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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论文范文

计划生育论文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1篇

1.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现状

我国目前有13亿人口,其中有9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庞大的农村人口数加上传统的“传宗接代”意识,使得我国农村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举步维艰。在过去,我国在农村地区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其方法无外乎是贴标语、出黑板报、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和组织育龄女性进行计划生育学习等[1]。不过,近年来,这些传统计划生育宣传方法的弊端逐渐显露了出来。笔者在工作中发现,传统的计划生育宣传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宣传方式过于简单,无法起到应有的宣传效果,甚至容易引起农民的反感。②缺乏实效性。传统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只注重宣传,却不注重宣传的效果。使得很多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变得华而不实。③宣传时间过于固定。目前,我国很多的计划生育宣传单位只在每年的几个固定时间段到农村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却完全不考虑在这些时间段内农民是否有时间、有意愿去听取计划生育宣传,从而使很多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出现了“有人宣传无人听”的情况。

2.改进农村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方法

2.1创新农村计划生育宣传的方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水平的逐渐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这使得一些粗俗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已无法得到农民的认可,甚至会引起农民的反感。此外,很多农村地区已经完成变成了现代化的住宅小区,也没有合适的位置让计划生育工作者粘贴标语和出黑板报。针对这些情况,计划生育工作者应调动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资源,去抢占新的计划生育宣传“阵地”。例如,计划生育工作者可与一些农业技术网站、农产销售网站联系,利用他们网页上的空白处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在使用网络对农民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时,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向农民多宣传一些新的计划生育知识,如私自检查胎儿的性别是违法行为,去医院进行人工流产需要开具村里的证明等[2]。除了可使用网络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外,计划生育工作者还可以制作一些计划生育的短片,并使用一些村的闭路电视向农民播放这些短片。此外,计划生育工作者还可以定期开展电视讲座,请医院的妇产科医生亲自向农民讲解新的计划生育知识。这些新的计划生育宣传方法都会使农民更乐于接受,从而提高计划生育宣传的效果。

2.2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在传统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中,很多计划生育工作者都只注重宣传的方式,却忽略了宣传的效果。这使得我国农村的很多地区出现了“年年有计划生育宣传,年年完不成计划生育指标”的情况。因此,计划生育工作者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宣传记录档案,将在某村做过计划生育宣传的次数、方法与该村的计划生育指标完成情况结合起来,以便找出一些实用性强的计划生育宣传方法,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2.3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灵活性

目前,我国很多的计划生育宣传单位只在每年的几个固定时间段到农村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却完全不考虑在这些时间段内农民是否有时间、有意愿去听取计划生育宣传[3]。这种做法无疑影响了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效果。针对这一情况,计划生育工作者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前,要注意调查本地区农民的生活习惯和作息时间,尽量在农民有空闲时对其进行计划生育宣传。例如,在农忙季节,计划生育工作者最好选择阴雨天对农民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对于在外务工的农民,计划生育工作者最好选在节假日对其进行计划生育宣传,等等。总之,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是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手段。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2篇

1.1各级部门对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认识不到位

各级部门对档案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使其成为形式上的工作。往往是领导下达命令下级部门执行但是后续工作无人问津工作质量无人监察。这种问题造成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滞后无发展、无创新成为一潭死水。

1.2档案内容不真实

由于管理不严谨下级工作不认真常常造成档案丢失、错误、遗漏。为了达到档案要求标准编造数弄虚作假据使资料不真实。

1.3工作人员技术水平低

现在从事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肩很多没有接受过相应专业的培训,使档案管理成为一项人人都能干的工作。

1.4管理制度不健全

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要求并不是很高加上计划生育发展的每个阶段对档案整理的质量要求不一样使目前的管理制度缺乏规范化统一化。没有统一的档案号、目录号段有规范的案卷题名特殊案卷没有标记等等造成计划生育档案比较混乱。

1.5数据库建设水平低

已经建立的数据库纸质资料过多查找不方便,电子数据库长期不更新降低了工作效率。

2.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创新

创新是根本肩创新才能有进步。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要发展就要有创新档案事业也是如此。计划生育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不断创新,并且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档案事业适应和服务于社会跟上当今和未来世界发展的步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对档案工作的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的提高自身的适应性从而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并在今后的发展中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环境。各级部门应加大对计划生育档案的管理,认识档案管理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性。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知识素质和业务素质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对资料进行科学地采集并熟练掌握计算机收集、整理、鉴定、著录的操作。能够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肩创新的意识与观念。

3.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数字化势在必行

3.1档案信息时展的要求

首先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是提高档案的管理效率的有效手段。档案信息网络化的利用,为计划生育档案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其将计生档案工作推进了一个崭新的工作环境使计生工作的开展进入了良性循环之中。其次档案数字管理化为计划生育档案工作者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工作方式。档案数字管理化可以将档案及时归档为使用者提供便利。

3.2计划生育档案信息数字化是计算机大量应用于计划生育管理的必然结果

计划生育工作需要查阅和建立工作地区范围内所有人员档案和户籍档案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的出现使计算机从辅的工具很快发展成一种工作环境并伴随着应用的普及而演变为一种工作方式。

4.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数字化

计算机现代化的标志将计算机应用于档案管理中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还可以提高工作质量、节约成本。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将成为未来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发展方向。首先建立全国统一的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整理以前积累的档案将其按照软件要求分类录入做到格式统一、规范、准确率高。这样方便数据的储存以及各部门间的数据传送。其次建立统一计算机数据管理制度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利用率以及价值进行分次著录。首先录入反映问题单一或查考价值不高的档案其次录入同一内容的档案最后录入反映问题复杂的文件或一些重要文件。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总结了近年来在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所遇到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乡镇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二是“自费执法”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四是职权异化;五是征收社会抚养费难以到位;六是执法队伍不够稳定、执法人员错位,素质偏低。然后从加强宣传、增强全版权所有社会的法律意识;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协调和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的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得到不断加强和提高。但在基层单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也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缺乏公平、公正。因此,正视和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水平,确保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前提。如何解决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就近年来的工作经历谈谈个人的浅见。

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1、部分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员在其职权所辖范围内,之所以拥有执法权是其法定职位所规定的,因此,其执法行为必须应当依据法律来开展,但是,在部分基层单位,由于领导法制意识不强,对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往往不是依法,而是依据个人的情感,情绪,以及依据和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等因素开展工作,执法随意性比较明显,因此,也就将法律赋予的“职权”演变为“个人权利”,导致行政侵权,违反程序执法,甚至腐败等一系列现象发生。

2、“自费执法”现象仍有存在。由于受市场经济所引发一些腐朽思想冲击,在计生队伍中也有少数人往往因利益的驱动,出现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加之乡镇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个别乡镇将政策外超生等等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和罚款作为给计生机构的日常经费、职工福利资金的来源或补贴,造成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

3、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法律的执行要求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一整套程序和步骤来进行,而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以来就存在这样一些认识偏差:计划生育是国策,怎么搞都有理;计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若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计生对象早逃之夭夭,消弱了工作力度等等,这些错误认识使少数部分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者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不依法定程序,甚至违反程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未背离执法目的,但程序不到位同样是违法。

4、职权异化。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权是一种职权,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职权往往被异化为个人权利或者特权。其职权异化的表现有:一是以“人情”作为执法的尺度。由于受历史传统影响,在计生执法工作中,常常出现面对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但执法尺度不相径庭,其执法尺度依据是违法者与自己是否有人情关系,这种关系的亲密度如何。二是权钱交易。有些执法人员难以抵制金钱的诱惑,把职权蜕变为个人私权,并将其作为筹码进行交易,使得违反计生法规者逃避了法律的追究;三是滥用权力。、武断专横、拖延履行职责、该罚不罚、处罚程序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随意而定,甚至因个人恩怨而刻意报复等现象层出不迭。

5、社会抚养费难以征收到位。近年来虽然人们的生育观念有了转变,但个别育龄群众受传统的封建思想影响仍未根除,超政策外生育现象时有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及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此依据法律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但很难征收到位,其原因是:一是超政策外生育者经济能力差,交不起。二是个别超生者抵制不交,作为计生部门无法律依据的保障措施及强制措施;三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的强制执行到位率也是很低的,这样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也给计生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6、计生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错位、素质偏低。现在的乡镇计生机构人员受乡镇行政管理,县级以上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只负责其业务指导等。近年来各级计生部门对乡镇计生执法人员进行了法规知识培训,并为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但乡镇工作头绪多,机构也多,人员极不稳定,有的计生工作人员刚刚熟悉计生工作却又被调入其它单位,而新调入人员又缺乏工作经验和计生法规知识,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人员错位,工作素质偏低,这些情况都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

二、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之对策。

1、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它对法治实践有重大影响。当今社会强调“法律统治”、“以法治国”,崇尚法治,政府同公民一样必须受法律的支配,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法律规定。因此,要克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人治”等问题,必须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要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从执法主体思想意识层次上杜绝其违反执法、职权异化等现象,改变其淡薄的依法行政观念。

2、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针对执法人员而言的。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未能很好贯彻这一精神有关,比如“自费执法”、违反程序执法就是没有贯彻“有法必依”,而以“人情”为执法的尺度则是对“执版权所有法必严”的违背。因此,必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切实加强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克服其以“人情”为执法尺度等错误做法。

3、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虽然我们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在不断完善,但监督不力的情况却还存在,不仅其他行政部门如此,计生行政部门也是同样存在。要克服计生行政执法中的种种问题,必须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除了依靠整个国家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外,笔者认为更为重要的是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事业自身的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计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以上级部门对下级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主的模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下级行政执法在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认定事实、处罚依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系统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畅通群众渠道,增强计生行政执法透明度,同时充分发挥和拓宽村民自治委员会和计生协会在计生行政执法中的民主监督职能。只有真正建立了一套属于群众的监督机制,才能使执法人员不敢不依法,不敢随意执法。

4、协调和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

由于计生部门受法律法规之规定权力所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及督促计生对象落实各项节育手术和“三查”等无强制性措施,致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为此,各级政府应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利用组织、宣传、公安、工商、监察、法院、广播、人劳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对于拒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该采取组织措施的采取组织措施,该动用法律强制手段就动用法律强制手段,这样就形成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局面,促使计生对象不敢不守法,不敢违法。

5、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提高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是保证其依法执法和正确执法的重要基础。一是把好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关。二是对在岗执法人员强化法律基础知识,依法行政知识等学习。三是创造条件选送执法人员到法律院校进修,以适应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的更新。四是举办执法人员政策、法制理论研讨会,交流执法经验,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只有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计生执法队伍,才能真正公正、公平地贯彻执行好计生行政法律、法规。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4篇

最早分阶段对中国计划生育做研究的,不是中国学者,而是外国学者。这里列举几个有代表性的观点。美国学者艾尔德在《中国的人口政策和人口预测》一文中,将中国的计划生育划分为六个阶段:1949一1954年,计划生育的坚决否定时期,1954年9月~1958年6月,由政策不明确阶段向计划生育方向发展时期;1955年6月~1962年i月,由于及后来的自然灾害,导致计划生育中断时期,1962年月,1966年6月,计划生育工作重新展开时期,1966年6月~196。年8月由于,导致计划生育再次中断;197。年以来,计划生育作为国家政策大力展开时期①。日本“世界政治经济调查会”划分了成礼同志。他划分了七个阶段:计划生育宣传准备阶段(1953~1957年),计划生育反复阶段(1955~1961年),计划生育初步推行阶段(1962~1965年),无计划的人口失控阶段(1966~1970年);计划生育大力推行阶段(1971~198。年),一开创新局面阶段(1951~1984年),完善政策阶段(1054年以后)④。吉林大学人口研究所王胜今在《中国人口增加的分析》一书中,从中国人口政策转换的角度,划分了四个阶段:1949~1959年,从对人口政策认识不足到逐渐认识阶段,1960一1970年代初,这期间,至1965年为止,属于人口政策开始实行时期,1966年起,由于,使人口政策再次中断,197。~1984年,人口政策日趋完善并取得初步效果,1979~1984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口政策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作为基本国策,在控制人口增长方面又进入一个新阶段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刘铮主编的《人口理论教程•》中,从人口政策制定的、卜匕﹄.甲寸,护共峭中国计。划l生育史分期题问︸研究①②⑧④由五个阶段:1949一1955牟,人口政策的模索时期,2956一飞955军6月,计划生育工作开始时期,;955年7月~1961年,人口政策中断时期,’1962年~1968年,人口政策复活和推进时期八坦.由于而中断了一个时期。可是,从这个时期起,已由节制生育发展到计划生育运动(节制生育带有自发性、局部性,而计划生育具有组织性、普遍性),1969~1971年计划生育完善、进展时期②,日本厚生省人口问题研究所若林敬子女找口分了七个阶段:1949一1954年9月,鼓励半1育阶段,1954年9月~1958年6月,节制生育的初期阶段,角度,划分了四个阶段:人口控制思想的‘提出(1949~1957年),人口政策的提出(1958~1965年),人口政策开始形成(1970~1075年),人口政策日益完善(1978年一现在)①.上述各种分期法,关于60年代以后的情况,虽然时间的划分上略有差异,概括法也不尽一致,但并无原则的不同。差异较大的是5。年代,特别是50年代前期。国外学者,都把1949~1054年(或1955年)划分一个阶段,但概括法不同,有的是“计划生育的坚决否定时期”,有的是“人口政策探索时期”,有的是“鼓励生育阶段”。国内学者则多避开了这一阶段,或从1949年划到1957年、1959年。对50年代前期,.则概括为“酝酿准备阶段”,“控制人口思想提出阶段”或“逐渐认识阶段”,所用概念多从正面肯定,不确定性较大。

