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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

服务贸易的分类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1篇

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入发展和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在新近的文献中,国内外的研究者多以行业内贸易(Intra-industry trade)的视角对服务贸易进行深入地分析。如Gert Jan Linders(2001)考察1996年OECD组织中的“G7”国家服务贸易情况,结果发现这7个国家的服务贸易相当大部分是由行业内贸易构成的,并且服务业内部除了“个人、文化与娱乐”部门以外,其他部门的平均行业内贸易指数均在0.6以上。本文以行业内贸易的视角,探讨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成因,本文对此展开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状况的建议。

一、我国行业间与行业内服务贸易的表现

目前,对服务贸易的分类和统计口径有两种,一种是按照国际收支(BOP),另一种是按照外国附属机构实现的服务贸易(FATS)。BOP下的服务贸易是以所在国的常住单位作为标准进行统计的,因此对商业存在与当地之间的服务贸易不给予统计。而FTAS下的服务贸易则包括了商业存在与当地之间的服务贸易,因此扩大了BOP下服务贸易的统计范围。本文选取BOP统计口径下的服务贸易作为分析的对象。从1997年开始,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按照国际收支手册第5版的原则进行编制公布。在其中,服务贸易具体被分为13个类别,具体见表1。

简单地说,服务贸易的结构就是这13类服务业在整个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性质以及相互间的比例关系。但是,在国际贸易中,行业内分工和行业内贸易(IIT)日益逐渐取得了主导地位。并且和行业间贸易(OWT)相比,IIT更能增进一国的物质福利,降低经济结构的调整成本。因此,我们可以通过IIT的独特视角来分析我国服务贸易的结构特征。在对IIT的度量上,人们提出了静态指标(如G-L指数)和动态指标。为了能考察IIT变化的动态特征,人们更多地是选择Brulhaut(1994)提出的A指数。对于第类服务业来说,A指数的具体公式如下:

上式中,和分别表示和上年相比,第类服务业的出口和进口贸易的变化量。A指数的范围在0,1之间。A取值越接近于0,表示一定时期内贸易增量为行业间贸易;越接近于1,表示一定时期内贸易增量为行业贸易。表1统计了我国总体服务贸易和13类服务业的A指数,其中总体服务贸易的A指数是在对13类服务业的A指数加权后得出的。结果显示,在总体上,我国的服务贸易以IIT为主。但是结合我国服务贸易的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1(CA指数)来看,CA指数一直小于零――由1997年的-0.26上升到2007年的-0.17,这说明我国的服务贸易在整体上并不具有竞争优势。这又是什么原因所致呢?还需要分类别来看。表1的A指数显示,我国保险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这三类服务业进行地主要是行业间贸易;运输、旅游、通讯、咨询、广告、宣传、计算机和信息虽然在有些年份进行地是行业间贸易,但总体上转向以行业内贸易为主;建筑服务,电影、音像,其他商业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受文化、政治等因素影响较大,所以表现出行业内贸易和行业间贸易交错出现的现象。

二、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成因

剔除建筑服务,电影、音像,其他商业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这四类行业间和行业内贸易交错出现的服务业,考察剩下的两大类服务业对我国服务贸易的逆差影响。结果如表2所示,1998―2008年,以保险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为代表的行业间服务贸易逆差在扩大。而以运输,旅游,通讯,咨询,广告、宣传,计算机和信息为代表的行业内服务贸易逆差虽然在2003年之前也是不断扩大,但是在2003年之后就不断减少并在2008年出现顺差。两种类型服务贸易的比较说明,行业间服务贸易的差额无论是在绝对值还是在占比上都大于同期行业内服务贸易的差额(2003年除外)。由此可见,行业间服务贸易是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也是导致我国服务贸易总体上以行业内贸易为主但不具备竞争力的重要原因。对行业间服务贸易展开进一步地分析,我们会发现:

1.从要素密集度来看,在行业间服务贸易中,保险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这三类恰是技术和知识密集型行业,受金融发展水平影响较大。这是因为,在一个运行效率良好的金融体系中,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就意味着该国或地区越能够大规模地动员储蓄,并且能将其有效地配置到效率和回报较高的部门中去,从而促进投资、人力资本和技术创新的提高,最终会相应提高这些服务业的要素禀赋。然而,以银行主导为特征的我国金融中介机构,在整体上的经营水平上与国际水平差距很大。其中,最显著的一点是它们盈利的主要来源还是来自存贷差。因此,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在整体上明显缺乏活力和竞争力,还未能对储蓄资金进行有效地配置,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服务业要素禀赋的提高和优化。实际上,据2007年资金流量表的数据显示,非金融企业用于实物资本投资的资金有59%是来自自有资金,来自金融中介机构的比例极小。

2.从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的相关性来看,我国迅速发展的货物贸易并没有相应地提高保险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服务业的出口贸易。研究发现,保险服务业进口与货物贸易的进出口负相关,即不论是货物贸易进口还是出口都会推动保险服务的进口,且进口弹性系数较高,为0.75;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进口与货物贸易的进口正相关,弹性系数为0.19;金融服务与货物贸易的关联性较小。

实际上,进出口货物贸易,往往需要国内外服务型企业为其提供配套服务。这意味着,货物贸易中蕴含着服务贸易的机会。例如进行进出口贸易的货物,在其生产的上游阶段需要市场调查、法律咨询、产品研发与设计、风险资本筹集等服务;在其生产的中游阶段需要质量控制、设备维护等服务;在其生产的下游阶段则需要会展、广告、分销、运输等服务以及贯穿生产全过程的金融、保险、管理、培训等服务。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的制造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工厂”,还没能控制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业务和技术,因此在整体上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国内无法提供相关服务,只能转而依赖服务贸易的进口。

3.从外商直接投资(FDI)的贸易效应来看,保险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服务业出现贸易逆差,更多是由FDI的进口引致效应所致,即所谓的贸易创造效应。这是因为FDI的贸易效应会受投资阶段的影响。一般来说,进口引致效应是最早出现的,随着国外机构以商业存在形式的服务提供开始取得规模经济效益以后,FDI的进口替代效应才会开始出现。中国入世以后,随着与贸易发展密切相关的保险、金融服务业、专利使用和特许等服务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国外机构提供的服务凭借其在信息、技术、成本等方面占据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国内服务企业的国内外市场空间。

三、改善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状况的建议

上面的分析说明,要改善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状况,需要提高以运输,旅游,通讯,咨询,广告、宣传,计算机和信息为代表的行业内服务贸易的水平,但是更需要推动以保险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为代表的行业间服务贸易向行业内贸易的转变。而从行业内贸易的特征来看,行业内贸易水平的提高还有赖于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结构的改善。在这里,主要是保险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这三类服务业的出口比重的提高。具体来说,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提高金融发展的水平,尤其是通过提高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水平来实现。如上分析,金融发展和贸易结构存在内在关联机制。相关研究也表明,金融发展提高了对外部融资依赖度较高的行业的比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在我国,对一些发展迅速且外部融资依赖度较高的服务业,往往不能及时获得外部融资支持。因此,我们有必要促进我国金融中介机构地多元化发展。这样,一方面金融中介机构的数量及业务种类的增多能增加优惠贷款的提供,使得具有较高增长率的服务业更容易获得融资便利;另一方面,即使当其中某一种金融中介渠道发生梗阻的时候,其他金融中介渠道能够能继续满足不同行业对流动性的需求,从而继续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

二是把生产型服务业和制造业有机结合起来。以保险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为代表的行业间服务贸易大多属于生产型服务业,它们可以为三次产业的实物生产和服务生产过程提供大量的中间服务投入。而货物贸易则是联结生产型服务业和制造业的一个重要载体。我国货物进出口贸易的规模庞大,提升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优化货物贸易的进出口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生产型服务业和制造业的结合,从而在货物贸易进出口的同时大量输出服务。

三是在服务业引资方面需要重视其动机。在相关的论述中,大多强调把引资重点放在服务业上来,促进外资向资本、技术密集型的现代服务部门转移。但是这种论述忽略了FDI的动机。对FDI的贸易效应,不同理论体系有不同的观点,如国际贸易的禀赋理论支持FDI的贸易替代效应,而新贸易理论则支持FDI的贸易创造效应。之所以有如此差异,主要原因还在FDI具有不同的动机。一般来说,成本导向型FDI有利于增加服务贸易的出口,市场导向型FDI则有利于扩大服务的供给能力,满足国内需求,并和国内同类服务企业以及服务贸易进口形成竞争关系,从而减少了进口。

随着我国服务业市场开放承诺的不断兑现,具有不同动机的FDI的不同贸易效应也会逐步显现。因此,我们在服务业引资方面,需要重视具有不同动机的FDI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国内服务业因此受到不当地冲击。

注释:

1. RCA指数只考虑了服务贸易出口所占的相对比例,并没有考虑服务贸易进口的影响。Vollrath(1988)提出的CA指数,它是从出口的比较优势中减去该行业进口的比较优势,得到该行业真正的比较优势。

参考文献:

[1]朱彤、曹珂,外部融资依赖、金融发展与出口商品结构――基于中国制造业部门的行业分析[J],上海金融,2009,12:17-21.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入世十年;灰色关联分析;金融服务贸易;经济增长

一、引言

我国加入WTO十年以来(2001-2011),正积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服务贸易也进入了重要的发展时期,进出口迅速增长,贸易规模逐步扩大,贸易结构也渐趋优化[1]。这十年之间,我国进出口服务贸易中的金融服也飞速发展,这既体现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也体现出我国切实履行加入WTO时所做出的逐步开放金融服务的有关承诺。那么,十年来金融服务贸易额的增长,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有怎样的影响呢?

二、文献综述

谈儒勇(1999)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对中国金融发展和宏观经济增长进行的研究,得出中国经济增长和金融中介体系的发展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2]。危旭芳、郑志国(2006)通过计量分析得出服务贸易总额、服务贸易进口额和服务贸易出口额与我国经济增长有存在正相关性,并且服务贸易的进口额与GDP的相关性大于服务贸易出口额与GDP总额的相关性[3]。张小峰、官沧海等(2009)通过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得出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进口对我国经济的增长有明显的推动作用[4]。

以上研究涵盖了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服务贸易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关系、金融服务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关系,但到没有提及到国际收支平衡表当中“金融服务”一项与我国经济增长的关系;而且从研究方法上来看,通常采用经典统计学中的回归分析方法。

三、非保险类金融服务及其发展现状

国际收支平衡表(BOP)统计中金融行业的服务贸易进出口分为“保险服务”和“金融服务”两类。其中“金融服务”一项,有一些经济学家称其为银行和金融服务(不包括保险服务)。为了避免与金融行业的服务贸易(包括保险服务)概念混淆,本文称其为“非保险类金融服务”。

数据来源:国生产总值(GDP)由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季度数据计算整理得到;非保险类金融服务贸易额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计算整理得到。

2010年我国非保险类金融服务进口额达14亿美元,占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0.72%;非保险类金融服务出口额达13亿美元,占服务出口总额的0.76%。图2.1为我国入市十年来非保险类金融服务(BOP中的“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状况。同样,入市十年来我国宏观经济也得到了十分迅速的发展,图2.2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情况。

四、实证研究

谭学瑞、邓聚龙(1995)研究发现:回归分析主要是数据幂、和、积和等的运算,计算过程中的误差可能导致严重错误,使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受到歪曲[5]。本文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之上,采取灰色关联分析的方法对我国非保险类金融服务贸易与宏观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一)数据来源及选取

本文所选取的时间序列数据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十年(2001-2011)以来的国内生产总值(GPD)和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经常项目里的“金融服务”一项的数据。以GDP值代表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状况,BOP中的“金融服务”值即为本文所研究的非保险类金融服务。其中GDP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金融服务”额(包括“金融服务”净出口额、出口额和进口额三项)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二)灰色关联分析

灰色关联分析(GRA)是一种利用灰色关联顺序(称为灰关联度,GRO)来描述因素间关系的强弱、大小、次序的数学方法[5]。

灰色关联分析(GRA)的基本公式为:

根据经验,通常取ξ=0.5,灰色关联系数大于0.6便认为满意了(因变量序列和自变量序列关联程度较大)。

(三)基本假设与数据处理

非保险类金融服务是服务贸易中较重要的部门,本文以非保险类金融服务(包含非保险类金融服务净出口额、出口额、进口额三个因素)为自变量,以国内生产总值(GDP)为因变量,以灰色关联分析理论为基础进行数学分析。

本文为研究非保险类金融服务贸易与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关系,设国民生产总值(GDP)为参考数列X0,分别以非保险类金融服务净出口额、出口额、进口额为比较数列X1,X2,X3。按照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在ξ=0.5的情况下,求出三个比较序列的灰色关联系数,进而求出三个比较序列的灰色关联度。分别为:γ01=0.7902,γ02=0.8096,γ03=0.8051,均大于可以认为结果理想的临界值0.6。

(四)数据处理结果分析

综合以上的分析和计算结果,我们可以得出:非保险类金融服务贸易净出口额、出口额、进口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灰色关联度均大于0.6,即非保险类金融服务贸易与我国经济增长有比较大的关联程度。入世十年来非保险类金融服务贸易对我国经济增长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对三个比较序列(非保险类金融服务净出口额、出口额、进口额)对参考序列(GDP)增长的影响程度进行排序:

出口额 > 进口额 > 净出口额

综上所述,入市十年来我国非保险类金融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并且非保险类金融服务的出口额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最大,金融服务净出口额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与其他两项素相比相对较小。

五、结论

本文通过对我国入世十年来(2001-2011)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入世十年来我国非保险类金融服务贸易额与我国经济增长关系十分密切,尤其是非保险类金融服务的出口额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强于非保险类金融服务的进口额以及非保险类金融服务的净出口额对宏观经济增长的影响。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十年以来,正积极履行承诺,逐步放宽金融服务贸易政策,为外国提供广阔的市场准入机会。这些发展趋势对我国经济增长造成了积极的影响。在接下来的发展过正中,我国可以进一步放宽非保险类金融服务贸易政策,尤其是增强非保险类金融服务的出口,以此来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参考文献

[1]陆燕.加入WTO十年来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趋势[J].国际贸易,2011(9).

[2]谈儒勇.中国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1999(10).

[3]危旭芳,郑志国.服务贸易对我国GDP增长贡献的实证研究[J].财贸经济,2004(3).

[4]张小峰,官沧海,柴彩萍.我国金融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J].金融经济,2009(10).

[5]谭学瑞,邓聚龙.灰色关联分析:多因素统计分析新方法[J].统计研究,1995(3).

[6]郭根龙,冯宗宪.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及其相关概念的界定[J].国际金融研究,2000(1).

[7]韩龙,周茂荣.论WTO框架下金融自由化与金融监管的关系[J].世界经济,2002(4).

作者简介: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3篇

(一)我国服务业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

服务业是我国相对落后和需要重点发展的领域,我国要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未来GDP的增长、就业的扩大和税收的增加,相当程度上要靠服务业,服务业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在发达国家,服务业已成为增长最快的部门,成为新的增长点。而在我国,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滞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瓶颈”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滞后,制约了资本积累速度和资本利用效率的提高,制约了人力资本的增长,制约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也制约了市场的有效开拓。

(二)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是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商务服务业(CommercialServiceIndustry),又称“商业服务业”,是与WTO关于服务贸易12大类分类中的商业相对应的一类服务产业。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在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会议后,在对以商品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WTO成立后,继承了这一分类标准。商务服务作为其中的一个大类,主要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具体细类分为: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不动产服务、设备租赁服务、展览管理等其他服务。目前商务部所主管的服务业主要是与商务直接相关的服务,这些服务业可以统称为“商务服务业”。

实际上,从产业的角度来看,无论对外贸易行业还是国内贸易行业也,都属于服务业或第三产业范畴。虽然由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国内外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但WTO对服务贸易的分类已经越来越成为各国公认的一种分类办法,国内由国家统计局最新修订的行业分类标准,对第三产业的分类虽然仍有计划经济色彩,但也比较接近WTO的服务分类标准。鉴于上述服务业特别是一些新兴的服务业需要大力发展,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性,从体制上看很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政府主管,需要政府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实施管理,因此,商务部应该是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行业主管部门。

(三)会展业等商务服务业既是商务促进的重要载体,更应被看作是重要的服务产业

长期以来,由于会展业、信息服务业、研究与咨询业等商务服务产业本身的功能与商务促进的宗旨有很强的同一性,一直被作为重要的商务促进载体。这些商务服务业不仅自身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创造产值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而且由于它直接为商业活动中的各种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直接促进商品流通与服务交换,并且有着很大的“乘数效应”,客观上对促进商务发展发挥着特殊作用,因而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普遍介入。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这些服务业首先应当被当服务产业来看待。实际上,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这类商务服务业在被作为载体开展商务促进时引入市场机制,既有利于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商务促进的效率和水平……

(四)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有赖于相关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完善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买方市场,能否有效开拓市场也是经济快速增长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无论是开拓国内市场,还是开拓国际市场,都需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信息传输的效率。而我国物流产业落后,信息系统不发达,严重制约了市场的开拓。

当前,服务业的竞争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方面。由于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80年代以来,全球服务贸易的增长已经快于实物贸易的增长。1997年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报告显示,1980~1995年,服务贸易年均增长8.4%,而同期实物贸易年均仅增长5.2%.种种迹象表明,全球竞争正在从产品领域向服务领域转移。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将逐步开放服务贸易。服务贸易的开放将对国内服务产业提出严峻的挑战,大力发展服务业,也是迎接这种挑战的需要。

二、改革基本思路

(一)改革理顺商贸、商务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加快商务服务业发展,关键是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方向,从管理体制、法律环境、人才战略、市场机制等方面加快改革进程,为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1、推进产业化——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是国家要把信息咨询、管理咨询、研究与开发、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广告服务、市场及公众观点调查、公共关系服务等发展潜力大的新兴服务作为独立的产业来对待,进一步明确商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

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服务产业的不同情况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包括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向企业及时提供相关行业与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适当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探索政府资金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的商务服务业投资机制;制定商务服务业在用电、用水、土地使用、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等。

三是要支持建立商务服务业行业同业商协会组织,制定相关商务服务业行业服务指标体系、规范和标准。

2、推进市场化—完善市场机制,增加竞争主体,鼓励公平竞争

一是要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完善展览业、物流业、旅馆业等商务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规范政府行为,另一方面规范市场行为,形成有序、有效的竞争环境,解决市场无序、恶性竞争等问题,建立有利于商务服务业特别是发展的公平经营环境。

二是加快培育研究顾问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翻译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等新兴服务服务行业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要大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商务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

三是要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与政府职能转变及事业单位改制结合起来,实行政企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培育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竞争需要的微观主体。营利性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非营利性机构也要面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政府商务促进体系中面向促进对象提供的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贸易展览、专业培训、技术辅导等许多服务项目,可由政府直接推荐有良好经营资质的研究机构、市场调查事务、会议展览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商务服务机构进行商业化服务(如服务市场较成熟,政府也可不必做任何推荐,由企业直接面市场即可),服务项目完成后再由政府对相关企业予以认定资助。

四是要加快形成统一的适用于内外资及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政策。

3、推进国际化—开展国际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努力扩大服务出口

加大商务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应与国际化配合起来,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开放促进服务业体制改革,促进传统服务产业的改组改造,提高技术含量,形成新的科学的营销方式和业态;二是要大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引进先进管理和优秀人才,带动服务业水平提高,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是要废除或调整那些与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商务服务业走向国际的规定和做法,制定鼓励服务出口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服务业出口的法律、法规。考虑对服务业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三是要鼓励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支持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并购等方式扩大服务业对外投资;

