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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惩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均应依照本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各级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相关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至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依托省、市和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公消[2011]213号)要求,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

(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五)其他应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省、市和区(县)公*机关应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违规培训等行为;

(四)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每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

(五)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督促、指导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第七条 省、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每年“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日”等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内容,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培训课程,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动社区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

(三)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内容和相关考评,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省、市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省、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省、市和区(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推动消防文化建设,开展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

第十一条 省、市和区(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

(三)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第十二条 省、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和转岗前培训;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四)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并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 省、市和区(县)旅游行政部门在重大活动、旅游重点时期应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消防教育培训方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建立消防教育培训档案,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监察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

(三)每年至少组织在岗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六)应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灭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保证职工做到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二)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开学初、放假前、相关实验课中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对寄宿学生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利用校园媒体,聘请消防专业人员讲课,或适时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市民防灾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第十六条 教育机构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高等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七条 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八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和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警务工作站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不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居民或村民应急疏散演练。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每日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每半年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在景区、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每日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相应责任部门应制定介绍内容。

第二十三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每周有消防内容播出。

第二十五条 电影放映单位等应积极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或消防公益广告,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方可上岗;专职教员应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实操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消防职业资格;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2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省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公*机关消防机构应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认真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和职业技能标准,落实规定课时和内容,推行小班教学和模拟实践教学,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实操培训课时比例,定期开展分专业的岗前培训和授课质量评估,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省、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各部门组织有收费要求的消防安全培训,参与经营性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或向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收取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的,上级部门应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均应依照本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各级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相关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至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依托省、市和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公消[2011]213号)要求,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

(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五)其他应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省、市和区(县)公*机关应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三)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违规培训等行为;

(四)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每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省、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

(五)会同公*机关消防机构,督促、指导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第七条 省、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每年“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日”等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内容,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培训课程,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动社区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

(三)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内容和相关考评,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省、市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省、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省、市和区(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推动消防文化建设,开展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

第十一条 省、市和区(县)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

(三)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第十二条 省、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和转岗前培训;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四)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并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 省、市和区(县)旅游行政部门在重大活动、旅游重点时期应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消防教育培训方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建立消防教育培训档案,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监察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

(三)每年至少组织在岗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六)应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灭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保证职工做到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预防火灾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二)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开学初、放假前、相关实验课中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对寄宿学生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利用校园媒体,聘请消防专业人员讲课,或适时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市民防灾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第十六条 教育机构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高等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七条 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八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和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警务工作站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不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居民或村民应急疏散演练。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每日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每半年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在景区、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每日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相应责任部门应制定介绍内容。

第二十三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每周有消防内容播出。

第二十五条 电影放映单位等应积极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或消防公益广告,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格方可上岗;专职教员应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10人,实操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消防职业资格;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2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省公*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公*机关消防机构应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认真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和职业技能标准,落实规定课时和内容,推行小班教学和模拟实践教学,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实操培训课时比例,定期开展分专业的岗前培训和授课质量评估,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省、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各部门组织有收费要求的消防安全培训,参与经营性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或向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收取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的,上级部门应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月日,我校共培训各类人员名,完成全年任务的%(2014年度培训任务名)。其中培训消防职业资格人员名,消防重点岗位人员名,约人参加了义务消防知识讲座。具体培训情况如下:

一是共举办消防职业资格培训班期,培训人数人。其中举办高级消防管理员培训班期,培训人数人;四级消防管理员培训班期,培训人数人;五级建筑物消防员培训班期,培训人数人。消防职业资格培训人数排名前6名的单位为、消防支队。

二是共举办消防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培训班期,培训人数人。其中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人;危险品从业人员培训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人;动火作业人员培训人;人员密集场所和社区管理人员培训人;《消防条例》知识专项培训人;消防工程施工检测维修管理人员培训人;防爆安检人员培训人。消防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培训人数排名前6名的单位为、等单位。

二、工作经验

(一)加强宣传,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我校始终把宣传《消防法》、《上海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并作为社会消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宣传《消防法》、《上海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市人民的消防意识,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主动遵守消防法规”的良好氛围,为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的消防工作体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培训,不断完善消防岗位职业化体系

我校按照年初制定职业培训计划,精心部署,妥然安排,扎实、有序开展全市消防职业培训工作,讲究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上半年培训任务,共计有人通过培训、考核、鉴定取得了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完成全年任务的85%。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岗前培训意识

2014年上半年,为切实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我校根据《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危险品从业人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等进行了岗前培训,切实提高这些人员的消防意识和遵章守纪、规范操作、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消防素质,做到有效防范,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上半年对上述人员共举办培训班期,培训人数人。