二、1949~1954的5年间是中国限制避孕和堕胎的阶段

我赞成国外几位学者的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单独划为一个阶段,时间应该是1949心1954年。不过,这一阶段概括为“限制避孕和堕胎一放任人口生育”较为准确。这个时期,对节育采取了严格限制的方针,根据有三:

1.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卫生部《机关部队妇女干部打胎限制的办法》。该《办法》指出:“为保障母体安全和下一代之生命,禁止非法打胎”。能影响孕妇生命的疾病、发生流产,为保障孕妇生命须先打胎,骨盆狭窄、难产或剖腹产二次以上者、孕妇身体衰弱足以影响儿童抚育者、患神经病者,方可打胎。凡合乎打胎条件者,也“必须本人丈夫同意并签字”,而且须经公立医院妇产科医生证明,经机关首长批准。凡未经批准而打胎的,对其本人及执行打胎者,分别给以处分②。

2.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批准卫生部颁布的《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妇女有重症肺痔病、心脏病、肾脏病、恶性贫血或其它足以影响生命的疾病者,妇女因骨盆狭窄、畸形、难产或其它原因剖腹生产二次以上者,已婚妇女年逾35岁,有亲生子女6人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人年逾10岁,如再生将严重影响其健康以至危害其生命者,方可施行绝育手术。“凡违反本办法,私自实施绝育手,术或人工流产手术者,以非法堕胎论罪,被手术者及实行手术者均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办法》规定,药房出售节育药具,须向当地卫生主管机关呈报核准,未经批准的店铺摊贩一律禁止出售节育用具。购买节育用具者必须持有医师的证明,交由药房按照限量出售。凡违反规定的药房,卫生主管机关将予以适当处分。

3.卫生部通知海关,禁止进口避孕用具和药物,认为“这与国家政策不符刀。可见避孕药具受到严格限制,国内不生产,也不准进口避孕药具。这些限制,开始只在机关部队执行,后来逐渐扩大到社会上去。需要说明的是,1953年8月,当时任政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提出节制生育的主张,指示卫生部改正查禁避孕药具的通知条款,要求抓紧下发《避孕及人工流产办法》④。政务院也批准了卫生部的《避孕及人工流产办法》。但是由于卫生部没有改变限制节育的思想,这个《办法》一直没有下达,直到1954年7月20日才正式发文实施(后来,卫生部曾对拖延发文的问题做过自我批评)。这样,从解放初至1954年末,就形成了长达5年之久的限制节育的历史。这种限制避孕和堕胎的方针,同“中国人口众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的思想有直接关系。应该说,在百废待兴的解放初期,党和国家集中力量于诸多政治、经济问题,还没有来得及制定明确的人口生育政策。1949年9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六评白皮书》的文章,指出“中国人口众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再增加多少倍也完全有办法,这办法就是生产”⑤。这话针对艾奇逊认为中国不能解决吃饭问题的谬论而发,在政治上是正确的。但是,从人口学角度看,这矛疑是一种把人口看成单纯生产者的形而上学观点。然而这作为有极大权威性的言论,自然成为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成为限制节育的理论根据。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苏联把人口不断地迅速增加看做是社会主义人口规律的实质①,也影响了中国政府的指导思想。苏联政府奖励多子女母亲的做法,在中国受到推崇。卫生部长李德全在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座谈会上,曾详尽地介绍苏联的做法,并说“这个卫生工作的万向,是保障人民健康的正确方向②。人民政府出于对人民生活和健康的关心,对多子女家庭采取照顾的办法。如按人口多少分配住房,对多子女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生活补助,实行供给制的多子女千部,雇用保姆可以照顾,工厂给生孩子的夫妇津贴或发几尺红布,对一胎多婴者给予奖励,等等。这些措施,在客观上起了鼓励人口生产的作用。但是从总体上说,党和政府并没有制定鼓励人口生育的政策,而只是对人口生育采取放任的态度。

三、1955年中国进入了提倡节制生育阶段

中国限制节育何时终止?终止的标志是什么?有三个可供考虑的情况:一是1954年7月20日,卫生部《避孕及人工流产办法》,二是1954年n月10日,卫生部发出关于改进避孕及人工流产问题的通报,三是1954年12月29日,刘少奇主持召开节育座谈会。这里,卫生部的《办法’》,虽然,也确定“避孕方法可由人民自由采用”,但仍做了“节育手术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等多种限制性规定。这个《办法》只是意味着卫生部的指导思想有了转变,还不能由此确认它是中央整个方针、政策的改变。当年11月10日的《通报》,是改变限制节育政策的一个标志。它规定“避孕节育一律不加限制,但亦不公开宣传”‘’,“一切避孕用具和药品均可以在市场销鲁,不加限制”多关于人工流产,也有条件地予以肯定,结扎输卵管,则规定“应严格根据医学上认为必要时才能施行。”⑧这里虽有诸多限制,但主要是出于安全的考虑。这一文件的同下一个重大举动时隔不久,两者是有内在联系的。刘少奇主持召开的节育座谈会及其在会上的讲话,表明了党和政府从限制节育到提倡节育的根本转变。刘少奇立足于中国的实际,傲了一次有历史意义的讲话。他系统地论述了节制生育的必要性,明确了适当节育的方针,提出了推行节育的方法。他明确表示:一“我们要肯定一点,党是赞成节育的”。他高屋建板,批驳各种反对节育的论调,宣布:中国不搞“母亲英雄,将来也不搞,可能永远不搞”④.座谈会后,有关部门组织了节育问题研究小组,提出了节育的办法。中央于1955年3月批转了卫生部的报告,指出:“节制生育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项重大政策性问题。在当前的条件下,为了国家、家庭和新生一代的利益,我们党是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的”⑤。这是中央正式批发的第一个关于节育问题的文件,是一个新的起点。关于1955年后这一段如河概括,我赞成日本若林敬子女士的提法,即“节制生育的初期阶段”,或叫提倡节制生育时期。我认为,需要把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别。计划生育同节制生育有联系也有区别。节制生育或称生育节制,是19世纪初叶形成,以后被各国广泛应用的概念。“生育节制(旧irtheontrol)通常指利用种种避孕方法(Contraeeptives)制止生育”⑥。就这一方法而言,计划生育同节制生育并无差别。其不同之处在于,计划生育是全社会范围人口再生产的计划调节(可调高,也可调低),节制生育是从家庭利益出发的家庭生育计划。计划生育的计划性,体现在中央和地方的人口生育计划上,体现在为完成人口生育计划而制定的生育政策和措施上。严格的胎次政策是中国计划生育的一个重要特点。’为执行胎次政策,实现人口生育计划,需要政府的统一指导,也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所以,严格的胎次政策,全社会的人口生育计划,政府的统一指导和群众的广泛参与,是计划生育区别于节制生育的主要之点。据此分析,中国50年代并没有推行计划生育,而是提倡了节制生育。马寅初先生曾提出过计划生育的建议,同志也讲到过计划生育的设想,但实际上并没有实行。提倡节制生育这一阶段何时结束,以何为:标志?国外的几位学者都划定在1958年归月,国内的学者则有1957、1958、195马年几种看法。我认为,1955年开始的节育活动,在1958年初实际上就波取消了。1957年,反斗争扩大化,使一批主张节育的人口和社会学者受到打击,节制生育被戴上了马尔萨斯主义的帽子,节育活动受到严重冲击。1958年1月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讲:“人多好还是人少好?现在还是人多好。”1958年3月,他在成都会议上提出破除“人多了不得了,地少了不得了”的迷信,说“要看到人多是好事,实际人口到七亿五至八亿时再控制”,“现在还是人口少,现在很难叫农民节育”,t’/又亿人口,十亿人口也不怕”。这就完全否定了节制生育的方针,也是对他本人1957年“要提倡节育,少生一点就好了”的主张的否定。在这种取消节育思想指导下,虽然1958年上半年局部的节育活动还在继续,在全局上已经停下来了。因此,这个从提倡节育到取消节育的转变,应该是始于1958年初,直到1962年末,这一阶段经历了整整5个年头。

四、60年代应视为节制生育时期

总理在全国安置城市精简职工会议上提出了节育问题。他强调“要公开宣传节育”,并指出“宣传节育过去抓迟了。”这年的1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这一文件指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渐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既定政策”①。这个文件的发出,是天折了的节育活动再次兴起的标志。对此,应该是没有疑义的,只是多数学者把1962年以后概括为“计划生育重新展开时期”、“计划生育初步推行阶段”或“计划生育普及时期”,却值得研究。我认为,60年代也同样不具有计划生育的特征。尽管当时中央发了计划生育指导性文件,1963年前后也建立了计划生育机构(有的地方叫节制生育委员会)。但是,问题不在于有怎样的思想意图,而在于实践及其效果。(1)该时期中央和地方都没有人口生育计划,也没有保证实现计划的具体政策和措施。(2)多数地方只是一般号召和提倡,而不是有组织地推行。:(朴当时的提法是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实际上主要是抓了城市。全国只有河北省在城乡普遍展开,还有若千省在少数部分农村展开.一个农民占大多数的国家,大多数农村没有推行计划生育,就不能说是开展了计划生有。(4)从效果上看、60年代除城市出生率有所降低外,农村一直持续着高水平出生。因此,全国出生水平不仅没有降低,反而高于50年代矿50年代人口增长率为1.98%,60年代为2.21%,总和生育率50年代为5.88,60年代为5.68,相差无几。从实践及其结果来看,中国60年代同国外节制生育活动有些相似。60年代的情况说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只开展节制生育是控制不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应当说明,中国这个时期的节育活动,其意义同国外推行的节制生育以及解放前某些人提倡的节制生育,是不完全相同的。中国60年代的节制生育除了为家庭和个人幸福考虑外,更多的是考虑减轻国家负担,使国家早日富强,正如同志所说:“这不仅仅是个人问题。过去我们仅仅限于讲要关心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教育,这还不够,还要看到国家的负担很大。”

五、七八十年代为计划生育普遍开展时期

70年代,中国进入了计划生育时期。此期,在全国范围有了“晚、稀、少”的生育政策;从中央到地方,有了降低自然增长率的指标要求;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指导机构,“农村也要计划生育”代替了“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的提法,免费供应避孕药具,人口出生水平也逐步下降。进入计划生育时期,从何时算起?以何为指标?有的认为是1970年,有的认为是1971年。197。年初,总理就讲计划生育问题,‘在197。年2月和斯诺谈话,也谈到农民节育问题。以1970年为起点,并无不妥。但是我仍倾向于从1971年算起。理由是:(1)1970年刚刚结束的动乱时期,全国各项工作尚未走上正常轨道,多数地区计划生育机构宋恢复,多次讲话未得到落实;(2)1971年3月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期间,根据的指示,专门讨论了计划生育工作,并由卫生部等部门起草了《关于做好计划生有工作的报告》。1971年7月国务院51号文件批转了这个报告。这是一个对全局有指导意义的权威性文件。由此,计划生育的实际工作逐渐走上正常轨道。7。年代末,计划生育又发生了新的转折。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背景下,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把控制人口增长提到了对实现四个现代化具有战略意义的高度。在1979年12月巧日召开的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总理陈慕华提出:“把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转移到一对夫妇最好生一个孩子上来。”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更加重视,生育政策更加严格,各项工作抓得更紧,计划生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当然,80年代计划生育的道路同样不是笔直的,也有曲折和反复。如1984~1986年就是一次反复,虽然这种反复和历次反复的形态不尽相同。

六、解放后经历了三次大的波折,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的计划生育道路

综上所述,我对中国计划生育史分期的意见是:195。~195通年厂限制避孕堕胎;放任人口生育,1955一1957年,提倡节制生育;1958一1962年,节制生育被取消,1963一1966年,节育活动再次兴起;1967~1970年,节育活动中断,1971~1979年,推行计划生育,198。年以来计划生育发展时期。这中间,经历了三次大的波折:限制节育5年后,提倡节育3年,取消节育5年后,再次兴起节育4年,再次中断节育4年后,开始推行计划生育,经过9年的经验积累,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5篇

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府政策和地方条例进行调整控制,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比较滞后,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加快,相关社会经济领域改革的深化,原来的工作方式不能适应现代工作的开展,迫切需要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的步伐,改变工作方式。经过多的的酝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9月1日起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特别是基层工作,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关键词:人口与计生基层工作依法行政管理

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力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即,计划生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计划生育工作应该怎么办?在新形势下就要求计划生育必须改变过去只注重控制人口数量,忽视提高人口质量、把优质服务只看作是技术问题、忽视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只追求拓宽服务领域、忽视技术服务质量的倾向。因此,迫切需要立法。经过多年的酝酿,于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法》)正式颁布实施。《法》颁布实施以来,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以下简称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保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法律是规范社会成员及集体在开展社会活动中做出各种实际行为的准则。人口与计生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的一部分,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还关系着国家兴衰、民族强盛与否的命运。特别是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面对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举一止与芸芸众生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所应享受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计生工作人员手中。怎样实现广大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对等交换?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实现。因此,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具有三个必要性:

(一)具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新形势下,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强化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之所在。特别是《法》和《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的出台,顺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依法行政,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为构建以宪法为主线,以《法》为依据,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相配套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法制体系,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府和地方性法规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历史。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育工作,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以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确立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使人口与计生工作直接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人类进步,为人口与计生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具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

一是必须正确认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克服“官贵民贱”的观念,纠正认为法律只是管老百姓的和片面强调法律对“民”的强制性的旧的、封建的观点;克服“依习惯行政”的做法和观念,认为有些做法过去就是这样的,甚至效果不错,现在也可以照旧这样做。实际上,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不会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依法办事,既可以强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开。三是开展服务,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从依法行政角度讲,突出的就是要坚决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七个不准”的规定。

(三)具有合理调整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节育行为的必要性

实行人口与计生依法管理是维护群众民利,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生育的迫切需要。计划生育从根本上来说是符合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又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群众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人民群众既有按有关法律和政策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也有获得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意志,从而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力。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只有坚持依法治理,才能切实保障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权利,才能维护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

二、基层人口与计生依法行政之现状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但是还有一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地方经济较落后,群众的思想没有转变,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致使部分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众的思想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在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养儿防老、门头风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素质不高。还习惯于过去那种靠行政强制性干预的办法。造成了基层农民的计划生育没有根本转变,而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思在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与新形势下、新的情况不相适应。因此,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中反映在“三个强化,三个弱化”上。即:有超生欲望的人群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弱化了;民告官的意识强化了,服从政府管理的意识弱化了;计划生育服务机制强化了,行政管理机制弱化了。这些矛盾的出现,使计划生育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产生了新的阻力,给长期习惯于依靠行政制约,习惯于集中突击、暴风骤雨式工作方法的计生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带来了新的困扰,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建议

(一)更新观念,拓宽思路,达到“一个转变”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强化、深入和计划生育“七不准”规定及《法》的出台,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进入“由人治向法制,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与服务并重”的重要转折关头。伴随这一转折,要做好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靠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求突破。落实“七不准”,就必须走依法管理的路子,用法律手段解决现阶段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实行“党政牵头、舆论先导、部门联动、综合施治、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新思路。在具体运作中,坚持“思想教育引导,经济处罚制约,部门联动助阵,执法部门攻坚,政法部门护航”的原则。促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正在从粗放型管理中解脱出来,开始由“人治”逐步走向“法治”轨道。

(二)找好载体,找准切入点,做到“四个强化”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计生工作的现实选择,是计划生育长期依赖行政管理后出现的新生事物,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管理,思想、组织、措施保证是关键。在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过程中,要抓好四个重点:

l、强化宣传教育,创造法制环境。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先导。因此,要把解决基层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并在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突破。在宣传内容上,突出《条例》中法律责任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懂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突出强制案件的宣传,通过对案件的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增强宣传的震动性和警示性。突出政法部门保驾护航的宣传,营造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的氛围。在宣传形式上,除了坚持“社会舆论扬法,办班培训讲法,宣传制品送法、文艺演出传法”等形式外,还充分利用“进村入户说法”(与民谈心)、“公开审理示法”(召开依法强制执行现场会)形式,为群众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制课,达到了“执法一人、教育一片,执行一户、教育全村”的社会效果,把宣传教育向广泛性和深层次拓展。通过深入、广泛、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促使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增强。

2、强化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实施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必须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工作队伍。在队伍建设上,首先要抓好计生队伍的整顿,要在计生系统中推行竞争上岗,择优用人办法,通过考试考核,精简了一批文化低、素质差的人员。其次,抓好专业培训,使计生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减少在行政执法中的盲目性。每年要举办2—3期依法管理培训班。在行政执法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立案、查证、下达处罚决定书、送达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五个环节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一旦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经查实后,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调离岗位,为人口计生依法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强化管理机制,促工作上水平。建立健全执法程序管理制度,坚持公平合理的执法原则是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关键所在。为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规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要从基础建设抓起,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上岗责任制》、《立案审批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计划外生育费征管制度》等工作制度和《生育证发放审批程序》、《成人残鉴定程序》等工作管理程序,严格规范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各种行政行为,增强了原则性,克服了随意性。为了保证制度和管理程序更好地得到执行和遵守,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并长抓不懈,落实“三责任九合同”的管理办法,逐级建立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分九个工作口自上而下签订了管理服务合同书。把工作关系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责任,有效地促进了依法管理工作的开展。

4、强化服务意识,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掘基层卫生资源,利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育龄群众提供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及各种致富技能培训服务,定期邀请医院专家前来指导讲课,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教育。注重发挥卫生医疗网点和医疗专业人员作用,在中小学开展人口国情教育与计划生育专题讲座,为学生讲授人口理论、青春期生理及心理知识,向青少年普及计划生育知识。全面开展以妇女病为重点的生殖保健服务。与卫生医疗部门密切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妇科病普查。针对大部分育龄妇女工作较忙的实际情况,把妇科病普查与双查工作结合起来,深受广大群众欢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同时,加强基层技术服务网络硬件建设,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为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完善措施,政策推动,力求“四个结合”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是依法治县和新形势下开展计划生育的客观要求,如何开展依法管理,要做到“四个结合”。

l、力求职能管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形成综合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新局面。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关键是一个“法”字,离不开法律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单靠计生部门是难以完成的,公、检、法、司全面介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体行动是突破行政执法难点,保证依法管理全面实施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执法力度,基层要联合法院成立“计划生育巡回法庭”,由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担任计生法庭庭长。计生法庭做到当时接案,当时受理,保证了执法效率、执法质量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公安、检察等部门紧密配合。快速反应,现场办公,从快处理,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2、力求与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相结合,积极推动人口与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把开展村民自治,落实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作为基层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突出点,它是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的体现,也是贯彻省计生委提出的“县指导、乡负责、村管理、户落实、群众参与”的具体实践。一部分村委作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逐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以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为载体,努力加强村级计生管理,探索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路子。村委在与村民代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讨论通过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由村委会与育龄群众签订《一(二)孩生育证管理服务合同》、《避孕节育管理服务合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合同》、《全程优质服务合同》、《接受新婚期教育服务合同》等项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以双方协议的形式,将《条例》和村规民约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落实到合同中,既有甲方对乙方婚育行为的监控和优质服务的承诺,又有乙方履行义务的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保证。由于合同的内容实行民主决策,群众感到公正、公平。为提高合同信誉,计生部门率先兑现服务承诺,落实各项优质服务。通过实行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不仅增强了村两委班子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感,也有效地调动了村民参与计划生育,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3、力求与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促后进村转化。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后进村,是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必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一些工作相对落后的村,要坚持依法集中治理,本着“重在思想教育、贵在政策疏导、慎在强制执行”的原则,在政法部门人员的配合下,由基层计生工作人员配合,驻村攻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计划生育难点、热点问题。要始终以思想教育这根红线贯穿于依法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要本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到以心待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4、力求与推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及严格依法监督相结合,提高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管理的水平。为了更好地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督:一是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生育证发放、二胎审批、流动人口管理、计划外生育处罚等办事程序、内容以及办理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每年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基层视察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意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电视台公开计划生育“七不准”及《法》的内容,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监督。

四、对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思考

(一)行政管理与规范行政行为关系的思考

一是在工作思路上着眼大局,跳出“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小圈子。由过去的“两张皮”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转变;由过去计划生育部门“唱独角戏”,向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转变;由“靠行政强制性管理”向“教育稳定服务多数人”转变;由过去只重人口控制结果,向重控制效果及重党政干群,树立良好为形象转变。真正建立起“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二是积极学习依法治理计划生育的新措施,新办法。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出发点,对管理中的难点、弱点、盲点,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力度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村为主”和村民自治,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要将合同管理办法逐步下移;更逐步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制度;大力推进优质服务,努力拓宽服务领域,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群众对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以及对计生业务工作的需求。更积极创建型生育文化。通过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开展全民大学习,大宣传、大讨论,促进婚育新风进入千家万户,人口控制由过去的“大海捞针”式的追堵,转向以信息反馈、孕情跟踪、共同配合。流入地为主的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三是创建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的好坏,直接影响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采取党的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对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所制定的计划生育行政法规,是否符合现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现行方针、政策;对各级政府及计生行政机关,进行是否依法履行义务的监督,并对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是否合法监督;对计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政府规章、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的各项具体原则以及职业道德等的监督,以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防止和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合理行为,促使其真正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为减少或避免计划生育行政诉讼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依法行政与加强党群、干群关系的思考

进一步深化认识,在广大党政干部和计生工作者中,深入基层计划法制室宣传教育,树立好群众观、法制观、服务观、正确理解和把握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树立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深入到户”上下功夫。发挥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倾听群众呼声,找准问题,摸清情况,研究对策,尊重群众,力戒,形式主义,把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作为大事来抓,深入开展实践“三个代表”加快“两个转变”的学习教育,做到文明执法,正确引导,弘扬正气,努力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作风的大转变。

参考文献资料

1、江亦曼《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中国人口信息网站2003年3月2日

2、王辉《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豫情时报》2002年11月20日第一版

3、楚玉《浅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要意义》《豫情时报》2002年12月4日第四版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6篇

〔实例1〕某调查报告称,某村2001年出生婴儿10人,其中男婴6人,女婴4人,出生性别比高达150,严重失调。

〔实例2〕某乡给某村下达人口计划,其中一项指标是计划生育率,要求当年的计划生育率不低于95%,而该村一般每年出生不足20人。

〔实例3]某地计生委根据群众举报,查出某县一个超生5胎的情况,据此称该县超生问题严重。

〔实例4〕某县总人口不足50万人,近年来在孕妇中推广服用“福施福”。上级要求检查服用“福施福”后,人口缺陷发生率是否逐年下降。还有不少地方把孕产妇死亡率是否逐年下降当作生殖健康服务工作的考核内容。

这几个例子所出现的问题都是以个案或少量发生的情况,说明一个地方宏观的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所分析的对象(人口)或事例具有群体性,这个群体是由每个个体的人或事件集合而成。每个个体是否发现这种现象是偶然的,作为表现群体规律的统计数据,只有当群体具有相当的规模后才有意义。群体的规模太小,尽管对每个个体的统计是准确的,指标的计算也是正确的,但计算结果并不能客观地反映群体的规律。

如实例1,一个村的出生人数仅为10人,计算的出生性别比要么是100(“绝对平衡”),要么就是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实例2中计划生育率受出生总数的影响,要么计生率正好100%,只要有一个计划外出生,计划生育率就低于95%。例4涉及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或孕产妇死亡率一般统计时均以10万作为分母,对于一个县,每年出生几千人或1万多人,即使按照出生缺陷、孕产妇死亡发生的平均水平,每年也只有几例,偶然性很大,在统计数据上很难表现为逐年下降。至于例3,以一个特例说明全县的情况,更是欠妥。各种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教材上并未说明各项统计指标适用的人群至少要达到多少,但一般说来这些统计指标绝大部分不能用于分析规模在几百人到一千多人的村级情况,许多指标在县、乡级使用也不太合适。多年来各级是通过报表收集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报表由上级制发,基层单位按统一的口径填报每个项目,然后逐级汇总、上报。这样以来,上、下级的报表式样相同,只是数量大小有差别,于是,上级单位计算哪些指标,下级单位“照葫芦画瓢”计算相同指标。特别是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后,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要逐级分解、落实,相应地,工作指标也被层层分解,上一级控制的指标(如出生率、计划生育率)也被一直套用到基层单位。在这种情况下,群体性的要求很容易被忽视。

2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实例5〕1995年8月,在全国上半年人口形势分析会上,某省计生委分析本省当年上半年二孩出生数量比上一年同期减少的原因时称,由于自当年起全省广泛推行“三结合”,许多群众为了发家致富,主动退出二孩指标,于是二孩出生明显减少。笔者的同事立即对此理由提出了置疑:既然是主动退出二孩指标导致二孩出生减少,那么原来应在1995年上半年生育二孩的妇女至少在1994年上半年就应退出二孩指标,而那时候,该省并未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至于1995年上半年开展“三结合”后退出的二孩指标,其二孩出生减少的效果应在1996年以后才能表现出来。群众退出二孩指标与二孩出生数量的减少在时间上出现了“矛盾”。

〔实例6〕许多文章分析妇女受教育程度越高,生育的孩子越少。

这两个例子说明分析人口出生数量的变化应考虑人口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口首先是生物意义上的人口,具有自然属性,同时,人口生活、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具有社会属性。人口现象的发生既受自然属性的影响,也受社会属性的影响。从根本上说,社会属性对人口现象的影响和制约是有条件的、间接的。而自然属性的影响和制约是无条件的、直接的。社会属性的影响和制约常常要通过自然属性来实现。在分析人口现象的时候,首先要解释人口的自然属性,然后再解释社会属性。就实例5而言,从妇女退出二孩指标到二孩出生减少,至少间隔10个月,即妇女的怀孕期,无论推行“三结合”力度多大,妇女10个月的怀孕期不能缩短。退指标的发生与出生数的减少在时间上不“同步”,至少要“滞后”一年。也就是说,1995年上半年因开展“三结合”妇女退出二孩生育指标不会影响这个时期的二孩出生数量。关于实例6,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属于社会属性,妇女受教育水平提高,的确会影响其生育行为。然而,影响生育的自然因素,直接因素是避孕节育行为,具体地说,影响生育的生物因素包括推迟结婚(不发生)、采取避孕措施和流产(终止妊娠)。妇女文化程度影响到上述生物因素发生变化(如文化程度高,能够更好地掌握避孕知识,可以提高避孕的有效性,减少怀孕的可能),并通过上述因素影响生育孩子的数量。直接讲文化程度与孩子数量的关系,未免有些牵强。

