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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1篇

【摘 要】范式是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而管理学的研究范式是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关于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存在诸多争论,大体上可以分为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前者体现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社会性,后者体现科学性。其实二者本质上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认识世界的西方大范式。 【论文关键词】管理学 研究范式 二重性 一、管理学研究范式的含义 范式是托马斯·S·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来的一个术语,指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赋予这个概念以关键性的作用,他提出科学认识不是简单而纯粹的知识积累;对科学理论进行构思、表述和组织的那种方式受到一些前提或预设的指挥和控制。他要探测一种隐蔽在预设或前提之下的、绝对而自明的集体资源。他把这些自明性称作范式。范式的这一定义同时是语义的、逻辑的和观念——逻辑的。 就语义而言,范式决定着可理解性,给事物以意义;就逻辑而言,范式决定着最主要的逻辑操作;就观念——逻辑而言,范式是联合、淘汰、选择的第一原则,决定着观念的组织条件。根据这三个生成的和组织的含义,范式指导、统治、控制着个人推理的组织和那些遵循范式的观念系统的组织。 范式的含义既强烈又模糊,强烈是因为范式具有一种彻底的意义,它是方法论的指导、思维的基本图式、预设或起关键作用的信仰,因此它本身带有一种理论统治权。模糊是因为范式摇摆于多种含义之间,最终以含混的方式涵盖了科学家们对一种世界观的集体赞同。范式概念的不充分和不精确不仅揭示了库恩思想的缺陷,也揭示了思考范式概念的困难。一种范式,对于在这种范式控制下进行的所有话语而言,包含着可理解性的基本概念或主要范畴,同时也包含这些概念或范畴之间的吸引/排斥的逻辑关系的类型。一种范式的性质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界定,第一是对主要的可理解性的范畴的推广或选择;第二是对主要的逻辑操作的规定。 管理学范式是一种世界观,是管理学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它主要从科学哲学角度探讨与管理学学科体系和基本假设有关的一般原理问题,即指导管理研究的原则、逻辑基础以及学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在既定的范式中,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务问题的解决往往是沿着既定的路径。按照管理学家的解释,知识的发展一般是遵循一定的路径从而形成一定的理论范式。在管理实践中,一般现存企业是在已有管理知识范式和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寻求管理变革或改进管理的。而新企业和新技术往往会带来知识跳跃式发展的新范式。如果一种新技术的背后有全新的知识范式作为支撑,那么将对已有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能力构成威胁。 按照库恩的标准,管理学范式是划分管理科学共同体的标准,不同的范式决定管理学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而某个特定研究方向或领域内所特有的共同世界观、共识及基本观点则形成管理学家群体。管理学范式就是管理学家对他们的研究主题所表现出来的基本意向和潜在知识假设。由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不同,所以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管理学范式理论包括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本体论视角,二是认识论视角,三是方法论视角。所以管理学的范式理论是以管理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与管理学之间呈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相互作用又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管理学研究的科学主义范式 西方的管理思想和学说从产生的时期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古典管理理论,主要包括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和韦泊的组织理论等;第二类是行为管理理论,发端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产生的人际关系学说,而后发展成为行为科学;第三类是当代的各种管理理论,产生和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至今。这三类理论只是产生的时期有先后,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三个阶段。它们相互影响,继承演变,形成各种流派。根据不同的逻辑起点,管理学的理论研究有两个范式,一个是以组织的效率为起点,另一个是以人的需要为起点。前者被称为科学主义范式,后者被称为人本主义范式。科学主义范式是以组织的存在为根本,把人纳入组织,人的存在就是为了提高组织效率;人本主义范式把人的存在和需要作为根本,通过满足人的需要来实现组织目标。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2篇

【摘要】范式是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而管理学的研究范式是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关于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存在诸多争论,大体上可以分为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前者体现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社会性,后者体现科学性。其实二者本质上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认识世界的西方大范式。

【关键词】管理学研究范式二重性

一、管理学研究范式的含义

范式是托马斯·S·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来的一个术语,指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赋予这个概念以关键性的作用,他提出科学认识不是简单而纯粹的知识积累;对科学理论进行构思、表述和组织的那种方式受到一些前提或预设的指挥和控制。他要探测一种隐蔽在预设或前提之下的、绝对而自明的集体资源。他把这些自明性称作范式。范式的这一定义同时是语义的、逻辑的和观念——逻辑的。就语义而言,范式决定着可理解性,给事物以意义;就逻辑而言,范式决定着最主要的逻辑操作;就观念——逻辑而言,范式是联合、淘汰、选择的第一原则,决定着观念的组织条件。根据这三个生成的和组织的含义,范式指导、统治、控制着个人推理的组织和那些遵循范式的观念系统的组织。

范式的含义既强烈又模糊,强烈是因为范式具有一种彻底的意义,它是方法论的指导、思维的基本图式、预设或起关键作用的信仰,因此它本身带有一种理论统治权。模糊是因为范式摇摆于多种含义之间,最终以含混的方式涵盖了科学家们对一种世界观的集体赞同。范式概念的不充分和不精确不仅揭示了库恩思想的缺陷,也揭示了思考范式概念的困难。一种范式,对于在这种范式控制下进行的所有话语而言,包含着可理解性的基本概念或主要范畴,同时也包含这些概念或范畴之间的吸引/排斥的逻辑关系的类型。一种范式的性质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界定,第一是对主要的可理解性的范畴的推广或选择;第二是对主要的逻辑操作的规定。

管理学范式是一种世界观,是管理学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它主要从科学哲学角度探讨与管理学学科体系和基本假设有关的一般原理问题,即指导管理研究的原则、逻辑基础以及学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在既定的范式中,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务问题的解决往往是沿着既定的路径。按照管理学家的解释,知识的发展一般是遵循一定的路径从而形成一定的理论范式。在管理实践中,一般现存企业是在已有管理知识范式和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寻求管理变革或改进管理的。而新企业和新技术往往会带来知识跳跃式发展的新范式。如果一种新技术的背后有全新的知识范式作为支撑,那么将对已有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能力构成威胁。

按照库恩的标准,管理学范式是划分管理科学共同体的标准,不同的范式决定管理学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而某个特定研究方向或领域内所特有的共同世界观、共识及基本观点则形成管理学家群体。管理学范式就是管理学家对他们的研究主题所表现出来的基本意向和潜在知识假设。由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不同,所以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管理学范式理论包括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本体论视角,二是认识论视角,三是方法论视角。所以管理学的范式理论是以管理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与管理学之间呈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相互作用又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管理学研究的科学主义范式

西方的管理思想和学说从产生的时期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古典管理理论,主要包括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和韦泊的组织理论等;第二类是行为管理理论,发端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产生的人际关系学说,而后发展成为行为科学;第三类是当代的各种管理理论,产生和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至今。这三类理论只是产生的时期有先后,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三个阶段。它们相互影响,继承演变,形成各种流派。根据不同的逻辑起点,管理学的理论研究有两个范式,一个是以组织的效率为起点,另一个是以人的需要为起点。前者被称为科学主义范式,后者被称为人本主义范式。科学主义范式是以组织的存在为根本,把人纳入组织,人的存在就是为了提高组织效率;人本主义范式把人的存在和需要作为根本,通过满足人的需要来实现组织目标。

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以美国古典管理学家泰罗为代表,通常把科学主义范式称为泰罗范式。该范式的核心是如何使工作更加多产和高效,“科学管理”注重的是如何改进职工的工作表现,演示了工作要素的可辩识性和可重复性,泰罗坚信通过确定出工人完成某项作业的最佳时间,管理者就可能判断工人是否干得出色。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带来了组织效率的提高。随着管理学的发展,在泰罗范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主义范式以实证主义、经验主义为哲学基础,把人的认识局限在人的经验所及的领域,其方法论范式深受自然科学方法论范式的强烈影响。这种范式认为,组织及其管理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具有一般性的普遍规律。管理学的任务就是要运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从观察经验事实出发,研究和发展组织及其管理领域内的一般性普遍规律。

科学主义范式体现在具有理性约束的个体追求服从技术规律和组织纪律带来的高效率。从人的行为特征来看,“经济人”的行为是理性的,因此,假定每个行为主体的行为都是合乎理性的,管理原理、原则和制度必须以管理主体的个人行为为基础并且可以从社会历史背景中抽象出来。单个行为主体都服从于技术规律,通过时间动作的分析,实现工作方法的标准化、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和工作时间的标准化。适应这样的行为主体的组织是一个高度结构化、形式化、不受个人支配的集权组织。

三、管理学研究的人本主义范式

管理学范式的第一次变革是由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说完成的,人本主义者指责泰罗的科学管理方法是不道德的,是将工作“非人性化”,并把极具人性色彩的管理变成了简单的效率衡量。他们对科学主义范式提出批评,认为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的管理问题,更重要的是人的管理问题,人是每一个组织中的核心,是具有社会性的动物,应当重视人的积极性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和作用。从人本主义范式的理论主张可以发现,行为管理是为解决效率与人性之间的矛盾而出现的。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对人性进行深入的研究并采取相应的行为准则,使得管理活动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人和组织与环境的关系时达到最佳的平衡状态,更加符合人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古典管理学的原罪促成了人本主义范式的兴起。人本主义范式以新康德主义、现象学、诠释学等哲学思潮为理论基础,强调管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认为组织及其关系现象的本质是人的主体精神外化或客体化,是精神世界和文化世界。严格来说,行为科学学派来自于社会学,法国学者涂尔干指出,在任何社会组织中群体总是由建立他们的价值观和规范来控制人们的行为。

人本主义范式强调应把人放在管理学研究的中心位置,组织中最宝贵的资源不是原材料、资本、机器、土地或能源,而是人。这里所说的“人”,是被看成“生活在社会里的人”,他们是不断地被密如蛛网的人际关系网所包围,而他们自身也是这个关系网的一部分。在人本主义范式中,整个人类的本性是由积极的与消极的、崇高的与卑劣的品质构成,他们反对科学主义范式把人看成仅仅是一味索取的自利主义的“经济人”,强调利他主义与给予的品质也是人性中最根本的东西。同时该范式强调人的潜质的生长与发展,而且这种潜质的生长始终处于动态过程中,是不断成长和进化的,是随着时间和社会文化场景的变化而变化的。早在西方科学发展的初期,培根(F.Bacon)就觉察到了对一切认识活动产生影响的社会文化束缚,并同时觉察到了摆脱这些束缚的必要性。他在对认识的社会——文化规定性进行诊断时指出,认识的使命在于把认识从社会——文化规定性中解放出来,使认识成为科学。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认为,已经获得的合理性会随着促使它形成的那个过程的延续而削弱,合理性的操作特征会被不合理的社会力量所截取和利用。组织理论学家布赖尔和摩根在《社会学范式与组织分析》一书中隐含地指出,社会科学理论主要有两条轴线,一条代表科学本质属性的连续体,另一条代表社会(组织)本质属性的连续体。科学的本质属性强调稳定性、可证实性和规定性,而社会的本质属性体现为永恒的变革。

四、结论

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分别是管理理论中注重技术与注重人的两个主要方面,这两种范式的发展构成了早期管理学发展的历史。前者注重的技术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的,随着生产力发展和技术创新科学主义范式不断变革,所以科学主义范式恰好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社会性。而人本主义范式注重人的需要,认为人是组织的核心,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而且是人,这样的观点恰恰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科学性。人是管理学研究的主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的行为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样的研究方法正是辨证的和科学的。组织及其管理的效率不仅是科学主义范式理性创新所产生的效率,也包括人本主义范式对工作认同的诠释所产生的效率。

从本质上分析,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西方大范式。这个大范式是由笛卡尔提出并随着17世纪以来欧洲历史的发展而确立了下来。笛卡尔的范式把主体和客体分离开来,使它们各自拥有自己的领域,一边是科学和客观性研究,一边是哲学和反思性研究。这个范式决定着一种二元世界观,也是同一个世界的二元化:一方面是必须接受观察、实验和操作的客体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对自己提出存在、沟通、意识、命运等问题的主体的世界,客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而主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人本主义范式。

参考文献:

[1][美]丹尼尔.豪斯曼编,丁建峰译.经济学的哲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法]挨德加.莫兰著,秦海鹰译.方法:思想观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罗珉.管理学:科学主义还是人本主义.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

[4]李郸.管理学的历史演进:研究范式的角度.财经科学,2005,(5).

[5]罗珉.论管理学范式革命.当代经济管理,2005,(5).

[6]魏文斌.西方管理学范式的三种维度.国外社会科学,2007,(1).

[7]罗珉.论管理学复杂范式.管理科学,2006,(1).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管理学 研究范式 二重性

一、管理学研究范式的含义

范式是托马斯·s·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来的一个术语,指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赋予这个概念以关键性的作用,他提出科学认识不是简单而纯粹的知识积累;对科学理论进行构思、表述和组织的那种方式受到一些前提或预设的指挥和控制。他要探测一种隐蔽在预设或前提之下的、绝对而自明的集体资源。他把这些自明性称作范式。范式的这一定义同时是语义的、逻辑的和观念——逻辑的。就语义而言,范式决定着可理解性,给事物以意义;就逻辑而言,范式决定着最主要的逻辑操作;就观念——逻辑而言,范式是联合、淘汰、选择的第一原则,决定着观念的组织条件。根据这三个生成的和组织的含义,范式指导、统治、控制着个人推理的组织和那些遵循范式的观念系统的组织。

范式的含义既强烈又模糊,强烈是因为范式具有一种彻底的意义,它是方法论的指导、思维的基本图式、预设或起关键作用的信仰,因此它本身带有一种理论统治权。模糊是因为范式摇摆于多种含义之间,最终以含混的方式涵盖了科学家们对一种世界观的集体赞同。范式概念的不充分和不精确不仅揭示了库恩思想的缺陷,也揭示了思考范式概念的困难。一种范式,对于在这种范式控制下进行的所有话语而言,包含着可理解性的基本概念或主要范畴,同时也包含这些概念或范畴之间的吸引/排斥的逻辑关系的类型。一种范式的性质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界定,第一是对主要的可理解性的范畴的推广或选择;第二是对主要的逻辑操作的规定。

管理学范式是一种世界观,是管理学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它主要从科学哲学角度探讨与管理学学科体系和基本假设有关的一般原理问题,即指导管理研究的原则、逻辑基础以及学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在既定的范式中,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务问题的解决往往是沿着既定的路径。按照管理学家的解释,知识的发展一般是遵循一定的路径从而形成一定的理论范式。在管理实践中,一般现存企业是在已有管理知识范式和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寻求管理变革或改进管理的。而新企业和新技术往往会带来知识跳跃式发展的新范式。如果一种新技术的背后有全新的知识范式作为支撑,那么将对已有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能力构成威胁。

按照库恩的标准,管理学范式是划分管理科学共同体的标准,不同的范式决定管理学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而某个特定研究方向或领域内所特有的共同世界观、共识及基本观点则形成管理学家群体。管理学范式就是管理学家对他们的研究主题所表现出来的基本意向和潜在知识假设。由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不同,所以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管理学范式理论包括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本体论视角,二是认识论视角,三是方法论视角。所以管理学的范式理论是以管理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与管理学之间呈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相互作用又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管理学研究的科学主义范式

西方的管理思想和学说从产生的时期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古典管理理论,主要包括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和韦泊的组织理论等;第二类是行为管理理论,发端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产生的人际关系学说,而后发展成为行为科学;第三类是当代的各种管理理论,产生和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至今。这三类理论只是产生的时期有先后,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三个阶段。它们相互影响,继承演变,形成各种流派。根据不同的逻辑起点,管理学的理论研究有两个范式,一个是以组织的效率为起点,另一个是以人的需要为起点。前者被称为科学主义范式,后者被称为人本主义范式。科学主义范式是以组织的存在为根本,把人纳入组织,人的存在就是为了提高组织效率;人本主义范式把人的存在和需要作为根本,通过满足人的需要来实现组织目标。

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以美国古典管理学家泰罗为代表,通常把科学主义范式称为泰罗范式。该范式的核心是如何使工作更加多产和高效,“科学管理”注重的是如何改进职工的工作表现,演示了工作要素的可辩识性和可重复性,泰罗坚信通过确定出工人完成某项作业的最佳时间,管理者就可能判断工人是否干得出色。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带来了组织效率的提高。随着管理学的发展,在泰罗范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主义范式以实证主义、经验主义为哲学基础,把人的认识局限在人的经验所及的领域,其方法论范式深受自然科学方法论范式的强烈影响。这种范式认为,组织及其管理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具有一般性的普遍规律。管理学的任务就是要运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从观察经验事实出发,研究和发展组织及其管理领域内的一般性普遍规律。

科学主义范式体现在具有理性约束的个体追求服从技术规律和组织纪律带来的高效率。从人的行为特征来看,“经济人”的行为是理性的,因此,假定每个行为主体的行为都是合乎理性的,管理原理、原则和制度必须以管理主体的个人行为为基础并且可以从社会历史背景中抽象出来。单个行为主体都服从于技术规律,通过时间动作的分析,实现工作方法的标准化、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和工作时间的标准化。适应这样的行为主体的组织是一个高度结构化、形式化、不受个人支配的集权组织。

三、管理学研究的人本主义范式

管理学范式的第一次变革是由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说完成的,人本主义者指责泰罗的科学管理方法是不道德的,是将工作“非人性化”,并把极具人性色彩的管理变成了简单的效率衡量。他们对科学主义范式提出批评,认为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的管理问题,更重要的是人的管理问题,人是每一个组织中的核心,是具有社会性的动物,应当重视人的积极性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和作用。从人本主义范式的理论主张可以发现,行为管理是为解决效率与人性之间的矛盾而出现的。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对人性进行深入的研究并采取相应的行为准则,使得管理活动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人和组织与环境的关系时达到最佳的平衡状态,更加符合人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古典管理学的原罪促成了人本主义范式的兴起。人本主义范式以新康德主义、现象学、诠释学等哲学思潮为理论基础,强调管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认为组织及其关系现象的本质是人的主体精神外化或客体化,是精神世界和文化世界。严格来说,行为科学学派来自于社会学,法国学者涂尔干指出,在任何社会组织中群体总是由建立他们的价值观和规范来控制人们的行为。

人本主义范式强调应把人放在管理学研究的中心位置,组织中最宝贵的资源不是原材料、资本、机器、土地或能源,而是人。这里所说的“人”,是被看成“生活在社会里的人”,他们是不断地被密如蛛网的人际关系网所包围,而他们自身也是这个关系网的一部分。在人本主义范式中,整个人类的本性是由积极的与消极的、崇高的与卑劣的品质构成,他们反对科学主义范式把人看成仅仅是一味索取的自利主义的“经济人”,强调利他主义与给予的品质也是人性中最根本的东西。同时该范式强调人的潜质的生长与发展,而且这种潜质的生长始终处于动态过程中,是不断成长和进化的,是随着时间和社会文化场景的变化而变化的。

早在西方科学发展的初期,培根(f.bacon)就觉察到了对一切认识活动产生影响的社会文化束缚,并同时觉察到了摆脱这些束缚的必要性。他在对认识的社会——文化规定性进行诊断时指出,认识的使命在于把认识从社会——文化规定性中解放出来,使认识成为科学。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认为,已经获得的合理性会随着促使它形成的那个过程的延续而削弱,合理性的操作特征会被不合理的社会力量所截取和利用。组织理论学家布赖尔和摩根在《社会学范式与组织分析》一书中隐含地指出,社会科学理论主要有两条轴线,一条代表科学本质属性的连续体,另一条代表社会(组织)本质属性的连续体。科学的本质属性强调稳定性、可证实性和规定性,而社会的本质属性体现为永恒的变革。

四、结论

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分别是管理理论中注重技术与注重人的两个主要方面,这两种范式的发展构成了早期管理学发展的历史。前者注重的技术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的,随着生产力发展和技术创新科学主义范式不断变革,所以科学主义范式恰好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社会性。而人本主义范式注重人的需要,认为人是组织的核心,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而且是人,这样的观点恰恰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科学性。人是管理学研究的主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的行为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样的研究方法正是辨证的和科学的。组织及其管理的效率不仅是科学主义范式理性创新所产生的效率,也包括人本主义范式对工作认同的诠释所产生的效率。

从本质上分析,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西方大范式。这个大范式是由笛卡尔提出并随着17世纪以来欧洲历史的发展而确立了下来。笛卡尔的范式把主体和客体分离开来,使它们各自拥有自己的领域,一边是科学和客观性研究,一边是哲学和反思性研究。这个范式决定着一种二元世界观,也是同一个世界的二元化:一方面是必须接受观察、实验和操作的客体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对自己提出存在、沟通、意识、命运等问题的主体的世界,客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而主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人本主义范式。

参考文献:

[1][美]丹尼尔.豪斯曼编,丁建峰译.经济学的哲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法]挨德加.莫兰著,秦海鹰译.方法:思想观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罗珉.管理学:科学主义还是人本主义.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

[4]李郸.管理学的历史演进:研究范式的角度.财经科学,2005,(5).

