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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

小城镇建设论文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1篇

1.1小城镇建筑设计中的风水理念

传统中国建筑文化中,建筑设计受风水观念的影响甚重,一方面表现在对日照、通风和布局等物质功利方面的重视;另一方面受八卦九宫、东西四宅等迷信之影响,追求一种所谓心安理得的心理需求。风水家认为:“宅者,人之本。人以宅为家,居若安即家代昌吉,若不安即门族衰微”。实际上,建筑的布局是建筑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因此,人们的文化习惯和文化追求在建筑设计文化中占也很大的比重。

1.2小城镇建筑设计中的空间构成

小城镇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在扩大建筑规模上采用了不同的方式,现代建筑将复杂的内容组织在一座房屋里,由单层变多层,在平面上以至高空做最大限度的伸展,因此产生了一系列高大的建筑物,取得了巨大而变化丰富的建筑体量。传统建筑以院落为基础,一个层次接一个层次地广布在一个空间中,构成一个广阔的有组织的人工环境,因此产生了一系列单座建筑数量众多的群体空间,这种处理方式的不同,使人们在建筑之中有着不同的体验。现代建筑从外观上看一目了然,其个体本身是丰富多变的;传统建筑从单体上看简单明了,而平面组织上却十分复杂,其建筑的整体面貌是一层一层逐一展开的。

1.3小城镇建筑设计中的装饰艺术

建筑装饰就是选用各种材料,对建筑物进行不同手法的装饰和点缀,使之更加精致、完美,更富有艺术魅力,且这种装饰又是全方位的,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从房顶到地面以及墙壁、门窗,无一不是精心安排的,它是小城镇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建筑装饰受到信仰、审美观念、风土人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它所包含的文化审美更加丰富。

2小城镇建筑设计中文化理念的应用

不同的价值观和审美取向,决定了小城镇建筑设计中文化理念的应用,因此,提高当代建筑设计文化意识,在继承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先进建筑文化理念,切入当代城镇建筑设计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区域建筑设计中的文化审美机制和模式,适时、适度地创新,才能赋予建筑更深厚的文化内涵,才能更好地传承文化特色,保证城镇建筑设计健康、合理发展。

2.1以人为本的原则

人是社会的根本,建立和健全建筑设计中的文化理念机制,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这是因为:①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应该提倡互相尊重,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精神在于营造和谐的人际氛围,利于人相互之间的促进发展。②在人与物的关系上,以人为本就是使物最大地满足人类发展的需要。③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以人为本就是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同时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避免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保证持续发展的顺利进行。所以,我国小城镇建筑设计中,应充分展示“以人为本”的理念,多出精品,不能满足于现有成熟规划设计思想的反复套用。

2.2设计优先的原则

设计是建筑的基础,建立和健全建筑设计中的文化理念机制,就是要坚持设计优先的原则。我国古代城镇聚落的营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风水观念影响,时间长达数千年,虽然风水中有不少迷信、玄秘的部分,但却是我国古代环境设计理论和初级的环境科学,英国的科学史家李约瑟曾指出:风水理论包含着显著的美学成分和深刻哲理,城乡中无论集中的,或是散步在田园中的房舍,也都经常地呈现一种对‘宇宙图案’的感觉,以及作为方向、节令、风向和星宿的象征主义。尽管我国传统聚落中大都是没有建筑师的建筑,但也是经过策划和设计的,如在聚落选址、建筑布局方面的众多讲究和约束。

2.3色彩和质感的原则

色彩和质感是建筑文化理念最丰富的元素,建立和健全建筑设计中的文化理念机制,就是要坚持色彩和质感的原则。小城镇建筑的色彩应保持鲜明的地方特色与统一和谐的效果,表现出简洁、大方、明快的特色。环境心理学研究表明,色彩的冷暖对人的心理感受有着重要的影响,暖色调物体在视觉上显得较为突出,给人温暖、偷快的感受;冷色调物体有一种后退的视觉效应,给人以宁静、阴凉的感受。实际操作过程中,设计者可选择某种色彩为城镇基准色,在局部使用对比色时,与基本色取得一定的平衡。在色彩的变化上,应把握好变异的量度,色彩完全相同会显得单调,变化太多又会显得杂乱,各建筑的色彩搭配切忌对比强烈,否则难以取得街道色彩的整体协调,但在重点部位可施以醒目的色彩,再统一进行对比,达到“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效果。

2.4乡土田园特色和土地利用率等原则

建筑是人类与自然共同发展的产物,建立和健全建筑设计中的文化理念机制,就是要坚持建筑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小城镇最吸引人之处在于贴近农村,贴近自然,拥有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实现这些目标,就必须控制小城镇建设整体规模,降低土地开发强度,但过低的土地开发强度也不利于小城镇人气的凝聚,无形中增大了城镇建设成本,所以两者间必须权衡考虑,应仔细分析当地特殊的气候、地理条件、历史背景,努力挖掘小城镇独特的地域特征。

3总结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2篇

一、小城镇建设目标的阶段性与根本性

目标决定方向,只有目标清楚,才能产生良好的思路和正确有效的措施。这是搞好小城镇建设的首要问题。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明确,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就缺少最基本的保证。

小城镇建设的目标有阶段性与根本性之分,二者绝对不能混淆,这必须有清醒和明确的认识。所谓目标的阶段性,是指在不同的基础条件下、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小城镇各有不同的建设与发展目标。比如,有的是完成旧镇改造任务,有的是搞好“几通一平”,有的是建设安居工程,还有的是抓好基础建设、解决绿化环卫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小城镇建设阶段性的目标。这种阶段性的目标体现的是个性、特性与差异性,是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内容,也是比较容易明确和做到的事情。

目前,最重要的是明确小城镇建设的根本性目标,这是现在的薄弱环节。所谓小城镇建设的根本性目标,就是不管哪个小城镇,不管在什么时期,也不管处于什么建设阶段,都要把吸引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作为小城镇建设的根本性目标。这种根本性目标体现的是共性和普遍性。因为世界上公认的标准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是否实现了城市化,主要是看这个国家或地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如果居住在城镇(即大中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达到总人口的70%,就算基本实现了城镇化。《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指出,小城镇“要适应经济发展较快的要求,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更多地吸纳农村人口”。所以说,小城镇建设的目的不是做“花瓶”、搞摆设,根本目的是集中人口居住,最大限度地吸引农民到这里安家落户,其他一切都是为此服务的。

从我国许多地方的实际情况看,现在有一些领导特别是不少小城镇的领导对此并不明确,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三个通病:重引进工商企业,轻吸纳居民;重工业区开发,轻生活区建设;重经济效益,轻镇区居民生活质量。因此,必须向相关领导特别是小城镇的领导进行宣传教育,使之明确小城镇建设的根本目标。各级领导所制定的一切政策,所采取的一切工作措施,都要围绕人口向小城镇集中这一目标服务。同时,各级领导对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与考核,都应当以人口集中这一根本目标为中心。小城镇建设的根本目标明确了,这项工作就会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健康发展。

二、小城镇建设的普及性与重点性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普及性是重点性的基础,重点性是普及性的结果。我国和国外的现有大中城市,都是在小城镇的基础上选择发展起来的。 同样,现在的一些小城镇将来也会发展成为大中城市,但是,更多的小城镇永远不能成为大中城市,有一些还必然会走向消亡。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要有选择地、重点地布局建设小城镇。

目前的小城镇设置确实颇多,具有很高的普及性。全国共有18000多个,山东省有1000多个,平均每个只有3万人左右。青岛市郊区不足1万平方公里,却有111处小城镇,平均人口只有3.5万人,而且现在都各自为政,每个小城镇都进行工业区、住宅区、商贸区、行政区规划,都进行交通、电力、文化教育、供水排污、医疗保健等基础设施建设。既然将来大部分小城镇不能发展成为人口居住集中的大中城市,那么,现在大家都按城市规划铺开摊子搞建设,既没有必要,又会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务浪费。在这种情况下,当前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工作就是要“控制普及性,突出重点性”。

从现实情况看,要在面上通过“撤镇建乡”,减少小城镇建制来控制普及性,阻力是比较大的,不容易做到,也没有必要这样做。可行的办法是,有选择地建设小城镇,就是在普及性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性。基本的选择思路为:首先是合理确定人口规模。人口密度比较大的区域,可以按10万左右人口的规模来布局,人口密度小的区域可以再少一点。其次要选择那些区位优势好、经济实力强,对人口集中吸引力大,现有人口多的小城镇作为中心或重点城镇,集中精力进行建设。再次是要尽早把那些没有发展前途的小城镇合并到就近的强镇或重镇。如果暂时不合并,也不要铺开基础设施建设,不再上大的企业项目,防止造成更大的浪费。这样,把重点城镇突出起来了,再加上强有力的工作,小城镇就能健康发展,农村城市化的步伐就一定会大大加快。

三、承担小城镇基础建设组织的主体性与商业性

基础设施建设是小城镇发展的一项基本的也是重要的内容。有着良好的基础设施,才能吸引企业和人口向小城镇集中。但是,基础设施投资是要花大钱的。根据青岛市小城镇建设的实践,要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供5万到10万人口生活的城镇基础设施,需要3亿元以上人民币。这么多的资金从哪里来?于是,有的小城镇继续沿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城市建设办法,投资口号是“人民城市人民建”,投资来源是“国家拨一点、企业拿一点、群众出一点”,结果很快没了后劲;也有的小城镇为筹资,违章提高土地出让价格、征收各种杂费,甚至违法集资,结果不仅不解决大问题,还带来若干负面影响;还有一些小城镇政府自恃经济实力强,对各种基础设施大包大揽,甚至直接投资建设楼堂馆所和商品批发市场等,但是当他 们难以为继之时 ,却没有资格向银行借贷,结果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甚至使小城镇建设被迫搁浅。

以上这些做法之所以行不通,甚至走入死胡同,根本原因是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落后,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镇建设。要进入小城镇基础建设的柳暗花明之路,必须科学解决投资的主体性和商业性问题。正确的投资主体应主要是企业而不是政府,投资方式应主要是商业性的,而不是行政性的、无偿性的。小城镇的各类基础设施,包括各种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学校、幼儿园,甚至道路、供电、供水排污等等,都应该由企业来筹资建设。建成后,可出租、出卖,也可以自己经营或利用其他形式收回投资。不管是国家、集体还是个人,都可以参与投资,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真正把市场机制引入到小城镇建设中来,形成开放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小城镇政府的资金则集中用于确实无法实施商业化投资和经营的纯公共设施项目,如街道整修、公共场所照明、环境治理等等。这样做,小城镇建设的投资就会进入良性循环之路。

在明确了小城镇基础建设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的同时,还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小城镇建设提供中长期贷款。具体可以参考城市建设开发的模式,大部分可以基础设施为抵押物向企业借贷,发挥国家商业化投资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拉动作用。这样,企业性的投资主体将更有活力,商业性的投资方式将更有基础。

四、小城镇产业的主导性与多样性

良好的主导产业不仅有利于吸纳聚集农村人口,形成小城镇发展的雄厚财力基础,而且它是决定小城镇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方向、使小城镇更有生命力和延续性的重要条件。着名的江西景德镇和贵州茅台镇,就是因为有“瓷”和“酒”为主导产业,其镇才得以长久延续并名闻天下。但是,从全国的小城镇看,大部分没有形成自己的主导产业,往往是你有我有他也有,同构现象非常严重。而且,这些产业很不牢靠,随时都有被市场淘汰的可能。这样的小城镇,一般不会有很好的发展前途。

现在要重视的是,一方面,在选择重点发展的小城镇的时候,要考虑有主导产业基础,而且其产业有生命力、有良好的延续发展前途,这样的小城镇才有可能在将来成为一个城市,达到我们建设小城镇的预期目的。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小城镇,尽早树立建造主导产业的强烈意识,充分挖掘和发挥当地的自然、经济、区位、地理、人文、技艺、资源等等优势,扬长避短,尽快选择和确立自己的主导产业。同时,还要帮助已经初步形成主导产业的小城镇,不断发展壮大,真正形成有广泛影响、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带动性强的主导产业。

为了使小城镇与小城镇之间的主导产业不撞车,要注重产业的多样性,在更广的产业范围内进行选择。从我国的整体情况看,小城镇可选择确立的主导产业有以下一些类型:一是基础农业型。主要是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进行系列服务,形成农产品的贸工农和产加销城镇;在平原地区和城市远郊农业为主的小城镇可着力向这方面发展。二是工业主导型。城市近郊有工业基础,特别是已经形成拳头产品或形成工业集团规模的小城镇,应当以此为重点,培育主导产业。三是商业贸易型。有自己特色商品资源的小城镇,可以通过建设或改善市场设施,拓宽交易范围,增大市场容量,发展成为区域性小商城。四是旅游开发型。有名胜古迹、历史文化遗产或靠山靠海的小城镇,可加强吃、住、行、游、购、娱乐设施及软环境建设,形成休闲、度假、观光、购物的旅游型小城镇。五是交通枢纽型。处于交通要道的小城镇,可凭借运输方便、信息快捷、流动人口多的优势,建设产品集散基地或运输量大的工商企业,并搞好三产配套,形成新型城镇。六是海洋开发型。沿海的小城镇可围绕海字大做文章,诸如海洋捕捞、海水养殖、海产品加工等等,形成以海洋渔业为中心内容的主导产业。七是资源采掘型。有矿藏资源的小城镇,应当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以采掘为龙头,带动运输、加工工业共同发展,形成矿务小城镇。以上主导产业类型,仅仅举例而已,实际上大部分小城镇都可以依据各自的优势,形成不同特色的主导产业,关键是善于发掘、组织和利用。

五、小城镇人口的凝聚性与政策性

目前,建制城镇的人口普遍偏少。青岛市郊区是我国比较发达的一个区域,小城镇建设起步也比较早,但现在居住在镇区的人口平均也不过6000多人,而且绝大多数是当地原有农民,外地迁入定居的很少,而且有的小城镇人口还呈减少趋势。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建制镇的平均人口不足3000人,许多所谓的镇根本名不副实。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3篇

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城镇化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城镇化水平以平均每年0.625%的速度递增,而1952~1977年均只提高0.2个百分点。1998年,我国共有小城镇45462个,其中建制镇19060个。另据1997年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截止到1996年底,全国共有建制镇16126个,镇区户数平均1221.1户,镇区人口平均4518.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071.5人,镇区占地面积2.2平方公里。分地区看,东、中、西部地区的建制镇数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呈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三类地区分别拥有建制镇7479个、4682个和3965个,分别占全国建制镇总数的46.4%、29%和24.6%;从人口规模看,目前建制镇大多属于小规模之列。镇区人口在4000人(全国平均数为4518.6人)以下的镇达到10544个,占全国建制镇总数的65%;中等规模的镇(镇区人口4000~10000人)4235个,占全国建制镇总数的26%;镇区人口10000人以上镇1347个,占全国建制镇总数的8.4%,这部分人口规模较大的建制镇虽然数量较少,但却拥有建制镇人口总数的36%和非农业人口总数的40%,属于经济实力最强、发展势头最猛的镇。

