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1.计划的含义

作为文体,计划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活动作出预想、设计、安排的一类文书。

不论是日常工作还是专项工作,要想得以顺利完成,必须前有计划、后有总结。计划能够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秩序,明确工作的目标,是领导指导、检查,群众监督、审察工作成绩的依据。计划也是一段时间过后本单位总结工作时的基本标准,计划完成或超额完成,说明工作成绩是突出的;相反没有完成工作计划,除非不可抗拒因素外,则说明工作存在严重问题。

计划是一类文体的总称,在实践中,又有许多不同的具体名称,如:“安排”、“要点”、“设想”、“方案”、规划”、“打算”等。

2.计划的特点

(1)预见性

计划最明显的特点就是预见性。计划不是对已经形成的事实和状况的描述,而是在行动之前对行动的任务、目标、方法、措施所作出的预见性确认。但这种预想不是盲目的、空想的,而是以上级部门的规定和指示为指导,以本单位的实际条件为基础,以过去的成绩和问题为依据,对今后的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之后作出的。可以说,预见是否准确,决定了计划写作的成败。

(2)针对性

计划总是针对具体的工作制定的。计划的内容,一是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和指示精神而确定,二是要针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主客观条件和相应能力而确定。总之,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来的计划,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计划。

(3)可行性

一份计划是否具有可行性,也是衡量其成功失败的一个标准。可行性是和预见性、针对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预见准确、针对性强的计划,在现实中才真正可行。如果目标定得过高、措施无力实施,这个计划就是空中楼阁;反过来说,目标定得过低,措施方法都没有创见性,实现虽然很容易,并不能因而取得有价值的成就,那也算不上有可行性。

(4)约束性

计划一经通过、批准或认定,在其所指向的范围内就具有了约束作用,在这一范围内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都必须按计划的内容开展工作和活动,不得违背和拖延。

3.计划的基本类型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计划可分为多种类型。

按其所指向的工作、活动的领域来分,可分为工作计划、学习计划、生产计划、教学计划、销售计划、采购计划、分配计划、财务计划等等。

按适用范围的大小不同,可分为国家计划、地区计划、单位计划、班组计划等等。

按适用时间的长短不同,可分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短期计划三类,具体还可以称为十年计划、五年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份计划等。

按指挥性的强弱不同,可分为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

按涉及面大小的不同,可分为综合性计划、专题性计划。

(二)计划的写法

1.计划的标题

计划的标题的常规写法是由单位名称、适用时间、指向事务、文种四个要素组成的。如《××建筑工程安装公司20__年工作计划》、《××大学××学院20__~20__第一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除常规写法外,还有一些变通的写法。变通一方面表现在要素的省略上,一方面表现的文体名称的变化上。

先说要素的省略。有些计划,省略单位名称,由适用时间、指向事务和文种组成,如《1999年度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工作计划》。有的计划,省略适用时间,这在专题计划中较常见,如《××大学第二期教师安居工程工作计划》。有的计划,省略单位名称和适用时间两个要素,由指向事务和文种组成,如《科研工作计划》。也有只用文种做

标题的,不过这种写法因太不正规不值得提倡。省略要素时要注意,越是基层单位的计划,省略要素的情况越普遍,因为涉及范围小,有些要素不说大家也明白。越是大单位的正规计划,要素越不可省略。 再说文种名称的变化。由于每一份计划所强调的重心各有侧重,其指挥性、约束性的强弱程度也有较大不同,计划不一定都用本名做标题,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变换名称,如《××大学党委宣传部1999年度工作要点》、《党委中心学习组1999年理论学习安排》。

2.计划的正文

(1)前言

前言是计划的开头部分,简明扼要表达出制定计划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指导思想等,一般一两个自然段即可。如《深圳市20__年改革计划》的前言:

20__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总书记在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2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深圳市第三次党代会的部署,我市20__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统揽全局,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综合配套、规范完善的要求,加大体制创新的力度,重点抓好国有企业改革、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几项重大改革,大力推进科技体制、财政体制、中介组织、信息管理和文化体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改革,增强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前言有时可以更短小一些,如:

根据省委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和会议上具体部署意见,结合我县粮食工作实际情况,为全面完成20××年粮食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前言的详略长短,要根据工作的重要程度、内容的多少来确定,总体上以精练简洁为原则。

(2)主体

主体部分要一一列出准备开展的工作、任务,并提出步骤、方法、措施、要求。这是计划最重要的内容,也是篇幅最大的一部分。通常主体部分由于内容繁多,需要分层、分条撰写。常见的结构形式为:用“一、二、三……”的序码分层次,用“(一)、(二)、(三)……”加“1.2.3.……”的序码分条款。具体如何分层递进,依内容的多少及其内在的逻辑性而定,可参考后附例文。

(3)结尾

结尾可以用来提出希望、发出号召、展望前景、明确执行要求等,也可以在条款之后就结束全文,不写专门的结尾部分。

计划在结尾之后,还要署明单位名称和制定计划的具体时间,如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还要加盖公章。

【例 文】

20__年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计划安排

为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20__年,各级统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要按照“完善制度、依法检查、强化管理、提高质量、稳定和扩大规模”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经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一、培训对象

现在统计岗位上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中,不具备中专以上统计专业学历、未取得统计员(初级)以上技术资格又未参加过统计上岗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统计上岗培训开设:

1.统计法

2.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

3.地方统计法规

总学时为120学时。

凡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三五”普法培训,并取得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颁发的《结业证书》者,统计上岗培训考试中可免试《统计法基础知识》课程。

统计上岗培训采取业余自学为主与集中面授辅导(每周占用工作时间三个半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培训教材

按规定,全国统一使用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编写的《统计法》和《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两本教材和教学大纲,以及相关的培训辅导材料。地方统计法规培训教材,广东省地方统计法规由广东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编写,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法规由深圳市统计信息局法规处编写。

四、统计上岗培训的组织实施

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工作,由市统计信息局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为了使《暂行规定》能按时实施,上岗培训纳入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上岗培训工作分下列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开展统计持证上岗工作对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稳定统计队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因此,各级统计部门要在认真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有目标、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级统计部门要首先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使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深入到基层,使各级领导和统计人员普遍认识、了解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强化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意识。

其次,各级统

计教育部门要与统计法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工作。在今年的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中,要把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工作情况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检查。 再次,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统计教育培训组织网络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要认真做好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生源的组织、学员的报名及编班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行业特点,统筹兼顾,安排好培训班次和培训时间,确保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有序地进行。

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于5月31日以前完成。

2. 报名培训阶段。20__年4月27日─5月31日为报名阶段,20__年6月起至8月份期间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的教学工作。

(1)凡符合参加统计上岗培训要求的人员,应填写《统计上岗证书申请表》,并提交大一寸彩色正面近照两张。

(2)收费标准:三科学费400元;教材费、资料费90元;报名费10元,合共500元。

(3)由各区统计部门组织辖区内单位报名,汇总后上报市统计信息局培训中心。

各区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福田区:福田区政府大楼计统科 2718333-407 李 军

罗湖区: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810室 5400715

曾建斌

南山区:南山区政府大楼计统科 6569003 严晓辉

宝安区:宝安区政府二楼204室 7783152

张敏敬

龙岗区:龙岗区政府大楼1305室 8904285

彭亚林

盐田区:盐田区委大楼626室 5361613

谢彦洪

市统计信息培训中心: 2101248、2102333-1032

办公地址:同心路1号统计信息局b座二楼培训部

3.考试、发证阶段。

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结束后,按照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考试。考试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统计法的地方统计法规部分占30分,其中广东省地方统计法规占15%,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法规占15%,由省统计局法规处与深圳市统计信息局法规处共同命题),根据各地要求,并请示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有关部门同意,今年我省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考试安排如下:

按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在9月15日进行,具体安排是:

上午:8:3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2:30~5:00统计法基础知识(含地方法规)。

考场设在区(镇)一级。

全市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的考试、阅卷和成绩登记造册由市统计信息培训中心和法规处共同负责组织。

统计人员参加上岗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并经审核符合发证规定的其他条件者,由市统计信息局统一颁发经省统计局核审的全国统一式样和内容的统计上岗证书。

五、统计上岗培训的教学安排

1.市统计信息局培训中心统一制定教学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每期上岗培训安排在四周内完成。

2.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教师到各教学点上课。

3.为方便学员就近入学,在各区、镇设立分教点,由各区派专人负责管理。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25号)精神,以及*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兼职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同时也结合我局的实际,重新制定兼职计生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战略任务,是关系到人口素质的提高,关系到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关系到我市又好又快的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

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才能搞好。市教育局作为市计生工作的兼职单位,又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应该在计生综合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本系统的优势,努力把兼职单

位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目标与任务

根据兼职单位的职责要求,我局作为兼职单位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将人口计生知识、法规知识、国策国情等课程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和教学活动中去,优先解决对实行计划生育家

庭和子女的入托、入学问题,尤其是落实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在办理入托、入学优先、优惠政策。在中等以上学校要将人口计生国策、生殖健康知识纳入相关课程教育内容或开设专题讲座。同时,

努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等教育问题,学校对未落实节育措施、政策外生育未处理的流动人口应及时反馈给辖区的计生部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女孩实

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加分优待的规定”。我们必须提高女童的入学率,在学校中大力宣传男女平等、性别比平衡对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性,积极进行少女特色教育课的探索。在评先进、个人晋升、教师

职称以及干部调动时严格把好计划生育审查关。加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的指导、检查、监督。

三、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与有关科室的职责

(一)将人口知识与计划生育法规知识、国策国情等教育以及男女平等、性别比平衡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少女特色教育等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和活动。负责单位:基础教育科、

教研室、体卫艺科。

(二)落实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入托、入学优先优惠政策,以及贯彻落实好“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女孩实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加分优待的规定”。负责单位:基础教育科

、办公室。

(三)解决流动人口入托、入学及协助把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等问题。负责单位: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计生专干。

