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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

跨国投资的方式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跨国投资 进入方式 股权结构 独资化 内生性变迁

问题的提出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FDI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宏观经济增长方面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全球跨国投资进入方式和我国吸引外资主要方式之间存在明显的“错位”现象,分析这一现象的原因和影响是近期国内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

本文运用内生化动态分析方法,建立动态一般均衡模型,分析股权结构的动态演变过程,并将管理学中基于资产专有性的股权结构分析方法结合到宏观经济学的部门分析方法之中。本文认为,基于技术先进程度的资产专有性差距是决定股权结构的重要因素。结合我国实际,本文设定跨国公司最初以跨国合资形式进入东道国,并不断调整股权结构,增资扩股,最终实现独资化。独资化是在无限期界内动态进行的,当达到BGP均衡时,跨国公司的股权份额常数增长率稳定增长,直至达到独资化为止。

基本模型

考察一个开放分散的经济系统,包括:FDI最终产品部门、中间产品部门、东道国研发部门和母国研发部门。世界上只有母国和东道国两个国家,最终品生产发生在东道国,母国不生产最终品,两国都进行消费,FDI最终品由进行合资的两个国家所分享。

(一)FDI最终产品生产

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的FDI部门进行股权投资,与东道国企业形成跨国合资企业,合资企业雇用本国人力资本和中间产品以及母国的人力资本和中间产品进行生产。在Acemoglu(2002)的基础上,将代表性企业的生产函数设定为如下形式:

(1)

其中,Y为东道国FDI产品的产量,YD为东道国企业对FDI部门的中间品投入,YM为跨国公司对FDI部门的中间品投入,ε∈(0,1)。中间品生产函数如下:

(2)

其中,HD为东道国投入到FDI部门中的人力资本,HM为跨国公司投入到FDI部门中的母国的人力资本。KD和KM分别是两国的专有性资产,AD和AM分别是两国的TFP,α∈(0,1)。假定两国的专有性资产分别由不同种类的机器设备投资构成,且具有如下形式:

(3)

xDi为东道国和母国投入FDI部门的第i种机器设备的投入量。AD为东道国投入到FDI部门中的中间产品种类总数,即东道国的技术存量。xMi为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进行跨国合资所使用的第i种新型中间产品的数量,AM为跨国公司进行跨国合资所使用的新技术,跨国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是东道国获取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故此R&D对东道国利用跨国投资的FDI部门产生直接的影响。经济中的总物质资本存量满足:K=KD+KM。

假定FDI最终产品的价格为:

(4)

其中,参数χ∈(0,1)。FDI产品的价格函数右下倾斜,即FDI部门具有垄断性,企业生产会获得经济利润。

(二)跨国合资企业的利润分配过程

跨国公司和东道国企业在合资企业中分别占有φM和φD=1-φM的股份,则合资双方的股权份额差距为φ=φM /φD。跨国公司和东道国企业的利润分别为:

(5)

假定FDI部门的利润分别用于两国消费、资本积累、R&D投资和谈判过程。FDI部门的利润转化为投资之后须以实物量计算,即I=πY / PY=(1-χ)YY。则东道国的利润所转化的投资量为:ID=φDI,跨国公司的利润所转化的投资量为:IM=φMI。

股权份额是双方在谈判过程中依据自身实力达成协议进而规定的。跨国公司在与东道国谈判过程中凭借资产专有性优势调整股权结构,实现增加对合资企业控制力度的目的;而东道国企业处于比较劣势,一般会被动地接受谈判结果,因而跨国公司对股权结构的形成产生决定性影响。

(三)股权结构的动态变化

在跨国合资企业中股权结构的动态变化体现为跨国公司的股权份额动态增加和东道国企业的股权份额相应减少。假定跨国公司股权份额的变化取决于合资双方的股权份额差距,跨国公司的股权份额越高东道国企业的股权份额越低,则跨国公司就越有可能在谈判中调整股权结构,进一步增加股权份额。同时假定股权份额增加的幅度还取决于跨国公司在谈判中投入的经济资源的数量。假定跨国公司在支付各项成本之后在其所获得的利润中提取一部分作为下一轮谈判中形成对其更有利的股权结构的资源支出。影响股权结构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合资双方的资产专有性差距,资产专有性差距越大,意味着跨国公司可以利用其资产专有性的比较优势对东道国企业进行要挟,以此来增加股权份额。由此可知,跨国公司的股权份额的动态变化由下式所示:

(6)

其中,δφ>0是跨国公司股权份额变化的效率参数,0

(四)研发部门

研发部门开发新的专利技术设计方案,为经济增长提供技术支持。假定合资双方都将其在FDI部门的总利润中分得的一部分利润作为开发新的专利技术设计方案所用资金投入R&D部门。两国的创新可能性前沿具有如下形式:

(7)

其中,δD,δM>0为生产率参数,定义δ=δM /δD。ID和IM分别为东道国和跨国公司分得的最终品利润所转化成的投资。uD和uM分别为东道国和跨国公司将最终品利润投入到研发部门的比例。将东道国和跨国公司的技术差距设定为ν=AM / AH,在这里用参数ν来衡量技术进步的后发优势,当东道国与跨国公司的技术差距越大,后发优势越大,这时东道国的技术进步越快。

假定东道国利润在扣除R&D投资之后还有一部分剩余,即(1-uD)*ID,假定这部分利润被东道国用于消费和资本积累。相似地,假定跨国公司的一部分利润(1-uM-νM)IM被用于母国的消费和资本积累。此时经济中的资源约束为:Y=K+C+uDID+(uM+νM)IM。

(五)偏好

假定代表性家户对FDI产品的消费量为C,效用函数为,其中,σ为边际效用弹性,ρ为主观时间偏好率。通过求解家庭的跨期消费决策可得消费的最优路径为:C/C=(r-ρ)θ。

均衡分析

(一)厂商和市场

由FDI部门的竞争性均衡条件可知:

(8)

(6)式就是跨国合资企业所获得的经济利润。由于0

(9)

其中,β=(1-σ)/(1-ε),γ=γM/γD,σ=1-(1-ζα)/(1-α)。并且可得到跨国合资双方的均衡专有性资产存量为:

(10)

(11)

R&D部门的自由进入条件为:δiVi≤pY,并且当Ii>0时,δiVi=pY,i=D,M。其中,VL和VH分别为BGP上两个部门新的发明的净现值。由于在BGP上要素在R&D部门的自由进出达到均衡,因而自由进入条件取等式,并可得到BGP相对技术比率:

(12)

合并(10)、(11)和(12)式可得到跨国合资双方的BGP相对资产专有性:

(13)

由(13)式可知,资产专有性主要取决于技术投入,而与不同类型的机器设备投资量的大小无关。FDI过程中双方所投入的技术的先进程度是形成资产专有性的重要因素,技术越先进越容易在生产中形成比较优势,统合各种资源以获取更大的利润;而且在决定股权份额的谈判过程中也越容易要挟另一方,进而拥有更多的股权,掌握更多的企业资源,对企业形成更有力的控制。可见,资产专有性实质是指技术的专有性。由此可得到如下命题:

命题 1:在跨国投资模式下,相对资产专有性与相对技术比率成正比。

还可得到BGP相对股权份额:

(14)

其中,r为BGP利率。由(14)式可知,BGP相对股权份额与利率负相关,利率越高,跨国公司持股越低。由于利率是投资的成本,当东道国利率提高时,外资进入东道国面临的资金成本提高,获利的可能性降低,这时外商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就会减少FDI投资,反映在跨国合资企业中就是跨国公司的股权份额降低,这是由于外资的逐利性所造成的。可见,利率对跨国投资的股权结构具有重要影响,可表述为下述命题:

命题 2:在跨国投资模式下,跨国公司的股权份额与东道国利率呈负相关关系。

(二)跨国公司股权份额变化的影响因素

建立现值Hamiltonian系统:

其中,。求解这一动态经济系统,可以得到如下命题:

命题 3 :在跨国投资模式下,BGP上跨国公司股权份额的动态变化率gφM为

(15)

其中,。

由命题3可知,跨国公司股权份额的动态变化率与如下因素有关,其中包括:合资双方的技术差距ν、双方的资产专有性差距κ、双方投入的人力资本存量HD和HM、双方的技术创新的效率参数δD和δM、生产力参数σ和β、效用参数ρ和θ以及跨国公司的股权份额动态变化对资产专有性差距的依赖程度的生产率参数ψ。下面通过参数校准分析各种影响因素对跨国公司股权份额的动态变化率的影响。参数取值如表1所示。

通过数值仿真可以分别得到如下命题:

命题4 :在跨国投资模式下,跨国公司股权份额的增长率与技术差距和资产专有性差距呈正相关关系,与跨国公司投入的人力资本存量呈正相关关系,与东道国企业投入的人力资本存量呈负相关关系,与跨国公司的技术创新参数呈正相关关系,与东道国的技术创新参数呈负相关关系,与股权份额增长对资产专有性差距的依赖程度参数呈正相关关系,与跨国合资企业的生产力参数呈正相关关系,与偏好参数呈负相关关系(见图1-图5)。

在跨国投资情形下,由于跨国公司的经济实力高于东道国企业,跨国公司拥有资产专有性的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跨国公司依据资产专有性在谈判过程中进一步增加股权份额,加大股权份额差距,这有利于跨国公司整合经济资源,按照自己的目标进行生产和管理。这使得跨国合资企业逐渐脱离了东道国的控制,成为跨国公司占领世界市场的工具。可见,资产专有性差距越大,越有利于跨国公司实现对跨国合资企业的控制,越有利于跨国公司股权份额的增长。

参数ψ表明了跨国公司股权份额的动态变化对资产专有性差距的依赖程度,当ψ增大时,跨国公司股权份额的增长对资产专有性差距的依赖性就会增加,跨国公司的资产专有性比较优势所引致的对东道国企业的要挟力度以及谈判破裂对东道国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会加大,因而东道国企业更担心谈判破裂,会接受跨国公司的要求,相应减少股权份额,这会使得跨国公司更快实现独资化。

由命题1可知,资产专有性差距主要体现在技术差距上,技术差距越大,跨国公司越容易要挟东道国企业,越容易实现对跨国合资企业的控制,越容易增加股权份额以实现独资化。跨国公司股权份额增加反过来会促使跨国技术差距进一步扩大。随着跨国公司的股权份额的增加,其对合资企业控制力度增大,逐渐将东道国企业排挤出合资企业,这可以有效防止母国先进技术的外溢,不利于东道国吸收外资的先进技术,会架空东道国以市场换技术的技术进步政策,阻碍东道国技术进步,有利于跨国公司在保持技术优势的情形下进一步加大技术差距。跨国公司股权份额增大意味着跨国公司在企业剩余分配中获得更大的优势,增加研发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母国技术进步速度;并且可以增加谈判过程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加股权份额,逐步实现独资化目标。

技术创新参数对跨国公司股权份额增长的影响与技术差距对股份增长的影响相一致。跨国公司的技术创新参数越大或者东道国的技术创新参数越小,意味着母国的技术进步比东道国相对更快,这会拉大跨国技术差距,并且使得跨国公司更容易增加股权份额实现独资化。

跨国公司人力资本投入量增加,或者东道国人力资本投入量减少,通过人力资本与专有性资产以及先进技术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相互协调配合使用,进一步发挥资产专有性的比较优势,增加获利可能性;并且可以通过人力资本在产品生产各个部门中的渗透,逐步控制生产经营管理的主动权,使得跨国公司在FDI最终产品生产过程中以及利润分配的谈判过程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实施更有利于自己的股权结构方案。

FDI最终产品的生产力参数增大,有利于扩大产量,增加利润,使得整个部门的获利性增加,此时向这个部门投资是有利可图的。跨国公司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会增加投资,加大股权份额,直至实现独资化,控制整个市场。

偏好参数增大,现期消费增加,储蓄减少,这不利于技术进步,也不利于资本积累以增加专有性资产存量,而且跨国公司只能从其所获得的利润中分出更少的部分用于谈判过程的资金投入,因而不利于增加股权份额。

结论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跨国公司占领国际市场、实现利润最大化是其改变股权结构实施独资化的根本原因,而股权结构发生动态变化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资产专有性差距、技术差距、人力资本投入量、生产和偏好参数,其中资产专有性差距和技术差距是影响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最主要因素。

本文的理论分析与当前的经济现实是相吻合的。在发达国家对华FDI中,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形成强大的资产专有性,在合资过程中不断压制我国企业,最终实现独资化,完全占领产品市场。这是导致发达国家对华FDI进入模式与世界FDI模式发生错位现象的主要原因。

本文的政策启示如下:第一,加速技术进步,形成资产专有性比较优势。增加R&D投入,加快技术的自主研发,以此为基础形成专有性优势,在跨国合资中增强对企业的控制力和话语权,并且在引进外国资金和先进技术的同时,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形成自己的优势产品和产业,提高我国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选择合适的经济结构模式。本文揭示出储蓄消费结构与独资化有一定关系,但本文给出的原因不能解释我国的经济现实。我国居民增加储蓄主要是用于未来的预防性支出,而且我国技术进步主要靠吸收外国先进技术为主,自主开发不足,因而储蓄所形成的资本积累较少地转化为专有性资产,因而我国的经济现实并不意味着高储蓄与独资化有负相关关系,我国加快自主开发先进技术、增加综合实力对于在跨国合资过程中掌握主动权是至关重要的,而这与增加我国居民消费是不矛盾的。

参考文献:

1.高敏雪,许晓娟.中国外资经济的独资化程度分析.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7(12)

2.李云峰.怎样看待外商独资或外商控股合资企业的增多.河北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3.刘帮成,王重鸣.影响FDI在中国的模式因素分析.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跨国公司 进入模式 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27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3-0059-01

自80 年代中国政府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许多跨国公司对中国进行考察和较小规模试验,将中国选做理想的投资对象,制定长期投资战略并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或投资公司, 以期在中国实现长久发展。 引进外资已成为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动力, 其中外资中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据统计资料显示,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模式也不断发生变化,其中中外合资企业所占的比例明显下降,而外商独资企业所占比例上升,并取代中外合资企业成为外国直接投资的首要进入模式。中国市场的政策变动以及整个经济环境和投资结构的变动等因素对进入模式的变化起到了影响。

一、 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模式

跨国公司进入模式是指通过直接投资、转让技术等活动,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与当地资本合股拥有企业的国际性公司将其产品、技术、人力、管理经验等资源转移到其他国家的方式, 其中的进入模式包括出口、独资和跨国并购三种方式。

出口是本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往国外市场销售,通过出口企业不需要支付新建厂房或并购其他企业的成本, 这种进入模式风险较小。 但应考虑到海关税收的相关问题,这也算是成本之一了。由于选择出口的企业在生产时距离目标市场往往较远,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无法直接客观反映消费者或是需求者的需求。

独资的方式是指一国投资者,按照东道国法律,经政府批准,在其境内单独投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国际直接投资方式。跨国公司以独资模式进入中国市场已成主导。

并购公司的所有资产或足以行使运营活动的股份收买下来,从而对此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的或完全的控制行为。并购使跨国公司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占领东道国市场。并购会带来的所有权、品牌等问题, 产业组织结构问题也会出现。

二、影响进入方式的因素

影响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模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中国市场特有的环境及其变动趋势。具体而言, 影响跨国公司进入中

国市场模式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市场环境因素。中国在20 年来经历了快速且稳定的经济增长, 逐渐成为一个极具潜力的消费者市场, 促使跨国公司争先占领中国市场。正是由于中国市场稳定快

速的扩大并蕴含巨大的增长潜力使得跨国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的模式上追求高度控制的独自企业形态。

2. 中外文化差异。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各国之间的文化、经济等方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融合和交流。两国之间的文化差异越小,投资的风险也就越小,跨国公司的进入模式也就趋近于选择独资方式。这样能有效最小化风险以及最大化经营管理自。文化差异在跨国公司的经营环境、组织设计、营销策略、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3. 经验积累。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经验不断积累,起初跨国公司大多以试探性的心态选择进入中国市场,合资或合作的进入模式投入少、风险也小为大多数跨国公司的选择。随着它们在中国生产经营经验的积累,跨国公司对中国政治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人文环境有了一定的了解,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跨国公司对愈来愈开放、制度愈来愈完善的中国市场越发充满信心,逐步由原来的试探转换到对中国进行战略投资,因此在进入模式上越来越倾向于高控制的独资模式。同时,跨国公司加紧并购中国本土企业,以便进一步较快的控制生产或销售,完善其在中国的战略布局,达到在中国市场的垄断地位,最终获得高投资收益。

4. 政策因素。法律制度政策对进入模式的选择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中国在1979 年颁布的《中国合资企业法限定了外国直接投资的进入方式, 因此成立合资企业成为当时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最普遍的方式。在与外国投资者的长期合作过程中, 中国逐渐为外国投资者创立了一个更具吸引力和更稳定的投资环境。在过去的20 多年里, 中国颁布了数十项法律法规鼓励和规范外商在中国的投资, 降低了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股权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也增加了外国投资者对中国投资的信心。特别是在2000 年到2001 年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等法律的颁布和实施, 不但规范了外商投资者的行为, 也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模式选择。

5. 合资模式受到的制约因素。全世界范围内大约有37% 到70%的合资企业经营绩效不好。合资企业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中外合资企业一般为中国和国外两个公司在产权上享有共同权利并进行共同进行管理。但由于合作的两个公司目标不同, 对将来的预期存在差异, 在双方的商业实践经验上也存在差异, 在社会文化传统存在分歧, 容易导致在合资企业内部难以达到协调和统一。跨国公司存在明显的技术优势, 因此专有技术和管理诀窍的保密性对跨国公司来讲是很重要的。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所做的措施还不够完善, 相应政策法规也不够健全,导致国外投资者在合资企业中不愿向中国公司进行技术转让, 最终合资企业的的绩效较低。

三、借鉴启示

通过统计可以得出, 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直接投资总额最近几年来增长迅速, 中国已逐渐成为目前世界上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其次,跨国公司选择进入中国市场的模式也在不断变化, 其中中外合资企业所占的比例明显下降, 外商独资企业所占比例不断上升。截至2003年底,无论是项目数还是实际投资金额外商独资企业所占比重均超过60%,已经成为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主流模式。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的不断成功和良好势头的保持,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也在趋于成熟。

独资跨国公司的不断增加加剧了我国市场的国际竞争,本土企业势必面临更严峻的挑战。跨国公司对于国外独资企业具有很高的控制程度,它们充分利用跨国公司的全球竞争优势成为我国国内市场的主导企业。我国本土企业必须充分认识这个变化趋势,并采取有利措施,保持自身发展的稳定性。同时,中国企业要更好地吸收跨国公司不管是在管理和技术上的优秀经验,促进本国自身企业的进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郭 霖、Neil Macpherson、郭建辉.关于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方式选择及策略分析.福州大学学报.1997,4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3篇

摘要: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作为经济腾飞的后起之秀,成为跨国公司拓展全球市场的必争之地。跨国公司在完成了在中国的投资初始阶段之后,其进攻中国市场的战略有了新变化,呈现出独资化、本土化、方式多样化等特征。

