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

全民健身概论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1篇

1全民健身体系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发展沿革

随着人类文明和人类社会的发展,体育作为一种身体文化形态也处于一种动态变化之中,一直受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俨然是社会的缩影和写照。体育产生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一直满足着当时社会的需要,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历史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就中国来看,先不论中国传统身体活动,“体育”一词就是引进的舶来品,那时正值中国近代遭遇前所未有的历史劫难,代表西方现代文明的坚船利炮将“天朝上国”久闭的国门打开,国人被戴上“东亚病夫”的帽子,许多有识之士发出“强国强种”的呐喊,也率先将带有军事色彩的“兵操”带进学校,以达到“强国强种”的目的;随后在共产党领导革命时期以至新中国成立后,体育依然长期肩负着“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样的历史、政治使命;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尤其在改革开放以后,体育不仅为我国的外交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举国体制下,体育为中国的再次崛起,在国际体育舞台上一次次向世人做出证明,直至中国竞技体育在奥运奖牌榜登顶。由此可见,体育长久以来一直肩负着重大的政治使命,满足着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其中也不免有不足之处,与竞技体育相比,群众体育的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全民健身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1993年,当年5月,原国家体委的《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坚持社会化方向,加快群众体育的发展”中首次正式提出要“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并且在“关于群众体育改革”的“附件”中进一步明确要“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体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行一个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健身计划。全民健身计划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它是为了更广泛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制定的纲要。全民健身计划以全国人民为实施对象,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纲要》中还指出全民健身计划到2010年的奋斗目标是“努力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体质与健康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这是我国首次出现“全民健身体系”这一概念,这是新时期国家、社会、国民发展的需要。同年7月6日,原国家体委了《奥运争光计划纲要》,此纲要指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以其独有就力吸引着世界各国积极的参与,宣传奥林匹克思想、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有利于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国际交往”,还指出“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动员社会成员参与体育运动。正确处理与全民健身计划的关系。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是我国体育发展的战略思想,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开展群众体育活动,重视学校体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不仅有利于增强人民体质,而且能有效地推动奥运争光计划的实施”。由此可见,两个《纲要》的同年提出,说明党和国家对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可谓是“奥运争光计划”结出的硕果;同时,群众体育“经过20多年的摸索与实践,特别是自1995年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来,在探索与建立新时期国家调控、依托社会、服务群众的充满生机和发展活力的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加快了群众体育社会化的进程。在建立国家、社会、个人三者有机结合,单位、社区、家庭共同发展的全民健身事业新格局的实践中,正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国家改革目标趋同的全民健身运行模式”。这正是全民健身体系从提出发展至今,为群众体育发展所做出的巨大成效。从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和可持续发展来看,尤其从工业时代进入信息时代,体育之于社会的功能也在发生着变化。此时,我国业已进入“后奥运”时代“,以人为本”的体育核心理念愈加凸显,群众体育可谓再次进入了大发展时期,全民健身体系也将日趋完善,为我国从“体育大国”迈向“体育强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概念是人类对一个复杂的过程或事物的理解,是意义的载体,是抽象的,即在外延中忽略事物的差异,它们等同的适用于在它们外延中的所有事物,所以其也是普遍的。从哲学的观念来说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而内涵是指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总和,即概念的内容,包括所有组成该概念的事物的特性和关系。自“全民健身体系”概念的提出至今,在全民健身体系在其构建过程中,在其构建过程中,在不断的实践和总结经验中,其概念及内涵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旨在对全民健身体系这一历时长久的庞大的工程给出更加科学、准确的提炼,使其更具普遍意义,这是一项重要的理论工作。每一个概念的提出都是一定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反映,概念及内涵的发展变化是对事物发展变化或理解上产生变化的反映。由于全民健身体系的构建需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的动态发展过程,因此其概念和内涵也 是发展变化的。我国学者董新光教授曾在1996年提出,全民健身体系是一个能够有效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有力保障国民体质得到普遍增强、主动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结构完整、功能齐备的社会化保障系统,它的建设是中华民族体质建设的一项宏大社会系统。董新光、裴立新、于善旭等于2000年在《从本世纪末到2010年中国体育发展战略研究》中指出:“所谓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实质是一个能够为包括广大低收入人群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的服务体系,是一个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健身需求、有效保障国民体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普遍提高的保障体系,是一个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具有主动调节能力的系统,同时也是一个整体结构完善、上下层次分明、内外功能有效的复杂而开放的巨大系统”。董新光于2003年在《全民健身大视野》一书中指出“:全民健身体系,就是一个能够使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国民体质得到普遍增强的保障系统;就是一个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体育健身需求的服务系统”。董新光于2005年在《关于全民健身体系的理论构架》一文中指出“:所谓全民健身体系,就是一个由能够为不断满足全体公民体育健身需求,改善全社会体育健身环境条件,明显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要素和关系构成的整体”。从以上对“全民健身体系”概念的内涵的表述变化来看,逐渐更加突出其本质属性和特征,主要将体系构建落脚在“服务”系统和“保障”系统两个方面,进而达到体系构建的目的。同时,在体育与社会相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其概念和内涵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如,根据相应的政府文件精神,又相继出现了“多元的体服务系统”、“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等概念,这些概念的提出是着重突出了“服务”这个层面。由上可见,全民健身体系在其发展过程中,其概念和内涵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但无论如何变化都是根据国家、社会、个人发展需要而进行的。

3全民健身体系的建构

全民健身体系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对其的地位和作用达成高度统一的认同,才能给予高度的重视、积极的配合、广泛的参与,有利于发挥全国自上而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确立“全民健身体系”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就可以对其外延进行确立,即其建构过程中涉及的各个层面及采用的方式。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医事法;卫生法;概念比较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671-3141.2016.4.229

1相关理论概述

1.1医事法概念。医事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社会中的利益关系制定法律规范,以确保公民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1]。医事法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医事法主要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各种医事法律;广义的医事法主要是指对社会上的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卫生服务部门关于医疗具体事项的法律规定,确保公民的健康权益不受侵害。医事法涉及医疗行为、医患关系、医疗事故、医疗责任等。

1.2卫生法概念。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卫生法,只有关于卫生法的医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卫生条例规定。卫生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明显的法律特征,卫生法规定主要涉及公民、法人、医师任职资格、卫生管理体制以及社会其他卫生活动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与处罚,是我国卫生监督部门的主要法律依据。例如食品安全法、空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2医事法与卫生法概念比较

2.1词义比较。通过对医事学与卫生法的概念的概述,我们可以看出,医事学与我国的民事法、刑事法等专业的法律学科同属一类。医事学是指医药卫生领域的法律事务的具体规定,是对医疗行为、医疗责任实施的法律规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从而推动医疗安全,避免医疗事故,不属于保障人类健康生存环境范畴。而卫生法的概念主要是对公民、法人、医师任职资格、卫生管理体制以及社会其他卫生活动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与处罚,是对人类健康生存环境的法律规定,卫生法是医事法的重要体现。对于“卫生”一词的研究,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当时人们对“卫生”的理解是防卫生命安全。现如今,“卫生”一词的解释是“预防疾病,改善生存环境和生理需求,确保身体健康”。从卫生的词义上我们可以总结成为通过对医疗设备、医疗技术,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社会环境对人类的健康防治,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定确保人类生存环境,实现公民健康权益不受损害。从词义层面上来讲,显然“卫生”的范畴大于医学的范畴,医学事物成为组成卫生事物的一部分。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两者的最终目的都是确保公民的身体健康,但是卫生法是对医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卫生条例规定,属于医事法的一部分。针对医事法与卫生法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2.2医事法与卫生法内容比较。卫生法的概念,决定了卫生法的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是对疾病的预防、健康环境的维护、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卫生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符合现代医学的发展。根据医事法的概念,可以得出,卫生法是组成医事法的重要部分,医事法包括卫生法,医事法的内容范围更加广泛。目前社会各界学者对于医事法和卫生法的概念仍然没有达到完全的统一,还存在一定的分歧,很多学者认为卫生法比医事法的内容涵盖广泛,医疗事务只是局限于医疗活动和医患关系之间的法律,对于卫生法而言,卫生不仅涵盖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其内容还包括医疗、药品、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防治、卫生安全规定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相关的一切活动[2]。但是无论是医事法还是卫生法来讲,其主要目的和任务都是相同的,都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3医事法与卫生法发展探析

3.1健康利益趋势。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身体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身体健康是没有疾病,身体健康是生活的更高标准,身体健康是每个公民都应享有的权利[3]。首先,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这就要求必须通过科学的医疗水平和医疗设备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对患有疾病的病者运用先进的医疗设备进行健康诊治,诊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行为活动,也就是医疗事务。健康不仅是指身体的健康,也是精神健康。所谓精神健康主要是指社会环境、生活质量对健康的影响。社会环境主要是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生活质量主要是指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卫生等。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竞争中很多不成熟的因素,这就要求卫生法对社会中存在的影响公民身体健康的因素做出详细的法律规定,从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达到身心健康的目的。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卫生法的规定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中适应健康利益发展要求。卫生法涵盖的法律规范比医事法广泛,凡是关于影响公民身体健康的社会因素都属于卫生法范围。

3.2法律实务发展分析。从法律实务方面来说,我国的食品、药品问题导致广大人民群众造成健康危害,通过医事法解决显然不可能,例如三鹿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这些都是社会问题,无论医疗设施和医疗水平多么高超,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这就要求卫生法做出强制要求,规范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健康安全隐患,规定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三废排放标准,督促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不受侵害。从法律实务发展的趋势分析,卫生法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中作用重大。

4结论

自改革开放以来,医疗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医疗主体和患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医事法和卫生法的研究越来越重要。本文针对医事法与卫生法的概念,对两者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和探析。只有加强卫生法的法律监督,正确理解医事法的法律规定,才能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

参考文献

[1]莫洪宪,刘维新.医事刑法研究论纲[J].现代法学,2011,06:107-115.

[2]张彩霞.全球卫生法:全球卫生治理的新趋势[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1,10:60-66.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3篇

1全民健身体系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发展沿革

随着人类文明和人类社会的发展,体育作为一种身体文化形态也处于一种动态变化之中,一直受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俨然是社会的缩影和写照。体育产生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在其发展过程中也一直满足着当时社会的需要,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历史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就中国来看,先不论中国传统身体活动,“体育”一词就是引进的舶来品,那时正值中国近代遭遇前所未有的历史劫难,代表西方现代文明的坚船利炮将“天朝上国”久闭的国门打开,国人被戴上“东亚病夫”的帽子,许多有识之士发出“强国强种”的呐喊,也率先将带有军事色彩的“兵操”带进学校,以达到“强国强种”的目的;随后在共产党领导革命时期以至新中国成立后,体育依然长期肩负着“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样的历史、政治使命;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尤其在改革开放以后,体育不仅为我国的外交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举国体制下,体育为中国的再次崛起,在国际体育舞台上一次次向世人做出证明,直至中国竞技体育在奥运奖牌榜登顶。由此可见,体育长久以来一直肩负着重大的政治使命,满足着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其中也不免有不足之处,与竞技体育相比,群众体育的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全民健身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1993年,当年5月,原国家体委的《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坚持社会化方向,加快群众体育的发展”中首次正式提出要“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并且在“关于群众体育改革”的“附件”中进一步明确要“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体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行一个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健身计划。全民健身计划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它是为了更广泛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制定的纲要。全民健身计划以全国人民为实施对象,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纲要》中还指出全民健身计划到2010年的奋斗目标是“努力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体质与健康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这是我国首次出现“全民健身体系”这一概念,这是新时期国家、社会、国民发展的需要。同年7月6日,原国家体委了《奥运争光计划纲要》,此纲要指出“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以其独有就力吸引着世界各国积极的参与,宣传奥林匹克思想、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有利于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国际交往”,还指出“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动员社会成员参与体育运动。正确处理与全民健身计划的关系。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是我国体育发展的战略思想,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开展群众体育活动,重视学校体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不仅有利于增强人民体质,而且能有效地推动奥运争光计划的实施”。由此可见,两个《纲要》的同年提出,说明党和国家对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可谓是“奥运争光计划”结出的硕果;同时,群众体育“经过20多年的摸索与实践,特别是自1995年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来,在探索与建立新时期国家调控、依托社会、服务群众的充满生机和发展活力的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加快了群众体育社会化的进程。在建立国家、社会、个人三者有机结合,单位、社区、家庭共同发展的全民健身事业新格局的实践中,正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国家改革目标趋同的全民健身运行模式”。这正是全民健身体系从提出发展至今,为群众体育发展所做出的巨大成效。从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和可持续发展来看,尤其从工业时代进入信息时代,体育之于社会的功能也在发生着变化。此时,我国业已进入“后奥运”时代“,以人为本”的体育核心理念愈加凸显,群众体育可谓再次进入了大发展时期,全民健身体系也将日趋完善,为我国从“体育大国”迈向“体育强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2全民健身体系的哲学诠释

概念是人类对一个复杂的过程或事物的理解,是意义的载体,是抽象的,即在外延中忽略事物的差异,它们等同的适用于在它们外延中的所有事物,所以其也是普遍的。从哲学的观念来说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而内涵是指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总和,即概念的内容,包括所有组成该概念的事物的特性和关系。自“全民健身体系”概念的提出至今,在全民健身体系在其构建过程中,在其构建过程中,在不断的实践和总结经验中,其概念及内涵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旨在对全民健身体系这一历时长久的庞大的工程给出更加科学、准确的提炼,使其更具普遍意义,这是一项重要的理论工作。每一个概念的提出都是一定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反映,概念及内涵的发展变化是对事物发展变化或理解上产生变化的反映。由于全民健身体系的构建需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的动态发展过程,因此其概念和内涵也是发展变化的。我国学者董新光教授曾在1996年提出,全民健身体系是一个能够有效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有力保障国民体质得到普遍增强、主动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结构完整、功能齐备的社会化保障系统,它的建设是中华民族体质建设的一项宏大社会系统。董新光、裴立新、于善旭等于2000年在《从本世纪末到2010年中国体育发展战略研究》中指出:“所谓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实质是一个能够为包括广大低收入人群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的服务体系,是一个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健身需求、有效保障国民体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普遍提高的保障体系,是一个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具有主动调节能力的系统,同时也是一个整体结构完善、上下层次分明、内外功能有效的复杂而开放的巨大系统”。董新光于2003年在《全民健身大视野》一书中指出“:全民健身体系,就是一个能够使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国民体质得到普遍增强的保障系统;就是一个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体育健身需求的服务系统”。董新光于2005年在《关于全民健身体系的理论构架》一文中指出“:所谓全民健身体系,就是一个由能够为不断满足全体公民体育健身需求,改善全社会体育健身环境条件,明显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要素和关系构成的整体”。从以上对“全民健身体系”概念的内涵的表述变化来看,逐渐更加突出其本质属性和特征,主要将体系构建落脚在“服务”系统和“保障”系统两个方面,进而达到体系构建的目的。同时,在体育与社会相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其概念和内涵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如,根据相应的政府文件精神,又相继出现了“多元的体服务系统”、“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等概念,这些概念的提出是着重突出了“服务”这个层面。由上可见,全民健身体系在其发展过程中,其概念和内涵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但无论如何变化都是根据国家、社会、个人发展需要而进行的。

3全民健身体系的建构

全民健身体系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对其的地位和作用达成高度统一的认同,才能给予高度的重视、积极的配合、广泛的参与,有利于发挥全国自上而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确立“全民健身体系”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就可以对其外延进行确立,即其建构过程中涉及的各个层面及采用的方式。

3.1全民健身信息传播体系的建立全民健身体系的对象是面对全民,而全民对其的认知、认同以及体育意识、习惯的建立是该体系建构的主观条件。时下,我们正处于一个传媒的时代,几乎每个人都被包围在各种媒介发出的信息之用。全民健身体系的构建必须依赖各种传播媒介,将相关全民健身信息尽可能传送到每一个受众。通过对各种健身信息的传播,使广大群众更多地认识、了解健身,意识到健身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因此,在全民健身体系构建过程中,必须建立起一个信息传播体系,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传播效益、保证传播质量,这样才将健身意识更好、更快地在广大群众中建立起来,从而推进全民健身体系的构建,早日实现其最终目标。如,可在社区设置群众健身专栏,宣传科学健身的方法,指导社区群众的健身活动;可聘请健身专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体育健身专题讲座;可在报纸、杂志中开设健身专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掌握科学的锻炼知识和方法;可通过互联网传播体育健身信息;发挥体育活动自身的宣传作用,可以在举办各种体育活动、赛事时开展一些相应的健身宣传活动。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4篇

关键词:健康素养;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社会学;健康管理学;社区教育

1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概念与性质

1.1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概念

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概念与社区教育学和健康管理学具有内在的联系。要明晰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概念内涵和性质,首先应明晰社区教育学与健康管理学概念内涵,以及两者之间的本质联系。从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应用的范围来看,它是专门研究社区教育过程中社区居民健康情况和规律的科学。因此,要探讨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就离不开探讨社区教育学和健康管理学的概念内涵及本质,以及探讨二者之间的本质性联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社区建设所出现的教育问题成为崭新的课题。历经20多年的探讨,目前国内学术界对社区教育概念达成了基本的共识。2006年1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了《社区服务指南第3部分:文化、教育、体育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对“社区教育(communityeducation)”概念内涵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在社区中,开发、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对象,开展旨在提高成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成员的全面发展和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活动。”叶忠海教授据此认为:“现代社区教育的本质是社区发展本位与社区人终生发展本位的辩证统一和有机结合。”[2]国内还有一些专家认为,应该把社区教育的国际性概念与我国现阶段的社区教育实践相结合。他们认为:“社区教育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以社区为主体,面向社区全体民众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和过程的集合体,是社区全体成员和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拥有、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享有的一种教育体系。”[3]提出社区教育的实质,是社区范围内的全民终身教育与学习的活动及过程。根据国家标准及目前国内外专家对社区教育概念的共识,结合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社区教育实践经验,社区教育概念内涵,应包括在各级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及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协同实施,充分整合一定区域内的文化、教育和培训资源,引导社区各类人群广泛而自觉参与的终身教育与学习的活动及过程。健康管理是古老的教育活动之一。从中外教育史发展看,自人类教育现象产生,就存在着健康管理教育活动及健康管理教育理论。健康管理思想存在于众多中国传统医学文献中:《黄帝内经》曰:“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吕氏春秋尽数》曰:“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动也”;华佗说:“动摇则骨气得消,血脉流通,病不得生,譬犹户枢,终不朽也”。健康管理思想也存在于众多西方古代医学文献中。希波克拉底说“能理解生命的人同样理解健康对人来说具有最高的价值。”古罗马医生盖仑说“健康和疾病与人本身的意愿和行动能影响的六个因素有关,即空气,运动和休息,睡眠和觉醒,食物和饮料,满足和疏泄,情绪性兴奋。”西尔斯是1世纪的罗马大百科全书式学者,他认为“医学实践由三部分组成:通过生活方式治疗,通过药物治疗和通过手(术)治疗。生活方式治疗就是在营养,穿着和对身体的护理,进行锻炼和锻炼的时间长度,按摩和洗澡,睡眠,合理限度内的性生活方面提供健康方式的处方和建议。”那么,何为健康管理?何为健康管理学呢?健康管理是指一种对个人或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其宗旨是调动个人及集体的积极性,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来达到最大的健康效果。狭义的健康管理(HealthManagement),是指基于健康体检结果,建立专属健康档案,给出健康状况评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处方),据此,由专业人士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和跟踪辅导服务,使客户从社会、心理、环境、营养、运动等多个角度得到全面的健康维护和保障服务[4]。健康管理是20世纪50年代末最先在美国提出的概念(ManagedCare),其核心内容是医疗保险机构通过对其医疗保险客户(包括疾病患者或高危人群)开展系统的健康管理,达到有效控制疾病的发生或发展,显著降低出险概率和实际医疗支出,从而减少医疗保险赔付损失的目的。在我国,健康管理还是一个新概念,公众的认知度还不高,一些理念尚未被公众所接受,服务对象较狭窄,主要集中在经济收入较高的人群。在我国,健康管理服务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健康管理师”来提供。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大健康”建设,把提高全民健康管理水平放在国家战略高度。根据规划,群众健康将从医疗转向预防为主,不断提高民众的自我健康管理意识[5]。健康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的提出及发展是最近20多年的事。健康管理学,是对个体或群体的健康进行全面监测、分析和评估,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并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干预、管理的全过程[6]。以现代健康概念为核心(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适应新的医学模式的转变(生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弘扬“治未病”传统思想,运用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通过对个体或群体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监测、评估和干预,实现以促进健康为目标的全人全程全方位的医学服务过程,即用最优化的资源投入获取最大的健康效益[7]。综上所述,健康管理学就是研究人类特有的健康情况与探讨健康教育规律的科学。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与健康管理学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是健康管理学的一个分支,是健康管理学在教育方面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健康管理教育学,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具有特殊的地域范围、特殊受教对象、特殊教育内容、特殊教育方式方法等。因此,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是研究一定区域社区居民终身教育活动和过程中的健康素养水平与健康素养教育规律的科学。首先,它是一定区域社区健康素养教育活动和过程的理论概括。它不是对社区健康管理情况的全面思考,而是从健康素养出发,运用科学的方法论,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素养教育方面的健康管理分支的教育实践进行总结、归纳,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社区健康素养教育的一般性规律,构成科学而完整的理论体系。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来源于具体的社区教育实践活动,反过来运用形成的理性化、系统化的理论知识,指导社区健康管理教育实践活动和过程,实现社区健康管理功能的最大化。其次,就其理论形态来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是管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学科相互融合和综合渗透的结果。它是健康管理学的一个分支,遵循健康管理学的一般规律,但它主要探索一定区域居民社区健康素养教育的特殊规律,探讨社区终身教育与学习活动及过程的健康素养管理活动,社区健康素养水平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性与多样性,社区健康素养教育的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不同类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以及社区健康素养教育活动中主动发挥社会作用的特殊规律,等等。最后,社区健康素养教育理论又是教育学在社区健康管理教育领域的贯彻和运用。社区健康素养教育作为特殊领域的教育教学活动,同样遵从教育学所揭示的一般规律,要根据教育学揭示的社区教育本质特征,贯彻社区教育目的,遵从教育学揭示的社区成员学习心理规律,以及社区教育教学规律等。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也要借鉴现代社会学的理论方法,现代社会学对现代社区的研究,及其对现代社区发展规律理论的探讨。然而,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并不是管理学、教育学与现代社会学理论的机械叠加,它从当代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实践提出的问题出发,把健康管理理论、社区教育学理论及现代社会学理论融合而生成新的理论形态,它既不是管理学的健康管理教育理论的再现,也不是教育学和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复述,它具有全新的理论形态价值和实践意义。