(四)评先进、个人晋升、教师职称以及调动干部时严格实行计生“一票否决”制度。负责单位:人事科。

(五)加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兼职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的指导、检查、监督。市教育局兼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兼职单位计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老干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二)进一步抓好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工作。建立兼职单位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是市委、市政府在新历史时期切实加强和改进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一定要

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市教育局与市计生局联合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示范学校”评比,以树立人口与计生工作典型,推动计生工作;二是开展人口与计生教育“三进”活动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认真完成。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

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与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同承担。做好内容保障工作,既是为门户网站提供后台支撑,也是对各子网站建设的有力促进和带动。

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整合资源,集中。凡是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政府面对企业和公众的办事与服务,政府听取社会意见的各类征集、公示等,都应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全面、及时地。

(二)资源共享,栏目共建。门户网站要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网上互动”四大版块建设,充分依托并整合市、区县两级政府网站资源,共建专栏、专题,共同做好内容维护工作。

(三)明晰责任,加强维护。各子网站对已经确认的共建栏目和维护内容要加强督查,并责成专人定期核对门户网站上系本网站提供(或链接)信息、地址的正确性,发现陈旧信息、错误内容以及页面无法浏览等问题,应及时、主动与门户网站联系,进行更新、更正。

三、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维护方式

门户网站依托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建的栏目,各子网站上一般应有相关信息与服务内容,其资源共享和内容维护主要通过信息报送、网上抓取和地址链接等方式实现。

(一)信息报送。各子网站通过门户网站信息报送交流平台,将拟、更新、纠错的信息报送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信息数据库。

(二)网上抓取。对内容变化较频繁的专栏、专题,在各子网站信息报送维护的基础上,门户网站还将主动、定期从各子网站上自动抓取相关内容。

(三)网页链接。凡依托各子网站建设的办事、服务、互动等内容,门户网站采用链接网络地址的方式,将相关内容导入门户网站相应栏目。

四、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机制

(一)各单位分管政府网站领导是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中国*”门户网站编辑部是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责任牵头单位,负责内容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督查,以及与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网站的联系。

(三)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是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内容保障工作的牵头与督查;各子网站是内容保障工作的实施单位,负责与门户网站对应内容的信息提供、内容保障和信息维护等工作。

(四)门户网站和各子网站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重要信息同时、相关内容同步更新。各子网站改版,栏目、域名调整与修改,办事、服务和互动网页地址链接变更,网站系统发生故障,报送门户网站信息发生变化等,由各子网站及时告知门户网站。

(五)市政府办公厅将定期对各子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适时通报。

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点和相关责任

各子网站要依据内容保障工作要点,加强各自网站内容建设,及时维护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和链接。

(一)区县动态和部门信息(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信息公开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着力做好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以下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

1.最新公开信息。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等。(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专栏链接。(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办事规程。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其他办事事项的办事规程。(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5.投诉举报。部门投诉举报地址、接待时间、电话、电子邮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6.政策解读。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公开政策。各子网站要及时公布,并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集中政策文本、实施细则和解读内容。(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7.便民问答。针对涉及公众与企业日常生活、工作等事务密切相关的信息,市政府各部门要以通俗易懂的文字,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建立“便民问答”专栏。(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8.规划计划。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详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等各类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能源、生态、旅游、信息化等各类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9.财政预决算。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和使用、监督情况;月度(季度)财政收支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10.财政专项资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流程和资金分配结果。(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11.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2.政府非税收入。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入及使用情况;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及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

13.社会公共资金。社会保险信息、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公益金等社会公共资金的运行、管理和使用情况。(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14.行政收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责任部门: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15.审计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逐步公开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逐步公开有关行业或专项资金的综合审计结果。(责任部门:市审计局、各区县政府)

16.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的重点投向和资金测算情况;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实施进展情况;重大工程招投标信息;国有土地“招拍挂”信息。(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17.社会公益。志愿者招募、慈善机构、公益项目、公益活动、红十字会等公益信息。(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18.捐赠救助。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其中,对“帮困送温暖”等集中性募集的物质和资金以及使用情况,应在募捐活动结束后一个季度内公开;对全市经常性的募捐活动,应半年公开一次;对为突发性灾害进行的募捐活动,应适时公开。(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19.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动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市教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水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交通港口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电力公司)

20.*统计专栏链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年度统计年鉴、统计数据及分析。(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21.公务员招考专栏链接。本市公务员招考时间、考试大纲、分数线、录用名单等信息。(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2.监督检查专栏链接。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生产、产品质量的相关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专栏链接。(责任部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4.三农服务专栏链接。(责任部门:市农委)

(三)网上办事

政府网站要推行“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在线办理模式,以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核心,提供“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三大环节,整合“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投诉”、“便民问答”、“法律法规”、“办理机构”七大要素。三大环节要分开,提供独立的网络地址,便于门户网站链接;降低办事门槛,不进入网上受理环节不得要求注册。

1.在线受理链接。(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状态查询链接。(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3.结果反馈链接。(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4.网上咨询链接。(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5.网上投诉链接。(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6.百件实事网上办链接。(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7.表格下载。(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四)网上服务

1.实用信息查询链接。整合各类与公众、企业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提供集中查询。(责任部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生活地图查询链接。通过地图,形象化地提供办事、服务各类相关信息。(责任部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3.公共设施查询链接。提供公共服务部门场所、地址、电话、交通、图片、视频和简介等信息。(责任部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4.城市生活链接。结合地域特色,提供丰富的“食、住、行、游、购、娱”等生活导向类信息。(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

(五)网上互动

1.在线访谈。针对政府重点工作、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主题,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在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各单位要做好访谈提纲、背景材料等相关准备工作。(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网上领导信箱及反馈。每月汇总和统计信件处理情况,并选取典型案例和处理结果在网站上公布。(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民意调查百姓评议。对政府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草案、各类示范文本、收费标准等内容,开展网上征询、网上公示;对实事项目、工程方案等内容,开展网上征集;选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工作,开展网上评议;征询、公示、征集和评议的结果要及时在网站上反馈。(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4.互动平台链接。根据区县特色、部门职责,结合实际工作,采用网上办公、嘉宾聊天、网上论坛等互动形式,深化政民互动工作。(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六)英文版

1.企业。提供外国人在*开办企业、企业营运、年检、税收、外贸等指引信息。(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2.外国人。提供外国人在*结婚、生育、居住、教育等指引信息。(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教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3.工作。提供外国人出入境、签证、暂时居留许可、永久居留、就业等指引信息。(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4.旅游。提供*的景点、酒店、娱乐等指引信息。(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各区县政府)

5.投资*。提供投资指引、审批、投资项目等指引信息。(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6.生活。提供在*居住、购物、美食等指引信息。(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

7.学习。提供*的各类学校、国际交流学院介绍。(责任部门:市教委)

(七)全网检索和日志统计

1.全网检索。严格执行门户网站全网检索标准。(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主动公开规划信息的情况

负责市城乡规划工作。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市城乡规划局是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民对城乡规划的重视水平越来越高,对城乡规划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满足市民对城乡规划信息的需求、保证市民的知情权,局今年切实加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1条,业务工作418条,占公开总量的79%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

1网站信息公开情况。依照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要求。切实做好了市规划局网站与市人民政府网、日报两个门户网站相关内容的同步实时更新,及时通过两个门户网站做好了公告和相关文件的网上,着重加强了规划公示、规划项目申请等信息的公开公布,加大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年度网站年度访问量达到130万人次,总访问量375万人次。

2其它方式的信息公开情况。局规划信息公开工作除了采取网站公开的形式外。全方位开展规划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了解并及时、准确解答市民及相关单位最关心的城乡规划问题,今年我局通过湖北日报、行风政风热线”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栏目,为广大市民详细讲解涉及我市规划建设的相关规划计划和主要任务,并由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骨干通过媒体与市民互动交流,现场解答市民咨询的问题;为方便办事单位料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行政审批大厅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信息;严格依照规划公示制度,经规划局审核批准按规定需予以公开的规划条件、设计方案,全部在项目现场进行规划公示;严格网上制度,通过市长信箱转给我局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复。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是由城乡规划局审核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规划;申请建设项目127项,局年公开的规划信息的内容主要是年度国家和相关部委的各项政策法规共计17条;规划公示134项。主要内容是城乡规划局受理的规划建设项目的公示情况,包括申报建设单位、申报内容、项目位置、建筑面积等详细情况,以上信息在规划在线网站上均予以公布;市长信箱回复70件。

二、依申请公开规划信息的情况

满足建设单位及广大市民对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的查询需求,为切实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依照《条例》要求,局在做好失密工作的同时,认真料理申请公开规划信息。年我局共受理申请公开规划信息121件,均为申请公开相关规划档案,调阅案卷53卷次。其中,接待局各科室及局属单位申请公开档案资料132人次,调阅案卷35卷次;为社会公众提供档案资料查询76人次,调阅案卷19卷次。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调阅案卷56卷次,局今年共受理申请公开规划信息121件。全部免费公开。

四、因规划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处置好群众投诉问题,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行政机关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平台。年,局未受理因规划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答复规划信息公开咨询的情况

提高效能,为切实转变作风。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答复工作作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531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7676人次,电话咨询2176人次,网上咨询206人次,答复率100%通过热心的服务和详尽的答复,化解了咨询者对城乡规划相关问题的疑惑,为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工程概况

市大道全长公里,起点高速口,经道、路、道、路、路、止点国道界,呈S型。在路设置景观广场雕塑、在国道与交界处建设广场;市区路同步进行街道景观提升改造。

二、主要任务

大道街道景观提升改造内容包括:城区界至高速路口两侧各米的绿化景观带建设;环至城区界道路两侧各米绿化建设。道、路、路、路实施以道路改造、穿衣戴帽、园林绿化、立面整修、夜景亮化、牌匾整治、架空线缆入地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提升,将大道沿线建设成为设施功能完备,体现现代人与自然和谐,兼开放性、观赏性、休闲性于一身的城市道路景观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加大对大道景观综合整治工程的指挥和协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大道景观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调度、督导各项工作进度,抓难点、解难题、促突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指挥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区区长、区代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市规划局局长、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市房管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市国土局副局长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房管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局、市拆迁办、市城改办。

