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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总结报告范文

防雷总结报告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多平台 雷电灾害 风险评估 信息系统

我国是世界上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尽可能的降低气象灾害带来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是气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构建完善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增强气象业务硬件、软件基础建设,提升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已迫在眉睫。本文介绍的基于多平台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信息管理系统正是致力于解决上述问题的。

1 研究现状

佛山市气象局已经有比较完善的信息化建设,防雷所在业务上也有非常明确的定位和管理流程。防雷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主要是雷电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和检测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经地方城市规划部门核准的佛山市市属大型、重点工程项目,以及佛山市禅城区、佛山新城区域内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和检测服务。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以及防雷工程和防雷工程建设单位信息的大量增加,和海量的防雷设施台帐管理的要求,防雷所的信息化程度还有很多待提高的地方,尤其是在通过结合GIS等手段对建筑物防雷管理上,尚缺乏比较先进的手段。

2 系统建设目标

常见的虚拟机资源分配算法有基于市场导向的资源分配算法、启发式算法和基于云计算平台系统特征的分配算法。市场导向的资源分配方法是根据用户对虚拟机资源的需求和自由市场竞争有很多相识之处,将市场中的资源分配算法应用到虚拟机资源的分配中。启发式算法是指在可承受的计算时间和空间下,给出待解决问题的一个可行解。

2.1 实现防雷评估业务流程电子化

结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使办事流程电子化。通过对电子化流程的优化、构建与管理,将防雷所与不同建设单位、不同职责、不同专业的工作和人员串联起来,理顺工作流程,降低成本费用,提升服务水平,达到了运行有序和效率提高。

2.2 建立雷评项目电子档案库

越来越多的需要实施防雷工程的建筑,要求防雷所建立一个直观,方便的档案库,便于准确的把握每一栋建筑的防雷工程信息、防雷设置评估信息和防雷设置管理责任人信息。

2.3 建立评估报告标准模板库

对各类雷评报告相同或相似的信息片段及格式进行提取,制作成各种不同报告模板,评估人员撰写雷评报告的时候,可以快速方便调取相类模板创建雷评报告书,从而提升人员工作效率,降低书写出错情况。

2.4 建立防雷项目GIS信息库

佛山市需要建设防雷设施的建筑物越来越多,通过建立基于GIS的防雷工程项目和建筑物防雷设施的信息中,便于防雷所对所辖区域内的防雷工程进行高效,直观的管理。

3 系统设计

3.1 系统业务边界

根据系统建设目标设定以下系统边界模型。根据图1所示,整个系统分成两个子系统:雷评业务管理子系统和雷评申请及跟踪子系统。系统的参与者包括防雷所业务人员、防雷工程建设单位。

雷评业务管理子系统主要提供雷评估项目管理和审批,雷评报告生成及归档与费用核算管理,报告模板库,雷评知识库对外宣传等功能。

3.2 系统建设总体框架

总体框架是按照分层的思想加以设计和实现,分层的体系结构能够很好的实现系统建设任务的分解,以便整个系统的建设任务能够在明确接口定义的基础上进行并行建设,以缩短整体的建设周期。同时,在接口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分层的体系结构还能保证系统对各层基础技术的发展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并且较好的体现以数据获取和整合为核心,以监督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的功能定位。系统框架图如图2所示。

系统总线将实现“企业登记”、“雷评管理”、“费用核算”、“GIS建筑防雷台账”、“雷评知识库”等几个模块的数据和业务整合,构建新的基于SOA的业务服务,可以确保系统具有高的可用性和扩展性。

3.2.1 雷电风险评估业务申请系统

佛山市防雷所外网主要提供在线提交防雷工程评估申请、查询评估业务办理进度、防雷评估报告调阅;公众上网人员可以在线浏览防雷知识库的文章、在线观看防雷教育视频等。

3.2.2 雷电风险评估移动应用系统

提供支持iPhone、Android的移动应用系统,给防雷工程建设单位查询工程办理进度,调阅雷评报告,业务信息通知等功能。工程相关人员也可以通过移动应用系统查阅项目各种报告。

3.2.3 雷电风险评估微信门户

微信作为当前比较流行的公众信息服务入口,本系统面向公众的所有服务信息都能够通过雷电风险评估微信门户公众号对外提供服务。同时,通过公众服务号实现与使用者的互动,提供各种防雷产品服务。

3.2.4 雷电风险评估业务管理系统

防雷所的内部业务系统,根据防雷所雷评实际业务范围确定,由雷评工程业务管理,GIS建筑防雷台帐、报告模板库、费用核算管理和防雷知识库的宣传与等模块组成。

3.2.5 基础设施

业基础设施包括应用支持层、企业总线、中间层、数据持久层、基础设施层几部分,为上层各业务子系统提供技术应用上的支持。

3.3 雷评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综合业务系统包括企业登记,雷评管理,费用核算,报告模板库,档案管理,防雷项目GIS展示系统,统计报表,系统用户几大模块。通用架构如图3所示。

3.4 雷评移动/微信客户端

雷评移动/微信客户端包括企业认证,项目进度查询,报告资料调阅,雷评知识库,消息推送功能,雷评移动客户端如下图4所示。

4 系统技术架构

根据系统总体设计指导方针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并充分考虑到应用集成、应用支持等因素,业务应用系统设计体系架构设计如图5所示。

5 结语

本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业主方的使用需求,通过软件系统的流程化管理规范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服务的执行过程,使用报告内容的片段和模块化数据处理手段完成报告有效内容的复用,可切实地提高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考虑到日后移动办公和业务整合的可能性,已预留服务端和移动端的多种技术接口,在本系统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日后业务需求的变化,方便地接入新的功能模块,如实现远程办公、移动端采集现场数据、提供对接门户网站、公共平台的模块化服务等。

参考文献:

[1]任艳,林巧,冷洪旭等.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系统研究[J].《信息系统工程》,2014(12):46-47.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2篇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采购总监,副组长:工程维修部经理,成员:工程维修部全体维修人员、物资供应部经理、工程材料采购员。

二、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在发生雷电灾害时启动预案,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供应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长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报告灾情,并协助防雷办公室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维修部电工班长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工程维修部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查报告、合格证失效前十五个工作日提前由工程维修部经理向市防雷办公室提出检测申请,并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司员工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七、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传染病;疫情;分析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2.08.592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8-2892-02

了解掌握大新县传染病疫情的发展态势,能够为制定防治传染病提供有力的科学根据。现对大新县2011年法定传染病疫情年报表资料进行分析,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大新县2011年疫情年报表统计数据,对该资料进行分类、汇总、统计、计算发病率及构成比。

1.2 统计方法 对大新县2011年传染病疫情的资料进行描述性分析,利用EXCEL文档完成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发病概况 甲类传染病无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12种,报告发病998例,报告死亡36例,年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和病死率分别为:336.48/10万、12.14/10万、3.61%;丙类传染病报告病种7种,发病数为1635例,无死亡报告病例,年报告发病率为551.25/10万。

2.2 发病顺位及其构成 乙类传染病占前五位的是梅毒(305例)、肺结核(289例)、乙肝(261例)、艾滋病(43例)、丙肝(41例),占乙类总发病数的94.09%,报告死亡的疾病为艾滋病(35例)和甲型H1N1流感(1例)。

丙类传染病发病数由高到低依次是其它感染性腹泻(678例)、手足口病(646例)、流行性腮腺炎(237例)、急性出血性结膜炎(52例)、流行性感冒(11例)、风疹(10例)、麻风病(1例)等。

2.3 各类传染病的发病情况

2.3.1 肠道传染病 共报告发病25例,无死亡病例。年报发病率为8.43/10万,占乙类总报告发病数的2.51%;与去年同期比下降了17.80%。

2.3.2 呼吸道传染病 共报告发病292例,占乙类总报告发病数的29.26%;死亡1例,占总报告死亡数的2.78%。年报发病率为98.45/10万,与去年同期比上升了37.72%。

2.3.3 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 共报告发病1例,占乙类总报告发病数的0.10%,无死亡报告,年报发病率为0.34/10万。

2.3.4 血源及性传播疾病 共报告发病数680例,年报发病率为229.27/10万,占乙类总报告发病数的68.14%;死亡35例,占总报告死亡数的97.22%;与去年同期比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和病死率分别上升了18.39%、49.18%和26.01%。

