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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特征范文

加工贸易特征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1篇

一、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新特点

加工贸易总额占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是衡量一国加工贸易地位的重要指标。我国加工贸易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2000年,加工贸易占总货物贸易比重迅速上升,由1981年的3.6%上升至2000年的48.5%。这一阶段,加工贸易总额的年平均增长率高达92.5%,是对外货物贸易总额年平均增长率(41.6%)的近两倍。第二阶段是2001~2007年,这一阶段加工贸易占总货物贸易比重维持在47%~48%,发展较为稳定,尚未有明显下降趋势。第三阶段是2007年至今,加工贸易比重出现下降趋势,由2007年的47.3%下降至2011年9月的35.9%,下降11.4个百分点。截至2011年9月,加工贸易出口额为6127.6亿美元,占商品出口总值的44.01%;进口值为3488.4亿美元,占商品进口总值的27.1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采取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将出口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加工贸易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占据半壁江山。但2006年至今,我国加工贸易额开始出现下降,这一现象势必会影响我国的经济增速。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加工贸易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新特点:

(一)加工贸易比重下降近年来,加工贸易出口增长速度逐渐下降,下降幅度超过一般贸易。2006年以来,我国货物出口增速呈下降趋势,其中加工贸易的增速低于一般贸易,且差距不断扩大。2009年后,出口增速迅速反弹,但加工贸易的增速依旧低于一般贸易。截至2011年12月,加工贸易出口同比增长12.9%,远低于一般贸易27.3%的增速。①同时,加工贸易进口增速也开始滞后于一般贸易。自2006年以来,加工贸易进口增速持续低于一般贸易,且其差距不断扩大。2011年,一般贸易进口同比增长31.0%,接近于加工贸易进口增速(12.5%)的2.5倍。2011年1~9月,一般贸易进出口额14157.5亿美元,增长31.7%,高于加工贸易16.9个百分点;一般贸易出口额6740.9亿美元,占出口比重48.4%,加工贸易出口额6127.6亿美元,占出口比重44%。一般贸易出口比重近年来首次超过加工贸易。总之,受进出口两方面的共同影响,加工贸易比重不断下降。

(二)外资加工企业主体地位开始下降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占加工贸易总额的比重开始下降,私营企业发展迅速。2006年以前,外资企业在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2006年以后,外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总加工贸易比重呈下降趋势,平均每年下降0.42个百分点,下降虽比较缓慢,但趋势明显。尤其是出口,2010年以来下降幅度更为明显。(见图1)

(三)加工贸易增值率开始下降加工贸易增值率是加工贸易进出口差额与加工贸易进口额的比率。2006~2009年,我国加工贸易增值率大幅度上升,由2006年的58.8%上升至2009年的82.1%,上升23.3个百分点;2009~2010年,加工贸易增值率开始下降,下降趋势延续至今。

二、我国加工贸易新特点形成的原因

(一)后金融危机背景下外需萎缩和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加工贸易有较大影响,而这种影响在后金融危机时期还有一定惯性。随着欧债危机、西方发达国家高失业率的增长、财政赤字的持续,对我国加工贸易出口产品的外需萎缩也将持续。同时,加工贸易带来的贸易顺差也将诱发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发达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失业率上升,国家财政赤字严重,对进口商品需求下降。而我国的加工贸易很大程度上是由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行为所引致的,中国是处在为跨国公司提供附加值较低的中间投入品和最终品的相对中低端垂直专业化地位。[1]因此,我国的加工贸易易受外部经济冲击。2008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至美国总值达1920亿美元,占同期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28%。[2]同时,美国名义GDP增速由2008年2.2%下降至2009年-1.7%,就业率也由2007的71.8%下降至2010年66.7%,截至2011年10月,美国失业率上升至9%。①而欧洲一些国家为应对债务危机采取紧缩政策,进一步导致市场紧缩,影响了我国加工产品的出口。发达国家居民收入的减少和政府支出的减少,导致国际市场需求紧缩,制约了我国加工贸易的出口。另一方面,经验表明,当全球经济保持较快增速时,贸易保护呈下降趋势;反之,贸易保护会有所抬头。中国加工贸易“大进大出”造成巨额贸易顺差,[3]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提供借口。同时,受失业率上升、政治选举压力加大的影响,一些国家倾向于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有关国际组织报告显示,首尔峰会后(2010年12月~2011年5月),受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影响的贸易额占全球贸易的0.6%,比上一报告期(2010年6月~2010年11月)增长一倍,全球新发起的贸易保护措施多达463起,比上一报告期上升61%。其中,化工品、肉类、钢铁、机械、电子、乳制品和汽车受影响最为严重。我国受贸易保护措施损害比较突出。2011年1至9月,我国遭受贸易救济调查案件50起,涉案金额达30亿美元。美国、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国相继出台了强化贸易救济效力的政策,并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和反规避调查。发展中国家针对我国贸易限制措施也明显增多。2011年1至9月,巴西、土耳其、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和印度五国共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18起,占我国遭受调查总数的36%。[4]贸易摩擦的加剧进一步恶化了加工贸易的出口环境,导致加工贸易出口增速放缓。

(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

针对加工贸易单位产品资源消耗高、区域发展不平衡、附加值和利润率低、贸易顺差过大等问题,我国提出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战略方针。2007年,我国在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政策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新措施,如,进一步取消了“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简称“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将容易引起贸易摩擦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3%、11%、9%、5%,针对资源性产品加征关税;在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方面,商务部、海关总署先后发出公告,禁止包括零部件、拆散件的旧机电产品的进口,涉及1759种产品。201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调整:将44个十位商品编码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的实转管理,增加企业的资金使用成本,达到限制和逐步减少初加工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随着国家政策和措施的推行,加工贸易处于转型升级阶段。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生产加工方式受到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速放缓、占货物贸易总额比重下降。

(三)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成本上升

我国加工贸易是基于劳动力比较优势和外商直接投资发展起来的。丰富廉价的劳动力是我国加工贸易参与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之一。近年来,受劳动力供给需求缺口的推动,我国劳动力工资水平不断上涨。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31747元,增长率达13.5%。其中,制造业在岗职工年工资水平达44496元,增长率达16.4%,在所有行业中增速居第一位。[5]同时,2010年以来,我国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呈现大幅上升趋势。加工贸易受到国内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较大,主要表现在进口绝对值扩大和利润空间的下降,最终导致加工贸易增值率下降,不利于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

(四)外资企业投资行业分布的调整

受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影响,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主体地位在缓慢下降。2011年1至10月,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达135.11亿美元,同比增长17.07%,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93个百分点,占全国出口总值的52.49%,所占比重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22个百分点;进口7101.48亿美元,同比增长18.76%,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14个百分点,占全国进口总值的49.81%,所占比重比上年同期下降3.42个百分点。①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外商投资产业分布的调整。我国利用外资一直以制造业为主,占三分之二以上,服务业占外商投资产业的比例不高,不到30%甚至更少。2002~2005年,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分别为140.11、131.36、122.28和116.79亿美元,占全部外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6.57%、24.55%、20.17%和19.36%,[6]比重呈不断下降趋势。

2006年,这一趋势发生逆转,工业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近6年来首次下降,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迅猛增长。2011年1至10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45.13亿美元,同比增长20.65%,占同期使用外资总额的47.9%。从产业链看,低端制造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吸收外资的数量进一步减少,更多资金流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吸引外资进一步减少,这将进一步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主体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迅速发展,贸易顺差也进入持续扩大阶段,加工贸易曾经是外贸顺差的主要来源。但当前加工贸易呈现比重逐渐下降的新特点,说明我国进出口贸易方式正在逐渐改善,这有利于贸易失衡状况的进一步调整,进一步减少基于外汇供给增加的货币投放量,缓解当前通胀压力。加工贸易比重下降和外资主体地位下降,一方面促进加工贸易企业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提高了内资企业的参与度,减少贸易利润外流,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我国企业和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但面对国内外不确定因素的增多,加工贸易发展速度在放缓的同时,对我国吸纳就业的能力也有所收缩,不利于扩大劳动力就业和人力资本积累,尤其不利于大量农业劳动力向非农就业的转变。同时,成本上涨推动加工贸易增值率的下降说明我国加工贸易的产业链短、辐射范围窄、处于价值链低端,而且出口的产品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一特点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也不利于我国加工贸易在效益水平上的改善和价值链的提升。

三、对策

我国加工贸易的新特点非常值得关注,因为它关乎我国贸易收支平衡和加工贸易增值率的提高,更关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方向。为继续保持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实现出口商品结构和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首先,制定一般贸易发展目标,在稳定加工贸易对贸易增长贡献的同时,逐步加大一般贸易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加工贸易进出口净额与货物贸易进出口净额呈弱正相关关系,这表明加工贸易对贸易顺差的影响逐渐减弱。因此,改善我国贸易顺差的重点应从加工贸易转移至一般贸易,发挥一般贸易改善贸易失衡状况的作用,实现从总量调整向结构调整的转变。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转变以加工贸易方式为主的传统贸易增长方式,鼓励一般贸易的发展。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2篇

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分工、进行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同时成为我国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改变了我国的贸易结构,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对我国加工贸易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跨国公司对经营战略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在全球范围内重新进行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整合,以建立并深化新的竞争优势活动。这种调整的直接结果是导致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企业价值链结构和产业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即跨国公司开始从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以及下游的各个产业全面进入中国。这为我国加工贸易在产业全球化背景下的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中国以其巨大的潜在市场、丰富的廉价劳动力和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吸引着来自全球的直接投资,加工贸易成为其投资方式的首选。我国加工贸易经过20多年来的发展,己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加工贸易涉及我国大部分产业,在利用外资、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及管理方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加工贸易存在规模大质量低,大部分仍处于附加值较低的制造环节等弊端。目前越来越多的加工贸易型企业已经意识到了提高加工贸易增值含量的重要性。加工贸易的进一步发展直接关系到未来我国在世界贸易发展中的地位,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发展走势。

自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发展加工贸易以来,加工贸易获得了“爆炸式”增长。由表1可以看出,我国加工贸易总量逐年上升,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方式。据统计,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由2000年的2302亿美元逐步上升到2008年的10536亿美元,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降至9093.20亿美元,但是中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反比2008年略有增加(见表1)。加工贸易出口以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扩大,加工贸易产品结构逐步调整,机器及设备、电气及电子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等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日益增加。与此同时,我国加工贸易地区间发展却很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基础好、发展快、规模大,而中西部地区无论从发展规模还是从发展速度上看都与东部沿海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加工贸易的对象国主要集中于西方发达国家并积累了大量的贸易顺差,使得人民币的升值压力进一步加大,使我国和西方国家的贸易摩擦日益增多。鉴于此,我国政府制定了许多政策以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在新的政策背景下,我国将如何利用政策手段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已成为关注的焦点。

二、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特点

1.外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企业中所占比重较大

加工贸易活动以沿海地区的对外加工装配活动开始,早期以国内企业为主。80年代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一直不高,1990年才达到28.8%,90年代后,外商来华投资迅速增加,1994年超过一半,达到56.1%。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主体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80年代来华从事加工贸易的主要是港商,进入90年代,大量台商来大陆投资,90年代后期以来,越来越多的大型跨国公司来我国投资。目前,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己有近400家在华投资建厂。2008年,在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达到8906.1亿美元,增长了7.1%。比起2008年内资企业的出口,增速要高出1.4个百分点。而同时,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的国有企业额度为969亿美元,由上年的增长18%逆转为下降1.2%;私有企业的这一数额为4773亿美元,增长21.8%。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加工贸易还是主要在外资的主导下进行的出口导向型的加工贸易。如表2所示,2000-2009年间,在华外资企业的进出口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均在70%以上。可以说我国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主要是由于外资企业做出的贡献。

2.进料加工成为我国加工贸易的主要经营模式

我国加工贸易早期是以来料加工为主,1980年我国来料加工进出口额为13.3亿美元,占当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79.8%。1989年进料加工出口额首次超过来料加工出口额,占加工贸易出口额的53.1%。随后,随着外商在华投资日益增加,因为外商投资企业比内资企业更倾向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所以进料加工迅速发展并取代了来料加工在加工贸易中的主导地位。到2009年,进料加工贸易占加工贸易的比重上升为81.36%,而来料加工贸易所占比重下降到18.63%,进料加工贸易已远远超过了来料加工贸易,成为当前我国加工贸易的主要贸易方式。

3.劳动密集型产品向技术密集型产品过渡

早期,我国的加工贸易以纺织、服装、玩具、鞋帽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1992年以后,随着跨国公司对我国投资的增加,加工贸易的产业特点发生变化,技术水平和分工档次逐步得到提高,加工贸易开始由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逐步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如表4,2000年以来,在三大产品的出口中,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中加工贸易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呈现上升的趋势,而相对比的纺织品服装产品出口中加工贸易所占比重逐步下降。2005年,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五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国。据海关统计,2008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中,机电产品为5325.9亿美元,增长10.6%,增速回落12.6个百分点,占当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78.9%,所占比重提高0.9个百分点。此外,加工贸易出口服装及衣着附件259.2亿美元,增长6.1%,增速回落3.4个百分点。另外,加工贸易中,高技术产品发展极为迅速,所占比重连年提高,在这之中,还是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力军。2008年高新技术产品(与机电产品分类有交叉)出口4156.1亿美元,增长13.1%。加工贸易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是我国工薪技术产品出口中的重要增长来源。这也进一步的表明,我国加工贸易的产品档次在不断提升,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4.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

虽然,我国加工贸易从东南沿海地区发展起来后,虽然已经遍及全国,但是仍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广东、上海、江苏、山东和福建这5个沿海省份。这5个东南沿海省份加工贸易共占我国加工贸易出口和进口的80%以上,其中广东的加工贸易占全国的1/2。形成这种分布的原因主要与东南沿海地区的地理优势有关。此外,这些省市在加工贸易发展中首先享受到了某些特殊待遇,这些特殊待遇对这些省市加工贸易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东南沿海土地资源紧缺,劳动成本上升,目前这种状况正在悄悄的变化。部分产业特别是传统产业的加工贸易逐渐失去了竞争优势,开始向中西部或本地区不发达地区转移。2007年上半年,东部沿海省市加工贸易出口额占全国加工贸易出口额的97.3%。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占比为2.7%,比2006年同期提高了0.5个百分点,改变了中西部加工贸易比重五年保持2.2%不变的格局。山西、陕西、江西等中西部省份加工贸易出口增幅达到68%~25%。

三、我国现阶段加工贸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外贸依存度过高外贸依存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外贸易总额占该国或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它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经济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和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2007年以前我国外贸依存度一直保持增长趋势,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国传统加工贸易的特点是大进大出,并且这种贸易模式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主导地位。近年来我国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很大部分是由进出口数量扩张构成的,其中加工贸易占了很大一部分。在全球经济贸易自由化过程中,我国由于外贸依存度过高,受国际经济波动较为明显,比较难保持稳定增长。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其发展状况决定着我国整个对外贸易状况。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水平较低,科技含量不高,加工的产品仍然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缺乏竞争力,这就导致我国对外贸易出口缺乏增长潜力,发展后劲不足。值得庆幸的是,这种情况从2008年开始已经有所好转,如图1所示,2008年开始,我国外贸依存度曲线出现拐点并呈现下降趋势。

2.加工贸易顺差过大,贸易摩擦加剧

从表5中可以看到,我国的连续多年的对外贸易顺差除了个别年份外,主要是由加工贸易产生的。我国从1994年开始连续16年出现贸易顺差,在2004年以前顺差都在500亿美元以内,从2005年起贸易顺差大幅增加,2007年贸易顺差达到2618.26亿美元,2008年为2981.31亿美元,2009年虽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出口受阻,但贸易顺差仍有1960.70亿美元,加工贸易是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巨额的贸易顺差令中国宏观经济承受了巨大压力,也引起中国与贸易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多。我国加工贸易顺差的形成首先源于我国与欧美国家以及东亚新兴经济体之间的“三角贸易”关系。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得益于我国对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产业转移的承接,因此我国加工贸易要从东亚国家和地区进口原辅材料、零配件、中间产品等,在国内组装后仍然出口到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从而将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对欧美国家的贸易顺差转嫁给我国,这形成了我国对欧美国家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也形成了我国对韩国等国家的贸易逆差。其次,由于对原产地认定的分歧,对香港地区转口贸易的统计差异进一步夸大了中国对欧美国家的贸易顺差。在美国的统计中,经香港对大陆的出口被统计为对香港出口,而非对中国大陆出口;而中国经香港对美的出口,仍被统计为自中国的进口。中国的统计则相反,在加工贸易过程中,我国只是从事其中的加工环节,贸易顺差并不代表在贸易中获得了相应的贸易利益。因此,美国统计的双边贸易逆差夸大了贸易不平衡状况,而中国的统计则低估了实际情况。第三,以外资企业为主体的加工贸易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大量通过内部贸易和转移定价,进口外国料件,从而进一步加剧了贸易顺差,助推了贸易摩擦的发展。贸易不平衡使得我国在贸易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尤其是一些政客出于政治动机,夸大贸易不平衡问题,以期在对华交往中取得主动地位。目前,由加工贸易所形成的贸易顺差已经成为我国与主要贸易国之间贸易摩擦的主要因素之一。

3.加工贸易增值率不高

我国加工贸易重心虽然从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但是这种变化并没有带来更多的附加值。如表6所示,2000~2009年我国加工贸易增值率虽然总体趋势上有所增长,但是相对于加工贸易额的大幅增长,加工贸易增值率的增长显得微小而缓慢。2007-2009年虽然增值率较高,但由于没有分别产品来考虑进口和出口,因此根据上表公式计算出来的增值率有时并不准确,事实上,这2007年和2008年我国加工贸易实际增值率分为46.5%和53.7%,增值仍然不理想。而加工贸易增值率的缓慢增长又导致了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利润的大量外流。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国内加工贸易企业在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中所从事的仍然是劳动密集型环节,在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和售后服务等环节所构成的产业链条中只承接对零部件的简单加工组装等低附加值环节。因而加工贸易增值率增长缓慢、经济效益低下。另外,我国加工贸易企业中,外资企业占80%以上。加工贸易为外资企业创造了便利条件,使其可以绕开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限制,充分利用我国廉价的劳动力,所以加工贸易的大部分利润都被外商获取。据统计在来料加工中,我国加工企业只能获得占出口总额7%~9%的工缴费,其余大量增值部分都被外商获得。

