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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技术法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监管模式

1引言

我国现行的标准体制、标准化工作机制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差异,运行模式与WTO/TBT协定要求也不尽相符。对于我国来说,实施技术法规与标准结合的制约体制不仅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客观要求,也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建立技术法规和标准结合的制约体制的同时,还应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制定管理和实施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技术法规和标准的效能。

2我国建筑技术法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研究

2.1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技术管理体制概况

纵观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欧盟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在长期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工程建设技术管理体制,即实行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和自愿采用的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技术管理体制。技术法规由政府颁布,技术标准由标准化组织颁布。(1)建筑技术法规管理模式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技术法规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三类。1)单一制国家:由国家主管建筑业的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批准和管理全国统一的建筑技术法规,如英国、日本、瑞典、挪威等。2)联邦制国家:由国家认可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和管理供各地区(或州)采用的建筑技术模式规范,各地区(或州)可结合本地情况修改、补充后实施,如加拿大、美国、德国等。3)区域性国家联盟:由国家联盟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制定、批准和管理全联盟统一的建筑技术法规,各成员国以国家法令方式实施,由各成员国的司法机构进行实施中的法律仲裁,如欧盟。(2)建筑技术标准管理模式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建筑技术标准的管理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非营利的标准化团体负责制定、批准与管理国家标准。由法律、政府授权本国或本地区的一个标准化社会团体负责制定部级技术标准,如英国、德国和欧盟等。2)政府指定标准化机构或权威社会团体负责制定和管理,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批准国家标准,如日本等。3)“多元化”标准管理模式。由专门标准化机构、行业协会(学会)或专业团体分别制定、管理技术标准,如美国等。(3)建筑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管理机构的关系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分别设有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之间既相互独立,又保持必要的联系。具体表现为:1)政府部门派员参加国家标准化机构的工作。政府部门代表作为国家标准化机构理事会或评议会成员,参与本国标准化机构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领导工作,如德国标准化协会(DIN)的会员全体大会主席团中八名代表席位需由德国政府委派。2)政府技术法规管理机构或区域国家联盟直接下达技术标准的编制任务。如欧盟委员会直接给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等下达实施技术法规所需技术标准的制定任务。

2.2我国建筑技术管理体制现状

“技术法规”这一概念在我国立法上最初见于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该条例指出:“标准一经批准,就是技术法规,各级生产、建设、科研、设计管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对因违反标准造成不良后果以至重大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当时我国制定、颁布且实施的标准数量十分有限,不论国家标准,还是部标准,效力也都是一样的。这一时期的技术法规与标准在表述上是同一含义。也就是说,标准是我国技术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但该《条例》使用“技术法规”一词,主要是强调标准内在具有的技术性与表现形式上的法规属性,并不表示我国真正建立了技术法规。1988年《标准化法》颁布,该条例即行废止,而“技术法规”一词不再出现在相关法律之中。加入WTO后,为适应WTO/TBT协定规则,按照《标准化法》对强制性标准的界定,依据“概念等效、实施等效”的原则,我国将强制性标准赋予了技术法规的角色,并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技术法规的作用。我国立法工作对标准重要性的认识也在逐步加强,一些专项法律(如《建筑法》《城市规划法》等)引用了相关标准,一些国务院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也引用了相关标准,明确工程建设活动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作出相关规定,使工程建设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条文)成为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

2.3中外建筑技术管理体制的比较

中外建筑技术管理体制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1)技术依据及其法律属性与作用1)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采用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作为建筑技术管理的执行依据。对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的管理性要求和技术性要求,制定建筑技术法规;对以保证实现技术法规要求而采取的方法和途径等,制定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具有法律属性和约束作用,必须遵照执行;技术标准不具有法律属性和约束作用,自愿采用。2)在我国,对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制定成为全文强制标准或标准强制性条文,由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联合赋予其强制性;对其他技术和管理要求,表现为推荐性标准或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不具有强制性。我国建筑标准兼具“建筑技术法规”和标准两者的性质和作用。(2)制定机构和管理机构1)在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建筑技术法规的制定主体一般是拥有立法权的机关或其认可的专门机构,实践中多表现为行政立法。技术法规的制定必须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一旦通过即成为法律文件,强制执行,由政府部门负责实施监督。技术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广泛参与,经协商一致或投票表决通过后,由公认机构批准,自愿采用。2)在我国,标准化工作由政府部门主导,建筑强制性标准和大部分推荐性标准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并由政府部门履行实施监督职责。如果将我国的强制性条文视为技术法规,那么我国“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管理机构相同,都是政府主管部门。这一点和国外相比,有明显差别。

2.4我国建筑技术法规制定和管理机构建设

按照本专栏前文《我国建筑技术法规形成机制研究》提出的我国建筑技术法规立法途径和立法模式建议,并结合建筑法律规范的立法习惯,我国建筑技术法规制定和管理机构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政府管理部门,二是非政府管理机构。(1)政府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国务院法制部门是行政法规层面的国家建筑技术法规的综合协调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协调和制定国家建筑技术法规的有关方针、政策;按规定程序,综合协调行政法规层面的国家建筑技术法规立项、起草、审查、和管理等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部门规章层面的国家建筑技术法规的综合管理部门,也是行政法规层面的国家建筑技术法规的起草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是地方政府规章层面的地方建筑技术法规管理部门。政府管理部门对建筑技术法规行使行政管理职责,包括制定管理制度、制定技术法规制修订计划、制定和批准技术法规等。(2)非政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为适应国家和地方建筑技术法规的管理需求,保证建筑技术法规的质量和水平,支撑政府管理部门开展管理工作,有必要成立专门的、独立的、非政府的建筑技术法规管理机构。按照本专栏前文《我国建筑技术法规形成机制研究》提出的“委托立法”建议,国家建筑技术法规委员会、地方建筑技术法规委员会受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委托,分别开展国家建筑技术法规、地方建筑技术法规的起草和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筑技术法规的前期调研、提出建筑技术法规制修订的立项建议、组织开展建筑技术法规草案编写及相关技术管理工作等。

2.5我国建筑技术法规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贯彻执行建筑技术法规,并使其与我国现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相互协调,有必要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作出调整或修订。这是保障相关法律规范协调配套的重要条件。(1)相关法律规范的调整或修订《立法法》修订时,可以明确技术法规的法律地位,并对各层级技术法规的立法主体、调整事项和范围、立法程序以及法规的实施等作出原则规定。对《建筑法》的结构、内容以及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特别是补充安全与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总体技术要求的内容,从而首先在法律层次上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公共利益等技术要求的覆盖。此外,还要对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作出制度安排(规定其权力、调整范围及管理等),在法律层次上确保其权威性、系统性,明确其制定、实施和管理的责任分工。对《标准化法》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或修订,或可修改为《技术法规与标准化法》。规定我国实行技术法规与标准相结合的技术管理体制,不再沿用“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称谓;明确制定技术法规的部门应成立由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技术法规委员会或编制组,并保证技术法规制定程序公开、透明;对违反技术法规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相关处罚应作出明确规定。以上列举了三部法律的调整或修订建议,其中任何一部法律的修改都可以作为技术法规的法律渊源,从而为技术法规奠定法理基础。(2)建立完善建筑技术法规制定和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建筑技术法规编制和管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制定《建筑技术法规管理办法》,对国家建筑技术法规的制定原则、调整范围、制定部门或机构、制定程序、、引用标准、管理职责等作出规定。

3我国建筑技术法规实施监管机构和监管制度建设研究

根据本专栏前文对国际建筑技术法规监管模式的研究,可以看到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借助由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构筑的“三位一体”的制约体制,不断完善技术法规的实施监督保障体系,并通过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技术手段,保障技术法规实施监管体制的有效运行。借鉴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可以从法律法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技术支撑等四个方面着手,探索建立我国建筑技术法规实施监管机构和监管制度。

3.1法律法规

为有效开展建筑技术法规的实施与监督,有必要对《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内容作出修订或调整。同时,根据《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规制定程序条例》等的规定,制定《建筑技术法规实施与监督条例》或《建筑技术法规实施与监督规定》,明确建筑技术法规实施与监督有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工程建设各阶段建筑技术法规实施的范围、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各层面对建筑技术法规的实施进行监督的形式和要求,奖惩及法律责任和保障条件。

3.2组织机构

结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特点。为保证建筑强制性标准与建筑技术法实施监管的连续性,可不再另设建筑技术法规实施监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而通过调整监管部门职责,整合各类监督机构,建立实施监督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监督机构的作用,并使其制度化,力求做到权责分明、各施其职、依法行政。另外,应建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建立舆论监督平台,扩大民间监督渠道,发挥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的作用。

3.3管理制度

在本专栏前文《我国建筑强制性标准监管体制研究》中提出的建立建筑强制性标准实施综合监管体制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建筑技术法规及配套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建筑技术法规实施监管制度文件。这些制度文件应包括:合规性验证监管机构;合规性验证监管形式;争端解决方式;责任承担方。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建筑技术法规管理制度,不仅可增强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执行建筑技术法规的主动性,自觉减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而且对提高工程建设各监督机构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3.4技术支撑

为实施建筑技术法规,除了制定严格的行政管理制度外,尚应建立市场准入、合格评定、技术认可等技术手段,以保证实施建筑技术法规既有行政强制执行的制度与措施,也有相应技术手段的配合,从而切实达到对建筑技术法规实施监管的目的与效果。(1)市场准入对有标准可依的建筑产品和技术,当通过合格评定认为符合技术法规要求后,应允许进入市场;对无标准可依的建筑产品和技术,经规定的技术认可程序认为符合建筑技术法规的要求后,也应允许进入建筑市场。同时,应加强对提供建设产品和技术的从业企业的资质审查和资信登记管理,建立健全市场进入、退出机制。(2)合格评定合格评定是指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建筑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的有关要求的程序,包括抽样、检测和检验,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程序以及各项的组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应明确标志认证的法律地位,这是推动其运行的基础。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工业产品“3C”认证制度,并且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新型建筑技术法规和标准体制的建立,有必要建立统一的工程建设产品标志认证制度。(3)技术认可一般而言,相较于产品,工程建设中采用的技术是否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其判定更为复杂,也更容易引起争端。对于性能化技术法规,工程建设中所采用技术的合规性判定更是如此。因此,有必要建立技术认可机制,对工程建设中采用的技术是否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或是否能达到相当的作用和效果进行判定,并对有关争议事项作出裁决。目前我国对新技术的认定已经建立了专家论证制度。对于建筑技术法规的实施监管,可以沿用这种思路,并进一步明确程序及相关要求。除新技术之外,技术认可的范围还可以包括结构计算、性能化设计方案评估等。

4结束语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建筑;标准化;对策

前言

建筑行业是一个危险系数较高、安全事故频发的领域。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全球建筑施工量最大的国家。数据显示,仅2010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就达9.6万亿元,从业人员达4100多万人,约占全国工业总从业人数的三分之一。

一、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背景与推进情况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建筑业的不断进步,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及安全技术标准,法规、标准系统化更加健全,建筑业的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从多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建筑业体量大、范围广,高空、交叉作业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且流动性大,施工场地管理状况良莠不齐,建筑业安全事故发生率依然较高。以2013年为例,我国共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85起,其中死亡320人(事故类别统计见图1)。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手段,在我国正大力开展,各地区结合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标准化落实成果,积累了一定标准化建设经验,极大地改善了工地面貌,有效地减低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率,在环境保护和循环利用等方面展现出较大的优势。全面深入推进有利于提升建筑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事故发生,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存在的问题

看到成果的同时,也应清晰地认识到,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法规、规范的系统衔接尚存在一定的问题。二是监督管理主体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各地监督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中更加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实体工作的管控,对于标准化工作的关注度不够。三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缺乏有效引导和激励机制,对监管主体和施工单位的开展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缺乏系统配套的激励机制,各方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不足。四是技术保障不足,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科技创新支撑缺乏,未能协同利用好现有资源。五是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力度不够,未形成长效机制。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和进度方面高度关注,但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面不够重视,无制度化的落实举措,加之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实体经济乏力,原材料、用工成本大幅度上涨,施工企业经营困难,施工单位压缩成本,减少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能力受到制约[1]。六是舆论宣传方面,全社会尚未形成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浓厚氛围,各方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未有效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

三、相关建议与对策

根据自身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学习、认识和理解,针对目前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对策和建议,供读者指正。

(一)深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优化标准化的顶层设计

首先要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强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研究,包括通过细化研究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状态等方面持续发力,夯实标准化的实施基础。第二要继续优化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系统衔接配套,加强行业间的协调沟通,使建筑行业的标准化与其他行业良性互动。同时强化建筑行业内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衔接配套,确保法规、规范层次清晰,配套完善,执行有力。第三要继续健全完善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有关规定为核心的考评体系,科学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将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