1.2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性质

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是健康管理学的健康素养教育与社区教育学相互融合的结果,它既涉及健康素养问题与教育的结合,又涉及健康素养教育在教育领域中的具体应用和实施。其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如何培养一定社区不同人群对于健康素养的认知能力,发展一定社区不同人群正确地获取和理解健康素养以及意识到健康素养重要性的能力;二是培养一定社区不同人群根据健康素养教育的规律创造或改善内外条件、主动运用这些信息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三是通过引导社区居民对于健康生活的向往,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性质体现在三方面:首先,它是现代健康管理学与现代教育学相交叉性的新兴学科。它必须借助于健康管理学的教育规律、原则、方法,将健康素养教育作为途径和媒介,遵从管理学的教育的目标和要求,通过对社区终身教育与学习活动和过程,提升社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与按照管理的规律进行创造的能力。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要借助于健康管理学的理论、规律,解决社区终身教育与学习活动和过程的健康素养教育问题。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既是健康管理学理论在现代社区学领域中的运用,也是健康管理学向社区教育学领域渗透的结果。其次,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是健康管理学的分支学科,是健康管理学的子学科。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既要体现健康管理学的基本规律,也要体现健康管理教育学的基本原理。但是,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是以一定社区居民的终身教育和学习活动和过程为对象的,是以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以及全面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如果离开了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对象与目的,就会把它混同于一般的健康管理教育学,也就不可能发现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特殊规律。但是,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绝不是健康管理学与教育学内容的机械结合,而是在促进现代社区建设目标下,在当前我国社区教育所提出的现实问题的催促下,对这两种学科进行深层融合所催生的、具有新研究方向和领域的独立学科。最后,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是中介性学科。一方面,它以健康管理学、现代社会学和社区教育学理论为基础,它的理论源于健康管理学和教育学的综合、深度融合,具有系统性、理论性的特点;另一方面,它要研究健康管理学的健康素养教育方面在社区教育实践中的应用,使健康管理理论受到社区教育实践的检验,使健康管理学的具体健康素养教育理论在社区教育实践中得以拓展和成熟。

2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

2.1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特殊的研究对象是一门学科得以确立的根据。毛泽东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8]根据这一规定,何为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活动和过程的特殊矛盾性?健康管理活动的一般规律在于健康管理是以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与发展、降低医疗费用、提高生命质量为目的,其核心是健康观念教育与健康情感的培育。而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是把健康管理学的一般规律,运用于一定社区范围终身教育活动,指导一定社区不同家庭背景、不同年龄、不同阶层及不同健康管理需要的人群,树立正确的健康素养观,培养社区居民正确获取和理解健康素养,主动创造或改善内外条件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从而引导社区居民对于健康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社区形成健康的文化氛围。因此,紧密结合一定区域社区发展,培养社区不同类型居民正确的健康素养观念,使其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掌握健康技能,就成为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特殊性的研究对象。可以说,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就是研究如何结合一定区域社区发展状况,通过引发不同类型社区居民提高健康素养水平的活动,引导社区人群形成基本相同的健康管理观念,以及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掌握健康技能,促进社区人群全面发展,形成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和人文环境,从而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因此,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既不同于一般的健康管理教学,也与一般的教育学有区别。一般的健康管理学对象主要是在校学生、专业医护工作者,而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对象是一定区域社区居民,通过贴近居民日常生活的事物和人物进行健康管理教育。它也不同于一般社区教育学。因为一般社区教育学探讨社区教育对象、教育规律、学习者的动机和心理、社区教育课程模式和设计等,而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主要从培养一定区域社区居民在健康素养方面大体一致的正确的健康管理观的角度,探讨社区教育的各种文娱活动、日常生活修养,以及“谋生”和“乐生”教育培训活动中健康素养的观念渗透等问题。

2.2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研究范围

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研究范围,包括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发展概况、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基本理论、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实践应用等。一是从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发展来看,正如现代意义上的社区教育发端于西方发达国家,现代意义的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也发端于西欧和美国。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对生产力作用的加大,西方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客观上要求教育实现民主化、大众化、职业化、继续教育化和终身教育化。伴随这一客观要求而来的,是发达工业国家的教育改革。以美国为例,1902年,世界上第一所两年制初级学院在美国成立,也称作州立学院或社区学院。该学院全部由地方和州的税收经办,作为美国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和职业教育的补充形式,为美国居民提供“人人能入学,为人人服务”的学习平台;终身教育(LifelongEducation)论的国际教育思潮是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该思潮在美国产生了巨大的反响。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教育总署结合终身教育理论,提出“生计教育”理论,打通了普通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等非正规教育的阻隔。美国社区学院既担负着职业教育和为正规大学输送合格学生的重任,也担负着培育社区各类型、各年龄段居民健康知识和健康管理观念的任务。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区教育概念内涵得以拓展和深化,其意义与实践活动越来越接近于国际终身教育理论与实践,同时又带有中国特色。当前,我国社区教育与创建“学习型社会”和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9]。而我国社区健康素养教育活动,起源于我国政府在2007年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作为提高人口素质的三个基本点之一。2008年1月,卫生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这是世界上第一份全面界定公民基本健康素养内容的政府文件。以此文件为基础,卫生部组织专家编写了《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全面阐述了健康66条的主要内容,并于同年5月在北京举行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启动仪式暨《读本》首发式。2012年,我国卫生部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作为“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的重点目标之一。在各级党委政府号召和领导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各级各类高等职业院校、电视大学和开放大学及社区学院成为实施终身教育的主体力量。社区教育深入而广泛的发展,呼唤着社区教育学课程体系的开发,以“谋生”和“乐生”为主旨的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建设成为深入推动我国社区教育发展,促进现代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二是从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基本理论看,它包括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内涵、性质和特征: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与哲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的关系,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与社区教育的关系,社区健康管理教育的主体与客体,社区健康价值观的统一性与差异性,社区健康管理教育的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社区健康管理教育的目标任务,社区健康管理教育课程体系化建设,社区健康管理教育重点和难点,社区健康管理教育的原则和方式方法,社区健康管理教育的组织管理,社区健康管理教育的效果评价,等等。三是从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具体应用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在社区终身教育活动和过程的应用,要遵循健康管理教育的一般规律和一定区域社区健康管理教育特殊规律。要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现代教育学、现代社会学和健康管理学的观点,从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实践中提炼带有普遍性的理论成果,并运用社区健康素养教育理论指导具体的社区教育实践活动,使已形成的社区健康素养教育理论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就广东省来看,要有效地开展社区健康素养教育活动,首先,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给予足够的重视,积极搭建社区教育政策平台,进一步完善省、市县、街道和社区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社区健康素养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尤其要重视发挥高等院校继续教育、高职院校社区教育、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与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联合开展远程教育的作用;其次,要凝聚力量开展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研究,结合各地市社区教育实践经验,开发适合地方应用的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课程;最后,要加强社区健康素养教育队伍建设。

3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研究的任务与方法

3.1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研究的任务

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性质决定其研究的任务,既要遵从教育学、社会学和管理学揭示的有关社区教育规律和健康素养教育规律的知识,也要注重从一定区域社区终身教育活动和过程的健康素养教育实践中升华系统的理论知识,从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实践经验提炼出某些指导原则和方法。因此,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具有研究社区健康素养教育理论与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实践两个方面的任务。具体来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研究有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对社区终身教育的健康素养教育活动和过程的现象描述。社区健康素养教育现象不同于一般的健康管理现象,也不同于一般的社区教育现象。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形成了特殊的教育规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过程具有特殊的人群对象、特殊的健康素养教育目标任务、特殊的教育内容、特殊的施教过程、特殊的方式方法。它遵循健康管理教育规律,通过培育一定区域社区居民正确的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与行为习惯、掌握基本技能,促进社区人们身心全面发展,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在社区终身教育的健康管理教育活动中,不同区域、类型和年龄的人群,对健康管理教育的要求也必然各不相同。作为一门学科的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要通过描述一定区域社区终身教育的健康管理教育现象,为进一步深入探讨社区健康管理的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提供详实的第一手经验材料。二是揭示社区健康管理教育的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社区教育的健康素养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过程,它既遵循健康管理的一般规律,同时也具有特殊的规律。但是,这些社区健康素养教育的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并非直接呈现在人们的眼前,而是被许多表面的健康教育活动和过程的现象所遮蔽。因此,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需要透过现象揭示本质,通过一定区域社区终身教育中的健康管理的偶然性,揭示其中的必然性。三是需要建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知识体系。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作为健康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教育学与管理学的交叉学科,以及管理学、教育学和社会学的中介性学科,需要具有科学的成体系的知识系统。从一定区域社区不同年龄人群的健康素养教育活动和过程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要研究青少年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成人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妇女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老年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等;从社区终身教育不同活动类型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要研究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理念教育学、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教育学、健康技能教育学等;从实施社区终身教育活动种类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应研究职业教育健康素养教育学、文化教育健康素养教育学;从揭示社区不同人群健康素养教育的心理过程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应研究青少年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心理学、社区成人健康素养教育心理学、社区老年人健康素养教育心理学,以及不同年龄阶段女性的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心理学,等等;从社区健康素养教育社会效果评价角度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应该揭示健康管理教育在社区教育发挥作用的特殊性,以及构建科学的社区健康素养教育评价标准,形成促进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总之,对一定区域社区健康素养教育不同侧面特殊规律的揭示,就形成了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知识系列,从而构成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较完整的知识系统。四是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要回答开展社区健康素养教育的价值和意义。它包括社区健康素养教育活动和过程自身的价值和意义,以及社区健康素养教育与其他社区教育的关系。五是指导社区终身教育的健康素养教育实践活动和过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作为系统化的知识总体,它是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社区健康管理教育经验的理论结晶,它的理论带有普遍性,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和意义。正如当代美国经验主义美学家托马斯门罗所言:“任何一种理论,如果不是为了指导实践,就不能算是可靠的理论,也不可能提供真正的解释。”[10]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的产生既是为了科学合理地阐释社区终身教育的健康素养教育经验,也是运用系统化的社区健康素养教育理论指导社区健康管理实践活动和过程。

3.2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研究的方法

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研究的方法主要涵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健康素养教育活动经验性方法两大类型。从学科的研究方法看,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因其交叉学科和中介性学科的特点,它的研究需要借助与它密切相关的社会学方法、管理学方法及教育学方法等。首先,现代社会学倡导经验研究方法与理论研究方法的融合贯通,“把经验社会研究作为理论社会学研究的基础”[11]。现代社会学所谓经验研究方法,要求按照特定的研究目的科学地收集与分析社会实际状况的程序、途径与技术。从研究的整体程序看,主要包括研究课题的选择、研究对象的确定、资料的收集及分析,理论的建立与报告的提出等过程。整个程序的每一个环节,都包含着不同的方法,例如,确定对象就具有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个案调查及追踪调查等方法;收集资料方法包括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社会测量法、实验法、统计法及文献法等。其次,现代健康管理学的方法,包括科学健康管理学的理论方法与实验主义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健康管理学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人类健康管理现象,从实践观点探讨健康管理主体与客体的生成过程,以及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为科学地实施健康管理教育,构建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提供了科学理论健康管理学方法论。最后,吸收现代教育学的原则与方法。现代教育学研究的原则主要包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研究相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及类型性与一般性相结合等原则。现代教育学研究方法包括系统综合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社区实验法、案例分析法及比较研究法等。社区教育既是社会教育大系统的一部分,与继续教育、成人教育、青少年德育和老年教育等是平级关系并与它们共同隶属于教育事业大系统的子系统,也是社区建设的一个方面。社区建设包括社区的物质条件建设、社区活动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建设等,也包括社区教育活动和过程的组织实施。因此,在考察社区健康素养教育活动和过程时,决不能脱离社会教育事业发展大系统、孤立地开展社区健康素养教育活动的研究。调查研究法对研究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是一个新兴的研究对象,目前还没有足够的理论资料可供借鉴,所以必须对西方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的社区健康素养教育活动经验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从中提炼出带有普遍价值和指导意义的理论。此外,还有社区实验方法、案例分析方法和比较研究法等,社区健康素养教育学要借鉴教育学和社会学的这些方法,通过对社区健康素养教育活动进行科学的总结、归纳,形成富有指导意义的理论。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5篇

关键词:健身教育论;真义体育;体育健身;竞技娱乐;林笑峰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09)12-0009-04

Multiple gaming and value behind the physical education ideology

――Expatiation on the profound value of the Fitness Education Theory by Mr. LIN Xiao-feng

LI Shou-rong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631,China)

Abstract: In the physical education ideology, the Fitness Education Theory, a new work of Mr. LIN Xiao-feng, is the key speech resource and theoretical form. In the Fitness Education Theory, Mr. LIN Xiao-feng revealed the gaming of the ideological root, speech right and resource configuration behind the physical education ideology by means of his keen contemplation and profound observation on sport and competition. In the multiple gaming behind the physical education ideology, the Fitness Education Theory has shown its unique value, and provided a brand new theoretical framework for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sports fitness and competitive entertainment, a way of thinking to solve problems constantly occurring to sports fitness and competitive entertainment, and a rational interest structure for rights corresponding to sports fitness and competitive entertainment.

Key words: fitness education theory;physical education;sports fitness;competitive entertainment;LIN Xiao-feng

“中国近代思想史研究,要重视思想家的思想,至少应以思想家的思想为研究的切入点”[1]。我国体育思想史是“五四”运动以后随着中国现代学术体系的建立而逐步形成的,已有80多年的历史,但体育思想史学术界却一直缺乏理论上的自觉、深度和视野。在寥寥几本以体育思想家为主要线索构架而成的体育思想史著作中,也只是再现了中国传统养生思想的嬗变和西方现代竞技项目的渐入,缺乏对社会秩序与意义世界重构的现实关怀和理论张力。

林笑峰先生被誉为“体质派和真义体育派的带头人”,他的新作《健身教育论》[2]标志着真义体育思想谱系的形成,表达了体育健身的现实诉求和理想图景,是中国体育思想的范本。《健身教育论》有着深切的现实关怀,不仅勾勒了以“健身”为坐标系的体育理论图式,深化了我国体育研究的问题意识,拓宽了我国体育研究的理论视野,而且面对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的多重博弈,坚守价值中立、学术独立和社会责任的知识分子传统和社会批判品格,将“体育(phsical education)”“竞技(sports)”等理论内涵与体育健身和竞技娱乐制度化变迁有机地加以勾连,共同构成了一个具有强烈现实精神取向的现代“话语谱系”,将对中国体育发展产生极具深远的影响。

1真义体育思想谱系背后的多重博弈

1.1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博弈的根源

在真义体育思想谱系中,林笑峰先生一直坚持体育与竞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不能涵摄。“涵摄”是一个逻辑概念,指的是将外延较窄的概念划归到外延较宽的概念之下[3]。《健身教育论》从哲学的高度对体育与竞技进行了体系脉络的梳理和概念范畴的阐释,认为两者不可涵摄,各自具有独立的主体价值和概念内涵[2]106-116,并进一步指出我国学术界对体育概念的认识混乱,出现了以sports为结构核心与意义中心的大体育观占统治地位的思想 [2]117-123,是导致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博弈的根源。

我国体育理论沿袭了西方体育理论的历史惯性,无论问题意识、提问方式、解决路径,还是思想前提、内在逻辑、表达习惯,多为欧美体育思想的投射。在《健身教育论》中,林笑峰先生[22]55指出,英、美、意、法、日、加、德、澳等国,尤其是前苏联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基本上都是以传习各种运动技术为业,认为运动技术就是身体,技术教学就等于身体教育。这种以竞技运动为价值尺度和学术形态的竞技娱乐随着“西学东渐”的历史进程传入中国后,直接导致竞技运动在与体育健身的博弈中胜出,在中国取得了统治地位。国家精英也落入了西方体育思想精心构织的文化殖民体系,制定的体育政策造成了群体意识断裂,不能满足普通老百姓的体育健身诉求。“中国真正的体育被竞技娱乐取代,增强人民体质的教育遭到严重破坏。培养身体教育工作者的体育系科课程被游戏竞技取代,弄得体育教师只会教竞技运动,不会进行增强体质的教育工作,使所有受教育者受不到增强体质的教育。”[2]86

1.2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话语权的博弈

在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建构的秩序世界中,是有“中心”和“边缘”之分的,并不是按照表面上的“平等”“公正”原则来运作的。只有掌握了话语权,体育健身才能在我国以竞技运动占统治地位的现实秩序世界中获得修改或参与制定游戏规则的能力。林笑峰先生认为:“全力以赴为体育事业争取向阳之地,对体育的科学化和现代化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4]在我国,真义体育思想谱系正是在以sports为结构核心与意义中心的大体育观占统治地位的现实利益格局中,寻求体育健身的话语权。在《健身教育论》中,林笑峰先生[2]122呼吁树立体育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真义体育观的立足点是教育,关注的是增强人民体质的国民身体教育――体育,这是真义体育观的特点,也是与大体育观、人文体育观的不同之处”[2]120,以求真义体育话语权获得现实影响力。

