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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1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传承;综述

中图分类号:G12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9)03-0035-06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成民族的核心要素。文化与民族社会群体之间通过“传”与“承”两个并存、继起的环节实现有机的整合,促使文化在传承过程中呈现出稳定、延续、再生的特征,最终形成模式化发展。

一直以来,传承一词常出现于民俗学研究中,是最先用于民俗学研究的一个基本概念,“传承性”也被看作是民俗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而自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提法转变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强化了传承观,这使得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中,“传承”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由此,关于“文化传承”的概念使用开始普遍并向加速发展,有关“文化传承”的著述和论文也接踵而出。

笔者对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关于文化传承的研究进行了梳理,认为近年围绕着文化传承的研究,可以总结为对文化传承概念的再认识、文化传承机制的探寻、文化传承与变迁的探讨、文化传承人的研究、文化传承途径的创新探索五个议题。下文择要阐述其中的研究情况,以期对今后的文化传承研究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一、文化传承概念的再认识

在学术界,“文化传承”一词出现已久,是早已为人们所用的一个名词。从19世纪中叶起,就有学者对文化传承问题进行研究。然而,很少人论及文化传承的内涵和本质,也未确切地予以概念界定。祁庆富教授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与传承人》一文中指出,在汉语词库中“传承”不是古语,而是新词。在古代汉语中,“传”和“承”分离,并没有形成一个固定语词。只有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的《既代汉语词典》有简短的“传承”词条,即:“传授和继承”。在他看来,传承是民俗文化的基本特征,但是文化传承的现象绝不仅仅局限在民俗学范畴,而是传统文化的根本性特征。因而也是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学科研究中的重要概念。对“传承”概念的认识,应当从更宏观的“大文化”视野拓宽、加深理解。而正确理解传承语义与内涵,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及保护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在目前关于文化传承的著述中,学者赵世林给出了一个文化传承较为广义的理解,认为:“文化传承是指文化在民族共同体内的社会成员中作接力棒似的纵向交接的过程。这个过程因受生存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制约而具有强制性和模式化要求,最终形成文化的传承机制,使民族文化在历史发展中具有稳定性、完整性、延续性等特征。也就是说,文化传承是文化具有民族性的基本机制,也是文化维系民族共同体的内在动因。社会成员正是通过习得和传承共同的民族文化而结成为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笔者以为,对民族文化传承作这种定义性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刻的理解“传承”以及全面的认识传统、把握文化,从而能更好的理解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二、文化传承机制的探寻

机制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研究这一议题的学者,分别从两种不同的路径探寻文化是如何在传统生态环境中得以传承的。

第一种路径是寻找文化传承的渠道或媒介。晏鲤波认为民族文化典籍的保存与流传是实现民族文化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迟燕琼在炒数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传承功能一文中指出,节日是人类社会各个族群普遍传承的一种重大的显性文化事象,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表征,是最具地方特色、蕴含丰富意义的文化符号。它总是更集中、更充分地展示着多彩多姿的民族习俗风尚,传承着民族的精神和文化。并以一种显性而独特的方式承载、传递着民族的传统文化艺术,是各民族多样性文化得以集中表现和传承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承功能。也有学者从的角度看待文化传承。陈瑞琪就认为以宗教为载体,不仅使民族的民俗情结、传统文化情结、民族认同感、群体的内聚力得以加强,也使民族文化传承得以为继。李志清通过对桂北侗族抢花炮仪式性体育的“深描”,同样得出信仰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这一结论。基于符号学的角度,祁庆富教授认为文化传承是以象征符号为最基本的运载工具和传递手段的。他指出,社会的文化体系是由社会的象征性的符号,如语言及其结构、事物及人物的称谓、事物或社会关系的表述形式、神话及社会文化中的标志等等表现出来的。象征符号,是约定俗成的,为本民族成员所认同。正是通过各种各样的象征符号过程,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才得以展现、传承。传统教育作为文化传承的又一渠道也进入了学者们的视野。孙丽婷以阿昌族的家庭教育为例,认为家庭教育使阿昌族的民族语言、传统生产劳动方式、风俗习惯等得以代代相传。其中牢固的婚姻制度,以及重视母亲在儿童教育中的作用等是阿昌族文化通过家庭教育有效传承的原因。由此得出结论,家庭教育在各民族的社会生活中对本民族成员的成长、民族文化的传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除此以外,更有学者从宗族制度对文化传承的影响进行探讨。吴尔泰先生以赣傩为例,指出,赣傩无论作为一种民俗事象,还是一种文艺形式,历时二千余年风雨沧桑而不绝,这在中国文化史上都不多见。创造这一“奇迹”的原因很多,但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封建宗族制度在赣傩的传承和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和制约作用。

以上研究是从单一的渠道进行探讨论述的,然而,文化传承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过程。由整体性出发,索晓霞在对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运行机制进行动态分析后得出结论:制度和法规形成的社会强制,民族社会生活中的潜移默化,道德和禁忌形成的心理约束,正是潜藏在各种文化传承现象背后的“看不见的文法”。赵世林将民族文化传承的社会机制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以家庭为中心的亲亲强制、以村寨为单位的社会监督、特殊状态(战争)下的高强传承、族际交往中强化的自我意识、意味着义务延续的祖先崇拜、宗教意识。这些从整体进行的研究,让我们得以窥知文化传承的不同渠道。从另一种路径研究传承机制的是解读文化传承的方式。索晓霞在研究了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方式后,指出了几种具有普适性的传承方式。(1)一对一的方式。这种方式偏重于民族物质生产文化。(2)一对多的方式。传承的是宗教意识、民族意识,可概念化为文化模式、文化观念,偏重于精神文化的范畴。(3)多对多的方式。这种传承方式主要体现为通过规范文化在社会生活中进行无形的调控,客观上达到文化传承的目的。这些都是以人为载体的传承。李灿松、周智生通过对鹤庆新华村民族手工艺的田野 调查,认为家族成员之间的相互传授、开放式的学徒招收等形式构成了传统手工技艺的主要传承方式。马春莲教授也从口耳相传、心领神会等角度论述了音乐的传承方式。除此以外,不少学者也对文化不同门类的传承方式有所关注。

上述研究都是从传统生态环境的视野中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学者们或从总体上把握文化传承的机制,或就影响文化传承的某一方面进行论述;或查阅文献记载并在一定田野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某一文化对其传承的生态环境及其方式进行综述。其中所获知的途径与方式都可给当代生态文明下的文化传承以重要启迪。

三、文化传承与变迁的探讨

在传统社会中,人文、生态环境的相对稳定,使得文化承传呈现出一定的稳定性与延续性。如同赵世林教授所说,在这种环境下,文化传承具有社会强制性和不可选择性。燃而,在现代化进程中,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困境,众多学者也充分意识到了要从变异性来看待文化传承。正如祁庆富教授所言,对于文化传承的研究,不仅要充分注意到传承文化的“民间性”,还要重视其民族性、群体性以及传统性与现代织在一起的文化变迁性。因此,在当前的文化传承研究中,从文化变迁角度探讨“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关系成为焦点。国内研究这一命题的学者,更关注文化传承与当前社会转型的关系,常采用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动态分析路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门类划分,冠以民间工艺、民间美术、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文化空间、民间文学等名目,结合相关的田野调查,针对某一民族的文化进行个案分析,探讨影响某一文化样式传承的因素以及导致变异的原因。

纵观文化传承与变迁的研究,主要存在两种视角,第一种视角是从社会环境的角度侧重讨论社会环境对文化承传的影响。李红英以滇西德宏地区的傣族为例,论述了傣族文化的传承由原本稳定的寺庙宗教等场所,转变成为学校教育传承的方式。在她看来,寺庙中的文化传承,更能在一种共生共存的文化空间中形成一种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民旗隋感之链,而当前的学校教育则使傣族新人更多的成为了失去民族文化个性和民族文化认知的一代。这是由于汉文化与现代商品文化的涌入,冲击着傣族传统文化传承空间而造成的文化变迁与传承方式的变异。史江洪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以一个传统的土家族村落为个案,分析了民间信仰在村落生活中的传承情况,认为较之其过去的形态,个案民间信仰的当前状况已产生了较大的变化,现实生活中的信仰事象主要是一种行为层面上的重演,已失去了其所产生的原始观念基础――神圣性和神秘感,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外来文化的影响、医药知识的普及与进步、经济生活的变化等。这种视角的着眼点在于文化受到来自体系之外的刺激而产生的变化,略有强调文化传承的变迁是外来的、被动的感觉,从而显得人和文化在社会变动中处于一种被动地位。 第二种视角是从文化自身的角度侧重探究文化对社会环境的适应性与影响力。徐英博士以萨满教传承模式为例,向我们阐述了受现代文明的冲击,萨满教文化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了动摇,萨满教文化的发展在由盛变衰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灵活多样的生存策略,其宗教的功能淡化,而其他文化功能加强,在民俗、艺术等领域曲折地生存下来,这种经过碎片化、变异、整合的过程,再次展现了文化传承变异性的规律及文化所具有的适应能力。齐琨博士通过对中国近百年的社会转型过程的阐释,描述了南汇清音这一传统乐种经由乐人有意识或无意识综合运用一些方式、手段、技巧、途径等音乐文化内应机制,既适应了不断变迁的社会环境,又延续了音乐文化传统。在她看来,传统音乐文化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能以自我调整、自我运作、自我创造的方式在社会实践中持续发挥着影响作用。[21]这一视角更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在面临新的环境时,人们总能从传统习惯和文化惯例之外去寻找适应环境的方式,从而不断创造新的文化,推动文化的传承与文化的变迁。

采用这种视角对此议题进行探究的还有陈曦的《从侗歌展演文化功能的变迁看侗族民歌文化的传承》、刘晓真的,《从乡俗仪礼到民间艺术――当代山东商河鼓子秧歌文化功能的变迁与传承》、孔培培的《从拉魂腔到柳琴戏――个剧种的历史传承与时代变迁》、杨艳的仁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乐的传承、创新及其表现特点》等论文。

四、文化传承人的研究

在过去常见的民俗学专著中很少有学者提及传承人,然而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出,国家开始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传承人命名的工作,传承人的地位越发凸显,日益得到广泛的关注。

郑一民的《保护传承人是“非遗”工作的重中之重》、伍振的《保人保艺齐步走》、海铃的《保护传承人至为关键》等论文都强调了传承人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如前所述,文化传承的方式是多样的,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明确的传承人。刘锡诚先生在《传承与传承人》一文中就指出,对于原本就是家族式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传承人的界定不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但对于那些原本就是群体性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传承人的界定就存在争议。针对这一问题,祁庆富教授在全面梳理了世界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后,将传承人定义为,“在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杰出的技术、技能、技艺,为社区、群体、族群所公认的人物。”即便是已开始进行传承人的认定工作,苑利研究员却仍认为:“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群体性拥有的,并非掌握在某一个人手里。一旦只给一个人发钱,必然破坏了社群的关系。”由此,他特别建议我国政府以群体资助的方式去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并认为真正利用经济杠杆来调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积极性的最佳方式,恐怕还是要变“输血”为“造血”,即充分调动传承人的内在积极性,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多优势。杨旭东以新野猴戏为例,向我们表现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中传承人的个体崛起与民俗文化发展的担忧。他认为,当民俗还是大众的生活常态时,是无所谓传承人的,传承只是个过程,是群体间的代际传递。而当开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与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身份认定后,传承人开始以个体的身份崛起。而其个人所代表的民俗文化已不再是民俗文化圈中民众的生活常态,无法再次成为民众的共享文化和共同性知识,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民俗文化的衰落。

虽然,在这一议题的讨论中,对于如何认定文化传承人?究竟以个体传承还是群体传承方式支持文化传承的工作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商讨,然而在文化传承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性与意义这一方面还是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五、文化传承途径的创新探索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危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从不同学科的角度,众多专家学者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现状及在当下生态环境中的传承进行了理性思考,为文化传承探索新途径,提供新思路。

从宏观的视野出发,汪春燕以民族政策与文化传承的关系为切入点,论证民族文化政策对民族文化 保护与传承所起的重要作用。认为民族政策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民族纲领和总政策是对民族文化传承的根本保证。这一政策制定、实施是否科学、有效、合理,直接关乎民族文化的繁荣或衰败。阻一直以来,对于用旅游开发的形式复兴民族传统文化的探讨是最多的。金少萍以白族扎染工艺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开发为着眼点,论述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是可以与经济产生协调发展的。其认为随着村庄经济面貌的改变、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又进一步强化了村民保护、传承扎染工艺文化的意识和文化自觉,实现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李于昆围绕着生态博物馆的理念,探讨了在对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重视原生态社区的作用和意义,认为将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在基层社区是一种可行的选择和有效的途径。并指出生态博物馆在中国乡村社区的开展,是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中架起新的桥梁,并有利于探讨使民间智慧在社区内如何获得世代传承的新途径。覃慧宁运用传播学理论,从人类学文化变迁和文化调适的视角,认为在积极接受、吸取和利用现代电子媒介的灵活性和创新性,将使山歌文化保有与工业文明融合并存的生机和潜力。从布迪厄“文化资本”理论的三个方面,即具体的形式、客观的形式以及体制的形式中得到启发,卢露引出我国应该从家庭、学校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保护制度三个层面来弘扬和传承传统文化。李磊博士从法律保障制度的角度出发,指出法律制度的建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能够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优秀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机制和保障武器。除此之外,更有学者从日本无形文化财保护体系下的文化传承中得到启示,认为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和完善的保护体系,既要重视“传承人”的抢救,又要加强“传习人”的培养,才有可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下去。

虽然各路专家学者从不同的思路探究了文化传承的途径,然而有学者却认为,过多人为地操纵民间文化的生存反而会造成“保护性破坏”。孙晓霞就呼吁学者们在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研究中,不仅要加强系统理论的探索,更应放低研究的视角,认真反思民间社会的存在意义,去发现民间文化的生存演变规律以避免盲目的保护。胡炳章与胡晨也通过民歌传承的个案指出,自然传承是一种生命的运动过程,是民间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也只有在其自然传承过程中,民间文化才能真正焕发出自身的生命活力,展现出自身独特的文化魅力。

总而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下语境中的传承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对于非物质文化传承途径的思考,也已涉及到高校教育、大众媒体、法律保障机制、社区旅游开发、生态博物馆等不同的思路。

结语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的文化传承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上五个层面。通过上述梳理我们可以看出,国内学界对文化传承的研究正走向拓展与深入:就研究方法而言,已从早期宏观而单一的文献收集,发展到文献检索与田野调查的紧密结合。就研究对象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各种门类都已被逐渐纳入研究视野,并倾向于用个案、专题进行文化传承的研究,从而也总结出一些民间关于文化传承的智慧,使得非物质文化传承这一议题得到了全面而深入的讨论。就研究涉及的学术领域而言,来自民俗学、考古学、人类学、艺术学、教育学、民族学、文学、法学、历史学等各学科的研究力量都有加盟。不同的研究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并各有所长。这种学术力量的形成,唤起了公众对文化传承之紧迫感及其意义的认识,并突出地增强了学术界对文化传承等社会现实、实践问题的关怀能力。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传统文化;现代化;马克思主义;综合创新

中图分类号:B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2)03-0116-05

从上世纪末开始,在全国范围掀起了传统文化热。关心和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人也越来越多,许多学术团体相继成立。西方国家一些思想家也希望复活东方文化传统并使之现代化,用来消除工业文明带来的一系列恶果和弊端。但是,传统文化是一个纷繁复杂的体系,它并不能自然地适应现代社会的环境与需求。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使其在当代获得新的活力,对于当前的精神文明与文化软实力建设意义重大,也是文化大发展与大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方法论是传统文化现代化成败的关键,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科学的批判和抽象的继承

传统文化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内容之一是继承传统文化的精华成分而摒弃其糟粕。而传统文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如何做到在继承过程中既不遗失精华,又能很好地去除其糟粕呢?事实上,关于继承传统文化的方法论问题曾经发生过激烈的争论,我们不妨从历史上发生争论的两种观点入手来探讨这个问题。

关于如何继承传统文化的态度和方法问题,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曾经指出,“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是决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必须将古代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切腐朽的东西和古代优秀的人民文化即多少带有民主性和革命性的东西区别开来。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但是这种尊重,是给历史以一定的科学的地位,是尊重历史的辩证法的发展,而不是颂古非今,不是赞扬任何封建的毒素。对于人民群众和青年学生,主要地不是要引导他们向后看,而是要引导他们向前看。”他所提倡的这种方法称为批判继承法,代表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待传统文化的一种态度,也是我们在继承传统文化时所一贯遵循的一种原则。

