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1篇

【关键词】整合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风险导向,治理导向

一、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审计区别

2012年,纳入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范围的853家上市公司中,除20家公司单独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外,其余833家公司均采取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相互整合的形式。这表明,整合审计是目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主流方式。在全面分析整合审计的必要性之前,必须在理论上探讨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区别:

第一,审计意见的区别:财务报表审计仅需对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出具审计意见,虽然内部控制对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很重要,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一般不需要对外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而内部控制审计则需要对企业在财务和非财务方面的内部控制做出严格的评估,其侧重点不同导致了审计意见发表的区别:1、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发现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应该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如果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尚未引起企业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发表否定意见,意味着财务报告的编制不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内部控制也通常存在重大缺陷,应该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二,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区别:财务报表审计是为了提高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对于关注被审计单位财务情况的银行而言更为关注;而内部控制审计是对保证企业财务报告质量良好和其他内部控制得到运行的审计,对于关注被审计单位治理的投资者而言更为关注,其有助于投资者在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基础上,深入分析企业内部控制情况、投资风险和投资价值。

第三,审计程序、审计内容的区别:1、对内部控制了解和测试的目的不同: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判断是否可以相应减少实质性程序的工作量,以及支持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在内部控制审计中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则是为了对内部控制本身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2、内部控制测试范围存在区别。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可能采取不同的审计策略,对于某些审计领域,可以不进行内部控制测试程序。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必须进行内部控制测试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每一审计领域获取控制有效性的证据,以便对内部控制整体的有效性发表意见。3、内部控制测试结果所要达到的可靠程度不完全相同。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控制测试的可靠性要求相对较低,注册会计师测试的样本量也有一定的弹性。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则需要获取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高度保证,因此对控制测试的可靠性要求较严,控制测试的样本量选择相对弹性较小。

二、整合审计的必要性分析

从上述审计意见的区别、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区别,以及审计程序、审计内容的区别可以得知:内部控制审计独立于财务报表审计。但在审计技术、审计实务工作中,两者审计模式、审计程序等存在着很多可以相互借鉴之处,在一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还可以为另一项审计提供线索和思路。

目前,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均要求由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定位在整合审计。美国的一项调查也显示,企业执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第二年的成本比第一年下降46%,将两项审计工作更好地整合起来则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为此,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也提倡将两者整合进行,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两种审计工作存在重合:内部控制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要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获得内部控制在足够长的期间(可能短于财务报表涵盖的整个期间)内运行有效的证据。二者目前均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也必须了解内部控制,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并在仅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实施控制测试。对于拟信赖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要测试其在整个审计期间内的有效性。因此整合审计可以减少审计工作量,提高审计效率。

第二,审计意见可以互相支持,提高审计质量。一方面,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在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形成结论时,应同时考虑财务报表审计中控制测试的结果,若财务报表审计的结果表明相关认定中存在重大错报,而现有的内部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重大错报,则通常表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另一方面,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也要利用内部控制审计中控制测试的结果。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缺陷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做出的控制风险评估结论,进而影响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三、整合审计案例分析

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之所以要整合,其核心在于财务报表审计需要对内部控制的了解与测试,而内部控制审计则是内部测试是否有效出具审计意见。所以以下通过案例分析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第一,北大荒201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中披露:北大荒及其子公司管理层逾越管理权限审批使用资金,未能对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如:子公司黑龙杨岱投资管理公司向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乔迁借款50000万元,其中19000万元被该公司挪用,按合同约定有16000万元逾期未收回。(2)北大荒在资产减值测试、定期核对往来款项、依法取得涉税凭证和准确计缴税金等方面存在缺陷,未能有效执行《公司资产减值提取和资产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为上述事项,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

而在2012年北大荒审计报告中披露事项:北大荒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中,有69375万元属于对合并范围之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借款。截至本报告日,我们对北大荒公司对该等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13636 万元未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北大荒公司对这些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足够和充分。故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北大荒出具了保留的审计意见,这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提及的减值事项也有密切的关系。

第二,江淮汽车201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中披露:经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根据江淮汽车董事会2013年3月28日第三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回部分同悦轿车的议案》,江淮汽车拟自2013年3月30日起召回2008年11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生产的同悦轿车117072辆。因为上述事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于上述事项并未影响企业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2012年的财务报表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

第三,深天地201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中披露:2013年3月15日,深建字(2013)39号文责令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山区西丽镇茶光路北站)停业整顿一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2012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发现深圳天地远东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际处于无生产场所、无设备、无人员状态,已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因为上述事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于上述事项使得注册会计师必须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体现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该事项,可能影响企业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所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2012年的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段与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同。

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可以发现,二者审计意见并非完全一致,在实例中主要分为五种组合情况:

1、企业内部控制不存在缺陷,则注册会计师根据财务报表审计测试的结果,对企业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出具审计意见。

2、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该内部控制缺陷与财务报表相关,故二者都需要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3、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该内部控制缺陷与财务报表无关,所以内部控制审计意见需要出具保留或者否定意见,财务报表审计可以出具标准审计意见。

4、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该内部控制缺陷并不与财务报表审计直接相关,但是注册会计师认为该内部控制缺陷对公司的影响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故财务报表审计需要出具带有强调段的无保留意见。

5、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与此相关的内部控制也影响到了企业财务报表,但被审计单位已按照注册会计师的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可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四、结论与建议:整合审计的可行性

从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之间的理论和实例分析,我们发现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着很强的关系性。注册会计师在最后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时,如果发现重大错报,只要被审计单位最后同意审计调整,注册会计师即可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则不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提请企业整改后,还要跟踪考察整改情况,才能得出控制是否有效的结论,进而决定是否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注册会计师,为了更好地实施整合审计,着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在计划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确定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以控制能否及时防止或发现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为依据的。因此,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中对于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是相同的。

2、风险评估程序:风险评估是整合审计的基础。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以设计和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应对评估的错报风险。风险评估同时也贯穿于整个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企业层面控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起决定性作用,影响着内部控制审计中业务层面控制测试及财务报表审计中实质性测试的范围。

3、注册会计师的风险应对包括实质性测试和控制测试:选择拟测试的控制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证据的性质及获得的难易程度。如果有两个以上控制能应对相关认定的错报风险,则没有必要测试所有控制,应当选择更容易获得运行有效证据的控制进行测试。当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时,内部控制即被认定为无效。如果注册会计师识别了控制缺陷,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会直接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而在整合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还应进一步评价内部控制,进行控制测试,确定该控制缺陷单独或组合起来是否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以获得足够的证据支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

4、审计结论及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结论阶段,注册会计师应综合地评价发现的错报及识别的控制缺陷,并考虑是否获得了足够证据支持对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发表审计意见。整合审计中每一部分审计的结果会支持其他部分审计的结论,注册会计师做出控制是否有效的结论应基于所有方面获得的控制相关信息,包括:内控审计中控制测试的结果、报表审计中的控制测试、由错报发现的控制缺陷及管理层识别的控制缺陷。这些信息既影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也影响财务报表审计中的控制风险评估。在综合评价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和控制缺陷后,分别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参考文献: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2篇

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是注册会计师开展的两种业务类型,而对于鉴证业务而言,其又细分为直接报告和基于责任方认定。这主要是因为:第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从整体上可以划分为鉴证业务,也可以细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因此这两种业务类型都是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保证业务。第二,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把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提供给报表使用者,而且二者都非常重视风险的导向,基于这样的内在联系,为了降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成本,在最大程度上减轻被审计单位的各种负担,应整合审计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这样不仅能够大大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中的风险,而且能够有效提高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因此整合审计兼顾被审计单位、相关利益者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利益的一项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

二、整合审计可行性的分析

在审计实务中整合审计是可行的,主要是因为:第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这两种审计业务的目标都是为了使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从而使整合这两种审计业务在根本上存在可行性。第二,这两种审计业务都需要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有很多工作内容比较相近,可以相互利用工作成果,提高审计效率。第三,整合审计对注册会计师而言不仅能够有效控制审计风险,而且能够降低审计成本、最终实现审计目标。

三、在整合审计中需要实施的程序和方法

(一)审计计划阶段

在这个阶段注册会计师应把重要性的可接受程度确定下来,而在审计实务中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对重要性的可接受水平是一致的,注册会计师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通过测试内部控制是否能够对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行为提早防止和发现来进行。如果同一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委托给同一注册会计师时,那么注册会计师就要结合这两种审计业务来制订相应的审计计划,同时应当评价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有哪些,及其对审计工作的影响程度,此外审计计划还应考虑风险评估、舞弊风险、公司规模、利用他人的工作等因素。

(二)风险评估

财务报表审计根据风险导向理念要求必须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环境进行详细的了解,而这也是内部控制审计需要执行的程序,因此只需执行一次整合审计业务,对被审计单位内部环境了解的要求程度上,内部控制审计要高于财务报表审计,因此内部控制审计对内部控制的了解成果完全可以财务报表审计所利用。风险评估是注册会计师进行整合审计的基础,是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时要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并以此设计和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来应对。风险导向、自上而下的审计方法应贯穿于内部控制审计的整个过程,源于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和对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统称称为内部控制,而源于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将对财务报表审计中实质性测试和内部控制审计中业务层面控制测试产生影响。

(三)舞弊的特殊考虑

第一,注册会计师在整合审计中可能会借助内部控制的一个或几个要素而发现存在的舞弊风险。第二,制订具体的措施来应对管理层舞弊的高风险领域,从而降低审计失败的风险。第三,因为无论是财务报表审计还是内部控制审计对舞弊的评估结果都是相关的,因此当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舞弊,就意味着内部控制需要完善,将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时间安排等产生影响。而如果财务报表审计种存在重大错报,也将对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的控制测试的范围、时间安排产生影响。

(四)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最终形成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对识别的内部控制缺陷和发现的重大错报进行综合评价,并要考虑获得的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整合审计的各个部分审计结论都是相互关联、互相支撑,内部控制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控制测试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结果,注册会计师实施控制测试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得出结论。因为这种控制既对财务报告内控的有效性产生影响,也对报表审计中的风险控制评估产生影响。目前我国仍然要求对两种审计要单独出具审计报告,而以后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审计准则,允许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务中选择单独或合并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3篇

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是注册会计师开展的两种业务类型,而对于鉴证业务而言,其又细分为直接报告和基于责任方认定。这主要是因为:第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从整体上可以划分为鉴证业务,也可以细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因此这两种业务类型都是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保证业务。第二,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把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提供给报表使用者,而且二者都非常重视风险的导向,基于这样的内在联系,为了降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成本,在最大程度上减轻被审计单位的各种负担,应整合审计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这样不仅能够大大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中的风险,而且能够有效提高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因此整合审计兼顾被审计单位、相关利益者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利益的一项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

二、整合审计可行性的分析

在审计实务中整合审计是可行的,主要是因为:第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这两种审计业务的目标都是为了使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从而使整合这两种审计业务在根本上存在可行性。第二,这两种审计业务都需要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有很多工作内容比较相近,可以相互利用工作成果,提高审计效率。第三,整合审计对注册会计师而言不仅能够有效控制审计风险,而且能够降低审计成本、最终实现审计目标。

三、在整合审计中需要实施的程序和方法

(一)审计计划阶段

在这个阶段注册会计师应把重要性的可接受程度确定下来,而在审计实务中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对重要性的可接受水平是一致的,注册会计师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通过测试内部控制是否能够对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行为提早防止和发现来进行。如果同一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委托给同一注册会计师时,那么注册会计师就要结合这两种审计业务来制订相应的审计计划,同时应当评价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有哪些,及其对审计工作的影响程度,此外审计计划还应考虑风险评估、舞弊风险、公司规模、利用他人的工作等因素。

(二)风险评估

财务报表审计根据风险导向理念要求必须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环境进行详细的了解,而这也是内部控制审计需要执行的程序,因此只需执行一次整合审计业务,对被审计单位内部环境了解的要求程度上,内部控制审计要高于财务报表审计,因此内部控制审计对内部控制的了解成果完全可以财务报表审计所利用。风险评估是注册会计师进行整合审计的基础,是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时要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并以此设计和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来应对。风险导向、自上而下的审计方法应贯穿于内部控制审计的整个过程,源于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和对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统称称为内部控制,而源于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将对财务报表审计中实质性测试和内部控制审计中业务层面控制测试产生影响。