化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各地要重视和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改变以往各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中更加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实体工作的管控,忽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动,各地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可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出台相应的落实方案、措施,将推动建筑安全标准化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利用监督检查现场反馈,召开月度、季度监管例会,文明工地检查以及约谈等形式,全力推动,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逐步引向深入。

(三)完善推进标准化奖惩机制,提高各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3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意见》明确了考评目的、考评主体和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有序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2]。应继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全面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并推广经验,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工地可授予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示范工地”等称号或予以其他形式的加分奖励(图2),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可予以通报批评,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可予以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等,并在新闻媒体或相关网络平台上进行曝光。通过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推动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改革创新,增添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动力与活力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也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的着力点,按照参与各方职能特点,全面开展创新。一是建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开展制度和服务创新,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大胆进行创新,成果逐步推广,使监督管理更加有效,服务引导更加精准,标准化工作更加深入。二是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发挥主体作业,在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上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创新及实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满足标准化要求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可重复利用的设备装置,做到安全可靠、降低事故风险,兼顾环保、经济性和美观。三是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甚至个人积极参与创新。建筑安全相关的高校、院所在建筑安全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优势,施工企业有现实需求,做好供需对接,协同创新,必将产生一大批符合施工现场需要的先进实用的优秀创新成果,而个体或团队参与也是创新一种有效补充(图3)。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创新更有动力与活力。四是积极吸收国外在相关领域取得的最新技术成果和经验做法,洋为中用。目前欧美国家的行业协会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模式,企业每年向行业协会缴纳一定的会费,会费除日常管理外,其他费用则可用于建筑业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

(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图2某建筑施工工地使用工具化围挡也是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从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人员素质、改善作业环境等多个环节入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协同发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3]。

(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人心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深入推进,核心在人,关键在落实,各地宜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监督检查、评比、观摩等活动,扎实开展、全面深入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标准化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人心,努力提升建筑安全生产在全社会的知晓度,形成政府推进引导、企业参与落实、群众知晓支持、舆论正面宣传的良好氛围。

四、结束语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预防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强化源头管理的有力措施。全面深入推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提升建筑行业安全保障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现状的简要概述,分析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以此抛砖引玉,供各位同行指正。

参考文献:

[1]刘新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J].商品与质量,2011(6):54.

[2]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国家标准《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 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3935.1-1996)中对标准化的定义为:“标准化(standardization)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订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由于电厂建筑施工具有地下工程施工强度大,高耸构筑物多,单体工程多且散,但系统联系密切,安装工艺对土建要求较高,土建安装交叉作业多等特点,与其他行业相比,电力建设建筑施工有其不同于其他行业独有的特点,管理难度相应加大,标准化工作也有相当难度,如果按正常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的特点去管理是行不通的。

本文拟对电力建设企业如何抓好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建设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发表一些拙见,旨在抛砖引玉。

二、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建设的提出、实施和内容

1.电力建设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的特点

对于一个电力建设项目来说,建筑施工呈现出范围广、战线长、项目多、管理散、监管难的特点,单项工程区域性相对较为集中,但是,单项工程之间又具有分散性的特点。各单项工程因工作性质不同,管理和技术要求也有很大差异,例如搅拌站、钢筋场、烟囱、水塔、主厂房、输煤、化水等施工区域,各有特色且布局分散,因此,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也没有统一的具体标准,管理难度相对加大。

区域标准化建设是企业现代化管理中模块化管理理论的应用,它是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通过对具体区域施工制订标准并贯彻实施,改变人为因素导致的随意性强、施工环境差、文明施工管理难度大的现象,对改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现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管理的提出

以搅拌站管理为例,搅拌站远离施工现场,是相对独立的单位,设备布置也比较固定,临时措施相对较少,因此便于施行标准化,可率先选择搅拌站进行试点,试运行一段时间之后,根据对试运行结果的分析验证,再考虑进行逐步推广。

针对原来搅拌站建设随意性大,设备颜色不统一、场地布置混乱、各类标识牌大小规格颜色零乱、管理表格不一致等现象,率先进行了搅拌站标准化建设工作梳理和规范,其目的是为了实现搅拌站的建设的快速、高效。为规范搅拌站运行各环节的管理,实行搅拌站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做到标准统一、表格内容一致,并制订了一系列搅拌站建设及运营管理标准。该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标准化,二是搅拌站设施标准化,对搅拌站设施、设备、构筑物的建设建立、标识、颜色实行统一尺寸、统一规格、统一要求;三是搅拌站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标准化,执行统一规章、管理制度和程序。

(1)搅拌站区域标准化管理依据:

①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和验收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

②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法规和汇编的相关文件。

③公司所承建所有砼工程及业主和公司QES体系要求。

(2)搅拌站区域标准化管理制度:

①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

②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办法;

③混凝土级配管理办法;

④混凝土计量管理办法;

⑤混凝土的质量管理办法

⑥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制度;

⑦拌和站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⑧搅拌楼管理规章制度;

⑨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⑩搅拌站环境保护生产管理制度

搅拌站消防保卫制度;

搅拌机管理细则;

输送车管理细则。

(3)搅拌站区域标准化岗位标准:

①搅拌站站长岗位标准;

②搅拌站副站长岗位标准;

③控制室操作人员岗位标准;

④现场装料人员岗位标准;

⑤混凝土搅拌车司机岗位标准;

⑥汽车泵、拖泵操作人员岗位标准

⑦车辆驾驶员岗位标准

⑧混凝土搅拌站处罚管理办法。

通过近几年来搅拌站标准化的贯彻和执行,目前区域标准化工作已经日趋成熟,所有的搅拌站均统一了颜色、规格和形式,改变了原来脏乱差的局面,面貌大为改观,区域标准化管理初步取得良好的效果。

3.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管理标准的制订

(1)以国家及上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范及标准为基准,以各类机械“技术操作规程”为依据,以公司企业文化建设“VIS手册”为指导,编制各项区域标准化标准

(2)借鉴和总结以往各工地在该项施工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收集、整理并加以规范,制订为统一的标准,并逐步进行推行执行。

4.区域标准化实施与推行

实施区域标准化管理,关键在于标准的执行和落实,要克服随个人意愿随意实施的坏习惯。区域标准制订应先与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讨论,事先充分统一认识,征得一致认可并深刻理解,在此基础上编制为区域标准化手册,通过实践进行修改和完善,对标准不足之处进一步进行修订,使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管理得以有效贯彻实落实和执行。

三、建筑施工区域标准化建设的作用和效果

通过开展区域标准化施工和推广区域标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盲目性、随意性,积极推动了安全与文明施工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由过去重事后处理的管理方式向事前预防管理全面转换,使得区域标准化制度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保证区域标准化时时处处都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四、结语

区域标准化管理建设是电力建设企业建筑施工水平更上新台阶的新举措。在当前市场环境日益激烈的年代,电力建设企业必须依靠更加严格、规范的管理机制,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完善”的原则,持续不断打造安全文明常态化、持久化、标准化的文明施工现场,努力创建安全文明、环保绿色的工地等举措,为企业的生存、发展赢得一席之地,从而最终达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翟金川.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与维护[J].四川建材,2012(5):159-161

[2]黄轶逸.建筑机械标准化工作发展回顾[J].建筑机械,1999(10):34-37

[3]杨国法.建筑施工企业对设备的有效使用与管理[J].建筑机械,2005(1):68-69

[4]冯兴福.施工现场建筑机械管理探索[J].建筑安全,2011(1):54-56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经济;经济效益;建筑标准

经济效益就是在经济活动中,以尽量少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使用价值。也就是在建筑物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安装的全过程,不断降低劳动消耗和持续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一定的质量表现为一定的数量。满足建筑物质量要求的最佳数量指标,就是我们用以衡量劳动消耗和使用功能的标准。没有标准,就失去了衡量和促进建筑经济效益的依据。作为一个工程师、建筑师和经济师,凭着他们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应该考虑如何在建筑工程上实现最佳经济效益。这就离不了建筑定额、标准、规范、规程,等等,通过理论和实践体现建筑经济效益的总结性的标准文件。

1、建筑物的商品性质和使用价值

建筑物是房屋的构筑物的总称。它直接建造在使用地点的土地上,起到住人和载物的作用。它概括了房屋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土木工程范畴,是建筑业的产品。建筑物作为商品,有如下一些特点:

1.1群体性。

往往由一组不同功能的建筑物组成,发挥总体的作用,来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因此,在同一地点,要由不同专业、不同工种、不同工艺交叉生产。不像一般商品,采用比较单一工艺,不受干扰地进行生产。

1.2固定性。

每一建筑物都要固定在一定地点的土地上,分散进行生产。不像一般商品能够集中生产,自由运输。

1.3单件性。

每一建筑物都要与周围环境结合。由于环境、地基承载力的变化,只能单独设计生产,不像一般商品,同一类型,成批生产。

1.4协作性。

每一建筑物从设计到施工,需要很多性质完全不同的工种,协作配合,才能进行生产。不像一般商品,只需要单一或少数工种配合就可以生产。

1.5复合性。

很多建筑物都是现场建造和工厂预制相结合的复合体。预制程度愈高,建筑工业化的水平也愈高。不像一般商品,都是在工厂生产组装而成。

1.6预约性。

建筑物不像一般商品,可以拿到市场交换,只能在现场根据要求进行生产。因此,选择生产厂家,通过投标、竞争、订约、成交,就成为建筑业物质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就是事先要对这项产品的工期、造价和质量提出要求,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必要的监督。

因此,我们在预约和组织生产建筑物时,必须针对上述建筑所特有的商品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组织生产和监督检查,才能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筑物的使用价值,是商品所必备的属性,它表现在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对建筑物的各种需求。作为建筑物的使用价值,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适用性。任何建筑物首先要满足它的使用要求。例如住宅,要满足居住的要求;影剧院要满足文娱的要求;各类工厂要满足生产的要求;输水管线要满足供排水的要求;水电站要满足发电的要求;码头要满足船舶停靠装卸货物的要求。凡此种种,不同的使用功能,都要求制定一系列专门的建筑标准;(2)可靠性。任何建筑物都必须坚实可靠,足以承担它所负载的人和物的重量、风雪和自然灾害的侵袭。这就要求根据不同性质的工程结构,制定一系列结构标准(;3)耐久性。任何建筑物都要考虑满足它的使用年限和防止水、火和腐蚀性物质的侵袭。这就要求在建筑材料、构造上制订一系列的标准;(4)美观性。任何建筑物都要根据它的特点和所处的环境,为人类提供赏心悦目、丰富多彩的造型和景观,这就要求对建筑物的型体、装饰、园林绿化等方面制订一系列的标准;(5)经济性。建筑物作为商品,当满足了适用、可靠、耐久,美观等各种要求以后,能否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主要取决于它的经济性。只有做到物美价廉,才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所以也要制订一系列定额、标准作为衡量、控制造价的指标。

2、建筑标准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基础

建筑物的使用价值,就在于以符合适用、可靠、耐久、美观等各

项要求和符合当前经济上最优条件所制订的各项建筑标准,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因此,制订建筑业的各类建筑标准,就成为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基础。而这些建筑标准的制订,都是通过科研和生产实践,肯定合理的指标,通过鉴定,以建筑标准的形式,在不同的实施范围,用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区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形式颁发。

建筑企业保证建筑物设计施工质量,除了要依据上述各类技术标准外,还要制订包括计划管理、工序管理、物料管理、机具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标准。

3、建筑标准化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手段

3.1模数化。建筑模数是一种选定的建筑标准尺度单位,作为建筑物、建筑成材、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尺寸间相互协调的基础。我国《建筑统一模数制(CB12―73)》规定以100毫米作为模数的基础,称为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倍数,称为扩大模数;基本模数的分数,称为分模数。建筑设计上一切尺寸小至缝隙的留置,大至建筑物的跨度、柱距、层高,均须按规定的分模数、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数列和幅度采用。协调建筑物构造尺寸与建筑成材、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相配合,对减少尺寸类型、简化品种,扩大构件制品的通用性和互换性,起到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3.2定型化。定型化是对大量重复修建使用的各种类型房屋、构筑物、建筑、配件、建筑设备以及施工机具、模具等,结合地区具体条件,经过科学试验和实践检验,通过鉴定编制成系列化的标准图或通用图,编制好定型产品目录,供设计、生产、施工选用,借以提高设计效率、确保设计质量,发展专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促进建筑工业化水平,获得建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3 体系化。21世纪以来,我国标准化工作,又进一步向体系化方向发展。体系化就是把建筑物组建的全过程,从使用功能、平立面组合、艺术造型、结构布置、材料选择、构配件生产、施工工艺、施工机具、施工组织、技术经济效益等各个环节,进行通盘考虑,综合研究,配套解决,选择经济效益最佳方案,形成从设计、生产到施工的成套技术文件,进行建筑物的设计施工。这对组成专业化建筑体系公司,全面承担规划、设计、生产、施工任务,经济效益尤为显著。

