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项目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科研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G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3)03-0031-04

“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是党校教学科研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因此,在教学管理上探索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实现形式、组织形式、运行机制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州委党校(简称博州党校)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具有原创意义的教学组织形式——“项目管理式团队教学”(简称“项目教学”),具有积极的推广价值。

一、项目教学产生背景和直接动因

(一)产生背景

一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任务新目标的需要。《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必须遵循“全面发展,注重能力”的原则。[1]同时,中央在培训内容方面还要求,应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要求来确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内容。这就表明干部教育培训正从偏重知识传授向研究现实问题、注重能力培养的方向转变。适应这一转变,必须在能力培养的目标要求下选择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活动,创新培训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在素质教育的基础上突出能力培养,引导干部将所学理论与知识转化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探索实现教学科研一体化模式的需要。一直以来,各级党校都十分重视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对教学抓得很紧,投入也很舍得,但最后结果都不是太令人满意。原因之一是对“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基础”和“围绕教学搞科研,搞好科研促教学”认识深度不够,存在“重科研,轻教学,为了科研而科研,为了职称搞科研,教学科研‘两张皮’”等现象。原因之二是对如何实现围绕教学搞科研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方式方法,难以对接并形成良性互动。因此,在干部教育培训实践中,探索形成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一体化的机制和方法,是从根本上解决党校教学科研有质量、上水平所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三是培训方式、教学方法多样化的要求。过去很长时间,党校培训方式和教学方法,主要是课堂讲授、读原著、讨论、写心得体会等,“满堂灌”是其最大特色。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干部队伍结构的变化,原来的一些方式方法已经不能满足要求。为适应这一转变,党校必须创新培训方式和教学方法,把现代化建设的前沿现场转化为教学课堂,把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干部教育培训的生动教材,以丰富的干部教育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和质量。

(二)“项目教学”产生的直接动因

首先是落实研究式教学和体验式教学理念的要求。党校的教学目的归根到底就是提高干部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体验式教学和研究式教学是干部教育培训的新理念与新方式,为提高干部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种新理念与新方式也要求党校教学必须按照“教学出题目、科研出成果、成果进课堂”的思路组织教学科研工作,教师的“教”与学员的“学”、课堂教学内容与课题研究密切结合在一起。究竟什么样的教学组织形式能实现这个结合?实践证明,“项目教学”就是满足这一要求的教学组织形式之一。

其次是满足干部学习需求的需要。博州党校通过对学员需求调查材料的分析发现,学员需求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希望在思想认识水平和思想观念思路方法方面得到提高、扩展;二是对重大理论问题得到全面深刻的解读;三是在方法论方面特别是工作方法、解决问题能力上得到启发和提升;四是希望在教学方式方法上有创新,提高学员参与度。“项目教学”正是适应和满足学员的以上需求而形成的教学组织形式。

二、“项目教学”基本情况及实践

(一)“项目教学”的产生和操作程序

1.“项目教学”的产生

博州党校在推进研究式教学和体验式教学的重点教学课题时,创新地将工程建设领域中项目经理制的概念引入教学,将教学课题视作项目,课题负责人视为项目经理,课题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落实到人,投标成功的教研人员即为项目负责人,于是项目管理式的团队教学的概念就形成了。

“项目教学”采取的是把特定的一组教研目标组织成一个项目包,通过招标组建教师团队,进行有效的设计、协调、实施、管理和转化,完成教研目标和任务的教学组织形式。

2.“项目教学”的操作程序

在教学实践中,“项目教学”的展开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选定项目课题。项目课题的确定,要着眼于当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学员需求和工作需要,着眼于学员能力素质的提高。同时,还要考虑项目课题适合学员构成和师资状况。项目是“项目教学”的载体、核心要素。

(2)项目招投标和组建教学团队。确定项目课题后,教务科公布项目课题并说明教学要求、参与班次和标的,进行公开招标,教师根据自己的条件投标竞标,投标成功者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教学团队,人数根据需要自定,一般要安排一名中层干部进入团队负责协调等工作。为保证项目课题顺利完成,要求项目负责人对课题涉及的专业有一定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端正的工作态度,团队成员要有合作精神和互补性。

(3)制订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教学目的、项目课题及子项目、项目成果及认定方式、项目转化、项目组及负责人、课堂教学(现场教学)、支持体系、标的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方案由项目负责人在教务科的参与下制定,交主管领导审定后实施。

(4)项目课题实施及支持体系。为了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的目标,在制定项目落地班级的教学计划时,要围绕项目展开设计系统化的支持体系。支持体系包括:安排相关教学专题做理论和方法铺垫,协调与相关部门人员座谈,组织学员看展览、实地考察、互动交流、收集材料,围绕课题安排分组讨论、主题学员论坛、主题异地培训考察等内容的教学活动,明确项目组、班级和学员的任务,针对性设计考核奖励办法等。通过这种安排,增强教学针对性,突出教学目的,主线更加清晰,学员更加重视,确保教学目的能够实现。另外,要对项目进行工作量认定,明确项目外包收入分配方案。

(5)项目成果及转化。项目教学过程围绕课题研究组织教学,教师的“教”与学员的“学”、课堂讲授与课题研究密切结合在一起。同时,课题研究又是“教”的延伸和“学”的运用,最终新的科研成果还将转化为新的教学专题,进入课堂。进而形成教学出题目、科研出成果、成果进课堂的良性循环。优秀研究报告可在校刊安排专门栏目集中发表,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相关部门领导开展工作提供借鉴。

(二)“项目教学”的实践

以博州党校2012年在春季主体班安排的“博州城市化问题研究”和“研究博州蒙古族东归西迁历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两个项目为例,“博州城市化问题研究”是以州党委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城市建设的“一年快起步,三年翻一番,五年大变样”战略为背景确立的,“研究博州蒙古族东归西迁历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是以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弘扬新疆精神为背景确立的。作为博州党校推进研究式教学和体验式教学的重点教学课题,都具有很强的本地特色和现时针对性,既有课题研究又有课堂教学,而且要师生协作共同完成。

在教学实施方面,为保证工作有效开展,我们在2011年12月就成立了“项目教学”小组,开始着手研究有关问题,确立调研子课题,制订实施方案;开学第二周我们安排了《如何开展调研并写好调研报告》和《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提升城市发展水平》的专题讲座,为学员调研在方法和理论上做了铺垫;然后,组织安排学员用两天时间到有关的六个单位听介绍、看展览、实地考察、互动交流、收集材料;之后围绕城市化问题又安排了分组讨论、学员论坛、青岛城市管理异地培训考察等内容的教学活动。

在组织管理和考核方面,一是成立“项目教学”小组。成员由工作积极性高、专业对口、协调能力强的教研人员组成。二是明确任务。对应六个子课题根据学员情况将全班分为六个组,每个组选定一名组长、一名执笔人,要求每个小组结项时要撰写5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组员要写3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三是改革考核办法。加大调研报告在结业考核中的分值。专门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调研报告进行电子评审,对评为优秀小组调研报告的,给执笔人和小组成员分别加10分和5分。通过这种安排,提高学员对此任务的重视,突出教学目的。

“研究博州蒙古族东归西迁历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项目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对历史挖掘整理,了解博尔塔拉西迁东归历史;通过现场教学形式,培养学员爱国、爱疆、爱博情怀,激发建设美好家园的精神动力;建立博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究体验式教学规律,为本校体验式教学提供范本。项目子项内容包括:博尔塔拉西迁东归历史课堂教学,西迁东归史现场教学,申报课题形成研究成果,对话式教学,打包市场运作。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在教学上已经取得很好的效果,同时还与协作单位签订了建立现场教学基地的协议,开启了挖掘利用博州本土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良好开端。此教学项目已经打包市场运作,受到同行的认可。

“项目教学”选题立足教学,完成项目的过程既是教学过程、科研过程,也是精品课的培育过程。项目组教师可以把项目作为校级课题来申请。学校建立了项目教学工作制度,要求项目组按照设定好的教学目标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教务科负责做好协调、指导、评估和总结工作。

两个教学课题以“项目教学”的形式完成了预期目标,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深受学员欢迎,按预定目标形成了一批有分量的科研成果和数十条推进相关工作的建议。项目管理式的团队教学把教师的“教”与学员的“学”、教学与科研有机联系在一起,把现场转化为课堂,把经验转化为教材,丰富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较好地解决了教学科研“两张皮”的难题,实现了教学科研双赢、双促进,是推进师生协同的教学科研一体的有效教学科研组织形式。另外,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它具有广阔的运用空间,今后可以在更多的教学项目上发挥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

四、“项目教学”的实践作用

“项目教学”以提高质量为目的,以培育精品课为抓手,以带动队伍为重点,是师生协同的教、研、咨一体的教学科研模式。“项目教学”较好地实现了教学出题目、科研出成果、成果进课堂的良性循环,充分调动了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做到了教学相长、学学相长。项目的开展起到锻炼一批人、带动一批人、启发触动一批人的效果,使整个学校教学活起来。同时开展项目管理式的团队教学,也促进了博州党校教学组织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一,有利于提高党校教学科研和教学组织管理水平。“项目教学”对教师专业素质、教学水平和组织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团队教学要求参与教师由单兵作战向团队协作转变,教学中就要依靠项目组所有成员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合力来完成项目。因此,项目的开展起到了锻炼人、带动人、启发人的效果,使整个学校教学科研活起来。由于开展“项目教学”,需要许多单位和人员的配合,协调联系工作环环相扣,任何环节梗阻都会导致教学不能顺畅进行,客观上提高了教师的团队意识和党校教学科研及教学组织管理水平。“研究博州蒙古族东归西迁历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项目教学在2012年新疆党校系统教学创新大赛上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同时博州党校获得优秀组织奖。

第二,有利于形成师生协同的教学、科研双赢的教研结合模式。过去我们常说“科研为基础,教学为中心”,但科研的基础作用和教学的中心地位如何在两者中相互体现、相互促进,即教、研一体化的问题,实际上解决得并不好,始终存在着“两张皮”现象。“项目教学”的开展真正地实现了教学出题目、科研出成果、成果进课堂的良性循环。“项目教学”改变了教学、科研的结合方式,形成了教学即科研、科研即教学的新教学科研模式,改变了过去科研和教学“两张皮”现象。

第三,有利于确立教师为主导、学员为主体的教学相长、学学相长新模式。从“灌输式”向“研究式”的转变,“项目教学”确立了学员在党校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调动了学员研究问题的积极性,学习、研讨气氛更加浓厚。学员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分析解决重大现实问题能力的提高有了好的途径。在教师指导下,充分发挥学员潜力,通过自学、研讨、调研,形成解决本地区、本部门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或运用于自己工作实践,或为党委、政府做决策参考,学习实效得到充分体现。教师在整个过程中通过教学、科研发挥主导作用,教学推动了问题研究,最后的研究成果又将通过教师进入以后的课堂,因此,“项目教学”过程是教学相长、学学相长的过程。

第四,有利于促进本地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开发和政府相关工作。“项目教学”的课题是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干部工作实践中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立的。因此,党校必须与课题相关单位建立顺畅的长期的协作关系,发掘、建立现场教学基地,令其内在的教育价值为党校教学科研所用。例如,“研究博州蒙古族东归西迁历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教学课题,就是通过挖掘博尔塔拉蒙古族西迁东归历史中蕴含的爱国主义要素来开展的教学项目。项目启动之前,首先与有关单位签订了教学基地协议,并以此为基础申报了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在项目成果已实现外包,让更多外地党员干部了解博尔塔拉蒙古族西迁东归历史,在某种程度上,这个项目的开展启动了博州红色旅游。再比如,“博州城市化问题研究”教学项目在3月份调研阶段,学员与博乐市六部门领导座谈时提出,应加大博乐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市民清楚所在城市未来是什么样的,党委政府现在正在做什么。5月份,州府城市博乐市拟建和在建工程陆续将围栏改造成为规划展示图和项目说明等城市建设宣传图片,这就很好地消除了市民的猜测和坊间的谣传,满足了市民的知情权,也美化了城市。

第五,有利于积累形成有本地特色的教学模块。通过“项目教学”,每个项目都会在原有一两个专题的基础上生成新教学专题并充实老专题,产生若干个科研成果,开发若干教学基地。坚持下去就会形成本地特色的教学模块体系,为下一步教学安排模块化奠定了基础。

总之,项目管理式的团队教学是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教师主导作用与学员主体作用的结合、校内资源与校外资源的结合、课题研究与成果转化利用的结合,是实现教学科研一体化比较成功的探索。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马列・科社学科 国家社科基金 立项数据 量化分析

中图分类号:A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0-019-03

引言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设立于1991年,是我国目前唯一的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项目基金。开设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来,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整体学术水平的提高。目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共设有社会学、马列・科社学、政治学等23个学科类型,基本形成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文库等七个立项资助类别。在国家社科基金的大力支持下,马克思列宁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学科(以下简称“马列・科社”)得到了蓬勃发展。本文通过对1994―2015年马列・科社学科国家基金立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进而了解本学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统计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本文使用的全部数据来源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公布的1994―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对马列・科社学科的立项数据。在数据处理中,本研究基于2008个有效样本,首先将所有数据汇总,统计到Excel表格,然后对马列・科社学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立项时间、立项类型、区域分布、研究机构、科研人员、项目主持人、预期成果等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意在揭示我国马列・科社学科发展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

二、立项情况统计分析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所涉及以下特征,即项目数量、项目类型、项目地域分布、项目主持人、研究机构、科研人员和项目成果类型七个立项情况,本文也将从这些方面进行统计分析。

(一)项目数量统计

经统计,1994―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对马列・科社学科共计资助立项2008项,从表1数据可以清晰地看到,1994―2015年马列・科社学科立项总数基本上保持增长的趋势,但是在1995、1997、2000、2003年四个年份呈现减少的趋势,而且个别年份差距较大,1995年仅资助13项,2012年开始大幅增加,增加幅度达到48项。

通过深入地分析数据,说明从1994年到2015年,本学科项目数量上基本保持稳定的增长,表明学者、大众对马列・科社学科的学习、研究、分析人数越来越多,也就突出地体现着对马列・科社学科的研究视角呈现出不同的特色和进行深入地探索。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马列・科社学科立项数所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比例总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在1994―1995年、1998―1999年、2004年、2007―2009年、2012年、2014―2015年呈现增长的趋势,从中分析立项数目在减少的过程中1999年达到最高6.46%,2003年最低达到3.27%,其余年份基本上比较稳定,变化幅度不大。

(二)项目类型分析

马列・科社学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文库七种类型,至今为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只有2013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苏联解体的二十周年祭》这一项目,另外由于一些项目未标明项目类型,所以这两项未统计在内。

根据表1,我国马列・科社学科的立项项目主要为一般项目,其次为青年项目、西部项目、重点项目。马列・科社中一般项目共立项1146项,占本学科立项总数的57.04%,是马列・科社学科的主体立项项目。青年项目占本学科立项总数的19.86%,从1995年最少的2项增加到2014年最多的48项,增福为46,增速快于立项项目总数的增速,这也客观的说明国家大力重视和支持青年力量的培养,这也为今后国家社科项目立项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之后的西部项目设立于2004年,立项数占到项目总数的14.09%,立项数量超过了重点项目的立项数量,表明了这与国家政策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国为了大力扶持和支援西部发展,因此从2003年开始进行西部计划。另外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立项数所占比例相对低,其中重点项目占到项目总数的6.87%,重大项目占到项目总数的0.89%,因为国家对这两大项目审核要求高、程序多。后期资助项目和成果文库两大项目均开设于2010年,所占项目总数的比重分别是0.89%、0.34%,这两大项目最终的成果形式是专著,对专业性要求较高,因此立项数量较少。从这一统计表中也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我国马列・科社学科的人才相对缺乏,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力量相对薄弱。

(三)立项项目地域分布分析

表2统计的是国家社科基金马列・科社学科项目立项地区的分布情况,此表借以考察本学科在我国不同地区的发展状况。表2首先体现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数据研究的全面性,本表统计的是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国家社科基金马列・社科学科的立项数目以及占总项目数的百分比。此外,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地区呈现集中性的特征,居首位的是北京,立项数目为326项,占总数的16.24%,从这一数据可以得出,北京在马列・科社这一学科的研究上处于领先的地位,北京在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方面是全国的核心地区,同时,北京的科研院所、高校、军队以及中央机关的机构的数量和水平是支持本地区发展的重要力量。此外,湖北、江苏、河南、湖南、山东、陕西的立项数在80项以上,是项目贡献的重要地区。然而,项目数较少的几个地区分别是、海南、青海、宁夏、内蒙古和山西,这六个地区共立项73项,占总项目数的3.64%,不难发现这些地区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较低,因此科研能力相对薄弱。

