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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

流浪动物的原因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1篇

曾经我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的良心都让狗吃了,而狗变得越来越有良心了,而人却失去了自我,变得像禽兽一样,丧心病狂!我最静在我家后院发响了几只流浪猫,一共六只。如果按这个比例推算,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个人在一生中都发现一支流浪猫的话,那枚全中国起码有上几亿只流浪猫了!当然这个推算不太正确,但我只想说,生活在我们周围的流浪动物实在太多了。作为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帮助它们。——引言

一、流浪动物群体的形成原因

据我调查,流浪动物的形成原因有以下方面:

1. 由于人类的不负责任,在饲养宠物的时候,如家中有了小孩儿不能养宠物,或是因为感到自己不能适应饲养宠物的生活,或是因为当初养宠物致使一时冲动,为做好心理准备等。因此导致不冯宠物沦为流浪动物。

2. 由于人们在养宠物前为接触过养宠物的知识。不知道要给家养的非经济宠物做绝育手术,导致家养宠物在发情期在未能找到合适的伴侣下,与流浪动物发生交配行为,导致家养动物与流浪动物所产生的后代又继续过着流浪的生活。

3. 由于人们的迫害,如毒打家养宠物或拿家养宠物当作发泄心理不平衡的工具,到这家养宠物被迫离家出走。

4. 由于对养宠物的管理政策缺乏了解,在认养宠物之后不办理领养宠物的许可证,或不在规定区域内认养规定种类的宠物。导致怕麻烦,在将要被查出时将宠物遗弃。

说明:1、家养非经济宠物:以家庭为单位所养的不是为获得经济利益的宠物。

二、人类对流浪动物的看法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我姓对于流浪动物的态度是包含同情与关心,并能够积极的尽自己所能帮助它们。我醒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好的,能够帮助弱势群体的社会,但是时恰好相反。某日,在某城市的街头,一对男子看见路上的一只流浪猫,不知当时他们怎么想的,就用极为残忍的手段,将有毒的食物为给猫吃,最后将猫残忍的杀害了。人没对于生命的态度令我难以相信,人类怎么会这样对待我们的朋友,对待一个弱势群体,对待一个活生生的生命。

调查对象:未成年人 成年人

调查人数:未成年人 100人 成年人100人

调查方法:抽样调查

调查结果:(1)是否见过流浪动物

未成年人:85% 成年人75%

(2)是否救助过流浪动物

未成年人:61% 成年人32%

(3)是否有救助流浪动物的意识

未成年人:75% (大多由老师教导,为付出实际行动。)

成年人:25% (大多数认为没必要它可自生自灭)

(4)不救流浪动物的原因:

未成年人:害怕 害怕被染病 父母不准 没见过

成年人:害怕染病 没见过 没有必要 没意识 漠视态度

总之,我的数据不能说明一切,但是从媒体上可看到,滥杀无辜流浪动物的行为屡禁不止,有些报道让人难以置信,毛孔悚然,人类对弱小生命的漠视与冷淡、冷酷无情已达到了一个难以相信的境界。我国还没有立法来保护流浪的动物,唉!我不知该说声么好。一句话:大部分人对于滥意伤害弱小的流浪动物成支持态度,认为它们的生存权利是可以任我们剥夺的,我们不用管它们。

三:分析流浪动物的心理

据调查家养宠物被抛弃后它们的心理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创伤,一般分以下几种情况:

(1)、在被主人抛弃后或因某种原因成为流浪动物后,它们的内心深处仍然一直信任人类或主人,觉得他们只是一时冲动而舍弃了自己,对重新被人认养报以信心,仍让相信人类使他们的好朋友,这一类即相信人类型

(2)、在被主人抛弃后或因某种原因成为流浪动物后,它们由于受到打击太大,已完全不相信人类或是主人,认为人类就是我的敌人,不再读人类报以任何信心,认为只能靠自己,人类是不可信赖的,既不相信人类型

说明:在第一节中,所提到的流浪动物形成原因,一类原因和四类原因所产生的流浪动物为相信人类型,而二类原因和三类原因所产生的流浪动物为不相信人类型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2篇

一、流浪动物群体的形成原因

据我调查,流浪动物的形成原因有以下方面:

1. 由于人类的不负责任,在饲养宠物的时候,如家中有了小孩儿不能养宠物,或是因为感到自己不能适应饲养宠物的生活,或是因为当初养宠物致使一时冲动,为做好心理准备等。因此导致不冯宠物沦为流浪动物。

2. 由于人们在养宠物前为接触过养宠物的知识。不知道要给家养的非经济宠物做绝育手术,导致家养宠物在期在未能找到合适的伴侣下,与流浪动物发生行为,导致家养动物与流浪动物所产生的后代又继续过着流浪的生活。

3. 由于人们的迫害,如毒打家养宠物或拿家养宠物当作发泄心理不平衡的工具,到这家养宠物被迫离家出走。

4. 由于对养宠物的管理政策缺乏了解,在认养宠物之后不办理领养宠物的许可证,或不在规定区域内认养规定种类的宠物。导致怕麻烦,在将要被查出时将宠物遗弃。

说明:1、家养非经济宠物:以家庭为单位所养的不是为获得经济利益的宠物。

二、人类对流浪动物的看法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我姓对于流浪动物的态度是包含同情与关心,并能够积极的尽自己所能帮助它们。我醒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好的,能够帮助弱势群体的社会,但是时恰好相反。某日,在某城市的街头,一对男子看见路上的一只流浪猫,不知当时他们怎么想的,就用极为残忍的手段,将有毒的食物为给猫吃,最后将猫残忍的杀害了。人没对于生命的态度令我难以相信,人类怎么会这样对待我们的朋友,对待一个弱势群体,对待一个活生生的生命。

调查对象:未成年人 成年人

调查人数:未成年人 100人 成年人100人

调查方法:抽样调查

调查结果:(1)是否见过流浪动物

未成年人:85% 成年人75%

(2)是否救助过流浪动物

未成年人:61% 成年人32%

(3)是否有救助流浪动物的意识

未成年人:75% (大多由老师教导,为付出实际行动。)

成年人:25% (大多数认为没必要它可自生自灭)

(4)不救流浪动物的原因:

未成年人:害怕 害怕被染病 父母不准 没见过

成年人:害怕染病 没见过 没有必要 没意识 漠视态度

总之,我的数据不能说明一切,但是从媒体上可看到,滥杀无辜流浪动物的行为屡禁不止,有些报道让人难以置信,毛孔悚然,人类对弱小生命的漠视与冷淡、冷酷无情已达到了一个难以相信的境界。我国还没有立法来保护流浪的动物,唉!我不知该说声么好。一句话:大部分人对于滥意伤害弱小的流浪动物成支持态度,认为它们的生存权利是可以任我们剥夺的,我们不用管它们。

三:分析流浪动物的心理

据调查家养宠物被抛弃后它们的心理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创伤,一般分以下几种情况:

(1)、在被主人抛弃后或因某种原因成为流浪动物后,它们的内心深处仍然一直信任人类或主人,觉得他们只是一时冲动而舍弃了自己,对重新被人认养报以信心,仍让相信人类使他们的好朋友,这一类即相信人类型

(2)、在被主人抛弃后或因某种原因成为流浪动物后,它们由于受到打击太大,已完全不相信人类或是主人,认为人类就是我的敌人,不再读人类报以任何信心,认为只能靠自己,人类是不可信赖的,既不相信人类型

说明:在第一节中,所提到的流浪动物形成原因,一类原因和四类原因所产生的流浪动物为相信人类型,而二类原因和三类原因所产生的流浪动物为不相信人类型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3篇

关键词:流浪动物;饲养人;管理人;喂养人

一、流浪动物的认定范围

《侵权责任法》第82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我国侵权法上认定的流浪动物范围包括:遗弃、逃逸的动物。但这是否能准确定义流浪动物的范围呢?

对流浪动物的一般定义便是无人饲养、无人管制约束而在城市或农村游荡的动物。由于侵权法上动物致人损害包含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法》第78条)和野生动物致人损害,流浪动物致人损害当与这两者相区别方有存在的意义。因,笔者认为,对侵权法上流浪动物致人损害中的"流浪动物"认定必须符合下列三个要件:其一,此动物必须无主或虽有主但公众并不知晓,若公众知晓某看似无家可归的动物实际上为某人所有,而只是暂时放松对其的管制,则不能认定此动物为流浪动物;其二,此动物必须处于无人管束的流浪状态;其三,此动物必须为可饲养的家畜或宠物,某些野生物种在人类社会不受管制的长期流浪(如一只长期居于闹市垃圾处理区的狐狸)不能被视为侵权法意义上的流浪动物,对其致人损害的案件当以野生动物致人损害处理。至于此流浪动物或是基于原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思被抛弃,或是因为自己逃逸、走失而无家可归则在所不问。

因此,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第82 条用"遗弃、逃逸的动物"作替代流浪动物,显然是不能完全涵盖流浪动物的范围。遗弃的动物仅指动物的原占有人基于放弃所有权或占有的意思而主动将其抛弃,逃逸的动物则仅指动物主动脱离原占有人的管制而逃逸,而该逃逸并不是动物的原占有人所希望的。而遗失的动物,既非遗弃也非逃逸,只因某些客观原因而变为自然"无主"状态,如可能在运输途中由于门没有栓好而丢失、走失或被盗走后脱离盗窃者的控制但无法回家。所以,流浪动物应当包括被遗弃、逃逸及遗失的家养宠物或家畜。

