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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方式范文

股票投资方式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1篇

1传统金融理论的困境

Fama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提出的有效市场理论认为:当人们是理性时,市场是有效的;当有些投资者是非理性时,由于交易随机产生,对市场不会产生系统的价格偏差。但是实际情况与现代金融理论的结果在某些方面相差很远,甚至截然相反,行为金融学认为在有效市场理论三个假设条件均存在误区。

1.1“理性人”假设的误区

非理性是人的精神所特有的一种自然体现。它表现为投资者的非逻辑认识,是无意识、情感、信仰和直觉的表达。即使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因为外在条件的限制,有时候未必能够实践理。比如信息的收集与消化受到行为人用于投资的精力与时间的限制;投资人的投资期限和投资成本也会限制其理性决策的现实运用,他们在行为中往往是追求最满意的方案而不是最优的方案。

1.2“非理性投资者交易相互抵消”假设的非合理性

有效市场理论的第二道防线认为,如果存在缺乏理性的投资者,他们之间的交易将会随机进行,所以他们的错误会相互抵消。但心理学的研究已经清楚地表明,人们并不只是偶然偏离理性,而是经常以同样的方式偏离。投资者并非“我行我素”地独立进行推断决策,他们的买卖行为之间有很大的相关性。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他们的投资策略都表现出明显的趋同性,而不是相互抵消,这就是金融市场中广为流行的“羊群效应”。

1.3“套利者修正”假设难以成立

有效市场假说的第三道防线认为,理性的套利者没有心理偏见,他们将消除非理性投资者对证券价格的影响,从而将价格稳定在基本价值上。但事实上,无论是套利机会的辨别还是套利的执行都是需要成本的,卖空机制和资金充分自由流动往往受到所在国家法律的限制,这大大增加了套利的成本,阻碍了跨地区套利的实现。现实中的套利不仅充满风险,而且作用有限。

2行为金融理论的研究思路

2.1认知偏差是决策行为的微观基础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人们在做出投资决策时不可避免地受到认知偏差的影响,认知偏差是各种市场异象产生的微观基础。所谓“认知偏差”,通常是指“有限的认知能力”,即人们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处理可获信息量中的一小部分或得出一些片面的结论,从而造成人们不可避免地经常做着错误的事情。认知偏差往往源自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人的认知能力在一定阶段是“有限”的,“有限”的认知能力无法跟上信息无限扩张的速度,至少在人们做出决策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是很难做到的。其次,人的注意力是具有选择性的,这就使潜在的相关信息很可能被遗漏掉。最后,受信息处理能力的限制,人类在认知过程中会尽力寻找捷径,采取以下策略来把复杂问题简单化。

2.2基于认知偏差的行为金融研究思路

行为金融学遵循的研究思路是:把投资者看成是复杂的“社会人”而非纯粹的“理性人”。认知过程往往会产生系统性的认知偏差;情绪过程可能导致系统性的情绪偏差;意志过程则既可能受到认知偏差的影响,又可能受到情绪偏差的影响,这些个体偏差加上金融市场可能的群体偏差或羊群效应,可能导致投资或投资组合决策中的决策偏差。决策偏差反过来又影响投资者对价值的判断,进一步产生认知偏差和情绪偏差,形成一种反馈机制。这种反馈机制不断放大,最终形成泡沫或破裂。图1描述了这一过程。

3我国股票市场偏差分析

3.1过度投机偏差

根据深交所调查报告显示有78.60%的投资者入市的主要原因是为通过股票的买卖价差而获利,只有11.70%的投资者进入股市是为了长期获得公司的投资利润。市场换手率是衡量市场交易频率的重要指标,过高的换手率往往容易与投机和炒作紧密相联系。中国证券换手率非常高。深沪两市A股的年平均换手率是台湾的2倍,是东京市场的18倍,居全球市场之首。

3.2政策依赖性偏差

中国股市最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表现就是其典型的“政策市”特征。在政策市的背景下大多数投资者逐步形成了政策情结,深信股市的每一次大幅度的波动几乎都是政府导向的结果。深交所的调查显示,大多数投资者在评价投资失误时,往往归咎于外界因素,如国家政策变化的就高达67%。而投资者在享受利好政策所带来的收益后,则多把功劳归功于自己,从而加重了投资者自信心理,并形成了强烈的对下一个政策利好的预期。

3.3处置效应偏差

我国股市处置效应的主要表现是卖涨持亏。深交所研究报告《我国股市投资者的处置效应》显示,我国股市投资者普遍存在“卖盈持亏”倾向。实证表明,国内证券市场牛市时的成交量平均高出熊市时的2倍以上,而牛市时散户的平均获利远低于市场的表现,说明散户过早地卖掉了盈利股票;熊市时散户的平均亏损与市场的表现不相上下,说明散户持有亏损的股票不卖。

3.4明显的羊群效应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存在着明显的交易量大则股价升,交易量小则股价跌的现象,反映出投资者相当典型的追随倾向。我国的股票市场投资者仍然是以散户为主,投资理念不够成熟,加之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散户投资者多将投资分析的重点从分析形势和个股转向分析大户行为,见好就跟,不跟不动,形成了一种逆向选择的机制,造成股市短线投机风气渐浓,“跟庄”思维盛行。国内诸多学者的研究结论表明,国内深、沪两市的A股市场具有明显的羊群效应,且在下跌行情中羊群效应表现得更为明显。

4行为金融投资策略在我国股票市场中的应用

4.1基于反应过度偏差的逆向投资策略逆向投资策略是一种典型的以行为金融学理论作指导的投资策略,简单地说,就是购买过去几年中表现糟糕的股票,或者卖出过去表现出色的股票。本文从沪深两个股票市场选取2002年市盈率(P/E)最高和最低的各28只股票,分别考察这些个股在2002年12月29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表现(以收盘价计算的年累积收益率,经过复权处理),并和这一时期市场的总体表现(上证综合指数)进行比较。

4.1.1对卖出高市盈率股票策略的检验结果显示(1)在选取的市盈率最高的28支股票中,一年之后有86.7%的股票表现劣于市场表现,两年之后比例上升到92.9%,第三年仍维持92.9%,第四年所有样本股票表现均劣于市场表现。(2)随着时间的延长卖出高市盈率股票策略效果逐渐明显,第四年效果最为显著。

4.1.2对买入低市盈率股票策略的检验结果显示(1)在选取的市盈率最低的28支股票中,一年之后有71.4%的股票表现优于市场表现,两年之后比例下降到64.3%,第三年有53.6%的股票表现优于市场表现,第四年优于市场表现的股票比例下降到46.4%。(2)随着时间的延长买入低市盈率股票策略效果逐渐减弱,在开始的头一年效果最显著。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逆向投资策略在我国股市中有一定的效果。但卖出高市盈率股票策略和买入低市盈率股票策略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前者效果越来越明显,到第四年最为明显;而后者的效果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弱,第一年的效果最为显著。逆向投资策略是一个长期风险小、回报高的交易策略,但在短期内该策略仍不排除具有非常大的风险。逆向操作者可能经常太早行动,短期内的股价走势可能和投资者选择的方向相反,这个时候投资者会承受很大的压力。逆向投资者必须经常承受这种短期震撼,一旦无法承受,很可能又会随众人趋势而行。

4.2基于反应不足偏差的惯性投资策略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历史价格能否预测未来的价格变动取决于投资的期限。惯性投资策略源于投资者的反应不足偏差,由于投资者对特定事件反应不足,导致股价短期内不能充分调整到应有的价位。在信息不完全和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下,中小投资者将遵循惯性投资策略,买入近来的强势股,卖出近来的弱势股,也未尝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从以上检验逆向投资策略的结果看来,无论是高市盈率组合还是低市盈率组合,在一年之后的表现都出现了逆转,即高市盈率组合收益率成下降趋势,低市盈率组合收益率成上升趋势。所以,惯性投资策略如果有效,有效期应该在一年之内。这里采取和上面类似的方法,进行惯性有效性的检验。

4.2.1对买入高市盈率股票策略的短期有效性检验结果显示

(1)在选取的市盈率最高的28支股票中,一个月之后有53.6%的股票表现优于市场表现;两个月之后这一比例上升到71.4%;从的三个月开始,优于市场表现的股票逐渐减少,到第五个月,只有14•3%的股票优于市场表现。

(2)随着时间的延长买入高市盈率股票策略的效果先增强后减弱,在买入后的第二个月惯性策略的效果最为显著。也就是说,在我国买入赢者组合的惯性投资策略有一定的效果,但有效期较短,大致为2个月的时间。一般来说,惯性投资策略是一个短期策略,风险很高,较适合于有丰富投资经验的投资者。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对逆向投资策略和惯性投资策略有效性进行的检验,由于时间选取的特殊性和检验方法的局限,研究结果未必具有普遍意义。但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在中国股市中采取类似的行为投资策略是可行的。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2篇

银行存款较为安全可靠,但收益率低

银行存款作为长期以来深受普通居民家庭广泛接受的投资行为,是比较传统的一种理财方式,也是人们最常使用的一种投资方式。银行存款最大优点是安全可靠(受宪法保护)、手续方便(储蓄业务的网点遍布全国)、形式灵活(可以定期和活期)、快速转款(电子支付),还具有继承性,但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也具有明显的缺点,就是储蓄收益率低。尽管银行存款是目前最安全的家庭理财方式,但也存在着一定的潜在风险:首先,现在的银行大都是股份制公司,是公司就都会有破产的概率。随着股份制银行和民营银行的高速发展,理论上和体制上都存在银行破产的可能,很难保证未来没有银行因为经营不善的原因违约或破产倒闭。其次,银行存款不一定能保值升值。通货膨胀时期,存款理财方式存在着资产购买力降低和贬值的风险。

虽然银行为化解家庭理财方式多元化发展的挑战,推出一系列吸引储户的措施,但笔者认为,安全但收益率低的存款理财方式不是投资前景最好的方式,更不应该是唯一的方式,家庭理财方式应该多元化。随着“互联网+”概念的兴起,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支付宝和财付通等互联网公司纷纷推出高于银行储蓄利率的理财产品。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与理财知识的不断丰富,居民购物方式逐渐改变,互联网金融逐渐进入居民视野,传统的理财方式在便捷性上已慢慢落后于新颖的互联网理财方式,银行存款这种传统的理财方式势必受到冲击,或逐渐被其他理财工具所替代。

股市中的散户和庄家存在博弈,散户往往处于劣势

在股票投资市场,散户和庄家永远存在博弈,大部分散户都可能会亏钱,很多散户在时间、精力、信息、操作、资金等方面都很难优越于庄家。更为重要的是,股票市场必定存在信息不对称,总有一部分人先得知信息,散户往往处于劣势地位。目前我国股市监管措施不完善、市场制度不健全,存在上市公司利用股市体制弊端圈钱、大股东转移股份公司利润、内幕操纵股市价格等诸多不正常行为。这一系列现有股市特征就为家庭选择股市投资的理财方式带来较大考验。

从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至今股市跌宕起伏的25年里,A股市场经历了近10次的暴涨暴跌。2014年年初,上证综指在2000点徘徊,年底却轻松越过3000点,2015年更是高歌猛进,于4月27日站上4500点,“疯牛”行情再度引来投资者们的入市狂潮。然而6月15日-7月8日上证指数从5176点跌至3421点,7月24日-8月26日上证指数从4184点跌至2850点,8月27日-9月8日上证指数从2978点涨至3243点。从以上过山车式的股市走势轨迹,我们便可以看出股市具有投资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征。

尽管中国股市存在着诸多问题,但也不能否定我国政府发展与完善资本市场的决心。稳步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是我国未来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2015年以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稳定措施,遏制了股市的恐慌情绪,避免了系统性风险的发生。经过一系列曲折的发展与改革,我国资本市场必定日趋完善,股市在资源配置、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可以预测中国股市发展会越来越理性与平稳。但在短期内,由于各种原因,我国股市还存在不少问题,股市作为家庭理财方式风险较大,一些具有专业知识或者从事相近行业的人士可以考虑把股市投资作为家庭理财方式之一,但没有专业知识、又对股市投资不熟悉的人士应当远离股市。

房地产泡沫特征明显,投资存在较大风险

由于房地产是固定财产,其交易的完成只能是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而其实体是不能移动的。房地产价值量大、占用资金多,交易手续繁琐而且时间长,这些特征都影响了房地产的流动性和变现性。房地产除了满足居民家庭居住需求(遮风避雨)外,还具有财产保值增值的功能,也是防止通货膨胀的良好投资工具。投资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长线投资和短线投机进行操作。房地产还可以作为抵押,到银行获得贷款,再以所贷款项投资其它领域。房产还可以留给下一代,具有很强的遗产继承特性。

然而,房市投资作为理财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当国家政治形势稳定、经济发展处于高潮期时,房地产价格上涨;当各种出现和经济处于衰退期时,房地产需求下降和房地产价格下跌。其次,房地产具有非理性发展的特征,一个地区经济预期较好,房地产一旦出现较快发展就很难控制速度,如果市场供过于求,价格可能偏离保值升值的投资初衷而出现下降,或者房地产泡沫破裂,进而出现较大幅度的降价,甚至有价无市、无人接盘。再次,投资行为不善或失误造成理财结果与期望值背离。一些投资者得不到准确充分的市场信息,可能导致投资决策的失误,也有一些投资者对房地产交易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城市规划条例及税负规定等不甚了解,造成投资或交易失败。

我国房地产从2003年到现在出现了快速的发展,在一些地区出现了非理性的超越式发展,房产空置率高企,短时间内很难消化存量。今年以来,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断放松房地产政策,多地纷纷放宽公积金购房政策,通过提高实际贷款额度、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等举措刺激我国楼市。但笔者认为,我国房地产的泡沫特征已经非常明显,房地产投资作为家庭的理财方式在过去12年已经获得了较高的回报,未来房地产投资将存在较大的风险,应该及时调整理财对策和方式,适当分散理财资金。

黄金价值稳定,黄金投资越来越普遍

黄金作为最佳保值工具,自古受到全世界投资者的青睐。黄金投资形式有六大类:实金投资(即金条)、金币投资、金首饰投资、现货黄金、纸黄金、黄金期货。黄金具有世界范围内认可性高和价值稳定的重要特征,从过去很长时间来剖析黄金的价格走势,金价虽会因国际政治、经济局势而略有起伏,但整体上还是平稳小涨。国际投资界普遍认为,较好的投资组合除在传统的股票及债券资产以外必须拥有黄金,特别是在社会动荡不安时期,许多投资者都认为只有黄金才是最安全的资产。

黄金投资成为世界性投资工具,其投资风险具有广泛性,几乎存在于黄金投资的各个环节。黄金价格走势受供给、需求、投机性需求、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等诸多因素影响,金价变化错综复杂,世界上很多专业的金融投资机构也往往很难作出准确的预测,个人投资和一般家庭理财选择黄金投资方式的难度就更大。

虽然一般民众很难准确把握黄金短期价格走势,但由于国际黄金产量稳定,其价值获得世界广泛认可,长期价格也相对稳定,作为家庭理财方式之一、适当分散家庭财富将是一种较好的选择,何况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对黄金情有独钟。购买黄金首饰既可以提升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又能维护财产的保值升值。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财富积累,黄金投资作为家庭理财方式之一也必将越来越普遍。

