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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1篇

一、充分认识市场现状高度重视整顿工作

   

目前,***的燃气事业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局面,天然气自97年的1.8亿立方米到XX年已达到11亿立方米。城市燃气用户已达到300万户,液化石油气也已向郊区、城镇、农村放开,并有了较大的发展。燃气事业的发展和燃气市场的开放拓展,给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我市的燃气事业正从计划经济的模式下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其中液化石油气市场已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的局面。因此,在不成熟的燃气市场条件下,由于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双轨制以及市场管理工作刚刚起步,燃气市场不仅需要开放,而且更需要加以规范,这正是我市积极推进燃气市场化的基本原则。

   

几年来,全市经过全行业的资质认定和考核工作及历年的清理整顿,燃气企业的内部管理逐步强化,人员素质有所提高,未发生重大爆燃事故。去年3月份和7月份,全市又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燃气整顿,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销售液化气,不仅扰乱了燃气市场秩序,严重侵犯了正规企业的利益,而且对城市、对人民的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液化气经销违法、违规现象又有所抬头

   

由于液化气价格上调和地区差价的不平衡,在利益的驱动下,个别人私设摊点,倒罐倒卖,无证经营液化气,他们走街串巷,游动推销,缺斤短两,低价招揽,坑害群众。在城乡结合部的街市上,私卖液化气钢瓶和代销气的摊点随处可见,有的一条街上就有5、6家在经营,这种违法经销使用户的安全和利益得不到保证。

   

此外,目前未经检验的外地钢瓶流入市场,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钢瓶仍在市场流通,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一些单位和个人法规意识淡薄,私搭乱建、占压燃气管线相当严重,在城八区和门头沟、房山、大兴等地,占压燃气管道达1633处,对城市燃气设施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个别不合格燃气器具和伪劣产品配件流入市场,无资质违法安装、维修人员,冒充燃气企业维修人员私自入户安装、维修,他们到处粘贴、发放小广告,滥用燃气集团名义,质次价高,欺骗用户,已造成多起事故,严重威胁到用户的使用安全。

   

(四)个别燃气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注册,使工程的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个别施工企业野蛮施工,损坏燃气设施,造成管道泄漏事故。

   

因此,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对于我市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对此市领导多次明确提出燃气安全管理问题,并将燃气的安全列为全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亲自过问,亲自带队检查,并亲自解决城市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给予燃气安全以高度的重视。

   

二、明确整顿目标重点深入动员精心准备

   

根据我市燃气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确定了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目标:通过清理整顿,遏制违法经营势头,有效控制不合格或超期钢瓶的罐装和周转、使用,清除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规范燃气器具销售、安装和维修服务,提高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和服务质量。

   

重点:整顿工作分为四个重点,并作为四个专项治理统一布置,分点实施。

   

(一)清理整顿液化气市场,大力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遏制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的势头。

   

全面检查、有效控制不合格超期未检钢瓶的罐装和周转、使用,凡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的单位,要给予清理和查处。

   

(二)全面清理拆除违章占压,将此工作纳入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对1633处违章占压,下半年集中拆除548处。

   

(三)加强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各方建设主体资质、资格的审查;加大燃气工程质量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对煤改气工程的检查;加强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杜绝在有地下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违章挖沙取土、植树、埋压圈占和恶性施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四)清理整顿燃气器具的销售和安装维修资质,加强燃气器具市场的管理。实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认定工作,规范燃气维修市场。

   

为推动清理整顿工作,市、区两级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两部一局的通知,制定了总体计划和分步实施计划,逐级逐项召开了动员会,进行了深入动员和精心准备。

   

三、突出燃气安全管理实施专项市场整顿

   

(一)清理整顿液化石油气市场

   

针对液化石油气市场的实际情况,我市对这项整顿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动员部署,确定了清理整顿目标及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城乡结合部列入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具体实施如下工作:

   

⒈全市进行动员,调动各方力量,统一部署;

   

⒉召开新闻会,加大社会审查力度,我市各新闻媒体即时给予了报道。各区县也利用各区的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共3页,当前第1页1

   

⒊由市市政管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了《关于清理整顿液化石油气市场的通告》(通告[XX]4号)。

   

⒋组织市场清查,严厉查抄非法经销液化石油气摊点

   

按照我市清理整顿液化石油气市场的统一部署,从9月开始全市统一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对非法经营企业以及违法经营难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违法经营摊点112处,收缴各种液化气钢瓶1328个,查缴未检钢瓶8000只,检查燃气企业172个,对22个非法经营企业进行查封或停业整顿。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这次全市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工作,不仅有利地遏制了违法经营势头,清除了一批安全隐患,而且起到了震慑和安全宣传作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拍手称赞。各区县表示,要以此为起步,继续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发现一起,消除一起,决不手软牵就。

   

⒌开展企业整顿,加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检查

   

为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结合全市清理整顿工作,各区县加强了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各燃气企业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全面整顿。进一步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市燃气

集团高度重视,深入动员,将查安全管理漏洞、查隐患治理作为主要内容,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针对容易出现的薄弱环节、岗位、设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制定防范预案。共检查调压站350座、调压箱2246座、抽水缸1262个、闸井376座,排除各种隐患14处。对燃气的五大隐患,燃气集团组织力量,调动资金予以逐项解决。此外,液化气各灌瓶厂、供气站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90项问题中的85项进行了解决,对5项须经协调解决的问题,采取了安全监控措施。销售一、二公司分别开展了燃气安全的社会宣传日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近3万余份,入户维修近千户。

   

各区县对本辖区燃气企业的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怀柔县对7家液化气灌装站和2家管道气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采取了有效的措施。西城区对5处自管液化气换瓶站也进行了安全检查。朝阳区、石景山区、海淀区以及其他区县也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对燃气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清理燃气管线违章占压

   

市政府高度重视公用管线违章占压问题,刘淇市长亲自过问,副市长刘志华同志亲自挂帅,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全市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地进行了清理整顿。

   

⒈反复调查核实确定拆违重点

   

违章占压是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顽症。而且,许多占压是历史形成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对其合法手续给予甄别核实,难度极大。为此,我委阜柏楠主任连续召开两次会议,调动上百人次反复核实查对,副市长刘志华同时还亲自带队查看占压情况。在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基础上,提出拆违分两步走的工作计划,并确定了XX年拆违的五个重点:①重要街道和重点部位②干线、干管、重要线路③易发生险情的线路和高压管线④人群密集区、变电站、调压站、液化气站等重要设施⑤经常检查的部位、小室、闸井等。经检查全市燃气违章占压共计1633处,涉及全市11个区县,确定XX年清理548处。

   

⒉任务责任明确全市深入动员

   

拆除违章占压涉及公用设施和人民财产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首都的政治声誉,正如刘志华副市长所说:“首都的环境治理,首要的是安全环境的治理,安全是第一位的,这是我们各级政府重要的职责。”为把拆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领导“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和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将全市拆违项目列表造册,任务、责任全部落实到各区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并由市规划委、城管监察和燃气集团公司配合予以实施。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受刘淇市长委托,副市长刘志华同志先后三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工作部署,同时还举行了全市的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市作了深入的动员。

   

⒊各级高度重视拆违全面展开

   

根据市政府“认真抓紧抓好”的指示精神,各区县、各部门通力合作,调动各方力量,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组成专门的班子,逐街逐巷落实拆违任务,全面开展了拆除违章占压的工作。有的区县不仅完成了上帐的任务,而且结合本区的情况,将本辖区内未列入本年拆违任务的违法建设提前拆除。例如,朝阳区呼家楼办事处在完成帐内拆除23处任务的基础上,又多拆了50处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筑。朝阳区麦子店办事处也多拆了55处,合计1435平方米。西城区主管部门领导对每拆完一处的违法建设,都要亲自到实地进行检查验收。海淀、石景山、宣武等区也都克服各种困难,确保拆违的进度和任务的完成。

   

(三)整顿燃气建筑市场

   

北京的燃气工程建设伴随着首都燃气事业的发展,近几年建设工程量逐年增加。燃气工程的质量是确保燃气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的保障。除此之外,目前城市建设中野蛮施工也给燃气设施的安全带来危害。为此,我们将这次燃气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延伸到燃气工程建设之中,由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在施的燃气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质量问题给予排查,对野蛮施工和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查处。在此期间抽查工程共计265项,纠正质量问题13处,对3个责任单位给予了警告。共3页,当前第2页2

   

(四)整顿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

   

随着燃气市场的开放,城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的规范化必须提到燃气行业管理的议事日程,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市场秩序。根据两部一局的通知精神,我市着重进行了以下工作:

   

⒈制定了我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标准及申报审批和年检程序;

   

⒉编制了安装及维修操作人员岗位培训教材,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资格鉴定;

   

⒊充分发挥燃气集团主渠道的作用,在全社会公开96777统一报修电话。这一举措方便了用户,保护了用户的利益,有效地遏制了小广告的蔓延势头,深受广大用户的欢迎。

   

⒋拟对全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进行企业资质的认定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进一步规范其企业的行为和维修服务质量。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任务

   

(一)存在问题

   

⒈燃气法规建设滞后,执法缺乏力度。

   

⒉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全市发展不平衡,违法经销液化气摊点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根治。

   

⒊中小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制度以及设备检修、消防器材更换制度不落实,政府对企业的监督还缺乏标准和依据。

   

⒋违法入户维修以及小广告的现象还未得到有效遏制。燃气器具维修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⒌从业人员素质亟待培训和提高,尚水满足岗位的安全要求。

   

(二)今后任务

   

⒈加强燃气企业资质的管理,实行年度审检的制度,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实行停业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取消企业资质。

   

⒉加大日常管理考核的力度,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和完善企业的基础管理,推进燃气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建立对燃气企业设施、管理、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

   

⒊将整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加大对违法经销行为打击的力度,加大清理的频率。

   

⒋加强培训,要对全市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并检查各企业持证上岗情况。

   

⒌积极推行企业的兼并、重组、联合,实行规模经营和集团化管理,使中小燃气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⒍完善法规,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

   

⒎推行燃气安全社区化管理,使燃气安全进社区入家庭。

   

⒏加强燃气安全的社会宣传,增强全民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

   

燃气市场的整顿是项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随着燃气事业的发展及燃气市场化的进程,加强燃气行业的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是摆在我们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我们要积极探索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同时,要不断研究燃气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摸索新形势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规律、新办法,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燃气安全管理的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繁荣稳定而做出我们的贡献。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2篇

【关键字】燃气管网;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对策

燃气管网作为城市发展建设中无法缺少的一个公共设施,集使用时间长、危险性、开发性以及隐蔽性等特点于一身,其埋设地点主要集中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巷弄中[1]。而现阶段的燃气管网施工状态有各种各样的特质,例如环境条件不稳定、施工范围人流量大、施工内容繁复、施工范围广等。燃气管网的施工安全是促进燃气企业发展,提高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与能力的关键因素,随着燃气企业的不断发展,燃气管网的施工安全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日益增加。