尽管经历了改革后的高速发展,我国农村城镇化水平仍然大大低于工业化和非农化水平。1952~1978年,我国的人口城镇化率只提高了5.4个百分点,但同期工业化率和非农化率却上升了26.7和22.4个百分点[1]。改革以来自下而上的城镇化把中国城镇化带入了快速推进的轨道,从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中国整体的城镇化进程,并逐渐弥合了城镇化进程与工业化和非农化进程的差距。1978~1998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上升了12.5个百分点,年均上升0.625个百分点;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幅度从26.4%下降到11.7%,下降了14.7个百分点;城镇化滞后于非农化的幅度从54%仅下降到51.2%(见表1)。这说明滞后程度仍然十分严重。而如果把中国城镇化放在世界整体城镇化进程来考察,其落后程度更是极为明显的。1997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仅比低收入国高1.9个百分点,比世界平均数低16.1个百分点,更不用说与中等收入国和发达国家相比了(见表2)。

城镇化的滞后带来了一系列负面社会经济效应。首先,形成和固化了城乡产业—就业—收入与消费结构的长期失衡态势。1978年,农业部门以70.5%的从业人员创造了28.1%的生产总值,而非农部门却以29.5%的从业人员创造了71.8%的生产总值,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的产业—就业结构总偏差为84.8%。1997年,中国的产业—就业结构偏差虽然有所缩小,但仍保持在62.8%的较高水平。产业—就业结构的过大偏差,使得农业部门的回报率(农业产值比率除以劳动力就业比率)相对过低,1978年为非农部门的1/6.25,1997年虽有所上升,但也仅为非农部门的1/4.41。回报率的低下直接限制着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一直维持在不到城镇居民一半的较低水平,消费水平只大体保

表1我国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与非农化的程度单位:%

年份19521957196519781985199019971998

工业化率17.625.431.844.338.537.043.542.1

非农化率49.559.762.171.971.672.981.381.6

城镇化率12.515.418.017.923.726.429.930.4

城镇化滞后

于工业化5.110.013.826.414.810.612.611.7

城镇化滞后

于非农化37.044.344.154.047.946.551.451.2

注:工业化率和非农化率按国内生产总值基数(当年现价)计算。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9)》,56、111页。

表2我国城镇化水平与世界城镇化水平对比单位:%

年份中国世界

平均低收入

国家中等收

入国家高收入

国家美国日本

197017.4351846747471

198019.4402238747476

199729.9462849787778

资料来源:1.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222-223页,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

2.TheWorldBank,WorldDevelopmentReport1998/1999,KnowledgeforDevelopment,

P192~193.OxfordUniversityPress,1998.

3.中国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1999),111页,与上述世界银行出版物有差距。

持在城镇居民的1/3左右。并且,从近几年情况看,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有扩大的趋势。其次,使我国在人均消费水平很低的情况下过早地遭遇了工农产品的买方市场和经济过剩。90年代中期以来出现的买方市场和产品过剩与城镇化水平过低有着极强的正相关关系,并且是农民收入增速趋缓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再次,对农业部门的发展造成了诸多方面的限制和约束。城镇化水平过低使农业市场难以有效启动,限制了农业市场扩大的可能空间;农业人口过多使农业竞争地位低下的状况难以真正扭转。最后,限制了农村人口的转移,使农业内部积累了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我们估计,我国现有的农业劳动力约有1/3处于隐性失业状态,总量达到1.5亿左右,今后每年还可能产生800万左右的剩余劳动力。如此庞大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仅靠农村内部是不可能全部消化的,必须从农村走向城镇,实行异地转移。

国内外实践证明,城镇化水平提高可以通过减少农业人口、增加城镇人口的方式有效解决工农两大产业间的利益失衡问题,扩大农产品市场的空间范围,提高农民的相对和绝对收入水平。根据未来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我们运用经济计量模型估算出2010、2020、2030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可能分别达到40%、50%和60%,实际上是前10年和后10年稍慢一些,中间10年稍快一些。如果按照我们估计的城镇化水平每增加1个百分点每年可以多吸收100万剩余劳动力,则2003年前后由于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可以充分吸收每年新增加的劳动力,以后农业剩余劳动力总量不断减少,估计2030年以后才有可能实现劳动力增加和就业吸收的动态平衡。如果考虑到加入WTO后我国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主要是粮食)的生产将大量减少,而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无公害蔬菜、优质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将大量增加,从而从长期看农业领域可能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则各产业吸收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达到平衡时的“转向点”可能会提前一些。

那么,我国农村城镇化的道路应该怎样走?我们认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走出一条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的道路,但各类型城市的发展重点应有所不同,其中,大、中城市主要依靠不能挖潜和城市质量的提高来集聚人口,即内涵发展方式;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则主要依靠数量的扩张来集聚人口,即外延发展方式。当然,前者并不完全排斥数量的扩张,只不过数量扩张不是其主要任务;后者更不能不要内部挖潜,只不过其主要任务就是尽可能吸收农村剩余人口。由于小城镇位于城市之尾、农村之首,与农村经济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体系,因此,在我国的城市体系中,小城镇的发展速度应该是最快的。此外,县、乡(镇)两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就是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小城镇是农村经济的重要增长极,他们必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加快小城镇建设,从而使小城镇的增长速度大于其他城市类型。

下面,我们首先分析现阶段我国小城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对策建议。

、当前小城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农村小城镇发展的速度很快,但由于其成长具有特殊背景,即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加上一些乡镇干部急功近利扩大财源的心态,我国小城镇发展不可避免地要走一点弯路,出现一些问题。下面,我们选择几个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一)小城镇的规模普遍偏小。当前,小城镇的规模普遍偏小,严重制约了小城镇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第一次农业普查资料,全国建制镇镇区平均只有1221.1户,4518.6人,镇区面积2.2平方公里。中西部地区建制镇的镇区规模更小。建制镇尚且如此,一般集镇的规模可想而知。在镇域人口上,有的镇只有几千人[2]。山东省烟台市属于比较典型的沿海发达地区,在该市175个乡镇中,总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只有2个,3~5万的75个,3万人以下的占56%,其中7个乡镇总人口不足1万人[3]。中西部地区乡镇的人口更少。

现行行政区域规划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做出的,乡镇规模小比较利于管理。但随着改革的深化,这种小规模乡镇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首先,小城镇的规模小必然造成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使得城镇经济难以繁荣起来,城镇功能的发挥也受到极大影响,导致小城镇发展的后劲严重不足,并且不利于集中有限的财力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小城镇规模小,对资源的集聚能力小,不仅难以把周边的资源吸引过来,对镇域经济也无法起到辐射作用。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个小城镇只有当镇区人口达到1万人时,才能够发挥经济中心对镇域经济的集聚和扩散作用;2万人时作用比较明显;超过5万人则可以对周边若干乡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

其次,镇域规模小,但行政人员并少不了多少,必然加剧农民的负担。实际上,乡镇“吃饭财政”状况的形成以及一些地区农民负担屡减不轻等现象,与镇域规模过小、行政人员相对过多有直接的关系。一般说来,一个2~3万人规模的镇吃“财政饭”的人员要达到150~180人,而某规模不到5000人的小镇吃“财政饭”的人员竟也超过100人。镇域规模与农民负担的关系可见一斑。

再次,这种规划比较僵化,缺乏弹性。有些地方小城镇发展很快,早已突破了原来的规划,有的地方两个或多个相邻的镇已经联在了一起,形成了具有一定城镇化水平的经济区域,但由于受到行政区划的制约,这些经济区域的基础设施不能共享,造成资源浪费,各镇各自为政,在同一经济区域争市场、争资源,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在低水平上重复建设,其结果是都形成不了规模,造成很大的浪费,并阻碍了人口和其他资源的进一步集聚。如温州市的柳市镇和北白象镇,综合经济实力一个是温州第一,一个是温州市第八,镇域人口都是10万人,镇区人口都是5万人,历史上(1992年)同属于一个区,曾经有过联体发展规划,建成区中心距离4公里,目前事实上已经联在了一起。

再如温州市的龙港镇和鳌江镇,前者是温州市的第二经济大镇,后者也是该市的经济强镇。二镇的建成区人口分别为7万人和6万人,分属于苍南县和平阳县。两镇隔岸相望,不能互通,一条龙港大桥却建在离镇4公里之外的上游。在两镇建成区建大桥的方案提了十几年,终因分属于不同县而未能付诸实施。二镇距离虽近,但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形成互动和互补,规划也雷同。

又如在温州的东部,从瓯海区的永中镇到瑞安市的塘下镇,相距20公里,沿公路两侧居然有11个镇,已经成带状连在一起,单边的房屋最大间隔不超过100米,建筑以公路为街道式的布局,且都是“顶天立地”式的民房建筑,下面店铺,上面住家。水电等基础设施各自为政,小城镇管理十分困难。

问题在于,上述问题出现的背景是浙东南极缺具有一定集聚能力的中等城市,使得这一带的小城镇的经济实力很强但发展质量不高。“走过一村又一村,村村像城镇;走过一镇又一镇,镇镇像农村”是这一带小城镇发展格局的真实写照。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不能突破原来的行政区划,把事实上成为一体的两个镇规划成一个镇或者一个小城市甚至中等城市?而这种现象在发达地区并不少见,如山东省淄博、烟台等地。近年来,北京市、江苏省等省市已经开始合并乡镇工作,通过行政区划变动的方式提高乡镇规模,增加小城镇的集聚能力,同时,也能够有效解决联片镇的发展问题。从资源配置角度看,这项工作不是做得早了,而是晚了。

(二)资金短缺导致乡镇政府的急功近利行为。资金问题是小城镇建设的大问题,也是小城镇领导人考虑最多的问题之一。虽然从全国来看,小城镇的投融资体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总的说来政府部门的投资在仍然是最重要的,在很多地方甚至仍然是单一的投资渠道。在这里,我们首先分析现行财政体制对小城镇投资的影响,然后讨论当前小城镇筹集建设资金的几种主要做法所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们在温州市的调查结果,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镇政府不是一级完整的预决算财政单位。地方税归县财政所有,镇政府只能按人头获得经费,超收部分按一定比例分成。而各种费用则由县级政府各部门直接收取,一般情况下,各种费用总数约占预算内财政收入的1/5到1/4,有的地方还可能要多一些。该市虹桥镇1997年预算内财政收入为7800万元,镇政府分得财政总费用(含教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工资)600万元;灵溪镇(城关镇)1997年预算内财政总收入9200万元,镇政府分得1520万元(含教师工资和学校办公费800万元),镇财政预算外收入补贴预算内支出(不含城建投资)300多万元;水头镇1997年预算内财政收入5620万元,镇政府仅分得财政总费用670万元。县财政提取比例过大,往往使一些地区的小城镇建设捉襟见肘。

总的来看,小城镇镇级财政和金库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小城镇财政的统管统支没有得到落实。县级各职能部门都在执行着各自带有很强的部门利益色彩的部门政策,乡镇政府很难打破它们的垄断权益,在一些地方县级职能部门在小城镇争相乱收罚款的现象比较严重,乡镇政府与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的利益冲突越发明显。尤其是有些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以及受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的部门利益的驱使,在小城镇市场上吃拿卡要、以权某私的现象比较严重。根据我们的调查,1997、1998两年度南方某镇县级职能部门拿走的正当规费上解和不正当的罚没收入总额竟超过该镇两年财政收入的总和。这种状况不仅大大降低了小城镇政府的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调控能力及投入力度,而且由于乱收费和乱罚款,又极大地挫伤了小城镇建设的投资主体——广大农民和个体工商业者的投资积极性,而这正是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活水源头。

在当前的财政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下,镇政府在小城镇建设上的投入力度还受“吃饭财政”状况的制约。由于大量小城镇财政都是“吃饭财政”,个别乡镇甚至连工资都难以按月发放,在这种情况下又想由政府包办,就只能依靠手中的资源(包括行政资源)扩大资金来源。主要手段有“以地生财”和“集资建镇”等。

“以地生财”是当前各地小城镇筹集建设资金的主要手段。这种做法实际上与保护耕地的国策相矛盾。在实践中,各个小城镇都尽可能多出让一些土地,或者变相把农用土地非农化;有的乡镇领导错误地认为乡镇政府是管理农村的一级政府因而理所当然地拥有对农村土地的征用权,全然不顾正常的征地程序,盲目圈地搞小城镇开发区或进行房地产开发。这种混乱状况给耕地保护增加了压力,助长了“摊大饼”式发展小城镇之风。我们每到一个小城镇调查,听到的总是“土地不够用”之类的抱怨,很少有小城镇注重内涵式发展,或者注重旧城区改造。

“集资建镇”也是小城镇筹集建设资金的主要做法之一。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卖户口”,即符合一定条件把农业户口转为小城镇户口的,要按照规定交纳一定的费用。二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集资,又有按照市场经济的做法和行政措施的做法。前者指把小城镇的某些基础设施交给企业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利可图;后者指硬性摊派,要求小城镇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摊一定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这实际上对企业利益的一次剥夺,从长期看,对小城镇的发展有害无益。

有些地方还把小城镇建设也列入义务工范围,有些乡镇企还号召农民自愿奉献并扩大义务工的范围和时间,变相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引起了广大农民的不满。

总之,把小城镇建设状况与乡镇主要领导人的政绩乃至职务升迁联系在一起,从而使小城镇建设具有急功近利的色彩,而不是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水到渠成的结果,在资金的筹集上就必然出现种种问题,其结果必然导致小城镇的高速度、低质量发展,有些问题甚至会带入下个世纪。

(三)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是导致小城镇经济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形成于50年代后期的户籍制度是传统计划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已经建立,可以说,传统户籍制度的任务已经完成。尤其是在我国经济运行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的情况下,仍然依靠僵化的户籍制度限制城乡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也不能满足小城镇发展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现行户籍制度下,能够进城经商的农民仍然是“农业户口”,形成了城乡两栖的既非市民又非农民的游离阶层。这些农民户口仍在原籍,并且承包着土地,而就业和日常生活又在城镇,在农村和城镇都拥有生产和生活设施,实际上既无心或无力从事农业生产,导致农业粗放经营甚至出现土地撂荒,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又无法获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身份和待遇,工作和生活都难以稳定。这就必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小城镇经济的发展。

2.现行户籍制度严格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空间范围,即使在大中城市有比较稳定的职业和在事业上有一定成就的农村劳动力,由于无法取得城市户籍,仍然没有稳定感,更何况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不可能在大中城市找到稳定的职业和较高收入。这就造成了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的局面。

3.滞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必然就近发展非农产业,造成农村非农产业的分散化。近年来虽然提倡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但新建企业由于追求低成本和避税效应,集中的效果不能使人满意,而老企业集中的难度更大。缺乏非农产业的支撑,小城镇发展就失去了产业基础。