大道街道景观提升改造拟分为道(高速口至城区界、城区界至环、环至路)、道、路、路、国道、路个区段和个重要节点分段实施。

(一)个区段及个重要节点分指挥部由相关责任单位组织成立,区段、节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个街道区段:

1、道(高速口至城区界),全长公里。两侧各米的绿化景观带建设;沿线单位外立面装饰装修。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区政府、区政府、市交通局、市林业局

2、道(城区界—西环段),全长公里。两侧各米绿化建设,主路两侧慢车道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园林局

3、道(西外环—路),全长公里。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区政府、区政府

4、道(路—路),全长公里。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执法局

5、路(道—路),全长公里。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执法局、市房管局

6、路(路—国道),全长公里。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区政府

7、国道(路—界),全长公里,在国道与界处建设广场。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开发区管委会

8、路(道—环),全长公里。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区政府、市执法局、市房管局

——个重要节点:

1、炊庄拆迁改造。

责任单位:区政府

2、火葬场搬迁。

责任单位:区政府

3、路广场雕塑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区政府

(二)工程指挥部下设规划设计、招标监理、工程施工、交通及专业管线、综合督导、资金调度个专业工作组,主要工作任务是:

1、规划设计组

负责明确各区段工程规划建设内容;做好大道景观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的设计、评审和技术把关,公示规划方案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完善;负责提供总体效果图和规划设计要点;负责对大道两侧既有建筑及道路交通、绿化亮化、景观节点等施工图的审定把关。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开发区管委会、沿街各产权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月日

2、招标监理组

负责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加快履行工程招投标程序,确保施工队伍及时进场施工;负责对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质检和监理;涉及既有建筑招投标的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由各责任单位按规范程序加紧报批。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人:

完成时限:月日

3、工程施工组

负责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完成街道整修、人行道铺装、道路交叉口渠化、排水管网、园林绿化、公交设施建筑物外立面改造等项工程施工。

①道路施工:按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做好道路整修、人行道铺装、交叉口渠化、亮化、排水等设施的更新改造。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人:

完成时限:月日

②园林绿化: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做好道路绿地、街心游园、景观节点、交叉口绿化景观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人:

完成时限:月日

③环卫、公交设施: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要求,更新环卫设施、公共汽车站亭、站牌等。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人:

完成时限:月日

④既有建筑整治: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沿街各产权单位高标准对大道沿街两侧既有建筑物外立面及周边进行美化包装,亮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实施整体提升改造。涉及住宅小区的由房管局负责督导实施;涉及沿街商铺的由执法局负责督导实施;其他建筑由建设局负责督导实施。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区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沿街各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月日

⑤广告牌匾规范整治。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要求,清除大道沿线既有建筑物影响市容观瞻的广告牌匾;对沿街门店设置的广告牌匾进行高标准提升整治。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

责任人:

完成时限:月日

4、交通及专业管线组

负责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对道路标线、交通标志、信号指示、电子监控等交通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负责对沿线路名标志、报刊亭、邮政信箱等公用设施更新改造;负责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规划路由,凡涉及电力、通讯、交通、有线电视等所有架空线路要全部切改入地;施工建设由各运营单位自行组织。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民政局、市邮政局、市供电公司、市交警支队、公司( 公司)

责任人:

完成时限:月日

5、综合督导组

负责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和工程进度,对沿街各责任单位的庭院绿化、既有建筑物外观改造和景观环境整治等进行督导和检查;负责及时下达督办通知书,督促限期、按规划要求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市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人:

6、资金调度组

负责调度、安排道路整修、人行道铺装、道路交叉口渠化、园林绿化、排水管网、亮化等项公共设施的建设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市财政评审中心对工程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评审,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

四、实施步骤

大道景观综合整治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涉及战线之长、专业部门之多,任务之综错复杂前所未有,是落实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关键之年会战性的重要任务,各责任部门要本着“边设计,边施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交叉作业,强力推进,在月日前全面完成大道景观综合整治任务。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月日至月日)。市规划局负责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的设计、评审、公示和修订完善。各责任单位依据《大道景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力攻坚,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按既定时间完成。

2、实施阶段(月日至月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大道景观综合整治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抓紧组织道路设施、建筑外观改造、园林绿化、灯光亮化等施工图设计,对具备招投标条件的,市建设局会同各责任单位及时履行程序,确定施工队伍,加紧进场施工;要求在之前,大道沿线电力、通讯、交通、有线电视等所有架空线路要全部切改入地,专业绿化、灯光亮化、便道铺装、交叉口渠化、道路硬化、公交、环卫设施配套建设等地面以下任务要完成过半。之前,包括大道沿线建筑物外立面改造,社会亮化、绿化在内的所有提升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3、收尾、验收阶段(月日至月日)。由市规划局牵头,按照工程进度,及时组织市建设、综合执法、房管、园林、环卫、市政、交警等部门,对大道景观综合整治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期间,对未按要求完成的或整治标准不达标的,由综合督导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按时限、按标准完成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大道环境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目标的攻坚任务,是展示“河北窗口”形象的重要工程,各责任单位必须讲政治、顾大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全力以赴,如期高效优质地完成工程建设,努力打造精品示范工程,实现城市面貌大变样,城市品味大提升。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计划生育责任制履职情况汇报材料

鄂州市人事局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于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作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以及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按照“发挥职能优势、有利人口计生”的原则,把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分工职责作为本单位工作职责之一,充分发挥人事编制工作的职能作用,协同其他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管理,切实抓好局系统计生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局党组始终将计划生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总体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年度具体实施计划,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有专人抓。今年初,局党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确保工作经费。局机关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将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经费供给,保证计划生育工作能够正常运转。三是确保计生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年初,局党组召开会议,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由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加强教育,常抓常新。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经常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局系统机关干部计生责任意识。如在“计划生育日”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周年之际,利用宣传栏、宣传牌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教育;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列入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主要内容,促进机关干部主动抓落实。正是由于宣传教育工作到位,全局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3、加强督办,严格落实。为将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局党组规定,计划生育责任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必须每月进行一次计划生育工作自查,局系统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抽查,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结果,实行量化考核,被检单位得分率达到100%的,予以表彰;达到98%以上的,为达标单位,不奖不惩;未达到98%的,为未达标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人要作深刻检讨,并写出整改报告。如发生严重计生问题的,将直接定为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能享受任何评先表彰待遇。

4、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一是严格按规定建立计划生育台帐,及时报送各种计生报表。对局系统干部职工晚婚率、晚育率、计生率、独生子女领证率、统计准确率必须确保达到100%。二是每季度组织局系统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三查(查环、查孕、查病),确保三查率达100%。三是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一次女职工妇检和一次身体全面检查,妇检人平380元,身体检查人平530元,有效保证了局系统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四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凤凰街道办事处和寿昌社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生宣传、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的开展。

二、把好“三关”,切实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义务

作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们坚持人事工作与计生工作相配合,努力为计划生育工作把好关,服好务,切实履行计划生育成员单位职责。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把好评先表彰关。一方面,严格按照《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在进行评先表彰或与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表彰时,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即先由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意见,再由人事部门审核,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予核准表彰意见。今年,我们推荐表彰的2个部级先进集体、3名部级先进个人,5个省级先进集体、25名省级先进个人,全部通过了计生委审核,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另一方面,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坚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不得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是坚持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穿插培训,把好思想关。今年,在对全市公务员进行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知识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过程中,我们坚持将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知识穿插到讲座中,进行警示教育,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500余人,考试合格率达100%。我们与市委组织部联合推出了公务员学习培训超市,开展公务员网上学习培训工作,在制定培训课目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供全市公务员学习了解,在进行公务员处分条例培训时,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将受到什么处罚又进行了重点培训,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切实筑起一道计生思想防线。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机构设置层次分明、分工明确

安全生产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管理对象的特点,决定了安全监管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差异性大的工作。以漳州市安监局为例,它不仅承担全市48个市直部门、13个县区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之责,而且直接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仅要熟练掌握安全监管所必须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而且要负责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如何做好任务繁重而内容复杂的安全监管工作呢?漳州市安监局把主要的着力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是做好综合监管工作,二是抓好直接监管工作。

“要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有一个明确清晰的工作思路。首先要明确自身的权责范围,权责不分清楚,那就很难做好这项工作。”漳州市安监局局长吴敏有自己的一套工作理念和思路。为了制定科学的管理工作思路,完成纷繁复杂的安全监管内容,漳州市安监局在机构设置上注重统筹兼顾、条块结合,避免出现职能重复交叉。具体做法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全市安全监管内容主要分成七大块,其中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工作、应急救援工作分别划归下属单位执法支队、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应急救援中心管理;将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审批工作、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分别划归该局设立的各科室执行,并将综合监管范围按行业特点分别归入各科室负责;各科室由两个副局长分管负责,局长负总责。这是一种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垂直管理模式,其最大优势是做到职责层层落实,各科室分工不分家,上下互动,左右联动,角色互补。

在综合监管上,突出督导、协调之责。综合监管主要是对全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为了有效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之责,漳州市政府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该局。以利于该局开展综合监管工作。同时,为了确保综合监管职能落到实处,该局制定了六项制度,即事故月报制度、各类事故通报制度、工作约谈制度、督办督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各项监管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在直接监管上,突出日常监管和队伍管理。安全隐患的出现不是一成不变的,其治理的完成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安全生产永远只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只有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结合专项治理,才能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为此,该局重点抓好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坚持每季度对全市安监系统进行工作责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评比的依据,全年综合评比前三名的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全年评比不合格的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报。

通过分类、分任务管理,一方面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权责明确,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使所有监管任务做到都有人负责,确保监管工作横到底、纵到边,不留死角。