1.燃气管网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问题

1.1未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与管理体系

燃气管网项目管理组未根据施工安全需要,为施工现场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例如日常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制度等相关制度,使燃气管网的施工作业缺乏安全运行的依托。

1.2施工安全管理项目的经费不足

极少数建设单位为了减少项目的成本,将安全管理项目的经费大幅度压缩,使安全管理项目由于建设经费不足,而无法保证现场的施工安全。

1.3工程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燃气管网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以及管理人员未正确认识安全施工的重要性,部分管理人员忽视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培训工作,从而导致施工人员也不重视安全施工的防护措施等,全凭自身经验施工,加大燃气管网的施工危险。

1.4施工人员未掌握最新的施工环境,做出错误决定

抢修工程、带气作业等工程项目开展前,施工人员未对施工环境现状进行充分了解,例如安全关键环节、安全防范与保护措施、交叉作业区域、施工要点等,导致施工时做了错误决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5施工现场监督工作不到位

现场安全监督人员未根据施工要求,对正在进行施工作业的环节进行严格监督或擅离岗位,导致施工现场的监督工作形同虚设,起不到监督的作用,使施工人员无视各项管理制度,施工时不根据安全施工制度进行作业,引发安全事故。

1.6安全检查工作不全面

部分燃气企业将安全施工环境的建设重心放在管理工作以及监督工作,忽视了对施工设备、施工环境、施工技术以及施工人员等方面的检查工作,并且安全检查方式过于单一,使检查工作的效果停滞不前,不能发现一些难以发现的安全问题,时间一长,这些未检查出的问题则逐步演变成大问题,酿成重大安全事故。此外,未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奖惩制度,使安全检查工作显得可有可无,与展开检查工作的本意不相符。

2.燃气管网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2.1完善安全施工的管理制度以及管理体系

以保证施工安全为前提,以燃气行业标准、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参考依据,为燃气管网项目的施工现场制定日常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制度等相关制度[2],并不断完善,为项目的安全操作提供保障。同时,建立安全管理小组,监督施工人员的工作,及时掌握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并及时解决,保障燃气管网施工作业的安全。

2.2重视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加大资金投入

合理分配施工成本,删减不必要的资金投入,重视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充足,严格做好施工安全设施的建设,减少项目施工的不安全因素。

2.3提高施工项目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管理人员: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熟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掌握相应施工现场的各个事故易发环节,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不断强化自身的安全管理意识以及能力。

(二)施工人员:项目实施前,领导各施工人员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通过以往的事故案例使施工人员明白燃气管网实现施工安全的重要性,树立安全施工的意识,杜绝凭经验办事的错误思想,以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此外,结合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环节,教育施工人员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帮助施工人员熟练应急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能力。

2.4全面掌握施工作业的详细过程

抓好现场施工的各个环节,各项工程(抢修工程、带气作业等)开展前须针对安全协调以及现有施工技术召开工程准备会议。根据工程现有施工的要点,采用书面记录形式,结合现场施工环境,向施工人员交代相关的安全问题,例如安全关键环节、安全防范与保护措施、交叉作业区域、施工要点等,使施工人员对现场的潜在危险与预防措施充分了解,避免施工人员因不了解现场环境而做出违章指挥的事情。

2.5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

施工现场须设有标准消防设施以及防护用具,严格要求现场施工人员穿戴完整劳动保护用品,现场施工各个环节设专门监管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监护,务必做到何处在进行施工作业则何处有监管人员。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考核,以《危险作业施工现场检查表》作为考核标准[3],深入到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现场的安全隐患并消除,分析安全隐患的产生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对策,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内容。

2.6开展安全检查

实现安全施工的目的不仅要注重管理工作以及监督工作,还要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检查工作从不同角度出发,例如施工设备、施工环境、施工技术以及施工人员等方面,确保检查范围的完整性。此外,设定不同的检查方式,例如专项检查、班组自查、综合互查、集团抽查、厂级联合检查等,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于表现良好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员则采取处罚措施,通过不同的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项目施工的安全性。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3篇

关键词:管道; 燃气; 安全; 管理

Abstract: the city gas pipeline management is a huge variety of engineering tasks, details, it is impossible to rely solely on the individual or a department work with quiet hard application. We want to continue to serve the people, serve the society's sincere attitude, let people feel the real efficient management to bring their life convenience. Aiming at the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pipeline gas current safety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to deal with management.

Keywords: gas pipeline; safety; management;

TU996.7

随着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城市燃气管道也在不断的增加,城市燃气管网设施的发展已成为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确保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已成为发展燃气事业的重点。而目前在燃气施工中存在很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让老百姓放心的使用燃气,并且又能合理降低安装成本。确保燃气管道工程质量一个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燃气管道施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燃气企业是一个有着特殊性的行业,在城市的规划建设中容易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 这种情况有利有弊,有利的地方在于,产业集中后,能够加大对工程设备和技术的投入,同时也能吸引有专业背景和专业素质的技术人员加入进来;不好的方面是在业内形成近似垄断的局面后,必然缺乏市场竞争机制,这样就会造成企业的管理水平下滑和从业人员的不思进取现象,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这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健全管理及竞争机制,让更多有潜力的企业参与进来,保证这个行业的活力,才能提高燃气工程安装的质量

此外,很多燃气施工队伍在工程建设中,由于工程难度不一,规模各有大小,造成完工后的评测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甚至与当初招标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工程完全是以从业人员的经验为指导标准进行施工,没有相关的图纸和备案。在施工阶段,居民、业主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约束就会形同虚设,况且多数居民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监管这一重要环节就会成为最大的盲区。所以我们要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培养力度,一丝不苟地完成这项工作。 施工队伍在铺设管道的时候,也要加强自控自律,认真履行招标合同,不能抱有得过且过的心态

二、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1、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1)严把设计质量关: 要严格执行《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同时设计要有预见性, 能够适应长期安全运营的要求。

(2)严把材料质量关: 管道材料在使用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a.管材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 b.应有制造厂的名称或商标、材质、规格、制造日期及工作压力等标记; c.没有鉴定证书或质检证明的材料不用; d.、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不用; e.不是燃气工程专用材料不用。

(3)严把施工质量关: 施工质量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决定因素。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等各级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施工与验收规范》, 将质量管理贯穿

整个施工过程, 杜绝工程质量隐患。

(4)严把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关。必须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 并达到合格要求。

(5)严把竣工资料质量关。准确的竣工资料对安全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必须做到工程竣工与技术档案同步完成, 并确保竣工资料的准确性。

2、燃气管道管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场站安全管理规定》, 保证场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2)加强巡线工作管理, 提高巡线质量。巡线工作对管网的安全运行很重要, 可以及时发现违章建筑、违章施工、泄漏以及其他安全隐患, 并且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做好调压器维修工作。调压器是用来调节和稳定管网压力的设备, 可以说是管网输配系统的“ 心脏” , 直接关系到管网的安全运行。应从以下方面做好调压器维护工作 a.加强维修人员技术培训, 稳定维修队伍; b.严格执行调压器计划检修 c.严格执行维修操作规程; d.严把维修材料质量关。

(4)加强阀门井检查维修, 确保阀门启闭灵活、运行可靠。

(5)应用新技术(如 SCADA 系统、 GIS系统等) , 对管网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

3、对居民用户安全管理形成日常制度

每年进行户内设施的安全检查, 并将安全检查工作贯穿到日常抄表工作中。 户内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有: (1)是否有私自开通情况; (2)燃气管道的腐蚀情况; (3)是否有私自改管情况; (4)是否在管道上私搭乱接现象; (5)是否使用过期和不合格燃气具情况等, 如果有上述情况, 应及时查处。

4、对工商用户的安全管理形成规范措施

每月对工商户进行安全检查, 主要检查其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 管道的腐蚀情况, 是否有私自接气行为, 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其进行整改。

55、建立全方位的燃气管道安全管理体系

(1)建立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体系

①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考评制度、带气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各类事故管理制度等, 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渗透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 使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杜绝事故发生。

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重视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为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企业应将安全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尤其要注重安全事故的教育, 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制定出防范、改进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同时, 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消防训练等各种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③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的内容主要有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情况、查管网运行情况、查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查违章占压管线等情况。

④编制各种事故抢修预案, 建立高效的抢修队伍,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做到随时能够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4篇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感谢上级领导部门给我们提供一个学习的机会,能与兄弟单位的朋友们进行安全工作交流,我们感到非常的高兴。液化气公司是武汉市管道煤气公司下属以发展安装小区液化气管网供气及运行的综合管理部门。自公司成立以来,经过几年来的发展经营,到目前已拥有管道液化气用户18000多户,拥有储备站一座,气化站67座,已形成购、储、运、销及发展、施工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在公司成立伊始,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克服重重困难,通过不断学习,总结和提高,使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摸索出一套系统、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公司投入运行以来,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下面把我们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向与会领导作汇报。一.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大家都知道,搞好安全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前提保障。特别是我们燃气行业,产品易燃、易爆、有毒,安全生产问题更为突出,安全管理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中央明确提出并坚持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安全生产做过一系列重要批示,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写入这份纲领性文献中,并提了新的更高要求。搞好安全生产,首先要向职工负责,向企业负责,向国家负责,给企业职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必须从指导思想和目标上,从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上,从管理手段和措施等方面,都应当有一个新思路、新要求和新目标,并切实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去,不断改进和加强我们的安全工作。进入新世纪,安全管理工作已步入法制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这是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因此,我们首先把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识放在首要位置,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工作公司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项生产活动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坚持把安全培训、学习和职工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分期分批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培训面达90%以上,同时,把安全学习培训和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紧密的结合起来,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几年来,根据液化气公司外聘人员多,气化站点多面广的特点,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不同的生产岗位,制定出液化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和《安全生产奖惩》41条规定,并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由于我们建立了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按章办事,提高了广大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三是抓落实,对总公司下达的安全文件精神,支部行政领导首先组织学习并及时传达到班组,做到学习传达落实。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各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例会制度落实,对生产岗位实行日常抽查和节假日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监督检查落实。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做到督促整改落实。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搞好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对安全生产的严峻性,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这项工作只能加强,决不能丝毫放松,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液化气公司始终把这一点作为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公司每年都与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首尾责任制。针对液化气易燃、易爆的特性,对于重点要害部位,我们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几年来我们通过安全检查查出一百多起大小隐患,针对查出的隐患,我们都认真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几年来,我们还利用节假日进行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用户宣传安全消防知识,提高用户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我们主要是对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部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是对各站周边防火工作进行检查,杜绝火源带进各站点;二是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材料堆放、施工现场标牌、高空作业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查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查是否有严格的维修保养制度;六是对消防设施与器材进行检查,是否安全有效;七是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安全意识是否深入人心;八是对特殊工种的作业和操作人员进行检查,是否坚持持证上岗;九是检查有无违章作业,岗位有无安全隐患;十是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做到查防并举,及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5篇

