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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意义范文

社区治理意义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1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也不断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努力去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就是其中之一。针对我国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做出了《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决定》。在随后的十几年中,各地区、部门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的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关系到社会治安秩序的各类问题,形成了各方面齐抓共管,共同维护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这些年来维护社会治安工作的经验证明,必须继续坚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措施和工作方法,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基层治理的力度[1]。

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长期坚持下去。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采取各种措施,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堵塞违法犯罪活动的漏洞;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文化、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居民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一、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治队伍落实各项综治工作措施,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要求,以及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强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目标,探索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促进社区经济加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二、当前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现状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很多“单位人”变成了“社区人”,社区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大,任务越来越繁重,社区越来越成为人们利益共同体,广大居民迫切希望将社会建设成为一个安全、温馨的港湾,这就是需要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因此,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越来越显得重要。

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通俗地讲就是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要用齐抓共管的手段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面对社区面积大,外来人员多的复杂的情况,社区领导首先把搞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了首位,强调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适时的结合社区实际,提出了许多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社会矛盾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意见,正在逐步的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贯穿于社区的和项工作之中。

三、新时期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建设内容

新时期在全社区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创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社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构建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有利地维护社区政治社会大局稳定。但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一些深层次社会矛盾逐渐凸现,刑事和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区站在实践执政为民宗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了新形势下维护稳定的长期性、艰巨性,充分认识了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性,把平安建设作为了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社区加快建设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把打击严重影响安定团结局面的不利因素作为综合治理的主题

正确执行政策、法律、法规, 拓宽思路,加大力度,切实解决一些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2.认真做好矛盾排查处理工作,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及时发现和掌握小区的不安定因素,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尤其是关系到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要慎重处理,采取政策引导和耐心说服等办法,努力避免矛盾激化。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基层创安活动

不断加大基层创安活动的力度和深度,根据各自不同特点,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治安防范机制,按照抓落实、再深化、有创新、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创安活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完善群防群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机制,推动综治工作进一步发展。

4.加大治安管理力度,把各项治安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对社区的治安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规范操作,预防和控制犯罪,摸清底子,掌握实情,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

5.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

深入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在社区内定期开展普法教育,把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落实到户,通过播放普法教育宣传片等活动,把“法”贯彻到人民群众中,使群众都知法、懂法,为社区政治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6.把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作为我们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

我们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树立长期斗争观念,对重要任务和工作重心作新的调整,即从大面积开展教育转化,遏制“法轮功”非法宣传、妖言惑众,使其无立足之地,无祸言之机。

四、今后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

社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经社区领导研究,结合社区实际,对社区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区管理 综合治理 齐抓共管

中图分类号:C916;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9-0345-0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也不断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努力去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就是其中之一。针对我国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做出了《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决定》。在随后的十几年中,各地区、部门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的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关系到社会治安秩序的各类问题,形成了各方面齐抓共管,共同维护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这些年来维护社会治安工作的经验证明,必须继续坚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措施和工作方法,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基层治理的力度[1]。

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长期坚持下去。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采取各种措施,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堵塞违法犯罪活动的漏洞;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文化、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居民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一、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治队伍落实各项综治工作措施,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要求,以及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强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目标,探索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促进社区经济加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二、当前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现状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很多“单位人”变成了“社区人”,社区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大,任务越来越繁重,社区越来越成为人们利益共同体,广大居民迫切希望将社会建设成为一个安全、温馨的港湾,这就是需要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因此,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越来越显得重要。

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通俗地讲就是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要用齐抓共管的手段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面对社区面积大,外来人员多的复杂的情况,社区领导首先把搞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了首位,强调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适时的结合社区实际,提出了许多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社会矛盾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意见,正在逐步的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贯穿于社区的和项工作之中。

三、新时期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建设内容

新时期在全社区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创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社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构建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有利地维护社区政治社会大局稳定。但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一些深层次社会矛盾逐渐凸现,刑事和治安事件、时有发生。社区站在实践执政为民宗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了新形势下维护稳定的长期性、艰巨性,充分认识了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性,把平安建设作为了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社区加快建设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把打击严重影响安定团结局面的不利因素作为综合治理的主题

正确执行政策、法律、法规, 拓宽思路,加大力度,切实解决一些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2.认真做好矛盾排查处理工作,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及时发现和掌握小区的不安定因素,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尤其是关系到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要慎重处理,采取政策引导和耐心说服等办法,努力避免矛盾激化。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基层创安活动

不断加大基层创安活动的力度和深度,根据各自不同特点,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治安防范机制,按照抓落实、再深化、有创新、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创安活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完善群防群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机制,推动综治工作进一步发展。

4.加大治安管理力度,把各项治安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对社区的治安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规范操作,预防和控制犯罪,摸清底子,掌握实情,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

5.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

深入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在社区内定期开展普法教育,把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落实到户,通过播放普法教育宣传片等活动,把“法”贯彻到人民群众中,使群众都知法、懂法,为社区政治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6.把深化与“”等组织斗争作为我们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

我们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树立长期斗争观念,对重要任务和工作重心作新的调整,即从大面积开展教育转化,遏制“”非法宣传、妖言惑众,使其无立足之地,无祸言之机。

四、今后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

社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经社区领导研究,结合社区实际,对社区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增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新形势下,我们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有更新、更全面的认识,要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同“十”的重要思想联系在一起,以“十”重要思想为指导,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和政治的稳定:加强法制教育、道德规范教育、抵制腐朽思想文化,扼制“”等活动,有效地保证和促进先进文化的传播,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安定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强化管理,加大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和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3篇

社区义工是指公民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在社区等公共场所或相关社会福利机构中提供自愿服务的活动。社区义工起源于19世纪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区义工逐渐制度化、专业化、系统化。并把社区义工与公民的成才就业挂钩,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切入点,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和国际惯例,成为西方国家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形式,成为西方公民自觉的行动指标。

社区义工的理念、形式、评价方式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效果的有效途径。社区义工了解社会、体验社会、服务社会、培养道德品格的理念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理念具有一致性;社区义工的形式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形式具有创新性,有利于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参与主体覆盖面问题;社区义工的评价方式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本体意义,能够突显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效果。

(一)社区义工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理念要求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目的是通过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社区义工的理念也是要求公民在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了解社会、体验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公民的道德品格。如以义工精神闻名于世的美国,美国把社区义工当成是一种文化现象,美国大学大力提倡社区义工,把是否参加社区义工作为大学录取的重要参考指标,社区义工成为是否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标志。美国大学强调通过实践经验来刺激学生的学术成长,鼓励大学生走出校门,看看自己究竟能为社会提供什么服务,或者面对社会的需求和挑战,自己还缺少什么本事和素质。甚至于美国大学把是否参与社区义工看成是衡量精英分子的准则,看其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参与基层社会的生活,有多大的现实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学生通过社区义工发现社会,培养使命感,强化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意识。正如美国耶鲁大学在解释耶鲁为什么能培养出许多总统和政治家时说的:“这里有最高水平的精英的教育,又有一个最贫困破落的城市,美国的一切社会问题都展现在学生眼前,这是一般的象牙塔所无法相比的。”[1]因此社区义工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在理念上是相同的,社区义工能够成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有效途径。

(二)社区义工的形式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形式具有创新性,有利于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参与主体的覆盖面问题