【延伸观点】

房地产已经步入了白银时代,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虽然过去一年地产行业出现调整,投资热度趋降,但并不会出现一些人所判断的“硬着陆”情景。由于我国城镇化不到40%水平,未来房地产还会有较大空间,因此,投资从过去十多年的黄金时代步入了白银时代。现在各地限购政策逐步退出,并且房市不断有暖风吹来,说明相关部门对于地产调控已达到预期目标。目前只有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未退出限购,并不是担心放开后房价会大幅度反弹,而是基于相关城市配套不足等因素考虑。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 贾 康

2025 年金价可能大幅上升至 2000 美元/盎司以上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股票投资;特点;个人投资者;波动;操作方式

股票市场已经存在了百多年历史,自从它建立以来,吸引了无数的投资者在其中追逐自己的梦想。股票市场之所以能吸引那么多人为其痴迷,盖因其自身有着独特的魅力。首先,股票市场相对公平。股票的买与卖绝对自愿,你也许会被诱惑,也许会被欺骗,但在你决策的那一瞬间,你是自愿的,绝对不会被强迫;其次,股票市场崇尚智慧,不崇尚背景。只要你有智慧,你就有可能成为股市的王者,实现自己的梦想。最后,股票市场为社会各阶层的所有人通往财富之门提供了一种可能,只要你有能力,富裕上不封顶,财富无极限。

股票市场貌似门槛很低,一般来说只要有能力用钱买到菜的人就一定有能力用钱进行股票的买卖。但是,能进行股票的买卖并不等于能在买卖中赚到差额的利润。一个成功的股市投资者需要对股市基本规律有较深层次的洞察,需要对自己的人性有一个比较透彻的了解,只有真正把握住了市场规律并战胜了自我的人,才有可能成为市场的王者。

对于股票市场规律的描述以及投资方法,市面上流传的理论很多,从查理斯·道的道氏理论到尼尔逊·艾略的波浪理论,从江恩威廉的江恩理论到近几年在我国A股市场一度很流行的股市博弈论等等。这些理论、方法初始一看不可谓不对,因为毕竟有人用这些方法取得了成功,但这些理论、方法又不似全对或者说难以为大多数人掌握,因为不知道有多少人学习了这些理论、方法,但在股市里投资者们的盈、平、亏三类人数比长期看仍是1:2:7。为什么呢?

抛开市面上各种投资理论、操作方法的华丽外衣,我们在这里先来探讨一下股票市场的最基本特性是什么?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一切万物都是运动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股票市场所含的事物运动其核心就是股票价格的波动,所以可以说,股票价格随时间的波动是股票市场最基本的特性,正是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的这种波动,才吸引了那么多投资者在市场上高抛低吸,赚取差额利润。上面提到的和未提到的一切描述股市规律以及操作方法的理论无外乎也就是对这种波动的进一步研究,研究其何时以及以何种方式、何种方向进行波动,从而总结出对应的操作方法,为己所用,力图战胜市场。

掀开现象看本质,我们既已知道了股票市场最基本的特性是波动,让我们再进一步想一想,作为个人投资者,我们投资股票市场,想要在股票市场上盈利,真的需要非常准确地了解股票市场这种波动的时间、方式和方向吗?知道固然很好,可以使盈利最大化,但如果只是知道概率结果,更大的可能也许只是自以为知道概率结果,那怎么办?如果知道的概率结果是个错误的信息,那又当怎么办?

我们先来看我们的A股市场,中国的A股市场里,目前基本上有两大类重要的投资者,一类是机构投资者,一类是个人投资者,他们是证券市场上重要的参与者,各自具有不同的投资规模、投资规律、分析能力和行为特点。机构投资者从广义上讲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一般包括各类基金、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一般具有实力雄厚、专家理财、投资理念成熟和抗风险能力强等特征。个人投资者是指用账户资金管理资金进行投资的群体,个人投资者是以自然人身份参与股票买卖的,大多情况下他们资金较少,且不具备单独影响股票价格的能力。

作为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相比,优势在哪里?劣势在哪里?胜算又在哪里?显然,个人投资者的优势是随时随地可以自由地买卖股票,不需要担心自己的行为对股市产生什么方向性的影响,也不像机构投资者那样受到这样那样许多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所谓船小好掉头;而劣势则是由于资金小,力量弱,只能被动地接受市场的走势,在资金、信息、技巧上无法与机构投资者相比,对市场何时将以何种方式变化的研究判断能力远弱于机构投资者;至于胜算,我们要先从股票市场盈利的本质谈起。股票市场上盈利的本质是什么?是高抛低吸,个人投资者只要真正做到了高抛低吸,铁定就已盈利,其它一切并不重要,而要做到高抛低吸的前提其实只是需要知道什么是低和什么是高即可。

综上所述,根据股票市场最基本的波动特性我们在此正式引出一种适合个人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和方法,那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永远坚持股票低吸高抛,跟随股票波动的脉搏,永远在股票波动的波谷买入,在股票波动的波峰卖出。对于这种股票操作方式,特做如下说明:

1.关于买入股票时点的选择:一定切记要在股票的波谷买入股票,不追高,波谷的判断参考常年的股票K线图得到

2.关于卖出股票:切记绝不轻易割肉

3.关于应买入什么样的股票:一定不能买不能长期持有的股票,也就是不能是在持有期间有被清盘可能的股票

4.关于买股票的资金性质:一定要用可以长期不使用的钱来买股票

5.关于买入股票的仓位:尽量不要满仓

6.关于买入股票时应有的心态:一定要能平静地接受股票的长期持有

7.关于套牢股票的处理:低位分层次补仓

8.关于操作纪律:一定要遵守操作纪律,波动的市场机会永远存在,因遵守操作纪律而失去某些机会比某一次冒险成功更有价值

9.关于股市中的消息:原则为主,消息为辅,听消息的操作不能与原则冲突

10.关于这种股票投资模式的定位:这种股票投资模式也许不是最有效的投资模式,但却是非常可靠可以盈利的一种投资模式

11.关于这种操作模式与其它股票操作方式的关系:方法本无优劣,主要在于使用人的使用能力,可以考虑将资金分组,不同的资金组采用不同的投资模式

12.关于其他选股方法的使用:与此方法不矛盾,股票选择的优劣决定了你的盈利幅度

最后说明:投资股票是门艺术,请切记如下几句话:

不是什么时候都是可以买股票的

不是什么股票都是可以买的

不是什么钱都是可以拿来买股票的

不是什么人的话都是可以相信的

永远不要担心买不到股票

心若止水,知足常乐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4篇

(一)投票权是股东各项权利的基础

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收益权(即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股东的各项权利一般都是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投票确定,即通过股东投票选举和更换董事等实现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分配,通过审议批准(或修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等实现对公司收益权的分配。因此,投票权事实上成为股东获得各项权利的基础。

(二)中小股东投票成本过高

股东权利的行使最终要通过对公司重大决议的表决来实现。目前股东履行投票权利的一般程序是获取股东大会资料、参加股东大会、进行投票。提前向股东告知股东大会的日期及需表决的议案是各国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股东现在基本都可以方便经济快捷地获取股东大会的资料,但由于上市公司股权高度分散(我国是一股独大与小股东的高度分散并存),多数股东居住地也高度分散,对大多数中小股东而言,参加股东大会就必须承担额外的支出,比如交通、食宿费用等。此外,还有不少股东受时间等因素限制而不能亲自参加股东大会。显然,对中小股东而言,行使投票权的主要障碍就在于必须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中小股东大多放弃了股东投票权。

为扩大股东的参与范围,各国纷纷设置了表决权行使制度,即股东可以委托人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投票,以降低股东投票成本。权投票的领域一般包括选举董事、股票期权计划、董事薪酬、资本增加授权、兼并和股东建议等。从实践效果看,表决权行使制度不仅扩大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范围,而且为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竞争提供了新的工具,增强了对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的约束力。但由于程序一般有比较明确的要求,手续相对烦琐,实际上只有机构投资者和持股规模相对较大的个人投资者才可能参与,征集小股东投票权的成本仍然相对较高,大多数小股东仍不愿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三)投票权行使成本过高不利于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由于中小股东持股数量很少,投票成本相对较高,绝大多数中小股东不得不放弃投票权,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公司控制权的配置,从而使得大股东和内部人更容易控制上市公司。虽然上市公司的收益权是根据所持股份等比例分割,但控股股东和内部人却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做出更有利于大股东和内部人的分配方案。因此,中小股东放弃投票权实际上也就失去了保护自身权益的基础。

二、电子投票制度的含义及其进展

(一)电子投票制度的含义

本文所称的电子投票制度是指通过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可靠的电子通讯手段,使上市公司的股东能够在不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下通过电子网络进行投票。

(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与应用是推行电子投票制度的基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对证券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目前不仅证券市场实现了证券交易的电子化与网络化,而且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选择网上交易方式的投资者人数也在迅速增长。比如,美国网上证券委托的开户数1999年就已达930万户,在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网上证券委托的发展也相当惊人,目前韩国约有70%的交易量通过互联网完成。不仅如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网站常就各种问题进行网上投票,网民对此已非常熟悉。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在上市公司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技术和设施基础已经具备。

(三)电子投票制度在发达国家的进展

1.有关机构积极倡导。OECD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指出,“本原则认为通过投票一般是可行的。另外,因为目的是要扩大股东参与,那么公司需要在投票中扩大技术的使用面,包括电话和电子投票。外国股东日益重要的地位也表明为求平衡,公司应竭力使股东利用现代化技术的手段进行参与,通过开发可靠的电子通讯手段,使股东可以互相交流而无需遵守执行委托制的各种手续,能够促进股东对股东大会的有效参与。至于透明度,会议程序应保证所投选票经过正确计数和记录并及时宣布结果”(对OECD《公司治理结构原则》的注释,《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5期)。

2.法律上已经承认电子投票的结果。随着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通过互联网投票已成为现实,目前在一些国家,已对电子投票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如在美国的特拉华州,2000年就通过了相关法律承认电子投票的结果。

3.机构投资者开始利用网络优势提高“投票”的效果。在美国资本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大约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的股份。加州公职人员退休计划(CalPERS)是美国最大的养老基金之一,为了便于和其他股东及市场参与者交流,提高投票的效果,从1999年开始,CalPERS开始将其在股东大会中的投票决定在网上公布,公布的时间一般是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周。

4.出现了专门为电子投票提供服务的机构。这些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向上市公司提供电子投票的技术解决方案;另一类是为股东提供投票参考意见,这类机构专门研究上市公司的情况,并对股东大会要表决的决议提出投票意见。

三、我国应适时引入电子投票制度

(一)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意义

目前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各种措施从根本上说仍然源于的思想,比如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等。虽然积极的监管以及更独立的董事会在保护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这些都不能代替直接赋予小股东和独立股东应有的权利,使得他们能够保护并增加他们自己的利益。(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

降低中小股东的投票成本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举措。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后,更多的中小股东将有机会参与股东大会的投票,因此,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份会增加,这意味着大股东或管理层控制股东大会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同时,网络快速和低成本的优势为不同股东间的交流提供了机会,不仅为机构投资者征集投票权提供了便利,有利于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行动;也有利于分散的中小股东成为一个有力的利益群体,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从长远发展看,我国企业在海外上市和加入WTO后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客观也需要为海外投资者提供方便的投票机会。

有关实证研究表明,投票制度的引入和推行股东积极主义能够产生净收益,股东积极的参与公司治理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因此,电子投票制度的引入将为个人投资者向“积极的股东”转变创造条件,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行将是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根本举措,也是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可能性

1.已经具备技术上的可行性。我国自建立证券市场以来

,一直十分重视信息技术在证券业的普及、应用、提高和创新,实现了交易、结算等方面的电子化、网络化,并被广大投资者认知和接受。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网民数量的迅速增加,网上投票这种新的形式也日益被大家所熟知。从技术上看,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已不存在障碍。

2.已经具备股东应用的可能性。对沪深股市网上投资者的状况进行分析基本可以判断股东利用互联网的程度。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2001年网上委托的客户开户数达332万户,占证券市场总开户数3325万户(沪深总开户数的一半)的9.98%。2001年每月网上交易的成交额占当月的市场总成交金额的比例呈现逐步增长的势头,全年累计的成交金额与2000年末相比,在沪深市场总交易金额减少约30%的情况下,网上交易的成交金额增长了约100%,达到了3578亿元,占前12个月证券市场股票(A、B股)、基金总成交金额81715亿元(双边计算)的4.38%(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2002年以来,网上委托客户、网上交易额继续快速增长,2002年上半年,网上委托的客户开户数已达451.2万户,占沪、深交易所开户总数一半(3402万户)的13.26%,2002年6月份,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交易量为750.00亿元,占沪、深证券交易所6月份股票(A、B股)、基金总交易量8595.28亿元(双边计算)的8.73%(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这表明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可网上交易这种方式。网上交易的快速发展将使投资者更容易接受电子投票这种方式。

3.监管部门已经明确了原则。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月7日联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已经明确提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原则,该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从实践中的进程看,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使全体股东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并为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权利创造更好的条件,2002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将全部会议资料上网披露。该通知还要求,上市公司会议资料内容不得超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不得向与会股东发放超出网上披露部分的会议资料。这表明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一些基础工作正日趋完备。

4.机构投资者有望发挥重要作用。在中国证监会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精神指引下,近两年,我国的机构投资者队伍迅速扩大。截止2001年底,我国共有14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数量达到51支,基金发起份额总计811亿元。基金已经成为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之一。而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养老金体系的日益完善,保险公司和养老金也必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实力的不断增强有利于推行“股东积极主义”,从而有利于带动中小股东参与电子投票的积极性。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

1.电子投票制度还面临法律法规上的障碍。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原则上不能以电子投票的形式表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第6条规定:“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同时规定临时会议在审议重大事项时也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这种排除包括网络投票在内的通讯表决方式的股东大会投票机制不利于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使得公司更容易被大股东和内部人所控制。

2.电子投票制度所需要的基础条件还不完备。从实践方面看,进行电子投票需要一定的条件。一是上市公司要有一套能够进行电子投票的系统,这是进行电子投票必备的前提;二是股东能够方便地进入上市公司的电子投票系统。相对来说,第一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难点在由于很多中小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尚不具备上网等条件,因此电子投票的范围在初期可能还比较有限。但是,采用电子投票制度至少会使原来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投票的部分小股东可以开始行使他们的权利。

3.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不利于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行。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还很突出。如果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居于绝对控制地位,即便中小股东通过电子投票制度能够积极参与,但由于所持有的股份比较有限,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也就相对有限。此外,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也不利于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进。由于电子投票制度的引入会扩大股东参与投票的范围,这意味着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约束力将不断增强,因此受大股东控制的上市公司缺乏推进这个进程的积极性。

4.股东对电子投票的安全性还有顾虑。网络的安全性是各行业在应用互联网过程中普遍关心的问题,消除股东对电子投票方式安全性的顾虑是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必须解决的问题。