关键词:作业安全分析 燃气管道 施工管理

随着我国燃气业不断扩展,燃气管道的建设面积也在增大,在燃气管道施工过程中,总会存在很多危险因素,而燃气管道施工单位在施工管理上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并没有真正的发挥施工管理的实际作用,导致在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总是伴随着危险性在进行作业。作业安全分析的提出和应用就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提高管道施工工人的安全性。

一、作业安全分析简述

作业安全分析也称为作业危险性分析(JSA),作业安全分析是用来“识别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不安全行为,并在导致事故发生前进行改进和方法。”在天然气管道施工中,最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爆炸”问题,而在燃气管道施工管理中应用这种作业安全分析,能够实现对工程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实现方式是小组式,建立作业安全分析小组,进行会议讨论,对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防以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作业安全性。

二、作业安全分析主要工作流程

作业安全分析来自于国外一种安全分析工具,其应用于管道施工中的主要作用是识别并评估管道作业施工中所存在的潜在危害、风险,并针对这一风险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以提高燃气管道作业安全性。那么作业安全分析的工作流程如何呢?第一步,建立作业安全分析小组。组成该小组的成员主要是相关工程中的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在选择成员过程中,要确保其中有对该工程的流程、施工设备等充分了解的施工人员,有实际作业操作者,还要有施工安全管理的负责人。第二步,分解作业任务。第三步,对工程作业步骤进行分析,寻找出其中隐含的危险因素,并把这些危险因素同专业的工程风险清单进行对照,并对现有的对这些危险因素进行控制的措施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其控制的有效性。第四步,补充不足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该部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针对那些危险性较大,现有措施不足以控制的因素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小组探讨研究,并把研究结果记录在安全分析记录表中,供以后参照和分享。第五步,安全主管的工作。当所有作业安全分析工作完成之后,小组中的安全主管就应该把所分析出来的威胁作业安全性的内容、相应的补充控制措施、相应控制措施负责人等进行明确,并把作业安全分析小组的所有活动记录存档,形成档案数据库,为审查工作做好准备。第六步,作业任务负责人开展具体工作。该部分的内容主要是相关作业负责人,要根据所讨论的最终结果进行安全任务的布置,把该工程的作业危险因素、危险存在的程度、危险控制方式等都传达给具体的操作人员,并告诫他们在施工中一定要对这些危险因素进行注意。

三、作业安全分析在燃气管道施工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作业安全分析的实际效果已经被很多施工单位所证实,在提高施工安全性上有明显的作用,因此,我们要积极推动作业安全分析在燃气管道施工管理中的应用。

1.基本工作流程

作业安全分析在燃气管道工程中的应用流程与宏观上的流程大致相同,但是,相对简化一些,主要流程就是安全分析小组的建立;安全分析会议的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填写《作业安全分析表》,相关负责人进行具体工作的实施

2.作业安全分析会议的主要内容

作业安全分析会议是作业安全分析应用的关键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在该环节中通常采用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的分析内容就是工作的划分、风险的评估、控制方法的研究。而在燃气管道施工中,比较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是管道的连接,其所涉及到的工作步骤比较多,安全隐患自然也就相对较多。具体的会议讨论内容有以下几项。

第一,管道的挖掘。天然气管道都是敷设在地下的,而在地下有很多错综复杂的光缆、水管等,如不经分析随意开挖易导致其受到破坏,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同时也会导致天然气管道出现泄漏现象,易引起火灾、爆炸等危险。因此,针对这一问题,要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其控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在开挖前进行物探来确定燃气管道的基本位置、预埋深度及走向,同时还能探测出其他管道的基本位置,提高管道开挖的安全性。在具体挖掘过程中要做好警戒工作,避免外界因素对管道造成损害,对施工人员也要进行随身物品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在接近管道时尽量进行人工挖掘,防止机械对管道造成损害。除了这些基本的工作外还要做好危险预防工作,即在现场布置好消防和抢救用具,并收集相关抢修部门电话,以便事故发生时及时补救。

第二,天然气放散。天然气的放散会导致其与空气混合,如遇明火会引起爆炸,危害人身安全。为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应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即在管道施工前要预留一段时间对天然气进行放散,并设立警戒,防止无关人闯入;制作燃气处理工具,对放散出来的燃气进行特定处理;在处理后,利用检测仪器对放散口周围进行检查,如其在爆炸下限的25%就可行管道施工。相应的补充措施为配备安全装置如灭火器、防爆机等。

第三,管道切割、连接。在管道切割与连接时所存在的主要危害就是上游的阀门问题和切割工具的绝缘性问题。如果阀门泄露,易引起火灾,若工具不绝缘,则会引起触电。切割的控制措施为管径在160毫米以上时可机械切割,在剩余5毫米时则需人工切割,若管径在160毫米以下则需人工切割;切割中用防爆机进行燃气吹散处理。连接的控制措施为对管道进行清洁处理;焊接过程中要保证焊接设备都处于正常状态下,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也要及时到位。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是对作业安全分析基本概况、工作流程、在燃气管道施工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简要的论述,其中选取了燃气管道施工最重要、危险性最大的部分进行了作业安全分析应用的例谈,还望对实际的安全分析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李文兵,韩小明.燃气密闭空间作业危险分析及安全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36).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6篇

大家好!

感谢上级领导部门给我们提供一个学习的机会,能与兄弟单位的朋友们进行安全工作交流,我们感到非常的高兴。

液化气公司是武汉市管道煤气公司下属以发展安装小区液化气管网供气及运行的综合管理部门。自公司成立以来,经过几年来的发展经营,到目前已拥有管道液化气用户18000多户,拥有储备站一座,气化站67座,已形成购、储、运、销及发展、施工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在公司成立伊始,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克服重重困难,通过不断学习,总结和提高,使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摸索出一套系统、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公司投入运行以来,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下面把我们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向与会领导作汇报。

一.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大家都知道,搞好安全工作,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前提保障。特别是我们燃气行业,产品易燃、易爆、有毒,安全生产问题更为突出,安全管理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中央明确提出并坚持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安全生产做过一系列重要批示,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写入这份纲领性文献中,并提了新的更高要求。搞好安全生产,首先要向职工负责,向企业负责,向国家负责,给企业职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必须从指导思想和目标上,从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上,从管理手段和措施等方面,都应当有一个新思路、新要求和新目标,并切实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去,不断改进和加强我们的安全工作。进入新世纪,安全管理工作已步入法制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这是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因此,我们首先把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识放在首要位置,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工作公司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项生产活动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坚持把安全培训、学习和职工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分期分批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培训面达90%以上,同时,把安全学习培训和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紧密的结合起来,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几年来,根据液化气公司外聘人员多,气化站点多面广的特点,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不同的生产岗位,制定出液化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和《安全生产奖惩》41条规定,并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由于我们建立了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按章办事,提高了广大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三是抓落实,对总公司下达的安全文件精神,支部行政领导首先组织学习并及时传达到班组,做到学习传达落实。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各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例会制度落实,对生产岗位实行日常抽查和节假日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监督检查落实。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做到督促整改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

搞好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对安全生产的严峻性,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这项工作只能加强,决不能丝毫放松,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液化气公司始终把这一点作为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公司每年都与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首尾责任制。针对液化气易燃、易爆的特性,对于重点要害部位,我们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几年来我们通过安全检查查出一百多起大小隐患,针对查出的隐患,我们都认真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几年来,我们还利用节假日进行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用户宣传安全消防知识,提高用户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我们主要是对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部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是对各站周边防火工作进行检查,杜绝火源带进各站点;二是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材料堆放、施工现场标牌、高空作业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查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查是否有严格的维修保养制度;六是对消防设施与器材进行检查,是否安全有效;七是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安全意识是否深入人心;八是对特殊工种的作业和操作人员进行检查,是否坚持持证上岗;九是检查有无违章作业,岗位有无安全隐患;十是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做到查防并举,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防范措施,提高安全保障。

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由于液化气公司运行站点分散,形成点多线长面广的结构,对于紧急情况处理造成一定的难度,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采取了相应措施,充分发挥安全网络的作用,形成以“110”抢修为中心,以各站点兼职安全员为重点的紧急事故处理通道,遇到紧急情况,抢修中心和兼职安全员同时赶往事发地点,这样既赢得了宝贵时间,又保证了抢修力量。去年九月,在东西湖梨花园由于外单位野蛮施工造成一处液化气中压管线严重漏气,情况十分危急,接到110报警后,专兼职安全员、110抢修中心、相关领导都赶到现象,由于我们采取了有效的抢修措施,杜绝了一起恶性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还针对重点部位、大型节假日,制定了详细的抢险预案,做到有备无患。根据西安液化气储罐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我们率先研制出储罐注水装置,有效的保障了储罐的安全运行。并每年请专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举行消防演练,提高广大职工的防范意识,增强救护能力。液化气公司在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锁定全年目标任务不放松,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1-5月份共发展管网用户1700多户,完成工程施工任务1500多户,销售气量4000多吨,由于加强了抄收管理,抄收进户率大幅提高,气差率明显下降,气化站、管网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四.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安全生产法》的颁发使安全生产管理具有了法律的威慑力,是依法治国精神的体现。愿每个劳动者都遵章守纪,珍惜生命,从我做起。每条规章制度都是金科玉律,要牢记它,遵从它,敬畏它,任何逾越都可能付出血的代价。去年九月廿八日,我们在百步亭社区进行户内带气挂表作业时,由于施工人员严重违章操作,产生液化气大量泄漏,发生室内爆鸣事故,造成施工人员灼伤和用户部分财产损失。9.28事故的发生在百步亭社区造成极坏影响,也给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虽然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漏洞是必然的。针对这次惨痛教训,公司主要领导连夜召开安委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召开事故分析会,剖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防微杜渐,从源头抓起,堵塞漏洞,从思想深处找原因,克服麻痹思想,真正认识到,没有发生责任事故只是相对的,而思想松懈、监督管理不力、责任不落实,发生事故是必然的。为了杜绝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我们在各班组认真开展以9.28事故教训的分析会,查找思想上的隐患,安全预防措施的漏洞,举一反三,使广大职工在事故中吸取教训,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在行为上形成遵章守纪的自觉行为。版权所有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7篇

