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

村集体经济管理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适用本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公司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镇)、村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法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并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经营管理本所有的资产,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侵犯。

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原、生产大队、生产队为基础,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和集体资产产权归属设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统一为:广东省××县(市、区)××镇(街、乡)经济联合总社;广东省××县(市、区)××镇(街、乡)××经济联合社;广东省××县(市、区)××镇(街、乡)××村××经济合作社。

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名称统一为:广东省××县(市、区)××镇(街、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广东省××县(市、区)××镇(街、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广东省××县(市、区)××镇(街、乡)××股份合作经济社。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由本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组织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宗旨;

(三)组织的资产;

(四)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五)管理人员的产生与罢免;

(六)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其议事、办事、表决规则(包括应当通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的重大事项、可以通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的具体事项、成员代表会议代表的人数及其产生办法等);

(七)收益分配制度;

(八)监督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

(九)组织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有关事项。

第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凡涉及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具体事项的表决,可以通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当公示5天。1/10以上有选举权的成员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交成员大会重新表决。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或者“一户一票制“等表决方式,具体由组织章程确定。

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应当有本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应当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第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3-7人的社委会或者理事会和3-5人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者监事会。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但不得交叉任职。

社委会或者理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者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选出社长和副社长、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组长和副组长、监事长和副监事长。

集体经济组织有选举权的成员的1/5以上或者1/3以上的户的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不称职的社委会或者理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者监事会成员;社委会或者理事会应当在收到罢免议案60天内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经营管理属于本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

(二)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其他资产;

(三)管理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

(四)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

(五)为本组织成员提供服务;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集体土地和其他集体资产的所有权;

(二)由本组织经营管理的国家所有的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管理内部事务;

(四)拒绝不合法的收费、摊派或者集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组织章程;

(二)保护集体所有的和依法确定由集体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产;

(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实行资产与财务公开制度,接受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部门的审计,接受组织成员的监督;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原、生产大队、生产队的成员,户口保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时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生的子女,户口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并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时起,户口迁入、迁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公民,按照组织章程规定,经社委会或者理事会审查和成员大会表决确定其成员资格;法律、法规、规章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注销的,其成员资格随之取消;法律、法规、规章和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集体资产产权、获得集体资产和依法确定由集体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产的经营收益;

(三)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及其他资产;

(四)对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招标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五)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查阅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的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组织章程;

(二)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开展家庭承包经营;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证明,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免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组织证明书,具体工作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证明书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变更手续。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变更手续。

《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的样式,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

第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凭组织证明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办理开立账户等手续。

第二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委会或者理事会负责起草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财务收支计划草案等,提名所属经济实体负责人,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社委会或者理事会负责集体资产经营、资源开发、协调服务等日常管理,并定期向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第二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制度。

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者监事会根据组织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对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解散,应当由成员大会表决通过,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解散,应当依法清理债权债务;涉及集体资产的处置,应当经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循私舞弊,以及有其他损害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建议罢免职务;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罢免职务的,应当按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非法干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摊派,强迫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造成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2篇

1.对集体资源性资产实行源头管理。

对规划内的集体土地、荒地开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准占用。同时对集体资源性资产实行跟踪管理。由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负责对各村集体资产建立台帐。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由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跟踪核查,随时进行记录,年终填写“资产年检表”,报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备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对开发、出租、出售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的,事先必须由村委会按“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工作程序进行审议

同时,报乡镇“三资”中心备案,方可进行。

3.每年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摸底清查

将村集体资产进行摸底、登记(清偿)、评估(核资),明确了村集体资产的分布、存量、结构及效益状况,做到了心中有数,防止村集体资产被闲置、流失、侵占,确保了资产的保值增值。

4.在处置资产时,通过公开招投标,规范运作程序

严把投标关,使村集体资产处置能在合理的招投标上进行公平竞争,产生了较高的中标额,保证了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保护了群众的利益。

5.加强集体资金管理,保证村级资金应收尽收。

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建设工程的决策、预算、招投标等方面审计监督。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但是,我们通过近年来的农经工作实践发现,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逐年加大和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日益凸显出一些矛盾和问题,认真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对策,有利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这些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村级集体经济的社会负担日渐沉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和运行的过程中,其任务非常之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事项涉及的范围非常广,诸如道路施工与维修、垃圾回收与清理、水电建设与维护、社会治安、农民医保、五保户供养、低保供养等方面,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负担越来越大。同时,当前国家在对农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建设以及社会事业支出时,改变了以往国家全额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的政策,而是实行“财政出一点、村集体配套一点”的“两点”政策。此类政策的实施更是无形之中加剧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担,这就要求农村企业组织必须适时地进行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的调整来实现资金的流转,造成了原有经济发展项目的滞后发展。

2.村级集体经济出现负债现象。

由于国家政策变动或经营管理不善都会造成集体经济企业的亏损或倒闭,导致了村级集体经济存在较多的债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收支缺口比较大,有的甚至出现严重的收不抵支的现象。

3.村级集体经济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日渐变小。

主要表现在:乡镇企业在进行产权制度变革时,农村集体经济企业大多被变卖,逐渐退出了经营领域;国家和省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占用了大量的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和资本优势的逐渐丧失,造成了集体经济发展空间日益变小;为了实现农村经济的总体发展,迎合新的招商引资企业经济发展目标,相应地削弱或消除了原有的经济增长点,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目前,国家对广大农村实行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具有较大的普遍性,这就决定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要想真正实现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必须在利用国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结合集体经济的具体发展现状,制定符合农村实际水平的发展策略。

三、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1.加强农村的领导组织建设

要严格选拔村支书和村主任等职位人选,发展一批懂技术、善经营、政治强、素质高的年轻人来担任具体职务,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弊端;同时,加强对农村领导班子的思想教育和能力培养,让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思想。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定期培训,努力提高其集体经济的经营能力。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奖励机制,将领导班子成员的业绩与其收益进行直接挂钩,以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对国家投向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要进行整合,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发展二、三产业,增强农村自身的“造血”功能;同时,要加大对贫困村的政策扶持力度,将经济政策和行政拉力相结合,对其进行项目安排和资金倾斜,实现各个集体经济发展水平阶段的农村都能获得较快的发展。

3.实行“一村一策”的发展模式

要将国家政策的普遍性与单个农村经济发展的特殊性相结合,实行“一村一策”的发展模式,结合每个农村的具体情况,充分挖掘其发挥集体经济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发达村、较发达村和欠发达村实行不同的经济推进步骤,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四、依靠自身发展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创新

1.对集体存量资产进行盘活

对集体经营不善的资产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使用和运作,实现集体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通过对企业的经营产权进行向外租赁和承包,用租赁承包所得的资金投入农村的经济建设,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的建设,发展农村的基础设施等;或通过租赁和拍卖实现集体资产由以实物为主向以价值形态为主的管理模式的转变,进一步开发资产资源,在提高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促进集体资产的滚动发展以及保值和增值。

2.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围绕特色农产品发展和交易市场,建立流通经营服务实体,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向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农村、城镇的地理位置优势,采取大户带头、集体主导、摊贩唱戏的多元化形式,建立专业的销售市场。组建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与农民签订农作物产销合同,实行产加销一条龙服务模式,拓展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在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的同时,解决农民农产品销路不畅的难题,实现农民增收。

3.积极进行招商引资

要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优势,全方位、多渠道地引进外来资金,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资金支持和发展活力;同时,要积极进行招商引资,实现招商引资模式的多元化发展,可以通过多元参股的方式,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创办一些运作活、机制新、上档次的较大规模的二、三产业的发展项目,在更高层次上吸引外来资金。

4.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

一、研究现状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国际社会上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经济组织,国际经验表明,农业是合作经济最活跃的一个领域,农民合作社是当今世界合作社的主体。

1.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农村合作经济性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属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依据是中国的宪法。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8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2.许多政府部门的官员及其部分学者[1~2]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3.多数学者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不同的两个范畴[3~6]。其主要依据是,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是不同分类依据条件下的两个概念,集体经济是根据产权的所有形式而界定的经济形式,它指生产资料和经营性财产归集体所有,按这一依据划分的组织还有国有经济、私有经济等。合作经济是根据组成及运行方式而界定的经济形式,按这一依据划分的组织还有公司制企业等。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具有实质区别,合作经济的本质是交易的联合,它承认私人产权;而传统集体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财产的合并,它否认私人产权。

现有的研究成果,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但由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解不同,看似真理的论点论据往往出现在不同的文章中论证相反的观点。本文尝试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入手,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概念的内涵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及其功能,无论是权威文件还是学术界,没有统一的、明确的和具体的界定。用历史的尺度及其功能作标准,可以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划分为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两种类型。

1.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行政乡村范围内,以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组织形式。在传统意义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以下几个最明显的特征:一是农村区域,二是农民组织,三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其中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之一。