二、流浪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主体

(一)《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承担主体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2 条,流浪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主体当为原饲养人或管理人。饲养人是指享有对该动物的所有权,也即享有对该动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管理人则指虽不享有对该动物的所有权,但基于法律规定或者与饲养人之间的某种约定而对该动物享有占有和控制力的主体。[1]在一般情形下,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主体为饲养人或管理人,因为依据危险责任理论,饲养人或管理人实际控制且占有该动物,因此负有承担该动物致人损害的风险以及该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侵权责任法》将流浪动物限定为遗弃、逃逸的动物,认为原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合理管制自己所有的家养动物,而一旦家养动物因遗弃、逃逸处于自然状态时,就会对人类社会造成了潜在危险,由此造成的损害当由未能尽到合理管制义务的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

然而,《侵权责任法》忽略了两个问题:其一,流浪动物的范围不仅仅包括遗弃、逃逸的动物,还应当包括因客观原因遗失的动物,若此时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的遗失并无过错,如动物被盗窃后遗失,一味要求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似乎不合情理;其二,若家养动物变为流浪动物后又出现了新的喂养人,如公园内长期喂养流浪猫狗的爱心人士,其虽对外不承认自己为流浪动物的主人,但却因长期的喂养关系而取得了对流浪动物一定程度上的控制能力,此时这些临时的喂养者比原饲养人更能影响流浪动物,再要求原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反而与危险责任理论相悖,而喂养者是否能认定为流浪动物的管理人又因个案的不同而难以划定标准。

(二)对责任承担主体的一般性认定

如果将流浪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全部认定为原饲养人或管理人,的确有失偏颇。因此,应当结合具体的情形确定责任承担主体。第一种情形,因原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过错而导致家养动物转变为流浪动物。第二种情形,原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家养动物转变为流浪动物并无过错。在此两种情形下又应当分别考虑是否存在新饲养人或管理人以及临时喂养人的情况。

1、因原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过错而导致家养动物转变为流浪动物

此种情形包含两种可能性:一是指饲养人或管理人主动抛弃家养动物,放弃对该动物的所有权和占有,尤其是疾病的动物;二是指家养动物主动逃逸,饲养人或管理人事先未能采取措施防止动物逃逸,事后亦未能在能力范围内及时找回逃逸的动物。对于前者,饲养人或管理人的此种抛弃是无效的,因为丧失控制与占有的动物处于危险状态,将会对公共利益和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对于后者,饲养人或管理人未能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致使家养动物逃逸,也使公共利益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处于危险之中。因此,在此两种情形下原饲养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是最终的责任承担者。但是原饲养人与管理人之间的责任又应如何分配?

(1)当饲养人和管理人为同一人时的责任承担

有两种情况:第一种,饲养人不仅是动物的所有权人而且还是该动物的实际控制人,此时毫无疑问责任主体为该饲养人。第二种,饲养人雇佣第三人对该动物进行喂养和控制,在此种情形下虽然该动物处于受雇人的实际控制下,但当该流浪动物致人损害时仍应由饲养人承担。因为该受雇人对于受害人而言并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只是占有辅助人。另外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5 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此时也是由饲养人承担责任。

(2)当饲养人和管理人不是同一人时的责任承担

饲养人和管理人不为同一人,即饲养人和管理人是分离的,此时我们应当考察分离的具体原因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首先,当饲养人和管理人之间形成租赁法律关系时,双方通过缔结合同形成租赁法律关系而转移了对该动物的实际控制权,此时的责任承担主体为承租人也即管理人。[2]其次,当饲养人和管理人之间形成借用法律关系时,动物处于借用人的实际控制下,所以责任承担主体为管理人。第三,当饲养人和管理人之间形成委托买卖法律关系时,双方的委托买卖法律关系等价有偿且此时动物处于受托方的实际控制下,所以责任承担主体为管理人。第四,当饲养人和管理人之间形成保管法律关系时,此时管理人通过保管法律关系取得了对该动物的实际控制权,但需要分两种情形:若为有偿保管,则责任承担者为管理人;若为无偿保管则管理人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其他情形则由饲养人承担。值得讨论的是,法律对饲养人和管理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当饲养人和管理人不为同一人时,受害者有权向其中任意一人主张赔偿,其中一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追偿。

2、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家养动物变为流浪动物并无过错

(1)因侵权行为非法占有他人所有的动物,即侵权行为人以侵权行为如盗窃、抢夺等非法手段夺得他人的饲养动物。此时当动物致人伤害时,由于侵权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实际控制且占有动物,根据危险控制理论,应当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而原饲养人对该动物的权利,并不因非法占有人承担该侵权责任而受到否定。

(2)家养动物主动逃逸,原饲养人或管理人已经在能力范围内实施了补救措施,但仍未能阻止家养动物变为流浪动物。此种情形下,原饲养人或管理人已经尽到了必要的寻找义务,只因客观原因而未找到。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既无法控制流浪动物,亦对动物逃逸不存在过错,不可能要求其承担动物侵权,可以适用一般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3],同时,基于公平原则,可以由原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受害者作适当的补偿。

3、流浪动物喂养人的责任承担

流浪动物的喂养人仅出于爱心喂养动物,与原饲养人之间并未形成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喂养人只是出于爱心而对流浪动物进行了喂养,并没有想占有的意思也没有意图或者实际获得利益。当发生动物侵害时,不应当由喂养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由于喂养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动物侵权时,喂养人应当对动物侵权承担责任。如喂养人在人员聚集的地方喂养,使得流浪动物聚集并造成他人损害,此时喂养人的这种喂养行为对聚集在此处的人员形成了一定的危险性,理应负有临时的管理责任,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喂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4]又如喂养人由于长期对流浪动物喂养,实际上对此动物已经有了控制能力,成为实际上的管理人,那此时便应认为其已经取得了动物实际管理人的地位,应当对损害承担责任。至于责任的大小应当视情形而定:若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或他人(如盗窃者)对流浪动物的成因存在过错,则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流浪动物致人损害的特殊责任主体

(一)安全保障义务人作为责任主体

当流浪动物在小区内伤害业主时,由于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有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对于业主的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是安全保障义务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 条之规定,当流浪动物进入小区后,物业公司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其进入或者将其驱赶出小区,或者向有关流浪狗管理部门报告。如果物业公司未尽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对此动物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5]此时,物业公司只是承担补充责任,最终的责任承担主体依然是原饲养人或管理人。

(二)流浪动物的管理部门作为责任主体

流浪动物在小区内伤害业主时,受害者可以请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该动物侵害发生在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范围外,那么动物侵权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流浪动物管理部门,作为不特定人群饲养动物的行政主管机关,是否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相关案件皆持否定意见,认为流浪动物管理部门仅负有行政法上的管理职责,并不对受害者所受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笔者认为,虽然流浪动物管理部门对动物侵权不存在过错,也无法或者不能控制动物的行为,但流浪动物管理部门负有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流浪动物侵害的义务。因此,当发生相关动物侵权时,流浪动物管理部门可以给予相关补偿,最终的责任承担者依然是原饲养人或管理人。

(三)受害人作为责任主体

《侵权责任法》第78 条规定了动物侵权的免责事由,即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时,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或减轻承担责任,不承担或减轻承担的部分则由受害人承担。

(四)第三人作为责任主体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3 条之规定,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流浪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但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要求追偿。此时第三人是最终的责任承担者。

参考文献:

[1]钟垂红.流浪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D].年西南政法大学,2011.

[2]邹仰松.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主体辨析[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4).

[3]程啸.侵权责任法[M].法律出版社,2011:500.

[4]李帅.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探析[J].行政与法,2011,(5).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4篇

这场紧张的营救行动将流浪动物的悲惨境遇再次展现在我们面前,但如何拯救它们却是一个两难问题。一方面,它们是如此无辜的生命,付出忠诚却惨遭遗弃;另一方面,它们的数量激增为管理和控制工作带来巨大难题。扑杀还是饲喂,如何才能人道而有效地控制它们的数量,作为爱狗之人又当如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是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

流浪在国外

其实流浪动物问题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巨大议题。随着全球宠物数量的不断上升,流浪动物泛滥问题也随之日益严峻。幸而很多国家都早已出台了相关的动物保护法案,民众对待动物的态度也更加和善。成熟的流浪动物救助组织在政府的积极支持下也能够发挥更大的领导作用。

美国和加拿大:保护和收容流浪动物、制止虐待动物行为

在美国和加拿大,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是承担保护动物和收容流浪动物、制止虐待动物行为的主要机构,此外还有一些由私人或福利团体设立的动物收容所会参与到收容和救助流浪动物的工作中来。美国和加拿大约有7000个动物之家,每年收留1500余只流浪猫狗,其中约4%的流浪猫和16%的流浪狗能与主人重新团聚。这些救助动物组织的经费一部分来自政府资助,其余则来自民间捐款。

对于送来的和捡来的流浪动物,这些收容所会首先为它们做身体检查,未绝育的动物一律先做绝育手术,生病的动物则开始进行治疗。待动物健康后,救助组织会为其寻找收养家庭。但随着流浪动物的数量不断增加,而收容能力有限,一些身体状态极差或是长期无人收养的动物最终还是会被执行安乐死。

