三个层面上,单个的人和管理组织都被认为是道德行为者,被假定有或多或少的决策自由度,这种自由中自然包含相应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其中尤其强调组织行为的伦理指向和伦理影响所具有的意义。

其三,在研究具体管理行为的伦理问题时,不同区域形成不同的特色和认识。一般而言,美国人更接近于强调决策和行为的自由以及相应的责任,而有一种忽视限制的倾向;德国人十分注重对管理伦理基本问题的探讨,如公司伦理的合理概念、公司战略的伦理取向、企业伦理可靠的哲学基础等;日本人则十分注重企业行为伦理的民族性和实用性,把符合日本传统的伦理价值观念如忠诚、仁义等融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使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之间形成较为融洽的关系。

其四,通过对管理与伦理的整合研究,形成了一系列新的管理理念,给管理思想带来了深刻变革。劳伦斯·米勒认为,有八种基本价值观能为具有竞争力的新企业文化打下基础,这八种基本价值观是目标原则、共识原则、一体原则、卓越原则、成效原则、实证原则、亲密原则、正直原则(注:劳伦斯·米勒:《美国企业精神——未来企业经营的原则》,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5年,第6-9页。);肯尼斯·布兰查德认为目的(Purpose)、自豪(Pride)、耐心(Patience)、专一(Persistence)、洞察力(Perspective)是管理的“道德力量5Ps”,也是个人成功的要素(注:乔·L.皮尔斯、约翰·W.纽斯特朗:《管理宝典》,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93-195页。)。从管理方式上看,已形成一系列管理与伦理结合的管理方式,如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到通过合乎法律和伦理的方式,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能增进社会福利的产品和服务;从以所有者为中心到注重利益相关者;从手段人到目的人;从遵守法律到法律和道德并重;从注重目标、战略、结构、制度到强调企业价值观;从他律到自律;从对立到兼得;从玩弄技巧到注重管理道德修养等(注:周祖城:《管理与伦理结合:管理思想的深刻变革》,载《南开学报》1999年第3期。),使管理方式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其五,非常注重管理伦理的可操作性,把伦理融合到日常管理之中。主要表现在:(1)制定企业伦理守则。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幸福》(Fortune)杂志排名前500家的企业中90%以上有成文的伦理守则,用来规范员工的行为(注:JohnH.Jackson,BusinessandSocietyToday.PacificGrove:WestPublishing

Co.1997,p.126.);(2)设置专门机构。美国约有五分之三,欧洲约有一半的大企业设有专门的企业伦理机构,负责企业有关的伦理工作(注:TheUncommonGood,TheEconomist.August19th,1995,p.57.);(3)设置伦理主管。美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前1000家企业中,20%聘有伦理主管,主要任务是训练员工遵守正确的行为准则,并处理员工对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提出的质疑(注:一泓:《伦理主管——美国企业管理新趋势》,载《中外管理》1994年第4期。);(4)伦理培训。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30%至40%的美国企业进行了某种形式的伦理培训(注:L.A.Berger,TrainAllEmployeestoSolveEthicalDilemmas.Life-HealthlnsuranceEdition,March,1995,p.70.)。

然而,管理伦理的研究也存在明显不足,即没有从根本上回答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一般而言,管理伦理的研究面临三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是管理与伦理的结合“何以必要”。它要说明的是管理与伦理之所以结合的事实描述和事实依据;第二个层面是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管理与伦理的“何以结合”所提供的事实描述和事实依据,并不能说明管理与伦理之所以结合的内在依据和深层学理。伦理学上有一种观点认为,从“事实”无法推导出“价值”,从“是什么”无法推导出“应如何”,即“应该”与“是”具有“不可通约性”(注: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509-510页。)。姑且不论“应该”与“是”之间能否通约,但对伦理学家的一般要求是:“不仅应该说明人们怎样去行动,而且应该说明他们应该怎样去行动”(注:万俊人:《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29页。)。管理不仅是一个事实判断,同时也具有丰富的价值内涵。揭示管理的“价值判断”性质以及管理的“应该”指向,是管理伦理的应有之义;第三个层面是管理和伦理“如何结合”。这是一种对管理和伦理结合所作的实证式研究,强调管理伦理的技术性或工具性(注:对管理伦理的研究,必然涉及管理学和伦理学,对两者的不同偏好决定了对管理伦理研究的两种致思方向:其一是在管理中关注伦理,这是一种“管理的伦理论”,是目前国内外管理伦理研究中的主要致思方向。这种研究取向多为管理伦理提供“一种察看现象的系统化观点,一组彼此关联的构念或概念、定义及命题的集合”,因而目前有关管理伦理的论述多是管理学的体系,伦理学的范畴和命题;其二是从伦理的视角关注管理,这是一种“伦理的管理论”,这种研究取向期望伦理学能为管理提供目标、方向和方法,期望把伦理精神转化为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规范,在管琨理论、管理实践、管理行为中体现人性之律与伦理要求。与此相联系,伦理知识、方法和手段被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方式而运用。这两种致思方向都没有超脱“管理”与“伦理”结合的工具性研究层面。),其实质是“意指一种察看方式,一种关于世界的见解,一种将我们生活中互不相干的事件以一种有意义的方式加以统整的工具”(注:WilliamFoster,ParadigmsandPromises:NewApproachesto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1968,p.12.)。以往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管理伦理的技术性或工具性描述,即对管理与伦理“如何结合”的研究,而对管理与伦理“为何结合”以及结合的“何以可能”,缺乏应有的关注,正如美国学者威利斯·哈曼所说:“我们唯一严重的危机主要是工业社会意义上的危机。我们在解决‘如何’一类的问题方面相当成功”,“但与此同时,我们对‘为什么’这种具有意义的问题,越来越变得糊涂起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谁也不明白什么是值得做的。我们的发展越来越快,但我们却迷失了方向。”(注:威利斯·哈曼:《未来启示录》,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193页。)

由于没有在理论上科学地回答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因此,无论是管理与伦理的结合被视为管理组织通过与社会建立契约而获得合法性,抑或是从现代社会与经济活动具有内在联系的“社会整合论”观点来寻求管理伦理的内在依据,认为管理活动不仅具有建立于利润最大化之上的内部逻辑,而且属于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受道德要求的控制,都主要是从经济模式推导出管理伦理,而不是从管理活动的内在要求来探讨问题。而管理与伦理结合的理论前提——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是研究管理伦理必须解决的一个基础性理论问题。因此,科学地回答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对于深入研究管理伦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管理的道德性及其意义

要探究管理伦理问题,论证管理伦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首先在思想方法上需要破除一个障碍,那就是“理论—应用”的思维模式和方法模式。伦理与管理的结合,并不像有的人所理解的那样,是一种"1+1=2"的机械凑合,更不是把现行占统治地位或主流的伦理学理论看作是一种“既成的”、先于管理活动的存在,一种具有普遍性、绝对性的原则应用于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领域的结果。美国经济学家格贝尔就经济伦理的研究区分了两种不同的经济伦理学模式:一种即所谓的应用模式,“这种应用模式所带来的危险首先在于论证是外加的并有悖于经济的,正如波普克(W.Popke)所说,一种‘对经济毫无所知的伦理主义’会对经济提出无法满足的要求”;另一种模式是所谓的“平等—协作”模式,即从两门科学价值相等出发,认为经济学和伦理学作为两门相互独立的学科并非互不相关,也不是一个支配另一个的关系,而是一定意义上的相互依存,以解决经济学领域中单靠经济学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这里不需要存在一种原先无价值的经济范畴,然后让伦理学经过外部修正而将经济理性纳入经济领域,而是从经济本身的结构和内涵上直接推导出经济伦理学”(注:格贝尔:《经济伦理学》,《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3年第6期。)。格贝尔的分析也完全可以应用到管理伦理问题的研究中。它提醒我们,研究管理伦理问题不能忽视管理本身的结构与内涵。管理与伦理之所以能够结合,关键不在于伦理学能够为管理学提供什么,或者相反,而是由于“管理”与“伦理”具有可通约性——管理本身内在地具有伦理性质。也就是说,管理与伦理之所以能够结合,在于管理本身具有道德性。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交织着管理问题,人类的实践活动一方面遵循客观规律,按照客体尺度去把握世界和改造世界;另一方面,人又是一种目的性存在,人的任何一种实践活动均是在需要和目的的驱使下亦即价值判断的驱使下把主体尺度运用于对象世界,使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使自然世界向属人世界转变。一部人类文明史,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部人类的管理史,即人类从“最初动物式的本能的劳动”到“专属人的劳动”,不断摆脱单纯的偶然性和任意性(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894页。),不断实现自身价值和追求“应然”状态,从必然走向自由的历史。正是人类管理活动的实践本质属性决定了管理本身必然具有道德性,决定着管理是人类的一种对客观规律与主观价值的整合活动。遵循客观规律是管理得以运作的科学基础,而体现人的价值追求则是管理的主体尺度的内在要求。同时,管理活动本身也可以作为一种伦理演化现象来研究,考察分析管理活动在其运作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或本身所蕴涵的伦理性质和伦理特性。在这一层面,管理的道德性表现为管理的外在道德和内在道德两个方面(下文另论)。管理伦理就是管理的内在道德和管理的外在道德这样两个方面双向互动的有机统一。

揭示管理伦理是管理的内在道德和管理的外在道德这样两个方面双向互动的有机统一,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首先,它确立了管理与伦理结合“何以可能”的理论前提。管理的道德性可以从根本上确立管理与伦理是相互体现的内在统一原则,两者具有内在同质性和相容性,这就决定了伦理与管理的结合并不是外在的强加,而是作为管理的内在要素而起作用的。当然,管理与伦理的同质性并不排斥两者的相异性,两者各有特点,不可相互代替。其次,为实现伦理在管理活动中的支撑作用找到了客观根据。既然管理在其运作过程中本身就具有伦理性质和伦理特征,我们就可以有意识地培植和规范与这些伦理性质、伦理特征相对应的管理伦理观,以发挥伦理道德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管理的外在道德

管理的外在道德,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是人类的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总是体现一般的社会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一定的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总是蕴涵着相应的社会道德观念和伦理原则,管理须以合道德性为基础。经济学家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曾把一定的伦理道德当作制定规则的规则;富勒则指出,一个真正的制度包含着自己的道德性,即外在道德或实体自然法,一旦国家所施行的制度没能蕴涵道德性质,就会导致一个根本不宜称为制度的东西(注:李龙主编《西方法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34页。);马克思在比较市场经济和自然经济体制时认为,市场经济蕴涵着“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利己主义)”等伦理特征(注:参阅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在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中,管理者总是按照自己认同所形成的文化传统、道德信念、伦理原则来对资源进行配置,使资源配置格局朝着理想的状态发生变化,使资源使用产生最大效益。

二是人类的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总是受制于对人性的认识和普遍的社会价值观念。从表面上看,管理活动似乎更多的是从客体的角度去研究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求得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事实上,管理活动均出自管理行为主体,在本质上是一种从主体出发,以人作为价值尺度“去设计、调配、决定和开展”的管理活动,使其有利于人和人的发展。管理活动对资源效益的追求,归根到底也是为了促使人的完善和发展。这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最终归宿。所以人的发展和完善也就构成管理活动的终极价值目标。然而,在实际管理活动中,管理总是表现为一定的发展过程,它总是同人类在一定时期对人性的认识程度和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的认同相统一。人类对人性的认识程度和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总是制导管理活动的主要外在因素。

三是人们和社会总是要对一定的管理行为做出伦理评判,对管理行为在伦理意义上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从而把管理行为区分为善的或恶的,有利的或有害的,正义的或非正义的,合理的或不合理的等,通过对管理行为的伦理赞许或谴责来干预管理活动,使管理活动符合评价主体的伦理道德取向、伦理追求和伦理期待等,即符合评价主体认为的“应该如此”的伦理需要,从而促进管理活动的不断进步和不断完善。

管理活动作为人的主体性活动,在本质上是对人的管理。管理目标的选择、决策的依据、管理关系的设置,以及管理方式的确定,都离不开人的价值选择与道德选择。人们总是从一种具体的社会文化背景和道德背景出发来做出判断,对某种管理行为的价值合理性或道德合理性做出裁定。管理的外在道德就是从这种价值判定中产生出来的,它是一种使管理行为和管理活动合理化的价值系统。这一价值系统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理性结构的组成部分,同时又随着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的变迁而不断地重构,“管理人员将受他们所处的文化环境的影响,而他们分配和利用资源的方式亦将随着人们对经济、社会、政治机构和道德准则的看法的改变而发生改变。”“我们对人、管理和组织的思想,是根据整个历史中各种不同的文化道德准则和制度的变化而向前发展的。”(注:雷恩:《管理思想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8、12-13页。)管理的外在道德深刻地体现着管理的这一性质。

四、管理的内在道德结构与价值

管理的内在道德是维持管理系统并使之取得效益最优化所不可或缺的内在要素,对管理活动发生着根本的作用。

(一)管理关系体现了内在伦理关系与外在道德环境的统一

众所周知,管理作为人类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起源于人类社会成员劳动的集体性、组织性和社会活动过程中相互交往的必要性,其任务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是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从而使组织有一个良好的结构,把各种活动引向共同的目标。组织是管理的“载体”,协调是管理的本质。对一个组织而言,管理就是要在其职责范围内协调组织内外部的各种关系,既包括对管理活动过程中人和物、物和物、人和人多种因素的合理配置与适时调整,也包括对组织成员行为的协调一致和对组织系统各成员之间关系的调整处理,还包括正确处理组织与环境(自然、社会、政府、其他组织等)之间的复杂关系,维护二者的动态平衡,以期达到组织所追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管理关系的实质是伦理关系,管理活动的关键在于协调管理的伦理关系。

首先,从组织的内部管理看,管理组织犹如一台机器,其内部有着特殊的机理和运行机制,依靠一定的组织制度和规范来进行,各个“零部件”只有按照一定的规范和准则去行动,才能保证整个组织系统稳定、有效地运转。但是,组织的各种制度和规范不应该仅仅是技术性的,同时也应当是人文性、伦理性的。例如,管理必须对劳动时间、岗位、劳动定额指标等有具体规定,必要时还要实施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奖惩、行政制裁,这些属于技术性、权力性的管理非常必要,但却经常同组织成员的个人需要、个性发展发生矛盾。纯粹的技术性、权力性的管理即使能强制规定组织成员的操作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提高工效和激发其内在的物质冲动,却很难端正他们的工作态度,发挥人的主动性、积极性,也不可能保证人们勤奋工作的持久性,更谈不上激发他们的创造性和智慧潜力。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现代管理理论认识到,组织活动要想取得最佳成效,就应该实施符合人性的、能发展人个性的、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管理模式,尽可能地满足组织成员对尊重、友谊、信任、理解、支持、感情等精神上的需要,正确处理组织成员之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组织与成员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组织内部管理活动过程中所蕴涵的管理伦理问题。因此,就管理活动的内部关系而言,管理伦理就需要研究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管理关系中的管理者制度和规范;二是管理关系中的被管理者制度和规范;三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制度和规范。

其次,从管理组织的外部环境看,一方面管理组织是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或利益主体,不仅有正当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追求,它所追求的目标还必须满足人类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类自身全面发展的要求,否则就失去了自身应该具有的社会价值,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和意义;另一方面,组织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必须依赖于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条件,例如物质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以及良好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投资环境等,一个公正的、法制的、稳定的社会是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生产组织和管理组织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必须重视社会利益,对社会负责。此外,一个生产组织能否有效地防止环境污染和合理地使用资源,能否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在同其他组织的竞争中能否相互协作、文明竞争,所有这些,都体现着丰富的伦理内容。因此,就管理活动的外部关系而言,管理伦理又需要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管理组织对社会、对公众、对政府的关系及其制度和规范;二是管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制度和规范;三是管理组织与管理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制度和规范。这也意味着管理的内在道德与外在道德具有不可分割性,它们互相制约、互相规范,统一协调,从而达到最优化目标。

(二)管理的交互主体性是管理内在道德的出发点

如上所述,管理伦理以协调管理活动中的各种伦理关系为核心。作为管理主体的人或组织与作为管理客体的被管理对象之间的伦理关系,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结构体系。必须全面、正确地把握管理伦理关系的实质,才能正确地规范管理活动。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总是属于一定的管理系统。现代管理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在一个确定的管理系统中已经从以往的“管理者被管理者”的单向主体性转为“管理者被管理者”的交互主体性。美国的一些学者指出,现代管理人员经常处于一些固有的“两难处境”,他们面临着管理价值选择的五大困境:第一个困境是把个人的自身利益与组织的集体利益结合起来。个人利益往往是和组织利益相矛盾的;第二个困境是既要控制,同时又需要主动性;这样,管理人员必须履行适当的、特定的任务和职责,而他们同时又必须坚持发挥个人的主动性;第三个困境是既要执行不顾个人的规则和程序,又要照顾个人需求之间的难处,规则与程序的存在是为了减少凭个人好恶行事而增进集体的利益,但同时每个人都有他们各自特殊的需要,而这些需要常常由于要执行规则与程序而不能得到满足;第四个困境是必须平衡个人要求和集体准则时产生的矛盾。组织是由各种共同工作的人组成的,这些组合对每个个人有很大影响,它往往与个人的需要和愿望相抵触;第五个困境是既要执行组织的规范,又要改变这些规范,既要支持现状的某些部分,同时又得试图改变现状的某些其他部分(注:参见刘光明《商业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95-196页。)。以上五个困境涉及的事实上都是关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交互主体性问题。