四、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修改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尚不允许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期间进行电子投票,因此实行电子投票制度还缺乏法律上的基础。鉴于利用网络等方式进行交易的投资者越来越多,建议可以着手研究和电子投票制度相关的法律问题,待条件成熟时及时推出。

(二)逐步建立并完善电子投票制度所需的基础设施

电子投票基础设施建设是进行电子投票的必备基础。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可以建立“公共投票系统”,即所有的上市公司可以共用同一套投票系统,与现在的股票交易结算系统类似;二是上市公司可以自行建立电子投票系统。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投资者主要是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和投票决定,因此,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就成为股东理性决策的必然要求。

(四)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由于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对中小股东投票权的行使会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建议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改变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状况。在现有的股权结构下,建议通过采用累计投票制度等方式,提高中小股东投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机构投资者应发挥积极作用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5篇

股票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和投资工具,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股市自设立以来,投资者多呈“散户化”特征,投机明显,致使我国股市行情经常暴涨暴跌,扭曲了股市的投资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主要因为股市参与者没能正确理解股票投资的本质及其收益根源。

很大一部分学者们对股票的研究大都以股市分析和预测为主要内容,违背了股票投资的商业逻辑,客观上助长了股市投机。

股票价格的短期变化大、流动性良好等表象,掩盖了其商业本质和收益根源,让人们错以为股票是与其背后所代表的企业不相关的、能独立存在和交易的虚拟资产,导致很多股民成为投机者。

(一)股票本质上就是资产所有权

首先,从融资的角度来看,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其本质是通过向社会上具有投资倾向的人出售公司净资产的方式来募集发展所需的资金,所以股份公司往往倾向于在股市行情高涨时发行股票以达到最好的融资效果。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并不是发行没有实质内容的纸张或电子交易凭证,而是净资产全权的转让,从这一角度看,通过发行股票融资,与股份公司在市场上公开拍卖净资产融资的方式,在商业本质上一样。

再者,从投资的角度来看,股票投资者购买股票,本质上是购买了公司的净资产,成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人们得到了股份公司的资本,就成了股份公司的出资人,从而拥有公司的部分资产所有权。

(二)股票投资本质上是间接参与生意,收益根源来自企业盈利

实业投资和证券投资的本质相同,都是因为看好某一公司的商业前景进而购买资产来参与其生意,实现资金资本化,从而获得资本回报,投资者购买股份公司的股票,本质上是投入资金购买公司的股权,就像格雷厄姆说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人的地位类似于少数股东,或非上市企业的匿名合伙人。这样,他所得到的结果完全取决于企业的利润,或企业基础资产价值的变化”①,说明企业盈利是股票投资收益的源头活水。

从而不难看出,公司的经营业绩决定着股票投资者的收益。如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利润不断增加,那么股票投资者将会获得较好的收益,企业盈利良好一是会增强其红利分配能力,进而通过持续增加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另外可以不断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提高公司内在价值,进而股价上涨,投资者便可获得所投入资本的增值价值。反之,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差那么投资者就会亏损,盈利的下降一方面会降低公司的分红能力,投资者所得现金分红将下降,另一方面会导致公司内在价值下降,进而引起股价下跌。

(三)股东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生意合伙人关系

股东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一个整体,是公司的出资人和所有者,所以生意合伙人才是股东之间的本质关系。同一股份公司的股东之间,应该在前景展望和意愿上是基本一致的,股份公司的兴衰决定了股东们的投资收益。

二、商业本质下的股票投资启示

股票投资的商业本质揭示了股票投资的要义,从而启示股票投资者要以正确的态度来对待和参与股票投资,远离股票投机,树立理性、成熟的投资理念。

投资者应该以生意的视角来思考股票投资,把主要精力放在企业研究上,牢牢把握住公司盈利是股票投资的收益根源这一基本点,认清核心风险,学会逆向思维,找到适合自己的投资模式。

(一)股票投资者要以生意的视角思考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的本质就是购买公司的净资产,投资者一般会购买所看好行业中最优秀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来间接参与公司的生意,成为公司的股东和生意合伙人,分享公司经营所带来的商业回报。公司的经营能力和业绩决定着投资者的收益,所以投资者应该以生意的视角去思考股票投资相关问题。

股票投资者在购买股票之前和持有股票时,都应把自己定位为生意人,跟踪企业发展状况,在思想上与企业共存亡。具体地说,一是在购买股票之前,股票投资者应事先深入调查股份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了解公司的各项状况;二是投资者购买股票以后,应定期跟踪公司动态,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及业内现状。

(二)股票投资者应着重研究企业发展

目前股市中的大部分投机者并不是着力研究所投公司及业内状况,而是感兴趣于预测股价的短期变化,钻研一些宣称能预测股价涨跌的理论与方法,关注各种相应指标的变化,结合自己的“真理”去频繁交易。此外,多数股票投资者还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打探所谓的内部消息、热点,但往往弄巧成拙、事与愿违,自己的精力和财力都受到亏损。

在了解股票投资的商业本质后,投资者应把主要精力转向企业发展状况的研究上,具体地说,投资者在购买股票前,要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管理者素质、产品竞争力、技术水平、销售能力、业内地位、竞争对手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从而能更准确地确定所投资公司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在持有股票时,投资者要时刻关注公司的各项动态,正确评估股票价值从而及时做出决断。

(三)股票投资的核心风险是公司的经营情况恶化

宏观经济、政治事件、自然灾害、股票供需等外在因素一方面会引起股价的短期变化,另一方面对投资者来说又是机会,“市场波动对投资者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市场出现低价时,投资者会理智地做出购买决策;市场出现高价时,投资者必然会停止购买,而且还有可能做出抛售的决策。”②即便企业受到外因影响,如果企业内部管理优秀、产品技术含量高,依然可以保持良好的经营业绩,岿然不动甚至化险为夷,股票的内在价值依然提升。

从对股票投资的本质分析上不难看出,股票投资的核心风险是公司经营状况的恶化。公司经营情况恶化,必然导致盈利下降或亏损,股票的内在价值下降,进而股价下跌,倘若经营业绩持续恶化以至于公司破产,那其股票就会一文不值。

降低股票投资风险,关键要寻找到业绩良好且股价合理甚至低估的优质公司,并且跟踪、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就像彼得?林奇说的,“我根本就不相信能够预测市场,我只相信购买卓越公司的股票,特别是那些被低估而且没有得到市场正确认识的卓越公司的股票是唯一的成功之道。”③投资者要熟悉所投行业的现状并且能挑选最具竞争力的企业进行投资。

(四)学会逆向思维,形成适合自己的投资模式

逆向思维的本质就是要有自己的见解,不能随风倒,要有处变不惊的定力。巴菲特投资领域平淡和长期持有的投资策略,与大众思维完全相反。再者,在投资品种选择方面,不要只追逐热点和概念,要对业内情况充分了解,多关注生活周围的产品和服务。只有在实践中形成适合自己的投资模式,善于逆向思维,这样才能在二八现象中胜出,在股票投资博弈中获胜。(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

注解:

①本杰明?格雷厄姆(著).聪明的投资者[M]. 王中华,黄一义(译). 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1:133.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6篇

(一)投票权是股东各项权利的基础

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收益权(即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股东的各项权利一般都是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投票确定,即通过股东投票选举和更换董事等实现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分配,通过审议批准(或修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等实现对公司收益权的分配。因此,投票权事实上成为股东获得各项权利的基础。

(二)中小股东投票成本过高

股东权利的行使最终要通过对公司重大决议的表决来实现。目前股东履行投票权利的一般程序是获取股东大会资料、参加股东大会、进行投票。提前向股东告知股东大会的日期及需表决的议案是各国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股东现在基本都可以方便经济快捷地获取股东大会的资料,但由于上市公司股权高度分散(我国是一股独大与小股东的高度分散并存),多数股东居住地也高度分散,对大多数中小股东而言,参加股东大会就必须承担额外的支出,比如交通、食宿费用等。此外,还有不少股东受时间等因素限制而不能亲自参加股东大会。显然,对中小股东而言,行使投票权的主要障碍就在于必须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中小股东大多放弃了股东投票权。

为扩大股东的参与范围,各国纷纷设置了表决权行使制度,即股东可以委托人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投票,以降低股东投票成本。权投票的领域一般包括选举董事、股票期权计划、董事薪酬、资本增加授权、兼并和股东建议等。从实践效果看,表决权行使制度不仅扩大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范围,而且为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竞争提供了新的工具,增强了对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的约束力。但由于程序一般有比较明确的要求,手续相对烦琐,实际上只有机构投资者和持股规模相对较大的个人投资者才可能参与,征集小股东投票权的成本仍然相对较高,大多数小股东仍不愿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三)投票权行使成本过高不利于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由于中小股东持股数量很少,投票成本相对较高,绝大多数中小股东不得不放弃投票权,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公司控制权的配置,从而使得大股东和内部人更容易控制上市公司。虽然上市公司的收益权是根据所持股份等比例分割,但控股股东和内部人却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做出更有利于大股东和内部人的分配方案。因此,中小股东放弃投票权实际上也就失去了保护自身权益的基础。

二、电子投票制度的含义及其进展

(一)电子投票制度的含义

本文所称的电子投票制度是指通过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可靠的电子通讯手段,使上市公司的股东能够在不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下通过电子网络进行投票。

(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与应用是推行电子投票制度的基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对证券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目前不仅证券市场实现了证券交易的电子化与网络化,而且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选择网上交易方式的投资者人数也在迅速增长。比如,美国网上证券委托的开户数1999年就已达930万户,在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网上证券委托的发展也相当惊人,目前韩国约有70%的交易量通过互联网完成。不仅如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网站常就各种问题进行网上投票,网民对此已非常熟悉。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在上市公司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技术和设施基础已经具备。

(三)电子投票制度在发达国家的进展

1.有关机构积极倡导。OECD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指出,“本原则认为通过投票一般是可行的。另外,因为目的是要扩大股东参与,那么公司需要在投票中扩大技术的使用面,包括电话和电子投票。外国股东日益重要的地位也表明为求平衡,公司应竭力使股东利用现代化技术的手段进行参与,通过开发可靠的电子通讯手段,使股东可以互相交流而无需遵守执行委托制的各种手续,能够促进股东对股东大会的有效参与。至于透明度,会议程序应保证所投选票经过正确计数和记录并及时宣布结果”(对OECD《公司治理结构原则》的注释,《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5期)。

2.法律上已经承认电子投票的结果。随着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通过互联网投票已成为现实,目前在一些国家,已对电子投票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如在美国的特拉华州,2000年就通过了相关法律承认电子投票的结果。

3.机构投资者开始利用网络优势提高“投票”的效果。在美国资本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大约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的股份。加州公职人员退休计划(CalPERS)是美国最大的养老基金之一,为了便于和其他股东及市场参与者交流,提高投票的效果,从1999年开始,CalPERS开始将其在股东大会中的投票决定在网上公布,公布的时间一般是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周。

4.出现了专门为电子投票提供服务的机构。这些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向上市公司提供电子投票的技术解决方案;另一类是为股东提供投票参考意见,这类机构专门研究上市公司的情况,并对股东大会要表决的决议提出投票意见。

三、我国应适时引入电子投票制度

(一)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意义

目前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各种措施从根本上说仍然源于的思想,比如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等。虽然积极的监管以及更独立的董事会在保护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这些都不能代替直接赋予小股东和独立股东应有的权利,使得他们能够保护并增加他们自己的利益。(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

降低中小股东的投票成本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举措。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后,更多的中小股东将有机会参与股东大会的投票,因此,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份会增加,这意味着大股东或管理层控制股东大会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同时,网络快速和低成本的优势为不同股东间的交流提供了机会,不仅为机构投资者征集投票权提供了便利,有利于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行动;也有利于分散的中小股东成为一个有力的利益群体,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从长远发展看,我国企业在海外上市和加入WTO后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客观也需要为海外投资者提供方便的投票机会。

有关实证研究表明,投票制度的引入和推行股东积极主义能够产生净收益,股东积极的参与公司治理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因此,电子投票制度的引入将为个人投资者向“积极的股东”转变创造条件,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行将是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根本举措,也是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可能性

1.已经具备技术上的可行性。我国自建立证券市场以来,一直十分重视信息技术在证券业的普及、应用、提高和创新,实现了交易、结算等方面的电子化、网络化,并被广大投资者认知和接受。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网民数量的迅速增加,网上投票这种新的形式也日益被大家所熟知。从技术上看,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已不存在障碍。

2.已经具备股东应用的可能性。对沪深股市网上投资者的状况进行分析基本可以判断股东利用互联网的程度。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2001年网上委托的客户开户数达332万户,占证券市场总开户数3325万户(沪深总开户数的一半)的9.98%。2001年每月网上交易的成交额占当月的市场总成交金额的比例呈现逐步增长的势头,全年累计的成交金额与2000年末相比,在沪深市场总交易金额减少约30%的情况下,网上交易的成交金额增长了约100%,达到了3578亿元,占前12个月证券市场股票(A、B股)、基金总成交金额81715亿元(双边计算)的4.38%(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2002年以来,网上委托客户、网上交易额继续快速增长,2002年上半年,网上委托的客户开户数已达451.2万户,占沪、深交易所开户总数一半(3402万户)的13.26%,2002年6月份,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交易量为750.00亿元,占沪、深证券交易所6月份股票(A、B股)、基金总交易量8595.28亿元(双边计算)的8.73%(斯道延·坦尼夫、张春霖、路·白瑞福特,《中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市场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这表明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可网上交易这种方式。网上交易的快速发展将使投资者更容易接受电子投票这种方式。

3.监管部门已经明确了原则。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月7日联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已经明确提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原则,该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从实践中的进程看,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使全体股东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并为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权利创造更好的条件,2002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将全部会议资料上网披露。该通知还要求,上市公司会议资料内容不得超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不得向与会股东发放超出网上披露部分的会议资料。这表明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一些基础工作正日趋完备。

4.机构投资者有望发挥重要作用。在中国证监会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精神指引下,近两年,我国的机构投资者队伍迅速扩大。截止2001年底,我国共有14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数量达到51支,基金发起份额总计811亿元。基金已经成为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之一。而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养老金体系的日益完善,保险公司和养老金也必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实力的不断增强有利于推行“股东积极主义”,从而有利于带动中小股东参与电子投票的积极性。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

1.电子投票制度还面临法律法规上的障碍。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原则上不能以电子投票的形式表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第6条规定:“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同时规定临时会议在审议重大事项时也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这种排除包括网络投票在内的通讯表决方式的股东大会投票机制不利于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使得公司更容易被大股东和内部人所控制。

2.电子投票制度所需要的基础条件还不完备。从实践方面看,进行电子投票需要一定的条件。一是上市公司要有一套能够进行电子投票的系统,这是进行电子投票必备的前提;二是股东能够方便地进入上市公司的电子投票系统。相对来说,第一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难点在由于很多中小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尚不具备上网等条件,因此电子投票的范围在初期可能还比较有限。但是,采用电子投票制度至少会使原来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投票的部分小股东可以开始行使他们的权利。

3.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不利于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行。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还很突出。如果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居于绝对控制地位,即便中小股东通过电子投票制度能够积极参与,但由于所持有的股份比较有限,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也就相对有限。此外,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也不利于电子投票制度的推进。由于电子投票制度的引入会扩大股东参与投票的范围,这意味着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约束力将不断增强,因此受大股东控制的上市公司缺乏推进这个进程的积极性。