3定量与定性

〔实例7〕各地每年都要分析当年的人口形势,将当年的数据与上一年的数据进行对比。许多分析报告在列举了对比数据后得出结论:“今年的工作比上一年有明显的进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上了一个新台阶”。但如果我们仔细察看各项指标的数量,发现变化并不大,如计划生育率由88.5%上升到89%,出生率由15.4‰下降为14.9‰(这其中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也能导致出生率下降),多孩出生由165人减少为149人,多孩率由2.2%下降为2%等等。根据这些数据的变化,得出的定性结论应当是:“工作稳步发展,人口增长保持平稳的态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分析主要是指对数据的分析,并由“定量”的描述引申到定性的判断。如果忽视定性的分析,那么,所谓定量分析不过是数量变化的文字描述而已。把握好定性分析的关键在于,定性分析应以定量分析为基础,即“定量”在前,“定性”在后。那种先“定性”,再计算数量变化的做法,违背了“定量”与“定性”的基本规律。这样进行的定量分析,只是给定性的结论加一些数量的点缀。

4模糊和精确

〔实例8〕某地区的一份材料称,根据20年来每年总和生育率的变化,推算本地区20年来少生了1831275人。

〔实例9〕某县计生委利用农村赶集日人口比较集中的机会,出动服务车,设置咨询台,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县计生委的汇报材料称,“一个月来在集日上接受宣传、咨询的群众累计达到127328人次”。

乍一看,实例8和实例9中的人数和人次数的统计和计算十分认真仔细,数字如此精确,令人钦佩。但转念一想,不免生疑:实例8中利用总和生育率计算少生人口,需要以年龄别生育率与分年龄妇女人数相乘计算出生人数,一般来看,每个年龄组的计算结果都不会是整数,只好四舍五入。每一年若干个年龄组累计下来,个位数已经含糊不清了。再把20年的少生人数累计起来,怎么可能精确到个位数呢?况且20年间,该地区的人口并非处于“封闭状态”,各年龄组人数因为人口迁移而变化,也会影响到计算少生的数量。至于实例9,在一个开放的、人们频繁走动的集市上,如何判定哪个人接受了宣传,哪个人接受了咨询,并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即使有标准,实际操作中也很难把握,因此,根本没有可能逐人统计。实例8、实例9中看似精确的数据令人感到滑稽,倒不如模糊一些,说“20年大约少生了18万人”,“一个月在集市上接受了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服务的人次达10余万”,或许有几分可信。从某种意义上讲,人口和计划生育所涉及的是宏观层面的事情,与此相应的统计数据所反映的是大致的状态或趋势,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做到精确。许多同志在应用统计方法时,往往注意的是方法本身的定义和计算过程,而对计算中数据的来源不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属于社会经济统计范畴,很多数据是通过抽样调查获得,允许有一定的误差;即使是全面的调查(如人口普查、全局报表),在实施过程中,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干扰或影响,存在着调查误差,这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数据存在一定的误差,这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的特点之一。

5原因与结果

〔实例10〕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人口出生率每降低1个千分点,人均GDP提高多少个百分点”的说法。这种说法的依据是利用相关分析法对全国各省的人口出生率和人均GDP的数量变化进行计算,得出二者之间的函数关系式和相关系数。把人口出生率作为自变量,看自变量的单位变化影响因变量(人均GDP)变化的数量大小。

在这个例子中相关分析法本身以及有关的数据都是正确的,然而,用这样一个函数式来解释人口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是有问题的。其一,就统计方法来说,相关分析只反映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而不说明因果关系;其二,人口增长与经济增长固然相互影响,但从本质上来说,是经济发展影响人们的思想,进而影响人们的生育行为,最终导致生育率下降,人口增长率降低,即经济增长是“因”,而人口增长是“果”。颠倒了因果关系,不仅逻辑上讲不通,数量上的“相关性”也失去了意义。

笔者在多年的工作中体会到,由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所具有的特点,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分析方法的应用和统计数据的解释有别于其它部门和领域对于统计的一般要求。正确地应用统计分析有助于我们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特点和规律,只有科学地认识和把握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特点和规律,才能避免在统计分析中陷入误区。

社会科学实证研究中的统计分析方法应用

郑真真(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

统计学的应用随着微型计算机的普及越来越广泛,在社会科学实证研究中几乎是无处不在。有了一定规模的数据和一个统计分析软件,就可以很方便地进行各种估算和分析。然而由于统计分析方法本身并不像加减乘除那样简单,而一些统计分析软件已经发展到几乎是人人都可使用的程度,如果使用者在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情况下操作并得到结果,可能出现对统计分析方法误用或滥用的现象。本文仅对一些统计分析中比较常见的问题进行讨论,以引起各方面的重视。

1描述性统计

描述性统计是社会科学实证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准确、全面、正确的描述是所有实证分析的基础,如果对某个事件或某种现象的描述不清楚或存在偏差,那么其后的所有分析都将是值得怀疑的。一项研究能够将所研究的现象或对象描述清楚,就是一个极大的贡献;而描述的偏差可能会引起公众或学术界对某些社会现象的误解,甚至误导政府决策。但是因为描述性统计所用方法简单易得,往往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均值的局限普遍用于描述样本集中趋势的测量之一是均值。它对于近似正态的对称分布样本来说是比较好的测量,对于不对称分布则不然,尤其会受到极端值的影响。两个分布完全不同的样本可能会有相同的均值,因此均值在某种程度上抹杀了样本内部的差异,而往往这种内部差异正是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研究的、或应当引起人们注意的。为了弥补均值的这个缺陷,一般在报告均值的同时也报告方差,或用直方图/散点图的形式描述分布,以提请读者注意群体内部的差异。

不同群体的可比性在描述性统计中,往往涉及到对不同时期或不同人群的总体描述,以反映社会变化或地区差异。在社会科学中、尤其是人口研究中,不少事件的发生都是与年龄密切相关的,如我国妇女大部分在35岁以前完成了生育,从而导致35岁以上育龄妇女中极高的避孕现用率。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样本之间存在避孕现用率的差异可能只是年龄结构的差异,而不是年龄别避孕现用率的差异。又如在报告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时,给人的印象往往是流动人口犯罪率高于常住人口,但忽视了流动人口的年龄和性别构成与常住人口完全不同,且青年男性是犯罪率较高的人群。这种对两个不同群体的比较往往会导致错误的结论。

绝对数的使用由于中国人口数量巨大,调查研究也比较容易得到大容量的样本,所以对任何小概率事件用绝对数报告都会出现惊人的巨大数字,单纯对绝对数的强调往往会产生戏剧性的效果。比较合理的方式一般是在报告某事件绝对数的同时,给出该事件的发生率或占研究人群的比例。

小样本的代表性在一次抽样的小样本中求得的率或比例会非常不稳定,与另一次抽样的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差距。因此当研究仅限于从小样本获得的资料时,应当在报告比例的同时也报告样本量。

2双变量统计分析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首先分析的往往是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如用相关或列联表等方法。一般在确定两个变量之间确实有某种关系,如在经过统计检验后证实两变量有显著相关关系,进行更进一步的分析才有意义。因此,双变量统计分析在实证分析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由于在应用中对有些问题的忽视,双变量统计分析也很容易出现偏差或错误。

卡方检验的局限在利用列联表对两个定序/定类变量进行相关分析时,需要进行统计检验来判断两个变量的相关是否有统计上的显著意义。不少研究结果都用卡方检验的显著性报告相关状况。但值得注意的是,卡方统计量的计算本身是有局限性的,样本越大,卡方值就会相应增大,因此大样本的卡方检验很容易得到显著结果。所以一般在报告卡方检验结果以说明两变量是否显著相关时,还应当同时报告相关强度,即相应的相关系数,如Gamma,Lambda等。

统计意义上的显著与差别的实际意义在检验两个定距变量的均值差别是否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时,也存在相似的问题。由于样本量越大,样本均值分布的方差就越小,因此常用的t检验结果就越可能显著,任何细微的差别都可能有统计上的显著性。但有时具有统计意义显著性的差异,在实际生活中可能意义并不大,如同在两个草堆之间找出一根草的差距,对判断两个草堆的大小没有实际意义。因此,对任何检验结果都应当有符合实际的解释和说明。

虚假相关问题双变量分析中的虚假相关问题,几乎在所有关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教科书中都会涉及到,在统计分析方法的教学中也被视为经典问题。但是多少年来,人们仍然在不断地重复着这个“经典的错误”,即认为可见的或统计检验结果显著的相关就是真正的相关;更为大胆的做法是把这种相关关系推向因果关系。我们知道,对于有的变量来说,即使是经过检验判定两者具有统计上显著的相关关系,也不一定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关系,因为可能有未考虑到的变量或不可测量的变量在同时对两个研究变量起作用,有时甚至可能完全是偶然的巧合。例如,火灾的大小是以火灾损失来衡量的,而参加灭火的消防员人数是与火灾大小有关的,火灾越大,出动的消防员就越多,但凡是具有常识的人都不会根据出动消防员人数和火灾损失两个变量之间的高度相关,断定出动消防员越多火灾损失就越大,因为火灾的规模是决定因素(但很难直接衡量)。在有关人口科学研究中也有报告虚假相关的现象,如人口增长率的降低导致了经济增长的提法就是一例。因此,在分析相关关系时,应当根据理论、知识、经验、甚至常识来判断这种分析是否有意义、是否存在其他变量的作用(称为外在变量),避免得出有悖于常理的分析结果。有些虚假相关是可以通过统计分析方法判别的,如在控制了另外一些变量后观察两个变量的偏相关,或在双变量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用多变量分析深入研究。

3多变量分析

回归分析是多变量分析中应用最多的方法,尤其是逻辑斯蒂回归更是被广泛地应用。在众多应用中,比较明显的问题是使用方法是否得当和对结果的报告和解释是否规范、合理(见2002年第2期《人口研究》刘金塘文)。此外还有一些应当引起注意的问题。

分析框架的重要性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各变量之间往往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如果在进行回归分析之前没有一个清晰合理的分析框架,那么回归的结果有可能会引起质疑。一般应在报告回归分析结果之前,介绍该分析的框架,如各变量的定义、各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假设关系及其理由等,对建立的回归模型做出合理性论证。有一些变量可能是作为控制变量纳入回归模型的,如性别、年龄等,最好事先解释清楚。对假设因果关系的模型,应当至少能够说明:(1)该因果关系在理论上是正确的、在实践中是合理的;(2)从事件发生的时间上来说,应当是原因发生在先、结果发生在后。如有些回归分析中,未加说明即把所有与因变量显著相关的变量都囊括在自变量中,甚至有些自变量与因变量有明显的互为因果关系,显得分析逻辑混乱;还有的论文在简单介绍研究背景和数据来源之后,急于建立因果关系并推出回归分析结果,然后再根据各变量在回归模型中的显著性一一说明,这相当于事后解释;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

在具备“奔4”微机和较易操作的软件的今天,转瞬间就可完成一次回归分析,但是在此之前,需要有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文献检索和理论框架构建,才能确保统计分析的科学性。

分析方法应用的条件每种多变量方法都有各自的前提条件或假设,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或者假设不成立,该方法的应用就成问题。如Pearson相关是考察线性相关关系,多元方差分析只能辨别线性相关因变量的多元差异,线性回归分析假设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为线性关系,因子分析方法也是建立在各变量具有一定的线性相关基础之上的;另外,在逻辑斯蒂回归中,每个分类都应保证有足够的频数,如果频数太少就会影响参数估计的稳定性;等等。尽管一般不在报告分析结果时说明各种假设是否成立或条件是否满足,但是在进行分析时应当自觉地进行考察。如果不能满足条件或假设不能成立,就对数据进行转换或调整后再分析,或者改变分析方法。

多变量分析结果的展示和解释多变量分析的结果一般是通过列表来展示的。现在一种并不少见的做法是直接把统计软件的输出直接复制到论文中,我们往往会在文章中看到包括回归参数估计、参数标准差、检验统计值、检验显著性、偏相关系数等等n行m列的大表,使人有目不暇接的感觉。实际上参数标准差和检验统计值是提供给分析者的信息,没有必要列在结果中;如果不是有特别需要的话,偏相关系数也不是关注重点;最主要的应当是回归参数估计及其显著性。

在列出分析结果之后,应当对结果的实际意义进行解释和讨论,而不是复述分析结果的数学意义。此外,在多元统计分析中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分析者对变量作用不具有预期统计显著性的失望,因此绕开不显著的变量,甚至对数据或模型进行各种调整以获得显著结果。其实,统计分析结果不显著往往也是有实际意义的。例如在分析我国高龄老人的地区分布时发现,高龄老人比例与当地医疗卫生指标没有显著关系,这说明我国医疗系统还没有具备延长老人寿命的功能;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些高龄老人的存活不是主要靠医药维持的。所以,在解释分析结果时,只要是在分析框架中涉及并参与分析的变量,无论作用显著与否,都应当给予充分的讨论;对于那些由于知识或信息的限制难以下结论的结果,可以作为问题提出,以便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进一步研究。