安监团队结构合理、训练有素

要把安全生产监管抓紧、抓实、抓细,关键在于人。“可以这么讲,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秉公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吴敏如是说。在加强队伍建设上,该局主要通过配好配强领导班子,增强班子成员能力,来打造一支结构合理、训练有素的安监团队。 领导班子是一个单位事业发展的火车头、领头羊和主心骨。在领导班子结构上,该局十分重视领导班子的建设。通过综合考虑年龄,性别、专业特长、知识结构等因素,选好干部、配好班子,特别注重各部门、各单位优秀干部的选拔任用,为提高团队的整体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安全监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要求安监人员必须不断增强自身能力。增强能力,一靠学习,二靠实践。在学习方面,该局积极营造学习之风,不断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定期集中培训、以训代会、自主学习等形式,使该局成员熟练掌握综合法律和安监专业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在实践方面,该局注重把实践锻炼作为促进干部职工成长的重要途径。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联合执法、应急救援演练、重大督查专项行动等形式,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处理复杂问题、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加强岗位轮换、执法交流、案例分析、执法文书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监管监察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目前,漳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基本配备到位,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合理,并呈现知识化、专业化的特点。现在该局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工作人员占总数的20%左右。

绩效管理落实计划、全面考核

为了抓好工作落实,漳州安监局依据任务分工,以绩效管理为导向,做到“计划、落实、考核、奖惩”四位一体,一步一步促成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完成。

制定计划是工作有序开展的前提。该局各科室、下属单位依据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作为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计划方案按四个时段,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和每周计划。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然后做到层层分解,级级落实。为防止计划不切实际、不着边际,该局还将计划的可操作性纳入考核内容之中。

没有落实,再好的计划也只是一纸空文。为此,该局一方面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另一方面就是开展年度全面的考核。检查工作情况,可以及时发现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指导、督促和纠正。“我们按计划开展工作,按计划检查落实情况”,吴敏指着办公桌上的文件说,“比照一下,哪个科室落实得好,哪个科室落实得不好,哪个环节没完成,哪个环节已完成,一目了然”。在强化责任意识的同时,该局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局务会议、党组会议、全局会议,听取汇报、检查情况,督促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抓好责任落实。而考核的目的是促落实,调动积极性。每年年底,该局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度考核,在考评中,注重对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既看工作数量,又看工作质量:既看取得的业绩,又看现实的成效:既看八小时以内的工作情况,又看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表现,坚持做到“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考核结果直接作为评先评优、年度奖惩和干部选拔的主要依据。这一绩效管理导向直接影响到整个单位的工作作风。通过一系列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工作层面的形成,营造了全局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十二五”时期,将进入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期、社会管理创新的加速期和基本现代化的冲刺期,2014年正是其中承上启下的重要阶段,是加快推进“三个”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为使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大局,为超越期待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14年宣传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紧紧围绕市规划局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奋战十二五,再展新宏图”的奋斗目标,按照“拼搏两载,超越期待”的高要求、高标准,紧密联系规划部门的工作实际,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城市规划宣传,突出展现我局在全年目标任务、重大规划成果、内部效能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注重实现两个全方位,做到内容出色、形式出彩

2014年的规划宣传工作要出精品、创特色,全方位、深层次地展现规划工作全貌,就要注重实现两个全方位,即注重视角的全方位和形式的全方位,努力做到内容出色、形式出彩。

1、视角全方位:就是着眼我们规划部门的工作实际,不断拓宽宣传视野,丰富宣传内涵,在宣传内容上要囊括规划编研成果、规划管理成效、重点项目介绍、机关作风面貌、职工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努力做到“内容出色”。

2、形式全方位:就是坚持用时代要求审视宣传工作,创新观念、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综合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络等不同的媒介形式并且要利用好每种形式的不同效果来开展宣传工作,争取做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电台有声,网络有帖,实现形式出彩。

(二)注重做到量质并举,进一步挖掘宣传内容的深度

2014年我局的宣传工作关键是要在已有“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质”。在提质的过程中一方面注重宣传内容生动鲜活,形象具体,独具特色,多用身边的事例讲身边的变化,严防套话、空话,严防标语、口号式,严防千人一面、万人一腔,严防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则要进一步挖掘宣传内容的深度,不能浮于表面,停留在推广介绍的层面,要讲精辟、讲深入、讲透彻。

具体到操作层面,我局计划按照区政府信息宣传有关要求或配合媒体的要求开展如在线访谈、专题专栏、在线调查、热点专访、政策解读等,力争多完成此类奖励加分项。

(三)注重保障措施,构建完善的宣传工作机制

1、有计划。充分把握好时间节点,紧密联系全区各重大活动和宣传主题:如9.28科技经贸洽谈会、2013花博会、打造三型机关、“拼搏两载,超越期待”等,适时推出一系列有影响力的,能够反映规划成果并展示规划人风采的宣传内容。

2、有培训。进一步增强我局宣传工作者和宣传联络员的宣传意识、撰稿水平,计划邀请区委宣传部和区新闻媒体的专业讲师前来授课,并专门组织人员外出学习相关业务培训课程。

3、有交流。进一步促进宣传工作的相互交流,定期组织各联络员畅谈宣传工作收获,探讨所遇问题,同时适时与区内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机关部门(如国税、教育、建设等部门)开展横向交流。

4、有考核。2014年将继续把宣传报道的绩效作为各科室、各单位年终考评的事项之一,工作成绩评估采用积分累计的办法,按上报信息和提供新闻线索的数量,被上级部门和各主要媒体采用稿件的数量,以及为各新闻单位采访提供服务情况等累计积分。

三、工作措施

1、组织发起“我为规划献一计”活动。可以从城市发展的宏观处着眼,也可对具体地块、建筑等细微处落脚,可以“一事献一计”,也可以“一事献多计”,广泛征求市民的合理化建议,切实提高市民对规划事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开展一次“规划进课堂”活动。一方面由我局业务骨干上门前往中心城区几所学校,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对学生开展讲座,一方面邀请学生参观规划展馆,开阔其知识视野,培养其兴趣爱好,增强他们爱祖国爱家乡的意识情怀。

3、继续根据各项目实际,开展“市民代表参与规划方案评审”活动。在方案评审中倾听民意、注重民情,进一步推动“阳光规划”工程。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州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5)》的批准实施指导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修编工作

1、《××州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5)》正式批准实施。2009年1月24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州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5)》。自此××州就有了指导××州域城镇建设的法律性文件,指导××州城镇体系协调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统筹区域内各项建设安排的政策纲领,制定区域内相关专项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同时进一步以法定形式确立了我州“两点、一线、四个层次”的城镇发展思路。(两点:重点加快六库、金顶两个城市发展;一线:重点突出××沿线精品旅游城镇特色一体化建设;四个层次:首先是六库、金顶,其次为上帕、贡山县城,三是以通甸、丙中洛、片马等为主的“重点集镇”、“边贸小镇”、“旅游小镇”,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公路沿线“景点式”村庄建设)规模适度、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特色鲜明、互为依托、结构严谨的州域城镇空间体系发展格局正在逐步构建。

结合《××州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5)》的正式批准实施,我局积极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宣传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州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5)》加强城乡规划和各类规划的协调工作。

2、各县各类规划编制正在稳步推进。泸水县规划局负责的《六库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已比较完善,《六库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自2009年2月形成初稿,经几次讨论修改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第二次修改稿,正进入法律报批程序。同时,规划修编资料收集工作也正同步进行,目前资料已基本收齐,待评估报告批准后随时可进入修编阶段工作。上江乡总体规划编制资料收集已完毕,第三稿修改已完成。福贡县局正进行编制江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3、村庄规划编制10年工作方案按时完成。为了协调城乡发展,构建城乡和谐人居环境,2009年2月中旬,按照《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村庄规划编制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09〕36号)文件要求,州规划局结合我州四县县城正在进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实际,制定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主要采取在四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同时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的方式,在2009年—2011年,完成四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四县规划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目标制定了《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在要求时限:2008—2017年,10年内争取省财政补助,州、县、乡镇自筹一部分资金,采取打捆委托的方式编制完成全州四县196个中心村、27个重点村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同时填报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表》和《县(市区)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表》,把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年的工作中。

4、城镇特色规划编制逐步开展。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特色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建规)〔2009〕81号),结合我州实际,要求各县结合目前正在修编的总体规划开展好城镇特色规划编制工作。

(二)建章立制,逐步完善全州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续工作

1、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我州目前的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办事程序不规范的现状,我局在规划系统实行州内垂直管理后,按照科学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坚持政务公开,阳光规划,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整理,拟定了《××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已完成了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中。

2、协调解决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的相关问题。加强全州规划系统人事管理,积极配合州人事局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积极配合财政、人事部门核发四县规划局的人员工资;加强与州县各级部门的协调联系等工作。

(三)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我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监察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的通知》(云建规〔2009〕49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州监察局结合我州实际,组织四县规划局认真开展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了我州2008年县城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并上报了2009年一、二季度本辖区涉及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及调整审批情况。同时结合各县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容积率调整的条件、程序、处罚等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目前已经各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实施。

2、顺利完成我州2008年度城镇化水平的统计工作。我局于2009年2月初向四县规划局安排部署了2008年的城镇化水平统计工作。经各县规划局认真调查、统计上报,截至3月底已顺利完成。2008年度××州城镇化水平为21.38%,与去年同比下降1.62个百分点,全州城镇建成区面积为33.24平方公里,与去年同比增加27.9个百分点。

3、认真进行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规〔2009〕215号)要求,2009年6月底,州建设(规划)局、州监察局对我州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州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查24项,实查24项,其中泸水县14项,兰坪县3项,福贡县7项,贡山县零项。自查项目用地面积13.34553公顷,其中涉及容积率调整的有3项:××鼎业阳光小区、泸水县公安局江西综合楼、民通商场购物中心,合计用地面积1.98公顷,但都未超出规划条件容许的容积率范围,泸水县规划局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了拆除违建部分、限期整改、补办手续、补交规费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4、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依法办理各类建设手续。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全州共发放选址意见书70份,用地面积为161595.22㎡,其中泸水县50份,面积140698.53㎡,兰坪县8份,面积5379㎡,福贡县5份,面积12352.15㎡,贡山县7份,面积3165.5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2份,面积96910.28㎡,其中泸水县16份,面积83133.64㎡,兰坪县4份,面积9579㎡,贡山县12份,面积4197.6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3份,面积206886.44㎡,其中泸水县43份,面积155380.98㎡,兰坪县16份,面积45014.97㎡,福贡县2份,面积458㎡,贡山县12份,面积6032.49㎡。泸水县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18证,用地控制面积12032.56㎡;核发村镇建设工程准建证16证,建筑面积24539.33m2,建设投资2955万元。

