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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

审计局汇报材料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以下内容由收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围绕20xx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以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20xx年机构改革后,县审计局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内设机构7个(机改前4个),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法规审理与内部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与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金融与企业社保外资审计股、政策跟踪与教科文卫审计股、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目前,县审计局实有干部职工18名(挂职干部1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审计局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州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县委战略规划对县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独立依法开展审计监督,较好的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作用。

1、突出政治建设,落实“两个维护”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营造审计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坚定不移的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把学与悟结合起来,落实到推动本职工作、促进审计事业发展上,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二是牢牢把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任务,在思想上进一步深化对“两个维护”的理解和认识,在行动上做践行“两个维护”的先锋和表率。

2、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不断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去“苗头”。同时局党组书记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审计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一是制定责任清单。实行廉政双向承诺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股室三级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二是注重领导表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大事项主动征求单位职工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吸收各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做好改进工作。三是强化制度执行。按规章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从严执行外出备案制度、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审前廉政谈话、领导现场检查、审计纪律公示、廉政回访等制度,做好审计全过程的监督不断加大对审计一线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审计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审。

3、强化宣传教育,增强自律意识

强化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警示片及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来教育警示大家,使全局干部职工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更深刻的认识,对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更高的敬畏之心;开展廉政教育讲座,教育全体审计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洁从审”意识,认真吸取反面典型深刻教训,坚定理想信念,不碰纪律规矩红线,守住廉洁自律底线,做知纪守法的“明白人”,当清风正气的“践行者”,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继续营造审计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和个人面对面谈话,谈话直面问题针见血,既谈工作问题,也谈学习和思想可题,更要指出廉政风险点,敲响廉政警钟;签订了廉洁从审承诺书,号召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廉洁自律,坚守底线,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法治的审计机关。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与班子队伍建设齐头并进,以抓班子带队伍为突破口,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距离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主动。理论学习有要求才被动应付,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细、不全面。有的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静不下心来学,坐不下身来学,养不成学习习惯,“工作忙,没时间学”成了一些党员干部不注重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的托词。

(二)党的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部分党员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

(三)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认为业务工作就硬指标,完不成任务要问责,以工作忙为理由,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多,党建工作整合统筹安排不够、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抓决策落实缺乏“钉钉子精神”。

(四)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部分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

(五)党建工作保障不足。党组织的党务干部绝大部分都是兼职,本身承担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同时,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少,部分党务干部缺乏必要的党务知识,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党务工作难以适应。

(六)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

(七)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足。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的现象。

(八)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强,缺乏经常性和中间环节的督导,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够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阶段,有时因业务工作量很大,单位“一把手”往往把人员力量和精力都放在业务工作上,党风廉政的工作过多的依赖上级的布置和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习惯于“上传下达”、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

(九)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扎实,思想认识不到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面做得不够,少数审计人员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审计业务工作上,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对此项工作安排不力,措施也不够到位;在廉政教育学习上存在形式呆板、手段单一,学习教育停留在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而深入研究剖析、集体讨论较少。

(十)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平常注重工作进度和成效,而对党员干部在工作标准上不够严格,不能从尽善尽美的标准上去把握,部分职工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就干什么,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部分职工迟到、早退现象偶有发生。

(十一)存在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现象。对财务凭证审核把关及公务用车报账审核不严,存在发票与清单内容不相符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党组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县委战略规划对县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独立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以下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抓住落实党建责任制这个关键,进一步强化领导抓党的意识和责任感。一是加大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党组(党支部)工作职责,增强各级领导抓党的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是党政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总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督查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三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部门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列入部门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其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财务报销,规范发票报销行为与手续,做到报销审核手续齐全,使用发票规范,对已报销的发票与清单内容不相符的情况进行整改,不符合报销的费用进行退缴,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三)全面落实廉洁从审、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切实加强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坚持和完善审计进点会、审计公示、执纪反馈等制度做到审前提醒、审中检查、审后回访,切实打造一支对忠诚、严谨自律、开拓创新、敬业进取,勇争一流的审计干部队伍。

(四)坚持廉政纪律是审计工作的“高压线”,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共落实。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将廉政监督贯穿审计全过程,健全完善审前、审中、审后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审计干部依法审计、廉洁审计。以“依法、程序、质量、文明”为总要求,形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执审之风,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之风,热爱审计、甘于奉献的敬业之风,争先创优、工作一流的进取之风,廉洁从审、一心为公的清廉之风。

(六)明确学习内容,加强学习针对性,有重点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业务方面的知识,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服务大局的需要。其次,坚持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安排时间自觉学习,同时组织好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局职工集体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

(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每项工作定责到人到岗,全程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围绕2020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以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2020年机构改革后,县审计局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内设机构7个(机改前4个),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法规审理与内部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与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金融与企业社保外资审计股、政策跟踪与教科文卫审计股、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目前,县审计局实有干部职工18名(挂职干部1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审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州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县委战略规划对县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独立依法开展审计监督,较好的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作用。

1、突出政治建设,落实“两个维护”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营造审计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坚定不移的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把学与悟结合起来,落实到推动本职工作、促进审计事业发展上,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二是牢牢把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任务,在思想上进一步深化对“两个维护”的理解和认识,在行动上做践行“两个维护”的先锋和表率。

2、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不断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去“苗头”。同时局党组书记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审计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一是制定责任清单。实行廉政双向承诺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股室三级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二是注重领导表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大事项主动征求单位职工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吸收各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做好改进工作。三是强化制度执行。按规章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从严执行外出备案制度、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审前廉政谈话、领导现场检查、审计纪律公示、廉政回访等制度,做好审计全过程的监督不断加大对审计一线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审计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审。

3、强化宣传教育,增强自律意识

强化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警示片及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来教育警示大家,使全局干部职工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更深刻的认识,对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更高的敬畏之心;开展廉政教育讲座,教育全体审计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洁从审”意识,认真吸取反面典型深刻教训,坚定理想信念,不碰纪律规矩红线,守住廉洁自律底线,做知纪守法的“明白人”,当清风正气的“践行者”,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继续营造审计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和个人面对面谈话,谈话直面问题针见血,既谈工作问题,也谈学习和思想可题,更要指出廉政风险点,敲响廉政警钟;签订了廉洁从审承诺书,号召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廉洁自律,坚守底线,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法治的审计机关。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与班子队伍建设齐头并进,以抓班子带队伍为突破口,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距离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主动。理论学习有要求才被动应付,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细、不全面。有的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静不下心来学,坐不下身来学,养不成学习习惯,“工作忙,没时间学”成了一些党员干部不注重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的托词。

(二)党的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部分党员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

(三)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的现象。认为业务工作就硬指标,完不成任务要问责,以工作忙为理由,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多,党建工作整合统筹安排不够、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抓决策落实缺乏“钉钉子精神”。

(四)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部分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

(五)党建工作保障不足。党组织的党务干部绝大部分都是兼职,本身承担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同时,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少,部分党务干部缺乏必要的党务知识,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党务工作难以适应。

(六)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

(七)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足。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的现象。

(八)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强,缺乏经常性和中间环节的督导,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够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阶段,有时因业务工作量很大,单位“一把手”往往把人员力量和精力都放在业务工作上,党风廉政的工作过多的依赖上级的布置和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习惯于“上传下达”、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

(九)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扎实,思想认识不到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面做得不够,少数审计人员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审计业务工作上,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对此项工作安排不力,措施也不够到位;在廉政教育学习上存在形式呆板、手段单一,学习教育停留在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而深入研究剖析、集体讨论较少。

(十)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平常注重工作进度和成效,而对党员干部在工作标准上不够严格,不能从尽善尽美的标准上去把握,部分职工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就干什么,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部分职工迟到、早退现象偶有发生。

