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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

非法学专业论文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1篇

(一)非法学专业“法学必修课”教育目标定位偏差1986年,中国高校开始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后、教育部先后于1998年、2005年两次对高校的“两课”进行改革,将原来的《法律基础》课程和《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合并成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所有高校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因此,里面所涉的“法律基础”部分也就是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必修课”。从静态的课程内容设置到动态的教学实践,“法学必修课”都表现出其教育目标的定位偏差,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教育目标的层次错位。将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编为一门课程,“这种教育首先是应对国家政治的需要”[5],与此前的《法律基础》课程相比,其涉及法律的内容明显减少,而且位置靠后,2009年修订版的编排体系中“法律基础”内容被安排在最后两章,即只有第七、八两章涉及到浅显的法律知识。最新的2013年修订版国家统编教材安排在第五、六两章,并且第六章完全是政治色彩浓于法律知识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此种设置明显是将道德与法律融为一体,将法治教育作为高校德育教育的组成部分,纳入到德育教育的范畴,法治教育服务于道德教育,使得法学教育在教育目标上发生了层次错位,“道德规范内化的高层次目标取代了法律规范外化的低层次目标”[6],法学教育的独立性淹没在道德教育的一般性之中。第二,对非法学专业法学教育目标的内涵定位偏差。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精神,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法律部分,其教学目标应以法律的认知教育为主。“法律认知是指社会主体对社会法律文化、法律规范制度、法律现象本质的一种整体上的感受和知觉。”[7]也就是说,认知的对象绝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与法律概念的简单解释与识记,而是一个包含法律文化、法律规范、法律现象与本质的一个复杂的、具有内在结构和规律的知识和技能体系。但在现实中,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实践中很少有法学专业的老师)多数将法律的认知教育停留在“知法”这一最浅层次上,并没有真正从整体上把握法律认知教育这一教学目标的内涵。这必然忽视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律本质的理解以及法律意识的培养,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更完不成从法律认知到法律践行的转变,难以养成法律行为习惯。

(二)针对非法学专业的“普法教育”流于形式高校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进行的所谓“普法教育”,主要是在校级公选课平台开出的法律课程公选课以及在校园内部进行的其他形式的法治宣传。校级公选课是在文理科之间互选的一种课程学习模式,采用大课的授课方式,上课学生少则100余人,多则200来人。基于高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与选课人数密切相关,开设公选课在高校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中可谓备受青睐,但就笔者看来其实际效果可谓甚微,使得通过公选课形式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完全流于形式。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授课教师与选课学生态度不端。多数公选课教师的主要目的在于教学工作量,而多数学生的选课目的在于拿到选修课的学分。由此上课教师并不注重课堂教学效果,有人上课即可,选课的学生也并不关注能学到什么知识,拿到学分就行。这种教师与学生双双“混迹”的现实,对整个公选课制度的破坏都是毁灭性的。第二,学校对公选课的监控机制过于弱化,对教师和学生均无法形成最基本的实质性约束。公选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者晚上,基本上没有存在实质的监控,授课老师各行其道,授课水平参差不齐,授课老师也很少用有效的手段控制教学,最终使得公选课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应有的效果,反而成为学生偷懒与钻教育制度漏洞的罅隙。当然,也导致少数确实希望通过公选课学习到相应知识的学生对公选课制度颇有微词。除法学类公选课外,其他形式的普法教育也很难对非法学专业产生效果。比如每年的12•4普法宣传,基本上都是由法学专业的学生走出校门针对社会大众进行,很少有在校园内部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开展的,而且这种“拉条幅、喊口号”形式的所谓普法,本身也难以起到普法的真正效用。再者就是高校的“法律文化节”。就笔者的理解,高校的“法律文化节”应该定位于由法律院系组织,针对本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一种生动有效的普法教育。但就笔者所在学校来看,历届“法律文化节”都是邀请一到两位校外的专家,针对法学专业的学生做一场专业报告,受众仍然是法学专业的学生,除此之外就是在法学院门口扯一条幅,放一版面,再无其他内容,也是形式大于实质。

(三)非法学专业“专业法学”课程教学效果欠佳随着立法的不断完善,“法律的作用也早已深入到经济管理、知识产权、信息、建筑、能源、生化等多个领域。实践证明,越是市场经济中的新兴行业,越是需要专门化甚至‘高、精、尖’的法律人才。”[5]因此,高校非法学专业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所制定的专业设置指导文件及专业课程体系的要求安排了相应的法学课程。①但这些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法学”课程,并不能达到应有的教学目的。造成该种现状的原因,大致有以下情况:第一,多数非法学专业的“专业法学”课程在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安排中是作为限选课或者任选课列出来的,由于师资等原因,部分该类课程甚至在整个培养方案的适用周期中从来就没有被“选中”过,只是静态地停留在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安排表而已。第二,由于缺乏对非法学专业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深入研究与分析,该类课程缺乏明确的教学指导思想,基本上是由授课教师自由把握,在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上,不能将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作为主要的教学目标,缺乏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律的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很难真正起到培养法学素质与实务能力的效果。第三,由于师资有限,非法学专业的“专业法学”课程通常由法律院系的老师担任,授课老师往往凭借其职业化的教学习惯,很少考虑到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与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某门专业法学课程的不同需求,不能按照“区分教育”的目标施教,缺乏法学一般理论基础的非法学专业学生往往感觉无所适从,而想更深入地学习又不得其门,最终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这些非法学专业的“专业法学”课程也更容易沦为学校法学教育的鸡肋。实践中个别工科专业在培养方案中取消以往所设置的该类“专业法学”课程,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事实。正是由于上述多种原因,高校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教育难以起到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的应有作用,甚至没有对非法学专业学生构建起最低层次的行为底线与心理防线。对于走上社会后,“技术型人才‘吃法律亏’或违法担责甚至锒铛入狱的现实,高校法学教育的先期缺位难辞其咎。”

二、完善高校非法学专业法学教育的对策思考

(一)凸显非法学专业法学教育的独立性法律具有相对独立性。法从物质基础所决定的社会生活中产生,但法一旦产生,就获得了其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性。法的独立性表现在其内在属性与运行规律方面,它是由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制度组成相应部门法,以其确定性规范普遍地规制社会生活。法律虽然与道德有着天然的关系,但法律与道德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体系。法律虽然也受到道德的指引并反映合理的道德诉求,但法律一旦建立,就与道德规则相分离并不受道德规则的干涉。道德强调通过舆论的评价规制个体的内心,而法律强调通过统治阶级的强制力量规制个体的外部行为。法律的功能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是道德功能所不能取代的。法的相对性要求法学教育要相对独立于道德教育。法律仅仅是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道德教育的目标位阶要远远高于法律的目标位阶,法律教育也有其相对独立的认知基础与路径选择,应当遵循法律教育从认知到情感、从意志到行为的递进过程这一教育规律。所以,应当把法学教育从对道德教育的依附性中独立出来,在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行为普遍弱化的情况下,更应该凸显法律的规范作用。[6]因此,从长远来看,目前对大学生,特别是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学教育应当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单列出来,并充实法律教育的内容与分量,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与普及法律知识。

(二)强化非法学专业法学普及教育的实效性正如前文所述,高校内部针对非法学专业的法学普及教育主要是公选课平台所开出的法学公共课。为了非法学专业学生能真正在法学公选课上获取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并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与法律情感,最终影响自己的行为习惯,必须要增强法学公选课的教学实效性。具体而言,首先要对开课老师的资质有所要求。现实的情况往往是:资历老、职称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评价好的老师,因感觉公选课缺乏师生的顺畅交流及思想的碰撞与共鸣,而不愿开设公选课,热衷于开设公选课的又往往是一些连小班专业课的课堂教学都不能很好控制的年轻老师。因此高校应该对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在职称及教学能力上有一个宏观的控制,鼓励教授、副教授及教学效果评价好的教师多开公选课,禁止助教开设公选课程,严格控制讲师开设公选课。其次,教务管理要加强对公选课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整体设计的审查,实行层级责任制。一旦某一公选课教学效果反映差,教学内容及教学过程出现问题,不仅授课教师自己要负责,最初审批同意开出该课程的教研室主任、院系主管领导都应当承担相应的监督过失责任,而不能仅仅在课程开设审批环节流程性地签上同意的字样和自己的名字。最后,要加强对公选课的监管。不能因为公选课在周末及晚上开课而放任自流,应当设有专人查纠公选课的教学秩序,坚决杜绝随意调课、空课及无故顺延,对于到课率过低的公选课及时通知授课教师采取相应措施,并在下一个教学周期限制、禁止其再开设公选课程或者禁止其开设同样的公选课程。对于无缘由不到课累积到一定数量的学生,要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不能无原则地给予这些学生学分或者给予人情学分。只有这样才能对教师开设公选课的不良态度以及学生选择公选课的不良动机给予矫正,才能保证开出的公选课取得应有的实效。

(三)改进非法学专业“专业法学”课程的教育措施首先,非法学专业的“专业法学”课程设置,要充分考察专业课与法学课的关系,根据专业课程与法学课程之间的关联性安排教学计划,进行学时与学分的分配。在专业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设计上,应突出其应用性特征,同时,鉴于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学基础理论的欠缺,在对其进行专业法学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始终将基本的法学理论基本原则贯穿于应用法学的教学之中。其次,要注重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养,并加强非法学教师与法学教师的沟通与协作。因为非法学专业的专业法学课程实际上有很多的行业规范,大多是专业技能与法律法规的综合体,因此其要求授课教师必须兼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与精深的法律背景。这就要求法学授课教师在法律知识之外也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鉴于非法学专业的法学教师大多来自法学院系,与学生所在院系的专业课老师之间缺乏沟通与协作,因此应该有意识地创造法学专业与非法学专业教师之间的合作交流机会,使专业法学课程与非法学专业课程相衔接,避免二者在教学计划的安排与进度上相互脱节。[9]最后,在具体的教学方法上,要改变两种错误的认识:一是专业法学课程只能进行传统的讲授;二是专业法学教学就是对于具体法条内容的解释。相反,在对法学专业学生教学时所采用的案例分析法、分组讨论、诊所教育等教学方法同样适用于非法学专业的“专业法学”课程教学,除了解释具体的法条外,同样也应该将相应的立法背景、相应的社会热点问题等作为教学的内容。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2篇

(一)教学内容设置不合理首先,非法律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要达到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的目标,重点应放在法律的应用上。不同的经济领域,不同的行业在经济法的适用层面上是有差异的,所以在教学中应该体现这种差异。由于课时限制不能将不同经济领域的经济法规都纳入教学内容,而学,统一考试时又不可能分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因此很难实现因材施教。其次,教学内容重复。大部分经济法规已经融合到专业课程或者其他课程当中。比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所系的《国际商法》,很多内容与经济法的内容有重复,所以很多学生在学了经济法之后,在学习国际商法的时候就表现得不够认真;金融专业的由于学习了货币银行学,保险学,及专门学习了金融法律法规,而经济法课程里同样也涉及了证券法,保险法,造成了教学的重复。

(二)教学方法不完善,侧重实践,忽视理论非法学类经济法一般开设在大一或者大二。由于低年级的非法学专业学生缺乏基本的法学基础,不具备或鲜少具备法学基础知识,如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商法的基本理论等,没有这些基础知识的积累,会使原本就属于法学门外汉的学生更加迷惘。有的财经院校甚至安排没有法学背景的教师来讲授经济法课程,有时竟把经济法讲成经济学,或者保险法讲成保险学。有些教师认为,既然是非法律专业,就不可能对经济法的理论有多高的造诣,课上讲一些案例就足够了。但是,法学的教育与其他学科不一样,更加注重逻辑思维的培养,所以这样重实践,轻理论偏离了经济法的教学方向。

(三)考核方式有待合理化对于非法律专业经济法考试,大多数以闭卷考试作为主要的测评手段,考核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时考试形式单一,考试题型简单。经济法课程考试多为闭卷考试,考试题目多为知识的再现,客观题较多,主观题较少,由于考试题型以客观为主,考生容易作弊的现象就很难避免;二是注重学生的卷面成绩。这种方式可能会造成学生考试前几天集中背题,达不到课程设置的目的。

二、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思考与建议

(一)合理安排教学内容通常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包括:经济法概述、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金融法、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等。综观全部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或者商法,笔者认为,经济法内容的安排上应该遵循以下三点:第一,课程的设置上,非法学专业对法律基础知识基本是缺乏的,而经济法的专业性比较强,课时有限,所以为了增强时效性,在其他课程方面应该做好衔接,比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另外还有一些选修课可以在基础知识方面给予补充,以便学生更好地理解。第二,课程设置总体上还是必须坚持理论基础与实践相结合,寻找一个合适的经济法理论体系,该内容不仅包括经济法内容,也包括商法内容。比如关于公司法,一般财经院校都是作为重点内容来讲,而法学专业这个是不讲的,是放在商法里来讲。所以,在讲公司法的时候,不能仅停留在法律法规的介绍上,而是要先讲一下商法中关于公司法的理论,包括公司的产生发展,让学生了解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的逻辑性。第三,教学内容上,针对不同专业要有所不同,根据专业的特点做适当的增减,形成相互呼应的统一体。比如,会计专业,对于《税法》,《财经法规》就可以不讲,而市场营销专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合同法、担保法就要重点讲。