(三)舞弊的特殊考虑

第一,注册会计师在整合审计中可能会借助内部控制的一个或几个要素而发现存在的舞弊风险。第二,制订具体的措施来应对管理层舞弊的高风险领域,从而降低审计失败的风险。第三,因为无论是财务报表审计还是内部控制审计对舞弊的评估结果都是相关的,因此当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舞弊,就意味着内部控制需要完善,将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时间安排等产生影响。而如果财务报表审计种存在重大错报,也将对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的控制测试的范围、时间安排产生影响。

(四)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最终形成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对识别的内部控制缺陷和发现的重大错报进行综合评价,并要考虑获得的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整合审计的各个部分审计结论都是相互关联、互相支撑,内部控制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控制测试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结果,注册会计师实施控制测试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得出结论。因为这种控制既对财务报告内控的有效性产生影响,也对报表审计中的风险控制评估产生影响。目前我国仍然要求对两种审计要单独出具审计报告,而以后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审计准则,允许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务中选择单独或合并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结束语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 整合

008年7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2010年4月,财政部等五部委再次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总则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这为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提供了依据。

一、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可行性

整合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应计划和实施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的测试,以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发表意见,为财务报表审计做出控制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之间的各种联系使二者整合具有可行性。

第一,两种审计工作存在重合。内部控制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要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获得内部控制在足够长的期间内运行有效的证据。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也需要深入了解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并在仅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实施控制测试。对于拟信赖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要测试其在整个审计期间内的有效性。因此,单独进行两种审计必然会造成审计工作的重复和浪费,若将两种审计整合在一起,相互利用,可以减少审计工作量并提高审计效率。

第二,内部控制审计与报表审计的结果相互补充与配合。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内控审计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形成相应结论时,应结合财务报表审计中控制测试的结果进行综合判断,若财务报表审计的结果表明相关认定中存在重大错报,而现有的内部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重大错报,则通常表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另一方面,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也要利用内部控制审计中控制测试的结果。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缺陷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做出的控制风险评估结论,进而影响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二、风险评估程序:财务报表审计以内部控制审计为依据

(一)财务报表审计风险评估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是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第一个共同程序。财务报表审计中的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和评价的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范围是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方面;了解和评价的广度应以是否足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为衡量标准,如果达到了这一标准,注册会计师即可开始设计和实施下一步的审计程序;了解和评价的深度也基本限于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健全及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但其中不包括对内部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执行的确定;了解和评价的目的是判断是否可以相应减少实质性测试程序的工作量,以及用来支持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

(二)内部控制审计风险评估程序

内部控制审计中的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的目的是为了对内部控制本身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其范围涉及到企业整体的内部控制,内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并且还需确定内部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三)两种审计在风险评估程序的整合要点

内部控制审计的风险评估程序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广度和深度均超过了财务报表审计,在审计实务中,可以将两者在此程序需要完成的工作整合进行,即风险评估程序中财务报表审计应充分利用内部控制审计所获得的更为广泛的信息,并从中取得进行下一步审计程序的充分依据,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工作量,避免重复劳动,进而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三、控制测试程序:内部控制审计为财务报表审计提供结论

(一)控制测试程序并非财务报表审计的必需程序

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和评价来决定是否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如果被审计单位设计的内部控制本身是无效的,或者设计是合理的、但没有得到执行,注册会计师则不必实施控制测试,而是直接实施实质性测试;如果被审计单位所设计的内部控制能够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重大错报,即认为内部控制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这样,就进入了两种审计的第二个共同程序,即控制测试程序。

(二)两种审计控制测试程序的区别

在控制测试程序中,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有三点区别:第一,内部控制审计要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而财务报表审计仅仅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与风险评估程序相同,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控制测试的广度和深度仍大于财务报表审计所进行的内部控制测试。第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能够证明内部控制有效的高度相关的证据,对控制测试可靠性的要求较高,样本量较大且选择弹性较小;财务报表审计对控制测试可靠性的要求相对较低,测试的样本量相对较小且存在一定弹性。第三,两者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要求也不同。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仅需将内部控制测试识别出的缺陷区分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和一般内部控制缺陷;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对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严格评定,将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一步区分为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重大缺陷会影响到审计意见类型。

(三)两种审计在控制测试程序的整合要点

注册会计师为了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需要获取比财务报表审计更多、更广泛、可靠性也更高的审计证据。因此,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测试可以直接为财务报表审计提供审计证据甚至提供结论,财务报表审计对内部控制审计在控制测试环节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的充分利用,将使审计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与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相互利用、相互支持

(一)财务报表审计

实质性测试程序对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程序的影响经过控制测试,财务报表审计进入实质性测试程序。在这一程序中,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存在错报甚至重大错报,这将会影响内部控制审计中控制测试的时间、性质和范围。这是因为如果现有的内部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这些错报甚至重大错报,就意味着在错报相应的控制点上可能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这将为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审查内部控制缺陷提供重要线索。

(二)内部控制审计

控制测试程序对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程序的影响在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测试程序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为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哪些交易和认定重点实施审计指明方向,因为如果发现内部控制存在某项重大缺陷,则财务报表在相应的账户就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就会影响财务报表审计中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和范围,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实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对实质性测试的审计程序进行调整。

可见,财务报表审计的实质性测试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测试是相互支持的,两种审计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相互利用,能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最大限度地保证审计质量。

五、审计计划的综合制定

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的审计计划制定是以对审计程序的整合要点分析为基础的,因此在分析了两种审计的审计程序整合要点之后,具体阐述如何根据整合要点综合制定审计计划。

(一)两种审计方式审计计划制定的重点

为达到充分整合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应尽量由同一组审计人员实施,两种审计的审计计划也应共同制定。结合以上对审计程序的分析,对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程序和控制测试程序主要由内部控制审计完成,在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中应详细制定这两项审计程序的计划,在财务报表审计计划中可以对这两项审计程序的计划简化表述,但应重点对实质性测试程序的计划详细编制。

(二)审计计划的持续修订是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

随着审计工作的推进,注册会计师要根据审计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总体和具体的审计计划做出调整和修正。具体来讲,如果审计人员在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审计人员应及时修正财务报表审计的实质性测试计划。同样,如果在财务报表实质性测试中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也应该考虑该重大错报对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影响,考虑是否增加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程序,扩大审计范围,以保证审计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中的重大缺陷。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审计计划的调整和修正应贯穿于整个审计业务的始终,以保证审计计划能够对两种审计的整合进行起到重要的规划和指导作用,有效地提高审计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谢晓燕,张龙平,李晓红.我国上市公司整合审计研究[J].会计研究,2009,(09).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5篇

与原审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中关于审计报告的规范内容更加系统和完整,进一步提高了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

在最新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直接对审计报告进行规范的准则有3个,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另外,在其他相关审计准则中,还就涉及审计报告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范。笔者认为,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中涉及审计报告的规定内容有了较大的调整,显得更加系统和完整,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了。具体变化主要体现在:

一、明确了审计报告的分类

根据原准则的规定,审计报告包括四种类型,即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新准则对审计报告的要素进行了调整,并将审计报告划分为标准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类。标准审计报告是指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样的划分在便于准则表述的同时,严格限定了标准审计报告的范畴,强调除了可能附加强调事项段以外,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能附加说明段和任何修饰性用语,更加规范了审计意见的表述。

有一点需要说明,1501号审计准则在解释标准审计报告时提到附加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但1502号审计准则指出:“本准则所称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也就是说,1502号审计准则在解释非标准审计报告时并未将附加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在内,也未对这一审计报告加以解释。对这种审计报告,国际审计准则700号(修订)《对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中的要求是:“一些标准、法律或审判中的惯例可能要求或允许注册会计师对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责任或审计报告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单独的段落进行说明。”

根据国际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可能为了遵守法律、法规或标准的规定或自愿选择与财务报表一同披露一些财务报表框架并不要求披露的补充信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可能涉及或不涉及这些补充信息,如果审计意见不涉及这些补充信息,注册会计师必须确认这些补充信息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显著地区分开来。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没有显著区别,就应当在审计报告中进行说明。但这并不能解除注册会计师发现未经审计的补充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中的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的责任。

二、增加了需要附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

新准则规定,当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时,如果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或者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持续经营问题除外),或者存在其他审计准则规定的附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附加强调事项段。除此以外,不应在意见段之后附加强调事项段或任何解释性段落,以免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与原准则相比,需要附加强调事项段的两种基本情形不变,但新准则中增加了“其他审计准则规定的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因为强调事项段的目的在于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所以新准则中增加需要附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更有利于维护报表使用者的利益。

其他审计准则中规定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有: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规定,如果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认为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当,选用了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管理层选用的其他编制基础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已做出充分披露,则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管理层选用的其他编制基础。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中规定,在财务报表报出后,如果知悉在审计报告日已经存在的、可能导致修改审计报告的期后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修改财务报表,并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讨论。如果管理层修改了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新的审计报告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修改原财务报表原因的详细说明,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原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中提及两种情况可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第一,当以前针对上期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如果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虽已解决,但对本期仍很重要,注册会计师可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及这一情况。第二,注册会计师在对本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可能注意到影响上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而以前未就该重大错报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上期财务报表未经更正,也未重新出具审计报告,但比较数据已在本期财务报表中恰当重述和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说明这一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中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在阅读其他信息(即在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包含的除已审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时,发现其他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中的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已审计财务报表或其他信息是否需要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其他信息而被审计单位拒绝修改,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说明该重大不一致,或采取其他措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中规定,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在强调事项段中指出,为了更好地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工作的范围,简要财务报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或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信息附注中对上述事项的说明。

三、取消了标注双重审计报告日期的做法

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公布日获知的期后事项,原准则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追加审计程序,并已作了适当处理,在标注审计报告日期时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签署双重审计报告日,即保留原审计报告日,并就该期后事项注明新的审计报告日;或者更改审计报告日,即将审计报告日推迟至完成追加审计程序时的日期。

按照1332号新准则――《期后事项》的内容,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事项以及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实。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实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审计报告日后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发现的事实,二是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的事实。对这两种情形,新准则中取消了在审计报告中标注双重日期的做法,而要求采用更改审计报告日的做法。具体要求是:无论是审计报告日后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发现的事实,还是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的事实,注册会计师都应当考虑是否需要修改财务报表,并与管理层讨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相比之下,更改审计报告日的做法在财务报表审计范围内全面地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范围,而标注双重日期的做法仅在反映有关的特定项目方面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范围。显然,取消标注双重审计报告日期的做法意味着新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

四、对合同遵守情况的审计报告采用积极保证方式

除对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实施审计外,注册会计师还可能执行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即接受委托对下列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以外的其他基础(简称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2)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包括财务报表特定项目、特定账户或特定账户的特定内容;(3)合同的遵守情况;(4)简要财务报表。

对于上述4种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审计报告,原准则规定,除合同遵守情况的审计以外,其他3种审计业务的审计报告都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而合同遵守情况的审计报告采用消极方式提出结论,即要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中指明是否发现法规、合约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规定未得到遵循的情况。但是,新准则中要求在上述4种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审计报告中全部采用积极保证方式提出结论,即对按照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要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中说明财务报表是否按照指定的特殊基础编制;在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审计报告中,要在意见段中说明财务报表组成部分是否按照指定的编制基础编制;在合同遵守情况的审计报告中,要在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守了合同的特定条款;在简要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中,要在意见段中说明,简要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其依据的已审计财务报表一致。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6篇

从实践上来看,美国提出的在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整合审计是不错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其具体的操作是由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个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这种将两种审计进行整合的办法大大提高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效率,大大降低了成本,值得我们借鉴。

一、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进行整合是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选择

1、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二者之间存在着部分重合

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时,注册会计师主要是对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及有效运行进行审计,并得出审计结果。在审计的进程中,注册会计师必须对内部控制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测试,从而获取内部控制在较长时间内实施的有效证据,而这个过程就常常包含财务报表所反映的部分内容。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注册会计师也要详细分析内部控制,完成对发生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过程中预期控制的有效性评估和认定,完成在实质性测试程序不能对层次充分且恰当的审计证据进行控制时的测试。

2、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二者之间的结果能够互相利用和支持

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在分析内部控制是不是具有有效性的过程中,必须同时认真分析对财务报表审计进行控制测试所取得的结果,如果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过程中发现相关认定存在严重的错报问题,并且正在运行的内部控制不但没有发现或者纠正严重错报的问题,那么,这就说明内部控制肯定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另外,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控制测试时的结果还要经常被利用。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不能被纠正,那么他势必会使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控制风险评估过程中得出错误的结论,从而对整个实质性测试造成影响。

