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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

节能和能源管理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我国 钢铁企业 能源 管理 消耗 节能

从1996年开始,我国的钢铁产业迅速发展,钢铁生产量已经连续15年位居世界第一。随着钢铁生产量的不断增加,其能源消耗也随之增长。到2010年的时候我国已经处于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作为能源消耗的重头产业,我们必须要加强对钢铁企业的节能优化,减少钢铁企业的能源消耗量,努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一、我国钢铁企业能源管理现状

21世纪之前,我国的钢铁企业大都还没有形成节能减排的意识,很多钢铁企业把工作重点都放在了如何提高企业的生产总量上,对于能源消耗基本没有做出过高的重视。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钢铁企业更是迎来了百年难得的发展机遇,在这种大环境下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开足马力加大钢铁的生产总量,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08年。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中国政府对钢铁行业为代表的高耗能产业做出了全面的反思,下定决心要做好本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事实上,在钢铁生产过程中,能源已经占据到钢铁生产成本的30%左右,除了保护环境、节省能源之外,很多钢铁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也在不断的进行反思,反思如何进一步的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我们发现,我国钢铁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的并不是很理想,很多钢铁企业的节能工作都是在不断的改建和扩建中所完成的。事实上这也给钢铁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要想在这种结构复杂、先天设计不足,后天随意变更的钢铁企业中全面科学实施节能减排谈何容易?基于此种情况,当前我国钢铁企业大都面临一种非常尴尬的局面:钢铁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势在必行,但是究竟如何进行节能减排工作却是一筹莫展。

二、未来钢铁企业的节能方向与途径

为了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我国钢铁企业节能可以沿着下面几个方向开展:

(一)建立节能工作的基础

如何建立好钢铁企业节能工作的基础呢?笔者认为钢铁生产的各道工序必须要重视节省能源,对铁水和烧结矿等重要能源的消耗更要投以必要的重视。与此同时,我们还要降低钢铁生产工序中溶剂料以及零部件与耐火材料等非能源物质的单耗。众所周知,对于生产钢铁的企业来讲,影响其吨钢能源消耗的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铁钢比”。假如一个企业吨钢能耗高的话,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判断其“铁钢比”就一定会高。但是,要想降低“铁钢比”不是单纯依靠企业的力量就能做到的,这主要是与我国所储存的废钢资源密切相关。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国内的很多钢铁企业都采用了扩大电炉钢比例的做法。虽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明智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走精细化道理,实施精料方针,努力提高烧结矿和球团矿的品位,这样才是降低钢铁产业能源消耗的正确途径。

(二)抓住节能工作的重点

所谓钢铁企业节能工作的重点,主要是要大力提高钢铁企业能源系统生产、转换、加工等环节的能源转换效率。遗憾的是,钢铁企业的能源高效转换本应该得到有效发挥的,它也是钢铁联合企业的3大功能之一。但是如今却成为制约我国钢铁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拉大了我国钢铁企业与国际先进钢铁企业的差距。分析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焦炭、电力等重要能源在钢铁企业的生产以及加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过高所造成的。基于此种情况,我国的钢铁企业在未来的节能减排过程中,必须要加强相关的技术手段研究和运用,努力提高钢铁生产过程中能源系统的转换效率,尽量减少钢铁生产、转换和加工等环节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另外,还要努力降低钢铁各生产环节中燃料、电力、氧气、蒸汽以及工业水等能源动力的单耗,这也是我国钢铁企业未来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努力方向。

(三)降低回收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最后,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我国钢铁企业在废钢的回收和生产过程中也存在着大量的能源消耗,回收生产过程中所散失的各种余热、余能和废弃物等都是造成我国钢铁企业能源消耗的重点。相关学者通过其研究表明:中国整个钢铁行业对余热资源的回收和利用效率,与国外先进的钢铁制造业相比,整整落后他们20%左右,与韩国和日本的差距还要大。基于此种情况,我国的钢铁企业要想降低在回收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还需要不断发展自身的技能技术,依靠先进的技术来降低能源消耗。与此同时,还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余热余能资源的回收利用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进而促进节能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进步。笔者建议可以将以往余热资源的单一间接回收方式改变为间接或者是直接联合回收;还可以将单纯的热回收改变为热电联产。这些都是降低回收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有效途径。

三、结语

由于我国钢铁企业一直在能源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都不到位,现在突然实施节能减排确实给一些钢铁企业带来了压力,显得力不从心。即使是到了今天,我国钢铁产业的能耗水平仍然比韩、日等国高出40%左右。面对这些情况,我们必须要积极克服,努力进行钢铁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面对我国钢铁企业巨大的能源消耗现状,我们必须要改变以往的生产方式,加大节能投入。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我国的钢铁行业才能取得更快、更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能源经济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量保证型 节能效益分享型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1770(2010)03-057-06

一、引言

目前,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重要发展进程,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对全球气候和环境的影响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科学事实,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采取多种措施减排二氧化碳。中国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哥本哈根协议》的缔约方之一,虽然在《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不承担温室气体的减排任务,但是,作为目前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最高的国家,在不远的将来势必会承担更多的减排任务。国家已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GDP能耗水平下降20%的目标,并将在“十二五”期间制定更为严格的能耗排放标准。在节能减排的发展趋势下,采取致力于低碳发展的创新金融工具和手段,应用“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acting,EPC)这一全新的节能金融机制,已成下一阶段节能减排的重要方向。较之于欧美相对成熟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中国仍处在节能金融机制的探索阶段,在推广EPC的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的障碍,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对EPC中的节能服务合同模式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二、背景及文献综述

合同能源管理(以下简称EPC)是一种致力于节能融资的新型金融机制。受全球和国家气候变化应对政策的影响,与碳减排相关的节能服务市场规模日益壮大,以建筑、工业和交通等部门为代表的高耗能产业部门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节能挑战,他们需要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为其提供高水平的节能服务。与此同时,尽管节能可以在长期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但在初期往往产生较大规模的资金和资源投入,使得大部分中小型的节能客户望而却步。节能服务在成本和收益上的时间差显然为那些可以解决节能初期资金缺口的创新金融工具提供了发展的机会,EPC正是为此应运而生。

在EPC的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国外称为Energy Service Company,ESCO,国内名为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EMCo)与能耗部门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帮助其向金融机构融资,向其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 安装及调试、运行、保养和维护、节能效益保证、检测和确认等一条龙服务, 其关键所在便在于通过节能服务公司的介入使客户在未来产生的节能收益得以资本化,使之提前用于节能改造的成本投入。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回收和合理利润由节能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来支付,或者由节能服务公司与节能客户共同分享项目的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一切设备的所有权和以后产生的节能效益归节客户所有。在该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不仅提供节能管理上的经验和技术,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利用其它多种融资渠道来为有节能需求但又缺乏节能资金的客户提供金融上的保证,这显然比传统意义上的简单节能服务有更大的生命力(P. BERTOLDI 2005)。

(一)常见的合同模式及比较

EPC有两种最基本的合同模式,分别是节能量保证型(Guaranteed Saving Contract)和节能效益分享型(Shared Saving Contract)。

节能量保证型,是指在节能服务合同中节能服务公司向客户承诺最低节能指标,保证其项目在改造后的节能收益。在项目实施后的合同期内,由客户归还进行节能改造的金融机构贷款,如果实施节能措施后的合同期内项目的节能收益没有达到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中承诺的数字(通常还包括统计误差), 那么节能服务公司必须将这部分收益差额退还给客户。而如果节能收益超出合同规定的部分则可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按合同上事前商定的比例分配。

节能效益分享型,则是指即合同中商定工程初期进行工程改造的款项可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融资,或者与客户分担融资,项目运行后所得的节能收益在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之间按比例分配,其中节能服务公司分得的节能收益足以偿还其进行节能改造的贷款以及保证其合理利润率。

以上两种合同模式的区别主要是借贷风险的承担者不同(Cudahy and Dreessen 1996)。对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节能改造的工程款由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寻找,以客户的贷款信用向融资机构借贷,这笔贷款也由客户自己归还,此时,贷款信用是与客户的日常借贷信用相联系,同时节能服务公司也必须保证每年的节能收益能够偿还这笔贷款的利息和本金, 使客户得以在合同期内还清所有贷款。因而,借贷风险由客户承担,而节能服务公司则承担项目的运营风险,从而实现风险的共同分担。但由于贷款人是客户,所以这笔贷款是出现在客户的,而不是节能服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这样节能服务公司就可以以保持较高的现金流和较低的资产负债比,来同时承接多个节能服务项目(Poole and Stoner 2003,Bertoldi and Rezessy 2005)。

而对于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则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所有主要的风险――借贷风险和项目运营风险。也就是说,节能服务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贷款出现在节能服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而客户与第三方金融机构没有借贷上的联系。这样一来如果客户中途没有按照节能服务的安排进行运营,从而产生了节能效率的不足,其结果就会比前一种模式更大程度上影响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和债务。同时,并且每年回收节能收益的方式使得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流动比较缓慢,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也会较高,并影响到它的下次借贷。

所以,在节能服务市场发展的初期,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比较有利于吸引客户进入市场(不用承担较大的风险),有利于节能服务市场的培育,但是却不利于负债能力有限的中小型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只有在节能服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由于节能服务的需求规模扩大,出于分担风险的需要,合同模式才会逐渐向节能量保证型过渡,这种模式有利于比较有利于节能服务公司的长期发展。(Hansen 2004)

(二)关于EPC的研究进展

目前国外大部分对EPC的研究都是基于市场调研的数据以及实践经验的一些总结和定性的分析,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对EPC的合同模式进行介绍和比较,以及对各国EPC和节能服务的发展过程、现状和经验教训作总结和归纳。

国内有关EPC的研究也主要是集中在总结分析欧美各国开展EPC的情况和EMCo发展状况(朱霖 2003,吴刚 2006,续振艳 郭汉丁和任邵明 2008),以及调研和总结分析国内节能服务市场现状和EPC推广与EMCo经营面临的诸多障碍(杨振宇 赵剑锋和王书保 2004,王李平 王敬敏和江慧慧 2008,张春雷 2008)这两个方面,而对合同模式本身的理论研究比较缺乏。

本文将尝试通过模型来对最常见的两种合同模式――节能量保证型和节能效益分享型进行比较分析,通过社会总福利函数来讨论在不同合同模式对节能服务效益的影响,以及分析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间的博弈行为所产生的制度和福利效应。最后,通过模型分析总结出一些结论并且提出一些政策性的建议。

三、两种合同模式的制度和福利分析

(一)基本框架

模型的基本设定:

e为客户按项目设计进行节能化管理和运营的努力水平

q为项目本身的系统性风险系数

s(e,q)为项目最终实现的节能量,,即在风险系数不变的条件下,客户按规定运营的程度越高或者简单讲客户的努力水平越高,则实现的节能量越高,但是努力的边际回报是递减的;并且项目的风险系数越高,同样的努力水平实现的节能量越低。节能量的货币表示为,其中P为能源的价格。

c(e,q)为客户努力的货币成本,,即在风险系数不变的条件下,客户的努力水平越高,努力的成本就越高,且努力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并且项目的风险系数越高,同样的努力水平花费的成本就越大。

L为EMCo为客户进行节能改造的花费,由第三方金融机构贷款,需要在合同期内归还。

我们将客户和EMCo的效用简单考虑为分到的节能收益减去付出的成本。

节能量保证型合同模型:

S*为项目在改造后,在能源价格处在合同规定的最低水平时,能够保证客户偿还贷款的预期节能量,r为当实际节能量超过预期时,EMCo可分得的比例

在实际节能量s>s*时,

在实际节能量s≤s*时

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模型:

t为合同规定的保证EMCo能够偿还贷款时分得的节能量比例

(二)两种合同模式的制度性分析

在考虑外生因素――项目的系统性风险和能源价格的影响时,我们不考虑EMCo与客户相互之间的作用,因为他们的相互作用造成的他们各自的效用变动对社会来讲只是福利从一个口袋向另一个口袋的转移,对社会总福利来讲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所以我们只需要考虑社会总福利函数:

(7)我们分别加总节能量保证型以及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模式下的客户和EMCo效用,最后得到的社会总福利函数的形式均是

(8)即社会总福利是实现的节能量水平减去在项目实施时客户按规定运营付出的努力成本以及归还给融资机构的贷款,它与三个因素相关:项目的系统性风险、能源的价格,以及客户的努力水平。

考虑外生的因素对社会总福利的影响,我们首先排除内生因素-客户的努力水平e的影响。

给定项目风险q和能源的价格P,在社会总福利函数中对客户的努力水平求导:

(9)

由于,则在给定项目的系统性风险系数的情况下,实现社会最优福利水平的努力水平是使努力对节能量的边际贡献与客户努力的边际成本相等,即Pse=ce,从中我们可以推出最优努力水平ew(q,P),即每组给定的项目的风险系数和能源价格总会对应一个客户的最优努力水平ew(q,P),使得在这个努力水平下的社会总福利函数为:

(10)

这样我们在假定客户总是进行最优努力的情况下讨论项目的系统性风险和能源价格对社会总福利的影响。

1.项目系统性风险()