4.股东对电子投票的安全性还有顾虑。网络的安全性是各行业在应用互联网过程中普遍关心的问题,消除股东对电子投票方式安全性的顾虑是引入电子投票制度必须解决的问题。

四、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电子投票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修改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尚不允许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期间进行电子投票,因此实行电子投票制度还缺乏法律上的基础。鉴于利用网络等方式进行交易的投资者越来越多,建议可以着手研究和电子投票制度相关的法律问题,待条件成熟时及时推出。

(二)逐步建立并完善电子投票制度所需的基础设施

电子投票基础设施建设是进行电子投票的必备基础。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可以建立“公共投票系统”,即所有的上市公司可以共用同一套投票系统,与现在的股票交易结算系统类似;二是上市公司可以自行建立电子投票系统。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投资者主要是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和投票决定,因此,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就成为股东理性决策的必然要求。

(四)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由于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对中小股东投票权的行使会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建议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改变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状况。在现有的股权结构下,建议通过采用累计投票制度等方式,提高中小股东投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7篇

一、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表决的有关问题

1、基金管理公司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表决的合法性问题

对于基金管理公司是否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投票表决问题,目前社会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例如,在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于2005年6月下旬共同主办的股权分置法律问题研讨会上,有学者就提出,基金公司代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作为流通股股东代表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议案进行表决的法律依据不充分。股评人士张卫星更是在《中国经济时报》撰文提出,基金公司参加股东大会,对试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投票表决不具有合法性。

从民法法理学的角度而言,考量某一民事主体是否有权代表他人从事某项民事行为或行使某项民事权利,首先看法律是否有授权,如果法律没有授权,则看被代表人是否授权。质言之,如果法律已经明确授权某位民事主体有权代表他人从事某项民事行为或行使某项民事权利,则无须再取得被代表人的授权。

我们认为,基金管理公司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流通股东的身份,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投票表决,是经法律授权的,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理由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此可见,《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性质为信托,所以应适用《信托法》的有关规定。《信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第三十条规定:“受托人应当自己处理信托事务…”。因此,我们认为,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资产的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亲自处理信托事务,是法律授予的权利,也是法定的职责,而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是处理信托事务的具体方式。

(2)《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九条第(十一)款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显然,基金管理公司以自己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应归入上述“其他法律行为”之中,因此,应属于基金管理公司的法定职责,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另行授权。

(3)《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一) 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二) 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三)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四)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五)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六)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由此可见,《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基金持有人大会的职责,并无讨论、审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之规定。

2、表决权的分割行使问题

表决权的分割行使,也称表决权的不统一行使,即股东有两个以上表决权时,在股东大会会议上将一部分表决权对股东大会议案投赞成票,而将另一部分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相同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之行为。日本《商法典》第239条和韩国《商法典》第368条对表决权的分割行使做了明确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据此,表决权是直接依附于股份而并非股东,也就是说,目前法律没有禁止同一股东就其所持有的股份在投票时分别做出不同的意思表示。在当前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中,就出现了股东表决权分割行使的案例。例如,在三一重工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过程中,持有该公司8000股流通股的某股东通过网络以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投票表示赞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而在现场其又以所持股份中的1股投票表示反对同一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进行表决,以现场表决为准,故其通过现场进行的1股的反对的意思表示应优于通过网络进行的8000股中的1股的同意的意思表示的效力。最后,有关机构在计票时,将该股东的投票计算为7999股赞成,1股反对。

那么,基金管理公司是否能够将某一支基金持有的某一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分割行使呢?我们认为,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为:

《信托法》第25条规定,“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地分析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从基金持份额持有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出发来决定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也就是说,赞成、反对或弃权三种选择中,只有一种是基金管理公司所认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应该勤勉尽责地作出选择,而不允许将表决权分割行使。

同理,我们认为,如果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几只基金同时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时,基金公司也不能将其表决权分割行使。

3、表决权行使中的利益交换问题

目前,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中,可能存在基金公司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利益交换问题。例如,上市公司在临时股东大会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之前,与持有其股份较多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公司)进行沟通时,以购买该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作为交换条件,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表决时投赞成票。显然,在与上市公司的利益交换中,基金公司在增加自己利益的同时,损害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因此,建议监管机构加强对基金公司行使表决权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表决权行使中的利益交换行为。

4、回避表决问题

目前,一部分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为上市公司,例如,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持有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份。同时,这些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又持有作为其股东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该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基金管理公司实际上与该上市公司存在着关联关系。如果允许其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可能会影响其他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参照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规定,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参加与之有关联的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时,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二、QFII参与表决的有关问题

2003年5月,瑞士银行有限公司、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获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这是QFII制度实施以来,中国证券市场首批获准进入的境外投资机构。截至2005年8月2日,QFII总数达到27家,批准的外汇额度达到40亿美元,QFII已成为我国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1、表决权的分割行使问题

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QFII外汇管理操作问题的通知》的规定,QFII进入境内证券市场主要有下两种形式:

(1)由QFII专门成立一个由境外投资者认购的基金,通过该基金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例如,《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QFII外汇管理操作问题的通知》第9条规定,“境外基金管理公司每次申请只能选择以封闭式基金或开放式基金中的一种形式”。又如,作为QFII的德意志银行专门在境外成立中国丝绸之路海外A股基金。在该种方式中,境外投资者与QFII的法律关系为信托关系。

(2)境外投资者直接委托QFII购买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该种方式中,QFII根据境外投资者的委托来购买境内上市公司股票,但所购买的股票登记在QFII的名下。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02、403条的规定,境外投资者与QFII的法律关系为委托中的隐名关系。

对于QFII参与表决时其表决权是否能分割行使问题,因QFII进入境内证券市场形式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答案:

(1)QFII通过成立基金来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在该种形式下,根据上述《信托法》等法律的规定,QFII参与表决时其表决权不能分割行使。QFII必须勤勉尽责地分析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从基金份额持有人(境外投资者)的最大利益出发来决定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2)境外投资者直接委托QFII购买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该种方式中,境外投资者与QFII的法律关系为委托关系,QFII在表决时必须根据境外投资者的具体委托来进行投票。因此,QFII可分割行使表决权。换言之,如果有部分投资者要求对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赞成票,另外一部分投资者要求投反对票或弃权票,QFII就应根据上述投资者的委托同时投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票。

2、表决权分割行使中的计票基准问题

如上所述,在境外投资者直接委托QFII购买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中,QFII可分割行使表决权。如果部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参加表决或者没有给QFII明确的投票授权,QFII在参加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时只有明确授权的境外投资者投票。那么,在统计投票时,是否应将QFII未投票的那部分表决权计入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和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中,也就是说该部分表决权是否应视为参加了股东大会的表决?

目前,在该问题上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部分人认为应该计入,并统计为弃权票。另外一部分人则认为不应该计入。我们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是:在允许表决权分割行使的前提下,QFII无权明确表示不参加表决或者没有给QFII明确投票授权的投资者参与表决,该部分投资者应视为没有参加股东大会,其表决权不应计入参加表决的票数中。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8篇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的业务流程

首先,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公司个别要求,则可开立信用交易证券账户、资金存管账户并存入保证金(现金或可抵押证券);

第二步,若投资者参与融资交易,向证券公司发出融资买入报单,证券公司根据融资规定及个别要求考察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余额,余额充足则划拨资金买入投资者指定股票,计入信用证券账户;若投资者参与融券交易,需确定开户证券公司有其目标股票可融出,再向证券公司发出融券卖出报单,证券公司将根据融券规定及个别要求考察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余额,余额充足则卖出投资者指定股票,所得款项进入投资者资金账户;

第三步,投资者持有融资买入股票或融券卖出期间,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所交易股票及抵押股票的价格变动监测保证金账户。若保证金余额超过初始维持担保比例,则维持融资融券交易;若保证金比例跌破初始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将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达到后续维持担保比例,则将维持融资融券交易;

最后,融资融券交易合同到期,融资交易投资者卖出初始融资买入股票所得资金用于还款,融券交易投资者买入初始融券卖出股票还券。

需要注意的是,若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合同到期前,其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且未能按时缴纳保证金至后续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将对投资者账户强行平仓;另外,若投资者在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前主动结束合同,融资交易投资者可在与证券公司达成协议的基础上提前卖出股票还款或直接还款,融券交易投资者则买入股票还券或直接还券。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的相关要点

根据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业务过程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投资者需要注意遵守的更具体的交易细则包括以下部分:

账户 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之前,应在一家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和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资金。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证券。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另作他用。

保证金 融资买入证券(或融券卖出)时,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

标的股票 投资者实施融资融券交易的标的股票须符合以下条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近三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

此外,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有: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可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同仍然有效。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将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当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

投资者短期内面临的障碍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参与规模有限,主要原因有:首先,融资融券交易中资金及股票的供给者自身规模有限。根据目前已经出台的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提供融资融券业务的额度仅限于自有资金及自有股票。经过2006~2007年两年的上涨行情,证券公司获得了较为丰厚的收益,但证券行业的资本结构特点决定了证券公司净资本较之证券市场总体规模来说,还是很弱小,而证券公司自有股票在市场行情持续下跌的过程中遭遇不断减仓;另外,根据规定,仅有部分满足一定资质的证券公司才有资格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因此,可以确定投资者能够获取的融资融券额度较为有限。

其次,融资融券交易中,提供资金和股票的证券公司主观上没有足够动力,甚至有一定的阻力。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证券公司保持自有现金流动性的策略是明智的选择,能够随时应对市场行情的变化。另外,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向投资者融出资金将面临无法全额回收的风险,接受股票抵押也存在抵押品处理困难的问题,因此,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出资金的意愿不足。对于仍持有股票的证券公司来说,由于市场整体较为悲观的局面,向投资者融出股票将面临股票继续下跌却无法对冲的风险,所以,也没有向投资者融出股票的动力。此外,当投资者均倾向融出某些股票品种时,证券公司也没有理由继续持有。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另外一个障碍是期限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融资融券交易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而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存在各种期限可能,因此,对于超出六个月的投资策略来说,面临一定的风险。即使考虑展期,还面临另外一项规定的限制,即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将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目标期限少于六个月的投资组策略中包含融资融券交易,才具有较低风险。

投资策略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方式,为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投资策略:

趋势交易 由于融资融券业务实行保证金交易,且能以证券充抵保证金,因此能发挥资金杠杆作用。根据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标准及有价证券充抵标准可知,现金具有2倍的杠杆率;180指数成分股的杠杆率为1.4,其他股票为1.3;其他有价证券最高杠杆率分别为: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1、国债1.9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1.6。具有杠杆作用的投资方式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融资融券本身又隐含日内交易的可行性,因此,融资融券的推出对于趋势投资者来说丰富了投资方式,在正确趋势判断的前提下能获得更高投资效率。

多空双向操作 融资融券业务使得投资者在判断市场行情即将上涨时,可通过融资的方式买进股票,待股价上涨一定幅度时卖出股票偿还融资款项;而当判断结果为下跌时则可以通过融券方式提前卖出股票,待股价下跌到目标价位时再买入股票结束融券交易。因而,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投资者面临市场变化无论上涨或下跌,都能有所作为,即多空交易均可实施。

变相日内交易 据融资融券业务规定,投资者缴纳一定保证金即可卖出并不具有所有权的股票,而根据现有的T+0交易规则,投资者买入的股票当日不能再卖出,因此,融资融券的推出可使投资者在当日买进股票后,选择合适的时点向证券公司融入当日已买进的股票再卖出,从而实现日内买进股票再卖出的目的。由于融资融券能够实现变相的日内交易,因此一些在T+0品种上较多实施的日内交易策略如Scalping、Fading等,也可借助融资融券交易在一般股票上进行部分操作。

改善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投资者可以卖出并未持有的股票,因此构建投资组合时,能够不受个股比例非负的约束条件。允许个股比例出现负值的投资组合,将会突破非负约束条件下的投资组合最优边界,即能够得到风险相同而有更高收益或收益相同而风险更低的投资组合。

锁定价格 由于融券业务对应个股操作,因此,在投资过程中既可以融券卖出个股锁定价格,也可以融券卖出投资组合锁定其价格。借助融券业务可以解决以下几种情况下的价格锁定问题:停牌股票、大小非减持、新股申购冻结期。

对于停牌期的股票,按照规定已被剔出可融券标的范围,需要在可融券标的股票中寻找与其相关性高的股票再融券卖出;对于大小非来说,若投资者仅持有某只个股,且其为可融券标的股票,则只需融券卖出该股;若投资者所持有个股非可融券标的股票,则融券卖出与该个股相关系数较高的标的股票。当投资者持有股票组合时,需要考虑三种状况:1.组合中股票完全为可融券标的股票;2.组合中股票部分为可融券标的股票;3.组合中完全为非可融券标的股票。对于情景1、3相对简单,情景1时,只需分别融券卖出对应比例的组合成份股;情景3时,运用可融券标的股票构造组合跟踪投资组合,再卖出跟踪组合即可;情景2时,又对应两种套期保值方法:投资组合中可融券标的股票直接融券卖出,以可融券标的股票跟踪组合非标的股票,再融券卖出;直接以可融券股票构造组合跟踪投资组合,再融券卖出。

投资者申购的新股在禁售期将无法抛售,通过融券业务能够实现套期保值或在目标价格变现的目标。若新股尚未进入可融券标的范围,可寻找与其相关性高的可融券标的股票。持有新股组合时的操作方式类似大小非减持。

权证套利 从目前市场上权证交易情况来看,部分权证呈现折价交易状态,其中存在套利机会。当每份权证价格+行权价

封闭式基金套利 由于目前封闭式基金出现折价较多,借助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实施套利活动,买进所构造基金组合,同时融券卖出所构造组合,持有封闭式基金至到期日或转开放时刻,赎回或卖出基金并买券平仓。部分折价交易的封闭式基金有:大成优选、建信优势动力、基金开元等等。

增强正向套利 对于股指期货正向套利来说,建立套利组合初始,需买进股票现货卖出股指期货。由于融资融券业务具有杠杆作用,在买进股票现货时,以现金或原有证券融资买入,加上股指期货本身具有的杠杆作用,将能以更低的资金量完成更大规模套利组合的建仓。对于ETF正向套利,同样需要在套利初始买入一篮子股票,融资方式使得投资者仅需部分资金即可实现建仓目标。融资融券的推出将提高正向套利资金使用效率。

促成反向套利 当股指期货合约的市场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偏差达到一定幅度的情况下,存在套利机会。按照标准流程应卖空跟踪指数的股票组合,买进股指期货。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卖空股票现货成为可能。由于融券业务具有较高的成本,因此,在判断反向套利机会时,需要将足额成本纳入无套利区间下限的计算中。另外,根据相关规定,ETF会成为可融券标的,因此,对于卖出ETF的反向套利来说,也能够把握更好的时机获取收益。

降低机构投资者持有成本 对于国内上市公司的非金融机构投资者来说,经常会长期持有一定量的上市公司股票,除了偶尔派发的现金股利,大多数时间里持有股票并不能带来任何现金流。另一方面,融券业务的中介机构一般不会长期持有大量上市公司股票,而根据目前监管机构对融资融券业务的规定,投资者融资融券额度仅限于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因此,融券业务很难操作。即使证券公司持有部分可融券标的股票,向投资者融出自身所持有股票时,将面临价格出现下行趋势而无法及时出售的风险,从融券中介业务中收取的利息收入很难弥补融出股票价格下跌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在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可以考虑变通操作方式:提供融券业务中介服务的机构与上市公司非金融机构投资者达成回购协议,前者向后者买入部分股票增加其融券额度,向需要融券的投资者提供融券服务,在回购协议到期时,由上市公司非金融机构投资者按约定的价格回购股份。在这样的安排下,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共同分享融券收益,证券公司能够获取更多融券中介服务收益,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能够在长期持有过程中获取一些现金收入,从而摊低持有成本。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9篇

与它初次接触的人肯定首先会问,究竟什么是艺术品股票?从概念上解释,艺术品股票是将艺术品金融化,把份额标的物等额拆分,拆分后按份额享有的所有权公开上市交易的方式,投资者可以像炒股票那样投资艺术品。然而,如此明确的诠释也只能给投资者一些简单的字面理解,面对陌生的艺术品股票,人们发出了许多疑问。我们都知道,艺术品是实实在在的,而股票是无形的,这一“虚”一“实”结合在一起,是靠艺术品近些,还是偏股票多些呢?艺术品股票与股票有什么不同?