(四)切实防范,提升学校、农村消防管理水平

为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我校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2014年上半年联合市教委保卫处举办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培训班期,共有来自全市教育系统的名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化学、生物实验室管理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品从业人员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学校的消防管理水平。为切实提高农村整体抗御火灾能力,倾力构建“和谐、平安”农村消防安全屏障,改变农村消防工作“一低、三不到位”(即消防意识低、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状,我校按照《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对农村的消防培训力度,夯实农村消防群防群治工作基础,2014年上半年在农村乡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期,共有人参加了培训。

(五)深入基层,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

2014年上半年,我校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暴露出的消防工作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认真研究分析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汲取经验教训,结合近期在国内外发生的典型火灾案例,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广泛开展义务消防宣传,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把消防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消防意识,夯实消防安全的群众基础,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教育,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要做好社会消防培训工作,必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我校始终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学习、教育,在提高教职员工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要求每个教职员工坚定政治信念,具有高尚思想情操和良好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刻苦勤奋工作,努力做好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任务,为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做出贡献。

三、经验体会

2014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社会消防培训任务,提高了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取得较好成绩,其主要经验体会有三点:

(一)学习理论,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我校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通过学习,我校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是关系到社会安定、政治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作为承担社会消防培训任务的专门职责部门,要用党的理论指导工作,在思想上、工作上、行动上与上级领导部门保持一致,树立人民公仆意识和良好警风,树立全心全意为消防工作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各项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质量,促进全市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培训,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为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完成灭火救援战斗任务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我校按照部消防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强化培训,创新培训方法,增强培训效果,以此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全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夯实基础。

(三)齐心协力,扎实开展社会消防教育培训工作

从局领导、局培训领导小组及局有关职能部门到各支队,大家都十分重视社会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社会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培训任务完成,并取得良好成效。

四、存在不足

2014年上半年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需要改进的不足和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对社会消防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没有负责培训组织工作的同志,培训政策掌握不够,培训操作程序不清,培训后勤服务有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训工作开展,降低了教学培训质量。二是我校师资力量薄弱,不能适应当前开展社会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三是培训工作创新度不够,习惯于使用“满堂灌”的陈旧授课方式,启发性、互动性、讨论式等先进教学培训方式运用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训效果。

五、下半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加强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

要在实现“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重点行业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目标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巩固已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

(二)强化宣贯培训,全面落实《上海市消防条例》

要采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的五进方式,加强对《上海市消防条例》宣贯培训,使《上海市消防条例》进一步深入人心,达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进一步营造在全社会“学法、知法、主动遵守消防法规”的良好氛围。

(三)继续推进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加快专职消防员职业标准开发

要继续推进消防职业资格培训,积极推行建构筑物消防员就业准入制度。按照《上海市消防条例》和我局《关于组建超高层建筑、地铁和公众聚集场所专职消防队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校继续与劳动部门协作开发“三类”场所专职消防队职业技能工种,开展技能培训,评定资职,加快专职消防员职业标准开发。

(四)加大学校、农村消防培训,提高学校、农村消防管理水平

要针对学校、农村消防管理的薄弱环节,根据《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学校、农村消防培训,达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学校、农村消防安全。

(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发挥教育网络作用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5篇

(1)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保证员工岗前操作意识的前提。

随着油田企业多年来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所必须掌握的一些安全知识、安全规程及规章制度等,相续出台了很多,也对这些规程及规章制度,作了严格的、不容置疑的界定,要求我们从业人员都要认真地理解和掌握。

(2)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做好企业员工自防互救的先锋保障。

很多现实案例告诉我们,部分员工没有很好的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事实上,有些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之所以以各种形式发生了,究其原因就是从业人员没有很好的掌握防护和具备自救互救能力,结果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要从许多事故案例中汲取教训,加强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也应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一个重要方面。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促进企业整体发展的必要。

近年来各级单位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无形中在广大员工思想上、行动上得到一定的认可和接受,有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平安的环境,企业的发展就得以阔步前进,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的需要;所以切实搞好各类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动员全体员工群防群治。

二、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所涉及的内容

(1)消防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教育。

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应随着企业的积极生产建设和工业化程度的发展。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及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政策,是社会生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保障。所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首先应当进行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教育,这是调动员工群众积极性、做好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前提。

(2)消防安全法规教育。

消防安全法规包括消防条例、规程、规定、规章制度等。通过消防安全法规教育,可以增强法制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懂得那些应该做,应该怎样做;那些不能做,为什么不能做,做了有什么危害和后果等,从而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保证各项消防法规的贯彻执行。