3.4综合化。是目前我国在制定各类产品标准工作上的新发展。综合标准化是指在制定或修订某项产品的质量性能指标、技术条件和参数的过程,通过综合分析和平衡,对所涉及的有关标准,同时进行制定或修订,使各种标准能协调、统一、配套形成体系,以保证标准的顺利实施和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时,在某项标准指标提高以后,其他各项相关标准也必须及时调整,才能适应新发展的需要。

4、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保证

为了达到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目的,制定各项建筑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只算完成了工作的一半,其次就是这些标准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筑企业包括勘探、设计、施工和产品生产各单位。为了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建立建筑质量保证体系;而各级政府建筑主管部门为了保证建筑物的社会效益,需要建立建筑质量监督体系,实行第三方认证制度。建立建筑质量保证体系,就是在建筑物规划、设计、施工、维修的全过程,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它改变了过去对工程质量事后检查的消极方式,而代之以生产过程中的积极控制。全面质量管理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全面性、预防性、科学性和推进性。全面性就是以生产的全过程、全企业和全员的管理为内容,把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联系在一起的控制方法;它的预防性就是以预测、预控、预

防为主,把影响质量波动的因素控制起来,消灭在生产过程中;它的科学性就是一切用数据说话,把生产活动中反映出来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从中找出规律,以便进行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它的推进性就是在企业中建立各种质量控制小组(QC小组),不断通过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四个循环阶段,推进企业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持续地提高和不断改善。目前全面质量管理这门管理科学,已在我国一些建筑设计、生产和施工单位中推行,取得良好的效益。建立建筑质量监督体系,就是对建筑物的规划设计、现场施工过程和各类建筑构配件、设备的生产,制定质量检查、验收、鉴定、评比制度;建立相应的审查、监督、检测机构,根据建筑标准,代表政府对建筑物和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第三方认证制度。为了强化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标准局联合颁发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网,设置监督站和检测中心,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从而把过去以施工单位自检为主,转向以政府监督为主的轨道,开创了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同时,为了加强对设计、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先后颁发了《城乡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注册登记审查管理力法和健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这二个文件的颁发,对提高设计、施工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对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的生产质量监督和鉴定、评比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地开展。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1 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化概况

    发达国家的建筑节能一般执行强制规制,其规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立各类建筑节能的标准体系;另一方面是通过立法明确建筑节能的管理模式和具体的实施办法,保证建筑节能标准的有效执行。从建筑节能标准化涉及的领域来看,它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运行节能管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以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的应用等多个方面。由于前三者是目前建筑节能涉及的主要方面,而且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依据的标准和法规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以下将从新建建筑节能及建筑运行节能管理两个方面分析美国、欧洲各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节能标准化概况。

    1.1 美国

    美国由能源部负责全国的能源节约工作。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1975年美国采暖、制冷及空调工程协会首次颁布了标准“ASHRAE 90新建筑物设计节能”,之后该标准大约五年修订一次,最新的版本为2004年版。以该标准为基础,1977年12月美国官方正式颁布并推行了《新建筑物结构中的节能法规》,并在45个州内收到了很明显的节能效果。在建筑物运行节能管理方面,1973年,美国政府开始实行联邦政府能源管理计划(FEMP)[1]。该计划用于引导政府各部门更为有效地利用能源。它除了涵盖新建建筑、建筑改造、设备采购、水电煤气和负荷管理外,重点包括建筑节能管理、运行和维护。其职责是帮助政府机构用最有效的办法实施能源管理,获得更高的能源效率以节省纳税人的费用。该计划的实行成为了降低能源使用费用、减少美国政府财政赤字的重要措施之一。现在,FEMP已成为美国政府能源政策的一部分,并用立法和政府命令的形式固定下来(见表1)。

    此外,美国采取了一系列手段来推动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的实施。首先,采用经济政策对法规和标准实施进行激励。1978年颁布的“能源政策法”详尽地规定了建筑节能的经济支持问题。例如,为州一级地方政府开展节能工作(能源调查、执行国家能源计划等)给予补助费等。其次,制订市场准入制度对新的建筑节能进行全程监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从设计到施工直至验收的建筑修建全过程。第三,制订“能效标识”制度来推进节能产品的使用。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联合推动了“能源之星”项目,获得“能源之星”标识的产品必须超过该类产品相应的最低能源效率标准。为了促进能耗标识产品的推广应用,美国政府在公共设施购置中优先选用带有“能源之星”标识的高效节能产品。第四,推行建筑节能统计和审计制度。目前,美国已经建立了相关建筑能耗统计数据库;纽约州等州还实施了包括建筑节能审计在内的能源审计项目。

    1.2 欧洲国家

    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欧洲很多国家没有发布过住宅性能认定标准,但都通过各种法规的确定来保障新建住宅建筑的节能。1985年,欧共体理事会发布《关于技术协调和标准化的新方法决议》,依该方法制定的“建筑产品指令”对建设工程提出了包括建筑节能在内的六项基本要求。瑞典1967年制订的《住宅标准法》中涉及新建建筑的节能,采用符合该法规制造的材料配件来建造住宅项目就能获得政府贷款[2]。在建筑运行节能管理方面,基于自身气候的原因,目前欧盟各国的运行节能管理的重点是供热锅炉管理。不仅每个国家制定了锅炉效率及节能导则,整个欧盟还成立了节能指导委员会,通过立法推动整个欧盟的节能工作。具体采用的措施包括欧盟推出了锅炉效率导则,定义了锅炉分类并规定了生活和商业供热锅炉的最低热效率要求并按此进行运行节能管理。

    欧洲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手段推行建筑节能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实施。首先,在经济激励政策方面,德国、瑞典等国家先后采用了经济补助、减免税率等手段鼓励建筑节能。其次,德国和丹麦分别实行了“建筑物能耗等级标识”和“建筑能耗标识制度”推进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第三,实行了能量统计和审计制度。如英国对境内已建和在建的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等进行了全面的统计,丹麦对住宅用户实行了免费的供热节能审计[3]。

    1.3 日本

    日本是节能管理体制和机制最完善的国家之一,从政府和地方都建立了完善的能源管理机构和咨询机构,还普遍建立了民间节能组织。其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主要集中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早在1979年该国就颁布了《关于能源合理化使用的法律》,并于1992年和1999年先后修订过两次。该法规规定了新建建筑建设方的义务:即对于建设的新建筑,要使建设方和设计方在建筑物建设时就想方设法提高建筑物的能量利用率,但该法律并不作为罚款的依据。为了使所制定的法规得以执行,日本政府为此制定了许多具体可行的监督措施和必须执行的节能标准,并确立了明确的节能目标。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不同,日本分别制定了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的节能标准,其中公共建筑同样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不同进一步细分为宾馆、医院、百货商场、办公建筑、学校等5个类型,并分别给出了相应的节能标准[4]。

    2 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现状

    2.1 建筑节能管理体制方面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建筑节能起步较晚。1994年,建设部为了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成立了节能工作协调组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并多次下发关于实施建筑节能标准的通知,推动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随着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视的逐步加强,2006年9月建设部在科技发展中心又设立了建筑节能中心。但目前各个地方上的建筑节能组织机构还是临时性的,而且分属不同部门,相互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

    2.2 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制定方面

    1997年,我国颁布了最早的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90号]以下简称“节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以下简称“建筑法”)。1999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实施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它是《节能法》最早的配套规章,其后有关部委陆续制定了节电、节水、能源标准管理、节能产品认证管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以及铁路、交通行业的《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截至2004年6月,有20多个省市先后颁布了总计约70项以《节能法》实施条例或者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法规。大部分是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作出明确规定。2005年,建设部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对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作出了具体规定(见表2)。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我国还制定了一些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标准。首先,新建建筑节能方面,我国现行国家标准主要集中在建筑设计领域,其体系如表3所示[5]。

    而建筑运行节能方面,我国已制订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用于空调通风运行管理的“GB 50365-200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以及用于锅炉运行管理的“GB/T 3486-1993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 15317-1994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和“GB/T 17954-2000工业锅炉经济运行”。此外,围绕推行新型建材和进行建筑墙体改革,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新型墙材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例如,“MT/T 5011-1995节能墙体EPS外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近年来,随着我国循环经济建设的推进,我国又制订了“GB/T 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一些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标准。

    2.3 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实施方面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与建设节能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但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实施效果不佳。建设部2000年对北方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显示,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只占同期建筑总量的6.4%。到2000年底,在全国城乡既有的房屋建筑中,达到采暖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仅有1.8亿平方米,仅占全部城乡建筑面积的0.6%,还有270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保温隔热性和气密性差、供热系统效率低下等问题。

    3 国内外建筑节能标准化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在建筑节能标准化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下面我们将从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法规和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的管理和监督、经济激励政策、建筑能耗统计制度以及能效标识制度六个方面对国内外建筑节能标准化进行系统地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的若干启示。

    3.1 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方面

    从发达国家建筑节能的发展历程来看,建筑节能经济是一种以外部经济特征为主的经济,公益性很强,仅仅依靠市场的调节很难奏效,因此,建筑节能及其标准化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积极推进和主导。为此,发达国家纷纷成立了负责节能工作的政府机构,建立了较完善的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通过政府职能在建筑节能领域内的不断强化,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标准化的发展。如美国能源部专门设立了国家节能办公室,法国设立能源节约厅,日本的经济产业省由资源能源厅的节能新能源部专门负责节能事宜。在上述国家机构之下,发达国家很多地方政府也建立了统一的节能管理机构。这些机构都围绕节能设定了很明确的职责,为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推行提供了重要保证。而我国目前只有建设部2006年9月在科技发展中心设立了建筑节能中心,各个地方上的建筑节能组织机构大多是临时性的而且分属于不同部门,相互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建筑节能健康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机管理体制上的成功经验,尽快完善建筑节能管理体制,加强政府在建筑节能上的推进力度。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本文结合泉州东海滨城A12地块建设工程为例,论述标准化管理在此建设工程中的实施过程,着重对工程建设标准以及可行性研究标准化、规章制度标准化、承包商行为标准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等方面深入探讨,通过此建设工程的标准化管理达到提升工程质量、打造品牌工程的目的。

关键词:

泉州东海滨城;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要点

标准化管理模式是基于各种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基准前提下所展开的管理工作。标准化管理可以在各行业推行实施,可以达到各生产运行过程更为科学合理的目的。

1泉州东海滨城A12地块建设工程项目简介

1.1工程介绍

泉州东海滨城A12地块(东海湾十二宴)项目位于泉州东海滨城开发区内,开发区南侧为晋江下游出海口。本建设地块地处经十五路东侧、纬五路南侧、东海综合大道西侧、东滨大道北侧,附近有泉州东海滨城A-11、调整-B两小区地块、城市公园、教育用地以及东海高端楼盘核心区等,与大海相距1.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此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58991.4㎡,总建筑面积26万㎡,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6.5万㎡,建设有两层地下室以及部分夹层,建筑面积约10万㎡。地上建筑主要由22~37层高层住宅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组成,项目总体建筑风格与泉州整个城市融为统一整体,在建筑空间造型、功能设置上与周边建筑物、商业、周边环境有机结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生态建筑工程。自本项目施工项目组成立以来,始终遵循“质量第一、科学管理”原则,把项目的质量控制做为重点,不敢有丝毫怠慢,运用标准化管理方法从可行性研究、规章制度、承包商、施工现场等方面进行了标准化作业,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高效的实施。

1.2工程各个阶段的施工控制情况

在施工的准备阶段,需对施工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项目创优计划书等指导性的文件进行详细的编制;在地下室施工阶段先要了解地下室土层的情况,对地下室的施工进行专项部署,对桩基施工过程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预测和采取必要措施;主体施工阶段需要对模板、混凝土、钢筋三个分项施工的设计方案、技术要求、通病治理、质量控制、新技术的应用等进行严格把控,且做好水电安装预埋的配合工作;装饰施工阶段最好使用国产当地的装饰材料,对施工方案进行对比优化,专人负责样板作业施工;电气安装阶段主要是将各个配电楼的主干进线引进每个楼梯单元处,且设立总的电表箱,再从电表箱出线引到每个用户的配电箱;暖卫安装阶段施工时要采用钢塑管建立给水系统立管,且给水支管要采用PPR管暗设置且接入各个户的安装分水器,然后引到各用水点。

2工程建设标准化主要特征

2.1工程建设标准系统化特征

在工程建设当中,企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建立一个高效、科学运行的管理系统,在遇到一些困难时,利用管理系统的资源调配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一次性有效解决企业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此次建筑工程项目系统复杂、工期长、标准高,所采用的标准化管理系统就具备完善的系统化特征,也是工程量大和复杂性的必然发展趋势,例如工程安全问题是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在管理过程中只需要采取单方面的针对措施是不可能完成的,必须要具有一个完善的标准化运行系统,全方位、全过程运用这个系统来有效解决问题。