以sports为结构核心与意义中心的大体育观已经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话语资源和价值体系,在我国已经获得了制度性安排,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性认同让全社会成员接受下来,内化为体育世界观,取得了一家独大的地位,引发了真义体育观对话语权的合理诉求。在我国,话语权一直是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博弈的焦点。早在1979年,在东北师范大学体育系任教的林笑峰先生到北京给百余名体育界的官员和学者演讲,在演讲中明确指出体育和竞技要完全分开,引起体育思想的大震荡和体育话语权的分化。2008年深秋,熊斗寅先生回忆当时情形时说:“中国的体育理论界一直没有学派,也没有不同的观点。如果林先生另创一派,百家争鸣,一定会促进中国体育理论乃至中国体育的发展。”[5]真义体育观开始作为一种话语资源行使话语权,不断改变体育学术界和普通大众关于体育就是竞技的固有思维。1979年2月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体育业务工作上来,并确定了“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前提下,侧重抓提高”的方针政策,初步形成了奥运战略。1980年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定下竞技体育为工作中心的战略。林笑峰先生的真义体育观,显然在和这种体制唱反调,在既得利益集团的围攻下被剥夺话语权。

1.3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资源配置的博弈

资源配置是个经济学概念,而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是资源的稀缺性和人类欲望无限性的矛盾。用有限的资源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的需要,就必须进行选择[6]。

我国在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中的资源配置受到政府、政策、体制的约束。在我国,举国体制和奥运战略使得以sports为结构核心与意义中心的大体育观获得了资源配置的先机,导致以增强人民体质为中心的真义体育观的资源配置空间萎缩。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举国体制。这份纲领性文件实际上是强化举国体制的制度设计,也是竞技运动获得资源配置优先权的“尚方宝剑”。我国体育举国体制经费保障体制划分为:国家财政拨款、体育公益金、社会赞助、运动队开发所得、国际奥委会资助5大类,其中国家财政拨款占据主导地位[7],而且竞技运动的这种资源配置优先权在相当长时期内不会改变[8]。2004年雅典奥运会后,有资料显示国家在一个奥运选手上投入的费用大概在四五百万元人民币,按中国奥运代表团400名运动员计算,总投入大概在16~20亿,折算到32枚金牌上,一枚金牌的成本就是五六千万元[9]。而我国在增强人民体质的真义体育上资源配置薄弱,造成了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的资源配置失衡。2008年权威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6.58个,人均场地面积不过1.03 m2,与美日等发达国家平均每万人拥有场地200余个相比,差距悬殊[10]。“任何一个国家,若是把身体娱乐活动当体育,这个国家必然不但把身体娱乐经费,而且把全部体育经费都花在身体娱乐上,而真义体育工作则一事无成,这个国家的体育就会空有其名”[11]。林笑峰先生[2]93在《健身教育论》中指出:“竞技科学与体育科学本可以相辅相成协调发展,人为地用竞技科学取代体育科学,破环了研究人体发展问题的真正的体育科学,对竞技的提高无任何补益。”

2多重博弈下真义体育思想谱系的独特价值

2.1为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和谐发展提供了全新的理论框架

在体育思想史上,以《健身教育论》为标志的真义体育思想谱系在社会化的重要维度和实践功能的意义上,将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思维演进方式与基本价值观念的变迁两者有机地联系了起来,直接凝聚、传达了有关真义体育的知识、观念、思想和信仰,为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和谐发展提供了全新的理论框架。

以《健身教育论》为标志的真义体育思想谱系作为全新的“概念工具”和“思想资源”,以哲学、逻辑学思维来更完美地组织和表达自己的现代性思想。“林笑峰先生为代表的‘真义体育观’因其采用严格的逻辑分析方法对一些关键性概念做出了清晰的解释而格外引人瞩目”[12]。在《健身教育论》中的“分歧与争议”“见解”两个篇章中,通过完整的思想演进形态和理论阐述对身体教育和运动竞技进行了精细考察[2]55-122。《健身教育论》全书体现着强烈的思想史关怀和宏阔的学术视野,重视从词汇、概念来揭示真义体育内涵的丰富层次及其历史变迁,体现了真义体育思想的“变化”和“延续性”,延续了“体育的真义是健身教育,是增强体质的教育,不是运动竞技(sport-athletics)、休闲(leisure)、娱乐(recreation),体育(PE)不是体娱(PR)”[13]这个旗帜鲜明的学术观点。《健身教育论》不仅梳理了真义体育思想发展的历程和理论思维发展的内在逻辑,更为重要的是在“论体质”“增强体质”“增强体质的手段”“优生优育健身”等4个篇章中“特别关注体育教师对健身知识和技能的实验研究”,系统地形成真义体育思想谱系中“体质”“健身”等相对独立的概念、范畴、术语,丰富了真义体育思想谱系的研究视界,为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的和谐发展提供了全新的理论框架。

2.2为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丛生的问题提供了破解的思路

在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的多重博弈下,我国体育和竞技产生了诸多内生性问题,受到内在性危机的现实拷问。以《健身教育论》为标志的真义体育思想谱系作为一套特定的话语和话语规则表现出了强烈的现实关怀,面对新的学术现实提供新的破解思路,将真义体育思想与现实价值追问紧密结合起来。面对我国青少年学生部分体能指标20年来持续下降[14]的社会现实,林笑峰先生[2]12在《健身教育论》中呐喊:“体育教师(进行增强体质教育的教师)实则只会运动教练,空有体育之名。体育(PE)中健身的主业不能再荒芜下去了,要创建健身学,为真义体育立增强体质之业。”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竞技体育开始腾飞,特别是中国运动员在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实现了奥运史上金牌零的突破,中国体育界的眼光越来越向着竞技体育,尤其是奥运会集中。国家体育行政部门提出了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发展竞技体育的奥运战略。尽管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再三强调,奥运战略并不等于金牌战略。但省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仍将夺金牌视为最明显的政绩,主要的人、财、物力自然都向可能夺金牌的项目集中。竞技体育成为了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中心,以致出现了有的省体育部门领导因全运会成绩不佳,返回时刚下飞机即有免职书“迎接”的怪象[15]。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推出了《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指出发展体育的基本方针是“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可“奥运争光”是硬任务,“全民健身”是软任务,两者根本谈不上“协调发展”。面对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多重博弈下的两难困境,林笑峰先生[2]115在《健身教育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由于中国用体育组织制度名称去标记竞技组织制度的概念,从中脱落了体育组织制度的概念和竞技组织制度的名称,中国体育和竞技的组织制度无法完善起来,全部体育和竞技的组织制度陷入混乱状态。”真义体育思想谱系将体育和竞技的丛生问题纳入方法诉求和价值申述的破解路径,是“喊话哲学”的逻辑理由和实践选择。“中国体育行政机构要进行重大改革,管理体育(群众体育)和竞技(竞技体育)的行政机构必须分开”[16]。

2.3为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相应权益提供了合理的利益格局

真义体育思想谱系是一种寻求合理安排体育和竞技利益格局的理论机制,对合理、理性的体育秩序和竞技秩序进行暗示与规范。体育的真义,在于增强人的体质,完善人类的身体。在现实实践中,以《健身教育论》为标志的真义体育思想谱系希望实现从“运动”为中心的体育思想向以“人”为中心的体育思想的转向,为身体教育和运动竞技相应权益提供了合理的利益秩序。

在真义体育思想谱系中,“体育属于教育,特性是身体的教育,本质是增强(发展、完善、建设)人的体质。”“竞技也有其属性、特性和本质。它属于实用文化,特性是运动技术,本质是夺冠(金牌)”[17]。体育和竞技两个语词概念界定得相当严密,意义清楚、行为明晰,本应各有自己的利益格局和现实秩序。但在sports大体育观统治的现实利益格局中,由于中国竞技体育承担着夺取金牌的政治任务,所以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中国体育管理体制一直延续下来,形成了竞技体育一家独大的畸形现实利益格局。在sports大体育观的学术视界中,所谓体育强国,是指在世界重大运动竞赛中名列前茅的国家,即以竞技水平为最鲜明、最主要的标志。例如,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取得总体优势,名列前几名(一般指3~6名)的国家[18]。Sports大体育观希望通过这种学术话语的社会化、制度化、意识形态化,产生一种优势力量来安排自己的利益格局。在《健身教育论》中,林笑峰先生[2]20,21,55对在sports大体育观影响下形成的体育体制、观念模式与价值模式进行了理性批判。“不读书,不看报,不治学,无学术,不会考证、分析、推理和判断,不动思维,自以为是,粗鲁野蛮,是运动技术挂帅的综合症。”“近百年来,体育界对运动术与健身术都没啥讲究,专搞运动术,似乎运动术就是健身术,似是而非”“在数百年的历史时期内,世界各国的体育基本上都以传习各种运动技术为业,并不真正研究人体发展和增强体质的事。”以《健身教育论》为标志的真义体育思想谱系旨在通过思想批判达到社会批判的目的,为体育提供一个新的思想空间、一种新的思想可能性,进而为体育健身与竞技娱乐相应权益提供合理的利益格局。

在真义体育思想谱系关怀中的体育,是一项致力于追求并竭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身体健康的伟大事业。林笑峰先生的《健身教育论》,用哲学理性对体育和竞技进行了深刻、颇富新意的审问与检讨,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富于教益的启发。

参考文献:

[1] 郑大华. 如何进一步深化中国近代思想史研究[N].光明日报,2005-01-26.

[2] 林笑峰. 健身教育论[M]. 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3] 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M]. 范扬,张企泰,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97.

[4] 李寿荣. 倡行真义体育――林笑峰先生访谈录[J]. 体育学刊,2007,14(5):1-3.

[5] 杨中旭. “体育强国战略”的时代背景与争议[J].中国新闻周刊,2008(6):39.

[6] 陈汉平. 经济学思想发展对财政学理论的影响[J].学术论坛,2003(3):57-59.

[7] 梁晓龙,鲍明晓,张林. 举国体制[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6:2.

[8] 杨中旭. 后奥运中国“举国体制”不会动摇[J]. 中国新闻周刊,2008(9):66.

[9] 勾晓峰. 对“举国体制”的冷思考[N]. 经济参考报,2004-10-20.

[10] 曹辛.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N]. 南方周末,2008-08-28.

[11] 杨文轩,林笑峰,郑俊武,等. 体育原理•论著选读[M]. 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12] 王学锋. 真义体育思想对中国体育发展的贡献[J].体育学刊,2004,11(4):7-11.

[13] 林笑峰. 健身与体育[J]. 体育学刊,1995,2(2):15-20.

[14] 马邦杰. 学生体质指标近20年来持续下降 谁在毁掉孩子?[N]. 羊城晚报,2008-08-14.

[15] 王俊璞. 中国体育缺失了什么[J]. 记者观察,2008(11):32.

[16] 吴鉴翼. 各司其职 比翼齐飞――伍绍祖同志答记者问读后感[J]. 体育学刊,2007,14(4):17-18.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6篇

关键词:知信行理论;身体健康;提升策略

中图分类号:G2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1(a)-0000-00

人们生活在快节奏的工业化社会里,面对着生活和工作的双重压力,最终导致人们的身体健康出现问题,因此我们面临着如何提升大众身体健康素质的社会问题。本文以知信行理论为切入口,探讨提升大众身体健康策略,以提升人们的身体健康,最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国家建设服务。

1知-信-行理论概述

知识―信念―行动(知信行)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一开始是用于提升教学效率的行为模式,80年代用于与健康相关的行为模式,这与现代社会的发展是一致的,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健康问题获得了人们的热切关注。这一模式整体上划分为三阶段:知识、信念和行动。这三个阶段是一个有机体,呈递增的状态,前一个阶段是后一个阶段的积淀,其中知识是基础,信念是动力,行为是目标[ ]。

概念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越是简单的概念概括起来越不容易,因为这些概念的外延广泛,就如对“物质”这一名词下概念一样,可以延展到经济学的层面上去。本文知-信-行理论中就有三个概念需要界定,包括:知识、信念、行为。为了研究的需要,这三个概念将结合本文的主要内容进行界定。通常来说知识是指一个人对某件事物的内容知道的数量,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结果,最后是以以概念或命题的形式出现,往往揭示自然和社会的一般规律。信念是经过个人加工后而形成的,表示某个人对所将要认知事物的观点和看法,具有个体特征的产物。另外信念的显性的表现是态度,共同结合成了知信行中的信。行为描述人们身体特征的一个概念,一般来说人们采取某种行为是利己的,是人们为了生存采取的方式、方法。能够使行为发生改变的因素主要有内外环境,如自然条件、传统文化、社会经济等。

现代社会物质极大的丰富,然而健康状况却没有随着物质水平的发展而同步提高。知信行模式应用于干预人们的行为以增进人们健康,主要以社会心理学的相关理论与方法来解释健康相关行为的理论。知信行的应用到身体健康促进、改善的实施中,主要有三步:第一,让人们熟悉某一知识的概念,使其明白现有的行为会对其产生负面影响;第二,采取合理的方式、手段,反转人们的某种原有信念,使其认同新的行为能够真实有效;第三,在前两个步骤的基础上,使J知变为行动,如运用鼓励的方式来改变其旧有的行为方式,并且使其战胜该过程中出现的障碍,并且对评估预期的成果[ ]。

2提高大众身体健康素质现实价值

2.1推动国家建设

国家的存在基础是单个的人民,因此只有人民拥有健康的身体,才能实现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的大发展。国民的身体素质是一个国家的潜在财富,被称为国家的软实力,人民身体健康,是实现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重要保障。由此可断定,增强全民身体健康素质势在必行、迫在眉睫。体育运动是一种天然无害易被大众接受的保持健康的方法。尤其是现代化的社会,体育锻炼能够增进健康被广大的观众所认同,如“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一辈子”的口号,体育运动的价值正不断被人们所接受。但是如何才能将这种认知转化为实际行动才是关键,如人们只知道体育运动有多好多好,而不曾迈开腿去实施,那么再好的东西也发挥不了其作用。我们希望借用知信行理论这一知识,能够促使大众真实的参与到体育锻炼中来,切实增强人民体质。

2.2建设健康城市

健康城市代表一种新的生存方式。具体到可操作化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以为人的健康服务。现今为之,我国健康城市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的计划并不完善,对人本身的关注更是不足。我们要不断的进行摸索,在必要的时候国外健康城市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并按照健康城市的标准来实施。健康城市的建设时一个长期的发展目标,涉及的面比较广,本文所取健康之意主要为身体健康一面。体育锻炼是最直接,也是最易开展的活动,运用知信行理念深化大众对体育锻炼的认识,改变行为,提升身体素质,推动健康城市建设。

3应用知-信-行理论提升大众身体健康素质策略

3.1利用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

在知-信-行理论的第一阶段是向目标群体传播有关的知识,即向大众传播相关的健康知识,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当前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发展迅速,因其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互动性,逐渐演变成社会交往的新工具、娱乐生活的新空间及文化传播的新途径。在向大众宣传有关身体健康素质的信息和知识时,应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巨大作用,并且选择合适的、有效的和便捷的健康信息,以生动形象和互动交流的形式向大众和传播,协助大众了解健康知识并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进而提升身体健康素质。

在健康信息内容的选择上,应选择符合不同人群的身体和心理特征的信息,应尽可能选择科学的、针对的、适用的健康信息,不同人群在获取相关健康信息之后,能够马上读懂、理解并加以实施,如亚健康、肥胖、颈椎病、抑郁症等。选择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作为信息的发表方式,目前智能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因此目前应着重选择利用。

3.2 构建新格局培养健康信念

知-信-行理论第二阶段是培养大众形成健康信念,即培养大众形成体育锻炼有利于身体健康的价值认同。

终身体育应首选的信念,因为我们知道体育活动对健康的影响不是短期的行为能够起到作用的,而应是贯穿人生的始终[ ]。终身体育意识的字面意思为人们对终身体育的认知和态度[ ]。大众只有将终身体育的信念进行彻底的消化吸收,才能真正的发挥体育锻炼的效果,使身体健康素质保持充电状态。拥有终身体育意识,能够使大众了解到体育运动对身体健康素质提升的作用,并且坚持不懈地锻炼身体,影响其一生。

在具体的操作中,我们以社区为例,说明如何组织健康教育活动,如在居民常聚集的地方放置健康知识展板,指出不同体育锻炼的不同作用或不同人群应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体育项目。在此阶段,社区及家庭应表现出细心、真诚、耐心,将为社区人们的健康做到实处。

3.3 加大培植体育气氛转变行为

在知-信-行理论的第三阶段,即在大众获取健康知识和培养信念后,能够自主地进行体育锻炼,提升自身的健康素质水平。为了能够为大众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便其更多地参与体育锻炼活动,社会可以通过建造活动场所及开展多样活动来促进大众的体育锻炼活动。

适合大众进行体育活动的场所较少,没有合适的场所进行体育锻炼,就降低大众参与体育运动的意愿。为了加强大众体育教育,应当加大对体育活动场所的建设,如建设篮球馆、游泳馆、体育文化中心等活动场所,向大众开放现有体育活动场所,进而为大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健身环境。

体育部门应与城市建设、园林规划等部门合作,根据不同地区的现有条件,建造符合当地情况的体育活动场所。城市内的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建设,应做到切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并且能够做到资源的充分利用,使得已建设好的体育活动设施,真正地能够被大众利用起来,进行体育锻炼。

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建设,积极的引导大众形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我们所说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不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信息网络在给大众提供健康知识方面作用巨大,但是其作用是有限的。关键是基础设施的建造与使用,这才是解决问题的症结。如在社区人们经常聚集的地方,提供齐全的配套设施与器材,为大众营造一个体育锻炼的实体空间,使其在潜移默化中发挥作用,毕竟眼见为实,人们最初的认知来源于具体的经验积累[ ]。也只有这样才能将大众在互联网上将获取到的健康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合二为一,使知识得到有效的转化,真正做到为人们的健康做事。

4 结论

本文以知-信-行理论为研究视角,归纳总结了增促大众身体健康素质的策略,对实现大众身体健康的目标具有现实价值。当前社会节奏快、工作压力大,不少人忽视了健康问题,使得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应用知-信-行理论,首先加强大众对健康知识的认同,进而自觉的进行体育锻炼,最终取得身体的健康。同时,政府应当在提升大众身体健康素质方面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建成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有效促进社会形成良性机制,提高实施效果。

参考文献

[1]蔡f华,陈瑜. 强化健康教育“知信行”提高公民健康素养[J].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5,32(2):58-159.

[2]宋军,肖|, 靳雪征等.我国50家大型企业员工健康相关知信行及健康现状调查[J]. 中国健康教育,2012,8(2):131-134.

[3]徐珊,彭晓琳,张春惠等.持续开展健康社区创建活动对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知信行的影响[J]. 中国医药导报,2014,11(30):125-128.

[4]黄佩贞,钟微,肖青等.广州市海珠区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知信行调查分析[J]. 中国社区医师,2014(27):161-162.