然而,批判继承法所表述的内容比较宽泛,仅仅给出了继承传统文化的一种态度和一般性原则,对于怎样继承的问题并没有给出解答。实际上,任何思想遗产的继承都是一种批判的继承,都要经过取舍和转化的过程。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实际上,‘批判继承’乃是一个一般性的原则,仅只是停留在此原则的一般性上,就既谈不上‘批判’,也谈不上‘继承’。因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任何思想理论意义上的继承都只能是一种批判继承,都要经过某种取舍、过滤、转化和重构。”而当我们面对具体的需要批判继承的对象时,究竟应该怎样进行批判和继承呢?冯友兰对此进行了探讨,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借鉴意义的方法:抽象继承法。

冯友兰是在谈论继承传统哲学命题时提到抽象继承法的,但这种方法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具有普遍意义。他认为中国哲学史中的有些哲学命题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为抽象意义,一为具体意义。他对哲学命题作抽象意义和具体意义的区分是基于这样一个出发点:“有些道德是跟着社会来的,只要有社会,就得有那种道德,如果没有,社会根本就组织不起来,即使暂时组织起来,最后也要土崩瓦解。有些道德是跟着某种社会来的,只有这种社会才需要的,如果不是这种社会,就不需要它。前者我称之为‘不变的道德’,后者我称之为‘可变的道德’。”他认为某些道德是具有超越性和普遍性的,而如果要根本否定了这一前提,那么对传统的继承也必然会成为一句空话。冯友兰提出的道德的超越性和普遍性,实际上是给出了继承传统的一个前提。有学者指出:“肯定有某种一般性的道德,也就是肯定人与人之间的共通性,肯定某些文化价值的超越性和普遍性。根本否定这一前提,所谓‘继承’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冯友兰提出的‘抽象继承法’的意义就在于此。”冯友兰对哲学命题所作的这种区分,其意义并不仅仅局限在哲学领域,实际上是对如何批判继承传统文化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和具体的探讨,提出了一种思路,触及到了在当代如何继承在封建社会形成的传统文化这样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他的这一观点在当时引起了学术界比较强烈的反响,许多学者对此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这种学术争论一直延续到现在。

事实上,批判继承与抽象继承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两种对待传统文化的方法,关于这一点冯友兰有过这样的解释:“其实,抽象继承和批判继承并没有冲突,也不相违背,它们说的是两回事。批判继承说的是继承要有所选择,于我有利的就继承,于我有害的就抛弃。这说的是继承的对象的问题,说的是继承什么的问题。抽象继承法说的是怎样继承的问题。批判继承选择了继承的对象以后,就有个怎么样继承的问题,它讲的是继承的方法。”

客观地讲,批判继承主要讲的是一个态度和原则的问题,它主张在继承传统文化时要有选择的进行,它可以防止在继承传统文化过程中的照单全收的倾向,而在实践中有可能产生批判多、继承少的问题;而抽象继承法则讲的是怎样继承的方法问题,它有珍惜传统文化的意图,对于继承和保护传统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践中也可能产生泥沙俱下的后果。对此,不少学者也有类似的看法。朱宝信认为:“‘批判继承法’重在批判,这种方法运用的实际后果是传统文化在社会中几乎被人遗忘;‘抽象继承法’则重在继承,其抽象性不过是达到继承的一种手段。……抽象继承法能够伸张语言的民族性、普适性和历史性,传统文化才能走进当代中国,即达到历史与现实的交融。而按照批判继承法,传统的内容只能(绝大部分地)被拒于当代中国之外。”郭建宁指出:“从历史上看,讲批判继承,结果往往是只有批判,没有继承。讲抽象继承,又往往不加分析,对民主性的精华与封建性的糟粕的区分比较忽视。总的情况是: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通行批判继承法,拒斥抽象继承法。80年代抽象继承法强势反弹,长期盛行的批判继承法则被搁置一边,很少提及。90年代有人重提批判继承法,指出抽象继承法的不足。”

笔者认为,批判继承法与抽象继承法两者在实践中是互补的,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是继承传统文化的科学态度。这里我们不妨称之为“批判的抽象继承法”:即既要根据批判继承法的态度和原则摒弃传统文化中那些过时的糟粕的内容,也要利用抽象继承法提供的方法充分地继承和挖掘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内容。只有做到科学批判和抽象继承的统一,才能既不传承糟粕,又能把传统文化的精华发扬光大。

二、与马克思主义实现有机的结合

马克思主义是现代的科学的思想体系,也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离开马克思主义谈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是不科学的,其结论也必然是不完善的。可以说,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是传统文化完成现代转型,在当代充分发挥其建设作用的必然。

从历史的角度看,传统文化基本适应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生长环境,影响和塑造了一代又一代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对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已经不复存在,传统文化中的一些理念和价值观受到了近代西方文化理念的冲击,其自身的缺点也暴露了出来。比如:传统文化缺乏民主意识,而民主意识正是现代政治理论的精神动力所在;传统文化诸多人际关系的伦理原则有着强烈的等级意识,而这与现代的平等意识存在着尖锐的对立;传统文化推崇德治,对法治强调不够;等等。可以说,传统文化的一些理念与价值观并不能完全适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它的现代转型势在必行。而经过一个多世纪现代文化的冲击与浸润,中国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着力发掘的传统精神资源,主要与理性、科学、民主、自由等现代精神相联系。那些与现代精神背道而驰的内容,也受到了多方面的批评。可以认为,传统文化在基本价值取向上已初步实现了由前现代向现代的转化。但由于文化的惯性,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任务还没有彻底完成,依然任重道远。而要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不是对传统文化固有的内容做任意解释,也不是用西方文化模式随意改造传统文化,而是要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立足于现代社会需要,使传统文化中那些可以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部分得以发展。

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内容上有许多共通之处,为两者的结合提供了便利。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些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具有相通之处。中国哲学重视习行践履、强调主观能动性的特点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和认识论也有某种相通之处。另外,虽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具有相当的局限性,但也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等观点有相通之处。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社会理想与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有相似之处,两者在当前的和谐社会构想中产生了共鸣。在共通的基础上,传统文化可以与马克思主义在多个层面上,以多种方式进行结合。首先,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出发,对传统文化的一些理念进行改造,在保留传统文化特色的同时又使之具有科学性。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思想的结合就是这方面的范例。提出的“为人民服务”思想,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和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都是传统民本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结合的典范。其次,可以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赋予传统文化中一些价值理念以时代内容,创造出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又体现传统文化特色的新概念和新范式。小康社会的提法就是这方面的典范。“小康”是一个具有传统文化色彩的范畴,经由邓小平的诠释而完成了其内涵的现代转换,“小康社会”理论已经成为一个为当代中国发展提供理想图式和现实指向的纲领。再有,可以使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文化形式表述马克思主义理论,以使其充分发挥对中国建设实践的具体而实际的指导作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范例便是对“实事求是”一词的借用。“实事求是”一词源于《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传》,其中有“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之语。对“实事求是”做出了一个全新诠释:“‘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这一民族化、中国化的语言就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的精确概括。

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不仅仅是理论发展的需要,更是实践发展的需要,两者的结合不能脱离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产生了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结合的需要,也决定了两者结合的内容和方向。历史和实践的经验显示,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鲜明的时代特色。在革命时期,实践需要是鼓舞人民的斗志,旧世界建设新世界,所以,当时两者的结合主要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舍生取义等精神与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结合。而在当前的建设时期,实践的需要是保持稳定的政治局面,大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需要传统文化的和谐成分与马克思主义建设理论之间进行多种方式的结合,充分发挥它们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作用。而这也正是建设和谐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所在。

需要指出的是,传统文化的发展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不意味着传统文化就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也离不开传统文化。对于一个社会来讲,人们认识并接受某种外来思想时,总是以一定的观点作为视界来对其进行评价然后才能采取接受或者拒绝的态度,而这种作为视界的观点则来自于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和传统文化。外来文化只有与本民族传统文化相融合,扎根于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才能根深叶茂、开花结果。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每个国家运用马克思主义,都必须穿起本民族的服装。马克思主义虽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但毕竟是产生于西方的文化,它本身并不能自动地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从内容到形式都真正转变为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才能被中国人民所接受、更好地发挥其指导作用。事实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及其每一个阶段性的理论成果,都包括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内。思想的发展和形成,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真正走进了中国,在此基础上经过不断的探索,又形成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它们都是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中国特色的崭新的马克思主义。

三、弘扬特色与综合创新

传统文化经过几千年的历史积淀,已经内化成为国人的一种思维习惯,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它深藏在每一代人的深层意识中,对国人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产生深刻的影响。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特色和优势对于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意义重大。可以说,特色是一种文化的立身之本,只有具有一定特色的文化才能在与外来文化的碰撞和交锋之中不被淹没并且获得进一步的发展,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

传统文化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民族特色的内容是人类文化发展史中的瑰宝,它们相对于西方文化来讲具有一定的优势,在当今仍然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重要的价值,可以起到与西方文化融合甚至是纠偏的作用。比如,在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上,西方文化注重个人本位,而中国文化则凸显了关系本位的伦理规范。不可否认,个人主义的出现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重大进步,是西方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由于个人主义中包含了某种原子主义的倾向,它的兴起尤其是被极端化后也给现代人类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形成的关系本位非常强调一方对于另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这为推进人际关系走向和谐的理想境界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念。再比如,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西方文化持人类中心主义的宇宙观,而中国传统文化则持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人类中心主义的宇宙观导致了人与自然的严重对立,而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则有助于走出这种困境。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在思维方式上重直觉、辩证思维、中庸之道;在方法论上重综合,强调相互联系;在人生观方面重视立业、重德轻利;在价值观方面主张国家为上,爱国主义;在道德观上讲求仁、义、礼、忠、孝、和为贵,等等。传统文化的这些特点是需要我们重视并加以发扬光大的。

当然,传统文化中也有一些消极成分,而且影响极大,在实践中需要谨防其负面作用的发生。众所周知,继承传统文化要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然而,仅仅有批判的态度还远远不够,因为传统文化中这些消极成分具有很强的顽固性。这些内容不仅仅是作为一种思想世代传承,而是已经内化成一种民族心理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举止行动。比如,人们都明白法大于隋的道理,但现实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案件难以执行等现象比比皆是,追根溯源,都与传统文化中“重关系、讲人情”的理念有一定关联。因此,不仅要对传统文化中的消极成分有清醒的认识,还要对它的这种顽固性与潜移默化的影响保持清醒的头脑。

然而,在传统文化的当展中,仅仅弘扬其特色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不断地发展与创新。在全球化条件下,传统文化需要积极与外来文化进行交流,借鉴吸收其他文化的优秀成分以促进自身的发展。对其他文化的借鉴和吸收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条件,封闭的文化很难适应国情和时代的需要,更谈不上创新和发展了。著名哲学家罗素1922年在《中西文化比较》一文中曾经说过:“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过去已被多次证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里程碑。希腊学习埃及,罗马借鉴希腊,阿拉伯参照罗马帝国,中世纪的欧洲又模仿阿拉伯,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则仿效拜占庭帝国。”在多元文化的交流中,各种文化都可以获得新的内容和新的形式,从而实现共同发展。西方著名的历史学家雅各布·布克哈特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中曾经指出:文化的多元性是推动人类进步所不可缺少的成分,是人类文化进步的一种重要动力。一个民族的文化只有遇到更先进的文化,在冲突与融合中才能创新和发展。从中国文化发展的历史看,中华民族历来就有海纳百川的博怀,我们的祖先曾经克服种种困难去发展同世界其他各民族的交往,而这也正是中国具有悠久文化历史的重要原因。鸦片战争后,中华民族在抵御西方列强对中国侵略的同时仍然不断地学习西方各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的实践过程中更是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经验表明,对外开放、学习其他文化的长处会推动自身的发展,而拒绝与其他文化的交流必然影响自身的发展与创新。

坚持并弘扬传统文化的特色与在交流吸收中进行创新是一种辩证的关系。保持特色是交流借鉴的基础,交流吸收是为了更好地弘扬特色。国学大师张岱年提出的“文化综合创新论”就很好地体现了这种继承与创新的结合。他认为,创新决不是传统文化的断裂,而是优良传统的继续和发展,而综合中西文化之长,融合中西文化为一体,这才是真正的创新。“综合创新论”要求正确认识中国传统文化、西方古代文化以及近代文化,正确认识人类文化的全部成就,同时更要发挥创造性思维,进一步探索自然界和人类生活的奥秘,有所发现、有所发明,建立新的文化体系。这一任务是巨大而艰难的,然而前途是光明的。具体说来,所谓“综合创新”有两层含义,一是中西文化的综合,即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综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粹与近代西方文化的先进成果;二是中国固有文化中不同学派的综合,包括儒、墨、道、法各家思想精华的综合以及宋元明清以来理学和反理学思想的综合。张岱年的“文化综合创新论”为我们在当代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指明了道路。笔者认为,“文化综合创新论”揭示了中国文化发展的基本线索,体现了人类文化发展的总体趋势和规律。可以肯定的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势下,在弘扬传统文化的特色和长处的同时吸取各种先进文化的长处,走综合创新之路,符合当前中国文化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707-708.

[2]郑家栋,冯友兰“抽象继承法”之我见[A],郑家栋,陈鹏选编,解析冯友兰[C],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422.

[3]冯友兰,三松堂自序[M],北京:三联书店,1984,299.

[4]郑家栋,断裂中的传统——信念与理性之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343.

[5]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1卷[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242.

[6]朱宝信,论研究和弘扬传统文化的两种态度[J],青海社会科学,2003,(1):32.

[7]郭建宁,的文化观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几个问题[J],河北学刊,2003,(9):74-79.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3篇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是盲从的,首先要弄清楚其真正的含义,从中领悟哪些需要重点保护,哪些需要做首要保护。其次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它的文化价值,关键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说实在的,所有文化工作人员都未必确切掌握文化遗产的具体含义,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包括哪些内容等等。只有深入研究或长期担任此项工作者才会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

文化遗产

文化是各民族在千百年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心血和智慧的结晶,是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源泉,是留给后人的文化遗产,是各民族的、民间的传统文化的总称,也就是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它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石窟寺、岩画;近现代重要的历史遗迹具有代表性的不可移动的文物;历史上各个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以移动的文物;在建筑样式和均匀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或村镇。

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不是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各民族世代相传的、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六大类:一是口头传统文化。包括口头文学和各民族的语言、文字。二是传统表演技艺。包括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以及其他的表演艺术。三是传统民俗活动、礼仪、节庆等。四是传统知识,也就是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包括天文、地理、生态环境、医药卫生、历法以及其他的传统知识和实践。五是传统的手工制造技艺和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包括服饰工艺、雕塑绘画工艺、金属工艺、编织工艺、餐饮工艺等技艺。六是与以上五种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地域性文化空间和时段性文化空间)。地域性文化空间是指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的民族文化生态村或民居建筑群等,譬如:民族文化保护区、文化之乡等,它具有空间性。而时段性文化空间是指在民族节日或重大艺术活动期间反映具有多种非物质文化表现形式的文化空间。譬如:各民族的传统节日、时间、举行传统文化活动的特定场所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外来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2004年8月28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中国成为第六个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国家。2005年3月31日,我国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从颁布之日起,“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外来词和概念正式进入中国,并被文化学术界开始启用。之前,文化学术界一直都是使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这个概念。那么“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怎样的关系呢,两者有何区别?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有一定的区别: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不完全同等。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包括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中的“静态”部分,是有形的、看得见的、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唯一不可再生的实体,它具有一定的艺术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中的“活态”部分,是无形的,虽然看得见、听得见、但摸不着,它以鲜活的形式存在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是人们所需要的精神文化,是需要不断传承、发展和创新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非物质文化是不脱离各民族特殊的生活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无形的显现。非物质文化它依赖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动作、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载体而得以延续,是“活态”的文化现象,是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中最脆弱的那部分。