在以上函数中对q求导,根据包络定理:

(11)

由于sq0,(11)式小于零,即当项目的系统性风险很大时,即使客户进行该风险水平下的最优努力,社会福利仍然有可能为负。

在W=0处,对应每一个给定的能源价格P我们可以从总福利函数(10)中解出一个社会可接受的最大风险系数q*=q(P),当项目的总风险超过它时,实施EPC会造成社会总福利的净损失。

在现实中影响项目系统性风险系数q的因素主要有:

技术进步。在节能服务的合同期内,若有新的更准确和完善的测算和认证实现的节能量的方法出现和被采用,或者新的管理节能项目和实施节能服务的技术出现,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节能项目的系统性风险,根据前面推出的在客户最优努力水平下社会总福利的变化与项目的系统性风险呈负相关((11)式小于零),技术进步会带来社会福利的增加。

项目的规模。在节能服务市场上,特别是建筑节能服务市场上,项目的规模对项目实施的风险有较大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要求节能改造的初期投资较多,还表现在项目设计时需要的信息量更大以及在项目实施的合同期内管理和监督更加困难。

以建筑节能服务市场为例,设单位建筑风险系数为,项目的规模系数为a,项目的总风险是,根据前文的分析,在最优努力水平下的社会总福利函数(10),在W=0时存在同样的,即在单位建筑风险系数相同时,项目的规模越大,面临的风险也越大,也越易超越社会可接受的风险系数上限从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则项目的规模上限是。

2.能源价格(P)

在社会总福利函数(10)中对能源价格求导,根据包络定理可得:

(12)

由于对每一个给定的项目系统性风险系数,客户在最优努力程度下实现的节能量总是为正的,所以能源价格的上升会增加社会总福利,即在能源价格较高的情况下,不论通过哪一种合同模式实施节能服务对全社会来讲都是有益的。

在W=0时,可以找到可接受的最低能源价格Pmin,当P

(三)两种合同模式的福利性分析

前面我们分析了项目的系统性风险因素和能源价格这些外生的因素对社会总福利的影响,下面我们从两种合同本身出发,来分析不同合同模式下,客户和EMCo的效用,以及他们各自的行为是怎样影响各自的效用。

1.两种合同模式的比较

在节能量保证型模式下,s*为保证客户能归还贷款的节能量指标,而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下,t为在预期节能水平下保证EMCo能归还贷款时,EMCo分得的节能收益比例。那么对于一个系统风险性风险确定的节能项目,经测算得出的进行改造后的预期节能量无论采用哪种合同模式均是相同的,所以,当实际节能量为s*时,一定会成立:

,则根据 (13)

以预期节能量s*为分界点:

当实际节能量s≤s*时

当实际是实现的节能量s>s*时

(17)

可以看出 ,即在实际节能量未达到预期时,客户在节能量保证型的合同模式下获得更高的效用水平,而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模式下获得更高的效用水平,因为根据节能量保证型的合同规定,在实际节能量达不到预期时节能服务公司需要支付这部分差额给客户,在该种情况下合同总能保证客户的收益。而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模式下,客户需要自己承担损失。

而与的符号取决于t与r的比较,即当节能量超过预期水平时,两种合同模式下客户与EMCo的效用孰高孰低,取决于对EMCo对节能效益的分配比例,由于在节能量保证型合同模式中EMCo仅承担项目运营风险,而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中EMCo承担了借贷风险和项目运营中的风险,所以要求的分配比例t会比较高,所以在通常情况下t>r,即

则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从自身效用角度考虑对合同模式的选择如下图所示:

以上选择结果的可能解释是,对于公共部门、大型社区和大型企业来讲,它们本身的借贷信用较好,比较容易获得银行的贷款。在金融体制较完善的欧美国家,这些部门出于节能社会和经济效益而在采用节能改造技术上有着较高需求,使得他们倾向于以自身信用进行融资。并且,在EPC中,节能收益用于弥补节能改造成本,并进行还贷,所以项目运营的风险是与借贷的风险紧密联系的,对前面提到的节能客户来讲,只要项目运营成功,借贷风险基本不存在,也就是说他们基本不承担任何风险,而如果项目运行的不尽人意,节能量未达到预期水平,也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来弥补损失。所以从总体来看,节能客户面临的风险是较低的,这也许是他们倾向节能量保证型合同模式的一个原因。

2.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模式的福利分析

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模式中,要求在测算的预期节能量水平下EMCo所分得的节能收益能够归还银行贷款,即在保证的条件下,对应每一个预期的节能量水平,有一个分配比例,预期的节能量水平越低,则EMCo要求分得的比例就越高,则在实际项目操作中,EMCo有激励低报预期节能量水平,以期获得更高的分配比例从而获得更高的利润。

下面对这种情况建立博弈模型进行分析

分阶段:

第一阶段:EMCo确定分配比例t

第二阶段:客户看到分配比例和对应的预期节能量,在合同期内选择其努力水平e

用逆向归纳法(Backward Induction)求解

看到EMCo选择的分配比例t时,客户选择一个努力水平最大化其效用,即:

(18)由于,则在时有客户效用最大化下的努力水平e(t)。

预期到客户的努力水平, EMCo的选择分配比例t最大化其效用,即:

(19)

由于,则在时有EMCo效用最大化下的最优分配水平。

但是,社会在实行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时,还需要考虑节能服务对社会总福利的影响。

对于社会福利函数:

(20) 由于,则当时,社会总福利最大,此时的客户努力水平是ew。

比较ew与e(),从下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分配给EMCo的比例越大,则客户的努力水平越低,并且极端的情况,即当客户全部占有节能收益时,客户的努力水平是最大的,所以在t>0时,总会成立e()

令W=0,会得到一个对应的e0,并且e0=e()在时,会得到一个对应的0,这是在保证社会总福利为正时EMCo所能确定的分配比例的上限,当分配比例大于0时,不能对客户的节能努力构成足够的激励,从而不能产生令社会满意的节能效果。

所以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有可能低报预期的节能收益,并通过制定较高的分配比例以获得更多的实际节能收益,而客户考虑到这样的情况,则会根据分得的比例选取一个最优的努力水平,以实现相应的节能收益。在此,如果节能服务公司能够比较准确的预计到客户努力水平对分配比例的反应情况时,就会选取较为合理的分配比例,而不会制定过高的分配比例,造成客户努力程度不足而最终致使低效的节能水平。然而,如果节能服务公司不能形成对客户努力水平对分配比例反应情况的准确预期,为了规避客户努力不足造成节能量水平较低的风险,节能服务公司有激励制定一个更高的分配比例,来保障其最基本能够归贷款,而这样一个过高的分配比例可能对社会总福利带来负效用。

四、基本结论

前文中我们建立模型对EPC的合同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并通过两种常见的合同模型分析了EPC在推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和问题。基于模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基本的结论:

(一)制度角度

无论采取哪种合同模式,项目本身的风险和能源的价格都是在进行EPC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影响因素。

社会可接受的项目风险系数存在上限。考虑到项目规模越大,越难以进行管理和监督,由此,项目的规模越大,项目的风险系数越高,从而社会福利可接受的项目规模也存在着上限。

能源的价格则存在下限。能源价格过低时,能耗部门的耗能成本较低,开展节能服务产生的节能收益并不显著,节能收益甚至无法弥补节能改造的成本,在此情况下,客户接受节能服务和采用EPC的积极性较低。

(二)福利角度

通过比较两种合同模式下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的各自福利,可以看到,客户总是倾向于选择节能量保证型合同模式,而节能服务公司比较倾向于选择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模式。

就中国而言,虽然现在大部分项目采用的都是节能量保证型合同模式,但是我们仍处在EPC市场发展的初期,出于推广EPC和发展EMCo的需要,应着力于发展有利于培育市场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模式,而当市场逐渐成熟和金融体系较完善时,再过渡到风险分摊的节能量保证型合同模式。因而,在EPC的初期推广中政府应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和保护。一方面政府需要对EPC市场进行合理规制,不仅要为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贷款担保,而且还要逐步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为EPC提供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模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推广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模式时,EMCo和客户的博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合理的行为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EMCo可能会低报预期节能量而获得高的分享比例,而客户可能会采取规避措施,不完全按合同规定运营,造成节能量水平达不到预期目标。这时需要政府或者政府设立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对合同签订进行项目审计以及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客户的行为进行监督,提高博弈双方的信息透明度,以避免不合理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福利损失。

参考文献:

1.Bertoldi, P. and Rezessy, S., 2005. Energy Service Companies in Europe Status Report 2005,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 General Joint Research Center

2.Cudahy, R. D. and Dreessen, T. K. 1996. A review of the energy service company (ESCO) industry in the United States.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nergy Services Companies(NAESCO) report to the World Bank, March

3.Dreessen, T.K., 2003.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 two dominant world ESCO models; shared savings and guaranteed savings. In: Proceedings of the First Pan-European Conference on Energy Service Companies. Editor: Bertoldi, P.

4.Edward Vine. An international survey of the energy service company (ESCO) industry [J]. Energy Policy,2005(33):691-704

5.Hansen, S., 2003.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models and risk management, Presentation at the workshop Developing the Business of Energy Efficienc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organized by Ibmec and INEE, Rio de Janeiro, In Bertoldi, P. and Rezessy, S. 2005. “Energy service companies in Europe. Status report 2005”

6.Hansen, S. (Kiona International, USA), 2004. Personal communication, January. In Bertoldi, P. and Rezessy, S. 2005. “Energy service companies in Europe. Status report 2005”

7.Hopper, N., Goldman, C., McWilliams, J., Birr, D. and McMordie, K., 2005. Public and Institutional Markets for ESCO Service Comparing Programs, Practices and Performance,Lawrence Berkeley National Laboratory,LBNL-55002, March

8.Osborn, J., Goldman, C., Hopper, N. and Singer, T., 2002. Assessing U.S. ESCO Industry: Results from the NAESCO Database Project, Lawrence Berkeley National Laboratory: LBNL-50304, August

9.Poole, A.D. and Stoner, T.H., 2003. Alternative financing models for energy efficienc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Sponsored by the USAID Brazilian Clean and Efficient Energy Program (BCEEP), administered by Winrock International

10.The EMC Association of China (EMCA), 2006. “市场化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2005年对中国EMCo调查报告

11.rge-Vorsatz, D., 2007. An Assessment of on Energy Service Companies (ESCOs) Worldwide,Sponsored by WEC ADEME project on energy efficiency policies, administered by World Energy Council

12.王李平,王敬敏和江慧慧:“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J], 《电力需求侧管理》,2008年1月,第10卷第1期,16-18页

13.吴刚:“美国合同能源管理( EPC)市场发展现状”[J],《大众用电》,2006(6), 15-16页

14.续振艳,郭汉丁和任邵明:“国内外合同能源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综述”[J],《建筑经济》,2008年第12期,100-103页

15.杨振宇,赵剑锋和王书保:“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及待解决的问题”[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6年11月,第6卷第6期,10-12页

16.张春雷:“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难点分析与对策研究”[J],《能源技术与管理》,2008年第1期,113-115页

17.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

18.朱霖:“国外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概况”[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3年2月,第5卷第1期,34-36页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3篇

充分认识做好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是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扎实、有效的管理督导和准确、翔实的能源统计数据是对节能降耗工作情况进行促进、管理、监测和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针对我县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现状,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机构显得尤为重要,既是我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现实要求,也是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根据保证。各单位和企业一定要站在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完善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机构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充实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力量,及时协调解决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水平,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各项能源统计数据能真实反映本单位节能降耗的工作成效。

不断加强和完善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

(一)完善机构。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要尽快调整完善专门的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把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充实到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第一线,以适应当前工作的迫切需要。各乡(镇、工业区)必须成立专门的节能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专业从事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确保国家节能方针、政策和措施能够贯彻执行,确保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上下畅通、顺利开展。各有关企业(能源生产、经营和消费企业)也要成立专门的节能管理办公室和能源统计办公室,并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分别配备2-3名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专门从事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确保节能基础管理扎实推进,能源统计数据全面可靠。县统计局必须设置专门的能源统计科,并配备专职人员从事能源统计工作,切实履行能源统计、指标核算等管理职责。

(二)明确责任。县节能办要切实履行以下职责:贯彻党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节能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制定推进全县节能工作的政策举措;组织审定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部署全县节能工作实施规划,审议全县节能工作年度计划及总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节能宣传活动;负责好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县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见附表一。

县统计局能源统计科要切实履行以下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以及能源核算统计的相关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认定工作;负责对能源宏观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提供工作;负责对基层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企业能源使用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做好全县单位GDP能耗的测算和上报工作。

各乡(镇、工业区)节能管理机构(节能办)要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项节能方针政策和措施,切实加强对所辖区域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规划制定所辖区域节能降耗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督导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落实到位;做好所辖区域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管理、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的谋划实施和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各乡(镇、工业区)节能管理机构(节能办)受县节能办业务指导。

各乡(镇、工业区)能源统计机构(能源统计科)要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能源统计制度,认真组织好所辖区域有关企业的各项能源指标统计和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十二五”期初以来的能源生产、经营和消费台账;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搞好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确保所辖区域的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积极组织辖域内有关统计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乡(镇、工业区)能源统计机构(能源统计科)受县统计局能源统计科业务指导。