(3)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消防安全知识应当包括燃烧发生的条件,燃烧和爆炸的基本知识,危险品的特性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售的防火常识,用电、用火的防火常识,失火报警方法,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如何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4)火灾案例教育。

人们对火灾危害的认识往往需从火灾事故的教训中得到。火灾案例教育是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警惕性最具说服力的方法。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安全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事故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消防安全技能培训。

消防技能培训主要,面向作业人员。在一个企业,为实现生产作业的消防安全,不仅需要作业有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还需要其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技能。培养这种能力,就需要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它包括正常作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和异常情况的处理技能培训。

三、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类型按照教育的对象把安全教育培训可分为四大类型

(1)领导层面的教育。

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主要是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体制、安全规章制度、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

(2)新员工的教育。

为了使新员工第一时间在脑海中建立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新员工要接受厂、站、班组三级的安全教育。内容主要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厂、站(库)的安全生产状况、危险场所、设备、尘毒等情况和事故报告制度等。班组教育应着重安全技能培训,即结合本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训练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防护方法等。

(3)特种作业员工的教育。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6篇

遵守、落实《消防法》和消防知识,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通过扎实有效地培训活动,以深入贯彻宣传普及《消防法》为主线。使各系统、行业、单位和社会公民自觉学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中培训活动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

由市政府主办,主要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市消防大队承办,期间开展培训工作。

四、培训范围

(一)各乡镇(街道)村电(社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及各委、办、局的主管领导;

(二)公安(边防)派出所所长及负责日常监督的专(兼)职民警;

(三)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长及从事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教师;

(四)医院(卫生所)分管消防安全的院长(所长)及保卫科人员;

(五)大型市场、商场、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六)宾馆、饭店、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七)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从业人员。

五、培训内容

消防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法》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培训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科学安排。各部门要以《消防法》培训工作促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统筹兼顾。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检验培训工作的成果。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安排,做到既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保质保量完成集中培训任务,又认真抓好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和社会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消防法》全面贯彻落实。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7篇

企业员工消防演练方案1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透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一样部门的实施状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以上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介绍的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内容,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敬请继续浏览本网其他栏目内容,让企业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企业员工消防演练方案2

  一、培训目的

  1、让新员工了解公司概况,规章制度,组织结构,使其更快适应工作环境。

  2、让新员工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与工作相关业务知识以及服务行业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三、培训时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个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培训。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采用集中授课的形式。

  2、在岗培训: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师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店面经理、助理店长、在某方面具备专长和特殊技能的老员工

  六、培训教材

  公司简介、公司管理制度、部门管理制度、职位说明书、案例

  七、培训内容

  1、公司概况历史、背景、经营理念、愿景、价值观

  2、组织结构图

  3、公司福利待遇方面保险、休假、请假等

  4、薪酬制度

  5、绩效管理制度

  6、职位说明书和具体工作规范、工作技巧

  7、内部员工的熟悉

  8、仪态仪表服务的要求

  八、培训考核

  1、书面考核。行政人事部统一印制考试受训者。脱岗培训中使用。

  2、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方法考查受训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由部门直接上级、同事、行政人事部共同鉴定。

  九、培训效果评估

  行政人事部与新员工所在部门通过与受训者、教师、助理店长直接交流。跟踪了解培训后受训者的工作情况,逐步减少培训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达到预期培训目标。

 

企业员工消防演练方案3

  安全生产教育,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贯彻单位的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本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不断出现,给社会带来了知识结构、技术结构、管理结构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对安全劳动教育体系和培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安全劳动保护教育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随着社会在不断前进,企业在发展,安全生产管理更要上一层台阶。下面就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1、各科室管理人员的培训

  ⑴各科室全体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进行两次集中学习、考试一次。

  ⑵学习的目的是为提高和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⑶学习的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⑷安全生产管理的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⑸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⑹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急救处理措施。

  2、施工项目部培训:

  ⑴施工项目部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培训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公司安全质检科负责。

  ⑵培训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⑶对新知识、新技术、新本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⑷掌握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管理措施,急救方案。

  3、新工人培训:

  ⑴公司对新工人进厂进行三级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⑵项目部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⑶班组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4、施工班组培训:

  ⑴施工班组全体职工的培训,由各项目部负责,每周不少于2小时。

  ⑵利用进场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劳动纪律,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当日工作现场危险部位,检查各工种佩戴安全劳动保护情况。

  5、公司全体职工考核办法:

  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本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等。

  6、特殊职工考核办法:

  按特种工人工种分类,每一季度考试一次;内容包括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识,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篇五:企业安全培训计划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贯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确保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根据公司2015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培训对象包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及规范、继续教育、特种作业等。