[5]胡佳,顾春华,蔡凤珠等. 上海市浦东新区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知信行调查[J]. 中外健康文摘,2012, 09(2).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7篇

1、关于“社区体育”与“社会体育”术语的选择

九十年代以来,“社会体育”这一术语在我国体育界始为流传,而此前只有“群众体育”或“大众体育”的说法;与此同时,“社区体育”也作为一个专门用语陆续在有关报刊杂志上出现。但观其基本含义又彼此雷同。显得当前术语混乱,似有秘要加以澄清与正名。

根据术语与概念的关系,以及确定术语必须科学、准确、符合逻辑并力求与国际用语相一致的基本要求,“社会体育”的提法,显然不妥。其一,“社会体育”概念太大,从字面上看,它应包括所有的“体育”,而其本意则是指“体育”中的一个局部或一个分支。这里关键在于“社会”一词的冠用。一般说来,“社会”是指“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按照马克思的论述“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就构成为所谓社会。”显然,用“社会”冠于“体育”,即“社会体育”作为标志“体育”中某个局部的专门用语,是不确切的,极易使人们在局部和整体上概念不清、思想模糊。事实上表现在对“社会体育”的界定与解释,也不能自然其说。例如在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材》(1995年3月第一版)中就这样写道:“社会体育是公民自愿参加的,以增进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社会体育的对象是全体国民,社会体育的范围涉及整个社会,是学校体育、部队体育和竞技体育以外的那样一个广阔的领域。”从中不难看出,“对象”不清,“范围”不定。就所指“对象”而言,又是“公民”,又是“国民”,殊不如“公民”与“国民”并非同一概念。若以“公民”为对象,自然不包括年满18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和婴幼儿在內:若以“国民”为对象当然又该包括在内。且以“国民”为对象,又怎能除去学校的师生、部队的官兵和竞技运动中的运动员、教练员。就其“范围”而言,既是“涉及整个社会”,又怎能丢掉学校、部队不管。显然是多处漏洞、自相矛盾;不符合逻辑、不准确、更不科学。其二,从分类与划分角度看,在关于“社会体育”的论述中,所例举的“学校体育”、“部队体育”、“竞技体育”以及“社会体育”等四个术语,如果将其视为我国体育(总)的各个分支(或局部)的标志,其确定依据并不同一,既以“范围”,又以“目的”,严格说来很不科学严谨,同时反映对体育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并不清晰。体育是人类针对自身,以其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以谋求健美乐为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理当作用于全社会每一个人的一生,而在人生的一生中,就其主要活动场所而言,则是家庭、学校和社区。因此按体育实施的范围划分,即是家庭体育、学校体育和社区体育,这是合符逻辑的,也是顺理成章的。诚然,人们会在家庭或学校或社区当中活动;家庭、学校、社区当中的体育信息也会彼此交流与沟通,但家庭体育、学校体育和社区体育则有其各自的特点和主要对象,这正是它们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彼此区别的具体体现。至于部队官兵,为了健、美、乐,同样可以借用体育与所在社区发生联系,与民同炼同乐,只是体育在部队则更多的表现为它是提高部队官兵军事素质的重要手段。由此不难作结,“社区体育”这一术语的确定,较之“社会体育”的说法,更显得科学合理,符合逻辑,反映了体育实践的客观规律。

2、社区体育的意义及特点

2.1社区体育的意义

社区体育主要是指成年人针对自身,以其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以获得健美乐为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体格健美与快乐幸福的生活。成年人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中流砥柱,其身心健美、快乐幸福的生活与健康长寿,又直接关系到国家或民族的社会稳定与繁荣昌盛,因而也必然成为一个国家社会制度是否优越和民族文明程度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深入持久地开展社区体育实践,必然对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积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影响。概括说来,社区体育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直接作用。

1、能有效地帮助人们健身,促使体格健壮,体态优美,形成并保持各种良好的身体技能,增强体力;保持头脑清醒,思维敏捷,利于提高人们的学习、工作、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里。

2、能有效地促进人们健心,调节与消除各种不良情绪,促进人际交往。增进彼此了解与友谊,使人们精神更美好,生活更快乐。

3、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高人们体育文化素质,利于移风易俗,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2.2社区体育的特点

1、健美性与娱乐性

社区体育的主要对象是成年人,而成年人参与体育锻炼的目的,既不是为了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当运动员,也不是为了促进自身的生长发育。成年人进行体育的目的,则是在其生长发育基本完成,已经定型成年的基础上,为了健身健康;为了形体美、姿态美、动作美;为了图快活,概括地说,就是为了“健、美、乐”。事实上,考察成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时的动机亦不难发现,或为了强身健体;或为了美形、美姿、美态、美化动作;或为了玩一玩,图个心情舒畅、精神愉悦。有时动机单一,有时多位一体,相得益彰,完全由具体的人,具体的内容与形式,具体的特定环境来决定。换言之,离开了上述动机与目的,成年人一般是不会过问体育的。这就决定了社区体育必须具有健美性与娱乐性特点,并以此区别于其它社区文化现象,决定其独特的社会地位。

2、自控性与个人针对性

社区体育的实践活动,是成年人在其业余时间,自愿自觉、主动坚持经常的基础上展开的。由于社区所辖成年人中,种族、性别、年龄、职业、生活习惯、兴趣爱好,体质健康、个人需求、业余时间以及所处的地位、社会环境等均存着异,给杜区体育实践中集体性活动的组织与实践带来极大困难。因此社区成年人以其身体运动实现“健、美、乐”目标,则主要表现为针对个人体质、健康、需求、心情、兴趣爱好及特长等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内容与形式,在允许的时间与环境条件下的自我调控。换言之,虽然成年人所处的社区也不时组织开展一些集体性体育活动,激发人们的兴趣与热情,交流体育信息,推动社区体育工作开展,显得很有必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绝大多数的成年人,“健、美、乐”目标的实现,则主要不是依靠他人控制(即他控性),而是靠自己针对自己的自我调节与控制来实现。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8篇

关键词:武术概念

本质属性

逻辑学思考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3)03-0005-03

关于武术的概念的争辩一直不休,各持己见,百家争鸣;各种观点和视角层出不尽,这为学术研究和探讨提供了更为宽广的视野。武术概念以及武术本质属性是关于武术是什么的研究,也是在哲学层面关于武术的探讨,弄明白武术概念和本质属性,为武术的其他研究提供理论基础。本文从逻辑学的角度出发,从武术本体上探讨武术的概念和本质。

1 关于武术本质的两种主要观点

在武术本质上,目前学术界也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多质论,认为武术的本质是多种的;一种是单质论,任务武术的本质只有一种。

多质论者认为技击是武术的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技击通过套路和搏斗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这也决定了武术的多样性及武术本质的多样性。他们认为攻防是武术的初级表现形式,是武术一个方面的本质。对人身体健康的促进,对体格对抗能力的增强,对人的教育功能是武术本质的进一步表现,武术本质还表现在修身、医疗、观赏、经济等方面。为此,武术本质是以攻防为核心本质的,其次,武术本质特征还在于促进人的本质发展,促进人自身以及与环境的和谐,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多质论者通过不同侧面论述分析,并认为武术的本质是多方面、多层次的。

单质论者则认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特征的运动技术体系,对武术多方面、多层次的本质持否定态度,他们认为武术的本质就是攻防,并无所谓的其他武术本质存在,如果将其他所有的都看成是武术的本质,那么武术就不存在本质属性。为此单质论者认为武术的本质属性就只有技击,而促进人自身的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教育等等都是武术的衍生特征,而不属于武术的本质特征。

多质论和单质论各自从不同的视觉探析武术的本质,为进一步探讨武术的本质,提供了可贵的参考意见,同事多质论者和单质论者的争辩,观点的相互碰撞,为学术理论创新提供了智慧的思考。通过对两种观点进一步深入探讨,不难发现单质论和多质论多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就是双方都是侧重武术的功能,未曾探析武术的本体内涵,未能从武术的本体来分析武术的本质特征,只注重武术的功能性;其次就是多质论者和单质论者都没有区分本质和本质属性,在哲学视域中,本质和本质属性是截然不同的。为此多质论者和单质论者都不能对武术本质做出科学合理的回答。

2 武术概念回顾

明晰武术概念历史沿革,为更为准确地探讨武术的概念提供理论思路,同时借鉴现代武术争论的各种观点,分析历史,辨析现代武术概念的争辩,为探求武术概念提供更为理论思考和思路。

1932年《国民体育实施方案》将武术定义为:“武术是国术,是民族身体活动方法,主要具有自卫技能和锻炼体格的功能。”

1957年在北京举行了关于武术问题的研讨会,将武术定义为武术主要目的是防身,属于体育范畴,武术具有技击性质和特点。

1961年出版的《体育学院本科讲义・武术》则讲武术定义为民族形式的锻炼方式,主要包括拳术、器械、套路,属于体育范畴,主要的功能为强筋健骨,增进健康、锻炼意志等作用,也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项民族文化。

1978年出版的《体育系通用教材・武术》将武术定义为武术主要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攻防格斗动作为内容,根据攻防、动静、刚柔等矛盾相互变化的规律编制各种投手讨论,主要具有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民族形式的体育。”

1988年的武术学术研讨会将武术定义为是以技击动作所构成的套路和格斗的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属于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2004年出版的体育院校教材,沿用了1988年武术学术研讨会关于武术的定义。

以上各种观点,是关于武术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观念,反映了武术概念在不同时期的变化。武术概念的发展变化,是武术概念本身丰富完善,是接近事物本质的过程。概念也在发展变化,更甚是曹・国正在《博弈经典》中认为概念是前卫的、新颖的、潮流的,有未来的趋势,有背景有画面。武术概念也在历史的车轮中,随着时代的步伐,不断丰富完善自我概念。近年来,对武术概念的探讨从未停过,主要的观点如下:

邱坯相认为:“武术是以技术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搏斗为主要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他认为武术主要内容是技术,技术通过套路和搏斗表现出来,并在中国发展起来的传统体育项目。

谭炳春认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主动内外兼修,武德兼备,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他承认武术以技术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主要形式,注重内心平和武德的修养,同时还强调了武术的教育功能,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曾于红、肖红征认为:“武术是以攻防为主要内容,以体现人体格斗能力为核心,以套路演练、搏斗对抗、艺术反应为表现形式,注意内外兼修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艺术项目。”他们将艺术作为武术一个特性,也是作为武术的重要表现形式。

杨建营认为:“武术是源于中国的一种围绕技击而展开的投手和持械的运动技术体系。”他认为武术是一种运动技术体系,技击是武术的属性。

上述的各观念为准确地把握武术概念内涵提供了可贵的参考。同时历史沿革和各种观点也表明,武术概念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且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概念。

但是无论是历史上关于武术概念的论述,还是现代武术的争论,都存在一些有待于进一步商榷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武术概念外延过窄。武术博大精深,承载着民族文化并传承民族文化,不容质疑,在我国也是作为我国民族传统项目承载民族文化,是民族精神传承的主要载体。但仅仅将武术归为中国或者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显然是不能概括武术概念的全部外延。如泰国的泰拳,如果按照武术拳种分类,它肯定属于拳术的一种,拳术属于武术。由此可知,泰拳也是武术的一种,但是泰拳却不是中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而是泰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再如截拳道,则是李小龙根据中西方武术精粹白创的一门拳术,创立于美国,融有中西方武术精粹,显然截拳道属于武术。为此我们承认武术的民族,陛,但不能仅仅将武术的概念仅仅定义在中国,将其定义为中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第二,武术本质屙『生的认识存在滞后性。武术起源于原始社会的求生本能以及古代的军事,武术在冷兵器时代,对军事和人类生活,对军事攻防和人类自卫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武术在冷兵器时代,攻防性是武术最为本质的特征。而现在,先进的武器,法制的社会,使武术的攻防功能进一步弱化,显然已经不再是武术本质属性,核心的功能。武术本质属性随着历史的发展,发生了变化,概念是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攻防本质属性的退化,但武术其他本质属性在新时期得到发展。为此仍将攻防性作为武术本质属性或者武术的首要功能,显然滞后于历史的进程。

第三,对武术概念定义的功能性人手,而不是本体。通过以上概念可知,在对武术概念定义是攻防、自卫、锻炼体格等显然都是从武术的功能对武术进行定义的。功能是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而不是事物的本质。事物本质只有一个,而本质属性则有多个,本质属性决定事物外在表现得功能。从功能论述武术的概念显然存在本能反映武术的本质。为此只能通过武术本体,探求武术概念,才能透析武术的本质。

通过分析,归纳总结并从以上各种武术概念萃取精华,为认识武术概念、本质属性和本质提供了参考。正是在对诸学说进行分析考察、吸取诸学说共同点的基础上,对武术概念定义如下:武术是以身体技击活动为手段的民族形式的体育。

3 武术本质与本质属性

关于武术本质和本质属性的问题,首先需要区分本质和本质属性的关系,何为本质,何为本质属性,在没有理清本质和本质属性的前提下,是无法辨清武术的本质和本质属性,也将会使武术的探讨浑浊不清。事物的本质,既指该事物是什么,决定事物是什么东西,事物的本质决定事物就是他自身,区别于其他事物。事物所具有必不可少的特征就是事物的本质属性。

亚里斯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指出,在事物的说明方式中所包含的第一要素,也就是表现事物是什么的东西叫作属概念,而那一事物的诸属性质叫做种差。亚里斯多德的论述对全面把握区别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本文引用学者周爱光所列举的关于水的实例对本质和本质属性进行进一步的认识。第一,事物的属概念反映该事物的本质。例如,根据“水”的定义,“水”是“无色、无味、透明的液体”。这里的“液体”就是水这一物质的属概念,他反映了水的本质,即水是液体而不是固体或者气体。水只有具有“液体”这一形态才能存在,否则“水”就不能存在。第二,事物的种差反映了该事物即种概念的本质属性。例如,水的种差“无色、无味、透明”就反映了水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无色、无味、透明”决定了在同一概念中水这一种概念与其他种概念的区别。例如,“墨水”不同于“水”,“盐水”又不同于“墨水”。虽然“墨水”和“盐水”的属概念都是“液体”,但内涵和外延已经超出了“无色、无味、透明”的种概念,为此我们将“水”、“糖水”、“酒水”三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由此可见,事物的本质由本质所决定,既属概念所决定,只有一个,而本质属性取决于事物的种差,可以有多个。

通过分析明晰了本质和本质属性区别之后,运用逻辑学来分析武术本体,进而分析武术本质和本质属性。首先,武术是以身体技击活动为手段的民族形式的体育。根据属概念反映事物的本质,本质决定事物是什么,显而易见,武术的属概念是“体育”。因此武术的本质不是技击,也不是防身,更不是人的解放和增强体质,而是体育。这就从属概念上划清了武术与艺术、农业、军事、商业和宗教等的区别。

其次,由于武术是以身体技击活动为手段的民族形式的体育,显而易见,武术的种差是“身体技击活动”和“民族形式”。根据亚里斯多德《形而上学》中,种差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的逻辑学原理,可以认为武术的本质属性是“身体技击活动”和“民族形式”。因为只有“身体技击活动”和“民族形式”武术可以区别于体育范畴中的其他概念,即田径、游泳、球类等项目相区别的本质属性。而增强体质、促进健康、艺术熏陶、军事属性等都不是武术的本质属性,而是武术的偶发属性。

综上所述,武术的本质是体育,武术脱离了体育就不能成立,这反映了武术的“体育性”。武术的本质属性是身体技击活动和民族形式以区别与其他的体育项目,离开了身体技击活动和民族形式,武术也将不复存在。为此武术的本质属性为身体技击活动和民族形式的体育。

4 武术的本质属性与功能

在以往的研究中,未能区分武术的本质、本质属性和功能,将其混为一谈,通过逻辑学范畴的思辨,武术本质并不等于武术的功能。武术的本质是武术本体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项目、其他事物的诸属性,而武术的功能则是属性的外在表现,是武术本质通过现实而实际表现出来的外在表现,是武术的各种作用。

武术本质与武术功能并不是毫无关系,而是密切关联的。本质属性决定着功能,事物具有相应的本质属性,才能具有本质属性相对应的功能。例如,由于木材具有其特殊的“硬度”和“可燃性”的本质属性,木材可以用来造房子、木头可以造船,也可以用来燃烧等。但是水就不具备这种功能,因为水没有木头的所具有的本质属性。水是液体,具有溶解性等特性,固可以用来洗刷等,而木头不具备水的特性,因为也不能具有水的特性。通过以上论述可知,某事物功能主要取决于该事物的本质属性,即本质属性决定的功能,事物的功能正是该事物本质通过现实表现出来的该事物的外在反映。

殊归同路,正是因为武术本身具有“身体技击活动性”,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武术才具有“攻防功能”,具有“强身健体、促进健康”,具有“培养人的功能”等等。因此,武术的功能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从武术的本质属性来看,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是体育的“直接”,而其他功能则是体育的“间接”。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9篇

关键词:武术;概念;防卫

中图分类号:G85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2-0259-04

1武术概念及定义的逻辑学原理

1.1概念定义的逻辑学原理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范围的思维形式,是进行判断、推理和论证的逻辑起点。黑格尔在《概念论》中称:“概念无疑是形式,但必须认为是无限的有创造性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实的内容在自身内,并能够同时又不为内容所限制或束缚。”

逻辑学告诉我们:“概念是发展变化,这是事实,但一定要认识到,这只是其内容是发展变化的,绝不能因此认为概念没有确定内容”而揭示概念内涵,或者说,是揭示对象特有属性的方式,方法就是定义。

1.2武术定义存在的逻辑问题长期以来,武术概念的界定问题是武术界争议比较多的焦点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2.1对武术的本质属性的认识存在分歧事物的属性有本质与非本质之分。本质属性有两个特点:一是排他性;二是决定性。不具备此两点者,则为非本质属性。

对武术的本质是否是体育在民国时期就有争论,时任中央国术馆馆长张之江认为:“属保健者曰体育,属于技击者,……由是言之,谓国术中包含有体育之效用则可,谓国术为体育之一种,则未当也”。[1]伍绍祖在《中国武术史》序言中说道“从广义上讲,武术的某些功能属于体育范畴,但它有许多内涵,超过了一般体育概念。它与西洋体育处于不同的层面┉武术属于体育,但高于一般体育”。[2]“武术属于体育,又高于体育”这一判断显然违背了逻辑上的矛盾关系。

1.2.2对概念下定义的方法错误根据形式逻辑原理,只有实质定义的种差所揭示的是概念对象的本质属性,因此,对武术定义必定是实质定义。列宁说过:“下‘定义’是什么意思呢?这首先就是把某一概念放在另一个更广泛的概念里”。苏天辅称之为“要揭露对象的特有属性,就必须在一般性中来解释其特殊性。”[3]

目前,对武术下定义存在的问题在于:不是用实质定义来对武术下定义 。苏天辅称之为‘类似定义方式、方法’。例如,运用较多的外延“定义” 法就是这样一种类型。它常用罗列武术的套路、格斗、功法等外延形式来定义武术。“严格说来,这种形式不是定义。”

1.2.3循环定义错误形式逻辑认为定义不能循环。就是说,定义项中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例如,技击曾是武术的历史名词,后来的武术包含了技击。因此,“武术是技击术”一类的定义就间接的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

1.2.4定义项和被定义项外延不等下定义必须用全同概念。有些学者认为武术是一种文化,这作为判断来说并不错。但作为定义而言就不正确了。因为从广义上来说,“将人类社会――历史生活的全部内容统统摄入“文化”的定义域。”从狭义上来说,则是“专注于精神创造活动及其结果。”笼统的“文化”定义毕竟解决不了武术分门别类的实践问题。因此,将武术概念定义为“武术是文化”的模式犯了逻辑学上定义过宽的错误。

2武术概念的历史溯源与甄别

2.1武术及其相关名词的历史考略人类生存斗争是武术产生的直接动因。远古时期,人与兽间的搏斗“固然是技击萌生的因素之一,而人与人斗,则与武术的萌生有更为直接的联系。”[4]《易经》上说:“民物相攫,而有武矣。”

人们用语言及帮助记忆、交流的符号――文字来记录这样一种社会实践经验就产生对应的名词。最早出现的“武”字甲骨文,从行从止,从戈操戈。“武”字的篆书,会合“止”“戈”二字,赋予制止侵路之意。[5]蔡宝忠认为“武”字:“持戈而立,注视前方;或举戈而行,欲与人、兽斗。…上要手持兵器,下要步走行军”。[6]他的观点与甲骨文意相近。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引用楚庄王“夫武定武戢兵,故止戈为武”的解释与“武”字篆书意相近。因此,对“武”字的解释具有两层含义。一是从主动地“操戈”的攻;一个是被动地“止戈”的防。就是今天武术仍然与军事有着密切的联系。汉语词典中与人物相关联的带有“武”的名词有:武弁(武夫、武官)、武士、武将、武警、武侠、等;与事物相关联的名词有:武器、武备、武装、武德、武道、武艺、武斗、武功、武力;与人的精神相关联的名词有:英武、威武、雄武、武健、尚武、精武等。