各有关企业节能管理机构(节能办)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节能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进步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完成政府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建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度,并每季度向县节能办报送节能工作总结,省、市、县重点耗能企业每半年同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告应包括能源购入、能源加工转换与消费、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能耗、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节能措施和节能经济效益分析、预测能源消费等。

各有关企业能源统计机构(能源统计科)要按照统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统计任务和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能耗统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做好能源购入、消费、流转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类能源统计报表,全面、及时、准确上报各类能源统计报表;实行统计数据提前预报制度,在正式向省有关部门上报统计数据前,要先上报县统计局能源科,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网上直报,确保能源统计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切实保障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是一项涉及全社会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方面的复杂工程,必须加强领导,通力合作。

一是加强领导。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都要明确一名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的分管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的领导,将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落到实处;县、乡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实施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稳定队伍。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接通知后要将按要求调整完善后的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机构建设情况包括机构名称、级别、办公场所、经费来源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主管领导(填写附件2、3)等务于2012年5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县节能办,能源统计机构建设情况同时抄报县统计局能源科。为保证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人员的稳定和工作衔接,今后更换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人员时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4篇

(临沂市节能监察支队,山东 临沂 276000)

摘要:叙述了能源管理体系的含文,分析了建立和运行能源管理体系的意义,即:促进用能单位提高效益和管理水平;提高用能单位的市场竞争力与促进用能单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最后提出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是充分识别用能环节和用能机会;制定和实施符合实际的综合节能方案;充分识别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做好数据统计分析等方面。

关键词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500(2015)03-0047-02

收稿日期:2014-12-10

作者简介:宋笑笑(1983-),女,山东临沂人,大学本科,主要从事能源管理工作。

能源管理体系是借鉴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成功体系模式,为用能单位进行能源管理提供的一种优化模式,其目的是带动和促进用能单位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 能源管理体系的含义

能源管理体系是建立能源方针、能源目标、过程和程序以实现能源绩效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的有机组合。包括组织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等,使能源利用过程和能源管理活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能源管理持续有效。

能源管理体系基于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模式,使能源管理融入用能单位的日常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主要能源使用的信息来制定和实施能源方针,建立能源目标、指标及能源管理实施方案。根据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特点,对能源利用全系列相互关联的管理控制活动,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将策划结果文件化,规范并确保各项能源管理活动和利用过程有效实施运行,使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运行机制,以实现用能单位的能源方针、目标。

2 建立和运行能源管理体系的意义

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可以有效促进用能单位节约能源、降低成本,还有利于用能单位完善组织、规范管理、转变理念、提高形象。

2.1 促进用能单位提高效益和管理水平

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解决了传统的能源管理方式中“职责不清、结果不明、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可建立和完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能源管理结构;可以帮助用能单位采用低成本甚至无成本的管理手段来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使用能单位有效地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促进节能目标的实现。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用能单位产品和过程设计中,充分考虑能源的合理利用,借鉴节能新技术和方法、最佳节能实践和经验等,促进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技术水平的提升。同时将用能单位管理能源的视角从单一的产品或者用能单位单元的效率转向整个用能单位的能源效率,从而拓宽了视野,有利于促进用能单位整体能源效率的提高。

2.2 是提高用能单位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有助于能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降低生产过程的能源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能源价格上涨时保持竞争力。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能源资源日趋紧张的形势下,通过实施能源管理工作降低能源成本,对提升用能单位竞争力尤为重要。

2.3 是用能单位标准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用能单位在管理方面建立完善的用能单位标准化管理体系,对于改善用能单位经营管理、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用能单位技术进步、增加用能单位经济效益、促进用能单位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能够使用能单位收集、落实能源管理相关标准,将用能单位日常的管理工作和操作规范沉淀为自身的管理、工作、技术标准,并可促进用能单位其它相关标准的实施,逐步建立起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管理标准为措施、工作标准为保障的用能单位标准化体系。

2.4 能够促进用能单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既可以促使用能单位形成现代化科学管理氛围,建立透明、公开的管理机制,增强用能单位凝聚力,又能够增强职工节能意识,提高员工素质,使其具备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同时,还可以使用能单位通过宣传其为降低能源消耗、减少能源和环境压力所遵循的管理承诺及制定的能源方针,体现用能单位的社会责任,增进用能单位与社会的相互了解,增强政府和社会对用能单位的认可,提供用能单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使用能单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 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3.1 充分识别用能环节和节能机会

识别重要能源使用的区域和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是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企业要按照生产系统、辅助系统、附属系统的划分,组织相关技术和专业人员对各工序环节进行评估识别,然后再以整个用能过程为对象,统筹评估各环节情况,充分寻找节能空间。对组织的用能系统和动力供给系统进行匹配评估分析,探讨生产与动力平衡最佳调度方案寻找节能机会。

在节能机会的识别中可采用能量平衡测试、节能监测、能源审计及清洁生产评估结果、专家诊断、经验总结、员工合理化建议、参考行业节能技术信息等方式方法。要考虑能源转化效率、能源损耗、能源浪费、系统匹配情况、余热余压循环梯次利用、耗能设备效率、设备运行效率及节能指标、生产工艺节能参数、能源质量、生产原料和人员能力等因素。

3.2 制定和实施符合实际的综合节能方案

节能方案是实现组织节能目标的具体节能措施。节能方案包括:节能先进技术应用与节能技术改造(如改进工艺设计和产品设计);运行方式优化(如参数控制范围调整);生产组织优化(如提升生产效率以及动力与生产配合度)以及能源结构调整等。

企业应当根据识别的节能机会开展方案研究,结合实际,充分应用国家的节能技术。方案要明确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的时间表;方案实施后要进行节能量验证,确认其节能绩效,并将成熟的运行方法纳入运行规程。

3.3 充分识别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好合规性评价

我国已经了多项与节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规程等企业要结合本组织的产品、服务和实际情况,识别这些要求,并运用到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中。在确定方针、识别节能改进机会、制定目标和方案、运行控制、监视测量和分析、合规性评价、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中充分考虑并遵守这些要求,定期依据监视测量的结果做好合规性评价,特别是强制性要求的符合性评价。

3.4 做好数据统计分析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产业发展;对策建议

一、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的涵义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节能服务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节能服务公司运用节能投资这种节能模式,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自由竞争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国家发展现状。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并不理想,主要是一些生产节能产品的企业在销售产品上打节能投资的旗号,实则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并没有做到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那种综合的规划、设计和管理。真正的节能投资在中国开始发展是本世纪以后,随着国家对节能领域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等促进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以及措施;2010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2010]25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意见的颁布和实施加快节能投资的发展,对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目前中国已经涌现出一批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如中节能,山东耀通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国能新源等。截至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达502家,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对推动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国家共完成了三批1283家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审核工作。预计到2012年,国家将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节能投资这种节能机制和模式也会在今后中国节能领域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2.自治区发展现状。“十一五”末期,自治区结合国家文件精神,开始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2009年12月,新疆常昊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合同,由新疆常昊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各供水系统进行融资、技术投入和技术改造。改造后的供水系统平均节电率达到55%以上,节电3200万余度,折合标煤12000多吨,是目前我区一项卓有成效的实施合同能能源管理的项目。

为规范和加快节能服务公司发展,鼓励和扶持社会节能服务力量开展节能服务,促进我区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成长改革委关于印发“协议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财建[2010]249号)、《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协议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企业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财办建[2010]60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25号)等文件精神,2010年8月至2011年8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组织开展了3批地方上报节能服务企业开展了评审,经过自治区初审并先后上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通过审核备案的共有17家。

第一批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备案的自治区3家节能服务公司(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22号公告)是:中新疆和仁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常昊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安耐洁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家对公布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将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公布名单内的节能服务公司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合同能有管理项目。第二批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备案的自治区7家节能服务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2011年第3号公告)是:新疆蓝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华孟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天福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国建高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喜马力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地威诺节能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博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节能服务公司(第二批)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备案,并以国家。以上通过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第三批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备案的自治区7家节能服务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2011年第19号公告)是:新疆沃特科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金科瑞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康斯佳冷暖设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灯塔年华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孚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盛中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安控电器设备有限公司7家公司。通过国家审核备案并具备实施能源合同管理项目并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的准入资格。

3.存在的问题。(1)目前合同能源管理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节能服务产业还存在财税扶持政策少、融资困难以及规模偏小、发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难以适应节能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2)能源合同管理服务在新疆尚属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节能服务公司对能源合同管理理解不到位,采用能源合同管理作为项目节能措施的用户(企业)为数不多等问题。(3)部分企业提供的上报审核备案材料编制质量较差,尚未完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进行编制和准备。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国家和自治区应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2.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政策支持。国家应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应尽快制订和出台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3.尽快完善合同能源管理会计制度。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4.将年节能率作为费用拨付单位的考核指标。国家和自治区应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参与公共设施的能源管理问题。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要求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据此,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对支持范围、标准、方式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细化,印发了《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年节能量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在5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与节能量挂钩,多节能、多奖励,将年节能率作为费用拨付单位考核指标依据。

5.采取各种措施推进工作开展。加强全社会对节能服务公司及能源合同管理的宣传力度,尤其对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耗能企业要强制执行。通过向国内能源合同管理比较先进示范企业参观学习、参观调研等多种形式来推进此项节能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6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信托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3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项目运作模式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即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节能评估、方案设计、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同的利润。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相对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在合同期内,EMC的收益与节能量直接挂钩,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客户得到全部设备和节能效益。

图1 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概念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的模式

我国目前运行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以下三种基本模式:

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节能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其特点是: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节能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

二是节能量保证型,即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节能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项目节能效果。按照合同规定,客户向节能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节能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节能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二、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及存在问题

(一)节能服务的市场环境分析

1.我国的能源形势分析

目前中国正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如果能源消费调控不力,可能约束经济正常运行,这就要求我们在使用能源过程中如何打破这种瓶颈,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性。

(1)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结构不合理

我国能源资源分布不均,经济重心偏东偏南,能源资源重心偏西偏北。我国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新疆、内蒙、山西、陕西和贵州等省区,这五个地区共占全国总资源量的80%以上,而经济发达的华东和华南不到5%。常规能源(特别是煤)需经过三、四千公里的长途运输才可抵达用能中心,这给交通运输及能源安全造成严重压力。

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据了主导地位,所占比重超过70%。同石油、天然气相比,煤炭的能源利用效率要低8%-10%,而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要严重得多,这种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造成我国能源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

(2)能源消费引起的环境污染严重,面临严重的环境挑战

我国高耗能产业快速发展、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及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等众多因素造成了我国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局面。目前,我国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量分别列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3%至7%。由于直接燃烧煤炭未能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70%的烟尘和二氧化碳排放量、90%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来自烟煤。面临许多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温室气体减排等压力。因此,通过节能达到减排目的是我国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3)我国能源效率明显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节能潜力巨大

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我国的综合能源效率为33.4%,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单位产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比美国、欧盟、日本、印度分别高2.5倍、4.9倍、8.7倍和43%;我国8个行业(石化、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轻工、纺织)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机动车每100公里油耗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

2.节能政策形势分析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及节能减排项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鼓励与支持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的政府扶持政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获得政府逐步重视,产业扶持政策正式出台。二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政府产业扶持政策密集出台。如《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是地方政府配套政策不断完善,节能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出台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性财政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紧随其后地陆续公布。

综合政策形势看,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政府扶持政策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政策层级体系日益完善,从中央到地方,从财政奖励到技术规范,节能扶持政策渐成体系;二是优惠政策种类繁多,中央政府、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都有涉及,各地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存在差异;三是有些优惠政策可能增加财务成本及项目实施难度。如相关财政奖励政策规定能取得财政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节能效益分享型,有些节能服务公司为申请取得相关优惠政策,可能通过改变节能服务业务模式等方法迎合优惠政策申请条件,由于现阶段优惠政策申请时审批标准不一,可操作空间较大,申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存在较大政策风险。

(二)中国节能市场发展潜力估计

目前,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产值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倍多。据分析,我国的综合节能潜力约为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2011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1.49%。有关机构预测,节能服务产业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超过1500亿元,实现节能能力超过4000万吨标准煤。

当前我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重点行业存在着巨大节能市场,改造潜力相当大。而仅在节电行业中,电机系统耗电量约占全社会耗电总量的60%。未来五年,我国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至3个百分点,年节电能力将达800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系统的变频调速改造就可贡献节电300亿千瓦时/年。若以每千瓦时0.6元计,其年节电效益可达180至480亿元。

(三)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发展水平也较低,难以适应当前推进节能工作的需要。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节能改造项目融资渠道有限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业务性质尚未充分被人们所认知,节能服务公司在初创时,尚未建立商业信誉,较难获得客户信任和商业贷款,因此,措资金渠道十分有限,只能依靠自身的资金进行运作。

2.缺乏有效的激励管理体制

节能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技术监督、环境资源保护等众多职能部门,由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之职能交叉、重叠等因素,造成节能管制体系不统一,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多元领导现象突出,结果导致制度实施效果欠佳,甚至有些制度设计完全流于形式。