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许多民族地区的村寨也随之改善并城镇化,人们的生产生活从传统的农业逐步走向工业化、现代化。农民的许多土地、传统民居因建盖各种厂房、住宿区、旅游区等而逐渐失去,这些发展带来的建设性的破坏导致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空间和环境也不同程度遭到破坏,使古老的传统文化遗产随之消亡。特别是扶贫安居工程的建设使少数民族的传统民居再也找不到过去的影子了。许多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的珍贵物质文化遗产,如古遗址、古建筑、风景名胜以及有价值的实物等遭到破坏或流失。各少数民族历史上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下来的各种技艺、习俗、礼仪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随着传承人的年迈去世而正在不断濒临消亡,面临着失传的危险。这些文化遗产的损坏、流失、失传等现象时有发生,只有在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被大山江河阻隔、交通不便的少数民族聚住的村寨才相对地保留着民族语言、传统民居、民族服饰、礼仪习俗、音乐舞蹈、神话传说以及民间技艺、民间艺人。这些比较偏远、封闭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是现代化社会发展中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得以生存的唯一空间,是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露宿的最后家园。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对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求也随之改善和提高,有些传统文化它必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部分民族的传统文化需要不断发展和创新,不可能是永远静止不变的状态,只是时间性的问题和变迁程度的深浅而言。不管怎样,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从祖先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是具有历史意义、文化价值等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它会代代相传,永不过时。因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需要有效地传承和保护,保护文化遗产资源是文化部门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民族是一个团体,文化是民族的,保护民族文化需要全民族的共同努力,也是全社会人的共同责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是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时都离不开人们的生产生活,比如:我们同民族之间平时交流的语言;大人对小孩子教育有些时候用的谚语、典故;还有民间故事等口头文学的形式,把一个真实的道理再现给孩子们,用特别的方式给孩子们留下深刻而永久的记忆。又如: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需要用到的生产生活相关的实物制品,最常见、最适用的生活制品 (编织、服饰、木匠、饮食、民居建筑等等一系列的手工制作技艺);还有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民族的传统节日等都按照本民族的礼仪习俗和传统知识来进行,是世世代代相传且不可改变的事实。总之,人们的衣、食、住、行都是民族文化,都离不开它。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传统文化质量上有所改变(像民族的传统节日活动,有些活动形式和场所有一定的变化,其特定的时间和内容是永远不能改变的),但民族文化的根和本永远不变。正如一棵树,为了发得更好,外形长得更美观,人们只需要修剪枝叶,根需要永远保留,不能拔除,民族文化不外乎也是这样。从以上的这些实例可以看出:人们不能离开自己的民族文化,离开了本民族的文化,人们的生活就失去意义,民族的文化也就体现不出它的价值所在了。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是至关重要的,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

传承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个大问题。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是保护好传承人,传承人的保护是最关键的。那些民间艺人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拥有者和知晓者和享用者,是真正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保护好传承人才是从根本上保护和传承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会自然传承,只会渐渐消亡,它必须通过传承人来一代一代相传,口传心授地延续。只有保护好传承人,激发他们培养好传承下一代的热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才能进入正确传承发展的轨道,才能使文化遗产薪火相传。那么如何对传承人进行保护和培养呢?根据多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验,对传承人的保护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对传承人进行命名和鼓励

所谓传承人就是在民间里群众中公认的掌握独特技艺或通晓自己民族的各种传统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组织者。把这些群众认可的、在民族传统文化圈内知名度较高的民间文化传承人,通过实地调查后建立详细的档案并逐级申报,各级专家论证并遴选,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后列入县、州、省及国家等各级传承人的保护名录体系。但这些传承人大多生活在农村,他们的年龄差别大,而且多数年事已高,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人亡艺绝的处境。虽然对传承人做了仔细调查和命名,但由于相应的政策和经费等各项措施没有完全及时落实到位,对传承人缺乏相应的扶持力度。除极少数列入省级名录的传承人每年享受3000元的传承补助金外,州、县级的传承人没有逐年的传承扶助金,影响了州、县级传承人传承本民族文化的信心。多数传承人没有激发传承本民族文化的兴趣,这些传承人也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一旦消亡了无法再生还。因此,我个人认为,通过这样的命名认定后,对被命名的州、县级传承人,当地人民政府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相应的补贴机制,每年也适当给予传承补助,解决生活上的一些实际困难,积极给予鼓励,激发传承本民族文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改善他们的传承环境,激发他们带徒传艺的热情,培养传承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后继人才,这样在民族文化的继承和传承上都会有很大的帮助和作用,民族传统文化也得以存活和延续,并能得到不断创新和发展。

建立民族文化的传承点或传习所

对传承人命名认定后,传承人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传承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工作。要把文化从根源上按一定数量一定质量的传承下来,那么传承人必须要有一个传承的平台,给传承人提供一个传承民族文化的场所来开展民族文化的传承活动,为传承人营造传承民族文化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人来学习、来参与在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的行列中来,就必须建立传习点或传承所为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搭建传承场所。我们在调查走访传承人时他们最大的愿望也就是在自己的村寨能够有一间百来平方米的传承本民族文化的场所,把爱好民族文化的年轻人召集起来,把本民族文化的弹跳、弹奏、表演、演唱、制作等一系列技艺以及演唱内容、口头传统等非物质的文化传承给后人。当然,建立传承所是迫不得已的,政府需投入资金,政府的作用是至关重要。如果经费投入不健全,财政投入不足,对传承人的保护极为不利,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也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落到实处。通过建立传习点来传承民族文化这不是最终的目的,它需要长期的运作和管理,而民间层面的自发、自身、自觉的传承才是最关键、最根本、最有效、最长远的、活的保护。

发挥传承人的作用

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都离不开传承人的言传身教,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他们有着独特的技艺或掌握丰富的传统文化知识,为当地的民族文化传承和文化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譬如就拿我们福贡县匹河怒族乡而言,举办怒族传统习俗“如密期―开春节”时,在如密期的祭祀活动表演中,省级非遗传承人波益思和其他几个传承人承担着祭祀的主持或核心的组织者;又如年轻的传承人郁伍林和邓有妹在怒族、傈僳族文化对外的宣传工作中,发挥了传承人应尽的责任,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知名度。目前普遍存在的是传承人多数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传承人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要保护传承人并及时把传承人所掌握的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下来是现阶段迫在眉睫之事。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

宣传教育是关键所在。不是说搜集整理好了,档案建好了,列入保护目录了,然后锁在柜子里就得到了保护。关键是做好保护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让大家都知道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什么要保护、保护文化遗产对人们有何作用、如何去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有哪些法律法规等一系列的相关知识。

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

该学的东西不论是什么都应该从小孩抓起,从小就学习那是最好不过的了,所以我个人觉得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是很有重要的。在学校开设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的相关课程是很有必要的,让孩子从小就树立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意识。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在很大程度上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取决于少年儿童的认知和行动,因此对青少年儿童的宣传教育尤为重要。

媒体宣传

随着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广播电视村村覆盖,不论是城里的还是在农村的几乎人手一部电话,机关里每个家庭至少一台电脑。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这些平台的作用,将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需要保护的热点问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以及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读本和报刊杂志等方式进行广泛媒体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保护民族文化的价值和传承民族文化的真正目的和意义。

文化遗产日宣传

“文化遗产日”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重要节日。目前公众对文化遗产日的知晓度不深、参与度也不够,有的甚至还不知道有文化遗产日。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从此开始,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各省、市、州、县开展不同主题、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文化遗产日期间,通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讲座、张贴宣传标语、印发文化遗产保护法等宣传材料、展览宣传图片、播放相关的音像影像资料、文化演出等多种方式来丰富观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的提升,对文化遗产有直观的感性认识,形成一个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社会参与的格局。让群众掌握更多的文化遗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才能起到宣传和教育的作用。这样,我们的民族文化遗产就能够生根、开花、结果,永远延续,使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4篇

本刊网址?在线杂志:jhlt.net.cn

*基金项目: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AHSK11-12D121)

作者简介:史铁杰(1967―),安徽阜南人,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余妍霞(1979―),女,安徽舒城人,安徽师范大学宣传部政工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一、传统文化及其教育价值解读

(一)传统文化的内涵解读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事实上很难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多数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都是以一种描述性的方式来进行陈述,如:中国传统文化在整体上是指中华民族在生息繁衍中所形成积累起来流传下来的至今仍在影响当代文化及整个社会的相对稳定的共同精神、心理状态、思维方式、价值取向、行为规范、风尚习俗等的总称。[1]有学者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归纳为以下12个方面:天人和谐、道法自然、以民为本、忧患意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诚实守信、仁者爱人、尊师重道、和而不同、日新月异、天下大同。[2]也有研究者从个体与社会等层面将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概括为“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天人合一、惠鲜鳏寡、仁者爱人、互助相扶的价值实践”[3]

事实上,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侧面进行分析与解读,在这些解读中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有较为统一的观念。从时间范畴上说,多数人认为传统文化是一种古典文化体系,从时间上界定为清晚期之前;从性质上说,传统文化以中华民族为创造主体,是根植于本民族土壤中的具有稳定性价值承载,体现出鲜明的民族特征;从具体内容上说,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融合了道家、法家、墨家等思想以及佛教文化;从外在表现上说,包括了体现政治伦理的价值观念,以建筑、艺术为载体的物质形态以及反映民俗、风尚的动态体现。

(二)传统文化的教育价值分析

从以上传统文化的理念来看,不论对于社会发展还是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传统文化都有其不可忽视的教育价值。

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传统文化体现的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所坚守的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并且势必还会将这种具有规训与引导意义的价值体系延续下去。近些年来,国家非常重视传统文化的传承问题,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年)中就指出“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中国优秀文化传统教育”。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再次强调教育内容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使学生具有“人文素养”并“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党的十八大更是把传统文化上升到体系的高度,强调“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4年3月,教育部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而,必须强化传统文化在学校中的传承与传播,真正通过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引领风尚、教育师生中的重要作用。

二、当前传统文化在高校中的传承现状

(一)对于当前高校传统文化传承的调查

1.调查的研究预设

理论上来说,传统文化对于学生的个体社会化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在高等教育中传统文化的传承也应当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那么这一重要性如何能够有效地转化为现实性,这其中有两个方面至关重要:一是学生的认同程度,这将会直接影响到学生对于传统文化的内化与否,从而影响传统文化传承的信度问题;二是传统文化传承的路径与方式,这会影响到传统文化传承的效度问题。我们围绕这两个方面自制了调查问卷,从学生的态度情感、接受传统文化影响的方式与效果等方面来收集信息,以作出客观的分析与判断。

2.调查对象的选择

由于师范院校培养对象与培养目标的特殊要求,关注传统文化在师范院校的传承情况更具有其特定的研究价值,因而本次调查选取安徽某师范院校的学生为主要调查对象,同时选取了少量其他综合类院校的学生,共发放问卷450份,回收有效问卷426份,有效回收率94.7%。

(二)当前高校中传统文化的传承现状

1.从认知层面来看,当前学生对于传统文化有着较为积极的态度

当前大学生对于传统文化在社会意义方面总体上持肯定的态度。54.5%以上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传统文化对于当今社会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32.4%学生认为传统文化对于社会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只有10%左右的学生不认可传统文化对于当今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另外,有66%的学生认为当前传统文化正在发挥着作用,其中19.2%的学生认为当前传统文化的力量很强大。而在对传统文化的后继发展的认识上,有83.3%的人认为大学期间要加强传统文化的学习,仅有2.8%的人认为没有必要。从弘扬传统文化层面,大部分学生认为传统文化有继续发展的必要。

对于传统文化价值引领作用较为认可。在调查中就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四分之三以上的学生认为二者是一脉相承、有内在关联。同时,对于传统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22.7%的人选择了对于个人修养的意义,是所有选项中选择人数最多的。再从对于传统节日的认识来看,75.8%的学生认为将传统节日定为法定节日对于思想价值观有着重要的意义,相反仅有6.6%的学生持反对意见。由此说明对于传统文化的价值引领作用大学生在认识上还是给予了肯定。

2.从实施效果层面看,传统文化传承的效果一般

从调查结果的统计情况来看,学生总体上对于传统文化的了解并不理想,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表示不了解或是仅仅粗略听说,表示非常了解的只有5.4%。这说明在高校中的传统文化传承并没有达到理想中的效果。

从不同学生的认识差异情况来看,学校的传统文化影响作用并不明显。从性别对比看,在调查中男生表示对于传统文化有一定程度了解的人数占到其总数的58%,而女生的这一比例只有33%。从专业对比来看,文史类的学生对于传统文化有一定程度了解的占55%,而理工类这一比例只占37%。

3.从途径上看,传统文化缺乏有效的传承方式

从学生所获得的传统文化影响途径来看,主要来自于其自身的生活经历。如对于仁、义、孝、忠等传统美德的认识与情感,44%的学生表示是自小耳濡目染形成的,另有45.9%的学生表示是在课外书中了解的。在问及学生“主要通过怎样的媒介接触到传统文化”时,有22.9%的学生回答是电视,有20.4%的学生回答是互联网,只有约18%的学生是通过书籍接受到传统文化。而对于从学校教育中所获得的传统文化影响,64.1%的学生表示很少。

学校对于传统文化传承没有有效的途径。从较为正式的课程角度来看,在统计中有51.4%的学生表示在大学没有开设过与传统文化有关的课程。从学校的组织与活动开展情况来看,仅有9.6%的学生认为自己的学校有关于中国传统文化方面的社团组织,相反一半以上的学生明确表示所在学校没有类似组织。从相关活动的开展与参与情况来看,仅15%的学生表示参与过与传统文化有关的活动,有近三分之一的学生表示自己甚至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的活动。

三、促进传统文化在高校中有效传承的思考

1.在观念层面对于传统文化要能够积极认同

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主体的文化认同,即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传统文化的价值与意义。从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当前高校中在传统文化传承方面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首先存在着在思想上重视不够的问题。从学校方面看,缺少对于传统文化传承的总体规划,诸如课程的开设、内容的选择、活动的开展等。从学生方面来看,表现在没有积极主动地去拓展获取传统文化信息的渠道,满足于被动、消极而零散的获取有限的传统文化内容,并且对于所获得的有限内容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从当前学界的研究来看,诸多研究者都指出传统文化的传承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认识问题,这种认识首先是准确的定位,正确认识到传统文化的价值所在;其次是科学的评价,包括评价传统文化内容自身的现实意义以及传统文化传承的现实状况。就当前来说,研究者较为多数的评价意见指出当前的传统文化正在日益“式微”[4];批判的继承,这也是在践行教育的创造与更新文化的功能。

具体来说,从学校方面必须充分意识到传统文化传承对于人才培养及培育过程的重要意义,在目标预设时将传统文化提升到与学校正式课程内容同等重要的地位,将传统文化与各学科内容之间有机整合。

2.在行为层面以多元、立体的方式践行传统文化

从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来看,学生对于传统文化的了解更多的是一种自我的方式,不自觉的、被动接受,缺乏有效的传统文化传承形式与载体,因而,在促进高校传统文化传承中具体的行为举措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一方面,有研究者从文化生态学的视角提出创造让人感受“天人合一”的学校自然环境、加强伦理规范的社会舆论环境建设以及提升学校文化的价值引导力等途径以实现学校的文化传承。[5]在此我们将传统文化的践行从内容和途径两个方面相结合,建构一个多元、立体的传承模式。

首先,从内容上来说,传统文化传承一是要全面客观的进行传统文化的内容选择,将具有代表意义的传统文化呈现给学生,这其中包括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思想价值观,民族性文化传统,特色化文化艺术等。二是要在批判与扬弃的基础上选择经典性的传统文化著作,并以中肯的态度指导学生去学习、理解。正如有学者指出,但凡一个大国、一个强国,都具有能在世界上足以称道的本国文化,这是一种真正的本国特色的非物质力量[6]。三是将传统文化与当前的思想价值观相对比融合,即将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涵以与时俱进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引领,从而有效发挥传统文化的育人意义。

其次,从途径上来说,传统文化的传承一是要形成一个立体层次,包括以学校网站为代表的校园网络媒体,以校报、校刊、宣传栏、社团期刊为代表的平面媒体的文化传播,也包含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建设中的文化内涵,课程选择、课堂教学中的传统文化内容解读,再到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对于学生评价中的传统文化意义显现等,从而形成一个由外到内的学校立体传承体系。

再者,整合社会的媒体资源,积极利用诸如广播、电台、电视台及书籍、报刊中涉及传统文化的栏目或相关内容,使学校内部小环境与外部大环境形成合力,从而使学生自觉或不自觉的在生活与学习中理解与践行传统文化的内在价值取向。

3.在制度层面要给予传统文化传承以有效保障

从调查中学生的反馈情况来看,在制度层面没有发现有效的保障机制,也就是说对于传统文化的重视与否没有在制度层面体现,在实施层面更是没有明确的指导、激励与制约,因而传统文化传承只是停留在理论上或形式上,而无法真正落实。因此有效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具体来说,这种制度体系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在课程与教学层面,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建设中都要充分展现传统文化的魅力,诸如以学分选修的形式将传统文化内容融入到常规课程体系中去;二是在学生活动层面,将传统文化相关的活动开展及学生社团组织建设纳入到对学生工作管理考评制度体系中;三是在学校管理层面,从学校的宏观办学思想,到对学院及部门的管理要求,再到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价,都将传统文化传承在观念上、在措施上体现出来。如此,不论是宏观的方向指引还是微观的具体操作,都能建构起一个立体的,以规范、激励等方式保障传统文化有效传承的完整体系。

4.在社会层面要创造传统文化传承的良好氛围

高校中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不仅需要高校自身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行为措施,还需要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各方面都能给予足够的重视,这种重视既包括政策层面的激励与引导,也包括物质层面的支撑。