英国:依法对待流浪动物

英国动物保护组织Dog Trust于2011年进行的全国性调查显示,2011年英国有超过12万只流浪动物,这个数字还在持续上升。在英国,有超过300个独立团体从事动物保护和救助流浪动物的工作,其中也包括在全球设立分支机构的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

根据英国有关流浪动物的管理条款,如果是由政府逮捕到的流浪动物,将由政府相关收容机构负责喂养7天,在这7天内,主人可前来领取走失的狗狗,同时接受公众领养。但一旦超过7日期限,这些狗狗必须由其他独立救助团体接收,否则官方收容所有权对其进行安乐死。

幸运的是,英国拥有历史悠久的《动物保护法》,这部1911年通过的法律在之后的百年间不断完善,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有非常细致的规定。法律鼓励动物饲养者以最好的措施对待动物,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将被。明确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对防止流浪动物大幅激增起到了作用。

泰国:与流浪动物和谐共生

泰国一直被认为是流浪动物的天堂。受到佛教思想的熏陶,人们对于动物有着普遍的慈悲之心,人与狗之间一直保持着和谐共生的关系。

不仅民众会拿出家里的剩饭剩菜喂养狗狗,一些佛教寺庙也成为狗狗的集体居所。一些寺庙中的流浪犬超过700只,每周的饲喂花销就超过1500美元。

虽然长期以来泰国人民已经习惯了与这些闲散的狗狗共同生活,但近年来受到环境变化和现代生活因素的影响,流浪狗的数量在泰国也有直线上升趋势。首都曼谷的流浪犬已超过30万只,这也促使一些民间团体开始采取干预行动。他们一方面鼓励民众登记自己的犬只,另一方面对于流浪犬采取“捕捉-绝育-放归”的人道干预手段来控制其种群繁殖速度,但科学家也表示,过多的人类垃圾以及环境污染对生物链的破坏才是真正导致流浪动物激增的原因。

德国:政府支持收容,领养代替购买

德国设有公立的流浪动物收容所,动物收容所都是由民间自发成立的公益团体设立的。民间收容所通常会通过契约方式获得政府补助,如在资金方面,一些县市政府会把政府预算中用于提高动物福利的款项直接拨给民间收容所。即便没有直接金钱补助,政府也会确保收容所获得合法用地,并给予免地租或水电费及垃圾费的优惠政策。作为德国第二大城市的慕尼黑,其惟一的收容所已有近150年历史,23名工作人员负责照料所中近120只的狗及150只猫,还有马及其他小动物。这些动物中包括弃养动物或政府强制不容许该主人继续拥有此动物而没收的,而如果是政府没收的动物,政府则会负责养育费用。

除了救助收容会受到政府支持外,“领养代替购买”的理念也深入德国民众心中。在德国,想拥有狗的人通常会到收容所去领养动物。领养者除了要通过包括领养动机、喂养经验、家居空间、经济状况等审核外,还要签署接受志愿者随时追踪的法律文件。而那些喜欢狗却不能养狗的人,也会到收容所去带狗散步或做义工。在安乐死方面,德国收容机构遭循的原则是:对健康的狗及还没病到不能医治的动物决不宰杀。

对扑杀SAY NO!

任何生物在生活环境中,只要有足够的资源来支持它们,如食物、居住的地方和配偶等,它们的数量将保持不变,这在生物学中被称为环境的“可承载能力”。当动物从生活环境中被移除,资源则会形成相对的富余,被称为环境的“真空效应”。此时周边地区的动物会被吸引过来,并与剩下的原有动物繁殖出更多后代,最终动物的数量会回到原始的环境可承载的数目。这种现象在种群动态及生态学里被称为“竞争释放”效应。

流浪动物在城市环境中也遵循这一定律,当流浪地区内动物的数量超过食物等生存条件的承载能力,流浪动物的繁殖率与数量都会相应下降,最终形成稳定数量。而大规模扑杀虽然移除了部分消耗资源的流浪动物,降低了疾病传染的机会,同时也为幸存下的动物提供了更多的食物和空间,但这些动物在充足的食物保证下会和新迁徙而来的流浪动物继续繁殖,最终这个地区流浪动物的数量又会回升到最初水平。

而且,大规模的扑杀移除的往往是性格相对较好的流浪动物,余下的流浪动物则会因为扑杀更加惧怕人类并产生攻击性,给后续的人道干预带来巨大阻碍。

人道干预

1970年代,为更好地管理流浪动物,英国与丹麦制定了“抓捕-检验-免疫-绝育-放归”(Trap,Tlest,Vaccinate,Alter and Release,简称TTVAR)方案,以此来控制社区流浪动物的数量和增长速度。相比扑杀,这种干预方式更加科学和人道,因此得到众多动物保护组织的支持。此后,这一方案逐渐被推广至全球其他地区的流浪动物救助工作中,美国等地在开展这项工作时,将这―方案简化为“抓捕一绝育一放归(Trap Neuter Release简称TNR)”。

“抓捕-绝育-放归”的主要对象为没有主人的流浪动物。这些动物中有些以人类垃圾为食,而另一些则有社区爱心人士不定期喂食。为了避免这些动物过度繁殖,动物保护组织会组织志愿者或鼓励社区居民将它们带到指定的动物医院,由兽医对其进行健康状况评估,未绝育的动物将进行绝育手术,同时还要完成所有动物的疫苗注射等防疫措施。在这些工作完成后,救助组织会安排公众领养活动,无人领养且行为健康符合放归条件的可被放归回社区。

由于失去繁育能力,社区流浪动物群体的数量会随时间递减,生存资源相同的情况下其生存状况也会改善,对社区的负担也会减小。国内的动物福利组织也已将TNR方案应用于控制社区流浪动物数量的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当然,TNR方案的效果也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不断出现的新流浪动物以及人们对绝育理念的争议都会影响TNR措施的实施,但这一方案至今仍被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动物保护组织认为是最稳妥和人道的控制流浪动物数量的措施。

流浪狗狗潜力大

在成功培训导盲犬和助听犬后,台湾屏东科技大学工作犬训练学校又推出了阅读犬和检疫犬的训练项目,而训练的对象正是来自台湾流浪动物收容机构的流浪犬。

阅读犬的主要工作是陪伴那些不爱读书的小孩子,通过让他们说故事给狗狗听来激发他们的阅读兴趣,培养阅读习惯。训练学校会从流浪犬中挑选乖巧亲人的狗狗进行培训,使小朋友与狗狗成为好朋友,这一方面是创新的教育方式,同时也是对孩子进行生命教育的好方法。屏东大学还与台湾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检疫特侦犬训练中心合作,在流浪犬中挑选适合的接受检疫犬训练课程,已有多只流浪犬经训练后成为活跃在海关一线的检疫工作犬,负责嗅探入境违禁物品。据海关人员反映,这些流浪犬有时比普通检疫犬的表现更突出。由于成效显著,现在只要收容所有新犬,训练中心的工作人员都会前往挑选。而面对偷吃饲料的牧场老鼠,台南市动物防疫保护处同样选择对流浪犬进行专项训练,使其成为具有高超捕鼠能力的“牧场卫士”。这些接受训犬师训练后的狗狗会到畜牧场进行实地演练,毕业后可供畜牧业者认养。

流浪动物问题与人类生活习惯有着密切关系,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人们从自身的行为及思想方面有所转变。从TNR干预到创意地训练流浪狗狗作为工作犬,我们的目标不应当是消灭它们,而应当是管理和引导它们更好地融入人类社会的生活。倡导领养代替购买,做负责任的养宠人,帮助流浪宝贝发挥自身潜力,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流浪宝贝打造一个充满爱与幸福的世界。

流浪狗的华丽转型

提起工作犬很多人都会直接联想到各种名犬,但其实流浪狗狗在工作能力方面一点不逊色于专门培训的名贵犬种。训练流浪狗成为专业工作犬,不仅能缓解都市流浪动物问题,更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怀。

日本:流浪狗受训驱猴护农田

日本山区的农田经常会受到附近野生猴子的侵扰。2008年,日本爱知县首次从财政预算中划拨出约350万日元(约合3.5万美元)用于训练专业驱猴犬,而作为训练候选对象的恰恰是来自爱知县动物保护中心收养的一些流浪狗。

这些流浪狗被送往专门的训练中心,接受为期四、五个月的训练。最终将有6只训练有素的驱猴犬被送往爱知县山区,负责把侵扰庄稼的猴子赶回深山。爱知县此举获得了动物保护志愿者的高度赞扬,认为行政部门考虑到了流浪狗的“第二人生”,为它们提供了生存下去的方式。

泰国:流浪狗当“保安”

成群结队游荡在城市各个角落的流浪狗一直是令泰国政府头疼的问题。在动物专家的帮助下,政府终于找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将流浪狗训练成“保安”。第一批受训的流浪狗有150只,大多是半岁到一岁之间,其中既有经过市兽医局挑选推荐的,也有直接来自街头的“古惑仔”。经过一番训练,这些训练有素的保安犬被安排在包括国家公园、外贸出口仓库、机场和港口等区域协助工作人员巡逻。据国家公园的负责人介绍,受训的流浪狗上岗后,减少了过去巡逻人员被偷伐原木者伤害的情况,而且这些受训狗还可以守护国家公园中的珍稀野生动物。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5篇

遗弃饲养动物,虽已“放生”也须赔偿

【案例】 朱某曾饲养过一条烈性宠物犬。2013年3月初,因当地政府明令禁养,加之邻居们早已对其养犬严重不满,朱某只得放弃饲养。她不忍心将犬杀死,于是选择了“放生”:让其流入社会自寻生路、自生自灭。谁知5天后,该犬便将路人谢某咬伤,导致谢某住院治疗23天,花了25000余元医疗费,还落下10级伤残。面对谢某的索赔请求,朱某却一脸无辜地说:“我已经放弃饲养,自然与我无关,怎么还来找我?”

