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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论文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1篇

一、课程政策发展去文化抵制取向研究:现实思考

随着课程改革力度的加大,课程实践的意义系统不支持或不完全支持课程政策所倡导的意义系统的现象凸显出来,课程政策文化抵制进一步显性化。

(一)行为与理念的背离

当下课程理论话语似乎出现了一边倒的趋势。学生观、学习观和知识观等教育的主流话语发生了重大变迁:由群体本位的学生观向人本主义学生观转变,由接受为主的学习观向建构主义的学习观转变,由静态的知识观向动态的知识观转变。概念重建可以改变话语模式,但改变话语只是一项改革的开始,改变行为才是目的。不是简单地促进话语“替换”,而要以支持话语背后的假设的方式,推进话语改变。在教育改革领域我们往往用一元的思维方式推行着多元的新教育理念,这种行为和理念本身就是一种悖论性存在,并未关注支持新话语背后假设的文化境遇,因此课程政策面临强大的文化抵制,这样是不可能取得显著效果的。所以。必须在与理念相容的氛围内和与理念相容的意义系统支持下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话语重建,才能真正生成课程政策所倡导的意义系统以及其意义系统倡导的课程实践。

(二)技术化地对待课程政策

长期以来,研究一开发一推广范式一直是课程政策发展的主流范式,而这种范式是一种技术取向的课程政策发展范式。在课程政策的制定方面,这种范式表现出简单的去抵制取向,即倚重某一教育理论,强调实证主义的单一论证模式,运用线性思维,使课程政策从起点开始就过分单一化,有时把某一理论或理论假设政治化或意识形态化,然后予以推行,而不考虑这一理论本身的不足以及与本国教育传统的关系。在课程实施层面,简单的去抵制的课程政策实施取向,无视课程政策的意义系统与支持课程实践的意义系统之间的意义空间,没有很好考虑课程政策的意义系统与学校原有的意义系统之间的距离。因此,课程政策的意义系统与学校课程实践的意义系统之间的矛盾得不到合理化解。

(三)简单化地对待教师

简单对待教师的倾向主要体现在“防教师”的课程上。防教师的课程反映出一种排斥教师甚至不信任教师和崇尚价值无涉的倾向,这种倾向最常见的表现就是当课程改革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把责任推给教师。这一倾向不重视研究支持原来课程实践的意义系统,对原来课程实践的意义系统和教师的知识、信仰和行为习惯及其意义假设或者忽视或者停留在经验判断上。同时,在这种取向下,教师不了解课程政策的意义系统,不被鼓励去反思课程实践的意义系统与课程政策所倡导的意义系统之间的差别,教师会按照他以前的知识、信仰和行为习惯“弱化”课程政策所倡导的意义系统,形成对课程政策的文化抵制。“教师是课程的最终实施者,他们想什么、信仰什么、如何构想对课程变革过程以及课程政策转化为课程实践的方式,有着强有力的影响……”因此,在课程实践中认识到课程政策的文化抵制,认识到教师的知识、信念和行为习惯是作为学校教育实践的意义系统的一部分而存在,在课程改革中了解而不是无视教师的知识、信念和行为习惯,对课程政策进入课程实践时减少不必要的文化抵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作为实践者的教师们使用他们自己的解释框架提供一个内部人的观点,这个观点不同于外部观察者看到的……”

二、课程政策研究窄化文化抵制倾向分析:理论审视

一个领域的基本理论问题是否被充分研究,是这一领域研究是否成熟的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讲,课程政策文化抵制研究是远远不够的。为数不多的研究只停留在教师是如何客观或主观地阻碍课程政策实施方面。课程政策文化抵制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还没有纳入课程政策文化抵制研究的视野。课程政策研究窄化文化抵制的倾向,主要表现在课程政策文化抵制的性质、层次、利益相关者和代价等维度。

(一)课程政策文化抵制的性质问题

改革被意识形态化后,许多改革的领导者便把课程政策的文化抵制不加反思地看成是一件坏事情,对改革有不同意见便被看成是“保守的”,从而无视课程政策文化抵制的存在,不能形成对课程政策文化抵制的理性把握。课程政策的文化抵制分为积极的文化抵制和消极的文化抵制。也就是说,变革抵制不都是坏事,也不总是改革的阻碍。特别是当抵制作为一个深层次问题的征兆时,抵制通常服务于一种建构性的目标,对课程政策的理性质疑对课程政策自身的完善和改进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课程政策的出台没有文化抵制,恰恰说明课程政策本身是没有意义的,而如果课程政策无视文化抵制,则说明课程政策是缺乏开放性的。

(二)课程政策文化抵制的层次问题

传统的课程研究认为,课程政策的文化抵制只发生在课程实施阶段,只发生在“消极怠教”、“顽固不化”的教师身上,在课程实施中由于教师不能很好地接受课程政策和教师原有的落后观念影响了课程政策实施。这样一种对课程政策文化抵制的狭隘认识掩盖了我们对课程政策文化抵制存在于课程政策制定等其他环节上的事实。课程政策的文化抵制可以分为课程政策制定的文化抵制和课程政策实施的文化抵制。课程政策的不足越在前面发现越好,而课程政策的不足更多不是在逻辑上发现,而是在制定与实施中发现,在具体文化情境中发现。在课程政策制定阶段发现课程政策的文化抵制,并对其进行研究,采纳其合理的成份,比之后发现要好。如果等到课程政策的实施阶段才发现,那课程政策的代价就会增加。因此,要研究不同阶段课程政策的文化抵制。

(三)课程政策文化抵制中多元利益相关者问题

在现实的课程政策制定中,多元的利益相关者往往变成精英集团。课程决策精英化取向在课程政策制定时无视不同意义系统持有者的声音,无视课程政策的意义系统与课程实践的意义系统之间的意义空间,无视课程政策制定与实施中的文化抵制。课程政策发展的实证主义论证模式和精英模式强化了少数人在政策制定者的合理性,这客观上导致了课程政策研究对文化影响因素的忽视,以致在课程政策走向实践时发生了文化冲突,甚至是不必要的文化冲突。这是影响课程政策实施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课程政策文化抵制中的多元利益相关者不仅涉及精英,也涉及普通大众,课程政策往往以惠及多数学生、惠及大众为名义,因此,课程政策制定中要增加他们的利益代言者,使课程政策文化抵制中的多元利益相关者进入课程政策制定过程中。

(四)课程政策文化抵制的代价问题

从文化抵制的后果看,课程政策文化抵制研究有一个代价问题。任何一项课程政策都想努力减少政策代价,但政策研究往往更侧重于政策的经济代价,而对文化社会代价研究较少。因此,课程政策的文化抵制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它至少可以有利于减少政策的文化社会代价。课程改革中的课程政策不宜频翻花样,这样会使教师无所适从,不能很好地建立起对改革的认同感和完整的教学文化。因此,和平发展时期任何一项课程改革都是基于对传统的超越或者是与传统的一种妥协,强调与过去的连续性,而不是告别过去的“冲动”。

三、课程政策研究轻视文化抵制惯性探讨:方法论反思

应对当今社会的飞速发展要求,课程改革频度加大,改革成本不断提高,而国际社会多数教育改革的结果并不令人鼓舞。Verspoor和Leno在对300个世界银行资助项目的一项研究中发现,在实现预期的结果中,有不到10%的项目取得了中等和高度成功。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复杂的,而文化抵制是其中至关重要而又没有引起充分注意的因素。对课程政策文化抵制的忽视与课程政策研究思维中缺乏方法论视野的文化关注有着直接关系。

(一)课程政策研究思维中文化关注缺失

近年来,教育研究中也出现了文化热。有些学者把文化作为一个分析框架或分析标准引入教育研究,把文化的相关理论框架直接套用于教育研究。有些学者把文化作为思想方法,把社会学中关于文化研究的一些理论推论性地运用到教育研究,有些学者用文化作为审视教育的标准,但忽略了教育本身也是一种特定的文化存在。教育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质,应该将学校教育实践作为独特文化存在进行反思和重建。有些学者把课程定位为文化,但是落入后现代的陷阱,不能为课程研究走出困境提供任何建设性的智慧。正如自然科学范式在社会科学中的滥用一样,文化研究的范式在教育研究中也有被滥用的迹象。把课程政策当成文化存在,以文化研究的态度,借用文化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进行课程政策研究并没有完整地纳入课程政策研究之中。

(二)课程政策比较研究中文化逻辑缺位

当我国的课程改革逐渐进入到世界教育体系时,各国的课程政策平面化地显示在我们面前。当我们同其他国家进行课程政策比较时,我们对课程政策会获得新的“发现”。从某种意上讲,比较的过程变成了一个自我发现的过程。研究国际课程政策不仅可以了解了别人,也可以发现自己。这种发现是一种文化发现,对国际课程政策了解的文化程度越深,就会越多地发现自己。借鉴异质文化的课程政策实质上是对他国文化的学习,而非仅仅是文本的学习,这种学习最终是为触及我们的行为及行为背后的假设。别国课程政策的意义系统与我们的课程实践的意义系统必然存在意义空间,别国的课程政策必然与本国教育实践存在文化依存关系,课程政策既然是在文化境遇中产生,就需要将其放人产生的文化境遇中精细解读。而现实中,我们对课程政策比较的文化逻辑关注还远远不够。因此,当别国政策引入中国课程实践中,必然面临课程政策所倡导的意义系统与课程实践所拥有的意义系统之间的矛盾。

(三)课程政策应用研究中本土研究缺席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2篇

本专题三篇研究论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基于概念统计的信息政策文本计算与实证”(项目编号: 11YJC870020)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信息政策扩散与转移研究”(项目编号: 12CTQ024)的系列研究成果。具体而言,《政策文本计算:一种新的政策文本解读方式》主要从方法论角度讨论政策文本计算方法的可行性与应用前景,通过梳理计算分析方法在政策分析领域的应用,对政策文本计算的方法论、应用工具和典型研究议题的跟踪,提出了政策文本计算方法的主要特征以及政策计算分析的可能应用前景;《中国信息化政策扩散中政策主}跟踪研究》则以课题组构建的中国信息政策语料库中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中长期规划为研究样本,从主题承继与主题创新、主题跃迁与主题衰退、政策扩散涟漪效应和漏斗效应等角度研究了政策扩散中的政策主题变化特征,并从信息化政策文本的计算分析中,发掘了信息化政策在地域扩散和历时扩散两个维度的扩散特征;《政策扩散时间滞后效应及其实证评测――以江浙信息化政策实践为例》则选择了从扩散滞后效应测度的角度,通过二维政策主题密度分布中的差异化象限,提出通过政策词频的密度分布可以间接反映政策扩散所处的阶段,从而间接测度扩散滞后性,并针对两省信息化政策文本与信息化政策理论研究的实测,发现了该方法的可行性。

摘 要:政策文本计算是大数据环境下政策分析科学与计算科学交叉融合的产物。文章通过对政策文本计算的方法论、应用工具和典型研究议题的跟踪和梳理,提出了政策文本计算方法的主要特征与不足,并讨论了该方法在精细化政策分析和定量政治研究领域的研究前景。

关键词:政策文本计算;政策诠释;政策分析;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 D03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1968/tsyqb.1003-6938.2016110

Abstract Policy text computing is a new integrated methodology combined with policy analysis science and computing science in the big data era. This paper reviewed the development of computing methods in political text analysis, summarized the typical research topics, tools and applications in this area, then concluded the main characters and shortcomings of this methodology, and discussed the potential application of policy text computing in meta-policy analysis and qualitative political analysis.

Key words policy text computing; policy interpretation; policy analysis; methodology

1 引言

政策文本是指因政策活动而产生的记录文献,既包括政府或国家或地区的各级权力或行政机关以文件形式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官方文献,也包括政策制定者或政治领导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形成的研究、咨询、听证或决议等公文档案,甚至包括政策活动过程中因辩论、演说、报道、评论等形成的政策舆情文本,历来是政策研究的重要工具和载体[1]。如在政策研究方法论中,Trauth[2]认为主要有“预测-描述”的诠释范式、“价值批判-价值构建”的价值范式、政策过程范式以及政策评估和绩效范式等主要形式,其中诠释范式又分政策文本分析、政策分类或框架体系、政策生命周期律、政策社会系统等理论。可见,政策文本研究在政策分析研究领域占有重要地位。

随着计算机方法的引入应用,政策文本分析所能处理的素材量和处理精度得到了大幅提升,并引入了新的方法和理念。尤其是政策文本数据,如文本型数据(Textual Data)、数据文本(Text as Data)、文本数据空间(Text Universe)等相关概念的提出,研究者在政策文本内容分析法的基础上相继提出了政策文本语料库分析和政策文本数据挖掘方法,并利用上述方法解读和获知政策立场、政策倾向、政策价值、政策情感等深层政策内涵以及广义的政策比较分析。我国李江等[3]提出运用政策计量(Policiometrics)的研究思路来揭示政策引用、主题共现以及机构共现等政策关系。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政策文本内容分析、政策语料库以及政策文本挖掘的相关理论研究进展,探讨了政策文本计算分析的可行框架与应用前景。

3.1 政策文本内容分析方法

政策文本内容分析是一种介于定性与定量之间的半定量研究方法,与之类似的还有一致性分析(Concordance Analysis)、话语分析(Conversational Analysis)、话语文本分析(Discourse Analysis)、计算诠释学(Computational Hermeneutics)、定量文本分析(Qualitative Text Analysis)等研究方法。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业内就陆续研制了相关的文本分析软件用于文本标记、文本编码和相应的编码管理工具,如Atlas.ti、MAXQDA、QDAMiner、NVivo、SPSS Text

Analytics for Surveys、QCAmap、CATMA、LibreQDA、MONK Project等文本数据管理软件工具。虽然引入了计算机软件对政策文本进行概念抽取和定量化统计,并具有文本数据的自动统计和关系识别方法,但其概念抽取方法仍采用传统的文本分析方法和流程,在数据处理环节仍主要依赖研究者的人工提取,体现为一种半计算化分析工具。

因此,这类计算处理方法能够处理的政策文本数据有限,一般处理政策样本集(Sample,n≤200),最多通过协作方式处理政策主题集(Subsets,N≈1000)范畴的政策文本集,而对政策语料库(Corpus,N≥10000)基本上无法处理。因而,这类研究方法的研究议题也主要沿袭了政治学和诠释学中的政治话语研究和政治文本内容分析框架中的符号论和政治语词解读(政策主题识别与比较)的研究传统。

3.2 政策文本计量分析方法

政策文本计量分析主要是采用文本计量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方法,通过对已有政策文本数据库或政策文本语料库在政策主题分布、政策时间序列分布、政策引证以及政策主体关系等要素进行计量分析[3]。在Grimmer的政策计算分析框架中,政策文本主要来自政策数据库和已有语料库、网络政策文本和非电子化政策文本。因此,政策文本计量分析的主要方法和工具也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政策文本数据库自有的文本计量分析方法与工具,如Lexis Nexis、ProQuest、Westlaw、HeinOnline、北大法宝和CNKI政府公报数据库等政策或法律文本数据库, 利用数据库自带的字段设定结合政策主题、类型、时间、地域等进行政策统计或计量分析,或应用共词或共现分析,能有效分析政策文献增长、扩散、流变等变化规律;二是利用网络分析和替代计量学(Altermetrics)方法和工具进行网络政策文本分析[17],如Wiley, NPG和PLOS One 等开始提供 Altmetric 服务,Altmetric也可以对国内新浪微博进行追踪,因而对社会媒体中的政策文本以及跟踪研究也成为可能,如匹兹堡大学创建的MPQA政策辩论语料和卡内基梅隆大学Sailing实验室Jacob Eisenstein和 Eric Xing创建的政治博客文本集语料;三是通过政策文本采集与语料库构建并提出新的统计口径和研究方法,如苏竣和黄萃等对中国科技政策的类型统计分析[18]以及卡内基梅隆大学Wilson等对网站隐私政策的主题解析分析[19]。

3.3 政策文本数据处理方法

从政策文本的范围看,政策文本结构性差异很大:既有政府的政策文本、法律档案(听证会材料、判例),也有政策新闻、媒体数据和政策研究文献;既有总统竞选纲领、演说文本集,也有社交媒体的公众政治言论和政治评论。而通过自然语言处理将政策文本解析为结构化文本数据(Textual Data),并构建语词、语义或情感等特殊对象,不仅能形成对大规模政策文本语料的系统化处理,而且能在不同的政策文本集中进行比较分析和一致性分析,推动政策文本融合分析。结合政策文本分析的应用,典型的研究方法和工具有政策文本自然语言处理和语法计量分析、政策文本处理以及政策语义分析(见表2)。

在政策文本数据处理过程中,政策文本或语料集适用于通用的自然语言处理方法和文本数据处理方法,政策语词分析和政策语义分析在政策主题统计(聚类)、政策热点识别、政策意分析中应用较多[20-21]。目前,在政策文本处理领域最受关注的议题:一是语料库尺度的政策内容分析[22-24],主要是对政策语料库的统计和计量分析,识别政策语境中的热点议题[25],关注政策议题的扩散或影响[26-27],尤其是政治演说语料库、政见语料库、政治纲领语料库分析;二是政党和选举研究中的政策立场分析和政策倾向研究,政策文本计算的概念本身即为比较政见研究(CMP)的Michchael Laver提出,而基于先验词权(Reference Score)的WordScore和无先验词权的WordFish也是政策文本计算分析中应用最广泛的分析软件,CMP以及后续研究项目(MARPOR)提供的政见语料库也是采纳率最广的语料库。

3.4 政策文本数据挖掘方法

文本挖掘,又称为文本数据挖掘或文本知识发现,是指在大规模文本集合中发现隐含的、以前未知的、潜在有用的模式的过程[28],涉及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统计学、自然语言处理、可视化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知识和技术[29]。与政策文本处理更注重政策语词或语义分析相比,政策文本数据挖掘更注重在大量文本数据集合中发现分类/聚类特征、发现关联知识或规则,并注重深层潜在语义的知识发现。因此,政策情感分析、政策意见分析、政府行为预测等典型方法得到政策研究领域的广泛关注,如Saremento等对用户评论的政策倾向分析[30]、Hopkins和King[31]对博客政策意见的分析。政策情感分析在西方国家选情预测中尤为关注,包括政治领导人的政策情感倾向[32]、选民的情感反馈与倾向[33-34]以及整体选情预测[35-37];在政策意见分析中,公众意见收集和政治意见追踪也是常见的研究主题,并将公众政策意见与其政治立场和政党支持度关联,建立了计算化的政党舆情监测、政党竞争或政党派系识别以及政策结果评估的分析方法[38-39];政府行为预测体现了政策预测分析的方法和思路,通过对政府领导人、政党的竞选纲领或关键政策文本的分析,挖掘潜在的政策热点或发展轨迹。国内研究者也利用数据挖掘方法对政策热点[40]以及政策价值[41]进行了分析,或系统利用文本挖掘方法对政策文本的内部结构关系进行了主题识别或关联分析[42-44],但总体上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

4 政策文本计算应用研究进展

4.1 政策文本语料库建设

政策语料库以及语料库语言分析是政策文本计算分析的基础。早期的政策语料库一般针对政府出版物或公开政治文本进行采集加工,如政策条文、相关政策解释、政治人物传记、语录或新闻纪录等;现在则扩展到更加多样化的语料来源。除了Lexis Nexis、北大法宝等传统的法律信息服务提供商,目前比较典型的政策语料库有:

(1)德国柏林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比较政见研究项目政见文本语料库(MRG / CMP / MARPOR) [45]。Manifesto语料库是目前政策分析领域加工最为成熟的开放政策语料,包括1945-2015年70年跨度,涉及所有欧洲国家和少数英美联邦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新西兰)总计超过50个国家的4051个政见语料集,涵盖了1979-1989年政见研究组MRG(Manifesto Research Group)、1989-2009年比较政见研究CMP(Comparative Manifestos Project)以及当前基于政治表达的政见研究MARPOR(Manifesto Research on Political Representation)持续研究的政策语料。在语料分析工具包中,既包括手工编码的政策术语编码手册(Code Book),也包括794,536个跨语种的机器识别政策术语、短语或词条;既包括软件版本的WordScore分析工具,也包括R语言的分析包ManifestoR。因此,Manifesto语料库和WordScore分析软件是目前政见分析和政策文本计算领域引用率最广的语料库,尤其在政策立场和政策倾向研究中。