2.2工程建设标准专业化特征

在建筑工程当中涉及工种较多,分工也越来越详细,且存在吊装、高空作业、挖掘等高危作业,专业化水平越来越高,正所谓“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专业化可以使企业的人力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实现资人力源的最优配置,提高了人力资源的利用率。建筑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的专业性,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竞争力,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另外不断提高管理专业化水平,应以打造建筑工程品牌工作为中心,可以赢得更多顾客的青睐,持续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

2.3工程建设标准数据化特征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工程建设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复杂程度逐渐提高,所需要采集、管理的数据系统也十分庞大,数据化管理特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筑工程施工当中影响因素很多,主次矛盾如何来去区分就给决策者提出了严峻考验。在现今大数据的时代,基于数据化的科学管理系统就可以给决策者提供重要依据。数据化是建筑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生产标准,工艺流程、作业时间、验收合格率等重要数据都为标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和判断标准。

3泉州东海滨城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要点分析

3.1可行性研究的标准化管理

泉州东海滨城建设工程在建筑前期需要对所在地段的地质环境、周边自然环境进行勘测调查,也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基础质量以及整体工程的安全性。因此在建筑工程之初就运用标准化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在合法与合理基础上来运行,在东海滨城建筑工程启动前,各级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所涉及的技术、社会、环境等进行数据采集调研,并结合相关数据进行研究探讨,确定东海滨城建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对项目投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社会影响等进行科学论证,在取得主管单位审批方可进行施工。近些年来我国对城市建设规划提出新的具体要求,已从单一的工程建设领域拓展至环境保护领域,对建筑物的居住舒适度、绿色施工、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更加重视。这就要求在前期调研论证过程中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对工程建设所具有的风险、所产生的影响、所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标准化管理,将标准化管理充实到节能降耗、绿色建设中去,符合泉州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统一风格,使公众利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3.2规章制度的标准化管理

随话说:“无规矩无以至方圆”,规章制度是施工质量衡量的尺子,是规范施工者行为的框架,更是建筑工程标准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在标准化管理实施过程当中,规章制度是建筑施工执行的标准依据,东海滨城建设项目组根据相关建筑规范和相关条文制定各项制度,并随着施工的实际情况与实践经验加以完善,确保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和实施过程的合理性。东海滨城工程建设过程始终坚持以质量控制为主的标准化要点,管理部门根据建筑工程类型制定了相应的质量保障体系,该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强、控制要点明确、责任落实到岗的特点,使每一个岗位都能够科学规划,人员分工明确,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够熟知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相关规章制度。同时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也是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了岗位标准化流程提升了现场秩序标准化,使各个施工环节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减少了传统管理方式出现的重复管理、缺失管理等问题。此外标准化质量管理中还建设了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建筑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标准化管理不到位问题等进行追责,使整个工程始终在标准化制度框架之内高效运行。

3.3承包商行为进行标准化管理

建筑工程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是由相应承包商来完成,承包商队伍的水平直接影响了工程整体质量和文明施工。因此在实行标准化管理时,不但要对投资方、监理方人员进行标准化要求,更要对承包商队伍展开行为标准化管理,承包商队伍庞大,人数众多,标准化管理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流程标准化、个人文明标准化、房间施工内容标准化等,并加强对施工人员标准化操作的严格考核,以规范承包商队伍的执行力。

3.4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是确保施工有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首先在施工前要做好场地规划,包括材料存放位置、办公地点、宿舍、食堂等;其次应对属地区域进行划分,并指定相应负责人做为属地主管,负责对本属地内的人员、设备、规章制度等进行管理;另外还需建立关键作业点的标准化管理,按照施工顺序对各关键点进行检查验收,以达到工程中每一个区域都有责任人,杜绝盲区现象。

4总结

总的来说,通过对泉州东海滨城A12地块建设项目的标准化管理,各项施工程序更加有序合理,质量把控更加严格,整个施工过程始终在标准化管理的模式下运行,确保了此地块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

作者:郑东炎 单位:泉州东海开发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7篇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又是工业领域的传统工业。在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国家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今天,建筑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5部分、23条,就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建筑市场体系、质量安全管理、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和实施五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叙述,并就一些具体问题提出意见,诚可谓“言简意赅,有的放矢”,使我们了解了建筑业今后发展和改革的方向,对建筑业的明天充满信心。

《意见》出台的背景

当前,我国多数建筑企业的产出基本上是依靠增加各种资源的投入来提高,建筑业总产值与从业人员数量成正比,科学技术在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较小,与国外先进建筑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获得更高产出的内涵式发展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建筑业又是 个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一直处于粗放式和外延式发展模式,建筑企业投资较少,装备简单,审批容易。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高速发展,致使大量的农村包工队、建筑队和民营施工企业迅速发展并涌向城市,每座城市都集结着成百上千家建筑企业大军。这种现状导致建筑市场时而出现非理性,发生诸如国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转包、违规挂靠等不规范和弄虚作假行为;部分没有实际管理和技术力量,无施工队伍的空壳企业,甚至以国标卖标作为自己的“主业”;同时,建筑业长期受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垄断的影响,市场未形成真正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这些现象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建筑业当前的状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时度势,出台了《意见》。《意见》是及时雨、风向标,为建筑业指明了今后发展和改革的方向,为我们共筑建筑业这座”大厦”绘制了蓝图。

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是”基础”

《意见》第二部分围绕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就建筑市场、审批制度、招标投标监管、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工程监理、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工程造价体系七个方面对建立统 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进行了叙述。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是建筑业这座“大厦”的“基础”,只有基础扎实了,建筑的大厦才会牢固。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在建立过程中,将给建筑业带来以下影响。

生存与消亡的选择。建筑企业在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大浪淘沙中的处境,可用沙士比亚《哈姆雷特》剧中的 句名言“To be,or notto be (生存与消亡的选择)”来形容。建筑企业在改革和发展的浪潮中,是标新立异,脱颖而出,还是墨守成规,坐以待毙,将取决于建筑企业是否紧紧抓住发展和改革这条主线,是否牢牢把握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带来的机遇,是否在竞争中寻生存、在改革中求发展。建筑企业应借助《意见》这股东风,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市场定位,克服企业存在的一些不良行为,扬长避短地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战略目标,与市场共生存,谋发展。否则,其结果必然是在改革的浪潮中消亡。

建筑市场步入规范。《意见》第三条指出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予以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曝光。加上《意见》第六条的监管作用,将对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在规范化的建筑市场中,可以促使建筑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企业重新定位和调整方向,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将企业做大做强。

建筑行业宽进严管。 《意见》第四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主管部门将改革行政审批和监管制度,简政放权,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一个地区、一座城市有数以千计的建筑企业,对建筑企业的审批简政放权,放宽准入限制,这是宽进;对建筑企业实行有效的审批后的动态监管,这是严管。在宽进严管的市场环境里,政府部门将会为优良企业入市和发展创造宽松的条件,同时,将会对在市场竞争、经营生产中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果断实行停、关、并、转的从严管理,并对企业违法违规的行为公开曝光,不给其留任何生存空间。 《意见》第七条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将分类指导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模式发展,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推动一批有能力的监理企业做大做强;第八条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将有效地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给建筑业企业公正的待遇和公平的地位。这些条款将会给建筑市场的统 开放提供保障,给建筑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

公平竞争做大做强。 《意见》明确指出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并提出规范备案管理,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具体措施。在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中,建筑企业将不再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限制和约束,可以做大做强自己的主业,加大经营开发力度干口优化配置资源,不断调整和完善本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把经营开发和资本运营、多元经营有效结合起来,实现主业精做、适度多元做优做强的发展目标。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地方保护主义保护的是地方财政、本地企业,在地方财政作为一级政府的主要政绩之 的今天,建筑市场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限制和约束,还需地方政府的支持和政绩观念的转变。

质量安全是”梁柱”

当前,大部分建筑企业管理水平较低,质量安全等仍属于粗放型管理。企业在施工生产中随意性强,未形成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缺乏先进、实用的管理手段。建筑企业重视生产经营产值,忽视质量安全的状况还比较普遍,存在着 些质量安全司题。《意见》第三部分就“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叙述。质量安全是建筑业这座”大厦”的”梁柱”,只有梁柱牢固了,建筑工程才不会出现“楼歪歪”“楼倒倒”等质量安全问题,建筑业“大厦”才会顶天立地,不歪不倒。 《意见》第三部分就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叙述,其将会促进建筑企业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建筑业企业进行更加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加快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 《意见》的第十三条“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门对质量管理、质量行为和质量控制的标准化体系、标准化考评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叙述。通过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推行样板引路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企业标准化考评的主要依据等办法来建立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推进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管理。第十四条”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和第十五条”强化施工安全监督”是更为具体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综述,具体到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的安装、使用等专业化管理及作业人员安全考核,将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使业内从业人员更加深入地了解到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在质量安全标准化中的重要性。

笔者在工程建设企业工作多年,对此深有体会。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的安装质量与工程安全事故息息相关,这方面的教训比比皆是,业内必须引起重视。笔者曾参与2010年开工建设,2013年竣工投产的中国石化安庆炼化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中加强了对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的质量安全管理,同时加大脚手架安装费用和人力投入,仅脚手架的安装就投入几百万元,并通过专人对脚手架的安装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在起重设备的安装和使用中,更是注意质量安全,该工程最大的一台设备重753t,由于做好了起重设备的安装、验收、起重方案的审批及吊装过程的监管,该设备整体吊装一次就位成功。由于重视和落实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的质量安全,整个工程历时3年多时间,安装2万多台设备,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督。 《意见》第十五条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如: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和考核机制等。首次提出以政府购买安全监督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作为安全监督机构,聘用专业化机构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等措施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风险管理。

《意见》第十二条就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程质量责任、工程质量检测3个方面进行叙述,其中就“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进行了专门叙述。强调落实工程质量检测责任、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加大对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首次提出鼓励采取政府购买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等方式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在大型工程建设当中,实行规范化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非常重要,上述工程在建设当中,花费相当大的一部分投资资金用以聘请专业检测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第三方、第四方检测,保证了该工程的施工质量。购买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实际上是购买了质量安全,物有所值。

《意见》提出的政府购买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这种服务方式,的确可以提高建筑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但问题是政府“买单”怎么买,企业出钱怎么出,由哪个部门具体操作和监管,有待今后具体办法和细则的出台和逐步推广。

标准化提升管理水平。 《意见》提出的建筑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可以提升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企业中有许多质量安全事件是重复发生的,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针对重复发生的事件和以前质量安全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通过把推广成功经验和吸取失败教训进行总结和升华,使之成为标准化管理。企业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以后,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信息化管理在企业的质量安全方面可促进管理,使建筑企业管理从当前的粗放式管理逐步过渡到标准化管理,始终将质量和安全管理放在首位,质量好了,事故少了,企业的经营效益也会得到提升。

信用诚信是“外墙”

《意见》与《条例》前呼后应。建筑企业的信用和诚信是建筑业这座“大厦”的“外墙”,受到公众的关注和评判,“外墙”完美无瑕,才会受到人们的青睐,但当前建筑企业的信用和诚信存在一些不良行为,这些瑕疵影响了建筑企业的信誉,阻碍了建筑业的发展。《意见》第六条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是对此进行整治的一剂“良药”,提出建设全国工程建设相关信息数据库,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等”药方”。相隔不到两个月,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公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意见》前呼后应,可见《意见》的前瞻性。《条例》就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在放宽准入限制的基础上,转变监管方式,从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等方面做出规定,设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并建立了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可以说《条例》是《意见》第六条这剂良药的药引子,使《意见A发挥更好的“疗效”。

加快建设诚信体系。一旦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数据库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成,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对建筑企业工程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对其信用和诚信进行监管。那些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的企业曝光后,可以使其受到公众的监督,迫使这些企业进行整顿和转型,促使建筑企业以诚信赢得市场、以管理获取效益,还建筑市场一个清洁无瑕的市场环境。

但对一个全国范围的信息化系统来说,关键是数据库的数据收集、更新和共享,构建容易,但数据及时更新和全国范围共享较难,为此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需要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精诚合作,真正发挥 个信息化平台的监督和管理作用,提高建筑企业的诚信度。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8篇

关键词:建筑经济; 经济效益; 建筑标准

经济效益就是在经济活动中,以尽量少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使用价值。因为衡量经济效益,不仅要看产品的价值―它所消耗的劳动,更重要的是它的使用价值。只有产品符合社会需要,才能使它的劳动消耗获得承认,才能使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得以实现,这才算是有了真正的经济效益。建筑经济效益就是要为社会提供劳动消耗低和使用价值高的建筑物。也就是在建筑物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安装的全过程,不断降低劳动消耗和持续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一定的质量表现为一定的数量。满足建筑物质量要求的最佳数量指标,就是我们用以衡量劳动消耗和使用功能的标准。没有标准,就失去了衡量和促进建筑经济效益的依据。作为一个工程师、 建筑师和经济师, 凭着他们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应该考虑如何在建筑工程上实现最佳经济效益。这就离不了建筑定额、标准、规范、规程, 等等,通过理论和实践体现建筑经济效益的总结性的标准文件。