  1、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的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全员法律意识,定期组织管理 人员对新法规及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培训。

  (2)新规程及规范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新的规程、规范及各项管理规定,以便使各工程的施工按新规程、规范及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拟定对在岗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规程、规范为内容的培训。

  (3)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4)新招大中专毕业生教育 本年度新招大中毕业生学生,为了使他们对公司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能够尽快达到上岗要求,拟定对新分的学生进行以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知识为内容的入场教育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根据上级下发文件中“在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检”的要求。组织在特种作业岗位工作已到复检期的员工到指定的培训点进行复检培训。复检培训时间根据培训点开课时间而定。

  (6)特殊工种培训 根据程序文件中的要求,对本年度所有新开工程中的架子工、混凝土工、防水工、电气焊工及小型机械操作工进行特殊工种培训,培训安排根据各项目部新开工程而定,培训由工程部组织实施。

  2、实施措施

  充分发挥各部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部室、各项目部。充分发挥各部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更紧密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 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凡上级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合格不准上岗;对企业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员工按公司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不断完善和修订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监控,保证各项培训工作按公司培训制度中的规定进行。

  3、要求

  各部室、项目部的主管领导要重视员工培训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根据公司的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出实施计划,对所在单位的员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控。

  外送员工参加培训,经主管领导或所属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批组织实施。对已经参加培训或培训结束后再办理审批手续的员工视为不符合培训管理规定。

  4、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xx]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 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 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 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 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 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 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5、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意思和安全管理水平,作业人员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①公司级(办事处)。

  ②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④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2)项目部级:

  ①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③安全生产法律和文明生产要素。

  ④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3)班组级:

  ①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时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③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④本工种事故安全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动用品的使用要求。

  (3)特定情况下的实施安全教育:

  ①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②节假日前、后。

  ③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④工作对象改变。

  ⑤工种变换。

  ⑥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⑦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理。

  6.经常性安全教育:

  在做好上述培训和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1)安全生产意识宣传教育。

  (2)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3)现场定期的(如每周)安全日活动。

  (4)班组每天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和一讲评(安全讲评)活动。

  7.培训评价:

  (1)了解熟悉公司的管理方针、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体系标准、员工纪律。

  (2)安全教育和培训要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贯穿于从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到竣工交付的各个阶段和方面,通过动态控制,确保只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才能上岗。

  (3)公司培训评价由办公室主任进行评价。

  (4)办事处培训评价由办事处主管领导进行评价。

  (5)班组培训评价由办事处主管领导进行评价。

  8.安全教育记录清单:

  (1)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

  (2)安全教育记录。

  (3)班组安全活动讲评记录。

  (4)安全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名册

  (5)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名册(包括证书复印件)等。

  (6)安全教育评价记录。 以上条款有项目部建立台帐,办事处定期检查,公司安全部不定期抽查。

 

企业员工消防演练方案4

  1、一畅: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2、两知:知道消防安全职责,知道岗位火灾危险性。

  3、四能:即四个能力。迅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及时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发现并整改常见火灾隐患的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本单位配备的灭火器多为ABC多功能干粉灭火器,分为4公斤和8公斤两种;配电室、电站、信息中心配备的为4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

  5、每年的11月9日为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日。

  6、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

  7、有焰燃烧须具备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温度)和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8、白炽灯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室内消防拴周围1.5m内禁止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两侧50cm内禁止摆放物品,室外消防栓周围3m内禁止摆放物品,室外消防专用车道、停车区、转弯区严禁占用堵塞。

  9、报警方法:(1)按手动报警按钮报警;(2)电话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点(在什么地方)、燃烧材料(什么东西烧着了)、火势情况、本人工作单位(岗位)及姓名。

  10、报警电话:火警119;盗警110;急救中心120。

  11、消火栓

  (1)组成:消火栓由水龙头、水带、卡口、水枪头四部分组成。

  (2)使用方法:使用时一定要先观察好周围的设施(柜台、货架)布局,选择好水带的铺设路线,打开消火栓玻璃门(两人面向消火栓站立,站在消火栓右侧的为第一人,站在消火栓左侧的为第二人),第一人持水枪头与水带一端卡口,边跑边将水枪头与水带连接牢固:第二人将水带另一端卡口与阀门出水端口对接,待水带打开后(不得存在折叠、弯曲现象),将阀门向逆时针方向旋转(模拟),打开消火栓阀门,然后第二人沿水带抛洒路线的右侧,迅速跑至第一人的右后方位置,两人共同把持住水枪头(因消火栓水枪头的喷射水压很大,约4公斤压力,若在水压的作用下造成水枪头脱手,致使水枪头左右摆动,易造成人员受伤),向起火点喷射。