社区义工是西方国家社会服务的主要形式,是西方国家社会服务的文化象征,在西方国家拥有广泛的影响力。以美国的大学为例,在2006年,有330万16~24岁的在校美国大学生参与了义工活动,相当于美国适龄大学生的30.2%,在25岁以上的人口中,受过大学教育的美国青年参与义工的占了46%,而同年龄层未受过大学教育的美国青年参与义工的仅有21%,还不到受大学教育的美国青年参与义工活动的一半。[2]因此社区义工在美国大学有着广泛的参与性,学生参与的覆盖面相当广泛,这对我国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参与主体的覆盖面有着极强的借鉴意义,有利于解决我国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过程中学生参与覆盖面不够广泛的问题。同时社区义工的形式也具有很强的创新性,也可以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提供可供借鉴的方式。西方国家的社区义工服务范围广泛,涵盖了教育、环保、心理咨询、养老、宣传、社区教化等各个方面,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力。如英国的社区服务志愿人员(CSV)计划,该计划专门为16~35岁的志愿服务者参加活动,要求所有的志愿人员都要直接为需要帮助的人服务,帮助无家可归者、年老体弱者、犯罪的青少年以及精神和生理不健全者。工作场所包括学校、医院、监狱等社区。再如加拿大的“卡蒂马维克”计划,其宗旨是帮助17~20岁的加拿大青年的个人成长;为加拿大社区提供各种服务;加强大众的环境意识;以及让加拿大青年更深人地了解自己的国家。活动形式包括旅行和服务、过集体家庭生活并承担家庭社会义务、学习实际工作技能等。以及通过在他们为社区提供服务时与各种不同的人一起工作,最后实现上述目标。[3]西方国家这种宽范围、有计划的社区义工服务不仅在参与覆盖面上提供了保证,而且还产生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应,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具有很强的借鉴性。

(三)社区义工的评价方式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本体意义,突显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效果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目的是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和引导大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因此从本体意义的角度理解,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教学评价标准应该坚持“人的内在尺度、物的尺度、历史尺度、美的尺度的统一,是主体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是政治性与伦理性的统一,是历史性和现实性的统一,也是多样性与一致性的统一。”[4]在评价原则上应坚持发展性评价、综合性评价、质性评价、参与互动性评价、过程性评价的原则,实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的结合。社区义工在评价方式上符合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本体意义,能够突显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效果。西方国家在社区义工的评价上充分坚持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的结合,社区义工注重人的价值尺度的定性评价和过程评价,把有没有对社会的奉献精神作为衡量精英人才的准则,因为西方国家认为有无偿奉献精神的人往往社会责任感会更强,更能与他人合作。同时又注重了定量评价和结果评价,美国大学在其入学考试时就充分考虑了学生在中学阶段是否参加了社区义工作为重要参考指标,美国一些大学把参与社区义工到一定时间给予折合成学分。对于特别突出的大学生则授予美国最高的社区服务奖“总统义工奖”,以此来鼓励大学生参与社区义工。

社区义工的理念、形式、评价以及社会效应都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它有利于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有效途径。笔者以所在单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为典型个案,就社区义工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机制建设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转变观念,全员动员,营造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义工的氛围

社区义工是国外主要的志愿服务形式,在国内也有不断普及的趋势。但整体而言,社区义工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也没有把社区义工作为主要的社会实践教学方式,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全员动员,营造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义工的氛围。笔者所在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社区义工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形式,通过校报宣传介绍国外社区义工发展情况引导大学生参与社区义工。每年在大学新生中定期召开大学生社区义工启动仪式,通过全员动员的方式鼓励大学生参与社区义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领导和教师主动参与社区义工,通过教师的率先榜样带动大学生参与社区义工。从而在全院营造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义工的氛围。

(二)重视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社区义工保障体系

重视社区义工的制度建设,为规范大学生社区义工管理,学院相继制定了《大学生社区义工管理条例》和《大学生社区义工实施方案及学分评定办法》,明确社区义工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形式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组织实施和基本管理模式,确定大学生社区义工的内容、申报程序、学分评定和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主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学院党委副书记为组长,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学工部、教务部、后勤部、各二级教学部门学工负责人组成的大学生社区义工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全院的社区义工工作,建立了高效的大学生社区义工保障体系。

(三)明确主题,合理分类,确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相适应的社区义工活动内容

社区义工是一个涉及范围比较广泛的志愿服务项目,内容涵盖社区工作的方方面面,假如组织不当,极易造成管理的失范。笔者所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针对大学生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教学的要求,有目的地确认社区义工的服务内容,以明确社区义工的实践主题,建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相适应的社区义工活动内容。具体把社区义工分为校内社区服务项目和校外社区服务项目。校内社区服务以培养大学生的劳动品质为主题,通过理论教育与劳动相结合,实现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人的唯一方法。”[5]其服务内容包括公寓小区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校园包干区清洁卫生、机房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各类文化活动后勤服务、相关比赛后勤服务、相关接待前期准备工作、校园日常保卫巡逻助理、校园秩序维护等。校外社区服务以了解社会、奉献社会为主题,实现理论教育与专业实践、服务社会相结合。服务内容包括作为外语院校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义务外语教育教学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参加大型活动的演出及后勤服务、校外社区环保、心理咨询、养老、宣传、社区教化等。

(四)注重教学评价,构建社区义工教学评价体系

教学评价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目标、保证教学效果的内在要求。教学评价对课程的实施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的作用,评价的目的功能、评价的目标体系和评价的方式方法等各方面都直接影响着课程培养目标的实现,影响着课程功能的转向与落实。学院注重社区义工的教学评价,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结合起来,构建社区义工教学评价体系。确认社区义工的学分,大学期间完成40小时以上的社区义工,给予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1个学分,完不成规定学分的,该门课程将不能结业,根据教学安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重修。明确社区义工的认可审核程序,参加社区义工服务的学生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提出申请,社区义工结束后,学生填写《大学生社区义工服务记录卡》,获得相关服务部门的鉴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根据学生的社区义工服务记录卡计算学分。确立社区义工作为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学院把社区义工服务学时作为学生评选各类先进、奖学金、助学金、党员发展的重要依据,作为评定集体荣誉的重要指标。

参 考 文 献

[1][2]培养精英要从做义工开始[N].新京报,2006-10-29.

[3]国外志愿服务简介[EB/OL].深圳龙岗义工网yg.lg.省略/info/info2.asp.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4篇

一、认真组织深化学习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学习情况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的成果。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化学习。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以党组(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组织一个专题的学习:一是强化党的领导理念。认真学习《文选》关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组织观看《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资料片,讨论如何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二是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联系近几年领导干部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件,从思想上深刻剖析执法为民理念是否坚定,并进一步研究从制度上防范领导干部腐败的措施,切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三是强化和谐社会理念。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全省、全市、全区政法会议精神,对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和“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做出新贡献”的要求,认真清理执法观念,全面健全制度规范,提出和修订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具体举措。

要大力抓好全体干警的深化学习。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文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有机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法治*、平安*建设,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作贡献有机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入脑入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扎实开展集中培训工作

要认真总结20*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紧密联系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分层次组织干警进行专题培训,并将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一是组织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培训。为使新任领导干部尽快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组织安排新任领导干部参加市、区举办的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培训,着重在培养领导干部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行政工作上下功夫。

二是结合实施“五+x”工程,抓好公务员队伍的培训。要结合实施“五+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关内容,列入“菜单式”选学课目,提高公务员队伍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公共管理水平。

三是集中对新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大学生进行培训。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工部门、共青团组织的作用,结合各种培训,对2000年以来新录用到司法行政系统的青年干警分期分批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集中培训。要精心设计培训内容,增强集中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要通过培训,清理和纠正与社会王义法治理念“不相符”、“不适应”的执法思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真正把社会王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固化为执法规范。集中培训结束后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不及格的就地进行再培训。

三、深入开展“以案析理”活动

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要重点在一线执法干警中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深入开展“以案析理”活动。要搜集整理本系统、本单位不同岗位、不同类别,社会影响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典型案例,既要有成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服务和谐社会的正面典型,更要有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反面典型。要认真组织干警收看阅读有关案例资料,组织一线干警进行深入剖析,展开大讨论,以案说法,以案明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明辨是非,正确掌握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准则。要联系“身边人、身边案”,认真自查,撰写心得体会,并在讨论会上发言。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广为宣传,引导广大干警从自身做起,把做好执法工作的过程,变成弘扬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

四、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客,精心部署,认真安排,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穿于“五五”普法的始终。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法制讲座等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社区居民等普法重点对象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促进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五、严格组织集中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

要继续坚持以考促学,通过知识竞赛、考试、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广大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精神实质、践行要求掌握的力度。5月份,区局将按照要求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干警掌握知识的情况认真进行考试考核,为接下来省厅和市局的考试考核作好准备。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要组织补课;对个人考试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要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加强检查督导,确保集中教育落到实处,确保考试考核没有死角盲点。