在政策层面应通过制定相应的评价考核机制,激励与引导高校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比如把校园文化建设、教育质量评估、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方面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具体实施情况作为评价高校教育教学的组成部分,推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学校重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良好氛围。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传承民族文化 学校 家庭 社会 三位一体

文化传承,“是指文化在民族共同体内的社会成员中作接力棒似的纵向交接的过程。这个过程因受生存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制约而具有强制性和模式化要求,最终形成文化的传承机制,使民族文化在历史发展中具有稳定性、完整性、延续性等特征。”[1]民族文化传承特别是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是整个民族共同体永恒的话题。少数民族文化构成了文化的多样性,任何一种少数民族文化都是独特的,且不能被取代的,所以传承民族文化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

学校作为民族文化传承的主导场地,家庭作为民族文化传承的首要基地,社会作为民族文化传承的支撑力量,三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和作用,但是目前,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之间却出现民族文化的孤立传承现状。

一.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孤立传承民族文化现状

1.学校与家庭缺乏沟通

学校作为学生学习民族文化知识的主要场所,理应承担主要的责任。但是反观目前,学校的民族文化传承课程内容空洞、晦涩,缺乏与实际生活的联系。家庭作为传承民族文化的另一重要渠道,却被人们所忽视,然而“家庭教育也是文化的组成部分, 任何家庭及其教育都有其民族归属性。”[2]所以家庭中的民族文化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它是传播民族文化最直接的方式,能带给儿童最直观的体验和影响。学校和家庭这两个强大的传承场域缺乏沟通,加深了其传承的孤立性,成为传承民族文化之路上一道必须逾越的鸿沟。

2.学校与社会缺乏联系

“民族传统文化植根于社会生活之中,社会既是民族传统文化之源,也是传承之基”[3]。社会是民族文化的资源宝地,同时应该是传承的始源。但是人们几乎把传承的重担一味的交给学校,而学校出现选择性传承,在其传承过程中形式化严重,缺乏生活性和社会性,并没有把民族文化真正的与实际生活和社会联系起来,不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甚至会造成文化断层和消逝。因此,加强学校和社会的联系,使得传承民族文化不光体现在课堂中,更加体现在生活中,在课堂上注入社会性和生活性的元素,使得民族文化具备丰富多彩的时代性和社会性。

3.校内场域和校外场域的断层

“民族文化场域是文化主体与文化空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结果,在依赖一定的物质客观条件的同时,它更是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共同结果。”[4]校内民族文化场域和校外民族文化场域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文化传承体系,但是校内文化场域和校外文化场域的断层,造成文化缺失和传承的不完整性。校内民族文化传承整体上以课本教材的讲授形式展开,注重对文化知识感官上的理解和体验。校外场域主要注重对生活上的实践价值性,将民族文化与生活紧密相连,通过侵染的方式,根植于儿童心中。但是这种方式很难在理论上形成系统的知识框架,学生的文化意识还是停留在浅层的实践中。这种校内外传承场域的断层显然严重阻碍了民族文化的传承。

二.“三位一体”支持系统对于学校传承民族文化的价值

这里的“三位一体”支持系统指的是:在传承民族文化过程中,构建以学校传承民族文化为主导,以家庭传承民族文化为基地,以社会传承民族文化为支撑力量的三方位相结合的支持系统。

建立“三位一体”支持系统对于学校传承民族文化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1.有利于“活”的传承民族文化

所谓“活”的传承民族文化是相对于“呆板”的传承民族文化而言的,其传承方式更灵活、传承内容更有综合性、传承目标更有价值性,儿童不再是被迫的接受民族文化,而是主动地面对民族文化。但是目前,学校在传承民族文化时,面对升学压力,民族文化课程便成了主流科目的牺牲品,被搁置一旁,不被重视。课程规划易出现选择性传承,内容碎片化,内容偏重知识性,与实际生活相脱离等现象。“三位一体”支持系统的建构是解决这一困境的有效途径。学校传承民族文化的系统知识性、家庭传承民族文化情感上的感染力、社会中民族文化的鲜活力,三者密切配合使得民族文化呈现一种“活”的传承状态,文化是活的,人是活的,方法也是活的,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民族文化永久的活力和持久性,使民族文化“活”下来。

2.有利于培养立体文化人

“培养立体文化人,意味着儿童不是文化接收的‘器物’,也不是文化传承的‘载物’”。[5]儿童是有着自己独立意识的个体,民族文化的传承过程应当是激发个体的主观能动性进行筛选和批判的一个文化融合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儿童能够主动的建构知识、对文化有一定的判断和反思能力、能够适应社会,这便是立体文化人的表现。显然,光靠学校单方面的力量来独当一面是远远不够的,家庭和社会作为学校传承民族文化的辅助场所,也应当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作用。所以我们应该在“三位一体”这样的传承模式下,对课程中所学到的民族文化加以甄别和筛选,然后投放到社会这个大环境中,不断的反思与总结,为指导实践做出实质性的贡献,为我国培养出一批立体文化人。

3.有利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整合

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多彩,例如民族习俗、、民族精神、民族建筑等多种民族文化。但是民族文化零散混乱,缺乏一个系统的管理体系和运作规范。总体来说,大致可分为:学校当中的符号性民族文化、家庭中的生活性民族文化、社会中的实践性民族文化等,三大场域对民族文化各自孤立传承,缺乏合理的整合,使得家庭与学校脱节,学校与社会脱节无法保证民族文化的有效传播和保存。“三位一体”支持系统能够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民族文化资源有机整合起来,形成一种合力,避免了民族文化缺失现象的发生。

三.如何建构“三位一体”的民族文化传承支持系统

1.学校与家庭紧密衔接

家庭作为儿童接触民族文化的第一场所,其家庭环境和家庭成员对儿童习得民族文化都有着无形的影响。学校作为规范的教育场所,对于民族文化的传承有着既定的教学计划和目标。因此,加强学校和家庭的密切衔接,把家庭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中,在家长和学校老师之间建立起沟通信任的桥梁,让家长也了解民族文化的传承的重要性,同时积极配合学校传承民族文化的步伐,起到一主一辅的作用。

2.学校与社会密切互动

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不仅蕴藏着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同时可以提供各种形式的民族文化活动,为民族文化提供真切实感的情景。相比之下,学校所习得的民族文化知识大多偏重纯理论性和知识性,学生缺乏对民族文化活动的深切感知和领悟,难以获得真实的感受,缺乏亲身实践,无法在情感上有所体会。因此,加强学校和社会的联系是很有必要的。首先,鼓励学生把学校习得的民族文化知识带入到社会这个鲜活的环境中进行实践,开展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其次,学校引入社会中濒临绝迹的文化遗迹,保护民族文化的完整性。最后,可以在学校中开展专题讲座,邀请社会中精通民族文化传承的专家学者,给学校注入一股新鲜活力,给学生带来全新视角学习民族文化的方法,使得师生在一种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传承民族文化知识。

3.建立长久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支持系统

学校是传承民族文化的主导场所,肩负着传承民族文化的重大使命;家庭是传承民族文化的首要基地,在对儿童的认识上有着重要的影响和潜意识作用;社会是传承民族文化的延伸和支撑力量,民族文化是活的,因而需要社会这个场所让其栩栩如生。只有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之间密切配合,共同传承民族文化,民族文化的传承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传承。首先,以学校作为其传承的主体,重视民族文化的传承,开设有针对性的文化课程,保证课时和质量。其次,以家庭场域为辅,通过家长对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激发与提高孩子对民族文化的兴趣。最后,重视社会这个大环境对于传承民族文化的支撑力量,学校、家庭所学习的民族文化在社会中不断的得到实践和运用。

漫漫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所积淀出的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精神瑰宝。但是民族文化的传承不单单是学校教育的责任,同样也是家庭和社会不可推卸的重任。只有三者共同建构起“三位一体”的支持系统,民族文化资源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播,民族文化也才能持久的传承下去。因此,发挥学校传承的主导作用,发挥家庭传承的基础作用,发挥社会传承的延伸和支撑作用,三位一体、全方位多层次的传承体系才能建构起传承民族文化之桥梁。

参考文献

[1]赵世林.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论纲[J].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

[2]范婷婷.家庭教育中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9(11):33-34.

[3]王军,董艳.民族文化传承与教育[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143.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6篇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悠久的传承历史,由政府直接主导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非遗保护工作则是一项比较新的事业。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提出要对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进行保护。其中的文化遗产主要指古迹、建筑群、遗址。随着保护工作的推进和认识的深化,人们意识到那些“无形的”(intangible)、世代相传的、活态的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也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有相应的保护规定。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为《公约》)。我国先后于1985年和2004年批准了这两个公约。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为《非遗法》)颁布施行。

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瞩目成就,正在迈上新的台阶。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实践的深入,对非遗本身及非遗传承规律的认识还在深化中,各种有效的保护措施还在探索拓展中,政策和制度建设也在充实完善中。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

非遗的“本质”

非遗的本质特征是:“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公约》的这段定义有三个关键要素:

一是“世代相传”,强调这种文化遗产是现在还在延续的,而不是已经失传或被时代舍弃的。申报人类非遗代表作时,要求重点说明:“当前该非遗项目对其所在社区的社会文化功能和意义”。

二是“互动”和“不断地被再创造”,强调非遗是能动的实践。这是非遗与文物的本质区别。跟什么“互动”?跟自然和历史的变迁互动,跟社会环境和社会需求互动。什么是“再创造”?是在传承实践中不断形成与当时环境相适应的内容与形式。随着时代的变迁,我国的非遗将在保持历史传统的同时,越来越多地融入现代生活的内容,反映出文化的延续发展。

三是“认同感”和“持续感”。强调非遗的传承实践不仅能让相关的人群体验到共同秉承的传统,同时也能够让人们持续地感受到文化多样性仍在丰富,人类创造力的源泉仍在奔涌,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这里要注意到:多样性和创造力,不仅指过去形成的遗产是多样和富有创造力的,也是指现在与今后的传承是多样和富有创造力的。

非遗还有一个重要特征: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贯穿遗产认定、保护和传承的始终。《公约》和《非遗法》在定义非遗时,都用了一个关键词:“视为”。《公约》的表述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非遗法》的表述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这两个“视为”,指出了非遗的价值认定主体,即:某种文化现象或表现形式是不是某个民族或社区、群体及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取决于他们自己是否认同。缠足不能被认为是非遗,不仅因为它是已被抛弃、没有任何当代价值意义的历史旧习,也因为它是强加给持有者的,从来就没有得到持有者的真正认同。

非遗保护的“根本”

中国剪纸技艺是历史悠久、流布广泛的非遗项目。中国剪纸列入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不是因为我国历史上留下了很多剪纸图案,而是因为剪纸活动深深融入了中国老百姓的社会生活和情感表达,是很多地方社区和民众生活的一部分。厘清了这一点,就不难把握非遗保护的对象以及政府在剪纸项目保护中的角色定位,即:保护和培育这种大众文化生态,支持开展剪纸活动的习俗和社会实践,让中国的剪纸传统及其技艺在当代生活中得到延续和发展。至于是沿用过去的图样,还是创作新的题材,是传承人或爱好者在公序良俗规范下的文化表达权利。历史上形成的丰富多彩的剪纸题材和样式,显示了中国百姓浪漫的想象力和多样化的创造力。同样,今天和明天的剪纸出现哪些新的题材和样式,也将继续反映广大剪纸传承人和爱好者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保护非遗,最根本的是保护传承实践,保护传承能力,保护传承环境。根据《公约》和《非遗法》,保护(safeguarding)措施主要包括认定、记录、建档、研究、保存、保护(protection)、传播、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弘扬和振兴等环节。这些环节构成了确保非遗生命力的完整保护链条,体现了保护措施和保护效果的深化。

一个非遗项目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主要从六点加以判断。

第一,实践活动是否持续并富有活力。

第二,基本实践方式,如手工技艺之于某些传统工艺项目,是否得到保持。

第三,基本文化内涵是否得到尊重。

第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是否得到弘扬。

第五,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实践、传承及再创造权利是否得到尊重。

第六,传承人群是否得到保持乃至扩大。

工业化、城镇化条件下的非遗保护

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的非遗保护命题,本质上是文化传承如何应对自然和社会环境变化的挑战。政府要谨慎处理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努力保持文化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平衡,悉心维护和改善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条件。要切实防止和纠正不尊重文化遗产、轻视社区文化传统、损害传承人群权利的行为。对传承环境或条件发生重大改变、传承面临严重困y的项目,应及时组织记录其核心内容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独到技艺,以利其他传承人学习借鉴和研究,或在适当环境下实现复兴。

非遗保护工作有一个重要理念:见人见物见生活。要支持非遗实践回归社区,回归生活,让非遗在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和传承。在传统村落和历史街区建设中,要尽量避免大量迁出原居民,人为切断非遗传承人群与当地民居、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的有机联系。要采取多方面措施,帮助传承人群提高传承能力和当代实践能力,扩大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非遗的认知和参与,努力扩大优秀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习人群。

用大历史观看待挑战

传统知识和技艺同样是在长期实践中从无到有,从单一到丰富,逐步积累增长的。这个过程没有止境。一代代传承群体和个人或潜心钻研体悟,或与人切磋互鉴,或外出游历取经,在学习、交流和实践中参悟要领,取长补短,推陈出新。一种知识或技艺从甲地流传到乙地,被乙地消化吸收并增加新的元素,再流传到其他地方甚或回到甲地,在这过程中新的技艺、作品、风格、流派和门类不断涌现。正因如此,我们今天才能领略到优秀传统文化的多姿多彩,蔚为大观。只要传统还在发展,就不能人为规定某一个时间节点的知识和形态是传统的终点。

再从中外文化关系史乃至人类文明发展的视野看,文化传统的丰富与发展,与不同地域、民族的人员和生产技术流动密切相关,与不同文化、习俗、消费偏好的互动交流密切相关。在社会生活变化较小、人员流动较少的时代,传统的变化就相对缓慢;在社会变迁剧烈、文化交流深入、贸易活动频繁的时代,传统的变化就相对明显。而开历史先河的重大文化发展创新,往往出现在变化的时代。因此,看待非遗面临的时代挑战,需要有大的历史观。

在发生重大历史变迁的时代,文化传统既面临遭受冲击、加速消失的现实威胁,同时也面临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产生文化史上标志性风格或作品、产品的历史机遇。不尊重遗产、不注重保护遗产、歪曲遗产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的做法,会导致遗产遭到损失和破坏;禁锢和扼制遗产持有者的创造性表达权利,也会窒息文化传统的生命力,错失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宝贵机遇。

如何用“一个”带动“一片”?