二、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程序、方法

从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过程来看,决定二者整合的主要因素是对内部控制的熟悉程度以及测试,在整合的过程中,要始终将整合审计作为整个的整合过程的原则。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主要包括初步业务活动、审计计划、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审计结论和出具审计报告等五个程序 。下面对对后四个比较重要的程序进行分析。

1、计划审计

在这个程序进行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必须对能够进行的重要性水平进行初步确定。由于能不能及时发现或防止财务报表的严重错误是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判断的依据,从这里可以看出,无论是内部控制审计还是财务报表审计,在重要性水平判断上是一致的。因此,在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过程中,必须在认真分析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从而为审计过程和结果的整合提供保证。

2、风险评估程序

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过程中,风险评估程序是保证整个整合顺利完成的基础。在对于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认真分析,并对存在于财务报表中的错报风险加以鉴别和评估,从而制定和实施有针对评估错报风险的审计程序。为了尽量避免出现失误,必须将风险评估贯穿其中。为了保证拟测试控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要恰当使用风险导向和审计方法。

3、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实质性测试、控制测试。在进行拟测试控制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该着重分析证据的证据的性质和证据获得的困难和容易程度。假如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控制就可以认定错报风险,那么其他测试就可以不再使用。测试时只要发现内部控制存在一项严重缺陷就可以宣布内部控制无效。而在整合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除了进行上面的测试外,还要对内部控制做出进一步的评价,确定存在缺陷的控制与其他控制的组合是不是会使内部控制出现严重缺陷,从而获得充足的证据。

4、审计结论和出具审计报告

在这个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评价,认真分析总结在测试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将审计过程中所有分项设计结果进行整合,确保整合的结果能够对其他审计进行支持,从而得出审计结论。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7篇

关键词:审计委员会 有效性 独立董事 独立性

一、审计委员会目的研究

(一)国外文献 Eiehenshe&Shield(1985)将审计委员会在美国的设立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如)联系起来,发现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是为了顺应日益增加的审计责任。Bradbury(1990)认为,在新西兰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有三个方面原因:增加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可信性;帮助董事会完成其职责;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Bradbury还调查了自愿组成审计委员会的动机,结论是自愿组成审计委员会的潜在好处是审计委员会能带给公司较高的形象价值。Cobb(1993)发现,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有关审计委员会成立的原因众说纷纭,但他确定了成立审计委员会有四方面的职能:减轻董事会的职责;确立外部审计师与董事会之间的联系;减少非法活动;阻止财务报表舞弊。Collier(1993)对英国审计委员会进行了详细调查,审计委员会成立的原因有:强调非独立董事的作用和有效性;有助于公司董事承担财务报告方面的法定责任;保护和提高内部审计师的独立性;有助于减少审计师报告控制环境上的严重缺陷或管理弱点;促进董事会与内部审计师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促进董事会与外部审计师之间的沟通;增加公众对财务报表可信性和客观性的信心;有助于管理者承担防范舞弊或其它违规和错误事项的责任;增加投资分析者对财务报告可信性和客观性的信心。1993年,Porterer&Gendall,总结了审计委员会在加拿大、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的发展,认为公司失败是激发审计委员会产生和促使其职责改变的主要原因。尽管目前许多人认为审计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但事实上许多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是为了保护非执行董事,以免被管理层所误解,这种观点被Guthrie&Tumbull(1995)证实。

(二)国内文献国内学者杨忠莲、徐政旦(2004)的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没有提高财务报告质量的动机,审计委员会是在董事会和外部独立董事的影响下成立的,不排除上市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具有安抚媒体和装饰门面的嫌疑。谢永珍(2006)的研究结论也认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置是外部制度约束的结果。杨忠莲、殷姿(2006)通过对沪深两市2002年至2004年51家舞弊公司进行配对研究发现:非舞弊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的可能性显著大于舞弊公司。吴水澎,李斌(2006)的研究则表明上市公司自愿设立审计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是公司减轻问题和提高财务报告质量的结果。

关于审计委员会设立目的的研究没有定论,但是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以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提高外部审计质量、减少财务舞弊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另一类则以其他利益相关者尤其是高管层利益为出发点,如提高公司形象、保护董事等。当然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经济环境和公司特征,审计委员会的设立自然有不同的制度安排,但是笔者认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应当作为审计委员会设立的根本出发点。

二、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研究

(一)国外文献回顾国外关于审计委员会实施效果的实证研究文献较为丰富。主要从以下角度展开:

(1)监管能力。Zahra&Pearce(1989)从监管责任的胜任能力方面来衡量审计委员会有效性,认为有效的审计委员会能帮助董事会监督管理业绩实施监管责任Menon&Williams(1994)将审计委员会看作是减少管理者与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有效机制,作者证实审计委员会的存在仅仅是为了做表面文章,并不能强化股东对管理层的控制权,董事会也并不能依赖审计委员会提高监管能力。Kabers&Fogarty(1993)进行同类研究的结论是:有效的审计委员会需要建立在制度支持之上的权利、实际权威和勤勉的集合,而这些要素难以用传统的规范手段去评价。

(2)内部审计或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能否同内部审计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并监督好其职责履行。也将会影响到审计委员会作用的有效发挥。DeZoort(1998)专门验证了执业经验对审计委员会监督判断能力的影响,发现拥有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估工作经验的审计委员会成员相比没有此经验的成员在监督判断的持续性、个人见解、一致性、额外关注的技术水准等方面,更加接近于外部审计师的判断水平,也即审计委员会成员之间的不同执业经验会导致其监督判断的差异。Krishnan(2005)从分析审计委员会与内部控制监督的一般关系出发,通过界定内部控制质量和审计委员会质量,研究发现两者之间显著正相关。

(3)外部审计质量。2002年出台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其核心内容之一是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并就保证外部审计的独立性赋予了审计委员会更大的权力,包括选聘、激励、监督审计师和协调外部审计师的工作。提高外部审计质量也成为研究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角度之一,从审计师的选择与变更、审计意见、审计费用到非审计服务都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焦点。Raghunandan和Rama(1998)发现,非审计服务费用比重高的公司所设立的审计委员会与股东支持的解雇审计师行为正相关。Lee(2004)的研究得出了审计委员会能减少或缓解审计师辞职所带来不利经济后果的结论。Carcello&Neal(2003)从审计师变更的角度分析了审计师的独立性,验证了具有更强独立性、更好的公司治理专家和更低的持股比例的审计委员会在避免外审计师因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而被更换的问题上会更加有效,且其独立性与这种保护能力相关性关系历久弥坚。但一旦审计师遭更换,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更换比例随之增加。CoLlie&Gregory(1999)还对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与审计费用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审计委员会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阻止通过妥协审计质量来降低审计费用。研究结论是: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和保证审计范围的适当性方面是有效的,但在产生强大的内部控制环境以反映已减少的审计费用方面的有效性还缺乏证据。

(4)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在受托责任的理论框架下,财务报告是一系列委托契约的纽带,财务报告质量成为审计委员会有效性最为普遍的研究视角。1999年蓝带委员会的“蓝带委员会关于提高审计委员会效果的报告和建议”中,强调了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财务报告的地位和作用。根据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代表变量不一样,相关文献如下:一是盈余管理。众多学者将盈余管理指标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作为财务报告质量的变量,考察审计委员会特征对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Klein(2002)发现,审计委员会中外部董事比例与可操纵性应计负相关,当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降低,公司的可操纵性应计显著增加。BiaoXie(2003)认为。

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构成与盈余管理有关,独立董事所占比例越大,盈余管理发生的可能性越小。Bedard等(2003)也发现审计委员会中外部董事所占比例越高、所持短期股票期权比重越低,至少拥有一名财务专家或公司明确规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与外部审计的监督权时,公司进行激进型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越低。Bedard et al(2004)还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中财务专家的比例越高,越能有效地抑制勇余管理;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完全是独立董事时,盈余管理的可能性更小。二是财务舞弊。Mcmullen(1996)通过对存在舞弊行为的上市公司与非舞弊公司的配对样本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的存在能够减少由于财务舞弊引起的股东诉讼,减少公司季度盈余重述;减少来自于SEC的强制措施;减少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后出现的审计师更换。Abbott(2000)的研究则表明当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组成,每年的会议频率不低于两次时,公司由于欺诈或误导性财务报告而被处罚的可能性会降低。Beasley(2001)运用多变量Logit回归分析,在控制了其他影响财务报告造假与董事会结构的因素后,审计委员会的出现并未显著减少财务报告虚假的可能性,即审计委员会的存在对财务舞弊的影响并不显著。三是报表重述。财务报表重述现象与财务呈报质量密切相关,财务呈报质量越高,重大错报漏报的概率就越小,进而报表重述的几率也就越小(Palmrose&Seholz,2000)。DeFond&JiambaJvo(1991)以发生财务报表重述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发现盈利的错报可能是由财务状况的恶化引起的。同时还发现发生报表重述的公司更可能已设立审计委员会。而Abott.et.al(2000)对78家由于舞弊遭受SEC通报的公司与78家非通报公司进行配对研究发现,设有审计委员会、其委员是由独立董事组成且一年至少开两次会的公司;被SEC通报为舞弊公司的可能性较小。Abbott et al(2002)也发现,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委员会中,是否拥有一名财务专家与公司出具欺诈性财务报告,以及财务报告发生重报的概率呈负相关关系,而审计委员会的会议频率则与财务报告重报的概率呈负相关关系。Abotteal(2004)检验了审计委员会特征与报表重述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报表重述的发生与审计委员会规模、开会次数、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财务专业知识等因素负相关,与财务危机、负债率等因素正相关。四是财务报告信息综合评分。Andrew.et.al(2003)以投资管理研究协会(AIMR)的公司财务报告评分作为财务报告质量的变量,检验审计委员会规模、专业性和独立性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会计或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比例与财务报告质量正相关;而未发现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具有相关性。

(5)评述。国外早期的研究成果难以就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达成一致结论,这不仅与学者们多方面的研究视角有关,而且与相关部门对审计委员会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无关联。蓝带委员的相关规定与《萨班斯一奥克斯莱法案》的出台,从法律上提升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与地位,其有效性逐步显现,得到多数实证证据的支持。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专业性、活跃性等内部特征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审计委员会作用的发挥,表明审计委员会内部建设的完备性是其有效性的必要条件。国外丰富、深入的文献为我国审计委员会的相关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国内文献回顾国内关于审计委员会实施效果的实证研究文献也很充实。主要从以下角度展开:

(1)财务报告质量。吴清华,王平心,殷俊明(2006)在分析验证董事会特征与财务报告质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时,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否作为董事会的特征之一,结论显示专司监督财务报告质量的审计委员会,能够帮助上市公司很好地降低盈余管理动机和程度。杨忠莲、杨震慧(2006)的研究表明,公司董事会结构的改善,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促进财务报告质量,特别是公司成立审计委员会与否与财务报告的质量(以报表重述为代替变量)显著相关,政策执行效果初现。但作者也认为不能就此下结论认为审计委员会在监管报表质量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仍需要进一步证据验证。王雄元、管考磊(2006)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专业性、活跃性以及平均受教育年限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结论显示,独立的和高学历的审计委员会能够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而包含财务专家的审计委员会却不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频繁的开会只是为了事后解决频繁发生的问题而非前慑性地去履行职责。李斌、陈凌云(2006)以上市公司是否年报补丁作为财务报告质量的变量,从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等个方面考察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结果表明,在研究期间内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显著降低了公司年报补丁的概率,与此同时,随着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增强,权威性的提高以及主任委员独立性的增加公司年报补丁的概率将进一步降低。财务报告的质量更高。

(2)盈余管理。翟华云(2006)研究了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盈余质量的影响,上市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能够提高会计盈余质量,并且审计委员会规模的扩大能够提高会计盈余质量,但审计委员会独立性及会计专业人员方面没有发现如此结论,作者认为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但还要进行完善。吴清华,王平心(2006)通过对2003年深沪市1192家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财务独立董事和专司监督财务报告质量的审计委员会,能够帮助我国上市公司很好地降低盈余管理动机和程度。王颖,王平心,吴清华(2006)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与盈余管理水平负相关,其他解释变量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并不显著。

(3)与外部审计相关。唐跃军(2007)将审计收费与审计意见购买联系起来考察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结论显示审计委员会在一定意义上未能在审计意见购买过程中发挥对管理层的制衡作用。张阳、张立民(2007)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不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认为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并不能有效提升审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也不能令审计师免于因出具令上市公司不满的审计意见而被改聘的结果。