[5]罗珉.论管理学范式革命.当代经济管理,2005,(5).

[6]魏文斌.西方管理学范式的三种维度.国外社会科学,2007,(1).

[7]罗珉.论管理学复杂范式.管理科学,2006,(1).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管理学范式 人本主义 科学主义 研究范式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6(c)-0199-01

1 关于范式的概述

1.1 范式的起源与分类

范式一词起源于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1962年在《科学革命的结构》这本书中,认为范式不仅包括特定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信念、价值、技术等的集合,还有具体性元素。范式一词的问世引起了科学界的震动,乔治・瑞泽尔认为范式是存在于某一科学论域内关于研究对象的基本意向。在哲学领域中,当然还有史学、传播学、教育学等各个领域的范式理解,我们会发现学者们对范式的理解都是源于的库恩的范式界定中,各自的内涵因研究领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面对范式的内涵学者们有不同的见解,英国学者玛格丽特・玛斯特曼(1987)从《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列举了库恩使用的21种不同含义的范式。Philippe Werner-Wildner(2012)认为范式具有生物角度上的不同发展阶段:诞生期、黄金时期以及衰落期,每个范式间是可循环再生,而这个循环就是对其发展的证明。

2 关于管理学范式

2.1 管理学范式的定义

在管理学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从前科学时期到常规科学时期的转变,一个学科一旦出现了统一的范式以后,就进入常规科学时期。在管理学理论研究中,意大利管理学家乔万尼・多西(1982)最先提出了“技术范式”和“技术轨迹”。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彼得・F・德鲁克(Drucker,1999)认为管理学范式为学科领域的学者们及实务工作者下意识地持有,通过各种各样的表述被包含在学科中的东西。赵晓毅和刘家顺(2011)界定了管理学研究范式是管理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途径和过程,是管理研究遵循的思维方式。

2.2 管理学范式的分类

各个流派对管理学理论的不同见解形成各自的管理学范式,最早的要属布赖尔和摩根(Bllrren和Morgan,1979)的定义,将其分为职能主义范式、诠释型范式、激进的人道主义范式和激进的结构主义范式。Crockett(2005)从文化的视角将当今管理学研究中存在的竞争性范式概括为四种:主流的利己主义范式、康德主义范式、社会―― 经济范式及德性范式。张闯(2011)从研究方法视角提出了管理学领域中的社会网络范式。可见无论学者将管理学范式如何分类,都可以纳人布赖尔和摩根的范式分类中。

2.3 科学主义范式

现代管理学第一个系统化的知识体系或理论形态起源于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罗,管理学的各个流派,都要在对泰罗制的继承抑或批判之间做出选择或回应。胡国栋(2013)将科学主义范式的发展阶段作了总结,认为福特制与泰罗制完成了科学主义范式在管理中的奠基与定型;二战后,西蒙提出“有限理性”预设和数量模型、计算机的普及是科学主义范式在管理研究中的发展。但是,很多学者对科学主义范式提出了质疑,早前质量管理大师约瑟夫・朱兰就指出:沿用泰罗体系会使数百万充满智慧的人的才能得不到充分利用。针对科学主义范式维度的不足,人本主义范式对其进行了必要的修正。

2.4 人本主义范式

管理学的人文主义范式可追溯到玛丽・福列特,也有人认为是20世纪20年代末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梅奥等人的霍桑实验引起对人性的关注;人本主义强调一切思想和理论的诞生都应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能够揭示人的生命、等非理性存在的意义,反对将人认为为科学理性的存在。罗珉强调现代管理学和后现代管理学仅仅是对人本主义精神“述而不同”的解读。但人本主义范式也有自己的缺陷,它把管理学看成是完全由人建构的事业,从而忽视了技术。

3 管理学范式的发展

那种将管理学范式人为地划分为科学主义或人本主义是错误的,这会阻碍管理学的发展。著名的美国女管理学家玛丽・福列特指出:永远不能把人与机器截然分开,并预言管理领域中人际关系的研究与对生产技术的研究密不可分。

因此,郭英和袁冬华(2009)从泰罗的思想体系的再阐释以及人文研究方法向科学管理研究的渗透两个方面分析了泰罗主义与人本主义管理范式统一的方式。郭晓(2012)就曾指出,以管理实践为对象的管理学研究,应构建面向“中国问题”的研究范式。很多学者认为强调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之间存在着共同的文化基因, 文化主义范式就是当代条件下对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的进一步综合。

4 结语

从范式一词的问世,到管理学理论的丰富,国内外学者、管理学各种派系都为管理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奠定了管理学范式的确立。通过学者对管理学范式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1)无论管理学范式如何分类,都离不开科学和人文的角度,这两大分支的发展构成了早期管理学的发展史,它们是管理学范式缺一不可的组成部分。(2)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之间的缺陷和矛盾之处,并非不可调和,因为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有着共同的文化基因。(3)无论是从科学主义范式到非科学主义范式的转换,还是科学主义范式到人本主义范式的过度,亦或者是文化主义范式的兴起,其中都包含了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的成分。没有绝对单一的管理学范式,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是彼此包含的,只是侧重点不同。(4)未来管理学范式的发展也必将是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的综合,而我们要做的只是调整二者在不同环境下的比例,研究因地制宜的管理学范式。

国内学者对管理学范式的研究给了我们很大警示:范式与一国文化的关系密不可分。我国管理学的发展起步较晚,在范式的研究上也是以西方管理学理论为基础探讨我国的管理学范式。因此,未来我国管理学范式的发展必然是,构建面向“中国问题”的管理学研究范式,在社会主义大环境下,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将是我国管理学范式发展的核心要素。

参考文献

[1] 罗眠.构建管理学学科体系的研究范式和经验法评析―― 兼与张远凤同志商榷[J].管理学前沿,2003(2):24-28.

[2] 张闯.管理学研究中的社会网络范式:基于研究方法视角的12个管理学顶级期刊(2001一2010)文献研究[J].管理世界, 2011(7):154-162.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5篇

《大学语文与写作》考试大纲

一、考核目标

主要考核学生的语文基础知识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阅读、分析浅近文言文、一般语体文的能力以及写作常用文体的能力。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四个部分:语言知识、文学常识、阅读分析、基础写作。

(一) 语言知识

1.识别古今意义有所不同的词语;了解文言词语一词多义现象;注意掌握现代汉语中仍然在运用的文言词语。识别通假字和古今字,理解其含义。

2.了解常用文言虚字之、其、者、所、诸、焉、则、而、于、以、且、乃等的用法和同一个文言虚字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不同含义。

3.理解文言文中与现代汉语不同的语法现象和句式,如使动用法、意动用法、名词作状语、名词用作动词、宾语前置、判断句、被动句等,并能正确地翻译成现代汉语。

4.理解古今作品中比喻、比拟、对偶、排比、夸张、层递、反复、设问、反诘等修辞格。

(二)文学常识

文学常识主要包括古今各种文体知识;中国古代和现当代重要作家及其主要作品;作家的朝代、字号、文学成就、诗文集名称、代表作、在文学史学上的地位;重要作品的作者、出处及名句;各种文学流派和文学现象。

(三)阅读分析

对于古代、现代文学作品的内容大意,段落层次,主旨或中心论点,哲理内涵,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作者的思想观点、感情态度,作品所用的表现手法(对比、衬托、比兴、白描、象征等),修辞手法(比喻、比拟、对偶、排比、夸张、层递、反复、设问、反诘、引用等)能进行准确深刻的欣赏分析。

(四)基础写作

基础写作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正确理解应用文写作知识,并会具体运用写作知识进行写作实践,具体掌握书信、通知、通告、通报、请假条、感谢信、慰问信、倡议书、总结、调查报告、广告、合同、申请书、产品说明书等的写作;二是根据所给题目或材料,撰写议论文或记叙文。要求中心明确,思想健康,内容充实,结构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顺,标点准确,书写整洁,不少于800字。

三、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2.试卷分数:试卷满分150分。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试卷内容比例:现代文学作品约40分,古代作品约50分,作文约60分。

5.题型比例:单项选择题约20分,填空题约20分,阅读分析题约50分,应用文写作20分,命题写作40分。

四、参考教材

季孝良编著《专升本大学语文教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吴相洲主编《大学语文》,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徐秋儿主编《现代应用写作实训》,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曾湘宜著《应用文写作基础》,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管理学》考试大纲

一、内容提要和要求

第一章 管理概论

1、组织与管理的定义。理解组织与管理的涵义,理解管理的研究对象:管理主体——管理者的基本特征,以及管理客体——管理对象及环境的特征。

2、管理的学科分类、特点、性质和基本原理。理解管理学的特点和性质;深刻理解管理的基本原理。

3、管理的基本职能。熟悉管理的基本职能,并能对组织进行管理职能分析。

4、管理机制和管理基本方法。认识管理系统的结构及其运行机制;能对各种管理方法的特点进行比较。

第二章 管理思想的发展

1、古典管理理论。深入理解泰罗科学管理的要点及其贡献;理解法约尔管理过程理论以其要点;韦伯的科层组织理论。

2、行为科学理论。深入理解梅实的人际关系学说与霍桑试验及其结论。

3、管理理论丛林。理解管理理论丛林的主要流派:社会系统学派、决策理论学派、系统管理学派、经验主义学派、权变理论学派和管理科学学派。

4、管理科学发展的新趋势。理解西方管理思想中对人的认识的发展变化,理解管理科学研究的内容的发展变化。

第三章 管理的计划职能

1、计划工作。理解计划工作的含义,计划工作的类型及步骤;掌握计划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掌握计划工作的方法和技术。

2、战略性计划管理。理解管理目标的性质,远景与使命的含义;掌握战略性环境分析的要点,及战略选择的基本概念;深入理解目标管理的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各种新型的企业资源计划方法。

3、决策理论。深入理解决策的概念,掌握决策的类型、决策的原则、决策的程序;掌握常用的定性和定量决策分析方法。

4、预测理论。理解预测的概念,熟悉经济预测的种类,掌握一般的预测方法。

第四章 管理的组织职能

1、组织及组织工作。深入理解组织与组织工作的含义;掌握组织工作的基本原则;熟悉组织结构的类型。

2、组织结构的设计。理解影响组织结构设计的因素;组织结构设计的目标任务和组织设计的原则。

3、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理解管理幅度与组织结构的关系;理解部门与职权划分的类型及相互关系;

4、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理解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组织结构、集团结构的优缺点,及管理特点,了解如何发挥每一种组织形式的作用。

5、人员配备。理解人员配备的涵义及原则;理解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和内容;理解管理人员的来源及对管理人员工作评价的原则;理解管理人员培训和发展的方法。

6、组织力量的整合。理解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的概念;理解和认识直线与参谋两者在组织中的角色及其关系;理解委员会的概念。

第五章 管理的领导职能

1、领导理论。理解领导的概念,与管理者的区别,领导工作的实质,领导权力的来源。理解几种典型的领导理论;了解领导的修养与素质以及主要的一些领导方法与艺术。

2、激励理论。深入理解激励的涵义与作用,激励的作用过程;理解最主要的激励理论:需要层次理论、双因素理论、期望理论;熟悉常用的激励方式与手段:物质利益激励、社会心理激励、工作激励。

3、沟通。深入理解沟通联络的含义与作用;熟悉沟通的类型和常用的沟通方法;理解沟通障碍及实现有效沟通的途径。

第六章 管理的控制职能

1、控制的一般理论。理解控制职能的涵义及作用;熟悉控制系统的构成(基本要素)、组织运转的基本要求、三种基本的控制类型(现场控制、反馈控制、前馈控制);理解控制的原则与要求。

2、控制的过程、内容和方法。理解和熟悉控制标准的涵义,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熟悉管理控制的内容;理解和掌握常见的管理控制方法:专项控制:计划控制、时间控制、数量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人员行为控制等,以及综合控制;理解预算控制与非预算控制的涵义

第七章 管理的创新职能

1、创新职能概述。理解创新职能的内涵及其在管理职能中的作用意义;熟悉创新的特征、种类与内容。

2、创新的过程、原理、方法与管理。了解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的类型、创新的过程、创新的原理及创新方法;理解创新管理的涵义。

二、考试题型

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满分150分。

三、参考教材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6篇

《大学语文与写作》考试大纲

一、考核目标

主要考核学生的语文基础知识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阅读、分析浅近文言文、一般语体文的能力以及写作常用文体的能力。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四个部分:语言知识、文学常识、阅读分析、基础写作。

(一) 语言知识

1.识别古今意义有所不同的词语;了解文言词语一词多义现象;注意掌握现代汉语中仍然在运用的文言词语。识别通假字和古今字,理解其含义。

2.了解常用文言虚字之、其、者、所、诸、焉、则、而、于、以、且、乃等的用法和同一个文言虚字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不同含义。

3.理解文言文中与现代汉语不同的语法现象和句式,如使动用法、意动用法、名词作状语、名词用作动词、宾语前置、判断句、被动句等,并能正确地翻译成现代汉语。

4.理解古今作品中比喻、比拟、对偶、排比、夸张、层递、反复、设问、反诘等修辞格。

(二)文学常识

文学常识主要包括古今各种文体知识;中国古代和现当代重要作家及其主要作品;作家的朝代、字号、文学成就、诗文集名称、代表作、在文学史学上的地位;重要作品的作者、出处及名句;各种文学流派和文学现象。

(三)阅读分析

对于古代、现代文学作品的内容大意,段落层次,主旨或中心论点,哲理内涵,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作者的思想观点、感情态度,作品所用的表现手法(对比、衬托、比兴、白描、象征等),修辞手法(比喻、比拟、对偶、排比、夸张、层递、反复、设问、反诘、引用等)能进行准确深刻的欣赏分析。

(四)基础写作

基础写作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正确理解应用文写作知识,并会具体运用写作知识进行写作实践,具体掌握书信、通知、通告、通报、请假条、感谢信、慰问信、倡议书、总结、调查报告、广告、合同、申请书、产品说明书等的写作;二是根据所给题目或材料,撰写议论文或记叙文。要求中心明确,思想健康,内容充实,结构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顺,标点准确,书写整洁,不少于800字。

三、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2.试卷分数:试卷满分150分。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试卷内容比例:现代文学作品约40分,古代作品约50分,作文约60分。

5.题型比例:单项选择题约20分,填空题约20分,阅读分析题约50分,应用文写作20分,命题写作40分。

四、参考教材

季孝良编著《专升本大学语文教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吴相洲主编《大学语文》,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徐秋儿主编《现代应用写作实训》,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曾湘宜著《应用文写作基础》,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管理学》考试大纲

一、内容提要和要求

第一章 管理概论

1、组织与管理的定义。理解组织与管理的涵义,理解管理的研究对象:管理主体——管理者的基本特征,以及管理客体——管理对象及环境的特征。

2、管理的学科分类、特点、性质和基本原理。理解管理学的特点和性质;深刻理解管理的基本原理。

3、管理的基本职能。熟悉管理的基本职能,并能对组织进行管理职能分析。

4、管理机制和管理基本方法。认识管理系统的结构及其运行机制;能对各种管理方法的特点进行比较。

第二章 管理思想的发展

1、古典管理理论。深入理解泰罗科学管理的要点及其贡献;理解法约尔管理过程理论以其要点;韦伯的科层组织理论。

2、行为科学理论。深入理解梅实的人际关系学说与霍桑试验及其结论。

3、管理理论丛林。理解管理理论丛林的主要流派:社会系统学派、决策理论学派、系统管理学派、经验主义学派、权变理论学派和管理科学学派。

4、管理科学发展的新趋势。理解西方管理思想中对人的认识的发展变化,理解管理科学研究的内容的发展变化。

第三章 管理的计划职能

1、计划工作。理解计划工作的含义,计划工作的类型及步骤;掌握计划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掌握计划工作的方法和技术。

2、战略性计划管理。理解管理目标的性质,远景与使命的含义;掌握战略性环境分析的要点,及战略选择的基本概念;深入理解目标管理的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各种新型的企业资源计划方法。

3、决策理论。深入理解决策的概念,掌握决策的类型、决策的原则、决策的程序;掌握常用的定性和定量决策分析方法。

4、预测理论。理解预测的概念,熟悉经济预测的种类,掌握一般的预测方法。

第四章 管理的组织职能

1、组织及组织工作。深入理解组织与组织工作的含义;掌握组织工作的基本原则;熟悉组织结构的类型。

2、组织结构的设计。理解影响组织结构设计的因素;组织结构设计的目标任务和组织设计的原则。

3、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理解管理幅度与组织结构的关系;理解部门与职权划分的类型及相互关系;

4、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理解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组织结构、集团结构的优缺点,及管理特点,了解如何发挥每一种组织形式的作用。

5、人员配备。理解人员配备的涵义及原则;理解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和内容;理解管理人员的来源及对管理人员工作评价的原则;理解管理人员培训和发展的方法。

6、组织力量的整合。理解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的概念;理解和认识直线与参谋两者在组织中的角色及其关系;理解委员会的概念。

第五章 管理的领导职能

1、领导理论。理解领导的概念,与管理者的区别,领导工作的实质,领导权力的来源。理解几种典型的领导理论;了解领导的修养与素质以及主要的一些领导方法与艺术。

2、激励理论。深入理解激励的涵义与作用,激励的作用过程;理解最主要的激励理论:需要层次理论、双因素理论、期望理论;熟悉常用的激励方式与手段:物质利益激励、社会心理激励、工作激励。

3、沟通。深入理解沟通联络的含义与作用;熟悉沟通的类型和常用的沟通方法;理解沟通障碍及实现有效沟通的途径。

第六章 管理的控制职能

1、控制的一般理论。理解控制职能的涵义及作用;熟悉控制系统的构成(基本要素)、组织运转的基本要求、三种基本的控制类型(现场控制、反馈控制、前馈控制);理解控制的原则与要求。

2、控制的过程、内容和方法。理解和熟悉控制标准的涵义,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熟悉管理控制的内容;理解和掌握常见的管理控制方法:专项控制:计划控制、时间控制、数量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人员行为控制等,以及综合控制;理解预算控制与非预算控制的涵义

第七章 管理的创新职能

1、创新职能概述。理解创新职能的内涵及其在管理职能中的作用意义;熟悉创新的特征、种类与内容。

2、创新的过程、原理、方法与管理。了解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的类型、创新的过程、创新的原理及创新方法;理解创新管理的涵义。

二、考试题型

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满分150分。

三、参考教材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7篇

【关键词】治理理论 高职院校 教师 学术管理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5C-0097-02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令人瞩目的进展,这些改革促进了高职院校内部管理的发展,但内部管理上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之间的错位、越位或缺位现象仍然存在,这严重削弱了广大教师参与学术管理的权利,导致当前高职院校学术管理的发展受阻。因此,分析当前高职院校学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是促进高职院校学术管理科学化、民主化以及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本文仅从治理理论的视角对高职院校教师参与学术管理的适切性以及改革原则做一些探讨。

一、治理理论

在《高级汉语词典》中,“治理”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调治”,二是“修复与重建”。英语单词“Governance”的意思是“控制,指导和操纵”,常与“统治”交叉使用,大多数情况下用于与国家公共事业相关的宪法之事、法律或执法问题,也可以指管理利益不同的行业或者机构。治理最早用于政治领域,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赋予了治理许多新的含义,其应用也不再局限于政治和经济领域,而广泛使用于社会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各个学科和领域。

治理的含义不是单一的,也不是统一的,因为牵涉很多因素,所以它的含义多种多样。治理被描述为结构、自治形式、权利和责任、决策以及法律关系,因而当前对“治理”定义的解释就变得困难起来,因为治理理论试图概述当前各种复杂变化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现象,治理的含义已变成非常复杂的系统,了解这个系统并不容易。目前全世界的不同研究机构和学者给“治理”下的定义至少有200种,其中比较权威和有代表性的定义是由全球治理委员会于1995年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研究报告中给出的:治理指的是各种公共或个人与机构管理事物的方式的总和,是调和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于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们认同的各种符合他们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据此我们可以知道,“治理”的基本含义是:在一个已定的范围内,通过权威来维护秩序以满足公民需要;治理的目的是在不同关系系统之间运用权力指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活动,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公共利益。