(四)小城镇建设与农业发展的关系不够密切。小城镇位于城市之尾、农村之首,其产业结构更接近于城市,但在与农村经济的联系上比城市要密切得多。小城镇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从地域上看,小城镇发展最快、质量最高的地区实际上就是农村经济发展最好的沿海发达地区,如浙东南、苏南、长江三角洲、胶东半岛等。正是由于小城镇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这种天然联系,小城镇的发展必然不可能脱离农业和农村经济而成为另外一个经济体系。各地发展的经验表明,许多小城镇正是把立足点放在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上,才逐步走出困境,不断跃上新的台阶。早期发展起来的小城镇,大都与农业有着千丝万屡的联系,起码与较扎实的农业基础有关。但从全国总体看,小城镇经济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联系十分薄弱,我们认为,这正是我国小城镇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小城镇的工业结构与农业的联系太小。尽管乡镇企业的集中度很低(只有大约8%左右的企业集中在建制镇),但仍然是小城镇经济发展的主体。而乡镇企业与城市大工业的同构性过大,高达80%以上。也就是说,尽管乡镇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50%左右,但其中的绝大多数是在农民不熟悉的非农领域与地方工业争原料、资金、人才和市场。从乡镇工业自身的产业结构看,80年代以来,乡镇工业中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所占比重一直在30%左右,而80年代中期在泰国和印度农村工业的产业结构中,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分别占55%和90%以上。另据联合国亚太经济与生活理事会(ESCAP)的调查,在大部分亚太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加工和纺织品生产两项从业人员占农村人口的50%以上,在孟加拉国占75%以上。我国农村工业的这种畸形结构与其在城市工业的夹缝中成长起来的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

2.很多新建小城镇,尤其是相当一部分试点镇,往往把建设重点放在招商引资上,而不是以发展镇域经济为手段促进小城镇发展。这种不正确的认识的结果是开发区泛滥,有的县几乎一个乡镇一个开发区,甚至一些根本没有开发价值的乡镇也不得不紧跟“形势”,办起了开发区。开发区泛滥的结果是对土地和资金的浪费。有的乡镇把开发区“三通一平”、“五通一平”后,等待外商前来投资;有的还在开发区里建起了一定数量的厂房或职工宿舍;有的把土地圈起来后便让其荒芜着。

3.当前,农业产业化方兴未艾,农业产业化对于有效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引导千家万户农民走向市场,并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农业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龙头企业发育不足,而据有关学者推算,在全国2000多个乡镇企业中,只有5000个可以算作龙头企业[4]。小城镇经济对农业发展的带动不够,不仅镇域农业经济发展难以跃上新的台阶,小城镇自身的发展也难有大的突破。

(五)小城镇管理体制不健全。现行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是在改革完成、乡镇政府成立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基本沿袭了的运行模式,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较浓。在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过程中,小城镇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主要有:

1.管理体制不健全。乡镇虽然是一级党委、政府,但许多职能部门,如工商所、派出所、供销社、电管所、粮管所、土地管理所等都是人财物统归县职能部门垂直领导管理,乡镇政府的职权十分有限,难以对乡镇经济社会的运行实施统一协调管理和服务。这种状况对于一般集镇尚可,对于发展较快的建制镇甚至试点镇就有捉襟见肘之感。有些较大的小城镇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随之而来的一系列行政和社会管理问题,如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城镇绿化、市场管理、文化娱乐业的审核和管理、街道交通管理等,都被列入镇政府的目标责任制,但由于这些部门不属于镇政府直接管理,镇政府的工作难度很大。

按照国家试点镇的政策规定,部级试点镇可以设立有关职能部门的分局,一些省、市对该省级和市级试点镇(示范镇)也作了类似的规定。根据我们在调查中掌握的情况,这一规定在有些地区执行得较好,有些地区则执行得不够好。如早在1995年,安徽省阜阳市就开始在20个示范镇试行设立建委、土地、地税、工商、公安等职能分局,并且规定人财物三权下放给镇管理。但从执行情况看,远不如像水利、广播、农技、农经等“七站八所”这些既无利可图,又需要支付大量管理费用的部门那样来得容易,往往是牌子挂起来了,但实际上人财物三权仍然牢牢地控制在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手里。小城镇政府的人权和事权不统一,凡是制定的涉及到这些部门利益的政策,都无法有效执行。有一个县曾经就三权下放问题下发了专门文件,但却遭到这个县各职能部门以及上至省级主管部门的反对。[5]可见,小城镇的发展客观上已经提出对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

2.机构臃肿,人员严重超编。在国家统计局等部委的抽样调查中发现,奇怪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小城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情况是:镇党政机构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数平均16个,其中,党政机构平均7个,事业单位平均9个;干部总人数平均155名,其中党政机构平均64名,事业单位平均91名。县直派出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设置数平均19个,其中,党政机构平均5个,事业单位平均6个,企业单位平均8个;干部总人数平均290名,其中,党政机构平均64名,事业单位平均110名,企业单位平均115名。[6]机构、人员过多,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并导致农民负担屡减不轻,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紧张。

3.党政不分,政企不分。主要表现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不清,则权分离,以及以政代企,对企业事务干预过多等。

(六)小城镇规划问题。规划是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没有科学的规划,小城镇建设就会无章可循,就会变成一团乱麻,也将给小城镇的长期发展和未来建设造成隐患。从全国情况看,大部分建制镇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划,有的地方连集镇甚至中心村的规划都做得相当漂亮。但在相当一部分小城镇的规划和初步建设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有:

1.过分贪大求洋,好看而不实用。有些小城镇主街道规划成六车道甚至八车道,有的在目前镇区只有不到2万人的情况下按照15~20万人作规划,有的小城镇在镇中心规划出接近1公顷土地的绿地,……这些现象的出现,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耕地,由于规划过分超前,实际上也无法实现。

2.很多小城镇的规划实际上成了大城市的翻版。走过许多规划、建设得比较好的小城镇,都可以看到相同或接近相同的高楼大厦,层出不穷的“某某精品一条街”,大面积的玻璃幕墙,清一色的“水泥丛林”,这些大城市居民都开始厌恶的东西都在许多小城镇重现。在相当一部分乡镇领导人看来,“把马路让出来,把电灯亮起来,把垃圾收起来,把高楼建起来”等等,这就是城镇化了,就由农村变成城市了,这实际上是对城市的误解,是只看到了城市的躯壳,没有看到城市的精髓。

3.很多小城镇沿主干道的一侧或两侧向两个方向延伸发展,这种“规划”实际上是没有规划,不仅浪费了土地,城镇的功能也得不到发挥。浙江温州、山东淄博等地的一些小城镇正是沿路延伸发展,才导致镇与镇之间首尾相连,成为“龙形”,已经成为进一步发展的“心腹大患”,应该尽快制止这种做法,起码在中西部小城镇的发展中不要重现。

4.随意更改规划的现象比较严重。乡镇一级主要领导的变动比较频繁,新领导上任后,对小城镇建设往往有自己的想法,从而对原有规划进行变动。频繁的变动使小城镇规划流于随意,缺乏长期性和严肃性。

三、以制度创新推进小城镇建设

制度创新的目标就是要促进城乡之间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同步及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四个融合”,即城乡人口融合,通过改革现行户籍制度,使城市和乡村劳动力能够根据需要和自己的意志自由流动;城乡政治融合,城乡政治一体,工农联盟更加紧密;城乡经济融合,城乡经济优势都能够得到有效发挥,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城乡文明融合,社会进步的成果为全社会所共享,农村居民能够充分享受城市文明,城市居民也能够充分享受农村的自然风光,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

(一)合理确定小城镇建设的重点。目前,全国共有1万9千多个建制镇,2万6千多个集镇,这么大数量的小城镇,如果平均用力,共同发展,既不科学,也不可能,超出了目前的财力允许范围。按照规模和财力,可以把小城镇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2000多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第二个层次是1万7千个一般建制镇;第三个层次是2万6千多个集镇。目前,已经明确显示出来规模较大、非农产业比较发达、吸收劳动力能力强、对区域经济带动比较明显、城镇功能比较强的小城镇主要有2000多个城关镇和2000个一般建制镇,总计大约4000个,应该成为21世纪前期我国小城镇建设的重点。

分地区看,全国小城镇的发展极不平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方针。具体说来,东部地区小城镇建设应以县城城关镇[7]和若干条件较好的建制镇为重点,中部地区应以城关镇和少量建制镇为重点,西部地区应主要以城关镇为重点。各地在确定发展重点时,部级和省级试点(示范)镇应该包括在里面。

通过重点建设城关镇和强镇,到2010年把它们发展成为以下三种规模的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县,以城关镇和强镇为依托,发展为1个30万人左右的中等城市和1~2个5~10万人的小城镇;人口在50~100万的中等县,发展为1个20~30万人的中等城市和1个5~10万人的小城镇;50万人以下的小县发展为1个20万人的小城市。到2030年,150万人以上的大县发展为1个50万人左右的城市和5~10个10万人的小城镇,100~150万人的县发展为30~40万人的城市和5个10万人的小城镇,100万人以下的县发展为1个20~30万人的城市和3~5个10万人的小城镇。通过这种重点发展战略,一方面避免城镇化进程中“遍地开花”的“小城镇化”倾向,另一方面促进城镇在地区之间分布的平衡,使城市文明能够迅速向广大农村地区扩散。

(二)乡镇合并与小城镇建设。目前,我国的小城镇普遍偏小,对资源的集聚能力普遍较弱。这种状况还导致在经济发达地区高速发展的小城镇已经连在一起,难以划清边界,重复投资现象严重。小城镇普遍偏小还是农民负担屡减不轻的主要原因。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些省市已经开始了乡镇合并工作。我们认为,适当合并乡镇,扩大小城镇规模,是促进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措施。从各地合并乡镇的经验看,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乡镇的合并要尽可能按照经济区域来进行,不能平均化。合并时就要尽可能把处于同一经济区域的乡镇归到同一行政区域,而不要人为割裂,否则,将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结构优化。要通过乡镇合并使经济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大化,而不是简单地把几个乡镇合并在一起。

2.合并后小城镇的运作更要符合经济规律,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唯一目标,尽量排除行政因素的干扰。乡镇合并后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命、富余人员的安排、镇政府驻地的选择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要以能否真正推动经济发展为标准。

3.要使合并后的小城镇能够根据本地资源真正形成明确的主导产业。主导产业的形成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可以是一个镇一个主导产业,也可以是多个镇一个主导产业。主导产业是在一定经济区域内形成的,它的确定,应该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原则,以资源条件为基础,而不必考虑行政区域的界限。并且尽可能使相临或相近经济区域的主导产业之间相互配合,互为发展条件,在较大的范围内形成规模经济,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小城镇建设再上新台阶。

4.与乡镇合并相结合,较小的自然村也要向中心村集中合并,不断增加村庄规模。村庄的合并不仅能够增加耕地,更重要的是以合并为契机,使中心村的规划更加合理,各功能区的划分更加符合实际。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各个村庄也要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环境优美、房舍道路建设整齐的现代化新农村,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以结构调整提升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素质。乡镇企业是小城镇发展的重要主体,是小城镇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20年来的经验证明,没有高速发展的乡镇企业,小城镇的崛起和发展是不可能的。但应该看到的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乡镇企业传统发展模式中固有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这就使得乡镇企业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进一步发展的困难会更大,从而影响到小城镇的结构升级和素质的提高。影响乡镇企业发展的因素很多,但就其自身而言,结构调整是关系乡企经济效益能否尽快提高的深层次问题。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树立一切从实际出发,以市场需求、产业政策和资源优势为导向,坚持“高起点、高速度、上规模、上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指导思想。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国家产业政策的着眼点上,要根据不同产业、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出可操作性强和相互配套的政策体系。要按照市场需求、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资源优势,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在市场需求、产业政策和资源优势“三导向”中,最重要、最关键的是市场需求导向,而且应该面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目前,应继续运用积极的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乡镇企业的出口受到很大冲击,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型、与东南亚国家结构雷同的产品受到的冲击更大,至今还没有恢复到危机前水平。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即,这对于乡镇企业的出口(包括乡镇企业的生存)的影响更大。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应尽快调整乡镇企业的经济结构,挖掘出口潜力,千方百计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值得高兴的是,外贸部门已经放松了对非公有制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限制,这对于外向型乡镇企业走出低谷、加速发展是一个良好的机遇。就国内市场而言,有最终消费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平淡和走低问题,但也有产品结构和质量不适应问题,致使城乡居民的一些潜在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因此,乡镇企业要加快技术创新的速度,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在不断的技术创新中促进产业技术升级,争取做到生产一代、研制一代、储备一代,出新品、精品、名品。乡镇企业必须充分发挥与农村市场距离近的先天优势,立足于农村市场的开发,根据农民生活和生产的特点,设计与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搞好对农民的服务,在农产品加工、建材、家电、农具、服装等农民消费的领域增加有效供给。

2.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要和制度创新结合在一起,通过制度创新,及时实施结构性调整,为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新的和更大的空间。制度创新是结构调整的基础。目前,乡镇企业的制度创新应着眼于理顺企业与政府(主要是社区行政组织)的关系,逐步培育独立于社区的企业主体;同时,通过市场对政府的有效替代,为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寻找新的支点,从而平稳地实现乡镇企业发展模式的转变。主要是:

(1)加快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的步伐。只有明晰了产权,才能将政企之间的权责划清,才有可能消除社区为企业的发展设置的种种羁绊,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的地位才能真正树立起来,才能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活力,最大限度地调动投资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近年来,各地在乡镇企业产权改造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形成了出售、租赁、兼并、破产、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等多种企业改制的具体形式,并且仍在积极的探索之中。

(2)促进乡镇企业的资产重组。在企业改制的基础上,开辟直接融资渠道,推进产权交易,不仅有助于企业充实资本金,改善自身的资产结构,也是乡镇企业盘活资产存量、实现规模经济的必要条件。因此,应积极探索乡镇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的各种有效形式。目前,乡镇企业已经探索出来的具体形式有:通过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定向募集资金,通过兼并、募股、收购组建企业集团,通过投资基金方式推动乡镇企业进入股权市场,以及与城市企业改制相结合进行资产重组等。

(3)改善乡镇企业的金融环境。主要是通过提高乡镇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经营业绩和完善内部管理,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重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地方政府对此也应该进行适当的扶持,可以考虑将目前的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功能转变为信用担保功能,逐步改善乡镇企业的信用和金融环境。

(4)建立一批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中介组织,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通过中介组织的建设逐步弱化政府对企业的直接调节功能。

3.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要和农村小城镇建设结合在一起,通过乡镇企业的集中发展推动小城镇的建设,通过小城镇的上规模、上档次带动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通过工业小区建设促进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促进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必须进行一系列制度创新,主要应包括:

1.建立起有利于吸引投资和保证入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环境,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入区乡镇企业实行管理和服务,尤其是对于国家及本地政府规定的扶持乡镇企业或适用于乡镇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或减免政策以及其他优惠政策,都要切实兑现。

2.工业小区内部也要加强管理。小区管委会(或其他名称)人员和机构的设置要精干,运转要灵活,办事要高效。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物业管理等能够实行企业化的,一定要实行企业化经营。其目的就是降低小区运作成本,减轻入区企业的负担。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制定合理的土地价格及税费,不断完善小区管理体制。