【点评】朱某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一方面,《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其中明确表明,只要有遗弃行为的存在、只要遗弃动物造成了他人损害,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便难辞其咎。朱某未能将犬杀死或将之交给有关部门处置,而让其流浪在社会,对可能出现的损害听之任之,自然必须赔偿。另一方面,《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鉴于朱某所饲养的属于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的烈性犬,决定了无论谢某对造成的损害是否有过错,朱某都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收养遗弃动物,出于同情也难逃责任

【案例】 2013年4月11日,刚准备外出散步的文某发现门边蜷缩着一只流浪猫,见其全身脏兮兮的,而且伤痕累累,还不断地哀鸣,文某充满了同情,心想;这猫也许与自己有缘。遂将之抱至家中收养。一个月后,当文某带着已“旧貌换新颜”的流浪猫在公园玩耍时,恰遇6岁的周某也非常喜爱地向前“凑热闹”,但并不领情的猫抓破了她的眼球且最终被迫摘除。周某父母提出赔偿后,文某断然拒绝:“这猫不是我家的。”

【点评】文某必须赔偿。《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中可以看出,对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的不仅是动物的饲养人(主人),还包括动物的管理人。文某在收养流浪猫后,虽不能因此取得对该猫的所有权,也不能成为该猫真正的主人,甚至在主人出现后具有将猫交回的义务,但她是主人出现前的管理人,该身份从其决定收养时起便已产生,并一直行使管理职责。即文某必须担责。当然,周某“凑热闹”也有过错,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故周某的父母因未能尽到监护职责,也必须承担部分损失。

听任动物出入,物业管理不严应当担责

【案例】 2013年4月21日上午,65岁的秦某从菜市场回来,走到小区拐弯处不慎跌倒在地时,一条流浪狗误以为要袭击它,便猛地向她扑去,紧紧咬住她的右手,接着又咬向她的眼眶。直到小区保安赶来才将流浪狗驱跑。事后,秦某以该流浪狗经常出入在小区,物业并没有进行过任何管理为由,要求物业赔偿12000余元损失,但被物业拒绝,其理由是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并没有规定物业应对流浪狗造成的损害担责。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6篇

关键词:流浪;肇事肇祸;精神障碍

Abstract: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homeless people with mental disorders troublemaking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Methods January 2010 -2014 in January, due to troublemaking 124 cases hospitalized homeless people with mental disorders were analyzed. Results Male 92 cases, female 32 cases, accounting for 73.8 percent of the total homeless mental patients with schizophrenia in the first place; symptoms of assault, destruction of property, endangering social order based; psychiatric symptoms are caused by (hallucinations, delusions , irritability, behavior disorders).Conclusion Patients with severe mental disorders to strengthen local management, especially the tendency to have the troublemaking mental illness disorders treatment and monitoring should be strengthened in order to maintain social stability.

Key words:Wandering; Troublemaking; Mental disorders

精神病史一种常见病、多发病,据权威统计,我国精神病发病率在1.3%~1.4%,总数达1600万[1],其中重症患者600万。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条件的改善,特别是高铁和动车的开通运行,人口流动性显著增快,随之而来的精神患者的流动性加大,流浪精神患者也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据有关报告,我国流浪精神患者有3.84~6.08万人[2],而流浪精神患者肇事肇祸现象普遍,对社会治安、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为加强防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现对我院自2010年1月~2014年1月收治的124例因肇事肇祸住院的流浪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自2010年1月~2014年1月,168例住院流浪精神障碍患者中,因肇事肇祸入住我院的124例患者,诊断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的诊断标准。124例肇事肇祸入流浪精神人中,男92例,女32例;8例患者的年龄无法准确知晓,已知的年龄平均(35.7±4.6)岁,年龄15~71岁;大学6例,中学88例,小学及以下24例,无法准确知晓者6例;未婚64例,已婚44例,离异12例,丧偶4例;无业92例,在岗24例,退休8例。病程5年以内76例,6~10年30例,≥11年18例,平均(5.0±6.9)年。

1.2方法 入院时采用自编的调查表回顾性调查一般资料、流浪原因、肇事肇祸的原因、肇事肇祸的类型、由2名高年资医师根据CCMD-3进行疾病诊断,对所得资料进行整理、统计。

2 结果

2.1流浪原因 精神病突发出走74例,无家可归27例,迷路12例,醉酒11例。

2.2肇事肇祸的原因 124例肇事肇祸患者均因精神症状引起,其中幻觉30例(命令性幻听18例,评论性幻听10例,幻视2例),妄想46例(被害妄想40例,关系妄想6例),被动体验(被跟踪、被监视、被控制)10例,易激惹18例,行为紊乱20例。

2.3肇事肇祸的类型 伤人62例(致人外伤46例,刀刺伤人16例,其中致人死亡3例);毁物48例;危害社会治安14例(拦汽车8例,扰乱居民生活6例)。

2.4疾病类型 精神分裂症66例(其中偏执型42例,未定型16例,青春型及紧张型各4例),精神发育迟滞伴发显著行为障碍22例,心境障碍18例,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11侧,脑外伤后精神障碍3例,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及偏执性精神病各2例。

2.5治疗及转归 以药物治疗为主,抗精神病药物中以新型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利培酮、阿力派唑等)使用率为最高(105例,84.68%),部分患者合用抗焦虑药或镇静催眠药。抗癫痫药(丙戊酸钠、卡马西平)在非癫痫患者中用于控制行为障碍的机率也较高(48例,38.71%)。2例患者行电休克治疗。所有患者均给予康复治疗,好转108例,痊愈13例,死亡1例。

3 讨论

流浪精神障碍患者中,肇事肇祸者比例大(占流浪精神患者总数的73.8%),严重影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危害社会稳定。本组肇事肇祸患者中男性多见(74.19%),可能与男性性格易于冲动有关。以18~35岁较多见,可能与精神疾病中青壮年发病率较高有关。受教育程度越高,对事物的判断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越好,肇事肇祸可能性越小。由于精神疾病有病程迁延、反复发作的特点,以致肇事肇祸患者病程普遍较长,多数家庭因病致穷,无力继续医治,不能维持有效的治疗和有力的监护。本组无业退休者80.85%,未婚离异丧偶者64.52%,说明社会心理因素是诱发流浪后肇事肇祸的重要因素。肇事肇祸的原因与精神症状直接有关,多数处于精神疾病发作期 ,精神症状丰富 ,此时在各类精神症状支配下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精神症状复发和在此期间对患者的监管不力是患者发生流浪后肇事肇祸的主要原因,治疗以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为主,结合康复治疗,均取得不错疗效。

因此,加大精神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快社区精神卫生管理网络建设,特别是加强重症精神患者的管理和治疗,减轻患者家庭负担,是防止患者流浪后肇事肇祸的有力保证,也是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需要多部门的参与和配合,对流浪精神患者的救治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7篇

(一)株洲市流浪人口的生存现状作者在实地走访调查中发现,株洲市流浪人口的生存现状不容乐观。他们的衣、食、住、行、健康等均面临严峻问题。首先,食。流浪人口的饮食面临严重的健康问题,大多数流浪人口的食物来源是饭店或者餐馆的剩菜剩饭,有的甚至是垃圾桶里的食物。这些食物没有任何卫生保证,更谈不上营养价值。其次,衣。流浪人口大都衣衫褴褛,穿着破旧,一根竹棒,一个麻袋,一个瓷缸是他们的标准配备,美不美观从来不属于他们考虑的范畴,能蔽体、能保暖是最高要求。同时,由于衣服长期不换洗,或是他们席地而坐而睡的习惯使人无法分辨其衣服本来的颜色。医学研究表明,这样的衣物特别容易滋生病菌,为病菌提供寄生场所。最后,住。流浪人员的长期居住场所为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火车站购票厅等公共场所,也有少数职业流浪乞讨者几人合租在廉价的民房里。席地而睡、和衣而睡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在株洲市,流浪人口主要分布在中心广场、地下通道入口处、火车站附近以及一些人流量较大的商场附近,流浪者的健康难以得到保障。可以说,他们时刻受到来自疾病的威胁,而万一得病,他们的经济状况又不足以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大多数流浪者的食品来源是到饭店餐馆乞讨或者好心人施舍,来自于人们酒足饭饱后的残羹冷炙。但不是所有流浪者都能有如此“待遇”,有的流浪者需要在垃圾箱里寻找食物,那样的食物没有任何安全可言,但为了生存,不被饿死,他们没有别的选择。还有少数流浪者,会通过捡拾垃圾如塑料瓶来获得少量收入,从而购买食物。也有部分以流浪乞讨为职业的人会自己租房、煮饭,但通常一把挂面会吃好几顿,节俭程度不可想象。白天流浪,而晚上的栖息之所在哪里呢?半数以上流浪者是没有固定居所的。天桥下,地下通道里,银行的自动取款机旁边,有屋檐的建筑,等等,总之,可以挡风避雨的地方,稍微温暖些的地方就是他们的去处。他们一般会有随身携带的棉花,或者厚重棉衣之类的御寒物品,也有少数人直接和衣而睡。部分租住的职业流浪者,主要租住的是株洲南大门附近的便宜板房,一小间几个人住,非常拥挤,月租50到100元不等。他们的收入状况,根据我们的实地走访调查,以乞讨为生的流浪人员一天20到40元不等,在周末的时候收入会高于平常。另一部分流浪者有一定劳动收入,这里的劳动指回收塑料瓶,或者会一点简单乐器(一个旋律,不停往复),他们的收入可以达到一天70到100元之间。至于一些媒体报道过的,在特定场所针对特定人群的乞讨人员,其收入超过白领的情况,我们在走访和调查中并未发现。

