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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文化创意;现状;措施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目前发展前景较好的产业之一,在我国国内的发展状况并不乐观。发展态势不稳,市场把握不到位都是该产业面临的问题。怎样推进国内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是需要国家和企业共同思考的问题。文化创意发展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国家文化氛围的形成,更加体现着国家的文化建设。因此,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十分必要。

一、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进步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诸多的问题。

第一,国内的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没有形成,缺少创造力。我国大部分的文化创意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没有注重对公司核心创造力的重视,在进行业务发展以及市场拓展前,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导致国内文化创意产业整体的发展较为滞后。第二,文化创意产业公司在进行公司的业务经营时,并没有形成对文化创意的清晰认识,大部分时候将文化创意与文化事业混为一谈。国内的文化创意公司在进行自己的业务经营时,没有很好的进行业务发展定位,从而导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缓慢。同时,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起步较晚,国内这方面的理论知识较少。第三,国内的文化创意公司大多以国有资本为主,民营企业的发展规模较小。民营企业在进入文化创意市场时,由于资金以及相关国家政策的问题,导致民营公司大多发展规模较小,在面对市场竞争时,也不能较好的进行企业内部调整。

综上所述,我国国内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并不平稳,大部分创意产业都还处于起步阶段。例如在大型综艺节目的录制以及相关文化活动的开展时,文化创意公司大多直接引进国外的优秀栏目以及优秀创意,本土性的创意较少甚至没有。

二、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面临的问题

从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国内的文化创意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较多。

第一,国家没有相应的完备的政策的引导,法律法规也尚不健全。国家在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时,需要充分的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一方面,国家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有利于企业文化创意发展的政策条文来促进各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完善立法。通过这些手段,各企业能够拥有良好的市场文化环境,另外,这对推进企业的发展十分有利。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内的相关政策法规并不完善,另外,国内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政策虽然得到出台,但其侧重点在于市场的规范以及企业经营的管理层面,而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内容等层面上,国家没有进行适当的引导。第二,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大多起步较晚,因此,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创造力,对新技术的利用也有所欠缺。国内的文化创意产业在进行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形成自己的创造力,同时,要加强对新技术的利用力度。但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大部分文化创意公司没有对新技术的应用引起足够的重视,在资金投入、人才引进方面相对滞后,进而导致后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落后。第三,国内文化创意产业的专业人才较少。我国国内在创意这方面的发展较为落后,一方面,国家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另一方面,人才培养也相对较弱。创意产业的专业人才在我国是比较稀少的,这不仅由于国家培养机制的不完善,也有多方面的原因。由于人才资源匮乏,国内的文化创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较难形成自己的竞争力,这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十分不利。第四,国内的文化创意产业市场预估能力较弱。从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在发展业务时,并没有对文化创意市场做全面的研究,因此,导致部分市场中文化创意产业的收益较少。另外,市场中的项目建设也会由于企业分析不到位而造成资源浪费。

三、推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对策

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要想得到长远的发展,需要国家和企业的共同努力。

(一)政策法规的支持

国家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政策法规的制定不仅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更加能够推动企业业务的开展。国家需要结合国内文化创业的发展情况具体的分析各政策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通过分析找出政策层面的问题,并进行新政策的制定以及原有政策的完善。在进行法律法规的完善时,国家要对国内的文化创意产业进行全面的统计,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以及各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来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

(二)市场环境的分析

良好的市场环境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做好市场环境的分析工作是进行企业经营活动的前提。我国的文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能够结合市场的情况进行业务的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在一定程度上要能够对顾客的心理进行分析,统计不同年龄段顾客的心理诉求,针对不同的需求开展不同的业务。市场分析不仅需要企业能够结合企业的发展状况,更加需要企业将竞争对手的业务发展状况进行了解,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三)人才的培养

人才培养是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的因素之一。在我国,文化创意方面的人才培养机制并不完善,国内的理论知识体系也还没有得到更深入的发展,这就要求国家加强对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和加强对这方面理论研究的投入,最终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培养人才一方面需要各大教育机构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另一方面,也需要各企业积极的引进优秀的人才,并且通过完善公司内部的各种制度来减少人才的流失。

四、结束语

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国内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还有所欠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要国家进行政策引导,各大企业要加强自身的文化创意建设,一方面,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借鉴西方优秀的文化创意范例,并结合国内市场状况进行创新,从而建立自己的文化创意品牌,推动国内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晓菁.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问题及措施[J].中国食品,2011(16)

[2]王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现状与发展[J].魅力中国,2010(13)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2篇

一、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

首先,这是优化我国产业结构的必由之路。一方面,通过衍生品产业链价值提升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个创意产品可以衍生出一系列衍生品。数据显示,创意产品能产生4倍左右的衍生品收入。如果有50 —60万美元的产品价值,就能够带来200万美元的衍生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其渗透性和关联性提升其他产业的发展层次。文化创意产业的从业人员,往往能够将创意、文化、技术、市场融为一体,从而将个人思想、智慧和现代技术交互作用产生的创意产品,渗透到生产部门和其他部门中去。这是创意产业的渗透性的表现。它的渗透性决定了创意产业同时具有了很高的产业关联度,通过它的发展能够带动一大批其他产业的发展,不仅仅提高整个第三产业的规模和质量,对于其他产业部门的品质提升同样起着巨大的带动作用。比如,玩具制造业,可以通过文化创意形成玩具的品牌来推动玩具业的发展,还可以通过工业设计、家具设计、电子设计、大型设计等创意来提升制造业的发展。

其次,这是推动低碳中国建设的客观要求。发展低碳经济,改变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维持的现状,是南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路径。创意产业的消耗主要是人力资源的投入和诸如税收、申请专利等的制度性投入,对于物质资源的需要非常低。同时,在土地使用方面,一般的创意产业分散在城市的各个办公区,或集聚在由城市衰落地区改造形成的富于历史特色的地段,不仅不需要额外的大量的土地供给,同时对于土地的再利用和城市更新都可以非常积极的作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低碳南京建设。

再次,这是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必然选择。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就业不足是一大原因。有研究证明,每投资100万元可提供的就业岗位:重工业为400个,轻工业为700个,第三产业为1000个,第三产业拉动就业的潜力是巨大的。而文化创意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的门类和形式的纷繁复杂是传统产业所无法比拟的,具有巨大的就业效应和就业前景。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中指出,2004年,七大工业国中半数以上的工作人员从事创意产业,而且其增长速度比传统服务业快2倍,比制造业快4倍,在美国、英国更是以14%、12%的速度迅速增长。并且预测,未来20年创意产业的就业人口将占世界总就业人口的25%,成为一个最为重要的就业部门。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带动等多的人群在此产业就业,并获得收入,培育一大批社会中产者,对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和谐中国建设意义重大。

最后,这是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方面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可以提升农村传统农业和旅游业的产业附加值;另一方面可以吸引大批农民从事该产业,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二、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制度约束

(一)从非正式制度看,创意产生所必需的宽容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创意作为动词使用时,其含义是指创造性地运用智慧;作名词解时,则是指创造性地运用智慧后的结晶。但不论创意的词性作何解释,其词义中都包含有创新的意义。破旧立新、打破常规作为创新的一般特征,也构成了创意的一般特征。不同的是,创意更加强调“破”与“立”的时效性——即最大限度地缩短推陈出新的时间。打破已经为人们所接受和习惯了的常规,并不断地树立起新的 “常规”,则需要宽容的社会心态和活跃的社会氛围。因为文化创意的主体是个人的智慧与灵感,缺少宽松、自由、多元化的文化环境,是迸发不出创意火花来的。从我国的实际看,这样的氛围还不十分浓厚:(1)政治对社会生活的干预还比较多,市民社会还没有建立起来;(2)对个性的包容不够,因循守旧、中庸从众仍被许多人奉为圭臬;(3)对失败的容忍不够。“王寇”观念影响深远,“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一次胜负定终生”,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失败,一旦失败,不但舆论滔滔,而且将失去众多的援助。对于失败者人们不是“雪中送炭”,而更多是“墙倒众人推”。这样的社会氛围是不利于文化产业的加快发展的。

(二)从正式制度看,还缺乏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配套的政策制度体系。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文化产业的实践表明,一系列良好的政策制度体系是基本保障,包括:宽松的行业准入、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度的政府扶持、便捷融资的渠道等,从这些方面看,我国的差距还不小。(1)从行业准入看。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准入很多采用的是注册制和备案制度。准入的门槛较低,常常一元钱就可以注册一个企业,企业的设立程序也比较简单。在我国,这一产业的准入还搞得是审批制度,有一定的资本金限制,有所有制的限制,有繁杂的程序,有各个审批环节的限制,创办一个企业往往要盖十几甚至几十个公章,上到工商、税务、公安、法院、电力,下到街道办事处、甚至居民委员会都要照顾到,比经营企业还难。审批制使得这一想从事这一产业的人们创业初期的交易成本十分高昂,降低了人们的创业热情,制约了经济发展,还可能带来比较严重的腐败问题;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情况就越严重。(2)从知识产权保护看。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是文化创意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这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版权、商标权、设计权、软件专利权等。日本、美国、英国等国都把保护知识产权上升到战略高度,并通过各种法律和法规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我国在这一方面做得还不够,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力量比较薄弱,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与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调不够,致使盗版、侵权等事件屡禁不绝。(3)从政府扶持看。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有两大做法:一是提供资金支持。例如,英国为了促进本国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其文化、媒体和体育部出版了“Banking on a hit”手册,指导相关企业或个人如何从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获得投资援助;此外,英国政府与行业共同推动成立了众多基金,建立了政府、银行和行业基金及创意产业之间紧密联系的融资网络,为英国创意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资金基础。另一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不断培养和引进大量优秀的创意人才。目前,在美国、英国的很多高校里都开设了文化管理学、艺术管理学等相关专业,为本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现在,英国影视业的66%和多媒体行业的24%的人达到研究生水平,有效地提高了这些行业的创新潜能。对我国而言,一方面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资金扶持与英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少;另一方面对优秀创意人才引进的政策力度还比较小,还存在户口、学历等门槛。(4)从融资看。文化产业的企业一般都是中小企业,发达国家国家和地区探索出了一套比较有效的针对他们的融资制度安排,主要有:(1)贷款援助。(2)风险投资。(3)直接的资本市场融资。在我国,风险投资刚刚起步,“二板市场”还在酝酿之中,创业所需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不是靠亲朋好友资助,就是依靠银行贷款,贷款主要来源于工商银行。由于无专门的贷款担保机构加之信用担保制度无具体政策出台,银行考虑到风险问题,往往也不愿意贷款给创业者。不少有前景的文化“准企业”常常因借贷无门而“胎死腹中”。

(三)从制度实施机制看,已经出台的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度难以落到实处。制度实施机制是否健全是决定一国制度是否有效的关键因素。离开了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制度便如同虚设,“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更坏。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实施机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至少由于以下原因,我国制度实施机制软化的问题比较突出,致使若干制度安排成了一些软条条,有些甚至成了一纸空文:(1)我国是一个具有浓厚“人治”传统的国家,人情大于法、权大于法的观念在很多人的头脑中还占有一定的位置。它不可避免地软化了制度的实施机制。现实生活中徇情枉法、以权压法的案例屡屡见于报端就是明证。(2)执法、司法机关加强制度实施机制的动力与压力不足。由于加强制度实施机制所得到的收益主要是社会收益,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难以内部化,这类机关与此问题在利益上的关联度差,他们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处理问题,强化制度实施机制的动力弱,而我国对于这些部门的监督体制机制还不是很健全和完善,强化制度实施机制的压力也不强,司法腐败问题正逐渐成为一个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同时我国司法独立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执法常常受到行政机关的干扰,结果往往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3)由于法律科学研究滞后等一系列历史的、现实的原因,我国在法律条文的制定上缺乏严密的科学论证和技术性设计,存在着一种大而化之、笼而统之的粗线条模式,规定过于模糊,可操作性差,可以随意解释的程度较大。制度实施机制的滞后,使得我国即使出台了一些刺激人们创业的政策措施,也难以真正贯彻实施。

三、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制度创新的对策举措

1、营造浓厚的宽容的社会氛围。要通过一切可以利用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对包容个性、容忍失败的社会观念,尽最大可能限制政府对公民私人生活的干预,严格遵守无罪推定原则。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 发展脉络 创意产业与创新经济理论

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逐渐成为政府部门、各机构组织以及专家学者研究和关注的焦点,在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中采用了各种各样的定义,但对其概念一直没能形成统一的认识,这直接导致了计量、比较和与文化创意产业同步的经济研究方面的困难,且对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理论探讨很少。因此笔者试图从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方法、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脉络,文化创意产业与创新经济理论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对其进行一些探索。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

“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内容产业”、“版权产业”、“体验产业”、“注意力经济”等,在宽泛的经济学研究中,普遍被视为同一概念,虽然每种定义所包含的产业部门不尽相同。在这里作为概念的回顾,姑且也认为它们是同一产业,对于其区别与联系则在下文的分析中给出。

(一)文化创意产业定义回顾

一般认为,对产业进行定义有两种方法:分析式定义和枚举式定义。分析式定义是一种“产业特征+属概念”的定义方法,枚举式定义则是例举出产业所包含的所有产业部门。分析式定义是一种普遍适用的方法,通过分析式定义可以建立产业的精确界限,并可以根据该定义建立枚举式定义。枚举式定义一目了然,使人易于接受和理解,且利于对产业的统计和计量。目前,研究文化创意产业的文献中,使用最多的是枚举式定义或分析式+枚举式定义。

凯夫斯(Caves)认为,“创意产业是提供宽泛地与文化的、艺术的或仅仅是娱乐的价值相联系的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它们包括书刊出版、视觉艺术(绘画与雕刻)、表演艺术(戏剧、歌剧、音乐会、舞蹈)、录音制品、电影电视、甚至时尚和玩具”。托斯(Towse)对创意产业的定义:“目前,文化产业也叫做‘创意产业’,是批量生产具有丰富创意和文化内容的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其重要特征是规模的工业生产和文化内容的结合。文化内容多数源于生产文化产品时雇佣的经过专业训练的艺术人员(创意艺术家、表演家、匠人等),同时也来源于附着在消费品上的社会重要性”。斯罗索比(Throsby)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包括三个方面:“(1)在生产中融入某种形式的创意;(2)与象征意义的产生或传播有关;(3)它们的产出至少潜在的包含某种形式的智力财富”。霍金斯(Howkins)把创意产业界定为其产品都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内的经济部门。知识产权有四大类:专利、版权、商标和设计,每一类都有自己的法律实体和管理机构,每一类都产生于保护不同种类的创造性产品的愿望,每种法律的保护力量粗略地与我上述所列顺序相对应。斯科特(Scott)认为那些生产作为工具服务于娱乐、沟通、怡情养致、装饰、社会地位等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产业属于创意产业范畴,并且它们存在于两种“纯”艺术中,正如电影或音乐所反映的那样,或是结合更为适用的功能,如家具或服装等。