(四)项目主持人所属单位系统分析

国家社科基金立项主要隶属于以下五大系统,分别是高校、党校、社科院、机关、军队体系,通过表3统计可以发现,在马列・科社学科的研究领域中,我国各省市的高校科研人才云集,高校科研人员是研究的主要力量,研究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强,是研究重要课题的主力军;同时,在党校系统中,马列・科社学科的立项项目也起着重大的作用,这与马列・科社学科的学科性质有关,我国大力倡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想意识层面弘扬主旋律,奠定主基调;相对来说,术业有专攻,军队系统的立项数目较少。

(五)项目数较多的研究机构及科研人员分析

表4统计的是1994―2015年马列・科社学科立项总数在10项以上,包括10项的研究机构的信息,此表从微观上可以系统地把握出本学科在国家基金立项上的具体系统的集中性,有助于国家在资金,政策方面给予科研院所集中支持。

首先,从本表列出的数据中,共有36个机构立项数目超过10项,共立项674项,主要是高校、党校和社科院。立项数目具有明显的隶属系统集中性,立项数目最多的是中央党校,为74项,占到总数的11%,是本学科研究的强力军,这与国家政策紧密相关,另外,其他党校共立项188项,占到总数的27.89%;排名第二位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立项42项,占到总数的6.23%,中国社科院在马列・科社学科的研究中无论是专业性还是深度性方面一直是佼佼者;从本表中看到我国的大多高校也是项目产出的主要贡献者,共有26所高等院校立项434项,占到总数的64.39%。同时,本表反映出明显的地域集中性,这与表2统计的信息相一致,立项研究机构主要集中在北京、湖北两个省市,表明这两个地区的研究实力整体较强。

其次,高校立项分布又呈现明显的阶梯性,第一梯队为:华中师范大学立项34项、中国人民大学立项32项、山东大学立项27项、东北师范大学立项24项、武汉大学立项22项,共立项139项;第二梯队为:南开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湖北大学立项18项、复旦大学立项17项,南京师范大学立项16项、苏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立项15项,共立项150项;第三梯队为: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共立项14项、北京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湘潭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立项13项、河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立项12项、南京大学立项11项、河海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立项10项,共立项145项。高校主要体现出明显的专业性,主要是集中在全国各省份的综合性大学和师范类大学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院,表明了这些马列・科社学科专业强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中占有明显优势。

通过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的高校、军队、党校、党政机关以及其他机构的项目主持人信息进行统计,发现马列・科社学科研究人员的立项数主要在2项以下,3项的科研人员有15名,4项以上主要集中在7位研究者,这些科研人员是本学科领域的核心领军人物,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其中立项数目最多的是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的聂运麟共立项5项,其中有两项为重点项目,客观上反映了华中师范大学在本学科的研究成果上做出了重大的贡献。紧随其后的六位学者平均立项为4项,主要以一般项目居多,不难发现,他们大多研究的时间跨度较大,周期较长,而且研究领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以山东大学的王韵兴学者为例,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际运用,他所研究的四项项目中,有一项青年项目、一项重点项目,因此,也在本学科的研究深度和高度上有着突出的体现。

(六)项目成果预期分析

在项目申报、立项的程序中立项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是项目定性的重要影响因素,是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式的起点,在某些方面,预期成果的选择是项目研究成果成败的关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期成果形式多样主要以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为主,还有译注、工具书、光盘等形式,但是因具体学科的性质会有一定的形式成果。在马列・科社学科中,主要以专著、研究报告、研报、论文集单一项的形式立项,共680项,占到总数的97%,以专著+、论文集+等两种形式立项的共21项,占到总数的3%。

在这些成果中,专著立项占到总数的80.31%,当然这与不同的项目类型的要求有关。同时,马列・科社学科的专业性质决定着成果的形式,本学科主要研究基础理论及其在某些领域及角度的理论运用,适合科研人员进行高、深程度的探索。另外,由于本学科的特殊性,没有译注、工具书、光盘等成果形式,因此,今后可以在成果形式上进行多样化创新,不断推进项目的深入探究。

三、小结

(一)研究现状概况

本文主要以马列・科社学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和形式为研究对象,运用统计学的基本方法,对我国1994―2015年间的马列・科社学科立项项目进行多角度、多方面的分析,希望能够基本上把握本学科发展的脉络和趋势。在22年间本学科取得了重大的发展,立项总数为2008项,项目类型多样主要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为主,青年科研力量已经成为本学科研究的中坚力量,反映出国家对新力量的重视与培养,项目的地域分布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所属单位、系统分布呈现集中性,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科教文事业发展快的省市高校,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多样,有专著、研究报告、译著等,并且西部地区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有较快的发展,新疆、贵州等地的学科建设水平取得了提高。

(二)研究思路大致相似亟待新角度

马列・科社学科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项目在研究思路和方法上主要是集中在立项项目的总数、立项类型、立项地域分布、项目主持人所属单位系统分布、立项研究机构及其研究人员分布、项目主持人和项目预期成果这八个角度进行统计分析,整体的研究思路基本相似。在最终的研究结果中则体现出立项项目存在地域、单位,所属系统等方面的不均衡现象、集中性现象,进一步推导出本学科研究建设的热点地区以及薄弱地区,面对不均衡现象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如项目负责人单位集中在发达地区,因而提出要对相对薄弱地区如云南、等地进行政策倾斜,这样的研究思路是理论的一般延伸,这也会造成对同一立项数据的重复研究,这需要科研人员以及学者进行研究思路的新创造。

(三)加快形成学科研究的集聚效应

马列・科社学科具有自身发展的特色,理论性、专业性强,因此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不难发现,本学科应发展特色研究领域,加快形成学科研究的聚集效应,带领整个学科的向前发展。在表2、3、4信息统计的基础上,可以得出,通过进行不同单位机构、不同地域的联合,以高等院校、社科院为研究的主阵地,以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地区为主要的带头地区,进行优势互补,拓宽本学科研究的视角和深度。另外,科研人员可以借助跨学科的理论视野,不断深化相关理论内涵,整合本学科的领军人才和资源,在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研究途径等方面进行突破,为我国国家社科基金人文社科领域提供前瞻指导。

参考文献:

[1] 徐俊,风笑天.近十年来中国社会学研究进展――基于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统计分析[J].北京社会科学,2014(9)

[2] 张永汀.国家社科基金视角下我国政治学科研究状况分析――基于1993-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据的量化分析[J].理论与改革,2013(3)

[3] 黄华伟.基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科发展状况[J].科学学研究,2011(10)

[4] 覃正爱,赵亮,余倩.国家社科基金推动马列・科社学科蓬勃发展[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09.11

[5] 鲍振东.落实“两个巩固”推进社科工作[N].辽宁日报,2013.11.19

[6] 姜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统计分析――以社会学为例[J].西南名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2)

(作者单位:山西农业大学 山西太谷 030801)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3篇

科技项目管理是指在科技活动中,对以项目形式进行的科技研究活动的全程的管理活动,其包括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项目中研发管理和项目后实施管理。科技项目管理是一项及专业性特点的综合管理活动,要求项目管理者既要掌握了解有关科技项目的国家特有的政策规定,也要求管理者具有专业的管理知识,使管理方式符合科研活动的特点,以便促使科技项目产生良好的科技效益,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

二、我国科技项目存在的问题

( 一) 科技项目立项审查不严格,重复立项多

作为项目实施的第一关,立项这一环节对科技项目来说十分重要,在我国目前的科技项目立项中,立项前的审查存在着许多问题。作为实践性的科研项目来说,立项审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其可行性、可靠性的论证,往往一些项目负责人为了诸多利益目的,对立项缺乏全面合理的考察,为了立项而立项,为使项目设立而夸大项目实际效益,而就审查机构来说,审查标准设置的较低,审查评估缺乏科学性。很多科研单位,利用其每年可以申请到的财政资金,仅仅是在立项上凑数,充数,在立项审查上流于形式,自审自立,难于监督,真正做到立项合理、立项创新的科技项目少之又少,且由于高校等科研主力机构的内部评级问题的格式化,使得立项不慎重,盲目立项的问题十分突出。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科技计划信息共享,许多项目“换汤不换药”,多头申报现象仍然存在,这也导致经费投入效益低下。

( 二) 科技项目研究效率低,监管环节薄弱

项目进行申请立项后,就进入了项目的研究开展阶段,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就导致一些项目负责人研究期不安心于科研研究,研究期结束后,无法提交项目预期成果,甚至出现挪用研究资金,虚假研究,学术抄袭现象的产生。特别是利用国家财政资金进行的科研项目问题尤为突出,在项目的承担实施者一方为国家,一方为个人、研究机构等科研组织、项目组时,国家难以采取有效的监督方法全程监督为数过广的项目资金申请者,没有建立合理的项目追踪、期中评估等动态的监督手段,大部分项目有的监督往往也是形式上的过场,没有建立有效的真正了解项目的检查组进行项目监督,以致项目产出与投入不成正比,产出效果不高。

( 三) 科技项目产学研结合不密切,成果转化率低

与国外大多有企业公司的研究机构进行科研项目不同,在我国实施承担科技项目研究的大多是科研院所、高校等专门的纯科研机构,这就导致了科研产出与生产实践的脱节。我国目前的科学研究大多陷入了一种只出不用的怪圈,很多科技项目立项后,研究出成果,提交一个项目报告,发表几篇论文就算完结了,没有人关心项目成果是否真正实施应用。这种怪相与我国的科技项目评价机制有很大关系,现有评价缺失成果转化评价,使得项目研究者往往不关心转化成果,只关心评价评奖,白白的使许多能产生良好生产效益的成果不得应用,使得科研项目的意义本末倒置,造成资源浪费。

( 四) 科技项目奖惩设置不明,竞争动力不足

科技项目的承担者往往是一个单位或是一个课题组,具体落实到研究组内的各个成员,科技项目取得研究成果后,得到的科技项目奖励不是归属于实施者个人,而是归属于项目承担单位,而当项目实施中出现问题时,又是对单位进行归责,对科技项目实施的具体个人来讲,其风险性与效益性都很小,这就使得一些研究者研究动力不足,缺乏尽责意识。

三、我国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的完善

( 一) 加强科技项目审查,引入事前评估机制

科技项目管理机构在审查立项时,要综合考虑项目的研究进行价值,考察国内相关研究项目的立项情况,避免低水平重复立项现象的发生。引入事前评估机制,对项目的风险性、实施性、可行性进行评估,保证项目在立项上的新颖性和创新性。

( 二) 加强项目实施监督,提高研究实效

科技项目立项后,为保证取得良好的项目效果,就要对科技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项目进行中的审查监督,形成内部监督机制,预防捏造数据和篡改实验结果的行为发生。监督不仅仅是短期的,形式化的,而应该是全方位的,有时效的监督。

( 三) 形成产学研结合链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现代科学

项目的研究应着眼于科技成果的实施与产出活动中,要采取多方面措施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以实现科技项目的真正意义。鼓励企业参与到科技项目的活动中,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积极研发采用新技术,在税收上对新技术企业予以优惠。把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个重点。积极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突破性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

( 四) 建立合理项目评估机制,明确奖惩措施

有关科技管理机构在科研立项、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验收和奖励等活动中,应当本着对社会负责的科学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如实反映其水平。对用不正当手段拔高或者贬低他人成果水平以及不认真负责、不实事求是、在评价活动及其结论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应当坚决制止。要按照对科技成果的创造性贡献大小,合理确定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未参加研究或者仅从事辅、服务性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入排名顺序,侵占他人应得的权益。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科研型实验室;企业;技术创新;产学研结合;高等教育

2006年初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和随后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2007年又制定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火炬)“十一五”发展纲要》,进一步作了促进技术市场发展和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并与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协同运作,加速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部署。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应对世界科技发展和竞争态势的战略选择,是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当务之急,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要求。高等院校的科研型实验室是培养创新人才和实施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基地,也是高校的重要社会功能之一。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高校科研型实验室是重要的桥梁和纽带。

一、高校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的现状和方式

(一)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的现状。目前,我国科技和经济体制都已发生了深刻变革,企业产学研主体意识逐渐增强,有的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型实验室建立了稳固的科技合作关系,联合承担部级、省级科技攻关项目。有的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型实验室将资产、市场和技术有机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了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型实验室的积极性, 在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成为企业科技创新的新生力量。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型实验室合作更加务实, 更加贴近实际,在实践中创造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型实验室结合的体制和机制尚没有从根本上突破,很多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的科技进步是在各自相对封闭的系统内部完成的,形成了两条平行线,缺乏广泛的交汇点。一方面,很多企业技术进步主要依靠从国外引进技术,许多重要产业没有形成自己的创新能力,甚至形成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另一方面,很多高等学校科研型实验室对市场需求缺乏深入的了解和把握,应用研究开发活动的目标更多地表现为追求先进的学术和技术价值,注重理论和技术上的突破,却往往无法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

(二)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存在的问题。近年来虽然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呈现出由浅而深的发展,但是受到部门所有、行业隶属、行政体制不一致的束缚,资源整合难以通盘考虑,研发人员分属各自独立的科研团队,各方着重点有别,缺乏整体思考,在当前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情况下,企业和高校科研型实验室的研发成果不愿与人分享, 高校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联合开发一些技术难度大的科技成果,成功率极低。高等学校科研型实验室提供的科研成果、专利项目多,能满足企业需要的项目少;在科技交流会上签订意向合同的多,会后达成协议实施成功的少。一些有资金、有实力的企业,很难找到一项满意的项目。

具体地说,目前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还存在三方面不足:第一方面是双方在合作开发过程中, 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一是许多大中型企业到高校寻求合作,仅着眼在找一些短平快的项目, 对高校科技开发项目特别是处于前期开发项目, 不愿为长线项目投资,承担风险,缺乏从长远的观点考虑如何提高企业新技术的吸收及开发能力。二是高校科研院所在项目开发过程中, 往往对科技成果价值期望过高, 对已完成的科技成果, 高校更愿意直接转让( 卖) , 合作形式过于单一, 后续技术服务不到位。第二方面是需求与供给脱节影响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深入开展。高等学校科研型实验室的成果虽多,相当一部部分对市场关注不够,是以论文为导向的知识性成果,仅是试验室的成果,通过的只是鉴定或小试,尚未产业化, 其科研成果多数有学术、技术价值,不能满足企业研发是以产品适销为主的技术需求而无市场推广前景,有待完善和配套。第三方面是企业投入少。一是企业无合作研发专项经费。 二是不少企业由于自身经营情况的原因, 对技术投入太少。经费问题制约着新项目的科研、开发、培育和转化, 使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难以广泛深入地开展。

总体上说,高校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是内涵过狭,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互动方式也比较简单,更多是在短期性、交易性层面上的合作,而长期性、创新性、制度性的合作,还“微乎其微”,企业和高校科研型实验室研发人员缺乏信息互通,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尚不理想,。

(三)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的方式。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是一项长期的发展战略,要重视合作机制的研究和探索。建立多层次、开放式的合作机制,不断出新思路,不断有新成果。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的基点在于联合,重点在于开发。 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的合作是一项重大的、长期的系统战略工程,需要严密规划、统筹协调和系统管理实施的。

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报告的各国产学合作的下列7类一般方式实施:

1.一般性研究支持。这种合作方式的表现形式是:企业界以捐款、成立基金、捐赠设备与其他研究设施等方式,协助大学进行各项研究。一般而言,企业界并不期望通过提供支持而获取任何直接的实质性利益。采取这种方式,企业多数是为了提高知名度和增加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

2.非正式的合作研究。这种合作方式的表现形式是:大学的研究人员与企业界就个别课题建立非正式的合作研究关系,研究人员常常以个人身份且多数利用业务时间参与合作。这类合作在OECD的成员国中愈来愈普遍,而且合作成果也相当好,制药、航空与环境科技等领域采取这种形式较多。

3.契约型研究。这种合作方式的表现形式是: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为了减轻研发经费的负担,将部分研发活动委托大学进行,以契约方式和大学进行特定项目的合作研究。这种正式合同方式建立的产学合作,可以动用更多的正式和非正式资源进行研究开发,有助于获得目标明确的成果。

4.知识转移与训练计划。这种合作方式的表现形式是:大学与企业界进行知识与人员的合作交流,如大学教授担任企业的顾问,为企业的研发计划或技术瓶颈提供咨询意见,通过合作计划,企业对大学的课程设计及研究计划提供建议等。采用这种产学合作方式,可以使双方的研发更具效率。