“技击”一词出现在《汉书・刑法志》:“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这里“技击”是指注重个人技艺本领的军事制度,能斩敌一首,则赏黄金八两。明・魏禧《大铁椎传》中有“工技击”。“拳”字最早出现在周代“无拳无勇,职为乱阶。”这里的“拳” 虽当“力”来讲,但反映了拳、勇、力之间的密切关系。公元前1705年,周武王在牧野与商战前誓师说:“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至,齐焉。”汉代经学大师郑玄解释说:“伐,谓击刺也,一击一刺为一伐”。“伐”体现了军事作战中持械的击刺。

“武艺”一词在汉代《古今图书集成・闺奇部列传》载“关索妻王氏,名桃、娣悦。汉末时人。…有臂力,精诸家武艺”;“国术”是民国时期对以武术为主体的民族体育的官方称谓。民国十六年(1927年),张之江正式向国民政府申请改“武术”为“国术”,第二年三月国术馆宣告成立,“国术”一词逐步通行天下。

现代“武术”一词,出现在清人徐珂辑撰的《清稗类钞・战事类》中“冯婉贞胜英人于谢庄”记载:咸丰庚申(1860年)英法联军自海入侵,京洛骚然。……中有鲁人冯之保者,精技击。女婉贞,年19,姿容妙曼,自幼好武术,习无不精。[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式使用“武术”一词。1952年6月24日,荣高棠在《为国民体育运动的普及和经常化而奋斗》报告中,运用了“武术”一词。1958年9月8日在北京举行了全国武术运动大会,其后成立了中国武术协会。“武术”一词真正显其本来面目。

2.2武术定义的回顾与评价毫无疑问,古代军事武艺是中国古代武术形成、发展的一大文化源。到近代,由于军事武艺全面退出历史舞台,武术在体育领域获得了发展空间。然而,由于受到人们认知水平和历史条件的限制,对武术还是没有形成一个完全理性的认识。

1932年颁布的《国民体育实施方案》中有最早的武术定义。“国术,原我国民族固有之身体活动方法,一方面可以供给自卫功能,一方面可作锻炼体格之工具”。这概念表述有几个特点:1) 用国术代替武术。2) 强调了武术的自卫技能和锻炼体格两个功能。3) 突出了武术的民族性,将武术理解为我国民族固有的身体活动方式。这一定义存在问题:1) 不是用实质定义而是用功用定义来对武术下定义 。2) 属性不清。没有揭示武术的本质属性、非本质属性。

1957年6月“关于武术性质问题的讨论”,与会者较一致认为:武术是民族形式体育的内容之一,它具有健身、技击、艺术的成分,它能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培养思想品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这一概念将武术归属于民族传统体育,虽提到了技击,但只罗列武术具有的功能、目的等一般属性,而未能揭示其特有属性(即排他性和决定性)。

1961年出版《武术》中定义为“武术是以拳术、器械套路和有关的锻炼方法所组成的民族形式体育。它具有强筋壮骨,增进健康,锻炼意志等作用;也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项民族文化遗产。” 该定义除犯了57年概念的错误外,由于受到左的思潮影响,将技击这一反映武术本质的属性排斥在外。此外,将民族体育与民族文化(两个包含关系的概念)作为武术的定义项,显然不符合逻辑学定义的要求。

1978年出版《武术》中定义为“武术,使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攻防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攻防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相互变换的规律变成徒手和器械的各种套路。它是一种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民族形式的体育项目。”[8]该定义用对武术内容、特征、表现形式和具体功能的形象描述代替概念的抽象性,没有揭示武术本质属性。此外,认为武术的属概念是民族的体育项目。

1983年出版《武术》中定义为“武术,使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技击动作为素材,遵照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规律组成套路,或在一定条件下按照一定的规则,两人斗智较力,形成搏斗,以此来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体育运动。”[9]此定义与78(1978年出版《武术》中定义的简称,下同)定义所犯的逻辑错误雷同,但增加了武术对抗的思想,这显然与1979年开展武术散打竞赛试点有关联。

1988年将武术概念表述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0]与前几个概念相比,88概念具有以下特征:1) 基本肯定了武术的技击本质。2) 将套路和格斗两种运动表现形式作为运动间的种差。3) 将武术归结为传统体育项目。此定义不足之处在于:1) “注重内外兼修”是的描述性语词,不具有抽象性。2) “套路和格斗”不具有区别“种差”的特性。

1996 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武术》中认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此定义虽然加入了“功法”这一运动形式,但与88定义犯了同样的逻辑错误。

1997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院校专业教材,武术理论基础》中认为:“武术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理论基础,以内外兼修,书道并重为鲜明特点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1]用“传统文化”这一笼统的概念作为定义项,以“内外兼修,书道并重”这一描述性词语为区分“种差”,无从揭示武术的本质属性。

《辞海》中对武术的解释是:“武术,亦称 ‘武艺’、‘功夫’,旧称‘国术’。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由踢、打、摔、拿、跌、击、劈、刺等动作按运动规律组成,是锻炼身体和自卫的一种手段”。[12]其失误在于未能搞清楚武术的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错把现象看成是本质,把形式等同于内容。

从43定义开始直到现代,上述的定义都将体育确定为武术的邻近属概念,但也有例外。杨红兵在否定以往概念的基础上认为:“武术的概念就是技术搏击”。[13]虽铿锵有声,切中上述概念的要害,但自身却犯了间接循环定义和无种差的逻辑错误。闫小平认为:“以上对武术概念的论证没能揭示武术的文化属性,而仅限于将武术归于体育范畴”[14]邱丕相教授也持同样观点:“从广义上说。武术的定义并不是体育能够涵盖的;从它的功能上来说,也不局限于体育。”[15]并将武术与军事武艺、武术运动区分开来。这在理论上前进了一大步,很有见地。然而,用文化作为武术的邻近属概念在逻辑学上显然是错误的。这里就产生了一个悖论:不用“文化”而用“体育”作为武术的邻近属概念,就无从反映武术所具有的文化属性;而用“文化”作为武术的邻近属概念在逻辑学上就要犯错误。

3武术的定义

3.1对武术概念下定义所遵循的原则

3.1.1依照逻辑学原理,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应该是“属加种差”逻辑史上最早的定义公式是由古罗马逻辑学家波爱修提出的。

该公式是:概念=概念所归的属+种差。这种下定义的方式,后来被称为通过属和种差下定义。所谓“属”,是指先找出被定义概念的邻近属概念,即与它最近的属概念。所谓“种差”,是指必须找出被定义概念与其他种概念之间的差别,也就是只有该事物有而它事物没有的属性,即本质属性。对武术下定义也要遵循这样一个法则。即:一是必须找到武术的邻近属概念;二是再找出武术与其他种概念的差别,即本质属性。

种差可能是被定义的种发生或形成过程中的特征,由这样的种差加上属构成的定义叫做发生定义。种差可能是被定义的种的特殊功用,由这样的种差加上属构成的定义叫做功用定义。显然,武术的种差即不是“种发生”,也不是种的“特殊功用”,因此武术定义排除发生定义和功用定义。

名词定义,或称名义定义,指规定或说明语词含义的定义。 实指定义,或称指示定义,是直接指出被定义项所反映的事物。显然,也不是武术定义所需的。

综上所述,给武术下定义须是实质定义。

3.1.2传统逻辑关于定义的规则传统逻辑认为正确的定义必须遵守以下各条规则:1) 定义项和被定义项的外延是全同关系。2) 定义项中不能有含混或比喻的语词。3) 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包括被定义项。4) 除非必要,定义项不应包括负词项。

3.2对体育是武术属概念的质疑武术的邻近属概念是体育吗?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首先了解体育的共性是什么。体育的定义大体有以下几种:

80年代中期,我国高等学校试用教材《体育理论》中,认为体育的本质属性是:“人们有意识地用自身的身体运动,来增进健康、增强体质,促进人的身心发展的活动”,并以这一本质属性作为内涵,将体育定义为“体育(广义)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为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丰富社会文化生活而进行的一种有意识的身体运动和社会活动”。

1995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体育概念》中界定为:“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以谋求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并以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并分别与国际体育联合会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发生着紧密的联系。它们与杂技、马戏、人体艺术等同属身体文化的范畴。”

《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体育“是人们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延长生命的重要方法;是与德育、智育、美育等相配合的整个教育的组成部分;它以竞技的形式,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内容和各国人民之间加强联系的纽带。”

体育学院通用教材《体育概论》:“体育(广义的,亦称体育运动)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

《体育大辞典》:体育“也称体育运动。人们根据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遵循人体的生长发育、生物机能活动能力变化与适应性的规律,以及动作技能形成的规律与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以身体练习(体育动作)为基本手段,结合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和卫生措施,达到全面发展身体、增进健康、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成绩水平,丰富社会文化娱乐生活为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

学者吴光远对体育的定义是:体育是人类通过身体练习,来改造自身身体、挑战身体极限的实践活动。

从上述定义可以概括体育以下几个特征:

1) 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

2) 增进健康、竞技和娱乐是体育追求的三个目标。

3) 体育是实践活动,且主客体一致。也就是说,体育实践的主体与客体是同一的,即都是练习者自身,而其他任何实践则是主客体分离的。因此,人类以自身身体为改造对象的身体练习,也就成了体育区别于其他实践活动的本质属性。

例如,杂技、芭蕾舞等就不能称之为体育。周西宽认为:“艺术活动的某些形式如杂技、舞蹈等与体育运动也极其类似,然而,究其本质,即便是杂技、舞蹈之类,也要“服从”艺术活动的规律―――它们都是通过形体语言(艺术形象)去展示或表演某种预定的情节或程式,从而表现一定的思想感情和人的智慧”。这些实践活动如果离开了其作用的客体对象―观众,也就失去其存在的价值。

3.3武术与体育逻辑关系的实质武术和体育的逻辑关系不是种属关系,而是交叉关系(图1)。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武术所包含的内容超越一般体育的范畴。体育的目的在于合乎科学地有计划地锻炼身体,获得健康或赢得比赛的胜利。而武术的目的在于通过身体练习,获得超乎寻常的搏杀功能,它追求在两人或多人对抗中的致伤、致残对手或使对手失去抵抗能力。因而,从追求的目标来说,武术与体育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但是,由于武术的练习过程中,包含了大量的身体练习的方法、手段等体育的因素,一些内容通过适当的限定击打的部位或采用一定的规则,将其中的适合比赛的部分内容作为竞赛的形式,从而成为运动竞赛项目;另外一些内容,由于练习其能够带来较好的健身效果,而逐步变成健身体育项目。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武术的全部内容划归到体育的范畴,却将大量的武术内涵排除武术之外。

3.4武术与军事的逻辑关系古往今来,军事都是以准备和实施战争为中心的社会活动。军事不是孤立的活动,它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以及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既受这些因素的制约,又对它们发生不同程度的作用。倪乐雄认为:“军事是指人们以有组织的武装冲突作为手段,获取或维护自身利益的社会活动”武术则是个人防卫的重要手段,因此武术与军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军事与武术确实有着密切联系。为了更好地阐述武术与军事的关系,我们列表对照说明(表1)。

通过上述分析,我认为武术应该归入个人防卫实践活动的范畴。武术与军事的逻辑关系如(图2)。即军事是国防的主要内容,武术则是个人防卫的重要手段。

3.5武术概念的民族性和现代性综观西方体育史我们会发现富有技击对抗的内容也是西方体育的重要起源或初始形态。由于武术产生于人类生存的需要,因而各个民族都有类似于中国武术的格斗形式。但作为武术,它产生于中华民族,带有明显的区域特征和民族特色,有其特殊的表现形式。

作为其他民族的格斗形式,有些已经成为单独的体育竞技项目,融入世界竞技体育的大门。例如,拳击、柔道、跆拳道等。有些项目则在其本民族内广为流传。如泰国的泰拳(Tai-boxing)、日本的空手道、相扑、剑道等等。

武术作为中华传承的社会实践活动古已有之,它伴随着中华民族的文明历史,对中华民族的生存与繁衍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它是中国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育项目的来源。

4结论

尊重历史,也体现在对现实的尊重。现代武术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根据这一现实,我们将武术定义分为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

广义武术概念:武术,亦称 ‘武艺’、‘功夫’,旧称‘国术’,是以技击为内容,以身心练习为基本手段,中华民族传承的个人防卫实践活动。

狭义武术概念:武术又称武术运动,是在继承传统武艺基础上形成的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的民族体育项目,表现为套路、对抗等多种运动形式。

参考文献:

[1] 张之江.武术与体育.教与学(月刊).正中出版社,1937.转引自谭华.70年前的一场中国体育发展道路之争[J].体育文化导刊,2005(7):63.

[2] 伍绍祖.中国武术史・序言.中国武术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8.

[3] 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纂.中国武术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8,11.

[4] 王兆春,著.速读中国古代兵书[M].北京:蓝天出版社,2004,2.

[5] 蔡宝忠.从甲骨文“武”字的含义到现代意义的武术概念[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5(2).

[6] 马明达,著.说剑丛稿[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49.

[7] 全国体育院系通用教材.武术[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83.

[8] 全国体育院系教材编审委员会.武术[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1.

[9] 高等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高等学校教材・武术[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1996.

[10]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11]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12] 杨红兵.试析武术的概念[J].安徽体育科技,1994(1).

[13] 闫小平.试析“武术”定义的不完整性[J].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学报,1996(1).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10篇

特有民族大学生自我概念水平团体心理辅导1问题的提出

世代聚居于云南的特有少数民族所处地域相对封闭,经济发展滞后,教育落后,发展任务艰巨,迫切需要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心理素质是人才培养的着力点,健康的心理是特有民族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础。积极、客观的自我概念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国内外研究发现个体自我概念的特定方面与其心理健康水平显著相关。自我概念是个人对自己所有方面的知觉,它涉及生理、心理、家庭、社会等各方面,不仅为个体提供自我认同感和连续感,使个体的存在和发展富有意义和价值,而且在面临重要任务时能够调节、维持有意义的行为。自我概念的发展标志着个体社会性的发展和人格的健全程度。众多研究表明,大学生的自我概念与主观幸福感、防御方式、应对方式、问题的解决、自我同一性的发展等心理健康因素均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培养积极自我概念有助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和心理素质的增强。

鉴于此,本研究以培养特有民族学生积极自我概念为目的,采用团体心理辅导模式,强调参与式教育,结合民族文化内容对云南农业大学特有民族本科在校生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形成客观的自我评价、健康的自我形象、积极悦纳自我,使他们的心理素质和综合能力有所提升,更好地适应社会,并且有部分学生能够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带头人,促进本地区民族事业的发展。

2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云南农业大学涉农专业的特有民族学生中随机选取37人,其中男生20名,女生17名。所有被试总体特征为云南特有的人口在10万人以下少数民族(包括布朗、怒、佤、傈僳、景颇、拉祜、普米、基诺族等),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无明显心理障碍,有提高自我概念期望,愿意并能够坚持为期一年的团体心理辅导培训。

2.2研究工具:采用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TSCS)、自尊量表(SES),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前后分别施测。

2.2.1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Tennessee Self-Concept Scale,TSCS)

用于评估青少年的自我概念。该量表由70个条目组成,包含自我概念2个维度和综合状况共10个因子,即结构维度:自我认同、自我满意、自我行动;内容维度:生理自我、道德自我、心理自我、家庭自我、社会自我;综合状况:自我总分与自我批评。前9个因子得分越高,自我概念越积极,而自我批评得分越高,自我概念越消极。

2.2.2自尊量表(self—esteem scale,SES)

设计用于评估个体关于自我价值和自我接纳的总体感受,是对自己积极或消极感受的直接评估。量表由10个条目组成,四级评分,总分10~40分,分值越高,自尊程度越高。

2.3研究方法:由心理学、管理学、民族学等专业的教师负责,以参与式教学模式为主,运用角色扮演、个人分享、热身运动、参与式讨论、分组讨论、角色扮演、行为训练等团体心理辅导技术进行培训,开展了自我再认、重识民族、情绪管理、澄清价值观、人际能力训练、民族特色、压力应对、职业心理准备、自我重塑等九个内容的培训,每周培训一次,每次2~3小时,持续一年。活动过程除了采取量表评估结果外、还使用小组分享、课外作业、主观评估等过程性评估方法。全部数据采用SPSS19.0处理。

3研究结果

3.1团体咨询前后自我概念的变化

3.1.1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

从表1来看,参加了团体心理辅导后,特有民族学生在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各因子得分及总分都有所提高,其中,自我批评、自我认同、自我满意因子分培训前后差异非常显著,心理自我、家庭自我、社会自我及总体自我概念辅导前后得分差异均达到显著水平,生理自我、道德自我、自我行动因子等分培训比培训前有所提高,但差异不显著。

3.1.2自尊量表

从表2来看,特有民族学生参加团体心理辅导后,较团体辅导前自尊总分显著提高。

3.2主观评价

主观评估表明,参加团体辅导后特有民族学生在悦纳自我、接纳他人、口头表达、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自我评价都显著提高。

分享和总结中,特有民族学生对此次团体心理辅导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许多同学写道“我对自己重新有了认识”“我更相信自己”“我为我的民族而骄傲”“我更加快乐”“我更加了解自己”。

4讨论

研究结果显示,参加团体心理辅导的特有民族学生自我概念水平和自尊水平显著提高,在自我觉知的社会、家庭、心理层面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自我满意感增强,自我否定减少,自我接纳程度提升,自我价值感增强,总体自我概念更加积极。从主观评估结果来看,大部分学生认为团体心理辅导对提升其心理能力、准确定位自身非常有帮助,基本实现预期目标。说明此次团体辅导有效地提高特有民族学生的自我概念水平。

本次研究认为,结合民族特色,采用团体心理辅导技术的模式对培养特有民族学生积极的自我概念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团体心理辅导通过交流、互动、体验、分享和反思等方式,使成员能够有效地表达自我,获得他人的心理支持,满足大学生被接纳和归属的需要,促进自我成长和自我完善。特有民族学生的身心发展既与其他一般大学生有共同的规律,又受其民族地域、文化的影响,呈现出一些特殊性,因此,团体心理辅导时要充分考虑特有民族学生的民族背景,营造民族文化氛围,使学生在心理上产生共鸣,积极参与培训;加入展现民族风采的活动,激发其民族自豪感;培养其文化理解,形成多元文化观念,在热爱本民族文化的同时,以积极的心态学习和理解主流文化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

在研究中,我们也得到一些启发和思考。首先,结合民族文化的团体心理辅导模式改变特有民族学生自我概念的效果是否具有长期性,不同民族的大学生之间在自我概念改变过程中是否具有独特性。另外,此次研究的团体心理辅导模式能否应用于更多的民族学生团体,扩大受益面,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金盛华.自我概念年及其发展[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33(1).

[2]林崇德.发展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5.338.

[3]杨昭宁,孔祥军.大学生自我概念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6,14(1):80-82.

[4]孔祥军.大学生自我概念与防御方式的相关研究.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6,14(1):61-62.

[5]刘兴华,孟长治,陈文君.大学生觉知与自我概念、应对方式关系的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1,19(1):98-101.

[6]李瑾,单小黑,卢雪.开封市中学生自我概念发展与应对方式关系的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8,16(11):1243-1245.