(十一)存在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现象。对财务凭证审核把关及公务用车报账审核不严,存在发票与清单内容不相符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党组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县委战略规划对县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独立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以下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抓住落实党建责任制这个关键,进一步强化领导抓党的意识和责任感。一是加大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党组(党支部)工作职责,增强各级领导抓党的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是党政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总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督查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三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部门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列入部门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其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财务报销,规范发票报销行为与手续,做到报销审核手续齐全,使用发票规范,对已报销的发票与清单内容不相符的情况进行整改,不符合报销的费用进行退缴,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三)全面落实廉洁从审、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切实加强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坚持和完善审计进点会、审计公示、执纪反馈等制度做到审前提醒、审中检查、审后回访,切实打造一支对忠诚、严谨自律、开拓创新、敬业进取,勇争一流的审计干部队伍。

(四)坚持廉政纪律是审计工作的“高压线”,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共落实。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将廉政监督贯穿审计全过程,健全完善审前、审中、审后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审计干部依法审计、廉洁审计。以“依法、程序、质量、文明”为总要求,形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执审之风,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之风,热爱审计、甘于奉献的敬业之风,争先创优、工作一流的进取之风,廉洁从审、一心为公的清廉之风。

(六)明确学习内容,加强学习针对性,有重点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业务方面的知识,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服务大局的需要。其次,坚持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安排时间自觉学习,同时组织好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局职工集体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

(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每项工作定责到人到岗,全程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整体格局,成立领导小组,与审计业务工作共同布置,共同检查,共同考核,使反腐倡廉建设通过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的具体履职,与审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督查、奖惩、保障机制,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构建预防腐败体系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全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国法、思想道德、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健全制度,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和改进各项规章制度,从长期性、根本性的制度上入手,来解决廉洁从审和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问题。适时修订单位管理制度,完善单位工作考核办法,在审计执法过程中,除了全面推行审计组进点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之外,还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逐步健全完善《审计机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审计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审计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实行全过程监督,强化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继续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坚持三级复核制度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对审计业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抓好审计项目事前教育、纪律公示、事中检查,事后征求意见、回访等各环节工作,加大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廉洁自律和遵守审计纪律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审计“八不准”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落实。

(四)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大经费开支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开支审批程序,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坚持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年度预算报告,加强机关财务监督。

三、建立健全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用权行为

1.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总结历年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大财政审计理念,对我区财政预算的批准和在执行中调整变动情况的合法性及预算收支的组织完成情况作了全面审计,重点检查财税法规执行情况;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情况;细化部门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预算中重点支出安排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项。

2.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继续坚持以促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重点,着重检查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揭露高估冒算、违规建设、管理不善、损失浪费等问题。把好工程决算审核关,使我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得到有效节约,投资效益显着增强。截至目前,全年完成预决算审计项目*个,核减资金*万元,核减率*,其中:预算项目*个,报审额*万元,审计核减额*万元;决算项目*个,报审额*万元,核减额*万元,核减率*%。为政府节约了建设资金。

3.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科学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履职绩效情况、促进勤政廉政为重点,经济责任审计稳步推进。根据“*年审计工作意见”安排,对区计生委、淮海路小学等8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审计,其中任中审计项目7个,我局还与区组织、编制部门联合对区城管局、区发改委两部门实施“三责联审”工作。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一步促进廉政建设,为组织部门使用干部提供参考。

4.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评价体系,切实分清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科学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实绩,为组织部门任用干部提供决策参考。,我局组织人员积极研究探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区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及结果运用办法》。

5.建立和完善审计结果移送、审计结果公开、审计结果运用等制度

已建立《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淮安市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试行办法》的通知、《区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公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区公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评审办法》、《区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区审计局审计项目审定办法》、《区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区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

6.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监督(淮河家园工程、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工程、安置房六期工程)

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区公有资金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淮河家园工程、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工程、安置房六期工程开展跟踪审计,抓住关键环节、关键节点、重点部位、隐蔽部位实施审计监督,通过参与材料设备招标谈判、参加工程例会、合同审核、工程变更审核、分部分项工程审核等手段加强工程造价及质量控制。

(二)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

1.对旧城改造、抗震救灾、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等专项资金开展审计监督

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旧城改造资金管理和监督的意见》,加强对拆迁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环节审查监督,完成了怡心园拆迁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指出存在问题5条,管理不规范金额*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及*省审计厅的安排,对我区向青海玉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汇缴、拨付及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分别实施了截至*年4月30日、5月21日、7月5日三个阶段跟踪审计,累计接收抗震救灾资金合计*万元,已全部拨付市慈善总会,资金没有结余。审计尚未发现抗震救灾款物被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违法违纪行为。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近日,**县审计局紧盯创建模范机关工作目标任务,以“五个坚持”为切入点,切实打牢学习基础,全力推进开展“三转”营造“三个氛围”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出实效。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集中学”。坚持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政治学习制度,每次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指定学习篇目,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做到常态化坚持、制度化执行,并按照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学习规定学习篇目,真正推动学习内容入脑入心。

二是坚持创新方式“重点学”。积极创新学习载体,拓展学习方式,结合学习篇目内容,规定学习重点,印发了《**县审计局干部职工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三转”营造“三个氛围”创建模范机关知识专题测试,以重点突出、形式灵活的方式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是坚持交流沟通“互相学”。自活动开展以来,坚持每月定期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学习体会交流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已学篇目和工作情况,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学习感悟,进一步增强开展“三转”营造“三个氛围”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近日,**县审计局紧盯创建模范机关工作目标任务,以“五个坚持”为切入点,切实打牢学习基础,全力推进开展“三转”营造“三个氛围”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出实效。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集中学”。坚持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政治学习制度,每次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指定学习篇目,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做到常态化坚持、制度化执行,并按照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学习规定学习篇目,真正推动学习内容入脑入心。

二是坚持创新方式“重点学”。积极创新学习载体,拓展学习方式,结合学习篇目内容,规定学习重点,印发了《**县审计局干部职工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三转”营造“三个氛围”创建模范机关知识专题测试,以重点突出、形式灵活的方式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是坚持交流沟通“互相学”。自活动开展以来,坚持每月定期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学习体会交流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已学篇目和工作情况,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学习感悟,进一步增强开展“三转”营造“三个氛围”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6篇

近日,**县审计局紧盯创建模范机关工作目标任务,以“五个坚持”为切入点,切实打牢学习基础,全力推进开展“三转”营造“三个氛围”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出实效。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集中学”。坚持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政治学习制度,每次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指定学习篇目,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做到常态化坚持、制度化执行,并按照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学习规定学习篇目,真正推动学习内容入脑入心。

二是坚持创新方式“重点学”。积极创新学习载体,拓展学习方式,结合学习篇目内容,规定学习重点,印发了《**县审计局干部职工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三转”营造“三个氛围”创建模范机关知识专题测试,以重点突出、形式灵活的方式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是坚持交流沟通“互相学”。自活动开展以来,坚持每月定期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学习体会交流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已学篇目和工作情况,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学习感悟,进一步增强开展“三转”营造“三个氛围”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7篇

强化内审服务监督功能

努力为堤防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内部审计是内审机构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独立监督和评价。它具有“防范”胜于“纠正”,“监督”寓于“服务”,“整改”优于“查处”,的先进审计理念和查隐患、堵漏洞、测风险、提建议、促管理的重要功能,是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加强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帮助领导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的得力助手,更是促进廉政建设的有力保障。2002年我局重组内审机构以来,我们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积极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后续审计;狠抓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上下协调,内控严密”的内审工作新机制,使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在财务管理、权力监督制约、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2年以来我们共完成了对局属单位的审计次,其中:财务收支审计次,经济效益审计次,经济合同审计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次,专项资金审计次,同时完成审计调查次,审计总金额达万元,查出违纪金额万元,查出挪用资金万元,纠正账务差错笔,金额达0.万元。对查出的问题,均下达了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限期做了纠正和处理,严肃了财经纪律,维护了财经秩序;对被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94条,得到了被审单位的采纳。几年来,由于我们的内审工作开展的扎实有力,不仅得到了被审单位的好评,同时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肯定:2002年以来我们科先后有三人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先进个人。省汉江局也连续几年被评为全省纪检先进单位。现将我们的主要做法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领导支持队伍建设兵强马壮