2.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是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的,市场条件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概念应该具有新的内涵。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以村民为服务对象,以规模经济为特征,满足成员共同经济需求的合作经济组织。其中“集体经济”所显示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以集体规模经济为标志、以集体主义为价值观的性质特征[7]。

3.合作经济组织,是合作经济的载体,泛称合作社。合作社是由自愿联合的人们,通过其共同拥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满足它们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需要的自治组织。国际合作社原则是:自愿和开放的社员原则;社员民主管理原则;社员经济参与原则;自主和自立原则;教育培训和信息原则;合作社间的合作原则和关心社区原则。其中,社员民主管理原则、社员经济参与原则两项是根本性的。

三、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

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显不同于典型意义上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乡(镇)、村、村民小组农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形式组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社区性经济实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典型意义上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区别在于原则、目的及其特点:

1.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遵循自愿原则,农户、消费者或市场经济中其他弱小的实体,为了抗衡经济领域的各种风险,自愿联合、自我服务的产物。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的组织,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加入退出的自由。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承认个人产权,生产资料和经营性财产归集体所有。合作经济组织承认个人产权,资本联合所有,承认和保护社员的所有者权益。农民加入合作社以后保持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而集体经济组织中农民没有任何自主地位;合作经济的本质是以承认私人产权为前提的交易的联合,而传统的集体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财产的合并,它否认私人产权[3]。

3.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自上而下行政组织、行政干预的产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政府的延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者,是体现政府意图的准官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介于政府和农民之间的非政府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者,要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而非政府官员负责。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民主管理,实行一人一票,而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没有体现出来;民主管理原则和社员经济参与原则不可能在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现出来。

5.真正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只有在社会经济发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才有可能出现。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在中国工业剥夺农业的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具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

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目标、特征及其原则等方面,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

1.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起源于合作经济。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农村推行的农村互助组,可算是建国以后中国最初的合作经济形式。运动以后,生产力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数以千万计的拥有各种不等小块土地的小农,不能抵御各种自然的天灾人祸。因此,成立互助组,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是农民的自愿选择的结果。互助组的时期,土地私有,自愿结合,等价交换,产权清晰,民主管理,这些都完全符合合作化的原则。互助组以后,中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走向集体所有制的道路,主要是政治因素作用的结果。

2.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种,它是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8]。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资本型股份、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二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大户带动型、农业龙头企业联结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型;三是专业(行业)协会,如经营性专业协会和服务型专业协会;四是各种经济联合体,例如种植养殖型联合体、加工型联合体、经销型联合体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的、以集体财产特别是土地为连接纽带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经济组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目标只有一个,即在法规容许的范围内为其成员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9]。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要赢利的,不断的增强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追求经济效益是市场机制的要求,背离了这一点,提供服务就失去了基础。对内则不以赢利为目的,服务是组织的宗旨和目的,背离了这一点,集体的合作就失去了吸引力和凝聚力。

合作经济和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改变单个农业生产者和大市场之间不对等交易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发达国家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并成为一种发展的必然方向。目前中国的一部分地区已经自发地建立了以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为基础的各种农村股份合作组织,包括社区性股份合作和专业技术股份合作。以村民为服务对象,以规模经济为特征,满足成员共同经济需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当然,由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朱元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新发展[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1).

[2]杨峰,张国辉.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壮大集体经济实力[J].吉林农业,*,(7).

[3]韩俊.关于农村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若干理论与政策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1998,(12).

[4]毛东凡.不能把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混为一谈[J].农业经济问题,1991,(4).

[5]应瑞瑶,何军.中国农业合作社立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2,(7).

[6]郑有贵.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N].中国经济史论坛,2003-10-14.

[7]姜法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辨析[J].农业经济,2006,(10).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09.029

1 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云南省兰坪县乡(镇)一级均成立了村级财务代管中心,其机构主要设在乡(镇)农经站,由乡(镇)农经员承担相应职能职责,认真执行《兰坪县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的制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按月、按季度公示,全面实现了电算化管理。但在财务规范性建设上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部分村委会(社区)的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村务公开等流于形式,造成农村村集体资产流失,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得不到保障。

1.1管理制度不健全

兰坪县自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管以来,一方面资金管理制度基本上还沿用2010年的资金管理办法。随着新农村建设逐步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壮大,村级资金不断增加,旧的资金管理办法难以跟上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亟需探索新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级财务运行机制,从而使财务管理跟上时代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少数农经站干部和村组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在村级财务活动过程中执行制度不严格。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村经济业务发生后报账不及时,甚至出现跨年报账的情形。部分收入未及时入到农经站账户,甚至直接拿单据报账,坐收坐支问题突出;二是部分村委会报账员手内现金余额过大,在换届时,又将上届所移交下届的应收款单据进行入账代管,所代管的应收款有可能变呆账、坏账,一方面挫伤应收款催要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占有村委会的资产。

1.2 财务管理监督亟需加强

一是开支审批手续不够完善。少数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二是部分票据不规范。部分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本应取得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业务,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附件单据缺乏相应的印章或发放人员签章;三是民主监督委员会未能履行监督职能。部分村(社区)民主监督委员会主任与村委会主任为同一人,失去了监督职能,而有的民主监督委员会由于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参与或不按要求参与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1.3 收支管理不规范,财务公开不完全

农村财务收入主要来源为上级补助、村集体经济组织上缴、村提留、土地补偿款征收等方面,收入来源单一,支出也主要用于村干部补助、平时村级日常事务开支。但由历史与文化因素的影响,有些村干部法制意识不强,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不明确或未起到民主监督的作用,部分村干部在财务支出上未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部分村委会在村务经济业务办理过程中,日常生活开支及会议生活费用金额、非生产性费用过大。在财务公开上不明确公开本村财务活动及账目,怕村民反对或有怨言,影响干群关系。

1.4 历史原因造成旧账处理不及时

部分村委会应收、应付款中部分款项年限太长,有的己达10年以上,大部分应收、应付款已成呆账、坏账;固定资产中含有以往农村电力输送线路、农村通组公路等,按现有“双代管”,不符合列入固定资产的要求,但代管资产或负债资金,没有统一的相关要求及指导,对于日常的代管工作,部份资金长期挂账,却失去实际意义,反而使村委会资产虚增,应付款使村委会负债增加,从而使村集体资产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失去财务管理的实际意义。

1.5 村级财务管理人员配备薄弱,经费紧缺

乡(镇)农经站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队伍力量薄弱,部分财务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导致业务不熟悉,在开展工作中无法统筹兼顾;另一方面,没有专项的村级财务代管和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工作经费,在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中比较被动,只能按部就班,缺乏统筹规划。

2 规范农村集体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1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机制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机制,注重资金管理的同时并重资产、资源管理,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资产、资源台账,认真记录村集体“三资”增减变动情况,让村集体“三资”有账可查,有册记载,确实保障村级资产家底清、账册明。积极探索新的经济形势下,制定相应的村级财务账户管理制度、库存备用金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细化管理规定,以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管理人,层层落实责任到具体的人和事;切实加强民主理财,强化民主监督机制,让农民群众参与到村级财务决策管理当中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2.2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监管力度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乡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统一思想认识,常抓不懈。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严格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针对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完善,创造一个干部清白、群众明白的农村财务管理环境。

2.3 加大审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做好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把村级财务审计监督作为一项常规工作,作为督查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针对乡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配备专门的农村财务审计队伍,加大审计力度,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计督查,明确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

2.4 完善财务清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债权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对至今挂账的应收款、应付款、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将部分已形成事实的坏账、呆账进行核实,做好登记处理。制定相关的债权债务清查方案,针对具体情况做出处理,该销账的进行销账,该清偿的进行清偿,认真化解村级债权债务,使村集体的资产、负债、账面代管金额真实、具体,从而使村级账务更具有参考性和实际意义。

2.5 加强支出管理,完善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委托代管中心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时应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对村级财务实行预决算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作用,严格控制每个村委会资金使用额度,启用备用金限额制度,控制大笔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有条件的村可启用预决算方案,并经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张榜公布。在财务公开中,按照村民能明白、能接受、通俗易懂的方式将财务收支情况逐笔逐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向村民征集意见建议,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行使民利,让农民真正当家做主。

2.6 加强基层财务人员的素质教育

基层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术水平、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因此指导及培训现有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显得尤为重要。定期或不定的请财务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会人员,加强管理,对有条件的财务人员做硬性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加大对村组财务人员及镇会计的财经纪律、思想素质教育,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是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2.7保持村级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配备财务代管工作经费

参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中心和村级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果确实因工作需要调换的,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工作要求及人员情况,按实际工作需要调配,并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另一方面,配备一定的农村财务管理审计经费,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村级财务清查、清理和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工作,使村级经济活动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5篇