2.3.5 肺结核 共报告病例289例(涂阳83例、菌阴129例、未痰检77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年报告发现率为97.44/10万,与去年同期比发现率上升36.30%。报告发病现数居前五位的乡镇为桃城镇、榄圩乡、雷平镇、下雷镇和全茗乡等,其报告发现数占总报告发现的67.13%。职业分布以农民为主,占发现总数的85.47%,其次为工人和干部职员,分别占发现总数的4.15%和2.42%;发病年龄主要分布在25-59岁年龄段,男女性别比为2.61:1。1月、2月和7月发现病例相对较多,占全年总发现数的35.64%。

2.3.6 艾滋病/HIV 艾滋病:共报告发病43例,死亡35例,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和病死率分别为14.50/10万、11.80/10万和81.40/%;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和病死率分别上升15.08%、49.18%和29.63%。报告发病数居前的的乡镇为:桃城镇、雷平镇、宝圩乡、五山乡、恩城乡,其报告发病数占该病种总报告发病数的62.79%;报告发病率居前的五个乡镇为:宝圩乡、恩城乡、龙门乡、五山乡和桃城镇。职业分布以农民为主,占86.05%,其次为离退人员,占4.65%;年龄分布主要在30-39岁、50-64岁之间,占发病总数的58.14%;男女性别比为2.58:1。无明显的发病高峰,性传播为主要的传播途径。

HIV病毒感染者:共报告107例,死亡26例,报告感染数与去年同期比上升37.18%。报告感染数居前的乡镇为:桃城镇、榄圩乡、雷平镇、昌明乡、宝圩乡和全茗乡,其报告感染数占总报告感染数的68.22%。

2.3.7 梅毒 共报告发病305例(其中Ⅰ期梅毒19例,Ⅱ梅毒12例,Ⅲ期梅毒0例,胎传梅毒15例,隐性梅毒259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率102.83/10万,与去年同期比报告发病率上升63.25%。报告发病数居前的五个乡(镇)为桃城、雷平镇、全茗镇、宝圩乡和下雷镇,其报告发病数占总报告发病数的69.18%;报告发病率居前5位的乡(镇)为:宝圩乡、桃城镇、全茗镇、硕龙镇和下雷镇。职业分布以农民为主,占发病总数的72.46%,其次为散居儿童、工人及其它,占发病总数的15.41%;年龄分布主要是在25-59岁之间,占发病总数的63.28%,男女性别比为1.30:1。无明显的季节性升高。

2.3.8 病毒性肝炎 共报告发病310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率为104.52/10万;与去年同期比报告发病率上升12.89%。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乡镇为:雷平镇、桃城镇、榄圩乡、全茗镇和五山乡,其报告发病数占总报告发病数的72.26%;报告发病率居前5位的乡(镇)为:雷平镇、桃城镇、硕龙镇、五山乡和昌明乡。年龄分布主要是在25-59岁之间,其病例数占该病总报告数的85.161%;男女性别比1.77:1;职业分布以农民为主,占74.52%,其次为其它和工人,分别占7.42%和6.45%。无型别肝炎暴发,无明显季节性升高。

2.3.9 其它感染性腹泻 共报告发病678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年报告发病率为228.59/10万,与去年同期比上升35.93%。报告发病例居前五位的乡镇依次为:雷平镇、桃城镇、下雷镇、宝圩乡、恩城乡和硕龙镇(并列排第五),占报告发病总数的61.21%。全年均有病例发生,以6月份发病较多,为86例,其余月份报告发病数相对稳定,无明显季节性升高。职业分布以散居儿童为主,占报告发病总数的55.01%,其次为农民和学生,分别占报告发病总数的28.76%和6.05%;年龄分布主要是在0-岁、1-岁、2-岁,分别占发病总数的27.29%、20.05%、5.46%;男女性别之比为1.28:1。从以上可见,我县引起腹泻病流行的主要对象是居住环境较差的人群,如散居儿童(大部分是农村儿童)和农民;其次是居住较密集的人群,如学生。

3 讨论

根据2011年大新县疫情年报表可以看出,大新县有些传染病没有得到有效地控制,当前大新县传染病防治工作应以肺结核、艾滋病、梅毒、病毒性肝炎等为重点防治项目,应对这些疾病实行实时地监控,并对监测信息及时分析处理,从而根据质量调查报告的最终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以实现大新县传染病低发率的趋势。

参考文献

[1] 李国伦,陈贵辽,李玉梅,欧阳宇,周芳,张钦林,王永平,周美琼.滇南地区2000-2008年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流行分析[J].西南国防医药,2009,19(12):316-1319.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防雷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监督评审

中图分类号:P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1-0298-01

前言

防雷检测机构主要是通过现场检测,对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和其他连接导体)的设计、安装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检查,对防雷装置的有效性进行测量。防雷检测机构实施计量认证,可不断规范防雷检测机构管理工作,提高防雷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有效性和科学性,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计量保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004年12月16日中国气象局第8号局令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防雷产品检测机构应当通过计量认证。2006年7月27日国家认监委又印发了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一、防雷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的依据

随着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雷电灾害防护工作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根据《气象法》的规定,各级气象部门相继成立了防雷检测机构开展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东营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根据上级要求于2001年向山东省质监局提出了计量认证申请,2002年6月顺利通过了认证,取得了计量认证合格证书。2008年3月再次通过了计量认证复查评审,证书编号为2008150076L。2011年5月又通过了计量认证复查评审,证书编号为2011150284L。

二、认真做好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

(一)实验室管理体系建立的步骤

1、领导的认识阶段;2、宣传培训、全员参与;3、组织落实,拟定计划;4、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5、分析现状,确定过程和要素;6、确定机构,分配职责,配备资源;7、管理体系文件化(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四部分。

(二)质量体系的运行和改进

质量体系是指实验室用文件化的形式列出的有效的、一体化的技术和管理程序,以便以最好、最实际的方式来指导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设备及信息的协调活动,从而保证委托方对质量满意。在计量认证评审中,质量体系的建立是一个最为重要的环节,其既应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又要符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质量体系文件是实验室工作的依据,是实验室内部的法规性文件,具有法规性、唯一性和适用性特点,一般分为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四部分。

1、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领导重视是做好计量认证工作的先决条件。实验室的领导要经常地参加与计量认证工作相关的培训,熟知计量认证工作的重要性,根据情况决定实现质量方针、目标及持续改进的措施,充分认识到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工作是完善防雷中心实验室质量体系的重要手段。要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单靠领导是不行的,要充分发挥中心每个成员在质量体系中的作用,制定奖励措施,使职工在质量体系运行中,始终有参与质量体系改进的积极性和能力,主动分析自身体系的差距,以求不断进取。

2、作好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检查各部门所开展的质量活动及其结果是否符合“质量手册”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为质量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同时为了确保管理的适应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效率,以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认真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至关重要。

(1)制定年度计划,按时进行。每年年初,必须制定详细的年度内审和管理评审计划,计划中必须明确拟审核的部门、审核时间、审核内容、审核组组成和审核结果的处理。

(2)做好记录,保质完成。制定可操作的内审记录表,内审结果通知书,内审汇总表,管理评审纪要。明确不符合项的纠正负责人,整改时间及复查跟踪人员,充分做好管理评审的输入和输出。

(3)计量认证现场评审中,档案的检查是一个重要方面,具体要求为:

a.仪器设备档案:实验室应确定一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档案中至少应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制造商的说明书、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或修理记录等。

b.检测报告档案:检查检测报告的信息量是否充足,原始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和检测报告同时归档。

c.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应包括人员简历、学历证明、获奖情况、培训情况、科技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相关复印件(如上岗证、获奖证书、技术业绩年度鉴定等)。

3、通过监督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在3年的计量认证周期之间实验室都要经历监督评审,通过监督评审,技术专家会发现本中心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有效的纠正办法,进行有效的整改,这也属于计量认证后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有效办法之一。

(三)积极开展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

能力验证是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来确定实验室检测/校准能力的活动,实际上它是为确保实验室维持较高的校准和检测水平而对其能力进行考核、监督和确认的一种验证活动,东营市防雷中心每年都与邻市的潍坊市防雷中心或滨州市防雷中心进行比对试验,以切实提高检测能力,为更好地出具公正数据保驾护航。