四是要加强人才培训。通过举办学习班、辅导班、研究班等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改革理顺服务贸易的管理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而加快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有效的措施,因此,要抓紧理顺服务贸易管理与促进体制。

1、明确服务贸易主管部门

美国、日本、德国等世界贸易大国对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宏观管理都是明确由同一个政府部门负责,如美国商务部、日本经济产业省、德国经济部等。而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已经高达800亿美元,但是服务贸易的主管部门实际上一直未完全明确(本届政府商务部的“三定方案”仍没有明确这方面的内容)。当前的体制是,商务部主要负责服务贸易的国际多边谈判、对外事务协调、服务业利用外资政策等事务,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的管理,其余服务贸易事务分属几十个相关部门。相应地,服务贸易战略发展规划、服务贸易立法、服务贸易业态划分标准、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等涉及服务贸易发展的重大事项,一直未能得到研究落实。因此,尽快明确商务部作为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与发展的归口部门已是当务之急。目前商务部外资司、WTO司和合作司虽然各有一个服务贸易处,但都分管具体事务,尚不足以形成对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宏观管理。服务贸易管理部门明确后,建议商务部组建服务贸易管理司,加强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

2、建立部级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

商务部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主要是负责发展战略、出台进出口促进和管理政策、协调各产业在进出口环节的利益关系,参与谈判。由于服务贸易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商务部的宏观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建议成立由国务院主管副总理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国务院服务贸易协调小组”,统筹全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相关政策。协调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以便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

3、建立国家服务贸易出口促进战略

发展出口导向产业,谋求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产业扩大出口、进而实现服务贸易的进出口平衡发展,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方向。服务贸易的主体是企业,要推动企业在全球化的市场范围内、以全球化的发展战略为指导、进行全球范围的资源组合和配置。因此,部级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建立后,首先应围绕这个方向,抓紧研究制定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在合理科学的战略指导下推动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促进服务业出口,不仅仅是贸易问题,更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因此,为实现重点行业的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我国政府在产业发展、区域发展、企业竞争力提高、国外市场开放等方面应制定相关政策,发挥促进作用。

4、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法律和制度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逐步加快。“十一五”期间服务贸易开放的深度和广大还将进一步加大。按《服务贸易总协定》实施最惠国待遇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制定一部统一的《服务业外商投资法》,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并据此对国内服务业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害威胁时,及时采取相关的救济手段,如服务进口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的例外等,非常必要。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4篇

(一)我国服务业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

服务业是我国相对落后和需要重点发展的领域,我国要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未来GDP的增长、就业的扩大和税收的增加,相当程度上要靠服务业,服务业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在发达国家,服务业已成为增长最快的部门,成为新的增长点。而在我国,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滞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瓶颈”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滞后,制约了资本积累速度和资本利用效率的提高,制约了人力资本的增长,制约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也制约了市场的有效开拓。

(二)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是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商务服务业(CommercialServiceIndustry),又称“商业服务业”,是与WTO关于服务贸易12大类分类中的商业相对应的一类服务产业。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在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会议后,在对以商品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WTO成立后,继承了这一分类标准。商务服务作为其中的一个大类,主要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具体细类分为: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不动产服务、设备租赁服务、展览管理等其他服务。目前商务部所主管的服务业主要是与商务直接相关的服务,这些服务业可以统称为“商务服务业”。

实际上,从产业的角度来看,无论对外贸易行业还是国内贸易行业也,都属于服务业或第三产业范畴。虽然由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国内外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但WTO对服务贸易的分类已经越来越成为各国公认的一种分类办法,国内由国家统计局最新修订的行业分类标准,对第三产业的分类虽然仍有计划经济色彩,但也比较接近WTO的服务分类标准。鉴于上述服务业特别是一些新兴的服务业需要大力发展,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性,从体制上看很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政府主管,需要政府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实施管理,因此,商务部应该是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行业主管部门。

(三)会展业等商务服务业既是商务促进的重要载体,更应被看作是重要的服务产业

长期以来,由于会展业、信息服务业、研究与咨询业等商务服务产业本身的功能与商务促进的宗旨有很强的同一性,一直被作为重要的商务促进载体。这些商务服务业不仅自身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创造产值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而且由于它直接为商业活动中的各种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直接促进商品流通与服务交换,并且有着很大的“乘数效应”,客观上对促进商务发展发挥着特殊作用,因而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普遍介入。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这些服务业首先应当被当服务产业来看待。实际上,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这类商务服务业在被作为载体开展商务促进时引入市场机制,既有利于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商务促进的效率和水平……

(四)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有赖于相关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完善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买方市场,能否有效开拓市场也是经济快速增长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无论是开拓国内市场,还是开拓国际市场,都需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信息传输的效率。而我国物流产业落后,信息系统不发达,严重制约了市场的开拓。

当前,服务业的竞争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方面。由于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80年代以来,全球服务贸易的增长已经快于实物贸易的增长。1997年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报告显示,1980~1995年,服务贸易年均增长8.4%,而同期实物贸易年均仅增长5.2%.种种迹象表明,全球竞争正在从产品领域向服务领域转移。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将逐步开放服务贸易。服务贸易的开放将对国内服务产业提出严峻的挑战,大力发展服务业,也是迎接这种挑战的需要。

二、改革基本思路

(一)改革理顺商贸、商务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加快商务服务业发展,关键是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方向,从管理体制、法律环境、人才战略、市场机制等方面加快改革进程,为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1、推进产业化——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是国家要把信息咨询、管理咨询、研究与开发、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广告服务、市场及公众观点调查、公共关系服务等发展潜力大的新兴服务作为独立的产业来对待,进一步明确商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

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服务产业的不同情况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包括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向企业及时提供相关行业与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适当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探索政府资金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的商务服务业投资机制;制定商务服务业在用电、用水、土地使用、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等。

三是要支持建立商务服务业行业同业商协会组织,制定相关商务服务业行业服务指标体系、规范和标准。

2、推进市场化—完善市场机制,增加竞争主体,鼓励公平竞争

一是要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完善展览业、物流业、旅馆业等商务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规范政府行为,另一方面规范市场行为,形成有序、有效的竞争环境,解决市场无序、恶性竞争等问题,建立有利于商务服务业特别是发展的公平经营环境。

二是加快培育研究顾问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翻译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等新兴服务服务行业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要大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商务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

三是要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与政府职能转变及事业单位改制结合起来,实行政企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培育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竞争需要的微观主体。营利性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非营利性机构也要面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政府商务促进体系中面向促进对象提供的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贸易展览、专业培训、技术辅导等许多服务项目,可由政府直接推荐有良好经营资质的研究机构、市场调查事务、会议展览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商务服务机构进行商业化服务(如服务市场较成熟,政府也可不必做任何推荐,由企业直接面市场即可),服务项目完成后再由政府对相关企业予以认定资助。

四是要加快形成统一的适用于内外资及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政策。

3、推进国际化—开展国际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努力扩大服务出口

加大商务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应与国际化配合起来,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开放促进服务业体制改革,促进传统服务产业的改组改造,提高技术含量,形成新的科学的营销方式和业态;二是要大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引进先进管理和优秀人才,带动服务业水平提高,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是要废除或调整那些与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商务服务业走向国际的规定和做法,制定鼓励服务出口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服务业出口的法律、法规。考虑对服务业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三是要鼓励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支持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并购等方式扩大服务业对外投资;

四是要加强人才培训。通过举办学习班、辅导班、研究班等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改革理顺服务贸易的管理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而加快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有效的措施,因此,要抓紧理顺服务贸易管理与促进体制。

1、明确服务贸易主管部门

美国、日本、德国等世界贸易大国对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宏观管理都是明确由同一个政府部门负责,如美国商务部、日本经济产业省、德国经济部等。而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已经高达800亿美元,但是服务贸易的主管部门实际上一直未完全明确(本届政府商务部的“三定方案”仍没有明确这方面的内容)。当前的体制是,商务部主要负责服务贸易的国际多边谈判、对外事务协调、服务业利用外资政策等事务,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的管理,其余服务贸易事务分属几十个相关部门。相应地,服务贸易战略发展规划、服务贸易立法、服务贸易业态划分标准、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等涉及服务贸易发展的重大事项,一直未能得到研究落实。因此,尽快明确商务部作为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与发展的归口部门已是当务之急。目前商务部外资司、WTO司和合作司虽然各有一个服务贸易处,但都分管具体事务,尚不足以形成对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宏观管理。服务贸易管理部门明确后,建议商务部组建服务贸易管理司,加强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

2、建立部级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

商务部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主要是负责发展战略、出台进出口促进和管理政策、协调各产业在进出口环节的利益关系,参与谈判。由于服务贸易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商务部的宏观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建议成立由国务院主管副总理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国务院服务贸易协调小组”,统筹全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相关政策。协调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以便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

3、建立国家服务贸易出口促进战略

发展出口导向产业,谋求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产业扩大出口、进而实现服务贸易的进出口平衡发展,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方向。服务贸易的主体是企业,要推动企业在全球化的市场范围内、以全球化的发展战略为指导、进行全球范围的资源组合和配置。因此,部级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建立后,首先应围绕这个方向,抓紧研究制定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在合理科学的战略指导下推动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促进服务业出口,不仅仅是贸易问题,更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因此,为实现重点行业的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我国政府在产业发展、区域发展、企业竞争力提高、国外市场开放等方面应制定相关政策,发挥促进作用。

4、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法律和制度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逐步加快。“十一五”期间服务贸易开放的深度和广大还将进一步加大。按《服务贸易总协定》实施最惠国待遇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制定一部统一的《服务业外商投资法》,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并据此对国内服务业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害威胁时,及时采取相关的救济手段,如服务进口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的例外等,非常必要。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5篇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各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服务贸易的统计问题。但由于服务贸易自身所具有的不同于货物贸http://易的特点以及各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和统计状况的不同,长期缺乏统一的国际服务贸易概念和统计标准,服务贸易统计远远落后于服务贸易的发展。1994年,作为“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最终成果《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正式签订,标志着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也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bop与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1.国际收支统计(bop)的定义。按照国民经济核算(sna)的观点,对外贸易是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因此服务贸易就是发生在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的服务产品的交易。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四版的《国际收支手册》中,劳务、非金融财产收入和投资收入都一并放在服务贸易项下,第五版则明确区分了国际服务交易和收入交易,从而使得基于国际收支的定义与国民经济核算的定义统一起来,统称为bop定义。

2.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定义。1994年4月15日达成的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有别于gatt对货物贸易的定义。gats将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四种模式:(1)跨境交付,自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3)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即直接投资企业);(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WWw.133229.COm由此可看出,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针对服务的不同提供方式给出的操作化定义。

二、bop与gats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定义的比较

与国际服务贸易的两种定义相对应,就产生了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体系。一种是传统的bop统计体系,另一种是gats统计体系。由于国际服务贸易的两种定义不同,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存在诸多差别。

1.产生的背景和所发挥的功能不同。sna所涉及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主要目的在于反映一国生产的服务产品有多少被国外居民使用即服务出口,本国居民使用的服务有多少是国外居民生产的即服务进口,以及服务净出口在gdp中的份额。国际收支平衡表作为sna的一张基本表,它所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也是跨境贸易。gats体系是在“乌拉圭回合” 多边贸易谈判的基础上达成的,代表了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意愿。gats所涉及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主要目的在于全面反映一国围绕服务交易,通过包括贸易与投资在内的各种途径,所获得的全部收益。

2.观察国际服务贸易的立足点和范围不同。bop统计立足于交易者的常住性来定义国际服务贸易,界定常住性的依据是经济领土和经济利益中心。gats统计则立足于生产要素所有者的角度来定义国际服务贸易,认为国际服务贸易是一经济体拥有所有权的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交易,而不论交易单位归属于哪一个经济体的常住单位。立足点的差异导致了对国际服务贸易范围界定的不同,集中体现在对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的服务的处理方式不同。

三、bop与gats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比较

1.bop与gats统计范围的比较。bop统计重视服务贸易这类交易活动完成后的资金流即国际收支,而gats统计则比较重视各国服务业的开放和服务贸易这类交易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的开展。总的说来,《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bpm5)中服务贸易的统计范围体现的是属地原则,而gats中服务贸易的内涵则体现的是属人原则,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its)》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再现了gats中的属人原则。

bpm5把国际服务贸易界定为某一经济体中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进行的服务贸易。居民、非居民是以其“经济中心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的,服务贸易发生的“经济中心地”在同一个经济领地,通常指主权国家内。gats中的“自然人移动”和“商业存在”模式下向东道国提供服务就不能被bpms体系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所记录,即使母国总公司获取了国外附属机构的经营利润。属地原则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范围产生了较大的限制。

gats从服务贸易提供模式出发来定义国际服务贸易,摆脱了“居民”这个概念对国际服务贸易交易的纪录的束缚,与之相对应的是“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消费者”。“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消费者”的经济

转贴于 http://

中心地可在东道国,也可在母国。因此,服务贸易的内涵相对于bpm5的统计范围就有了较大的不同。这种方式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不再有属地原则的特点,而具有属人原则的特点:同一成员国的自然人之间发生的服务交易界http://定为成员国国内服务交易,不同成员国自然人之间发生的服务交易则界定为国际服务贸易。

2.bop与gats统计分类的差异。bop服务贸易统计和gats服务贸易统计对服务贸易的分类都是参照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法”制定的,但二者在具体分类和统计内容上存在差异。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分类,服务贸易包括运输、旅游、通讯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其他商业服务以及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10大类。而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分类,服务贸易具体包括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等12大类。msits在进一步扩大经合组织和欧统联合分类的基础上规定了《扩大的国际收支服务分类》(ebops),按ebops搜集的数据基本能满足gats中fats服务贸易谈判所需的细目以及对全球化研究的需要。因此,除政府服务外,bpm5/ebops组成部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覆盖范围基本吻合。

3.bop与gats统计体系的过渡。目前imf与wto对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都来源于各国的bop统计,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基于bpm5要求建立的bop统计中的属地原则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范围产生了较大的限制,就产生了对属地原则向gats中属人原则进行拓展的需求。

首先,经济全球化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和各国间人员流动急剧增加均对属地原则的bop统计提出了挑战。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一个明显变化是生产和消费的国际化。经济全球化带给服务业的影响会远远大于其对商品制造业的影响。由于服务具有的特点使得经济全球化程度与服务贸易量成正比,目前对服务贸易增量贡献最大的就是通过商业存在模式绕过国界提供的服务。经济全球化带来境外旅游、跨国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外国人非永久性在本地就业等等的人员急剧流动,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通过自然人移动方式提供的服务占整个服务贸易的比重将会越来越高。而bop遗漏了采用这种方式提供的服务贸易的大部分,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再者,当今国际服务贸易中“商业存在”形式占据主导地位,而商业存在形式中交易双方均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同一国居民,因此bop统计对其提供的服务贸易没有进行反映是不合理的,面临着重大挑战。

因此,虽然目前各国以及国际组织公布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基本来源于bop统计,鉴于gats是指导和衡量wto各成员国服务领域开放程度的基本框架,各成员国的服务贸易统计都将逐步过渡到gats统计体系。

四、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发展趋势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重要性的日益突出,wto与各国政府正全力推进对服务贸易的统计进程,国际上正密切关注一套符合《服务贸易总协定》定义的、规范的、可操作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建立。完全按照gats统计进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就意味着对bpm5为基石的现行统计框架的挑战。若舍弃bop统计另搞一套,对谁都是一个相当大的财政负担。因此,国际社会必须在gats需求和现行统计体系之间找到一个可通融的解决之道,而msits应该起到这个作用。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6篇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各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服务贸易的统计问题。但由于服务贸易自身所具有的不同于货物贸http://易的特点以及各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和统计状况的不同,长期缺乏统一的国际服务贸易概念和统计标准,服务贸易统计远远落后于服务贸易的发展。1994年,作为“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最终成果《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正式签订,标志着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也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bop与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1.国际收支统计(bop)的定义。按照国民经济核算(sna)的观点,对外贸易是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因此服务贸易就是发生在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的服务产品的交易。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四版的《国际收支手册》中,劳务、非金融财产收入和投资收入都一并放在服务贸易项下,第五版则明确区分了国际服务交易和收入交易,从而使得基于国际收支的定义与国民经济核算的定义统一起来,统称为bop定义。

2.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定义。1994年4月15日达成的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有别于gatt对货物贸易的定义。gats将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四种模式:(1)跨境交付,自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3)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即直接投资企业);(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由此可看出,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针对服务的不同提供方式给出的操作化定义。

二、bop与gats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定义的比较

与国际服务贸易的两种定义相对应,就产生了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体系。一种是传统的bop统计体系,另一种是gats统计体系。由于国际服务贸易的两种定义不同,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存在诸多差别。

1.产生的背景和所发挥的功能不同。sna所涉及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主要目的在于反映一国生产的服务产品有多少被国外居民使用即服务出口,本国居民使用的服务有多少是国外居民生产的即服务进口,以及服务净出口在gdp中的份额。国际收支平衡表作为sna的一张基本表,它所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也是跨境贸易。gats体系是在“乌拉圭回合” 多边贸易谈判的基础上达成的,代表了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意愿。gats所涉及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主要目的在于全面反映一国围绕服务交易,通过包括贸易与投资在内的各种途径,所获得的全部收益。

2.观察国际服务贸易的立足点和范围不同。bop统计立足于交易者的常住性来定义国际服务贸易,界定常住性的依据是经济领土和经济利益中心。gats统计则立足于生产要素所有者的角度来定义国际服务贸易,认为国际服务贸易是一经济体拥有所有权的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交易,而不论交易单位归属于哪一个经济体的常住单位。立足点的差异导致了对国际服务贸易范围界定的不同,集中体现在对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的服务的处理方式不同。

三、bop与gats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比较

1.bop与gats统计范围的比较。bop统计重视服务贸易这类交易活动完成后的资金流即国际收支,而gats统计则比较重视各国服务业的开放和服务贸易这类交易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的开展。总的说来,《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bpm5)中服务贸易的统计范围体现的是属地原则,而gats中服务贸易的内涵则体现的是属人原则,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its)》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再现了gats中的属人原则。

bpm5把国际服务贸易界定为某一经济体中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进行的服务贸易。居民、非居民是以其“经济中心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的,服务贸易发生的“经济中心地”在同一个经济领地,通常指主权国家内。gats中的“自然人移动”和“商业存在”模式下向东道国提供服务就不能被bpms体系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所记录,即使母国总公司获取了国外附属机构的经营利润。属地原则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范围产生了较大的限制。

gats从服务贸易提供模式出发来定义国际服务贸易,摆脱了“居民”这个概念对国际服务贸易交易的纪录的束缚,与之相对应的是“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消费者”。“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消费者”的经济

转贴于 http://

中心地可在东道国,也可在母国。因此,服务贸易的内涵相对于bpm5的统计范围就有了较大的不同。这种方式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不再有属地原则的特点,而具有属人原则的特点:同一成员国的自然人之间发生的服务交易界http://定为成员国国内服务交易,不同成员国自然人之间发生的服务交易则界定为国际服务贸易。