[7]凌辉,张建人,黄续,熊恋.大学生自我同一性与自我概念的关系研究[J].Chinese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2011,19(1).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11篇

(曲阜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摘要:对《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概念模型建构与量表研制》-书进行评述,研究认为该书从自主性这一层面对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的解读,深入到了青少年健身行为的核心。综合运用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从主观能动性视角,引入青少年积极发展的理论,初步提出了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的概念及概念模型,构建了具有较高信效度的量表。

关键词: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概念模型;量表研制

中图分类号:G80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8X(2015)04-0053-03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13BTY045)。

随着“阳光体育”、“全民健身”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由政府倡导、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学生参与到体育健身的行列中来。据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的《2010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持续20多年的中小学生身体素质下滑趋势开始得到遏制,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总体有所改善。这固然令人欣喜,但也引发了我们无限的深思:学生体质状况是在阳光体育运动“刺激”下才有所改善,如若没有了他律的、强制性的制度约束,学生健身的坚持性能否持续?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到底是自觉、自愿,还是迫于学校体质达标测试的压力呢?经过初步调研,曲阜师范大学房蕊教授观察到当前青少年健身自主性缺欠的现象,并就此展开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概念模型建构与量表研制》一书就是这些研究成果的结晶。

该书是房蕊教授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由山东人民出版社2013年11月出版发行。全书共七章,主要围绕“什么是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如何评价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两大基础问题进行探讨,整合了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的相关理论,从自主性和能动性两个层面深入解读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较为恰当地界定了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的概念及概念模型,研制了具有较高信效度的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的评价量表,填补了“自主健身行为”在理论与评价指标研究方面的空白。

1 独特的研究视角:引入青少年积极发展理论

外因需要通过内因来起作用,如果作为行为主体的青少年健身行为自主性没有被调动起来,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即使外部环境再完善,其健身的坚持性将难以持续,增强体质的持续性也难以保障。而在已有的研究中,“自主健身”仅仅是一个使用性语词,尚未上升到概念界定的理论高度。作者的这一发现,就使其必须寻找一个新的研究视角,才能实现理论及测量工具的创新。为此,该书从主观能动性的视角出发,引入了青少年积极发展的理论,全面、深入地解读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建构了概念模型,确保“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成为一个具有丰富内涵及外延的科学概念。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学界对青少年发展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青少年问题行为和不健康的心理状态上,虽然这一研究取向对于防止青少年犯罪,纠正青少年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做出了很大贡献,但这种狭隘的研究逐渐背离了青少年发展研究的本意,因为对青少年发展研究的根本目的并不仅仅是消除青少年心理或行为上的问题,而是要激发青少年自身内在的积极力量和优秀品质,引导他们正向发展。该书遵循着这一研究取向,在建构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概念模型时,引入了两个有关青少年积极发展的理论,即自我决定理论与意向性自我调节理论。前者是关于人类行为的动机理论,强调人的自主性,即人类行为在多大程度上是自愿和自我决定的。后者是关于个体行使主观能动性的行动过程理论,个体通过设立目标,积极协调情境中的要求、资源和个人目标之间的关系来调节自身的发展。通过对青少年积极发展相关文献的全面梳理,作者明确指出,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中的“自主”采用自我决定理论中自主的含义,但是仅凭这一理论并不能充分解释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它缺乏对自我调节过程中行为策略的关注,忽视了人的能动性,而意向性自我调节SOC理论提出的选择、优化和补偿策略则成功地弥补了这一缺陷。基于此,作者整合自我决定理论(SDT)和意向性自我调节(SOC理论)的相关概念,从自主性和能动性两个层面对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的价值脉络作了清晰的界定,归纳得出了一个可操作化的概念。这就从理论上厘清了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的本质和内涵,使人们对于自主健身行为有了一个整体印象和全面的理解。

2全新的解读方式:注重行为主体对行为的经验解释

运用符号互动论和解释现象学分析的研究方法解读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是该书的一大亮点。从研究内容上看,已有关于健身行为的研究内容多为现象或经验性描述统计,主要体现在健身行为特征、影响因素、现状及对策等方面,至于附着在行为上的意义和解释则被忽略了。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的研究路径和理论薄弱现状不无关系。国外体育锻炼行为、体育健身行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对我国健身行为领域的研究很有借鉴意义,但由于社会制度、文化背景、人种等方面的差异,这些理论及理论模型很难直接用来预测、解释我国青少年健身行为的发生和发展。该书作者在这方面付出了很大努力,力图从行为主体的角度解释青少年健身行为的发生和发展,注重行为主体对行为的经验解释,颇有新意。

研究伊始,该书就从探索青少年关于健身行为的经验世界出发,自下而上地为现象寻找理论,并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与整合中,建构了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概念模型。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此借鉴了符号互动论中的方法论思想和解释现象学分析的研究方法。作为一种行为分析模式,刺激一反应( S-R)公式在解释行为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它仅仅把人的行为看成特定环境刺激下做出的反应,至于人为什么如此行为则不曾涉及。在社会心理学中,符号互动论对人类行为的研究则走出了简单的刺激一反应分析模式,它关注人类行为的主观领域,主张对附着在行为上的解释和意义进行分析。因此,作者认为,对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的研究,既不能重复地沿袭行为主义的刺激一反应(S-R)分析模式,也不能自上而下地直接运用某一现有理论来解释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的发生和发展,必须从行为主体的角度理解行为意义本身。从这条独特的思维轨迹出发,该书采用自下而上的解释现象学分析的研究方法,从研究参与者自身对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的经验感知中,获得了一个敏感化概念。虽然从某种程度而言,“敏感化概念”缺乏对属性和事件的详细说明,但它却提供了从何处去发现经验现象的线索和启示。根据敏感化概念提供的线索和启示,作者对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具体表象的现象信息与自我决定理论及意向性自我调节理论进行互动解读,最终归纳出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的操作化概念。这种从行为主体的角度解释行为发生和发展的研究路径,对我国体育行为研究来说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尝试,整体上颇具启发性和可操作性。

3高度的方法论自觉:提供了分析问题的思维程序

毫无疑问,方法论不等同于具体方法。在对体育科学研究方法的追问与反思中,张力为教授深有体会地说:“体育科学研究者亟需解决的不仅仅是研究的技术手段和具体方法问题,而更应关注的是对世界的理解、科学与哲学的关系,科学与宗教的关系等更深层次的问题。”这些更深层次的问题实质上就是研究者所秉持的方法论理念,它决定了我们采用哪种具体研究方法和工具,指引着整个研究的取向。尽管学界已认识到方法论在整个研究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但在实际研究中,却没有给予方法论应有的重视,甚至没有形成方法论的自觉,导致研究程序出现逻辑错误而损害研究的科学性与合法性。有学者曾对我国体育学300篇博士学位论文进行研究发现,我国部分体育学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存在明显的方法论缺失问题,科学方法论与方法的自觉意识在体育科学研究中还没有形成制度性的氛围。难能可贵的是,该书作者则表现出了高度的方法论自觉,在明确而突出的方法论意识指导下,科学规范地选择与运用研究方法,既合乎逻辑又合乎经验地完成了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概念模型建构与量表研制工作。

从方法论的角度而言,该书之所以能够实现理论与测量工具的创新,首先在于并没有将研究视野局限在刺激一反应( S-R)的行为主义模式下,而是站在社会学、哲学的高度,运用整体、辩证、可持续发展的系统观来看待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这一体育人文社会现象,并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渗透在整个研究设计和过程之中,使得青少年健身行为的研究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其次,作者力图实践上下求索方法论,通过对“什么是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如何评价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两大基础问题的探讨,实现了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的完美融合,提供给我们体育行为研究纵深拓展的范例。在理论建构方面,作者本着向上求索的“论道”精神,采用质化研究,综合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解读、探讨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具体表现,并且建构了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的概念模型。在这个过程中,最大的困难是在于如何精确地解读附着在青少年健身行为上的“自主性”,它关系到后续现象信息与相关理论的整合,直接决定着继之而来的建模工作和论证过程,关系到整个研究工作的成败。为此,作者借鉴了符号互动论的方法论思想和解释现象学分析的研究方法,全面、深入地分析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具体表现的现象信息,从而保证了研究结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这也成为该书的一大亮点。为了不流于单一论证,作者继续实践向下求索的“道论”理性,通过探索性因子分析与验证性因子分析等量化研究手段进一步探索、论证概念模型,进而研制出具有较高信、效度的青少年自主健身行为评价量表,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12篇

关键词:体育总概念;健康三维观

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09)04-0051-03

Abstract:With the respective statement of the internal development courses as to the definitions of sports and health, this article made an analysis of the internal relations between them. This article deeply studied school sports, social sports and universities competitive sports,discussing and exploring the questions as to how sports is combined with health, what questions sports can really solve in health, and how sports improves health.

Key words: the general definition of sports; three-dimension outlook

1 前 言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体育与健康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成为目前的两大热点问题。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断发展,健康内涵的逐步深化,体育与人类健康之间的关系也日益复杂,在“健康第一”的体育教育指导思想和“全民健身计划”的大众体育实施战略以及“奥运争光计划”的竞技体育发展方向提出的背景下,有必要对体育与健康之间的关系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2 体育与健康自身的形成发展问题

要想清楚地理解体育与健康之间的关系,必须先从两者本身的问题开始入手,弄清两者各自内在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是对其本质联系揭示的前提。

2.1 “体育”本身的一些问题

“体育”一词在中国的出现和起源在学术界上没有什么争论,都认为是一百年前从日本传入的。问题是随着体育运动在中国的发展,“体育”一词的内涵有了较大的丰富和变化,主要有了“广义”和“狭义”之分。因此体育界出现了两种态度:对体育总概念的肯定和对体育总概念的否定。所以不同的社会体育群体和个体对“体育”均有着自己不同的理解。韩丹将体育理解归纳为五个方面含义:第一是指“体育”作为总概括性的总概念;第二是指教育领域同德育、智育、美育等并构的“体育”;第三是指竞技体育;第四是指大众体育;第五是指人们各种自娱性身体活动。[1]

然而在当今对体育总概念持否定态度的已是少数,我国大部分学者认为体育概念的整体性和整体观是与时俱进的产物,绝不是人们的臆想,而是体育这一复杂社会文化活动的客观存在。不管体育社会形态或结构如何,他们各自的特性都寓于共性之中,这个共性就是他的总概念。[2][3]

体育的总概念观点的认同必然要对体育领域的划分进行科学的讨论,至于体育被分为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三大类的现状来说,其分法的确有着不妥之处。我国学者任海早在1989年就提出这种分法不符合逻辑分类的原则。首先不符合“同一标准”的原则;其次是“子项相容”的错误;还有就是“没有穷尽整个体育的外延”。任海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要按以上三方面的要求对体育进行重新分类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世界上也没有一个国家对体育的分类能完全达到以上标准的。当前体育的三分法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是在探讨体育与健康的关系的前提下笔者也很赞同熊斗寅同志的观点:将竞技体育成为“高水平竞技体育”用来区分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中的竞技体育成分。[3]这样更有利于对体育与健康之间关系的审视。

2.2 健康概念的形成发展过程

当前健康概念的三维健康观,可以说已经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同,乡镇中学的初中生们都能异口同声的将三维健康观的内容说出来,这也能看出我国实施“健康教育”有了一定的成效。

健康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他也在不断的变化着,这体现出“健康”的进步性与完善性;另外在同一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对健康有着不相同的理解和不同的健康标准,这体现出“健康”具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

从疾病观的发展来看,人类社会经历了本体疾病观、自然哲学疾病观、自然科学疾病观。人类对健康的理解也随着疾病关的发展不断深化,远古时代由于本体疾病观的影响,人们认为疾病是由鬼神等主宰,即健康是由鬼神决定的,人类无法抗争,特别是传染病的几次大肆虐更加剧了人们的这种认识。近代社会生产力开始飞速发展,解剖学和生理生物科学已经形成,但对疾病的原因还是无法揭示。由于受到“人是机器”的机械唯物主义观的影响,认为健康就像机器正常运转,保护健康就想保护机器,肉体的正常工作状态(无病)就是健康。19世纪末,自然科学疾病观的形成,认为疾病是由单一的病原微生物引起的,这个时代认为健康就是保持病原微生物、人体和自然环境三者之间的生态平衡。这种健康的概念只涵盖了自然因素,忽视了疾病的多元病因。20世纪初,随着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心理学的日趋成熟和社会生态学观点的提出,人们认识到疾病病因的复杂性,特别是认识到社会环境对健康的影响,从而使健康的概念延伸到社会因素、心理因素和个人行为,逐步形成了综合性协调发展的健康概念。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其中给健康下了个定义:“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衰弱状态,而是一种在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好状态”。这个定义将人类几千年对疾病、自身和生存环境的认识高度概括起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至今最为普遍,可认度最高的健康概念。[4]

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来看人们对健康的理解也不同,主要表现在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两个方面,由于这两个维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具有阶级性并为某特定的阶级服务,所以在针对某些健康指标是不可能有完全的统一标准。如一般人的特质焦虑问题,对待同性恋问题、生活中的行为习惯问题由于受主观性和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的影响,非常的难于确定。

人类健康概念是动态发展的,健康是人类永远追求的理想目标,由于健康概念的三维性,使健康的认识和理解受到政治制度,经济水平和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当然我国所提倡的一系列健康政策中健康的含义必须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体育与健康的结合也是在这种前提下进行的,但是对于健康如何与体育结合,体育究竟能解决健康的哪些问题及如何在体育中促进健康等问题,都还需要进行系统的分析。不能只停留在“生命在于运动”、“体育促进健康”这些较为肤浅的认识上,应该进一步的探讨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3 体育与健康的关系

体育与健康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笔者认为,不能流于表面判定,对体育与健康之间的关系笼统的概括在学术上是不负责任的,我们必须对他们之间有一个较为细致的分析。基于我国体育概念等问题本身的缺憾,现阶段要分别阐述他们之间的关系最好只能是从学校体育、社会体育、高水平竞技体育三个方面讨论。

3.1 学校体育与健康的关系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颁发后,标志着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着重指出“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体育也不得不经历一次全方位的变革。学校体育改革的方向无疑是能更好的促进学生的健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回顾传统的学校体育,其自身的体育观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它的问题不只是在于只重身体,不重或不顾心理和社会的适应,还在于自己在实践中,用“强身”取代了“健身”,用“竞技”遮掩了“体育教育”。这样导致了传统体育教学方法的出现:体育教学内容竞技化、体育教学过程技术化、体育教学组织的一体化,和体育教学目标的达标化。[5]很明显,这样的学校体育不利于学生健康的全面发展。传统的学校体育也不可能达到目前健康的三维观标准,只能对学生的生理指标有些影响,但积极的作用却很不明显。

现在,学校体育以健康为理念,以健康的标准出发,制定了新的课程标准,对学生的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三方面都做出了针对性的改革,通过体育课使学生对体育活动产生兴趣,掌握一定的体育锻炼方法,教化他们形成良好的体育态度,在今后的生活中能有一个科学的健身手段。改革后的学校体育在理论上是完全符合促进学生健康和学生的全面发展的,但终究还没有完全被实践证明,学校体育的改革方向正确,意义深远,但需要不断的调整完善,新事物代替旧事物需要一个漫长过程。

3.2 大众体育与健康的关系

“全民健身计划”的提出大大推动了我国社会体育的发展。社会体育是指职工、农民和街道居民自愿参加的、以增进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体育活动。[6]从这一定义来看社会体育的主要目的就是改善人民大众健康。体育的本质特点是身体活动,它对人的作用也是在人的生理技能变化上,有人说体育对人的心理影响也很大,也能促进社会适应性,但这不是体育的本质作用,其他的社会活动也同样能起到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影响作用。这提示我们科学的锻炼方法对大众生理健康有促进作用,要使社会体育对大众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有促进作用,必须加强大众对体育锻炼的认识,形成良好的体育活动动机、体育价值观等。总的来说社会体育对参与者的健康来说是有积极促进作用的。应当指出的是这种健康促进功能的前提是“科学性”,据调查中国沿海城市居民有90%的体育爱好者不知道什么是“有氧锻炼”和“无氧锻炼”。[7]

通过目前的调查提示,我国社会体育对大众的健康功能效果不明显,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社会体育还没有体现出健康人民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体育场地严重不足、我国城市劳动力人口中的体育人口主要集中在老年人之中、社会体育辅导员严重不足、大众体育健身的科学性极低。另外,我国体育场地开放率很低。有人对北京海淀区一个社区体育场地进行调查,一个拥有10万人口的社区,真正属于居民锻炼身体的体育场地总面积为798m2,人均0.08%,这意味着在社区范围内几乎所有的社区居民都无法参加体育锻炼。

据1998年《中国体育现状调查与研究》显示,我国有4.2亿体育人口,占总人口31.4%,在4.2亿体育人口中也不乏体育锻炼方法不科学无法起到健康效果的人群,这一事实可以从我国目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现状得出,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非常匮乏。在德国,人口8000万大约每40人就有一名体育辅导员,全国共有200万辅导员。在我国人口13亿,目前我国所有的体育工作者也就12万人,如果我国要达到德国体育指导员的水平保守的说也需要半个世纪之久。[7]

在我国社会体育与健康的关系从理论上讲是相互促进的,社会体育也能在不同程度上对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能力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在实践上讲我国的社会体育还没有体现出它的健康功能,这与我国基本国情有着很大的关系,有待于在2008年奥运会之后国家体育工作重心的转移对此状况及时的做出调整。

3.3 高水平竞技体育与健康的关系

高水平竞技体育与健康之间的关系争议很大,目前我国学者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高水平竞技体育可以对运动员造成大量的运动损伤,运动员的平局寿命低于正常人,这足以说明高水平竞技体育不能“增强体质”,[8]而且对健康有着一定的消极作用。这种观点所说的事实的确有说服力,也有大量的数据可以支持这一观点,通过我国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研所任玉衡等对我国优秀运动员的调查得出:6810名运动员中伤病者有4049名,患病率为59.46%;急性损伤占21.10%;急性转慢性损伤占45.95%,慢性损伤占32.95%;共查出317种创伤,6699例,人均0.98处损伤。[9]

由于健康的判定是定性的,目前还无法将健康指标量化,定量的判定健康。所以另一些学者否认高水平竞技体育对竞技参与者有消极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增强体质上”的质疑。如国家体育总局文史委的毕世明在针对目前有人总是否认体育总概念时提出:“虽然竞技体育给身体带来损伤,但身体教育就不会给人体带来伤害吗?也会。不过是多少而已。很明显,不能因为竞技体育带来较多的身体伤害就否认它的增强体质的作用。” [3]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的熊斗寅认为:“从体育的功能角度来讲,体育的本质功能就是教育、健身、娱乐,无论是学校体育、社会体育还是高水平竞技体育都包含这三个因素,这是任何人也无法否认的”。[2]无疑他的观点也认为高水平竞技体育也有健身的本质功能。

这种观点的主要论据在于:专业运动员必须在高水平的体能和心理素质下掌握高难度运动技术,要赢得比赛也离不开高水平的体能和心理素质。另外,某些运动损伤只能影响体质的某些指标或某个指标,而运动员的其他生理指标要大大优于常人。而对这两种体质状况的优劣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田麦久对高水平竞技体育运动中存在的这种问题态度是:运动损伤和运动疾病是现代竞技体育给竞技选手带来的负面效应在本质上可以认同为煤矿,纺织等专业工人的职业病,同时也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高水平竞技体育运动对运动参与者而言确实是增进人类健康的主体目标相悖,但着眼与社会整体,则会得出不同的结论。[11]

高水平竞技体育是服务于全社会整体健康的,他具有极强的促进健康功能,但他与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促进人类健康的运行机制不同,具有间接性和推动性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讲,高水平竞技体育的健康功能是以运动员自身健康为代价来换取全人类的健康。我们也能看出世界上没有任何的一项社会活动的影响能大于奥运会的影响,高水平竞技体育的目标对运动员个体或某群体来说是获胜、提高竞技水平,但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归根到底的目标还是为了提高整个人类社会的健康水平。

4 总 结

4.1 体育与健康之间是一个动态的关系,这是由于他们各自概念不断的发展所决定的。对体育应该有一个总体概念并在考虑体育与健康关系时应该具体的从“学校体育”、“社会体育”、“高水平竞技体育”三个方面深入研究。在健康的判定上要根据 “三维健康观”的三维指标判定。

4.2 学校体育的主要功能是教育、健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随着学校体育的改革,使学校体育从传统学校体育的误区中走出,理论上更有利于学生的健康,但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

4.3 社会体育的本质功能是提高大众健康水平,并对大众心理、社会适应性有的一定积极的作用。但根据我国目前社会体育现状,社会体育实际的健康功能却不明显,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体育场地严重短缺、体育指导员非常匮乏,人民大众享受体育锻炼的权利得不到真正落实,在实践和整个社会上讲我国还没有收到社会体育带来的健康功效。

4.4 高水平竞技体育与健康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他为竞技运动参与者自身带来了不同程度的运动创伤和运动疾病,但他以竞技体育运动参与者的牺牲为代价换取了全人类的健康。高水平竞技体育的目标对于运动员自身是获胜、提高竞技水平,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是提高人类健康水平。

参考文献:

[1] 韩丹.论“体育”词的多义理解[J].体育与科学(南京),2001,(1):20-23.