六、切实加强对集中教育的组织领导

要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领导带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接受教育、带头到基层宣讲。上半年,各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至少要联系实际向干警作一次宣讲报告。

二要落实责任。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继续抓好教育联系点,培养、发现、总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好的经验和典型,树立规范执法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为今后长期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5篇

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改变中国农民的生存现状,把促进公平正义与增进人民福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型农村社区要求居民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居民自治,社区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区内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服务完善、人际关系和谐;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市场化程度大幅度提升,城乡互动良好,人民生活富裕。

对于法治的含义,在学界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但法治的目标是有共识的:法治要以保护自由人权、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法治是规则与程序治理的事业;法治的核心意义是限制权力。二者的目标不谋而合。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应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新农村社区建设实践的对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或体现为具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方法。

2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审视新型农村社区法治建设中的问题

2.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体法治意识淡薄良好法律秩序的建构必须以公民良好的法律意识为支撑,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与主体力量对法治的意义与功能。社会主体对法治的认识也符合知、信、行的普遍认知规律。当社会主体对法治的认识达到一定的深度就会从一种知识发展为内心的认同与自觉的接受,从而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与生活观,依据法律进行独立的思考、判断,使法治演进为一种常态化的思维方式并将其运用到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使法治成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最有效手段。

现阶段,农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究其原因,是传统法律文化和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一些违背法治主体构建理念的问题造成的:首先,中国传统文化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受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思想观念深深地渗透于中国农民的法律意识之中,缺少权利意识。老百姓认为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冤死不告状,有冤情不寻求法律救济,而去找领导,找关系。其次,几千年以来我国的人治传统的影响,再加上我国长期以来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行政命令几乎主宰了一切社会生活,使权力至上、权大于法的思想观念深深地影响和左右着广大农民。另外,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导致了人们对政党、政府、法院等的不信任,阻碍了法治主体意识的构建。

2.2新型农村社区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制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部分,法治的理念只有通过法律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才能对新农村社区建设起到指导作用。

近年来,我国农村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立法部门制定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但农业立法仍显得十分滞后,完整的农业法律体系至今尚未形成,现已颁布的涉及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有许多缺陷。一部分涉农法律法规缺乏规范性和农村的可操作性,并且得不到切实执行。

新农村社区建设在全国尚属起步阶段,没有经验可循,也没有科学完整的法律体系。因而迫切需要从制度上为农村社区建设这一新事物提供科学的法律保障,使社区管理有法可依,以法律的方法解决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普遍问题,比如,农户拆迁、土地流转、农保医保、拆迁小区管理、办公经费落实等等。

2.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

2.3.1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投入不足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对设施建设投资尽管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历史上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欠账太多,设施陈旧老化问题严重。相比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农村地区还相当落后。

2.3.2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大大低于城市水平从2009年起,全国10%左右的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可谓是历史性的突破,对我国农民的养老问题意义重大,但是保障水平仍然较低。

2.3.3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近年来,我国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的环境正遭受较大程度的破坏。主要体现在空气、土地、水污染。这些污染企业正在快速的向农村地区转移。

3加强新农村社区法治建设的政策思路

3.1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增强主体民主法治意识人民在法治建设中主体力量的发挥,要以主体的法治意识为基础,因此,在新农村社区法治建设中,要加强民主意识的宣传,使民主法治的意识深入人心,通过成立高效而专业的普法机构,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教育,树立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培养正确的民主政治观念。

3.2重构社会利益均衡机制,推动农民权益保护

3.2.1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让新生代农民扎根农村新社区,以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国家用在基础设施的投资要注意向农村倾斜。最终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在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人享受和城里人同等的公共服务。

3.2.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中国农民在千百年来都处于并无所养,老无所依的状态。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无可否认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从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远远不够。要实现真正的公平,就需要建立城乡并轨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6篇

【关键词】民族地区 社会管理 自治 国家认同

多元主义是世界范围内社会管理的主流思想

“现代性产生稳定性,而现代化却产生不稳定性”,①享廷顿的这一论断可以适用于当今的中国社会。从计划经济时代进入市场经济时代,是一个社会矛盾多发、利益冲突越发尖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实现社会和谐发展,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②

201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创新管理的意见》,提出要借鉴国外社会管理的有益成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自我完善和发展。国外的社会管理研究具有丰富的成果,而多元主义是当前社会管理的主流思想。关于多元社会管理模式的理论有自主治理和多中心治理、集体行动理论、协商民主、社群主义、第三条道路等社区自治的理论解释框架。③社会管理多元化思想试图突破国家和市场的简单二元模式,认为政府作为单一的社会管理主体不仅在社会管理责任上力有不逮,而且管理效率低下,应建立国家、政府机构、社会非政府组织、社区及公民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协作机制,实现对社会事务的共管及自治。这是社会管理,或者说是西方社会政策的主流思想,也体现在英美等多数国家政府所实施的公共政策之中。

我国现阶段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存在失位、缺位和越位等情况,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由单一的政府管理主体通过行政命令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落后的民族地区情况更不容乐观,急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

我国正在探索确立多元化社会管理体制的思想

就民族地区而言,近年来许多地方相继发生了各种,社会稳定形势严峻。民族地区的这些有的涉及民族问题,如2009年新疆“7·5事件”;有的则是利益之争,如云南的“孟连事件”。这些一方面威胁着民族地区稳定,另一方面反映了目前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工作的不足。

为改变社会管理工作现状,我国政府开始进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把民间组织体纳入社会管理的主体范畴,将之作为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表达社会利益诉求的重要制度形式,以此调动社会资源,减轻政府负担,推动社会管理方式的多元化发展。④多元的社会管理以自主治理为基础,意味着被管理对象在需要服务时存在多个提供者,可以有更多的方法与途径进行选择,从而提高社会事务的处理效率。简言之,主体多元与社会自治是提高社会管理效率的重要因素,是实现政社分开和依法自治的重要因素。依据这一社会管理要求,结合当前我国现实国情和世界关于社会管理的主流思想,多中心参与和合作的社会管理体制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途径。⑤

将党的十既定的社会管理格局与目标建设适用于民族地区,对于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在民族地区发展中存在着两种相对而行的思路,一是为了消除民族之间的事实不平等,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发扬和保护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保留各民族的身份及文化特征。在社会管理领域,则体现为国家通过法律向各民族自治地方授权,鼓励民族地区的民间团体和公民个人承担和参与社会管理,增强民族社会自治能力。另一种相对而行的思路就是在民族地区鼓励民族自治、自行管理社会事务,同时弱化民族色彩,将民族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社区自治与民族自决作严格区分,强调社会管理中的国家身份认同,增强国家向心力。

这两种思路均不可偏废。加强民族地区在社会管理上的自治必然是以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身份进行的,在此过程中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但必须避免因过分强调民族性而受民族分裂主义的影响。而在处理社会事务时,应寻求少数民族群众作为国家公民在行使权利上的同质性,加强民族地区群众的国家认同感。

在民族地区多元化管理中,实现依法自治的途径

我们需要探索实现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多元化和依法自治的思路与途径,承认与利用我国社会治理与自治的本土制度资源,把握民族地区社会事务自治的历史规律,明确多元化治理与自治中民族“自治”与民族“自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将民族区域自治与社区群众自治结合在一起,发扬民族传统的同时强调少数民族公民的国家身份认同优先于族群认同,从而实现社会管理中的依法自治和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的目标。

发扬民族地区的社会自治传统。有效的社会管理,必须依赖有效的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必须以市场的自律、社会的自我完善和自我管理为基础。⑥完备的社会自我完善与自治需要在历史中形成。在西方国家,自封建社会开始许多欧洲国家就形成了王权、封建主及市民之间权力的制约与平衡格局。到了现代,西方社会管理也相应形成了市民社会与政府的互补格局,市民社会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极,不仅成为政府权力的制约力量,社区管理的市民自治也减轻了政府社会管理的负担。