关键词:城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

燃气是人们生活中最主要的燃料之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燃气管道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威胁人们生命安全的主要问题之一,燃气易燃易爆,一旦泄露点燃,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解决燃气管道安全问题,提高燃气管道的安全性,做好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不仅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关系到居民的生命安全。

1 城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存在大量事故隐患

存在大量事故隐患是城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管理的疏忽,易在燃气安全管道安装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威胁居民的生命安全,因而,燃气管道事故隐患问题不容忽视。城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存在大量事故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监督监察不到位,在安装燃气管道过程中,会安排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但由于管理的疏忽,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安全管理意识的薄弱,部分监督人员存在马虎敷衍的情况,监督工作不到位,致使相关人员在安装管道过程中不按相关燃气规范操作、安装质量欠佳等问题时有发生,为燃气管道留下了事故隐患。第二,管道材料、天燃气质量不符合要求,一般情况下,天燃气管道会埋在地下,而土壤中存在腐蚀性物质,质量较差,不符合要求的管道材料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由于质量问题出现天燃气漏气等问题,存在事故隐患。此外,因自然客观因素和人为主观因素影响,若燃气管道运营单位以及管理部门没有有效日常巡查检测机制和应急抢险机制,将致使燃气管道成为埋在城市里的地雷。

1.2 燃气管网管理混乱

燃气管网管理混乱也是燃气管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管网铺设混乱问题十分常见,为了城市的美观,以及出行的便捷,管道普遍被铺设在地下,天燃气管道、地下水管道、网络管道等都埋于地下,管理难度大,铺设困难,极易出现燃气管网管理混乱问题。燃气管网管理混乱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地下管线缺乏规范管理,各种管线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一旦燃气泄漏,会引发爆炸,影响其他管道线路的使用,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第二,燃气管道的违章铺设为燃气管道的管理增加了难度,不仅管理困难,还会留下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三,目前,城市管线普遍采用非开挖方式铺设,对管线准确埋深要求越来越高,然而,城镇燃气管道大多采用PE材质进行非开挖敷设,一般情况下难以定位。

1.3 规章制度不完善

规章制度不完善是燃气管道安全管理效果不佳的主要因素,由于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管理存在较多漏洞,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在遇到问题后,很难快速解决问题,致使燃气安全管道管理效果较差。规章制度不完善对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的实施会造成较大阻碍,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缺乏规章制度的规范,燃气设备、生产设备、管道材料等无法满足国家规定的标准,质量较差,无法有效进行燃气管道安全管理。

2 燃气管道安全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2.1 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消除事故隐患

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消除事故隐患是燃气管道安全管理问题的主要对策,通过提高安全管理意识,能够使管理者意识到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做好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质量,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消除事故隐患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加大宣传教育,通过网络、书刊、报纸、杂质、电视媒体等多种途径进行燃气管道安全管理教育,使相关人员意识到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从而提高管理者的安全管理意识,使管理者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提高燃气管道的管理质量。第二,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监督人员在管道安装过程中未做好监督工作,出现疏忽,一旦发现,追究责任,严格处置,使相关人员意识到有效监督,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做好本职工作。第三,建立健全的燃气管道日常巡查机制和有效抢险机制,做好燃气管道的日常巡查和检测。

2.2 加大技术投入,提高管网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大技术投入,提高管网信息化管理水平,是提高管理效果,解决燃气管道杂乱问题的主要措施,通过加大技术投入,利用先进技术进行管网管理能够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实现高效的管理。加大技术投入,提高管网信息化管理水平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利用先进信息技术以及网络技术,对地下管道铺设过程进行实时的监控,保证管网铺设的规范性与合理性,避免出线燃气管道管网铺设杂乱,与其他管道接触等问题。第二,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进行地质勘察以及地理信息管理,在管道铺设之前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设置有效的管道铺设方案,保证管道铺设的规范性,从而,降低燃气管道管理难度,提高燃气管道的管理能力与水平。第三,管道竣工和竣工测量同步进行,对非开挖敷设管线采用三维坐标定位,确保非开挖管线位置数据长期有效。

2.3 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是解决燃气管道安全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通过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能够为相关人员的工作提供依据,保证工作的有效实施,提高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制定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与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及薪资挂钩,使相关人员意识到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有效进行管道管理的重要性,从而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提高管道管理能力。第二,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通过奖惩制度,能够鞭策工作人员工作,通过奖励,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通过惩罚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使工作人员认真工作,保C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效果。

3 结语

综上所述,分析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燃气管道管理的有效性以及安全性至关重。燃气作为生活中的主要燃料,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保证燃气使用安全是一项重要而长远的工作,不断研究燃气管道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燃气管理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王瑜靓.城市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5(08).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8篇

根据**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年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文件精神,为了强化我区燃气工作的监管,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拆除违法占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的任务及打非、打黑和日常巡线工作,确保区域范围内燃气安全,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构建“和谐**”为目标,通过“管理创新、规范市场、强化监管、消除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属地责任,落实燃气安全长效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全区燃气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公安分局政委**、区市容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分管安全的主任、安监站工作人员、安监局一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一科。

三、工作目标

1.完成市燃气办下达的拆除违法占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的任务。

2.巩固“两无”街道成果,防止违法占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及“黑站”、“黑点”回潮。

3.协助燃气管理部门对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普查动员阶段(2月9日---3月31日):召开全区燃气工作部署会议,下达各街道20**年燃气工作任务和拆违、“打黑”“打非”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管理、责任三到位,全面启动全区燃气管线巡线工作。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4月1日---8月10日):4月份,各街道根据市下达的拆迁任务,首先将街道自建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对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及拆违的准备工作。5月重点将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6月份重点将区域内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7月份是攻坚阶段,将前期没有拆除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集中人力、物力,联合各职能部门,全部拆除燃气管道上出现的违章建筑。加大区域内燃气管线的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在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质监**分局、区市容局的配合下,联合市燃气管理处对辖区内违法经营的“黑站”、“黑点”进行打击取缔,重点打击辖区内违法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瓶库和送气车。5、6、7每月打击一次,彻底杜绝燃气“黑站”、“黑点”和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检查验收阶段:8月中旬,区安监局将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全区拆违、打黑、打非、巡查情况逐一进行验收。

总结阶段:11月上旬,将对今年**区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中成绩突出、措施扎实的燃气安全管理达标的街道进行表彰,对工作措施不力,作风拖沓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燃气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街道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属地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组成燃气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巡查力度,保证本质安全。各街道的燃气安全监管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对燃气管线上新增的违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新晨

3、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各街道要对危及燃气管道安全的施工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防止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回潮。协助市燃管处加大“打黑、堵源”力度,将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点、黑站”、向非法经营燃气者供气的“黑气源”以及送气车作为打击的重点。维护好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4、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作用。区安监局加强与街道、社区联系,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扩大监管面,拓宽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杜绝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9篇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上游采气、天燃气输送和用户使用燃气的每一个环节。分析总结近期发生的一些城市燃气安全事故发现,多数是由于安全管理上的疏忽而导致,其主要体现在上游天然气供应检查质量、管道铺设以及管道螺丝松动等问题上。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上游采气

气源的选择受国家能源政策,方针,本地区燃料资源情况以及城市的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的影响。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的监测监控是安全管理的关键,安全附件主要包括:超压泄放装置、参数监测装置、截流止漏装置。

1.2燃气管道输送

管道输送是燃气运输的主要方式,导致燃气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对管道未能及时检修,导致腐蚀严重;在未经安全分析的情况下,改变管道的埋设位置;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作业。目前,在天然气管道运行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2.1天然气管道腐蚀问题严重。

目前,天然气输送管道埋地主管道主要使用钢管。由于输送的天然气中含有水或硫等杂质,会对管道内壁造成一定程度的腐蚀,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近几年,因对管道腐蚀问题的忽视而导致燃气泄漏的事故逐渐增多。

1.2.2燃气管道安装工程质量监管不力。

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管,部分沟槽深度达不到要求;管道铺设过程中出现将未做腐蚀处理的或防腐层已经损伤的钢管埋设地下,其使用年限大大缩短,给燃气的安全输送埋下了隐患。

1.2.3城市施工作业损坏燃气管道。

城市道路及建筑施工会对燃气的安全输送产生较大的影响,加之,部分施工单位不按照操作规范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不及时通知燃气部门维修,最终导致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1.2.4违章建筑占压燃气管道。

部分居民乱搭乱建,燃气管道被占压,干扰燃气抢修人员对管道的正常维护,使部分管道处于无监控监管的状态,一旦发生管道损坏导致燃气泄漏,燃气事故将难以避免。

1.2.5安全距离不足。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或其他生活设施、地下管线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3户内燃气安全管理

燃气的使用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与用户安全联系最紧密的一个环节,居民户内燃气安全隐患主要有如下几点。

1.3.1用户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掌握不足。

用户对于室内燃气管道的私自改建,为追求美观将燃气管道包裹,擅自安装、改装燃气管道或自行点火使用等都体现出居民的燃气安全使用意识薄弱;而居民对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掌握不足,例如燃气灶使用完毕后,没有完全关闭燃气阀门、使用燃气灶烧水时,水溢出而导致火焰熄灭、出现燃气泄漏后处理不当以致事故扩大等充分体现了居民在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方面的不足。

1.3.2燃气具等设备存在质量问题。

燃气具、管道设备、阀门等安全附件的质量安全是户内燃气安全管理的重点,燃气具前无回火安全防爆装置、管道年久失修、燃气具胶管过长或老化、燃气报警装置故障等都为户内燃气使用安全埋下了隐患,由此引发的燃气事故也屡见不鲜。

1.3.3燃气的入户安全检查不到位。

燃气安全检查人员对工作缺乏责任心,入户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以便及时检修与整改,大大降低了入户安全检查工作的有效性。

2燃气安全的改进措施

2.1加强燃气管网的安全管理

2.1.1保证管道施工质量。

城市燃气管网以及居民户内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的安全性,可以避免因燃气设施故障引起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城市燃气运行的基础性工程。施工质量的保证应该着眼于施工材料的选择、燃气管网的设计以及施工质量的监管。选用钢骨架的PE管可以在保证管道强度的情况下,大大降低了管道的腐蚀;与其他市政工程协调,做好统筹规划,保证管网设计的安全性与科学性;根据施工设计标准与国家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满足设计要求。

2.1.2加强燃气管网的安全检查。

加强燃气管网的日常巡检工作,借助相关仪器对管道与附件的安全性探测,一旦发现泄漏,立即进行处理。定期对燃气管网运行的安全性进行评估,以便发现安全漏洞,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维修措施。

2.1.3加强燃气的入户安全检查。

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入户检查任务,编制安全检查计划,将入户安全检查落实到具体人、具体时间、具体的检查任务、具体的隐患处理,要求安检人员做好检查记录与签字确认。