(2)美国康奈尔大学政策文本语料库(Corpus of political discourse)[46],它是康奈尔大学计算机系庞大的语料集中的一个子集,主要是由Matt Thomas, Bo Pang和 Lillian Lee整理的总统国会演讲数据集(Congressional speech data),同时因Lillian Lee设计开发了相应的情感开发工具ReadMe,因此在严肃政策文本的政策情感研究领域受关注度较高,目前共有22篇研究文献利用或援引了该数据集。

(3)美国匹兹堡大学计算机系的MPQA Opinion Corpus语料库(Multi-Perspective Question Answer, MPQA)[47],主要是新闻报纸素材的语料,包含4个子库、4个词表和基于语料库分析技术开发的OpinionFinder系统(目前提供2.0版本下载),其中有一个专门子库为政策辩论数据库(Political Debate Data)。同时,因其情感标注系统比较出色,因而也是博客、评论等开源语料政策情感分析的主要素材和工具。

(4)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系Sailing实验室的政治博客语料库[48]。由Jacob Eisenstein 和Eric Xing整理开发,主要采集了2008年6个博客平台的13246个政治博客文本记录,并且通过意识形态的分层抽样,也是政治博客研究比较重要的语料资源。类似的语料集还有美国海军学院Twitter政策语料集。

(5)香港浸会大学整理开发的政治演讲语料集(Corpus of Political Speeches-HKBU Library)[49]。目前主要包括4个部分:美国历届总统演说语料文本集和多媒体文本(1789-2015)(约443万字)、历届香港总督或特首施政报告语料集(1984-1996,1997-2015,约43万字)、历届中国台湾地区领导人新年致辞和双十演讲语料集以及中国历届政府总理施政报告语料集,是比较完整的中文政策语料集之一。

此外,德国柏林Brandenburg科学研究院的阿德莱登・巴拉巴西提供的德政策语料集[50]则结合了政策语料分析与可视化研究,利用这个政策语料集可进行总统演讲频率、演讲主题和演讲所涉及的政策语言的可视化分析, 网站提供粗语料、分词后的语料以及标引后的语料等不同版本的语料。

4.2 政策文本分析工具研制

因语境意义对政策文本分析的现实意义更大,当前政策文本计算比较注重政策词典和政策文本分析专用工具的研制。目前,主要有两类研究方法:

第一,测试通用文本分析工具在政策文本分析中的适用性。典型如政策情感分析领域,Lori Young等[51]对DICTION、LIWC、RID、TAS/C、ANEW、DAL、WNA、PMI以及LSD等众多情感分析词典的对比研究发现,LSD在选民情绪跟踪研究和对比研究中具有明显优势;Bei Yu等[32]则发现政策评论或政策演说文本中,情感词汇的使用频率明显低于普通文本,并且不同于一般情感分析主要负载于谓词描述,大量政策情感负载于名词性的体词描述中,需要结合上下文才能完全识别,因此在政策文本分类的算法中(SVM、NB),训练文本需更充足。

第二,研制政策分析专有词表和分析工具。典型如政策立场和政见研究中的WordScore算法和WordFish算法。两种方法都注重政策语词对政策内涵表达的影响权重差异,WordScore方法通过专家判定的参考文本作为政策语词权重依据,从而生成政策分析文本中政策内涵的表达效果,其实质是对词频结果进行语义加权处理,类似一种基于动态“词典”的分类算法;WordFish算法认为政策文本具有不同的政策特征向量,在某一特征中政策语词的概率分布符合泊松分布,因此可以通过一种类似非监督学习的方式对政策文本所蕴含的“政策立场”进行分类。由于WordScore算法的分类效果和可解释性优于WordFish,但分类效果受参考文本的影响大,在历时分析或跨文化环境的比较参考分析中效度不高。此外,政策文本计算因德语或北欧国家特有的构词方式而具有一定研究效度,而在英语地区却并不显著,这也是当前政策文本计算研究兴盛于德国和北欧,而英美地区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因此,政策文本分析词表、文本分析效度改进工具和跨语言政策文本分析工具都是目前政策文本分析工具研究的热点问题。

5 政策文本计算的应用前景与障碍

政策文本计算方法是大数据环境下政策分析科学与计算科学交叉融合的产物,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研究议题和研究队伍。随着政策文本资料的日益丰裕以及大数据分析方法日益为社会科学研究者所采纳,可以预见未来政策文本计算在精细化政策分析和定量政治研究领域具有广阔的研究前景。

5.1 政策文本计算的应用前景

就政策文本计算的应用领域而言,精细化政策分析主要体现在政策预测、政策冲突分析与政策辅助决策、元政策评价与政策比较等研究领域,定量政治研究则体现为政党研究、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策认同、政治联盟以及选举、外交等政治活动领域。

第一,政策文本计算在精细化政策分析领域已经具有研究基础,尤其在语料库政策语言分析中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研究框架。首先,计算方法的引入提供了跨语料分析和实时语料分析的研究可能,对政策预测的时效性和精确度都将大大提升;其次,计算方法的引入将改进政策分析的精度和深度,在政策制定中不同政策源的立场识别和主题识别可以避免显性的政策条款冲突,同时对政策主题关系识别也能评判政策相似度或政策形式质量预判,辅助政策制定决策;再次,通过政策文本与政策语义的对应关联,能够挖掘政策的潜在语义和元政策要素,从政策价值、政策倾向、政策工具、意识形态等高度评价或比较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甚至不同国别的政策差异,更好地跟踪政策扩散过程,促进政策学习与创新。

第二,定量政治研究则融合了政治学、媒介理论以及政党研究的理论视角,能通过泛在的政策文本载体,识别公众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以及不同主体之间的政治互动关系,进一步通过政治文本解析框架可以分析政治立场、政治距离和政治关系紧密度,从而发现政党合作、国际合作的潜在空间;另一方面,通过不同政治参与主体的互动机制,可以在政策认同、政党监督、政党竞争以及选情预测等领域进行有效分析。

5.2 政策文本计算的应用障碍

正如国内外学者对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方法的担忧[13,52-53],政策文本计算不论从方法论本身,还是从应用场景的研究效度看,其只能作为决策分析工具,而无法替代政策分析者本身。究其原因,首先,政策文本语料库的局限。语料库具有一定时效性与完备性限制,而语料库规模和多样性是政策文本计算分析效度的关键,但语料库构建成本和可用技术的限制使得语料库很难完全满足政策分析者的需要;其次,文本挖掘和相关计算分析方法的局限。文本挖掘结果的呈现是抽象的或数据化的,只有结合相关的应用背景才能完全理解相关内涵;文本挖掘或计算分析注重研究创新点的突破,很难兼顾整体研究面的覆盖,因而其结论往往是片面的、非系统的;文本计算分析方法是探索性分析方法,其研究结论是非可预期的、不确定的,而文本语料库建设是高成本的,政策文本计算具有一定的研究风险;第三,政策文本算是跨学科研究方法,需要政策研究和计算机研究学者的紧密配合,而实际研究过程中很难兼顾二者。

因此,在未来的政策文本计算研究实践中,一是需要加强学科合作,推动专业化的政策语料库的建设,开发适用于政策文本分析的工具;二是政策文本计算研究具有良好的中立性与客观性,国家应该在智库建设和国际政策比较研究中更加重视政策量化和定量政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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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3篇

立足中国实践,提升中国经验,打造中国学术话语体系,这既是党和国家向学界提出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突显中国政策科学的话语指向,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本土化的政策科学的话语体系,提升中国政策科学学科在世界学术界上的话语权,是中国政策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

政策科学是二战后首先在西方兴起的一个跨学科、交叉学科、综合性和应用性的研究领域,是管理科学或软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被当作公共管理或政治学的一个新分支(在新修订的我国学科专业目录上,公共政策暂时被列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一个二级学科)。它的出现甚至被说成是当代社会科学的一次“科学革命”。后工业社会或信息化时代人类所面临的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当代科学中政策相关知识的增长、政府决策能力的不足、智库或思想库的成熟是促使政策科学兴起的几个主要因素。

政策科学以政策领域或政策实践为研究对象,研究政策系统及其运行或政策的性质、原因及效果,其目的是提供政策相关知识,提高政策制定与执行的质量。政策科学研究的范围涉及政策系统与政策过程,公共决策的体制与机制,政策分析方法和技术以及政策思维、政策价值观、未来研究、政策战略、政策规划、政策执行、政策(或项目)评估,从大政方针到各层次、各部门、各领域的具体政策研究等。政策科学已成为当代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软科学)的一个重要而又充满活力的新学科领域。

“软科学”本身是一个颇有中国特色的话语。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学界和政界广泛使用这一术语,用来表征一个交叉学科或学科群——指的是那些以阐明现代社会复杂性、系统性课题为目的,应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包括人和社会在内的广泛对象进行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并提出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的知识领域。在国外,人们更多的是用“管理科学”的术语来指称这一类知识。二战后,国外涌现了一系列新兴软科学学科,包括人工智能、战略研究、系统分析、未来研究、科学学、决策学、领导科学等。政策科学已成为软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是当代软科学的核心。如果从20世纪初算起,软科学已走过了百余年的发展历程。在它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并具有不同的重点。有学者认为,软科学在上个世纪50年代的重点是科学学尤其是科学社会学的研究;60年代的重点是运筹学;70年代的重点是未来学及预测学;到了80年代,其重点已经转向政策科学了。政策科学实际上是由智库(思想库)与学界一起建立起来的学科,是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以及智库成长的最直接的和主要的支撑学科之一。该学科在解决当代复杂政策问题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已被人们所广泛认识。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及行政学等学科在我国的恢复,西方政策科学便引起了一些国内学者以及实际部门政策研究者的注意,他们着手进行国外社会科学中的这个新领域的介绍、引进和研究工作。经过学界与政界三十年的共同努力,我国的政策科学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知识积累和知识应用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学界关于政策科学的本土化研究与中国政策科学话语体系建设的意识已经觉醒,立足于中国政策实践及经验的政策科学的理论创新与话语体系的构建开始起步。政策科学业已成为我社会科学以及管理学科(软科学)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

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政策科学的发展还不成熟,还没有真正摆脱对西方政策科学的模仿以及对其话语体系的套用,学术界对西方政策科学的概念、理论和方法批判的分析、消化和吸收不够深入,基于我国政策实践、政策系统与政策过程的研究以及中国公共政策的历史传统与实践经验的总结与提炼,对现实政策问题的研究,政策科学的实践性与应用性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拓展与深化。有学者曾经指出,由于理论和方法主要是照搬其他学科和西方的体系,缺乏学科自身理论的建树和创新,这种理论上的困境导致学科整体发展缓慢,使我国政策科学学科长期停留在较低的水平。还有学者认为我国政策科学的学术语言和理论体系的西方味道比较浓,中国味道不足。总而言之,中国政策科学的本土化发展及其话语体系建设仍需下大功夫。

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推进,对政策科学研究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2013年4月,总书记就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做出了重要批示,将智库建设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并提出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建设目标、要求和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以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个领域的改革与发展战略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迫切需要政策科学理论的指导以及政策相关知识更广泛的应用。这为中国政策科学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改革与发展的大量政策问题需要系统研究,政策实践及其经验需要及时总结。新形势要求我们迅速改变政策科学发展滞后于政策实践的局面,推动中国政策科学的理论创新与话语体系建设,以适应迅速变化着的中国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实践发展的需要。

作为社会科学和软科学的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政策科学当然关心事实、理解和预言,追求研究的客观性,但其所涉及的是政治系统、政治生活以及选择或决策行为,必须关心价值和行动,重视价值评价和推荐行动过程,因而它带有政治性、主观性和意识形态性。因此,在政策科学那里,学术与政治、科学和意识形态、客观与主观、事实与价值、传统与现代、本土化与国际化等这样一些因素是交织在一起的。打造中国政策科学的话语体系,首先需要了解政策科学的学科属性,思考、把握和处理好若干重要关系。

(一)学术与政治以及科学和意识形态的关系

政策科学具有学术与政治的两重属性。一方面,政策科学是社会科学或软科学的一个分支,是一个学术研究领域,所有政策问题都可以在政策科学及其分析框架中加以研究和分析,政策科学的产生和发展以大量的科学知识和方法为基础,它的许多概念、理论原理尤其是研究方法及分析技术来自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特别是科学方法论。其实,二战后政策科学诞生的最大推动力并非来自社会科学家,而是来自运筹学家、系统分析家和应用数学家以及智库专家,运筹学、系统分析和管理科学的定量方法及技术的发展实际上构成政策科学特别是政策分析的方法论基础。政策科学研究必须服从于科学的传统,遵循科学研究的程序,并具有科学的精神气质。它强调尽可能使用科学的方法及理性分析,追求科学的客观性、真理性、可检验性,并为更好的政策选择和政策结果而努力。

另一方面,作为政策科学研究的政策实践、政策系统及其运行,涉及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或政府体制尤其是公共决策的体制、活动者、过程及行为。就其本质而言,政策系统是政治系统,政策过程也是一种政治过程。政策科学的研究离不开特定的政治环境,不同的政治制度、决策体制和政治文化会影响或制约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监督和终结等一系列环节。这就使得政策科学带有浓厚的政治性及意识形态色彩。

如何看待政策科学中学术与政治或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政策科学是不是或能不能成为一门科学?如果是,又是什么意义上的“科学”?这实际上是政策科学界内外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特别是上个世纪80年代曾有过激烈的辩论。在这场争论中,有学者坚持“科学的政策分析”的立场,而批评者则称政策分析是披着科学外衣的意识形态,不是真正的科学(由此也可以看出,西方的政策科学并非“纯科学”,而是带有强烈的政治及意识形态色彩)。

(二)事实与价值的关系

事实与价值以及事实分析与价值分析的关系是科学研究中的一种重要关系,由之决定了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的分野。经验科学注重对事实或问题的实证分析,而且往往被认为是价值中立的(实证主义所持的就是这种观点)。

政策科学在学科性质上既是实证的,又是规范的。它将事实分析与价值分析并列,作为自己的两大方法论基础。政策科学可以说是关于一般选择理论或(公共)决策的研究,而选择或决策是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备选方案中做出,选择或决策则以价值(观)作为基础。因而政策科学不仅关心事实,要求对事实或问题做实证分析,而且更关心价值和行动,重视价值取向和价值评价。它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创造和批评有关的公共政策价值的知识主张,或推荐应该采取的行动过程。政策选择往往需要在公平、正义、平等、民主、自由、健康、幸福、财富、安全、和平一类的价值中做出取舍。选择哪一种价值,并不仅是一个事实分析的问题,而且更需要以世界观和价值观为指导,需要伦理推导与价值评价。

事实分析与价值分析贯穿于政策过程或政策行为研究的始终,包括从问题发现、问题分析到问题解决的全过程,涉及从议程设置、问题界定、方案规划、后果预测、方案的比较择优到政策执行、评估、监控和终结等活动环节。注重价值分析与价值评价,这正是政策科学区别于一般的经验科学的重要之点。

(三)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政策科学是一门以行动为取向的学科。政策科学将科学知识与公共决策过程密切联系起来,提倡以问题为中心,而不是以学科为中心的知识产生方法,提倡一门能把科学知识和方法直接运用于改进公共决策系统及提高政策质量的新学科。政策科学既在实践中产生,又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和发展,可以说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政策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政策实践,它的目的和功能是提供政策相关知识,为政策实践服务。它要为执政党、国家或政府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的实践服务,它以发现、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而政策实践则为政策科学提供研究的场域以及政策实验基地,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提供实践经验,检验政策科学理论并推动其发展。政策科学的目的不仅是了解和解释政策系统及其运行,而且要更好地影响和改造现实世界。

中国政策科学的学术话语体系建设要以中国的政策实践以及政策问题的解决作为立足点,在回应实践的关切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进行理论创新和话语体系构建。必须善于用中国政策话语讲述中国的政策故事,用中国政策科学理论解释中国现实的政策实践;并在政策实践中,加强政策相关知识在决策过程中的应用,发挥政策科学理论在政策实践中的指导作用,突显中国政策科学的问题导向以及应用性、现实性和生命力。

(四)传统与现代的关系

政策科学的理论与实践的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几乎与人类文明同样古老。在阶级和国家产生之后,公共政策总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统治阶级或集团进行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基本手段。因此,不论是那个历史时代和哪个统治阶级或统治集团,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总是他们首要关心的事务;而政策研究的经验和思想也随政策实践的历史发展而不断演化。伴随着近现代工业革命的兴起和经验研究的成长,政策研究或政策相关知识的产生逐步变成一种相对自主的、由它自己的特殊程序所指导的活动,并逐步建立在系统的经验数据的基础上,最终在20世纪中后期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政策科学或政策分析领域。

政策科学的理论与实践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政策文化及其话语传统。现代政策科学产生之后,其学科范式、话语及话语体系也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特别是近二、三十年,国外政策科学出现了由实证主义(或现代主义)向后实证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的转变——“后实证主义者强调公共政策的政治内涵与价值冲突”。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出现许多新的话语,如公共治理、政策网络、政策共同体、建构主义、性别、解构与批判、话语分析、公共能量场、制度理性选择、多源流、倡导联盟、中断-平衡、政策扩散、政策悖论、政策对话、政策论证、批判性评估等。

中国政策科学的话语建构不仅要关注当下现实的政策实践,而且要有历史分析的视角,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对中国公共政策的历史传统及思想遗产加以审视,促进中国公共政策历史传统及思想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五)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关系

话语及话语系统植根于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及语言系统之中,各国或地区(区域)的话语系统的不同或差别是非常自然的事。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制度、文化传统和民族心理等方面的差异,各国的政策实践、政策制定系统及运行过程的内容和方式有别。因此,各国的政策科学研究必须立足于本国国情以及现实的政策实践和政策传统。

从政策科学的科学性角度看,政策科学反映了人类政策过程与政策行为的某些共性,揭示政策系统及其运行的规律性,因而它的某些概念范畴、理论原理、分析方法具有普遍适应性。然而,由于现代政策科学是先在西方尤其是美国特定的政策背景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包含西方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内容及特征,带有非科学的、消极的成分,必须加以批判分析与辨别。

因此,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科学话语体系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关系。有学者认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话语建构过程中,既不能割裂中国问题与世界问题的联系,用世界问题来裁剪中国;也不能过分强调中国的独特性,陷入“自言自语”中国特色话语体系。此提法适应于中国政策科学话语体系建构。

那么,应该如何突出中国政策科学的话语指向,推进中国政策科学的话语体系建设呢?基于上述几大关系的分析,我们提出如下几点思考。

(一)中国政策科学话语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世界观和价值观是话语体系形成的基础。中国政策科学话语体系建设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其政策和策略理论为指导。首先,作为我国的根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国政策科学话语体系建设提供世界观、方法论和价值准则;其次,政策和策略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策科学的理论基础。因此,深入学习、研究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其政策和策略理论就成为政策科学的话语体系构建的首要任务。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高度重视政策和策略在无产阶级革命事业中的重大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许多著作(如《哥达纲领批判》、《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原理》、《怎么办》、《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国家与革命》、《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明确地阐述了政策和策略的含义,提出了无产阶级的政策和策略的基本思想,将政策和策略视为无产阶级政党行动的准则;他们论述了无产阶级制定政策和策略的依据,并阐明了无产阶级的政策和策略原则。