2.bop与gats统计分类的差异。bop服务贸易统计和gats服务贸易统计对服务贸易的分类都是参照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法”制定的,但二者在具体分类和统计内容上存在差异。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分类,服务贸易包括运输、旅游、通讯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其他商业服务以及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10大类。而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分类,服务贸易具体包括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等12大类。msits在进一步扩大经合组织和欧统联合分类的基础上规定了《扩大的国际收支服务分类》(ebops),按ebops搜集的数据基本能满足gats中fats服务贸易谈判所需的细目以及对全球化研究的需要。因此,除政府服务外,bpm5/ebops组成部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覆盖范围基本吻合。

3.bop与gats统计体系的过渡。目前imf与wto对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都来源于各国的bop统计,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基于bpm5要求建立的bop统计中的属地原则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范围产生了较大的限制,就产生了对属地原则向gats中属人原则进行拓展的需求。

首先,经济全球化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和各国间人员流动急剧增加均对属地原则的bop统计提出了挑战。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一个明显变化是生产和消费的国际化。经济全球化带给服务业的影响会远远大于其对商品制造业的影响。由于服务具有的特点使得经济全球化程度与服务贸易量成正比,目前对服务贸易增量贡献最大的就是通过商业存在模式绕过国界提供的服务。经济全球化带来境外旅游、跨国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外国人非永久性在本地就业等等的人员急剧流动,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通过自然人移动方式提供的服务占整个服务贸易的比重将会越来越高。而bop遗漏了采用这种方式提供的服务贸易的大部分,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再者,当今国际服务贸易中“商业存在”形式占据主导地位,而商业存在形式中交易双方均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同一国居民,因此bop统计对其提供的服务贸易没有进行反映是不合理的,面临着重大挑战。

因此,虽然目前各国以及国际组织公布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基本来源于bop统计,鉴于gats是指导和衡量wto各成员国服务领域开放程度的基本框架,各成员国的服务贸易统计都将逐步过渡到gats统计体系。

四、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发展趋势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重要性的日益突出,wto与各国政府正全力推进对服务贸易的统计进程,国际上正密切关注一套符合《服务贸易总协定》定义的、规范的、可操作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建立。完全按照gats统计进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就意味着对bpm5为基石的现行统计框架的挑战。若舍弃bop统计另搞一套,对谁都是一个相当大的财政负担。因此,国际社会必须在gats需求和现行统计体系之间找到一个可通融的解决之道,而msits应该起到这个作用。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7篇

摘要:国外使用引力模型研究服务贸易始于2002年,国内研究则起步稍晚,至2009年方有学者致力于此类研究。从使用数据和实证模型两方面看,现有研究都有可进一步拓展的潜力。本文基于引力模型对服务贸易的决定因素进行识别与测算。本文在实证部分采用了基本引力模型,使用4种计量方法。结果显示:贸易双方经济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物理距离和自由贸易区对总服务贸易额和分部门贸易额的影响表现出不同的显著性。

关键词:引力模型;服务贸易;贸易潜力;决定因素

中图分类号:f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12)04-0060-15

服务业是在全球经济中占据比重最大的部门,并且可以预计将持续增长。根据wto的统计数字,服务业约占世界gdp的2/3左右;在工业化国家中,一半以上的就业来自于服务业。基于服务业的服务贸易,是将一个国家所具有的服务品生产能力转变为可贸易的“无形商品”或“无形资产”,转变为贸易的价值形态,以获得增值价值的贸易形式,是占用较少资源实现更多财富的贸易途径。

然而,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的比重明显滞后。wto估计,服务仅占全球贸易流量的20%左右。尽管因为以下原因——和货物贸易的有形性相比以及考虑到服务与fdi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服务贸易的无形性使得其贸易流量测算具有难度,这个数字可能被低估,但是,与货物贸易之间的差额,仍然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服务业在国际贸易中逐步增长的重要性,导致了1995年《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产生,gats规定了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持续十年之久的多哈回合谈判正被期望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谈判中的若干目标直接指向减少限制服务贸易的壁垒。

国内使用引力模型对贸易流量的研究主要是货物贸易方面,服务贸易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现有成果总结如表1。2009年开始,国内有学者开始使用引力模型研究服务贸易。从以上可以看出,研究对象的采集还是偏重截面数据,从理论角度来说,这一数据样本显得片面,非观测效应在此情况下可能相当显著;其次,使用的方法也以最小二乘法居多,当然,受制于数据来源,使用这一回归方法并无不妥,但为使结果更加可靠,应当使用更为完善的数据和计量模型。本文在以上所述两方面,较之现有研究均有所创新。在其后对模型结果的拓展应用和分析方面时,本文与已有研究虽目标相似,方法和角度均有不同。

一、服务贸易影响因素及中国服务贸易现状

关于服务贸易的研究大多使用定性方法,本文也从这一点开始着手,阐述服务贸易中的壁垒及影响因素,随后从若干角度对我国服务贸易进行比较分析,分别是进出口及行业比较、国别比较、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对比,为进一步定性分析寻找立足点。

(一)服务贸易影响因素

近年来,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在货物贸易的促进中作用显著,许多货物得以自由贸易,但鲜有提及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自由贸易区和服务贸易之间的相关性将在后文阐述。在向wto通报的自由贸易区中,欧盟在2000年便明确提出制定减少服务贸易壁垒的政策,截至2010年,服务业已占其全部经济活动70%(european,2010),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前进中的步伐显著。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直接考量存在于欧盟内部的服务贸易壁垒更具有效性。

欧盟委员会在2002年调查了欧盟内部市场中服务贸易壁垒(2002),结果显示,立法约束已替代物质和技术成为欧盟内部服务贸易的最大障碍。除了文化和语言障碍在特定国家间的障碍,立法约束在欧盟15国(2002年)间非常普遍:建立障碍(资格审查或要求)、输入使用限制(对工人的雇佣和设备的使用)、服务推广障碍(商业通信控制)、销售障碍(立法约束和价格管控)和售后服务要求。看上去这些限制大部分对应于hoekman和braga的4种分类。在大多数行业或者国家中,服务供应商面对来自无论进口国或出口国的监管时,“原产地规则”(rule of origin)或者“目的地规则”并不管用。总之,欧盟认为目前在对待服务供应商时存在强烈的国别偏见,对于贸易壁垒的进一步削减仍然任重道远。

(二)中国服务贸易现状

1.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对比 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884.96亿元,比上年下降5.73%,这主要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年全球贸易均有下滑。具体到进出口额我们发现,造成这一下降的全部原因在于出口下滑,进口额反而有所上升。这一变化也恰好造成了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差额在2009年飞速上升,总体而言,此前10年进出口差额稳中有升,大致保持平稳。

将造成2009年服务贸易巨大逆差的原因深入至分部门层次探讨,发现传统和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在2009年表现显著不同。对比2008年和2009年数据,两个传统服务贸易部门运输和旅游逆差扩大或由顺差转为逆差。而在其他服务贸易部门,虽然总体也呈现贸易逆差,但是较2008年逆差额甚至由43.2亿美元降至214.8亿美元。可见,金融危机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主要在出口方面,且传统部门受影响尤其大,而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则表现出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2.服务贸易主要经济体国别比较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服务贸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根据世界贸易组织2009年的数据,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排名分别为第四、第五位,占比分别为5.0%、3.8%。但是对比我国2009年货物贸易进口第二、出口第一不难发现,服务贸易显然滞后。世界服务贸易的85%以上集中在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美国、德国和英国是排名前三的服务贸易经济体。与货物贸易类似,服务贸易中也存在传统部门和高技术、高投入的部门,但不同的是服务贸易中的新兴部门包含更多的附加值,并且其生产具有环保、高效、可再生等特点,发达国家对其非常重视。

无论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都是一国外向经济能力的重要指标,从表3世界主要经济体贸易结构来看,我国服务贸易仅占11.5%,货物贸易达到88.5%,对外经济中对货物贸易依赖程度最大。

3.我国货物和服务贸易对比 对货物贸易的过度依赖值得深思。我国货物贸易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飞速发展,服务贸易虽然也于大致相当的时间内进入高速发展,但两者差额却在越拉越大。1994年之前,我国服务贸易相对货物贸易而言增长更快,这一形势在随后迅速转变;1995年,货物贸易出口额1281.1亿美元,服务贸易出口191.3亿美元,两者比值6.69,而到2009年这一比值已扩大到9.29,最高曾在2006年达到10.54。进口方面这一比值同样由5.78升至6.00,最高达7.49。

从图2~图5进出口增长率对比发现,除最近3年,货物贸易增长率一般高于服务贸易增长率。服务贸易在1995~2005年之间的滞后发展,导致和货物贸易差额的急速扩大,使得我国对外经济中货物贸易依赖程度过高。如

前所述,服务贸易中的高附加值和高技术更有利于一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模型与数据说明

引力方程用于货物贸易估算已无异议,而当服务贸易采用与货物贸易类似的统计口径时,模型应当是有效的,并有坚固的理论基础。鉴于服务贸易的特殊性质,设置若干解释变量,使方程更加适用。对于可能产生的非观测效应的处理,采用若干种回归模型比对分析,以尽量减少此类影响。找出最优模型后,将进一步应用于分行业统计。

因变量mijt代表j国从i国在时间t时进口的服务流量,其来源为oecd数据库,包含34个oecd国家及其贸易伙伴,总共60个国家12年间(1999-2010)的服务贸易流量数据。引力模型在5个方面进行了估计,分别是总服务贸易流量、运输服务、旅行服务、政府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

解释变量共8个,包含5个连续变量和3个假设变量。在关于引力模型的研究中,一般把gdp、人均gdp、人口作为描述国家特性的变量。显然,此3个变量由于多重共线性的原因,不会同时出现。本文选取的是后两者——人均gdp和人口。当一国较富裕时,自然倾向于消费更多的服务,而较之于gdp,人均gdp更加与此相关。选择人口而非gdp同样有助于模型结果的解释。

5个连续变量中的前两个分别是出口国和进口国在时间t的人均gdp,系数b1和b2预期为正。如前所述,较富裕的进口国很有可能显示对服务的更多需求,无论相应的供给来自国内或进口,而较富裕的国家同样被认为有能力生产更多的服务以供出口。

出口国和进口国在时间t时人口解释变量的系数,预期正负皆有可能。在关于货物贸易的研究中,出口国或许因为人口规模变大而减少出口,也或者因为达到规模经济,在人口增长时出口更多的货物。对于进口国同样可能有如此正反两方面的影响。

一般对于货物贸易来讲,距离作为解释变量时其前的系数为负,但距离对于服务贸易的影响可能并不如此。不同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商品未必需要从一国运输至另一国,当然在某些时候需要人员的流动,但在其他时候可能仅需要通讯联系。所以,距离在引力模型中的作用可能降低,甚至不显著。

本文所使用的距离度量方法,为引力模型中的标准法,即测算两国首都之间的距离,这存在几个明显的问题:一是它假设海运、陆运或空运无差别;二是首都未必是一国的经济中心或者某些国家可能有数个经济中心。为克服以上问题,度量距离的其他方法已被运用于研究中,如贸易加权距离法(trade-weighted distances)和相对于所有贸易伙伴的距离测量法。但是,考虑到距离和服务贸易流量未必相关,本文依然使用标准距离法。

最后3个虚拟变量,分别用于描述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是否有共同国界、是否使用同一种语言、是否同为欧盟成员国。此三变量前的系数均预期为正。此外,θ1作为年份变量用来控制任何时间趋势对数据的影响。

在货物贸易中,语言就被认为是影响贸易流量的变量,对于服务贸易,预期语言的影响会更加重要,毕竟共同语言下交换服务变得很容易。共同的语言还应当被认为包含了国家之间相似的文化或体制等方面特征。

最后一个变量用于描述两国是否同为欧盟成员国。在研究货物贸易的引力模型中,这一变量往往用两国是否为自由贸易区替代,但如前所述,此情况可能并不适用于本文。大多数自由贸易区致力于减少货物贸易壁垒,而对服务贸易鲜有提及。本文中仅考虑的自由贸易区为欧盟,但即使在欧盟内部,服务贸易自由化依然阻力巨大。

2.数据来源

(1)服务贸易进口额。本文搜集自经合组织(oecd)数据库——international trade and balance of payments—trade in services。该库提供了34个oecd成员国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

在原始数据库中有上万个体(进口一出口国家对),但与非经合组织国家间的贸易数据大量缺失或者时常间断。由于已记录2010年。贸易数据的个体覆盖面不足1/3,且部分数据明显异常(根据预估所得),所以本文截取时间跨度为2002年至2009年。剔除重复及丢失数据后,选取包含69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数据,共915个个体,综合8年共7 321个观测值。

(2)分类别服务贸易数据来自wto的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数据库。

(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口。人均gdp以美元计,来自世界银行的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数据库。

(4)距离。收集相应国家间首都的距离,以公里计,使用distance calculator between cities(http://maperow.info/)。

(5)虚拟变量。边界虚拟变量以1表示两国之间有共同边界,其余计为0,共有60个国家相邻。欧盟虚拟变量以某年度两国均为欧盟成员国时作为1,其余为0。语言虚拟变量对于使用官方语言中含相同语言的个体设为1,其余为0,共有65个个体此参数为1。

解释变量的综合统计情况见表4。

为检验模型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spearman秩相关系数检验结果见表5。

结果显示除距离及欧盟虚拟变量相关系数在0.54(考虑到数据中经合组织国家及欧洲国家为主要统计对象,这一点应算作正常),其余最大相关系数不超过0.34,可以认为无证明多重共线性存在的证据。

三、回归方法与结果

1.回归方法 本文使用数种计量模型,对于总服务贸易流量的计量方法,如表格所示。最初,由于所用的数据是8年混合数据,第一个采用的方法是混合最小二乘法(pooled ols)。但是,若模型中遗漏了某些解释变量,这些未被观测到的解释变量又对服务贸易流量有重要影响,该影响就被包含在随机误差项中,使得随机误差的方差变动呈现异方差性,从而导致参数估计量不是有效估计量。

使用面板数据处理方法可以有效控制存在于残差中的遗漏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最常用的两种面板模型是固定效应模型(fixed effects model)和随机效应模型(randomeffects model)。传统认为,若截距项为各个截面或个体(本文中体现为进口-出口国家对)所特有的固定参数,并且不随时间变化,则模型为fem;如果截距随机分布则视为rem。然而这一定义并不十分严谨,而且一个非常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地方是似乎固定效应模型中的非观测效应(因遗漏解释变量产生)是随时间不变的,是固定的,而随机效应模型中的非观测效应则不是固定的,而是随时间变化的。

一个逻辑上比较一致和严谨,并且越来越为大家所接受的假设是mundlak(1978)提出的:不论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都是随机的,都是概括了那些没有观测到的、不随时间而变化的、但影响被解释变量的因素。非观测效应究竟应假设为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关键看这部分不随时间变化的非观测效应对应的因素是否与模型中控制的观测到的解释变量相关,如果这个效应与可观测的解释变量不相关,则这个效应成为随机效应。这也正是hausman检验所需要检验的假说。

但是,本文中使用fem会有一个问题。因为存在时不变变量(距离、共同语言、欧盟),它们在使用fem估计时会被舍弃。一个解决办法是增加一个辅助方程,将时不变变量包含到使用fem模型估计所得截距项中并进行ols回归。

以上介绍的3种模型均在本文中使用并进行比较。首先,breusch-pagan检验被用于比较rem和pooled ols估计。结果显示,零假设被拒绝,表明rem优于ols。其次,考虑到rem和ols都可能受异方差性和外生解释变量的影响,还需比较rem和fem的有效性,为此使用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检验系数为5.21,与4自由度下的0.2667水平的卡方临界值5.207相当,所以接受零假设,即随机效应较固定效应效果更优。

egger(2002)提出用hausman-yaylormodel(htm)作为rem和fem的替代模型。htm使用了工具变量法,可以仅从模型内部的数据来消除rem中可能存在的非观测效应和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htm作为引力模型中的估计方法,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货物贸易领域使用,而在服务贸易领域仍然鲜有所闻。

htm中选为外生的工具变量的是时不变变量,包括距离、共同语言和边界。这些变量与内生解释变量相关并作为其辅助。此外,时不变变量还可以直接在模型中得出结果,这也是优于fem的所在。

为检验htm的有效性,过度识别检验(over-identification)被用于比较rem和htm。检验系数为3.49,小于6自由度下1%水平的卡方分布临界值。所以接受零假设——非观测效应与其余解释变量具有相关性——表明htm更加有效。所有测试的结果均和预期相符,即htm不仅是货物贸易时测算引力方程时最恰当的模型,也适用于服务贸易。这一结论对于总服务贸易流量和分类别服务贸易流量同样适用,所以分类别服务贸易的模型重点将集中在htm上。

在对计量结果进行说明之前,有必要对运用htm使得系数相对于ols估计发生的变化做一尝试性解释。在ols估计中,出门国人均gdp前的系数很有可能因为某些非观测因素和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而被高估,如技术原因或资金存量。同样地,共同边界和共用语言在ols估计中有较高的显著性水平,很有可能是因为在区域内国家的贸易便利所致(欧洲地区相对范围较小及语言相通性较高)。距离因素在ols估计中被认为具有明显的负相关性,而使用htm控制非观测效应后则变为不相关,这可能是由于很多国家的不同体制所致。

2.结果:总服务贸易 结果如表6所列,当采用pooled ols回归时,所有变量均显著相关,并且它们的系数正负均如通过货物贸易标准引力模型预期的那样。进口国和出口国的人均gdp、共同语言、边界、同为欧盟成员国均正面影响贸易流量,而人口变量则显示越大的国家生产更多的服务产品,同时对服务的进口需求也越多,距离是唯一一个与贸易流量负相关的变量。

在htm中,仍然显著有意义的变量是进出口围的人均gdp、进口国人口以及同为欧盟成员国。如上文所述,htm是所有统计方法中最适合引力方程的模型,其结果表明服务贸易中若干有趣的结论。

首先,人口在进口国比人均gdp更决定其需要消费的服务,1%的人口增长伴随着2%的服务进口增加,同时1%的人均gdp增长导致1.1%的服务进口增加。这可以被理解为规模越大的国家消费更多的服务,同时其国民更富裕时也需要更多的进口服务。但在出口国这一情况并不完全一样,富裕的国家有能力生产更多的服务并且出口,但是它的规模并不影响其出口,表明规模经济在服务贸易出口中未必有效。这一结论显然与强调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的古典贸易理论并不兼容。虽然如此,但引力模型中考虑的若干因素,的确可以有力解释古典贸易理论中一些与服务贸易现实不符的现象,这为服务贸易理论研究提供新的切入点,比如,能否将古典贸易理论与引力模型结合研究经济规模大的国家之间贸易互补性是否更强?

