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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市社区 慢病管理 资料 收集方法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4-0380-01

慢性病是一类发病率、病死率、致残率极高的疾病,也是一类消耗巨大医疗费用和社会资源的疾病,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慢性病防治的最佳途径[1],但由于社区卫生存在的诸多问题,使慢性病防治工作依然形势严峻[2]。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发现,社区慢病管理效果普遍难以保证,相关工作往往到最后流于形式,难以为继,慢病管理资料的收集方法选择是造成管理效果差的重要原因之一。下面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慢病管理资料的收集方法进行总结,希望对其慢病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1 结合日常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针对重点人群建立慢病档案

在社区门诊工作中,对35岁以上就诊患者首诊测血压,45岁以上就诊患者首诊检测血糖,发现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建立慢病档案,制定慢性病随访管理计划,进行系统管理。60岁以上的就诊患者全部建立健康档案,随时掌握他们病情的动态变化。对于普通就诊患者,对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如有确诊为慢病者,为其建立慢病档案,进行系统管理。该种建档方法,目标人群明确,针对性强,把日常工作和建档工作结合起来,较易操作,把疾病诊疗与预防保健结合起来,体现防治结合的特色,档案可以及时更新,提高利用率。

2 结合健康体检,建立慢病管理档案

建立和完善慢病档案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确定辖区内的妇女,儿童,残疾人,60岁以上老人等人群为重点服务对象,有计划的对其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从中筛选慢病管理人群是建立慢病档案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该方法开展慢病管理,对政府或管理单位适当补助后减免体检费用的情况下较为适宜。

3 通过入户调查,建立慢病管理档案

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派专职人员完成该项工作,由于入户收集工作存在一定难度,所以此方法仅作为日常门诊和体检方式建档的补充。

4 通过计划免疫反向追踪慢病人群信息

我国从70年代正式开展计划免疫,国家对计划免疫非常重视,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及宣传力度,广大市民免疫预防的自觉性已相当高,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免疫工作开展规范而顺畅,这为社区人深入居民家庭,进一步了解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从孩子计划免疫档案入手,收集其家庭的慢病档案信息的方法经济有效。

5 加快社区信息化的建设,扩展慢病资料采集途径

通过与二、三级医院的联网,实现住院患者信息资源共享,动态掌握辖区居民医疗活动的相关信息,为慢病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提供数据。

总之,如何加大社区慢病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慢病管理的优势,慢病资料的收集尤为重要,实践证明以上方法的有效结合,灵活运用是在目前社区社区卫生服务各方面条件尚未完全得到保证的情况下解决慢病资料收集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总结、评价和分析全市年度防病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切实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年初下发的关于印发<年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及考核细则>通知》卫发〔〕16号)文件要求,市卫生局组织考核组自年12月611日对全市各医疗单位进行全年度防病工作检查,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急性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消毒杀虫、麻风病防治、性病azb防制、结核病防治、血寄地防、健康教育、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工作要点的内容。

二、考核结果

根据市卫生局的工作要求,通过查现场、看资料、结合平时工作,对年全市各医疗单位的卫生防病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总的认为各单位高度重视卫生防病工作,对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有效,各项工作均得到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各项考核评分如下:

评分综合得分第一卫生院、第二卫生院、卫生院与卫生院;各单项得分第一分别是:传染病防治卫生院、计划免疫卫生院、慢病防治区医院、防治卫生院、寄地防卫生院、卫生卫生院、健教医院、结核病防治医院、血吸虫病防治卫生院。

三、检查情况

(一)急性传染病管理

1.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良好。大部分医院能按规定做好内(儿)科门诊日志、门诊传染病登记本、进出院病人登记本、化验室阳性病人登记本及放射科肺结核病人专用登记本的登记工作,今年各医院上述登记本上登记11种法定传染病781例,经与疫情报告网核对,漏报4例,漏报率为0.51%、报告及时率为98.46%,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为96.41%;传报卡与网络信息一致率为96.01%,各单位传染病报告调查情况见附表1。

2.肠道门诊及时开设与运行。各单位都能在4—10月份开设肠道门诊,肠道传染病防治组织、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都张贴上墙,相关人员“02”病防治知识培训台帐资料较为齐全,并能及时整理归档,消杀与抢救药品按要求配备到位。4-10月份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共登记腹泻病人1726例,采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803例,检索率为46.52%,占年终总人口数的1.03‰,无霍乱弧菌阳性标本检出。采样送检率和全全人群检索率均超过上级考核指标要求。

3.病毒性肝炎的分型率有所提高。今年1-11月全市共报告各类急性肝炎病人127例,其中血清已分型111例,未分型16例,分型率为87.4%,高于上级下达的85%指标要求,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三院、五院、天目湖镇卫生院及上沛卫生院等6家单位按要求采集了52份血清样本送常州市疾控中心检测,采样送检率40.94%。

4.传染病流调及疫点处理及时率有明显提高。今年全市应流调及疫点处理的相关传染病389例,截止到11月底,共收到流调表327张,上报率84.06%,及时上报255张,及时率65.56%。

5.学生等重点人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有进展,对辖区内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厂矿企业等场所进行重点摸排,加强了农民工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计划免疫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政策,各预防接种单位按照《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开展计免工作,11月份完成全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认真做好4。25预防接种宣传日的计划免疫知识宣传,预防接种门诊程序合法、场所基本各个领域规范要求,能认真落实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书,认真进行健康询问和要求接种后30分的留观。配备预防接种用抢救药品,并建立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台帐。

2.计划免疫继续保持高水平接种率。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信息系统2008年出生儿童5329人,五苗全程接种率为97.63%,其中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为95.82%、全程接种率为98.01%;卡介苗接种率为99.6%;糖丸接种率为98.25%;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8.22%;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实种5233人,接种率为98.20%。基础乙脑疫苗接种率为93.69%;流脑疫苗接种率为94.61%。

2007年出生儿童5099人,其中甲肝疫苗接种率为95.04%;麻风腮三联疫苗接种率为96.21%;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率为96.14%;乙脑疫苗接种率为86.27%;2006年出生儿童4788人,A+C流脑加强接种率为87.39%。各单苗接种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超过省免疫规划接种率要求,“两脑”的全程接种率尚未达到90%的指标要求。

3.冷链与生物制品管理落实。各预防接种单位目前有正常运转的专用计免冰箱57台,有每日测温两次的记录,均有维修记录及冷链设备登记表。核对冰箱内疫苗及进销存台帐登记数基本一致,未查见无失效疫苗。

4.预防接种副反应管理。大部份单位能及时上报预防接种副反应,截止11月底,全市一、二类疫苗接种达192701针次,副反应报告132例、报告率0.68‰,达到≥0.5‰的要求。

5.切实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各单位均建立流动儿童计免专用帐册,并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辖区内流动儿童摸底调查,我市0-7周岁流动儿童建卡率为98.37%,一类疫苗基础接种率均达到90%。

6.及时落实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市应开展查验的学校数为141家,实际开展数为141家,全市在托在校学生总数为79242人,开展查验者79242人,查验率为100%,其中无证人数为2640,补证人数为2582,补证率为97.80%;应补种各类疫苗人数为6351,实补种6092人,补种合格率为95.92%。

7.及时开展了乙肝查漏补种工作:年继续完成乙肝查漏补种项目工作:4月份完成1994~1995年出生儿童第三轮补种工作,应种1545人,实种1504人,接种率为97.35%;10~11月份完成1996~1999年出生儿童摸底与补种工作,全市共摸底目标儿童28012名,其中第一轮需补种2905人,补种2818人,接种率为97.00%,第二轮应种2337人,实种2310人,接种率为98.84%。

从各接种单位抽查产房乙肝二联单575张,显示乙肝首针及时率为99.30%,项目填写完整率为80.17%。

(三)azb防治

azb防治工作得到重视。能根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年各单位均能利用院内和中心村卫生室宣传栏宣传性病azb防治知识;组织对院内就诊者开展azb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开展针对农民工宣传活动;在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对乡村医生和院内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全市累计发放azb防治宣传材料33500份,其中宣传材料入户28500份,入户率达10.9%;发放农民工宣传材料5000份。

全市14个azb初筛实验室均开展HIV抗体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检测数据。年全市各初筛实验室共检测术前、婚前、产前、无偿献血、性病门诊、羁押人员和专题调查等各类人群36847人,初筛阳性8人。溧城、开发区医院azb初筛实验室已通过初审。

(四)结核病防治

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继续抓好院内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绝大部分单位的结核病防治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已上墙,发现肺结核病人能及时进行转诊和网络直报,并认真做好项目病人的督导管理工作,未到市疾控中心就诊的病人能够及时追踪。各单位能够结合3.24结防宣传日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并对院内医务人员及村医进行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大部分单位能使用结核病健康教育资源库中的宣传培训材料至中小学进行宣传培训。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共就诊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489例,均能按要求进行转诊和网络报告转诊到位率88%。本地报告外地25例,外地报告本地67例,各单位应追踪疑似肺结核病人73例.均能及时追踪和追踪率100%;追踪到位73例,追踪总体到位率99.6%;全市共完成痰涂片检查3295人次,完成新发涂阳病人任务261例,完成全年新发涂阳任务数的101.2%;2009年7月至年6月已完成疗程355例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大于95%,涂阳病人治愈率大于85%,2009年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91例,系统管理377例,系统管理率96.4%;登记涂阳肺结核病人274例,治愈247例,病人治愈率90.1%,全面完成结核病控制项目”五率”指标。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1.慢性病人建档及老年人群建档有新进展。各单位高度重视慢性病的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农民健康体检、门诊服务等逐步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开展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其中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规范建档数8916人,随访70653人次;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全年累计建档284人,随访15955人次,规范管理3620人,规范管理率68.5%,尚未达到80%的指标要求。

2.首诊测量血压工作有所提高。按照常州市卫生局《关于在35周岁以上人群开展首诊测量血压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单位均实行了35周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台帐资料,截止11月全市门诊病人首诊测血压47289人次,测血压率79.69%(47289/59338),尚未达到95%的指标要求。

3.基础信息的收集有进步。各单位均建立较完善的死亡和肿瘤上报制度,及时统计数据,1月-11月全市共累计上报死亡3240人,肿瘤631人。上黄、平桥、周城达到死亡病例报告较好,年报告率不超过0.6%的要求。市八院、口腔病防治医院年报告率均<0.3%,全市死亡病例报告率仅较低。

4.慢病干预重点项目开端良好。各单位均未能按要求建立慢病防治试点村,开展试点干预活动(试点内建立了健康档案、出生死亡报告、健康体检、病人管理和相关干预)。

(六)血寄地防工作

1.血防工作成果巩固。各流行单位能切实按照《市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要求开展血防查螺、查病任务。全市共调查流行单位13个,流行村(工区)46个,完成查螺工日3827个,调查面积313.885万m2。各流行单位合计血防监测查病4519人次,未查出阳性病人。

2.寄地防工作稳步展开。各单位能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要求认真开展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各疟疾镜检站切实开展疟疾血检6804人次,检出阳性9人次;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认真开展中小学生驱虫工作,全年全市共驱虫22600人次。

(七)健教工作

健教工作开展有效探索,各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特别是健教网络的进一步健全,院内画廊的建设与维护,健教设备的配备与完善,健教人员工作责任心与积极性及院外健教工作有效地开展等方面都较往年有了较好改观。戴埠、上黄组建卫I项目两个试点村的村级女性宣教员有效的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利用计免宣传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等各种宣传日(周),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慢性病综合防治全人群和目标人群健康教育活动。

(八)公共卫生工作

各单位能重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了基础台帐,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合理膳食宣传、农民健康工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社区人群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常见病防治的检查指导,落实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建立了工矿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及辖区有毒有害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开展了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四、存在问题

(一)全市医疗单位门诊日志、进出院病人登记台帐,项目设置达不到传染病管理的规范要求,填写不完整,传染病病人就诊登记的信息不全。检验异常结果不能按照要求反馈。1.传染病报告存在医生传染病报告意识不强、职能科室的督查不到位,科室之间协调联系不够,仍有传染病漏报、迟报;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准确,报卡内容与网络信息不一致。大多数单位未能按要求采集急性肝炎病人血清进行送检;2.个别单位传染病疫情网报人员不能及时上网浏览辖区内传染病疫情,辖区内的传染病例未及时进行个案调查及疫点处理,信息反馈不及时。

(二)肠道门诊在日常工作中都不能保持正常运行,门诊室关门现象普遍存在,少数单位存在肠道病人不归口治疗现象,肠道门诊病人登记数及大便送检率偏低,存在有疫情出现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的隐患。

(三)预防接种部份单位无单独设置的留观室,未建立接种后留观登记本。个别卫生院急救箱内备用注射器过期、抽查7月份疫苗进出库消耗数及常规免疫报表接种数不一致。少数单位二类疫苗收费仍不规范。

(四)乙肝查漏补种、预防接种证查验台帐资料整理不规范:部份单位乙肝疫苗补种情况与报表数据不一致,预防接种证查验后续工作不完善,补种信息不及时登记。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内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加强接种率偏低,白破疫苗接种率偏低。

(五)肺结核病部分单位转诊单红联上交不及时或由病人转交至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村卫生室没有向乡镇卫生院转诊可疑肺结核症状者,部分单位肺结核病人报告和转诊登记本中登记病人未登记在筛查登记本上。

痰检登记本登记不规范,初诊病人大多只有两份甚至一份痰标本;少数结防医生信息报告不及时,影响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掌握管理病人的服药和预后情况。对未做药敏试验病人未能优先使用国家免费一线抗结核药。

(六)慢病工作

1.慢性病综合防治参差不齐。全市仅几家单位对院内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档案〔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卡(首页)〕,并能按规范开展病人的随访工作,其余各单位未开展院内高血压等慢性病人的建档和随访工作。

2.死亡病例报告数不足。死亡病例数与本地区的人口数的比例远远低于0.6%,少数单位的死亡报告率仅为0.2%左右,忽略了街道和镇区的数据,大部分单位未能计划开展死亡漏报调查;不明原因诊断占所有死亡病例诊断的比值太大。继发病例作为根本死因。

3.慢病月报和公卫双月报情况。报表上报不规范,大部分单位没有报表的纸质存档,及时性差;有些报表项目的概念不明确,理解错误。慢病月报存在建档数大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数。居民建档数、60岁以上老年人建档数以及慢病病人随访数存在严重的虚报,有数据却拿不出档案和随访卡;慢病月报和公卫双月报上有个别项目数据不一致,有的数据确实相差甚远。

(七)血寄地防工作

部分单位存在血防查螺资料不完整或资料质量差;查病资料上报不规范的问题。少数单位疟疾血检质量存在问题,报表不及时,驱虫工作多数单位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部分单位未完成重点人群尿碘采集任务。

(八)健教工作

台帐资料不齐全,整理归档不规范,未能及时装订。所开展的工作缺图片等原始佐证资料;部分单位未能结合自身工作,适时开展院外社会健教活动;健教培训与讲座只仅仅局限于院内医务人员或乡村医生,没有覆盖到农村各类目标人群;《健康之窗》宣传画使用不规范,不按要求正确张贴。部分单位门诊及病区未能利用黑板报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对病人及其家属未能进行卫生宣教。

(九)公共卫生工作。部分单位社区人群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对抽样方法、调查对象等概念不清,调查表上交不及时。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各单位要按照医疗机构诊疗规范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本,放射科和检验科必须建立异常结果反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把传染病发现、登记和报告工作落到实处,杜绝传染病的漏报和迟报。

(二)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计划免疫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疫苗流通管理条例》及《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加强并重视冷链及疫苗管理工作,接种日前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及时核对疫苗进出情况,做到帐、苗相符,对于规定程序内接种相关疫苗的儿童应及时通知、及时接种,从而提高疫苗接种率。

(三)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切实加强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杜绝漏报、漏转的发生。加强初诊病人查痰工作,提高痰片涂片质量,努力提高病人阳性检查率。

(四)各单位要对院内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由首诊医生及时建立管理卡,完整填写卡上的每项内容。管理卡分发到病人所在地卫生服务站,由服务站医生按管理规范对病人进行随访,要加强对村医的业务培训工作,督促村医开展在就诊过程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的建档和随访工作,及时上报建档和管理数。

(五)各单位应采取每月开展一次死亡漏报调查等有效的措施,提高年报告率,推进网络直报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加强对死因网报工作的培训,重点是疾病的编码和根本死因的确定方面,努力提高死因网络直报工作质量。

(六)各单位要重视报表的质量,应该严格审查,确保报表质量的完整性、准确性。要及时、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慢病工作的记录和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台帐,并按照月报的要求,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如实反映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慢病工作的进展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双月报表和慢病工作报表要核对、数据应一致。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为切实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总结、评价和分析全市XX年度防病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市卫生局年初下发的《关于印发<二一年xx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及考核细则>的通知》(xx卫发〔XX〕16号)文件要求,市卫生局组织考核组自XX年12月6—11日对全市各医疗单位进行全年度防病工作检查,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急性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消毒杀虫、麻风病防治、性病azb防制、结核病防治、血寄地防、健康教育、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工作要点的内容。

二、考核结果

根据市卫生局的工作要求,通过查现场、看资料、结合平时工作,对XX年全市各医疗单位的卫生防病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总的认为各单位高度重视卫生防病工作,对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有效,各项工作均得到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各项考核评分如下:

评分综合得分第一xx卫生院、第二xx卫生院、xxxx卫生院与xx卫生院;各单项得分第一分别是:传染病防治xx卫生院、计划免疫xx卫生院、慢病防治xx区医院、xx防治xx卫生院、寄地防xx卫生院、xx卫生xx卫生院、健教xx医院、结核病防治xx医院、血吸虫病防治xx卫生院。

三、检查情况

(一)急性传染病管理

1.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良好。大部分医院能按规定做好内(儿)科门诊日志、门诊传染病登记本、进出院病人登记本、化验室阳性病人登记本及放射科肺结核病人专用登记本的登记工作,今年各医院上述登记本上登记11种法定传染病781例,经与疫情报告网核对,漏报4例,漏报率为0.51%、报告及时率为98.46%,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为96.41%;传报卡与网络信息一致率为96.01%,各单位传染病报告调查情况见附表1。

2.肠道门诊及时开设与运行。各单位都能在4—10月份开设肠道门诊,肠道传染病防治组织、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都张贴上墙,相关人员“02”病防治知识培训台帐资料较为齐全,并能及时整理归档,消杀与抢救药品按要求配备到位。4-10月份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共登记腹泻病人1726例,采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803例,检索率为46.52%,占年终总人口数的1.03‰,无霍乱弧菌阳性标本检出。采样送检率和全全人群检索率均超过上级考核指标要求。

3.病毒性肝炎的分型率有所提高。今年1-11月全市共报告各类急性肝炎病人127例,其中血清已分型111例,未分型16例,分型率为87.4%,高于上级下达的85%指标要求,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三院、五院、天目湖镇卫生院及上沛卫生院等6家单位按要求采集了52份血清样本送常州市疾控中心检测,采样送检率40.94%。

4.传染病流调及疫点处理及时率有明显提高。今年全市应流调及疫点处理的相关传染病389例,截止到11月底,共收到流调表327张,上报率84.06%,及时上报255张,及时率65.56%。

5.学生等重点人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有进展,对辖区内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厂矿企业等场所进行重点摸排,加强了农民工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计划免疫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政策,各预防接种单位按照《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开展计免工作,11月份完成全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认真做好4。25预防接种宣传日的计划免疫知识宣传,预防接种门诊程序合法、场所基本各个领域规范要求,能认真落实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书,认真进行健康询问和要求接种后30分的留观。配备预防接种用抢救药品,并建立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台帐。

2.计划免疫继续保持高水平接种率。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信息系统XX年出生儿童5329人,五苗全程接种率为97.63%,其中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为95.82%、全程接种率为98.01%;卡介苗接种率为99.6%;糖丸接种率为98.25%;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8.22%;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实种5233人,接种率为98.20%。基础乙脑疫苗接种率为93.69%;流脑疫苗接种率为94.61%。

XX年出生儿童5099人,其中甲肝疫苗接种率为95.04%;麻风腮三联疫苗接种率为96.21%;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率为96.14%;乙脑疫苗接种率为86.27%;XX年出生儿童4788人,a+c流脑加强接种率为87.39%。各单苗接种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超过省免疫规划接种率要求,“两脑”的全程接种率尚未达到90%的指标要求。

3.冷链与生物制品管理落实。各预防接种单位目前有正常运转的专用计免冰箱57台,有每日测温两次的记录,均有维修记录及冷链设备登记表。核对冰箱内疫苗及进销存台帐登记数基本一致,未查见无失效疫苗。

4.预防接种副反应管理。大部份单位能及时上报预防接种副反应,截止11月底,全市一、二类疫苗接种达192701针次,副反应报告132例、报告率0.68‰,达到≥0.5‰的要求。

5.切实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各单位均建立流动儿童计免专用帐册,并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辖区内流动儿童摸底调查,我市0-7周岁流动儿童建卡率为98.37%,一类疫苗基础接种率均达到90%。

6.及时落实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市应开展查验的学校数为141家,实际开展数为141家,全市在托在校学生总数为79242人,开展查验者79242人,查验率为100%,其中无证人数为2640,补证人数为2582,补证率为97.80%;应补种各类疫苗人数为6351,实补种6092人,补种合格率为95.92%。

7.及时开展了乙肝查漏补种工作:XX年继续完成乙肝查漏补种项目工作:4月份完成1994~1995年出生儿童第三轮补种工作,应种1545人,实种1504人,接种率为97.35%;10~11月份完成1996~1999年出生儿童摸底与补种工作,全市共摸底目标儿童28012名,其中第一轮需补种2905人,补种2818人,接种率为97.00%,第二轮应种2337人,实种2310人,接种率为98.84%。

从各接种单位抽查产房乙肝二联单575张,显示乙肝首针及时率为99.30%,项目填写完整率为80.17%。

(三)azb防治

azb防治工作得到重视。能根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XX年各单位均能利用院内和中心村卫生室宣传栏宣传性病azb防治知识;组织对院内就诊者开展azb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开展针对农民工宣传活动;在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对乡村医生和院内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全市累计发放azb防治宣传材料33500份,其中宣传材料入户28500份,入户率达10.9%;发放农民工宣传材料5000份。

全市14个azb初筛实验室均开展hiv抗体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检测数据。XX年全市各初筛实验室共检测术前、婚前、产前、无偿献血、性病门诊、羁押人员和专题调查等各类人群36847人,初筛阳性8人。溧城、开发区医院azb初筛实验室已通过初审。

(四)结核病防治

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继续抓好院内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绝大部分单位的结核病防治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已上墙,发现肺结核病人能及时进行转诊和网络直报,并认真做好项目病人的督导管理工作,未到市疾控中心就诊的病人能够及时追踪。各单位能够结合3.24结防宣传日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并对院内医务人员及村医进行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大部分单位能使用结核病健康教育资源库中的宣传培训材料至中小学进行宣传培训。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共就诊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489例,均能按要求进行转诊和网络报告转诊到位率88%。本地报告外地25例,外地报告本地67例,各单位应追踪疑似肺结核病人73例.均能及时追踪和追踪率100%;追踪到位73例,追踪总体到位率99.6%;全市共完成痰涂片检查3295人次,完成新发涂阳病人任务261例,完成全年新发涂阳任务数的101.2%;XX年7月至XX年6月已完成疗程355例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大于95%,涂阳病人治愈率大于85%,XX年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91例,系统管理377例,系统管理率96.4%;登记涂阳肺结核病人274例,治愈247例,病人治愈率90.1%,全面完成结核病控制项目”五率”指标。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1.慢性病人建档及老年人群建档有新进展。各单位高度重视慢性病的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农民健康体检、门诊服务等逐步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开展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其中XX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规范建档数8916人,随访70653人次;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全年累计建档284人,随访15955人次,规范管理3620人,规范管理率68.5%,尚未达到80%的指标要求。

2.首诊测量血压工作有所提高。按照常州市卫生局《关于在35周岁以上人群开展首诊测量血压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单位均实行了35周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台帐资料,截止11月全市门诊病人首诊测血压47289人次,测血压率79.69%(47289/59338),尚未达到95%的指标要求。

3.基础信息的收集有进步。各单位均建立较完善的死亡和肿瘤上报制度,及时统计数据, 1月-11月全市共累计上报死亡3240人,肿瘤631人。上黄、平桥、周城达到死亡病例报告较好,年报告率不超过0.6%的要求。市八院、口腔病防治医院年报告率均<0.3%,全市死亡病例报告率仅较低。

4.慢病干预重点项目开端良好。各单位均未能按要求建立慢病防治试点村,开展试点干预活动(试点内建立了健康档案、出生死亡报告、健康体检、病人管理和相关干预)。

(六)血寄地防工作

1.血防工作成果巩固。各流行单位能切实按照《xx市XX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要求开展血防查螺、查病任务。全市共调查流行单位13个,流行村(工区)46个,完成查螺工日3827个,调查面积313.885万m2。各流行单位合计血防监测查病4519人次,未查出阳性病人。

2.寄地防工作稳步展开。各单位能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要求认真开展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各疟疾镜检站切实开展疟疾血检6804人次,检出阳性9人次;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认真开展中小学生驱虫工作,全年全市共驱虫22600人次。

(七)健教工作

健教工作开展有效探索,各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特别是健教网络的进一步健全,院内画廊的建设与维护,健教设备的配备与完善,健教人员工作责任心与积极性及院外健教工作有效地开展等方面都较往年有了较好改观。戴埠、上黄组建卫xi项目两个试点村的村级女性宣教员有效的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利用计免宣传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等各种宣传日(周),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慢性病综合防治全人群和目标人群健康教育活动。

(八)公共卫生工作

各单位能重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 建立健全了基础台帐,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合理膳食宣传、农民健康工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社区人群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常见病防治的检查指导,落实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建立了工矿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及辖区有毒有害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开展了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四、存在问题

(一)全市医疗单位门诊日志、进出院病人登记台帐,项目设置达不到传染病管理的规范要求,填写不完整,传染病病人就诊登记的信息不全。检验异常结果不能按照要求反馈。1.传染病报告存在医生传染病报告意识不强、职能科室的督查不到位,科室之间协调联系不够,仍有传染病漏报、迟报;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准确,报卡内容与网络信息不一致。大多数单位未能按要求采集急性肝炎病人血清进行送检;2.个别单位传染病疫情网报人员不能及时上网浏览辖区内传染病疫情,辖区内的传染病例未及时进行个案调查及疫点处理,信息反馈不及时。

(二)肠道门诊在日常工作中都不能保持正常运行,门诊室关门现象普遍存在,少数单位存在肠道病人不归口治疗现象,肠道门诊病人登记数及大便送检率偏低,存在有疫情出现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的隐患。

(三)预防接种部份单位无单独设置的留观室,未建立接种后留观登记本。个别卫生院急救箱内备用注射器过期、抽查7月份疫苗进出库消耗数及常规免疫报表接种数不一致。少数单位二类疫苗收费仍不规范。

(四)乙肝查漏补种、预防接种证查验台帐资料整理不规范:部份单位乙肝疫苗补种情况与报表数据不一致,预防接种证查验后续工作不完善,补种信息不及时登记。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内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加强接种率偏低,白破疫苗接种率偏低。

(五)肺结核病部分单位转诊单红联上交不及时或由病人转交至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村卫生室没有向乡镇卫生院转诊可疑肺结核症状者,部分单位肺结核病人报告和转诊登记本中登记病人未登记在筛查登记本上。

痰检登记本登记不规范,初诊病人大多只有两份甚至一份痰标本;少数结防医生信息报告不及时,影响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掌握管理病人的服药和预后情况。对未做药敏试验病人未能优先使用国家免费一线抗结核药。

(六)慢病工作

1.慢性病综合防治参差不齐。全市仅几家单位对院内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档案〔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卡(首页)〕,并能按规范开展病人的随访工作,其余各单位未开展院内高血压等慢性病人的建档和随访工作。

2.死亡病例报告数不足。死亡病例数与本地区的人口数的比例远远低于0.6%,少数单位的死亡报告率仅为0.2%左右,忽略了街道和镇区的数据,大部分单位未能计划开展死亡漏报调查;不明原因诊断占所有死亡病例诊断的比值太大。继发病例作为根本死因。

3.慢病月报和公卫双月报情况。报表上报不规范,大部分单位没有报表的纸质存档,及时性差;有些报表项目的概念不明确,理解错误。慢病月报存在建档数大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数。居民建档数、60岁以上老年人建档数以及慢病病人随访数存在严重的虚报,有数据却拿不出档案和随访卡;慢病月报和公卫双月报上有个别项目数据不一致,有的数据确实相差甚远。

(七)血寄地防工作

部分单位存在血防查螺资料不完整或资料质量差;查病资料上报不规范的问题。少数单位疟疾血检质量存在问题,报表不及时,驱虫工作多数单位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部分单位未完成重点人群尿碘采集任务。

(八)健教工作

台帐资料不齐全,整理归档不规范,未能及时装订。所开展的工作缺图片等原始佐证资料;部分单位未能结合自身工作,适时开展院外社会健教活动;健教培训与讲座只仅仅局限于院内医务人员或乡村医生,没有覆盖到农村各类目标人群;《健康之窗》宣传画使用不规范,不按要求正确张贴。部分单位门诊及病区未能利用黑板报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对病人及其家属未能进行卫生宣教。

(九)公共卫生工作。部分单位社区人群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对抽样方法、调查对象等概念不清,调查表上交不及时。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各单位要按照医疗机构诊疗规范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本,放射科和检验科必须建立异常结果反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把传染病发现、登记和报告工作落到实处,杜绝传染病的漏报和迟报。

(二)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计划免疫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疫苗流通管理条例》及《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加强并重视冷链及疫苗管理工作,接种日前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及时核对疫苗进出情况,做到帐、苗相符,对于规定程序内接种相关疫苗的儿童应及时通知、及时接种,从而提高疫苗接种率。

(三)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切实加强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杜绝漏报、漏转的发生。加强初诊病人查痰工作,提高痰片涂片质量,努力提高病人阳性检查率。

(四)各单位要对院内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由首诊医生及时建立管理卡,完整填写卡上的每项内容。管理卡分发到病人所在地卫生服务站,由服务站医生按管理规范对病人进行随访,要加强对村医的业务培训工作,督促村医开展在就诊过程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病人的建档和随访工作,及时上报建档和管理数。

(五)各单位应采取每月开展一次死亡漏报调查等有效的措施,提高年报告率,推进网络直报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加强对死因网报工作的培训,重点是疾病的编码和根本死因的确定方面,努力提高死因网络直报工作质量。

(六)各单位要重视报表的质量,应该严格审查,确保报表质量的完整性、准确性。要及时、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慢病工作的记录和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台帐,并按照月报的要求,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如实反映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慢病工作的进展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双月报表和慢病工作报表要核对、数据应一致。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慢性病; 社区; 防治; 策略

【中图分类号】R181.3+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3783(2012)10-0088-02

慢性病全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Noninfectious Chronic Disease,NCD),指长期的不能自愈的,几乎不能被治愈的疾病。主要指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等一组疾病[1]。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膳食结构的变化、生活节奏的加快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致使我国居民慢性慢性病的患病率迅速上升,不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是其最主要的原因[2]。由于慢性病死亡的人数占总人数的60% -80%,慢性病发生在低、中收入国家中,约1/2慢性病死亡发生在70岁以下人群,约1700万慢性病患者不到期望年龄就过早死亡。社区作为进行慢性病防治的平台,是促进健康的主要场所,以社区为基础的项目目的就是帮助个体和社区建立克服这些障碍的桥梁。

1社区慢性病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社区卫生服务中用于慢性病防治的经费不足,社区医生待遇偏低:目前对慢性病的防治建设方面,资金来源主要靠国家、省、市政府投入为主,每年拨出的经费有限,主要用在社区开展几种主要慢性病和危险因素的管理和干预项目。除了基本医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没有找到更多的补偿渠道。此外,社区医生普遍报酬偏低,再加上晋升空间有限,导致其工作积极性不高,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

1.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慢性病管理不到位:在全国多数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普遍进行了居民慢性病情况摸底调查,涉及社区中居民详细的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情况资料,并以户为单位建立了健康档案,这些资料对居民的身体健康情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这些档案在建立之后疏于管理,一段时间之后几乎均成为死档,并没有跟踪居民的健康问题,因此,也不能通过健康档案体现慢性病病人的病情进展和防治情况,产生动态资料不足,管理资料不齐的现状。

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施有限人员素质偏低: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基层卫生机构,其相应的医疗配置落后,在社区规模和人口结构不断变化的今天已有些不相适应。其次,全科医生缺乏必要的慢性病治疗知识技能的培训,不具备制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计划、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和对工作开展评估的能力。

1.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缺乏从事慢性病管理的人员: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居民集居不平衡,乡村居民地广人稀,按国家规定 1000:1.3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人员比例远远不能满足慢性病管理需要。造成偏远山区居民不能享受到慢病健康管理的成效。

2相应对策和经验

2.1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来源:加强政府主导的资金来源最直接的方法是将社区慢性病防治的主要指标,如政府年度财力投入、标化后的主要慢性病发病率与死亡率、主要慢性病的控制率、吸烟控制率等列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制定社区健康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强对责任主体的问责,明确政府作为问责“第一责任人”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探索吸纳民间资本的投入的途径,提供优惠的扶植政策,如减免税收,政府给予适当比例的医疗投入。逐步提高全科医生待遇,各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政府直接补贴,提高全科医生工作积极性,保留优秀的人员。

2.2健全长效应答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该将慢性病防治作为工作重点,以社区居民的个人健康档案作为根本,实施慢性病三级预防保健策略,注重早期预防,对那些在档案中表现为轻中度病症的患者,实施定期体检办法,以便及时掌握患者病情进展,并将在社区中开展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为主的行为危险因素干预作为预防与控制慢性病的主要措施,提高防治效率。同时,对于重度病症患者,应建立实时的咨询诊断关系,对于与三甲医院建立双向导诊的社区医院应将病情异常的重度病症患者及时导诊,使慢性病的“防”和“治”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结合起来。

2.3定期开展预防保健宣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为住户发放慢性病防治知识资料,定期举办慢性病健康知识讲座、预防保健和治疗康复技能培训讲座,开展慢性病健康咨询以及戒烟、限酒、少盐、适量运动、合理膳食的健康教育, 积极创造条件,成立高血压、糖尿病人俱乐部,定期开展活动。