汉江局党委历来就非常重视纪检监察和内审工作,一直在策划组建一支强有力的专业队伍,2002年,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和内审工作,局党委深入调查充分论证后果断决策,成立了集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职能于一体的监察审计科,并在全局构建了工程、财务、审计、民主理财小组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我们还精选了一大批思想作风好,责任意识强,既懂纪检监察工作又具备审计专业知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充实到内审队伍,同时从纪检监察和审计两个角度加强培训,使其既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又是内部审计工作的行家,有效地加强了对全局人、财、物的审计监督和服务。为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和内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局领导对内审工作的支持还体现在多个方面。如:对我们上报的每份审计报告,党委书记、局长郭民华和党委成员都认真传阅,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持和鼓励审计人员大胆开展工作;帮助解决人员和经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在充实内审人员、改善办公手段、优化审计环境、协调周边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改进审计方法,是内部审计工作适应和促进堤防事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在局纪委书记李良松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努力克服战线长、项目多、分布广的矛盾,不怕吃苦,敢于负责,扎实工作,努力在审计观念和审计方式上实现“三个转变”、“四个围绕”。“三个转变”:即由查错纠弊为主的财务审计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审计转变;由监督为主向监督服务并重转变;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转变。“四个围绕”:即围绕堤防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围绕提高经济效益、围绕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同时,采取三项强化内审服务监督功能的措施:在项目安排上,突出重点,把握热点;在人员组织上,上下结合,专兼结合;在工作方式上,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通过采取上述方法、措施,较好地完成了一系列的审计项目和任务,

(一)以财务收支审计为重点,加强对基层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和整改

2006年我们组织专班对局属十八个单位的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职工福利费发放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内审。通过内审,我们要求各单位对审计出的七个具有共性的问题(即核算方式不够一致,原始凭证不够规范,审批手续不够健全,财务附件不够明细,民主理财不够到位,福利发放不够统一,现金管理不够严格)及时进行整改。一是局监察审计科牵头,会同党办、人劳、计财等相关科室组成督查组,到所属各单位逐件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二是针对审计查出的具体问题,在落实上下功夫。对审计查出的变更预算拨款单位,滞留预算资金,业务招待费超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大额支付现金,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通过整改将已批复预算支出及时拨付给用款单位,保证国家财政资金准确、及时、有效的使用;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加大货币资金管理力度,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现金,降低财务风险;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对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业务逐一进行更正;对固定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三是为了防范各单位违规设置“小金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维护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强化内部控制,从源头上杜绝“小金库”、账外账问题的发生;加大财务核算中心的监管力度的和覆盖面,要将各单位内设机构的预算外收支一律并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并纳入财务核算集中管理,不留监督的盲区和死角。四是结合整改和后续审计,促进和加强了财务管理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各单位对审计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充实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基本上做到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钱,按制度办事。通过上述工作的梳理,为我们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开展审计工作铺平了道路。

(二)以离任审计为重点,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2003年我们根据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从此有规可依,这对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洁和全面履行职责起到重要作用。近五年来,我局监察审计科根据局党委的安排,先后对所属18个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先后提出了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120余条,纠正了包括职务犯罪在内的违纪违规问题,规范了管理,教育了干部,内部审计部门自身的权威、作用、地位在工作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多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主要发挥了以下作用:一是对任期内的财务收支情况、经济效益实现情况、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经济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通过内审摸清了被审计单位的家底,分清了责任,使交接双方交的清楚,接的明白;二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和任期中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和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通过审计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和线索,及时报局有关部门给予教育和处理,通过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既及时挽救了犯错误的干部;同时也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四是发挥经济卫士作用,加强了对我局经营管理的监督,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单位及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五是通过查隐患、堵漏洞,进一步的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有力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起到了为汉江堤防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目前,我局的离任审计面已达到100%。做到“凡离必审,先审后离”。

(三)以关口前移为重点,强化审计质量的提高

市场经济条件下,堤防建设和管理工作,更需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和服务作用,它是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和合法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基层财务预算管理的有力措施。2003年我们试尝将审计关口前移,在对局机关费用开支由年终审计变为年初预算审计尝到甜头后,从而使我局领导决定对所属单位申请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等,都要求内审机构安排事前审计,不审计不拨款,不予审批项目。2005年以来,全程内审监督和服务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基层内审机构负责人参与了单位资金管理工作,事前“监督”和“服务”的功能得到了的拓展;二是对所属单位提出的投资项目,从投资论证,到项目的招投标、效益情况,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服务,防止了国有资产损失;近几年,局机关在大额购物方面,如车辆和办公设备购置均实行了集体采购;局机关环境改造、局域网建设等数额较大的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在闲置资产处理方面,局下属的后勤中心、信息中心等闲置资产处置,全部组织公开对外竞价拍卖,拍卖价值高于评估价值2万余元;在林木销售方面,今年共对18600余立方米林木实行了公开竞价销售,多增加收入120余万元。此外,在事务公开方面,局机关招待费、小车维修费、领导干部电话费做到每月公示一次,上述举措得到了广大职工的广泛认可和欢迎。

三、下一步做好内审工作的几点设想

(一)争取领导的理解支持尤为重要

内审工作往往会涉及到一些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没有领导的支持,不说寸步难行,最起码是无法放开手脚。如果内审工作要实现全过程的监督和服务,就必须参与到堤防建设管理的一切经济活动中去,只有深入其中,不断强化事前事中的参与,事后审计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发现问题后才能找准原因,才能更好地建言献策,因此营造宽松的审计工作环境,领导同志们的理解支持尤为重要。

(二)强化对内审工作和经验的宣传

要积极宣传内部审计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对内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要求,宣传内审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的积极贡献,宣传内审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内审好的技术、方法,使之交流、推广,进一步扩大内审工作影响,尽力为内审工作的不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三)加强执行内审制度的力度

制度建设是保障。近几年来,我局的监察、审计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凡工作涉及到的领域,都做到了制度先行。在认真落实审计《规定》、《准则》和上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审计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但执行制度的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强。

(四)加强防范审计风险的意识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和学习实践活动要求,我支部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经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出了《**县审计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领导任成员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于3月23日召开了**县审计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相关工作机构及各环节、各阶段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并做了明确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严肃了工作纪律。要求参学人员撰写心得体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围绕《**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调研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支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内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四条主要原则,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审计事业发展的机制和制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实现审计工作全面发展。

二、制约审计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观念方面: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传统思维定势,自觉不自觉地用老眼光看待新问题,对新生事物存在惰性心理、畏难情绪;发展意识不强,对审计事业的新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整体认识、研究不够。

(二)审计业务工作方面: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把握上还有差距,审计质量有待提高,审计任务繁重,审计力量不足,与做到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安排和开展审计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存在重项目审计轻督促整改的现象。

(三)审计信息化建设方面:虽然现已开通审计信息网络,但审计信息化运用程度不高,审计人员对OA及AO系统运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队伍建设方面:一些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还不够深入,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指导审计实践的自觉性不高;现有审计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有待改善,干部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三、破解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审计理念

我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阶段组织实施,坚持每周理论学习不放松,破解审计干部思想观念方面的难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仅会带来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也势必带来各级政府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的根本性转变。审计工作要适应这一根本转变的需要,就必须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审计理念,转变原有的思维定式和思维方法,打破原有的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习惯做法。比如说审计成果,一般讲审计了多少个单位、查处多少违规资金,上缴了多少资金,但更重要的成果应是审计建议的采纳以及它对促进宏观调控,规范经济秩序所产生的作用。审计机关形象,一般讲审计形象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但更重要的是公正严明,明察秋毫,能发现揭示问题,对不法行为有震摄力,只有审计干部树立正确的审计理念,做到不图虚名,不搞形势,不畏权势,直起腰杆做人,挺起胸膛做事,才能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抓队伍建设