二、高职院校教师参与学术管理的现状

当前高职院校的内部管理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前者行使行政权力,行使权力的主体是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及行政机构,后者行使学术权力,这些权力包括高校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及招生就业等权力,行使权力的主体并不限定。当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具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行政权力根深蒂固,对学术事务采用行政化管理,造成行政权力“越位”;二是学术权力根浅叶嫩,造成学术权力“缺位”或“虚位”。我国的高职院校办学时间相对较短,各级的学术机构(比如学术委员会)才刚成立,甚至尚未建立学术机构,因此学术权力“缺位”。尽管目前一些高职院校已成立高教研究所,学科建设、专业委员会等一些行使学术管理权力的学术组织机构,但这些组织机构大多数形同虚设,在学术管理中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而行政管理在学术事务和学术活动中仍起主导作用。比如,涉及学术发展的重大决策,往往都是行政机构决策、行政人员执行,广大教师参与这些学术决策的程度很低。又如,在当前高职院校学术管理机构中,行政人员所占机构成员的比例过大,在学术决策和学术执行中采用行政权力干预学术事务,而作为身处教学和科研一线的广大教师在学术管理中很难发挥实质性的作用,这些都反映出当前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中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之间不和谐的关系。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中这种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之间的不和谐关系势必然阻碍高职院校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重构高职院校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由于重构二者关系涉及行政管理人员或行政机构管理权力的再分配,所以他们并不愿意从制度或体制上界定或规范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正确关系,而是从局部上调整二者关系以迎合广大教师参与学术管理的愿望,但这种局部调整无法从根本上满足广大教师参与学术管理的诉求。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层面来重构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中的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三、治理理论为高职院校教师参与学术管理提供新视角

治理理论为重新构建高职院校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新型合作关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理论视角。首先,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主张通过多个管理主体和权力中心共同管理。在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中,除行政管理这一管理主体外,学术管理应该成为重要的管理主体。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共同承担着高职院校的发展重任,两者之间的关系不应是控制与被控制的直线关系,而应成为合作的伙伴关系。其次,治理理论主张法治,强调治理主体之间的平等,这就必然要求行政管理不能凌驾于学术管理之上,两者之间的关系应由过去的控制与被控制的直线关系转化为平等的伙伴关系。最后,治理理论强调民主,治理需要通过民主协商与上下互动达到“善治”目的。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和学术管理人员以民主协商及民主谈判的方式来处理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行政管理人员不应通过“专制”手段实现对学术事务的越权管理。由此可见,从治理理论视角分析当前高职院校学术管理缺位以及行政管理越位的根源,是重构高职院校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平等合作关系的必然要求。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8篇

关键词: 马克思 恩格斯 政府观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具体执行者,是一个国家能否实现其价值目标的关键因素。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其政府行政的伦理价值就在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而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行政体制的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要实现中国特色的行政体制目标就要着力于构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理论,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建设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服务型政府、高效型政府、廉洁型政府、民生型政府。然而,在实际建设中政府出现了“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应归咎于政策的决策者和执行者的个人素质和道德问题,而且应从理论源头上寻找原因。我国政府理论的构建过量引介西方的思想和理论,从而在“移植”的过程中出现障碍,不能适用于中国的“政治气候”。现在,我们亟待为中国的政府理论找到一个出口,使得这一理论既具有系统的科学性,又适合于我国国情。马克思主义作为我国的指导思想,引领中国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继续发挥着旗帜的作用,无数的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既是科学的理论体系,又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块土壤所吸收。因而,我国政府理论的构建应该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中找到旗帜和养料,从中凝练出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理论。尽管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没有系统的关于政府的理论,但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公共权力的论述,关于国家理论的论述,以及关于革命实践的论述中,都直接或间接地阐述了关于政府建设的思想。近年来,随着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的理论的兴起,有一些学者试图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挖掘出政府观的相关理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马克思恩格斯政府观的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1.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注入活力。

我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自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就从未停止过,在今天这样一个和平年代有更多的学者从事马克思主义研究,这导致有很多人认为马克思的思想再也无甚可研究的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马克思主义是以整个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的,其内容包罗万象,今天我们占有的文献资料还很有限,我们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某些观点还存在偏差,这些都有待学者的深入研究。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府观的思想提炼出来,并加以整合,能够深化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管理学的认识,并为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开拓新的方向。

2.有利于我国政府理论的构建,为我国的政府理论树立旗帜。

我国的政府理论研究大多诉诸西方的理论,倡导将西方的政府理论“照搬”到中国,例如,今天学术界重点研究的“服务型政府”理论、“国家治理”理论;还有一部分学者试图复兴我国古代的选官任官制度和管理思想“复兴”到现代,例如,古代的科举制度、监察制度等。然而,西方政府理论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的,我国古代的政府管理理论是建立在封建主义制度之下的,都未能契合我国今天的国情,从而在“照搬”和“复兴”的过程中会造成“水土不服”。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我们主张求诸于马克思主义。将马克思主义这一适合我国土壤的科学理论作为我国政府理论的旗帜,在这一旗帜的指导下进行细节研究,从而实现我国政府理论的健康发展。

(二)实践意义

1.有利于我国优化政府职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建立一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理论对于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巨大的理论意义。一个国家政府职能履行得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能比较和谐地发展。当前,我国政府还存在一些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要消除这些现象就要求权力的所有者掌握科学的理论,采取科学的方法行使自己的职能。对马克思恩格斯政府理论的梳理,能够促进我国政府职能的优化,更公平地分配社会资源,减少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有利于增强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感,树立共产主义信仰。

梳理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理论,并将这一理论应用于实际的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马克思主义的优越性,从而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进程,使人民树立共产主义信仰。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直接关于政府的论述,因而直接研究马克思恩格斯政府理论的专著和论文并不多,但许多学者在马克思恩格斯其他理论的视角下也探讨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理论。

1.在马克思恩格斯公共性思想的视角下探讨政府的本质和内涵。

在国内学者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公共性思想的研究中,包含着其政府理论的本质和内涵。如王振海的《论政府的公共性》,从“大公共”是马克思恩格斯基本的政府理念和政府公共性与阶级性的关系两方面论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公共性思想;刘义强认为马克思对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剖析包含着关于政府公共性的理念,这一理念超越了政府为阶级利益存在的局限,他在《论马克思的政府公共性理念》一文中指出:“在马克思看来,政府只有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才能体现其存在价值,而只为少数人的利益和特定阶级服务的政府只是阶级统治的工具。”[1]王同新在《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思想研究述评》一文中说:“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府职能的两重性及其相互关系理论和政府职能的动态性特征,笔者认为无论政府的职能内容、职能重心、职能方式和职能关系如何变化,但以公共性为本质追求的社会公共职能始终是政府职能的基础,尤其是在当前应上升为政府的主要职能。”[2]国内学者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公共性思想的研究内在地包含了其政府理论,即政府活动的目标是谋取公共利益,本质是为人民服务。

2.在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视角下探讨其政府的职能和管理方式。

唐铁汉在2005年发表的《马克思主义公共管理思想原论》开启了马克思主义公共管理思想的研究,唐铁汉在其中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府公共职能的基本观点,指出政府职能同国家职能一样具有双重性;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府管理方式与方法的基本观点,包括对政府管理效率的,政府必须遵循法律至上的原则,以及关于政府民主化的观点。李中和教授在《公共管理的历史嬗变:马克思主义的视野》一文中指出,马克思恩格斯以公共权力的特质为主线,阐述了公共管理历史的三个重要阶段:原初的公共管理、政治的公共管理和公民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作为舶来品,在积极学习西方理论的同时,更多的学者从马克思主义中寻找理论源泉,发展了中国的公共管理理论,并挖掘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思想。国内学者在探讨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思想的过程中,同时讨论了国家和政府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及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的活动原则。

3.在当代政府理念的视角下探讨马克思恩格斯政府理论的当代意义。

国内相当一部分学者结合当前的政府建设讨论其马克思主义溯源,也挖掘出了一部分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理论。例如,张玲枣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作为上层建筑的政府具有服务社会的职责,为社会经济服务将上升为无产阶级政府的主要职能,服务型政府职能与马克思主义政府职能理论是契合的[3]。刘熙瑞教授在《服务型政府:本质及其理论基础》中提到,马克思主义代表制思想是服务型政府的直接指导思想。李月凤将马克思的廉价政府理论与我国的节约型政府建设相结合,讨论了马克思关于“廉价政府”的基本含义,马克思关于“廉价政府”建设的举措等内容,并指出这一理论对我国构建节约型政府的指导意义。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的政府建设相结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强大的生命力,进一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政府理论的研究大多基于这样两个视角:一是从政治学的视角下,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理论;二是从公共管理学的视角下,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共管理思想,这两方面的研究都内在地包含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理论。

1.在政治学的视角下探讨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理论。

国家与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政府是国家进行统治的具体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的理论也内在地蕴含其政府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学者,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其国家理论。例如,葛兰西提出国家是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的集合体,是强制和同意的结合,是建立在人民同意的基础上的;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的国家观集中分析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与国家机器的关系,认为国家是社会中的统一因素,国家的功能是组织统治阶级,运用暴力和意识形态手段分化瓦解被统治阶级。这些理论虽然没有直接论述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理论,但其关于国家的论述也体现了政府存在的合法性与功能。

2.在公共管理学的视角下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理论。

美国学者伍德罗・威尔逊在1887年发表的《行政学之研究》一文,将政治与行政区分开来,同时也将国家与政府相区分,对于政府的研究转向公共管理学的视角下,进行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研究。在西方的公共管理学的研究中,一些学者也找到了与马克思主义的契合之处。美国学者罗伯特・丹哈特在《新公共服务》一书中,在思想传承的部分首先就谈到了卡尔・马克思,指出,尽管马克思并不是直接的、专门的、系统的研究公共管理的学者,但马克思的理论为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提供了许多真知灼见,从而应当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研究的“一种思想传统”[4]。罗伯特・丹哈特认为,马克思的公共管理思想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适性,可以克服以美国行政学为代表的“特殊主义”的缺陷。现代公共管理“所有的理论都会强调某些事物而忽略其他事物”,只是反映了“一个特定文化的倾向”。美国的公共行政学只是一种“特殊主义”的知识体系,的确具有一些“根本性的缺陷”[5]。美国学者德怀特认为,“美国现代行政管理理论与英国费边主义有许多相似之处,而费边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有一定的渊源”。澳大利亚学者欧文・E・休斯指出:马克思的公共管理思想是对近代资产阶级公共管理思想的批判和扬弃,其基本内涵是:公共管理的公共性、服务性、人本性、历史性。马克思公共管理思想为建立“现代福利”制度提供了有益启示[6]。政府管理是公共管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中包含丰富的公共管理思想,当然也包含政府管理的科学理论。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术界对于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理论已经有所涉足,但都是在其他学科体系下进行的,还缺乏专门的研究,还没有形成马克思恩格斯政府理论的完整体系。基于此,很有必要对马克思恩格斯政府理论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以构成马克思恩格斯政府理论的完整体系,把握其精神实质,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理论的构建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刘义强.论马克思的政府公共性理念[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2):103.

[2]王同新.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思想研究述评[J].学术论坛,2012(3):11.

[3]张玲枣.服务型政府职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溯源[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5):141.

[4][美]罗伯特・丹哈特:公共组织理论[M].华夏出版社,2002:611.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9篇

[关键词]博物馆现象 博物馆学 意义 机构

一、理论研究中的博物馆

大多数人把博物馆学中的博物馆理解为现实中的博物馆,在不少权威解释中都有对博物馆的官方定义。但是站在理论研究的角度,作为一个学科科目的主体内容,博物馆学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单个实体的层面,而应该是对这一类相关涉及到的事物的综合。如此才能保证科学研究的专业性、广泛性。

在笔者看来,应该对现在博物馆学中的博物馆进行重新定义,博物馆应是博物馆相关事物的统称。在古文中,“博物”的意思非常广泛,有辨别事物的含义。而这“物”所指的范围则非常宽阔,每一个行业类别都有其发展历史,在历史中也就必然会产生这一物。在博物馆的研究中,每一个类别都会有相应的展示历史发展轨迹的博物之处。归根到底,都是对该行业曾经或者正在发生和创造的事物进行保存。这些留下来的东西不仅对行业以后的发展有积极作用,也是人们情感上的重要精神依托,典型的代表有丝绸博物馆、木材博物馆、煤炭博物馆等。

除此之外,博物馆还拥有教育和科研的功能。在教育教化上,能够开启民众的智慧,在其中体会到科学的力量并学习到显性的知识。让人们在观赏的过程中了解历史,了解文化,并受到美的熏陶和感染。在科研领域,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会通过对博物馆里面存储的东西进行研究挖掘,剖析其历史文化内涵,解构其物理、化学机理,进而展示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了解时代的发展情况。博物馆学涉及的学科门类非常丰富,基本涉及到社会、历史的方方面面,属于综合性较强的一个学科。

理论研究中的博物馆学应该是储存历史标本达到现世目的和意义的对象的综合,而绝非仅仅属于一个组织。鉴于其内容和目的的意义,不少文化遗迹和历史遗留也都属于这个范畴。结合时下甚嚣尘上的“收藏热”,无不显示出当今社会对于古文物的欣赏和重视,无论是其处于经济目的还是艺术爱好,收藏的范围无所不包,这不仅对于博物馆学学科的发展有积极的支持作用,对古文物本身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所以,我们更有理由对此进行充分的研究和探讨,以使这种热成为理性的、科学的热,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二、博物馆学中的“博物馆现象”

如果在研究博物馆学的过程中,仅仅是剖析博物馆中单一的藏品,而并不深入的分析其背后的深刻内涵、历史背景、文化意义,这种对博物馆学浅显的认识和探究被研究者所不齿。学者海就在他的文章中阐释了一个新的定义――“博物馆现象”,这一定义指的是结合时代特色,凸显深层次内涵不同于以往形态的全新研究。这一个定义客观的阐释了博物馆学的研究内容,其先进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博物馆的科学认识。博物馆是保存具有一定价值文物的地方,这些文物包括地上的,也包括地下的,包括整体的,也包括个体的。这些文物的正确认识体现着我们对文化传统的内在追求和基本态度,是我们对待自己过去的重要参考。

对人们求知欲的满足。对文物的欣赏、对博物馆的参观属于精神性的享受,人们在获得知识的同时,还会惊叹于古人精妙的智慧和创造力,在文物中感受到艺术性的美。扩大到经济层面,这还有助于我们开发旅游产业,挖掘地区的文化潜力,增强竞争的软实力。

宏大的研究范畴。凡是过去,皆是历史,过去发生的事情,都是人类历史不可抹去的重要部分。而在这灿烂的历史中留下来的则是文化的精华,这些精华有的看似不重要不起眼,但是足以证明人类自身的过去,无论辉煌还是糟粕。

三、作为文化机构的博物馆与博物馆学

在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博物馆的“博物馆现象”,作为博物馆学和博物馆在意义上和制度之间具有不同特点。

如前所述,博物馆作为文化机构,这种解释是完全正_的。但是“研究功能”在理论上的描述和理解,有许多模糊的、混乱的认识。如国家文物局主持的“中国博物馆的筹备工作”中,关于学科范围的划定,有一个这样的定义:对中国博物馆展览研究,集存储、群众工作、博物馆管理、相互科学研究和其他工作的原则和方法之间的关系。这种定义,主要涉及两方面的问题。

“科学研究”是一个问题。展览、收藏、研究等工作的原则和方法是不是科学的?如果可以认为是一种“科学研究”,逻辑显然是说不通的。如果“科学”有特定的含义,专指研究遗产或者一个专门的学科,有很大的随意性,就缺乏严谨的科学定义,很容易误导人,这种方法也是有缺陷的。另一方面,对“原则”“方法”的研究,其实是各职能部门和各部门之间关系的研究,这个问题完全是一个管理问题。在另一个研究中,“管理”和“原则”从理论的角度来看,“管理”不仅是指仓库管理,在这里也存在逻辑混乱的问题。

如果这个定义只是一个逻辑的错误并无可厚非,但它实际上是一个非常混乱的博物馆学议题。这是由于在博物馆学研究中,没有区分好作为“博物馆现象”的博物馆和博物馆学一个机构的不同含义,不能把握本质的严肃性、独特性,因此,如果博物馆学没有建立在明确理解的基础上,就会产生一些模糊混乱的概念。

一些研究人员可能已经注意到了“博物馆”意义的不同方面,它以不同的方式对概念进行区分。这里指的“博物馆”应包括我们前面描述的博物馆学意义和现象的“博物馆”,但这并不是最佳的解释,解释尚不明确简洁。近年来,随着博物馆学深入的理论研究,学者已经提出了很多的观点。王红军、梁季笙认为:“博物馆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事业单位,其实质是:继续展示,保存自己的价值观,实现此集合的全过程及其有规律性最大社会价值的收集过程,是博物馆学的研究对象。”这种方法开始从事物的本质认识事物的历史、基本理论、组织管理及其工作原理。因此,“博物馆”和博物馆的发展历史似乎已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而实际问题是其历史及专业和一般的历史也是不同的。研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原则,也被现代管理科学所覆盖。作为科学的方法,它是模糊的,你可以定义其中的一切,也仍然无法找到博物馆学,只有通过一系列研究人员的意见汇总,才能了解到博物馆学的真正含义。确定独特的学科只有立足于收藏,聚焦“博物馆”并不仅限于博物馆,因为时间的创造必然伴随着独特性。人们几乎一致的认为:博物馆学或博物馆研究的基本理论在工作原理和方法方面有其规律性的特点。

四、总结

本文基本上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成果:

(1)“博物馆”的概念是含糊的,博物馆与博物馆学意义上存在差别,前者是一种机制,后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资本论》第四卷;生产劳动;价值决定;精神生产;科学;管理劳动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2011)05-0081-05

《资本论》第四卷即《剩余价值理论》“包括政治经济学核心问题即剩余价值理论的详细的批判史”。在《资本论》第四卷中,马克思以同前人论战的形式阐述了在《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中研究的许多问题。但是,限于理论部分体系的需要,《资本论》第四卷的一些观点在《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些观点和理论部分三卷的分析角度有些差异。为了更准确地更全面地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本文讨论《资本论》第四卷的几个重要观点及其现实意义。

一、生产劳动的定义是从一定的社会形式。从这个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关系得出来的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劳动过程最初是抽象地,撇开它的各种历史形式,作为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来考察的。马克思指出:“如果整个劳动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加以考察,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但他同时在注释中补充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在《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进一步考察了生产劳动。他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职能就够了。上面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对于作为整体来看的总体工人始终是正确的。但是,对于总体工人中的每一个单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用了。但是,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的概念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它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工人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因此,工人单是进行生产已经不够了。他必须生产剩余价值。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和自行增值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因此,生产工人的概念决不包含活动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

在《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中,马克思既从劳动过程的角度,又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角度讨论了生产劳动,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生产劳动的观点。《资本论》第四卷从学说史的角度专门讨论了生产劳动,又有一系列重要的论述,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劳动学说。第四卷关于生产劳动的观点主要有:一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对生产劳动作了明确的定义。马克思指出:“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说,生产劳动是这样一种雇佣劳动,它同资本的可变部分相交换,不仅把这部分资本再生产出来,而且,除此之外,还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仅仅由于这一点,商品或货币才转化为资本,才作为资本生产出来。只有生产资本的雇佣劳动才是生产劳动。”他还说,“什么是生产劳动呢?就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即除了它以工资形式取得的等价之外还创造新价值的劳动”。只有雇佣劳动创造的价值大于劳动力本身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的,生产剩余价值、生产资本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劳动的本质属性。二是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定义是从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关系得出来的。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定义反映的不是劳动的一般属性,不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得出的,而反映的是劳动的社会属性,是从劳动借以实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角度得出来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卷中举了不少生动的例子来说明这个观点。他说:“例如一个演员,哪怕是丑角,只要他被资本家(剧院老板)雇佣,他偿还给资本家的劳动,多于他以工资从资本家那里取得的劳动,那末,他就是生产劳动者;而一个缝补工,他来到资本家那里,给资本家缝补裤子,只为资本家创造使用价值,他就是非生产劳动者。前者的劳动同资本交换,后者的劳动同收入交换。前一种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后一种劳动消费收入。”可见,生产劳动不在于是否给资本家劳动,而在于是否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和资本。三是明确指出生产劳动者的范围。由于工厂内部分工的深化,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把各种不同的劳动,因而也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离开来,分配给不同的工人。但是这种分离并不妨碍物质产品是所有这些人的共同劳动的产品。生产商品是总体工人的职能。所有这些具有不同价值的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总体进行生产的结果表现为商品。所有这些劳动者合在一起,作为一个生产集体,是生产这种产品的活机器。在上述分析基础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卷明确指出:“所有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与商品生产的人,从真正的工人到(有别于资本家的)经理、工程师,都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围。”。