首先,近几年来在农村地区安置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上级安排的转业分配到各地区的农村进行管理工作,大多数的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管理技能与管理知识,这部分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由:退伍军人、转业人员、企业的相关人员,这样使得农村经营管理的工作很难开展。其次,农村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无法与时代的发展先适应,有些农村经营管理的工作人员虽然在上岗时具备相应的管理技能,但是没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来强化自身的管理技能,与时代的发展相脱节,需要更新知识,加强能力的建设。第三,农村的经营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十分落后、基础设施十分不完善、办公用具条件不够、服务手段落后,正常工作难以开展。

二、农村经营发展经费收入不稳定

国家和地方对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不稳定,没有一个发展的稳定收入。根据科学的调查显示,在有些地区的农村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这些管理人员他们的待遇与乡镇工作人员的待遇差距很大,工资以及工作经费没有纳入到农村经营管理的全部预算中去。由于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的经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许多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热情不高,工作积极性很低,许多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得不到保障,他们多次进行上级反映情况,但是没有得到解决。

三、加强农村经营管理的措施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很重,政策性强。要建立健全农村的相关工作机构,热心的为群众办事,提高农村的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好农村的集体经济。只有搞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才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出现更好的效益。

(一)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做出合理的规划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工作量很大,在我国目前的农村现状来看,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农民的纯收入正在不断地增加,社会稳定,农业发展日趋完善。其中农村集体经济在无形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农村集体经所带来的号召力与巨大的凝聚力。各地方基层组织一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符合地区请款的农村集体经济作出合理的规划,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工作。

(二)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的开支

农村集体经济承担着建设农村的工作,许多农村的建设投资都要农村集体经济承担一部分的开支,这需要上级领导部门加大监督力度,改变这种现状。对于农村集体经济支出不合理的地方加重了集体经济负担的地方进行清查与纠正,使得农村集体经济能够真正的做到为民服务。上级财政部门应该多对农村的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满足农民的各种文化精神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三)加大对基层组织的建设力度

从农村的发展以及现实情况出发来看,农村的集体经济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更离不开基层组织人才的大量涌出与无私奉献,这些都与他们的无私奉献精神不可分割。因此,要根据农村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出发,重点建设与培养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人,培养优秀骨干,加强村干部的廉政工作建设,对村干部进行培训工作,建立一套农村基层组织特有的奖惩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建设工作,培养大量的人才到农村中去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另外,要积极地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农民的素质,是我国农民真正的能成为一个有素质。有文化的新型社会主义村民,为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为我国的基层组织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让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能够早市实现,使我国成为世界真正的大国与强国。

(四)生产力的发展需要集体经济作为支撑

我国自从经历了“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了原有的集体生产,实现了“包产到户”。这使得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地解放,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不断地提高,生产效率也变得更加有效率,使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从目前我国农村的现状来看,农村的主要生产力都是通过两条路径发展的,一个是包产到户的经营方式,另一个就是新型的合作社发展,类似于农场形式。这两个模式缺一不可,相互补充。未来的农村的发展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提高农村的最适化程度,充分组织起来农民群众,从而推动全农村的生产力的发展。

四、结束语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6篇

近日来,张集财政所围绕如何强化村级资源管理,巩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班人员,在2009年“三资”清理的基础上,对全镇村级资源发包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的重点范围集中在标的5000元以上发包项目;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公平公正,合同档案是否齐全,发包款项是否征收到位;调查方法主要是“一听三看”,即听村干部汇报,看资源项目现场,看合同档案,看入帐收款票据。在调查核实的同时,重新建立资源发包台帐(标的5000元以上的)一式两份,镇、村各1份。

据镇财政所资源发包台帐汇总表反映:截止2013年5月30日,全镇村级资源发包标的5000元以上项目170宗,面积59661亩,发包金额1073万元,村平38.3万元,其中山林35宗,51806亩,448.9万元,占41.8%;水库、渔池38宗,1420亩,115.2万元,占10.8%;机动地、旱地30宗,1664亩,66.9万元,占6.3%;果园42宗,2479亩,286.8万元,占26.7%;茶园、经济林21宗,2286亩,118.6万元,占11.1%;其它3宗,6亩,36.7万元,占3.4%。资源雄厚,发包金额较多的宗湾、万金淌、徐家湾村分别达217.5万元、118万元、112万元,少的村有卓河、薛店村,金额分别只有1.8万元、1.6万元。村与村之间的差异性较大。2009年“三资”清理过后,按照规定标的3万元以上到镇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投标的发包项目有9个村,10个发包项目,发包标的价101万元,竞标价132.08万元,超出标的价31.08万元,增幅30.8%,如2012年12月徐家湾村柑桔园40亩,承包期15年,标的价20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竞标价28.6万元,超标的价8.6万元,增幅43%;双庙畈村板栗园350亩,承包期20年,标的价30万元,通过公开招投标竞价42万元,超出标的价12万元,增幅28.6%。

从资源发包台帐登记承包期限看:山林、经济林承包期一般为20年,果园一般为10年,水面、耕地一般为5年,平均承包期为15年。全镇村级资源发包年平均收入72万元,村平2.6万元,加上零散小型资源发包,村平年资源发包收入达3万元以上,成为张集镇村级集体收入重要来源之一。

启示:1、资源就是财富,只有强化资源管理,才能有效巩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镇有8个村债务结零,村级货币资产常年平均余额在200万元以上,这些都与资源发包管理规范,村级资金收入丰厚有直接因果关系。如宗湾村,2009年发包村集体山林5250亩,发包金额185万元,为村集体带来了可观的资金积累。该村通组公路、水电设施、村级阵地建设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万金淌、徐家湾通村水泥路正在建设之中。

2、公开招投标是村级资源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村级资源发包,在具体程序及方法上主要包括:村委会拟订方案;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三资”管理中心审核,镇政府审批;公开公示;公开招投标(标的30000以上的到镇招投标大厅举行);签订合同;结算承包款。2010年至2012年底,全镇9村10处资源经过公开招投标,竞标价高出标的价31.08万元,增幅30.8%。同时,通过公开招投标杜绝人为暗箱操作,公开透明度,融洽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

3、强化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是关键。工作落实的好坏,都与人为因素有直接关系,做好村级资源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很关键,一是村级要有一个好班子,尤其是要有一个好书记、好会计,他们必须具有强烈责任心、事业性,公正无私,敢于担当,把集体的事当自家的事来办。镇政府在选拨村干部上把关很重要,要选好配强一个好班子;二是镇“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机构要健全,人员要充实。在乡镇机构改革时,张集财政所内设农村“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从事“三资”监管工作人员5人,其中主任1人,总会计1人,总出纳1人,会计2人,对日常“三资”监管工作,实行划片分人包干负责,订立专项责任制,严格奖惩结帐,对推动全镇村级资源管理起到有力促进作用。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7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吹遍华夏大地,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而目前为止,经济与市场体制也逐渐完善,同样,曾经相对落后的农村经济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抓住机遇的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程度上的管理问题,本文通过阐述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的三资管理现状,引出了农村集体经济在实际三资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提高管理效率,强调了三字管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并且尽快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如何健康发展农村经济所提出的要求。

关键字:

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

所谓的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三资”所指的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这三项,三资管理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物质保障和基础,三资管理问题切实关系到广大农民朋友的实际利益,从而受到了广大人民的关注,加强三资管理对构建新型农业经济体系和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有一定深远的意义。但是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仍然有不少的问题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遏制了农村的现代化建设速度,所以,改善农村集体经济的三资管理是刻不容缓的。

1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的状况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经济的转型,对农村经济的建设有了更加严苛的要求,从而三资管理的经济价值与政治价值也越来越高,虽然各地都立足于实际采取有效的方式管理着农村的三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逐渐有越来越多的管理问题出现,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1.1管理制度不完善众所周知,一个实际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在一定程度降低管理的难度,增加管理效率,但是在我国一些偏远地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当地的管理人员并没有制定相应的三资管理制度,造成三资管理十分混乱,在一定程度上致使了当地居民的生活得不到改善。而对于已经建立管理制度的地区,由于当时的环境因素导致管理制度多数都十分粗糙,对于资金,资产等的管理十分不完善,而随着国家经济体系逐渐健全,旧有的管理制度不足以满足当前飞速发展的社会,从而暴露出各种问题,再加上管理三资方面的工作人员并不具备专业的知识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如今农村的三资管理缺乏章法的主要原因。而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在实际工作时,数据十分混乱,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负责人对集体经济中的三资管理难度,对整体的发展十分不利。

1.2重视度不够由于思想的束缚,导致农村相关的三资管理人员对工作内容不了解,从而导致多数人不能正确对待三资管理,没有认识到三资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仍旧停留在就有的思想,认为三资管理仅仅是算算账,管理一下集体公有的资产,没有注意到三资管理的深层次含义,这就导致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敷衍了事,账目时常错乱,而且对于土地资源归属权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记载,这就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争端发生,从而影响农村的整体和谐性,对农村的发展十分不利。