关键词: 跨国公司 中国 新趋势 策略

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新趋势

相比入世前后,跨国公司在华的投资出现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主要集中以下三个方面:

(一)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在外商投资最集中的加工制造业中,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明显增加。如石油及石化行业中,西气东输、上海联合异氰酸酯、福建炼油乙烯一体化等,均为著名跨国公司投资的数十亿美元的特大型项目。这些大项目弥补了我国产业链中的空白,并吸引了大量国内外企业为其配套,形成产业聚集的区域,极大地增加了我国制造业的技术水平、产品附加值和国际竞争能力。

2010年以来,金融、商业领域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取得了积极进展,随着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将对我国服务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并可以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跨国公司更加注重本地化营

经济全球化和激烈的国际竞争,促进了国际产业转移,跨国公司为提高全球竞争力和开拓中国市场,纷纷来华投资,而中国的综合优势使众多跨国公司增强了“扎根”中国的信心,跨国公司开始在中国推行全面的本地化经营策略。他们不仅利用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中国生产其产品,而且将全球经营网络中几个核心部分都向中国进行转移,在生产、研发、管理、采购、品牌各个方面都加强了本地化的进程。

(三)投资的方式更加多样化

1、外商独资方式发展迅速

外商独资方式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并呈上升趋势。 这反映出我国的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外商对华投资信心进一步增强。

2、跨国并购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跨国并购投资在我国发展迅速。 我国政府明确提出了鼓励跨国公司采取并购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使跨国并购在中国逐渐形成一股新浪潮。

此外,BOT方式、经营权转让、项目融资、境外上市、外资收购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不良资产、中外合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引进“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果。使跨国公司在华投资逐渐向多渠道、多方式转变,有利于更多更好地利用跨国公司投资。

二、应对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新战略的对策

(一)继续建设良好的投资坏境

加入WTO以后,中国在改善投资环境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特别是在减少审批环节、简化行政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目前中国的投资环境,特别是软环境还不能完全适应跨国公司投资的新形势。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跨国公司更加重视受资国的法律环境、市场环境和人才、物流、基础设施等配套环境,这对中国投资环境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应当继续改革和优化投资环境,努力建立稳定、透明、可预见的法制环境;诚信、规范、统一的市场环境;物流通畅、中介服务体系健全、便于配套生产的企业发展环境;有利于人才聚集和可持续发展的人文和自然环境,从而加快解决外资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增强中国吸引跨国公司公司投资的综合竞争力。

2.利用反垄断法,对外商独资企业可能造成的垄断进行规制

由于跨国公司在技术、资金、品牌以及营销网络等方面占据优势,某些行业可能出现跨国公司凭借其所有权优势形成垄断,从而对民族产业的发展形成毁灭性冲击的情况 。政府应利用相关法律,以限制跨国公司的垄断和跨国公司之间的合谋行为。政府还可以通过多方引进,实现在引进外资来源上的多元化,来引进竞争机制,让外资之间展开合理竞争,通过现有的投资政策来限制外资的市场份额。

3.正确引导投资,提高外资的质量

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鼓励跨国公司投资于现代农业,促进中国农业的产业化;鼓励跨国公司投资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鼓励其在中国设立生产基地和制造中心;鼓励跨国公司和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改组改造;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地区性总部。与此同时,应适当放宽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条件,鼓励跨国公司投资中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加快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积极引导跨国公司与中国的西部开发和中部崛起的战略相结合。

4.加大科研开发力度,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当今世界市场中,企业间的竞争主要是科学技术之间的较量。在合资企业时代,由于合资的关系,国内企业能够通过与跨国公司的合作获得比较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外资企业的技术“溢出”效应相对较强。目前,跨国公司则采取独资或控股的形式,就容易造成技术的垄断,使技术的“溢出”效应大大减少。因此,面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独资化浪潮和对技术的垄断,中国企业必须加大科研开发力度,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吸引大批优秀科技人才,形成企业自己的产品和技术研发体系,创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不断满足市场的变化和要求,有效抵制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

5.培育实力强的国内名牌企业,让外商有更具实力的伙伴

虽然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独资化是一种整体趋势,但这并不意味着跨国公司不再需要中国企业做“伙伴”,而是意味着跨国公司将会趋向于寻找实力更加强大的、更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国企业做其合资伙伴,并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来与中国企业建立“非束缚性”的伙伴关系。因此,国内企业要尽快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中国企业跨国化经营和品牌输出,并注重培养优秀的企业家队伍。合资企业的中方要增强自身的实力,增加自己在合作中的砝码。

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加大会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但也会冲击我国本土企业,政府应合理地进行产业规划,制定明确的产业政策;本土企业则应主动加强与外资企业的联系,利用外资企业人才流动,信息扩散等机会,学习其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等,以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杨朝.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对我国经济的影响[J].当代经理人,2006,(10)

[2]刘寿先. 跨国公司在华并购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05.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4篇

  一、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基本动因及战略调整

1.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动因。在当代世界经济发展中,跨国公司是一支不容忽视的重要经济力量。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球6万多家跨国公司控制了世界工业生产总值的40-50%,国际贸易的50-60%,对外直接投资的90%,并且拥有全球90%的技术转让份额。跨国公司对全球经济运行所产生的举足轻重的影响,主要来源于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多样化产品和先进技术、优秀的管理人才,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正是凭借这些优势,跨国公司才得以在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始终在国际投资活动中扮演主要角色。值得特别重视的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直接投资迅速发展,不仅已经成为各国经济相互联系的重要机制,而且对拉动全球区域经济增长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在一般意义上,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最基本动因是追求风险调整之后的利益最大化。进一步分析,则有四个方面的微观动机:第一,生产要素导向。即以相对较低的经济代价获取自然资源、劳动力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第二,市场导向。即突破国界对市场交易范围的限制,在国外拓展更大的市场空间。第三,效益导向。即通过公司内部垂直一体化或水平一体化的组织体系,促进合理化经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第四,规避风险导向。即将生产经营活动安排在不同国家,分散或规避可能发生的政治风险,获取稳定收益。

英国经济学家邓宁以为,尽管收益最大化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始动力,但决定其具体投资行为的则是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企业的所有权优势是指别国企业难以获得的资产及其所有权,既包括对有形的原材料产地或生产技术的垄断,也包括跨国公司自身有效率的组织系统,所有权优势赋予跨国公司有益的交易成本或成本优势,以此抵消其在海外经营的不利因素。内部化优势是指跨国公司将其拥有的资产或技术加以内部使用而带来的优势,即跨国公司将拥有的资产或技术通过市场内部化转移给国外子公司,可以比通过外部市场交易转移获得更多的利益。区位优势是指跨国公司选择国外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其所获利润必须高于国内生产再出口到国外市场所赚取的利润。区位优势不仅包括生产原料和生产要素价格、基础设施状况,而且包括市场规模和结构,以及文化、法律、政治等制度环境。

上述分析表明,跨国公司投资过程中的利益实现是其实施对外投资战略的决定性因素,而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则对跨国公司的投资流向和规模产生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2.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战略调整。进入90年代之后,由于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战略发生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重大变化,表现在:

第一,投资目标的调整。跨国公司逐渐改变了以前单纯利用国外廉价资源,抢占国际市场,转移落后或污染型生产能力的投资方式,转为以提高跨国公司国际竞争力为核心,更加重视对外投资的全球市场整体性和系统性。

第二,投资方式的调整。跨国公司的投资方式正由原来单一的股权安排方式逐步向投资方式多样化转变,目前跨国公司的主要投资方式包括股权式合资、非股权式合作、独资、跨国收购与兼并以及国际战略联盟等,股权式合资长期以来是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是能减缓制度和政策障碍,有利于进入目标市场。但其前削弱母公司控制权的弊端十分明显,因而投资成本和风险不断增加。目前,跨国公司在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更多地是收购兼并的方式进行投资。而对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更趋向于以技术授权、生产合同、设备租赁、合作销售等非股权安排方式进行投资。

第三,投资来源的调整。随着跨国公司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其原有的内部融资已不能满足此要,在需基础上产生了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外部融资,即从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在国的金融市场以及国际资本市场获取投资资金。外资融资的优点在于可以使跨国公司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扩大融资规模,分散融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和减少风险。

第四,投资产业的调整。从70年代起,第三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就在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产业结构中呈上升趋势。进入90年代之后,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产业重点已从传统的资源开发业、初级产品加工业,向新兴的高附加值产业、服务业以及基础设施投资转移,高科技产业、金融保险业以及基础设施投资正在成为跨国公司新的投资热点,导致这一产业重点转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新技术革命不断深入的背景下,高新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跨国公司只有加大这一领域的投资,才能抢占“制高点”,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其次,金融、保险、商业等第三产业经营范围广、投资回收期短,跨国公司拥有比较优势,有利于其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再次,基础设施不是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作用,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以大幅度放松国家控制的方式吸引外资进行建设和改造,从而使之成为具有稳定的潜在投资盈利机会的产业。正因如此,跨国公司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表现为迅速增长的势头。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战略已经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我们必须以此为基础制定和调整相应的政策,以期在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

  二、跨国公司投资西部:现状与障碍

1.跨国公司投资西部的现状和特征。跨国公司对中国大规模的进入和投资,不仅直接缓解了我国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现实矛盾,而且带来了国外先进技术,促进了我国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区域经济的振兴及繁荣。在一定意义上,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富有生气的新的增长点。尽管我国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步伐逐渐加快,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从总体上看,跨国公司主要投资于沿海地区的趋势仍未从根本上改变,直至目前,西部地区利用外资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比重仍然较小,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对拉动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还十分有限。

1999年,我国西部地区引起外资项目累计1.7万个,占全国总数的5.01%,合同外资金额255.9亿美元所占比重为3.87%,实际使用外资99.1亿美元,所占比重是3.22%。

除此之外,西都地区引进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投资还表现出如下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特征:

(1)投资规模较小。由于受投资环境制约,跨国公司虽然进入西部的产业领域包括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到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的各个方面,但平均投资规模普遍较小,产业带动能力比较有限。1999年西部地区单位利用外资项目的投资规模为139万美元,比全国平均180万美元低22.8个百分点。

  表1  1999年我国西部利用外资情况  (单位:亿美元)  

地主名称

项目数

比重

合同外资

比重

实际投资

比重

(%)

(%)

(%)

全国总计

341538

100

  661371741    100

30763071

100

四川省

5111

1.50

718949   

1.17

274164

0.89

重庆市

2708

0.79

369042   

0.60

200450

0.65

贵州省

1368

0.40

155498   

0.25

39737    0.13

云南省

1853

0.54

252270  

0.41

84166    0.27

西藏

20

0.10

1263

-

3

-

陕西省

2982

0.87

535288  

0.87

275753

0.90

甘肃省

1303

0.38

93568

0.15

39381  

0.13

青海省

200

  0.06

24651

0.04

1968

0.01

宁夏自治区 556

  0.16

39788

0.06

11115  

0.04

新疆自治区 944

  0.28

96607

0.16

35056    0.11

资料来源:国家外经贸部统计资料

(2)产业结构趋同。现实表明,跨国公司在西部地区的投资主要集中于食品、饮料和商业零售业,即便对西部地区而言,这些产业本身业已处于相对饱和状况,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的大规模进入,将因投资结构趋同而对西部地区已有的产业构成巨大的竞争压力和市场冲击;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对西部地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数量还十分有限。从长远看,跨国公司在西部地区投资结构的失衡必然导致产业结构的失衡,从而给西部地区经济的良性发展埋下隐患。

(3)技术梯度较低。跨国公司在西部地区的大多数投资项目均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缺乏先进技术作为支撑。即使是这些较低层次的加工组装企业,关键技术和关键零部件也大都留在投资者国内,中方企业很难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更不能掌握先进的工艺技术。因此,跨国公司对西部地区的投资项目普遍技术梯度较低,由此导致利用外资与引进技术脱节成为带普遍性的矛盾。

(4)区域内部分布不均。从外资在西部地区的总体分布及结构看,区域内非均衡分布的矛盾同样突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四川、重庆、云南、陕西4个省市,1999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83.4亿美元,占西部地区99.1亿美元的84.2%。而西藏、青海、宁夏三省区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仅为1.3亿美元,所占比重为1.31%。

2.跨国公司投资西部的主要制约因素。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经济开始实现从区域梯度发展战略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中央政府对西部地区投资力度的有效增大,各种优惠政策的显著倾斜,将给广大经济增长滞缓的西部地区带来巨大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将对推进跨国公司更大规模地投资西部产生十分重要的积极影响。

应当看到,我国西部地区自然资源富集,比较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并且拥有庞大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和高质量的科技队伍,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此外,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滞后,消费构成偏低,可开发的市场潜力极为可观。因此,西部地区客观上存在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一系列有利条件。但对吸引跨国公司投资而言,潜在的有利因素如果不能得到包括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内容在内的良好的投资环境配合,其吸引效应不可避免地会被削弱乃至抵消。从西部地区的现实考察,跨国公司的进入和投资主要面临如下障碍因素:

(1)体制障碍。从总体上看,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时期,尚未建立起健全的市场经济和法律规范,经济活动中还存在大量的非市场行为。比较而言,西部地区的体制性障碍表现得更为突出:一是政府行政干预大量存在,项目审批环节繁琐,不仅使成本增大,而且外资企业往往因遭遇意想不到的困难而无所适从。二是机构林立、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管理范围和权限混乱,以各种方式损害外资企业利益以谋取私利的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国有企业比重大,其机制僵化、包袱沉重,难以成为利用外资的主体,不能与跨国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和技术合作。

(2)政策障碍。综合而论,西部地区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政策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在投资领域上,要求跨国公司的投资只能局限于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抑制了跨国公司系统投资。同时由于电信、金融、外贸、交通等服务业还没有开放,为跨国公司综合服务的能力不高,限制了跨国公司的投资深化;在控股上,某些产业或者产品规定中方控股的政策抑制了跨国公司投资先进技术的积极性和可能性;在产品销售上,要求跨国公司将一部分产品销往国外的规定,使跨国公司必须让出部分海外市场销售其产品,挤占了跨国公司的市场,增加了边际成本。在外汇上,要求跨国公司自行平衡外汇,尽管我国取消了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但是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依然存在。在国产化上,要求跨国公司必须实行一定程度的国产化率。这些准入条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跨国公司的投资,此外,西部地区对跨国公司的政策歧视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实行以国民待遇为核心的公平政策,是当今全球经济发展中引进外资的通行规则,但西部地区这方面同样存在一定差距,比较多的情况是对外资企业先用优惠政策引进,然后以不同手段进行利益挤压,使之不能在公正和公平的环境下平等竞争。

(3)市场体系的障碍。与东部地区相比我国西部地区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的矛盾相对更为突出,一方面是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结构单一,功能不全,另一方面是市场监督机制弱化,无序竞争现象严重,这种状况往往使对市场网络有着很高依存度的跨国公司处于窘境之中,不论是原材料采购还是产品销售都会面临种种难以预料的困难。更应重视的是,西部地区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盛行,许多地方为保护自身利益而进行地区和部门封锁,形成市场分割,进而对跨国公司投资产生限制性的消极影响。

(4)基础设施系统的障碍。由于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投资能力有限,加之地形地貌复杂多样,致使其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系统长期落后,构成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瓶颈”性障碍。国际经验证明,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选择并非十分注重政策的优惠程度,而是立足于投资的长期性和系统性目标,对以基础设施系统为主的投资环境有着相对更高的要求。因此,落后的基础设施系统无疑是西部地区制约跨国公司投资进入的主要因素之一。

(5)人力资源的制约。尽管西部地区剩余劳动力资源众多,成本低廉,可以为跨国公司投资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充足的生产要素基础。但同时必须看到,西部地区劳动力资源普遍素质低下,不能满足跨国公司对具有较高技术素质的熟练劳动力的需求。不仅如此,西部地区高级管理人才更为稀缺,供给与需求错位的矛盾相当突出,这也从人力资源方面构成了影响跨国公司投资西部的制约因素。

  三、跨国公司投资西部:政策选择

综上所述,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为充分发挥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潜在优势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跨国公司更大规模投资于西部地区的外部条件已基本成熟。就现实而言,首要的任务是必须对西部地区鼓励跨国公司投资的政策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创新,卓有成效地克服经济、社会、法律等方面的制度缺陷,创造更加有利的投资环境,促进西部地区引进跨国公司投资取得重大突破,更充分有效地发挥其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

概括而论,加快西部地区引进跨国公司投资步伐的政策选择,应包括如下几个重要方面:

1.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投资软环境。应当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有效改善对跨国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要保持相关政策的公开透明,坚决杜绝对外资企业的乱收费、乱检查和乱摊派现象,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对一些已经表现出不适应性的调控措施,如国内融资限制、国产化要求、出口比例要求、外汇平衡要求、技术转化要求等,应当依据WTO的有关规则及时进行修改。此外,还应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对外商投资的审批程序,对于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应尽快改审批制为登记制或备案制。

2.积极稳妥地扩大西部地区市场的对外开放。应当结合中国加入WTO的总体要求和西部地区的现实状况,进一步向跨国公司开放投资市场。对于已经试点或具备条件的领域,如商业、外贸、民航、电信、旅游资源开发、金融、保险等对外开放要积极推进;对教育、卫生、城建、咨询服务、建筑等领域如何引入外资也要认真一一进行探索。在农业、环保、电力、石油、天然气、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要积极鼓励并引导外商投资。

3.制定新的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优惠政策。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沿海地区之所以能够吸引大量的外商投资,主要是得益于国家长期推行的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目前,应当结合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取向,制定新的优惠政策吸引跨国公司前来投资。西部地区自然资源丰富,比较优势明显,以资源换资金、换技术是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重要选择。因此,应当在土地使用、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等方面为跨国公司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并且要高度重视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以明确的法律规范形式予以利益保护。应在西部地区已经设立和升级的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上,有选择地设立经济特区,促使其首先发展起来,然后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地区,进而带动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

4.以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引进跨国公司投资。根据西部地区的现实情况,引进和利用跨国公司投资应当逐步由过去的全面吸纳转变为有选择、有重点的吸收,必须通过引进外资促进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推动西部地区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发挥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西部地区在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时,首先应鼓励其投资于水能开发、矿藏资源深加工、石油天然气开发等具有绝对和相对比较优势的自然资源开发领域,培育有竞争力的资源加工体系。同时,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投资于农业项目和环境保护项目,促进西部地区形成特色农业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此外,西部地区拥有独特的旅游资源,也应将其作为鼓励外资进入的重点产业之一。

——发挥人才优势,发展高科技术产业。西部地区虽然劳动力整体素质比较低下,但在一些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级的地区却拥有数以百万计的科技人才,并且高科技术产业的发展也已具备一定基础。因此,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产业基础,发挥人才优势,在引进跨国公司投资中把培育壮大高科技术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以其为支柱产业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提升技术进步水平,促进西部地区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发展。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5篇