(四)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做好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在实验室检测工作质量的诸多因素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实验室水平的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和水平。中心领导必须建立完善的防雷检测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建立一支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防雷检测队伍,实现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与防雷减灾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注重新标准、新规范、新方法的搜集和使用,确保其现行有效并便于工作人员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检测工作,定期交流研讨检测技术,邀请经验丰富的检测专家作技术报告,不断提高检测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检测水平,为提高检测技术的科学性、有效性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认真编制检测(验收)报告

检测(验收)报告是检测过程的结果,是实验室工作质量的最终体现。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客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实验室自身的形象和信誉,防雷检测机构要认真编制报告,统一格式,除了信息要完整、数据要可靠、结论要准确外,还要注意文字打印质量、装订质量等,每份检测(验收)报告要涵盖评审要求的所有信息。

三、结语

实验室计量认证是一项长期持续、不断改进的工作。通过内审、管理评审、监督评审等环节,促使我们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地完善,有利于提高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1] 沈炳岗,张甫风.对计量认证评审工作的一些体会和思考,陕西环境,第10卷,第6期,2003,12月.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5篇

一、本单位法人代表对本制度的制定及执行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检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雷知识。积极配合气象防雷部门的科普教育活动,宣传防雷减灾的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提高职工的防雷意识,使职工了解雷电灾害的特性,掌握雷电防护基本知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本单位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安全管理员定期检查防雷装置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按时参加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保证安全有效。

四、储罐区及生产车间等重点部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避免雷击时引发灾害事故。

五、保护好防雷装置。对破坏防雷装置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保护、爱护防雷装置的人员进行嘉奖。

六、尽量避免在雷电天气下作业。必须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七、发生雷电天气时,人员应做到以下雷电防御措施:

1、不宜停留在楼(屋)面上或空旷地带;

2、不宜站在高大建筑物、大树、电杆、塔吊旁;

3、不宜在水面或水陆交界处作业;

4、不宜在空旷的室外活动以及骑单车或摩托车;

5、尽量减少使用电话和手提电话;

6、远离水管、电气线路或金属门、窗;

7、切勿处理并远离开口盛载的易燃物品;

8、不宜进入空旷地带的棚屋、岗亭等建(构)筑屋;

9、不宜使用无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电视、音响等电器,断电后放到安全的地方。

八、发生重大雷电灾害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及时向气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2、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3、消除火灾等危险源;

4、抢修被损坏的通讯、供电等基础设施;

5、维持厂区的治安;

6、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6篇

[关键词]变电站二次系统;防雷设备;综合防雷信息管理系统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9-0045-02

1开发综合防雷信息管理系统的意义

(1)综合防雷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实时的对防雷设备状态、雷电环境、接地电阻、气象信息进行监测,并具备自动短信报警功能,该软件可极大地减轻防雷系统管理人员负担,提高防雷装置的可靠性,实现对防雷系统信息化、现代化的科学管理。

(2)综合防雷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及时监测防雷设备运行状态,及早发现故障,避免电网设备遭受雷击损坏造成的城市大面积停电,给社会的安全和谐稳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3)综合防雷信息管理系统,除用于变电站二次系统外还可以应用于各行业客户的防雷系统管理,为客户提供实时、全面的防雷信息,进而提高客户的防雷系统的可管理性,提高客户防雷系统的管理水平。

2综合防雷信息管理系统的结构

2.1前端设备

包括各防雷设备、配电设备、气象数据采集设备及连接以上设备的数据采集单元。一个数据采集单元可以连接多台底层设备。

2.2管理中心

其主要组成为一台管理主机及综合防雷信息管理软件。该管理主机与数据采集单元连接,其连接通道为RS485和以太网。管理主机收集各数据采集单元的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同时通过以太网接口接收数据采集单元主动上传的告警消息。也可通过RS485作为客户端等待上面服务器的查询和数据读取。同时,管理中心设置Web Server服务器,方便客户端通过浏览器访问管理中心的数据。

2.3远程浏览

即通过Web浏览器,可访问管理中心的数据,获取被监控的各防雷、设备、雷电环境的状况以及气象数据等。

3综合防雷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分析

3.1防雷设备状态监测、防雷模块劣化状态

(1)可实时采集现场各电源防雷模块的劣化状态。采样频率≥2次/秒。任一模块劣化时均能上传告警信号。告警上传频率为1次/秒,直至管理主机接收到告警信号。劣化信号为常闭干接点信号(正常时常开)。可外接24路模块遥信接口。

(2)可实时采集现场各信号防雷模块的劣化状态。采样频率≥2次/秒。任一模块劣化时均能上传告警信号。告警上传频率为1次/秒,直至管理主机接收到告警信号。劣化信号为常开干接点信号(正常时常闭)。

(3)各防雷模块状态有对应的图形界面,并能根据实际安装数量更改相关配置、能够准确定位图形和实物的对应关系。

3.2雷电环境数据监测(需外部配备第三方设备)

(1)雷电预警功能

拟采用市场现有产品实现。系统配置雷电预警器(静电场场强测量设备),根据静电场场强的变化,对雷暴的形成进行预防性的侦测。静电场场强监测频率≥20次/秒。GUI具备实时报警事件记录,可显示设备通信状态、当前时间。可进行报警等级的设置等功能。异常时,管理中心能够发出相应的告警。其波形显示方式可参考猎雷者雷电预警监测界面。

(2)雷击参数记录

①雷击计数次数记录。数据采集单元模块可采集外置雷击计数器记录的数据,采样频率≥1次/分钟。与计数器的通信协议为RS232。GUI可显示雷击总次数、设备通信状态、当前时间等功能。可通过浏览器访问雷击次数数据。

②雷电幅值、雷击时间记录。数据采集单元模块可采集外置雷电环境监测仪监测到的雷电幅值、雷击时间的数据,采样频率≥5次/分钟,雷电环境监测仪的通信协议为RS232。GUI具备实时报警事件窗口、设备通信状态指示等功能。可通过浏览器访问雷电幅值、雷击时间数据。

3.3接地电阻监测(需外部配备第三方设备)

(1)接地电阻值测试记录

数据采集单元通过与配置接地电阻测试仪通信,获取测量的接地电阻值,接口协议为RS232。GUI可显示历史每次测量的接地电阻的阻值、测试时间、设备通信状态,可以设置、显示、更改报警上限接地阻值。具备实时报警事件记录。

(2)接地阻值的在线监测

数据采集单元通过与配置接地电阻测试仪通信,获取测量的接地电阻值,采样频率≥10次/分钟,具备上限值告警功能。接口协议为RS232。GUI具备实时报警事件窗口、设备通信状态指示、当前时间显示等功能。可以设置接地电阻报警上限值,异常时,管理中心能够发出相应的告警。可参考温度监测GUI,测试结束后有相应的测试记录。

3.4气象信息监测(需外部配备第三方设备)

(1)风速/风向监测

系统配置风速、风向传感器,能够实时监测风速、风向状况。检测频率≥2次/分钟。具备上限值告警功能。告警上传频率为1次/秒,直至管理主机接收到告警信号。通信接口为RS485。GUI可显示实时报警事件记录、实时风速、风速等级、风速报警状态、设备通信状态指示、当前时间显示等功能。风速超过上限值时,管理中心能够发出相应的告警。

(2)室内温度、湿度监测

系统配置室内温度、湿度传感器,能够实时监测室内温/湿度。检测频率≥1次/分钟。可以设置温湿度告警上下限值。告警上传频率为1次/秒,直至管理主机接收到告警信号。GUI可以显示实时报警事件记录、具备低温、高温、湿度告警值指示、设备通信状态指示、当前时间显示等功能。异常时,管理中心能够发出相应的告警。

(3)室外温度、湿度监测

系统配置室外温度、湿度传感器,能够实时监测室外温/湿度。检测频率≥1次/分钟。可以设置温湿度告警上下限值。告警上传频率为1次/秒,直至管理主机接收到告警信号。GUI可以显示实时报警事件记录、具备低温、高温、湿度告警值指示、设备通信状态指示、当前时间显示等功能。异常时,管理中心能够发出相应的告警。二次防雷设备信息管理

3.5设备信息管理功能

(1)信息管理功能

①防雷设备的登记时间查询。②防雷设备的规格参数与安装地点查询。③设备或工程维修周期到期时,能够主动弹出提示信息。④GUI表框栏目应该包括以上内容的显示,可通过浏览器访问查阅相关数据。