审计是一项业务领域非常广泛的工作,涉及到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审计干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大局的根本保证。因此,要不断提升审计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近年来,随着审计事业的发展,审计人才结构的多样性需求日益显现,这就要求一方面要着力加大审计人员各类专业知识的培训,改善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另一方面要通过多种途径,优化审计机关的人才结构,同时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使审计人员的结构适应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从我县的实际看,采取了一些措施鼓励一线审计人员到大中专院校深造,鼓励参与职称考评,逐步优化审计干部的知识结构,但与审计事业的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在队伍建设中队伍作风建设尤为重要,审计干部队伍要培养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创造宽松舒适、勤政廉政的工作氛围,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发挥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树立审计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抓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审计机关形象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是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审计监督优质文明服务的前提,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必须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我支部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我县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的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精心布置,狠抓落实。一是建立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领导班子和个人、审计组长的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树立共同抓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二是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的规定,对个人的廉政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三是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制度,对审计人员在接受准备和完成任务时,分别作出廉政承诺,对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进行了规范。四是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对审计机关执行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从小事抓起,找准薄弱环节,把容易出现的不良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县第三纪工委与我支部建立联系制度,开展对审计人员进行廉政培训,建立审计人员廉政档案。营造“廉洁从审,秉公执法”的良好环境。

(四)抓精神文明建设

审计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应从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抓起,以提高审计干部文明素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审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我支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法、技”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审计干部文明素养、树立良好审计形象为目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现已创建为县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正在有序进行。当前审计精神文明建设发生了根本转变,对我们提出更高要求。一是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先进典型引导人,用反面典型警示人,用良好环境塑造人,用党纪政纪教育人,为审计事业新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二是要紧紧围绕审计工作开展文明创建,将创建活动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部过程,落实到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出色完成好审计工作任务等各项具体工作目标上;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抓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9篇

一、全面完成全年审计任务

1、以规范财政管理为目标,一是开展了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主要是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覆盖面除县财政外还延伸审计了多个预算单位。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已在审计报告中向县政府作了专题报告。二是对乡镇政府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了芦溪镇、银河镇等2家单位,对其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对有些不规范的作法提出了改进建议。

2、开展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上半年对宣风镇、长丰乡、万龙山乡、县计生委、县经贸委、县供销联社、县人事局、县委党校、县安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县卫生监督所家单位离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审计。下半年为配合明年初的乡镇换届选举,我们联合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10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从元月至月近四年时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可想而知,我们科学安排,严密组织,克服困难,连续作战,用1个月的时间,较好地完成了审计任务,得到县委组织部门的好评。

3、开展了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搞了两个项目:一是对全县退耕还林的专项审计。二是对大安林场的世界银行贷款进行的专项审计。这两项审计都是针对林业系统,而退耕还林项目还涉及到农业、粮食、财政等部门。同时,我们还对乡镇、村、组退耕还林专项经费是否到位,农户应得资金是否到手进行了专项调查。审计中发现和处理了数起盲报冒领、贪污侵吞退耕还林经费的现象。该项目审计由于取得了好的效果,作为市局推荐的优秀审计项目,已报送省审计厅参加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奖。

4、进行了对县城建房管局系统的调查审计。这次调查审计是为配合县人大对县城建房管局的述职评议进行的,此次调查审计,重点审计了县建设局、房管局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延伸审计了县供水公司、城市开发公司、城管监察大队、建筑设计事务所、测绘所、市政公司等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对芦溪、宣风两个房管所进行了审计和资金盘库清查。上述整个城建房管系统的审计工作,已向县人大报送了专题审计报告。配合县人大对县公安局的评议,对县公安局也进行了审计。

5、开展了对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审计。今年以来,我们配合县纪委、县监察局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进行了审计。全年共审单位33个,送审金额2928万元,审减金额596万元,为乡镇和政府部门节约资金596万元,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

二、完成中心工作任务和包村扶助工作

我局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所确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如今年的农业税减免、林权改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推广等任务。我局都派人参与工作,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我局也承担了项目审计验资任务。在万龙山龙山村的包村扶助工作,今年已进入了第二年,我局在去年抓好修水泥公路,修建旅游接待站,改善村委办公条件的基础上,今年又抓了农网改造工作,改变了原来靠小水电发电,用电不正常的情况。今年的扶贫资金,在去年5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决定投入万元,工作组成员单位已陆续拨付了部分资金,春节前将全部到位。

三、抓好审计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党中央的总体部署和县委的具体安排,我局作为全县第一批单位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历时半年的时间里我们按照先进性教育活动三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很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我局选送参加全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演讲比赛的易红雁同志,获得了演讲比赛第一名,我局将党员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编成“三字经”的作法,萍乡电视台采访后在《综合.新闻》栏目进行了报道,《中国审计报》也于月日在先进性教育专栏内进行了报道,江西《审计与理财》杂志也进行了介绍。正是由于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推进了审计队伍的整体建设。

二是以省审计厅确定的今年为“严谨细致,提高质量年”为契机,以提升审计成果为核心,以贯彻号令为主线,重点抓了审计管理,使得审计管理水平和审计质量不断提高,我局一是深化了审计计划管理,二是进一步重视审计成本管理,三是细化了审计质量管理,四是逐步统一了信息管理,五是加强了审计文书管理,这些方面我们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规定,明确了具体的职责和方法,通过“严谨细致提高质量年”活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都获得了很大提高。

三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今年为“机关作风建设年”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机关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机关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在此基础上,我局进一步抓好了政务公开,文明执法,作风建设等具体工作,机关面貌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审计机关廉洁勤政、客观公正、依法审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形象。

四、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是执行“”规划的开局之年,党的届四中全会已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审计机关作为政府重要组成部门,在这个新的发展时期,面临的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发挥作用。

第一,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的重要原则和重要指导思想。这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履行好审计职责。事实证明,只要审计工作能够牢牢把握这个重要原则和重要指导思想,聚精会神搞审计,一心一意谋发展,审计工作路子对,发展就快,审计管理水平和审计质量就能不断提高。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10篇

【关键词】中级职称评审系统;企业应用

一、开发背景及项目简介

中交二公局是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从事多元化经营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下辖30多个子分公司及分支机构,所属项目遍布全国各地,人员分布广,流动性大,信息交流和传达延迟,给全局职称评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和局限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计算机的应用已深入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软件的作用和影响也越来越广泛。原有的职称评审模式已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评审工作,最大可能的节约成本,中交二公局确定由第四工程公司负责中级职称评审系统的开发及实施应用,在全局范围内统一使用,促使中级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中级职称评审系统根据二公局中级职称评审的实际需要研发,分系统管理、信息、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材料预审、材料评审(分小组和综合评审)、综合查询和系统帮助等几部分组成。整个评审过程遵从申报――审核――预审――评审的顺序依次进行,每个步骤中只有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阶段,直至结束。系统设定每个阶段的起止时间,根据当前时间并结合用户身份、所在单位及拥有的权限等进行有序控制,确保整个评审过程有序进行。

二、系统的实施过程

结合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四公司开发人员与局人力资源处充分沟通后确定系统按评审阶段分步骤实施,先确定目标,制定方案,完成一部分使用一部分,利用一个评审周期把系统做好,并总结完善。

1.总体目标的确定及实施方案的制定

明确的目标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包括开发目标,功能目标,使用目标等。初期,双方一起从诸多的问题中归结出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事件的驱动点,进行了充分的需求调研和分析,使各项目标明确。之后,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分阶段实施的目标来确定各项方案。