焕然一新的交易制度

从前文的定义中可以看出,艺术品股票的基本原理与公司股票相仿,以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为例(下称天津文交所),投资者在交易所开户后,便可以下载一个类似股票网上下单的客户端用来买进卖出,有关普通股票的技术分析同样适用于艺术品股票。

不过,和股市的“T+1”交易模式不同的是,艺术品股票采取“T+0”交易模式,可以当天买卖。有股票投资者表示,多年来,广大散户始终期盼股市现行的“T+1”交易带0度被“T+O”所取代,但一直尚无眉目,而如今,“T+0”交易模式却在新生的艺术品股票中率先施行,成为投资者关注的一个关键因素。

诺亚(福州)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傅晓唏分析,与“T+1”相比,“T+0”模式更具灵活性,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对行情的判断,在当天内做出是否抛售、抛售多少的决定,随时对投资方向进行修正,吸引短期投资资金。

从第一批艺术品股票标的物上市到现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各地文交所门庭若市、推出的股票连续涨停,而与行隋持续走高的艺术品股票市场形成鲜明对比的股市,大盘则相对低迷。一位资深股民告诉记者,“T+0”模式有利于股民及时跟进或出逃,假设股票市场实行的也是“T+0”,当天如果买的股票跌了,投资者会毫不犹豫卖掉,但目前的“T+1”制度规定只能隔天卖,导致损失更多,因此,“T+0”模式受到广大散户的欢迎。

但傅晓唏也表示,“T+0”是双刃剑,在活跃市场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成分的过度投机,这也是国家之所以在股市卖行“T+1”交易模式的主要原因。

“激进派”与“婉约派”并存

面对疯涨的艺术品股票,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赶集般介入艺术品股票市场,但也有投资者表现出质疑的态度。

当然,最高兴的要属那些申购中签的幸运者,厦门古玩家黄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他是从朋友那得到天津文交所推出艺术品股票的消息,随后去招行开了账户,没想到的是,在天津文交所发行第二批8只艺术品股票时,他竟然“打中”了两只。“每天都涨停,当然不急着卖。”黄先生看见短期内就有如此可观的收益难掩兴奋,只怪自己中签的数量太少。

也有部分中签者坦言,看不懂目前艺术品股票市场的疯狂走势。他们表示,对于天津文交所第一批上市交易的两个投资品《燕塞秋》和《黄河咆哮》,当初估值500万元和600万元,已经是它们市场价值的极限,现在这两幅画的涨幅均超过10倍,可以断言,艺术品股票市场已然是一个高风险的领域。

尽管如此,惊人的涨幅仍然是最大的诱惑,使得大量投资者跃跃欲试。一直在等待买入机会的徐先生告诉记者,“在天津文交所的投资门槛还未从5万元提高50万元时,我就已经把所有手续都办好了,随时准备买入,但由于太多资金买在涨停价,导致始终无法成交,只好等待申购新发行的股票,纵使前一批的平均中签率才2.5%,无论如何都得尝试一把。”

而福州资深股民黄女士则认为,艺术品股票市场还不成熟,虽然近期表现很好,但未来怎样发展谁也不能判断,越涨得快也越跌得猛,加上天津文交所并非正式官方机构,存着较大的监管风险,作为投资者暂时不敢轻举妄动。“不过,如果有重磅级的名人书画作品上市,我会考虑,毕竟这些是确切存在投资价值的。”黄女士表示。

更偏向金融理财产品

有分析人士认为,艺术品股票交易的火爆很有可能会分流股市资金进入文交所。傅晓唏却表示,这两个投资市场的性质不同,艺术品不会自己增值,没有股市那么多实实在在的数据,最终,成熟的股市资金未必会进入这个陌生的领域。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10篇

剩余股利政策是在公司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或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时,根据一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最佳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先从当年的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留成,以满足投资所需追加权益资本的需要,然后将剩余的利润作为股利分配。

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要有良好的投资机会,并且该投资机会的预期收益率高于股东要求的必要收益率,这样,股东才愿意接受被投资公司将净利润优先满足公司投资需要的前提下,再将可能剩余的部分发放现金股利,甚至不发放股利。运用剩余股利政策时,一般按如下四个步骤进行:1)设定目标资本结构,即确定权益资本与负债资本之间的最优比例;2)确定目标资本结构下,投资所需的股东权益总额;3)最大限度地使用保留盈余来满足投资方案中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数额;4)投资方案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小于或等于当年实现的净利,则将净利润中相当于投资方案中需追加的权益资本数额作为留存收益,将剩余部分用于发放现金股利给股东。

例如,A公司某年税后净利为1500万元,下一年的投资计划要追加投资额2000万元,该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为权益资本占60%,负债资本占40%。按照目标资本结构计算出投资方案需追加的权益资本数额为2000×60%=1200万元。此数额比当年实现的净利润1500万元小,因此,该公司应确定留存收益1200万元,以满足投资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的需要后,其剩余部分300万元,可用于发放现金股利给股东。如果投资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大于该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1500万元,该公司应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1500万元全部留存,不发放现金股利,其差额部分还需依靠发放新的股票筹资来满足投资需要。我们把股息支付与投资机会所需资金的关系作图如下:

从图中可以看出该公司投资需追加的资金量越多,则支付的股息越少;当公司没有投资机会,无需追加投资时,该公司的1500万元净利润可全部用于发放现金股利;当投资机会需要追加资金总额2500万元时(含权益和负债),则该公司当年实现的1500万元净利润正好满足所需追加的权益资金2500×60%=1500万元,全部用于留存盈余,不得分配股利;当该公司投资机会需追加资金总额超过2500万元时,则该公司当年实现的1500万元净利润还不能满足需要,则1500万元净利润全部用于留存后,其不足部分需依增发新股票筹集资金来维持。对股东来说,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好处是,少分配现金股利或不分配现金股利可以避免股东缴纳较高的股利所得税,保证股东尽量缴纳较少的股利所得税,或可推迟缴纳所得税(以后多发现金股利)。由于该公司有良好的投资机会,股东会对公司未来获利能力有较好的预期,因而,其股票价格可能会上升。这时股东可以通过出售手中的股票而获得资本利得。这样,股东只需缴纳较现金股利更低的所得税,目前在我国甚至还不需要缴纳资本利得所得税,并且也不会影响老股东的控制权。因此,剩余股利政策一般会受到持股比例较大,股利收入较多的大股东们的欢迎。对于公司本身而言,良好的投资机会所需资金通过留存收益解决,一方面简便易行,减少筹资工作量;另一方面,节约了筹资费用,降低了资本成本。如果公司不通过留存收益满足投资所需资金,而是通过重新发行股票筹资,可能会增加较多的筹资成本、甚至影响原股东的控股比例。

二、成长公司发放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增发股票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即公司将应分配给股东的股利以股票的形式发放给股东。股票股利并不直接增加股东的财富(可能间接增加股东的财富),不会导致公司资产的流出或负债的增加,因而不是公司的资金使用。同时,也并不因此而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但会引起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数量增加,股东的持股数量会增加,每股净资产会下降,每股收益会相应地下降,从而会引起股票价格发生变动(下降),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假设某公司分配股票股利之前的资本结构如下:

股本(1000万股,每股1元)1000万元

资本公积4000万元

留存收益2000万元

合计7000万元

假设该公司宣布发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发放200万股股票股利,当时该股票的每股市价为5元,需用200万股×5元=1000万元留存收益发放股票股利。该公司分配股票股利以后的资本结构如下:

股本(1200万股,每股1元)1200万元

资本公积4800万元

留存收益1000万元

合计7000万元

假设分配股票股利之前,该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600万元,则每股收益为0.6元=600/1000,每股净资产为7元=7000/1000。分配股票股利后,每股收益则为600/1200=0.5元,每股净资产为5.83元=7000/1200。

附图

(1)股票股利对股东的意义:如果公司不支付现金股利,而是发放股票股利,那么,股东将能得到什么呢?从理论上讲,股东得到的是公司增发的股票,即股东手中持有的股票数量增加了,但没有影响股东的持股比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股票的市价会下跌,但他们持有股票的总价仍和以前一样。例如,某股东原持有A公司普通股股票1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5元,他持有该种股票的总值为5000元。如果A公司宣布发放20%的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则该股东现有的股票数量为1200股,其每股市价5元降至5/1.2=4.166元。此时该股东拥有A公司股票的总值仍为1200×4.166=5000元。在这种情况下,股票股利对股东的价值并不大,只是其手中的股票数量增加了。事实上,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后,其股票价格并不一定成比例下降,股票股利一般与公司的发展前景有关。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可能把公司的某种成长信息传播给了股东,可能向股东暗示公司未来的预期利润将会继续增长,其股票价格反而会上升。此时,股东可以通过出售部分股票(分得的股票)而获得资本收益,与收到现金股利相比要少缴纳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使股东获得了纳税上的好处。如果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后仍支付部分股票股利,这时的股票股利就对股东有直接的价值增加,股东会因所持股份数量的增加而得到更多的利益。

(2)股票股利对公司也有好处:1)公司管理当局往往利用股票股利来“保存现金”。当公司利润增加时,它也许不愿增加发放现金股利,而想留存大部分利润宣布发放股票股利。这使公司留有大量的现金,便于公司发展,满足追加投资的需要。目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的主要动机就是如此。2)公司利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办法,使股票的行情保持在一个合符交易需要的范围之内,以确保吸引更多的中小投资者。

三、实施股票回购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或其他方式购回本公司一定数量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在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上,股票回购现象是相当普遍的。上市公司作出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决策一般出于如下几个目的:

(1)提高每股收益。不少公司基于自身的形象,上市需要和投资人渴望高回报等原因采取了股票回购并库存自身股票的方式来操纵每股收益指标,减少需要实际支付股利的股份数量。如果公司有多余现金,但公司缺少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可以把这些资金分配给股东,其分配方式有二种:一是增加现金股利支付;二是回购本公司股票。从理论上说在没有个人所得税和交易成本的条件下,股东是不会计较公司管理当局采取哪种方式来分配充足的股利分配资金的。在存在所得税和交易成本的情况下,特别是股息所得税率高于资本收益所得税率时,股东愿意通过公司回购股票决策以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及每股市价,使股东获得更多的资本利得收益,减轻股东个人所得税负担,确保股东财富最大化。版权所有

公司采用股票回购决策时,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会相应减少,而每股收益将会提高,从而也会使每股市价上升。公司股票回购的资本利得,理论上应该等于公司付给股东的股利。

例如,某公司普通股每股收益和每股市价资料如下:

税后净利润1500万元

流通在外的股份5000万股

每股收益0.3元

每股市价6元

市盈率20

如果公司准备用1000万元净利润分配现金股利,该公司正在考虑如何分配这笔利润:支付现金股利或用于回购股票。如果公司用此1000万元支付现金股利给股东,则每股现金股利为0.2=1000/5000,支付股利前的每股市价为6.2元=6+0.2;如果公司用这1000万元回购公司股票,以每股6.2元购入162万股=1000/6.2,则现在的每股收益为0.31元=1500/(5000-162)。假设市盈率仍为20,则此时的每股市价将是会6.2元=0.31×20。它与支付现金股利方式下的股票市价完全相同。可见公司不管采用哪种分配方式分配给股东的现金都是每股0.2元。

由于股东现金股利的所得税税率与资本收益所得税税率有差别,在纳税问题上,公司股票回购所导致的公司股票市价上涨使股东获得的收益是按资本收益税率纳税,而股东获得的现金股利则应按较高的股息税率纳税。因此,公司如有巨额资金需要分配时,采用股票回购方式对股东减轻纳税负担,保证股东财富最大化特别有利。

(2)稳定或提高公司股价。过低的公司股价会降低现有股东和潜在股东对公司的信心,削弱公司销售和开拓市场的能力,限制公司在市场上进一步融资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一部分自己的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增强股东们对公司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在未来以较高的价格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为公司融得更多的资金,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

(3)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当公司处于发展期时,公司内部融资不足,往往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大大加快了资本的形成。但是,当公司产业进入衰退期时,公司资金较为充裕,却由于行业进入衰退期而不愿意扩大投资。这部分剩余资金若无适当的投资机会或投资项目,只能作为银行存款或购买短期证券等盈利率较低的方式存在,会影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这时利用这部分剩余资金购回本公司股票,不仅可充分利用公司资金改善其资本结构,还可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市价,使股东得到资本利得的减税好处。除此之外,公司回购股票的目的还有反收购的动因,巩固公司某些股东的控制权或转移公司控制权等原因。

股票回购一般有两种常用的方法:一是以较高价格向原股东收购;二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公司当局在采用第一种方法时,向各股东正式开价收购一定数量的股票。如果股东想要出售的股票超过了公司原定收购的股票数量,公司当局可以斟酌情况收购超量股票的一部分或全部。然而,公司并没有义务必须收购股东想要出售的全部股票。一般说来,公司向股东收购股票的交易成本要比它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股票的交易成本高得多。

公司在公开市场上购回股票时,将如同其他投资者一样,要通过经纪商的接线搭桥。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某些条款限制了公司收购股票的出价方式,从而使公司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收购到较多的公司的股票。因此,公司需要收购较多股票时,采用按较高价格向股东直接收购的方法较好。

相对于股东来说股票回购的优点有:股票回购使股东获得的是资本利得,与现金股利相比在税率上具有明显的好处;当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时,股东需要决定是否要出售股票,这种决定是由股东自愿选择的,但若公司发放现金股利,股东必须被动地接受,无选择的余地。

股票回购对股东来说也有如下缺点:一般认为现金股利的发放比股票回购可靠性强,这也是现金股利比股票回购将产生更大的股票市价上涨的原因;股东很难真实地了解公司作出股票回购决策的真正目的,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公司为避免损害未出售股票的股东的利益,可能不会确定较高的回购价格。