分析式+枚举式定义主要出现在各国的研究报告和国际组织的文献中,由于枚举产业大同小异,且占用大量文字篇幅,在此不作详述。国内也有很多学者给出了各自的定义,但其内容与以上定义类似,也不再赘述。

(二)从定义看文化创意产业特征

由于“特征+属概念”的分析式定义方式,能够明确的划分产业界限,因而也是文化创意产业定义的理想方式,所以在这里,有必要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特征进行分析。凯夫斯的定义中,创意产业的特征是与文化、艺术或娱乐有关,如果将艺术和娱乐归结为广义的文化中,那么凯夫斯描述的创意产业特征即是文化内容。托斯则明确指出了创意产业的重要特征是规模的工业生产和文化内容的结合,因而,与凯夫斯的定义相比,托斯定义的内涵更加狭窄,因为其多了规模工业生产的限制。与托斯的定义相比,斯罗索比对文化产业的定义是相对宽泛的,因为他没有提及工业规模生产的标准,可以看作是纯文化产业。但又是相对狭窄的,因为其包含了另外两个标准,符号内容和智力财富。符号内容这一点,指出了创意产业是处理符号、信号等内容的,这与斯科特的认为数字和信息技术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主要作用,符号形式的生产更多地并不依赖于人类体力和智力劳动的大量投入的观点是相一致的。智利财富标准与霍金斯的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相一致,这一标准指出了创意产业是与版权紧密相连的,但笔者认为,智力财富不能作为创意产业的特征出现,因为版权不是一个稳定的概念,其受到版权的实质性修改的影响,且智力财富不仅仅包含文化内容方面的智利财富,也包括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智利财富,因而,智利财富是创意产业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无论哪一种定义都将文化内容这一特点包括在内,因而文化内容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最核心特征,仅用此一项特征来衡量的是最宽泛的文化产业的定义。而符号内容和规模工业生产则是创意产业的重要特征。

(三)各种命名方式之间的异同

以上我们提出了文化创意产业的不同命名方式,在这部分,将对这些名词进行正式的梳理和分析。下表为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命名方法。

透过这些命名方法,针对这些产业所包括的部门进行比较,其所包括的行业大同小异,因而内在必然存在一定的联系。在这里,笔者试图通过迈克尔·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的价值链(valuechain)方法对其做出分析。波特在书中指出:企业的每一项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创造价值的活动,企业的一切互不相同但又互相关联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了创造价值的动态过程,这项动态过程称为价值链(Value Chain)。

在分析制造业价值链的过程中,他将整个价值的生产过程分为5个阶段:(1)输入后勤;(2)制造;(3)输出后勤;(4)营销;(5)服务。那么相应的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也可以划分五个阶段:(1)引入:这是将文化内容引入创意产品生产的过程,文化内容直接决定了产品的基调。(2)产品形成:这一过程是经理、生产商、编辑、设备供应商、电影和照片实验室、技师等拥有不同技能的人共同创意,并形成产品的过程。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看,这一过程是专利、版权和商标所要保护的核心内容。(3)流通:这是文化产品流通的过程,其中的参与者主要是代理商、发行人及各种参与促进流通的中间人。(4)发送:这部分是与消费者的直接接触点,也是产品流通的末端,主要包括剧院、电影院、书店、音乐厅、电视频道、博物馆、杂志等。(5)售后:包括批评家的角色、消费者评价收集等。

根据对文化创意产业生产五个阶段的划分,可以看出在不同阶段其所侧重的重点不同。引入阶段,侧重于文化内容的挖掘与导入,是一个“原料”投入的过程,所以将这一环节看作产业核心的人将其命名为内容产业。产品形成过程凝结了众多拥有不同技能人员的创意劳动,因而也形成了产品的版权核心,所以将这一环节看作产业核心的人或将其命名为版权产业。流通是一个产品宣传和传播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和眼球,为下一步的发送做必要的准备,所以这一环节可称为注意力经济。最后,发送和售后是将产品交给消费者的过程以及听取反馈的过程,这个过程带给消费者的是一种体验,因而可称作体验产业。同样是由于侧重点的不同,将文化内容看做这个产业核心的人,将其命名为文化产业。将创意过程看做产业核心的人则将其命名为创意产业,而文化创意产业是二者的折中,但在价值链这个分析框架下,笔者认为这三个词的含义应该是相同的。

另外,对文化创意产业这个词也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文化产业(狭义的文化产业,即艺术产业)+创意产业,这是一种包含了传统艺术生产的一种广义理解。另一种是将文化作为形容词,表示以文化为内容的创意产业,这是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一种狭义理解。本文以上关于价值链的分析,也使用了这种狭义的理解。因而广义的文化创意产业包含了狭义的文化创意产业和传统的艺术产业。事实上,传统的艺术生产的生产方式,相当于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其产业规模可以说微不足道,但却为创意产业生产提供了艺术内核,所以笔者认为两种理解都是合理的,只要在使用和统计计量中加以规定了区别就可以了。

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脉络

(一)从文化到文化产业

要了解文化产业首先应先了解什么是文化。文化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一般来说可以从三种角度进行理解:(1)最狭义的将文化理解为“艺术”,如舞蹈、绘画、表演、摄影等述用“意识”来完成的工作,具有高度的主观性。(2)人类学或社会学框架下的用来描述一个群体所分享的一套态度、信仰、习俗、价值和实践。这个群体可以被定义为政治上的、地理上的、种族的或者具有其他共同特点的人,如爱尔兰文化、犹太文化、青年文化、企业文化等。(3)文化作为一个产业部门的划分工具,这种定义具有更多功能的导向。斯罗索比在他的著作《文化经济学》中认为这种对文化的定义“由一群人完成的活动,这些活动的产品起到对人们启迪或教育的作用。这里文化被用作形容词(如:文化产业、文化部门、文化产品等)。如果说文化是一个艺术或社会学的范畴,那么从斯罗索比的定义开始,文化已经具有了经济学的意义,文化产业就是文化和经济的相互融合。关于文化经济到底是文化的经济化还是经济的文化一直存在争论,但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形式则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之所以叫做文化产业是因为文化的生产已经不仅仅停留在艺术或共同价值的创造上面,而是形成了整个的文化生产的产业链。如摄影作品,已不仅仅是由摄影师独立完成,自产自销,而是要经过摄影师的创意拍摄,平面设计人员的技术制作,广告媒体的宣传包装,经济人公司的管理协调,营销人员的推广销售等多个环节才能进入最终消费品市场。再如文化旅游业,其已经不再停留在对某一种文化信仰、风俗习惯内涵的挖掘,而是通过对一种文化内涵的诠释带动一整个产业链的发展。文化旅游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不仅仅是门票收入这么简单,还包括旅游推介过程中摄影摄像行业的发展,广告宣传媒体的业务,旅游图片书籍的出版发行行业,各类相关旅游纪念品的开发,餐厅、宾馆、零售、客运等行业的发展。因而,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是一个更长的产业链条。

(二)从文化产业到创意产业

相对于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是一个相对新的词汇,无论从学术、政策还是产业的角度。根据上文提到的文化的含义,最狭义的文化产业是指的就是艺术产业,这也是最被大众所接受的一种理解。在西方,将商业广播、电视、电影列入文化产业则是在20世纪70、80年代。而这一时期,我国这些行业仍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投资、国家经营的。进入90年代,新经济的兴起和ICT产业部门的繁荣给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文化产业已经不再是艺术、或媒体本身,而是与数字技术密切结合在一起。新经济技术和组织优势改变了产业与消费者和公众之间的关系,文化消费逐步摆脱了以来中央媒体的生产模式和现场消费模式,互动、趋同、网络成为产业的关键。同时,与传统的艺术产业相比,由于创意产业的商业化模式,其产品大多数是工业规模生产的,这一点也是创意产业与狭义文化产业的一个主要区别。另外,创意产业很少是国家层面的,而往往是全球化的或者地方化的。创意产品已成为很多西方国家的最重要出口产品,2007年美国的视听产品出口仅次于航空业和食品业。1998年,英国最大的单项出口为与辣妹相关的产品。1996年英国的摇滚音乐家对英国国际收支作出的贡献已超过了钢铁工业。而在格拉斯哥等欧洲文化之都的创造过程中,每个城市都体现了强烈的地方化风格。总之,创意产业的概念是对原来狭义文化产业概念的生发和拓展,它是以新经济为基础,以工业规模生产,全球化或地方化为特征的产业。但如我们在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回顾中所分析的,创意产业离不开文化内容,所以其最精炼的经济学概括应该是将传统的文化内容作为中间投入品进行规模化生产的产业。

(三)从国有部门到私人部门

这一点只是针对一些国家来讲的,因为在美国,只有极少数部门是国有化的,文化产业最初就是商业化经营模式。其文化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在市场竞争机制下,依靠商业运作,让最好的文化产品流行于市场,为媒体等社会潮流的引领者认知和接受,继而影响大多数民众。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目前美国文化产业的经营总额已高达几千亿美元,文化产品出口全球第一。正是美国商业式的文化在全球的流行与风靡,迫使欧洲、日本、韩国包括我国在内,对文化部门进行重新思考,并进行改革。

自18世纪工业革命一直到20世纪70、80年代以前,欧洲文化都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其中包含着一条十分明显的轨迹:一方面,由古典殿堂文化位居主流,到近代市民文化兴起,再到当代大众文化大发展;另一方面,文化由精神活动转变为大规模的文化产品生产。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欧洲国家都经历了文化产业由国有部门到私人部门的逐步转变,这一转变主要体现在文化预算占国家总预算的比例,以及各文化团体接受国家资助占其自身收入比例等指标上。例如,德国目前的文化产业经营有三种模式:由国家直接投资,如博物馆、图书馆、剧院、市民业余进修学院等;由集体企业经营,如文化协会、文化联合会、文化基金会等;由私有文化企业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如私营文化公司、音乐制作公司等。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改革也紧随其后。90年代以前,我国的剧团、电影院、出版和报刊等行业都是由国家出资,国家直接经营,并从行政角度进行强制性管理,其产品属于一种国家订货。但随着西方文化的大量涌入,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引进境外图书、影视作品的力度逐步加大,文化产业的外部生存环境急剧变化,而国家也因财政等方面的原因,对文化部门做了商业化调整,众多的文化组织、团体面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同时,一些文化组织、社团,文化公司、广告公司、经纪人公司等如雨后春笋成长起来,竞争机制的引入提高了文化产品的制作手段、制作能力和制作水平,管理也更加科学。虽然此时的文化产品依然具有公共产品的某些性质,但其从经营主体和运作方式来看,其已经商业化了。

三、创意产业与创新经济理论

以上讨论了文化产业中“文化”一词的含义,那么在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创意”一词的含义。首先“创意(creativity)”包含着“创新(innovation)”、“发明(invention)”、“创造(creation)”的含义,如“时尚创意”、“艺术创意”、“文化创意”等。随着越来越多的文化经济学家将创新经济理论引入文化创意产业的分析,创意产业中的“创意”与创新经济学之中的“创新”有何异同,一般的组织创新是否也适用于艺术组织等问题成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托斯强调“创意是文化或创意产业的中心,它在文化创意产业中起到的作用于创新在其他产业中起到的作用相同”。舒马克(Tschmuck)认为“现有的创新经济理论几乎不能解释创意”。这些都反映了在狭义的文化经济学当中,“创意”仅仅指文化产业中的创新,在这里,“创意”用来作为创意产业和其他部门创新的划分标准。而在国内,一些学者就直接将创意与创新等同起来,认为只是中文翻译的不同形式。

(一)创新经济理论回顾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阿罗斯·熊彼特(Joseph AlosisSchumpeter)在其1912年发表的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了他影响深远的创新理论,熊彼特所说的“创新”是一种从内部改变经济的循环流转过程的变革性力量,本质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实现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一种新组合,创新包括以下5种情况:(1)生产一种新的产品,或者开发一种产品的新属性;(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新方法既可以是出现在制造环节的新工艺,也可以是出现在其他商务环节的新方式;(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不管这个市场以前是否存在。(4)控制原材料或配件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不管这种来源以前是否存在。(5)实现任何一种产业的新的组织,比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或者打破一种垄断地位。罗默(P.Romer)在1986年的《收益增长和长期增长》一文中也指出,新创意会衍生出无穷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富创造的新机会,所以创意才是推动一国经济成长的原动力。索洛(R.Solow)用总量生产函数的方法对技术变迁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作了定量研究。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Drucker)则进一步发展了创新理论,认为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社会创新。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其主要内容是知识和知识的流动,技术创新的主要原料是知识。而后是创新经济理论的大发展时代,创新也被总结为:观念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等等。

(二)“创意”与“创新”

从以上创新理论的发展脉络可以看出,在创新理论研究中,“创意(creativity)”一词并不常用,但其意义却与“创新(innovation)”具有基本相同,指一种带来新事物的能力,只是“创意”所创造的新事物常常是艺术文化方面的创新,而不是众多学者所指的包括在所有其它经济部门当中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等。所以从广义上讲,“创意”应该是“创新”的一个部分,一个分支。这种理解既满足文化经济学中认为创意就是对文化艺术领域的创新,也满足一般创新理论中对创新的理解。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文化创意是一种新形式的内容上的创新,如果创意可以看作是一种生产要素的话,那么就是一种生产要素的创新。由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提出于制造业大发展的时代,且制造业以及后来的信息产业又一直是社会发展的主流,所以能够极大推动其发展的技术创新一直受到较多人的追捧,在某种程度上将RND的作用提到了一个极高的位置,而忽略了其他创新来源与创新形式。而笔者认为,内容创新恰恰是一个可以和技术创新并列存在的一种创新形式,它不但可以对文化产业本身(文化艺术创意),也会对ICT等高技术产业(数字技术创意),以及制造业(工业设计创意)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冯子标等著的《大趋势:文化产业解构传统产业》一书,也表达了类似的想法。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有效性评价;模糊灰色关联模型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7)03-0111-07