能力建设直接关系非遗在时代变迁中的可持续发展。传承人群的传承与实践能力包括对本地区、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认识深度,对非遗项目知识和技艺的掌握程度,进行再创造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也包括在一些非遗项目传承实践中获得相应经济收益的能力。文化部、教育部实施的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着眼点正是帮助非遗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获得和增强这些能力。基本要求是“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

强基础,是加深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加深对本地、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认识和理解,当地人知当地文化;强化对所持项目知识、技艺和流变脉络的认识与把握,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拓眼界,是了解时代变迁带来的审美变化和社会需求变化,了解国内外行业动态。增学养,是丰富文化、艺术、材料等方面专业知识,掌握一些新的工具和方法。

这项工作受到传承人群的普遍欢迎。参训学员增长了学识,拓宽了眼界,提高了技艺,并且对所持项目的文化内涵有了更深的领悟,对自己手艺的价值和潜力有了更强的自信。一些学员回去后又自己办班,把学习所得让其他传承人分享;有的则办起了合作社,带动更多的人传承非遗,起到了培训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参与高校普遍认为,研培计划不仅给传承人群提供了实际帮助,也促进了大学与社区的互动,对于丰富学术积累、提升学科和专业建设水平、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文化传承和创新能力,意义重大。

关于传承人群的学习与传承创新,有四个重要问题需要厘清。

第一,非遗的传承人和所有人一样,都有学习新知识的权利。并不因为是传承人就不需要学习,更不是承担了传承的义务就必须放弃学习新知识的权利。虽然现实情况是不少传承人教育程度不高,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传承人群的自身结构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在不远的将来,我国许多非遗项目的传承将主要由受过学历教育的人群来承担。将文化传统的传承发展视为与现代教育不相容,是对非遗保护的误读。《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业务指南》“特别鼓励”:“在高等院校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促进开展跨学科的科学、技术和艺术研究活动。”

第二,保持非遗项目的传统特色与传承人学习掌握新知识不是对立关系。剪纸、年画、泥塑、面花等传统手工艺术,其表现往往有较强的象征性。帮助传承人获得一些材料、色彩、构图、造型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一些新的辅助工具和方法,不是要改变他们的艺术表达习惯,而是帮助他们加深对所持项目技艺特点的理解,提高对材料、色彩和图案、结构的把握和运用能力。俗话说,艺不压身。多一门知识,就多一份技艺精进的可能;多一项技能,就多一片发展的天地。很多卓有成就的代表性传承人和工艺美术大师,都有过在大学学习和参加高水平培训的经历。

第三,很多传承人不是不想接触新的知识和信息,而是没有条件接触;不是不愿改进材料、提高技艺,而是不知道去哪里找更好的材料,学更好的技艺。有的剪纸艺人剪一头牛很像,剪一匹马就不像,是因为他看的牛多,见的马少,也没有专门学过画马,欲求其真而不得。有的农村妇女照猫剪虎,不是这位妇女喜欢用猫去表现虎,而是她受种种条件所限,没有机会看到真虎。我们不能为了照猫剪虎的“原汁原味”而不让她看到真虎,也不能为了这“原汁原味”要求她的女儿、孙女,都只能照着猫剪虎。去年底到北京一家服装企业研习的一批湘西绣娘,看到竟然有这么多颜色的线可用,都很有感触。有的绣娘说:现在大红大绿的颜色也是受材料的影响,因为当地农村只能买到很少几种线,想绣什么颜色也做不了。在国家工业化、信息化的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各地时,传承人群能不能获取新知识和信息来丰富自己,提高技艺,进行创造性的表达,以实现对传统文化更高水平的传承?国家要不要给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答案是肯定的。

第四,创造性表达是每个持有者和传承人的权利,创新的内容和形式能不能成为传统的一部分,则取决于人民大众的选择。人民大众去芜存菁的力量是强大的。他们会在自己的感受中判断哪些实践、哪些技艺,哪些内容和形式、品种和题材的变化与更新,能给他们带来情感的认同,带来将过去与当下联结起来的体验。如此,他们会接受;反之,会排斥。有的当时不接受,过一段时间又被接受;有的当时接受甚至流传开来,过一段时间又被摒弃;有的被认为脱离了原来的传统,但又被更大范围的社区和人群所认同,成槲幕多样性之树长出的新枝。这是文化传统的大众选择和历史积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脱颖而出、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一定是把本民族传统与时代特点结合得最好的。

不可或缺的学术研究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7篇

关键词:文化传承 艺术设计 设计教学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3(b)-0171-02

高等教育承担着推动文化多样性、做文化创新的先行者的重要使命,系统研究传统文化、深入认识传统文化精神、通过专业教学和学术研究促进文化的传承是高校的重要职责。

1 文化传承的价值和意义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民族精神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文化的学习、传播、应用和发展既是高等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人格培养的重要内容。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文化传承的内容有助于帮助学生形成社会和时代认可的价值观,提升学生的人文修养,锤炼其文化品格。

中国文化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生活形态、价值意义、符号系统和社会规范,蕴含了民族的生存智慧,具有不断自我调整、与时共进的品格,是艺术设计创造的源泉。在艺术设计教学中融入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和内容是非常必要的。艺术设计广泛涉及衣、食、住、行、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竞争能力。学习和借鉴传统文化精华、发扬本土特色和优势是每一个设计人员不可忽视的课题,艺术设计教学应该将传统文化的学习、应用和创新纳入到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将文化的传承落到实处,同时,文化内容的融入能够提升设计的人文价值,为现代设计开拓新的空间。

2 艺术设计教学中的文化传承内容分析

艺术设计教学中的文化传承主要指: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法的传承,而设计思想深深扎根于民族的文化精神和价值观,以视觉的形式表现出来。相关文化传承的内容在教学内容上的设置可以从文化精神与价值观、传统设计思想、传统设计方法和设计元素等四个层次展开。

2.1 中国文化精神和价值观

和合是中国文化价值的基本取向和核心精神,呈现了对人生的肯定,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自觉运用这一生存智慧,可以有效地解决当代人与自然冲突、人与社会对峙、人与人疏离等价值难题。中国文化的价值追求对经济建设和人的发展具有启发意义,应该成为大学教育的基础内容,可以概括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自身的关系三个方面。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安身立命所必须思考的。当今世界面临的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工业文化的消极后果日益凸显。中国传统文化中敬畏天道的生态思想值得借鉴,天人合一的价值原则启迪我们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对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中国传统的理想是以和为贵,在处理自我与他人的关系时要求谨守仁道,提倡有容乃大的宽容精神,是整个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

在对待人与自身的关系上,欲理合一是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基本原则。儒家文化的修身之道要求通过长期的自觉与自律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在个人欲望被过分张扬的今天,传统的智慧引导我们走向身心和谐的自由境界。

在全球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中国文化精神在高等教育中的价值,同时要认识到优秀的文化传统要与时俱进,进行创造性的现代转化,融入民主精神、科学精神、竞争精神等现念,只有这样,才能赋予传统文化新的内涵与活力。

2.2 中国传统设计思想

我国传统的设计文化有着特有的创造理念、审美模式和造型规律,反应了中国造物哲学和艺术思维的独特性。造物实践是中国人体察天道人文的最深刻的基础,以实用理性、经验直觉、意象思维的方式,体现了经世致用、共生共荣的美学追求。

在艺术设计的教学中,中国传统设计思想的内容可以从观念、制度、器物等方面展开。其中观念层从价值观和审美出发,是对造物设计的要求和评价;制度层从形制要求出发,根据象征、礼仪确定式样要求;器物层是对日常生活中实用型器的具体规定,包括:器皿、工具、仪器等。

中国传统设计可以从天与人、道与器、理与气、文与质四组辩证关系来进行分析。“尽人性以尽物性,尽物性以参天地之化育”是中国传统设计的基本思维方式,建立天-人-物的和合关系是中国设计文化的最高理想。道器并重是中国传统设计的重要规律;通过“载礼释道”,维护社会秩序是中国传统造物的基本功能。传统造物讲究“理”,要求造物符合物性和法度;同时也讲究“气”,对气韵生动的追求是独具中国特色的设计理念。文与质的统一要求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功能与装饰的统一。

中国传统设计理论包括:造物观念、历史和风格演变等内容,其思想体系融汇技术和美学,形成了鲜明的、内在的观念定势,其丰富的内容和辩证的理论对于当今艺术设计和产品开发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2.3 中国传统设计方法

中国传统设计有独特的造型规律、视觉定式和构形方式,反映了中国艺术创作和造型方法的独特性。中国传统设计讲求“制器尚象”,注重心理意象创造,是对有形之物的超越。社会意义和祈福、辟邪等观念的表达是传统设计最显著的构形意识。在设计方法上注重整体把握“意象”,强调特征融入观念和情感;注重物与物、物与人的交感对应。

中国传统设计以形象思维的方式,通过提取事物的理想模型,建立符号与传达关联,以类型化、程式化的设计艺术进行设计。这种方法以视觉经验和审美理性为基础,传承各种典章制度和形制式样,具有一定的保守性和稳定性,追求调和持中的理念。

中国传统特有的设计方法还包括“造物应时”,强调设计随环境变化,重视时间和节气,因时而变,是动态的、整体的时空系统。天人合一的追求和时空一体的观念的影响下,传统设计讲究物与环境的和谐,这种和谐既包括对自然环境的适应,也包括对人文环境的适应。传统设计强调适应机制和调节机制,其多维、动态、有机的文化生态观非常值得当代设计借鉴。

在造型、色彩、材料等设计方法上,中国传统设计自成体系:在造形上综合协调设计要素,对形状变化与功能关系有着深刻的认识;在色彩上以五原色为基础,用色具有强烈的象征性;在材料方面注重取材应时,因材施艺;在内部结构上追求秩序,空间规划讲求四方八位,注重方向和布局的趋势;在构成上讲求数理关系,对设计要素的大小、比例等有很多程式格律要求。深入领会和掌握这些设计原则和方法,能为创作具有文化内涵的产品提供有效途径。

2.4 中国设计元素

中国元素是反映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被广泛认同的典型形象和符号。中国设计元素凝结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也反应出现代人的情感和意识。中国设计元素主要表现在特有题材和典型图案上,这种认知度高、代表性强的典型符号在设计中的应用能够广泛引起人们的共鸣。

中国特有的题材来源于传统文化中独具特色的观念意识、伦理信仰和生活习惯,还包括特有的工艺技术、地方名胜、民风民俗、典故传说等。中国传统题材丰富多样,是创造民族风格和本土化设计的重要素材,具有东方文明的独特魅力。

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从传统设计中逐步凝练出典型的图形和纹饰,这些视觉图像的形式构成、意境和寓意充满了中国美的格调,是艺术设计取之不尽的创意源泉。

中国元素不仅指视觉形象,还包含了中国思维特有的文化概念。文化的内容通过符号系统实现沟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要求符号系统的不断更新与再造。中国元素在当代设计中的应用并不仅限于传统素材的模仿与拼贴,而要在深刻理解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融合现代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与当代生活联系,通过合理转化体现其文化价值。

3 艺术设计教学中的文化传承的方法

在艺术设计教学中融入传统文化,需要研究传统文化的特点和构成层次,分析其与现代设计理论和实践的契合点,通过教学内容的深度融合,落实文化传承的目标。

3.1 文化传承融入教学的方法

通过调查目前艺术设计教学情况、文化传承的现状,了解国内、外在设计教学中文化传承的经验和方法,分析教学内容与设计师素质培养的关系;通过对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寻找艺术设计专业和课程与文化传承的契合点。

融入传统文化的艺术设计教学应该建立在对文化传承的优势、内容、难点的深入了解基础上,同时结合艺术设计教学的特点、方法和存在的问题来展开。根据艺术设计的知识结构,文化传承的内容可以分为理念、方法和应用三个层次,对应这三个层次的特点,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实现相应的教学目标。

为了使专业教学与文化传承有机结合,应该相应专业教学的要求,从艺术设计与传统文化的契合点出发,梳理相关知识体系,针对性地组织文化传承的具体内容。通过文化传承内容的渗入,探索中国美学的独特文化基因及其在艺术设计领域中应用和创新方法,构建我国艺术设计教学的理论体系。

通过目前的调研和尝试发现,由于课时有限,在专业教学体系和课程设置上体现文化传承存在很多困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是结合具体的课程,通过调整课堂教学方法和教学任务的安排来进行。在不断的尝试和教学改革中,我们对教学效果和规律要进行细致的评析和总结,确保教学经验不断积累,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3.2 文化传承融入教学的关键环节

在设计教育中融入文化传承的理念和内容,汲取传统文化的精华,体现设计的文化价值是文化传承的关键,也是难点。通过融入高校的专业教学,以时代和生活为导向,能够促进传统文化在应用中发展,赋予其新的生命力。

文化是认识和思维模式的反应,是艺术设计的本质和各要素之间的纽带。深入到文化结构中探寻艺术设计的方法,能够帮助我们系统地解析艺术设计的根源和途径,而不仅仅停留在符号和形式上;在艺术设计教学中把握中国文化和传统设计的精髓,能够提升本土设计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艺术设计学科和专业发展的方向。

在应用中体现价值,在继承中不断创新,是设计教学的重要任务。发掘中华文明独特的文化基因,为当代设计提供更丰富的精神资源,对高校更好地发挥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和传承文化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杰,姜泓冰.提升大学的文化传承创新能力[N].人民日报,2012-01-30.

[2] 彭修银.东方美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 郭建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中国先进文化[N].人民日报,2011-11-04.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8篇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现代世界各国之间的文化也不断相互交流、相互碰撞、相互激荡。其中,东方文化日益受到世界人民青睐。近几年,我国建筑逐渐朝着多元化阶段发展,传统元素在建筑设计中的融汇日益密切,这些凝聚着中华民族智慧、体现中华民族风貌和民族风俗习惯的元素给现代建筑设计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着现代建筑风格的多元化、特色化和艺术化,在现代建筑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下面就对我国现代建筑对传统元素的传承与运用就行探究。

2传统元素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中国的传统元素流传千载,经久不衰,不仅在于其所具备的优雅形式和深刻内涵,最重要的是其体现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精神。德国玛雅再起《装饰艺术手册》中论述了对传统文化、历史主义的喜爱以及传统文化与艺术设计之间的关系,认为传统文化可为艺术设计者提供灵感和丰富的经验资料,而艺术设计也根植于传统文化之中的传承与创造。建筑大师贝聿铭也说过,建筑是一种社会艺术的形式,体现着国家和政府为了增进文化认同和文化共享,为了彰显区域文化特性的一种具有社会性、公共性和精神面貌的一种艺术形态[1]。关于传统元素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可从两方面进行描述:第一,建筑设计立足于传统文化之中。建筑设计是一种艺术形式,一种文化的反映,必须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去展示,其所蕴含的理念、价值观和审美观念也需要在文化环境中去展示,而在现代建筑设计中,往往建立在前人经验和实践基础上的,另一方面,一些设计师尝试创作出脱离于传统的新作品显然是不现实的,在具有创新性的设计,都需要吸收传统经验。第二,传统文化是现代建筑设计的创作源泉。任何事物都是在原有源头上发展起来的,现代建筑设计亦是如此,对于任何一个建筑设计来说,都能在传统文化中找到源头,那么如何实现建筑设计的真正创新和建筑风格的巨大突破呢?这就需要尊重文化和历史,从中吸取优秀的传统经验、理念和方法,融合于现代建筑中,真正实现艺术的再生。例如,上海世博中国馆的建筑设计就对“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进行了传承,在设计中体现了建筑对内严格封闭、对外自由天地,表现出了“东方之冠,鼎盛中华,天下粮仓,富庶百姓”中国文化精神与气质[2]。

3现代建筑对传统元素的传承与运用

3.1传统符号的传承

传统符号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包括显性文化符号和隐性文化符号,比如概念、人文思想、人、物等,这些符号的传承是传统元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传承的重要体现,因而应注意对传统符号的吸取和认识。显性符号的传承实际上是从实体形式上对传统的继承,随着时代的发展,旧的符号被用新的方式加以演绎,在新的时代传达着新的内涵,可以说显性符号具有时代性、发展快、变化多样的特征。仿古的形式属于对显性文化符号的传承,仿古建筑通常来说指的就是复古建筑及其环境小品,此类建筑保持了原滋原味,古色古香,在一些园林、古遗迹修复中,仿古的形式经常被采用,这种方法可以将传统的建筑形式、单纯典雅的古典主义风格保持下来。关于传统符号的传承和运用,可以是一个传统的图案因素,也可以将图案纹样、建筑构件、民俗色彩等单体形式打散重构,将其与其他单体结构相结合,创造出具有包容性的作品,打散重构的形式在现代室内装饰设计中的应用较多[3]。此外,建筑设计师还可以利用抽象简约的形式对显性传统符号进行提炼和概括,使其具备现代的简洁风格,用新的形式将环境的内在精神和传统神韵反映出来,这对于传统符号来说不失为一种重要的传承和创新传统的设计方法,比如贝聿铭设计的北京香山饭店就采用抽象简约的形式对传统符号进行了提炼和概括,设计出了内外和谐统一、具有鲜明传统民居特征的建筑,很好地适应了时间与现代环境和现代人们心理上的需求。图1所示某餐厅大堂内红黑交相辉映,让人品味着赏心悦目的盛宴,室内装饰设计是对传统元素抽象简约和拼贴的运用,点到为止,不夸张,给人一种丰富的视觉感受和情感体验,空间中无一不反应着深厚的文化内涵。隐性传统符号比较稳定,现代建筑对隐性传统符号的传承实际上指的是对中国传统智慧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传统的设计手法是运用类比、象征、明喻、隐喻等手段,通过建筑及室内造型、图案、色彩、文字等手法表达设计师创作思想、情感观和环境观的,在设计中,做到了尊重自然,注重环境整体性与协调性。对于“形”的创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主要运用现代观念、使用现代建筑材料和技术对传统建筑造型要素进行再现,并结合现代建筑功能性、技术性、艺术性对传统造型再演绎,将传统元素的“形”表达出来。现代人对于意境也有所追求,以人为本的理念、礼教的规范、天人合一和道法自然的理想这些隐性传统符号所传达的寓意都与现代人对纯形式美的追求和审美情趣比较符合,因而在现代建筑设计中,人们普遍追求传统符号的“意”,这就要求我们在创作中不断去发现隐藏在显性传统符号背后的深层“意”指,设计出有“骨”有“肉”的作品[4]。

3.2传统材料的传承

建筑材料是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元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的传承与运用还表现在对传统材料的传承和运用上。与世界其他建筑体系主要以砖石结构为主不同,我国传统建筑是以木结构为主的体系,以木材作为建筑材料并非单单因为取材来源广,最重要的是因为木材代表着一种生命生生不息、欣欣向荣的价值观,而且木材本身具有较强的可塑性,给人一种轻盈而不沉重、温馨而不冷酷、严肃而不刻板的感觉,能创造出更明亮、更舒适的空间[5]。比如张永和设计的“二分宅”一方面运用平面引入了不同景致和意境,另一方面采用了木构支撑,充分将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然之美传达了出来。现代建筑的装饰并非必须表现结构材料,因而现代建筑设计对传统材料的传承往往不表现在结构上,而是表现在装饰上,传统材料的使用不会对建筑结构性能带来影响。