(4)评述。国内关于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财务呈报质量、盈余管理与外部审计质量方面。综合研究结论显示,审计委员会收效甚微尚需进一步检验,可能是因为审计委员会设立时间较短,其作用凸显尚需一定时日。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环境以及经济体制与英美等国家存在较大差异,在借鉴国外文献的同时,必须高度关注这些差异对审计委员会效率的影响,充分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董事会与高管层重叠等特征。现有国内文献大多数是在受托责任理论框架下,从审计委员会作为人的角度出发考察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效果,而鲜有考察其作为委托人履行审计师选择的职责。审计委员会选聘品质信誉高、独立性强的审计师是财务呈报质量的外部保障。也是审计委员会最终完成受托责任的一部分,两者的作用机理是相互依赖的。研究审计委员会有效性应当深入细致地考察审计委员会内部构成特征的作用,虽然已有学者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但是一方面特征变量设置不够全

面,另一方面特征变量未能体现出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某些实质特点。如在衡量审计委员会独立性时,无一例外地采用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来代表,实际上,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设仍不完善,独立董事不“独立”的现象非常普遍。

三、审计委员会特征、有效性及市场反映实证文献研究

(一)审计委员会特征的决定因素Klein(2000)检验了审计委员会特征的影响因素。发现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与会计数据信息含量价值正相关,与CEO权力超越董事会的程度负相关;CEO薪酬与审计委员会独立性负相关,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与审计委员会独立性正相关。Klein(2002)还专门考察了影响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经济因素,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与董事会规模、独立性正相关;与管理当局、股东对财务报告流程审核需求显著相关;若公司经历连续两个年度(或以上)的亏损,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会降低;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与替代性治理机制即公司规模、机构大股东的存在负相关。Collier&Gregory(1999)借助理论的分析框架,考察了审计委员会行为特征是否(或如何)受公司特殊因素的影响。结果发现审计委员会会议年度总时间与表征权益成本的董事持股水平之间没有显著相关性,也没有发现其行为与外部董事比例及公司规模之间的显著正相关性;但是,审计委员会行为却与公司所雇佣的高质量审计师(六大)、负债成本(财务杠杆水平)正相关。与董事长总经理两职合一负相关,内部执行董事进入审计委员会则减少审计委员会的努力行为。

(二)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决定因素Saad的研究:如果审计委员会成员大多数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其有效性会大大增强;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的大多数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由非执行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或主席也有利于增强其有效性;若审计委员会成员拥有丰富的知识,能较好理解公司的商业活动,也是增强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个因素。Ecto&Reinsstein(1982)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时间的长短进行了调查,认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轮换可以促进其有效性,因为新的委员会成员会问―些“更好”的问题(但并没对什么是“更好”做出解释)。然而在spanghr&Bmiotta(1990)的相关研究中,则认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时间的持续性有利于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发挥。

(三)审计委员会的市场反映Davidson et a1,(2004)等察了审计委员会成员任命的市场反应,当公司向市场传递财务专家任命信息时,股东对其表现出了信任(而且具有审计公司从业经验专家优于公司财务管理执业经验专家),公司的股票价格也会作出积极反应。Defoud et a1,(2005)同样发现财务专家的任命会得到市场的超额回报,而且也主要集中于那些有着良好的整体治理环境的公司。Srinivasan(2005)则从审计委员会成员因财务报告失败而承受的信誉损失成本角度,发现在公司做出财务重报后的三年内,平均有48%的董事被更换(如果重报前是高报盈余),同时,在其他公司董事会的任职将会失去25%,这对于审计委员会而言尤为明显,因此,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面对财务报告失败蒙受着巨大的信誉损失风险。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8篇

美国2002年颁布《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强制性地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2008年5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标志着我国控制规范体系已经建立,随着我国内部控制体系的逐渐建立和发展,2010年《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使内部控制审计成为一项新的审计业务,自2011年起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扩展到其他上市公司实施。这样,内部控制实施效果的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异同等问题引起的整合审计也成为学者们的关注点。闫立社(2013)认为整合审计可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还可以使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结论互相印证。本文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对比分析来说明对二者进行整合审计的必要性,并说明如何进行整合审计。刘永君(2013)则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及审计质量和效果三个角度来分析了整合审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异同点出发,对二者进行对比分析,以此阐述整合审计的必要性,最后并说明了整合审计的实施流程,这对我国整合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整合审计的必要性

美国的内部控制审计一直处于世界的前言和领导地位,而整合审计最早起源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发起的内部控制审计。所以整合审计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二项业务的审计,是注册会计师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联合实施审计。对整合审计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指派同一个项目组执行审计业务;二是由同一家事务所不同的项目组实施审计且在执行过程中保持沟通。正因为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具有重复性,以此减少审计工作量,所以需要进行整合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三、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比较

内部控制是单位重要的管理活动,它希望试图解决三方面问题,它们分别为财务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可靠性、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审计工作对法律法规的有效遵循。优秀的内部控制能够提高单位经营效率,也能促进单位未来长期发展战略的快速形成。

具体到内部审计工作,它就要求单位实施控制设计财务运行的有效性,并交由注册会计师来实现对单位内部的控制审计工作。如果单位内部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会通过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来实现审计披露,基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来合理确保单位财务报告及相关真实信息被应用于整合审计的控制过程当中。再者,内部控制也能确保单位资产实现可靠性控制目标。

再看财务报表审计,它基于以下两种状况才会强制要求实施内部控制测试,第一是在评估认定层次出现重大错报风险时,此时预期控制运行有效,单位可以确定实质性内部控制程序性质,也能够通过验证注册会计师拟信赖度控制的有效性;第二就是实施性程序无法为整合审计提供认定层次适当且充分的审计证据,也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业务需求。所以说,要基于整合审计来有效划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内部控制侧重点,尽量防范和降低内部控制实质性测试所存在的现实风险。

四、采取正确的整合审计方法

根据我国审计指引第十条规定,单位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必须采取自上而下的实施方法,它主要针对注会识别风险、选择拟测试控制等基本思路展开。之所以采用该种方法主要是因为它能够起始于财务报表审计层次,充分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的诸多风险,鼓励单位注册会计师将关注重点集中于财务控制层面上,并将财务工作自然过渡到大账户、列报等相关财务报表的审计认定层面上。具体来说,要采取正确的整合审计方法来促进单位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了解与单位财务报告所相关的内外部风险,能够清晰识别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所必须的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内容。另外,要对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进行性质、时间安排以及范围的有效界定,看其是否会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测试环节。注册会计师也要考虑在早期业务执行阶段来对单位内部控制实现中肯评价。

二是要做到对重要账户、列报的有效识别和认定,判断账户列报中可能存在的固有风险,并考虑整合审计对单位内部财务的控制影响。

三是要合理选择拟测试控制,要对单位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进行内部控制影响测试。而选择项测试项目标准则取决于该测试单独或合并后是否能满足单位对相关认定错报风险的应对对策。

五、正确认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相互关系

根据单位整合审计的基本要求,单位内要同时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发表,并正确认知两种审计报告所存在的微妙关系。这种做法能够促进单位更好理解有关财务信息?理与规划,确保单位方面做出正确决策。

对单位而言,财务报表就是其财务信息的最重要载体,它体现了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所以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单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整合审计时一定会发表无保留意见,为单位避免重大错报发生。当注册会计师对单位财务报表发表过程中提出无保留意见时,就说明单位的财务报表是不存在重大错误的,此时其内部在整合审计方面会出现两种状况:第一,其整合审计规划下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正在有效运行,可以即时防范并纠正重大错报问题;第二,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或重大错报已被校正。此时可以证明单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存在重大缺陷的,单位在整合审计工作当中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非无保留意见,避免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时出现更大的错报风险。

六、整合审计流程实施过程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内部控制审计对内外两方面环境的了解来得知被审计单位的风险情况,并且运行的有效性审计工作完全可以通过被执行财务报表审计的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及环境这项工作利用,同一审计组不必重复性工作或者同一事务所的不同审计组经过适当沟通也可以进行了解。

(二)控制测试

财务报表审计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中,需要进行的控制测试要在拟信赖的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有效性之前。由此可见,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测试不是必须的。二者的测试范围不同,财务报表层次的审计要求对认定层次的相关控制。所以,财务报表审计中的控制测试可以在实施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测试后不必实施。若是由不同的项目组进行审计则进行适当沟通后也可以减少重复性的工作来完成审计工作。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9篇

[关键词]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整合审计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6. 013

[中图分类号] F239.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6- 0027- 02

1 整合审计理念的提出

美国安然事件后, 财务报表审计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保证程度受到普遍质疑。美国国会和政府为此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要求管理层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结构和程序有效性进行评估,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应该对管理层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进行鉴证并出具报告,即明确要求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应与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相整合,以期从根本上解决财务信息质量问题。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于2007年5月颁布了第5号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相结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强调按风险导向的要求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 并首次提出整合审计的模式。我国财政部等五部委于2010年4月联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审计指引》,同时提出了自2011 年起逐步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资本市场已经进入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整合审计的时代。

2 整合审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内部控制审计是指注会计师对特定基准日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财务报表审计是指注会计师通过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 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 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整合审计是指注会计师对同一被审计单位既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又进行财务报表审计, 通过整合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 可以同时实现二者的目标,即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支持其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意见,支持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控制风险的评估结果。

2.1 整合审计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都属于鉴证业务, 也都是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都强调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两种审计的最终目的都是为利益相关者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由于两种审计存在上述关系,应当将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 否则会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制度运行成本, 也增加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负担和工作负担。整合审计既可以提高审计效率, 降低审计风险, 也能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所以整合审计是一种经济可行,同时兼顾了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被审计单位和注会计师行业三者利益的审计制度。

2.2 整合审计的可行性

整合审计在实务中具有很强的可行性。首先, 两种审计业务的目标一致, 都是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将两种审计业务进行整合的可行性。其次,两种审计业务中有大量工作内容相近,如二者都要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工作成果能够互相利用, 提高审计效率。第三, 整合审计有利于注会计师适当节省审计成本、控制审计风险和实现审计目标。

3 整合审计的具体实施程序和方法设计

借鉴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PCAOB)的做法,我们从计划审计阶段、风险评估程序、风险应对、对舞弊的特殊考虑、出具审计报告等5个阶段整合审计流程。

3.1 计划审计工作阶段

在审计计划阶段,注会计师应当初步确定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审计实务中,通常以内部控制能否防止或发现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为依据来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因此,两种审计中对于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是相同的。当注会计师接受委托对同一家公司同时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时,应结合两种审计制订审计计划,促进审计过程及审计结果的整合。因此,制订审计计划时,注会计师应当评价某些事项对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是否有重要影响, 以及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将如何影响审计工作。制订审计计划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风险评估、公司规模、舞弊风险、利用他人的工作等。

3.2 风险评估程序

风险导向理念下的财务报表审计应首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也需要首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因此执行整合审计业务只需要执行一次即可,在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环境时,内部控制审计比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要高。注会计师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框架详细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情况,而财务报表审计中要求的对内部控制的了解便可完全利用内部控制审计的成果。

风险评估是整合审计的基础。注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应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以设计和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应对评估的错报风险;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也应使用风险导向、自上而下的审计方法选择拟信赖并进行测试的控制。内部控制分为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和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其中企业层面控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起决定性作用,影响着内部控制审计中业务层面控制测试及财务报表审计中实质性测试的范围。

3.3 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选择拟信赖并进行测试的控制时,注会计师应考虑证据的性质及获得的难易程度。应选择相对容易获得运行有效证据的控制进行测试。如果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时,内部控制即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如果注会计师识别了控制缺陷,即使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将一个或多个相关认定的控制风险评价为最高水平,也不能排除注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整合审计时,注会计师不仅要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还应进一步评价内部控制,进行控制测试,确定该控制缺陷单独或组合起来是否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以获得足够的证据支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

3.4 整合审计中对舞弊事项的特殊考虑

整合审计强调对舞弊的关注,对舞弊的考虑具有相关性。首先, 在整合审计中,内部控制的五要素中的一个或几个要素的集合可能帮助注会计师及时发现舞弊风险。其次,管理层舞弊均被确定为高风险领域, 有专门的应对措施,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失败的可能性。最后, 内部控制审计对舞弊的评估结果与财务报表审计的评估结果是相关的, 如果内部控制审计发现舞弊, 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就会影响财务报表审计中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注会计师应当根据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对实质性程序进行调整, 而如果从财务报表审计中发现了重大错报, 也会影响内部控制审计中控制测试时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即注会计师应在内部控制审计中考虑重大错报的原因是否由舞弊造成的, 进而确定内部控制缺陷。在财务报表审计中, 注会计师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来评估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方面是否存在舞弊行为。在内部控制审计中, 注会计师应该考虑依据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风险的评估结果来修改审计计划, 并测试相关控制, 以确认是否存在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或因内控制度漏洞导致舞弊的控制缺陷。同样, 注会计师也应该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考虑控制测试的结果。如果确实存在舞弊控制缺陷, 注会计师可能需要实施进一步程序以查明是否确实存在舞弊并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