5.参与政府资助的共同研究计划。这种合作方式的表现形式是:政府编制专项预算,资助企业和大学共同进行研发,特别是鼓励资金较不充裕且研发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参与。这种合作的目的主要在强化企业与大学的合作网络关系,使企业界能更有效利用大学的研究资源,并让大学的研究更具经济性特征。 转贴于

6.研发联盟。这种合作方式的表现形式是:各国政府针对特殊领域的大型研发计划提供资金补助,由企业、大学或研究机构组成研发团队共同合作申请赞助。这种合作方式,旨在强化本国产业在新兴科技领域方面的竞争力。

7.共同研究中心。这种合作方式的表现形式是:在大学中设立共同研究中心,大学与企业的合作采取会员制的方式进行,企业对中心的研究方向也具有发言权。目前,这种方式是OECD成员国促进产学合作的主要策略。

一项合作的具体模式的产生是由具体的信息环境和双方的博弈规则决定的,并不存在绝对的最优模式。在现阶段,我国各个企业所具有的实力、条件各不相同,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模式的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合作模式。

二、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科研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模式

(一)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科研型实验室建设。高校科研型实验室应该主动面向社会、服务企业和地方,突破制约高校实验室建设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以及管理体制的樊篱,通过建立体现高效、实现共赢的结合机制建设科研型实验室。

1.依托企业建设科研型实验室为总体思路。在我国,大部分高等学校科研型实验室都是依托学科而建立,存在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到位、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实践证明,依托企业在科研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充分发挥依托企业在科研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作用,推动科研型实验室做大做强,应是各高校建设科研型实验室的总体思路。

高等学校科研型实验室要出色地履行社会功能,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扩展职能,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和自身发展环境的诸多变化,通过与企业结合,拓宽职能范围,在自觉地肩负起国家和民族赋予的时代使命的同时,确立自身的发展方向、发展空间和特色,实现自身新的发展。实现科技链与产业链的联动,建设处于领先水平科研型实验室。

2.以企业需求带动科研型实验室发展。科研型实验室的发展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以企业需求带动实验室发展,可克服实验室学科面窄、资源不充足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利用企业资源,强化科研创新能力,改善学科交叉缺乏状况,拓宽了实验室功能,实现了人员、物力的优化配置。随着企业对科技创新需求,科研型实验室可在已有技术的基础上,向新学科方向不断扩展,在学科不断发展的同时,科研型实验室建设也会同步发展起来。同时,利用与企业合作进行创收,解决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

3.以企业重大项目支持科研型实验室建设。科研型实验室可依靠自己的优势,在竞争中积极争取企业重大科研项目,在重大科研开发项目的推动下,使实验条件不断完善和升级,实验室基本建设得到大的发展,形成创新学科、重大科研项目与实验室科研平台三个方面的相互推动。由于企业重大科研项目大多是科学领域最先进的技术和产品,可提高实验室整体科研条件和学科发展水平,为实验室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重大科研开发项目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科研型实验室也能以项目经费支持实验室建设。

4.以人才互补的模式实施科研型实验室人才建设。科研型实验室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才的创新价值,实施人才互补战略。可积极参与国际国内人才竞争,全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培养人才的良好环境。可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倡导鼓励创新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文化氛围,促使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顶尖懂政策、善经营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对知识面广、创新能力强的科研开发型人才,包括顶尖人才团队的引进力度。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双方在科技人才交流上打破界限,如企业和科研型实验室双向定期租用、借调、互换技术人员,也可联合组成攻关组,就某一项目或课题合作研制。

(二)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科研型实验室管理模式

1.高等学校是科研型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高等学校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有关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组织实施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编制实验室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将实验室建设列入学科建设计划,支持相关学科优秀人才在实验室、院系(所)和企业间的流动,审批实验室与企业合作立项,聘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组织对实验室的评估,拨发、配套实验室有关经费和后勤保障。

2.科研型实验室实行高等学校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和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实验室实行课题和项目制管理,实行下聘一级的人事制度,由实验室主任根据课题和合作项目需要进行聘任。实验室应按需设岗,按岗聘任,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要积极聘请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室要根据研究方向、合作项目设置开放基金和开放课题,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加大开放力度,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与学术交流。依托企业提供的配套条件和基金,逐步扩大开放研究和流动人员的比例。

3.学术委员会是科研型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学术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研究课题。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实验室主任要在会议上向学术委员会委员作实验室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企业和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其中高等学校的学术委员不超过总人数的1/3,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1/3。

4.科研型实验室经费和仪器设备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实验室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鼓励国内外企业、政府、个人以不同形式向实验室捐赠仪器设备、设立访问学者基金、研究生奖学金。实验室主任基金由实验室主任管理,主要用于支持具有创新思想的课题、新研究方向的启动和优秀年轻人才的培养,实验室主任基金在运行经费中列支。实验室应重视和加强管理工作,仪器设备要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凡符合开放条件的仪器设备都要对外开放。要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的建设与管理,重视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建设,加强数据、资料、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审核以及保存工作,并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5.科研型实验室研究成果和信息管理。实验室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在实验室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实验室名称,和企业合作项目按协议处理。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做好实验室信息化工作,实验室必须建立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有独立的网站或网页,开辟网上技术市场,并保持运行良好,推动科研型实验室与企业合作活动的开展。

参考文献:

[1]李国.产学研合作办学对高等学校的意义[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5篇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是个视角,学术是面镜子,其凸显的是知识社会意义上“特定社会居所”的变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对学术知识生产既起到激励作用,也成为学术生产能力显现的重要标志。因而,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的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可以清晰直观地展现我国法学学术生产格局,并透过数据所蕴藏的信息反映我国法学学术资源的分配和流动。

(一)法学项目立项数量和比例

高附加值的立项课题数量是反映学科研究进展的基本指标,数量的多少是判断学科学术知识产出的重要衡量尺度。2005~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共资助15761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其中法学研究项目为1366项,法学立项项目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各年度立项数量稳步递增。各年度法学立项项目呈现增长,且增速较快,已由2005年的93项增至2012年的273项,增长近两倍,自2010年起,法学年度立项数量超越200项。多数年份的增长率达两位数,2007年度增幅最快,达30.8%。二是,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所占比例稳定。法学项目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所占比例达8.7%,各年份所占比例稳定,2009年度所占比例最大,达9.8%。三是,学科地位呈上升态势。依立项数量反映学科地位的话,法学学科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已占据重要位置,仅次于应用经济学。从单一年份立项数量来看,1993年法学学科尚在应用经济学、经济理论、哲学、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历史之后。目前,法学和管理学立项数量相当,仅落后于应用经济学的立项数量,并逐渐缩小与应用经济学间的差距。立项项目的增加与国家强调哲学社会科学对于国家综合协调发展具有与自然科学同样的重要性有关,也与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进而迫切需要理论支撑密不可分。法学研究受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学研究者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功能,中国法学正在逐步去除“幼稚”的标签,成为一门显学。学界也顺应了法治在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现实需求,越来越注重运用所积累的法律知识或生产新知识去思索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治难题,为国家法治现代化建设谏言献策。

(二)法学项目立项类别组成

2005~2012年,法学重点项目立项74项,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立项总量的5.4%,近三年法学重点项目立项比例升至7%左右;一般项目立项775项,占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总量的56.7%;青年项目立项517项,占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量的37.8%,其中2009、2010和2012年所占比重达40%。法学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比例整体上略高于同期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立项比例。较高的法学重点项目立项比重表明,法学学科尚有一些重要的理论有待突破,需要高质量的研究项目确保其难题的破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充分体现了“向青年项目倾斜”的特征,法学学科也充分遵循了“要继续增加对青年项目的支持力度,使更多的青年学者能够在承担国家研究任务过程中,培养研究能力,提高学术水平”[16]的趋势,法学青年项目高立项比例表明法学学科更注重青年研究人才的发现、扶持、培养和储备,为法学学科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三)法学项目立项机构分布

分析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的机构分布,可以揭示区域、系统、依托单位的法学科研实力强弱、研究队伍分布、主导力量所在及其背后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动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机构分布广泛,共有284个机构承担了1366个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立项机构系统、地域、具体依托单位上呈现以下特点。1.法学项目立项聚集于高等院校,而行政司法机构参与度低高等院校、社会科学院、党校、党政机关和其他科研机构所承担的课题所占比例分别为91.8%、3.7%、2.7%、1.5%、0.4%。高等院校承担的比例明显高于1993~2004年的80.1%,学院派系在法学研究中更进一步居于法学研究的优势地位,成为法学知识生产的重要阵地和绝对力量,这主要得力于高校集中了一批具有良好学术研究基础的科研人才和具备展开学术研究的其他硬软件设施。但与其同时,行政司法等实践部门的参与度走低,可能面临理论创新应对司法实践的乏力境况,使司法实践活动沦为“自动售货”。2.北京、上海、湖北等省市成为法学研究的聚集区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的地域分布范围广泛,遍布全国的(除港、澳、台)31个省、市、自治区。法学项目立项地区分布差异明显,具有不均衡性,北京因其高等院校和其他研究机构集聚,研究人员队伍规模庞大,加上北京作为政治中心的优势,体现出雄厚的法学整体研究实力,承担了328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占2005~2012年立项的24%;上海、湖北、江苏等紧随其后,其原因在于这些地区大学法学院的整体科研实力较强,地区经济发展实力以及崇文重教的传统,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整体立项地域分布高度一致。北京、上海、湖北、江苏等四省、市的法学立项比例达48.8%,几乎占据半壁江山。而新疆、海南、广西等地区的年均立项仅1项左右,西部地区以及部分中北部地区法学项目立项较少是不争的事实,即便考虑到2004年始设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资助项目,西部地区的法学研究实力依然薄弱,既有地区研究人员理论素养方面的主观因素,也受制于地方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水平等客观因素。3.政法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已成为主导法学研究的主力军22家获得15项以上资助的机构,其立项数量占47.7%,相比1993~2004年间社会科学基金立项10项以上的13家单位所占的49%的比例[14],法学项目立项依托机构呈现分散态势。主要的立项依托单位没有太大差异,但其次序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政法类院校立项数量和排序大幅提升,中国政法大学以58项领先于其他研究单位,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紧随其后,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项目立项排序出现明显下滑(详见表1)。法学学术生产单位格局中,政法类院校、传统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仍是法学研究的主要力量,并得到巩固,理工类、财经类、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法学研究实力明显提升,形成政法类院校、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其他类型高校法学研究相竞争态势。长期积累的法学学科优势在学术研究中得以展示其实力水平,机构的科研团队规模,高素质法学人才资源流动增强部分高等院校法学研究实力,成为影响各机构立项数量的主要因素。

(四)法学项目的预期成果类型结构

2005~2012年,87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项目采取一种预期成果形式,占64.1%,491项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采取两种成果结合形式,占35.9%。法学项目成果形式主要集中在专著、研究报告和论文集三种形式上,占所有成果形式的99.1%,其中专著占58.4%,研究报告占26.9%,论文集占13.8%。专著型法学项目预期成果高于“十一五”期间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整体研究的比例。“由于专著在理论研究深度和广度方面具有较高的要求,能够全面展现研究者的科研水平,一般适用于基础理论研究领域。而论文(集)和研究报告研究周期一般较短,且多为就某一问题的应用对策性研究。”[10]表明法学研究更注重以系统化的形式探索法学理论知识,挖掘法学理论研究深度,建构法学理论体系,对于时效性法律问题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稍显欠缺,这在一定程度上同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的学科相悖。法学研究成果结构失衡现象还表现在成果形式单一,译著、工具书、电脑软件等形式只在部分年份少量出现。

(五)法学项目的二级学科分布

2005~2012年的1366项法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民商法学研究项目约占立项数量的1/4,是法学研究中的热门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理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是学者依次关注的领域,与1993~2004年相比,法学学科内部的强弱态势、冷热状况并无太大变动。在法学立项的整体数量提升情况下,法律史、环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在近两年数量上升迅速(详见表2)。法律史资助项目更主要集中在中国法律史领域,而对外国法律史研究资助不足;民法学资助项目主要集中在民法典、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制定和实施研究上,而合同法、婚姻家庭继承法的资助项目数量较少;刑事诉讼法学是诉讼法学研究较为集中的领域,对于行政诉讼法学的关注较少;国际法学中国际公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立项数量较为均衡,而国际私法学的研究力量薄弱。(六)立项负责人群体分析依据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次数,可以反映活跃于本研究领域中的学科带头人或研究骨干。考虑到部分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间隔时间跨度较大,因而本文部分统计数据追溯至1993年,且包含重大项目立项的数据。在剔除同名的负责人之后,1993~2012年共有1438人获得过1次资助,200人获得2次资助,23人获得3次资助,10人获得4次资助。根据文献计量学学者普赖斯(PRICE•D)公式计算得出,获得2次以上立项的为核心主持人,核心主持人占总主持人数的13.9%,主持的项目数占总数的25.8%,表明我国已经拥有一支规模庞大的法学学科研究群体,形成了老中青学者相结合的研究队伍。核心主持人人数达到200人次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所占比例较为合理,引领着法学各分支学科的发展和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但与普赖斯提出的10%的核心主持人承担50%左右课题的标准相差较大。

法学研究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国家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动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为法学知识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对我国法学学科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促使各类研究机构、学者生产法学新知识,积累与传播法学知识。多数研究聚焦于解决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促使我国法学基础理论向纵深层次推进的同时,破解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法治难题,推动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6篇

专项资金设立以来,财政投入已从2007年的1500万元上升到2014年的1.45亿元,累计6.3亿元。支持领域逐渐覆盖了蔬菜、农作物、畜牧兽医、资源环境和农产品加工安全等12个农业领域。7年来,项目承担单位逐年增加,全省范围内累计共有107个单位获得了专项资金资助,吸纳了包括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省林科院、省家禽所、省淡水所、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金陵科技学院和淮海工学院等一大批省内主要涉农研究院所和高校,以及苏果超市、雨润集团等大型科技企业的优势科研力量。不但解决了广大农业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而且在项目选题、立项、资金配置和团队协作等方面释放了较为充分的科研自,真正将自身专业优势与产业发展需求相结合,有效提高了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1.2实施成效通过统筹实施,专项资金已成为江苏省农业科技进步的标志与助推器,有力地支撑了现代农业的发展。一是重点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新品种,为粮油安全和设施农业发展提供了品种支撑。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开展了水稻、小麦、玉米和甘薯等大宗农作物的品种创新研究。围绕高效农业发展,开展了蔬菜、林果和花卉等园艺作物的品种创新研究。围绕生活质量提高,开展了猪、羊等畜禽和鱼类、蟹类等水产品种的创新研究。二是研发了一批具有大面积应用前景的新技术,为江苏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储备。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兽用生物制品、植物病虫防治、循环农业技术和农产品安全技术等领域成果丰硕,体系初建,并已跨入国家支持序列,体现了较强的竞争实力和产业支撑能力。三是建立了生态养猪、设施蔬菜和秸秆利用等产业技术体系,引领了江苏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专项资金依托体系整合了全省范围内的科研机构、涉农高校、龙头企业和基地等科技创新资源,这些资源既保证了专项的有效实施,也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具有较强的后发效应。四是取得了以项目实施带动人才结构优化的明显成效。专项资金始终围绕加快创新人才和学科团队培养的主旨,力主向现代、高效农业领域倾斜,蔬菜、园艺、畜牧、加工和循环等领域已先后有8个学科团队被列入“2013年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同时,设立了探索性项目,为后续重大项目、重要成果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兴建了适应不同技术应用主体和成果示范方式的模式创新基地,积极推进地方农业主导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转型。借助创新资源内联外合的组织形式,专项资金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了强大的创新合力,提高了自主创新成果的显示度和应用水平。

2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2.1集成创新的目标成果导向模糊

专项资金始终紧紧围绕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专注于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和攻关,逐渐形成了品种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体系类项目和探索性项目几大类别,研发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创新项目初期只是将主要成果目标定位于品种、技术等单一点上的创新,尚未实现由技术点到技术面再到全产业链覆盖的集成创新,集成重大科技成果的目标导向并不突出。随着农业科技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创新需求的不断升级,这一现状已不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对于集成创新的要求,科研团队与科技成果分散存在的状态,难以从整体上组装集成出具有影响力和冲击力的大成果。