《资本论》全四卷中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论述对于我们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劳动具有重要的启示。第一,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采用了市场经济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因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劳动同样要生产“剩余价值”、生产资本,否则劳动就是不生产的。虽然非生产劳动对于解决就业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决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关系性质的仍是生产劳动。第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要直接地或间接地为从事生产“剩余价值”、生产资本的人,不管他们在生产过程之内还是在生产过程旁边,不管从事的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管生产的是物质产品还是服务,不管是工人还是经理、工程师,都属于生产劳动者范围。由于社会分工的深化细化,和马克思分析的时代相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劳动者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第三,劳动者为国家、企业主和自己生产“剩余价值”和资本,增加了国家、企业主和劳动者个人的资本和财富,反映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关系。

二、服务是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在《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中,马克思并没有就服务展开专门论述,查阅《资本论》三卷,仅在资本论第二卷中,劳动力作为劳动力所有者的商品被看做“服务”,以及为资本家尊体或家庭提供的服务。在《资本论》第四卷中,马克思专门讨论了特殊的商品――服务,丰富发展了理论部分三卷的论述。第一,服务是劳动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是以活动形式存在的商品。马克思指出:“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象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

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第二,消费品中包括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由于劳动可以以活动形式提供服务,因而马克思指出,“在任何时候,在消费品中,除了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消费品以外,还包括一定量的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因此,消费品的总额,任何时候都比没有可消费的服务存在时要大。其次,价值也大了,因为它等于维持这些服务的商品的价值和这些服务本身的价值”。第三,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马克思指出,“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

在当今世界,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深化细化,在服务业就业的劳动力越来越多,服务在劳动生产的商品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创造的价值越来越多。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早就出现了两个令人注目的70%现象,即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服务业创造的比重要占到70%或70%以上;在全部就业人数中,服务业就业人数要占到70%或70%以上。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下,重新挖掘马克思在《资本论》全四卷中关于服务的重要论述,确立服务是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重属性、提供服务的劳动是生产劳动、服务业劳动者在创造使用价值的同时也生产价值和“剩余价值”等观点,并以其为指导,深入研究服务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总产品的价值不等于它本身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而等于这个领域的总产品同其他领域的产品保持应有的比例时应当花费的劳动时间

关于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在这里,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马克思以麻布为例,作了更加具体的说明。“社会对麻布的需要,象对其他各种东西的需要一样,是有限度的,如果他的竞争者已经满足了这种需要,我们这位朋友的产品就成为多余的、过剩的,因而是无用的了。……假定市场上的每一块麻布都只包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使这样,这些麻布的总数仍然可能包含耗费过多的劳动时间。如果市场的胃口不能以每码两先令的正常价格吞下麻布的总量,这就证明,在全部社会劳动时间中,以织麻布的形式耗费太多了。其结果就象每一个织布者花在他个人的产品上的时间都超过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这正象俗语所说,‘一起捉住,一起绞死。’在市场上,全部麻布只是当作一个商品,每一块麻布只是当作这个商品的相应部分。事实上,每一码的价格也只是同种人类劳动的同一的社会规定的量的化身。”第一卷提出的最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潜在地包含着有待于随着分析进程深入而展开的所有元素:单个商品是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使用价值是价值形成的前提、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社会对一种产品的需要量是确定的(社会总劳动按比例分配于该种产品的量)等,也潜在地包含着第三卷所说的另一种意义。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指出,适用于单个商品的价值的条件,在这里会作为决定这种商品总额的价值的条件再现出来,关于单个商品所说的话就完全适用于市场上现有的一定生产部门的商品总量。考虑到供求关系、生产条件等因素,在展开的意义上分析,马克思指出,“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这是因为条件仍然是使用价值。但是,如果说个别商品的使用价值取决于该商品是否满足一种需要,那末,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就取决于这个总量是否适合于社会对每种特殊产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从而劳动是否根据这种特定数量的社会需要按比例地分配到不同的生产领域……在这里,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但这不过是已经在单个商品上表现出来的同一规律,也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交换价值的前提,从而也是它的价值的前提。这一点,只有在这种比例的破坏使商品的价值,从而使其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不能实现的时候,才会影响到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之比……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在这里界限中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社会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只能把它总劳动时间中这样多的劳动时间用在这样一种产品上”。其实,单个商品的价值以使用价值为前提,各个特殊生产部门的商品总量的价值以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为前提,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社会劳动时间用于这个特殊生产部门的数量占社会总劳动的比例。马克思在第三卷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另一种意义,只不过是第一卷中论述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含义从单个商品的价值决定发展到某个特殊生产部门的全部商品的价值决定、进而发展到各个特殊生产部门的所有商品的价值决定而已,它是价值规律随分析进程的深入而不断丰富自身的演进。

对于《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的分析,第四卷进一步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了证明。马克思指出:“虽然产品的每一部分包含的只是生产这一部分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虽然所花费的劳动时间的每一部分都是创造总产品的相应部分所必要的,但是,一定生产部门所花费的劳动时间总量对社会所拥有的全部劳动时间的百分比,仍然可能低于或高于应有的比例。”“从这个观点来看,必要劳动时间就有了另外的意义。现在要问,必要劳动时间究竟按怎样的量在不同的生产领域中分配?竞争不断地调节这种分配,正象它不断地打乱这种分配一样。如果某个部门花费的社会劳动时间量过大,那末,就只能按照应该花费的社会劳动时间量来支付等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总产品――即总产品的价值――就不等于它本身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而等于这个领域的总产品同其他领域的产品保持应有的比例时应当花费的劳动时间。”正如商品按其价值出卖的条件是商品只包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对于资本的某一整个生产领域来说,这种条件就是,这个特殊领域所花费的只是社会总劳动时间中的必要部分,只是为满足社会需要(需求)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如果这个领域花费多了,即使每一单位商品所包含的只是必要劳动时间,这些单位商品的总量所包含的却会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正如单位商品虽然具有使用价值,这些单位商品在既定的前提下却会丧失它的一部分使用价值。某个领域的总产品的价值,不等于它本身所包含的劳动时间,

而等于这个领域的总产品同其他领域的产品保持应有的比例时应当花费的劳动时间,这是对《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关于决定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更清晰的说明,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是价值决定的本质。

马克思的重大发现之一――剩余价值理论建立在其创立的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之上,决定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理解直接关系到对剩余价值理论的把握。如果对《资本论》的方法有深刻的理解,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含义本来是不会存在问题的,因为所谓的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互相包含的关系,一种是从分析单个商品的角度提出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是它隐含着从整个社会劳动时间按比例分配于各种商品生产上的意义;另外一种是从整个社会劳动时间按比例分配于各种商品生产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它同时也是决定单个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前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有待进一步展开的概念,它潜在地包含着它的另外一种含义,犹如出自青年人之口的格言;后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内容更加丰富的概念,它完全展开了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各种潜在的含义,犹如出自老年人之口的格言。由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所谓两种意义互相包含,因而从根本上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有一种。《资本论》第四卷的论述进一步证明,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能是一种,即“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再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时花费在单个标准质量商品上的包括过去劳动和活劳动在内的劳动时间”。这启示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要在市场的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价值规律实现资源按比例配置规律的要求。

四、精神生产由物质生产的一定的特殊的历史形式决定

《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直接讨论精神生产的论述不多,但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同时,深刻地剖析了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产生的自由、平等、人权等意识形态的虚伪性,剖析了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产生的经济根源,为我们理解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关系提供了卓越的范例。由于《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直接讨论精神生产的论述较少,因而《资本论》第四卷关于精神生产的论述弥足珍贵。在《资本论》第四卷中,马克思批评了亚当・斯密没有考察精神生产以及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关系的缺陷,提出要研究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的联系,并得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观点。第一,只有把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生产当做特殊的历史形式来考察,才能理解与之相适应的精神生产。马克思指出:“首先必须把这种物质生产本身不是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是从一定的历史的形式来考察。例如,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产,就和中世纪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产不同。如果物质生产本身不从它的特殊的历史的形式来看,那就不可能理解与它相适应的精神生产的特征以及这两种生产的相互作用。”第二,一定社会的精神生产的性质由一定的社会结构和人对自然的一定关系决定,而一定的社会结构和人对自然的一定关系又由特定的历史的物质生产形式产生。马克思指出,“从物质生产的一定形式产生:第一,一定的社会结构;第二,人对自然的一定关系。人们的国家制度和人们的精神方式由这两者决定,因而人们的精神生产的性质也由这两者决定”。第三,只有把物质生产当做特定的历史的形式来考察,才能在此基础上理解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只有把物质生产“当作这种生产的一定的、历史地发展的和特殊的形式来考察……只有在这种基础上,才能够既理解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组成部分,也理解一定社会形态下自由的精神生产”。

如果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卷关于精神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前三卷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精神生产关系的实践结合起来思考,我们可以得出非常深刻的启示。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关系的论述以及他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精神生产的实践是他创立的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关系的思想武器,更是我们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关系不可多得的思想资料。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精神生产必须建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生产的坚实基础上,必须反映这一特殊的社会经济形态的根本要求。如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精神生产及其精神产品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物质生产和由此发生的生产关系,脱离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利益关系,那么这种意识形态和精神产品就必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仅掌握不了群众,还会使精神生产的主体出丑。

五、再生产科学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同最初生产科学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无法相比的

科学是精神生产的产品,生产力的要素是人化的科学(劳动力)和物化的科学(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以自然力来代替人力,以自觉应用自然科学来代替从经验中得出的成规。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精神生产领域内的进步,特别是和自然科学及其应用方面的进步联系在一起。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越来越取决于科学的发展。马克思高度评价科学在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他指出,“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

《资本论》第四卷高度评价科学的经济作用,指出,“对脑力劳动的产物――科学――的估价,总是比它的价值低得多,因为再生产科学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同最初生产科学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无法相比的,例如学生在一小时内就能学会二项式定理”。科学技术在经济上的作用或科学技术的经济效益在于,投在科学技术上的劳动虽然是大量的复杂劳动,但它毕竟是一个确定的量,一旦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生产过程,就能够使自然力代替劳动力的过程一直持续下去,科学技术应用所节省的劳动量是一个持续的增量,它必然大于生产科学技术的所花费的确定的劳动量。正如马克思所正确说明的那样,再生产科学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同最初生产科学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无法相比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台新机器初次制造的费用和再生产的费用之间有很大的差别。经营一个建立在新发明基础上的企业所需要的费用,同后来在它的废墟上,在它的遗骸上出现的企业相比,要大得多。科学知识将会越来越迅速地、容易地、普遍地、便宜地再生产出来。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劳动的一切新发展中,以及这种新发展通过结合劳动所取得的累进的社会应用中,将会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获得极大的推动。重视从事生产科学的知识分子,重视生产科学的脑力劳动,重视

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重视科学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是学习《资本论》第四卷关于科学的经济作用论述的最大启示。

六、资本家在劳动过程中起着积极作用

资本家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司令官,资本家对生产过程的指挥和监督究竟是不是劳动?是否创造价值?是否应该取得报酬?回答这些问题对于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企业主的指挥和监督活动有重要的意义。

在《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中,马克思对指挥和监督的劳动有许多重要的论述。马克思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比比皆是。因此,这种指挥劳动就无须资本家亲自担任了。一个乐队指挥完全不必就是乐队的乐器的所有者;如何处理其他演奏者的‘工资’问题,也不是他这个乐队指挥职能范围以内的事情。合作工厂提供了一个实例,证明资本家作为生产上的管理人员已经成为多余的了,就像资本家本人发展到最高阶段,认为大地主是多余的一样。只要资本家的劳动不是由单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那种生产过程引起,因而这种劳动并不随着资本的消失而自行消失,只要这种劳动不只限于剥削别人劳动这个职能;从而,只要这种劳动是由作为社会劳动的劳动的形式引起,由许多人为达到共同结果而形成的结合和协作引起,它就同资本完全无关。……同货币资本家相对来说,产业资本家是劳动者,不过是作为资本家的劳动者,即作为对别人劳动的剥削者的劳动者。他为这种劳动所要求和所取得的工资,恰好等于他所占有的别人劳动的量,并且当他作为进行剥削而亲自花费必要气力的时候,还直接取决于对这种劳动的剥削程度,而不是取决于他进行这种剥削所作出的并且在他支付适当的报酬时就可以让一个经理去作出的那种努力的程度”。“随着工人方面的合作事业和资产阶级方面的股份企业的发展,混淆企业主收入和管理工资的最后口实再也站不住脚了,利润在实践上也就表现为它在理论上无可辩驳的那种东西,即表现为单纯的剩余价值,没有支付等价物的价值,已经实现的无酬劳动;因此,执行职能的资本家实际上是在剥削劳动,并且在他是用借入资本从事经营的时候,他的剥削的结果就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即利润超过利息的余额”。综上所述,在《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中,马克思认为,资本家对生产过程的指挥和监督是劳动,这种劳动是借管理来剥削,是剥削劳动。这种劳动可以交给雇佣来的经理担当,其报酬表现为支付给经理的监督工资。从总体上看,在《资本论》理论部分三卷中,马克思认为资本家的指挥和监督劳动是剥削劳动,是借管理和监督来剥削。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11篇

在西方学术界有两个词:Positive和Empirical,在中文里经常把两者都译为“实证”,或者把前者译为“实证”,后者译为“经验”。英文的“Positive”的含义是“有事实根据的”、“确实的”、“无可怀疑的”。[1]Positive是与Normative(规范)相对应的概念。Positive Question(实证)通常指不包括任何价值判断的问题,即有关事物本身“是什么”、“怎么样”的问题。Positive Research是不包含任何价值判断的、客观的、解决“是什么、怎么样”问题的研究。“Empirical”的英文含义是“以经验或观察为依据的”、“来自经验或观察的”,[1]Empirical是和oretical(的)相对应的概念。Empirical Research是一种以经验(或观察)为基础的研究,是与纯理论推导(西方也叫性研究)相对应的。在诸如人类学、学研究里,经验研究是被广泛的方法。经验研究方法以研究者自己的经验或研究者观察到的经验以及别人观察到的经验事实(如档案数据资料)为依据,对经验事实进行理论归纳,或用观察到的经验事实证据来验证已有的理论。学在古典经济学形成以前,也大都采用经验式的理论归纳方法。

对于经验研究与实证研究之间的关系,学术界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经验研究与实证研究没有什么区别,两者含义相同,都是以经验事实说话,研究和论证过程基本相同,可以相互混用。

第二种观点认为,实证研究包含经验研究。这种观点认为经验研究就是验证性研究,认为“理论对事物或问题提出解释,但该解释能否成立取决于能否通过经验事实的验证”。[2]也就是说,经验性或验证性研究的作用在于核实和检验理论,即给出“是”或“否”的判断,因此实证研究是可以涵盖经验研究的。笔者认为,要从研究的“过程”来判断方法属性,即从研究的问题如何得到回答的过程来定义研究方法,而不是从回答研究结果“是什么”来判别是否是实证研究。实证研究的研究过程特征是必须具有以“假设-数据-经验”[3]为关键性环节的研究过程。也就是说凡是具有以上研究过程特征的就是实证研究,否则不是实证研究,即实证研究重在研究过程。而经验研究是指一切以经验事实为依据而进行的研究,它既包括具有规范的实证研究过程的实证研究,也包括不具有规范实证研究过程特征的其他以事实材料说话的经验研究,如广泛应用于人类学、社会学、管等社会的描述性、探索性的实地或案例研究等。

笔者同时认为,从广义上看,经验研究与实证研究是可以等同的。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以事实证据来说话,都具有客观性。总的来看,实证研究和经验研究的研究和论证过程也是基本相似的。但从狭义角度看,笔者认为经验研究的含义更广,经验研究包含了实证研究。因为实证研究重在“证”,即“论证过程”,也就是“假设-数据-检验”的关键环节。而经验研究则更强调研究的数据资料的来源,研究证据的取得是来自于经验(或观察)。(当然这并不是说实证研究的数据来源就不重要,实证研究的数据也是来源于实际,实证研究是经验研究的一部分。)这些研究证据可以是档案的(Archival),如上市公司数据等,也可以是实验取得的,或调查和实地或案例调查取得的。经验研究中大部分遵循了实证研究的规范过程,因而也就是实证研究。但经验研究中也有一部分,如在调查研究和实地(案例)研究中,预先是没有什么假设的,而只是去弄清现在的实务是什么?实际情况是怎样的?而这大多是一种描述性或探索性的研究。他们也有自己的规范过程,但不是先有假设,然后再去收集资料数据来检验。它们的过程往往是先产生一个或几个问题,再带着这些问题进行研究设计,然后科学地挑选样本,进行样本调查,收集证据,根据证据描述现象得出初步理论假设。这种严肃认真的研究也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这类研究为产生好的理论假设做好了前期性准备,对进行进一步的实证研究会产生有意义的启发。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管理会计的经验研究是以对管理会计实务的经验观察为基础的研究,根据经验数据资料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以档案数据为基础的经验研究、实地/案例研究、调查研究和实验研究。管理会计实证研究是管理会计经验研究的一个主要部分,是管理会计经验研究中符合实证规范过程的研究。以下对管理会计经验研究(包括实证研究)的一般规范过程以及研究的评价问题进行探讨。

二、管理会计经验研究的一般过程

(一)管理会计问题的形成

管理会计学的务实性使得管理会计研究要以解决实际管理问题为核心,因而有必要把管理会计研究的问题作为管理会计研究的起点。管理会计研究问题的产生,各个管理会计研究者可能有各种各样的来源,但笔者认为主要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来自现有的管理会计及其研究,对现有文献进行研读、评论和综述可以产生对已经研究过相当一段时间的主题产生新的观点。第二个来源是与管理会计相关的其他领域现存的文献,比如经济学、管理学、学、组织行为学、心理学以及工程技术等领域的文献。这些相关学科领域的进展为管理会计新思想的产生提供源泉。第三个来源是管理实务界,管理会计信息使用者方面,管理实务界对管理会计信息需求的变化将会产生管理会计研究的新课题。

(二)管理会计理论框架的构建和假设的形成

在明确了所要研究的管理会计问题之后,需要建立一个管理会计研究的理论框架,以概念模型的方式描述与问题有关的因素之间的关系和。

1.理论的有关概念

(1)理论。理论是由相互关联的概念、定义和陈述组成的集合,通过明确变量间的关系提供对现象的系统认识,以达到对管理会计实务与的解释和预测的目的。理论至少包括五个要素:构建概念、变量、陈述、假设和形式。

(2)构建概念。这里的构建概念指英文上的Construct,是对研究范围内各类现象的抽象,它与Concept有相似的意思,但又有其特殊含义。一个Construct是一个Concept,但它是出于一定科学目的而有意地经过审慎考虑后发明或采用的Concept,它是理论构成的基础,因而可称为理论的概念构件。由于不同的理论对研究对象会做出不同的解释,因而会使用不同的Construct,Construct往往难以脱离理论而单独存在。

(3)变量。理论不仅确定与其有关的构建概念,而且对这些概念加以定义,并将其进一步具体化为变量。

(4)陈述。理论由几类陈述组成,如规律、公理和命题。规律是对某类事实的普遍概括,命题是建立在公理之间相互逻辑关系基础上的有关概念之间关系的结论。

(5)假设。假设是由命题引申出来的对经验事实的具体期望,假设可通过研究加以检验。假设也是一种预期的研究结果,这种结果可能被证实,也可能被证伪。

(6)形式。构成理论的陈述必须被系统地组织在一个逻辑结构中,理论可用多种形式表达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

2.理论的三个特征

(1)它含有理论上感兴趣的希望通过某种方式详细阐明的概念。

(2)它描述了概念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常常是因果的,说明在不同的环境下,哪些概念对另外一些概念产生了影响。这些假设的关系是理论的核心。

(3)理论包含着理论上的概念与用来度量这些概念的可观测变量之间假设的关系。

3.建构理论和形成假设。

(1)构建概念的定义。管理科学中的构建概念,其内涵外延往往并不清楚,必须首先明确地定义所有的构建概念,然后才能开始进行研究。

(2)构建概念间关系的描述。以陈述的形式对构建概念之间的关系进行描述,构成理论的核心。

(3)形成假设。在对构建概念间关系陈述的基础上,以演绎等方式引申出假设。假设包括两个层次:其一是指理论上对构建概念间关系的假设;其二是指对构建概念与用来度量这些构建概念的可观测变量之间关系的假设。通常只指假设的第一层含义,而将后者归为构建概念的度量或操作化问题。[4]

(4)概念的操作化。即制定度量特定概念的具体的度量尺度及其实施的具体步骤和做法,并由此推出对与有关构建概念相联系的变量间关系的预见。

(三)管理设计

在形成管理会计研究的框架,并提出具体假设后,需要对研究方案进行详细设计,其间涉及一系列方案选择的决策,其主要包括:

1.确定研究目的:是为了探索、描述还是解释?

2.调查关系的类型:是为了建立因果关系、相关关系或只是描述差异?

3.研究的时间尺度和环境:是进行横截面研究,还是纵向研究?研究的场合是在人造环境还是在真实的现场?

4.单位(研究对象总体)的确定:在对对象研究中,分析单位是个人、群体、组织还是社会产品?