3.5 出具审计报告

在形成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时,注会计师应综合评价发现的重大错报及识别的控制缺陷,并考虑是否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对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发表审计意见。整合审计中每一部分审计结论与其他部分审计的结论是互相支撑的,注会计师应当控制测试并得出是否有效的结论的内部控制包括内控审计中控制测试的结果和报表审计中的控制测试。因为这种控制同时影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财务报表审计中的控制风险评估。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要求两种审计应该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我们可以借鉴PCAOB 的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相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在审计实务中允许注会计师可以选择单独或合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4 结 论

综上所述, 我国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的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的整合审计很有必要性,在审计实务中也具有可行性。整合审计对提高审计效率、发挥审计的协同效应以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重要作用。应当从审计计划、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出具审计报告等阶段对整个审计流程进行整合,并对舞弊事项进行特殊考虑。

主要参考文献

[1]张龙平,陈作习.美国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及启示[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9(1).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10篇

2007年是我国上市公司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一年,也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开始全面执行新执业准则的头一年。因此,《审计》教材变化很大,体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内容要求。加上审计工作本身就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审计》教材的内容既抽象又具体,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历的人要想深刻地理解有关知识,顺利通过该科考试,的确存在一定的难度。然而,《审计》也并不像很多考生想象的那样高不可攀、深不可测。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考生能够把握本科目的命题规律和特点,掌握科学的复习方法和应试技巧,讲求学习的战略战术,巧学活用,同时树立敢于面对挫折的坚强意志和必胜信念,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就完全可以化难为易,顺利通过考试。也就是说,考生要顺利通过《审计》科目的考试,需要信心、实力加勇气。

一、近年《审计》科目的命题规律和特点

(一)命题规律和特点分析

1.全面考核,突出重点,理论结合实务。这是我国自1991年开始实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以来,审计科目一贯遵循的命题原则。全面考核,即试题一般要覆盖教材所有章节的内容;突出重点,即试题着重考核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审计工作本身就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务操作性,因而考试的命题经常是将审计理论与审计实务结合在一起,要求考生具备较强的融会贯通能力、实际运用能力、职业分析和判断能力。例如,将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认定同审计目标的确定、审计测试程序的运用以及审计证据的获取等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将相关财务会计知识和审计一般原理运用到会计报表审计的实务中,并结合审计重要性原则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等。考生应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理解和掌握课程中的难点和重点内容,并注意知识结构的系统化及整体把握。

2.注重实战操作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从2003年开始,《审计》科目的命题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充分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侧重实务操作”的特点,无论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都更加贴近审计实务操作,将实务中可能遇到的某些具体审计问题集中于一个特定的情景中,考查考生能否站在注册会计师的角度去分析思考问题,进而恰当地处理和解决这些实务问题;另一方面加大了对相关会计知识运用的考核力度,密切了审计与会计的关系,体现了会计知识是开展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重要基础的指导思想。命题方式的变化,说明试题内容的灵活性和综合性在不断提高,死记硬背的东西越来越少,越来越注重于对考生综合能力的测试。考生应及时应对这种变化,注意从知识测试型向能力测试型转化,总结规律,理解记忆,努力培养自己融会贯通、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体现准则变化的新思想、新内容和知识更新的要求。《审计》考试教材充分体现了审计准则的内容和要求,试题中也有很大一部分内容是对审计准则理解和运用的考核。因此考生必须认真领会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内涵实质,特别是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2007年《审计》教材内容变动很大,这些内容往往成为考试中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方面。因而,考生要注意了解当年教材的变化情况以及《会计》等相关学科的最新知识。

4.强调对基本概念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在每年的客观题中都会设置一些涉及基本概念问题的“圈套”或“陷阱”,如果考生基本概念不清或把握不准、理解不透,就很容易上当出错。

(二)题型题量分析

在题型方面,《审计》科目自1997年取消填空题型以来,一直保持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综合题五类题型。前三类属于客观题,主要考核考生对本课程基本知识点的全面理解和掌握;后两类属于主观题,主要考核考生对本课程重点、难点的理解掌握以及对基本知识点的综合分析、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和职业判断的能力。在题量和分值分布方面,虽然每年的具体情况都略有不同,但试题总量基本控制在40个小题左右,其中主观题的题量基本保持在5-6道,所占总分值却高达60分以上;客观题的题量虽然由2004年和2005年的32道增加到2006年的37道,但判断题和多选题的单位分值却由原来的每小题1.5分降低到每小题1分,所占分值并没有太大的提升。近三年的题量和分值分布情况如下页表1所示。

客观题与主观题所占分值比重的变化,充分体现了对考生提高实务操作能力的要求。考生必须在掌握好审计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同时,注重审计实务,将理论灵活运用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当中。

二、今年教材内容的基本结构

2007年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重大变革的一年。伴随着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正式实施,2007年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教材也充分体现了新执业准则的精神和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不仅整体上由原来的十六章扩展到现在的二十二章,而且几乎对每一章的内容都做了不同程度的修改、补充、删减。这些根据新执业准则增加和修改的内容都应引起考生的关注和重视,并作为2007年考试的重点加以对待。

从整体结构上来说,近年审计教材的内容大体可划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属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础知识,由第一章至第五章构成。主要介绍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一些基本概念、业务范围、职业道德、执业准则体系及法律责任等。这部分内容比较简单易懂,也不具有太强的实务操作性,命题的综合性和难度一般不太大,所占分值也不高,主要是为理解以后各章奠定基础。

第二部分:属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由第六章至第十二章构成。这部分内容基本上涵盖了审计的基本程序、方法和执行审计业务过程的主要工作,集中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指导审计实务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方法基础,因而是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往往会与后面的实务部分结合起来,出一些灵活性和综合性比较强的题目,所占分值较高。考生要学好这部分内容,必须具备较强的理论与实务的融会贯通能力,能够在理解审计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将理论较好地运用于实践,做到审计理论与审计实践相结合。

第三部分:属于财务报表审计的实务技能,由第十三章至第十九章构成。主要按照企业各项业务循环分别阐述了财务报表审计的具体方法和程序,以及评价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整个过程和具体要求。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是当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最主要的业务内容之一,也是企业与事务所发生业务关联的主要领域。这部分内容主要体现审计理论与审计实务以及会计知识的结合与融会贯通,也是本课程的重点考核内容和分值较高的重点区域所在。

第四部分:属于除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由第二十章和第二十一章构成。这部分内容着重介绍了特殊目的审计业务、验资等特殊审计领域以及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也是可能出简答题或综合题的区域。

第五部分:属于相关服务业务,由第二十二章构成。这部分内容着重介绍了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和代编财务信息业务的基本原理。对这部分内容,考生应主要关注出客观题的可能。

三、今年考试中应注意理解和掌握的关键知识点

在今年的应试准备中,考生应以考试大纲确定的考试范围为依据,在对考试指定教材的内容进行全面复习的基础上,注意按照熟练掌握、重点理解和一般了解等不同要求分层次地对待各章相关内容。具体来说,对各章学习要求的层次划分可参照表2所示:

根据上述划分,考生在学习中应注意正确理解和掌握下列关键知识点和重点、难点问题: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考生首先应重点理解独立性的含义、影响独立性的有关因素以及维护独立性的措施;其次应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指导意见》的各项具体要求,正确分析和判断哪些行为不违反职业道德而可以为之,哪些行为则违反职业道德而不能为之。

(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国际趋同的需要,我国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体系”改进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以适应注册会计师业务多元化的需要。如下页图1。

1.鉴证业务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按照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象的不同,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其中,审计准则是整个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

2.审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业务。在提供审计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并以积极的方式提出结论。

3.审阅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阅业务。在提供审阅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对所审阅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有限保证,并以消极的方式提出结论。

4.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根据鉴证业务的性质和业务约定的要求,提供有限保证或合理保证。

5.相关服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代编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提供管理咨询等其它服务。在提供相关服务时,注册会计师不提供任何程度的保证。

6.质量控制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各类业务时应当遵循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提出的制度要求。主要包括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收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执行、业务工作底稿和监控等七项要素。

(三)审计风险准则的相关内容

审计风险准则针对的是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问题,为注册会计师防范和控制风险提供技术支持。审计风险准则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新要求,通过修订审计风险模型,拓展审计证据的内涵,强调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审计风险准则体系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会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报风险》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组成。

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确立了新的审计模型,即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其中,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意见的可能性。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

2.《审计证据》拓展了审计证据的内涵(见图2);要求详细运用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作为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以及设计与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基础;将获取审计证据的程序区分为总体程序和具体程序。总体程序包括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具体程序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

3.《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要求从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被审计单位性质,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等六个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4.《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要求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便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见图3)。

从图3可见,审计风险准则运用的思路,就是以新审计风险模型(即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为基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评估和应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四)审计目标的确定

审计目标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以及与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相关的具体目标两个层次,是审计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从逻辑关系上来说,审计目标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认定密切相关,因为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职责就是确定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其财务报表的认定是否恰当,即对管理层的认定进行再认定。

所谓认定,是指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组成要素的确认、计量、列报做出的明确或隐含的表达。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财务报表各组成要素均做出了认定,包括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以及与列报相关的认定三大类。考生应在理解、认定基本含义的基础上,掌握各类认定的内容、性质和特点。

审计目标包括总目标和审计具体目标两个层次。我国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即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表示意见。具体审计目标是审计总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其确立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认定和审计的总目标。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认定相对应,具体审计目标也分为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审计目标、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审计目标以及与列报相关的审计目标三大类。只有明确了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才能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通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管理层认定做出结论,并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最终实现审计的目标。充分性和适当性是审计证据的两大重要特性,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职业判断,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做出评价。

(五)审计重要性及其运用

1.重要性的含义。所谓重要性,是指鉴证对象信息中存在错报的严重程度,它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如果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影响预期使用者依据鉴证对象信息做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由于注册会计师并不能绝对保证将财务报表中所有的错报都被发现和揭示出来,因而必须确定一个可以接受的报表错报水平的临界点,在这个临界点之下的错报将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反之,则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影响到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对重要性的评估需要注册会计师运用专业判断,它不能离开被审单位的特定环境。

重要性与审计证据之间存在反向变动关系。也就是说,重要性水平越高,意味着可以接受的报表中含有错报的金额越大,则对审计证据数量的需求越小;而重要性水平越低,意味着可接受的报表中含有错报的金额越小,则对审计证据数量的需求就越大。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也存在反向变动关系。也就是说,重要性水平越高,意味着可以接受的报表中含有错报的金额越大,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还没将超过重要性水平之上的重大错报检查出来,从而签发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相对较低;反之,重要性水平越低,意味着可接受的报表中含有错报的金额越小,注册会计师未能将超过重要性水平之上的重大错报检查出来,从而签发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相对较高。

2.重要性的具体运用。在审计过程中运用重要性原则,主要是基于对提高审计效率和保证审计质量的考虑。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分别从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的重大错报。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方法通常为选择一个恰当的基准去乘以适当的百分比。

在评价错报的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尚未更正的错报(包括审计中已经识别的具体错报和推断误差)加以汇总,并将汇总数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以评价尚未更正错报的汇总数是否重大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果尚未更正错报的汇总数低于重要性水平,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重大,注册会计师可以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尚未更正错报的汇总数超过了重要性水平,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可能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或要求管理层调整财务报表,以降低审计风险;如果已识别但尚未更正错报的汇总数接近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或要求管理层调整财务报表,以降低审计风险。若管理层拒绝调整财务报表,并且扩大审计程序范围的结果不能使注册会计师认为尚未更正错报的汇总数不重大,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审计抽样

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这使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和评价与被选取项目的某些特征有关的审计证据,以形成或帮助形成对从中抽取样本的总体的结论。运用审计抽样法,是现代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在进行审计抽样过程中,审计风险具体表现为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两大类,其中,抽样风险对审计工作的影响如表3所示:

审计抽样的主要工作环节包括:1.进行样本设计,包括总体设计、分层设计和样本规模设计,充分考虑影响样本规模的五个因素;2.选取样本,其基本方法有随机数表法或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选样法、系统选样法和随意选样法;3.对样本实施审计程序;4.对样本结果进行评价,包括分析样本误差,推断总体误差和形成审计结论。应重点掌握对控制测试中的样本结果和细节测试中的样本结果进行评价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在控制测试中,抽样技术的具体运用主要有固定样本量抽样、停-走抽样和发现抽样三种方法。在实质性程序中,抽样技术的具体运用主要有均值估计抽样、差额估计抽样、比率估计抽样等传统变量抽样方法和概率比例规模抽样法(即PPS抽样)。考生应注意理解和掌握这些方法的基本原理及其具体应用。

(七)财务报表审计的相关内容

这部分内容是前面各章基本原理的具体应用,更多体现的是实务操作能力和对相关审计、会计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考生在复习时应注意多作总结、归纳,并把握以下几点:

1.结合运用前面的一般原理和方法以及相关财务会计知识,做到理论与实务的融合。

2.注意会计知识的更新,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内容的最新变化。

3.在了解各业务循环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的基础上,理解各循环内部控制的特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控制测试及实质性程序的内容和方法,比较其异同,掌握其规律性。

4.掌握重点报表项目及重要测试程序,包括为验证管理当局的重要认定而实施的重要程序和具有鲜明审计技术色彩的实质性程序。例如:对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账款等往来项目的函证程序,对存货的监盘程序,对现金、有价证券、固定资产等的实物检查程序,对所有权的验证程序,对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长短期投资、主营业务收入和期间费用等项目的截止测试程序以及对有关报表项目的计价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等。

(八)完成审计工作时的特殊关注

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除了对各个业务循环包括的常规性项目实施审计测试外,还应特别关注对期初余额、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和持续经营等特殊内容的审计。

1.对于期初余额,应注意理解期初余额的含义,期初余额审计的目标和程序,掌握期初余额审计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2.对于期后事项,应理解其概念,熟练掌握对建议调整和建议披露这两类期后事项的区分,以及注册会计师对三个不同时段期后事项的不同审计责任问题。在往年的考试中,期后事项经常作为简答和综合题型的重点考核内容,对此,考生应予以关注和重视。

3.对于或有事项,应在理解其含义的基础上,了解或有事项审计的目标和审计的方法程序。

4.对于持续经营问题,应注意区分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不同责任,理解在计划审计工作与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和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三个不同的工作阶段中,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考虑。见图4 。

5.在完成审计工作阶段,还应获取管理当局声明书和律师声明书,编制审计差异调整表和试算平衡表,对财务报表总体合理性实施分析程序,评价审计结果,与治理层沟通和完成质量控制复核等。

(九)审计意见的确定及审计报告的出具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是注册会计师工作质量和执业水准的综合反映。而审计意见是否恰当又直接影响审计报告的质量,集中反映出审计的风险。

1.熟练掌握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内容和形成意见、出具报告的具体要求,具备恰当提出处理建议、正确做出调整会计分录、编制各种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等实务操作和运用能力。

2.准确把握各种审计意见的出具。审计报告中表达的审计意见类型有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四种。正确把握发表各种审计意见应具备的条件,分清四种意见类型的界限,是出具正确的审计报告,降低审计风险的关键。在这里,重要性水平是判断应出具何种审计意见类型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发生某种不能提出无保留意见的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必须评价这一情况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以决定其重要性。如果某项错报虽然重要,但对财务报表总体没有重要影响,则可以发表保留意见。如果某项错报金额非常重要又广泛影响财务报表总体上的公允性,则应发表否定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使注册会计师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就应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在判定某项错报是否非常重要时,还必须考虑这项错报对会计报表各个部分的影响程度,即牵扯性。一项错误越有牵扯性,则发表更严厉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

3.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出具。除了四种基本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外,当存在下列情形时,可以在审计报告意见段的后面增加强调事项段:(1)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2)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持续经营问题除外);(3)存在其他审计准则规定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目的只是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某些重大事项予以关注。

4.理解注册会计师对比较数据的审计责任和报告责任以及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重大不一致、对事实的重大错报和审计报告日后获取的其他信息的审计责任。

(十)特殊审计领域

1.特殊目的审计业务。了解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含义和发表意见的要求,理解四种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在出具审计报告时的特殊考虑以及不同特点。

2.验资业务。验资也是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定及常规业务之一。考生应注意理解掌握验资的基本概念、审验范围、审验程序以及验资报告的基本要素和各类验资报告的编制方法。

(十一)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

1.财务报表审阅业务。应了解财务报表审阅业务的目标、审阅范围和保证程度;理解审阅程序以及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和结论类型;掌握各种意见类型审阅报告的特点。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 整合审计

一、内部控制审计产生的背景

(一)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准则制定背景 2001年安然事件及其随后的世通等一系列公司经营失败事件严重地损害了公司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使人们对对美国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和公允性产生了怀疑。为了应对这一严重后果,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颁布了由其总统签署的《萨班斯一奥克利法案》。其中,法案404(a)条款要求上市公司管理当局评估和报告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法案404(b)条款要求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管理当局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进行鉴证,并报告其鉴证结果。为贯彻执行404条款,美国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于2004年3月了第2号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相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以下简称ASNO.2),就审计人员根据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进行审计做出了具体、详尽的指导。AS No.2成为审计师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管理层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标准和依据,从而导致了审计实务的重大变化。PCAOB于2007年5月颁布第5号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一体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以下简称AS NO.5)。AS NO.5在保持了AS NO.2揭示内部控制重大薄弱环节、降低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可能性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对重要控制的关注,并通过删除不必要的审计程序、修订小规模企业审计准则和简化审计准则来提高揭示重大控制缺陷的效率和准则的可阅读性。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 内部控制鉴证是注册会计师的重要业务,我国相关证券和金融监管法规中都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进行独立鉴证或评价。为满足注册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首发和再融资业务的需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09-年了《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而正式确立了我国的内部控制鉴证规范。《意见》第二条说明内部控制审核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就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对特定日期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内部控制鉴证规范已难以适应推动公司管理层切实履行经营管理和受托责任、保护投资者利益和提高审计效率、效果的需要,且不能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2008年5月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魔胄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由此引出注册会计师需要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供了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正在制定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一系列操作指引。我国为了完善内部控制鉴证规范,在2008年了《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为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提供专业规范和指导。

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概念界定

(一)广义内部控制 20世纪90年代,美国“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对内部控制作了如下描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应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构成。这应是目前为止最为权威的广义内部控制的定义,即包括财务、经营、遵循风险及其他风险管理的控制(缪艳娟,2007)。我国2008年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的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定义可以看出,我国基本采用了美国COSO中内部控制的定义,笔者认为这应是广义的内部控制,这一定义为我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供了基本标准,也是本文所采用的内部控制的涵义。

(二)狭义内部控制笔者认为,狭义内部控制的定义应借鉴PCAOBASNO.5审计准则所定义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我国的狭义内部控制应定义为,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其目标主要是合理保证企业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狭义内部控制包括以下方面的政策和程序:保存足够详细的记录,准确、公允地反映企业的交易和资产处置情况;合理保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的要求记录交易,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已经过企业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授权;合理保证及时防止或发现未经授权的、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取得、使用或处置企业资产。这一狭义内部控制概念的提出主要是为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时,专门针对财务报告领域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三)内部控制审计在借鉴美国ASNO.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情况,笔者认为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可定义为: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企业在特定时点(以下称审计基准日)管理层针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的自我评价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需要说明的是此时的内部控制是前文述及的狭义内部控制,如果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所有方面进行评价,即对广义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其可行性受到一定制约,超出了其专业胜任能力,因此评价范围应具体有所指,才真正具有实际意义和可行性。

三、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联分析

(一)业务类型相同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类型包括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根据鉴证对象信息是否能被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根据保证程度,鉴证业务可以分为合理保证业务和有限保证业务。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在内部控制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鉴证对象)进行评价而形成评估报告(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评估报告可为预期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而形成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财务报表

可为预期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都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两者业务类型相同。但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是主观的、定性的,能否真正做到合理保证还存在疑问。

(二)审计目标的共同性 虽然对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各有所侧重,但两者的共同目标都是为了向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提高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信息的质量。

(三)控制测试对实质性程序的影响 如果在内部控制审计中识别出某项控制缺陷,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该项缺陷对为将财务报表的审计风险降至适当的低水平,拟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如有任何影响)。无论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控制风险评估水平或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如何,注册会计师都应当对所有相关认定实施实质性程序。为对内部控制发表意见而实施的程序并不减弱该项要求。

(四)实质性程序对注册会计师就控制运行有效性结论的影响 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财务报表审计中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结果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作出的、与选择和实施实质性程序相关(尤其是与舞弊相关)的风险评估;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和关联方交易情况;表明管理层在作出会计估计和选择会计原则时存在偏见的情况;实质性程序发现的错报。该项错报的严重程度可能使注册会计师改变对控制有效性的判断。为了获取有关选择拟测试的控制是否有效的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直接测试该项控制,而不能根据实质性程序没有发现错报,推断该项控制的有效性。然而,注册会计师实施实质性程序没有发现错报,也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在确定针对某项控制的有效性得出结论所必需的测试时作出风险评估。

(五)工作成果可以互为所用 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相互影响,为了节约审计成本和审计资源,二者的工作成果可以互为所用而且不会降低审计质量。具体来讲:当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同时,又受托对该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此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在其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可以直接利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作为对控制风险的评估,最终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当注册会计师已对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已提供审计报告,之后又接受委托对该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这样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不需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可以直接利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结论。因为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承担法律责任.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结论是较为精确和可靠的,因此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可以利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来评价控制风险。当注册会计师先接受委托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提供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此后才接受委托对该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时一般已进行了内部控制评价,并且可能提供了管理建议书,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可以利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但这一结论的准确度一般不高,注册会计师不能直接利用,而要在其基础上,补充和扩大内部控制测试范围,以收集更充分的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的证据,最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合理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现实选择

(一)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 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比较可以看出.两者业务类型相同.都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合理保证业务;工作的最终目的都是为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两者都强调风险导向思路,即评估、识别和应对风险;且两者的工作成果相互影响,互为所用。鉴于二者的关联性,将内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进行整合,将有助于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美国AS NO.2也明确指出,上市公司的审计人员需要在财务报表审计的同时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并提出了整合审计的理念(Integrated Audit)。在对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时,注册会计师应有效、协同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实现两者的目标。在审计过程中既要考虑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得出的结论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也要考虑财务报表审计得出的结论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12篇

(一)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动因研究

国内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动因研究可分为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两种。理论分析的研究数量很少,目前较有代表性的周莉(2010)对国际上主流的审计需求理论进行了阐述,并结合我国的制度背景进行了理论分析。她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审计动机与审计需求的信号假说相符,但也提出自愿审计需求并不一定是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上市公司传递虚假信号的动机可能导致对低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我国对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实证研究大多基于审计需求假说,从公司内部因素展开分析。杜兴强等(2007)一方面基于审计需求动因认为资产负债率和资产收益率显著影响是否自愿接受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另一方面基于持股角度则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资产负债率同自愿接受中期审计显著正相关,管理当局持股比例同自愿接受中期审计显著负相关,独立董事的作用则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刘斌等(2008)的研究证实了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冲突假说和信号传递假说,其研究显示债务成本越高、盈利越好的公司越愿意进行自愿中报审计。简建辉等(2012)的研究发现公司中期财务报表自愿审计与公司的成长性和公司规模显著相关,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权性质对公司的自愿审计有一定影响。周莉(2010)和杜兴强等(2007)均认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没有来自于中期报告保险需求的自愿审计动机。

(二)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经济后果

研究我国学者一般从宏观和微观这两个层次展开资自愿审计经济后果的实证研究。张天舒等(2010)认为上市公司自愿审计行为降低了盈余管理水平,有助于提高其盈利反应系数。梁丽珍等(2012)发现进行中报自愿审计的上市公司平均绩效高于其他组合,且这些上市公司当年的绩效较前一年有明显增长,但在未来有下降的趋势。上述研究均表明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提供了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积极的经济后果。然而,更多研究对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经济后果不持乐观态度。汪晓林(2013)以沪市A股市场上2001年、2005年、2007年、2009年为样本,分析发现证券市场对中报审计公司的反应并不明显,这可能是许多公司不愿进行中报审计的原因之一。刘斌等(2008)认为由于审计合谋的存在,自愿审计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低于未审计公司,且由于无法识别自愿审计后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投资者只能根据公司管理层传递的信号做出积极的市场反应。陈欣等(2008)的结论表明自愿中报审计的公司有比未审计公司更低的非正常性应计利润,并非因为自愿审计降低了公司中报的盈余管理水平,而是因为高盈余质量公司更倾向于进行中报审计。吴水澎等(2009)的研究也表明,在考虑了上市公司自选择因素之后,自愿审计并没有降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简建辉等(2012)发现市场对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行为有一定的正面反应,但这种反应效力不足,且持续力较低。综上所述,现有的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研究结论显示其经济后果大多数为不太显著。