2.2缺乏利益趋同引导的组织方式

当前,传统农业优势技术研究领域在研究内容与学科建设上普遍存在重叠与交叉,一些能够体现新兴农业发展趋势,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先导、前沿产业和边缘领域并不容易获得支持与重视。而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方式相对分散,承担单位的基本科研单元又普遍较小。因此,在没有统一科研目标导向与合理利益分配机制引导的状态下,各申报主体之间难以形成明确的团队分工与层次排位,容易将项目的立项与执行定位于分“盘子”和抢占资源,进而对自身所掌握资源和信息形成保护意识,加剧彼此之间条块分割,甚至可能出现恶性竞争。有限的资源难以聚焦,不仅无法促成紧密的学科体系,也难以在团队建设中产生聚集优势,同质化趋势将不断降低科研协同创新效率。

2.3过程管理与绩效考核有待加强

专项资金由财政厅委托省农科院组织实施并负责项目的全程管理,此举解决了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激发了科技创新的原动力。但是专项资金所涉及项目的数量、领域、单位和专家的体量较为庞大,项目执行期间有限的管理人员难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监管,不利于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另外,目前专门针对专项资金项目特点与目标的绩效目标考核机制尚未真正建立,难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若对成果产出与转化的激励不足以拉大科研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那么思维方式将难以摆脱“重立项、轻过程”的老套路。

3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模式的建议

经过广大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各方力量的支持,专项资金已经走过了6个年头的光辉历程,对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带动了财政支农方式的转变,积累了宝贵的管理经验,为全国科技创新方式的探索提供了参考。为了更好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创新需求,根据专项资金的运行现状,结合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要求,针对性地提出关于改进专项资金管理运行模式的一些建议如下。

3.1贯彻落实顶层设计,明确项目管理目标

通过积极创建和宣传重大科技成果培育的目标导向机制,强化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管,培育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科研成果的意识已经在科研人员中初步形成并得到统一。围绕这一工作重心,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应借助科研绩效评价、政策倾斜等渠道,最大程度调动和提升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通过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凝聚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协同攻关能力。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和奖项的服务支持上,要把专项资金作为推动全省重大科技产出的主要抓手,由省农科院牵头,策划遴选出重点部署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并从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等环节开展全程化、便捷的项目管理服务。科研管理部门立项前就要引导科研人员先行一步,紧密围绕当前国内外学科发展的前沿与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性技术需求,结合团队优势与科技成果的定位和特点积极引导,为提高科研人员对重大项目的占位申报和主持实施能力做好铺垫与准备工作。

3.2调整学科结构布局,构建交叉型创新团队

针对创新专项申报主体分散不成体系的现状,一是建议在全面梳理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学科特点的基础上调整学科大类结构,进行统筹分类,按照农作物、动物、生命环境、食品与信息及加工与装备五大类别设置一级学科群。再由学术委员会讨论按照领域划分设立二级学科组,每个二级学科组内部都可以选出一名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由所在团队根据当前学科发展的现状,提出3~5年的学科发展规划与成果目标方案,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只有通过调整现有学科结构布局,才有望打破单位内部各个小团体的利益堡垒,聚集优势科研资源形成创新的内生动力。二是重新组合包装全院科研力量,打破“专业所—研究室—项目组”的单一框架设置,以二级学科组为基本单元,以专项资金为平台,探索建立以产业为主线,以学科带头人为领导,以重大成果产出为目标,以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为原则的多层级人才培养机制与学科交叉型团队建设机制,进而在全省范围内深化有特色农业科研单位之间的联合协作,加快构建江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竞争有序和支撑有力的良性发展格局。

3.3强化立项审核,规范评审机制

专项资金所支持的项目数量与资金体量在持续增加,现有科研管理力量难以确保过程管理的全面性。为降低项目风险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管理部门应根据所划分学科类别建立专家库,旨在汇集各领域的归口专家,从源头上为项目启动把关,避免盲目立项。遴选入库的专家只负责对各自归口领域内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竞争性进行综合评判。一般项目可通过问卷或打分的形式完成,重要项目的评审则需会上讨论,并全部参加盲审。对于科研人员则要求坚决破除“分盘子、要经费”的消极思想,敢想敢干,且能够提出明确具体的支持要求和保障需要。项目的最终立项必须签订合同书与成果责任状,明确界定实施的具体时间段、负责人和详细成果,同时启动责任追究与末位淘汰制。对参与的专家不设身份限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成员均可以自荐或推荐的形式入库。同时,为提高项目审核的效率与可操作性,所吸纳专家除特邀顾问之外均需参加针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考核和成果产出的统一培训。管理部门可邀请专人对专家进行培训,培训后方可参加评审。

3.4调整项目结构模式,提升集成创新能力

建议专项资金调整为前瞻性项目、体系类项目、产业类项目、应急性项目和推广服务类项目五大类别。设立前瞻性项目,旨在为原始创新提供一个宽松的探索环境。专项资金应针对制约区域农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难题进行长期性的非项目化支持,不设置目标绩效考核,鼓励尝试,包容失败。通过加强高新技术的前沿跟踪研究,为新兴学科发展与冲击高层次奖项打好基础。其中,也包括设立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研究服务的软科学课题。设立体系类项目,旨在围绕培育重大成果的目标导向,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围绕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性技术需求建立全省同类优质资源协同攻关的合作机制。设立产业类项目,旨在搭建多元合作创新平台,集中优势资源加快推动具有较大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产出,提高成果的产业化程度。建议将该部分项目选题完全向市场与企业开放,科研单位负责把握研究的大方向,企业根据自身需求与市场需要给出具体命题并享有成果最终知识产权。设立应急性项目,目的在于处置农业生产过程或科研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或问题,为高层管理者决策及时提供处置方案或政策建议。根据紧急程度,可随时成立应急课题组开展工作而不受选题范围、申报流程等常规要求的限制。设立推广服务类项目,旨在依托科研项目成果的熟化程度来设立的一种孵化与推广应用型农业项目,通过其对农业科研成果的中试熟化,客观、真实地评价研发成果的稳定性、适应性和效用性,从而降低大规模推广应用的使用风险。其承载着农业服务活动所需的物资、资金和机制等,是沟通科技创新与实际生产需求的桥梁,是破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度低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实用型人才的重要平台,是提高科技服务实效的主要抓手。

3.5搭建立体监管网络,拓展全方位服务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7篇

[关键词] 挑战杯 大学生创新人才 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指导下以人才培养活动为主体,为实现培养目标所设计形成的某种标准构造样式和运行方式。作为时代的产物的创新人才也急需建立规范的培养模式。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地质大学根据社会的需要,从学生的个性与发展的角度,使能力的培养逐步取代知识的传授而成为现代教育的核心内容,积极广泛借鉴现有成果,构建有学校特色的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一批批高质量的创新人才。

一、创新人才培养的途径综述

十多年来,中国地质大学始终把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理清了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的思路,总结了创新人才培养的多样化途径。

1.课堂教学是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的基础

在现代教育技术条件下,传统的课堂教学仍然是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因此,在人才培养方案上,高校以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科学思维为重点,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注重基础课程安排,确保学生自由选择选修课。在教学计划内,将全校的课程划分为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学科基础课程平台、专业主干课程平台、专业选修课程平台和实践教学平台等模块。在培养形式上,实现“多模式、多层次、多途径”推进。理科专业,以培养基础科学研究型人才为目标;工科专业,以培养宽口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文法经管类专业培养知识面宽、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同时,可以部分学院为试点,建立本硕连培班,或者有计划地实施“3+1”、“7+1”方案、实施“订单式”培养人才方案。

2.“BEST OF BEST”等形式是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的科学尝试

随着学科专业化的不断凸现,基地班等作为培养创新人才平台的优势也日益彰显。高校从带动整个教学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建设基地,多个部级人才培养基地得以建设。基地班培养的人才基础厚、后劲足,60%以上的学生考取研究生,成为专注学术的研究性、创新型人才,受到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普遍好评。同时,试验班也是培养大学生创新人才的重要形式。试验班强调学科交叉和融合,强调外语的专门训练,强调个性化培养,成为大学生创新型人才成长的重要基地。

3.以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为载体的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方法的新探索

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是大学生通过参加有组织的课余活动而获取知识、培养能力的一种教育教学形式,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而大学生科技活动以其参与面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新颖以及与专业知识学习联系紧密等特征,成为大学生课外活动的主体。特别是国家和省级的“挑战杯”竞赛活动以其层次高、规模大、范围广、质量优等特点和空前的影响力、号召力,极大地吸引了广大学子投身第二课堂学术科技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其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创新教育功能、实践教育功能和专业教育等功能,普遍增强了大学生投身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热情和信心,浓厚了校园科技学术氛围,培养了大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造能力,涌现出很多高质量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很好地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创新人才,成为大学生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二、“挑战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逻辑解读

从课外科技活动衍生和发展而来的“挑战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下简称“挑战杯”模式),继承了“挑战杯”竞赛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宗旨,又在培养时代急需的创新人才课题上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成为新时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参考。

1.“挑战杯”模式的形成

学校为推进大学生科技活动的开展,制定了各种政策,在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方面做了大量的实践探索,形成了以“挑战杯”系列竞赛为龙头,以资助类竞赛为主体,以科普类讲座,以及学术交流为基础的“金字塔”型科技格局。同时,通过多年举办和参加“挑战杯”竞赛,逐渐形成了建立在“大学生科研立项”基础上的项目遴选制度。

依托逐渐稳定的科技活动格局和日益成熟的“挑战杯”项目遴选制度,学校“挑战杯”竞赛与创新人才培养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体。伴随“挑战杯”课题确定、项目研究、竞赛的开展与成果转化,承担“挑战杯”课题研究的大学生也完成了创新意识和思维的培养、创新实践的开展和创新成果的凝练这些创新人才培养的基本过程。

2.“挑战杯”模式的运行过程解读

“挑战杯”模式以创新人才的培养为目标,以“挑战杯”竞赛的开展为主线,突出了创新意识、创新实践和创新成果之间的良性循环。该模式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将“挑战杯”竞赛开展的过程与创新人才培养内容紧密衔接,不同阶段与培养重点的呼应既体现了专业性,又将其实用性和可行性展露出来。

(1)“挑战杯”项目遴选激发创新思维的培养

“挑战杯”项目在遴选制度的支持下,充分依托创新(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和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等载体而出炉,即通过“创新(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遴选具备潜质的优秀学生组成贮备人才;通过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组成储备项目;学术导师有意识的让有潜力的学生参与到自己的科研项目中来。将两条线索结合起来组成“挑战杯”竞赛项目遴选机制。

“挑战杯”模式作用在创新人才培养的初级阶段,表现在:一是强大的宣传攻势营造了浓厚的创新氛围,释放和激发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冲动。二是透彻的政策解析、深入的项目扶持,选拔和保护学生头脑中的创新“思想”。在模式的第一阶段,两种手段的紧密配合,学生的创新思维随着“挑战杯”项目遴选得到很好的培养。

(2)“挑战杯”项目开展促进创新实践的落实

学生把自己的创新思想变成现实的创新实践是整个“挑战杯”模式最重要的部分。创新实践与“挑战杯”项目研究是同步的。“挑战杯”项目研究促进创新实践的落实主要是从不同研究阶段培养的创新能力体现的。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宏观控制能力是关键,这从“挑战杯”项目进度与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中体现出来;实地调研与分析能力主要从数据与材料的搜集与分析中得到锻炼;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通过对团队成员分工安排和控制活动结果这两方面得到提升;创新成果的表达对文字表达和编辑整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3)“挑战杯”比赛与成果转化成就创新成果的产生和创新人才的诞生

“挑战杯”竞赛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竞赛将长期研究得出的结论和形成的作品转化成对实际生产生活有用的成果。在“挑战杯”模式下,创新成果也就是项目研究的最终结果。当然,研究的结论并不等于创新成果,也并不表示创新人才的培养画上句号,因为创新成果的产生依赖成果的转化,这就要我们构筑通畅灵活的转化渠道。

创新成果的产生是创新人才浓厚的创新创造意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务实的创新实践的有力证明。学校自参加“挑战杯”竞赛以来,始终保持着湖北省领先地位和发起单位的资格。截至2007年,我校创新人才累计获得学生专利70多项;在国内各类核心、重点期刊杂志上发表了学术论文40余篇;在省级和部级比赛中获得的奖项若干。在2005年,学校创新学子参加了代表世界机器人足球最高水平的FIRA世界杯机器人足球决赛,夺得仿真5:5项目冠军,展示了地大创新人才的风采。

三、完善“挑战杯”模式,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虽然“挑战杯”模式在培养创新人才的工作上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也在日益走向成熟,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尤其是机制的完善还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还应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1.从项目遴选和创新思维培养上下功夫

“挑战杯”项目遴选和学生创新思维的训练所需的最重要的三个因素就是氛围、平台和经费。围绕这三点,我们要做的是:首先,要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目前,很多学生、教师对“挑战杯”还很陌生,因此有必要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使全校教师、学生、社团、教研室,以及各个职能部门均对其有足够认识。其次,要继承创新,进一步完善创新平台。要在“挑战杯”主要依托的青年科技节、科研立项、“挑战杯”系列赛事等常规活动的形式、参与群体、效果评价等方面做更多探索,使这些平台能更大的发挥作用。再次,强化资助,保证科技活动顺利开展。一要设立固定的课外科技活动基金,作为课外科技活动日常活动的开支和对重点项目的支持;二要广泛地争取社会的支持,获取外界对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资助。

2.从项目研究和创新实践上抓落实

要使“挑战杯”项目研究顺利进行,使创新人才的培养落实在实践层面上,在机制完善方面要做到:一是建立健全教师指导机制。主要形式为:认真进行选题立项指导。专业老师可根据自己的阅历和专业知识,准确地把握某一领域的前沿问题,总结出有突出价值的选题;科研过程指导。指导老师向学生介绍研究领域的前沿资料,引导同学对问题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二是巩固物质保障基础。学校要充分利用好校内已有的资源,包括实验室、图书馆等,除保证正常的教学外,尽量为学生科技活动服务;积极发挥各创新基地的作用;以大学为基地,与企业、科研单位联合建立科学园或研究园,使其成为大学科研的有效基地;充分利用校外的教学、实习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三是制定有效的激励措施。在学生奖励机制方面,可考虑将学生课外科技成果与推荐免试研究生相结合、与综合测评挂钩或设立创新学分等。在教师奖励机制上,学校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于有本科生参加自己部分课题的教师可以优先立项等。

3.从创新成果转化与扩散中出成效

“挑战杯”模式的成功运作,需要创新成果来证明,这就要建立必要的成果认定转化机制。为了使该模式能取得更大成效,利用成果的展示来发挥扩散效应也是必需的。在成果认定转化上,学校应该尽量为优秀的科研作品提供转化的渠道信息,如论文的发表、专利的申请,科技查新等,在学生无力承担相关的费用时,学校要积极出面协调,保护成果不至于流失。另一方面,对于极具市场价值的成果要尽快采取措施,提供必要的基础平台,将其推向市场,使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做出具体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挑战杯”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06]61号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8篇

关键词:节点管理;科研生产;精细化管理;考核

中图分类号:F4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2)35-0060-02

精细化管理强调将管理工作做细、做精,以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是企业超越竞争者、超越自我的需要,是企业追求卓越、实现完美的必然选择。

河南油田工程院是进行钻采工艺研究的科研单位,工作核心是为油田勘探开发提供技术支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2000成立到2012年承担部级、省部级、局级以上科研项目319项,平均每年开展局级以上科研项目30项,院级项目60项,推广应用新技术35项,在油田勘探和原油开发生产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由于科研生产推广项目多,每年都有新技术要进行攻关研究,以往采取的管理模式较为粗放,管理重点在项目立项和成果验收上,对项目运行过程监管的较粗,因此,形成一些项目在临验收前赶工作量;或中间研究不细,导致成果技术含量偏低;或达不到立项指标要求;或与生产需要脱节,验收之时即成果封存之日等等被动局面。为了提高科研生产项目研究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精细化管理。河南油田工程院进行了节点管理在油田科研单位应用的探索研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1 主要内容及做法

1.1 运用节点管理理论,建立四级运行体系

节点管理就是把每一项工作分割细化,让员工知道身处哪个节点,职责是什么,目标是什么,该怎么做。从而明确员工工作目标,提高工作责任心,实现管理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

节点管理在油田科研单位应用尚无先例,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实践了“项目节点”管理模式。“项目节点”管理模式,就是运用系统化、精细化的节点管理原理,横向上把全院项目分成科研、生产、推广、基建等若干系统,明确各系统责任管理部门;纵向上针对各系统的不同特点,将项目细分为年、季、月、周等四级运行计划,每一级运行计划都将重点、难点等关键环节确定为管理节点。