4.“飞地效应”明显

“飞地效应”是指外商投资的加工贸易活动既不使用东道国国内原材料,也不存在对东道国国内企业的示范效应和扩张效应,仅仅是利用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条件和低廉的要素成本。目前我国加工贸易大都仍处在劳动密集型且技术含量不高的加工环节,仅有的部分高技术、深加工产品的出口往往也存在加工过程短暂、增值不高的问题,真正体现技术水平和要素含量的高新技术设备和中间投入品等生产要素都需要从国外进口。在整个加工贸易的科研开发、产品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售前和售后服务等业务环节的价值链中,我国企业处于产业链条低端,特别是对中上游产业,如原材料工业等基础产业的带动作用小。加工贸易通常只是个别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一种贸易方式,即使具有一定的贸易规模,也主要局限于部分企业和少数相关企业,整体规模的扩大对其他企业和地区的辐射作用不大。因而加工贸易的发展就不能给国内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市场,也就很难通过加工贸易带动相关工业发展以实现产业结构的改善与升级。更严重的是,加工贸易大量进口我国已经具备生产能力的原材料,使得原本开工不足的国内原材料企业境况更加恶化,一方面加工贸易“大进大出”声势浩大;另一方面,国产原材料无人问津,企业濒临倒闭。这些都表明我国的加工贸易优势还是体现在最终的产品总量上,并不具备生产技术上的优势,原材料和零部件过分的依赖进口,国内加工贸易的产业链条没有建立起来,加工贸易对东道国或地区的产业关联促进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没有大规模地、有效地带动基础产业的改造和进步,产业结构没得到应有的优化和升级,“飞地效应”明显。五、处在价值链低端环节中国加入WTO以后,我们面临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产品内分工环境中,决定现在和未来中国在国际分工交换中所获利益的,不再取决于国际产业内分工下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研究什么、出口什么,而是取决于参与了哪些层次的国际分工,是以什么样的要素、什么层次的要素参与国际分工,对整个价值链的控制能力有多少。在当前国际分工的金字塔结构中,中国可以说仍然处于底部,中国的富裕资源只有劳动力,最为稀缺的是技术,而且耕地、石油、天然气、资本等也都是相当紧缺的资源。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有比较优势,资源密集型产品、资本密集型产品、技术密集型产品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比较劣势。这种贸易格局不仅使中国在加工贸易的国际竞争中只能控制生产中的低附加值加工环节,也面临着发达国家的反倾销诉讼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更低成本的竞争摩擦。摆脱底部依赖,向上层产业升级已经成为中国加工贸易能否生存发展的关键所在。虽然表面上近年来中国也在生产附加值高的产品,但中国没有像韩国和日本那样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虽然在出口中,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表现为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出口比例的不断增长,但是我国主要还是在劳动密集型环节和低附加值环节参与国际分工,仍然处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

5.加工贸易内外部结构失衡

(1)我国加工贸易的内部区域发展不平衡

我国加工贸易的内部区域发展不平衡,削弱了我国经济整体发展的能力。我国加工贸易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东部沿海城市和地区,其在总加工贸易中的比重已经远远超过中西部地区。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山东省、天津市的加工贸易出口额列居全国前五位;中西部地区20个省、市、自治区的加工贸易比重为2.21%。我国加工贸易地区分布的不均衡可能会导致我国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丧失。廉价劳动力优势是支撑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重要动力,但加工贸易布局的不合理导致了我国沿海地区的劳动力生活费用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的优势正在被削弱。此外,东部地区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会产生较强的“虹吸效应”,将中西部地区有限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吸走,导致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一些高耗能的中间原料的生产领域,加工贸易在沿海和内地之间也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传递和转移机制。这对于进一步挖掘我国劳动力优势,发展加工贸易、平衡地区发展、形成合理产业阶梯,在未来均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2)我国加工贸易的外部结构过于集中

我国的加工贸易对象国主要集中于西方发达国家。2005年加工贸易对美国、中国香、欧盟、日本四大市场共出口3303亿美元,占全年加工贸易出口额的79.9%。其中美国出口1061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额的25.8%;对中国香港、欧盟和日本出口分达到928亿美元、700亿美元和614亿美元,三者占加工贸易出口额的54.1%。同期加工贸易自中国台湾、日本、韩国和东盟进口额达到2894亿美元,占加工贸易进口总额的42.4%。可见,我国加工贸易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的依存度较大,容易受到这些国家地区经济波动的影响。

6.对加工贸易的监管存在问题

(1)早期加工贸易准入门槛过低,后遗症逐步显现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要吸引外资来中国投资,国家对加工贸易的准入门槛相应放低。经过近30年的发展,早期一些不合理的加工贸易项目弊端逐渐暴露,如高能耗、低环保等问题。商务部《2005年春季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统计,2005年一季度我国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出现较快增长,如生铁及镜铁出口增长10.8倍、钢坯及粗锻件增长9.7倍等。从某种意义上说,出口高耗能产品就相当于出口能源。鉴于此,2007年12月2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了2007年110号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589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该目录主要涉及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食品、饮料、矿产品、化学产品、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及制品、铝制品。还有一些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制品也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如皮革制品、动物毛及其织物、鞋靴类、首饰制品、眼镜、钟表、杂项制品;铁矿石、生铁、废钢、钢坯、钢锭、稀土原矿、磷矿石等。可以认为从全国范围内抬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是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开始。

(2)当前对加工贸易的监管困难

长期以来,我国对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区域、不限企业、不限商品的宽松保税政策。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这种宽松政策并没有给监管造成太大的压力。但是,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这一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另外,由于国家税务机关与海关之间实行分头管理,两部门之间难免出现一些脱节现象,税务部门难以对加工贸易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并且走私者利用加工贸易的名义,偷漏税款,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同时对国内相关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造成了极度不平等的市场竞争格局。此外,加工贸易走私还容易造成社会腐败问题。

四、人民币升值对加工贸易的影响

随着人民币升值压力的不断加大,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告,将人民币交易价格从1美元兑换8.2765元人民币调整为1美元兑换8.11元人民币,升值2.6%。从此中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截止到2010年3月,人民币汇率一直稳定在至1美元兑换6.825-6.826元人民币之间。巨额的外贸顺差以及对人民币汇率的上升预期是导致人民币汇率上升的直接原因。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于中国加工贸易产生很大的影响。

1.人民币升值与加工贸易的关系

加工贸易积累了大量的外汇盈余。我国一直以来实行的都是出口导向型贸易政策,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并以此作为考核企业与地方政府政绩的主要标准。在这种机制作用下,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官员都以出口创汇作为衡量企业发展的标准,使贸易发展方向出现偏差。由于加工贸易产品出口创汇能力更强,销售渠道畅通,所以通过加工贸易我国产生了大额贸易顺差,积累了大量的外汇盈余。大量外汇盈余导致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中国贸易部门过去十几年的快速增长与国内的经济发展是不协调的。因为中国贸易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并且外资企业以加工贸易为主,贸易部门与其它经济部门联系不紧密,所以积累起来的大量外汇盈余不能被其它部门所利用,这就造成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这也正说明了中国整体经济的落后性。如果贸易部门对其它部门具有显著的带动作用,那么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应足以吸纳掉这些外汇盈余。因此,我国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层次比较低,对国内其它经济部门缺乏关联带动效应,积累的外汇盈余不能被国内其它经济部门所利用,是造成人民币升值的内部原因。

2.人民币升值对加工贸易产生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加工贸易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影响其贸易变化的主要因素是劳动力的相对价格。当人民币升值时,以外币表示的中国劳动力价格上升,从中国产品的竞争力下降,出口量减少;而以本币表示的外国劳动力价格下降,从而外国产品的竞争力增强,加工贸易产品的进口量增加。现阶段,人民币升值必然会使出口企业由于成本提高而减少出口,减少就业。当我国技术有所进步产业结构更为合理具备竞争优势时,应当是人民币升值的时机。在我国没有核心技术与核心竞争力的情况下,人民币升值势必对出口不利,可能会使加工贸易部门萎缩。由于中国出口的产品大多属于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受阻必然会增加就业压力,外汇收入也可能减少。

加工贸易对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加工贸易的特点是大进大出,所以人民币升值虽然使出口变得困难,但由于进口中间产品的价格下降,可能抵消人民币升值带来的价格上升的压力。此外,人民币升值对不同行业影响也是不同的。对劳动密集型行业而言,由于价格对其产品的需求影响较大,所以人民币升值会使其出口产品价格上涨,需求减少。对技术密集型行业而言,由于高新技术产品对价格的变动反应并不敏感,所以人民币升值导致出口产品价格上涨对产品需求影响较小,反而升值会使其创汇能力提高。

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解决人民币升值带来的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转型升级,可以消耗大量外汇去购买先进技术设备,从而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反过来又会促进其进一步升级。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就是经历了这样一个产业升级过程。通过产业结构升级使其产品竞争力提高,从而使该国货币存在一个真实的升值压力,进而将国内一些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到国外,进行直接投资,从而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所以中国大力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人民币升值压力下的必然选择。

五、后危机时代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的挑战

1.金融危机对中国加工贸易的影响

在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出口和投资一直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其中出口贸易已经占据了GDP的40%左右,而中国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本轮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的出口贸易深受影响,而其中最直接的影响是中国的出口型加工企业,尤其是那些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企业。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08年全国进出口总值为25616.3亿美元,同比增长17.8%,比2007年回落5.7个百分点,出口同比增长17.2%,比2007年回落8.5个百分点;其中,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出口额为1105.2亿美元,同比下降4.8%,比2007年回落27.6个百分点,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为5646.6亿美元,同比增长12.6%,比2007年回落8个百分点。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出口增长速度开始放慢,而且加工贸易进出口的月度数据同比下降更是明显,这说明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特别对加工制造业的影响是巨大的。加工贸易的大幅下降严重影响中国整体贸易水平,高度依赖出口的中国经济增长也就会受到很大冲击。而加工贸易转内销也是增长乏力,其中成品转内销继续萎缩。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化和蔓延,新订单大幅下降,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双双出现萎缩,这不但加大了我国承接国际资本、技术和产业转移的难度,还可能带来大规模的撤资风险。以上情况显示,国际金融危机对于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确实带来巨大冲击。作为出口增长中最为迅速的环节,加工贸易的下滑将对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增长、就业、财政收入、社会稳定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就目前的形势而言,由于中国主要出口市场的西方发达国家深陷衰退,短期内难以逆转,需求进一步下降,订单减少,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加工贸易所面临的冲击还将进一步加剧。

2.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的挑战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中国加工贸易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很多出口加工企业在这次危机面前深受影响,但也给中国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挑战。金融危机后,国际贸易环境将更变幻莫测。首先,随着危机影响的加深,美欧等国将进一步减少对中国产品的需求;其次,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际市场疲软,消费萎缩,客户资源显得十分有限,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最后,危机致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订单进一步减少,中国将遭遇更频繁的贸易壁垒。从国家政策层面来说,中国的一些政策法规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这些政策已经暴露出了不能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状况。此外,一些政策法规(如税收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及地方政府引资政策等)制定实施中的不完备现象和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力度不够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抑制了知识扩散与加工贸易升级。

中国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虽然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有所增长,但主要是利用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和技术。由于中国产业技术水平的落后,一方面使得国内配套企业生产的产品在质量和标准上很难达到加工贸易企业的要求,加工贸易企业主要依靠国外进口或少数外资配套企业生产的产品,本土化程度不高,阻碍了加工贸易企业向上游进行转移;另一方面影响了跨国公司将更高技术水平和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到中国。这表现在国内企业对高端原材料、零部件和高端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欠缺。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3篇

改革开放以来, 加工贸易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分工、进行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同时成为我国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因为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改变了我国的贸易结构, 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对我国加工贸易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20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跨国公司对经营战略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 在全球范围内重新进行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整合, 以建立并深化新的竞争优势活动。 这种调整的直接结果是导致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企业价值链结构和产业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即跨国公司开始从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以及下游的各个产业全面进入中国。 这为我国加工贸易在产业全球化背景下的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中国以其巨大的潜在市场、 丰富的廉价劳动力和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吸引着来自全球的直接投资,加工贸易成为其投资方式的首选。我国加工贸易经过 20 多年来的发展,己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加工贸易涉及我国大部分产业,在利用外资、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及管理方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的加工贸易存在规模大质量低,大部分仍处于附加值较低的制造环节等弊端。目前越来越多的加工贸易型企业已经意识到了提高加工贸易增值含量的重要性。 加工贸易的进一步发展直接关系到未来我国在世界贸易发展中的地位,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发展走势。自上世纪 70 年代末我国发展加工贸易以来,加工贸易获得了“爆炸式”增长。由表 1 可以看出,我国加工贸易总量逐年上升, 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方式。 据统计,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由 2000年的 2302 亿美元逐步上升到 2008 年的 10536 亿美 元 , 受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2009 年 降 至9093.20 亿美元,但是中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反比 2008 年略有增加(见表 1)。 加工贸易出口以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 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扩大,加工贸易产品结构逐步调整,机器及设备、 电气及电子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等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日益增加。与此同时, 我国加工贸易地区间发展却很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基础好、发展快、规模大, 而中西部地区无论从发展规模还是从发展速度上看都与东部沿海地区存在较大差距。 我国加工贸易的对象国主要集中于西方发达国家并积累了大量的贸易顺差, 使得人民币的升值压力进一步加大, 使我国和西方国家的贸易摩擦日益增多。鉴于此,我国政府制定了许多政策以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在新的政策背景下,我国将如何利用政策手段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已成为关注的焦点。

二、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特点

1.外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企业中所占比重较大

加工贸易活动以沿海地区的对外加工装配活动开始,早期以国内企业为主。 80 年代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一直不高,1990 年才达到 28.8%,90 年代后, 外商来华投资迅速增加,1994 年超过一半,达到 56.1%。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主体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80 年代来华从事加工贸易的主要是港商,进入 90 年代,大量台商来大陆投资,90 年代后期以来, 越来越多的大型跨国公司来我国投资。目前,全球最大的 500 家跨国公司己有近 400 家在华投资建厂。2008 年 ,在加工贸易进出口中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达到 8906.1 亿美元, 增长了 7.1%。 比起2008 年内资企业的出口, 增速要高出 1.4 个百分点。而同时,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的国有企业额度为 969 亿美元,由上年的增长 18%逆转为下降1.2%;私有企业的这一数额为 4773 亿美元,增长21.8%。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加工贸易还是主要在外资的主导下进行的出口导向型的加工贸易。 如表 2 所示,2000-2009 年间,在华外资企业的进出口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均在 70%以上。可以说我国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主要是由于外资企业做出的贡献。

2.进料加工成为我国加工贸易的主要经营模式

我国加工贸易早期是以来料加工为主,1980年我国来料加工进出口额为 13.3 亿美元,占当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 79.8%。 1989 年进料加工出口额首次超过来料加工出口额, 占加工贸易出口额的 53.1%。 随后, 随着外商在华投资日益增加, 因为外商投资企业比内资企业更倾向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所以进料加工迅速发展并取代了来料加工在加工贸易中的主导地位。 到 2009 年,进料加工贸易占加工贸易的比重上升为 81.36%,而来料加工贸易所占比重下降到 18.63%,进料加工贸易已远远超过了来料加工贸易, 成为当前我国加工贸易的主要贸易方式。

3.劳动密集型产品向技术密集型产品过渡

早期,我国的加工贸易以纺织、服装、玩具、鞋帽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 1992 年以后,随着跨国公司对我国投资的增加, 加工贸易的产业特点发生变化,技术水平和分工档次逐步得到提高,加工贸易开始由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逐步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 如表 4,2000 年以来,在三大产品的出口中, 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中加工贸易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呈现上升的趋势,而相对比的纺织品服装产品出口中加工贸易所占比重逐步下降。 2005 年,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五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国。据海关统计,2008 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中,机电产品为 5325.9 亿美元,增长 10.6%,增速回落 12.6 个百分点,占当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 78.9%,所占比重提高 0.9 个百分点。 此外,加工贸易出口服装及衣着附件 259.2 亿美元, 增长6.1%,增速回落 3.4 个百分点。 另外,加工贸易中,高技术产品发展极为迅速,所占比重连年提高,在这之中,还是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力军。 2008 年高新技术产品 (与机电产品分类有交叉) 出口4156.1 亿美元,增长 13.1%。 加工贸易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 是我国工薪技术产品出口中的重要增长来源。这也进一步的表明,我国加工贸易的产品档次在不断提升,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4.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

虽然, 我国加工贸易从东南沿海地区发展起来后,虽然已经遍及全国,但是仍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广东、上海、江苏、山东和福建这 5 个沿海省份。 这 5 个东南沿海省份加工贸易共占我国加工贸易出口和进口的 80%以上,其中广东的加工贸易占全国的 1/2。 形成这种分布的原因主要与东南沿海地区的地理优势有关。此外,这些省市在加工贸易发展中首先享受到了某些特殊待遇, 这些特殊待遇对这些省市加工贸易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东南沿海土地资源紧缺,劳动成本上升,目前这种状况正在悄悄的变化。部分产业特别是传统产业的加工贸易逐渐失去了竞争优势,开始向中西部或本地区不发达地区转移。2007 年上半年,东部沿海省市加工贸易出口额占全国加工贸易出口额的 97.3%。 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占比为 2.7%, 比 2006 年同期提高了 0.5 个百分点, 改变了中西部加工贸易比重五年保持2.2%不变的格局。 山西、陕西、江西等中西部省份加工贸易出口增幅达到 68%~25%。

三、我国现阶段加工贸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外贸依存度过高

外贸依存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外贸易总额占该国或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它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经济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和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 2007 年以前我国外贸依存度一直保持增长趋势, 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国传统加工贸易的特点是大进大出, 并且这种贸易模式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主导地位。 近年来我国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很大部分是由进出口数量扩张构成的,其中加工贸易占了很大一部分。在全球经济贸易自由化过程中, 我国由于外贸依存度过高,受国际经济波动较为明显,比较难保持稳定增长。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其发展状况决定着我国整个对外贸易状况。 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水平较低,科技含量不高,加工的产品仍然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缺乏竞争力,这就导致我国对外贸易出口缺乏增长潜力, 发展后劲不足。 值得庆幸的是,这种情况从 2008 年开始已经有所好转,如图 1 所示,2008 年开始,我国外贸依存度曲线出现拐点并呈现下降趋势。