1、建筑物的商品性质和使用价值

建筑物是房屋的构筑物的总称。它直接建造在使用地点的土地上, 起到住人和载物的作用。它概括了房屋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土木工程范畴,是建筑业的产品。建筑物作为商品,有如下一些特点:

1.1 群体性。往往由一组不同功能的建筑物组成,发挥总体的作用,来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因此,在同一地点,要由不同专业、不同工种、不同工艺交叉生产。不象一般商品, 采用比较单一工艺,不受干扰地进行生产。

1.2 固定性。每一建筑物都要固定在一定地点的土地上,分散进行生产。不象一般商品能够集中生产,自由运输。

1.3 单件性。每一建筑物都要与周围环境结合。由于环境、地基承载力的变化,只能单独设计生产,不象一般商品,同一类型,成批生产。

1.4 协作性。每一建筑物从设计到施工,需要很多性质完全不同的工种,协作配合,才能进行生产。不象一般商品,只需要单一或少数工种配合就可以生产。

1.5 复合性。很多建筑物都是现场建造和工厂预制相结合的复合体。预制程度愈高,建筑工业化的水平也愈高。不象一般商品, 都是在工厂生产组装而成。

1.6 预约性。建筑物不象一般商品,可以拿到市场交换,只能在现场根据要求进行生产。因此,选择生产厂家,通过投标、竞争、订约、成交,就成为建筑业物质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就是事先要对这项产品的工期、造价和质量提出要求,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必要的监督。

因此, 我们在预约和组织生产建筑物时, 必须针对上述建筑所特有的商品性质, 采取相应的措施, 组织生产和监督检查, 才能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筑物的使用价值,是商品所必备的属性,它表现在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对建筑物的各种需求。作为建筑物的使用价值,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适用性。任何建筑物首先要满足它的使用要求。例如住宅,要满足居住的要求;影剧院要满足文娱的要求; 各类工厂要满足生产的要求; 输水管线要满足供排水的要求;水电站要满足发电的要求;码头要满足船舶停靠装卸货物的要求。凡此种种,不同的使用功能,都要求制定一系列专门的建筑标准;(2)可靠性。任何建筑物都必须坚实可靠,足以承担它所负载的人和物的重量、风雪和自然灾害

的侵袭。这就要求根据不同性质的工程结构,制定一系列结构标准;(3)耐久性。任何建筑物都要考虑满足它的使用年限和防止水、火和腐蚀性物质的侵袭。这就要求在建筑材料、构造上制订一系列的标准;(4)美观性。任何建筑物都要根据它的特点和所处的环境,为人类提供赏心悦目、丰富多彩的造型和景观,这就要求对建筑物的型体、装饰、园林绿化等方面制订一系列的标准;(5)经济性。建筑物作为商品,当满足了适用、可靠、耐久,美观等各种要求以后,能否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主要取决于它的经济性。只有做到物美价廉,才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所以也要制订一系列定额、标准作为衡量、控制造价的指标。

2、建筑标准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基础

建筑物的使用价值,就在于以符合适用、可靠、耐久、美观等各项要求和符合当前经济上最优条件所制订的各项建筑标准,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因此,制订建筑业的各类建筑标准,就成为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基础。而这些建筑标准的制订, 都是通过科研和生产实践,肯定合理的指标, 通过鉴定, 以建筑标准的形式,在不同的实施范围,用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区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形式颁发。建筑标准依其作用的不同,又可分为名词术语、图例符号、模数、气象参数等类基础标准;满足安全、卫生、环保要求以及工期、造价、劳动材料定额等控制标准;试验检侧、设计计算、施工操作、检查验收鉴定、安装技术等方法标准;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建筑机具、模具等产品标准。为了国内外竞争的需要各类建筑品的生产工厂,还可以编制比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要求更高的内控标准、超前标准以及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等等。

建筑企业保证建筑物设计施工质量,除了要依据上述各类技术标准外,还要制订包括计划管理、工序管理、物料管理、机具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标准。

上述这些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不仅是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据以生产的标准,也是国家据以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的标准。结合当前建筑业改革的形势, 政府部门为了提高建筑经济效益, 对建筑业有关标准的修订、颁发、管理,已是刻不容缓。而这些标准的编修颁发工作不是一劳永逸,它要随着生产的发展,技术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充实、更新。所以每个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都要落实到编制管理单位长期管理,才能为不断提高建筑经济效益,奠定良好的基础。

3、建筑标准化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手段

建筑标准化就是人们在建筑活动中,为了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应遵循的规则,作为指导人们进行建筑实践的依据。建筑物是一个复合产品,它是由多种多样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 建筑设备在现场组建而成,往往涉及到几十几百个生产单位。为了组织建筑产品的社会化生产、商品化供应,必须运用模数化、定型化、体系化、综合化等方式,在严密分工和广泛协作的基础上,提高劳动生产率, 降低成本。因此, 建筑标准化工作对提高建筑经济效益起到不可缺少的纽带作用。

3.1 模数化。建筑模数是一种选定的建筑标准尺度单位,作为建筑物、建筑成材、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尺寸间相互协调的基础。我国 《建筑统一模数制 (CB12―73)》规定以 100 毫米作为模数的基础,称为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倍数,称为扩大模数;基本模数的分数, 称为分模数。建筑设计上一切尺寸小至缝隙的留置,大至建筑物的跨度、 柱距、 层高, 均须按规定的分模数、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数列和幅度采用。协调建筑物构造尺寸与建筑成材、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相配合,对减少尺寸类型、简化品种,扩大构件制品的通用性和互换性, 起到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3.2 定型化。定型化是对大量重复修建使用的各种类型房屋、构筑物、建筑、配件、建筑设备以及施工机具、模具等,结合地区具体条件,经过科学试验和实践检验,通过鉴定编制成系列化的标准图或通用图,编制好定型产品目录,供设计、生产、施工选用,借以提高设计效率、确保设计质量,发展专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促进建筑工业化水平,获得建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搞好定型设计,必须与有关生产、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解决每一个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要解决好工业化生产与多样化的矛盾,满足不同类型建筑产品灵活多样组合的需要。

3.3体系化21世纪以来,我国标准化工作,又进一步向体系化方向发展。体系化就是把建筑物组建的全过程,从使用功能、平立面组合、艺术造型、结构布置、材料选择、构配件生产、施工工艺、施工机具、施工组织、技术经济效益等各个环节,进行通盘考虑,综合研究,配套解决,选择经济效益最佳方案,形成从设计、生产到施工的成套技术文件,进行建筑物的设计施工。这对组成专业化建筑体系公司,全面承担规划、设计、生产、施工任务,经济效益尤为显著。目前国内在房屋建筑中已推广的建筑体系有预制框架体系、预制排架体系、升板体系、滑模体系、大板体系、大模板体系、预应力板柱体系、隧道模体系、盒子体系等。

3.4 综合化。是目前我国在制定各类产品标准工作上的新发展。综合标准化是指在制定或修订某项产品的质量性能指标、技术条件和参数的过程,通过综合分析和平衡,对所涉及的有关标准,同时进行制定或修订,使各种标准能协调、统一、配套形成体系,以保证标准的顺利实施和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时, 在某项标准指标提高以后, 其他各项相关标准也必须及时调整,才能适应新发展的需要。例如当前在钢门窗综合标准化的工作中,除了修订钢门窗本身的规格质量标准外,还要确定建筑物门窗洞口的基本尺寸,也要考虑建材生产平板玻璃的规格尺寸, 经过协调以后, 玻璃的出材率从过去的50%~70%上升到85%以上。而冶金部主管的窗框钢截面尺寸的允许偏差,也要进行协调,才能保证钢门窗的质量。同时轻工部主管的门窗五金配件,也要与钢门窗的规格尺寸,配套制定。只有通过跨行业的协调,才能形成钢门窗综合标准化体系,从而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4、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保障

为了达到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目的,制定各项建筑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只算完成了工作的一半,其次就是这些标准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筑企业包括勘探、设计、施工和产品生产各单位。为了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建立建筑质量保证体系;而各级政府建筑主管部门为了保证建筑物的社会效益,需要建立建筑质量监督体系,实行第三方认证制度。

建立建筑质量保障体系,就是在建筑物规划、设计、施工、维修的全过程,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它改变了过去对工程质量事后检查的消极方式,而代之以生产过程中的积极控制。全面质量管理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全面性、预防性、科学性和推进性。全面性就是以生产的全过程、全企业和全员的管理为内容,把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联系在一起的控制方法;它的预防性就是以预测、预控、预防为主,把影响质量波动的因素控制起来, 消灭在生产过程中;它的科学性就是一切用数据说话,把生产活动中反映出来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从中找出规律,以便进行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它的推进性就是在企业中建立各种质量控制小组(QC 小组),不断通过 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 四个循环阶段,推进企业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持续地提高和不断改善。目前全面质量管理这门管理科学,已在我国一些建筑设计、生产和施工单位中推行,取得良好的效益。

建立建筑质量监督体系,就是对建筑物的规划设计、现场施工过程和各类建筑构配件、设备的生产,制定质量检查、验收、鉴定、评比制度;建立相应的审查、监督、检测机构,根据建筑标准,代表政府对建筑物和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第三方认证制度。为了强化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标准局联合颁发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网,设置监督站和检测中心,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从而把过去以施工单位自检为主,转向以政府监督为主的轨道,开创了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同时,为了加强对设计、 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先后颁发了《城乡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注册登记审查管理力法》 和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这二个文件的颁发,对提高设计、施工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对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的生产质量监督和鉴定、评比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地开展。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9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模式;优化

建筑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易受到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影响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建设,导致工程项目难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给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效率,应积极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模式,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环节和成本环节的控制,优化施工进度管理环节,实现建筑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的现实意义

1、保障工程项目如期竣工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的重要目标就是保障工程项目如期竣工,通过准确计算工程量,详细、科学的分析建筑工程的资金和规模[1],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实施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建筑工程顺利施工建设。

2、提高经济效益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而重要的工作,不仅关系着建筑建设企业的投资效益,还关系着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通过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对于提高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3、控制投资成本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和项目投资、施工质量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进度管理,可缩短施工工期,从而有效减少建筑投资成本的投入;另一方面,加快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一旦施工质量不达标,需要进行返工或者维修,导致成本增加和工期延长。

二、制定完善的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计划

首先,明确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造价成本和施工进度目标,确定建筑工程项目应实现的预期结果,包括成果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成果性目标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计划实现的各个阶段施工进度和总进度目标;约束性目标是指建筑工程项目在质量、费用和进度等方面的约束。其次,明确建筑工程的施工顺序,保持工程项目的均衡施工,尽量先建设建筑工程的基础项目,考虑施工季节的影响因素,确保各施工机械正常运行,避免建筑工程工期拖延。最后,确定建筑工程进度安排,通过确定施工单位各个工程项目的施工期限,准确合理的确定建筑工程项目具体的施工日期,充分考虑到现场条件、机械化水平、管理能力、施工方式、结构特点、建筑类型等多种因素[2],合理分解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合理规划施工顺序,安排不同工种的施工进度。

三、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模式优化策略

1、优化施工组织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要积极组织施工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做好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各种设备、物资和人力等资源,快速组织施工材料、物资和人力等进入施工现场。在签订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后,相关管理人员应快速到位,对施工现场的实地调查,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同时,加强和当地民众和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当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为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建设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之前,结合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安排完善的临时性设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明确建筑工程施工的难点和重点,严格落实施工设计方案,并且及时报请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审批,最大程度地缩短建筑工程施工准备时间,及早进场开工。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实施标准化和规范化施工,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求,根据各个施工阶段的进度要求,编制详细的周进度、月进度和季进度施工计划,合理规划工程项目施工工序,进行平行化的流水作业,加快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优化施工物资管理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在施工之前将每道施工工序要求的配件、构件和原材料等做好充分准备,落实各种物资的取样复试、实验、质检等工作。结合建筑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适人数的施工人员,并且优化建筑工程施工工艺。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将不同类型的施工材料分类放好,做好施工材料存放处理,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构建完善的施工物资采购计划,在采购材料合同中明确将供货地点、时间等内容,

3、优化施工设备管理

施工机械设备不仅可以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还可有效提高工程项目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如塔吊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有着直接的影响,对于塔吊安装和操作以及塔吊设备基础是否安全稳定等都要由专业的监察部门进行安全鉴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所有的施工机械设备都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安全检验和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操作人员应根据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流程,减少和避免人为失误,规范作业操作,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优化施工现场管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做好施工现场调查,建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相关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要积极学习技术规范、招投标文件等内容,准确掌握建筑工程的施工流程和质量标准。制定完善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个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目标和措施,编制可行性的施工组织方案,强化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做好各个分项工程项目的材料检测,确定最佳的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在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尽量加快施工进度。同时,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做好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技术要求和各个阶段的施工进度控制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充分调动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施工过程中,有效协调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施工,保障快速高效地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另外,严格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设计的随意变更,一旦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必然会对工程项目进行改建或者拆除,不仅影响建筑工程整体施工进度,而且严重影响建筑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结束语:

施工进度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结合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在建筑施工的每个环节严格落实进度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在规定时间内竣工,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尹广东.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模式的深化[J]. 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25:228.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10篇

《规划》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专项规划之一,编制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牵头,会同标准定额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人事司,共同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等单位编制完成。《规划》将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组织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进行规划实施评估、规划调整、协调促进工作。《规划》涵盖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造价等行业以及政府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标准定额、建筑节能与技术进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总结了“十二五”时期我国建筑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

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3.48%,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99%;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3.19%;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66%。2015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46547亿元,占国内生a总值的6.79%;建筑业从业人员达5093.7万人,占全国从业人员的6.58%。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继续增强,为推进我国城乡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从建筑金属结构行业的角度看“十二五”期间中国建筑业的主要成就: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加大,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9.9亿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节能降耗提速,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45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国家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建立集中示范城(区),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成效初步显现。

《规划》这样评价未来建筑业的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结构优化升级,驱动力由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核心的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新型城镇化、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形成建筑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宝贵机遇。尽管建筑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着市场风险增多、发展速度放缓的严峻挑战。必须准确把握市场供需结构的重大变化,下决心转变依赖低成本要素驱动的粗放增长方式,增强改革意识、创新意识,不断适应新技术、新需求的建设能力调整及服务模式创新任务的需要。必须积极应对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任务艰巨、优秀人才和优质劳动力供给不足等新挑战,着力在健全市场机制、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升队伍素质、开拓国际市场上取得突破,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动力,努力实现建筑业的转型升级。

《规划》提出了建筑业未来五年发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四个坚持”:

――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发展是建筑业发展的核心。必须大力推行建筑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加快传统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节能技术等融合,以创新带动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必须把握发展新特征,加快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全面提升建筑节能减排水平,实现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改革是建筑业发展的动力。必须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围绕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健全制度体系,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壁垒和障碍,全面推动建筑业改革取得新突破,为建筑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质量安全为本。质量安全是建筑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必须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及制度体系,为建筑业发展夯实基础。

――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统一开放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消除市场壁垒,营造权力公开、机会均等、规则透明的建筑市场环境。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建筑企业的对外工程承包能力,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共同发展。

《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建筑业发展的六个主要目标:

――市场规模目标。以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为基础,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7%;全国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8%;全国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年均增长6%,进一步巩固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

――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促进大型企业做优做强,形成一批以开发建设一体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为业务主体、技术管理领先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专业化施工,推进以特定产品、技术、工艺、工种、设备为基础的专业承包企业快速发展。弘扬工匠精神,培育高素质建筑工人,到2020年建筑业中级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数量达到8300万。加强业态创新,推动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新型建筑承包服务方式和企业不断产生。

――技术进步目标。巩固保持超高层房屋建筑、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大体量坝体、超长距离海上大桥、核电站等领域的国际技术领先地位。加大信息化推广力度,应用BIM技术的新开工项目数量增加。甲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一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在“十二五”期末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

――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达到节能标准要求,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

――建筑市场监管目标。加快修订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工程担保、保险制度以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更加科学完善,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规则和格局基本形成。全国建筑工人培训、技能鉴定、职业身份识别、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完善。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基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质量安全监管目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建筑抗灾能力稳步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规划》目标粗略分析,我国建筑金属结构行业应该有不低于每年5%的增长规模。其中,门窗考虑节能改造,发展规模更大一些,应该有8%左右的增长;钢结构得益于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在住宅建设方面的增长也要大于《规划》提出的建筑增加值年均增长5.5%的规模。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的“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共有九条:一是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二是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三是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四是发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五是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六是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七是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八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九是发挥行业组织服务和自律作用。

《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中与我们行业密切相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重点应用领域,建立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鼓励企业进行工厂化制造、装配化施工、减少建筑垃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发展。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引导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住宅。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鼓励景区、农村建筑推广、采用现代木结构。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普及智能化应用,完善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机制,逐步推广智能建筑。

强化技术标准引领保障作用。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建设,构建技术创新与技术标准制定快速转化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编制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立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质量检验检测、验收、评价等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完善模数协调、建筑部品协调等技术标准,强化标准的权威性、公正性、科学性。建立以标准为依据的认证机制,约束工程和产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支撑。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着力优化新技术研发和应用环境,针对不同种类建筑产品,总结推广先进建筑技术体系。组织资源投入,并支持产业现代化基础研究,开展适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培育国家和区域性研发中心、技术人员培训中心,鼓励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和科研等单位建立产业联盟。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支持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三维图形平台的国产BIM软件的研发和推广使用。

提高建筑节能水平。推动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普遍执行节能75%的强制性标准。政府投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文化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有条件地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确保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要求。夏岫冷、夏热冬暖地区探索实行比现行标准更高节能水平的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从使用材料、工艺等方面促进建筑的绿色建造、品质升级。制定新建建筑全装修交付的鼓励政策,提高新建住宅全装修成品交付比例,为用户提供标准化、高品质服务。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断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推广建筑节能技术。组织可再生能源、新型墙材和外墙保温、高效节能门窗的研发。加快成熟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技术向标准的转化。加快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建立全国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开展绿色建造材料、工艺、技术、产品的独立和整合评价,加强绿色建造技术、材料等的技术整合,推荐整体评价的绿色建筑产品体系。选取典型地区和工程项目,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和工程应用试点示范。

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制定完善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营等有关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出台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生态城市规划技术准则,引导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和使用绿色建材,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升绿色建筑品质。加快建造工艺绿色化革新,提升建造过程管理水平,控制施工过程水、土、声、光、气污染。推动建筑废弃物的高效处理与再利用,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低碳环保、节能减排。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建筑节能减排监管责任,构建建筑全生命期节能监管体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和稽查。建立规范的能效数据统计报告制度。严格明令淘汰建筑材料、工艺、部品部件的使用执法,保证节能减排标准执行到位。

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坚持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逐步构建资质许可、信用约束和经济制衡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加快修订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电子化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履约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优化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设置,严格落实注册执业人员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书行为。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改进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改革工程造价企业资质管理,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统一工程计价规则,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满足不同工程承包方式的计价需要。完善政府及国有投资工程估算及概算计价依据的编制,提高工程定额编制的科学性,及时准确反映工程造价构成要素的市场变化。建立工程全寿命周期的成本核算制度,积极开展推动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各项新型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逐步实现工程造价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强工程造价的监测及相关市场信息。

推进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打破区域市场准入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加大对各地区设置市场壁垒、障碍的信息公开和问责力度,为建筑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健全建筑市场监管和执法体系,建立跨省承揽业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督办、协调机制,加强层级指导和监督,有效强化项目承建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履约管理,探索通过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履约行为。研究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信用评价,引导建设单位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建筑市场环境。

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的国有建筑企业监管考核机制,放开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用人权和资源调配权,理顺并稳定分配关系,建立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长效机制。科学稳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引进社会资本,允许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途径,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引导民营建筑企业继续优化产权结构,建立稳定的骨干队伍及科学有效的股权激罨制。

大力减轻企业负担。全面完成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分析,完善相关政策,保证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保留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类保证金管理制度。广泛推行银行保函,逐步取代缴纳现金、预留工程款形式的各类保证金。逐步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维修金担保等制度。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引导企业建立自主创新的工作机制和激励制度。鼓励企业创建技术研发中心,加大科技研究专项投入,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及产品,形成完备的科研开发和技术运用体系。引导企业与工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进行战略合作,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重点解决影响行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

发挥行业组织服务和自律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订立行业规范及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规范行业秩序、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自律作用。提高行业组织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制定团体标准、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政策建议等方面的服务能力。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信息构成;信息分类;信息化系统

1建筑业现状

分工细致、劳力密集型的建筑业对信息的依赖度愈来愈大,信息已成为企业的一种重要的资产,必须加以充分利用和妥善的保护。通常,每项建筑工程包括立项、设计、施工至维修保养等多个不同阶段,每个阶段又需要多个位于不同地点和具有不同性质的公司和机构参与设计及施工的全过程。实施的全过程往往需经几年才能完成,参与人数众多,工序繁复,其间涉及大量的文件及图纸往来,急需协调管理。大型智能建筑工程的现代化管理,需要在内、外部参与者之间相互交换处理的信息量十分庞大,包括设计阶段的各种图纸、进度控制;施工阶段的人员、物料、进度、质量和经济等数据,以及各类政府批文和法律文件等等。建设单位繁多,高效的信息交流与共享管理,已成为优质完成现代化建筑工程的关键之一。此外,建筑工程特有的分散性、移动性和一次性等特点,意味着如果没有一个整合的信息系统,工程相关的信息将不能很好地保存起来,更难于转化成有用的知识以供将来借鉴。广东经济发展很快,但少数建筑工程已出现因缺乏基本的建筑结构图纸资料而不准验收。大量社会调查发现,工程管理人员往往需要花费多达50%的工作时间来搜查必要的信息,这将显著地降低了工程管理的效率。总之,建筑业应加速信息化管理已成为实现现代化的当务之急。

市场的迫切需求,是新技术发展的强大动力。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我国已有不少公司开始介入建筑业信息化管理领域,并为改变建筑业信息化管理的落后局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2建筑工程信息的构成及特性

2.1信息形态的传递形式

(1)文字图形信息。包括勘察、测绘、设计图纸及说明书、计算书、合同,工作条例及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情况报告,原始记录,统计图表、报表,信函等信息。

(2)语言信息。包括口头分配任务、作指示、汇报、工作检查、介绍情况、谈判交涉、建议、批评、工作讨论和研究、会议的信息。

(3)新技术信息。包括通过网络、电话、电报、电传、计算机、电视、录像、广播等现代化手段收集及处理的一部分信息。

2.2建筑工程信息的特性

(1)大规模性。建筑工程信息是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各环节、各有关单位发生的信息总体。不仅有取自建设项目本身的,如工程概况、设计文件、合同结构、合同管理制度、信息资料的编码系统、会议制度、监理班子的组织、项目的投资目标、项目的质量目标、项目的进度目标等。还有来自项目外部环境的外部信息。如: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规;国内及国际市场的原材料及设备价格、市场变化、物价指数;类似工程造价、进度;投标单位的实力、投标单位的信誉、毗邻单位的情况;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国际环境的变化等。

(2)变动性。建筑工程信息不仅有那些在一定时间相对稳定不变的信息,还包括大量不断变化的动态信息。如: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投资及进度信息;反映在某一时刻,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阶段的原材料实际消耗量、机械台班数、人工工日数等。

(3)多门类性。建筑工程的信息有组织类信息、管理类信息、经济类信息和技术类信息,涉及多个学科和门类。组织类信息包括:编码信息;单位组织信息;项目组织信息;项目管理组织信息。管理类信息包括;质量控制信息;进度控制信息;合同控制信息;投资控制信息;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经济类信息包括: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量信息。技术类信息包括:前期技术信息;设计技术信息;施工技术信息;材料设备技术信息;竣工验收技术信息。

3建筑工程信息分类及信息化系统

(1)投资管理信息。投资控制信息是指与投资控制直接有关的信息。如:各种估算指标、各类工程造价、物价指数、设计概算、概算定额、施工图预算、预算定额;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合同价组成;投资目标体系;计划工程量、已完工程量、单位时间付款报表、工程量变化表、人工、材料调差表;索赔费用表;投资偏差、已完工程结算;竣工结算、施工阶段的支付帐单;原材料价格、机械设备台班费、人工费、运杂费等。

(2)合同管理信息。指建设工程相关的各种合同信息,如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物资设备供应合同、咨询、监理合同;合同的指标分解体系;合同签定、变更、执行情况;合同的索赔等。

(3)信息化系统。系统是一个由相互有关联的多个要素,按照特定的规律集合起来,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信息的产生和应用是通过系统实现的,信息系统是整个工程系统的子系统,建筑信息系统是由建设方、勘察设计方、建设行政管理方、建设材料供应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各自的信息系统组成。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一个多目标、既分别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多工序、复杂又庞大的系统工程。一个复杂的大型工程项目的管理实际上就是利用能够控制的资源(人力、机具、材料、资金、工期)在一定的条件下对一个既定的目标(进度、质量、费用)进行科学的计划和以更多的定量数据做深入动态分析,对于工程实施有效地调整控制,以尽可能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转贴于