在我国,乡村社会也存在悠久的自治传统,如费孝通所说的乡村社会中也存在“地方自治的民主体制”和“自治单位”。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与乡土重建》一书中提到,到现今,中国民族地区远离乡镇政府的村落,虽经国家权力的控制渗入,但其自治色彩依然很浓厚,只有在发生的事件超出村落自行管理的时候才寻求政府的介入。⑦韦伯也认为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城市是没有自治的品官所在地,乡村则是没有品官的自治区。”⑧历史上广大的民族地区,尤其是执行“羁縻政策”和“土司制度”的西南部少数民族地区,在土司所管辖的地域内具有丰富的自治色彩。改土归流后,由于国家“权不下县”原因,自治传统很大程度上仍然得以保留。及至清末民初,皇权倾覆,革命云涌,社会剧变使民族地区社会传统治理结构遭到破坏,乡绅作为乡村的治理主体开始消失,传统的自治秩序开始松动。但一种制度秩序一旦形成就会产生制度惯性,在民族地区的广大乡村社会中,许多社会事务仍然按自古形成的习惯进行处理,这是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值得保存和发扬的良好传统。

民族区域自治与社会管理自治相结合。新中国建立之后,国家首次实现了对包括民族地区乡村在内的社会有效控制。在民族关系政策上,建国之初民族自治的观念体现在《共同纲领》中,1952年政务院公布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纲要》,1982 年国家通过宪法,确定民族自治地方享有十一条自治权,1984年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所指的区域自治与社会管理自治在内容上具有重合性,该法除了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还规定了应发展自治地方教科文卫和传统习惯等方面的内容。而社会管理实际包括了管理与服务两大系统,狭义的社会管理包括了对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自治、人口发展、婚姻家庭等社会生活、社会服务的管理。⑨因此,实行自治的民族既行使管理自治地方的国家事务,又享有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

民族区域社会管理自治权与民族自治权更多的是范围的区别:民族区域自治法不仅涉及社会领域,更涉及政治与经济领域,而社会管理中的社区自治应指狭义意义上的社会事务;民族群众行使社会管理权所及的范围是其所居住的城乡社区,具体而言,是指民族地区的“村民自治”和城市中的“社区居民自治”,这也是法律所规定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多元管理与依法自治中发扬少数民族传统习惯。由于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和风俗习惯,民族地区的社会管理工作更显复杂。单就社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处理上看,很多少数民族所特有的纠纷解决机制是长久历史形成的经验总结,根据这些民族习惯规则对纠纷进行解决对于妥善化解矛盾具有重要意义。如四川彝族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一般要求进行判决。如果同意调解,几乎是按照民间习俗进行,法律所规定的赔偿标准与习惯法差距较大,即使法院判决,当事人还要依习惯法再次进行调解。⑩

为此有学者呼吁,在社会管理中要考虑到民族性非正式组织(如宗教组织、同乡组织、民族团体等),对社区中少数民族的社会整合功能给予充分的重视和运用,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族多样性和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同时,在社会管理中考虑不同民族风俗习惯、语言历史、文化禁忌的差异性,在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参加社会管理的同时,必须明确社会管理中的“自治”与“民族自决”的区别,防止在民族地区社会自治中出现民族分离主义进而损害国家统一的行为。

多元管理与依法自治应坚持国家身份认同优先。第一,民族地区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是“自治”而非“民族自决”。在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中实现自治,可以充分调动民族地区的各种民间组织、民族社会团体和民众参加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是民族地区社区居民实现民族自治权利的体现。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属于民族群众的自治,而非民族自决。“民族自决”原本是国际法领域的概念,其理论依据来源于社会学的“民族”概念。民族自决权理论主张任何一个民族都有权决定自身的政治存在并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民族自决权”的提出在20世纪反殖民主义斗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许多民族国家得以诞生。但该概念如果运用在国内法中,就会引起国内政治的动荡,许多国家的民族分离主义即是这一理论的后果。近年来,我国和新疆地区的民族分离主义者以“民族自决”为由,鼓吹和建立“东突国家”,导致许多地方发生较大规模骚乱。这些教训提醒我们,在鼓励民族地区的各种少数民族社会团体和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和实现社会自治的过程中,应明确民族自治、社区自治与民族自决的区别。

第二,民族地区社会自治应坚持国家身份认同。我国现行的民族政策建立在“族群”基础上(在最近提出的“第二代民族政策”背后有一种观点认为民族问题应去政治化,民族应称为“族群”只是一种文化的产物,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民族问题必然是带政治色彩的。因此在此所采用的“群族”概念,指的是带有政治性的人类集群)。承认各少数民族拥有不同于汉族的自治权利,以保障少数民族实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实现民族平等与共同繁荣。

西方多民族国家对于国内族群的治理有不同政策,其中瑞士和美国在国家认同上具有相似特点。瑞士1999年宪法没有给予特定“族群”以任何特殊的待遇,无论是形式平等,还是实质平等,宪法关注的焦点始终是“去族群化”的“区域”和公民,强调对其国民的“公民身份”认同具有优先性,通过寻求多样性中的统一性,在增强国家认同感的同时也维护了文化多元的核心价值。瑞士特定的少数群体没有特权,但是普遍拥有较低的治理层次的自治权。这一点对于采取过“纠偏行动”的美国和给予少数民族特惠待遇的中国,都值得比较与反思。

美国对待种族的多元文化也经历了同化政策—尊重差异政策—强化认同政策的过程。1964年“民权法案”推动美国多元文化主义思潮的兴起。享廷顿倡导的国家认同理论提出,应在文明的冲突中强化美国人的意识,“9·11”事件使美国人的国家认同意识明显增强。在多民族国家中,“多元共存,政治一体”是一个理想的目标,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正如菲利克斯·格罗斯所言:民主国家需要有一个公分母,一种超越种族的忠心耿耿,这种忠心耿耿将不同种族和文化背景的集团混合为一个整体。换句话说,就是一种超越了族属认同的认同。

总之而言,多中心管理模式应以政府分权和社区自治为制度要点,使不同民族的社区成员自行做出负责任的决策。民族地区群众能够参与决策的组织越小,自我决定程度越高,通过自治所实现的共识和妥协越有助于培养宽容和团结的社会氛围。

多中心主义与自治有可能出现族群分离的倾向,因此在实行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多中心主义、鼓励民间团体和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同时,在强调在“国家认同,公民身份”的基础上发扬民族传统文化。要从根本上消除族群矛盾,必须从完善制度入手,族群政策必须建立在国家统一、地方自治和个人自由有机结合的基础上。

只有在发挥社会管理多元主体与依法自治过程中,把民族与群众自治、发扬和保持民族传统与国家身份认同相结合,才能使民族地区群众在享有自治权的同时不会产生分离倾向,确保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作者分别为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重庆理工大学经贸学院讲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社会管理法律体系中的确立与适用研究”和广西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与民族地区社会管理研究中心研究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12XFX001,2013MZX03)

【注释】

①[美]享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年,第56页。

②卢明威:“论社会管理中民族传统习惯的发掘与利用”,《湖北社会科学》,2012年第8期。

③周大鸣:“社会建设视野中的城市社区治理和多民族参与”,《思想战线》,2012 年第5 期。

④⑤⑨陈振明等:《社会管理—理论、实践与案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页,第12页,第3页。

⑥成乃清:“论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4期。

⑦费孝通:《乡土中国与乡土重建》,台湾:风云时代出版公司,1993年,第149~155页。

⑧[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45页。

⑩张晓蓓,康晓卓玛:“论民族自治区域少数民族纠纷调解机制的建构”,《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田飞龙:“瑞士族群治理模式评说—基于‘宪法爱国主义’的公民联邦制”,《法学》,2010年第10期。

彭英明:“当前我国民族政策的坚持与调适初探—兼评民族问题去‘政治化’”,《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2年7月。