5、制定完成了《六库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六库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制定主要是解决目前存在的六库老城区改造与《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相关技术指标出入较大,《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较困难的矛盾的一个较好措施,是《六库城市总体规划》和《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完成前的一个过渡。根据州、县党委政府的要求及六库老城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泸水县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老城区《六库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综合评估,结合近年来规划管理的实际,于2008年11月编写完成了《六库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初步方案,经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泸水县规划局业务多次讨论和技术对接,2009年1月形成初稿,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公示、提交规委会等程序后,目前已按法定审批程序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6、积极查处违法案件,城乡规划执法力度有所加强。各县严格依法行政,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泸水县2009年上年共查处违章建筑15起,责令拆除并已自行拆除3起,分别为××州国税局新区办公楼违规超占规划红线部分共计146.25㎡,××州宏泰房地产公司在建盖民通购物中心时将规划停车位置建设108㎡商铺,下赖茂村民国忠南在3号路岔口边建盖的56㎡临时铺面,共计受理规划纠纷3起,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调解处理完毕。福贡县停工建设项目1起。贡山县查处未批先建或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的工程项目2起。

六库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处理力度有所加强。按照泸政办发(2008)191号文件的安排,自2008年11月26日成立“六库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处理工作组”以来,共计收到185宗申报材料,3月份工作组开始入户调查,现已核查53户,其中有27户可办理相关手续,有6户房子未建完暂不补办手续,有2户不符合规划要求,暂不办理相关手续,其余18户主要为临时房暂不办理相关手续。

(四)加大城乡规划宣传工作力度,逐步健全城乡规划工作信息宣传交流平台

1、继续编发城乡规划信息。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州城乡规划工作机构的信息交流,我局上半年共编发了8期××城乡规划信息。通过即时准确报送我州城乡规划工作动态、城乡规划知识、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以及领导讲话等,加大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宣传,使城乡规划工作得到州委、州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认识、关注和支持,从而不断促进我州的城乡规划工作。

2、建立政府信息网站和查询系统。为结合阳光政府准备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城乡规划管理“透明度”,我局目前已建成了××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查询系统。

3、逐步加强电视广播宣传。配合××电视台《今日××》栏目工作人员制作完成《××城镇化龙头的舞动》的电视节目。同时接受了××州广播电台对《××州城镇体系规(2008-2025)》进行的采访宣传,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对我州城乡规划工作的了解。

(五)主动服务,做好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上半年共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州检察院综合楼、××州民族中学总体规划设计、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规划设计方案、××州残疾人联合会办公楼设计方案等24个项目有关规划选址、专家技术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初步审查等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316215㎡;投资规模约78810万元;用地面积131893㎡。

2、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适时召开规委会办公室会议。严格按照办公室职责,认真讨论研究了龙桦豪庭购物中心、世纪广场商住楼、××州中级人民法院新区办公楼、××州广播电视局民族语译制工作室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民通商场购物中心综合楼二期工程等近30多个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选址方案。同时对州人民政府批转的要求提出意见的建设项目及时回复,并积极主动服务建设单位进行实地勘查,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六)认真开展全州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1、组织我州勘察设计企业单位顺利完成2008年网上统计年报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关于上报200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云建设函〔2009〕9号)文件要求,我局从1月中旬开始对辖区内各单位的上报工作进行了催报和督促,3月前完成了网上上报工作。截至2009年,我州共有7家丙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其中国有企业5家,集体企业1家,股份有限公司1家。从事公路勘察设计的有3家,水利勘察设计的有1家,建筑工程3家。2008年度期末从业人员合计122人,期末专业技术人员合计122人,高级职称人员6人,中级职称人员62人,初级职称人员54人,期末注册执业人次合计6人,均为二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合计11万元,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193.5万元。

2、稳步开展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积极为各类“扩内需、保增长”建设项目做好服务,2009年上半年按规定和州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召开了5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会议审查了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建工程项目第一期工程、××州卫生局8个卫生基础建设项目、兰坪县中医院等20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建筑面积29146.67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814.95万元。

3、认真推进施工图送审和备案制度工作。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省建设厅2号公告),根据施工图送审和备案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上半年全州共发放了4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其中州局发放了7份,泸水局发放了8份,兰坪局发放了16份,贡山局发放了3份,福贡局发放了6份。

4、筹备成立××州勘察设计协会。通过上半年的努力协会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于6月4日召开了××州勘察设计协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协会的成立将加强我州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行业管理。

5、部署安排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前期工作。我局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工程设计资质换证等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了我州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业务会议,认真分析我州7家丙级勘察设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查找出我州工程设计资质换证中存在的困难,并针对省建设厅安排我州在2009年11月份全面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按时顺利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努力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完成我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检查验收工作的工作报告;完成了《××年鉴》(2009卷)城乡规划管理的资料报送;完成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的《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的回复意见;完成三江并流区域开发管理条例修改意见的复函;完成政协××州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64号“建议建设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的提案的答复等工作。

(八)继续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2009年上半年,按照州政府工作安排要求,州规划局坚持日常职能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两抓两不误”,以州级行政中心和同心广场项目建设为工作重中之重,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工程稳步推进。截止2009年6月20日,工程进度如下:

高低压配电工程、无负压生活供水工程、高低压强电设备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大楼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一、二、三标段等项目均已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并已投入试运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部分工程和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室外亮光工程、智能化工程全面进入分项单机调试自检阶段,整幢大楼目前已全面转入细部处理和卫生清理阶段。

同心广场各项工程推进顺利。室外工程进入扫尾阶段。

地下车库灯光安装已完成,各种标识标牌正在安装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一是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修编、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严重滞后,全州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极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最直接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和建设管理的法定前置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依据。兰坪、贡山的总体规划修编停滞不前;泸水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88%;兰坪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12.5%;福贡、贡山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零,无法有效指导建设,由此造成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十分被动。二是目前我州各县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全州城乡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续工作不到位。由于各种原因,全州城乡规划系统自2009年1月1日实行州内垂直管理后,四县城乡规划管理组织机构未能及时健全完善,单位性质和职工身份尚未完全明确,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能按预期正常积极开展。

(三)体制不顺,仍存在多头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管理应纳入集中统一管理范围,但目前我州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以行政命令代替规划管理,以村镇建设管理取代规划管理的问题,城市规划区边缘地带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尚未按照《城乡规划法》实行分级核发管理;我州除在州府六库建立了运作规范的六库城市规划委员会以外,尚未按要求建立州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不能充分利用发挥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提出思路、协调规划、审议规划、监督规划”的作用。

(四)城乡规划管理队伍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自身建设急待加强。由于我州各规划管理机构成立晚,人员少,馈乏熟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业务人才,外地专业人才吸纳困难诸多,加上工作任务重,没有交通工具等困难,造成监督不到位,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因此急待加强规划管理队伍自身的业务工作能力培训和自身建设很迫切。

(五)城乡规划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广大群众对规划工作的了解程度和参与、重视程度还不足,规划管理工作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城乡规划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有待加强和完善。目前我州基本无力设立城乡规划展示场所,仅利用办公地点的一些公示栏和建设现场所在地进行极少部分的展示,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项目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显滞后。

(六)城乡规划地方性规章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很好适应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多方争取资金,争取把城乡规划工作经费列入各县级财政,加大对规划编制和规划执行的力度,加快泸水、贡山、

兰坪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步伐,同时提高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落实。

(二)积极协调理顺规划系统垂直管理后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划管理工作关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划队伍自身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城乡规划知识的相关业务培训,着力提高规划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快成立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步伐。

(三)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行阳光规划。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增加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方式,扩大公示范围,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主动支持和参与城乡规划工作的格局,为依法编制和实施规划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做好扩大内需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五)根据省建设厅开展云南省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要求,做好我州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换证申报材料的初审及组织上报工作。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的批准实施指导推进城乡规划编制、修编工作

1、《*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正式批准实施。2009年1月24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自此*州就有了指导*州域城镇建设的法律性文件,指导*州城镇体系协调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统筹区域内各项建设安排的政策纲领,制定区域内相关专项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同时进一步以法定形式确立了我州“两点、一线、四个层次”的城镇发展思路。(两点:重点加快*、金顶两个城市发展;一线:重点突出*沿线精品旅游城镇特色一体化建设;四个层次:首先是*、金顶,其次为上帕、贡山县城,三是以通甸、丙中洛、片马等为主的“重点集镇”、“边贸小镇”、“旅游小镇”,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公路沿线“景点式”村庄建设)规模适度、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特色鲜明、互为依托、结构严谨的州域城镇空间体系发展格局正在逐步构建。

结合《*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的正式批准实施,我局积极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宣传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州城镇体系规划(20*-2025)》加强城乡规划和各类规划的协调工作。

2、各县各类规划编制正在稳步推进。泸水县规划局负责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已比较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自2009年2月形成初稿,经几次讨论修改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第二次修改稿,正进入法律报批程序。同时,规划修编资料收集工作也正同步进行,目前资料已基本收齐,待评估报告批准后随时可进入修编阶段工作。上江乡总体规划编制资料收集已完毕,第三稿修改已完成。福贡县局正进行编制江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3、村庄规划编制10年工作方案按时完成。为了协调城乡发展,构建城乡和谐人居环境,2009年2月中旬,按照《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村庄规划编制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09〕36号)文件要求,州规划局结合我州四县县城正在进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实际,制定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主要采取在四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同时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的方式,在2009年—2011年,完成四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四县规划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目标制定了《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在要求时限:20*—2017年,10年内争取省财政补助,州、县、乡镇自筹一部分资金,采取打捆委托的方式编制完成全州四县196个中心村、27个重点村的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同时填报完成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含村庄整治布点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表》和《县(市区)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报表》,把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年的工作中。