2.4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大人员培训:建立双向转诊制度,设立专职机构,负责协调上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双向转诊,加强双向转诊信息沟通,真正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动态转诊体系[3]。加大培训杜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力度,提高社区全科医生的医疗技术和综合素质,制定社区慢性病防控人才培养计划。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制定人才计划。划出培养专款,用于师资、基地及教材的开发。通过组织大中型医院医务人员对口支援、发挥退休人员余热等多种途径大力培养和充实全科医生队伍[4]。

2.5统筹城乡人员管理,建全晋升机制:城乡慢病管理人员根据需要,按比例区别对待。保证待遇情况下多恰当安排边远山区的慢病管理人员。由于偏远地区生活水平和收入偏低等因素,导致这些地区很难吸引优秀的全科人才,而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致使偏远地区更需要专业性较强的慢性病防治人员,这就需要本地政府和卫生部门健全全科医生的晋升机制,使得专业技术水平高与经验丰富的人员有更大的晋升空间,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也为新人的引入提供有效的参考。

3结语

我国自1997年开始在社区中开展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目前我国政府的卫生区域规划、医政部门、基层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设已基本完成[5]。各地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技能培训规划,将慢性病管理纳入专项和全科医生培训计划之中,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托自身的资源制定年度进修培训和日常学习计划,要建立健全慢性病管理工作机制。慢性病综合防治是一项艰巨而又繁琐的工作,是需要多系统的综合配合,是需要长时间的社区层面的广泛健康教育宣传、健病预防机构的联动,形成一个科学有序的筛查、管理、干预、治疗的康促进活动的开展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级医院以及慢性网络才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1]WHO. Updated projections of global mortality and burden of disease. 2002-2030:Data sources, methods and results[R]. Geneva:WHO.2005

[2]卢建华,吴建国,吴静娜,等. 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健康管理体系[J]. 中国全科医学,2009,12(2):212

[3]孟秀焕. 社区慢性病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医学信息,2011, 9:4618-4619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国家卫生计生委、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北京协和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等部门和中心专家在过去几个月密集赶赴厦门,他们进医院、下社区、访居民,把厦门带给他们的惊喜一一记录下来,最后呈现在一份份调研报告中。政府派和市场派很难得地给出一致性结论:

“厦门市在推行分级诊疗改革中大胆创新,通过实施‘三师共管’的慢性病防控新模式,在有效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效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有效提高慢性病防控效果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厦门分级诊疗改革以慢性病管理作为突破口,是短期内形成部分患者分级诊疗的最佳路径之一,经验值得在全国推广。”

“厦门市分级诊疗改革探索出的‘慢性病先行,三师共管’模式为缓解我国公立医院战时状态、推动分级诊疗常态化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为下一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仿佛一瞬间,厦门经验横空出世。而事实上,从2012年至今,厦门在这条路上已经有了3年的探索和积累。从最初的慢性病“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到后来的专科医生与全科医生“结对子”,再到创建“糖友网”形成“三师共管”的相对成熟模式,其间经历了迷惘、调整,最后竟与国家推动的分级诊疗高度契合。

最终,这个最早为国家对外开放探路的经济特区在医疗领域书写了一个动人的励志故事。参与其中的每个人脸上都露出艰辛过后的欣喜笑容。他们说,故事才刚刚开始。

慢性病患者下沉社区

2015年9月11日,国务院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国家层面的首个分级诊疗顶层设计文件。《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指导意见》要求,今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都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要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性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

不搞一刀切,以慢性病为突破口推动分级诊疗已成共识。当国家层面确定了分级诊疗的方向并着手试点之际,耕耘了3年的厦门已逐步将其改革方案在全市推开。2015年1月,厦门市政府印发《厦门市进一步推进慢性病分级诊疗试点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至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各区全面开展慢性病分级诊疗试点改革;至2015年末,大幅降低三级医院慢性病患者就诊比例和普通门诊比重。

自2015年4月1日起,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以下简称“中山医院”)和厦门市中医院(以下简称“中医院”)3家三级医院的糖尿病、高血压、中医专业的专家及专科医生,都会定时、定点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带教。同时,3家医院的简易取药门诊和涉及糖尿病、高血压专科的普通门诊,将逐步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国务院的《指导意见》要求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而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高血压病、糖尿病“三师共管”分级诊疗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则提出了具体量化指标:到2015年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人次较上一年度上升35%以上。

厦门岛内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隶属于前述3家三级甲等医院,这种“院办院管”的管理模式,为双向转诊和慢性病门诊下沉社区打下了制度基础。此前,3个三甲医院都成立了由院领导组成的分级诊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分级诊疗推进工作。目前,三甲医院正逐步取消糖尿病、高血压普通门诊及简易取药门诊,为社区转诊开通了绿色通道,引导患者到社区就诊。如中山医院从4月1日起将开药为主要功能的便民门诊开放时间缩减为半天,内分泌科、老年科、神经内科、中医科四个治疗慢性病为主的内科专业普通门诊号减少50%。中医院除突出中医药在慢性病管理中的优势外,还为社区患者开展中药代煎服务,安排专门车辆负责配送开出的煎煮中药饮片及煎剂。

采访中,医院和社区的负责人常常把35%这个数字挂在嘴边。在厦门,这并不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厦门市高血压慢性病防控中心主任、第一医院副院长李卫华告诉《中国医院院长》,分级诊疗实施4个月,第一医院的糖尿病和高血压两个慢性病门诊量已经下降了70%~80%,全院门诊量则下降了二十几个百分点。第一医院所辖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量平均增加30%以上。中山医院副院长尹震宇介绍,2015年1-7月,中山医院本地医保普通门诊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5%。而在4-6月,中山医院辖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量较去年同期增加35.3%。

数据的变化体现在更长的时间段内。从2012年到2014年,厦门市大医院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就诊人次逐年下降,基层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就诊人次则呈上升趋势。

数据变化的背后也是厦门市3年来在慢性病管理方面的努力,而慢性病管理已经为分级诊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医生要接受、患者要接受、政策要配套,这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中医院副院长高树彬对《中国医院院长》说,“到2015年7月1日,从顶层设计到政策配套已经基本完成,厦门分级诊疗进入了平稳推进阶段。”

力推医院转型发展

2012年8月的一天,厦门市召开卫生系统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各大公立医院一把手悉数到场。会上,上任不到半年的原卫生局局长杨叔禹激励医务工作者调动积极性,力推医院转型发展,全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乱”。

厦门当地媒体报道了当时会议的情况。杨叔禹在会上提出,要推进慢性病防治“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方便慢性病患者获得连续性医疗服务,减轻慢性病患者就医负担。

“医院转型发展”像一个宣言,标志着厦门在医疗领域的改革拉开了大幕。来自临床一线的杨叔禹对当时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有着清楚的认识。他在临床工作中感到,很多糖尿病患者到出现视力下降、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才被发现,这让他痛心。“这说明我们的患者教育、预防、筛查都没有做到位。”杨叔禹表示,美国慢性病患者的家庭医生管理模式以及台湾地区糖尿病共同照护模式给他触动很大。

2012年,脱下白大褂接过厦门卫生系统帅印的杨叔禹决定把他在临床工作中的思考和想法付诸实践。当年5月,厦门市首先在岛内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全程关照计划,力求通过医院和社区联动,实现对慢性病患者诊断、治疗、康复、转诊的全程管理。然而,这种模式起初效果并不明显。

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洪丰颖向《中国医院院长》分析了背后的原因。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医务人员缺少想看病、多看病、多为患者服务的动力。症结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全额拨款单位,绩效考核机制抓手作用有限,存在有“吃大锅饭”的思想。第二,患者长期以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的不信任没有得到改善,在基药制度下,社区用药受到很大限制。第三,在不改变现有补偿机制的情况下,大医院有尽可能多吸引患者和提供服务的激励,特别是专科医生非常担心患者流失,主观上不愿意将患者转诊到基层。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问题的症结所在,2012年底原厦门市卫生局着手开展了此项专题调研工作。

结果发现,到大医院就诊的门诊患者中83%~85%是慢性病患者,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挹青向《中国医院院长》回忆说,“通过观察就诊的慢性病患者的结构,我们发现高血压和糖尿病占据了慢性病的主体。这等于找到了一个切入点。”

数据为接下来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原厦门市卫生局提出了慢性病管理的五个“一体化”:预防治疗康复一体化、社区与医院一体化、专科医生与全科医生一体化、医生管理与患者自我管理一体化、中西医结合一体化。“找到了切入点,就必须让患者分层、分级往下走。”王挹青说,“那时候分级诊疗还不是医改的重点,我们就是为了解决现实难题,也没有意识到是为了分级诊疗。”

首先将专科医生与全科医生一体化落到实处。2013年,厦门市提出建立由主治医生以上专科医生组成的市级糖尿病、高血压专业专科医生库,医院专科医生和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双向选择并结成对子,共同为慢性病患者提供诊治与照护。专科医生负责确诊、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将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根据专科医生给出的治疗方案,定期随访、观察,帮助患者完善生活方式,并及时将控制不良的患者转入上级医院实施规范化治疗。

在结对子的基础上,厦门市创造性地提出“1+1+X”的管理模式。洪丰颖介绍,两个“1”,一个指大医院的专科医生,另一个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X”是变量,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是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护士或公卫人员,他们负责患者的管理和干预。但这种模式也有一定弊端。“‘1+1+X’并不是一个紧密的联合体,两个‘1’都是动的,患者是不动的,患者每次看病会面对不一样的医生。由于不是个性化和有针对性的服务,患者还是会直接去找大医院的专科医生。”洪丰颖说,“但整个架构理念是非常好的,在此基础上,2014年厦门建立了患者与之一对一的模式,这就是‘三师共管’”。

“X”变身健康管理师

2013年,杨叔禹带队到各地调研慢性病管理经验,台湾卫教师的概念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在深入了解卫教师的岗位、职责、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和收费情况后,杨叔禹确立了重点工作目标:把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做起来。

在最初的“1+1+X”模式中,“X”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护士或公卫人员,在职责定位上,并没有清晰的界定,当时人社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全国寻找试点城市联合培养健康管理师。厦门抓住这个机会,成为试点城市之一,首批完成系统培训的人员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0%的比例通过考试,获得国家健康管理师的执业资格。同时,借助台湾卫教师概念的灵感,健康管理师正式成为厦门市慢性病管理队伍中的一员。从此,“X”变身健康管理师,“1+1+X”也完成了短暂的历史使命,被专科医生、全科医生和健康管理师组成的“三师共管”取代。

“粗放性的管理中,医生仍旧只负责看病,患者回家后还是没人管。慢性病需要精细化管理,这项工作主要由健康管理师承担。”厦门市思明区莲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厦门新加坡友好医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莲前社区”)主任阮国强对《中国医院院长》说。

厦门官方文件中表述,健康管理师由基层医疗机构中具有一定慢性病防治知识基础的临床医生、公卫医生、护士或与医学营养、药学、心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兼职医务人员,以及乡村医生,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担任。慢性病健康管理师是患者与医生的联系纽带,负责患者日常的随访与健康教育,旨在个人行为干预需要达到预期效果。除此之外,还承担强化个体化健康教育,指导患者早日实现日常自我管理和及时向医生反馈病情变化情况,负责安排患者下次随诊时间及双向转诊相关事宜。

全科医生由基层医疗机构取得全科医生资格的医生担任。全科医生的职责是负责执行专科医生制定的诊疗方案,掌握患者病情变化,做好随访病程记录,将病情控制不良的患者及时反馈至专科医生,以期尽快解决问题;同时,在专科医生的带教下,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独立诊疗,提升诊疗能力,并做好与健康管理师的日常工作沟通交流,参与商定患者个体化健康管理教育方案,解决健康管理师在执行患者健康教育过程中反馈的问题。

我国自2009年以来实行的基本药物制度要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由于糖尿病、高血压所需常见药大部分不在基药目录之内,导致把患者分流下去却面对社区无药可开的局面。这是厦门遇到的第一个政策性难题。“我们不断去和发改委、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基药目录一步步扩大,后来慢慢延伸到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的药品。”杨叔禹回忆,他去社区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药房,看常见病所需药品是否齐备。“社区场地有限、药房面积有限,不能把所有药品都放进去,但最起码要保证糖尿病和高血压两个慢性病的常见用药。”

自2012年调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市级临时用药目录,到2015年允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的药品,之前大医院能开的药,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能开得到。大医院只能开一周的药量,而到基层看病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一次处方药量可以达到30天。厦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受限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此外,厦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体制下,实行了差额的绩效管理。在政府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基本收入的前提下,不断调整绩效奖金提取办法。目前以人均4万元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奖金。近期,厦门市卫生计生委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拟推行放开绩效奖金,以最大程度激励基层医务人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同时,社保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用“据实结算”办法。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社保经办机构每月按实际发生的95%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结算,剩余5%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总结算。这种结算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医疗机构的积极性。

对大医院,则主要是发挥好财政补助和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重点解决“舍得放”的问题。目前,财政已取消了对三级医院门诊工作量的定额补助,改为对急诊、手术和疑难杂症治疗的补助。同时,厦门还上调三级医院诊察费收费标准,提高三级医院急诊科、专家门诊察费,并将慢性病分级诊疗工作绩效纳入院长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大医院根据分级诊疗需求调整内部分配制度,引导大医院不再追求普通门诊量,让大医院专科医生回归对急、危、疑难、重症的诊疗职责。

尽管厦门分级诊疗工作风生水起,但现实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小觑。记者了解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存在人员短缺和场地受限的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但招不够编制名额内的人数,还时常面临人员流失的局面。“大医院专科医生下社区是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的一个有效手段,但这只是一种过渡性的方式,专科医生下去更多地是承担带教全科医生的职责,把基层水平提升上来后他们还要回到大医院,毕竟专科医生要专注于疑难危重疾病。”李卫华说。

厦门一直在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厦门将进一步完善和推广“中医专家下社区、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等“强基层”措施。此外,要充分发挥厦门市全科医生培训中心作用,加快培训全科医生。同期进一步加大健康管理师培训力度,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在职医务人员(护士、中医生、营养师、公卫医生等)中遴选人员,经过健康管理师培训后从事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

撬动公立医院改革

事实上,分级诊疗体系构建的过程是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回归不同功能定位的过程。大医院主要应提供急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服务,承担高级医疗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任务,接受其他医疗机构转诊,对其他医院进行技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则需要更多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作为首批16个国家联系试点的公立医院改革城市之一,厦门市在2013年就取消了公立医院药品加成,2015年又取消了公立医院医疗耗材加成并降低了大型检查设备检查费用,2015年底前还将完成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大背景下,厦门实行的分级诊疗进一步降低了大医院门诊量,迫使其转变发展观念,回归自身功能定位。

“三级医院接下来做什么,该怎么生存发展?大医院门诊量下降,回归疑难危重,回归做手术。而中医院主要就是靠门诊,手术量并不大。”高树彬不无忧虑地说,“厦门各区取消了对中医诊所的限制,现在随处可以开。医生多点执业也会进一步放开,你知道,中医是最容易多点执业的专业领域。所以,中医院必将面临着异常严峻的生存压力。”

危机感一步步袭来,中医院开始考虑转型。高树彬说,中医院已经开了好几次会,专门讨论医院战略转型的事。下一步,中医院将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为抓手,把人才培养和项目培养放在重要位置,打造一批群众信任、业界有影响力的项目来提高解决疑难杂症的能力。

第一医院则通过在全省率先引入JCI认证来促使医院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JCI认证对整个医院来讲是革命性和颠覆性的变革,对医院是一次涅重生。”第一医院院长姜杰对《中国医院院长》谈到这项工作时满是感慨,“JCI要求医院所有管理都要围绕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其中包含了16大类、1218条要素,医院通过这些要素发掘创造和创新的力量来制定相应措施,达到JCI所要求的标准。”

姜杰表示,第一医院将借着JCI的东风,由规模型朝着精细化、专业化、高品质的方向进行转型和提升,铭记区域核心医院应该担当的责任、应当承担的任务、应该做的事,切实为患者服务。

医院自身通过加强管理促进转型与改革的同时,厦门在政府层面也通过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大医院的医教研水平。

2014年1月,厦门决定在全市三级医院推行柔性引进高级医学人才,实行“双主任制”管理。“双主任制”指三级医院重点专科和规划重点建设专科,以柔性引进方式,特聘国内外知名医院学科带头人、知名专家担任该专科主任(特聘主任),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赋予特聘主任全面管理科室的权力,并按照协议要求其承担学科发展、科室管理、临床诊疗、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责任。同时,为配合特聘主任开展工作、保证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本市三级医院在该专科选聘本院专家担任执行主任,执行主任根据特聘主任的授权负责科室的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特聘主任对科室发展的帮助是非常大的,他们可以在学科建设、科室整体规划等战略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在临床技术方面,也可以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提升整个团队的水平。”中山医院肝胆外科执行主任尹震宇介绍,实行双主任制两年以来,科室已拿到几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每年发表的SCI论文在10篇左右。这在过去是不可能发生的。据悉,目前厦门全市已柔性引进二十多位特聘主任。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第一条为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减轻农民大病医疗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1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政办[20*]31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卫农[20*]8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引导,农民以家庭全员为单位自愿参加;

(二)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病;

(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可持续运行;

(四)科学简化流程,方便农户;

(五)实行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凡属本县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均可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县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合管会),县长担任主任,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负责人为副主任,县委办、政府办,县卫生局、财政局、人事局、民政局、农经办、公安局、审计局、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主持制定实施办法;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组织镇政府开展筹资工作;负责落实配套资金;保障合作医疗基金安全。