2.加工贸易顺差过大,贸易摩擦加剧

从表 5 中可以看到, 我国的连续多年的对外贸易顺差除了个别年份外, 主要是由加工贸易产生的。 我国从 1994 年开始连续 16 年出现贸易顺差, 在 2004 年以前顺差都在 500 亿美元以内,从2005 年起贸易顺差大幅增加,2007 年贸易顺差达到 2618.26 亿美元,2008 年为 2981.31 亿美元,2009 年虽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出口受阻,但贸易顺差仍有 1960.70 亿美元, 加工贸易是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 巨额的贸易顺差令中国宏观经济承受了巨大压力, 也引起中国与贸易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多。我国加工贸易顺差的形成首先源于我国与欧美国家以及东亚新兴经济体之间的“三角贸易”关系。 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得益于我国对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产业转移的承接,因此我国加工贸易要从东亚国家和地区进口原辅材料、零配件、中间产品等,在国内组装后仍然出口到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市场, 从而将日本和亚洲 “四小龙”对欧美国家的贸易顺差转嫁给我国,这形成了我国对欧美国家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 也形成了我国对韩国等国家的贸易逆差。其次,由于对原产地认定的分歧, 对香港地区转口贸易的统计差异进一步夸大了中国对欧美国家的贸易顺差。 在美国的统计中, 经香港对大陆的出口被统计为对香港出口,而非对中国大陆出口;而中国经香港对美的出口,仍被统计为自中国的进口。中国的统计则相反,在加工贸易过程中,我国只是从事其中的加工环节, 贸易顺差并不代表在贸易中获得了相应的贸易利益。因此,美国统计的双边贸易逆差夸大了贸易不平衡状况, 而中国的统计则低估了实际情况。 第三,以外资企业为主体的加工贸易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大量通过内部贸易和转移定价, 进口外国料件, 从而进一步加剧了贸易顺差,助推了贸易摩擦的发展。贸易不平衡使得我国在贸易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尤其是一些政客出于政治动机,夸大贸易不平衡问题, 以期在对华交往中取得主动地位。 目前, 由加工贸易所形成的贸易顺差已经成为我国与主要贸易国之间贸易摩擦的主要因素之一。

3.加工贸易增值率不高

我国加工贸易重心虽然从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 但是这种变化并没有带来更多的附加值。 如表 6 所示,2000~2009 年我国加工贸易增值率虽然总体趋势上有所增长,但是相对于加工贸易额的大幅增长, 加工贸易增值率的增长显得微小而缓慢。 2007-2009 年虽然增值率较高, 但由于没有分别产品来考虑进口和出口, 因此根据上表公式计算出来的增值率有时并不准确,事实上,这 2007 年和 2008 年我国加工贸易实际增值率分为 46.5%和 53.7%, 增值仍然不理想。 而加工贸易增值率的缓慢增长又导致了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利润的大量外流。分析其中的原因, 主要是由于国内加工贸易企业在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中所从事的仍然是劳动密集型环节,在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和售后服务等环节所构成的产业链条中只承接对零部件的简单加工组装等低附加值环节。 因而加工贸易增值率增长缓慢、 经济效益低下。 另外,我国加工贸易企业中,外资企业占 80%以上。加工贸易为外资企业创造了便利条件, 使其可以绕开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限制, 充分利用我国廉价的劳动力, 所以加工贸易的大部分利润都被外商获取。据统计在来料加工中,我国加工企业只能获得占出口总额 7%~9%的工缴费,其余大量增值部分都被外商获得。

4.“飞地效应”明显

“飞地效应”是指外商投资的加工贸易活动既不使用东道国国内原材料, 也不存在对东道国国内企业的示范效应和扩张效应, 仅仅是利用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条件和低廉的要素成本。目前我国加工贸易大都仍处在劳动密集型且技术含量不高的加工环节,仅有的部分高技术、深加工产品的出口往往也存在加工过程短暂、 增值不高的问题, 真正体现技术水平和要素含量的高新技术设备和中间投入品等生产要素都需要从国外进口。 在整个加工贸易的科研开发、产品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售前和售后服务等业务环节的价值链中,我国企业处于产业链条低端,特别是对中上游产业, 如原材料工业等基础产业的带动作用小。 加工贸易通常只是个别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一种贸易方式,即使具有一定的贸易规模,也主要局限于部分企业和少数相关企业, 整体规模的扩大对其他企业和地区的辐射作用不大。 因而加工贸易的发展就不能给国内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市场, 也就很难通过加工贸易带动相关工业发展以实现产业结构的改善与升级。更严重的是,加工贸易大量进口我国已经具备生产能力的原材料, 使得原本开工不足的国内原材料企业境况更加恶化,一方面加工贸易“大进大出”声势浩大;另一方面,国产原材料无人问津,企业濒临倒闭。这些都表明我国的加工贸易优势还是体现在最终的产品总量上,并不具备生产技术上的优势,原材料和零部件过分的依赖进口, 国内加工贸易的产业链条没有建立起来, 加工贸易对东道国或地区的产业关联促进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没有大规模地、 有效地带动基础产业的改造和进步, 产业结构没得到应有的优化和升级,“飞地效应”明显。 五、处在价值链低端环节中国加入 WTO 以后, 我们面临的国际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产品内分工环境中,决定现在和未来中国在国际分工交换中所获利益的,不再取决于国际产业内分工下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研究什么、出口什么,而是取决于参与了哪些层次的国际分工,是以什么样的要素、什么层次的要素参与国际分工,对整个价值链的控制能力有多少。在当前国际分工的金字塔结构中, 中国可以说仍然处于底部,中国的富裕资源只有劳动力,最为稀缺的是技术,而且耕地、石油、天然气、资本等也都是相当紧缺的资源。 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有比较优势,资源密集型产品、资本密集型产品、技术密集型产品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比较劣势。 这种贸易格局不仅使中国在加工贸易的国际竞争中只能控制生产中的低附加值加工环节, 也面临着发达国家的反倾销诉讼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更低成本的竞争摩擦。摆脱底部依赖,向上层产业升级已经成为中国加工贸易能否生存发展的关键所在。虽然表面上近年来中国也在生产附加值高的产品, 但中国没有像韩国和日本那样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虽然在出口中,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表现为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出口比例的不断增长, 但是我国主要还是在劳动密集型环节和低附加值环节参与国际分工, 仍然处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

5.加工贸易内外部结构失衡

(1)我国加工贸易的内部区域发展不平衡

我国加工贸易的内部区域发展不平衡, 削弱了我国经济整体发展的能力。 我国加工贸易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东部沿海城市和地区, 其在总加工贸易中的比重已经远远超过中西部地区。 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山东省、天津市的加工贸易出口额列居全国前五位;中西部地区 20 个省、市、自治区的加工贸易比重为 2.21%。我国加工贸易地区分布的不均衡可能会导致我国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丧失。 廉价劳动力优势是支撑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重要动力, 但加工贸易布局的不合理导致了我国沿海地区的劳动力生活费用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的优势正在被削弱。此外, 东部地区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会产生较强的“虹吸效应”,将中西部地区有限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吸走, 导致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一些高耗能的中间原料的生产领域, 加工贸易在沿海和内地之间也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传递和转移机制。 这对于进一步挖掘我国劳动力优势,发展加工贸易、平衡地区发展、形成合理产业阶梯,在未来均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2)我国加工贸易的外部结构过于集中

我国的加工贸易对象国主要集中于西方发达国家。 2005 年加工贸易对美国、中国香、欧盟、日本四大市场共出口 3303 亿美元,占全年加工贸易出口额的 79.9%。 其中美国出口 1061 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额的 25.8%;对中国香港、欧盟和日本出口分达到 928 亿美元、700 亿美元和 614 亿美元,三者占加工贸易出口额的 54.1%。 同期加工贸易自中国台湾、 日本、 韩国和东盟进口额达到2894 亿美元,占加工贸易进口总额的 42.4%。 可见, 我国加工贸易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的依存度较大,容易受到这些国家地区经济波动的影响。

6.对加工贸易的监管存在问题

(1)早期加工贸易准入门槛过低,后遗症逐步显现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要吸引外资来中国投资,国家对加工贸易的准入门槛相应放低。 经过近 30年的发展, 早期一些不合理的加工贸易项目弊端逐渐暴露,如高能耗、低环保等问题。商务部《2005年春季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 统计,2005 年一季度我国高能耗、 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出现较快增长,如生铁及镜铁出口增长 10.8 倍、钢坯及粗锻件增长 9.7 倍等。 从某种意义上说,出口高耗能产品就相当于出口能源。 鉴于此,2007 年 12月 21 日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了 2007 年110 号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 589 个 10 位海关编码商品。该目录主要涉及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食品、饮料、矿产品、化学产品、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及制品、铝制品。 还有一些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制品也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如皮革制品、动物毛及其织物、鞋靴类、首饰制品、眼镜、钟表、杂项制品;铁矿石、生铁、废钢、钢坯、钢锭、稀土原矿、磷矿石等。 可以认为从全国范围内抬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是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开始。

(2)当前对加工贸易的监管困难

长期以来,我国对加工贸易实行不限区域、不限企业、不限商品的宽松保税政策。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 这种宽松政策并没有给监管造成太大的压力。 但是,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 宽松政策中蕴藏的企业信誉风险就暴露出来。 部分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 利用加工贸易保税且无贸易管制的便利绕开我国对一般贸易进口的管制, 逃避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这一格局加大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难度。另外,由于国家税务机关与海关之间实行分头管理, 两部门之间难免出现一些脱节现象, 税务部门难以对加工贸易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并且走私者利用加工贸易的名义,偷漏税款,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同时对国内相关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造成了极度不平等的市场竞争格局。此外,加工贸易走私还容易造成社会腐败问题。

四、人民币升值对加工贸易的影响

随着人民币升值压力的不断加大,2005 年 7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告,将人民币交易价格从 1 美元兑换 8.2765 元人民币调整为 1美元兑换 8.11 元人民币,升值 2.6%。 从此中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截止到 2010 年 3 月,人民币汇率一直稳定在至 1 美元兑换 6.825-6.826元人民币之间。 巨额的外贸顺差以及对人民币汇率的上升预期是导致人民币汇率上升的直接原因。 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于中国加工贸易产生很大的影响。

1.人民币升值与加工贸易的关系

加工贸易积累了大量的外汇盈余。我国一直以来实行的都是出口导向型贸易政策,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并以此作为考核企业与地方政府政绩的主要标准。在这种机制作用下,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官员都以出口创汇作为衡量企业发展的标准,使贸易发展方向出现偏差。由于加工贸易产品出口创汇能力更强,销售渠道畅通,所以通过加工贸易我国产生了大额贸易顺差, 积累了大量的外汇盈余。大量外汇盈余导致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中国贸易部门过去十几年的快速增长与国内的经济发展是不协调的。 因为中国贸易的增长主要是由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 并且外资企业以加工贸易为主, 贸易部门与其它经济部门联系不紧密, 所以积累起来的大量外汇盈余不能被其它部门所利用,这就造成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这也正说明了中国整体经济的落后性。 如果贸易部门对其它部门具有显著的带动作用, 那么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应足以吸纳掉这些外汇盈余。因此,我国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层次比较低, 对国内其它经济部门缺乏关联带动效应, 积累的外汇盈余不能被国内其它经济部门所利用, 是造成人民币升值的内部原因。

2.人民币升值对加工贸易产生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加工贸易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影响其贸易变化的主要因素是劳动力的相对价格。 当人民币升值时,以外币表示的中国劳动力价格上升,从中国产品的竞争力下降,出口量减少; 而以本币表示的外国劳动力价格下降,从而外国产品的竞争力增强,加工贸易产品的进口量增加。现阶段, 人民币升值必然会使出口企业由于成本提高而减少出口,减少就业。当我国技术有所进步产业结构更为合理具备竞争优势时, 应当是人民币升值的时机。 在我国没有核心技术与核心竞争力的情况下,人民币升值势必对出口不利,可能会使加工贸易部门萎缩。 由于中国出口的产品大多属于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 出口受阻必然会增加就业压力,外汇收入也可能减少。加工贸易对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加工贸易的特点是大进大出,所以人民币升值虽然使出口变得困难, 但由于进口中间产品的价格下降, 可能抵消人民币升值带来的价格上升的压力。此外,人民币升值对不同行业影响也是不同的。对劳动密集型行业而言,由于价格对其产品的需求影响较大, 所以人民币升值会使其出口产品价格上涨,需求减少。对技术密集型行业而言, 由于高新技术产品对价格的变动反应并不敏感, 所以人民币升值导致出口产品价格上涨对产品需求影响较小,反而升值会使其创汇能力提高。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解决人民币升值带来的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转型升级,可以消耗大量外汇去购买先进技术设备,从而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反过来又会促进其进一步升级。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就是经历了这样一个产业升级过程。通过产业结构升级使其产品竞争力提高,从而使该国货币存在一个真实的升值压力,进而将国内一些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到国外,进行直接投资,从而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所以中国大力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人民币升值压力下的必然选择。

五、后危机时代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的挑战

1.金融危机对中国加工贸易的影响

在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出口和投资一直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其中出口贸易已经占据了 GDP 的 40%左右,而中国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 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本轮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的出口贸易深受影响, 而其中最直接的影响是中国的出口型加工企业, 尤其是那些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08 年全国 进 出 口 总 值 为 25616.3 亿 美 元 , 同 比 增 长17.8%,比 2007 年回落 5.7 个百分点,出口同比增长 17.2%,比 2007 年回落 8.5 个百分点;其中,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出口额为 1105.2 亿美元,同比下降 4.8%,比 2007 年回落 27.6 个百分点,进料加工 贸 易 出 口 额 为 5646.6 亿 美 元 , 同 比 增 长12.6%,比 2007 年回落 8 个百分点。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出口增长速度开始放慢, 而且加工贸易进出口的月度数据同比下降更是明显, 这说明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特别对加工制造业的影响是巨大的。加工贸易的大幅下降严重影响中国整体贸易水平, 高度依赖出口的中国经济增长也就会受到很大冲击。 而加工贸易转内销也是增长乏力, 其中成品转内销继续萎缩。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化和蔓延,新订单大幅下降,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双双出现萎缩,这不但加大了我国承接国际资本、 技术和产业转移的难度,还可能带来大规模的撤资风险。以上情况显示, 国际金融危机对于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确实带来巨大冲击。 作为出口增长中最为迅速的环节, 加工贸易的下滑将对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增长、就业、财政收入、社会稳定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就目前的形势而言,由于中国主要出口市场的西方发达国家深陷衰退,短期内难以逆转,需求进一步下降,订单减少,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加工贸易所面临的冲击还将进一步加剧。

2.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的挑战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 使得中国加工贸易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 很多出口加工企业在这次危机面前深受影响, 但也给中国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挑战。金融危机后,国际贸易环境将更变幻莫测。首先,随着危机影响的加深,美欧等国将进一步减少对中国产品的需求;其次,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际市场疲软, 消费萎缩, 客户资源显得十分有限,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最后,危机致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订单进一步减少,中国将遭遇更频繁的贸易壁垒。从国家政策层面来说,中国的一些政策法规的出台, 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这些政策已经暴露出了不能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状况。此外,一些政策法规(如税收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及地方政府引资政策等) 制定实施中的不完备现象和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力度不够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抑制了知识扩散与加工贸易升级。中国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虽然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有所增长,但主要是利用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和技术。由于中国产业技术水平的落后,一方面使得国内配套企业生产的产品在质量和标准上很难达到加工贸易企业的要求,加工贸易企业主要依靠国外进口或少数外资配套企业生产的产品,本土化程度不高,阻碍了加工贸易企业向上游进行转移;另一方面影响了跨国公司将更高技术水平和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到中国。 这表现在国内企业对高端原材料、零部件和高端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欠缺。

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1)跨国公司的战略控制。随着模块化生产技术的革新,企业间和国际间的分工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形成了全球生产网络, 而以 OEM 等外包生产方式为主发展起来的加工贸易企业,具有明显的全球价值链“嵌入”特征, 其结果是产业结构出现了 “微笑曲线”(见图2)。 由于处于“微笑曲线”的弧底,我国加工贸易产品增值率较低,而由外商控制的产业链上下游,其增值收益是国内加工贸易企业的 10 多倍,我国加工贸易“微笑曲线”的弧底日益加深,反映了我国贸易交易条件正日益恶化, 中国正在陷入加工贸易“微笑贫困陷阱”。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4篇

[关键词]深圳;进口促进;进口贸易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16-0008-03

1 深圳促进进口的背景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外贸政策的取向基本上是强调出口贸易的重要性,对进口贸易的供给效应及其在长期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重视不够,最终导致近几年来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出现了严重失衡,贸易顺差急剧扩大,累积了巨额的国际收支盈余。2012年我国贸易顺差2303.09亿美元,年末外汇储备近3.3万亿美元。应该说,我国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出口高速增长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压力功不可没,但进口总额长期低于出口总额,持续累积的巨额顺差有可能最终损害经济发展。近年来,中央做出了“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我国外经贸发展方式,进一步发挥进口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保障资源能源供应安全、促进贸易平衡、引导国内消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2012年外贸进出口总额4667.85亿美元,占全国比重的12.07%,顺差759.55亿美元,占全国比重的32.98%,深圳市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艰巨任务下,理应积极响应国家外贸战略转型要求并落实国家和广东省进口促进政策的具体措施。本文通过对深圳进口贸易的现状和特征进行分析,并对比苏州、广州、上海进口贸易的基本情况,为深圳进一步落实促进进口政策挖掘现实依据。

2 深圳进口贸易的现状和特征

2.1 深圳进口贸易总体趋势分析

2.1.1 进出口总额高速增长,但受外需影响波动幅度较大

自加入WTO后,关税壁垒逐步消除,深圳外贸环境大幅改善,对外贸易持续高速增长。2006―2012年,全市进出口额从2373.86亿美元飙升至4667.8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3.2%。进入2008年后,金融危机的蔓延和世界经济的收缩,导致了主要经济体市场需求疲软,进而引致工业生产停滞、贸易融资干涸,迅速拉低国际贸易规模。据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8年全市进出口额增速开始下滑,同比仅增长4.3%。2009年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更是同比下降了9.93%,为近30年来首次负增长。随着全球刺激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外部需求趋于稳定,2009―2010年深圳市进出口总额逐步回升,但受欧债危机拖累,2011年和2012年深圳进出口增长速度有所放缓。

2.1.2 进口增长速度整体低于全国平均速度

2006―2012年,深圳的进口总额年均增长率达12.40%,低于全国平均增长率16.01%。具体的,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内需疲软,进口增速呈明显下降趋势,2009年甚至一度出现负增长,但2010年进口又开始呈现高速增长,2011―2012年增长率小幅走低,2012年达12.70%(见图1)。

2.1.3 进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逐年下降

深圳进口总额从2006年的1012.90亿美元上升到2012年的1954.15亿美元,但进口总额占全国进口总额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从2006年的12.80%下降到2012年的10.75%,进口在引导市民消费,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贸易平衡方面发挥作用不明显(见图2)。

2.1.4 贸易顺差持续扩大

从总体上来看,进口额和出口额都有明显增长,但是进口额和出口额增长的幅度却明显不同,2006―2012年,进出口差额的变化可以清楚看到进出口存在较为明显的不平衡性。2012年深圳的贸易顺差达759.55亿美元,是2006年的2.18倍,占全国贸易顺差的32.98%(见图3)。深圳贸易不平衡的加剧与自身依靠加工贸易与外商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密切相关。