王鉴,胡红春:“从承认差异到强化认同—美国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演变及启示”,《兰州大学学报》,2012年5月。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发挥、调动国土资源系统所在社区内单位、居民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社区义务巡逻防控,使社区刑事、治安发案明显减少,治安好转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社区义务巡逻防控工作,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义务巡逻防控格局,国土资源部门所在社区发案明显减少,治安秩序良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国土资源局社区义务巡逻防控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各县(分)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区巡逻指导、宣传报道和督导等方面工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义务巡逻防控动员,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和所在社区居民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意识,参与义务巡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报纸、网络、信息专刊、板报墙报等形式开展大宣传、大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义务巡逻防控工作,把社区义务巡逻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结合部门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8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专辑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抓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确保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区司法局党组遵照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和区委政法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和市委“八项”规定要求以及区委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要求,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针对干警队伍实际,以“抓团结、促和谐、树形象、强素质”为切入点,扎实推进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

一、深入调研,制定措施

为了准确掌握干警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状况,自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局党组书记××*同志亲自带队深入到城厢法律服务所、清泉法律服务所等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和宣传动员,亲自与每一位干警交心谈心,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在此基础上,及时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和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握精神实质,提高认识,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制定《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青司发[2006]19号),发放学习资料,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层层动员,夯实基础

5月10日,自全省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局党组在全局干警政治学习会上分两次传达学习了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学习了省委、市委政法委领导讲话精神,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学习交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6月13日,局党组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和各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宣传学习了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的文件精神,征求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层层传达和动员的基础上,局党组制定完善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党组书?××疚槌ぁ⒎止芰斓嘉弊槌ず透骺剖腋涸鹑宋稍钡牧斓夹∽椋魅妨耸凳┎街琛⒐ぷ鞔胧⒐ぷ饕蠛桶嘧映稍钡牧档悖仪痉ㄐ姓低成钊肟股缁嶂饕宸ㄖ卫砟罱逃蛳铝思崾档幕?o:p>版权所有

三、领导示范,掀起高潮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9篇

关键词:转型;民主;社区;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312-01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关系发生变化,关系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城市社区民主建设是我国社会转型期下,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在民主政治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推进政治化进程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城市社区民主建设的背景考察

我国的社会转型主要是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社会回归现代化的常规模式,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促成城市社会结构的变迁,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优化城市社会治理,政府重建了社区组织并赋予了其新的职能。

(一)“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使我国走向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艰难探索道路,改革使得我国原有的“单位制”逐步解体,单位原来肩负的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逐渐弱化,改变了单位对员工严格管理的状态,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加快发展和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加速,我国原有“单位制”解体加快,就业的市场和住房的商品化,大大加快了人员流动的频率;伴随城市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大量的城镇社会成员游离于传统体制之外,由此所释放的部分社会职能需要由社区承接;加之,就业问题、学龄儿童教育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等都成为转型期的社会性问题,这些问题最终的落脚点都放在了社区的建设上,社区为了能更好地承接这些社会职能,加强社区建设成为化解矛盾、解决矛盾的第一道防线。

(二)国家和社会权力关系发生变化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与之相适应的全能政府管理社会的治理权高度集中在政府手中,实行全权领导,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权力是合二为一的,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使国家控制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的日益前进,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显露,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已经不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快转变政治体制的改革,在国家和社会之间建立一种自治组织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基层民主建设进程加快

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标志之一,但是一定的管理体制制约着民主的进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全权政府,管理着社会治理权,但随着开展了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改革和民主化为导向的政治改革,从社会各方面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还权给基层,还权给社会,不仅要增强民主意识,更重要的是提供人民民主参与的渠道和途径,而社区建设的生命线就是要把社会成员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起来,在社区建设中使居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进而参与到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制定当中去,因此,社区成为社区居民实行政治参与的第一个场所。

二、城市社区民主建设的意义

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面对的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在这种环境下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增加,但是,又为社会经济证制度的战略大发展提供了契机,社区作为联系政府和居民的中间纽带,城市社区民主的建设为我国不断繁荣的市场经济、逐渐健全的民主法治和日益丰富的文化都具有贡献意义。

(一)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公民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不仅需要经济发展作为物质基础保障、社会制度的健全作为制度保障外,更需要公民能够有效的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当中。社会的转型,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日益满足的物质生活,使社区居民开始有闲暇的时间关心政治并参与政治,实践表明,民主政治的发展与进步不仅有赖于公民民主意识的觉醒,更要依靠公民参政的能力的提高,社区作为联系政府和公民的中间桥梁,城市社区民主建设作为最基层的自治组织,在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提高民主参与能力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有效参与的渠道

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保障人民的权益是我国民主政治的要求。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我国实行的间接民主,随着社会民主政治的进步与发展,间接民主过渡到直接民主成为社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在社会转型期,社区居民的愿望千差万别,就必须进行协调,社区作为自治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会和社区居委会共同作用下,构建组织管理自身发展的事务,形成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利益表达和参与国家事务最直接的平台。

(三)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转型期,国内环境复杂多变,经济结构调整加速,社会结构变革加快,是我国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阶段,同时也是我国社会矛盾多发的阶段,及时正确处理社会矛盾,成为发展的关键。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党和政府体察民意、了解民情的纽带,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党和国家制定的大政方针政策,最终的贯彻和实施都要靠社区组织去完成;社区居民的愿望和政治诉求,最终也都是要靠社区去了解,在大力加强社区民主建设的推动下,充分调动居民广泛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居民的参与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城市中的不同利益群体,在城市社区最基层的民主渠道下,通过有效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逐渐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这个过程,实现自身的权力,从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最基本的政治基础和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戴维·赫尔德,燕继荣等译.民主的模式[M].北京:中央翻译出版社,2008:312.

[2]王邦佐.居委会与社区治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档案建设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学习培训,查摆存在问题,集中加以整改,使广大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富裕、平安、文明、开放、生态、活力的“新兰山”做出突出的贡献。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

总书记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施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体现,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灵魂,是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思想基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的客观需要。认真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证司法行政机关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五个方面的内容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反映和坚持了社会主义先进性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的国体,反映和坚持了党的领导,反映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反映和坚持了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要求,反映和坚持了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结合我局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做到五个坚持:既坚持对法律负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统一性,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一致性;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要以人为本,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坚持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方法步骤

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共分五个阶段,即:动员和培训阶段、集中学习教育阶段、查摆剖析整改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巩固提高阶段。版权所有

(一)动员和培训阶段(5月下旬至6月初)

5月27日局党组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召开动员大会,下发实施方案,使全体干警明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端正态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部署上来。

(二)集中学习教育阶段(6月初至9月下旬)

学习的主要内容有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区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文件;学习全国、全省、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文件;按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认真研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辅导教材》。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每名干警要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精读有关内容。学习过程中,要对五个专题逐一进行讨论,干警要紧密联系自己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根本保证”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理解上狠下工夫,认真清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习惯认识和做法,切实把思想观念统一到中央确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来。对每一个专题,人人要写出自己的思想总结,包括思想认识、学习收获。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使全体干警普遍受到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三)查摆剖析整改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

1、查摆问题。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普通干警和职工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指示精神,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从五个方面进行查摆: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树立的强不强,有没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二是执法(执业)为民的理念树立的准不准,有没有对“为谁执法(执业)、靠谁执法(执业)、怎样执法(执业)理解得不准的问题;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树立的牢不牢,有没有执法(执业)不公的问题;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树立的实不实,有没有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五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树立的坚定不坚定,有没有党性观念不强的问题。各单位在查摆问题过程中,要着重从涉法涉诉案件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群众的投诉和反映中查找问题,从人大、政协及社会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查找问题,从新闻媒体披露的执法不公案件中查找问题,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以及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执业)环节、重点执法(执业)岗位和工作人员中查找问题,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中查找问题。

2、剖析思想。对照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普通干警和职工都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剖析,找出问题,形成思想分析材料。凡查找问题不认真、思想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扎实的,要推倒重来。

3、整改问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及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单位要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从源头上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逐一列出台帐,明确整改的时限和责任人。所有参加教育活动人员的整改措施,要分层次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向区司法局审查备案。在整改期间,要对照2005年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中查摆的问题看有没有还没整改的,或还没完全整改的,要结合这次教育活动一并彻底整改。

4、警示教育。利用反面典型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通报一批干警及执业人员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底)

全员考试。根据省市区政法委的安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中央政法委统一安排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并采取适当形式对考试成绩予以通报。