毛泽东思想中包含着丰富的政策和策略的理论内容。毛泽东同志的名言是“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他的许多著作(如《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论政策》、《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问题》、《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可以说是专门讨论了政策和策略问题的。毛泽东的政策和策略思想涉及党和国家政策研究的原则和依据,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民主集中制、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主要矛盾的思想方法、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总路线、总政策与具体政策的关系,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等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中的政策与策略思想丰富多彩。邓小平理论中的政策与策略思想包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改革开放的战略设计、“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路径选择,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事实求是,解放思想原则,重视政策试验(先试验后推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政策的成龙配套,形成有机体系,政策检验的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和人民满意标准等等。

在新的历史时期,主席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及其政策与策略思想。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为首的新一届的中央领导集体形成了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新思路与新 风格。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包含着丰富的战略、政策和策略创新思想。例如,关于战略和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方面,同志强调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指出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改革脉搏,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又如,关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方面,总书记将智库建设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视之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我国智库发展相对滞后,应发挥更大作用;提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建设目标;要求探索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组织形式、管理方式;要求加强智库自身建设,为中央的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

从价值维度看,中国政策科学话语体系还必须吸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由24字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和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集中地体现了中国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追求。

(二)中国政策科学话语体系建设的实践维度

中国政策科学的学术话语体系构建必须着眼于当代中国政策实践的发展,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立足政策实践、表达政策实践,并推动政策实践发展。必须立足于当代中国的政策实践,切实研究当代中国政策系统与政策过程;强化问题意识或问题导向,研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提出的重大政策问题;把握当代公共政策发展趋势,分析总结中国公共政策的实践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鲜活经验,发现、寻找、概括和提炼中国政策科学的本土化话语表达以及提出新概念、新范畴、新命题、新理论、新方法及新技术。在研究和解决现实政策问题中推进政策科学话语建构与理论创新,用新的话语和理论成果和引领新的政策实践。具体来说,包括下列三个方面的内容:

——立足于中国政策系统及其运行。政策系统涉及政策主体(政策活动者)、决策体制机制、政策客体(政策对象)、政策环境等因素;政策系统的运行体现为政策过程。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特别是社会发展水平、政治制度选择、文化传统基因等的差别,各国政策系统及其运行情况不同。例如,中西方的政策主体或政策活动者的构成因素、它们在政策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方式,公共决策的体制机制(决策权力运行,决策程序与决策方式等),政策运行的具体过程环节等各不相同(我们在《政策科学》等论著中曾对此做过较为详细的比较分析)。近年来学界有不少对中国的政策系统及体制机制和政策过程及其基本环节研究的论著(如最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王绍光、樊鹏的《中国式共识型决策:“开门”与“磨合”》、胡鞍钢的《中国集体领导体制》等)。这是中国政策科学的话语体系构建的源头活水,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突出对当代中国政策问题的研究。中国政策科学必须以问题导向,并从问题意识到问题倒逼。顾海良认为,从“问题意识”到“问题倒逼”是经济思想的重要特色。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从“问题意识”到“问题倒逼”,既是解决中国现实经济问题的科学方法,也是中国经济改革的路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描绘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个政策领域,涉及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简政放权与转变政府职能以及行政审批制度,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国有企业、农村土地制度、户籍制度、教育及招生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生态文明、司法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与发展的政策问题。

与此同时,新一届的中央领导集体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创造出大量鲜活的政策实践经验。例如,近期国务院开展政策督查工作,全面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打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并要求这次政策督察引入了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这是政策过程尤其是政策执行和评估的创新举措以及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这些现实的政策实践给中国政策科学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丰富的理论源泉和经验材料。“政策督察”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过程环节,“政策督察”是中国政策科学独有的话语。

——注重总结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策经验和政策理论。中国共产党人一向高度重视政策和策略在革命和建设中的作用,把决策及政策的正确与否提高到革命和建设事业能否取得成功的高度来认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不断地探索并积累适应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及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基础。在长期革命与建设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积累了丰富的政策经验,形成了许多政策研究的基本原则、理论和方法。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政策和策略思想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策经验的最高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科学话语体系必须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人所创造的政策经验、政策理论和方法。

(三)中国政策科学话语体系建设的传统维度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民族积累了丰富的公共政策的实践经验与思想遗产,形成了独特的政策研究文化及传统。

同志在2014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他说对历史文化“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优秀的政策文化传统是建立中国政策科学话语体系的一个重要途径。

中国古代政策研究的成就辉煌,中华民族为全人类留下大量的优秀政策研究遗产。中国古代典藉不仅记载了历代统治者的治国方略或政策,记载了各种实际运用的谋略和谋术,而且也记载了政治家、圣哲贤人、谋士军师们对政策经验的总结及关于政策研究的思想和方法。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涌现了一大批与政策和政策研究密切相关的著作。诸子百家的著作中有大量治国安邦的至理名言;《孙子兵法》不仅是兵书,而且还是国策(虽然主要是军事谋略的研究,但也有大量的一般政策思想);《史记》、《三国志》、《资治通鉴》等不朽名著记载了许多政策研究的真知灼见;明朝冯梦龙的笔记文学作品《智囊补》记录了从先秦到明代惊心动魄的政策案例1238例。

中国古代的谋略谋术可以说是现代政策研究的先导,而谋士、智囊则是古代的政策研究者。在我国,辅助统治者审时度势、选择时机,进行政策咨询的智囊出现很早。上可追溯到夏商之家臣,西周之命士;春秋战国时期,群雄争霸,各据一方。诸侯们为独揽天下,纷纷招贤纳士,养聘食客。有识之士则挟术怀策周游列国。《史记?吕不韦传》记载:“当是时,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这些食客中有不少杰出智囊人物,他们为诸侯争霸立下汗马功劳。《战国策》专门记述了这些策士们的言论和行动,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政策研究及咨询的著作。我们的祖先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的与政策相关的至理名言及成语,如“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等。

因此,中国政策科学的本土化话语体系建设,必须发掘、整理、研究和提炼祖先遣留下来的这些政策文化遗产以及话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赋予其时代内涵,实现中国政策研究学术传统的现代转换。

(四)中国政策科学话语体系建设的世界视野

中国政策科学的发展与话语体系构建需要突出本土化及其传统,采取中国立场、解决中国问题,发出中国声音;与此同时也需要具有全球视野,面向世界,开放包容,兼容并蓄,海纳百川。有如习平近总书记在2014年2月17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他强调“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中国政策科学的发展与话语体系构建既要研究中国的政策实践和政策问题,也要研究全球性或世界性的政策实践和政策问题,并将两者联系起来,从全球的视野审视本国的实践;同样,对政策遗产及政策传统批判、继承和发扬,既要凸显本土的,也要关切全球的。

中国政策科学发展及话语体系构建应该学习研究和批判借鉴世界各国的政策经验和政策思想遗产成果。现代政策科学毕竟是先从西方先兴起的,西方的话语具有先发优势,而且迄今仍然居于主导地位。政策科学中既包含了科学概念、理论和方法的话语以及反映了人类政策过程的共性或规律性的话语,也包含反映西方政治制度及体现其意识形态的话语。因此,必须加以认真的分析、批判与鉴别。在中国政策科学的话语体系建设过程中,既要具备世界的视野和开放的心态,继续紧密跟踪研究国外政策科学的发展动态与学术前沿,注意借鉴和吸收全人类包括西方政策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的成果,又要防止盲目地照搬照抄其概念、理论原理和分析框架。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及现实的政策实践进行深入研究,批判、改造、消化和吸收其中的科学成分以及话语体系中的合理因素。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4篇

在刑法理论方面目前有两种学派,一种古典学派刑法理论也称旧派,一种近代学派刑法理论也称新派,古典学派最早主张亮目的刑论,报应刑论后期也被大多数人推崇;近代学派实施也开创性研究;这两者主张后,相继又有新的刑法理论出现,主要体现在防卫论、人格责任论等。刑事政策和刑法理论两者之间相互影响并产生作用。 

一、刑事政策思想决定刑法理论的走向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对于法律的意识也越来越高,但对刑事政策和刑事理论关系的认识相对薄弱,对其两者间的研究也不够深入。实际上,刑法理论和刑事政策两者所涉及的内容都是犯罪或刑事处罚,两者关系十分密切。所以,刑法和刑法理论的走向是受刑事政策思想的引导。对于一些信奉“主观主义”、“客观主义”的当代大陆法系国家来说,都直接关系到刑事政策思想和立场。 

二、刑事政策内容对刑法条文解释的影响 

1、转换犯罪行为可以通过刑法文件进行类推解释的方式,类推解释是将违法行业向犯罪行业转变,进一步促进惩处等相关的目的。这种做法在社会上可能会引起大众不满,但从危害的角度讲,这种情况一般是和犯罪行为同时出现的,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会将其归入刑法管制范畴中。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明确提出,在共同犯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需两者相互为共同故意。其实,在刑法理论中主要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严厉遏制过失犯罪,并有没违背刑法总则。 

2、通过对刑法条文实施转义解释的方式来使轻罪转化为重罪。这种理论主要体现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之中,对造成的危害行为保持不变,使政策行为、公共情感两者转变为对某类犯罪行业的一种态度。如新规中关于醉酒驾车的条例目前已经明确规定,司机因酒驾造成的伤亡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责。而在没出台新的规定前,酒驾致使的重大伤亡事件属于交通肇事罪,并根据具体情节量刑。这种概念提出后,我国对于刑法的观念也有所转变。 

三、刑事政策与刑法理论二者的相互作用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刑事政策和刑事理论的重要意义。在国家执行刑事立法时已经自然的运用刑事政策,而另一方面讲,越来越多的人,如司法工作人员或刑事法学研究人员已经深刻的认识到刑事政策和相关刑事法律科学的密切关系。但在刑法理论角度讲,刑事政策究竟与其有什么样的联系,或者刑事政策对刑法理论的影响是什么?在刑法学研究中,刑事政策对刑法的制定和刑法的解释中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刑法立法、适用、刑法解释研究等都是刑法学的基本内容。所以刑事政策对刑法理论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当前,刑法学正在向刑事政策慢慢靠拢,這无疑可成以为刑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虽然刑事政策对刑法理论有着决定性作用,但同时也必段认识到刑事理论同时也会对刑事政策起到反制作用。事实上这两者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刑法理论会对刑事政策产生巨大影响。刑事政策思想的形成实际上是在刑法学说发展的过程中萌生的。社会防卫理论、罪刑法定主义、死刑废除学说、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等作为刑法理论的内容来讲,表面上是刑法理论,但实际上的观念就是刑事政策思想。刑法理论中的相关理论和学说在当代刑事政策的制定的推进过程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刑事政策的制定并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刑法、刑法理论都是制约刑事政策的表现。两者之间存在的相互作用的关系要求我们能够处理好刑事政策和刑法理论,并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策与刑法评价机制。但要想在理论界构建起一个科学有效的刑事政策监督机制就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与挖掘。 

四、结语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社会治安受到威胁,暴力案件时常发生,为了遏制这种犯罪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国有出台政策,提出“严打”的刑事政策,正是因为有这些政策才受到社会各界的指正从而使得刑事政策变得更加理性,并有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中国的这种情况有力的证明了刑法理论能够影响甚至推进刑事政策。刑事政策的制定影响着刑法解释和刑法的走向。刑事政策和刑事理论两者之间相互作用,并有着密切联系,两者会相互制约和相互反制。所以,进一步加强刑事政策和刑事理论两者的相互影响,并深刻的分析,构建科学合理的刑事政策与刑法评价机制,使得我国的刑事政策、刑法理论和刑法解释的关系更为密切。切实的加了刑事政策制定的科学意义,并使刑事政策更符合我国司法实践及实际国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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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莉芬;羊忠民;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构建[A];第三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C];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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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中发;和谐社会视野中的轻罪刑事政策——侧重于检察业务的思考[A];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C];2005年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自主创新;科技信用管理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8-0138-02

张明龙教授撰写的《区域政策与自主创新》,2009年8月已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全书共65万字。该书是一部具有开拓性意义的专著,它填补了中国如何运用区域政策促进创新活动研究的空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为区域经济学和创新理论研究增添了一项重要成果。通览《区域政策与自主创新》全书,我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明显特色:

一、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炼出核心内容

专著《区域政策与自主创新》,是张明龙教授主持的,浙江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区域政策支持体系研究》(07CGLJ004Z)的研究成果。

张明龙教授承担了课题研究任务后,马上召开分工会议,并负责制订课题研究计划,组织派人外出调查。其他成员也作了相应分工。

课题组先后组织人员到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南京、西安、兰州、昆明、太原,以及浙江省各地的有关科研单位和科技管理部门,进行不同层次、多种类型的调查。在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开展合作研究、参加成果交流会或学术研讨会、征询专家意见。还对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布法罗大学、加拿大乔治布朗学院、丹麦奥本罗国际商学院等国外高校进行学术访问和合作研究,与国外学术界保持联系。同时走访了十多个较有代表性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还在台州考察了吉利汽车、钱江摩托车、海正制药、华海制药、仙琚制药、星星冷柜、苏泊尔炊具、飞跃缝纫机、中捷缝纫机、宝石缝纫机、杰克缝纫机、伟星管业、银轮机械、双环齿轮、三门变压器等科技创新业绩显著的企业。这样,课题组着手从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博览与之相关的论著,细加考辨,取精用宏,在充分占有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抽绎出典型材料,高度概括,精心提炼,形成课题报告的核心内容和思维脉络,也为本书的写作奠定了基础。

课题组成员完成的阶段性成果,已分别在《中国发展》、《理论导刊》、《科学管理研究》、《科技管理研究》、人大复印资料《科技管理》、《党政论坛》、《乡镇经济》、《开发研究》等刊物发表十多篇论文。2009年,张明龙教授执笔完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区域政策支持体系研究”总报告。同年8月,在总报告基础上形成的专著《区域政策与自主创新》公开出版。

二、拓宽学术研究的思路和视野

1.该专著研究内容的基本观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浙江省在全国较早提出“科教兴省”战略,此后又进一步提出“科技强省”战略,促使科技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全社会科技投入逐年递增,科技综合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实现争先进位。然而,必须看到,中国科技和经济增长的基础尚不稳固,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带动能力提升缓慢,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还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以浙江省为例,许多企业由于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不忍痛将大部分利润拱手让于别人。

影响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原有科技发展基础薄弱,R&D投入占GDP的比重偏低,缺乏技术创新意识等。中国现阶段科技发展基础不断改善,科技投入逐步加大,人们的创新意识也越来越强。在此条件下,区域政策支持体系是否健全,对创新能力提高的影响日益凸显出来。

以国家为区域单元展开分析,可以发现,无论超级大国,还是其他主要工业国和新兴工业国,都十分重视运用政策支持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为了推进中国创新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几点:(1)加强科技信用的政策体系建设,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良好的科技信用基础;(2)加强推动科技进步的政策体系建设,促进基础研究,攻克前沿技术,突破重大关键技术,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3)加强知识产权的政策体系建设,构筑一个强有力的创新成果保护体系;(4)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发明创造的应用开发。

2.该专著拓展学术研究的主要创新体现。(1)充实自主创新理论的内容。本课题率先把空间概念引入自主创新理论的研究,以国家为区域单元,分别把超级大国、其他主要工业国、新兴工业国作为考察对象,分析它们自主创新活动的内涵、结构、特点、发展现状、地位作用、运行机制、存在障碍及其原因等理论内容,并以不同国家区域条件下自主创新活动的共同点与差异性进行比较,揭示自主创新活动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规律性,为中国推进自主创新活动提供了丰富的国际经验,也有利于深化中国自主创新理论的研究。(2)提高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研究的科学性。文献检索结果显示,已有论著绝大多数是从单项或几项具体政策角度,而不是从整个政策体系角度,分析如何促进自主创新活动。本课题的一个突出特色,就是跳出具体政策的局限,着眼于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的整体,分别从科技信用政策体系、推动科技进步政策体系、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四个子系统展开深入探索,提高了研究对象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从而使研究结论更加科学、合理。(3)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一条有利思路。以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研究成果,大多着眼于硬条件,如增加科技投入,鼓励创造发明,改造工艺流程和技术装备等。本课题与此不同,它由软条件入手,着重从国家区域政策支持体系角度研究如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也就是通过完善国家区域政策环境,促使创新人才、科研经费、先进装备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形成优化组合,发挥更大的创新能量,从而在同量投入或相似的硬条件下,更好更快地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4)为完善创新政策支持体系提供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本课题尽力借鉴世界各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国内建设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的已有成效,同时通过系统探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产品、产业、技术、信息、土地、外贸、人才等诸多政策,通过深入研究各种不同政策在功能、效益、时差、交替和主辅等方面的合理配置,从源头上与结构上理顺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的构成要素及其优化方案,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对策建议。(5)鼓励民营经济创新活动,特别对促进民营经济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研究,具有一定超前性。本课题以民营经济发达的台州市为案例,把鼓励民营经济创新活动的有关区域政策,作为特色内容之一进行研究。台州促进当地创新活动的政策支持体系的建设成果,不少内容是在实践中摸索形成的,具有原创性质。特别是台州注重政策支持体系的前后时差配合,注重不同政策的调节功能配合,既是成功的实践活动,又对理论研究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由此深入探索,易于找到完善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的新办法。

三、具有较大实践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

1.该专著的实践应用价值。(1)该专著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角度,系统审视了中国现有的政策支持体系,并为及时消除其内涵的不足或缺陷,由源头上提供一套新思路和新措施,既有利于构建促进创新活动的区域政策支持体系,又为丰富创新原理与管理理论提供必要补充和典型案例。(2)该专著从促进创新活动的政策类型角度,着重分析了中国的科技信用政策、推动科技进步政策、知识产权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进而提出一整套完善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的对策建议,有利于理顺法律、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信贷、土地、经贸、技术、工商管理、知识产权、新闻出版、中介服务和行政管理等部门支持创新活动的关系,可为各地在运用政策合力促进创新活动方面提供决策参考。(3)该专著从提升创新实力的政策结构角度,分别考察了统领性政策、系统性政策、时差性政策、多样性政策、交替性政策等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可为优化支持创新的区域政策结构及其功能配合提供理论与实证依据。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邓小平政策思想 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 政策科学理论体系

邓小平理论是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就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不断结合变化着的实际,解决新的矛盾和问题,从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了前人又突破陈规,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主要成果,抓住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科学水平。邓小平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发展的趋势和矛盾,进行正确分析,做出了新的科学判断。邓小平理论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新领域,涵盖经济、政治、军事、科学、教育、文化等方面,第一次系统地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发展战略、领导核心、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这一新的科学体系,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过程中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

研究邓小平政策思想,既可以从广义的角度,也可以从狭义的角度去进行。广义的邓小平政策思想包括邓小平个人的政策思想和在这些思想指导下所形成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在我们党和国家占主导地位的政策理论,是集体智慧的结晶;狭义的邓小平政策思想即邓小平个人的政策思想,它是广义的邓小平政策思想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本文主要探讨狭义的邓小平政策思想。

一、邓小平政策思想的形成与历史发展过程

邓小平理论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在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上,出现过两种错误倾向:一是过时论,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全盘否定马克思主义;二是教条主义,企图从马克思主义的“本本”中去寻找社会主义建设的现成答案。邓小平批评了这两种倾向,旗帜鲜明地指出:“老祖宗不能丢啊!”丢了就是背叛,就会葬送社会主义;强调要敢于讲“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讲“新话”,否则就是思想僵化,也会葬送社会主义。邓小平正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继承、坚持同发展、创新辩证地统一起来,使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进入了新境界,达到了新高度。

综观邓小平参加革命的人生历程以及对政策问题的认识和论述,结合党的历史发展阶段,将邓小平政策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1924—1952年,作为党的重要的地方和军队的负责人,邓小平在这个阶段关注得最多的是如何贯彻执行中央制定的政策;二是1952—1965年,这个阶段邓小平已调中央工作,成为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直接参与或领导一系列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其政策思想也随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并突出体现为关于政策制定问题的论述;三是1966—1976年,这个阶段邓小平大部分时间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利,并处于被批判的境地,唯有1975年的全面整顿,集中反映了他在这个时期的政策思想,其侧重点是强调落实政策;四是1977—1997年,这个阶段邓小平众望所归,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和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政策思想获得了比以往任何阶段都更为丰富的新发展,而且表现出两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强调政策创新、强调政策稳定。