2改善农村集体经济的三资管理现状

2.1完善管理制度为了能尽快的改善农村三资管理的现状,更快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完善现有的三资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俗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定一个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所以各地应该尽快建立起适合当地地区的三资管理制度,扫除旧有制度的盲点,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并且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三资清查工作,争取做到不漏,数据真实,并且建立相应的后续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这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具有预防某些人挪用公款私用,还要明确每一份集体资产的用途,规范每一笔三资交易,并且管理负责人应该定时的走访地区、抽查账簿等进行核对,最大程度做好“三资”民主化建设———是在农村集体经济各项事务中,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民主议事规则、民主管理权限等民主管理各项规定,最大程度的做到三资管理透明化。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更能加快建设农村的经济制度体系,保障农民的利益。

2.2提高重视度为了能更好的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标准,农村相关的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的认知度,并能提高对三资管理的重视度,改变旧有的思想观念,督促当地工作人员能认真的对待自己所属的工作,深度挖掘工作内容的含义,并且教育当地村民,使其明确三资管理对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和对提高经济效益的帮助。只有当地村民及相应的管理阶层能了解三资管理的重要性,才能最大程度上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当前三资管理的现状,从而突破当前农村在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瓶颈。

3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性

为了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更快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三资管理不仅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物质保障和基础,更关系着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建设的发展和完善,更极大程度的保障了农民的收益和权力,为市场经济增添活力,也对农村的民主和谐气氛有一定的帮助,更是密切党群关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推动力量,所以说,加强农村的三资管理对农村的整体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结语: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发展速度逐渐加快,想要国家抓住机遇继续高速的发展经济,就必须打下一个坚实的经济基础,而这就需要农村的经济发展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因此,对与三资管理必需加大力度,虽然管理好三资是一件十分任重道远的任务,但是只要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提高重视度,就一定能实现目标,从而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并促进农村集体的和谐,为构建和谐射虎做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许亚芬.浅谈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内蒙古农业科技.2013(04).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8篇

一、推行三资委托的工作原则

1、坚持主体不变的原则。实行农村“三资”服务后,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管理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截留和挪用。

2、坚持依法的原则。各村委会要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同乡镇“三资”服务中心签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委托书》,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给乡镇“三资”服务中心。

3、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实行民主管理,各项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都要公示,群众全程监督,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公开透明,彻底杜绝集体“三资”个人或个别部门说了算的问题。

4、坚持规范运作的原则。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处置都要严格按工作程序操作,依程序办事,实现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和监督的全程化。

5、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农村“三资”服务工作要同涉及农村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紧密对接,依法推进,规范运作,要杜绝主观臆断、形式主义,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服务进一步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化进程。

二、“三资”委任的工作模式

全面推行农村“三资”委托123规范化管理模式:

1、组建一个管理机构。以乡镇农村经管中心为依托,成立乡镇“三资”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由乡镇长担任,经管中心主任为副主任,成员由纪检、经管、农技、水产、司法等相关人员组成。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镇农经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农村“三资”服务工作。

乡镇“三资”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监督、检查、指导、服务辖区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协调乡镇相关部门指导、监督村集体“三资”发包、出售和转让;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的记录和保管;组织人员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核实、评估、作价;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其他事项。

市组建市“三资”服务监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管站,由市经管站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市“三资”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2、健全两套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两套监督工作流程,促进农村“三资”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保证决策的民主、科学、公正。

资金监管工作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收入专户”,统一管理。对村级支出实行预决算审核审批制,根据年初预算或临时性支出,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审批。在“村级支出专户”办理现金支出或银行转账业务实行“乡村两级印鉴”制度,必须是乡镇经管中心财务印鉴、中心主任审批印鉴、村财务印鉴、村财务主管审批财务印鉴四章俱全。支出单据需有经手人、村助理会计、村财务主管签字,村民理财小组盖章,乡镇经管中心审计员、经管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方可入账(5,000元以上须经乡镇经管中心主任及“三资”服务中心主任共同签字)。并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入账归档。

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乡镇“三资”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乡镇“三资”服务中心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资源,组织专业人员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标的额5,000元以下需经经管中心主任批复;标的额5,000元以上的需经经管中心主任、“三资”服务中心主任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相同条件村民优先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公开招标。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20,000元以上的,乡镇“三资”服务中心报市“三资”服务监管办公室复核,市“三资”服务监管办公室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具体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方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将相关资料及合同文本归档管理,同时在乡镇 、村两级及时公开。

3、实行三种管理方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实行规范化管理,即实施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乡镇“三资”服务中心设置专职或兼职会计1—2名,负责监督和管理各村账目记载;设置专职或兼职出纳员1名,负责监督和办理各村现金收支业务。村设一名助理会计协助乡镇“三资”服务中心管理本村财务,承担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工作。村助理会计必须取得《农村会计任用证》方能上岗。

资金委托代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委托乡镇“三资”服务中心代管,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由乡镇“三资”服务中心统一设置账户进行核算管理。

资产统一监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在乡镇“三资”服务中心统一设置台账,乡镇“三资”服务中心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对村级资产的经营、处置、收益等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管理。

资源联合协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市复核的程序,实行市、乡镇、村三级联合协管。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9篇

集体资产管理的加强是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得到完善的一种重要途径,促进农村经济朝着持续健康的方向发展。作为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村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使农民的收入有效增加,同时农民的负担得到很大减轻,集体功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资产的总量也在壮大之中,但是总体来看集体经济的实力还不够强,存在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集体资产的管理应得到不断加强,使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得到发展壮大。只有集体资产管理得到了强化,才可以保证集体资产的完整,提高积累水平,保证资产可以增值保值。还可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集体资源进行综合开发,这样一来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集体经济才可以更好地为家庭经营提供资源开发等职能,促进集体统一服务功能与经营能力的增强。

2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途径

2.1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与产权主体,它的主要职责是不断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增值,并避免发生集体资产的流失。因为长时期以来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所以在组织建设上是相对落后的。很多地方集体资产的管理权由村委会代行,所以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多政企不分的问题,这也正是集体资产管理薄弱的重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建立起集体经济组织,明确组织的法人资格和法律地位,将其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理顺,使该组织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收益权与处置权。

2.2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程序

与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相结合,对保全措施进行强化,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要建立起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中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资产流转制度等。在现阶段,尤其要将资产评估工作和产权登记工作做好,因为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是防止出现集体资产流失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规范集体资产的重要基础,在集体资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对集体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公证、科学评估可以避免集体资产发生外流,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借鉴国有资产管理的成功经验,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有效管理,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纳入到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中。

2.3完善集体资产的内部管理与监督

集体资产内部监督与管理应该从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着手,使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还可以在农村建立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制度,使资产管理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透明度得到提升。在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向全体集体经济成员大会中成员公开。在管理集体资产的过程中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以及民主监督,对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进行切实维护,充分调动组织成员参与管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2.4探索集体资产增值保值的途径

一切可以反映出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组织形式都可以借鉴,比方说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只要是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利的,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都可以对其进行利用。在经营管理中努力使资产的营运效益与效率得到提高,及时更新观念,摒弃不适宜社会发展的传统观念和传统思想,将资产增值纳入到管理内容之中,将资产增值作为最终目的,将农村集体经济引到市场中带动集体资产的重组。与各种资产的特点相结合,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落实责任制,做到物尽其用。对于山林等资产,应该使这些资产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对其使用权进行拍卖,促进可持续发展。

3结语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10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村组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进程,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乡所辖的按村和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组”)。

第三条乡经济服务中心为本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觉接受乡经济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务、资金、合同、档案交乡经济服务中心代管(简称“四代管”)。

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是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在任职期限内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负总责。

第二章收支预(决)算管理

第六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初必须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年终根据实际收支情况做好决算,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并报乡经济服务中心备案。

第七条财务收支预算方案严格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严禁编制赤字预算。预算方案由村两委会提出,排定当年可实现的村直接经营收入、发包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财政转移支付等固定收入,按“先保运转,后搞建设”的步骤安排当年支出。

第八条村级当年支出,按“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的原则安排,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支出的,亦须由村两委会提出修改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村级年度收支决算,应结合年度财务清理进行。对照年初预算情况,分析结余和超支因素,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三章村组资金管理

第十条村组集体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组集体资金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专项工程建设资金、“一事一议”筹资、财政转移支付及奖补资金、各类上争资金、社会捐赠和其他收入等。上述资金均须纳入村级财务核算,并全额解缴到乡经济服务中心代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平调或体外循环。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备付金限额制度。村级备付金一般控制在2000元以下,组级500元。严禁坐收坐支,凡会计记账凭证上出现“借:现金、贷:各类收入,或借:各类支出、贷:各类收入”情况之一的,一律视为坐收坐支。

第十二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上争资金、各类项目补助资金等所有款项,必须通过转账方式转入乡经济服务中心,实行经济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分村核算,严禁直接收取现金。严格控制现金支出行为,需要使用时履行相关的付款手续到经济服务中心付款。凡支出额度在2000元以上的,原则上须通过转账形式支付,农村土地征用费分配应打卡到户。