第二,同为欧盟成员国是除此之外唯一显著相关的变量。这表明欧盟在致力于内部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已取得若干成效?正如大部分货物贸易研究中自由贸易区的积极作用。但遗憾的是如前所述,这一结论难以推广至其余自由贸易区。

第三,距离和共同边界变量在htm中并不非常显著。尽管如此,在10%显著性水平上,空间距离的阻隔作用依然存在,影响系数为-0.4,较ols和rem有所减弱。使用引力模型对货物贸易的研究中,这一系数一般在-0.953和-0.76之间,通常的解释是,空间距离代表运输成本、信息交流和文化差异,从而距离越大越限制贸易往来。而通过本文的研究表明,这一强烈的约束因素对于服务贸易可能的影响较小,货物是因为服务产品的本性使其对于物理距离或者实际边界的要求较小,和预期相符。

最后,共同语言和服务贸易流量并不表示出相关性。这可能是由于全球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掌握其他国家的语言。特别对于发达经济体而言,语言和文化的交流一向和经济交流同步发展,而服务贸易往往注定要依赖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这也表明文化或者相关因素对服务贸易的阻碍作用没有预期强烈,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服务在贸易中的比重有上升的空间并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

3.分行业计量 不仅在我国,世界范围内,传统服务贸易(运输和旅游)占比有下降趋势,而新兴服务部门比重逐渐上升。21世纪的服务贸易早已不同于以往,虽同为服务贸易,贸易方式各有特点,影响因素也必然不同。因此,本小节采用上述模型,将服务贸易分为3类进行回归统计,分别为运输业、旅游业和其他所有商业服务。数据采用自wto数据库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2007~2009),样本数分别为56、66、72个,包括2006~2008年三年间贸易流量数据。其余数据来源同上一小节,并去除同为欧盟成员国这一虚拟变量(因该数据库将欧盟算作一整体)。所用计量模型均为htm。

(1)运输业。结果如表7第一列所示,进出口国家的人均gdp和人口规模和贸易流量正相关,其余变量未发现有显著相关关系。

在货物贸易领域,普遍被认为显著影响货物贸易的因素之一就是运输距离,而在对于运输业的估算中,发现距离对于运输行业贸易流量并无显著影响,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当距离增大时,运输货物的成本上升,产生的成本在服务中恰好计为贸易往来。这表明货物贸易随距离上升而减小,服务贸易并不被此显著影响。鉴于此,应鼓励有能力的运输企业形成规模效应,着力发展远洋或远程国际运输市场。远洋能力自古以来便是一国经济实力之象征,这一情况在今天也未曾改变。

(2)旅游业。结果如表7第二列所示,进口国人均gdp和人口有显著影响,同时语言也是一影响因素。

共同语言对旅游业贸易的影响系数为正这一点符合预期。进口国的人均gdp和人口系数为正(人均gdp显著为正,1%的人口规模扩大伴随7%的进口额增加),表明富裕或人口规模大的国家总是有更多的旅游者,并且消费更多的旅游服务(旅游者至旅游目的国消费的产品和服务计入该国旅游服务出口额,旅游者本国为进口国)。因此,我国致力发展旅游业的地方经济有能力的话应当扩大国际宣传

,努力开拓发达国家旅游市场,并加强地方配套服务,如提供相应语言的标识或翻译服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出口国的人均gdp和人口对贸易没有显著影响,但从模型结果来看,和总服务贸易不同的是,这一系数明显为负(总服务贸易中出口国人口系数也为负,但绝对值在0.1之内),这可能表明贫穷和人口密度高的国家对外国旅游者的吸引力相对较弱,人口密度稀的国家(地区)或许更受欢迎(如斐济、马耳他)。

(3)其他商业服务。结果如表7第三列所示,进出口同的人均gdp和出口国人口和贸易流量有正相关关系。

相比其他服务行业而言,这一类商业服务和财富的关系更加接近(包括金融、保险、教育等),人均gdp的正相关系数符合预期。此外,出口国的人口因素可以作以下解释:该类服务和出口国投资环境关系密切。从当今世界局势来看,除非洲地区外,人口规模大的国家往往有更好的投资环境,因此人口(并联系人均gdp)代表了良好的出口环境。研究还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比如在模型中加入表征经济自由或制度的变量,更加全面考察一国该类商业服务的出口能力。

基于以上判断,笔者认为,实行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等一些列减少贸易壁垒的政策将对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非常有利。

四、中国服务贸易潜力:实证分析

本节专门研究我国服务贸易,对上一节模型所得结果进行拓展,在出口和进口两方面,实证了中国对25个主要服务贸易伙伴的出口潜力和进口潜力。

1.出口潜力 对出口贸易潜力的估算,是运用引力模型模拟“理论”或“自然”状态下的潜在出口额,然后将中国的实际出口水平与该模拟值进行比较。若实际值低于模拟值,就称之为“贸易不足”,相反则属于“贸易过度”。

为了考察中国对贸易伙伴的出口潜力,借助于以上构建的引力模型,估算中国对各国的出口量,并考察中国对贸易伙伴国的实际出口量(按2009年数据)与根据模型测算的出口量之间的比值,如果该比值在1左右,说明该模型拟合较好,该比值越小说明贸易潜力越大,反之则说明贸易潜力较小。把中国与25个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数据带入模型,可以算出中国对这25个国家出口贸易量的预测值,然后再用实际值除以预测值,计算结果如表8。

总体而言,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属于“过度贸易”状况,实际值与模拟值的比率的期望值为1.07。对25个国家的出口潜力(实际值/理论值)的排名中,最高为丹麦(2.40),其次为捷克(2.26),最低为挪威(0.08)。

2.进口潜力 与出口潜力估算方法类似,当把中国作为进口国时,可测算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潜力,结果如表9。

本文使用2009年数据计算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潜力,因为在当年全球贸易下滑严重的背景下中国进口额反而增加,会使所得数据偏大。总体而言,实际值与模拟值的比率的期望值为2.55。进口潜力的排名中,最高为爱尔兰(9.42),其次为丹麦(6.20),最低为斯洛伐克(0.04)(考虑到对进口能力的描述,使用进口潜力这一指标反映现实——进口往往根据需求产生——具有局限,本文关于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的讨论侧重关于国别的相对分析。所以采用2009年数据研究进口潜力进行国别比较时并无不妥)。

我们注意到,美国进口潜力比值在4.27,排名第四。如前所述,美国作为高端服务业的代表同家,和中国在服务领域的密切经济关系说明我同对于高端技术的需求非常大(法国和英国分别排第五和第六)。同时,与日本的潜力比值也上升至进口排名的第十四,但仍为1.15,表明进口自日本的服务仍有很大潜力。

五、结语与建议

将实际出口额与预测出口额相比较,再依据两者的吻合程度把2009年中国与25位贸易伙伴分为3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潜力再造型。实际值与预测值的比例大于1.20则属于此种类型,这类贸易伙伴与之扩大贸易规模的潜力,按模型分析已经用完。与该类贸易伙伴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的主要思路是在保持现有积极因素的同时,改善出口商品的结构并发展培育其他促进贸易发展的因素。属于这种类型的贸易伙伴有丹麦、捷克、芬兰、韩国和荷兰共计5个国家,巩固这些市场对我国的外贸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如果作进一步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与这类型中的某些贸易伙伴还有与之扩大贸易规模的可能,比如芬兰,虽然实际出口是预测出口额的1.86倍,但与贸易条件类似的丹麦(2.40)相比,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这也说明芬兰是一个具有潜力的市场。我国服务出口潜力最大的贸易伙伴前3名中有两个是北欧国家,而排名最后的挪威也是北欧国家,这一差异值得引起重视,探究其原因可能是日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第二种类型是潜力开拓型,以实际值与预测值比例在1.20到0.80之间。中国对这些贸易伙伴出口贸易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还有一定的扩大出口贸易的空间。与该类贸易伙伴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的思路主要是借鉴处理与第一类贸易伙伴关系的做法,同时注意开拓促进出口贸易发展的因素。属于此类的贸易伙伴有法国、瑞典、爱沙尼亚、希腊、匈牙利、爱尔兰、西班牙和美国8个国家

通过比较发现,美国也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美国是世界头号经济强国,作为一个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从事的第三产业主要是高新技术和创意产业,而我国在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占有比较优势,因此我国与美国的贸易结构存在很大互补性,应该更容易开展对外贸易。但通过测算可知,我国与美国的实际值与预测值的比例仅为0.81,其中原因值得深思。

第三种类型是潜力巨大型,实际值与预测值小于或等于0.80。按模型分析,这种贸易伙伴与之扩大贸易规模的现有潜力非常大,有英国、意大利、日本等12个国家。其中,中国与挪威的贸易水平是25个贸易伙伴中最低的一个,实际出口额只有预测出口额的0.08。中国与这类贸易伙伴之间一般存在较严重的贸易壁垒,与之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的主要思路在于尽快排除贸易发展的障碍。

同时注意到,日本作为贸易伙伴也在第三类中,日本是世界第三经济大国,又是我国在东亚地区的近邻,它与我国的经济关系应当不亚于我国与美国的经济关系,但是测算比例仅为0.56,潜力巨大。

在进口方面,美国进口潜力比值在4.27,排名第四。美国作为高端服务业的代表国家,和中国在服务领域的密切经济关系说明我国对于高端技术的需求非常大(法国和英国分别排第五和第六);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出口水平排名靠前的地区也同时是世界主要旅游国,这与我国境外旅游、消费和教育需求近几年不断增长有关,同时部分解释了我国进口水平高于出口水平,且未明显受金融危机影响这一情况。此外,与日本的潜力比值由出口排名的第十九也上升至进口排名的第十四,表明我国对日本的进口比对其出口扮演更重要角色。

综上所述,我国服务贸易的主要对象集中于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进出日市场的过度集中会给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出口市场的过度集中还是我国对外贸易持续顺差的重要原因,长时间的贸易顺差会恶化我国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关系进而引发贸易摩擦和争端。因此,为了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必须有针对性地改善贸易国别的构成,加强与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协调配合与经贸合作,努力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8篇

关键词:引力模型;服务贸易;贸易潜力;决定因素

中图分类号:F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12)04-0060-15

服务业是在全球经济中占据比重最大的部门,并且可以预计将持续增长。根据WTO的统计数字,服务业约占世界GDP的2/3左右;在工业化国家中,一半以上的就业来自于服务业。基于服务业的服务贸易,是将一个国家所具有的服务品生产能力转变为可贸易的“无形商品”或“无形资产”,转变为贸易的价值形态,以获得增值价值的贸易形式,是占用较少资源实现更多财富的贸易途径。

然而,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的比重明显滞后。WTO估计,服务仅占全球贸易流量的20%左右。尽管因为以下原因——和货物贸易的有形性相比以及考虑到服务与FDI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服务贸易的无形性使得其贸易流量测算具有难度,这个数字可能被低估,但是,与货物贸易之间的差额,仍然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服务业在国际贸易中逐步增长的重要性,导致了1995年《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产生,GATS规定了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持续十年之久的多哈回合谈判正被期望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谈判中的若干目标直接指向减少限制服务贸易的壁垒。

国内使用引力模型对贸易流量的研究主要是货物贸易方面,服务贸易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现有成果总结如表1。2009年开始,国内有学者开始使用引力模型研究服务贸易。从以上可以看出,研究对象的采集还是偏重截面数据,从理论角度来说,这一数据样本显得片面,非观测效应在此情况下可能相当显著;其次,使用的方法也以最小二乘法居多,当然,受制于数据来源,使用这一回归方法并无不妥,但为使结果更加可靠,应当使用更为完善的数据和计量模型。本文在以上所述两方面,较之现有研究均有所创新。在其后对模型结果的拓展应用和分析方面时,本文与已有研究虽目标相似,方法和角度均有不同。

一、服务贸易影响因素及中国服务贸易现状

关于服务贸易的研究大多使用定性方法,本文也从这一点开始着手,阐述服务贸易中的壁垒及影响因素,随后从若干角度对我国服务贸易进行比较分析,分别是进出口及行业比较、国别比较、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对比,为进一步定性分析寻找立足点。

(一)服务贸易影响因素

近年来,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在货物贸易的促进中作用显著,许多货物得以自由贸易,但鲜有提及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自由贸易区和服务贸易之间的相关性将在后文阐述。在向WTO通报的自由贸易区中,欧盟在2000年便明确提出制定减少服务贸易壁垒的政策,截至2010年,服务业已占其全部经济活动70%(European,2010),其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前进中的步伐显著。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直接考量存在于欧盟内部的服务贸易壁垒更具有效性。

欧盟委员会在2002年调查了欧盟内部市场中服务贸易壁垒(2002),结果显示,立法约束已替代物质和技术成为欧盟内部服务贸易的最大障碍。除了文化和语言障碍在特定国家间的障碍,立法约束在欧盟15国(2002年)间非常普遍:建立障碍(资格审查或要求)、输入使用限制(对工人的雇佣和设备的使用)、服务推广障碍(商业通信控制)、销售障碍(立法约束和价格管控)和售后服务要求。看上去这些限制大部分对应于Hoekman和Braga的4种分类。在大多数行业或者国家中,服务供应商面对来自无论进口国或出口国的监管时,“原产地规则”(Rule of Origin)或者“目的地规则”并不管用。总之,欧盟认为目前在对待服务供应商时存在强烈的国别偏见,对于贸易壁垒的进一步削减仍然任重道远。

(二)中国服务贸易现状

1.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对比 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884.96亿元,比上年下降5.73%,这主要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年全球贸易均有下滑。具体到进出口额我们发现,造成这一下降的全部原因在于出口下滑,进口额反而有所上升。这一变化也恰好造成了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差额在2009年飞速上升,总体而言,此前10年进出口差额稳中有升,大致保持平稳。

将造成2009年服务贸易巨大逆差的原因深入至分部门层次探讨,发现传统和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在2009年表现显著不同。对比2008年和2009年数据,两个传统服务贸易部门运输和旅游逆差扩大或由顺差转为逆差。而在其他服务贸易部门,虽然总体也呈现贸易逆差,但是较2008年逆差额甚至由43.2亿美元降至214.8亿美元。可见,金融危机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主要在出口方面,且传统部门受影响尤其大,而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则表现出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2.服务贸易主要经济体国别比较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服务贸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根据世界贸易组织2009年的数据,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排名分别为第四、第五位,占比分别为5.0%、3.8%。但是对比我国2009年货物贸易进口第二、出口第一不难发现,服务贸易显然滞后。世界服务贸易的85%以上集中在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美国、德国和英国是排名前三的服务贸易经济体。与货物贸易类似,服务贸易中也存在传统部门和高技术、高投入的部门,但不同的是服务贸易中的新兴部门包含更多的附加值,并且其生产具有环保、高效、可再生等特点,发达国家对其非常重视。

无论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都是一国外向经济能力的重要指标,从表3世界主要经济体贸易结构来看,我国服务贸易仅占11.5%,货物贸易达到88.5%,对外经济中对货物贸易依赖程度最大。

3.我国货物和服务贸易对比 对货物贸易的过度依赖值得深思。我国货物贸易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飞速发展,服务贸易虽然也于大致相当的时间内进入高速发展,但两者差额却在越拉越大。1994年之前,我国服务贸易相对货物贸易而言增长更快,这一形势在随后迅速转变;1995年,货物贸易出口额1281.1亿美元,服务贸易出口191.3亿美元,两者比值6.69,而到2009年这一比值已扩大到9.29,最高曾在2006年达到10.54。进口方面这一比值同样由5.78升至6.00,最高达7.49。

从图2~图5进出口增长率对比发现,除最近3年,货物贸易增长率一般高于服务贸易增长率。服务贸易在1995~2005年之间的滞后发展,导致和货物贸易差额的急速扩大,使得我国对外经济中货物贸易依赖程度过高。如前所述,服务贸易中的高附加值和高技术更有利于一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模型与数据说明

引力方程用于货物贸易估算已无异议,而当服务贸易采用与货物贸易类似的统计口径时,模型应当是有效的,并有坚固的理论基础。鉴于服务贸易的特殊性质,设置若干解释变量,使方程更加适用。对于可能产生的非观测效应的处理,采用若干种回归模型比对分析,以尽量减少此类影响。找出最优模型后,将进一步应用于分行业统计。

因变量Mijt代表j国从i国在时间t时进口的服务流量,其来源为OECD数据库,包含34个OECD国家及其贸易伙伴,总共60个国家12年间(1999-2010)的服务贸易流量数据。引力模型在5个方面进行了估计,分别是总服务贸易流量、运输服务、旅行服务、政府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

解释变量共8个,包含5个连续变量和3个假设变量。在关于引力模型的研究中,一般把GDP、人均GDP、人口作为描述国家特性的变量。显然,此3个变量由于多重共线性的原因,不会同时出现。本文选取的是后两者——人均GDP和人口。当一国较富裕时,自然倾向于消费更多的服务,而较之于GDP,人均GDP更加与此相关。选择人口而非GDP同样有助于模型结果的解释。

5个连续变量中的前两个分别是出口国和进口国在时间t的人均GDP,系数B1和B2预期为正。如前所述,较富裕的进口国很有可能显示对服务的更多需求,无论相应的供给来自国内或进口,而较富裕的国家同样被认为有能力生产更多的服务以供出口。

出口国和进口国在时间t时人口解释变量的系数,预期正负皆有可能。在关于货物贸易的研究中,出口国或许因为人口规模变大而减少出口,也或者因为达到规模经济,在人口增长时出口更多的货物。对于进口国同样可能有如此正反两方面的影响。

一般对于货物贸易来讲,距离作为解释变量时其前的系数为负,但距离对于服务贸易的影响可能并不如此。不同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商品未必需要从一国运输至另一国,当然在某些时候需要人员的流动,但在其他时候可能仅需要通讯联系。所以,距离在引力模型中的作用可能降低,甚至不显著。

本文所使用的距离度量方法,为引力模型中的标准法,即测算两国首都之间的距离,这存在几个明显的问题:一是它假设海运、陆运或空运无差别;二是首都未必是一国的经济中心或者某些国家可能有数个经济中心。为克服以上问题,度量距离的其他方法已被运用于研究中,如贸易加权距离法(trade-weighted distances)和相对于所有贸易伙伴的距离测量法。但是,考虑到距离和服务贸易流量未必相关,本文依然使用标准距离法。

最后3个虚拟变量,分别用于描述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是否有共同国界、是否使用同一种语言、是否同为欧盟成员国。此三变量前的系数均预期为正。此外,θ1作为年份变量用来控制任何时间趋势对数据的影响。

在货物贸易中,语言就被认为是影响贸易流量的变量,对于服务贸易,预期语言的影响会更加重要,毕竟共同语言下交换服务变得很容易。共同的语言还应当被认为包含了国家之间相似的文化或体制等方面特征。

最后一个变量用于描述两国是否同为欧盟成员国。在研究货物贸易的引力模型中,这一变量往往用两国是否为自由贸易区替代,但如前所述,此情况可能并不适用于本文。大多数自由贸易区致力于减少货物贸易壁垒,而对服务贸易鲜有提及。本文中仅考虑的自由贸易区为欧盟,但即使在欧盟内部,服务贸易自由化依然阻力巨大。

2.数据来源

(1)服务贸易进口额。本文搜集自经合组织(OECD)数据库——International Trade and Balance of Payments—Trade in Services。该库提供了34个OECD成员国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

在原始数据库中有上万个体(进口一出口国家对),但与非经合组织国家间的贸易数据大量缺失或者时常间断。由于已记录2010年。贸易数据的个体覆盖面不足1/3,且部分数据明显异常(根据预估所得),所以本文截取时间跨度为2002年至2009年。剔除重复及丢失数据后,选取包含69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数据,共915个个体,综合8年共7 321个观测值。

(2)分类别服务贸易数据来自WTO的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数据库。

(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口。人均GDP以美元计,来自世界银行的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数据库。

(4)距离。收集相应国家间首都的距离,以公里计,使用Distance Calculator Between Cities(http://www.maperow.info/)。

(5)虚拟变量。边界虚拟变量以1表示两国之间有共同边界,其余计为0,共有60个国家相邻。欧盟虚拟变量以某年度两国均为欧盟成员国时作为1,其余为0。语言虚拟变量对于使用官方语言中含相同语言的个体设为1,其余为0,共有65个个体此参数为1。