3.地方政府应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对于新建企业,一方面从严审批在村里企业的用地,或者新建企业原则上不予审批,迫使其在工业小区内落户;另一方面,对于在小区内落户的企业要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使在小区内集中的企业既能够享受到集中服务的好处,又有成本优势,并且不影响原来的产权关系。对于老企业,应该本着自愿集中的原则,以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一定的利益来调动入区的积极性,而不能采取硬性搬迁的办法。但当老企业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时,则要求其在小区内设立新址。

工业小区的选择和布局也是非常重要的。要结合小城镇发展的规划,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建设工业小区,不能一个乡镇一个,更不能像某些省市那样,每个乡镇搞工业小区,每个村搞“工业大院”,其结果只能是加速乡镇企业布局的分散化。

(五)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本研究的界定,小城镇既包括建制镇又包括集镇,后者属于一般乡镇机构的改革,涉及面大,表现等到建制镇管理体制改革摸索出经验后再向集镇推广。并且,对现行管理体制感触最深的是规模较大的建制镇,实际上主要是其中发展最快的包括城关镇在内的4000个左右建制镇。我们认为,建制镇管理体制改革应围绕“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来进行,主要内容为:简政放权,精简机构,强化服务。

1.简政放权。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小城镇政府要坚决把企业事务交给企业自己管理,尤其是企业运行方面的事情,政府不要过问,要相信企业会管好这些事务,从而真正理顺政府和企业直接的关系。二是大力发展一批中介组织,目前政府管理的很多事务实际上都可以交给中介组织。中介组织在略有盈利的条件下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国际经验表明,中介组织的发育程度是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三是理顺小城镇政府和县直部门之间的关系,要根据中央有关精神,把对小城镇发展影响较大、专业性较强的城建、环保、土地管理等部门又小城镇和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小城镇为主;把具有监督、检查职能的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以主管部门为主,真正解决小城镇政府“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四是积极培育市场体系,把一些应该由市场承担的组织调节商品生产的职能交给市场。

2.精简机构。“简机构”是“简政”的必然结果,精简机构又是和精简人员联系在一起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合并党政重合的部门,如办公室。二是撤消那些职能已经交给市场或企业(包括中介组织)的部门。三是对保留部门的人员也要精简。

一些部级和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镇在机构和人员的精简上已经闯出了新的路子。如湖南省羊楼司镇将原来的19个二级机构合并为5个办公室,行政人员由73人减少到20人,精简下来的人员分流到镇经济联合总公司,同时对干部实行聘任制,按照“选贤、任能、治庸、治懒”的原则,节省了财政支出,提高了工作效率。

再如,浙江省永嘉县桥头镇改革后的机构和人员设置如表3所示。

3.强化服务。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方向,县直部门下放的机构和人员要与小城镇经济管理和技术服务部门逐步融为一体,转变为多种形式的经济实体和服务实体,为小城镇居民服务,为乡镇企业服务,以及采取产业化等形式为广大农民走向市场服务。

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建议小城镇财政由县(市)政府统一管理,在县(市)财政局设立各乡镇帐户,按照规定的收入完全上缴县(市)财政,支出按照规定拨付,剩余部分用于小城镇建设。这样,可以提高县(市)政府的转移支付能力,集中财力建设重点小城镇。

表3桥头镇改革后的机构和人员设置

机构行政编领导行政编制借用人员

名称制数职数现有人数缺编数事业编制临时工

镇二套班子正副职数1515132

党政办公室1911638

农业发展办公室32313

计划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科技办)52411

村镇建设办公室3121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计生办)107354

政法办公室(综治办)3211

财政办公室(规费办)55

合计634815294

备注镇领导干部15名,中层干部12名。

资料来源:《永嘉县桥头镇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打印稿),桥头镇人民政府提供。

(六)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实践证明,现行户籍制度对经济发展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已经产生不可低估的负面作用。随着80难道中后期以来农村第一步改革的完成和民工潮的不断出现,对这一制度改革的呼声就在实践中出现了。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逐步改革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那样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要制定和完善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

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在试点镇具备条件的农村人口有权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下列农村户口的人员,在小城镇已有合法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已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而且有了合法固定的住所后居住已满两年的,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①从农村到小城镇务工或兴办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人员;②小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③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者已有合法自建房的居民。上述人员的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随迁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外商、华侨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小城镇投资兴办实业、经批准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有合法自建房后,也可以办理小城镇户口。”[8]并规定农村居民必须交回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和自留地。

上述规定在传统户籍管理制度的铜墙铁壁上凿穿了一个大口子。在具体执行时,各地的做法不完全一样,但大都是只允许一定规模以上的投资者和用一定数额的资金在小城镇购买住房或自建住房的人,而与绝大多数农民无缘。可以肯定,即使上述规定经过试点后在小城镇中推广,也无助于解决目前的工农、城乡分离问题,起码进展将非常缓慢,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相差很远。

实际上,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的创新就一直处于自下而上的自行性改革攻坚阶段。由于制度供给不足,流入城市的农民长期在体制管理之外生存,既不利于城市的稳定,也不利于维护进城自身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的农民建设“农民城”,一些地方实行“蓝印户口“管理制度,实际上也是自发地进行户籍制度创新,但这种自发性改革的作用是有限的,不可能弥补制度供给的短缺。因此,政府应当积地把目前的自下而上的改革转变为自上而下的改革,及时推进户籍制度的创新。我们认为,目前在较大范围内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

应该看到,户籍制度毕竟在我国实行了接近50年,不仅自身根深蒂固,对其他社会管理制度的影响也非常深远。因此,对户籍制度的改革不可能采取“一揽子”改革方式,而应该循序渐进的改革方式。具体说来,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可以设想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0~2005年,放开县城以下建制镇和集镇的户籍制度,允许农民自由进入。凡是在小城镇有合法的固定住所和生活来源的,均可在小城镇落户,享受城镇居民待遇。小城镇居民的管理实行身份证管理,按照居住地和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为了避免刚进城的农民有后顾之忧,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允许他们在三到五年内保留在农村的承包地。这一阶段,中小城市可以适当放开,但要设置较高的门槛。大城市暂不对农民放开,但对与城市居民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可以“网开一面”。

第二阶段:2005~2010年,彻底放开中小城市的户籍,允许有合法住所、固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中国公民(农民或者其他城市的居民)落户。并可选择几个大城市进行试点。

第三阶段:2010年以后,放开大城市户籍,在全国范围内按照居住地和职业划分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实行身份证管理。

(七)加强小城镇的规划工作。从规划学的观点来看,一个合理的小城镇规划至少要体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超前性。即用改革和发展的观点,科学预测小城镇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状况,并以此为基础做好小城镇规划工作。按照这一思路,小城镇规划的标准和起点要高,但不能太离谱,不能脱离对小城镇未来发展的科学预测。二是科学性。即优化布局,节约土地,每个小城镇都要规划好六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业区、商贸区、住宅区、行政区、绿化区),并妥善安排各个功能区的协调发展。各个规划区的安排要合理,发展要留有余地,不同时期的建设任务要有衔接性,做到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三是本土性,即小城镇规划要体现地方特色。小城镇是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特点的集中体现。因此,如果小城镇规划一味照搬大城市的样子,即完全把大城市高楼大厦、“水泥丛林”的躯壳搬到小城镇来,必然使小城镇失去自我,失去特色,也失去了发展和建设小城镇的意义。

鉴于小城镇规划的重要性,国家建设部门要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各个小城镇在制定或修订规划时也要放在“百年大计”的高度。具体说来,注意以下几点是十分必要的:

1.建设部门应针对小城镇的特点,培育或建立一批专门或擅长从事小城镇规划设计工作的人才和单位,并不定期推出一些设计得比较好的示范性规划,以供其他小城镇参考。

2.小城镇规划工作要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一是要使“人”成为小城镇发展的中心,为“人”服务成为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目的。这是做好小城镇规划的基本点。二是让农民有归属感,不要有距离感。小城镇是农民的小城镇,要让农民真正感觉到小城镇的舒适和方便,真正感觉到是自己的小城镇。只有这样,才能调动起广大农民建设小城镇的积极性。三是要有地方特色或本土特色,要使小城镇规划充分体现地方文化特点。只有这样,才不会导致小城镇形象“千城一面”。四是要坚决制止或控制那种沿交通要道两侧发展的“龙形”规划。

3.把老城区改造放在小城镇规划中比较重要的位置上。小城镇规划要以节约土地为重要指导思想,在处理新老城区之间的关系时,首先要体现老城区的更新和改造,仍然满足不了小城镇发展的需要时再开发新城区。

4.规划的制定要严肃认真,要发动社会各届广泛讨论,一旦制定出来以后,首先要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就要严格按照规划来执行,不能随着乡镇主要领导人的变动而随意更改。

[1]按国民收入基数计算;《中国统计年鉴(1990)》,第34页。

[2]在西部地区,有的少数民族乡镇只有几百人甚至更少,这种特殊情况不在我们讨论范围之内。

[3]烟台市计划委员会:《我市小城镇建设与发展情况调查报告》(打印稿),烟台市计委提供。

[4]《中国资产新闻报》,1998-10-12。

[5]阜阳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阜阳市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实践与探索》(打印稿),1998年10月26日,第13页。

[6]参见中编办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课题组:《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载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政策培训班教材》(打印稿),1998年10月。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4篇

我国目前处于工业化与信息化共存的一个非常特别的历史时期:工业化过程尚未完成,信息化过程已经开始。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没必要也不应该升班硬套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先集中、后分散的城市化模式,而应该努力探索出一条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代表历史发展的新的城镇化道路。在这之中北京市延庆县的张山营镇做的极为突出。

起先张山营镇对于小城镇建设的并不是有优势。地形、地质复杂、也没有较好的经济基础也算的上薄弱。可就在这样的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下,张山营镇仍然发展的极为优秀。

首先,张山营镇就把自己的不利条件变为优势,把古崖居、松山等复杂地势、地形地区,合理运用,在2002年开通了北山旅游专线——“古龙路”,将古崖居→松山部级保护区→玉渡山风景区→山戎古墓群→龙庆峡连接起来。2006年开通康张路,使北线景区与八达岭长城、康西草原相连接,形成了快捷便利的交通网络和环型旅游带。

在交通条件已经很便利的情况下,张山营镇又把原有的自然条件投资利用。把京北小漓江龙庆峡、千古之谜古崖居、部级自然保护区松山、北京市自然风景区玉渡山、碧波荡漾的官厅水库、炎黄阪泉之战古战场和山戎古墓群(陈列馆)、石京龙滑雪场等人造景观加强生态保护,形成了春赏花、夏玩水,秋摘果、冬滑雪的旅游特色,年接待游客150万人次以上。

在旅游业也发展的如火如荼时,镇里也不忘为人民带来资源收入,开始建设旅游村。发展到现在为止,全镇有8个民俗旅游村、300多个民俗旅游接待户,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俗旅游项目。西大庄科村位于松山自然保护区腹地,为北京市旅游专业村。下营湖畔渔村,湖光山色,尽收眼底。黄柏寺村千亩桃园,春花烂漫,秋实累累。玉皇庙村树木参天,盛产皇家贡品—玉皇李子。这里远离都市的喧嚣,保存自然的幽静,浓郁的民俗风味、淳朴的民风民情,等待游客的体验品味,来这里度假旅游是现代人回归自然最理想的选择。近年来西大庄科村开发的“药膳宴”;西羊坊村开发的“蘑菇宴”;黄柏寺村开发的火盆锅“格炸宴”,在京城和外地游客中留下较好口碑。

在张山营镇的一路发展历程中,有规律性的利用自身资源,发展与自身所对应的,才能真正的做到发展城镇建设。为此,加快我国小城镇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在发展观念、相关体制以及政策上实现创新。特别强调我们应该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科学有效的对策措施。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5篇

农业生产方式变革的基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中国农村改革已经进行了30多年,改革到今天,中国农业与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态化、科学化的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还相距甚远。通过新型小城镇建设,在吸引农业人口转移的同时,必然带来农村土地管理方式的变革,进而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又一次变革。

二、新型小城镇建设乡镇财政所面临任务

1.基础设施投资

主要用于城镇道路和交通、通讯、内河治理、供水、供气、供电、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公共场所等设施的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关系到新型小城建设的规模和承载能力。

2.公共服务保障

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这部分支出是乡镇财政支出的核心部分,直接体现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主要内涵和小城镇建设的质量。

3.扶持产业发展

主要是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税式支出、财政贴息、研发补贴、人才引进补贴、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这项支出既关系到新型小城镇能否做大做强和可持续发展,也是关系到乡镇财政能否处理好财政与经济关系的重要问题。

4.带动“三农”发展

新型小城镇建设必然产生对“三农”的多方面需求,自然带动“三农”的发展,但新型小城镇发展速度超过了“三农”发展的速度,小城镇建设目标也难以实现。为此,乡镇财政在支持乡村道路建设、农村科技推广、农民培训、农业合作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生态建设等方面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

5.财政管理创新

传统的乡镇财政为生产型财政,后又转向吃饭财政,公共财政的作用发挥不足,财政管理不规范,管理手段落后。新型小城镇建设使得乡镇财政收支规模、支出范围、支出项目将发生变化,公共财政的特征更加明显,预算更加规范,管理更加严格,法制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将成为乡镇财政管理新特点。

三、新型小城镇建设中乡镇财政面临的问题

1.财力紧张

当前乡镇财政困难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具体表现:一是财政的经济基础薄弱,大部分乡镇工业不发达,商业规模较小,税源少且不充裕。二是现行非税收入极其有限,国家规范收费之后,乡镇原有的收费项目所剩无几。三是营业税提高起征点和大部分企业营改增后,现行分税制体制下,乡镇财政收入下降。四是乡镇政府无权发行城镇建设债券。

2.刚性支出

一是保吃饭的压力。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尽管收入不高,但对财政来说仍然是一项刚性的首要支出和沉重压力,养人支出目前仍占乡镇财政支出的70%左右。二是乡镇基础设施落后,维修改造、扩建、配套任务繁重,财政无力承担,拖欠工程款在乡镇是一种普遍现象。三是公共服务支出不断增长,财政处于低水平保障,甚至难以保障。

3.政策缺陷

一是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些年来,国家土地政策的红利基本上被大中城市所独享,土地财政成为城市财政的主要特征。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基本上是挤占乡镇非农业用地,在国家更加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今天,新兴城镇用地也随之纳入严控之中,大量的土地收益将成为历史,土地非税收入在新型小城镇建设中将看不到优势。二是国家对“三农”的支持,仅限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农民的生活上,而对农业人口转移中所发生的费用并没有纳入显性支出之中,农民享受不到市民化待遇,如低保、失业等支出,增加了农民改变身份的风险,抑制了农业人口的转移。三是农村土地难以实现流转,农民没有改变身份的本钱,城市人口回流农村又受到农村房屋产权转移的限制,城里居民与农村居民消费资金相互融通的渠道没有打开,导致新型城镇建设难以聚集农业人口。三是分级分税财政体制下,乡镇财政很少获得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依据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乡镇财政自身无力解决新型小城镇化建设的财政压力问题。