一、引 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完善文化产业及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积极发展骨干和创意文化产业,有助于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进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从建议中可以看出,发展文化产业已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而文化创意产业是在传统文化产业的基础上更突出强调创造力的一种新兴产业。追溯至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就指出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国家的主要任务。近些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许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其中税收政策在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引导企业创新、调整社会资本流向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找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我国现有的税收政策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的有效性做出判断,并分析出政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明确政策优化的方向,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今世界各国为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都不同程度地使用了税收激励政策。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政策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必要性研究。大多数学者主要是基于文化产品特有的属性“外部性”作为出发点进行研究的,如路春城、綦子琼(2008)认为正是由于文化产品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其需要政府介入扶持,而税收政策正是政府介入所必须采取的一种经济手段[1]。魏鹏举(2010)则从文化产品“公共性”的角度出发,指出文化创意产业需要政府给予财税方面的支持[2]。(2)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现状及问题研究。首先,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现状,学者们主要是分地区、分行业进行了分析,如高红岩(2010)以北京和上海为例,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支持政策进行了系统分析[3]。李慧(2013)则着重对多个行业的相关税收政策作出了分析[4]。其次,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学者们普遍认为现阶段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支持对象、执行程度及政策环境等方面。如、万兴亚(2013)认为不仅要支持大型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更要把中小企业作为长期扶持的对象[5]。张皓(2010)说明了目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难度大,而且文化创意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缺乏了解导致了政策实施效果不佳[6]。胡若痴、武靖州(2014)则论述了由于区域间政策各不相同,不考虑地区间的差异性,实施统一的税收政策既不科学又不合理,使激励效应出现了较大偏差[7]。(3)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的研究。许多学者对于相关税收政策的优化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如贾康、马衍伟(2008)提出了对文化创意产品实行差别税率,在文化创意产业中开展费改税等政策建议[8]。陈庚、傅才武(2016)阐述了由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优惠存在时限性,应建立政策的长效激励机制[9]。相较于国内学者偏重于从总体上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研究,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则更集中于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具体行业,如John Thornton Caldwell(2008)通过分析美的电影、电视行业的特征,认为这些行业需要政府税收政策的介入进行支持[10]。

为此,本文试图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寻找一种科学的评价方法,对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效性作出判断,进而寻找提高政策有效性的路径。

二、评价方法的设计

(一)评价方法的选择

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效果的评价,涉及评估多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现有的量化分析方法中,可以采取回归分析、因子分析、主成分分析等,其中回归分析是最为广泛被采纳的分析方法。但是考虑到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现有的量化数据较少,而回归分析等分析方法要求样本数量较大且具有一定的分布规律,所以,采用一般的数学统计分析方法很难对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效果进行有效测度。为了实现评价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有效性的目标,本文将采用以灰色关联理论及模糊白化理论为基础的模糊灰色关联模型作为研究方法,该研究方法不要求数据的分布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而且对最低样本容量的要求仅为四个,可以有效避免量化结果与定性分析结果不符合的情况。因此,本文将运用该评价模型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的有效性进行客观评价,来获得政策实施效果的相关信息,为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依据。

(二)评价方法的实施步骤

税收政策有效性的评价其实是基于一定的评价标准对于其优劣性进行判断的过程。首先,采取模糊白化的处理方法,通过构造决策集优越性的二元比较矩阵,对决策集进行定性排序,进而对决策集相对优属度进行量化处理,以实现模糊白化定性指标。对于二元比较矩阵中的二元定量对比,按照我国的语言习惯,选择十一个语气算子,即:同样、稍稍、略微、较为、明显、显著、十分、非常、极其、极端、无可比拟,以形成语气算子的十个极差。但考虑到提高模糊信息的精确度,在十个语气算子极差的基础上,采用线性插值法插入十个定量标度值。利用公式φij=(1-μij)/μij进行相对优属度量化,公式中φij表示模糊语气算子的相对优属度,μij表示模糊语气算子的定量标度,其取值范围为0.5≤μij≤1。具体决策集中模糊语气算子、相对优属度及定量标度的对应关系如表1所示。

其次,在对定性指标进行模糊白化处理之后,就要对量化的指标进行灰色关联分析,灰色关联分析的总体思路是依据序列几何曲线的相似性来对其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作出判断。曲线之间的相似性越强,则联系越紧密;反之,则说明联系越不紧密。其具体的分析步骤为:

三、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评价指标的选取

按照税收政策具体对产业发展不同方面的促进作用,可以将现有的税收政策大致分为五类(见图1),以此作为有效性评价的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的基础上,根据政府税收政策的主要目的,提炼出二级指标作为检验一级指标有效性的测度指标。此外,考虑到文化创意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时期对不同类型的税收政策需求可能不一致,导致对政策有效性的评价出现不同,因而这里也将区分文化创意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来对各个类型的政策有效性进行评价。企业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特征如表2所示。依照以上思路,最终所形成的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有效性评价的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而各个二级指标的具体内涵如表3所示。

(二)评价指标的量化规则

由于以上评价指标都是基于一定的评价标准所做出的价值判断,因而属于定性指标,需要对其进行量化处理,这里将采用模糊白化的方法来量化评价指标。首先,根据相关税收政策的内容确定其二级指标类型,进而依据图1所示的指标体系来确定其所归属的一级指标类型,以此按照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的五个阶段设计调查问卷。然后,让被访者在对二级指标的有效性逐一作出判断的基础上,从整体上对各个一级指标的有效性分阶段作出判断。最后,参照表1所列出的模糊语气算子、相对优属度及定量标度的对应关系,将一级评价指标进行量化处理。

四、基于模糊灰色关联模型的实证研究

(一)问卷设计及调查

在对所选取的相关税收政策按照图1所示的指标体系进行系统归类的基础之上,初步设计“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有效性评价调查问卷”①。经统计一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其中收回的有效问卷为89份,问卷回收率为89%。由于灰色关联分析要求的样本数量大于4个即可,因此,本次回收的有效问卷数量达到了该模型分析的要求。此次问卷调查所涉及的调查对象包括文化创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58位、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17位以及相关专家学者14位。在对调查问卷的信度及效度进行检测之后,发现均达到了相关要求,说明此次问卷调查的结果较为理想,能够为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政策有效性评价提供有力的实证支撑。

(二)问卷调查结果统计

由于此次问卷调查要求调查对象在对二级测度指标逐一作出考察之后,根据各个二级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对其所归属的一级指标的有效性作出判断,因而这里直接统计一级指标的问卷调查结果。通过对问卷填写信息的统计发现,很多选项的答案都较为分散化,因此,决定采取针对每一个问题选择相对集中的答案,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某一阶段有效性的总体判断。最终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4所示。

(三)构建比较数列及参考数列

在构建比较数列及参考数列之前,首先,需要对表4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按照之前所确定的评价指标量化规则进行量化处理,以实现对定性指标的模糊白化。具体量化步骤如下:(1)根据表4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在表1中找到语气算子所对应的定量标度;(2)利用线性插值法对定量标度进行转化,以提高模糊信息精准度;(3)参照由表1确定的定量标度求出对应的相对优属度。根据以上步骤对表4所有的评价结果进行模糊白化处理,得到表5所示的不同类型税收政策对我国文化创意企业五个发展阶段的政策有效性模糊白化结果。

σ1、σ2、σ3、σ4、σ5分别表示促进产业组织调整的税收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税收政策、促进产业布局优化的税收政策、促进产业技术提高的税收政策以及促进产业综合发展的税收政策的灰色关联度。从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促M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不同类型的税收政策有效性排序为:(1)促进产业技术提高的税收政策;(2)促进产业综合发展的税收政策;(3)促进产业组织调整的税收政策;(4)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税收政策;(5)促进产业布局优化的税收政策。

(七)结果分析

从各类型的税收政策依据灰色关联度的排序结果可以看出,首先,税收政策有效性排在前两位的分别是促进产业技术提高的税收政策以及促进产业综合发展的税收政策,这两类税收政策整体的有效性达到了“极其”和“非常”的级别。分企业发展阶段来看,对于促进产业技术提高的税收政策,在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有效性都是十分显著的,而对于企业衰退期及再生期来说有效性就不明显了。从分析结果可知,我国现有的税收政策特别重视了激励文化创意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技术创新,但是对于处于衰退及再生期的文化创意企业进行技术扶持的力度不足。而对于促进产业综合发展的税收政策,这里主要考虑的是面向中、小型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政策,可以看出,现有税收政策对于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同样也是在企业发展的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是高度有效的,而对于企业衰退期及再生期有效性则不明显。其次,税收政策有效性排在中间的是促进产业组织调整的税收政策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税收政策,这两类税收政策的有效性从整体上来看,都达到了“较为”的级别。分企业发展阶段来看,对于促进产业组织调整的税收政策,在企业的成长及成熟期税收政策都是高度有效的,而在企业初创期、衰退期、再生期,税收政策对于调节企业的市场行为及改善产业市场资源配置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是有所欠缺的。而对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税收政策,则是在企业初创期及成长期税收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企业成熟期、衰退期、再生期税收政策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这表明对于一些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战略新兴企业,政府应当给予更多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而对于一些处于衰退期需要转型的企业,税收政策也应当有重点的提高税收优惠力度。最后,税收政策有效性排在末位的是促进产业布局优化的税收政策,其税收政策的有效性从整体上来看,只达到了“稍稍”的级别。从表5可以看出,在企业的各个发展阶段其有效性也都是不显著的,这说明相关税收政策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空间布局缺乏科学的引导以及合理的调整。

五、收政策优化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创新的税收政策优惠力度

现有的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重视了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而且考虑到了文化创意产业在初创期及成长期承受了较大的融资压力及市场风险,政府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的创新行为,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契机。但是,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对于衰退期和再生期的企业,目前缺乏相应的税收政策支持其进行技术转型、技术升级。所以,针对处于此阶段的文化创意企业,政府应出台一些税收政策尽可能鼓励企业与国内外先进的科研单位合作,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生产出更多满足市场需求、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产品。

(二)税收政策应重视向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倾斜

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在整个文化创意产业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我国也充分认知到了这一点,近年来相继推出了一些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从以上评价结果可以看出,相关税收政策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相关税收政策比较零散,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应该在鼓励投资、减轻企业融资负担、鼓励企业技术升级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如个人对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时,在个人所得税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在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时,产生的费用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抵扣;在企业进行技术升级、项目改造时给予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强化税收政策的导向性作用

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组织调整方面还比较欠缺,税收政策作为国家的一种调控工具,应当体现对市场结构、行为的控制作用以及对资源合理配置的引导作用。针对当前促进产业组织调整的税收政策在企业初创期、衰退期、再生期有效性不高的现状,一方面,应该对符合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的初创期企业给予更多在融资以及技术研发方面的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企业,应当对其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引进新技术等方面进行重点税收支持,以使企业能根据市场情况调节自身行为,增强竞争力。

(四)税收政策要做到普惠与特惠的有机结合

从税收政策有效性评价的结果发现,现有税收政策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结构升级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究其原因主要是现阶段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主要以普惠的方式为主。其实,对不同性质的文化创意企业、不同的文化创意产品实行有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使税收政策更具有导向性,促使文化创意产业结构向着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方向进行调整。为此,一方面,对一些能体现我国传统文化精髓的文化产品以及创新能力较强的文化创意企业要给予更大力度的税收优惠,以促进其更好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一些生产技术比较落后、产品结构需要调整的文化创意企业,也需要相应的税收政策鼓励其提高生产技术、优化产品结构,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

(五)税收政策要积极推进文化创意产业跨区域、跨国发展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有税收政策在优化产业布局方面的效果不理想,并且在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税收政策的有效性都很低,应着重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其一,我国地区之间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存在着较大的差别,比如对于我国西部一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应当推出一些更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人员以及资本的流入,以促进其发展;其二,由于地区之间在技术以及资本等方面都存在各自的比较优势,因而应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建立一些跨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实现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其三,对进入国际市场的一些高附加值的文化产品,提高出口退税率,对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演出展览在境外取得的收入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以扩大我国文化产品与服务在国际市场中所占的份额,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力。

注释:

①为了保证问卷能更好地符合文化创意企业的实际情况,就问卷设计征求了有关专家以及政府相关管理人员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及多次试填,最终定稿。

参考文献:

[1]路春城,綦子琼.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山东经济,2008(5):96-100.

[2]魏鹏举.我国文化产业的融资环境与模式分析[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45-51.

[3]高红岩.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创新内涵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0(6):80-86+105.

[4]李慧.论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J].税务研究,2013(12):25-29.

[5],万兴亚.完善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思考[J].税务与经济,2013(4):32-36.

[6]张皓.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分析[J].税务研究,2010(7):34-36.

[7]胡若痴,武靖州.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J].经济纵横,2014(1):92-95.

[8]贾康,马衍伟.税收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分析与政策建议[J].财政研究,2012(4):2-9.

[9]陈庚,傅才武.文化产业财政政策构建:国外经验与中国对策[J].理论与改革,2016(1):169-174.