(二)强调理论传授与案例教学并重经济法虽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但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案例多是为了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围绕一个或几个问题,从周围的实际生活或者书刊报道中选取,在讲授完理论部分后,结合所讲内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题或课堂讨论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讲评,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激发学习热情;同时,案例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表达、争辩及理沦联系实际的能力,为他们今后就业提供一个练兵场所。此外,案例教学将教学方式由单向转变为双向,活跃了课堂气氛,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跨世纪的合格人才具有深远意义。例如在讲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关于消费者维权,可以讲华硕笔记本高价索赔案件,案件的当事人也是学生,更能感同身受,要讲清楚以下三点:一是这是一起消费者维权案件。二是这个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三是这个案件应由什么法律来管。弄清这三个点基本上就能深刻理解经济法的重要作用。另外,经济法属于法学教育,应当安排到律师事务所,公司参与实践或到法院旁听,或模拟法庭,让学生身临其境,学习致用。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3篇

教育目标是教育活动预期达到的结果,是基于教育规律和受教者的独特性,对教育活动提出的总体要求。教育目标可以表明教育活动在尊重教育规律和受教者个性的基础上欲将受教育者培养成怎样的人。教育目标是整个教育活动的灵魂,也是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成效的根本依据。就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而言,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育目标应当是有所不同的。法学专业的教育旨在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法律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法律专业人才,如进入公检法部门或者律师事务所,或者从事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而非法学专业的教育旨在培养工商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和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的人才,因此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育目标应定位于提高学生在经济工作和生活中的法律素养,使其知道法律的边界在哪里,从而避免不知不觉地违法,同时使其懂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拿起法律武器,依法有效地维权。鉴于非法学专业教育目标的独特性,非法学专业经济法实践教学与法学专业经济法实践教学也不可强求一致。旨在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实训方法,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应用能力的培养而言,无疑是必不可少的,但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就不可勉强适用。因为上述实践教学需要学生既具备实体法又拥有程序法的基本功底,即使是面向法学专业的学生,也更加适合在高年级开展,若简单移植到没有深厚法律基础的非法学专业学生身上,无异于拔苗助长。此外,明确了非法学专业经济法的教学目标,有助于法学专业出身的教师在从事经济法教学的过程中避免一个误区,即用自己当初在法学院里接受法学教育的模式来教育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忽视了教育对象的特殊性,不能因材施教以至于无法达到最优的教学效果。

二、教学内容应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经济法涵盖众多的部门法,而根据教学计划能够安排的学时与经济法庞大的体系之间的矛盾决定了经济法授课不能仅仅着眼于每一具体制度下的法律条文,而必须有选择、有重点地讲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阐释各种具体制度背后的立法理念、立法目的和立法价值,以此帮助学生首先形成一种宏观的思维能力,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为学生从整体上把握这门课程奠定坚实的基础,这样才能为实践教学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在高屋建瓴的基础上,介绍具体的法律制度内容时,应注重详略得当,突出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和针对性,理论与实际密切联系,才能激发学生的情感体验,增加其内心感悟和对法律的情感认同,从而使学生对重点法律规定能够理解透彻和进行实际应用。这个目标具体需要通过案例教学法和启发教学法等教学方法和多媒体教学手段的灵活应用来实现。例如在《金融法》的授课中,为增强大学生对于国家金融管制的认识,可通过庭审纪实《纪念币的陷阱》生动地导入基本案情,启发学生思考,为什么案中的大学生买卖真金白银打造的纪念币居然被定为出售购买假币罪,引来牢狱之灾?有声有色的典型案例配以详略得当的教学内容,可以深刻震撼学生的内心,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三、教学方法应深入挖掘、灵活应用

理论学习的价值在于解决实际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多元化的教学方法的合理搭配,加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鉴于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等现实情况,通过讲授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和启发式教学等教学方法的灵活应用,可以不断强化和提高学生运用经济法基本原理和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经济法的实践教学效果实现最大化。

(一)案例式教学

案例式教学又叫情境式教学,可以在课堂有限的时间和空间里,通过介绍丰富的案例引入无限缤纷的社会现实,使学生从小课堂走进社会的大讲堂。在案例中认识理论,把抽象的知识转化成感知的体验,这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就是一个素质的提升。

1.案例的来源和形式。

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中都有海量的法律相关的案例信息,有文字的、有声音的、有视频的等多种形式,特别是法院网站上公开的案例资料、法制节目的视频案例,只要用心收集,案例无处不在。各种形式的案例都各有优势,宜取长补短,为教学服务。相关电影和电视节目中选取的视频案例资料,可充分利用课间的时间播放,拓宽学有余力的学生们的知识视野和思维宽度。总之,要多途径地搜集和选取发生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案例事件,以活生生的案例去诠释枯燥抽象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原理,才能更好地引发学生的共鸣。

2.案例的选取标准。

案例选择的恰当与否是案例教学法成败的关键之一。(1)关于案例的真实性问题:理论只有联系实际,才有生命力和说服力。案例教学宜追求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最好是取材于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但是不能每次案例教学时都将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原封不动地搬到课堂上来。因为真实的案例往往内容繁杂,有限的课堂时间无法容纳过大的信息量,而且学生的知识层面很可能尚没有案例分析所要求的那么宽广,因此必须对真实的案例进行适当地加工,使得案例的法律关系线索清晰,与课堂所要阐明的制度内容紧密结合,如此才能深入浅出地完成教学信息的传递,否则容易造成课堂时间的浪费,甚至可能挫伤学生的积极性和热情。(2)关于案例的虚拟性问题:虚拟性的案例并非一无是处。各类考试试卷上的文字案例资料由于内容精简、重点突出,一针见血,适当地在课堂上引用,可以帮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举一反三。(3)关于案例的时代性问题:教师必须关注时代的热点法律问题,尤其要结合学生的法律的误区与盲点来选取热点案例。如大学生被诱骗卖肾、非法代孕、非法买卖纪念币、非法套现和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等他人所犯的错误和付出的代价这一类型的案例有助于警醒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吸取前车之鉴,避免重蹈覆蕖Q∪〗鹕焦舅咧芎璧t微博名誉侵权案、民间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第一案等成功维权型的案例,有助于使学生受到鼓舞,乐于应用法律。

3.案例的应用时机。

案例的应用时机要根据教学的目的灵活地把握。当需要导入一个新的理论时,可让案例先行,激发学生的兴趣,顺其自然地引领学生接受新知识。当需要启发学生对某个理论深入挖掘时,可以抛出一个案例让学生结合具体情境使思维向纵深拓展。当需要加深学习印象,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也可以应用案例进行实训讨论,调动课堂气氛,引导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思维,培养学生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案例的讲评。

教师在抛出案例的过程中,目光应始终定睛在学生身上,适当参与,适时引导,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引导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在课程目标范围内畅所欲言,使法律精神和法律规定在思辨中更加清晰明朗,最后教师进行点评和归纳总结,要重点突出、语言精炼,根据需要可以做延伸性阐述,对教学内容进行提升,抛砖引玉,给学生更大的思维空间。

(二)启发式教学

经济法实践教学中必须注重启发学生思维。古希腊教育家亚里士多德讲过一句名言:“思维自惊奇和疑问开始”。“问题”是开启思维和发展思维的源泉。当教师创设了一定的学习情境,揭示所将要学习内容的社会实践意义,可以更好地刺激学生强烈的好奇心,唤起学生的求知欲望,变教师讲授学生被动接受为教师引导学生积极探求,无疑会使教学事半功倍。如在相关的章节内容展开时,可尝试引导学生预先思考:消费者该怎样利用合同法中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商事主体,应怎样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从而避免模糊认识造成的经济损失?设置的疑问若能与学生的兴趣点恰当结合,可以有效地提高课堂讲授的效果。在当代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大学生创业是一个热点话题,牵动不少学生的兴趣和思维。讲企业法时,可以开篇给学生设置这样的问题:如果是你创业,你将选择何种企业形式?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般的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呢?各种企业组织形式都各有哪些利弊?

四、教学手段应与时俱进、扬长避短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4篇

不过有一点需着重指出的是,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毕竟与法学本科生有着较大差别。他们往往在四年本科学习中仅上过寥寥几门和本专业相关的法律实务课程(如新闻学专业开设的《新闻传媒法》等),个别兴趣浓厚的学生充其量也不过课余翻阅了部分法学书籍,负责指导他们毕业论文撰写的教师很多也仅为本专业而非法学课程教师。虽然在选题视野开拓度层面他们或许会宽于法学本科生,但在理论研究深度上,便着实难同法学本科生相提并论。③如此一来,我们就必须根据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之具体症结,一一对症下药,从而保证其能真正完成一份高水准的本科毕业论文。

一、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暴露的主要问题

1.论文选题不深入,主题不突出所谓好的选题乃成功之一半,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由于属“跳出法学看法学”,在研究视野开拓度上便有不少要宽于法学本科生。根据笔者在湖南长沙、衡阳、湘潭三地部分高校所做的抽样调查,同样打算写作合同法方面毕业论文,一些电子商务专业本科生可能会结合自己专业特点选择B2B或B2C等网络无形交易下的新型合同法律问题来写作,而法学本科生则因受电子信息技术知识匮乏束缚,往往更多倾向于探讨传统合同法问题。不过,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虽然在视野开拓度上较之法学本科生具备一定优势,但他们法学理论功底则有所不及,从而导致选题不深入,时常出现选了一个较新颖方面问题开始写作,最终结果竟是简单就事论事甚至虎头蛇尾草草收场的情况。譬如某些电子商务专业本科生选择了虚拟货币的法律问题进行写作,但往往浅尝辄止,要么便简单就事论事通篇缺乏法言法语和法律思维像一份记者的新闻报道,要么就从最宏观政府话语层面大而化之地发些空洞无用的议论。

此外,与选题不深入接踵而来的便是主题不突出的问题。

正如汤维建先生所言,论文选题决定了论文主题,它给论文主题划定了范围,[1]既然我们许多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存在着选题不深入的毛病,那主题自然也会不突出,常常令人不知所云。如某些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选择了非政府组织的法律问题进行写作,由于选题不够深入,在主题上也变得模模糊糊,洋洋洒洒通篇论述了很多非政府组织的起源、类型和特点,但究竟要探讨的是什么具体法律问题,到结尾都没有完全交待清楚。

2.法律素质缺乏,毕业论文丧失实用性众所周知,法学论文应当是学术性的论文。[2]既然强调其学术性,那么作者就必须具备较高法律素质来综合运用各种有关法学理论。但遗憾的是,从目前许多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的相关法学毕业论文来看,不少文章都折射出作者法律素质的缺乏。诚然,正常情况下非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法律素质跟着眼于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学专业有天壤之别,但倘若缺乏法律素质,撰写法学论文又从何谈起?如某些国际贸易专业本科生选择与跨国公司相关的法律问题作为自己毕业论文,可文中竟连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规定都仅一知半解,这样他们又焉能交出令人满意的毕业论文?