  也可以使用水喉胶管灭火。

  注意:不能跨防火分区使用消火栓水带灭火。

  12、灭火器使用方法:提起灭火器在距离起火点3米左右,一手拉开保险拉环,一手持胶管前端,压下手柄,向起火点根部喷射。

  13、消防喉管操作方法:一人操作,首先将卷盘向外拉开,打开喉管总开关,快速将喉管拉出,同时将枪头开关打开,对准起火点喷射。

  14、疏散时大声喊:"通道口在这里,请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压低身体,不要惊慌拥挤。"

  注意:防止通道口堵塞,迅速有组织的从消防疏散通道疏散到安全区域。

  15、四懂四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方法,懂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16、本单位共地上五层,高度22米,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单层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每层采用特级防火卷帘分为两个防火分区,每层设计8个疏散出口,共设计8个疏散楼梯。建筑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设施,手动报警按钮60个、甲级木质防火门107扇、甲级防火卷帘门88樘、消防垂直电梯3部、消防战斗服6套、防毒面具80具、消火栓箱120个,每个消防栓配有两具灭火器,8公斤ABC灭火器320具、4公斤ABC灭火器140具、1211灭火器60具、水剂灭火器40具。

  17、消防疏散通道分布:

  一号消防疏散通道,二号消防疏散通道,三号消防疏散通道,四号消防疏散通道,五号消防疏散通道,六号消防疏散通道,七号消防疏散通道,八号消防疏散通道。

  18、火灾处理程序

  (1)火灾发生时应先进行报警,就近按下火灾报警按钮。报警时要说清楚起火点、燃烧物质,是否有人被围或受伤。报警人要说明自己的单位和姓名。

  (2)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灭火。

  (3)按照应急广播的指示,保持冷静,及时疏导顾客撤离火灾现场。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践行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化“防火墙”工程和“六进”消防宣传,构建立体化的宣传格局,推动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落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实施“五大”活动工程、牢固树立“消防宣传是消防工作治本之策的指导思想,强化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消防工作软实力”的理念,坚持“简单、实用、高效”的消防宣传工作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服务海西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领导机制、联动机制、保障机制,创新形式、改进方法、拓展渠道,实现消防宣传工作对象分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和长期有效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区大洋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分管领导任组长,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及各村主干为成员。

四、重点内容

(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二)建筑防火基本知识;

(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集中疏散演练;

(四)初期火灾处置及人员疏散逃生;

(五)消防宣传活动月系列活动;

(六)消防志愿者等系列行动。

五、职责分工

(一)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筹全乡新《消防法》宣传工作,包括组织《消防法》宣传讲座,联合司法所继续在全乡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设置《消防法》宣传栏,推出《消防法》普法专刊;

2、通过板报、广播、宣传车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巩固消防安全宣传阵地;

3、联合乡团委组织建立全乡消防安全志愿者队伍,明确其招募、注册、建队等事项,公开其权利、义务和消防志愿服务内容,规范管理;

4、组织指导全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集中的疏散演练,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

5、督导各村落实属地责任,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月相关活动;督促各乡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按照公安部提出的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

6、指导各村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的宣教培训工作,重点开展对政府公职人员、媒体从业人员、易燃易爆行业从业人员、出租屋屋主等重点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滚动培训;

7、指导各村按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要求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二)各村职责

1、各村要制定工作方案,筹建消防宣传栏,全面推广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2、建立村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将消防宣传纳入综治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3、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

4、明确一名消防宣教培训管理员和宣传员,按照宣教计划,分批次组织本村村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逃生自救演习。

5、在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队的工作事项中,增加巡查和夜间提醒制度,提醒村民注意消防安全,教育村民不要圈占、埋压、损坏消火栓,不占用消防车道,不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长期性,理清思路,明确职责,把宣传培训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并结合《消防法》的宣贯活动,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9篇

关键词:火电厂;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对策

随着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和生产规模越来越大,对消防系统设施的投入也越来越大,消防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火力发电厂对消防安全工作也非常重视,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厂都建立了厂、车间、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也比较全面,但在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当中,由于生产任务重等诸多因素,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不到位,有的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技能素养欠缺,与当下火力发电厂大机组、消防系统智能化、高投入严要求不相适应,制约了企业预防和自救的能力。

1 火电厂生产环境的特点

火电厂的生产环境有几个明显的特点:①电气设备多,分布面广,构造复杂;②高温高压设备多;③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④工作环境恶劣,如煤仓和输煤区域的煤粉尘等。这些特点表明,火力发电厂生产环境相当复杂,潜在危险性大,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安全事故。