[10]Jhon Thornton Caldwell.Production culture:industrial reflexivity and critical practice in film and television[M].Duke University Press,2008.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韩文化;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比较研究

引言

二十一世纪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高峰期,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进程来看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形态,是新时代经济发展的代表性产业。不久的将来文化、创意将成为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许多西方国家都已将文化创意产业列入未来经济发展核心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已初显端倪。自我国加入WTO后,中国文化市场与世界文化市场往来日益密切,使得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得到了空前发展,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日益明显。但从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来看,经济效应并不理想,与韩国文化创意产业相比各个方面仍不成熟。

一、 文化创意产业的产生与特征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强调一种主题文化或文化个人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开发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业的行业,主要包括了:广播影视、动漫、广告设计、环境艺术、视觉艺术、传媒、服装设计、表演技术、软件和计算机等等。各国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各有不同,一些国家将其称之为文化产业、创意知识产业、内容产业。从当前世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趋势来看,不久的未来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国家有美国、日本、韩国、英国、德国、法国、中国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现如今已成为体现国家综合实力,衡量一个国家整体实力的重要尺度。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热门话题,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许多学者都针对文化创意产业展开了研究。文化创意产业可以带来较高的附加值,这是它有别于一般产业的重要特征之一。一般产业商品从制造到流通再到消费,该产品就已完成销售,不在该领域流通。但文化创意产业则不同,在一个领域中使用后,仍可继续流通,创造其他价值,实现最大化收益,属于典型的知识经济产业,产品消耗和生产过程中对能源和资源消耗较低,几乎不产生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未来十年内文化创意产业市场主体地位将越来越明显,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克服落后制造业污染大、能耗大的主要途径,是实现经济产业转型的关键,我国应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二、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晚,和发达国家相比竞争实力较弱。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产值仅占中国的百分之二点五四左右,而发达国则占到了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二十。以动漫业为例,美国动漫业年均产值可达两千亿美元,占美国文化产业总值资百分之三十五。日本动漫产业年均产值可占国内GDP的五分之一,占日本出口影视作品的百分之四十,占全球动漫市场份额的百分之七十。相比之下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市场影响力还比较小,影视作品完全无法与美国电影、韩国电视剧、日本动漫抗衡。近些年,为了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我国政府加大了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力度,使得上海、北京、深圳、成都等发达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二零一四年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产值已占到全市GDP的百分之七点五,这说明文化创意产业开始对上海经济产生巨大影响。去年四月,上海更加大了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力度,建设了十八家“创意文化产业集区”,三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四百多家文化创意企业纷纷入驻这些产业园区内。除上海外,其他城市也纷纷借助区位优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推动了我国经济,更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虽然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与发达国家有着明显差距,却也表现出了巨大发展潜力。

三、中韩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比较

与我国相比韩国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早,早在一九九八年韩国政府已提出“文化立国”战略,这使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得到了明确,大大促进了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1]。二零零二年,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刚刚起步时,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已经结出硕果。不论韩国影视剧,还是音乐都受到了广泛关注。并且近些年,韩剧和韩国网络游戏,更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韩流”,甚至在我国乃至全球都形成了一种流行文化现象[2]。由“韩流”所带来的韩国科技和文化正以迅猛之势吸引着各国民众。这为韩国创造了巨大经济利润,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大大提升。二零一四年,中国文化创意产业GDP最高贡献率仅为百分之五点二三,而韩国则高达百分之一百五十六点三四,远远高于中国,这说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与韩国相比仍处于落后阶段,发展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但也证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有着巨大潜力。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集约化程度远远低于韩国,所以缺乏规模经济效应,无法产生较大市场影响力。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局势来看应进一步提高产业集约化程度,降低市场竞争压力,使文化创意产业朝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3]。另一方面,韩国文化创意产业已形成完善运作机制和体系,有着严格的市场运作程序。相比之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运作则十分混乱,一些产品还未推出就已灭亡,这也是中韩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差距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国应进一步规划文化创意产业运作程序,规范文化市场,以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

结束语

文化创意产业是新经济环境下的新兴产业,它不仅推动了经济发展,更为知识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优化了产业结构。通过分析不难看出,中韩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应仍有较大差距,但也证明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有着巨大发展潜力。我国应积极总结和借鉴外国成功经验,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金芝善.中韩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比较及合作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3,12(12):75.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6篇

金迈克:我原本在澳大利亚做了17年的出租车司机,之后很巧合地进了大学读了学位,对媒体这个专业特别感兴趣,博士论文的方向是中国的文化和传媒政策。从那时起我就有了想法,想看看文创产业是否能在中国成功。2003年我就来了中国研究中国的文创产业。

创意世界:您是什么时候开始学的中文?来中国之前吗?

金迈克:第一次来中国是1989年,1990年回澳大利亚学了3年汉语,之后来了天津遇到我夫人,她是天津人,1995年我们结婚了,我40岁左右开始学中文。

创意世界:您来中国之初,中国的创意产业留给您的是怎样一种印象?

金迈克:2001年中国政府开始形成创意产业规划的时候,一切都还只是政府的行为。后来才有了创意产业的概念,更多的是来自中国以外国际上的想法,更加侧重于商业运作,侧重于创新、创意,而文化产业这个概念侧重于对传统文化的保护。

创意世界:您所在的大学在创意产业研究方面颇有名气,而您的研究也颇有建树,能谈谈这方面的情况吗?

金迈克:确实是这样,我所在的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在创意产业方面有世界第一的教学团队, 针对亚洲还专门有个亚洲创意变革项目。我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始于2001年。.作为这个领域的专家,我发表了很多文章和书,广泛结交了文创产业的人士,参加了100多个国际会议。就这个领域而言,我与中国的专家学者有着一些不一样的想法。

创意世界:如果能够横向比较的话,中国大陆与其他亚洲国家比如韩国、日本相比,处于什么样的发展阶段和水平?

金迈克:亚洲文化产业,包括中韩、尤其东亚国家,叫法是不一样的。像日韩,不用文化产业或者创意产业这个说法,而是内容产业。中国大陆想走的道路意愿是明显的,在、等领导人的意识里:经济强大了同时要振兴发展文化产业。

创意世界:也就是说,中国大陆在文创产业方面所走的必定是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

金迈克:中国的商业运作模式与体制,与香港、韩国乃至西方国家有很大的不同。计划经济体制对文创产业有很大的影响,导致了很多地方的重复建设。中国从1990年邓小平南巡开始,开拓文化市场。邓小平说:OK,我们可以从文化产业赚钱了,于是变成合法了。

创意世界:您认为还是“计划经济”所致?

金迈克:是的。中国与西方历史有很大不同,计划经济给中国很大禁锢。我觉的中国基本上还是世界的加工厂,做很多外包,比如动漫、软件等领域,都在做加工,缺少原创。我给中国的文创发展进行了阶段划分,我认为第一个阶段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初始阶段,现在这个阶段就是中国在开拓文化市场,对如何走文化产业这个道路进行探索。中国人想去改变,想去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但是很多人习惯了去模仿,缺少原创。因为模仿总比自己研发要容易得多。明明知道是山寨,却对山寨保持容忍的态度,接受山寨的产品。

创意世界:缺少原创,确实使中国大陆文创产业目前的发展陷入了一种困境,您以为该如何解决这种困境?

金迈克:目前来说,跟国外寻求合作是最好的办法。比如在电影、广告、动漫等行业寻求合拍。这种转型能给我们带来更多技术上的支持,能帮助中国从合作伙伴那里学到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等。版权问题对创意产业很重要,原创的东西有了版权就有了附加值。但在中国,比如电影、动漫很少有版权保护,抄袭成为一种文化,而在西方,创意的内容是受到保护的,很少有抄袭的现象发生。“独创”就是价值所在,现在是鼓励人们追求原创的时代了。

创意世界:除此之外呢?

金迈克:接下来就是要发展文化贸易,如何走向国际市场,这一点难度很大,因为国际市场对中国有固定模式看法,比如接受传统文化里的太极、功夫等。现在必须突破这些禁锢。如果想往前推动,肯定要面对数字时代。打造成百上千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集聚区的初衷是想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但是大多数不太成功,有很多是重复建设。

创意世界:关于创意产业园区,目前存在很多问题,最突出的一点是文创产业被当作房地产业的一种延伸,对此您怎么看?

金迈克:我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分为两类:一类是消费型园区,在园区内可以购买艺术品,比如798艺术区、深圳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上海田子坊创意产业园区等;另一类是生产型园区,很多艺术家在这里创作艺术品比如宋庄。中国的创意园区不是有很多原创,因为真正想创作艺术,不该选择去城外,应该选择城市中心区、商业区。

创意世界:澳大利亚那边是怎样一种情况?

金迈克:中国的创意产业还是有计划性在里面,政府愿意接受房地产的模式,导致的结果就是房地产的模式。澳洲没有文化产业这个词,我们没有找一个地方去计划,但也有文化区域,一般是以电影为中心的,比起中国建设成百上千的文化产业园区,是有很大不同的,主要是在吸引商业和吸引创意这两个方面是有区别的。

创意世界:您觉得以前的798与现在798比较起来,哪个更贴近创意产业的本质?

金迈克:从地方政府角度和国际声誉角度来看,现在的798比以往模式更好一些。以前的798就是艺术家们在安静做事,现在的798是个繁华市场,现在的更好。虽然艺术家不再喜欢,搬到了宋庄,这种模式比原来是好的。根据我的阶段划分,中国跟10年前有很大的不同。现在进入了数字媒体阶段。在这个阶段,既有专家,也有普通人,全民都可以创意、分享。这是创意产业最令人兴奋的地方,我叫它“家庭微观生产”。

创意世界:您多次提到“分享”一词,分享创意会不会给创意者带来损失呢?

金迈克:在分享与保护之间有一个平衡,比如在好莱坞、硅谷这些地方,有很多版权方面的法律和律师来解决版权问题,人们在咖啡店、酒吧分享自己的想法,在这里能见到更多的人,人们的思想会有更多的碰撞和交流。但是很多中国人思想比较保守,害怕失去机会,不愿意与人分享。所以,在城市中心商务区建设文化园区要比在城外建设好得多,营造一个有创造性氛围的生态系统非常重要。

创意世界:您怎么评价中国政府在文创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金迈克:中国政府作了很多努力来激励文创产业的发展,但始终是计划经济的模式,应该做更多事情去激励文创产业发展。比如说,中国设立了不同层级的电视台,这是重复建设,跟国际上的做法是完全相反的。政府推出政策,告诉人们该怎么做,而且不同层级的政府也对政策有不同的诠释和理解,人们也习惯了等着政府告诉该怎么做,而不是自己去想怎么做。这些都是问题。

创意世界:您走过很多城市,对哪个城市印象比较深刻?

金迈克:这个就如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特色一样。北京作为首都,它是综合性的,有很多精彩有趣的案例,流行乐、摇滚乐、艺术交流等。其他城市发展得也不错,比如上海、杭州、深圳、青岛、大连。

创意世界:最近有一种说法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这种说法是:传统是对创新的禁锢。请问您是怎么看这个说法的?

金迈克:在很多时候,传统确实是创新的禁锢。中国有悠久历史,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更愿意回顾和寻找历史,而年轻人喜欢向前看,更多地展望科技前沿。过分依赖传统会阻碍创新,应探索更多新的领域,以传统文化为基础去挖掘新的想法和创意。什么是创意,我觉得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这就是:新的、给人惊喜的、有价值的。

创意世界:最后有一个请求,我们非常希望您这样的著名学者能够担任我们的学术顾问,我们的杂志也非常需要您这样的声音。

金迈克:你们的杂志是文创产业的对口刊物,我愿意。

创意世界:非常感谢!

简介

金迈克(Michael Keane) 国际知名的创意产业研究专家,现任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创意产业学院教授、创意产业与创新重点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澳大利亚国家研究委员会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中国文化与媒介政策、中国与东亚地区创意产业以及东亚文化输出,是昆士兰科技大学亚洲创意变革项目的主持人。主编《The Asia-Pacific Creative Landing Pad Inflight》,该杂志致力于多元洞悉解读亚洲的发展。出版《创意中国:伟大的新跃进》《创意产业在中国:艺术、设计与媒介》《汇聚中国新创意:政府、人力资本与区域投资》等十余部著作,在国际上享有盛誉。

经典语录

——“创意”应该始终是这一领域的核心要素。而在中国的实际状况是,对产业运作和文化聚集的关注要远远高于提升创意水平的努力。

——硬件设施建设是创意集聚区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但非决定性因素,因为和文化集群相比,“创意集群是一个动态的空间”。

——目前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建设还存在“目标过高”的现象,如果落实不到社会层面、百姓身上,文化创意集群便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文化创意集群的意义也就无从谈起。

——商业期望和创意实现之间的不平衡,导致文化创意产业更注重产业运作,是园区建设的最大瓶颈。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7篇

一、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问题

可以看出,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表现出鲜明的地域特色,如,影视作品主要以表现白山黑水的粗犷为主,自然景观原始而质朴,人物善良而狡黠,形成了迥异于其他地区的独有文化样态。这种自然与人文的特殊景观,成为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竞相开发的对象。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独有的自然景致并不能成为文化产业依赖的全部,需要对自然资源进行深度开发,使吉林省文化产业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有顽强生命力的朝阳行。但是,需要指明的是,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景象只是表面的繁荣,内里存在诸多问题。笔者针对此现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从调查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可以看出,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存在诸多问题。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深度开发较少

主要依靠原始自然形态资源,如长白山及周边民俗村的旅游开发,主要依靠自然存在的原始样态,而对深厚的文化意蕴缺乏深度发掘。

2.缺乏精确的文化定位

仅把吉林文化展现为东北方言和乡村的喜剧性和娱乐性,吉林文化的真实性与复杂性并未得到全面的体现,如东北风二人转和乡村影视剧等。

3.缺少整体性文化产业观念,文化创意产业链并不完善

现有的文化创意产业表现为单一化、零散化和随机化,文化创意产业少有全局性的战略考虑和高层设计,缺乏文化产业理念,各自分散经营,造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扎堆或发展不足的两个极端。

二、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现状分析

上述问题的出现是有诸多原因的,除了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地域、经济等外在因素外,创意人才的教育问题阻碍了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较以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较少:2010年上海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08.94万,江苏省为111.9万,北京市82.9万,浙江省75万,而同期吉林省不足50万人,占总人口的2%不到。创意人才是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吉林省创意产业人才数量上的不足,已经预示了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未来充满挑战。

复合型高端人较少,而且大部分缺乏现代文化产业意识。高校是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的主要机构,但由于培养机制等原因,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少有经过专业系统训练的人才。所以,从事文化创意的人员不仅缺乏创意,而且少有精通策划经营和管理,熟知东北亚各国语言和文化的复合型高端人才,更缺乏享誉国内外声望的高层次、高素质,能实现“头脑风暴”的个性化高端人才。

人才结构不合理,实际动手能力较差。大部分文化创意产业人员主要毕业于传统的中文专业,重理论,但缺乏实践,更没有经历过产学研一体化的培养,缺乏明确的产业意识,不适应动手能力极强的文化创意产业需求。

文化创意产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吉林省进一步实施文化创意产业大发展提出了新的考验。对地处东北腹地、经济不发达的吉林省而言,上述现象的出现确实为吉林省的文化创意产业提出了挑战。从地理条件、经济环境和政策支持等方面来看,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是存在劣势的,但从吉林省社会结构来看,又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吉林省高校云集,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培养做好了准备。高校不仅是科技创新的发动机,还应是文化创新的发动机。

三、发展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对策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改变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状况的重要途径是探索吉林省高校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教育体系,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最重要的基础性人才。这就要求改革吉林省高校传统中文教学体制,创建文化创意写作学科。只有通过创意写作这个管道,让创意写作机制发挥作用,文化产业才能在市场这个怪兽面前依然保持价值观和国家意志的敏感度、清晰度,从而帮助吉林省形象,乃至国家形象的自我确认和向外伸张。吉林省高校教育,尤其是中文教育将会面临巨大改革,将会出现大量创意写作系。