法律素质缺乏的一个必然结果便是毕业论文丧失实用性。从逻辑上说,非法学专业本科生要写出优秀的法学毕业论文应当结合自己专业特点从实用性出发。因为其法学理论功底大多不如法学本科生,若不结合自身专业实用特点而一味追求理论之深奥,那断难同后者相提并论。可吊诡的是,非法学专业本科生这类毕业论文大多却偏偏丧失了实用性。归根结底,便在于他们法律素质缺乏,导致许多基本法律常识均无从理清并加以灵活运用。为防止文章内出现严重错误,写作过程中自然喜好坐而论道泛泛空谈。这么一来,对自身原有专业实际问题进行法律分析、综合、归纳和演绎、推理等活动都难以开展,其实用性便丧失殆尽。

3.参考文献陈旧,引证说服力不强任何学术论文的研究,“从论题的提出、资料的整理、观点的确立以及结论的得出,其实都离不开我们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3]

故此,所有研究者在从事论文写作前均必须广泛查阅前人大量文献资料。但可惜的是,现今许多研究人员尤其是大学本科毕业生这些学术论文写作初学者,往往忽略了此问题。而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又属一类跨学科交叉研究,他们对法学文献了解甚少,愈发暴露出参考文献陈旧、引证说服力不高的毛病来。

一方面,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由于自身法学理论功底欠缺,很难把握住国内外最新法学思潮及司法动态,那么在引用借鉴前人资料上便往往不知所措,导致了毕业论文中参考文献的陈旧。许多学生甚至根本无法分辨自己所参考的文献究竟乃紧贴时代具备学术争鸣性的前沿探讨,还是属已被学界普遍接受的通说理论,或者为早被淘汰之陈词滥调。到最后,文末草草列出几本或若干篇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陈旧过时的法学书籍和文章应付完事也就见怪不怪了。④另一方面,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还存在引证说服力不高的毛病。应该说,参考文献陈旧必然会带来引证说服力的低下,毕竟过时跟不上现代脉络的引证很难令人信服。但是,最根本原因仍需归咎于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学理论功底不高。引证是“理解他人的过程,是与他人对话的过程”,[4]若无相当的法学理论底蕴做铺垫,如何能理解他人并同他人对话?更如何能采用那些可信有力的引文作为自己论据和论点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主要问题之根治由前述可知,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虽为一种可喜现象,但同时亦暴露出不少问题。显然,这些问题倘若不能尽快获得解决,对其长远发展必定非常不利。笔者认为,通过对主要问题一一对症下药,加以时日,我们还是完全有希望根治它们的。总的来说,我们不妨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入手。

1.宏观层面:推行非法学本科法律文化学教育,以便强化法学理论,提高法律素质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所暴露出的一系列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归根到底还在于现阶段我们非法学本科专业的法学教育有很大不足。若非法学专业本科生能有一定法学理论功底,具备相当法律素质,那这些问题都可迎刃而解了。但我们知道,非法学本科专业受自身人才培养体系限制,是绝无可能像法学本科专业那般设置一整套严密完备的法学理论课程体系的。如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一般四年学习过程中只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宪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四门与法学有关的必修课,不少高校电子商务本科专业更仅是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两门同法学相关的必修课程。[5]

盲目扩充法学课程所占份额只会既冲淡了非法学本科专业自身培养目标,又加重了学生负担,如此一来,唯一现实可行的路径便是在现有法学课程教学框架之内推行法律文化学教育。因为非法学专业的法学教育乃一类传授法学基础理论,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为培养合格的本专业人才服务的教育活动。[6]

而法律文化学教育就是为学生法学理论功底增强、法律素质的形成提供更加丰富多彩、深刻广泛的知识养分,帮助他们进行法律基础理论知识的积累,以致在外部影响力和改造力督迫下,完成由书本上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向法律素养再到法律素质的内化。我们要在满足本专业培养目标前提下强化学生法学理论,提高他们法律素质,就必须借助现有非法学本科专业法学课程教学渗透法律文化学教育,以教与学互动的双向认知过程,令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得到扩展,法律价值观念加以重构,法律人格结构获得重组,塑造起系统地对周边世界之法律理解力。

具体而言,要推行这种法律文化学教育,以便强化学生法学理论,提高法律素质主要可通过运用法律文化比较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跨文化的法律应用能力来实现。如课堂教学中把抽象的法规、法条或法学理论放到社会文化的背景下进行讲授,让学生能从不同的视角聚焦思考同一种法律现象,或者从同一视角去看待不同法律现象。虽然此等粗线条的勾勒方式不大可能使其获得类似法学本科生那样系统详尽的法学知识,但起码大体轮廓上的运用他们还是知晓了。那么毕业论文选题自然就会变得深入起来,主题也开始鲜明了。同样,文中便不再会缺乏法律素质,丧失实用性,在引证上亦会了解哪些参考文献是最新颖前沿的,最有说服力的。

2.微观层面:建立一套较完备的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管理机制除了宏观层面推行法律文化学教育外,笔者认为,在微观层面建立一套较完备的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管理机制也是非常重要之措施。毕竟对他们论文的具体规划和指导,还需依靠一系列现实管理机制来完成。况且,学生撰写跨学科的本科毕业论文正逐渐演变为各专业普遍存在现象,我们进行此类法学毕业论文写作管理机制的设置试点,很明显对其他专业及学科同类情况亦是颇有裨益的。具体来说,设置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之管理机制可主要包容如下两方面:

第一,我们应当设立临时性跨院系的横向统一组织机构。

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属于跨学科交叉研究,即一种“边缘处思考”。(梁治平语)但此类“边缘处思考”在现行毕业论文管理机制下难免会造成诸多不便。因为高校各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照惯例都是由本专业进行管理,无论具体撰写时间分配、指导教师安排或者最终答辩均莫不如是。而跨学科交叉研究所耗费时间往往要高于纯粹本专业研究,仅单独使用非法学专业教师指导这些学生或参与他们的答辩也较难保证其毕业论文质量。所以为尽量减少在撰写过程中的不便之处,我们不妨于每年毕业论文写作时间段内设置一个临时性跨院系的横向统一组织机构。它既包括本院系,又涵盖法学院系(或负责法学教学和科研的人文社科系),由二者来横向统一具体规划整个毕业论文撰写过程(如统一设置妥当的论文撰写时间、合理确定指导教师供师生进行双向选择等)。那么不便就会大为减少,毕业论文质量也随之会得以提高。

第二,我们应对此类毕业论文采用本专业和法学专业教师共同指导、共同参与答辩的管理模式。本专业教师虽然精通自己专业理论知识,但在这种跨学科的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上,由于牵涉更多法学理论,他们未必能给予学生最满意的指导。譬如哲学专业本科生打算撰写法哲学方面的毕业论文,一位仅精通中国或西方哲学的教师很可能无法对其所有法律问题做出圆满回答。而学生自己法学理论功底、法律素质又难令人称许,毕业论文暴露出的问题自一发不可收拾。“选择的指导教师须熟悉本专业的研究领域,只有行家里手,才能较容易为学生研究的选题找到突破口,才能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研究资料,才能为他们解决更多的难题。”[7]

所以,我们在这些毕业论文撰写上需采用本专业和法学专业教师共同指导、共同参与答辩的管理模式,甚至其中法学专业教师还应起主导作用(毕竟它们仍是法学论文)。⑤如此一来,学生毕业论文中的选题问题、法律素质缺乏、参考文献陈旧等都能一一及时获得纠正,缺陷就自然少了许多。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5篇

①经省(市)自治区批准,原教育部或国家教委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汉语言文学本科段。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考生可以同时报考本科段的课程,但在本科段毕业时,必须有专科段毕业证书。

②凡取得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类高等学校(含自学考试)非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毕业文凭的、参加本专业本科段的应考者,均须加考本专业基础科段的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古代汉语三门课程。

③年龄在40岁以上的应考者,可以申请免考本科段的外语课程,但必须加考三门选考课,并且不授予学位。

2.法律专业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5学分);

②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法理学(7学分)、宪法学(4学分)、刑法学(7学分)、民法学(7学分)、民事诉讼法学(5学分);

③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须加考3门选考课程,14学分。

3.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除政治学类的行政管理专业、市政管理专业、乡镇管理专业、人事管理专业、后勤管理专业、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专业之外的人文、社会科学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3门课程;政治学概论(6学分)、法学管理学(6学分)、法学概论(6学分)。

②非人文、社会科学各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5门课程:政治学概论(6学分)、现代管理学(6学分)、行政管理学(6学分)、法学概论(6学分)、公文写作与处理(6学分)。

③凡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学分)。

4.英语专业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凡取得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类高等学校(含自学考试)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须考本科段的全部课程。

②各类高等教育形式的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本科段,必须加考综合英语(二)、听力、口语三门课程。

5.会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凡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会计学、企业财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均可直接报考会计学专业本科。

②经济管理类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中级财务会计(8学分)、成本会计(5学分)、财务管理学(6学分)。

③非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中级财务会计(8学分)、成本会计(5学分)、财务管理学(6学分)、管理会计(6学分)。

6.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护理工作人员,已取得护理专科毕业证书或护理大专层次专业证书(需补足护理专科段所缺科目,不再发专科段毕业文凭),同时取得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参加本专业的学习、考试。

7.护理学专业专科报考条件:

护理工作人员,已取得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参加本专业的学习、考试。

8.中药学专业专科报考条件:

已取得国家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准颁发的职业药师(中药)资格证书者,可以报考。

9.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经济管理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生产与作业管理(6学分)、市场营销学(5学分)、企业会计学(6学分)。

③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企业管理概论(5学分)、生产与作业管理(6学分)、市场营销学(5学分)、企业会计学(6学分)。

④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财务管理学课程(4学分)的考生,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财务管理学(6学分)。

⑤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企业经营战略概论(7学分)的考生,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企业经营战略(6学分),但应加考专科段的一门专业课。

10.公安管理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必须是公安民警,边防、消防、警卫部门的武警干部,公安院校在校生(含公安院校毕业待就业人员)。凡上述范围之外人员一律不准报考。

②具备上述条件者可直接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基础科段。

③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和刑事侦察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④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公安学类有关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报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须加考刑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两门课程。

⑤根据全国考委“考委[1997]5号”通过规定: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非公安、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公安系统在职人员,参加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考试,必须加考本专业基础科段中的宪法学、公安管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公安基础理论五门课程。

11.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工科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段);工科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该专业,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物理(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五门课程。

②其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段),需要加考工程力学(一)、机械设计基础和电工技术基础等三门课程。

自考专业级科目

12.经济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报考本专业者,必须参加《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的考试,不论在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中是否学过该课程。

②非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须加考专科段的经济法概论(财)、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财政与金融和基础会计学四门课程。

13.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档案管理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中文、汉语言文学、图书馆学、情报学、秘书学、行政管理学、历史学、党政干部专修等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两门课程。

③其它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文书学、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档案文献编纂学、档案保护技术五门课程。

1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已获得本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继续参加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自学考试。

②已获得电工类非本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者,须加考电力系统基础课程。

③已获得工科类非电工类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者,须加考电工原理、电机学与电力系统基础三门课程。

15.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电子类通信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电子类非通信技术专业和计算机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信号与系统(5学分)、通信技术基础(4学分)或数字通信原理(4学分);

③理工科类非电子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须加考信号与系统(5学分)、通信技术基础(4学分)或数字通信原理(4学分)、非线性电子电路(4学分)。

16.邮电管理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管理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非管理类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管理学原理(6学分)、经济法概论(财经类)(4学分)。

17.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或原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电子电工信息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4学分);

③工科类非电子电工信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4学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4学分)两门课程;

④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4学分)、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7学分)两门课程。

18.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正在读大专的监狱、劳教系统的人民警察、职工。

②非法学类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狱政管理学(5学分)、监狱学基础理论(5学分)四门课程。

19.市场营销专业(独立专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凡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市场营销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均可直接报考市场营销专业本科。

②经济管理类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市场调查与预测(6学分)、市场营销学(5学分)、谈判与推销技巧(4学分)。

③非经济管理类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基础会计学(5学分)、市场调查预测(6学分)、市场营销学(5学分)、谈判与推销技巧(4学分)。

20.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导游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经济管理类非旅游管理、非饭店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旅行社经营与管理(5学分)、饭店管理概论(5学分)、旅游市场学(4学分);

③其他专业专科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旅游市场学(4学分)、旅行社经营与管理(5学分)、饭店管理概论(5学分)、旅游与饭店会计(6学分)。

21.新闻学专业(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新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②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新闻学概论(6学分)、中国新闻事业史(6学分),新闻采访写作(10学分),报纸编辑(6学分)四门课程。

22.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师范教育类非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生须加试“教育学”,非师范教育类专科须加考“教育学”、“心理学”。

23.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电子电工信息类各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②理工科非电工电子信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4学分)(原计算机原理2384);

③非理工科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4学分)(原计算机原理2384)和高级语言程序(一)(0342,4学分)。

24.电子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电工技术、通信技术、广播与电视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电子类非上述三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非线性电子电路(4);

③理工科类非电子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非线性电子电路(4),数字电路(4)。

25.农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植物生产类(农学、植保、土化、果树、蔬菜、园艺、农业推广、种子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农科类(除植物生产类)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植物学(4学分)、植物生理学(5学分)、土壤肥料学(5学分)。

③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植物学(4学分)、植物生理学(5学分)、土壤肥料学(5学分)、作物栽培学(7学分)。

④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需加考农业推广技能(5学分)、农业生态基础(5学分)、农业政策与法规(4学分)。

自考专业级科目

26.畜牧兽医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畜牧、兽医、食品卫检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其它文科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家畜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兽医概论、畜牧概论、家畜病理学,理科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家畜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兽医概论、畜牧概论。40岁以上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需加考动物生理生化(5学分)、家畜病理学(5学分)、兽医药理学(5学分)。

27.社会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社会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非社会学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社会学概论(6学分)、社会调查方法(6学分)、社会心理学(4学分);

③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需加考社会工作概论(6学分)、科学社会学(4学分)、中国社会学史(4学分)。

28.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社会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非社会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社会学概论(6学分)、社会心理学(4学分)、社会调查方法(6学分);

③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须加考劳动经济学(6学分)、劳动就业概论(6学分)、工资管理(4学分)。

29.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烹任类、经济管理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②其他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参加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需加考餐饮管理与实务、现代厨房管理、食品卫生与安全三门课程。