2 火电厂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火电厂属于资金密集型和人员聚集型,一旦发生火灾,一是损失大,动辄就是上亿元的资产设备,甚至可能对设备是毁灭性的损失;二是伤亡大,空间密闭,人员集中,后果不可估量;三是影响大,伤害带来的影响和负面效应扩散蔓延,会对社会造成恐慌。所以为了能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稳定自身生产和增加社会和谐,在当前火力发电厂火灾事故频发的态势下,显得尤为重要。

3 火电厂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的必要性

要保证火电厂全方位的消防安全,除了确保厂区消防安全设施系统技防外,首先要放手发动群众,抓住员工这一大众群体。其理由如下:①厂义务消防队人员构成均分布在基层车间重要岗位和班组;②全厂消防责任区划分到了车间部门班组,随同其设备一起管理;③火力发电厂生产流程工艺复杂,点多面广线长,员工随岗位工种分布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整天与自己分管的设备打交道,熟悉自己分管设备的原理工艺流程和特性,容易掌握设备的灭火性能;④设备分布在全厂的沟沟道道,岗位人员巡回检查和维护设备,容易发现存在的火险隐患,便于提早将火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所以只有通过抓好培训,强化员工消防观念,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员工的消防技能,消防安全工作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 火电厂消防安全培训存在的问题

由于强抓消防培训的力度欠缺,致使车间部门班组生产任务紧与不紧,均借故工作忙抽不出人为由,生产骨干参加消防培训少,总是派老弱病残或女员工参加培训,使得培训效果不理想,出现以下问题:①部分员工消防观念不强,意识淡薄,消防技能薄弱;②消防规章制度和消防规程相关内容不熟悉;③责任心欠缺,对分管的消防器材设施不能及时巡回检查、更换、维护和试验,未达到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率100%。④考核处罚力度不够,由于近年火电厂效益普遍不好,职工思想不稳定,致使管理对违反规章制度等类似问题,处罚考核的手段失之于宽,偏之于软。

5 火电厂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及对策

消防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作,它互为条件,互为因果,要想抓好消防工作,在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上,不能靠单打独斗就事论事,或者靠简单粗暴处罚的管理模式。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消防安全管理培训这一外因,充分发挥调动员工这一内在因素的积极主观能动性,抓好以下环节。

①深化管理。管理部门要一切从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从消防责任落实上、体系建设上、宣传教育上、能力培养上着手,把消防当做一种技能和技术来管理,找准工作的着力点,紧扣治理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这一主题,强化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狠抓措施落实,加强防范,把“做好火文章,传播火文化”当做业务部门的神圣使命,在思想上增强主动意识,业务上树立创新意识,作风上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三级网络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防火监管力度,在消防工作全面推进整体上台阶上下功夫。

②责任落实。依据消防安全工作“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把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一级保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压担子,分工把关,分线负责的三级防火防爆网络管理体系。以确保从宏观上控制不发生火灾事故,从微观上强化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基础工作的扎实性。

③培训到位。员工消防培训,一是严把五关:外委项目人员入厂教育培训关;新员工入职培训关;转岗人员培训关;全体员工年度定期培训关;重点岗位人员取证关。二是通过培训增强员工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与意识,使全体员工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本岗位火灾扑救、懂疏散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为贯彻消防工作群抓群防打下坚实的基础。

④处置有力。加强义务消防员队伍建设,注重消防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开展灭火技能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能力,达到能够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和扑救初期火灾,扼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⑤奖惩分明。将消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者,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和事,该奖励的奖励,该处罚的处罚,保证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的严肃性,对工作形成合力及强有力促进。

结束语

综上所述,火电厂员工消防安全的培训工作直接影响着火电厂安全生产和发展。因此,只有不断构建完善的火电厂员工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工作,促使员工更快的适应当前岗位的工作,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创新思维,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进而推动火电厂安全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和个人的双赢。

参考文献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10篇

紧盯“一个目标”。即:把保安队伍培育成为消防工作社会化网络中的主力骨干力量,打造为消防工作尽职、业务过硬、管理规范、绩效明显、社会单位放心的消防工作一线战斗实体,形成良好的“保消合一、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模式,切实筑牢“防火墙”工程。

树立“一种理念”。即: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是保安队伍重要工作职责的理念。始终站在推进社会消防工作进程的高度,用战略思维来认识和定位安保队伍参与消防管理工作,切实将消防工作作为新时期保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推进保安队伍参与消防工作置于社会消防防控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之中去谋划和发展,把保安队伍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消防力量去重视、去支持,努力把保安员变成普及消防知识的主角,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的主力,切实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