县政府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合管中心),隶属县卫生局。县合管中心属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全额供给,办公经费由县财政保障。其主要职责:具体承办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和合作医疗的管理工作;负责对镇合管站的业务管理工作;编制年度预决算方案;审核、结算各项补偿支出费用;负责向上级报告基金收支情况、统计及信息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镇政府成立相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简称镇合管组),镇合管组成员中应有3至5名农民代表,农民代表要真正具有代表性和参与能力。其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县合管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镇机关、村“两委”共同筹集农民参合基金;对本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工作实施监管。

各镇设立合作医疗管理站(简称镇合管站),镇分管负责人任站长,从镇财政、卫生、农经部门选配若干名结算报销人员和1至2名专管员,其中结报人员由县卫生局负责选配,其余人员由镇政府和相关主管局联合选配。从镇合管站非卫生系统人员中确定一名副站长,负责合管站的日常管理工作。镇合管站副站长的选配由镇政府研究决定。镇合管站人员必须专职,经费由镇政府负责,根据参合人数多少,按1.5至2万元列入财政预算。镇合管站受镇人民政府领导,业务接受县合管中心指导。合管站的人员考核由镇政府负责。镇合管站办公地点原则上设在镇卫生院。

镇合管站长职责:建立健全镇合管站各项工作制度,帮助落实镇合管站日常工作经费和合管站工作人员考勤等管理;加强对所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镇合管站工作人员学习。合管站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要每天对所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数与联网登记情况认真核对一次,一旦发现挂床或门诊治疗医药费纳入住院补偿,须立即做好督查记录,并同时向县合管中心汇报;督促并落实镇合管站人员认真做好意外伤害调查、大病医药费公示和回访、医药费补偿款的及时垫付,积极配合县合管中心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核实参合病人冒名顶替等举报线索。

镇合管站专管员职责:负责管理档案资料,对参合者分村、组、户造册建档;受县合管中心委托与农户签订协议书并发放就诊证;负责筹集农民参合金;负责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金使用情况的分村公示等日常工作;抽查、回访参合农民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病人相关情况;新农合相关政策宣传。

镇合管站结报员职责:负责医药费的审核和补偿。

镇合管站的管理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村成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简称村合管组),由村支书或村主任任组长,村会计、乡村医生和有代表性且具有参与能力的村民代表组成,并确定1名协管员。其主要职责:引导、组织、动员农户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负责筹集本村农民参合基金,并及时上缴镇合管站;负责对参合农民进行登记、造册、汇总,并及时上报镇合管站;负责对本村参合农民医疗费补偿情况进行公示;负责当年参合者小病门诊补偿资料收集;负责回访参合农民医药费的补偿情况;收集参合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镇合管站反馈。

第八条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县卫生局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组织实施,当好政府参谋。县财政局负责基金管理,合理安排县合管中心、镇合管站的启动和正常工作经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基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审计。县物价局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定期进行督查。县广电局负责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公布重要管理信息。县农委负责对农民参合资金收集工作的监督。县民政局负责资助医疗救助对象的参合工作。县人事局负责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选配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农业人口的界定、户口资料的提供和依法查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县监察局负责对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有关违纪违规人员的查处工作。

第九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承担为参合农民服务的载体,必须严格执行《庐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考核办法》。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院的各项新农合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必须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带头学习新农合相关政策文件,掌握相关政策规定,教育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二)落实补偿结算。抽调专职人员,在医院设立新农合领导组织和结报处,负责新农合日常管理和结算业务。参合农民治疗结束后,应根据我县新农合政策规定,立即对参合病人发生的医药费认真审核结算,并及时垫付补偿款。

(三)建立健全新农合工作制度,确保新农合健康平稳运行。杜绝违规挂床、因未严格把关或医患串通参合农民冒名顶替、门诊治疗出具住院发票、串换药品、出具虚假医疗文书等各种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发生。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合医办,设主任1名,结报员1至3名,院长总负责,其人员管理办法由县合管中心另行制定。合医办主要职责:负责对住院参合农民进行资格审查;负责对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及相关手续的审核、门诊统筹以外的医疗补偿费用的垫付、汇总与上报;落实县、镇合管机构安排的合作医疗工作任务;负责公示参合农民在本院的大病统筹补偿情况。

第三章基金筹集

第十条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客观地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干部和农民准确认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含义、特征、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中央和省、市、县政府财政对参合对象的筹资,按80元予以配套补助;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不少于20元。鼓励孕产妇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合资金。

前款财政配套补助和农民缴费数额,国家规定调整的,由县政府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农民缴纳参合资金属个人消费支出,不应视为增加农民负担。农民的参合资金按时足额缴纳后,县合管中心与农户签订参合协议书,并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凭证,发给《庐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简称就诊证)。参合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收取,最迟在上一年度11月底前交清。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缴纳后中途不退。

第十三条经确认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优抚定补对象应当缴纳的参合金,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供花名册和用款指标,经县民政、财政部门审核后从医疗救助基金中直接划拨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第十四条集体经济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应对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具体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积极倡导社会力量捐助参合金。

第十五条农户个人参合金收缴采取“三定”筹资、上门收缴、常年筹资等多种模式,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由镇、村组织动员发动,镇合管站和各村根据人口、交通、农情等状况,分别确定1至2个农民缴费代办点,可适当在村民小组设立分点,接受农户交款。

第四章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参合者的小病门诊费用,以镇为单位按参合人数人均12元总量控制,超支由镇卫生院、村卫生服务站按门诊服务量分摊。按人均2元建立全县大额门诊基金,用于解决年度门诊医药费超过1000元的大额门诊。

门诊补偿,按每次门诊医药费30%给予补偿,每次最多补偿12元;每天限一次,每年度每户门诊补偿总额不超过人均12元。

五保户按每人每年最多门诊补偿100元。

大额门诊基金用于年度内以人为单位,累计门诊医药费超过1000元的普通门诊补偿。县合管中心应当根据年度内全县大额门诊医药费总额和大额门诊基金总额测算补偿比例。

第十七条住院和慢性病补偿实行大病统筹。

*

第五章就诊和补偿、结算手续

第十八条参合人员小病门诊在县内就诊时须到本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村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现金就诊,就诊时需索取复写的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和卫生、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药费发票。参合者县内就诊后凭《就诊证》、有效身份证件、医药费用发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办理现金补偿。

参合者外出务工或探亲期间发生的小病门诊费用,参合人员凭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发票、《就诊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镇卫生院办理补偿手续。

与县合管中心联网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合农民进行门诊诊治时,须使用统一印制的门诊电脑发票,直接从医药费总额中扣除应补偿款,打印门诊发票由农户签字,并在农户的就诊证上做好门诊补偿登记。各乡镇医院、分院每月按县合管中心要求,打印《门诊补偿统计表》一式三份,随同发票、处方先经镇合管站审核,两份报县合管中心办理补偿结算后,返还一份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记账。

各镇合管站审核后应将《门诊补偿统计表》与处方、发票按顺序进行装订存档。

已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的村卫生服务站可联网结报,实时办理参合农民门诊补偿;暂未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的村卫生服务站不得为参合农民办理门诊补偿,可在为患者诊治后出具新农合专用处方和发票,由参合农民自行到所辖镇卫生院、分院进行结报。

大额门诊补偿,于次年1月31日前,由各镇合管站负责接收患者申报,患者申报大额门诊须凭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医药费发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或费用清单、《就诊证》、身份证或户口簿。镇合管站在接收大额门诊患者结报资料时,须联网登记,并填写《大额门诊结报受理单》一式二份,由患者和结报员签字后,一联交患者保管,凭受理单和《就诊证》、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补偿款;县合管中心根据汇总结果,确定补偿比例,通知镇合管站按补偿比例进行审核并实时垫付补偿款。镇合管站结报时须打印《大额门诊补偿结算单》,由患者在《大额门诊补偿结算单》上签字,一份交患者,两份随发票报县合管中心。各镇合管站于2月底前将结报资料报县合管中心,由合管中心结报员签收资料。报送资料时须打印《大额门诊补偿统计表》统计表一式三份,经合管中心审核后返还两份,由合管站、镇卫生院各留存一份;《大额门诊补偿结算单》返还一份到镇卫生院,一份留县合管中心作为患者领款凭据存档。镇卫生院凭银行汇单和《大额门诊补偿结算单》、《大额门诊补偿统计表》作收支处理。

县合管中心接收资料后,应在1个月内审核结束,并将补偿款划拨到合管站所在的镇卫生院账户。

第十九条参合人员在县内住院可凭《就诊证》、身份证或户口簿,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中重症结核病人须定点县医院,精神病人须定点精神病医院)。出院时凭《就诊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医疗费用发票、专用处方或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偿手续。

第二十条县内住院分娩的参合人员凭《就诊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医疗费用发票到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补偿手续。

第二十一条县外住院或住院分娩,凭《就诊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医药费发票、处方或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交户口所在镇合管站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后,由镇合管站报县合管中心审核,一个月后,到镇合管站领取补偿款。

镇合管站在接收县外住院患者结报资料时,须联网登记,并填写《县外住院结报受理单》一式三份,由患者和结报员签字后,一联交患者保管,凭受理单和《就诊证》、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补偿款;另两联随结报资料报县合管中心,由合管中心结报员签收资料。县合管中心接收资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审核结束,并将补偿款划拨到合管站所在的镇卫生院账户,同时打印《县外住院补偿结算单》、《县外住院补偿统计表》一式三份,《县外住院补偿结算单》一份由县合管中心存档,一份交患者,一份由卫生院存档;患者在领取补偿款时,在《县外住院补偿统计表》上签字,一份交镇合管站,一份交镇卫生院,一份返还县合管中心作为患者领款凭据存档。镇卫生院凭银行汇单和《县外住院补偿结算单》、《县外住院补偿统计表》作收支处理。

第二十二条参加商业保险的参合人员出院后,须携带就诊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保险单、出院小结、医药费清单、医药费发票,到所就诊的医疗机构结报处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转诊、县外就诊的参加商业保险的参合人员,须回户口所在镇合管站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医疗机构结报员在办理补偿手续时须询问患者是否参加商业保险,如是参加商业保险的参合人员,先办理补偿登记手续,暂不作补偿。

办理补偿登记手续时须录入保险单号及相关参合、医药费信息,打印补偿登记表,并复印出院小结、医药费清单、医药费发票,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同时须告知患者先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并保存好出院小结、医药费清单、医药费发票复印件和补偿登记表,再持就诊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保险单、出院小结、医药费清单、医药费发票复印件、补偿登记表,按新农合相关规定办理补偿手续。

医疗机构结报员在接到参加商业保险的参合人员持出院小结、医药费清单、医药费发票复印件办理补偿时,要根据就诊证号或补偿登记表号,调出该患者补偿登记,进行计算和补偿,无补偿登记不予办理补偿。

各镇合管站、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宣传,耐心解释,确保参加商业保险的参合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若出现商业保险公司侵占参合农民利益的问题,可及时与当地司法所取得联系,争取法律援助,并积极支持、鼓励参合农民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慢性病门诊,由参合者个人申请,凭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临床科室经治医生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其中结核病须县疾控中心出具诊断证明、精神病人须县精神病院出具诊断证明),经临床科室主任、医院医务科同意后,到县合管中心审核并发给《慢性病就诊卡》。

慢性病就诊卡由持证者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向县合管中心申请挂失和补办。慢性病就诊卡需增加病种时,按规定申请认定后再进行添加。

参合者凭《就诊证》、《慢性病就诊卡》到就近由县合管会核定的具备慢性病门诊诊治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中,结核病必须在县疾控中心、精神病必须在县精神病医院就诊。慢性病患者在县外就诊或在县内不具备慢性病门诊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就诊不予按慢性病门诊补偿标准补偿。

慢性病门诊医药费补偿日期从发卡之日起执行。慢性病门诊医药费补偿范围,仅限于核定的慢性病种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药费用,该病种的原发及并发症医药费不属补偿范围,慢性病病种使用抗生素不予补偿。慢性病每次门诊处方用药量应控制在4周内。

参合者凭《就诊证》、《慢性病就诊卡》到就近定点医院就诊(结核病人应到县疾控中心、精神病人应到县精神病医院就诊),发生的医药费用凭《就诊证》、《慢性病就诊卡》、医疗费用发票、专用处方到就诊的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实时办理补偿手续。

本办法所称慢性病暂定为:高血压(Ⅱ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癫痫、失代偿期肝硬化、饮食控制无效糖尿病、结核病、精神病。

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作为特殊病种,其门诊治疗费用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执行,补偿范围仅限于上述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计划生育后遗症补偿,每年年终由各镇计生办根据县计生委统一组织鉴定认可的计划生育后遗症名单制成《__年度计划生育后遗症补偿统计表》(电子表格),并根据名单标注出就诊证号码等参合信息,交各镇合管站上报县合管中心审核。

各镇计生办根据审核后的名单,统一收取计划生育后遗症患者的处方、发票,并在补偿统计表中登记医药费总金额,集中报镇合管站审核。审核后,镇计生办通知补偿对象携带《就诊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至镇合管站办理补偿手续。

镇合管站根据名单以及患者的医药费发票(乡镇卫生院以上发票)、处方、《就诊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补偿手续。镇合管站只受理本镇范围内的计划生育后遗症患者补偿。补偿、结算手续比照慢性病执行。

第二十四条县直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应直接将参合者补偿资料上报县合管中心,办理结算手续。村卫生服务站每周将参合者补偿资料上报所隶属的卫生院;各定点医院和卫生院每月将参合者补偿资料上报所在镇合管站,由镇合管站初审、汇总后上报县合管中心,办理结算手续。县合管中心经审核后,将应支付给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垫付补偿款的95%、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补偿款的90%汇至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帐户,其余部分根据平时和年终考核结果情况按比例返还。

第六章基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农民参合的自筹资金和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划拨资金,应当全部进入合作医疗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或挪用。

第二十六条县财政局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专户,县合管中心在同一银行设立支出户,用于接收合作医疗财政专户拨入资金,支付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补偿款。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财政部、卫生部财社[20*]8号文件规定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农户缴费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据。

第七章医疗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合管会在全县医疗机构中择优选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县合管中心同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县合管中心应根据协议和县卫生局制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兑现。

第二十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偿时必须实时现金垫付。

第三十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推行医院信息化管理,并同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将参合农民就诊时发生的门诊收费、住院费用清单等相关数据实时传输到县合管中心,实现计算机自动审核。定点村卫生服务站要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加快房屋、设备、技术的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农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要,以优质的服务引导病人就近就医。

第三十二条参合者在县内医院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在办理入院手续后两天内联网登记,出院时及时给予参合者结算补偿。超出两天后登记,自住院第一天开始往后扣除超出天数的所有费用,患者由此造成的一切补偿损失由医疗机构承担。

第三十三条医务人员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原则,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医疗诊治技术规范诊治,不得随意放宽入院指征和标准,严格遵守《*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不得违反物价部门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不得滥开药,不得滥用大型物理检查。确需使用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和大型物理检查的,必须经患者同意并签字,否则由医疗机构承担费用。以月为单位,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药品费超过药品总费用15%(一级医院为10%)以上时,县合管中心将从当月应返还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款中扣除超出部分的35%;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下一月度自费药品使用比例仍超过规定比例时,对超过部分的全部自费药品金额从当月的补偿款中扣除,直到扣完全部补偿款。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对住院人次、住院次均费用增长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增长率不得超过上年度同期的5%。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有效控制次均住院费用和日均住院费用,具体指标以各定点医疗机构前两年平均数确定,并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

以月为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各项指标超过标准时,县合管中心将分别按超出的比例,根据当月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总额计算超出部份金额,扣除超出部分的45%;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下一月度仍超过规定标准时,扣除超出部分的60%。应扣金额从当月的补偿款中直接扣除。

县卫生局和合管中心要积极探索试行以总额预付控制为主要内容的支付方式改革,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坚持和完善县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招标制度,对卫生院适时推行以县为单位进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卫生院对村卫生服务站实行药品代购分发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变相批发药品,努力降低药价,统一药价,让利农民。

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质量的监管,规范农村药品采购渠道,切实加强对农村药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购销药品行为,确保农民用药有效、安全。县价格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店销售药品的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县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合监会),县委分管负责人为主任,县人大、县政协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县监察局、县审计局、物价局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农民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监督全县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情况,督查和处理合作医疗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第三十五条建立合作医疗基金定期审计制度,县审计局应当对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年度审计。

第三十六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合作医疗评价制度。县合管中心每年应对全县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报县合管会审定,提出意见,改进工作,完善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参合者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第三十七条县合管中心、镇合管站、村合管小组对住院补偿参合农民实行回访制度。县合管中心要随机回访,乡镇合管站的回访率不低于10%,村合管小组要全部回访。县合管中心建立电话回访制度,对已结报患者随机抽取5%,回访补偿情况。

第三十八条县、镇合管机构要设立举报电话,公布举报电话号码,明确接听电话责任人,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查处相关违纪违规案件。

第三十九条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公示制度,县级公示栏设在县合管中心,镇级公示栏设在镇政府和镇定点医疗机构,村级公示栏设在村委会或村卫生站。公示栏须附举报(咨询)电话,县、镇合管机构要向农民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

县合管中心公示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包括:基金筹集总额,来源结构,使用方向和节余情况,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前五种常见病住院平均费用等,每半年公示一次。

镇定点医疗机构和村级公示栏公示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补偿信息,包括:病人姓名、性别、住址(详细到村民组)、就诊医院名称、医疗总费用、实际补偿的费用等,每季度公示一次。