海外创意写作学科发展史及基本经验,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现实依据和理论依据。文化创意写作学科(或方向)的开创,是吉林省高校以往没有过的改革。通过研究与实践,可以研究创意写作活动及创意写作教育教学规律,创建吉林省高校创意写作学科,进而探索以文化产业为先导的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意写作教学体系建构及实践,并探索与传统写作学不同的以潜能激发、创意研究、技能拓展为核心的全新的创意写作教学观念及“工坊制”教学制度。同时,创建高校中文系创意写作教学系统,在现有创新课程基础上完成创意写作课程体系创新建设。在理有创意写作学科组基础上,探索创新创建中文系创意写作专业方向(或创建创意写作系)的可能性,探索其培养目标、方法、方式、评估体系及标准。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8篇

关键词:文化;文化创意产业;产业政策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2-0033-02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基因,创意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动力。文化的繁荣对于信息时代来说,在一定程度上表征着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文化创意作为一种资本研究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发展政策的中心议题。

一、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内涵与特征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20世纪末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对于其具体的概念和内涵的界定还存在着种种争议。在中国学界,一般都认为,所谓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依靠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借助于高科技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和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它是一种新兴的知识密集型产业,是经济、文化、技术等相互融合的产物,主要具备高知识性、智能化、高附加值、强融合性、高渗透性和辐射性等特征。它可以推动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是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的综合发展,因此,从政策层面上看,它是目标、是指导。从一般意义上说,它是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相关的路线、方针,思路、办法,包括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产业布局政策和文化体制创新政策等。文化创意政策内容是为政策对象服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得到良好的发展和逐步的完善。这是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初衷和落脚点。

根据文化创意产业的自身特征,本文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应该具备以下特征。

(一)从实际中来到实际中去

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研究在我国尚属于起步阶段。由于我国的基础比较薄弱,创意环境也不完善,尤其是创新思维能力相对较低,人才结构还处在不断的调整中,这些都是文化创意政策研究不可忽视的根源性问题。在具体的政策研究中要根据我国各个地区的实际状况,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发挥长处避免短处,以保证政策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有效性。

(二)从长远着眼,从近处下手

从文化创意政策研究本身来说,它是一个新事物,加上文化创意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也还是一个新型战略性产业,在给许多国家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同时也存在着“摸着石头过河”的问题。放眼世界,任何一个文化创意产业和政策研究相对发达的国家,无一不关注战略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无一不把长远发展作为发展战略之一。现实也证明,任何一个发达行业也都是因为注重长远的发展才有持久的生命力和发展的活力。

(三)政策与产业发展需要相吻合

文化创意政策内容是为政策对象服务的,研究和制定政策的最终目的是想通过政策促进产业的培育和升级,从而达到发展与改善。因此,文化创意政策要考虑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政策是否符合产业发展的需要,是否符合产业发展的实际,是否能促进和完善产业发展。

(四)因地制宜

文化创意产业虽然是新型的产业,但并非没有任何传统和基础,因此,政策的制定与研究要考虑文化创意产业的性质与特征,从实际出发,针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还要根据所在地区及其实际情况来制定,如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特色、民族特色、发展阶段状态等具体因素。

二、 河南省文化产业政策实践及缺失分析

(一)河南省文化产业政策的成功实践

1.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

(1)政策基础的历史继承性。河南省地理位置和战略地位为其积累了丰厚的文化基础,一些文化甚至是中华文化的代表。因此,河南省在政策研究和实施中把继承历史文化传统作为重点文化来抓。

(2)政策实施的时代创新性。继承可以获得基础支撑,但具体发展还需要与时俱进,更需要立足现实进行创新。因此,河南省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很注重抓住当下,启发未来,把传统与现代相结合。

2.坚持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统一

(1)政策目标的科学性。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政策目标的科学性是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得以顺利实施,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前提。河南省在推进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结合丰厚的历史底蕴,另一方面注重结合国际和国内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把握客观经济规律,注重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基本原则的特殊性。一些地方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实践效果不理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定政策时没有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河南省政府在制定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时充分考虑河南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特点、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把地方的特殊性和政策的科学性相结合,充分发挥特殊优势。

3.坚持整体性与系统性的统一

(1)政策手段的合理性。政策手段的合理与政策绩效密切相关。产业政策手段主要包括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从目前一些地方制定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看,人们重视了经济手段,但力度还不够,诱导性不明显,怎样运用市场机制达到政策目标的思考还不成熟。一些地方注意力放在如何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上,而对如何创造更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环境重视不够。河南省看到了某些地方的缺陷,在制定自己的政策时把创造产业发展环境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如通过环境改造吸引高科技、高知识水平的人才到河南落脚等。

(2)实施机制的可行性。在产业政策实践过程中,往往存在重政策制定,轻贯彻、执行的问题,缺乏政策宣达机制、信息反馈机制、总体监控机制。因此,河南省的政策研究注重开头、过程、结果相统一的原则,加强了对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实施机制和政策绩效评估的研究。

(二)河南省文化产业政策的误区与不足

1.在文化管理体制方面。由于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资机制尚未形成,所以河南省创意产业发展的市场体系和市场服务机制不够健全,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创意产业协会、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滞后,创意产品的策划、市场推介、经纪、、科研、咨询、投融资担保、知识产权交易等市场中介服务机制有待进一步培育和扶持;目前还没有专门从事各种创意产品策划、展示、推介、交流、交易等活动的综合性创意产业服务中心,产品推介大多以政府推动为主;政策研究也都是以宏观指导为主,针对类似于上述所提到的各个环节等具体层面上的政策研究还比较薄弱。

2.高校、科研机构极少或者没有参与到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研究中来。河南省在文化创意产业中向传统产业的渗透不足,自身的产业链还未能有效地整合和延伸,对特色文化资源挖掘度不高,自主研发创新水平较低。从创意产业的总体发展水平来看,我省创意产业发展规模小,缺少品牌效应,产业链延伸不够,影视、传媒报刊、演艺、娱乐、数字技术、印刷出版、动漫、设计等行业也与深圳、上海等地存在较大的差距。

3.政策研究和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管理之间相脱节。虽然河南省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从整体上看,创意企业规模不大,布局较为分散,园区集中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知名效应还没有充分发挥,现有的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和规划有待进一步明确。

4.创意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资源缺乏。创意产业是智能化、高知识化的头脑产业,我省要发展创意经济,关键是拥有众多的高质量的创意人才。河南省算是人口大省,但还不是人才大省。目前,河南省不仅创意人才的储备不够,而且结构也不尽合理,尤其是缺少高级创意人才,缺少能够将创意产品产业化的经营人才。

三、河南省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发展思路

(一)政策发展以历史文化资源优势为理论渊源

河南省的历史悠久,从石器文化南召猿人化石的发现、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等都能证明中原大地是华夏民族的战略要地。河南省的地下文物极为丰富,文物数量、考古新发现均居全国首位。另外,河南有许多代表中原文化乃至华夏文化的遗址和历史古迹,如伏羲、黄帝故里,中华第一寺――少林寺,举世闻名的龙门石窟,以及白马寺,康百万庄园,开封龙亭。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留下了灿烂的文化,这些文化积淀是制定文化创意政策的最好史料和理论渊源。

(二) 政策发展注重历史与当代人文环境的相互联系

河南的名人资源丰富。这些丰富的名人资源的影响和优秀的历史文化使河南省具备了发展文化创新产业的优良的人文环境。如古代哲学家和思想家老子、庄子,政治家和军事家李斯、岳飞,科学家和医学家张衡、张仲景,文学家、艺术家杜甫、韩愈;在近代,常香玉、焦裕禄、常香玉、邓亚萍也是新时代体现河南精神的代表人物。政策发展也要把历史名人所代表的河南精神与文化创意产业的人才目标结合起来,鼓励利用多重教育资源来培养专业人才,鼓励多重人才模式,注重历史与当代人文精神的结合与渗透。

(三)政策还要与法律法规相结合

政策与法律都是为产业发展服务的。河南省在利用传统文化发展文化创新产业的过程中,法律保护和规制必须同时进行。河南省一定要结合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快这方面的法制建设,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河南文化软实力。但是,这个工程中的很多方面的问题不是河南一个省就能解决的,必须联合其他省份和整个国家的力量来完成。发展文化创新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是核心。河南省在发展文化创新产业时,也要“法律先行”,完善立法,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盗版,加强文化品牌建设,保障文化创新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政策发展着眼河南、放眼世界

河南的地理位置处于我国中部地区,应该充分考虑到既可以和周边省市进行交流结合,也可以走出国门,与全世界的一些资源、资本和科学技术进行交叉共享,来发展自己的文化创意产业。现在讲究资源的并存、互补和共享,河南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也应该积极寻求合作、扩大自己的视野,然后结合自己的资源优势进行整合。这样,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也更能体现出河南文化的不同和特色。

参考文献:

[1] 宫承波,闫玉刚.文化创意产业总论[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5.

[2] 石杰,司志浩.文化创意产业概论[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8:8.

[3] 刘牧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报告[R].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

[4] 谷建全,袁金星.关于加快发展河南文化创意产业的几点思考[J].河南科技,2009,(5).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9篇

【关键词】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一、创意产业的发展现状

最近几年国内经济相对发达、人才较为集中的城市涌现出了一批创意产业园区,这些入驻创意产业园区从事设计、研发服务的机构与组织通过与企业的对接互动,构成多重交织的产业链环,对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效益产生了实际意义。我国创意产业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认同,尚有一大批城市的创意产业发展薄弱,严重影响了我国整体发展的平均水平。另外,从创意产业出口值看来,我国目前发达城市较国外远远落后,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创意产业晚,丧失了部分市场和产品优势。中国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但由于缺乏好的创意,致使很多资源未被充分利用。经过以上各方面的比较可知,我国创意产业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相比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我国仍须加强对重点创意产业的政策扶持,推进创意产业在我国大中小城市的普及。

二、城市创意产业的发展规划

发展创意产业的核心是要构筑创意产业链,并尽量拓展延伸,以形成规模,获得最大经济效益。

创意产业园作为城市发展创意产业的单元,分布区位的选择很重要,影响区位分布的主要因素有:人才智力因素、信息技术市场因素、政策法制环境等。其中,人才智力因素方面的原因是:创意产业园区内的产业需要高科技高文化和高知识的智力资源来支撑,因而对人才智力资源的要求较高。判断一个区域或城市是否具有丰富的创意人才可以从所在地区内拥有的大学数量和科研机构的数量来判断,园区选址时应尽量接近这些智力密集区域并积极与之开展合作,吸引创意人才。信息技术和市场因素:信息是创意产业生产与消费的基本要素,信息技术影响着创意产业的形式和水平;创意产业园区的创意产品如果不被消费者接受,没有市场,那就不能称之为产业。只有适应市场需求的创意产品才能得到大规模或高价值的推广,才能有创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园区选址前要充分分析创意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确定产品的市场特征,尽可能选择接近消费者的区位。政策法制环境因素:园区所在城市或地区须为创意阶层和创意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包括文化政策、产业政策和法制环境等。

除了区位分布,产业的定位也很重要。创意产业园区作为创意产业集聚区,应该具有非常明确的产业定位,在发展具体产业上也应该有所侧重。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考虑创意产业园的产业定位:(1) 从整个城市层面上来看:首先要考查城市已有的创意资源和产业,分析优势产业发展前景,合理确定城市主导创意产业。同时,弄清已有创意产业园的产业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向,论证哪个产业特色区适合发展创意产业园,避免新建的园区与已有园区的产业结构雷同。 (2) 从城市具体的某区域来看:根据所在区地域特色和优势产业,产业园区的产业可与整个区的创意产业项目协调起来,这样能充分利用该区已有的智力、文化资源,享受政府的产业优惠政策,选择相关的创意企业入驻园区。 (3) 创意产业园区内的产业不能单一化,单一的产业定位无法形成长链产业,无法促进企业之间的错位发展,很容易造成园区内部的同业竞争,而多种产业相互间可以互补与合作,在良好的公共服务平台下共同营造浓烈的企业文化氛围。

三、规划策略的总结和评析

从我国的创意产业研究和创意产业发展实践来看,目前我国的创意园区发展形势良好,但同时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其一,创意产业的概念和范畴并不明确。由于我国创意产业发展时间短,相应研究还比较薄弱,各地政府部门对创意产业的认识还不明晰。很多城市并没有将创意产业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来看,这会使相应的产业政策存在严重的局限。因此,首先从认识上明确创意产业的范畴以及建立创意产业在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进而才能制定出有利于创意产业的发展的各项相关政策,创意产业才有快速发展的环境基础。其二,创新型人才的缺乏。创意产业是典型的以人为本的现代经济发展模式,人才是创新型产业的灵魂。我国创意产业人才总量、结构、素质还远不能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急需大力引进和培养。其三,创业园区的规划问题。近年来,中国在发展创意园区的实践中,重复建设、同质化竞争、资源浪费等成了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重大的问题,园区规划多集中在了硬件和形象建设上,对于商业模式、发展方向、园区定位等问题并没有深入和细化。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可以大致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1、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文化。我们要用开放的眼光和科学的态度来面对创意产业的形成和发展,通过创意产业的发展推动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2、政府加强宏观指导,加大政策扶持。政府主导创意产业的发展,既是有效整合资源的需要,也是突破现有体制障碍的要求。政府重点在设立创意产业发展基金、税收优惠、财政扶持、研发创新、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对外交流合作以及引进培养创新型人才等方面制定符合创意产业发展规律,有利于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推动创意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3、培育创新型人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意人才是发展创意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培养一流的创意人才,将人力资源潜在优势转化为创意人才资本,是发展创意经济的关键。创意产业的本质是基于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赋来获取发展动力,它必须依赖于知识产权的国家保护体系。因此,制订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是促进创意产业发展的基本保障。4、加快文化创意产业融资体系建设。创意产业要发展,资金投入是重点。我国目前创意产业投资主体仍相对单一,以政府投资为主,需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对创意产业进行投资经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化。5、推行创意产业集聚战略。创意产业的发展与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是息息相关的。随着城市功能的完善,创意产业也越来越要求集体的互动和企业的地理集聚,以形成集群化环境。针对一些新建的创意产业园区,建议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重点引进主导产业中的龙头企业驻入,这样其相关的配套产业自然会在龙头企业四周迅速聚集,构成有特色的园区产业链网络以带动整个园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俊,汤茂林,黄飞飞.创意产业的兴起及其理论研究探析[J]. 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 2007(05)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10篇

