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存在的风险分析

1.案件来源设定不合理,不能保证审理具有针对性。实践中,各地普遍将涉案税款达到一定标准的案件列为重案,较难保证案件来源的可靠性。有时涉案金额大,案情并不一定复杂;有时涉案金额较小,案情却较为复杂。有的案件表面上达不到的重案标准,但实际上却又必须要审理。具体表现为:

(1)检查人员因不愿意配合审委会对重案的事实认定、证据取得、逻辑关系进行严谨细致地审查,人为地将达到重案标准的案件压案不报。

(2)在查办案件时,少数检查者极力规避重案税款标准,授意企业自行申报一部分税款,致使检查出的税款总额低于重案标淮。同时,由于客观上存在检查人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的不同,以及查账的思路、方法、手段、技巧存在差异,直接影响税款查补的数额。少数检查人员对本可以发现的、较为隐蔽的、难以定性的、容易发生纳税争端的税款视而不见,回避矛盾,不在检查报告中反映。

上述现象,容易导致税收检查粗枝大叶、事实不清楚、数字不准确,草率而成的税收检查报告必然隐藏较大的税收风险,一旦被责令提交审委会审理将会漏洞百出。

2.案件审理方式造成重案审理依据难有法律保障。对重案,一般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但存在因书面审理带来的税收风险。

(1)现行税收管理体制较好地实现了征、管、查三分离,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执法权力和风险,但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负面效应。如果检查人员不及时与管理单位沟通配合,将难以较好地掌握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不知情,也就只能就账而查账,问题自然查不深查不透,税收检查报告内容也就存在不完整、不全面,甚至与事实不符的可能性。

(2)在证据的获取上,税务机关相对纳税人而言,始终处于较为被动的状态。如果纳税人不积极配合,或不提供,或销毁、变更相关证据资料,税务机关往往无从查证,在税务诉讼中必然处于劣势。对此,虽然《税收征管法》赋予了税务机关核定税款权力,但由于对企业的产、供、销、库存、能耗等不能精准把握,该权力的有效行使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旦纳税人提请税务诉讼,负有举证义务的税务机关,败诉机率较大。

(3)审理案件时,审委会人员不直接从事案件的调查取证,只能就检查人提交的检查报告了解案情,根据其整理上报的各种案件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对案件发生的背景、办案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取证的方法、纳税人的真实状况及对该案的配人的心理变化和下一步的想法等并不了解。对报告中某些未提及的、疏忽的或刻意回避的细节问题,却是能直接影响案件定性的关健依据,审理者若未与不与案件当事人直接沟通,以卷审卷,那么,审理只会流于形式,酿成风险。

3.检查案件的手段和定性依据存在的执法风险。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常常以账论账,忽视盘验库存;常常注重账面数字核对,忽视实物确认;常常注重对报表逻辑关系分析,忽视原始证据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分析判别;注重获取证人证言,忽视纳税人自述的权利;在定性时,习惯引用从总局到县局和各种解释文件,以为不如此,不能让人心服口服。特别是对某一行业有税收管理办法的,有按耗电、水等能耗标准的,便不考虑每个企业的账簿是否分健全,不考虑企业的成本费用等实际情况,对检查出的纳税人实行统一标准纳税,看似公平公正,实则违背了同行不同利的市场规则,违背了据实征收的税收原则。以这些证据、推算、判定为据形成的报告,看似有理有据,实则存在风险。

存在的风险主要有:(1)会计科目已调整、账务已更改,表报已修正;(2)税务机关负责举证,由于缺乏对当事人具体能耗等成本细致调查,未能不收集到当事人的原始凭证等资料,以及对其业务真实性的调查核实,难以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在诉讼中往往被为无效证据。(3)税务机关的各种办法和解释、规章,在税务诉讼中,有时被与其冲突的高层阶的法律法规所替代。

4.重案审理体制带来的执法风险。对重案的审理,审理人员往往仅以书面材料进行讨论,审委会做出的决定是建立在他人取证的基础上,依据的是他人调查的事实,所以,无论是维持还是变更原税收检查报告,都难以有可靠的资料做保障。对税款核算定性这个关健问题,纳税人有时存有不同意见,也没有机会及时申诉。通常只有收到了审委会做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以后,纳税人才有机会申诉,按程序进行税务行政复议。由此,易引发税务争端,法律风险较高。同时,由于对事实不清的案件,审委会往往会将案件退回,由税收检查人员重新进行调查。此时,纳税人若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合程度、纳税检查人员行进行再取证的工作,将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二、避免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风险的措施建议

1.优化审理人员队伍。将精通税收、财务、法律的专业人才吸纳进来,并对加强其提高培训,丰富办案经验,掌握办案技巧。必要时可聘请律师、税务师等,征询其对案件的意见。

2.优化审理程序制度。实现当事人和审委会的有效沟通,在做出税务处理决定前,与相关纳税人见面,充分听取意见,给其解释陈述机会,检查人员作为证据获取者,为双方的论点提供证据支撑,有效避免税务处理决定带来的税收风险。

3.优化案件来源。以查处税额的大小和案情复杂的程度为标准,将必须审理的案件纳入审理。对那些涉嫌因逃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案值较大的,按规定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均应作为审委会审理的案源。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2篇

税务风险管理信息化最具影响力企业奖

北京中易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凭借其专业的行业背景肩负起了税务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任。经过三年多的开发,在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直接指导下,中易审软件成功地研发出了中国第一套综合性的税务风险信息管理系统——TRMIS系统。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企业交易行为和模式日益复杂,企业税务风险控制日趋重要。一些大型企业机构庞大,涉及的行业和交易类型十分复杂,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务风险更是不容忽视。一旦企业的税务风险转化为利益损失,除了直接的利润损失外,还会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最终影响企业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

我国过去税收征管主要采取事后监管的模式,如税收大检查等。这种模式的弊端在于事后检查的成本较高,且容易造成征纳双方的对立。2008年以来实行的新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更加注重人性化管理和服务意识,其先进的理念主要体现在:以税务风险导向为基础,提高企业的纳税自我遵从度;将管理重心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服务和事中监督,变发现性控制为预防性控制;注重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并实行差别化管理和针对。这种强调服务意识的风险导向型税收管理模式也是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所普遍采取的一种模式。

为保障新的大企业管理模式能有效地运行,在大型企业已经普遍实行了信息化管理的条件下,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大企业税务风险信息管理系统是最佳解决方案。北京中易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凭借其专业的行业背景肩负起了税务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任。经过三年多的开发,在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和大企业司的直接指导下,中易审软件成功地研发出了中国第一套综合性的税务风险信息管理系统——TRMIS系统。

四个主要工作步骤

TRMIS系统是一套包括6个子系统,并将C/S模式和B/S模式结合的综合解决方案。系统中包括3个企业端工具、1个单机版软件即企业现场审计查证工具和1个网络服务平台。TRMIS系统的主要工作流程包括四个步骤,即:收集企业涉税基本信息、税务风险问卷调查及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测试(即企业税税收自查)和针对性税务风险检查(对企业进行现场审计查账),这四个步骤分别由四个核心子系统完成。

企业基本信息采集子系统用于采集企业税务风险相关信息,是对大企业税务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本子系统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隶属关系、关键人员、企业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和信息报表六大模块,可以实现与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的对接,目标是实现企业基本信息的实时更新,以提高税务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税务风险评估子系统用于处理采集到的各种税务风险管理信息,利用数据挖掘、模糊运算、商业智能等技术,综合运用风险评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完成对企业纳税遵从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分析、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跟踪管理等大部分工作。税务风险评估主要是在以企业填报税务风险调查问卷的基础上进行的。

国家税务总局和中易审公司的专家团队根据行业、税种等维度开发了19套科学和严谨的风险评估调查问卷模板。这些模板涉及12个税种,包含近300个问题汇总点和近1400个风险问题。

在这些模板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行业、规模、税种或者经营业务的不同,对不同的企业派发不同的调查问卷,以确保调查问卷能有针对性地覆盖到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点。同时,税务风险评估子系统还提供了强大的后台分析模型和分析工具,包括:统计分析、透视分析、指标分析、关联分析、同行业对比分析等,并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进行风险分析。这些分析工具是税务风险评估结果可靠性和准确性的保证,确保税务机关能够客观可靠地评价企业涉税风险的分布情况、税务风险点及其严重程度,为下一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指导。

税务风险测试子系统(企业税收自查系统)是实现企业纳税自我遵从的体现,也是在税务风险评估基础上对税务风险进行税务风险测试的主要手段。本系统包括:项目管理、测试底稿派发、自查底稿拆分、企业自查平台、法规支持、自查补税入库统计工具、自查底稿回收、数据采集、自查分析和自查报告等功能。该子系统根据不同行业和税种,设置了税收自查模板:模板涉及12个税种、150多个自查要点和1700多条自查内容。

税务审计查证子系统主要用于对需要采取现场审计调查的企业实施计算机审计查账和反避税调查。在企业暴露出不可接受的风险或者疑点时,支持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现场或者非现场的审计工作。系统采用两种工模式:通用审计模式和工具审计模式。两种模式对企业电算化数据进行提取、转换和分析处理,实现账簿模拟、科目分析、凭证抽查、审计抽样、疑点汇总、补税调整计算和审计底稿管理等一系列功能,主要用于辅助完成 “风险评估”和 “实施针对性管理”等阶段的部分工作。

TRIMS系统的四个主要工作步骤,同时也是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流程。此外,税务风险报告子系统为企业提供税务风险评估报告和管理建议书,以增强对企业的服务力度。税务法规支持子系统,将随时提供对税务风险点和发现的税务问题的法规支持。B/S结构的税务风险管理技术支持服务平台,架起了税企沟通和互动的桥梁,使税企的征纳关系更加和谐和顺畅。

TRIMS的推广应用

TRIMS系统的研发成功,在我国的税务管理发展历程中,是一座里程碑。首先,它使得以风险为导向、强调企业的法律遵从意识、强调企业内部控制和过程管理、企业由管理向服务的过渡,这些先进的理念在我国的税收征管工作中具体落到了实处。其次,它极大地改善了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关系,使得税务机关和企业由过去的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一种对立的矛盾双方,发展成为一种合作、共赢的关系。TRIMS不仅提供了一个工作的平台,而且提供了一个税企双方沟通和交流的平台,使得税务机关和企业都能够参与到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的工作当中。

TRIMS系统从2009年正式投入使用以来, 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大规模的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验证了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在2009年,国内第一次大规模税务风险评估工作中,国内11家大型企业集团,总共4500家企业分别使用TRIMS系统进行了企业基本信息采集、税务风险评估、税收自查及复核工作。

2010~201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筹下,TRIMS的应用得到了大力推广,全国范围内共有10多个国税局和地税局对60,000多家企业使用了TRIMS系统,并进行了税务风险评估管理工作。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3篇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各地税务部门再次对演出市场、广告市场、个人投资者、建筑安装业、律师业等12个高收入行业进行收入状况的调研。与此同时,税务稽查部门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检查列入今年税收专项检查范围,对逃避纳税、应申报未申报、申报不实等情形,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典型案例还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据了解,对此次检查,税务稽查部门在前期准备阶段,已从第三方获取了大量信息。国税、地税、工商、审计、金融、海关、统计、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定期进行信息交换、情报互通的机制已在一些地区实行。

面对个税征管的高压态势,富豪们对于可能出现的税务危机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1、准备阶段。当接到自查通知后,富豪们应该首先确立一个总体的应对思路,在企业内部统一思想,形成明确的应对策略。

2、自查及报告环节。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要认真分析、研究自查提纲,掌握自查的重点,有针对地实施自查工作,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向税务机关报告自查情况。

3、约谈环节。被税务机关约谈时,应事先确定谈判策略,掌握谈判技巧,依法维护自身权利,控制风险。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4篇

关于2019年1-7月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根据《和田地区国家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关于报送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和国税征便函〔2017〕4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做好风险排查,现报告如下:

一、风险管理的整体成效

2019年1-7月开展风险应对共17户,已完成应对工作的13户,正在办理4户,其中:纳税评估7户、纳税辅导10户。截止7月底,查补入库税款合计3734.35万元、加收滞纳金280.58万元、罚款100000万元。