3.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作用还存在不系统、调节范围和力度有限等问题。

4.法律法规有待健全

节能服务业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还未建立完善的节能服务法律体系,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

除以上困难外,企业节能认识不强,能源服务公司节能技术力量还不能提供全方位节能服务,节能经济效益的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也成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三、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机制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心,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要完成整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常要经历包括与客户接触、初步审计、审核能源成本数据、估算节能量、初步的项目建议、客户承诺及签署意向书、详尽的能耗调研、合同准备、项目被接受或拒绝、签订合同、监测、工程设计、建设/安装、项目验收、监测节能量项目维护/培训等。节能服务公司尚不具备完成上述全部服务的能力,但可以通过整合如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担保公司、银行等各类外部资源来完成整个项目。

图2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参与主体

(二)合同能源管理目标市场

1.重点行业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将是我国中长期节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节能项目建设的依据。按照规划的内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八个行业将成为节能的重点领域。

2.十大重点工程

与行业提出的同时,国家为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资金的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能源的自觉性,尽快形成稳定可靠的节能能力,发改委还通过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这十大工程包括: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综合性的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这十大工程分布在重点行业和建筑行业中。

3.节能重点企业

节能重点企业应根据重点行业中,有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能的耗能大户企业中去寻找。实际操作过程中,应配合适当的市场调查和具体的项目信息,来重点开发和寻访,这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目标市场。

四、合同能源管理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根据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分析,节能服务产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但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偏小、融资渠道受限等问题也成为制约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具有天然的制度优势,产品设计灵活,资金渠道广泛,因此探讨信托如何根据节能项目的特点,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设计出多种投资和融资金融品种,以切实可行的多种渠道和模式为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和节能项目融资创造有利环境,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信托公司可充分发挥资源纽带作用,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顺利实施

信托公司具有联系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产业市场的功能,在整合各方资源,提供针对性产品与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目前节能服务公司一般尚不具备提供全过程节能服务的能力,需引入如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担保公司、融资方等各类外部资源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而信托公司正好可利用自身优势充当这一角色,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与信托产品资金成本的市场化存在契合可能

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相对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除了项目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其运行的关键是项目将给合同双方带来经济的效益。提供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也与政府或企业的能源管理机构不同,是一种市场化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主要经营模式的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高度市场化为信托产品设计时资金成本的市场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信托顺利发行融资提供了可能。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风险的可控性为信托产品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了可能性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的核心任务是寻找和发现客户,并运用已被实践证明的、成熟的和没有风险的技术解决客户的难题。与传统的节能公司有很大区别,EMC主要在客户的现有设施中寻找、开发节能减排项目,而不是开发和推广新技术。信托公司作为融资方,往往不具有专业的节能减排技术认定能力,对技术风险的认识、把握和控制方面存在劣势。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全部收益都来自于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带来的节能效益,因此,对节能减排技术的风险控制是信托产品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风险的可控性为信托产品风险控制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1.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分析

目前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参与的信托公司尚不普遍。仅北京信托、百瑞信托等极少数信托公司有所涉及,且涉及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二是还未形成明确的信托服务模式。信托公司可通过参与基金、发行集合信托产品等不同形式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承担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存在较大差别,成熟的可复制的信托服务模式尚未形成;三是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支持的依赖性较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政府推动特性及专业技术特征,导致信托公司参与其中时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的依赖性较大。

2.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一方面说明了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可操作性,且具有较大市场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表明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形成将存在一个较长期的过程。结合节能服务公司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以项目融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以重点行业、十大重点工程及节能重点企业为目标市场,基于合同能有管理的基本模式,探讨通过以下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融资服务:

(1)应收账款转让

指在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建立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信托公司。同时,由信托公司为其提供项目融资、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等服务。

(2)收益买断

收益买断,是指信托公司从节能服务公司手中收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分享期内的收益。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转让其开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权,实现未来收入的贴现。收益买断后节能服务公司仍需根据能源管理合同,履行维护、培训等义务。同时,需要根据收益买断所签署的合同,在未来节能收益未达到买断约定值时进行赔偿。

(3)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以项目投资设备、节能技术等作为抵押向信托公司进行融资,取得信托贷款。作为传统融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抵押品范畴有所创新,将节能收益作为抵押品。贷款到期,节能服务公司需如数还本付息,否则信托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投资设备采取向信托公司租赁的形式订购,节能服务期内由节能收益支付设备租赁费用。当节能服务期内支付完设备全部价款后,由信托公司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租赁可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时节省项目投资所需的设备资金部分。

(5)项目组合信托融资

指信托公司以大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或同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组合为未来收益来源,面向信托计划委托人群体发行信托产品。委托人提供并被募集的资金用于系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和运行维护,项目节能收益由节能服务公司、信托公司及委托人分享。

(三)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需注意的问题

信托公司在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客观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特点、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及公司实力,避免盲目乐观或过度悲观,导致信托风险或丧失市场机遇。

二是要根据信托公司熟悉、专注的相关行业来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利于信托公司利用已有专业优势有效控制项目风险,避免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及沉默成本。

三是要注重合同能源管理信托项目的长期规划,使其系列化、品牌化,从而增强其与不同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不同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对信托公司品牌及专业化形象的树立形成助力。

参考文献:

[1]陈剑.节能服务发展的经济学分析及政策见解[J].现代财经,2011(8).

[2]常燕.合同能源管理渐入佳境[J].金融博览,2010(9).

[3]王光辉,刘峰,王.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之思考[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0(5).

[4]王康,程丹明,胡洁.国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状况[J].建筑经济,2010(10).

[5]陈剑.节能服务发展的经济学分析及政策见解[J].现代财经,2011(8).

[6]王康,程丹明,胡洁.国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状况[J].建筑经济,2010(10).

[7]曹小琳,张森.我国建筑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的障碍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10(10).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7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节能服务;管理模式

1.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但能源利用效率低,是能源浪费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发展新能源、节能减排、提高能源效率已成为我国能源发展的关键。每一个高耗能用电企业,能源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相当大的比重,如何降低能耗、开源节流,已成为各企业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节能减排是一项战略政策,也是发展低碳经济、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的节能管理模式,正日渐成为供电企业、节能服务公司与用电企业进行节能合作与沟通的纽带。合同能源管理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是能源管理公司的一种经营方式, 是一种基于市场化运作、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风险的节能新机制。

2.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

2.1 合同能源管理的内涵

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一种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基于这种机制运作的专业化公司被称为节能服务公司(ESCO)。合同能源管理过程就是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包括能效审计、融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系列的综合,并通过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来收回投资和获取利润。

江门供电局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电服务的内涵就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以促进用电客户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把节能服务融入优质服务体系。由2007 年开始,江门局加强宣传,深入厂企,挖掘客户节电潜力,节电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政府的指导下,形成与节能服务公司、科研机构的战略联盟;通过加强宣传,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完善营销手段,以合同能源管理引导客户节约用电,丰富和拓展供电服务的内涵,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向电力能源方案综合服务商发展;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江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图1 合同能源管理示意图

目前,江门用电客户存在大量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电项目,如客户使用的专用变压器中还有不少S7型及以下型号的高损变压器。但与巨大的节电潜力相比,实际取得的效果却十分有限。经过细致调查分析,江门局认识到客户节能意识薄弱、资金和技术匮乏是影响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节能降耗最大的瓶颈。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给供电企业进行节电服务指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合同能源管理为江门局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拓展服务内涵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对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

2.2 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

(1)选择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帮助客户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供电局在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参谋和向导,帮助客户实施节电改造,配合客户进行调研,跟踪分析节电改造效果。供电局要做用电企业的技术指导,帮助选择信用好、具有一定技术水平、资金和发展规模的节能服务公司,建立本地区节能服务平台。

(2)通过整合供电企业内部在节能服务方面的技术、设备和人才资源,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为重点客户提供节能咨询、培训、诊断、改造、评估、维护等一体化服务。

(3)选择具备节能潜力的企业客户,开展宣传、指导和培训。

(4)确定节能工作内容。以无功补偿、变压器经济运行、更换节能设备、使用节能技术、提高功率因数、负载率、负荷管理技术、谐波治理为主。有条件的供电企业,可扩展业务规模,将服务范围延伸至交流电机变频调速、热泵改造、电动机系统节能、分布式供电技术等领域。一般情况下,江门市功率因数不符合要求的节能改造占大多数,变压器经济运行、负载率的改造也为数不少。但这些改造工期短、投入少、见效快,供电局根据客户的需求很快就可以提供帮助完成改造,一般情况不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图2 供电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3 合同能源管理成功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江门某纸箱厂是一家生产瓦楞纸箱、彩色印刷制品的企业。该公司10kV配电房安装一台420kVA SJ3型的高耗能变压器,配电变压器处于轻载状态,并且现场电容补偿盘已损坏,每月功率因数电费达到七千多元、变压器损耗电费一千多元。该公司有较强的节能改造意愿,但因缺少资金一直未进行节电改造。

根据企业的用电特点,江门局提出了减容变压器和安装自动无功补偿装置的节能技改方案。建议将变压器更换为S11型250kVA的并安装100kVar无功补偿装置。为打消客户对节电效果和投资回报的疑虑,江门局有关人员多次上门服务,加强了客户的信心。最终,该公司和江门局共同选择了新会大光明城区供电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节能服务公司,并根据江门局的节电建议书,签订了能源节能服务合同,完成了节电改造。

该项目工程造价55000元,预计项目改造后,功率因数能够达标,每月减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约8800元。合同约定:改造工程完工后,企业分期从节能收益中支付工程款项,每月支付5500元,期限为10个月。预计扣除每月支付的工程改造款后企业还能分享约37%的节电效益,10个月后全部效益归企业所有。

2007年12月,项目改造完成后,实际效果好于预期(如表1所示)。客户每月节省电费合计10877元,节能服务公司合同期内实际分享节电效益51%,客户分享49%,10个月后全部效益归企业所有。

表1 客户节能改造前后用电对比表 单位:kWh,元

月均用电量(基准电量) 月均到户电价 月均电费 备注

改造前12个月

17779 1.6198 28798 基准电量采用改造前12个月的平均用电量

改造后8个月 1.0080 17921

对比 0.6118 10877

注:1.客户的节电效益主要体现在节省功率因数电费、变损电费和基本电费,使到户电价降低。

项目采用分期支付固定额度工程款项的方法,不但克服了一般节能改造项目“先投资后回收”支付方式的瓶颈,而且在目前缺少公认的节能效果度量方法和权威验证机构的情况下,避免了合同各方对节能效果度量方面的争议。对于用户来说,改造前后电费明显的下降使其能够了解节能项目产生的效益,有利于减少其与节能服务公司的纠纷。

图3 用电客户节电效益分享图

2.4 供电局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中的角色

引入节能服务公司,利用社会上的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帮助客户节电改造是合同能源管理具体实施的模式。在实施过程中, 供电局起到技术指导、检测、监督的作用,做好参谋和向导,帮助客户实施节电改造,配合客户进行调研,跟踪分析节电改造效果,促成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3.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存在的问题

(1)一些用电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认知度低、推广积极性不高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2)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大多为中小企业,自身力量薄弱,难以发展壮大。

(3)很多地区目前还没有正规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较为麻烦。

(4)在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操作中,如节能量的核定、合同的履行、现行税收政策和金融制度的适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难题。

(5)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涉及客户自身利益,急需政府方面引导和宣传, 政府主管部门和能源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节能减排要求,加紧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地区合同能源管理系列配套政策,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市场培育步伐。

4.对电网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建议

4.1 实施主体

电网企业应以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模式,成立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整合电网企业内部在节能服务方面的技术、资金、设备和人才资源,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为广大用电客户提供节能咨询、培训、诊断、投资、改造、评估、维护等一体化服务。在组建节能服务公司的方式上,有2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新设立节能服务公司;二是收购社会上已有的节能服务公司。但是不管采用哪种方式,电网企业都应充分吸收社会节能服务组织的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力争成为节能服务市场的龙头企业。

4.2 服务领域

在服务对象上,电网企业应重点选择节电潜力大且有节电改造意愿,但是缺乏专业技术指导或是缺乏项目资金的用电客户。从业务范围上讲,在业务开展初期,电网企业应以无功自动补偿、变压器经济运行、电力系统经济运行、负荷管理技术为主,不断积累合同能源管理的经验,扩展业务规模。随着业务的深入开展,再逐步把业务范围延伸到交流电动机变频调速、电动机系统节能、分布式供电技术等其他领域,最终形成涵盖各个专业、各种节能技术的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

4.3 运营方式

电网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能源服务合同的开发,第二阶段是能源服务合同的实施。在这些步骤中,最重要的有3个环节。

(1)节能诊断和分析计算。电网企业对客户的耗能设备及其运行情况进行测评,将测试数据记录下来,通过对预改造设备能耗情况的调研,分析其改造后可能达到的节能效果,从节能潜力上判断项目的可行性。

(2)节能改造项目设计。项目设计一定要针对具体的客户而定,尽可能通盘综合考虑,从可行性分析到拟采用的技术和拟选用的设备等,都要经过谨慎设计,这样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节能量监测及确认。电网企业与客户要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节能量监测的设备和计算方法,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监测的执行应由电网企业和客户双方共同主持,也可请第三方执行。