2.个人申报及分子公司审核的实施

该部分内容为全局下属30多个分子公司同时使用。申报人根据单位管理员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在申报时间段内按要求填报个人资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系统根据职称评审办法的规定,对需填报内容做了硬性要求,资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强制不得上报,符合要求的材料转至所在公司审核员处审核,审核员对上报的材料根据评审政策严格把控,并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操作,包括通过,不通过,退回申报人补充三种选择。通过审核的材料进入下一个评审阶段。

3.全局预审的实施

预审分小组初审和主管预审两个阶段。本阶段材料是全局各分子公司通过审核的所有申报材料汇总。先进行小组初审,初审结束后对初审意见汇总,由主管根据汇总结果做出最终的预审。初审阶段,系统按照尽量平均但不审核本单位申报人的原则,将汇总的材料自动分配给各小组成员。小组初审时,每个登陆用户仅看到系统分配给自己的那部分资料,并给出初审意见,需要补充材料的,可退至单位审核员处补充材料,补充后的材料继续进入初审环节。主管预审时系统将初审结果汇总,形成初审意见供其参考,主管根据汇总结果来确定最终的预审结果。预审通过者进入下一个评审阶段。

4.评委投票部分的实施

材料评审是整个职称评审流程的最后环节,该部分分为小组评审和综合评审两部分。因本阶段需要对投票的结果进行汇总确认,需要管理员在设置评委时指定组长,每个组的组长有查看和汇总本组投票结果的权利。

小组评审阶段,系统列出需要当前评委投票的资料列表,并根据投票状态结合时间设置给出相应的操作按钮。在评审时段内,管理员设置开始投票时,评委才能投票,其他时间只能浏览材料。组长汇总投票时,如果投票结果不符合要求,可以退回给小组评委,重新投票。

综合投票阶段,投票页面列出了小组投票的汇总结果,供评委参考。系统依然根据当前投票状态和时间设置来控制操作按钮。仅组长可对投票结果汇总,不符合要求时可退回重投。

5.后期优化调整的实施

系统经过一个完整评审过程的试运行,基本稳定,各评审阶段使用用户反映良好,为了使系统能更好的满足用户的需求,我们针对不同的用户群体收集了意见建议及新的需求,结合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系统进行了持续的优化调整,在更好的满足实际工作的同时,极大地提升了用户的操作体验性。

三、系统的应用效果

中级职称评审系统替代了以前的手工评审模式,申报材料由之前的纸质变成了电子版,免去了打印和邮递,节约了成本和时间。审核和评审时,只要一台电脑即可,免去了纸质材料的搬运和流转,减轻工作量的同时避免了材料的破损和丢失。材料的分配和统计由以前的手动模式变成了系统自动分配和统计,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保证了统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分配的合理性。评审需要的资料由系统汇总整理后零调整打印,并可导出为电子版,进一步提升了文件的规范性。

2013年度中交二公局中级职称评审的所有工作都在本系统中完成,包括系统的基础设置,材料的收集,材料的审核,分组和汇总的预审,小组和综合的评审,各阶段情况汇总汇报,投票监控,形成统计表,各种资料打印等。各个阶段运行良好,整个流程执行顺利,申报材料的录入率,准确率,时效性,符合要求的程度以及业务流程处理的规范性、连贯性得到了广泛认可。从各个层面用户反馈的信息来看,系统功能满足要求,符合评审工作的需要。性能方面,系统运行平稳,全局用户对平台的操作响应速度高度认可,对操作体验性表示满意。以后要进一步加强操作培训,跟踪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系统成功推广使用的关键因素

中级职称评审系统是二公局职称评审工作的一次改革和突破,是一次工作方式的改变,成功实现了借助信息化提升评审工作。系统的成功推广使用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制度保障,更需要一个符合业务要求的操作平台,也需要后期持续的培训和服务指导。

1.适用的系统是保障

任何系统重在适用,适用的系统才是最好的系统,中级职称评审系统紧紧结合施工企业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系统的操作顺序以实际的业务流程为标准,各项功能支撑起了各阶段的业务与服务,确保了流程之间的有效协同。系统中使用的表格及术语,尽量与实际表单的表现形式相同,使用户在使用时易于理解和操作,顺利实现传统模式到系统应用的平稳过渡。系统将常规业务和专项业务分开控制,使不同的用户类型操作起来更简洁明了。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11篇

一、外汇验资询证的含义

外汇验资询证是指注册会计师在为外商投资企业验资时,向企业注册地外汇局发出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并根据外方出资者的出资方式附送银行询证函回函、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材料的复印件,由外汇局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询证的内容,对上述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予以确认的行为。外汇验资询证具有区别于一般函证的鲜明特色。

一是询证对象的固定性。外汇询证一律按照属地原则向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申请审查。这与普通函证根据一定的原则选择函证对象、银行询证的询证对象依据开户行不同而不同具有明显的区别。

二是询证范围的特定性。外汇验资询证并不是验资业务的必备审验程序之一,内资企业验资不需到外汇局询证。即便是外商投资企业,也不是所有的验资都需要询证,比如中方股东到资就不用到外汇局询证。外汇询证范围只限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实收资本的变动情况(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需要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不需进行外汇询证)。

三是询证行为的法定性。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在获得了外汇局的合规回函后,才能为外商投资企业出具验资报告,否则,其验资报告无效。当外汇局发现会计师事务所未履行规定的询证程序违规出具验资报告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当地注协。在注协或财政部门作出相应处理之前,外汇局将停止受理该会计师事务所新的询证业务。

二、外汇验资询证的分类

根据询证内容的不同,外汇验资询证可分为四种,即现汇出资询证、实物出资询证、核准件询证和其他询证。

1、现汇出资询证。这类询证适用于现汇出资的情形,询证的中心内容是资本金账户开立的真实合法性。需要提交的询证材料包括:(1)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2)“银行询证函”回函;(3)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4)外汇资本金账户的核准件;(5)企业入账并凭以验资的进账单;(6)事务所工作联系函。如果外汇局审核无误,回函意见表述为“所询资本金账户系由我分(支)局/外汇管理部批准开立”。

2、实物出资询证。适用于实物投资,询证的中心内容是该实物是否已报关且未对外付汇。需要提交的审核材料包括:(1)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3)无外汇指定银行和外汇局业务专用章的进口报关单;(4)商检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商品价值鉴定书”;(5)事务所工作联系函。如果外汇局审核无误,回函意见表述为“所询进口货物报关单与核查系统相符且未凭以付汇”。

3、核准件询证。适用于被审验单位以净资产或其他经外汇局批准的方式出资以及减资等情形,询证的中心内容是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的真实性。需要提交的审核材料包括:(1)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3)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如果外汇局审核无误,回函意见表述为“所询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系由××分(支)局/外汇管理部签发”。

4、其他询证。例如,外方股东用无形资产出资,此时外汇局只对出资信息作登记,不负责真实性的审核与保证。

三、外汇验资询证的作用

从制度实施效应来看,外汇询证不仅促进了外汇资金的有序流动,合理界定了企业外汇资金的产权,而且对提高验资业务质量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能提供书面验资证据。虽然“独立审计准则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明确界定了验资各方的责任,但国内外诸多判例已经表明,以审计执业规范作为抗辩理由并不能有效免除或限制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审计期望差的存在,使注册会计师往往成为虚假出资者的“替罪羊”。客观现实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需要更加小心地辨别被审验单位提供资料的真伪。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过程中,由外汇局出面对资本金账户、核准件等资料的真实性予以书面确认,这无疑对保证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大有裨益。

其次,能降低验资风险。在外汇验资询证的审批过程中,外汇局通过一定的内控制度有效降低了虚假出资风险。例如,外方出资者以实物出资进行询证时,在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行初审的基础上,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部门会向进口核销部门查询报关单内容与“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中的报关单电子底账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凭以付汇、核销。如果内容一致且未凭以付汇或核销的,进口核销部门就会在“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中结案并注销相应的报关单电子底账,这就杜绝了企业以同样的报关单对外付汇的可能。