另一方面,从管理组织的外部关系来说,社会、公众、政府、顾客和其他管理组织,亦是平等的、独立自主的、自由的“主体”,与它们之间的关系所体现的是追求“自我”利益的自主主体和平等主体的交互关系。现代管理绝不能只顾追求自我利益而毫不考虑其他“主体”的利益,或者是采用对其他“主体”的利益进行否定的方式满足自我利益,即通过要挟、征服、利用、威逼甚至陷害对方来夺取利益,或者以坑蒙拐骗等手段来获取对方财钱。管理的交互主体性要求把对方看作是与自己有着同样主体性、同样“人格”而予以尊重,从而相互承认、互相协作的主体。管理的这种交互主体性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伦理意义。由于现代管理的普遍性、全面性以及无所不在的影响力,这种在尊重对方权利基础上,在交互主体性意义上建构的管理秩序、理性秩序,就是社会公共生活的秩序,或者说至少是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一个基本层面。

在管理活动中,人性价值是管理的最高体现。管理的交互主体性是体现人性价值的客观表现形式,它表现各种管理活动主体之间的内在共同性,从普遍人性的层面概括出管理活动和管理伦理关系在形式、内容和规则方面的超个体的、稳定的特点。这些特点是相互作用着的管理主体必须遵循的,它们使主体之间达到高度一致。管理的交互主体性作为一种调节原则和规范所体现的主体之间的一致性就表现为管理伦理的必然性。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8页。),而“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4页。)。而作为自主的、平等的主体的“合作”需要是管理的人性价值的重要表现。

管理的交互主体性表现一种公共理性,它存在于主体间相互作用的关系中,而不以相互作用着的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就管理活动的内部关系而言,管理的交互主体性所表现的主要是管理集体主体中的个体之间相互联系的活动形式和内容中最一般的东西,它表征一定的管理集体主体中的个体和群体与管理集体主体之间相互交换其活动、产品、工具和交流、传递其能力、观念、情感、意志等以达到理解、协调、合作、一致的相互作用。管理交互主体性的这种共性和普遍性表现为:第一,它形成于主体的共同活动且运行于主体间,是一种管理活动中的合理性和交互主体间的普遍有效性,因而是社会性的而非自然性的;另一方面,它又超越于任何个体主体且独立于任何个别的意识、意志,因而又是共性的并具有客观性。第二,它作为管理活动的产物又以前提条件、社会存在的形式反馈于管理活动本身,因而具有某种先在性;同时,它又在进一步的活动中不断充实、调整、修正、进化,其先验效力也需要论证,故不具有传统管理理论所理解的那种超出社会历史的抽象性、绝对性和对管理活动的外在性。第三,它具有系统论意义上的整体性质:管理的交互主体性作为结构和关系,它是整体的普遍制约性和主体的自主性的对立统一,作为一种调节原则和规范,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宽泛性,特别是内部外部有着种种互补关系。我们亦可以把这种主体间的普遍有效性和客观有效性称为协同性,它以竞争、合作、选择、整合等作用形式调节着主体交互间的活动和关系,并制约着人们对管理活动的提问方式和答案的可接受标准。

管理的交互主体性所蕴涵的社会性和管理活动一起,构成了管理内在道德的客观根源和根据。正是在管理的交互主体的前提下,主体交相作用、共同活动,以共同体的眼光来反思和批判管理活动的目的、行为和过程与自身的需要、期望和行为,并相互渗透,从而形成普遍有效的管理价值系统和评价规范。因此,管理交互主体间的相互承认和普遍性态度是管理内在道德的基本前提。

(三)管理内在道德的运作机制

管理的交互主体性要求管理活动将伦理规定和道德要求作为一种扩展意义上的管理程序,形成调整管理行为的规则体系。从制度的意义上讲,管理的内在道德也就是管理者或管理组织从制度方面解决管理活动领域或管理系统中的伦理道德问题,表现为人们制定、完善并执行各种符合管理内在要求的管理规则,或者说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

雷恩认为,人类的管理根源于“自然资源普遍稀少和敌对的自然环境”与人类需求的矛盾。由于资源是稀缺的,不可能无限制地满足人的需求,人们从而形成管理组织,行使管理职能以便有效地获得、分配和利用人类的努力和自然资源来实现某个目标(注:《管理思想的演变》,第9页。)。管理一方面需要有效地调节人与“自然资源稀少”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产生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另一方面需要调节人与人之间在“自然资源稀少”利用上和利益上的矛盾与冲突,从而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或伦理问题。换言之,管理就在于有效地去调节和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以及在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劳动关系、利益分配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去促成现有资源和人类努力的最优化配置和最大效益。因此,人类的管理行为总是与管理效益的谋取和目标的实现相联系的,而管理效益的谋取和目标的实现又总是与人类的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相联系。由此可见,管理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管理对于效益的谋取方式和谋取行为的伦理问题。

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一、企业伦理文化概说

1.企业伦理的产生与发展

工业文明使人类获得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伴随而来的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不可再生资源的耗损、道德的沦丧和人性之恶的暴露。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人们开始呼吁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提出了可持续发展和利益相关者管理等,开始建构最初的企业的伦理文化。

对实际的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伦理道德因素的重视,则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企业伦理运动。在当时,许多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大肆污染自然环境、销售不合格产品、忽视员工权益,这些不道德的行为在被曝光后,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感,并在全社会引发了一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运动。此后,企业自身迫于社会的压力和自身存续的需要,开始重视起企业伦理问题。

20世纪80年代之后,企业伦理进入了全面发展的阶段。首先从范围上,企业伦理学从美国扩展到了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其次,在许多大学的商学院都开设了相关的企业伦理和商业道德方面的课程,企业伦理教育的研究得到了更多的重视;第三,许多企业开始明确企业的价值观和信念,制定企业经营管理守则和行为规范,对企业员工进行道德培训,建立起相应的企业伦理领导和伦理办公室制度。

2.企业伦理文化的?群?

企业伦理逐渐形成和发展,促进了相关的企业伦理文化的形成。企业伦理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同员工、消费者、社会、自然环境等一系列利益相关者之间保持和谐相处、互相促进的共生关系,所遵循的道德规范和伦理责任价值观,包括生产伦理文化、管理伦理文化等多重内容。企业伦理文化以“义利关系”“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企业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企业自身和社会的关系”等具体关系加以展开,并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企业规范等影响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的实践行为。企业伦理文化对员工的日常行为和企业的生产经营都有着约束力,并能有效的调节企业各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是企业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源泉,也是企业文化正确与否的标尺。

二、企业管理与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发展趋势

企业管理,是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目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计划、指挥、监督和调节等职能。企业的管理方式和水平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持续营业时间有着重要影响,因而在当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局面下,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要不断改善企业的管理方式,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伴随着全球化、生态危机的影响以及合作主体间的相互作用,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方式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首先,承担社会责任逐步成为企业的共识,这个共识影响着企业价值观,成为企业使命的一部分。其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重视人的作用和价值,把对人才的吸收、培养、任用、激发列入战略规划之中。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越来越关注员工的权益保障、消费者的需求满足等。第三,对信息的获取更加智能化。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各种应用体系广泛使用的情况下,社会信息化的程度不断加快,企业将会在短时间内拥有更多信息,运用商务智能将数据仓库、数据挖掘等技术应用到企业的管理中,通过集成多种数据类型,从数据中发现新的关系,有利于企业提高企业效益、创新管理模式。

三、企业伦理文化与企业管理的关系

在许多人看来,企业的管理是一种经济行为,但是企业的伦理文化培养是非经济行为,因而认为二者是没有实质必然性的联系的,比如说“管理活动不容干预论”就认为,企业管理在真正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非经济因素的干预。还有一种“企业伦理文化培养无用论”认为企业的伦理文化培养只是一种形式主义,浪费金钱并没有过多的效果,认为在新形势下,企业伦理文化的培养应该“退居二线”。但是在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企业的伦理文化培养与企业管理二者是内在统一的。一方面,企业伦理文化培养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良好的企业伦理文化能够提高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能力,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同时也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会无形中为企业带来巨大收益;科学有效的企业管理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企业管理活动内容本身包含了企业伦理文化培养。企业管理的过程中需要调节企业与个人、企业与国家、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就必然会需要相应的企业伦理文化来给自己的行为作出指导,没有企业伦理文化培养的管理活动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企业管理活动。不仅如此,企业伦理文化和企业管理最终还在“人”这个维度上达到了统一。企业伦理文化实质上是人所培养,并为人服务,企业管理也是由人来进行,由人来完善,且人的充分完善和人的价值的发挥本身就能为企业带来收益。

四、我国企业管理中伦理文化的现状和建议

1.企业伦理文化认识加深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更加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应“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中也提到要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这说明,在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已经渗透到相关的法律中,这为我国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统一的指导。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正视自身承担社会责任的使命,开始通过自觉维护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和捐助公益事业等来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

2.企业伦理文化的建设仍旧滞后

目前,我国企业伦理文化的形成仍处在初级阶段,我国企业一方面面临着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难题,另一方面还面临着企业伦理文化和企业管理之间的融合问题,企业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有着许多经营管理层面的困难。企业伦理文化建设的滞后性集中表现在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对企业伦理文化的理解方面:企业管理者为了更大幅度的获取经营利润,依旧会偷税漏税、歧视员工;企业员工认为企业伦理文化建设同自身利益相关不大,因此选择置之不理或者消极对待。这些都阻碍了企业的伦理文化建设,造成了企业伦理文化的滞后。

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7篇

公共管理活动何以能够成为应用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从而称为“公共管理伦理学”呢?此追问构成了“公共管理伦理学”研究的前提性问题,可视为前提性批判。只有具有伦理性的事实才可以成为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可称为道德事实。对道德事实的勘定,须坚持两个标准,有利益相关者存在,有可以归责的主体:一是后果主义的,一是动机主义的。依照这两个标准,公共管理活动乃是可以归责和追责的行为。动机主义与后果主义直接相关于伦理学的两个基本范畴:正当与善。尽管伦理学上有所谓善优先还是正当优先的争论,但在公共管理活动中,毫无疑问,正当具有优先性。后果主义———以功利主义为代表———主张,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正当视其能否产生好的效果而定。人们可以赞美一种优良的道德品质,或指称一个行为是正当的,但必须依照两个标准进行甄别:令他人和自己愉快的品质;令自己和他人生活得以改善的行为。而动机主义———以康德的义务论为代表———则主张,人们固然可以根据效用原则去评判一个品质和行为,但对伦理学来说,寻找可普遍化的道德法则才是最要紧的,它们才是伦理学的核心问题。而能够成为道德法则的一定是形式主义的道德律令:当且仅当,只有依照道德法则行事才是道德的。而以效用作根据与标准则必然陷入道德判断上的相对主义,最终会滑向机会主义。功利主义所表达的只是人们相似甚或相同的功利观,但却不是伦理学上的道德观。在义务论的伦理学看来,一个值得赞美的品质、一个能产生效用的行为最为首要的并不在于它的实际功效,而在于它们符合先天道德法则,是恪尽职守的行为,是行动者意愿它成为普遍规律的行为。“定言命令只有一条,这就是: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责任的普遍命令也可以说成这样:你的行动,应该把行为准则通过你的意志变为普遍的自然规律。”这是绝对命令的两种不同陈述:前者着眼于意愿即意志,后者着眼于行动即效果。因此,关于善与正当何者优先的讨论在伦理学的学科视野内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是先天法则、善良意志和实践理性之内在的有机关系问题:是什么力量能够保证行动者经常地甚至必然地做他应当做的事情。正当性涉及关乎行动者的意愿的事情。行动的性质,即相关于他者和自己而言的正当性,在行动者那里是自明的,即是说,行动者在认知上已明“当止之处”,凭借善良意志和实践理性,行动者确实做到了行动上的“当止之处”。政治精英行政人员须是一个行动的决定者,以使他的行为具有正当性,同时还是一个“有理性且无偏见的观察者”,即有良知的旁观者。作为行动者,其责任在于使其行为正当,作为旁观者,其责任在于使其评价正确。依照动机主义和后果主义两个标准,公共管理活动具有典型的伦理性质,作为国家管理的政治行为,其行为涉及公民的根本利益和基本权利;作为公共管理,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具体利益和机会。拥有且支配政治权力的政治精英和拥有且行使行政职权的管理人员具有决定其行为并作出正确判断的人或人群,因此,担负完全的法律和道德责任乃是政治权力和行政职权所内在要求于他们的事情。

二、“公共管理伦理学”的普遍性、特殊性和个别性问题

严格说来,在现代社会被建构起来之前,并不存在“公共管理伦理学”这一称谓、这一学科。但这绝不意味着古代和近代的思想家们没有研究政治、国家和社会管理问题,相反,他们为后人们留下了深沉的思考、经典的文本、深邃的思想,只是它们通常是以政治学、政治哲学的面貌出现的。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尼各马可伦理学》、《大伦理学》;柏拉图的《理想国》;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大全》;洛克的《政府论》、霍布斯的《利维坦》;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实践理性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罗尔斯的《正义论》;诺奇克的《无政府、国家乌托邦》,等等。总括地说,这些学术和思想尽管不构成今天的“公共管理伦理学”,但却构成政治权力与国家管理的形而上学沉思。我们的立场是,只要有人类存在,只要人们意愿生活下去并意欲过一种整体上的好生活,对良序社会和善的生活的追寻、追求就不会停止、终止,继而对权力、政治、政治制度、政治体制之正当性基础的追问就不会停止,它们构成了“公共管理伦理学”的普遍性问题:寻找并建构国家或政治管理的伦理基础,达成可普遍化的伦理法则,永远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事情。谓可普遍化的伦理法则乃就人类最基本的价值诉求而言,而在探索和实现伦理法则的具体道路上,则是有明显分别的。这种分别既表现为时间上的时代性,又表现为空间上的地域性或民族性。15世纪末肇始、18世纪下半叶基本成型的现代社会,形成了特定类型的政治权力、行政职权的分解、分割及具体的运行方式。近百年来,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或主动或被动地加入到了由资本的运行逻辑所推动的现代化运动之中,即工业社会、市场社会、现代性的建构之中,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性特色的公共管理模式,达成了可公度、可分享、须共同遵守的价值共识,即康德所言的作为先天法则的道德绝对命令。转型中国正处于这种模型和共识的建构之中,这些问题可称为特殊性问题,在此种意义下,就必须研究先发国家在建构和践行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管理于理论和实践上的得与失。但必须指出,公共管理活动及其伦理基础本质上是一种复杂的心智活动,绝不是像物那样可以直接移植或嫁接,必须研究本民族的生存环境、传统文化、心智结构及其运行方式,它构成了“公共管理伦理学”研究的个别问题。只有进行共同的生产、交往和生活,才会形成相似甚或相同的心智结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律。中国人在其千百年来的生产、交往和生活实践中,形成了属于其自身的国家、政治、权力、官吏观念,而这些观念一经形成便又转身嵌入到了人们的心灵深处,称为一种非反思、非批判的、先天的精神力量,按照属于其自身的逻辑贯彻下去,支配着当下以至以后的人们的思与行。“公共管理伦理学”固然要研究普遍性、特殊性问题,更要研究中国文化语境下的权力法则及其运行方式。在现代性语境下,转型中国的国家、政治和社会管理,会以个别性的方式提供普遍性的价值,这就是中国发展的世界意义。