二、落实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

(一)突出了税收管理风险、税收廉政风险和纳税人遵从度风险三个重点。在开展风险防范工作中,突出税收工作特色,将税收管理风险、纳税人遵从度风险和税收廉政风险紧密结合在一起。通加强税收廉政风险防范,提高税收执法质效;通过纳税人遵从度的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消除不廉行为生存土壤,促进税收廉政风险防范的有效开展。

(二)多措并举,防范“减税降费”税收征管风险。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地区局关于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各项措施为减税降费工作铺开清晰“蓝图”。风险管理股积极与减税办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监督机制,确定专人每天收集减税降费落实情况、难点问题及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情况日报,每日上报,做到及时反映、及时处理,防止执行力不足,防范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风险。

(三)拓展信息渠道,注重外部信息情报的获取。不断拓展信息渠道,注重从第三方取得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拓展风险管理信息库。通过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努力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变被动为主动,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的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信息传递和使用效率,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提高外部协作机制运行的效率,减少纳税风险。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风险应对人员业务素质。风险管理股定期牵头组织专题培训和工作调研,税种管理部门着重结归纳税种管理中易发生税收风险的环节、风险特征并加强经验交流,拓宽风险应对人员知识广度和深度,提升风险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突出实践实战实效,加强风险应对结果复查和案例讨论学习,提高风险应对的技巧和能力,推动风险管理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大力推进跨区域协作。深化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系统应用,提升跨区域风险监控能力。加强跨区协作管理,规范跨区域任务办理和反馈操作流程,形成税收风险管理合力,促进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升。

(二)建议设定个人所得税的模型。重点抓住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信息不对称征管难度大的问题,建议地区设定指标,从而提高征收企业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准确性。行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电力,医疗机构,加油站等。

(三)充分利用好社会综合治税部门的信息优势和管理优势,借助多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抓好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在委托、区域通办、以票控税、风险应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纳税服务联动新举措,实现双方共赢。加强与市场管理、发改、法院、公安、国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扩大信息采集范围,深化信息增值利用,实现综合涉税信息、潜在税源、地方税收三者之间的有机转变。

(四)加强团队建设和风险管理的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对各岗位人员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应对、跟踪监控等技能和税收管理、评估、检查等执法能力的专业化培训,通过专业化培训和工作实践不断丰富风险识别方法和应对手段,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 税务稽查 防范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早已经成为了繁荣市场经济的主力军。特别是近年来,各类中小型企业的不断壮大给国家带来了大量的税务收入。因此,在新时期下,税务的稽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应该正确应对税务稽查的各项工作,并规避其中存在的风险。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趋势。

一、企业税务稽查风险规避的问题

(一)对税务风险规避概念模糊

目前,我国的很多企业在税务稽查风险规避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其中对于税务风险的规避概念不明确就是一大主因。首先,我国本身的税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就存在不健全的问题,这给很多企业避税带来了法律漏洞。但是追究其法律依据,这些企业“钻空子”的行为并未违法,这就是我国目前法律制度的尴尬所在。但是规避税务风险与钻法律的漏洞而进行避税的行为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规避税务风险是在保证企业正常纳税的前提下对其的一种保护。短时间内看,好像国家的税收收入受到了影响,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是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因此,企业在规避税务稽查风险的时候应该对其概念进行准确定位,这里的规避风险并不是让企业利用法律漏洞进行逃税。

(二)管理层缺乏税务风险意识

2008年以前,我国开始实行税收制度的改革工作。改革后,我国税收征管制度等变得越来越严谨,很多之前存在的漏洞在这次的改革中得到弥补。但是很多的企业对于这些法律层面上的变化却是知之甚少,故而造成了很多因税务风险而带来的损失。这些都是企业管理层对于税务的风险意识认识不够而造成的。其对于税务存在的潜在风险不重视,如果让这些风险任其发展的话,企业多年经营的成果甚至会毁于一旦。

(三)内部监督机制缺乏

目前,我国的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其内部的财务监督管理机制是非常不科学的。很多企业只有少数几个财务人员,而且大都身兼数职,并不是专业的办税人员。企业的管理层对于税务的管理也完全不懂,对于办税人员的业务能力无从判断。此外,还有很多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工作完全交由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层对其进行的监控力度很薄弱,这些都或多或少的造成了我国大部分企业税务风险应对能力较差的现象。

二、企业税务稽查的原因分析

目前,企业税务稽查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领导交办的任务。一般情况下,下属对于领导交办的事件都会全力以赴的去完成。所以,领导交办的税务稽查项目往往是进行税务稽查的一大原因。二是,举报。这里所提到的举报包括很多种类型,针对于不同的举报,税务稽查的方式应该是有所区别的。三是,专项检查。这是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进行的专项检查活动,一般一年有几次,涉及一些重要的企业或者是行业。很多的专项检查中都会查出不少的违法犯罪事件。四是,当地开展的稽查行为。当地开展的税务稽查行为由税务稽查局对各个企业的账目进行审查,以达到税务稽查的目的。五是,对于企业的纳税情况所进行的评估。税务稽查后,对于查出的一些问题账目企业要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从而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方法。

三、企业如何正确的应对税务稽查及防范风险

(一)做好涉税事项自查自纠

企业想要正确应对税务稽查工作,避免税务风险,需要做好涉税事项自查自纠。第一,应该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应该缴纳的税种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同时,对于各种税收应该缴纳的金额做到心中有数,并按照要求按时报税交税,不要延误时机。企业的财务税务人员应该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并注意知识的更新,紧跟时代的步伐对于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要予以及时学习。如果企业遇到一些特殊的税务行为应该及时与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以求问题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第二,企业面对税务稽查工作应该给予积极主动地配合。这样既能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能让企业财务人员得到充分锻炼。

(二)重视日常账务处理和税务管理

企业要想做好税务稽查,规避税务风险,就应该重视平时的账务问题并严格内部税务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的账务管理,一旦面临税务稽查,企业也会从容不迫的进行面对和处理,不会因账目不清楚而承担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三)重视日常业务流程的涉税风险管理

为了能够很好地规避税务稽查中的各种风险,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该对日常业务流程中涉及到税务风险的地方予以格外的关注。企业应该建立一整套的涉税风险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这些日常涉税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税务稽查中出现的各种风险。

(四)建立撰写高质量的纳税自查报告

面对可能存在的税务稽查风险,企业应该严格做足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日常工作中的自查自纠,找到自己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特别是近年来,税务局要求的稽查项目越来越多,对于这些项目企业都应该做到心中有数。自查自纠环节结束后,企业必须要求相关人员就自查的结果撰写一份高质量的纳税自查报告。报告的撰写是自查工作的总结与汇总,作用非常巨大。

(五)正确使用实地稽查过程中的陈述申辩权

企业在面对税务稽查过程中,可能会被国家相应部门要求进行约谈。在这个环节中,企业应该善用其被赋予的陈述申辩权。在承认自己企业问题时,要采取恰当的自我保护措施。

四、结束语

现代企业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不但要适应市场环境的考验,还必须具备应对税务稽查的能力。企业应该对在税务稽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防患于未然,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以保证企业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孙雪梅.企业如何正确应对税务稽查并防范风险[J].西部财会,2014(02)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6篇

关键词:税务检查;识别;日常;应对;趋势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7-000-01

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税务机关或具有相应职能的单位依法对纳税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和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状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或具有相应职能的单位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一、识别税务风险、控制税务风险

(一)从思想重视到行动重视的转变

1.人员的配备。税务管理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应配备专人进行日常管理;税务管理工作政策性很强,如果税务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工作负荷过量,则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跟踪、研究税务政策,则可能发生业务与税务政策偏离的处理。

2.提前进行税务介入。重要商务合同中涉税条款的审核;重大项目的税收筹划。

(二)从注重会计思维到会计、税务思维并重的转变

会计核算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税务处理依据是税收法律法规,由于我国的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存在着差异性,如:将自产的液化石油气提供给企业内部的食堂作为燃料使用,在会计上不做收入确认,但税务上“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作为“视同销售”依法需缴纳增值税。所以,会计人员及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处理业务时不能仅注重会计思维,应会计、税务思维并重,用税务思维审视业务,才能发现是否存在风险,才知道如何防范风险。

(三)在利润考核的压力下,税务风险控制要恰当,处理方式要前后一致

举例:2013年,某地国税稽查局对甲公司2005-2012纳税情况检查后提出,甲公司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提供给码头轮船、铁路货车用的自产柴油1653吨,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需补缴消费税194万元。依据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费税”财税[2010]98号。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

其实,甲公司2012年自查的时候已经发现此问题了,但为了能实现多点利润,仅仅从2012年开始缴纳自用油的增值税、消费税,没有就2011年以前的补税,造成税务处理的前后不一致,属于主观故意。

二、税务管理重在日常

(一)正确认识企业经营和纳税的关系

合法经营是企业最基本的原则,依法纳税是基本义务。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和缴纳税款,都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在此方面是完全统一的,国有企业应正确认识企业经营和纳税的关系,做到依法纳税、准确纳税。

(二)规范处理涉税业务

准确核算各类费用,做好产、销、存管理,正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正确计提各类税费(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等)。

(三)依法、按期申报纳税

(四)保存相关的税收证据

比如税务局会因为税收任务而让我们缓缴税款,办理税收缓缴手续,保存相关批准资料;税务局直接口头告知晚点交,无通知文件,直接不接受申报或税务申报系统封死(网上申报不了),正确的做法:正常递交申报表,保存往来邮件,保存网上申报不了的截屏等,这些证据用于以后有外部检查时说明不是我们的问题。

三、税务检查入场应对

(一)收到税务检查通知后,收集税务检查的相关信息

了解来检查的人员组成、检查背景、目的;税务检查范围、期间、税种 。

(二)向上级管理单位汇报

了解来检查的人员组成、检查背景、目的,了解检查范围、期间、税种以及可能存在的困难。

(三)积极准备相关资料

提前询问索要资料清单,提前准备相关资料;没有提前要到清单的,通常准备以下一些资料: 纳税申报表、进项税抵扣联、汇算清缴申报表、税审报告、相关报表、计提税费的凭证。

(四)检查过程中加强沟通

态度积极、不卑不亢,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核对、报告上级单位。

(五)检查决定书

检查决定书应报告上级单位;对发现的税务问题进行相应整改;总结,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几点体会

(一)构建“纳税遵从,合规重于利润”的税收文化

切实贯彻合规经营、纳税遵从的经营理念,始终以合法合规作为最高标准,不模棱两可,不打球,在确保无税务风险的情况下追求效益最大化。

(二)一把手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协作

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税务管理不只是一个岗位、一个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全公司从上到下,全员参与的过程。

(三)事前控制,加强自查,建立税务管理长效机制

把对税务风险的自查工作作为长期工作进行,随时发现并及时上报各类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提前进行预判,不能丧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整改纠错。

五、税务检查趋势

(一)消费税将继续成为检点

随着国家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原来作为地方主力税种之一的营业税将不复存在,地方财政收入将受到较大的影响,国家在税制体制改革的同时会考虑如何给予弥补和平衡,消费税可能作为税改对象,改成地方税种或中央、地方共享税。届时,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将加强消费税的稽查和管理。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7篇

关键词纳税评估评估研究注册程序税务机关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纳税评估是注册税务师从事的重要涉税服务项目。随着税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和税收监管机制的健全,以及企业纳税意识和税务管理水平的逐渐增强,一些高端涉税服务开始受到企业的青睐。 特别是《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出台后,不少企业为提高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选择聘请 注册税务师对其涉税事宜进行纳税评估。 笔者基于对企业纳税评估的工作实践 , 谈谈如何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愿与广大同仁探讨。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的含义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是指注册税务师依法接受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委托,根据其所提供的涉税资料和自身所掌握的其他资料,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专业经验,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涉税资料及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检查和评估,以确认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准确性,及时发现、纠正并处理涉税事项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等异常问题的工作。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其实是企业为提高其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委托中介对涉税事项自 查的行为。其特点表现为客观性、平等性、公正性、专业性。税务机关纳税评估就是根据税收征管中获得的纳税人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和综合评定,并及时发现、纠正纳税行为中的错误,对异常申报等专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为征收管理指出工作重点,提供措施建议,从而对征纳情况进行全面、实时监控的一项管理。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与税务机关纳税评估比较

评估目的不同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目的是帮助纳税人健全税务管理制度、提高税务管理水平,查找并纠正涉税事项中出现的错误和舞弊,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行为审查把关。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评估性质不同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属于民事行为,是在依法接受委托的前提下,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执业原则,开展纳税评估服务。税务机关纳税评估是国家依法进行的强制性行政行为,企业必须无条件接受和积极配合。