4、城镇特色规划编制逐步开展。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特色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建规)〔2009〕81号),结合我州实际,要求各县结合目前正在修编的总体规划开展好城镇特色规划编制工作。

(二)建章立制,逐步完善全州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续工作

1、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我州目前的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办事程序不规范的现状,我局在规划系统实行州内垂直管理后,按照科学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坚持政务公开,阳光规划,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整理,拟定了《*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已完成了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中。

2、协调解决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的相关问题。加强全州规划系统人事管理,积极配合州人事局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积极配合财政、人事部门核发四县规划局的人员工资;加强与州县各级部门的协调联系等工作。

(三)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我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监察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的通知》(云建规〔2009〕49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州监察局结合我州实际,组织四县规划局认真开展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了我州20*年县城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并上报了2009年一、二季度本辖区涉及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及调整审批情况。同时结合各县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容积率调整的条件、程序、处罚等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目前已经各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实施。

2、顺利完成我州20*年度城镇化水平的统计工作。我局于2009年2月初*县规划局安排部署了20*年的城镇化水平统计工作。经各县规划局认真调查、统计上报,截至3月底已顺利完成。20*年度*州城镇化水平为21.38%,与去年同比下降1.62个百分点,全州城镇建成区面积为33.24平方公里,与去年同比增加27.9个百分点。

3、认真进行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规〔2009〕215号)要求,2009年6月底,州建设(规划)局、州监察局对我州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州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查24项,实查24项,其中泸水县14项,兰坪县3项,福贡县7项,贡山县零项。自查项目用地面积13.34553公顷,其中涉及容积率调整的有3项:*鼎业阳光小区、泸水县公安局江西综合楼、民通商场购物中心,合计用地面积1.98公顷,但都未超出规划条件容许的容积率范围,泸水县规划局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了拆除违建部分、限期整改、补办手续、补交规费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4、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依法办理各类建设手续。20*年12月至2009年6月,全州共发放选址意见书70份,用地面积为161595.22㎡,其中泸水县50份,面积140698.53㎡,兰坪县8份,面积5379㎡,福贡县5份,面积12352.15㎡,贡山县7份,面积3165.5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2份,面积96910.28㎡,其中泸水县16份,面积83133.64㎡,兰坪县4份,面积9579㎡,贡山县12份,面积4197.6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3份,面积206886.44㎡,其中泸水县43份,面积155380.98㎡,兰坪县16份,面积45014.97㎡,福贡县2份,面积458㎡,贡山县12份,面积6032.49㎡。泸水县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18证,用地控制面积12032.56㎡;核发村镇建设工程准建证16证,建筑面积24539.33m2,建设投资2955万(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元。

5、制定完成了《*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制定主要是解决目前存在的*老城区改造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相关技术指标出入较大,《*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较困难的矛盾的一个较好措施,是《*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完成前的一个过渡。根据州、县党委政府的要求及*老城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泸水县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综合评估,结合近年来规划管理的实际,于20*年11月编写完成了《*老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初步方案,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泸水县规划局业务多次讨论和技术对接,2009年1月形成初稿,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公示、提交规委会等程序后,目前已按法定审批程序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6、积极查处违法案件,城乡规划执法力度有所加强。各县严格依法行政,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泸水县2009年上年共查处违章建筑15起,责令拆除并已自行拆除3起,分别为*州国税局新区办公楼违规超占规划红线部分共计146.25㎡,*州宏泰房地产公司在建盖民通购物中心时将规划停车位置建设1*㎡商铺,下赖茂村民国忠南在3号路岔口边建盖的56㎡临时铺面,共计受理规划纠纷3起,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调解处理完毕。福贡县停工建设项目1起。贡山县查处未批先建或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的工程项目2起。

*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处理力度有所加强。按照泸政办发(20*)191号文件的安排,自20*年11月26日成立“*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处理工作组”以来,共计收到185宗申报材料,3月份工作组开始入户调查,现已核查53户,其中有27户可办理相关手续,有6户房子未建完暂不补办手续,有2户不符合规划要求,暂不办理相关手续,其余18户主要为临时房暂不办理相关手续。

(四)加大城乡规划宣传工作力度,逐步健全城乡规划工作信息宣传交流平台

1、继续编发城乡规划信息。结合国家、省有关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州城乡规划工作机构的信息交流,我局上半年共编发了8期*城乡规划信息。通过即时准确报送我州城乡规划工作动态、城乡规划知识、*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以及领导讲话等,加大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宣传,使城乡规划工作得到州委、州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认识、关注和支持,从而不断促进我州的城乡规划工作。

2、建立政府信息网站和查询系统。为结合阳光政府准备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城乡规划管理“透明度”,我局目前已建成了*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查询系统。

3、逐步加强电视广播宣传。配合*电视台《今日*》栏目工作人员制作完成《*城镇化龙头的舞动》的电视节目。同时接受了*州广播电台对《*州城镇体系规(20*-2025)》进行的采访宣传,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对我州城乡规划工作的了解。

(五)主动服务,做好*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城市规划委员会上半年共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州检察院综合楼、*州民族中学总体规划设计、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规划设计方案、*州残疾人联合会办公楼设计方案等24个项目有关规划选址、专家技术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初步审查等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316215㎡;投资规模约78810万元;用地面积131893㎡。

2、*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适时召开规委会办公室会议。严格按照办公室职责,认真讨论研究了龙桦豪庭购物中心、世纪广场商住楼、*州中级人民法院新区办公楼、*州广播电视局民族语译制工作室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民通商场购物中心综合楼二期工程等近30多个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选址方案。同时对州人民政府批转的要求提出意见的建设项目及时回复,并积极主动服务建设单位进行实地勘查,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六)认真开展全州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1、组织我州勘察设计企业单位顺利完成20*年网上统计年报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关于上报2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云建设函〔2009〕9号)文件要求,我局从1月中旬开始对辖区内各单位的上报工作进行了催报和督促,3月前完成了网上上报工作。截至2009年,我州共有7家丙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其中国有企业5家,集体企业1家,股份有限公司1家。从事公路勘察设计的有3家,水利勘察设计的有1家,建筑工程3家。20*年度期末从业人员合计122人,期末专业技术人员合计122人,高级职称人员6人,中级职称人员62人,初级职称人员54人,期末注册执业人次合计6人,均为二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合计11万元,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193.5万元。

2、稳步开展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积极为各类“扩内需、保增长”建设项目做好服务,2009年上半年按规定和州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召开了5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会议审查了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建工程项目第一期工程、*州卫生局8个卫生基础建设项目、兰坪县中医院等20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建筑面积29146.67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814.95万元。

3、认真推进施工图送审和备案制度工作。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省建设厅2号公告),根据施工图送审和备案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上半年全州共发放了4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其中州局发放了7份,泸水局发放了8份,兰坪局发放了16份,贡山局发放了3份,福贡局发放了6份。

4、筹备成立*州勘察设计协会。通过上半年的努力协会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于6月4日召开了*州勘察设计协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协会的成立将加强我州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行业管理。

5、部署安排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前期工作。我局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工程设计资质换证等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了我州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业务会议,认真分析我州7家丙级勘察设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查找出我州工程设计资质换证中存在的困难,并针对省建设厅安排我州在2009年11月份全面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按时顺利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努力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完成我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检查验收工作的工作报告;完成了《*年鉴》(2009卷)城乡规划管理的资料报送;完成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的《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的回复意见;完成三江并流区域开发管理条例修改意见的复函;完成政协*州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64号“建议建设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的提案的答复等工作。

(八)继续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2009年上半年,按照州政府工作安排要求,州规划局坚持日常职能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两抓两不误”,以州级行政中心和同心广场项目建设为工作重中之重,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工程稳步推进。截止2009年6月20日,工程进度如下:

高低压配电工程、无负压生活供水工程、高低压强电设备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大楼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一、二、三标段等项目均已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并已投入试运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部分工程和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室外亮光工程、智能化工程全面进入分项单机调试自检阶段,整幢大楼目前已全面转入细部处理和卫生清理阶段。

同心广场各项工程推进顺利。室外工程进入扫尾阶段。

地下车库灯光安装已完成,各种标识标牌正在安装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一是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修编、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严重滞后,全州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极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最直接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和建设管理的法定前置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基本依据。兰坪、贡山的总体规划修编停滞不前;泸水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88%;兰坪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12.5%;福贡、贡山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为零,无法有效指导建设,由此造成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十分被动。二是目前我州各县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全州城乡规划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后续工作不到位。由于各种原因,全州城乡规划系统自2009年1月1日实行州内垂直管理后,四县城乡规划管理组织机构未能及时健全完善,单位性质和职工身份尚未完全明确,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能按预期正常积极开展。

(三)体制不顺,仍存在多头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管理应纳入集中统一管理范围,但目前我州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以行政命令代替规划管理,以村镇建设管理取代规划管理的问题,城市规划区边缘地带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尚未按照《城乡规划法》实行分级核发管理;我州除在州府*建立了运作规范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以外,尚未按要求建立州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不能充分利用发挥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提出思路、协调规划、审议规划、监督规划”的作用。

(四)城乡规划管理队伍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自身建设急待加强。由于我州各规划管理机构成立晚,人员少,馈乏熟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业务人才,外地专业人才吸纳困难诸多,加上工作任务重,没有交通工具等困难,造成监督不到位,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因此急待加强规划管理队伍自身的业务工作能力培训和自身建设很迫切。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讷河市城乡规划局是这场城乡建设的先行军,他们面对老城规划落后、居民意识淡薄、违规建筑难于规划和拆除的局面,规划局党委班子在市委书记马志军、市长王平的领导下,排除各界压力,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执法力度,保障了城乡建设和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每天清晨当我们到达城改建筑工地或大项目建设现场时,发现市委书记马志军或市长王平已经等候在那里等着我们汇报工作,有这样的领导带领工作,激励着你必须把工作干好、干得更加出色”,讷河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杨树军说。