30.教育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教育学、教育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师范教育类非教育学、非教育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8);

③非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心理学(4)、教育学(8);

31.化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化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

32.物理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物理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

33.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专业。

②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

34.数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数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

35.体育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体育教育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非师范教育类体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6篇

论文摘要:大学英语教学大纲改革以来,四六级考试中新增加的翻译题目的得分率并不高,这一点反映了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状况。非英语专业本科翻译教学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四六级考试,更重要的还为翻译行业储备力量。本文重点分析了非英语专业本科翻译教学的特点,提出非英语专业本科翻译能力的培养同样可以向英语专业本科翻译教学借鉴。

随着翻译学科的建立翻译研究逐渐深入以及四六级考试改革,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也引起更多关注。然而其现状却并不乐观,学生翻译能力的培养却没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分析了非英语专业相对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教学的特点,然后提出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提高翻译能力的途径。

一、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在翻译能力方面的现状及原因

四六级考试翻译题目得分率低,究其原因在于大学英语教学对翻译能力培养的忽视,首先是因为教学大纲对翻译教学的忽视,历年来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在培养目标中对翻译能力一直没有重视。其次是四六级考试对翻译能力考查的遗忘。据统计,自1987年9月到2007年12月的43次四级及1989年1月到2007年12月的40次六级考试中,四级出现翻译题仅7次,出现频率为16.3%,其中4次出现在2006年新题型改革后;六级出现翻译题型3次,频率仅为7.5%[1](P86)。再次是大学英语翻泽教学科研滞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论文中大学英语翻译教学方面的研究成果非常少。最后是教材和师资的缺乏。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教材在学习目标、内容、过程方面认识不足,更没有专门翻译理论教材。师资方面也缺乏应有的翻译理论素养和严格的翻译实践训练。

二、非英语专业本科翻译教学的重要性

一方面,翻译能力不仅是英语的一项基本技能,而且是英语综合能力的反映。四六级考试翻译题目的得分率以及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翻译能力培养的忽视也反映了对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能力培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翻译不仅要求学生仔细分析句子结构、语义、词义记忆正确理解原文,而且要求学生掌握消化输入内容又要能够输出所输入的内容,与简单的客观题相比更能够从整体上反映学生的英语综合水平。

另一方面,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能力的培养还可以为翻译行业输送大批量的翻译人才。现在翻译行业的缺口非常大,仅仅靠英语专业培养的翻译人才很难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人才的储备力量的培养可以很好地缓解目前翻译行业的人才短缺问题。相关统计数字显示,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完全有能力从事翻译工作,而且在某些方面他们还具备英语专业的学生所不可比拟的优势。首先,翻译专业培养的学生中只有一部分从事翻译工作,远不能满足翻译行业的需求。其次,市场对翻译人才的需求分散在各行各业,翻译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长于文学、政治、法律等领域的翻译工作,对机械、化工、医药等领域的翻译工作往往难以胜任。再次,中国80%以上的西方经典著作是由科学、工程、经济等领域非外语专业背景学者翻译的。

三、非英语专业本科翻译教学的特点分析

同为翻译教学,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与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有共同之处;但作为非专业的翻译教学,也有其独特之处。

共同点:从培养目标上来讲非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与专业翻译教学是一致的。翻译教学的目标是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翻译观,了解一定的翻译理论,掌握一定的翻译技巧,具备基本的翻译能力。

不同点:一方面,两者在教学大纲、教学任务、教学目标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就大纲而言,在非英语专业本科的英语教学中,翻译教学几乎处于完全被忽视的地位。1999年教育部新颁布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首次将“译”的能力列入大学英语的教学大纲,在借助一定的工具下,笔译速度达到每小时300个英语单词左右。一方面学生误认为有了字典这一工具,生词的难题解决了翻译也就不成问题了。另一方面大学英语教材没有系统、全面介绍翻译知识和翻译技巧的独立单元,其间穿插的一些翻译练习题充其量只是一种造句,一种语法词汇的综合练习,算不上是翻译方面的系统训练。

另一方面,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教学的对象不同。首先,英语基础薄弱。没有词汇,人们就无法传达任信息,词汇是构成话语的基础也是理解的基础。其次,汉语表达水平低。遣词造句能力不高,词汇贫乏,很难翻译出通顺流畅的语言。最后,缺乏对英、汉两种语言差异的了解,不谙翻译技巧。这也是上文中我们提高的非英语专业的学生与英语专业的学生差别最为明显的地方。翻译实践证明一旦找出英汉不同之处及表达方式之差异,问题便迎刃而解。从结构上讲,英语重形和;汉语重意和;前者主要靠语言本身的语法手段,后者主要靠句子内部逻辑关系。因而英语结构紧密,汉语结构简练。在词义方面,英语词义灵活,突出表现为一词多意而汉语用词精确,严谨。英语句法形式紧凑,语法结构严谨,而汉语句法恰恰相反。学生语法不清晰,在理顺原文句子结构问题上束手无策。英语从句一个接一个,修饰语连绵不断,句子威分之间的复杂关系,足以把一个语法知识欠佳的学生搞得晕头转向。最后也只好随意切割句子成分,理解荒谬。

四、非英语专业本科翻译教学可以借鉴专业翻译教学成功的经验

(一)根据翻译专业教学,作为一个译者需要具备的基础能力非英语专业的学生也都必须具备,首先需要培养的就是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打好语言基础、掌握文化背景知识、提高汉语素养,要做好这些工作就需要明确翻译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地位,编写专门的大学英语翻译教材,并且要改进大学英语课堂的翻译教学方法。

(二)针对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特点,我们还需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外语专业和翻译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长于文学、政治、法律、新闻、经济、管理等领域的翻译工作,非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应该定位于机械、化工、医药、电子等领域。并且中国80%以上的西方经典著作(不包括文学著作)是由科学、工程、经济、历史、哲学等领域的学者翻译的,这些学者大部分都是非外语专业背景。所以从翻译教学的文体和翻译素材的选择上,非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要有意识地向这些方面侧重。

(三)进行系统的翻译理论教学,培养翻译技能意识。相关语料库资料调查显示,就翻译单位来说,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学生所采用的翻译转换的基本单位是词[2],这就导致他们在翻译实践中更关注短语在译入语中的对等转换,译文结构受源语限制比较严重,这样就会出现很多不地道的汉语表达,甚至翻译腔。在其他方面诸如时态、语态、衔接词、句式结构的转换技巧上,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处理起来也受英语原文的影响比较严重,对原文结构调整非常有限。这表明学生缺乏基本翻译技巧,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原文而不能打破原文结构的限制,译出符合译文语言表达规范和表述习惯的句子。导致译文语言不通顺流畅,可读性不强。

结合刘宓庆翻译技能意识的培养和翻译能力提高的论述及PACTE翻译能力模式研究,在分析英语专业八级英译汉翻译试题的基础上,可以得出结论要想提高英语专业本科学生的翻译能力,翻译理论知识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在翻译理论的讲授中,不仅要使学生知道这些翻译理论知识,而且要让他们把翻译理论知识内化,再结合大量的翻译实践练习,以此来培养学生们的翻译技能意识,这样他们在以后的翻译实践中,就会有意识地去运用翻译理论来作为指导,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PACTE翻译能力模式研究也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指导,除了翻译理论知识的学习之外,还要具备策略能力,策略能力贯穿了整个翻译过程,需要我们在整个翻译过程中运用各种翻译理论外的能力,包括心理能力,才能顺利地完成整个翻译任务。这个结论同样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

五、小结

虽然教学大纲已经把翻译能力列为非英语专业学生的一项考察技能,然而从四六级考试翻译题目的得分率来看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状况并不乐观。作为翻译行业储备力量的重要来源,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由于非英语专业的非专业性,在教学对象、教材、师资方面具有独有的特点;然而同为翻译教学,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与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在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法上是相通的,所以可以借鉴其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在培养过程中,一方面要针对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教学的特点,另一方面要注重翻译理论的灌输和翻译技能意识的培养,培养学生具备翻译的各项子能力,再通过大量的翻译实践练习将理论内化熟练运用,最终达到提高综合的翻译水平的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汪晓莉.基于实证视角看我国大学英语翻译教学[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9,(2).

[2]周宁,徐剑.非英语专业本科生英汉翻译规范的语料库研究[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2009,(6).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国际商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23-0119-02

“国际商法”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一门课程,在一些西方国家,很多高校都将“国际商法”设置为法学、经济及管理等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日益发展,“国际商法”课程的实用性凸显出来。国际商法不仅可以促进国民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加快本国外向经济的发展和本国企业国际化进程。[1]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各高校的法学、经济管理等专业相继开设了“国际商法”课程,但除了法学专业将之作为专业课程开设,其他专业如经济管理、商务英语等专业都不是将之作为专业课程开设,有的专业甚至将之设置为选修课,也没有为这门课程配备专门的师资队伍,导致教师、学生对这门课程都不够重视。

一、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在教学、考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内容繁多且课时偏少,教师无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

关于“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学界并没有达成共识,但大部分学者认为“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应包括:国际商法基本理论、商事组织法、国际商事法、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国际票据法、国际产品责任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及国际商事仲裁法等。非法学专业一般将“国际商法”作为非专业课程设置,一般安排为三四十个课时,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是承担这门课程教学的教师面临的一个普遍难题。

2.教学方法单调,教学效果不佳

各高校没有为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配备专门的师资队伍,一般由法学专业的教师或是经济管理专业的教师承担教学。在教学方法上,这些教师没有进行专门研究,直接照搬法学专业或是经济管理专业的一些常规教学法。大部分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的任课教师采用的是讲授教学法,因为“国际商法”虽然属于应用法学,但是法律知识的应用以掌握理论知识为前提,而学生对“国际商法”理论知识的掌握主要靠教师讲授获得。有的教师在课堂上提出一堆问题,但没有给学生充足的准备时间,导致学生无法参与讨论。有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采用了案例教学法,但授课教师将案例教学法变成了案例演示,即在讲授了基本理论、概念和规则之后,再举出典型案例加以分析、解释、验证,以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2]案例演示都是教师一人在操作,师生之间缺乏互动,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3.实训环节薄弱

“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国际商法”课程一般比较注重实训,至少有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等实训环节,而非法学专业开设这门课程,由于学生没有诉讼法基础,教师一般对实训部分不重视。有的教师在课堂上让学生讨论几个案例就视为实训。案例分析是实训的一种,但实训绝不止几个案例分析。任课教师不注重实训环节,虽然能较系统地将“国际商法”理论知识讲授完毕,但没有经过实训实践,学生接受知识的效果肯定不理想。

4.考试方式简单、单一

有些高校的非法学专业将“国际商法”设置为考查课或选修课,采用开卷考试的方式,通过考试很容易。有的高校虽然将“国际商法”设置为考试,但考试题型无非是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论述题等常规题型,而且一般没有实训考试,让学生觉得没有新意。一般学生采用死记硬背的方式就可以轻松通过考试,导致学生对这门课程不重视。因此,在考试方式上“国际商法”有待改革。

5.缺乏专业的师资队伍

目前各高校非法学专业的法律类课程包括“国际商法”缺乏专门的师资队伍,直接从法学专业教师中选择或是由经济管理专业的专业教师担任。法学类的专业教师具备深厚的法学专业背景,但对非法学专业的专业背景不一定熟悉,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教师虽具备本专业的知识背景,但法学功底不够深厚。不管是哪个专业的教师授课,都存在一定缺陷。

二、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鉴于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在教学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有必要对这门课程进行教学改革,以提高教学效果,起到开设这门课程应有的作用。

1.整合教学内容,讲义编写具有针对性

非法学专业开设“国际商法”课程首先要合理选择教材,最好选择适合非法学专业的通用教材。目前我国有多种针对经济管理等专业编写的《国际商法》通用教材,这些教材在编写体例上深入浅出,强调实用性。在撰写讲义时,教师应根据不同专业对教材内容作相应取舍,要重点突出。各高校一般在国贸、商务英语等专业开设了“国际商法”课程,对于国贸专业来讲,之前开设了“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经济法”等法律类先修课程,而且该专业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结算”等课程在内容上与“国际商法”有所衔接,因此,教师撰写讲义时应突出重点,对其他课程中学过的内容,如国际贸易术语、国际结算方式等内容,在“国际商法”中可简略讲解或是交给学生自学,而对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应作为重点内容来讲解。对于商务英语专业,因为之前只学过“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在撰写讲义时应注重面面俱到,同时又要突出重点,这样学生才能较系统地掌握国际商法知识。

2.多种教学方法结合,增强教学效果

作为非法学专业开设的法学类课程,直接讲授法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教学方法,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缺乏民商法基础,但在学习“国际商法”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民商事法律关系及民商事法律行为,教师可通过讲授的方式传授给学生这些知识。作为一门实用性较强的课程,除讲授式教学法外还应该采用一些教学方法。