此外,任何方法都有其局限性,分析结果也不会十分完美。因此在讨论结果的同时,也应当就此向读者说明。例如当一个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的确定系数较低时,需要指出该模型有限的解释能力,探讨可能存在但没有纳入分析的更重要的影响因素。

不必求最新、只求最合适有些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时,常常因为自己没有应用最新的统计分析方法而感到忐忑不安;在评论某项研究的创新性时,有时也出现把学术创新和应用新方法混为一谈的现象,例如认为应用描述性统计方法的研究水平低于应用解释性或预测性方法的研究。新方法是层出不穷的。但是,出现了新方法并不意味着传统方法就不再适用,而是各有千秋。统计分析方法是工具,哪件合适就用哪件,能用锤子解决的问题不必开冲床。有时越是复杂的方法,假设条件也会相应较多,应用的局限性更大。因此,盲目追求方法的新颖并不是高水平研究的保证,真正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最合适的方法。而对所用方法的真正了解,是正确运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前提。

总和生育率的内在缺陷及其改进

郭志刚(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1总和生育率的应用目的及评价原则

年龄别生育率及其概括性指标总和生育率(TFR)是生育研究中最常用的指标体系。但是现在它们面临很多实际问题。本文不讨论出生漏报导致统计失实的问题,因为其性质并不在于统计方法,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本文只局限于这一指标体系内在的有效性问题的方法论讨论。一个指标是否有效应该以研究目的为标准来判断,因此这一讨论将结合当前实际工作的需要来进行。

统计指标有两种功能:一种是对调查对象本身特征的直接描述,另一种则用于推断估计。很多情况下,统计指标同时承担着这两种功能,比如样本统计量反映了样本对象的特征,同时又服务于推断估计总体参数。既然是一种估计,自然会有推断偏差或误差。评价不同估计的优劣是看谁的偏差或误差更小。

那么通常我们应用TFR到底要反映什么?一是为了在控制育龄妇女结构的条件下概括时期生育水平,二是作为终身生育水平的估计。(注:在这一方面,总和生育率与人口的粗再生产率和净再生产率的性质类似,后两个指标中只不过又控制了下一代的性别和死亡因素的影响而已。)两种性质都反映在各年龄组生育率的合计上。通常,不同基数的相对数指标不可以直接相加(注:如男性平均年龄加女性平均年龄没有意义。)。为什么年龄别生育率可加,是因为设置了假设队列的概念。TFR主要不是平均的概念(注:早期将其翻译为平均生育率的确是错误的。至于年龄别生育率对妇女其他差别所做的均质假设,其实存在于所有汇总指标之中,而不论其分组有多细,但是都不会因此而称为“平均××率”。),而是总和的概念(即假设队列经过所有年龄后生育总和)。因此,TFR一身兼两任,其内容为时期生育率总和,其形式为队列终身生育水平。从前一种意义上使用时描述了该时期生育水平,从后一种意义上使用时则是假设队列终身生育水平的估计(注:但这种估计从原理上不同于一般统计量从样本推断总体的情况,但有关评价原则却是类似的。)。其值实际上涉及了35个实际队列,并且只有在生育水平及年龄模式长期不变的苛刻条件下,它才真正与实际队列终身生育水平相吻合(但是队列仍是泛指的)。尽管这一假设队列与真实队列并不能很好对应,但起码可以及时提供一种队列终身生育的估计来满足实际需要。

2缺陷一:总和生育率对终身生育水平的背离

表现A:最早对TFR的批评是由于其剧烈的时期波动。一逢时期突发事件(如中国1958~1961),实际生育量发生了变化,TFR就会大幅度下降。应该说,批评并不是指向其描述时期生育水平的功能,而是指向其作为终身生育估计的功能。因为,这时TFR的下降只是由于时期特殊原因影响,并不意味着终身生育水平真的下降。实际上,时期效应一过,TFR马上便会出现反弹(即常说的生育补偿),然而反弹的水平也并不能标志终身生育水平真的那样高。总之,TFR短期内剧烈波动时,将其作为终身生育率估计来理解很成问题。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反弹年份的分孩次TFR(i)会超过1,特别是一孩TFR(1)会大大超过1(注:1982年全国1‰人口生育率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姚新武,1995),1963年TFR=7.463,其中各孩次TFR都大于1,最高的是TFR(1)=1.568。作为队列估计,即是说每人生育一个半一孩,显得很荒唐。)。人口统计学对此采取的对策是,避免采用这些年份的TFR来作为终身生育水平的估计,或者采用若干年份的TFR的平均值来作为终身生育水平的估计,希望将欠年与盈年的误差相抵消。

表现B:然而,有时即使社会中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事件,TFR也会背离终身生育水平。但是,往往只是在TFR提高时才会受到一定关注(注:如1983年左右中国人口学界对TFR的讨论。)。理论分析可以证明,这种背离既可以是正的,也可以是负的。特别是在负偏离的情况下,往往可能持续较长的时间。并且,这种负背离实际上正是当前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因此特别需要重视。

这种背离产生的原因是婚育年龄的变化,或者说是队列的年龄别生育模式的改变。而负偏离则对应着婚育年龄的推迟。与时期突发事件对婚育年龄的推迟的暴发性影响不同,生育模式的自身转变具有较长时期的持续性、变化上的渐进性、现象的隐蔽性等特征,并且它并不一定伴随生育补偿现象。甚至有时人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偏离的存在。

人口统计学早就揭示出,晚婚晚育可以延缓人口增长,但这是从长期人口发展的角度来证明的。而晚婚晚育对年份TFR有什么影响,则很少有人涉及。从理论上说,取得同样的终身生育总量,可以有不同的进程表。即假定各队列的终身生育数量不变,从某一时期开始各队列的生育年龄开始推延,这一过程可以持续较长一段时期,直至最终稳定在一个新的生育模式上。我对此做过一些模拟计算,在这种情况下,生育模式转变时期中每年的TFR一定会低于事先所设的队列终身生育量,而这段时期两端及以外各年份的TFR则可以等于事先所设的终身生育水平。这表明,即使将整个转变过程或更长时期中各年的TFR都加在一起平均,得到的还是—个偏低的终身生育估计。

更普遍的情况是生育模式的变化与终身生育量的变化同时发生,这时TFR下降同时受这两个因素变化的影响,由生育模式变化导致TFR对终身生育水平的偏离便较难分析。

实际问题:实际工作需要不允许我们等很多年再提供真实队列终身生育统计,而现在只有TFR一种估计方法,并且我们知道TFR还会经常偏离队列终身生育水平,因此急需寻找一种更好的估计来取代它。否则尽管当前TFR的值虽然很低,即使不论统计失真问题,我们也不知道这是否仅仅反映TFR发生了负偏离,那么我们凭什么肯定生育率已经下降到更替水平了。我们又怎么能知道,当生育年龄推迟告一段落时,TFR向终身生育水平回归时会回升多少。要知道更替水平的真正概念是实际上某队列与其终身生育后代数量的比(注:从这个意义上,净人口再生产率等于1仅是一种时期估计的标准,并且也服从上述偏离,并不是真正的更替水平。)。

有关改进:Bongaarts和Feeney(1998)提出了去进度效应总和生育率(TFR'''')。该方法旨在提供一种根据时期数据对终身生育水平的较好估计(注:Bongaarts和Feeney(1998)警告说,这一方法不适用于那种特殊时期效应(即重大灾害等)的年份。)。郭志刚(2001)对此进行了介绍,并用中国多年生育数据对该方法进行了检测和评价,结果是TFR''''作为终身生育水平的估计的确大大优于TFR(注:郭震威(2000)认为TFR''''不伦不类,既不是时期生育指标,又不是终身生育指标,是个尴尬的指标。我认为,它只是应实际需要而产生的另一种根据时期生育信息对终身生育水平的新估计而已,其实这没有什么可尴尬的。统计中凡是不能直接测量的时候,都得采用估计来代替。真正有意义的问题是,它是否比传统TFR更接近于终身生育水平。)。

该方法基本原理可以这样来理解:现实中生育模式转变时,除了导致该年生育数量有所变化以外,还会有其他共生现象,如分孩次的平均生育年龄(MACi)也会变化(注:Bongaarts和Feeney(1998)强调要用分孩次的平均生育年龄,而不能用总的平均生育年龄,因为后者会抹煞实际变化。)。MACi实际上是生育模式转变的测量值,可以在理论上建立其变化量与时期生育变化量之间的函数关系。TFR''''便是在常规分孩次TFR(i)的基础上利用MACi的变化信息来调整,得到去进度效应的分孩次TFR''''(i),然后再汇总为TFR''''。经过调整,TFR''''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修正TFR距终身生育水平的偏离,因此TFR''''更接近于队列终身生育水平(这里队列仍是泛指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用TFR''''来替代TFR原来所承担的终身生育估计的功能,而TFR还可以继续承担描述时期生育水平的功能,TFR''''与TFR之差可以作为生育推延对当前生育水平影响的估计(注:我曾当面请教Bongarts,问TFR''''方法是否可应用于预测模拟,他毫不犹豫地回答说不能。)。

我认为,尽管TFR''''指标还有继续改进的余地(注:比如某一年的MACi的计算还要前一年和后一年的数据,因而多少丧失了一点及时性。然而,我自己曾尝试过另外的计算,比如只用前一年和当年两年的信息,调整的结果也并不差。),但显然Bongarrts和Feeney为解决这一估计问题指出了极富于科学价值的方法论途径。并且,这一新指标不仅可以用于监测队列终身生育水平,也可以用于分析以往的生育数据(郭志刚,2000),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我国的生育转变史和计划生育史。

3缺陷二:总和生育率不能控制育龄妇女的孩次结构

对某些重要因素进行统计控制可以为不同年份或不同地区的比较提供更大的可比性。尽管TFR控制了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但是它并没有控制育龄妇女的孩次结构。然而,当前许多人口模拟研究都不能再忽略育龄妇女的孩次结构问题,否则会有损其研究结果的有效性(注:比如,与调整生育政策相联系的人口模拟如果忽略现有一孩的妇女人数,便无法计算由于多年积累在一孩的这批妇女在政策调整时将产生的特殊生育效应。另外,有关生育政策后果方面的研究(如四二一家庭结构)也有类似问题。)。

问题的表现:实际上生育过程是严格的递进事件,也就是说,只有未生育者才能生育一孩,只有生育过一孩且尚未生育二孩者才能生育二孩。而常规生育率则是以年龄别所有妇女总数作为基数,因而没有容纳育龄妇女的曾生孩次信息,也就不能控制曾生孩次这种结构影响。因此,比较孩次结构差别较大的年份或地区之间的年龄别生育率(或TFR),便不能区分其差异到底是出于生育水平不同还是出于孩次结构不同。当其用于人口预测模拟时,如果假定两地区育龄妇女年龄结构相同,同样的系列生育率的假设会导致孩次结构十分不同的地区(代表着不同生育政策类型)将会有相同的出生人数,显然这严重地偏离实际情况。因此,面对当前的许多研究需要,基于年龄别生育率的TFR方法无论是用于比较分析上还是用于预测模拟,都会影响其结果的有效性(注:至于分孩次的年龄别生育率,只是对分子(即出生)划分了孩次类别,但是并没有对育龄妇女本身划分孩次结构。其基数没有控制孩次结构,因而从本质上说也没有控制孩次结构。)。

替代方法的产生:实际上,计划生育采取了分类指导原则后,便产生了多种生育政策类型,其显著特征便是孩次控制上的不同。在不同地区实施不同政策时,育龄妇女的孩次结构便取得了越来越重要的意义。从这一角度出发,导致Feeney(1985)和马瀛通等(1986)分别以不同思路创建了孩次递进生育指标体系。

他们的共同点在于采用孩次递进比作为生育测量的基础来构建指标体系。如前所述,每年的出生可以划分孩次。如果再将某一群体生育指标的基数由对应口径的年中妇女总数换成年初对应(即前一)孩次妇女时,便称为孩次递进比(注:实际上可理解为一种概率,如本年年初某年龄组(或孩次间隔组)只有一孩的妇女中在本年生育二孩的比例。)。然后,还可以将孩次递进比换算成递进总和生育率。

Feeney的模型突出地考虑了孩次递进间隔因素,不考虑年龄结构,因而常被称为间隔递进模型。而马瀛通等的模型则突出地考虑了年龄递进因素,因此常被称为年龄递进模型。

这两种方法不仅可用于在控制妇女孩次结构条件下的比较分析,也可以用于预测模拟(注:应该指出,其实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的老一辈人口学家早在1970年代所自行创建的标准(或可变)生育率预测法中也已经包含了控制孩次结构影响的思想(刘铮、邬沧萍、查瑞传,1981)。)。递进方法不仅可以在预测中控制孩次结构,而且应用于模拟预测时实际上比常规生育率方法更方便(注:这里的方便指,它只需要每年期初妇女的孩次别人口数便可以直接乘以递进比便得到对应的生育量,而不需要再计算其中妇女人数。)。由于递进比的概率性质,还能根本避免孩次别总和生育率出现的那种超过1的现象(注:尽管如此,Bongaats和Feeney(1998)认为这一类应用生命表方法的生育指标仍然没有真正控制生育进程变化的影响。)。