第九章考核奖惩

第四十条县政府年终对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考核,对合作医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四十一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向其追回已补偿的医疗费用外,给予批评教育,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移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将本人《就诊证》、《慢性病就诊卡》转借给他人就诊的;

(二)弄虚作假,冒领合作医疗补偿基金的;

(三)因本人原因,不遵守合作医疗办事程序,造成医疗费用不能补偿而无理取闹的;

(四)私自涂改医药费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的;

(五)利用合作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出药品进行非法倒卖的;

(六)其他违反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对医疗机构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对有关医务人员取消其合作医疗处方权,并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单位)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因监管不力,医院发生新农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等发生违反新农合政策行为,除追回不当补偿款外,将对定点医疗机构处以所发生医药费1-3倍罚款,并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追究主要经办人员和分管负责人责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给新农合基金造成较大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一)对合作医疗工作领导、配合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影响合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的;

(二)不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本诊疗目录、药品目录的;

(三)不严格执行诊疗规范,随意转诊,随意放宽入院指征,滥用大型物理检查设备、重复检查的;

(四)医务人员不验证、登记而诊治,不按规定开具慢性病疾病诊断证明书,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的;

(五)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开人情方、大处方,不按规定限量用药,开过时或超前日期处方的;

(六)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或与患者联手造假,将自费药品、保健用品以及日常生活用品串换成基本用药的;

(七)自费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超基本范围的诊疗服务项目未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签名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伪造合作医疗补偿资料,套取基金的;

(九)其他违反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向其追回违规合作医疗基金支付款,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因镇合管站站长监管不力导致所辖定点医疗机构或参合农民发生套取新农合资金情况的,将按干部管理渠道分别处理:

(一)审核错误造成基金损失的;

(二)审核医疗费用补偿时,损公肥私,工作失职或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

(三)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受贿索贿,谋取私利的;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组织机构职责

(一)行政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职责是:

1、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3、定期检查、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保持基金的收支平衡;

4、研究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使基金发挥最大效益,维护参合者权益;

5、进行年度工作考核、总结,表彰先进、惩处违规违纪行为;

6、定期向县委、县人大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业务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管委会下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农合中心),其职责是:

1、执行管委会决定,负责审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2、按照规定筹集、管理和使用合作医疗基金,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核算制度;

3、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收费、药品价格、报销程序等情况;

4、及时公布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按时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三)定点医疗机构及其职责

1、定点医疗机构分为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及慢病门诊三种。

①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村卫生室标准并经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验收合格的村卫生室,各镇卫生院。

②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县中医院、京东医院、妇幼医院、安康医院、县医院妇产医院、17所镇卫生院;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开滦医院、工人医院、人民医院、协和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院(市五院)、传染病医院、骨伤医院(市二院)、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第255医院、市中医院、开滦精神卫生中心。

③慢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合法票据的各级公立医院。

2、各级医疗机构执行标准:

①妇幼医院、安康医院、县医院妇产医院、17所镇卫生院执行镇级定点医院补偿标准。

②县医院、中医院、京东医院执行县级定点医院补偿标准。

③市开滦医院、工人医院、人民医院、协和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院(市五院)、传染病医院、骨伤医院(市二院)、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医院、第255医院、市中医院、开滦精神卫生中心执行市级定点医院补偿标准。

④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执行非定点医院补偿标准。

3、县农合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如下职责:

①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参合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

②严格掌握治疗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并严格按规定用药目录及诊疗项目目录执行,目录内药品使用率镇级医疗机构在96%以上,县级医疗机构在90%以上,具体要求由县农合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并严格执行,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的,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

③药品价格、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④使用合作医疗统一表册,并定期汇总报送;

⑤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使用全省统一软件,做到出院即报。

二、基金筹集及信息录入

(一)筹资标准:采取个人出资与中央、省、县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0元;财政补助资金2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参合农民每人每年100元;省、县财政补助参合农民每人每年100元),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共计230元。首先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再按每名参合农民25元计提门诊统筹基金,其余用于住院统筹、慢性病门诊补偿、分娩定额补偿。

(二)筹资方法:由县农合中心在县财政设立专用账户。个人缴费部分由参合者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村委会、镇政府的程序逐级上缴,各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个人缴费部分的筹集工作。农村特困户、五保户、孤寡老人、烈属、七至十级伤残军人、带病复员军人、残联颁发残疾证的残疾人,由民政局、残联负责提供名单,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资助。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但其父母当年已经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当地一人最高封顶线。新生儿当年不再缴纳个人参合费用,也不统计为当年新农合参合人数,各级财政也不追加相应的补助资金。

(三)缴费时间:每年11月底前完成缴费,个人上缴资金一次到位,中途不退还、不补办。

(四)信息录入:各镇政府负责本镇信息录入、数据核对工作,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电子版报县农合中心。

三、住院统筹、慢病门诊补偿报销范围及非报销范围

(一)下列医疗项目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参合农民因自然疾病或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自杀、自残等除外),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公立医院就医所支出的药费、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处置费、护理费、抢救费等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标准报销;

2、药品报销范围:各级纳入住院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一律执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中,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省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管理的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住院补偿比提高5个百分点。3、诊疗项目补偿范围: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试行)》执行。

(二)下列项目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服务项目。①挂号费(包括特需门诊、专家门诊挂号费),门诊、住院病历工本费;②出诊费,自请会诊、外请专家手术费,点名手术费,检查、治疗、手术加快费,特需医疗服务费,新生儿费用,陪护费,包床费,护工费,高价病床费(超过最低床位费的费用);③就医、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④伙食(营养)费,生活用品费,洗理费,担架费,书报费,保健档案费,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和医疗费用结算单中“其他”项目中的费用;⑤输血费(包括全血、成份血和血液制品);⑥《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范围外的诊疗项目(包括新项目、新技术、新器械、新材料等);⑦医疗机构开展的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诊疗项目。

2、非疾病诊疗项目。①各种健美、美容、美发、美体、减肥、增胖、增高等;②非功能性整容、矫形(足内、外翻,蹼状指、趾,口吃,兔唇,斜颈等);③镶牙(包括种植牙)、洁齿、色斑牙、牙齿畸形矫治及其后遗症;④装配义眼、假发、假肢等;⑤验光配镜(包括隐形眼镜)等。

3、预防保健项目。①预防接种、预防用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②妇女、儿童保健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③婚前检查、妊娠遗传病诊断;④保健按摩、足疗、水疗、体疗、食疗、气功医疗等;⑤利用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进行的各种健康体检(包括出国、出境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包括健康咨询、心理咨询)等;⑥有专项经费支持的各种疾病防治项目,如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防治、地方病防治等;⑦国家免费治疗的疾病项目,减免费用的治疗项目减免费用部分。

4、保健、康复器械及用品。自用保健、康复的各种按摩、磁疗、检查、化验、治疗的器械和用品,包括助听器、矫形器、牵引器、拐杖、轮椅、按摩器、磁疗用品、护背、护腰、护腕、护膝、血压测量仪、血糖检测仪等。

5、治疗项目。①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②视力矫正术、康复医疗等;③音乐疗法(精神疾病患者除外)、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治疗项目;④腋臭治疗、性病治疗、障碍、男女不孕不育症诊治、流产及其后遗症、非病理性终止妊娠及其后遗症等;⑤计划生育及其并发症、后遗症的诊疗费用;⑥本院借助外院仪器设备与外院合作治疗的项目发生的费用。

6、不予补偿的情形。①工(公)伤、有责任人的交通肇事及其后遗症、打架斗殴、刑事肇事,酗酒、吸毒、服毒、戒烟、戒毒、自伤、自残、自杀及医疗事故等;②计划外生育(包括自然和病理分娩);③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④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⑤在住院期间去外院检查、治疗等发生的费用;⑥县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⑦非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⑧住院时间不足48小时(转院除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⑨非微机打印票据显示的一切费用。

(三)有关住院费用报销的规定

1、床位费:每床每日市级以上按18元、县级按15元、镇级按10元标准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支付;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2、参合农民参加商业性医疗保险的,其发生的住院费先由农合中心补偿,留存票据原件,农合中心为其提供票据报偿手续。

四、运行模式及报销比例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自年1月1日起我县实行大病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门诊、住院管理模式及补偿比例如下:

(一)门诊统筹管理及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的补偿范围

①治疗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小儿头皮静脉注射、灌肠、换药;

②医技检查费(限镇卫生院):B超、心电图、X线、化验等常规检查费;

③材料费: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

④药品费:镇按《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村按《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试行)》的规定执行。

2、补偿标准

①补偿比例: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参合农民在定点门诊就医发生的补偿范围内费用,按30%比例补偿。

②封顶线:实施年度内,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最高补偿40元。

3、补偿管理

①接诊人员应开具新农合专用处方,详细填写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用法及诊疗项目名称、数量。

②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与县新农合管理系统联网。参合患者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在本村定点卫生室(本村无定点卫生室的,由镇新农合管理站指定就近的定点村卫生室)或本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补偿范围内费用,由接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合法门诊单据及双联处方,按补偿标准当即予以补偿,并打印结算单(一式三联),由患者签字。在镇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单次补偿不超过10元,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单次补偿不超过6元;每人每天最多补偿一次;家庭成员之间不能统筹使用。原门诊家庭账户有余额的,可以冲抵自付费用。

③即报人员应遵循“先验证,后补偿”的原则,认真查验证件和处方信息,将有关信息录入合作医疗管理系统,打印结算单。填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登记表》(以下简称为“门诊登记表”),并由参合患者在门诊登记表和结算单上签字,留存联系电话。

④镇卫生院平均处方金额控制在40元内,村卫生室平均处方金额控制在25元内。县农合中心每季度统计一次,对处方金额超过标准的,在基金拨付时扣除超额部分的20%。

⑤各定点医疗机构即报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各定点村卫生室每月最后一日下午打印月结表和门诊统筹报销公示表(一式三联),按规定顺序整理门诊统筹补偿公示表(审验签字后返还)、月结表、门诊单据、处方(第二联)和补偿单(第一联),并于下月2日前报镇新农合管理站审核。管理站汇总后,填制当月定点补偿汇总统计表,加盖新农合管理站业务章,报到县农合中心复审。县农合中心复审无误后,核拨各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资金。

(二)住院统筹管理、慢病门诊补偿、住院分娩及外伤住院

1.普通住院

同一参合农民本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每次住院均扣除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

住院报销程序:

①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实行出院即报。但无责任人的外伤和同时参加商业性医疗保险的,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执行出院即报。执行出院即报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记好住院补偿台账;不执行出院即报的参合农民,自出院之日起两个月内携带就诊医疗机构的合法有效票据、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合作医疗证、转诊证明书、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无责任人的外伤)到县农合中心办理补偿。

②参合农民在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自出院之日起两个月内,需携带就诊医疗机构的合法有效票据、住院费用结算清单、诊断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合作医疗证、病历复印件、转诊证明书,正常分娩及剖宫产者需另携带《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农合中心办理补偿。

2、分娩补助与外伤补偿

产妇分娩实行定额补助,不按住院报销。正常分娩每人补助200元,剖宫产每人补助300元。定点医院应将《准生证》及《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存入该产妇病历资料中。

无第三责任人外伤者住院予以报销。镇级医院起付线500元,补偿比65%;县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50%;市级以上(含市级)起付线3000元,补偿比35%,非定点医院补偿比30%。

3、特殊重大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

①下列特殊重大慢性病纳入大额门诊补偿范围:高心病合并慢性心功能衰竭、高血压Ⅲ期高危极高危以上、有严重神经、精神、肢体功能障碍的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中及重度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失代偿期、肝硬化、尿毒症肾透析、Ⅰ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伴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冠脉支架及冠脉搭桥术后、强直性脊柱炎,共16种。

②申报程序:实施年度内患者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及住院病历复印件申请特殊重大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填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重大慢性病大额门诊报销补偿申请表》,经当地卫生院合作医疗管理站初审、报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批合格后,可享受特殊重大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

③就医规定:符合条件的参合患者,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慢病门诊医疗证》在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门诊检查治疗,产生费用纳入大额门诊补偿范围。每次带药不得超过一个月用量。

④报销方法及时间:实施年度内分两次报销,第一次报销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第二次为12月1日至12月25日。患者凭对症药品处方、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及票据,可享受起付线300元、补偿比50%的补偿,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金额3000元。

4、年度报销限额。

同一参合农民既有住院补偿金额,又有其他病种补偿费用的,年度总报销金额封顶线为80000元。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关键词】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路径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慢性病是目前严重危害社区居民健康的一种主要卫生问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慢性病管理的主要承担机构,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探索社区慢性病管理模式也就成为各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要的科研任务。2007年底,深圳市宝安区观澜人民医院牛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被选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社区疾病预防与控制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和中远期效果评估研究监测点,在试点中,对慢性病的不同管理模式进行了认真探索与实践,并对不同管理模式下慢性病的管理效果进行比较分析,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牛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8-2010年不同管理模式下有关慢性病管理的所有资料记录,包括慢性病筛查资料、登记资料、管理效果资料等。

1.2 研究方法 2008-2010年,在牛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和设备设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对单人管理模式、专科团队管理模式、全科医师首诊负责制管理模式等三种社区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模式进行现场研究,从慢性病患者筛查和管理数量、管理效果等方面对不同的慢性病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和评价。

1.3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模式

1.3.1 单人管理模式(2008年及之前) 由1名全科医师兼职管理慢性病患者,包括建立慢性病管理专案、随访、转诊等;其他全科医师只负责筛查,不进行管理,全科护士也不参与慢性病管理工作。

1.3.2 专科团队管理模式(2009年) 设置慢性病管理科室,组建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专科团队,团队由2名全科医师、1名全科护士组成,公卫医师参与。团队对所有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包括慢性病患者的确诊、建立慢性病管理专案、随访、转诊、追踪等;其他全科医师只负责筛查,不负责管理、随访等工作,其他全科护士也不参号慢性病管理工作。

1.3.3 全科医师首诊负责制管理模式(2010年及之后) 将疾病诊疗中的“首诊负责制”原理引入到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形成了全科医师首诊负责制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模式。其定义为:在全科诊疗活动中,以全科医师为主、全科护士为辅,公卫医师参与,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慢性病患者筛查、管理、随访及转诊服务等”为主要工作内容,实施首诊全科医师全程负责的社区管理模式。简单讲,就是谁发现,谁管理,谁负责。

1.3.3.1 组建工作团队 组建6个慢性病管理全科医师首诊负责制工作团队,每个团队由1名全科医师和1名全科护士组成。首诊医师对慢性病患者的筛查、管理、随访、转诊等所有环节负责,团队里的护士协助全科医师共同做好本团队的慢性病管理工作。

1.3.3.2 全科医师首诊负责制管理模式的制度建设 为了使“全科医师首诊负责制”得到有效落实,我们从社区卫生服务的连续性以及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融合的角度考虑,对各服务的关键环节进行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制度设计,如全科医师首诊测血压血糖制度、首诊建档制度、团队交接班制度、基本医疗与慢性病管理相融合的首诊医师负责制、医疗安全重点环节管理制度、慢性病管理质量评价制度、双向转诊重点人群追踪管理制度、全科护士在慢性病管理中承担的任务以及重点人群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等,依据这些规定和制度规范各团队的工作。

1.3.3.3 全科医师首诊负责制管理模式的绩效考核办法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配合“全科医师首诊负责制”工作模式的实施,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绩效管理模式。(1)以团队形式进行考核,将团队工作量纳入整个团队的绩效考核中,使团队目标与个人绩效挂钩;(2)初期考核以“数量”为主,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再注重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平衡;(3)考核注重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结合。核心在于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将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按单位工作时间赋予分值,如高血压筛查登记赋值为8分,儿童体检赋值为16分,从而使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之间的比较能够转化成客观的评价标准,促进二次分配方案的形成。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5.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以率或构成比表示,采用X2检验,以P

2、结果

2.1 不同管理模式下的慢性病患者筛查情况 全科医师首诊负责制管理模式下的慢性病患者筛查数量远高于单人管理模式和专科团队管理模式下的筛查数量,见表1。

2.2 不同管理模式下的慢性病患者管理数量 在专科团队管理模式及全科医师首诊负责制管理模式下,慢性病患者管理数量明显多于单人管理模式下的数量,特别是实施全科医师首诊负责制的慢性病管理模式后,高血压患者管理数量比单人管理模式下增长971.19%,糖尿病增长了752.63%,见表2。

2.3 不同管理模式下的慢性病患者管理效果 三种管理模式下的慢性病患者的规范治疗率、控制满意率、档案资料完整率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本研究发现,2008年实施的单人管理模式,慢性病患者筛查和管理数量最少、管理效果也最差,其管理对象只针对社区户籍居民,对外来劳务工慢性病患者几乎没有进行管理,由于只有1名全科医师对社区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其精力有限,所以管理数量与效果不可能会好。

2009年实施专科团队管理模式后,由于参与社区慢性病管理的医务人员数量增多,并且实施社区慢性病专科化的团队管理,无论从技术力量还是从时间精力方面都要优于单人管理模式,因此慢性病患者筛查和管理数量、管理效果明显要好,管理质量也比较高。但是,实施过程中发现专科团队管理模式有许多弊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慢性病筛查与管理脱节。全科门诊医师只筛查不管理,慢性病管理团队医师主要负责管理,参与慢性病筛查比较少。(2)筛查病例数量少。全科门诊医师不直接管理,无责任无压力,筛查工作量与全科门诊医师收入不挂钩,导致全科门诊医师落实筛查的积极I生不高。(3)管理患者数量有限。当病例增加到200例以上时,管理团队感觉力不从心。(4)慢性病管理医师与全科门诊医师互不认同。慢性病管理医师认为慢性病管理工作繁琐、压力大,而全科诊疗相对简单。全科医师认为慢性病管理医师工作比较轻松,只需为慢性病患者建立档案、录入资料、随访,还可以拿到平均绩效奖金。(5)慢性病管理与全科诊疗分离,不符合全科医学服务理念。