(1)案例讨论教学法。案例讨论教学一般有案例引入、案例讨论、案例总结三个环节。在选取案例时,应结合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背景,不宜选用涉及过多法律概念和过多诉讼程序的案例,而应选取一些与实务密切联系的案例。[3]在案例讨论环节,教师应将主动权交给学生,让所有学生分组参与讨论。学生得出不同的结论后,教师再进行总结,并指出学生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

(2)重点教学法。重点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结合教学内容,突出教学重点,使学生明白哪些教学内容是重点,从而重点学习。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由于内容繁多,课时安排又少,授课教师不可能在有限的课时内将所有教学内容详细地教授完毕,只能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对教学内容进行取舍,有重点地进行教学,完成教学任务。这样,学生也能根据授课教师的教学思路有重点地学习。

(3)情境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想方设法创设各种学生熟悉的情境,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如学习“国际商事合同法”和“国际货物买卖法”时,可以让学生分角色,操练国际商事合同的订立过程,亲自体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对知识理解深刻、记忆持久,从而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4)苏格拉底式教学法。苏格拉底式教学法也称为问答式教学法,一般是教师提问,学生回答,采用一问一答式,在问与答之间掌握《国际商法》的有关知识。采用这种教学法需要教师提前布置任务,学生有所准备之后教师再提问,否则就起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

(5)双语教学法。在一些对英语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如国贸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等可以开展“国际商法”双语教学。采用双语教学法,教师应先了解学生的英语水平,把握中、英文讲授的比例,不宜一开始就大幅度用英文讲授,而应采取“渐进式”双语教学,先减少英文讲授比例,等学生适应了这种教学方法之后,再慢慢扩大英文讲授比例。[4]

此外,还有的学者从中外合作办学的角度,借鉴西方国家的教学方式、中西方教师相互出国考察及交流教学心得、相互利用教学资源的方式[5],开展“国际商法”教学,以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3.加强实训环节教学,巩固教学效果

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有必要开设实训课。实训是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具体运用操作,可以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及应变能力。根据非法学专业的具体专业背景,可以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实训。

(1)案例讨论式实训。如在商务英语专业可采用这种实训方式,因为该专业学生的法学及贸易实务基础较薄弱,教师在系统讲授了理论知识后举出几个典型案例,将学生分组,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总结,使学生在熟悉国际商事法律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

(2)组织实训项目。如经济管理类专业可以采用这种形式进行实训,因为这类专业的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同时又开设了国际贸易实务类课程,可以综合运用、国际货运保险、国际结算方面的知识,模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订立合同谈判到争议解决,所有这些环节都由学生亲自完成,最后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学生撰写项目报告。这种实训形式可全面检验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同时又与国际贸易方面的知识衔接,具有实践操作性。

(3)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审理经济类案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教师可组织学生到当地法院旁听经济类案件的审理,使学生感受庭审现场氛围,聆听原、被告陈述、辩论,了解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

(4)模拟国际商事仲裁庭。在学习了国际商事仲裁法之后,教师可选择一个典型案例,组织学生模拟国际商事仲裁庭审理案件。从仲裁员的选任、仲裁程序到最后仲裁裁决的作出,让学生亲自感受这一过程,掌握仲裁的基本流程,巩固国际商事仲裁法的基本知识。

4.考试方式多样化

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除传统单一的理论考试外,应增加实训考试。实训考试可以就平时的实训项目打分,也可以平时以小实训项目的形式进行,期末再组织一次综合实训,学生的最后成绩由期末成绩(50%)+实训成绩(30%)+平时成绩(20%)构成,比较客观、合理。

5.建设一支专门承担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教学的师资队伍

各高校应重视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设置,并建立一支专门承担非法学专业法学类课程教学的师资队伍。对此,各高校在招聘人才时可以设置一些条件,要求一方面具备法学功底,同时又取得相关专业学位等。专业师资队伍建立之后,应定期与其他院校的教师交流教学经验,共同推进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改革。

三、结语

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在教学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进行教学改革。各高校首先应重视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设置,充分考虑课时安排、任课教师的选任等问题。同时,任课教师要联系非法学专业的专业背景,合理选取教材,确定教学内容,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重视实训,不断推动非法学专业“国际商法”的教学改革。

参考文献:

[1]李萍.浅论《国际商法》在经管类专业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7,(S2):66-67.

[2]杨林生.国际商法案例教学探讨[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6):83.

[3]王莉娜.国际贸易专业背景下《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研究[A].2012管理创新、智能科技与经济发展研讨会论文集[C].2012.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非英语专业 翻译教学 特点 借鉴 

 

随着翻译学科的建立翻译研究逐渐深入以及四六级考试改革,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也引起更多关注。然而其现状却并不乐观,学生翻译能力的培养却没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分析了非英语专业相对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教学的特点,然后提出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提高翻译能力的途径。 

一、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在翻译能力方面的现状及原因 

四六级考试翻译题目得分率低,究其原因在于大学英语教学对翻译能力培养的忽视,首先是因为教学大纲对翻译教学的忽视,历年来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在培养目标中对翻译能力一直没有重视。其次是四六级考试对翻译能力考查的遗忘。据统计,自1987年9月到2007年12月的43次四级及1989年1月到2007年12月的40次六级考试中,四级出现翻译题仅7次,出现频率为16.3%,其中4次出现在2006年新题型改革后;六级出现翻译题型3次,频率仅为7.5%[1](p86)。再次是大学英语翻泽教学科研滞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论文中大学英语翻译教学方面的研究成果非常少。最后是教材和师资的缺乏。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教材在学习目标、内容、过程方面认识不足,更没有专门翻译理论教材。师资方面也缺乏应有的翻译理论素养和严格的翻译实践训练。 

二、非英语专业本科翻译教学的重要性 

一方面,翻译能力不仅是英语的一项基本技能,而且是英语综合能力的反映。四六级考试翻译题目的得分率以及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翻译能力培养的忽视也反映了对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能力培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翻译不仅要求学生仔细分析句子结构、语义、词义记忆正确理解原文,而且要求学生掌握消化输入内容又要能够输出所输入的内容,与简单的客观题相比更能够从整体上反映学生的英语综合水平。 

另一方面,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能力的培养还可以为翻译行业输送大批量的翻译人才。现在翻译行业的缺口非常大,仅仅靠英语专业培养的翻译人才很难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人才的储备力量的培养可以很好地缓解目前翻译行业的人才短缺问题。相关统计数字显示,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完全有能力从事翻译工作,而且在某些方面他们还具备英语专业的学生所不可比拟的优势。首先,翻译专业培养的学生中只有一部分从事翻译工作,远不能满足翻译行业的需求。其次,市场对翻译人才的需求分散在各行各业,翻译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长于文学、政治、法律等领域的翻译工作,对机械、化工、医药等领域的翻译工作往往难以胜任。再次,中国80%以上的西方经典著作是由科学、工程、经济等领域非外语专业背景学者翻译的。 

三、非英语专业本科翻译教学的特点分析 

同为翻译教学,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与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有共同之处;但作为非专业的翻译教学,也有其独特之处。 

共同点:从培养目标上来讲非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与专业翻译教学是一致的。翻译教学的目标是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翻译观,了解一定的翻译理论,掌握一定的翻译技巧,具备基本的翻译能力。 

不同点:一方面,两者在教学大纲、教学任务、教学目标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就大纲而言,在非英语专业本科的英语教学中,翻译教学几乎处于完全被忽视的地位。1999年教育部新颁布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首次将“译”的能力列入大学英语的教学大纲,在借助一定的工具下,笔译速度达到每小时300个英语单词左右。一方面学生误认为有了字典这一工具,生词的难题解决了翻译也就不成问题了。另一方面大学英语教材没有系统、全面介绍翻译知识和翻译技巧的独立单元,其间穿插的一些翻译练习题充其量只是一种造句,一种语法词汇的综合练习,算不上是翻译方面的系统训练。 

另一方面,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教学的对象不同。首先,英语基础薄弱。没有词汇,人们就无法传达任信息,词汇是构成话语的基础也是理解的基础。其次,汉语表达水平低。遣词造句能力不高,词汇贫乏,很难翻译出通顺流畅的语言。最后,缺乏对英、汉两种语言差异的了解,不谙翻译技巧。这也是上文中我们提高的非英语专业的学生与英语专业的学生差别最为明

显的地方。翻译实践证明一旦找出英汉不同之处及表达方式之差异,问题便迎刃而解。从结构上讲,英语重形和;汉语重意和;前者主要靠语言本身的语法手段,后者主要靠句子内部逻辑关系。因而英语结构紧密,汉语结构简练。在词义方面,英语词义灵活,突出表现为一词多意而汉语用词精确,严谨。英语句法形式紧凑,语法结构严谨,而汉语句法恰恰相反。学生语法不清晰,在理顺原文句子结构问题上束手无策。英语从句一个接一个,修饰语连绵不断,句子威分之间的复杂关系,足以把一个语法知识欠佳的学生搞得晕头转向。最后也只好随意切割句子成分,理解荒谬。

   四、非英语专业本科翻译教学可以借鉴专业翻译教学成功的经验 

(一)根据翻译专业教学,作为一个译者需要具备的基础能力非英语专业的学生也都必须具备,首先需要培养的就是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打好语言基础、掌握文化背景知识、提高汉语素养,要做好这些工作就需要明确翻译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地位,编写专门的大学英语翻译教材,并且要改进大学英语课堂的翻译教学方法。 

(二)针对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特点,我们还需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外语专业和翻译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长于文学、政治、法律、新闻、经济、管理等领域的翻译工作,非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应该定位于机械、化工、医药、电子等领域。并且中国80%以上的西方经典著作(不包括文学著作)是由科学、工程、经济、历史、哲学等领域的学者翻译的,这些学者大部分都是非外语专业背景。所以从翻译教学的文体和翻译素材的选择上,非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要有意识地向这些方面侧重。 

(三)进行系统的翻译理论教学,培养翻译技能意识。相关语料库资料调查显示,就翻译单位来说,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学生所采用的翻译转换的基本单位是词[2],这就导致他们在翻译实践中更关注短语在译入语中的对等转换,译文结构受源语限制比较严重,这样就会出现很多不地道的汉语表达,甚至翻译腔。在其他方面诸如时态、语态、衔接词、句式结构的转换技巧上,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处理起来也受英语原文的影响比较严重,对原文结构调整非常有限。这表明学生缺乏基本翻译技巧,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原文而不能打破原文结构的限制,译出符合译文语言表达规范和表述习惯的句子。导致译文语言不通顺流畅,可读性不强。 

结合刘宓庆翻译技能意识的培养和翻译能力提高的论述及pacte翻译能力模式研究,在分析英语专业八级英译汉翻译试题的基础上,可以得出结论要想提高英语专业本科学生的翻译能力,翻译理论知识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在翻译理论的讲授中,不仅要使学生知道这些翻译理论知识,而且要让他们把翻译理论知识内化,再结合大量的翻译实践练习,以此来培养学生们的翻译技能意识,这样他们在以后的翻译实践中,就会有意识地去运用翻译理论来作为指导,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pacte翻译能力模式研究也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指导,除了翻译理论知识的学习之外,还要具备策略能力,策略能力贯穿了整个翻译过程,需要我们在整个翻译过程中运用各种翻译理论外的能力,包括心理能力,才能顺利地完成整个翻译任务。这个结论同样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 

五、小结 

虽然教学大纲已经把翻译能力列为非英语专业学生的一项考察技能,然而从四六级考试翻译题目的得分率来看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状况并不乐观。作为翻译行业储备力量的重要来源,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由于非英语专业的非专业性,在教学对象、教材、师资方面具有独有的特点;然而同为翻译教学,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与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在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法上是相通的,所以可以借鉴其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在培养过程中,一方面要针对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教学的特点,另一方面要注重翻译理论的灌输和翻译技能意识的培养,培养学生具备翻译的各项子能力,再通过大量的翻译实践练习将理论内化熟练运用,最终达到提高综合的翻译水平的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汪晓莉.基于实证视角看我国大学英语翻译教学[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9,(2). 