(2)资源管理对象

防雷设备管理对象包括:①直流装置防雷设备,包括电源防雷器、信号防雷器相关信息。②保护装置防雷设备,包括电源防雷器、信号防雷器相关信息。③测控装置防雷设备,包括电源防雷器、信号防雷器相关信息。④远东装置防雷设备,包括电源防雷器、信号防雷器相关信息。⑤通信防雷装置设备,包括电源防雷器、信号防雷器相关信息。

(3)基于GIS

系统GIS功能通过图片地图形式实现,须提供接口给用户选择一个含有地理信息的图片作为背景,将防雷设备分布在界面上。在升级版本中再使用GIS系统。

3.6防雷工程信息管理

(1)管理内容:①防雷工程档案查询。②防雷法律法规查询。③防雷基本知识查询。

(2)数据信息查询:①历史数据查询(可打印)。②报警记录查询(可打印)。③维护记录查询(可打印)。④用户操作记录查询。

3.7报警

(1)报警触发条件及报警类型

①防雷器件劣化。当防雷器件劣化,触发防雷模块的遥信信号时,数据采集单元应能及时监测到该信息,同时管理中心能够发出相应的告警。②接地电阻异常。接地电阻的状况的监测是由用户主动发起的。当用户主动测试接地状况,结果接地异常时,管理中心能够给出相应告警以提醒用户。③室内温湿度。当室内温湿度超过设定上限值时,数据采集单元应能及时监测到该信息,同时管理中心能够发出相应的告警。④风速/风向监测。当室外风力超过设定上限值时,数据采集单元应能及时监测到该信息,同时管理中心能够发出相应的告警。

(2)报警方式

系统监测到异常后,触发报警。报警形式包括:

①GUI界面显示。在管理中心的软件界面上,弹出提示窗口。②短信告警。通过管理中心主机,发送短信给维护人员。以上报警方式,根据报警类型、紧急程度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组合输出形式。

3.8网络功能

①数据采集单元与管理中心,具备以太网组网功能。②管理中心提供Web Server,方便远程用户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数据与功能。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7篇

关键词:防雷;工程;勘测;设计

中图分类号:TU8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6-0164-2

0 前言

防雷设计的目的是避免或减少雷电对生命和财产的危害,为人们提供安全的活动空间。防雷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完整的雷电防护系统设计包括外部防雷装置设计、内部防雷装置设计和过电压保护装置设计。因此,我们就应针对每一个防雷工程,经过勘查、分析、评价,确定不同的防雷类别和防雷分区,为不同建(构)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量身订制出不同的但却是多道防线、多个界面、综合性、全方位的雷电防护方案。

1 防雷工程的勘测

防雷设计应按照现代防雷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前要进行详实的实地勘测,勘测情况要有准确、完整的记录。

勘测内容:

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物、地质(如土壤电阻率)状况、气象条件(如雷暴日、雷闪强度、频度)。

建筑物(或建筑物群体)的长、宽、高及位置分布、结构、使用性质,易接闪部位、易燃易爆介质空间燃爆边际、相邻建筑物的情况(如高度、间距、防雷装置状况等)。

供、配电情况及其配电系统接地形式。

机房、设备、线路屏蔽、隔离、滤波装置类型、材料、性能参数(电磁屏蔽效率、场强;电压波动率、频率偏移率)。

楼顶和各楼层及电气竖井的电气、电子设备设施的分布状况、网络的结构、布线情况,馈线与防雷引下线的间距,室内线缆布线是否符合规定、由室外进入室内的线缆的情况、综合布线系统与干扰源的距离、各设备之间的电气连接关系。

各电气、电子设备的用途、类型、功能及性能参数(如耐冲击电压、工作频率、功率、工作电平、传输速率、特性阻抗、传输介质、传输方式及接口类型等)。

已有防雷装置情况:(1)接闪器的类型(避雷针、带、网、线)、高度、位置、保护对象、保护范围等情况,高层建筑物防侧击雷的措施、引下线位置、数量、间距、敷设、引下线与电气、电子设备及其接地线的距离、防反击措施。(2)总等电位连接、各局部(屋面、侧面、底层、地下、内部机房、设备间、竖井、内有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等电位连接情况(结构、布线、端子板位置)、零-地电位差。(3)电源、电子信息系统浪涌保护器情况(防雷区、保护对象、级别、型号、类型、参数、接口、安装)接地情况(直流工作地、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屏蔽接地、防雷接地),各接地体的类型、结构、位置、敷设情况、连接方式、地网分布情况、接地干线、接地电阻值、防反击措施。(4)防雷隐蔽工程情况、地下管线分布情况。(5)已有防雷装置状况(材质、规格、参数、布设、连接、性能、损伤),法定部门检测情况。

《防雷工程设计勘测报告》的编制。对勘测内容、细节核实确认后,编制《防雷工程设计勘测报告》。《防雷工程设计勘测报告》应对勘测情况要有准确、完整的记录,应对雷电环境、风险进行必要的分析、评估,应提示防雷设计中要注意的特殊问题和重要事项。

2 防雷工程设计

2.1 防雷工程技术方案

根据《防雷工程设计勘测报告》,结合被保护对象的共性和特殊性,按照现代防雷技术的6个方面(直击雷防护、等电位连接、屏蔽、规范的综合布线、匹配合理的SPD、完善合理的接地系统)和相应防雷技术规范的标准,认真编制《防雷工程技术方案》。《防雷工程技术方案》应包括雷电环境和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用需求、设计依据、防雷类别和防雷区划分和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级别、防雷方法和措施、可行性说明并酌情加入草图、备选方案、待定事项及建议等内容。

2.2 防雷工程技术方案协商

雷电防护是建(构)筑物及其设备、设施的保护措施。防雷设计首先要立足于防雷装置不能影响建(构)筑物及其设备、设施自身的安全功能和使用功能;尽量不影响建(构)筑物及其设备、设施的装饰功能;此外,防雷工程实施中,还有赖于有关各方的密切配合,因此以《防雷工程技术方案》为基础,与有关各方(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供、配电部门、电子信息系统部门、消防安全部门等)进行充分协商是必须的。协商的主要内容如下:

(1)需求目的和保护对象确认。(2)防雷装置对被保护物结构、安全、造型、装饰和其他性能(防水、防火、通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和解决办法及相关措施的确认。(3)利用建筑物及其附近的导体作为防雷装置,或建筑物及其附近必须与防雷装置相连接的导体的名称、位置、敷设方法、连接方式、安全距离、防护措施的确认。(4)建筑物及其附近必须与防雷装置保持安全距离的导体及其位置、安全距离、防护措施的确认。(2、3、4项主要包括屋面、侧面、底层、地下、内部机房、设备间、竖井等的钢筋、金属塔架、放散口、楼梯、门窗、栏杆、空调、风机、管道、线槽、地网等设施)(5)建筑物及其附近与防雷装置相关的设备、设施(报警系统、保安系统、内部通信系统、信号及数据处理系统、无线电通讯及音视频系统)的电磁环境标准、接地、等电位和屏蔽的结构、敷设方法、连接方式、安全距离、防护措施的确认。(6)防雷装置各部件及耗材的材质、规格、数量、采购、加工和安装方法、电气连接方式的确认。(7)防雷施工必备条件、时序、实效、质量监督的确认。(8)各方职责范围及责任的确认。(9)其他事项的确认。

综合了以上细节并绘制相关导体及主要部件位置的图纸,再进行多次协商、认真的可行性分析,不断补充完善《防雷工程技术方案》后,编制《防雷工程设计协商意见》及其附件,并将《防雷工程技术方案》《防雷工程设计协商意见》及其附件以共同签署的文件形式由各方确认备案,以利各方共同实现各自职责。

2.3 防雷工程施工设计

根据《防雷工程设计勘测报告》补充完善后的《防雷工程技术方案》《防雷工程设计协商意见》及附件,认真具体地分析被保护对象的具体情况,严格依照防雷技术标准及规范的具体要求,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实事求是的设计编制。防雷施工设计要有详细的计算过程和结论,要有必要的图表和说明,要保证防雷系统的整体性能,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施工、维护方便,要与有关各方再行协商并共同确认。