4.理念僵化

国家实施城镇化战略以来,小城镇建设出现“重口号、轻行动,重外延、轻内涵,重眼前招商、轻整体规划”的现象。小城镇建设中遗留下来环境欠账、生态欠账、公共服务欠账很多。近年来很多人片面认识“公共财政”,财政配置资源的职能没有有效发挥,财政与生产的关系几乎被割裂开来,开辟财源的意识淡薄,财政扶持支柱产业的杠杆作用几乎殆尽。

5.管理粗放

由于乡镇发展落后,长期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基础,新型小城镇建设也不例外。尽管近些年,包括乡镇财政部门在内的管理部门吸纳了部分大学生充实到管理队伍,但特别优秀人才少见,长期扎根乡镇的干部不多。在产业中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管理人才更是缺乏。乡镇人才的匮乏,导致各方面管理的粗放,严重影响了新型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质量。

四、新型小城镇建设的财政政策支撑

1.财政部门积极参与新型小城建设规划制定

新型小城镇建设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满足人的需求,适应人的生存,是新型小城镇建设的出发点,也是归宿。目前国务院已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但是在国家层面上具体的新型小城镇建设规划还没有出炉,地方层面上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型小城镇建设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也未见头绪。加快新型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制定规划内的新型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是科学建设新型小城镇的前提。首先是确定重点建设的乡镇。对聚集人口潜力大、产业基础好、乡镇财政状况优的乡镇优先建设。特别是交通便利的县城与县城之间,辐射区域广、跨度长、流动人口多的乡镇,更要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在制定新型小城镇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中,财政部门必须作为主要部门参与制定。财政部门既要积极保障新型小城镇建设的公共支出,也要使新型小城镇建设控制在财政可承受的范围内。

2.加快创新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地方各级财政分得的蛋糕有多大,不仅取决于本级全口径的财政收入规模,更取决上级政府如何切割蛋糕。小城镇发展缓慢不仅仅是市场经济下资本选票决定的,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于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要素政策、财政政策等,财政状况制约着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了从财力上保障新型小城镇公共建设需要,应完善现行财政体制,实施更加有利于新型小城镇建设的中央、省、市、县和乡镇的分税制以及土地收入分成制度,扩大乡镇财政留成比例。必要时,对国家规划建设的非城市周边乡镇的新型小城镇实施分成比例倒置,土地收入全部留用(弥补近些年乡镇土地红利的流失),省级和市级规划的新型小城镇上缴的财政收入全部留用。只有通过让乡镇财政获得更多的可支配财力,才能保障新型小城镇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3.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

推进新型小城镇建设,必须增加小城镇对农民转移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城镇规划、完善的基础设施、高质量的社会文化生活,增强基本生活设施和精神生活保障,提高农民进城吸引力;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养老、就业、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增强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提高农民进城吸引力。为此,对困难乡镇应增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一是在保障社会保险和教育统筹的基础上,提高乡镇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失业补助的标准,实现乡镇居民与城市居民的同等生存和生活待遇,确保社会保障资金按时足额补助到位,坚决消除拖欠、挪用现象。二是增加乡镇的财政专项补贴,特别是公共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科学、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补助,改善乡镇公共服务落后状况,提高乡镇居民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缩小乡镇与城市的差距,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绝大多数乡镇缺少具有本地特色、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国家垄断产业(电信、电力、石油、盐业等)又从乡镇掠走税收和高额垄断利润。在新型小城镇建设过程中,中央、省、市财政应在预算单列新型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真正实现城市对乡镇的反哺,使为城市发展建设做出贡献的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实现本地化的安居乐业,真正解决农民工候鸟式的生活,实现社会的稳定。

4.积极探索新型农业人口转移成本分摊机制

在农业人口向新型小城镇转移过程中,城镇增容必然带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财政压力,为此探索建立科学的农业人口转移成本分摊机制将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难题,破解这个难题的唯一办法就是解放思想,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尝试用农民土地流转收入换入城安置费用。二是尝试农民住宅面向城市殷实富户开放流通,实现农民住房财产与城市居民收入的转换。三是农村土地在确保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前提下面向城市资本开放,吸引更多的非农资金投入农业,既实现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发展维持国家粮油安全,又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更多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就地转换身份,或有能力进入新型城镇享受市民待遇。四是增加上级财政投入,对小城镇新安置农业人口实施补贴政策,缓解乡镇财政压力。五是设立农民在小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政策、财政补助政策、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等等,增加转换农民收入,自力更生承担进入新型小城镇的成本。

5.加大财政对乡镇特色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

在推行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同时,财政应重点支持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交通运输等体现乡镇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产业发展,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利用财政的税收政策、贴息政策、国家参股政策、补贴政策等,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要重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公用设施投资运营,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引致投资的作用,引导更多的私人资本投资于新型小城镇,加快新型小城镇建设步伐,为新型小城镇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6.实施乡镇人才引进的财政支持政策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6篇

1.国家政策优势2013年底《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颁布,规划指出:未来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将遵从“公平共享”、“集约高效”、“可持续”三个原则,按照“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要求,推动城镇化发展由速度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这表明,我国已将“新型城镇化”作为未来一段时期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强调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积极推动城市公共服务,逐步形成大中小型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图书馆作为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入推进的过程中,也迫切需要谋求新的转型发展。与此同时,《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以城乡基层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公共图书馆布局的统筹规划,按照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建设原则,在“十一五”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基层图书馆全覆盖,形成比较完备的国家、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六级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的要求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2.城镇化发展为公共图书馆带来资金支持城镇化是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随着《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的实施,国民经济稳步增长,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十二五”时期,国家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带来充足的资金支持,办馆条件明显改善。2012年,全国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达1058.4万平方米,是1979年的12.2倍,而且此面积还在继续增加,同时,一些地区积极探索通过建立乡镇社区分馆、流动图书馆和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等形式,逐步形成了固定设施与流动设施相互结合的图书馆设施网络。

3.群众的文化需要我国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预计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可能达到60%,这就意味着大量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农村劳动力能否顺利转移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起根本性作用的因素就是劳动者的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是城镇化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因此文化建设在城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图书馆作为城市记忆与文明的承载工具,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彰显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城市文化发展,培养城市精神,提高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越高,人们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就越强烈,对图书馆的依赖程度就越高。我国的城镇化建设中乡村人口加速向城镇聚集,会产生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和文化效应,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也提出了新要求。城镇化的发展必将有力地促进人们对文献的新需求,极大地提高文献的利用率和社会效益,使公共图书馆建设和发展成为必然。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社区服务设施的发展,属于中小型图书馆的社区图书馆成为了城镇化的必然产物,也满足了越来越多的市民的文化需要,社区图书馆的建设也对消除城镇图书馆资源使用不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4.中小型图书馆建设的平台优势中小型图书馆的建设除了有政策支持以外,文献资源日益丰富、公共服务日趋完善、信息化引入图书馆管理等等都为其发展创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首先,文献资源丰富,截止2012年,公共图书馆文献总藏7.89亿册件,数字资源总量超过880TB,初步形成了包括纸质文献、数字资源、电子资源、网络资源、缩微文献等各类型资源在内的、较为完善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其次,公共服务日趋完善,公共图书馆不断创新服务形式,通过举办各种形式、各类主题的讲座、展览,推广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的,实施流动服务、自助服务、拓展服务的服务模式,帮助扩展公共图书馆的社会教育职能。最后,信息化的引入推动了社会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我国约80%的中小型图书馆都实现了自动化管理,计算机设备的引入,方便了人们从海量信息中获取所需的信息资料,而且信息化的引入为图书馆资源共享带来便利,数字化图书馆的推广已经覆盖全国,提升了各级图书馆的数字服务能力,也促进了图书馆和全社会文献典籍的收藏、保护和利用。总之,城镇化为公共图书馆建设提供了需求和内在动力。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在推进城镇化战略中的作用,有助于在城镇化建设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中小型图书馆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建设对策

一方面,城镇化为中小型图书馆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另一方面,中小型图书馆的建设发展也体现了我国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文化建设的发展[3]。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必然要消除城乡区域图书馆资源使用不均衡的现象,因而,中小型图书馆的建设对男足人民群众的文化追求,均衡城镇区域间图书馆资源有重要意义,同时,中小型图书馆的建设也是我国城镇化建设由速度扩张到质量提升转型的重要标志之一。

1.重视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在过去的城镇化进程中,文化建设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因而造成一些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配置与城镇化发展的水平不匹配的现象。而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公共文化事业的建设发展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各地应将建设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城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努力建设好街道、社区、乡镇图书馆等中小型图书馆,实现公共图书馆网络的全面覆盖与普及,这样才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城镇科学发展的理念。

2.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随着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我国公共文化数字化进程日益加快,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等的建设推广,形成了公共数字文化设施网络。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借助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全媒体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中小型图书馆的发展有很大空间。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日益向基层扩展,各地公共图书馆建立起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中心和乡镇基层服务点,全国“数字化社区”的建设发展迅速。“数字文化社区”是以数字技术为标志的高新技术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标志性应用。它利用文化信息资源的共享,同时整合利用公共图书馆、艺术院团、文化共享工程等多渠道的文化信息资源,建立起融资讯查询、艺术欣赏、文化传播、交流互动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数字新平台。以“数字文化社区”为代表的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符合时展的特点,符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3.加快基层中小型图书馆建设图书馆服务体系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就要全面布局公共文化事业,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建设的统筹规划。根据城镇人口分布情况和图书馆服务半径,进一步加强图书馆网点的合理布局,以城乡基层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公共图书馆布局的统筹规划。当前,图书馆事业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在基层,要下大力气抓好基层图书馆的建设。积极整合乡镇社区分馆、流动图书馆、自助图书馆等各类中小型图书馆的资源,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实现公共图书馆服务对城镇居民的全面覆盖,让百姓可以随时随地走进图书馆、使用图书馆,让图书馆真正成为百姓身边不可或缺的公共文化场所。

4.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模式通过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推动服务创新,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服务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延伸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资源和服务,全面提升中小型图书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图书馆服务的满意率,增强公共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首先,不断提升中小型图书馆免费开放的内容与质量,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其次,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公共服务基础上,加强面向农村基层、特殊人群的文化服务。再次,建立各级图书馆的分层服务机制,在全国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的社会教育职能,大力开展讲座、展览、培训、读书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最后,将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作为提高服务质量的核心,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开展盲人图书馆、少儿图书馆、主题图书馆等专业图书馆建设。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小城镇规划设计

1 小城镇规划存在的问题

1.1 没有形成成熟的小城镇规划理论体系

目前,我国小城镇建设尚末摆脱自然演进的模式,没有形成成熟的规划理论体系。在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管理近30年的规划建设实践中,小城镇规划技术理论发展远远落后于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速度,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小城镇规划理论与技术管理体系。在小城镇规划实践中,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小城镇规划及村庄规划所含的各种内容、技术标准都在小城镇建设所必须的规划设计中运用,但往往内容及技术标准相互不衔接,不协调,造成工作的被动。小城镇规划理论急需创新。

1.2 缺乏资金,规划技术力量不足,管理不规范,

由于小城镇大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尤其是地处西部地区的小城镇,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相对东部及沿海地区落后,突出表现在财政困难,是吃饭财政,基本上就是保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政府基本运行,加上按照现行“乡(镇)财县管”的财政体制,很多小城镇没有财力将规划编制、实施及监督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据统计,全国60%的小城镇没有规划管理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才,造成规划管理混乱,管理缺位,不按规划,无证违法及无序建设的状况非常严重。规划管理要实施“一书三证”的管理办法和管理程序,小城镇的行政领导往往没有按照上述规划和程序进行规划的实施及管理,误认为只要按照总体规划平面图和文字说明或凭经验及长官意志,去确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即可,且往往无原则的迁就法律意识淡薄的建设业主。造成这种局面,一方面是行政长官对《城乡规划法》及城镇规划建设工作不熟悉,对专业了解甚少,对建设业主放任的结果;另一方面是规划编制单位缺乏职业精神,为了利益,迁就现状、迁就长官意志和业主不合理要求。

1.3 规划体系不完善,规划可操作性差。

很多小城镇只编制了总体规划,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等,还有,小城镇规划的一个规划期限大多为15~20年,,很多小城镇总体规划已经到期却没有修改等,这些造成规划体系不完善。以及很多编制规划的单位没有认真研究当地实际情况,规划内容达不到规定深度,从而导致可操作性差,且单凭批准的总体规划用于指导小城镇建设,其现实引导控制作用大打折扣,规划难以落地。

1.4,没有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很多小城镇,表面上是科学编制规划,而实际上对小城镇的土地经济因素、城镇空间、城镇景观、综合效益分析等大多缺项且缺乏论证说明,更没有仔细研究地方特色及历史文化,没有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造成小城镇建设千城一面,没有凸显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1. 5 没有统筹协调发展

由于城镇体系规划缺位,加之规划意识不足,没有进行小城镇的职能性质定位,没有对其产业发展进行引导和区域协调,一些小城镇产业同质化竞争比较严重。分散无序的投资方式既形不成规模,又造成同类产业重复建设,无序竞争,经济效益低下,造成比较大的浪费,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2 小城镇规划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2.1 宏观指导的原则

区域协同、城乡协调发展原则: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整体战略指导下,谋求产业发展、人口分布、居民点建设、基础设施布点、生态环境改善的城乡有机结合,促进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达到城市与乡村共生共荣、区域整体协调发展。

因地制宜原则:小城镇地区差异大,发展条件不同,要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强化地域特色,采用适宜技术,走特色发展之路。

人本主义原则:充分利用现代文明成果,强调人文关怀,因地制宜建立适合人类生存与发展和谐的人居环境,构筑具有一定乡土特色和地狱特色的小城镇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模式。

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综合、长期、渐进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市场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资源合理配置,充分提高提到利用效率。对城镇公共设施实行政府的有效调控,保证小城镇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协调发展。

2. 2 规划技术原则

科学合理原则:坚持科学理性。兼顾小城镇的价值合理和技术合理。

完整性原则:全面考虑各项规划影响因素,完善各项规划内容。

灵活性原则:注重适应性,加大规划弹性,留有发展余地。

创新性原则:探索新方法,应用新技术,促进体制创新。

独特性原则:挖掘特色要素,强化地域特色。

集约性原则:节约资源,通高效益,促进集约化发展。

连续性原则;尊重历史,尊重现状,远近结合,滚动发展。

可操作性原则:着眼长远,立足现实;政策到位,措施得力;强化规划的可操作性。

3 当前开展小城镇规划的指导思想

3.1 进行规划理论创新,建立统筹规划的观念。

(1)制定和实施小城镇规划,必须以建立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基本目标,坚持城乡统筹的指导思想。

(2)必须具备区域全局观念,制订综合性的规划;编制实施综合性的规划,必须实施由政府组织、部门协调、专家领衔及公众参入的规划编制体制。要实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统筹协调,避免三个规划内容打架,实现三规合一。

(3)在改革实践中,把一些做的好的,先进的小城镇规划经验理论进行总结,上升到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高度,形成一套完整的小城镇规划理论与技术管理体系,用于指导小城镇规划实践。