4结语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9篇

【关键词】传统文化;党校文学教学;继承与发展

传统文化是历史和时代的缩影,更是民族风气养成的重要方式。传统文化反应世界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历程和思想观念的形成的重要表现。随着去全球化的推进和互联网的广泛使用,是各国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这就导致的文化融合现象的发生。为了在文化多元化的今天保持自身的文化特点,并防止外来国家不健康的文化的冲突,发扬传统文化是至关重要的。

一、传统文化在党校文学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1)传统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

传统文化包含了一个国家发展的历史,是国家发展的见证。传统文化并不都是推动社会的有力力量。传统文化的继承并不是全部的继承,而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保留顺应时展的部分,剔除不利于民族进步的腐朽成分并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秀部分,是传统文化得以进步和发展。现代文化的发展离不开传统文化的继承,更不能抛弃传统文化独立的存在。失去对传统文化的继承现代文化的发展就是失去了发展的土壤和根源。在党校的文学教学中,应该加强党员的文学素养提高党员的情趣和品位。如果党校的文学教学失去了对传统文化的继承,那么党校的发展就会失去了进步的根基和动力。党校文学的学习就会变成无水之源,无本之木。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党要加强文化的建设,使之与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放在同等的位置上。只有在党校中加强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将传统文化深深的根植在教学当中,才能更好的在现代生活中促进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由此可见,传统文化中鲜明的民族特色在党校的文学教学中处于举足轻重的位置。

(2)传统文化具有时代性

时代是不断进步的,因此传统文化也必须具有时代性的特征。传统文化的时代性,决定了党校文学教学的发展与进步。发展是取精去粕,螺旋式的上升过程。农业文明是传统文化产生的主要背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传统文化的特点。但是,现代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对传统文化的需求变高,因此,必须将优秀的传统文化赋予时代意义,以促进现代化进程的顺利进行。

二、党校文学教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党校文学教学的缺乏对传统文化的重视

要想保证传统文化在党校文学教学中的继承和发展,必须提高党校对传统文化的重视程度,使传统文化在现代化的发展建设中起到积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进步,小农经济不再满足于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才是顺应时展的首要经济手段。社会性质发生变化,这使大多数人认为传统文化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传统的礼仪和艺术已经失去了传播激情,所以,必须加紧对传统文化的重视。

(2)党校的教学思想与传统文化相分离

马克思主义一直是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术界把其两者相分离开来。导致,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各自发、发展各不相干,不能相互融合。但是,马列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只有将两者相互融合才能有效的保C马列思想与时俱进,并有效地对传统文化进行继承和发扬。但是,在现在的党校教学中,对传统文化涉及较少,大部分党校的领导人认为,马克思列宁主义主义才是我国文化发展的首要思想,传统文化不能与其相融合,这导致,党校文学教学对传统文化的发展和继承产生不利的影响。

(3)保护传统文化中的书籍

党校要加大对书籍的保护意识,不可直接以皮肤触碰,以免手上的汗渍、皮脂、油渍对古籍造成侵害。除了尽力减少尘埃的产生之外,平时也要注意及时排尘,利用工具保持库内以及古籍自身的清洁,从而延长古籍的寿命。采用有效手段防虫防鼠鼠虫对于书籍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不可修复的。因此从古至今,防虫防鼠一直都是古籍藏护工作的重点。定期检查古籍保护的情况,发现虫害鼠踪要及时清理,不留后。时刻注意防火防水与虫鼠害一样,火灾、水灾对于古籍的破坏是毁灭性、突发性的,也是古籍藏护的最大威胁。因此我们应时刻保持对于火灾水灾的高度警惕,平时的管理工作也要做到防患于未燃。在学校的图书管理,要每天检查电路的安全性问题。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图书管理的书籍的环境避免漏水等现象。所以,要加强学生对书籍的爱护,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党校文学教学多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对策

(1)民族尊严和爱国情感

无论哪朝哪代,中国的文人们都拥有强烈的族尊严和爱国情感。在动荡的历史时期,这种情感表现得愈加明显。在现代文学的发展过程中,同样不乏具有高度爱国情操的文人墨客,他们的思想直接影响着文学作品的创作。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有着大量讴歌民族尊严与爱国情操的作品,表达了一种忧国忧民的情怀。如《诗经》中的《国风・王风・黍离》、《秦风・无衣》、《郑风・击鼓》等,都是著名的爱国诗篇。爱国主义文学作品更是层出不穷,如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从个人情感的角度表达了诗人在听到收复失地时的狂喜之情。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继承传统文化。要弘扬我国的领导方针和基本国情,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承传统文化。要将精神融合在一起,做到为人民,为社会而贡献。我国党校的教学是具有代表性的学校,它的建设为我国发展传统文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党校教学过程中,要坚持马列主义思想等具有标志性的指导。要体现在两方面的内容中:一是,要与当今社会上的实际相互的协调。二是,要根据传统文化之间相互的整合。传统文化的继承是时代的潮流,要吸收外来文化的优良内容,取其精华取其糟粕是党校在教育中应该掌握的方法。

四、结语

根据上面所论述的内容,在党校文化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把传统文化的理念和实际的教学方面联系到一起,不能分开来说。应该多开展一些传统文化教育方面的活动,让学生能够认识到传统文化是重要的。在教学当中,传统文化不能单一的讲解,属于隐性的理念。所以需要教师运用多种方法把传统文化结合到教学当中。所以,不仅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而且还把我国的精髓在教学当中得到应用,让学生能感受到传统文化带来的魅力,让传统文化的思想对国家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钟婧.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及措施[J].文化学刊,2016(01).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10篇

传统文化是“吃人的礼教”,严重地压制了人性和个性,与民主、科学等现代精神格格不入,一无可取。因此,他们提出了“打倒孔家店”、“再造中华”等口号,认为不抛弃以儒家为主的中华传统文化,中国就无法摆脱封建专制、走上现代化道路。需要注意的是,“五四”时期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批判有着明显的论战性质,“极端化的否定”在当时是一种论战策略。梁启超曾说过:“天下事莫难于破坏,莫易于建设。”为了尽快“破坏”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旧思维方式,了解并接受西方现代科学民主精神、尽快成为“现代人”,“五四”时期的反传统文化先锋们有意无意地对传统文化进行了过激化的批判,拿“中华传统文化”的糟粕与“西方现代精神”的精华相比较。中华传统文化中固然有愚忠愚孝、压抑人性的黑暗成分,但也有自省、仁爱、诚信等积极的成分;西方现代精神固然有理性、平等、肯定个体价值的成分,但也有人类中心主义、工具理性的危险成分。掩其精华而彰其糟粕,以此来证明中华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精神相比一无是处,显然有失公允。“五四”时期,等人针对当时“尊孔读经”的复古思潮,提出“孔子者,历代帝王专制之护符也”,将孔孟所开创的儒家传统乃至一切传统文化与封建礼教一起作为“封建意识形态”进行批判。实际上,封建礼教与以儒家为主的中华传统文化是有区别的:宋明之后,儒学演化为“政权化的儒家”即“儒教”,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它在有效地帮助封建王朝巩固统治的同时,也越来越显露出僵化的弊端,并渐渐与注重自省、关切个人人格发展等真正的儒家精神背道而驰。“五四”新文化运动没有仔细分辨两者之间的区别,将传统文化作为“封建遗毒”予以一概抹杀,在当时及后来的中国人心中刻下了传统文化与现代精神截然对立的印记。

二、不仅“中华传统文化”这一概念长期被误解。

“继承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继承”二字也很少能够得到正确认知。常识总认为,“继承”就是接受了前人所拥有的某物,或接着做前人所做的事。但这都是有限事物的继承,作为族群认同基础的“传统文化”具有超越性意义,它的根本标志在于价值观层面,并非有形资产,甚至与技艺等无形资产也有所区别,是所有前人留给我们的财富中最为奇妙的财富。对于金钱、房产、技艺等资产的继承总是有意识的、易于理解和操作的,但对于文化这种特殊财富的继承却极为微妙和复杂。文化有可能通过无意识的方式继承,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一种文化传统的继承者,并在不知不觉中将它传承下去,这就是“百姓日用而不自知”的文化自然传承过程。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由于是一种自然过程,这种“继承”对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往往认识不足。因此,对于传统文化的无意识继承,尽管具有转化创造的潜力,但也仅仅是一种潜力,要把这种潜力实现出来,还需要对于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面对新环境新情况的创新转化。对传统文化的有意识继承是非常困难的工作。“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这句话中的“善于”一词很重要。我们看到,近年来中华传统文化重新得到肯定,“国学热”兴起,一些人对于传统文化从“一概否定”急转为“一概肯定”,将传统文化体系中的陈规陋俗也视为“文化遗产”要求保留,这是机械式的继承;还有一些人,为了使中华传统文化“与时俱进”,对照西方现代精神,在传统文化中搜寻一些片断逐一与之勉强对应,这是附会式的继承。前一种“继承”,无法使中华传统文化应对当代社会的发展;后一种“继承”,无非是在西方思想体系的框架内增加一点“中国色彩”,丧失了自身的文化根基,因此都不是可取的继承方式。继承中华传统文化是对活文化的继承,这种继承既面对历史,更面对当下和未来。传统文化不仅不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阻碍,还会对中国的现代化起建构作用,这一视域下的“继承传统文化”必然是以创新为前提的继承,只有以创新性转化为前提,才能彰显出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使传统文化为中国特色现代化发展提供内在资源。

三、经历了百余年的现代化探索过程,中华传统文化重新得到应有的尊重。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11篇

关键词:蒙古族传统音乐;高校音乐教育;传承;途径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9-0210-02

加强蒙古族传统音乐的传承,对于蒙古族传统文化传承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当前的民间传承受到较大的挑战,在高校教育中,加强蒙古族传统音乐的传承,将现代化音乐教育与传统音乐文化相结合,采用高校教育中现代化的教学模式与方式能够促进传统音乐的发展与传承。

一、蒙古族传统音乐特色

蒙古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具有悠久的音乐文化历史和音乐文化品种,包括具有特点的蒙古族民歌、马头琴等特色音乐表达方式、民族乐器等,一定程度上表达了蒙古族的文化特色以及丰富的人文历史。

(一)蒙古族歌曲

蒙古族歌曲是蒙古族音乐中最具有代表性的音乐类型,蒙古族传统的歌曲类型包括长调(乌尔汀哆)、短调(宝格尼道)以及呼麦等多种类型,其中以长调与呼麦最具有草原文化特色。长调声音恢宏雄壮、无固定节拍、节奏循环规律,气息宽广、曲调高亢悠扬,内容丰富多样,通过长调反映出蒙古族人民的风土人情;短调具有鲜明规整的节奏和轻快的速度,而且短调吸收其他民歌的特点而呈现出特有的效果,包括《嘎达梅林》《森吉德玛》《达古拉》《美丽的草原我的家》《草原之夜》《飞速的枣红马》《亮鬃黄骠马》等都具有草原文化的特色;呼麦是蒙古族传统音乐的特有技法,通过独特的“喉音”艺术,形成罕见的多声部形态。

(二)蒙古族调式

蒙古族的音乐主要由不带伴音的五声音阶构成,因为蒙古地区具有辽阔雄壮的特点,因此蒙古族的传统音乐也呈现出雄壮、大气、豪迈的特色。蒙古族传统音乐中的五音均可作为调式主音,而且以徵音和羽音做主音的调式更为常见。蒙古族传统音乐中的音调起伏较大,一曲歌曲会出现大跳,音域也较宽,给人以辽阔、奔放的感觉。

(三)蒙古族乐器

蒙古族传统音乐中常见的乐器包括马头琴、四胡、三弦、蒙古琵琶、胡笳、火不思等多种乐器。蒙古族的乐器丰富多变,其中马头琴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乐器,其音色低沉柔美,表现力丰富,适宜于独奏与合奏,能够呈现出马匹奔跑与嘶叫,具有明显的蒙古族传统音乐的特点。

二、高校音乐教育中蒙古族传统音乐传承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深,网络化以及信息化发展,民间传承传统音乐逐渐失去吸引力,蒙古族传统民族音乐传承与传播遭到巨大的挑战,为了确保蒙古族传统音乐得到有效的传播,需要在高校中加强传统音乐教学,做好文化传承。

(一)高校教育的使命

高校肩负着培养传统音乐人才、延续民族音乐传承的使命。通过在音乐教育中设置特色专业,开展民族音乐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传统音乐的创作,能够促进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对于蒙古族传统音乐而言,在高校中开展传统音乐教育与研究,能够为传统音乐的传承提供良好的土壤,并且创设良好的文化氛围与生态环境,从而推动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

(二)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

在高校中开展蒙古族传统音乐的教学,能够为音乐传承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高校学生已经逐渐形成个人的学习习惯、人生观和价值观,在高校中开展蒙古族传统音乐教学,能够为音乐传承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通过高校音乐院系开设传统音乐课程,能够为提升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让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接触到蒙古族的传统音乐。

(三)聚集尽可能多的受众群体

在高校中推广蒙古族传统音乐,能够通过高校所聚集的一定规模的学生进行传播,为蒙古族传统音乐的校园传播与传承提供受众基础。民族民间音乐得以传播与传承的最大因素为活态的人,将蒙古族传统音乐引入高校音乐课堂,能够使年轻人接触音乐,从而为传统音乐提供尽可能多的受众群体。

(四)规模化教学体系提供常态化进程

当前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发展与传承失去了自我发展、自我传承的能力,即使有一些音乐已经被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仍然无法改变民族音乐发展与传承现状。在现代化高校中引入蒙古族传统音乐教学,能够发挥现代化教学的优势,以规模化的教学体系为蒙古族传统音乐的传承提供有效支持,通过常态化的音乐教学,使传统音乐成为习惯,实现其常态化发展。

三、蒙古族传统音乐在高校音乐教育中的传承现状

蒙古族传统音乐引入高校教育是当前传统音乐发展的重要趋势,通过高校教育能够增强学生的审美意识、弘扬民族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对于蒙古族传统音乐的传承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当前的高校音乐教学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影响了传统音乐的传承发展。

(一)音乐教学理念本土化不足

为了加强高校艺术教育,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令,规定通过艺术教育必须要传承优秀的文化成果,提升学生的审美观与艺术素养,激发创新意识与创造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但是当前的高校音乐教育主要是以西方音乐为标准的,民族音乐处于边缘地位,而且当前的高校音乐教学并不完全适合民族音乐教学,适合于高校蒙古族等民族音乐教学的教学模式与方式还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与探讨,还需完善当前的音乐研究体系。

(二)音乐教育实践性不足

内蒙古地区普通高校音乐教育起步较晚,而且学生的专业与学历层次不同,因此蒙古族传统音乐的教学实践达不到有效的效率。对于音乐教学而言,音乐教育课普遍缺乏教学指导性大纲与之相适应的教材,不能够为传统音乐教学提供教学支持。相关研究显示,现有的蒙古族音乐教材相对比较专业,主要是专业音乐教育使用的教材,不能够适应普通高校学生使用,应用性不足,无法发挥民族音乐教学的效果。

(三)针对学生创作的蒙古族风格作品较少

因为蒙古族音乐具有较强的民族性与地域性,因此无法有效地应对现代文明与发展方式,无法得到真正的传承。而且同时高校音乐教育中的音乐教师掌握民族音乐精髓的较少,尚未形成系统和正规的蒙古族音乐教育,影响了蒙古族音乐的教学效果。为了提升蒙古族传统音乐的传承性,需要增强音乐的表现性,从而创造真正符合青年学生心理特点的民族音乐。

四、蒙古族传统音乐在高校音乐教育中的传承途径

为了提升高校中蒙古族传统音乐的传承效果,需要加强当前的音乐教学研究,通过政策支持、高校土壤等方式,构建出适宜蒙古族传统音乐发展的背景环境,以细致化、专业化、科学化的途径方式,促进传统音乐的传承效果。

(一)高校树立整体音乐文化观念

音乐教学并不仅仅是音乐唱法、歌词等方面的教学,同时也包含着历史、文化、意识形态等多层面的内容,为了做好音乐的传承,应将蒙古族传统音乐教学作为一个体系,使学生能够置身于传统文化环境之中,更好地感知音乐内涵与表达意义,从而更好地促进音乐教学。提升音乐教学效果,需要充分利用地区的人才和科研优势,加强音乐理念的研究,对于蒙古族传统音乐的风格、实践课程以及蒙古族人文等方面进行教育,从而构建蒙古族传统音乐教学体系,为蒙古族传统音乐教学提供支持。