第四章村组收支管理

第十三条村组一切收支,由村会计统一办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保管现金和票据。

第十四条村组一切收入,必须统一使用省监制的《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凭证》,严禁自购市场收据收款。结算凭证实行到乡经服中心开具制度,已开的结算凭证在月度结报账时应进行核销,凡入账的需在结算凭证存根上加盖“已入账”印章,结算凭证月底未核销的,不得开具下张结算收据。

第十五条村组集体购买力的支出,不分数额大小,必须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严禁使用《现金支出证明单》直接支出,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包括日期、购买物品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要素,大、小写金额相符,直接使用《现金支出证明单》的,乡经济服务中心不得入账核算。

第十六条村组集体非购买力的支出,应尽量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无法取得的可使用市委农工办统一印制的《现金支出证明单》,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且必须取得收款人的原始手续作为附件。凡使用《现金支出证明单》的支出,必须由村民(代表)经办,详细注明支出原因、标准、数量及金额,并由2个以上知情村民(代表)签字证明,村委会主任审核,民主理财人员审定后履行审批手续。仅由村干部经办、村干部证明、村干部审批的支出证明单不得入账。

第十七条所有票据必须确保经办人、证明人、民主理财组织和审核审批人签字(印章)俱全,否则,乡经济服务中心不得入账核算。

第十八条村组一切收、支严格执行当月报结制度,报支隔月发票需书面说明事由,并报分管负责人审批,否则,乡经济服务中心不得入账核算。

第五章村级办公费管理

第十九条报刊征订费。以村为单位不得超过2000元标准,由经济服务中心直接从财政转移资金中划拨。村级报刊征订费,原则上以党报党刊为主,严禁公费订阅娱乐性报刊、杂志。

第二十条电话费。严禁村级集体用公款或变相补贴的方法安装个人住宅电话和购买移动电话。村部办公室公费电话实行限额列支,每村每月不得超过150元,村主要负责人移动电话每月补助60元,超过标准的部分,村级不得报支。

第二十一条办公经费(含差旅费)。实行限额到人,包干使用,限额以内按实报支,节约部分结转下年使用,超限额部分个人自行负担,具体执行标准:村党总支书记每年600元,村主任、村会计每年400元,其他干部每年200元。

第六章村级招待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级原则上实行零招待管理。特殊情况可在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中列支,但最高比例不得超过上年村级集体实际到账经营性收入的10%。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无经营性收入的,不得发生招待费。

第二十三条严禁通过虚列工程支出、“两工”支出等行为变相支出招待费,一经查实,按“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全额清退,并以违纪论处。

第二十四条用于上争资金、招引项目等所发生的费用,支出总额应控制在村级集体实际到账资金的15%以内。

第七章困难户救济管理

第二十五条农村困难户的救济,原则上在春节前按规定程序实施,平时不得支付困难户的救济补助。特殊情况发生救济的,必须经村两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理财人员在救济报告上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村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报乡分管农村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六条各个时期涉及困难户救济的支出,必须由享受救济的困难户本人亲自签字(签章)领取,并附集体讨论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否则不予入账。

第八章村干部报酬奖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村干部报酬包括基础报酬和考核报酬两个部分。基础报酬标准由乡政府统一确定,考核报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村级不得擅自变动核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八条上级部门考核发放到村的奖金,须作村级其他收入全额入账核算,严禁不入账或少数人私分。

第二十九条由村级支付考核奖金的,须抄具奖金发放清单,另附责任制考核细则和考核结果,经村民主理财人员审核确认,报乡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列支。当年集体经营性收入无结余的,严禁村级支出奖金。

第九章债权债务管理

第三十条村级债权实行台账管理,并明确有效债权清收工作责任,制定清收措施,对有偿还能力的债权予以回收。

第三十一条严格控制新的债权增加,严禁无偿占用集体资金,对擅自无偿借出集体资金的,在限期追回借款的同时,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承包合同原则上必须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限兑现到位,特殊情况造成的尾欠,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与讨论同意,并由承包人作出书面限期还款承诺,经理财人员签字盖章、村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方可入账。

第三十三条村级范围内经营项目效益较好的单位或个人,确需借用村组资金的,必须经村两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集体讨论确定,支付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资金占用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并由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员担保,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回借款本金和收益。借款额度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须经乡经济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报乡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款。

第三十四条村干部原则上不得借用村组集体资金,确因家庭特殊情况需要借款的,必须出具报告,说明原因,承诺归还时间,经村两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同意,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并附讨论记录复印件,报乡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款,否则不予入账。

第三十五条规范村级债务管理,建立债务管理台帐,逐笔登记债务发生的时间、用途、债权人、借款利率和偿还时间。

第三十六条严控举债兴办公益事业。村级确需举债的,应本着“适度、可控、短期”的原则,在落实还款来源的基础上,经乡经济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出方案。由村党组织提出,村两委会集体讨论,提出举债项目、用途、举债对象形成书面意见。

2、代表讨论。由村两委会将初步方案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听取代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

3、公开公示。由村委会将经代表讨论修改的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内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注重收集群众意见。

4、申报审批。由村委会将经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人员通过的方案、讨论记录、申报审批表及责任书,上报乡经济服务中心审核后,报乡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批。

5、实施跟踪。经审批同意后,村级将举债资金全额解缴乡经济服务中心代管。使用时,凭真实、合法、有效的、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的票据到经济服务中心申报拨付资金。

6、公布结果。项目实施结束审计验收后,将项目决算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内向村民公布,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第三十七条对未按程序规定而擅自举债的,严格执行“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村级集体不得入账核算。

第十章集体公益事业用工管理

第三十八条村级集体公益事业用工原则上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政策规定执行。年初编制方案,逐级履行报批程序后,按劳分解到户,并填写《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户。

第三十九条一事一议筹劳实行“平时用工记载、按月汇总、按季公布、年终结算平摊”的程序进行。

平时用工记载:以村或以组为单位,对平时出工情况按实记载,记载内容主要包括户主姓名、出工日期、出工人员姓名、用工项目、标准工日数等。

按月汇总:月度终了,对当月出工情况以户为单位进行汇总登记。

按季公布:对上季度各个月度各个农户出工情况,列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分别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年终结算平摊:对全年出工情况以户为单位进行汇总,并搞好结算平摊。

第四十条一事一议筹劳工日平摊结算时,标准工日价值原则上控制在10元以内。一事一议筹劳必须在年度内结算平摊,不得跨年度结算。

第四十一条对不搞一事一议筹劳的村(组),必须经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用工的处置办法,讨论情况必须形成会议记录。

第四十二条凡以集体资金支付集体用工的,实行一事一报,严禁多项用工合并报支,严禁采用平时不支、年终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报账。报支用工费用时,必须注明用工的时间、事因、地点、农户出工人姓名及出工工日、工价,由出工农户签字或盖章、民主理财人员核实签字并加盖理财专用章,村委会主任审核、支部书记审批。

第四十三条对用工不明细的公用工支出,乡经济服务中心应拒绝入账核算。

第十一章公共资源交易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四十四条下列项目必须纳入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范围:

1、建设工程项目: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包括集体房屋(构筑物)的建筑安装、装饰装潢,绿化、道路、桥梁、泵站的修建改造,河道疏浚、硬渠建设等】费用超过1万元的项目。

2、集体林地、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承(发)包。

3、集体土地的出让、转让、租赁。

4、年租金5000元以上的集体房屋出租。

5、1万元以上集体资产的产权转让,包括集体房屋、泵站及其他固定资产的出售。

6、一事一议、上争资金、募捐资金实施的项目。

7、村组单件超过500元或批量超过5000元办公用品的添置。

8、其他必须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四条中所涉限额以下项目必须经村两委会、村务监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形成会议记录,由参会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六条涉及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的公共资源交易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乡经服中心和监察室派员监督。

1、村两委会提出初步方案,经全体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讨论确定。

2、涉及集体房屋的出售权属是村级的,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权属是组级的必须召开本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

3、张榜公示、组织报名。

4、书面通知参加报名的承包(租赁、购买)人,并签收书面通知回执。

5、招标发包(租赁)或出售。

6、签订书面协议。

第四十七条涉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款、第七款、第八款的公共资源交易,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村两委会研究初步方案。提出该资产建造(购买)、建设的原因、资金来源、建设方案等,属村级的必须经全体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人员集体讨论,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组级必须经该组代表讨论报全体村民会议通过后方可立项预算。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11篇

关键词: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管理制度;人员素质;民主理财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1

一、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经济也称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大力推行下,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以前“统一经营、集体所有”的格局,在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合理融合的经营体制的前提下,逐渐衍生出了诸如股份合作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获得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财务管理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从目前的发展现状分析来看,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仍然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首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仍然不够完善和健全,比如会计科目设置不够合理、总账与日记账不分等,甚至有些比较落后的农村连正式意义上的账簿都没有,阻碍了财务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村级财务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农村的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相对来说比较低,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财务会计工作的最新需求,导致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得不到更进一步的发展与改革;