2.2 进口市场结构分析

2.2.1 亚洲是深圳进口的主要市场

深圳进口市场主要集中于亚洲各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台湾、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等。2011年,从中国台湾、日本、韩国的进口额占进口总值的32.63%。长期以来,深圳与这些国家和地区保持贸易逆差,逆差的重要原因是电子器件等产品的大量进口,这是由深圳加工贸易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地位所决定的(见图4)。

2.2.2 来自欧美市场进口增长平稳

美国、德国、法国和英国也是深圳的主要进口来源地。2008―2011年,除金融危机对美国进口市场略有影响外,包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巴西在内的欧美市场进口平稳增长。六国市场2011年进口额为2008年的1.1倍(见图5)。

2.3 进口经营主体和进口贸易方式分析

2.3.1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规模最大,占比呈下降趋势

从经营主体看,在深圳市对外贸易中,外资企业的进出口规模巨大,在全市对外贸易中处于支配地位。外资企业进口占全市对外贸易比重从2006年的73.74%下降为2011年的57.03%,但仍然充当对外贸易交往的主要角色(见表1)。

2.3.2 国有企业进口不断走低,民营企业进口异军突起

国有企业的进口额所占比重相对较小,长期呈不断下降的趋势,从2006年的15.8%下降到2011年的10%。2008―2009年出现负增长,2010年开始平缓增长。

民营、集体企业的竞争力表现异常突出,2006―2011年,进口额不断上升,所占的比重也不断增加,2006年约占全市进口总额的10.6%,2011年飙升到33.0%。一直以来,深圳市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深圳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尤其难得的是,在电子信息、生物科技、现代物流等产业,深圳民营企业的诸多创新居于行业翘楚的地位(见图6,图7)。

2.3.3 加工贸易占据半壁江山

加工贸易在深圳对外贸易中占有绝对优势,是深圳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源泉和动力。“大进大出”的特点决定了加工贸易在进口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加工贸易进口额从2009年的557.62亿美元增长到2011年的899.08亿美元,始终保持在50%以上(见表2)。

2.3.4 一般贸易进口持续上升,保税贸易发展潜力较大

2006―2009年,一般贸易的比重从2006年的21.3%上升到2009年32.1%。2009年以后占比基本稳定。2007―2011年一般贸易的进口量高速增长,但进口增速波动较大(见图8)。

深圳保税贸易一直维持在总贸易量的15%左右。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深圳的保税区功能有待进一步挖掘与创新,使保税贸易在促进深圳进口贸易中发挥重要作用。

3 深圳、苏州、上海和广州进口比较分析

3.1 四城市基本进口数据及共同特征

3.1.1 进口规模大,占全国份额高

观察深圳、苏州、上海和广州四个城市的基本进口数据,可以得到一些基本的规律性特征。

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四个城市的进口规模都较大,其中,上海进口规模居全国之首,上海市2012年进口额为2299.51亿美元,出口额2068.07亿美元,贸易逆差231.44亿美元,进口额占全国进口份额的12.65%;深圳仅次于上海,占全国进口份额的10.75%;苏州的进口规模也较大,占全国进口份额的7.21%;广州虽然仅占全国进口份额的3.2%,但进口规模在口岸城市中也占相当的比重。

3.1.2 进口增速波动较大、具有周期性特征

2008―2012年,四个城市的进口增长速度波动幅度大,且呈共振现象,周期特征明显。四城市的进口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显著,受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四城市进口增速同步下降,深圳、上海和苏州甚至出现负增长,随着国家刺激政策的出台和我国率先走出危机,2010年四个城市的进口出现高速增长,2011年开始,受欧债危机影响进口增幅有所放缓。

3.2 深圳和苏州、上海和广州的聚类特征明显

3.2.1 深圳和苏州贸易顺差持续扩大

2008―2012年,深圳和苏州的贸易顺差持续扩大,深圳的顺差一直居全国之首。最新数据显示,在贸易形势相对严峻的情况下,2012年深圳贸易顺差达759.5亿美元。苏州贸易顺差的特征与深圳类似,只是量上约为深圳的一半。

3.2.2 上海和广州基本平衡,略有逆差

上海市的进出口贸易基本平衡,略有逆差,2010年之后,由顺转逆的趋势基本确定,且逆差呈扩大的趋势。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市贸易逆差达到了-231.44亿美元。广州的贸易顺差除了在量上小于上海外,其他特征与上海类似(见表3)。

3.2.3 深圳和苏州以加工贸易进口为主要特征

深圳的加工贸易进口一直占据半壁江山,苏州的加工贸易进口由2009年的58.76%下降到2011年的49%,深圳和苏州加工贸易进口所占比重虽有下降趋势,但加工贸易进口的主体地位没有改变。

3.2.4 上海和广州以保税贸易和一般贸易进口为主要特征

2011年上海市的一般贸易、加工贸易、保税贸易进口额分别为1077.8亿美元、423.19亿美元、1463.44亿美元,上海的一般贸易、保税贸易在进口额和进口比重上都高于深圳,特别是保税贸易的进口,上海保税贸易进口的比重接近50%,加工贸易进口份额约为14.29%;广州的一般贸易的份额虽然从2009年的61.97%下降到2012年的54.36%,但一般贸易进口在广州的进口方式中仍居主体地位(见表4)。

3.2.5 历史、地理和政策差异决定了两类进口模式的不同

改革开放前,深圳的工业基础非常薄弱;苏州虽有一些工业底子,但实力并不雄厚。就外贸发展而言,深圳与苏州贸易规模都较小,但深圳优于苏州。改革开放后,深圳依托香港大力引进外资,发展加工贸易,逐步发展成以加工贸易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特征的出口规模居全国第一、进口规模居全国第二的现代化创新型城市。而苏州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以工业园区模式大力引进外资,承接上海部分制造业转移,加工贸易获得长足发展,经济总量跃居全国第四。

上海是我国近代最早被列强炮舰打开的通商口岸,新中国成立前就是亚洲最主要的工业和贸易中心城市。上海地理条件优越,位于太平洋西岸,面向东海,为我国最大的内河长江出口处,长江水道横贯我国东西、平分南北、流经重庆、武汉、南京等主要城市,上海还是我国大陆海岸线的中点,是北自辽宁大连港、南至广西北海港等我国沿海主要港口的重要中转站,上海是连接世界和我国内陆的纽带和桥梁。改革开放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初浦东开发开放后,上海逐步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国际航运和贸易中心,保税贸易和一般贸易蓬勃发展。广州也是我国历史上的重要通商口岸,广州面向南中国海,为西江、北江和东江的汇合处,广西、贵州、四川、江西、湖南等为其主要腹地,区域优势独特,改革开放前广州就具备一定的工业基础,由于毗邻港澳,外贸优势明显。改革开放后,广州一方面利用政策优势,吸引外商投资,与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城市竞争发展加工贸易;一方面凭借健全的商贸网络和完善的区域市场优势,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形成了一般贸易为主要特色的区域贸易中心。两类不同的进口模式是由历史、地理和政策因素综合形成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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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江.进口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7(4).

[3]王子先,杨正位.我国外贸顺差的成因、趋势与对策[J].国际贸易,2006(12).

[4]裴长洪.进口贸易结构与经济增长:规律与启示[J].经济研究,2013(7).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贸易结构;波动性特征;路径转换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模式面临以下几方面的冲击。一是贸易壁垒、贸易摩擦不断增加。中国很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来自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甚至是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在对外贸易不断扩张的同时,中国已成为每年遭受反倾销调查数目最多的国家。二是虽然中国已经成为贸易大国,进出口贸易量排名仅落后美国与德国,排名第三,但是中国仍然处于全球产业链的最低端,竞争力仅局限在不断压低劳动力成本上,而在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上却无法与发达国家展开竞争。贸易利益的获得已经不能仅仅取决于生产能力和生产量的大小,更要注重品牌及创新技术的提高。三是从《京都议定书》到哥本哈根会议,低碳经济必定是大势所趋。这间接的表明了我国不能再依靠能源、资源、劳动力数量的投入来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上,必须开拓新的增长模式,贸易模式必须探索新的路径。此外,联合国贸发组织认为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出口商品的附加值较低。

由华尔街开始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我国的对外贸易受到了强烈冲击,这不禁要问我国现有的贸易模式是否仍然适用?面对跨国公司全球生产网络的发展,贸易演进路径应该怎样调整?本文首先对中国1985年~2008年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与转换速度进行分析,然后希望从深层次上获得中国贸易结构升级的转换路径。

二、中国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1985-2008

传统文献中对贸易结构阶段性特征的分析主要有两类观点:一类是从比较优势出发分析我国的贸易结构转换,另一种是基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阶段的考量。他们的分析都能够很好的解释贸易结构的趋势性特征,但是却回避了贸易演进中可能出现的“拐点”和波动性特征,并且对贸易结构转换速度问题也重视不够。本文着重从贸易结构的波动性和贸易模式转换速度角度进行分析。

按照SITC分类标准,将所有出口商品按照要素密集度标准分为资源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并计算出每种类型产品的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本部分的分析数据基于1位数的SITC数据。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通常将SITC0-4类定义为初级产品,也被称为是资源密集型产品;SITC5-8定义为工业制成品,其中SITC5和SITC7类制成品一般被粗略的认为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SITC6和SITC8被认为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本文的数据来自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1985年~1992年来自Sitc.rev2;1993-2008数据来自Sitc.rev3,对两类数据按照分类标准进行了适当转换。从图1中,可以明显的发现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不仅呈现出明显的趋势性特征,而且各阶段的波动性特征也非常明显。本文按照波动性特征,将贸易结构演进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5年~1992年):在这一阶段,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贸易结构呈现出“双升一降”的变化特征,波动最为剧烈,并且贸易结构切换速度最快。1987年和1992年出现两次“剪刀差”形状。资本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占全部产品的份额各自上升将近一倍,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则迅速下降,由1985年的62%下降到1992年的18%,不及原来的1/3。劳动与资本密集型产品份额都对资源密集型产品份额进行了超越,并且两者之间的转换速度很快。这种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经济明显呈现粗放式增长特征,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是资本存量的不足,此时的经济动力只能依靠资源的开采与投入来推动。但是,资源密集型产品比重下降,劳动密集型产品比重上升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体现。中国是劳动力禀赋充裕的国家,而资源相对匮乏,根据静态要素禀赋理论,一国应当出口其要素禀赋相对充裕的产品。所以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比较优势得以集中体现。

第二阶段(1993年~2002年):这一阶段的明显特征是“双降一升”,贸易结构转换波动性减缓。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份额虽然仍然很高,但是出现拐点,进入下降通道。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仍然下降,但是在1998年~2002年间下降特征不再明显。而最为明显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份额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带动了经济的提升。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在这一阶段我国大力实施出口导向型贸易政策,东南沿海城市不断开放,加工贸易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同时,随着我国开放度的不断增加,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也不断增加。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是动态要素禀赋理论的体现,劳动力产品的比重的大力发展,使得我国积累了一定的资本,资本劳动比显著提高;再加上FDI在这个阶段的大力引进,导致了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的大幅上升。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比重出现了拐点,在1994年达到了61%的峰值水平,然后不断下降,而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仍然不断攀升,并且在这一阶段,这种比较优势之间的切换速度很快。

第三阶段(2003年~2008年):“这一阶段波动性最弱,趋势平稳”特征得到明显体现。如果说前两个阶段劳动力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对资源密集型产品份额是强势超越的话,那么资本密集型产品对劳动密集型产品份额的超越则显得动力不足。三种类型的密集型产品的份额保持趋势平稳特征,三者的离差都在10%以内。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份额达到了最低,将近6%;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平均保持在42%与52%。在这一阶段趋势平稳的特征,还表现在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比重向资本密集型产品之间的转换逐渐减弱,这是动态比较优势走向低速发展的特征体现。其中的原因是我国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甚至超过了部分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的贸易模式提升,不能只从数字角度看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的增加,更应该关注贸易效率和质量问题。

通过三个阶段的比较分析,我们发现近三十年来,我国的贸易结构不断升级,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不断降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先升后降,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不断升高。但是,从波动性特征来看,这种贸易结构转换的动力在逐渐减弱,三种份额已经进入趋势平稳阶段。依靠提升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降低劳动密集型与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的空间已经不足,原来的升级路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我国的贸易结构转换必须寻求新的升级路径。

三、中国贸易结构升级的路径转换

贸易结构升级主要沿着两条路径在发展。第一条路径是贸易结构由具有传统比较优势的资源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向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转换;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贸易结构的升级主要是沿着这条路径发展,并且从上面分析中可以看到,在这个路径上,我们的贸易结构已经得到很大改善。但是,在这条路径演进过程中,我国企业在国际分工产业链中处于比较低端的环节。并且,这种发展路径继续延续会存在两个弊端,一是中国出口的劳动、资本密集型产品具有低成本、低市场进入壁垒的特点,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压低了出口企业的利润,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福利;另一方面,我国将很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来自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尤其是进来这些国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申诉和仲裁措施急剧增加,使我国的出口形势面临恶化。因此,必须寻求贸易路径的转换。

第二条路径是在各类密集型产品出口质量、技术、品牌上的全面提升。我国贸易结构朝着这条路径转换才能真正实现二次升级,其原因来自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在国际贸易理论界,异质性厂商、异质性产品贸易理论备受关注,贸易学家们已经把关注的重点从传统的代表性企业、同质性产品转移到异质性厂商、生产技术差异、生产效率与产品品牌的提升方面。在实践上,由于低价格、低质量、低技术的产品更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和贸易诉讼。在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产品出口曾经面临严重的贸易壁垒,中国现在也面临者类似的问题。但是,随着跨国公司外包的盛行,国际生产网络在全球展开新一轮的布局,在加上我国近年来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我国的贸易发展可以抓住这个新的机遇,在第二条升级路径中寻求突破。

路径的转换可以通过两条关键渠道来实现。第一,资本技术要素禀赋质量的提升。根据动态的要素禀赋比较优势理论,要素中资本和技术禀赋的增加是贸易结构升级的决定性因素。这就要求我国企业参与更高阶段的国际分工,参与高技术、高资本含量的产品的生产,从而提升要素的资本技术含量。现实情况是中国处于产业分工链条的最低端,经常出口的是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为此,在全球产业链的横向一体化延伸中,我国企业应该增强品牌保护意识,加大产品的异质性来提升自己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在纵向一体化过程中,提高自身在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技术水平。第二,要素禀赋结构的合理搭配。目前,我国要素结构搭配存在严重扭曲。主要表现在大量的资本拥挤在产能过剩行业、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我国经济发展中能源资本投入已达到了一定高度,适当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下转第113页)劳动者素质,以增加高质量劳动力要素投入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关键,能源、资本投入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4%左右可以实现要素产出率最大化。

但是,资本、技术要素禀赋如何提升?要素禀赋结构如何合理搭配?从而提升中国的贸易结构层次。本文认为这两个问题可以通过产业的有效集聚、国际和国内分工等途径进行分析,以获取适合我国的贸易结构升级路径。一方面,产业集聚效应可以促进跨国公司FDI的使用效率和FDI的技术水平。我们知道FDI一般会携带相对先进的技术,尽可能吸引更多高质量的FDI是提升我国出口产品层次的一个重要方式。另一方面,产业集聚效应可以提高我国的技术创新水平。产业合理布局之后,技术溢出效应,示范效应都会促使国内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当同类行业的公司聚集到一起生产的时候,这种无形的外部规模经济效应会使得技术溢出增加,同时也促使其它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的速度。此外,产业集聚还可以带来规模经济效应。这其中主要原因不仅在于集聚效应可以通过配套设施的提供导致成本的降低,而且产业集聚加速了资源的流动,尤其是使得携带知识与技术的资源快速流动,再加上干中学效应,从而会导致人力资本以及产品质量的大幅提升。

要素合理搭配的重要途径是积极融入全球生产网络中,合理配置国内的分工体系。中国目前的基本状况是:分工与专业化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整体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还向当低,并且我国国内分工以及参与国际分工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通过积极参与新一轮国际分工,完善国内分工体系,才能使得我国的要素资源合理搭配,要素使用效率提升,从而升级我国的贸易结构。根据国际分工理论,跨国公司会根据所有权、区位等优势把生产网络安排在全球不同地区,进行外包生产。中国在全球分工结构中,从价值链低端环节向高端环节移动是中国贸易结构二次升级的突出体现。此外,国内分工应充分发挥不同区位的要素禀赋优势,注意分工的层次性。一国国内分工越发达,那么国内分工与国际分工更容易接轨。

我国贸易结构的进一步提升不能只局限于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的提高,而更有赖于资本技术要素禀赋质量的提升与素禀赋结构的合理搭配。通过产业的集聚,构建合理的分工体系,同时,加大高素质人力资本投入,使要素流动更加合理,要素的配置效率更高,所有这些因素是增强我国出口比较优势,优化出口贸易结构的基础。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6篇

关键词:贸易结构;波动性特征;路径转换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模式面临以下几方面的冲击。一是贸易壁垒、贸易摩擦不断增加。中国很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来自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甚至是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在对外贸易不断扩张的同时,中国已成为每年遭受反倾销调查数目最多的国家。二是虽然中国已经成为贸易大国,进出口贸易量排名仅落后美国与德国,排名第三,但是中国仍然处于全球产业链的最低端,竞争力仅局限在不断压低劳动力成本上,而在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上却无法与发达国家展开竞争。贸易利益的获得已经不能仅仅取决于生产能力和生产量的大小,更要注重品牌及创新技术的提高。三是从《京都议定书》到哥本哈根会议,低碳经济必定是大势所趋。这间接的表明了我国不能再依靠能源、资源、劳动力数量的投入来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上,必须开拓新的增长模式,贸易模式必须探索新的路径。此外,联合国贸发组织认为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出口商品的附加值较低。

由华尔街开始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我国的对外贸易受到了强烈冲击,这不禁要问我国现有的贸易模式是否仍然适用?面对跨国公司全球生产网络的发展,贸易演进路径应该怎样调整?本文首先对中国1985年~2008年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与转换速度进行分析,然后希望从深层次上获得中国贸易结构升级的转换路径。

二、中国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1985-2008

传统文献中对贸易结构阶段性特征的分析主要有两类观点:一类是从比较优势出发分析我国的贸易结构转换,另一种是基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阶段的考量。他们的分析都能够很好的解释贸易结构的趋势性特征,但是却回避了贸易演进中可能出现的“拐点”和波动性特征,并且对贸易结构转换速度问题也重视不够。本文着重从贸易结构的波动性和贸易模式转换速度角度进行分析。