二、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研究总结与展望

国内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目前的研究成果可从以下几方面总结:从发表刊物上看,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较少,能称之为严谨可靠的学术成果还屈指可数;从成果数量上看,相对于其他领域还比较少;从研究方式来看,规范研究很少而实证研究较多,这其中事件研究法又占了多数。未来相关研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拓展理论基础

现有研究基于有效市场理论和现代企业理论视角下的审计需求理论展开。从检验结果看,一些公司治理因素被证明是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动因,这支持了成本冲突假说和信号传递这两个假说。鉴于我国的保险市场和相关法律诉讼制度还不完善,现有研究并未对保险假说进行检验。随着我国审计制度的健全,完善审计需求理论的验证可成为一个研究方向。另外,可以考虑将新兴的行为经济学理论引入现有研究,因为基于行为学视角的非理性因素也会影响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的自愿审计行为。通过考虑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审计的行为倾向,排除中报审计的内生性因素再分析其经济后果,也可以成为一个研究课题。

(二)扩展研究方法

目前对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研究多为实证研究。在动因研究中多数学者采用了回归分析法,少数学者还考虑了上市公司的自选择因素,采用二阶段回归分析法;在经济后果研究中,多数学者参照经典会计信息经济后果的事件研究法,分析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审计的市场反应。但目前国内以统计模型为基础进行的有关实证研究成果存在不少问题。譬如,有关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等问题的实证研究成果较为陈旧,形成实证成果的数据来源可能不足并缺乏可靠度。总之,现阶段对我国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自愿审计的规范研究还相当缺乏,但实证研究成果也能对规范研究的起步提供一定参考价值。

(三)探索研究背景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13篇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通常简称年报审计,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中最重要的业务。根据新审计准则,年报审计实施风险导向审计。风险导向审计是以审计风险为出发点,通过对产生风险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价,调整审计策略和审计资源分布,使审计成为一个不断克服和降低风险的过程。可见审计风险在审计中居于中心位置,与审计过程的许多事物存在密切联系,因此不能孤立研究审计风险,需要从审计风险内在构成要素与外部相关要素之间的关系来研究审计风险的规律,我们用审计风险结构一词来概括审计风险内在构成要素与外部相关要素之间的关系。

一、研究审计风险结构的意义

2006年公布、2007年开始实行的审计准则并没有明确提出审计风险结构,但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新审计准则中还是包含了审计风险结构。年报审计属于鉴证业务。鉴证业务风险在审计准则中被表达为在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提出不恰当结论的可能性,它包括注册会计师不恰当地提出鉴证对象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标准的结论的可能性,可分为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

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之间的关系用模型表示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这个等式将重大错报风险作为审计风险的构成项目,视为一个达到控制审计风险的中间环节,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年报审计风险结构既包括审计风险源、审计风险构成项目与审计失败等审计风险结构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审计风险与审计风险外部要素,如直接关联的财务报告错报、投资者损失等之间的关系。研究审计风险结构对审计理论和方法都具有积极意义。从实务操作来看,审计风险结构连接被审计对象认定、审计证据和审计意见,界定应该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数量和质量,进而决定了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本。从理论研究角度来看,审计风险结构是联系审计目标、审计责任的中间环节,对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界定注册会计师的权利和义务,研究审计的性质都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

显然,在现有的审计准则中审计风险结构的内部要素是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相应的审计风险源也被分为两类:审计人员之外的其他主体的事务和审计人员的检查事务两类。审计风险的外部要素也仅仅注意到财务报告自身,没有考虑其他相关的事物,所以应该进一步深入研究审计风险结构。

二、重大错报风险的判断结论应该是审计结果而不是审计风险的中间环节

投资者在做投资决策时,会使用经过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信息。这样投资者就容易将投资失败与审计联系起来。实际情况可能信息是可靠的,但投资者错误理解了意思;也可能是信息本身确实存在缺陷,但注册会计师却未发表合适的意见。可见,一旦发生了投资失败,为财务会计报告提供合理保证的审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也就自然会成为焦点之一,将会面临更高的审计风险。从这个角度来看,审计风险与投资者失败之间存在关联,审计风险主要来自于投资者的压力。年报审计风险就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未能提示投资人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并导致被追究审计责任的可能性。

有了这个认识后,就需要重新审视审计准则中的重大错报风险。在审计准则中,注册会计师鉴证的目的按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但不管是哪种鉴证保证程度,目的都是使投资者获得比单纯财务报告更为可靠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导目标不是提高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信赖程度,而是应当告诉会计信息使用者面对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错报的程度。因为,投资者利用审计报告的最终目标是判断财务会计报告“可用”程度,而不是“可信”程度。

重大错报风险可以分为环境风险和控制风险。其中环境风险实施主体是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利益相关者,在审计工作实施时,企业内部管理团队与审计人员都对其无法改变,环境风险在审计时已经是一个常量。控制风险实施主体是企业内部管理团队,投资者希望获得的是利益,内部控制状况良好只是实现投资者利益要求的手段,而且不是主要的手段,只是辅助工具。投资者的利益主要来自于未来的收益,所以在审计时企业仍然可以通过改变自身的经营活动来改变未来收益。控制风险对审计人员来说,只能通过影响企业管理团队行为才能将其改变。

重大错报风险是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的程度,这不是控制审计风险的中间环节,而是整个审计风险的起因。注册会计师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年报存在的错报承担责任,这是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审计报告中是否恰当提示被审年报中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所以在风险结构中,审计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两者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平等的事务,而且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审计风险是果,重大错报风险是因。

三、重要性作为判断标准应该从属于审计风险,而不是与审计风险对等的、前置的事务

新审计准则单独列示了重要性准则,其中界定了重要性的含义,指出重要性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原因,并应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即首先为财务报表层次确定重要性水平。同时,还应当评估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以便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在确定审计程序后,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将增加。在评价审计程序结果时,注册会计师确定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可能与计划审计工作中评估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存在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重新确定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并考虑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准则显然是将重要性水平作为审计风险对等的事务。

结合审计风险来看,重要性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自我设定的一个标准,这个标准被用来衡量被审财务报告中的错报是否属于重大错报,即在多大程度上有可能会导致投资人决策错误。所以重要性并不直接带来审计责任,而是审计风险中的一个判断标准,用来判断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中存在错报漏报的程度。

审计报告的类型包括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除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外,其他三种审计报告说明将要公布财务报告存在三种不同程度的错报漏报,但是重要性水平只有同一程度的,所以重要性作为判断财务报告错报漏报的标准也应该区分为多个层次的具体指标。比如:财务报告存在的错报或漏报使得相关信息完全不可信赖,审计人员本来应该发表否定意见审计报告,但实际发表的却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导致投资失败的可能性比实际发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导致投资失败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这两种状况中包含的审计风险存在巨大差异。

那么,重要性水平应该分解为三种情况:财务报告存在的错报使相关信息完全不可信赖,一般投资者都会做出完全错误的决策;财务报告存在的错报可能使部分重要信息不可信赖,部分投资者会做出错误决策;财务报告存在的错报使部分信息不可信赖,少部分投资者产生错误理解做出错误决策。

相应的审计风险就会被分为多个层次:一级风险,财务报告存在的错报使相关信息完全不可信赖,但审计报告没有提示。二级风险,财务报告存在的错报可能使部分重要信息不可信赖,但审计报告没有提示;或者财务报告存在的错报使相关信息完全不可信赖,但审计报告提示为财务报告存在的错报仅仅使部分重要信息不可信赖在;三级风险,财务报告存在的错报使部分信息不可信赖,但审计报告没有提示;或者财务报告存在的错报可能使部分重要信息不可信赖,但审计报告提示财务报告存在的错报使部分信息不可信赖。

由于重要性也被区分为多个层次,审计风险可以更为精确地定义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中表达的被审计财务报告的错报漏报程度比实际状况更好的可能性。可见,在风险结构中,重要性水平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审计风险提供判断标准,应该从属于审计风险。

四、新审计风险结构模型

1.审计风险的内在构成要素:检查风险、质量控制风险和道德风险

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始终是一些主体对另一些主体的利益要求或者责任。识别风险应该从这些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出发。审计风险存在于投资者、公司和审计人员之间的关系。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那么会没有主体通过诉讼向审计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审计风险实际上不存在,可以说审计风险是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报告导致投资者失败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在投资者面临重大损失时,并且审计报告没有提示财务报告中的重要错报才有可能变为现实。对于审计人员来说发现并在审计报告中提示被审计财务报告的重要错报是降低审计风险的唯一可控的良性解决问题的办法。

那么,凡是能够导致审计人员不能向投资人提示财务报告中应有的错报漏报的情况都属于审计风险来源。了解和控制审计风险来源是控制审计风险的关键。审计风险来源按主体特性可以分为:检查风险、质量控制风险和道德风险。

检查风险实施主体是审计人员,指审计人员通过自己的审计检查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存在的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质量控制风险是审计单位自身的质量控制程序和监督机制没能发现审计人员未发现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的可能性。审计道德风险,是审计人员在审计检查或质量监控中发现被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是在审计报告中未能提示投资者这些错报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检查风险×质量控制风险×道德风险

这三个风险要素不仅仅代表了三个最重要的审计风险来源,也是审计人员可以控制的主要程序,还能够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审计风险中应该承担的责任。检查风险主要取决于审计小组团队的职业能力,质量控制风险主要是由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决定,而道德风险在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面审计意见购买时比较高。

2.检查风险应该进一步细化至具体审计程序执行人

在上述三个内部主要风险要素中,检查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要素,也是审计工作的主要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设计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有效地执行审计程序,以控制检查风险。注册会计师通常无法将检查风险降低为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注册会计师通常并不对所有的交易、账户余额和列报进行检查;二是注册会计师可能选择了不恰当的审计程序,或是审计程序执行不当,或是错误理解了审计结论。第二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适当计划、在项目组成员之间进行恰当的职责分配、保持职业怀疑态度以及监督、指导和复核助理人员所执行的审计工作得以解决。

注册会计师工作是团队工作,一个鉴证业务项目往往需要数十人团队协作。工作团队中的工作人员执业能力和素质及所从事的工作将会影响检查风险。如果能够将检查风险分解至具体的审计工作,并据以评价为降低检查风险应该安排的工作人员,而不仅仅是审计程序,那么检查风险可以得到更好的控制,也能够为审计团队业绩评价提供依据。

年报审计的审计程序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被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各项认定的检查,那么检查风险就可以分解到具体认定,根据各个企业具体认定的评价检查风险水平,相应的检查风险也就可以细化至执行具体认定检查的审计人员。

3.审计风险的外部构成要素: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者决策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14篇

【关键词】财务重述,财务风险,审计意见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重述的数量日趋上升。而对于财务重述的具体解释,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见解。财务报表重述即财务报表的重新表述,它是指企业在发现并纠正前期财务报表差错时重新表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佘晓燕 ,2011)。财务重述是采用激进会计处理、对事实的滥用、对会计规则的疏忽和误解以及舞弊而造成的结果(美国审计总署GAO,2003)。而重大财务重述通常表示“蓄意干预外部财务报告过程,企图得到私人利益”。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重述意味着前期公布的报表中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差错,并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从而严重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Levitt,2000)。已有研究表明,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是导致财务重述的重要原因。张为国和王霞,(2004),在财务重述发生前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很可能被盈余管理,因此财务重述可以反映其发生前期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错弊。从职责上讲,审计师应对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抑制,具体方式就是出具“非标”意见(Chen, Chen and Su, 2001;章永奎和刘峰,2002)。因此检验财务重述发生概率与“非标”意见出具概率之间的关系,为整体上评价我国审计师的治理效率提供了一个评判角度。