再次,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很多公开的内容都是避重就轻,实质性的财务内容却公开的不够具体,而且很多报表都是为了应付检查临时制定的,不利于发挥出财务公开的真正作用。

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良好途径

1.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制度

众所周知,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是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结合实际情况,对财务管理制度作进一步的完善和说明,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首先,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必须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规模与需要,合理的设置会计科目与账簿,做好规范性的总账和明细账、日记账设置工作,并且相关内容要具体、合理,让一切涉及到财务管理的工作都能够记录在案,保证财务信息内容的条理清晰、数字真实、有据可循;其次,要建立合理的村级财务的决算和预算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源相对来说比较匮乏,经常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和问题,所以,村级财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和决算制度,在每年的年初,要积极地召开村民民主大会,对收入的预算和决算工作进行探讨与抉择,尽可能地使其内容更加可靠、详实、实用,继而根据所决定的制度的内容进行各项工作的落实。对于有需要调整的重大项目,必须再次通过村民表决大会进行决定,以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2.通过合理的方式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社会的发展,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在社会的各行各业都得到了体现,强化农村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保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得以顺利进展的重要活力。其一,要严格财会人员的准入制度,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对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进行严格规定,一经任用就不得随意进行替换和更改,将财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性的说明,如此以来不仅可以在严格制度的规范下促使相关财务工作的合理发展,而且提高了财会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其二,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财会人员属于特殊性的从业人员,既要有扎实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养,又要有较强的职业道德观念以及政治理念,所以,要结合实际情况,借助于法制讲座、专项业务技能培训、专题宣传会议以及学历教育等多种合理的方式,逐步地提升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其更好的适应会计工作所带来的各项新挑战和新任务奠定扎实的基础;其三,要扩大优秀财会人员的队伍,通过考试、面试以及待遇优化等手段,吸纳更多优秀的人才融入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去,为财务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活力。

3.强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的建设

杜绝村级干部的良好手段就是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因此,要结合村级的财务管理发展情况,对民主理财的相关工作进行相应的法规和政策的指导,通过进村宣传、与村民沟通等方式,让村民认识到他们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地强化村民主动参与财务管理的主动积极性和热情,为民主理财工作提供活力;与此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要逐月的对农村的财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的核实与审查,一经发现形式主义的财务公开,要予以严肃的警告,让其尽快改正。除了认真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之外,村级干部也要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通过公开宣传栏等村民所能接受和理解的方式将农村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方式以及最新的财务管理情况等内容曝晒出来,让村民能够对财务管理有着更加清晰的动态性了解,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性。

三、结束语

农村是人民的生活之源,对于国家经济的增长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工作,不仅是促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以不断发展的重要保障,而且为市场经济的稳步前进提供了强大的催化剂成效。我们要不断地总结实践经验和借鉴精华,探索更多的利于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的方式和对策,让财务管理在农村集体经济乃至国家的繁荣等方面发散出更多的光芒。

参考文献: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思考与对策

在当前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大背景下,有效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必须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健全新型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及创新经济发展模式中的作用,切实助推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夯实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基础。

一、基本情况

成都市青白江区11个乡镇(街道)中现有111个行政村(含15个涉农社区),1498个村民小组,农户8.79万户,农业人口25.74万人。2010年全区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11个,资产总额91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36万元;村级所有者权益总额653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18万元。总地说来,通过近几年城乡统筹发展的实践,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拥有了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逐年略有提高。

二、发展模式

近年来,按照“全域成都”的理念,统筹城乡发展有力地推动着青白江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部分村社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已形成了企业主导、股份经营、托管经营等多种发展模式,为青白江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借鉴蓝本。

第一,集体资产股份制经营模式。如红阳街道永红商贸公司,依托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厂房、铺面等经营性资产,结合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利益协调、分配公平”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公司,对集体资产进行经营,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中获得可观的、稳定的收益。

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模式。如城厢万柳种植业合作社,在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自愿、依法、有偿”原则,以股份制、合作制方式,组织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社,或者以家庭农场、现代农庄等形式开展土地规模经营,以提高土地单位产出率和产品质量来提高组织成员的收益。

第三,企业主导经营模式。如龙王贡韭合作联社依托韭黄科技示范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与村社、农户联合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等主导产业的具体目标,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农户联合经营模式。如福洪四季鲜水果专业合作社,按照自愿、自治和民主管理的基本特征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由农户联合组建专业合作社,围绕农业、农村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第五,托管经营模式。如清泉明妍果蔬专业合作社,发挥种养能手、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的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托管式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对粮油、水果、蔬菜、畜禽、水产、林木等生产经营进行托管,推广应用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农村生产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益。

第六,劳资服务模式。如同湾农机专业合作社,整合农村剩余劳动力,并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以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加快发展劳务合作社(公司)或农机合作社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劳务输出、物业管理、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服务。

三、对策建议

在当前加快发展的过程中,青白江区各乡镇(街道)应切实针对当前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制约因素和实际问题,通过不断完善自我发展的体制机制,从明晰产权主体、创新发展模式和规范经营管理入手,多轮驱动,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

第一,建立健全经营体制。一是明确职能定位。按“社企分离、职责分开”的思路,重新定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其市场主体地位,加快推进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与村民自治职能的分离,进一步理顺其相互关系,恢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管理的权力。二是加快机制建立。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分配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三是明晰产权主体。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原村社传统意义的集体经济组织自愿改制为公司或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做好确权颁证工作,明晰产权主体,改变由于所有权不明晰造成的效率低下、市场竞争能力弱等状况,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灵活运用发展模式。一是城郊村社加快过渡。随着统筹城乡步伐的推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部分行政村建制已逐步纳入城市管理,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依法参与城镇建设和发展商贸业、乡村旅游业等,继续深化股份合作制形式,加快发展过渡到股份合作制企业。二是浅丘村社深化引导。对于毗河以南的祥福、姚渡、城厢等离中心城区较近的浅丘乡镇,要随着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产改成果的深化运用以及集体资产的不断壮大,通过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创办生态农业和旅游园区、生态畜牧养殖小区等,深化引导传统的集体经济组织,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组织形式发展。三是纯农村社逐步推进。对于清泉、福洪、人和等山区纯农业乡镇,应在外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自觉运用市场经济规则不断提高对外开放度,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建设特色果蔬、花卉、生猪等特色商品基地,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逐步推进农户联合、企业主导、托管等经营模式的运用。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13篇

为适应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行为,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兴委办发(2009)142号《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村级会计制度

1.全面实行会计。村集体将所有涉及财务活动方面的记账、核算、管理等工作,由镇会计服务中心全权负责。

2.独立建账全面核算。会计服务中心按委托村独立建账、规范核算;村集体所有经济业务都必须纳入一本账核算,严禁搞账外账。

3.村级财务实行结报制。由自然村结报会计负责本村的一切经济业务的结算申报,包括各项收支和各类明细账的结算核实工作。每季度末由镇会计服务中心向各村发出书面通知,实行定时、定点、集中结报,特殊情况可及时结报或按月结报。

二、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

2.收支预算制度。每年初村支部、村委会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财务预算方案。交村监督(理财)小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由经管站审核,报镇政府审批,并在公开栏里进行公布。

3.日常监督制度。会计中心负责预算方案监督和实施,经管站对预算资金实行审批使用,杜绝超预算使用资金。对特殊情况确需超预算使用资金的,须重新修编预算方案,经规定程序通过后方可实施。

4.专项检查制度。镇经管站对村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监督,每年专项检查审计两次以上,并将检查审计结果及时向镇负责人通报。

三、收入资金管理制度

1.实行村有镇代管制度。村集体历年的货币积累资金、各项收入、三项资金、财政补助、土地征用费及回收的往来资金等村集体的各项资金,都要及时、全额解交镇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对村有镇代管资金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平调。

2.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集体各项收入必须在取得收入三天内交镇代管资金专户入账,做到先入账后使用,严禁收入不入账,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3.规范村级三项资金核算管理。村级三项资金采取市财政直接划拨到村有镇代管资金专户的方式,主要支付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经费和村办公经费等。

4.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会计服务中心现金收付要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一般控制在1000元之内,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公款私存。村结报会计负责备用金的领用,一般备用金控制在2000-5000元之内,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四、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村级费用支出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年初编制支出计划,年中严格按计划使用。