检查验收。活动结束后,要组织检查验收。区司法局要对各单位的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主要看组织领导是否得力、学习教育培训是否扎实有成效、查摆和整改问题是否彻底、思想剖析是否深刻、制度规范是否健全、成效是否明显。主要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验收。检查要走群众路线,通过问卷调查、群众评议等形式对干警、执业人员的执法(执业)行为、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评判。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补课。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于11月1日前报区司法局政工科。版权所有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好政治法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种经常性的教育来抓。在教育活动的后期,要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针对查摆整改问题台帐,看有没有还没整改好的问题。要进一步查摆问题,看近期有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做到查漏补缺。要继续学习有关领导讲话、有关会议的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三、基本要求

各单位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一执法(执业)思想,提高执法(执业)能力,理顺执法(执业)关系,加强执法(执业)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作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本单位工作全局通盘考虑,建全领导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和责任机制。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各职能科室处所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局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联络点和定期巡查制度。

2、突出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各单位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活动,还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培训,带头清理整改。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本单位在法治理念和执法(执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认真整改,作出表率。

3、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四个结合”。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习相结合,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与开展“忠诚”教育结合起来,始终抓住忠诚政治本色教育,把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司法行政事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能够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征善战的钢铁队伍。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结合,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广泛开展执法(执业)实践活动,解决工作中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工作,检验教育效果;与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执业)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11篇

一、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贡献力量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任务。在思想多样化、社会价值多元化的今天,特别是面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潮的严峻挑战,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指引方向、凝聚力量,努力在多样中谋求共识,在多元中确立主导,在多变中把握好方向。王君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主题,聚焦这个主题,切实打牢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并要求发挥社科院、高校的重要作用。因此,自治区社科院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积极参与筹建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搭建好全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平台,并调整优化内部研究机构设置,创新研究体制,加强理论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培养,紧密与各高等院校及其他社会研究力量协调配合,共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宣传;针对我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主动释疑解惑,加强社会思潮引导,发挥好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引领作用。

二、加强对我区改革发展稳定重要现实问题的研究,履行好“思想库”和“智囊团”职责

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王君同志在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内蒙古作为边疆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为复杂,并要求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工作,为深入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提供强大思想舆论保证和精神文化力量。内蒙古社科院作为地方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重要职责并落实到科研工作中,切实增强对大局的学习把握,增强对全局的研究了解,增强对大势的分析判断,做到胸怀全局抓大事、把握大势谋长远,进一步抓好对全区改革发展稳定重要现实问题的研究,努力提高应用对策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实际价值,促进科研成果更充分地运用于党和政府的决策,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当前要重点抓好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深化研究,努力在一些重点工作研究上进行破题,推动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更好的贯彻落实。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城市空间正义;社区治理;政府责任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镇化是城市空间的重组、生产、扩张、分配等一系列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城市空间会发生剧烈的变动。而过渡型社区是城镇化进程的一个典型缩影,社区空间的治理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应对城镇化进程中各种问题的治理水平,因此研究城镇化进程中的社区空间治理对城市空间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城市化的过程就是城市空间的生产过程,城市空间的生产必须要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1】然而,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城镇化进程也处于加速缓冲期,因此近几十年高速度的城镇化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反映在社区空间层面上主要是城市社区空间正义的缺失。由于“城市社区空间可以分为物质空间、社会空间、精神空间这‘三度空间’”【2】,那么也就是“三度空间”正义的缺失。

第一,空间协调不善,社区空间利用不甚合理,社区的物质性空间正义遭到严重侵蚀。其一,商业性的资本占据着社区的大量公共空间。根据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社区内大量本该属于公共所有的空间变成商业用途,社区的一层几乎全部是商业经营机构,缺乏具有公益性、大众化的场所与机构。这一方面得以印证了资本逻辑充斥着城镇化进程的每一个角落,商业的逐利性过分进占了城市社区空间;而另一方面由于公共资源的特性:非排他性、非盈利性、非竞争性进一步导致了公益性空间的“搭便车”行为。其二,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存在冲突,一部分社区居民挤压公共空间,例如在我们调研的过程中有些居民在公共的体育设施乱晾晒衣物;社区的公共道路也停满了各种私家车;一楼的住户甚至乱占公共绿化空间等不和谐的现象。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冲突一方面反应出社区空间在最初的规划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长远发展的考量;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人们难以适应日益快节奏的城市生活,飞速的城镇化进程挤压了人们的精神心理空间。其三,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的规划有待改进。据调研,一般过渡型社区并未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几乎处于闲置状态。有一部分社区地下空间的利用也仅限于地下停车场以及地下的一些缆道和公共的水电暖管道。令人费解的是这些地下停车场利用率极低,绝大多数居民并不把私家车停在地下停车场。究其原因无非是地下停车场设计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停车环境脏乱差;没有考虑到居民的生活习惯。

第二,过渡型社区空间治理处于半自治化半行政化状态,社区空间的公共性与公益性遭到侵蚀,社区中的社会空间正义缺失。社会空间主要表现为公共空间的分配、公民的社会参与、公民权益、民生工程、公共设施等进入的机会。由于社区治理缺乏符合空间正义的完整的配套公共政策,社区社会空间必然得不到有效维护与运行,势必会损害人们的切身利益,那么社区治理就隐藏着不稳定的因素。社区空间如果缺乏空间正义塑造,社区居民将会产生社会落差感,认为自身处于社会相对不公平的位置,这将给社区的社会空间治理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矛盾找不到合法合理的释放渠道,集体事件发生的几率将大大增加,势必会酝酿更大的危机。

第三,城镇化进程中的过度物质性空间挤压了人们的精神空间,造成人们幸福感下降,背离了人本空间的价值追求,社区精神空间正义缺失。城镇化的到来意味着资本化的到来,在一定意义上城市由资本的聚集而产生的,那么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对空间产品剩余价值是其唯一追求。但是单纯的资本力量所形成的城市空间、社区空间仅仅是一个利润空间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符合空间正义原则的城市社区空间,因此社会空间与精神空间在强大的物质空间的挤压之下势必会处于萎缩状态。精神空间更多的是一种心理状态与民主参与,主要表现在心情愉快、社会分配公正、在社会分配中处于公平的位置、机会均等。然而事实不然,不符合空间正义的城镇化难免使物质空间侵占了社区精神空间,也不符合人本主义的价值理念。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社区空间正义的实现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市场、社会、公众、政府都需要参与进来,而且政府力量既不能过于强大也不能微乎其微。罗尔斯主张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扩大政府职能,使之具有强大的再分配功能。然而诺齐克却主张“最小政府”“有限政府”,用管的最少的政府来保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无论什么观点,维护公平,保证权利,维持正义已成为历届政府的基本责任,也成为人们的共识。

首先,政府确保合理的城市社区规划,合理的城市社区规划是城市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石,以科学的城市社区空间规划来保障社区物质性空间稳定有序的空间生产,进而使其进一步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显然,城市规划是政府的主要责任,是一种政府行为。城市规划是政府用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在关乎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空间规划、城镇扩张等城市发展行为的有力手段。而社区规划主要涵盖不同功能区的分布、地上地下空间的分布、公共私有空间的协调等社区空间规划。城市社区规划可以做到防范于未然,将以后可能在城市社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最大程度的扼杀在摇篮中,因此做好了城市社区规划,也就为美好城市社区发展的未来打下了坚定的基础。由于在城镇化进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异常激烈,城市社区规划是一种政府行为,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时做到最大程度的维护城市社区的整体发展与社会正义。众所周知,政府不是天使,因此需要监督,在城市社区规划的过程中,需要社会,团体,个人,市场等多个主体的共同参与,尽可能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空间正义的实现既不能只顾当代人的发展而过分挤压后代人发展的空间,也不能仅仅为了一部分人的权益而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总之,城市社区规划不仅仅需要的是以政府在内的有关技术人员的科学、精密规划,更加需要的是包括公众在内参与的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本空间规划。诚然具体的社区空间的治理更加需要以上两者的实现,社区空间的规划还要考虑到人们的生活习惯、传统观念、以及人文情怀,以便民、利民、服务于人民为主要宗旨。