一、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基本动因及战略调整

1.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动因。在当代世界经济发展中,跨国公司是一支不容忽视的重要经济力量。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球6万多家跨国公司控制了世界工业生产总值的40-50%,国际贸易的50-60%,对外直接投资的90%,并且拥有全球90%的技术转让份额。跨国公司对全球经济运行所产生的举足轻重的影响,主要来源于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多样化产品和先进技术、优秀的管理人才,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正是凭借这些优势,跨国公司才得以在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始终在国际投资活动中扮演主要角色。值得特别重视的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直接投资迅速发展,不仅已经成为各国经济相互联系的重要机制,而且对拉动全球区域经济增长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在一般意义上,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最基本动因是追求风险调整之后的利益最大化。进一步分析,则有四个方面的微观动机:第一,生产要素导向。即以相对较低的经济代价获取自然资源、劳动力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第二,市场导向。即突破国界对市场交易范围的限制,在国外拓展更大的市场空间。第三,效益导向。即通过公司内部垂直一体化或水平一体化的组织体系,促进合理化经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第四,规避风险导向。即将生产经营活动安排在不同国家,分散或规避可能发生的政治风险,获取稳定收益。

英国经济学家邓宁以为,尽管收益最大化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始动力,但决定其具体投资行为的则是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企业的所有权优势是指别国企业难以获得的资产及其所有权,既包括对有形的原材料产地或生产技术的垄断,也包括跨国公司自身有效率的组织系统,所有权优势赋予跨国公司有益的交易成本或成本优势,以此抵消其在海外经营的不利因素。内部化优势是指跨国公司将其拥有的资产或技术加以内部使用而带来的优势,即跨国公司将拥有的资产或技术通过市场内部化转移给国外子公司,可以比通过外部市场交易转移获得更多的利益。区位优势是指跨国公司选择国外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其所获利润必须高于国内生产再出口到国外市场所赚取的利润。区位优势不仅包括生产原料和生产要素价格、基础设施状况,而且包括市场规模和结构,以及文化、法律、政治等制度环境。

上述分析表明,跨国公司投资过程中的利益实现是其实施对外投资战略的决定性因素,而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则对跨国公司的投资流向和规模产生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2.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战略调整。进入90年代之后,由于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战略发生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重大变化,表现在:

第一,投资目标的调整。跨国公司逐渐改变了以前单纯利用国外廉价资源,抢占国际市场,转移落后或污染型生产能力的投资方式,转为以提高跨国公司国际竞争力为核心,更加重视对外投资的全球市场整体性和系统性。

第二,投资方式的调整。跨国公司的投资方式正由原来单一的股权安排方式逐步向投资方式多样化转变,目前跨国公司的主要投资方式包括股权式合资、非股权式合作、独资、跨国收购与兼并以及国际战略联盟等,股权式合资长期以来是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是能减缓制度和政策障碍,有利于进入目标市场。但其前削弱母公司控制权的弊端十分明显,因而投资成本和风险不断增加。目前,跨国公司在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更多地是收购兼并的方式进行投资。而对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更趋向于以技术授权、生产合同、设备租赁、合作销售等非股权安排方式进行投资。

第三,投资来源的调整。随着跨国公司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其原有的内部融资已不能满足此要,在需基础上产生了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外部融资,即从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在国的金融市场以及国际资本市场获取投资资金。外资融资的优点在于可以使跨国公司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扩大融资规模,分散融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和减少风险。

第四,投资产业的调整。从70年代起,第三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就在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产业结构中呈上升趋势。进入90年代之后,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产业重点已从传统的资源开发业、初级产品加工业,向新兴的高附加值产业、服务业以及基础设施投资转移,高科技产业、金融保险业以及基础设施投资正在成为跨国公司新的投资热点,导致这一产业重点转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新技术革命不断深入的背景下,高新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跨国公司只有加大这一领域的投资,才能抢占“制高点”,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其次,金融、保险、商业等第三产业经营范围广、投资回收期短,跨国公司拥有比较优势,有利于其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再次,基础设施不是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作用,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以大幅度放松国家控制的方式吸引外资进行建设和改造,从而使之成为具有稳定的潜在投资盈利机会的产业。正因如此,跨国公司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表现为迅速增长的势头。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战略已经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我们必须以此为基础制定和调整相应的政策,以期在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

二、跨国公司投资西部:现状与障碍

1.跨国公司投资西部的现状和特征。跨国公司对中国大规模的进入和投资,不仅直接缓解了我国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现实矛盾,而且带来了国外先进技术,促进了我国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区域经济的振兴及繁荣。在一定意义上,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富有生气的新的增长点。尽管我国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步伐逐渐加快,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从总体上看,跨国公司主要投资于沿海地区的趋势仍未从根本上改变,直至目前,西部地区利用外资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比重仍然较小,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对拉动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还十分有限。

1999年,我国西部地区引起外资项目累计1.7万个,占全国总数的5.01%,合同外资金额255.9亿美元所占比重为3.87%,实际使用外资99.1亿美元,所占比重是3.22%。

除此之外,西都地区引进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投资还表现出如下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特征:

(1)投资规模较小。由于受投资环境制约,跨国公司虽然进入西部的产业领域包括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到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的各个方面,但平均投资规模普遍较小,产业带动能力比较有限。1999年西部地区单位利用外资项目的投资规模为139万美元,比全国平均180万美元低22.8个百分点。

表11999年我国西部利用外资情况(单位:亿美元)

地主名称

项目数

比重

合同外资

比重

实际投资

比重

(%)

(%)

(%)

全国总计

341538

100

661371741

100

30763071

100

四川省

5111

1.50

718949

1.17

274164

0.89

重庆市

2708

0.79

369042

0.60

200450

0.65

贵州省

1368

0.40

155498

0.25

39737

0.13

云南省

1853

0.54

252270

0.41

84166

0.27

20

0.10

1263

-

3

-

陕西省

2982

0.87

535288

0.87

275753

0.90

甘肃省

1303

0.38

93568

0.15

39381

0.13

青海省

200

0.06

24651

0.04

1968

0.01

宁夏自治区 556

0.16

39788

0.06

11115

0.04

新疆自治区 944

0.28

96607

0.16

35056

0.11

资料来源:国家外经贸部统计资料

(2)产业结构趋同。现实表明,跨国公司在西部地区的投资主要集中于食品、饮料和商业零售业,即便对西部地区而言,这些产业本身业已处于相对饱和状况,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的大规模进入,将因投资结构趋同而对西部地区已有的产业构成巨大的竞争压力和市场冲击;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对西部地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数量还十分有限。从长远看,跨国公司在西部地区投资结构的失衡必然导致产业结构的失衡,从而给西部地区经济的良性发展埋下隐患。

(3)技术梯度较低。跨国公司在西部地区的大多数投资项目均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缺乏先进技术作为支撑。即使是这些较低层次的加工组装企业,关键技术和关键零部件也大都留在投资者国内,中方企业很难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更不能掌握先进的工艺技术。因此,跨国公司对西部地区的投资项目普遍技术梯度较低,由此导致利用外资与引进技术脱节成为带普遍性的矛盾。

(4)区域内部分布不均。从外资在西部地区的总体分布及结构看,区域内非均衡分布的矛盾同样突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四川、重庆、云南、陕西4个省市,1999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83.4亿美元,占西部地区99.1亿美元的84.2%。而、青海、宁夏三省区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仅为1.3亿美元,所占比重为1.31%。

2.跨国公司投资西部的主要制约因素。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经济开始实现从区域梯度发展战略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中央政府对西部地区投资力度的有效增大,各种优惠政策的显著倾斜,将给广大经济增长滞缓的西部地区带来巨大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将对推进跨国公司更大规模地投资西部产生十分重要的积极影响。

应当看到,我国西部地区自然资源富集,比较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并且拥有庞大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和高质量的科技队伍,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此外,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滞后,消费构成偏低,可开发的市场潜力极为可观。因此,西部地区客观上存在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一系列有利条件。但对吸引跨国公司投资而言,潜在的有利因素如果不能得到包括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内容在内的良好的投资环境配合,其吸引效应不可避免地会被削弱乃至抵消。从西部地区的现实考察,跨国公司的进入和投资主要面临如下障碍因素:

(1)体制障碍。从总体上看,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时期,尚未建立起健全的市场经济和法律规范,经济活动中还存在大量的非市场行为。比较而言,西部地区的体制表现得更为突出:一是政府行政干预大量存在,项目审批环节繁琐,不仅使成本增大,而且外资企业往往因遭遇意想不到的困难而无所适从。二是机构林立、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管理范围和权限混乱,以各种方式损害外资企业利益以谋取私利的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国有企业比重大,其机制僵化、包袱沉重,难以成为利用外资的主体,不能与跨国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和技术合作。

(2)政策障碍。综合而论,西部地区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政策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在投资领域上,要求跨国公司的投资只能局限于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抑制了跨国公司系统投资。同时由于电信、金融、外贸、交通等服务业还没有开放,为跨国公司综合服务的能力不高,限制了跨国公司的投资深化;在控股上,某些产业或者产品规定中方控股的政策抑制了跨国公司投资先进技术的积极性和可能性;在产品销售上,要求跨国公司将一部分产品销往国外的规定,使跨国公司必须让出部分海外市场销售其产品,挤占了跨国公司的市场,增加了边际成本。在外汇上,要求跨国公司自行平衡外汇,尽管我国取消了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但是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依然存在。在国产化上,要求跨国公司必须实行一定程度的国产化率。这些准入条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跨国公司的投资,此外,西部地区对跨国公司的政策歧视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实行以国民待遇为核心的公平政策,是当今全球经济发展中引进外资的通行规则,但西部地区这方面同样存在一定差距,比较多的情况是对外资企业先用优惠政策引进,然后以不同手段进行利益挤压,使之不能在公正和公平的环境下平等竞争。

(3)市场体系的障碍。与东部地区相比我国西部地区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的矛盾相对更为突出,一方面是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结构单一,功能不全,另一方面是市场监督机制弱化,无序竞争现象严重,这种状况往往使对市场网络有着很高依存度的跨国公司处于窘境之中,不论是原材料采购还是产品销售都会面临种种难以预料的困难。更应重视的是,西部地区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盛行,许多地方为保护自身利益而进行地区和部门封锁,形成市场分割,进而对跨国公司投资产生限制性的消极影响。

(4)基础设施系统的障碍。由于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投资能力有限,加之地形地貌复杂多样,致使其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系统长期落后,构成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瓶颈”。国际经验证明,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选择并非十分注重政策的优惠程度,而是立足于投资的长期性和系统性目标,对以基础设施系统为主的投资环境有着相对更高的要求。因此,落后的基础设施系统无疑是西部地区制约跨国公司投资进入的主要因素之一。

(5)人力资源的制约。尽管西部地区剩余劳动力资源众多,成本低廉,可以为跨国公司投资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充足的生产要素基础。但同时必须看到,西部地区劳动力资源普遍素质低下,不能满足跨国公司对具有较高技术素质的熟练劳动力的需求。不仅如此,西部地区高级管理人才更为稀缺,供给与需求错位的矛盾相当突出,这也从人力资源方面构成了影响跨国公司投资西部的制约因素。

三、跨国公司投资西部:政策选择

综上所述,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为充分发挥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潜在优势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跨国公司更大规模投资于西部地区的外部条件已基本成熟。就现实而言,首要的任务是必须对西部地区鼓励跨国公司投资的政策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创新,卓有成效地克服经济、社会、法律等方面的制度缺陷,创造更加有利的投资环境,促进西部地区引进跨国公司投资取得重大突破,更充分有效地发挥其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

概括而论,加快西部地区引进跨国公司投资步伐的政策选择,应包括如下几个重要方面:

1.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投资软环境。应当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有效改善对跨国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要保持相关政策的公开透明,坚决杜绝对外资企业的乱收费、乱检查和乱摊派现象,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对一些已经表现出不适应性的调控措施,如国内融资限制、国产化要求、出口比例要求、外汇平衡要求、技术转化要求等,应当依据wto的有关规则及时进行修改。此外,还应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对外商投资的审批程序,对于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应尽快改审批制为登记制或备案制。

2.积极稳妥地扩大西部地区市场的对外开放。应当结合中国加入wto的总体要求和西部地区的现实状况,进一步向跨国公司开放投资市场。对于已经试点或具备条件的领域,如商业、外贸、民航、电信、旅游资源开发、金融、保险等对外开放要积极推进;对教育、卫生、城建、咨询服务、建筑等领域如何引入外资也要认真一一进行探索。在农业、环保、电力、石油、天然气、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要积极鼓励并引导外商投资。

3.制定新的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优惠政策。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沿海地区之所以能够吸引大量的外商投资,主要是得益于国家长期推行的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目前,应当结合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取向,制定新的优惠政策吸引跨国公司前来投资。西部地区自然资源丰富,比较优势明显,以资源换资金、换技术是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重要选择。因此,应当在土地使用、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等方面为跨国公司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并且要高度重视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以明确的法律规范形式予以利益保护。应在西部地区已经设立和升级的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上,有选择地设立经济特区,促使其首先发展起来,然后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地区,进而带动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

4.以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引进跨国公司投资。根据西部地区的现实情况,引进和利用跨国公司投资应当逐步由过去的全面吸纳转变为有选择、有重点的吸收,必须通过引进外资促进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推动西部地区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发挥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西部地区在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时,首先应鼓励其投资于水能开发、矿藏资源深加工、石油天然气开发等具有绝对和相对比较优势的自然资源开发领域,培育有竞争力的资源加工体系。同时,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投资于农业项目和环境保护项目,促进西部地区形成特色农业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此外,西部地区拥有独特的旅游资源,也应将其作为鼓励外资进入的重点产业之一。

——发挥人才优势,发展高科技术产业。西部地区虽然劳动力整体素质比较低下,但在一些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级的地区却拥有数以百万计的科技人才,并且高科技术产业的发展也已具备一定基础。因此,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产业基础,发挥人才优势,在引进跨国公司投资中把培育壮大高科技术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以其为支柱产业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提升技术进步水平,促进西部地区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发展。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6篇

【关键词】国际直接投资;绿地投资;跨国并购;经济发展水平

1.从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之间的联系说明国际直接投资发展不同阶段进入方式的选择

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各有特点,但两者之间也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这两种方式可看做是国际直接投资发展的两个阶段。初级阶段为绿地投资。在国际直接投资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大多数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限,不具备最基本的工业和生产技术,而跨国并购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如东道国必须具备并购的条件和投资环境,具有可以并购的目标企业,具备能保证投资商从事有效生产和经营的条件和政策。一方面,在国际直接投资发展的早期阶段,这些跨国并购所需要的条件不存在,国际直接投资不得不放弃跨国并购的方式。另一方面,国际直接投资母国之所以进行绿地投资,是因为母国具有相对于东道国来说先进的技术或其它垄断性资源,这样进行绿地投资可以使跨国公司最大限度的保持垄断优势,充分占领目标市场,并且投资母国新建厂房、生产能力、销售渠道等,对东道国工业及技术水平要求较低,因此在国际直接投资发展的初级阶段,投资主体愿意也不得不采取绿地投资的方式。

国际直接投资发展的第二阶段则为跨国并购的方式。这是因为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满足了跨国并购的条件,有了十分成熟的或者比较成熟的行业和可以成为跨国并购的目标企业,因此,跨国并购可以说是跨国直接投资和东道国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结果,也是国际直接投资发展的第二阶段。

2.经济发展不同水平国家国际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论证

2.1 发达国家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方式的选择

发达国家是全球国际直接投资的主力军,也一直占据着国际直接投资的垄断与优势地位。从发达国家国际直接投资对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贡献度来说,全球国际直接投资发展变化的特点与发达国家国际直接投资发展变化的特点基本是一致的,因此发达国家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方式的演变与世界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方式演变过程基本是一致的。以美国为例,其国际直接投资主要进入方式也经过了从绿地投资演变为跨国并购的过程。

据《探索跨国企业:关于总部在美国企业的原始资料》相关数据显示,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之间,美国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时,主要是采取绿地投资的方式,只有在1966年至1970年间,美国跨国并购占其国际投资的比例高于绿地投资,跨国并购所占比例为49.1%,绿地投资为43.7%,其它投资方式为7.2%,其余时间内,一直是绿地投资占其国际投资的比例高于跨国并购,因此在这段时间内,美国绿地投资额与跨国并购额占其国际直接投资比例大小关系与占国际投资的大小关系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在1951年至1975年间,除1966年至1970年间,美国的国际直接投资以绿地投资为主,也可以说这是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的第一阶段,即以绿地投资为主的阶段。

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之间,跨国并购在美国国际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例基本保持上升的趋势,但上升的幅度较小,80年代后期则呈现出加速上升的趋势。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统计,1990年至2003年间的14年中,美国公司的跨国并购案共计16000多起,年均超过1000起,并购金额约5700亿美元。跨国并购额超过当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额50%的年份有10个,超过70%的年份为6个,并且跨国并购额不超过国际直接投资总额50%的年份有3个集中在1990年至1995年之间。表一显示的是全球国际直接投资中,跨国并购所占的比例。

表一可以看出从1995年至2001年,跨国并购一直是全球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这于美国国际直接投资主要方式也是一致的。另有据数据显示,在2004年至2009年间,美国跨国并购额在其国际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一直高于80%,甚至有的年份高于90%。因此可以说,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国际直接投资已进入到第二阶段,也就是以跨国并购为主要方式的阶段。另外在这一阶段中,美国国际直接投资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国际直接投资方向由发展中国家转向发达国家。

表一 全球国际直接投资与跨国并购情况 单位:亿美元

年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国际直接投资额 3287 3590 4643 6439 8650 12632 7600

跨国并购额 2290 2750 3420 4110 7200 11000 6000

并购所占份额 69.7% 76.6% 73.7% 63.8% 83.2% 87.1% 78.9%

数据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1995年至2001年《世界投资报告》

2.2 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方式的选择

由于经济、技术等发展水平有限,虽然在某些领域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可以与发达国家相提并论,但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总技术水平低于发达国家的现象。发展中国家在向发达国家进行国际投资时,一般缺少向发达国家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所有权优势,因此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进行的国际直接投资较少。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虽然技术水平低于发达国家,但在另一个发展中国家市场上相对于当地企业而言存在着竞争优势,为发展中国家进行国际直接投资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因此,发展中国家进行国际直接投资时,东道国一般为发展中国家。例如我国,目前绿地投资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但随着我国经济、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对外投资主要进入方式的也将会由绿地投资逐步演变为跨国并购。

在我国建国初期,由于受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国家政策的影响,我国的国际直接投资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与鼓励下,我国的国际直接投资开始有了新发展。在“走出去”战略实施的初级阶段,主要是国内企业合并重组,增强公司实力阶段,这一阶段我国的国际直接投资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发展速度缓慢。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经过近十年的积累与准备,我国的国际直接投资开始呈现加速上涨的趋势,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从我国国际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来看,我国的国际投资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国际直接投资存量分布以亚洲、拉丁美洲最为集中,2008年末,亚洲、拉丁美洲的我国的国际直接投资存量分别为1313.3亿美元、322.3亿美元,分别占总量的71.4%和17.5%。2009年末,我国在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投资存量超过同期存量总额的90%,在发达国家的国际投资存量为181.7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7.4%;其中,在亚洲、拉丁美洲、非洲我国的国际直接投资存量分别为1855.4亿美元、306亿美元、93.3亿美元,分别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75.5%,12.5%和3.8%;在欧洲、大洋洲、北美洲我国的国际直接投资存量分别为86.8亿美元、64.2亿美元和51.8亿美元,分别占同期总量的3.5%、2.6%和2.1%。投资地区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决定了我国的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方式以绿地投资为主。