2012年,讷河市规划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城乡建设工作和大项目建设工作,各项工作扎实稳进并不断创新,成绩骄人。

认真完成规划编制

规划局首先完成了讷河市2012年至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工作。在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规划局先后向齐齐哈尔市政府、黑龙江省政府汇报请示修编工作,并委托哈工大设计院进行了高标准修编,现已上报省里待批,新版规划的实施将加快推进讷河市“南扩、西联、中兴”城市发展布局规划的实施。

二是完成了讷河市城区四个出城口、全城街景的规划设计。讷河市规划局委托省规划院进行了规划设计,该规划方案实施后,对提高城市整体居住环境和群众幸福指数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完成了2012年至2025年的镇村居民点空间布局规划。规划局聘请吉林省规划院,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到乡镇、村屯,逐一听取了“关于中心村、保留村和搬迁合并村的意见”,明确了到2015年全市将撤并186个自然屯,其中人口少于200人、自然灾害频发、自愿撤并的自然屯有34个。此项规划是讷河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步骤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现已通过省建设厅小城镇专家组的评审。

四是编制了讷河市城南新区、劳动湖南侧等重点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是编制了革命老区老莱镇聚宝村2012年至2015年建设规划。规划局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编制了聚宝村撤并自然屯,建设中心村规划,将对革命老区村建设起到示范作用。

严格审查设计方案

讷河市规划局认真执行省、市有关规定,重点把规划设计审查和设施配套规划纳入到规划设计方案中。该局坚决做到不符合总体规划的不批;基础设施不配套或配套不全的不批;不符合规划标准或侵害群众利益的项目不批。2012年,规划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项目31个,其中开发项目11个、乡镇项目4个、公建项目9个、重点项目7个。重点在建筑体量、造型、色彩和亮化等方面进行了创新,推行了规划设计方案竞标制,扩大了设计方案的选择面。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支持项目建设服务流程

为加强内部管理,2012年,讷河市规划局先后出台了《严肃机关工作人员纪律的规定》、《规划审批管理制度》、《领导岗位责任制》、《各股室岗位责任制》等6项制度,促进单位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了办事程序,坚持阳光、透明操作,杜绝。为更好地支持大项目建设,明确项目跟踪管理责任人,该局制定了《建设项目批后管理手册》,定期巡查、全程服务。

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2012年,讷河市规划局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拆违工作力度,有效地规范了各类建设行为,维护了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拆扒非法建筑、构筑物427处,拆除面积达36197平方米,其中拓宽“五纵七横”道路,拆扒198处15380平方米;专项整治四个出城口、西环建材一条街和私搭滥建较集中的万兴源、学府等小区,拆扒87处7982平方米;配合低温楼“穿衣戴帽”工程施工和孔国、六合、二克浅、讷南等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拆扒142处12835平方米。

全力配合市政工程建设

在“五纵七横”道路铺装黑色路面工作中,讷河市规划局全体干部职工分成4组,起早贪晚地轮流看护巡查40余天,为保证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尽了一份力。

加强对上沟通协调

讷河市规划局针对物流建设专项规划、重点市政设施建设、数字城市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支持,保障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通过项目申报,规划局为拉哈镇争取小城镇规划资金50万元。

大力引进招商项目

讷河市幸福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是规划局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位于二克浅镇长兴村,是由河南省新乡市客商孙影投资兴建的,项目注册资金100万元、占地4600平方米、总投资1560万元,2012年6月开工建设,现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主要经营杂粮、杂豆的收购和销售,辐射范围内年交易量可达3万吨,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为农民增收打开了新的通途。

2012年是讷河市城乡建设工作开局的一年,面对2013年,讷河市规划局局长杨树军和规划局领导班子更是信心百倍:

增加资金投入,加快规划体系编制速度

规划局将聘请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承总体规划,下启修建性详细规划。)启动村镇规划、专项规划、景观规划的编制,实现城乡全覆盖,为城乡建设和管理提供规划许可的直接依据。

规范审批行为,加大规划实施管理力度

规划局将重点从规划设计审查、设施配套规划、外立面设计、亮化设计和公示制度落实方面,保证规划的控制力和执行

力,使城乡建设的理念和规划在具体实施中不走样、不偏差。

强化执法监察,加大违法建筑处理力度

规划局将重点对讷河市环路两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摸排,全力配合2013年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的实施。同时,针对历史形成的违法建筑,将分片分区地向主城区内延伸整治。

借鉴外地经验,加快数字城市创建进度

规划局作为负责启动数字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牵头单位,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尽快提供详细、准确的需求报告和基础设施数据资料,以利于科学编制数字城市项目设计书,早

日形成实施方案,为实现数字化管理城市奠定基础。

谋划项目促发展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第一条为规范临沧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实施效率,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临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沧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本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市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或以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市科技局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在一定时限内开展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

第三条临沧市科技计划由基本计划和专项计划构成。基本计划由工业科技计划、农业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组成,专项计划由市院市校科技合作专项计划、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和科技条件能力建设专项计划组成。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临沧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及问效等管理工作。项目管理遵循依法行政、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五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包括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并根据发展要求逐步推行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制和招投标制管理。

第六条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战略需求;

(二)在相关领域和行业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四)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七条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有关附件(根据需要提供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证明、知识产权状况、专家评议意见等材料)。

第八条项目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立项背景、依据和目的、意义;

(二)与项目相关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经费概算及资金来源;

(六)项目承担单位及人员分工情况;

(七)项目承担单位意见;

(八)项目参加单位意见;

(九)县(区)科技局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十)市科技局审批意见。

第九条立项程序

(一)项目按申请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经其县(区)科技局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和推荐,中央、省属驻临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二)项目申报由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受理。相关计划管理科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提出推荐意见,作为备选项目送综合科。

(三)综合科根据相关计划管理科推荐的年度计划项目情况,统筹提出年度立项议案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审定。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的年度计划项目议案,由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协调并完成会签和向市政府报批等程序后,正式下达新列项目及经费安排计划。

第十条项目申报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时间实行全年受理制,原则上每年4月份研究年度计划,6月份下达计划和经费。

第十一条项目获准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接到通知1个月内与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签定计划项目合同书,并凭合同到综合科和财务室办理拨款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定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立项。

第十二条项目合同书由市科技局统一制作,合同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编号、名称;

(二)合同甲方或计划任务下达部门、乙方或计划任务承担单位、丙方或保证方;

(三)项目的主要任务及考核(验收)指标;

(四)项目的计划进度及实施方案;

(五)经费概算及资金来源;

(六)合同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和风险责任;

(八)合同有效期及各方签章。

第三章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项目实行合同制或课题负责制管理。项目合同书甲方为市科技局,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丙方为乙方的科技主管部门。

(一)甲方的职责:

1.按项目合同书规定拨付或商请财政部门拨付项目经费;

2.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3.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乙方的职责:

1.按项目合同书组织实施项目;

2.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和配套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3.按甲方要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按要求填报甲方制发的有关调查表和统计表;

4.接受甲方、丙方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履行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和科技保密等职责。

(三)丙方的职责:

1.匹配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科技经费;

2.督促乙方组织实施项目和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协助甲方协调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的主要方式:

(一)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每年5月31日前,向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和综合科提交项目半年执行情况报告;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项目年度实施情况(含经费使用情况)及效益分析总结。如遇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应及时专项报告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

(二)实地检查指导。项目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到承担单位了解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督促和指导承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连续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

第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须按要求建立项目档案和资金专用科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规定建立技术保密和资金使用制度。

第十六条项目合同是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合同自签定之日起,项目实施即应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期间,合同书内容不得随意变更。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原因和理由,经其科技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区)科技局同意后,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审查,并请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重新签订项目合同书或订立补充项目合同条款。

第十七条项目执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中止: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使项目无法按合同继续执行的;

(二)项目承担单位因组织管理不力或其他原因使项目无法正常执行或预期目标不能实现的;

(三)项目承担单位不按合同执行、挪用项目经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依据项目中期检查评估结果,按规定应予终止的。

项目终止后,承担单位应将已开展的工作、经费支出等情况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结余或被挪用的资助经费要及时退回市科技局。

第四章项目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经费是指用于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经费,包括市级财政资助经费和其他渠道来源的经费。项目经费的管理坚持优化配置、专款专用、讲求效益、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十九条项目经费使用范围: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人员事业费拨款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人员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并按规定在项目经费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财政资助的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项目合同书签定后,市科技局即按规定程序拨付或商请市财政局拨付项目经费至项目承担单位。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落实约定的项目匹配经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管理,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在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及总结报告时,要附有经费使用情况及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说明。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的,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

第五章项目验收及问效

第二十三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验收工作由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负责。对符合科技成果鉴定条件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完成单位的要求和科技成果评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项目执行期满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完成合同计划任务规定的执行期满后的3个月内,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验收材料,报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申请验收。

第二十五条申请验收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由市科技局统一制作);

(二)计划部门下达的有关批文及计划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四)所获成果、专利及有关产品(或样机)数据、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附件;

(五)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第二十六条项目验收应以项目合同文本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依据,主要内容有:

(一)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二)项目知识产权(包括技术标准)的获得、保护和管理情况;

(三)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四)项目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项目组人员履职情况和人才培养情况;

(六)项目执行的总体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七条项目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材料。

(二)相关计划管理科对验收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验收基本条件的,确定验收时间。验收由相关计划管理科邀请技术、管理、财务等方面5-7人的单数专家,组成项目验收专家组进行项目验收。

(三)验收应遵照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验收专家组的全体成员应认真审阅项目验收全部资料,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听取并收集相关方面的意见,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独立、负责任地提出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

(四)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发给项目验收证书。

第二十八条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通过验收:

(一)项目合同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没有完成;

(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三)擅自修改项目合同书内容;