4.4 风险管理

电网企业必须将风险管理贯穿于合同能源管理始终,有效控制各种风险。

(1)投资风险。电网企业在实施节能项目前,要对客户的资信、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评价,并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客户历史上的电费回收记录可以作为决策时的重要辅助信息。

(2)技术风险。电网企业应认真编写和认证可行性研究报告,“保守”预计节能效果,尽量选择自己已经熟练掌握、比较成熟的节能技术,选择可靠的设备供应商和施工队伍,保证项目质量。

(3)财务风险。电网企业应在充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生命周期内的现金流,准确计算项目的内部报酬率(IRR),确保项目成本得到完全的补偿,并取得合理的收益。

5.结束语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在我国已尝试10年,充分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对节能事业的巨大推动力,节能改造技术将有很大的市场推广空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正在研究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对规范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随着国家节能政策的贯彻,新能源、低碳经济的蓬勃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用电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

参考文献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8篇

领导重视是节能精细化管理的关键,企业应建立节能减排组织机构,明确管理层的职责,提高节能主管人员的素质能力,加大节能主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增强节能培训宣传力度,提高员工节能意识。1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取得领导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各种节能活动争取让领导参加并了解;>为领导层提供高端的节能减排讲座;>定期汇报节能工作的开展情况;>各种节能工作数据、报告或程序手册让领导了解或签字;>领导对于节能精细化管理不是事必躬亲,而是明察秋毫。2明确职责,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是实施节能精细化管理的前提和保障。细化节能减排管理网络:建立三级能源管理网络(纵向要从企业最高层到班组,一直到个人,横向要包括计划、设计、工艺、技术、计量、统计、供应、财务、调度等所有部门,节能减排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各部门要有明确的节能减排职责,杜绝推诿、扯皮现象。3能源管理岗位的工作要求精细化。根据工作职能和流程,明确界定岗位职责,形成具体的岗位工作规范,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够全面了解岗位职责,熟悉本职业务。4节能减排管理人员素质:热心节能减排工作、具有节能减排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熟悉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标准。5同时在工作中加强对执行力的精细化管理,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建立完善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并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工作,是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的关键。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的精细化管理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开展:1一个系统、完整、全面、细致的管理制度体系是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的依据。企业可按照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用能管理制度》、《企业节能奖罚制度》、《企业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等节能减排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典型能源管理制度及内容要求如表1所示。2能源管理制度应以公司正式文件下发,并组织全员培训学习。3企业应定期对能源管理制度的内容及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保证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4企业可依照GB/T23331-2009模式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工作。能源管理体系包含管理者承诺、能源方针、能源目标、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操作手册、能源因素、图表记录等一系列多层级的内容。能源管理体系模式遵循的是系统的管理原理和“P-D-C-A”过程模式,在组织内建立起一个完整有效的、形成文件的能源管理体系。为兑现管理承诺、实现能源方针和目标而进行策划、实施、检查与纠正、管理评审等对能源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控制。能源管理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

企业能源计量的精细化管理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开展:1用能单位应合理设置能源计量的组织机构,并建立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形成能源计量网络,实现计量数据化管理。2用能单位应制定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包括能源计量管理机构职责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计量器具的选型、采购、入库、流转、报废等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制度,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使用、保管及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3用能单位需加强企业能源计量人才队伍的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能源计量人才队伍。4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GB17167-2006要求。尤其作为对外结算的用能单位这一要求是基本的、必须的。5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仪表配备应满足GB17167-2006要求。用能单位对其下属的次级用能单位的耗能指标管理是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的核心,如果对主要次级用能单位没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强制要求,就无法做到有效管理,势必就会使“耗能定额指标管理”成为空谈。6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GB17167-2006的要求。主要用能设备的耗能指标管理是用能单位能源技术管理的关键,它关乎用能单位的设备先进性考核、设备运行考核、主要产品单耗指标考核等技术核心指标,因此,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是强制性的,但其所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未作强制性要求。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准确度等级应满足GB17167-2006的要求。8用能单位应重视对能源计量器具清单、网络图的建立。能源统计是企业能源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能源在企业内部流动的过程及其特点,能源统计可划分为能源购入贮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和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1企业能源统计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如下:>企业内部统计数据不够细化。企业重视进出企业的能源消耗总量的计量统计工作,忽略对企业内部能源流向的计量统计分析;>能源统计出现偏差或遗漏情况;>对能源在输入、储存、运输方面造成的损耗缺少统计分析;>企业的基层统计人员使用的原始记录表格以及各种能源的巡检记录表格还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巡检记录等表格。2为实现精细化能源统计,可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明确、细化能源统计流程。典型能源统计分析流程如图3所示;>明确、细化能源统计岗位职责。具体应包括建立分类统计报表、实现原始记录妥善保存、掌握能源的来龙去脉、跟踪能源的消耗升降情况、统计分析、制定能耗定额等;>加强基础用能单元的各种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加强对能耗数据变化的分析,便于进行用能单元单独考核;>明确各种能源数据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等;>能源损耗率是一项重要的统计指标,对用能过程中油损、气损、电损等进行测试、统计分析。能源定额管控是节能减排工作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用能单位应从能源输入、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等环节入手,建立详细的能源定额指标,全面、深入控制各个用能环节的能源消耗。企业能源定额的精细化管理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开展:1企业的指标分解应与实际生产紧密结合。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全面、细致的单耗指标对基层单位进行考核,避免采用可操作性不强、不适于基层单位的产值能耗指标进行考核。例如,企业可结合实际建立工艺能耗定额或发电机组发电单耗等单项能源消耗定额指标。2企业应重视对节能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对节能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并予以考核。企业的指标都是从公司分解到车间,从车间再分解到班组。班组是企业管理的最终落脚点。因此,班组要把定额、标准、计量、原始记录、设备保养、规章制度的执行等量化到组员,才能保证公司的节能指标实现。3进行能效对标分析,将本企业的能耗定额指标与历史最好水平、同类型企业国内外先进水平进行比较分析。

通过“十一五”期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在挑战中开拓进取,面对严峻形势,经受住了考验,取得显著成效。在“十二五”期间,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完成国家制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分别下降10%的总体指标,建议各耗能企业全面认识、理解、实施节能精细化管理,进而促使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更好更快的开展。

本文作者:孙卫明工作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节能减排监测中心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9篇

【关键词】 高校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 机制创新

一、合同能源管理必将成为高校节能工作的核心机制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简单的说就是节能服务商通过和客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帮助客户节能降耗,并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以此取得节能服务报酬和合理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其实质是一种以减少能源费来支付节能项目部分或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其突出特点是:零投入、零风险,客户不用出一分钱,也不负责设计施工等所有事物,一切节能改造的工作均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且客户还能按合同比例分享节能利润,合同到期后所有节能设备和节能收益均归客户。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根据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以及用户向节能服务公司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和节能设备租赁型四种模式。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占据主流,同时节能量保证型项目增长迅猛,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和节能设备租赁型项目也纷纷涌现。

1、国家政策助推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解决了我国企业和单位节能投资意识不强、节能资金不足、效率不高等一系列问题,促进了各种高效节能措施的推广,减少了能源消耗。2010年我国政府全面出台政策法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4月国务院了《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为落实意见的实施,财政部及国家发改委又先后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应的全国各大省市也纷纷按照意见精神结合自身情况出台了相关规定和办法促进节能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应用。如《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河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施税收扶持、完善相关会计制度、改善金融服务、明确申请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的依据和程序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积极培育节能服务这个新兴行业。

2、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双赢双促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面向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在高校有其广阔的应用发展前景。首先,合同能源管理解决了高校节能资金短缺问题。节能服务公司与高校通过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项目设计、实施、维修等一系列节能管理服务,使高校在缺少资金及专业管理人员的背景下节能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其次,节能服务公司为高校提供了专业化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其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技术先进、管理全面、服务专业的特点,使高校由自我管理转变为专业管理,解决了节能技术系统和管理系统的问题,有效地减少了项目成本,稳定地提高了节能效率。高校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仅获得了节能收益,而且将无偿得到高效节能设备,长期受益。再者,合同能源管理在高校的实施具有深远的社会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合作中不仅能为节能服务公司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还能为其储备大量的技术及人才力量,有效地促进了节能服务公司的快速发展。显然,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工作实现了高校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双赢,不仅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而且有利于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壮大。

3、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种种优势

(1)高校能耗高,节能潜力大,市场广阔。近几年,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大高校校园建筑面积都有了大幅度增加,高校已逐渐成为重要的能源消耗单位,建设绿色节约型校园势在必行。此外,很多高校建校时间长,设备陈旧,能源利用率低,管理粗放,浪费严重。虽然近几年各高校都加大了用能管理力度,进行了一些节能改造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具备较大的节能潜力和广阔的节能市场。

(2)高校体制健全,信用好、风险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技改的项目回报期一般较长,节能服务公司普遍担心在改造项目结束后用能单位以其没有支付能力、政策变化、体制改革、领导更换等各种理由违反约定不支付款项。在社会诚信和商业诚信相对缺失、司法成本偏高、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中长期的投资普遍感到风险性较大。高校情况则不同,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人员稳定、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避免了因单位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带来的风险,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优质客源。

(3)高校用能稳定,易于核定节能量,操作简便。节能量的计算与核定涉及节能效益的分配,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在校园建设基本完成、学生规模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用能主要体现在教学、科研、生活几方面,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且高校节能量的计算方式比较简单,与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上易于达成一致。

二、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金短缺造成的合作困难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集中于两种模式: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前者要求节能服务公司负责筹措,后者则要求高校用户方自筹大部分资金。但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双方由谁出资,都存在困难。高校的核心职能是教学与科研,其资金多用于此。随着学校的发展,基本能耗资金压力越来越大,能用于规模化节能改造的资金是少之又少,因此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多希望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由节能服务公司筹措资金规避资金压力。而多数能与高校匹配的节能服务公司均为技术型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有限,项目基本都需要融资实施,加之国家对此类项目现有扶持政策的不完善,银行等金融业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熟悉,缺乏相应的项目评估体系,致使节能服务公司对外融资困难重重。此种情势下,势必造成不少数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因为资金问题而搁浅。

2、高校管理人员节能意识淡薄

高校一般建校时间长,能源管理者管理思想陈旧、成本意识差,用能习惯粗放,只要保障了正常的科研教学秩序,能源开销花多花少一个样,效率高低无人问津;另一方面部分高校能源管理者对未来一段时间的能源价格存在侥幸心理,如改造过后,能源价格波动,则得不偿失。由此造成高校方节能改造工作均较为保守,不到迫不得已,不会主动地实施节能改造。再者在现有的高校能源管理体系中,能源供给方与管理方一般均隶属于高校后勤系统,属于自供自管,而高校的能源管理者与使用者――广大的师生、教职工则分属不同部门,一方面造成能源管理者监管起不到实质的作用,另一方面使得能源管理者又对使用者的不良用能行为、习惯无直接管理的能力,长期以来造成能源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淡薄。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更需要各环节的良好管理与支持。

3、高校对合同能源管理认知的偏差

在高校方节能意识、管理意识不足的不良影响下,再加上国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宣传的偏差,多数高校能源管理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认识非常有限,仅限于节能效益分享模式――用户“零投资”,“零风险”即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其他模式的了解甚微。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流程的复杂性和灵活性认识不足,对过程中双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缺乏了解。另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目前又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加之高校相关管理人才的缺失,使得高校多数项目合作都是在摸索中进行。合作中双方一旦出现分歧,由于认知的偏差,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4、高校可实施节能项目的局限性

近年来通过对一些高校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析可以看出,高校在选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上还趋于保守。实施的项目都是一些成熟技术在小范围的推广尝试,而在大规模新技术应用上面则缺少魄力,这也与高校能源管理的核心职能――维持稳定的教学、科研秩序的性质有关,大范围、高新技术的改造在高校实施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虽说高校节能项目潜力巨大,但其规模有限,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吸引力不足。另外,高校节能项目主要集中在建筑节能上,不同于工业节能项目的规模大、节能量大,使得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化的改造能力体现不出来,单位成本上升,难于管理,收益率降低。这与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的巨大资金及技术风险不成正比,因而节能服务公司拒绝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能性较大。

5、相关政策及法规的不完善

高校作为教育事业单位,在能源管理方面,国家的政策压力及其在各领域都应起到的社会示范作用,是其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实施节能项目改造的主要动力。现有的国家能源政策不完善,高校执行不力是高校节能减排工作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使得高校这些“特殊”单位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再者国家针对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的缺失,现有的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一般多针对大型工业节能项目,对于高校来说申请难、审批难、兑现难,兑现周期也较长,自然无法刺激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展开。

6、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缺失

目前我国在权威的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建设方面滞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能耗审计、节能量计算上分歧不断。双方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作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节能潜力是多少,实际节能量是多少。这些仅靠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是不太现实的,我国正是缺少这种权威的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告诉用户节能潜力是多少,实施后节能量是多少,通过第三方使得双方在信息上均衡,否则双方的合作就无信任可言。