3.2 保障经费、建立健全规划机构,引进技术人才,规范管理

小城镇要保障规划经费,要建立健全相应规划管理机构。每个小城镇都要设立规划管理站所,至少要引进2―3名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将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充足的规划经费,做的有机构、有技术人员、有经费,改变规划缺机构,缺技术人才,缺资金的穷迫状况,真正使规划落到实处。要严格实施“一书三证”的管理办法和管理程序,,发挥其在小城镇规划建设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作用。加强执法,不管是建设业主,是单位或行政领导,只要违反规划规定,就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3.3 完善规划体系,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要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依据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及时编制和修改小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想详细规划及必须的专项规划。认真研究小城镇的土地经济因素、城镇空间、城镇景观、综合效益分析等,科学编制各项规划,要达到规划编制的深度和要求,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3.4 突出文化内涵,塑造地方特色。

历史文化是小城镇所特有的,它是城镇特色中“最内在、最具有恒久力的东西”,是小城镇的灵魂。因此,小城镇规划设汁应结合本土文化,塑造“地方特色”。小城镇文化的涵盖面很广 ,除了历史文化之外,还包括民族文化、经济文化、建筑文化、自然文化、地域文化、精神文化等诸多方面。小城镇规划应突出文化原则,塑造小城镇自己的特色。小城镇规划要更深一层地去“做文化”,力求做出地方特色、做出品牌。规划设计人员在对小城镇进行规划设计之前,要全面地调查、掌握小城镇历史、地域、建筑、民族、产业等方面的特色,挖掘其深层次的文化内涵。

3. 5 注重强化协调的手段和措施,完善城镇体系规划

要把小城镇放到小区域乃至全国甚至全世界等大区域的视野中来审视,来规划。要在城镇体系规划中明确小城镇的职能定位,要编制完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1)贯彻城乡统筹的规划要求,协调区域范围内的城镇布局和发展。确定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城镇化发展途径和城镇体系,规划要以区域为整体,着重研究完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

(2)明确区域内各级城镇的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对开发建设活动提出鼓励或限制的政策。协调和控制对区域整体发展不利的开发活动。

(3)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实现区域基础设施的互利共享和有效利用。对区域开发活动的空间布局和时序进行引导,通过合理、妥善的组织,实现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降低区域开发成本。

(4)通过不同空间职能分类和管制要求,优化空间布局结构,实行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协调城乡发展,促进各类用地的空间集聚。

3.6 强化生态理念,进行生态规划

历史教训告诉我们,那种粗放污染式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小城镇规划建设到了应该进行检讨,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时候了。决不能以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获取暂时的经济利益,必须切实保护好小城镇的生态环境,以利于小城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小城镇建设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也不仅仅是市政建设问题,而是涉及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发展过程。保护生态环境是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小城镇经济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小城镇规划应按照建设生态小城镇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进行生态规划设计,提高小城镇的形象和品位,吸引农村人口就近进入小城镇,加速我国城镇化的进程。

生态城镇是今后小城镇发展的必然趋势。生态规划是小城镇趋向生态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强化生态理念、注重生态规划设计是小城镇规划应该遵循的必不可少的原则。

4 结语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8篇

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定于20*年8月28日-29日在北京举行“20*第六届亚太地区基础设施发展部长级论坛暨第二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和水处理新技术与设备博览会”。为推进乡村和小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本次大会上将举办“乡村和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和“中日小城镇饮用水安全技术和制度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要议题

“乡村及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针对我国不同区域和经济发展程度的村镇水环境治理技术经济政策和适用技术,围绕村镇水环境治理规划、村镇污水排放适用标准,以及村镇排水收集设施,村镇生活污水生物处理、人工湿地与塘等生态处理技术,粪便厌氧沼气化及其综合利用,村镇水体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技术等议题,将邀请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以及设计生产单位介绍乡村及小城镇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成功管理经验、适用技术和应用实例。

“中日小城镇饮用水安全技术与制度论坛”由我部与日本厚生劳动省共同举办。针对小城镇的人口和经济规模的特点,围绕小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现状调研与评估、规划和管理,水质监控、预警与应急技术,以及小城镇饮用水预处理、强化常规处理和深度处理、饮用水一体化设备开发、输配水安全保障和管网水质控制等议题,将邀请小城镇饮用水建设管理人员、著名学者、知名设计单位、自来水公司和来自日本政府、企业和研究部门的诸多专家介绍小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成功的管理经验、适用技术、应用实例。本论坛将特别介绍日本针对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特殊供水制度——简易供水制度以及相应技术,并探讨中日在小城镇安全供水方面的技术与资金合作机会。

二、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

中日小城镇饮用水安全技术和制度论坛:8月28日下午

乡村和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8月29日上午

报到时间:20*年8月27日。

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

三、参会人员

各地建设部门有关人员,全国主要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供水和排水管理部门、水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水处理项目筹建和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代表,供水和排水企业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市政设计单位、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水处理工程公司、水务公司、咨询公司、金融、投资机构和水处理技术与设备研究开发单位的代表。

四、论文征集

会议面向全国征集与“乡村和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和“中日小城镇饮用水安全技术和制度论坛”议题相关的论文,论文要求及投递方式详见会议网站

五、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

第二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和水处理新技术与设备博览会将统一收费。20*年8月15日前注册的,会议费为1200元/人;20*年8月15日以后及现场注册的,会议费为1800元/人。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报名、会务等联系人:

论文征集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箱:

会议网址: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小城镇建设;统筹规划;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A8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041-01

一、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概述

城乡关系即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现象,任何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都会面临的问题,城乡关系是否处理得当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具有丰富的内涵,主要包括城乡对立理论,农业基础地位理论,城乡融合理论和统筹城乡发展理论。论述了城乡建设的一般规律,还预测了城乡关系的发展趋势,对城乡关系做了科学的分析、界定。因此,用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坚定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信心。本文旨在从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入手,系统的梳理城乡关系理论,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中国化进程的回顾,总结我国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探寻城乡关系发展中的有益经验,来研究现阶段我国小城镇建设面对的问题以及分析其原因,并探讨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来做我国小城镇建设的路径选择。

二、当前时期我国小城镇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小城镇规划缺乏科学性,协调性差。规划前赡性不够远,中心区规划不够明确,导致规划无法适应城镇化的要求。尽管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土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等措施,开发出了一大批耕地,解决了部分建设用地指标,但由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农村自建房缺乏有效管控的措施机制,导致近年来农村新建房屋数量激增,且普遍标准较高,造成建新易、拆旧难、代价高,制约了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步伐。

二是小城镇建设缺乏合理性,缺口多。城镇建设对用地指标的需求较大,但由于国家加强了土地的宏观调控,每年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较少,而且项目建设用地申报程序多、时限长,很多招商引资项目无法及时供地,直接制约了城镇化发展。土地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根本载体,包括农村土地流转、土地规模化经营和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等等。一是农村土地流转进程缓慢。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流转行为还不够规范,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还比较低,农业生产还是以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占据主导,农场式经济转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探索发展。农民群众土地流转的意识不强,对土地流转心存后顾之忧,担心土地流转后失去生活依靠,即便自己没有精力和能力经营好承包耕地,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二是建设用地指标约束较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市场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仅仅依靠上级每年下达的用地指标,难以满足城镇化发展建设所需。特别是小城镇的商贸建设、园区建设以及工业企业落户,受土地指标约束的影响尤其大。

三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完善。居住是人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人口的转移,不仅是劳动力的转移,更是居所的转移。一是县城房地产开发不够规范。开发管理不够完善,部分房地产项目品位较低,造型单调,质量不过硬;开发进度参差不齐,部分项目施工多年不能交工;企业开发行为不够规范,个别企业私自改变规划设计,甚至违背购房合同私自涨价。这些问题,导致一大批长期在县城就业的农民,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到县城购房定居,大部分农民过着在城镇工作,在农村居住的生活,成为“走读”的“城镇居民”。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覆盖面不够广。尽管近年来我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了部分城镇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但整体来看覆盖面仍然不够广,特别是乡镇一级,始终未能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取得突破。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种原因导致。一是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运用没有与时俱进,对小城镇发展的战略定位不明确,以及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完善。二是政府管理僵化,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城镇户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土地的流转及置换等方面也对城镇化的发展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加速发展我国小城镇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是科学编制小城镇建设规划。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适时启动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修编。编制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新城区范围内部分未开发利用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县城区防汛排涝综合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城市色彩规划、公共卫生规划、城市景观规划等专项规划,协调指导好城市供水、电力、通讯、教育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民生规划体系。一是对乡镇城镇化布局的规划,要着眼于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既要照顾眼前,更要立足长远,坚持高起点规划,确保今后30年甚至更长的时期不落后。二是各区、县、镇情况差别很大,建议根据不同地方城镇化发展水平,确定不同的发展方针和目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条件的不单要求增加数量,更要注重提高质量,注重增强小城镇城市功能和辐射功能;发展欠缺的,要千方百计提高城镇化水平。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建设,资金是瓶颈,要积极探索国家、地方、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多渠道筹集、多元化投入”的办法,充分利用好市场机制。同时,要将城镇化建设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来做,由政府来主导,切实做到在市场化条件下的便民、利民。

三是推进小城镇的体制改革。在城镇化建设中必然会面临的巨大的资金压力,成为制约城镇化发展的瓶颈,希望上级政府在项目选址、信贷资金以及惠民政策上多向乡镇倾斜。化解资金难题。

    参考文献: 

[1]马小均;我国小城镇建设的障碍因素及相关问题研究【D】重庆大学;2008-10 

[2]闫恩诚;小城镇规划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2-04 

[3]贾丽霞;小城镇规划实施现存问题及对策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05-06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小城镇发展;城镇规划;科学发展观;城镇特色;公众参与

城镇化是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动力,是拉动内需的最大潜力。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地都比较重视城镇建设,为我国的城镇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如何建设好小城镇,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已成为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个城镇的建设和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规划是城镇建设的蓝图,是城镇建设管理的法律依据,也是解决城镇发展中诸多矛盾的基础,是引导和控制整个城镇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和手段。通过规划,可以合理确定城镇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各项建设,协调各方面在建设中的矛盾,使之逐步发展成为设施完善、环境清洁优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并能适应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现代化新城镇。

要建设好小城镇,我们必须结合城镇实际,从每个城镇的定位出发,立足于体现各个城镇的特色和优势,着眼于增强城镇竞争力,保护城镇文化软实力,发展城镇特色,坚持求真务实,科学发展。对城镇的空间布局、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总体的谋划和科学的规划,以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城市规划引领城镇发展。

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速度,一定要以科学的态度、开阔的视野、创新的精神、踏实的作风,针对各自区域和现有城区基础的实际,在认真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好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在科学规划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体现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小城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是指城镇社会、城镇经济、城镇环境资源为达到可持续的目标而做的基础建设和创新工作。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应当处理好城镇建设中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传承等关系,在一定的时空尺度上,以最少的劳动、技术、资金和资源消耗,在城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范围内,以人的观念更新、科技进步为主要手段,取得城镇增长、城镇结构变革和城镇进步所产生的聚集效益,从而既满足当代城镇发展的需要,又满足未来城镇发展的需要。城镇的发展和产业的发展要融合在一起,包括旅游业、工业园区产业等,使其和小城镇相融合,有效衔接。要以各种产业来带动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不能因为眼前的经济利益,破坏我们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环境,要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镇。

二是要有超前规划意识。规划要发挥指导和引领作用。制定规划方案时,要有前瞻性和长远性,站在有利于城市未来长期发展的角度进行规划,引进国内外先进理念,拓宽视野,使城镇规划符合实际的发展和需要,更好的体现时代性,避免造成规划赶不上时代变化,在变化中又要不断调整规划,最终导致规划缺乏整体性、全面性、完整性,同时也会带来资源浪费等问题。所以在规划编制制定期间一定要经过反复科学论证,最终确定最优方案。

三是重视公众参与。在我国公众参与处于起步阶段,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往往都是规划者和领导者进行决策,而第三方民众大多处于弱势,很难接触到规划的制定,这样的规划方案是不全面不完整的。应当在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向公众展示规划草案,通过公众意见调查表、网上收集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收集公众意见,并进行研究处理,采纳好的建议。只有经过公众参与,规划者、民众、政府、专家等多方博弈,才能够制定出相对更符合现有国情和社会条件的,更适合小城镇发展的,具有科学性的规划方案。

四是要突出小城镇特色。把握城镇的个性和特质,挖掘城镇的内涵和精髓,体现其品味和风格。例如在一些拥有丰厚历史文化的小城镇中,应当注重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和风貌建筑,使功能性与审美性相统一,使造型、色彩与整体环境相一致,做到大气简洁、优美靓丽、清新协调,充分体现此类小城镇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而在拥有完好的自然风景资源的小城镇,则应注重保护其未被破坏的自然环境,使现代化设施与自然环境共存,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五是要注重规划的全面性、综合性和整体协调性。规划体系包括从概念性规划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乃至包括城镇形象设计。每个区域的规划,都必须考虑与周边的交通规划、

布局规划、功能规划相衔接、相协调。除总体规划外还要制定专项规划。要充分考虑整个城市的应急、灾害防御能力。在极端情况下,要有紧急防灾预案,暴雨、地震等避难场所,医疗救护站点等。只有在规划时充分考虑了这些因素,才能在灾难来临时,迅速有序的进行疏导、应对,尽量减少对人员和财务所造成的损失。

六是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约束性。真正做到科学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全面落实规划。不能为了眼前或局部的一点利益,而改变经过科学论证的长远规划,破坏他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完整性。应建立监督机制,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推行规划政务公开,加强规划监察执法队伍的建设,构建完善的规划考核监督体系,达到维护规划严肃性的目的。使规划管理科学化、阳光化、法制化、规范化。

在小城镇发展中,只有深刻认识规划的引导作用,高度重视规划的统筹功能,遵循规划原则,经过科学的编制,才能制定出科学的规划,体现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避免盲目性、随意性和片面性,使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真正建立在高水平规划的基础之上。

参考文献

[1]颜清平.城镇建设以文化论成败[J].小城镇建设,2003(8):70-71.

[2]叶登、董立新.中小城镇建设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7(12):50-52.

[3]陶永勇.小城镇建设问题研究[D].成都:陶永勇,2002.