解释变量的综合统计情况见表4。

为检验模型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Spearman秩相关系数检验结果见表5。

结果显示除距离及欧盟虚拟变量相关系数在0.54(考虑到数据中经合组织国家及欧洲国家为主要统计对象,这一点应算作正常),其余最大相关系数不超过0.34,可以认为无证明多重共线性存在的证据。

三、回归方法与结果

1.回归方法 本文使用数种计量模型,对于总服务贸易流量的计量方法,如表格所示。最初,由于所用的数据是8年混合数据,第一个采用的方法是混合最小二乘法(pooled OLS)。但是,若模型中遗漏了某些解释变量,这些未被观测到的解释变量又对服务贸易流量有重要影响,该影响就被包含在随机误差项中,使得随机误差的方差变动呈现异方差性,从而导致参数估计量不是有效估计量。

使用面板数据处理方法可以有效控制存在于残差中的遗漏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最常用的两种面板模型是固定效应模型(fixed effects model)和随机效应模型(randomeffects model)。传统认为,若截距项为各个截面或个体(本文中体现为进口-出口国家对)所特有的固定参数,并且不随时间变化,则模型为FEM;如果截距随机分布则视为REM。然而这一定义并不十分严谨,而且一个非常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地方是似乎固定效应模型中的非观测效应(因遗漏解释变量产生)是随时间不变的,是固定的,而随机效应模型中的非观测效应则不是固定的,而是随时间变化的。

一个逻辑上比较一致和严谨,并且越来越为大家所接受的假设是Mundlak(1978)提出的:不论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都是随机的,都是概括了那些没有观测到的、不随时间而变化的、但影响被解释变量的因素。非观测效应究竟应假设为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关键看这部分不随时间变化的非观测效应对应的因素是否与模型中控制的观测到的解释变量相关,如果这个效应与可观测的解释变量不相关,则这个效应成为随机效应。这也正是Hausman检验所需要检验的假说。

但是,本文中使用FEM会有一个问题。因为存在时不变变量(距离、共同语言、欧盟),它们在使用FEM估计时会被舍弃。一个解决办法是增加一个辅助方程,将时不变变量包含到使用FEM模型估计所得截距项中并进行OLS回归。

以上介绍的3种模型均在本文中使用并进行比较。首先,Breusch-Pagan检验被用于比较REM和pooled OLS估计。结果显示,零假设被拒绝,表明REM优于OLS。其次,考虑到REM和OLS都可能受异方差性和外生解释变量的影响,还需比较REM和FEM的有效性,为此使用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检验系数为5.21,与4自由度下的0.2667水平的卡方临界值5.207相当,所以接受零假设,即随机效应较固定效应效果更优。

Egger(2002)提出用Hausman-Yaylormodel(HTM)作为REM和FEM的替代模型。HTM使用了工具变量法,可以仅从模型内部的数据来消除REM中可能存在的非观测效应和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HTM作为引力模型中的估计方法,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货物贸易领域使用,而在服务贸易领域仍然鲜有所闻。

HTM中选为外生的工具变量的是时不变变量,包括距离、共同语言和边界。这些变量与内生解释变量相关并作为其辅助。此外,时不变变量还可以直接在模型中得出结果,这也是优于FEM的所在。

为检验HTM的有效性,过度识别检验(over-identification)被用于比较REM和HTM。检验系数为3.49,小于6自由度下1%水平的卡方分布临界值。所以接受零假设——非观测效应与其余解释变量具有相关性——表明HTM更加有效。所有测试的结果均和预期相符,即HTM不仅是货物贸易时测算引力方程时最恰当的模型,也适用于服务贸易。这一结论对于总服务贸易流量和分类别服务贸易流量同样适用,所以分类别服务贸易的模型重点将集中在HTM上。

在对计量结果进行说明之前,有必要对运用HTM使得系数相对于OLS估计发生的变化做一尝试性解释。在OLS估计中,出门国人均GDP前的系数很有可能因为某些非观测因素和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而被高估,如技术原因或资金存量。同样地,共同边界和共用语言在OLS估计中有较高的显著性水平,很有可能是因为在区域内国家的贸易便利所致(欧洲地区相对范围较小及语言相通性较高)。距离因素在OLS估计中被认为具有明显的负相关性,而使用HTM控制非观测效应后则变为不相关,这可能是由于很多国家的不同体制所致。

2.结果:总服务贸易 结果如表6所列,当采用pooled OLS回归时,所有变量均显著相关,并且它们的系数正负均如通过货物贸易标准引力模型预期的那样。进口国和出口国的人均GDP、共同语言、边界、同为欧盟成员国均正面影响贸易流量,而人口变量则显示越大的国家生产更多的服务产品,同时对服务的进口需求也越多,距离是唯一一个与贸易流量负相关的变量。

在HTM中,仍然显著有意义的变量是进出口围的人均GDP、进口国人口以及同为欧盟成员国。如上文所述,HTM是所有统计方法中最适合引力方程的模型,其结果表明服务贸易中若干有趣的结论。

首先,人口在进口国比人均GDP更决定其需要消费的服务,1%的人口增长伴随着2%的服务进口增加,同时1%的人均GDP增长导致1.1%的服务进口增加。这可以被理解为规模越大的国家消费更多的服务,同时其国民更富裕时也需要更多的进口服务。但在出口国这一情况并不完全一样,富裕的国家有能力生产更多的服务并且出口,但是它的规模并不影响其出口,表明规模经济在服务贸易出口中未必有效。这一结论显然与强调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的古典贸易理论并不兼容。虽然如此,但引力模型中考虑的若干因素,的确可以有力解释古典贸易理论中一些与服务贸易现实不符的现象,这为服务贸易理论研究提供新的切入点,比如,能否将古典贸易理论与引力模型结合研究经济规模大的国家之间贸易互补性是否更强?

第二,同为欧盟成员国是除此之外唯一显著相关的变量。这表明欧盟在致力于内部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已取得若干成效?正如大部分货物贸易研究中自由贸易区的积极作用。但遗憾的是如前所述,这一结论难以推广至其余自由贸易区。

第三,距离和共同边界变量在HTM中并不非常显著。尽管如此,在10%显著性水平上,空间距离的阻隔作用依然存在,影响系数为-0.4,较OLS和REM有所减弱。使用引力模型对货物贸易的研究中,这一系数一般在-0.953和-0.76之间,通常的解释是,空间距离代表运输成本、信息交流和文化差异,从而距离越大越限制贸易往来。而通过本文的研究表明,这一强烈的约束因素对于服务贸易可能的影响较小,货物是因为服务产品的本性使其对于物理距离或者实际边界的要求较小,和预期相符。

最后,共同语言和服务贸易流量并不表示出相关性。这可能是由于全球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掌握其他国家的语言。特别对于发达经济体而言,语言和文化的交流一向和经济交流同步发展,而服务贸易往往注定要依赖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这也表明文化或者相关因素对服务贸易的阻碍作用没有预期强烈,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服务在贸易中的比重有上升的空间并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

3.分行业计量 不仅在我国,世界范围内,传统服务贸易(运输和旅游)占比有下降趋势,而新兴服务部门比重逐渐上升。21世纪的服务贸易早已不同于以往,虽同为服务贸易,贸易方式各有特点,影响因素也必然不同。因此,本小节采用上述模型,将服务贸易分为3类进行回归统计,分别为运输业、旅游业和其他所有商业服务。数据采用自WTO数据库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2007~2009),样本数分别为56、66、72个,包括2006~2008年三年间贸易流量数据。其余数据来源同上一小节,并去除同为欧盟成员国这一虚拟变量(因该数据库将欧盟算作一整体)。所用计量模型均为HTM。

(1)运输业。结果如表7第一列所示,进出口国家的人均GDP和人口规模和贸易流量正相关,其余变量未发现有显著相关关系。

在货物贸易领域,普遍被认为显著影响货物贸易的因素之一就是运输距离,而在对于运输业的估算中,发现距离对于运输行业贸易流量并无显著影响,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当距离增大时,运输货物的成本上升,产生的成本在服务中恰好计为贸易往来。这表明货物贸易随距离上升而减小,服务贸易并不被此显著影响。鉴于此,应鼓励有能力的运输企业形成规模效应,着力发展远洋或远程国际运输市场。远洋能力自古以来便是一国经济实力之象征,这一情况在今天也未曾改变。

(2)旅游业。结果如表7第二列所示,进口国人均GDP和人口有显著影响,同时语言也是一影响因素。

共同语言对旅游业贸易的影响系数为正这一点符合预期。进口国的人均GDP和人口系数为正(人均GDP显著为正,1%的人口规模扩大伴随7%的进口额增加),表明富裕或人口规模大的国家总是有更多的旅游者,并且消费更多的旅游服务(旅游者至旅游目的国消费的产品和服务计入该国旅游服务出口额,旅游者本国为进口国)。因此,我国致力发展旅游业的地方经济有能力的话应当扩大国际宣传,努力开拓发达国家旅游市场,并加强地方配套服务,如提供相应语言的标识或翻译服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出口国的人均GDP和人口对贸易没有显著影响,但从模型结果来看,和总服务贸易不同的是,这一系数明显为负(总服务贸易中出口国人口系数也为负,但绝对值在0.1之内),这可能表明贫穷和人口密度高的国家对外国旅游者的吸引力相对较弱,人口密度稀的国家(地区)或许更受欢迎(如斐济、马耳他)。

(3)其他商业服务。结果如表7第三列所示,进出口同的人均GDP和出口国人口和贸易流量有正相关关系。

相比其他服务行业而言,这一类商业服务和财富的关系更加接近(包括金融、保险、教育等),人均GDP的正相关系数符合预期。此外,出口国的人口因素可以作以下解释:该类服务和出口国投资环境关系密切。从当今世界局势来看,除非洲地区外,人口规模大的国家往往有更好的投资环境,因此人口(并联系人均GDP)代表了良好的出口环境。研究还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比如在模型中加入表征经济自由或制度的变量,更加全面考察一国该类商业服务的出口能力。

基于以上判断,笔者认为,实行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等一些列减少贸易壁垒的政策将对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非常有利。

四、中国服务贸易潜力:实证分析

本节专门研究我国服务贸易,对上一节模型所得结果进行拓展,在出口和进口两方面,实证了中国对25个主要服务贸易伙伴的出口潜力和进口潜力。

1.出口潜力 对出口贸易潜力的估算,是运用引力模型模拟“理论”或“自然”状态下的潜在出口额,然后将中国的实际出口水平与该模拟值进行比较。若实际值低于模拟值,就称之为“贸易不足”,相反则属于“贸易过度”。

为了考察中国对贸易伙伴的出口潜力,借助于以上构建的引力模型,估算中国对各国的出口量,并考察中国对贸易伙伴国的实际出口量(按2009年数据)与根据模型测算的出口量之间的比值,如果该比值在1左右,说明该模型拟合较好,该比值越小说明贸易潜力越大,反之则说明贸易潜力较小。把中国与25个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数据带入模型,可以算出中国对这25个国家出口贸易量的预测值,然后再用实际值除以预测值,计算结果如表8。

总体而言,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属于“过度贸易”状况,实际值与模拟值的比率的期望值为1.07。对25个国家的出口潜力(实际值/理论值)的排名中,最高为丹麦(2.40),其次为捷克(2.26),最低为挪威(0.08)。

2.进口潜力 与出口潜力估算方法类似,当把中国作为进口国时,可测算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潜力,结果如表9。

本文使用2009年数据计算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潜力,因为在当年全球贸易下滑严重的背景下中国进口额反而增加,会使所得数据偏大。总体而言,实际值与模拟值的比率的期望值为2.55。进口潜力的排名中,最高为爱尔兰(9.42),其次为丹麦(6.20),最低为斯洛伐克(0.04)(考虑到对进口能力的描述,使用进口潜力这一指标反映现实——进口往往根据需求产生——具有局限,本文关于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的讨论侧重关于国别的相对分析。所以采用2009年数据研究进口潜力进行国别比较时并无不妥)。

我们注意到,美国进口潜力比值在4.27,排名第四。如前所述,美国作为高端服务业的代表同家,和中国在服务领域的密切经济关系说明我同对于高端技术的需求非常大(法国和英国分别排第五和第六)。同时,与日本的潜力比值也上升至进口排名的第十四,但仍为1.15,表明进口自日本的服务仍有很大潜力。

五、结语与建议

将实际出口额与预测出口额相比较,再依据两者的吻合程度把2009年中国与25位贸易伙伴分为3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潜力再造型。实际值与预测值的比例大于1.20则属于此种类型,这类贸易伙伴与之扩大贸易规模的潜力,按模型分析已经用完。与该类贸易伙伴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的主要思路是在保持现有积极因素的同时,改善出口商品的结构并发展培育其他促进贸易发展的因素。属于这种类型的贸易伙伴有丹麦、捷克、芬兰、韩国和荷兰共计5个国家,巩固这些市场对我国的外贸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如果作进一步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与这类型中的某些贸易伙伴还有与之扩大贸易规模的可能,比如芬兰,虽然实际出口是预测出口额的1.86倍,但与贸易条件类似的丹麦(2.40)相比,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这也说明芬兰是一个具有潜力的市场。我国服务出口潜力最大的贸易伙伴前3名中有两个是北欧国家,而排名最后的挪威也是北欧国家,这一差异值得引起重视,探究其原因可能是日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第二种类型是潜力开拓型,以实际值与预测值比例在1.20到0.80之间。中国对这些贸易伙伴出口贸易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还有一定的扩大出口贸易的空间。与该类贸易伙伴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的思路主要是借鉴处理与第一类贸易伙伴关系的做法,同时注意开拓促进出口贸易发展的因素。属于此类的贸易伙伴有法国、瑞典、爱沙尼亚、希腊、匈牙利、爱尔兰、西班牙和美国8个国家

通过比较发现,美国也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美国是世界头号经济强国,作为一个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从事的第三产业主要是高新技术和创意产业,而我国在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占有比较优势,因此我国与美国的贸易结构存在很大互补性,应该更容易开展对外贸易。但通过测算可知,我国与美国的实际值与预测值的比例仅为0.81,其中原因值得深思。

第三种类型是潜力巨大型,实际值与预测值小于或等于0.80。按模型分析,这种贸易伙伴与之扩大贸易规模的现有潜力非常大,有英国、意大利、日本等12个国家。其中,中国与挪威的贸易水平是25个贸易伙伴中最低的一个,实际出口额只有预测出口额的0.08。中国与这类贸易伙伴之间一般存在较严重的贸易壁垒,与之进一步发展贸易关系的主要思路在于尽快排除贸易发展的障碍。

同时注意到,日本作为贸易伙伴也在第三类中,日本是世界第三经济大国,又是我国在东亚地区的近邻,它与我国的经济关系应当不亚于我国与美国的经济关系,但是测算比例仅为0.56,潜力巨大。

在进口方面,美国进口潜力比值在4.27,排名第四。美国作为高端服务业的代表国家,和中国在服务领域的密切经济关系说明我国对于高端技术的需求非常大(法国和英国分别排第五和第六);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出口水平排名靠前的地区也同时是世界主要旅游国,这与我国境外旅游、消费和教育需求近几年不断增长有关,同时部分解释了我国进口水平高于出口水平,且未明显受金融危机影响这一情况。此外,与日本的潜力比值由出口排名的第十九也上升至进口排名的第十四,表明我国对日本的进口比对其出口扮演更重要角色。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9篇

内容摘要:随着全球化的加深,世界格局发生了改变,新兴市场国家在不断崛起,伴随着新兴市场国家货物贸易的不断发展及顺差增加,同时存在的是服务贸易的逆差增加。本文基于EBOPS统计的进出口数据,以“金砖四国”(BRIC)为研究对象,对新兴市场海运服务贸易及各分类项目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和贸易专业化指数进行了测度和国际比较。分析表明,“金砖四国”海运货运具有显著劣势,与发达国家具有较大差距。但在海运客运和海运其他项目上,中国和俄罗斯具有一定优势。

关键词:海运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EBOPS

随着全球化的加深,世界格局发生了改变,新兴市场国家在不断崛起,伴随着新兴市场国家货物贸易的不断发展及顺差增加,同时存在的是服务贸易的逆差增加。服务贸易正成为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全球经济70%是服务型经济,而运输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海运服务贸易又在运输服务贸易中占比最大。根据UN Sevice Trade Database 数据,2008年,海运服务贸易占到了运输服务贸易的38.23% 。同时,海运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高有利于减少运输成本,直接影响着货物贸易的成本,从而提高新兴市场国家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因此,关注海运服务贸易,对于强化竞争优势并带动其他服务业和货物贸易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新兴市场国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服务贸易各行业总体竞争力的测度,对运输服务贸易的研究,比较多的研究对象是中国。目前的文献对于我国运输服务贸易是否存在竞争优势具有不同看法。另一种观点是基于比较优势要素的分析,认为运输服务需要的要素是设备(船队、飞机)和人员(船员、飞行员),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在造船、设备的拥有、购买外国先进船只以及劳动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而我国在运输服务贸易上具有比较优势(洪晓东,2003)。第三种观点认为不能简单地以数字运算来判断竞争力的强弱,运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形成有着更为复杂和深刻的原因。逆差的产生及持续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货物贸易增长过快,运输服务在短期内供给不足,供求的缺口需要由运输服务的进口来弥补;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运输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较高,市场被外国企业抢占(何伟、何忠伟,2008)。

但目前的文献主要是集中研究运输服务贸易整体行业,未对运输服务贸易的分类项目进行研究。多数研究数据是基于《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BPM5,Balance of Payments Manual)统计分析,BMP5统计的缺陷在于没有服务项目进行细分,只有大类数据,而扩大的国际收支服务分类(EBOPS)对BPM5分类进行细化。不能简单的认为海运服务贸易整体行业的优劣势即为海运客运、海运货运和海运其他所有项目的优劣势,应该分析出海运服务贸易主要的劣势来源于哪个项目。本文将选取2001-2008年UN Sevice Trade Database按《扩大的国际收支》EBOPS统计的数据,运用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和贸易竞争力指数对“金砖四国”海运服务贸易及各分类项目国际竞争力进行测度,并选发达国家代表德国进行国际比较。

“金砖四国”海运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一)海运服务贸易增速快且在运输服务贸易中比重大

中国的海运出口占运输服务贸易总出口的份额由2001年的43.4%上升到2008年的66.2%,增长了23个百分点。2008年,巴西的海运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相比2001年增长了200.3%,印度和巴西的海运出口占运输服务贸易总出口的份额都高达80%以上,俄罗斯的海运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的年平均增速为15.5%,但俄罗斯的海运出口的比例略有下降,2008年占到了24.6%。说明海运作为传统的运输方式,其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金砖四国”海运服务贸易进口增幅则较为平缓,中国从2001年占运输服务进口总额的28.84%,2008年达到31.67%。巴西从2001年的66.2%上升到71.0%,印度和俄罗斯的海运进口占比还略有下降。在“金砖四国”中,海运服务贸易出口占比最大的是印度,进口占比最大的是中国。