狠抓“三个环节”。即:抓组织构架。通过建立健全组机构,形成逐级管理链条,理顺消防机构-保安服务组织-社会单位三者的管理和使用关系;抓入门管理。通过介入对保安服务组织的入门管理,把消防安全管理融入对安保组织的绩效评定范畴,成为管用的消防安全门槛;社会引导。围绕消防安保服务质量做文章,引导社会单位关注、评价安保工作,形成强大社会效益,促使保安服务企业将消防服务能力作为赢得市场的重要抓手,提高其参与消防工作的内在活力。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11篇

2019年8月28日,集团公司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邀请贵州佳众消防知识培训中心李佳才教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解,机关在家职工积极参加培训学习。

一、培训目的:为了增强广大职工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同时结合近期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关于“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相关活动要求,以及省公路局年终目标考核,组织此次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二、培训内容:李教官结合各类火灾案例视频、图片、文字及现场演示等方式,介绍了日常的消防设施种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对如何树立消防意识、预防、杜绝可能引起消防事故的内外隐患、个人面对突发火灾事故应如何进行救灾及逃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培训。针对单位、家庭、交通工具等场所如何进行火灾预防,及发生火灾时,该如何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最后,单位职工在李教官的指导进行火灾逃生应急演练。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12篇

2019年8月28日,集团公司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邀请贵州佳众消防知识培训中心李佳才教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解,机关在家职工积极参加培训学习。

一、培训目的:为了增强广大职工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同时结合近期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关于“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相关活动要求,以及省公路局年终目标考核,组织此次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二、培训内容:李教官结合各类火灾案例视频、图片、文字及现场演示等方式,介绍了日常的消防设施种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对如何树立消防意识、预防、杜绝可能引起消防事故的内外隐患、个人面对突发火灾事故应如何进行救灾及逃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培训。针对单位、家庭、交通工具等场所如何进行火灾预防,及发生火灾时,该如何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最后,单位职工在李教官的指导进行火灾逃生应急演练。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13篇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以下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特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用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饭店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交消防机构。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14

四、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五、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萍乡弈智电子竞技俱乐部

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计、器材.由保安部统一建档管理。

二、单位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四、未经单位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六、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代表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8、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状

萍乡弈智电子竞技俱乐部承诺:

1、按照申报的图纸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

2、选用法定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材料。

3、该工程如有设计或用途变更.及时申报消防设计审核。

4、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5、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用.消防值班人员在职在位。

6、不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同意公安消防机构撤销该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意见书、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萍乡弈智电子竞技俱乐部

2011年6月10日

萍乡弈智电子竞技俱乐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定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二、岗和新进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专门培训

1、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制度

1、巡查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2、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3、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5、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甲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6、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7、防火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8、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9、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宁可累死在路上,也不能闲死在家里!宁可去碰壁,也不能面壁。是狼就要练好牙,是羊就要练好腿。什么是奋斗?奋斗就是每天很难,可一年一年却越来越容易。不奋斗就是每天都很容易,可一年一年越来越难。能干的人,不在情绪上计较,只在做事上认真;无能的人!不在做事上认真,只在情绪上计较。拼一个春夏秋冬!赢一个无悔人生!早安!—————献给所有努力的人.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14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基层官兵对辖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岗位业务素质和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年年底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年春节前,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年,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申报。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区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公安机关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年春节前,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普及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年,各有关部门在全区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另发),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年3月30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协调市消防科普基地和我区消防站对外开放,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要迅速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另发),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员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年春节前,组织辖区所有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参加省、市公安消防部门对组织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岗位专业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在岗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年春节前,区消防大队要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年春节前,区消防大队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年春节前,区消防大队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的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年底前,协调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消防培训。年底前,区政府将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区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区消防大队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六、集中开展大练兵

(一)工作任务

深化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区消防大队要认真指导消防一中队,立足实战需求,落实按纲施训,全面开展执勤岗位大练兵。年春节前,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等场所和高层住宅、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逐一进行“六熟悉”,着眼可能发生的灾情,确定救人、灭火、破拆、排烟、消防车停靠、可利用水源等路线和位置,消防大队、中队每周要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实战演练。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官兵“六熟悉”训练,消防大、中队要深入辖区重点单位掌握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及周边道路、水源情况,着眼可能发生的最大、最难灾情,确定救人、灭火进攻路线和破拆、排烟等技战术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强化战斗员训练,夯实体能基础,熟练操作现有车辆装备,掌握各类火灾扑救及其他灾害事故处置程序,防护、救生、灭火、供水等技能达到标准要求。