联合国贸发会议FDI数据库显示的我国1990年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额、绿地投资额和跨国并购额,以及绿地投资额和跨国并购额在我国国际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例,其中我国际投资额来看,我国的国际投资额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2004年以来,对外直接投资额呈现迅速上升趋势。从绿地投资在国际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例来看,在统计的将近二十年中,绿地投资所占比例低于50%只有3年分别为,2000年48.9%、2003年8.3%,200年27.3%,从数据可以看出,绿地投资是我国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2.3 最不发达国家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方式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7篇

关键词:跨国并购新设投资比较

外国直接投资(FDI)是国际资本流动的重要形式之一。FDI的进入主要有两种——新设投资和跨国并购。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的规模以极快的速度增长。进入21世纪,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也逐年增加。

然而,传统的理论研究基本上没有区分FDI的不同方式,分析的对象主要以新设投资为主。本文以邓宁的三优势理论(OLI范式)为基础,对企业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进行一定的拓展和深入,从企业特有性因素、产业特有性因素和国家特有性因素角度分析跨国并购,为我国企业走出去选择跨国并购还是新设投资提供决策参考。

一、企业特有性因素

企业特有性因素被很多学者视为影响跨国公司进入方式选择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它主要包括战略性资产和核心竞争力。

1.1战略性资产

不同的FDI进入方式要求不同的战略性资产。一般说来,企业使用新设投资进入方式主要依靠自己以往所积累的战略性资产,而采取跨国并购进入方式,则是为了获得对企业极其重要的战略性资产,即用自己的金融资产交换目标公司所有而自己缺少的资产。

所谓战略性资产包括自然资源,知识资源以及各种无形资产。就自然资源而言,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可以获取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源、农林资源或水产资源,这些资源在本国比较匮乏,或者政府有限制开采的政策。某些知识资源如专利、技术秘密、工业产权等,可能在本国的公开市场上无法得到,企业也可以通过走出去并购获取。此外目标公司在东道国市场和客户、供应商的信用关系是经过多年建立起来的,购并者可以直接利用这些无形资产。特别是购并那些拥有知名品牌和庞大销售网络的当地企业,能迅速提高中国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显著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而不必再经过艰难的市场开拓阶段。

1.2核心竞争力

除上述战略性资产外,企业的特有性因素还涉及核心竞争力,即企业在成长环境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专业领域的技能、知识和文化的复杂集合体。我国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要在新的环境中开发和形成核心竞争力,短时间内很难做到,但是通过跨国并购,可以获得和利用目标公司的独特优势——核心竞争力来解决这个问题。

我国企业采用跨国并购的投资方式,对于目标公司应该审时度势,有时不必重新设计一套经营与管理制度,可以直接利用现成的组织与生产体系。因为原有管理人员熟悉业务,熟知当地的法律,具有长期形成的社会关系,经营管理上遇到的问题容易妥善解决。而且,中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到发达国家并购相关企业,可以将其先进的管理制度引入国内,提高国内企业的经营水平。因此,这也是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主要动因。

一般认为,跨国并购是更高级的FDI方式,采用这种投资方式对环境的要求要高于新设投资。新设投资方式下中国企业通过购买初级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土地、厂房、技术等)构建生产体系,相对而言大都和一个低级的经济环境相联系。而跨国并购投资方式下中国企业直接购买生产体系,利用原有的企业来生产,这就对企业及市场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市场的发展、环境的完善、制度的日益透明,跨国并购投资方式得以运用以更多的反映投资的效率要求,更适合于现代开放经济下的资本配置,从而日益发展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导形式。

二、产业特有性因素

产业性因素直接决定行业的市场结构进而影响企业进入方式等行为的选择,跨国公司面临的产业特有性因素包括东道国产业的竞争状况、国际产业的集中程度、所要进入产业的潜在国际竞争者、产业的需求条件等。

近年来,西方学者对跨国并购的动因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获取速度经济性,目标公司价值低估、适应国际环境变迁、获取财务协同效应、获取市场势力、获得规模经济性,以及传递或获取厂商优势等。这些动因均与企业的产业性因素有关。与新设投资相比,从战略上讲,跨国并购是企业为了迅速获得国际竞争优势的一种扩张行为。上述跨国并购的某些动因在新设投资中同样存在,但是其中获取速度经济性的优越性显然是跨国并购所独有的。因此从获取速度经济性和改善国际竞争环境分析,可以解释很多我国企业为什么不选择新设投资,而通过并购方式进入外国市场。

2.1获取速度经济性

联合国的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认为,速度经济性是推动跨国并购最重要的动因。跨国购并方式最突出的特点是能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投资周转速度。尤其是对制造业而言,购并东道国现有企业能以较短时间获得现成的生产设备、技术和管理人员,节省建厂时间,迅速建立境外产销据点。如果被购并的企业是盈利企业,那么购并方可迅速获利,从而大大缩短投资回收时间。即使被购并对象是濒临破产的企业,从购并进入到改造后重新投产,时间也较短。相比之下,在东道国新建企业则需耗费大量时间选择厂址、勘察设计、建造厂房、安装设备、招募和培训职工等,因此可能贻误有利的市场机会。

近年来,由于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跨国公司的经营理念、投资理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随着科技革命的深化,创新的“时效性”成为竞争的关键,而并购为争夺“时间”这一最为稀缺的要素提供了现实可能。跨国并购能够比新设投资更快地在东道国完成战略布局,这样既可以防止东道国原有厂商的报复,也可以对后期进入的其他跨国公司构成威胁。同时,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已经成为当今一大趋势,新产品如果通过新设投资的方式在东道国缓慢地扩散,可能面临更大的产品升级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采用跨国并购的方式获得速度的经济性,其优越性是新设投资方式无法比拟的。

2.2改善国际竞争环境

当今世界,许多政府对本国的一些产业采取保护政策,限制外资企业的进入。有的行业,如电讯、石油等行业,即便是实力雄厚的大型跨国公司也难以通过新设投资进入东道国市场。而企业通过对行业内原有企业的并购,可以规避政策限制,实现有效进入。因此,中国企业为了绕开外国政府的一些限制政策和行业的进入壁垒,可以采用并购该国的一家企业,通过该企业拥有的资质和条件,与同行业内的其他企业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SCP范式(即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行业由一家或几家控制时,能有效地降低竞争的激烈程度,从而维持较高的利润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购并一个同类企业,等于消灭一个竞争对手,因此并购使行业相对集中。与此同时,并购还可以避免新建企业造成行业内生产能力过剩的威胁,避免引起东道国同行业的价格战。中国企业要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成长和壮大,而跨国并购是短期内获取市场势力的最佳途径。因此,中国企业将跨国并购作为国际竞争最主要的手段之一,可以扩大自己的国际市场份额,增强对市场环境的控制能力,增加长期获利的机会。

三、国家特有性因素

国家特有性因素包括跨国公司将要进入的目标国家的区位因素,比如东道国的引资能力和优惠政策,以及东道国经济增长速度和产业技术进步等因素。企业的盈利本质决定了企业行为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中国企业在进入东道国市场时对投资方式的选择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跨国并购的发生除了要考虑企业本身的战略性资产和核心竞争力等因素外,还要考虑东道国的情况,包括东道国对跨国并购的欢迎程度,以及目标公司是否价值低估等。因此,中国企业对FDI未来收益和成本的权衡和比较,也是选择并购还是新设投资方式的重要标准。

3.1东道国的欢迎

通常,从短期影响看,新设投资在增加资本存量、扩大税收基础、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对东道国比较有利。但是,从长期影响来看,跨国并购能够给东道国带来更多更大的好处。具体表现,一是对东道国现有企业来说,只有并购可以使企业原先的存量资本变现,发挥资本重组的作用。二是通过跨国并购,双方企业都获得了互补性资源,这些显然是新设投资无法做到的。

一般来说,东道国对跨国并购的欢迎有利于降低中国企业的进入风险和成本。购并东道国现有企业和创建新企业虽然都属于对外直接投资方式,但两者所花代价往往不同。在东道国创建新企业是建立一个新的实体,在生产经营上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而跨国购并只是改变现有企业的所有者,在生产经营上可以继承现成的基础,即使进行改造,投资成本也较低。此外,中国企业在国外新设投资可能面临当地已有企业的激烈反抗,处理这一情况可能耗费企业大量资金,而跨国购并没有给东道国市场增添新的生产能力,不会招致报复而增加进入成本。

3.2目标企业价值低估

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在那些资产价值严重低估的国家,跨国并购很容易发生。价值低估学说认为,在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当某个企业的价值被低估时,其他企业就可能通过收购股份来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从而用相对低廉的成本完成扩张。目标企业价值低估是由金融市场变化引起的,但其产生的根源是市场机制在短期内不能有效地对资产进行正确估价而导致的市场不完全性。

著名经济学家托宾曾利用企业价值低估学说对企业购并给予理论说明,他通过Q比率来判断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相分离的情况,提出了以下公式:Q=目标企业股票市价总额/目标企业的全部重置成本。

公式中的目标企业是指被购并企业。托宾认为,当Q>1时,形成购并的可能性较小;而当Q<1时,形成购并的可能性较大。在80年代美国企业购并高峰时,Q值一般为0.5~0.6,这就意味着购并目标企业比新建企业能节省40%~50%的投资,而且这种购并一旦完成,即可投入运营。wWw.gWyoO

跨国公司还可以利用各种有利因素低成本并购东道国企业。这是因为在很多情况下,被购并的企业要么处在困境中,要么急于获得外部的资金投入,从而使跨国公司可以压低目标企业的价格,以低于企业重置成本的费用进行购并。此外,由于国外企业股份流通性强,股权分散,能以较少的资金控制较大的资本。再加上国外资本市场发达,“杠杆收购”等方式能够得以实施。因此我国企业采用在国外证券市场上买“壳”上市方式,既可以在国外直接融资又达到购并的目的。因此,我国企业应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调整境外投资战略,更多地运用跨国购并方式,走出去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徐波.第五次企业购并浪潮及对我国经济影响的研究[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4

2.王朝晖.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人才本土化[J].人才开发,2004(2)

3.姚战琪.跨国并购与新建投资——作为跨国企业进入方式选择理论的最新进展及一个模型分析[J].财贸经济,2004(1)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8篇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轨迹的变化展示了跨国公司在华股权战略的演变。截止2003年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65277个,合同外资金额9431.3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014.71亿美元。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中约有300多家在华投资建立企业,加上设立代表机构的公司约有400家,在中国投资项目超过2000个,其中较具规模的有近40个。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已有二十余年历史,伴随环境的变化,尤其是政府有关外资股权政策安排的演进,跨国公司在华股权战略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以下5个重要特点或趋势:

股权战略性质:由制度约束型转向公司自主型

跨国公司在华股权战略抉择受制于环境制度安排的约束。制度因素影响理论认为,东道国政府对于外资的制度安排,尤其是股权比例的管制对跨国公司股权战略选择具有重大影响。对于股权比例的规定是各国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外资制度安排中的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海默的竞争优势理论认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都希望能够通过内部化控制方式尽可能地发挥其所有权优势。但是,由于外部条件往往制约了企业内部化的边界,换言之,跨国公司的股权战略必然会受到制度约束。跨国公司在华股权战略无疑也受到中国市场经济转轨和外资政策的巨大影响,许多行业中领先进入的跨国公司均沿着制度边界上限发展和扩张的轨迹充分阐明了这一点。

跨国公司在华股权战略伴随制度安排的变化而从制度约束型转向公司自主型。制度约束型股权战略是指跨国公司的股权战略受到东道国环境制度安排的硬约束,致使公司无法实现最大限度内部化的最佳股权战略。公司自主型股权战略则是指东道国环境制度安排的约束基本不影响公司实现最大限度内部化的最佳股权战略。前者强调环境对于股权战略的制约;后者强调公司在股权战略中所拥有的自主性。研究表明,中国政府有关外资股权的政策管制是外商投资方式的重要决定因素,政策透明度越大,选择独资企业的可能性越大;对独资企业出口业绩要求与合资企业差异越小,选择独资企业的可能性越大。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独资企业的生存环境在逐步完善。跨国公司股权结构战略选择两阶段模型分析得到同样的结论,对于股权结构影响,外部风险成本由明显大于内部交易成本已转变为小于内部交易成本。即制度安排对股权战略的制约已经由硬约束变为软约束或均等约束,跨国公司在华股权战略越来越多地反映出其在华战略的主旨,即逐步将其在华经营业务纳入其全球一体化经营体系并逐步加强对在华经营业务的内部化或控制。

股权战略重心:从低控制度向高控制度移动

跨国公司对在华企业的控制度已由低变高。控制权为“控制经营和战略决策的权力”,控制权意味着在东道国市场上经营效率和收益的最大化。股权结构的变动充分显露出跨国公司控制度变化的趋势,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独资企业在三资企业中所占的比重迅速上升。截止2003年底,在三种投资方式存量中,按协议金额计算,合资企业均处于首要地位,占44.87%;独资企业处于第二位,占28.28%;合作企业位于第三位。虽然从存量测算合资企业仍然是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中的最主要的方式,但是从增量角度看独资企业增加势头强劲(如图表1所示)。1988-1990年,独资企业进入高速增长,其比重不仅超过合作企业,而且从不到10%迅速增加到30%以上,接近合资企业的比重。1998年,独资企业所占比重达到36.82%,首次超过合资企业所占比重29.26%;并且进入2000年后增长更加迅速。

其二,许多合资企业转变为独资企业。自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跨国公司开始推进其中国公司的独资化过程。例如,从1994年开始,西门子公司对中国境内的多家合资企业增资,使其旗下的45家合资企业的控股率达到90%。而松下(中国)公司则利用海外事业部重组的机会,完成了旗下50家合资企业的独资改造。1998年,香港菲杜西亚企业咨询公司的调查数据表明,在中国发展业务的西方公司中,只有32.5%打算继续建立合资企业,有67.5%的公司决定建立独资子公司。英国INVENSYS公司进入中国已经7年,总投资额达到1亿多美元,在青岛、威海、常州等地建立了14家制造企业,其中大部分企业已经或即将由合资转变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独资化成为自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一个明显的趋势。

其三,大量合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提高所占股权比重,以实现对合资企业控制的目的。许多调查和统计数字都表明即便在合资企业中,经营几年后外方投资者增资控股行为极为普遍,跨国公司仍然将股权控制方式作为控制合资企业的基础。一项历时两年的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底天津开发区三资企业共计2721家,合资和合作企业分别为1123个和67个,而独资企业达到1531个。即使在合资和合作企业中,外资股份所占比例也分别达到了65.8%和69.9%。在天津市注册的97家中日合资企业中,对等股权的只有18家,占18.6%;日方控股的企业57家,占58.8%;其中还不包括日方以低于50%股权控股的情况。据统计,上海浦东的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制造业合资企业中有1/3已经增资。根据一项调查结果显示,1992年以前成立的合资企业外方股权比例平均为46%,1992年以后成立的合资企业外方股权比例平均为55%。这些数据表明了众多合资企业已经是由外商控股的企业。

股权战略方向:由分散单体业务整合打造系统化业务体系

自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跨国公司开始以股权为纽带重新整合构造其在华业务体系,通过将在华的独资或合资企业的股份转让给控股公司,把分散单个企业统一为一个集团,实现集团内部经营管理一体化,使资金、人员、技术等生产要素在更大的范围内流动和优化配置,使总公司对在华投资企业的管理经历了一个从从分散到系统控制的发展过程,达到了投资管理本地化的目的,着力打造具有强大整体竞争力的旗舰团队。跨国公司股权战略方向由单个的赢利项目转向在华整体的赢利体系。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性公司和地区总部数量迅速增加。1994年,作为少数试点,伊藤忠投资1000万美元成立伊藤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分散各地的100多家参股企业收归旗下,这被认为是跨国公司在国内建立投资性公司具有标志意义的第一步。1995年,中国政府《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颁布,跨国公司纷纷在华设立地区性投资性公司以便整合在华投资企业,当时有 63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了外商投资性公司。时至今日,在华投资的近400家大型跨国公司中,已设立投资性公司218家。从投资性公司和地区总部密集的上海市和北京市看,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上海投资的企业多达491家,2003年底上海市经政府颁证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已达到53家,位居中国之首,加上中国总部则达到184家。有160家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京投资了30多个项目,设立了119个投资性公司,其中有20家地区总部。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性公司和地区总部在其股权战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核心整合角色。英特尔、柯达、通用电气、东芝、米其林等大型跨国公司都先后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和投资性公司。作为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渠道和载体,投资性公司扮演着“前线指挥部”和“政府公关部”两个重要的“角色”,前者主要是统一协调跨国公司在华的投资及再投资战略,对所投资的企业进行管理及提供服务,高效地执行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战略;后者则是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固定的沟通渠道。一项调查显示,所调查的跨国公司中在华投资项目数最少的4个,最多的已达38个。每个项目投资额平均为5000万美元,最大的单项投资额达到5.6亿美元。由于项目多,这些跨国公司在中国纷纷成立了控股公司,对所有在中国的投资项目进行伞状的协调管理。1996年,摩托罗拉设立投资性公司正是基于同样的原因,在华投资项目迅速增加,管理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项目增加,公司内部协调急剧增加;另一方面,在华投资日益成为母公司全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华战略管理任务加重。以投资性公司为股权战略执行核心,使得投资和经营业务的管理日趋系统化。跨国公司在华搭建自己的生产网、销售网和供应网,连同每个点及其延伸点上的中国合作伙伴、外包企业,形成一个在中国的独立体系。如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建了23家瓶装厂,7万多个零售点,有111家国内工厂为可口可乐生产糖、塑料瓶、易拉罐、纸杯、可乐阳伞、保温箱等等。可口可乐在中国碳酸饮料市场的占有率达到70%。

股权战略方式:在传统的“三资企业”基础上导入新的模式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有关外商投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日臻完善,相关制度安排持续演进,在传统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进入方式基础上,购并方式和股份公司方式等新的选择方式成为必要和可能,股权战略方式从传统的“三资”模式进入多样化模式阶段。从1993年中国政府《关于举办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中外合资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到2002年中国证监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2002年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有关部门先后颁布的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外资购并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及发行上市的可行性。

首先,股权购并成为跨国公司快速进入重要行业或企业的捷径。除了一般的参股之外,通过合资控股或直接购并方式控制原有合资企业,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资源配置,快速进入和占领市场的重要途径,购并方式已成为跨国公司实施股权战略不可缺少的举措。主要有几个特点:

一是购并控股的重点是行业的骨干企业,行业内部的骨干企业在国内市场占有相当的优势,为了拥有并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外资对其进行购并,国内许多“龙头”企业已被外资控股。1987年,达能以合资购并的方式进入广州市场,没有征地、建厂房、安装设备的过程,达能用最快速有效方式进入了中国市场。达能坚持在所有的合资企业谈判中必须控股,掌握企业的控制权。到2000年,达能通过购并在华控股或参股8家企业。为与雀巢争夺市场,达能收购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50%的股份和正广和网络购物有限公司10%的股份,加上此前收购的娃哈哈、乐百氏,深圳益力三大水巨头,达能占据了中国水市场的绝对领导地位。达能案例背后显示出其清晰的收购思路:选择行业的领导者作为收购目标;后发先至,缩短时间,降低谈判成本,让收购对手措手不及;与此同时,使用多品牌的战略,继续使用收购品牌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合资企业的创造力;另一方面,在对收购的合资企业的管理上,达能保持向其输出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并协调收购的合资企业的业务。

二是跨国公司以股权控制为基础,近年来采用追加投资、购买股份等办法扩大外资股权比例,谋求企业的控制权,此外还运用组织控制和技术控制等非股权控制方式,有效控制企业的经营管理权。

三是跨国公司购并控股着眼于未来,规模巨大,出现地域和行业垄断的发展趋势。外资企业一般精心选择有发展潜力的行业,建立大型控股公司。如日本索尼公司与上海广电有限公司合资建立的上海索尼有限公司,总投资达4.1亿美元,是我国电子行业最大的合资企业。再如柯达公司,2003年10月29日以4500万美元现金出资和提供一套用于彩色产品生产的乳剂生产线和相关的生产技术,换取了乐凯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的股份,在其市场占有率超过5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市场优势地位。

四是跨国公司购并控股经营主要集中在某些外资企业参与度高的行业。一项研究表明,参与度高低与其所获报酬率、全要素生产率、比较优势的发挥及市场取向等密切相关。外资企业高度控制的行业和高度参与的36个行业主要是技术与资本密集型行业。外资企业参与度较高(30%以上)而又以国内市场为主(50%以上)的行业,即对内资企业影响较大的56个行业大体可以分为3类:一类是属于发达国家主流产品的技术、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二类是发达国家逐步转移而我国正在兴起的家用电器;三类是满足消费升级的日常用品类。

其次,外资购并上市市公司。上市公司通常是国内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通过资本运作购并上市公司是跨国公司股权战略的新方式,并呈现不断发展的趋势。尽管由于政策及其他制度因素的制约,各类外资股的增速远低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但是也呈现明显的增加态势(见图表2)。并且,外资购并上市公司的方式也在不断创新,出现了许多可操作的进入方式(见图表3)。

第三,股份公司成为跨国公司股权战略中重要的方式,股份公司数量在大幅度增加。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进行外商投资企业改组成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功试点。到现在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度和深度方面,较前期有了长足的发展。2002年中国通信行业第一家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转制设立,阿尔卡特从中方股东和比利时政府分别收购上海贝尔股份,从而拥有股份公司50%+1股的股份。据商务部官方网站的统计数字显示, 2003年比前一年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数增长了94.74%;2004年1月至4月比前一年同期,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数增长了25.00%,协议金额增长了97.63%,实际金额增长了363.3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同于传统的三资企业类型的有些责任公司,更加便于跨国公司对于企业控股权的调整及其撤离(见图表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分为新设型;外商投资企业整体转制变更型;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组型;原股份有限公司转制型;增资扩股或转股型等方式。

股权战略指向:从价值增值链中部开始移向两端

跨国公司股权战略已开始指向分销渠道和研发机构。长期以来,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主要

集中于第二产业或制造业,由此引起国人对“世界工厂”的关注与争议。但是,随着在华投资时间的增加以及投资项目的增多,跨国公司投资行业出现日趋系统化趋势。具体表现为对某一产业的上、中、下游各个阶段的产品,或对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价值增值链各个环节进行纵向系统的投资,或对原有合资企业的上下游实行控制。同时,在横向上投资于相关企业、相关行业和相关产业。从跨国公司股权战略角度考察,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价值增值链两端的股权控制权已成为跨国公司关注的焦点,换言之,跨国公司正通过股权战略加强对于分销渠道和研发机构的控制度。

随着中国对于分销渠道的对外开放,越来越多的流通和零售业跨国公司涌入中国。以沃尔玛为例,从1996年以深圳为中心开始在中国布局至今7年的时间里,“从南走到北,从东走到西”, 沃尔玛已经在中国先后设立了34家店。目前,除了遍布在中国16个城市的28家大型综合超市以外,沃尔玛分别在4个城市设立了4家山姆会员店,在深圳设立了2家社区便利店,是目前在中国唯一具有大型综合超市、会员店和社区店三种经营业态的零售商,在中国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埃森中国区副总裁GiorgioMoise认为,随着中国流通业和零售业的对外开放,著名跨国流通业和零售业巨头将进入中国。以前跨国公司依赖国内企业销售渠道优势的局面将大有改变。毕竟,国外生产厂商更容易与国外的流通和零售巨头合作。

众多跨国公司已经或正在以股权为纽带构建自己的分销渠道。由《EIU消费者市场研究》在1996年提交的一项调研结果表明,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最困难的要素就是拓展销售渠道。在分销渠道方面,跨国公司通常有两种主要倾向:一种是建立自己的分销渠道,避开中国原有的渠道;另一种是利用中国原有渠道网络,迅速在广泛的地域推开,以达到其产品的较高覆盖率。近年来,跨国公司股权战略更加倾向于第一种做法。德国大众原来对大众在华的两个合资企业的销售公司分别拥有20%的股份,从1996年后,德方明确要求一汽集团每年返还销售公司5-15%不等的股份给一汽大众,到2003年德国大众已从一汽集团受让了80%的股权,从而增强了对分销渠道的控制权。1998年联合利华将在中国的5家合资企业的销售队伍合并成立独立的“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组织”,帮助各合资企业开通中国市场的销售网络,销售队伍增加到489人,而所有分销商销售人员则增加到6454人,分销渠道覆盖全国1800个县中的1500个,覆盖乡镇达全国总数的1/3,在上述的每一个区域单位中都有专门的人员在从事联合利华产品的销售工作。同时,对组织结构、分销商系统、后勤服务系统进行了整合,形成了高效的营销渠道系统。胶卷行业的美国柯达公司和日本富士公司的市场攻防焦点也集中在培育网络化市场销售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上。分销渠道战略倾向于强化竞争优势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只有在营销的各个方面都拥有优势才有可能拥有持续的竞争优势。以股权为纽带建立和管理分销渠道成了跨国公司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9篇

一、我国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发展过程和现状

(一)我国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政策演变

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投资直接受制于中国政府的政策,其投资规模、投资结构的变化都与中国有关引进外资的政策密切相关。中国引进跨国公司的政策是在与跨国公司进行博弈的过程中不断成熟和完善的,这些博弈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外商股权占被投资企业总股权的比重;二是跨国公司投资的产业导向;三是跨国公司投资的区域分布。

具体来说,中国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政策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79年到1983年,这一阶段我国引进跨国公司投资尚处试验阶段,政策方面主要是取消了对跨国公司的进入限制,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并建立了深圳、珠海、厦门、汕头4个经济特区,作为重点引进外商投资的区域,中央给予这些区域更为优惠的政策。第二阶段从1984年到1991年,是加速发展阶段。在此期间,我国新开放了14个沿海城市和长江、珠江、闽南3个三角洲,并于1990年决定开发和开放上海浦东新区,形成了向外商直接投资开放整个沿海地区的新格局;引进跨国公司的法律框架初步形成,如《涉外经济合同法》《专利法》的颁布;新的《外商投资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对跨国公司投资开始有规模、出口比例、科技水平的限制,鼓励出口、进口替代和高科技的跨国公司投资;政府更加注重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制度改革(包括财政、金融、企业等制度)来吸引跨国公司。这一阶段跨国公司进入的成本大大减小,政府的监管也更加制度化。第三阶段从1992年至今,不仅沿海地区,而且沿江、沿边及内地市场也进一步向外商开放,一些行业开始允许外商控股经营;颁布实施《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把外商投资项目划分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四类,进一步明确了产业导向;制定了《反垄断法》、《反倾销法》等,更加追求、维护竞争的公平性,取消了跨国公司投资企业享有的税收等方面的一些特权,对外资企业采用与国内企业同等待遇,依靠国内市场而不是政策优惠来吸引跨国公司,对跨国公司的定价转移等行为的微观调控进一步市场化。

(二)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发展过程与中国开放的发展过程是基本相对应的,大致也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83年以前,在这一阶段,跨国公司开始了解、考察中国的投资和市场环境,只有很少的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第二阶段是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跨国公司在前期考察试验的基础上,逐渐扩大在中国的投资。在这一阶段,跨国公司的在华投资还重在利用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仅仅把中国看作其获取价格竞争优势的重要区位,这与当时中国大力开展“三来一补”的外贸政策是相适应的。在这种分工模式中,不仅作为东道国的中国不能充分分享直接投资技术外溢的好处,而只能和其它欠发达国家一样成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廉价劳动力、土地、厂房的提供者,另一方面对跨国公司来说,仅仅获取低成本的收益也不利于其培育长期竞争优势。第三阶段是1992年后至今,经过十几年的考察研究和投资试验,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政策、法律、市场、人文环境等已有了较充分的了解,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也为跨国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环境,而且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讲话和中共十四大的召开都进一步坚定了跨国公司加大对中国投资的信心,因此,这一阶段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投资迅速扩大,战略目标也更加明确,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正把中国从加工组装基地向重要的制造基地转变。

(1)投资行业

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行业,资本和技术密集程度要高于一般外商直接的投资。以30家日本和德国的大型跨国公司对中国的231个投资项目为例 (截止1995年底),其中48个电子工业项目,占21%,28个是汽车工业项目(包括汽车零部件项目),占12%,23个家用电器项目,占10%,通讯设备、机械和科研设计(包括电脑软件开发)三个行业都有17个项目,各占7%,电气项目也有16个。这些行业都是我国急需发展的支柱或基础产业,因此,跨国公司的投资更有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相对而言,跨国公司投资在农林牧渔和能源矿产加工行业的项目则很少,这离我国政府所期望达到的对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在中国入世前后,跨国公司明显加大了对我国金融、零售商业等服务业的渗透力度。在金融业方面,随着入世后我国对外资银行在华经营外汇业务的取消、经营人民币业务地域限制的逐步放宽,跨国银行明显地加快了在华设立分支机构的步伐,排名世界前50名的世界级大银行中的绝大多数都已在中国设立了分行或分支机构。在华设立这些机构的动机从理论上讲主要是为本国(地区)在中国的直接投资服务,为本国(地区)与中国的贸易服务。有关统计资料也已经显示:各国(地区)在华设立的分行数与其对华的贸易量以及直接投资额之间呈现出一定的相关性(阎淬,2001年)。跨国银行大举抢滩中国市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争夺中国本土的客户,希望通过其优质的存贷业务及中间业务获取利润,这一动机在目前由于中国金融市场开放度的不够表现得并不明显,但今后其表现将会越来越突出。第二,在零售商业方面,随着对我国入世承诺中3至5年内对外资商业企业地域、数量以及控股权限制的预期,国际大型的零售企业也不断抢滩登陆中国市场。到2000年底,经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在华中外合资零售企业共有28家,地方政府批准成立的277家,引进资金20亿美元,实际进入中国的带有外资成份的零售企业达300多家。如,2001年500强首位的沃尔玛以及家乐福、麦德龙、伊藤洋华堂等已在中国大中城市设立了不少连锁店(超市)。大型跨国零售企业的进入主要是被中国的巨大市场这一区位优势吸引,另外还有廉价的劳动力以及优惠的税收政策。

(2)投资区域分布

90年代初,跨国公司投资在我国的分布很不平衡, 以在华跨国公司为主要载体的流入中国的直接投资呈现明显的“东高西低”的格局。东部的直接投资占比高达93.9%,而中西部地区的比重分别为3.8%和2.2%。经过90年代的发展,我国东西部吸收直接投资的差距出现了一定的缩小,截止2000年底东部直接投资占全国的比重由94%缩减到86.3%,而中部、西部的比重分别上升到9.2%和4.5%。从数字上看差距缩小并不明显,但客观地反映了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西进运动。目前,全球500强大企业中已有近60家在成都、重庆落户,有30家在西安落户,其中不少涉及高科技领域。例如IBM公司投资2000万美元与西安软件工业园合作搭建一个被称为全球之最的软件开发平台。韩国三星、日本东芝、三洋等八家企业先后在四川长虹电子集体设立联合实验室。跨国公司在我国中西部投资的加大增加了这些地区资本的形成、出口及就业的增加,将推动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快速追赶,实现“蛙跳”式发展

(3)投资方式

1998年前,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方式主要是以合资、合作为主,具体方法有:通过与中国政府的协商沟通,选择前景良好的投资项目和可靠的合作伙伴;参与中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投资;通过与以往的(技术、贸易等)合作伙伴合资或合作进入中国;在其他合资项目的带动下投资中国。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之所以成为这一阶段跨国公司投资中国的主要方式,是由于许多外商对中国的市场、制度、法律、人文等环境都不太熟悉,因此,需要借助中方合作者的力量减少进入中国市场的成本。当然,有些行业是因为中国政府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而只能采取合资或合作经营方式。这种较低控制程度的股权安排的主要作用是降低政策不确定以及市场不确定等方面的投资风险,但它却以跨国公司对子公司控制程度的降低为代价。。在1997年允许跨国公司在华建立独资企业政策的激励下,许多跨国公司开始积极以独资方式开拓中国市场,甚至利用增资扩股时中方企业增加投资资金不足的机会逼抢中方的股份,以便集中管理财务、营销和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其内部化优势。1998年,我国独资企业的比重达到36.82%,首次超过了合资企业所占的比重(29.26%),并表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这种新的股权安排方式是在华跨国公司全面衡量控制度、风险分散、资源投入、权变性和进入时机等几个方面后所做出的一种选择(崔新建,2001)。一般来讲,企业的异质产品优势越明显并且该种优势流失的风险越大,跨国公司越倾向于选择独资方式。另外随着世界500强企业来华投资的不断增多,其投资规模已远远大于早期港、澳、台及新加坡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规模,其抗风险及控制市场的能力大大增强,再加上其较长时间的国际化经营经验的积累,这些跨国公司更会选择独资经营的方式。许多跨国公司已把在华投资看作是其全球一体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最适合于企业长期战略和全球战略的独资方式的重要性已日益凸现。据上海有关部门对48家增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其中20家近年来发生了股权份额的变化,外方股份上升的有14家。深圳的中外合资企业在设立之初,中外双方的股权比率一般差距不大,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外方不断增资扩股,所占股权的比率不断增加。目前,500强在深圳的投资企业中大多数已经是外方的控股企业。

二、跨国公司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影响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跨国公司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跨国公司为我国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投产提供了急需的资金,并且有力地带动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社会总产出的增长,其不仅直接为中国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而且由于跨国公司的资信状况普遍较好,因此与跨国公司的合资项目一旦发生资金困难,国内国际银行都愿意以较优惠的条件(譬如不要担保)给予贷款,从而能够保证合资项目以较快的速度建成投产出效益。跨国公司投资对社会产业结构变迁的推动作用也是明显的。

跨国公司在吸收劳动力就业上的效应是双重的。一方面,跨国公司投资的企业吸收了大量的就业人口,缓解了就业压力。另一方面,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挤垮了许多原有的厂商,又造成了这些企业员工的失业。

跨国公司对物价的影响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些人认为这种影响很重要,有些人则不以为然。但总的来说,跨国公司投资的流入至少是加重了(尤其是1992年以后的)物价波动(也许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这是因为(以1994年前后的高通胀为例),一方面大量外资的流入,扩大了央行的货币供应量,另一方面,大批外商投资企业的开办,推动了这些企业员工和贸易部门员工工资的上涨,并带动了整个社会工资和物价的上扬。

跨国公司投资的大量流入,对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也产生了积极影响。在与跨国公司的博弈过程中,中国政府在吸引、管理、引导外资投向方面的经验、做法日益成熟、完善,相应的财政、金融、税收等法律规章也日益健全。跨国公司还推动了我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向着更适合目前经济发展阶段的方向变迁,不仅非公经济的比重上升了,而且公有经济的规模、结构、管理体制、企业制度和竞争力在向外资的学习竞争过程中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和改善。由于跨国公司的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一般都较高,因而它们也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跨国公司投资对中国企业行为和人文观念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跨国公司通过在中国的投资,将一整套其特有的管理结构、管理方式和企业文化带入了中国,为中国企业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借鉴;其次,跨国公司改变了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就业制度和就业观念,并通过工作实践和在职培训等方式提高、改善了就业人员素质。跨国公司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大规模的培训,切切实实地提高了劳动力的技术、管理等能力。跨国公司按照公司的总体战略,有意识地选择优秀的当地经理人,并通过各种培训让他们了解世界最新的科技发展及前沿的管理理论,逐步把他们引入在华子公司的各类岗位,一旦中国的各类经理人员能胜任各自的岗位,原先由总公司指派的外籍管理者就迅速撤离。这种战略不仅大大降低了成本而且有效地避免了跨国公司与当地文化的冲突,加快了公司在华的适应性及对市场变化的反映速度。有研究表明:跨国公司较好的在华经营业绩与较少的本方经理数呈现较大的相关性(许海,2001);最后,跨国公司为中国引进了一批先进技术,填补了国内一些行业和产品的空白,对我国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其中已产生了显著技术进步效应的有通讯设备、轿车、自动化仪表、大规模集成电路、微型电机、光纤光缆、新型建材、彩电、电梯、药品等行业,如贝尔通讯、桑塔纳轿车、(生产芯片的)华虹电子以及上海欧姆龙自动化有限公司等。

三、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对策建议

跨国公司虽然对中国产生了很多积极的影响,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投资结构和区域不平衡、对跨国公司管理体制还不健全、环境污染、引进技术总体水平较低、核心技术外商基本不转让、引进方式比较单一等。这些问题还需要在以后的引进外资工作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克服。

第一,积极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改善投资结构。欧美大型跨国公司的投资项目一般来说资本和技术密集程度都较高,对于推动中国的技术进步、发展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有较明显的积极作用。我们应该采取更为切实的优惠政策措施,以吸引跨国公司扩大在我国的投资。在跨国公司投资的区域分布上, 应继续鼓励向我国中西部的投资,制定相应的扶持中西部的政策,如可以利用中西部的农林牧渔和自然矿藏资源丰富的优势吸引外资在,对投资于中西部的跨国公司要实行明显的政策倾斜,以推动我国经济在区域上的平衡发展。在产业选择上,除继续鼓励跨国公司在通讯技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的投资外,还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使跨国公司尽可能在诸如石油、天然气开发、汽车制造业,以确保我国经济在行业上的平衡发展。