(二)海运服务贸易逆差差异较大

虽然海运服务贸易出口额逐年扩大,但中国和巴西的海运服务贸易逆差较大,2001-2008年间我国海运服务贸易逆差仍呈逐步扩大的趋势,海运服务贸易逆差2001年为48.83亿美元,2007年达到152.79亿美元的峰值,随后开始回落,2008年为151.49亿美元。我国运输服务贸易中,主要逆差来源于海运,2001年海运逆差为48.83亿美元,占运输服务贸易逆差的73%,这个比例持续上升,2007年超过了运输服务贸易逆差达到152.79。巴西的海运逆差2001年后开始回落,由2001年的18.23亿美元一度降到了2005年的6.93,2005年后又开始上升,2008年达到了28.09。印度的海运服务顺差在2001年以后逐年扩大,由2002年的5.56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25.37。俄罗斯的海运服务贸易从2001年开始持续顺差,2001-2005年平均增速为44.51%,2006年开始顺差减小,2008年降到了2.97亿美元,相比 2001年减少了40.72%。

“金砖四国”海运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

基于《扩大的国际收支》EBOPS统计,海运服务贸易包括海运客运,海运货运及海运其他,海运其他包括沿海船和远洋船拖和推运输服务、领航和停泊服务、船只救助和打捞服务及其他运输设备的保养和维修服务等。本文将依据EBOPS统计采用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和竞争力指数对“金砖四国”海运服务贸易进行测度与比较。

(一)国际市场占有率分析

国际市场占有率是指一国某种产品或服务的出口额与该产品或服务世界出口总额之比。这一指标测度的是一国出口的绝对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在贸易出口方面的地位和竞争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MSij= Xij/Xwj

其中,MSij表示i国或地区j产品或服务的国际市场占有率,Xij表示i国或地区j产品或服务的出口总额,Xwj表示世界j产品或服务的出口总额。表1计算了按EBOPS统计的“金砖四国”海运服务贸易及分类项目的国际市场占有率。

从海运服务贸易总体来看(见表1),中国的海运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在“金砖四国”中是最高的,并逐步上升,由2001年的1.82%上升到2008年的7.44%,而印度、巴西和俄罗斯在海运市场的占有率较低,并且俄罗斯的市场占有率还在逐步下降,印度和巴西的占有率在缓慢上升,上升速度不及中国。就分类项目来看,中国海运市场的占有率主要来自于海运货运,这跟中国货物贸易的快速发展有很大关系,而巴西和俄罗斯在海运货运上的占有率很低,在海运其他上的占有率较高。

作为发达国家代表的德国的海运市场占有率远远高于“金砖四国”,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说明传统的发达国家在国际海运市场上依然占据重要地位(见表2)。从分类项目来看,德国在海运货运和客运的市场占有率都高于“金砖四国”,特别是在海运货运上具有很高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只有在海运其他项目上低于巴西和俄罗斯。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只考虑了出口因素,没有考虑到进口的作用,还应结合其他指标进行补充。

(二)竞争优势指数

贸易专业化指数(TSC)反映某一产业净出口与该产业进出口总额的比例,用来说明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贸易竞争力指数作为一个与贸易总额的相对值,它剔除了通货膨胀等宏观总量方面波动的影响,因此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之间是可比的。其计算公式为:

TSC =(Eij-Iij)/(Eij+Iij)

式中Eij为i国j产品或服务的出口,Iij代表i国j产品或服务的进口。TSC在1和-1之间变动, TSC>0表示产业处于优势,越接近1,竞争优势越大,TSC

从海运服务贸易总体来看(见表3),中国和巴西都没有竞争优势,但是中国和巴西的 TSC指数都在稳步上升,印度和俄罗斯在海运服务贸易上具有微弱优势,这种优势在逐步减小。从海运分类项目来看,中国在海运客运项目上具有竞争优势,2005年达到峰值0.679,此后开始下降;在海运货运项目上,中国、印度和巴西的TSC指数都为负,都没有竞争优势,俄罗斯也在2006年由竞争优势变为了劣势,但是中国的竞争劣势在逐步减小,2008年,中国的TSC指数值是四国中最大的,劣势最小。在海运其他项目上,俄罗斯具备竞争优势。

相比“金砖四国”,德国在海运服务贸易上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并且这种优势在不断扩大,特别是在海运货运项目上,优势非常明显(见表4),这与“金砖四国”在海运货运上的弱势形成鲜明对比,说明“金砖四国”在海运货运上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

结论

本文基于EBOPS统计,结合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和贸易竞争力指数对中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测度,并分析了造成我国运输服务贸易劣势的原因,主要结论有:

同发达国家相比,新兴市场的代表―“金砖四国”在海运服务贸易上尚未形成类似商品贸易领域的优势。甚至比照发达国家的代表国家德国来看,“金砖四国”中只有俄罗斯在海运其他上具有微弱优势,中国在海运客运上具有优势,而在海运中占比最大的海运货运具有显著劣势,与发达国家具有较大差距。横向比较金砖四国,俄罗斯依靠在海运其他项目上的优势,在海运服务贸易总体上具有微弱优势,而其余三国都处于劣势。但在分类项目上又存在不同,中国的优势在于海运客运,俄罗斯在于海运其他,而在共同的弱势项目海运货运中,中国的劣势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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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10篇

(一)我国服务业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

服务业是我国相对落后和需要重点发展的领域,我国要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未来GDP的增长、就业的扩大和税收的增加,相当程度上要靠服务业,服务业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在发达国家,服务业已成为增长最快的部门,成为新的增长点。而在我国,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滞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瓶颈”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滞后,制约了资本积累速度和资本利用效率的提高,制约了人力资本的增长,制约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也制约了市场的有效开拓。

(二)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是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商务服务业(Commercial Service Industry),又称“商业服务业”,是与WTO关于服务贸易12大类分类中的商业性服务相对应的一类服务产业。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在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会议后,在对以商品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WTO成立后,继承了这一分类标准。商务服务作为其中的一个大类,主要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具体细类分为: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不动产服务、设备租赁服务、展览管理等其他服务。目前商务部所主管的服务业主要是与商务直接相关的服务,这些服务业可以统称为“商务服务业”。

实际上,从产业的角度来看,无论对外贸易行业还是国内贸易行业也,都属于服务业或第三产业范畴。虽然由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国内外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但WTO对服务贸易的分类已经越来越成为各国公认的一种分类办法,国内由国家统计局最新修订的行业分类标准,对第三产业的分类虽然仍有计划经济色彩,但也比较接近WTO的服务分类标准。鉴于上述服务业特别是一些新兴的服务业需要大力发展,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性,从体制上看很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政府主管,需要政府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实施管理,因此,商务部应该是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行业主管部门。

(三)会展业等商务服务业既是商务促进的重要载体,更应被看作是重要的服务产业

长期以来,由于会展业、信息服务业、研究与咨询业等商务服务产业本身的功能与商务促进的宗旨有很强的同一性,一直被作为重要的商务促进载体。这些商务服务业不仅自身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创造产值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而且由于它直接为商业活动中的各种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直接促进商品流通与服务交换,并且有着很大的“乘数效应”,客观上对促进商务发展发挥着特殊作用,因而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普遍介入。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这些服务业首先应当被当服务产业来看待。实际上,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这类商务服务业在被作为载体开展商务促进时引入市场机制,既有利于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商务促进的效率和水平……

(四)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有赖于相关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完善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买方市场,能否有效开拓市场也是经济快速增长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无论是开拓国内市场,还是开拓国际市场,都需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信息传输的效率。而我国物流产业落后,信息系统不发达,严重制约了市场的开拓。

当前,服务业的竞争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方面。由于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80年代以来,全球服务贸易的增长已经快于实物贸易的增长。1997年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报告显示,1980~1995年,服务贸易年均增长8.4%,而同期实物贸易年均仅增长5.2%.种种迹象表明,全球竞争正在从产品领域向服务领域转移。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将逐步开放服务贸易。服务贸易的开放将对国内服务产业提出严峻的挑战,大力发展服务业,也是迎接这种挑战的需要。

二、改革基本思路

(一)改革理顺商贸、商务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加快商务服务业发展,关键是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方向,从管理体制、法律环境、人才战略、市场机制等方面加快改革进程,为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1、推进产业化——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是国家要把信息咨询、管理咨询、研究与开发、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广告服务、市场及公众观点调查、公共关系服务等发展潜力大的新兴服务作为独立的产业来对待,进一步明确商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

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服务产业的不同情况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包括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向企业及时提供相关行业与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适当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探索政府资金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的商务服务业投资机制;制定商务服务业在用电、用水、土地使用、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等。

三是要支持建立商务服务业行业同业商协会组织,制定相关商务服务业行业服务指标体系、规范和标准。

2、推进市场化—完善市场机制,增加竞争主体,鼓励公平竞争

一是要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完善展览业、物流业、旅馆业等商务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规范政府行为,另一方面规范市场行为,形成有序、有效的竞争环境,解决市场无序、恶性竞争等问题,建立有利于商务服务业特别是发展的公平经营环境。

二是加快培育研究顾问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翻译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等新兴服务服务行业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要大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商务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

三是要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与政府职能转变及事业单位改制结合起来,实行政企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培育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竞争需要的微观主体。营利性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非营利性机构也要面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政府商务促进体系中面向促进对象提供的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贸易展览、专业培训、技术辅导等许多服务项目,可由政府直接推荐有良好经营资质的研究机构、市场调查事务、会议展览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商务服务机构进行商业化服务(如服务市场较成熟,政府也可不必做任何推荐,由企业直接面市场即可),服务项目完成后再由政府对相关企业予以认定资助。

四是要加快形成统一的适用于内外资及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政策。

3、推进国际化—开展国际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努力扩大服务出口

加大商务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应与国际化配合起来,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开放促进服务业体制改革,促进传统服务产业的改组改造,提高技术含量,形成新的科学的营销方式和业态;二是要大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引进先进管理和优秀人才,带动服务业水平提高,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是要废除或调整那些与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商务服务业走向国际的规定和做法,制定鼓励服务出口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服务业出口的法律、法规。考虑对服务业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三是要鼓励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支持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并购等方式扩大服务业对外投资;

四是要加强人才培训。通过举办学习班、辅导班、研究班等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改革理顺服务贸易的管理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而加快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有效的措施,因此,要抓紧理顺服务贸易管理与促进体制。

1、明确服务贸易主管部门

美国、日本、德国等世界贸易大国对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宏观管理都是明确由同一个政府部门负责,如美国商务部、日本经济产业省、德国经济部等。而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已经高达800亿美元,但是服务贸易的主管部门实际上一直未完全明确(本届政府商务部的“三定方案”仍没有明确这方面的内容)。当前的体制是,商务部主要负责服务贸易的国际多边谈判、对外事务协调、服务业利用外资政策等事务,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的管理,其余服务贸易事务分属几十个相关部门。相应地,服务贸易战略发展规划、服务贸易立法、服务贸易业态划分标准、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等涉及服务贸易发展的重大事项,一直未能得到研究落实。因此,尽快明确商务部作为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与发展的归口部门已是当务之急。目前商务部外资司、WTO司和合作司虽然各有一个服务贸易处,但都分管具体事务,尚不足以形成对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宏观管理。服务贸易管理部门明确后,建议商务部组建服务贸易管理司,加强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

2、建立部级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

商务部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主要是负责发展战略、出台进出口促进和管理政策、协调各产业在进出口环节的利益关系,参与谈判。由于服务贸易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商务部的宏观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建议成立由国务院主管副总理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国务院服务贸易协调小组”,统筹全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相关政策。协调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以便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11篇

一、大陆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一)大陆服务贸易在世界排名逐步上升

中央政府把“加快服务业发展”写进“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经过近五年的大力发展,中国大陆的服务贸易得到长足的发展,在保持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大比重不变的前提下,金融、保险、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广告宣传、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新兴服务贸易得到了较快发展。到2013年底,中国大陆的服务贸易总额在世界排名已超过英国、法国、日本,连续二年稳居世界第三名,位于美国和德国之后。2009-2013中国大陆服务贸易进出口世界排名详见表1。

(二)大陆服务贸易增长较快

近五年来,中国大陆服务贸易快速发展。除了2009年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负增长外,其余四年的服务贸易规模都以2位数的速度快速增长,增长速度远高于同期的货物贸易。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286.1亿美元,2013年服务贸易出口额却达到了2105.9亿美元,是2009年的1.64倍;服务贸易进口额增长更快,2013年达到3290.5亿美元,是2009年的2.08倍。2009-2013中国大陆服务贸易进出口情况详见表2。

(三)大陆服务贸易逆差持续增加

在大量财税、土地、价格政策的倾注下,近五年中国大陆的服务贸易不管是世界地位还是贸易规模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毫无疑问,服务贸易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增长点,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服务贸易将会和货物贸易一起齐头并进、互促发展,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但是,目前情况下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在服务贸易大规模、高增长的外衣下中国大陆服务贸易逆差正在持续增加,逆差金额由2009年的295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1184.6亿美元,五年间扩大了4倍多,成为我国对外贸易逆差的主要成因。2009-2013中国大陆服务贸易逆差情况详见表3。

二、大陆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贸易总体结构失衡

WTO对服务贸易定义为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他国境内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包括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种提供方式; 共12大类,分别是运输服务、旅游、通讯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咨询、广告和宣传、电影和音像、其他商业服务。从2009年到2012年的统计数据上看出,大年间12大类服务贸易发展极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1)运输服务、旅游、其他商业服务长期占据服务贸易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贸易份额。2009-2012,这三大类服务贸易额与当年服务贸易额的比例分别为:68.7%,69.2%,68.6%和69%。(2)新兴服务贸易发展不足,包括通讯、金融、广告与宣传等新兴现代服务贸易发展严重不足,占当年服务贸易额的比例极低。(3)运输服务和旅游既是服务贸易的主要进出口项目,也是构成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项目。2009-2012年,两大贸易的逆差额分别为:270.4亿美元,381.2亿美元,689.9亿美元和989亿美元,超过或与当年逆差金额齐平。(4)服务贸易额与当年对外贸易额之比偏低,据统计2009-2012服务贸易额与当年对外贸易额之比分别为:13%,12.2%,11.5%和10.8%,低于世界平均值20%;以2012年为例,这一比值的世界平均值为18.7%,中国大陆为10.8%,台湾为13.7%。2009-2012中国大陆12大类服务贸易情况详见表4。

(二)传统服务贸易竞争处于劣势

一个国家或一个行业或一个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可以用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来分析。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是指一国(或一个行业、一个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英文表示为Trade Competitive Index,简称TC,用公式表示为:TC=(Xi-Mi)/(Xi+Mi)。X、M分别表示出口额和进口额,i表示某一国家或某一产业、某一产品。TC取值区间是(-1,1),取值越大说明竞争力越大,有六种不同的取值,详见表六。

运用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大陆2009年到2012年的12大类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发现大陆服务贸易整体的国际竞争力四年间都是处于“有微弱竞争劣势”,而传统服务贸易的贸易竞争力更低,运输服务有较大竞争劣势,旅游服务的竞争力从“有微弱竞争劣势”向“有较大竞争劣势”发展。2009-2012大陆12大类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详见表6。

三、大陆发展ECFA服务贸易的对策

从以上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中可知,大陆服务贸易近些年快速发展,在贸易总量上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国际竞争力不如台湾。2012年,台湾的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为0.073,国际竞争力具有微弱的竞争优势;大陆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为-0.19,国际竞争力具有微弱的竞争劣势。2013年,大陆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下降为-0.22,国际竞争力比2012年更弱。另外,虽然两岸在2013年6月21日签署了《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但目前岛内在野势力“逢中必反”,导致ECFA《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正式实施尚未最终尘埃落定。在这样的贸易背景下,大陆要积极寻找良策,尽快提高对台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一)按ECFA具体承诺表平衡发展各大类服务贸易

为了改变目前大陆传统服务贸易和新兴服务贸易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建议按ECFA具体承诺表平衡发展各大类服务贸易。ECFA《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附件一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和第二批减让表所开放的服务项目比较全面,其湾对大陆开放的服务项目有64项,详见表八。大陆服务贸易企业首先要在熟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大陆方面非金融服务部门的开放承诺”、“大陆方面金融服务部门的开放承诺”、“台湾方面金融服务部门的开放承诺”、“台湾方面金融服务部门的开放承诺”以及“中方第二批具体承诺减让表”,特别是要关注承诺表中的“市场开放承诺”和“其他承诺”栏目中的各项限制条款,充分利用好政策,同时利用“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行业的优势,结合企业的竞争优势情况选择开展相关服务业务。

(二)提升传统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近四年来大陆的运输、旅游这两项传统服务业占比超过50%,但通过“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这两类服务项目的优势指数从2009年到2012年间都是负数,特别是2012年,两项服务业的优势指数都跌破-0.3,分别为-0.376和-0.342,国际竞争力具有较大竞争劣势(详见表5和表6)。目前,大陆的运输和旅游都是人力密集型服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国际竞争力。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运输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所提供的服务水平,优质服务来源于高文化素养。台湾的运输和旅游业发展相当成熟,企业可以通过派送一线员工到台湾亲自体验培训,感受那里的人文气息,从而提高运输和旅游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

2.改革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员工的敬业精神。作为人力密集型服务,运输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敬业精神非常重要。敬业的人提供的服务是发自内心的,会时时处处为服务接受方着想,因而提供的服务是优质的。而企业员工的敬业精神与该企业的管理理念密切相关,因此,企业要改革陈旧的管理理念,为企业员工设计科学的职业提升空间,留住人才。

3.加大科技元素投入,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是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核心所在,运输服务更加需要依赖科学技术的因素来提高效率和减少风险。企业可以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让客户能随时查询、跟踪物流的进程,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三)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

新兴服务贸易能促进大陆产业经济的转型升级,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避免传统服务贸易发展过多对资源环境的过度依赖和损耗,是今后服务贸易发展的方向所趋。通过前面的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可知,虽然大陆的新兴服务贸易占比较低,但像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通讯、咨询、广告和宣传等已经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可以和台湾相关服务项目“同台竞技”。建议这些服务项目的企业敢于“走出去”,通过投资合作、合资或独资的方式到台湾设立企业,吸纳当地的劳动力,吸收台湾先进的管理经验,获取当地先进技术的溢出效益,为大陆新兴服务贸易的发展积攒实力。此外,《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对两岸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制定专门的承诺表,开放程度较高,对相互间进入的门槛和设立程序都提供了较多的便利政策,大陆金融业应该抓住这次发展机遇,将台湾金融业的挑战转化为提升自我的推动力,顺势提高大陆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为大陆货物贸易总量提升、质量提高、竞争力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12篇

一、中日韩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

中国: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高速增长,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比重不断扩大,由表1可知,2003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达到1012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九大服务贸易国,首次进入世界前10位。其中,服务贸易出口467.35亿美元,同比增长18%。服务贸易进口553.1亿美元,同比增长19%,到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双双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服务贸易总额为2560亿美元,增速超过20%。其中服务贸易进口额为1293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份额4.2%,居世界第5位;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216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份额3.7%,居世界第7位。

在服务贸易结构方面,旅游和运输仍占主导地位,但新兴服务贸易比重有所上升。近年来,中国运输服务出口比重呈逐步上升趋势,旅游服务出口比重则略有下降。2006年,运输和旅游服务出口额分别为210亿美元和339.5亿美元,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比重分别23%和37.1%,合计占服务贸易出口额的约60%。同时,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以及广告和宣传等三个新兴服务贸易出口部门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合计较上年同期上升了4%和9%。

日本:从服务贸易发展总体趋势来看,服务贸易的出口额近20年的增长很稳定。日本服务贸易出口额从1985年的205.2亿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1173亿美元,出口业绩提高了将近4倍。作为服务贸易比较发达的国家,日本服务贸易出口额在世界上的排名基本维持在十强的水平,而其进口额更是维持在前5位。但是与其货物贸易大量顺差的状况刚好相反,日本服务贸易始终处于大幅逆差状态。服务贸易逆差大,说明日本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在服务贸易结构方面,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占主导地位。