2.3.1 施工设计的严肃性 《防雷工程设计勘测报告》《防雷工程技术方案》《防雷工程设计协商意见》及附件《防雷工程施工设计》等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施工设计是防雷装置安装施工的主要依据,对项目完成后的质量及系统性能,负有相应的技术与法律责任。因此,未经原设计单位的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纸。经协商或要求后,同意修改的,必须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补充设计文件,补充设计文件(变更通知单、变更图、修改图等)要与原施工设计一起形成完整的施工设计文件,归档备查。

此外,防雷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施工设计也是对该防雷系统进行检测、维护、改造、扩建的基础资料。而一旦发生雷击事故,施工设计则是判断技术与法律责任的主要根据。

2.3.2 施工设计的承前性 防雷工程设计分为技术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其实质可以认为是从宏观到微观,从定性到定量,从决策到实施逐步深化的过程。前者是后者的依据,后者是前者的深化。就施工设计论,它必须以技术设计方案为依据,忠实于既定的基本构思和设计原则。如有重大修改变时,应对施工草图进行审定确认或者调整设计方案,甚至重做再审。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证施工设计的顺利进行,开始前除充分准备所需的技术资料外,还应要求相关各方协助落实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

由此可见,在进行防雷工程施工设计中,通过本专业和其他专业间反复推敲、协调的量化过程,才能深化、修正、完善最初的技术设计构思,确保施工设计不变形、工程不走样。

2.3.3 施工设计的复杂性 就一般建筑物防雷而言,防雷工程施工的设计,往往是在建筑设计完成后才开始进行,防雷工程的所有外部的防雷装置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美观,同时也对建筑造型的设计、修改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防雷设计不仅仅是防雷工程本身的技术问题,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应处理好建筑各专业之间的技术支持问题,以便各专业之间的配合协作。

在建筑工程设计中,建筑专业施工设计的总体布局、平面构成、空间处理、立面造型、色彩用料、内部构造以及功能、防火、节能等关键设计内容是其他专业设计的基础资料。

但是,建筑师也要根据其他工种的情况,修正、完善自己的施工图纸。同理,其他专业之间也存在着彼此的技术配合问题。因为本专业认为最合理的设计措施,对其他专业,都可能造成技术上的不合理甚至不可行。所以必须通过各专业之间反复磋商以形成一个在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安全等诸多技术上都比较科学先进、合理、可靠、经济,而且施工、维护方便的施工设计,以保证建筑物的各方面功能得到均衡有效实现。

2.3.4 施工设计的精确性 作为防雷工程设计最后阶段的施工设计,是相对微观、定量和实施性的设计。如果说方案和技术设计的重心在于确定想做什么,那么施工图设计的重心则在于如何做。因此,施工设计必须处处有依据、件件有交待。除了图纸之外,还要用设计说明、工艺做法等文字和表格,系统交代有关配件、用料和注意事项。而以上最终目的在于:指导施工和方便施工。由此可以断言:逻辑不清、交代不详、错漏百出的施工图,可导致施工费时费力,频繁返工,造成无法合理使用或留下隐患,经济上造成浪费或损失,也无法达到所期望的指标。

2.3.5 施工设计的逻辑性 施工设计的内容庞杂,而且要求交代详细,图纸数量必然较多。因此,图纸的编排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性。其目的不仅是便于设计者就本工种和其他工种之间的技术问题进行按部就班系统地思考和绘图,更重要的是便于施工图的服务对象——施工者看图与实施,以避免施工错漏,确保工程质量。

2.4 防雷工程设计要点

2.4.1 用户需求 本次工程具体、明确内容,相关后续工程情况。

2.4.2 现场勘测情况 与本次工程相关的现场情况,若利用原防雷装置,须明示原防雷装置性能经法定部门检测合格及参数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4.3 雷电风险评估结论 雷电风险评估结论、危害及防雷工程的必要性。(依规范非必须的,可简述雷电风险状况而不作正规的雷电风险评估)

2.4.4 设计依据 《用户需求确认书》《防雷工程设计勘测报告》《雷电风险评估报告》(依规范非必须的除外),《防雷工程设计协商意见》及其附件相关规范(国标、行标、地标、标准图集)及其他参考技术资料。

2.4.5 保护对象 外部;内部。应明示建筑物名称或其某部分名称、明示设备、设施名称或型号。防雷类别(外部)、防护等级(内部)。

2.4.6 防雷装置 材质、规格、技术参数(符合规范标准),产品应附备案认证证书、材质单,必要时附参数说明及检测报告。说明结构、施工做法、工艺要求、特殊或重要情况提示等,保证防雷装置的防雷性能、机械性能、安全性能。

2.4.7 施工图表 依需求(原理、结构、安装)绘制平面、立面、剖面及大样图并配以简要、明确的表格或说明。

2.4.8 其他说明 依工程情况需要的其他说明。

3 结束语

防雷工程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地貌、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基础上,针对雷害入侵途径,对各类可能产生雷击的因素(直击雷、侧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雷电电磁脉冲等)进行分析,采用综合防治——均压、屏蔽、分流、接地、保护,在防雷结构方案的优化、技术参数的确定、防雷产品选型、施工材料的选取、施工工艺考究、防雷器安装技巧等方面深入研究和探讨,结合实际情况,细致、周密、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力争做到防雷工程投资少、防护全面、配置合理、性能优良、维护方便, 防雷装置运行稳定可靠,有效地抑制雷电危害,将雷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作者简介:孙攀(1975-),女,海城市气象局助理工程师,从事防雷专业工作。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8篇

关键词:防雷检测资料 查询系统 开发与应用

中图分类号:B819文献标识码: A

1亳州市防雷检测资料快速查询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1.1 亳州市防雷检测资料快速查询系统的总体设计目标

1.1.1任何被检测用户均可在网络上方便快捷地查看被检测对象的防雷检测相关信息,被检测用户能通过密码查看和下载历年的检测报告。

1.1.2检测人员能够通过地图上的不同标志直观的查看目前年检单位的检测情况,并能根据被检项目的具体地理位置合理的进行工作安排。

1.1.3检测人员能够在后台对检测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处理,并能方便的对其防雷检测档案进行管理。

1.1.4本课题的开发是基于.net 4.0平台,开发工具选择VS2010 ,采用C#语言,地图采用的是开源组件SharpMap,在亳州市地图的获取方面,我们使用ArcGIS软件,通过ArcGIS工具箱得到亳州地图矢量文件。

1.2资料来源

本文主要用到的资料为亳州市防雷中心2012年的防雷设施年检单位基本信息(包括检测单位所在地的GPS定位)、相关防雷检测报告、安徽省相关地图资料。

1.3系统关键技术与方法

本系统根据需求设计分为年检用户信息查询界面和后台管理系统两部分。根据年检用户多年来对防雷检测业务的需求和相关建议,设计网络版被检测用户信息查询流程。有两种查询方法,一种是地图显示,通过检测单位在地图上标注的位置,直接点击即查询;另一种是通过列表显示,查询单位名称,即可查询到资料。后台管理员系统以方便操作、科学合理为设计目的。综合考虑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以及上传工作量,设计后台管理员系统,系统报告上传部分设计自动根据检测报告内容抓取基本信息和手动输入基本信息两种途径。

1.4相关功能的实现

1.4.1通过ArcGis软件对安徽省地理信息地图文件进行处理得到亳州市地图文件,并删掉不必要的地图信息。通过SharpMap开源软件将亳州市地图文件导入系统,作为标记检测单位的底图文件。

1.4.2建立不同的文件对用户年检信息、年检单位、年检报告信息进行管理,本系统是通过NA_YearDetect, NA_DetectCompany,FROM NA_FileUpload三张表来实现。

1.4.3使用itextsharp组件对pdf格式检测报告文件中检测用户基本信息的自动读取。本组件的设计思路是:通过组件读取pdf文件,得到一段字符串,再通过分析字符串的规则,写正则表达式,把对应的信息提取出来,比如单位、联系人、防雷类别等信息。

1.4.4地图上显示的检测单位检测情况通过不同色标表示,已检测且合格单位用绿色表示,已检测但不合格的单位用红色表示,未检测的单位用黄色表示。

2 亳州市防雷检测资料快速查询系统的功能界面

2.1客户浏览网页查询单位年检情况

亳州市防雷检测资料快速查询系统检测用户入口是亳州市气象局网站首页防灾减灾栏目。点击防灾减灾栏目,进入防灾减灾页面,便可以看到防雷减灾栏目包括:通知、图审业务、竣工验收、年度检测等项目。被检测单位点击年度检测栏目后,既可以通过列表形式,也可以通过地图显示查看亳州市防雷设施的检测情况。以下主要介绍通过地图方式查询年检信息的检测报告的途径,本项目查询首页地图显示界面如图所示:

绿色球表示已检测且年检合格的单位;红色球表示已检测但不合格的单位;黄色球表示年检已到期,目前尚未检测的单位。各检测单位在地图上显示位置是根据平时工作中记录下的该单位的经纬度信息,通过添加或修改单位信息的方式添加上的。防雷中心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地图上黄标的位置安排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可以很顺利的找到被检测对象的地理位置。

图年检单位在亳州行政区划图上的分布情况及防雷检测状况

将鼠标移到此年检单位图标上,便可看到此单位的年检基本情况。通过地图显示方式查看亳州市被检单位年检情况,为相关人员提供了解防雷安全信息和监督的途径。检测用户除了能查看本单位防雷设施检测信息,还能通过点击本单位图标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在登录界面上,被检单位可以通过用户名(本单位名称),以及统一分配的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用户可以按照自己需求修改自己的登录密码,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查看或下载本单位历年来任何一次检测的检测报告。此种登录方式除了输入用户名以及密码其它不需要键盘操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为农村用户提供了方便。除了使用图形界面能够进行登录,检测用户还可以通过在列表显示的界面上通过查询本单位名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查看检测报告。

2.2后台管理员操作界面介绍

后台管理员可以通过账号和密码登陆后台管理界面,通过点击“年检单位管理”后,单击“添加”单位,进行单位添加。添加被检项目单位名称、经纬度、联系地址等信息,完成单位添加。对已经添加过的单位如果发现信息错误,可以单击此项目后面的编辑再次进入编辑单位信息界面进行修改。

完成单位信息编辑后,用户便可以在管理界面首页直接点击添加,在弹出来的对话框里查找须添加检测报告的单位进行新的检测报告的添加。除此之外,用户还可以通过单击“上传检测报告”直接添加规范格式的检测报告,采取此种上传方式,系统将自动读取报告中联系人和单位地址等信息,能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3结论与讨论

3.1 在pdf格式文件上读取年检单位的基本信息,是使用itextsharp组件读取pdf,读取出来的内容就是一段字符串,再通过分析字符串的规则,写正则表达式,把对应的信息提取出来,如单位、联系人、防雷类别等信息。

3.2 该系统具有被检项目资料快速查询功能,被检单位(客户)可以快速查询本单位历年防雷设施检测情况和各年年检详细报告。可以通过对历年防雷设施情况和检测数据的对比分析,对本单位的防雷设施进行及时的维护和整改。

3.3该系统的研发有利于安全管理部门对年检单位的防雷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登录气象局网站,从被检项目地理分布图上,很直观的了解历年各被检测单位在防雷设施安全方面的情况,从而提高管理部门的防雷安全监管力度。

3.4该系统的研发开发一方面有利于防雷中心为各被检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防雷技术服务,另一方面防雷中心技术人员可以通过该系统,快速了解各被检单位的历年检测情况和资料,及时的为检测到期的被检单位提供防雷技术服务。

参考文献: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9篇

【关键词】通信基站;智能交流配电防雷箱;监控

【中图分类号】TN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09-0262-02

基站动环监控系统采用传感技术,已成为运营商“物联网”建设过程中的示范应用。目前,已经覆盖运营商90%的通信基站,基站动环监控系统不仅能够完成对基站中的动力设备、环境及现场图像的实时监控,还可以完成数据的存储、处理以及数据分析。

但是,基站交流配电防雷箱一直存在智能化程度低,甚至早期的基站交流配电防雷箱没有智能化设计,不能适应基站动环监控系统的监控要求,无法进行对基站交流配电防雷箱全面集中监控。并且存在基站配电箱的电源出线侧并联安装防雷箱的非一体化设计,导致此种防雷措施存在一定的弊端。本文将通过对存在的一些弊端分析,重点介绍基站智能交流配电防雷箱的设计与集中监控实施方案。

1.通信基站防雷现状及弊端分析

现有的通信基站内部电源的防雷方式一般都采用了防雷箱或防雷浪涌保护器并联连接于基站的配电开关后端的方式,虽然这样的防雷解决方案具备一定程度上的防雷功能,但由于配电与防雷没有一体化设计,导致此种防雷措施存在一定的弊端。

1.1 残压失真度较高,往往实际残压高于设计计算时的残压。

由于基站的布置取电等诸多因素导致部分基站存在差异化,在防雷箱安装的时候往往出现防雷器安装位置不适当,防雷箱的安装位置过远,而使用较长的防雷器连接线等情况。连接线越长,残压越高,导线过长直接导致真实残压偏高,从而损坏后端设备。

1.2 防雷器无监控接口,无法监控防雷器的状态,管理人员无法即时获得防雷器损坏信息。

现在很多基站尤其是旷野和高山基站都实行了无人值守。防雷器无监控接口,无法实现对防雷器工作状态的实时监测。当防雷器损坏,如果管理员无法第一时间了解并做出响应,后端设备就会面临极大的雷灾隐患。

2.通信基站交流配电箱现状及弊端分析

2.1 不能远程监控基站交流配电系统电参数,有故障时无法及时做出响应。

现有的基站配电箱一般都采用简单普通的电流、电压指示仪表,不采用多功能智能仪表。本身采集数据就很单一,而且又没有通信功能,即使基站配备了动环监控单元的采集单元也无法采集上传数据。通信基站大多旷野和高山,电力环境也很复杂,全面监测电参数很重要。

2.2 配电箱开关状态无监控

现有的基站配电箱没有配备监控告警系统,没有对配电箱的开关状态进行监测,即使断路器跳闸,管理员也无法第一时间了解并做出响应。

2.3 对市电与油机发电没有分别管理,不便油机发电业务管理考核。

现有的基站配电箱对电能计量采用传统的机械式电度表,无法区分市电电能与油机发电时间。对发电业务管理只能进行粗略的管理,与电力部门结算时也没有准确的对比数据。

3.基站智能配电防雷箱具备功能及解决方案

总结上述弊端,基站配电防雷箱应是集配电功能与防雷功能相结合的智能交流配电防雷箱;智能交流配电箱除了有常用的配电功能之外,更具备了防雷功能及其它智能型辅助功能。

3.1 智能交流配电防雷箱的配电功能

基站智能交流配电防雷箱,内含油机接口、市电接口、市电、油机互锁机构,断路器等原件,紧密的将防雷与配电功能结合在一起,站内用电设备可直接在配电防雷箱内的断路器后端连接取电。

3.2 智能交流配电防雷箱的防雷功能

智能交流配电防雷箱,除包含上述配电原件外还具有防雷器或防雷浪涌保护器模块;一体化设计将防雷与配电功能系统的结合在一起,使防雷器的连接线更短,残压失真度更小;精巧的外形尺寸使该产品的使用范围更广。而且具备监控接口,通过采集单元能够满足远程集中监控要求。

3.3 智能交流配电防雷箱的智能监控功能

(1)实时监测电参数。采用高精度三相有功无功电能专用计量芯片ATT7026A,实现对有功、无功、视在功率,电压、电流有效值、功率因数、交流频率,有功、无功电能等参数的测量和计量。

(2)具有市电接入的有功电能计量、油机发电时间统计功能,远程抄表功能。

(3)具有空调油机发电时的相序检测与自动转换功能。

(4)通过开关量监测模块监测每个支路的开关状态。

(5)具有声光报警功能,并能上传报警内容;具有在电流、电压超范围,市电断电,支路开关跳闸,防雷失效等故障时自动报警的功能;具有两组告警输出干接点,在告警处理后自动清除告警。

(6)电流、电压告警范围可根据实际运行环境远控进行调整设置。

(7)提供RS-232或RS-485通信接口。可通过与动环监控系统采集单元链接,实现远程集中监控。

4.基站智能配电防雷箱与动环监控系统实现集中监控解决方案

4.1 动环监控系统的监控对象和监控内容的选择

通信基站动环监控系统的监控对象涵盖了从交流配电设备到后备蓄电池所涉及到的电源设备、机房的环境量以及温控设备,同时,为了便于基站的管理,部分机房还进行了图像的监控。