三、在“教材”与“专著”之间

专业教育或学科教育是现代教育的一种制度安排或体制设计,这种安排或设计适合于官办学校的所有领域,从幼儿园至博士培养无不如此。除了教师这个最为重要的因素之外,专业教育的另外两个关键要素是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制。教师在施教实践中允许有个性、观点,但不得以随意改动课程和篡改教材为代价,于是,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制就具有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课程与教材之间,课程又是基础,没有课程,教材也就不能立足;然而,若没有好的教材,课程也无从实现。于是,是否能够编制出高质量的教材无疑成了决定专业教育好坏的瓶颈。无论是西方近代以来由学科分类和专业教育所推动的教材建设运动,还是后发国家在借鉴与创新的道路上所追求的专业教育,教材建设似乎都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事情。编制一部高质量的教材需满足三个严格条件:思想、知识、逻辑。关于教材是否应该有思想的争论是一个无需讨论的问题,这是一个自明的事情,没有思想的教材是没有灵魂的,没有其自身一以贯之的客观逻辑,问题的实质不是是否该有思想,而是如何呈现思想的问题。关于思想的本质与特点,借用黑格尔在《小逻辑》中的有关论述可表述如下:黑格尔说,考察思维的本性,考察思维与思想的关系构成了近代哲学的主要兴趣。依照“普遍性”的要求,思想有四个特点:(1)能动的普遍性。思维是人之精神的诸种活动或能力之一,与感觉、直觉、想象、欲望、意志等并列杂陈。不过,作为思维活动的产物,思维的形式或思想的规定性一般是普遍的抽象的东西。而思维之能够如此,全是得益于思维的能动性,“思维作为能动性,因而便可称为能动的普遍。而且既然思维活动的产物是有普遍性的,则思想便可称为自身实现的普遍体。就思维被认作主体而言,便是能思者,存在着的能思的主体的简称就叫做我。”人只有作为能动的普遍体并借助这种它呈现普遍性的东西,才能产生思想。“就人是有思想的来说,他是一个有普遍性者,但只有当他意识到他自身的普遍性时,他才是有思想的……只有人才具有双重的性能,是一个能意识到普遍性的普遍者。”人能够作为普遍者才能够将普遍的东西呈现于意识中来,而作为呈现普遍性之形式的思想也就必然与普遍性相连。“思想和普遍东西的性质,思想是思想的自身又是思想的对方,思想统摄其对方,绝不让对方逃出其范围。”(2)作为思想的产物,普遍的东西(共相)是事物的实质、本质、核心和真理。然而,事物的真相如何得来呢?一切对象、性质、事变的真实性,内在性,本质及一切事物所依据的实质,都不是直接地呈现在意识面前,也不是随对象的最初外貌或偶然发生的印象所提供给意识的那个样子,反之,要获得对象的真实性质,我们必须对它进行反思,惟有通过反思才能达到这种知识。Nachdenken乃是后思,反复思索,作反省回溯思维之意。经过反思,事物的系统、普遍性和真实性才呈现于意识之中,并作为表象存诸下来。反思并非为哲学所特有,也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所享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目的,于是我们便反复思索达到这个目的的种种方法。在这里,目的就是普遍,或指导原则。按照目的我们便决定和选择达到这目的的手段或工具。在道德生活中,反思也是起作用的。人们借助反思的能力回忆正义观念或义务观念,亦即回忆我们须要当作固定的规则去遵循以指导我们在当前特殊情形下的行为的普遍。这个普遍规定必须包含在我们特殊行为里,而且是通过特殊行为可以认识的。然而作为哲学形态的反思和作为日常生活的反思,不但在其普遍性程度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在目的上更是不可混同。在生活的意义上,人们进行反思,通常是为着某个目的服务的,有着个人的功利性的打算,每个人既无能力也无兴趣去发现作为生活世界之总体性、根本性、基础性和全局性的目的、正义之原始发生的根由与过程,这是哲学的任务,哲学借助于反思所要把握的是那个“固定的、长住的、自身规定的、统摄特殊的普遍原则。这种普遍原则就是事物的本质和真理。”而作为普遍原则的也绝不仅仅是那个沿着自己的轨迹前行的自然规律,尚有人的目的和目标在里面,换言之,哲学借助反思所把握的不仅仅是事实的逻辑,还有价值逻辑。(3)“经过反思,最初在感觉、直观、表象中的内容,必有所改变,因此只有通过以反思为中介的改变,对象的真实性才可呈现于意识面前。”思想起于感性的具体和终止于抽象的具体,抽象的具体不再拘泥于对个别事物的感受,而是把握到了既包含又超越于个别的总体。“具体总体作为思想总体、作为思想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存在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是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具有反思性的思维的使命即在于揭示出对象的真理。哲学的任务只在于使人类自古以来所相信于思维的性质,能得到明显的自觉而已。(4)思想的真理是自由。我们可以不完全同意黑格尔这样一种观点:“反思既能揭示出事物的真实本性,而这种思维同样也是我的活动,如是则事物的真实本性也同样是我的精神的产物,就我作为能思的主体,就我作为我的简单的普遍性而言的产物,也可以说是完全自己存在着的我的或我的自由的产物。”但思想的自由的本性并未被取消,只要是思想者摆脱了私有的、特殊状态或行动,进言之,摆脱了一切特殊性、任何特质、情况等等抽象的自我意识,摆脱了一切特殊的意见和揣测,而让事物的实质当权,那它就一定是思想,因为只有思维深入于事物的实质,方能算得真思想。指出思想的四个特点,主旨在于,关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伦理性与伦理基础问题的研究,一切出于私有的特殊状态,基于意见和揣测之上的看法,都算不上是思想。只有揭示出公共管理活动的根本性、基础性、总体性和全局性问题,才有可能接近公共管理活动的真理。公共管理活动的真理就是“是其所是”的东西。然而“是其所是”的东西还是事物自身的东西,当它依然“是其所是”的样子,它就不是思想,更不是真理,只有被把握在思想中的“是其所是”才是真理。于是,无论是被把握还是被呈现,都需要知性,知性的使命是把真理变成可言说、可传递的知识。于是事物的逻辑是:“是其所是”—思想—真理—知识。康德说“:视其为真是我们知性中的一桩事情,它可以建立在客观的根据上,但也要求在此作判断的人内心中有主观原因。如果这件事对每个人,只要他具有理性,都是有效的,那么它的根据就是客观上充分的,而这时视其为真就叫做确信。如果它只是在主观的特殊形状中有其根据,那么它就称之为置信。”视其为真,或者判断的主观有效性,在与确信(它同时又是客观上有效的)的关系中有如下三种情况:意见、信念和知识。意见是一种意识到在主观上同时又在客观上都不充分的视其为真;如果主观上有充分根据而在客观上不充分的视其为真则称为信念;主客观上都有充分根据的视其为真就叫做知识。当把知识以一种系统的、具有因果性的方式呈现出来,试图告知他者时,就叫做逻辑。逻辑的内容形态是事物“是其所是”东西的内在一致性;逻辑的外部形式则是事物“是其所是”的东西通过知识表达其自身的外部结构。依照上述标准“,公共管理伦理学”就不能停留在意见和信念上,而必须提升到知识即真理的高度上。而要达至真理“,公共管理伦理学”就必须发现公共管理活动“是其所是”的东西,对公共管理活动“是其所是”的东西的追问与追寻,必然涉及“是”的逻辑与“应当”的逻辑两个方面。“是”的逻辑表达的是客观上充分的根据;“应当”的逻辑见出的是主观上充分的根据。然而,要把这两个逻辑及其间性整全地呈现出来,用教材的形式来实现似有极大困难,尽管教材满足了“客观因果性陈述”和“意义妥当性陈述”这两个要求,但它由于过分强调知识的外部结构,还要顾及受众的接受性,不得降低思想的高度、牺牲问题的深度,而以常识的形式呈现,于是便大大降低了它的探究性、研究性、自主性,当形式大于内容的时候,教材就变成了意见、信念的“庞大堆积”,淹没了学术价值,丢失了思想价值。以此观之,无论从“公共管理伦理学”的学科性质还是从接受学科教育的受教育者的层次看,“公共管理伦理学”似乎应该淡化而不是强化“教材”属性,相反,它更适合专题研究或专题著作的形式,这与言说者的主观偏好并无多大关系,而与“是其所是”的东西有必然联系,那么,以专题研究或专门著作形式呈现“是其所是”该是怎样的形态?

四、从“系统论奠基”到“生成论奠基”

这两种奠基方式都是一种致思范式。“系统论奠基”旨在发掘、发见致使众多事物得以发生和持续的原初性力量,它是“始基”,是“本体”、“始基”为“一”,事物为“多”。“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第三十九章)自然—大道—一,乃贯通之称谓,“得一者”谓合于大道,合于大道者必顺其自然,而“自然”便是“是其所是”的东西。“道”,亘通古今,广化一切,故曰“一”。道,虚静无为,无私无欲,故曰“一”。王弼注云:“一者,数之始也,物之极也。”但“一”并非恒守其身、隐而不显,相反,“一”必然也必须外化于外,广化一切,故才有诸多“得一”者之现象。天若能遵守大道、顺其自然,便能朗朗乾乾、清清明明;地若能遵守大道、顺其自然,便能稳定安宁、厚德载物;若天地祖先之神守大道、顺自然,便会显现神灵而造福于广民;山涧溪谷守大道顺自然,就能丰盈充沛而永不枯竭;诸侯之君守大道顺自然,就能成为天下之君、正义之师。用系统论奠基这种致思方式研究公共管理中“是其所是”的东西,意在找寻到那个“一”,亦即致使正义原则得以实现原初性力量,要而言之,就是政治精英的智力与智慧。智力解决的是能够“执政为民”的问题,而智慧解决的责任愿意“执政为民”的问题。其中意愿又是最根本的,如若没有“执政为民”的意愿,智力也是无用的。“生成论奠基”是“系统论奠基”之展开或扩展形式。“一”“、本体”“、始基”、“自然”“、道”,只有展开其自身、外化其自身为他物,才能通过他物映现、显现和实现其自身。而道是如何发生并展开其自身的呢?不可言说、不可视见的道才是贯通古今的恒久之道。虽然恒久之道不可言说,无法命名,只有恒无欲者方可观其妙,恒有欲者只能观其徼、望其象,但形上之道必须外化,成为形而下之道。虽然理相同,但事不同,故有各个领域之具体的道。从政之道,其道为正义;经商之道,其道为诚信;交友之道,其道为友爱;教学之道,其道为真诚。公共管理伦理学所追寻的乃是从政之道,即正义原则。正义构成了公共管理活动“是其所是”的东西,而“系统论奠基”和“生成论奠基”作为两种内在关联的致思范式,同样适用于追问公共管理活动那个“是其所是”的东西的研究工作。然而基于把握公共管理活动那个“是其所是”的东西之上追寻它的伦理性和伦理基础的工作,却是复杂而艰苦的。公共管理中的原初性力量乃是政治精英的观念和意愿,然而这种观念和意愿如何实现其自身呢?所谓意愿乃指坚定的信念(价值观)和强烈的心理倾向,老子在《道德经》最后一章指出:“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善者不多,多者不善。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故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持守大道而无欲无为的人从不夸矜自大,炫耀自我;而炫耀矜夸的人也决不会无私无欲,虚静无为。明道之君从不贪求功绩与积蓄货财,拿这些货财馈赠帮助别人后,自己反而拥有更多的恩德;拿这些功劳给予他人之后,自己反而得到更大的成就。因此说,上天所遵循的原则,是惠及万物而无所妨害;明道之君所遵循的原则,是施予他人而无欲不争。但若使“执政为民”的意愿和强烈的心理倾向性展开其自身继而实际地惠及民众,主观的意愿和心理倾向就必须消灭自己的直观性、直接性于客观性之中,这个客观性就是作为观念之外化或对象化的制度与体制。在一个反复交往的人群中,人们出于合作和竞争的需要制定了供人人遵守的游戏规则,这些规则要么是用于分配公共物品的,要么是规约人们观念与行动的;而体制则是在制度指导下所完成的具体设置,包括权力分割、职责范围、奖惩机制、人才配置,等等。好的制度不一定导致好的体制,因为制度安排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公众开放,公民参与、专家讨论。制度仅仅是一组观念、一套价值观,具有相当程度的主观性、理想性、空想性,因为具体的难题、困境尚未进入它的领域。抽象性和普遍性是以悬置、隐藏、无视具体为代价的,由制度向体制的过渡是极为复杂的事情,其一,这种过渡即体制设置只是政治权力和行政职权拥有者单独完成的,无需向公众开放,无需征得公众的同意,极端地说,少数权力拥有者也不愿意将体制设置的具体细节、程序安排告知公众,其二,体制设置并不是精英、思想家、民众共同讨论、议论、争论的结果,而是不同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结果。因此,公共权力的滥用通常是以体制作基础的,即便出现了体制内腐败,违背了正当性或合理性原则,却因为它是合乎体制的,因而获得了合法性。在社会转型期,以合法的形式实施不合理的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乃是突出的现象;其三,由于体制一经被建制出来,就会在相当一个时期内运转起来、保持不变,由于它是非反思的、不可质疑的,因而通常不溯及以往。事实上,转型社会的腐败现象多半先发生于体制以内,这是一种非主体化的、无人名式的腐败,是无法追责和归责的。通过体制获益的既得利益集团又转过身来,再次借助体制将获益变成合法式的资源收入。其四,在体制设置的意义上,我们几乎没有一个对体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估、质疑、反思的官方和民间机构,人们总是容忍、无视一个体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任其运转,尽显其极度不合理的一面。然而,人们并不是在一个相当糟糕的体制充分暴露其糟糕的时候,寻找好的体制进化它、完善它,而是通过另一个权力集团的崛起,从根本上颠覆原有的体制,于是,权力集团之间、体制之间不是进化论式的螺旋式上升,而是革命式的替代、中断,不是扬弃原有的体制,而是用同样的具有明显瑕疵的体制替代它,从而开始新的一轮的体制运转,东山再起、另起炉灶是一个社会不能良序运转的突出表现。最后,在治理和管理的具体行为上,原初的“执政为民”的意愿和强烈的心理倾向性可能会由于激烈的权力之争和利益纷争而所剩无几,甚至荡然无存。以此观之,由普遍的制度到特殊的体制,再到个别的行为,其间有若干不可掌控的因素,除去那些起初就想的官员之外,绝大多数人是没有此念的,然而,不合理的体制却使体制以内的很多官吏久而久之具有了贪的行为,体制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从系统论奠基到生成论奠基,原初性的力量可以朝着良序轨道运转,也可以走向罪恶,表面来看是体制,实质还是人的问题。

五、“公共管理伦理学”的基础问题、根本问题和核心问题

诚如以上所言,名称、致思范式、问题域固然重要,但对于“公共管理伦理学”而言,它们只是前提性的,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只是预备性的,重要的是如何厘定“公共管理伦理学”的基础、根本和核心问题。总括地说,公共管理活动是基础性问题,权力的分割及其正当运用是根本性问题,转型中国的公共管理的正义与效率是核心问题。在现代语境下,就人所从事的活动及其构成的领域看,主要有私人生活、公共生活、职业活动、政治活动,与此相对应,在管理的意义上,也划分为家庭管理、社会管理、企业管理和国家管理。尽管任意一种管理活动都有伦理基础,也需要伦理基础,但政治管理或国家管理的伦理基础是独特的,因为政治权力和行政职权涉及到每个公民的根本利益和基本权利,因此,其正当性基础尤显重要。而要把握公共管理的本质及其运行逻辑的复杂性,就必须研究政治与行政的运行规律。国家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权力机器,是一个永远不能被人们完全理解和驾驭的“利维坦”,其所产生的利益效应和精神后果都是普遍的、持续的。因此,能否提供最大化的公共价值就成为了最根本的政治观和国家观,为着这一目的,权力的合理分割和职权的正当使用就又成为了决定性环节。通常条件下,决定政治权力和行政职权运行方式的一定不是普通的公民,尽管公民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着权力的运行,而是政治精英和公务员队伍。然而,若要通过科学而合理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以使国家及其各个职能部门为每个公民提供最大化的公共价值系统,政治精英和公务员就必须具备智慧和德性两种品质,政治智慧是人类最大的智慧。在比较的意义上,拥有政治权力和行政职权的集团所拥有的德性总量可能最少,以至于有人说,政治与道德无涉,甚至极端地说,权力集团是最无德性的人群,然而权力和职权却拥有最大的伦理性。如若人类找到了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良序范式,那也只能得益于人类所拥有的政治智慧,而不是某个人。权力集团可以自觉运用人类的政治智慧治理国家,那乃是人类之幸事;若真心倾听民意、公意,在公民共同意愿的批判、监督、要求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那也是次好的事情。“公共管理伦理学”就是要研究,在自律与他律都具备、缺少其中一个的条件下,精英集团和公务员队伍在拥有、分割和行使政治和行政权力的过程中,“能做什么”和“应当做什么”这两种逻辑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实践形态;讨论在“固化状态”下两种逻辑间的机制;更要研究在“分化”“、固化”、“去固化”语境下两种逻辑间的机制。当我们把“能够”与“应当”这两种逻辑及其相互关联,运用于转型中国之“政治”与“行政”现象的研究,我们发现,其复杂性和困难性程度似乎超出了我们的认知能力。这种困难既表现为我们对行动者的灵魂、心灵结构及其展开方式问题的研究还是相当初步的;对心灵之序与世界之序之间的对应关系的研究也还是粗浅的;更重要的是,对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构造方式以及由此造成的德性结构、这种社会和德性结构在现代社会中的持续作用的研究几乎是空白,如大规模的腐败现象究竟是因何造成的,人们知之甚少、思考更少。这些问题看似是一个实践问题,实质却是一个艰深的理论问题。