主持人评论

本期论坛邀请的三位专家都有多年从事人口统计和数据分析的经验,对人口学研究方法有很深的造诣。王谦副司长通过从多年工作中积累的大量实例,分析了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经常发生的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被误用的情况;郑真真副教授则对统计分析中比较常见的问题进行丁独到的分析和总结;郭志刚教授对总和生育率指标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剖析,分析了其内在缺陷和改进方法。

王谦副司长通过10个典型实例说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实际工作中,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在五个方面经常被误用。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有些属于统计分析中容易犯的错误,带有普遍性,如,错误地解释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在统计分析中忽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结论不是由统计分析中得出,使得定量分析只是定性结果的一种点缀。有些问题则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特点而显得更为严重,如他指出的,大部分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指标在村一级或县、乡不适用是因为总体规模不够。统计所研究的是总体的数量关系而不是个别的数量关系,所以统计指标在一定的总体规模下才有意义,这是统计学中的基本概念,但是在实际中却经常被误用。我们经常看到的错误都是统计学上的一些“基本概念错误”,而不是“高深错误”。统计学上的概念和方法可能很简单,也容易理解,但是要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地、恰如其分地运用并不容易,需要结合研究对象的特点。

郑真真副教授从另一个角度对描述性统计、双变量统计和多变量统计分析中经常被忽视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她不仅指出了问题的所在,而且告诉大家应该如何做,她所讨论的内容是大部分统计教科书上所没有的,具有很大的实用性,对于正确地应用统计分析方法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具体的问题这里就没有必要再评述了。她的分析源于多年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总结和升华,很多观点具有独到性,如对描述性统计的重视,多变量分析结果的展示和解释,不必求最新、只求最合适的方法。

王谦和郑真真从不同角度对统计分析和统计数据应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郭志刚教授则对人口统计中的一个重要指标-总和生育率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指标是否有效应该以研究目的为标准来判断,他从总和生育率对终身生育水平的背离和不能控制育龄妇女的孩次结构这两大缺陷出发,对问题的表现形式、实际工作中的需求以及改进方法进行了分析和介绍,其中渗透了他自己近年来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结果和体会。我看完他的文章觉得获益匪浅,如90年代以来中国的人口调查所得到的总和生育率指标都非常低,这里面有统计漏报的问题,也有总和生育率指标自身的缺陷所带来的问题,在婚育年龄推迟时,总和生育率会低估终身生育水平。在以往的人口学研究中,对方法论的讨论和重视是不够的。研究方法的创新源于实践的需求,面对21世纪更加错综复杂的人口问题,我们需要研究方法的不断创新与发展,这是目前我国人口科学发展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三位专家的分析和讨论有很大的实用性,值得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实际工作者和学者认真学习,但是毕竟他们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纳概括全面,这也不是本期论坛的初衷。我们希望通过本期论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同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中国规范的人口学研究毕竟只有20多年的历史,有问题是可以理解的,统计分析方法的误用和研究的不规范在其他学科领域也同样存在,甚至有可能更严重,但是我们不能漠视这种状况继续下去,问题的解决需要全体同仁的重视和努力。我觉得目前至少可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倡学术争鸣,鼓励同行之间开展批评,这将有利于学科的发展与规范;

(2)编审人员把好质量关,使在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符合学术规范,杂志上文章的示范作用往往比教科书要大得多;

(3)加强统计分析方法的教学工作。强调方法的适用性和在实际应用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的特点避免统计方法和数据的误用

由于工作关系和职业习惯,笔者对各种各样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报告、分析文章中的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比较关注,经常可以发现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被误用的情况。本文通过一些实例,分析由于不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特点而造成统计方法和数据误用的情况。

【参考文献】

1刘铮,邬沧萍,查瑞传.人口统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

2马瀛通,王彦祖,杨叔章.递进人口发展模型的提出与总和递进指标体系的确立.人口与经济,1986;1,2

3姚新武.中国生育数据集.中国人口出版社,1995

4郭震威.对“去进度效应总和生育率(TFR'''')方法”的一点看法.人口研究,2000;1

5郭志刚.从近年来的时期生育行为看终身生育水平.人口研究,2001;1

6郭志刚.时期生育水平指标的回顾与分析.人口与经济,2000;1

7Feeney.1985.Parityprogressionprojection.InternationalUnionfortheScientific

StudyofPopulation,InternationalPopulationConference,Florence1985,vol.4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7篇

1、企业一般设有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结合实际制订本企业计划生育管理规定,配备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对企业职工、居民家属的计划生育实施服务管理。2、企业居民家属无工作单位、无经济制约,居无定所,人户分离,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度很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落实到位,有居民家属管理机构,但管理人员均为兼职,管理力量相对薄弱。二是对居民家属的生育情况调查工作十分艰难,特别是外出人员,虽有签约,实际约束力不大。3、企业一般呈多个乡镇、村落包围之势,多属城乡结合部。县外流进流出的不少,县内流动的就更多,计划生育管理难度较大。虽有管理机制,但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效果不明显。

二、引起企业计划生育问题的原因

企业女职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比较到位,难点和重点在于企业居民家属。企业计划生育问题的产生和存在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1、意识形态方面

企业居民家属这个群体,其群体组成是无业居民,职工家属、子弟,婚嫁人员,其受教育机会与程度相对较少,受多子多福、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仍然很深。其次,无固定工作单位,无稳定经济收入者,认为不该对其有任何约束。再次,对部分经济收入较少(或不稳定)的流动人员,特别是流动农民来说,因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低,养儿防老确实是他们的必然选择。而对于一些经济收入较好的居民家属,因为经济实力较强,不怕征收社会抚养费。

2、社会原因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户籍制度的改革,各地城市流动人口将越来越多。企业人口基数也逐步增大,在管理上出现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足。没有充分重视居民家属的计划生育工作,认为居民家属难管理就出现畏难情绪。二是社区居民家属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均投入不足,服务管理难到位。三是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沟通反馈难。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虽已建立,但实际发挥的作用不太。

三、做好企业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思考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城乡壁垒的逐步消除、户籍制度、婚姻登记条例的改革,人口和劳动力跨省、市的流动成为必然,计生工作应适应动态服务管理需要,贯彻“十”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好企业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人口环境。

1、提高做好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意义的认识

企业居民家属的计生工作问题多、难度大,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居民家属计生工作,是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口计生工作的关键。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必须树立国策意识、大局意识和长远目光,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家属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意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被确定为“三为主”之首,它肩负着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宣传方式转变群众传统婚育观念的重任。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立利益导向机制,人们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以及思想观念的转变,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好这些设施、工具、载体,注重“情”与“趣”的结合,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居民家属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3、提供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围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各项服务内容,抓住婚、孕、产、育、教等多个环节,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1)在服务领域上,创新载体,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和内容。以婚育学校为主阵地,以协会活动为纽带,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服务一条街”活动,定期“三查”,为婚、孕、育等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把政策知识宣传到家,服务到户到人,促进文明生育观的形成。(2)在技术服务上,加强企业医疗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医疗服务机构(企业医院)的设备、技术及人才资源,为计划生育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支持。(3)在队伍建设上,保证计生干部队伍的稳定,加强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严格管理,造就一支会服务、善服务的综合型人才队伍。

4、加强企业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监督检查的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

(1)完善信息化管理。对居民家属流进流出人员,立档建册,分类管理。(2)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部门联动。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需要各级领导和部门齐抓共管。相关部门配合不应停留在书面协议上,而应体现在信息沟通,部门间的联动,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上等。(3)动态考核,严明奖惩。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实绩考核、各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制订科学的、可行的考核方案,有纵向垂直管理的考核,也有横向协作配合部门的责任考核。(4)资源整合,共同管理。资源整合可以解决企业居民家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经费问题。每年,政府部门在乡镇人口计生服务的投入都不少,充分利用服务所资源,将企业居民家属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转移到由乡镇服务所完成,提供服务,真正实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

5、充分发挥计划生育信息平台作用,使之真正成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指南针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8篇

1.流动人口年轻劳动力比例高。

从当前的农村流动性人口来看,其实也就是流动劳动力,年龄大部分集中在20到45岁之间,在总人数的90%以上。从近几年的下乡调查结果来看,农村留守的基本上都是小孩与老人,年轻人都出外打工谋生,个别地方甚至连年轻干部都找不出。从这些流动人口素质来看,他们的学历普遍不高,通常只有初中文化,而在外务工的特点就是劳动强度大、收入没有保障、工作单调,大部分都是为了生存而奔波。所以,跳槽就成了很普遍的问题,这不仅增加了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难度,同时也增加了管理危险性、复杂性,对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强大的冲击。

2.早婚生育比重大。

不管是流出地,还是流入地,流动人口都是违法生育的集结地,占各地计划外总量的60%到70%。据不完全数据统计,我县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占样本政策外出生总体的60%以上。虽然相关政策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是非法生育现象仍然不可避免,从客观原因来看:流出地监管不力,流动人员隐蔽性、流动性大,很难发觉,在流动人员工作量大、搜索困难、效果差等因素影响,很容易出现漏洞;从主观原因来看:很多没有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年轻人非法同居现象严重,受一时冲动以及不定型婚烟的影响,都对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影响。

3.流动人口节育措施明显不足。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在已婚妇女的流动人口中,只有将近60%的妇女使用了节育避孕措施,从本县近年来的计划生育状况来看,对于没有及时采取节育方法的对象,流动已婚妇女占没有落实节育措施的80%以上。从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来看:首先是大部分育龄妇女都来自于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生育理念相对落后,所以偷生、超生心理严重;其次是文化程度不够,缺乏健康生殖意识,在不注重节育措施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流产、妊娠、引产等问题;然后是生活水准与经济收入困难,很难采用生殖保健、节育避孕等措施,甚至还有有病无钱不能到正规医院行医的现象,所以面对身体问题只得到收费低廉的非法诊所与私人诊所看病,缺乏有力监管;最后是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节育避孕措施主要针对的是已经结婚的人群,对于未成年和未婚青年的节育避孕宣传明显不够,这也是未婚人群节育避孕措施淡薄的主要原因。

4.对于流动人口孕情检查相对较低。

从计划生育监督与检查情况来看,对于农村在家人口管理比较容易,能够将孕情检查做到位,底数也比较清晰;很难做到位的是流动人口。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到30%的人口根本没有定期进行孕情监管。从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来看:一部分是育龄妇女在计划生育意识方面明显不够,甚至还存在逃避服务的现象;很多农村外出人口,受工作量与工作待遇影响,很多企业在员工请假时会克扣工资,所以很多人不得不放弃服务,然后在经济困难的条件下,虽然一部分群众愿意接受服务,但是做一次计划生育检查就需要花费好几天的工资,在大部分企业都没有计划生育服务这项项目的情况下,对计划生育检查也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最后,受假证的影响,同时也是外出妇女办证普遍不高、服务接受率低的重要原因。

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于管理的措施

从人口流动影响来看,它对社会经济以及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对计划生育也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对计划生育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根据流动人口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在生活实际与服务管理结合的过程中,完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1.做好调查,增强计划生育服务意识。

为了增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除了要开展流动人动调查,还必须把握好流入与流出两个管口,对于流出地通过整合部门调查,在信息共享的同时,掌握好流动人员的基本信息。同时流入地需要根据街道、农村的顺序进行排序,在店面、市场、住户登记的过程中,对各种表格以及婚育证明进行检查,并且作好等级调查工作;通过增强监管工作,从根本上推动计划生育制度化、规范化进程,避免计划外生育以及婚育证明的流出、流入,同时这也是实现婚育证明办证率、已婚妇女检查率的重要保障。为了增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各个部门、党委政府以及企业都必须增强宣传力度,在创新教育形式的同时,做好计划生育目标意义宣传工作,这样才能让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企业、厂矿、社区,从而增强其对计划生育的意识。特别是各种企业,必须消除狭隘的观念,在各个厂矿以及私营企业不断增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时;对于只谋求经济利益、招收廉价劳动力的私营老板,政府与社会部门必须督促其培养良好的责任意识,注重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这样才能在待遇、招工方面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企业计划生育职责履行力度,从源头上避免计划生育漏洞以及避风港的现象。

2.增强宣传力度,转变婚育观念。

婚恋观念的转变作为实现计划生育的关键,对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力度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通过书写计划生育标语的形式,进行宣传栏办理,通过宣传法规法律、生育政策,为其营造出良好的宣传环境;通过印制流动人口宣传栏,从源头上增强群众知晓率和政策力度,这样就能逐渐从老二防老的婚育观念挣脱出来。

3.增强流动人口信息化水平。

对于流动人口,为了提升信息化水平,创建长效的信息机制,除了要完善信息交流渠道,还必须生成长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创建流动人口数据库,在整合流动人口规范力度的同时,从根本上提升信息查询、交流、反馈、联系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4.坚持以人为本,健全三个服务。

对于流动人口,为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该统一发放计划生育法规和知识手册。对于流出人口,政府应该努力解决子女入学、生活、生产困难,这样才能让外来人员安心工作。为了减少管理漏洞,除了要完善四项管理,还必须从服务水平出发,增加投入,加大部门联动以及服务合力,这样才能确保服务张力。