二、邓小平政策思想的科学体系的主要内容

综观邓小平的全部理论活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理论探索,可以看出:“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主题。这是因为:第一,邓小平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观点,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邓小平又多次提出,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并认为这是最根本的经验教训。可以说,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逐渐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社会主义本质的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规划,“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制定,等等,都是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展开的。第二,邓小平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观点,是邓小平理论中最具有创造性的部分。它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实际上提出了一种新的社会主义观。邓小平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阶段,最主要、最突出的表现就在这里。邓小平政策思想就是在这一理论主导下思考问题、判断问题、提出问题的。邓小平政策思想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完整体系,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政策一般论,即邓小平关于政策的作用、功能、本质、特征、结构等问题的基本观点;第二层次是政策过程论,即邓小平关于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价、稳定、发展等过程的论述;第三层次是现实政策论,即邓小平关于政治、经济、文教、科技、社会等领域的具体政策主张。

三、邓小平政策思想的基本特征

邓小平政策思想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鲜明的时代性,表现为对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两大主题的准确分析,对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正确判断,以及对当代中国思变思富的社情民意的深刻把握;二是长远的战略性,表现为凡事从战略考虑,坚持从大局出发和“大手笔”的风格等;三是强烈的务实性,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践,讲求实效等;四是深厚的人民性,强调人民利益是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是保证政策实现的力量源泉,人民群众是政策好坏的评价者和判断者,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倡精神等;五是辨证的统一性,例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要争论又不搞争论,既要防“左”又要反右等。

四、邓小平政策思想的历史地位

邓小平政策思想是毛泽东政策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从继承方面来看,邓小平和毛泽东都强调,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既要有总政策,也要有基本政策,还要有各项具体政策,制定政策要坚持实事求是,执行政策要坚决果断,评价政策要坚持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并把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政策好坏的最高标准;从发展方面来看,如果说毛泽东政策思想是一个以政治革命为中心而建立起来的理论体系,那么,邓小平政策思想则是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建立起来的理论体系,并在政策制定、执行、评价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同时邓小平政策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是一种矛盾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也就是个别与一般、部分与整体的关系。邓小平理论是邓小平政策思想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邓小平政策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在政策领域的具体运用。再次邓小平政策思想是当代中国政策科学的重要理论基础,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制定和执行各项政策的指导思想。

五、邓小平政策思想中的政策制定思想

邓小平的政策制定思想包括:一是正确的思想路线是制定正确政策的前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精髓,是邓小平进行科学决策、制定各项政策的思想基础。二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邓小平“尊重群众,热爱人民,总是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1]三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政策制定方法。邓小平指出,党的正确的路线、政策是从群众中来的,是反映群众的要求的,是合乎群众的实际的,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建议是我们制定政策的基础。四是完善以民主化科学化为核心的政策制定体制。制定政策一定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科学的程序和方法来进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体制,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根本保证。五是政策制定要以历史经验为重要依据。邓小平强调,这些经验既包括正面的经验,也包括反面的经验;既要立足本国的经验,又要借鉴别国的经验;而且还要及时总结现实的经验。

六、邓小平政策思想中的执行思想

邓小平的政策执行思想包括:一是高度重视政策的贯彻执行。邓小平指出,“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如果下面不很好执行,那有什么用呢?”[2],于是他反复强调,“对于党和国家的政策和任务,必须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去贯彻执行”[3]。二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政策执行原则。把坚定的原则性与具体的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执行政策,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在政策执行中的运用,也是邓小平高超的政策执行艺术的生动体现。三是中央权威与地方自主权相统一的政策执行体制。邓小平认为,我国“议行合一”的体制非常有利于政策的贯彻执行,在这种体制下,一方面中央要有权威,另一方面又要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四是重视试验、不搞强迫、鼓励创新的政策执行手段。这是邓小平政策执行思想最富有创造性的一大特色。五是政策最终执行与否,关键在人。邓小平指出,“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是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4]

七、邓小平政策思想中的评价思想

邓小平的政策评价思想包括:一是政策评价的重要意义。政策评价是判断政策正确与否及其正确程度的基本途径,是决定政策继续与否的重要依据,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由之路。二是实践是检验政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政策来源于实践,又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实践是检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5]。三是“三个有利于”的政策评价标准。邓小平认为实践是检验政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这是从根本意义上说的,或者说是从方法论层面上讲的。那么,在实践中如何衡量一项政策是对还是不对、正确还是错误、先进还是落后呢?邓小平又在实践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政策评价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实践标准的展开和具体化,政策评价必须坚持实践标准和“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统一。四是“不搞争论”的政策评价方式。这是邓小平的“一大发明”,它由敢试敢闯、允许看、不搞争论、让事实说话四个方面共同构成,其实质依然是尊重实践。

八、邓小平政策思想中的稳定思想

邓小平的政策稳定思想包括:一是只有政策稳定才能有发展。邓小平强调,保持政策稳定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条件,是维护政局稳定、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他说:“中国发展的条件,关键是政局稳定。第二条,就是现行政策不变。”[6]即“一个政局稳定,一个政策稳定,两个稳定。”[7]二是政策稳定反映党的稳定,党的稳定有利于政策稳定,同时也反映政策的稳定。三是政策不变就是稳定。邓小平指出,政策不变主要是指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不变,“确定现行政策会不会发生变化的主要根据是,现行政策对不对,对国家来说对不对,对人民来说对不对”。[8]四是政策的连续性是政策稳定的动态表现。邓小平指出,“政策是否有连续性,主要看两条。首先是看政策本身对不对,这是最重要的。……其次要看执行政策的人。”[9]

九、邓小平政策思想中的发展思想

邓小平的政策发展思想包括:一是政策在变化中发展。政策稳定和政策不变是相对的,政策发展变化是绝对的、必然的,一成不变的政策是不存在的;政策总是不变中有变,变中蕴含着不变,在不断变化中发展。二是政策发展的主要原因。政策是从实践中产生的,而实践又是向前发展的,政策也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向前发展。同时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政策也将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而发展。另外政策发展还是政策运动规律的客观要求。三是政策发展的基本形式。主要有新旧政策更替,政策补充、修正、调整、完善以及政策的法律化等。四是政策创新与政策发展。

政策发展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过程,创新是政策发展的动力,离开了创新,政策就没有发展,没有创新,也就没有独具特色的邓小平政策思想。 参考文献

[1]江泽民:《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16页

[2]《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3页

[3]《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6页

[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1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页

[6]《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6页

[7]《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7页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7篇

文章编号:1009-3729(2017)03-0030-06

关键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合法性审查

摘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从广义上讲,是指行政部门做出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过程;从狭义上讲,是指审查机制的合法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是决策科学化的保证与决策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也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保障人民合法利益的必然要求。但是,目前我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面临着相关法律法规位阶较低、合法性审查主体不明确、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的效果不强、监督力度不足等一系列问题。

应在制定高位阶法律法规的同时,科学设置合法性审查主体,强化公众参与力度,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健全监督机制,以促进我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进一步完善。

我国作为一个崇尚法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一项全局性、整体性和目的性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关键是依法行政,只有国家各级行政人员做到懂法、依法和守法,在日常工作中依法管理,杜绝权力滥用,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才能避免决策失误。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多个旨在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即重视行政决策的合法化,同时将合法性审查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要行政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合法性论证”,首次将合法性论证用于重大行政决策中。2008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详细规定了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的具体程序,各地方政府也先后出台了与之配套的政策和规定。201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为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化,需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进一步明确地将合法性审查列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一个重要程序,使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化措施越发完善。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共十指出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这一过程中各类重大行政决策势必会成为一种常态。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的必要性、面临的问题、优化策略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迫切的现实意义。

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的含义与内容

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其合法性的内涵是什么?其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这些是我们必须首先搞清楚的问题。

1.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的含义

行政部门为实现其特定行政目标,依照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针对其管辖权限范围内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相关活动方案的行为过程称为行政决策。[1-2]作为政府实现其管理职能过程中最原始、最基础的工作,行政决策决定着政府的活动目标和活动方向。重大行政决策的“重大”一词在于突出决策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但目前我国对“重大”还没有形成明确统一的判定标准,往往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根据决策内容与影响而界定。通常来说,重大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为履行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等职责而作出的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行政决策,如重大政府采购和投资项目的安排,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总体规划,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监管等,这些决策大多与公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3-4]

2010年,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合法是决策的第一要件”。楸Vぶ卮笮姓决策能够得到公民的认可并有效实施,必须通过合法化的过程赋予其合法性地位,将重大行政决策从决策变为更加权威性的公共政策[5]。从广义上讲,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是行政部门做出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过程,它包括三个维度,即决策形式的合法化、参与的合法化和理性的合法化,此“三化”相互依存、密切关联、辩证统一。[3]从狭义上讲,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是指审查机制的合法化,即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具体指为保证决策程序依法进行、决策权限有法可依、决策结果和效果符合法律规定而进行的一种行政审查程序制度。

2.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的内容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是行政决策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其内容涉及决策制定与合法性审查等多个方面。

(1)决策权限合法化。决策权限合法化是指行政决策主体是否有权力作出该项重大行政决策,针对的是法律授权问题。行政决策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可以直接制定并实施决策活动且能够承担决策后果的个人或者机构。[6]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决策主体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可无权行事或越权行事,否则其决策是无效的。

(2)决策程序合法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必须遵守相应的方式、时间和顺序等法律的程序性规定。我国一直有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缺少与行政决策相关的独立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但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程序,必须按照现有的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性文件执行,否则其合法性将被质疑。

(3)决策内容合法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决策的内容要在行政决策机构的管辖范围内,决策内容的形式规定要依法进行。

(4)审查主体合法化。对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合法性审查的主体通常包括四种,即本机关外部法制机构、本机关内部法制机构、社会独立法制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不同的审查主体往往会产生不同的审查效果,因此选择恰当、有效的审查主体至关重要。[7]对比这四种审查主体不难看出,除社会独立法制机构外,其余的审查主体都与行政决策主体有着或多或少的利益关联,或是上下级关系,或是同事关系,所以应尽可能选择与行政决策主体无直接联系和利益来往的社会独立法制机构作为合法性审查的主体,以规避嫌疑。

(5)审查内容合法化。目前国内对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内容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对于哪些决策内容应当审查、哪些决策内容无须审查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合法性审查的内容不是越多越好,虽然审查内容越多,获得的信息越详细,决策执行后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越少,但是过多的审查内容无疑会加重审查主体的工作任务,而工作量过大会导致审查不细致、难以抓住重点。合法性审查的内容也不是越少越好,因为审查内容过少,审查主体有可能漏掉和忽略很多重要的问题,最终可能导致决策审查不通过或者决策执行问题重重。因此,审查主体应掌握决策重点,从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等几个关键方面进行审查,以提高审查效率,保证审查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6)审查方式合法化。合法性审查的方式多种多样,如专家咨询、听证制度与公众参与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法且合适的审查方式至关重要。对于争议较大、内容复杂的决策,必须通过专家咨询会、听证会等有针对性的讨论会来审查;对于争议较小、内容简单的决策,通过书面或电子文件审查即可。

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的价值意义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保证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重大行政决策作为一种全局性的决策,关涉公民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决策一旦失败,公民和社会团体难以通过行政诉讼获得应有的救济。因此,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化程序、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是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具体来讲,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决策科学化的保证

重大行政决策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基础,与影响范围较小的一般行政决策不同,它是针对全局的决策,在目标上考虑得更大,涉及的范围更广,影响也更为深远。重大行政决策一旦出现失误,势必会造成严重的损失,乃至灾难性的后果,导致经济社会发展受阻和人民利益受损。所以,重大行政决策的M定与审查必须保证其科学性,严格避免随意决策、法外决策和非理性决策,确保决策权不会被滥用或者误用,以降低决策风险和避免决策失误。[8]

2.决策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

重大行政决策只有通过合法化的过程才能够获得合法地位,未通过合法化认证的决策本身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难以获得公众的认可,一旦实施必然会遭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最终导致决策失败。[5]

3.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决策合法是行政合法的必要条件。行政主体要遵循“权力法定”原则,不越权行事,其行政手段不应根据个人意愿随意实施,而应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行事,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界限。[5]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过程中,无论是决策的制定还是决策的审查,都应严格依法进行,这体现了我国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4.保障人民合法利益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科学民主决策,能够反映人民的意愿,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赖和认同;而错误的决策,将背离人民的意愿,损害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要求依法制定决策和依法审查决策,将决策的重点放在推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上,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从而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三、我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现状

迄今为止,尽管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多个用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提出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地市也建立了相应的重大行政方案合法性审查机制,但是依法决策和依法审查的目标并未完全实现,还存在诸多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位阶较低

行政决策主体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权力属于行政权,理应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8]自200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开始,江西、青海、湖南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均先后出台了针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地方规章制度[9],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化程序,从立法的角度制定了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使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审查和实施有法可依。但由于地方行政法规的位阶相对较低、权威性不高且约束力不强,这些法规往往被束之高阁,未能有效实施。而最高立法机关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高位阶法律法规却一直没有出台,立法进程严重滞后。

2.合法性审查主体不明确

由于中央并未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主体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也未限制审查主体的选择,各地区通常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机构作为合法性审查的主体,探索适合自己的审查模式。目前,最常见的审查主体是本机关内部法制机构,因为这种选择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是最简便和最有利的。但是这种审查主体的审查效果不太理想。合法性审查主体与行政决策主体同属一个机关,往往是上下级的关系,审查主体就算是发现了决策问题也难以违背领导的意愿,审查作用难以体现。而另外两个审查主体――本机关外部法制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由于审查主体与决策主体同为政府工作人员,多为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打交道的同事,在中国浓厚的人情社会氛围下,审查通常是走一下过场,作用不大。此外,各地政府法制机构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人员配置不合理的现象,审查人员良莠不齐,合法性审查的专业水平难以保证。

3.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的效果不强

公众参与攸关其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不仅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而且能够提升决策的质量,是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的重要途径。我国某些地区在一些领域已经进行了公众参与的探索,如杭州的开放式决策。但是目前所进行的公众参与的探索,存在着决策效率较低、参与效果较差,甚至“作秀”参与和不文明参与的情况,参与程序还有待完善。另外,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借助“外脑”的力量,科学、全方位地为决策咨询、论证,即专家论证[10],参考论证的结果对决策作恰当的修改,能够有效保证政府决策的合法性[11]和科学性。但目前我国的专家论证大多流于形式,多数专家只是被动地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常受到委托机关的干扰和暗示,对决策结果难以产生实质性影响。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使决策能够顺利进行,只挑选与自己意见一致的专家参与论证,严重违背了设立专家论证的初衷。

4.监督力度不足

目前我国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化面临着自我监督为主、上级监督为辅、外部监督缺乏的现状。自我监督即相关机构和个人自觉管束自己依法行政的行为,这种监督的效果十分有限。上级监督通常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我国宪法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享有对国家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监督权。但上级监督目前面临着两方面的困境:一方面,缺乏与人大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人大的监督职能难以正常发挥;另一方面,人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通常是被动的,只有当决策文件在审查中出现问题并向人大反映后,监督程序才启动。[9]外部监督是指社会监督,包括公众监督、媒体监督等。重大行政决策涉及面广,对社会利益格局具有较强的调整功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外部监督具有主体多元、监督力度强等重要特点。但是,我国重大行政决策外部监督的制度建设滞后,外部监督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

四、完善我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的对策

1.制定高位阶的法律法规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律是一个国家长久治安的有力保障。我国作为法制国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相关规定只在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中出现,且常常被忽略,没有独立的、高位阶的相关法律出台,缺乏强制性,无助于决策的执行。因此,为推进依法行政,真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最高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相关的高阶位法律法规,并据此建立一套刚性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化审查程序,对决策主体、决策权限、审查主体、审查内容等做出明确规定。[4]

2.科学设置合法的审查主体

为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化,科学设置合法的审查主体至关重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政府法律顾问可以胜任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职责,且具有多种优势:一方面,政府法律顾问作为审查主体,与决策主体是并列的关系,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能够排除人为的干扰、保持中立的立场;另一方面,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由相关专家和律师组成,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不仅能够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而且可以兼顾决策的民主性。[12]当然,政府法律顾问作为审查机构,也必须依法行使审查权力,避免因个人或部门利益而导致“走后门”情况的发生。

3.加强公众参与力度,完善专家论证制度

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从近两年的具体情况来看,尽管各地区为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顺利执行,也强调加强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制度,但是整体上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为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应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到决策的审查中,同时完善专家论证制度,虚心听取专家对决策的建议和指导。

4.健全监督机制

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化的过程是一个需要不断进行监督的过程,无论是决策的制定、审查还是实施,都离不开监督。健全的监督机制是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的重要手段。首先,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力的范围和方式;其次,应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我监督能力,避免滥权现象的发生;最后,应加强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始终能够有助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莘.法治政府与行政决策、行政立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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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朱晓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的三个维度[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46.

[4] 杜欣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J].行政管理改革,2014(2):51.

[5] 郭渐强,彭璐.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化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76.

[6] 杨寅.行政决策程序、监督与责任制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41.

[7] 刘淑君,喻海龙,刘玉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问题研究[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8):21.

[8] 杜欣霖.合法性是重大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J].党政干部参考,2014(15):32.

[9] 王仰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问题研究[J].理论月刊,2012(1):99.