再次,能规范验资程序。除了“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外,事务所到外汇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时,还必须提交一些其他的审核资料,如外汇登记证、银行询证函、进账单等。如果出现资料不齐全、要素填写不正确或者资料之间不一致等情况,外汇局将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规定补齐资料。因此,事务所只有按照“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的要求执行必要的审验程序及取得相应的书面证据后,才能到外汇局办理验资询证事宜。可以说,外汇验资询证客观上促进了事务所的规范执业意识。

四、外汇验资询证实务

验资实务中,大部分违反询证制度的行为都与注册会计师对验资询证的理解存在偏差有关。这些偏差主要表现在:外商以现汇出资时询证,但以实物或其他形式出资时却不知道要询证;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时询证,但减资时忽略了询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询证,但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或分立时却忽略了询证。因此,必须对需要询证的验资业务范围予以明确。具体来说,需要询证的验资业务分为以下五类: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增资时用外币、实物、无形资产、人民币利润等方式出资,这是最常见的验资业务。验资时需要到外汇局询证,询证时依据不同的业务种类提供相应的审核材料。

2、外商投资企业将发展基金、储备基金(或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应付股利及其项下的应付利息、外方已登记外债本金及当期利息转增本企业资本时,需要询证。这类询证基本属于核准件询证,即外商投资企业向外汇局申请并获得核准以后,银行凭核准件办理有关的境内划转业务,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凭核准件办理验资询证。

3、外方投资者减少注册资本验资时,需要向外汇局询证。这类询证属于核准件询证,其基本流程是,如果不涉及购付汇,企业向外汇局申请减资,在获得核准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凭核准件(如减资核准件、减资再投资核准件等)办理询证;如果需购付汇,企业向外汇局申请并获得核准后,会计师事务所凭购付汇核准件办理验资询证。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12篇

广州市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为进一步做好出口加工区的外汇管理工作,给出口加工区企业提供更为详实的外汇业务指引,我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了《广州市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办法》的配套文件一起执行。

一、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需填写《出口加工区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一)书面申请;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三)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文和批准证书;

(四)企业经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

(五)企业法人代码证;

(六)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文件。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核发《出口加工区外汇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二、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外汇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一)书面申请;

(二)《登记证》;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变更的批文和批准证书;

(五)企业经批准生效的补充合同、章程;

(六)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文件。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则在《登记证》相应栏目上加注变更情况。

三、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办理注销外汇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登记证》正本;

(三)已注销工商登记的证明文件(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四)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解散的批文(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五)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资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注销该企业的外汇登记,收回《登记证》。

四、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可向外汇局申请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1-2个外汇账户(区内没有外汇指定银行进驻营业的,可以申请在外汇局指定的区外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区内机构外汇账户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

五、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开立外汇账户应持以下材料:

(一)开户申请书;

(二)《登记证》正本(验后返还);

(三)证明有外汇收入的合同或银行的到帐通知书(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四)开户通知书(企业填写栏目);

(五)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签发开户通知书。

六、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照外汇局核发的开户通知书有关内容为区内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七、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变更外汇账户,应当持以下材料到外汇局申请:

(一)书面申请;

(二)《登记证》正本(验后返还);

(三)退回外汇局原核发的开户通知书(企业联、银行联或开户银行开出的撤户证明);

(四)开户通知书(企业填写栏目);

(五)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外汇局对符合规定的,重新核发开户通知书。开户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新核发的开户通知书的有关内容办理外汇账户变更手续,并在《登记证》相应栏目填写变更的情况。

八、经外汇局批准,区内企业在区内金融机构与区外金融机构分别开立有外汇账户的,原则上不允许其区内、区外账户间外汇资金任意划转。确有生产经营需要的,区内企业应持申请报告与相关单证向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划转手续。

九、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因终止经营而关闭账户,应按照有关规定清算后,外汇账户存款如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可报外汇局核准,划转用于外方投资境内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或者汇出境外。

十、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将外汇收入调回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凭收汇单位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办理入帐手续。

十一、区外机构根据《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从区内机构进口,办理进口购付汇业务时,还应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以便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

十二、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区内机构办理结汇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区内机构填写《境内机构经常项目结汇售付汇真实性审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区内机构持《申请表》、资金用途清单等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3、外汇局核准后,在《申请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业务章,区内机构持《申请表》到区内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

十三、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批准以人民币投资设立的区内机构,向境外或者区外的所有外汇支付,应当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资金,当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须购汇对外支付时,需提供以下凭证:

(一)非贸易项下用汇时

(1)《登记证》;

(2)区内机构以人民币出资的批准文件;

(3)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工商营业执照;

(5)开户金融机构出具的所有外汇余额对帐单;

(6)《申请表》、申请报告、税务凭证以及《办法》规定的有效凭证。

(二)贸易和资本项下用汇时,除按《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以外,还需按照区外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外汇局核准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外汇局业务章,并在《登记证》上注明每次售汇日期、人民币来源、售汇性质、售汇金额和售汇银行。

区内机构凭外汇局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去银行办理售付汇。

十四、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区内机构用内销人民币货款购汇审核业务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外汇局审核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报告;

3、《登记证》;

4、所在地加工区管委会批准其产品内销的文件、购销合同;

5、海关出具的经营单位注明为区外机构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材料。

(二)操作程序

1、区内机构备齐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2、区内机构凭外汇局核发的《申请表》到外汇指定银行用内销人民币货款购汇,并在《登记证》上注明每次售汇日期、人民币来源、售汇性质、售汇金额和售汇银行。

3、外汇局在核准区内机构的购汇申请时,在其提供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加盖“已供汇”戳记并留存,在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中将该报关单电子底帐进行核注、结案,视同区外机构办妥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十五、区内机构单笔提取超过等值一万美元的外币现钞的审核业务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外汇局审核材料

1、《申请表》;

2出国任务批件;

3、申请单位报告(提现的理由);

4、已签证的护照;

5、邀请函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二)操作程序

1、区内机构持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2、在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核准的《申请表》去银行办理。

十六、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支付外籍员工工资和境外差旅费单笔提取超过等值一万美元外币现钞的审核业务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外汇局审核材料

1、《申请表》;

2、董事会决议;

3、纳税证明(差旅费无需提供);

4、劳动雇佣合同;

5、已签证的护照;

6、工资手册等外汇局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操作程序

1、企业持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2、在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核准的《申请表》去银行办理。

十七、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区内机构办理借用外债业务时,要求注册资本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到位、借用外债的期限和数额还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借用外债必须调入境内使用。

债务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一)《登记证》;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经批准的合同、章程、营业执照;

(四)贷款合同正本并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合同语言如为外文的,应提交主要条款译件,并加盖公章;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六)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八、根据《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区外机构为区内机构向境内机构和个人、区外机构以及区内其他机构提供担保,应当按照《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和履约手续。

十九、根据《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区内机构作为担保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到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一)《登记证》;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经批准的合同、章程、营业执照;

(四)担保合同正本,并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合同语言如为外文的,应提交主要条款译件,并加盖公章;

(五)担保项下主债务合同、为自身债务抵押或质押,其债务的合法证明、所有已登记的担保和外债登记凭证、有关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状况报告。

二十、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区内机构向境外担保履约,应当持以下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一)《登记证》;

(二)履约申请报告;

(三)对外担保登记证、对外担保履约情况表、对外担保合同副本、债权人要求履约的通知书;

(四)被担保人近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五)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经外汇局核准后,区内机构应当凭外汇局核发的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二十一、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区内机构还本付息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外债登记证或外汇(转)贷款登记证;

(二)外债或外汇贷款签约情况表;

(三)债权人的还本付息通知书;