摘要:日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是经过政府扶持、法律法规支持的,其发展的进程独特而又具有参考性。本文从日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概况出发,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重视人才的培养三方面分析,希望可以给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以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日本;文化;创意产业

日本的文化产业非常发达,对世界各国特别是亚洲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为日本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日本与中国一衣带水,具有相同文化背景,其文化产业发展的巨大成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日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概况

日本“文化立国”的战略部署始于1996年7月由日本文化厅提出的《21世纪文化立国方案》,之后1998年3月,为了更好的推进这一战略,《文化振兴基本设想――为了实现文化立国》报告经过文化政策促进会议讨论并通过,这一报告具体解释了“文化立国”想要达到的目标和需要发展的内容。从以上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出,自从《21世纪文化立国方案》确立以后,日本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并且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取得不少有目共睹的成绩。日本的文化产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传媒企业(主要从事出版、发行、销售、播放、信息交流等流通业务)、制作公司(主要从事制作、创意)和创作者。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还带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比如动漫、游戏和音乐产业和与之相关的周边制造产业。

自从1996年开始,日本的文化创意产业一直处于上升阶段。据统计,2001年日本的文化创意产业生产总值达到了99,0965万亿日元,以占国内生产总值18.3%的优势成为仅次于制造业的第二大经济支柱产业,2002年文化创意产业生产总值为129,861亿日元,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更是达到了1.1万亿美元,约占整体GDP的15%。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统计数据来看,发达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对于GDP的贡献率都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比如美国为11%,由此可见日本文化创意产业是满足国家发展需求的。日本文化创意产业最突出的部分就是动漫,包括动画和漫画;其次是游戏,包括各种周边和音乐;最后是新兴的数字产业。

日本有着“动漫”王国的美称,现在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动漫制作和输出国,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日本占据全球近60%的动漫制作量和播放量,并且这一比例在亚洲和欧洲更高。整个世界上有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播放过日本的动漫,足可以显示日本动漫在世界上的影响力。除此之外,在世界性质的动漫交流会议上,还会专门给日本动漫开辟专栏。由于让日本动漫的巨大影响力和人们对于日本产业的好奇心,人们会组团前往日本观光和参加各种动漫会,不仅人数逐年增加,来自的国家也越来越多。游戏产业是日本文化创意产业的传统项目,虽然没有动漫产业的规模壮大和影响力巨大,但是也是曾经末风靡过全球,比如曾经名噪一时的街机游戏就是新兴于日本的,再比如索尼掌上游戏机和任天堂游戏机更是引入了家用游戏机的概念,游戏硬件和软件的销售逐年增加。2015年日本游戏产业产值为179亿元人民币左右(3210亿日元)。由于目前世界范围内的游戏产业竞争日益激烈,日本游戏产业开始积极进行改革,逐渐将中小企业合并重新规划,使得成立以后的公司更加活跃,也有了更加雄厚的竞争实力。在全球数字化和信息化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日本借助本国所引导的电影热、电视热、动漫热和游戏热进行数字产业的发展,并取得了理想的成绩,发展势头不可小觑。日本数字产业的崛起依赖于电脑、互联网的普及,在未来的发展中有着十分光明的前途,也能够为日本带来更多的利润。

二、日文化本创意产业的发展经验

(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

日本在1996年了《21世纪文化立国方案》,1998年通过了《文化振兴基本设想――为了实现文化立国》报告,2001年确立了《东京观光产业振兴计划》,从此将文化产业放在了国家全面发展战略的层面上来,足以现实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促进文化创业产业的大力发展,日本政府不仅组织人员重新审视和推广具有大和民族特点的文化遗产,比如古建筑、传统工艺等等,并且对于发展这些传统文化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经济支持。此外,政府还会联合企业举办各种文化节,加强文化的沟通与传播。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日本更是不断的通过出台各种政策来支持,引导和帮助文化产业的发展与进步,为其提供保障。这一扶持在动漫产业上尤其明显,日本政府把动漫产业当做是一个独立的出口产业来看待,不仅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了很大的支持,还在营造了适合其发展的文化氛围。

(二)完善的法律法规

日本为了文化创意产业有序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环境的良好。2001年制定的《振兴文化艺术基本法》,使得在法律层面上能够正视保护文化艺术的发展,其中还涉及了动漫、游戏和电影相关产业的内容。为了保护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良好发展,2001年综合了旧版的《著作权法》重新制定了新的《著作权管理法》,对于著作权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法律上杜绝了各种盗版现象的猖獗。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法律对政府的职能也做出了规定,比如在《文化产品创造、保护及活用促进基本法》中,就要求国家和政府要有意识的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三)重视人才的培养

日本重视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培养,在这种推动之下,高校和其他各阶段的教育机构都开始开设有关文化创意产业的学科,尤其是动漫相关的学科,旨在培养高素质、高技术的新兴人才,使更多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工作人员具有高学历。日本政府还会定期举办各种活动来表彰创意人才,比如各种艺术节和由政府举办的表彰会,来鼓励和奖励创意产业的杰出人才,从而更好的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

三、结语

随着信息全球化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其创造的产值也越来越大,而日本作为亚洲创意文化产业最发达的国家,其发展的进程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

【参考文献】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创意产业 定义 分类方法

一、引言

自从20世纪90年代起,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实现经济结构转型、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目前,全球文化创意产业每天创造的产值高达220亿美元,并以5%的平均速度递增;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之一。2011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成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在政府的支持和政策扶持下,文化创意产业在中国取得较大的发展,并正在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虽然文化创意产业在世界各国取得较快发展,但也存在概念范围不统一等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关于文化创意产业概念范围的界定仍存在差异;即使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范围界定上也存在差异。这导致政府无法掌握各个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水平、并制订针对性的政策,影响其长期发展。本文在对创意产业相关文献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对创意产业概念来源、衡量标准和分类方法进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可以通过的创意产业界定方法。最后,本文还对创意产业的发展战略进行了讨论。

二、创意产业概念的提出

1. 文化产业的提出。文化产业起源于文化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始于19世纪、并于20世纪早期在资本主义国家得到进一步发展。文化产业的概念由Adorno和Horkheimer于1947年提出,目的是引起社会对艺术商品化的批判性关注。

在20世纪的后50年,文化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其原因包括:(1)社会经济取得快速发展,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2)技术进步使个体休闲时间增加;(3)消费者文化水平提高,对文化产品需求增加;(4)电视等新媒介、新媒体的出现,也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硬件基础(Hesmondhalgh, 2002)。到20世纪80年代早期,文化产业的增长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讲,忽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变得不可能”(Hesmondhalgh 和 Pratt,2005)。

虽然文化产业在20世纪后期取得较快发展,但是关于文化产业的概念和范围始终存在争议。Horkheimer和Adorno(2002)认为文化产业主要涉及生产娱乐性产品的行业,包括广播、电影、出版、音乐等,但不包括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博物馆、美术等与艺术相关行业。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2004)认为,文化产业指利用创意、文化知识和知识产权生产具有文化和社会意义的产品和服务的行业。

2.创意产业的提出。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y)最早由英国文化媒体体育部门于1998年提出。创意产业这一概念提出的原因包括:(1)政治原因。随着后工业时代的到来,英国政府为扭转在世界竞争中的不利地位,提出文化产业的概念,但收效甚微;1997年英国大选后,布莱尔政府为树立新的政治形象,提出创意产业的概念;(2)经济原因。创意产业概念的提出,进一步强调文化产品、休闲、娱乐等创意活动对经济的贡献,有利于推动以知识产权开发为基础的新兴行业发展(Hesmondhalgh 和 Pratt,2005;Galloway 和 Dunlop,2007;Foord,2008)。

根据英国文化、媒体和体育部门的定义,创意产业指依靠个人创意、技术和天赋,从事知识产品的生产和开发,并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岗位潜力的行业(DCMS,1998)。此后,该定义被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但在具体产业范围上又存在差异。

3. 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的区别。关于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的区别,学术界仍存在争议。Cunningham(2004)认为两者兴起的时间存在差异:文化产业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早期,是早期技术进步的产物;创意产业兴起于21世纪初,是技术变革的产物。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04)认为文两者的范围存在差异:文化产业是从当时场景中产生创意内容的行业,而创意产业则是从版权和创意内容分销中产生价值的行业。

虽然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仍存在上述争议。但多数学者认为,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采用创意产业这一概念的原因在于:(1)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创意在经济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作用;(2)从实践角度看,把文化产业归入创意产业的范围是多数国家的惯例(Galloway 和 Dunlop, 2007;Foord,2008)。

三、创意产业衡量标准

尽管在过去20年,创意产业引起学术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的广泛关注,但是关于创意产业和创意产品的衡量标准仍不清楚(O’Connor,1999)。Galloway和Dunlop(2007)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创意产业和创意产品的五个衡量标准:(1)创意性,指创意产业常被描述为以创意为基础的行业,创意是其关键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创意产业的标准之一;(2)知识产权,这是创意产业的组织原则,也是定义创意产业的基础,允许产权拥有人对产品行使经济权和道德权;(3)象征意义,指创意产业在某种程度上是象征意义的产生与传播,是创意产业的重要特征之一;(4)象征价值,指创意产业具有传播新概念、新思想和新方法的特点,是创意产品的重要特征之一;(5)生产方式,指创意产品具有独特性特征,定制化程度较高且无法进行大规模标准化生产。

四、创意产业分类方法

通过文献分析发现,目前对于创意产业分类主要有两种方法:传统行业分类法和社会网络分类法。行业分类法出现得比较早,目前为许多国家所采用;社会网络分类法由Potts等人(2008)提出,以复杂社会网络市场为基础定义创意产业,目前在实践中应用还比较少。

1. 传统行业分类法。传统产业分类是以国际行业分类体系为标准,以生产方式和产出为基础对经济活动进行分类,主要关注该行业生产什么以及如何生产等问题(Potts、Cunningham、Hartley、和 Ormerod,2008;Foord,2008),如英国DCMS在国际行业分类体系指导下,以创意输入和知识产权产出两个方面为标准对创意产业进行分类。

传统产业分类法受到了一些学者的批评和质疑,认为该种分类方法存在分类过宽、过窄和分类标准不统一等方面的问题(Roodhouse,2001;Florida,2002;Garnham,2005;Hartley,2005)。尽管如此,该种分类法仍然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采用,如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台湾、上海等。

Throsby(2008)在总结现有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创意产业同心圆模型。该模型认为创意产品和创意服务的价值包括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两个方面,而文化价值是创意产业与其它产业的最大区别。评估一个行业是否属于创意产业,主要是通过评估该产业中文化创意所占的比重。因此,处于创意产业核心地位的是那些产出中文化创意所占比重最高的产业;在从核心向扩展的过程中,文化创意在产出中所占的比例逐渐下降。根据这一标准,Throsby(2008)将创意产业分为四个层次,从核心到依次为核心创意产业(如文学创作、音乐创作等)、次核心创意产业(如电影创作、摄影艺术)、广义创意产业(电视广播、电脑游戏等)和相关产业(如广告、建筑、设计等)。

2. 社会网络分类法。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许多学者认为,传统的创意产业定义已经不能与目前经济环境相适应,原因包括:(1)标准的行业分类体系产生于半个世纪以前,当时以生产制造为导向,而当前则以服务为导向;(2)从组织形式看,传统行业分类以宏观经济理论为基础,而当前经济形态主要由经纪人、价格、商品、公司等微观经济结构构成;(3)消费者选择行为不再由传统需求理论中所描述的动机决定,而是由复杂社会网络体系中其他人的选择行为决定(Potts等人,2008)。

在此基础上,Potts等人(2008)提出,创意产业是由一系列采用新观点在社会网络中进行生产和消费的组织所构成的产业。该定义不再从个人创意出发,而是关注复杂社会市场网络体系背景中的个人行为。因此,创意产业是由生产具有新颖使用价值的商品和服务的组织构成的集合,在这些货物和服务中,消费者的选择原则并没有建立起来。从该角度看,创意产业可以被定义为社会生产和消费中由新原则支配的产业。

在此定义下,创意产业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该产业经济活动是否涉及社会网络的创建和维护;(2)该产业经济活动的价值是否产生于社会网络中,并通过网络规制的选择、生产和消费产生。根据此种分类标准,农业、采矿、选矿等价格和市场已经稳定的制造业,及并非由社会网络决定的职业技能行业(如教师、护士、博物馆、古典艺术、演出等)均不属于创意产业。

社会网络分类法虽然提出比较晚,但是对于创意产业分类体系建立和产业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表现在:(1)社会网络分类法从网络结构入手,以社会网络分类为基础,能够更好地跟踪和分析一般经济体系中所包含的创意产业,为进一步制定发展创意产业分类方法提供原则和理论依据;(2)社会网络分类法将网络、复杂性和进化三个概念相结合进行分析,这与以往的单一分析方法存在本质区别;(3)在传统定义下,政府政策以支持补偿为主,而在社会网络定义下,政府通过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4)社会网络定义法通过分析技术进步对社会网络的影响来评估其对创意产业的推动作用;(5)该定义有利于通过对创意产业中市场、机构和相关企业的详细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创意产业对出口、社会就业等方面的影响作用(Potts等人,2008;Foord,2008)。

五、研究结论及其对创意产业发展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创意产业概念来源、衡量标准和分类方法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适用时间和范围不同;(2)创意产业和创意产品可以通过创意性、知识产权、象征意义、象征价值和生产方式等五个方面进行衡量;(3)创意产业的分类包括行业分类法和社会网络分类法两种,前者简易于操作但分类标准不统一,后者分类准确,但不易于操作。本文的研究对于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1. 政府应该从宏观上为创意产业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这是国家对创意产业进行管理扶持的基础。传统的分类标准不统一和分类混乱,造成各个地区在创意产业的统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使政府无法准确全面地了解其实际发展情况,并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方针。同时,分类标准的混乱,还容易造成政府无法从整体上对创意产业的发展进行规划,以至于出现不同地区重复发展和资源浪费的局面。

2. 企业应该把握创意产品的本质特征,着力提高其创意性、象征性和象征价值,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创意产品。目前国内发展的现实情况是,很多创意产品的附件值较低,缺乏创意性和象征性,而仅仅是与创意相关的产品。为了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和创意产品价值的提高,企业必须着力提高创意产品的创意性和象征性,打造其核心竞争力。

3. 在对创意产业概念范围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政府可以对整体创意产业进行划分,统筹规划,确定发展的优先顺序。政府首先应全力支持具有高创意性和高象征性的创意产业,其次是对其周边相关产业的支持,并逐步构建形成多层次、有梯度的发展格局。

参考文献:

[1]Hearn, G., S. Cunningham and D. Ordo?ez, Commercialism of Knowledge in Universities: The Case of the Creative Industries. Prometheus, 2004. 22(2): p. 189-200.