[10]李慧.论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的完善[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7):50.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8篇

大选后,尤其是“520”演讲内容,是观察蔡英文两岸政策论述的关键点,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未来两岸关系发展方向与前景。蔡英文接受《自由时报》专访,明确提出“九二事实论”,被视为“520”两岸政策论述的前奏与核心,显然这是一个有意安排的、释放“520”两岸论述的一个重要举动。果不其然,蔡英文幕僚通过精心策划,在“520”这一关键标志性事件中,蔡英文对两岸政策进行了完整、系统性论述,但核心仍是在选前“维持现状论”与“中华民国体制论”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九二事实论”,最受关注的是明确提出依“中华民国宪法”与“两岸关系人民条例”处理两岸关系。但蔡英文整体演讲仍是以“台湾―国家”为主轴,大谈“台湾”与“这个国家”,因此整个两岸政策论述仍是一个矛盾体,完全由外界各自解读。其实,这一演讲提出“告别以往过度依赖单一市场现象”,则被视为某种程度的“经济”宣言书,而且近数月来的执政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执政后一百天左右时间里,尽管两岸之间有一些意外重大事件的发生,但两岸之间总体上仍是克制的,仍在期待。然而,当局积极强行争取参与国际社会的努力与大陆在国际社会严格坚持一个中国框架的立场对撞,台湾拓展国际空间与参与国际社会努力的遇挫,蔡英文的不满情绪开始发作,对大陆的立场开始变化,两岸政策开始微调。

这个转变的重要标志就是,2016年9月29日,蔡英文在建党30周年之时给党员发出的一封公开信与随后于10月5日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专访(此前,蔡英文在接受美国媒体专访时曾以民意为由拒绝承认“九二共识”)。这封信提出一个受到外界广为关注的口号“力抗中国压力”,也被视为蔡英文两岸路线与策略调整的重要标志。

其实,这封信的内容透露了多个重要政治信息。一是蔡英文重新以“中国”取代“中国大陆”,以示坚持两岸“一边一国”的立场。二是蔡英文认为现行“体制”是她执政的“羁绊”,可能预示着她未来改变现行“体制”的可能性,随后提名“司法院长”与大法官多次公开对现行“体制”的质疑与“”言论,似乎正在验证这一信息。三是蔡英文公开表示的“有些价值,我们一定会坚守”。除了可能包括民主、自由、人权等之外,更最重要的是对“”价值的坚持。四是“我们要力抗中国的压力,发展与其他国家的关系,我们要摆脱对于中国的过度依赖,形塑一个健康的、正常的经济关系”。

蔡英文两岸政策论述的新变化,展现了强硬姿态,当然引起外界尤其是大陆及岛内非绿阵营的高度关注与批判,美国也表达了极大关注。美国国务院东亚暨太平洋事务局发言人葛瑞斯(Grace Choi)强调,“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上,美国有深远利益,美国欢迎海峡两岸降低紧张,改善两岸关系的步骤”,强调美国希望双方尊重彼此,鼓励两岸在有尊严与尊重的状况下进行建设性对话。

10月7日,蔡英文接受日本《读卖新闻》专访,则是对前两次强硬姿态讲话的一种修正与权衡。蔡英文在重申台湾不会在压力下屈服之外,两岸政策调子开始放软、放柔,不再过度强调“力抗中国”,而是强调“维持现状的承诺不会改变,对中国大陆的善意也不会变,希望和平、合作、共同解决问题”。但蔡英文这种反复无常的做法,即使修正与调整强硬策略,已无法让外界再信服蔡英文,质疑与批判之声依然强大。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9篇

1938年,卫惠林《边疆民族问题与战时民族教育》一书由中山文化教育馆出版,作者分别记述东北、蒙古、新疆、等地区在教育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指出应从巩固国防建设和增进民族团结的高度来认识边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欲解决此等边疆民族问题,完成团结御侮之神圣使命,有两个根本的途径,即普遍的推行民族教育与彻底刷新边疆政治,此二者有密切之关联:边疆政治之刷新必须借民族教育之推行为其前导,为其依据,因为边疆政治制度容有种种障碍不易一时革除者,但民族教育则可以在民族战争的神圣要求下迅速推行”。最后,作者在介绍战时民国中央推进少数民族教育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总结其利弊得失,提出战时在边疆地区实施民族教育所应遵守的几个重要原则,包括革除华夏蛮夷的思想认识和民族偏见,尊重各民族固有的社会文化、和风俗习惯,尊重各民族现行的政治与社会组织,推行生产教育、开发边疆富源,推行社会文化事业、激发民族抗战意识等十条原则。

1943年,曹树勋研究民族教育的著作《边疆教育新论》问世,该书“凡四编十六章八万余言,其中关于边教概况之记述,占全书十分之三,边教问题之讨论,占十分之七”。书中不仅对南京国民政府推行边疆教育的指导方针以及语言政策、经费政策和边地青年教师、学生的优待政策进行了论述,而且对“民族问题与教育”“语文问题与教育”“宗教问题与教育”,以及推行边疆教育的方法等问题作者均提出自己独到的看法和见解。由此可以看出,即使是这三本当时影响颇大的学术著作,各书作者都是基于少数民族教育实地调查的前提下,来探讨民国时期的少数民族教育问题。作者们对民国中央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讨论仅仅是以事件背景或结论建议的方式在文章部分出现,而且作者对于少数民族教育政策方面的着墨亦是有限字数的或是局部问题的分析,缺乏细致而深入的政策分析。

除传统文献资料外,中国近代史研究史料的最大特色就是报纸杂志。虽然中国报纸产生于唐代,宋、明、清也都有供宫廷和官府使用的邸报,但是报纸杂志的兴盛与发展则是民国以后的事情。据统计,从民国初年到1949年底,全国各地编辑发行的各类报纸大约不下10000种。民国时期是我国报纸杂志新闻事业繁荣和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之一。与此同时,民国时期很多高校设立的教研机构,鉴于国内边疆民族问题的重要意义亦将学术研究的重点转向边疆地区的社会发展和文化进步,创办了很多以服务边疆、建设边疆为主旨,探讨中国边疆和边疆教育问题的学术杂志,比较有影响的有:《边事》《边疆通讯》《边事研究》《边疆研究》《边政公论》《边疆研究通讯》《西南边疆》等。这些杂志刊登发表了许多有份量的边疆教育论文,如芮逸夫在《西南边疆》上发表的《西南民族语文教育刍议》,徐益棠在《边政公论》上撰写的《试拟国立边地文化教育馆组织大纲草案》等。这些论文涉及范围宏阔,研究角度各异,既有理论性的文章,也有实证性的报告。除此之外,在民国时期出版的很多教育刊物,如《教育杂志》《中华教育界》《教育公报》《教与学月刊》等均刊录了一定数量的、探讨边疆教育问题的文章。

与著作相比较,边疆史地研究中关于少数民族教育政策方面的文章较为丰富,发表时间集中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而且在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不同阶段,这些文章关注的重点或研究视角的选择亦各不相同,并呈现出一种由具象到抽象、由实践活动到理论阐释的层级递进关系。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是南京国民政府边疆教育行政机构设置和兴办的草创阶段,国家政府和民众社会亟须通过实地调查来了解边疆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状况,为政策制定和教育发展提供现实依据。因此,这一时期发表的边疆教育的文章主要是对边疆民族地区教育状况的现状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来探讨边疆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如《边疆教育的现况》、《我国边疆教育之计划与设施》、《云南教育事业的现状》和《甘肃教育概况及改进计划》等。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西北、西南地区成为了抗战的大后方,边疆地区备受国人关注,南京国民政府的边疆教育政策体系已渐趋成形并初见成效。对边疆教育问题的讨论或边疆教育政策实施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便是这一时期学界关注的主要问题,如《实施边疆教育之管见》《推进边疆教育问题之商榷》《抗战建国与边疆教育》《边疆问题与边疆教育》《民族政策与边疆教育》等。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国内局势的变化,当时学人对各项边疆教育事业进行了重新审视,为边疆教育寻求更加适合的发展途径。这一时期的边疆教育类文章以回溯性或总结性题材居多,代表性文章有:《今后实施边疆教育之商榷》《近年来边疆教育概况》《现阶段边疆教育总检讨》《十年来我国的边疆教育》等。上述研究成果的共同视角是从边疆史、边疆教育史的角度来讨论边疆教育政策问题,它们突出了研究问题的边疆地域特色,注重从国家宏观层面或区域层面来探讨边疆教育政策问题,以普适性或普遍性的施政纲领意见得出或政策体系构建为研究的主旨要义。

二、80年代后民族教育史研究中有关民国中央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论述

新中国成立后,学术界对民国少数民族教育多持泛政治化的批评态度,研究成果难免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20个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思想解放,民国时期的许多历史文献资料和档案史料相继公开,人们对中国近代这段百年沧桑的历史有了多角度的理解,开始尝试从不同的层面或角度去观察、审视中国近代纷繁复杂的历史事件、历史制度和历史人物。分析和评述民国时期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研究成果亦更趋向理性和客观。1980年以后学术界关于民国时期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论述多采用民族教育史的研究路向,较少采用边疆史、边疆教育史的研究路向。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呈现出两条具体的研究途径:第一,民族教育通史类中的部分成果;第二,关于少数民族或少数民族地方的断代史研究中的部分成果。关于少数民族教育的通史类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韩达主编的《少数民族教育史》、谢启晃的《中国民族教育史纲》和吴明海的《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史教程》。这三本著作在编写格式上均遵循通史体例,连贯地记叙各个历史时期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情况。但由于通史写作内容宽泛,对于民国时期若干重要事件和关键问题的讨论无法做到深入精微。目前关于少数民族教育方面的通史类研究已有不少著述,在谈及少数民族教育的宏观背景、历史发展以及政策指向等方面亦会涉及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讨论或分析。而这种讨论与分析是简单式的或局部式的穿插嵌入,有些时候为了迎合研究旨趣难免会有刻意剪裁的痕迹。因此,内含于少数民族教育通史类研究成果中的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分析,只能为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研究提供佐证或辅助材料,而且限于主题和体例,其对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探讨亦只能泛泛而谈,无法深入到政策研究的本质。

三、少数民族地方断代史研究中有关民国中央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论述

目前学界关于少数民族地方断代史(民国时期)的研究成果以其讨论的地理范围为划分依据,可概括为三类:西北民族地区、西南民族地区和东北民族地区。其中,对甘肃、青海、宁夏、贵州、云南、新疆、、广西、绥远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其中亦不乏专门探讨少数民族教育问题的研究成果,如:徐中林等的《试论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对的文化教育政策》、丁平的《抗战时期民国政府边疆教育政策在绥境的实施》、李怀宇《论景颇族传统教育的变迁与现代教育的发展》等。张慧真的《教育与民族认同:贵州石门坎花苗族群认同的构建》一文讨论20世纪30年代杨森主政贵州期间,对石门坎苗区推行的教育同化政策,并借此反映国民政府如何以民族主义来收编西南边疆的花苗族群作为新兴民族国家的成员,再现了西南边陲的花苗族群第一次从过去被污名化的“苗蛮”异族,改称为“边胞”这样一个被民族国家认可的国民身份的政策实践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隋丽娟的《清末民初的边疆危机与鄂伦春族教育》一文以世居在大小兴安岭的鄂伦春族为例论述民国政府先后两次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推行新式教育的状况,文中指出民国政府将开启民智与固守边疆相辅相成的做法,给后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经验启示。关于地方断代史方面的著作,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朱解琳的论著《甘宁青民族教育史简编》,该书是一部按专题编写的教育史专著,在民族教育史研究领域,采用这种形式撰写的论著尚不多见。该书有两章专门讨论近代以来甘、青、宁地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全书对于民国政府相关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背景虽多处提及,但并未对其进行深入条理地分析。

四、有关民国中央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专题研究

以政策专题研究的角度切入讨论民国时期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学术成果较少,著作方面如吴明海的《中外民族教育政策史纲》。该书辟专章论述中国近代中央政府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但是,对于政策仅限于线索式的梳理,没有展开有深度的探讨或得出有创见的见解。在学术论文方面,丁虎生的《民国时期民族地区教育政策述评》一文颇具启发性,文章认为国民政府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具有反动的性质,并指出政策否认了我国多民族的存在,实行封建奴化教育,指出民国时期对我国民族教育的贡献仅在于形成了一套形式上比较完整的政策执行机构和把新式学校教育引入少数民族地区。然而,马廷中《民国政府的民族教育政策研究》一文认为民国政府为了促进边疆地区社会的发展,比较重视发展边疆地区的民族教育,指出民国政府发展边疆教育事业的施政措施及各项倾斜政策对促进边疆文化教育和文化建设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颁布发展边疆民族教育的法令,建立各种行政管理机构,对从事民族教育的教职员工实行奖励政策,对少数民族学生在招生和升学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重视边疆民族文化教育的研究等等。两篇论文对立性的观点表明,对近代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理论研究亟待加强,在分析和评判民国时期的历史事件和重要人物时更应秉持客观考证的“学术性”研究,坚持阶级观点、国家观点和民族观点的统一。孙懿《抗战时期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政策》一文从“边疆教育”概念的提出、边疆教育政策的内容、边疆教育政策的施行等三个方面对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政策进行了概要探讨,该文对抗战时期边疆教育政策的考察比较完备,但是作者仅限于对政策文本的梳理分析,对于政策的形成、制定、发展和完善等演进过程尚缺乏相关的纵贯研究。

周泓《民国时期的边疆教育制度》一文从边疆教育的开创及体制、边疆教育纲要及方针、边疆教育委员会、边疆教育计划、边疆教育经费与师生优待、边疆教育设施、边教教材等七个方面审视了民国时期边疆教育制度,该文对边疆教育制度的考察较为完备,但制度的嬗变及其动因没有引起注意。除政策内容本身的文献研究以外,与政策制定有关的行政机构或职能部门亦不乏学者关注。田正平等的《近代边疆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创立与演变》一文将中央一级边疆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演变分为三个阶段,并细致性地梳理了各个阶段管理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机构变迁及相应的职能划分。朱慈恩的《蒙藏委员会与民国时期的边疆教育》论述了民国时期蒙藏委员会的形成过程及其对边疆教育的实践推动作用。此外,以民国时期某类教育为基础而展开的政策研究亦是民国时期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研究的重要课题,如郭弘的《民国时期甘肃藏区初等教育述评》、秦奋的《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绥远地区兴办的边疆小学》、周泓的《民国时期新疆民族宗教教育与国民教育的并行》、杨进铨的《蒙藏学校石虎胡同校址及其历史沿革考辨》等。值得一提的是,台湾学者对近代民族政策史的研究出版了很多颇具参考价值的学术著作,为学界更为客观和科学地研究近代少数民族教育政策提供了另一个视角,如周昆田先生的《三民主义的边疆政策》、林恩显先生的《国父民族主义与民国以来的民族政策》和郭寄峤先生的《民国以来中央对蒙藏的施政》等。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10篇

1 学位络出版现有问题

1.1 多元化开发

国内学位论文数据库有两大类型,一是商业数据库,如CNKI学位论文数据库和万方学位论文数据库;二是非营利性数据库,包括各学位论文授予单位自建的学位论文库和国家法定收藏单位以及民间共建共享组织建设的学位论文数据库。前者基本只面向单位内部开放,后者则面向参建单位开放,例如CALIS学位论文库。总的来看,这些数据库缺乏统一规划,呈现多元化局面,各数据库收全率不高且收录范围有交叉重复,不利于学位论文交流使用。

1.2 商业开发授权不规范

营利性学位论文数据库没有很好的解决版权授权问题,曾遭遇大规模博、硕士生提起的侵权诉讼。此后,开发商采取了应对措施,如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转授权获得论文使用权,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学者在2008年对百所高校的授权书进行比较研究,指出授权书中学位论文版权归属不明晰、授权主体不适格、缺少权利行使的授权约定、授权范围不明晰等问题。可时至今日,这些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3 非商业开发发展受限

非营利性学位论文库因为开发实力有限,在数据库系统构架、数据采集以及版权管理等方面很难取得长足进展。而且,开发主体各自为政,数据格式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不能很好的实现数据共享,很难在统一平台上便利的获取全文,极大地限制了学位论文使用的便利性和数据库的可持续发展。

2 学位论文开放存取出版的合理性

2.1 科研成果的公共性效用

学位论文作为高等教育制度下产生的科研成果,具备一定的公共效用。学位论文的广泛传播,对于实现促进知识进步和传播的使命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开放存取出版模式为学位论文的传播利用提供了崭新的渠道,不仅可以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学位论文,扩大作者学术影响力,提高学术成果可见度,还可提高学位授予单位的声誉和影响力。

2.2 科研成果传播利用的经济效益

学位论文作为一种特殊的学术作品,其“作者”和“用户”两大群体及其所属机构有高度的重合性。有学生会同时担当“作者”和“用户”的双重身份。学位授予单位也同时担当了学位论文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双重身份。按照传统出版模式,作者和学位授予单位则需要向同一个数据库出版商支付“出版”与“使用”的双重费用。而且因为学位论文在提交前需要在学位授予单位内部通过论文答辩环节,由学科专家组对之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双重考核和把关,数据库出版商甚至可因此省略了审稿、编辑等流程和成本支出。因此,学位论文采用传统的出版方式对于个人用户和广大学位授予单位来说,都是极不经济的,开放存取的出版方式是一种更为合适的选择。

3 学位论文开放存取出版客观因素研究

在中国能否实现学位论文的开放存取出版,需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考量。主观方面主要调查学位论文相关利益主体对学位论文开放存取的认知度和认同度,确立用户需求。客观环境方面则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量。

3.1 政策环境因素

3.1.1 国家层面的政策

国家层面的开放存取政策是指由相关政府部门对国家范围内的开放存取活动所提出的战略、原则、相关法律、实施细则等系列规范文件,以促进由公共资助产生的科研成果实现最大化的获取、利用。美英等国家认为推进开放存取是政府的责任,认为“用纳税人的钱资助科研,就必须保证科研成果本身广泛可利用、可获取,使之迅速转换为社会生产力”。

中国目前尚未出台明确的国家开放存取政策,但签署过多个相关的国际开放存取宣言,如200年9月,中国签署了《开放存取萨尔瓦多宣言》,这体现了中国对开放存取的基本态度,并明确提出政府应将开放存取列人议事日程。

3.1.2 机构层面的政策

在国家开放存取政策尚未明确阶段,机构层面的开放存取政策往往先行一步,并为形成国家性政策提供重要实践基础。例如200年,美国国立健康研究所(NIH)颁布开放存取政策,请求接受NIH全部或部分资助的研究人员,在12个月内将其研究成果的最终电子版提交到PMC,使公众可以免费获取。两年后这一政策调整为强制性,并具备了正式法律效力。

中国目前最有影响力的机构开放存取政策是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开放存取政策声明:2014年5月1}日起,中科院所各类公共资助科研项目所产生的论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全部或部分资助科研项目产生的论文,作者应在时把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所属机构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知识库,并于发表后12个月内实施开放获取。这些开拓性的活动也为国家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实践参考。

3.1.3 关于学位论文的政策

从国家层面来说,目前已经实现的有澳大利亚数字学位论文项目、英国电子论文在线服务等项目。从机构层面来说,根据开放存取知识库强制性存储政策登记平台(ROARMAP)的数据,截至2013年12月,全球有107家机构实施了关于学位论文的强制性开放存取政策。

中国目前只有香港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在该平台登记了关于学位论文的开放存取政策并实施。而实践中,国内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开发的机构知识库中也有涉及学位论文的开放存取。例如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的机构知识库的内容政策中关于收录作品类型中都包括了学位论文,这些机构知识库还详细规定了相关的提交政策、使用政策、退出政策等内容。

3.2 经济利益因素

开放存取出版模式实行的是作者付费、用户免费的策略,这是阻碍开放存取出版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现实障碍。而学位论文的产出机制不同于一般学术论文,其开放存取出版的经济利益影响因素也需区别分析。

3.2.1 开放存取资助出版模式

为了更好的实现开放存取出版,许多国家、研究机构已经开始尝试各种资助方式。第一是专项经费支持,即设立开放存取专项基金以资助机构成员以开放存取的形式,例如美国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都设立了开放存取出版基金。第二类是订购费用转换为开放存取出版费用,例如某机构若订购了英国皇家化学会(RSC)的指定期刊,则该机构作者在这些刊物上发表开放存取论文的费用可以从订购费中抵扣。Wiley ,  Springer等出版社近年来也同意了针对复合出版期刊中以开放存取方式出版的论文按比例减扣期刊订购费的办法。

3.2.2 国内资助现状

从出版社角度看,基于国内作者对于开放存取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国内实施开放存取的期刊出版社的经费来源目前主要是来自行政事业费用的支持,面向作者收取的费用并不高。从科研机构来看,有单位对自己机构人员选择开放存取出版实施了经费支持。例如中国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等都设置了经费支持,资助本机构科研人员在BMC等开放存取出版期刊上。

3.2.3 学位论文开放存取出版资助模式

关于学位论文的开放存取资助,目前还没有过具体的实践经验,但可以充分借鉴期刊论文的开放存取资助模式,由国家学位管理相关机构或者学位授予单位设立专项资金资助学位论文的开放存取。在没有专项资金的情况下,单位机构也可参考订购费用转化为开放存取出版费用的模式,与数据库出版商谈判,向之提供自己单位学位论文,实现开放存取,同时抵扣自己单位的数据库订购费用。

3.3 版权保护因素

3.3.1 版权归属情况复杂

学位论文的版权问题历来是学界争论的焦点之一,其主要原因是学位论文的产生过程不同于一般的学术论文,所以其版权归属比较复杂。按照中国版权法规定,一般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但学位论文是毕业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并利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资源完成的,所以学位论文牵涉到的利益主体包括毕业生、导师、学位授予单位三方。如果论文选题出自导师或学校的相关课题,论文的版权可能牵涉到该课题资助机构,并受其相关规定的约束。如果是在职攻读研究生,并且其论文选题来自于工作单位,论文的版权或受制于毕业生与工作单位之间的约定。这些复杂因素,在实践中给学位论文的开放存取出版实践带来了难度。