5.研究者对研究对象干预和控制程度的确定。

6.概念度量方案的详细设计。

7.抽样方案设计:是采用概率抽样还是非概率抽样?样本大小的确定等。

8.数据收集:对观察、实验、访谈、问卷调查、实地/案例研究等数据收集方法的选择和设计。

9.数据分析方法的选择:确定数据分析拟采用的方法和形式。

10.研究结论拟推广的范围。

(四)数据收集与分析

根据管理会计研究的设计方案,实际进行方案的实施。按照拟定的方法收集必要的数据,并进行编码和数据分析,得出研究结论。

(五)解释理论和理论的改进与应用

对管理会计研究进行,确定研究是否得到解决?假设得到验证的情况?对理论可能进行的必要修改与补充?新理论的产生?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和设想?研究结果的推广应用等。

需要说明的是,对管理会计研究各阶段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各阶段之间存在着反馈和重复。管理会计研究过程也不是线性的,由于管理会计研究后期常会发现新的问题,引起新的研究兴趣和方向,因而使研究活动成为一个环状系统(如图1)。并不是所有的管理会计研究活动都具有这些阶段,有些具体管理会计研究项目可能只属于这些阶段中的某些阶段,可以把这些研究活动视为更为广义的管理会计研究项目的一部分,这并不妨碍对管理会计科学研究活动的一般描述。

三、管理会计经验研究的评价标准

在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有效性和可靠性是已被广为接受的评价研究的指标。这种评价与其说是对方法本身的优劣进行评价,不如说是对研究方法选择与应用是否适当进行评价。管理会计经验研究范围十分广泛,其一部分研究领域属于社会科学研究,例如组织和行为科学,因而社会科学的评价准则完全适用于这些领域的研究。对于管理会计学科中具有科学性质的研究(如投资项目可行性评价、作业成本制度的实施等均与具体工程技术学科相关),这些评价准则也具有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管理会计理论是管理会计学科构成的基础,有关的管理会计方法和管理会计的应用也与管理会计理论紧密相连。由上述可知,任何管理会计理论都是由有关管理会计概念、概念间关系的描述组成,并有其特定的理论背景和应用范围。因此对管理会计理论的评价以至对管理会计研究的评价,就可以集中于对有关管理会计研究概念及概念间关系的研究的评价上,并同时考察管理会计理论的背景和应用范围。这些正是对管理会计研究进行评价的有效性理论的主要内容。

可靠性是一致性的函数,可靠性也称信度,它的意思是说你做了这项研究得出了这个结论,让另外一个研究者也在同样情景和条件下做同样的研究能否会得出同样的结论。若能得出相同的结论,则这项研究的信度高,否则信度低。有效性是每次射击射中靶心的函数,它有点相当于会计上说的相关性。关于有效性的概念,最初由Capmbell和Stanley[5]提出,后又由Cook和Capmbell加以详述。以下分别对可靠性和三种有效性及其相互关系加以讨论。

(一)度量的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在何种程度上度量避免了随机误差成分。度量值与真实值的关系式为:度量值X[,0]=真实值X[,T]+系统误差X[,S]+随机误差X[,R],当X[,R]=0时,一个度量完全可靠,当且仅当X[,S]+X[,R]=0时,度量完全有效,即具有完全的结构有效性。一种观点认为度量的有效性仅评价系统误差大小,即当且仅当X[,s]=0时,度量完全有效。由于可靠性是有效性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当度量完全可靠(X[,R]=0)时,对度量有效性的判断,无论是判断X[,S]=X[,R]=0或是X[,S]=0,实际上成为同一问题。本文中的结构有效性(C.V.)评价包括了X[,S]和X[,R]两部分。

(二)结构有效性(Construct Validity,简称C.V.)

构建概念是管理会计理论的要素之一,为了进行管理会计科学研究,必须首先对理论中的抽象概念进行成功的度量,这一过程称为操作化。度量的结果以可观测的变量的形式表现出来。操作层次的可观测的变量是对理论层次的抽象概念的一种表示。结构有效性就是指理论中的抽象概念在多大程度上在实际研究中成功地进行了操作化,即操作变量在何种程度上度量了它想要度量的理论概念的真正含义。

实际上,变量不可能只度量它感兴趣的理论概念,而且也不可能完全度量理论概念。如的人力资源部门试图用员工所在部门的领导对他的业绩考评报告来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这里的概念是员工的工作绩效,操作化方法是部门领导对员工做出的业绩考评报告,变量是员工的考评得分。这里员工的考评得分除包含对员工真实工作绩效的考核外,还可能引入其他的内容,如由于考评报告的指标设计不合理,其中测试了与工作绩效无关的内容以及领导者个人的偏见等,都会给变量带入系统误差。另外,度量中还包括随机误差,如负责统计人员和有关领导的笔误等。于是对概念的度量包含了三个部分:X[,0]=X[,T]+X[,S]+X[,R],其中,X[,0]为度量值,X[,T]为真实值,X[,S]为系统误差,X[,R]为随机误差。这样对结构有效性的评价就包括了两个部分:X[,R]和X[,S].与X[,R]有关的部分称为可靠性(又称信度),指在何种程度上度量避免了随机误差,如果X[,R]=0,则度量完全可靠。

度量的可靠性和结构有效性之间,一般有下述四种关系:(1)有效的度量一定是可靠的度量;(2)无效的度量可能是可靠的,也可能是不可靠的;(3)可靠的度量,既可能是有效的,也可能是无效的;(4)不可靠的度量一定是无效的。由此可见,可靠性是有效性的必要非充分条件。

(三)内部有效性(Internal Validity,简称I.V.)

概念之间的关系可以表现为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研究在管理会计研究中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而由于相关关系是因果关系的必要条件,因而对因果关系的研究可以包含对相关关系的研究。内部有效性就是指研究在多大程度上允许得出两个变量之间是因果关系的推断。作为原因的变量称为自变量,作为结果的变量称为因变量。

(四)外部有效性(External Validity,简称E.V.)

外部有效性是指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将对该研究样本和在该研究环境下所得到的研究结果推广到理论假设中所明确的总体和环境中去,因而又可称为可推广性或概化(generalibility)。外部有效性直接影响到管理会计理论的普遍意义和应用范围。

(五)三种有效性之间的关系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管理定义;分析;启示

[中图分类号]C9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3)02-0074-03

一、管理的定义

自从管理一词进入人类的观念形态以来,中外几乎每一个思考管理问题的人,都会对管理现象作出一番描述和概括,管理的定义很多,下文择要简述。

(一)外国管理专家学者的定义

被称为“科学管理理论之父”的泰勒认为,管理是“确切了解你希望工人干些什么,然后设法使他们用最好、最节约的方法去完成它”(1911)。

被称为“经营管理理论之父”的法约尔在其名著《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一书中给出的管理定义是,管理就是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1916)。

玛丽·帕克·福莱特把管理描述为“通过其他人来完成工作的艺术”(1942)。

诺贝尔奖获得者西蒙对管理的定义是,管理就是决策(1960)。在西蒙看来,管理者所做的一切工作归根结底是在面对现实和未来、面对环境与工作时人们要不断地做出决策,从而使组织得以不断地运行下去,达到实现人们既定目标的要求。

小詹姆斯·H·唐纳利认为,管理就是由一个或者更多的人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以收到个人单独活动所不能收到的效果而进行的活动(1978)。

费里蒙特·E·卡斯特提出,管理就是计划、组织、控制等活动过程(1979)。

哈罗德·孔茨指出,管理就是设计并保持一种良好的环境,使人在群体里高效率地完成既定目标的过程(1993)。

斯蒂芬·P·罗宾斯和玛丽·库尔塔对管理的定义是,管理指的是和其他人一起并切实有效地完成活动的过程。这一定义把管理视作过程,它既强调了人的因素,又强调了管理的双重目标;既要完成活动,又要讲究效率,即以最低的投入换取既定的产出(1996)。

沃伦·R·普伦基特和雷蒙德·F·阿特纳把管理者定义为,对资源的使用进行分配和监督的人员。在此基础上,他们把管理定义为,一个或多个管理者单独和集体通过行使相关职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领导和控制)和利用各种资源(信息、原材料、货币和人员)来制定并达到目标的活动(1997)。

帕梅拉·S·路易斯、斯蒂芬·H·古德曼和帕特丽夏·M·范特对管理的定义是,为切实有效支配和协调资源,并努力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1998)。

理查德·L·达夫特和多萝西·马西克给管理下的定义是,管理(management)就是通过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组织资源,以有效益和高效率的方式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2009)。该定义中有两个要点:(1)管理的四大职能: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2)以有效益和高效率的方式实现组织的目标。管理者运用多种多样的技能来履行这些职能。

(二)中国管理专家学者的定义

在杨文士和张雁主编的教材中,管理被定义为“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指导与领导、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别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1994)。

在徐国华等编著的《管理学》教材中,管理被定义为,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这五个环节来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期更好地达成组织目标的过程(1998)。

在芮明杰主编的《管理学:现代的观点》中将管理定义为,管理是对组织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达成组织既定目标与责任的动态创造性活动(1999)。

周三多等学者认为,“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1999)

林根祥在其主编的《管理学基础》中认为,管理是通过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环节,通过协调组织内外的人、财、物、信息、时间等资源,达到有效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2006)。

姚丽娜在其主编的《管理学教程》中认为,管理是指一定组织中的某些人,通过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运用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激励和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从而使他人与自己共同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2007)。

陶学荣等认为,管理就是管理者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对组织的有限资源通过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进行有效的整合和配置,以实现组织既定目标的活动(2007)。

杨孝海主编的《管理学》中,认为管理是指通过信息获取、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创新等职能的发挥来分配、协调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一切可以调用的资源,以实现单独的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的过程(2008)。

李永平在其主编的《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管理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指导与领导和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别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2009)。

焦强、罗哲等认为,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了达到组织的目标,通过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创新等职能活动来集合和协调组织内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时间等资源的过程(2009)。

于本海在其主编的《管理信息系统》中,将管理定义为,通过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创新等职能对组织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和转换,实现组织预定目标的过程(2009)。

在余仰涛、友主编的《管理学实务概论》中将管理定义为,管理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等外部环境中,一个组织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由管理者对组织内部的各种资源进行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激励、控制和创新,促进其相互协调,以取得最大效益的动态过程(2009)。

在廖建桥主编的《管理学》书中认为,管理是对一个组织内的各种资源进行合理调配的过程(2010)。

二、管理定义的分析

(一)管理到底是什么

管理是什么,是一个过程、一项活动、一个艺术还是其他?这是管理定义的核心问题。通过收集到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对管理所做的24个定义统计可见(见表1),中外专家学者越来越达成共识:管理是一个过程。在24个定义中有14个将其定义为“过程”,无论是国外专家学者还是国内专家学者将管理定义为“过程”都是最多的。这也与实情相符,我们说管理是一个过程,是指管理从起因到结果需要经历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蕴含了管理的规律,它提供了管理各职能间的逻辑关系,并把管理的内容、目的和方法演绎出来。

(二)管理定义包含的要素

一个定义应包括什么人在什么范围内运用什么职能达成什么目标等要素。据此统计中外管理学者对管理的定义(见表2),发现管理定义中包含最多的要素依次是职能、目标和资源。在国外管理定义中包含“范围”要素的最少;在中国管理定义中,包含“主体”要素的最少。有的定义包含五大全部要素[14],有的定义只包含1个因素,但是发展的趋势是管理的定义包含4~5个要素,甚至更多。

(三)对管理进行定义的方法

所谓下定义,就是用简短明确的语句揭示概念的内涵。长期以来人们下定义主要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形象直观描述法,一种是采用“属概念+种差”的逻辑方法,即被定义概念=种差+邻近属概念。“种差”是指同一属概念下的种概念所独有的属性(即和其他属概念的本质的差别),“邻近属概念”是指包含被定义者的最小的属概念。例如帕梅拉·S·路易斯、斯蒂芬·H·古德曼和帕特丽夏·M·范特对管理的定义中,“过程”是邻近属概念。“切实有效支配和协调资源,并努力达到组织目标”是管理和其他过程的本质差别,即种差。 第一种定义方法有助于人们直观地认识什么叫管理,但是却不能揭示管理这个概念的本质特征。因为人们对管理活动的具体内容的分类和归纳的方法不同,使得人们对管理应包括哪些内容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分歧,也使人们对什么是管理有各种各样的不同看法。而第二种定义方法即“属概念+种差”的方法,是逻辑学上给被定义概念下定义的基本方法。这种方法揭示了管理这个概念的本质特征,把管理与人类的其他活动过程区分开来。据此统计,发现中外管理学者大都倾向于用“属概念+种差”的逻辑方法给管理下定义。

三、启示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管理定义受人的认知差别的影响,即使是管理学家,他们每一个人对管理的认识也是不同的。同时管理还受时代管理实践的制约,管理定义不能超越时代需要,脱离管理实践而进行。管理的定义是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入和管理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在这个发展中“管理是一个过程”,对比中外管理专家学者基本达成一致。后来的管理学家从时代新发展出发,重点关注了具有时代特色的其他一些重要管理职能,因此管理定义包含的因素会更加全面,会更多地采用科学的逻辑方法进行定义。总之,管理定义的多样化既反映了人们所处时代管理实践、认识水平、研究立场、方法和角度的不同,也反映了管理科学的不成熟性。这说明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是现实的结果,会随着管理实践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深入不断发展。但这种发展不是对前人管理定义的替代,而是继承与丰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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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于本海.管理信息系统[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3-4.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理性 社会功能

一、引言:人类理性的非理性困厄

理性,一般词典上的解释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思维形式或思维活动;二是指理智,即在以认识、理解、思考和决断为基础的控制、做行为的能力。通常的哲学词典没有专列词条,仅以“理性主义”加以总括。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空缺,或许多半是由于“理性”一词的涵义在哲学领域,对于不同哲学家、不同哲学流派显得过于各行其是。令人困惑的是:大多数对“理性”及其相关内容进行广泛、深入探究的哲学文献——特别是现代之前的经典文献,对其所探究的“理性”是什么,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一如哲学上数千年来对“物质”概念完整、明确的定义,不过由俄国的列宁明确定义于二十世纪初期。较为典型的情形之一是,康德带有“理性”为核心词的《纯粹理性批判》著名论著,通篇没有对什么是“理性”做出具体说明——倒是对什么是“纯粹”进行了解释1,以至在阅读理解文本时,难以对做出透彻的理解。

从论述完整性角度来看,对所述内容的主要概念不作明确解释说明,其潜在的意识抑或是出于这样的考虑:该概念已经广为知悉并达成共识,而无需赘述——否则,在歧义丛生、各持己见的诸多涵义中势必造成混乱,又何以得知所论述的是针对什么涵义进行的探究?

然而,“理性”概念至今仍未必可以称为“广为知悉并达成共识”。对“理性”涵义的这类不明就里即妄加袭用,似乎是以哲学为代表的思辨思维领域的通病。广为熟知的示例有“科学”、“存在”、“真理”等概念的普遍袭用——没有共识的理解,却各行其是、毫无顾忌的袭用2。换言之,按照上述“理性”的普通涵义,如果认可理性包含有“概念”、“认识”思维形式之意义,那么,关于“理性”这类不明就里而妄加袭用的现象,恰恰是违背理性宗旨的“非理性”的。这种“非理性”做派的流弊,不仅仅是导致由于思维活动发出者自身不明就里的含混,引起接受者无所适从的迷惑,进而直接影响各种对思维活动内容认同的效果;而且,更为严重的是,类似的“不明就里的含混”、“无所适从的迷惑”源于对人类理性进行探究或希图探究的核心群体——哲学家们,将潜在地导致人类对其理性思维、行为的整体价值的迷惑,乃至对其认可的信赖丧失。

从一定程度上说,人类思想中一直存在的对宇宙、世界以及人类自身诸种本原问题的根本认识上的严重分歧——如:有神论、无神论之争,唯物论、唯心论之争,尤其是近现代西方思维领域出现的,此起彼落的诸多哲学思潮、流派各领数十年甚或三五年等现象,应当与这类“不明就里的含混”、“无所适从的迷惑”的有着难以分割的关联。

本文试图针对理性认识上存在的“不明就里的含混”、“无所适从的迷惑”状况,进行探析并以抛砖引玉的主旨探求其消弭途径。

二、理性的理解分歧——

如前所述,对理性涵义的理解,且不论偶尔使用的情形,即便就相关论题专门进行论述的不同哲学研究者,其差别也是很大的。这可以从古往今来众多论著各行其是的观点略见端倪。有代表意义的观点可以粗略地划分为四大类以及难以具体化归的用法,五大类为:目的意志论、信念能力论、天赋遵循论、多维认识论以及难以细致划分的类型。

(a)、目的意志论的典型观点:

在西方哲学史上,对理性的理解包含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从认识论意义上说的,理性是指人们认识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抽象思维形式和思维能力。如唯理论哲学和康德、黑格尔哲学就是在这种含义上使用理性的。二是从人性论意义上说的,理性是指人的抽象思维能力所支配的人的理智的、合理的、自觉的和合乎逻辑的能力和存在属性。……理性是属于精神的范畴,如果我们还从精神和意识的整体意义上来理解理性,那么理性就是泛指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3

这类观点(撇开其“理性是……活动”的语意上的不严谨)确如其自身所表述的,只能流于“泛指”层面上的过于宽泛。第一种“基本含义”只能算是笼统的说明,并非实质性“定义”;对于第二种“基本含义”,如果“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就是理性的,那么希特勒式的战争狂人、、无辜残害众多他人性命的杀人恶魔之流的“主观的和心理的”邪恶行径,无疑也将属于“理性”范围,因为他们的活动也是受其“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也有其强盗逻辑。“目的意志论”显然是混淆了理性的表现形态的充分性与必要性关系。或者说,理性必然是“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这只是必要条件;但“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未必是合乎理性的活动,也即还不是充分条件。

(b)、信念能力论的典型观点:

我们通常把理性思维和理与这样一些品质相联系:具有一致性的推导,经过充分证实的信念,以及对在我们周围自然界中发生的事件的预见和控制能力。我们可以公正的把科学看做是满足这些品质的理性的最高成就,这里的科学是指从文艺复兴后期和巴罗克时期一直发展进化到今天的科学。4

质疑、求证、合乎逻辑地论辩之能力应归于人的另一属性,叫做理性5。

什么是理性呢?从理论上说,理性就是人类以唯物的态度对事物进行观察和研究,从而发展成科学,形成了逻辑。这种科学和逻辑,就是理性。而尊重科学和符合逻辑的行为方式,就是理性的表现。

与此相反的自然就是非理性。从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理论上说,非理性就是指人的直觉、意志、欲望、本能、灵感等,它不以科学为前提,也不尊重逻辑。6

首先,一个科学理论必须是合乎理性的。它必须是合乎逻辑地组织在一起的、没有明显的内部矛盾,否则它就不可能无歧义地与经验相联系。7

理性只有一种认识的理论运用,即自我批判,能够为自己确定限制。8

与“目的意志论”的过于宽泛相反,这类观点则是过于狭隘了。一方面,按照“一致性的推导”、“充分证实的信念”以及相关“预见和控制能力”乃至“科学和逻辑”的标准,众多原本显然属于理性范畴的内容,将因为条件的过于苛刻直接遭到荒谬的排斥。如原初人类逐步确立的“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一类道德约定,即便是在现代社会也仍然具有一定程度的遵从性,这种约定尽管显得粗略、浅陋,但无疑属于理性范畴。然而,从其初期的萌发甚至上升、完善为现今的法律形态的相应内容,很难与“一致性的推导”、“充分证实的信念”、相关“预见和控制能力”,尤其是前两方面存在必然的限定关系。或者说,将理性限制在“推导”、“证实”一类的要求之下,实在是过于苛刻了。至少在道德领域内的理性内容,人类的取舍选择尺度,完全不是出于严格“推导”、“证实”意义上的逻辑判定,而更多的是将心比心、礼尚往来式的价值换位。

(c)、天赋遵循论的典型观点:

这三位伟大的理性主义者(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9)的确相信有着理性秩序的宇宙,因而每一事件都会在整体中找到它的必然位置;但他们并不是天真地认为,人类可以自动地或直接地察觉到任意情形中所包含的必然联系。10

他(莱布尼茨*)的确与笛卡尔和斯宾诺莎共同持有这样的“理性主义”看法,即宇宙是由上帝决定的(在斯宾诺莎看来是与上帝不可分的)理性排列的体系。11

理性的天职就是指引我们达到成熟的发展。12

概括地说,理性主义思想的成分之一,是对诉诸感觉的某种警告,是相信正确使用理性能使我们超越朴素的、常识的世界观。另—点是把宇宙看作一种有序的体系,其中的每—方面原则上都能为人类理智所理解。进一步的信念是被数学固有的清晰性和确定性所吸引,因而它同样被看作是建立完善的统一知识体系的模式......最后一点是相信自然界的必然联系,更一般地说,是认为科学真理和哲学真理必定指涉在某种意义上无法改变的东西。13