三、加快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对策

1、多措并举,合力应对资金短缺问题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需资金按合作模式的不同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采用节能量保证型时的高校方与节能效益分享型时的节能服务公司。现阶段实施的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高校方不愿意主动承担资金压力与风险。若国家及地方政府积极地政策引导,例如对自筹资金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高校给予一定的政策性奖励(资金)或在融资时相同条件下优先保障节能量保证型的项目,激励高校方积极自筹资金,资金上不全依靠于节能服务公司,这样不仅能极大地促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而且还可以使节能服务公司专注于专业技术的开发,获得更高的节能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高校用户。

目前多数高校确实存在资金压力及融资困难等问题,自筹资金无望必须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时,项目资金压力就全部倒向了节能服务公司方面。节能服务公司多数要面临融资局面,如何解决融资难问题,是双方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这就必然要涉及到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融资难源于银行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节能服务公司的不熟悉、不信任。针对此问题建议先由银行对节能服务公司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信用评级区别对待,对一些信用良好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贷款利率及额度上实行宽松政策积极扶持,使有技术、有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得到迅速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同时金融行业内部成立或者由政府设立权威的银行认可的项目评估机构,对需要融资的项目进行评估,认定其技术风险等级与预期收益情况,银行以此来判断此项目的可投性。对一些技术风险等级较高预期收益不稳定的项目进行规避,对一些技术成熟且预期收益稳定的项目积极放贷,同时适当引入保险业服务,对项目进行投保,降低项目风险。这样银行既规避了风险又拓展了业务,在逐渐熟悉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此类项目融资难的问题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2、责任到人,强化管理人员的节能意识

对于节能意识淡薄这个问题,除了高校管理方加大宣传、自觉培养外,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现在的管理者缺少有压力的行政性命令和明确的节能目标。没有了这些硬性的指标,一些管理者就得过且过,侥幸心理重。我国政府应当效仿国外政府对公共事业机构尤其是高校下达明确的节能目标及阶段性时间表,既要切合实际又要保持相当的压力,积极配合、按时完成的进行奖励,拒不配合、到期未完成的给予处罚,使得高校能源管理者无空可钻,必须付之切实有效的节能改造工作。对于管理意识不足、管理不利的问题,必须先解决能源供应者与管理者、能源管理者与使用者关系的问题。高校应摒除能源供应者与管理者为一家的现状,在高校设立独立于能源供给系统之外的管理机构,切实起到能源监管的作用;同时协助能源管理者积极与使用者沟通,使能源管理延伸到使用者内部,建议在各机关单位部门、各院系内部建立能源管理小组或者节能管理小组,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动态化立体管理模式。

3、加强宣传,全面认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在强化节能意识与管理意识的同时,要想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节能改造项目中的应用,各级主管部门应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形式,比如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管理者培训,增设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相关课程,校内的节能新机制宣传等,以此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客观全面的宣传,使各级主管部门、用户深入了解学习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培养相关人才,掌握其特点、模式、实施流程,消除双方在机制认识上的偏见,提高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自身意识和能力。

4、搭建平台,促进高校节能项目整合

高校节能项目本身的局限性也是双方合作中的一大障碍。节能服务公司具有规模化的节能项目改造能力,希望通过规模化降低单一成本,提高整体收益率,而高校方一般不可能一次性提供大规模的项目平台,基本都是“前期试点”加“逐步覆盖”的模式完成改造。此类项目规模有限,有时还存在多点分散的问题,需要一个良好的节能组织平台――例如高校节能联盟,或建立一个高校节能项目协作平台来协调解决。平台既分享各高校用户节能减排经验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心得,又可整合意向高校项目资源,化零为整;同时可以采取收取项目管理费用代替中小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达成规模化的节能改造项目,吸引节能服务公司与之合作,这样项目双方的意向匹配度就会高很多。由此高校方、节能服务公司、平台(联盟)相互促进,三方共同发展。

5、完善法规,强化经济调控手段

针对法规及政策不完善的问题,国家及地方政府应依照我国国情或当地经济状况,制定切实可行并带有明确阶段性目标的节能减排计划,严格执行。对于按时提前完成的高校进行奖励,对于完成不力的高校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比如取消相关单位、管理人员评先资格,扣发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精神文明奖,使节能减排工作成效与高校相关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切实推动高校节能减排工作即推进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除了上级给予的行政压力,我们愿意看到的是高校方在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主动地进行节能减排工作,选择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这就要求国家及地方政府在经济调控手段上要到位。现有的相关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多针对大型的工业节能项目,建议国家及地方政府推出针对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政策,突出可操作性,例如《关于促进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小项目的财税细则》等,利用经济调控的杠杆实现推进高校实施此类项目。另外,针对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身的特点,相对规模较小、节能量较小,单一项目能够获得的财政及税收补贴数目少,高校碍于繁琐的申请、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应考虑设立高校中小节能项目申请、审批、支付的绿色通道,方便财政和税收政策的及时落实到位。

6、完善机构,成立权威的第三方评估组织

推进高校实施能源管理项目的重要一环就是建立权威的第三方项目评估机构。我国应在有相关技术能力的权威部门下设立此类组织,用于对项目的节能基准、节能潜力及项目实际节能量作出具有权威效应的评判。以此来平衡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在技术层面的信息度,杜绝欺诈行为的发生,起到项目监督、风险提醒的作用,消除双方在节能基准判定方面的顾虑,使双方达成公平的合作。

(注: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201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GH-1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史兆宪:能源与节能管理基础[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2] 阮丹:高校建筑节能减排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2.

[3] 魏新兴:合同能源管理在节约型校园建设中的应用探究[J].高校后勤研究,2013(2).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10篇

一、企业概况

山东榴园水泥有限公司是一个拥有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国有控股大一型企业,下设南分厂、北分厂,年水泥生产能力130万吨。企业获得了产品质量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化验室合格证书等荣誉,是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为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发改委、省政府、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加强企业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公司作为千家企业重点耗能单位之一和省控重点用能企业,深知企业是节能降耗的主体,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政府、市区政府号召,大力推进公司节能减排,顺利完成省政府、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并将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二、20xx年的经营情况及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20xx年,全年计划生产水泥110万吨,20xx年1-12月份,公司实际生产水泥108.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98.36%,实现销售收入190426万元,上缴税金2343万元。单位产品标煤耗83.49kg/t,XX年单位产品标煤耗86.54kg/t,同比下降了3.05 kg/t。20xx年1-12月份,累计节约标煤0.33万吨。与20xx年省政府下达给公司的节能目标0.29万吨标煤相比,超出目标值0.04万吨。由此可见,公司顺利并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

三、节能组织机构及能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强化企业节能主体责任, 20xx年初,公司在去年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能源管理工作,调整了能源计量、节能领导小组和节能工作小组,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等,加强企业能源管理工作。

(一) 进一步完善健全节能管理、组织、标准体系。

公司责成一名副总具体负责节能管理和领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管理和领导小组,设立了公司节能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单位明确了节能专、兼职负责人,形成了三级节能管理网络,由生产综合处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节能工作,同时,建立了节能工作机构和管理体系,成立了节能工作管理和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在完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政策、法规及标准,组织贯彻、制定能源管理标准,编制节能规划及计划,贯彻执行能源管理中的技术标准,负责组织节能检查,对用能计量、统计进行监督,组织节能技术培训和宣传,发出节能倡议,进一步完善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二) 分解节能目标,落实节能职责制定产品消耗定额,并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对生产中各项工序、产品的能源消耗进行定额管理,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任务目标层层分解,把能源消耗与工资薪酬、效能挂钩,力争吨熟料、吨水泥能耗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节能技术管理部门建立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制定成本考核评价制度,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到有关车间、部门、责任人,定期评价和考核;制定车间消耗指标,考核指标执行情况;设立能源统计岗位,专人负责建立能源消耗和成本台帐。对现有生产工艺系统进行优化平衡改造,窑温热效率利用、单机台时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在立窑安装变频器,对磨机选粉系统进行改造,制定消除跑、冒、滴、漏的有效措施,并付诸实施,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三)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能源的管理和节约离不开计量,能源消耗以计量检测为基础,而能源计量检测以能源的消耗和供能为服务对象,两者密切结合,互相协调。公司利用计算机技术、erp网络通信技术和dcs集散控制技术实现对诸多能源数据的自动采集、统计,并在重要计量岗位安装监控系统,保证计量的准确性与客观性。通过公司电脑局域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组织机构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制定了《能源测量和监控装置管理制度》,按照《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配置计量器具,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和测试及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计量部门采用一级管理的管理机制,由公司专门成立组织机构承担公司的生产、办公所需要的能源及载能工质的节能降耗的管理和推进工作,实行对供配电、煤炭的统一调配和计量统计。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主要耗能岗位、设备的计量器具配备,以满足能源计量和管理考核的要求。加强了计量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完善了能源计量器具、原始记录、基础台帐,加强用能的计量和检测,提高企业计量检测的能力,充分发挥计量检测数据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等,计量部门负责能源计量器具测量的适应性配备、检定、校验、计量确认工作,计量管理体系的审核由节能办公室统一制定,通过有效实施,不但增强了全体员工的能源计量意识,提高了员工对节能降耗的积极性,提升了企业能源计量的地位。

公司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协议与能效对标活动。

(四) 加强能源统计管理。

完善能源统计管理体系,对各种能源的消耗进行统计。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各种能源消耗台帐;按照上级和能源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填报能源报表;按照国家有关的统计管理规定,进行能源统计管理。统计部门对数据报送涉及部门、时间、内容、计算方法等做了明确界定与规范,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范围,与个人绩效挂钩,提高统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公司还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各类相关制度与规定,掌握相关信息,利用电脑使信息实现共享,对各分厂提供的基础数据进行确认、汇总、整理,登记统计台帐,编报能源报表。建立健全各种能源的购入量、消耗量、库存量等记录,能源质量的化验记录,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台帐。

(五) 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能源计量和统计的培训工作。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千家企业节能工作精神,深入开展“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活动活动,将节能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强力推动,同时对职工加强节能宣传,增强了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节能降耗,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全体员工真正意识到节约能源与切身利益息息相关。20xx年4月份,公司从市安监局聘请专家来公司,对看火工煅烧理论和现场操作技能进行直到和考核,进一步提高了看火工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加强了能源管理、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公司先后两次安排能源计量和能源统计人员外出学习,增强其工作责任心,提高了能源统计管理的能力;建立和完善能耗定额、能源计量与统计、节能奖惩、问责制、一票否决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层层分解节能目标、逐月考核和落实。

公司将年初与省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分厂,分厂又层层分解到车间和班组,使人人肩上有担子,有压力、有责任,并逐月考核,优奖劣罚。

五、建立节能专项资金,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1)公司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工作管理力度和节能研发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工艺配方,采用无烟煤、天然焦搭配配料,立窑采用小料球、浅暗火煅烧,熟料煤耗由原来的160g/t降至150kg/t左右。熟料台时产量也明显增加,出厂水泥指标优于国家标准,节能也较为明显。该方案经过试验达到优质、高产、节能之目的,目前正在公司内推广使用,年可节约原煤近0.3万吨;

(2)针对各分厂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在南分厂安装2台水泥大磨∮3.2×13m替代原∮2.2×7m水泥磨;20xx年初,公司投资144万元,在南分厂1#、2#窑安装砖混收尘器,由南京旋立集团设计安装;20xx年7月至9月,投资358.2万元,将原3#—11#窑使用潍坊除尘设备厂,型号:fscm8*127,大布袋除尘器,更换为先进淄博鑫鹏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除尘器,型号:ldc-442-1000;与此同时,对两磨和窑底熟料破碎收尘设施进行更换和改造,投资210.4万元。以上技改工程于20xx年10底全部安装完毕。

“xxx”期间节能目标:“xxx” 完成节能量1.43万吨标准煤;20xx年完成1.15万吨标准煤;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XX年达到省内先进水平,20xx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于20xx年12月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订了这一目标责任书。公司将该节能任务及目标层层落实到各个分厂,分解到车间、班组,使得人人身上有压力、肩上有担子,心中有目标、头上有责任,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良好的节能氛围,20xx年底,公司根据各分厂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给予完成公司既定节能目标的北分厂和阴平分厂奖励,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向其学习。

“xxx”期间公司节能思路:紧紧围绕“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清洁生产”的主题、目标开展工作,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制约生产的瓶颈,正视自身存在的差距,继续发挥技改优势,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节能管理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使公司处于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和综合利用最大化,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来支撑,以管理机制来保障,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企业。

六、明年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节能的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能源组织机构,能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管理的职责,严格执行能源的考核制度,创新节能工作思路、加大节能改造措施工作力度

2、加强和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提高能源管理的方法;大力推进节能自愿协议工作。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11篇