在专科团队管理模式无法实施下去时,我们在2009年下半年曾效仿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片区医师负责制”的慢性病管理模式,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落实,发现不适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因为“片区医师负责制”的慢性病管理模式比较适合人口较固定的社区,但深圳市社区人口流动性非常大,即使在一个社区内居民的住所也经常变动,而且划片也比较困难。因此,在2010年初探索出适合本社区情况的“全科医师首诊负责制”的慢性病管理模式。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1.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协调编办、财政等部门制定和落实疾控机构编制,进一步完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深化岗位绩效考核。

2.按照事业发展需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2015年重点引进检验、预防医学相关专业人才。

3.加强专业人员和基层疾控人员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4.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心的财政集中支付管理等工作,力争畅通国家、省、市项目资金的使用渠道并规范资金管理。

5.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经费分配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完善疾控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

1.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进一步规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程序,提高统一指挥和协同配合能力。

2.完善卫生应急物资补充、储备、更新、调用等机制。

3.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科学、高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加强常规免疫工作。做好一类疫苗的计划、分发、管理和接种工作,确保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分苗分剂次常规免疫接种率达95%。加强免疫规划疫苗和冷链设备的管理,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2.完成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全市预防接种信息、疫苗流转追溯及冷库温湿度全自动监控和数据共享。

3.落实消除麻疹工作。继续做好AFP病例监测工作,保持无脊灰状态。

4.继续做好免疫接种科学告知工作,加强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和接种人员培训,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展县级示范性预防接种门诊的评估。

5.健全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工作机制,规范AEFI处置程序,明晰诊断鉴定流程,特别要加强AEFI病例的资料收集,提高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质量。

1.切实抓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感、霍乱、手足口病、狂犬病、钩体、出血热等急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规范疫情报告、处置,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传染病监测,统一传染病预警信号标准,切实加强传染病预警预测工作,提高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漏报调查,规范医疗机构疫情信息报告;做好死因监测工作。

2.规范门诊和预警。进一步规范腹泻病门诊、发热(手足口病)门疹和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完善学校、托幼机构晨(午)检技术规范,加强对疫情、病例信息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和利用,提高传染病病例和疫情早期发现识别能力,针对重点疾病出现的死亡病例和疫情异常开展应急监测和风险评估。

3.进一步推广乡镇霍乱早期快速检测技术,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有效处置霍乱疫情,坚决防止二代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发生。

4.切实加强乡村两级手足口病防控的网底作用。在流行期提前介入,落实乡村医生入户宣传和巡访制度;完善手足口病预测预警机制和实验室检测网络,规范报告及处理程序;强化防治结合,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强化院内感染控制,规范转诊留治流程,加强县级以上医院诊治能力,切实做到“五早”,努力减少手足口病的发病数和死亡数。

1.推行结核病防治医防结合三位一体化模式。建立“防治管”联合督导模式,切实做好涂阳结核病人的发现、治疗和管理工作,肺结核患者发现率7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85%以上,加大对难治性(耐多药)结核病发现和救治力度;加大对流动人口、HIV/TB双重感染和监管场所羁押人员中的结核病患者的治疗管理。

2.切实加大艾滋病检测干预和治疗力度。加强初筛实验室的管理,继续实施扩大检测工作策略,加大病人发现力度;及早开展抗病毒治疗,提高病人治愈率;规范美沙酮替代治疗门诊工作,加大干预措施效果的督导评估;努力遏制艾滋病发病上升的势头。

3.继续做好消除疟疾各项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培训,认真做好发热病人血检工作,及时发现病人;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往返疫区的劳务输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输入性疟疾的管理,严防二代病例的发生。

4.做好麻风病发现、治疗、救助工作,减少畸残。

1.全面推进全民健康

生活方式行动,完善市级健康教育网络和县、乡、村三级基层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工作能力。2.积极推进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加强控烟工作队伍建设,并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制定慢性病防控技术规范,建立慢性病防治专家库,探索慢性病防治模式和患者社区管理方式,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指导,以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试点网格化医疗保健行动。

3.大力推进慢性病登记报告工作,在全市建立慢性病登记报告体系,逐步实现慢性病网络系统直报。

4.积极推进肿瘤登记工作,完善相关数据信息报告工作。

5.加强对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的管理、督导、考核工作。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论文摘要:姜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鄞州区慢病社区综合防治(Ⅲ级)试点单位,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通过制订总体规划,搭建工作平台,争取政府支持,鼓励社区参与;开展社区诊断,多种渠道发现慢病患者,采取多种健康教育,促进了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管理取得初步成效。慢性病报告率达到85以上,建档率为l00,随访管理率达到80%o以上,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关系到民众身体健康,是社会安定的民心工程。姜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鄞州区慢病社区综合防治(Ⅲ级)试点单位,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慢病报告率达85以上,建档率l00%,随访管理率达80以上,健康教育覆盖率达90以上.现介绍如下。

1制订规划,明确目标,争取政府支持

为科学、规范地指导慢病综合防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姜山镇慢病社区综合防治规划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通过对患者的早期发现、随访管理和规范化治疗,控制其病情,预防和延缓并发症的发生,提高生命质量;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和筛选;对普通人群实施以健康促进为主的干预,降低人群中慢病发生的危险因素,降低慢病患病率和死亡率,达到慢病社区综合防治的总体目标。

我们在做好规划和资金预算后向镇政府进行专题汇报,资金投入和部门协调上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2搭建工作平台。健全管理组织

2.1建立管理队伍我们成立了“慢病社区综合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管理队伍。

2.2建立3级管理构架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将慢病综合防治工作融入到社区卫生服务的“六位一体”服务模式中,建立起3级管理架构:

2.2.1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利用已建成的、运行比较成熟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资源,即各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开展4大慢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和恶性肿瘤)综合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半年管理统计,报告率85以上,建档率100,随访管理率8O以上,说明工作行之有效。原因:①通过近几年的规范化村卫生室改造和室改站工作,硬件条件大为改善,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现有从业人员都通过了全科培训和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化培训,部分已取得了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有的正在参加大专、本科等成人教育。②乡村医生基本上都居住当地,情况熟悉,利于工作的开展。

2.2.2社区责任医生团队利用已建立的社区责任医生团队,对所管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医生的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评估,进一步完善管理工作。同时由社区责任医生负责,通过社区信息管理软件将慢病随访信息输入电脑,通过信息化管理。

2.2.3医院由医院慢病责任医生负责管理全镇的慢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对社区责任医生和乡村医生进行慢病社区综合防治业务培训。

3开展本底调查,多渠道发现患者

3.1本底调查通过调查摸底和相关资料的分析,完成了各村基本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包括:地形地貌、人口、经济、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慢病基本情况,通过对主要卫生问题和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的分析,确定慢病防治的重点人群、策略措施,评估疾病经济负担和防治影响因素等。

3.2多种渠道发现患者

3.2.1通过农保体检发现这是发现患者的主渠道。高血压、冠心病和恶性肿瘤基本上可在此渠道发现。不足之处是农保体检项目没有血糖检测,导致糖尿病检出率较低,基本上是靠医生询问获得信息。建议适当改进农保体检项目。

3.2.2通过门诊就诊发现要求门诊医生对35周岁以上首诊病人免费测量血压,对糖尿病高危人群建议测空腹或餐后2h血糖。

3.2.3患者自我申报通过患者自我申报要求管理(主要针对外院检出的慢病患者)。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扎实推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有效保障居民健康水平。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社区2021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社区2021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扎实推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有效保障农民健康水平,特制定__年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__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充实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农民负担,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责任,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

二、建立健全村级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服务管理组织

1、社区把公共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社区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本年度镇公共卫生工作明确后,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和充实人员,设立办公室,负责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社区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所人员要确保我社区共卫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社区公共卫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合作医疗便民服务、防疫、保健等。

(一)、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课每季度开课一次,内容要有季节性、针对性,每次参加人员必须达到50人或以上,宣传栏内容要实用,每季要有照片存档。

(二)、健康管理

1.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要求90%,健康档案册中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无缺项。

2.按时做好健康体检、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见妇女病检查、重点管理慢病、上门访视内容以及因病住院、门急诊等诊疗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中,要求完整准确,建立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

3.每季度开展一次免费上门访视服务,访视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随访和干预情况及时记入健康档案中,重点疾病的访视内容要求详细,完整清楚,真实可信,并及时进行汇总准确上报。

(三)、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合理收费,按规定执行医疗优惠政策。

(四)、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1.卫生所医生必须熟悉合作医疗政策,并进行大力宣传,使各种人群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率达85%。

2.每季度公示本村参合人员报销情况,负责并保管好本村参合人员名册,登记项目要齐全、准确。

(五)、妇幼保健

1、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特别是孕产妇系统管理及6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

2、每月按时管理上报孕产妇及出生儿童,并及时纳入系统管理。

3、每月进行4次下乡入户工作,根据情况按时进行孕产妇、儿童访视。

4、做好妇幼保健宣传,每两月一期,全年6期。

(六)、防疫工作

1、做好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提高全民防范意识。

2、尽职尽责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儿童预防接种、结核病筛查、疫情调查上报、疫苗冷链管理、卫生所消毒管理、安全注射工作。每月29日做好预防接种,平时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接种。

3、开展适宜的疾病防治宣传,特别是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防疫宣传每两月一期,全年共6期。

(七)、慢性病管理

1、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病人建档和管理。做好老年人体检登记工作。

2、做好每季度一次慢性病随访工作,做好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每月一期,全年共12期。

(八)、食品安全工作

加强对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监督和指导与管理。提高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及时率,减少损失。

(九)及时上报各种报表、数据。

(十)、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工作。

社区2021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二)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进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__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已由每年的15元增加至每年25元。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对服务规范内容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新的20__年版得的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确保我辖区内的社区居民能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20__年新的《规范》及省、市、区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我辖区内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结合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科室:

在现有的医院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我院在院办公会的会议精神下特成立了共卫生服务部,任命赵健宏为公共卫生服务部主任,负责公共卫生的全盘工作的开展以及各类报表的上报,同时要负责各类台账的完善工作;任命许芹珍为计划免疫科科长,负责计划免疫的全部工作及报表上报工作;任命杨晓静为妇幼保健科科长,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和儿童保健工作,同时仍需兼职护理部工作;尹天润负责导医工作和慢病管理工作,同时协助主任完成部分文书书写和台账完善工作。

二、 工作目标:

在20__年新的《规范》包括11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目前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除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以外均可做,现将具体工作实施的要求如下列出: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既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和生活环境情况,在填写时一定要按照个人基本信息表的内容进行询问填写,有相关疾病史时则应该加入相关疾病的随访表格。同时将建立好的居民健康档案录入到昆明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同时要将居民的档案存档。

(二)、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的目的是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使个人和群体实现健康的目的;提高和维护健康;预防非正常死亡、疾病和残疾的发生;改善人际关系,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能力,使其破除迷信,除去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僧或方式。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板报、橱窗、讲座、播放视频影音资料、开展免费的健康咨询和布标悬挂等方式进行宣传,让社区居民能了解更多的健康知识,从而能达到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效果。

(三)、开展计划免疫工作

为贯彻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精神,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规范和指导各地科学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我院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我辖区内的预防接种工作,以避免传染病的发生。在接种时一定要按照接种程序和疫苗操作规程进行各类疫苗的接种,同时要及时将接种不良反应报送到相应部门。

(四)、开展妇幼和儿童保健工作

为辖区内0-6岁的儿童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在新生儿访视中要做好出生后7天、14天和28天的新生儿访视工作,要做好相应记录;在婴幼儿健康管理中工作人员需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共8次为婴幼儿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预防接种;在学龄前儿童管理中需每年对其进行一次体检,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在孕产妇管理中对于孕早期则应建议孕妇到妇幼保健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随访;在孕中期管理中孕16-20、21-24周个进行一次随访;而孕晚期管理中则应督促孕妇在28-36、37-40周时去有助产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随访。

在产后3-7天内,工作人员应上门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在产后42天则应对产妇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

(四)、慢病管理

主要针对辖区35岁以上的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的健康动态的管理,对于在首诊中发现的或者是在建立健康档案时患有慢病的人群应是用慢病的专用档案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同时每年对此类居民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

(五)、传染病工作

在日常的门诊坐诊中如发现传染病是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对于瞒报、漏报或者是迟报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每月则应有固定时间(10天为一次)对所有的门诊日志进行巡查。

(六)、老年人管理工作

主要针对辖区内65岁以上来年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的举行健康知识讲座,同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干预,建议老年人每年接种一次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以防止相应疾病的发生,要为老年人提供自救、互救等相关技能的指导。

三、 主要策略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在我院院领导的指导支持下,统筹的安排今年下半年的工作,具体工作分配到个人,并制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部门协商工作,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积极的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落实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与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做好公共卫生的各项工作。

(三)、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加大管理力度

在各项工作开展之前便制定出各类工作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加之工作目标,以确保本年度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发现问题则应立即解决,做到每项工作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有结果的顺利进行,不断地提高工作质量。

(四)、抓住重点、以点带面

本年度我院的重点工作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慢病档案和老年人档案,通过档案的建立要带动医疗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为此,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今年下半年的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请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年版)》的相关规范和20__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进行工作,以便将我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__社区卫生服务站

20__年__月__日

社区2021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三)

为了确保今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我路南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20__年公共卫生工作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今年我站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到人,根据人口比例,组织实施好本辖区面向农村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归档。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健康教育

1.要求必须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详实。

2.健康教育课每两个月开课一次,内容要有季节性、针对性,每次参加人员必须达到10人或以上,宣传栏内容同上,每季要有照片存档。

(二)、健康管理

1.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要求90%,健康档案册中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无缺项,并输入电脑。

2.要求责任医生及时将获得的健康体检、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见妇女病检查、职业体检、重点管理慢病、上门访视内容以及因病住院、门急诊等诊疗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中,要求完整准确,建立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

3.每季开展一次免费上门访视服务,访视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随访和干预情况及时记入健康档案中,重点疾病的访视内容要求详细,完整清楚,真实可信,并及时进行汇总准确上报。

4.掌握辖区内婚龄青年名单,积极动员欲婚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确保优生优育。

(三)、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主要收费价格上墙,合理收费,积极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按规定执行医疗优惠政策。

2.责任医生必须由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担任,对辖区内重点疾病诊疗情况记录要求完备,对居民的自诊或转诊率必须达90%。

3.责任医生的满意率调查要求达到90%或以上。

(四)、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1.责任医生必须熟悉合作医疗政策,并进行大力宣传,上门访视中确保每户农户获得合作医疗宣传资料,使各种人群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率达85%。

2.每季度公示本村参合人员报销情况,专人负责并保管好本村参合人员名册,登记项目要齐全、准确。

3.方便群众报销进行代办,使参合人员能及时得到报销,农户对报销工作满意度达到90%或以上。

(五)、妇女保健

1.要求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妇健康状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或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100%。

2.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负责高危孕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同时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阳性病例的追踪,了解分娩结局。

3.开展常见妇女病普查工作,普查率达45%以上,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4.参加上级培训和指导,召开和参加例会,做好总结和计划,资料存档。

(六)、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

1.加强60岁以上老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建档率要求90%,健康体检率80%或以上。

2.开展每年四次免费随访工作,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3.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发现情况随时记入,并及时汇总准确上报。

(七)、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1.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进行病人的追踪治疗和随访管理,督促病人按时服药,定期复查,资料及时汇总上报。

2.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查螺、灭螺、查治病工作完成95%,如发现病例及时上报,协助做好疫点处理。

3.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数,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要求宣传资料入户,并达到95%以上,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或以上。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建立起既能减轻农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又能兼顾农民受益面和受益程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广大农民群众获得基本、优质、廉价、便捷、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受益面。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提高住院统筹补偿的受益水平,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

(二)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补偿原则。防止出现补偿比例过高而使基金透支或补偿比例过低造成基金沉淀过多的现象。

(三)优化服务,合理引导。坚持便民利民,引导参合农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合理利用医疗服务,减轻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保证新农合基金合理高效使用。

(四)严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基金使用范围,住院补偿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偿等,不得用于计划免疫、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基金实行城区统筹,统一调配使用,每年根据国家制定的基金筹集标准,对补偿技术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三、参合对象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凡在区行政区域内的常住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外出务工农民也要随户参加合作医疗)。

(二)属于农业户口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学生),随户参加新农合。

(三)户籍为农业户口但未能及时办理户口迁移的嫁入女,在户口所在地未办理新农合参合手续的,可凭结婚证在当地办理参合手续。

(四)实行“母婴捆绑政策”,即将年度缴费时限以后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合母亲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享受参合母亲同等报销待遇。新生儿(婴儿)与母亲按一个人标准进行补偿,不需另行缴费。

四、参合登记和缴费

(一)参合对象要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参合证、1寸证件相片等,有关部门办理参合手续时,要认真核实。