2.2加强居民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

许多燃气事故的发生与用户的不当操作有关,这些不安全行为也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通过印发燃气安全使用资料、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用户燃气安全意识,也能够使用户更多地了解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包括燃气具正确安全的使用方法、注意阀门及报警器有无故障、胶管的使用时间、户内燃气使用安全的自主检验、出现燃气泄漏后如何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等。

2.3加大科技投入及加强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教育

2.3.1使用先进的网络技术配合燃气安全管理。

推广SCADA调度系统与GIS信息系统以及GPS定位捡漏技术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应用,对燃气管网进行实时监控,以便了解管网的运行及用户的使用情况,以此配合巡检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使安全检查更及时、到位。

2.3.2加强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对新职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专业的燃气检测与维修团队。落实安全检查人员的安全责任,保证燃气安全检查的有效性。

3结束语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10篇

关键词:燃气工程;工商业用户;安全管理;爆炸事故

随着工商业的不断发展,燃气工商业用户在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多种燃气工商业用户中,工业用户比较常见。而在工商业用户使用燃气的过程中,仍旧存在较多的安全问题,比如天然气性能特殊,而相关部门对燃气工商业的管理多采用用户自管模式。在这样的形势下,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对安全知识的宣教力度,加强对燃气工商业用户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主要在分析燃气工商业用户安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有效的解决对策。

1燃气工商业用户的安全问题

1.1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

在具体的燃气工商业用户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较多,导致安全事故出现的原因也较多,其中,最常见的原因是用户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在实际使用燃气的过程中,相关设备设施种类较多,不仅包括调压器和闸,还包括补偿器和管道等。对于燃气工商业用户来说,如果出现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就会导致一系列安全事故发生。此外,如果不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也会导致一系列事故出现,尤其是对于工业用户来说,其实际的燃气使用量较大,压力较大,相应的事故发生率也较高。一旦发生燃气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还可能会给用户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导致一系列社会不良问题出现。

1.2管道接口等部位漏气

在燃气系统中,管道接口较多,相应的阀门也较多。如果接口部位处理得不到位,可能会导致漏气问题出现。在实际中,检查人员并没有对管道接口部位的检查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再加上接口处轻微漏气现象很难察觉,当漏气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最终引发爆炸事故。

1.3管网、设备运行不良,胶管老化

对于燃气管网和相关设备来说,如果使用时间过长,会导致其安全性能大大降低,比如调压失效;而对于燃气胶管来说,如果使用时间过长,会导致老化等问题出现。如果不及时处理上述问题,则会导致燃气输送出现异常情况,最终导致一系列燃气事故发生。1.4报警器受损失效当前,燃气工商业用户往往都安装了专业化的报警器,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保证燃气输送的安全性。在实际中,报警器探头经常会出现各种故障,如果相关人员不加强对探头等部件的有效检查,会导致报警器受损或失灵,无法及时发现管道设施隐患,最终导致燃气事故发生。

1.5用户操作不合理或操作错误

在使用燃气之前,燃气工商业用户必须熟练掌握燃气的使用方式,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要求操作,尤其在处理设备受损和漏气问题时,一定不能出现错误操作。此外,在有天然气管道的地方,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且保证不能有火源存在。

2燃气事故的特点分析

燃气事故的特点较为明显,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四大特点:①复杂性高。一旦发生燃气事故,往往伴随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且在事故发生的同时,还会造成设备腐蚀、灼伤等问题,给用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可见,燃气事故复杂性较高,增加了后期处理的难度。②危害性大。如果发生燃气事故,不仅会严重威胁到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社会不良问题出现。③突发性强。燃气事故往往无法及时预测,而且通常是在用户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生的,给用户带来巨大的损失。④社会性强。燃气事故不仅会造成一定的空气污染和水污染,还会严重威胁用户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最终影响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3燃气工商业用户安全问题的解决对策

当前,在燃气工商业用户安全管理中仍存在较多安全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经常发生。要想保证工商业用户的正常用气,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就必须从根本上落实好燃气工商业用户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相关的不安全因素和风险,进而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策略。具体的安全管理策略如下。

3.1设置专业的燃气管理人员

要想从根本上提升燃气工商业用户安全管理的工作效率,首先要设置专业的燃气工商业用户安全管理人员和燃气应用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要从根本上落实好管理区域内燃气设备和管道等的维护工作,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的运行情况。一旦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法,从而保证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3.2加强对燃气设备设施的管理

燃气系统中的相关设备设施都有一定的检修周期和保养周期。对于调压器,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检修;对于燃气管道、补偿器等设备,要分季度维修和保养,并按月份进行质量和性能检查。总之,对于燃气设备设施,必须真正落实好接口和阀门检修工作,应用专业的工具检修,并遵循“半年小修、一年中修、三年大修”的维修原则,从根本上避免燃气设备设施异常问题的出现。

3.3加强对报警控制系统、胶管的管理

加强对报警器、切断阀有效性的检查,保证报警器探头及其控制系统未老化失效,并及时进行数据记录和存档。燃气工商业用户必须保证胶管连接良好,严格将胶管长度控制在2m以内,并用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管代替胶管,禁止使用质量不达标的燃气胶管。

3.4做好燃气设施的安全评估工作

在实际的燃气使用过程中,对于使用时间超过10年的管网和设备设施,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评估结论制订维护和保养方案。

3.5加大对安全用气的宣教力度

在燃气工商业用户安全管理体系中,用户是核心主体,要想从根本上降低燃气事故的发生率,必须加强对燃气用户的教育,使用户掌握与燃气相关的基础知识,明确燃气使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教给用户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应急处置方法,并多为用户讲解事故案例,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从根本上降低燃气的使用风险。在宣教形式上,可以选择发放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并在使用前对用户进行培训。

3.6其他安全管理策略

在燃气工商业用户安全管理中,要避免管道和相关设备占压问题出现,保证调压设备的灵敏性足够高,还要严格控制用气压力,保证相关用气设备运行良好;要定期检查埋地管线,避免线路和设备产生异味;通过观察附近植物的状态和水面的情况判断是否漏气;在有天然气管道的地方,要禁止火源出现;用户不能随意拆除和移动燃气设备,也不能随意安装其他设备。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燃气工商业用户数量的不断增加,燃气事故的发生率逐渐上升。要想从根本上避免一系列燃气事故出现,必须提升燃气用户的综合素质,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同时采取一系列安全管理策略,增强燃气设备的安全性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从而保证燃气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参考文献

[1]郭旭,孙婷婷.燃气工商业用户的安全管理措施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8):2090-2091.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11篇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 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第十三条 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八)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九)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9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措施的;

(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通过道路、水路、铁路运输燃气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国务院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道路或者水路运输燃气的,还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或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第二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燃气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四章 燃气使用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第二十九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 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

第三十一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信息。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当在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气种类。

第三十二条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五章 燃气设施保护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

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第六章 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第三十九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第四十一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二条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十三条 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

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依照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依照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监察的规定进行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

(二)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

(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

(四)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二)燃气燃烧器具,是指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用户所使用的燃气灶、热水器、沸水器、采暖器、空调器等器具。

第五十四条 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详解第一章 总 则

本章共七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城镇燃气工作的基本原则,城镇燃气监督管理体制,促进燃气科技进步,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燃气知识宣传普及。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统领性作用,集中反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条例》制度安排的集中体现。因此,学习和掌握《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的各条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城镇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到20xx年年底,全国人工煤气供应总量达382.4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总量405.9亿正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达1208.7万吨。全国用气人口约5亿人;其中,城市用气入门约3.45亿人,用气普及率约91%;县镇乡用气人口约1.57亿人,用气普及率约49%。燃气的普及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气行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部分地方对燃气发展统筹规划不够,重复建设燃气设施、不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等现象比较突出。燃气设施无序建设、重复建设、任意改建以及燃气配套设施建设不健全等现象比较突出,造成资源浪费、管理混乱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二,燃气应急储备和应急调度制度不健全,燃气安全供应能力不足,应急保障能力不强。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生产。而目前城镇燃气气源保障能力不容乐观,供需处于微弱平衡,管网之间互相支撑能力弱,储气能力有限,保障冬季用气峰值需求压力大。各种突发事件,都可能引起燃气供应中断。

第三,燃气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燃气经营者违法经营,无序竞争,造成燃气经营市场秩序的混乱。此外,燃气经营者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等现象普遍存在。

第四,燃气运输管理不规范,对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不严格。驾驶员等有关运输人员无证上岗、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驾驶等违反交通运输安全的现象大量存在,导致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第五,燃气用户对燃气的危险性认识不够,缺乏安全用气常识,随意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不及时更换到期或者非安全型燃气器具,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第六,燃气设施保护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造成了大量的燃气安全事故,影响了燃气正常供应,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施工,未事先与燃气经营者进行沟通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由此导致施工不当损坏燃气设施,造成燃气泄漏等事故。此外,还有其他一些人为损害燃气设施的现象,如侵占、占压、毁损燃气设施等。

第七,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不健全,政府部门间的职责分工与配合不够明确,在各地的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中,燃气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时常出现权责“错位”或者“缺位”。同时,燃气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待完善。针对城镇燃气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燃气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条例》送审稿,于20xx年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收到此件后,多次征求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安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和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海南等地方人民政府以及部分科研院所、企业、专家的意见,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和部门协调会,并赴上海、江苏、辽宁等地进行实地调研。20xx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和建议752条。各方面意见普遍认为,燃气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条例》草案总结了我国多年来燃气管理的实践经验,比较成熟,建议尽快出台。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对《条例》草案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20xx年10月19日,经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立法目的,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条例》旨在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为了加强燃气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履行职责的手段,规定了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等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对政府及其部门、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的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条例》旨在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燃气供应涉及千家万户,供应不及时、供应中断会带来严重的问题。为此,《条例》第二章规定,燃气发展规划中应当明确燃气供应保障制度,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并规定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在出现燃气供应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燃气供应。安全是燃气管理中的核心问题。燃气是危险物品,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时,不仅危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往往危及公共安全。为了保障燃气安全,《条例》对燃气经营、使用、运输、储藏等均作了一系列规定。例如,《条例》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燃气经营者应当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燃气经营者、用户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藏、使用燃气;在燃气没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等。同时,《条例》没专章对燃气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作了规定。

再次,《条例》旨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之间是供气、用气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由合同约定。对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有专门规定。因此,《条例》并未对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之间的合同关系作详细规定,而是从保障燃气安全、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对燃气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和燃气用户的用气行为作了规范。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既要遵守供气、用气合同,履行约定义务,也应当遵守《条例》,履行法定义务。《条例》关于燃气经营者经营服务活动和燃气用户用气行为的规定,目的也在于平衡双方利益,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条例》旨在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虽然燃气事业发展很快,但也存在一些阻碍燃气事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制定《条例》,就是要解决燃气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有利于燃气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适用范围的规定。