1.1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问题

针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建设项目,其改造过程应如何履行建设管理程序。这主要表现为:一是确定合同能源服务公司是否应履行招投标程序。我国现有的招投标规定要求,对政府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其推动节能改造时必须按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但履行招投标程序后,许多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普遍反映中标价无法保证其基本利益而放弃了改造项目。二是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方案是否履行设计管理程序问题。如果要求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编制的改造技术方案履行设计管理要求,将带来两方面问题:一方面绝大部分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无相关设计资质,不具备编制和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资格,只有“强其所难”去与相关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搞合作,实际就是搞“挂靠”,既不符合国家对设计单位的规范管理要求,又增加了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工作量小,加之缺乏强制性规定,审图机构普遍缺乏承接这类项目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意愿。三是合同能源服务公司的施工资质问题。大多数合同能源公司主要从开展工业节能服务转型而来,普遍不具备工程施工的相关资质。以重庆为例,目前15家从事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企业中仅有3家具有机电设备工程安装资质,如果要求合同能源服务公司必须具有相关工程施工资质才能开展改造施工,那么绝大部分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将无法履行能源服务合同。若合同能源服务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改造施工,将增加财务成本和工作风险,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表示将无法接受。四是节能改造工程是否应引入监理机制问题。若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原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要求需将改造项目纳入监理,合同能源服务公司反映这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倡导和要求的“一条龙”服务有冲突,且谁来支付聘请监理的相关费用,又将成为与用户谈判能源服务合同时的新问题,这实际上增大了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难度。五是改造后工程验收问题。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改造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工程验收?按什么方式验收?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是进行节能效果的检测评估,以其达到预期节能率即可认为工程合格并验收,还是应按照GB504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要求组织进行工程验收。这在具体工作中找不到相关依据,亟待明确。

2.2改造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问题

在能源服务合同期内如果项目改造质量有任何问题,理所当然由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负责承担解决。但如果合同期满交付用户后,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包括设备、产品质量保修问题)该如何界定,这是当前能源服务合同谈判过程中争议很大的问题。目前在建筑节能改造领域,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一般主要对照明、空调和电路系统进行改造,采用的技术主要以产品替代型为主,而且通常倾向于能在3年内就收回投资的技术和产品,且其与业主签订的节能效益分享合同也以不超过5年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5年合同期满后交付业主的改造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合同能源公司该不该负责?该负什么样的责?由于目前国家和地方都没有明确规定,这会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社会信誉和长期发展带来很大的隐患。

1.3融资困难问题

从国外发展经验看,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仅凭自有资金和靠自己积累发展资金是远不够的,必须要具备从金融机构募集资金的能力。但目前建筑领域的合同能源公司处于起步阶段,其信誉和偿债能力远未得到金融机构的充分认可,客观上造成金融机构为合同能源公司提供金融支持的意愿不强烈。同时,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社会认可度低,金融机构对合同管理模式缺乏系统认识和研究,对其金融风险无法全面识别判断和掌控,这也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支持力度。

1.4合同能源服务公司的扶持发展问题

由于建筑节能改造的合同能源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全社会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认识还非常肤浅,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花了很大精力与改造项目业主沟通,却往往很难取得认可和信任,改造项目业主经常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陷井”,不可能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合同能源管理远未形成有效的市场需求。同时,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主要由中小企业构成,其社会信誉、技术水平、资金实力、服务水平都处于培养和发展阶段,建筑节能改造的合同能源管理还需要系统的政策支持、市场培育和社会关注。

2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节能改造中应用存在的技术障碍

2.1节能量核定问题

对于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而言,如何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地计量或核定改造后的节能量,这既是关系合同双方直接利益,影响能源服务合同能否成功签订并在履约期间得到全面有效执行的最关键因素,也是当前金融机构不愿意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金融支持的最直接原因。为了促进合同能源的发展,我国出台了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规定可通过测试、计量、计算和分析等方式确定项目能耗基准及项目节能量、节能率或能源费用节约,并可以委托合同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审核,但该通则引用的是GB/T13234《企业节能量计算法》的算法,其对于建筑项目而言难以适用。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GB/T28750-2012《节能量测量与验证技术通则》明确了节能计算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相关技术要求,但对节能量测定规定得比较原则和笼统,加之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既有建筑基本没有分项计量,建筑能耗相关基础数据非常不完善,按照通则难以对具体的建筑项目进行节能量核定。节能量核定的方法和要求不明确,给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实施带来极大的隐患和风险。

2.2部分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计算问题

对重庆已实施改造的68个公建项目所采用的改造技术进行分析,有些节能措施很经济适用,但其节能效果如何量化核定尚无依据和具体方法。这主要体现在:对照明系统采用节能控制措施后其节能率如何计算;对室内用电设备采用节能插座减少待机能耗后其节能量如何计算;对房间空调器采用节能插座或节能控制板限制温度以及利用冷凝水对冷凝器进行喷水降温等节能措施的节能量如何核定;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后节能量如何测定;供配电系统改造采用线路改造后节能量如何计算;用户用能行为、天气因素对节能量影响因子如何确定等。这些问题目前在实施中分歧和争议较大,应当引起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3建议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12篇

通过能源审计,规范油田企业节能管理工作:满足政府节能监管需要。政府可以通过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来考核评价用能单位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以达到节能监管的目的。促进节能管理工作规范化。通过能源审计,中原油田在节能管理工作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各用能单位管理水平不一,通过解决能源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油田节能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推进了油田节能降耗的深入开展。促进油田企业节能减排,为分析能源管理水平和用能状况、挖掘节能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成本提供依据。

2油田企业能源审计效果分析

2.1能源管理制度

用能单位虽然都制定了节能能源管理办法,但缺乏有针对性的能源管理制度。通过能源审计,60%的用能单位单位建立了《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能源统计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管理办法》、《能耗定额管理办法》等节能管理制度,对节能目标考核、能源统计、计量和定额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基本能够满足能源管理的需要。

2.2能源计量

2009年,制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单位占被审计单位总数的25%,2010年制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单位占审计单位总数的90%,2011年制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单位为100%。至2012年,各单位设立了管理机构,配备了管理人员,建立了能源计量器具统计台帐,绘制了网络图。

2.3能源统计

经审计,用能单位虽普遍有相应管理制度,但存在着以下2个问题:能源统计管理制定过于笼统;存在能耗统计漏失现象。随着审计结果在用能单位的应用,油田在能源统计方面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各单位都制定了能源统计管理制度,设立了管理机构,配备了管理人员,建立了能源消耗统计台帐。

2.4能源定额

各用能单位虽都根据实际情况对能耗进行了定额管理,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能源定额管理不全面,如大部分单位只对成品油进行了定额,未对其它能源进行定额。能耗定额指标未细化到单台耗能设备,如某单位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油料、天然气、外出车辆用油定额管理制度,但是没有细化到单台设备。为规范用能单位的能源定额管理,2011年-2012年,油田起草并标准Q/SH10250866-2012《油田主要用能单位能耗定额编制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的节能效果。

2.5节能目标考核

经审计,各用能单位在节能目标考核过程中还存在“节能指标约束性不强、年度节能奖励侧重力度不够”等问题,随着油田节能目标考核的规范,各单位建立了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开展了节能目标考核及树标达标活动,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开展。

2.6更换高耗能设备

至2012年,油田在淘汰高耗能设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6.1国家明令淘汰电动机情况

2010年11月总共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电动机402台,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成套设备103套。目前油田已无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型号电动机。

2.6.2高耗能变压器淘汰情况

油田利用三年的时间分批更换了挂网运行的S7及以下型号的高耗能变压器。截止到2009年底,更换高耗能变压器1042台,安装S11型节能变压器942台。目前分公司挂网运行的配电变压器全部为S11型的节能型变压器。通过能源审计,摸清了油田企业的能源管理状况、企业的用能概况、生产工艺和能源流程,并通过对审计资料和测试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找出了目前在能源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节能潜力所在和改进措施建议,推进了油田节能降耗的深入开展。

3油田企业能源审计发展方向探讨

油田企业能源审计主要以规范节能管理工作为目的,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能源审计提高了油田节能管理水平,规范了节能管理工作,并形成了中石化标准《油田企业能源审计方法》标准,油田企业下一步能源审计工作重点是什么,“审什么,如何审”这是我们能源审计人员目前思考的问题。按能源审计内容来分,能源审计可分为初步审计、专项审计、全面审计,油田对用能单位审计为初步审计,下一步油田企业能源审计方向应向专项发展,更加充分发挥能源审计在节能管理中的作用,保证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

4结束语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计量工作 计量管理 企业节能降耗 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资源和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节能降耗就成为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总面积48.27万平方公里,是全国面积最大的地级行政区,巴州自然资源富集,最具优势和开发潜力的有石油天然气、水土光热、矿产资源,但在经济发展中也存在资源消耗偏高的问题。2012年中央确定经济发展以结构调整为重点,调低经济增长速度,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强化节能降耗工作。巴州突出抓好工业企业的节能降耗,特别是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等手段、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例如:巴州的一些企业在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全面贯彻《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具体实践中,围绕计量管理服务于生产、服务于质量工作,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科研生产、降低能源消耗,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了丰富经验,通过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节能过程,加强节能降耗技术攻关,科学调控、合理利用能源以及加强节能基础性管理等工作后,节能降耗取得显著效果。其中,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各项节能降耗措施中的效用,对实现节能降耗技术指标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各地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和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技术和管理上,相当一部分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比较被动,能源计量基础工作不扎实,轻视计量管理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保障作用以及它所带来的潜在经济效益,能源计量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仍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能源计量管理手段落后、水平不高,对国家能源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不了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足或不适用、能源计量管理人员队伍不健全、素质不高和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这些原因导致企业计量工作没有充分发挥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的应有作用。

一、充分认识能源计量管理对企业节能降耗的重要性

加强计量管理是科学、有序、节能生产的先决条件,计量管理的重点是有准确的计量数据,它是一切经济活动的重要基础。能源计量涵盖了工业生产领域的各个环节,从原材料采购、运输、物料交接、生产过程控制到成品出厂,都需要通过测量数据控制能源的使用,离开计量数据管理,就不能量化各生产环节的能源消耗,节能降耗就无法实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通过广泛的能源计量法规宣传和国家节能政策的宣传,转变企业负责人对能源计量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片面追求产量和产值、忽视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使用、不把计量数据作为能源管理节能降耗和成本核算依据的错误认识,进一步促进企业自觉开展节能降耗活动,推动计量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计量管理工作要融入到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中去

在《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第三十六条规定: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树立了计量就是计钱的理念!”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没有计量这把尺子可不行。

1.完善各项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要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这些制度包括:能源计量管理机构职责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用水管理制度、燃料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制度、定额管理等等。特别是定额管理制度在节约用能、合理用能、控制能源消耗生产成本的过程中发挥较大作用。通过在能源使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上安装的能源计量器具,使得各个环节上的能源是否按定额消耗就有了依据。同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计量人才队伍,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

2.认真做好测量体系的策划,能源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完善能源计量网络

测量体系是能源计量工作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一个完善的测量体系能够保证企业能源统计报表数据资料准确,保证企业能源单耗的可比性和受控性并逐步达到先进合理、保证能耗定额的有效执行与合理奖惩,保证能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计量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和手段,能够使企业对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使用实施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能源检测数据在生产经营、成本核算、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等工作中的作用。企业通过用能分析,掌握耗能情况,查找企业的节能潜力,明确企业的节能途径,为改进企业的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提供科学依据。按计量数据的收集、处理、储存、反馈、控制的需要,逐步形成各种能源的检测计量网络,同时,还根据能源计量管理的需要,完善能源计量网络。

3.做好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以及溯源、检定等管理工作

要依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经济合理的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能源计量器具。计量工作的核心就是通过量值溯源为企业的生产工艺过程控制、科学研究等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技术保障。为了保证使用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统一、准确,建立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量值溯源系统,使能源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要达到100%。对那些精度高、本企业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及时提请政府计量部门安排检定。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生产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监察等工作,都与节能降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为能耗企业在计量设备的规范、完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储存与保管、量值溯源、计量人员培训、建立科学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网络等方面提供服务,积极帮扶、指导企业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促进节能降耗,增强企业能源计量意识,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根据企业的需要,帮助企业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以满足企业计量器具量值溯源的要求。开展能源计量检测、实施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和能源消耗数据间的平衡、追溯、比对,用科学的数据控制节能空间,依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保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完好率,开展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计量器具管理、能源耗用数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企业提供国家政策、国内外先进计量检测新技术的开展及应用知识的传达和培训,搭建企业计量人员相互沟通学习的平台。对企业既管又帮、管帮结合,;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监管中加强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督,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既要敢于直言又要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服务职能优势,构筑计量管理平台,为节能降耗提供技术保障,质检部门应抓住当前的机遇,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工作,通过有效的技术服务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工作。

四、结语

正确处理好计量管理与企业节能降耗的关系,对企业在能源供应、输送和消耗全过程各个环节的数理现象和运动规律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指出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各项能源管理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计量工作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只有依靠科学的能源计量手段和管理方法,促进节能降耗,才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广大计量工作者的历史责任,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和节能型工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无名合同;标准合同文本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287(2012)02-0023-05