按照SITC分类标准,将所有出口商品按照要素密集度标准分为资源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并计算出每种类型产品的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本部分的分析数据基于1位数的SITC数据。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通常将SITC0-4类定义为初级产品,也被称为是资源密集型产品;SITC5-8定义为工业制成品,其中SITC5和SITC7类制成品一般被粗略的认为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SITC6和SITC8被认为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本文的数据来自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1985年~1992年来自Sitc.rev2;1993-2008数据来自Sitc.rev3,对两类数据按照分类标准进行了适当转换。从图1中,可以明显的发现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不仅呈现出明显的趋势性特征,而且各阶段的波动性特征也非常明显。本文按照波动性特征,将贸易结构演进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5年~1992年):在这一阶段,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贸易结构呈现出“双升一降”的变化特征,波动最为剧烈,并且贸易结构切换速度最快。1987年和1992年出现两次“剪刀差”形状。资本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占全部产品的份额各自上升将近一倍,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则迅速下降,由1985年的62%下降到1992年的18%,不及原来的1/3。劳动与资本密集型产品份额都对资源密集型产品份额进行了超越,并且两者之间的转换速度很快。这种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经济明显呈现粗放式增长特征,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是资本存量的不足,此时的经济动力只能依靠资源的开采与投入来推动。但是,资源密集型产品比重下降,劳动密集型产品比重上升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体现。中国是劳动力禀赋充裕的国家,而资源相对匮乏,根据静态要素禀赋理论,一国应当出口其要素禀赋相对充裕的产品。所以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比较优势得以集中体现。

第二阶段(1993年~2002年):这一阶段的明显特征是“双降一升”,贸易结构转换波动性减缓。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份额虽然仍然很高,但是出现拐点,进入下降通道。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仍然下降,但是在1998年~2002年间下降特征不再明显。而最为明显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份额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带动了经济的提升。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在这一阶段我国大力实施出口导向型贸易政策,东南沿海城市不断开放,加工贸易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同时,随着我国开放度的不断增加,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也不断增加。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是动态要素禀赋理论的体现,劳动力产品的比重的大力发展,使得我国积累了一定的资本,资本劳动比显著提高;再加上FDI在这个阶段的大力引进,导致了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的大幅上升。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比重出现了拐点,在1994年达到了61%的峰值水平,然后不断下降,而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仍然不断攀升,并且在这一阶段,这种比较优势之间的切换速度很快。

第三阶段(2003年~2008年):“这一阶段波动性最弱,趋势平稳”特征得到明显体现。如果说前两个阶段劳动力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对资源密集型产品份额是强势超越的话,那么资本密集型产品对劳动密集型产品份额的超越则显得动力不足。三种类型的密集型产品的份额保持趋势平稳特征,三者的离差都在10%以内。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份额达到了最低,将近6%;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平均保持在42%与52%。在这一阶段趋势平稳的特征,还表现在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比重向资本密集型产品之间的转换逐渐减弱,这是动态比较优势走向低速发展的特征体现。其中的原因是我国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甚至超过了部分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的贸易模式提升,不能只从数字角度看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的增加,更应该关注贸易效率和质量问题。

通过三个阶段的比较分析,我们发现近三十年来,我国的贸易结构不断升级,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不断降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先升后降,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不断升高。但是,从波动性特征来看,这种贸易结构转换的动力在逐渐减弱,三种份额已经进入趋势平稳阶段。依靠提升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降低劳动密集型与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的空间已经不足,原来的升级路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我国的贸易结构转换必须寻求新的升级路径。

三、中国贸易结构升级的路径转换

贸易结构升级主要沿着两条路径在发展。第一条路径是贸易结构由具有传统比较优势的资源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向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转换;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贸易结构的升级主要是沿着这条路径发展,并且从上面分析中可以看到,在这个路径上,我们的贸易结构已经得到很大改善。但是,在这条路径演进过程中,我国企业在国际分工产业链中处于比较低端的环节。并且,这种发展路径继续延续会存在两个弊端,一是中国出口的劳动、资本密集型产品具有低成本、低市场进入壁垒的特点,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压低了出口企业的利润,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福利;另一方面,我国将很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来自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尤其是进来这些国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申诉和仲裁措施急剧增加,使我国的出口形势面临恶化。因此,必须寻求贸易路径的转换。

第二条路径是在各类密集型产品出口质量、技术、品牌上的全面提升。我国贸易结构朝着这条路径转换才能真正实现二次升级,其原因来自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在国际贸易理论界,异质性厂商、异质性产品贸易理论备受关注,贸易学家们已经把关注的重点从传统的代表性企业、同质性产品转移到异质性厂商、生产技术差异、生产效率与产品品牌的提升方面。在实践上,由于低价格、低质量、低技术的产品更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和贸易诉讼。在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产品出口曾经面临严重的贸易壁垒,中国现在也面临者类似的问题。但是,随着跨国公司外包的盛行,国际生产网络在全球展开新一轮的布局,在加上我国近年来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我国的贸易发展可以抓住这个新的机遇,在第二条升级路径中寻求突破。

路径的转换可以通过两条关键渠道来实现。第一,资本技术要素禀赋质量的提升。根据动态的要素禀赋比较优势理论,要素中资本和技术禀赋的增加是贸易结构升级的决定性因素。这就要求我国企业参与更高阶段的国际分工,参与高技术、高资本含量的产品的生产,从而提升要素的资本技术含量。现实情况是中国处于产业分工链条的最低端,经常出口的是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为此,在全球产业链的横向一体化延伸中,我国企业应该增强品牌保护意识,加大产品的异质性来提升自己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在纵向一体化过程中,提高自身在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技术水平。第二,要素禀赋结构的合理搭配。目前,我国要素结构搭配存在严重扭曲。主要表现在大量的资本拥挤在产能过剩行业、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我国经济发展中能源资本投入已达到了一定高度,适当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下转第113页)劳动者素质,以增加高质量劳动力要素投入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关键,能源、资本投入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4%左右可以实现要素产出率最大化。

但是,资本、技术要素禀赋如何提升?要素禀赋结构如何合理搭配?从而提升中国的贸易结构层次。本文认为这两个问题可以通过产业的有效集聚、国际和国内分工等途径进行分析,以获取适合我国的贸易结构升级路径。一方面,产业集聚效应可以促进跨国公司FDI的使用效率和FDI的技术水平。我们知道FDI一般会携带相对先进的技术,尽可能吸引更多高质量的FDI是提升我国出口产品层次的一个重要方式。另一方面,产业集聚效应可以提高我国的技术创新水平。产业合理布局之后,技术溢出效应,示范效应都会促使国内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当同类行业的公司聚集到一起生产的时候,这种无形的外部规模经济效应会使得技术溢出增加,同时也促使其它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的速度。此外,产业集聚还可以带来规模经济效应。这其中主要原因不仅在于集聚效应可以通过配套设施的提供导致成本的降低,而且产业集聚加速了资源的流动,尤其是使得携带知识与技术的资源快速流动,再加上干中学效应,从而会导致人力资本以及产品质量的大幅提升。

要素合理搭配的重要途径是积极融入全球生产网络中,合理配置国内的分工体系。中国目前的基本状况是:分工与专业化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整体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还向当低,并且我国国内分工以及参与国际分工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通过积极参与新一轮国际分工,完善国内分工体系,才能使得我国的要素资源合理搭配,要素使用效率提升,从而升级我国的贸易结构。根据国际分工理论,跨国公司会根据所有权、区位等优势把生产网络安排在全球不同地区,进行外包生产。中国在全球分工结构中,从价值链低端环节向高端环节移动是中国贸易结构二次升级的突出体现。此外,国内分工应充分发挥不同区位的要素禀赋优势,注意分工的层次性。一国国内分工越发达,那么国内分工与国际分工更容易接轨。

我国贸易结构的进一步提升不能只局限于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的提高,而更有赖于资本技术要素禀赋质量的提升与素禀赋结构的合理搭配。通过产业的集聚,构建合理的分工体系,同时,加大高素质人力资本投入,使要素流动更加合理,要素的配置效率更高,所有这些因素是增强我国出口比较优势,优化出口贸易结构的基础。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7篇

关键词:外贸函电;文体特征;写作;“C”原则

在涉外商务的沟通与交流中,主要通过以信函为形式的各种函件来实现,在专业术语中将这些函件统称为外贸函电。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的发展,现今外贸函电的形式更为多样化,如传真、电传、电子邮件等都是外贸函电的主要形式,其以英语作为主要的书面交流语种。外贸函电与一般交往信函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追求语言的精简、朴实、礼貌为标准,而不是追求华丽的语言或丰富的情感。在国际贸易交流中,外贸函电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际工具与手段,其在长期的外贸实践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文体特征及写作原则。

一、外贸函电的文体特征

(一)语篇特征

作为函件的形式,其要求外贸函电的正文部分必须短小精悍、逻辑清晰、意义连贯,如此才能利于贸易双方的快速交流。因而,外贸函电逐渐形成了鲜明的语篇特征,语篇的结构逻辑合理,上下文之间思路与意义连贯,以达到明确传达贸易双方的意图与目的。一般情况下,外贸函电的正文部分主要由三个段落组成,在第一段中开门见山的表明发件者的意图,第二段交代与业务相关的信息,便于收件者处理业务,第三段发件者需要表明态度与希望,并传达对收件者的祝愿。简洁完整、逻辑严谨是外贸函电呈现出的语篇特征,如此可以看出外贸函电的正式与规范。

(二)语法特征

外贸函电的语体往往给人一种庄重、严肃的感觉,尤其是在涉及一些负面问题的表述上更加需要客观性,从而以明确贸易双方的责任,或保障贸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外贸函电文体特征中还呈现出特殊的语法特征,通过使用一些常用的句型与句式来表达,如陈述句、祈使句、长短句搭配,以实现客观、严谨的表达。此外,有时为了增强函件的可信度,在外贸函电写作中还会适当使用被动语态,以减少表述中的主观色彩,或是避免表述过于直接。如“The goods were promised to be delivered before 1st May,but now we have been in considerable difficulty through the late delivery.”,这是一句使用了被动语态的句子,发件者利用被动语态委婉的指出了对方的过失,希望对方及早解决实际问题,如此表述更易于引起对方的反思与重视。

(三)词汇特征

外贸函电作为国际贸易活动中的一种交际工具,在写作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行业领域的专业用词或术语,同时函件内容还涉及到贸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外贸函电的词汇特征表现得更加明显和突出。用词严谨、准确、规范、专业是外贸函电主要的词汇特征,只有在写作中重视外贸函电的这些词汇特征,这样才能确保表述的精准与客观,进而避免因表述问题而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或纠纷。于是乎,从事国际对外贸易的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一些外贸函电写作中的专业词汇,如“Import License(进口许可证)”;熟悉贸易行业中专业术语的缩略词,如“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等;了解一些普通词汇在外贸领域中的特指含义,如“quote”、“accommodation”在外贸函电中分别表示的是“报价”、“通融”的含义。

二、外贸函电的写作“C”原则

(一)Correctness与Clearness原则

Correctness与Clearness原则,即指正确、清楚写作原则。外贸函电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充当着一种书面评介,一旦国际贸易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时可将外贸函电作为证据来走法律程序,所以外贸函电的写作讲究Correctness与Clearness原则。其中,Correctness原则是指正文内容中的语法、标点、语言规范、拼写等的书写正确性,如美式函件与英式函件中称呼语的使用存在区分,gentlemen是美式函件的表示,而Dear Sirs则是英式函件中的表示。此外,Clearness原则是指在外贸函电写作中表述要简洁清楚,主题明确让人一目了然,以避免表述不清而产生误解。如“We send you yesterday,by air,4 samples of the goods which you requested in your letter of May 10.”这句表述简单精准,数字、日期、字母大小写、标点等都遵循了Correctness与Clearness原则。

(二)Conciseness与Concreteness原则

简洁、具体是商务书信写作的基本要求,外贸函电作为商务书信中的一种类型其也需要遵循Conciseness与Concreteness原则,即简洁与具体写作原则。由于贸易行业工作繁忙,因而外贸函电的内容应当简洁精炼、具体明确,注意长话短说,以明确、详细的方法来表述,这样才能让忙碌的贸易工作者花费最少的时间了解更多的信息。如“Thank you for your cooperation.(谢谢合作)”,这句是外贸函电中的常用语,直截了当的表达了含义。数字、日期、编号是外贸函电中的重要元素,是国际贸易双方了解信息、做出决策的主要依据,因而在外贸函电写作时需要着重注意这些的表达。如“The Universal Trading Company placed over US $2,000,000 worth of business with us each year.”数字具体,表达含义简洁明了。

(三)Courtesy与Completeness原则

贸易合作讲究友好、礼貌,这样才能为双方留下良好印象,从而为下一次的合作奠定基础。外贸函电作为国际贸易双方主要的交流工具,它虽然是一种书面形式,但如果在写作表述中措辞用语不礼貌、不诚恳的话,就极易让对方感觉到不被尊重,不佳的印象也会对双方以后的合作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外贸函电在写作中还需要遵循Courtesy与Completeness原则,即礼貌与完整写作原则。Courtesy原则是指在外贸函电写作中注意表述言语的礼貌、亲和与友好,多使用一些表示客气的套语和词汇,或委婉、礼貌的指出对方的不足,这更容易使贸易对方接受,如“A very careless mistake was made during the course of shipment.”。在一封外贸函电中,Completeness是写作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无论是叙述上的完整还是格式上的完整,这些都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一个外贸企业的形象,关系着贸易双方合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

三、结语

在外贸商务中,外贸函电发挥着传递商业信息、磋商外贸业务、陈述商务事实、记录进出口业务进展等的多元化作用,是国际贸易商务顺利开展的重要工具与手段。因而,了解外贸函电的文体特征,掌握外贸函电的写作原则,这些对于促进国际贸易活动顺利进行十分有利。不仅可以显示出贸易方的专业性,保证双方交流的顺畅,而且还能够为贸易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以促进双方国际贸易商务的持续往来。特别是现今的经济发展环境下,世界市场已形成,国际贸易越来越兴盛,熟悉外贸函电的文体特征及写作原则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作者单位:新余学院外国语学院)

本文系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课题《外贸函电中的模糊语言的应用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8篇

一、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内涵

自1994年起,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就已超过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成为我国主要的对外贸易方式;2006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更是高达8318.72亿元,占我国当年贸易进出口总额的52.6%。虽然加工贸易规模有了显著的增长,但是其低级、粗放的增长方式显然不利于改善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质量,也不利于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因此,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已成为我国“十一五”期间的重要课题之一。

明确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内涵是分析有关税收问题并做出正确选择的前提,也是保证相关税收政策与制度正确发挥作用的基础。目前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内容主要包括(1)改变我国加工贸易多处于以简单加工制造为主的产业链低端的现状,促使加工贸易产业链条向具有高附加值的两端延伸,即由单纯的生产加工环节向产品研发、品牌创立环节延伸,提高加工贸易的增值率;(2)改变我国加工贸易以劳动密集型产业或生产的劳动密集型环节为主的现状,促使加工贸易向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升级,并促进服务加工贸易以及基础原材料工业与中间产品工业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3)改变我国加工贸易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的现状,鼓励与扶持内资企业为外资加工贸易企业提供配套,从而逐步实现内资企业直接从事加工贸易与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充分运用加工贸易的“关联效应”、“示范效应”与“溢出效应”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内资跨国公司,掌握加工贸易主导权,在国际分工与全球资源配置中获得更多的利益;(4)改变我国加工贸易“东强西弱”的现状,充分运用中西部地区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与产业基础,扬长避短,形成东中西部完整的产业体系,提升国家产业竞争力。

二、不利于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税收问题分析

通过研究我国现有的加工贸易税收政策与制度,可以发现不利于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税收问题主要包括:

(一)国产料件与进口料件的双重税收标准

根据加工贸易保税政策,加工贸易项下的进口料件免征关税、增值税等进口税费,利用进口料件生产的产品出口免征增值税。若来料加工企业使用国产料件,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不能享受免税和出口退税;进料加工企业若使用国产料件,虽可享受出口退税,但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额部分要转入成本。此外,加工贸易项下出口的应征关税的商品,如系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则不征收出口关税;如系部分使用进口料件的,则按海关核定的使用国产料件的价值比例征收出口关税。这些规定都增加了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料件的成本,降低了其使用国产料件的积极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出口退税率的不断降低,进料加工企业使用国产料件的税收负担也随之提高,从而不利于国产料件的使用,也不利于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的提高。

(二)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税收处理不一致

深加工结转是加工贸易企业把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目前,我国有关贸易部门与税务部门对这类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税收处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据有关规定,海关对深加工结转业务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即并不对该项业务征收任何进出口税费;但是,税务部门则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资企业(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资企业)“不征不退”的免税期满之后,对所有企业的深加工结转业务都视同内销先征税,然后再在出口环节办理退税,并且深加工结转环节使用的国产料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显然,这种不一致增加了此类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发展,也不利于加工贸易价值链条在国内的延伸。此外,各地区税务部门对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处理也不尽一致。有的地区仍只对“老三资”企业之间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免税;有的地区则对所有企业之间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实行不征不退;还有的地区对所有企业的深加工结转业务都实行先征税再在出口环节退税,这样不仅人为造成了企业之间的税收差别待遇,形成不公平竞争,而且还加剧了地区税收负担差异。

(三)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不平等税收待遇

根据目前的税收政策,外商投资企业不仅享有来料加工项下的进口料件在进口、生产、销售等环节免税,以及进料加工项下的进口料件不征不退、国产料件退(免)税的税收优惠待遇,而且只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产业条目,其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随设备进口的配套技术、配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该项税收优惠政策也适用于2002年4月1日以前批准的外商投资限制乙类项目,以及1996年4月1日以前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这些仅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加工贸易税收优惠政策,加剧了我国内外资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差异,从而构成了推动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我国加工贸易主体的重要因素。

(四)缺乏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税收政策

与东部地区相比,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加工贸易仍处于发展初期,更需要相关政策的引导与扶持。目前,加工贸易税收政策的全国一致性非但没有使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的发展获得外来助推力,反而对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发展产生了更多的负面影响。例如,由于运输成本等原因,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企业的境外采购成本相对较高,而现有的加工贸易退免税政策又倾向鼓励境外采购,对境内采购没有任何的激励与引导。其次,目前的出口退税制度调低了纺织、制鞋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甚至取消了部分资源(能源)消耗型产品的退税率,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中西部地区的出口贸易条件,不利于东部加工贸易向中西部的梯度转移。最后,现行出口退税机制要求地方政府承担7.5%的退税款,这对于原本就财力紧张的中西部地区而言无疑压力过大,限制了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工贸易的积极性。