“天赋认识论”观点由于并没有直接给出理性的具体含义,而仅仅对其做出一种超自然的推崇,多少含有一种“超唯心论”的色调,其独特之处在于,如同几乎所有唯心论者并不公然标榜自己是唯心论者一样,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这三位伟大的哲学家,没有一个人把自己描绘为‘理性主义者’”14。这里所谓“超唯心论”粗略的说是指这样一种认识:唯心论的观点,如柏拉图的“个别事物是观念的摹本、影子”、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把原本属于一般宇宙自然现象,幻化为人类(或类似人类)智能历经长期进化而拥有的特质;相对应的,这种“天赋认识论”类的超唯心论,则把原本属于人类(或类似人类)智能历经长期进化而拥有的特质,超越泛化为一般宇宙自然现象。和唯心论的本末到置相类似,这种观点最致命的弱点也恰在于:把原本只有一定程度的相互联系,牵强附会到“必定”程度的“必然”联系。事实上,暴君独裁者、战争狂人、变态杀人恶魔的现实存在,业已充分揭示了“天赋认识论”包含的不完全性缺陷。

(d)、多维认识论的典型观点:

人类的这些忧虑刺激反思性的大脑去质疑科学技术对人类生活所产生的影响,由此也反思科学所代表的理性类型的价值。“理性论战”是当代哲学、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的主要论题之一。这个论战与其说澄清了问题,倒不如说混淆了问题,但它至少教给了我们一点:人类的理性是一个多维度的东西,它除了具有在西方科学中意见完全成熟的那一面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方面。15

怀疑论的理性概念使哲学彻底醒悟过来,并且同时明确了哲学作为理性保护神的角色。16

在语言理解的可能性当中,我们可以看出一种稳定的理性概念,它的声音存在于既依赖语境又具有先验意义的有效性要求中【普特南(hilary putnam)】:“这种理性既是内在的(在具体的语言游戏和制度之外是找不到的),又是先验的(一种我们用以批判所有活动和制度所依赖的规范性观念)。” 用我自己的话来说,命题和规范所要求的有效性超越了时间和空间,但是,有效性又都是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在具体的语境中提出来的,接受或拒绝这种有效性要求会带来现实的行为后果。17

以“多维认识论”来笼统冠名上述观点,也许不够确切,但更能凸现其发散性的思维态度。这类观点,与其说是对理性思想的认识,倒不如说是面对理性认识存在的歧义纷呈、认识混乱局面,所含有的无可奈何的反讽或自我解嘲情绪;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多维认识论”也确是给人以对广义的“理性”含义的超越揭示。然而,要认可其对理性一词含义的具体定位,“无可奈何”的情绪与“超越揭示”,无疑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e)、难以具体化归的观点:

“多维认识论”至少还提供了具体理解的根基,比其更显灵幻的是,有些“理性”一词的使用者对其含义的用法让人根本难以把握其实际意象:

理性是人类行为和历史的推动力……18

所谓合乎理性也就是能认识真理及其相互联系。19

(有些哲学家20)把怀特海和哈茨霍恩(hartshorne)的哲学视为典型的现代哲学,因为这些哲学寻求提供一种符合自足的理性标准、并足以符合所有经验事实的形而上学宇宙论。但是相反,怀特海则把现代哲学(包括现代科学)视为一种在本质上反理性的运动。21

现代常常被认为是理性的时代,它是相当于被看作信仰甚或迷信的时代的中世纪而言的。22

而理性主义当然总是主张理性和经验科学有权批判、拒斥任何传统和任何权威,因为它们以十足的非理性、偏见或偶然性作为根据,……23

我勉强算得上是一个理性主义者。……在我们非常宝贵的理性主义传统(理性主义者往往一点不加批判地接受它)中,也有相当多的地方我们应当对之提出疑问。例如,理性主义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形而上学的决定论观念。……然而,我认为决定论是一种在许多方面站不住脚的理论,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接受它。24

长期以来,理性观念坚持认为,一个真实而完整的理论必须和客观世界完全一致。……相对主义认为,任何一种可能的描述都只是反映了现实的特殊结构,从语法的角度来说,这种结构存在于众多的语言世界观当中,根本不存在超越文化限制的理性标准。25

以上关于理性的驳杂含义,尤其是类似“xx是xx的推动力”等万用句式性的政治论调,本质上不会提供对理性内在含义的确切认知,反倒徒增无谓的惑乱。类似的观点,在很多文献论著中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详细罗列显然没有必要。

前述关于理性的多种含义,无疑染有对某些语词基本含义不清,却勇于对其恣意发挥、任意滥用的“学术”流弊,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其中有很多宏篇巨著,在未加剖析理性具体涵义的情形下,无视所论及的理性概念自身尚且语词含义不清,却洋洋洒洒地就对“理性”及其相关内容施加攻讦。从这一角度来看,对理性概念的理解混乱是极为明显的。换言之,从这一角度来看,也充分显示了对理性概念加以适当规范的必要性。

三、理性含义归结

从逻辑的角度看,一般概念具有其沿用的历在性26,也即某一概念已然模糊地存在历史施用了,尽管这一概念未必有明确的意义或施用范围。或者说,概念的产生、使用及至明确是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

基于这一认识,鉴于理性含义的诸多历史沿用,缺乏较为全面的代表意义,不妨针对理性既有的含义做作出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代表性的含义概括:

所谓人类或类似智能生物的(以下合并简称人类加以统括)理性,也即人类对宇宙、自然及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认同、创设、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的思维、行为表现;简言之,理性也即人类理智对待秩序、法则、公理、规范(以下有时简称秩范)的品性。理智一词在这里是它的普通含义,是指一个人用以认识、理解、比较、选择、推想和决断的能力。

用这一概括定义,对前述理性的各种含义下用法进行比照,将不难看出,这一概括尽管不能说可以包全理性的全部用法,但基本能够涵盖前述既有含义:

最普通使用的“暴君独裁者、战争狂人、变态杀人恶魔丧失了理性”,正是标志了那些暴君、狂人、恶魔们严重缺乏对秩序、法则、规范的认同、遵从,也即严重缺乏理智对待秩范的品性。

而“目的意志论”所谓“那么理性就是泛指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实际上应紧缩为“那么理性就是指受人的理智对待秩序、法则、规范的品性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

而“信念能力论”所苛求的“一致性的推导”、“充分证实的信念”、相关“预见和控制能力”,实际上应宽展为认同秩范的推导、遵从秩范的信念以及充分认识、理解、思考和决断秩范及其变化的能力。这样并未局限于“推导”、“证实”一类的杀人偿命、借债还钱、将心比心、礼尚往来类的价值换位信念,因具有充分的秩序、法则、规范意蕴,而能够取得理性含义的合法包容。

而“天赋遵循论”所信赖的观念实际上相当于认同人类天然具有理智对待秩范的品性27。

至于“多维认识论”以及其他各种难以细致划归的认识,基本上都能够从某种角度找到“理性”具有的理智对待秩范品性的支持,如:所谓“理性是人类行为和历史的推动力”,完全可以阐释为“理智对待秩范的品性”——如法律思想等等“是人类行为和历史的推动力”;而“理性主义当然总是主张理性和经验科学有权批判、拒斥任何传统和任何权威”,这自然与理性含义所拥有的认同、遵从以及批判性地选择秩序、法则、规范——并据其做出甄别而不接受无条件的传统、权威的思想,是相一致的。

值得强调的是,前述引文论及卡尔.波普尔指出的对理性主义“有相当多的地方我们应当对之提出疑问。例如,理性主义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形而上学的决定论观念”,其核心观点是:

我将在如下两种理性主义的态度之间作出区分,一种是“批判的理性主义”,另一种是“非批判的理性主义”或“综合的理性主义”。

我们可以把非批判的理性主义和综合的理性主义描绘为一个人所持有的这样一种态度:“我不准备接受任何不能通过论据或经验的手段而受到保护的事物”。我们也可以用一种原则的形式来表达这类理性主义,即任何不能在论据上也不能在经验上得到支持的假设都将被抛弃。现在很容易看到有关一种非批判的理性主义的这个原则是自相矛盾的;因为论到它自身。它是不能够得到论据或经验的支持的,它暗示自己将被抛弃……因此,非批判的理性主义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28

按照卡尔.波普尔的这一区分及其相关剖析,“非批判的理性主义”或“综合的理性主义”看起来似乎确实是自相矛盾的。然而,是否存在那些纯粹的“非批判”的理性主义姑且不论,单就波普尔一句轻描淡写的“因为论到它自身。它是不能够得到论据或经验的支持的,它暗示自己将被抛弃”,并不能够令人信服。毕竟,如同数学大厦建立在若干并非具有绝对可靠性的公理基础之上,并未妨碍数学大树结出累累硕果一样;理性主义者如果将“我不准备接受任何不能通过论据或经验的手段而受到保护的事物”作为一种公理性的出发点,也应当无可厚非29。事实上,迄今人类生存思想所呈现的日益进化、发展不息的实际表现,已经充分说明,理性作为人类理智对待秩范的品性,必然是以不断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扬弃的“批判的理性主义”占据人类思维、行为主流的。

四、理性对于人类发展的功能

在上述理性含义陈述中,曾直接把“类似智能生物”与人类并列提出,后为了简捷行文而合并统称。其含义无疑是想表明这样一种观点:有一定智能的生物,已经具有一定程度的理性——对待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品性。世界上很多民族的传统咒骂人的一种常用语“他连猪狗都不如”、“她比蛇蝎还毒”,可以说是人类丧失理性的表现较之动物尤为恶劣的直接揭露。如所周知,生物学研究结果业已表明,猴子、蜜蜂、狼等等动物群体所创立、遵守、认同的等级制度、行为规则,在某种程度上比人类的相应方式更有效、更精致。无怪乎英国哲学家休谟会在其著名的《人类理解研究》中单辟一章“动物的理性”来与“人类理解”相提并论。

也许要通过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一系列学科的综合探究,才可能深刻揭示理性对于人类发展的功能,而粗略回顾人类发展的历史仍不难发现,人类有史以来给自身带来的各种惨烈灾难,无不始于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直接践踏、违背、破坏。国家之间的侵略战争,是对国家平等秩序、规范直接践踏;民族之间的仇恨、纷争、歧视,是对民族平等秩序、规范的直接违背;个人谋财害命、贪赃枉法等违法犯罪,是对个人生存、财产法权制度、社会公共秩序的直接破坏;还有各色各样的邪恶宗教势力、专制独裁者们丧心病狂的兽行,这些行为莫不孳生于个人或组织——个人撮合体丧失理性地,公然对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直接践踏、违背、破坏。而那些研制永动机的疯狂念头、滥砍乱伐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则表现为对宇宙、自然法则、公理的漠视、悖逆而严重缺乏理性意识。换言之,人类每一阶段的顺畅发展、巨无不来自对宇宙、自然及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探求、发现、创设、认同、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从这一意义上说,人类探求、发现、创设、认同、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升级,包括自然科学定律的发现以及运动、游戏规则的制定,正是人类社会的发展标志。因此,与其象悉尼•胡克认为的“理性是人类行为和历史的推动力”,而难以摆放人类劳动创造的位置;毋宁说理性是人类发展的方向盘。

五、结语:局限性下的永恒主流

纵览一般词典普通意义上的涵义、各种文献中的涵义以及本文提出的理解,尽管理解各行其是,认识、使用侧重角度不同,偏颇难免;然而,“理性”作为人类有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之一所含有的理智成分,也即包含认识、理解、比较、选择、推想和决断等能力,这一大方向似乎没有太大分歧;只是在人类对宇宙、自然及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认同、创设、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方面,没有受到特别深层的关注。事实上,涉及人类社会化行为的一切活动,从交通规则、运动、游戏规则,到国家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交往,甚至国家间战争宣告,几乎无不渗透着对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秩范的认同、创设、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甚至可以说,正是那些由素朴到精致逐步成型的秩范,维护、促进了人类社会整体进化的顺畅发展。

如果说理性所具有的这种别无替代的决定性功用,表征了人类思维、行为表现的主流,也仍难避免时常受到非难——尽管这种非难,主要是建立在对理性概念含混理解基础上的,然而无论这些值得深入考察的非难来自什么角度、出于什么原由,也只是说明理性并无例外地遵从“金无足赤”的万能铁则——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毕竟,从人类思维、行为的历史过程来看,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认同、创设、遵从,只存在相比较而言的因时、因地的优越性。换言之,按照辩证法的发展观点,尽管理性也许会是人类思维、行为表现的永恒主流,也将始终处在不断发展、渐趋完善的进程之中。

1 参见《康德哲学原著选读》,[加拿大]约翰.华特生 编选,商务印书馆,1987年1月,14页。“当验前知识没有和什么经验的东西和它相混杂,就是纯粹的。”

由于资料搜集原因或本人外语水平所限,本文所有引文难以完全核对原著文本,欢迎批评指正。

2 关于“科学”概念的阐释参见:袁方文、柯晓莉,“我们崇尚科学的什么?”,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世纪中国》,2003年11月号。

3 胡敏中 , 《理性的彼岸——人的非理性因素研究》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1994年7月第1版 , 第50页。

4 冯.赖特(gerog henrik von wright),《知识之树》,陈波、胡泽洪、周祯祥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2003年1月,27页。

5 [美]j.p.蒂格,《哲学理论与实践》 ,古平、肖峰等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1989年3月第1版 , 第221页。

6 绍六著 , 《非理性》 , 中国社会出版社 , 1998年2月第1版 , 第7页。

7 [英]约翰•齐曼著,刘?? 张平 孟建伟译 责任编辑:李思远 , 《元科学导论》 , 湖南人民出版社 , 1988年5月第1版 , 第44页。

8 [法] 弗朗索瓦.夏特莱(françois châtelet),《理性史——与埃米尔.诺埃尔(émile noël)的谈话》,冀可平、钱 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128页。

9 * 被引文本无括号内部分,为行文之便,本文作者加,下同。

10 [英]约翰•科廷汉著 江怡译 , 《理性主义者》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1998年11月第1版 , 第8页。

11 [英]约翰•科廷汉著 江怡译 , 《理性主义者》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1998年11月第1版 , 第74页。

12 [德]e•胡塞尔 , 《现象学与哲学的危机》 ,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 1988年12月第1版 , 第161页。

13 [英]约翰•科廷汉著 江怡译 , 《理性主义者》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1998年11月第1版 , 第10页。

14 [英]约翰•科廷汉著 江怡译 , 《理性主义者》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1998年11月第1版 , 第1页。

15 冯.赖特(gerog henrik von wright),《知识之树》,陈波、胡泽洪、周祯祥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2003年1月,27页)

16 [德]哈贝马斯(j.habermas),《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5月,8页。

17 [德]哈贝马斯(j.habermas),《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5月,162页。

18 [美]悉尼•胡克(sidney hook) , 《西方学术译丛 理性、社会神话和民主》,金克、徐崇温译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1965年10月第1版 , 第132页。

19 [英]吉尔伯特•赖尔(gilbert ryle),《心的概念》,刘建荣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3月第一版,第21页。

20 为使行文流畅,本文作者根据原文含义补加。

21 [美]大卫.雷.格里芬等著,《超越解构??建设性后现代哲学的奠基者》,鲍世斌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2页。

22 [美]大卫.雷.格里芬等著,《超越解构??建设性后现代哲学的奠基者》,鲍世斌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229页。

23 [英]卡尔.波普尔著,《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傅季重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8月第一版,7页。

24 [英]卡尔.波普尔著,《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傅季重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8月第一版,169页、173页。

25 [德]哈贝马斯(j.habermas),《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5月,158页。

26 参见袁方文“论概念及‘真’刍论”香港哲学人文学会《人文月刊》(2003年5月)。

27 详见另文专述。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理性 社会功能

一、引言:人类理性的非理性困厄

理性,一般词典上的解释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思维形式或思维活动;二是指理智,即在以认识、理解、思考和决断为基础的控制、做行为的能力。通常的哲学词典没有专列词条,仅以“理性主义”加以总括。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空缺,或许多半是由于“理性”一词的涵义在哲学领域,对于不同哲学家、不同哲学流派显得过于各行其是。令人困惑的是:大多数对“理性”及其相关内容进行广泛、深入探究的哲学文献——特别是现代之前的经典文献,对其所探究的“理性”是什么,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一如哲学上数千年来对“物质”概念完整、明确的定义,不过由俄国的列宁明确定义于二十世纪初期。较为典型的情形之一是,康德带有“理性”为核心词的《纯粹理性批判》著名论著,通篇没有对什么是“理性”做出具体说明——倒是对什么是“纯粹”进行了解释1,以至在阅读理解文本时,难以对做出透彻的理解。

从论述完整性角度来看,对所述内容的主要概念不作明确解释说明,其潜在的意识抑或是出于这样的考虑:该概念已经广为知悉并达成共识,而无需赘述——否则,在歧义丛生、各持己见的诸多涵义中势必造成混乱,又何以得知所论述的是针对什么涵义进行的探究?

然而,“理性”概念至今仍未必可以称为“广为知悉并达成共识”。对“理性”涵义的这类不明就里即妄加袭用,似乎是以哲学为代表的思辨思维领域的通病。广为熟知的示例有“科学”、“存在”、“真理”等概念的普遍袭用——没有共识的理解,却各行其是、毫无顾忌的袭用2。换言之,按照上述“理性”的普通涵义,如果认可理性包含有“概念”、“认识”思维形式之意义,那么,关于“理性”这类不明就里而妄加袭用的现象,恰恰是违背理性宗旨的“非理性”的。这种“非理性”做派的流弊,不仅仅是导致由于思维活动发出者自身不明就里的含混,引起接受者无所适从的迷惑,进而直接影响各种对思维活动内容认同的效果;而且,更为严重的是,类似的“不明就里的含混”、“无所适从的迷惑”源于对人类理性进行探究或希图探究的核心群体——哲学家们,将潜在地导致人类对其理性思维、行为的整体价值的迷惑,乃至对其认可的信赖丧失。

从一定程度上说,人类思想中一直存在的对宇宙、世界以及人类自身诸种本原问题的根本认识上的严重分歧——如:有神论、无神论之争,唯物论、唯心论之争,尤其是近现代西方思维领域出现的,此起彼落的诸多哲学思潮、流派各领风骚数十年甚或三五年等现象,应当与这类“不明就里的含混”、“无所适从的迷惑”的有着难以分割的关联。

本文试图针对理性认识上存在的“不明就里的含混”、“无所适从的迷惑”状况,进行探析并以抛砖引玉的主旨探求其消弭途径。

二、理性的理解分歧——

如前所述,对理性涵义的理解,且不论偶尔使用的情形,即便就相关论题专门进行论述的不同哲学研究者,其差别也是很大的。这可以从古往今来众多论著各行其是的观点略见端倪。有代表意义的观点可以粗略地划分为四大类以及难以具体化归的用法,五大类为:目的意志论、信念能力论、天赋遵循论、多维认识论以及难以细致划分的类型。

(A)、目的意志论的典型观点:

在西方哲学史上,对理性的理解包含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从认识论意义上说的,理性是指人们认识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抽象思维形式和思维能力。如唯理论哲学和康德、黑格尔哲学就是在这种含义上使用理性的。二是从人性论意义上说的,理性是指人的抽象思维能力所支配的人的理智的、合理的、自觉的和合乎逻辑的能力和存在属性。……理性是属于精神的范畴,如果我们还从精神和意识的整体意义上来理解理性,那么理性就是泛指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3

这类观点(撇开其“理性是……活动”的语意上的不严谨)确如其自身所表述的,只能流于“泛指”层面上的过于宽泛。第一种“基本含义”只能算是笼统的说明,并非实质性“定义”;对于第二种“基本含义”,如果“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就是理性的,那么希特勒式的战争狂人、恐怖分子、无辜残害众多他人性命的杀人恶魔之流的“主观的和心理的”邪恶行径,无疑也将属于“理性”范围,因为他们的活动也是受其“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也有其强盗逻辑。“目的意志论”显然是混淆了理性的表现形态的充分性与必要性关系。或者说,理性必然是“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这只是必要条件;但“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未必是合乎理性的活动,也即还不是充分条件。

(B)、信念能力论的典型观点:

我们通常把理性思维和理性行为与这样一些品质相联系:具有一致性的推导,经过充分证实的信念,以及对在我们周围自然界中发生的事件的预见和控制能力。我们可以公正的把科学看做是满足这些品质的理性的最高成就,这里的科学是指从文艺复兴后期和巴罗克时期一直发展进化到今天的科学。4