第二, 从制度和投资环境入手,进一步优化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环境,努力保持中国作为跨国公司全球重要生产基地这一地位。制度的准备主要在于按照WTO多边规则和我国的入世承诺,不断清除和修改与这些规则、承诺不相符合的一些制度,如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平衡要求、出口比例要求、股权份额限制等。遵循国际潮流,适当放松对在华跨国公司的各种监管限制,同时提高政府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及审批速度,改进政府职能。在手段上,努力用经济手段构建吸引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市场环境,不再用过去的行政手段创造不能持久的区位优势。例如我们可以努力在希望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地方建造一些与跨国公司配套的零部件、零配件、中间产品的生产企业,形成一个能与跨国公司建立长期供货关系的好的产业群,并使之产生具有较强前向关联和后向关联的集聚效应,这样我们不仅能从跨国公司那里得到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解决就业问题、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还可使跨国公司对外部市场不确定的担心降低到最低限度。这种战略近年来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中已经开始采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后也将成为各发展中国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竞争点之一,我们应充分加以重视。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大力培养高新技术领域中的优秀人才,花大力气吸引海外高科技人才回国,为跨国公司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吸引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活动的开展。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引进外资渠道。例如,结合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全球跨国购并活跃的机遇,增强“购并投资”的引资力度,将部分国有经济即将“退出”的企业转让给跨国公司经营。又如,可以利用海外资本市场,通过海外上市等途径引进外资。当然在扩大引进外资渠道的同时,必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督审查制度,对外资实施有效的管理。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跨国并购 新设投资 比较

外国直接投资(FDI)是国际资本流动的重要形式之一。FDI的进入主要有两种――新设投资和跨国并购。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的规模以极快的速度增长。进入21世纪,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也逐年增加。然而,传统的理论研究基本上没有区分FDI的不同方式,分析的对象主要以新设投资为主。本文以邓宁的三优势理论(OLI范式)为基础,对企业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进行一定的拓展和深入,从企业特有性因素、产业特有性因素和国家特有性因素角度分析跨国并购,为我国企业走出去选择跨国并购还是新设投资提供决策参考。

企业特有性因素

企业特有性因素被很多学者视为影响跨国公司进入方式选择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它主要包括战略性资产和核心竞争力。

战略性资产

不同的FDI进入方式要求不同的战略性资产。一般说来,企业使用新设投资进入方式主要依靠自己以往所积累的战略性资产,而采取跨国并购进入方式,则是为了获得对企业极其重要的战略性资产,即用自己的金融资产交换目标公司所有而自己缺少的资产。

所谓战略性资产包括自然资源, 知识资源以及各种无形资产。就自然资源而言,企业进行跨国并购可以获取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源、农林资源或水产资源,这些资源在本国比较匮乏,或者政府有限制开采的政策。某些知识资源如专利、技术秘密、工业产权等,可能在本国的公开市场上无法得到,企业也可以通过走出去并购获取。此外目标公司在东道国市场和客户、供应商的信用关系是经过多年建立起来的,购并者可以直接利用这些无形资产。特别是购并那些拥有知名品牌和庞大销售网络的当地企业,能迅速提高中国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显著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而不必再经过艰难的市场开拓阶段。

核心竞争力

除上述战略性资产外,企业的特有性因素还涉及核心竞争力,即企业在成长环境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专业领域的技能、知识和文化的复杂集合体。我国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要在新的环境中开发和形成核心竞争力,短时间内很难做到,但是通过跨国并购,可以获得和利用目标公司的独特优势――核心竞争力来解决这个问题。

我国企业采用跨国并购的投资方式,对于目标公司应该审时度势,有时不必重新设计一套经营与管理制度,可以直接利用现成的组织与生产体系。因为原有管理人员熟悉业务,熟知当地的法律,具有长期形成的社会关系,经营管理上遇到的问题容易妥善解决。而且,中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到发达国家并购相关企业,可以将其先进的管理制度引入国内,提高国内企业的经营水平。因此,这也是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主要动因。

一般认为,跨国并购是更高级的FDI方式,采用这种投资方式对环境的要求要高于新设投资。新设投资方式下中国企业通过购买初级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土地、厂房、技术等)构建生产体系,相对而言大都和一个低级的经济环境相联系。而跨国并购投资方式下中国企业直接购买生产体系,利用原有的企业来生产,这就对企业及市场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市场的发展、环境的完善、制度的日益透明,跨国并购投资方式得以运用以更多的反映投资的效率要求,更适合于现代开放经济下的资本配置,从而日益发展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导形式。

产业特有性因素

产业性因素直接决定行业的市场结构进而影响企业进入方式等行为的选择,跨国公司面临的产业特有性因素包括东道国产业的竞争状况、国际产业的集中程度、所要进入产业的潜在国际竞争者、产业的需求条件等。

近年来,西方学者对跨国并购的动因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获取速度经济性,目标公司价值低估、适应国际环境变迁、获取财务协同效应、获取市场势力、获得规模经济性,以及传递或获取厂商优势等。这些动因均与企业的产业性因素有关。与新设投资相比,从战略上讲,跨国并购是企业为了迅速获得国际竞争优势的一种扩张行为。上述跨国并购的某些动因在新设投资中同样存在,但是其中获取速度经济性的优越性显然是跨国并购所独有的。因此从获取速度经济性和改善国际竞争环境分析,可以解释很多我国企业为什么不选择新设投资,而通过并购方式进入外国市场。

获取速度经济性

联合国的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认为,速度经济性是推动跨国并购最重要的动因。跨国购并方式最突出的特点是能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投资周转速度。尤其是对制造业而言,购并东道国现有企业能以较短时间获得现成的生产设备、技术和管理人员,节省建厂时间,迅速建立境外产销据点。如果被购并的企业是盈利企业,那么购并方可迅速获利,从而大大缩短投资回收时间。即使被购并对象是濒临破产的企业,从购并进入到改造后重新投产,时间也较短。相比之下,在东道国新建企业则需耗费大量时间选择厂址、勘察设计、建造厂房、安装设备、招募和培训职工等,因此可能贻误有利的市场机会。

近年来,由于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跨国公司的经营理念、投资理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随着科技革命的深化,创新的“时效性”成为竞争的关键,而并购为争夺“时间”这一最为稀缺的要素提供了现实可能。跨国并购能够比新设投资更快地在东道国完成战略布局,这样既可以防止东道国原有厂商的报复,也可以对后期进入的其他跨国公司构成威胁。同时,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已经成为当今一大趋势,新产品如果通过新设投资的方式在东道国缓慢地扩散,可能面临更大的产品升级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采用跨国并购的方式获得速度的经济性,其优越性是新设投资方式无法比拟的。

改善国际竞争环境

当今世界,许多政府对本国的一些产业采取保护政策,限制外资企业的进入。有的行业,如电讯、石油等行业,即便是实力雄厚的大型跨国公司也难以通过新设投资进入东道国市场。而企业通过对行业内原有企业的并购,可以规避政策限制,实现有效进入。因此,中国企业为了绕开外国政府的一些限制政策和行业的进入壁垒,可以采用并购该国的一家企业,通过该企业拥有的资质和条件,与同行业内的其他企业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SCP范式(即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行业由一家或几家控制时,能有效地降低竞争的激烈程度,从而维持较高的利润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购并一个同类企业,等于消灭一个竞争对手,因此并购使行业相对集中。与此同时,并购还可以避免新建企业造成行业内生产能力过剩的威胁,避免引起东道国同行业的价格战。中国企业要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成长和壮大,而跨国并购是短期内获取市场势力的最佳途径。因此,中国企业将跨国并购作为国际竞争最主要的手段之一,可以扩大自己的国际市场份额,增强对市场环境的控制能力,增加长期获利的机会。

国家特有性因素

国家特有性因素包括跨国公司将要进入的目标国家的区位因素,比如东道国的引资能力和优惠政策,以及东道国经济增长速度和产业技术进步等因素。企业的盈利本质决定了企业行为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中国企业在进入东道国市场时对投资方式的选择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跨国并购的发生除了要考虑企业本身的战略性资产和核心竞争力等因素外,还要考虑东道国的情况,包括东道国对跨国并购的欢迎程度,以及目标公司是否价值低估等。因此,中国企业对FDI未来收益和成本的权衡和比较,也是选择并购还是新设投资方式的重要标准。

东道国的欢迎

通常,从短期影响看,新设投资在增加资本存量、扩大税收基础、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对东道国比较有利。但是,从长期影响来看,跨国并购能够给东道国带来更多更大的好处。具体表现,一是对东道国现有企业来说,只有并购可以使企业原先的存量资本变现,发挥资本重组的作用。二是通过跨国并购,双方企业都获得了互补性资源,这些显然是新设投资无法做到的。

一般来说,东道国对跨国并购的欢迎有利于降低中国企业的进入风险和成本。购并东道国现有企业和创建新企业虽然都属于对外直接投资方式,但两者所花代价往往不同。在东道国创建新企业是建立一个新的实体,在生产经营上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而跨国购并只是改变现有企业的所有者,在生产经营上可以继承现成的基础,即使进行改造,投资成本也较低。此外,中国企业在国外新设投资可能面临当地已有企业的激烈反抗,处理这一情况可能耗费企业大量资金,而跨国购并没有给东道国市场增添新的生产能力,不会招致报复而增加进入成本。

目标企业价值低估

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在那些资产价值严重低估的国家,跨国并购很容易发生。价值低估学说认为,在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当某个企业的价值被低估时,其他企业就可能通过收购股份来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从而用相对低廉的成本完成扩张。目标企业价值低估是由金融市场变化引起的,但其产生的根源是市场机制在短期内不能有效地对资产进行正确估价而导致的市场不完全性。

著名经济学家托宾曾利用企业价值低估学说对企业购并给予理论说明, 他通过Q比率来判断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相分离的情况,提出了以下公式:Q=目标企业股票市价总额/目标企业的全部重置成本

公式中的目标企业是指被购并企业。托宾认为,当Q>1时,形成购并的可能性较小;而当Q

跨国公司还可以利用各种有利因素低成本并购东道国企业。这是因为在很多情况下,被购并的企业要么处在困境中,要么急于获得外部的资金投入,从而使跨国公司可以压低目标企业的价格,以低于企业重置成本的费用进行购并。此外,由于国外企业股份流通性强,股权分散,能以较少的资金控制较大的资本。再加上国外资本市场发达,“杠杆收购”等方式能够得以实施。因此我国企业采用在国外证券市场上买“壳”上市方式,既可以在国外直接融资又达到购并的目的。因此,我国企业应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调整境外投资战略,更多地运用跨国购并方式,走出去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徐波.第五次企业购并浪潮及对我国经济影响的研究[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4

2.王朝晖.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人才本土化[J].人才开发,2004(2)

3.姚战琪.跨国并购与新建投资――作为跨国企业进入方式选择理论的最新进展及一个模型分析[J].财贸经济,2004(1)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跨国并购 动态 动因 现状 建议

跨国投资有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投资方式是新设投资,即所谓的“绿地投资”,投资者在东道国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的企业可以是独资企业,也可以是合资企业。另一种投资方式是并购投资。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简称,“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是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另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收购”是指一家企业通过收买另一家企业部分或全部股份,取得另一家企业控制权的产权交易行为,当兼并收购行为涉及不同国家间的企业时,就是跨国兼并收购。

1 跨国并购成为跨国投资的主要方式

新设投资与并购投资这两种方式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中被广泛运用,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跨国并购超过新建,成为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在整个国际直接投资总额中,跨国并购投资额所占比重大幅度提高。1998年跨国并购投资额达到4 110亿美元,占当年国际直接投资总额的63.8%;1999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额达到8 650亿美元,而其中跨国并购投资所占比重高达83.2%;2000年跨国并购投资额达到11 438亿美元,占当年国际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高达91.7%,这表明传统的创建新企业的投资方式正在被取代,跨国并购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

回顾历史,西方国家企业已经发生了四次并购浪潮。第一次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工业革命的扩展和深入,社会化大生产对资本规模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在西方国家掀起了第一次企业并购的浪潮。这次并购的主要特点是横向并购,即资本在同一生产领域或部门集中,追求垄断地位和规模经济是本次并购浪潮的主要动因,在这个时期,美国被并购企业总数达2654家,并购的资本总额达63亿美元;第二次并购浪潮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其特点是上、下游关联企业的纵向并购,纵向并购保证了上游企业对下游企业的原材料、半成品的供应,同时增强了并购后企业对市场供给的控制能力;第三次并购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主要特征是混合并购,它反映了垄断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的战略要求,这次并购产生了大企业各行业经营的市场结构;第四次并购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期,即被经济学家称为“杠杆并购”的并购浪潮。以上四次并购均通过企业并购,扩大了企业规模,增强了企业控制市场能力,但并购均发生在国内,其经济影响也只涉及本国,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所发生的大规模的跨国并购浪潮,被称为第五次并购浪潮,此次并购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第一,跨国并购资产金额巨大,发生频率高,投资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并购案例可以说是屡见不鲜,甚至超过100亿美元的并购案例也时有发生。如英国沃达丰集团以560亿美元并购美国空中通讯公司,2001年美国花旗银行以125亿美元并购墨西哥国民银行等。

第二,跨国并购涉及领域广泛,尤其是金融、电迅等科技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在金融行业,具有233年历史的英国老牌银行巴林银行被荷兰国际集团ING收购,此举震动了整个国际金融界,在电迅行业引人注目的是英国电信公司并购美国MCI(美第二大长途电信公司),两家公司合并后年收入增加到400亿美元。

在1998年全球多数股权的跨国并购总额为4 110亿美元,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占11.2%,其余依次为电信业,占9.3%,制药和其他化学品各占9.2%,公用事业占7.8%,科技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占了总额的50%。

第三,跨国并购主要发生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之间。据统计,2000年由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相互间完成的跨国并购金额为10 741亿美元,占当年全球跨国并购总额的93.9%,其中英国、欧盟相互投资又是重中之重。在1995年,美国与欧盟的跨国并购占了世界份额的70%左右,到1999年这一比例上升到80%左右。

第四,跨国并购投资方式多样化,“强强”联合逐步取代“强弱”联合。从并购双方所处的行业看,既有跨国同行企业间的横向并购,也有从事于同类产品的不同产销阶段的两国企业间的纵向并购,还有分属不同行业的两国企业间的复合并购。在出资方式上,既有并购公司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并购,也有通过转移股权实现的股票并购,还有在金融信贷支持下进行的杠杆并购,同时跨国并购中的“强强”联合形式也明显增加了,充分地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典型的案例如汽车业戴姆勒—奔驰并购美国三大汽车公司之一的克莱斯勒公司,两强结合,实现了规模迅速膨胀,合并后的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一跃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公司。

2 跨国并购的动因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日益从新建转向并购,其动因何在?

首先,我们讨论跨国并购对跨国公司技术优势的影响。跨国公司的技术优势来自于自身积累和不断研发,也可以通过国际战略联盟和技术许可等方式获得,但后者并不能够使跨国公司获得较多的先进技术,而跨国并购可获得被并购方的核心技术。

其次,跨国并购对跨国公司规模经济的影响。规模经济可分为企业和工厂规模经济,工厂规模经济来自于生产的规模收益递增,大型跨国公司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基本上已达到最合适生产规模,这方面的规模经济效应不会显著增强。企业的规模经济除工厂规模经济以外,还包括非生产活动创造的经济性。如集中化的研究与开发、网络营销、资金协调以及管理优势等,跨国并购可使这些非生产性规模经济得到较大提高。

第三,跨国并购对跨国公司资本和筹资优势的影响。跨国并购如果以货币方式实现,则一方面增加公司资本总额,另一方面增加公司负债而减少流动资产;如果以换股方式实现,则不增加负债和不减少流动资产,资本总额则增加,换而言之,并购实现了资本的集中,相应地也增强其资本优势。

第四,跨国并购对跨国公司内部化优势的影响。跨国并购扩大了跨国公司所能控制的范围,从而拓展了各种优势内部转移的空间,对跨国公司内部化优势起到了加强的作用。

第五,跨国并购有利于跨国公司全力推进其全球经营战略。经济全球化是跨国公司实施战略性并购的大背景和根本原因,经济全球化和相互开放的统一世界市场,一方面使跨国公司面临着更为广阔的市场容量,使它们更有必要和可能展开更大规模的生产和销售,以充分实现规模效应;另一方面,也使跨国公司面临全球范围的激烈竞争,原有的市场份额及垄断格局受到挑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跨国公司通过并购可迅速实现规模扩张,提高国际竞争力。

3 跨国并购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发展迅速,也是各国引进外资的一条主渠道。而在我国,新设投资仍然是我国吸引外资的主要方式,在中国的跨国并购每年大概10~20亿美元,而我国每年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是300~400亿美元,其中1/20是跨国并购,其他多数是新建项目投资。全球跨国投资主要方式和我国吸引外资主要方式的“错位”,对我国扩大引资的数量和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都有着明显的不利影响,究其原因,我国跨国并购市场存在着这样一些障碍。

3.1 我国对跨国公司并购国内企业在体制、政策方面存在障碍

首先是企业产权不清,治理结构不健全。在企业产权不清晰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的收购标的本身就蕴含了巨大的风险;收购后的企业组织也难以通过产权来实现对资源的内部化配置,并形成跨国直接投资的所有权———内部化优势。目前,绝大部分跨国并购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并购只占外商直接投资的1/3,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是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存在资产评估问题。目前,国内企业的资产评估大多采用国有资产评估制度,是以帐面资产为准的,而外商接受的价值不是帐面价值而是该企业的实际价值,二者之间有较大的差距,此即为外商购买国内企业难以成交的症结之一。另一些国内企业的资产没有经过规范化的核定和评估,如对企业品牌、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现实依据,因而资产评估过程中低估或高估国内资产的情况时有发生。

再者,我国为了引导外商来华投资制定了一系列产业导向政策,这些政策主要是针对外商在我国境内投资举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等“绿地投资”而制定的,对外商并购投资尤其是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没有专门的规定。

3.2 资本市场存在障碍

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的缺陷,为企业之间产权交易设置了障碍,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间开展兼并和收购的前提条件和基础,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还决定了企业兼并收购活动的发达程度,国外大多数企业间的并购都是在证券市场上完成的。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很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仅市场规模比较小,而且本身带有很多的不规范性,这些都大大限制了外资通过证券资本市场进行跨国并购。

3.3 能力上的差异造成对接障碍

这次并购的主流是同一领域的横向并购,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及科技密集型产业,而在我国科技密集型产业起点低,规模小、发展慢,再加上我国银行、保险、金融、公用事业等服务领域基础薄弱,尚未全面对外开放,这就致使我国欲引进的FDI与全球流动的FDI在内容对接上存在较大差距。

3.4 动机差异造成的障碍

我国利用外资的目标是为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扩大就业、增加出口、推动GDP增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以及配合国企改革重组等。而外商并购我国企业主要目的是利润驱使,它会从本集团的总体利益来考虑其产品种类,将其生产经营纳入自己集团的全球战略中,而完全忽视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并且,其着眼点在于我国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大中型企业,而对于真正亏损、效益差的国有企业一般是不予考虑的,这便与我们的引资初衷是相背离的,这些动机的差异,也造成了跨国并购在我国发展的障碍。