(三)评估主体不同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与税务机关纳税评估主题是不一样的,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的主体是注册税务师,隶属于企业制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而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的主体是税务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四)评估依据不同

两种纳税评估依据除了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外,注册税务师则依据协议,按照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和执业准则,凭借执业经验和判断开展纳税评估服务,税务机关纳税评估主要依据《办法》及其相关规定。

(五)评估的法律效力不同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属于自我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或建议书等材料,属于企业内部管理文件,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泄漏给第三方;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评估后,若发现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经约谈、举证、 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须立案查处的,将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评估部门将移交税务稽查部门 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评估收费不同

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是为纳税人提供的有偿中介涉税服务活动,新颁布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30条规定:“税务师事务所承接委托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而税务机关开展的纳税评估属于政府行政检查行为,由税务机关承担纳税评估检查的全部成本(属税收征管成本的一部分), 被评估人不用承担任何评估费用。可以看出 ,虽然两种纳税评估的对象都是针对纳税人,都是依据纳税人提供的涉税资料开展评估工作,但是注册税务师开展的纳税评估与税务机关执行的纳税评估还是有明显区别,两种评估不能相互替代,而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各司其职。

三、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的作用

(一)注册税务师开展纳税评估有助于提高企业税务管理能力

注册税务师在接受委托后,通过制订周密的纳税评估计划,实施科学的纳税评估程序,将会发现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涉税风险。通过与企业管理当局的沟通,有利于及时纠正企业在税收政策理解、税款计算、缴纳等方面的差错,促进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合理化、规范化、程序化,控制并降低涉税风险。 注册税务师在开展纳税评估的过程中,通过现场检查、核实、约谈等程序,将会了解企业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及运用能力,进一步指导其规范涉税处理业务。企业通过对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报告的分析、论证、核实,更易找准税务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自身税务管理工作,对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二)注册税务师开展纳税评估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

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重要特征就是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并缴纳税款,再由 税务稽查部门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评估或稽查。这种征管模式下很可能发生纳税申报差错和舞弊的情况,这也是造成目前纳税申报质量总体不高的原因。 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完善纳税申报管理就成为企业税务管理的关键和重点。 鉴于上述考虑,通过聘请注册税务师为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将有利于借助专家优势保证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的合法性、公正性、专业性和及时性。一方面,注册税务师对企业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分析、评定,将及时发现并纠正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偏差,提高纳税申报的质量;另一方面,通过与纳税人的沟通,及时妥善处理涉税问题,有效化解涉税风险。同时,这种方式也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受理纳税申报的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减少工作失误。

(三)注册税务师开展纳税评估有助于提高企业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注册税务师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将处理纳税人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涉税信息,这些信息具有全面性、时效性、政策性、专业性,收集、 加工、整理这些信息,逐步形成税务管理数据库,建立税务管理风险预警和信息提示反馈机制,将有助于企业今后实施有效的税务管理和开展税务数据预决策。同时,在网络技术的支持下,企业和注册税务师通过数据与信息共享及在线交流 , 将及时发现企业日常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后续纳税评估工作资料的真实和完整。这样,注册税务师就可以通过实施系统化、信息化、网络化的评估技术,将实时评估中发现的涉税错误和舞弊扼杀在发生之初。

(四)注册税务师开展纳税评估有助于缓解税企矛盾

新征管模式在普遍推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同时,也特别突出了税务稽查的地位。 各种专项稽查和日常检查交替进行,经常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有意偷骗逃税和无意的税收违法行为很难区分,加之对税法理解的偏差,征纳双方容易产生矛盾情绪 , 不利于营造和谐税收环境。 而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正是通过独立、客观、 公正、 专业的评估服务,在稽查环节前置了一道过滤网,使纳税人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方面做到自查、 自评、自纠,有利于减少涉税差错,降低涉税风险,成为沟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桥梁。 这种做法不仅受到纳税人的欢迎,也有利于密切征纳关系,有效地缓解征纳双方的矛盾。

四、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方法及程序

(一)签订纳税评估协议

注册税务师在确定是否接受纳税评估委托前首先要对纳税人进行初步了解,了解后再确定是否接受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委托。当注册税务师与其委托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同时委托人也有要求其回避的权利。在确定要接受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委托后,应当签协议书了,明确双方的利益、权力以及责任,特别是纳税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和需要配合的事项,以及对双方利益有影响的情况等,都要在《纳税评估协议书》中说明,并且一定要依法签订协议书。

(二)制订纳税评估计划

注册税务师在开展纳税评估前,要根据《纳税评估协议书》以及纳税人实际的生产经营状况,制订周密翔实的纳税评估计划,尤其是综合评估计划。综合评估计划包括本次纳税评估的目的、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最佳的工作进度、各种应对策略以及确定的范围、评估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费用预算以及时间保证。具体来说则包括评估目标、步骤、时间以及人员。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企业的复杂程度和经营规模决定了评估计划的繁简程度。

(三)深入了解委托企业的经营情况

协议签订后,注册税务师必须按照纳税评估计划对委托企业进行深入了解:首先要了解企业的性质以及规模、生产经营地点、组织结构和相关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事业部;其次要了解企业的构成;再次是了解其资产构成以及资产使用情况,同时还要了解企业产品的科学技术水平;最后,了解企业将涉及的税种以、可以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及主管税务机关。

(四)采集纳税评估信息

采集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是进行纳税评估的前提。需要采集的纳税评估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发票管理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财务状况、税控装置信息、税务管理及内部控制信息、纳税申报及缴税信息。信息采集后要经过筛选,并发表自己的看法、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建立工作底稿并准确地录入数据库。

(五)确定纳税评估的风险和重点

注册税务师依据对自己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和对企业涉税信息的相关分析,初步评估本次纳税委托项目的风险。对可控风险要重点降低,总体风险不能超出一定的范围,根据成本、收益和风险原则进行税务评估。

(六)设置纳税评估指标

主要是设置涉税财务指标纳税评估指标是指基本评估指标;而财务分析指标主要有:成本利润率收入增减幅度、与应纳税额增减幅度比对率和总税负率等;经营绩效指标则主要包括纳税人企业的经营情况。

(七)选定评估参照系

主要依据行业平均经济指标和税额增减变化指标来进行纳税评估参照系的选定。行业平均经济指标主要分为按行业利润率和行业税负率进行不同于行业平均利润率一定幅度的确定的两类企业。税额增减变化指标则主要包括根据增减额和增减率确定税种引起增减变化的主要企业和对某一期间总体税源引起增减变化的主要企业。

(八)具体纳税评估分析

有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具体实行时要确保合法,坚持诚信、独立、专业、真实的执业原则,科学地进行评估。

(九)撰写纳税评估报告

注册税务师根据纳税评估相关法规,在完成既定的评估计划之后,出具纳税评估报告。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报告是针对纳税人委托的评估事项所做出的最终评价成果,是对纳税人涉税进行合理的客观和专业判断,具有各种重要作用。

五、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注意事项

(一)要与纳税人确认好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要与纳税人依法订立评估协议,与纳税人协商确认好评估工作的的时效性,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保证纳税评估过程和结果都切实可行。这里要防范三种误区,一是混淆税务机关纳税评估以及注册税务师纳税评估两者间的区别;二是要防止税务机关借助行政权力对纳税人实行各种非法行为;三是注册税务师自己必须注意控制好纳税的风险评估,严格依据税法和相关法律准则开展评估业务。

(二)要保证评估信息的合法性

无论哪一种评估都需要合法、可靠的信息支撑,如果信息不够准确或者完整,就可能导致整个纳税评估的失败或者不够好。为保证涉税信息的可靠性,必须对数据信息进行核实,经过筛选后再进行使用,所以收集和评价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环节。注册税务师评估中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评估报告的公正、诚信时,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中止执业。

(三)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其它合法权利

注册税务师在纳税评估中会知悉纳税人许多涉税信息,这些信息有些属于公开信息,有些则属于纳税人的商业秘密或尚未公开的信息,这就要求注册税务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论出具何种纳税评估报告,都不得泄露这些信息,也不得利用其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利用执业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对纳税评中发现的纳税人涉税事宜的错误或舞弊等行为,只能向纳税人指明或提出建议。纳税评估报告和工作底稿也只能作为企业的内部文件,除纳税人书面同意外,不得将其泄漏给税务机关或第三人,负有保密义务。

(四)维护注册税务师自身的权益

注册税务师开展纳税评估,涉及国家和纳税人双方的利益,容易受到来自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等各种方面的压力,甚至可能遭受某些纳税人或税务机关的授意、指使、强令、威胁等非法行为的侵害,所以注册税务师必须坚持以税法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准则,根据《纳税评估协议》开展评估工作,如果其客观性、独立性及公正性受到损害时要采取例如中止协议、税务行政复议等必要的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结束语

实践证明,注册税务师开展纳税评估有助于提高企业税务管理能力,促进税务管理工作的合理化,规范化、程序化,控制并降低涉税风险;有利于及时纠正企业在税款计算、缴纳等方面的差错,有助于提高企业纳税申报质量;有助于提高企业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助于缓解了税企之间的矛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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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苏强. 注册税务师制度及其变迁的经济学分析[J]. 税务与经济,2011,(1)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8篇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切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每一个理性的企业都应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寻求企业自身利益的长久化、最大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最终会导致市场竞争达到一种均衡状态,通过涉足暴利行业而获取高额利润将不再具有普遍意义。因此,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应当考虑的是如何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中加强管理、如何避免各种风险(即如何进行法律风险管理),以获得合理的平均利润。

(一)税务风险企业所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税收法律风险,然而,避免税收法律风险专业性很强,相较于避免非税收法律风险更具复杂性,因此,并非每一个经营者都能够掌握的。所以,了解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并运用税务风险管理方法予以防控,是企业决胜商场的有力武器。

什么是税务风险呢?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笔者认为,税务风险就是实际税务结果不同于预期的可能性,即出现并非预期的税务结果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产生的原因有多种,比如,税收法律的变化、税收法律解释的不确定性、税务检查频繁度等。

(二)税务的七大风险领域税务风险通常存在于如下七大风险领域,企业应从这七大风险领域有效控制税务风险。

第一,交易风险。这种税务风险是指将税收法律、规章和税收决定运用于企业的某一具体交易而产生的风险。企业应确保每一具体交易符合相关的税法规定。

第二,合规风险。这种税务风险与企业税务遵从义务相关。例如纳税申报义务、税源扣缴义务等。

第三,运营风险。这种税务风险与将税收法律、规章和税收决定运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相关。当企业没有税务意识、企业交易文件的缺失、财务和税务报告系统的控制不足时,税务风险随之产生。

第四,财务会计风险(如财务会计系统和政策的变化)。

第五,管理风险(如人员的变化)。

第六,组合风险(指各种风险的组合)。

第七,名誉风险(如税务机关的调查、不利的媒体报道或市场反应、股东或投资者的不信任、税务机关之外的国家行政机关负面看法、法律诉讼)。

(三)税务风险管理的作用税务风险管理是用来帮助企业制定针对税务风险识别和管理的管理框架,这种管理框架将有如下作用:

第一,有助于识别企业现有的和潜在的税务风险。

第二,有助于企业根据影响及可能性,对税务风险进行优先次序的排列,把适当的关注度和资源倾注到最关键的税务风险领域。

第三,对重大税务风险,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

第四,及时向关键利益相关方(包括企业高管层、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通报税务风险管理流程。

第五,根据企业的风险的耐受水平, 建立评估未来税务筹划机会的程序。

本质上而言,税务风险管理有助于理解税务风险何时产生并对税务风险作出应对决定。

二、内部控制的最新发展及其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影响

税务风险与企业内部控制的三大目标(运营的有效性及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法律遵从度)密切相关。

许多国家都以立法方式要求企业提高财务披露和股东利益保护的程度,要求提高企业税务事项的透明度。企业被要求向政府和股东提供的信息越来越多,这种趋势的代表性事件包括:

第一,2002年通过的美国萨班斯法案。该法案要求企业关注的风险管理包括与财务报告相关的税务风险管理。为此,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政策和控制,以便管理税务风险和报告税务风险。

第二,中国于2008年通过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2008年6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其中,规定了上市公司应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确立了我国企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框架,标志着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第三,《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正在起草中,不久之后将在上市公司实施;2008年6月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草拟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