(二)株洲市现有的保障制度和处理办法对于流浪人口权益的保障,株洲主要是落实国家层面的法律,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的保障措施。根据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株洲市政府出台了《株洲市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阐明了救助对象、特殊受助人员的接送、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的救治、受助人员死亡的处理、身份来源不清人员的安置、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工作、设立禁止乞讨区域等几项具体处理措施。该文件明确了包括民政、公安、城管、卫生、交通、新闻6个政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教育、妇联、残联的具体职责。株洲市还设立了救助管理站和儿童福利院,作者对其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其设施、环境良好。对于流浪人口的健康问题,株洲市民政部门还指定了6家定点医院对其进行处理,对那些无能力偿付或身份来源不清,无法收取费用的,由定点医院出具费用明细,救助管理站审核后负责支付。整体说来,株洲市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流浪人口救助制度,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部分救助对象不愿意接受救助,他们更习惯于流浪生活;还有一部分流浪人员认为救助措施是临时性的,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这些问题表明,解决流浪人口问题,从长远来看,不是临时性的救助措施就可以解决的,还要依靠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二株洲市流浪人口产生的原因

根据对流浪人口的城市分布、来源地、年龄结构、身体状况等的分析,我国流浪人口的形成原因相当复杂,涉及经济、教育、人口素质、社会保障等诸多因素。株洲市流浪人口产生的原因与其他城市相比,具有共通性,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经济贫困是形成流浪人口的最根本原因。进入21世纪,我国总体已经摆脱贫困状况,进入温饱型小康社会。但在少数地区,尤其是偏僻山区和边远地区并没有完全实现小康,甚至有一部分人温饱都难以维持。即使在发达省份,由于各种原因,也存在贫困县和穷困人口。外出寻找生存机会、流浪乞讨,这成为贫困人口产生的重要原因。人口素质相对低下、谋生手段不足是流浪人口产生的重要原因。人口因素包括了人口结构和人口素质两个方面。据“国家统计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中国人口总数居世界第一,可是,人口年龄结构失调,老龄化严重,新增劳动力数量下降。上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一代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将成为“上有老人,下有小孩”的家庭顶梁柱。人口素质在我国实行9年义务教育、加快高等教育发展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下,较以前有大幅度提升,但仍不容乐观。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的文化水平表明:“大学教育程度占8.93%、高中占14.03%、初中占38.79%、小学占26.78%、文盲占4.08%。”这表明我国高文化人才不足,多数人受教育水平较低,这导致了许多人没有掌握维持温饱和小康生活水准的技能,生存技能不足是导致流浪人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也是流浪人口产生的重要原因。农村和城市、农业与其他行业的收入分配不合理,农村是乞讨主力军的来源地。在实行承包制以后,中国农业迅猛发展,但是农村依然是贫困人口的主要聚居地。农业仍然面临着基础设施落后、缺少对人力资源投入的问题,这导致农村人口素质低下和技术缺乏、缺少可流动资金、缺乏对自然因素不可抗力的抵御能力。一部分农民是社会的最底层,仍然被贫困所扰。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我国已有一些制度,比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的“五保”制度等,但这些还是远远不够问题的解决。在当今物价如此高昂的情况下,社会保障投入的资金显得杯水车薪。同时,民间社会力量、慈善机构和救助组织也远远没有发展起来,满足不了穷困人口的实际需要。

三化解流浪人口问题的措施

面对众多的城市流浪人口,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化解流浪人口面临的现实难题,政府应该针对流浪人口产生和存在的根源,采取相应措施。流浪人口的形成有经济和教育方面的因素,大力发展经济,提升教育质量,保障每一个人有机会受到良好的教育,这对于从根本上化解流浪人口面临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此外,下面几个维度的措施也是化解流浪人口问题的重要方面。

(一)政策层面建立向弱势群体倾斜的公平分配机制流浪人口的问题说到底是经济问题,而经济问题主要不是总量不足,而是公平分配机制的问题。流浪人口大多属于弱势群体,对他们在政策和法律层面给予特别保护是必要的,也是世界通行惯例。当下,要在政策层面建立向弱势群体倾斜的公平分配机制,使得弱势群体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流浪人口多数经济上处于困顿境地,发展经济,努力帮助老百姓充分就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均衡发展,这是从根本上化解流浪人口问题的举措。同时,建立公正公平的分配机制,这对于流浪人口权益保障极端重要。在调查中,作者了解到,在乞讨者中,很多老年人都享受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子女为他们缴纳保险金后,他们每个月可以领取至少50块钱左右的养老金,在不同省份,政府还有不同的养老政策,但金额往往不多,不足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面对收入和分配不均,且流浪人口大多来源于农村的事实,这就要求国家政策层面重视并制定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财政投入应逐年增加,使得老百姓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得到普遍满足,这样流浪人口就会大大减少。流浪人口大多文化素养不高,这也是他们流浪的一个内在因素。我国应提高人口质量和素质,国家财政应对教育投入更多资金。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推行不理想的地区,要在财政上保障对教育设施的投入。高等教育应采取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生源的特殊政策,并鼓励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去帮助贫困地区,为当地发展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持。全国各地在建设流浪人员救助站的基础上,可以建设以技术技能知识培训为主的公益学校,对于社会无业人员、生理没有缺陷的流浪人口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对于流浪儿童,要创造条件,增加投入,让他们有一个安心学习和生活的环境,这样他们再次流浪乞讨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

(二)推动立法保障人人享有最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通过了解西方国家处理流浪人口的历史,即可发现,中世纪以前西方对流浪人口的态度是建立在宗教制度基础上的关怀和济贫思想。在中世纪以后,西方便开始寻找法律之路解决流浪人口问题。对有劳动能力而拒绝劳动的乞讨者的惩罚性法律出现在14世纪,英国1601年颁布第一部济贫法《伊丽莎白济贫法》,将流浪者分为三类:无工作能力的老病残障者;失去依靠的儿童;有劳动能力者。对于最后这类人不予救助,强制其做工自给。在此基础上,后来又有在指定区域内行乞、贫困者只有在出生地注册才能领取救济的济贫法修正案。到20世纪,随着人权运动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济贫法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更加人性的社会救济制度。我国可以参考西方救助制度的经验,推动国家层面的立法,完善对所有低收入者和穷困者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且这种保障水平要逐渐提高,使得所有人的温饱和基本住房都有保障,也使得所有儿童就学不再是奢侈的事情,所有老年人的医疗都有基本保障。同时,救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需要坚持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享有同等权利的原则。这里所描述的看起来是理想状况,但是,值得国家在制度和法律层面考量,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内在要求。总体上保障人人有基本生活的权利,能够最大限度减少流浪人口数量,但是还远远不能杜绝流浪现象。对于流浪人员,还要建立分类救助制度,可以将流浪者分为两类:无工作能力的老弱病残者和有劳动能力者。对于前者,立法应给与救助,通过立法建立社会福利体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专门机构、财政投入等整体系统,明确政府在法律上应具有的义务,从而使救助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于后者,有人认为乞讨自由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人们有选择成为乞丐的权利。但是,对于成年的身体正常的职业乞讨者或者以流浪为生活方式者,政府对其没有救助义务。对于儿童,政府应该通过立法禁止其流浪乞讨,发现儿童乞讨现象,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8篇

摘要:近年来,我国物流业的发展异军突起,但是与此同时,物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浪费,给各地环境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致使环境恶化程度不断加深。这些浪费现象是由于我国物流观念落后,管理体制滞后,物流专业化程度低,技术单一,物流业经营管理低效、缺乏规模效应,以及物流成本控制意识不高,人员的分工不合理,作业效率低下等原因造成的。同时,物流浪费直接引起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对环境也有着极大的影响。所以我们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物流中的浪费,如建立适当的库存,避免生产过剩,改革物流模式,改革配送策略等。

关键词:物流浪费;危害;对策

一、物流浪费产生的原因

1、物流专业化程度低,技术单一

目前,我国的许多企业的体制是“大而全”、“小而全”,产供销一体化,仓储、运输一条龙,物流专业化程度低。现有的物流企业是由过去仓储、运输业的简单转行而来,物流技术单一,尚未建立专业化的物流企业。物流企业的专业化程度低,很难为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提供综合性物流服务,也很难使社会物流与企业物流一体化。同时,陈旧的设施功能单一,无法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这些都将导致在进行物流操作时产生严重的浪费。

2、物流业经营管理低效,缺乏规模效应

物流管理手段落后,导致配料率低,收发时生产发货与中途生产配合度不高,导致等待窝工,物料整理不清,导致停工翻找。工序瓶颈未能及时有效的排除,生产工艺,品质标准不明确,这些现象不但导致没有生产效率,同时也可能导致错误作业。而且物流作业人员在进行物流作业时,熟练程度不高,未按标准作业,明白但不执行,对作业方法不了解,工作热情低,纪律松散。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统筹与指导,人为给运作效率带来障碍。我国企业的物流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横向联合薄弱,没有充分发挥城市的规模效应和整体协同效应。