股票回购并不是随意可以进行的,各国对股票回购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各国法律都对股票回购作出了较具体的规定。公司回购其股票,除无偿收回以外,都无异于股东退股和公司资本减少,而公司资本减少则从根本上动摇了公司的资本基础,削弱了对公司债权人的财产保障。

股票回购,使公司持有自己的股票,成为自己的股东,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股东的法律地位一样,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了混淆,这便背离了公司与股东原本具有的法律含义。

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易导致其利用内幕消息进行炒作,或对一系列财务指标进行人为操纵,加剧了公司行为的非规范化,使股东蒙受损失。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11篇

近年来,证券市场中的惯性与反转现象逐渐成为研究热点。所谓惯性现象,是指过去的赢(输)家组合持续成为赢(输)家组合,而反转现象是指过去的赢(输)家组合成为未来的输(赢)家组合。惯易策略是以股票过去的表现作为买卖判断的基础,即买入近来的强势股,卖出近来的弱势股;而反转策略则卖出近来的强势股,买入近来的弱势股。一般认为,这两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股票价格对过去或公开的信息发生具有规律性反应。惯性与反转现象的发现,被视为“市场异象”。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这些能给投资者带来超常收益的规律性现象是对传统资本市场理论,特别是“有效市场假说”(EMH)的极大挑战,冲击着当代金融理论的基石。从投资实践的角度看,把握资产价格的这些规律性变动,可以给投资者带来超常收益,增加获利空间。关于惯性与反转现象以及相应投资策略的研究,无疑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

目前,比较成熟的研究主要建立在国外市场发达的交易机制和成熟的投资环境基础之上。本文以中国偏股型封闭式基金和偏股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行为为研究对象,这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因为基金的投资决策是市场发展趋势的方向标;二是从1998年3月中国发行第一支基金至今,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总规模达5008.2亿元,沪深两市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共有54家,开放式基金102家,发行基金单位6551.13亿份,基金资产净值1050亿元,可见中国基金业取得了超常规的快速发展。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研究,不仅有利于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投资理念,发展壮大投资基金,而且有利于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和金融体制的健全完善。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根据中国证监会1999年3月10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该在每个季度的公告截至日后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整的投资组合公告,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予以公告。基金公告的内容包括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股票明细,即股票名称、数量、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本文将上述的前10名股票定义为“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并以其作为研究样本,样本以一个季度为间隔,时间跨度从1999年3月31日至2006年3月31日。为使样本数目尽可能达到统计检验中大样本数目的经验要求,本文选择了投资组合公告在5年以上的偏股型封闭式基金,共49支;投资组合公告在两年半以上的偏股型开放式基金,共24支,作为研究对象。数据来源于天软数据库、深圳国泰君安数据库(CSMAR)和金融界网站(http://),采用MATLAB和MICROFIT统计软件。

(二)模型定义

本文根据GTM模型,做出如下改进:

首先,GTM模型对惯性反转现象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先对整个市场的股票按照某一标志,如超常收益率进行排序,选择高低两端的股票构造赢家组合和输家组合,并分析这两种组合在未来一段时间的超常收益率情况。本文认为,由于资产价格对不同的信息将发生不同的反应,并且不同的资产其价格对同类信息也将产生不同的反应,因此本文基于行为金融的理论和研究方法,选择了24支开放式基金和49支封闭式基金为研究对象,以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为样本,基于这些股票过去一段时期相对于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进行分组,分别构造赢家组合和输家组合。之所以选择上证综合指数,一是因为其作为国内外普遍采用的衡量中国证券市场表现的权威统计指标,是一个包括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上证综合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分类指数、债券指数、基金指数等的指数系列;二是因为基金持股的偏好受到行为、心理因素的影响,个体差异较大,以上证综合指数来构筑赢家、输家组合,可以提供一个相对科学、统一的分析参照系。

其次,GTM模型并没有区分基金在买卖股票时所采用的交易策略的差异性,比如:投资组合中的某只股票的权重变化为负值,有可能是因为相对于通过持仓调整而将权重维持在当前水平的投资策略而言,投入到该支股票的新资金所占比例较小。然而,本文希望测量的是增加的交易量本身,而不是由价格变动或由新股票进入、退出所引发的权重变化带来的惯性估计值的改变。

如图1(以股票进退投资组合和市值为研究对象)和图2(以股票进退基金投资组合的支数为研究对象)所示,中国基金进出股票相当频繁,持股仍以中短期为主。因此,本文将基金买卖股票的行为分为三类:完全退出、新进去和持仓调整。分别考虑有股票进入或退出时对基金投资组合的影响,并检验未来一段时期超额收益的变化趋势和惯性反转的程度。这样一来,权重变化在有新资金进入(退出)的情况下总是正值(负值),并且,在没有惯性(或反转)交易的零假设下,每一个组成部分的惯性值应趋近于零。

其中,T表示股票j在基金投资组合中出现的次数;N表示基金投资组合中所考察的股票支数,因本文以基金投资组合中前10位的重仓股为研究样本,所以N的最大取值为10;Rj,t-k为股票j在t—k期间的收益率,按照复利方式根据股票的日收益率计算出股票的季度收益率:

用来衡量基金在考察期内所采取的投资策略的综合效果。当Rj,t-k>Rm,t-k时,即股票i在t—k期的收益率大于同期的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若wj,t>wj,t-1即基金增加股票j的持有市值比例,则M>0,表明基金采取追涨的惯性策略;当Rj,t-k<Rm,t-k时,若wj,t<wj,t-1,则M>0,表明基金采取了杀跌的惯性策略。表明基金采取了卖高的反转策略;当Rj,t-k<Rm,t-k时,若wj,t<wj,t-1,则M<0表明基金采取了买低的反转策略。总之,M衡量的是基金在考察期内所采取的投资策略的综合效果,如果M>0,表明基金采取的是追涨杀跌的惯性策略;如果M<0,表明基金采取的是买低卖高的反转策略。虚部数值的变化可将基金交易行为区分为新进入、完全退出和持仓调整三类。ImM(i)>0,表明本期增持了股票j;ImM(i)<0,表明本期减持了股票j;ImM(i)=0,表明本期股票,j退出基金的投资组合;ImM(i)=∞,表明新股票i进入该基金的投资组合。1表示对基金投资组合权重变化进行检验的时间跨度,当1等于1时,是对连续季度的投资权重变化进行检验;当1等于2或4时,检验的时间间隔分别为6个月或1年。本文对1分别取1、2、4时的惯性值M进行检验。k表示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是根据本季度或前k季度的股票价格波动所做的反映。当k=O时,M值反映基金经理基于本季度股票收益率所采取的交易策略;当k=1时,M值衡量的是基金经理根据上一季度股票收益率所采取的交易策略。

三、实证结果分析

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1995)用GTM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时,采用的是t—统计检验,本文考虑到每个季度的估计值不一定独立,采用Fama-MacBeth方法,对各个季度的横截面数据进行基金持股比例、收益率和M值的统计检验。实证检验结果见表1、表2和表3。

实证结果表明,全体股票、新进入股票这两列M值,其均值和中位数,不论是t—检验还是符号检验,都大于零,表明基金投资行为的惯易倾向显著。基金在有新进入股票时的M值,无论是均值还是中位数,都远远大于全体股票、退出股票的相应度量值,这表明基金在买入股票时,追涨现象十分显著;在只考虑完全退出股票时,M的均值和中位数都为负,即存在反转交易行为,这表明基金在卖出股票时,高卖的现象十分显著。

表3为基金持仓调整时的M值,本文将它作为衡量基金投资综合效果的参照。从表3中可见,对于持仓调整策略而言,虽然其惯性估计值的均值和中位数都非常小,但均为正值。例如,对于一个季度(k=1,l=1)的滞后回报,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均值分别为0.2116和0.1974,中位数分别为0.2066和0.1574。以封闭式基金为例,0.2116表明机构投资者在季度末持有的股票在该季度的回报率仅比上个季度开始时持有股票的相应回报率高0.2个百分点。这和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1995)0.3个百分点的惯性估计值非常接近。随着滞后期的拉长,均值的估计值上升,而中数却仍然很小。此外,所有M估计值的分布都是偏斜的,中位数比均值小。在持仓调整的情况下,所有M值的滞后平均惯性估计值都为正数,并且在统计上显著,虽然显著值非常小。可见,不论以本季度股票回报率的变动(k=0)还是以上一季度股票回报率(L=1)作为决策依据,基金明显倾向于采取追涨的惯性投资策略。

从投资的综合效果来看,当k=0时,M值的均值大多大于k=1时的均值。可见,绝大部分基金管理人倾向根据本季度股票收益率的变动同向调整持股结构,即采取追涨的惯性投资策略。其中的原因,一是因为中国证券市场属于资金推动型的幼稚市场,当大盘开始启动后,个股存在着较大的上涨惯性;当大盘开始下跌,无论是绩优股、成长股还是垃圾股都同步下跌,基金只有采取趋势投资策略顺势、借势、甚至造势,才能赚取超额利润。二是中国基金业绩评价标准粗糙。目前,对于多种风格、不同风险收益目标的基金,各基金管理公司都采用基金净值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价。由于基金经理采用同一股票研究分析平台,又为了获取市场认同,在业绩上不输给同业,不得不采取谋求短期盈利的行为,导致选股和投资决策雷同和基金投资风格趋同。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为研究对象,分析这些基金是否存在收益的惯性反转现象。实证结果表明:在交易策略上,证券投资基金整体采用惯易策略,但倾向于买过去表现好的股票,尤其是收益率高于同期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的股票;不倾向于卖出过去表现差的股票,即采用高买高卖的策略。M值在考虑有新股票进退时,显著大于其他各种情况,这表明基金经理在选择新股进入投资组合时倾向追涨。并且选择股票时偏好收益率高于上证综合指数的股票。M值在考虑股票完全退出的情况下,所有的M值均为负值,说明基金在进行投资组合调整时,都倾向采用完全退出并投资新股的策略。可见在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基金投资跟风、同质现象依旧存在。要改变这一现状,一方面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增加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数量;另一方面也应使基金的投资风格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12篇

剩余股利政策是在公司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或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时,根据一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最佳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先从当年的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留成,以满足投资所需追加权益资本的需要,然后将剩余的利润作为股利分配。

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要有良好的投资机会,并且该投资机会的预期收益率高于股东要求的必要收益率,这样,股东才愿意接受被投资公司将净利润优先满足公司投资需要的前提下,再将可能剩余的部分发放现金股利,甚至不发放股利。运用剩余股利政策时,一般按如下四个步骤进行:1)设定目标资本结构,即确定权益资本与负债资本之间的最优比例;2)确定目标资本结构下,投资所需的股东权益总额;3)最大限度地使用保留盈余来满足投资方案中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数额;4)投资方案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小于或等于当年实现的净利,则将净利润中相当于投资方案中需追加的权益资本数额作为留存收益,将剩余部分用于发放现金股利给股东。

例如,A公司某年税后净利为1500万元,下一年的投资计划要追加投资额2000万元,该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为权益资本占60%,负债资本占40%。按照目标资本结构计算出投资方案需追加的权益资本数额为2000×60%=1200万元。此数额比当年实现的净利润1500万元小,因此,该公司应确定留存收益1200万元,以满足投资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的需要后,其剩余部分300万元,可用于发放现金股利给股东。如果投资所需追加的权益资本大于该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1500万元,该公司应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1500万元全部留存,不发放现金股利,其差额部分还需依靠发放新的股票筹资来满足投资需要。我们把股息支付与投资机会所需资金的关系作图如下:

从图中可以看出该公司投资需追加的资金量越多,则支付的股息越少;当公司没有投资机会,无需追加投资时,该公司的1500万元净利润可全部用于发放现金股利;当投资机会需要追加资金总额2500万元时(含权益和负债),则该公司当年实现的1500万元净利润正好满足所需追加的权益资金2500×60%=1500万元,全部用于留存盈余,不得分配股利;当该公司投资机会需追加资金总额超过2500万元时,则该公司当年实现的1500万元净利润还不能满足需要,则1500万元净利润全部用于留存后,其不足部分需依增发新股票筹集资金来维持。对股东来说,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好处是,少分配现金股利或不分配现金股利可以避免股东缴纳较高的股利所得税,保证股东尽量缴纳较少的股利所得税,或可推迟缴纳所得税(以后多发现金股利)。由于该公司有良好的投资机会,股东会对公司未来获利能力有较好的预期,因而,其股票价格可能会上升。这时股东可以通过出售手中的股票而获得资本利得。这样,股东只需缴纳较现金股利更低的所得税,目前在我国甚至还不需要缴纳资本利得所得税,并且也不会影响老股东的控制权。因此,剩余股利政策一般会受到持股比例较大,股利收入较多的大股东们的欢迎。对于公司本身而言,良好的投资机会所需资金通过留存收益解决,一方面简便易行,减少筹资工作量;另一方面,节约了筹资费用,降低了资本成本。如果公司不通过留存收益满足投资所需资金,而是通过重新发行股票筹资,可能会增加较多的筹资成本、甚至影响原股东的控股比例。

  二、成长公司发放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增发股票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即公司将应分配给股东的股利以股票的形式发放给股东。股票股利并不直接增加股东的财富(可能间接增加股东的财富),不会导致公司资产的流出或负债的增加,因而不是公司的资金使用。同时,也并不因此而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但会引起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数量增加,股东的持股数量会增加,每股净资产会下降,每股收益会相应地下降,从而会引起股票价格发生变动(下降),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假设某公司分配股票股利之前的资本结构如下:  

股本(1000万股,每股1元)

1000万元

资本公积

  4000万元

留存收益

  2000万元

合计

  7000万元

假设该公司宣布发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发放200万股股票股利,当时该股票的每股市价为5元,需用200万股×5元=1000万元留存收益发放股票股利。该公司分配股票股利以后的资本结构如下:  

股本(1200万股,每股1元)

1200万元

资本公积

  4800万元

留存收益

  1000万元

合计

  7000万元

假设分配股票股利之前,该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600万元,则每股收益为0.6元=600/1000,每股净资产为7元=7000/1000。分配股票股利后,每股收益则为600/1200=0.5元,每股净资产为5.83元=7000/1200。

附图

(1)股票股利对股东的意义:如果公司不支付现金股利,而是发放股票股利,那么,股东将能得到什么呢?从理论上讲,股东得到的是公司增发的股票,即股东手中持有的股票数量增加了,但没有影响股东的持股比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股票的市价会下跌,但他们持有股票的总价仍和以前一样。例如,某股东原持有A公司普通股股票1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5元,他持有该种股票的总值为5000元。如果A公司宣布发放20%的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则该股东现有的股票数量为1200股,其每股市价5元降至5/1.2=4.166元。此时该股东拥有A公司股票的总值仍为1200×4.166=5000元。在这种情况下,股票股利对股东的价值并不大,只是其手中的股票数量增加了。事实上,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后,其股票价格并不一定成比例下降,股票股利一般与公司的发展前景有关。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可能把公司的某种成长信息传播给了股东,可能向股东暗示公司未来的预期利润将会继续增长,其股票价格反而会上升。此时,股东可以通过出售部分股票(分得的股票)而获得资本收益,与收到现金股利相比要少缴纳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使股东获得了纳税上的好处。如果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后仍支付部分股票股利,这时的股票股利就对股东有直接的价值增加,股东会因所持股份数量的增加而得到更多的利益。