3.5 法律上的障碍

我国并购立法滞后和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阻碍了跨国并购活动的开展,缺乏科学高效、透明的外资并购审批,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不系统、不完备,缺乏可操作性,司法执法体系不健全,这些都严重阻碍跨国并购的顺利进行。

3.6 企业文化差异造成的整合障碍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并购是呈现出范围广、巨额化、跨国化等一系列新特点,并逐渐成为世界各国企业扩大规模,获取竞争优势的最有效的战略选择,但这一战略选择的实现并不完全取决于有形资产规模的简单叠加,更重要的是实现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从有形资源到以企业文化为核心的无形资源的整合,从而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在并购中,由于双方的国家、政治、经济背景不同,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冲突不可避免,因此形成了企业文化差异造成的障碍。

4 推动并购在我国发展的对策

4.1 逐步建立规范化、符合国际惯例的并购法律体系,规范并购业务操作,加强风险防范

入世以来,通过调整、完善现行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初步搭建起了指引外商合法投资、并购活动的法律框架,但这一框架尚不足以解决并购实践中面临的具体问题,仍需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化与国际惯例不相符合的地方。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制定专门针对外资并购事务的法律条例或规章,以解决外资并购国企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确定性问题。如前所述的资产评估问题,并购价格确定问题以及财税收益重新分配问题等。

4.2 完善政府职能、加强对并购的调节与控制作用

为了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力,抢占国际市场,政府应对原来的产业发展与限制的法律、政策进行调整,鼓励外资采用并购方式进入,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选择最有利于完成政府目标(提供就业、保证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等)的合作对象,加强政府对并购的调节与控制作用。

4.3 推进资本市场的效率,开放证券市场

我国上市公司将是外资并购的重点对象,然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仍属于“政策市”、“消息市”,这势必会影响到外资的进入和并购活动的顺利开展,再者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以及上市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使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的企业并购,其公开性和公平性能较好地得到保证,故应加快推进外资企业在A股上市,对国内外投资者开放并购投资,以推动大中型国有企业加快改革和重组的步伐,同时,利用并购方式吸引外资,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也会产生深远影响,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因此得到改善,我国证券市场资产重组的质量也会因此得以提升。

参考文献

1 李洪江.跨国公司新发展及其经济效应分析[M].黑龙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2

2 江小涓.中国的外资经济—对增长、结构升级和竞争力的贡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 张军.跨国投资的新动态及加快中国吸收外资的对策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4(2)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方式

一、主要对外直接投资方式的比较

1.跨国并购

跨国购并是指国际投资主体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并取得该企业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和控制权,把该企业直接纳入自己的经营体系的一种投资行为。

(1)跨国并购的优点:①迅速获取资产,灵活进入市场。跨国并购避免了在东道国进行厂房,办公用地的建设, 极大程度上降低了生产成本,即使对原来的并购企业有所改造, 项目的建设周期也大大缩短,能够快速地进入东道国目标市场。②低价获得资产,获得市场份额。跨国公司进行跨国并购往往选择公司运营遭遇困境的当地公司,因而能够压低并购价格。同时,由于被并购的公司的客户关系市场渠道仍然存在,跨国公司能够获得被并购企业的市场份额。③便于扩大经营范围,实现多角化经营。近年来,跨国并购发展迅速,跨国公司为了超越自己原有的经营范围,在缺乏有关新行业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时,收购东道国现有企业是实现多角化经营行的有效途径。

(2)跨国并购的缺点:①投入大。跨国并购需要一次性投入大量外汇现金且难用机器设备等资本品和技术折价投入。②文化差异大。由于被并购企业在本国环境中成长,其经营制度,管理方法等与跨国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若有人事管理或财务控制等方面的不当,容易造成跨国经营的失败。③价值评估存在困难。在评估现有企业时,涉及到固定资产原值、使用年限等许多技术参数。此外,还存在东道国和本国的会计标准可能不同、虚假或错误的财务报表等问题。④东道国限制多。由于并购对东道国裁员和市场势力等经济方面的不利影响,东道国政府对并购的干涉与限制较多。

2.新建企业

新建企业是指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主体依据东道国的法律,在海外目标市场通过创建新的企业,进行跨国经营的一种对外直接投资方式。

(1)新建企业的优点:①投资者在较大程度上把握项目策划各个方面的主动性。对于新建企业工厂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跨国公司能够独立地选择,极大程度上控制了资本的运营。②在资金投入方面,跨国公司可以利用专利、技术、材料、设备等作为资本投入来弥补外汇资金的不足。③在组织控制方面,不存在对原有企业制度适应的成本和并购方式下双方建立信任磨合适应方面的成本。风险小,麻烦少,可以无障碍地实施自己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风格理念。

(2)新建企业的缺点:①因需要一定的建设期,所以进人目标市场相对缓慢,从而影响企业产品的销售和获利,使投资成本回收期相应延长。对于某些市场供求及价格波动幅度巨大且频繁的产品,这方面的风险必须加以慎重考虑。②以新建企业方式进人国外市场,必然涉及到原有市场份额的重新分配问题,因此新进入的企业通常会遭遇到来自多个方面的狙击,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尤其是进入初期的生存竞争非常艰难,风险也大。

3.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指根据东道国法律,经东道国政府的批准,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资本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一种企业经营方式。独资企业是目前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之一。

(1)独资企业主要优点是:①外国投资者独立进行经营管理,具有充分的自。独资企业能避免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和目标进行经营管理。由于投资者拥有经营管理的绝对控制权,跨国公司能够确保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统一的战略目标实行经营活动,易于贯彻如实行价格转移等经营策略。②独资企业能够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垄断技术优势,避免母公司的在技术与经营战略方面的泄露,维护了跨国公司的利益。

(2)独资企业不足:①由于建立独资企业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且经营环境不甚熟悉,故风险较大。因此,除非跨国公司在财务、市场运作方面有较强的能力,否则不要轻易采用该方式。②由于当地政府往往对独资企业有所限制,也难获得当地企业的合作。这对跨国公司是极大的挑战。

4.合资企业

合资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投资者在东道国境内,经东道国政府的批准,依照东道国法律设立的合资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股权式合营方式。

(1)合资企业主要优点 :①外商进行直接投资采用合资企业,能够减少出资额,降低经营风险。其原因是虽然世界总的投资环境在逐步改善,但仍存在让外商担忧的地方,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法制环境、政策的稳定性、政府行政干预等方面。②能取得当地合资者的帮助,充分利用合资方的营销网络和市场信誉,方便地获得当地市场信息。

(2)合资企业不足:①容易造成分歧。合资双方由于在企业文化、管理上存在分歧,外方注重的更多的是如何获取最大利润,并把合资企业纳入其全球战略系统,而东道国那方则在乎的是就业、稳定甚至政绩等很多非市场因素,思维不同造成合资双方发生矛盾。②采用合资企业进入方式对拥有技术优势的进入企业,容易造成技术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泄露,从而处于不利地位。

二、中国企业主要对外直接投资方式选择考虑因素

中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时,是并购还是新建,是合资还是独资,应在权衡各种方式的优劣利弊基础上,结合企业投资目的、产业特性等因素做出正确的选择。

1.跨国公司的投资目的

中国跨国企业的对外直接目的主要是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因此,并购和合资是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方式的首选。并购和合资进入方式使得中国技术人员置身于拥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环境中,利用东道国的人才资源培养自己的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提高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因此为了减少进入成本和时间,学习先进技术,进入技术程度较高、进入障碍较少的发达国家市场,采用并购和合资的方式是有利的。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另外一个重要目的是寻求国外的自然资源。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不是西方国家跨国公司的资本的跨国经营,而非资本过剩型的对外直接投资。因此,中国企业的跨国投资应符合利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的战略导向,直接从国外取得低成本的自然资源供给,以弥补国内资源的不足。此种对外直接投资应以合资为主,其原因有三:一是合资经营还有利于与东道国建立长期的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有助于风险的共担资源的共享,确保长期稳定的海外资源供给;二是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各国都有严格的控制;三是资源开发型的投资规模一般较大,合资有利于对投入资源的分担。

2.中国的行业特性

目前,一些中国有优势的行业在进行产业转移的时候,中国跨国公司应以新建企业和合资进入为主要进入方式。现阶段,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制造业和机床、自行车、钟表等机械加工业是中国技术方面比较成熟的。这些产品国内市场已经饱和或者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其出口又面临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的激烈竞争,而且还受到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制约,需要通过大力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来转移富余的生产能力,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这些行业是中国进行产业转移的对象。投资市场主要某些相对发达国家。许多发展中国家均有某些限制和制约,而对于企业新建、合资企业比较欢迎。如果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目标是实施跨国发展和控制时,为了更好地贯彻企业的战略意图,可采用新建方式。为了充分利用当地合资方的市场开发优势,快速占领市场和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更好地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合资方式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三、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策略

经济全球化己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必然席卷中国经济的各个领域,企业间的竞争不仅突破了行业、地区的限制,而且淡化了竞争对手的国籍。中国企业要想在全球化中处于不败之地,必须进行全球化经营战略,进行对外投资。中国企业由于跨国经营管理经验缺乏,技术创新能力弱,因此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薄弱。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要结合东道国的实际情况,采用正确的进入方式。以下是在主要投资方式选择的建议下为了更好地加快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的一些建议。

1.一些在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具有优势的跨国企业可采用非股权方式打入一些发展中国家市场。非股权参与方式包括特许经营、技术转让、BOT融资和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等。中国跨国企业在对一些发展中国家进行跨国经营活动时,若技术、管理、营销机制十分复杂,而东道国又无力经营此类项目,便可利用自身优势,采用非股权参与方式,机动灵活地渗透到国际市场。这样企业不但减少投资风险,而且能对国外企业实施控制。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风险管理战略 跨行业进入 非股权安排

大型跨国公司是我们发展跨国经营的“旗舰”。面向21世纪风云变幻的国际市场,如何从我国大型跨国公司的特点出发,制定其风险管理的战略,是当前亟待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目标定位与风险防范

我国大型跨国公司资金、技术力量较雄厚,在相关产业发展中具有优势,因而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在海外投资的发展目标上,应定位在较高的层次上,我国大型企业集团跨国投资的目标应是:努力占领全球海外投资的行业制高点,逐步扩大地区性全球战略布局,不断提高我国跨国企业的国际综合竞争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面对21世纪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幻及其动荡特点,应制定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战略。

我国大型企业集团在跨国投资中不应仅仅着眼于一个个单独的项目风险管理,而应该着眼于全球整体性的风险;不应仅仅着眼于消极被动的风险规避,而应该着眼于未来的市场机遇和海外投资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应着重对中国经营企业的上、中、下游产品和对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各个相关环节进行系统的风险管理,以防范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在融资主体方面应实施多元化策略,如邀请国际银团、外国银行、大型财务公司以及东道国政府、银行、企业入股等形式以分散融资风险。其中,各类政府贷款、BOT承包工程、出口信贷是国际项目贷款的惯常形式。由于贷款银行得到国家政策性利差补贴,可以提供较资金拆借市场利率更低的贷款,从而降低跨国企业的融资风险。

二、地区选择与风险防范

东道国的环境直接影响跨国公司投资后的经营状况及其今后的发展。它包括东道国的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政治法律环境、经济市场环境等。我国大型跨国公司的投资地区应侧重选择自然资源丰富、有发展潜力的地区(如可耗尽的矿产及原料,石油的分布及其蕴藏量)。资源污染也是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对有可能带来污染的产业投资加以限制,另一方面,污染控制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还是一个不愿花费的奢侈。

大型跨国公司投资在分析东道国政治与法律环境时,应侧重考虑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如该东道国的国家政治体制未来的趋势、东道国的民族主义及反政府组织的态势,东道国政策的连续性及其长期倾向如何?外国企业的产品、服务等在东道国会不会引起政治性的保护或排斥?在分析政治风险时应侧重分析未来国有化征用的可能性。

我国跨国公司在海外的地区选择,除了考虑上述基本因素外,还必须考虑其他一些重要因素,如东道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城市化程度、基本设施状况、增长趋势和国际收支等。

总之,我国大型跨国公司在跨国投资地区选择上应着眼于未来的发展,对面临的风险和机遇进行权衡,本着有重点、有步骤、分层次的原则,因地制宜,扬长避短,以较少的成本完成跨国发展的市场进入,努力获得长远的利益和实现其全球性战略目标。

三、行业选择与风险防范

我国大型跨国公司投资行业的风险选择有两条标准:一是应选择与东道国相比具有优势的行业进行跨国投资,即我国企业的跨国投资必须符合国际资本流动的规律,通过自身的产业优势占领国际市场;二是应选择能促进企业内产业结构、产品供求关系链长的行业进行投资。

投资行业的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项目投资的风险。我国大型企业跨国投资涉及的行业领域极为广泛,主要包括:林业、渔业、石油化工、冶金、轻工、电子、机电、承包工程、房地产、交通运输、建筑工程、金融、保险、医疗卫生、餐饮、旅游咨询服务、工艺美术、服装加工、技术服务等行业。目前集中在资源开发和制造加工业领域。据不完全统计,投在资源开发领域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半以上。近年来,我国大型企业的海外投资产业结构和行业结构出现了“交叉进入”或“跨行业进入”的多样化趋势。首先,外贸专业公司的对外投资领域从单纯进口扩大到海外制造加工业,如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在发展海外贸易分支机构的同时逐步向生产领域扩展,在美国购买了一家炼油厂、一家化肥厂,在泰国兴办钢铁企业之外,其经营领域涉及到机械工程设计、航运、海产、服装和综合贸易等多个不同的行业领域;此外,以劳务输出、承包工程为主的各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逐步向轻工和机电行业拓展。

四、技术选择与风险防范

我国大型跨国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相对成熟的技术,应加强技术风险的防范与管理。所谓技术风险是指国际企业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能否开发新产品的不确定性。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技术风险。技术风险的防范对大型跨国企业尤为重要。东道国各种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技术创新,甚至彻底改变其必要性、可能性和可行性。因此,我国跨国投资的行业选择应注重对其技术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分析,为以最低成本实现技术开发创新成功提供有较大安全保障的创新环境。

一般而言,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否决该项目:当该项技术在东道国完全缺乏市场需求或市场价值时;当我方企业不能逾越同行业竞争对手的专利障碍时;当技术进步的发展使本项目很快失去技术优势时;当技术开发创新项目超出企业能力之外或存在较多技术难点时;当技术实力远不能完成该项目而又无法通过横向联合来解决这一问题时;当所选择的技术开发项目有可能遭遇东道国法律禁止或对环境产生直接的、不可回避的影响时。

五、产品选择与风险防范

首先我国大型跨国公司在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时,应充分考虑本公司的经营产品属于哪一产业部门,一般而言,许可证交易适用于化工、制药、医疗保健品及其他制造业中,如橡胶和塑料等;特许经营投资方式广泛应用于软饮料、快餐、汽车出租、餐馆饮食、商业服务业等;契约合作安排多用于大型工业项目(如采矿、石油开采等)和公共设施项目(如电力、运输、通信等);直接投资则往往集中于技术密集型和广告密集型产业中。

其次,从产品属性方面看,多样化的产品作为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风险防范效果较好,而标准化产品则适于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当东道国市场发生风险时,该类产品比较容易转移,减少风险损失。产品适用性较低的主要采用间接出口。在产品的承受度上,对新产品一般采取出口为主,对外直接投资为辅的原则;随着产品的成熟,可逐步转向以对外直接投资和许可证交易为主。

六、投资方式选择与风险防范

我国大型跨国公司在海外投资方式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结合投资区域的特点、投资项目的特点以及各种投资方式本身的利弊加以确定。从我国跨国企业的现有实力看,目前尚难以并购发达国家的大中型企业。在世界企业五百强排名中中国仅跻身三家,且没有一家是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工业企业。世界排名榜最末一位工业企业销售额比中国首强高出35亿美元。中国五百家大企业与美国五百家大企业相比,在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可实现利润方面中国五百强企业分别相当于美国五百强的3.6%、4.6%和6.4%。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因资产质量和技术含量有限,大多不是并购目标。因此,跨国并购目前尚不能作为我国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从目前我国跨国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出发,股权式合资和非股权式合作应该成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进入国际市场的首选方式。尤其是在特定区位和特定行业中,灵活地采用诸如契约、合资、合作、联营等非股权安排,对于进入国际市场后的风险防范是行之有效的投资方式选择。此外,应积极参与一些国外大型跨国公司以共同开发研究、互相渗透参股等方式结成国际性战略联盟,或有选择地参加一些可实现优势互补的跨国公司联盟,使我国大型跨国企业能在更高层次上增强风险防范的实力。

我国大型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方式的选择在不同的地区应有所侧重。例如亚太地区,我国大型跨国集团主产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又由于该地区地理、人文环境较熟悉,生产和技术向这些国家转移较为容易,因而,独资经营方式一般优于合资经营。对于拉美、非洲、中东以及东欧、独联体等动荡地区,我国大型跨国集团也具有相对的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但从风险防范的角度考虑,合资尤其是合作经营方式较为合适,可以降低直接投资风险和成本,增加投资收益。对欧美发达国家市场的投资,通过多种国际融资和跨国联盟的方式,以此可分散风险、获取高新技术、先进管理经验、资金及国际市场份额。

大型跨国企业在不同行业的投资方式选择上也应有所侧重。例如,以传统技术为主的投资项目应以独资经营或非股权投资方式为宜,以此达到保护企业特有资产和增加投资效益及投资收益的目的;在制造业和服务业投资中,则应以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为主要方式,依据技术的不同层次,将特定行业或特定技术环节上的专有技术,通过海外投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参考文献:

[1] 熊小奇:跨国公司风险管理[M]. 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14篇

关键词: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趋势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11-0082-03

目前,全球大约有6.4万家跨国公司,有大约87万家子公司。以跨国公司为载体的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的经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中,已有450多家在华投资并设立了分支机构,设立了3 000多家分支机构。截至2005年底,外商在华的直接投资项目44 019个,合同金额1 890.65亿美元,实际金额724.06亿美元。

一、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发展

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对华直接投资的起步阶段(1979―1990)。在这一阶段,我国立法不完善、基础设施落后、政策透明度低,惠普、IBM、诺基亚、英特尔、飞利浦等具代表性的跨国公司在这一阶段正式进入中国,但投资大多只是试探性的了解市场阶段。

二是与对华直接投资的持续发展阶段(1990―2001)。在这一阶段,我国的经济环境更加开放,加大外商立法的力度,并且随着90 年代初期,世界经济减速,利润大幅滑坡,跨国公司纷纷在华进行生产性投资,对华的直接投资持续发展。

三是对华投资的全方位发展阶段(2001以来)。2001年以来,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加紧进行法律、法规的清理,对与WTO不一致的内容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修改完善,为跨国公司提供了很好的投资环境,掀起了新一轮投资中国的热潮,在华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当前,很多早期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投资重点由初期的试探性投资转向战略性投资。