[4]王宝刚.国外小城镇建设经验探讨[J].规划师,2003.19(11):96-99.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建设规划;小城镇;城市设计;物质与人文形象

1概述:

小城镇建设规划是一项全面的、综合性的城镇建设方案。除了与小城镇的建设用地有关之外,还与小城镇的功能、空间、经济、环境和形体等因素有关,并与政府的政策导向、行政指导以及规划的长远性有关。

城市设计是以改善和提高空间环境质量为目标,尽可能地满足当地居民的心理和行为习惯,使居民获得舒适且有人情味的生活空间。通常,在镇区建设规划初期,城镇规划为城市设计提供框架和指导,城市设计为城镇建设规划创造很良好的空间和形象,使小城镇的建设规划和城市设计达到完美结合。小城镇建设规划主要是从宏观上对小城镇的用地进行规划布局,因此,小城镇建设规划的主要目的是关注小城镇的整体设计,从小城镇整体环境的改善出发,使小城镇形成良好的整体空间形象。我们从城镇整体物质形象的塑造、城镇结构关系的建构及城镇人文形象的造就等方面来探讨小城镇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问题,进而全面完善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内容。

2小城镇整体物质形象空间的塑造

2.1小城镇的主要公共空间

小城镇通常除了街道空间外,公共的休闲空间通常非常缺乏。因此小城镇建设规划中要特别注重小城镇的公共建筑空间、广场空间、街道空间及河流绿地等空间的设计与营造。

1)城市规划设计要结合建筑的综合功能、人流活动规律以及用地的性质来形成不同功能的公共活动空间,用来满足小城镇居民多种生活活动方式的需要。建设规划不仅要考虑主要的公建设施(如商业建筑和活动中心等)布置,还要考虑小城镇的布局特征、重要的交通场站和居民的出行方式,以及城镇范围的林地、河流和山体等自然景观因素进行统一设计,同时要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绿地园林规划等对自然资源的影响,并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打造一个良好的自然景观空间。

2)要设计一个丰富的有层次感的小城镇空间,不仅要建立不同性质和功能的公共空间,还要建立性质相同的不同规模的空间。对于城镇的绿地建设,不仅要分类别,还要按照不同地域范围来确定,按照片区或镇区来设定;如广场的建设要考虑不同功能组成,如休闲娱乐、交通集散、集会和市政等不同内容。

2.2小城镇的实体

小城镇的实体通常是指各类构筑物和建筑物等,是小城镇整体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城镇实体,城市设计主要考虑公共建筑的整体组织布置。城镇建设重视小城镇公建的组织设计的目的是保护城镇景观,创造协调和谐的城镇形象,并控制建筑空间与实体的比例关系。城市设计首先要考虑使公共建筑布局合理,形成城镇景观的主要节点和次要节点,从而形成城镇的实体景观系统;还要对小城镇轮廓线进行控制,城镇轮廓线的关键是合理控制建筑物体量、高度和体形等,使主要因素形成城镇轮廓线的主要控制部分,这样城镇轮廓线就具有很好的清晰度,丰富了小城镇的整体空间。

3小城镇整体人文形象的塑造

3.1历史文化环境的表达

小城镇一般具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和悠久的历史文化。有些地方种族群体的传统文化及其演变对城镇空间的组织和发展也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进而形成独特的城镇文化。因此,城市设计中要特别注意城镇的历史文化形态。在城市设计中:1)要强化地域文化特征,充分尊重地方文化,在小城镇景观设计的总体构架中融入这些因素,保护一切有价值的历史遗存。如居民生活方式、村落布局和民俗民风等,延续小城镇的人文特色。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如文化遗产和文物古迹等要进行重点保护。2)要处理好小城镇的经济建设与特色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使社会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和各项特色文化保护相结合。3)小城镇是一个动态协调发展的空间环境。历史文化特色的保护要充分反映当代城镇居民的生活,创造既有人情味,又具有时代感和个性特色的城镇风格。

3.2意义性环境的表达

小城镇的意义性是由实体要素及空间要素共同形成的一种内在文化内涵,主要由社会习俗、历史传统、思想观念、文化形态及聚居方式等影响所形成.其随着实践的推移和小城镇的发展而不断地发生变化。小城镇的意义还表现在环境方面,不仅能使环境具有强烈的安全感、可识别性和归属感,还能使其与居民的生活融成一体,使环境更加宜人。

3.3社会环境的表达

小城镇的发展与形成是社会生活的具体反映和需要。在小城镇物质形态的背后还潜藏着人与人、人与物的各种关系和关系网络。这种社会形态是经过长期的历史积累沉淀而成,能使人强烈地感受到它的存在,对居民的精神依托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并能给居民带来亲切感、安全感、邻里感、自我感、社会感和归属感。小城镇社会组织结构有地缘、血缘和宗教缘等,这种组织结构会使居民感到安全和稳定,有利于社区的安定。因此城市设计最好能保持原有的社会网络,这样既可以增加环境的舒适感,也可以产生一种内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和谐的人文环境。

4小城镇的结构关系

城镇结构是指城镇的空间区位、形体分布特征及其组织规律,是功能要求与技术能力在空间和形体上的具体表现。城镇在经过长时间的变迁,都逐渐呈现出各自的组织关系和结构形态。城市设计在镇区建设规划中要注重小城镇形体和公共空间的关系,建立统一的整体结构。

由于受城镇用地规划、建筑寿命、环境容量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指标的影响,部分城镇结构通常存在维持原状的趋向,使小城镇的结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城市设计要充分尊重小城镇的这种原有结构,使其得到延续和保护。

城市设计必须关注城镇的结构性衰退,使各组织要素和子系统能够按照新的方式重新组合,建立新的动态平衡,维持小城镇的结构稳定。

5结语

通过对城镇人文形态、物质形态、整体结构关系的研究,探讨城市设计与城镇建设规划的关系,使小城镇建设规划的内容更加深化,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作者:李晓明

参考文献: 

[1] 江霞.试论中国 特色的建筑理论[J].山西 建筑,2013,31(7):14-16.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小城镇;绿化规划理念;技术;

目前国内小城镇迎来了飞速发展的时期,小城镇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城镇编制规划,但是没有将生态理念、绿化规划理念增加到小城镇的规划中,致使小城镇的发展还是采取粗放型的发展模式,不能适应绿色生活的要求,且还会产生资源浪费和生态污染等问题。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小城镇发展过程中环境效益的重要性,在发展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注重经济效益,只有遵从自然的发展规律,对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才能建设可持续发展型的小城镇。因此小城镇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寻找自身最佳的生态位,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资源,促进小城镇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小城镇。绿化规划理念就是在进行小城镇规划建设过程中,将生态理念作为一种规划思想,丰富小城镇规划理论的内容。

1.小城镇绿化规划理念的依据和结构

在进行小城镇绿化规划的时候必须要参考城市绿地系统和村镇规划的标准,根据转型期绿化规划建设的特点,并参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标体系和村镇规划的相关指标,确定小城镇绿化规划的指标体系。小城镇的发展规模一般不大,经济发展实力也十分有限,小城镇的发展往往以集中紧凑的团块状结构形态为主,小城镇绿化规划的结构形态应该是这样的:在分散的小城镇里建设区域景观,并以生态环境的结构格局为主。小城镇具有接近自然景观、周围环境好等优点,生态基质的连续性比较好,小城镇还保留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这些优点均为绿化规划提供了可能性。

2.基于绿化规划理念的小城镇规划

2.1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小城镇的建设规划中占有重要的作用,要对小城镇生态适宜性进行充分的分析,明确各种土地用地性质的适宜性,为小城镇的用地布局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避免土地资源利用和布局不合理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小城镇在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进行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此在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对自然环境的保护,采用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控制建设用地的规模,要坚持多样性、延续性、层次性和立体化的土地规划原则,并坚持环境保护与节约土地资源的建设原则,在小城镇规划的过程中对原有的历史、人文和生态景观进行有效的保护,切不可以一个统一的模式进行小城镇规划建设,要充分保留小城镇原有的人文、历史环境。

2.2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国内的小城镇建设过程是基于产业的城镇化发展,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必然会进行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因此小城镇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现代农业和旅游业,帮助小城镇发展第三产业,为当地居民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生态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结构和运动规律的学科,生态经济学的核心任务就是维持生态与经济的平衡,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小城镇绿化规划强调从宏观上实现生态系统的协调性,将小城镇生态系统融入到绿化规划中。小城镇绿化规划中要以一个全盘统筹的战略眼光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使用比例,从小城镇历史沿革和功能的角度出发,从整体上确定小城镇的功能和景观的开发方式,统筹协调各项资源,建设与生态系统相依、融会贯通的小城镇发展模式。

2.3坚持人文生态理念

小城镇绿化规划中融入人文生态理念就是要利用社会和文化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人文环境和产生、交融和形成的历史进行研究分析,协调人与自然以及社会环境的关系,最大化小城镇的整体效益。小城镇在绿化规划的过程中要对历史文脉的延续性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传承,合理规划小城镇的用地和空间布局,不仅仅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还应注重小城镇历史人文价值方面的内容,在对历史文脉的延续性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会增加小城镇商业空间的活力,也能有塑造小城镇的形象。

3.小城镇绿化规划的技术研究

3.1加强小城镇生态系统网络建设

小城镇绿化规划要加强与生态走廊的结合,依据生态发展理念创建生态走廊,将走廊的可扩展性联系起来,使小城镇和山水自然生态景观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遵从自然法规律,在尊重、保护和利用现有地形特点的前提下,参照小城镇的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系统规划。小城镇在进行道路规划的时候难免受到大城市道路规划思想的限制,因此小城镇道路规划不用按照垂直交互、广泛平坦的要求,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构造自由式的道路网布局,使其更能适应小城镇的自然景观。

3.2现有资源要开发与保护并行

在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土地肆意扩张和水资源缺乏等现象,有些建设单位由于各种因素使未完工的工程项目闲置下来,造成严重的土地资源浪费问题,如果是关于政府形象的项目则建设的十分完美;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水资源缺乏不仅指的是水污染现象,更是人们的节水意识较差,造成严重的水资源浪费现象,纵使有些小城镇水资源十分丰富,但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如果不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必然会造成水资源匮乏的现象。

3.3小城镇绿化规划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小城镇在建设发展过中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且环境污染现象比较严重,对自然环境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环境的对抗过程中增加了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因此小城镇绿化规划要注重自然环境c发展规划的协调性,要在自然环境的承受能力下发展经济,提高对现有资源的利用率和保护强度,将小城镇周边的自然环境融入绿化规划中,提高人们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

结束语

小城镇绿化规划中要融入生态理念,根据小城镇现有资源制定与自然环境发展相协调、人文深厚的小城镇人居环境。

【参考文献】:

[1] 韩雪, 赵也. 小城镇绿化规划理念与技术[J]. 世界家苑, 2014.

[2] 闫力. 石家庄南部地区小城镇规划设计研究[D]. 河北师范大学, 2015.

[3] 王B, 雷显显. 基于生态理念的小城镇规划设计探讨[J].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6(15).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小城镇

1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关于农村城市化的理论研究,西方学者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古典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最早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揭示了人口流动的原因。在其著作《政治算数》中,比较利益差异被看成是人口流动的直接原因。 在20世纪50年代末,唐纳德·博格等人提出了人口流动的“推力——拉力”理论,认为人口流动是两种不同方向的力作用的结果。舒尔茨等人的投资与收益理论则把人口流动看作是一种投资行为,从而用投入与收益的比较来做出判断。刘易斯、拉费侨根森和托达罗先后分别建立了乡城人口流动模型。法国发展经济学家佩鲁于1995年提出了“增长极理论”,指出通过能对临近地区产生强大辐射作用的“增长极”的优先增长,可以带动相邻地区的共同发展。而后缪尔达尔针对“增长极”对其他地区的不利影响,提出了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利用“扩散效应”和“回波效应”的概念,说明了经济发达地区优先发展对其他落后地区的促进作用和不利影响,提出了如何既充分发挥地区的带动作用,又采取适应的对策来刺激落后地区的发展,以缩小地区间的发展水平的差异。

国内关于城市化的研究主要是在国外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通过对现状的分析研究,一部分致力于找出影响我国人口流动、迁移的因素。如张培刚教授在20世纪40年代,指出扩张的经济中,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弹性,总的说来要大于农业,这种差异使经济重心由农业转向非农产业。而后,辜胜祖教授系统总结了国内外各流派的劳动力非农化、人口城市化的思想,考察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中国的城市化战略。另一部分则对我国的城镇化过程做出分析。90年代以来,传统小城镇研究多是集中在小城镇发展研究、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研究、小城镇经济研究、小城镇和乡镇企业等相关领域上。近年来,又掀起从产业聚集理论、区位理论、空间结构理论、路径依赖理论等角度对城镇发展进行阐述的研究热潮。但综而观之,大多数论述都是从各个侧面、各个角度进行论述,缺乏对我国小城镇系统体系的建构。

2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背景

我国城市化应当选择什么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曾经有过几种不同的提法,但其基本精神是“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确认这一方针的基本出发点是防止大城市过分膨胀,生态环境恶化,出现类似某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病”。但是,在实际执行这一基本方针时,不仅大城市的规模没有被控制住,同时也不利于各类城市因地制宜地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对城镇化发展方针,作了新的表述:“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这个新的表述,对大城市的政策,从控制大城市规模改为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对中小城市的政策,从合理发展中等城市改为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对小城镇的政策,从积极发展小城镇改为有重点发展小城镇。随着八、九十年代我国小城镇大规模的低水平的数量扩张,建制镇的数量从1982年的2664个增加到2000年的19692个,农村集镇达到3万多个。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这些兴起的小城镇,更多的是依据从农村地区自身的角度规划、忽视了与大中小城市之间的依存关系,所以在一些地方虽然也兴建了一些小城镇,但发展规模都比较小,也没有起到带动周围农村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这就引发了学界关于“小城镇战略是否是农村城市化应坚持的路线”的大讨论。

许多学者反对小城镇发展战略,认为小城镇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城市功能不健全,经济效益低下,还可能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他们主张发展大城市甚至超大城市。支持者则认为片面强调城市的优先发展不仅会导致“二元结构”更为加剧,区域内城市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甚至相差悬殊,城乡差别拉大,大城市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无法弥补省际和城乡差异带来的损失,而且大城市作用的发挥极可能会因空间的不易衔接而难以体现。

3 小城镇的城市化路径分析

从小城镇入手推进城市化进程,是一个总体的战略选择,称为“小城镇驱动战略” 。八十年代初期,我国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的“小城镇 大战略”主张即是这一战略的蓝图。

小城镇在整个城镇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和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区位决定了小城镇作为城镇化战略中的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所起到的驱动作用。

(1)联结城市与农村的纽带。城市是现代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聚集地。城市化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城市文明的发展及其向农村扩散和传播的过程。 由于我国城市与农村之间无论在空间距离还是在发展水平上都相差较远,因而城市先进的经济和文化难以直接传播到农村。而小城镇作为城乡系统中一种中间层次聚落,在经济性质、人口构成、文化特征和景观面貌等方面都处于城市和农村的过渡状态。这种过渡的性质性质决定了小城镇在城乡交流中的纽带地位和桥梁作用。

(2)聚集生产要素。小城镇的特点是“小”,性质是“城”,形式是“镇”。要素聚集是城镇的首要功能,作为城镇体系有机组成部分的小城镇也不例外。小城镇一方面聚集城市扩散的产业、物资、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要素,一方面聚集农村的非农产业、劳动力、自然资源和可供利用的初级产品。 小城镇的这种聚集不仅仅是为城乡生产要素的交流发挥中介作用,更重要的是发挥城乡生产要素的合成作用,小城镇自身正是在聚集合成过程中发展壮大的。实践证明,小城镇发展的快慢取决于自身聚集功能的大小,而聚集功能的大小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吸纳生产要素的多少,特别是吸纳大中城市生产要素的多少。