[2] 熊斗寅.“体育”概念的整体性与本土化思考[J].体育与科学(南京),2004,(2):8-12.

[3] 毕世明.在实践中诞生和发展的“体育”总概念不能否定[J],体育文化导刊,2004,(6):17-19.

[4] 扬忠伟.人类健康概念解读[J],体育学刊,2004,(1):132-134.

[5] 王广虎.健康理念内涵的把握与学校体育改革的思考[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1,(4):29-33.

[6] 卢元镇.学校体育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204-216.

[7] 张华达.体育促进健康的社会学思考[J],中国体育科技,2000,(6):44-45.

[8] 吴光远.也谈体育的定义[J],体育文化导刊,2003,(7):22-23.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13篇

关键词:体育社会学;体育公共服务;中国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11)03-0034-07

Tracing and rethinking of the concept of sport public service in China

LIU Liang

(Graduate Department,Wuhan Sports University,Wuhan 430079,China)

Abstract: The author collated the historical context of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t of “sport public service”, analyzed the connotation and time background of concept expression form in different periods, and pointed out that the logical origin of “sports public service” is to focus on the public’s sport needs and to be oriented by sport public interests, its value orientation is to realize fairness and justice, its intrinsic objective is to realize balanced development. The author compared academically controversial terms, considered that the use of “sport public service” is more suitable than the use of “public sport service”, and redefined the concept of “sport public service” based on sport public interest needs and value choices. Based on differential, homogenous and compensative sport public interests, the author divided sport public service into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type service, spiritual satisfaction type service as well as right and ethic type service, and thought that sport public service supply should realize diversification based on the government as the main body.

Key words: sport sociology;sport public service;China

“概念是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固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态”[1]。从这个意义上说,概念是分析问题的逻辑起点,是判断、推理与论证的基础。同时,思维要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辩证运动,概念必须是辩证的,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特殊性与普遍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的辩证统一[2]。因此,在当前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对“体育公共服务”进行科学的定义,把握与厘清“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内涵,不仅是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而且对体育实践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1“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寻源与发展

1.1“体育公共服务”的理论溯源

从概念位阶维度看,“体育公共服务”的上位概念是“公共服务”,而对“公共服务”的理解与认知,目前理论界尚存争议。根据国际上通行的看法,公共服务一般是指依托社会公共设施或公共部门、公共资源的服务,其对象是有着公共需求或者共同偏好的消费者群体。而分析“公共服务”的发展路径,可循着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管理学理论展开。公共产品理论是公共经济学的理论基石,同时也是“公共服务”的理论支撑。萨缪尔森将公共产品定义为“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这种物品消费的减少。”并指出公共产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3个特征[3]。在此基础上,又有学者提出准公共产品(M.布坎南)与俱乐部产品。而公共管理学理论则从政府职能与管理模式上建构“公共服务”的理论与价值体系。公共管理学围绕“公共部门如何实现和服务于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怎样才能从政府那里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2大问题展开,力图从公共利益与公共权力层面来解析公共服务。

依据公共服务的主要性质和基本功能,有学者将公共服务分为维护性公共服务、经济性公共服务以及社会性公共服务[4]。根据联合国政府职能分类体系,政府公共服务包括普通公共服务与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经济服务等。由此可见,“体育公共服务”应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下位概念,是附加“体育”特征的“社会公共服务”,而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管理理论是其理论的来源。

1.2“体育公共服务”的政策溯源

从时间发展维度看,“体育公共服务”有其自身的历史演生逻辑,它是伴随着我国体育发展战略调整、体育发展理念转变与体育政策转向而产生与发展的。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了多次的体育发展战略重点的调整,而每一次调整,都是一次体育发展理念的转变。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华体育总会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提出了“体育一定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随后“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方针的提出,“竞技体育适度超前发展战略”的形成以及“两个战略协调发展”方针的出台,无不体现了重视人民群众利益的公共服务思想。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200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出台,标志着国家把体育工作重心转移到关注公民的身体健康上来。《体育法》则明确地规定了体育方针:“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促进以社会体育、学校体育为主要内容的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而《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则从“三纳入”上对政府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责做出进一步要求,让“公民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首次在国家法规中得以明确表述。

不难看出,我国的体育虽然经历了多次的政策调整,但蕴含在其中的“体育公共服务”理念成为贯穿这一历史过程的轴线,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清晰。

1.3“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背景

廊清“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还应从社会背景入手。体育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总是在特定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发挥着特定的作用,并受一定历史阶段社会发展的影响。“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提出,是我国体育自身发展实践中的一种“自适应”过程,是人们对体育的客观认识不断加深的反映,是体育发展理念与发展模式的重新定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社会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与经济转轨之中,这是一场深远、全面的社会变革,必然对体育产生深远的影响。伴随30多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政治、社会层面的持续变革为主线,社会发展模式与价值取向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其中,也包含了体育的发展。目前,我国经济总量居世界第4位,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2 360美元,人们的生活质量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对体育的需求也呈现出越来越高、越多元化的趋势。面对新形势,我国《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采取直接提供、委托提供或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公众提供优质的体育公共服务。而国务院颁发的《全民健身条例》则是从法规层面上对公民的体育健身权益加以保障。

从社会政治角度看,党的十七大提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将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上日程。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则强调 “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5]从过去人们耳熟能详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当前提出的4个“更加注重”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一种意味深长的转身,预示着社会发展主流价值取向的转型。因此,“体育公共服务”的提出,其本身就是体育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响应,是在新的社会发展理念与价值取向下的重新定位。

1.4“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形成与发展

追溯“体育公共服务”的提法,查到的最早文献是出现在2002年10月[6]。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将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职能之一。在这种公共服务核心价值理念的推动下,拉开了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序幕,体育行政改革也不例外。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同志在《财富》全球论坛进行的主题演讲以及2005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多次提到“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7]。但此时的“体育公共服务”尚是一个未被明晰的概念。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体育公共服务”开始为学术界所关注。随着北京2008奥运会的召开,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社会对重塑体育发展模式的呼声开始升高,而“体育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新的体育发展理念,倍受学者与社会的推崇,其研究成果也开始大量涌现。2008年9月,国家主席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提出:“要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

“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至此有了雏形,但其概念并非到此为止,因为“概念总是随着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发展,处于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8]。诚如哲学家所言,“人类对真理的认识,是在一系列概念的形成中,在概念的不断更替和运动中,在一个概念向另一个概念的无数转化中实现的。”不难预见,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

2“体育公共服务”与“公共体育服务”概念的对比与分析

通过对体育公共服务研究文献的分析,学术界使用了2个术语:“公共体育服务”与“体育公共服务”,且有将2个术语混淆的倾向。赞成“公共体育服务”概念的学者认为,其应与教科文卫领域的术语同步:公共+公共事业名称+服务的形式[9],同时也指出体育公共服务和城市公共服务、社区公共服务、农村公共服务等相似,而体育与诸如城市、社区、村等不属于同一类性质的概念。而使用“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学者却指出,从词性与构词结构上看,“体育公共服务”的表意更准确,而“公共体育服务”在使用中若不加特别说明就会出现歧义[10]。更为重要的是,“公共服务”概念已经为国内外学术界所熟知,作为一个上位概念其词语结构是不能随意改动的,而作为下位概念,只能采用表明差异性的词语再加上位概念的方法。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在当前2个概念有时被不加区分地使用的现状下,如果不及时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势必对后期相关的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造成困难。

从内涵上看,无论是“体育公共服务”,还是“公共体育服务”,内容均是“服务”,而修饰语“公共”是核心,其实质是反映了体育需求与供给过程中的一种价值取向与利益选择。可见,“公共”应是此概念固有的和基本的特征。而公共性与私人性、公共需求与私人需求、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是相互对立的概念。因此,界定与理解这一概念,需要对比体育的“私人性”来理解。所谓体育的“私人性”,是体育现象仅与某个人或组织有关的,其影响范围也仅局限于某个人或组织。从需求角度来看,某个人或组织对体育的个性化期望即成为“体育私人需求”,满足这种个性需求的体育服务也就是“体育私人服务”。与之相对应,也就衍生出“体育公共需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沿着上述思路向下分析,“体育公共服务”与“公共体育服务”均是“公共服务”的下位概念,从汉语言的常规来讲,“限定词+上位概念”是构成下位概念的基本结构,显然,“体育公共服务”更符合常理。同时,从“公共体育服务”概念所包含的“公共体育”词组来看,其对立概念应是“私人体育”。“公共体育”与“私人体育”显然并不能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对立关系;相比之下,从“体育公共服务”包含的 “公共服务”词组所推理出的“私人服务”,两者之间比较符合逻辑对立关系。

从官方用语看,“体育公共服务”也已经被认可。2008年9月,国家主席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体育事业发展要“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时任国务委员陈至立在2008年国家体育局长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发展体育事业、提供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中的责任。”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局长在2009年全国体育发展战略研讨会提出“要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于 2010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再次强调要“强化政府的体育公共服务职能”。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强体育公共服务”。可见,“体育公共服务”在官方文件及正式场合频繁出现与使用。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倾向使用“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形式。

3“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评价与再认识

综观相关研究文献,无论是“公共体育服务”,还是“体育公共服务”,其比较有代表性的概念界定主要基于以下视角。

1)物品解释法:根据萨缪尔林的公共物品理论,从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出发,认为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物品,并以此来界定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如樊炳有[11]指出,体育公共服务就是提供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为的总称;刘艳丽等[12]认为,体育公共服务是指满足社会共同需求,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体育服务。

2)利益解释法: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根据是对公共利益的判断,公共利益才是判定公共服务的内在依据,物品只有与公共利益或共同利益相联,才能具有公共服务的属性。如肖林鹏等[13]认为,公共体育服务是公共组织为满足公共体育需要而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混合物品;王景波[14]认为,所谓体育公共服务即满足公共需求的行为,是为公共利益提供的基本的和广泛的服务。

3)主体解释法:按照新公共服务理论,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政府要承担起满足公共利益的责任,且扮演的角色越来越不是服务供给者。简言之,政府通过公共财政生产公共产品,但其提供主体却是多元的。如李万来[15]指出,公共体育服务是指公共体育组织和公共体育服务人员,为社会公众的体育活动所提供的体育产品和体育劳务;范冬云[10]认为,体育公共服务是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等供给主体为满足社会成员体育需要而提供体育公共产品的过程。

4)职能解释法:有人认为,体育公共服务就是政府从事的体育公共性活动,是政府的职能之一。这是一种缺乏学理思辨的解释,将对体育公共服务的理解囿于狭义的公共服务概念之中。

在上述观点中,笔者比较倾向的是利益解释法。但利益解释法最终的定义仍然没有摆脱“公共物品排他性假设”的限制。同时,关于利益解释法,对何谓“体育公共利益”,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我们认为,“体育公共服务”产生于一定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其概念除反映事物与实践的本质外,还应传递出新的价值取向与特定历史阶段的利益需求,从这个角度来看,上述概念无疑尚存缺憾。

从推进政府改革角度来看,这一定义成立的一个前提是,政府愿意且有能力提供体育公共服务,政府是服务型的而不是统治型的;其根本的价值取向应是为公众提供优质、差异化,但相对均等的公共服务,保证公众的体育权益。为此,根据本文研究及实践发展的需要,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界定如下:为实现和维护社会公众或社会共同体的体育公共利益,保障其体育权益的目标实现,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多种方式与途径,以不同形态的体育公共物品为载体,所实施的公共行为的总称。

概念要件包括9个方面:第1,服务主体是多元的,以政府为核心的所有公共组织;第2,服务客体是社会公众或社会共同体;第3,外在依据是以体育公共利益为导向;第4,最终目的是保障公众的体育权利;第5,服务方式与途径具有多样性;第6,内在要求实现社会公平;第7,根本原则是依法服务;第8,其实质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过程;第9,根本价值趋向是为民众提供优质、差异化,但相对均等的公共服务。

4“体育公共服务”的内涵剖析

4.1“体育公共服务”的逻辑起点

诚如对公共服务型政府所要求的那样――“能不管的,尽量少管”、“不该管的,坚决退出”、“应该管的,必须管好”――服务型政府的真谛就在这种由“统治”向“善治”转变的价值向度。传统体育管理模式下形成的政府“错位”、“越位”、“缺位”以及所引起的价值失范,究其根本原因,是由忽视公众根本体育利益所引起。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未必就是好政府。漠视公众利益与需求,提供的所谓“服务”或许根本就不是公众所需求的。因此,以公众的体育利益为导向,重视公众的体育需求,是“体育公共服务”的逻辑起点。

4.2“体育公共服务”的理念与价值

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为了人民。如何保证全体人民共享体育发展成果,无疑是我国体育公共服务面临的新选择与新难题。发展难题的解决可以用改革的办法不断探索,而发展方向的选择、发展理念的定位与发展模式的转变,却需要高瞻远瞩的判断。2008年9月,总书记提出:“要继续发展群众体育事业……,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并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提出了“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战略目标[16]。2010年3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并以“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的观点阐释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深刻意义[17]。2011年10月,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显而易见,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实现体育的均衡发展,确保人民共享体育发展成果,成为体育公共服务的核心理念与价值选择。

4.3“体育公共服务”的内容与形式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基本需求划分为5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交往)、当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自尊)、自我价值实现需求(成就)。前2层次可以归为人的本能需求,反映了人的自然属性;后3层次可以归为人的精神需求,反映了人的社会属性。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人们有追求身心和谐与适应社会生存的原始需要,体育以其独特的强身、健心功能,将人们这一需要变为现实。因此,体育的塑身、健心与娱乐功能与人的自然属性里所蕴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相吻合。从人的社会属性出发,人有着自我实现需要与自我满足的需要,有实现自我价值与尊严荣誉的需要,有成就感、自豪感与自信心的需要,而体育中更高、更快、更强的进取精神,公平、公正、公开的价值理念,顽强拼搏、进取向上的意志,都是迎合人的这种社会属性的良好载体。

从人的以上需要出发,首先,必然会存在或衍生出社会成员对体育的共同利益诉求,达成对体育的一种共识,这种共识会让人们愿意让渡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交由一个专门的公共机构来代表自己保护或满足这种公共利益。这是一种同质性的体育公共利益,是公众对个体利益的叠加放大。如人们对竞技体育为国争光、创造辉煌的共同期望。其次,由于各具差异的个体为了更好适应社会以及提高生命、生活质量,也必然会存在着对体育的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利益需求,这些独具个性的差异性需求在一定范围内却也呈现出共性特征。如人们对体育健身的需求。

除却上述2个层面,由于受经济、政治、地域、禀赋等影响,人们在生活中获取的体育利益份额是不同的,有时甚至会呈现两极分化的态势。因此,这就不得不从以下层面做出另一种考虑:体育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从社会伦理价值出发,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保障全体公民的体育权益,需要让渡出一部分体育利益来弥补特定的人群,以保持公众的体育得益的相对均衡。

基于以上考虑,从差异性、同质性与补偿性3种体育公共利益出发,将体育公共服务分为生存发展型服务、精神满足型服务以及权益伦理型的服务(见图1)。

4.4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与途径

中共中央关于在“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此明确提出“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标志着我们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思路进一步清晰,认识到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是政府。政府供给体育公共服务是“天然”的,具有不可替代的责任和不可推卸的义务[18]。但由于政府自身能力所限与体育公共产品作为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以及已被理论与实践所证明的公共服务提供者和生产者可以分离的事实,我国体育公共产品提供者与生产者也需要适当分离,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对此,我国《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已做出明确说明,指出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采取直接提供、委托提供或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公众提供优质的体育公共服务。同时,这一提法也表明,关于体育公共服务的新的共识已经形成,即政府为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通过完善财政体制、提供财政保障,来安排与公民的基本体育权利有关的公共服务项目。

5与“体育公共服务”相关的概念辨析

5.1体育公共服务与“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相对“管制型政府”而言的,是新时期公共行政环境下的一种必然价值选择。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的是改善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与质量,重新赢得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党的十七届五中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因此,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将成为下一步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在价值定位上,构建服务型政府,就是要以社会公正作为公共服务活动的目标归宿和服务质量评判标准;在运行逻辑上,公共服务提供的内容应当基本依据多数公民的需要。

不言自明,体育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必然要依靠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前者作为后者实践和改革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后者在具体的服务提供过程中不断寻求行政理念、行政模式的创新。

5.2体育公共服务与“新公共服务”

美国学者登哈特夫妇[19]的《新公共服务》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公共行政学专著,其宽广的学术视野和鲜明的理论创新在学界和政界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一度成为国内学者关注的热点。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7条崭新的理念:(1)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2)追求公共利益;(3)重视公民权胜过重视企业家精神;(4)思考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5)承认责任不简单;(6)服务,而不是掌舵;(7)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提出恰逢“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兴起,一时成为众学者追崇的对象,但也有不少学者持不同的见解。抛开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否是一个全新的公共行政替代范式的争议暂且不论,单纯站在“分析”的角度来审视这种源于西方的行政管理理论,并结合我国的体育行政特点,不断促进我国的体育公共服务实践,这本身就是一个开创性的探索。

5.3体育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

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兴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政府改革运动,学者们称之为“新公共管理”,其核心特征是更加关心公共服务效率、效果和质量的结果。“新公共管理”的基本实践内容包括:(1)决策(掌舵)与执行(划桨)职能分开;(2)衡量业绩;(3)产出控制;(4)把公众视为“顾客”,公共服务坚持“顾客导向”;(5)采用私人部门的管理方式;(6)打破公共服务供给的政府垄断,引入竞争机制;(7)改变管理者与政治家、公众的关系[20]。这场再造政府的改革运动赋予了“新公共管理”模式强大的生命力与现实性。当然,人们对其改革取向及模式的理论基础、意识形态倾向、改革的总方向以及各种具体的改革措施等方面也提出了种种批评。但无可厚非的是,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政府的体育职能进行转变,形成体育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做到以顾客为导向,提供回应性的体育公共服务,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已是我国必需启动的一个系统工程。

5.4体育公共服务与体育公共产品

从当前体育公共服务的研究来看,大都根据萨缪尔森的公共物品理论,认为《奥运争光计划》竞技体育由于其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与使用的非排他性”应属于纯公共物品;而《全民健身计划》中大部分全民健身服务由于仅具有以上2个特征之一或弱化的2个特征而属于准公共产品。以上2种分类,是当前达成比较一致的共识。但在现实中,部分体育健身服务(如某些体育健身设施、特殊领域、人群的体育服务),却不直观地具备以上2个特征中任何一个,更别说2个同时具备了,但都是由政府提供,而且在《全民健身条例》以及有关政策中大力提倡的。基于“两个特征”的公共产品理论对此并不能做合乎逻辑的解释。对某些公共体育设施一旦明确并承认是私人物品,它们就失去了由政府提供的理论基石。而此点,是与我国当前的主流价值观相违背的。这不仅不利于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而且对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明晰体育公共服务的内涵,应该寻找一种全新的角度与思路。

5.5体育公共服务与体育公共利益

按本文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定义,体育公共服务就是维护体育公共利益。其实如前文所言,“利益解释法”的一大难题就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如何不对“体育公共利益”的内涵进行正本清源的界定,势必影响到“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理论的把握。

我国学术界有关公共利益的理解至少存在如下几种观点:一是认为公共利益是排斥商业利益的利益;二是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一种公共需求;三是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一种整体利益;四是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一种价值;五是认为公共利益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六是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集团、社群或共同体利益。从以上观点出发,可以概括出体育公共利益的核心问题:体育公共利益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或者说更多地体现在价值层面还是物质层面?体育公共利益是一种个人需求的产物,还是公众需求的产物,抑或共同体需求的产物?体育公共利益是独享的还是共同分享的?循着以上问题,可以得出体育公共利益的概念,那就是和公众密切相关的,并为公众共同享用的,能够满足公众要求的一定性质的体育需要的价值性表达。

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为了人民。我国体育将遵循什么发展理念与价值,采取何种发展模式,如何保证全体人民共享体育发展成果,怎样实现体育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无疑是我国体育事业面临的新选择与新难题。而“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提出,将人民的体育公共利益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将政府体育职能转换推向了体育事业改革的最前沿,更将体育发展新理念融入体育实践的过程中。不难预见,体育公共服务理论的完善必将引领我国体育强国的建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岳霖. 形式逻辑[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44.