(四)超过合同书规定完成时间3个月以上,且事先未作延期申请和说明。

第二十九条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在接到验收通知后6个月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计划任务及资料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仍未通过验收的或属于本办法第十七条条中(二)、(三)、(四)项所规定的情况之一者,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以后2年内不得再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三十条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负责组织对项目执行成效,特别是知识产权目标进行追踪问效。符合科技成果登记条件的,应及时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或申请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符合科技成果保密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密级确定。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项目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应将已验收(或终止)项目的相关文档整理归档,并及时按规定移交档案室。项目文档包括:

(一)项目合同书;

(二)项目验收申请书和项目验收证书;

(三)其他验收材料。

第六章专家咨询

第三十二条为提高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及社会参与程度,进一步完善专家参与机制。

第三十三条市级科技计划在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评审、中期检查、过程评估、项目验收等环节均可组织或委托评估机构开展专家咨询活动。专家咨询意见应作为科技管理与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四条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应根据各类科技计划特点确定咨询专家。咨询专家组的组成应具有代表性和互补性,人数、年龄和知识构成应具有相对合理性。咨询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熟悉咨询项目所在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在本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第三十五条在聘请专家时,应向专家阐明咨询的目的、咨询的工作原则、咨询专家的职责与权利,明确咨询的任务与要求。

第三十六条开展咨询活动前,应向咨询专家提供与咨询工作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数据,对有关咨询内容和项目背景作必要的介绍与说明,并对咨询专家的具体意见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咨询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故意引导专家的咨询意见;不得伪造、修改咨询专家意见;不得向咨询对象及与计划管理决策无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扩散咨询专家的咨询意见。

第三十八条咨询专家在为项目进行咨询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一)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个人意见,不受任何影响公正性因素的干扰,并按照管理者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咨询任务;

(二)应维护咨询对象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妥善保存咨询材料并在咨询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将其全部退还管理者,不得复制与咨询有关的材料,不得向管理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扩散咨询有关情况;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县范围内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调整及建筑面积确认的处理。

二、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调整的处理

(一)一切建设项目均应严格执行城市规划,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建筑用途和容积率进行设计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变相超容积率建设。凡不按照约定用途建设,或未经项目审批单位和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超容积率建设的超建筑面积部分,均为违法建筑。

(二)县规划与建设局在组织项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对建设项目按规划控制性指标、项目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及国土资源局供地合同等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应要求施工图审查单位对建筑面积进行严格审查。

(三)经县规划与建设局审查,对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规划控制性指标及县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等有关文件、合同规定的,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理:

1.工业性项目(包括工业、仓储)

工业项目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基数,超出面积在项目总建筑面积10%以内的,由县规划与建设局核准后直接办理,项目不再重新立项;超出面积在项目总建筑面积10%以上的,由县经贸委重新立项备案后,再由县规划与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企业应将有关资料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工业性项目内的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按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浙政发〔2004〕37号)严格控制。

2.公共事业性项目(包括政府投资行政事业办公楼、体育、医疗、教育用房和经济适用房等)

严格按县发改委立项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的建筑容积率建设,建筑容积率确需调整的,由县发改委批准(核准、备案)后,方可调整,并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经营性项目

经营性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规划控制性指标及县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有关文件要求。部分项目在土地出让后,因区块规划条件的变化或项目方案设计中的技术因素,不改变具体建设用途但确需少量超容积率建设的,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影响城市景观、城市安全、城市生态,确保“建筑密度、绿地率两项指标严格控制”的前提下,应根据以下程序进行容积率调整:

(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县规划与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调整的理由(附容积率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

(2)县规划与建设局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3)在本地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4)经专家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县规划与建设局应依法提出容积率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县规划与建设局应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县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备案;

(6)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到县发改委调整项目立项内容、到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收入补交等手续后再到县规划与建设局办理相关规划建设审批手续。

三、土地出让金的补缴

(一)工业性项目

工业性项目超建筑容积率建设的,由县规划与建设局确认设计方案并经县经贸委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合同,土地出让金可以免缴。

(二)公共事业性项目

公共事业性项目超建筑容积率建设的,由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重新发文,再由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其项目土地供地方式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三)经营性项目

凡经营性项目实际容积率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的,均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补缴标准为:

1.凡土地出让合同对超容积率的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补缴标准补缴。

2.凡土地出让合同对超容积率的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没有约定的,其超容积率部分建筑面积,以现行市场评估价100%补缴。

3.因城市规划需要调整方案而超容积率的,其超容积率部分建筑面积,以现行市场评估价80%补缴。

四、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的确认

(一)严格执行建筑面积计算口径标准

建筑面积的计算口径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和省建设厅《省关于贯彻执行<房产测量规范>的若干规定》(浙建房〔2001〕130号)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控制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

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误差是指县规划与建设局审核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计算确定的面积与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实测建筑面积之间的差距。总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标准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内(含1000平方米)的,合理误差为5%;1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的,合理误差为3%;5000-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的,合理误差为2%;10000平方米以上的合理误差为1%。总建筑面积合理误差按累进计算,且合理误差总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五、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一)县规划与建设局应加强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本办法施行后所有的经营性用地建设项目:

对实测面积超出规划批准建筑面积(含经依法批准增加的建筑面积)的:

1.超出面积部分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要依法予以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

2.对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批准建筑面积(含经依法批准增加的建筑面积)在合理误差范围内的部分:

(1)总建筑规模未超出规划容积率要求,予以规划认可;

(2)总建筑规模超出规划容积率要求,按相关规定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土地出让金后,予以规划认可。

3.对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批准建筑面积(含经依法批准增加的建筑面积)在合理误差范围外的部分:

(1)总建筑规模未超出规划容积率要求,应按照《省城乡规划条例》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后予以规划认可;

(2)总建筑规模超出规划容积率要求,应按照《省城乡规划条例》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同时应按竣工时的市场评估价加倍补交土地出让金后予以规划认可。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口计生工作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提高队伍素质、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创新培训思路,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通过扎扎实实的业务培训,大力提高我县计生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水平,努力建设作风正、懂政策、善管理、会服务、适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为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上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学习培训对象

县、镇办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及村专干。

三、学习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培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市县考核方案及计划生育工作业务、技术服务知识。

四、学习培训形式

采取分期分批、分级分类、集中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镇办计生工作人员、村专干学习培训主要由计生局中层以上干部负责,对村专干按相邻镇办划片集中培训,对镇办工作人员集中到县进行培训(分业务和技术)。

计生局工作人员培训以个人自学、科室组织学习为主。

学习培训可适时聘请省市有关领导、专家授课。

五、学习培训计划

(一)对计生局工作人员的培训。

1、2月21日-3月20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和计划生育协会、村民自治、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等内容。学习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

2、3月21日-4月20日。学习《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和计划生育统计、流动人口、政策法规、市县考核方案等内容。学习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

(二)对镇办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

4月21日-5月20日。集中到县进行学习培训,

一是学习培训计划生育业务知识,

二是技术人员学习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知识。

学习培训的内容以2011年计生局编写下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手册》为主,偏重镇办级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服务。集中培训完成后同时组织考试。

(三)对村专干的培训。

5月21日-6月20日。对相邻2-3个镇办的村专干集中到一个会议室条件好的镇办进行学习培训,学习培训的内容以2011年计生局编写下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手册》为主,偏重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服务。培训完成后,全县集中组织考试。

各级考试均采取闭卷方式。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计生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是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是提高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的根本保证。全县计生工作人员要珍惜这次全员学习培训机会,加强学习,努力巩固,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业务精英学习,真正做到学以立修、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使自身素质和能力在学习培训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争创一流业绩,更好地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服务。

市容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二、县城规划区是指市政府批准的县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总面积35平方公里。

三、规划管理是指城市规划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的行为;规划执法是指城市规划执法机关对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的行为。

按照县政府职能配置,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统一负责县城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和规划管理工作,水洛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民、居民个人建房项目的批后监督和执法工作。

四、城市建设必须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县城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接受规划监督。

五、县城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商贸服务、工业交通、电力通讯等工业和民用设施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农民(居民)个人建房等项目和各类临时设施,建设单位(个人)必须按以下程序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进行申报,取得规划许可。

一)工业、民用建筑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1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图、文、表资料,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2县城乡建设规划局按照《县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用地性质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开发建设强度指标审查提出初步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3建设单位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单位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和建设工程开工(施工)许可,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定点放线,开工建设。

5建设项目按规划内容建成后,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必须先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申请进行竣工规划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并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建设工程方可交付使用。

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二)临时设施或临时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2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进行规划审核;

3办理《临时设施规划许可证》后进行建设。

三)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改造项目:

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规划设计方案;

2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对装饰改造方案进行审定;

3办理《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改造规划许可证》后进行施工。

四)居民、农民个人建房项目:

1居民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薄(身份证)等资料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核实住房状况后签注意见,经辖区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农民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户口薄(身份证)等资料向所在村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核实住房状况后签注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城乡建设规划局。

2经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审查后,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复。

3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建房申请人在审批后两个月内到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办理个人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定点放线后开工建设。

以上各类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实施建设项目前,必须重新进行规划许可。

六、建设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构成违法建设行为:

一)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动工修建的即未进行规划申报,或申报后未得到审批同意而开工建设的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已经县政府审批同意,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开工建设的

三)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包括:

1扩大建筑面积、缩小楼位间距、降低绿地率、提高容积率的

2改变建筑立面设计和建筑物用途,降低建筑设计质量标准的

3住宅项目公共配套不到位,建筑节能和水、暖、电、气分户计量措施不落实的

四)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的包括:

1建设工程竣工后未向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申请规划验收,或申请后尚未经过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进行规划验收而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的

2经县城乡建设规划局验收,尚在整改阶段而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的

3经县城乡建设规划局验收确定为不合格建设工程,尚在处理阶段而建设工程已投入使用的

七、对于违反建设项目法定管理程序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进行规划设计或工程建设的行为,依法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要求和内容进行建设的

1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局或乡(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

2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3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自行拆除,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4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做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县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5因特殊原因不能拆除的没收建筑物或者违法收入,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二)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而组织竣工验收或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违反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文件审查通过的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责令限期拆除,可并处临时建筑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2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限期不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