3、物流成本控制意识不高

中国物流业的起步较晚,绿色物流才刚刚兴起,人们对它的认识还非常有限,在绿色物流的服务水平和研究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国际上先进技术国家在绿色物流的观念上、政策上以及技术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剧。在物流成本控制方面,有些管理者的管理理念根本无法满足现代企业对物流成本全方位控制的要求。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的员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再加上有些中小企业经营者受短期经营行为或获取廉价劳动力利益的驱使,往往不重视员工素质的后期培训,致使员工素质得不到提高,无法使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造成企业始终停留在资源浪费大,管理落后的生产经营局面。

二、物流浪费产生的危害

1、物流浪费直接引起资源浪费

库存积压迫使企业增加仓库,厂房等,直接引起了土地,水电等资源的浪费。公路货运因缺乏合理的物流组织,空驶率多年来保持在50%左右。不合理的货运网点及配送中心布局,导致货物迂回运输,增加了车辆燃油消耗。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产业引导和规划,时下又有许多企业正热衷于建立各类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立体仓库,这无疑会加大物流资本投入,与发展现代物流、提高整个社会效益的目的背道而弛。所以说,物流浪费直接引起资源浪费。

2、物流浪费对环境的影响

运输是物流活动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活动,也是物流作业中造成环境污染最严重的方面。行驶的运输工具排放的废气损害了道路周边植物的健康生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加剧了生态失衡。在运输业务活动中,我们在调运商品时,很多并没有直接到达,而是进入了中转仓库,这样就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装卸、搬运、包装和二次运输等环节。二次运输中产生的一次性难降解包装长期留在自然界中,会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另一方面,过度的包装或重复的包装,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废弃的包装材料还是城市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处理这些废弃物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

在仓储过程中,有大量库存商品的积压,企业必须要对这些积压的库存进行养护,从而要采取一些化学方法,这种方法对周边生态环境会造成严重的污染。一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积压,有可能因为保管不当,爆炸或泄露,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同时,生产过剩也产生了大量的边角废料,这些边角废料难以集中和有效再利用,造成废弃物的污染。

三、避免物流浪费的措施

1、改善需求预测,降低库存数量

由于对需求预测的失误而导致的产品积压、过期会造成大量的物资浪费。可以通过改善需求预测来控制库存的数量,预测越准确,意外的需求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这样就可以用较少的库存数量来满足顾客的需求。还可以采取一些方法鼓励用户提前订货,把需求的波动尽量“拉平”, 使不同产品之间的需求“峰”、“谷”错开,相互补偿;又如在需求淡季通过价格折扣等促销活动转移需求。同时选择更可靠的供应商和运输商,让供应商知道你的生产计划,以便它们能够及早作出安排,尽量缩短不同存放地点之间的运输和存储时间,实现物资快速流通。

在现场管理方面,减少废品或返修品的数量,从而减少由于这种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应。

2、改革配送策略,避免物流浪费

产品特征不同,顾客服务水平也不同。当企业拥有多种产品线时,不课能针对所有产品都按同一标准的顾客服务水平来配送,而应按产品的特点、销售水平,来设置不同的库存、不同的运输方式以及不同的储存地点,忽视产品的差异性会增加不必要的配送成本。在购进物资的运输上尽量采取同路物资的混载,减少车辆安排次数;充分利用公司回程车辆,有效控制运价,以合理节约运输成本。企业在安排车辆完成配送任务时,充分利用车辆的容积和载重量,做到满载满装,是降低成本的重要途径。实行合理的轻重配装、容积大小不同的货物搭配装车,就可以不但在载重方面达到满载,而且也充分利用车辆的有效容积,取得最优效果。最好是借助电脑计算货物配车的最优解。

3、合理选择运输方式,提高运输效率

在目前多种运输工具并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根据不同货物的特点及对物流时效的要求,对运输工具所具有的特征进行综合评价,以便作出合理选择运输工具的策略,并尽可能选择廉价运输工具。要合理组织多式联运,采用零担凑整、集装箱、捎脚回空运输等方法,扩大每次运输批量,减少运输次数。在运费、运距及生产能力和消费量都已确定的情况下,可充分运用运筹学、管理数学中的线性和非线性规划技术、网络技术等解决运输的组织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输计划和方案;定制化运输等方法和手段,合理设计运输网络;运用GPS、GIS等先进技术,对运输活动及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和调度,实现对车辆和线路的最优化、节点配送的优化等功能,也可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提高安全性,减少损失,降低成本。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9篇

烟草物流精益管理的应用

大野耐一把丰田生产系统的根本界定为“绝对消除浪费”,他认为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7种浪费:生产过量的浪费,等待的浪费,搬运上的浪费,加工本身的浪费,库存的浪费,操作上的浪费,制成次品的浪费。根据烟草物流的特点、发展现状,结合精益设计的四大原则———满足顾客需求原则,减少浪费原则,逐步完善原则和整体优化原则,本文特提出以下运作的基本框架:①以人为本。第一,尊重和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以顾客的需求作为整体供应链生产的原动力,在顾客发出需求指令之后,迅速反应,为顾客提供又快又好的服务。第二,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对全体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规范操作人员的动作、程序,实行绩效考核,落实好安全问责制度,培养操作员的节约意识,以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同时,对提出完善系统的方法的员工进行奖励。②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维修。加大硬件的投入力度,顺应时代的步伐和行业的特征,建造符合烟叶原材料及成品保存的物流园区或配送中心,配备自动化运作设备,并对设施设备进行常规的保养维修,以防因设备运作的故障而影响整条供应链的运作而提供给顾客不满意的服务或有缺陷的产品。此外,还可采用密集式货架技术来解决销量增长与仓储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③重视信息的共享。使用电子化手段加快信息的快速、准确的流动和传递,实现信息的双向顺畅交换,资源的最佳配置,从而充分利用优势和实力,消除浪费,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④流程再造。采用过程活动图、实体结构图、供应链反应矩阵等方法,实时采集各环节或工序所用时间的数据,确定必须的步骤和程序,努力实现时间和费用核算精确到人、车、机台、班组,分析寻找不合理的结点并加以合并和简化,确保整个流程在精益管理核心思想下,实施JIT、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管理、7S管理,消除不必要的等待,不必要的加工,不必要的动作,以缩短整个流程的时间,创造无中断、无绕道、无等待、无回流的价值链,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烟草物流精益管理实施的关键

正确处理好人与自动化的问题。从精益生产屋(图1)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精益准时制和自动化是精益生产目标实现的两根重要支柱。这里的重点是要强调一下自动化。丰田的自动化(Jidoka)与一般意义上的自动化(Automation)的含义不一,丰田人称它为“带人字旁的自动化”,也就是说为了防止机器、设备、仪器按特定的要求和程序自动运行中出现错误,自动生产大量不合格的产品的情形,必须需要具有判断力的人类进行监控。此外,烟草行业是垄断的高利润行业,也是自动化处理比较高的行业,加之烟草行业内部人际关系的复杂性,若推行高度的自动化,由此产生的人员裁减、调动问题便在所难免。因此在推行精益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人员的流向问题,以免引起其他员工的抵触情绪。②构建精益供应链管理,实现上下游的信息安全共享。供应链管理作为一种新的、集成的理念和方法,已被各行业企业广泛关注,也成为不少行业企业用作获得竞争优势的工具。供应链管理基本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链上的其他企业看成可以共同击败真正竞争对手的合作伙伴,而不是将其视为可以转嫁成本二讨价还价的谈判对手。其实质要求就是通过企业间共同合作、相互信任、信息共享、信息实时交流来减少重复劳动和浪费,以便消费者得到最大的消费者剩余。当前,物流烟草信息共享涉及多方物流服务者的参与,而且各自的标准也不相同,所以更需要构建供应链运作。此外,还要构建完善的诚信体系,这样才能保证上下游企业建立牢固、持久的合作伙伴关系。③克服急于求成的心理。物流烟草精益管理只是其管理活动的一部分,且各相关企业的管理水平、方法、技术及客观条件的不一,精益管理的实施效果也就很难相同。此外,对烟草物流的精益管理应该是一种动态的管理过程,从精益设想、精益设计、精益生产,从订单的定制到根据订单配送货物的每一步,负责人一旦发现浪费都应及时作出清理行为。但每一次改进都有可能伴随新的浪费问题的产生,因此,精益管理的改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全体参与人员应该消除立竿见影的意识,克服急于求成的心理,要在工作中不断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管理走上循环、持续发展的道路。

结论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10篇

最近几年开始关注流浪动物的问题,一直在观察思考,一直在不断探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最终选择了给流浪猫绝育,原因有三:

一、我觉得在同样的资金条件下从长远来看流浪猫绝育是最有效果的。

二、之所以选择流浪猫而不是流浪狗是因为首先流浪猫的数量和流浪狗比起来要巨大的多其次流浪猫体积小性格也相对温顺,我还能对付得了。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11篇

最近几年开始关注流浪动物的问题,一直在观察思考,一直在不断探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最终选择了给流浪猫绝育,原因有三:

一、我觉得在同样的资金条件下从长远来看流浪猫绝育是最有效果的。

二、之所以选择流浪猫而不是流浪狗是因为首先流浪猫的数量和流浪狗比起来要巨大的多其次流浪猫体积小性格也相对温顺,我还能对付得了。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12篇