3.强化攻坚组训练,突出火情侦察、梯次掩护、生命搜救、堵截控火、强攻灭火、关阀堵漏、抑爆排险等实战技能,集中轮训时间不少于30天,提高灭火与救援攻坚能力。

4.强化业务技能训练,年6月底消防大队、中队要进行不少于20天的集中轮训,学习掌握消防监督业务;理论、网上案件办理程序、执法规范化相关知识、灭火救援业务理论,开展想定作业、组织指挥等实战训练。

5.强化实战演练,对辖区重点单位逐一进行熟悉、演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验预案,磨合机制,提高初战打赢制胜能力。

6、加强工学互进,在做好大练兵工作时,不断用理论指导实践,特别是消防大队监督员,要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并做好执法工作,明确执法良好标准,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和责任倒查。

七、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深入部署。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区公安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消防、宣传、治安、警务督察和公安派出所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安保消防安全培训范文第15篇

姓名:蔡先生

性别:男

婚姻状况:已婚

民族:汉族

户籍:湖北-安陆

年龄:34

现所在地:广东-东莞

身高:178cm

希望地区:广东-东莞

希望岗位:后勤保障类-其他相关职位

寻求职位:保安队长、保安主管、安全管理

待遇要求:可面议要求提供住宿

最快到岗:半个月之内

教育经历

1999-09~2001-07第二炮兵士官学校工程专业中专

培训经历

2008-12~2008-12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主任培训初级安全主任资格证2008-07~2008-07东莞市保安培训中心保安队长培训保安队长资格证上岗证工作经验至今7年8月工作经验,曾在4家公司工作

**公司(2012-06~2012-10)

公司性质:外资企业行业类别:纺织品业(服饰、鞋类、家纺用品…)担任职位:保安队长岗位类别:保安

工作描述:在职期间任保安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保安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保安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人事纠纷的调解与处理,公司规章制度的推行。

离职原因:辞职

**公司(2010-03~2012-05)

公司性质:外资企业行业类别:纺织品业(服饰、鞋类、家纺用品…)担任职位:保安队长岗位类别:保安

工作描述:在职期间任保安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保安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保安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的推行。离职原因:公司搬迁,辞职

**公司(2009-06~2010-02)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行业类别:其他

担任职位:保安队长岗位类别:

工作描述:在职期间任保安队长,负责整合服务区域客户方现场保安人员和保洁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离职原因:客户方没有提供食宿,辞职

**公司(2005-03~2009-05)

公司性质:外资企业行业类别:印刷、包装

担任职位:保安队长岗位类别:保安

工作描述:在职期间任保安队长,全面负责公司保安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和教案,负责保安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同时负责对清洁工的管理。

离职原因:另寻发展,辞职

**公司(1996-12~2004-11)

公司性质:其他行业类别:其他

担任职位:班长,教练员岗位类别:

工作描述:担任班长、教练员及排长职务,做好本职工作。

离职原因:退伍

技能专长

专业职称:

计算机水平:初级

计算机详细技能:熟练操作Word、Excel、ppt。

技能专长:1.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工作中以身作则,能及时与上下级之间沟通,正确授权与激励,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促进团队的稳定、和谐、健康发展。

2.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服务意识。认同保安行业,在正规保安公司接受过专业的保安培训且有从业经历,能够建立和健全保安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与流程,编写和完善作业指导书,制定人员、车辆、货物进出流程等。

3.对保安团队培训有丰富的经验。能够结合企业保安工作实际,对保安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行业知识、岗位流程、保安礼仪、纪律、岗位5S、队列、擒敌拳、军体拳、车辆指挥等培训。

4.能够解决企业消防技术和管理课题。熟练操作CCTV监控系统、红外对射报警装置、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可以熟练讲解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知识,编写教材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消防演习预案,组织开展消防演习,有实际组织消防演习的经验;对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消防隐患整改、危险品仓库防火、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及培训等有一定的经验。

5.有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和经验。结合自己的经验,为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可以组织开展突发事件演练。

6.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可以主导安全生产管理。如: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伤处理等。

7.有后勤工作管理经验,如:保洁人员的管理、宿舍的管理等,能够编写清洁人员作业流程和宿舍管理制度。

8.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制定了相应的保安管理与培训方案,对20---30人左右保安团队的培训、管理、运作有较完备的预案。

9.能熟练操作Word、excel及ppt软件。

10.管理强势,注重专业化,注重细节。

语言能力

普通话:流利粤语:一般

英语水平:

英语: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