第四,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明确提出: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此,在法定报告和法定披露不断强化的的环境下,公司必须实施针对税务遵从、透明度、公司治理的流程,并且,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不仅要了解上述流程,而且要监督上述流程的执行以有效降低税务风险。

三、税收体制现状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影响

(一)我国税收体制的漏洞及其所带来的税务风险对企业税务风险状态构成影响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这些因素包括:企业会计簿记的质量、会计系统的局限、企业文化、企业声誉、税务遵从意识、企业内部交流流程、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关系、风险偏好程度、税务遵从流程、跨境遵从流程、立法变化、政府税收政策、立法宗旨、国家间税收安排或协定、国际经合组织税务指南等。

在中国,税收体制仍处在发展阶段,税收监管环境是一个重要的税务风险因素。企业应特别关注如下因素:

第一,中国税法的体系不够完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中国企业不断尝试运用国外企业的各种运营方式,但中国税法却没有与此类国外运营方式相对应的规定。这种情形下,立法机关不得不使用概括式规定的立法技术,以便日后根据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对概括式规定进行细化。由于税法规定会对经济活动产生相当大的影响,这样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此一来,中国的法律(包括税收法律)难以避免地存在滞后性。并且,中国税法中存在或多或少的税法漏洞,对于利用这些税法漏洞的纳税人来说,日后税务机关可能会裁决这些纳税人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基本原则,因此税务风险是很大的。

第二,中国税法的体制不够透明。税务机关常常会制定一些旨在补充国家税法的行政规定,而这些规定往往并不向社会公布,因而成为一些“内部规定”。这无疑会增加纳税人的税务风险。

第三,中国税法的解释不够统一。由于中国税法仍处在不断发展阶段,包含很多概括式规定,税法中的很多术语没有统一的解释。在税法实施过程中,更多地依赖于地方税务机关的解释(“地方解释”),对同一税法术语各地给出不同的地方解释是难以避免的,这就造成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困难。更糟糕的是,地方解释可能被上级税务机关,这无疑增加了纳税人的税务风险。

第四,中国税法的实施不够统一。在中国,存在这样的情况:出于宏观经济控制的需要,对已经公布了的税法并未加以严格执行。例如,为抑制炒卖地皮,中国于1993年出台了土地增值税条例;然而,或许由于后来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并没有严格征收土地增值税。中国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对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某些税种,各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执行力度不一,有的地方税务机关甚至根本不执行。但是,纳税人并没有收到免缴或缓缴的书面通知。这成了高悬在很多纳税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第五,缺乏税务裁决制度。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通常有这样一种税务裁决制度:即当纳税人就某个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询问时,税务机关有义务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答复。如果税务机关的书面答复仅仅对提出书面询问的纳税人产生法律效力,则这种税务裁决被称为“个别税务裁决”(Private letter rulings);如果税务机关的书面答复对所有纳税人产生法律效力,则这种税务裁决被称为“一般税务裁决”(Public letter rulings)。有了这样的书面裁决制度,纳税人就可以避免事后被税务追查的风险。中国税法处在不断发展阶段,包含很多概括式规定,中国更需要这样的税务裁决制度。

第六,实践中,缺少针对税法的司法审查。尽管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在与税务机关就纳税事宜发生争议时,纳税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但是,现实中,很少有纳税人胆敢税务机关。究其原因,大致有两大主要方面:其一,精通税法的中国法官实属罕见,如果纳税人税务机关,最终仍是由税务机关向法院作出解释,这显然对纳税人不利;其二,如果真有某些纳税人胆敢税务机关,即使纳税人赢得纳税争议的诉讼,则其后,税务机关会对该纳税人成立以来的全部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税务检查,最终凭借高悬在很多纳税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迫使这些纳税人屈服。

随着中国税收法治的进展,纳税人的上述税务风险将逐步降低,但是,在中国最终达到税收法治前,中国的纳税人仍应重点防范上述税务风险。

(二)税务机关的关注点从宏观方面来说,企业的税务遵从决定和行为是由相互关联的诸多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因此,各国税务机关往往会用所谓的“BISEPS” 体系(“BISEPS” system)来理解企业的商业行为(包括税务遵从行为)。

该体系具体包括:“(B)业务”、“(I)行业”、“(S)社会”、“(E)经济”、“(P)心理”“和”(S)企业内部遵从体系“。具体而言,”(B)业务“包括企业集团业务活动和交易的范围和性质、企业或集团的结构、财务业绩和财务指标等。”(I)行业“包括财务业绩和财务指标方面的行业常态、行业利润率和成本构成、影响行业的因素(如地区、规模和市场主体)。”(S)社会“包括企业及其管理层的风险态度(即风险厌恶还是风险追求)、企业或集团如何对待纳税和财务安排等。”(E)经济“包括国内国际环境和贸易情况、政府政策(利率、通货膨胀、税制和经济税制改革)等。”(P)心理“”包括风险管理方法及风险策略驱动因素、态度和与税务机关的关系、管理目标等。“(S)企业内部遵从体系”包括税务遵从历史、交易的税务分析、质量保证标准及公司治理流程、决策体系流程及组织结构、信息取得的范围和难易程度等。

从微观方面来说,税务机关通常会高度关注企业是否存在下列情况及企业能否合理地解释这些情况。

一是财务状况或税务状况显着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二是与以往业绩、相关经济指标和行业业绩相比,税款缴付金额及税款缴付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三是对经济业绩、生产率和税务业绩之间的差异,缺少合理解释;四是持续的或无法解释的亏损,很低的税负率,整个集团或集团部分成员仅缴付极低的税款;五是公司、集团、董事、高管人员或其聘请的税务咨询人员曾进行过于激进的税务筹划;六是存在重大跨境交易或避税港交易;七是税务遵从方面的结构、流程和方法存在漏洞;八是税务结果与税法的政策意图不一致。

四、企业如何建立风险管理体制

(一)税务风险管理是董事会的重要职责之一董事会的主要目标是取得较好的企业财务状况,而税收成本是企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成本要素,降低税负就意味着增加利润。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越来越关注,依法缴税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联合国及经合组织(OECD)的重要课题。企业如不依法纳税,则会招致名誉损失甚至法律诉讼,这些也是企业必须认真考虑的成本因素。

理论上而言,税务风险管理是公司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董事会应对包括税务风险管理在内的公司治理体系负责。

(二)企业内部的税务风险管理组织企业可结合其生产经营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设立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如集团型企业,可在地区性总部、产品事业部或下属企业内部分别设立税务部门或者税务管理岗位。企业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值得关注的是,企业首席税务官(chief tax officer)到底应向谁报告呢?内部审计师、财务总监、首席法律官、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这要根据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来判断。笔者认为,尽管会计簿记、财务会计和税务部门的职能相互交叉重叠,公司首席税务官应向董事会报告,使得公司 税务部门更具独立性,更能体现董事会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关注程度。

另一方面,对外部税务律师的聘请应由董事会作出最终决定,并且,董事会应规定,外部税务律师的收费不得与节税多少相挂钩。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规定:如果外部审计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或专业服务,则该审计机构不具有独立性。尽管此处未明确针对税务咨询服务,但是,大多数美国企业的审计委员会都制定政策规定:不得由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避税咨询服务。

(三)董事会应如何对待税务建议董事会应对税务风险管理承担督导责任,并非要求董事成为税务专家,而仅要求董事会应识别和管理好企业的主要税务风险。

针对每一个由内部税务部门或外部税务咨询机构提出的税务建议,董事会应在外部税务律师的帮助之下,提出如下问题,并根据所得到的回答审慎识别相关的税务风险:

第一,该税务建议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合理地论证?

第二,税务机关不同意该税务建议的可能性有多大?

第三,如果该税务建议被,对公司的负面影响(包括税款、罚款或利息、刑事责任)有多大?

第四,如果因该税务建议而与税务机关产生争议,那么,就该争议与税务机关达成妥协的可能性有多大?妥协的条件是什么?

第五,税务机关发现因该税务建议引发的税务事宜的可能性有多大?在多大程度上,会因此而引发公司整体税务风险上升和全面税务检查?

第六,考虑到可能引发的税务风险,是否主动联系税务机关以寻求主管税务机关(直至最高税务行政机关)事先指导?如果税务机关给出否定意见,是否值得冒险?

第七,如果已经根据税务建议而完成了交易,那么,是否考虑在税务申报前直接与税务机关商谈,以期建设性地处理与税务机关的可能发生的分歧并降低税务处罚?

第八,税务建议是基于某项实际交易还是基于如何实施某项交易?如果是基于如何实施某项交易,那么,最终交易实施过程中的任何变化可能会影响最初税务建议的合法有效性。

(四)内部税务部门的报告体系内部税务部门不可能再独立于企业的其他职能部门。董事会应当清楚内部税务部门的工作及其对企业整体风险的影响。

第一,董事会应对如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1、内部税务部门向董事会的具体报告程序;

2、适当的税务风险政策和适当的税务风险承受界限;税务风险管理政策需适时地加以修改;

3、须经董事会事先指示或事先授权的具体情形;

4、如前文所述的税务风险管理框架。

第二,在制定内部税务部门向董事会的具体报告的程序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1、内部税务部门向董事会提交的税务报告(“内部税务报告”)的性质和形式;

2、税务风险承受界限;

3、必须向董事会报告的内容所应达到的重要性程度。

第三,“内部税务报告”的内容:

1、企业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如果存在,已采取哪些流程或控制措施用以降低税务风险、已制定哪些策略以减少未来风险、已受到或将受到哪些税务处罚?

2、企业是否收到税务检查通知或正在接受税务检查。如此,税务检查的范围如何?已采取或将采取哪些流程来配合税务检查?已被要求或将被要求作哪些披露?可能的税务处罚(包括利息)在何种范围内?

3、企业是否与税务机关存在税务争议及争议解决的可能性、是否有合理论证的税务立场、是否有缴税和罚款的可能性?

4、正在进行的税务诉讼的进程?

5、是否有重大的税制改革?

6、企业是否签署或准备签署重大交易合同及与之相关的税务风险水平如何,是否收到或即将收到与此重大交易相关的合适的税务建议,该税务建议的实施策略及其在多大程度上提高整体风险水平?

7、企业是否产生损失?如产生损失,是否有令税务机关满意的解释?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9篇

一、内部工作

1、做好全行的费用审核及报账工作。

作为非盈利部门,合理控制成本,有效的发挥企业内部监督职能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上半年根据我行的费用管理制度,对全行的费用报销进行严格处理,认真审核每一张凭证,根据金额大小而定,是现金支付或者银行转账,以降低资金风险;对报销凭证手续不全的及时督促整改,做好费用流程审批的审核,根据行内规定及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类费用支出,保证资金稳健运营。

2、做好财务经营数据分析工作

做好日常及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分析工作,具体分析我行资产负债情况、董事会及中原银行目标完成情况、及时预警各项监管指标、与县域及中原系九家金融机构对比情况、分析各支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通过财务数据分析,正确体现我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揭示未来经营风险点,检查我行预算完成情况,考核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为建立健全合理的激励机制提供帮助。

3、2019年度预算表编制

根据全行2018年实际经营情况与2018年预算的差异分析,结合19年全行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的制定,深化对2019年全行预算管理的认识,按进度测算目标任务利率及利息收入支出情况,预计业务及管理费用的支出及全年完成情况,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对2019年经营目标预算数字的编制的质量。

二、人民银行相关工作

1、人民银行调统科数据大集中监管报表报送及年度统计检查工作

认真贯彻人行制定的统计管理办法及各项统计制度,准确收集、汇总、整理统计数据及资料及时报送,在有问题的情况下,尽快反馈纠正,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多与人行统计负责人沟通,提高我行统计质量。配合人民银行统计检查组进行统计工作现场检查,按要求整理2019年度统计检查所需要的数据,积极配合,认真听取人民银行检查人员的意见及建议,对我行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使得本年度统计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2、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科宏观审慎评估工作

每季度按时报送我行利率定价自评表及MPA数据申报表,对于影响我行利率定价及MPA评级的问题及时与人行负责人沟通协调,尽量减少我行MPA评级降分。另外,根据人民银行合格审慎评估操作指南,申请合格审慎评估观察员身份,为加入同业大额存单拆借市场,根据材料清单逐项进行材料梳理,对于缺少的材料协调中原银行、人民银行及农商行进行制度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对我行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报送