(2)股票股利对公司也有好处:1)公司管理当局往往利用股票股利来“保存现金”。当公司利润增加时,它也许不愿增加发放现金股利,而想留存大部分利润宣布发放股票股利。这使公司留有大量的现金,便于公司发展,满足追加投资的需要。目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的主要动机就是如此。2)公司利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办法,使股票的行情保持在一个合符交易需要的范围之内,以确保吸引更多的中小投资者。

  三、实施股票回购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或其他方式购回本公司一定数量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在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上,股票回购现象是相当普遍的。上市公司作出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决策一般出于如下几个目的:

(1)提高每股收益。不少公司基于自身的形象,上市需要和投资人渴望高回报等原因采取了股票回购并库存自身股票的方式来操纵每股收益指标,减少需要实际支付股利的股份数量。如果公司有多余现金,但公司缺少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可以把这些资金分配给股东,其分配方式有二种:一是增加现金股利支付;二是回购本公司股票。从理论上说在没有个人所得税和交易成本的条件下,股东是不会计较公司管理当局采取哪种方式来分配充足的股利分配资金的。在存在所得税和交易成本的情况下,特别是股息所得税率高于资本收益所得税率时,股东愿意通过公司回购股票决策以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及每股市价,使股东获得更多的资本利得收益,减轻股东个人所得税负担,确保股东财富最大化。

公司采用股票回购决策时,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会相应减少,而每股收益将会提高,从而也会使每股市价上升。公司股票回购的资本利得,理论上应该等于公司付给股东的股利。

例如,某公司普通股每股收益和每股市价资料如下:  

税后净利润

  1500万元

流通在外的股份

  5000万股

每股收益

0.3元

每股市价

6元

市盈率

  20

如果公司准备用1000万元净利润分配现金股利,该公司正在考虑如何分配这笔利润:支付现金股利或用于回购股票。如果公司用此1000万元支付现金股利给股东,则每股现金股利为0.2=1000/5000,支付股利前的每股市价为6.2元=6+0.2;如果公司用这1000万元回购公司股票,以每股6.2元购入162万股=1000/6.2,则现在的每股收益为0.31元=1500/(5000-162)。假设市盈率仍为20,则此时的每股市价将是会6.2元=0.31×20。它与支付现金股利方式下的股票市价完全相同。可见公司不管采用哪种分配方式分配给股东的现金都是每股0.2元。

由于股东现金股利的所得税税率与资本收益所得税税率有差别,在纳税问题上,公司股票回购所导致的公司股票市价上涨使股东获得的收益是按资本收益税率纳税,而股东获得的现金股利则应按较高的股息税率纳税。因此,公司如有巨额资金需要分配时,采用股票回购方式对股东减轻纳税负担,保证股东财富最大化特别有利。

(2)稳定或提高公司股价。过低的公司股价会降低现有股东和潜在股东对公司的信心,削弱公司销售和开拓市场的能力,限制公司在市场上进一步融资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一部分自己的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增强股东们对公司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在未来以较高的价格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为公司融得更多的资金,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

(3)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当公司处于发展期时,公司内部融资不足,往往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大大加快了资本的形成。但是,当公司产业进入衰退期时,公司资金较为充裕,却由于行业进入衰退期而不愿意扩大投资。这部分剩余资金若无适当的投资机会或投资项目,只能作为银行存款或购买短期证券等盈利率较低的方式存在,会影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这时利用这部分剩余资金购回本公司股票,不仅可充分利用公司资金改善其资本结构,还可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市价,使股东得到资本利得的减税好处。除此之外,公司回购股票的目的还有反收购的动因,巩固公司某些股东的控制权或转移公司控制权等原因。

股票回购一般有两种常用的方法:一是以较高价格向原股东收购;二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公司当局在采用第一种方法时,向各股东正式开价收购一定数量的股票。如果股东想要出售的股票超过了公司原定收购的股票数量,公司当局可以斟酌情况收购超量股票的一部分或全部。然而,公司并没有义务必须收购股东想要出售的全部股票。一般说来,公司向股东收购股票的交易成本要比它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股票的交易成本高得多。

公司在公开市场上购回股票时,将如同其他投资者一样,要通过经纪商的接线搭桥。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某些条款限制了公司收购股票的出价方式,从而使公司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收购到较多的公司的股票。因此,公司需要收购较多股票时,采用按较高价格向股东直接收购的方法较好。

相对于股东来说股票回购的优点有:股票回购使股东获得的是资本利得,与现金股利相比在税率上具有明显的好处;当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时,股东需要决定是否要出售股票,这种决定是由股东自愿选择的,但若公司发放现金股利,股东必须被动地接受,无选择的余地。

股票回购对股东来说也有如下缺点:一般认为现金股利的发放比股票回购可靠性强,这也是现金股利比股票回购将产生更大的股票市价上涨的原因;股东很难真实地了解公司作出股票回购决策的真正目的,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公司为避免损害未出售股票的股东的利益,可能不会确定较高的回购价格。

股票回购并不是随意可以进行的,各国对股票回购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各国法律都对股票回购作出了较具体的规定。公司回购其股票,除无偿收回以外,都无异于股东退股和公司资本减少,而公司资本减少则从根本上动摇了公司的资本基础,削弱了对公司债权人的财产保障。

股票回购,使公司持有自己的股票,成为自己的股东,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股东的法律地位一样,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了混淆,这便背离了公司与股东原本具有的法律含义。

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易导致其利用内幕消息进行炒作,或对一系列财务指标进行人为操纵,加剧了公司行为的非规范化,使股东蒙受损失。

正因为股票回购存在许多负面影响,各国法律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以便抑制其负面作用的产生。

在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股票回购是一种合法的公司行为。但由于股票回购不可避免地会引起股票价格的波动,并涉及内幕交易,世界各国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都有严格的限制条件。我国目前原则上不允许股票回购。《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除外。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后,必须在10天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法规需变更登记并公告。也就是说,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公司不存在库藏股概念,在正常情况下,公司不允许回购股票。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2]  赵志耘,郭庆旺译.资本所得课税与资源配置[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13篇

金融业的发展情况,代表着国家经济的整体运行情况,随着人们对金融业的关注,金融投资成为很大一部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股票作为走入人们视野时间最长的投资方式,其运行与发展逐渐被人们接受和喜爱,股票知识已经从专业化角度,逐渐渗透在各个行业。股票融资是股票投资过程中的一项重点内容,是融资方式的一个类型。股票融资虽然经历了一定的发展时期,但是,在机制和体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在股票市场继续前进的过程中,规避矛盾,实现股票新的增值,是股票投资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是股票能够实现货币化反应的重点。

一、股票融资的概念和主要特点

股票融资是一种综合性的控制权体现,股票融资需要召开股东大会,通过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能够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项目,在规定范围内,收取股息,并且分享通过良好的经营,带来的红利。股票融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股票投资过程中,融资方式与手段的选择,主要就需要在股票使用规范化的角度里,将股票融资做到实处。股票融资属于长期投资,具有长期性。股权融资的筹措资金在没有到期日时,不需要归还,具有资金使用的永久性。这一点对于企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股票融资的不可逆性,就是股票融资是一个单向的过程,任何企业在运用股权融资时,都不需要还本,投资人如果需要在特定情况下,收回本金,就要在流通市场的前提下,进行股权更迭。股票投资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没有任何负担,股权投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需要支付多少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定。在股票投资过程中,融资是进行资金价值升级的途径,对于股票融资的效果认定,需要在实际操作中,验证理论的真实性。

二、股票投资过程融资的优势和缺陷

1、股票融资的优势。一般来说,普通类型的股票是没有时限限制的,在运行过程中,不需要支付利息,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风险。这样的运行机制就从根本上降低了筹资风险。股票融资的风险小了,就会吸引大量的资金来的项目中,股票融资的速度和数量就会迅速增加。现代企业都非常重视企业品牌效应,企业一旦具有了良好的声誉,就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增加,发行股票就会具有社会的主动权。无论是普通股票还是构成公司借入的债务,都会发生很多的主权资金,这些资金能够为债权人提供有力的损失保障。发行股票实际上就是考验公司企业信用额度的最好时机,在发行股票的过程中,将企业的债务资金进行强有力的保护。股票融资是永久性的投资手段,没有到期日,不需要归还,如果一个企业能够保持长久的旺盛势头,股票融资就会发挥其资金的长期效应。股票融资是具有永久性特点的融资方式,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根据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强调资金的支持力度,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稳定运行。股票融资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如果公司处于盈余状态,就可以适合分配股利,把公司盈余进行有效分配,利用投资机会,尽量少支付或者不支付股利。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股票融资对于企业建立现代化管理模式,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股票融资存在的风险和缺陷。股票融资对于股票投资过程是一种金融再发展的情况,股票融资过程中,标的额通常较大,资本成本较高,如果投资者进行投资,投资于普通股的风险高,但是投资获得收益也是非常可观的。而对于筹资而言,普通股股利从税后的利润中支付,不能进行抵税作用的应用,这是受普通股的发行费用影响的,资本成本较高是股票融资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股票融资过程一旦开始,就会经历漫长的发展时期,由于上市时间长,跨度大,再加上市场激烈的竞争,企业的融资要求就会逐渐膨胀,股票融资中不可确定的风险就会加剧,融资需要就会变得异常紧张,不利于投资者更好的掌握市场动态。股票融资由于控制权分散,企业在发行新股是,就会出售新股票,引进新股东,公司的控制权自然无法进行高度集中,控制权的分散导致企业的运行中,出现意见分歧导致的经营风险和决策风险。如果新股东分享公司的盈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普通股票的净收益,引起股票的下跌。因此,明确股票融资的缺点,对于处理好股票融资的相关辅助事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股票投资过程中主要融资方式的管理

1、优化股票市场结构,建立健全证券市场体系。资本是市场的核心,在股票市场中,货币政策具有一定的决定权。一个高效率运转的股票市场,需要在发展中,逐步扩大市场规模,优化市场结构。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需要进行整体性升级,无论是投资者规模还是市值规模,都需要一定结构进行管理。股票市场在发展过程中,面对的困难很多,要实现市场繁荣,稳定股市和放大财富,尤为重要。我国上市公司的数量近年来增多,上市企业的整体质量存在一定差异,股市规模需要进行兼顾供给多个方面的问题,在股价大幅波动时,货币政策就要做出相关反应。在市场层次方面,证券市场体系,需要建立多层面企业层次结构,推出金融衍生工具,使投资者能够有有效规避矛盾,在市场布局方面,增加新的交易所和证券交易中心,在东部和西部经济差异的环境下,利用股票融资实施并轨整合,实现证券市场体系的完善性发展。

2、深入改革股票市场的运行机制,促进结构性调整实施。我国股票市场虽然发展的多年,但是依然存在制度上的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做好股票融资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就是要调整股票市场的功能定位,优化配置资源,转换储蓄,刺激消费。对股票市场进行结构性的调整,发展机构性投资,推动中外合作基金和合资券商发展。对股票客体结构进行市场性指导,通过股权的分配,配置改革优化股权结构。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尚存在一些弊端,这就需要上市制度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在规模与价格上,需要经过细致审核,以保证股票的真实性有效性。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对上市公司进行有效治理,把上市公司完善成非常合格的融资机构,增大社会财富。

3、强化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多种关系。股票融资是资本市场的升级和变化,而资本市场的媒介就是货币,货币与资本之间是一种竞争性的互补关系,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是金融业发展的动力。要积极建立证券融资渠道,是银行与证券,证券市场与信贷市场之间形成一种资本流动的链条,扩大证券上拆借市场的规模,完善股票的质押贷款方法,使商业银行进入到资本市场的循环中,形成资本市场的财富效应。商业银行是金融服务的载体,商业银行的政策和制度,是最贴近投资者现实操作的窗口,因此,商业银行一定要扮演好股票融资的重要角色,对商业银行要拓宽经营范围,把传统的业务逐渐拓展为投资银行的行为,对商业银行实施监管,以促进股票融资过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降低融资风险,改善内部管理。在金融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超过实体经济规模的趋势下,利率作为套利信号引导资金流动的作用不断增强,中央银行通过向货币市场发出利率调整的信号,可以影响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价格水平,并将政策意图传递开来。股票投资过程本身就带有风险性,而风险和利益是一对矛盾结合。股票融资要降低风险,就要从内部和外部一起做好相关工作。内部与外部的因素就是机制与环境相适应的问题。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其他媒介平台,在融资手段的应用上都要符合股票投资的要求,做好内部权限规划,也要平衡好多方面的关系。股票市场的资金供给,在我国并不十分成熟,股票交易过程中,股票投资者需要时刻根据市场和经济运行状态,调整投资比例,在一定程度,要保持股票投资的热度,保证资本流动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以融资带动资本市场的变化。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14篇

【关键词】股票 收益 个人理财

一、研究背景

随着金融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家庭资产收入的不断增加,金融产品也在日益丰富,越来越多的普通居民开始涉足股市,股票由于其高流动性和高收益性受到广大投资者的欢迎,但是,由于股民个人的风险意识及专业知识等方面有差异,使投资者的个人收益存在很大的差别,而其高风险性却往往被重视不足。人们聚在一起的时候,谈到的更多的是哪只股票挣了多少钱,但却很少谈及哪些股票赔了多少钱。特别是2005年后,股票开始出现牛市,更多的人开始投身股海,将自己的资金投到股票市场上,以期获得丰厚的回报,而事实上,股市在2007年创下6000点历史的最高位之后,就一直呈现下降的趋势。这样的大起大落的股票市场,对个人理财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家庭投资比例分析

从近几年的家庭投资数据看,家庭个人在投资理财的选择中,银行储蓄仍然占据了50%的比例,是家庭理财的首选,究其原因,则是银行储蓄的高流动性和高安全性一直为人们所信赖。股票则为15%的比例,持有现金为17%的比例。但是,随着银行储蓄利率一直降低甚至出现过低的情况下,伴随着通货膨胀的背景,银行储蓄收益扣除通货膨胀之后,根本无法满足居民存款的初衷既增值保值的目的,这也促使城乡居民在满足了日常流动的经济资金的需求下,开始选择了高风险和高收益的股票投资。

三、股票的投资方式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有限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代表着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数,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也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数,享有公司的股息和红利收入,股票作为一种投资方式,特点是方便灵活,资金流动性强,高风险的同时,也带有高收益,为普通百姓喜爱。

股票有很多种类,主要包括普通股票、优先股、后配股、混合股和其他种类股票,其形式有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有形股票和无形股票等。股票作为一种常见的投资工具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股票持有具有永久性。投资者购入股票后,不能向公司退股,若想退股,必须等到公司的破产清盘,否则就要通过市场交易转让股票给其他投资者。

二是股票投资具有收益性。股票投资的高收益,是股票区别于其他投资方式的最主要的特征,投资者通过股票投资进入公司的资金成为了公司的资本金,公司运用这些资金来保证生产经营和发展的稳定性,使公司产生利润,也就同时使投资者获得了收益。