最近几年开始关注流浪动物的问题,一直在观察思考,一直在不断探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最终选择了给流浪猫绝育,原因有三:

一、我觉得在同样的资金条件下从长远来看流浪猫绝育是最有效果的。

二、之所以选择流浪猫而不是流浪狗是因为首先流浪猫的数量和流浪狗比起来要巨大的多其次流浪猫体积小性格也相对温顺,我还能对付得了。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13篇

做好事也要承担责任

2012年6月的一天,在北京某小区居住的肖女士出来遛狗,当时未拴狗链。当她来到乔女士门前的一条公道上时,一只流浪猫和肖女士喂养的狗发生了冲突。为了保护自己的狗,肖女士去踢猫,却不幸自己也被猫抓伤了。

乔女士平时常常喂养这只流浪猫,因此流浪猫也就一直在乔女士门前徘徊。这次乔女士看到流浪猫也受伤了,便急忙对这只流浪猫进行救治。因此,肖女士一纸诉状把乔女士告上法庭,认为这只流浪猫是乔女士喂养的,乔女士应该对她受到的伤害负责,赔偿她医药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失费共3000元。而乔女士则认为,她只是出于善意对流浪猫进行救助,对流浪猫的行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2012年8月,丰台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官认为,由于肖女士不时地对这只流浪猫投喂食物,因而认定乔女士是这只流浪猫的饲养者和管理者。根据《特殊侵权责任法》,法官判定乔女士承担流浪猫伤害行为的主要责任,分担肖女士医药费用的70%,肖女士分担30%。乔女士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上诉。

2013年3月,北京二中院审理此案。法官认为,乔女士投喂流浪猫的行为只是一种义务救助的行为,即使她长期地投喂这只流浪猫,在法律上也不能构成她对这只流浪猫的占有权,因而乔女士既不是这只流浪猫的饲养者,也不是这只流浪猫的管理者。根据《特殊侵权责任法》,乔女士对这只流浪猫的伤害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令人惊异的是,法官又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乔女士应负的责任。由于乔女士的义务救助,导致附近的流浪猫聚集,从而给附近的居民带来了风险,所以乔女士的义务救助行为和肖女士的受伤害行为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乔女士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最后,法官判定乔女士和肖女士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乔女士仍然不能接受,做好事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

我们先不谈法官的判决,这里乔女士有一个误区,做好事便不会有风险。如果你的救助行为损害了别人的利益,你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比如说,你在路上开车遇见一同事正在步行赶路,你好心搭载他一程,但很不幸车出了事故导致同事受到伤害,那么在法律上你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再比如说,在游泳馆里你义务做救助员,如果有人在游泳馆里受到伤害,那么作为救助员你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我们再说一个典型案例。一个人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旅行,遇到一个奄奄一息需要救助的人,如果你不救助这个人而导致他死亡,那么你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果你选择了救助这个人,后来你却又在救助中途退缩了,由于你的遗弃导致这个人死亡,你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此,做好事也是有风险的,做好事如果出现意料之外的不良后果,你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谁应该对此事负责

现在我们分析一下乔女士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乔女士投喂流浪猫只是一种义务救助行为,她不是流浪猫的饲养者和管理者,她对流浪猫的行为也不具备控制力,因而乔女士对流浪猫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二审法官同时认为,乔女士对流浪猫不时投放食物的行为导致了流浪猫的聚集,从而给周围的居民带来了风险,这种风险是肖女士受到伤害的间接原因,所以乔女士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二审法官后面这个判决引起了法学界的争议。

支持者认为,在侵权法中,动物本身就是一种危险源,而喂养动物的行为导致动物的聚集,就是一种增加危险的行为。虽然乔女士投喂流浪猫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是乔女士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可能对他人如儿童、老人等的伤害。如果伤害实际发生,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世界各国法律中,也有不少限制随意投喂流浪动物,就是避免危险源失控的可能。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数学模型 定量估算 风险评估

近年来运输红土镍矿粉的船舶事故频发,如:2004年,G轮从菲律宾装红土镍矿途经汕头外海时发生横倾,在拖轮拖带途中倾覆沉没;2006年,D轮从菲律宾装精镍矿粉去日本,途经中国沿海发生倾斜,即弯泊乐清湾,在岸基指导下,将船扶正后续航,安全抵达日本港口。特别要指出的是:从2010年10月28日到12月3日,在短短36天内接连发生了海事和船舶倾覆事故;10月28日,一艘巴拿马籍散货船A轮装有4700红土镍矿,在琉球群岛南沉没;11月9日,散货船N轮装有红土镍矿也在台湾东部海面沉没;11月10日,M轮在印尼载运红土镍矿回张家港卸货,途经冲绳岛南340 n mile处,倾覆沉没;11月11日,Y轮装运红土镍矿在台湾东遇风船舶倾斜7~8°时,弯靠花莲港,经舱内铺木屑和调整油水和压舱水将船扶正后续航,安全抵达目的港;11月22日,HX轮装矿砂在连云港以东海域遇北风-西北风7~8级,倾覆沉没;12月3日,HW轮从印尼装40 000 t红土镍矿开往岚山港,在巴士海峡沉没,被救起14人,失踪10人;2011年12月25日,一艘巴拿马籍货船“VQ”轮,满载55400t红土镍矿,从印尼Morowali港驶往中国宁德途中,在菲律宾东北海域的吕宋岛附近发生倾覆;2013年8月14日,一艘运载红土镍矿3.3万吨香港注册货轮“Trans Summer”号(夏长轮),原定由印尼前往广东阳江,但途经珠海港西南80公里近万山群岛海域时,被15米高巨浪及时速90公里以上烈风扑袭,船身向左倾侧20度,最后沉没。

上述一系列船舶倾覆事故的发生,令人触目惊心,现在看来,很有必要对海运红土镍矿的安全进行必要的总结和讨论。经分析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内因)有两条:一是货舱内含水矿粉超过流动水分点,析出大量水分,造成自由液面使该轮稳性变为负值所致;二是由于积载不当,矿粉重量大大超过货舱底面局部强度造成船体断裂,或承运矿石船舶是超老龄船,船舶维修不到位、装载不当造成船体断裂沉没。而大风浪中高速航行,遭受风浪对船体冲击,致使船体横摇、纵摇加剧,是加速含水矿粉形成自由液面的外因。

研究现状

1、国内外研究现状

实际上,对于在印尼或菲律宾装载红土镍矿可能导致严重海事事故的问题在几年前就引起了航运界的注意,各大船东互保协会均发出了防损公告,比如:UK P&I, NE P&I,SKULD P&I,STEAMSHIP P&I等等。国际干散货船东协会也及时了两次会员警告,其中一个标题就为“Hazardous cargoes - three ships sunk; 44 deaths in 39 days,The Unanswered Questions and why seafarers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expendable.”。

国内也有不少专家学者就红土镍矿的事故进行了分析,但大家只是着重从红土镍矿的含水量着手,当然含水量过高确实是红土镍矿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却忽视了风浪这条外因,如果没有风浪下的摇摆及船舶震动,水分不析出,根本行不成自由液面。所以研究风浪这条外因对船舶的影响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当货物含水量不太高时,大风浪下船舶剧烈摇摆导致水分析出,可能会成为船舶事故的根本原因。

2、红土镍矿的特性

红土镍矿作为镍矿的一种,由于露天开采,露天堆积,常年炎热、潮湿、多雨,相对于其它可液化的精选矿含有更多的水分。

当红土镍矿粉含水量小于32%时,矿体外形看起来很结实,用手指轻轻一捏,就会粉碎;但当含水量超过35.7%的矿体,遇到摇摆和振动都会发生水分析出矿体表面的现象,称作矿粉的“液化流动”。初始产生矿粉液化现象的含水量,被称作流动水分点,它的试验数据如表1。

表1 红土镍矿粉的流动性

据资料介绍,近10年来,红土镍矿粉因含水量超过32%发生海难事故的船舶不少于30艘。菲律宾和印尼当局按国际惯例:出运红土镍矿的适运水分限制(AML)为32%,流动水分点为35.7%。

3、运输船舶特性

运输红土镍矿的船舶一般船龄偏老,而且偏中小型船。

小结:综合以上考虑,本文着重分析装载货物含水量在适运水分限(含水量32%)以下的情况,即只着重考虑风浪的情况。

首先要控制好货物的含水量,要了解该种货物含水量与自由液面析出或货物流动的相互关系,这是安全运输的前提。我们不能运输含水量超标的货物。其次选择好航线,尽可能地避开风浪较大的航行区域,同时要采取一系列防止货物流动或减少自由液面影响的措施( 如平舱、压舱、安装止流板、预埋积水桶等),这是安全运输的基础。再者,加强船员的安全意识,这是安全运输的保证。

船舶风险估算模型

1、危险等级的选取

流浪动物的原因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麦田里的守望者》;流浪汉小说;超越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8)-06-0070-02

在20世纪美国文学中,J・D・塞林格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一经问世,便成为美国的畅销书,甚至成为当代美国文学的经典。小说描述了一个16岁少年在纽约两天半的流浪经历,反映了美国青少年的内心苦闷和美国的社会现实。作者塞林格在小说中巧妙地运用流浪汉历险小说的体裁和创作手法,本文拟从流浪模式、叙述视角、意识流技巧等方面对《麦田里的守望者》与《小癞子》等西方传统流浪汉小说进行细致比较,从而展现流浪汉小说这一古老叙事模式在现代社会所焕发出的新的生命光彩。