三、结语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9篇

作者:刘春霞 单位:河南濮阳中原油田钻井一公司

企业自主经营,各企业之间竞争激烈,公司制企业员工聘用方式为合同制、临时工和聘任制等形式,非终生制的用工形式伴随失业、无业时有发生,造成企业员工的不稳定,流动量大,企业凝聚力减弱,难以响应公司开展计划生育的号召。另一方面,目前,各劳动力人口在各地区、各公司之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极速流动,育龄人群流动频繁,来无定所。造成企业员工信息更新不及时,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漏管现象难以避免,这给公司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困难。管理成本高。公司制企业是自负盈亏并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市场经济体制下,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为了节省开支,很多企业并未设立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同时,在现有大量劳动力人口流动以及户籍制度改革落户的情况下,人户分离现象普遍上升,企业很多员工的户籍脱离了公司所在地,便脱离了企业与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的管理视线。企业若对人户分离员工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会大大增加其成本,从而难以落实。法律不健全。婚和育管理相分离,婚姻属于民政部管,生育属于计划部门管,二者的口径不一致。未婚生育的人结婚是否为初婚,二者界定不同,计划外生育存在法律盲区。目前,离婚、再婚数量逐年上升,再婚家庭的生育有可能存在家庭计划外怀孕现象,“孕情难检查,管理难到位”状况时常发生。再者,姘居等非法同居行为暂无法律约束,若出现计划外生育,只能由计划部门进行处理,公司无法律效力进行约束,处理难度加大,给计划生育工作造成许多新问题。

公司制企业应在这种大的环境下积极响应国家的这种计划生育策略。首先,企业应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工作,成立计划生育专门的人员与部门,创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其次,落实领导的责任目标。企业领导需将计划生育工作量化,层层细化分解计划生育工作,将工作内容落实到各部门。并将计划生育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的考核项目中去,严把评先、分红、提拔和调动等重要环节,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加强宣传教育渗透。公司制企业的计生工作者应本着“以人为本,创优服务”的理念开展宣传工作,以多样化的创新形式为企业职工服务,尤其是育龄妇女的服务。坚持以“制度管企、文化管人”的企业文化,通过文化凝练、广泛宣传和理念渗透等手段,通过企业的内部刊物、宣传栏、文艺小团体、每日广播等方式深入人心,以易于为企业员工所接受的、通俗易懂、喜闻见乐的教育服务,引导大家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姻观和健康理念。将宣传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延伸;从宣传节制生育向宣传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等婚育观念延伸;从宣传员工应履行的义务向应享受的权力入手。这种宣传方式的转变促使企业员工积极主动地去接受宣传的内容。

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公司制企业应广泛联系社会资源参与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和服务工作,主要的社会参与力量有医疗机构以及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公司可根据政府的统筹安排,在企业支付一定资金后,借助社区高质量的计生技术服务,将本身的计划生育服务纳入建设合格、设备精良的计生服务机构,并与相关医疗机构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完善“社区掌舵,企业划船”的服务体系,定点在公司制企业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员工生殖健康的检查和育龄妇女的情况追踪。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10篇

一、前提与思路自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以来,我区农村中相当一部分群众,在对国家利益和家庭利益的理性选择中,以国家和社会利益为重,克服家庭困难,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1990年鸠江区组建后,其人口出生率为16.13‰,自然增长率为9.67‰,2011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仅为7.52‰,自然增长率为4.31‰。数据表明年均减少出生人口1000余人,依据人均社会抚养费4-16万元计算,我区取值6万元,初步测算15年来少生了1.5万人,节约社会抚养费9亿元。然而,由于受现实生产生活条件的限制以及相应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些计划生育家庭不但没能实现"少生快富"的目标,甚至成为新的弱势群体。尤其是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由于子女伤残及家庭种种因素影响,陷入生活贫困,养老无着的状况,成为困难群体。在我国出生人口已进入低生育水平的情况下,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今天,如何坚持实行生育政策的前提下,采取更加效的措施引导群众少生快富,稳定现在的低生育水平,这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人们提出的一个严峻而富有挑战性的问题。"多么小的问题乘以13亿,都会变得很大,多么大的经济总量除以13亿都会变得很小"。这说明了生育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制约因素,也关系到群众的家庭福利。几年来,我们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识到,在当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情况下,如果只依靠强硬的行政手段和严厉的处罚措施来限制生育数量,降低生育水平,势必会恶化党群干群关系,给社会稳定带来新的问题。尤其是在"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已成为时代要求的今天,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必须摆上重要的位置。对实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给予适当补偿,即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大计,更是建立诚信政府形象的重要体现。在我国群众的生育需求主要以获取经济利益和养儿防老保障为目标,因此,政府的政策导向也应该从这一点出发,把利益导向摆在计划生育工作的突出地位,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动机制,用利益导向机制调节利益分配关系,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让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感到光荣,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生活上获得保障"。目前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既能鼓励广大农村群众继续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当前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又能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尽管实施这些政策会给各级财政增加一定压力,但最终的受益者不仅是广大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还有中华民族。二、政策与措施基于以上认识,近年来芜湖市鸠江区人口和计生部门围绕建立与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做了以下工作。1、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十年来,鸠江区为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先后出台25个文件,即《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1994)49号,《中共鸠江区委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鸠发(1999)5号,《中共鸠江区委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鸠发(2000)22号,《中央鸠江区委、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意见》鸠发(2003)25号,《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各级各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职责的通知》鸠政(2003)52号,《关于加强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鸠计生组(2004)2号等等,这些文件的出台重点之一是突出了"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为全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调动了全区人民积极支持和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有力的促进了人们婚姻观念,生育观念的转变。2、建立并落实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中发(2000)8号文件下发后,鸠江区把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情况纳入了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时也纳入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要求各级逐年增强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2000年投入经费81.8万元,人均5.1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11篇

Abstract:Based on the field work in Chen Village in the east plain of HenanProvince,this paper presents an empirical research on the game in the process offamily planning in rural China.It attempts to reveal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and society or state and villagers,the evolution of local social order and patternof local social operation through the macro and micro2analyses of the game in familyplanning in Chen Village.In micro-game analysis,the authers analyze the main meansand strategies of game used by players.Based on the micro-analyses ,the authersanalyze the macro-game and try to clarify institutional change of family planningin the game and formalization of outcomes of games in past over 20years.Four changestook place in the game of family planning in Chen Village (and neighboring areas)。In the conclusion part,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concept of"two-line-operatingsociety"and finds the model of evolution of order. 著名 社会 学家布迪厄(P.Bourdieu )认为:"社会学家和 历史 学家的职责在于对社会的运作进行 科学 分析 。法国一位科学 哲学 家加斯东·巴什拉(G.Bachelard)说过:'科学必须发掘隐秘',这就是说,既然有一个 研究 社会的科学,它就不可避免地要发掘隐秘??"(转引自孙立平,2000:5)。本文所要发掘的隐秘就是基层社会的运作。它通过对 中国 中部一个村计划生育弈的实地考察,力图更好地发现当今中国国家与社会或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基层秩序的演变,以及基层社会运作的模式。 一、分析框架 在本文的分析框架中,有三个核心概念:博弈、事件和制度。 博弈即一些个人、队组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和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博弈参与者都想从博弈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是各博弈方追求的根本目标,也是他们行为和判断的主要依据。①「这里是以有限理性人为前提预设的(参阅西蒙,1989:45-101),各博弈方并非充分理性的,他们各自的决策也不是在寻求他们的最大得益,而只是在有限理性限度内力求获取较满意的收益。 孔飞力(1999:288)认为:"虽然'事件'这个词对我们来说并无确切的定义,但在中国的官僚实践中,它却是一个很能够说明 问题 的用词。'事件'有一个开端(当有人首先引起事端)和一个结尾(当某人因处理事端的 方法 而受到赏罚)。一个官员的仕途取决于他的表现,而他的表现则取决于他处理具体事件的优劣。"按照孔氏的概念分析,计划生育 自然 也是事件。孔氏还说",'事件'作为一种机会,不仅可以为一个人带来幸运,也可以同时服务于上司和下属的需要,并编织起使一个人得以在公共生活中立足的人际关系。"(孔飞力,1999:288)当然这是为了说明"叫魂案"事件中国家作为工具和制度对于对方的意义,从而分析出了君主权力和官僚权力的(结构性)紧张关系。同孔氏一样,我们关注的也正是事件所反映的人际关系、人与制度的关系等方面。但不是所有的事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计划生育管理;措施;计划生育管理现状

1 计划生育管理介绍和现状述评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日益提高,外来流动人口规模日益增大。计划生育管理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加强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保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有重要作用,因此计划生育管理不仅有着重要的实际应用,而且一直是理论界讨论的热点。社会运营产生问题都应该从计划生育管理上找到相关起因。无论是表现良好的社会时期还是绩效很差的社会时期都应该时时刻刻注意社会的内控,只有这样才能维持社会长久的竞争优势。计划生育管理强调的是一系列的过程,其目标是政府管理人员为了实现人口的管理,所涉及的种种活动的集合。

计划生育管理是很多步骤的综合结果,社会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的过程中,首先要对社会自身的资源有个详细的了解,社会现阶段的发展状况,以及与同行业不同社会的优势和劣势的比较。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则是在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阶段所涉及的,计划生育管理需要不同部门以及计划生育管理人员之间的相互协调和配合,因此需要健全的信息沟通机制,从而最后保证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实施。我国现阶段对于计划生育管理的研究还处于较初级的发展阶段,而对于发达国家则走在前列,所以我国的对于计划生育管理的相关理论研究应该积极的吸收先进的理论和研究工具,在吸收好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与此同时也需要联系我国的发展现状,从而在计划生育管理的研究和实施过程都能更好的适合我国社会的长期发展,并提高我国社会的竞争优势。

2 现代计划生育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2.1计划生育管理缺乏监督管理的动力

计划生育管理存在很多的个人的阻力和集体的阻力,例如组织的惰性以及个人的惰性,可以很大程度的影响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在组织的内部每个人的利益诉求也不同因此会对计划生育管理的监督管理带来很多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归结于以下两点。首先,在社会正常的运行过程中,计划生育管理的研究,分析和实施,必然会涉及到很多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因此消耗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很多情况下,不愿意系统的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其次,很多的社会管理人员认为社会的运行良好,实施计划生育管理没有什么实际价值。所以这两个因素共同导致了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忽略计划生育管理的相关因素。

2.2社会监督管理部门和运行部门独立性较差

由于社会的决策部门或者监督管理部门在执行决策的时候,其他部门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的配合,因此会造成计划生育管理行动的滞后,那么就会对计划生育管理带来很多的阻力,最主要的原因是信息的沟通存在问题,另外部门之间人员的协调机制也存在问题。比如在决策或者管理的过程中,很多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够做到完全的配合,那么会对计划生育管理的效果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在很多的情况,计划生育管理需要组织部门之间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这不单单是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单方面的要求,从控制论的观点来讲,只有合理的沟通和配合才能实现最大的双赢,即取得最好的计划生育管理效果。因此健全的协调和沟通机制不可缺少。

3 现代计划生育管理所存在问题的应对措施

3.1构建有利的文化和管理氛围加强计划生育管理

良好的氛围决定了社会的发展前景,因此氛围和文化对于计划生育管理以及社会的未来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而且社会的文化以及社会内部的学习氛围对于计划生育管理也具有良好的效果,因此文化和氛围的形成引起了很多学者的重视,首先文化氛围决定了计划生育管理发展的道路,可以增强社会之间的沟通,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因此对于计划生育管理可以收到很好的效果,另外通过组织构建良好的文化氛围,可以加强员工之间的技术和情感交流,使得员工在一个良好的氛围中工作,无疑会对社会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一个社会可以很容易的发展壮大,并且获得很好的知名度以及巨大的财富,但是良好的文化底蕴却不容易形成,保持良好的文化氛围更是难上加难,所以良好的文化氛围对于社会的良好内控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构建良好的文化氛围,才能使得组织得到良好的发展。

3.2完善计划生育管理的管理机制

良好的社会规范制度是一个社会有序运营的根本保证。不仅对于社会如此,对于任何社会单位的有序运行也是如此。如果社会有健全的管理制度,那么计划生育管理必然会收到良好的结果。社会的规范制度包括两个方面:“软”因素和“硬”因素。首先对于软的方面,要求社会在进行计划生育管理的过程中,时时刻刻要考虑人们的利益诉求,只有这样才能调动计划生育管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才能够使得员工有着良好的心态进行工作,因此为后期的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先行条件。硬的管理因素要求柔性的实施计划生育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制度和管理规范条例作为指引,作为坚实的后盾,这两个因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计划生育管理的顺利实施。

4 总结

通过对计划生育管理过程的详细描述,发现计划生育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为了提高计划生育管理,维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很多改进措施,计划生育管理对于社会的正常经营以及对于社会赢得竞争优势具有很重要的作用,通过上面的分析和描述都显而易见,所以只有切实的贯彻计划生育管理的相关行为活动,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COSO,《计划生育管理—整合框架》.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杨雄胜.《计划生育管理—理论·实务·案例》.大连:大连出版社,2009.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计生宣教;信息化;计划生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R4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7-0552-01