三、完善我国加工贸易税收体系的合理选择

为解决上述问题,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完善我国加工贸易税收体系,以促进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目标的早日实现。

(一)制订鼓励境内采购的税收制度,提高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料件的积极性

境内采购有利于促进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的发展,而提高国产料件的使用率也有助于提高加工贸易增值率,改变“大进大出”式的加工贸易增长方式,促进我国基础原材料工业与中间品工业的发展。对于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国产料件应获得与进口料件平等的税收待遇,即允许加工贸易企业境内采购的国产料件也获得足额出口退税;允许加工贸易企业从出口加工区外境内保税进口符合规定的国产料件,从而使其享受与进口料件相同的税收优惠制度,实现国产料件与进口料件平等竞争;对于加工贸易项下应征出口关税的商品,无论其使用国产料件或进口料件,一律同等征税。

(二)统一深加工结转税收政策,促进加工贸易生产链条的国内延伸

若对所有的深加工结转业务统一征税,显然不利于加工贸易生产链条的国内延伸,因为这将加重上游加工贸易企业的税收负担,特别是增加了配套要求高、附加值高的加工产品的结转成本,从而不利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目标的实现。但是,如果对所有的深加工结转业务统一免税,也可能会造成相当一部分税款的流失。因此,这就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在对深加工结转业务严格监管、密切配合的基础上,可以先有选择地对部分企业或行业实行深加工结转免税政策。具体可以选择既符合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求,同时又在历年税收评估与海关分类管理中评级较高的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实行深加工结转免税政策。最后,应对这些企业进行列名公示,寻求社会、税务、海关以及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监督。

(三)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扶持内资企业逐渐成为加工贸易主体

发展加工贸易的目的之一就是充分利用其“示范效应”、“关联效应”与“溢出效应”,带动内资企业提高竞争力,从而发展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国企业。我国目前的加工贸易仍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导,内资企业的参与度不高,特别是东部地区,2008年前两个月外商投资企业的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同期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85.2%,对东部加工贸易增长的贡献率高达81.6%,而同期国有企业在东部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则由去年同期的9.1%降至8.9%,这种主体的不平衡大大限制了加工贸易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因此,必须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实现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这就要求加工贸易税收优惠制度不应根据企业的投资主体或所有制成份来区别对待,而应配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或经济发展目标,公平对待所有企业。凡是使用符合我国产业政策要求的技术含量高的进口或国产机器设备的加工贸易企业,都可以享受减免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或采购国产设备的出口退税,或允许企业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制度,从而鼓励所有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升级。对于符合条件的经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型国有企业开展的境内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应比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执行,提高这些企业参与加工贸易的积极性,形成对外资的良性竞争;企业的境外带料加工贸易不仅允许其享有出口退税,而且对其境外所得给予一定的所得税减免。

(四)适当区别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

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是指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充分利用各自地区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加工贸易,从而不仅优化和完善了我国加工贸易产业结构和布局,而且有助于保障全国各地区都能从加工贸易发展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避免“贫困化增长”的陷阱。基于此,针对东部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应倾向于引导加工贸易产业链向附加值较高的两端延伸,尤其是鼓励服务加工贸易的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设立国际采购与配送中心,或为海外销售网络和营销渠道提供信息服务与中介服务等。具体包括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加工贸易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营业税、所得税减免,或对加工贸易企业为境内外公司提供的采购、销售、物流、信息、决策咨询、研究开发等经营的盈利给予减免税优惠,或对加工贸易企业研发机构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准予全部进入成本,实行税前列支等。针对中西部地区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就应放宽对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境内采购的限制,给予境内、境外采购同等的税收待遇;对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的部分劳动密集型、资源(能源)消耗型加工贸易产品暂缓降低或取消退税率,并由中央财政承担全部退税款;对中西部地区技术含量较高的特色农产品加工或资源性产品深加工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等。

(五)优化出口加工区等特殊区域的税收制度,提升加工贸易产业集群效应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9篇

一、加工贸易的管理模式

(一)封闭式管理模式

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只允许保税进口的料件在海关设置的区域内活动。这些区域包括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和保税工厂或车间,以便于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防止保税料件和含有保税料件的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于:第一,根据国家政策与企业需要设置保税空间,在保税空间的边界上设置特殊的海关机构;第二,审查、批准进入保税空间的企业;第三,对进出保税空间的料件进行保税管理,保证料件从境外或关外流入保税空间、并流出到境外或关外去。

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好处在于:第一,管理对象的活动范围较为明确,易于海关在企业与料件两个层面上对料件实施保税监管;第二,免去了对料件的税费征收成本;第三,为保税空间中的企业经营提供了降低成本、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的余地;第四,为保税空间中的企业提供了经营方面的便利。

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弱点在于:第一,选择范围有限,当保税空间在区域、数量等方面扩展时,封闭型模式本身就会受到挑战,如我国加工贸易实践中出现的转厂加工问题;第二,便利了来料或进料的管理,但是,却对国内料件进入保税空间,参与加工贸易的生产过程形成了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产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向一般贸易转化的机会,从而限制了加工贸易对国内经济产生更加广泛的影响。

同样属于封闭型管理模式,实际意义上的保税空间,如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与观念意义上的保税空间,如保税工厂或车间,二者的优劣各有所长。

从封闭性管理模式的特点来看,主要适用于那些单纯依赖于进料或来料进行加工的产品,以及那些单纯依赖国内加工成本优势的产品;适应于那些国土面积较小的国家或地区,随着国土面积的增大,保税空间的扩展,管理的难度也随之增大。

(二)先征后退管理模式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对于那些用于出口产品加工的进口料件,先行征收关税,到产成品出口时再给予退还。

管理模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在于:对企业用于加工贸易的进料进行登记(这项工作可以看作是一般贸易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必计入工作内容),对企业出口的产成品中所含进口料件进行判定,并给予退税。这种模式属于一种针对企业经营活动性质进行的管理。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好处在于:第一,就其管理过程本身来说,非常简便,只要在出口时,按照企业提供的产品所含进口料件的记录依法进行;第二,直接避免了保税情况下,进口料件非法进入国内市场销售与企业偷逃税款的可能;第三,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为企业销售产品提供了两种灵活的选择,如果国内市场饱和,可以选择国际市场,还能够获得退税的好处,不然的话,企业就必须在进口料件时确定其产成品的销售市场,此外,也有助于解决加工贸易中转厂加工的问题。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弱点在于:第一,关税的征收与退还加大了海关部门的工作量;第二,丧失了政策效力,即加工贸易企业从这种模式中没有得到经济上的利益以及通关上的便利,从而无法实施对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积极推动,换一句话说,这种模式只是一种管理模式,而不是一种政策;第三,对确实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守法企业,的确增加了经营成本。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适用于那些比较容易判定其用料标准的产品,同时,作为一种政策,如果旨在为企业提供选择销售市场的灵活性,则这种方式远远胜于其他模式。

(三)第三方担保前提下的保税监管模式

担保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在企业进口料件时,海关保留对进口料件征税的权利,但暂不征税,由进口企业提供担保。企业提供的担保形式多种多样,既可以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对税收资金担保,也可以由企业用自己的不动产进行抵押。

担保模式的主要工作除了正常的保税内容之外,还要发生涉及提供担保的一系列内容,如我国对加工贸易企业要求开具银行保证金台帐,就是一种担保的保税监管模式。显然,担保的必要性在文秘站:于降低保税的风险,保障保税料件在加工后随产成品出口。换一句话说,就是在保税料件非法直接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随产成品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情况较为严重时,采取的一项补救措施。

担保管理模式的优点是:为避免保税料件偷逃税款,保证国家税收,促进加工贸易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一道保险。

担保管理模式的弱点是:第一,在贯彻加工贸易的促进政策方面打了一个折扣,企业从保税中获得的经济利益,如减少资金占用、削减财务费用开支,有所减少,这对于产业利润水平空间不大的经营活动来说,可能会形成致命的冲击;第二,增加了加工贸易经营活动的复杂程度和交易成本,这对于时效性较高的加工贸易来说,其影响也可能是毁灭性的。

担保模式适用于信誉难于判定或信誉较低的企业所从事的加工贸易活动。

(四)开放式管理模式

开放式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通过海关与企业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实现海关对企业进口料件到产成品出口的全程控制。一般都认为,实施这种模式的基本条件是要求海关拥有完备的信息监管网络,要求企业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是,从企业经营活动的根本驱动力来看,开放式管理模式要求国家的关税税率水平与处罚成本之间形成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这是实施开放式管理模式所需要的本质条件。

开放式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第一,有充分信息的保证,管理过程透明度高,能够对企业进行全程控制;第二,有技术手段的支持,能够有效地控制保税风险;第三,技术手段替代了其他为降低风险采取的手段,为企业节约了加工贸易的运营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

开放式管理模式的弱点在于:第一,适用范围受技术与设备条件限制,资金与技术不足的发展中国家难以甚至无法大面积采用;第二,缺乏弹性,要求企业需要在进口料件时事先明确其复出口的选择,使海关启动对进口料件的全程监控程序,对于原计划在国内销售的进口料件,因市场环境变化 ,需要重新进入国际市场时,会引发多方面的问题。

开放式管理模式代表着对加工贸易进行监管的方向,适用于加工贸易倾向明确的企业进动。

(五)各种监管经验的总结

从目前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大多数国家对用于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所采取的主要形式是设立出口加工区。

选择对加工贸易进行监管的模式,要根据当前加工贸易发展的特点与目的来进行。首先,要解决对加工贸易保税料件的监管。根据加工贸易的发展将会以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为主的趋势来看,其贸易流程在各国之间的走向是相对固定的,因此,要把监管模式与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结合在一起,考虑政策为加工贸易活动带来的效益。从这一点出发,封闭型管理模式、开放式管理模式和担保模式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其次,一种监管模式还需要体现出加工贸易政策对本国经济发展的宏观要求,便利通关、深加工结转、提高国产配套能力、通过技术带动作用向一般贸易转化等,包括为企业提供一种随机决策的制度环境。从这一点出发,先征后退管理模式因其所具有的灵活性,可能是较好的选择。

二、加工贸易监管的国际经验

发展加工贸易是当今世界各国的一项重要活动,既有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有像韩国这样的新兴工业化国家,更有印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它们的做法与经验各有所长。

(一)美国的模式

美国对加工贸易的组织形式是外贸加工区,其管理具有两个特点:

第一,以一种公共设施的性质由海关来监管的外贸加工区。既然是公共设施,因此,每个港区都可以设立,其监管的费用开支由经营者偿付给海关。在政府层面上,设立了外贸加工区委员会,主席由商务部长担任。

第二,通过法律将产品分为特准外国产品、非特准外国产品、特准国内产品和非特准国内产品,进行分类的政策管理,享受不同的海关政策待遇。特准与非特准的区别在于,是否获得执行申请时可以享受的估价与税则分类,在加工区与关境之间流动。

此外,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外贸加工区委员会可以根据外贸加工区的经营者的申请建立一个具有特殊用途的分区,作为外贸加工区的附属区由单个公司经营管理。由于对外贸加工区的政策力度感到不足,建立附属分区的趋势强盛。

(二)欧盟的模式

欧盟对加工贸易(称为进境加工)的指导思想之一是在审批加工贸易时,权衡加工贸易企业与其他生产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并鼓励以欧盟内部的料件制造产品出口。因而,对进口料件的管理政策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第一,欧盟的管理模式分为保税与退税两种体制。保税方式是指允许一些非欧盟成员的货物在进境时暂不缴纳关税和国内其他税款,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在进口时可以确定其加工后的产品将在欧盟以外进行销售的料件;退税方式是指允许货物在进口时保留在加工后复出口退还已征税款,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在进口时无法明确其加工后产品是否销往关境之外的料件。

第二,欧盟对进境货物或加工产品的转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深加工结转问题)进行了变通的管理方式,允许进境加工许可证持有人在保持加工记录的情况下,在记录中进行登记的变通程序,其特点在于,在连续的记录中,由下一个环节的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即使在保税体制下,欧盟的模式也为进口料件的内销提供了制度空间,在企业支付进口应承担的义务如补交关税及迟纳利息之后,可以转为正式进口,进入内部市场流通。

此外,政策还允许进行料件串换,即以欧盟产品替代进口的料件进行加工;允许先出后进,即在急需的条件下,串料出口,再进口相应的料件;允许异地进出境等。为加工贸易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三)日本的模式

日本对双向的加工贸易均有规定,对企业从事加工贸易活动的管理较为宽松,但是对保税空间有着较为详尽的规定。

第一,双向的加工贸易。顺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出口,逆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进口。前者是指日本企业接受国外企业的原料等,加工组装成品后,交付给国外的企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者是指日本企业向国外企业提供原料等,加工组装成品后,进口到日本,向国外企业支付加工费。委托加工进口与我国的境外加工贸易并不相同。

第二,保税空间的种类。共有5类,即指定保税地区、保税存放地区、保税工厂、保税展览会、综合保税地区。

第三,根据不同的情况实施不同的监管模式。在保税工厂与综合保税地区,对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在指定地区之外,对1年内加工复出口的实行施担保免税政策,对进口纳税并在规定时间内加工复出口的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四)其他国家在加工贸易管理中一些做法

韩国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的特点,在于对参与加工贸易过程的投入品规定了1年内按照复出口的期限减免关税,对用于加工贸易的减免税进口原材料给予退税,同时,在必要时,可以在货物进口时,要求提供相当于减免税款或凭保证金同意分期纳税的担保。

墨西哥的加工贸易以加工装配为主,其根本原因是毗邻美国。在两国边境上,集中了大批从事加工装配的企业,美国方面从事资本密集型的工序,墨西哥方面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工序,形成了按照要素禀赋及比较成本优势的国际分工。墨西哥实施了出口加工区的制度安排,加工装配业务所需的进口设备及料件等可以免征关税。

印度加工贸易的政策具有较高的指向性,明确规定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产品,以及向完全出口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可以免除全部关税和附加税。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建立的哈雷亚自由贸易区为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极其宽松的制度环境。允许建立外商独资企业,免除进出口关税,免征全部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资本与利润流出不设任何限制。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贸易结构;波动性特征;路径转换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模式面临以下几方面的冲击。一是贸易壁垒、贸易摩擦不断增加。中国很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来自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甚至是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在对外贸易不断扩张的同时,中国已成为每年遭受反倾销调查数目最多的国家。二是虽然中国已经成为贸易大国,进出口贸易量排名仅落后美国与德国,排名第三,但是中国仍然处于全球产业链的最低端,竞争力仅局限在不断压低劳动力成本上,而在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上却无法与发达国家展开竞争。贸易利益的获得已经不能仅仅取决于生产能力和生产量的大小,更要注重品牌及创新技术的提高。三是从《京都议定书》到哥本哈根会议,低碳经济必定是大势所趋。这间接的表明了我国不能再依靠能源、资源、劳动力数量的投入来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上,必须开拓新的增长模式,贸易模式必须探索新的路径。此外,联合国贸发组织认为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出口商品的附加值较低。

    由华尔街开始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我国的对外贸易受到了强烈冲击,这不禁要问我国现有的贸易模式是否仍然适用?面对跨国公司全球生产网络的发展,贸易演进路径应该怎样调整?本文首先对中国1985年~2008年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与转换速度进行分析,然后希望从深层次上获得中国贸易结构升级的转换路径。

    二、中国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1985-2008

    传统文献中对贸易结构阶段性特征的分析主要有两类观点:一类是从比较优势出发分析我国的贸易结构转换,另一种是基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阶段的考量。他们的分析都能够很好的解释贸易结构的趋势性特征,但是却回避了贸易演进中可能出现的“拐点”和波动性特征,并且对贸易结构转换速度问题也重视不够。本文着重从贸易结构的波动性和贸易模式转换速度角度进行分析。

    按照SITC分类标准,将所有出口商品按照要素密集度标准分为资源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并计算出每种类型产品的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本部分的分析数据基于1位数的SITC数据。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通常将SITC0-4类定义为初级产品,也被称为是资源密集型产品;SITC5-8定义为工业制成品,其中SITC5和SITC7类制成品一般被粗略的认为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SITC6和SITC8被认为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本文的数据来自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1985年~1992年来自Sitc.rev2;1993-2008数据来自Sitc.rev3,对两类数据按照分类标准进行了适当转换。从图1中,可以明显的发现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不仅呈现出明显的趋势性特征,而且各阶段的波动性特征也非常明显。本文按照波动性特征,将贸易结构演进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5年~1992年):在这一阶段,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贸易结构呈现出“双升一降”的变化特征,波动最为剧烈,并且贸易结构切换速度最快。1987年和1992年出现两次“剪刀差”形状。资本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占全部产品的份额各自上升将近一倍,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则迅速下降,由1985年的62%下降到1992年的18%,不及原来的1/3。劳动与资本密集型产品份额都对资源密集型产品份额进行了超越,并且两者之间的转换速度很快。这种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经济明显呈现粗放式增长特征,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是资本存量的不足,此时的经济动力只能依靠资源的开采与投入来推动。但是,资源密集型产品比重下降,劳动密集型产品比重上升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体现。中国是劳动力禀赋充裕的国家,而资源相对匮乏,根据静态要素禀赋理论,一国应当出口其要素禀赋相对充裕的产品。所以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比较优势得以集中体现。

    第二阶段(1993年~2002年):这一阶段的明显特征是“双降一升”,贸易结构转换波动性减缓。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份额虽然仍然很高,但是出现拐点,进入下降通道。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仍然下降,但是在1998年~2002年间下降特征不再明显。而最为明显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份额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带动了经济的提升。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在这一阶段我国大力实施出口导向型贸易政策,东南沿海城市不断开放,加工贸易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同时,随着我国开放度的不断增加,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也不断增加。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是动态要素禀赋理论的体现,劳动力产品的比重的大力发展,使得我国积累了一定的资本,资本劳动比显着提高;再加上FDI在这个阶段的大力引进,导致了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的大幅上升。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比重出现了拐点,在1994年达到了61%的峰值水平,然后不断下降,而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仍然不断攀升,并且在这一阶段,这种比较优势之间的切换速度很快。

    第三阶段(2003年~2008年):“这一阶段波动性最弱,趋势平稳”特征得到明显体现。如果说前两个阶段劳动力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对资源密集型产品份额是强势超越的话,那么资本密集型产品对劳动密集型产品份额的超越则显得动力不足。三种类型的密集型产品的份额保持趋势平稳特征,三者的离差都在10%以内。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份额达到了最低,将近6%;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平均保持在42%与52%。在这一阶段趋势平稳的特征,还表现在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比重向资本密集型产品之间的转换逐渐减弱,这是动态比较优势走向低速发展的特征体现。其中的原因是我国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甚至超过了部分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的贸易模式提升,不能只从数字角度看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的增加,更应该关注贸易效率和质量问题。