(3)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带动。小城镇作为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城市所不可替代的直接辐射和带动作用。作为农村区域经济中心,小城镇的辐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一定的工业力量、商业规模、金融和服务等去拓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空间。作为农村区域文化中心,小城镇通过各种科技交流推广、中小学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化、体育、图书馆等设施及社区活动传播城市文明,开阔农民视野,改变农民传统观念,帮助农民实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上的根本转变。对于促进农村工业集中、集约经营,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业从经营理念到操作方式的变革,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人等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

(4)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虽然城市也能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许多服务,但这些服务一般是在较高层次上进行的。由于农户经营和农民居住的分散性,大量直接与农业、农民打交道的服务内容还得依托更贴近乡村的小城镇来提供。

(5)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小城镇的区位特征决定了小城镇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定位是上连城市下带农村。小城镇把城市的思想观念、技术信息、管理经验、生活方式传播到广大农村,成为广大农民接触城市文明的媒介,又通过自身的聚集辐射功能带动周围农村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这既有利于加强城乡联系和缩小城乡差距,又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4 如何推动小城镇的城市化进程

如何以农村小城镇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现代化、改变农村面貌的“前进基地”,影响着我国整个现代化进程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小城镇在中国农村城市化的重要驱动作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要立足长远,制定建设与发展小城镇的科学规划。制定规划要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保护耕地,优化环境,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这个总的指导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建设。规划要把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现实需要与实际可能结合起来,统筹兼顾,通盘安排通讯、交通、水电、环保等“硬件”设施的配套建设,统筹规划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软件”的配套。 规划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做好几个科学合理的定位:①要进行小城镇布局定位。②要进行小城镇的规模定位。③要进行小城镇类型和产业结构定位。规划要从地域区情出发,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发展确定小城镇的不同类型的产业构成,并突出其各自的优势和特色。

(2)推进城镇化快速、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有相关体制改革和一系列政策支撑。①继续改革有碍实行城乡一体化和贯彻国民待遇的户籍管理制度,进行户籍管理制度创新,消除对农民的歧视。让进入小城镇的农民取得永久性的居住权,在居住权上享有国民待遇。②要制定宽松灵活的小城镇土地有偿使用和流转政策。国务院体改办产业与市场司俞燕山提出“着力于建立用地置换和存量调整机制”,应当作为制定城镇建设用地政策的借鉴。③完善资本投入政策,拓宽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筹融资渠道。实行多元化投融资政策。除政府在财政实力增强基础上增加对小城镇的投入,应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入。④制定产业集聚政策。其立脚点在于建立起一整套的诱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通过产业集聚政策以及规范乡镇企业布局到小城镇的政策法规。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引导原有分散的乡企向有条件的小城镇搬迁。

(3)必须研究提升小城镇功能和水平问题。城市化意味着人口功能的提升、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经营聚集度的提高和对整个区域辐射力的增大。我们主张,在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的基础上,推进城镇城市化,要特别搞好县城的建设,使它们真正赋有城市的各种功能,成为综合产业极点。简而言之,“城镇城市化”要求突出城镇的多种功能,按照现代城市功能和城市理念来建设城镇,促使其逐步成长为新型的小城镇。这应当被视为当今正在建设的农村小城镇发展的历史趋势。

参考文献

[1][英]威廉配第著,陈冬野译. 政治算术[m].北京: 商务印书馆,1978.

[2][德]克里斯塔勒,常正文等译.德国南部中心地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8.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小城镇

1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关于农村城市化的理论研究,西方学者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古典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最早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揭示了人口流动的原因。在其著作《政治算数》中,比较利益差异被看成是人口流动的直接原因。 在20世纪50年代末,唐纳德・博格等人提出了人口流动的“推力――拉力”理论,认为人口流动是两种不同方向的力作用的结果。舒尔茨等人的投资与收益理论则把人口流动看作是一种投资行为,从而用投入与收益的比较来做出判断。刘易斯、拉费侨根森和托达罗先后分别建立了乡城人口流动模型。法国发展经济学家佩鲁于1995年提出了“增长极理论”,指出通过能对临近地区产生强大辐射作用的“增长极”的优先增长,可以带动相邻地区的共同发展。而后缪尔达尔针对“增长极”对其他地区的不利影响,提出了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利用“扩散效应”和“回波效应”的概念,说明了经济发达地区优先发展对其他落后地区的促进作用和不利影响,提出了如何既充分发挥地区的带动作用,又采取适应的对策来刺激落后地区的发展,以缩小地区间的发展水平的差异。

国内关于城市化的研究主要是在国外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通过对现状的分析研究,一部分致力于找出影响我国人口流动、迁移的因素。如张培刚教授在20世纪40年代,指出扩张的经济中,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弹性,总的说来要大于农业,这种差异使经济重心由农业转向非农产业。而后,辜胜祖教授系统总结了国内外各流派的劳动力非农化、人口城市化的思想,考察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中国的城市化战略。另一部分则对我国的城镇化过程做出分析。90年代以来,传统小城镇研究多是集中在小城镇发展研究、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研究、小城镇经济研究、小城镇和乡镇企业等相关领域上。近年来,又掀起从产业聚集理论、区位理论、空间结构理论、路径依赖理论等角度对城镇发展进行阐述的研究热潮。但综而观之,大多数论述都是从各个侧面、各个角度进行论述,缺乏对我国小城镇系统体系的建构。

2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背景

我国城市化应当选择什么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曾经有过几种不同的提法,但其基本精神是“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确认这一方针的基本出发点是防止大城市过分膨胀,生态环境恶化,出现类似某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病”。但是,在实际执行这一基本方针时,不仅大城市的规模没有被控制住,同时也不利于各类城市因地制宜地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对城镇化发展方针,作了新的表述:“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这个新的表述,对大城市的政策,从控制大城市规模改为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对中小城市的政策,从合理发展中等城市改为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对小城镇的政策,从积极发展小城镇改为有重点发展小城镇。随着八、九十年代我国小城镇大规模的低水平的数量扩张,建制镇的数量从1982年的2664个增加到2000年的19692个,农村集镇达到3万多个。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这些兴起的小城镇,更多的是依据从农村地区自身的角度规划、忽视了与大中小城市之间的依存关系,所以在一些地方虽然也兴建了一些小城镇,但发展规模都比较小,也没有起到带动周围农村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这就引发了学界关于“小城镇战略是否是农村城市化应坚持的路线”的大讨论。

许多学者反对小城镇发展战略,认为小城镇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城市功能不健全,经济效益低下,还可能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他们主张发展大城市甚至超大城市。支持者则认为片面强调城市的优先发展不仅会导致“二元结构”更为加剧,区域内城市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甚至相差悬殊,城乡差别拉大,大城市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无法弥补省际和城乡差异带来的损失,而且大城市作用的发挥极可能会因空间的不易衔接而难以体现。

3 小城镇的城市化路径分析

从小城镇入手推进城市化进程,是一个总体的战略选择,称为“小城镇驱动战略” 。八十年代初期,我国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的“小城镇 大战略”主张即是这一战略的蓝图。

小城镇在整个城镇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和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区位决定了小城镇作为城镇化战略中的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所起到的驱动作用。

(1)联结城市与农村的纽带。城市是现代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聚集地。城市化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城市文明的发展及其向农村扩散和传播的过程。 由于我国城市与农村之间无论在空间距离还是在发展水平上都相差较远,因而城市先进的经济和文化难以直接传播到农村。而小城镇作为城乡系统中一种中间层次聚落,在经济性质、人口构成、文化特征和景观面貌等方面都处于城市和农村的过渡状态。这种过渡的性质性质决定了小城镇在城乡交流中的纽带地位和桥梁作用。

(2)聚集生产要素。小城镇的特点是“小”,性质是“城”,形式是“镇”。要素聚集是城镇的首要功能,作为城镇体系有机组成部分的小城镇也不例外。小城镇一方面聚集城市扩散的产业、物资、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要素,一方面聚集农村的非农产业、劳动力、自然资源和可供利用的初级产品。 小城镇的这种聚集不仅仅是为城乡生产要素的交流发挥中介作用,更重要的是发挥城乡生产要素的合成作用,小城镇自身正是在聚集合成过程中发展壮大的。实践证明,小城镇发展的快慢取决于自身聚集功能的大小,而聚集功能的大小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吸纳生产要素的多少,特别是吸纳大中城市生产要素的多少。

(3)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带动。小城镇作为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城市所不可替代的直接辐射和带动作用。作为农村区域经济中心,小城镇的辐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一定的工业力量、商业规模、金融和服务等去拓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空间。作为农村区域文化中心,小城镇通过各种科技交流推广、中小学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化、体育、图书馆等设施及社区活动传播城市文明,开阔农民视野,改变农民传统观念,帮助农民实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上的根本转变。对于促进农村工业集中、集约经营,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业从经营理念到操作方式的变革,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人等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

(4)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虽然城市也能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许多服务,但这些服务一般是在较高层次上进行的。由于农户经营和农民居住的分散性,大量直接与农业、农民打交道的服务内容还得依托更贴近乡村的小城镇来提供。

(5)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小城镇的区位特征决定了小城镇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定位是上连城市下带农村。小城镇把城市的思想观念、技术信息、管理经验、生活方式传播到广大农村,成为广大农民接触城市文明的媒介,又通过自身的聚集辐射功能带动周围农村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这既有利于加强城乡联系和缩小城乡差距,又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4 如何推动小城镇的城市化进程

如何以农村小城镇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现代化、改变农村面貌的“前进基地”,影响着我国整个现代化进程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小城镇在中国农村城市化的重要驱动作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要立足长远,制定建设与发展小城镇的科学规划。制定规划要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保护耕地,优化环境,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这个总的指导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建设。规划要把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现实需要与实际可能结合起来,统筹兼顾,通盘安排通讯、交通、水电、环保等“硬件”设施的配套建设,统筹规划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软件”的配套。 规划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做好几个科学合理的定位:①要进行小城镇布局定位。②要进行小城镇的规模定位。③要进行小城镇类型和产业结构定位。规划要从地域区情出发,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发展确定小城镇的不同类型的产业构成,并突出其各自的优势和特色。

(2)推进城镇化快速、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有相关体制改革和一系列政策支撑。①继续改革有碍实行城乡一体化和贯彻国民待遇的户籍管理制度,进行户籍管理制度创新,消除对农民的歧视。让进入小城镇的农民取得永久性的居住权,在居住权上享有国民待遇。②要制定宽松灵活的小城镇土地有偿使用和流转政策。国务院体改办产业与市场司俞燕山提出“着力于建立用地置换和存量调整机制”,应当作为制定城镇建设用地政策的借鉴。③完善资本投入政策,拓宽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筹融资渠道。实行多元化投融资政策。除政府在财政实力增强基础上增加对小城镇的投入,应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入。④制定产业集聚政策。其立脚点在于建立起一整套的诱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通过产业集聚政策以及规范乡镇企业布局到小城镇的政策法规。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引导原有分散的乡企向有条件的小城镇搬迁。

(3)必须研究提升小城镇功能和水平问题。城市化意味着人口功能的提升、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经营聚集度的提高和对整个区域辐射力的增大。我们主张,在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的基础上,推进城镇城市化,要特别搞好县城的建设,使它们真正赋有城市的各种功能,成为综合产业极点。简而言之,“城镇城市化”要求突出城镇的多种功能,按照现代城市功能和城市理念来建设城镇,促使其逐步成长为新型的小城镇。这应当被视为当今正在建设的农村小城镇发展的历史趋势。

参考文献

[1][英]威廉配第著,陈冬野译. 政治算术[M].北京: 商务印书馆,1978.

[2][德]克里斯塔勒,常正文等译.德国南部中心地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8.

小城镇建设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小城镇 环境规划 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X1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2(b)-0039-01

1 小城镇

世界各国划分城乡的标准不同,小城镇的界定标准也各不相同,只能根据各国自己厘定的城乡划分标准和城镇统计范围的统计数字来界定。本文引入《小城镇规划标准研究》上所界定小城镇的概念[1]。

作为介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过度型居民点,小城镇专指行政建制“镇”或“乡”的“镇区”部分,并且“建制镇”应作为行政建制“镇”的“镇区”部分的专称。

2 环境规划指标体系

小城镇环境规划指标体系是由一系列从各个侧面角度反映小城镇环境规划的数量、质量规定性的各种指标形成的有机评估体系[2]。

3 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来源

小城镇环境规划建设涉及环境-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环境系统的各个方面,需要运用一套指标体系才能涵盖小城镇环境规划建设的各个方面[3]。指标体系要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以科学性、层次性、可操作性和与区域政策相关性等为设计原则,通过筛选,建立一个内容全面,各个领域、分项内容既相对独立,又彼此相连的,可定量的环境规划指标体系。既能对所涉及各方面主要因素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估,又不能使指标体系过分的复杂,且数据要可靠、容易获取,应能反映系统的动态特征。

根据小城镇环境规划的内涵特征和发展目标,借助理论分析法和专家咨询法,从影响小城镇环境规划建设的因素出发,在结合小城镇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程度因素的基础上,参照“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试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和“生态县建设指标(试行)”等文件,进行小城镇环境规划指标体系的筛选及设计。

4 指标标准的选取

制定指标的标准可以参照以下几点原则[4]。

(1)凡是已有国家或国际标准的指标,应尽量采用规定的标准值。

(2)参考国外具有良好特色的小城镇现状值作为指标的标准值。

(3)参考国内小城镇的现状值,作趋势外推,确定指标的标准值。

(4)依据现有的环境、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力求定量化作为指标的标准值。

对于那些目前统计数据不十分完整,但在指标体系中又十分重要的指标,在缺乏有关指标统计数据之前,暂用类似指标值替代标准值。

5 数据可获得性

指标体系可通过以下手段获得指标的数据,首先,通过国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统计报表和规划等获得,此类信息数据一般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其次,在指标数据采集中也可有选择地利用有关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及刊物上登载的资料;第三,在上述途径均无法获得满意结果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专家咨询的方式;最后,对于需要实施公众参与调查而获得数据的指标,可通过编制相关的调查表进行调查以获取数据。

上述指标数据的来源,除第三种来源外,其他来源所获得的数据均具有可靠性和准确性,能够满足评估数据的精度要求,确保现状评价、影响预测和评估结果的科学性。

6 指标体系的运用

指标体系建立数据确定后,可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指标权重,通过评估指数的计算,以数量形式定量地表现出小城镇可持续发展水平指数,以表达小城镇可持续发展所处的水平,反映评估区域内的可持续发展程度。根据指标体系及其现存主要环境问题,提出适用小城镇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规划等方面的综合整治措施及建议,为当地政府决策部门进行决策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参考。

7 结论

我国小城镇正呈现出日益繁荣的景象,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小城镇环境规划指标体系对于规范小城镇环境规划建设、定量评估小城镇发展水平与协调程度以及推动小城镇环境规划理论的发展都将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作用。

参考文献

[1] 董谦.河北省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研究[D].河北:河北农业大学,2006.

[2] 吴人坚.生态城市建设的原理与途径-兼析上海市的现状和发展[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14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