质疑、求证、合乎逻辑地论辩之能力应归于人的另一属性,叫做理性5。

什么是理性呢?从理论上说,理性就是人类以唯物的态度对事物进行观察和研究,从而发展成科学,形成了逻辑。这种科学和逻辑,就是理性。而尊重科学和符合逻辑的行为方式,就是理性的表现。

与此相反的自然就是非理性。从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理论上说,非理性就是指人的直觉、意志、欲望、本能、灵感等,它不以科学为前提,也不尊重逻辑。6

首先,一个科学理论必须是合乎理性的。它必须是合乎逻辑地组织在一起的、没有明显的内部矛盾,否则它就不可能无歧义地与经验相联系。7

理性只有一种认识的理论运用,即自我批判,能够为自己确定限制。8

与“目的意志论”的过于宽泛相反,这类观点则是过于狭隘了。一方面,按照“一致性的推导”、“充分证实的信念”以及相关“预见和控制能力”乃至“科学和逻辑”的标准,众多原本显然属于理性范畴的内容,将因为条件的过于苛刻直接遭到荒谬的排斥。如原初人类逐步确立的“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一类道德约定,即便是在现代社会也仍然具有一定程度的遵从性,这种约定尽管显得粗略、浅陋,但无疑属于理性范畴。然而,从其初期的萌发甚至上升、完善为现今的法律形态的相应内容,很难与“一致性的推导”、“充分证实的信念”、相关“预见和控制能力”,尤其是前两方面存在必然的限定关系。或者说,将理性限制在“推导”、“证实”一类的要求之下,实在是过于苛刻了。至少在道德领域内的理性内容,人类的取舍选择尺度,完全不是出于严格“推导”、“证实”意义上的逻辑判定,而更多的是将心比心、礼尚往来式的价值换位。

(C)、天赋遵循论的典型观点:

这三位伟大的理性主义者(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9)的确相信有着理性秩序的宇宙,因而每一事件都会在整体中找到它的必然位置;但他们并不是天真地认为,人类可以自动地或直接地察觉到任意情形中所包含的必然联系。10

他(莱布尼茨*)的确与笛卡尔和斯宾诺莎共同持有这样的“理性主义”看法,即宇宙是由上帝决定的(在斯宾诺莎看来是与上帝不可分的)理性排列的体系。11

理性的天职就是指引我们达到成熟的发展。12

概括地说,理性主义思想的成分之一,是对诉诸感觉的某种警告,是相信正确使用理性能使我们超越朴素的、常识的世界观。另—点是把宇宙看作一种有序的体系,其中的每—方面原则上都能为人类理智所理解。进一步的信念是被数学固有的清晰性和确定性所吸引,因而它同样被看作是建立完善的统一知识体系的模式......最后一点是相信自然界的必然联系,更一般地说,是认为科学真理和哲学真理必定指涉在某种意义上无法改变的东西。13

“天赋认识论”观点由于并没有直接给出理性的具体含义,而仅仅对其做出一种超自然的推崇,多少含有一种“超唯心论”的色调,其独特之处在于,如同几乎所有唯心论者并不公然标榜自己是唯心论者一样,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这三位伟大的哲学家,没有一个人把自己描绘为‘理性主义者’”14。这里所谓“超唯心论”粗略的说是指这样一种认识:唯心论的观点,如柏拉图的“个别事物是观念的摹本、影子”、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把原本属于一般宇宙自然现象,幻化为人类(或类似人类)智能历经长期进化而拥有的特质;相对应的,这种“天赋认识论”类的超唯心论,则把原本属于人类(或类似人类)智能历经长期进化而拥有的特质,超越泛化为一般宇宙自然现象。和唯心论的本末到置相类似,这种观点最致命的弱点也恰在于:把原本只有一定程度的相互联系,牵强附会到“必定”程度的“必然”联系。事实上,暴君独裁者、战争狂人、变态杀人恶魔的现实存在,业已充分揭示了“天赋认识论”包含的不完全性缺陷。

(D)、多维认识论的典型观点:

人类的这些忧虑刺激反思性的大脑去质疑科学技术对人类生活所产生的影响,由此也反思科学所代表的理性类型的价值。“理性论战”是当代哲学、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的主要论题之一。这个论战与其说澄清了问题,倒不如说混淆了问题,但它至少教给了我们一点:人类的理性是一个多维度的东西,它除了具有在西方科学中意见完全成熟的那一面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方面。15

怀疑论的理性概念使哲学彻底醒悟过来,并且同时明确了哲学作为理性保护神的角色。16

在语言理解的可能性当中,我们可以看出一种稳定的理性概念,它的声音存在于既依赖语境又具有先验意义的有效性要求中【普特南(Hilary Putnam)】:“这种理性既是内在的(在具体的语言游戏和制度之外是找不到的),又是先验的(一种我们用以批判所有活动和制度所依赖的规范性观念)。” 用我自己的话来说,命题和规范所要求的有效性超越了时间和空间,但是,有效性又都是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在具体的语境中提出来的,接受或拒绝这种有效性要求会带来现实的行为后果。17

以“多维认识论”来笼统冠名上述观点,也许不够确切,但更能凸现其发散性的思维态度。这类观点,与其说是对理性思想的认识,倒不如说是面对理性认识存在的歧义纷呈、认识混乱局面,所含有的无可奈何的反讽或自我解嘲情绪;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多维认识论”也确是给人以对广义的“理性”含义的超越揭示。然而,要认可其对理性一词含义的具体定位,“无可奈何”的情绪与“超越揭示”,无疑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E)、难以具体化归的观点:

“多维认识论”至少还提供了具体理解的根基,比其更显灵幻的是,有些“理性”一词的使用者对其含义的用法让人根本难以把握其实际意象:

理性是人类行为和历史的推动力……18

所谓合乎理性也就是能认识真理及其相互联系。19

(有些哲学家20)把怀特海和哈茨霍恩(Hartshorne)的哲学视为典型的现代哲学,因为这些哲学寻求提供一种符合自足的理性标准、并足以符合所有经验事实的形而上学宇宙论。但是相反,怀特海则把现代哲学(包括现代科学)视为一种在本质上反理性的运动。21

现代常常被认为是理性的时代,它是相当于被看作信仰甚或迷信的时代的中世纪而言的。22

而理性主义当然总是主张理性和经验科学有权批判、拒斥任何传统和任何权威,因为它们以十足的非理性、偏见或偶然性作为根据,……23

我勉强算得上是一个理性主义者。……在我们非常宝贵的理性主义传统(理性主义者往往一点不加批判地接受它)中,也有相当多的地方我们应当对之提出疑问。例如,理性主义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形而上学的决定论观念。……然而,我认为决定论是一种在许多方面站不住脚的理论,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接受它。24

长期以来,理性观念坚持认为,一个真实而完整的理论必须和客观世界完全一致。……相对主义认为,任何一种可能的描述都只是反映了现实的特殊结构,从语法的角度来说,这种结构存在于众多的语言世界观当中,根本不存在超越文化限制的理性标准。25

以上关于理性的驳杂含义,尤其是类似“XX是XX的推动力”等万用句式性的政治论调,本质上不会提供对理性内在含义的确切认知,反倒徒增无谓的惑乱。类似的观点,在很多文献论著中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详细罗列显然没有必要。

前述关于理性的多种含义,无疑染有对某些语词基本含义不清,却勇于对其恣意发挥、任意滥用的“学术”流弊,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其中有很多宏篇巨著,在未加剖析理性具体涵义的情形下,无视所论及的理性概念自身尚且语词含义不清,却洋洋洒洒地就对“理性”及其相关内容施加攻讦。从这一角度来看,对理性概念的理解混乱是极为明显的。换言之,从这一角度来看,也充分显示了对理性概念加以适当规范的必要性。

三、理性含义归结

从逻辑的角度看,一般概念具有其沿用的历在性26,也即某一概念已然模糊地存在历史施用了,尽管这一概念未必有明确的意义或施用范围。或者说,概念的产生、使用及至明确是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

基于这一认识,鉴于理性含义的诸多历史沿用,缺乏较为全面的代表意义,不妨针对理性既有的含义做作出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代表性的含义概括:

所谓人类或类似智能生物的(以下合并简称人类加以统括)理性,也即人类对宇宙、自然及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认同、创设、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的思维、行为表现;简言之,理性也即人类理智对待秩序、法则、公理、规范(以下有时简称秩范)的品性。理智一词在这里是它的普通含义,是指一个人用以认识、理解、比较、选择、推想和决断的能力。

用这一概括定义,对前述理性的各种含义下用法进行比照,将不难看出,这一概括尽管不能说可以包全理性的全部用法,但基本能够涵盖前述既有含义:

最普通使用的“暴君独裁者、战争狂人、变态杀人恶魔丧失了理性”,正是标志了那些暴君、狂人、恶魔们严重缺乏对秩序、法则、规范的认同、遵从,也即严重缺乏理智对待秩范的品性。

而“目的意志论”所谓“那么理性就是泛指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实际上应紧缩为“那么理性就是指受人的理智对待秩序、法则、规范的品性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

而“信念能力论”所苛求的“一致性的推导”、“充分证实的信念”、相关“预见和控制能力”,实际上应宽展为认同秩范的推导、遵从秩范的信念以及充分认识、理解、思考和决断秩范及其变化的能力。这样并未局限于“推导”、“证实”一类的杀人偿命、借债还钱、将心比心、礼尚往来类的价值换位信念,因具有充分的秩序、法则、规范意蕴,而能够取得理性含义的合法包容。

而“天赋遵循论”所信赖的观念实际上相当于认同人类天然具有理智对待秩范的品性27。

至于“多维认识论”以及其他各种难以细致划归的认识,基本上都能够从某种角度找到“理性”具有的理智对待秩范品性的支持,如:所谓“理性是人类行为和历史的推动力”,完全可以阐释为“理智对待秩范的品性”——如法律思想等等“是人类行为和历史的推动力”;而“理性主义当然总是主张理性和经验科学有权批判、拒斥任何传统和任何权威”,这自然与理性含义所拥有的认同、遵从以及批判性地选择秩序、法则、规范——并据其做出甄别而不接受无条件的传统、权威的思想,是相一致的。

值得强调的是,前述引文论及卡尔.波普尔指出的对理性主义“有相当多的地方我们应当对之提出疑问。例如,理性主义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形而上学的决定论观念”,其核心观点是:

我将在如下两种理性主义的态度之间作出区分,一种是“批判的理性主义”,另一种是“非批判的理性主义”或“综合的理性主义”。

我们可以把非批判的理性主义和综合的理性主义描绘为一个人所持有的这样一种态度:“我不准备接受任何不能通过论据或经验的手段而受到保护的事物”。我们也可以用一种原则的形式来表达这类理性主义,即任何不能在论据上也不能在经验上得到支持的假设都将被抛弃。现在很容易看到有关一种非批判的理性主义的这个原则是自相矛盾的;因为论到它自身。它是不能够得到论据或经验的支持的,它暗示自己将被抛弃……因此,非批判的理性主义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28

按照卡尔.波普尔的这一区分及其相关剖析,“非批判的理性主义”或“综合的理性主义”看起来似乎确实是自相矛盾的。然而,是否存在那些纯粹的“非批判”的理性主义姑且不论,单就波普尔一句轻描淡写的“因为论到它自身。它是不能够得到论据或经验的支持的,它暗示自己将被抛弃”,并不能够令人信服。毕竟,如同数学大厦建立在若干并非具有绝对可靠性的公理基础之上,并未妨碍数学大树结出累累硕果一样;理性主义者如果将“我不准备接受任何不能通过论据或经验的手段而受到保护的事物”作为一种公理性的出发点,也应当无可厚非29。事实上,迄今人类生存思想所呈现的日益进化、发展不息的实际表现,已经充分说明,理性作为人类理智对待秩范的品性,必然是以不断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扬弃的“批判的理性主义”占据人类思维、行为主流的。 四、理性对于人类发展的功能

在上述理性含义陈述中,曾直接把“类似智能生物”与人类并列提出,后为了简捷行文而合并统称。其含义无疑是想表明这样一种观点:有一定智能的生物,已经具有一定程度的理性——对待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品性。世界上很多民族的传统咒骂人的一种常用语“他连猪狗都不如”、“她比蛇蝎还毒”,可以说是人类丧失理性的表现较之动物尤为恶劣的直接揭露。如所周知,生物学研究结果业已表明,猴子、蜜蜂、狼等等动物群体所创立、遵守、认同的等级制度、行为规则,在某种程度上比人类的相应方式更有效、更精致。无怪乎英国哲学家休谟会在其著名的《人类理解研究》中单辟一章“动物的理性”来与“人类理解”相提并论。

也许要通过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一系列学科的综合探究,才可能深刻揭示理性对于人类发展的功能,而粗略回顾人类发展的历史仍不难发现,人类有史以来给自身带来的各种惨烈灾难,无不始于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直接践踏、违背、破坏。国家之间的侵略战争,是对国家平等秩序、规范直接践踏;民族之间的仇恨、纷争、歧视,是对民族平等秩序、规范的直接违背;个人谋财害命、贪赃枉法等违法犯罪,是对个人生存、财产法权制度、社会公共秩序的直接破坏;还有各色各样的邪恶宗教势力、专制独裁者们丧心病狂的兽行,这些行为莫不孳生于个人或组织——个人撮合体丧失理性地,公然对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直接践踏、违背、破坏。而那些研制永动机的疯狂念头、滥砍乱伐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则表现为对宇宙、自然法则、公理的漠视、悖逆而严重缺乏理性意识。换言之,人类每一阶段的顺畅发展、巨大跃进无不来自对宇宙、自然及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探求、发现、创设、认同、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从这一意义上说,人类探求、发现、创设、认同、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升级,包括自然科学定律的发现以及运动、游戏规则的制定,正是人类社会的发展标志。因此,与其象悉尼胡克认为的“理性是人类行为和历史的推动力”,而难以摆放人类劳动创造的位置;毋宁说理性是人类发展的方向盘。

五、结语:局限性下的永恒主流

纵览一般词典普通意义上的涵义、各种文献中的涵义以及本文提出的理解,尽管理解各行其是,认识、使用侧重角度不同,偏颇难免;然而,“理性”作为人类有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之一所含有的理智成分,也即包含认识、理解、比较、选择、推想和决断等能力,这一大方向似乎没有太大分歧;只是在人类对宇宙、自然及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认同、创设、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方面,没有受到特别深层的关注。事实上,涉及人类社会化行为的一切活动,从交通规则、运动、游戏规则,到国家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交往,甚至国家间战争宣告,几乎无不渗透着对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秩范的认同、创设、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甚至可以说,正是那些由素朴到精致逐步成型的秩范,维护、促进了人类社会整体进化的顺畅发展。

如果说理性所具有的这种别无替代的决定性功用,表征了人类思维、行为表现的主流,也仍难避免时常受到非难——尽管这种非难,主要是建立在对理性概念含混理解基础上的,然而无论这些值得深入考察的非难来自什么角度、出于什么原由,也只是说明理性并无例外地遵从“金无足赤”的万能铁则——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毕竟,从人类思维、行为的历史过程来看,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认同、创设、遵从,只存在相比较而言的因时、因地的优越性。换言之,按照辩证法的发展观点,尽管理性也许会是人类思维、行为表现的永恒主流,也将始终处在不断发展、渐趋完善的进程之中。

1 参见《康德哲学原著选读》,[加拿大]约翰.华特生 编选,商务印书馆,1987年1月,14页。“当验前知识没有和什么经验的东西和它相混杂,就是纯粹的。”

由于资料搜集原因或本人外语水平所限,本文所有引文难以完全核对原著文本,欢迎批评指正。

2 关于“科学”概念的阐释参见:袁方文、柯晓莉,“我们崇尚科学的什么?”,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世纪中国》,2003年11月号。

3 胡敏中 , 《理性的彼岸——人的非理性因素研究》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1994年7月第1版 , 第50页。

4 冯.赖特(Gerog Henrik von Wright),《知识之树》,陈波、胡泽洪、周祯祥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2003年1月,27页。

5 [美]J.P.蒂格,《哲学理论与实践》 ,古平、肖峰等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1989年3月第1版 , 第221页。

6 绍六著 , 《非理性》 , 中国社会出版社 , 1998年2月第1版 , 第7页。

7 [英]约翰齐曼著,刘珺珺 张平 孟建伟译 责任编辑:李思远 , 《元科学导论》 , 湖南人民出版社 , 1988年5月第1版 , 第44页。

8 [法] 弗朗索瓦.夏特莱(François Châtelet),《理性史——与埃米尔.诺埃尔(Émile Noël)的谈话》,冀可平、钱 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128页。

9 * 被引文本无括号内部分,为行文之便,本文作者加,下同。

10 [英]约翰科廷汉著 江怡译 , 《理性主义者》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1998年11月第1版 , 第8页。

11 [英]约翰科廷汉著 江怡译 , 《理性主义者》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1998年11月第1版 , 第74页。

12 [德]E胡塞尔 , 《现象学与哲学的危机》 ,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 1988年12月第1版 , 第161页。

13 [英]约翰科廷汉著 江怡译 , 《理性主义者》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1998年11月第1版 , 第10页。

14 [英]约翰科廷汉著 江怡译 , 《理性主义者》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1998年11月第1版 , 第1页。

15 冯.赖特(Gerog Henrik von Wright),《知识之树》,陈波、胡泽洪、周祯祥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2003年1月,27页)

16 [德]哈贝马斯(J.Habermas),《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5月,8页。

17 [德]哈贝马斯(J.Habermas),《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5月,162页。

18 [美]悉尼胡克(Sidney Hook) , 《西方学术译丛 理性、社会神话和民主》,金克、徐崇温译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1965年10月第1版 , 第132页。

19 [英]吉尔伯特赖尔(Gilbert Ryle),《心的概念》,刘建荣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3月第一版,第21页。

20 为使行文流畅,本文作者根据原文含义补加。

21 [美]大卫.雷.格里芬等著,《超越解构――建设性后现代哲学的奠基者》,鲍世斌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2页。

22 [美]大卫.雷.格里芬等著,《超越解构――建设性后现代哲学的奠基者》,鲍世斌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229页。

23 [英]卡尔.波普尔著,《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傅季重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8月第一版,7页。

24 [英]卡尔.波普尔著,《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傅季重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8月第一版,169页、173页。

25 [德]哈贝马斯(J.Habermas),《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5月,158页。

26 参见袁方文“论概念及‘真’刍论”香港哲学人文学会《人文月刊》(2003年5月)。

27 详见另文专述。

科学管理理论的含义范文第15篇

关键词:理性社会功能

一、引言:人类理性的非理性困厄

理性,一般词典上的解释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思维形式或思维活动;二是指理智,即在以认识、理解、思考和决断为基础的控制、做行为的能力。通常的哲学词典没有专列词条,仅以“理性主义”加以总括。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空缺,或许多半是由于“理性”一词的涵义在哲学领域,对于不同哲学家、不同哲学流派显得过于各行其是。令人困惑的是:大多数对“理性”及其相关内容进行广泛、深入探究的哲学文献——特别是现代之前的经典文献,对其所探究的“理性”是什么,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一如哲学上数千年来对“物质”概念完整、明确的定义,不过由俄国的列宁明确定义于二十世纪初期。较为典型的情形之一是,康德带有“理性”为核心词的《纯粹理性批判》著名论著,通篇没有对什么是“理性”做出具体说明——倒是对什么是“纯粹”进行了解释1,以至在阅读理解文本时,难以对做出透彻的理解。

从论述完整性角度来看,对所述内容的主要概念不作明确解释说明,其潜在的意识抑或是出于这样的考虑:该概念已经广为知悉并达成共识,而无需赘述——否则,在歧义丛生、各持己见的诸多涵义中势必造成混乱,又何以得知所论述的是针对什么涵义进行的探究?