各系统把管理节点作为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效益增长点,制定节点目标,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考核兑现,最终形成分系统到节点全方位的目标责任体系。实行“项目节点”精细化管理模式,确保了每个项目各级目标全部纳入计划管理,形成以季保年、以月保季、以周保月的坚强的保证体系。这样就使得管理有踪可寻,有据可依,更简单、清楚和一目了然了。使领导从琐碎的管理中解放出来,只抓关键节点,抓住关键节点即抓住问题的要害,从而有更多时间考虑企业的发展和规划。

以局级科研项目为例,我们将每个项目都细分成20个以上节点,确定年度、季度、月度及周运行重点和难点,如图1所示,作为管理节点,根据节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为项目的及时完成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如:“自生CO2深部解堵增注技术研究与应用”是一个2年期研究项目,根据项目的总体研究方案,年初我们就制定了全年研究计划,明确每一季研究攻关节点。每月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排出月度运行计划,明确项目月度运行节点,确保季度任务的完成。

每周通过周一的生产例会检查当月项目节点运行情况,分析、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调整部署本周项目运行节点,确保月度运行节点的完成。如表1、表2、表3所示。

1.2 注重强调员工自主管理积极性,促进“项目节点”运

“项目节点”管理模式强调科研人员自主管理,注重调动每个工程院员工的积极性。每个项目的节点都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立项报告,提出年度、季度、月度及周运行节点,编制建议计划,由相应系统的管理部门审核运行进度、节点准确性,形成院项目节点运行计划表,下发实施。这种上下结合的方式,既调动了工程院员工的积极主动性,又发挥了系统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性;既保证了项目节点的准确性,又提高了计划运行的可操作性。

1.3 严格考核制度是“项目节点”管理模式有效落实的

重要保证

按照系统完善,层层深化的方法,建立健全了院、职能部门、三级单位的考核体系,坚持“周检查、月分析、季考核”制度,加大节点控制力度。职能部门每周对各单位每一个项目的周运行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每月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点评、打分,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实行滚动管理;工程院每季度对各系统管理部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并由职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到三级单位,落实到项目负责人,确保了项目节点管理目标的实现。

为了促进项目节点工作的落实,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针对各系统的特点,对全院科研生产的影响程度确定不同的权重,制订了“项目节点运行量化打分表”,每月对各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在月度计划分析会上进行通报,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并逐渐形成“你争我赶,暗自较劲比成绩”的良好工作氛围。

项目节点运行动态量化考评目标:强化科研生产基建运行管理,控制和消除运行中的拖拉、停等、推诿、扯皮现象,促进科研生产基本建设“安全、快捷、高效”运行,加快运行节奏,提高生产效率。

2 实施效果

通过节点管理在科研单位的探索与实践,河南油田工程院改变了科研生产建设项目以往“搞大干、救火式”的粗放管理,研究探索出了一种全方位、分层次,立体式的项目精细化管理模式,有力地促进了科研生产建设项目的顺利运行及现场应用效果的提升。项目运行中推委、扯皮、停滞现象明显减少,2012年37项局级科研项目,10项院级重点项目,42项新技术推广项目全部按计划完成。有15项科研项目提前3个月完成现场试验任务,占现场试验计划项目数的41%。全年累计现场试验1147井次,同比增长26.8%,工艺成功率95%,增产原油5.148万吨,增注20.7万方。近5年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井次不断增加,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如图2所示。

3 结 语

通过节点管理在科研单位的探索与实践,工程院逐渐形成了适合科研单位工作特点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注重了项目过程管理,紧抓影响和制约工作开展的薄弱环节、重点环节,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从小到大,一级保一级,通过节点优化,实现系统优化,从而促进了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了工程院科研生产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参考文献: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9篇

通过统筹实施,专项资金已成为江苏省农业科技进步的标志与助推器,有力地支撑了现代农业的发展。一是重点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新品种,为粮油安全和设施农业发展提供了品种支撑。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开展了水稻、小麦、玉米和甘薯等大宗农作物的品种创新研究。围绕高效农业发展,开展了蔬菜、林果和花卉等园艺作物的品种创新研究。围绕生活质量提高,开展了猪、羊等畜禽和鱼类、蟹类等水产品种的创新研究。二是研发了一批具有大面积应用前景的新技术,为江苏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储备。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兽用生物制品、植物病虫防治、循环农业技术和农产品安全技术等领域成果丰硕,体系初建,并已跨入国家支持序列,体现了较强的竞争实力和产业支撑能力。三是建立了生态养猪、设施蔬菜和秸秆利用等产业技术体系,引领了江苏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专项资金依托体系整合了全省范围内的科研机构、涉农高校、龙头企业和基地等科技创新资源,这些资源既保证了专项的有效实施,也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具有较强的后发效应。四是取得了以项目实施带动人才结构优化的明显成效。专项资金始终围绕加快创新人才和学科团队培养的主旨,力主向现代、高效农业领域倾斜,蔬菜、园艺、畜牧、加工和循环等领域已先后有8个学科团队被列入“2013年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同时,设立了探索性项目,为后续重大项目、重要成果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兴建了适应不同技术应用主体和成果示范方式的模式创新基地,积极推进地方农业主导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转型。借助创新资源内联外合的组织形式,专项资金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了强大的创新合力,提高了自主创新成果的显示度和应用水平。

2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2.1集成创新的目标成果导向模糊专项资金始终紧紧围绕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专注于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和攻关,逐渐形成了品种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体系类项目和探索性项目几大类别,研发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创新项目初期只是将主要成果目标定位于品种、技术等单一点上的创新,尚未实现由技术点到技术面再到全产业链覆盖的集成创新,集成重大科技成果的目标导向并不突出。随着农业科技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创新需求的不断升级,这一现状已不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对于集成创新的要求,科研团队与科技成果分散存在的状态,难以从整体上组装集成出具有影响力和冲击力的大成果。

2.2缺乏利益趋同引导的组织方式当前,传统农业优势技术研究领域在研究内容与学科建设上普遍存在重叠与交叉,一些能够体现新兴农业发展趋势,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先导、前沿产业和边缘领域并不容易获得支持与重视[3]。而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方式相对分散,承担单位的基本科研单元又普遍较小。因此,在没有统一科研目标导向与合理利益分配机制引导的状态下,各申报主体之间难以形成明确的团队分工与层次排位,容易将项目的立项与执行定位于分“盘子”和抢占资源,进而对自身所掌握资源和信息形成保护意识,加剧彼此之间条块分割,甚至可能出现恶性竞争。有限的资源难以聚焦,不仅无法促成紧密的学科体系,也难以在团队建设中产生聚集优势,同质化趋势将不断降低科研协同创新效率。

2.3过程管理与绩效考核有待加强专项资金由财政厅委托省农科院组织实施并负责项目的全程管理,此举解决了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激发了科技创新的原动力。但是专项资金所涉及项目的数量、领域、单位和专家的体量较为庞大,项目执行期间有限的管理人员难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监管,不利于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另外,目前专门针对专项资金项目特点与目标的绩效目标考核机制尚未真正建立,难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若对成果产出与转化的激励不足以拉大科研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那么思维方式将难以摆脱“重立项、轻过程”的老套路。

3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模式的建议

经过广大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各方力量的支持,专项资金已经走过了6个年头的光辉历程,对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带动了财政支农方式的转变,积累了宝贵的管理经验,为全国科技创新方式的探索提供了参考。为了更好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创新需求,根据专项资金的运行现状,结合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要求,针对性地提出关于改进专项资金管理运行模式的一些建议如下。

3.1贯彻落实顶层设计,明确项目管理目标通过积极创建和宣传重大科技成果培育的目标导向机制,强化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管,培育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科研成果的意识已经在科研人员中初步形成并得到统一。围绕这一工作重心,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应借助科研绩效评价、政策倾斜等渠道,最大程度调动和提升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通过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凝聚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协同攻关能力。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和奖项的服务支持上,要把专项资金作为推动全省重大科技产出的主要抓手,由省农科院牵头,策划遴选出重点部署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并从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等环节开展全程化、便捷的项目管理服务。科研管理部门立项前就要引导科研人员先行一步,紧密围绕当前国内外学科发展的前沿与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性技术需求,结合团队优势与科技成果的定位和特点积极引导,为提高科研人员对重大项目的占位申报和主持实施能力做好铺垫与准备工作。

3.2调整学科结构布局,构建交叉型创新团队针对创新专项申报主体分散不成体系的现状,一是建议在全面梳理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学科特点的基础上调整学科大类结构,进行统筹分类,按照农作物、动物、生命环境、食品与信息及加工与装备五大类别设置一级学科群。再由学术委员会讨论按照领域划分设立二级学科组,每个二级学科组内部都可以选出一名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由所在团队根据当前学科发展的现状,提出3~5年的学科发展规划与成果目标方案,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只有通过调整现有学科结构布局,才有望打破单位内部各个小团体的利益堡垒,聚集优势科研资源形成创新的内生动力。二是重新组合包装全院科研力量,打破“专业所—研究室—项目组”的单一框架设置,以二级学科组为基本单元,以专项资金为平台,探索建立以产业为主线,以学科带头人为领导,以重大成果产出为目标,以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为原则的多层级人才培养机制与学科交叉型团队建设机制,进而在全省范围内深化有特色农业科研单位之间的联合协作,加快构建江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竞争有序和支撑有力的良性发展格局[4]。

3.3强化立项审核,规范评审机制专项资金所支持的项目数量与资金体量在持续增加,现有科研管理力量难以确保过程管理的全面性。为降低项目风险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管理部门应根据所划分学科类别建立专家库,旨在汇集各领域的归口专家,从源头上为项目启动把关,避免盲目立项。遴选入库的专家只负责对各自归口领域内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竞争性进行综合评判。一般项目可通过问卷或打分的形式完成,重要项目的评审则需会上讨论,并全部参加盲审。对于科研人员则要求坚决破除“分盘子、要经费”的消极思想,敢想敢干,且能够提出明确具体的支持要求和保障需要。项目的最终立项必须签订合同书与成果责任状,明确界定实施的具体时间段、负责人和详细成果,同时启动责任追究与末位淘汰制。对参与的专家不设身份限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成员均可以自荐或推荐的形式入库。同时,为提高项目审核的效率与可操作性,所吸纳专家除特邀顾问之外均需参加针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考核和成果产出的统一培训。管理部门可邀请专人对专家进行培训,培训后方可参加评审。

3.4调整项目结构模式,提升集成创新能力建议专项资金调整为前瞻性项目、体系类项目、产业类项目、应急性项目和推广服务类项目五大类别。设立前瞻性项目,旨在为原始创新提供一个宽松的探索环境。专项资金应针对制约区域农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难题进行长期性的非项目化支持,不设置目标绩效考核,鼓励尝试,包容失败。通过加强高新技术的前沿跟踪研究,为新兴学科发展与冲击高层次奖项打好基础。其中,也包括设立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研究服务的软科学课题。设立体系类项目,旨在围绕培育重大成果的目标导向,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围绕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性技术需求建立全省同类优质资源协同攻关的合作机制。设立产业类项目,旨在搭建多元合作创新平台,集中优势资源加快推动具有较大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产出,提高成果的产业化程度。建议将该部分项目选题完全向市场与企业开放,科研单位负责把握研究的大方向,企业根据自身需求与市场需要给出具体命题并享有成果最终知识产权。设立应急性项目,目的在于处置农业生产过程或科研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或问题,为高层管理者决策及时提供处置方案或政策建议[5]。根据紧急程度,可随时成立应急课题组开展工作而不受选题范围、申报流程等常规要求的限制。设立推广服务类项目,旨在依托科研项目成果的熟化程度来设立的一种孵化与推广应用型农业项目,通过其对农业科研成果的中试熟化,客观、真实地评价研发成果的稳定性、适应性和效用性,从而降低大规模推广应用的使用风险[6]。其承载着农业服务活动所需的物资、资金和机制等,是沟通科技创新与实际生产需求的桥梁,是破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度低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实用型人才的重要平台,是提高科技服务实效的主要抓手[7]。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10篇

高校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服务,是时代使命,也是其可持续发展的论题中应有的任务。黑龙江省是高教大省,全省高校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已经具备了包括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在内的为区域创新服务的资源条件。因此,在一个并不缺乏资源的环境下,高校服务区域创新体系的问题可以简化成服务的路径(即模式)和制度保障问题。

一、黑龙江省高校服务区域创新体系的模式

(一)校校协同创新模式

牡丹江地区有牡丹江师范学院等6所高校。2010年6所高校正式签署“牡丹江地区高校合作协议书”,确定了“点、线、面、体”的协作发展规划及具体的协作项目。“点”的协作是指通过跨校课程选修,学生课程互选、教师教学互聘、学分互认,最终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和教师资源的共享;“线”的协作是指通过跨校实验实训,学生跨校实验、教师实验指导,最终实现优质实验实训资源共享;“面”的协作是指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共建,学生信息共享、专业资源共享,最终实现专业互选、教学资源的全面共享;“体”的协作是指跨校课程选修、跨校实验实训、跨校信息平台共建、跨校专业互选、联合科研攻关等构建高校联盟协作体[1]。实践证明,跨校际的全面合作汇聚了科研资源,拓展了科研服务空间,整体提升了区域高校人才培养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作为建设高教强省的一项内容,2010年1月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建立优质资源合作共享机制,以校校协同模式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但在实践中,双方的校校协同工作进展缓慢,在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的合作共建、学生交流、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等方面还没有实质性进展。借鉴省内外校校协同创新案例的成功经验,建议两校加快探索以共建学科专业为基础,以成立联合研究院为载体,以构建教学科研联合体为目标的校校协同模式。为此,双方一要本着存量共享、增量共建的原则加快落实校际合作协议;二要以发展交叉学科为原则共建学科专业,培养学科交叉型高层次拔尖人才;三要着力搭建跨学校的科研和功能平台,共建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逐步发展成为联合研究院,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四要推进协同育人工作,加快学分互认、课程互选、教师互聘等工作。

(二)校所协同创新模式

2011年底,东北农业大学与黑龙江省农业科学研究院签署了校院合作战略协议,目的是加强资源共享,推动协同创新、协同服务,深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办学机制改革,打造国家农业区域科技创新与教育平台,建设新型农科教紧密结合的科教创新服务体系。校院双方在利用农科教结合的有利优势联合申请项目、实行联合办学、搭建研究生教育平台、人员互聘、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双方校所协同创新的模式是以建立开放的科研机制、利益均衡协调机制、优势互补协作机制为先导,以搭建项目合作、技术攻关、产业孵化、成果转化的有效平台为支撑,以学科建设和专业领军人物为核心,实现深度融合。借鉴其他校所协同创新的成功经验,建议双方的校所协同模式还应向纵深发展,一要着力共建重点实验室、研发基地等创新平台和大型复合型科研团队,开展联合攻关,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标准;二要全面建立校所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三要将校所协同上升为双方的发展战略,通过各种人才、技术、设施等创新要素的优化组合,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利益共同体。

(三)校企协同模式

东北石油大学与石油石化大企业合作办学是其优良传统,迄今已形成了稳定的校企协同创新模式。东油校企协同模式是以特色学科为根基,着力搭建高水平科研合作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围绕解决实践问题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创新人才[2]。主要做法如下:一是从服务石油石化行业企业出发明确学科建设的主攻方向,学科结构布局与企业行业需求匹配。二是打造校企协同创新平台体系。学校首先携手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部级、省级和公司级重点实验室,其次构建科技合作平台,学校与石油、石化、地方企业联合共建了石油化工技术研发中心、油田电力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石油工程节能技术中心等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科技创新中抢占制高点。三是校企合作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机制。该校与不同大型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一百余个,满足了学生实习和实训需要,构建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探索并构建“三跨”(跨地域、跨专业领域、跨阶段时域)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紧缺人才培养计划,采取“订单式”等多种方式,来保证企业高级研发与创新人才的培养。四是校企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目前,除一部分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外,学校的绝大部分科研成果已应用于油田生产和地方经济建设,科研成果应用率达90%以上。五是学校加强对科技创新团队、新世纪优秀人才和青年学术骨干的指导与培养。借鉴其他校企协同创新案例的成功经验,建议该校的校企协同创新模式还应在以下方面深入探索:进一步创新校企协同科研组织形式,可以尝试建立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企业博士后流动站、在企业设立继续工程教育中心等新形式,并尝试设立校企研究基金、知识交流中心、校企科研信息交流平台等服务组织,不断完善以基地和项目为纽带的校企协同创新工作思路;深化校企协同的体制机制改革,在资源配置方式、人员评聘、校企合作的动力和组织机制等方面改革创新。