[2]Cunningham, S., The creative industries after cultural polic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ultural Studies, 2004. 7(1): p. 105-115.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12篇

论文摘要:进入后奥运时代以来,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与国际上传统强国比起来仍然有较大差距,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较弱,与我国文化资源大国的地位不对称。通过对我国该产业发展中的一些关健性问题的分析探讨,提出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在对外发展时应注意的问题及可应对采取的一些策略.

1文化创意产业分类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发出文件将创意进行分类定义的国家,其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将该产业分为设计、软件、表演、音乐等十三个类别.,涉及类容较广。英国著名创意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则将创意产业分类为专利、版权、商标、设计四大类别。根据我国国情,便于实际操作和分类,国内很多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分类方法。在国内,台湾、香港、上海、北京、广州都各自提出了不同的文化创意产业定义及分类。其中广州市的分类最为细致,其将文化创意产业定义为“特指创意产业中与文化相关的门类,主要指利用人们的‘智力资本’进行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的生产与流通的新兴产业,他的核心价值是创意,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利用并实现知识产权的交易,是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本文所讨论的文化创意产业定义与分类皆引用广州市的定义及分类。

2现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化发展中的存在的问题

在《2003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一书中,李向民、王晨二人在《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研究》一文中,对我国文化“走出去”战略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这篇文章指出我国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发展上仍然存在以下几种不足:

(1)对国家文化形象系统的定义、开发和宜传不够重视。

(2)现代商业媒体的影响力不够。

(3)争取国际话语权不仅是:政府的事情,也包括一国人民在国际上说话的权利。

在文化对外贸易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从行业来看,我国在核心文化产业领域依然处于劣势,逆差明显。

(2)体制和机制上的原因阻碍了我国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和文化对外贸易渠道,文化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文化服务对外贸易落后明显。

(3)伴随着总量逆差的减少,文化贸易结构逆差凸显。

在对外发展存在诸多问题的同时,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国内发展环境、自身发展方式等诸多方面还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和限制。对此有很多国内学者提出了各自的分析,综合来说,国内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存在以下一些限制不利因素:

美国是文化创意产业超级大国,其发展文化创业产业是主要由市场自身去引导运作,政府并不主导建设。这当然与美国比较开放的政府监管有一定关系,发展到现在,美国的文化创意企业有一套比较成熟完善的市场运作机制。对于高风险性的项目,总能找到自由投资人为其输血投资,正是这种很高的投资灵活性是值得国内一些投资机构借鉴的。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国内很多投资机构不愿意为其投资,导致很多计划胎死腹中。而且根据日本、美国等文化创意强国的经验表明,文化创意产品的附属衍生品才是真正利润的主要来源。由于发达国家有比较完整和严厉的版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拥有版权的企业可以有效得到应得的利润,这就促进了其更强更快的发展。反观国内环境,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版权法律,但大多已经跟不上时展,处罚措施不完善不严厉,盗版商违法成本低,侵权现象严重,造成了不管是国内文化创意产业还是国外企业都不能得到合法的衍生品返回的利润。再加上国内文化创意产品在国际上本来知名度就很低,在国外市场更难获得接受,因此对于国内企业来说,收人来源就非常有限,很难将企业做强做大。更严重的是,以动漫产业为例,国内很多原创厂商做出的产品质量低下,为了减少成本,将制作层层转包,根本不是以市场为导向来制作产品。他们更多的是为了得到国家现有的动画播出补贴来回收成本,为的只是能将动画播出,而不管观众反映如何.也不考虑能否在国际市场寻求发展。这种畸形的发展环境怎么可能产生一流的企业?企业自身实力低下还如何能在海外获得自己的话语权?除了资本获得难度,国家过度过严过于敏感的文化创意管制也是限制国内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相较于国外强国政府扮演的辅助和疏导角色不同。我国现在的文化创意产业管理机关不仅管理混乱复杂,部门间权责不清,界线不严,而且管理内容有时过于敏感且有双重标准嫌疑。虽然出台的多项管理办法有利于市场上企业的自律和行业的发展。但是对于企业生产内容过度的干涉导致企业有很多不必要的限制,无法充分发挥自身实力。在对比下国际上的文化创意强国,虽然政府对内容也有限制和约束,但也有对市场的疏导。以电影、游戏为例,美日欧都有完善的分级制度和约束处罚措施,而国内虽然很多专家学者早就提倡也应该建设我们自身的内容分级制度,但至今未见采纳,导致内容一刀切。一些刺激内容小观众和成人一样能看,而有些适合成人观看的却不被容许。对题材的不合理管制导致企业很难进人目标市场,限制了发展。正是这种内容限制,对一些文化创意企业来说就只能为国外代工生产,产品只能通过国外发行商发行,有时甚至只能做为廉价劳动力。而在我国生产制造领域30年的发展表明,这种代工模式很难在国外市场打响自己的品牌,只能作为“微笑曲线”上那低端利润的获得者。

4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海外发展方式研究

(1)国家在宏观方面引导帮助企业发展,在海外市场对我国本土企业整体打包宣传提升知名度。由于海外市场进人壁垒较高,很多文化创意企业不能像我国其他生产型企业有大量的自由资金去开拓海外市场。因此我国政府方面可以通过举办中国文化周、文化创意作品巡展等方式帮助那些资金规模较小但有发展潜力的工作室、企业集中宣传,既有利于提升我国文化知名度,又可以帮助企业发展.加大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帮助本国企业发展壮大。在微观方面要理解文化创意产业的独特性,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但不能采取一刀切,大包大揽的方式,要对每个企业的风险及潜力合理评估,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并可建立特别的风险监管部门,建设如其他实体经济一样的更加有力的风险防范体制。停止盲目建设所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并对现有的园区进行重新审核。对那些空置率高,实力不达标的要进行清理整顿,将那些资金去帮助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企业和工作室。

(2)在法律法规方面国家不单要进一步完善,更重要的是加强执行力度.若无法切实保护企业合法利益,那等于切断了企业的生命线。要进一步用新思维新方式帮助企业维护自身权益,如鼓励建立民间私人专业维权公司、机构,提供国家法律援助,建立进出口保险机关帮助企业用较小的成本来降低其在海外经营的界险损失。要进一步明确国家文化监管部门的权责,减小企业运行成本。减少对文化创意内容的过多干预限制,给企业一个更加宽松自由的发展空间。

(3)企业自身应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宏观协调下停止互相间的恶性竞争,应该更加着重于提高自身水平,文化创意产业不同于其他实体经济,其高附加值更多来自于消费者对其的认可。由于亚系文化产品在全球仍然被主流的欧美文化挤占市场,但最近几年来对欧美流行文化的不断反思已经使亚洲文化在全球有升温的态势,随着我国实力的发展,企业应该对本国文化资源有足够的自信,不能一味附合欧美观众传统欣赏口味,在发展欧美市场时可以适当融合本身元素,这样才能在实力强大的欧美同行包围中创造差别化,提高自身竞争力。 (1)大多数地方政府对文化创意产业并未能正确认识,导致行业在一些地方盲目、过度发展或不被合理重视,导致国内行业发展不平衡、混乱,不能很好的形成产业链。

(2)政府虽然出台了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办法,但在实际实行中缺少经验而造成不能形成有妙的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和管理平台,不能有效分析文化创意产业现状并提供后续政府服务。

(3)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制度不合理,导致专业核心文让创意产业人才匮乏,普遍出现了盲目跟风设立教学机构戴学科,教学市场混乱,培养出的人才或缺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素质或缺少高端文化创意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导致低端从业人员泛滥的同时,高端人才却极度匾乏。

(4)缺少健全的版权保护法律,现有法律法规实施不力,造成正规文化创意企业的合法利润大量损失,限制了国内企业的正产生存和发展.

(5)国内企业缺少足够的自律组织,造成某些行业企业无序混乱竞争,不能有效组织起行业发展内部规则,不利于建立合理的竞争市场。

3国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是对文化创意产业认识较早,并加以重视较早的国家。尤其是英国著名学者霍金斯的《创意经济》一书可算是创意经济学的宝典。英国属于以政府引导为主的创意产业发展模式。通过政府的大量扶持政策和战略规划引导和规范本国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产业战略。伦敦和曼彻斯特城已经成长为最具代表性的英国两大创意城市代表,是英国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在这两个城市中,又分别有很多细分的创意产业集聚区。对曼彻斯特、谢菲尔德、伦敦、利物浦四座典型城市的成功创意产业发展模式分类来看,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模式: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13篇

创造这些符号的可以是一个人,一帮人,一个公司,一群公司,一个项目或者一个城市。用“植物大战僵尸”里瞬间凝固的工具让对方暂停,只剩下自己是流动的,可以思考的,你看到了什么?将周围的事物放缓,唯有自己是快速的,恒天时尚创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邓中原看到的是现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在北京创造国家级时尚创意中心的未来,用占地5000多亩的凝聚效应,引进涵盖时尚创意总部基地、时尚艺术博物馆园区、时尚创意孵化园区、新丝路时尚公社、时尚传媒中心、浪漫之城等6大板块的时尚创意型公司,符号诞生与流动的方式会有很多种,不直接创造创意,而去运营创意产业本身,这种模式的结果可以是宏观性质,用商业运作的方法帮助调理时尚产业更有序发展,也可以是微观性质的,当其中个体实现创造时。

时尚产业在北京

流动的寓意很多,服装是流动的建筑,思维可以是流动的,人才往更适合的地方流动,通州运河的流动则寓意着交流、开放、合作、友好。自古至今承载着交流目的的通州运河这一回将取道国家时尚创意中心,在邓中原的构想里,运河流水蜿蜒其中,扮美环境的同时也诉说着北京这座城市的特别,古文化与新时尚在视觉上是如此明显地撞在一起又相互包容,眼花缭乱的价值观全都拥有自己的群体,大家通过交流相互理解。

谁都不会怀疑北京这座城市的创造力与多面性,而从对北京的城市理解中能看出人们不同的视角。就像IT界的人们从技术的发达看到了“科技北京”,邓中原看到的是普通消费者对流行服饰的热衷、北京服装学院每年背着画板拥有梦想的艺术类考生、北京城内各式设计工作室、越来越多的服装与珠宝品牌、那些即将进北京的国际品牌与设计师……他说:“在产品表现上,时尚产业表现为提供体现流行审美情趣和消费理念的中高档消费品或消费服务;在资源体系上,时尚产业主要由时尚地标、时尚人物、时尚品牌、时尚平台、时尚活动、时尚文化等六大方面组成;在产业特征上,时尚产业则具体表现为集关联性与边缘性,包容性与多元化,引领性和超前性,变化性与创新性等多种特征为一体;在演进规律上,在历史、地理、气候、经济、商业、文化、人口等方面,时尚产业具有共性的发展背景和条件。”

用产业的视角注视着眼前的一切,在时尚领域体量庞大、从事其中的个体情况千差万别、消费需求极广泛、资源聚集度极高的客观状态下,你会发现北京的时尚产业需要一个集聚地,向上争取更好的政策,向下主动地运营产业,这个不姓Disney也不叫中关村,却拥有比这两者同等甚至更大面积的创意中心,将代表着北京较高水准的时尚创造,是两年后,我们在北京宋庄能看到的。

时尚扮演的角色

在过去的许多时代,时尚总是挥之不去其神秘感,也摆脱不了人们尤其在物质刚刚丰富时期的热衷。尽管时尚领域中有许多对经济数字及其不敏感的人们,但这丝毫改变不了时尚对经济的影响力。从事纺织产业多年的邓中原从经济与产业的角度看到了时尚的价值:时尚产业可以形成庞大的、高附加值、高端的产业链条,可以带动整个城市经济与都市产业的形成。

不过,时尚产业在城市所扮演的角色却不仅是经济层面。刚刚过去的7月,对意大利、法国时尚产业的考察,加深了邓中原对时尚产业更深层次的思考。“7月7日晚上,法国高级时装公会在凡尔赛宫500人规模的高端时尚晚宴的请柬是由法国总统、法国文化部部长、法国高级时装公会主席共同发出,这个细节让我看到了时尚在那里的地位。”邓中原说。参照世界五大时尚之都,时尚产业还代表了精神层面,代表城市表达着国家的能量与力量、国家的创意与创新能力。时尚不仅仅是一个产业定位,而是一个城市、一个国家的定位。

今年3月,北京市政府与中国恒天集团就国家时尚创意中心项目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最近,邓中原正在对相关部门就“北京十二五文化创意规划草案”提交提案,建议将时尚创意纳入规划当中,希望以此调动文化创意产业中所有积极因素,发挥其更大潜能。

北京的时尚产业正在转型的新阶段,服装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会与时尚产业相融合。就像当年法国纺织大亨赞助设计师迪奥,一举成功的道理,通晓服装纺织发展经验的恒天集团在中国纺织领域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产业背景,在产业结构转型的时机,投资300亿元,出手最新最高端的产业模式,值得关注。

代表未来产业业态

来北京,吃烤鸭,登长城,逛宋庄的国家时尚创意中心。出来喝杯咖啡,听听音乐,跟周围的时尚人士相互交流,产生灵感,回去立刻创作。这是邓中原是对项目落成后的定位与入驻其中的人们工作状态的展望。为了实现“繁忙的白天、繁荣的夜晚,同时给这座城市、给世界留下一个建筑遗产”,让创意中心不仅具有较高的创意设计水准,又能达到对休闲、消遣、艺术生活的人性化追求,邓中原刚刚与国际多家最顶级的设计机构对接,在即将完成的设计规划中,邓中原将所有和时尚产业链相关的内容都包含其中,比如:服装、珠宝、首饰、鞋、帽、包、造型、红酒、饮食,等等,时尚产业的未来业态在此形成了缩影。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创意 创意产业 研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市场竞争表现为以创新为主的竞争,进入21世纪,企业的市场竞争表现为以知识和创新为主的多元化竞争态势。创意产业的出现和发展是知识和文化在经济发展中地位日益增强的必然结果,是当前人们面临能源危机、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难以调和的问题下提出的一条新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现在,凡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国家和地区,都纷纷将创意产业定为其战略发展目标。在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创意产业的发展尤为迅猛。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按照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2005年全球创意经济创造的价值约为2.7兆亿美元,占世界经济总量的6.1%,创意已经成为财富的新源泉。