三是股票的流动性强,股票持有者可以按一定的价格将其持有的股票出售给愿意购入该股票的其他投资者。通过转让,股票持有者可以收回投资并有可能获取差额收益,但他也失去了领取股息和红利的权利。

四是风险性高。股票持有者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可以根据公司的利润情况,分享公司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公司运营中所带来的风险。倘若公司亏损,股票持有者将以其所持股票数,对公司的风险承担有限责任。

四、股票成为个人理财重要选择的原因分析

当股票市场高涨的时候,人们看到了股票市场赚钱的机会,因此蜂拥进入股市,当股市低迷的时候,你们又看到了超低价买进再高价卖出的机会,又再次进入市场。种种赚钱的可能性,诱惑着人们进入股市,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人们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手里的钱越来越多,而银行的利息收益持续偏低,越来越无法满足人们使资金保值增值的欲望,股票的高收益让人们趋之若鹜。

二是其它理财产品要求较高。虽然各大银行开出的理财产品越来越多,但一般都是要求大额投入,五万、十万的不算大数,而且基本上是五年十年后才会给本金。对于普通人来说,具有了不可靠性,更何况,各种理财产品的推销者吐沫横飞,更让人对理财产品望而却步,转而选择股票。

三是股市暴利的现象宣传。股市暴利的神话,是吸引着人们进入股市的重要原因,能够一夜暴富,是每个人的梦想。

五、投资股票要注意的原则

投资股票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收益,股民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充分考虑自己经济状况、身体状况等,建立适合自己的理财渠道,而不能一味为了追求高收益,最后却导致一无所有。由于股票市场的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因为股票而倾家荡产的人不在少数,这就更要求我们提高风险意识。因此,个人投资股票时,要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一是量入而出,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和风险的承受情况进行投资,明白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不要孤注一掷。

二是要坚持分散风险原则,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多种理财方式,这样,当某个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也不至于出现资金全军覆没的情况。

三是要坚持风险控制原则。要尽可能多学习与投资相关的知识,认识到每种投资风险的高与低,拒绝侥幸心理,控制风险较高的投资品种如股票投资的比例。

只有坚持理性投资,看到股票市场的风险与收益,针对个人情况进行资产管理,才能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由于股票风险的难以预期,加之股民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专业知识较差,就需要针对个人财产进行充分的权衡考虑,进行理性投资,方能不因意在投资而失去资金。

参考文献

[1]李晓君.个人投资理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财会通讯,2010.3.

[2]董朝阳.个人理财的五大关键点[J].财会通讯,2009.6.

股票投资方式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家庭理财 股票投资 生命周期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除了满足日常生活的必需开支之外,人们仍然希望在家庭账户中留下一笔财富,以备不时之需。传统意义上,家庭会选择把资金存入银行,以防范手持现金带来的风险。而目前较低的银行存款利率和通货膨胀压力使得家庭银行存款的实际利率成为了负值,家庭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把资金存入银行,而是试图寻找更加有利可图的理财产品。在近年兴起的理财产品中, 股票由于具有高收益性、高流动性等优点,在居民家庭生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与此同时,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上交易的普及,股票交易的操作也越来越简易,股票已经成为除银行存款外最主要的理财产品。那么,目前我国城市居民家庭有多少比例投资了股票?是否投资股票与家庭投资者的年龄、学历、收入、职业背景等因素之间是否存在着决定关系?家庭投资股票的动机是什么?家庭计划将股票投资所得用于哪些方面?家庭选取股票依据哪些信息?其收益率如何?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根据调查问卷获得的数据,一方面揭示出了我国城市居民家庭在投资理财过程中一些不理性的行为和决策,另一方面也对家庭做出这些决策的客观原因进行了挖掘和分析,进而为家庭投资者提供决策上的参考,同时也为完善市场规则提供数据支持。本文的数据来自于笔者进行的“城市居民家庭股票投资行为调查”。该调查时间为2011年1月至2月,利用中国人民大学部分大学生、研究生寒假回家等方式发放调查问卷,共在全国71个城市抽样调查了20岁至80岁的800户居民,最终回收了问卷317份,其中有效问卷286份。从样本的分布情况来看,调查对象男女比例相当,年龄大多介于30岁至50岁之间,职业以事业单位员工、金融单位员工和公司职员为主,其受教育程度主要集中在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至5000元的收入阶层所占比重较大,所选城市遍布全国一线、二线、三线、四线城市。本文采用的调查问卷分为基本信息与股票投资状况调查两部分。基本信息调查包括家庭所在城市,家庭中理财主要决策人的性别、年龄、学历、职业、职务、金融知识学习程度,以及家庭人均收入等。在下文的讨论中,将以家庭中理财主要决策人的基本信息代表家庭的特征,所有有关被调查者个人信息的描述均为家庭中理财主要决策人的信息。股票投资状况调查主要包括投资动机、决策信息来源、收益、预期等等。通过对数据的收集、定量分析和整理,得出一些基本结论,并对发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进行解释探索。

二、投资股票家庭与非投资股票家庭特征分析

(一)投资股票家庭特征分析投资股票家庭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投资动机分析。从微观上来讲,以家庭为单位的理财投资行为,其基本动机是保证家庭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而从宏观来讲,家庭理财是社会实现金融资产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面。在所有被调查者中,有63.7%的家庭选择将资产用于购置股票,期望获得更高的收益。这些家庭开始从事股票投资的原因多种多样,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通过问卷显示,大部分家庭对股票这种投资方式愈加青睐,这说明家庭成员对家庭理财的多样性有更高的了解,而不仅局限于银行存款,家庭成员有更高的风险意识,具有通过高风险投资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期望。

(2)投资资产中股票所占份额与家庭人均收入的关系。数据表明,随着家庭人均收入的增加,全部投资资产中投入在股票市场上的比例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规律见(表 2)。收入水平低的家庭由于生活必需消费尚不能够得到充分的保证,故只将少量的资金投入股票市场,从而将较多的资金投向风险低、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收入水平高的家庭,由于拥有较多的闲置资金,风险承受能力强于低收入家庭,故可以在股票市场上投入较多的资金。

(3)收益使用计划与生命周期的关系。股票投资资金来源方面,有95.8%的受访者的资金以家庭收入为主,这也表明了我国城市居民稳重的投资方式。为了便于以后的分析,特在此做出假设,认为人们进行股票的投资资金来源均为家庭收入。根据效用理论,人们通常试图平滑自己一生各时间段的消费,从而达到整体效用的最大化。通常来讲,工作中的投资者主要有两种类型,按照其投资时所使用的资金性质可以分为A和B见(图1)。A型投资者的特征是处于事业刚刚起步的阶段,收入尚不能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他们用自身具有的有限资金投资股票以期望获取更多收益提高当期的生活水平。B型投资者的特征是经过了一定时期的工作积累,拥有了较为雄厚的财富基础,收入水平已经超过了当期的消费需求,因此可以将这些闲置的资金投资于股市,用以提高未来乃至退休后的消费水平。为此,对投资者按照当期收入能否满足当其当期消费需求进行了分类,并对其对投资收益的使用计划分别进行考查见(表3)。通过数据比较发现,在A类投资者中,人们更多地愿意将投资所得用于日常生活消费,从而提高当期的生活水平;B类投资者则表现得更有远见,他们较少地将所得收益用于当前的消费,而更多地愿意将收入用于以后年度的各种消费中。

(4)股票资产投入比例与生命周期的关系。(表4)是经计算得出的不同类型投资者(A:当期收入水平不能满足当期消费需求;B:当期收入水平可以满足当期消费需求)投资于股票市场的资产与家庭全部投资资产的比例。从(表4)中可以看出,A型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的投资份额要高于B型投资者。事实上,A型投资者尚处于基本财富积累阶段,当期的收入对于他们来说是必需收入,一旦损失基本生活水平将受到极大影响,因而A型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相反地,B型投资者拥有较多的财富,其在基本生活水平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更多地运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因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然而数据却显示,A型投资者对股票的投入份额高于B型投资者,这尽管体现出A型投资者对财富的迫切需求,但考虑到股票市场风险较大,A型投资者仍然应当较少地投资于股市,而投向基金、债券等收益较为稳定的理财产品。

(5)选取股票时所依靠信息与专业知识学习的关系。为了考察金融、经济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对选股方法的影响,将所有股票投资者分为三类:专业学习者,主要通过本科、硕士、博士专业学习相关知识;自主学习者,主要通过培训班、书籍、网络等其他渠道学习;未学习过相关知识的投资者。从选取股票的信息来源方面来讲,专业学习者和自主学习者中有较大比例在投资时依靠自己的知识选取股票,而未学习过相关知识的投资者则主要依靠亲友推荐的方式。此外,专业学习者和自主学习者也较多地通过媒体分析和理财机构获取相关的信息,而未学习过相关知识的投资者由于自身知识能力所限,对主流媒体和理财机构分析股票时采用的术语和表述在认识上仍然存在一定困难,故较少地依靠这些渠道见(表5)。从选取股票时看重的因素来讲,专业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投资者与未学习过相关知识的投资者在企业近期重大事项和小道消息上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未学习过相关知识的投资者对企业近期重大事项与小道消息的看重程度明显高于专业学习者和自主学习者。这是因为未学习者对企业的其他方面了解相对薄弱,企业发生并购、重组等重大行为,以及有关企业重大事项的小道消息的传播,都会对他们的判断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另外,从投资者不同的学习类型来看,专业学习者最看重的是K线图,这是因为他们系统地学过相关知识,对K线图背后的含义理解较为透彻;自主学习者最看重的是宏观经济走势,这说明他们学习了一些金融、经济知识,对宏观经济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但微观技术分析的水平相比较与专业学习者来说略低;未学习过专业知识的投资者更看重企业的财务数据,这是因为企业财务数据表述清晰,企业盈亏状况一目了然,对未学习过相关知识的投资者来说更易接受,如(表6)所示。

(6)股票投资者收益获取方式分析。对于投资股票的家庭来讲,一般获取收益的方式有两种:买卖价差和公司红利。如果以买卖价差为方式来获取收益,则意味着对股票的投资倾向于短期、投机。而以公司红利为方式来获取收益,则意味着对股票的投资倾向于长期,以公司的盈亏作为标准来获取收益。根据调查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在投资股票的185户家庭中,以买卖价差的方式获取股票收益的占95.2%,而根据公司红利方式获取股票收益的仅占4.8%。这说明中国的股民投资股票获取收益的方式绝大部分是通过买卖价差的方式获取。相关数据显示,中国股市的换手率显著高于NYSE、NASDAQ、东京、伦敦等较为成熟的股票交易市场,这实际上是由于很多投资者在并不真正了解股市的意义、各种股票的发展潜力及上市公司背景的情况下,盲目入市, 企图以低买高卖赚取差。而从这一方式可以看出,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仍然不够完善,市场机制不够有效,投机者大量存在,大量资源消耗在了技术分析等非实体经济层面。原因在于中国股票市场成立不久,投资者对股票市场大多并不具备足够的认识。由于技术分析能力薄弱,人们对一些非官方信息大多抱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盲目听信他人的建议进行股票的买卖,从而导致股票换手率较高,股票收益以买卖价差为主。此外,上市公司分红较少也是导致股票市场投机现象严重的重要因素。

(7)股票投资者收益率分析。经计算所有被调查者近三年(2008年至2010年)的股票年平均收益率约为2.76%。根据央行近三年银行存款利息的数据进行加权平均计算,银行三个月、半年、一年的定期存款年利率分别为2.21%,2.53%,2.83%。所有被调查者近三年的股票年平均收益率低于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表明我国城市家庭股票投资者投资收益率普遍偏低。为了研究股票收益率与从事股票投资年份的关系,将股票投资者按从事股票投资年份分为短期投资者(3年以下)、中长期投资者(4年至6年)和长期投资者(7年以上)。对应的近三年平均收益状况见(表7),从(表7)中可以看出,随着投资年份的增长,股票投资的收益率确实呈上升趋势,这说明随着从事股票投资地进行,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规律、动向的把握能力将随着经验的积累不断提升,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为此,建议新入股票市场的投资者谨慎投资,可以以锻炼自身对股票市场行情的观察力为主要目标。当具有足够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后,再进行大额股票投资。

(二)未投资股票家庭特征分析 在被调查的286户家庭中,没有投资股票的家庭有96户,占33.6%。在调查这96户家庭没有购买股票的原因时,认为“股市风险过大”导致没有投资股票的最多,占57.4%;认为“时间精力不足”而导致没有投资股票的占据36.6%;认为“资金不足”而导致没有投资股票的占31.7%,如(表9)所示。由此可见,对于没有投资股票的家庭来讲,股票的风险性、投入时间精力、资金成为限制家庭投资股票的三个主要因素。股票投资对于家庭理财来讲,仍然是高风险金融产品,家庭理财更注重资产的保值,家庭的投资意识是趋于风险规避型。当问及家庭在满足何种条件下将投资股票时,问卷显示:在96户家庭中,认为“拥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占45.2%;认为“拥有充足资金”占据41.3%,认为“股市行情好”和“掌握相关经济、金融等知识”各占25.0%。此外,仍然有15.4%认为“无论如何也不会购买股票”见(表10)。由此,拥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充足资金、乐观的股市行情成为家庭将有意愿购买股票的三个主要条件,这与家庭目前没有投资股票的原因大体一致。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仍有部分家庭认为“掌握相关经济、金融等知识”这一条件较为重要,表明股票投资区别于银行存款、债券等其他收益率较为固定的金融产品,对于投资股票的家庭来讲,如果想获得较高收益,相关的专业知识是必要的,这就要求投资者对于股票投资的一些基本原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研究,也将必然花费投资者的时间和精力。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方面是仍然有一部分家庭“无论如何都不会购买股票”。从中可以推测,这一部分人群对股票的风险有过高的预期,并且对股票市场的信心不足,同时也是风险规避者。

三、结论

从以上调查中可以发现:股票投资也已经越来越受到家庭居民理财的重视和关注;投资资产中股票所占份额与家庭人均收入成同向变化趋势;收益使用计划与生命周期呈现合理的对应关系;股票资产投入比例与生命周期的关系有待改善;投资者选取股票时所依靠信息与专业知识学习情况呈现合理的对应关系;股票市场投机现象较为严重;股票收益率随着从事股票投资年份逐渐上升等。调查结果显示,15.47%的受访者未学习过金融、经济等相关方面的知识,而这些投资者中绝大多数没有学习相关知识的打算。建议这些投资者适当地通过新闻、媒体、网络、书籍、培训班等渠道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掌握股票投资技能,从而做出对自己更加有利的决策。此外,对于目前收入水平尚不能满足当期消费需求的投资者,建议较少投资于股市,而更多地投向基金、债券等收益较为稳定的理财产品。本文仅是对我国城市居民家庭理财做了初步的调查探索。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理财将会更加重要,有关家庭理财方面的研究会更加深入细致,希望为将来有关家庭理财的研究提供参考,推动该领域研究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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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步淑段等:《农民家庭理财现状问卷调查分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9期。

[2]邓平、余学斌、苏毅:《湖北省城镇居民家庭理财模式实证分析》,《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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