六、灵魂、心灵及其展开方式

对人格或灵魂的结构性解释可有三种模型。(1)平面三元素说。任何人的灵魂都一样,由理智、情感和欲望三个元素构成。人的认知、情感和行为方式的差异,均奠基于三个元素在组合方式上的差异。理智—情感—欲望;情感—欲望—理智;欲望—情感—理智。一个人在不同的语境下,其灵魂三元素间的组合方式会有区别,但总有代表其气质类型的基本模型。在涉及正确认知和正当行为时,一个健康人格应该是理智—情感—欲望。(2)立体四要素说。人格由信、知、情、意四个要素组合而成。支撑一个人生活下去的精神力量乃是人的信仰和信念。信仰或信念,是人们对自己设定的价值目标的确信不已,以及孜孜以求的过程。它起于当下却指向未来,它超越了当下的有限性,而达于终极的无限性。尽管永远没有终极,也没有无限性,只因永远走在接近无限、走向终极的路上,信仰、信念才是其自身。知,可以理解为作为观念性活动的知,也可规定为作为实践智慧的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谓之知,这便是一知半解;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谓之智,此谓一智全解。但知确乎是智的前提。格物致知,向外求索,推究事物之理,以求天道与人道;向内追问,格心中之私欲,以求意诚心正。明了当止之处,方能有知,做到当止之处,方能有智。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知与观同源,观道之妙,知道之徼。道之为体,不可识见,唯能观其妙;道之为象,可观其形,方能识其徼。情,乃指情绪与情感。因人或物引发的于己有价值或无价值的内心体验。偶然的、短暂的内心体验谓之情绪;在长期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生成的内心体验谓之情感,深沉、稳定、类型化是情感的主要特征。而就内心体验的内容说,则有平淡、无奇、无所谓,快乐、幸福,焦虑、痛苦、不幸三个层次。当一个人在较长时间内、较广的领域中处于体验的某个状态中,就会形成类型化或模型化的体验,称之为“心态”。“心态”既是一个事实,又是一种倾向。作为事实就是或幸福、或痛苦的体验状态;作为一种倾向就是看待和对待的事物的方向与方式。这种倾向会产生两种效应:空间上的扩展效应,时间上的延续效应。心态一经生成便直接决定着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意,指动机和意志力而言。康德说,在世界之中甚至在世界之外,善良意志是最具有价值的,具有自足性,本身就值得追求。作为意志力,意指的是一个人所具有的克服各种困难、抵御各种诱惑以贯彻自己的意志所需要的心理能量。在人格的信、知、情、意的四个要素中,信与知的作用乃是首要的,它们直接决定着情与意。(3)能力或机能论。“所有的心灵能力或机能可以归结为不能再从一个共同根据推导出来的机能:认识能力、愉快与不愉快的情感和欲求能力。”三种能力的分别与联系可从下表看出:关于三种能力之间的分别与逻辑关系,康德在“知性和理性的各种立法通过判断力而联结”标题下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知性以把特殊统摄在普遍性之下为目的;理性以为特殊找寻普遍根据为己任;判断力则致力于完成一个从纯粹认识能力即从自然概念的领地向自由概念的领地的过渡,一如它在逻辑的运用中使知性向理性的过渡成为可能一样。若用心体会,缜密研究,以上关于人格的三种模型是密切关联的,甚至是相同的。不论是三要素说、四要素说,还是三能力论,均在试图指出健康人格意味着什么。作为一种“理想模型”,任何一种模型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依照健全人格的最高原则,所谓健全乃指各要素或能力间的有机关联和相互配合而言,即和谐。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己相和谐的状态下,人的灵魂、心灵是有序的,人格也是健全的。不同时代的人们,在灵魂结构和人格构成上,约是相似甚至是相同的,然而在不同的社会历史语境下,人的心灵之序怎又会如此不同呢?人们构造了怎样的以及怎样构造生产方式、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人也就构造了怎样的心灵结构及其运行方式。当人们把权力、金钱、生殖置于社会运转的轴心的时候,同时也就把权力欲、金钱欲、生殖欲置于价值序列的中心了。全部社会价值似乎都可以还原为或兑现为物质价值或使用价值。社会结构原本是由人的心智力量、根据自己的理想而创制出来的思维空间和活动空间,然而社会结构一经被创制出来就即刻成为一种看似有理性的结构了,成为一种不再顺从人的意志的客观力量,反过来制约人的思维和行动。人怎样地构造社会,社会就会怎样地把它的客观力量全面地、可持续地嵌入到人的心灵结构中,或改变原有的模型,或演化出新的模型。转型中国的公共管理是否、能否构建实现良序目标的管理模式,固然决定于政治精英,但经济精英、科技精英和社会精英也同样肩负着社会责任,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实现从转型中国—发展中国—和谐中国的飞跃,而所有这些均奠基于人的健全、健康人格之上。

七、从转型中国到和谐中国:“公共管理伦理学”的理论旨归与学术使命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只有自知之明者方有进步可言。只有政治精英和国民们真正知晓了传统文化的劣根性,并从根本上加以修正和完善,才能最后解决属于自己的问题。由此决定“,公共管理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一种学说,就必须有通过辩护与批判,以追求政坛伦理学之合法性的愿望;有通过传播与教化,以追求讲坛伦理学之合理性的品格;有通过批判与预设,以追求论坛伦理学之真理性的精神。总之,辩护、批判与预设是“公共管理伦理学”的学科品格。

1.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在以家庭、家族和村社为主要交往空间的熟人社会里,因为朝夕相处、公共生活,形成了具有高度普遍化的、具有强大约束力的规范体系。千百年来,这些规范不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且代代相传,不曾改变,因为人们的生活空间和生活样式不曾改变。毫无疑问,尽管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规范,但这些规范对处在各自不同活动领域的人们来说,则是普遍有效的。更为要紧的是,以家庭、家族、村社为主要交往形式的熟人空间,严格说来,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只是一个由自然条件规定了的自然生活共同体。由于每家每户都有或多或少的土地赖以为生,因此家家户户之间、村村社社之间并不存在竞争关系,家户、村社之间的自然排列,既构成了交往的空间划分,也构成私人家业的道德边界。只有在这个非竞争的、以纯然自然系统而结合着的共同体中,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才可以成为普遍的道德律令;孔子所言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才可以成为可普遍化的道德法则。然而在这样一个实行着普遍主义法则的熟人生活共同体中,要想取得一种优势地位,如家长、族长、村官,就非得走特殊主义道路不可,这在伦理学的意义上可称为差别原则。取得优势地位的方式可有显规则和潜规则两种方式,一般条件下,德才兼备者会以令人信服的方式即公开的方式获得他者的爱戴和举荐,其根本原因在于,爱戴和举荐者坚信,德才兼备者定会知人善任,利人利他。不排除长期受到爱戴和举荐的人,一当拥有优势地位便变心变节,毫不利人、专门利己,但绝大多数德才兼备者是能够抵御各种诱惑,勤俭奉公的。反之,个别并无鲜明德才且想获得优势地位者,在熟人社会之普遍主义法则规约下,如若达此心愿,就必走特殊主义道路不可,通过破坏显规则的形式完成私欲。在传统社会,这种潜规则道路,无论在与政治无涉的私人生活空间,还是在充满政治斗争的官场都有着“发达”的形态。“潜规则道路”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为鲜明的劣根性,其最大危害在于,使人们潜移默化地受其影响,使先天植根于心灵深处的良知、正义、友爱、勇敢、真理等人类最重要的的情感和信念连根拔起,无生长和成长的土壤,它使在人们之间建立起来的普遍主义法则仅仅被压缩到家庭、家族和村社这个小小的的生活空间。熟人生活空间的潜规则行为会受到普遍的质疑和谴责,这种质疑和谴责是有效的,因为这是一个朝夕相处因而也是一个时时、处处受到监督的领域。然而在一个政治权力和行政职权支配的权力领域,潜规则变成了公开的游戏规则,即显规则。因为这个领域远离了家庭、家族和村社,因而也就逃避了熟人的监督和惩罚。在这个被权力欲决定的领域,耻感丢失了,正义感失效了,近墨者黑的景象已成常态。在潜规则支配下,一种特殊主义(规则)、个别主义(道路)和个人主义(目的)的运行逻辑开始横行于世。由于权力场远离人们的视线,民众监督的力度几乎为零。

2.在公与私之间:从私人性到公共性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人们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私有观念。其社会原因在于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国是家的放大形式,国是家庭或家族的权力形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私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家庭、家族,也可以是熟人。严重地说,在传统文化中本质上是没有公的概念、公共理念的。事实上,任意一个人都有私的倾向,但在没有政治权力和行政职权的平民那里,私的后果是微乎其微的;而在借助政治权力和行政职权的人群中,其私的观念被权力的支配性力量神圣激发起来。除去能力上的因素,迫切获得权力的人在支配性意志上,自然要比一般人强烈得多。在一个长期由差序格局支配的国度里,实难培养出公共理性和公共价值来。若不能从灵魂深处完成从私到公的过渡,特殊主义、个别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运行逻辑就不可能终止。

3.熟人思维与信用缺陷在传统社会,信用体系不具有普遍性,道理很简单,在熟人社会之外,几乎没有任何交往空间。因此信用体系也主要限于熟人社会。于是在权力领域,一种已成惯性的熟人思维决定着人们的判断和抉择,权力人群更相信熟人而不相信普遍化的法则、规则。如果一个民族缺少一个高于所有人之上的法则体系,那么每个人的思考与行动通常是不可预期的,因为他们心目中是没有法度的。由于长期以来,中国人在做事与做人之间没有分别,难以形成普遍性概念,更没有公共性理念,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之,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绝不可能出现康德意义上的先天法则和绝对命令。由于只有特殊主义思维、个别主义策略、个人主义目的,就必然培养起用于处理各种特殊事情的实用理性,而不能培养起实践理性,实用主义与特殊、个别和个人主义有着内在的必然性。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道家文化具有鲜明的两面性,它所讨论的不是如何平抑各种关系,公平分配各种资源,而是让每个人没有获得资源的欲望。于是,政治精英必须要学习水的品质,而水的品质恰是刚柔相济、无形与有形,变与不变,把水的品质运用于管理中,既可以是实践智慧,也可以是实用智慧。

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8篇

我国教育事业源远流长,如今教育领域之中的诸多问题均能在以前的教育历程之中查找到相应的源头。中国传统教育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将血缘关系作为最为重要的联系纽带,将农业生产作为重要的物质基础,这样一来各个家族中的大家长便掌握了伦理方面的绝对权威。家族中的大家长不仅具备了政治和经济等方面的权力,而且还具有开展教育之职责。中国传统社会的人伦结构决定了在实施家庭教育的过程中也应当高度关注教育伦理。中国传统教育伦理与传统家庭之间颇有相似之处。具体来说,专业教育机构当中的人伦结构中,教师与学生相互间建立起来的是一种拟血缘关系,实质上则是一种拟父子关系,也就是所谓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可以视作中国传统社会思维方式普遍化、模式化之后果。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教育以伦理与知识等视角来维护教育者拥有的权力,这一现状把受教育者放置于被服从、被依附的位置,现如今的中国教育还是难以分割开与数千年以来历史之间的联系。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应用历史的观点来审视如今教育当中的教育伦理道德问题,从而帮助现代人更好地注重教育伦理问题。如今还没有彻底地消除计划经济之导向,就进入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使从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时间不长的中国教育无可避免地沾染了市场经济的功利主义以及工具主义之习气。在此状况之下,注重于教育的伦理道德也就变得极其迫切了。一方面是我国教育管理得到了长足发展。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化机构,学校已愈来愈成为学习知识和创业创新的重要场所,进而成为促进社会取得新发展的推动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另一方面,我国教育管理在发展中尚存在大量教育伦理层面上的问题,所以也就受到了愈来愈多的争议甚至批评。诸如教育管理中的公平问题就是教育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道德问题之强烈体现。我国教育市场化正是在教育管理中生发出来的一种新型商业文化。如今,课程和学历就仿佛在流水线上一般实现了统一化生产,并且提供给全部具有该需求的人员。这一实施方法尽管相当有效,能够切切实实地增强教育管理之中的生产率,但是也让教育失去了其自身固有之价值。假如课程和学历都能够用金钱加以衡量,能够进行消费,那么学习者自然也就更易获取,由此导致知识以及知识传播被解构,并且逐步具备商品的显著特征。当前,中国教育管理领域改革如火如荼,导致教育机构开始更加地关注商业化价值,比如学业成绩和学历证书等,但忽视了教育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内容。这实际上是个人以及社会发展产生的基本价值倾向,其后果必然是把教育这一充满了复杂状况的社会现象简化为投入以及产出这一过程。城乡之间的差距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教育入学机会领域中极为重要和显著的一种差距。虽然我国多年来始终推行全国统一的高考制度,但实际上的招生通常是依据不同的区域来分别划定分数线的,由此导致各省(区)的录取名额需要依据学生人数来实施平均化分布。由于不同地区在办学的规模上具有相当大的差异,所以各个省(市、自治区)之间的招生录取率具有较大的差异。我国教育机构尤其是高等院校所收取的昂贵学费也会将一部分家庭较为贫困的有志青年拒之于门外,这也是我国教育不公平现象的一种直观反映。

二、开展教育管理中教育伦理研究的迫切性

伴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步伐的加快,中国教育领域也随之而蓬勃发展,但还是不可避免地被市场经济体系当中的功利主义、工具主义所影响,这表现为钱权交易不时出现、学术腐败丑闻多次出现等。面对这一状况,笔者认为开展教育管理中教育伦理之探究始终是每一位教育研究人员的使命之所在,当然同时也是中国教育历尽劫难之后发展的必然性选择。任何时代中的任何层次教育活动所反映出来的道德性都可以说是当时社会道德中极为重要的构成部分,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单独地存在下去。因此,教育管理过程中的教育伦理也就自然而然地具备了极强的历史性和阶级性。如此一来,假如研究者要去发掘教育伦理之中的道德困境,那么就要从历史发展进程之中找到产生与发展之源泉。自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之后,民主、独立、自由以及平等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并且成为十分重要的价值理念,而教育机构作为培养各类人才的专业化机构,更是应当始终走在伦理道德教育的一线。然而,诚如研究者刘铁芳所言,尽管教育学领域对教育伦理问题进行了十分深入的研究,而且已经取得较大的进展,然而主要追求的目标大而空,注重于规范而不注重于人,注重于普遍价值而不关注个体性和独立性,在方式方法中侧重于灌输而不关心理解以及沟通,注重于说理而不关注生活上的养成。也就是说,当前的教育伦理被归结为远离社会现实的一种教化。如此一来,探究中国教育伦理精神极其有利于教育界从全新的角度来审视当前中国教育领域发展之中所面临的各类问题,进而提升教育的水平。因此,教育也就承担着非常重要的伦理价值,不仅应当启迪现代人的心智,塑造现代人的品格,健全现代人的心性,使之共同服务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而且还应当为消除社会中的各类不公平现象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使社会更加自由、更加宽容、更加和谐。

三、促进教育公平是体现教育管理中教育伦理的基础

依据教育管理中教育伦理之内涵,教育部门在制定教育管理政策的过程中,一定要以相应的伦理规范为依据与前提。我国教育管理中教育伦理注重的是特定历史条件之下教育政策所具有的道德性,也就是人们对于特定历史条件下教育政策所具有之伦理评价和道德上的追问。教育公平是在一定条件下社会给予所有社会成员的自由和平等,是当时各类层次的公共教育资源的发展状态,其本质为教育利益分配之公平化,同时也是国家对教育资源加以配置时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以及原则。这一合理性原则之伦理特点正好能够体现出我国教育管理中教育伦理的选择与追求。当前,教育公平已经愈来愈成为全社会都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也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让教育管理实现更大范围内与更高程度上的公平,切实满足广大社会公众之合理诉求,不但需要相应的理论导向与科学依据,更加需要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机制体系,从而扼制现实之中各类不公平现象的持续发展,进而维持当前社会的教育伦理公平。一是要以公正为原则,运用机会平等之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公民享有教育领域中的平等入学之机会,从而让那些勤奋学习的学生们不会因为家境贫寒交不起学费,或是因为家庭背景、性别、民族以及地域的特殊性而失去继续接受教育之机会。二是要以公平的教育伦理原则为基础,建立健全更加科学、更为规范化的教育管理决策体系。相关部门应当充分地重视教育公平,始终将教育公平理念贯穿至教育决策的全过程当中,做到切实修正和调整那些违反教育公平的现行教育政策,将教育公平真正视为教育管理决策的一个重要理念与依据。三是要以平等为原则,在教育管理资源配置上施行均衡原则和差别性对待原则之结合。要在宏观上切实遵循教育管理资源之均衡原则,从而体现出社会平等之理念,促进各类资源的有效、合理、均衡配置。四是要运用道德与法律之双重制约,全面抑制教育领域腐败对于教育管理中教育伦理之恶意侵犯。要将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从以主导为职能切实转变为以服务为职能,同时,还应当积极修改、完善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之中关于教育公平方面的规定,并且落实好监督体系,确保依法行政。

四、结束语

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9篇

1.存在不公正现象。

其一,学生获取学校资源数量不公正。学生能够公平地获得资源和机会,本身就是对学生教育管理的道德评价。当前高校学生获取学校资源数量不公正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学校师资力量的不均衡,一些学校追求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盲目增设专业,新办专业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实验条件都不能满足学生需求;学校的学习场地和公共资源缺乏,相当一部分学生不能获得有效的学习条件,抢占图书馆座位和自习教室座位的现象在高校时有发生。此外,实习场地匮乏、娱乐设施不足,心理健康、学业指导、就业帮扶等方面都存在学校提供的资源不足学生获取资源不均衡的突出现象。其二,制度安排不公正,机会被一部分学生垄断的现象比比皆是,没有给每一个学生提供平等的参与机会,使他们获得公平参与竞争的起点。在目前的教育管理模式下,学校的奖学金评定、困难资助、评先评优、学生干部管理等制度安排上,教育管理者都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存在没有给大学生提供参与和反馈的机会等弊端。其三,评价机制不公正。比如学校的考试制度安排上,注重对知识的考察,忽视对学生能力素质的评价。对学生的评价意见由教育管理者出具,缺乏有效的评价依据和监督。由此种种弊端都使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存在不公正问题。