韩国:韩国虽然服务贸易发展起步较晚、贸易数量基数较低,但其发展势头良好。服务贸易总额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服务贸易出口额从1985年不足60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400亿美元,出口业绩提高了将近7倍,贸易总额2004年918.1亿美元,增长25.2%,2005年1038.4亿美元,增长13.1%,2006年1187.4亿美元,增长14.3%,2007年1466.3亿美元,增长23.5%,年均增速(2004年-2007年)达19%。出口额、进口额分别占世界第15位和11位。在韩国,目前处于第一位的是金融保险、不动产和工商服务业。列居第二的是社会团体和个人服务业,批发、零售业、旅馆和饭店业以及运输、仓储和邮电业分别处于第三位和第四位。韩国的服务贸易出口结构的变化是:运输业比重逐步下降,通信、计算机、信息等社会团体和个人服务业比重上升。

二、中日韩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

目前国际上比较通用的对贸易竞争力的分析,主要是采用了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和优势变差指数等指标体系来加以分析的,因此,本文也主要以这三个指标为主要分析方法,对中日韩三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进行分析和比较。

1.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TC)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也叫出口竞争力指数或贸易专业化指数。是指一国进出口贸易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可对中国的服务贸易总体及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分析。TC指数=(出口一进口)/(出口+进口),取值范围为(-1,1)。TC取值接近于0时,说明竞争优势接均水平,当TC指数的取值大于0时,说明竞争优势大,而且越接近1越大,行业竞争力越强,越接近-1,行业竞争力越小。

根据TC指数,1998-2006年,三国指数均为负数,说明三国均为服务贸易逆差国;小于均值水平,说明均处于竞争劣势。但相对而言,中国该指数略高于韩国和日本,且自1998年以来,基本处于稳定状态,表明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较为稳定。值得一提的是日本,虽然它的服务贸易总额在世界前五位,但它的进出口逆差很大,均值达到-0.190,大于我国和韩国,日本服务贸易逆差的扩大导致了其竞争竞争劣势,但可以看到其竞争劣势有逐年缩小的趋势。

我国服务贸易TC指数在9年来都为负数,说明我国目前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服务贸易仍然处于竞争劣势的状态。虽然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在增长,但是逆差现象也一直出现,使得服务贸易TC指数基本上比较稳定,并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同时也可以看出,自2003年服务贸易TC指数达到-0.086以后,2004、2005和2006年,我国的服务贸易TC指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尤其是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TC指数为-0.046,为近8年来的最高点,这也说明了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劣势在逐年改善,贸易逆差也呈逐年缩小的趋势。

2.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RCA)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用来衡量一国某类产品出口量占世界该类产品出口量的比重,将其用于服务贸易,可以对我国的服务贸易总体及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分析。

其计算公式为:RCA=(Xij/Yij)/(Xij/Yij),其中,蜀表示Yij)种产品出口额,yi表示i国全部产品出口额,即包括商品出口额与服务贸易出口额;Xwj表示世界j种产品出口额,Yw表示全世界产品出口额。

如果RCA指数大于2.5,则表明该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介于2.5-1.25之间,则表明该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介于1.25-0.8之间,则认为该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具有中度的国际竞争力;倘若RCA

中日韩三国服务贸易RCA指数1998-2006年均值分别为0.53、0.75、0.75,这说明,在整体上,三

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弱,指数偏低,服务贸易无竞争优势。与日本,韩国、相比,中国RCA指数在1998年-2006年平均值比同样是竞争力弱的两国平均低出0.22,由此可见,我国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更弱,低于亚洲周边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

纵向来看,三国发展趋势平稳。我国1998年服务贸易的RCA指数为0.460,1998年服务贸易的RCA指数比1990年上涨23.91%,达到0.58,1998年――2001年,我国服务贸易RCA指数的平均值维持在0.57左右,但从2002年开始我国RCA指数有所下降,到2005年到最低点,到了0.47,2006-年依然在最低点。因此不难看出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并没有因为经济的发展而得到明显改善。

3.出口优势变差指数分析

出口优势变差指数,其表达式为:一种产品的出口优势变差指数p=(Gi-Go)*100,式中:G为某国J种产品出口增长率:G0为某国出口总额增长率。主要是反映一国在一年内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率与全部商品出口增长率之间的关系,从而可以看出一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

根据p的数值,可以区分为4类:第1类,p大于10,为强竞争优势;第2类,p介于10到0之间,为弱竞争优势:第3类,p介于-10到0之间,为弱竞争劣势;第4类,p小于-10,为强竞争劣势。

三国相比,日本务贸易出口优势变差指数为0.3处于弱竞争优势,超出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和韩国均为弱竞争劣势,尤其我国滞后于日韩两国,说明我国服务贸易远滞后于货物贸易发展,对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我国的重视程度应有所提高。

纵向看,1998-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年均增长15.3%,同期全部商品出口额年均增长达到19.7%,因此,服务贸易出口的增长低于货物贸易。出口优势变差指数只有1999年和2001年大于0,其余年份都小于0,尤其在2000年和2003年,P

4.分行业比较

以上的分析得出的关于中日韩三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分析比较只适用于总体状况,并不能反映三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全面结构特征,具体到各行业,三国竞争力强弱不尽相同。对于分行业的比较,我们采用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由于三国服务贸

易主要以三大行业为主,我们主要进行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三方面的比较。

根据TC指数,三国各具特色,我国在旅游服务中竞争优势最强,运输服务最弱,日本在运输服务中占据优势,其它商业服务服务在三国中最弱,而韩国则在其他商业服务中占据优势。三国服务贸易支柱产业为劳动集型运输,旅游,说明其服务贸易在劳动密集型部门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而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部门的出口竞争力极弱。所以其总体服务贸易TC指数皆为负值,出口竞争力很弱。

各具体行业来看,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结构不平衡。从8年来中国服务贸易TC来看,只有旅游业、通讯业、其他商业服务正值。建筑业的指数逐年大,说明随着中国建筑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开始走向海外市场,建筑业的国际竞争力在逐年提高。而运输保险、专业技术使用、特许费、电影音像均为负值,且数值较小,说明这些行业竞争力相当弱,同时,运输、旅游、咨询、广告宣传、电影音像的TC指数总的来说是不断上升的,说明这些服务部门的出口竞争力正逐渐地增强。其中一向被认为是劳动密集型的运输业与货物贸易的关系较为紧密,中国的运输服务在货物贸易连年顺差的情况下,TC指数却为负值,说明中国的运输业务大部分还是依赖于进口,国际竞争力正受到严峻压力。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13篇

(一)多部门协同管理

由于服务贸易交易具有无形性和不可比性,无法类似货物贸易可借助海关货物流信息来匹配资金流印证真实性,因此主要依靠商务、税务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协同管理,即要求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购付汇业务时,除提供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外,还要求其提供对应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备案登记证书。例如办理境外承包工程项下的工程款、中介费购付汇时,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经营劳务承包的批准文件;办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作设计、合作研究、合作开发、合作生产等项目购付汇时,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进口许可证》或《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及《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等。

(二)限额和资格审批管理

对真实性较难把握,且容易成为异常资金出入境渠道的部分服务贸易项目实行限额和资格审批管理制度。例如对单笔超过合同总金额10%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出口佣金购付汇、法规未明确规定审核凭证且等值10万美元(不含)以上的服务贸易项下购付汇、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购汇超过指导性限额、境内机构单笔提取超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国际海运船长借支项下单笔提取超过等值3万美元的外币现钞等业务,境内机构都需经外汇局核准后,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售付汇手续。另外,对于跨国公司所属境内公司向境外关联公司办理代垫及分摊费用购付汇前,跨国公司须经所在地外汇局分局办理资格核准后,凭核准件及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三)多环节交叉管理

目前,对于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多环节交叉管理模式。其中事前以真实性审核为重点。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前,需由银行按照规定审核申请书、合同、发票、主管部门批件及税务凭证或外汇局出具的核准件,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后办理;事中以非现场监测为重点。主要运用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非现场监管系统,通过设立单笔大额、高频累计、异常波动等监测指标对企业服务贸易数据进行数据筛查,对收支较为频繁、总量较大或增长迅猛的服务贸易交易及企业实行专项监测;事后以核查与检查为重点。通过事中监测发现的异常交易线索,核查银行或境内机构留存的业务凭证,查实违规交易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交检查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四)项目和主体分类管理

现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实行事前项目分类管理和事后主体分类管理。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服务贸易项目不仅包括运输、旅游、通讯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其他商业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等11类的服务项目,还包括收益、经常转移项目下的10类传统非贸易项目。由于服务贸易一直注重事前真实性审核,且不同的交易项目特点不同,真实性审核需要的材料也有较大差异,因此目前的政策法规均是针对不同的交易项目特点而分别出台的,实行交易项目的事前分类管理。另外,为逐步实现管理方式由行为监管向主体分类管理方式转变,外汇局在监测、核查的基础上,对存在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就相关交易疑点做出合理解释或不配合核查等情况的交易主体实施服务贸易内部分类监管,将其作为“关注类”主体,密切跟踪其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实行交易主体的事后分类管理。

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存在问题

(一)政策较为分散,尚未形成统一的体系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目前,涉及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规章制度超过50个,大多是对新问题的临时性规定和对现有规定的补充或调整,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尚未形成统一的法规体系,个别银行和境内机构反映办理相关业务时,搜集和学习政策法规的成本较高。以现行法规未明确审核凭证的交易项目的售付汇而言,前后涉及的现行有效法规就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项目售付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06]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部分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6]73号)等文件。

(二)宽进严出特征明显,未实现均衡管理

现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总体呈现“重流出、轻流入”的格局,除捐赠外,绝大多数服务贸易外汇收汇和结汇缺乏明确的管理规定,仅凭客户描述,由其提供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即可在银行办理,随意性较强。资金流入结汇方面目前主要依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办理,而对结汇的规定也较宽泛,仅规定了需要结汇的类别,对于审核材料的要求,相关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银行反映,由于服务贸易收结汇管理规定不够明确,有的银行审核合同、发票及主管部门批件等材料,有的银行却仅审核合同或者发票,导致不同银行对服务贸易收结汇真实性审核的标准不统一,严格审核的银行反而失去客户,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三)政策设计缺乏前瞻性,难以适应形势变化

新的服务贸易交易项目和交易方式不断涌现,而由于服务贸易外汇政策在设计时未充分考虑形势发展变化,缺乏前瞻性,导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形势发展不太适应。例如国际海运费售付汇业务,当前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仅规定了货主、国际海运企业对外支付海运费的情形,而没有对货代企业对外支付海运费的规定,导致货代企业海运费购付汇缺乏政策依据。对于境外承包工程境内外汇划转业务,也仅规定了总分包形式的境内划转,而没有考虑到不断涌现的联合体形式的境外承包工程款的境内外汇划转。另外,对于虚拟物品的跨境交易涉及的收付汇以及通过电子渠道交易的服务贸易,现有的政策法规也处于空白。

(四)真实性审核难度较大,实际效果欠佳

服务贸易项下外汇收支范围广、项目多,特别是国外提供的单据更是名目繁多,交易真实性审核难度和复杂程度远高于货物贸易等有形贸易,由于相关材料真实性难以保证,当前以审核合同、发票等材料为主的传统审核方式难免浮于表象、流于形式。另外,由于服务贸易本身具有无形性和虚拟性特征,其市场公允价格难以判定,一般不存在实物进出口,不能像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可借助货物流匹配资金流来核实真实性,因此,服务贸易真实性审核难度更大,容易成为关联企业间异常资金流出入的便利渠道。

(五)行政许可标准较低,企业申请核准业务频繁

目前,涉及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共计有6大类,其中部分项目许可的标准较为严格,造成企业服务贸易交易中需要核准的业务数量较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影响了服务贸易外汇业务的顺利开展。例如,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政策核准,跨国公司必须到所在地外汇局分局办理,对于不在省会城市的跨国公司而言,就需要花费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往返于不同城市办理该项核准业务,如果期间出现材料不齐全或不合规定的情况,跨国公司还需多次往返两地,办理的时间较长,经营成本较大。再如现行法规未明确规定审核凭证且超过限额的非贸易售付汇核准业务,单笔超10万美元就需要核准,对于快速发展的服务贸易而言,限额标准较低,企业需要核准的情况较为频繁,据外汇局某直辖市分局业务人员反映,该分局每年核准的该类业务就达千余件,给企业经营带来不便。另外,对于国际海运船长借支项下单笔提取超过等值3万美元的外币现钞提取业务,海运企业也普遍反映金额标准较低。以外汇局某市中心支局为例,该市近年来船长借支提钞核准业务年均超过90笔。再如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购汇超过指导性限额核准,出境时间在30天(含)以内或30天(不含)以上的购汇限额,每人每次只有等值3000美元或5000美元,以目前的境外差旅收费而言,该购汇限额标准也明显偏低。

(六)分类管理规定不够完善,对市场主体约束力不强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非现场监管工作制度>(暂行)的通知》(汇经函[2012]4号,以下简称“工作制度”)明确了服务贸易“关注类”交易主体的核定标准,对于存在不配合外汇局核查或受到外汇检查部门处罚等情况的主体,应将其作为“关注类”主体,并要求分支局通过系统密切跟踪其外汇收支行为,但由于该工作制度是以部门“函”的形式,效力相对较低,且缺乏对“关注类”主体的差异管理措施,即使被外汇局列入服务贸易“关注类”主体,银行和企业也没有相应的渠道知晓“关注类”主体名单,“关注类”主体在银行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也不会受到任何限制,对其没有约束力,主体分类管理政策执行效果难以充分发挥。

三、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的总体构想

(一)管理思路

坚持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顺应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进一步简化真实性审核凭证,取消不必要的限额和资格审批,满足市场交易主体合理的服务贸易用汇需求。同时整合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资本项目外汇监管资源,建立外汇局内部联动监管机制,拓宽非现场监测渠道,并构建与税务、商务等部门的电子信息交换机制,借助税务、商务部门业务数据核查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真实性,全面实现服务贸易的主体监管,形成有效监管和促进服务贸易便利化的有机统一。

(二)管理原

1.系统性原则。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涉及面广,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应全面梳理和总结现有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广泛听取商务、税务、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分别从政策法规整合、信息系统改造和人员素质提高等角度进行认真调研和仔细论证,力争使改革具有系统性,避免由于制度设计考虑欠缺,而导致改革无法达到预期效果。2.前瞻性原则。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应立足现在、着眼将来,在不影响有效监管的前提下,能够充分满足境内机构的合理外汇收支需求,能够涵盖不断涌现的新的服务贸易交易项目和交易方式,能促进服务贸易快速健康发展,能适应“十二五”规划中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国家战略需要。3.有效性原则。鉴于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和不可比性等特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便利境内主体外汇收支的同时,也应通过采集货物贸易、资本项目、税务、商务等多部门的业务数据,实现服务贸易的分类对比核查,做到放得开、说得清和管得住,避免改革后服务贸易成为异常资金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便利通道,从而对宏观经济金融运行带来不利影响。

(三)管理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创意产业;国际贸易;服务贸易;经济结构调整

一、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和信息网络可接入性的提高,以图形、图像、声音、文字、符号为生产对象的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y)正在改变着世界经济格局,文化产品的生产、消费和贸易正成为世界经济新增长点。我国的创意产业发展很快,在创意产业的国际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研究创意产业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并分析我国创意产业国际贸易存在的问题,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创意产业覆盖了从民间艺术、文化习俗、节庆用品、音乐、书籍、绘画、表演等传统产业,到电影、广播电视、数字动画、视频游戏、电脑软件等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以及建筑、广告、会展等服务产业。目前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按1996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或HS)将创意产业可贸易产品分为7大类,涉及236个《协调制度》6位数级子目号列。其中设计类产品139个,艺术品和手工艺品48个,视觉艺术类产品19个,出版发行类产品18个,音乐类产品7个,新媒体类产品3个,影视类产品2个。本文将采用UNCTAD数据库1996-2006年间的统计数据(除特别注明外),对我国及世界的创意产业国际贸易做进一步的统计分析(所有数据均为美元现值)。

二、世界创意产业国际贸易的结构和趋势分析

(一)商品贸易总额不断增长,产品结构相对稳定

近年来,世界贸易中创意产业所占比例不断增加。世界创意产业商品贸易1996年的出口总额为1892.14亿美元,2005年为3354.94亿美元,2006年有所回落为3049.07亿美元,10年来贸易规模增加了70%,如表1所示。

从贸易的产品结构来看,1996-2006年间贸易结构相对稳定,变化不大。7大类产品中份额最大的是设计类产品,从1996年的63.26%上升到2006年的65.01%;份额列第2的是出版发行类产品,由于网络电子出版物对传统出版物的冲击,份额由17.0%下降到12.96%,但仍位列第2;视觉艺术类产品的份额由5.46%上升到7.5%,从第4位的上升到第3位;而艺术品和手工艺品由7.79%下降到6.06%,位次降为第4;份额最小的3类分别为新媒体类产品、音乐类产品、影视产品,这3类产品的份额都略有增长,但排序不变。2006年这3类产品的贸易份额分别为4.50%、3.75%和0.21%。

(二)发达国家仍占主导地位

1996-2005年世界创意产业商品和服务的国际贸易的平均增长率为6.05%,进入21世纪以来增速加快,2000-2005年的平均增长率为8.67%。同期发达国家创意商品和服务的出口增长为7.84%,进口增长8.42%;发展中国家出口增长9.67%,进口增长6.12%,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在缩小。反映在贸易总额上,发达国家的份额由1996年的70.3%下降到2006年的59%,而同期发展中国家(包括转型国家,下同)的份额却由29.6%上升到41%。

创意产业国际贸易仍然由发达国家所主导,特别是在高附加值产品方面发达国家优势巨大。2006年发达国家在影视、音乐、出版类产品和视觉艺术类产品上占绝对优势,出口份额分别为96.4%、92.2%、83.2%和73.9%。

发展中国家的优势项目为艺术品和手工艺品,占出口份额的60.1%;另外,新媒体占51.4%,设计类产品占47.1%,也有一定的优势。艺术品和手工艺品为劳动密集型产品,设计类和新媒体类产品中建筑、时尚、玻璃制品、室内装潢、珠宝、玩具、音像教学媒体、电子游戏机等产品均为智力和劳动力密集型的产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同种产品的生产上承担不同的国际分工,而在这些产品上平分秋色。

(三)创意产业服务贸易占比逐年提高

商品贸易仍然占据创意产业国际贸易的绝大多数份额,但创意服务的比重在逐渐增加。1996年创意产业货物和服务的出口总额为2275亿美元,其中创意服务出口额为382亿美元,占16.82%,占国际服务贸易总额的2.87%;2005年创意产业货物和服务的出口总额为4244亿美元,其中创意服务出口额为889亿美元,占20.96%,占国际服务贸易总额的3.50%。10年间,创意产业国际贸易出口总额增长了86.55%,其中创意服务出口增长了132.72%,年均增长率为8.8%,明显快于创意产业国际贸易中商品贸易6.0%的增长率。