    通过三个阶段的比较分析,我们发现近三十年来,我国的贸易结构不断升级,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不断降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先升后降,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不断升高。但是,从波动性特征来看,这种贸易结构转换的动力在逐渐减弱,三种份额已经进入趋势平稳阶段。依靠提升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降低劳动密集型与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的空间已经不足,原来的升级路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我国的贸易结构转换必须寻求新的升级路径。

    三、中国贸易结构升级的路径转换

    贸易结构升级主要沿着两条路径在发展。第一条路径是贸易结构由具有传统比较优势的资源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向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转换;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贸易结构的升级主要是沿着这条路径发展,并且从上面分析中可以看到,在这个路径上,我们的贸易结构已经得到很大改善。但是,在这条路径演进过程中,我国企业在国际分工产业链中处于比较低端的环节。并且,这种发展路径继续延续会存在两个弊端,一是中国出口的劳动、资本密集型产品具有低成本、低市场进入壁垒的特点,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压低了出口企业的利润,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福利;另一方面,我国将很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来自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尤其是进来这些国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申诉和仲裁措施急剧增加,使我国的出口形势面临恶化。因此,必须寻求贸易路径的转换。

    第二条路径是在各类密集型产品出口质量、技术、品牌上的全面提升。我国贸易结构朝着这条路径转换才能真正实现二次升级,其原因来自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在国际贸易理论界,异质性厂商、异质性产品贸易理论备受关注,贸易学家们已经把关注的重点从传统的代表性企业、同质性产品转移到异质性厂商、生产技术差异、生产效率与产品品牌的提升方面。在实践上,由于低价格、低质量、低技术的产品更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和贸易诉讼。在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产品出口曾经面临严重的贸易壁垒,中国现在也面临者类似的问题。但是,随着跨国公司外包的盛行,国际生产网络在全球展开新一轮的布局,在加上我国近年来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我国的贸易发展可以抓住这个新的机遇,在第二条升级路径中寻求突破。

    路径的转换可以通过两条关键渠道来实现。第一,资本技术要素禀赋质量的提升。根据动态的要素禀赋比较优势理论,要素中资本和技术禀赋的增加是贸易结构升级的决定性因素。这就要求我国企业参与更高阶段的国际分工,参与高技术、高资本含量的产品的生产,从而提升要素的资本技术含量。现实情况是中国处于产业分工链条的最低端,经常出口的是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为此,在全球产业链的横向一体化延伸中,我国企业应该增强品牌保护意识,加大产品的异质性来提升自己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在纵向一体化过程中,提高自身在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技术水平。第二,要素禀赋结构的合理搭配。目前,我国要素结构搭配存在严重扭曲。主要表现在大量的资本拥挤在产能过剩行业、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我国经济发展中能源资本投入已达到了一定高度,适当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下转第113页)劳动者素质,以增加高质量劳动力要素投入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关键,能源、资本投入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4%左右可以实现要素产出率最大化。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11篇

问:本次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过快增长,减少贸易摩擦,缓解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为配合国家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区域特点明显的加工贸易发展布局,实行区域间差别政策,促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问:本次公布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包括哪些商品?有多少个海关商品编码?新增了多少?

答:本次公布的限制类商品目录共2247个十位海关商品编码,其中394个是2007年之前的, 1853个是新增的。新增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问:本次新公布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在管理方式上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一是2007年以前的限制类商品主要是按限制进口的方式管理的,而新增商品主要是按限制出口管理的。二是海关分类为A、B类的东部地区企业,均需按应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的50%缴纳台账保证金。中西部地区的A、B类企业实行台账保证金“空转”。C类企业无论是在东部地区,还是在中西部地区,仍按原规定缴纳100%的保证金。

问:限制进口和限制出口有什么区别?

答:区别是两种限制类方式的保证金计算基数和相关税率是不一样的:

限制进口类是将进口料件直接列入限制类,保证金的计算方法是按进口料件本身的金额作为基数,按照相应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计征台账保证金。

限制出口类是将制成品列入限制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出口制成品全部是限制类的,其对应的全部进口料件总额作为基数,按照综合税率计征台账保证金;二是出口制成品清单中既有限制类又有非限制类商品的,按照限制类商品出口额占出口商品备案总额的比例和进口料件的总额为基数,按照综合税率计征保证金。

问:哪些企业可以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答:有关规定如下:

东部地区现有企业可以继续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但须按规定缴纳台账保证金。

东部地区在公告之日后获得外贸权的新设立企业,不能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可以从事非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东部地区已承接过委托加工、但不具有外贸权的加工企业,在公告之后三个月内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在公告之后规定时间内取得了本企业外贸权的,不视为新设立企业,可以开展限制类和非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但无论是否获得外贸权,该类企业均可继续承接委托加工业务。

在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新设立的企业不受此政策限制。

问:限制类目录的执行有过渡期吗?

答:本次公告的执行日期为8月23日。公告执行日期前已经商务部门批准、并持齐全和有效的材料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可按原规定在有效期内执行完毕,免征台账保证金。执行日期前未向海关申请备案的,或向海关申请备案时所提供的备案材料不齐全而未被受理的,企业须重新向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按新的限制类商品管理规定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

合同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不允许延期,企业可按补税内销、手册结转、退运出境等规定办理有关手册核销手续。同时,公告对合同有效期内的业务变更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允许申请对限制类商品品名、商品编码、数量、金额进行变更,其他项目允许变更(如变更口岸)。

公告前中西部地区B类企业已征收的台账保证金,在其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前不予退还。

问:进口料件和制成品同时列入限制类的如何征收台账保证金?

答:只按限制进口的方式征收台账保证金,不重复计征台账保证金。

问:执行日期前未获得外贸权的企业包括所有类型的企业吗?

答:是的。只要在公告之日前未获得外贸权的企业,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不允许开展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商务部门不予受理业务申请,海关也不予受理备案。但可以开展非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

问:征收台账保证金包括来料加工吗?

答:包括来料加工。加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两种方式,因此,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征收台账保证金不分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都须按规定的计征方法缴纳保证金。

问:东部地区具体指哪些省市?

答: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省。其他的省市则为中西部地区。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12篇

轮胎特保案贸易保护

一、案例简介

1、案件简介

此案是奥巴马时代美国首起对华特保案,也是针对中国的最大特保案,可能导致其他国家和地区抵制中国产品。该案也是奥巴马对华贸易政策的风向标。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其在诉状中声称,从中国大量进口轮胎损害了当地轮胎工业的利益;若不对中国轮胎采取措施,到2009年年底还会有三千名美国工人失去工作。

2、事件源起

2009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将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根据美国调查程序,8月7日的听证会后,在美国总统将于9月17日前作出是否采取措施的最终决定。

3、事件进展

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宣布,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

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联邦纪事上公告启动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保调查。这是时隔三年多之后,美国又一次对中国产品发起特保调查,而且涉案金额巨大。我国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坚决反对。

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特保案做出肯定性损害裁决,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口的大量增加,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中国政府对此深表遗憾。

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别为55%、45%、35%。

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华盛顿举行听证会,就“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听取各方意见。这已是美方第二次就这一特保案进行听证9月2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在咨询财政部、劳工部、商务部等部门意见后,向奥巴马提出相关建议。

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决定对中国轮胎特保案实施限制关税为期三年。

2010年12月13日,WTO驳回中国提出的美国对其销美轮胎征收反倾销惩罚性关税的申诉,仲裁小组表示美国在2009年9月对中国销美轮胎采取“过渡性质保护措施”征收惩罚性关税未违反WTO规定。

2011年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定中国败诉。

二、案例评析

首先,此案中,美方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缺乏必要的事实依据。

其一根据WTO规则,特保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进口2007年以来中量激增;二是进口的激增对某个产业造成损害。中国轮胎产品对美出口增长并不明显,2008年中国对美轮胎出口金额约22亿美元,2008年比2007年仅增加了2.2%,2009年上半年比2008年上半年同期还下降了16%,从数据看来,上述两点都不成立。其二,中国涉案产品主要供应美国的维修市场,而美国自产轮胎主要供应原配市场和替换市场,两者并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其三,美国内轮胎产业的经营状况在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前后并无明显变化,即使在中国产品出口其盈利情况也表现良好;其四,美国关停部分工厂和生产设备的行为是出于选择高端市场而主动进行的结构调整,与中国产品的进口无关。

因此,此案的特保措施已经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保障措施的范围,是对特保措施的滥用。当前,新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和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不平衡性、贸易利益分配的两极化趋势、区域贸易集团的排导他性等因素使得贸易保护主义层出不穷,致贸易摩擦的数量、领域和范围日渐扩大。参与贸易的各个国家出于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总是依据一定的贸易保护理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论,不断地变换方式,

采取如反倾销、障措施等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保护手段来保护本国国内产业。这些行为看似合理,实际上则是贸易保护,必会引发相应的国际贸易摩擦,这是构成我国频繁遭遇贸易摩擦的首要原因。加上近年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各国面临的经济压力不断增大,世界各国基于本国利益都会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发达国家往往是为了争夺市场或缓解国内政治经济压力,发展中国家则是为了扶持本国的幼稚工业和维护民族经济的发展。这次特保案方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劳工团体一直是奥巴马的铁杆支持美国失业率的攀升对奥巴马形成的压力越来越大。随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使得在美国市场占有率偏高的中国产品成为主要牺牲品。

三、案例教训与启示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发达、最具经济实力的市场经济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国。如今的中国快速的发展,已经超过了很多国家的预期,自从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不断升级。中美两国的贸易争端一直围绕着中国对美国巨额的贸易顺差而引发的所谓的贸易不平衡这个焦点而频繁争论,因为两国的出发点不同,所以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越演越烈。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限制措施,不仅损害了中国的出口利益,恶化了中国外贸发展环境,而且会影响到国内企业的发展,同样适用也美国。当然解决的方法也是有的,利用利益关系解决贸易摩擦。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永恒的东西是利益。美国跨国公司加快了对华投资的发展,以利用中国廉价的智力资源劳力资源。

这种日益发展的对华利益集团将是中国可充分利用的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认清了共同的利益,才能实现双赢的局面,才能让中美贸易关系走的更好更远。

参考文献:

[1]郭波.新贸易壁垒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

[2]谢海燕.“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评析及启示.法制与经济.2009.

[3]王蕾.浅析中美贸易战.中国统计,2010,(2).

[4]齐东峰.美国利益集团对美中贸易摩擦的影响.开放导报,2006,(3).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13篇

调整加工贸易政策是缓解贸易顺差的有效手段之一。7月23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的《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4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其主要目的是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过快增长,减少贸易摩擦,缓解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保证金台账内涵的变化

变化之一:扩大了限制类商品的管理范围。1996年保证金台账制度实施以来,限制类商品仅为394种,此次将1853种降低出口退税率的商品增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同时,目前限制类商品管理方式仅限制料件进口,政策调整后,限制类商品管理将增加对制成品出口的限制。

变化之二:部分改变了对经营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的A类企业的信誉管理方式。按照现行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管理政策,对A类联网监管企业,不实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商务主管部门在合理的产能范围内仅作一次性审批;对A类非联网监管企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对B类企业则按应征税款的50%实行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调整后,将不再区分A、B类企业的信誉类别以及联网与否,对东部地区经营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企业,一律按应征税款的50%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C类企业仍维持100%台账实转不变)。

变化之三:由全国的区域统一管理模式变为区域差别管理模式。为体现区内外政策落差,将允许限制类商品继续在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经营;为推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的梯度转移,对中西部地区将采取有别于东部地区的管理政策,拟对经营限制类商品生产的企业不再区分A、B类别均实行保证金台账“空转”( C类企业仍维持100%台账实转不变)。以企业为单元的联网监管企业,由原来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调整为一律按照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管理。

限制类商品管理方式的变化

本次公布的限制类商品目录共2247个十位海关商品编码。其中,限制进口类商品编码394个,是2007年之前的,限制出口类商品编码1853个,均为本次新增的。新增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产品。为此,随本《公告》下发了配套的限制出口类商品目录。其管理方式也随之变化:

管理环节的变化。2007年以前的限制类商品主要是按限制进口的方式进行管理的,而新增限制类商品主要是按限制出口方式进行管理。

管理区域的政策差别变化。本次限制类商品管理方式调整后,对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按不同的比例计征台账保证金,体现了区域间的政策差别管理。

台账保证金的征收企业范围的变化。对东部地区的A、B类企业,均需按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的50%征收台账保证金。对中西部地区的A、B类企业,则实行台账保证金“空转”。

因此,今后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管理包涵三个层次:

一是〔1999〕35号文件(以下简称“35号文”)的管理层次;

二是限制类商品对东部地区的管理层次;

三是限制类商品对中西部地区的管理层次。

限制类商品台账保证金管理原则

《公告》第二条规定了限制类商品台账保证金的管理原则,包括台账保证金实转的征收和退还、计征方式、不同类别企业以及不同区域间的差别管理。具体为:

实转台账保证金的征收,应要求企业在备案(变更)环节缴纳台账保证金。

实转台账保证金的退还,应在企业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将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其余情况下一律不予退还。

企业按照海关管理类别缴纳台账保证金。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35号文中的A类企业统一按照《公告》中A类企业的管理措施实行管理。

限制进口类与限制出口类两种限制类方式的保证金计算基数和相关税率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对限制进口类的保证金计算。仍按35号文设定的原则办理。即,将进口料件列入限制类,保证金的计算方法是按进口料件本身的金额作为基数、按照相应的进口关税税率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率计算所得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再按规定比例计征台账保证金。

――对限制出口类的保证金计算。考虑限制出口类商品所对应的进口料件多,保证金计算复杂,在落实对列入限制出口类商品实施保证金台账实转的前提下,简化具体计算操作。即,对限制出口类是将制成品列入限制类,保证金的计算方法是以限制类商品出口备案金额占出口商品备案总金额的比例作为权重,以按此权重计算的全部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为基数,按照综合税率计征保证金。综合税率目前暂按22%计算。

在计算保证金过程中,为实现《公告》第八条对深加工结转的例外,应注意A、B类企业限制出口类商品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并对台账保证金计征金额做相应调整(计算中应剔出)。

《公告》所列限制进口类商品的台账保证金计征公式“应缴纳台账保证金=全部限制进口类商品应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50%”中,深加工结转转入的限制类进口料件不计入“全部限制进口类商品”;限制出口类商品的台账保证金计征公式“应缴纳台账保证金=保税进口料件备案总金额×(限制类商品出口备案金额/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备案总金额)×综合税率×50%”中,深加工结转转出的限制类制成品备案金额不计入“限制类商品出口备案金额”,“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备案总金额”是指全部制成品的备案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对限制进口类商品

应缴纳台账保证金=∑{非深加工结转转入的限制进口类商品备案金额×〔关税税率+(1+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汇率×50%

对限制出口类商品

应缴纳台账保证金=保税进口料件备案总金额×(非深加工结转转出的限制出口类商品备案金额/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备案总金额)×综合税率×汇率×50%

C类企业缴纳保证金

C类企业应缴纳台账保证金=∑{保税进口料件备案金额×〔关税税率+(1+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公告》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当进口料件为限制进口类商品,且加工制成品为限制出口类商品时,只按限制进口类商品计征台账保证金,计征方法同第(一)项。”该条款是指,当某合同中既有限制进口类商品,又用于加工限制出口类商品的,对该合同只按限制进口类商品方式计征台账保证金。

在此,还需注意两点,一是经营企业及其加工企业必须同属中西部地区的,方可适用中西部地区的限制类商品台账管理措施。二是在上报国务院请示同意启用保付保函批复之前,保证金台账实转仅限保证金一种形式。

关于部门间的职责划分

《公告》第三条明确了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的职责划分,规范了限制类商品的申请、审批方式,强调海关要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内容予以备案,并计征台账保证金。

过渡管理措施

《公告》第四条明确了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的过渡管理措施。

2007年8月23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持齐全和有效的材料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可按原台账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内执行完毕。2007年8月23日前未向海关申请备案的,或向海关申请备案时所提供的备案材料不齐全而未被受理的,虽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但未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自动失效。主要是由于商务部门未在批准文件中对限制类商品予以标注,企业须重新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业务批准证,海关按新的限制类商品管理规定予以备案。

按原规定执行的合同在有效期满时仍未执行完毕的,不允许延期,但可要求企业对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等按内销、结转、退运、放弃等规定办结相关手续后,对手册进行核销结案。同时,由于系统无法对新增部分的限制类商品单独计征台账保证金,《公告》对按原规定执行的合同在有效期内的业务变更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允许对限制类商品名称、商品编码、数量、金额进行变更,但其他项目允许变更(如变更口岸、规格等)。

《公告》前,中西部地区B类企业已征收的台账保证金,在其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前不予退还。

加工贸易企业的资质认定

《公告》第五条主要目的在于禁止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增量,控制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存量,即对东部地区新增经营企业不予批准其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对已经从事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的企业,商务部门按上一年度的数量予以审批。加工贸易企业是否有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资质,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认可,海关凭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办理备案手续。

例外条款

《公告》第八条为例外条款,规定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加工不适用本公告,应按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按规定与区外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同样不适用本公告。

此外,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深加工结转也不适用本公告,即是,对东部地区的A、B类企业,如以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入限制进口类商品的,对该转入项商品不按限制进口类商品计征台账保证金,如以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出限制出口类商品的,对该转出项商品不按限制出口类商品计征台账保证金。应注意的是,对C类企业,无论是否以深加工结转方式进出口限制类商品,均应按全部备案进口料件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计征台账保证金。

电子账册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的审批与备案

按照《公告》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对涉及限制类商品的电子账册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的审批模式已发生变化,不再仅审批经营范围,而是比照合同审批模式,增加审批企业某一时间段内全部(包括限制类及非限制类)进口料件和出口制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数量、金额等,同时,为了保证金征收的准确性,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中会增加限制类商品的标记和深加工结转情况说明等内容;海关在为企业办理备案手续时,要依《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内容计算并征收保证金。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14篇

关键词:自贸区;税收制度;比较

一、国外自贸区税收政策梳理

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国家,一般会制定符合其国家自由贸易区发展特点的税收政策,这对促进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

1.美国自由贸易区

美国麦卡伦自由贸易区出口退税政策被废除;库存税免税;储存在自由贸易区或从区域内出口的商品没有义务在当地支付从价税;所得税免税。这些政策对企业降低成本产生了积极影响,并且为企业提供了营运资金,扩大了经营规模。旧金山自由贸易区规定,当商品的拼装需要多个自由贸易区的部分零件时,关税只需按照第一个自由贸易区的交付价格支付;在多个自由贸易区转移货物时,可免征关税;在自贸区加工的产品无需缴纳增值税;在自由贸易区组装的产品可以根据零件或成品支付关税,只需从低缴纳,这为企业极大地节省了税金。