2.缺乏民主法制的人文环境。

其一,在教育管理者和教育管理对象各自应该承担的权力、义务、责任划分上,没有形成法制的约束和民主的参与机制。教育管理者被赋予了过多的教育管理权力也承担了无限责任,教育管理者为避免无限责任,对教育管理对象实施种种限制,此过程中法制的思想被淡化。例如,学生在学校的安全问题上,学校教育管理者实际承担了无限责任,为了使学生能不出和少出安全问题,他们会对擅自离校和夜不归宿的学生给予严厉责罚,其实学生选择进出学校和选择住宿地点是学生自己的自由。从中可以看出,缺乏法制环境将直接导致管与被管之间伦理关系的混乱。其二,没有给学生更大的参与空间和选择自由,民主参与学校教育管理事物本身就是一项伦理问题。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活动本身没有成为为学生提供伦理道德标准选择的过程和道德实践过程。道德标准的提供、学生的道德情感体验和学生道德实践都被赋予浓厚的单向教育管理的意味,学生没有以主体的资格和民主的方式参与其中。学生被选课、被听课、被参与活动,这些问题在目前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活动中可以说是见怪不怪。

二、适合新时期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伦理选择

1.教育管理者要成为大学生独立主体的塑造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要求未来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克服依附性的道德意识和行为习惯。首先,高校人才培养的社会属性,要求高校的人才培养结果必须符合社会需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独立思考能力和健全人格的完善的人,在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教育管理者必须赋予和尊重学生独立的主体资格。在日常的教育管理行为必须体现以学生为本,帮助服务、教育引导学生,大包大揽、不管不问的教育管理行为方式,都不符合学生的主体需求和现实客观要求。要通过不断完善教育管理不断满足大学生对全面发展的新期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建立起尊重大学生的法律、道德主体地位,实现教育管理者行为合法性、正当性和合理性的行为模式。其次,教育管理者要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对象的适应生存能力。现代科技发达、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社会转型不断加剧,社会矛盾凸显,许多人被自身创造的物质所左右,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精神荒漠化日益凸显。这些现象对大学生产生了深刻影响,大学生网络依赖不断增强,生活虚拟化,交往能力弱化、心理问题突出、现实化生活能力下降等都是当前大学生面临的突出问题,并有不断恶化的趋势。教育管理的伦理性要求高校教育管理者必须承担起拯救和引导者的责任,通过有效的行为改变和缓解大学生在学业、婚恋、就业等问题上的应变、管理和创新能力等。

2.教育管理者要成为公平公正秩序的执行者。

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必须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是学生完成学业、成长进步的前提条件。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公平概念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涵盖各种资源的配置。它包括资源的分配平等和机会的平等。学校教育管理者要给每一个人提供平等资源和均等的参与机会,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学生希望教育管理者能公平公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做到“结果的公正”“过程的公正”,以及“理念的公正”,让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得以发挥和张扬。学生和学生之间为争取最大发挥自己能力的机会而进行学习竞争,教育管理者要成为裁判员,避免一部分人因为垄断荣誉和利益失去奋斗的动力,而另一部分因没有参与的机会而丧失奋斗的动力。此外,实现以学生为本来处理教育管理者与被教育管理者的关系。从学生自身的成长成才规律和内在需要出发,来处理学生与学校、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的关系问题。通过有效的教育管理行为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构建起和谐的人际关系。其行为目的和目标是要做到该教育引导的环节要教育引导到位,该服务的环节提供服务到位,该管理的环节严格管理到位,该由学生决定的环节要尊重到位。

3.教育管理者要成为优良的大学人文环境的创造者。

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10篇

一、中西方传统核心观念的分析

中国和西方由于历史传统、地域、民族心理等方面的差异,而对人的本性的假定存在差异。西方认为人之初性本恶,而中国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另外,在服务对象上也存在差异。很多中国行政官员由于受传统等级观念的影响存在着为政府服务的意识。而西方由于传统契约论思想深入人心,为公众服务观念为雇员所接受。

(一)中西方人性假设分析

“三字经”在中国可谓童叟皆知。其中的“人之初,性本善。”可谓对人性为善的认定。在中国古代第一个提出了系统的人性善理论的是战国时的孟子。孟子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就是说“仁、义、礼、智”等道德品质是人生而就有的,是与生俱来的本性。“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注:陈器之《孟子通译》,湖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54页。)性善论是孟子整个学说的理论基础。儒家也有少数性恶论者,如先秦儒家最后一位大师荀子就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注:邓汉卿《荀子译评》,岳麓书社1993年,第499页。)不过他的性恶论是等级制的性恶论,所以仍然是不彻底的。从总体来看,统治中国2000多年的儒家思想是以人性本善为主流的。时至今日,我们对人性的估计也受传统影响,存在道德人这种片面人性认识,对人的自觉性期望很高。

西方文化传统中对人性的认识与中国传统文化明显不同,西方文化对人性的认识基本上是性恶论的。西方基督教文化一直把人看作是有“原罪”的人,人甚至是由于“罪恶”才出生的,人有与生俱来的罪恶本能,所以对人性具有恶的一面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警觉。这种性恶论我们称之为“经济人”,其叫法源于古典政治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中都是从利己主义本性出发来论证“经济人”的。他认为“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注:[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101-102页。)“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来自屠夫、酿酒师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注:[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14页。)古希腊政治学者亚里士多德也认为人一半是野兽,一半是天使,主张“法治应当优于人治。”(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67页。)西方的普遍的“经济人”意识使人们对“人”始终保持一种合理的不信任。

(二)中西方行政官员的服务对象的分析

在中国,从终极根源上看,政府及其公共权力产生于人民的直接或间接授权,这是我国所确定的一项根本的原则。这个原则要求行政人员的服务主体只能是人民。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特别像中国这样的转轨国家,由于政府是公共行政权的直接掌握和行使者,是各类重要社会资源实际的拥有者,又拥有庞大的官僚体制;(注:金太军《公共行政的民主和责任取向析论》,《公共行政》,2001.1,第12页。)而作为工作于政府组织内的行政人员,其工资福利的直接来源是政府;其行政活动中心似乎是围绕着政府展开。而且中国深受2000多年封建思想的影响,传统的封建政府职能主要是统治职能,要求全国上下都一致服从政府的统治,要求全社会的资源都服从政府的统一支配,政府的意志主导一切。所有大小行政官员都是为政府组织的统治服务,为皇帝服务。这种思想也深深地影响现今人们的观念。以上诸种因素容易造成一种错位,由“为公民服务”倒错为“为政府服务,为上级服务”。这种“政府本位要求公民去适应和服从政府和公务人员的管理,而不是要求自己去适应和方便广大公众。它还导致了一种行政实践评价标准的倒错,凡是适应政府行政组织系统的就是善的,反之就是恶的。”(注:周奋进《转型期的行政伦理》,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年,第60页。)所以在我国宪法上明确规定了公民本位的原则,但受传统思想影响,政府本位思想仍有残留。

在西方国家中,契约观念历史久远,并且深入人心。契约论思想的集大成者卢梭认为消除原始状态的办法是要订立一种社会契约:“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公共体中接纳每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注:[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3-24页。)所以在西方观念中,人民与政府是一种授权与被授权的契约关系,它规定着政府与公民间在权力与义务方面的双向依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就公民而言,一是通过选举或遵从使政府获得合法性行使权力的基础;二是通过纳税给予政府经济支持。同时公民也自然期望能从政府那里获得相应的回报,包括以服务对象的身份获得政府提供的良好服务。就政府而言,它在获得公民的政治和经济支持的同时,必须按契约要求提供令公民满意的服务。这里不存在单方面的“恩赐”,而是体现着一种资源的交换关系和互利行为。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政府中的行政人员就容易产生一种为公众而服务的观念,容易体现“公民本位”这一思想原则。

二、传统观念差异而导致的中西行政伦理建设特点的分析

中西方由于传统上存在道德人和经济人假设方面的差异,导致了中国对行政个体伦理建设期望值过高,且只注重内在约束;西方对个体伦理建设的期望值比较平稳,既注重内在约束,又注重外在约束。中西方在传统服务对象的差异上,使得中国长期以来只注重行政人员的伦理建设而忽视官员道德与组织伦理建设的联系,以及导致的行政职业道德太笼统、一般化;而西方既注重行政人中的伦理建设,也注重到了组织伦理建设,以及注重行政职业道德的具体化,可操作化。

(一)中西人性假设差异而导致的行政伦理建设的特点

中西个体伦理建设要求的差异的分析。在中国,由于传统对人性的认识是道德人假设,所以对于行政人员的个体伦理建设的期望值一直是很高的。在党的七大报告中就指出党的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注:《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9年,第1094-1095页。)同志也认为“只有我们时刻记住党和人民群众的这种关系(勤务员与主人),我们才能自觉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我们的一切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人民群众身上。”(注:《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69页。)由上观之,我们长期以来对于行政人员的道德期望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具有纯粹的无私奉献精神。这种由道德人假设所承认的人的善性的一面的积极作用是使人们相信人是可以教育的,可以通过教育来培养自律的精神。建国至今,确实涌现了一大批清官、好官。但另一方面由于忽视人性的缺陷也会走向极端,那就是道德要求很高,以不具有普遍意义的“至善境界”来要求所有的行政人员。而大部分人由于实际达不到这样的境界反而使道德说教流于形式。在西方由于“经济人”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于行政人员的道德期望是保持冷静和审慎态度的。尽管要求行政人员的道德因其职位特殊而略高于一般的公民,但基本上还是要求行政人员首先应该是一个合格的有德公民。美国学者认为,在18世纪晚期以后的美国,把公民个人利益完全置于国家利益的从属地位的观点已不再普遍。而占主导地位的政治观点则是公民个人利益应受到尊敬。“正确理解的自我利益”被认为是现代公民的品德。“正确理解的自我利益”作为公民的品德明晰而确定,契合人类的弱点和缺陷。它虽不具有传奇式的崇高,却得体、有效、可行,适合民主社会。这个道德原则可能会阻止一些公民达至高超境界,但却阻止了更多的低于此水准的公民的品德的堕落。(注:DeTocqueville,DemocracyinAmerica,v2(NewYork:AlfredA·Knopf)PP121-123RecitefromTarryL·Cooper:Anethicofcitizenshipforpublicadministration(PrenticeHall,Inc1991)P153。)这种道德原则要求个体可以有自我利益,不过要有能力在给定的情境下使个体利益契合于群体利益,而总体利益应反映群体利益。(注:ClarkE·Cochran,"YvesR·Simonandthecommongood:Anoteontheconcept"Ethics,88(1978)PP229-239。)库珀对公共行政人员的道德品质进一步提升,他认为“因为公共行政人员不仅仅是一般公民,同时也是特殊的受信托公民。所以除了正确理解的自我利益以外,在公共行政实践中还要求行政人员具备其他三种品德。即公共精神、谨慎、实质理性。这些品德其他公民也有,但它们对于行政管理角色中的行政人员功能的发挥的支持是尤其重要的。”(注:TerryL·Cooper,Anethicofcitizenshipforpublicadministration(PrenticeHall,Inc1991)P163。)由上可见,西方对于行政个体伦理建设要求并不是要达到某种至高境界,允许契合于群体利益的个体利益的存在。这可能就是受经济人假设所导向的结论。

中西行政人员约束途径侧重点的分析。在中国,由于“人性本善”观念的影响,人们认为只要不断地进行道德教育,不断地进行伦理规劝,使人性始终保持在“至善”境界就万事大吉了。中国的宋明理学,不论是程朱(程颐、程颢、朱熹),还是陆王(陆象山、王阳明),对于中国道德修养的理论贡献都是很大的。他们集中研究了一个问题,就是怎样把道德规范转化为内心的自觉行动。所有这些传统的德育理论被继承并发展用以加强对行政人员的内部约束。通过文件传阅、会议学习、榜样示范等多种方式来使行政人员达到廉洁自律。并从道德接受主体的接受这一角度出发对道德教育进行创造性研究,培养一种行政人中的道德需要。“道德需要作为一种心理机制,表现出一个人能够把对社会、他人的献身、贡献和给予当作是一种崇高的义务和责任,并能够在履行这种义务和责任时感到愉快、高兴。”(注:《罗国杰文集》下卷,河北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96页。)基于这种片面的“性善论”的人性理解,难以产生重视制度建设的传统。所以中国一直没有道德立法这样的制度性约束。没有强制性制度约束就无法控制行政人员的自利行为不滑向损人利己或损公肥私。在西方,人们对人性的悲观估计促使人们去想方设法地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让人们从善。制度就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主体的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注:[美]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85页。)这种制度约束就是一种比较正式的外部约束,主要包括道德立法、职业规范、组织变革等等。如果说内部约束规则是一种主观合理性,外部约束则更是一种客观合理性。制度一旦产生就引导个人逐步地通过他律实现自律,自律在许多时候是他律的习惯成自然。制度性伦理规范是集体理性,不管在层次上还是内容上都能够最普遍地对各级行政官员起到约束作用。制度可以对各个层次的行政官员分别规范,使规范既有确定性,又有针对性。所以亨廷顿认为:“在一个国家要肃清腐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降低衡量公职人员行为准则;另一方面则要使这些官员的行为大体向此种准则看齐。这样做,行为和准则都有所失,但却能获得准则和行为在总体上的更大和谐。”(注:[美]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第58页。)

(二)行政人员服务对象的观念差异而导致的行政伦理建设的特点

中国的行政人员伦理建设与西方的行政人员、组织伦理共同建设的特点分析。在中国,传统的政府本位意识使人们的注意力过度集中于行政人员的伦理建设,而忽视了组织本身也存在伦理问题。由于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导致公众的影响力较小,行政人员对于公众的回应性程度较弱。一旦发生道德失范,人们就认为仅仅只是行政人员产生了道德问题,于是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来加强行政人员的道德修养,纠正失范。力图通过使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内化为行政个体道德的自我意识,以达到更好地按照这些原则和规范来调整行政个体的行政活动。人们与此同时却没有想到政府本位思想所导致的政府组织对于行政人员的影响,它也会使有德的行政人员作出不道德的行为,成为组织的替罪羊。在西方,由于契约论思想而形成的公民本位意识,使得人们敢于对于引起道德失范的原因作广泛的探索,其中包括敢于怀疑官僚组织本身的伦理问题。库伯举了一个案例,说有一警察局长没收违规商人的物品而不交公,据为己有。一试用期警察发现后要局长作出解释。局长反而警告他不要多管闲事。以此说明组织的制度性权威经常被用来压制道德行为。他还对组织的有分散个人责任的倾向进行了论述。(注:[美]特里·L·库珀《行政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64页。)人们于是着手两方面的伦理建设。一方面是行政人员的伦理建设。包括个人品德和行政职业道德建设。其中个人品德建设又分成思想态度和思想品德(乐观、勇气、仁慈的公正)建设两部分。(注:[美]斯蒂芬·K·贝利《道德标准与公共服务》,转引自R·J斯蒂尔曼,《公共行政学》李方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421-434页。)另一方面组织伦理建设。“20世纪80年代以后,组织层面的行政伦理日益受人关注,威尔本、但哈特、鲍曼等就是这方面的代表。”(注:张国庆《行政管理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533页。)张国庆教授把这些人的行政组织层面伦理的内容概括为“程序公正、组织信任、民主责任和制度激励”四个方面。(注:张国庆《行政管理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534页。)美国的但哈特认为政府的伦理建设就是进行组织改革。他认为可能的组织改革的类型从广义上可分为:培养一种组织良心;改变组织的任务分工和分权状况;保护违反组织政策和程序的有道德的人;提高作为组织活动一部分的道德讨论的水平四种。(注:[美]凯瑟琳·但哈特:《公共伦理学—解决公共组织中的道德困境》,1988年,转引自王沪宁编《腐败与反腐败——当代国外腐败问题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72-474页。)

作为群体伦理的行政职业道德建设特点的分析。在中国,这种传统的政府本位思想使得政府被降为同其他行业一样的组织实体,行政人员同其他职业人员混同起来,从而导致行政职业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的混同。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的工作中或劳动中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注:罗国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84-385页。)这种涵盖一切职业的职业道德体现为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敬业乐群、克己奉公的精神。所以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为人民服务”5个字就几乎能把所有行业的职业道德都概括了。20世纪80年代中叶开始,中国明确意识到行政管理作为一种职业必须有明确的职业道德规范。(注:《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人民日报,1986年9月28日。)此后行政职业道德渐渐从其他职业道德中分离并不断深化,但仍较为笼统,内含一般职业道德的普遍性成分较多,特殊性成分较少,经常发和职业道德错位。在西方,受契约论思想的深远影响,使得政府及其行政主体被认为是受全体人民之托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这种思想使人们极容易认识到行政道德的层次高于其他一般职业道德。这极大地促进了行政职业道德与其他一般职业道德的分离。如美国国际城市协会1987年5月就通过了12条职业道德规范。比如:向民选官员提供政策方面的建议,坚持并执行民选官员制定的政策;牢记民选代表是负责制定城市政策的,协会会员的任务是执行政策,回避参与当地立法机关的选举活动,回避一切可能影响专业行政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党派政治活动等。美国公共行政协会也在1985年通过了12条规范。(注:马国泉《美国公务员制和道德规范》,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98-101页。)在西方,特别是美国,行政职位分类比较严格。每种行政职业、职位的特殊责任和权力都规定得比较清楚,并且都有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与之相对应,很具有针对性。另外,针对行政职业、职位的特殊性进行行政职业道德评价就具有可操作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作为群体伦理的行政职业道德建设。