然而,“理性”概念至今仍未必可以称为“广为知悉并达成共识”。对“理性”涵义的这类不明就里即妄加袭用,似乎是以哲学为代表的思辨思维领域的通病。广为熟知的示例有“科学”、“存在”、“真理”等概念的普遍袭用——没有共识的理解,却各行其是、毫无顾忌的袭用2。换言之,按照上述“理性”的普通涵义,如果认可理性包含有“概念”、“认识”思维形式之意义,那么,关于“理性”这类不明就里而妄加袭用的现象,恰恰是违背理性宗旨的“非理性”的。这种“非理性”做派的流弊,不仅仅是导致由于思维活动发出者自身不明就里的含混,引起接受者无所适从的迷惑,进而直接影响各种对思维活动内容认同的效果;而且,更为严重的是,类似的“不明就里的含混”、“无所适从的迷惑”源于对人类理性进行探究或希图探究的核心群体——哲学家们,将潜在地导致人类对其理性思维、行为的整体价值的迷惑,乃至对其认可的信赖丧失。

从一定程度上说,人类思想中一直存在的对宇宙、世界以及人类自身诸种本原问题的根本认识上的严重分歧——如:有神论、无神论之争,唯物论、唯心论之争,尤其是近现代西方思维领域出现的,此起彼落的诸多哲学思潮、流派各领数十年甚或三五年等现象,应当与这类“不明就里的含混”、“无所适从的迷惑”的有着难以分割的关联。

本文试图针对理性认识上存在的“不明就里的含混”、“无所适从的迷惑”状况,进行探析并以抛砖引玉的主旨探求其消弭途径。

二、理性的理解分歧——

如前所述,对理性涵义的理解,且不论偶尔使用的情形,即便就相关论题专门进行论述的不同哲学研究者,其差别也是很大的。这可以从古往今来众多论著各行其是的观点略见端倪。有代表意义的观点可以粗略地划分为四大类以及难以具体化归的用法,五大类为:目的意志论、信念能力论、天赋遵循论、多维认识论以及难以细致划分的类型。

(A)、目的意志论的典型观点:

在西方哲学史上,对理性的理解包含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从认识论意义上说的,理性是指人们认识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抽象思维形式和思维能力。如唯理论哲学和康德、黑格尔哲学就是在这种含义上使用理性的。二是从人性论意义上说的,理性是指人的抽象思维能力所支配的人的理智的、合理的、自觉的和合乎逻辑的能力和存在属性。……理性是属于精神的范畴,如果我们还从精神和意识的整体意义上来理解理性,那么理性就是泛指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3

这类观点(撇开其“理性是……活动”的语意上的不严谨)确如其自身所表述的,只能流于“泛指”层面上的过于宽泛。第一种“基本含义”只能算是笼统的说明,并非实质性“定义”;对于第二种“基本含义”,如果“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就是理性的,那么希特勒式的战争狂人、、无辜残害众多他人性命的杀人恶魔之流的“主观的和心理的”邪恶行径,无疑也将属于“理性”范围,因为他们的活动也是受其“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也有其强盗逻辑。“目的意志论”显然是混淆了理性的表现形态的充分性与必要性关系。或者说,理性必然是“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这只是必要条件;但“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未必是合乎理性的活动,也即还不是充分条件。

(B)、信念能力论的典型观点:

我们通常把理性思维和理与这样一些品质相联系:具有一致性的推导,经过充分证实的信念,以及对在我们周围自然界中发生的事件的预见和控制能力。我们可以公正的把科学看做是满足这些品质的理性的最高成就,这里的科学是指从文艺复兴后期和巴罗克时期一直发展进化到今天的科学。4

质疑、求证、合乎逻辑地论辩之能力应归于人的另一属性,叫做理性5。

什么是理性呢?从理论上说,理性就是人类以唯物的态度对事物进行观察和研究,从而发展成科学,形成了逻辑。这种科学和逻辑,就是理性。而尊重科学和符合逻辑的行为方式,就是理性的表现。

与此相反的自然就是非理性。从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理论上说,非理性就是指人的直觉、意志、欲望、本能、灵感等,它不以科学为前提,也不尊重逻辑。6

首先,一个科学理论必须是合乎理性的。它必须是合乎逻辑地组织在一起的、没有明显的内部矛盾,否则它就不可能无歧义地与经验相联系。7

理性只有一种认识的理论运用,即自我批判,能够为自己确定限制。8

与“目的意志论”的过于宽泛相反,这类观点则是过于狭隘了。一方面,按照“一致性的推导”、“充分证实的信念”以及相关“预见和控制能力”乃至“科学和逻辑”的标准,众多原本显然属于理性范畴的内容,将因为条件的过于苛刻直接遭到荒谬的排斥。如原初人类逐步确立的“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一类道德约定,即便是在现代社会也仍然具有一定程度的遵从性,这种约定尽管显得粗略、浅陋,但无疑属于理性范畴。然而,从其初期的萌发甚至上升、完善为现今的法律形态的相应内容,很难与“一致性的推导”、“充分证实的信念”、相关“预见和控制能力”,尤其是前两方面存在必然的限定关系。或者说,将理性限制在“推导”、“证实”一类的要求之下,实在是过于苛刻了。至少在道德领域内的理性内容,人类的取舍选择尺度,完全不是出于严格“推导”、“证实”意义上的逻辑判定,而更多的是将心比心、礼尚往来式的价值换位。

(C)、天赋遵循论的典型观点:

这三位伟大的理性主义者(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9)的确相信有着理性秩序的宇宙,因而每一事件都会在整体中找到它的必然位置;但他们并不是天真地认为,人类可以自动地或直接地察觉到任意情形中所包含的必然联系。10

他(莱布尼茨*)的确与笛卡尔和斯宾诺莎共同持有这样的“理性主义”看法,即宇宙是由上帝决定的(在斯宾诺莎看来是与上帝不可分的)理性排列的体系。11

理性的天职就是指引我们达到成熟的发展。12

概括地说,理性主义思想的成分之一,是对诉诸感觉的某种警告,是相信正确使用理性能使我们超越朴素的、常识的世界观。另—点是把宇宙看作一种有序的体系,其中的每—方面原则上都能为人类理智所理解。进一步的信念是被数学固有的清晰性和确定性所吸引,因而它同样被看作是建立完善的统一知识体系的模式......最后一点是相信自然界的必然联系,更一般地说,是认为科学真理和哲学真理必定指涉在某种意义上无法改变的东西。13

“天赋认识论”观点由于并没有直接给出理性的具体含义,而仅仅对其做出一种超自然的推崇,多少含有一种“超唯心论”的色调,其独特之处在于,如同几乎所有唯心论者并不公然标榜自己是唯心论者一样,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这三位伟大的哲学家,没有一个人把自己描绘为‘理性主义者’”14。这里所谓“超唯心论”粗略的说是指这样一种认识:唯心论的观点,如柏拉图的“个别事物是观念的摹本、影子”、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把原本属于一般宇宙自然现象,幻化为人类(或类似人类)智能历经长期进化而拥有的特质;相对应的,这种“天赋认识论”类的超唯心论,则把原本属于人类(或类似人类)智能历经长期进化而拥有的特质,超越泛化为一般宇宙自然现象。和唯心论的本末到置相类似,这种观点最致命的弱点也恰在于:把原本只有一定程度的相互联系,牵强附会到“必定”程度的“必然”联系。事实上,暴君独裁者、战争狂人、变态杀人恶魔的现实存在,业已充分揭示了“天赋认识论”包含的不完全性缺陷。

(D)、多维认识论的典型观点:

人类的这些忧虑刺激反思性的大脑去质疑科学技术对人类生活所产生的影响,由此也反思科学所代表的理性类型的价值。“理性论战”是当代哲学、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的主要论题之一。这个论战与其说澄清了问题,倒不如说混淆了问题,但它至少教给了我们一点:人类的理性是一个多维度的东西,它除了具有在西方科学中意见完全成熟的那一面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方面。15

怀疑论的理性概念使哲学彻底醒悟过来,并且同时明确了哲学作为理性保护神的角色。16

在语言理解的可能性当中,我们可以看出一种稳定的理性概念,它的声音存在于既依赖语境又具有先验意义的有效性要求中【普特南(HilaryPutnam)】:“这种理性既是内在的(在具体的语言游戏和制度之外是找不到的),又是先验的(一种我们用以批判所有活动和制度所依赖的规范性观念)。”用我自己的话来说,命题和规范所要求的有效性超越了时间和空间,但是,有效性又都是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在具体的语境中提出来的,接受或拒绝这种有效性要求会带来现实的行为后果。17

以“多维认识论”来笼统冠名上述观点,也许不够确切,但更能凸现其发散性的思维态度。这类观点,与其说是对理性思想的认识,倒不如说是面对理性认识存在的歧义纷呈、认识混乱局面,所含有的无可奈何的反讽或自我解嘲情绪;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多维认识论”也确是给人以对广义的“理性”含义的超越揭示。然而,要认可其对理性一词含义的具体定位,“无可奈何”的情绪与“超越揭示”,无疑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E)、难以具体化归的观点:

“多维认识论”至少还提供了具体理解的根基,比其更显灵幻的是,有些“理性”一词的使用者对其含义的用法让人根本难以把握其实际意象:

理性是人类行为和历史的推动力……18

所谓合乎理性也就是能认识真理及其相互联系。19

(有些哲学家20)把怀特海和哈茨霍恩(Hartshorne)的哲学视为典型的现代哲学,因为这些哲学寻求提供一种符合自足的理性标准、并足以符合所有经验事实的形而上学宇宙论。但是相反,怀特海则把现代哲学(包括现代科学)视为一种在本质上反理性的运动。21

现代常常被认为是理性的时代,它是相当于被看作信仰甚或迷信的时代的中世纪而言的。22

而理性主义当然总是主张理性和经验科学有权批判、拒斥任何传统和任何权威,因为它们以十足的非理性、偏见或偶然性作为根据,……23

我勉强算得上是一个理性主义者。……在我们非常宝贵的理性主义传统(理性主义者往往一点不加批判地接受它)中,也有相当多的地方我们应当对之提出疑问。例如,理性主义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形而上学的决定论观念。……然而,我认为决定论是一种在许多方面站不住脚的理论,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接受它。24

长期以来,理性观念坚持认为,一个真实而完整的理论必须和客观世界完全一致。……相对主义认为,任何一种可能的描述都只是反映了现实的特殊结构,从语法的角度来说,这种结构存在于众多的语言世界观当中,根本不存在超越文化限制的理性标准。25

以上关于理性的驳杂含义,尤其是类似“XX是XX的推动力”等万用句式性的政治论调,本质上不会提供对理性内在含义的确切认知,反倒徒增无谓的惑乱。类似的观点,在很多文献论著中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详细罗列显然没有必要。

前述关于理性的多种含义,无疑染有对某些语词基本含义不清,却勇于对其恣意发挥、任意滥用的“学术”流弊,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其中有很多宏篇巨著,在未加剖析理性具体涵义的情形下,无视所论及的理性概念自身尚且语词含义不清,却洋洋洒洒地就对“理性”及其相关内容施加攻讦。从这一角度来看,对理性概念的理解混乱是极为明显的。换言之,从这一角度来看,也充分显示了对理性概念加以适当规范的必要性。

三、理性含义归结

从逻辑的角度看,一般概念具有其沿用的历在性26,也即某一概念已然模糊地存在历史施用了,尽管这一概念未必有明确的意义或施用范围。或者说,概念的产生、使用及至明确是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

基于这一认识,鉴于理性含义的诸多历史沿用,缺乏较为全面的代表意义,不妨针对理性既有的含义做作出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代表性的含义概括:

所谓人类或类似智能生物的(以下合并简称人类加以统括)理性,也即人类对宇宙、自然及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认同、创设、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的思维、行为表现;简言之,理性也即人类理智对待秩序、法则、公理、规范(以下有时简称秩范)的品性。理智一词在这里是它的普通含义,是指一个人用以认识、理解、比较、选择、推想和决断的能力。

用这一概括定义,对前述理性的各种含义下用法进行比照,将不难看出,这一概括尽管不能说可以包全理性的全部用法,但基本能够涵盖前述既有含义:

最普通使用的“暴君独裁者、战争狂人、变态杀人恶魔丧失了理性”,正是标志了那些暴君、狂人、恶魔们严重缺乏对秩序、法则、规范的认同、遵从,也即严重缺乏理智对待秩范的品性。

而“目的意志论”所谓“那么理性就是泛指受人的目的和意识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实际上应紧缩为“那么理性就是指受人的理智对待秩序、法则、规范的品性所支配的一切主观的和心理的活动”。

而“信念能力论”所苛求的“一致性的推导”、“充分证实的信念”、相关“预见和控制能力”,实际上应宽展为认同秩范的推导、遵从秩范的信念以及充分认识、理解、思考和决断秩范及其变化的能力。这样并未局限于“推导”、“证实”一类的杀人偿命、借债还钱、将心比心、礼尚往来类的价值换位信念,因具有充分的秩序、法则、规范意蕴,而能够取得理性含义的合法包容。

而“天赋遵循论”所信赖的观念实际上相当于认同人类天然具有理智对待秩范的品性27。

至于“多维认识论”以及其他各种难以细致划归的认识,基本上都能够从某种角度找到“理性”具有的理智对待秩范品性的支持,如:所谓“理性是人类行为和历史的推动力”,完全可以阐释为“理智对待秩范的品性”——如法律思想等等“是人类行为和历史的推动力”;而“理性主义当然总是主张理性和经验科学有权批判、拒斥任何传统和任何权威”,这自然与理性含义所拥有的认同、遵从以及批判性地选择秩序、法则、规范——并据其做出甄别而不接受无条件的传统、权威的思想,是相一致的。

值得强调的是,前述引文论及卡尔.波普尔指出的对理性主义“有相当多的地方我们应当对之提出疑问。例如,理性主义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形而上学的决定论观念”,其核心观点是:

我将在如下两种理性主义的态度之间作出区分,一种是“批判的理性主义”,另一种是“非批判的理性主义”或“综合的理性主义”。

我们可以把非批判的理性主义和综合的理性主义描绘为一个人所持有的这样一种态度:“我不准备接受任何不能通过论据或经验的手段而受到保护的事物”。我们也可以用一种原则的形式来表达这类理性主义,即任何不能在论据上也不能在经验上得到支持的假设都将被抛弃。现在很容易看到有关一种非批判的理性主义的这个原则是自相矛盾的;因为论到它自身。它是不能够得到论据或经验的支持的,它暗示自己将被抛弃……因此,非批判的理性主义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28

按照卡尔.波普尔的这一区分及其相关剖析,“非批判的理性主义”或“综合的理性主义”看起来似乎确实是自相矛盾的。然而,是否存在那些纯粹的“非批判”的理性主义姑且不论,单就波普尔一句轻描淡写的“因为论到它自身。它是不能够得到论据或经验的支持的,它暗示自己将被抛弃”,并不能够令人信服。毕竟,如同数学大厦建立在若干并非具有绝对可靠性的公理基础之上,并未妨碍数学大树结出累累硕果一样;理性主义者如果将“我不准备接受任何不能通过论据或经验的手段而受到保护的事物”作为一种公理性的出发点,也应当无可厚非29。事实上,迄今人类生存思想所呈现的日益进化、发展不息的实际表现,已经充分说明,理性作为人类理智对待秩范的品性,必然是以不断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扬弃的“批判的理性主义”占据人类思维、行为主流的。

四、理性对于人类发展的功能

在上述理性含义陈述中,曾直接把“类似智能生物”与人类并列提出,后为了简捷行文而合并统称。其含义无疑是想表明这样一种观点:有一定智能的生物,已经具有一定程度的理性——对待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品性。世界上很多民族的传统咒骂人的一种常用语“他连猪狗都不如”、“她比蛇蝎还毒”,可以说是人类丧失理性的表现较之动物尤为恶劣的直接揭露。如所周知,生物学研究结果业已表明,猴子、蜜蜂、狼等等动物群体所创立、遵守、认同的等级制度、行为规则,在某种程度上比人类的相应方式更有效、更精致。无怪乎英国哲学家休谟会在其著名的《人类理解研究》中单辟一章“动物的理性”来与“人类理解”相提并论。

也许要通过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一系列学科的综合探究,才可能深刻揭示理性对于人类发展的功能,而粗略回顾人类发展的历史仍不难发现,人类有史以来给自身带来的各种惨烈灾难,无不始于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直接践踏、违背、破坏。国家之间的侵略战争,是对国家平等秩序、规范直接践踏;民族之间的仇恨、纷争、歧视,是对民族平等秩序、规范的直接违背;个人谋财害命、贪赃枉法等违法犯罪,是对个人生存、财产法权制度、社会公共秩序的直接破坏;还有各色各样的邪恶宗教势力、专制独裁者们丧心病狂的兽行,这些行为莫不孳生于个人或组织——个人撮合体丧失理性地,公然对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直接践踏、违背、破坏。而那些研制永动机的疯狂念头、滥砍乱伐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则表现为对宇宙、自然法则、公理的漠视、悖逆而严重缺乏理性意识。换言之,人类每一阶段的顺畅发展、巨无不来自对宇宙、自然及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探求、发现、创设、认同、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从这一意义上说,人类探求、发现、创设、认同、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升级,包括自然科学定律的发现以及运动、游戏规则的制定,正是人类社会的发展标志。因此,与其象悉尼•胡克认为的“理性是人类行为和历史的推动力”,而难以摆放人类劳动创造的位置;毋宁说理性是人类发展的方向盘。

五、结语:局限性下的永恒主流

纵览一般词典普通意义上的涵义、各种文献中的涵义以及本文提出的理解,尽管理解各行其是,认识、使用侧重角度不同,偏颇难免;然而,“理性”作为人类有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之一所含有的理智成分,也即包含认识、理解、比较、选择、推想和决断等能力,这一大方向似乎没有太大分歧;只是在人类对宇宙、自然及人类自身相关的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认同、创设、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方面,没有受到特别深层的关注。事实上,涉及人类社会化行为的一切活动,从交通规则、运动、游戏规则,到国家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交往,甚至国家间战争宣告,几乎无不渗透着对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秩范的认同、创设、遵从以及批判性改进、优化选择;甚至可以说,正是那些由素朴到精致逐步成型的秩范,维护、促进了人类社会整体进化的顺畅发展。

如果说理性所具有的这种别无替代的决定性功用,表征了人类思维、行为表现的主流,也仍难避免时常受到非难——尽管这种非难,主要是建立在对理性概念含混理解基础上的,然而无论这些值得深入考察的非难来自什么角度、出于什么原由,也只是说明理性并无例外地遵从“金无足赤”的万能铁则——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毕竟,从人类思维、行为的历史过程来看,秩序、法则、公理、规范的认同、创设、遵从,只存在相比较而言的因时、因地的优越性。换言之,按照辩证法的发展观点,尽管理性也许会是人类思维、行为表现的永恒主流,也将始终处在不断发展、渐趋完善的进程之中。

1参见《康德哲学原著选读》,[加拿大]约翰.华特生编选,商务印书馆,1987年1月,14页。“当验前知识没有和什么经验的东西和它相混杂,就是纯粹的。”

由于资料搜集原因或本人外语水平所限,本文所有引文难以完全核对原著文本,欢迎批评指正。

2关于“科学”概念的阐释参见:袁方文、柯晓莉,“我们崇尚科学的什么?”,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世纪中国》,2003年11月号。

3胡敏中,《理性的彼岸——人的非理性因素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7月第1版,第50页。

4冯.赖特(GerogHenrikvonWright),《知识之树》,陈波、胡泽洪、周祯祥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2003年1月,27页。

5[美]J.P.蒂格,《哲学理论与实践》,古平、肖峰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3月第1版,第221页。

6绍六著,《非理性》,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第7页。

7[英]约翰•齐曼著,刘珺珺张平孟建伟译责任编辑:李思远,《元科学导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5月第1版,第44页。

8[法]弗朗索瓦.夏特莱(FrançoisChâtelet),《理性史——与埃米尔.诺埃尔(ÉmileNoël)的谈话》,冀可平、钱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128页。

9*被引文本无括号内部分,为行文之便,本文作者加,下同。

10[英]约翰•科廷汉著江怡译,《理性主义者》,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8页。

11[英]约翰•科廷汉著江怡译,《理性主义者》,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74页。

12[德]E•胡塞尔,《现象学与哲学的危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12月第1版,第161页。

13[英]约翰•科廷汉著江怡译,《理性主义者》,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10页。

14[英]约翰•科廷汉著江怡译,《理性主义者》,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1页。

15冯.赖特(GerogHenrikvonWright),《知识之树》,陈波、胡泽洪、周祯祥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2003年1月,27页)

16[德]哈贝马斯(J.Habermas),《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5月,8页。

17[德]哈贝马斯(J.Habermas),《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5月,162页。

18[美]悉尼•胡克(SidneyHook),《西方学术译丛理性、社会神话和民主》,金克、徐崇温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10月第1版,第132页。

19[英]吉尔伯特•赖尔(GilbertRyle),《心的概念》,刘建荣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3月第一版,第21页。

20为使行文流畅,本文作者根据原文含义补加。

21[美]大卫.雷.格里芬等著,《超越解构――建设性后现代哲学的奠基者》,鲍世斌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2页。

22[美]大卫.雷.格里芬等著,《超越解构――建设性后现代哲学的奠基者》,鲍世斌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229页。

23[英]卡尔.波普尔著,《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傅季重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8月第一版,7页。

24[英]卡尔.波普尔著,《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傅季重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8月第一版,169页、173页。

25[德]哈贝马斯(J.Habermas),《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5月,158页。

26参见袁方文“论概念及‘真’刍论”香港哲学人文学会《人文月刊》(2003年5月)。

27详见另文专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