本条第-款对《条例》调整的行为作了规定。按照该款规定,《条例》主要调整下列活动:

一是,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活动。《条例》第二章对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然气发展规划制度,明确了规划的组

织编制、内容、审批程序,强化了规划的权威性。确立燃气应急保障制度,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燃气管理部门在燃气储备、供求状况监管、应急处置中的职责作了规定,要求提高应急保障能力,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二是,燃气经营和服务活动。《条例》第三章对燃气经营与服务作了明确规定。确立燃气经营许可制度,结合各地实践情况,对燃气经营许可的条件、程序、实施主体、禁止行为等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燃气服务制度,明确了燃气经营者的服务义务和禁止性行为,强调了燃气经营者应当提供普遍服务,详细规定了燃气经营者应当履行的服务义务。明确了燃气经营者对相关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要求燃气经营者建立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等,对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完善了燃气定价机制。明确了燃气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三是,燃气使用活动。《条例》第四章对燃气使用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燃气使用制度,对燃气用户的用气行为予以规范,明确了燃气用户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确立了燃气燃烧器具的标识制度和安装维修制度。

四是,燃气设施保护活动。《条例》第五章对燃气设施保护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燃气设施保护制度,明确了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以及在保护范围内的禁止性活动,明确了有关单位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时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确立了市政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制度。

五是,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活动。《条例》第六章对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隐患等情况的告知和报告义务,明确了对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置措施,明确了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措施,规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依法进行燃气管理的法律责任等。

六是,与前述五个方面相关的燃气管理活动。《条例》对燃气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燃气经营服务、燃气使用、燃气安全等的监管职责、监管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

本条第二款排除了不适用《条例》规定的情形。主要是其他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具体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其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沼气与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主要是农村农户的分散独立适用,未形成规模和经营条件,与城镇燃气经营、适用有较大区别,主要受有关规范农业活动的法律法规的调整,故将其排除在适用范围外。这里的沼气,是指有机物质在厌氧环境中,在一定的温度、湿度、酸碱度的条件下,通过微生物发酵作用,产生的一种可燃气体。由于这种气体最初是在沼泽、湖泊、池塘中发现的,所以人们叫它沼气。沼气含有多种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CH4)。秸秆气,是用农业作物的秸秆,例如苞米芯、玉米、高粱、稻、麦的作物秸秆、柴草等通过气化系统生成的一种燃气,主要成分是甲烷、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等。

本条第三款对燃气作了界定。按照本款规定,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首先,本条例规定的燃气应当作为燃料适用;其次,燃气应当是气体燃料;最后,燃气的燃烧值、气质成分等应当符合一定的要求。燃气主要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其中,天然气,是指天然蕴藏于地层中的烃类和非烃类气体的混合物,主要存在于油田气、气田气、煤层气、泥火山气和生物生成气中。天然气的主要成分足烷烃,其中甲烷占绝大多数,另有少量的乙烷、丙烷和丁烷,此外一般还含有硫化氢、二氧化碳、氮和水气,以及微量的惰性气体,如氦和氩等。在标准状况下,甲烷至丁烷以气体状态存在,戊烷以上为液体。煤层气是通过地面钻井直接从煤层中抽采出来的,吸附在煤层中的可燃气体,是天然气的一种。其成分主要是甲烷,另有少量的氮气、二氧化碳和烃类气体。液化石油气,是以丙烷、丁烷为主要成分作为燃料使用的液态石油气。人工煤气,是指以固体、液体或气体(包括煤、重油、轻油液体石油气、天然气等)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人工煤气简称为煤气。除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外,燃气种类还包括生物质气。目前,作为城镇燃气供应气源的是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但不能排除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再出现其他作为城镇燃气供应气源的燃气种类,所以《条例》用了“等”字。

值得指出的是,《条例》名称为“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调整范围为“城镇”燃气管理。这里的“城镇”,是指城市、镇行政区域。目前,国家正在加快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行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让农民用上清洁、干净的新能源。在实践中,瓶装燃气由于其运输便捷、价格便宜的特点,在农村地区发展较快。大部分农村地区已经使用瓶装燃气,还有部分城镇燃气设施覆盖到的农村地区已开始使用管道燃气。考虑今后燃气发展的一大特点是配合新农村建设,加快燃气管网和配套设施向新农村延伸和覆盖,满足农村地区工业、商业、居民生活和当地建没对燃气的需要,结合现在农村没有专门的燃气管理法规的现状,《条例》附则规定: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释义】本条是关于燃气工作基本原则的规定。

在燃气管理工作中,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

燃气发展规划是加强燃气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依据,是在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协调各种条件,对各种规划要素的系统分析和总体安排。制定规划有利于统筹安排燃气行业科学合理发展,平衡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各类燃气气源发展应用,提高燃气利用效率,引导燃气行业加快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加强燃气供应安全保障工作,保障燃气供应的安全、稳定。为规范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批,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条例》第二章明确了全国和地方层面燃气发展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审批程序和内容。全国燃气发展规划规定的是燃气发展的原则性、战略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指出发展目标,科技进步目标,对各地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是各地编制规划的重要依据。全国燃气发展规划,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全国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等发展情况,根据各地的需求情况,站在全国角度编制的全国性规划,同时也是国家能源规划的组成部分。地方燃气发展规划,以部级燃气发展规划为依据,由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保障安全

燃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气体燃料,城镇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随着近年来城镇燃气供应量的快速增长,燃气安全事故已成为继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之后的第三大杀手。有关部门管理的不到位、燃气经营者行为的不规范、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知识的缺乏等均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具有意外性、突发性,一般表现为中毒、爆炸、火灾等,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有的燃气安全事故,还易引发二次事故,后果极其严重,往往造成群伤群死,给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直接影响社会运行秩序的稳定。

《条例》第六章对燃气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中不同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作了规定:一是,明确了燃气管理部门的责任,要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对燃气经营使用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生事故后要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事故依法追究;二是,明确了燃气经营者的责任,要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生事故后要采取相应措施;三是,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后有报告的义务。

同时,《条例》其他章节中对安全保障也作了专门的、系统的规定:第二章规定,在燃气发展规划中要有安全保障内容等;第三章规定,在燃气经营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要有安全管理制度、有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责任和义务、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在运输中要遵守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有关规定等;第四章规定,在燃气使用中,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等;第五章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警示标志。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有安全防护措施等。

(三)确保供应

燃气供应直接影响到城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保障。《条例》第二章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应急储备制度,供应严重短缺或中断等事件发生后,要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措施;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燃气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燃气管理部门,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条例》第三章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不得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48小时公告,停业、歇业的应事先对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其中第2l条规定,燃气管理部门对影响燃气用户正常用气的四种情形,要采取措施,保障供气。

《条例》第五章规定,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方案,报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方案中要有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四)规范服务

《条例》进一步明确对燃气工作要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燃气管理等有关部门为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提供的服务;二是,燃气经营者为燃气用户提供的管理和服务。

《条例》第三章规定,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确定和调整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燃气经营者对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燃气行业协会应当促进燃气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条例》第四章规定,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对用户就收费、服务等事项进行投门以及其他部门对用户就收费、服务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诉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信息;燃气经营者对用户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进行查询的,要在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立燃气燃烧器具的标识制度和安装、维修制度,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当在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气种类,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提供售后服务。

(五)节能高效

节约能源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燃气节能潜力巨大。《条例》规定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编制并实施燃气发展规划,规范燃气经营、服务、使用行为,宣传普及燃气知识,有利于加强对燃气节能的管理,实现提高燃气利用效率的目标。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释义】本条是关于人民政府对燃气工作责任的规定。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燃气工作需要人民政府的管理和引导。燃气工作涉及燃气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公安、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工商管理、能源等多个部门,需要政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燃气工作的责任主要包括:

一是,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目前个别地方对燃气管理未予以高度重视,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事故频发。政府必须充分重视燃气管理工作,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措施对燃气市场加以引导和规范。

二是,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具有战略意义的规划,对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工作起指导性作用。燃气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一方面提升了燃气管理工作的地位,另一方面也丰富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内涵。

三是,其他工作。包括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发展规划,根据规划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等等。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燃气工作管理体制的规定。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是全国燃气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燃气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按照现行国务院机构设置,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主要包括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指导燃气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国家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标准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燃气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燃气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目前,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是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的设置不一致,有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的是市政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在规划、施工等环节对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审查和监督;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加强对燃气经营活动的审查、审批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燃气用户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进行的投诉并予以处理;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信息;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加强对燃气安全事故和隐患的管理,对燃气经营、使用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事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公安消防、质检、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应当依据《条例》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燃气管理有关工作。例如,燃气管理、质检、工商都负有燃气质量监管职责,质检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燃气质量监管,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负有监管职责,燃气管理部门从监督燃气经营者经营活动的角度对燃气经营者提供的燃气质量进行监管。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释义】本条是关于促进燃气科技进步的规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燃气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结合燃气行业的特殊性,国家鼓励加强对燃气经营、使用、安全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加强燃气管理研究,以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来提升燃气行业的总体水平。国家应当从奖金、政策、人才等各个方面采取优惠政策、措施,加大对燃气科技进步的支持力度。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推广使用,是推动燃气科技进步的重要内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只有在实践中检验,才能逐渐成熟、完善,发挥作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积极推广使用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共同推动燃气事业的发展进步。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释义】本条是关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普及工作方面职责的规定。

安全管理是燃气工作的重中之重。燃气安全工作,贯穿于燃气工程建设及设施保护、燃气的生产储存和输配、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用具的生产和销售、燃气安全事故及隐患的预防和处理等多个环节和步骤。加强燃气安全监督管理,是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就是通过规划、应急保障、经营许可、质量检测、安全管理、设施保护、事故预防与处理等一系列制度,把燃气工作日常实践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通过法规、制度的形式予以确立、规范,形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是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各地燃气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煤气胶管脱落或者使用非安全型燃气器具致人伤亡事故、因市政施工损坏燃气管道事故、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煤气致人伤亡事故等。这些事故多是由于燃气用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燃气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使用常识,对燃气设施的保护和检查不重视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燃气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当前,应尽量创造条件,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中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青少年在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灾能力。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燃气安全知识的公益宣传活动,从而提高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 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本章共六条,规定了燃气发展规划与燃气应急保障的相关管理制度。对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实施与备案,燃气设施配套建设、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等进行了规定。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释义】本条是对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部门、编制依据、规划批准实施和备案管理的规定。