三、对转型期中国行政伦理建设的思考

(一)反思传统观念

中国传统的性善论观念有它的积极一面,即人人都可以通过教育来培养自律精神。但过于强调它则会忽略人的缺陷的一面,从而导致轻视制度建设的片面做法,有时会导致起码地道德要求也难以保障,最终不利于道德建设。中国现阶段残留的政府本位思想脱胎于2000多年的封建等级社会,它既阻碍了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也使行政伦理建设出现困境。所以我们当前的做法是:对人性的理解既要承认道德人的一面,也承认经济人的一面;坚决摒弃政府本位思想,树立完全的公民本位观念。

(二)加强制度约束

行政人格的形成大体要经历三个阶段,其间有两次升华。第一阶段是行政伦理的他律时期,即外在的制度约束时期;第二阶段是行政伦理的自律时期,是行政义务向行政良心的升华时期;第三阶段是行政伦理价值目标形成时期,是自律和他律完全统一的升华时期。(注:王伟等《中国韩国行政伦理与廉政建设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第85-86页。)与西方相比,中国的道德教育可谓投入很多,但制度短缺,至今仍没有一套完整的立法来约束官员的行为。外部约束确实有降低道德要求之嫌,但它具有可操作性,使得准则和行为之间具有更大的和谐性。所以现阶段的中国既要保持道德教育的力度,又要尽快出台道德法案,形成内部和外边约束的合力,促使官员行政人格的尽快形成。

(三)重视组织改革

以往我们都太过于将注意力集中在行政人员个人的道德规范上,而没有关注组织的性质。没有意识到使人难以以道德方式行动的组织结构形式和权力形式。然而组织内的政策和程序确实可能会产生助长组织成员非道德行为的无意的,然而确实的结果。我们今后要探索可能性的途径用以强调组织层面的道德并追问什么是鼓励道德行为的组织制度纬度,什么是挫败道德行为的组织制度纬度。在此基础上实施组织变革,如改变组织的分工与分权状况;建立行政人员揭发腐败内幕的保护机制;建立激励组织员工道德讨论机制以及建立公正的组织办事程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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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管理是人类社会治理史中新近出现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共管理者, 是这一社会治理活动的职业承载者。如果说工业社会的社会治理活动更多地遵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 那么作为后工业社会治理活动的公共管理, 则奉行伦理的规定。因此, 有必要分析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探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的伦理基础。[关键词] 公共管理; 职业活动; 伦理; 道德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 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 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 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 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 在全世界范围内, 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 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 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 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 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 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 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 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 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 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 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 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 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一 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 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体位置, 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 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 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 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 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 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 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 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 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 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 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 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 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 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 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 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 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 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 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 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 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 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 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 拥有了伦理本质。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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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育管理 科学主义 人文主义 伦理主义 理论导向

从中小学教育管理发展的历史来看,无论古今中外,不同的研究者在研究教育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时,总会 采取不同的理论观点和独特的研究方法,在批判、继承、交流、整合的基础上,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教育管理理 论和流派。不同的教育管理工作者因其价值观念、道德标准、思维方式不同,会认同不同的管理理论,也就会 形成不同的管理模式和管理风格。我们为论述方便,可以大体将他们归并为:以科学主义为导向的以效率为核 心的“科学管理理论”;以人本主义为导向的“行为科学”理论;以伦理主义为导向的“人伦管理理论”①。 在当今世界,这三种理论导向构成了教育管理的基本图式。在当代中国中小学,对各种理论的探索和实践,也 深刻地影响着中小学教育的发展轨迹,但无论是世界还是中国,这三种理论导向发展的趋势,都正在逐步由对 立走向整合,对这种趋势的深入研究,对深化我国中小学管理改革,意义极大。

一、以科学主义为导向的科学管理

在科学主义者眼中,科学是对客观真理的认识,客观真理被认为是可以解决人类一切问题的出发点,而对 “科学方法”的普遍性信念,则被认为是人们在认识客观真理之后解决人类一切问题的法宝。现代科学管理是 在社会大生产条件之下,对科学主义理论的一种实践。在教育管理中的科学管理作法,许多是从企业管理中移 植过来的。对形成20世纪以来以科学主义为导向的管理思想影响重大的最早一种学说是英国工程师F·泰勒提出 的“科学管理”理论,泰勒认为:科学管理的原则有四条,一是对工人操作的每个动作进行科学研究,用以替 代老的单凭经验的办法;二是科学地选择工人和管理人员;三是培训工人,使其掌握自己工种的学问;四是资 方与工人之间亲密协作,职责均分,资方要干自己应该干的事情,不要把它们都推给工人②。这种理论提供了 解决企业管理中怎样提高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这两个环节的方法,因而成了现代管理科学 的基础,它也被称为“科学管理主义”。其思想不仅在企业界得到广泛运用,而且也运用到教育和社会生活的 其他方面。例如在美国,由于公共学校教育在19世纪末得到迅速发展,教育管理面临许多新的棘手问题,同时 政府和社会对教育的巨额投资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他们向学校要效率,学校管理人员只好求助于泰勒的方法, 成为在教育管理上与当时西方掀起的“教育科学化”运动遥相呼应的一种思潮。在我国,70年代末80年代初迎 来了“科学的春天”,改革开放的热潮带来了整个社会的巨大变化,社会、政府、家庭给教育提供了越来越好 的条件,同时对教育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也引发了教育管理人员学习西方科学管理理论的热情,可以说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教育管理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在“科学管理”思想影响下进行的。

科学管理思潮对教育管理的影响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注重提高教育管理的功能和效率

20世纪初,由于社会、生产、科技的迅速发展,各国基础教育也得到迅速发展,学校数量大量增加,社会 、团体、家庭对教育的投入也大量增加,这引起了人们对教育效益的广泛关注,企业界和政府部门对学校在管 理上的浪费现象提出了严厉批评,要求管理人员把重点放在质量和效率上。为此提出必须对学校各方面工作进 行考核,在社会和家庭的巨大压力之下,教育管理人员不得不放弃传统的教育价值观,转向接受与现代社会经 济发展相适应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和管理模式,科学管理的思潮开始在学校管理中流行,它要求教育和管理 人员明确了解教育目标,了解学校的总效率与员工们的工作效率的联系,了解教师的工作成效,了解学生的学 习效果,了解一个班和另一个班教学效果的差别,了解本校学生与其他学校学生相比较孰优孰劣,即注意把经 费的分配同教学成本联系起来。如美国芝加哥大学的讲师富兰克林·博比特就提出,要提高学校行政的效率, 首先要确定学校产品的理想标准(即学生标准);其次规定学校的生产方式;生产者(教师)必备的资格和工 作准则。这样“管理人员就一定能够牢固地掌握控制生产成本的规律并懂得如何引进更有效的工作方法”,而 “效率意味着权力的集中化和监督者对全部执行过程实施明确的指挥”③,这样注重效率、成本、管理全过程 的观念对传统的经验型管理思想产生了很大的冲击。

(二)强调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量化管理

随着科学主义观念的流行,教育科学研究也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量化方法如教育调查、教育统计、教育 测量成了学校进行科学管理的基本工具,成了记录、分析和比较教育产品及其成本的手段。我国改革开放以来 ,在教育管理中十分流行的岗位责任制、教师工作量的量化,标准化考试的盛行,甚至学生品德也要实行量化 标准,各种统计技术、量表以及成本核算程序的运用,使学校管理由粗放化走向了集约化之路。为保证质量和 效率,竞争和淘汰成为必不可少的措施,分数和年级、名次和证书,成为管理的主要手段,一切与此无关的兴 趣活动和课外活动,便理所当然地被排除在课程之外。

(三)以科层管理为组织基础

科层管理理论属于古典组织学派的一个分支。它是由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提出来的。其主要 贡献是提出了所谓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即建立在理性——法律权威基础上的等级体系。科层管理理论认为, 在现代社会,由于科技革命改变了工作场所的性质,即分工细化和管理复杂化,这就有必要发展控制工作的综 合机构,创造沟通和协调的系统,确定管理者及其属员的行为准则。在韦伯看来,“充分发展的科层组织机制 较之其他组织,简直就象大机器生产与非机器生产方式之别”④,也就是说,他认为这种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 能提高工作效率,在精确性、稳定性、纪律性和可靠性方面优于其他组织体系。

虽然对教育管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应用科层管理理论,有许多不同的看法⑤,但教育管理的理论研究 者和实践人员仍试图运用科层组织的概念和操作方法来说明和解决教育管理问题,对教育管理产生了切实的影 响。如在教育系统中建立上下衔接又有明确分工的管理体系;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政策赋予各级教育组织以 明确的职责和权力;在学校内部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组织网络,各职能部门层次分明,分工明确,有标准的工 作程序;各级领导要经常考核下属的工作效率,并按他们的能力和成绩决定进退,等等⑥。

上述观点充分反映了以科学主义为导向的教育管理理论观点。由于有了效率意识,教育管理人员更容易与 社会各界沟通,促进了教育管理的科学化和理论化,促进了教育管理的专业化、理性化、协调合作、连贯性和 激励作用,为教育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这种理论导向在实践中的缺陷也是相当明显的。 首先,它把人看成机器人、经济人,只能服从,忽视了教育是一项特别需要教师创造性劳动的事业,仅仅视教 师为执行命令的工具,无意调动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使人失去人性并使教师和学生屈从于机械程序和某些 领导人的专断独裁行为;其次,缺乏对组织环境的复杂性和动态性的认识,不重视处理组织中的人的问题,在 组织结构上的基调是独裁式,过份强调组织形式、成文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等,缺乏对人格的尊重和对人的灵活 性的重视,其等级化、制度化的管理常常使组织僵化,束缚了事物的发展。第三,在强调教育管理和企业管理 的共性时,忽视了教育过程与生产过程、教师劳动与工人劳动、教育投资与生产投资、教育结果与工业产品的 区别。虽然以科学主义为导向的管理思想首创了运用定量方法解决管理问题,弥补了过去纯定性分析的不足, 但事实上很难完全用定量的方法来分析和评价教师和学生的情况,其研究方法带有明显的形而上学色彩。

随着时间的发展,以科学主义为导向的管理思想给教育实践带来的危害也越来越明显:首先,加速了学历 社会的形成,在教育中形成了两个无休止攀爬等级阶梯的群体,教师为更高的工资、更高的职务和职称而攀爬 ,学生为更好的学校、更高的学历和学位而用功,使教育背离了教育本身的价值,教师和学生常常在为许多虚 假的目标而奋斗。其次,在教育内部,颠倒了人和教育的关系,压抑人性、摧残儿童,把人培养成了科学技术 和官僚管理制度的工具,教育严重脱离了生活。再次,学校从传道、授业、解惑的场所成为一个“筛选”的等 级化机构和发放学历证书的场所,另外,由于学校教育转向考试中心主义,毕业证书成了挑选职业的通行证, 其贬值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激烈的升学竞争导致了普遍的厌学情绪,严重影响了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

因此,以科学主义为导向的教育管理理论受到了来自两方面的批评,一是来自人文主义,一是来自伦理主 义,他们抓住科学主义的要害猛烈开火,批评它忽视人、忽视人性、忽视教育的本质、忽视教育与生活的联系 ,但它们各自的管理思想也是泾渭分明的。

二、以人文主义为导向的民主的人际关系管理思想

本世纪30年代以来,由于劳工运动和民主思潮的蓬勃发展,新兴社会科学的产生,加上学校规模扩大和学 校系统内部结构变化,科学管理思想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猛烈抨击。于是,民主管理的新思想开始酝酿、诞生。 其中名气最大、影响最深的倡导者当推杜威,他在系统地提出基于人文主义精神的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主张的 同时,提出要让教师有机会更充分地参与管理,这不仅不会改变学校组织的本质,而且还将改变教师和管理人 员之间关系的类型和性质;作为学校管理人员的“领导应当是通过和别人交换意见从而激发和指导智慧的领导 ,而不是那种孤立地依靠行政方法专横独断地将教育目的和方法强加给别人的领导”⑦。以后,工业和社会科 学所进行的人际关系研究似乎在实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证实了民主管理的支持者的所抱的信念——人道主义的领 导方式能够提高组织的士气和效率。

以人文主义为导向的民主管理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注重管理中的人际关系研究

当时工业方面进行人际关系研究的著名实验是美国芝加哥霍桑工厂的管理部门与哈佛大学管理教授E·梅奥 (Eltan Mayo)等人合作进行的“霍桑调查”,其研究结果促使管理上的“经济人”模式向“社会人”模式转换 ,即注重集体以及集体中人与人的关系等社会问题对个人和组织效率的影响。不久,此种研究形成为有广泛影 响的人际关系学说,其基本原理是:工人是“社会人”,是复杂的社会系统的成员,他们不仅有追求物质利益 的欲望,还有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友情以及安全、归属等方面的社会和心理的欲望,满足工人的社会欲望,提高 工人的士气(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协作精神等),是提高效率的关键;领导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好集体工作 ,要在正规组织的经济需求和工作人员的非正规组织的社会需求之间保持必要平衡。

最早意识到把人际关系学说的研究和教育管理联系起来的教育家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教导主任拉尔夫·泰勒 ,他在《变化中的思想概念促使教育必须调整》(1941年)一文中提出人际关系的研究与学校管理人员有关, 他预见今后教育管理必将受到“霍桑实验”的影响。二战以后,把人际关系学说和教育管理结合起来研究的文 章增多,如威尔伯·约契主张校长要正确处理好全体教职员之间的关系,要和教师以平等的地位对话等,给教 育管理理论以新的启发。

(二)注重人的需要的满足

人际关系理论通过霍桑实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提高生产效率的关键是提高工人士气。究竟怎样才能提高 员工士气呢?人际关系理论研究者认为:追求满足社会和心理方面的需要是激励人们的动力。以后的一些行为 科学研究者对此又作了进一步的探讨,认为人们各种各样的行为,都出自一定的动机,而动机又产生于人们本 身存在的需要。因此,人们的需要和动机确定了人们行为的目标,人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一定目标。从人们 内在需要出发,推动人们采取某种有目标的行为,最终达到需要的满足,这就是激励的过程。以人文主义为导 向的行为科学论者认为,没有达到满足的需要是激励过程的出发点,行为的推动力。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是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和赫茨伯格的“需要激励两因素论”。

1.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马斯洛认为激励的前提是,一方面,人是有需要的动物,只有尚未满足的需要才能影响行为,而已经满足 的需要不再是激励的因素;另一方面,人的需要是按重要性的等级排列的,一旦一种需要被满足,另一种需要 就会出现,并要求满足。这个进程是没有止境的,人就是为了满足需要而不断地生活和工作的。马斯洛在1954 年发表的《激励和人》一书中,把人的需要划分为五个等级。依次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性需要、尊 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马斯洛的这些基本思想被后来的实际管理人员广泛接受,在教育管理中如何用更 高层次的需要手段来激发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是教育管理人员普遍研究的课题。

2.赫茨伯格的“需要激励两因素论”

赫茨伯格同他的助手在调查研究中发现,人们不满足于工作时,是对工作环境不满;如满意工作时,则是 满意于工作本身。1959年他在发表的《工作的激励》一书中提出了激励的两因素论。即:第一,保健因素或维 持因素。这种因素是维持一个合理的满意水平所需的,没有它们,职工就不会满意,但它们的存在并不构成强 烈的激励。第二,激励因素。这些因素构成对职工强烈的激励,能使职工高度满意于工作。激励理论明确指出 人们的工作效率决定于人们的工作态度,而工作态度又取决于人们需要被满足的程度;而人们的需要是否能得 到合理的满足,又受到工作本身和工作环境的影响。70年代以后,马斯洛、赫茨伯格的管理理论对教育管理的 影响与日俱增,“自我实现”既是教育管理者自身的一种追求,他们也认为,以人文主义为导向的管理思想就 是要帮助每个人成为自我,如格里菲思就断言:“学校全体教师中士气的高涨,是和管理人员帮助他们每个人 在工作中获得的满足所能达到的程度直接联系在一起的。”⑧

(三)注重领导方式的研究

行为科学的研究者通过调查研究得出结论,在影响企业各部门工作效率的因素中,领导是最主要的因素。 他们发现生产效率高的领导人总是让下级清清楚楚地知道目标是什么,需要达到什么要求,然后让他们有充分 的工作自由。并且还认为,如果领导人员以职工为中心,不仅注重职工工作,而且经常关心他们的需要和愿望 ,那么这个部门的效率就高;如领导人仅以工作为中心,不关心职工的愿望和要求,这个部门的效率就低。利 克特和他的助手在调查研究中就领导是否对下级信任、下级在工作中有无自由的感觉,以及领导是否积极与下 级发生联系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组织领导的四种基本制度;一种是剥削式的专制制,第二种是 仁慈式的专制制,第三种是参与制,第四种是民主制。调查结果发现,工作效率高的单位多采用第三、四种制 度。因此,利克特认为,高效率管理人员领导人的组织有以下鲜明特点:第一,整个组织中每个成员是相互高 度信任,目标一致,并有参与、支持完成目标的意识;第二,组织成员对组织目标有明确、合作的态度和正确 的动机;第三,组织是一个紧密结合的、工作有效的社会系统,成员之间相互信任、支持,领导鼓励成员有效 “参与”;第四,对成绩的总结,主要用来进行自我引导,而不是为了控制。国际知名心理学家K·节英(Kort lewin)与其研究生在美国依阿华大学进行了一系列实验,研究领导作风如何影响群体行为。结果显示,实行民 主领导的组织活动成果丰富,组织成员对相互间的交际感到满意,他们表现出更有创造性和独立性。