二、跨国公司在华的投资新趋势

(一)跨国公司投资区域集中化

跨国公司在华的投资将集中化,主要集中于我国东部地区。按照1985年中央在《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的划分:我国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河北、江苏等十二个省,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九省区,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十省区。这种区域划分对宏观经济政策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分析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主要区域划分。从表1中可以看到,从1994―2005年间,我国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都是最多的地区,也是最为集中的地区。2005年,我国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535.8亿美元,占总投资的88.83%,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随着我国经济的继续发展,东部地区将继续保持吸引投资的上升趋势。

跨国公司投资的区位选择,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具有成本最低化、接近市场和获得集聚经济三个指标。跨国公司选择东部地区,是因为这些东部地区能源、交通、通信的基础设施都比较完善,铁路、公路综合密度很高,加上西部地区廉价劳动力的大量涌入,给这一地区带来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从而使在此地区的投资成本很小,符合跨国公司投资成本最低化的要求。我国东部地区尤其是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较早,经济发展水平高、市场规模大,与中西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市场潜力大,但是目前还不成规模,不具有连续性。因此,东部地区更利于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按照获得集聚经济的标准,东部地区更具有吸引跨国公司的优势,以北京为中心的环渤海地区是政治文化中心,有雄厚的教育、科研资源和信息,成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聚集的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工业制造业基础雄厚,有配套的生产能力和广阔的市场,电子、化工及设备制造业形成机群效应,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

(二)跨国公司投资方式多样化

1.跨国公司国际投资模式从新建投资为主转向以并购投资为主。从全球看,跨国公司全球并购数量逐年上升,从《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中可以看到,2004年全球并购数量达到7 160亿美元,增长了88%,交易数达到6 134亿美元,增长了20%。但是,由于中国长期缺乏外资并购的法规建设,跨国公司对华投资一直以新建投资为主。近些年来,我国关于外资并购的法规逐渐完善,2006年8月9日,由中国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和外汇局六部委联合公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首次允许外国集团通过股权收购中国企业,这对传统行政体制下,给跨地区和跨行业的并购行为减少了很大的阻力,在法律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并购日益成为外资进入我国的重要方式。如世界最大的啤酒企业AB公司收购了哈尔滨啤酒,法国达能集团通过股权收购控股了50%的乐百氏、41%的娃哈哈和63%的豪门啤酒公司的股权。

跨国公司在华并购企业还由于我国的企业制度改革,使企业建立了清晰的股权结构,使市场的竞争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加之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开放,将更加吸引跨国公司采用并购的方式,包括通过合资合作增资扩股、收购境外市场股份和收购B股等非典型方式收购中国公司。

2.跨国公司投资方式从合资到独资。改革开放以来,外商直接投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和独资企业。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由于各项制度尚不完善、不透明,国内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总体投资环境较差,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都是小规模的实验性投资,许多是从产品的组装开始,主要是进口组装。也有一些跨国公司如上海贝尔公司,在华投资的起点比较高,但这类企业数量很少。经过20多年的发展,跨国公司在华的直接投资的项目和实际外资投入额都有大幅度的提高,投资独资化趋势明显。

从图2可以明显看出,从1992年开始,外商投资开始出现独资化趋势,到1998年外商独资缓步递增,1999年以后外商独资的步伐明显加快,到2004年外商独资在华投资额几乎是中外合资与中外合作两种方式投资额的2倍,外商投资在华独资化趋势非常明显。

外商在华投资一方面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带动了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升级,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也给中国经济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尤其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控股、独资化所可能引起的市场垄断、对国内品牌的侵蚀和中方利益剥夺以及带来的产业压制、技术垄断等,严重损害了中方利益,并对中国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三)跨国公司投资生产服务业加强化

生产服务业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生产服务部门包括金融保险、批发零售、外贸、电信服务、专业咨询等部门,与生活服务也有一定的区别,它不直接服务于大众生活的部门,而是与生产制造密切相关的服务部门。

2001年以后,生产服务业对外资开放的进程明显加快。与此相对应,中国生产服务业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也呈快速增长态势,2002年,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为199.55亿美元,占合同金额总额的24.11%,同比增长26.24%;实际使用金额为129.59亿美元,占总金额的24.57%,同比增长8.10%。加入WTO过渡期后,我国生产服务业全面开放,为跨国公司投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2003―2005年我国服务业吸收外商投资的比重一直保持在23%~24%之间,比例将继续增长。同时,我国是新兴的服务外包承接国,通过承接外包吸收外商投资的数量还很小,但由于我国未来在亚太地区将成为IT产业的巨大市场,在信息产业链专业分工和市场竞争的影响下,我国通过承接服务外包吸收外商对我国生产服务业投资的前景将增加。

由于中国的服务业相当落后,已经影响了制造业和整个经济系统的现代化。跨国公司在中国如果不投资服务业项目,制造业项目难以正常运行。同时,这些部门往往是高附加值的行业,因此,跨国公司在中国建立生产基地之后,积极促进中国生产服务业的开放,积极推动对生产服务业的投资。

三、我国应对跨国公司投资新趋势的对策

(一)加强利用外资的法律建设

目前,我国涉及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只有关于外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规定、关于外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关于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尚不能满足跨国公司在华大规模独资化趋势和开展投资并购的需要。因此,要建立跨国公司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尤其为防止跨国公司的投资挤占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对部分行业市场形成垄断,制定国内《反垄断法》。政府应以制定反垄断法规为核心,构建具有现实可操作的反垄断监测体系。同时,提高有关法规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简化有关的审批手续。

(二)合理利用跨国公司的区域导向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在空间上,约90%的直接投资集中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吸收外资不足。加强利用外资的水平,引导外资促进我国的区域经济政策,加大外资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因此,在内陆地区选择少数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区位良好、人力资源或自然资源较丰富的地区,设立特殊经济区,继续对外资实行鼓励政策,引导外商在此投资开展制造业或发展服务外包。同时,要注重西部地区企业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接的培育,形成产业集群以促进西部地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能力,并达到以外商直接投资来加强地区产业集群和关联水平的良性循环的政策目标。

(三)利用外资跨国公司的“溢出效应”加大创新

跨国公司的投资尤其是在华设立研究中心对自主创新具有“溢出效应”,有利于我国提升技术水平。因此,要继续鼓励外资企业在华开展更高水平的研发活动,鼓励外资企业加强与本土企业、教学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鼓励高素质人才的流动。要加强与跨国公司的技术合作,在引进消化吸收跨国公司先进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的同时,自主开发和研制我国拥有自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加以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实现技术创新。

总之,从跨国公司对华投资趋势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对华的投资战略转变为主导的投资,加大了技术投入,已经把中国纳入全球战略计划。虽然这种趋势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显而易见,这种变化对加速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引进和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对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新趋势,积极运用政策引导及扩大投资,改善投资环境,以稳步促进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参考文献:

[1] 周晓光.加入WTO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新趋势[J].商业经济,2004,(12).

[2] 王志乐.跨国公司在华发展新趋势[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6:162-177.

[3] 李萍.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新趋势及其影响[J].商场现代化,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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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井百祥,刘燕.跨国公司对华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新趋势[J].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3).

跨国投资的方式范文第15篇

关键词跨国经营经营战略

我国企业跨国经营起步晚,但发展迅速,1979年,北京市友谊商业服务公司同日本东京九一商事株式会社合资在东京开办了“京和服务有限公司”,建立了中国对外开放以来第一家海外合资企业,标志着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开始。20多年的实践表明,境外投资的开展,为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合作注入了新的内容,拓宽了合作的领域,增进了双方的关系。境外投资项目不仅为我国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在利用国外资源、资金技术、信息和管理经验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而且为当地创造了就业机会,增加了税收,扩大了投资项目所在国的出口等。

一、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现状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是1978年改革开放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而国外则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地区分布广泛,进入行业较多,企业数量较大。据统计,截止2000年底,经国家批准和备案的中国海外投资企业共计6296家,协议投资金额达112亿美元。投资涉及的行业也从初期集中在贸易方面,发展到资源开发、生产加工、交通运输、工程承包、医疗卫生、旅游餐饮及咨询服务等领域。尽管我国在跨国经营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世界级跨国公司相比差距还很大。1999年度,我国只有9家公司进入《财富》杂志全球500强排名,并且这9家公司与世界级跨国公司相比也有不少差距,如平均利润率只有500强的1/3,资产收益率仅为1/6。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首先,投资规模相对较小,尚未形成全球性生产经营体系。在协议投资金额112亿美元中,中方投资总额为76亿美元,平均每个海外投资额仅为120.6万美元,与发展中国家平均约为260万美元,发达国家平均约为600万美元,大型跨国公司平均约为6000万美元相比,差距甚大。投资规模小,发展后劲不足,抵御风险能力较弱,是制约我国企业跨国经营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其次,技术水平落后。世界跨国公司的渗透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靠高科技产品和资本、知识、技术密集型产品。一些高技术产业,比如航天航空、微电子、生物工程等,在现代跨国公司中逐步成为支柱产业,而我国企业在科技方面比较落后,许多企业没有技术优势,更没有形成核心技术。因此我国企业尽管跨国投资范围广,涉及行业广,但主要以资源开发为主,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则刚刚起步。

第三,管理水平低。跨国公司是一种高度组织性的超巨型企业,客观上需要有高度严密科学的管理。发达国家跨国经营积累了上百年的经验,具有熟练的、规范的、科学的管理技术。而我国有许多企业组织功能不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不科学,一些管理制度与国际运行规则不相符,制约了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

第四,宏观管理体制滞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跨国经营的管理体制是按市场化的原则形成、发展和成熟起来的,而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和发展的,管理体制严重滞后,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缺乏统一且透明的政策。当前,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最大体制障碍还是政企没有完全分开,政府还管着企业很多事物,如对企业投融资、进出口贸易等一系列市场活动的审批;过细的产权和人事管理;在部门与地区利益的驱动下,对企业的联合重组、收购兼并进行行政干预等等,这些现象产生的本质是政企没有真正分开,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第五,投资结构不尽合理。在行业结构上,贸易型投资企业比重过多,占投资总额的60%以上,而生产型、资源开发型投资企业加起来仅占投资总额的30%强。在地区结构上,大多数集中在美、日、德、加拿大、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等国,没有确定一个发展战略的层次和主攻方向。投资分布的国别地区较广,但以港澳地区为主。目前,在香港地区的中资企业已呈大型集团化趋势,但在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海外企业仍以合资为主,且合资对象以当地华侨居多。

第六,经营方式比较单一。主要采用投资新建的经营方式,这种方式尽管有其优点,但其耗时长、难以快捷地进入市场的缺点也较突出。

二、入世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2001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已经更加深入、全面地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WTO给中国企业带来的是新的市场游戏规则、新的经营资源、全球的庞大市场。入世后的中国经济正面临着三个方面的重大转变:

第一,从主要是提高贸易依存度、提高进出口占GDP的比重和增加外汇收入向全面参与国际分工转变。进入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开始了又一轮结构调整,劳动密集型产业继续向资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换,这便为我国企业发挥优势、参与国际竞争、进行对外投资提供了机遇和可能。

第二,从对外开放产品市场向互相开放市场转变。加入WTO意味着中国将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中国在入世后应享受的权利主要有: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享有“普惠制”待遇及其他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享有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的权利;享有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参政议政”的权利。这些权利表明,入世使中国的出口商品在最大程度上获得市场进入机会,并享受到有利的竞争条件,使中国企业获得开展跨国经营的良好环境。

第三,从以销售市场拓展为主向资源市场(人、财、物)全面拓展转变。入世意味着各种经营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知识等)在全球的自由流动,同时也意味着企业可以在更为广阔的领域寻找商机。以上几点,没有一个不与跨国经营的发展相关联。中国企业应根据时代的变化,相应地调整发展思路。

三、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战略的创新思路

(一)跨国经营目标:占领市场,本土运作

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全力推行全球化战略,以全球观点统一规划和协调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的商务活动,目的在于掠取整个公司的最大限度的利润。而我国的一般跨国公司由于在国外没有庞大的子公司网,因而推行全球化战略的程度较低,应该把主要战略目标定位在占领和扩大国际市场、冲破出口配额限制、就地销售产品上,开展本土化运作。限于技术力量和财力状况,我国目前多数的跨国公司应采取出口导向型战略或以市场销售为目标,应注重从发达国家引进较为先进的技术,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选择小规模生产和劳动密集型的技术,较多地使用当地资源,重视节约成本,以产品低价占领市场,应是我国近期跨国经营的目标和重要特征。

(二)跨国经营方针:点线成面,星火燎原

目前应重点巩固、发展现有海外企业,多办小型、多样、桥头堡式的过渡性的经济实体(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动荡地区)。力求用成功的点,连成成功的线,再用这些线织成成功的面,成为东道国经济不可缺少的部分以此打开战略局面。同时,也并不排除在条件许可的地区,一开始就建立强大的中资集团,从而体现中国跨国经营的特色。中国企业尤其应重视占世界人口总数3/4以上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布点工作。

(三)跨国经营主体:择优录取,“生产”先导

目前国际上的跨国经营企业主要有两类,一是以贸易企业为龙头,集贸工农一体化的日韩式综合商社;一是以工业企业为龙头的欧美式跨国公司。以日韩式为代表的综合商社是在大型贸易公司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并兼并一些中小型生产企业的基础上,通过对外贸易和投资而形成的跨国企业,所经营产品为技术含量较低的商品,并以薄利多销作为主要营销手段。此外,日韩综合商社是与银行金融资本融合形成的,多为高负债经营。由于我国大多数外贸企业资金并不雄厚,如果不采取高负债经营势必难以对外扩张,而高负债经营风险又太大。因此,中国跨国经营的主体还是应选择较强实力的生产企业,政府应多鼓励生产企业向外扩张,在国外设立生产、组装或维修基地,充分发挥中国产业的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

(四)跨国经营范围:重点选择,扬长避短

经营范围主要是指投资的重点行业和经营领域。首先,中国企业的主要技术优势相对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尤其是小规模制造、多功能机器设备等基础工业和标准实用技术方面,从而具有门类众多、层次丰富、对技术需求的程度不同、活动范围余地大、增加的附加值较高等特征,因此应重点向制造业投资,可充分发挥中国技术结构多元化和实用技术的优势。其次,选择贸易服务业领域,这些行业可利用我国外贸信誉好、已建立起众多销售渠道等优势,增加外汇收入,并促进制造业投资。第三,选择食品加工、中餐馆、手工艺品等富有中国特色的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电子及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从技术角度而言,具有技术优势之类的制造业宜投向发展中国家;而高新技术产业、中国特色产业以及超前发展的战略产业应投向发达国家。就我国对外投资的产业方向来说,国家应鼓励我国企业选择产业内贸易量大、国内连锁效应强、产品供求链长的产业以及技术密集型产业部门进行投资,以带动国内整体产业结构的升级。

(五)跨国经营方式:合作经营,战略联盟

跨国经营方式有两种:独资经营和合作经营。独资经营的风险相对较大,企业需要自己投入全部的资金,从筹建、招聘员工、培训、设计、生产到市场开发等都要自己负责,但这种方式可以保证企业的控制权;合作经营风险相对较小,并且可以利用合作伙伴的资源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当地市场,可以缓解资金压力,还可以分享现有的资源和市场渠道,但由于文化及经营理念不同会产生差异,此外控制权也受到影响。综合上述考虑,建议中国的企业首先考虑合作经营的方式,这样更适合中国企业对各种经营资源的需求。另外,加入跨国公司的跨国战略联盟,也不失为新形势下一种新型而大胆的经营战略。作为跨国投资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跨国战略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企业(或特定事业和职能部门),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要素水平式多向流动的合作伙伴关系(或松散的组织形式)。以组织学习为中心建立的战略联盟不是被动地适应环境,而是主动创造环境,因而具有显著的长远战略观。组织学习是战略联盟的本质,是获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所以,跨国战略联盟是实现技术研究与开发国际化的有效途径。

四、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企业角度

1.根据企业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跨国经营战略

企业在制定跨国经营战略之前,首先要请国际顾问公司对企业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目标做出科学的分析和评估;然后根据企业的条件来决定是否走跨国经营的战略。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应该马上走出去,也不是每个行业都适合走出去。

2.制定国际化战略

国际化发展的企业应把全球作为它的战略视野,以世界市场为其出发点,来安排它的投资、生产营销、技术产品开发等各项活动,并将所属机构、各部门视为一个整体,确定符合整体最大利润的总目标,全球各经营单位都要围绕这一个总目标而采取各自相应的管理方针、策略和手段。国际化战略所关心的不是一个机构或部门在某一时期地区的盈亏得失,它所追求的是企业长期的最大整体利益。

3.要注意培育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国际竞争力是指一国企业在一定的外部经济环境下,成功地进行国际生产与经营活动的能力,中国企业只有提高国际竞争力,才能更有效地开展对外贸易和海外投资,才能在入世后所面对的激烈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企业可以通过扩大实力与规模、保护自有知识产权、注重引进和培养人才,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处理好专业化与多元化的关系等手段培育和提高竞争力。

4.转换经营机制,加强跨国经营管理

我国的跨国经营企业建设,当务之急是必须认真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国际惯例组建和发展我国的跨国经营企业。跨国经营管理的重要特征是总部是管理神经中枢,是跨国企业最后决策机构,海内外分、子公司的投资、生产、销售、资金筹措、人事安排和平均利润分享等重大问题,都必须根据母公司的全球目标和扩张战略,由总部来决策。所有海内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都必须按照总部制定的总体战略和规则行动,服从于总部的整体利益,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5.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培训

人力资源是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发展最根本的推动力。跨国公司有着丰富的人力资源,并因此开发出能保持其竞争优势的复杂技术系统和管理系统,不断保持强有力的竞争优势。绝大多数跨国公司都在其海外投资地建立培训基地,为其海外雇员提供培训机会。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投资项目的技术水平愈高,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投入愈大。因此,中国企业跨国经营过程中要学习国外成熟经验,更加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培训,以满足跨国经营的需求,保持企业的创新与竞争优势。

6.进行资本经营,规划境外投资方式和股权战略

从产品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转变,是现代跨国公司一次革命性的飞跃,将由此推动整个世界经济的增长。以资产重组方式进行资本经营,也是跨国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创造股东财富最大化的重要业务。应该说投资方式多样化、改进股权与出资方式、改造跨国经营企业结构都是资本经营的选择。

(二)政府角度

1.加强宏观管理,完善经济政策

首先,应加快制订和完善包括《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境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在内的各种企业海外投资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海外投资的各项宏观管理政策,如审批制度、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等等;其次,应成立跨国经营的专门管理机构,以便协调管理;再有,可设立全国性的对外投资信息咨询服务;最后,在税收方面,在避免双重征税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必要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并用所得利润进行再投资。

2.加快企业重组,培育核心能力

只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才有成功进行海外投资的可能。即使如此,海外投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应该依次经过组织合理化、经营集约化、规模集团化等发展阶段之后,才能考虑跨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