随着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现象的不断增加,我国学者也陆续展开了对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现象的研究。通过查阅与财务重述相关的文献,我们发现最初与财务重述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司治理与财务重述方面,随之也开始有学者研究财务重述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但是在财务重述与外部审计及对财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之间相关性的研究结果较少,且这部分研究结论主要是基于1999年至2005年间上市公司的数据,研究时间的限制导致此类研究尚未对近几年的市场进行考察,尤其是缺乏对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的市场环境的研究。通过此项研究,笔者旨在探究在实践中,作为证券市场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治理机制,外部审计能否识别财务重述所蕴含的风险,对不同程度的财务重述做出不同的反应,并通过其发表的审计意见减少信息不对称呢?这一问题无疑关乎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并最终对整个证券市场能否有效运行构成重大影响。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结论

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发生财务重述的上市公司存在会计舞弊、财务造假等事项的可能性较大,所以,财务重述实质上向市场传递了一种负面消极的信号信息。发生财务重述的上市公司可能会造成公司资本成本的上升、公司风险的增加等不利于公司的经济后果。Levit(2000)经过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重述意味着前期公布的报表中存在着重大的会计差错,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准确恰当的判断,从而严重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Hribar and Jenkins(2004)以1997年到2002年的292家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作为样本进行研究,发现财务重述的发生降低了盈余预期,同时增加了权益资本成本,财务重述宣告后会引起上市公司资本成本上升7%到19%不等,之后资本成本又会有所降低,但仍然介于6%到15%,若基于审计引发的重述或债务较高的公司,资本成本上涨幅度会更大。

Abbott et al. (2004)发现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可显著降低财务重述的可能性,但是没有证据表明董事会的独立性与财务重述之间存在相关性。对于股权面,于鹏(2007)认为控股程度与控股股东性质与财务重述存在一定相关性,没有绝对控股的上市公司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高;在绝对控股条件下,终极控制人为非国有性质的比国有性质的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低。刘立国、杜莹 ( 2003) 研究认为,流通股比例越高越好,流通股比例越高公司发生财务报告造假的可能性就越小;法人股比例越高,财务报告造假的发生可能性越高。当然,财务重述还受其他方面的影响,Ahmed 和Goodwin ( 2007) 对澳大利亚的公司进行了研究,指出进行重述的公司往往有较高的成长机会,在相同的行业中比未进行重述的公司规模更小。

国外学者统一认为非标审计意见说明公司财务报表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Bartov,Gul 和 Tusi(2001)发现非正常应计与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有正相关关系。Chen 等(2001)以中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管理层为实现监管的盈利目标,可能会进行盈余理,而且随后出现的会计选择的机会主义行为同上市公司被出具修订的审计意见概率正相关。

在中国,上市公司喜欢“清洁”的审计意见(李东平等,2001),这是因为非标审计意见会引起证监会对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的关注,并进行严厉惩罚。此外,非标审计意见还可能威胁到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并增加政治成本,比如证监会在未来对其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督、对管理层职业的影响。李东平等(2001),耿建新和杨鹤(2001)认为是否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可以看作是事务所与客户在会计选择意见方面是否一致的一个基准。李维安等(2005)发现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不及时。沈红波和王布衣(2008),张文杰等(2006)发现非标审计意见是促使事务所变更的重要原因。

由以上综述,本文得出了两个结论:结论1:本期发生财务报告重述的上市公司更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结论2:在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中,进行负向财务重述的公司更可能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参考文献:

[1]佘晓燕.财务报表重述公司审计质量研究.财经理论与实践,2011,(9).

[2]王 霞,张为国.财务重述与独立审计质量[J] .审计研究,2005,(3) : 57 -61.

财务报表审计结论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相关性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29-0151-02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稳健,对于内部控制的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而作为市场的主体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融资监管要求更严。企业在面对高竞争力的经济市场,需要不断加强自身技术创新,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与服务深度;同时,需要对内控加强管理与控制,提高财务报表审计的质量,确保企业未来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来说,内部的控制与管理水平是确保企业在资本经济市场获得认可的重要因素之一。企业内部控制与控制的水平还要通过第三方认定机构进行精细的考核,并对其准确评价。我国市场经济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发展,为促使资本市场中证券市场能有个良好的环境,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更是社会监督体系里不可欠缺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中各种问题的发生,我国近年来不断出现个别企业审计严重失误问题,对于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相关企业融资造成严重影响,给国家资本经济市场带来了巨大损失。

一、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之间的关系

(一)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同等重要

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通过对审计从业人员的识别能力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对其在列报、识别财务资料以及相关审计业务方面的操作方法进行科学的审计,并且及时对相关从事人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者失误进行公正的评价,同时能够给予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的建议。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审计从业人员则对财务报表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检验,根据自身会计专业能力对财务报表中的每一项内容存在的问题或者细节失误进行严格的审计。所以,内部控制的审计和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都是针对财务报表的内容进行审计,对其重要性的审核判断开展工作,两者在审计过程中同等重要。

(二)测试内控效果所运用的方法相同

内部控制审计过程要求审计从事人员要对内部控制的工作设计存在的合理性和时效性进行有效判断,并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审计意见。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审计从事人员则需要对整个财务工作过程和其他相关的经济业务等方面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在此同时,要对其内部控制效果进行合理测试,以此基础作为最终审计意见依据。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都需要通过询问、检查以及测试等方式对于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判断和分析,并都需要取得相关的审计证据,最后通过审计流程和系统的审计方法相结合,对内部控制运行结果进行审计。所以,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对进行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的时候所运用的方法是存在相似性的。

(三)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都具有风险导向理念

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都具有风险导向理念,财务报表审计在对审计企业进行评估的时候会用风险导向理念审计模式,在对财务报表审计大体掌握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情况会出现错误的风险进行审计,如审计从业人员没有按照设计好的流程对重大事项错误风险判断,整体上采取的相应措施就未能降低审计风险。内部控制审计采取内部系统化的审计方式,由审计从业人员对于内部控制的风险进行有效评定,从财务报表的系统层面出发,结合企业的整体运行情况,φ体经营情况进行有效评定,最后确定财务的问题或者错误产生的根源。内部控制的审计也是通过模拟测试形式,对企业财务进行控制表现出了风险导向理念,和财务报表审计一样都存在风险的导向理念。

二、内部控制审计的理论基础及其制度规范

(一)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理论基础主要有声誉理论、受托责任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

声誉理论主要是反映个别主题的信息质量的传播信号,是各企业历史演变沉淀积累而成的,通过不同路径在公众中进行传播,致使企业拥有了自身独特的评价特征。在不同的领域里,学者们对于企业的声誉问题看法不一。有的学者认为,企业声誉关乎着企业的发展,是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企业发展看不到的而拥有无形资源。一方面,良好的声誉会给企业带来很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不良的声誉则会使企业在经济发展上受到一些阻碍。经济专家在资源整合及信息收集的过程中,发现声誉对于一个企业的经济发展有多方面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对声誉如何形成机制进行研究,从而慢慢形成了声誉理论。由于声誉的信息会在不同的利益市场的相关方或者多方之间传播,为防止企业信息在传播中信息的真实性被他人扭曲,更利于企业信息的透明化,更能明确信誉对企业在发展中的长期影响,多数国家企业在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的披露上,实行强制性的审计制度。在此制度管理控制下,内部控制管理好的上市企业更愿意选择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会计事务所来进行审计。另一方面,能提高公司在经济市场的声誉,还能提高向公众和监督部门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作为受委托专业会计审计单位也能证明自身拥有专业声誉影响力,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会更加细心和谨慎,工作态度会更加端正,避免因审计工作质量与企业实际财务状况有所出入而导致声誉受到损失。所以,声誉的机制设立从双方的利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考虑都有利于其理论发展。 (二)受托责任理论

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产物就是受托责任理论。当公司财产所有人不再直接从事管理以及相关经营活动但依然拥有此财产的所有权时,所有人为了能够使资产保值、增值,将经营管理权全权委托他人,就导致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别在不同的利益相关人员掌控中,因此这种委托与受委托经济责任关系形成现代企业治理的主要受托责任理论基础,这也是受托责任理论的核心。其根源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利益目的不同,委托方让企业资产保值和增值,受委托方实现经营绩效利润最大化和经营成本最少化,只要双方利益不冲突,双方就不会出现矛盾或者纠纷。公司财产所有人将其资源交付于委托方进行经营管理,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合约明确双方义务和权利。受委托方应按照规章制度科学有效经营管理委托方财产资源,并定期向委托方进行经营业绩和财务报告,要维持好双方委托责任关系,就必须从外部审计角度对财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只要企业不断完善治理、正常合法经营、资金链完整,受委托方责任就会向外不断延伸,审计业务就要不断改革创新,推动审计方法向更多发展。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壮大,企业存在的问题会受到公众更多关注,公众对于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披露的信息采信度更高,仅从受委托责任关系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是不够的,还要对内部控制信息全面了解,再对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信息进行全面有效管理,才能使企业最大程度展现出全面经营状况,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

随着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经营利益出现偏差,企业的经营者与企业的所有者所获取的信息出现不对称。作为企业所有权人的权益者,能够制定相关运营政策、管理模式、经营思路,对委托企业内部进行高效管理与控制,在获取企业信息上占有绝对的优势,但企业的所有者只能获取人所报告的间接信息,处于劣势,因此就会在企业利益分配中出现欺诈或者伪造情况。要解决这个信息获取的优劣失衡和利益分配不均的情况,就通过第三方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果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将审查鉴定的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真实性的信息及时披露,有效防止人对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掩盖、伪造或者是欺诈。并要促使第三方保证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中保持公正、公允和真实。由于存在这种内部控制信息不对称性,促使内部控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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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职业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内部控制审计的质量,也间接与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有很大关系,为了保证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整体提高相关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是必不可少的。要提高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职业素养,首先要选聘系统学习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要对相关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考试,对其进行面试,综合选取优秀人员。其次,进行针对性的专业技术和职业素养培养。会计师事务所除对审计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知识教育外,还要进行职业道德和从业素质两方面教育,通过培训后再投入审计工作,并要在审计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对于工作疏忽或者出现审计失误的,要对其进行正确指导和工作失误记录,防止今后再次发生。对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做到有目的性、严谨性和逻辑性。在审计工作期间,还要不定期进行系统知识与职能素养的巩固培训,提高审计从业人员自身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执行能力。不仅要在审计效率上要有所提高,而且在审计质量上做到精准无误;不仅要提高自身审计工作的业务能力,同时要更好促进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发展。

四、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政策规章和业务流程

从当前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相关政策、规章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还欠缺完整性,特别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政策对于内部的审计工作的范围权限不够明确,少数企业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只是简单财务报表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工作,对于内部控制审计范围、界限是模糊状态。另一方面,企业内部制定的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规章、政策只是形式上的,对于实际情况和现实的内部操作根本无法有效实施控制。因此,完善当前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规章、政策是很有必要。一方面,要提高企业领导层对于内部审计工作性质的全面认识,减少其在没有完整的内部控制审计规章、政策的规范下出现伪造、隐瞒情况,提高领导层对企业真实经营情况进行如实报告的责任;另一方面,企业应积极系统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政策,合理科学地进行经营管理,为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不断努力。

五、合理规划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和人员安排

对审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的执行效率以及工作态度进行评估,对于能力较强的给予奖励措施,而对于效率较低和工作态度不积极的审计从业人员给予适当的批评纠正,再结合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的能力,合理规划其审计工作范围、审计对象,使得从业人员之间在配合上发挥最大的工作效率,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对于原来留存的工作,审计人员之间也要详细和谨慎地办理完交接工作,保证企业内部的控制审计工作准确、真实、有效。

六、科学测评内部控制审计从业人员工作效率

审计从业人员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都需要按照基准日对从业人员的工作有效性实行评估,不仅对财务审计报表的整体内部控制的效果提出有效合理建议,而且还要对于整个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合理解答分析,找寻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审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工作测试,同时还要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并且能有效实施执行,保证企业审计工作质量有明显提高。

结语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发展显现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内部控制的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而作为市场的主体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经济竞争压力不断加大,面临的融资渠道也越来越广。企业在面对高竞争力的经济市场,要不断加强自身技术创新,提高自身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也要对内部加强管理与控制,提高财务报表审计质量,以保证企业未来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得到市场的肯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两者存在着许多共同性,因此两者间的相关性是紧密的。在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理论基础上会发现,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直接受到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而本文所重点提出的相关措施建议,正是当前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问题的根源所在。

参考文献:

[1] 李银香,王子腾.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影响――基于沪市制造业的实证研究[J].财会月刊,2016,(18):111-114.

[2] 蔡云云.内部控制审计、整合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相关性分析[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16.

[3] 王子腾.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相关性研究[D].武汉:湖北工业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