不难看出,以人文主义为导向的民主的人际关系思想之所以被教育管理界广泛接纳,除了与本世纪20—30 年代的民主思潮发展有关外,更实际的原因是因为它们有助于解决由于学校管理和教育行政越来越官僚主义所 造成的问题。同时,教育组织的进一步专门化及其在规模上的扩大、教育活动的复杂化都要求教育管理人员在 处理有关事物的过程中应更加依靠教师的合作和专业知识,而民主管理理论和人际关系理论两者的确都提供了 一些重新分配决策责任,以及帮助教育管理人员更好地同教师一道工作的方法。这种管理理论在实践中得到了 广泛传播,并在实际管理中产生了深刻影响。首先,它改变了教育管理中对人的看法,重视人的因素,特别是 将人的组织行为作为讨论的重点,不仅可资借鉴,而且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促进了管理思想的繁荣;其 次是采用新的研究方法发展了管理理论,一方面开创多学科协调研究方法,另一方面加强了对人的行为的调查 研究;另外,它还强调人的行为的因果关系和行为规律,并据此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第三是提出了在工作中 实现“民主”和“自主”原则,恢复“人的尊严”或“人性”,使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相结合等新的管理方式 ,开辟了一条管理新路,特别是倡导教师参与管理的各个方面,“目标管理”和“丰富工作内容”等方式方法 ,在教育管理实践中影响是很大的。

然而,民主的人际关系学说毕竟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定阶段发展起来的管理思想,它不可能解决管理的全部 问题,也无法解决随着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各种矛盾冲突。特别是这种理论被行为科学论者片面强调其作用,夸 大其在管理实践中的有效性,其片面性显得更加突出。加之制约人的组织行为的因素相当复杂,单靠某一种理 论予以科学的把握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寻求多种理论的整合使教育管理理论趋于完善便成了人们继续奋斗的 目标。

三、以道德理想主义为导向的人伦管理理论

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管理思想是由一系列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和思维定势所组成,管理者的管理行为就 是他的管理观念的体现,西方现代管理思想是西方文化的产物,它们无不出自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思潮的 融合。而以中国为代表的管理思想则是东方文化的产物,它是中华民族在长期改造自然、社会和自我发展的过 程中积淀而成的价值道德和思维定势。中国人处事、待人、律己都是以中国传统文化的是非标准为准绳的。在 管理思想上重人论、重和谐、重传统居于主导地位。正如伦理学家罗国杰先生所说:“人伦关系和人伦价值是 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起点,精神境界是中国传统思想的支柱,人道主义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核心。整体观念 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归宿。修养践履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根本要求,而推己及人则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 唯一重要方法。”⑨我国现在的教育行政与管理人员就是在人伦为本的文化影响下成长起来的,在他们头脑中 潜藏着以道德理想主义为导向的人伦管理思想。这种思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强调政教合一

道德理想主义特别重视教育的作用,视教育为改造人的灵魂的工具。毛泽东有一句名言:“学校的一切工 作都是为了转变学生的思想”⑩,可说是这一观点的代表。道德理想主义者特别是在儒家的哲学里,政治就是 教化,教化也就是政治,“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11)管理者首先是一个教育者,管理过 程也是一个教育过程。他们反对自然主义学说,认为人在组织中如不被好的东西去影响、改造,就会被坏的东 西影响、改造。教育的责任就在于“化性启伪”,引人向善,就是把人的本性中好的东西发掘出来,用以驱除 后天不好的东西,向“仁”和“君子”迈进。管理就是通过管理者的教育,使被管理者遵守人伦关系中的秩序 。

(二)重视知行合一

道德理想主义强调知行合一,强调用一整套伦理规范来规范人在组织中的行为乃至个人的生活小节,管理 就是建立一种伦理规范,管理方式主要是通过做、行,在做和行的过程中养成行为习惯,以道德理想主义为导 向的管理者相信、道德理想、道德秩序是个人精神和国家的支柱,它甚至可以超越经济的、军事的力量,并且 相信一种理想的道德可以通过合适的方法、途径有效地灌输给受教育者,陶行知先生在晓庄师范、山海工学团 、重庆育才学校就是进行这样的教育,也是实践这种管理。陶行知把它概括为“教学做合一”的原则:“教学 做是一件事,不是三件事。我们要在做上教,做上学。在做上教的是先生,在做上学的是学生。从先生对学生 的关系说:做便是教;从学生对先生的关系说:做便是学。先生拿做来教,乃是真教;学生拿做来学,方是实学。不在做上用功夫,教固不成教,学也不成学。”(12)

(三)讲求人伦秩序

以道德理想主义为导向的管理思想十分讲求人际关系中的秩序,要求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特别是下级对 上级的服从,朋友之间的“信”,上级对下级的“义”。办事要谦虚谨慎,宽容忍耐,严于律己,沉着稳健, 工作勤奋,生活节俭,讲究中庸,强调团结,重视和谐,遵守纪律,这一切对于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益起到了 十分重要的作用。

道德理想主义在中国的发展是源远流长的,以道德理想主义为导向的教育管理思想在中国的教育管理者的 头脑中也是根深蒂固的,从儒家的“修道之谓教”,到王阳明、陶行知的“知行合一”,都可以看出道德理想 主义的影子。以道德理想主义为导向的管理思想若服务于一个理性的、民主与法制健全的国家,管理的质量和 效率将会大幅度提高,教育将会取得巨大进步。但是,这种管理思想在长期的封建社会的土壤中也衍生出一些 消极因素,成为中国人前进中的包袱,比如崇尚权力的官本位专制主义思想;论资排辈的等级观念和行为准则 ;只重情义不讲效益;和为贵,忍为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开拓进取精神,等等。这是我们今天所必须 摒弃的消极因素。

四、融合——当代教育管理思想的基本走向

从以上管理思想发展的历史看,无论是西方管理思想还是东方管理思想,各种理论导向都有自己的视角和 侧重点,科学主义导向产生的变式都关心应当采取什么措施才能使组织更富有效率的问题,其视点在于组织结 构方面。人文主义导向产生的变式其注意力则在于人的情感和其他的心理因素,强调人的需要。道德理想主义 产生的变式则强调秩序、人伦关系的重要性。但是,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学科高度 分化、高度综合的趋势影响之下,许多学者发现单独一种教育管理思想解决不了问题,教育管理思想也不可避 免地要走向融合,即博采众家之长,促进教育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专业化。

在西方,随着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理论、突变理论以及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兴起 ,一种以这些理论为基础的开放系统管理理论开始受到管理界的欢迎,并引入教育管理,可以视为教育管理理 论走向融合的发端。系统管理论认为,学校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认为学校、社区和社会之间的 界限是可以渗透的、相互作用的,社会上各种因素(政策的、观念的、经济的、风情的等等)都在影响着学校 的教育质量、工作秩序和效率。一方面,系统管理学说从系统观念上给教育管理人员提供了一种思想方法,提 供一种把学校内外环境、各种因素作为整体进行思考的方法,要求教育管理人员树立起整体优化观念、合理组 合观念、动态平衡观念、开放与闭合统一观念、信息沟通与反馈观念。同时把系统分析的方式应用到教育调查 、教育预测、教育决策、教育规划、教育评价、教育诊断之类的教育行为之中。另一方面,系统管理学说认为 教育是一个以人为主体的一体化系统,它是由许多子系统组成的开放的系统。第一,学校是由人、物资、教育 媒介和其他资源在一定目标下组成的复杂系统,一个系统的变化会引起另外几个子系统的变化,学校领导人在 协调学校内部管理过程时,要注意各子系统之间的动态联系。第二,学校是一个开放系统,是社会大系统中的 一个子系统,它受外部环境影响,如社会对学校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及广泛的文化影响,它同时也影响外部环境 ,它只有在与外部环境相互影响中才能达到动态平衡。同时,系统管理理论往往同权变理论结合起来,不承认 在处理组织问题时有一套放之各种组织而皆准的方法,管理应该是根据学校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具体情况对组织 问题作出灵活处理。

在我国,特别是80年代以后,我们在学习西方管理思想的过程中改造我国原有的管理思想和体制,大多数 学者认为,我们学习西方管理理论,无论是以科学主义为导向的,还是以行为主义为导向的,都是为了消化、 吸收,为我所用。根据对以上三种教育管理模式的分析,我认为必须用邓小平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 世界,面向未来”的伟大教导为指南,对中国与西方、传统与现代的管理理论进行系统地、深入地研究,把现 代的先进管理理论与中国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既不妄自菲薄,盲目崇拜,也不全盘否定,大加讨伐。纵观整个 世界管理理论的发展,东方与西方,传统与现代,理论与运用,多样与综合,已成为当代教育管理理论完善与 更新的大趋势。

参考文献

①参见袁振国:《对峙与融合—20世纪的教育改革》,山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4页。

②F·泰勒:转引自关岩著:《领导心理学》,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301页。

③F·Bobbitt,in S·C,Parkered, "The Supervision of CitySchools" (Pubil School Publishing Com pany,1913),P53.

④H·H·Gerth & C·W·Mills,"From Mat Wober:Essays inScocrology"(London: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48.P215.

⑤⑥参见袁锐锷:《20世纪西方教育管理思想发展的回顾》,《教育研究》1995年第10期。

⑦J·Dewey,"Prblems of Men"(New Yourk:PhilosophicolLibrary,1944),P64.

⑧D·Grittith,"Human Relatiores in School Adminstration"(New York:Appleton-Century-Crvfts,19 56),P146.

⑨罗国杰著:《中国伦理传统的基本特点》,见许启贤等主编:《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中国人民大学出 版社,1987年版,第100页。

⑩《毛泽东论教育革命》,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3页。

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13篇

一、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诚信经营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应有的收益,营造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而这一切都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息息相关。为此,政府应该加大工作职能的深化力度,将宏观市场经济管理和完善市场经济环境作为当前工作的核心内容,从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自身需求出发,不断对市场交易的规模和范围进行扩展,全面杜绝工作过程中出现部门或地方保护主义,让每个企业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竞争机会。与此同时,还要在市场上建立起完善的第三方诚信信用体系,并保障诚信考评标准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对企业进行涵盖资格认证、信用评估、法律服务、审计、会计的综合性诚信测评。不仅如此,法院、公安、银行、税务以及工商等部门应该对企业诚信档案进行联网管理,保障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通过网络平台、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提高企业经营诚信的透明度,为企业提供诚信查询服务,从而帮助企业决定是否进行相应的市场经济活动。另外对于企业诚信评估过程,还须建立起严格的法律监控体系,确保企业诚信档案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对于其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二、政府加大对企业失信的惩处力度

政府对于企业的失信问题,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措施。企业失信问题从层次上可以分为个别企业的诚信缺失问题和多数企业的诚信缺失问题。其中,前者指的是通过非法手段诸如欺诈消费者、经营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传销等谋取经济利益的企业。后者则是指那些严格遵循社会诚信伦理建立经营理念的公司,但由于企业诚信管理理念薄弱,为了快速获得经济收益而发生的失信行为。对于这两类不同诚信缺失的企业,政府应该采取不同的惩罚措施。政府处理以非法经营手段盈利的企业时,需要大力增强他们的诚信文化建设工作,定期开展诚信教育,让他们认识到以往非法经营手段对社会大众和市场经济的危害,从而逐步建立起诚实守信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除此之外,政府还要不断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条例,让我国企业的诚信原则能够从法律上获得强有力保障,使债权人的利益远离非法经营手段的危害,做到企诚信经营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惩。同时提高对企业诚信缺失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并依据相关法律追求企业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刑事责任,增大企业的失信成本,沉重打击非法经营者。在管理正常经营企业的失信行为时,政府应该先确定该失信行为是对内还是对外的。如果是企业内部的诚信缺失问题,则应该对企业的经营理念进行引导式教育,帮助企业建立起健全的内在诚信管理体系,依据企业当前的发展现状确立科学合理的可持续经营理念。而在处理企业对外的诚信缺失问题上,政府应该加快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经济体制的建设进程,通过外部市场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约束效力,保障诚信经营企业的利益的同时,让投机取巧分子无路可走。

三、企业加大自身诚信建设

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从本质来说是为了实现企业自身的经济最大化,而一般员工的努力工作也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经济收入,所以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企业应该对员工以诚相待,保障员工的付出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回报,做到言而有信,遵守双方之间的合同承诺,增强企业与员工的信息沟通力度,尊重每个员工的个人价值。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降低人才的流失,还能让企业以良好的诚信形象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的加入,从而促进企业的全方面快速发展。除此之外,企业还要秉承为客户负责的服务理念,紧抓产品的质量并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消费者的信任,进而通过品牌诚信增强企业产品的附属价值,维护客户忠诚度,不断提高企业的品牌诚信度,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品牌价值与经济效益。

四、总结

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管理伦理;主题述析;历史逻辑;现实路径

中图分类号:B82-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0)08/09-0083-05

管理伦理作为学科研究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作为管理学和伦理学交叉研究产生的新学科的管理伦理学研究在中国出现相对较晚,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真正引起国内学术界的关注。尽管如此,国内管理伦理学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飞跃,出现一批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本文围绕近十几年来管理伦理学研究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综合性的理论辨析。

一、管理伦理研究的历史逻辑

中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不但拥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思想史,还拥有自己独特的管理思想史,中国的管理思想史中也必然离不开伦理思想的渗透与介入。但是把管理和伦理结合起来并作为一门学科研究发展,那还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之后才得以实现。概要说来,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学术界对管理伦理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大阶段:

1.1988年以前,管理伦理“西学东进”的起始阶段

犹如学习引进西方先进管理经验一样,我国的管理伦理研究也是从学习介绍西方管理伦理研究成果入手的。改革开放后,我国学界对管理伦理的研究主要是关注西方研究动态,国内关于管理伦理的文章很少。西方对管理伦理问题的关注,国内学界普遍认同的是从20世纪60-70年代开始。

研究表明,近30年来,西方发达国家重视管理伦理的研究,并从多个层面展开,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进行了整合,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在西方学术界,管理伦理的研究路径大致分为三个方面,即微观、中观和宏观。这种研究路径开始也是从企业管理伦理角度提出的。[1]以美国为代表的美洲国家在企业管理伦理上更倾向于实践,欧洲人则比较重视理论研究,而日本人在研究企业行为的伦理问题时十分注重其民族性和实用性。毋庸讳言,这些管理伦理思想对于国内学界来讲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并逐渐成为国内引介西方管理伦理思想的缘由。

2.1988-1999年,管理伦理“登堂入室”的探索阶段

20世纪80年代之后,管理伦理的研究开始越来越多地受到我国理论界的重视。这一方面是管理伦理起步虽晚但研究空间很大的缘故,另一方面,它符合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内在需要。这一阶段,我国的管理伦理研究已经“登堂入室”,进入实质性的探索阶段。10余年间,国内学界,尤其管理和伦理学界的学者,在充分借鉴吸收西方管理伦理思想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开展了积极有效的研究,和第一阶段相比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发表了数十篇管理伦理方面和管理道德方面的论文,其中,不乏高质量、见解独到的文章;同时,出版了一批管理伦理方面的专著。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温克勤等人1988年主编的《管理伦理学》,该书在一定程度上讲对我国管理伦理研究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管理伦理学的诞生,这也是我国在管理伦理学研究领域跨出的实质性一步,为后来者学习研究管理伦理奠定了较好的理论基石。

3.2000年至今,管理伦理“全面开花”的繁荣阶段

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并且保持又好又快的增长势头。与此同时,中国各项社会事业都乘上了“和谐号动车”,获得全面的提速。乘着春天的脚步,管理伦理研究也可谓全面开花、蓬勃发展。短短10年,管理伦理研究不仅在量上有惊人的突破,涌现出了数百篇研究文章,博士、硕士论文10余篇,出版发行了20余本管理伦理专著,翻译介绍国外此类书籍文章数十篇;而且在质上有了明显的提升,学界对管理伦理学科体系、管理伦理面向实践、中国传统管理伦理思想等问题都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管理伦理学已经获得学界和社会各界的深度关注,成为哲学社会科学大花园里的一朵奇葩。

二、管理伦理研究的主题述析

当前,管理伦理学无论在学科自身建设方面,还是在理论拓展方面都日趋成熟,尤其在实践性上凸显了学科的特点。管理伦理学作为管理科学发展的“第三个里程碑”正日益发展成为一门显学,得到学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我国经济腾飞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目前国内管理伦理研究的主要热点问题进行剖析解读,总结已经取得的理论成果,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更好地推动中国管理伦理的发展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管理伦理研究的学科辨析

何为管理伦理?这是进入此学科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管理和伦理原本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两者为何结合?两者之结合何以可能?又如何结合?作为学科,管理伦理学应该归属何种学科?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对此学界进行了多年的研究探讨,一直存在观点的争鸣。