1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现状

目前,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处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面临着各种人口问题并存及机遇与挑战同在的复杂局面。近几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整体严重和持续升高,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已达117, 按现在人口年龄结构推算, 到2020 年20 至40 岁这个婚育高峰年龄区, 男性多出女性在3000 万左右, 这将造成严重的婚姻性别挤压, 影响婚姻家庭的稳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管理方式创新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 65 岁以上老年人口, 2020 年将占全国总人口的11.8%, 21 世纪中叶将占全国总人口的1/ 4。更为严重的是, 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发达国家一般在人均GDP10000 美元时进入老龄社会, 我国是在不足1000 美元的情况下进入老龄社会。人口结构性矛盾日益凸现,使得我们计生工作责任重大,要寻求新的工作方式解决新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人口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出现了以市场为主导、以发展型迁移为主要形式的规模空前的人口迁移和城乡区域流动。据2010 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全国流动人口达11.7 亿。未来二三十年, 是我国人口城镇化速度全面加快、人口迁移规模最大、活跃程度最高的时期, 将有5亿左右人口从农村进入城镇, 成为综合影响我国未来一个时期整体及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生态建设、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2稳扎稳打开拓思路创造计生宣传新途径

计划生育管理包括目标管理与组织管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实施过程的监管、婚姻与生育管理、宣传教育管理、科技管理、避孕药具管理、计划生育财务管理、人口计划、计划生育统计管理与工作评估等内容。针对不同的人群使用不同的主要宣教方式,主次分明以便收获更好的宣传效果。主要还是从以下方面入手:

首先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通过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认真领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教育和引导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者从以往计划生育管理模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顺利完成自身计划生育管理理念的转变。以往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虽在中国的人口转变中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此种推动依然属于外部环境因素即社会政策因素的推动,在缺少内生性力量即群众这一生育主体完全自觉自愿的思想行为的情况下,可以说这类转变并不彻底。

在我国,虽然全国已进入低生育水平时期,但人们依然要清醒地意识到: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地位没有根本改变;严格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的矛盾没有根本改变;计划生育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工作性质没有根本改变。人口数量控制依然是现阶段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所面临的头等重要的任务,它直接关系到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预定目标的能否顺利实现,对其来不得丝毫的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

因此,我们不能单纯地依靠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而必须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以此形成浓郁的舆论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力量,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

其次明确服务对象狠抓重点。为了加强部门区域之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可以在相关区域、部门之间,建立灵活多样的协调形式和合乎实际的规章制度,通过有序而又灵便的联席会议,实现多种部门之间的步调一致并发挥其综合效应。联合才有力量,协作才出效率,对于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来说,尤其是如此。加强区域、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尤其是加强人口流出地与人口流入地之间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方面的齐抓共管和分工合作,势在必行且时不我待。

对流动人口相对有效的控制方法可以将其换分为不同群体,按照用人单位划分基本上可以尽扩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计生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新形势下计划生育管理方式创新的基础性工程。事实证明行之有效的推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第一须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的生力军作用;第二要在城市流动人口密集区推行由流动人口中选择积极分子有计划地小范围的推进管理进程。

我国已经把实行计划生育写进宪法,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也相应出台了有关法规条例,对企事业的计生工作也有相应的规定。企业应须根据宪法和有关法规,自觉承担起抓好计生工作的责任。不论企业规模大小,不论企业性质类型,都要和当地政府签定责任状,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对“三资”、“合资”及私营企业要有单独的考核标准,通过责任制的落实努力以达到无论企业性质如何变化,法定代表人作为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不能变; 无论企业经营机制如何变化,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不能变; 无论企业职工队伍如何变化,计划生育管理不能放松;无论企业内部机构如何调整,计生工作网络不能削弱。

再次建立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网络传媒开展宣教工作。在公安、统计、民政、卫生、等部门建立人口信息化平台,通过计算机管理提高人口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提高行政效率。在数字化网络时代,对人口与资源的研究、对人口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研究更离不开数据的支持。建立数据库机制可以使相关单位在第一时间全面把握大局、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决策率。建立自下而上同时自上而下而的人口信息化管理系统,必将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建立在更为客观、科学和前瞻的基础之上,并且在其具体实施中更加适时和适用。

在宣传教育管理方面,应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从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得力队伍以提高其工作成效,同时配合使用网络媒体,可以借助互联网开设各种普法、保健、育婴、生育等的专项论坛,以适应不同年龄段不同层次的群众的需求。并且应通过引导激发自觉学习和自我教育提高他们的生育文明素质。

参考文献

[1]陈红菊.十二五形势下创新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理念途径.《中国卫生产业》,2011年20期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14篇

中图分类号:C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码:1003-2738(2011)12-0305-02

摘要:人类社会的发展实践证明,人民群众是社会财富和历史的创造者。人口问题不仅是家庭延续的个人问题,也是社会发展的公共问题。随着人类文明的演进,人们对人口问题的认识在不断深化,计划生育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文章阐述了影响人口发展的典型理论,论述了实行计划生育的意义,并提出推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人口;计划生育;生育政策;社会和谐

一、人口发展的两个典型理论

人类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类对于自身发展不断进行深入思考,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其思维也明显带有历史的局限。关于人口发展的典型理论有以下两种:

(一)人口数量是社会发展的直接推动力量。

在早期的社会,人类普遍认为人口就是社会发展的直接推动力量,以19世纪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数学家孔德的“人口就是命运”论为代表。该理论认为,国家的兴盛衰亡与人口的数量密切相关。美国在200多年的时间里人口增长了50多倍,这也是其从一个荒芜之地崛起迅速崛起的重要原因。而在同一时段,法国人口却只增加了2倍,远远落后于德国。19世纪初,法德两国的人口比率是11∶10。到19世纪末,则变成了10∶15。这也是法德争霸,法国屡屡败北的原因。该理论在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具有一定的意义。

(二)人口质量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经济引擎。

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认为人口增长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但人口增长对社会发展有促进和延缓的作用。在社会生产关系中,人具有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两重属性。“人类数量增多到必须为其增长规定一个限度的这种抽象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这也使得人口的生产和再生产必然会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最终实现由盲目生育到计划生育的转变。后来的学者试图从不同的视角去解读人口问题。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获学得主西奥多・W・舒尔茨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就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的进一步深化。该理论阐述了许多无法用传统经济理论解释的经济增长问题,明确提出人力资本是当今时代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认为“人口质量和知识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类未来的前景”。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认识人口问题,实施计划生育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缓解资源有限性和人口增长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人口发展一定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资源和生态环境容量的有限性决定大地人口容量有限性,这一观点已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我国的土地中2/3是山地,上百万平方公里土地是沙漠、半沙漠,可开垦的肥沃土地已经不多,而且这种开垦还要受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限制,因此有必要对人口进行控制,实行计划生育。

(三)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加速资本积累,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人的生存质量。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是经过了一番谨慎的论证过程的。早在20世纪中叶,马寅初就对我国人口发展的状况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新人口论”。1978年8月5日,田雪原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为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论翻案》。这也为后来实行计划生育提供了理论借鉴。事实证明,在崇尚“多子多福”的中国,推行以控制人口为主旨的计划生育政策阻力非常大。然而正是这项被严格执行的国策帮助中国成功地避免了人口的失控。首先,实行计划生育,能够减少消费,增加资金积累;其次,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缓解生产力发展与就业之间的矛盾;再次,实行计划生育,国家可以把积累下来的资金用于教育和培训,发展科技和文化,从而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增强民族的综合素质,最终实现民族富强和繁荣昌盛。

三、实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是从我国的国情和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出发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具体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一)完善计划生育立法工作。

完善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是当前计划生育有效实施的前提和保证。除了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之外,还要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上岗责任制》、《立案审批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计划外生育费征管制度》和《生育证发放审批程序》、《成人残鉴定程序》等工作制度和工作管理程序,做到执法过程中有规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执法公平。

(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福利政策。

人有近忧也有远虑,养儿防老,积谷防饥,是传统的生育观的体现。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福利政策改革是有效实行计划生育的保证。改革主要基于以下层面:

1.规避因执行计划生育国策而产生的确定性风险或不足,在养老保障个人账户下建立计划生育奖励/救助子账户,并且要做到奖励扶助标准随着年龄的增加不断递增,奖励扶助标准还要和物价水平的变化保持协调,确保资金奖励的有效性。在计划生育的实施过程中,必然要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和民政部、社会保障部要加大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服务条件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做好资金的运营、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加大国家财政对计划生育夫妇在就业、交通、食物、教育等领域的资助。例如,资助儿童照料、育儿假、儿童/家庭津贴、家庭税收和住房津贴等。

2.规避对因特有概率事件而形成的不确定性风险,建立政策性生育保险,并覆盖全体育龄群体,包括城镇女职工、广大农村妇女和城镇非正规就业妇女。除了保障育龄妇女在生育期间的相应待遇和就业保护外,生育保险还应拓展到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子女伤残死亡等领域。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生命抽样调数据显示,每l000个出生婴儿中大约有3.05%的人在25岁之前死亡,其中独生子女家庭占很比例;另外,根据全国残疾人生命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岁以前发生二级以上残疾的几率达到8.2%。可见当前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风险直接影响到家庭的稳定和和谐,计划生育家庭风险规避制度至关重要。

(三)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

为了有效实行计划生育,必须推进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首先,科学界定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的种类和标准,例如,制定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和配套人员等实物标准,制定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比例、结构划分。其次,充分整合基层资源做好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定期邀请专家为育龄妇女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普及知识培训。站在战略的高度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实施科学婚检,有效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开展出生影响出生婴儿缺陷的因素展开重大专项研究。此外,人口性别比例失调问题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也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总之,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中要避免态度冷漠和强硬,而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注入人文关怀和情感关照,使计划生育工程真正的成为一项民生工程,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于人民。

(四)完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我国流动人口的比重在不断增加,目前已达两亿之众,而且流动对象多样化、流动频率快速化、流动时间延长和流动人口超计划生育严重,这也陡然增加了计划生育的管理难度。因此,加强区域与部门间的协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和优质服务制度,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对流动人口开展“属地化管理”。

(五)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高素质、业务精湛、工作作风好、富有爱心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是有效实施计划生育的关键。首先,做好计生人员聘用考核工作,推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其次,抓好计生人员专业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做好专业发展,减少盲目执法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通过引导群众自觉学习和自我教育来提高他们的生育文明素质,从而使宣传教育更持久、更深入,更有影响力。

四、结语

综上所述,长时期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在传播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我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互相制约和影响的事实,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对于促进人口、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潜在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刘玲琪,田遇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影响因素分析[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5,(2).

计划生育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新形势 企业 计划生育 发展

中图分类号:C92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5-0309-01

企业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做好新形势下企业计划生育工作, 不仅能够有效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数量、提升人口素质,也关系到每一个员工个体的实际生活,影响到企业管理与行政工作的成效。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使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群众的伟大事业的目标。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

一、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现状

1、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不健全

新形势下电力企业计生工作中,由于企业工作重心的转变,造成企业计生工作整体机制不够健全,导致计生工作缺乏长效机制。为了不得罪人,有的干部有位不为,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甚至将计生工作中的错误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计生工作岗位责任不明确,出现问题相互推诿,即使找到责任人也没有响应的处罚措施,致使计生工作开展困难重重。由于计生工作执行力的力度不够,进一步影响了整个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和区域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混杂

很久以来,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和区域计划生育管理都存在着混乱的关系,往往在管理职责上面存在问题。企业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认为是区域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需要管的,区域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却认为是企业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需要管的,两者的模糊职责关系,为超生现象的发生提供了条件。这也会造成不同单位之间,不同的主管部门和不同的区域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联系,使管理工作不能够得到有效的衔接。有时候企业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还会和区域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发生冲突和矛盾,这种问题在实际当中也影响着计划生育管理的效果。

二、目前电力企业如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树立科技牵引观念

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科技含量要始终把人口问题摆在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地位,坚持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是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巨大动力。要切实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推动计生工作向前发展。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技术骨干队伍一方面 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把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推动计生工作深入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大投入,另一方面,要加快人才培养步伐。进一步优化成才环境,最大限度地改善计生骨干队伍的知识和专业结构。

(二)积极开发应用现代科技管理和服务手段 要充分发挥现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计划生育管理中的作用,继续加强技术网络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发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依靠技术进步为人们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抓好计划生育信息建设,为婚育管理提供规范、及时、可靠的信息服务。

2、明确健全企业计划生育管理体制

从国家层面看,对企业计划生育设置了“属地管理,块管条抓,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从企业内部看,需要建立并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为此,一是实行一票否决,把计划生育指标纳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项考核指标之中,实行一票否决,落实一把手责任。二是建立齐抓共管的计划生育工作格局。建立层层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充分利用工会、团委、劳资、宣传等部门的优势,赋予其一定的职能,共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

3、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积极改进和完善服务管理机制

做好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广大职工全面发展为中心, 积极转变服务观念, 拓宽服务领域, 改进服务方式, 提高服务质量, 把职工与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的受益度、满意度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使大家得到更多实惠, 更加自觉的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4、加强企业计划生育文化建设

电力企业要积极倡导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用文化转变和引导企业职工的生育观念。把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融入到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大环境中,因地制宜,建立以5.29计划生育宣传日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大宣传格局,确定宣传主题,建立宣传载体,设立宣传窗口,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具有企业特色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重视和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和志愿者队伍的生力军作用,支持各类企业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指导开展工作,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作用。

结语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是一项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稳定和加强电力企业计生机构和队伍,这是一个企业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措施和条件。坚持宣传教育并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关心企业职工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尊重、理解和服务的工作理念提供优质的服务,推动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真正把职工满意率和赞成度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标准, 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扎实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李进艳.关于新形势下创新企业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几点思考[J]. 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3,09:224.

[2] 孙丽雯.试论新形势下创新企业计划生育管理机制[J].东方企业文化,2014,0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