(四)校地协同模式

为了满足黑龙江省产业化与工程技术创新发展的需求,哈尔滨工业大学与黑龙江省共建了“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工研院),旨在探索建立一种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造符合黑龙江区域特点的高水平工业技术研究与支撑平台,形成“政、产、学、研、金、介”结合的一体化联盟框架结构。工业研究院形成了一种“行政力量推动+高校内部研发+区域产业整合”的校地协同模式。至今工研院已粗具规模,形成了一大批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平台,引领一大批高水平专家积极参与了数百项省市攻关项目和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涉及哈尔滨市所属的七大老工业基地技术创新的各个领域,为企业带来新增工业产值达数百亿元人民币。学校还依托工研院先后成立了7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了工研院产业化基地――哈尔滨科技创新城松北高新技术中心。

为了使工研院有良好的发展环境,运行顺畅,哈工大不断进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一方面完善学校层面的科研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工研院也在不断地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运行机制。一是优化校内科研管理体制。哈工大对学校的科技资源、科研管理部门进行了重要的整合与调整,正式成立了哈工大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下设四个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技术研究院,基础与交叉科学研究院和科研生产管理中心),旨在落实精细化管理。二是建立校企合作与产业化管理体制。工业技术研究院全面负责哈工大与地方、企业的合作开发,负责科研成果在产业化过程中管理、扶持、产业落地等事宜。科工院副院长既是工业技术研究院的院长,又是哈工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可以形成一体化的管理,初步形成了“成果产生于科学院一成果孵化于工研院一成果转化于科技园”的完整链条。三是工研院不断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运行机制。建立了开放式资源共享机制,技术成果及专利引进机制,投资融资机制。采取分层次管理的人员聘用机制。实行项目股份制与知识产权分配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通过这些机制和举措,实现了“科技和需求”、“技术和资本”、“人员和项目”的紧密结合。工研院这一校地协同模式将哈工大多年的产学研合作经验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使其深入参与全省创新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建立“生产一代,研制一代,探索一代”的技术创新体系,同时还培养和输送了高质量创新创业、产业开发、科技管理人才,因此值得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3]。

二、黑龙江省高校服务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制度创新路径

(一)建立现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

高校更好地服务区域创新体系取决于其与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在当前附属于政府的状态下,高校缺少主动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服务的动力。因此,要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建立政府宏观管理、高校自主办学、社会积极参与、管办评分开的现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一是政府做好宏观管理工作,树立起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加强省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统筹职能,加强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指导和宏观管理,特别是在整体设计、质量监控、评价监督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二是高校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三是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高等教育,产业界密切与高等教育的联系,行业企业积极参与高校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对高等教育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二)发挥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发展创新文化等方面不可替代的动员、组织和调控作用。政府要加强对经济、科技和教育的统筹职能,建立新型的科技、教育、经济互动机制,推进教育厅与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委等部门的深度合作,形成跨部门协同机制。政府在确定重大经济规划和项目时,统筹规划与其配套的高等教育发展事项;组织专家确定全省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技术路线图,据此制定“高等学校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科技行动计划”。二是建立以大学和科研机构为依托的知识创新体系。加大对高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的支持力度,发挥其在基础研究中的比较优势。三是加快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自主创新要求的科技管理体制,并从财税、金融、政府采购、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四是建立科技投入长效增长机制。依法落实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政策规定,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五是建立科技改革试验区。试验区试点省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均以市为主导提出,彻底改变以往科技立项的烦琐环节。以市+高校的模式建设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对重点产业领域给予持续支持,通过重点产业领域中的骨干企业依据产业链来整合创新资源。六是抓好协同创新重大项目。围绕全省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产业链延伸方向,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启动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七是加大政策引导和科技资源的配置力度,强化政府部门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市地、县政府与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机构。鼓励和支持企业同大学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究开发机构、产业技术联盟等创新组织。八是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和创业环境。推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进一步搭建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进一步增强各类开发园区的创新功能。设立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大力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机构,为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协同创新提供有效载体。

(三)分层次构建区域高校科技服务体系

一是省内高水平大学(含985、211和省属211院校)将科技创新凝聚到国内外科技发展最前沿,主动承接国家和地方双重战略,重点开展科技原始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二是省内行业划转高校,着力解决行业企业技术瓶颈,使科研工作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进步提供持续动力。三是各类市属普通高校,将科研重点对接到区域发展战略的地方急需领域,尤其是寻求建设新农村、完善地方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地方创新能力、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新突破。四是注重建立全省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整体提升高校的科研和人才培养水平。着力搭建高校学生跨校选修学分互认管理与服务平台、高校图书及文献资源共享管理与服务平台和高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与服务平台。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11篇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就科技成果为客体的知识产权而言,它是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计算机软件版权和技术秘密权的统称,其实质是法律赋予权利人对科技成果在一定期间内(技术秘密权除外)独占支配,禁止他人擅自利用的垄断权利。所谓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是指科研项目在立项、实施的过程中应当明确项目成果是否适用知识产权保护,对于适用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成果,在完成的同时应当明确采取何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并给予相应的落实;它不仅关注科技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的结果,而且关注科技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的过程。

1.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及其研究的意义

长期以来,无论是政府还是科技人员都十分重视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1996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预以支持,相关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多,在农业领域,国家甚至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并设有专门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农技推广专业。相对而言,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问题,尚未引起特别的重视。

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自主创新发挥积极作用的必要条件。“自主创新”是科技发展十六字方针的核心,在科学意义上,旨在强调国家有能力持续不断地造出新的科技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意义上,旨在强调这些科技成果能够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并领先世界,这既是我国科技进步的根本任务,也是自主创新发挥积极作用的本质所在;但从法律意义上看,自主创新的积极作用,有赖于这些科技成果的内容仅为我所掌控,或他人虽知晓但我有排他使用权,前者是技术秘密权的特征,后者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特征。

2)是一切科技投资获得回报的基本保障。科技研究一般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部分。基础研究在战略上属于引领未来,但在科学上仅服务于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能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只能是后两类研究的成果。包括基础研究在内的一切科技投资,获得回报的最终源泉,都是后两类研究成果在生产上垄断应用所产生的高额利润。也正如此,受利益驱动我国每年全社会投入的r&d经费,后两类研究占绝大部分,比如2004年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20.4%和73.4%,而基础研究仅占6.0%,这也是历年来达到的最高比例。但应该看到,科技成果的垄断应用须以这些成果已取得知识产权为基本保障。我们这方面有过深刻教训,万燕vcd事件和近几年dvd专利费事件从正反两个方面充分说明了,科技投资欲取到经济上的回报,最终成果必须知识产权化。

3)是提高科技投资效益和科技成果创新高度的有力措施。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投资效益及其成果的创新高度,以发明专利授予量及其比例最有指标意义。

据国家公布的科技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31720项(基础理论成果2839项,应用技术成果27363项,(基础理论成果2839项,应用技术成果27363项,软科学成果1518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2865项,仅占登记成果总数的9.0%,占应用技术成果也不到10.5%。由于为这些登记成果计投入累计投入资金达11253.4亿元,相当于平均投入3.93亿元才能产生一件发明专利。加之我国r&d经费历年来94.0%以上被用于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可见我国科技投资的效益不高,成果的知识产权化程度低。

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年授予的专利为190238件,国内和国外的授予量分别为151382件和38910件,所占比例程度高的发明专利只有18241件,不到12.1%,而在国外的专利中发明件,比例高达80.0%。从全年总的发明专利授予量看,国内也只占37.0%,国外高达63.0%。而且国内与国外的这种差距,多年来一直如此。这些数据充分显示了我国科技成果创新程度不高。

知识产权的取得均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还存在一定的差别,比如专利均以实用性、创造性、新颖性为实质要件。实用性意味着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不能是一种纯理论的方案,它必须能够在实际中得到应用,并能生产积极的效果,而这正是一切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在创造性上发明专利比实用新型专利要求更高,须“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新颖性要求申请专利的技术不能与已有技术中的内容一模一样,它以技术是否已经公开为判断标准,但又以技术完全公开为获得专利的前提。因此,在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的立项之初,将科研成果是否采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采用何种知识产权等,作为评判是否给与立项、资助科研经费数额的参考标准之一,并可以通过强行专利检索制度,排除内容雷同项目的立项,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浪费;课题完成后,可直接借用成果实际采用的知识产权形式,作为成果创新高度的衡量标准之一。促使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无疑有助于科技投资效益和科技成果创新高度的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促使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并对此进行研究,不意味任何科研项目的成果,包括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成果,都必须有知识产权化的结果,其目的旨在通过促使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过程,提高科技投资的效益和科技成果的创新高度,辨别科技意义上的成果与法律意义上成果的区别,为科技投资获得回报,自主创新发挥积极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2.造成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低的原因

造成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低的原因有很多,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析,但根本原因还在于制度上的缺陷。

1)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未成为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立项、验收、评价的强制标准。

不将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科研立项的强制评审标准,在我国由来已久。比如,从2003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所附的《教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就没有将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化列为教育部立项的评审标准,自然它也不会成为项目验收、评价的强制标准。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标准格式,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评估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研究取得的成果(受资助项目数、被引用次数、收录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分别是多少、专利申报和获奖情况);②成果转化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附证明材料);③该项目的人才培养情况。将“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项目验收的评价标准,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它是一切科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在教育界,“项目的人才培养情况”比“成果转化情况”相对容易得分,实务中最核心的标准还是“研究取得的成果”,但其中“受资助项目数、被引用次数、收录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最为重要。这就是人们为什么热衷于的原因之一。

尽管国家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国科发政字[2003]94号)第四条明确规定:“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项目建议书中写明项目拟达到的知识产权目标,包括通过研究开发所能获取的知识产权的类型、数量及其获得的阶段,并附知识产权检索分析依据。”但从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申请书》、很难看出成果知识产权化已作为立项的强制评审标准,因为该《课题申请书》中的“成果提供形式”列举了9种:发明专利、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装置、新材料、新工艺(或新方法、新模式)、计算机软件、技术标准、论文论著和其它,将“发明专利”与“新产品、新装置、新材料、新工艺”并列在一起,是否意味着后者的创造性不高,不准备申请专利或当作技术秘密处理,还是无需明确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其实质是混淆了科学意义上的成果和法律意义上成果的区别,“成果提供形式”中的成果仍是科学意义上的概念。另外,也看不出采用不同的知识产权成果形式在立项、获得经费等方面有何不同。更重要的是,倘若申请人在申请书中也明确了将采取某种知识产权化的成果形式,比如发明的形式,但科技部制定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任务合同书〉,并未规定预期成果目标不能实现时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从法律上讲,合同以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但缺乏违约责任作保障的合同义务是无意义的。

863计划项目的验收及评价标准,从〈863计划课题验收专家评议表〉可以看出:“技术指标”和“成果水平”是核心,其中前者又以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为衡量标准,由于863计划“课题申请书”中的“成果提供形式”混淆了科学技术意义上的成果形式和法律意义上的成果形式,因此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也没有成为863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评价的标准。

2)在有关个人利益的制度设计上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几乎没有作用。

以现行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教授任取资格考评标准〉为例,教授资格评审的三角标准为“学历”“科研”、“论文论著”三方面。

“科研”条款设计了8项,与科技领域有关的有6项,须具备其中的一项:“①获省、部级四等奖以上的技术负责人或获厅、局级二等奖的课题第一二完成人。②作为主要骨干参加1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或获科研经费每人年均0.5万元以上。③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课题,或是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并且该项目经有关专家鉴定已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或科研成果经省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达国内先进水平。④在科技开发、科技推广、科技服务方面解决了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经省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认为有较高水平,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⑤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⑥创建新的学科领域,填补省内空白。”在该6项中有1项要求成果获奖励,有4项要求成果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还有1项仅要求作为主要骨干参加了省级科研项目,是否完成或成果如何无关紧要,此为最低要求。在这6项中有1项涉及到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问题,但它又以“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为必要条件。

“论文论著”条款设计了10项,须具备其中的一项。最基本的两项是①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部级重点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等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②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且在部级重点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另外,有3项涉及到:成果获奖可以降低论文的要求,但无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化问题。

显然,在安徽省教授资格评审中,获得省级科研项目或成果获奖,并最为重要,为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这就是现实中人们为何积极申报项目或热衷于申报奖励、重视,忽视知识产权化问题的原因之一。相对而言,企业出于抢占市场考虑,其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程度肯定比高校、独立科研机构高。如前文提到的2004年全国取得的31720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中,其有发明专利授权量2865项,其中企业(含科研转型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最多,占49.7%(1424件);大专院校次之,占24.4%(699件);独立科研机构占19.9%(570件)。如果同它们完成的科技成果总数比较,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所占的比例也最高,为13.8%,大专院校和独立科研机构分别为10.2%、8.3%,但这还不包括企业有大量的实用新型专利。

3)过高的申请和维持知识产权的费用也是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一大障碍。

在科技成果为客体的知识产权,从取得的程序看,可以分为4类,一是由特定国家行政机关审批而取得,如发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二是向特定军事家行政机关申请登记(非审批)而取得,如实用新型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三是由权利人自己采取保密措施而取得并维持,如技术秘密权,四是自成果完成之日自动取得,如计算机软件版权。在这些知识产权中又以发明专利权最为常态。

以发明专利权为例,有关发明专利申请的费用共有17种,其中绝大部分由申请人承担。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专利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44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该17种费用具体为:申请费(900元)、文件印刷费((50元)、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50元,从第301页起100元)、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150元)、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审查费(2500元)、维持费(每年300元)、复审费(1000元)、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200元,专利机构、人委托关系变更50元)、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无效宣告请示费(3000元)、强制许可请求费(300元)、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300元)、延长费(第一次长期请求费300元,再次延长期请求费2000元)、中止程序请求费(600元)、登记印刷费(250元)、印花费(5元)。在这17种费用中,任何一个申请案都不可少的有6种,高达5000元。

发明专利权取得后,缴纳年费是权利人的一项法律义务,《通知》所确定的年费标准是:第1-3年900元,第4-6年1200元,第7-9年2000元,第10-12年4000元,第13-15年6000元,第16-20年8000元。

3.提高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的措施

1)应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纳入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立项、验收的强制评估标准。

首先,应当树立科研成果有科学技术意义上的成果与法律意义上成果的区别意识,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法律意义上的成果就是已知识产权化的成果。因此,应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一项有别于科学意义上的独立指标,纳入科研项目立项、验收的评审标准。

其次,应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一项强制的标准纳入基础研究之外的科研项目立项,验收的评审过程中。这意味着应用研究或实验发展项目,都不能回避知识产权化问题。当然,强调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一项强制标准,并不是说任何一个应用研究或实验发展项目的成果都必须确保知识产权化。它旨在强调成果能知识产权化的项目要明确采用何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项目成果不能知识产权化的,原因又是什么,另外,由于不同的知识产权形式对成果的创造性要求不同,投资者应当将其作为确定科研经费的标准之一。

再次,应采用法律的形式确保成为强制评审标准。这不仅要求项目的“申请书”、“验收报告”有明确的成果知识产权化要求,而且要将成果知识产权化的承诺作为项目完成人的法律义务,并在合同书或任务书中明确违反该项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应当吸纳知识产权法专家参与科研项目的立项、验收的评审工作。《科学技术评价办法》(国科发基字[2003]308号)第18条规定:“建立健全评价专家库。评价专家库应包括来自研究与发展机构、大学、企业等单位的科学技术专家、经济学家和管理专家等。并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及时更新。”本文认为,吸纳经济学家和管理专家参与项目的评价是非常正确的,但将法律专家排除在外不恰当。

2)有关个人利益的制度应当充分肯定成果知识产权化的作用和地位。

大学和独立科研机构中的教师、研究人员,限于自身的观念、能力以及资金,他们一般不会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来利用自己的研究成果,并以此获得个人的利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承担科研项目所获得的利益,主要表现以下方式:①在科研经费中能报销一部分个人家庭生活支出,如电话费。无论采取多么严格的会计核算措施,这都是不可避免的。②按项目管理单位内部规定的比例提取一定的科研经费作为项目承担人的奖励。这早已是一个普遍而公开的秘密。也正如此,科技部为了制止这一现象,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③科研成果获得政府或单位奖励。这种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和一定数额奖金两方面的利益。④并因此产生一系列的间接利益。科研成果多表现为论文形式,表述具体科研项目成果的论文也容易发明。论文的发表又可进一步为科研成果获奖、申报新的科研项目创造良好的基础。另外,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也是许多大学给付年终奖的重要标准。但论文最重要的间接利益表现在职称的评定上,职称的晋升会直接导致工资、津贴的提高,同时反过来又有助于新科研项目以及硕士、博士导师资格的获得。相反,根据现行的制度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并不能为人们带来明显的直接或间接利益。总之,有必要修改现行的制度,发挥成果产权化在个人利益,比如职称的评定、年终奖等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等方面上有切实作用。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12篇