3、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科央行评级及存款保险相关工作

配合人民银行现场检查组进行2019年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及存款保险现场核查工作,根据评级通知要求,牵头组织各部门提供我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主要业务风险、系统系统建设及安全管理、金融政策执行等各项评级材料及附表,确保评级工作顺利进行。1季度我行被评为5级。另外配合提供存款保险现场核查需要资料及相关数据的解释工作。深入学习存款保险制度条例,按照人行要求按月报送存款保险申报表及风险监测运营表及风险监测分析报告,认真填写存款保险差别费率核定申报表,按要求操作存款保险评级系统,提高我行报送质量。根据人行核定的存款保险费率及时缴纳存款保险费。

三、中原银行相关工作

1、日常数据报送

定时送日报,周报、旬报等日常需求数据,每月定时报送中原银行经营数据统计表和经营分析报告,每季度定时提供季度考评资料及半年度、年度考核数据等,另外每月按时向中原总行计划财务部报送千户集团纳税情况。日常工作中积极配合村镇银行管理部提供各项经营指标考核基础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计工作

根据中原银行要求,积极配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我行进行半年度及年度审计,填下审计调查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进行资料收集及底稿整理,以提高被审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审计效率,与毕马威审计一直沟通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以提高对我行审计质量。

3、中原银行巡察工作

配合存管部及中原银行计财部人员对我行财务规章制度、费用支出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检查工作,对现场检查出现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对于检查人员提出的我行的问题及时反馈领导进而修改我行的相关制度,多与中原银行总行计财沟通学习,规避风险,以提升我行财务管理水平。

四、税务相关工作

1、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在上半年的税务工作中克服困难,通过对税务筹划、税务新规政策等的学习,提高了每月纳税申报的工作质量,并且熟练掌握税务局各项报表的填制工作。认真核算我行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工会经费等各项税费发生金额,及时进行计提、申报、缴纳工作。

2、2018年汇算清缴工作及抵退税办理

积极配合税务提供汇算清缴所需报表及数据等资料,认真核对税务师事务所根据我行实际经营情况及报表数字对我行出具的汇算清缴报告,特别是需要税前调整的部分,及时沟通修订,最大限度的减少我行企业所得税支出,顺利完成2018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向国税局归口管理领导申请办理2018年度我行需抵退税102万抵减6月份企业所得税。

3、日常税务报表报送

每月按时填报重点税源申报表,根据增值税优惠政策,按时报送《享受小微金融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专项调查表》及《未享受小微金融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专项调查表》等;对免税利息收入、免税额、借款人户数、贷款余额等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正,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配合税务机关的调研工作。

五、其他日常杂项工作

积极配合外部监管和内部需求提供需要的数据等。如按要求向信贷部门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向人民银行报送调研报告、统计归属关系,每月向综合部提供工作总结中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临时数据考核及经营情况数据整理通报等。

六、下一步工作规划

1、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制度执行力,实现有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变。

2、继续完成财务、会计、统计等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

3、做好呆账核销工作,配合信贷管理部门,按照规章制对核销贷款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4、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全面落实统计报告制度,提高统计质量。

5、加强与其他各部门员工之间的联系,在工作上做到互通有无,提升工作效率。

6、希望能多参加培训,丰富知识含量,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7、规范建立财务档案、收集整理会计凭证及资料,保证会计核算资料和记账凭证的完整性,严密性,及方便核查。

8、积极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分析和建议,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10篇

【关键词】 财务管理; 风险管理; 预算管理风险; 资金管控风险

现代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是重要环节,而风险管理贯穿于财务管理的始终。与财务相关的管理风险包括预算管理风险、资金管控风险、票据管理风险、融资管理风险、纳税管理风险、财务报告风险、资产管理风险等,其中,有些风险是交互存在的。只有通过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审批、预算控制、绩效考核控制、经济活动分析控制、财产保护控制、记录保护控制等控制活动加强风险管理,才能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以下结合风电公司情况就财务管理中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

一、预算管理风险

风险是年度预算编制不全面,可能导致资金来源与占用不衔接,贷款安排不充分或不必要,造成资金闲置或资金链断裂,使业务开展陷入被动。预算执行中,形势发生变化后,不对预算适时调整,引起决策偏差。

管控目标是保证公司预算编制全面准确、方法科学、依据充分,并经有效审批,确保公司预算的前瞻性。

措施是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编制与实施的全面预算。各部门经理提交本部门年度业务预算时,要审核引起资金收入、支出的数据是否完整,与上年年度预算对比是否合理;主管领导对所管理部门预算的必要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一般设在财务部)汇总、平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根据资金占用合理预算资金来源,并制定月度分解预算,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其完整性、合理性、效益性;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每月、每季提交预算完成情况,出现重大差异数据必要时修订年度财务预算,按以上程序审批后执行。

二、资金管控风险

(一)资金计划管理

风险是周、月资金预算编制不准确;资金收支计划突破年度资金收支预算。

管控目标是保证公司资金计划编制准确、方法科学、依据充分,并经有效审批,确保公司经营正常运转,提高资金的使用率。

措施是各部门经理提交本部门周、月现金收入、支出计划时,要审核其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资金支出是否合理,与年度预算进度是否相符;主管领导对所管理部门的月、周资金计划的必要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财务部资金管理岗汇总、平衡编制月、周资金计划后,财务部经理审核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是否在年度预算控制范围内,结合整体现金流量提出具体意见,包括收入账户向支出账户的转款计划、向贷款银行申请放款计划、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安排等;总会计师根据公司工作目标对月、周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并结合整体现金流量出具审批意见。审批后的周、月资金计划报总经理、集团财务部、集团财务公司备案。

(二)库存现金管理

风险是管理不规范,可能导致现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

管控目标是保证公司库存现金的完整和安全及库存现金使用的合法和合理。

措施是出纳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对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预留的备用金存放在保险柜保管;序时登记现金账,做到日清月结。出纳根据周收付款计划及库存现金余额情况,填写取现申请单,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审批后,出纳开具现金支票提取现金。资金会计当天登录记账凭证,每个账户配备网银U盾,实时查阅银行存款余额,发现不合理的未达账项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汇报。财务部主管会计对库存现金进行突击盘点,查看实物与账面是否相一致,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体系。出现现金短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财务部经理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总会计师对处理意见进行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偿现金短款。

(三)银行存款管理

风险是随意开立银行账户可能导致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银行账户日常管理不规范可能导致资产流失,出现资金舞弊形为。

管控目标是保证公司银行存款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措施是财务部资金会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银行开户、变更、销户申请,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总会计师依据财务核算的需要对其合理性、必要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集团财务部同意后,由出纳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公司财务部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情况。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每个账户的两个网银U盾、两个预留印鉴分别由出纳和资金会计保管。出纳根据审批手续完备的付款申请单进行网银付款操作后,资金会计进行网银付款的复核;出纳填写支票盖名章后,资金会计加盖财务专用章。由资金会计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签字确认;资金会计当天登录记账凭证,使用网银U盾实时查阅银行存款余额,发现向无业务关系的单位转款应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汇报;财务部经理提出处理意见,总会计师对处理意见进行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资金支付管理

风险是资金支付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资金调度不合理,可能陷入财务周转困难或资金冗余;付款金额不准确,重复付款可能导致公司经济损失;财务印鉴管理不规范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管控目标是确保付款申请符合资金计划并经有效审批;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及资金计划组织协调资金调度,确保资金及时收付,实现资金的合理占用和良性循环;保证财务印鉴保管职责分离;财务印鉴使用经有效审批。

措施是经办部门经理对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核,确保付款单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款项的支付符合实际需要;分管领导对付款申请的必要性及付款时机进行审核;财务经理对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核,确保付款金额与后附材料一致,与预算相符。遵循授权审批权限,由总会计师审批;在总会计师审核通过后,由总经理审批;按公司规定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的审批后支付。

其中对合同付款或工程付款,经办部门经理审核填写的付款申请单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款项的支付与合同或工程结算进度是否相符,确保付款条件已经成熟,对方单位的义务已履行;分管领导对审签单进行审核,确保付款业务与预算相符;计划部门合同管理岗对审签单进行审核,确保付款业务与合同规定相符、收款人与签约人、开票人一致,并负责审批流转;财务部门资金会计核对合同台账付款情况,确保合同付款不重复;财务部经理对审签单进行审核,确保付款凭据齐全,单据合法完整,业务真实有效;遵循授权审批权限,由总会计师审批;在总会计师审核通过后,由总经理审批;按公司规定需经董事会审批的审批后支付。

对借款、报销申请,经办部门经理审核经办人员填写的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确保款项的支付符合业务需要;财务部对借款/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借款/报销金额准确,发票合法合规;分管领导审核借款金额或报销费用是否与预算相符;总会计师审核借款金额或报销费用是否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公司总经理对借款金额或报销费用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拒绝审批。

审批手续完备后,资金会计编制记账凭证,确保与后附依据一致,对付款金额、收款单位名称等进行再次审核后交出纳付款,资金会计付款复核。每日终了,结出当日日记账。

财务预留印鉴实行分离保管,由财务部经理授权专人保管,任何情况下不得将财务印鉴由一人保管。有特殊事项需将财务印鉴带出的,应明确使用事由,报经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同意后,指定财务人员携带外出,办完事项后及时归还。其他部门使用财务印鉴需要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并经财务部经理和总会计师审批;印鉴保管员需要将盖章文件与印鉴使用登记表上载明的文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用印;建立印鉴保管交接记录;财务部经理定期对印鉴的保管、使用和交接情况进行监督。

资金会计发现不合理的未达账项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汇报。财务部经理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是否正确,分析、判断银行未达账项是否正常,是否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要求会计关注未达账款后期的收付款情况,对异常的、长期存在的未达账项进行审核,了解其形成的原因及造成的影响,提交未达账项调查报告,并由财务部经理提出处理意见。总会计师对未达账项的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进行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涉及“三重一大”中的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联签制度。

三、票据(广义票据,含银行汇票、支票、发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管理风险

风险是票据管理不规范可能导致票据遗失或被盗用,导致公司经济损失、账实不符;票据到期后承兑款项未及时收回或款项不能收回;票据转让、抵押、贴现业务未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未按法规的要求保管发票可能导致发票丢失,同时遭受行政处罚;未达到税法规定的条件开具发票可能导致公司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管控目标是确保票据的取得、使用、保管合法合规,防止票据遗失或被盗用,确保发票的购买、保管、使用合法合规,防止涉税风险。

措施是出纳将购入的空白票据视同现金管理存放在保箱柜,支票与支票密码要分开存放。出纳员建立票据备查簿,保存作废票据及票据的存根联,财务部经理对票据使用审批表进行审核。出纳人员定期核对空白支票,并与票据登记簿进行核对,发现遗失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报告、去开户银行挂失,并查明原因。财务部主管会计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票据进行盘点核实。

由出纳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购买、转让、抵押、贴现票据申请表,财务部经理审核是否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确保按相关规定办理;总会计师提出审批意见,交总经理审批后由出纳办理。出纳每月汇总票据购买、转让、贴现、质押信息,更新票据台账并上报财务部经理。出纳员每日根据票据使用情况更新台账,并核对实物票据。主管会计每月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票据,编制盘点表并签字,同时报财务部经理签字。到期票据及时盖章齐备送银行办理资金业务。出纳核对到期承兑资金是否已进入公司收入账户,并将银行进账单交由核算会计编制记账凭证。

税务会计岗设立发票登记簿,记录发票的购买和使用情况。财务部根据纳税需要及发票留存情况,由税务会计岗提出购买发票申请,财务部经理对购买发票的数量、必要性进行审核,总会计师批准后办理。税务会计岗负责发票的购买、保管、使用,财务部主管会计审核确认已开具的发票填写项目齐全,付款单位名称、结算金额填写准确后,加盖发票专用章。供应商提供的发票随审批手续完备的付款申请单提交资金会计编制会计凭证后,税务会计岗登记合同付款台账,交出纳办理付款手续。

四、筹资管理风险

风险是筹资决策不当,授信额度确定不合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满足业务需要、企业筹资成本过高或债务危机。如果资金预算工作不到位,无法全面了解资金现状,将使得企业无法正确评估资金的实际需要以及期限等,导致筹资过度或者筹资不足。

管控目标是根据投资计划,科学确定融资目标,确保银行的授信额度满足业务的需要,确保正确评估资金的实际需要以及期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控制财务费用。