其次,政府以公共政策为主要武器,明确自身责任,做到放权与收权的辩证管理,使社区的社会空间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政府必须要以恰当合理的公共政策来引导和规范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使城镇化成为能够带给人民大利的主要途径。中国社区空间走向真正的空间正义需要科学合理公共政策为支撑,毫无疑问,公共政策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是政府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也就是公共政策也要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现阶段我国的公共政策制定是政府主导型制定,完全的政府主义色彩。而西方制定公共政策主要表现为各种社会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一种社会运动的结晶。有效的公共政策发挥效用有两个必备条件:高质量的公共政策和高质量的政策执行机制。具体的公共政策主要包括完整的就业政策、户籍政策、土地产权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以及生态环保等政策。种种政策构成一套完整地社会整合机制,优化公共政策机制,使其成为构建符合空间正义的新型城镇化的制度基础。良好的政策还需要必要的监督与评估,目前我国的公共政策缺乏制度化的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非官方的政策评估是必要的,它会弥补制定政策的漏洞与执行政策过程中的不当之处。承认政策的不当之处并非政策的失败而是追加的政策修改机制,只会让政策更贴近实际更发挥效用。此外政府的研究机构也需要对其所制定的政策进行评估反馈。二者结合起来,公共政策势必成为政府构建公平正义的社区空间一大利器。

最后,社区治理提倡多元化的主体参与式治理,增强社区治理的多中心化取向,发扬民主精神,构建符合空间正义原则的社区精神空间。政府不是万能的,任何单主体的治理都无法解决社区空间的非正义化问题,自由民主式的社区空间治理才能保障社区的精神空间得到正义之神的守护。确保空间正义的治理机制, 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 社会、市场、公众力量介入的参与式治理。公民公平地参与城市化政策的制定和城市发展的治理过程, 是实现城市化符合正义原则的关键机制。与此同时,在社区空间里精神空间被物质空间所挤压,造成人们的幸福感普遍下降的背景下,可以借助公民、社区、社会、市场等多重力量的参与,使人们彻底融入到社区中,增强人们的幸福感。社区居民分享自治权利同时也是对空间资源在另一种意义上的分配,因此也是空间正义原则的范畴。社区治理的纷繁复杂不是某一个力量所能驾驭的,也不是众多力量混杂横行的结果,需要的是各种社会力量在制度、法律的架构下有序运行,伸张自身权利的同时更要维护社区空间正义。

总之,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社区空间治理出现的种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归咎于城市社区没有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社区空间正义的塑造就是“三度空间”的协调发展与空间正义的彰显。承然,“民主的体制和强大的公民力量可以迫使政府为所有人的权益服务,保持政府‘社会公仆’的本色”。【3】社区空间正义的塑造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城市社区规划与公共政策如同社区空间的两翼。城市社区规划不科学不合理那么社区空间发展就偏离了方向,配套的公共政策没有紧跟其上,社区治理就会乱象丛生。因此做好科学的城市社区规划、完整科学的公共政策、加强民主治理是我国城市社区发展的基本路径。

参考文献:

[1]任平.空间的正义——当代中国可持续城市化的基本走向[J].城市发展研究,2006,(5).

[2]刘钊:城市发展的正义与合法性[J],兰州学刊2012(10)

[3]钱振明:走向空间正义:让城市化的增益惠及所有人[J],江海学刊2007(2)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13篇

第一步:“三改变、三坚持、三强化”正确定位“片警”角色法

“三改变”。即改变片警无权无位无意义的表面认识;改变民警认为会办案就是会工作而放松学习研究的消极意识;改变公权支配下的命令群众参与警察主导下的社区治安的惯性思维。邓良义认为“片警”无权、无位、无意义的认识比较表面,如果深入学习研究和探索,就可以体会到片警其实就是警务区内的“最高治安行政长官”,对于辖区内无论是级别多高的单位,背景多大的企业,或是无论任何一个住户、团体“片警”在某种程度上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治安管理的“公权”。

“三坚持”。即坚持堂堂正正做人的原则;坚持警察职责意识;坚持公务员的公仆本色。邓良义认为作为一名“片警”首先在辖区要树立一种人格魅力,其次要强化自身作为一个公务员的公仆本色,对警察“份外”的工作,要竭尽全力去主动工作,即使做不到的,也要表现出最大的诚意。

“三强化”。即强化以服务促管理的理念;强化执法为民思想在具体小事上落实的意识;强化社区民警个体表现关联警队整体形象的责任意识。例如在清理常住和暂住人口的问题上,他采取主动上门,主动讲暂住人口登记核察对于房主保护的利害关系,群众在得到服务的同时,公安机关落实了辖区人口的动态掌握,为公安整体工作提供了保障。

第二步:“一二三四”广告式自我推销的警务公关切入法

社区民警如何实现得到辖区群众的认可一直是个难题,邓良义总结出切入社区工作广告式自我推销的警务公关法,并提出了一忍受、二言明、三回访、四宣传的“一二三四”警务公关法。

一忍受。即一定要压住性子接受群众的牢骚、批评、讥讽、冷漠甚至是对抗,坚持入户走访,坚持宣讲政策,让群众将心中的不满疑虑发泄完了就可能出现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好局面。

二言明。即入户调查或开展安检工作一定要言明身份,说我是这个社区的片警,以后很长时间我会全天候为你服务,言明自已主动上门服务的诚意。

三回访。即坚持所有住户每年必须回访一次对警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坚持凡有求诉或案件被处理过的人必须主动回访一次,坚持对重点工作对象做到不定期回访。

四宣传。即每户发放一张警民联系卡,每天必须着警服在辖区巡逻一遍,每月一期治安形势通报,每栋楼至少一张“邓良义警务告知单”。

第三步:“垃圾回收式”社情民意信息分捡处理法

在多数民警认为收集警务信息主要是收集事关公安工作的,对于无关的社情民意不去注意,但邓良义认为: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警务工作中如果不了解工作对象的所有情况,就无法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工作就有可能出现被动局面。所以他在入户调查、回访等所有工作中,坚持用“垃圾回收式”方式处理社情民意信息。随身不离社情民意信息记录簿,广泛记录接触对象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生活困难甚至生活中曾经有过的不幸等等,并定时进行分捡处理,转记入各种工作台账簿。

6年来,他共用过的记录簿共26本,各种信息上万条,单就辖区居民的联系电话一项就达2000余个,几乎涵盖辖区住户95%以上,为日后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决策依据,真正实现了警务信息基础化的要求。

第四步:“取长补短,为我所用”的社会治安资源调动利用法

警务室面临没有办公场所,邓良义向辖区单位运管所协调了办公用房,又组织群众自发捐桌椅板凳,解决了办公问题。接着动员组织辖区内退休职工、干部组建了义务联防队。在辖区设置警务信息点9个,在册治安信息员20多名,另有100余名编外治安信息员,还将辖区企业的126名保安员,内保单位的69名保卫专干纳入管理,指导其充分发挥职能,形成了一张强有力的治安际控网。

对于86名义务联防队员,邓良义给予报酬仅仅是真情投入,和引导离退休人员业余生活两大法宝,使得联防队员们把参与防控工作视为生活的娱乐,同时又让他们继续体验到对社区、对社会的一种贡献价值感。几年来,社会联防力量为侦察破案提供有价值线索,17起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各类违法人员21名。

第五步:“4・23”突出实用的基础工作信息科学分类法

根据6年来实践工作不断体验和完善,邓良义本着“不为台账而建账,本本都要有力量”的原则,整理出社区警务工作台账。4大类23种,分别是:

人口管理类:常住人口登记簿(实际人口);常住人口人户分离登记簿;暂住人口登记簿;常住人口索引簿(按单位、楼群分类);暂住人口索引簿(按楼群、出租户分类)。

群防群治组织管理类:内保单位群防组织及成员登记册;安全防范工作会议记录本;群防组织巡防记录本;群防组织重点防控部位(人)登记册。

治安管理类:警务室治安案件受理登记簿;案件查处统计表;群众来信来访记录本;社区治安巡逻记录本;调解案件登记簿;安全检查记录簿。

综合类:辖区住户通讯录(含内部单位、住户、治安联防组织及成员);辖区平面示意图;辖区楼群及楼层分布平面示意图;公私房出租户登记簿;公私房安全责任书;要害部位安防台账;特种行业管理台账(消防平面图、法人身份证资料、从业人员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等);重点人口登记台账。

第六步:“一二一”文化搭台,真情联通,警民互帮互动式和谐社区促进法

社区警务是一种新型的警务模式,更是警察与社区公众相互共同探索和寻求保持社区正常生活秩序的警务战略思想,正是基于这一点,邓良义总结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一二一”工作法。一即选一种警民沟通的载体,二即用两种警民互帮互动的措施,一即达到一个目标。

例如2004年他组织了全局首台“社区警民情联欢晚会”,一台晚会他训练了6个月,使得来自辖区的群众演员在参观训练半年多时间里有了更多的接触。11月19日演出的当天,更有2000余名辖区群众竞相欢呼,警民情谊得到充分展现。不仅成为沟通的载体,同时也体现了警民之间的互帮互助。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14篇

一、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基本特点,影响和决定了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地位和关键作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并不是完全并列的,民主法治居于首要位置和高一个层次,直接决定、制约和影响着其他特征。建设和谐社会的六方面要素,每一方面都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密切相关。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是实现民主法治的基础。公平正义必须以法治手段为基本保障。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才能做到诚信友爱。既勇于创新又有序发展,才能充满活力。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才能做到安定有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当是民主法治的社会。完全可以说,民主和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大支柱。

民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由于实现民主的程度不同,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表现出不同的社会和谐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况。建立在少数人统治大多数人基础上的社会,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现代民主政治既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又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发展动力。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与社会管理,对国家重大事务享有知情权,就各项重大决策和立法建议进行充分表达和交流,就能更好地反映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只有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利,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使社会主义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之源。

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相对人治而言,法治是现代文明的产物,是国家形态由传统走向现代的标志。一个不实行法治的国家不可能是现代化国家。国家主要以法律手段来治理国政和进行社会管理,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社会关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处于严格依法办事的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态,社会调控和管理才能摆脱随意性和特权,经济、政治、文化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基本的秩序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又把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写入我国宪法。这标志着我们党和国家开始全面走上法治的轨道,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的重大改革和国家治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也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二、我区民主法治建设的现状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

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区自××××年开始按照“四民主、一章程、五制度”,开展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的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至今已涌现了部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个、市级××个、区级××*个;××家区级“民主法治××”;*家区级“民主法治××”,到今年底,全区将有××*个村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个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民主法治企业”“民主法治××”“民主法治××”也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去年*月份,司法部、民政部对我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一行在听取了我区汇报、查看基层创建工作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今年*月,区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活动的通知》,充分利用和整合各方资源,实施了公示制、警戒制、申报制等六项科学管理制度,规范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活动,制定今后发展规划,全力构铸我区“民主法治”品牌工程。通过近几年的创建,全区上下民主选举深入人心、民主决策普遍推行、民主管理逐步规范、民主监督显著加强,呈现出“干部正、关系顺、民风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此外我们还尝试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经验,向社区、企业延伸,探索出了一条社区、企业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去年上半年,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实施了海选,并选择××街道××社区作为试点,深化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制订出台了《××社区自治章程》,做到领导有机构,组织有网络、服务有渠道、活动有载体、管理有制度、经费有来源、阵地有保障、队伍有落实的“八有”工作标准,规范社区各项事务。去年*月,我区又在××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民主法治××”创建试点工作。通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过推行厂务公开、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员工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各项运作行为更加规范,全公司正逐步形成了自觉遵章守纪的好氛围,养成严格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各执法部门坚持把学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各执法机关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精减行政性审批事项,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机关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通过基层文明站所创建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了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开展。按照上级部署,全区先后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依法减轻农民负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治理工作,从各个层面提高依法治理的成效。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民主法治提出的新要求

加强民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也是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民主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扎实的政治基础。首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权利,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其次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完善社会稳定的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对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既要积极保护,又要正确引导,防止极端民主,确保社会稳定。再次要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镇务公开,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落实他们的各项民利。

落实依法治国。切实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要强化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的观念,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监督制约的观念,自觉而坚定地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领导干部更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二要严格执法,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要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坚决制止司法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支持政协和各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公正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制社会氛围,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关键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促进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有机结合,以充分发扬民主、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要进一步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使决策建立在科学程序的基础之上。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要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切实加强对决策的制约和监督。

社区治理意义范文第15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以及协助有关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对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区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一区双城”同发展共繁荣的战略构想,把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评比、同落实。

二、明确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

全区各级综治部门要积极做好见义勇为工作,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并把见义勇为工作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主动协调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落实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具体事宜。

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见义勇为工作当作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事项,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切实保护好见义勇为人员,配合综治部门、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在行为确认、动员群众、调查取证等方面,做到行动及时,认真负责,保护有力,保障和推动见义勇为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三、建立健全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

(一)进一步借鉴外地经验,成立“西湖区见义勇为工作协会(理事会)”,并制定章程和有关制度。“协会”主要职能是:确认、审核、报批和推荐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管理和使用见义勇为基金及其利息,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协会”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日常业务主管单位为区综治办,区综治办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对见义勇为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各街办(镇、管理处)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隶属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管理,主要职能是收集、确认、审核和上报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工作

(三)各社区(村)要指定专人负责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主要职能是收集和上报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形成贯通全区上下的见义勇为工作网络。

四、完善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的措施

依法维护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是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的基本要求,根据我区实际,进一步规范见义勇为的确认、救助、奖励、保护工作程序,调整表彰奖励标准,形成比较完善的见义勇为保障体系意义重大。

(一)本区公民(指具有本区户籍的公民)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见义勇为;非本区人员(指本区户籍以外的公民)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见义勇为;本区公民在本区行政区域外的见义勇为均按此意见执行。

(二)区人民政府根据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授予“西湖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其中一般见义勇为行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在见义勇为过程中造成流血并负伤较轻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5000元;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负伤较重或造成肢体残疾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3万元(并申报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在见义勇为过程中牺牲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伍万元(并申报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负伤的人员,应当及时送医院救治;医疗机构应当积极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或拖延。救治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费用按《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在本区发生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期间,由协会从见义勇为专项资金中给予每月不低于本市当时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经济补助。

(四)因见义勇为致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企业职工、无工作单位人员,其伤残等级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评定。因见义勇为致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伤残等级由民政部门参照有关优抚规定评定;户籍在本区的伤残待遇所需经费,由协会从见义勇为专项资金中支付。在评残过程中,区卫生医疗机构等部门要给予积极配合。

(五)因见义勇为牺牲,其抚恤按照国家有关因公(工)死亡规定办理;国家没有规定的,户籍在本区的协会或民政部门从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六)见义勇为人员伤残后尚有一定劳动能力而无工作单位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规定解决就业;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庭供养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由区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批准或报市级民政部门同意后,可以安置到相关福利机构。

(七)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其家属没有生活来源的,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家属就业;愿意从事个体经营的,由区工商、税务等部门给予优先办理证照、减免有关税费等照顾。

(八)对获得“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在入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区教育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予以照顾。

(九)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外地务工人员,劳资关系在本市辖区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十)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应由事发地综治部门和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共同负责,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并按照确认条件在7个工作日内对发生在行政区域内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见义勇为审批表》,上报区级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和综治部门进行审批。

(十一)对事迹特别突出的或在见义勇为行为过程中英勇牺牲的应当及时表彰,在区级表彰的基础上,要积极向全国、省、市推荐表彰对象,对集体见义勇为或其他见义勇为行为实行年终统一会议表

(十二)见义勇为发生地的街办(镇、管理处)综治部门或区见义勇为工作协会要对每个发生在辖区的见义勇为人员建立档案资料,要详细记录见义勇为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工作、生产、学习情况,享受烈士抚恤、低保情况,经济收支情况,伤残费用情况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