立项方向体现了农业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农业企业的成果孵化器作用都不够突出。一是农业科研单位的研究方向是多年形成的,受传统习惯和人员专业影响,往往是能做什么就申请什么项目,很少考虑产业需求。二是科研主管部门的科研导向是项目形成的,受个人偏好和经费定向影响,往往是有什么专款就什么专项,很难体现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和对农业科研的导向作用。这种传统的立项模式,直接导致了农业科研与农业发展的脱节[4]。建立以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立项机制,改变以往“专家能做什么就做什么”的状况,确立“产业需求什么能做什么如何做谁来做”的选题思路,立项形成与之匹配的流程:“技术需求科研课题技术指标技术方案承担单位”。一是科研主管部门、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企业、新型农民主体加强沟通,立项部门让科研单位参与非竞争性项目拟定工作,并广泛征求农业企业和新型农民主体意见。二是建立以服务产业为目的的创新团队,以有威望的首席专家为核心,组建一批年龄结构和专业配置合理,研究与转化配套的产业服务团队,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给予非竞争性项目稳定的支持。三是注重自然区域内农业协调发展和单位合作问题,如贫困带连片科技扶贫、京津冀一体化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立项内容应符合国家发展规划,长期项目重点解决水资源短缺、耕地质量提升问题,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中期项目重点围绕农副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数量和拓展农业市场功能等,确保农业的增值增效;近期项目主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废弃物的治理和农业灾害的应对措施等开展研究,确保农产品安全、高效。2014年,农业部公益性行业科技专项根据产业需求进行顶层设计,从源头到转化一次性拟好任务书,只需申请人认领任务和证明自己能完成任务的做法是农业科研立项机制创新的有益尝试。

2成果转化机制

成果转化是将科技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步骤。现阶段,我国每年有7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5],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仅占40%左右,转化率仅为发达国家的一半左右,主要问题是研究方向与产业需求偏差、成果过剩与短缺并存、转化过程半途而废、激励机制不配套、科研单位与企业结合不够、知识产权不易保护和绩效评价内容不合理等。尤其是在绩效评价方面,重论文轻发明,重形式轻应用,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职称评聘对成果的要求一高再高,直接促使科研人员追求书架成果,助长科研浮躁风气。提高成果转化率,要从成果培育入手,多出实用型的物化成果。一是鼓励项目组以解决产业发展难题为主攻方向,开展内容丰富的研究工作,尽快出物化成果、高水平成果和影响力大的成果。二是为成果与产业的结合创造条件,及时解决成果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鼓励出成果的同时更为成果的应用作出不懈努力。三是鼓励农业科研单位与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形成利益共同体。四是对农业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绩效评价,应该考虑对相关产业发展的贡献份额。在评价方法上,由单纯的专家鉴定转向专家、服务对象和社会舆论为一体的总体评价。五是职称评聘等利益相关制度,应更加重视诚信、奉献、论文和效益。黑龙江省农科院在这方面做得较好,根据其区域的独特性,以院校合作和加强交流的农业服务为重点,采用“专家在线”、“合作共建”、“科技帮扶”等模式建立起广泛而深入的农村科技服务机制,力求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成果留给农民家。

3人才培养机制

人才队伍是科研创新的主体。现存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农业科技人才数量偏少,领军人才更是匮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人才相对于农业劳动力的比例只占美国的1/20,日本的1/10。二是人才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受编制限制,农业科研单位人员更新缓慢,年龄和职称倒挂现象比较突出。三是不少科研人员献身农业科研的意志不够坚定。农业科研人员的收入相对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主动性。建立多层次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必须坚持“人才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自身科技人才培养为主,通过多种培训方式,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科研骨干;以引进人才为辅,主要引进团队稀缺和产业技术急需人才;以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能力为抓手,培养一批高层次青年人才;以国际交流合作为契机,吸引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结构多元化。为此,山东、河南、浙江和四川等省农科院已相继出台重大项目资金匹配制度和重大贡献奖励机制,以期留住高水平人才和培养青年科研骨干。在团队建设方面,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不打破现有研究所建制就能改变分散格局的做法值得借鉴,以研究室为交叉节点,在研究所横向管理的基础上,利用创新团队再建一条纵线把研究方向相同的研究室串起来,充分发挥创新团队在农业科研中的创新潜能。

4协同创新机制

协同创新是农业研究进入大联合、大协作时代的必然选择。每个单位的研究方向都是多年形成的,范围较小,布局分散,而单位间的合作可以凝聚力量提高大项目执行力。在科技创新的过程中,以至整个科学技术的发展进程中,必然伴随着情报、信息的提供、传递和获取等活动,这是科技创新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协同创新与学术交流是相伴而生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主要包括产业联盟和创新中心;“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包括了“政府+学校+企业+合作社+农户”五位一体;行业协同创新模式是把同行几个单位联合起来壮大力量;内部协同创新是建立创新团队或平台。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协同过程中的交流多,实质性的合作少,成果不落地,容易流于形式。协同创新机制应以项目为纽带,集聚能量,把分散的科研力量凝聚起来形成联合攻关和团队优势,由单一研究走向综合研究,即课题组研究室团队集团军,逐步打造立足地域内跨单位联合的研究团队。协同创新团队对外联合广泛,有平台支撑,有标志性成果,成果推广力量强大。在协同创新领域,学术交流的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对学术交流的质量和真实性更加重视。传统的学术交流形式要加强,如编辑学术刊物和专著、做学术报告和讲学、科学考察和情报交换等。还要创新学术交流的形式,利用好互联网,及时准确地传递科研信息。比较典型的做法是在国家京津冀一体化战略背景下,三地农科院签署了农业科技合作协议,并由8家主要农业科研单位组成“京津冀农业与水安全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形成“战略—生产模式—技术创新”相协调、可配套和见成效的创新体系,促进了当地生态环境改善和现代农业发展。

5科研诚信机制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13篇

1.1高校科研成果脱离了社会的实际需要

科研成果本身的先进性、创造性、成熟度、可操作性是科研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1]首先,很多高等院校立项的初衷就偏离了为社会服务的方向,立项的原因主要是为了评职称、涨工资、买房子等个人利益,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缺乏深刻认识,由此导致了立项的意义偏离社会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再者,由于长期以来受经济办学模式和研究模式的惯性所致,一部分从事科研人员在研究选题时,只注意文献的检索,专为学术而研究,成果远离市场需求,远离市场。在高校,许多教师和学生有很多奇思妙想,但是这些想法和实践得出的成果要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市场才是关键,科研成果需要十分契合市场的需求,有突出的竞争优势才能够吸引投资,得以转化,但是高校的很多科研成果在这些方面往往很难完全符合市场的要求,从而很难将投资者的目光吸引过来。

1.2企业的科研水平对高校的科研成果也严重的不适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科技创新和进步的主力军,技术创新是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前提。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可记得创新在企业中的作用,为了节省资金企业往往和乖哦等学校进行合作,利用高的那个学校的科研力量来增强企业的科研能力。但是企业对高校科技成果的消化、吸收高校的科技成果,最后必须通过企业的行为才能转化为生产力。一方面企业需要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高校也有许多这方面科研成果,但由于许多企业缺乏对高等学校科研情况的深入了解,特别企业是对高等学校科研运行机制了解的更少,对高校的研究能力和水平知之甚少,另一方面高校对企业的科技成果需求不甚了解,所以二者很难结合到一起。另外,一些企业热忠于所谓的“概念”炒作,不愿意真正投资于高新技术,致使许多高新技术的转化中途夭折。

成果考核制度缺陷。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商品化缺乏明确的计划和指标要求,对科研成果的转化软约束。大多数高校管理部门仍按教学机制运行,科技系统的结构格局和资源配置不合理。只重评估研究前期理论成果,不重评估后期成果社会效益,科技成果主要*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评估”,而不是按照成果的市场转化前景和可能效益来评估。

1.4资金的缺失使许多高校科研成果束之高阁

在我国,从课题研究到实验室成果的研究经费,大都是由高等院校自己组织或者通过国家科技项目拨款或自筹资金投入的,[2]虽然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科研的重视,对高校的投入也越来越大,但是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教育经费在国家预算中的所占比例还明显偏低。资金上的欠缺使得某些高等院校,虽然有好项目,也有好的人才,就是缺乏资金和设备导致项目流产,或者进度缓慢,或者虽然已经取得成果,但是缺乏推广,形成不了生产力。因此,许多科研成果实际上成了放在保险柜里的一纸空文,如同鸡肋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二增强我国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手段

2.1建立合理的科研管理体制制度

最大程度地减少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对科研项目是否入选的干预,关键是要在科研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科研项目“同行评审”机制。科研项目的评审人员,必须是科研和学术同行,对评审项目拥有足够的前沿知识,而不宜采用如候选人的职务、职称、资历、学术组织成员等与专业水平无关的标准。同时,要坚持利益相关时的回避原则,凡是评审者的个人利益会影响评审结果,或评审结果会影响评审者个人利益的,都应当实行回避,尤其要防止朋友、同学、学生、导师、同事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评审”。最后,还要保证项目评审人员对评审对象做出独立评审,评审机构在综合所有评审人员的意见后,再得出最终评审结果。

2.2高等院校的科研立项要面向市场

要加强高等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的联合协作。高校科研人员积极从事技术发明,并通过专利许可和技术转让等形式,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高校科研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在开展科技创新的同时,不断为社会提供经过严格科研训练的各类专业化人才。为了促进科研成果推广的顺利进行,要多方面采取措施。要面向市场需要,加强立项的审查工作;要积极采取那些技术开发与推扩使用紧密结合的组织形式;要采用各种形式,进行技术转让或入股;要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要面向广大企业的技术改造,采用新的技术成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使科研成果形成显示生产力,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2.3增加科研投入

科研的基础是科技经费的投入,高等学校要加大对科研经费的投入,尤其重点学科、重点项目的投入,使之有充足的资金组织精兵干将,有充足的资金购买各种试验设备,高校财务部门应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教育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协助院领导和各部门认真规划,加强预算的科学性性、可信赖性,尽量通过项目申报等方式来争取财政拨款。[3]为科研创造最好的条件和环境。同时,也要加大对科研成果转化的投入,建立起专业的科研成果推广人或者借助社会上专业的科研成果中介人,最大程度的利用社会资源,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这不仅会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带回的资金又可以反过来增加对科研的投入,形成良好的资金循环链。再者,科研投入不单单是学校的事,也是政府的事情,事实上在中国主要是考政府的投入,政府要在资金安排上把对学校的投入放在最顶端,把科研投入作为重点,政府还要努力的做高等学校和企业的“媒人”,努力促成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2.4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其科技成果推广体系

要注重和技术需求方或潜在技术需求方进行多方面、多层次地沟通和交流,注意把研发人员、技术需求者以及投资机构、社会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都吸引到统一的平台中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科技成果的评估、检测、包装和推广。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条件,这需要政府牵头,吸纳企业、高校、市场和技术中介等组织参与并使各方面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相关方需要协调利益关系,分担风险,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条件建设。

总之,基于高等院校组织结构与其职能上的独特性,要将我国传统上以教学为主的高等院校塑造成教学与科研并重的机构,就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独特作用。

[1]马陆杰浅论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在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中国论文下载中心07-01-26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14篇

1.1大量农业科技成果得到及时有效熟化和转化

随着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农转资金项目启动,河南省各级科技、财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大量科研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申报踊跃,经专家严格评议,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审定,截至2013年,河南省共获取国家农转资金支持项目达260项,占全国总资助项目的3.7%,获资助金额16520万元,位居全国农转资金总资助金额前列,科技成果涉及种植业、畜牧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生态环境与节水、农业装备与信息等技术领域,争取到的项目数量、资金总额均居全国各省、市、区前列,河南省年度获得国家农转资金支持情况如下图和下表所示。为促进河南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河南省于2004年特设立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财政每年拿出70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科技成果的中试与示范,2006年省科技计划体系改革,设置了成果转化计划,并将星火计划700万元并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整合后每年共有1100万元用于这个计划,初步建立起政府财政投资、信贷支持和企业自筹等多渠道投入,政府、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企业及项目区农民等多主体参与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大力促进了河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走向正常化和规范化。截止2013年,我省共支持318项成果得到熟化和转化,资助资金达9640万元。科技对河南粮食生产的贡献率和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已分别达到45%和40%左右,远远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

1.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1)构建了三级投入保障体系。设立农转资金成果转化计划以来,河南省新乡、濮阳等8个省辖市设立农转资金专项,郑州、洛阳等部分省辖市对国家农转资金项目实行了1∶2或1∶1相关资金的匹配,项目承担及协作单位均按承诺对所立项目实施了资金匹配,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立体投入保障体系。

(2)与相关国家和省科技工作和计划进行了结合。在实施过程中,农转资金专项注重与国家相关科技计划,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省科技惠民计划、科技攻关计划以及省重大专项等相衔接。在支持的农转资金转化项目中有60%以上来自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

(3)大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进入生产领域。据统计,截止2010年河南省共转化推广农业新品种8070个,新设备2.5万套,新材料3700多种,新技术新工艺4800多项,建立中试线、生产线9000多条,获专利授权10179项,建立试验示范区6万多个,良种推广面积近13亿亩。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吸引大量单位自筹、企业资金,并带动大量社会资金注入该项工作。部级的大奖全部来自于该转化类项目,如我省农业科技界三个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小麦新品种郑麦9023、玉米新品种郑单958和浚单20)都是在国家转化资金项目扶持下迅速、大面积的推广后获得的大奖。如今我省种植面积最大的两个小麦品种矮抗58和郑麦366在审定当年即获得国家、省转化资金支持。通过农转资金项目的研究、实验、示范和培训等过程的实施,各项目能够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探讨和提升,项目实施单位科研和研发能力得到提升,转化能力得到提升,了解了市场需要、产品基层信息和实施示范区域,清晰了研究成果到市场的转化具体过程。

1.3促进了产学研的结合

农转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三者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2001~2010年期间,转化资金支持的项目中各类企业立项数将近占了一半,鼓励企业建立和投入研发中心的积极性,推动企业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紧密协作,促进了涉农科技企业的发展,加快了农业的组织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累计使转化企业获得产品销售收入283亿元,技术服务收入1.2亿元,利润71亿元,缴税12亿元,创汇2.7亿美元。

合作方通过选定合作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等形式,共同开发和推广了一大批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了涉农企业和农业科研机构的技术自主开发、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获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产学研项目的实施,科技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得到不断完善,成为涉农高等院校、农业科研机构参与农业科技推广的内在动力,极大地调动了各地区、各单位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了全省范围内的良性互动。如河南省科学院生物所承担的国家2003年度转化项目“白阿魏蘑菌种及栽培技术实验研究”,采取“研、产、销”一体化和“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使该项目技术迅速在全省得到推广,仅种植规模在100万袋以上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就有6个,其中清丰县种植规模达到1500万袋,形成小产品、大产业的发展局面。

1.4培养了人才队伍

农转资金转化项目在执行期内吸引了大量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实践一线,推动了农业科技新成果及时、有效得到转化,对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劳动力素质、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各类农业科技项目的引导和实施,培养出了一批在科研、教学和生产实践、科技管理等不同岗位、不同层面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人才队伍。

(1)先后设立了中原学者、创新人才基金和杰出青年基金,吸引了高端人才从事高水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2)通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推动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大批科研人员创新转化两不误,涉农科技企业、龙头企业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军,开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多元化的新局面。

(3)通过实施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培育大批农村乡土人才也逐渐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形成了“飞鸽牌”和“永久牌”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队伍互动的新格局。据统计,截止2010年已完成监理验收的项目在执行期内农业企业新增就业人数高达27.5万人;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9448期,累计培训1387.9万人次,带动农民2284万人,新增就业人数77万人次,同时培养了农业领域大批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增强了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河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体现为:

(1)成果转化率相对较低。据统计,河南省农业科技成果的总量很大,每年生产出200~3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其中省级成果转化项目35项,国家的24项,星火6~7项,农业科学技术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比重为42%,但相比发达国家达到60~80%而言则相对较低。另一方面,真正能够应用于生产、产生实际效益的科技成果很少。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65%~85%之间,而我省仅为30%~40%,受农民欢迎易于应用的成果仅占10%左右,有40%~60%的成果在应用中有一定技术难度,还有30%的左右的成果农民不愿意接受。