4建立建筑工程标准、行业管理、工程管理、企业管理的信息系统

信息技术是一项各行业普遍适用的高新技术,必须与行业技术有机地结合才能发挥作用。为使信息技术在建筑施工只有规范、有序、健康、高效地推进,须准确高效地制定建筑工程应用标准和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修编标准,便于检查查询和管理有关标准,随时随地地选用标准和对标准的执行进行检查验收,从而有效地推进标准化管理。建筑工程行业涉及的门类很多,例如土木工程、房屋工程、设备管线安装业、装饰装修业,以及相关的房地产业、勘查设计业、设备半成品、钢结构加工业等,包含的企业众多,构成了庞大而复杂的行业信息集合,其信息量非常大。没有一个规范有效的行业管理系统和高效的运做机制,将难以保证这个行业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发展。传统的管理方式及信息处理手段难以实现这一目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高效的行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方面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方便有效地对行业的有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制定合理的产业发展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供了全新的条件和可能。信息技术给实体的数字化、时间的缩短、空间的缩小提供了方便,对实体的把握更为科学,工程项目的单件性、时代性、环境性、多样性决定了项目信息的大规模性、变动性、多门类性,信息技术使工程成为数字工程。而数字工程的建立,使工程管理进入新阶段。

建筑工程信息化建设应该着手建设三大系统:

(1)是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和控制系统;

(2)是建筑工程标准、行业管理、工程管理、企业管理的信息系统;

(3)是建筑工程基于互连网的方案优选、施工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人才招聘的企业商务贸易信息系统。

参考文献

[1]傅京孙,蔡自兴,徐光佑.人工智能及其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7.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质量;标准化

在当前市场化经济逐步完善之下,建筑行业对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标准化管理相关问题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实际的施工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解决。而建筑工程项目作为一个极其复杂,涉及环节主体众多的庞大体系,所以企业应当在进行质量标准化管理时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从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技术工艺操作规范科学性等环节入手采取措施,以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整体的安全质量。

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标准化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标准化就是,制定业内建筑工程项目标准,组织实施建筑工程项目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强有力的监督三个部分,并以此为周期反复循环,从而实现全过程多角度对建筑施工进行管控。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标准化具有前瞻性、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是从国家社会及行业的整体利益出发所进行的最佳的选择。

1.1内容组成

工程项目管理标准化会根据确立途径的不同、强制力和保障力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简而言之就是分为无人发起的标准、有人发起的标准、自发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

1.2作用和重要性

做好工程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助于企业在确保项目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项目的施工绩效;有助于企业不断积累项目施工中的经验,形成成熟的理论知识体系,实现建筑项目工程的自我完善提升;有助于企业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断提高相关施工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得到极大程度上的飞跃。建筑项目工程管理标准化是建筑企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日常管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企业获得经济效益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是时展的必然。

2建筑工程管理质量标准化发展措施

2.1材料管理方面

材料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水平的基础,因此材料的选择直接影响着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是否相关标准要求。所谓的建筑工程材料是包含材料计划选择管理、材料运输验收、材料储存补充、以及材料发放监管在内的不同环节。每个环节材料的选择是否合理,使用是否科学,是否经过检验,保管是否得当都会直接影响建筑项目最终的功能结构和安全质量。所以在采取措施进行建筑工程管理质量标准化发展时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具体来说就是,第一是在材料选择时应当首先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进行一个全面深入的研究,随后对市场上相关的供材企业有一个关于其质量价格、供货水平等能力的详细直接具体的了解,最好由项目部直接建立供应商名单供负责人选择其中最有能力的供应商和最适宜建筑项目的建筑材料。第二是建筑企业应当进行统一的材料管理和采购工作,对于运输中的材料应当任命直接的责任人负责保证运输途中不会发生意外影响材料质量。还要要求供货商附带材料的合格证明并将施工材料及时送检,质量存在问题或者与标准不相符的材料绝对不能投入使用之中。第三就是材料在储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潮、防损、防变质工作,唯有对材料保管得当并坚持“先进先用”的原则,才能避免材料影响工程质量。第四是材料分发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计划标准并进行做好登记工作,使用时则要依据标准化系统进行科学正确的操作。

2.2人员素质方面

人是生产活动进行的主体,因此建筑企业项目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是工程管理质量标准化进一步深化的重点环节。也就是说不断提高当前人员的素质,解决当前工程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是推动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必然。第一点是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制定一份详细的质量管理规划,要制定一份施工技术指导计划,同时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以图纸为依据加强全程的管理,并根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进行计划的战略性调整。第二点是施工人员在施工之前认真审视施工图纸,并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以获得对建筑项目的详细了解,从而对材料具体的使用和施工工艺的操作等方面更加科学合理。此外,相关施工人员上岗之前一定要由建筑企业进行严格监管,保证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避免施工中出现意外。第三就是所有参与到建筑项目施工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有相应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够主动在进行完相关工作后自觉检查,并配合专业检验人员的工作,面对所有的工作都严格认真、详细谨慎、尽心尽责。为此建筑企业应当按时定期对所有的人员进行周期性的培训工作,以此不断提高并定期更新工作人员具备的专业素质,对于敬业爱岗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更是要落实到位,逐步培养起企业内部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从而在潜移默化间影响所有员工,发挥企业上下全员齐心的作用,并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3管理制度方面

制度方面的完善是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标准化工作保障和完善不可或缺的方面。为此建筑行业整体要建立一个符合《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业整体规范,以约束业内所有企业主建筑项目施工的行为。同时建筑企业也要在不违背整体规范的情况下制定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人员监督管理制度、员工薪酬福利制度在内的多种内部现代化标准化管理制度,将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控制在企业管理制度之下,以确保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具体如下。第一点就是施工现场所有参与到项目建筑中的工作人员所进行的操作符合相关的技艺流程,符合安全生产规范。并能配合监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工作,仔细检查施工质量,观察发生的各种情况,从而采取正确措施,将可能发生的事故扼杀在摇篮之中。另外,对于建筑项目施工中发生的不确定的问题可以采取实验方式予以模拟验证,以在最终选择与施工项目相适宜的抗拉、压、弯各项强度及拌料配合比。第二点就是企业内部员工的管理制度,也就是说要对员工的素质培养、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多方面加以管理。尤其是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方面,可以针对不同员工面对工作的不同态度以及工作中形成的不同结果,实行有效的控制准则和方法,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的改进措施。同时辅助以奖金福利制度奖励效益高成绩好的工作人员,从而激励其他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2.4施工设备技术方面

建筑项目施工的设备和技术也是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一部分,具体来说就是以下几点。第一在选择施工设备时应当选择与建筑项目施工要求吻合的,并应用先进科技技术的器材。大数情况下这样的设备造价和成本较高,但同时所需的人力资源大大减少,发生危险的概率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降低,可以更好地保证工程安全质量,从而为企业以后的良好发展做铺垫,也就是说实质上所取得的回报远远高于投入。第二点就是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工作,令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义务。同时在引进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时应当提前对施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将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反复交代,可以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出现不可挽回的意外。第三就是在面对施工现场多工种多层次多角度的施工作业时的精细化施工。就是说要注重项目中细小环节的施工,尤其是预埋铁件、预留孔等细小部位的施工质量更是整个工程安全质量保证的关键环节,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更是要保证细心精心耐心。

3总结

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市场化全球化已经不可逆转,在改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在改变着大家对于社会各行业质量安全的要求和重视程度,尤其是对于建筑工程项目要求的重视程度更是前所未有的高涨。在此情况下,做好建筑工程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的全面提高,实现建筑行业整体的绿色可持续刻不容缓。但是项目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极为复杂,所以建筑企业在纠正完善过程中要循序渐进,从根本上解决出现的问题达到质的飞跃。

作者:李海军 单位: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13篇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省提出的“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全面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工作出发点,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减少污染为工作主线,切实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将提升建筑品质与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将满足居住需求与创建绿色生活相结合,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实现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目标。

    全省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持续提高,到2022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到2025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施工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率不断提高,星级绿色建筑稳步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显著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加大对优质、诚信的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企业的宣传,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认同度,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1.完善绿色建筑政策标准体系。推动修订《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增加绿色建筑篇章,严格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明确各方主体责任。颁布实施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推动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提高绿色建筑标准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执行比率。

2.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自2021年5月1日起,全省城镇范围内的新立项及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全覆盖。新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应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二)改进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1.完善绿色建筑评价管理机制。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制定《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制度,转变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方式,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建立标识整改、撤销机制,对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标识处理。利用全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2.强化既有绿色建筑评价项目管理。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对尚在设计标识或运行标识有效期内的绿色建筑,可按其上一评价阶段执行的标准(DB22/JT137-2015)申请后续评价;超过有效期的,应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相应星级要求。

   (三)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

    全省行政区域内新立项的居住建筑项目,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DB22/T5034-2019);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凡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新、改、扩建居住建筑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节能75%标准进行设计和审图。新建、改建及扩建工业建筑的节能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建筑节能统一设计标准》(GB51245-2017)。鼓励城镇新建建筑执行更高节能标准。统筹做好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老旧小区节能改造、节水改造,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新建小区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以上,径流污染控制率达到40%以上,透水铺装和下凹式绿地率不低于40%。各地要结合实际,把亟待维护修缮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或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非节能住宅项目纳入节能改造范围,可根据建筑条件,合理确定节能改造标准。大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试点发展,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

   (四)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

    建立完善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制度,明确统计实施主体单位、配合单位职责、统计建筑范围及统计内容,确保统计数据科学可靠、可追溯。各级公共建筑权属单位要积极提供本单位或建筑的能源消耗信息,加强能耗分析能力,将能耗统计分析结果作为本地区绿色建筑工作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安排专职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分析工作有序开展。

   (五)提高住宅健康性能。

    贯彻落实国家住宅健康指标,进一步完善相关建设标准,研究提升严寒地区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以及住宅排水、通风系统户间隔离技术。推动开展住宅健康性能试点项目,强化住宅健康性能设计要求,严格竣工验收管理,推动绿色健康技术应用。

   (六)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

    国有资金投资(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体育、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引导社会投资项目因地制宜采用装配式建筑。加快产业基地(园区)、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促进试点示范城市率先发展,取得突破。健全标准体系,培育市场主体,提高创新能力,推广先进技术,加强人才培养,提升装配式施工水平。大力发展全装修,推行工程总承包,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七)推动绿色建材应用。

    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在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鼓励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将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列入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节能减排等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加快推动绿色建材行业发展。

    (八)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发推广。

    加快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开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超低能耗建筑、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发展本土绿色建筑技术产业,降低建造成本。不断优化绿色建筑技术路线,因地制宜培育适应吉林省实际的绿色建筑技术,完善应用技术标准和标准设计。推动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与示范,促进绿色建筑技术推广与应用。根据我省绿色建筑发展需要,定期发布绿色建筑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

   (九)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明确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各地要建立民用建筑能效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住宅绿色性能信息及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要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开发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认真执行绿色建筑政策标准。

     1.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立项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在编制建筑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要有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并将有关成本纳入投资概预算。建设单位在组织分部分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应复核绿色建筑施工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绿色施工要求执行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2.设计单位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绿色建筑设计理念,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在编制设计方案中应当包括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说明,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绿色建筑专篇。

     3.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进行专项审查,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明确注明结论意见。

     4.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制定详细的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和绿色施工要点,明确绿色建筑施工措施,确保绿色建筑实施质量。

     5.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

    (二)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

     1.加强立项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应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强化对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项目执行绿色标准情况的审查,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应要求建设单位重新修改直至符合标准。对应建设为绿色建筑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可在建筑节能专篇中确定项目拟达到的绿色建筑级别。

    2.强化监管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把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确保绿色建筑工作的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现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情况、专项监理细则编审情况等,严格执法,督促各项标准和规定的落实。

    3.加强数据统计报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项目可认定为绿色建筑,纳入绿色建筑统计范围。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绿色建筑相关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建立绿色建筑管理台帐,在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阶段注重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建立住建、发改、教育、工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参加的议事协调机制,对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重点工作统一部署,分工负责。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区创建工作方案(实施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支持政策,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2021年1月底前将本地区工作方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的政策环境,将绿色建筑相关产业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省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保监分局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9〕45号)有关要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信贷支持和融资对接服务,进一步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三)强化绩效评价。

    强化目标监管,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等相关评价考核体系。将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营、评价等活动中的各方主体及其行为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评选活动及各类试点示范工程评选中,将获得绿色建筑标识作为入选的优先条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对本地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当年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10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绿色建筑创建成效进行评价,并结合实地检查情况,发布检查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效益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国民经济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建筑行业的发展有着更高的要求,建筑行业取得了更高的成就。但是取得成就的同时,还存在这一些问题。例如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工期以及费用超支等状况,特别是在近些年来出现的大量的建筑施工工程质量事故,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进而造成了建筑项目管理不完善。