由于电源设备种类很多,因此动环监控系统监控内容的总量十分繁杂。

4.2 基站监控单元与基站智能配电防雷箱等监控模块的网络结构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10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二)总规划平面图;

(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书》(附表4)。

第十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一)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二)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三)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资料补正通知》(附表5、附表6)。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二条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的受理条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附表7)。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内容: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二)防雷装置设计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第十四条许可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办结有关审核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附表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必须按照原程序报审。

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不合格的,许可机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附表9)。申请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按照原程序报审。

第三章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附表10)。

第十六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五)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六)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第十七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一)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

(三)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第十八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资料补正通知》(附表11)。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九条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的受理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受理回执》(附表12)。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内容: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二)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是否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施工。

第二十一条许可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决定。

防雷装置经验收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办结有关验收手续,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附表13)。

防雷装置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出具《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附表14)。整改完成后,按照原程序进行验收。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申请单位不得以欺骗、贿赂等手段提出申请或者通过许可;不得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气象主管机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任何财物和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活动时,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举报,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建筑物建设规划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图纸等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者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检测、验收和投入使用的情况作出说明;

(三)进入有关建筑物进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九条从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条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第三十一条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撤销其许可证书,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的;

(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核准,擅自施工的;

(四)防雷装置竣工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11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二)总规划平面图;

(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书》。

第十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一)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二)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三)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资料补正通知》。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二条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的受理条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内容: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二)防雷装置设计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第十四条许可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办结有关审核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必须按照原程序报审。

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不合格的,许可机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申请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按照原程序报审。

第三章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第十六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五)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六)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第十七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一)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

(三)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第十八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资料补正通知》(附表11)。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九条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的受理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受理回执》。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内容: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二)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是否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施工。

第二十一条许可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决定。防雷装置经验收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办结有关验收手续,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防雷装置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出具《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整改完成后,按照原程序进行验收。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申请单位不得以欺骗、贿赂等手段提出申请或者通过许可;不得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气象主管机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任何财物和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活动时,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举报,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建筑物建设规划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图纸等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者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检测、验收和投入使用的情况作出说明;

(三)进入有关建筑物进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九条从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条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第三十一条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撤销其许可证书,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的;

(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核准,擅自施工的;

(四)防雷装置竣工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12篇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规范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经认定合格,取得《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第三条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分为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两类,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管理工作,承担甲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的认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管理工作,承担乙、丙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的认定工作。

第四条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工程、整改工程和新增防雷工程等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构)筑物的防雷工程、整改工程和新增防雷工程等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

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防雷建(构)筑物防雷工程、整改工程和新增防雷工程等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

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防雷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必须由甲、乙级资质单位承担。

第五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

第六条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七条防雷产品生产、经销、研制单位不得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

第二章资质申请条件

第八条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设备和设施;

(三)从事防雷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四)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规范、标准等资料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上;

(二)三名以上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六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并具有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

(三)近三年完成二十个以上第二类建(构)筑物综合防雷工程,防雷工程总营业额不少于八百万元,至少有一个防雷工程项目的营业额不少于一百五十万元;

(四)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五)已取得乙级资质,近三年年检连续合格。

第十条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八十万元以上;

(二)两名以上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四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并具有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

(三)近三年完成二十个以上第三类建(构)筑物综合防雷工程,防雷工程总营业额不少于四百万元,至少有两个防雷工程项目的营业额不少于五十万元;

(四)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五)已取得丙级资质,近三年年检连续合格。

第十一条申请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第八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二)一名以上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三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并具有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

第三章资质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乙、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甲级资质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九月,乙级资质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三月和十一月,丙级资质的申请可即时受理。

第十三条满足本办法第八条和第十一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丙级资质。申请单位需要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附表1)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附表2);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和《法人组织代码证》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人员简表》(附表3),高级、中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防雷工程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和防雷工程质量管理手册。

第十四条满足本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第十条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甲级或者乙级资质。申请单位除了需要提交本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书面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现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已完成防雷工程项目表》(附表4);

(三)三个以上防雷工程的用户使用证明;

(四)两个已完成的防雷工程全套技术资料;

(五)由气象主管机构发放的已完成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是否受理。

第四章资质审查与评审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初审;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乙、丙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

初审合格的,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的“初审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单位意见和加盖印章,并于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初审不合格的,由初审单位出具书面凭证,退回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甲级资质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委托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评审结果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并颁发《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

乙、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委托防雷工程专业乙、丙级资质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评审结果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认定通过后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颁发《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

未通过认定的,在认定决定作出后十个工作日内由认定机构出具书面凭证,退回原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评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确定;防雷工程专业乙、丙级资质评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确定,并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审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提出评审意见。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评审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对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并将年检结果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没有参加年检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年检连续两年不合格的,降低等级或者注销资质。

第二十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申请单位应当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原认定机构根据年检记录,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取得资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质的单位如果发生分立、合并、更名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认定机构办理资质证的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取得资质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应资质等级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禁止将防雷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禁止无证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

第二十三条取得资质的单位,需要承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外防雷工程的,应当到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不得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资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归档,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第二十七条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撤销其资质证书,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单位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

(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资质证书已失效,承接防雷工程的;

(二)超出资质等级或者未经备案承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外防雷工程的;

(三)防雷工程资质单位承接工程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工作人员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中、、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13篇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以及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雷电灾害防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公安、建设、规划、安全监管、质量技监、信息产业、电力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六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雷电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雷电灾害防御技术,宣传普及雷电灾害防御的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雷电灾害防御

第八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公安、建设、规划、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编制全省雷电灾害防御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市、县(市、区,下同)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全省雷电灾害防御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九条 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及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雷电灾害状况分析;

(二)雷电灾害的防御原则和基本要求;

(三)雷电灾害重点防御区;

(四)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

(五)雷电灾害防御措施等。

第十条县 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及时向社会雷电灾害性天气预报。

第十一条 下列建(构)筑物、设施或场所必须安装雷电防御装置,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国家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和贮存场所;

(三)电力、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金融证券、医疗卫生、计算机网络等公共服务行业的设施和场所;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建(构)筑物、设施或者场所。

前款所称雷电防御装置,是指具有防御直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性能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抗静电装置、电涌保护器以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第十二条 防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依法检验合格,取得产品合格证书。禁止销售、使用无合格证书的防雷产品。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防雷产品的,应当将防雷产品的批准文件和产品许可证报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活动。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资质、资格认定,由国家或者省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实施。

第十四条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雷电防御技术的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方案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建设、规划、公安等部门依法对必须安装雷电防御装置的建设工程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雷电防御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

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方案负责。

第十六条 雷电防御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雷电防御装置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雷电防御装置的施工实施跟踪检测。检测机构应当记录检测数据,登记建档,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雷电防御装置竣工后,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安装雷电防御装置的单位应当对雷电防御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委托雷电防御装置检测机构实施定期安全检测。

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防御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御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第十八条 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遵循高效、便民原则,推行集中办理或联合办理。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公众有权查阅。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设备。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作出处理。

第三章 雷电灾害应急

第二十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同级安全监管、建设、公安、电力、通信、卫生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一条 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雷电灾害的监测与预警;

(三)雷电灾害的分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四)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准备;

(五)雷电灾害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六)发生雷电灾害时的应急保障;

(七)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等应急行动方案。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的建(构)筑物或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抢救方案,建立应急抢救组织或者指定兼职的应急抢救人员,落实应急抢救责任。

雷电灾害应急抢救方案应当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雷电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迅速实施应急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将雷电灾害情况上报上一级行政机关。

第二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接到雷电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雷电灾害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五条 发生雷电灾害后,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查明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对雷电灾害的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编制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按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履行职责的;

(二)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雷电防御装置设计方案作出行政许可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颁发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的;

(四)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雷电灾害灾情的;

(五)在雷电灾害防御、应急处理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安装雷电防御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二)雷电防御装置设计方案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三)雷电防御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雷电防御装置使用单位拒绝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防雷安全检查,拒绝实施定期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绝整改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二)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资格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业务的;

(三)伪造、买卖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资格证书的。

法律、法规对前款行政处罚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在本省管辖的海域从事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 雷电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具体划分标准,由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拟订,报省人民政府确认。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分类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主要分为项目预评估、方案评估、现状评估三种。