(二)五保户、特困户和残疾人的个人合作医疗统筹金,经城区民政局、残联审批,从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等有关费用中给予补助。对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并落实放环节育措施或依法只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了结扎措施的家庭,免除夫妻双方及其子女的个人缴费,免除的费用由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局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代其缴纳。被资助的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享受参合农民同等待遇。

(三)参合农民享受合作医疗待遇以年度为限,当年缴费,当年受益,即从年月1日起至月31日止,在年月1日以后参合的,合作医疗证有效期从缴费参合之日算起。缴费期内,参合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合,家庭成员需全部参加。超过缴费期的,不再接受办理参加新农合申请。

(四)参合缴费时间是年月20日至年月25日,缴费开始后不退还已缴纳资金。

(五)年度缴费参合而年未缴费参合的农户,从年月31日起合作医疗证自动失效,停止享受新农合相关待遇,门诊家庭账户余额不能返还也不能在年度继续使用。

五、基金筹集

(一)参加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合作医疗费标准为30元,以户为单位,在规定的缴费期内一次纳一年的合作医疗统筹金;

(二)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60元;

(三)区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37元;

(四)市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0元;

(五)县(区)财政对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3元;

(六)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企业、村集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

六、基金分配

新农合基金分配为住院统筹基金、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

(一)门诊家庭账户基金:统筹基金的%(即按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费的%为基数),以户为单位设立门诊家庭账户基金,门诊家庭账户基金主要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体检费用、住院自费部公的报销补偿。

(二)住院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的%作为住院基金,主要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偿等的报销补偿。

(三)风险基金:统筹基金的%作为风险基金。风险基金是为防止新农合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临时周转困难而设置的基金。风险基金交由市财政局统筹管理。风险基金按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提取。

风险基金已达到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的,不再提限风险基金。

七、补偿方式

(一)住院补偿

1、住院补偿公式

补偿金额=【住院总医药费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设定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

2、起付线

(1)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为元;

(2)城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元;

(3)除城区级外的市和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异地务工、探亲、旅游时因病在当地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起付线为元;

3、封顶线

参合农民一年内住院补偿基金封顶线为元。实行“母婴捆绑”政策的参合产妇及婴儿的报销费用合计计算一个封顶线。

4、补偿比例

(1)城区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

(2)城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跨城区级乡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55%。

(3)除城区级外的市和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异地务工、探亲、旅游时因病在当地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补偿比例为40%(异地:市“六县六城区”以外的区域)。

(4)为扶持中医中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对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使用的中药、民族医药诊疗的,其中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医药费补偿比例在上述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

5、住院分娩补偿:参合农民持有准生证住院正常分娩的,定额补助200元。住院病理分娩的,减去降消项目补助部分后,余下部分按新农合住院报销有关补偿规定补偿,两项补助合计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其补偿计算公式:补偿金额=【住院总医药费用-已获降消项目补助金额-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设定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

6、参合农民施行有专项补助的白内障复明术的,先执行国家专项补助,剩余部分中的医药费再按新农合的有关补偿规定补偿,获得补助合计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其补偿计算公式:补偿金额=【住院总医药费用-已获国家专项补助金额-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设定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

7、已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的计划外怀孕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减去计生部门相关补助后,余下部分按新农合有关补偿规定补偿,获得补偿补助合计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其补偿计算公式:补偿金额=【住院总医药费用-已获计生部门有关补助金额-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设定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

8、住院床位费的最高支付标准为15元/床日,低于15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结算。

(二)门诊补偿

1、参合农民门诊就医等费用,从门诊家庭账户中予以补偿。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和补偿比例,付完为止。门诊家庭账户基金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

2、门诊特殊检查、治疗: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ECT、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l)、胃镜、肠镜检查、体外震波碎石费用纳入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补偿计算公式:补偿金额=【总医药费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设定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每年累计补偿金额封顶线为800元,所获补偿金额包含于住院补偿封顶线元内。

(三)慢性病补偿

1、参合农民患原发性高血压、脑卒中后遗症、糖尿病、慢性肾炎、甲亢、类风湿、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结核病、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症、重症精神病等慢性病,需先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3个月内的)和门诊病历到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申请审批,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治疗的费用纳入慢性病大额门诊治疗补偿范围。

补偿计算公式:补偿金额=【总医药费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设定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每人每年最高补偿800元,慢性病患者急性发作住院获得住院补偿超过800元的,不再进行门诊治疗补偿。

每年1至9月份为慢性病申请审批手续时间,12月份为报销时间。

2、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治疗、地中海贫血门诊输血、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恶性肿瘤门诊化疗等治疗费用纳入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治疗。补偿计算公式:补偿金额=【总医药费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设定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每年累计补偿金额封顶线为4000元。

住院、门诊特殊检查和治疗、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治疗所获补偿金额包含于住院封顶线40000元内。

(四)意外伤害住院补偿

1、对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如:违反交通法规导致的他伤和自伤、爆炸伤、刀枪伤、搏斗伤、在单位施工作业时负伤等),新农合基金不给予补偿。交通事故需出示驾驶证及交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责任鉴定书。

2、对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按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申请补偿者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据。

3、对无法判定有无责任的意外伤害,其住院医药费用中可补偿费用部分,可按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补偿,封顶线不高于10000元。外伤住院补偿公式:补偿金额=【住院总医药费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设定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起付线】×30%。

对部分责任的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凡已获责任方赔付的部分,新农合不再给予补偿;未获得责任方赔付的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报销时应用票据原件作凭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使用住院相关材料复印件和赔付清单原件办理,但必须由赔付机构在相关材料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其补偿计算公式:补偿金额=【住院总医药费用-已获赔付费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设定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起付线】×30%,封顶线不高于10000元,但新农合补偿与已获赔付金额两项合计不能超过该次住院医药总费用。

4、申请外伤住院补偿者均须提供其参合证、当次外伤住院医药费用发票原件和病历复印件(加盖经治医院公章),并如实填写《新农合外伤病人调查表》供新农合经办机构调查备用,排除责任外伤。

5、兑付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款之前,需将拟补偿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参合证号、受伤时间、地点和详细原因、经治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拟补偿额等情况在合管办、村民所在村委进行张贴公示,接受举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办机构需根据举报情况到经治医疗机构、事发现场、相关执法部门和申请补偿者居住地等进行情况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批。公示结束后,如无举报,参合农民持经村委确认“已公示”并加盖公章的《公示》(做为报销材料入账)到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6、工伤经法院强制执行单位或雇佣方无经济能力赔偿的,由法院出具证明材料,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以上特殊情况处理报销单据必须以票据的原件作为凭证报销。

八、报销规定和支付办法

(一)报销时间。原则上年度筹集资金年度使用,当年医疗费用当年核销,因特殊原因当年未能核销的,可延迟至第二年的2月28日,逾期视为主动放弃。对于跨年度产生的住院费用,以发票日期为准,年1月10日以前出院的,按年补偿方案执行;年1月11日以后出院的,按年补偿方案执行。

(二)报销所需材料。参合证(页码完整、内容填写齐全、字迹无涂改、参合名单与缴纳参合费一致方有效)、户口本、身份证(代办的也要出示身份证)、本年度参合发票、医疗费用收据、医院疾病证明、费用清单、门诊病历(每次就诊需有记录)、慢性病种须出示检查结果、孕产妇要准生证、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和准生证、宫外孕需提供结婚证、指定银行存折复印件(必须是住院病人或同一参合证中家庭成员存折、孤、寡参合人员、五保户除外)、交通事故需出示驾驶证及交警或公安部门责任鉴定书。

(三)实行住院垫付报销制度。参合农民住院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由病人先行支付;病人出院后,持报销所需材料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四)参合农民慢病门诊报销和住院总费用在4000元以上的,需经城区合管中心审核批准后,再到户口所在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住院费用超过20000元(含20000元)的,需经合管中心会审,七个工作日内办结。住院费用4000元以下的,由当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

(五)建立初诊和转诊制度。建立乡镇卫生院初诊制度,实行镇、二级、三级逐级转诊,不按规定转诊的,原则上不能报销。

参合农民凡因探亲、访友、外出务工等原因离开本辖区在异地住院治疗的,入院前要先用电话告知镇合管办或城区合管中心,经同意后,并在异地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持疾病证明书、住院费用清单、有效正式发票等证明材料经城区合管中心审核后,到户口所在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六)乡镇经办点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报销的名册及报表送到城区合管中心核实,办理结算手续。城区合管中心核实乡镇报销数额后,在每月10日前将补偿基金转到乡镇经办点专用账户。

(七)城区财政按规定对城区合管中心实行预付制,补偿基金预付金额按上月月均医药费用预付1个月补偿资金到合管中心和各镇经办点专用账户,保证基金周转,保证参合农民及时得到医药费报销。

(八)参合农民因病情需要使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和开展非《基本检查项目》的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要实行告知制度,并经患者签字同意。凡因不实行告知制度而引起参合农民投诉的,经卫生部门查实,其发生的医药费和检查费用,由所在医疗机构自己支付。

(九)严格规范药品报销范围。按照《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年版)执行,目录内药品100%纳入报销,目录外药品为自费药品。

(十)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疗基本标准(试行)》,自治区级和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用药目录》要达到90%以上;市级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达到95%以上;镇级和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达到98%以上。

(十一)参加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如需要使用住院收费发票原件办理商业保险赔付手续的,可使用住院收费发票、住院费用清单、疾病证明书复印件和赔付清单原件办理新农合住院报销,但必须由赔付机构在发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各经办机构要做好发票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工作,确保复印件的真实性。

(十二)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可凭社会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必须有该医院的收费公章)原件、住院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到新农合管理机构办理住院报销手续,报销计算公式:报销金额=【总医药费用-已获医疗统畴费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设定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但新农合补偿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赔付两项相加不能超过该次住院医药总费用。

(十三)因急、危、重病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同级医疗住院补偿范围。

九、基本用药目录

按照《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执行。

十、诊疗项目管理

诊疗项目分甲、乙、丙类及自费诊疗项目,甲类诊疗项目费用100%纳入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乙类诊疗项目20%由个人自付,80%纳入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丙类诊疗项目50%纳入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自费诊疗项目不能报销。

(一)甲类诊疗项目

1、指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2、物价部门制定有收费标准且不属于乙类、丙类和自费的诊疗项目。

(二)乙类诊疗项目(80%纳入)

电子胃镜、纤维结肠镜、电子纤维支气管镜、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ECT、彩色多普勒、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l),体外震波碎石、弹道碎石、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输血、放射介入治疗、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X-刀)、医疗直线加速器、高压氧仓治疗、光量子疗法、高压氧液治疗、射频治疗前列腺增生、特种光前列腺治疗仪治疗、氛离子激光治疗眼科疾病、RAG激光治疗眼科疾病、呼吸功能监测、麻醉监测、血氧饱和度监测、循环功能监测、肾功能监测、指脉氧监测、动态心电图、心电监护、冠脉造影等诊疗费用。

(三)丙类诊疗项目(50%纳入)

体内置入材料如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人工股骨头、人工髋关节、人工心脏瓣膜、血管支架、骨科内固定材料及冠脉造影材料、臭氧消融术、低温等离子消融术等。在诊疗项目中单项费用达到百元以上的材料按丙类报销比例给予纳入住院报销。

(四)自费诊疗项目

1、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挂号费、病历工本费、门诊就诊的床位费、观察费、材料费等;

(2)非政府举办的、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诊疗产生的医疗费用;

(3)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人工制定治疗计划费、营养治疗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4)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5)空调费、电话费、电视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6)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煎药费;

(7)膳食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8)无痛人流、胃镜、肠镜全身麻醉费用,腹腔镜手术加收费用。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报销手续不全,诊断与治疗不相符,出示假资料的;

(2)使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和开展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费用;

(3)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费用;

(4)假肢、眼镜具费用;

(5)功能康复性训练、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增效项目费用;

(6)各种自用保健、按摩、推拿、检查和治疗器械,包括镇痛泵、静脉输液使用微量泵、输液用气体净化仪;

(7)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8)属于门诊治疗而住院治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门诊就医而门诊病历无医生记录的。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2)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3)检查、治疗过程中的各种器械开机费、使用费。

4、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心脏起博器、器官移植术(肾脏、进口心脏瓣膜、角膜、血管、骨、骨髓移植);

(2)近视眼、斜视矫正术;

(3)酗酒(急性酒精中毒)、打架(含夫妻打架)、斗殴、吸毒、服毒、自杀、自伤、自残、性病治疗、被动物咬伤等责任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磁疗、理疗等辅治疗项目费用;神经心理和心理咨询治疗等项目;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计划外怀孕、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胎儿性别引产、人(药)流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与住院疾病无关(无指征)的治疗费、药费、检查费;

(7)报销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

(8)未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诊疗项目;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数字化;双向转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

1 总论

2006年2月,卫生部在全国社区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双向转诊制度”,鼓励社区医院实行“首诊制”,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双向转诊”是根据病情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或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间的转院诊治的过程。它有纵向转诊、横向转诊两种形式。纵向转诊,即下级医疗对于超出本院诊治范围的病人或在本院确诊,治疗有困难的病人转至上级医院就医;反之,上级医院对病情得到控制后相对稳定的病人,亦可转至下级医院继续治疗。横向转诊,即综合医院可将病人转至同级专科医院治疗,专科医院亦可将出现其他症状的病人转至同级综合医院处置[1]。同样,不同的专科医院之间也可进行上述转诊活动。

“双向转诊制度”是今后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它可以有效地引导病人合理流动,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利用。目前我国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仍要做许多工作,关键是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双向转诊制度”必须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相衔接、配套,在政策上要鼓励、引导病人按照规定合理就诊。经济上对不同级别医院拉开收费标准;技术上规定病种分级诊断、治疗和转诊标准,指导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行为,以保证“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 材料与方法

2.1 参与单位 在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北京市垂杨柳医院与双井、十八里店、劲松、南磨房和小红门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签署了对口支援协议书,并成立数字化双向转诊研究课题组。每周,我们医院每天都会派中级职称以上的医生到各社区中心应诊。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是北京东南部一所二级甲等医院,合作的五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距离垂杨柳医院5公里左右,呈放射状分布。其中双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户籍人口数9.4万,十八里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户籍人口数17.6万,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户籍人口12.9万,南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户籍人口10.4万和小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户籍人口7.5万,五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服务人口数合计约57.8万人。

2.2 研究对象 对五个社区服务中心中建立健康档案并符合四种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脑卒中)管理要求的病人,要求具有北京市社保和医保身份,有上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和下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的病人。

2.3 转诊流程设计 患者到垂杨柳医院“协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时,如达到转诊要求,经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同意,与垂杨柳医院“社区医疗办公室”协调,可直接进行转诊。其中,门诊病人凭“协作社区”开具的转诊单转至医院急诊、门诊或医技科室检查;住院病人凭社区开具的转诊单和入院单转至医院相关病房。治愈的患者直接出院,由“协作社区”进行管理。医院“社区医疗办公室”还会定期通知患者来医院复诊[2]。我院双向转诊流程规定[3]如下。

2.3.1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病人转入垂杨柳医院 (1)非急诊病人。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到垂杨柳医院社区医疗办公室安排就诊。(2)垂杨柳医院社区医疗办公室负责接待持有双向转诊单的就诊病人。①单纯取药和单纯检查者可由社区医疗办公室办理。②患者由社区办公室办理0元挂号,并转到有关科室。(3)有关科室接到双向转诊单后,要及时接诊,给予诊治。(4)需住院患者由社区医疗办公室负责联系优先安排住院。(5)急、重症患者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双向转诊单,而后由垂杨柳医院社区医疗办公室(夜间由总值班)联系急诊抢救治疗,或由急诊绿色通道直接入院治疗。

2.3.2 垂杨柳医院病人转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治疗 (1)垂杨柳医院需要转入社区继续治疗的病人,由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转诊单由患者转交社区医生),并电话通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2)社区卫生机构接到转诊单后,优先安排患者的治疗、康复。(3)垂杨柳医院的专科医生根据病情的需要深入社区随访出院的病人。

2.4 数字化双向转诊平台的搭建 有了良好的制度和流程作为依托,再借助信息化网络交换平台,病人就可以在社区—医院—社区进行双向转诊,这样也就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双向、快捷的转诊绿色通道。

2.4.1 网络平台的搭建 考虑到网络安全和方便临床使用这两个问题,网络采用专线网接入的方式,为医院和各社区服务中心接入光纤。专线网是独立的,不与互联网相连,这样就保证了信息数据的安全和网络的安全,也有效地防止了计算机病毒的侵入。专线网也可以与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内部局域网相连,极大地方便了医生的使用,医生可在局域网用机上操作双向转诊模块,也节省了硬件系统的重复设置。网络拓扑图见图1。

考虑到保护病人信息和权限问题,我们为相关操作人员配备了E盾(密码匙),操作人员凭E盾登录慢病管理系统,不使用系统时,将其拔出,避免他人登录查询本系统,以致病人信息被泄露。

2.4.2 数字化双向转诊管理系统 双向转诊平台采用Linux操作系统,JAVA+ORACLE作为开发主要工具,通过WEB方式提供分布式应用。平台分为住院情况、门诊情况、社区卫生中心和疾病评估四大模块。

住院和门诊部分由医院的医生来操作,住院部分记录患者在医院的住院情况,由负责医生来书写患者的住院经过、住院时情况,以及出院时情况和出院摘要,还可以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为患者制定随访计划,以便监测患者的病情。社区医生和门诊医生可以看到患者上次的在院情况,以便为患者做出治疗计划、饮食计划等。门诊部分记录患者的简单门诊病历。社区部分可录入患者的健康档案。门诊医生和社区医生也可以为患者制定相应的随访计划。医院的医生也可以看到患者的健康档案,可以更系统地了解患者的患病情况、用药情况、生活情况等相关的内容。