2.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支出(1)控制村干部人数和报酬。凡村在编干部和务工补助人员的工资报酬由镇农村郊区组统一考核,镇政府统一审批。(2)控制供养人员和补助标准。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供养对象,按市、镇政府规定的标准享受补助,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供养对象包括村退职干部一律不得补助。(3)控制办公费用。帐册费用据实报支,其他办公费用实行包干使用(标准见附表)。(4)控制车旅费,实行包干使用(标准见附表)。主要用于本镇范围或邻近乡镇因公支付的车船费用,村干部因公确需出差,超过本市范围,需报经镇分管领导同意,其差旅费用按正式发票规范手续报支入帐。(5)控制电话费用(标准见附表),主要指村办公室固定电话的费用。(6)控制相关费用,按照“城中村,近郊村,远郊村”实行分类指导,结合各村经济状况和经济规模,以自然村为单位,对村级相关费用实行全年定额包干(标准见附表),方法上在提交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通过后,一次性入帐列支,由村支部主要负责人把握,超用自负,节约归已。(7)控制报刊费用。各村按规定订阅,杜绝小报小刊报支。(8)控制计划生育费用。各村要从紧从严控制使用,因计划生育孕检及外孕处理确需离镇范围费用支出,由镇计生站审核,凭正式发票分级审批报支。⑼控制考核奖励。各村专项考核和年终考核采取个人和村集体共同承担办法,考核内容经镇挂钩领导和村民代表审议同意后,按级报批。全年集体承担的考核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工资的8%。⑽严控村干部外出参观学习。如确需要,须请示同意后,其费用由镇财政统一安排。示经请示同意,谁出去谁负担。

3.先理财、后审批、再入帐管理制度。费用支出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由证明人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代表和村干部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然后村支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或审批。

4.分级审批制度。村集体发生的费用支出实行分级审批。(1)1000元以内的费用经全体在编村干部证明,村民主理财代表审核后,由村支部负责人审批。(2)1000-5000元的费用经逐级证明、镇挂钩领导审核后报镇分管农村财务的领导审批。(3)5000元以上的费用,实行事前请示,说明事由,经镇挂钩领导同意后,完善好相关报批手续,报镇长审批。(4)村投资项目必须提交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通过,按镇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执行。(5)依照规定,严禁白条支付,除支付用工工资外,其它商品购置、小型建筑等一律使用税票列支。

5.强化监督、规范结报。

(1)分级审批后的原始凭证交会计中心审核员进行入帐前审核,合格后盖章。

(2)审核合格后的原始凭证,向会计中心记账会计进行结报。

(3)结报过程中,会计中心审核员、记账会计有权拒报手续不全和不合理的费用支出,拒报后果由相关当事人承担。

五、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债权债务台账管理。村结报会计负责建立债权债务台账,定期与镇会计进行核对,并负责与债权债务人核对、备查、结算。

2.严格控制新的债务发生,特别是有利息的债务。不得举债支付非生产性开支,不得举债兴办企业。村确需借贷的,必须先经村民代表会议和民主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报镇经管站审核后办理借贷手续,并落实好还贷资金来源。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和民主理财小组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进行借贷,均视为无效,不得入账,债务一律由个人承担。

3.严禁支付超规定利息。村集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外单位或个人举借高利率资金,所有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信用社贷款利率上浮动20%的限额。超标准付息部分集体不得报支。

六、筹资筹劳管理制度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年初一次议定,负担不得超过当年政策规定的标准。由村委会提议,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人员讨论通过,形成书面记录,报镇审批后实施。

七、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资源台账管理。资源管理中心要按村建立固定资产及资源台账,准确掌握动态,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2.统一招标管理。集体固定资产的购置、出售、出租以及集体资源的发包等,凡涉及到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或经营权变动的都必须由镇资产资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标。未经统一招标擅自变更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和得益权的,一律视为无效。

3.民主决策管理。凡涉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得益权的变更、变动的事项,都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或监督(理财)小组讨论通过。

八、民主理财管理制度

1.规范建立民主理财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每个自然村一般3-5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当接受农经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任期与村委会同届。

2.民主理财日常监督制度。民主理财小组依法享有检查、监督、公布村全部经济活动情况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职权。民主理财小组组长负责日常经济活动的审核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活动,每年不少于四次,记载理财情况,履行理财签字手续,报告理财结论,公布理财结果。

3.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财务须定期不定期公开。一般每年公布不少于四次;有条件的村应每月公开;对专项的、重大的财务情况,及时向村民公开;对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求公开的专项或重要的财务活动,村集体应当单独公布,并附其说明。

九、票据档案管理制度

1.专用票据的管理。《农民负担专用票据》、《省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会计服务中心收入、付出凭证》等列为专用票据管理,经管站要明确一名票据专管员,实行电脑记帐、规范手续,严格监管。由村结报会计负责领取使用和更换,会计负责票据使用情况的结报;会计中心审核员负责审核,票据专管员按时将各村结报会计票据,领取、使用、作废、结余等情况记入电脑管理,每个季度至少记帐一次,核对一次,公开一次,审核员享有监督权,票据专管员和村结报会计因保管不善或遗失的视为失职行为,应予通报批评,并承担其相应责任。

2.专用票据的领用。专用票据的领用每期限一本,做到先交销存根,后结算资金,再领下本,由村结报会计负责开票。税、费票据不得串开,资金不得混、串解缴,结算时以开出的专用发票存根为准。

3.档案集中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会计档案、合同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实物档案等要集中统一按期移交到镇经管站保管,经管站严格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管理、规范管理。

4.实行村民查看财务档案登记审批。凡村民要求查看村集体财务档案的,须出具书面申请,经村支部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同意,镇经管站负责人批准,由镇会计中心负责查阅和答复、查阅、摘录或者复制档案的人员,严禁在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确保档案完整。

十、财会人员管理制度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14篇

根据《关于推进村级统一核算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的意见》(**委办〔20**〕23号)精神,为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快我镇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现就推进村级统一核算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是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镇在农村相继开展了村、组财务人员委派制、村规模合并调整(由19个村合并为7个行政村)和股份合作制等一系列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在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方面,都是以村民小组一级组建股份合作经济社,资源平均拥有量少,资源分散难以合理配置,集约化经营水平不高,限制了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实行村级统一核算,有利于整合和优化配置资源,增强发展活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促进民主管理,节约管理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统筹解决我镇“三农”问题,全面加快我镇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镇、村领导干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村级统一核算的重要意义,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全面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村级统一核算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镇用2年时间,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级核算向村级统一核算过渡。

三、方法步骤

(一)方法。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在民主协商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分步妥善解决各村组与组之间集体资产和分配的差异,是推进村级统一核算改革的关键。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方式推进:

1、“抬低就高”的统一核算。即村级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组级经济比较平衡的村,可以不考虑各组之间的资产和分配差异,由村集体拿出资金抬高收入低的原股份合作经济社分配金额,达到统一分配。实行村级划一核算后,全村股东拥有的资产份额和分配相同。

2、“削高就低”的统一核算。对于组级资产比较平均的村,尤其是以土地为资产且征地比较少、人均拥有土地比较均衡,可以设定以人均土地面积最少的组的人均土地面积值为基数,把其他村民小组人均多出部分土地或资产,以村委会通过转制使部分资产变现后由原小组股东分配,使各组人均拥有资产基本平衡,股东拥有的股份和分配数额相同,实行统一分配。

3、“保留差异”的统一核算。各组之间人均拥有资产和份额差异较大的(特别合并村前原村之间土地资产差异大的村),在3-5年时间内保留原村与村和原组与组之间股东拥有的股份和分配差距,3-5年之后再过渡到股份和分配划一。

(二)步骤。

推进村级统一核算工作是我镇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深化和提高。要认真落实好以下重点步骤。

1、制定新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章程。

2、建立新的组织架构。实现村级统一核算后,组织名称统一为:**市**镇XX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重新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报市农业局审核后,由市政府给予办理组织登记证书。

3、做好资产登记、建账和健全会计核算。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核实,造册登记,建立起新的会计核算制度。(清产核资数可按该组审计后的账面值和股份制配股核定的资产数)

4、资产和财务移交。按照清产核资确认的结果,各村民小组的会计账内、外资产统一移交给村委,由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办理财务移交手续后,村民小组不再设会计账。

5、建立健全资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实行村级统一核算的各环节工作按照市《关于加快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委[20**]5号)和《关于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府[20**]54号)等文件规定实施。

四、原则要求

(一)明确组织和资产性质。实行村级统一核算后,新组建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仍然是社区型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仍然是社区农民集体共有。

(二)股东自然过渡。原各股份合作经济社股东自然过渡为新组建的股份合作经联社股东,不搞重新界定。(即股东资格界定仍按20**年底在册村民的截止人口)

(三)妥善处理好推行村级统一核算工作中的几个关系。

1、村级股份合作联社与原组级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完成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后,原组级合作经济组织撤销,其资产并入新的村级股份合作联社,原村级和组级合作经济组织合并成为新的村级股份合作联社。因此,今后不再存在组级合作经济组织和资产。原各组资产由村设置专门机构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共担风险、共同监督、统一分配。

2、村级股份合作联社与原村级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完成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后,村级股份合作联社的成员既是原村级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也是原组级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成立的村级股份合作联社,应报送市农业局报市政府登记。