措施是财务部经理结合以投资经营计划为基础编制的年度财务预算(含筹资预算)对银行授信额度申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筹资规模、利率、期限、担保、还款安排等的合理性;总会计师进行审核确保筹资决策恰当、资本结构合理;总经理审核确保授信额度与业务需求相一致;董事会对银行授信额度申请报告进行审批,确保筹资决策与公司发展实际相符。结合公司业务收、付款情况、现金流周转情况及国家近期货币政策、利率政策,财务部提出增减筹资额的申请,财务部经理对其准确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防止筹资过度或者筹资不足;总会计师审核确保企业债务水平、筹资成本合理;总经理、董事会对贷款申请是否符合企业资金战略进行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借款或还款手续。

五、担保管理风险

风险是担保审批流程不规范,可能导致决策失误,担保风险发生,造成经济损失;担保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掌握担保情况及时作出合理反映;对重大问题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可能导致承担连带责任。

管控目标是确保担保业务操作规范,无担保代偿风险发生;确保对担保项目的定期监控,发生异常时能及时处理,避免风险发生。

措施是资金会计对申请单位担保申请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形成签报;财务部经理结合调查报告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对该担保事项提出审批意见;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进行审议(需集团审批的应报经集团审批);会计对担保事项进行跟踪管理,定期了解担保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贷款的归还、财务运行及风险等情况,编写担保报告;财务部经理对担保报告中的分析和判断进行审核,发现重大问题和不确定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最终按董事会审批意见处理,避免风险发生。

六、财务合规风险

风险是账务处理不规范,可能导致会计报表编制不正确,对外公布信息失真。

管控目标是确保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措施是财务部在审核原始单据时,要注意其票据的合规性、业务的合法性,特别是单据上领导签字在传递时使用传真件付款的,要与两名员工核实原件的存在;由经办人转述领导已口头同意付款的,应再与领导亲自确认后再付款。

会计岗登录记账凭证,要注意记账凭证填写是否规范,所附票据是否充分,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等,还要注意会计分录的编制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出纳对有涉及银行存款、现金科目的记账凭证进行出纳签字;财务部经理对记账凭证进行复核,查看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由会计主管处签字。会计编制转账凭证,要后附转账依据,财务部经理对转账凭证进行复核。会计报表由会计编制完成后,财务部经理要审核各项目之间、表内与表外之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数字是否相互衔接,逻辑关系是否合理。会计报表要报总会计师、总经理签字盖章后报出。

七、财务报告风险

风险是由于财务报告编制错误、没有有效审批,导致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管控目标是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并经有效审批,财务信息准确披露。

措施是财务报告在编制环节、对外提供环节、分析利用环节要完善管理。财务部会计凭证审核完备,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披露准确;财务决算领导小组对本年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议,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准确、合理。财务部经理对公司财务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总会计师提出审批意见后,总经理签署意见;董事会同意后由社会中介进行年度决算审计后对外提供,以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准确并经有效审批。

八、纳税管理风险

风险是税收筹划方案不合理、不合法可能导致支付不必要的税款或涉税纠纷;税款计算不准确可能导致多缴税款或遭受税收处罚;准备的资料不符合规定或公司和税务机关对税收法规的理解不一致可能导致减免税的申报未通过;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未向税务机关报告可能遭受税务行政处罚。

管控目标是确保税收方案制定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确保税款缴纳的正确性;确保减免税申报成功;避免出现税务行政处罚。

措施是税务会计要及时、多渠道收集税收法规和政策,并进行归纳整理;财务部经理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查看涉税问题的认定是否准确,涉税问题的分析、判断是否合理,对备选方案的评估是否恰当;总会计师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总经理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审批,确保税收筹划与公司发展规划、战略一致。财务部经理对申报减免税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总会计师对申报减免税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批。税务管理岗对享受减免税政策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随时了解项目的税收情况,当税收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分析并报告。税务会计在发生变化那天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避免遭受税收行政处罚。

九、档案管理风险

风险是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可能导致会计资料丢失,会计信息及商业秘密泄露。

管控目标是确保会计档案保管的规范性和资料的安全性。

措施是财务部审核时关注: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否存在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或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是否对计算机系统中的会计数据备份存储到磁性介质或光盘,并贴上写保护。财务档案管理员对移交资料进行仔细核对、造册。借阅会计资料,需经授权审批。

十、资产管理风险

风险是采购计划不合理,可能导致积压货短缺;验收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账实不符;发出审核不完备,导致资产流失;盘点清查制度不完善,导致流于形式;报废处置审批不到位,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管控目标是确保资产安全,提升资产效能。

企业资产管理主要有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措施是在取得、验收、保管、领用、盘点、报废等环节要加强风险管理,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遵守授权审批权限。结合年度预算各经办部门提交本部门采购计划,部门经理就采购的品种、数量、单价等内容进行审核;主管领导就采购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批;交实物采购部门汇总审核。实物采购部门主管领导就采购内容是否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是否在采购预算范围内审核后进行招标或询价程序确定供应商,商定采购合同内容;经办部门经理、经办部门主管领导、实物采购部门经理、实物采购部门主管领导、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传签审批后进行采购。财务部根据传签后的付款审批单按合同规定一次或分期支付货款,到货后实物采购部门制作验收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经办部门办理领用手续。每年末实物采购部门进行一次实物盘点,与财务账簿进行核对。对毁损或需要报废的资产编制清单,查明原因,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损失鉴证,按授权审批程序审批后销账。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11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应对;处理

税务风险控制对于企业相当重要,作为税务风险控制的主体,企业除需掌握各种经营管理知识外,还必须充分了解税收制度和掌握科学有效的税务风险应对方法,有效利用沟通协调、风险预控等方法应对税务稽查,以获得切实有效的税务风险控制成果。

一、纳税人的权利

1.知情权

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2.保密权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情况保密。

3.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对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将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如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税收监督权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

5.陈述与申辩权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纳税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税务机关就不得对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

6.税收法律救济权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沟通与协调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企业财务部门内部、企业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财务部门与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企业要加强对税务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的培训和沟通,增进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控制税务风险的理解,税务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应让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所熟知,纳税风险管理的流程和结果应被书面记录。企业要采取措施对税收风险控制管理的效果进行检查、监督,并对税收风险控制效果进行总结。

企业要建立准确可靠的税务信息系统。税务信息不仅包括税收法规和政策,也包括企业内部涉税信息的形成、传递、编汇和使用,因此在沟通的内容上,就不能仅仅局限在税收政策的沟通上,还要注重所有涉税信息的横向与纵向沟通。比如在确认销售额时,就需要生产、销售、管理等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准确地确定销售时点,并准备好与之相关的原材料供应单、销货单、审核单等同期资料,这样才能确保税务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并将税务风险降到最低。而要做到这一点,没有一个通畅、有效的沟通渠道是不行的,因此,企业内部对税务风险的管控,就要求设置一套可靠的税务信息系统,以检查是否存在税务风险隐患。

企业要处理好税企协调。由于某些税收政策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现实中企业进行的税务筹划的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特别需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税收处理方面,要能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

三、应对税务稽查的处理策略

企业要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围绕《税收处罚决定书》进行分析,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分清主次,解决税务稽查纠纷。企业在接到税务机关检查通知后,应积极响应,准确了解税务检查的性质、进场时间、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做好进场前的自查和迎接检查的其他准备工作。税务检查人员进场后,企业财务人员应为主要接待人员,非财务核算资料不得擅自向检查人员提供,对于税务检查人员的疑问要妥为解释,应对检查时要按照税法规定维护企业权利。

1、程序方面。

   分析援引法律条文的准确性、完整性;分析当事人申辩笔录是否缺乏;分析支持税务处理结论的证据是否充足;分析税务文书送达是否存在问题;分析税务检查结论的表述是否有误;分析税务检查人员有没有越权行为。

2、内容方面 

分析税务稽查结论是否存在误差;分析税务稽查人员掌握的证据是否充分;分析税务稽查人员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分析处罚决定是否缺章漏项;分析税务处罚是否失当;对税务稽查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时,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应积极向主管税务机关及其上一级税务机关反映,争取获得同情与理解。

3、救济行为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听证、复议、诉讼等税务救济方式。

四、对税务内控体系的监督

企业应关注自身的税务风险内控建设,以完善的治理结构、责权设置和制衡机制作为内控建设和税收风险防控的基础。对税收风险控制要有全员意识和参与度,要制定日常税务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定期监督反馈改进。

1、通过内部审计定期评价税务内控体系;

2、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的偏差,相应程序要及时反馈和落实改进措施;

3、将税务内控工作成效作为相关人员的业绩考评指标;

4、定期回顾和反省现有制度措施的有效性、必要性、充分性,不断改进和优化税务内控制度和流程,避免繁复冗长无效官僚制度的产生和监控成本的上升。

参考文献: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12篇

[关键词]企业税收 税收风险 管理机制

一、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

1.税收的强制性可能产生的税收风险

税收的强制性,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与财产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政治权力与国家的性质、社会意识形态有很大的关系。税收收入是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基础,所以征税人因代表国家在征纳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而纳税人由于其法定的纳税义务,而事实上往往在税收管理关系中成为被管理者,使其在税收管理关系中总是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2. 税收的无偿性可能产生的税收风险

税收的无偿性,指税收是国家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需偿还的征收。要理解无偿性产生的风险,首先应从公共产品角度分析税收有偿性。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与获得的社会福利无法对等,甚至不均衡,公民交税的预期收益随时可能受到影响,这正是我们要研究的税收风险的范畴。

3.固定性可能产生的税收风险

税收的固定性,指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及其征收比例。固定性虽然是税收的一个形式特征,但我们不能把税收理解为永远固定不变,事实上税收构成要素的内容,会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即使在同一社会形态下,税制要素的具体内容也会因经济发展水平、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的变化而进行必要的改革和调整。基于法律的税收固定性始终是税收的固有形式特征。但是如上分析,如果税收政策、税制要素的具体内容不随经济发展水平、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的变化而进行必要的改革和调整,税收也会产生风险。

二、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思路

第一,积极参与税收法制建设,通过完善法制建设从根本上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在我国,我们过去只强调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很少谈纳税人应有的权利,这是导致我国税收法治环境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由此我们应当进一步针对我国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向国家立法部门经常提出建议,从而有效促进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

第二,纳税人要用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与防范税务风险,必须自觉学习国家的税收制度及法律法规。基于在法律面前,征税人和纳税人都是平等的原则,我们要防范税收风险,不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是不可能真正做到“公事公办”、在法律遵从的基础上依法办事的。因为用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与防范税务风险绝对必须以相应的专业知识为基础。

第三,应当改变传统纳税观念,学会用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与防范税务风险。依照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依法行使纳税人权利,坚决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

第一,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报告制度。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报告制度。企业必须要有为一些特殊税务风险建立预警报告的制度。同时,也需定期制作税务风险预警报告。定期税务风险预警报告是指企业对过去一个时期(如每季度、半年和一年内)存在的税务风险和下一时期(如每季度、半年和一年内)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所做出的预警报告,该报告的频率和时期长短取决于企业所处税务环境的复杂性和企业自身的风险偏好。定期税务风险预警报告作为辅助资料,一般用于年度审计,制定中长期计划等情况。而特殊税务风险报告是对那些特别的、紧急的情况而做出的。如突然颁布的税收政策直接造成企业成本、费用上升,这种特殊情况会对企业现有经营或未来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企业税务人员必须将该项情况的背景、内容、影响程度等用书面报告形式呈给企业管理层。

第二,建立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税务风险管理应采用系统化、规范化与科学化的管理方法。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必须具有全局性、前瞻性与一体化的管理视角。税收风险基于以下两个原因是可以控制的,而且随着计量分析等先进手段的采用,税务风险的控制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一是企业的涉税业务流程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完全可以全方位监控的,相对于税务部门,企业在税务相关信息的掌握方面处于信息优势,企业在税务方面的错弊,往往是知道有风险的,所以企业对涉税流程的风险点是基本能掌握的。二是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为风险评估提供了可能性。在COSO报告中,也已经把控制税收风险列为企业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会计控制又是管理控制的基础,只要企业有比较完善的会计核算系统,完全可以提供企业管理和控制的重要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对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分析与决策。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必须关注企业面临的所有关键性的风险与机遇,而不仅限于财务与税务领域。