合同能源管理(国外简称EPC,国内则简称EMC)是一种以节能改造为目的,以市场推广为手段的新型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达成节能减排合意,签订节能服务合同,由节能服务公司运用自己的专业技术,为用能单位提供其所需要的节能服务,而用能单位不需承担节能改造和服务的费用,节能服务公司通過降低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量使得用能单位在享受节能改造成果带来的效益时,用节省下来的能耗资费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改造费用及合理利润。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使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风险降到最低,所以在许多发达国家得到推广。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引入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其发展态势迅猛,但是与之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等法律法规侧重于政策支持,且对其法律关系缺乏明确的规定,这是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法律体系构建的主要问题之一。

一、合同能源管理及其法律关系的特征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与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用能状况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服务并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用能单位保证以节能效益支付项目投资和合理利润的能源效率改进服务机制”。节能服务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交通、居民、商业、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为了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减排项目,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之间需要签订节能服务合同,节能服务合同中的法律关系具有三个特征。

第一,合同能源管理法律关系专业性强且周期长。签订合同后,用能单位将需要改造的项目移交给节能服务公司,从而能够专注于生产和服务。而节能服务公司对于项目的改造设计、安装和实施以及正式的运营和维护均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由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参与解决,而相关知识的复杂性、科学性不是非专业人士所能理解的,这也是用能单位交由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全面服务和管理的主要原因。另外,能源管理合同的履行周期很长,一般为三到五年,有些甚至长达二十几年,这加大了潜在的风险性,也凸显了双方友好合作对推进节能项目进程的重要性,合同能源管理的顺利进行必将依赖双方完善的合同条款和应对节能改造過程中出现的情势变更以及一些不确定风险的具体措施,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也尤其重要。

第二,合同能源管理法律关系具有双务且有偿的特征。所谓双务是指双方当事人互承担对待给付义务;所谓有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权益,须向另一方偿付相应代价。合同能源管理中,虽然在项目改造直至完成期间的各项工作和费用支出均由节能服务公司负担,但在项目投入使用后,用能单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直至其收回成本及合理利润。

第三,合同能源管理法律关系中占有和权属不同时转移,这是能源管理合同最显著的特征。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设备在进行建设和投入使用阶段,节能服务公司只是移交了设施的使用权给用能单位,用能单位需要用节省的能源利润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成本和收益,待节能服务公司的成本利润得到满足后,合同履行完毕,节能设施的所有权才能归用能单位所有,权属转移才能完成。

二、能源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质

合同是合同能源管理法律关系的基础,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分期付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合同等有名合同密切相关,但又不完全相同。

分期付款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分期付款合同的独特之处在于,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在双方无约定时,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在对方未付清全部合同款项之前对自己投入的全部节能设备设施享有所有权,这一点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有相似之处。但区别在于,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设施只是其履行节能服务义务的手段,而不是合同的标的,只有在对方履约、服务方取得全部收益的情况下才会将设备设施的所有权转移给接受服务的一方。此外,用能单位依合同所支付的价款也并非是设施购买款,而是作为接受节能服务的对价存在。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手段,它涉及设备制造方、出租方和承租方三方当事人。从商业运作模式上看,融资租赁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较为接近,都是由合同的相对方分期支付合同价款,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由出租人或节能服务提供方对设备享有所有权。但是,这两类合同存在本质上的不同:首先,融资租赁下的出租人,无须向承租人提供任何技术服务,就连标的物的取得也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而取得,所以很长一段时期我国一直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来管理。其次,租赁物的所有权虽为出租人所有,但在合同期内由承租人占有和使用。因此,《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下,用能单位在合同期内虽然在使用节能设施但通常不占有这些设施,因此,不会对设施造成第三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也无须对设备承担维修义务。再次,在融资租赁中,对于租赁物、出卖人的选择取决于承租人的需求,而非出租人自己的主张。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项目的各种设备、技术的选择,则因用能单位的托付而由节能服务公司根据节能要求自行决定。最后,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只负有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的义务,此时便可取得报酬,至于租赁物的质量、品质瑕疵在所不问。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对节能设备、技术的选择权,因此,需要对设备、技术的节能质量负责,若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节能效果,节能服务公司将无法收回成本并获得利润,风险之大不言而喻。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四个方面。能源管理合同与技术合同之间有很多类似之处,它兼有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内容。它区别于普通的技术合同之处在于:合同的客体仅指向节能服务的提供;合同结构上更加复杂,对技术服务之外的能源审计、节能测量、工程施工等工作也要负责;提供节能服务能否取得合同价款与节能效果相挂钩。

总之,合同能源管理法律关系虽然与《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存在一些共同的特征,但又有本质区别,无法归为其中之一,应当归为无名合同。无名合同包括单一型、混合型、复合型三种类型,合同能源管理法律关系应当属于混合型无名合同。随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发展,将来会有大量的、复杂的能源管理合同出现,仅定位为无名合同难以满足这一新兴制度发展的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法律规范的定性与规范,从而促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健康发展,实现节能、盈利的目的。

三、合同能源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

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是合同能源管理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此外,有些特殊的节能项目除需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外,还需其他机构进行辅助工作,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相应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节能服务公司是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用能单位提供能源效率改进服务的专业化服务公司”。详言之,节能服务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为用能单位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并通過与用能单位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实现盈利和滚动发展。由于节能服务公司从事的节能服务具有高技术、专业化特征,因此,节能服务公司既需要具备相应的能源管理水平,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也需要拥有一批高技术专业水平的从业人员,以确保节能服务的质量。此外,必不可少的资金支撑也是节能服务公司生存的基础。只有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节能服务业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才能提高自身开发多重项目的能力。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服务公司的权利主要包括:首先,节能服务公司有收取资本和报酬的权利。在能源管理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用能单位将需节能的项目交由节能服务公司后,由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节能服务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回资本,并赚取相应报酬。其次,根据能源管理合同的特征,在能源管理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节能服务公司在尚未完全收回成本和利润期间拥有节能设备的所有权,但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需要负担项目改造的全部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用能单位提供,但可通過融资等途径向金融机构筹集;需要在节能项目完成后及时交由用能单位运营,并在合理取得相应收益后,转移所有权;需要保证节能项目完成后能够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否则,节能服务公司要自担风险;需要对投入使用的节能设施负有维修和保养义务,使其能够安全使用并达到理想的节能水平。

用能单位普遍存在,只要其有节能减排的意愿,具有法律规定的合法企业资质,均可依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进行改造。在我国相关节能法规和政策的指引下,有节能需求的单位会不断涌现。合同能源管理中,用能单位的权利主要包括:首先,对完成的节能设备进行验收;其次,在合同约定的节能服务公司收回收益后,取得节能设备的所有权。一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够顺利开展,除了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提供专业服务外,用能单位还必须承担辅义务。在节能设备改造前,用能单位需充分说明本单位能源利用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设备信息。如果项目有需要,用能单位还需提供相应的场地、设备等条件。设备投入使用后,用能单位应在规范合理的条件下使用,若因用能单位操作不当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时,用能单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而节能服务公司仍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获取节能报酬。

四、合同能源管理法律关系的特殊事项

合同能源管理运行過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通過法律关系的调整予以解决。

第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标准合同文本设计。目前,在我国的能源管理合同中,节能服务公司由于发展时间短,签订合同可借鉴的资源比较少,再加上经验不足且考虑不周,往往在与对方订立合同时缺乏严密性。用能单位也会因为对节能改造工程中過于复杂且专业的技术信息无法完全理解,信息知晓度的偏差使得用能单位在签约過程中会面临谈判困难,这势必为合同能源管理的顺利发展造成阻碍。为使合同双方能够破除这些障碍,应设计合同能源管理标准合同文本,使双方的合同更加规范和严密。标准合同文本应当推广标准化的能源合同语言,并在合同文本上加入专业术语的解释和说明,同时对核心条款注明适用条件和范围。

第二,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分配与管理。由于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同时转移,所以对于节能设施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于用能单位之前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在节能设备转移使用权于用能单位后由用能单位承担。风险转移时间不同于所有权转移时间。同时,应当规定保险条款,由节能服务公司(个别情况由用能单位)为进行改造的节能设备投保,降低设备改造的风险。

节能和能源管理范文第15篇

1什么是能源管理体系

能源管理体系(EnMS)是用以建立能源方针、能源目标、过程和程序以实现能源绩效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集合。[3]中国作为能源消耗大国,国家政府部门在2005年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正式立项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编写工作,于2009年3月正式推出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2010年4月开始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并于2012年12月31日GB/T23331-2012版(等同采用ISO50001:2011),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而对于造纸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制浆造纸企业认证要求》(RB/T118-2014)进一步明确了造纸行业的能源管理要求。对企业来说,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8)、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是为了达到顾客满意、社会满意、员工满意[4];而能源管理体系(ISO50001:2011)则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源动力,是为了达到企业满意。能源管理体系同样遵循PDCA的原则,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为目的。这既是国家的要求,同时也是企业的需求。当前很多企业对节能管理尚存在误区,如认为节能管理就是节能技改,节能管理就是动力部门的事,节能省下来的都是老板的,与员工无关等。[5]而能源管理体系的推进表明,只有在保证安全、环保、质量和生产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节能,这是需要全员参与的一项重要生产活动,是推进企业“眼睛向内看”而实现降本增效的重要管理方向。因为实施能源管理,有利于推进量化管理和系统化管理,有利于形成标准化管理和促进部门协助等。

2怎样在造纸企业推行能源管理体系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顺应发展要求,积极推行能源管理体系,于2015年8月份顺利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推进了公司管理工作的精益化运营,有效提升了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节能减排意识。下面结合景兴纸业能源管理体系推进过程中的经验与同行进行分享。

2.1营造节能宣传氛围

在企业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过程中,首先人人在意识上要形成统一。“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的价值,都是企业效益的根本所在。而能源管理体系的推进正是将平时生产运行推进过程中的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制度化。为了让新的管理体系深入每位员工的工作行为中,车间处处悬挂起“能源管理”的宣传资料,更是在员工间开展了签名活动,同时对能源体系推进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培训学习。

2.2全员参与节能识别

节能管理涉及“节能机会管理”、“法律法规符合性”、“持续节能管理能力”。而“节能机会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纵观制造企业,综合能源浪费存在四个层次(图1)。而能源绩效改进机会的识别、评价正是基于这四个层次,从而实现对本部门能源绩效改进机会进行控制和管理。尽管制浆造纸企业在项目招投标时特别要求必须标明生产线或具体的主要设备的单位产品耗电量的保证值,如单位产品耗电量与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纸张定量、生产规模、运行方式、公共设施(例如水源、废水处理等)等有关条件。可实际运行或受产能、品种的限制,或受工艺变化、技术进步等因素,设备的效率低、耗能高的现象总会存在。制浆造纸企业运行控制的耗能设备设施和系统,通常包括:(1)变配电系统;(2)蒸汽供应系统;(3)空压机的运行;(4)电动机的运行;(5)风机的运行;(6)泵的运行;(7)制冷机的运行;(8)工序生产设备的运行;(9)办公后勤活动的能源管理等。这就需要通过“节能机会清单”(表1),为后续实施提供依据,起到降低运行费用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目的。接下来以“节能机会清单”中“空压机”和“工艺设计”进行能源管理的进一步剖析。对单体设备进行节能机会识别时,更需要我们关注与之相关的变量来识别改进机会,下面为一张“空压机”相关变量的表格(表2)。表2中的气电比、温度、压差等参数是一直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这就需要技术人员记录和分析这些数据的经济以及合理性,结合生产工艺要求进行优化,寻求改善的空间。就“工艺设计”而言,制浆造纸生产过程中大量消耗蒸汽、电力,有时也会存在“大马拉小车”现象,现有的工艺流程是否随着原材料的变化对产品适应性已经产生影响;现有的工艺或设备技术是否符合“四新技术”的升级运用;现有的浆泵配置和蒸汽损耗是否对产品来说是最科学和合理等,这就需要技术人员进行系统性综合评价,对工艺流程中的每一个工艺环节进行关注,去寻求改善点。另外,节能管理中关于“法律法规符合性”,就是响应“高耗能落后设备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应用“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等;而“持续节能管理能力”就是通过“PDCA循环(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Action行动)”等手段,采用节能改进工具,促进能源管理标准化,真正为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服务。这些在这里就不一一阐述。

3能源管理体系给企业产生的影响

“能源管理体系”的推进进一步升华了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景兴纸业公司内部成立的自上而下的“双增双节”活动,就是“能源管理体系”在企业发挥作用的具体实践。在外部市场无法左右的情况下,只有眼睛向内,在岗位上增收节支、增产节约,运用能源管理体系的手段为企业生产运营助力。2015年度一个个项目成功落地,如化工成本节约奖、节能节电奖,让企业员工切身体会到能源管理体系带来的益处。

4结论

管理无止境。除了质量、环保、安全之外,能源管理的重要性已经不容置疑。而尚处于寒冬之中的造纸业更需要通过能源管理,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效融合,来增强企业的免疫能力,时刻以标准为基点,不断完善自我管理,推进公司健康发展,为企业在市场洪流中前行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顾兴进.节能减排打造绿色造纸企业——造纸行业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J].浙江造纸,2012,36(1).

[3]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S].2012-12-31.

[4]曹海兵.浅谈三大管理体系对造纸企业运行的影响[J].中华纸业,2014,35(12).

[5]节能减碳能力提升系列课程——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改进(万泰认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