三、我国创意产业国际贸易的特点

(一)出口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

在我国的创意商品出口中,设计类产品所占比重最大,10年来一直在75%-80%之间徘徊。列入统计的设计类产品包括时尚产品、室内装饰装潢用品、玩具、珠宝和建筑设计图纸等5大类产品,共涉及139个6位数HS编码。其中只有建筑设计图纸属于物化的服务,但只涉及6位数HS编码(4906.00)。2006年我国此项目的出口为1440.6万美元,进口为954.5万美元,进出口总额仅为0.239亿美元,其贸易规模和所占的比例都较小。创意商品大部分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其上游的产品设计开发和下游的营销均掌握在外商手中;虽然我国丰富的劳动力为这些产品的加工、装配提供了成本优势,但所获得的价值增值却非常低。

在出口份额中列第2的商品为艺术品和手工艺品,这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品,2006年所占比重为9.58%。同设计类产品一样,艺术品和手工艺品的生产也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动力,基本上也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应该看到,设计类产品、艺术品和手工艺品虽然在出口总额中仍然占有很高的比例,但正在缓慢下降,两者的总份额已经从1996年的91.7%下降到2006年的84.7%,反映出其他新兴的创意产品的出口份额正在增长。

(二)商品贸易顺差持续增长

我国的异军突起是创意产业国际贸易的一大亮点,我国创意产业国际贸易的高速增长拉高了发展中国家的增长率。我国在世界创意产业国际贸易出口总额中的占比,由1996年的9.74%扩大到2006年的22.95%,出口额位列世界第1。其中,商品进出口增幅明显大于进口增幅,贸易顺差持续扩大。1996年创意产业商品贸易顺差为160.97亿美元,2006年扩大到685.54亿美元,增加了2.79倍。同期我国商品贸易的总顺差从122.15亿美元扩大到1777.75亿美元,某些年份的商品贸易总顺差甚至小于创意产业商品贸易的顺差。直到2005年,商品贸易总顺差才大幅度超过创意产业的商品贸易顺差,但2006年创意产业商品贸易顺差仍占我国商品贸易总顺差的37%。这一方面说明了创意产业的商品出口是我国传统的优势项目和贸易顺差的稳定来源,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我国制造业近年来的飞速发展和我国商品贸易顺差项目的增多。

(三)创意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扩大

列入统计的与创意产业相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有:版权和授权许可,广告、市场和民意调查,建筑、工程和其他技术服务,影视及相关服务,研发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我国与创意产业相关的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97年的19.45亿美元,持续增长到2005年的75.57亿美元,贸易差额从1997年的-6.47亿美元,持续扩大到2005年的-48.23亿美元。同我国2005年14219.06亿美元的商品贸易进出口总额和1020亿美元的商品贸易顺差相比,创意产业国际服务贸易的规模和逆差都显得微不足道,但在我国当期总规模为1570.82亿美元、贸易差额为-92.64亿美元的国际服务贸易中,创意服务贸易的逆差所占比例过大,而且几乎全部来源于版权和授权许项目,反映出我国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的不足,存在着较严重的进口依赖。

四、对策及结论

(一)将文化创意同丰富的人力资源结合起来,以创意带动商品的生产和贸易

如前所述,许多创意产品在将创意设计、文化元素物化的过程中,需要劳动力要素的密集投入。我国有13亿人口,劳动力资源禀赋极为丰裕。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是带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经济结构转型的必经之路。经济结构和贸易结构的调整并非要消灭以加工贸易为主要形式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和出口。相反,将创意要素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投入到传统的优势产业中,以创意要素改造传统产业,促进创意产业向制造业的渗透,是避免陷入“比较优势的陷阱”,促进经济和贸易持续增长的有效方法。通过工业设计、广告等创意部门,将我国的传统文化和民族元素加入到传统制造业中,以创意要素的投入带动商品的生产和贸易,可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进而提升创意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把我国从世界工厂发展成世界创意和设计的中心。

(二)将创意产业的发展同现代服务业的建立结合起来

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内涵和外延上有较大的交集。一些服务业本身就属于创意产业,他们的产出是无形的服务,或者以物化服务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动漫、影视、音乐等产业;另一些服务业特别是生产者服务业,其产出作为创意产业的要素投入,促成了创意产业和产品的孵化和形成,如广告、营销、工业设计、技术咨询、软件设计等产业。发达国家正向知识经济和服务经济转变,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其参与国际贸易的优势项目。近年来,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已经实现了经济结构向服务经济的转变,一些地区也相继出台了现代服务业和创意产业发展的规划,将承接发达国家的服务外包作为发展的主要方向,北京还率先建立了创意产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创意产业,特别是将两者结合,统筹规划,是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三)建立一个适合创意产业发展和企业公平竞争的内外环境

文化创意是一项运用知识和智力的创造活动,要求一个相对宽松、平静的发展环境,政府应该尽可能地少干预创意产业的发展。但文化创意作为一种广义的知识外化,必然具有知识外溢的属性,创意产业会产生显著的正外部经济,创意产品和创意服务极易被仿制和盗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创意产业又需要政府的管制。国外的成功经验表明,政府是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协调国际贸易政策、消除贸易壁垒、保护企业利益等方面,政府的作用不可替代。政府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并通过优惠的税收和信贷政策,对创意产业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鼓励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鼓励创意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整个创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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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曹海峰.从经济全球化看中国创意产业研究的意义[J].兰州学刊,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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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曲如晓,颜莹.创意产业: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飞跃[J].国际经济合作,2008(9).

服务贸易的分类范文第15篇

一、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关系

影响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因素主要有工业化、服务业、货物贸易、商业存在和生产贸易等。这些因素间存在着密切相连、相互作用的内在关系,在这些关系中,工业化发展水平是决定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其他因素紧紧围绕着工业化这个基础性因素存在和发展,进一步理清基础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关系,明确各因素在服务贸易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在深层次上认识服务贸易,从总体上更好地把握和推进服务贸易发展。

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工业化进程具有巨大的反作用。服务贸易依托服务业而发展,是服务业的国际化。服务业的发展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之上,工业化发展程度、类型和侧重点的不同,决定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程度、类型和侧重点。如美国在电信、英国和澳大利亚在金融业、印度和爱尔兰在IT服务外包、法国和中国在旅游服务贸易等方面,根据本国工业化或依托别国和地区的工业化状况,形成了具有各自优势的服务贸易类型。一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类型不仅直接影响着该国服务业的发展方向,而且对工业化进程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引导工业化发展方向,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进程。

货物贸易结构调整能够增大服务贸易数量、质量并引导工业结构调整。一国货物贸易结构体现了该国工业化水平和类型,货物贸易的技术含量影响服务贸易的规模和质量。机电高新技术产品是货物贸易中产生最大服务贸易规模和最高技术含量的类别。我国货物贸易中三资企业占半壁江山,且主要是机电高新技术产品,但所产生的服务贸易我们却难以获得。加大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机电高新产品出口,不仅有利于改变货物贸易结构,加大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数量、质量,而且将在引导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生产贸易可以加快工业化发展进程。生产贸易在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直接为工业化服务,能够集中反映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生产贸易也制约着消费贸易的发展:一方面,发展生产贸易可以带动消费贸易的发展,推进消费贸易的结构调整和内容更新;反之消费贸易的发展,又会引导生产贸易的发展方向和提高其水平。另一方面,发展生产贸易可以提高工业化发展速率,促进实现规模化生产和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加快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

商业存在能够提升工业化水平。商业存在是目前服务贸易的主要贸易模式,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量的56%。商业存在的发展是以工业化为依托的,工业现代化程度决定了商业存在的类别、数量、规模和布局。商业存在对于弥补国内产业、资源和市场不足,扩大产业规模,增加利润,促进企业技术和设备更新,加大科研投入,尤其是提升工业化水平都有巨大的拉动作用,并可带动其他服务贸易模式的出口。我国企业“走出去”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美国相比仍有20倍左右的巨大差距。我国企业“走出去”对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可见,服务业、货物贸易、生产贸易和商业存在是支撑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因素,在服务贸易的发展中起了关键作用,但这些基本因素又都是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之上,工业化规定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类型和发展方向,其他因素是在工业化基础上发挥各自的作用,同时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工业化的进程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可以引导工业化发展方向,加快其进程。

二、流通规律是服务贸易整体发展的根本动力

按照WTO的划分,服务贸易有12个大类、160多个小类,在众多类别中如何下手?万事从源头抓起,关键是找出服务贸易发展的规律,抓住对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战略基础、支撑作用的一类或几类作为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带动整个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这是对我国发展服务贸易具有战略决定意义的一步。

我们在分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成因中阐述过,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是建立在大工业基础之上,工业化促进服务发展成为产业,工业化也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现代化,社会化大分工和大规模生产在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而社会化大分工和大规模生产是通过大流通引发的。现代化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快速形成和发展的推动力是现代化大流通,现代化金融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提供了根本保障,研发成为了先导力量,从而构成了现代化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支撑。可见,在市场经济中,流通规律在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上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所谓的流通规律:即体现为以流通能力为基础的社会生产组织能力。流通能力的强弱决定了社会生产组织的规模和现代化程度,决定了社会生产的组织方式。

美国经济的强大并充满活力主要是来自于流通先导型经济,强大的流通能力不仅带动了美国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还使美国经济在全球配置中获得巨大利润,并掌握了对国际市场的控制力,美国GDP占全球的3%-4%,美元在全球的外汇交易中的比重为62%,占全球外汇储备的64%,占全球贸易结算中的货币分布达66%。一个国家竞争力强弱,不仅在于生产多少产品,更为重要的是在国际市场得到多少份额。全球前500位的跨国公司中,美国占2/3,美国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几乎在各个行业都排在前列,在世界知名品牌中美国占2/3。

俄罗斯服务业占GDP的60%,其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是拥有较雄厚的工业基础,以及冷战时期建立的发达交通网络、较完善的物资储存和分拨系统所形成的大流通体系,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支撑。

2005年,我国市场的交易和流通总量已达80多万亿元,是GDP的4.4倍,“十五”期间年增长12.3%。200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7万亿元,年增长14.6%。生产资料交易总额达14.2万亿元,年增长15.5%。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巨大市场规模中,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21%,而美国国内物流成本为5%-6%,国际物流成本为l0%-25%,国内外综合成本为9%左右,我国是美国国内物流成本的4倍左右,国内外物流综合成本的2.3倍。此外,第三方物流已被发达国家普遍采用,而我国第三方物流仅占物流市场营业额的5%,大部分企业还处于大而全、小而全的运作模式。我国流通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成本高且效率低、库存量大、资本周转慢等问题。流通不仅是制约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瓶颈,也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影响到我国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大流通不仅是生产型企业集团发展的原动力,而且是服务型企业集团发展的原动力。现代化大流通产生的流通速率的提高,使企业到企业和企业内部的物流成本都大大降低,生产组织的社会化成为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生产组织方式,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自发向生产大规模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企业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发展,对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种类的高要求日益增强,极大地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企业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迅猛发展。2005年,麦德龙和宜家集团的销售总额超过了我国100强零售企业的销售总额。麦德龙集团在28个国家拥有544家商场,在国内没有仓库,完全靠第三方物流;宜家集团在34个国家开设了商场,在54个国家定牌采购,在9个国家拥有36家工厂,在16个国家设立了28个物流中心,海外业务占集团利润的92%;沃尔玛公司在美国国内就有108个配送中心和3000个分店。

大流通孕育大的企业集团,大企业集团又加快了大流通的现代化进程。没有现代化的大流通,生产社会化分工就缺乏动力,研发缺乏环境,金融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受限,社会化大生产难以真正形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也难有大的突破。而没有金融和电子信息网络的保障以及研发的引领,流通现代化就难以为继。优先发展现代化流通,可以引发金融和电子信息产业以及整个服务业向现代化、规模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提高金融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质量和效率,并使研发充满活力。加快发展现代化大流通是从根本上解决大规模和集团化生产的关节点,也是整个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向现代化、规模化和集团化发展的动力。

流通业的现代化的作用不仅仅表现在流通业的效率提高和成本降低引发了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巨大变革和企业的分工向社会化和规模化发展,还为重要的一点是,在大企业集团的主导下,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也要向分工更精细的专业化发展,以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反之,这种分工和组织形式的进步,又进一步促进了流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市场竞争和经济进步,从而使经济发展进入了良性循环。

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于产业和企业结构的调整。产业和企业结构的调整在于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调整,影响社会生产组织方式、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因素是流通,流通也是解决市场速率的关键因素。

因此,认识流通规律,遵循流通规律,利用流通规律,发挥流通规律的作用,对于我们理解市场经济、理解服务贸易、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系列问题极其重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经济的竞争说到底就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竞争,就是流通能力的竞争。应把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去规划,上升到政策的层面去推进,作为商务领域的中心工作去抓,形成以服务贸易带动服务业的发展,以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引领的现代化引领工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格局。三、促进生产组织方式变革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核心

服务贸易的发展不同于货物贸易的发展,主要是循着两条不同的发展路径: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发展主要是以物化的产品为核心而展开,而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则主要是以无形的社会生产分工和消费供给方式为核心而展开。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发展的法规和政策等是围绕着产品的质量、价格等而制定,而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法规和政策等则应围绕着以社会化大分工为前提,以发展大规模和专业化生产为目标,以促进生产和消费的现代化组织供给方式为核心等而制定。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同在于,货物贸易针对的是有形的物,服务贸易针对的是无形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和消费供给方式。

我们在促进以产品为中心的货物贸易时也强调抓大企业,而实际上关注点、政策着力点主要还是在大企业生产的产品上,对于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很少涉及,对于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也很少考虑。国家通过行政力量促生了一些生产型大企业,进一步夯实了工业基础,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上使生产组织方式向规模化和专业化迈进了一步,但就整个市场来说这种做法对改变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作用是局部的、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受到了极大限制。因为,改变生产组织方式的根本动力在市场,市场是动态的,市场运行的速率决定了生产组织方式,在速率低的市场运行系统中,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优势难以全面发挥,因而促成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产生的动力不足,这是影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及和谐发展的基础性因素。

把促进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作为商务工作的重点,将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中心由抓产品转向抓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着力点放在抓流通渠道和流通企业上,放在促生产性和消费性流通并进上,将真正进入商务工作抓企业的实质阶段,并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成为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的实际工作。

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在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但美国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是渐进式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也是渐进式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和日本等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更为突出,大流通提高了这些国家的经济效益,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贸易增速加快,企业和产品大量涌向世界,经济迅速崛起。

我国经济实行跨越发展,不同于美国渐进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我们要借鉴经济发达国家通过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上的变革加快经济转型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工业化发展进程具有的巨大反作用力,把经济发展的重心由制造商品向促进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上转移,从根本上引发产业结构的变化,实现以服务贸易开放促进服务业的发展,以服务业整体发展全面协调带动工业化的发展,从而形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工业、农业发展同时并举,站在世界经济发展的制高点上,高位推进整个经济的发展,加快实现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型,走出一条中国式经济快速发展的道路。

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抉择

战略是关于全局的筹划和指导。加快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应实施大流通带动服务贸易发展战略(以下简称大流通带动战略),这是根据战略的规定性、服务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律、构成战略基本要素的要求等综合考虑的抉择。加深对大流通带动战略基本构成的认识,有助于从深层次上把握这种战略抉择的科学性,把大流通带动战略落在实处。

(一)战略定位

战略定位是就一事物在全局事物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其在全局中的位置。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全局战略的不同、一事物发展程度的不同等决定了一事物在全局中的战略定位。我国经济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和谐和节约型社会,调整经济和贸易结构,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等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我国所处工业化中后期的发展阶段;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相对滞后而又存有巨大发展潜力。这些因素决定了服务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带动作用,在经济发展战略中处于促进经济贸易结构调整、加快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的战略定位。

(二)战略选择

战略选择是战略成败的关键。战略选择应以战略定位为前提,建立在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上,从而能够顺应规律,利用规律,驾驭规律,推动事物科学发展。大流通是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选择大流通带动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可以从总体上解决服务贸易的发展问题。

大流通带动战略是超越战略。一个战略能否称其为超越战略,关键是看该战略的动力性质,大流通带动战略就是从本质上解决了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可以为服务贸易的超越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足够推动力,使战略超越成为可能。

大流通带动战略是导向战略。我国存在着内需不旺、产业和贸易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滞后。大流通带动战略解决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为在深层次和大范围上启动国内市场,扩大内需,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充分利用和有效协调“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创造条件,引导企业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引导贸易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引导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加快转变。

大流通带动战略是均衡战略。我国经济贸易发展存在的系列问题,实质上是发展的不均衡。大流通带动战略不仅作用在服务贸易均衡发展的关节点上,而且也作用于服务经济与制造经济均衡发展的关节点上;不仅考虑到服务贸易的国外发展,而且也考虑到服务贸易发展的国内基本建设支撑;不仅要解决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且要解决服务贸易各类别协调和共同发展的问题。

(三)战略方向和目标

战略方向和目标就是战略集中指向的方向和目标。在战略筹划和实施中战略的指向不是散射和无规律的,而具有方向性和目标性。大流通带动战略的方向就是通过把发展服务贸易、拉动服务业、促进贸易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工业化进程和经济转型等具有逻辑递进关系的几方面统一起来,进而形成战略方向,战略总目标即加快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型。

(四)战略布局

战略布局是在战略整个空间进行的力量分配,以及力量分配后形成的战略态势。大流通带动战略的战略布局以全球作为其战略空间,战略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限的。因此,战略布局中战略力量的使用、分配一定要在空间上形成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心、重点。大流通带动战略的布局是以我国东部地区和大城市为重心,以建立国内外大流通渠道为重点,向我国中西部和全球有重点地扩延,通过基础性、推进性、助推性、保障性4类工程的部署,实现国内外整体布局。

(五)战略工程

战略目标的实现是通过若干个战役逐步完成,确定具有战役性质的4类服务贸易工程,是实现大流通带动战略的主要举措。基础性工程是大流通带动战略的根基,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力量;推进性工程是在大流通带动战略的主要方向选择的工程,在服务贸易发展中起关键作用;助推性工程是对推进工程的不可缺少的重要辅助力量;保障性工程是大流通带动战略有效实施的源泉。本文作者曾提出的15个战略工程,仅是大流通带动战略的部分任务,大流通带动战略4个工程形成的是开放体系,应根据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工程进行适时调整。

(六)战略阶段

战略的筹划和实施通常要划分阶段,以利于战略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变化的情况进行各方面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一个战略阶段通常为3-5年。战略划分成阶段,但各战略阶段的方向是一致的,在战略实施中战略方向和目标通常是不能改变的。大流通带动战略阶段的确定主要考虑:与我国经济和贸易发展五年规划相同步,与服务贸易发展周期相一致,与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制定和调整期相衔接。为此,确定5年为服务贸易发展一个战略阶段比较适宜。

(七)战略规划

规划是指比较全面的长远发展计划。规划较之计划,具备了许多战略的特性。服务贸易发展战略的实现,首要的是以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的方式对服务贸易工作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筹划,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是服务贸易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服务贸易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和能否得以贯彻落实的关键。

一个好的规划会以其科学的前瞻性、整体全面的筹划性、内外部的协调性起到对商务工作很强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并使之有条不紊地进行。但一个好的战略,不等于就能有一个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一个与战略相配套的好的规划,再好的战略仍可能成为一个空泛的口号。关键是对制定规划的基本内容、程序、方法的掌握和运用问题,以及对服务贸易战略和规划之间的辨证统一关系的认识和处理问题。

战略规划的制定是战略选择之后的又一次创造性活动,战略规划较之战略不同的是它直接指导实践,是战略到实践的中间环节,是实践和理论完美结合的产物。由此,战略规划的制定对我们的实践及其领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对我们制定规划的思维方式和操作方法赋予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