1.管理伦理概念的合法性问题。没有管理和伦理的结合,管理伦理概念的合法性问题就是一句空话。国内学界有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管理伦理具有合法性;另一种认为,管理伦理没有合法性。后一种观点的主要根据在于,伦理学分支学科太多导致伦理学犹如打碎的花瓶,难以回答“总体性”问题,实质上这也是“泛伦理主义”或“伦理学帝国主义”。伦理学视域必然审视人类活动的所有领域、所有的人类行为,这根本不是“伦理主义”。而且现代社会生活的多样、多元、多变必然要求伦理学以学科分支,特别是应用伦理学的诞生来应对。在此意义上,管理伦理学是学科交叉发展的必然,是“管理学与伦理学‘嫁接’、‘杂交’”[2]的结果,两者融为一体,是企业伦理发展之后内在要求的管理和伦理的结合,不是人们主观任意想象的一种简单相加,更不是一种简单的“拉郎配”。

管理与伦理两者结合的内在逻辑关系,即管理学与伦理学之所以能够结合,关键在于企业的管理活动本身具有伦理性质。一方面,企业管理作为一种社会活动,需要考察它如何体现人的价值和给人带来了何种价值;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作为一种对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方式,表面上看来是一种纯粹经济性质的活动,实质上,却有着明显的伦理性质,管理活动(包括管理中的契约关系)所体现的人与人的关系事实上就是如何对待人。如何对待人本质上是一个伦理问题,而不是一个经济问题。因此,管理学与伦理学的结合是管理活动本身的内在要求,而不是人们主观的强加。还有学者从管理伦理的价值论角度作了进一步的诠释,认为:“管理与伦理结合的内在机理在于管理系统本身就是一种伦理价值模式,具有一种获得价值行动的意义。原因有三:一是管理伦理的发生是由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二是管理与伦理具有同质性;三是成功有效的管理是体现人性的伦理管理。”[3]从内在逻辑、价值意义看,管理伦理概念具有内在的合法性,管理与伦理应该是一种有机的充满内在张力的结合,这实际上是就管理的内在本质来阐明其合法性的。

2.管理伦理学性质的厘定。对于管理伦理学的定位或归属问题一直备受管理学界、伦理学界关注。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它是管理伦理学,是管理学;二是认为它是应用伦理学;三是认为它属于伦理学。第一种观点是管理学学者的主流看法。周祖城认为,管理与伦理的结合是管理思想的深刻变革,管理伦理研究是管理学的一个前沿研究领域。不少学者倾向于认为管理伦理学是一门管理学与伦理学交叉而形成的应用伦理学。戴木才则发表不同见解,理由是从伦理学视角看管理伦理不但要考察管理的一般规律,更应该“追寻管理的社会本质和价值属性,探究管理的价值原则和根本目的”,从管理视角看,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应用管理学,它应当“从价值观的高度指导管理理论的研究和从思想理论上武装管理者,以获得管理的最佳社会效益”。所以,如果“以广义管理伦理学立论,管理伦理就不能简单地归入应用伦理学”[4]。温克勤的观点与其相似,同时,认为管理伦理学与管理学也存在很大的区别。[5]

总体上看,管理伦理学存在的合法性已基本得到研究论证,其所谓“归宿”或“定位”问题实际上是在不同学术视域中的不同解读。反对将其归入“应用伦理学”的观点实际上是对应用伦理学的理解本身差异造成的,在我看来,应用伦理学也存在自己的“元伦理”问题,在意义上,将管理伦理学归入应用伦理学问题是不言而喻的。

3.管理伦理的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温克勤认为,管理伦理学应该主要研究如下四个问题:一是揭示道德与管理的关系。二是研究管理过程中人的道德主体性问题,因为在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是道德的主体。三是寻找“善的循环”的途径。四是研究道德在管理系统内部及与社会整体相互联系的方式、中介和特点。唐凯麟在其《管理伦理学纲要》一书中提出,管理伦理学应该研究管理与伦理的关系,管理伦理的本质、构成及功能,管理伦理的历史运行轨迹和其在现实管理活动中运行状况,管理伦理的规范体系,管理伦理的实现机制,管理者的人格塑造等重要理论问题和实践。[6]

表面看来,上述学者观点存在歧义,实际上,他们都共同聚焦于管理与伦理结合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等一系列问题。管理伦理的研究方法很多,目前学界比较认可的方法有:逻辑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定量分析方法、行为分析方法、系统分析方法、心理分析法。管理伦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新的研究方法也在实践中不断推出。还有学者对管理伦理的决策方法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提出在管理伦理决策过程中可以采用价值澄清法、评价法、平衡法等。[7]管理活动具有复杂性,其涉及到多种研究方法是管理实践的要求,也是推进高水平研究的要求,复杂方法的“视域融合”对研究本身必将起到细化深入之功效。

(二)企业管理伦理研究

企业管理伦理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学界关注的焦点、热点之一,企业伦理的提出和应用内在地要求管理与伦理结合,所以,管理伦理在一定程度上讲,源自于对企业管理的反思与研究。近些年,国内学界发表了大量的关于企业管理与伦理、管理与道德的文章,对企业管理伦理的合法性、必要性、实践性、核心内容等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客观上推动了我国企业的管理伦理化进程。

1.企业德性的合法性审视。企业德性,或企业的伦理品性倍受学界关注,争论焦点也颇多。首先,企业要不要讲道德?为何要讲道德?有观点认同西方的“非道德性神话”,把企业抽象为“伦理无涉”的纯“经济动物”,这恰恰迎合了我国市场经济初期企业家急于“减负”创业的内在单一非伦理性诉求。他们认为,企业的功能是纯经济性的,经济利润是衡量企业成功的唯一尺度,奉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是在现行游戏规则内提高利润”[8],认为企业如果承担社会责任会使企业增加成本,这些成本通常会转移到产品价格上,从而削弱产品的竞争力。[9]因此,企业应该是与伦理道德无关的,如果接受伦理约束,企业就被捆住手脚,甚至失去未来的发展。这种观点和实践理念是受了弗里德曼和哈耶克等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影响。事实上,企业“非道德性神话”不但没有合法性基础,而且在西方已经被理论和实践所改写。即使从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视角看,企业“伦理无涉”可以不需要道德的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他们只对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顶礼膜拜,而忽视了它与生俱来的高尚的“道德情操”。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竞争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伦理行为中心,它应当适度运用市场所赋予的自由主动协调自身与公众利益,处理好企业“利益最大化”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关系,从而为社会和谐发展有所作为。

2.企业伦理的必要性思考。企业为何要履行伦理使命,为何要讲道德,是企业管理伦理深度关注的理论问题。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提供了不同的解读,产生了不同的观点。总体上讲,学者都倾向于认为企业必须讲道德,应该履行社会赋予的伦理使命。对于企业伦理的必要性论证有如下有效供给:一是权利-责任模式,认为企业享有社会赋予的权利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二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利益相关者的投入与支持,企业对所有利益相关者既有利益关系,也存在道德责任;三是“伦理回报”模式,认为企业讲道德、履行伦理使命是会得到利益回报的;四是伦理价值模式,认为道德本身自有价值,并且不依赖于经济绩效独立存在。[10]由此可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必须是合乎伦理的,而且它的伦理机制不仅仅是外驱的,更是内生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理性诉求。

3.企业伦理的实践性思考。企业如何履行伦理使命,担负社会责任是企业管理伦理的实践向度,也是终极指向。这里仍然有两个维度,一是“应然”状态,即企业管理过程中伦理使命、社会责任内化的程度,企业因此而和谐发展的状态。二是“实然”状态,即企业管理过程中履行伦理职责以及伦理理念发挥效用的实际状态。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学界对我国企业如何履行伦理使命、承担社会责任多有共识,然而,此类问题不能仅仅满足于“纸上谈兵”,更应该让我们的企业行动起来。国外,包括在华跨国公司基本都建立企业的伦理守册,对企业在管理运行过程中如何履行社会责任观,如何解决伦理冲突等提出明确的原则和操作要求。就我国而言,这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尤其是在我国体制转型、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一些企业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导致环境污染、矿难、毒粉丝、毒奶粉、苏丹红、石蜡油等骇人听闻的事件不断发生,使全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提高企业“公民”责任的呼声日益高涨。“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存在的使命,而且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是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它不仅是一种道德和良知的呼吁,而且它正逐步成为刚性的制度约束;不仅是一种理念、文化,更是企业必须面对的社会实践。”[11]

(三)教育管理伦理研究

教育管理伦理研究随着我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不断深入。学界围绕学校管理伦理、校长管理伦理角色、学校管理精神价值、学校管理实践道德等方面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讨论。总体看,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凸显伦理精神和道德价值已日益成为学校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1.从学校文化视角看学校管理伦理。在学校管理中,通过塑造校园文化,实施伦理化的管理已是大势所趋。有不少学者认为,文化是学校管理伦理深层次的制约因素,认为伦理与道德应当成为学校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成为学校群体共同的理想和信念。有的学者甚至提出,在学校管理中“以伦理规范和价值观去代替直接的管理,既体现了一种学校的文化,又表现为一种管理的伦理”[12]。有的学者认为,人文关怀是制度文化建设的一个核心部分,学校管理过程中应当注意重严格管理轻人文关怀的问题,学校管理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充满人文关怀的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13]

2.对校长伦理角色的思考。有学者认为,学校领导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要以德聚人、以德感人、以德影响人,校长应该是道德人格的典范。所以,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校长伦理品格和伦理角色的定位。对此问题虽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但学校需要伦理型的校长已成为学校管理实践的呼唤。

3.关于学校管理精神价值的提升。有学者认为,我们应借鉴西方学校管理经验,将学校管理中的价值伦理问题作为我国未来教育管理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同时,不少学者主张学校管理不能忽视“人”这个最重要的因素,否则,学校管理不但缺乏企业管理都追求的伦理精神,而且还会损伤学校价值主体的自由发展。因此,学校管理深层价值内核的反思和重建无疑是弘扬和落实学校管理伦理精神的重要转变。

4.关于学校管理伦理实践。学校管理活动本身的道德价值向度和公共伦理精神决定了精神价值和伦理标准在学校管理实践中的重要意义。这些不仅影响着学校管理者及管理对象的行为方式,而且直接影响学校管理的效率。“学校管理要想取得理想的效果,管理者必须要研究和掌握学校管理中的伦理关系及其特征,引导人们在管理原则与伦理道德的双重调节之下进行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们的内在潜能,以提高学校工作的效率。”[13]

三、管理伦理研究的反思

国内管理理论研究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尚存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三:第一,管理伦理研究的方法论存在不足。在管理伦理研究中,有的学者只是在伦理道德意义上探求伦理与管理的关系,强调伦理优先,甚至认为管理应该从属于伦理,从而强化了伦理的功能却忽视了管理的价值;有的则正好相反,对伦理只作效率判断,忽视了伦理的价值。在方法论上,都只看到管理和伦理的相斥性,而没有看到两者之间存在的内在一致性和统一性。方法论的问题对管理伦理的意义不可低估。第二,研究层面有待深入和拓展。管理伦理的研究一般可以从三个层面展开,即管理与伦理“何以结合”,“为何结合”?管理与伦理结合“何以可能”?管理与伦理“如何结合”?从总体研究状况看,对第三层面研究较多,其他两方面较少。从另一方面讲,管理伦理的研究对象有些局限,不能徘徊于以企业为主的几个有限的领域。譬如,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博大精深,其中不乏管理伦理思想,而此类研究明显不足。第三,对管理伦理标准研究不够深入。学界虽然提出了管理伦理的普遍行为标准,但在实际的管理事务中,什么是正确的或错误的问题还难以确定。例如,对人的尊严的理解、有关生命的神圣性、对章程和法律的遵守等。当这些问题被置于具体情境时,它们就不再是抽象、普遍的概念,而成为活生生的、个别性的特殊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所依据的正确与错误的标准也并非总是保持常态不动,相反,它们也是因环境的不同而有非常大的变化。[7]

参考文献:

[1]恩德勒.面向行动的经济伦理学[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31.

[2]张文贤.管理伦理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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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管理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伦理 内在价值 公平正义

中图分类号:C93-05 文献标识码:A

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理论是20世纪影响最深远的理论之一,它表述的是责任为中心的权力服从关系的科层制组织。而传统的公共管理就是以“政治与行政”二分和科层制理论为基础的,管理的主体则体现出传统政府部门的一元化特征,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就具有行政活动的科学化、行政行为的效率化、行政组织的等级化、公务人员的价值中立等特点。这种公共行政范式下,效率至上成为社会的主导价值观,社会的公平、正义价值观处于从属地位,甚至被漠视。对此韦伯和哈贝马斯都提出了不同的人文救治和价值补救的方法,如加强政治认同、提升领袖的个人魅力和商谈伦理。

然而要打破各个领域的价值分离,使得价值理性与科学理性融为一体,并不是从形式上改变就可以做到,这就催生了20世纪后期国家治理到社会治理范式的根本性转变。这一转变导致了公共管理的主体由传统的政府部门一元转变为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并且,公共管理伦理超越了职业道德,因为它的学科基础不是社会分工,而是社会分群。①这就意味着其管理是从人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人其生活与职业活动统一的角度去理解而不仅仅是其社会分工所致。因而公共管理伦理并不致力于为公共管理活动确立具体的道德行为规范,而是探讨管理伦理的内在价值及制度化的可能性或道德规范生成的机制。

目前我国对公共管理伦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其一,对公共管理伦理的学科性质界定及本身特征和关系的分析,如何历宇和张康之;其二,对公共管理伦理的内涵和理论的研究;如韩升、赖海燕和曹望华;其三,对我国公共管理伦理的实践操作过程的研究,如黄恒、杨贵春和苗月新。此外,也有对公共管理伦理的维度、发展过程和从道德角度分析的研究,然而可以说我国的公共管理伦理研究还处在初级阶段,尤其是对公共管理伦理的内在价值的探讨还有很大的挖掘空间。

公共管理不仅是管理性的利益分配领域,更是价值追寻的领域,因为其“公共性”是管理过程中的基本特点,其产生就与某种伦理价值联系在一起,这就要求公共管理主体拥有基本的伦理观念和价值追求。其体现出来的是非对错、公平正义、善恶取舍的行为选择存在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法律制度作为社会的规范和最后的底线总是滞后和低于现实生活的要求,这也要求公共管理伦理必须要有其明确的内在价值。

自古以来都存在着公平与效率的义利观之争,这可谓是公共管理伦理的前身。公平与效率作为两个基本元素相当于伦理学中的正当和善,对正当和善的关系处理的不同态度形成了伦理学上的两大流派,即目的论和义务论,对公平和效率关系处理的不同态度形成了公共管理伦理的传统和现代区别。

传统的公共管理伦理准确来说是行政伦理,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对人性的“经济人”假设,将各种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都看作是理性的经济人,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首要目的,忽略价值、文化、道德甚至是人的主观意识形态及人与人之间创造性的互动。它淋漓尽致地体现了人的理性层面,但是却忽视了人也是社会人,需要在价值、文化及人际关系中寻找到基本的认同和归属。用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解释就是传统行政伦理,只看到了人的自然属性,而致使了人社会属性的缺失。因此,传统的行政伦理更多的是对行政管理对象的一方提出要求,而忽略了两者之间的价值需求。

特里・L・库珀说“吉尔曼和刘易斯强调在与民主、市场以及职业科层制度紧密相关的领域,存在着(下转第221页)(上接第218页)共同的基本价值观――是以较抽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②这种表达着基本的价值取向的抽象形式可以说就是指现代的公共管理伦理,它建立在以市场经济和民主制度为导向的公共管理的基础之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代公共管理伦理不可避免地要对效率、公平、自由和民主进行设计,保证市场经济和民主政府运行的同时呼吁人自身价值的回归。因此,管理必须在自决权、自由、诚实、信任和稳定上建立共识,即在公共管理过程中管理主客体具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并且建立在诚实信任和稳定的关系之上。然而在共识的基础之上还存在着管理过程中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抉择及人们终将面临的公平和效率之间的选择。而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justice as fairness)做了一个很好的诠释,也是公共管理伦理应采取的价值取向。“正义之所以成为社会基本结构的主要问题,是因为正义对一个社会结构的影响是自始自终而又十分深刻的,它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是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判断标准。”③此处的正义正是以公平作为一种优先的价值衡量准则。这就确定了公共管理伦理价值取向的公平性优先,一方面意味着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在制度表现方面体现为对基本权利和义务没有在个人之间作出任何任意的区分和社会生活利益的冲突要求之间有一恰当合理的平衡;另一方面允许出现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在出现差别的情况下,要求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并且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的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这将满足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公平正义作为现代公共管理伦理的内在价值或许并不全面,然而将其作为公共管理伦理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可取的,甚至可以说公平正义是公共管理伦理最重要的内在价值。公共管理伦理的内在价值还需要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被丰富和填充。值得一提的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管理伦理多是以西方的价值体系为中心所构建的,这意味着在未来还需要不断地挖掘其多元化的价值内涵。

注释

① 张康之.公共管理伦理学的基础和特征[J].东南学术,2002(5):147-149.

② 特里・L・库珀.世界转型中的公共管理伦理标准[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6):21-22.

③ 罗尔斯.正义论[M].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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