(二)营造良好的蒙古族传统音乐传承实践的生态环境

在蒙古族传统音乐教学中,应该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重视民族音乐人才的培养,在艺术教育、舞台、艺术评论等方面对蒙古族音乐进行传播与推广,从而营造出良好的蒙古族音乐环境。在教学过程中,应该跳出固定的教学模式,针对学生的实际进行教学,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创造适合学生心理特点的蒙古族音乐,通过社团、课程等方式培养蒙古族音乐的受众,开展有效的人才教育与培训,从而推动教学实践发展。

(三)内蒙古地区高校加强实践蒙古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任务

内蒙古高等院校作为民族音乐人才培养的基地,承载着传播文化、输送人才的历史使命。为做好蒙古族传统音乐在高校中的传承,内蒙古地区高校需要加强对蒙古族传统音乐的认识。高校培养学生不仅仅是培养未来发展适用的人才,也需要进行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在高校音乐教育中,重视蒙古族传统音乐的教学。在教学的过程中,以教师的综合素质的提升作为出发点,将教师作为传承的主力,培养教师对传统音乐的感受与认知,从而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与水平。为了做好蒙古族传统音乐的传承,需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升教师的综合素养,从而促进教师以自身的思想与行动带动学生的认知,让学生能够从内心深处感受传统音乐的魅力,从而加强民族音乐的推广与传承。同时将蒙古族传统音乐的教授当作保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将高校音乐教育与传统音乐文化相结合,推动蒙古族传统音乐的有效传承。

(四)高校青年学生重视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价值

民族音乐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大的文化价值与审美价值。蒙古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有着悠久的音乐文化历史。蒙古族的传统音乐是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蒙古族传统音乐具有音乐种类丰富、表达形式多样、人文价值突出等特点,具有较高的传承价值。而且蒙古传统音乐上可追溯到匈奴时期,具有几千年的历史,具有完整的人文价值文化形态,以蒙古传统音乐中的马头琴和蒙古族长调民歌为例,这两项已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将学生尤其是广大民族学生作为蒙古族传统音乐的传承者,增加蒙古族音乐的文化教育课,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资源,让学生能够理解民族音乐的内涵与价值,提升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提升学生对传统音乐的认知,做好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推广。同时采用社团、课外教学等多种方式,培养学生中传承民族音乐的骨干,为民族音乐的传承提供坚实的力量。

参考文献: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12篇

1贵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策略

1.1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契机,实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活”的传承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要传承下去,以人为传承的载体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利用传承人的动态性、活动性最能将民族传统体育的“活”的特征完整体现。贵州省各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建立专项的资金对传承人进行资助,采取各种活动对传承人予以支持。政府可以依托当地资源,通过开办“文化馆”、“学习班”等形式,加强对传承人的管理和教育。规范传承人传承体系,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承人进行法律保护。据调查,目前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人大多年岁已高,部分传承人体系被打断。因此,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1.2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为依托,加深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开发与传承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是地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重要体现。目前,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所传承的项目大多是一些当地较为人们所熟悉的项目,这些项目基本上已经具备了相对成熟的发展模式,并且部分项目是民运会和一些大型运动会的竞赛项目,在群众心中已经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而其它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相比之下则需给予更多的关注和保护,这些项目往往因为无人问津正面临失传的边缘。

为此,应当加强各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基地的管理,加大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对其它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开发力度,将当地一些还没有开发出来或已经开发但发展状况不理想的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到基地中进行保护。实现传承与开发共同进行的民族传统体育基地传承体系。

1.3以贵州省民运会为平台,实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规范化传承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规范化是传承的必然途径。运动员通过民运会将各少数民族的体育文化淋漓尽致的呈现在观众的眼中,通过此平台让更多人了解传统体育文化,让公众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检验和筛选。贵州省民运会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规范化发展和传承的重要途径,成为民运会必须是规则体系健全、具有观赏性和便于操作与控制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这有利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发和整理的过程中规范性的确立。注重传统体育运动员的培养,提高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的科学性,借鉴现代体育成果,对一些竞技性、娱乐性不强的民族民间体育进行技术改造和整合,使其既具有现代气息,又保持原始氛围。

1.4以学校教育为基础,提升贵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软实力”将部分优秀民族传统体育引入课堂进行教学,培养学生民族自尊心、民族认同感,促进民族团结。尤其像贵州少数民族聚居地较多的省份,应当充分挖掘当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学校应当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一门学科纳入到体育教学计划中。

通过学校教育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参与积极性,使学生从心底里接触和喜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理性对待现代体育文化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不同之处,让学生具备传承本土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意识和责任感,自觉为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而努力,实现传统体育文化年轻化传承。这样才能提高全民体育文化素质,实现民族体育文化长远发展,为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贡献力量。

2结语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课堂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概念和特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积极开展传承活动三项条件。

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概念决定了其特质:

一是稀缺、濒危性。能称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往往是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但是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由于受到经济状况、文化氛围、社会环境等影响,变的极为稀缺,有些甚至濒危。

二是独特、唯一性。从已经公布入选的数千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来看,大部分项目和传承人或在区域内、或在特定文化范畴内、或在特定人群内,均有其独特的文化魅力和文化特质,呈现唯一性的特点,这也是非遗项目的核心价值之一。

三是传承、代表性。大部分的非物质物化遗产项目,都是少数人系统传承的,有些甚至是单人口耳相传的,极具文化代表性,可以代表特定区域或特定人群的独特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概念和特质,决定了其特有的文化符号印记需要更大的平台去发挥作用,这也为其进入课堂提供了先天的土壤。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入课堂的现实意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入课堂,可以更好的履行传承人的法定义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法定义务中,“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是重要内容,传承人进入课堂,更容易使传承人获得传承文化遗产的良好平台,尽快实现有点及线,由线到面的文化传播过程。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入课堂,是延续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无论是教育课堂还是专业的非物质物化遗产传承课堂,都是非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阵地。从目前的非文化遗产项目和项目传承人的现状来看,大多数的项目都极具专业性,在技法、工艺、文化形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专业要求,在具有一定知识基础的课堂开展传承,具有先天优势。此外,课堂面对的主体更多的为青少年,是文化传播的未来和希望,也是传承的主要对象,课堂所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仅仅是传承,更多的是对文化未来的影响力。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入课堂,对丰富课堂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教育课堂是文化传承的重要途径,受社会环境、教育体制等方面的影响,传统教育课堂对传统文化的教育长期处于半真空状态,教育与传统文化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切入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涵盖民俗、戏曲、绘画等多种艺术形式,即可以丰富课堂教学的手段和氛围,又可以起到宣传文化,提升受教育者综合素质的作用。此外,如传统绘画、戏曲、表演等项目,原本在课堂就比较有旺盛的生命力,传承人如果能够有机会亲自参与教学环节,会起到多方共赢的效果。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入课堂,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非凡。最好的保护就是广泛的传承。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更多的人去分享其魅力是最佳途径,传承人进入课堂,就是获得了一个无限放大文化功能的放大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获得了一层永久“保鲜膜”,新鲜的造血功能能够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新鲜生命力,成为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入课堂的前景展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的不断提高,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回归的步伐逐步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受到了社会的高度评价。同时,大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也都充分意识到,孤芳自赏,不植根社会服务大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没有存在价值和传承意义的,所以尽快利用各类课堂的平台和其他途径宣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迫在眉睫。

(一)探索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课堂的相关机制。对不同的项目进行分类甄别,针对不同特点,选取不同的课堂开展传承教学工作;教育部门应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课堂工作,把其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编制相关教学计划;积极探索符合传承人教授传承非遗项目的教学方式,保证教学的效果。

(二)积极筛选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课堂的教学内容。组织相关文化专家和传承人参与教学内容的设计和编排工作,针对不同项目的技艺特点和研究现状,归纳总结规律,分需求教学。突出专业教学和普及教学相结合的特点,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教范围,保持长久生命力。

(三)重视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徒弟”选拔。对于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于技艺极为特殊,受众相对单一,在后继有人上存在难度,可以更好利用传承人进课堂的机会,在学校、社区、网络等选择合适人员进行培养传承。

参考文献:

[1]信春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解读》[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

[2]张仲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

[3] 张中龙.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利用途径[J].理论学习,2011(06).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古筝教育;文化传承;民族音乐文化

一、古筝的教育与传承

中国古筝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古筝在人们的生活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更是我国历史文化的见证,它记载了不同时期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人文特点,反映了各个时期人们的精神面貌。

(一)古筝的教育现状自上个世纪开始,全国各个艺术院校相继开设了古筝专业,这是我国开始重视古筝教育的体现。古筝在高校的普及为古筝的发展提供了学术性的研究平台,并且培养了大量的具有艺术修养的高质量古筝艺术家和作曲家。随着各个艺术院校建立古筝专业,使得古筝延续了几千年的传承方式发生了改变,从耳提面命、口传心授转向了在专业艺术院校传承的新阶段,作为民间音乐的古筝艺术也逐渐进入专业音乐教育的行列。并且随着许多现代古筝新曲的出现,古筝技法的大胆创新,古筝曲目的创作也逐渐多元化,并且也由民间的自发性、自娱性和集体创作进入了专业的自觉性、娱他性和个人创作的新阶段。专业化让古筝教育得以快速发展与提高,让古筝成为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部分。近些年来,古筝在社会中的受欢迎程度比起往年逐渐提高,一方面是因为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人心,人们对传统民族文化越来越重视;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渐渐开始追求精神层面的生活。古筝这门艺术自20世纪末期以来成为了热门艺术,在这种形势下,社会上出现了古筝学习热的现象,古筝的爱好者、从业人员也越来越多,古筝教育机构等相关建设都获得了快速发展,古筝从一个冷门乐器变成了一个热门乐器。

(二)古筝的传承过程与特点先秦时期的音乐文化在中国的音乐历史长河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个时期的音乐艺术得到了蓬勃发展,这个时期的秦筝、编钟、编磬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这个时期的筝是广泛用于祭祀、礼仪以及民间娱乐等多种功用的乐器。先秦时期的音乐思想主要吸收了孔子的“礼乐”思想,同时孔子也强调乐教中的审美情感培养以及美育作用。汉魏时期的筝乐思想相比先秦来说更为系统化,“德”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这个时期的筝乐教育强调技巧训练与人文修养同时进行。这一时期的筝艺传承并不是流于空泛,而是在自我修养与行为的自律中,在音乐审美情感与道德意志的内在熔炼中,达到其乐教的目的。唐代时期的筝乐十分受欢迎,这与唐朝的繁荣现象密不可分。这个时期的筝乐演奏者众多,并且根据社会地位进行分类,其中家伎和商业乐伎占的比重最大。唐代时期的筝乐传承是一种民间自发的筝乐传承,这种传承方式在今后的筝乐传承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宋代时期的音乐文化发展主要集中在民间,筝乐呈现出异常繁荣的景象。宋代形成了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流派的筝乐教育,筝乐传承不仅出现在家乐中,也存在于人口密集的酒楼茶肆中。不同的是,酒楼茶肆中的筝艺传承往往是乐曲的口口相传,而以师徒传承为特点的家乐主要是技巧曲谱方面的传承。所以,家乐中的筝伎对筝乐在民间的发展起到了传播、创作、提高的重要作用。明清时期的筝乐主要用于说唱音乐中,传承方式既有师徒相传,也有家学相传、筝友相传,筝乐传承的方式和途径十分多样。到了清末,筝乐被认为是难登大雅之堂的俗乐,艺人地位也逐渐下降,战乱纷扰使得前代的筝乐传统日渐消亡,大量的筝谱和技巧方法都相继失传,筝艺的传承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到了二十世纪,民族音乐的发展主要存在于民间音乐中,筝乐也是如此。各大筝派聚集在各地的民间活动中,比如山东筝派、陕西筝派、河南筝派、潮州筝派、客家筝派等等,无论是与其他乐器合奏还是独奏,传统筝乐都体现出了其自身独特的文化魅力和民族魅力。在民间活动以及城市社团活动中,不同民族乐派的民族音乐家们奔走于全国各地进行筝艺交流,为各流派筝艺的交流融合做出了贡献,对筝艺的传播与推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通过古筝教育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要求

(一)有认真的学习态度和工作责任心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对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视,古筝也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喜爱。在我国国民素质日渐提高的同时,古筝音乐教育也日渐普及化,许多孩子选择学习古筝作为他们的兴趣爱好。古筝教学也逐渐走上了专业化、学制化和规范化的道路,这对在古筝教育中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有着很大的帮助。但是由于许多古筝教学者受到现代音乐教育观念以及教学方式的影响,导致在古筝教学过程中对传统曲目的教学有偏差,甚至喜欢教授流行曲目,这对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是不利的。另外,许多教师过度重视训练学生的古筝演奏技巧而忽视了古筝理论体系的教学。所以,在古筝教学过程中要有认真的学习态度和工作责任心,不能仅仅把演奏技巧作为唯一的教学目标,要在重视古筝基本功练习的同时注重古筝文化的教学,探究古筝中蕴藏着的深厚的民族文化,培养学生的综合文化素养以及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审美能力,让学生们了解并爱上民族音乐文化。

(二)遵循新课程标准教学理念新课程标准强调了音乐教育应以审美为中心,注重德育,培养学生的个性创造能力。这种理念在古筝教育中也同样适用。在中国,各种具有鲜明特色的民族音乐和器乐组成了中国独有的传统审美文化。从古至今,关于古筝的诗词、筝曲都十分具有中国传统音乐的气韵,不仅古筝的音乐审美如此,从古至今一脉相承的中国传统艺术亦是如此。作为一种积淀丰富、历史文化悠久的民族乐器,古筝本身就带有深厚的审美意蕴,在每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下古筝都有其相应的审美意义。在当今社会背景下,古筝不能只作为一个获取考级证书的工具,在进行古筝教育的时候要注重其自身的审美教育功能,应把古筝基本功和弹奏技巧渗透在传统民族艺术的审美体验中,让老师和学生在古筝教学过程中共同去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传统音乐的美。

(三)端正传承古筝传统曲目的态度我国文化事业正在不断地蓬勃发展,作为一名文化事业建设者,我们要意识到自己的责任,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综合教学水平。如今,许多古筝培训班的教学者在教学过程中存在一种现象,即缺乏对古筝传统曲目的理性认识,对于传统曲目的概念不清楚,有不求甚解、盲从的现象。面对这种浮躁的态度,我们必须严肃面对并加以解决。作为古筝从事者,不仅要全面了解自己学习和演奏的音乐作品,还要深刻理解作品的内涵。许多传统的古筝曲目能够保存到现在是十分不容易的,世代筝家不断积累传承,为后代树立了榜样。所以,我们如今在传承传统曲目时更应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古筝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蕴含了丰富的中国传统民族文化,即使我们在传承传统曲目时做得不够完美或者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只要认真借鉴古人的传统美德,一定能将古筝传统曲目发扬光大。其实无论是对于古筝艺术的传承,还是对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历史都像一面镜子指引我们走向正确的轨道。前人在传承的道路积累了太多的经验和教训,这些宝贵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是我们后人的财富,我们要认真总结前人的成果,并进行学习和借鉴,在批判中继承,学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四)坚持古筝曲目创作的民族性古筝作为我国的传统民族乐器,它的曲目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和韵味,古筝曲目的调式、音阶、节拍、旋律等都把民族风格以及民族特征表现得极其鲜明。其实不仅是古筝独奏作品,我们其他的传统民族器乐作品的创作必须根植于丰厚的民族音乐传统,蕴含中国文化悠远而深厚的思想艺术。而当代有些民族器乐作品经常会受到西洋创作手法的影响,导致民族器乐独奏作品不具备传统音乐那样鲜明的民族特征。对于这种现象我们要加以注意,要在学习西方的同时保持自身的民族特色,从传统文化以及民间素材中汲取营养和创作灵感,不仅要与时俱进,也要坚持民族特性,增强民族艺术表现力,这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传承至关重要。

三、通过古筝教育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意义

(一)教育意义新课程标准指出,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古筝作为传统乐器之一,可以很好地发挥其自身的教育作用。不同的古筝作品体现出了不同的情感价值观、文化思想,而且在古筝教授的过程中每个人对于作品的理解和表达都是不同的,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相同的是他们对于民族音乐文化的感受。中国的传统音乐注重情感的表达,学习传统文化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人文政治、民族历史。一个民族的音乐文化与这个民族的宗教、政治、文化、人文、历史等诸多方面都是密不可分的,古筝教育可以让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价值观,重视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

(二)审美意义古筝艺术最突出的功能与价值就是其审美价值,新课程标准也提出音乐教育要重视审美教育。从古至今的乐教传承都十分注重音乐的审美体验,特色鲜明的民族音乐类型和器乐类型构成了中国传统的审美精神。古筝以其清悦优美的音色、独特的演奏技巧和情感表达以及自身浓郁的审美意蕴唤醒了人们对美的追求,也让人们对民族音乐文化审美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尽管古筝艺术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古筝教育越来越现代化,但无论是当代的古筝音乐美还是传统的古典音乐美,两者都息息相关,紧密联系。现代的古筝教育离不开传统审美理论的支撑,所以古筝教育所包含的内容远远要比想象中多得多,古筝艺术给我们带来的影响也不是单一的。在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不能忽略其自身蕴含的价值,传承并不单单指传承一件物品,更重要的是传承其精神内涵和内在美。