3.3.2 出版意愿不一致

学位论文的创作初衷是为了获取学位,所以作者对于学位论文的出版意愿通常不一致,有些甚至不愿意出版。另外,同一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论文选题常有继承性,对于后期持续研发具有重要意义。一些阶段性成果还可能会申请专利,或者导师和毕业生期待在更高水平的期刊上发表。这些情况下,学位论文的出版意愿也不是那么强烈,甚至遭到排斥。这也对学位论文开放存取实现的政策制定提出了挑战,必须充分考虑各种情况下,版权人的出版意愿,对开放时限做出区别对待。

3.3.3 版权保护不力

版权保护历来是中国的短板,而在学位论文的版权保护上还增加了其它因素。例如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在毕业生离校时签署“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该授权书一般由学位授予单位提供,作为学位论文模板的一部分,毕业生在离校时必须签署。此时,即将离校的毕业生无暇兼顾自己的版权利益,也无力与以学校为代表的行政单位争取自己的版权利益。这些隐蔽的侵权行为应当在学位论文的开放存取中避免,在考虑是否采取强制开放存取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版权人的意愿。

3.4 实施机构

纵观国外开放存取运动的发展,其实施主体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政策制定主体,二是具体事务管理主体。

3.4.1 政策制定主体

目前中国尚未有国家层面的开放存取政策出台,仅有部分机构的开放存取政策,其中涉及学位论文。若想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实现学位论文的开放存取,必须由政府机构主持制定中国的学位论文开放存取出版政策,并充当学位论文开放存取运动的有力推动者。这个过程应该是逐渐深人的,政府机构需要从最初的宣传、资助逐步引导学位论文的开放存取深人人心,在条件成熟后,制定国家层面的学位论文开放存取出版政策,并推动执行。

3.4.2 具体事务管理主体

学位论文开放存取的具体事务管理主体应该是一个由各级主体各司其职的框架机构,即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牵头,由相关信息开发机构作为平台和技术支持,强制或鼓励全国各家学位授予单位积极参加的体系。其中,各个学位授予单位的参与度尤为重要。而具体负责学位论文开放存取工作的机构适宜由各高校及其它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图书馆承担。另外,还需要研究生院等机构的合作与支持。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外交政策 交叉研究 比较政治 国际政治

中图分类号:d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3)04-0032-38

外交政策研究在西方被称为外交政策分析或外交决策学,研究决策者与所处环境之间在不同层次上的互动过程和互动内容。在传统的外交政策研究中,一些学者通过描述和解释各国的外交政策来分析国家之间的关系变化,研究决定外交政策的国家间实力对比、国际规范,使外交政策学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些学者大量使用比较政治研究方法,关注外交政策本身如何形成,因而外交政策学一度被称为比较外交政策学。在交叉学科兴起的背景下,外交政策学作为国际关系学科和比较政治学科的有机结合点,在研究范畴和研究方法上需要全新的解析和建构。本文旨在梳理外交政策研究的发展脉络,并尝试在比较政治与国际关系的交叉研究方向上对其未来发展作一粗浅说明。

一、外交政策学的发展脉络

外交政策学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形成于二战以后,受当时政治学学科中比较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理论研究迅速发展的影响,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研究路径,分别为“外交决策论”、“比较外交政策论”和“外交政策环境论”。

1.外交决策论

1954年,施耐德(richard snyder)、布鲁克(henry bruck)和萨宾(burton sapin)发表《决策:国际政治研究的一个路径》一文,文中提出“国家即决策者”,开启了外交政策学的第一条研究路径“外交决策论”,主张在国家层面研究外交政策,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1970年以后,外交决策论逐渐发展出两大分支,一派认为外交政策是国内各种政治组织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另一派认为外交决策是国内特定决策集团内部相互作用的结果。

前一派的代表人物首推埃里森(grahamallison)。在1971年出版的《决策的本质:解释古巴导弹危机》一书中,埃里森分别用理性决策模型、组织过程模型和政府政治模型对肯尼迪政府在古巴导弹危机中的决策进行了分析,他对组织过程模型和政府政治模型的分析都强调了外交决策过程与国内各种政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使外交决策变为一个受政治组织规则支配并被政治组织之间的权力斗争所左右的过程。此后,他进一步将组织过程模型发展为组织行为模型,将政府政治模型发展为官僚政治模型,将外交决策看作是一个各种政府组织和官僚之间讨价还价的过程。此外,纽斯塔特(richard neustadt)和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等学者也对外交决策过程中的政治组织进行了研究,为该学术派别的形成作出了贡献。

后一派的代表人物为詹尼斯(irving janis)。1972年,詹尼斯出版《群体思维造成的牺牲》一书,对美国政府在珍珠港事件、猪湾事件、水门事件、马歇尔计划、古巴导弹危机、越南战争扩大事件和朝鲜战争扩大事件中的决策过程展开了分析,认为外交决策是政府内部小集团的行为,一旦决策集团具有高度凝聚力,就很容易为维护群体内部的团结一致和行动一致而陷入群体思维,从而导致决策惨败。为了说明决策集团在何种情况下会陷入群体思维,詹尼斯提出了一个包括一系列变量在内的单线因果关系模型。此后,外交决策中的小集团现象开始受到学界的关注,赫尔曼(margaret herman)和彼得森(randall peterson)等人都相继采用案例研究和实验研究方法对此进行了后续研究,决策集团中的领导能力变量、权力结构变量、群体发展阶段变量、群体构成原则变量都被看作是影响决策质量的重要因素而加以研究。

2.比较外交政策论

1966年,罗西瑙(james rosenau)发表《预理论与外交政策》一文,认为外交政策理论应运用政策科学和系统的研究方法,开发出适用广泛的一般理论,开启了

外交政策学的第二条研究路径,即“比较外交政策论”。比较外交政策研究试图发掘出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外交政策一般理论,强调理论的系统性、跨国性和多层次性。其研究侧重两个方面:外交模型的构建和外交行为数据库的构建。

比较外交政策论的模型构建,是开发外交政策一般理论的第一步,也是建立研究假设的过程。同比较政治学一样,比较外交政策的模型构建也深受阿尔蒙德(gabriel almond)“结构一功能”(structurn-funcfional)模型和伊斯顿(david easton)“投入一产出”(input-output)模型的影响,广泛运用了体系、结构、功能等概念,甚至有一些分析模式直接来自比较政治理论。如罗西瑙的链接政治模型(linkage politics model)就认为影响外交政策有五个投入因素,即外部因素、国内社会因素、政府结构因素、决策者的角色因素和决策者的个人因素,这些投入因素以大小、发达程度和开放性为标准划分为的不同国家类型依次以不同的顺序对外交决策产生影响。继罗西瑙之后,布雷彻、威肯费尔德和莫斯着手研究国际纷争和外交危机的关系,先后整理出《国际危机手册》和《外交政策危机手册》,囊括了1929年到1979年在全球278个国家发生的627件外交危机事件,从危机状况、关联国家、引发危机的势力、危机的程度、纷争的程度、超级大国和国际机构介入的程度等方面收集整理了相关数据,为比较研究的展开提供了资料。 而外交行为数据库的构建则为检验外交政策一般理论提供了依据。除布雷彻、威肯费尔德和莫斯在外交危机数据库和鲁梅尔在国家特征数据库上的贡献外,麦克利兰(charles mcclelland)主导的世界事件相互关系调查数据库、阿扎(edward azar)主导的冲突与和平数据库、赫尔曼(chades hermann)等人主导的各国事件比较研究数据库、泰勒(charles taylor)和乔迪斯(david jodice)主导的世界政治和社会指标数据库都为比较外交政策研究的科学化作出了贡献。数据库的盛行,导致外交政策研究主要运用调查统计方法。然而,各式各样的调查统计方法并没有促进外交政策一般理论的诞生,反而使研究陷入了纷杂的数据之中,原本明晰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看似复杂的研究却只得出了一些常识性结论,这使比较外交政策的研究在1980年代进入了反省时期,期待在研究方法上得到新的突破。梅斯基塔(b,buenode mesquita)引入的期望效用理论(expected utility theory)和博弈理论在外交决策方面的发展,是比较外交政策研究的新发展。

3.外交政策环境论

1956年,斯普劳特夫妇(harold and margaret sprout)出版了《国际政治语境下的人与环境关系的假设》一书,开启了外交政策学的第三条研究路径,即“外交政策环境论”。外交政策环境论将研究比喻为开启决策的“黑匣子”(black-box),把重心放在对决策者个人心理认知过程的研究上,认为影响外交决策的各种客观环境因素必须通过决策者的主观环境(即认知过程)才能对决策结果产生实际性的作用,不被决策者主观认知的客观决策因素对决策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根据影响决策者主观认知因素的类型,外交环境论可以分为国际、国内和个人三个层面。

从国际层面来研究决策者认知的学者强调国家之间的相互印象对决策者的影响,决策者的认知来自相对国家的行为特征。唐肯(george duncan)和西沃森(randolph siverson)是该领域的拓荒者,贝利(william berry)、约翰(freeman john)和乔布(brian job)利用马尔科夫链(markov chain)开发出了对国家层面认知的测量方法,认为国家之间过去的合作或敌对行为直接影响今后决策者在相关外交决策中的认知,其认知类型包括对冲突敏感的认知、对冲突迟钝的认知、封闭型认知和开放型认知四种。

从国内层面来研究决策者认知的学者,认为国家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和历史文化对决策者的认知产生重要影响。如汤普森(kenneth thompson)和麦克迪斯(roy macridis)将政府类型分为民主政权、独裁政权、共产主义政权、民主社会主义政权等类型,认为不同的政府类型有不同的外交选择。奈(joseph nye)的“软实力”概念和古里恩(edmund gullion)的“公共外交”概念,均强调文化、教育机构和媒体等多种主体在外交决策中的参与。

从个人层面来研究决策者认知的学者,主张成长环境、教育背景、价值观等因素影响决策者的认知,特别是在集权政治体系和

机状况下,决策者的个人因素在决策中至关重要。这方面的代表性人物有赫尔曼(margaret hermann),其研究将领导人的个性与外交决策联系在一起。此外,霍尔斯蒂(ole holsfi)还研究了领导人的信念体系与国家印象之间的关系,巴伯(james barber)和乔治(alexander george)等人还对决策者的领导类型进行了分类。

二、外交政策学的研究视角

在外交政策学的研究路径中,既可以看到比较政治学中对国内结构因素的分析,又可以看到国际关系中对国际体系因素的分析,具有明显的交叉性。这种交叉性使外交政策学以国家为界分为两大研究层次:国内结构层次和国际体系层次;三大研究视角:国内政治视角、国际政治视角、国内——国际政治视角。

1.国内政治视角

以权力和利益为基础展开研究的现实主义学派认为,最理想的外交政策是不受国内其他政治因素影响,完全为国家利益最大化服务的外交政策。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国内政治结构就成为了外交政策研究的重要因素。因为,根据国内政治结构的不同,国家利益的定义也不同,国家利益在外交政策中的反映程度也不同。国内政治结构的分析,一方面从政治体制人手,一方面从政治行为体人手。

政治体制是比较政治学中常用的一个概念,由政府组织、政治人、市民团体和一般市民共同构成。在伊斯顿的影响下,政治体制的研究主要围绕“投入”、“产出”、“需要”、“支持”和“反馈”之间的关系展开。在外交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同样的“投入”经过不同的政治体制会“产出”不同的外交政策,不同的政治体制不仅有不同的外交“需要”,而且面临不同的国内“支持”状况。这样,找出政治体制中影响外交决策不同的因素,再以这些因素的变化为标准将政治体制加以分类,就成为研究政治体制与外交政策关系的首要任务。这类研究将注意力放在政府结构、议会结构及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关系上,关注政府首脑的合法性和权限大小、政府与议会关系、议会中的政党关系、政权交替时的连贯性等具体因素。从政治体制人手来分析外交政策,使外交决策成为了国内政治研究的一部分,虽然可以将国内决策理论成果运用到外交政策分析中,但是却很难找出一般决策和外交决策之间的差异性。

政治行为体的研究是指,将国内政治行为体分类后,选择并研究特定行为体与外交政策之间的关系。前文中提到的群体思维模型就是研究决策小集团与外交政治之间的关系。另外还有以国家元首为中心的首脑与外交研究,以经济组织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与外交研究,以新闻媒体为中心的媒体与外交研究等等。这些研究,在方法上都超越了传统的政治学研究方法,广泛引入了社会学、法学、新闻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

以上这些研究都把原因变量的范围限制在国内,忽视了国际体系与外交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被国际关系学者认为还没有从政治学中脱离出来,对构建独立的国际关系研究范式意义不大。 2.国际政治视角

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的行动虽然依托国内实力,但这种实力必须放在国际关系体系中加以审视,是相对实力而不是绝对实力决定着国家的行动样式。换句话说,是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影响国家行动。根据这样的思路,外交政策研究开始分析国际体系因素的作用,除比较外交政策论的类似倾向外,还有一些国际政治学者开始关注国际体系与外交政策之间的关系。华尔兹(kennethwaltz)、温特(alexanderwendt)、佐兹曼(johnzysman)等人就是其中的代表。

华尔兹将国家看作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中的单一的、不可分割的行为体。以小到追求本国的生存,大到称霸世界为目标;对内增加自身实力,对外强化本国同盟并弱化他国同盟。在这样的理论假设下,华尔兹预见了战争的不可避免、实力均衡的形成和维持、两极体系的稳定性等等。温特认为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是变化的,存在霍布斯、洛克和康德三种状态,在不同的文化状态下国家会作出不同的对外行动选择。佐兹曼联合善德海尔兹(wayne sandhiltz)、宝儒斯(michael borrus)等人研究经济外交政策,他们认为国际体系已经从无政府状态转变为相互依存状态,传统的军事、政治外交应该让位给经济外交;国家之间的双边和多边经济关系、地区经济合作程度、经济摩擦和冲突的大小影响着国家的外交政策。另外,主张霸权稳定论的学者认为,霸权国家为了维持霸权地位而在全球推行

自由经济体系。研究第三世界国家发展问题的依附理论学者认为,发达国家主导的不公正的国际体系是阻碍第三世界国家发展的根本原因。

单纯从国际体系来研究外交政策的理论,基本都处于框架和假设阶段,在理论发展和证明方面始终踏步不前,被认为仅从国际体系层面无法充分解释和预测外交政策的变化,国内体系和国际体系的统合势在必行。

3.国内——国际政治视角

虽然,外交政策学的发展需要国内结构分析方法和国际体系分析方法的结合,但如何结合学者们并未达成共识。一些学者侧重从国际体系层面研究外交政策,认为国内结构只是国际体系的中介变量,国际体系通过国内结构对外交政策产生影响。基欧汉(robert keohane)认为在综合考虑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因素时,国际体系因素应该总是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国际体系因素绝对不仅仅是对国内结构因素的补充。而那些侧重从全球治理的角度来研究外交政策的学者,并不赞同国内结构只是国际体系的中介变量的看法,认为国内结构变量不受国际体系限制单独发生作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古勒维奇(peter gourevitch)就认为像侵略、占领这样的国家行为很多时候并不是国际体系在国内结构上的简单反映,需要将国际体系和国内结构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加以考虑。侧重从相互依存的角度来研究外交政策的学者,认为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因素的界线越来越模糊,国际社会的相互依存使国内因素也通过各种国际势力变得相互依存起来,以国家为界线的研究方法已经变得过时。安德森(perry anderson)、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等学者认为,早在400多年前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的相互依存在欧洲就早已出现,尤其是在战争和对外贸易中。15、16世纪的国际贸易引发了一些主要都市的兴衰和国家地位的改变,甚至导致资本主义制度的普遍建立和世界格局的变化。

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研究的结合克服了外交政策分析层面的单一性,但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在结合的过程中应该选择哪些国内结构因素与国际体系因素。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就造成了分析因素选择上的随意性。

三、外交政策学在交叉研究中的未来

正如外交政策分析学者所说:“尽管政治学的任何分支都不是完全独立的,但外交政策学的特殊性却在于它既研究国内也研究国际,从个人到国家,再到(国际)体系层次都进行分析,并努力将所有这些方面结合起来”。因而,外交政策学的发展,有赖于国际关系理论、比较政治学(区域和国别研究)乃至政策科学的结合。这种交叉研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就外交决策论来讲,可以将国际协商和国际组织中的多国互动内容纳入研究范围。在全球化时代,许多外交决策都不再仅由国家内部的政治人和组织决定,而是多个行为体跨国讨价还价的过程。普特南(robert putnam)将国际协商中外交决策的产生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国际协商中各国代表之间的谈判过程,第二阶段是使谈判结果得到国内相关机构批准的过程。作为可以在第二阶段得到国内批准的谈判方案的集合,“赢集”的大小在各谈判阶段发挥的作用不同,而决定其大小的因素则包括国内制度、国内政治集团的偏好和国际谈判的战略。这种双层博弈理论对于研究外交政策中的多国互动是个有益的贡献,但国际体系的诸多因素(如谈判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国际体系的权力结构、国际规则和惯例)在国际协商中的作用还有待研究,这些国际体系因素如何与国内决策行为体相连接也有待探索。

第二,就比较外交政策论来讲,在目前还不能建立起囊括各种国内外因素并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一般理论的情况下,在国际组织或地区一体化问题上将国内外因素与外交政策结合起来研究不失为一种方法。国际组织是现代国家外交政策的产物,没有国家的让渡和相互合作就不会有国际组织。国际组织产生后同时也成为各国外交征战的场所。国家通过讨论、投票、决议等形式进行外交活动,这些外交活动与国内议会政治具有许多相似之处,不同的是国际组织中的外交行动直接受国际组织的体系因素和国内结构因素的共同影响。国家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和行为不仅影响其他国家的外交政策,而且影响国际体系。不同的国际组织、地区体系,其地位性质、一体化道路和各国的外交政策各不相同,必须结合国内国际因素加以研究。

第三,就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结合研

的方法来看:有的以国内结构为主、国际体系为辅;有的以国际体系为主、国内结构为辅;有的则是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并重。这些方法并无真正的优劣之分,因而按照不同的外交政策议题选择不同的研究方法显得就很有必要。外交政策议题可以按照对国际社会的敏感程度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指政治安全等议题;第二类是指经济贸易等议题;第三类是指文化宗教等议题。对国际社会敏感度越高的议题越需要在研究方法中重视国际体系因素。战争是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传统问题,处于国际体系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对来自国际体系的危险因素感知并不相同,感知内容直接影响了国家选择战争的可能性。而感知内容又和国内结构相关,只有综合国内外因素对其研究才能解释和预测国家的战争行为。经济问题在20世纪中叶以后地位逐渐凸显,甚至有些学者认为已经超越了政治问题,几乎不存在不考虑国际经济体系而制定外交经济政策的国家。和政治、经济问题相比,文化问题的国内性更强,再加上国际文化体系还处于松散和不完善的状况,研究重心应放在国内结构上。此外,由于文化外交政策对国际体系的影响大于国际体系对文化外交政策的影响,文化外交研究在国内结构和国际体系的结合中,可以以国内结构为原因变量,国际体系为结果变量。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政策网络;文化扶贫;网络结构;网络互动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5)08-0066-05

一、政策网络理论与文化扶贫

(一)政策网络理论的核心内容

1.政策网络的内涵。汉夫是最早主张将“网络”概念引入政策分析的学者之一,他认为“网络”一词提示了一个事实,即“政策制定包含了数量巨大的公共行动者和私人行动者,他们来自于政府与社会的各个功能领域和不同的层面”[2]。随着政策网络相关研究的深入,关于“政策网络”的定义,各国学者以多样化的研究视角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德国学者常常把政策网络看作是一种政府治理模式,英国学者大多把政策网络理解为能够用来描述既定政策领域内的各种关系,而美国学者习惯把政策网络看作是一种有价值的分析工具[3]。本研究认为政策网络是分析既定政策领域政策过程的有效工具,并可以将“政策网络”定义为:政策网络是指在某一政策领域内,由于共同的利益或资源相互依赖而联系在一起的一群组织或者若干组织的联合体,他们之间的联系是动态的、多种多样的,网络内的结构及互动影响着政策网络的运行状态和最终的政策效果。