依据本条例规定,燃气发展规划分为全国燃气发展规划、省(直辖市、自治区)燃气发展规划、设区市燃气发展规划、县(市)燃气发展规划。部级燃气发展规划具体内容主要是根据各地的需求情况和全国燃气气源特别是天然气气源的情况,站在全国角度,编制全国性规划,规定燃气发展的原则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指导各地编制具体的燃气发展规划。本条例规定全国燃气发展规划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组织实施。燃气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明确燃气的发展方针、原则、目标、内容等,是指导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燃气发展规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能源规划的需要,对指导各地、各城市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无论全国还是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燃气管理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组织编制燃气发展规划,指导燃气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部级燃气发展规划对各地、各城市的燃气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地方的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应当以部级燃气发展规划为依据。从当前来看,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以及二甲醚等新型燃气已被大力推广应用,如何平衡各类气源应用、提高燃气利用效率,统筹安排燃气科学合理的发展利用,亟待国家层面编制燃气发展规划,指导各地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各类燃气的发展利用,推进燃气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燃气发展规划重点考虑燃气发展预测、气源方案、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相关政策措施等方面的问题,设区市、县(市)的燃气发展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符合全国和省级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其规划范围应覆盖乡(镇)村。重点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燃气设施工程建设、规模、管网铺设范围等具体事项。地方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燃气发展规划成果一般要经过燃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对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进行技术审查,作为政府批准燃气发展规划的依据。

经批准的燃气发展规划,具有法律效力。燃气管理、发展改革、规划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审查审批燃气设施建设工程。

各项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规划组织编制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对燃气发展规划进行修订,修订燃气发展规划应当报原审批机关,由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

承担燃气发展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规划成果应包括:(1)规划文本;(2)图纸;(3)规划说明书;(4)基础资料汇编。

第九条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释义】本条是关于燃气发展规划内容的规定。

本条例出台前,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有关燃气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都明确要求燃气管理部门编制燃气发展规划。许多地方也根据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开展了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比如,山东省、山西省已经编制完成本省的燃气发展专项规划,上海、浙江、江苏三省以及珠江三角洲已经分别完成长三角燃气发展规划和珠三角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在燃气发展规划编制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各地编制的燃气规划内容不一,编制质量参差不齐,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就燃气规划的内容和质量作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的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因此,本条对编制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作了明确而统一的规定。燃气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分类的不同,编制内容、深度应当有所区别,但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燃气气源和种类。为城市提供燃气的来源称为气源;燃气种类,一般按照燃气来源和生产方式可分为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和生物质气。其中,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可以作为城镇燃气供应的气源。燃气发展规划应当通过技术与经济的比较论证,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资源、能源、交通运输条件和财力、物力状况,因地制宜合理选择近期、远期结合的气源方案,确定气源种类,既要考虑可行性,又要兼顾连续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2)供气方式和规模。城镇燃气供应方式包括管道输送和瓶装两种方式;供气规模是指燃气的供应总量、供应区域和用户数量。

(3)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这里的燃气设施布局,主要是指市政燃气设施的布点,比如门站、加气站、灌装站等,燃气设施的布局应当结合近、远期城市居民的生活方便的需要。建设时序主要是指根据当地的社会状况和用户需求,对燃气设施的建设确定合理的时间、顺序。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应当通过方案论证确定工艺流程、气源站点的位置、规模和建设时序。

(4)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对于将来要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认真、科学的论证,决定为其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并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中。燃气设施建设用地属于城镇基础设施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范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内容,属于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禁止擅自改变用途。本条例第ll条对预留燃气设施用地作了明确规定。

(5)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由于燃气设施多设置在主要交通道路、生产生活区和建筑居住小区之间,为有效保护燃气管道、管道燃气阀门、燃气调压站、燃气储气设施及液化石油气灌装站设立的保护距离称为燃气设施保护范围。本条例第33条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以及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的活动作了规定。

(6)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燃气供应保障措施,是指为保证燃气的正常供应,用户能够连续、不间断地使用燃气所采取的措施,如:新建燃气接收门站及对门站的改、扩建,更换燃气老旧管网,建立燃气调度指挥系统,建立人户检查安全体系等采取的措施;燃气安全保障措施,一般是指各种燃气应急保障预案的建立,燃气事故抢修、抢险方案的制订,各种抢修人员、车辆、工具、仪器的配备,以及对燃气管网及各类燃气设施的检查等。本条例第12~13条和第六章对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作了详细规定。

以上事项为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应当具备的项目,规划编制原则、编制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文本和图纸内容等其他事项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大纲、标准规范等执行。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城市燃气;安全安全管理

一、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城市居民和工业企业使用的燃气主要有液化石油气、人工燃气、天然气等。燃气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由于燃气具有易扩散性、易缩胀性、易燃烧性、易爆炸性的特点,燃气的使用不当也会给人们带来灾害。近年来,随着城市气化率的逐年上升,燃气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比较典型的事例如:2010年1月4日上午11时45分左右,武安市普阳钢铁公司发生煤气泄漏事故,共造成16人煤气中毒,其中7人死亡,爆炸原因系工人未采取可靠煤气切断措施。2011年4月11日8时27分许,北京朝阳区和平街12区3号楼发生燃气爆燃事故,导致该楼东侧5单元整体坍塌,6单元大部分坍塌,造成6死1伤,爆炸原因为天然气泄漏,遇明火引起爆炸。

正是由于这种燃气易燃易爆的特性以及城市燃气使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会给城市的公共安全造成隐患甚至是巨大的损失,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才要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城市燃气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

城市燃气是一项危险的系统工程,从燃气的采气、燃气的输送到用户的使用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安全问题。

(一)燃气输送环节存在的安全问题

城市燃气输送方式主要有管道燃气、液化燃气等,在这些输送方式中,管道输气方式相较于其他的方式虽然安全性较高,但由于燃气管道输送气源具有开放性(铺设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隐蔽性(埋设地下)、危险性(燃气泄漏后极易造成事故)和长期性(使用时间长)的特点,燃气管道的腐蚀、焊接等原因可能会引起燃气事故。燃气管道泄漏的原因主要包括:

1.管道设备老化损坏

城市中有些管道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另外由于阀门、法兰锈蚀,氧化,将导致连接不严发生泄漏。

2.管道受第三方破坏

据有关部门统计,燃气事故中由于第三方破坏造成的占50%以上。因此要保证燃气管网安全、正常供气,预防和减少第三方破坏事故非常重要。第三方破坏的原因一般包括:巡线人员不到位, 保护措施不够;第三方施工方对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薄弱,存在野蛮施工现象,违章作业造成管道损坏。

3.燃气施工过程操作不当

燃气施工主要指燃气公司在燃气设施安装、带起开口作业、置换等重要施工环节。主要风险是设备材料质量缺陷、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等人为因素造成施工质量问题。

(二)用户使用燃气环节的安全隐患

燃气用户包括有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虽然工业用户使用燃气量大,但是因其安全措施等都比较齐全,一般很少发生安全事故;相反,居民对燃气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远远不够,相当一部分用户缺乏安全用气常识,大部分管道燃气用户没有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有的随意改装室内管道,有的偷盗燃气,有的使用伪劣燃气器具。有些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不够,造成许多隐患。

三、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确保城市燃气输送的安全

1.按时进行燃气管道维护和保养

燃气管道维护和保养是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对管道设备进行及时的维护,可以降低机械损坏率,对管道设备定期的保养可以减少自然损耗。这样既能提高燃气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又能延长其大、中修的周期。此外,依据系统的运行状况确定大中修周期,使设备的维修养护形成一种制度,便于提高设备的使用完好率。

2.预防和减少第三方破坏事故

防止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可以做好以下措施:(1)加强管道巡线检查。管道巡线检查的方法在防止第三方损坏方面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通过巡查,可以对燃气管线附属设施、周边第三方施工工地和临时占压建筑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为燃气管线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2)加强第三方工程的施工监护,杜绝野蛮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其他施工作业容易造成燃气管道、设施的损坏,现已成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所以要对重点地段加强布控、对违章行为要早发现并及时制止。防止违章违规占压管道,避免盲目施工损坏燃气管道。(3)提高公众素质。大多数的第三方破坏不是故意造成的, 应归结于无知, 不但不知道地下管线的准确位置, 而且也搞不懂管线的各种地面标识及其一切有关管线的事情。通过公告、开展公众教育和媒体宣传等手段, 加强与毗邻管道居民地经常性沟通,可以大大减少第三方破坏事件的发生。

3.保证燃气工程质量

燃气工程质量不过关,容易给今后管网运行留下隐患,造成供气管道事故,直接威胁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要严把工程质量管理,对全部工程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逐步从勘探、设计到施工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从而为优质、高效的工程质量提供保障,为管网安全运行提供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用户安全用气教育,强制推行安全防爆措施

1.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

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对于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燃气企业应加强同用户的联系,广泛深入地开展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具体做法如:利用电视媒体作为宣传途径,向客户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和消防知识;发放宣传材料,开办技术咨询服务,或者利用入户巡访、安全检查等时机进行燃气 有关知识的宣传。使用户了解必要的燃气管理法规,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及燃气事故的危害性,违章处理情况等。

2.加强入户安全检查

燃气企业应定期进行入户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燃气设施有无安全隐患以及操作维护人员有无相关操作证件,确保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3.强制推行安全防爆措施

国家要完善有关燃气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向用户强制推行安全防爆措施。包括:第一,加大用户私自改装燃气设施的查处力度。第二,推广居民燃气报警器,居民屋内燃气设施统一安装燃气报警器,遇到燃气泄漏能够自动切断,防止人为燃气泄漏引起的燃起事故。

总之,燃气在给我们的生活和生产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这就要求燃气企业和广大用户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燃气操作、使用规程,防止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均峰、吕宏庆,管道第三方破坏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天然气工业》2005 年12月;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燃气管线;管线工程;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特点,所以在管线工程施工中存在一定危险性,一旦诱发安全事故,往往危害范围广,救援难度大,将直接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当前燃气应用度非常高,涉及现代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燃气泄露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的新闻事件时有发生,加强燃气管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势在必行。然而,就目前来看很多燃气管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缺乏规范性、可操作性、合理性、针对性,不能为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支持,造成安全管理有效性差,无法获得预期管理效益。