(四)债务人所有外汇账户的当期对帐单、该笔贷款的所有入帐凭证以及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外汇局核准后,区内机构凭外汇局核发的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二十二、广州市出口加工区与其他出口加工区之间、出口加工区与保税区之间进出货物均不办理进口付汇核销和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二十三、本细则对区内机构及个人外汇收支未作明确规定的,按照《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十四、本细则在广州市出口加工区施行,并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广州分局负责解释。

二十五、本细则自之日起施行。

出口加工区的作用可归结为:

①吸引了大量外资,为促进技术引进和产品产量、质量的提高,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创造了条件;

②扩大出口,增加了外汇收入。通常利用进口原材料和元件的典型装配式工业,外汇收入可占出口额的30~40%;

③增加了就业机会,缓解了所在国和地区的大量失业问题;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13篇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为做好20**年度企业(含集体企业和境外企业,下同)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决算报表全面完整和真实可靠,现就做好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财政局、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境外企业,应加大报表审核和汇总工作的组织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一)及时安排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和汇总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内部工作分工协调,及早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报表工作有条不紊,按时完成报表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加大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和考核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落实报表审核工作的各级次负责制度,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的层层考核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表数据质量。

(三)强化会计决算报表的审计工作。充分重视社会中介机构在报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认真执行我局和财政部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中介机构的资质和工作规范,强调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合法性与严肃性。

(四)认真做好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分析工作。在完成报表的汇总工作后,各区县财政局、各企业要及时对所属企业、单位决算报表工作进行总结,做好企业运行效益情况的分析工作。

二、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的有关要求

各区县、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报表编制和审计的文件规定,加强报表数据质量控制,认真审核报表填报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以及增减变动的合理性等。确保会计决算报表达到以下要求:

(一)填报方法规范准确。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报表编制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和参数逐级逐户录入,按规定方法进行合并或汇总,并保证报表的树型结构级数据库结构规范、清晰。

(二)上报数据真实完整。确保所属企业按照统一要求全面、完整上报年度决算报表,各项数据符合企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到真实合理,不重不漏,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三)相关指标衔接可比。注意检查合并或汇总数据与基础录入数据的互相衔接。认真审核表内和表间勾稽关系,做好数据有效性检查,及时核实有关重点指标,排除异常数据的出现。

(四)报表上报及时完整。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全面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数据及相关材料,上报的汇总报表必须手续齐备,行文正规明确,报表与软盘数据一致,金额单位准确无误,严禁越级调整下级企业和单位的报表数据。

三、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全市验审工作注意事项

市财政局对全市市属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验审工作计划从20**年3月10日开始截止到3月19日集中完成(具体安排附后),各区县财政局决算汇审时间为3月23日至26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集中验审时间为6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财政局、各企业应提前做好全市验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携带手续齐备的上报资料参加验审。

(一)完成本地区、本企业的审核工作。参照《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参考表》工作流程进行质量控制。

(二)按照财政部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的内容准备好上报材料。具体包括报表和编报说明(财务状况说明书),企业处一份,主管处室一份。市属企业的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等,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还应当同时分别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或帐务调整意见或者年度会计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将以上材料分别按类别装订成册,有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区县财政机关应当对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附报总体审核意见;计算机介质的合并或汇总数据及基础数据、编制说明(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三)审核报表重点指标及户数与20**年相比的增减变动情况。分析企业户数增加减少的原因,填写《20**年主要指标变动表》(见附表2),打印并上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填写财统[20**]2号文规定的《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并附电子文档。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14篇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0机关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

1、职位分析。在分析单位领导班子的基础上,根据职位需求,干部科及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干部任免工作预案。

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须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初始提名包括:县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按规定实名推荐提名,其他形式推荐提名。

3、沟通。因职位空缺等原因需要调整干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干部科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初步意见。领导班子换届、重要岗位或批量干部的调整,应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向部领导作专题汇报。

4、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汇报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沟通形成的初步意见。部管副科级以下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9步;备案管理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19步。副科职和正科级以上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形成《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有初始提名人选的准备《干部任免审批表》。

5、向部长汇报。分管副部长向部长汇报,干部科提供《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

6、部长办公会酝酿。部长办公会酝酿是否同意启动该干部事项,干部科提供上会材料:《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

7、向书记汇报。部长向书记汇报,干部科提供《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经书记同意后,方可启动干部推荐考察等程序。其中,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应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经原则同意后,方可启动。重要干部调整应与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沟通。

8、向市委组织部汇报。需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职位,根据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的意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启动。

二、民主推荐

9、准备民主推荐材料。干部科就民主推荐的有关事宜(人选范围、资格条件、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等)与单位党组织进行沟通,由干部科准备或委托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准备民主推荐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会议推荐讲话稿、民主推荐表、干部名册等。委托单位准备的材料须经干部科审核同意。

10、会议投票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会议投票推荐。领导班子换届和选拔正职领导干部时,民主推荐会议由县委组织部主持;个别选拔其他干部时,民主推荐会议可由县委组织部主持,也可委托单位党组织主持,干部科派人参加。民主推荐票的回收和统计由干部科负责。

11、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在会议投票推荐后进行,会议投票推荐票数相对集中(40%以上)时,个别谈话推荐可结合考察工作一并进行。

12、报告推荐结果。填写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附得票集中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其中,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推荐结果须向部长汇报。如果两次推荐结果比较分散,根据部领导意见,决定是否进行二次推荐。

13、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推荐情况,干部科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报经分管副部长和部长同意后与单位党组织沟通,由单位党组织研究呈报考察对象(会议推荐得票40%以上,个别谈话推荐结合考察一并进行的单位不呈报考察对象)。

试用制干部到期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转正考察。

三、组织考察

14、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干部监督科在接到干部科提供的拟考察人选名单后,迅速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党政正职干部根据需要经部长同意后,可安排审计调查。

15、考察。干部科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沟通考察工作方案后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推荐与考察一并进行的不发考察预告),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干部考察汇报提纲》、《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

试用到期干部的考察要对试用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之和超过40%,经考察不胜任试用职务的,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试用任职。

16、向分管副部长汇报考察情况。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提供《干部考察汇报提纲》、《报部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

17、向部长汇报考察情况。干部科向部长、分管副部长提供《报部长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部长同意后,通知单位党组织呈报干部任免材料。县管干部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

四、单位呈报任免材料

18、单位党组织呈报干部任免材料。干部科就考察情况和呈报人选、职务等有关情况与单位党组织沟通,单位党组织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召开党组(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班子正职和交流提拔干部的任免意见由组织部建议)。呈报材料包括:(1)党组(党委)请示;(2)党组(党委)会议纪要; (3)会议讨论记录复印件; (4)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情况;(5)干部任免审批表; (6)现实表现材料及电子文档;(7)新呈报为部管干部的,同时报整理后的干部档案。干部科在接收单位呈报的干部任免材料时,要认真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呈报单位按要求重新呈报。

协管干部由市主管单位党组织向县委(县委组织部)来函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材料包括:征求意见函、干部任免审批表、属于提拔任职的附干部考察材料。

五、部长办公会研究

19、部长办公会讨论。干部科提供《报部长办公会讨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单位呈报的任免材料等;干部监督科提供拟任人选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情况和有关举报的调查核实材料。会议研究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

对试用转正干部、部管干部和协管干部,则形成《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报书记审批,其中协管正职干部还须根据书记意见征求县长、分管县领导意见;协管副职干部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书记同意后,试用转正干部转29步,部管干部转26步,协管干部回函。

六、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

20、任前备案。以县委管理为主,但需要报市相关部门任前备案的干部任免(县纪委常委,乡镇党委书记,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统计局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应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

按照《四项监督制度》中规定需要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批的或报告的事项,应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专题报告。

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规定征求县纪委意见。

21、向书记或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干部事项。换届人事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根据书记的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其余干部调整根据书记的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提供《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同意后,形成《呈报县委讨论文件组呈〔XXXX〕XX号目录》《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票》《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结果》《干部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表》。