(二)文化扶贫的概念界定

关于文化扶贫内涵,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见解。比较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艾利森・戴维斯在其著作《社会下层工人动机之研究》中对文化扶贫的相近概念即贫困文化进行了解释,认为贫困文化是指“穷人由于长期生活于贫困之下,形成的一种特定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系等,这种亚文化一旦形成,便会对周围的人(特别是后代)产生影响,从而代代相传,使贫困本身得以在这种亚文化的保护下维持和繁衍”。美国人类学家刘易斯在《五个家庭:贫困文化的墨西哥个案研究》一书也对“贫困文化”进行了研究,认为穷人贫困和贫困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贫困文化的氛围一旦形成,就会固化,会对下一代产生重要的影响。[1]虽然国内外学者对贫困文化与文化扶贫进行了系列论述,但并未形成对文化扶贫概念的统一认识。本文将文化扶贫的内涵界定为:与物质扶贫相对应,在物质扶贫的同时,通过加强文化传播、丰富文化生活、加强文化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式,引导贫困地区人民正确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从而提高贫困地区整体人口素质和居民文化水平的过程。文化扶贫强调以人为本,提高农民素质。在推进整体扶贫工作中,必须将文化扶贫同物质扶贫紧密联系,物质扶贫是扶贫的前提,文化扶贫是物质扶贫的进一步延展,只有物质扶贫和文化扶贫结合成一个系统工程,才能够实现扶贫工作的高效和可持续,才能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2.政策网络的典型特征。第一,行动者的相互依赖。各种政策网络行动者必须通过与其他行动者交换资料和信息才能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各个行动者拥有相同的权力,不同的参与者在政策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同时不同的参与者相互影响和变化,具有动态性。第二,行动者关系的持续性。政策网络由关系形态组成,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具有持续性和相对稳定性,从而形成制度化过程。第三,行动者多元。政策网络行动者非单一,是它的典型特征。多元行动者包括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等广泛的利益群体。网络内的多元行动者掌握一定的资源,并努力在政策过程中通过政策行动来实现各自的目标和利益。第四,政策网络的博弈互动。政策网络就是各种行动者通过发挥和利用自身资源的优势,为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相互博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个过程。第五,政策网络的制度规则性。制度是由具有约束力的规则体系组成的、调整人们之间互动与合作关系的行为准则或规范[4]。政策网络行动者因为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在网络互动中形成多样化的网络关系和规则。

(三)政策网络理论对文化扶贫研究的重要意义

1.政策网络理论为文化扶贫研究提供了全新视角。运用政策网络分析模式,通过研究扶贫主体、客体等行动者在文化扶贫过程中的角色和行为,能够更生动具体的解释他们对文化扶贫效果所产生的影响,可以有力地推动文化扶贫工作的进展。

2.政策网络理论突破了传统的文化扶贫研究范式。政策网络理论运用全新的分析逻辑突破了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分析模式,把文化扶贫研究的对象扩大到跨越政府层级和政府部门、涉及各种与文化扶贫相关利益主体的复杂社会关系网络。基于政策网络理论,在文化扶贫工作过程中,各参与者存在着自身利益,并对文化扶贫问题存在不同的权力与责任,在各利益相关团体互动时,也就展现出不同的行动与政策偏好,文化扶贫决策过程不再只是行政部门纯理性的规划性、指令性活动,而是多元行动者博弈互动的结果。

3.政策网络理论可以更好地解释文化扶贫过程。根据政策网络理论,政策网络内的行动者各自掌握不同的资源,没有任何行动者能唱独角戏,主导政策过程,治理的理念打破了以往政府独霸的时代,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必须相互依赖和合作来达成各自目标。政策网络理论从网络治理的路径出发,批评了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政策运行模式。强调政策行动者之间是通过网络内的互动与合作达成目标,而非通过传统科层制下的命令与规制,更好地揭示了文化扶贫政策实施过程的本质是网络治理。文化扶贫过程的实质就是各种政策主体通过正式或非正式互动,交换信息和资源,协调目标、策略和价值,以期解决贫困地区文化水平落后问题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

二、辽宁省文化扶贫政策网络结构分析

政策网络结构分析主要探讨网络行动者的构成及其互动。行动者是指在某个政策过程中的主要参与主体,包括政策社群、生产者网络、专业网络和议题网络。

(一)政策社群

辽宁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扶贫开发由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切实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扶贫政策参与行动者主要包括省市县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办)、省市县各级财政和民政部门、各级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单位及其人员。在文化扶贫工作过程中,无论是发挥领导作用的主体,还是参与主体都属于国家机关和单位,存在明显的隶属关系和依赖,这些单位的组成人员进出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因此根据罗茨对政策社群特点的分析,依据其彼此稳定互动的关系和成员参与的高度限制性,将上述行动者界定为辽宁省文化扶贫政策社群。辽宁省文化扶贫政策社群中,以扶贫办为主要责任主体,负责省内扶贫开发工作的全面推行。省扶贫办下设扶贫调研处、扶贫开发处、扶贫资金管理处、社会扶贫处、财务文秘室一级扶贫统计监测中心等核心部门,各部门共同协作,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搞好全省的扶贫开发,构建和谐辽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然而,通过辽宁省文化扶贫政策社群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政策社群的构成中并没有专门的文化扶贫部门或机构,对文化扶贫工作的重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将文化扶贫纳入辽宁省扶贫开发总体工作网络系统之中。

(二)专业网络

政策网络中的专业网络是指参与政策过程的专家学者、思想库和智囊团,这些群体为政策制定、执行及评估等提供专业的理论指导和反馈。辽宁省文化扶贫工作专业网络参与者主要包括辽宁省内高校中的专家学者、省内社科类科研院所、政策研究中心,通过科研课题的形式研究辽宁省扶贫开发相关问题,为辽宁省扶贫开发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咨询建议。同时,省直机关公务员在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工作实践的同时也对辽宁省扶贫开发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探讨,以期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探索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途径。

然而,无论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还是参与扶贫工作的工作人员,他们对扶贫开发的理论探讨往往集中在经济扶贫领域,即对文化扶贫的理论研究相对落后。

(三)议题网络

政策网络理论中的议题网络是指参与者平等、自由的参与政策问题的讨论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松散,不稳定,没有严格的垂直连接,仅有一定程度的水平依赖,是最广泛的参与者范畴。辽宁省文化扶贫过程中的议题网络参与者包括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公民个人、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

三、构建多元互动的新型文化扶贫政策网络

(一)建立文化扶贫网络共同体

1.明确文化扶贫政策网络共同体的行动者。政策网络共同体有助于整合行动者资源,理顺行动者的关系。政策网络共同体是指包含政策制定主体、政策执行主体以及政策目标群体在内的政策联盟。政策制定主体包含党和政府领导者、专家学者、利益团体等;政策执行主体包括专门负责政策执行的行政人员和其他行为人。政策执行主体直接负责政策的实施,将政策观念形态、文本形式的东西转化为客观现实;政策目标群体是公共政策直接作用和影响的政策对象[5]。文化扶贫的目标群体包括贫困地区的全体成员,即文化扶贫的对象。目标群体对文化扶贫政策的理解与认同程度直接影响政策执行效果。所以,只有建立包含文化扶贫政策制定主体、政策执行主体以及政策目标群体在内的政策网络共同体才能实现文化扶贫中行动者的利益聚合。文化扶贫政策网络共同体是指包含政策社群、专业网络和议题网络的联合体,建立文化扶贫政策网络共同体有利于实现行动者利益与资源共享、参与地位平等和行动者偏好均衡。

2.实现共同体内网络行动者身份回归。文化扶贫的政策网络中,政府并不是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唯一主体,文化扶贫政策实施所影响的对象,参与文化扶贫过程的社会团体、企业、公民以及新闻媒体等同样是重要的网络主体,他们共同承担着分配文化扶贫资源、提升扶贫效果的责任。文化扶贫政策网络中这些参与主体被称为“行动者”,这不仅是名称的转变,更深层次的转变在于行动者在文化扶贫政策网络中主体身份的回归,与多中心治理理论相比,政策网络理论更强调政府在政策网络中的关键作用。因此,完善文化扶贫政策网络关键在于有效整合政府与其他行动者的利益,使行动者能回归应有的角色定位。在理想的文化扶贫政策网络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不再是文化扶贫政策网络的“主导者”,而是文化扶贫政策网络的“启动者”。

(二)加强网络行动者之间的网络互动

文化扶贫政策网络运行中,为达成共同目标,网络行动者应该实现信息共享,充分进行交流互动。目前辽宁省文化扶贫过程网络行动者的参与和互动十分有限,缺乏有效的技术平台是重要的原因。文化扶贫各个相关主体间必须建立交流平台,强化信息资源的共享。政府应发挥启动者作用,开启交流平台,提供交流场所与相关服务,促进交流顺利进行。

在网络化时代背景下,微博问政、微博参政的趋势明显,通过搭建多元网络技术平台,能够促进目标群体在文化扶贫政策制定环节中的参与,真正实现文化扶贫工作全过程的参与。要实现政策制定过程网络行动者的充分参与,实现政策社群与议题网络的充分互动,必须搭建多元网络技术平台。目前辽宁省的辽宁扶贫网已经建立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并不断完善统计监测报表系统,逐步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使得辽宁省扶贫开发工作走向规范化。今后可以在已有的辽宁扶贫网站基础上,开发公众参与文化扶贫的专门平台,增加文化扶贫专栏。开通文化扶贫信息反馈的官方博客,利用公众熟悉的微博、博客等网络技术平台,使网络行动者多渠道参与文化扶贫,政策议程制定后,方案规划步骤中,让目标群体参与有限方案的搜集,通过建立信息网络技术平台广泛征询解决政策问题的方案,或直接召开座谈会进行建议征集,不仅征求专家学者的建议,而且将政策目标群体作为政策直接影响的标的团体,可以针对政策议题提出初步建议,并有权对备选政策方案做出预先评价。

(三)优化文化扶贫政策网络结构

建立以问题解决为中心的弹性化网络结构。首先,提高网络行动者的自主性,特别是政策社群外行动者的自主性。强化网络共同体的功能,是提高行动者自主性的有效途径。网络共同体是问题解决为中心的网络结构的体现,成员间存在沟通、信任和信息共享等关系,通过平等参与和共同协商解决问题。同时,要提高以新闻媒体为代表的议题网络的自主性,改变以往自主性偏低的现状,使政策社群外的网络行动者具有较高的自主性,平等参与文化扶贫议题讨论。其次,强化网络行动者的整合性。由于不同参与者利益诉求和偏好的差异,现有政策网络行动者难以实现高度一致和协调。因此,强化网络行动者整合性,必须均衡各行动者的利益诉求,加强信息与资源的共享,使行动者充分交流,增强理解与互动,提高行动者意见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二)完善文化扶贫政策评估环节

1.加强对文化扶贫政策评估环节的重视。加强对文化扶贫政策评估环节的重视,提高文化扶贫政策评估的有效性是完善文化扶贫政策动态运行网络的关键。文化扶贫政策运行网络中,无论对政策社群还是议题网络,文化扶贫政策评估都具有重要意义。政策社群通过政策评估为政策反馈和追踪决策提供依据;通过政策评估发现既定政策存在的谬误,并以此寻求提高公共政策质量的途径;通过政策评估向社会成员证明自己的政策效果和能力,并以此作为继续寻获公众支持的基础。议题网络通过文化扶贫政策评估确定政府在文化扶贫领域进行价值分配的公正程度;试图通过政策评估证明既定文化扶贫政策的错误,进而要求对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

加强对文化扶贫政策评估环节的重视,要求从政策制定环节就开始重视政策评估,对政策方案进行科学的预评估,为政策评估环节奠定基础;要求有确定的评估主体,从评估形式到评估内容以及评估程序都要有严格的制度化规定;要求对政策文化扶贫政策评估过程实施有效监督,避免政策评估简单化和形式化。

2.实现从内部评估到外部评估再到异体评估的转变。我国文化扶贫政策运行网络评估环节缺乏有效性,其重要原因在于没有确立正确的评估主体。多数评估是政府主导的内部评估。内部评估固有的评估内向性特点,直接导致政策评估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力量,使文化扶贫政策评估流于形式。

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意识提高和公民社会的发展,政策评估主体多元化、加强政策评估的公众参与、适当引入第三方等成为完善政策评估的必然要求,这些途径能够弥补政府内部主导的内向性评估产生的缺陷。多元主体参与的外部评估强调了政策评估的外部主导,即文化扶贫政策评估由政策社群之外的行动者发起、组织和实施,并有权通过一定方式公布评估结果。显然,外部评估能够对文化扶贫政策的有效执行起到有效监督和激励的作用。但是外部评估中的“外部”是一个集合概念,由于外部评估之中还存在若干个体元素,多元且复杂,而且外部评估的多元评估主体格局中,缺乏明确的核心,某种程度上默认了政策社群在多元评估主体中的核心地位。因此,异体评估成为一种全新的选择。“异体”的概念是相对于“同体”而言,政策社群内对自身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的评估,可称之为同体评估[6]。异体评估是指由政策社群之外主体对政策执行进行的评估,文化扶贫政策网络中的“异体”具体是指生产者网络、专业网络和议题网络。异体评估强调的是整体力量的扭转,强调评估主体必须是政策社群外的某个异体,由该异体主导评估活动的全过程。

3.确立生产者网络为异体评估的核心。异体评估需要准确选择核心异体,即异体评估的核心主体。这正是异体评估与外部评估相比的优越所在。外部评估力求打破政府单一内部评估的模式,在政策评估中引入多个评估主体。但由于政策评估是一项涉及面广泛的复杂活动,必须有一个核心主体来主导政策评估全过程,缺少核心主体的多元主体评估格局难以形成有效合力,最终会导致评估的失败。

文化扶贫政策网络中,政策社群之外的“异体”主要包括以专家学者为核心的专业网络,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核心的生产者网络以及以普通民众和大众传媒为核心的议题网络。

贫困地区的广大居民是文化扶贫政策的目标群体。由于目标群体是公共政策作用和影响的直接对象,目标群体对政策的态度与反映直接影响政策的效果。目标群体对文化扶贫政策的反馈更能准确的评价政策执行情况。文化扶贫政策评估还涉及到公众与媒体的参与,但由于我国公民社会发展尚未成熟,使得公众作为异体评估核心缺少了现实条件。新闻媒体的活动具有分散性特点决定了媒体作为核心主体的评估难以保证政策评估活动的有效性。因此,基于政策评估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有效性考虑,选择企业或社会组织作为文化扶贫政策异体评估的核心。

4.确保评估结果在政策运行中的有效运用。文化扶贫政策评估结论不能束之高阁,科学的政策评估是为了准确评价文化扶贫政策的执行情况,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评估结论要为文化扶贫政策的反馈及追踪决策奠定基础。文化扶贫政策终结、调整完善和政策发展都需要依赖政策评估,政策评估是文化扶贫政策网络运行链条上是关键结点。生产者网络主导下的文化扶贫政策异体评估,评估结果需要反馈给文化扶贫政策社群、生产者网络、专业网络和议题网络,实现文化扶贫政策评估环节的行动者充分参与和互动,以便为政策追踪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及时客观的公布文化扶贫政策评估结果,确保政策结果在政策运行中的有效应用,使政策评估环节在文化扶贫政策生命周期中发挥关键作用,使文化扶贫政策链条完整、连续的运行。

参考文献:

[1]杨亚静.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扶贫研究[D].中南大学硕士论文,2013,(5):8-9.

[2]Tanja anizing Babylon on the different conception of policy networks,Blackwell Publishers Ltd.1998:255-257.

[3]石凯,胡伟.政策网络理论:政策过程的新范式[J].国外社会科学,2006,(3):55-56.

[4]周光辉.当代中国决策体制的形成与变革[J].中国社会科学,2011,(3):102,103-109,113.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边疆基础教育发展;激励政策

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边疆基础教育发展激励政策研究的重要性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是民国时期最具有代表性的阶段,内有军阀混战,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外有帝国主义国家插手的分裂活动,使得民族矛盾激烈凸显,民族教育问题显著突出,选择边疆基础教育来研究,对于加强民族团结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对当时边疆基础教育中的问题做一澄清,对现代民族教育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在区域上选择边疆,首先边疆的教育历来被忽视,边疆的教育发展更是步履缓慢。然而,民国政府成立以来,社会动荡不安,边疆危机的进一步加深,使得民国政府深深地意识到了边疆的民族问题对于维护统治所起的重要作用,然而民族教育乃民族问题之根本,是解决其他民族问题的先决条件。因此,为抗日和国防的需要,南京国民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边疆基础教育发展激励政策。故本研究就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边疆基础教育发展激励政策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分析,期望为下一步的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边疆基础教育发展激励政策的相关研究综述

学界各家历来对于边疆教育尤为重视,关于边疆基础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都有很多研究。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因国防和抗日的需要,大力发展边疆民族教育。于1930年2月成立蒙藏教育司,依照三界二中全会关于“优待蒙藏学生的决议”,教育部会同蒙藏教育委员会相继颁布了《蒙藏委员会保送蒙藏学生办法》和《待遇蒙藏学生章程》,其中对蒙藏学生的学费以及升学优待政策有明确的规定。1935年教育部依据中央常务委员会关于“蒙藏教育的决议”,制定并颁布《推进蒙藏回苗教育计划》,将边疆学生的优待范围扩大至苗回学生,进一步扩大了边疆民族教育的范围。除此之外,蒙藏教育司于1943年将历年来颁布的法令法规汇编成《边疆教育法令汇编》(教育部边疆教育司编印,1944年),同年还编辑印行了《边疆教育概况》(教育部边疆教育司编印,1944年),具体记录了民国24到民国31年间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概况,其中对于边疆基础教育发展的激励教育政策有所涉及,随后1947年又出版的《边疆教育概况续编》(教育部边疆司印,1947年),具体记录了各省举办边疆教育的概括,并附有各项数据统计,对于各省的民族教育实施概况记录详实。尽管如此,但截止目前,尚没有专门研究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发展边疆基础教育激励政策研究的成果,涉及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大多散见于教育史和民族政策史等著作中的部分章节中,或是对某些教育机构的相关研究中,相关论文也只涉及到边疆基础教育发展激励政策的某一方面,笔者现就目前的研究状况做以下分析:

(一)在边疆史和教育史专著中的相关研究

最早的一本有关边疆教育的著作是商务印书馆于1936年出版的刘曼卿女士的《边疆教育》,该书是刘曼卿女士亲赴康藏历时三个月之久,深入调查的基础之上所编著的,全书分为三篇,其中在第三篇“计划”篇中对于实施边疆教育的理论原则、教育经费的规划、师资培养等有具体的阐述,其中师资培养中对于教职员的激励政策深刻的见解。[1]另有曹树勋的《边疆教育新论》一书不仅对于边疆民族教育的方针、边疆教育的语言和经费有所涉及,尤其是对于边地青年教师和学生的优待政策进行了具体的论述。[2]建国以来出版的第一本民国教育史专著是熊明安编著的《中华民国教育史》,该书第七章中,对国民政府的边疆教育政策、推进边疆教育的主要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概括,其中关于教员的激励政策有所涉及。[3]关于这方面的著作还有:高时良的《中国教育史论丛》(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年)、申晓云主编的《动荡转型中的民国教育》(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