[2]周宁,徐剑.非英语专业本科生英汉翻译规范的语料库研究[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2009,(6).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非英语专业 翻译教学 特点 借鉴 

 

随着翻译学科的建立翻译研究逐渐深入以及四六级考试改革,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也引起更多关注。然而其现状却并不乐观,学生翻译能力的培养却没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分析了非英语专业相对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教学的特点,然后提出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提高翻译能力的途径。 

一、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在翻译能力方面的现状及原因 

四六级考试翻译题目得分率低,究其原因在于大学英语教学对翻译能力培养的忽视,首先是因为教学大纲对翻译教学的忽视,历年来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在培养目标中对翻译能力一直没有重视。其次是四六级考试对翻译能力考查的遗忘。据统计,自1987年9月到2007年12月的43次四级及1989年1月到2007年12月的40次六级考试中,四级出现翻译题仅7次,出现频率为16.3%,其中4次出现在2006年新题型改革后;六级出现翻译题型3次,频率仅为7.5%[1](P86)。再次是大学英语翻泽教学科研滞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论文中大学英语翻译教学方面的研究成果非常少。最后是教材和师资的缺乏。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教材在学习目标、内容、过程方面认识不足,更没有专门翻译理论教材。师资方面也缺乏应有的翻译理论素养和严格的翻译实践训练。 

二、非英语专业本科翻译教学的重要性 

一方面,翻译能力不仅是英语的一项基本技能,而且是英语综合能力的反映。四六级考试翻译题目的得分率以及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翻译能力培养的忽视也反映了对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能力培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翻译不仅要求学生仔细分析句子结构、语义、词义记忆正确理解原文,而且要求学生掌握消化输入内容又要能够输出所输入的内容,与简单的客观题相比更能够从整体上反映学生的英语综合水平。 

另一方面,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能力的培养还可以为翻译行业输送大批量的翻译人才。现在翻译行业的缺口非常大,仅仅靠英语专业培养的翻译人才很难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人才的储备力量的培养可以很好地缓解目前翻译行业的人才短缺问题。相关统计数字显示,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完全有能力从事翻译工作,而且在某些方面他们还具备英语专业的学生所不可比拟的优势。首先,翻译专业培养的学生中只有一部分从事翻译工作,远不能满足翻译行业的需求。其次,市场对翻译人才的需求分散在各行各业,翻译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长于文学、政治、法律等领域的翻译工作,对机械、化工、医药等领域的翻译工作往往难以胜任。再次,中国80%以上的西方经典著作是由科学、工程、经济等领域非外语专业背景学者翻译的。 

三、非英语专业本科翻译教学的特点分析 

同为翻译教学,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与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有共同之处;但作为非专业的翻译教学,也有其独特之处。 

共同点:从培养目标上来讲非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与专业翻译教学是一致的。翻译教学的目标是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翻译观,了解一定的翻译理论,掌握一定的翻译技巧,具备基本的翻译能力。 

不同点:一方面,两者在教学大纲、教学任务、教学目标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就大纲而言,在非英语专业本科的英语教学中,翻译教学几乎处于完全被忽视的地位。1999年教育部新颁布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首次将“译”的能力列入大学英语的教学大纲,在借助一定的工具下,笔译速度达到每小时300个英语单词左右。一方面学生误认为有了字典这一工具,生词的难题解决了翻译也就不成问题了。另一方面大学英语教材没有系统、全面介绍翻译知识和翻译技巧的独立单元,其间穿插的一些翻译练习题充其量只是一种造句,一种语法词汇的综合练习,算不上是翻译方面的系统训练。 

另一方面,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教学的对象不同。首先,英语基础薄弱。没有词汇,人们就无法传达任信息,词汇是构成话语的基础也是理解的基础。其次,汉语表达水平低。遣词造句能力不高,词汇贫乏,很难翻译出通顺流畅的语言。最后,缺乏对英、汉两种语言差异的了解,不谙翻译技巧。这也是上文中我们提高的非英语专业的学生与英语专业的学生差别最为明显的地方

[1] [2] [3] 

。翻译实践证明一旦找出英汉不同之处及表达方式之差异,问题便迎刃而解。从结构上讲,英语重形和;汉语重意和;前者主要靠语言本身的语法手段,后者主要靠句子内部逻辑关系。因而英语结构紧密,汉语结构简练。在词义方面,英语词义灵活,突出表现为一词多意而汉语用词精确,严谨。英语句法形式紧凑,语法结构严谨,而汉语句法恰恰相反。学生语法不清晰,在理顺原文句子结构问题上束手无策。英语从句一个接一个,修饰语连绵不断,句子威分之间的复杂关系,足以把一个语法知识欠佳的学生搞得晕头转向。最后也只好随意切割句子成分,理解荒谬。

四、非英语专业本科翻译教学可以借鉴专业翻译教学成功的经验 

(一)根据翻译专业教学,作为一个译者需要具备的基础能力非英语专业的学生也都必须具备,首先需要培养的就是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打好语言基础、掌握文化背景知识、提高汉语素养,要做好这些工作就需要明确翻译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地位,编写专门的大学英语翻译教材,并且要改进大学英语课堂的翻译教学方法。 

(二)针对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特点,我们还需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外语专业和翻译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长于文学、政治、法律、新闻、经济、管理等领域的翻译工作,非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应该定位于机械、化工、医药、电子等领域。并且中国%以上的西方经典著作(不包括文学著作)是由科学、工程、经济、历史、哲学等领域的学者翻译的,这些学者大部分都是非外语专业背景。所以从翻译教学的文体和翻译素材的选择上,非英语专业的翻译教学要有意识地向这些方面侧重。 

(三)进行系统的翻译理论教学,培养翻译技能意识。相关语料库资料调查显示,就翻译单位来说,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学生所采用的翻译转换的基本单位是词,这就导致他们在翻译实践中更关注短语在译入语中的对等转换,译文结构受源语限制比较严重,这样就会出现很多不地道的汉语表达,甚至翻译腔。在其他方面诸如时态、语态、衔接词、句式结构的转换技巧上,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处理起来也受英语原文的影响比较严重,对原文结构调整非常有限。这表明学生缺乏基本翻译技巧,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原文而不能打破原文结构的限制,译出符合译文语言表达规范和表述习惯的句子。导致译文语言不通顺流畅,可读性不强。 

结合刘宓庆翻译技能意识的培养和翻译能力提高的论述及PACTE翻译能力模式研究,在分析英语专业八级英译汉翻译试题的基础上,可以得出结论要想提高英语专业本科学生的翻译能力,翻译理论知识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在翻译理论的讲授中,不仅要使学生知道这些翻译理论知识,而且要让他们把翻译理论知识内化,再结合大量的翻译实践练习,以此来培养学生们的翻译技能意识,这样他们在以后的翻译实践中,就会有意识地去运用翻译理论来作为指导,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PACTE翻译能力模式研究也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指导,除了翻译理论知识的学习之外,还要具备策略能力,策略能力贯穿了整个翻译过程,需要我们在整个翻译过程中运用各种翻译理论外的能力,包括心理能力,才能顺利地完成整个翻译任务。这个结论同样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 

五、小结 

虽然教学大纲已经把翻译能力列为非英语专业学生的一项考察技能,然而从四六级考试翻译题目的得分率来看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状况并不乐观。作为翻译行业储备力量的重要来源,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由于非英语专业的非专业性,在教学对象、教材、师资方面具有独有的特点;然而同为翻译教学,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与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的翻译教学在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法上是相通的,所以可以借鉴其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在培养过程中,一方面要针对非英语专业本科阶段翻译教学的特点,另一方面要注重翻译理论的灌输和翻译技能意识的培养,培养学生具备翻译的各项子能力,再通过大量的翻译实践练习将理论内化熟练运用,最终达到提高综合的翻译水平的培养目标。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10篇

非营利组织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重要就业领域之一。2010—2014年X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显示,该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在非营利组织就业比例达到53%。在这一背景下,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就业领域与就业技能培育需要,开设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加强该课程教学管理研究,便成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尽管非营利组织以非营利为宗旨,但不论组织的宗旨是什么,管理是所有组织的首要功能,而不仅仅是利润的附庸,所有组织都需要管理。非营利组织不仅需要管理,而且还需要实现优质的管理。首先,非营利组织主要经费来源于社会捐赠,优质管理之下的非营利组织能通过管理更好地实现组织宗旨与使命,更有效率地开展工作,获得良好的服务效果和社会赞誉,从而使组织行为与组织形象更加符合社会期望,为组织获取可持续发展资源。其次,非营利组织大量使用志愿者劳动,优质的管理能使非营利组织吸引到更多数量、更高素质的志愿者,为组织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支持[1]。最后,在非营利组织不断涌现、组织间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非营利组织如何实现进一步发展,都需要经过组织管理的改变和提升。而实现上述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推行职业化管理:培育专门的非营利组织职业管理人。在大学生本科教育阶段开设非营利组织管理教育课程,便是非营利组织职业管理人培育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教学模式分析   本文由wWW. DyLw.NeT提供,第一 论 文 网专业写作教育教学论文和毕业论文以及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

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为G市X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总学时40课时。在传统的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教学中,教学目标设定为使学生掌握一定的非营利组织管理理论知识,授课教师主要以理论讲授方法为主,针对非营利组织定义与分类、国内外非营利组织发展、非营利组织战略管理、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管理、非营利组织项目管理、非营利组织筹款管理八个方面展开理论教学[2]。同时,针对部分理论教学内容搜寻国内外相关案例进行课堂案例分析。尽管在教学过程中运用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法,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生对非营利组织管理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但因教师自身无任何非营利组织实践经验,在课堂理论阐述和案例分析方面存在不够深入的弊端,无法深入浅出地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讲解,致使教学效果受到影响。且因教师所选案例与受教育者生活背景和社会认知差距过大,导致受教育者对案例内容理解有限,无法产生强烈共鸣、激发思考,出现案例分析教学方法无法实现预定教学效果的情形。

学生良好的非营利组织管理能力培养不仅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课堂知识传授,同时还需要为其提供大量的实践机会和实践平台,使学习者将理论与实践结合,通过实践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并在实践过程中学习、掌握更多的非营利组织管理技巧。而传统课程教学方式并未为学习者提供实践的机会与平台,教学者受自身实践能力水平限制亦无法予以学习者非营利组织管理实践指导,致使学习者非营利组织管理能力无法得到全面发展,实现有效培养,从而呼唤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教学改革,发展新的符合人才市场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式。   本文由wWW. DyLw.NeT提供,第一 论 文 网专业写作教育教学论文和毕业论文以及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

三、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教学改革途径

2012年5月,X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注册成立了G市第一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积极投身非营利组织三大类型之一——民办非企业管理实践,并在民办非企业管理过程中,积极与非营利组织另外两种类型——基金会与社会团体互动,全面了解、掌握非营利组织管理知识。正是在这一背景下,X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开展了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教师在非营利组织管理过程中积累管理案例与经验,实现课堂教学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给予学生生动的专业知识讲解,提升教师专业教学水平。与此同时,教师积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协助教师开展部分管理工作,通过实践加强对理论的理解,并在实践过程中实现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双重提升。最终形成实践——教学——实践这一循环体系,实现师生专业共同成长。

(一)重新厘定教学目标

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中“培养具备一定的非营利组织管理理论知识人才”为“培养具备一定的非营利组织管理理论知识和具备较高的非营利组织管理实践能力的综合型人才”。在注重培养学生非营利组织管理理论知识的同时,尤其注重学生非营利组织管理实践技能的培养。使学生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获取并积累一定的非营利组织管理知识,具备一定的非营利组织管理能力,从而在就业市场上更具竞争能力,能更好满足非营利组织发展需要。

(二)改进教学方法

在教学方法上,改进传统的课堂讲授法,使用教师非营利组织管理实践作为案例对相关理论进行分析、讲解,使案例“有血有肉,接地气、有人气”。教师自身实践所形成的案例不仅使课堂讲述更加生动深刻、深入浅出,同时本土案例的应用还更容易引发学生的兴趣和共鸣,激发学习兴趣。此外,在课堂讲授法之外,布置课外作业,同步使用实践教学法。学习非营利组织管理理论知识后,教师布置课外作业,要求学生以团队形式,利用教师所创办非营利组织为平台开展实践,交流、讨论实践心得,培养学生非营利组织管理实际操作能力。

(三)整合教学内容  在教学内容上,改革后的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教学主题在沿袭旧有模式八个教学主题的基础上,对全部主题教学内容进行调整、提升,在明确课堂理论教学内容之外,制定课外作业实践内容,根据课程教学改革内容表(见表1)开展教学工作。

   (四)变革考核方式

根据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教学内容的变化,课程考核方式亦随之发生变更,考核方式围绕课程目标而制定,考核内容与课程教学内容紧密结合。课程考核方式由传统的闭卷考试更改为考核,从课堂表现与课外实践成果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课堂表现与课外实践成果各占 课程总分值的50%,在此基础上,课堂表现细分为课堂出勤率、课堂听课投入程度与课堂讨论参与情况,课堂出勤率占课程总分值的15%,课堂听课投入程度占课程总分值的20%,课堂讨论参与情况占课程总分值的15%,综合多方面表现和成就确定最终成绩。

四、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教学改革成效

2013—2014年, X高校在两届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中开展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教学改革后,学生非营利组织管理专业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其在课外作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设计与工作策划方案共被B机构采纳三项,同时教师课程教学效果评价得分相较于2012年评价得分平均增加了11.34分。从学生能力提升、教学成果实际应用和教学效果评价得分三个方面证实了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成功和必要性。   本文由wWW. DyLw.NeT提供,第一 论 文 网专业写作教育教学论文和毕业论文以及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