一、建筑项目管理的发展现状

在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程质量和竣工审查的过程当中,通常出现问题主要是土建方面,但是针对配套基础设施例如电、水、智能控制、电梯、防火、环境卫生以及设备等可能在检查过程中容易被忽视,建筑施工企业受到一定经济效益的趋势,在工程施工方面容易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例如管道不通畅、水压达不到建筑施工规定的要求造成门窗密封性弱、供应不足、隔音效果弱以及电线超负荷的寿命减弱。更严重是有的私人住宅区在进行二次维修过程时,对电线线路、水进行随意修改。建筑工程施工交工后,给居民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严重的不变。所以,要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要进一步对非专业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要加强。

我国的一部分地区,绝大部分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人员通常认为建筑施工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重点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中各个施工工艺流程的监管非常严格,特别是对施工流程遗漏的现象,这和质量管理和隐患等方面都将形成显著的差异。就当前而言,在我国的建筑工程当中,工程建筑施工研究院是工程施工设计的主体,主要考虑的因素在于建筑工程外观造型、结构形式以及整体美观等等,但是针对具体地区存在的施工条件、地理环境差异、整改难度以及抗震条件差异等因素经常会被忽视。所以,根据这样状况,应该对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图纸审核竞标工作进步一的强化,使其更具有规范化、制度化和合理化。

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盲目地追求和节省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和人员配置的开销,造成工程施工工序的进度情况在项目管理体系上存在严重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因为建筑工程开工之前,并没有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考虑,进而导致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在不同程度上的浪费,同时也为建筑项目施工进度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强化建筑项目管理

1.更新理念,转变体系

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对形式任务进行反复深入的研究分析,推进建筑行业市场竞争力以及提升工程效益意识,改变传统的社会主义市场计划经济理念。将此作为主要思想基础,对机构设置以及相关部门职能进行合理有效的改革。在结构改革设置方面,可以设置市场合同部、施工管理部以及工程技术部。当中,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部门主要的工作任务是在施工建设合同约束的范围中,全方位,多方面发挥着在工程现场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安全、成本以及资源配置等多方面的项目管理职能和组织实施的职能。不但有助于让工程现场成本管理、合同管理以及施工管理等形成管理一致的管理机制,有利于对建筑工程现场的调度中始终存在的重进度、重投入、轻管理部、轻投入等问题的合理有效的解决,使得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文明施工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还促进了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市场合同部主要的工作任务是为了进一步的彰显合同管理建筑工程中占据的核心位置,是计划管理、财务管理、核算管理以及成本管理集中管理的表现方式。要不断强化合同官管理控制能力,有助于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和资金管理达成协调一致的关系。工程技术部的设置,是为了满足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新技术的需求,并对重大建筑施工技术的问题进行了合理有效的超前研究,为创造一流的工程和最佳的效益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性支持。

2.建筑项目管理标准化实施

首先,建立标准化的项目管理体系。在进行建筑项目管理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实施标准,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建筑项目管理准则,同时强化对相关建筑项目管理人员、基层班长以及和建筑工程有关各个部门宣传和教育工作,并下达项目工程标准化管理精神,全过程标准化工程项目管理,并积极参与和完善实施准则,进一步优化标准化项目管理。

其次,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充分的发挥各个建筑项目管理标准化职能,需要在实行标准化项目实施的具体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筑项目管理具有的较强制力职能。对工程施工项目中进行标准化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并将标准化工程项目管理效果和实施有效的和施工建设人员的切身利益合理有效的结合在一起,推进标准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实现积极性的提升。按照规范标准中要求,坚持惩罚分明,让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形成一个共同运行和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并合理有效的配置生产力要素,保持建筑项目配置的良好性。

最后,强化思想领导,营造良好环境。组织和组织管理是确保新的建筑项目管理方法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和前提。所以,强化建筑项目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理念指导就显得尤为的重要,主要的措施表现在:第一,确立正确的导向,在标准化管理的实行初期,应通过多方面的宣传手段对相关工作者存在的消极反映与模糊认识进行正确引导,让他们充分明确标准化管理理念,深化对其的认识;第二,应强化领导。在各个部门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对项目管理者在管理工作中进行协助,并建立职能部门责任制,能够根据标准要求自助处理各内部事务,促进项目管理中标准化管理的主体地位的提升;第三,还应兼顾全面管理的同时应将工作重点突显出来。在实施标准化管理过程中,由于其内容涉及范围较广、涉及面较宽,但是在这种大范围的环境中,应抓住重点,将对项目整体影响较大的且十分薄弱的环节设置为管理的重点。通过分列条目等方式,分清项目管理的主次要素。

3.推行建筑项目管理责任制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项目主要的分项工程比较多,且工程施工规模大,对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难度。所以,在施工建筑主体的基础上,就应该对建筑工程生产关系进一步强化,将建筑项目管理层次转变为扁平式管理模式。由于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过程时,管理要素比较多,并且在不同程度上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是建筑项目管理的重点一直是在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制和成本核算制,制度的落实成功与否直接影响着建筑项目管理的效果和成功。为了让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序协调的进行,项目工程经理应该在授权的范围当中对监理方、设计方、政府相关各个部门以及甲乙方进行协调有序的处理。在施工企业内部中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机制,促进项目经理责任制可以有效地落实。

三、总结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是实现施工企业工程效益提升的主要形式,同时还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核心要素。为了进一步的提升建筑工程效益水平,确保建筑项目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改进传统建筑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提升工程效益水平。

参考文献:

[1]汪源浩.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实践与思考[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6(02).

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建筑经济;经济效益;建筑标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economic benefits and construction standards have a relation that restricts each other, complement each other and interdependent, indivisible.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commodity economy, will undoubted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ive specialization and cooperation, which is beneficial to improve economic benefi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competition, the bidding and contracting system, embodies the nature of commodity economy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Because the building is different from the general merchandise, relationship of its nature of the goods and use value and construction standards and building economic benefits, it can be analyzed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Key words: building economy; economic benefit; building standards

中图分类号:[J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经济效益就是在经济活动中,以尽量少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使用价值。因为衡量经济效益,不仅要看产品的价值—它所消耗的劳动,更重要的是它的使用价值。只有产品符合社会需要,才能使它的劳动消耗获得承认,才能使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得以实现,这才算是有了真正的经济效益。建筑经济效益就是要为社会提供劳动消耗低和使用价值高的建筑物。

1、建筑标准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基础

建筑物的使用价值,就在于以符合适用、可靠、耐久、美观等各项要求和符合当前经济上最优条件所制订的各项建筑标准,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因此,制订建筑业的各类建筑标准,就成为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基础。而这些建筑标准的制订,都是通过科研和生产实践,肯定合理的指标,通过鉴定,以建筑标准的形式,在不同的实施范围,用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区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形式颁发。建筑标准依其作用的不同,又可分为名词术语、图例符号、模数、气象参数等类基础标准;满足安全、卫生、环保要求以及工期、造价、劳动材料定额等控制标准;试验检侧、设计计算、施工操作、检查验收鉴定、安装技术等方法标准;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建筑机具、模具等产品标准。为了国内外竞争的需要各类建筑品的生产工厂,还可以编制比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要求更高的内控标准、超前标准以及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等等。

建筑企业保证建筑物设计施工质量,除了要依据上述各类技术标准外,还要制订包括计划管理、工序管理、物料管理、机具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标准。

2、建筑标准化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手段

建筑标准化就是人们在建筑活动中,为了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应遵循的规则,作为指导人们进行建筑实践的依据。建筑物是一个复合产品,它是由多种多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在现场组建而成,往往涉及到几十几百个生产单位。为了组织建筑产品的社会化生产、商品化供应,必须运用模数化、定型化、体系化、综合化等方式,在严密分工和广泛协作的基础上,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因此,建筑标准化工作对提高建筑经济效益起到不可缺少的纽带作用。

2.1 模数化。建筑模数是一种选定的建筑标准尺度单位,作为建筑物、建筑成材、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等尺寸间相互协调的基础。我国《建筑统一模数制(CB12—73)》规定以100 毫米作为模数的基础,称为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倍数,称为扩大模数;基本模数的分数,称为分模数。建筑设计上一切尺寸小至缝隙的留置,大至建筑物的跨度、柱距、层高,均须按规定的分模数、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数列和幅度采用。协调建筑物构造尺寸与建筑成材、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相配合,对减少尺寸类型、简化品种,扩大构件制品的通用性和互换性,起到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2.2 定型化。定型化是对大量重复修建使用的各种类型房屋、构筑物、建筑、配件、建筑设备以及施工机具、模具等,结合地区具体条件,经过科学试验和实践检验,通过鉴定编制成系列化的标准图或通用图,编制好定型产品目录,供设计、生产、施工选用,借以提高设计效率、确保设计质量,发展专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促进建筑工业化水平,获得建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搞好定型设计,必须与有关生产、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解决每一个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要解决好工业化生产与多样化的矛盾,满足不同类型建筑产品灵活多样组合的需要。

2.3 体系化21 世纪以来,我国标准化工作,又进一步向体系化方向发展。体系化就是把建筑物组建的全过程,从使用功能、平立面组合、艺术造型、结构布置、材料选择、构配件生产、施工工艺、施工机具、施工组织、技术经济效益等各个环节,进行通盘考虑,综合研究,配套解决,选择经济效益最佳方案,形成从设计、生产到施工的成套技术文件,进行建筑物的设计施工。这对组成专业化建筑体系公司,全面承担规划、设计、生产、施工任务,经济效益尤为显著。目前国内在房屋建筑中已推广的建筑体系有预制框架体系、预制排架体系、升板体系、滑模体系、大板体系、大模板体系、预应力板柱体系、隧道模体系、盒子体系等。

2.4 综合化。是目前我国在制定各类产品标准工作上的新发展。综合标准化是指在制定或修订某项产品的质量性能指标、技术条件和参数的过程,通过综合分析和平衡,对所涉及的有关标准,同时进行制定或修订,使各种标准能协调、统一、配套形成体系,以保证标准的顺利实施和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时,在某项标准指标提高以后,其他各项相关标准也必须及时调整,才能适应新发展的需要。例如当前在钢门窗综合标准化的工作中,除了修订钢门窗本身的规格质量标准外,还要确定建筑物门窗洞口的基本尺寸,也要考虑建材生产平板玻璃的规格尺寸,经过协调以后,玻璃的出材率从过去的50%~70%上升到85%以上。而冶金部主管的窗框钢截面尺寸的允许偏差,也要进行协调,才能保证钢门窗的质量。同时轻工部主管的门窗五金配件,也要与钢门窗的规格尺寸,配套制定。只有通过跨行业的协调,才能形成钢门窗综合标准化体系,从而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3、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是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保证

为了达到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目的,制定各项建筑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只算完成了工作的一半,其次就是这些标准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筑企业包括勘探、设计、施工和产品生产各单位。为了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建立建筑质量保证体系;而各级政府建筑主管部门为了保证建筑物的社会效益,需要建立建筑质量监督体系,实行第三方认证制度。

建立建筑质量保证体系,就是在建筑物规划、设计、施工、维修的全过程,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它改变了过去对工程质量事后检查的消极方式,而代之以生产过程中的积极控制。全面质量管理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全面性、预防性、科学性和推进性。全面性就是以生产的全过程、全企业和全员的管理为内容,把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联系在一起的控制方法;它的预防性就是以预测、预控、预防为主,把影响质量波动的因素控制起来,消灭在生产过程中;它的科学性就是一切用数据说话,把生产活动中反映出来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从中找出规律,以便进行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它的推进性就是在企业中建立各种质量控制小组(QC 小组),不断通过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四个循环阶段,推进企业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持续地提高和不断改善。目前全面质量管理这门管理科学,已在我国一些建筑设计、生产和施工单位中推行,取得良好的效益。

建立建筑质量监督体系,就是对建筑物的规划设计、现场施工过程和各类建筑构配件、设备的生产,制定质量检查、验收、鉴定、评比制度;建立相应的审查、监督、检测机构,根据建筑标准,代表政府对建筑物和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第三方认证制度。为了强化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标准局联合颁发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网,设置监督站和检测中心,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从而把过去以施工单位自检为主,转向以政府监督为主的轨道,开创了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同时,为了加强对设计、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先后颁发了《城乡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注册登记审查管理力法》和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这二个文件的颁发,对提高设计、施工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对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的生产质量监督和鉴定、评比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地开展。

4、结束语

总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建筑业的改革工作,作为建筑行业的主管部门,必须重视建筑标准对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决定性作用。把建筑标准的修订编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组织并发动全国有关专业力量,按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分清先后、缓急,逐步充实完善。与此同时,还应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筑质量监督体系。用颁发资格证书的办法,对设计、施工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用颁发建筑许可证的办法,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用颁发鉴定合格证的办法,对建筑制品进行监督、鉴定、评比;用颁发验收合格证的办法,对建筑物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同时,还应在建筑企业中大力宣传、推广全面质量管理科学管理方法,培训管理人员,普遍建立建筑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设计、施工和制品生产企业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金雪琴,徐勇华.建筑经济质量研究[J].科技资讯,2007.

[2]姜瑞,孙德臣.加快改革步伐全面提高经济效益[J]. 建筑经济,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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