(2)成果转化主体单一。目前我省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高校占据农转资金项目转化的主体,涉农企业在申请项目数量上还没有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科技型涉农龙头企业在成果转化中对农民的带动作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企业相联合的机制还需进一步提升。

(3)成果转化渠道单一。河南省每年投入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包括国家、省、市三级项目)仅有5000万元,每年能够支持的项目百十项左右,不到应支持成果的5%,也不到申报支持的20%,而目前的农转资金转化的主体—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能够相匹配的资金相对较少,与大量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需求差距很大,使得大量农业科技新成果因缺乏资金支持无法转化,导致潜在的农业生产力不能发挥应有的科技支撑作用。

(4)成果熟化程度不够。科研院校项目的立项大多数是由课题小组申请后获得的,而不是根据市场需求而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往往只注重学术上的价值,对于科技成果的市场前景,研究、开发、推广的可能性以及科研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成本和收益关心较少,造成农业科研选题与生产结合不紧,农业科技成果结构失衡,偏离市场需求,成果转化效率低等问题。

3进一步做好河南省成果转化工作的建议

当前,我省正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实现河南特色的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河南省成果转化工作,首先要客观对待我省在国家农转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河南省“三农”科技需求,以优化提升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国家粮食核心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整合创新成果,集成配套转化一大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先进技术成果,为河南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积极推动农转项目资金总量的增加。收集外省农转资金项目实施信息,学习借鉴经济发达省市成果经验。一方面继续争取国家、省、市财政投入更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扩大项目支持数量,从财政专项资金和贷款贴息等方面对经过认定的转化项目给予扶持,增强支持力度。二是继续深化科技与金融的合作,积极带动地方财政、金融机构和社会力量的投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投资体系,依托项目实施,吸引更多的企业、农民和信贷资金,增加转化投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三是进一步整合科技、农业、综合开发等科技投入,以及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农户等投入,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合力。四是创新投入方式,采取后补助、优秀项目滚动支持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转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的转化项目,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保障。

(2)进一步推动成果转化方式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近年来,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重点支持了一批涉农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相结合模式取得了良好成绩,产学研结合已被证明是推进科学研究同经济建设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3)促进农业科技研究与市场相结合、提升成果的实用性。着重引导科研人员选题深入实际和市场,把当前农业发展需要与未来发展目标相结合,根据地区实际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研究课题,并根据实际生产力变化特点,客户机发展的新动向对课题不断修改、完善,使农业科研选题实现“商品化”、“市场化”,使农业科研机构与其所进行的科学研究利益挂钩,提高科研人员选题的积极性与实用性,在考虑先进性的同时,要体现其可转化性,体现社会和经济的价值。

科研立项的成果形式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区域经济;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模式;对策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1)07-0064-05

一、引言

产学研合作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开展的多种形式的合作,是优势资源整合的一种先进模式,对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把产学研合作提升到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突破口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攻坚战的高度,这是新时期产学研合作的战略定位,也是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战略。

近年来,江苏省大力实施产学研合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江苏省与全国知名科教单位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合作活动蓬勃开展。江苏省企业分别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等国内重点的科教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目前,江苏省各级政府与全国知名科教单位已签订全面合作协议315项,成立各类产学研合作办公室等工作机构253个,每年政府投入的产学研专项经费超过14亿元;全省企业已与国内941家高校院所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实施各类产学研项目20 000余项①。江苏省已建立综合集成的产学研联合重大创新载体、高校院所与地方共建大学科技园和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和工程技术中心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创新载体共1 800多个。南京“软博会”、无锡“工业设计博览会”、常州“制造技术展洽会”、苏州“电博会”、连云港“中科院高技术对接会”等地方产学研活动各具特色。产学研合作加速了国内外创新资源不断向江苏省内集聚,提升了江苏省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的主要模式

目前,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的主要模式有成果(技术)转让、合作开发、人才培养、共建实体、科技园区、校企联盟、战略联盟七种模式。

(一)成果转让模式

成果(技术)转让模式是将大学、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有偿转让给企业,并帮助企业将技术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1]。产学研合作的起初模式大都是从此开始,但江苏省企业实践证明,这种产学研合作形式成功率较低,主要原因在于企业难以承担巨额的科技成果转让费,且企业内部技术力量薄弱,承接能力差,影响了科技成果的及时转化。另外,由于这种模式仅采取单纯的成果(技术)转让,很难实现产学研的有效结合,也解决不了企业的根本问题。

(二)合作开发模式

合作开发是产学研各方共同投入一定的要素进行合作。具体有两种:一是共同开发,企业投入资金、人力,高校或研究所投入人力和设备,共同就某一项目开展科研攻关。如江苏省新潮电子集团等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市场上已有的技术,加入自己的创新点,然后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联合攻关。二是委托开发,企业以项目方式将所需的技术委托给大学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开发。春兰集团建设了开放式研发平台,整合社会科技资源,实现技术突破,以合适价格找到高校、科研单位进行攻关,再将各项技术突破整合在一起,最终应用到产品中去。合作开发是一种半紧密型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比技术转让模式更有效。其主要特点是: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创新,或企业委托高校、科研单位进行技术开发创新合作,创新经费由企业支付,合作创新成果由双方共享。通过合作开发,可集中利用双方(或多方)的人力、物力、财力、智力和条件取长补短、协同作战。合作开发模式成功的关键在于合作伙伴的正确选择、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定、利益分配的合理安排。

(三)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是高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该模式有利于合作双方相互交流学术界和产业界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有利于企业建立针对性强的人才培养机制,但这种培养模式形式较单一,合作动力不足。目前江苏省人才培养模式主要表现在产学合作方面,许多企业依托高校为企业培养社会需求人才,如南京中医药大学与南京先声药业合办“先声商学院”;金陵科技学院与苏宁电器集团联合办了“苏宁班”;淮阴工学院与淮钢集团联合办了“淮钢班”。江苏省产学合作有着扎实的基础,也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四)共建实体模式

共建实体是指企业与高校或科研单位组建股份制公司、研究开发中心、中试基地等实体,成为相对独立的活动单位或法人[2]。如小天鹅集团与东南大学等6家单位共建东南大学无锡应用科学和工程研究院就是典型。共建实体是产学研合作最紧密、较有成效的合作方式。共建实体的显著特点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间试验、批量生产和销售服务紧密相联,技术创新成果适用性强,应用于生产的周期短,收效快。这种紧密型的合作模式有利于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形成相互了解、彼此信任的长期联系与合作关系,有利于将技术优势不断扩展为规模经济优势,从而获得技术成果与高收益回报。从成果转让到合作开发再到共建实体是一种逐级渐进的关系,合作关系逐渐趋于紧密。

(五)科技园区模式

科技园区模式打破了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及政府之间的壁垒,使知识经济、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和高校发展成为一个连续的有机体。尤其是大学科技园是产学研合作很好的发展模式。大学科技园一般主要是由高校发起,联合多家企业和政府参与,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成果的转化等。大学科技园以大学的科技、人才、资源为依托,以创办有持续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为主线,把高校推向社会发展的中心,成为哺育知识性企业的场所,成为高科技产业的孵化器,成为产学研结合一体化的有效模式。目前,江苏省高校与企业联合建立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共有南京―鼓楼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7个,运转情况良好,有效促进了江苏省创新经济发展。

(六)校企联盟模式

“校企联盟”是江苏省积极探索科技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新模式,是当前形势下深化产学研合作的有效组织形式。校企联盟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一个高校院所的单个学科(领域)或团队与一个企业结对实施科技服务;一个学科(领域)或团队面向多个企业服务;多个高校院所的一批相关学科(领域)或团队集成服务于一个企业或一批企业,形成产学研合作的大联盟;也包括省外乃至海外的高校、科研机构与江苏省的企业建立合作联盟;还包括高校院所服务农业,与县、乡(镇)、村合作,建立各类农业科技基地和园区;还可以是高校院所的学科团队与地方或高新园区合作,共建创新平台、基地和联盟等。

2009年4月江苏省启动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行动,动员和组织全省高校院所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得到全省高校、院所、企业和基层的热烈响应和积极支持。目前,已有省内外120多家高校院所的3 000多个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主要学科团队,与全省企业建立校企联盟4 000多个,科技人员深入企业一线从事科技服务近15 000人(次),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远超预期②。“校企联盟”的实施加快推动了产学研合作,使科技人员服务社会实现了“四大转变”:即由个人行为向组织行为转变,提高了科技服务社会的组织化程度;由部分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的合作向覆盖全社会的合作转变,拓展了产学研合作的范围和影响面;由单纯的项目合作向联合研发、建设平台、成果转化、人才交流等多方位服务转变,提升了产学研合作的工作层面;由短期的项目或单位合作向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建设长效机制转变,推动和支持了更多的企业持续创新。

(七)战略联盟模式

战略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3]。战略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重要的产业技术标准;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这种模式优势在于产学研联盟的结合度高、联盟成员之间互动性强、交易成本较低、技术创新能力强,能有效促进合作中各要素与资源的综合利用,具备持久的发展潜力。这种模式提高了产学研合作的组织程度,是产学研合作的进一步升级。

截止到2010年6月,江苏省各级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已达10个。战略联盟推动了产学研合作由单个企业、单项成果向全产业链上中下游的贯通,实现了从提升企业竞争力向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全盘跃升,为江苏省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比如,江苏省扬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南大学的联盟,借助高校的科研力量,成功研制出1 360吨大型电子伺服三坐标多工位压力机,该吨位目前雄踞全球第一。该公司还承担了省重大科技成果项目,项目的实施打破了跨国公司的垄断,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全面掌握该领域核心技术的企业,产业结构进一步提档升级。

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模式中技术转让模式是最基础的合作形式,已经很少采用;合作开发模式对各个主体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有时不能很好地发挥各方主体优势,整合资源;人才培养模式也会因为在具体实施方面硬性的要求,而使得一些合作项目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共建实体是目前产学研合作最紧密、较有成效的合作方式;而科技园模式、校企联盟和战略联盟,在江苏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而且后劲十足,是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模式发展的重要方向。

三、江苏省优化产学研合作模式,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思路

(一)产学研战略联盟模式符合江苏省产业发展需求,应大力发展

形成产学研各方共赢的体制保障和内在动力机制,推动战略联盟的构建和发展,是整合江苏省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目前江苏省产学研战略联盟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政府有必要发挥宏观引导作用,在政策协调和计划项目、经费上给予倾斜,推进江苏省产学研战略联盟发展。

政府相关部门应围绕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升级需要,引导高校与江苏省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合作,共同组建以引领产业技术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为主要技术依托,通过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开展联合攻关,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产学研战略联盟,推动产学研合作由短期合作、松散合作、单项合作向长期合作、紧密合作、系统合作的转变。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石化、节能减排等领域,重点组建和支持软件、有机电子材料、新一代通讯、移动信息终端、数控装备、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清洁生产等100个左右产学研战略联盟,联合开展产业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对产业重大技术创新运用官产学研合作模式

官产学研合作可同时调动政府、研究机构和企业等各方面的力量,将政府的创新资源和战略、高校研究机构的成果和企业的生产能力有机结合起来。官产学研合作特别适用于关键领域重大项目的攻关研究和产业化,可作为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的创新模式之一。目前江苏省官产学研的合作存在合作重点不突出、特点不明晰、科研立项项目的最终产业化程度低及绩效缺乏有效评价和监督等问题,导致合作效果不佳,亟待改进。在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背景下,借鉴省外及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江苏省实际,强化官产学研合作,由政府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共同参与的重大项目联合开发创新非常必要。

官产学研合作中各级政府应是官产学研合作的主导,要重点扶持、全程参与、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形成官产学研合作完整链条[4]。建议建立官产学研合作重大技术创新实体机构,各方以资金或技术等形式入股,以形成稳定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不断深化产学研的合作程度和深度。这样一方面可降低科研项目研发风险性,吸引更多企业和科技人才加入,另一方面有利于科研成果顺利应用,有利于地方性建设。

(三)积极发展与江苏省产业发展重点相契合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园区及相关产业聚集区建设也是推进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深入的有效方式之一。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发展已具有一定基础,为产学研各方提供了良好的合作平台,应总结现有的经验教训,加以推广。此外,还应积极对入园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强化政策支持、保障项目用地、给予税收扶持、创新创优服务等措施,引导相关研发机构及企业向这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聚,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各级政府可以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平台,通过相关政策的支持和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良好公共服务来推进产学研合作。公共服务不仅包括一般的共,还要根据产业创新的战略重点和产业园区的特色,着重建设相应的科研设备、实验室共享信息化服务网络平台和公共技术平台,构建促进相关研发、人才培养培训、成果转化的政策咨询、知识产权保护、融资和信息资讯等方面的服务平台。

四、推进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江苏省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导向,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和配置资源的优势,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平台,当前,可结合正在开展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建立产学研公共信息平台,为产学研各方提供及时、全面、权威的信息服务。企业可随时技术和人才需求信息,高校和科研院所也可公布所拥有的科研成果、仪器设备、人才等科技资源,政府定期国家科技计划形成的可公开的成果,并对平台上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建议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架设高速信息网,针对江苏省产学研各环节的需要,引进或建设若干个专用数据库,并建立“江苏省信息资源支持系统”,从根本上解决江苏省长期以来存在的信息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

(二)加快建设与规范为产学研合作提供服务的科技中介体系

首先,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政府需要完善有关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律法规,研究和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江苏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包括制定税收金融扶持政策、培育骨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不断强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产学研相结合中的服务功能。特别要重点扶持权威咨询机构来加强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技术评估和评价、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竞争情报分析等咨询工作。其次,通过政策引导整合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使其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为产学研合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财政资金支持

各地政府应逐年加大产学研合作经费投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可借鉴英国经验通过政府建立专项基金促进产学研合作,如设置大学挑战基金,帮助科研人员和企业家实现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和产业化[5];还可建立高教援助基金,资助高校师生带着创新计划与企业联姻,也可借鉴北京市经验,由省市财政在一定年限内(如5年)统筹安排定量资金,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为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提供资金支持,带动企业、战略投资者、创业投资机构等社会资本投入,以弥补产学研资金投入问题[6]。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江苏省政府应该集中力量,重点支持产学研合作重大载体建设、重大项目、集成项目、人才引进,科技项目重点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团队倾斜。

(四)有针对性地强化税收优惠政策为产学研合作创造条件

对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科技服务的专业机构,经有关部门审核,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税收政策,在营业税和所得税方面给予减免。允许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盟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的折旧,对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实施加速折旧政策。对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联盟捐赠的,可确定为公益性捐赠,给予税收优惠。

(五)发展风险投资,加强对产学研合作的金融支持

江苏省产学研合作创新困难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金融体系不完善、资金缺口大[7]。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只有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体系,才能弥补科技成果转化阶段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自身筹资、国家财政支持、私人资金投入和银行贷款之间的空白[8]。省政府对风险资本投资产学研合作项目应给予更有力扶持。应给予高新科技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在财税、信贷、金融等方面优惠政策,如对主要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给予创业资助和税收减免激励,设立风险投资种子基金和补偿基金,设计合理的进入退出机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风险投资业的共同成长。此外,应积极提供更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金融服务。运用财政贴息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产学研合作,积极改善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金融服务;银行等金融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每年要有一定比例的贷款面向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体系;扶持有条件的产学研战略联盟企业在国内主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

注释:

①②《江苏省产学研工作简报》。

参考文献:

[1]张永安,张盟.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模式探析[J].科技与管理,2007,(2):96-99.

[2]方焱松.产学研合作的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决策参考,2009,(11):18-20.

[3]仲伟俊,梅姝娥,谢园园.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模式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9,(8):174-181.

[4]吴绍波,顾新,刘敦虎.江苏产学研合作模式的选择[J]. 科技管理研究,2009,(5):90-92.

[5]宋健,陈士俊.国外产学研政策的经验及启示[J].现代管理科学,2008,(7):36-38.

[6]李新男.当前产学研合作发展趋势、问题与对策[J].中国科技产业,2008,(7):42-44.

[7]中共江苏省委党校课题组.企业为主体的江苏产学研结合政策选择[J].唯实,2008,(6):43-47.

[8]范英俊.政府引导产学研合作对策研究[D].合肥:合肥工业大学,2009.

Research on the Major Patterns and its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 of

Enterprise-University-Research Cooperation in Jiangsu Province

Xiong Jixia, Li Jie, Zhu Peifeng, Bu Shengjuan

(School of Economy and Trade Management, Nan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Nanjing 210046,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