1、项目预评估是根据建设项目初步规划的建筑物参数、选址、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分布,结合当地的雷电资料、现场的勘察情况,对雷电灾害的风险量进行计算分析,给出选址、功能布局、重要设备的布设、防雷类别及措施、风险管理、应急方案等建议,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核准、总平规划等提供防雷科学依据。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太阳能光伏电站;防护管理;检测

根据《青海省格尔木光伏发电总体规划》,格尔木市将在东出口、南出口、格尔木河西、小灶火和乌图美仁地区建设5个光伏产业园区,293.2平方千米面积用地规划,规划总容量7258MW的安装。其中,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规划面积120平方千米,计划机组能力3360MW;格尔木市南出口光伏园区规划面积2.2平方千米、计划机组能力62MW;格尔木河西光伏园区规划面积70平方千米,规划装机容量1960MW;格尔木小灶火园区规划面积18平方千米,容量504MW;格尔木乌图美仁园区规划占地面积49平方千米,规划装机容量1372MW。

1 目前格尔木太阳能光伏电站的防雷防静电检测现状

柴达木盆地太阳能辐射资源综合开发条件居全国首位,是我国大陆建设大型荒漠太阳能并网电站的理想场所。近年来,格尔木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太阳能光伏电站规模和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格尔木市气象部门积极开展防雷与接地装置安全检测等工作,成为保障光伏电站可靠安全运行的一个重要技术支撑。

格尔木新能源光伏企业有32家,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发电站有63个,大多数光伏电站已并网发电并投入运行当中。格尔木光伏电站的防雷防静电检测开始于2013年,截至目前为止,申报检测26个光伏电站,受检企业装机容量累计为750MW,检测率为41%,还有37个光伏电站没有申报防雷检测,存在极大的防雷安全隐患。光伏电站易遭受雷击的部位有两处:太阳能电池板和机房。通过查阅竣工资料及现场勘查、检测,发现有的光伏电站其防雷工程设计较简单,接地电阻检测数据偏大,控制机房、逆变室等屋面接闪带制作安装及材料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变压器机组防直击雷接闪杆高度不够,达不到有效保护范围之内。有的升压站、控制机房等屋面没有接闪带等防雷设施。有些汇流箱无保护接地。光伏电池方阵金属支架虽然牢靠焊接,但是光伏发电系统直流侧线路正负极均悬空、不接地,而且还有很多光伏方阵只有单边支架接地,有的控制机房没有设置雷电波侵入的防雷措施。有些光伏方阵设置的监控摄像头无接闪杆保护,有些机房内的防静电地板、控制柜等无等电位连接、无保护接地装置。在工作中,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对光伏电站防雷汇流箱、太阳能电池组、综合电控楼、逆变器室、升压站等设施的接地电阻值进行了实地测量,并出具详细的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报告。对检测不合格的光伏企业出具了项目整改意见书。

2 将格尔木太阳能光伏电站纳入防雷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1)加强管理,做好防雷安全科普知识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月,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电视天气预报栏目等新媒体多种方式,加大对防雷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

加强管理,做好雷电安全知识普及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月、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微博、微信新媒体等多种增加防雷科普知识的宣传方式加大对防雷知识的宣传。

(2)积极主动与光伏企业进行交流、沟通与合作,让企业充分了解雷电防护工作的重要性,光伏电站防雷检测的必要性,让他们了解到雷击灾害可能带给企业的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让他们做到防雷必须要有“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防治结合”防护意识,让企业主动参与到防雷减灾的实际工作中来,积极申报对光伏方阵、汇流箱、逆变器室、升压站等变电设备的防雷检测工作。

(3) 监督检查,通过防雷安全执法检查,深入光伏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防雷意识,切实加强防雷规范措施,确保防雷安全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积极主动申报防雷年度检测,杜绝出现雷击事故发生,进一步增强光伏企业的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更加“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4)加强行政执法,防雷减灾、雷电防护的规定实施。确保所有的法律、法规,完善行政执法制度防雷减灾组织,建立防雷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团队意识的执法程序。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的社会管理,加强防雷的行政执法,《条例》的实施,仔细检查实际操作防雷减灾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执行,加强监督,动态监管,积极监督,及时调查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5)凡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必须在防雷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活动。

(6)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防雷技术标准和法规,执行测试活动,应当出具检验报告后测试,并对提供的测试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科学、完整,确保服务质量。

(7)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防雷检测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转变思路,在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积极适应新常态,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加强预警,切实做好当前的防雷减灾工作。

防雷减灾工作是长期的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防雷和减灾业务关系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一个伟大的责任,一个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发展的角度,创新的精神,务实的工作作风,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努力创建一个新形势下的防雷减灾工作局面。

参考文献

[1]高军武,陶崇勃.国内外太阳能光伏产业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J].电气技术,2009(08).

[2]严陆光.构建荒漠地区大规模综合能源基地的设想[J].科技导报,2008(08).

防雷总结报告范文第15篇

企业从事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之前由可行性研究主体一般是专业咨询机构对市场收益技术法规等项目影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分析项目必要性项目是否可行评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项目投资主体提供决策支持意见或申请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这种报告可以涵盖整个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的整个建设过程在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总就体现的淋漓尽致所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要考虑的知识应该是全面性的

防雷设施

应根据项目区雷电活动情况结合生产生活用房水文缆道各类钢塔支架等水文设施防雷要求确定防雷设施型式尺寸材料及布设情况

其他设施

应根据工程形状与占地面积测算围墙长度庭院绿化与地面硬化面积按需要确定测站标志大门消防防盗等其他附属设施的型式材料选择与布设情况

技术装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水位信息采集仪器设备主要包括超声波水位计雷达水位计气泡式水位计压力式水位计浮子式水位计电子水尺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2. 流量泥沙信息采集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水文测验缆道设备水文绞车测验控制系统吊箱铅鱼浮标投掷器等桥测车流量泥沙信息采集处理分析仪器和防雷接地设备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3. 降水蒸发等气象信息采集处理仪器设备主要包括蒸发皿蒸发器遥测蒸发器雨量器雨量计雨雪量遥测采集系统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4. 水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水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移动实验室等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确定及选型

5 . 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备主要包括视频捕获单元设备视频信号传输单元设备视频编码单元设备云台控制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相关设备

1. 测绘仪器设备主要包括GPS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工程绘图仪平板(淘宝平板热卖)仪工程复印机工程扫描仪等仪器的性能指标确定及选型

2. 通信与水文信息传输处理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及其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程控电话电台中继站GSM终端卫星传输设备数据采集终端RTU无线对讲机基地台电源设备防雷接地等的仪器设备性能指标确定及选型

3. 生产交通工具主要包括巡测车交通车水质采样车采样船水质分析船等交通工具的性能指标确定及选型

4. 供电供水供暖设备主要包括变压器供电箱发电机水泵采暖等设备的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5. 防雷设备主要包括生产生活用房水文缆道各类钢塔支架信息采集通信网络等防雷接地设备的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6. 其他设备主要包括防暑安全等设备的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项目的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研究从技术经济工程等角度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影响进行科学预测为项目决策提供公正可靠科学的投资咨询意见[1]

第一部分 工程项目总论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第二部分 工程项目建设背景可行性

第三部分 工程项目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于任何一个项目其生产规模的确定技术的选择投资估算甚至厂址的选择都必须在对市场需求情况有了充分了解以后才能决定而且市场分析的结果还可以决定产品的价格销售收入最终影响到项目的盈利性和可行性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详细研究当前市场现状以此作为后期决策的依据

第四部分 工程项目产品规划方案

第五部分 工程项目建设地与土建总规

第六部分 工程项目环保与劳动安全方案

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职业安全方面的法规法律对项目可能造成周边环境影响或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因素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论证分析提出防治措施并对其进行评价推荐技术可行经济且布局合理对环境有害影响较小的最佳方案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同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要有专门论述

第七部分 工程项目组织和劳动定员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根据项目规模项目组成和工艺流程研究提出相应的企业组织机构劳动定员总数及劳动力来源及相应的人员培训计划

第八部分 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期的进度安排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实施时期亦称投资时间是指从正式确定建设项目到项目达到正常生产这段时期这一时期包括项目实施准备资金筹集安排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施工准备施工和生产准备试运转直到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各个工作阶段这些阶段的各项投资活动和各个工作环节有些是相互影响的前后紧密衔接的也有同时开展相互交叉进行的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将项目实施时期每个阶段的工作环节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平衡作出合理又切实可行的安排

第九部分 工程项目财务评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