传承传统文化重要性范文第15篇

1.1拳种流派———传统武术文化的核心象征

“核心象征是指一个社会因其文化独特性表现于某种象征物或意象———通过它可以把握一种文化的基本内容。有核心象征的文化空间应区别于一般的文化空间,它具有集中体现价值的符号,并被成员所认知,是共同体的集体意识的基础。”拳种流派无疑是传统武术文化空间的核心象征。通过它不仅能够清晰的窥探武术文化传承的历史脉络,而且可以系统地把握传统武术文化的基本内容,历史地唤醒传统武术文化的集体意识,方便地凸显传统武术文化的特有属性。传统武术在中国文化的影响下,融合了地域文化色彩,形成了众多各具特色的武术流派,并以不同流派的特定拳种作为传播载体,流传社会,深入人们的生活,成为“一种民族化的生活方式”。传统武术拳种流派的分枝发叉,不仅构成了系统认识传统武术的文化脉络,同时也延续了传统武术生生不息的文化血脉。传统武术拳种流派的生成,体现的不仅仅是外在技术风格的不同,更为重要的是受传统文化熏陶的文化演绎和精神充盈。就具体的传统武术的流派而言,无论是体现不同地域特征的“南拳北腿,东枪西棍”,还是体现技术特色的形意拳、八卦掌、螳螂拳、梅花拳,抑或是有着文化差异的以佛教为文化支撑的少林派、以道家为文化支撑的武当派、以道佛兼容为文化支撑的峨眉派等,都以拳种流派的方式传承发展。尽管这些武术拳种流派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无论是哪一个拳种流派,都不能遮蔽共有的天人合一、顺其自然的文化哲理和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文化精神。就具体的武术门派的拳种而言,如行云流水的太极拳、迅猛简捷的少林拳、舒展大方的长拳等,可能因创拳者个人的修养使然而具有鲜明的套路风格,但都不能脱离共有的修心养性、延年益寿的文化追求和以拳会友、以和为贵的文化心态。可以说,传统武术的拳种流派在体现武术技术多样性的同时,也承载着传统武术的历史、文化、精神,并在其传承的过程中,因历史记忆而形成自己的传说故事;因集体记忆而形成自己的文化个性;因共同践行而形成自己的行为范式,成为传统武术文化延续、传承与发展的核心要素。

1.2武术精神———传统武术文化的核心价值

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是一个民族不屈不挠内在精神的写照和中华文明创造的积淀。中华传统文化,不仅因博大精深而闻名于世,更因是世界上惟一没有中断过的文化而惊艳于世。中华传统文化在其经历的漫长历史岁月中,核心价值如同一根永不间断的红线,一直维系着文化体系的稳定性和内在精神的一贯性,不仅铸就了中华民族不同于他国民族的文化基因,也深深地影响着当下中国人观察现实、指导未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传统武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特殊与一般的从属关系。传统武术的生存与发展,不仅以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为内核,使之具有传统文化的一般性,同时也凝练出武术精神为其核心价值,使之具有传统文化的特殊性,从而构成不同传统文化门类识别的文化标识。尽管传统武术的拳种林林总总、风格各异,但内敛的武术精神是一致的;尽管传统武术的门派纷争不断、各执一端,但弘扬武术精神的目标追求是相同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传统武术从天人相应、道法自然的生态观中汲取的武术和谐精神,完全不同于西方体育所追求的“焚林而田,竭泽而渔”式的对身体的无度开发,这对于竞技体育追求“更快、更高、更强”的发展理念,无疑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传统武术自觉担当起精忠报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责任,倡导侠义、爱国的民族精神。习武之人反对追名逐利、见利忘义的工具理性,处处体现着“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精神,这对于当下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积极意义。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武术精神践行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自律和与人为善的处世态度,反对争强斗狠、倚强凌弱的竞争意识,倡导对人格的磨练和自我道德的提升。正是由于传统武术远离你来我往、争强好胜的打斗,超越了好勇斗狠、搏杀格斗的实用,才由功利性的技击术提升到传统文化的层次。因而有人由此认为传统武术属于体育,但高于体育。在个人的发展中,武术精神把刚健有为融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格追求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人生追求,反对碌碌无为、虚度年华的生命消耗。总之,武术精神作为核心价值,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体现了中华的民族精神,从而使传统武术具有生生不息、历经磨难而不毁的生命力,同时也使传统武术具有代代相传、饱经沧桑而不绝的传承力。

1.3习武之人———传统武术文化的核心主体

人不仅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传承者。从主体与客体之间存在着的认识与被认识、实践与被实践的关系,不难判断人是一切文化的主体。因此,在大文化环境中分化出来的相对独立的文化空间,其主体必然是由人来承担,并通过人自觉、积极的行为,体现各自文化空间特有的核心象征,表达各自文化空间特有的核心价值。文化空间的主体,可分为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传承主体主要指文化的传承者,保护主体指肩负并且从事保护工作的部门和个人”。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共同主导着文化空间的成长过程。传统武术作为相对独立的文化空间,其核心主体是生命不息、习武不止的习武之人。从传统武术文化的贮存和掌握上讲,它的存在不仅有赖于习武之人的历史记忆和集体记忆,也有赖于习武之人掌握的叙事行为和符号解码。传统武术文化属性属于无形的、动态的文化范畴。正是习武之人不离不弃、持之以恒的坚守,保证了传统武术文化的生命力;也正是习武之人闻鸡起舞、躬亲实践的坚持,保持了传统武术文化的鲜活力。从传统武术文化的承载和表现来讲,它的存在有赖于习武之人的精湛技艺和丰富经验。传统武术文化符号的特征,主要体现为具象的身体符号,而不是抽象的文字符号,因此,从符号学的视角,传统武术文化是以习武之人为载体的活体文化,是通过习武之人的演练来展现的动态文化。从传统武术文化的传递和继承来讲,它的存在有赖习武之人师徒相继的传承机制和口手相授的传承方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传统武术文化得以代代相传并不断发展,不仅在于习武之人具有一种历史的责任感和时代的使命感,还在于习武之人具有一种文化自觉的守望和文化创新的冲动。传统武术文化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结束了自生自灭的生存状态,不仅受到法律的强制性保护,也获得国家的政策性支持。相对文化空间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习武之人主要承担文化的传承,属于传承主体;政府更多承担文化的保护,属于保护主体。但我们不能过多地强调和依赖政府的保护作用,而忽略或轻视了习武之人作为传承主体的核心地位。因为习武之人是传统武术文化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既是传统武术文化传承的活的宝库,又是传统武术文化薪火相传的“执炬人”。可以说,没有习武之人的自觉传承,传统武术文化就失去了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自身活力,甚至失去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依据,最终会因文化水土的流失和文化环境的破坏,而导致文化空间的解体或破碎。所以,传统武术文化唯有在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的共同呵护下,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提升维持文化空间的张力,充实支撑文化空间的活力,尽快走出被竞技武术边缘化的困境,积极融入当下的体育文化建设。

2当代文化空间中传统武术存在方式的意义解读

2.1传统武术扎根民众,是一种生活化的艺术,具有吐故纳新的文化生命力

传统武术源于生活,扎根民众,是一种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又高于日常生活的生活化艺术。“生活艺术化的深层内涵,不在于悦人耳目的声色之美,而在于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因此,传统武术不仅超越了看家护院的实用性,也跨越了攻防格斗的技击性,在注重身体行为美的追求中,更加关注人们意志品质的提升和道德情操的陶冶。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始终坚持以“德”为先,以“忠”为首的主线,注重品格,强调修养,把伦理道德作为自身文化空间的内在规定性,使传统武术不仅是一种唯美的、形式化的身体艺术,更是一种有传统文化积淀的、有助于为人处世的生活艺术。迈克尔•欧文•琼斯认为,“大部分民间艺术属于普通的日常生活体验,只要有日常生活,就有民间艺术”。传统武术不仅在日常生活中获得“营养”,也伴随着日常生活的绵延推进具有了吐故纳新的生命力。因此,传统武术并非“古董”仅仅存在于过去特定的历史阶段,而是作为鲜活的生活艺术存在于现代的社会生活中。在当代的文化空间中,我们必须根据当下的生活环境、生活内容、生活方式对传统武术进行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使传统武术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从而更好地保持传统武术文化空间的日常性和民间性。在当代文化空间中解读传统武术,必须结合日常生活对传统有新的文化认识。日常生活虽然相对平稳、波澜不惊,但平稳的表象下具有不可遏制的涌动。这决定了传统武术的传统,虽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但并非具有一成不变的固化性。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生活在丰富,传统武术也在吐故纳新中承前启后、延续发展。从历史的角度,传统武术的传统可归结为一个既定的静态体系,是历史发展积累下来的一种文化形态,是对过去一切文化记忆与文化经验的累积、总结与表达。从发展的辩证角度,把传统武术的传统可视为一个待建的动态体系,它既是对历史的总结与超越,更是一个族群核心精神价值的凝聚与具体体现,形成于过去、存在于现在、传递到将来的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具有与当下社会环境相适应、与当下日常生活相结合的求存变化和求新发展。传统武术不仅源自百姓生活,流传于民间市井,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追求中,逐渐凝练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积累与表达,并相对现代体育文化而言,因独特的文化要素和文化内容,逐渐构成了自成体系的文化空间。传统武术传承发展的最典型的案例是太极拳的演变。太极拳产生于“忙时耕田,闲时造拳”的田园生活。它不仅体现了普通百姓强身健体、怡然自得的生存需要,更反映了普通百姓修心养性、享受生活的文化需要。太极拳一经产生,便迅速在有共同生活经历的民众间流传,并在流传过程中因生活境遇的差异和人生经历的不同,产生了太极拳的多种表现形式,即陈氏、杨氏、武氏、吴氏、孙氏等,从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演绎为直抒胸臆、表达情感的生活艺术。因此,传统武术因为文化共享的大众性和文化认同的平民性,使其不能远离生活和脱离社会,在一个完全封闭、自律的文化空间中传承与发展。在当代文化空间中,一定要把握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大趋势,抓住文化大繁荣和弘扬传统文化的大机遇,使传统武术的传承发展,积极地回归社会以获得存在的基础;积极地回归大众以获得传承主体;积极地回归生活以获得艺术活力。

2.2传统武术存在的群落化特征,是一个时代的集体记忆,有助于提高人们的文化认同

文化空间不是与外在隔绝的、封闭的空间,而是在文化生态的大环境中,对具有相对独立存在价值的文化类型和文化模式,通过提供特定的背景衬托、必要的条件支撑、必须的场域作用而凸显的空间范式。从文化生态学的角度看,“人类是一定环境中总生命网的一部分,并与物种群的生成体构成一个生物层的亚社会层,它通常被称作群落。在这个总生命网中引进文化的因素,在生物层上建立起一个文化层。两个层次之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共生关系。这种共生关系不仅影响人类一般的生存和发展,而且也影响文化的产生和形成,并发展为不同的文化类型和文化模式”。因此,对于不同的文化类型和文化模式认识,按文化生态学的观点,要重视以群落为基点的发展特征。如对传统文化中的陶瓷文化、戏曲文化的研究都具有鲜明的群落化特征。同样,在当代文化空间中对传统武术的认识,也应从社会层与文化层的交互作用与共生关系中,把握其存在的群落化特征,从而为文化记忆提供参照,为文化归属提供依据,为文化寻根提供方向。不可否认,在文化全球化的冲击下,其传统文化生存空间遭受到严重的挤压。以西方文化为代表的通俗、流行文化,在时尚、娱乐、消费观念的引领下,迅速成为受人青睐、甘愿追随的大众文化。这对于土生土长的传统文化而言,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挑战。它不仅使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日益退缩,更为严重的是,它会造成人们已经习惯于以“他者”的眼光,审视传统并归结为“旧的、过时的老东西”,认为传统文化不够潮流、不合时宜、不上档次。长此以往,很容易产生在当代的文化空间中,对流行的现代大众文化的认同和亲近,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陌生和疏离。对于传统武术而言,这一现象更为典型和突出。在西方体育文化的强势冲击下,尤其是跆拳道、柔道、瑜伽、搏击项目的引进和扩张,使传统武术的核心象征明显退化,核心价值逐渐失落,核心主体严重萎缩,出现了岌岌可危的生存危机和文化空间破碎的环境危机。但是,我们所处的时代毕竟是文化多元化的时代。吉尔•利波维茨基层说:“我们曾拥有的是尚未完成的现代性,现在到来的是已臻极致的现代性”。在“尚未完成的现代性”时期,我们常常表现为有失偏颇,要么舍己从人、“全盘西化”,要么食古不化、固守传统,使传统与现代处于割裂甚至对立的状态;而进入“已臻极致的现代性”时期,我们摆脱了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更加理性地对待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不仅走出了追求文化认同整体性的误区和文化发展同质性的偏执,更在文化生态的理念下,倡导文化存在的多元性、多样性,追求文化发展的个体性、异质性。尤其自21世纪以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动了对文化空间本土性、草根性的溯源,使人们对文化原生态的群落特征予以了高度的关注。传统文化的群落化趋势,有助于唤醒人们的集体记忆,强化人们的文化认同。对传统武术而言,文化认同的群落化与多元化让我们看到了多种文化形态繁荣共生的前景,也由此看到了传统武术在现代文化空间中发展的可能性。在民间的文化空间中,以地域文化特色为主的武术群落逐渐复苏,如河南的登封和温县、河北的沧州、山东的菏泽、广东的佛山、湖北的黄梅、广西的桂平等武术之乡不断崛起,彰显着传统武术在现代社会中的顽强生命力。各个地域武术群落化发展特征,一方面赋予了在当代文化空间中传统武术存在的特殊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也找回了特定文化群体对传统武术的集体记忆和乡土情结,有利于提升人们对传统武术认同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在都市的文化空间中,传统武术传播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多元化现象,既有坚持内容与形式都“原汁原味”的“坚守者”,如以拳种命名的武术俱乐部;也有坚持传统的表现形式并结合当下需求改变教学内容的“改良者”,如高档会所的太极拳研习班;还有为适应都市化传播需求对形式与内容都进行大胆革新的“创新者”,如大型晚会中的武术功法表演以及高校开设的传统武术课程等。他们都以群落化的方式,存在于当下的都市文化空间中,并通过文化认同将文化空间中的个体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想像的共同体”。这不仅为传统武术的当代在场提供了“证据”,也为传统武术的都市化传承提供了契机。

2.3“非遗”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是当下的文化自觉,保证了传统武术的活态传承

随着文化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尊重文化差异、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成为世界文化繁荣的重要内容。积极保护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成为各个民族抵御文化整体性、彰显文化个性的重要方式。文化空间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基础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极力保护,不仅确立了民族传统文化在当下存在的文化空间,也保证了该文化空间的得以传承、延续的活体性。传统武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在相对封闭的农耕文明境遇中,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结合,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的发展态势,并以群落为单元,持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和自成一派的技术风格。然而在现代文化空间中,由于西方体育文化的挤压,竞技武术的强势,传统武术生存的文化空间被不断挤压,致使一些门派拳种成为亟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务院2006年、2008年、2010年公布的三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第一批没有“传统体育”的目录,但在“杂技与竞技”门类下列有6个传统武术拳种;第二批有了专门的“传统体育”分类,并在“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杂技与竞技)”门类下列有14个传统武术拳种;第三批在“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杂技与竞技)”门类下列有7个传统武术拳种。对传统武术门派拳种的“非遗”保护,不仅反映出国家对传统武术这一文化空间的高度重视,也体现着人们对传统体育生态维系的热切期待。把传统武术列入传统体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必须立足于文化空间对其展开“原生态”的全方位保护。因为,引入文化空间的概念,就是要强调“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有形遗产、无形遗产进行整体保护、原地保护、发展中保护和居民自己保护”。基于这种保护理念,一方面,要重视保护传统武术在传统体育乃至传统文化中的文化生态关系,另一方面,要重视保护传统武术在文化空间中的核心象征、核心价值、核心主体,从而使传统武术在当代文化空间中的传承和延续,能按其固有的生存环境、传承方式、文化理念进行,具有一脉相承的内在结构与文化逻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从国家层面展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避免了因外来文化的强势所造成的文化替代,也避免了因社会的突然变迁而引发的文化断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下的传统武术,由于明确了传承者和被传承者,使传统武术的保护主体和传承主体,能够按照原生态的模式不断延续,保证了传统武术的活态传承。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