第三,加强人员培训。中国的税收法规种类多,变化快,一般的办税人员难以及时掌握和运用,因此,企业要加强对办税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既知晓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又精通企业所在行业的税收政策法规,成为管理和控制税收风险的中坚。在人力资源政策方面,要使企业办税人员享有与其职务特点相应的待遇和权力。对企业的高层必须进行培训。不同的是,对企业专业办税人员的培训主要针对具体的业务和技巧,而对企业高层的培训应该着重灌输正确的纳税理念,使之破除以往把税收事宜看作只是财务部门工作的陈旧观念,树立全员参与、全员控制的新思维,积极理解支持税收成本管理工作。

四、小结

风险是从来都不会自动消失的,如果企业不去主动控制它,它就会反过来控制企业,让企业付出沉痛代价。税务风险控制的目的就是降低风险,让企业不必支付因不懂税法而多缴纳的税款。让企业不必承担因延迟申报而带来的滞纳金或罚款,让企业避免因愉悦等不法行为而产生倒闭、破产、信誉受损等不利局面,更可以让企业面临税务机关的质询或调查时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

参考文献:

[1]范忠山:企业税务风险与化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13篇

近年来,山东省莘县国税局引入风险控制理念,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使税收执法岗位风险得到系统防范和持续化解,从而规范了两权运行,推进了廉政建设,促进了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一)突出强化三个环节,提升应对风险能力。莘县国税局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从排查风险、强化教育、搭建平台三个环节入手,着力提升国税干部应对风险能力。

一是紧贴工作实际,准确定位风险分布。按照“先机关后基层、先简单后补充、先急用后完善”的原则,在县局机关层面,通过分析权力行使过程,初步排查出风险点104个,其中:将税收执法权梳理细分为征收权、管理权、检查权、强制权、处罚权、复议权、减免权、许可权等8类46个岗位,共106个风险点。将行政管理权细分为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物资管理权、日常事务管理权、基建管理权、纪检监察管理权等 6 类17个岗位,共46个风险点。并根据风险高低和运行频率,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分别进行风险排序,明确内控重点。同时,制作104个权力行使流程图,并对每个权力事项行使过程中发生的每个流程节点,都载明权力行使依据、工作要求、流转路径、监督渠道等具体内容,着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防范效能。

二是开展风险教育,积极加强风险预警。针对现阶段部分干部对税收风险管理认识模糊的现状,主要从防止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的高度,反复阐明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应负责任,提高干部职工识别风险、规避风险、化解风险、防御风险的能力。首先。充分发挥廉政谈话作用。从廉政规定、基层的反映、来信来访情况等方面进行廉政提醒和预警。其次,充分发挥差别对比作用。通过开展横向生活水平对比及纵向发展水平对比等“三对比”(与下岗职工比待遇、与贫困地区比收入、与改革开放之前比变化)活动,促进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算好“七笔账”,倍加珍惜眼前的幸福指数。第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邀请纪委、检察院领导分别为国税干部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廉政准则》辅导报告、预防职务犯罪报告等,组织国税干部观看警示片、到劳改场所接受现场警示教育等活动,促使各单位“一把手”或行使高风险权力的重点岗位责任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三是构建管理平台,逐步提高风险应对能力。首先,构建风险评估平台。针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中风险较大的环节和事项,充分运用征管数据分析、纳税评估、税收执法检查子系统、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等手段,延伸风险查找面,挖掘风险潜伏点,确定重点风险管理项目。同时对风险管理项目加强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风险查找、评估和化解工作。其次,构建风险监控平台。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各环节、各部门、各层级的风险管理职能职责。将风险管理纳入“一体化”系统运行,对重点风险点下发工作任务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明确风险整改任务的具体内容、达到标准和限办时限,建立了局党组、分管领导、机关科室、分局、税收管理员从上而下的风险督查体系,监督风险整改项目完成质量,加强风险管理的过程监控。第三,构建风险预警平台。将风险预警作为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的重要举措,建立和完善流转税、所得税、涉外税收、出口退税、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等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每月进行一次风险预警通报,通过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风险提示和风险处理。近年来,全系统通过预警平台预警信息700余条,对不断提升征管质量、防范执法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建立四维控制方法,系统防范岗位风险。莘县国税局把强化内控措施,完善监控手段,作为规范岗位行为、落实岗位职责、强化岗位责任的有效途径,有效促进税收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牵制式控制,强化权力制衡。一是发起与实施分离。税收管理员到所辖企业执行税收管理任务,都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正式派遣并登记备案,防止管理员随意下户、越权检查、借下户为名脱岗外出等风险。二是调查与审批分离。对金额较大、政策性较强的涉税审批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审批结果,确保审批结果公正合理。三是初查与复查分离。在分局之间,对税源预警评估疑点信息实行双重核查,防止人情税、关系税等风险。在分局和执法人员之间,实行交叉注销检查、税收检查互查、执法人员定期轮岗等办法,确保税源管理质量。

二是痕迹化管理,保存控制证据。明确税收管理各业务流程中应具备痕迹证据的项目及其格式、内容、传递手续等要求,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过程复原、手续复核、结果复查提供可靠证据。同时,注重抓好基础,养成良好的痕迹化操作习惯。例如,从税收管理最基本的签字环节抓起,对税收调查等工作中税务人员的不规范签字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三是信息化控制,提高控制效率。在全面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同时,自主开发应用专门风险监控管理软件,收到了较好效果。一是开发应用废旧物资和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和发票审核审批管理系统,加强人机结合,强化对发票增版增量和票种核定的标准化审核审批。二是开发应用涉税大要案审理系统,规范涉税大要案审理的程序、时限、处罚标准等事项,防止了因案件审理导致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开发应用出口退税应用管理系统,强化征退税衔接和预警评估,自动筛选疑点信息,有效防范了违规退税风险。

(三)健全五项长效机制,持续性化解岗位风险。莘县国税局紧紧以提升征管质量、强化基层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提升国税干部综合素质,较好地增强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岗职意识。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建立跨部门组织协调机制。跨部门协调机制主要包括一队、四组、项目负责制,一队即在县局层面成立若干专业化税收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全系统税收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情报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四组即设立识别布控、制度建设、宣讲教育、督导巡查四个专门工作组;项目负责制即对各业务领域的防控重点,由各领域业务骨干分别组成项目组,具体负责单项防控措施的研究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动态跟踪,建立风险布控机制。一是基层税务单位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定期上报县局,由县局筛选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在全县国税系统范围内布控。二是县局根据征管系统信息、案件查办线索等情况,分析汇总风险信息,统一在全县国税系统进行布控。三是通过12366服务热线、来信来访、特邀监督员等渠道,获取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布控化解。

三是开展刚性检查,建立风险巡查机制。一是独立式巡查。巡查工作由监察督查部门独立组织实施。二是随机式巡查。突击巡查的时间、人员、内容、被查单位随机,防止串通舞弊、临时应付。三是沉默式巡查。检查人员只记录被查单位事实,不在被查单位发表意见,检查结束后由税源管理联动机制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处理结果。四是连带式巡查。在问责追究上实行鼓励自查、责任连带,发现问题除追究直接过错人外,连带追究自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局在每年组织的税收执法检查中,都要有个别单位和执法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发生执法过错行为受到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和扣罚奖金处理。

四是实施岗能匹配,建立风险激励机制。按照高风险岗位、高素质配备、高标准要求、高待遇对应的原则,试点探索风险导向、岗位竞选制度。鼓励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经过公开竞争、组织筛选等程序,竞争到高风险岗位。建立风险责任挂钩制度。将全年风险控制情况与科室考核奖档次、评先指标数量、科室负责人考评晋升等直接挂钩。建立干部风险控制诚信档案。将个人风险控制情况记入档案,作为绩效考核、能级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是实行双查双究,建立风险问责机制。既查处追究纳税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又查处追究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与行政管理过错。对于廉政苗头性问题,坚持内部从严问责,综合运用党纪政纪纠处。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执法内控机制效能的思考

(一)坚持依法操作,建立配套制度。在执法内控机制建设中,不仅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对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相悖的行为严格按规定予以追究,而且要探索建立与执法内控机制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办法、流程和操作指南,建立执法监控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使监督权限明晰化、监控方法科学化、操作运行规范化、信息流转互动化、问责追究严格化。要通过健全配套制度流程体系来规范、推动执法内控运行,又要发挥制度流程体系对执法人员的规范、指引、评价、制约、惩治、教育的作用。

(二)坚持统筹协调,力求简捷高效。在执法内控机制建设中,在监控点上要统筹协调,既要保证执法监控面,又要突出执法监督的重点,不能胡子眉毛一齐抓。在监控方法上要体现效率原则,强化操作性、针对性,力求简捷高效。要突出税源管理的核心地位,不能因实施执法监控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影响日常的税源管理。要将监控寓于管理之中,以执法监控促进、规范税收管理。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14篇

近年来,山东省莘县国税局引入风险控制理念,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使税收执法岗位风险得到系统防范和持续化解,从而规范了两权运行,推进了廉政建设,促进了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一)突出强化三个环节,提升应对风险能力。莘县国税局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从排查风险、强化教育、搭建平台三个环节入手,着力提升国税干部应对风险能力。

一是紧贴工作实际,准确定位风险分布。按照“先机关后基层、先简单后补充、先急用后完善”的原则,在县局机关层面,通过分析权力行使过程,初步排查出风险点104个,其中:将税收执法权梳理细分为征收权、管理权、检查权、强制权、处罚权、复议权、减免权、许可权等8类46个岗位,共106个风险点。将行政管理权细分为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物资管理权、日常事务管理权、基建管理权、纪检监察管理权等6类17个岗位,共46个风险点。并根据风险高低和运行频率,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分别进行风险排序,明确内控重点。同时,制作104个权力行使流程图,并对每个权力事项行使过程中发生的每个流程节点,都载明权力行使依据、工作要求、流转路径、监督渠道等具体内容,着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防范效能。

二是开展风险教育,积极加强风险预警。针对现阶段部分干部对税收风险管理认识模糊的现状,主要从防止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的高度,反复阐明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应负责任,提高干部职工识别风险、规避风险、化解风险、防御风险的能力。首先。充分发挥廉政谈话作用。从廉政规定、基层的反映、来信来访情况等方面进行廉政提醒和预警。其次,充分发挥差别对比作用。通过开展横向生活水平对比及纵向发展水平对比等“三对比”(与下岗职工比待遇、与贫困地区比收入、与改革开放之前比变化)活动,促进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算好“七笔账”,倍加珍惜眼前的幸福指数。第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邀请纪委、检察院领导分别为国税干部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廉政准则》辅导报告、预防职务犯罪报告等,组织国税干部观看警示片、到劳改场所接受现场警示教育等活动,促使各单位“一把手”或行使高风险权力的重点岗位责任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三是构建管理平台,逐步提高风险应对能力。首先,构建风险评估平台。针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中风险较大的环节和事项,充分运用征管数据分析、纳税评估、税收执法检查子系统、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等手段,延伸风险查找面,挖掘风险潜伏点,确定重点风险管理项目。同时对风险管理项目加强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风险查找、评估和化解工作。其次,构建风险监控平台。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各环节、各部门、各层级的风险管理职能职责。将风险管理纳入“一体化”系统运行,对重点风险点下发工作任务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明确风险整改任务的具体内容、达到标准和限办时限,建立了局党组、分管领导、机关科室、分局、税收管理员从上而下的风险督查体系,监督风险整改项目完成质量,加强风险管理的过程监控。第三,构建风险预警平台。将风险预警作为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的重要举措,建立和完善流转税、所得税、涉外税收、出口退税、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等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每月进行一次风险预警通报,通过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风险提示和风险处理。近年来,全系统通过预警平台预警信息700余条,对不断提升征管质量、防范执法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建立四维控制方法,系统防范岗位风险。莘县国税局把强化内控措施,完善监控手段,作为规范岗位行为、落实岗位职责、强化岗位责任的有效途径,有效促进税收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牵制式控制,强化权力制衡。一是发起与实施分离。税收管理员到所辖企业执行税收管理任务,都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正式派遣并登记备案,防止管理员随意下户、越权检查、借下户为名脱岗外出等风险。二是调查与审批分离。对金额较大、政策性较强的涉税审批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审批结果,确保审批结果公正合理。三是初查与复查分离。在分局之间,对税源预警评估疑点信息实行双重核查,防止人情税、关系税等风险。在分局和执法人员之间,实行交叉注销检查、税收检查互查、执法人员定期轮岗等办法,确保税源管理质量。