一、以精神流浪取代生存流浪

流浪汉小说,顾名思义当然是描写流浪汉的流浪生活。那么何谓流浪?流浪就是人们对自己的故土或熟悉的生活方式的被动放弃或主动抛离。一般说来,流浪汉的流浪模式分为两种:一是生存流浪;一是精神流浪。人们如果是为了生活、生存而离开故土,不停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这种流浪可称之为生存流浪。而精神流浪则是因为精神被悬空,无所归依,需要寻找一种精神支柱和奋斗目标而开始的长途跋涉的流浪。

社会的变革、物质资源的匮乏、原有生存空间的被破坏等因素导致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不得不离开家园到处流浪。这种生存流浪是实现他们生存本能的唯一方式,至于精神方面的追求是他们无暇顾及也不可能顾及的。如西方最初的流浪汉小癞子,他迫于沉重的生存压力,不得不到处流浪。在给狠毒的盲丐、吝啬的教士、潦倒却死要面子的绅士等各色人等当仆人时,他为了填饱肚子绞尽脑汁在主人处骗取和偷取食物,尽管为此他不断付出被主人毒打的代价。最后他靠老婆与主教私通过上宽裕的日子。小癞子的流浪是典型的生存流浪。他虽然得到了物质的享受,但却是以不光彩的方式换来。难怪有人说生存流浪的本质是“物质上的发家史,同时又是精神上的堕落史”。[1]

然而当人类物质生活丰富,无需花精力去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时,人们的关注点转向了对精神的追求,于是精神流浪成了普遍的社会现象。在二十世纪的西方社会,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现代化生产规模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庞大,创造出了超出人们想象的物质财富,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与生存空间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恰恰在这个时候,很多人却发生了严重的精神危机。越来越多的人为了寻找失去的精神支柱和灵魂栖居之所而踏上流浪的道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出身富裕的中产阶级,不愁吃穿,但内心却不快乐。不快乐的原因是他鄙视周围的人们为追名逐利而进行的尔虞我诈,在“假模假式”的世界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比如他曾寄希望于朋友卡尔・路斯,心想也许能够和他“谈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话”。[2]当霍尔顿提出想听取他的“忠告”时,路斯却打断他,把话题岔到一边。无奈之下,霍尔顿想跟路斯谈“性”,谈一些无聊的话题,却仍受到他的拒绝。就连他心爱的女孩--纯洁的琴也和虚伪下流的斯特拉德莱塔约会。这样的生活让年纪轻轻的他感到孤独寂寞,时常发出诸如“一霎时,我觉得寂寞极了。” [3] “我觉得寂寞得要命。” [4]的感叹。其实霍尔顿想要的是一种更真实、更人道的生活,渴望一个充满真情和爱的精神家园。霍尔顿的流浪模式明显与小癞子们的不同。他的流浪是为了精神上的需要而出发的,他经历的痛苦不光是肉体上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这是小癞子们所没有、也不可能体会到的。所以霍尔顿这个精神流浪汉的形象比以往的生存流浪汉来得更加深沉,更有厚重感和悲剧感,也更能切入到现代社会中那些与霍尔顿同样空虚寂寞、精神无所依托的读者的内心世界,达到一种精神上的共振。这无疑是《麦田里的守望者》超然于传统的流浪汉小说的一个主要方面。

二、复合视角的运用

流浪汉小说都是主人公流浪汉自己采用第一人称、以回忆录或自传体方式叙述故事。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作者依然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进行叙事。“我”不是作者自己,而是文本中的主人公霍尔顿。“我”既是事件的参与者,又是个观察者,通过“我”讲述主人公在学校和纽约城的流浪生活和所见所闻。第一人称叙述角度的采用,使小说的人物、故事更具有真实性和亲切感,并让读者进入到叙述者所讲述的故事中,和叙述者一起领略纷繁的美国人生世态,体味主人公那种寂寞痛苦的内心感受。

不过与传统流浪汉小说不同的是,《麦田里的守望者》在采用第一人称作为主要的叙述角度进行叙事的同时又引进了第二人称叙述角度。第二人称是一个在文学作品中很少单独运用的叙述角度,也是介乎于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之间的一种特殊视角。一旦运用了这种叙述角度,小说便取得了独特的艺术效果。叙述者可以直接与人物对话交流,人物的言行和内心活动,以对话形式被另一个人讲出来。在讲述过程中,叙述者对人物的自我形象进行分析,并对人物进行伦理道德、社会准则等诸方面的评判。而在读者阅读作品时,作品中的“你”就像给读者发出的一张邀请函。它邀请读者扮演文本中的人物的角色,和叙述者交谈,并招认叙述者让他(她)承认的他(她)所不愿面对或难以启齿的往事。当把那些往事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人前时,读者的灵魂与人物的灵魂仿佛同时得到了一次洗礼,情感得到升华。这是第二人称带来的奇特的阅读感受。

比如小说开篇便这样写到:“你要是真想听我讲,你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霉的童年是怎样度过,……可我老实告诉你,我无意告诉你这一切。”[6]最后一章回应小说开头:“我要跟你谈的就是这些。我本来也可以告诉你我回家以后干了些什么,我怎么生了一场病,……可我实在没那心情。”[7]显然,作者在小说一开始便虚构出了“你”,让“我”与“你”形成对话。“我”向“你”倾诉“我”的流浪生活;而“你”在文本中是个默默的聆听者,从头到尾在洗耳恭听“我”的故事,“我”的痛苦或快乐的回忆,“我”的苦闷彷徨的内心感受。又比如“你要是以为我急于再见他一面,那你才有神经病呢。” [8]“这委实是一片绝好的景色,你要是懂得我意思的话。”[9] ,这也是作者借“你”这个第二人称向读者传递他的内心感受。

从叙事视角来看,这是复合视角的运用,即小说运用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视角。复合视角存在着视角的变异和转换。这种视角的变异就像一首乐曲中出现“变调”或“变音”,它不会破坏乐曲的完整,因为主旋律始终不变,小说始终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方式。而偶尔出现的“变调”只会使乐曲更加辉煌和丰富,故事得到多角度多方面的呈现。

三、“意识流”技巧的广泛采用

与传统流浪汉小说相比,《麦田里的守望者》并不满足于仅仅展现社会现实,人物内心世界的揭示也是作者关注的一个方面。小说中主人公霍尔顿的流浪生涯是小说的外部结构,而主人公在流浪生涯中的心绪流动是小说的内在线索。

《麦田里的守望者》虽然不是一部意识流作品,但为了揭示主人公的内心世界作者在小说中广泛采用了意识流技巧,其中主要有内心独白和自由联想。这使得小说在传统的现实主义叙事模式中具有了更多的现代色彩。

1.内心独白

《麦田里的守望者》中有多处展现霍尔顿意识流动的内心独白片段。例如霍尔顿在纽约看完电影徒步向维格酒吧间走去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想起战争来。“那些战争片老引起我胡思乱想。我觉得自己要是被征去当兵,恐怕会受不了。我真的会受不了。要是他们光是让你去送死什么的,那倒也不太坏,问题是你得在军队里呆他妈的那么久。这是最大的问题。我哥哥D.B.在军队里呆了他妈的四年。……”[10]这是霍尔顿关于战争所引发的个人感想,虽然语言粗俗,却畅快淋漓,它恰到好处地表现了霍尔顿不愿与虚伪的社会现实同流合污,情愿与虚假世界同归于尽的反抗心理。

2.自由联想

上面所引的霍尔顿的直接内心独白同时也鲜明地体现了自由联想的原则。霍尔顿由于刚看完一部与战争有关的电影,战争片引起了他的浮想联翩:他首先想到自己受不了被征入伍,不是因为怕死,而是不能忍受在军队呆那么久的时间。接着他联想到了哥哥D.B.,回忆了以前D.B.参加战争的经历。从D.B.又联想到自己,如果自己要在军队里和一些假模假式的家伙厮混,那肯定会受不了。然后霍尔顿的思绪又转回到D.B.身上,说自己不了解D.B.,“他怎么能一方面喜欢这样假模假式的小说(指《永别了,武器》,作者按),一方面却又能喜欢林・拉德纳的那本小说,或者另外那本他最最喜欢的小说――《伟大的盖茨比》。”[12]由《伟大的盖茨比》联想到自己最喜欢的也是这本小说和小说中的主人公。最后思路又回到最初的关于战争的联想,“嗯,不管怎样,我们发明了原子弹这事倒让我挺高兴。要是再发生一次战争,我打算他妈的干脆坐在原子弹顶上。……”[13] 霍尔顿的这段自由联想体现了人物意识流动的随意性和跳跃性。表面上看起来战争是引发联想的中心,但归根结底还是传达出了霍尔顿内心对假模假式的厌恶,这种厌恶已经无法摆脱,只要一有相关的刺激,他就会胡思乱想起来。塞林格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中关于霍尔顿的意识流描写虽然算不上十分自然流畅,但其意识流艺术技巧的运用在小说主题的表现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部现代意义上的流浪汉小说,用具有现代色彩的艺术手法在流浪模式、叙述视角、创作技巧等方面重新诠释了这一古老的叙事模式,并将之推向新的艺术高度,使其在二十世纪的美国文学中获得崭新而蓬勃的生命活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