实行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教学改革,在丰富受教育者理论知识的同时,又发掘、激发受教育者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增强其实践能力,既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基于学生未来发展需要和社会发展需要而实施的教育,能形成具有丰富内涵的个体,良好满足社会变化和需求,实现个人和社会共同发展进步。此外,课程教学改革与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互相依托、互相促进,非营利组织管理课程教学改革在教师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背景下开展,既依托于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又为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提供舞台,促进了教师专业化成长和突破,最终实现学生和教师两类主体的共同进步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美]詹姆斯·P·盖拉特(James P.Gelatt);邓国胜等译.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11篇

引言:

从目前职业学校的教学现状而言,很多专业如市场营销、物流、电子商务等经管类专业相继开设基础会计课程,作为经济管理类非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学习基础会计课程为非会计专业后续课程的学习奠定了基础。但是,目前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现状并不理想,如学生对基础会计学习态度不积极、基础会计课程内容脱离非专业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单一等等,对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效果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对此,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一、职业学校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现状

目前很多职业学校为非会计专业开设基础会计课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其教学现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分为四点:1、教学目标和教学定位不明确。很多职业学校为非会计专业开设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目标并不明确,只是过度的重视会计理论方面的知识传授,对于教授会计实操、培养学生分析和会计应用能力的方面并不完善;2、课时设置少,学生学习重视度低。目前大多数职业学校安排大约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课程40-50课时左右,课时量少导致学生对学习基础会计课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对其他与专业不相关的课程抱有消极应付的学习态度,无法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3、基础会计教材没有贴合本专业的教学特点,非会计专业的基础会计教材与会计专业的教材相同,理论过多,实践课较少,导致非会计专业的基础会计教材缺乏针对性。4、教学手段单一,教学互动性较差,教师重理论、轻实训,单纯的重复性训练,无法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教学效果有着不利影响。

二、职业学校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举措

(一)根据非会计专业特点,明确教学目标

中职学校必须要明确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课程教学的定位和目标,面对非会计专业开设基础会计课程主要是为了让学生能够结合自身专业实际理解会计信息,从而在未来实际经营管理决策工作上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对此,中职学校在教授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课程时,要将教学定位强调为实用性和应用性上,不仅仅要传授基础理论知识,还要培养学生分析和利用会计信息的能力,掌握基础的会计工作规范流程,以及与本专业有关联的会计学常识,从而达到让经贸管理非会计专业学生成为通用型人才,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二)优选教材内容,合理设置课时

职业学校在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课程内容上,要区别于会计专业的教学内容,其教材的选择要符合非会计专业的特点,做到有侧重、有重点结合了专业实际,让非会计专业的学生能够坚持以会计规范的原则,全面理解会计的原则和实质,利用会计理论知识辅助本专业的相关问题,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全面结合,使教学效果事半功倍。同时,在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课程课时上要进行合理的安排,根据非会计专业学生特点,适当的增加基础会计课程的课时,其中实训课课时要多于理论课课时,这样更加便于培养学生对会计学习方面的应用理解能力。

(三)利用多媒体工具开展多元化教学方法

中职学校要完善非会计专业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方法,摒弃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法,采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工具,给学生营造图、文、声并茂的教学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方法,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主观能动性。如在教授凭证和账簿知识时,教师可以采用情景式教学法,将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分组,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将真实凭证、账簿记录反映在屏幕上,用图文形式声情并茂的展示给学生,然后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进行对账、查账、改账等训练,通过交叉来练习会计业务流程,使学生能够清晰、灵活地掌握了本课题的教学内容,使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12篇

一、问题的缘起

从上个世纪末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潮的兴起,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得也是有声有色,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在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中,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有其典型的“非物质性”而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和历史学方面的发现,使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音乐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人类生活。”(《音乐教育学导论》沃尔夫岗·马斯特纳特 余丹红 张礼引译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

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是以其传承人的存在为前提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与“地缘”“血缘”“神缘”等各方面的因素有关,更需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工作。

高师音乐学专业作为学校音乐教育的“母机”,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各高师院校由于地域、经济、文化背景以及所面对的不同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差异,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教育体系和课程标准。现有高师音乐学专业的教育体系、课程设置、评价标准等并不一定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专业的培养目标相协调,因此高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专业应该在充分考虑教育理念、教育目标、师资力量、教材选用、教育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培养专门的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高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课程建设现状

人才的培养要靠科学合理的课程安排。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于2009年开始招收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学生,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回到本土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培养从事民族文化研究、教育的工作者。经过三年来的教学实践,已取得了一些令人欣喜的成绩,但同时也有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课程设置问题。除哈尔滨师范大学外,国内许多师范大学的音乐教育专业也都开设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专业,这样的院校有内蒙古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福建泉州师范学院等。这些院校同样面临着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传承人专业如何进行课程设置的问题。

首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专业的公共课程是利用院校现有的课程资源同其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一起开设的。由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学生文化课基础薄弱,让他们同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一起上公共课实际上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就现有的高师院校的条件,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公共课程也只能与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共同学习。由于公共课程需要达到学校的标准,这需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学生付出比音乐学教育专业学生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达到标准。一方面,这有利于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学生的文化底蕴;另一方面,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学生为了达标,把大多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公共课的学习上,也同样耽误了专业课和传承技能的学习,这也违背了培养目标的初衷。因此,针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学生的现实文化基础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加强本专业公共课的开设情况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学生的专业课分为专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专业的基础理论课应该开设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相关理论和传承技能的课程。传承和保护的理论课程目的是要使学生具有科学的保护理念,了解相关国际和国内的政策和形势,学会先进的保护方式和方法。传承技能课程包括方法论以及音乐文献的整理、音乐的记录、音乐的演唱和演奏能力等。但目前由于高师音乐学专业从事非遗专业理论研究的教师比较匮乏,且理论层次不高等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保护和传承的相关理论课并未真正落实。学生所开设的专业基础理论课程还是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相同,使得学科特点不突出和人才培养与现实不符的现象存在。

以哈尔滨师范大学为例,音乐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专业课,每周4学时,主要学习传承技能。由于现有专业课师资的匮乏,学校只能聘请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非物质遗产研究者来校教学。但由于有些非遗传承人居住在较偏远的地区和村寨,来校讲学有着诸多的困难与不便。有些传承人由于思想上的保守,认为自己的技艺只能传给本家族的传人,不愿来校开展教学活动,使得专业课教师资源匮乏。高师现有的具有深厚理论基础的师资由于没有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以及缺乏丰富的实践经验,没能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教育教学中来,这也是专业发展的遗憾。

再次,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教材编写与使用落后于专业的培养。一方面是高师音乐学原有教材的内容和进度不符合本专业的学生培养,另一方面,针对本专业学生培养的教材开发与编写滞后。

最后,高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评价尺度还主要以现有的音乐学专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来衡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学生的教与学,结果是现有评价标准及评价体系不符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有碍于本专业的发展,不符合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最终只能是期望值越高,失望值越大。

三、高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专业课程建设的几点建议及措施

高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建立后,根据社会和市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人才的需要,围绕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做如下几点思考:

第一,培养目标决定着课程的标准,体现着最基本的教育理念。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回到本土进行民族传统文化研究和教育的文化传承人。培养目标的确立,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基本的培养步骤,也决定了人才培养的课程内 涵。因此,高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培养目标的确立有统领全局的重要作用。各高师院校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要根据本地区、本民族不同音乐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需要确立相应的培养目标。

第二,核心课程的师资问题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关键所在。解决师资问题首先可以聘请有名望的非物质遗产保护专家、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进行专业课的授课,这是最为行之有效的办法,可以称为“请进来”。在聘请保护学者、非遗传承人及民间艺人授课的同时,加强学校有志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教师的培养和开发,是本专业师资解决的另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另外就是充分利用网络及传媒技术进行专业课的教学。

第三,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学生一般由于文化课基础薄弱,应根据学生实际接受能力及培养目标的需要进行教材的编写。专业技能理论课的教材应编写较为简单一些,如乐理、视唱、和声等课程。在现实需要的情况下,还可以编写简谱教材以适应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课程除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课程资源开发以外,还要加强社会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为了实现社会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安排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生定期回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进行采风,主动上门求教传承人和民间艺人,回校后互学或自学来提高自己的专业和传承技能,可以称之为“走出去”。

第五,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教学评价应根据实际情况,宽松区别对待。高师音乐学专业有着一整套完整的公共教育评价体系,如果用现有的评价标准来衡量和检测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教与学是不合时宜的。高师音乐学专业已有的公共课考核标准是要求必须达标的,这种标准对于正常招收的音乐学专业的学生是很容易达到的,而对于传承人专业的学生就很难。因此,要根据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培养目标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进行教学的评价,实行动态生成性的评价,逐步完善高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教育教学。

第六,加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工作室、信息库、资料库及博物场馆的建设,加强专业课程的教材建设。

结语

高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开设是学校音乐教育对民族传统音乐文化重视的结果。本专业的开设是在音乐人类学的视角下,符合后现代主义课程观基础上开设的。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专业学生的现状及实际的师资力量、学校的特色和社会条件出发,加强本专业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培养新时期我国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播者和保护者,是符合当前高师音乐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的。

(注:本文为哈尔滨师范大学科研项目《东北乡村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研究》 编号:SYG—07,子课题《黑龙江流域少数民族艺术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研究》编号:SYB2012—07)

参考文献: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田青 秦序主编 《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

《音乐教育学导论》〔奥〕沃尔夫岗·马斯特纳特著余丹红张礼引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年8月第1版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非全日制 农业推广硕士 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8(b)-0110-01

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是以在职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平时不影响学生正常工作,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学习,主要是为农林相关行业及相关部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综合型、应用型人才,为企业为国家创造出更大的生产力[1~3]。它与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互为补充,共同构成我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农业推广硕士是完善农业科学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而设立的新型学位类型,对于调整和优化我国研究生教育结构,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生源绝大部是工作时间较长的农业技术服务人员,他们大多在农业技术生产第一线工作,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4]。但由于学习方式的限制,在培养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1)学生群体共性少,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的职业和工作性质不相同,年龄参差不齐,工作经历、专业知识结构方面有很大差异。(2)英语水平偏低,专业理论知识相对陈旧、薄弱,学习能力有待提高。由于他们离校时间较长,平时缺乏系统的培训教育故对很多新理论、新概念、新知识体系的理解起来会倍感压力。(3)学习时间与工作的矛盾突出,用于学习的精力较少。学生们大都是在职的,工作和生活上还有其相应的任务和压力,所以用在到校学习上课的时间就会很少和难以专心的研究新理论知识。(4)学生分散。学生们各自在自己所在的单位上班除了平时时间少外,还有工作单位距离学校较远,无法方便的到校上课的情况,老师无法进行集中教学、答疑等。

因此,为了提高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教育质量,既要保证学生不耽误本职工作,又要保证其硕士阶段学习和科研,需要不断研究、探索和创新教学管理方法。

2 完善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培养的探索与建议

2.1 严把入学资格审查入口关

我们应该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复试,每人都要验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淘汰滥竽充数、弄虚作假的考生,要把整体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人员录取进来。

2.2 加强建设完善的农业推广学科导师队伍

农业推广硕士的研究方向多样、他们工作经历也不尽相同,所以在导师队伍的建设和研究生培养上,全日制研究生的模式不能完全照搬到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上。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实行“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模式,研究生无法经常得到校内导师指导,因此,采用“双导师制”,除了校内导师外,还要请实践一线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校外专家共同指导。“双导师制”不但弥补了高校导师实践经验不太丰富的缺陷,而且可以让校外导师经常指导学生,有利于对研究生的培养。

2.3 合理的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方式

应强化农业推广硕士生产和管理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在教学中采用多安排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和现代化技术教学等教学方法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5~6]。在集中学生学习的时间里,通过对课程合理的学习安排,充分利用好时间,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学习更多的理论知识,掌握学习的方法,提高自学的能力。

(1)讲授讨论互动教学。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的学生所工作的地区和工作内容均不尽相同,他们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让学生在授课中参与讨论,增加他们主动参与学习的热情,通过学生间的讨论,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使课堂的信息量大大增加。(2)案例分析教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提出某一典型案例,将理论知识融会贯通于其中,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也可以让学生从实践出发,提出自己熟悉的案例,继而引导学生讨论。(3)专题讲座式教学。平时开设的课程有的内容不太多,或者太难以短期内理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不太高,可以聘请某方面的知名专家来学校开设专题讲座,在听讲座中提高学生自身的理论知识。(4)网络或远程教育手段教学。可以集中通过学校相关部门购买一些常用中文数据库的阅读卡,或者联系图书馆或网络信息部门开通VPN服务,方便学生在家在单位进行数据库或者精品课程资源查询,帮助学生进行自学和消化理解课堂所授的理论知识。

2.4 确保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论文质量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更侧重于实践性,题目应从农业生产第一线,具有生产和应用价值的农业实践中选取。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学生应该集中提前返校进行查阅相关资料、完成设计实验、撰写和修改论文,期间校内和校外的导师要定期听取学生的论文进展情况汇报,并及时对论文的写作过程做出指导。论文应该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写作规范。同时,应当严把论文开题和中检环节,严格规范论文的写作,严格审查论文的质量,建立完善的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制度。

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的培养应从实践出发,校内外兼顾,既保证学生不离岗,不耽误本职工作,又要保证其接受高质量的深造,切实提高科研工作能力。目前在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中采用的教学管理方法还不太成熟,需要广大研究生管理工作者和指导教师在实践中不断地改善,使其质量提高,特色突出,确保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秦丽丽.全日制专业学位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教育模式的探索比较[J].科技信息,2010(19):19-20.