二是痕迹化管理,保存控制证据。明确税收管理各业务流程中应具备痕迹证据的项目及其格式、内容、传递手续等要求,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过程复原、手续复核、结果复查提供可靠证据。同时,注重抓好基础,养成良好的痕迹化操作习惯。例如,从税收管理最基本的签字环节抓起,对税收调查等工作中税务人员的不规范签字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三是信息化控制,提高控制效率。在全面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同时,自主开发应用专门风险监控管理软件,收到了较好效果。一是开发应用废旧物资和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和发票审核审批管理系统,加强人机结合,强化对发票增版增量和票种核定的标准化审核审批。二是开发应用涉税大要案审理系统,规范涉税大要案审理的程序、时限、处罚标准等事项,防止了因案件审理导致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开发应用出口退税应用管理系统,强化征退税衔接和预警评估,自动筛选疑点信息,有效防范了违规退税风险。

(三)健全五项长效机制,持续性化解岗位风险。莘县国税局紧紧以提升征管质量、强化基层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提升国税干部综合素质,较好地增强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岗职意识。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建立跨部门组织协调机制。跨部门协调机制主要包括一队、四组、项目负责制,一队即在县局层面成立若干专业化税收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全系统税收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情报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四组即设立识别布控、制度建设、宣讲教育、督导巡查四个专门工作组;项目负责制即对各业务领域的防控重点,由各领域业务骨干分别组成项目组,具体负责单项防控措施的研究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动态跟踪,建立风险布控机制。一是基层税务单位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定期上报县局,由县局筛选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在全县国税系统范围内布控。二是县局根据征管系统信息、案件查办线索等情况,分析汇总风险信息,统一在全县国税系统进行布控。三是通过12366服务热线、来信来访、特邀监督员等渠道,获取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布控化解。

三是开展刚性检查,建立风险巡查机制。一是独立式巡查。巡查工作由监察督查部门独立组织实施。二是随机式巡查。突击巡查的时间、人员、内容、被查单位随机,防止串通舞弊、临时应付。三是沉默式巡查。检查人员只记录被查单位事实,不在被查单位发表意见,检查结束后由税源管理联动机制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处理结果。四是连带式巡查。在问责追究上实行鼓励自查、责任连带,发现问题除追究直接过错人外,连带追究自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局在每年组织的税收执法检查中,都要有个别单位和执法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发生执法过错行为受到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和扣罚奖金处理。

四是实施岗能匹配,建立风险激励机制。按照高风险岗位、高素质配备、高标准要求、高待遇对应的原则,试点探索风险导向、岗位竞选制度。鼓励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经过公开竞争、组织筛选等程序,竞争到高风险岗位。建立风险责任挂钩制度。将全年风险控制情况与科室考核奖档次、评先指标数量、科室负责人考评晋升等直接挂钩。建立干部风险控制诚信档案。将个人风险控制情况记入档案,作为绩效考核、能级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是实行双查双究,建立风险问责机制。既查处追究纳税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又查处追究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与行政管理过错。对于廉政苗头性问题,坚持内部从严问责,综合运用党纪政纪纠处。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执法内控机制效能的思考

(一)坚持依法操作,建立配套制度。在执法内控机制建设中,不仅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对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相悖的行为严格按规定予以追究,而且要探索建立与执法内控机制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办法、流程和操作指南,建立执法监控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使监督权限明晰化、监控方法科学化、操作运行规范化、信息流转互动化、问责追究严格化。要通过健全配套制度流程体系来规范、推动执法内控运行,又要发挥制度流程体系对执法人员的规范、指引、评价、制约、惩治、教育的作用。

(二)坚持统筹协调,力求简捷高效。在执法内控机制建设中,在监控点上要统筹协调,既要保证执法监控面,又要突出执法监督的重点,不能胡子眉毛一齐抓。在监控方法上要体现效率原则,强化操作性、针对性,力求简捷高效。要突出税源管理的核心地位,不能因实施执法监控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影响日常的税源管理。要将监控寓于管理之中,以执法监控促进、规范税收管理。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高校; 税收; 纳税风险; 内部控制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国家税法其实也是由各种通知和法律条文组成的,同时具有法律含义和经济含义。近年来,随着高校管理体制、办学自等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高校正成为一个重要的纳税群体。但高校的纳税风险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由纳税问题引发的麻烦层出不穷。随着税收征管环境越来越严格,税务机关内部责任落实逐步明晰,检查后的协调工作也越来越难做。像过去那种仅仅依靠和税务机关搞好关系来处理问题的思路,已经时过境迁。高校面对纷繁复杂,专业难懂的税收政策,会计人员在处理纳税问题时,已经感到力不从心。高校所面对的纳税风险与日俱增,纳税风险管理逐步进入高校的议事日程。

一、高校纳税风险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目前学术界对于高校纳税风险还没有权威的定义,参照企业的纳税风险定义,笔者认为:高校纳税风险是指高校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受到主管税务机关等部门的查处所增加的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额外支付,或者因未正确使用有关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多交税款等,从而使高校应得经济利益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这其中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因高校的偷漏税风险导致额外交纳了滞纳金、罚款和罚金等;另外一层含义就是因不懂税法、操作失误或不了解高校税收优惠政策等而使高校应得经济利益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往往被高校所忽略,但在高校的会计实务中却普遍存在。

虽然经营收入不是高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却影响到学校的方方面面。伏尔泰说:让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里的一粒沙。涉税事务一旦处理不好,势必影响学校战略目标的实现。COSO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虽然主要针对企业而制定,但对于我国高校而言,同样适用。内部控制可以帮助高校在对法律法规、税务相关条文遵从的基础上对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地核算,做到一不交冤枉税,二不因漏税而遭受罚款,从而实现资产的安全完整,帮助学校提高经营效果,实现战略目标。高校的内部控制目标层次与相应的纳税风险关系如表1所示。

二、高校纳税环境分析

(一)高校内在环境

我国公立高校平日专注于科研、教学等方面,缺乏纳税观念,更有些高校,认为自己是事业单位,是吃财政饭的,忽视了对国家税收法律的学习,直接导致了财会人员涉税事务管理能力的欠缺。

由于高校会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和税收法规、财务法规的复杂性,可能会出现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理解偏差,或者在表面、局部上符合规定,而在实质上和整体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操作,造成事实上的偷税,同样给高校带来纳税风险。很多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往往对税务知识一知半解,不知道税收优惠政策,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更是无从谈起。会计人员能力不足,缺乏必要的节税技巧,往往导致涉税业务处理不当,客观上加大了高校的税务负担。同时,由于应对税务机关不当,不能向税务机关进行合理的解释,从而导致税务机关的处罚。

另有一些高校管理者因利益驱使,心存侥幸,以违规的账务处理和与当地税务部门融通关系为两大主要手段,铤而走险,就如何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偷逃更多的税款进行精心策划,有意识地偷逃税款,则更不可取。

(二)国家税制环境

在我国现阶段,税法体系比较庞杂,相关的税收法规及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的变动比较频繁,相应的财务会计法规的变化也比较大,不同层次的税收法规之间,税法与会计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因素直接影响高校的纳税行为,加大了高校涉税行为的不确定性,增加了高校的纳税风险。

随着税制改革,我国取消了传统保姆式的纳税模式,要求广大纳税人自行按照税法规定,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自行缴入国库。税务机关对包括高校在内的广大纳税人的税收政策不再像以前那样采用封闭的措施,而是公开办税。所以,如果税务机关到高校进行税务检查,只要发现高校存在不交或少交税款的情况,一般不考虑是高校的主观原因导致还是客观原因导致的,均按照偷税来处理,无形中加大了高校的纳税风险。

另外,分散在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教育部各种通知和规定中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之间存在矛盾、重复、混乱等弊端,缺少一个统一的“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单行法规。教育税收优惠的规范性、透明性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待提升。

三、纳税业务流程与控制要点

纳税风险的控制一是要防范高校未能依法纳税的风险;二是防范高校承担不该承担的税务负担;三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降低税负。所以,为了使高校的涉税业务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就需要分析涉税事务的业务流程,找出其中的关键控制点,从根本上去防止纳税风险的产生。

(一)涉税业务及税种的识别

陶其高(2009)对高校涉及的税种作了详细的列示和分析后发现,高校虽然不是纳税的主要群体,税额也不是很大,但却囊括了几乎所有的现行税种。高校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所得税、流转税、资源税等区分开,分别在国税局(增值税等)和地税局(营业税等)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将根据发放给学校的税务登记证,分派税务专管员,进行正式管理。相应地,高校财务人员要尽快熟悉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只有知法才能不违法,只有知法才能争取到应有的税收优惠。例如,学校进口的教学仪器一般免征增值税;年底发放给职工的一次性奖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就有特殊的计算方法来实现节税的目的,这里不再具体介绍。

(二)开票环节

高校是事业单位,但又同时兼有其他经营行为,票据种类繁多。行政事业性收费(学宿费)主要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内部往来则使用学校的内部资金往来票据;办理了国税登记的一般有税控增值税发票和国税局通用类机打发票;办理了地税登记的一般有地税局通用类机打发票和小额的普通定额发票,而且这还是进行了票种简化以后的情况。高校财务人员一定要认真区分业务收入的性质,正确使用不同票据。这是会计账务处理和税款计算的基础,绝对不能错用、串用,否则不但多交税款,还会影响月底票据的验旧缴销,造成以后票据的领用困难。

(三)会计核算与税款申报环节

内部控制其实是在高校内部各方面、各环节形成的一个体系,其任何一个方面和环节都受其他环节和方面的制约。税款申报既是财务信息的一部分,同时又以财务信息为基础,二者是紧密融合在一起的。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是税款申报的基础,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的主要依据。有关纳税申报表的审批资料、涉税的鉴证报告、合同、法律文书等档案资料也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所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是学校内控的主要目标之一,在此基础上,一不多纳税,二不少纳税,实现学校资产的安全目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现在的税款申报一般是通过(Uskey)CA证书在互联网上电子申报,用户最好经常留意最新的通知和公告,也许细小的变动会影响到数据申报的成功与否,比如说税务申报期长短的调整,有可能与学校的工作安排相冲突,这就需要财务人员提前作出准备。

(四)信息交流与沟通环节

1.财务部门的内部报告制度。纳税风险防范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内部监督和预警机制,单凭一个人的力量,很难完全把握,应该建立相应的税款申报复核制度,税款申报前,有关纳税申报资料都需要经过专业分析和复核。通过内部报告与管理者进行有效沟通,是纳税风险防范的关键控制点。

2.与税务顾问、专家的沟通。由于税收独有的专业性、复杂性和时效性,高校的会计人员在处理税收政策的疑难问题时往往存在困难。高校应主动寻求税务专家和顾问的专业支持,对拿不准的涉税事项、重要的专项税案,通过咨询税务专家,必能弥补缺漏,有所裨益。

3.与税务局专管员的沟通。税务专管员对所管单位具有辅导的义务,通过与税管员的沟通,可以实时了解税务政策的动态变化,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自身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4.与税务稽查人员的沟通。由于我国税制的原因,稽查人员具有一定的税收自由裁量权。他们在执法时,可能会存在不当行为,如果双方充分了解,充分沟通,多从对方角度去考虑问题,可将矛盾减至最小。对稽查结果仍觉不妥时,可联系税管员、税务顾问,询问解决方法,化解危机。如果认为执法不公,可以报主管校长批准后,通过行政诉讼解决问题。

四、成本效益原则的制约

纳税风险的防控也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学校的人力财力资源是有限的,不可能为了税收问题投入大量不必要的资源。内部控制的关键点很重要,如何找出税控风险的短板,是重中之重。细节决定成败,发现一个关键点,就可以堵住一个大的风险漏洞,其效果不可低估。

单位内部的正式内控和非正式内控同时在起作用,这是成本效益原则的另外一个依据。有时候,在没有正式机构要求与正式文件规定的情况下,高校长久以来的自身文化、内控意识、各种惯例无形中发挥着护航作用,再制定规章进行约束,将徒增内控成本,事倍功半,得不偿失。

综上所述,高校纳税风险控制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需要高校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内部控制流程,提升税务管理水平,控制纳税风险,为高校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从根本上保证高校自身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中国税收政策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3.

[2] 谭鸣蝉,朱伟利,王健,等.高校涉税问题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