从当代世界文化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未来一段时期内创意产业对我国经济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将引起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近几年发达国家的创意产业,每天创造高达220亿美元的产值,并以5%的速度增长。有的国家发展速度更快,如美国达14%,英国为12%。对于我国而言,创意产业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创意产业的高附加值可以推动制造业向高增值产业升级,能够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提升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像我国国内创意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地,创意产业创造的价值已达到当地GDP的10%以上。可见,发展创意产业,拉动国家经济和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是学术理论界和实业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创意产业发展的研究述评

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又称文化创意产业,近年已成为各国经济中一个炙手可热的新概念。它是文化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裂变出来的新兴产业。对于创意思想的阐述,最早是由著名的经济学家熊彼德于1912年提出的,他认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资本和劳动力,而是创新;而创新的关键就是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和使用。著名经济学家罗默(1982)也认为,新创意会衍生出无穷多的新产品、市场和财富创造的机会,所以创意才是推动一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但理论界中对于创意整体产业发展的研究起步仍较晚。

目前,国际上不同国家对创意产业有着不同的概念内涵和统计范畴。这个概念最早是于20世纪90年代由发达国家提出的。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Creative Industries Task Force,1998)将创意产业界定为任何源自个人创意、技术及才能,并有潜力通过知识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而创造财富及就业机会的产业。美国学者凯夫斯(Caves Richard,2000)认为,创意产业提供给我们宽泛地与文化的、艺术的仅仅是娱乐的价值相联系的产品和服务。霍金斯(John Howkins,2001)则认为创意产业是其产品都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内的经济部门。他认为,创意产业组成了当今市场经济中非常庞大的部门。新加坡的创意产业工作组(2002)提出了第一份发展创意产业文件《创意产业发展战略:推动新加坡的创意经济》,基本上采用了英国的定义,但提出了“创意聚群(Creative Cluster)”的新概念,丰富了创意产业的思维。

我国香港特区委托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完成了《香港创意产业基线研究报告》(2003)。该报告探讨了创意产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了创意成长、制度与社会文化价值的关系。我国台湾地区“经济部工业局”(2006)将创意产业定义为源自于创意或文化积累,透过智慧财产的形式与运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潜力,并促进整体生活提升之行业。我国学者金元浦(2005)是从全球化消费社会的视角来定义创意产业;俞中立(2005)则是从产业链的角度定义创意产业;徐清泉(2004)则从产业分类视角定义创意产业;王缉慈(2005)更是从产业政策层面上来突出创意产业;赵弘(2005)则强调科技对创意产业的影响无处不在;金元浦(2007)则认为创意产业是全球化条件下,以消费时代人们的精神文化娱乐需求为基础,以高科技技术手段为支撑,以网络等新传播方式为主导的,以文化艺术与经济的全面结合为自身特征的跨国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重组或创建的新型产业集群。

以上国内外研究部门或学者对创意产业的认识在内涵和外延上来看都十分接近,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歧。但他们在创意产业的核心认识上则是一致的:即均认为创意产业应着眼于整个产业链,产业存在和发展由创意驱动。这一清晰的认识为我们认识创意产业,促进创意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泉州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的现状

文化创意产业,不仅仅关乎文化的发展,也关乎经济的发展;文化资源的发掘与创意,不仅能使传统的文化得以传承与提升,而且也赋予文化产品新内涵,不断提高其附加值,不断散发其经济能量。近年来福建省正在全力推进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国家命名的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展示了福建丰富多彩的闽南文化。闽南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闽南文化,对促进闽南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推动和谐文化建设、建设和谐社会都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化创意是一个城市魅力的源泉。文化创意也是一个城市未来竞争的制胜法宝。泉州作为闽南文化的主要发祥地,地处海峡西岸闽南金三角黄金地带,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丰厚。现在已是福建省乃至中国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其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6%。2006年5月,国务院和文化部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18项,泉州有包括南音、木偶戏、惠安石雕等在内的11个项目列入其中。近年来泉州政府部门和各民间团体等纷纷举办了各种活动,以实现对该资源的开发,但这些工作也更多的停留在保护的层面。而对于如何对这些资源进行整合,结合创意思维,充分发挥其丰富的文化历史资源,以实现对文化资源的系统开发,进一步拉动泉州地方经济的问题上还略显不足。从目前的经济实际来看,泉州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已具备一定的基础,有较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创意产业的认识不足,产业链不完整

如前所述,创意产业在我国仍处于起步的发展阶段,对创意产业的认识尚处于模糊阶段。在我国包括各个地方政府尚未制定有关创意产业的统计标准,民间对于创意产业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这就直接导致了对创意产业认知上的错位和发展创意产业上定位的误解。同时,作为一个整体产业,创意产业在泉州的发展也必须形成自己的产业链。这一产业链的形成应以创意为核心动力,驱动制造业的发展,进而拉动中介环节的发展,带动后续各种产品的开发,从而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衔接、一次投入、多次产业的产业链条。而对于泉州目前的现状来看,最缺乏的就是完整的产业链。这一问题如果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泉州创意产业的发展前景堪忧。

2.文化创意产业的开发仍相对滞后

笔者认为,目前的首要问题就是全社会必须加强和提高对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前沿性和对未来发展趋势的理解、认同和认识。目前泉州文化创意产业的开发仍相对滞后,产业开发的层次仍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以2007年泉州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例,2006年泉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971.5元,其中用于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的消费支出为1640.3元。占其可支配收入的10.27%;农村居民的纯收入为6606元,其中用于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的消费支343元,占其纯收入的5.19%。 对比这几年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泉州社会文化娱乐服务器和文化服务消费的增长远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已有隐隐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劲推动力。但目前泉州的文化产业所提供的各种文化产品还不能充分满足新经济时代的的要求,特别是缺少享有声誉的各种文化佳作。因此,必须通过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生产的多样化,以促进文化和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3. 创意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相对匮乏

高层次的创意人才是创意产业迅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新经济条件下,创意人才正在替代传统的自然资源和有形劳动成为财富创造和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与国内一些创意产业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地相比,泉州目前创意产业的相关人才较为匮乏,创意产业的相关子行业的人才紧缺问题较为突出。以动漫产业为例,目前我国已有高校开设动漫产业相关专业,在泉州也有高校开设该专业,如黎明职业大学就开设动漫设计专业,但无论是从师资力量、教学条件等环节来看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而且目前动漫产业的一些从业人员从业的经历较少,很多是以帮助别人进行较低层次的动画加工而已,创意策划等后期环节所需的人才更是奇缺,还无法满足泉州创意产业发展的需要。另外,目前泉州的人才引进机制还未涉及创意人才方面,相关缺乏创意人才培养的举措,结果必将造成创意人才无法为泉州创意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诸如此类问题如果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将有可能成为泉州创意产业发展的一大桎梏。

三、泉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1. 加强认识,完善创意产业的产业链

要促进创意产业的发展,首先应该统一对创意产业的认识,加强产业宣传、策划,营造泉州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良好氛围。充分认识创意产业的内涵和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意产业在促进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的功能。通过政府的舆论导向,转变全社会对创意产业发展的认识。同时,产业链的培育与构建是文化产业产生规模经济效益的关键。泉州是中国重要的民营经济重镇,制造业较为发达,便整体的价值水平不高。为此,可考虑通过文化创意产业来提升包括服装鞋帽在内的制造业的创意附加值,通过集群化策略来拉长创意产业链是泉州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途径。泉州应依托本市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进一步整合区域内的创新、创意资源,加快推进以工业设计、时尚设计环节的创意产业链的建设。笔者建议可以考虑通过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构建研发、投资、孵化、制作、培训、交易等功能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打造较为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条,实现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规模效应的充分释放。

2.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当前最为重要的是,政府应该制定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创意产业发展纳入城市发展战略,重点扶持发展的行业和规划创意产业园区布局,制定未来若干年发展的政策导向,在财政、融资、激励等方面实施一定优惠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介入创意产业,多渠道筹集创意发展资金,完善和优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内部与外部环境。

首先,完善文化创意研发设计、产品生产、推广销售等文化创意产业链,打造一批具有鲜明风格的文化创意品牌,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中介机构,培养一批知名的设计师,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企业,推动泉州的文化与经济融合。其次,各县(市、区)将统筹规划各门类文化产业发展,依托传统历史文化、民俗文化、茶文化、陶瓷、雕艺等文化资源优势,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文化品牌,着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使之形成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整体优势。再者,可以考虑在泉州地区大力推进创意社区(即创意集聚区)的建设,它艺术、文化、设计、商业等环节整合于一体,利用产业空间集聚功能发挥创意产业的聚集效应。这一做法在我国的上海、北京、昆明等地已有先例,其先进经验值得泉州借鉴。第四,在产业发展规划中,还可以考虑充分利用海西优势和泉州对台以及华侨资源优势。众所周知,泉州是海西建设的中心城市之一,同时又是全国著名侨乡和台湾汉族同胞主要祖籍地。2006年闽台缘博物馆落户泉州,这也表明了泉州在对台文化交流和文化创意产业与台湾互动发展的独特优势。长期以来,旅外乡亲一直都是推动泉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泉州与世界密切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泉州的文化创意产业也可以借此平台跨越国界和地区,加强与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创意产业发展的经验,为泉州创意产业的发展规划提供支持。

3. 注重创新人才的培养

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育,对泉州而言,应不断推出有利于创意人才成长、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新政策、新规定,并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奖励创造的创新文化。同时,应建立多层次的创造性教育体制,发挥教育在创意产业中的长期作用。香港在创意产业人才的培育方面值得泉州学习和借鉴。香港在“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下,用几年的时间,从内才引进了各种类型的创意人才达万余人,香港特区政策更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相关人员自由申请工作签证或者是以其他的身份到香港发展及定居,使得不同国家和不同文化背景的相关人才能汇集在香港,通过思想的交流,不断地提升香港企业的创意思维和活力。从而为香港的创意产业的发展储备了坚实的人才基础。笔者认为,泉州也可以参照香港的做法,尽快出台相关创意人才引进政策,明确引进的方向,为引进人才营造宽松的环境。同时,泉州应加大力度加强本地创意人才的培养。例如,可以考虑在泉州地区的高校中开设创意产业相关领域的专业,在专业设置中可以考虑把创意设计、创意策划等环节融入到日常的教学计划中,以培养一批真正认识本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律又具备企业经营理念的创意人才,为泉州本地的创意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参考文献:

[1]Rechard Caves. Creative Industries Cambridge[M].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0

[2]Howkins,J. The Creative Economy[M]. New York: The Penguin Press,2001.

[3]金元浦.创意产业的全球勃兴[J].社会观察,2005(2):22-24.

[4]俞中立.

[5]徐清泉.创意产业:城市发展的又一引擎[J].社会观察,2004(9):16-17.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看法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问题;对策;徐州

本文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项目:“江苏省文化创业产业园区集群品牌建设与传播状况调查研究”和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集群品牌建设与传播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18日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个拥有其独特产业属性的新兴产业,不仅在促进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满足人类精神层次需求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2014年文化创意产业经济值占到GDP的3.77%,基本上完成从新兴产业向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转变。据有关机构评估,2007年徐州文化竞争力居全国城市第10位。2012年全市文化产业经营收入增加值为134.27亿元,2013年增加值为148.72亿元,对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一、国内三线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存在的问题

目前来说,尽管国内三线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本文将结合徐州本身的实际情况,分析国内三线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所面临的共性问题。

(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对于国内大部分三线城市来说,文化创意产业的现状是:较一二线城市来说起步较晚,还处于初创阶段;文创产业园整体规模较小,一般以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设计服务、广告、会展类型为主;以当地特殊人才聚集地或者大学人文环境为依托;园区建设较差,入园的文创企业数量较少或者大部分产业园区处于建设或者招商阶段。以徐州为例,尽管徐州的文化创意产业在发展速度上较为迅速,但是在发展的质量上并不是很高,产业规划比较空泛,缺乏可执行性,产业类别比较杂乱,发展严重不均衡。

(二)未形成有优势的产业集群。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龙头企业的带动,对于大部分的国内三线城市而言,没有能带动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知名品牌或龙头产业是文创产业不能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对徐州的文化创意产业的调查中,我们发现,33.3%的文化创意企业管理者认为徐州只是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66.7%的文化创意企业管理者认为徐州还没有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由此可见,同大多数三线城市的情况类似,徐州市在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化这条道路上还要走相当长的一段路。

(三)产业园缺乏规范管理。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升级模式是形成文化产业集群,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最大化实现共赢。但是目前的情况表明,在大多数三线城市的产业园区管理中,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首先,文化创意产业园对入园企业的限制不够严格,园区内并没有完整的企业分类规划,园区内企业分布较为散乱,部分园区存在给钱就给进的现象,对入驻的企业并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其次,产业园区内部的企业相互合作比较少,合作意识淡薄,各自为政现象十分严重,园区内企业互相联系较少,几乎没有形成产业集群,一般的经营模式都是服务外包。以矿大科技园为例,园内企业多为科技、网络、软件类企业,而这些企业之间在业务合作上联系不紧密,一般都与广州、深圳等城市的上游企业合作,换句话说,园内企业只是形成了空间上的集聚,合作意识淡薄、企业发展空间较小;最后,产业园区的管委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存在问题,所以很难行之有效地为企业解决问题及提供帮助,在对徐州部分园区走访过程中,我们同样发现了以上的问题,同时我们还发现园区内没有建立彼此间的信息沟通平台,使得园区内的企业不能及时快速的获得信息。

(四)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待加强。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是缺乏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总体上来说,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建设相对滞后。根据文化产业方面的数据统计显示,很多文化创意公司本身起点不高,处于发展初期,不仅缺乏必要的硬件与软件设施,更缺乏创新人才,缺乏产品创新研发能力,亟须政府和园区给予全方位的服务帮助。

文化创意产品的创新需要高成本、大投入,但是模仿、复制文化创意产品的技术成本、生产成却很低,所以政府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这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来说十分重要。就我们重点调研的徐州地区来说,徐州市地方政府还没有出台系统的专门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与管理条例,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执法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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