2.欧洲自由贸易区

欧洲自贸区对造船业等某些行业进行补贴,这主要因为欧洲许多国家认为造船业是与国家竞争力直接相关的核心产业。尽管欧盟自2000年起禁止对造船业提供运营补贴,但仍支持造船相关企业设备的研发。此外,欧洲还对技术研发提供了强有力的补贴,并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比如爱尔兰的香农自贸区,为鼓励创新,在其国家取得的专利并成功开发出产品的免征所得税;可以对相关部门批准的研发计划给予一定的补贴。欧洲各国为通过增强科技产业来达到能带动经济发展,对于高新技术的研发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并已制定了相关的税收激励政策,以鼓励风险投资从而支持技术开发。

3.韩国自由贸易区

在韩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韩国法律规定的税收减免,在首尔及周边地区投资的公司可以获得当地税收抵免。任何能够提高行业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均可免征5年的企业所得税,并在后续两年内减半,个人投资所得的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小型企业在韩国自贸区投资,新成立的企业在成立4年后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投资于建筑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的公司,可以根据其行业的不同从而享受到5%~30%不等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4.印度自由贸易区

印度诺依达自由贸易区规定,公司前5年免征所得税,后续两年减半,并且随后三年内,公司利润50%的再投资部分免征所得税;该地区还允许建立海外银行,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通过优惠政策,鼓励本地区企业重视产业发展,扩大发展实体规模,促进经济发展。

(二)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

1.美国自由贸易区

美国麦卡伦自由贸易区规定,从自由贸易区出口的产品是免税的;受管制的货物在自由贸易区之间转移,只有当货物从贸易区转移到美国关境内消费时才征收关税;延迟支付生产设备的关税期限;麦卡伦自贸区有关税倒置(国家对进口成品征收的关税低于零配件的关税等)。从国外进口或从旧金山自贸区出口的货物免征关税,节省出口商的税费;公司将部分零件运输到该地区以组装产品,这些产品在美国各地销售,只需要根据成品支付关税;旧金山自贸区有关税倒置优惠政策,最终成品的关税低于个别零配件,为企业降低了成本,保持其市场竞争力。

2.欧洲自由贸易区

爱尔兰的香农自由贸易区规定,该地区企业进口货物用于储存、加工和处置,并出口到其他非欧盟国家和从欧盟进口的货物,关税都免征。

3.韩国自由贸易区

从国外进口到自由贸易区的货物免征关税,区内企业间提供的外国产品和服务免征或者退税,促进了区内商品的自由流动,还为加工制造业显著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前3年免交法人税,之后2年按照应纳税额的一半缴纳法人税;根据“自由贸易区的制定和运作法”,零增值税率适用于该地区公司之间提供的进口商品和服务。

4.印度自由贸易区

作为出口加工发展模式的典型代表,印度诺依达自由贸易区企业的进出口免征关税、销售税、商品税和其他免税项目,对区内企业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并大大推动了印度的经济、贸易和就业。

二、我国自由贸易区税收政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国经济改革的需要,探索与自贸区相适应的税收政策刻不容缓。上前中国关于自由贸易区的税收政策不仅具有共性特征,并且存在一些差异。

(一)自由贸易区共性税收政策

1.促进投资的政策

对于在上海自由贸易区注册的公司,上海自由贸易区评估由于外国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导致的资产重组增值部分,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收入,可分期支付所得税,但不得超过5年。上海自贸区对于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技术人员以股权形式获得技术奖励,如果难以一次性缴纳所得税,可以在审核后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分期支付。这与欧洲自贸区的税收政策补贴作用大致相同,都是激励企业及其技术人员进行高新技术的研发,还能够吸引高端紧缺人才,促进科技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在促进投资方面,美国免除了所得税和规定行为的关税,欧洲对具有国家竞争力的核心产业给予极大的补贴,韩国和印度对规定企业及个人制定了所得税优惠政策。

2.促进贸易的政策

关于促进贸易的政策,上海、广东、福建和天津的四个自由贸易区有以下共性税收政策。第一、在遵守税收制度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的情况下,为了避免造成利润转移和税基流失,计算缴纳关税等应纳税额时,可以调整对外投资收入的抵免方式;第二、生产企业在该地区设立加工的产品,根据企业的申请,有选择的对内部销售的产品实施征收关税的政策;第三、该地区的生产企业对所需的进口设备实行免税政策;第四、金融租赁公司或在该地区注册的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计入融资租赁出口的退税试点范围。在促进贸易方面,美国采取关税倒置和递延税收等政策,在欧洲和印度,除了免征关税之外,还给予补贴。韩国采取了免征关税或先征后退政策,中国分不同情况采用了免税或选择性征收的政策。

(二)自贸区差异性税收政策

我国各地自贸区在定位与税收制度方面,既考虑了自贸区的共性特征,也充分考虑了各自的地理优势及发展优势。促进金融业的发展是上海自由贸易区的重要定位,天津自由贸易区侧重于航运、金融租赁、大型机械制造业和对外开放,广东自由贸易区重点关注服务业的建设和发展,福建自贸区重视海峡两岸的贸易往来。如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对于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关键技术、设备和产品,于2014年1月1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福建自由贸易区规定允许建设工程设备、船舶等保税融资租赁,还可以分期支付租赁业务,并根据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对融资租赁产品征收关税和增值税。保险公司在天津注册后,国际航运保险业务所得税免税。

(三)自贸区存在的问题

总之,与国外自由贸易区相比,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在税收优惠方面存在以下缺陷。

1.法律制度和税收立法层次有待改进

国外自由贸易区一般在立法后设立,以确保政策的有效运作。中国的自由贸易区一般是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颁布的规章规定,自贸区税收制度立法层次低,并且容易与国家税法制度发生冲突。在自由贸易区,没有“自由贸易区法”作为顶层设计,仅使用规范性文件无异于加剧税收优惠政策与税收法定内涵之间的矛盾。

2.税收优惠幅度低且形式单一

与国外自贸区相比,我国自贸区主要采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和自由贸易区总体规划的税收政策,我国的税收优惠力度较低。此外中国自由贸易区的间接受益越来越少,包括加速折旧和专项费用扣除等。

3.税收普惠范围小

我国区内在鼓励创新创业企业的优惠政策方面大多注重企业层面,而对紧缺高端人才的收入缺乏相关的优惠政策。此外,印花税和服务贸易领域没有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该地区的金融创新活动也没有足够的支持。

三、关于我国自贸区税收政策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体系和税收立法

首先应该结合我国实际国情,通过中央政府和国家立法机构对区内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顶层设计;而地方的税收政策,应以中央政府为指导,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如美国《对外贸易法案》和“新条例”。在立法框架内制定相关税收政策以促进投资和贸易,应符合税收改革框架和国际惯例,避免出现与国家税法的矛盾。最后应关注自由贸易区税收立法的完整性,通过制订《自贸区法》,把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合成一个整体。

(二)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政策

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政策将有助于促进自由贸易区的投资和贸易。可以实施更低的所得税政策,区内的企业相对于区外享受着较低的所得税,它可以指导企业的投资方向,特别是,国家对高科技产业有强大的税收激励。例如,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区的减免优惠力度非常大,不仅促进区内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还能够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降低失业率。此外,个人所得税激励措施对自由贸易区保留、吸引供不应求的高端人才以及发展新兴产业至关重要。

加工贸易特征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入世议定书;第16条;轮胎特保案

中图分类号:F75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1.68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1-147-04

一、中国《入世议定书》之“第1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6条规定: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即“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的规定,所谓的“特保”措施,实施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同时,第16条还援引了中美签订的《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协议》所确立的特别保障条款,即允许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成员方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12年内,可以针对原产自中国的产品实施有别于《保障措施协议》的特别措施,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该机制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保障措施所遵循的最惠国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有别于传统的保障机制措施。中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了获取美国的永久性最惠国待遇地位,并以非完全市场经济体制的身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委屈求全。

当《中国入世议定书》正式有效时,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印度等WTO成员国纷纷依据《中国入世议定书》特保措施条款将此纳入各自国家的国内法中,如美国的《1974年贸易法》增加了针对来自中国产品的“市场扰乱”和“贸易转移”行为的421条款;欧盟的《欧盟针对中国产品过渡保障机制》;日本的《关于对中国的过渡性保障措施的运用指针》;韩国的《对中国特殊保障措施实施细则》;印度的《海关关税》条例。“特保”及各国针对中国的国内法在这12年中屡次被利用,据统计,2002-2009年间,共有10个WTO成员方发起针对中国的特保案例28起。这只是贸易保护的冰山一角,如何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激流勇进的同时,应对各种不可预测的外部经济干扰因素是我们应对考虑的。本文以2012年9月26日到期的中美“轮胎特保案”为着手点,试图从一个特例归结出所应汲取的教训。

二、“轮胎特保案”的来龙去脉

2009年4月20日,美国工会之钢铁工人联合会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商业用途轮胎,采取特殊保障措施的申请。按照美国统计,2008年1-12月,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乘用车轮胎达到4600万条,金额接近18亿美元。美方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中国乘用车轮胎对美国出口迅速增加、扰乱美国市场为由,指控中国轮胎生产企业,要求美国政府对中国出口的用于迷你型面包车、客车、运动型汽车、轻型卡车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措施。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接受了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的申请,宣布美国将对中国出口乘用车、轻型卡车的轮胎连续三年加征特殊关税,税率分别为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根据美国法律程序,该案特保措施将于奥巴马总统命令之日起15日内生效,即从2009年9月26日开始,美国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轮胎加征关税。中美双方围绕轮胎的进出口问题,展开了两年的贸易战,详见表1。

三、中美“轮胎特保案”对中国的影响

1、对轮胎产品出口的影响。2009年前5个月,全球汽车业都不景气,轮胎产品的国际需求处于低迷状态。根据权威统计数据,2009年1-10月,我国轮胎产品(4011、4012、4013)共签订加工贸易出口合同金额137.91亿美元,同比增长133.90%。其中进料加工合同金额137.53亿美元,同比增长134.61%。受到轮胎特保案影响,2009年10月当月,我国轮胎产品(4011、4012、4013)签订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合同金额21.91亿美元,同比增长159.60%,增幅大幅收窄,环比负增长26.33%,我国轮胎出口受到了较大冲击。

从出口单价和出口金额上看,2009年10月,我国出口至美国的轮胎产品单价由于被加征特殊保障关税而大幅上涨,但同时总金额仍呈大幅下跌趋势,显示了美国自我国进口轮胎产品订单的减少迅速。

2、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就业状况。由于美国采取的特殊保障措施,加之我国300多家轮胎生产企业对出口依赖程度很高,该案至少将影响到10万名产业工人的就业,迫使中国生产企业压缩20%-30%的轮胎生产能力,30家左右的轮胎生产企业面临减产或停产的窘境。

“轮胎特保案”所产生的多米诺效应,还会波及到很多上游产业的就业形势,这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就业人口多,如炭黑等原材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及其他工业行业,造成相关企业工人失业等更多问题,令人堪忧。

此外,很多跨国公司制造商为了避免“轮胎特保案”征税的损失,决定将在中国的生产企业迁至印度、越南、泰国等劳动力价格更加低廉的国家,同样会导致我国相关就业岗位大量流失。

3、示范效应不可忽视。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游戏规则,当WTO上诉机构判定美国对中国轮胎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没有违反WTO相关规定时,在美国批准了对中国进口轮胎采取特殊保障措施后,世界其他有类似贸易纠纷的国家,不用重新立案调查,可以直接援引美国的制裁方案对中国进口的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事实是,中国其他的贸易伙伴纷纷效仿美国的做法,对中国实施一系列贸易保护政策,如反倾销、反补贴等反贸易自由化措施。自“轮胎特保案"后,向我国轮胎出口企业提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国家已达10余个。

四、“轮胎特保案”对美国的影响

1、对美国轮胎市场的影响。第一,美国国内轮胎价格飙升。自从美国对中国相关进口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以来,中国轮胎的出口数量大幅减少,并相应调整价格,也致使美国市场的轻型轮胎价格上涨。如中国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在全球轮胎工业排名中位列第33位,有超过50%的出口产品是输往美国市场,对美国市场的依赖性较强。其产品绝大部分是被实施高关税制裁的类别。自2009年9月26日“轮胎特保案”实施以来,该公司将出口美国的轮胎产品提价35%。

第二,美国国内低端轮胎消费疲软。消费作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辆马车”之一,对本国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据媒体报道,由于“轮胎特保案”导致中国输美轮胎受阻,美国低价轮胎价格急剧上涨,涨幅已达到10%至28%。这一噩耗让美国低收入家庭将被迫推迟更换老旧轮胎,减少轮胎消费。中国输美轮胎进口量的减少使美国维修市场面临轮胎供应不足的处境,这又间接导致轮胎消费减少。此外,由于中国轮胎主要面向美国的维修市场,供应低端零售市场,而美国国内生产的轮胎要为美国汽车制造商配套,供应的是原配市场和替换市场,两者不具备替代性。

2、对美国就业的影响。美国Rutgers大学经济学教授托马斯・普吕萨的研究表明如果通过加征关税将中国产品排除在美国之外,这一措施每保护1个就业岗位,就会损失25个其他就业岗位,导致出现2.5万人失业,这种保护主义行为对当前失业率居高不下的美国劳动力市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美国在中国有4家轮胎生产企业,占中国对美轮胎出口的2/3,“轮胎特保案”将直接影响这些美资企业的贸易利益。美国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影响的不仅仅是“中国制造”的轮胎,还对美国经营中国进口轮胎的200多家进口经销商、43000多个零售商以及涉及轮胎运输、仓储、销售等行业的工人产生重要影响。

另外,随着轮胎价格的增加,还会带动汽车成本的增加,生产汽车的生产商们,为了减少库存量和损失,竞相裁员,保住企业,在稳定利润的驱使下,会使更多美国汽车工人失业。

贸易战是相互损害贸易利益的,贸易保护条款与行为自然会引起被制裁国家的反制措施,搬起的石头也会砸到自己的脚。在美国“轮胎特保案”实施后,我国商务部先后对从美国进口的禽肉及汽车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必将引起美国禽肉及汽车行业相关企业的减产,丧失更多的就业机会,加重美国工人的失业状况。

3、减缓美国经济复苏。《华尔街日报》撰文指出,美国政府贸易保护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不仅违背美国有关自由贸易的承诺,还为其他经济体做出了坏榜样,有可能引发保护主义的恶性循环,重蹈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的覆辙。大幅提高超过2万种外国商品的进口关税,结果引起了其他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报复。中国与美国的“轮胎特殊保障措施案”一经,就遭到了轮胎及相关产业的一致反对,国内消费者纷纷抱怨轮胎价格上涨,很多有识之士建议停止特殊保障措施,要求评估“轮胎特殊保障措施案”带给美国的消极影响。实际上,美国对中国轮胎征收高额关税,表面是保护了本国高端轮胎产业,实际使国内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加重,更无法挽救居高不下的失业率。

五、“第16条”给我们的启示

1、对美国利用特殊保障措施的研究不透。美国所发起的“轮胎特保案”是经过精心策划的,经过充分准备,不是偶然的。在中国出口企业全然不知的情况下慢慢展开的,使得我们措手不及。针对本次案件,中国鲜知其内幕,更是对美国利用特殊保障措施研究不透。美国在发起此案时,先在《1974年贸易法》找到了法律依据,紧接着他们又找到证据,最后,在421条款中,他们找到了发动贸易战的媒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这样层层深入,没给中国出口企业任何机会,贸易保护的阴影笼罩在中国的上空。建议中国政府有必要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专门研究部门,对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行为特点,就美国《1974年贸易法》以及421条款作深入研究。只有这样,我们才会针对贸易战游刃有余,不至于手忙脚乱。

2、对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利用不足。1995年至2009年11月12日,我国贸易应诉17件,贸易纠纷6件,美国的贸易93件,是我国的15.5倍,欧盟的贸易87件,是我国的14.5倍,可见,我国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力度相对较弱。在贸易摩擦频繁的背景下,妥善运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有利于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2011年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在日内瓦关于中美“轮胎特殊保障措施案”的裁决结果,判定美国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游戏规则。尽管此次中国的上诉失败了,但其意义非凡。作为地球村的一员,我们政府有必要继续研究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防患于未然。

另外,我国也可以利用WTO所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反制对方,警告贸易伙伴不要轻易对中国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我国也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进行双反调查、保障措施立案等,但是与国外采用贸易救济措施的手段相比,我国政府运用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3、重视为企业创造公平贸易的环境。我国“入世”以来,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加剧,中国连续12年位居全球贸易摩擦目标国榜首,仅2009年就有21个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116起,涉案金额27亿美元。从涉案产品包括钢铁、轮胎、鞋、玩具、铝制品等。在如此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有必要努力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公平的贸易环境,积极谈判,与周边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加强合作。内功方面,制定积极的贸易政策,如为此次受灾的企业提供出口退税等,更多(下转152页)(上接149页)的倾向于中国中小企业,为他们出口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外部环境。尽管我国出台了《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保障措施条例》并进行了修订,但是我国的贸易法律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在应对贸易摩擦问题上缺乏坚实有力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4、扩大内需,减少对外贸的依赖。解决贸易摩擦的根本办法还是要靠我们自己,消费拉动经济成长无疑是最佳选择。不仅可以提高百姓的生活质量,还可以解决就业、提高收入、减轻出口压力,达到经济的良性循环。我国每年8000多万出境游客的几千亿美元的消费,什么原因没有形成国内消费,反而去拉动对我们进行贸易惩罚国家的经济成长,被人戏称为“会走路的钱包”,仅去年带动美国就业近百万人,确实令我们深思。扩大内需,减少我国对外贸易依赖程度,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核动力。

另外,以国家贸易利益为上,协调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之间的三角运作关系,形成有效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提高对贸易风险的防范意识,时刻监控敏感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信息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主动研究贸易摩擦动向,力争不断完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工会与我国的工会不同,尤其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是美国最活跃的劳工组织之一,对政治选举与经济决策有着极大的影响力,从选票到拿出大笔的经费来资助各级的竞选活动等,美国的工会都很积极,反之,当政者也就更加倾听美国工会的声音,对此,反映出我们对美国工会在国际贸易中所起的作用缺乏研究。

参考文献:

[1] 蔡为民.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启示[J].发展论坛,2011,(11).

[2] 王孝松、谢申祥.“中国特保”案件的统计分析:分布特点及应对方案[J].财贸经济,2011,(01).

[3] 宋婷婷、王佳莹. 中美贸易摩擦分析[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