这样为患者和医生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患者不必携带众多单据去医院复诊,医生可以轻松地从系统中获得患者的基本情况,还方便了专科医生与全科医生的交流,也方便了医生全程监控患者的用药、饮食、运动等情况。随访计划表也方便了医生提示患者复诊。患者采用预约的方式来医院专门设置的慢病门诊进行复诊,减少了患者的就诊流程,同时也缩短了患者的就诊时间,进一步解决看病难的问题。

3 结论

近几年,HIS系统已经基本普及,北京市垂杨柳医院电子病历系统、PACS、LIS、RIS、手术麻醉系统均已运行,五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档案和慢病管理也有信息化支持。双向转诊系统正是在医院HIS与社区HIS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但在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有几方面的考虑。

3.1 与医院HIS及社区HIS互联 病人在住院期间的病历、医嘱,门诊期间的诊治情况等,病人在社区的健康档案等内容,医生都必须在平台上录入后,方可共享查询。实际上这些内容在医院HIS系统和社区HIS系统中均有与此相关的内容,而不需再进行二次录入,可以直接调用及查询,这样就相应地减少了工作量,另外病人的基本信息也可以调用,包括一些病人到医院门诊和社区的就诊信息以及住院期间的医嘱应该都可以查询,方便各级医生对病人的管理和指导。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实现双向转诊系统与医院HIS和社区HIS之间的接口。

3.2 检验及检查报告的查询 垂杨柳医院信息化程度较高,医生工作站可以直接调阅病人的检验检查结果,尤其在心脏中心可以直接调用病人在院期间的影像检查图像,搭桥支架病人的动态影像资料也可以在医生工作站随时调阅。虽然社区医生非常需要调阅到病人在医院的检查图像,但由于图像报告对网速和存储要求比较高,所以本次课题没有开展。这一要求可能会随着网络基础建设和区域卫生信息化的开展而逐步实现。

3.3 远程会诊系统 目前垂杨柳医院的医院信息系统使用的是内部局域网,与互联网环境完全隔离,这在信息安全上是十分必要的。但在本次课题中发现,许多社区全科医生需要医院专科医生提供专业指导,有时有图像视频的考虑,但由于网络的局限,不能实现医院与社区之间互联互通。这对医院与社区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让技术力量雄厚的综合医院对社区服务中心起到传帮带的作用有许多局限,不利于提高社区服务中心的业务水平。远程会诊系统完全可以加强医院与社区服务站之间的合作,也大大地方便了病人的就近就医。

总之,双向转诊平台的建立,健全了社区居民健康的分析与监测,实现了对疾病和健康的双向监测;双向转诊平台的建立,提高了社区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提高了社区人才的素质,加强了多学科的合作,合理配置了卫生资源;双向转诊平台的建立,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让大多数社区居民了解到常见病、慢性病的发病、基本知识和生活习惯,懂得如何通过健康的饮食、运动和生活方式来预防疾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郭向涛.双向转诊—我们还有多远.2005.10.2 tieba.baidu.com/f?kz=46053948.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目标任务

城乡医疗保险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确保在2015年1月10日以前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农村98%(社区93%)以上;五保户(含城镇三无人员)、低保户、一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户的参合率必须达到100%。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疾病的大额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支付的困难,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城乡医疗制度。

二、参保对象和筹资标准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镇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学生(高校学生除外)、幼儿(随父母一起参加),均在本镇参加城乡医保,享受城乡医保的相关待遇。低保对象、一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由政府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按一档标准90元);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按二档标准(220元)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按50%收取(按一档标准),由镇独生子女补助金补助50%。

对于家庭成员中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其它政策性保险的,提供参保依据(单位或医保中心出具证明并盖鲜章),可以不参加城乡医保,不影响其他成员参保和报销。

(二)筹资标准

1.个人筹资:凡参加城乡医保本地户籍居民,以户为单位,2015年每人筹资90元(一档)或220元(二档)。

2.政府补贴:2015年的筹资标准为每人90(220)元。其中:中央、省、市、区补助每人每年360元(以区上文件为准),个人筹资90(220)元,只有个人筹资部分到位后,上级才会补贴资金。

三、城乡医保待遇

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以住院治疗、慢性病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大病报销。

(一)住院治疗

1.取消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相关规定。

2.补偿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级一级及无等级医院,住院费用起付线为200元(不分档次),补偿比例为扣除起付线和自付费用后的80%(一档)、85%(二档);区级以上城镇一级及无等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不分档次),补偿比例为扣除起付线和自付费用后的75%(一档)、80%(二档);二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不分档次),补偿比例为扣除起付线和自付费用后的70%(一档)、75%(二档);三级医院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扣除起付线和自付费用后的50%(一档)、60%(二档);市外异地就医实行住院备案制度(未备案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起付线为900元,补偿比例为扣除起付线和自付费用后的40%(一档)、50%(二档)。

(二)住院分娩及新生儿享受相应补偿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自然分娩标准为计划内500元/产妇,剖宫产(难产1000元、流产100元、引产2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独立的医疗待遇;随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母(父)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出生当年的医疗待遇按其母(父)亲的标准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与其母(父)亲合并计算。

(三)费用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参合居民自付个人承担费用。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持相关资料到乡镇医保办办理,区医保办转账划拨补偿费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经审批后从区医保办支出户划拨。参合居民在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费用在符合补偿规定的范围内按医院级别和比例予以补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金为13万元。

异地住院医疗报账程序为:外出务工或经商,需在当地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由病人先垫支,出院后凭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出院证明、(外伤病人需当事地点出具外伤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剖腹产需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明细清单、正式发票、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卡等材料到镇医保办按规定报销。

(四)慢性病、重大疾病门诊统筹病种、审批及报销

1.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疾病的病种及诊断标准、申报审批等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和重症疾病范围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06〕6号)执行(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病、慢性肺原性心脏病、各种恶性肿瘤(癌症)、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硬化、慢性肝炎、慢性肾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结核病、精神病、帕金森氏病)。对在实施市级统筹前取得门诊慢性病资格的人员,由区医保局向市医保局申报,经审核确定后,按照锁人头、锁病种的原则予以保留,待遇标准按市级统筹政策执行。

2.符合享受慢性病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人员,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以上级别的公立医疗机构和精神病专科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每年申报门诊基本医疗费2000元,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7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400元。当年未达到申报限额的不能跨年度结转使用。当年统筹基金支付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再继续享受门诊慢性疾病医疗待遇。

3.参保城乡居民因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化放疗、白血病、精神分裂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地中海贫血以及帕金森氏病所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视同住院医疗费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一个统筹年度个人承担500元起付标准,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70%报销。

(五)门诊补偿

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使用和管理。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适时进行调整)。当年未使用的门诊统筹资金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对未连续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从未连续缴费的当年起,将其本人未使用的门诊统筹历年累计余额调整为统筹基金,不再结转使用。

普通门诊在定额报销额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当场为参合就诊农民垫付应该补偿的门诊医药费用,垫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与区医保办结算。

(六)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大病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不设封顶线。城乡居民在一个保单年度内住院费用(含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下同)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在0.7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分段赔付标准给予赔付。分段赔付比例为:0.7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按50%赔付,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按60%赔付,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按70%赔付,10万元以上按80%赔付。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日常工作专人抓。各村(社区)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调动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城乡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确保参保居民得到实惠。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开好动员会,一是镇上召开城乡医保参保个人筹资动员会和工作安排会;二是各村(社区)要加大城乡医保宣传力度,采取召开会议、书写标语、广播、板报、村(居)务公开等形式进行反复宣传;三是各社(居民小组)要召开村(居)民大会宣传,特别要加强新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群众知晓率达100%。

(三)逐户动员,筹集资金

各村(社区)要根据2015年的城乡医保筹资登记表和户籍资料,采取分片包干、拉网式的入户动员方式,逐组逐户的走访动员,确保一户不漏。

1.要按照镇医保办提供的《参保人员及缴费情况登记表》和派出所提供的增减户籍名单,认真核对,及时更正错误的参保信息,边宣传动员,边核对个人信息,边收缴个人筹资,边开具筹资专用票据。对参保居民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正确的解释,收款过程中应认真核对每个参保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要确保户口本、款、表的一致性。

2.新增的人员要填写《参保人员及缴费情况登记表》,编号要和本家庭中已参合的连续编号,不能重新单独编号。新增的户号码接着最后的号排。

3.迁出、死亡的以户口本为准,编号要保留,不能用新增人员代替。退保要以户为单位,编号要保留,不能占用。

4.个人筹资缴款票据由各村(社区)填写后交镇医保办核实。

(四)责任到人,严格奖惩

镇党委、政府把城乡医保工作纳入镇联村干部2015年度的年终目标考核和各村(社区)2014年度的综合目标考核。

对2015年的城乡医保工作实行“五级联包”责任制,按照完成的进度和比例实行奖惩。即主要领导包大片、其他领导包小片,联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村(居)民小组)、社(居民小组)干部包户。2015年城乡医保具体的考核奖惩标准相应提高如下:

对村(社区)考核:在2015年1月10日前参合率完成98%以上的村(社区93%以上),按每个参保对象2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对未完成98%的村(社区93%),不进行奖励,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惩2000元,未达到98%(社区93%)所欠的筹资金额由财政所在各村办公经费或绩效考核经费中扣除,年终目标考核扣城乡医保全部分值。

镇监督机构将对各村(社区)的宣传发动、居民知晓率、参保率等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不重视、班子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其按时完成。镇医保办要切实抓好工作指导和管理,各村(社区)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各村(社区)每周三向镇医保办上报一次工作进度。

(五)注意事项

①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个人缴费220元和低保对象、一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90元均不收取,由民政部门在医疗救助金中划拨;农村独女子女父母(含两代)的个人筹资按45元/人缴纳,政府补助45元。要在《参保人员及缴费情况登记表》中注明情况,待核实准确后由镇政府从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和独生子女父母政府补助资金中列支,镇财政、民政、计生将资助的五保、低保、优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名单返回各村,各村按实际收取的金额存入专户,各村只开票不另收费(如某户有4人,按一档缴费,其中有1人享受低保,1人属重度残疾,1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则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各1人不收,独生子女父母1人收45元,其余1人收90元,共135元,但票据仍须开为360元,只存入专户135元)。免收或少收部分必须在票据上注明清楚,例:总人口×人、低保×人、重残×人、独子生子父母×人)。

②各村(社区)必须将收到的资金存入信用社医保专户,确保资金安全。

慢病门诊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2006年2月,卫生部在全国社区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双向转诊制度”,鼓励社区医院实行“首诊制”,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双向转诊”是根据病情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或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间的转院诊治的过程。它有纵向转诊、横向转诊两种形式。纵向转诊,即下级医疗对于超出本院诊治范围的病人或在本院确诊,治疗有困难的病人转至上级医院就医;反之,上级医院对病情得到控制后相对稳定的病人,亦可转至下级医院继续治疗。横向转诊,即综合医院可将病人转至同级专科医院治疗,专科医院亦可将出现其他症状的病人转至同级综合医院处置[1]。同样,不同的专科医院之间也可进行上述转诊活动。

“双向转诊制度”是今后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它可以有效地引导病人合理流动,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利用。目前我国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仍要做许多工作,关键是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双向转诊制度”必须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相衔接、配套,在政策上要鼓励、引导病人按照规定合理就诊。经济上对不同级别医院拉开收费标准;技术上规定病种分级诊断、治疗和转诊标准,指导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行为,以保证“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材料与方法

2.1参与单位在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北京市垂杨柳医院与双井、十八里店、劲松、南磨房和小红门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签署了对口支援协议书,并成立数字化双向转诊研究课题组。每周,我们医院每天都会派中级职称以上的医生到各社区中心应诊。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是北京东南部一所二级甲等医院,合作的五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距离垂杨柳医院5公里左右,呈放射状分布。其中双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户籍人口数9.4万,十八里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户籍人口数17.6万,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户籍人口12.9万,南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户籍人口10.4万和小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户籍人口7.5万,五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服务人口数合计约57.8万人。

2.2研究对象对五个社区服务中心中建立健康档案并符合四种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脑卒中)管理要求的病人,要求具有北京市社保和医保身份,有上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和下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的病人。

2.3转诊流程设计患者到垂杨柳医院“协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时,如达到转诊要求,经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同意,与垂杨柳医院“社区医疗办公室”协调,可直接进行转诊。其中,门诊病人凭“协作社区”开具的转诊单转至医院急诊、门诊或医技科室检查;住院病人凭社区开具的转诊单和入院单转至医院相关病房。治愈的患者直接出院,由“协作社区”进行管理。医院“社区医疗办公室”还会定期通知患者来医院复诊[2]。我院双向转诊流程规定[3]如下。

2.3.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病人转入垂杨柳医院(1)非急诊病人。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到垂杨柳医院社区医疗办公室安排就诊。(2)垂杨柳医院社区医疗办公室负责接待持有双向转诊单的就诊病人。①单纯取药和单纯检查者可由社区医疗办公室办理。②患者由社区办公室办理0元挂号,并转到有关科室。(3)有关科室接到双向转诊单后,要及时接诊,给予诊治。(4)需住院患者由社区医疗办公室负责联系优先安排住院。(5)急、重症患者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双向转诊单,而后由垂杨柳医院社区医疗办公室(夜间由总值班)联系急诊抢救治疗,或由急诊绿色通道直接入院治疗。

2.3.2垂杨柳医院病人转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治疗(1)垂杨柳医院需要转入社区继续治疗的病人,由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转诊单由患者转交社区医生),并电话通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2)社区卫生机构接到转诊单后,优先安排患者的治疗、康复。(3)垂杨柳医院的专科医生根据病情的需要深入社区随访出院的病人。

2.4数字化双向转诊平台的搭建有了良好的制度和流程作为依托,再借助信息化网络交换平台,病人就可以在社区—医院—社区进行双向转诊,这样也就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双向、快捷的转诊绿色通道。

2.4.1网络平台的搭建考虑到网络安全和方便临床使用这两个问题,网络采用专线网接入的方式,为医院和各社区服务中心接入光纤。专线网是独立的,不与互联网相连,这样就保证了信息数据的安全和网络的安全,也有效地防止了计算机病毒的侵入。专线网也可以与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内部局域网相连,极大地方便了医生的使用,医生可在局域网用机上操作双向转诊模块,也节省了硬件系统的重复设置。网络拓扑图见图1。

考虑到保护病人信息和权限问题,我们为相关操作人员配备了E盾(密码匙),操作人员凭E盾登录慢病管理系统,不使用系统时,将其拔出,避免他人登录查询本系统,以致病人信息被泄露。

2.4.2数字化双向转诊管理系统双向转诊平台采用Linux操作系统,JAVA+ORACLE作为开发主要工具,通过WEB方式提供分布式应用。平台分为住院情况、门诊情况、社区卫生中心和疾病评估四大模块。

住院和门诊部分由医院的医生来操作,住院部分记录患者在医院的住院情况,由负责医生来书写患者的住院经过、住院时情况,以及出院时情况和出院摘要,还可以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为患者制定随访计划,以便监测患者的病情。社区医生和门诊医生可以看到患者上次的在院情况,以便为患者做出治疗计划、饮食计划等。门诊部分记录患者的简单门诊病历。社区部分可录入患者的健康档案。门诊医生和社区医生也可以为患者制定相应的随访计划。医院的医生也可以看到患者的健康档案,可以更系统地了解患者的患病情况、用药情况、生活情况等相关的内容。

这样为患者和医生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患者不必携带众多单据去医院复诊,医生可以轻松地从系统中获得患者的基本情况,还方便了专科医生与全科医生的交流,也方便了医生全程监控患者的用药、饮食、运动等情况。随访计划表也方便了医生提示患者复诊。患者采用预约的方式来医院专门设置的慢病门诊进行复诊,减少了患者的就诊流程,同时也缩短了患者的就诊时间,进一步解决看病难的问题。

3结论

近几年,HIS系统已经基本普及,北京市垂杨柳医院电子病历系统、PACS、LIS、RIS、手术麻醉系统均已运行,五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档案和慢病管理也有信息化支持。双向转诊系统正是在医院HIS与社区HIS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但在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有几方面的考虑。

3.1与医院HIS及社区HIS互联病人在住院期间的病历

、医嘱,门诊期间的诊治情况等,病人在社区的健康档案等内容,医生都必须在平台上录入后,方可共享查询。实际上这些内容在医院HIS系统和社区HIS系统中均有与此相关的内容,而不需再进行二次录入,可以直接调用及查询,这样就相应地减少了工作量,另外病人的基本信息也可以调用,包括一些病人到医院门诊和社区的就诊信息以及住院期间的医嘱应该都可以查询,方便各级医生对病人的管理和指导。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实现双向转诊系统与医院HIS和社区HIS之间的接口。

3.2检验及检查报告的查询垂杨柳医院信息化程度较高,医生工作站可以直接调阅病人的检验检查结果,尤其在心脏中心可以直接调用病人在院期间的影像检查图像,搭桥支架病人的动态影像资料也可以在医生工作站随时调阅。虽然社区医生非常需要调阅到病人在医院的检查图像,但由于图像报告对网速和存储要求比较高,所以本次课题没有开展。这一要求可能会随着网络基础建设和区域卫生信息化的开展而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