22、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提供《干部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意见表》。

七、呈报县委讨论决定

23、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召开县委常委会之前,由干部监督科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告,邀请市委组织部派人列席县委常委会。

24、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呈报讨论材料包括:《呈报县委讨论文件组呈〔XXXX〕XX号目录》《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票》《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表决结果》。会议讨论情况由干部科长记录,会议结束后,参加汇报的副部长在《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上签署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意见后交干部科存档。

25、县委全委会票决。根据县委常委会的决定,对镇场区和县直部办委局党政正职的任用,须提交县委全委会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书面征求县委委员意见。票决或征求意见的结果如不影响任职,则向书记报告,如影响任职,则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八、办理任免手续

26、任前公示。与单位主要领导通报常委会决定,根据任前公示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干部科向干部监督科提供任前公示的相关材料。干部监督科将公示期内收到的举报件报分管副部长、部长同意后,派专人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提出是否影响任职的建议。对建议取消任职的,根据部长意见,分别向书记和县委常委会汇报。

27、向人大、政府、政协通报常委会决定。提供《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干部事项》给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各1份。

28、任前谈话。公示结束后,按照干部谈话的相关规定,书记或部长、副部长同调整干部谈话。干部科做好谈话的有关衔接和记录工作。

29、印制任免文件。干部科按照拟文的规定印制任免文件。

30、履行有关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需经过法律或章程规定程序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31、宣布任免决定。正职干部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到单位宣布,干部科准备相关材料;其他职务如是本单位(系统)内部人员的,委托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宣布任免决定;交流任职的,交接单位双方到组织部接送,委托任职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宣布任职决定。

32、任后备案。对按规定需要任后备案的干部任免(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台办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副书记,妇联主席、副主席,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环保局书记、副书记和局长、副局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防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在任免后的1周内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九、干部材料分发和归档

33、分发文件。按照发文范围,在宣布任职后1周内及时分发任免文件。

34、信息上网。宣布任职后,干部科应及时将干部任免信息在XX宣传网,干部科应及时更新维护县管干部信息库信息。

35、任免材料归档。宣布任职后,干部科应在30天内将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放入干部档案。

36、文书材料归档。干部科留存的文书材料包括:

1、任免文件及相关材料:干部科办理的任免文件、单位呈报材料、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结果、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的材料、以及有关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材料等。

审计局汇报材料范文第15篇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一、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分局(以下简称外汇管理部门)是境外投资有关外汇事宜的管理机关,负责境外投资的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以及对投资资金的汇出和回收、投资利润和其它外汇收益汇回的监督、管理。

三、《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境内投资者把外汇资金或者设备、原材料、工业产权等输出到境外,在境外设立各类企业或者购股、参股,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

四、境外投资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境内投资者(以下简称多个投资者)共同举办的,按下列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1.同一辖区内的多个投资者,由出资较多的一方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不同辖区内的多个投资者,由投资者协商的一方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投资外汇风险审查,该外汇管理部门应将审查结论抄送其它投资者所在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及资金汇出等事项由各投资者到其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

五、拟以外汇资金在境外投资的境内投资者,在向经贸部及经贸部授权的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审批事项前,应提供以下资料和证明,由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1.投资所在国(地区)现行的有关外国投资的法令、法规,如:投资法、公司法、税法等;

2.投资所在国(地区)现行的外汇管制法规,以及有关对境外投资者投资股本、利润及其它合法收益的管制规定;

3.经投资所在国(地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该投资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报告;

4.经投资所在国(地区)律师事务所证明的合资、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和该投资项目符合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或享受行业优惠的证明书;

5.由境内投资者主管部门出具的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证明;

6.投资回收计划;

7.我驻外使领馆对项目的审查意见或对有关资料的确认意见;

8.外汇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在境外购买公司或企业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该公司或企业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及有关财务报表。

六、拟以设备、原材料、工业产权等形式在境外进行投资的境内投资者,在向经贸部及经贸部授权的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审批事项前,除应提交第五条规定的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交投资所用的设备、原材料、工业产权等的外汇价格的资料。

七、外汇管理部门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应在境内投资者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和证明后30天之内作出书面审查结论。

1.投资外汇风险审查:

(1)投资所在国(地区)的信誉、投资风险等级;

(2)投资所在国(地区)有关投资项目方面的法律、法规;

(3)投资所在国(地区)外汇管制状况;

(4)投资回收计划的期限是否合理。

2.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用于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限于境内投资者的自有外汇;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不得使用其它外汇资金。

八、境外投资项目经正式批准后,其境内投资者应持《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材料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和投资外汇资金汇出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对境外投资企业建立档案,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九、境外投资外汇资金的汇出,应在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之后办理。汇回利润保证金存入外汇管理部门指定银行的专用帐户。

境内投资者缴存保证金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境外投资企业按期汇回利润或其它外汇收益。

十、以设备、原材料和工业产权等形式进行境外投资的,按下列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1.境外投资以设备、原材料和工业产权等形式进行的,外汇管理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其境内投资者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的数额或向外汇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2.以设备、原材料和工业产权以及一部分外汇资金进行投资的,其境内投资者按所汇出外汇资金数额的5%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设备、原材料和工业产权部分按前款规定办理。

十一、境外投资企业的中方外汇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境外。如属特殊需要,必须以个人名义开户的,应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除当地法律规定外,原则上不准以个人名义持有有价证券,如必须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则应通过当地律师事务所办妥所持有价证券实际受益人的有关公证,并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境外投资企业在当地注册和开户后,应在30天之内将当地注册证明及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有关材料,由其境内投资者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十三、境外投资企业依法宣告停业或解散后,其境内投资者应将清算后的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财产估价等资料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备案,并将中方应得的外汇资产在清算结束后30天内调回境内,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存放境外。

十四、境外投资企业中方所得利润及其它外汇收益,如需用作补充其原缴资金不足部分,必须报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如批准同意,其境内投资者应按补充资金数额的5%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

境外投资企业的中方如需增资,在报经原国内批准部门批准前,须报经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外汇风险审查和资金来源审查,并说明增资的原因和提供该企业历年的经营情况等材料。如批准同意,其境内投资者应按增资数额的5%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

十五、境内投资者以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所分得的利润或者其它外汇收益,必须按期调回并办理结汇手续。结汇后的外汇额度,自该企业在当地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全部留给境内投资者;5年后,20%上缴国家,80%留给境内投资者;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存放境外。

以设备、原材料和工业产权等方式进行境外投资所分得的利润或者其它外汇收益,按上述规定办理留成。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也可留存一定比例的现汇。

十六、境内投资者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的境外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应经当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十七、外汇管理部门有权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外汇收支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其境内投资者应提供有关材料,不得拒绝或隐瞒。

十八、凡境内投资者委托他人进行境外投资的,须报经外汇管理部门和其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委托书,受托者所在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受托人资信证书。资金汇出按《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委托者按期报送受托人使用资金情况、经营情况、利润回收状况、财务状况等材料。

十九、未经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项目,其境内投资者不得汇出外汇资金,银行应监督执行。

二十、未按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及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的,外汇管理部门可处以境内投资者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一、境内投资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外汇管理部门依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及《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未按规定报经外汇管理部门作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

2.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私自汇出外汇资金的;

3.境内投资者不按期汇回来源于境外投资的利润或其它外汇收益,或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挪作他用,存放境外的;

4.不按期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的;

5.未经国内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变更境外投资企业资本的;

6.未经批准,境外投资企业以个人名义将外汇资金存放境外的;

7.境内投资者转让境外投资企业股份,或者境外投资企业破产按当地法律清算后,不按期将外汇收益调回境内的。

二十二、境外投资企业未按期完成投资回收计划的,如无正当理由(政治风险、自然灾害),外汇管理部门按《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三、国内有关金融机构在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境内投资者的投资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外汇管理部门可对其处以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四、本细则适用于境外投资企业的再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