1燃气管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创新的意义

燃气被誉为世界三大能源之一,对经济发展建设,科学技术进步起着积极作用,在能源领域占据重要位置,不论日常生活,还是工业生产都对其进行了应用,是家庭、国家、国际上都需求的资源,占世界能源消耗总量的百分之二十。现如今燃气用户越来越多,燃气管线建设变得至关重要。近些年来,随着燃气需求量的不断增长,燃气管道工程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加强安全管理成为燃气管线工程项目建设的首要任务。倘若在施工阶段存在问题,必然带来安全隐患[1]。燃气泄露后空气中燃气浓度超标,不仅会造成呼吸困难、头痛、眩晕、意识模糊,重则会造成窒息,导致死亡。甚至更会引起爆炸,且爆炸后释放热量大、火焰传播速度快,很难扑救。例如:二零一四年九月,岳阳市桥西园路某居民楼,发生天然气泄露,一家四口,三人死亡;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郑州高新区梧桐街与银平陆交汇处,发生燃气爆炸,造成十五人死亡,四人重伤,房屋严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五十六万人民币。然而,当前很多燃气管线工程项目建设中安全管理存在缺失现象,所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目标模糊,权责区分不明确,制度实行力度差,不能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导致安全管理有效性差,无法获得预期管理效益,安全隐患多[2]。为提高燃气使用安全性,降低安全事故率,在燃气管线工程项目建设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针对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创新与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2燃气管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创新

通过前文分析不难看出燃气管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与安全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安全是燃气使用的前提。为提高安全管理效能,应积极进行管理管理制度创新,以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下面通过几点来分析燃气管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创新:(1)实施责任承包制。想要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力度,必须明确权责,落实责任。当前燃气管线工程安全管理有效性差,就是因为工作权责分散,缺乏相应制约与竞争机制,造成制度实施力度不足。因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创新中应实施责任承包制,对安全管理的每一项工作设置工作指标和标准,对安全管理效能发挥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价,使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明确,制定完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和约束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各项任务指标顺利完成,弥补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不足,增强相关人员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在具体实施中,应建立组织保障体系成立二级推进工作小组,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推进计划,增强安全管理有序性、规范性,使安全管理效能得到最大化发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2)建立现场管理机制。燃气管线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中,现场管理非常重要,明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因此,应尽快完善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3]。在具体工程开展中,应安全管理制度创新应融入“查改并进”原则,设置三级工作小组,一级工作小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与评价,二级工作小组负责现场考察,三级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制度和管理措施实施。通过“三级”小组模式,强化制度实施力度,提高工程现场管理能力。(3)构建有效奖惩机制。想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调动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离不开明确的奖惩机制。奖惩机制构建既能起到激励作用,也能起到约束作用,能有效提高安全管理效能,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因此,制度创新中要考虑到奖惩问题,应根据燃气工程特点和安全管理需求,构建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有效奖惩机制。在安全管理中要对优秀工作班组进行奖励和鼓励,树立榜样,利用榜样效应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使相关人员能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而对于一些违规操作的班组及存在缺失的人员给予处罚,将安全管理问题上升的另一个高度,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对安全管理问题提高重视,而不是只喊口号不落实工作。

3结束语

燃气能源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工业生产都有着巨大贡献,是现代社会主要能源。但燃气具有易燃、易爆、易扩散的特点,一旦发生泄露,引起火灾或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不仅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会导致人员伤亡的出现。因此,在燃气管线工程项目实施中,必须提高对安全管理的重视,针对燃气工程特点和安全管理需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张佐锋 单位: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高波,邝婉玲.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工程的管理及安全控制分析[J].湖北燃气工业报,2014(06):10-17.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14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燃气安全发展为主题,围绕燃气安全规范管理这条主线,进一步强化整治工作力度,推动燃气市场和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坚持点面结合、城乡结合,坚持整治与整改相结合,坚持日常检查和长效管理相结合,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保证燃气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二、工作目标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燃气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特别是镇政府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得到落实,企业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强化;燃气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燃气管理长效机制得以健全,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

(一)各镇(街道)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措施落实;层层签订燃气安全目标责任书。

(二)实施老旧管网改造,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尽快完成改造任务。

(三)拆除清理燃气管道占压,年内完成安全隐患较大的违章建筑拆除任务。

(四)对液化气经营企业和经营市场的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消除违法经营液化气现象。

(五)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按照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市里对各镇(街道)进行考核打分。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市里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活动,传达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关要求,成立由住房城乡建设、安监、质监、消防、工商、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做好对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及燃气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检查培训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5月30日)

对本辖区内燃气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掌握燃气安全管理及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自查情况登记表要逐级签字,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自查情况报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10月31日)

对集中整治期间查出的隐患,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整治工作进度及开展情况随时报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项整治工作完成时间要求,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对在整治工作中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整治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并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整治方案于5月22日前报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监管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燃气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设施保护、燃气经营和供应许可办理、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安监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燃气行业实施综合监管工作;质监部门负责加强对承压燃气储罐、承压管道和液化气钢瓶生产、充装、检验环节的安全隐患整治,检查气体充装注册登记证;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燃气企业的消防审核、验收,并监督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工商部门负责对证照不齐的燃气生产、经营、储存的企业进行整治,对燃气企业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各类非法燃气经营单位、销售网点依法进行查处;城管部门负责配合各具有相关管理责任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燃气行为予以处罚。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本辖区燃气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城市燃气工程的安全管理;置换工程的安全管理;管网工程的安全管理

随着我国广大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新型气体燃料―燃气得到了广大居民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城市燃气工程行业也随之日益发展起来。但是,由于其自身具有监管难度大与点多面广的特点,使得城市燃气工程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多,为了减少甚至避免这些安全问题,应该大力加强城市燃气工程的安全管理。

1. 城市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城市燃气的种类日益增多,常见的城市燃气主要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与沼气等。它们的共性是都能够用以燃烧,同时还具有很多不同的性质。这些不同的性质决定了城市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方式的不同。如果城市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方式不合适、不恰当,就会造成安全问题事故,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巨大损失,使国家安全稳定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城市燃气工程单位以及管理人员应该意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更应该大力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同时,城市燃气管网工程也是一项既复杂又庞大的系统工程,为了保证城市燃气管网能够安全运行,应该采用经济方法、法律方法和行政方法相结合的方法手段对管网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同时,政府以及各个部门不仅要高度重视管网工程的安全管理,工程单位的各个领导以及全体员工也要重视管网工程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城市燃气管网能够安全运行。

2. 城市燃气工程的安全管理

以下重点对城市燃气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城市燃气置换工程的安全管理与城市燃气管网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分析。

(1)大力加强城市燃气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在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中,应该加强管道防腐蚀的工作,根据已经投运的城市燃气工程管道腐蚀情况来看,集中穿孔腐蚀现象相当严重,均匀腐蚀现象不明显。因此,在进行城市燃气管道工程施工时,应该采用牺牲阳极方式与强制电流方式相结合的方法手段,对城市燃气管网和长输管线进行施工;同时,应该重视燃气加臭的工作,并且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把城市燃气加臭,能够保证燃气具有可以觉察的臭味,在管道漏气时,可以减少甚至避免燃气燃爆中毒的事故问题。但是因为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局限性,燃气加臭工作常常进行的不完全令人满意,可以按照在线监测的燃气小时流量以及每日供气量,进行精确的燃气加臭工作,而不应该根据每日平均供气量进行加臭工作。

(2)积极加强城市燃气置换工程的安全管理。由于城市燃气置换工程是一项既复杂又繁重的系统工程,因此,应该大力加强城市燃气置换工程的安全管理。应该合理编写设计燃气置换工程总体方案,像各个部分系统实施方案一样,燃气置换总体方案也是燃气置换工程的重要性文件方案,同时,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对燃气置换总体方案进行编写,在编写中,应该具有详细以及可操作的应急对策与安全保障方法,在管线距离很长的情况下,还应该编入具体的置换时间,使置换速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也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管线沿途出现的异常问题;同时,也应该作好城市燃气工程交接与验收工作,进行完城市燃气工程验收工作后,相关的工程管理部门应该提供精确详细的地下管网完工资料报告,进行置换前,相关的部门置换小组应该对欲置换区域进行详细的审核,避免由于漏改与错改而导致的问题,根据实践工作,这项工作程序相当重要,可以使相当多的差错减少。

(3) 大力保证城市燃气管网工程的安全管理。应该大力作好城市燃气管网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燃气管网工程施工中,应该更加重视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以保证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质量的提高。燃气管线施工人员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该大力提高业务素质,牢固掌握燃气施工标准规范,同时,更应该完善健全管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标准;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要对地下管线施工审批要求进行严格的把关,当城建与规划部门进行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建设许可证的核发时,一旦与地下燃气管线相关,首先,建设施工单位应该不仅和燃气管线主管单位进行商讨,还要和燃气安全主管单位进行协商,其次,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建设施工单位应该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方法,最后,进行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以减少甚至避免燃气管线损坏导致的燃气泄露安全事故问题。

3. 城市燃气工程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以及对策

下文将对城市燃气工程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探讨。

(1)在城市燃气工程安全管理中,不同岗位的不同个人还未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或者责任书的签署是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在这一过程中,工程单位部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书签署往往很容易进行,因为这些部门内部有着很清晰的职责界定,并且单位管理层对其极其重视。但是这些部门之间的安全职责清晰划分是很难进行的,很难良好拟定不同岗位的安全责任书,最后工程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未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书的签署,即使进行了签署,责任书描述的内容相当粗略,当事故发生时,一群人都有相应的事故责任。因此,应该认真严肃地拟定责任书。按照不同岗位的不同工作内容,工程单位部门负责人应该认真考虑其相关的安全职责,应该清楚不同工作内容的不同环节的工作失误应该担当相关的责任,应该进行细致以及全面的描述。单位部门负责人应该统筹责任书的整个拟定过程。

(2)城市燃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还未严格。城市居民最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城市燃气管道能否进行安全的燃气供应。城市燃气工程质量一旦不过关,极易导致供气管道事故问题的发生,使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巨大损坏。所以,应该更加严格城市燃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一系列工程监督管理制度,从而保证城市燃气工程质量的高效优质。

(3)安全管理的精细化还未基于现实,还未逐步推进。 若想保持工程安全工作持续进行,就要积极形成单位的工程安全文化,建立完善城市燃气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意味着安全管理正在向精细化方向发展,虽然精耕细作式的安全管理加厚了单位的工程安全防护屏障,但是其对单位的人才以及物资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与单位目前现状相比较,它们是一对矛盾,为了化解这一对矛盾,应该积极合理解决资源性问题,应该对内部资源进行有效的重组。简单的增加资源使工程成本投入增加,同时进行内部资源重组的作用有限,此时,只有使这两种方式相互结合,这种结合方式才会使资源性问题得到改善。安全管理的精细化应该基于现实,逐步推进, 根据资源的逐步丰富,一步步地使安全管理精细化程度加大。

4.总结

随着城市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投入的城市燃气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城市燃气供应顺利进行,应该加强其中的安全管理,并且根据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寻求出解决对策与措施。

【参考文献】

[1]叶国蒲.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问题及其对策[J].城市燃气,2006,(03).

[2]何淑静,周伟国.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状况的模糊综合评价[J].上海煤气,2004,(03).

[3]黄世友.城市燃气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与防范措施[J].城市燃气,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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