(二)在民族教育史和民族政策史中的相关研究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吴明海主编的《中外民族教育政策史纲》,该书的第二章是关于中国近代中央民族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的研究,其中对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文教政策的论述中具体阐述了有关边疆民族学生在经费,升学等方面的优待政策以及对于边远地区教育督导员的相关优待政策。[4]另有滕星、王军编著的《20世纪中国少数民族与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其中第十一章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史中对于少数民族的激励教育有所阐述。[5]相关的论文中有代表性的有马廷中的《民国时期的民族教育政策研究》一文中对民国时期颁布的边疆民族教育法令、对从事民族教育的教职工实行的奖励政策、对在招生和升学等方面实行的倾斜政策、发展民族初等教育的政策等做了全面的论述。[6]除此之外,相关的论文还有: 张双志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民族思想和民族政策—以蒙藏问题为中心》(载《中国藏学》,2003年第4期)、张建中的《战后边疆教育的衰退及其原因分析》(载《教育研究》,2011年第1卷第5期)、周泓的《民国时期的边疆教制度》(载《民族教育史》,2000年第4期)。

(三)在对民族管理机构研究中的相关研究

对民族管理机构的相关研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有王海文的硕士论文《南京国民政府蒙藏教育司创设及其实践研究》一文,在描述蒙藏教育司的创设动因、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的基础上,对于边疆教育政策的制定,边疆教育的视导与考察,教材编译与边疆文化研究,边疆教育经费及师生优待等做了系统介绍,其中边疆教育经费及师生的优待占有很大的篇幅。[7]期刊论文方面有田正平、张建中合作的《近代边疆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创立与演变—-以中央政府一级为中心的考察》一文,其中对于中央一级边疆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机构性质和作用做出了如下概括:“这一部门是近代中央政府出于解决边疆危机和在边疆地区发展新式教育的需要得以设立,在抗战期间获得快速发展,并在20世纪40年代末最终形成,部门的设立为推动近代边疆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8]周竞红的《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十年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与政策》,一文中的第二部分对边疆民族教育政策中有关边疆基础教育经费以及对蒙藏学生的招生政策上的优待都有具体详细的阐述。[9]与此相关的研究成果还有:朱慈恩的论文《蒙藏委员会与民国时期的边疆教育》(《民族教育研究》,2008年第5期)等。

(四)以某类专题为中心的相关研究

1.专门研究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边疆学生的激励政策的相关文章:张建军的《南京国民政府对蒙古族学生的保送升学政策及其变动》一文中就优待蒙古籍学生升考内地大专院校的政策法规,做了系统论述,对当时蒙古籍学生升学保送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有全面的阐述。[10]余书麟的《战后我国边疆教育建设之途径 》一文中提到边疆师范生除了享受内地师范生同等待遇外,学习期间的医药、书籍费用均由国家提供,并且免除徭役,作为对学生的激励。[11]与此相关的文章还有: 曹树勋的《抗战十年来中国的边疆教育》(载《中华教育界》复刊,1947年第1卷第1期)、王一影的《泛论边疆教育夷族青年的教育与训练》(《边政公论》,1941年第1卷第3、4期)。

2.专门研究国民政府捐资兴学问题的相关文章:李敏的《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捐资兴学产生的的历史动因》一文从传统伦理道德影响和政府的政策激励两方面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捐资兴学产生的历史动因进行了系统的阐述。[12]高耀丽的《民国时期教育经费短缺的原因、对策以及启示》一文对于民国时期边疆教育经费短缺的原因从两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其中关于社会团体的捐资兴学的激励的阐述是一个重要方面。[13]

3.专门研究边疆师资的相关文章。顾岳中在《抗战建国中我国社会教育及边疆教育概况》分为边疆学校员生之救济;边疆教育师资之训练;边疆学校及教育机关之增设三部分,期中对于边疆基础教育的激励政策做了系统的阐述。[14]此外黄熙庚的《边疆教育的特性及其应有之设施》一文中关于边疆师资训练中对于改善边疆师资待遇有详细的论述。[15]武志华2010年发表的硕士论文《国民政府蒙旗教育政策及相关措施》在蒙旗教育政策与实践中有关于师资培养与师生优待等方面做了系统的论述。[16]与此相关的研究成果还有:方东澄的《边疆教育问题概况》(《边疆半月刊》,1937年第2卷第2期)、宗亮东的《边疆教育的三个重要问题》(《教与学月刊》,1940年第5卷第7期)等。

三、对已有相关研究的评价

总体来说,学界已经对民国时期边疆民族教育政策方面进行了丰富的研究,这些成果对于深入研究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边疆教育政策提供了丰厚的基础和充足的条件,成为不可多得的宝贵材料。但是从现有的研究成果看,边疆基础教育激励政策研究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一)缺乏整体的研究。对于民国时期时期边疆民族教育激励政策研究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目前学界尚没有一部专门以研究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边疆基础教育发展激励政策研究为题的成果,大多是以激励政策的某个方面为题展开的研究,而且散见于民族史,民族教育史和边疆史等的研究成果也不多。

(二)研究深度有待提高。目前大多数的研究成果基本停留在对政策的罗列和陈述上,缺乏对政策的深层次的分析,对于实施效果也只是做数量上的罗列,而对优缺点,社会影响以及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的挖掘不够,亟待进一步的拓展深入,这也正是后续研究中有待深入挖掘的地方。

[参考文献]

[1]刘曼卿.边疆教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

[2]曹树勋.边疆教育新论[M].台湾:正中书局,1945.

[3]熊明安.中华民国教育史[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

[4]吴明海.中外民族教育政策史纲[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5]滕星,王军.20世纪中国少数民族与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6]马廷中.民国政府的民族教育政策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5).

[7]王海文.南京国民政府蒙藏教育司的创设及实践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9.

[8]田正平,张建中.近代边疆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创立与演变——以中央政府一级为中心的考察[J].社会科学战线,2008,(3).

[9]周竞红.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十年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与政策[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3).

[10]张建军.南京国民政府对蒙古族学生的保送升学政策及其变动[J].中国教育制度史研究,2009,(9).

[11]余书麟.战后我国边疆教育建设之途径[J].教育杂志1947,(2).

[12]李敏.论南京明政府时期捐资兴学产生的的历史动因[J].南方论刊,2007(8).

[13]高耀丽.民国时期教育经费短缺的原因、对策以及启示[J].江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版),2003(3).

[14]顾岳中.抗战建国中我国社会教育及边疆教育概况[J].教育杂志,1939,(12).

[15]黄熙庚.边疆教育的特性及其应有之设施[J].贵州教育,1942,(7—9).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多源流;危机决策;理论模型

近年来,社会趋于多元化、复杂化,国内外公共危机频繁发生,危机管理受到重视。本文将目光集中在危机管理的核心――危机决策,依靠公共政策分析的多源流理论,试图从多源流角度寻找影响危机决策的溪流,寻求其内在联系、建立变量关系,架构危机决策的信息流模型,并以此前提分析危机决策的内在机制。

一、多源流理论

多源流理论是由美国著名政策科学家和政治学家、密歇根大学政治系教授约翰・金登在其代表作《议程、备选方案与公共政策》一书中提出的。多源流分析的前提――现代工业社会的大多数政策并不是单由政府组织和计划的,而是由公共政策的子系统来完成,这个子系统是由公共组织、私人组织甚至个人组织的多元集合。公共问题登上政策议程是问题、政策以及政治三大源流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多源流危机决策模型的理论假设

(一)适用性分析

1、符合社会现实环境

首先,多源流理论中,政策议程的建立都是在民主政府的前提下完成的。这是多源流理论的前提。当前的多数国家处于民主的环境中,危机决策作为一种政治行为,同样遵守和贯彻民主原则。在极为紧急的情况下,不排除这种情况的存在――民主的程序被略过,决策被迅速制定,以遏制逐渐恶化的态势。

其次,在本文的危机决策模型中,决策主体受到不同利益团体的影响,如大众媒介、公民、危机受害者、政府和其他组织等。在一个现代社会里,利益多元化是一种必然现象,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积极因素。本模型的这种利益多元化、权力分散化的格局更符合现代网络状社会的发展特点。

2、符合多源流理论特征

多源流理论模型具有目标模糊(problematic preferences)、流动性参与(fluid participation)等特征。目标模糊意味着目标可以根据即时的情况加以调整。流动性参与是指参与决策人员具有一定程度的流动性。危机具有时间紧迫、复杂多变等特征,因此危机决策也受时间要素和情境要素的影响,决策主体需要根据危机形势的变化对政策方案进行调整,而决策主体也会受到各方利益的影响,参与决策的人员有可能变更。

(二)理论假设

本文危机决策的过程看作是民主社会中一个政策制定的过程。本文将以危机决策的制定为中心,构建一种由三股源流所影响的框架模型,探讨各个源流的影响因子,分析内在的运作机理,总结对危机决策的作用与意义。

然而,危机是千变万化的,不存在涵盖现实社会中的各种危机的普适模型。危机的紧迫性决定了影响决策的各个要素在“政治系统的黑箱”中停留的时间很短暂,对政策的影响力也各不相同,有时决策的制定会忽视甚至牺牲危机中某些利益相关方。同时也可能会出现上文提到的危机决策被期望迅速制定的情况。因此本文仅做过程分析,而不讨论决策质量的优劣。

三、多源流视域中危机决策框架分析

危机是偶发的,大多数情况下社会以常态的形式存在,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制度、文化信仰等都会对社会中的人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论何种危机形式,不论危机决策者如何制定政策,这些社会背景总会对政策的制定产生内在的影响与作用。

(一)问题流

危机决策的问题流是指需要政府进行决策并采取行动来解决的事件。问题流的来源主要是危机,危机的发生可能是突发性事件,例如自然灾难、国际冲突、技术灾难等;也可能是政府关注的某些指标的重大变化使问题被凸显出来,例如当国家经济发展不均衡,基尼系数超过0.4时就表明此国的贫富差距已经达到一种警戒状态。

(二)政策流

政策流是指危机决策讨论、产生、形成的过程。这个过程大多是在“政策共同体”中发生的。这里所说的“政策共同体”由某一特定领域中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会包含高层领导者、危机预测人员、信息采集人员、政策分析人员、数据评估人员等。领导者创造一种小组成员平等发言的环境,确保所有相关的信息和见解都能提交考虑,并且在作出决定之前,有效的辩论和表达得以实现。[1]然而危机的特征给这一程序的可行性设置了障碍,在危机的严重阶段,陡然的速度使得集体很难采取这样高度程序化、深思熟虑而又耗时的集体评议模式。[2]但是在政策产生的过程中,共同体仍然要考虑决策的技术可行性、价值一致性、公众接受度等要素,这直接影响到危机决策的后执行阶段。

(三)政治流

政治流是指对危机决策产生影响的政治过程,主要由民族情绪、公共舆论、利益团体、官僚政治、意识形态等因素构成。政策流主要分布在危机决策的政府内部参与者中,而政治流主要发生在危机决策的政府外部参与者中。危机发生后,国民情绪、公共舆论、利益团体等可以让某些民众期待的应对措施登上决策议程,甚至可以居于议程的显著位置。而官僚政治的存在主要关系到危机决策的协调,有些组织在危机中明显的不愿意同其他组织协作,政治流中的各种力量在寻求平衡的过程中通过政治的艺术――妥协和讨价来完成。[3]

(四)干涉变量

干涉变量指的影响危机决策的方法手段。干涉变量来源于行为学家杜布林冲突的系统分析模型,他认为冲突包括三个要素:即输入p干涉变量和输出。输入部分是指冲突的根源;输出部分是指冲突的结果;干涉变量是指处理冲突的手段。在本模型中,干涉变量包括政策窗口,决策促进者等。问题流、政策流和政治流三股溪流最后在政策窗口汇聚,当政策窗口打开时问题就会被提上政策议程。而政策之窗的开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问题源流与政治源流的重大事件。它类似于拉雷・N・格斯顿的触发机制,触发机制就是公共政策的催化剂,这种催化剂的作用取决于三个因素的相互作用:范围、强度和触发时间。[4]危机本身和危机发生后所引发的一系列严重的后果都能促使窗口打开――危机决策被制定出来。

政策促进者就是危机决策的领导者和倡导者。政策促进者不是全能的决策者,而是作为一个能够提供有效的政策制定和协作进程的设计者、促进者和保护者。他(们)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有应对压力的能力和果断的精神。

(五)机理分析

①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制度结构、社会文化信仰等关乎社会中人的思维意识。这些社会背景影响了人们对事件严重程度,是否构成危机以及危机的类型的认知――问题流;决策是否能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执行以及决策与公众文化信仰的价值一致性和接受度――政策流;危机发生后民族情绪、公共舆论会向哪个方向发展――政治流。社会背景对三股源流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图中用虚线表示。

②一旦危机经问题流确定下来,就会进入到政策讨论和产生阶段。

③危机决策的制定需要考虑政治流中的民族情绪、公共舆论、利益团体、官僚政治、意识形态等要素。

④紧急情况下,危机决策可能会跳过政策流与政治流直接进入政策窗口,由政策促进者做出决策。

⑤危机决策经三股源流汇集进入干涉变量。

⑥干涉变量促进了危机决策的建立。

⑦三股源流可能不经过干涉变量,不需要其促进直接能够建立危机决策。

⑧危机政策建立后,可能会出现危机并未终结的情况和新危机产生的情况,此时将重新进入问题流,进行政策的建立过程。

图3-1:多源流危机决策模型图

本模型是闭合回路,从问题流出发,存在多种路径到达政策建立。第一,问题流经由②进入政策流,再经由③进入政治流,三股源流集聚经过⑤汇合入干涉变量,经由⑥到达政策建立。第二,问题流经由②进入政策流,再经由③进入政治流,三股源流不经过干涉变量,不需要其促进直接由⑦建立危机决策。第三,从问题流经④进入干涉变量,跳过政策流与政治流直接进入政策窗口,由政策促进者做出决策。

四、结论

本文将危机决策看作一种政策制定的过程,试图建立一种模型分析危机决策的影响要素和内在机制。此模型的建立参照了约翰・金登教授的多源流理论,将影响政策建立的三股源流与危机决策结合起来,从政策制定角度分析了在危机中,不同的要素与决策的关系,并用图表将模型中危机决策的路径描绘出来。

本模型不仅可以解释西方国家的危及决策过程,而且对我国的危机决策制定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首先,在对待危机的态度上,政府可以转变传统的观点和做法,不应该将危机压制、遮蔽,而应当将危机视作一种契机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政策的缺失。其次,在危机政策制定过程中,多元的政策参与既有利于群策群力从而保证政策的合理性,同时也有利于政策各方利益的均衡与妥协,保证政策为各方所接受从而提升政策的合法性。

参考文献

[1]George, A.L.and Stern,E.K.(2002) “Harnessing conflict in foreign policy making:From devil’s to multiple advocacy,”Presidential Studies Quarterly 32:484-508.

[2]阿金・伯恩.危机管理政治学――压力之下的公共管理能力[M].赵凤萍,胡杨,樊红敏译.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10:67.

重大政策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网络舆论,公共政策,影响

传播学家马歇尔.麦克卢汉曾预言:“随着信息运动的增加,政治变化的趋向是逐渐偏离选民代表政治,走向全民立即卷入中央决策的行为的政治。”尽管这一预言并未完整的推断出西方社会的政治现实模式,尤其是公民参与政治的全貌,但是,网络政治参与的确已成为公民参与政治实践的新形态,并深刻的影响着各国政府的政治行为。

一、网络舆论对我国公共政策的积极影响

公共政策必须注重人民群众的参与,必须能够真正体现出人民群众的意志、利益、愿望与要求。互联网极大地的拓宽了社会公众的表达渠道,拓展了公共领域,使得话语变得越来越自由和开放,网络舆论能够提供原始民意、汇聚民智,有利于提高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的民主化。网络舆论已成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它在监督公共政策的同时也增进了公众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提升了公共政策的公信力。

(一)促进公共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1、网络舆论汇聚民意、聚集民智

网络传播使信息传递渠道多元化,决策者能够获得更多第一手资料,有利于减少信息失真,从而掌握真正的民意。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自由发表意见,及时提出各自的政策诉求和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政府部门可以把有关决策方案公布在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或进行公开讨论,这样不但拓宽了信息渠道,增加信息来源,把握公共诉求,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2、网络舆论扩大了决策主体数量

公共政策民主化实际上是公民意愿表达和公民利益整合的过程。网络舆论实现了对普通民众话语权限的解放,而网络舆论主体是泛化和分散的、匿名与虚拟的,舆论环境是开放性的,任何网民都可以成为舆论的主体,可以自由讨论、自愿交流、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和看法,这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公众的民主意识。

(二)推动政策议程并提高公共政策的有效性

1、推动公共政策的议程

互联网具有开放共享的特性,打破了信息流通的障碍,突破政府垄断决策信息的局面,为公众主动提出公共政策问题提供了宽松快捷的平台,使公共政策主体向大众化扩散。网络舆论有效地加速了社会问题上升为公共问题的进程,推动了公共议程向政府议程的过度的演变。

2、提高公共政策的有效性

公共政策越接近最终的公共舆论或公共的诉求,政策执行和实施效果就越好。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因素很多,诸如个人价值观、党派认同、区域利益、公众舆论传统或惯例等。其中“公共舆论确定了公共政策的范围和方向”,公共舆论是社会各种利益群体经过多次博弈的结果。网络民意作为一种原生态民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群体的真实利益诉求,为公共政策的价值选择、利弊权衡提供了一个重要依据。

(三)创造政策执行环境,增强公共政策的公信力

1、拓宽公共领域

所谓公共领域是处在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公众在这个空间中的言论自由不受国家的干涉。网络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公共话语空间,网络所提供的分类性、专题性讨论空间,激发了大量网民自愿的参与,形成了以专题性网络论坛、博客、播客等为联系纽带的虚拟社群,并使一些持共同观点和利益诉求的参与者从虚拟社群向现实社群发展,拓宽了公共领域。

2、进行有效监督

网络创造的全新平等、共享的信息空间,使所有人参与政治的机会趋于均等化。而网络舆论主体的匿名性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其身份,使得公众可以放心地去监督公共政策主体,从而真正发挥民意应有的舆论监督作用。网络监督已经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的便捷而有效的手段,提升了公共政策的权威性。

二、网络舆论对我国公共政策的消极影响

正如未来学家尼葛罗庞蒂所言:“每一种技术或科学的馈赠都有其黑暗面”。舆论是一把“双刃剑”网络舆论也不例外,它也具有消极的一面。

(一)话语权垄断削弱公共政策的公共性

由于经济、技术等原因导致互联网普及程度城乡差异和网民结构的失衡的问题这使得参与网络舆论互动的各个阶层民众比例失衡。网络话语权容易被具有经济实力或权利的强势人群操纵,从而使网络舆论沦为少数利益集团宣扬自身利益的工具,对决策主体关注的焦点和判断构成影响,对决策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导致决策议题偏离实际主题,进而导致非公共性的决策,甚至做出错误的决策,削弱了公共政策的公共性。

(二)网络舆论信息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共政策科学性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网络舆论最大的缺陷就是无法确定其信息的真实性。由于很多网站都是市场化作的,他们为了争取访问量以及调动网民的参与率会将源信息进行夸张或美化的处理,深化源信息所包含某一价值观和偏见,导致非理性的“盲从”。增加了公共政策的不确定性因素,造成公共政策的失误,影响公共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网络舆论的繁杂性影响了公共政策的效率性和公平性

在这个互联网时代,网络是各种思想的集散地,是社会问题的放大器。一些偶发性的、地域性的事件,由于互联网的存在,它可以产生前所未有的“放大效应”被广泛报道和网民的跟进引起的舆论的关注,成为社会的焦点。网络舆论能够不断地制造各领域的种种焦点,增加了公共政策的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影响公共政策的效率和公平。

三、结论

伴随着信息社会的兴起,网络已经成为了新的舆论阵地,网络舆论在虚拟社区或论坛等重要网络场所的快速流动和传播加快了公众民意的表达和传播,网络舆论既是培育公民精神和参政能力的公共场域,同时更是一个放大社会问题和滋生无政府主义的温床。是影响和规范公共政策过程最重要的信息源之一,因此,规范网络舆论使其成为公共政策的有效舆论支撑是我国政府必然的选择也是其发展得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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