[2] 邓晓芒. 思辨的张力――黑格尔的辩证法新探[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452.

[3] 李燕. 公共支出分析教程[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3.

[4] 李军鹏. 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指南[M].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24.

[5]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0.

[6] 杨年松. 论体育服务产品的性质、特征和类型[J]. 福建体育科技,2002,21(5):1-4.

[7] 曹. 中国将以更开放的视野看待体育事业的发展[N]. 中国体育报,2005-05-17(001).

[8] 《普通逻辑》教材编写组. 普通逻辑[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105.

[9] 郇昌店.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发展述评[J]. 体育学刊,2009,16(6):20-24.

[10] 范冬云. 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研究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0,36(2):6-9.

[11] 樊炳有. 体育公共服务的理论框架及系统结构[J]. 体育学刊,2009,16(6):14-19.

[12] 刘艳丽,姚从容. 从经济学视角试论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产业生产主体的多元化[J].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4,21(5):16-18.

[13] 肖林鹏,李宗浩,杨晓晨.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概念开发及其结构探讨[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7,22(6):472-475.

[14] 王景波. 加强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公共服务职能的研究[J].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9,28(1):18-20.

[15] 李万来,闵健,刘青. 公共体育管理概论[M]. 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5:163.

[16] 国家体育总局. 改革开放30年的中国体育[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8:382.

[17] . 政府工作报告[EB/OL]. 省略/policy/txt/2010-03-15/content_19.

[18] 樊炳有. 体育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探讨[J]. 体育与科学,2010,31(2):30-32.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14篇

论文摘要本研究界定了终身体育社会保津体系的概念,并对上海市居民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构建,认为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应包括:体制保阵、制度保阵、人口保障、资源保阵和服务保阵五个方面的内容。另外本文还分别对终身体育保津体系的建设提出了具体建议,目的在于推进上海市全面小康社会和健康城市的建设;为上海市居民创建科学、文明、健康的城市体育生活环境;帮助上海市居民养成终身体育的习惯,从而提高上海市居民的健康水平。

2006年11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一2010年)》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十一五”期间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2007年3月13日,上海市体育局制定的《上海市体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上海市体育事业目标之一是构建并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冈。本研究以此为背景,根据上海市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实际情况,从终身体育的角度出发,提出构建上海市居民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将有利于上海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的构建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1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提出

1935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社会保障法》,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保障”概念。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首次在世界范围使用“社会保障”概念。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社会保障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目前,理论界对社会保障的一般定义为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换言之,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依法建立起来的保障国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系统,是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以及各种具有互助共济功能的社会化保障机制共同编织成的“社会安全网’,团。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由社会保障各个有机组成部分所构成的整体。

终身体育是指一个人从生命开始至生命结束的整个过程中所进行的身体锻炼和接受的体育教育。终身体育与全民健身概念的提出目的都是要通过体育活动提高国民的身体素质与健康水平。但两者的角度不一样:“全民健身”概念强调“全民”也就是强调要所有人参与,但参与者并不一定能坚持这个行为。而“终身体育”强调的是个体在整个生命过程中的体育行为的延续,参与者从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的整个过程一直坚持体育的行为。本研究依据社会学、体育学、人口学、保健学以及终身体育与社会保障体系相关理论提出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定义,既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是指:在现有体育资源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政府提供经济、法律、财政、行政支持,组织、协调各级部门形成多元化的体育服务供给机制,保障全体国民都能享有平等的参与基本体育服务的机会,使全体国民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的保障系统。

2上海市居民终身体育杜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2007年5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了《上海市体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到2010年在群众体育方面要构建并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的目标。本研究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健身计划、落实终身体育阶段任务、建设健康城市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构建了上海市居民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见图1)。本

研究所称的居民,包含本市居住及在本市工作、生活和学习的其他人员。

上海市市民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本研究还只对其做了初步设想。争取达成以下目标:第一是促进终身体育人口增长;第二是完善终身体育保障制度;第三是配备基本体育资源;第四是提供全方位终身体育服务。

2.1终身体育体制保障

管理体制是管理机构设置、权限划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和。是实现体育目标的组织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总则规定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从已有研究可知,上海市群众体育的开展主要分成以下几大组织:一是教育系统下的学校体育;二是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体育主管部门开展的单位;三是各居民小区开展的社区体育;四是各社会办经营性体育类俱乐部、协会开展的体育活动。各组织之间相互独立,平时各属其主管单位管理,分别开展各组织的体育活动。虽然现在已提倡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等手段来缓解群众体育资源不足等问题,但由于各组织分属不同系统,属于不同单位管理,因此很难协调,也很难真正发挥各组织的体育优势。本研究按照上海市居民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根据终身体育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提出上海市居民终身体育“三区联动”管理体制,即将学区、园区、社区三部门的体育资源进行整合,在上海市体育局和上海市体育总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发挥各组织的优势,让现在的体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以缓解现阶段我市体育资源不足的现状。例如:充分发挥学校体育教师的作用,让其在课余深人社区进行体育指导,指导市民科学健身等。这一管理体制的构建将有利于发挥各区的体育优势,充分挖掘上海市开展终身体育各项运动的潜能,使上海市居民的终身体育活动更科学化、多样化,娱乐化。

2.2终身体育制度保阵

规章制度是是党和国家在体育方面的策略、措施和办法,决定在体育领域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是解决问题、发展体育的对策,规定与指导着体育的发展方向。本研究从体现社会保障制度对象的全民性出发,提出可在我市已有体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出台终身体育援助制度、终身体育福利制度,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议颁布《终身体育法》,以增强现有体育法律法规对终身体育的扶持、引导力度,真正实现对上海市市民终身体育的全覆盖。体育援助概念来源于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救助。体育援助制度是指国家与社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长期、持续的向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通过发放现金、发放物质、提供服务等援助措施保障这一部分人群体育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体育福利概念来源于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福利。体育福利制度是国家与社会通过规章制度,在解决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基本体育需求的同时,通过发放补贴、提供设施、提供服务等福利措施,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多方面的体育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制度和法规的建立将有助于将一些因经济状况不允许等其它原因导致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具备同等参加基本体育服务的机会。如:爱立信中国公司考虑到员工工作的时间比较长、工作压力比较大,为了鼓励他们去锻炼、去运动,爱立信在北京的员工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体育补贴。

2.3终身体育人口保阵

2007年5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了《上海市体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到2010年上海要构建并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经常性参加体育健身的人口占到全市人口的50%。现代医学把体育运动作为预防疾病的一级预防措施,人们也越来越认识到缺少运动地健康的威胁。但统计表明大多数人没有进行足够的运动来保证身心健康,来自世界各地的关于健康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出惊人的一致:缺乏运动或处于类似情况的成年人约占人口总数的60%-85%。国家体育总局2000年的调查结果中指出“大多数人口进人青年时期后中断体育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并出现逐渐加剧的趋势。《全民健身计划》形成的良好态势是否能够可持续地发展下去,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参与体育锻炼的个人是否能够长久地坚持。为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形成的良好势态可持续地发展下去,本研究根据锻炼坚持理论,建议从培养终身体育意识、学习终身体育知识;培训终身体育技术技能等方面着手,保障我市终身体育人口的增长。如:通过杂志、图书、电视、网络等途径来获取最新的体育知识,满足居民们不断变化的提高的体育知识需求;在各体育网站和各健身苑点的体育健身杂志、宣传栏可分专题解决人们在终身体育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终身体育各阶段人群在体育与健身问题上的误区,突出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与手段,体质评价与医务监督等内容的体育理论知识育。

2.4终身体育资源保障

体育资源是开展体育运动的前提。终身体育开展所需资源主要包括人才、经费、设施三个方面的内容。在人才培养方面,上海市现已建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机制。在经费来源方面,政府投资在上海市体育事业经费来源中占绝对主导地位切。在设施建设方面,近年来,上海市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从现在可查文献资料所得出的结论来看,上海市现在的体育资源还是不能满足构建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如:在体育人才方面到2006年,我市社会指导员与人口比例为1:12000,若按《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规定的每千人配备2-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标准,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存量与现实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本研究提出本市体育局应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质量,推动我国社体育指导员事业的进一步兴旺发达。在经费方面,尽管上海市体育主管部门积极开拓体育事业融资渠道、兴办体育产业,但所获得的经费用于终身体育开展的还是有限,在国家不能为终身体育增加更多的投资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向上海市全体居民收取终身体育保障费,动员社会力量投人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设施建设方面,可借鉴北京市朝阳区在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方面的做法与开发商签订《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协议书》,建立配套设施公示制度,建成后由政府统一收缴和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新模式等种种措施来不断丰富我市终身体育资源,保障人民群众开展各项终身体育的需要。

2.5终身体育服务保障

终身体育服务是促进市民参与健身的重要方式。主要包括体育信息、体育指导、体育活动几个方面的内容。在体育信息服务方面,近几年在我市政府的重视下,体育公共信息服务取得了较大进展,体育公共信息服务的途径、内容都得到不断丰富。在终身体育指导服务方面,终身体育指导服务主要有运动技术指导、科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指导等几个方面的内容,从指导形式上看主要有现场指导、教学培训指导、视频教学指导等。为了推进我市体育指导服务工作,我市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措施:如:推行公益性和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实行分类指导和体育教学服务、在社区建立社会体育指导站、在社区建立体质测试站、出版全民健身蓝皮书、通过网站公布全市居民体质监测数据等。在终身体育活动服务方面,终身体育活动到包括体育竞赛活动、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展示活动等内容。上海市全体居民在市委、市政府、市体育局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创办了倡导科学健身的“健康的身体、幸福的家庭、文明的上海”为主题的内容形式独具匠心的“社区健身大会”、“家庭健身电视大奖赛”、“活力健康跑”等全民健身推广活动。组织了白领健身大赛、里弄运动会、老年健身操等活动。推出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宣传周、世界500强在华企业职工健身大赛、长三角全民健身大联动等节庆活动,形成“天天有活动、月月有高潮、年年有亮点”,受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

全民健身概论范文第15篇

论文摘要本研究界定了终身体育社会保津体系的概念,并对上海市居民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构建,认为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应包括:体制保阵、制度保阵、人口保障、资源保阵和服务保阵五个方面的内容。另外本文还分别对终身体育保津体系的建设提出了具体建议,目的在于推进上海市全面小康社会和健康城市的建设;为上海市居民创建科学、文明、健康的城市体育生活环境;帮助上海市居民养成终身体育的习惯,从而提高上海市居民的健康水平。

2006年11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一2010年)》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十一五”期间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2007年3月13日,上海市体育局制定的《上海市体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上海市体育事业目标之一是构建并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冈。本研究以此为背景,根据上海市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实际情况,从终身体育的角度出发,提出构建上海市居民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将有利于上海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的构建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1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提出

1935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社会保障法》,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保障”概念。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首次在世界范围使用“社会保障”概念。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社会保障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目前,理论界对社会保障的一般定义为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换言之,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依法建立起来的保障国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系统,是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以及各种具有互助共济功能的社会化保障机制共同编织成的“社会安全网’,团。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由社会保障各个有机组成部分所构成的整体。

终身体育是指一个人从生命开始至生命结束的整个过程中所进行的身体锻炼和接受的体育教育。终身体育与全民健身概念的提出目的都是要通过体育活动提高国民的身体素质与健康水平。但两者的角度不一样:“全民健身”概念强调“全民”也就是强调要所有人参与,但参与者并不一定能坚持这个行为。而“终身体育”强调的是个体在整个生命过程中的体育行为的延续,参与者从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的整个过程一直坚持体育的行为。本研究依据社会学、体育学、人口学、保健学以及终身体育与社会保障体系相关理论提出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定义,既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是指:在现有体育资源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政府提供经济、法律、财政、行政支持,组织、协调各级部门形成多元化的体育服务供给机制,保障全体国民都能享有平等的参与基本体育服务的机会,使全体国民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的保障系统。

2上海市居民终身体育杜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2007年5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了《上海市体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到2010年在群众体育方面要构建并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的目标。本研究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健身计划、落实终身体育阶段任务、建设健康城市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构建了上海市居民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见图1)。本

研究所称的居民,包含本市居住及在本市工作、生活和学习的其他人员。

上海市市民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本研究还只对其做了初步设想。争取达成以下目标:第一是促进终身体育人口增长;第二是完善终身体育保障制度;第三是配备基本体育资源;第四是提供全方位终身体育服务。

2.1终身体育体制保障

管理体制是管理机构设置、权限划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和。是实现体育目标的组织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总则规定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从已有研究可知,上海市群众体育的开展主要分成以下几大组织:一是教育系统下的学校体育;二是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体育主管部门开展的单位;三是各居民小区开展的社区体育;四是各社会办经营性体育类俱乐部、协会开展的体育活动。各组织之间相互独立,平时各属其主管单位管理,分别开展各组织的体育活动。虽然现在已提倡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等手段来缓解群众体育资源不足等问题,但由于各组织分属不同系统,属于不同单位管理,因此很难协调,也很难真正发挥各组织的体育优势。本研究按照上海市居民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根据终身体育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提出上海市居民终身体育“三区联动”管理体制,即将学区、园区、社区三部门的体育资源进行整合,在上海市体育局和上海市体育总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发挥各组织的优势,让现在的体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以缓解现阶段我市体育资源不足的现状。例如:充分发挥学校体育教师的作用,让其在课余深人社区进行体育指导,指导市民科学健身等。这一管理体制的构建将有利于发挥各区的体育优势,充分挖掘上海市开展终身体育各项运动的潜能,使上海市居民的终身体育活动更科学化、多样化,娱乐化。

2.2终身体育制度保阵

规章制度是是党和国家在体育方面的策略、措施和办法,决定在体育领域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是解决问题、发展体育的对策,规定与指导着体育的发展方向。本研究从体现社会保障制度对象的全民性出发,提出可在我市已有体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出台终身体育援助制度、终身体育福利制度,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议颁布《终身体育法》,以增强现有体育法律法规对终身体育的扶持、引导力度,真正实现对上海市市民终身体育的全覆盖。体育援助概念来源于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救助。体育援助制度是指国家与社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长期、持续的向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通过发放现金、发放物质、提供服务等援助措施保障这一部分人群体育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体育福利概念来源于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福利。体育福利制度是国家与社会通过规章制度,在解决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基本体育需求的同时,通过发放补贴、提供设施、提供服务等福利措施,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多方面的体育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制度和法规的建立将有助于将一些因经济状况不允许等其它原因导致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具备同等参加基本体育服务的机会。如:爱立信中国公司考虑到员工工作的时间比较长、工作压力比较大,为了鼓励他们去锻炼、去运动,爱立信在北京的员工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体育补贴。

2.3终身体育人口保阵

2007年5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了《上海市体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到2010年上海要构建并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经常性参加体育健身的人口占到全市人口的50%。现代医学把体育运动作为预防疾病的一级预防措施,人们也越来越认识到缺少运动地健康的威胁。但统计表明大多数人没有进行足够的运动来保证身心健康,来自世界各地的关于健康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出惊人的一致:缺乏运动或处于类似情况的成年人约占人口总数的60%-85%。国家体育总局2000年的调查结果中指出“大多数人口进人青年时期后中断体育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并出现逐渐加剧的趋势。《全民健身计划》形成的良好态势是否能够可持续地发展下去,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参与体育锻炼的个人是否能够长久地坚持。为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形成的良好势态可持续地发展下去,本研究根据锻炼坚持理论,建议从培养终身体育意识、学习终身体育知识;培训终身体育技术技能等方面着手,保障我市终身体育人口的增长。如:通过杂志、图书、电视、网络等途径来获取最新的体育知识,满足居民们不断变化的提高的体育知识需求;在各体育网站和各健身苑点的体育健身杂志、宣传栏可分专题解决人们在终身体育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终身体育各阶段人群在体育与健身问题上的误区,突出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与手段,体质评价与医务监督等内容的体育理论知识育。

2.4终身体育资源保障

体育资源是开展体育运动的前提。终身体育开展所需资源主要包括人才、经费、设施三个方面的内容。在人才培养方面,上海市现已建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机制。在经费来源方面,政府投资在上海市体育事业经费来源中占绝对主导地位切。在设施建设方面,近年来,上海市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从现在可查文献资料所得出的结论来看,上海市现在的体育资源还是不能满足构建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如:在体育人才方面到2006年,我市社会指导员与人口比例为1:12000,若按《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规定的每千人配备2-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标准,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存量与现实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本研究提出本市体育局应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质量,推动我国社体育指导员事业的进一步兴旺发达。在经费方面,尽管上海市体育主管部门积极开拓体育事业融资渠道、兴办体育产业,但所获得的经费用于终身体育开展的还是有限,在国家不能为终身体育增加更多的投资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向上海市全体居民收取终身体育保障费,动员社会力量投人终身体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设施建设方面,可借鉴北京市朝阳区在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方面的做法与开发商签订《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协议书》,建立配套设施公示制度,建成后由政府统一收缴和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新模式等种种措施来不断丰富我市终身体育资源,保障人民群众开展各项终身体育的需要。

2.5终身体育服务保障

终身体育服务是促进市民参与健身的重要方式。主要包括体育信息、体育指导、体育活动几个方面的内容。在体育信息服务方面,近几年在我市政府的重视下,体育公共信息服务取得了较大进展,体育公共信息服务的途径、内容都得到不断丰富。在终身体育指导服务方面,终身体育指导服务主要有运动技术指导、科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指导等几个方面的内容,从指导形式上看主要有现场指导、教学培训指导、视频教学指导等。为了推进我市体育指导服务工作,我市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措施:如:推行公益性和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实行分类指导和体育教学服务、在社区建立社会体育指导站、在社区建立体质测试站、出版全民健身蓝皮书、通过网站公布全市居民体质监测数据等。在终身体育活动服务方面,终身体育活动到包括体育竞赛活动、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展示活动等内容。上海市全体居民在市委、市政府、市体育局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创办了倡导科学健身的“健康的身体、幸福的家庭、文明的上海”为主题的内容形式独具匠心的“社区健身大会”、“家庭健身电视大奖赛”、“活力健康跑”等全民健身推广活动。组织了白领健身大赛、里弄运动会、老年健身操等活动。推出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宣传周、世界500强在华企业职工健身大赛、长三角全民健身大联动等节庆活动,形成“天天有活动、月月有高潮、年年有亮点”,受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