3、村级内部设置的行政区域与原村民小组的关系。一是实行村一级核算后,取消原有的村民小组,设立若干小区,原村民小组负责的社会事务管理转移给小区负责。二是原村民小组长(即片长)的职务自行终止,原各村民小组长(即片长)可由村委会继续聘任,安排在村委会协助开展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待遇保留至换届选举前。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不再进行村民小组长的换届选举。三是原村民小组级的村民代表自行终止,保留充实完善村委会级的村民代表,并作为一个常设的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履行好商议重大事情,监督经济运行等重大职责。

(四)严格依法进行改革。实行村级统一核算涉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撤销与合并,要严格按照《**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9号)进行。

五、加强领导,组织实施村一级核算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推进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工作的领导。推进村级统一核算是一项重大的、深层次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改革工作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政府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组建精干的工作队伍,帮助村、组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也必须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主动并积极推行实施村一级经济核算工作,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努力完成该项改革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村级统一核算是农民经济组织的体制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的调整,牵涉农民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把握全局,切实抓好组织发动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结合实际,深入广泛宣传实施村级统一核算的性质、意义和政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制订扶持措施,利益向下支持村一级核算工作。镇党委和政府为推行村一级核算工作提供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村级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壮大欠发达村的集体经济收入。镇财政转移支付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村级统一核算的扶持力度。

村集体经济管理范文第15篇

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 则(一)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中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二)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安全,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三)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接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五)本制度自20__年11月1日起施行。二、现金管理(一)现金亦称库存现金,指存放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二)现金是日常经济活动中一种最重要的支付手段,可以随时购买产品物资,支付费用,偿还债务,存入银行等,具有流动性强、收付频繁两个特点。(三)现金的两个特点,决定了现金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差错,比如计算错误或者丢失,甚至被挪用、贪污等。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的管理和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四)现金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条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包含村、组干部)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技、文艺、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的款项;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上述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从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通过银行或信用社转账结算。(五)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了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限额。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需要(一般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最多可以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1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库存现金限额一经核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信用社);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提现补足限额。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信用社)重新核定。(六)现金收支规定。1、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信用社),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信用社)确定送存时间。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现金,可以从本村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取,不得从本村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时,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信用社)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内进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的现金都必须入账,定期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报送坐支金额及使用情况。3、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取现金时,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现金。4、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时,应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出书面申请,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现金。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6、不准向开户银行(信用社)谎报用途套取现金。7、不准用银行(信用社)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8、不准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公款私存”。9、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设置“小金库”。10、不准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互相借用现金。11、禁止非出纳人员保管和经手现金。12、不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只收现金,拒收银行本票、支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七)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1、原则:(1)严格职责分工。不相容职责分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现金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内部牵制制度,以减少和降低现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2)实行交易分开。如果可能的话,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进行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3)实施内部稽核。设置内部稽核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时改进对现金的管理控制。(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对涉及现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通过轮换岗位,减少现金管理和控制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现金的内部控制目的并不是在于发现差错,而是要减少发生差错、舞弊、欺诈的机会。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允许由单独一人自始至终地操纵和处理一笔业务的全过程,不允许经管现金的人员兼管现金账册。2、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要求:(1)开票与收款应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办理,做到职责分开。(2)控制发票的数量和编号。领用发票时,必须由领用人对领用数量和起迄号码签字确认。发票存根由发票保管人签字回收、清点、登记、封存和保管。销毁时必须按规定手续上报审批。对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要定期检查,防止短缺遗失。(3)建立“发票销号”制度,监督收入的及时入账。即发票存根与发票入账联核对注销(作废的发票应全联粘贴在存根上),确保已开出的发票无一遗漏都收到了款项和入了账。(4)一切现金收入都应无一例外地开给收款收据。(5)邮政汇款,在收到时应由两人会同拆封,并登记来源、金额、收据情况等。(6)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账,尽可能当天存入银行(信用社),不能当天存入的,应该于次日上午送存银行(信用社)。3、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要求:(1)必须根 据国家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2)采购、出纳、记账工作必须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不能职责不清,一人兼管。(3)支票的签发和付款必须有两人分别盖章,互相监督。(4)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任何一项需要开支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人员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发票,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财务人员等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5)已经付款的发票等凭证,应盖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印章,编好号码,及时登账,妥善保管,以防丢失、遭盗、窜改,甚至重复报销等情况发生。(6)存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应定期清理和核对。4、库存现金的内部控制要求:(1)正确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严格按规定限额控制库存现金。不违规坐支现金,超过限额部分按规定办理。(2)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日结,确保账款相符。如发现账实不符,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处理。(3)内部审计或稽核人员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核查,有必要时可以临时抽查。(八)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设置“现金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由村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发票、单据,和提现时填制的支票存根等,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并结出余额,与现金实存数核对,确保账实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现金”总账余额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九)现金清查的核算。现金清查指对库存现金的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进行的现金账实核对,和清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达到账实相符的目的。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清查小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的现象,以及账实是否相符等。对于现金清查的结果,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附后),注明现金溢缺的金额,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章)。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年 月 日 实存金额账存金额盘盈盘亏备注盘点员签字(章): 出纳员签字(章):如果发生现金溢余,先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内部往来——现金长款”或“应付款——现金长款”账户;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借记“内部往来——现金长款”或“应付款——现金长款”账户,贷记“其他收入”账户。如果发生现金短缺,先借记“内部往来——现金短缺”或“应收款——现金短缺”账户,贷记“现金”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借记“其他支出”,必须赔偿的,借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账户,贷记“内部往来——现金短缺”或“应收款——现金短缺”账户;收到赔偿款后,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账户。三、银行存款管理(一)银行存款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存放在银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二)银行账户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所在地银行(信用社)开设结算账户时,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带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章、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印章等印鉴,到当地银行(信用社)开立账户。开立账户必须注意:1、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不得出租、出借账户;3、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4、不得利用银行账户进行非法活动。(三)银行结算方式。银行结算方式包括票据结算(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等。根据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下面只就支票结算方式作具体规定。1、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2、支票的领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向银行(信用社)申请购买支票。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剩余的空白支票全部交回银行(信用社)注销。平常工作中,作废的支票也必须妥善保存备查。3、支票的种类。支票分为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普通支票(未印“现金”或“转账”字样,可以支现也可以转账,但划线普通支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4、支票的签发。(1)转账支票的签发。指由支票存款人开出,委托金融机构见票后无条件从其账户中拨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填写转账支票时,各栏项目必须使用碳素墨水笔填写齐全:① 出票日期必须大写;② 收款人要填写收款单位全称;③ 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要填写正确;④ 金额大、小写要一致,小写金额前加人民币符号“¥”,大写金额紧靠“人民币”字样之后,不能留有空白;⑤ 用途如实填写;⑥ 支票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2)现金支票的签发。指由支票存款人开出,委托金融机构从其账户中支付一定金额现金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现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现金支票的填制与转账支票的填制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用现金支票支取现金时,收款人必须在支票背面签章。5、支票的背书。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而且可以多次转让,背书方法:限于个人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或个体经济户。背书转让时,应在“转账支票”背面的指定位置填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章,填明背书日期。6、支票的受理。(1)收款人收到付款人开出的转账支票后,应认真审核:一是审核支票票面是否整洁,有无涂改。出票日期、收款人、金额有更改的支票无效;二是审核支票各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内(自出票日起10日内),收款人是否为本收款人,金额填写是否正确;三是审核付款人签章是否清晰,有背书的,背书是否连续。支票审核无误后,方可受理,填制“银行进账单”连同转账支票一同交银行办理转账手续。(2)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支票后,按照前述方法进行审核,无误后受理。对于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出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必须引起重视的是:签发支票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查明银行(信用社)存款的实际余额,防止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除退票外,还按票面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处以罚款)。7、支票的挂失。支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票据,应妥善保管,严防丢失。如果已签发的转账支票丢失,银行不办理挂失,可与收款人联系协助防范;如果已签发的现金支票丢失,可到银行办理挂失。挂失前已被冒领的,银行概不负责。8、支票结算的内部控制。支票和财务印鉴应由不同人员保管,相互监督,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减少提现舞弊的可能性。(四)银行存款的明细分类核算。按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单据、支票存根等,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银行存款存入合计数、支付合计数并结出余额。每月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确保账款、账账 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更正处理。(五)银行存款清查。银行存款清查指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其开户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余额进行核对。如果查明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是属于记账错误,应立即加以更正。如果查明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不是记账错误,而是因为未达账项(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银行取得有关凭证的时间不同,取得的一方已经登记入账,未取得的尚未登记入账的款项)引起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附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单位:元项 目金 额项 目金 额村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加:银行已收、村集体未收款 减:银行已付、村集体未付款银行对账单余额 加:村集体已收、银行未收款 减:村集体已收、银行未付款调节后村账银行存款余额调节后银行账银行存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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