[2] 何东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创新研究[D].湖南大学,2009.

[3] 庄晓媛.提高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课堂教学质量的对策―― 以福州大学为例[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0(11):210-212.

[4] 詹婉华,肖锡湘,盛立琨,等.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形式的特征分析与研究[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31(1):108-109.

非法学专业论文范文第14篇

(1)缺乏系统化的课程与教学设计。教学效果不佳,学生满意度低,原因不在于课程教学目标出现偏差,就在于课程与教学设计存在问题。因为无论教学内容与教材,还是教学与考核方法,都属于课程与教学设计的必须考虑的内容。正如本文此前所言,对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教学基本目标,文献中并无分歧。问题在于,如何进行系统化的课程与教学设计以落实目标。针对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大量的文献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建议,但由于缺乏系统性,可行性并不高。如文献中普遍赞同的教学内容丰富化建议,因为课时、知识体系、需求多样性和变化快等因素限制,在教学实践中并不可行(赵莹和曹峥,2006);而文献中普遍倾向的案例教学方法,即使在MBA课堂实践中,也存在因学生缺乏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而难以开展讨论的问题(陈亚民和王天东,2003)。在课时有限、学生需求多样化而会计学又自有一套体系的客观情形下,对课程内容和教学与考核方法究竟应如何取舍与协调的问题,只能通过系统化的课程与教学设计解决。

(2)对教学与考核方法缺乏足够的了解。本文前述文献调查结果显示,由于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普遍仍以讲授法为主,学生普遍对教学方法不满意,但针对学生的不满意,文献中又一面倒地倾向于案例教学法、自主学习法等教学方法,对各种方法的选择与组合不得要领。高等教育中的教学方法呈现出明显的多样性,包括讲授法、问答法、讨论法、实验法、演示法、参观法、读书指导法、练习法,乃至自学、自研以及其他方法,教学任务、课程与教学目标、教学对象、教学内容与办学实力条件不同,都可能有不同的方法,而且这些方法既有科学性也有艺术性,因此高校教师和高等教育中面向学生的一切教育者应该研究教学方法,这种研究别人很难替代,尤其是对方法艺术性的研究、实践和感受(杜作润和廖文武,2003)。与教学方法相应,考核方法也存在显著的多样性,文献中即提及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小组分析报告、独立分析报告、小论文、作业、出勤、案例讨论中的表现和课堂表现等多种考核方法(张健,2010;赵莹、许小建和曹峥,2006)。从取向的角度,可将迄今为止的课程与教学评价归纳为三大类,即目标取向的评价、过程取向的评价和主体取向的评价;从模式的角度,课程与教学评价存在目标达成模式、差别模式、外貌模式和回应模式四种典型的评价模式(张华,2001)。正如教学方法一样,考核方法也各有优缺点,且内涵了一定的教育价值观,如果对此没有深入了解而强行引入某一考核方法,将难以扬长避短,达不到考核的目的,实现不了考核的功能,也难以得到学生的认同。如有文献调查显示学生并不喜欢团队案例考,且有理有据(赵莹、许小建和曹峥,2006)。

(3)专业人员投入不足。在我国中,尽管有部分高校非会计专业院系保留了一定的会计学师资,但绝大部分高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依赖于会计专业院系的师资。如在调查涉及的重庆四所高校中均无专门师资(张健,2010)。当然,问题不在于非会计专业院系是否保留了会计学师资,而在于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通常被会计学院系视为非主流的教学任务,往往被视为会计专业教师在本专业教学这一“主业”之外承担的“副业”工作。这一观念的主要缺陷在于,认为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仅仅是将会计学知识中与各专业相关的部分切割出来进行教学,相关内容是会计专业教师“主业”课程教学内容的一个子集,因此“主业”之外再无“副业”。但科学发展规律以及教育理论与实践却与此观念背道而驰———学科交叉融合是趋势,而大学讲台上分门别类、各自为政的课程教学方式也越来越受到质疑,交叉融合已是大势所趋,如美国的“群集课程”试验(杜作润和廖文武,2003)。此外,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面临的一个显著的约束———课时有限,且增加课时的可能性不大。本文前述文献提供的信息显示,非会计专业至多开设两三门会计相关课程,非经济管理专业通常只开设一门《会计学》,且单就《会计学》而言,其课时量最多为64课时,最少仅为32课时。与调查中显示的学生对教学内容的需求相比,上述总课时明显不足。如果跨专业知识的交叉融合才是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的教学内容,则必然面临先融合后教学还是先教学后融合的问题,且必然要求选择先融合后教学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只关注会计专业知识的教师必然无法胜任。正因为专业人员投入不足,所以课程内容不可能先融合后教学,从而导致学生对教学内容和教材不满意、对会计学与本专业深层关系不了解、对课程缺乏兴趣等一系列问题。而专业人员投入不足的另一个直接后果,则是导致对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如缺乏系统化的课程与教学设计。

二、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储备专门的师资队伍

非专业教学要求采用先融合后教学模式,客观上要求配备专职的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师。相应师资应对专业交叉领域进行研究探索,融合相关知识。会计学与各专业之间的交叉融合是会计研究的重要领域,交叉教学是会计与教育学的交叉研究领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当然,专职教师可以在授课专业所在院系工作,也可以在会计学专业所在院系工作,但应重点关注非专业会计教学。由于目前专门师资队伍缺乏,这就需要各高校加大培训与储备力度。

(二)明确专业课程教学目标

在整个课程教学设计体系中,课程教学目标居于核心地位。目标不明确,课程教学设计即为空谈。文献中对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目标并不存在分歧:非会计专业会计教学目标应区别于会计专业,应以“懂会计”从而为其专业服务为目标,而不应以“如何做会计”为目标,可分解为两个具体目标:(1)掌握会计基本理论及知识,即了解什么是会计,什么是会计信息,并掌握如何使用这些信息;(2)学会进行财务分析,学会为组织决策获取必要的会计信息,并能据以进行预测和决策(王新红和师萍,2005);MBA会计教育目标是培养懂会计、会用会计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其重心是管理,应当从管理的角度来认识会计、学习会计,不强调会计知识的全面性、系统性,而更强调实践性和创新性,更关注今后工作中可能会涉及到的会计问题(陈亚民和王天东,2003)。但上述目标明显属于普遍性目标,缺乏明确性和可操作性。课程教学目标存在四种典型的目标取向,即普遍性目标、行为目标、生成性目标和表现性目标,从普遍性目标和行为目标取向发展到生成性目标取向,再发展到表现性目标取向,体现了课程教学领域对人的主体价值和个性解放的不懈追求,反映了时代精神的发展方向,但生成性目标和表现性目标取向并不否认行为目标取向的合理性,而是基于更高的价值追求对行为目标取向的超越(张华,2001)。为了开展有效的课程教学设计,应结合具体专业,对非会计专业的会计学课程教学开发行为目标、生成性目标或表现性目标。在我国现阶段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设计中,较为可行的方案是借鉴布鲁姆(B.S.Bloom)的“教育目标分类学”开发合适的行为目标,将来再逐步向生成性目标和表现性目标过渡。

(三)合理选择教学与考核方法

教学与考核方法选择,受特定教育价值观、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和教学组织影响。在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中,应结合上述条件合理选择教学与考核方法。在我国现阶段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中,教学方法通常采用以讲授法为代表的提示型教学方法,而与讲授法相结合的模拟实习又不为学生认可,因此学生普遍对教学方法不满意,而更倾向于案例教学法,或者更为自主的其他教学方式。问题在于,调查显示非专业学生在课程之前对会计学甚至缺乏基本的了解,即使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MBA学生也是如此,而共同解决问题型教学方法和自主型教学方法都需要学生本身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因此,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中,讲授法必然居于基础性地位,绝对不能弃用。但教师可在采用提示型教学法建立一定基础后,灵活采用其他教学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文献研究中普遍倾向的案例教学法,不同类别学生的理解也并不一致,某些类别学生所偏好的结合案例教学可能更接近于实际案例的示范或展示,本质上仍属于提示型教学方法,因而与MBA教学中采用的案例讨论法存在本质区别。就考核方法而言,传统的考试方式较难测量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而非专业教学则更强调应用,因此应该予以改进。但在引入新的考核方式时应慎重———如果学生的主体意识不强,则应慎用“过程取向”和“主体取向”的考核方式。

(四)赋予非专业会计教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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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史是一门叙述美术的起源、发展、变化和衰颓以及不同民族、不同时代和不同艺术家及其不同艺术风格的学科。在我国高等院校学科课程规划中,除部分美术院校设有美术史系对之进行专门研究外,美术史又是美术院校非美术史专业的必修课,该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积淀美术史知识,拓展艺术视野,提高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并对其艺术实践产生积极的指导作用。 一、存在问题 尽管美术史是美术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但在我国高等艺术教育教学中,非美术史专业的美术史课程教学多年来一直是最薄弱的”[1]一环,无法完成教学任务,无法真正的达到教学目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美术史课程形同虚设 “重技法,轻理论”的培养模式虽通常为世人所诟病,但大一统的“唯技法论”现象在我国高等艺术教育教学中依然普遍存在,尤其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美术史理论课学科性质特点致使其在求职时不如美术技能那样受宠,因此我国美术院校非美术史专业的美术史课程更遭遇院系领导、一般教师乃至学生的普遍漠视,形同虚设。 (二)师资力量相对薄弱 “重技法,轻理论”培养模式的推行,加之人事改革力度的增强,必将导致美术院校形成美术史专业教师虽严重不足却因编制紧缺而无法改善的硬伤,进而造成美术史课程不得不由技法课或其他非美术史专业教师教授的荒唐现象,故美术院校非美术史专业美术史课程师资队伍总体难免具有良莠不齐和力量相对薄弱之嫌。 (三)授课方式固化、单一 美术院校美术史授课方式一般为课堂教学,这种“圈养式”授课方式虽利于知识的集中传授,便于统一管理,但其缺陷却也不容忽视。固化、单一的授课方式,既易于学生厌学情绪的滋生,又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视野的拓展,也不利于其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四)授课内容的所谓“重点论”和人为“中心论” 美术的范畴既包括绘画,又涵盖了书法、建筑、雕塑以及工艺美术等艺术形式。但部分艺术院校美术史教师教学中却通常对绘画艺术凸显有余,而书法、建筑、雕塑等艺术形式则一带而过,这种所谓的“重点论”和将美术史简单等同于绘画史的美术史观,无疑是狭隘的。此外,他们又极力标榜“晋、唐、宋、元精华论”和“欧洲中心论”,致使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美术处于被边缘化的地位,显然这种“精华论”和“中心论”已严重违背于人类美术发展的史实,是非常荒谬的。 (五)成绩考核方式不科学 美术院校美术史课程成绩考核通常采取百分制,一般由平时成绩(40%,包括出勤、作业等)和考试成绩(60%)两部分组成,考试方式的固化和所占分值的过于突出,易于学生投机取巧和作弊行为的滋生,甚至会导致“平时不烧香、急来抱佛脚”的学生成绩远远超过学习刻苦学生成绩的荒唐现象,导致学生学习兴趣的丧失,所以极不科学。总之,美术院校非美术史专业美术史教学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已严重制约了美术史教学的顺利进行,影响着人才的培养,因此必须对非美术史专业美术史课程进行教学改革。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培养模式,重视美术史教学 美术史可以积淀美术知识,拓展艺术视野,提高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因此美术史的滋养无疑是技能更上一层楼的原动力,而理论的缺失,必将使技能提升呈现后劲严重不足的发展态势,所以美术院校必须改变“重技法,轻理论”的培养模式,而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只有技法、理论“两条腿走路”,才能确保艺术院校非美术史专业美术史教学又快又好地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二)建设“又红又专”的师资队伍 美术院校非美术史专业美术史课程师资队伍良莠不齐、力量相对薄弱的特点,决定了“又红又专”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首先,美术院校院系领导要纠正“唯技法论”的错误观念,充分重视美术史课程教学,并适度引进一些美术史专业教师;其次,部分非美术史专业美术史教师也应汲取更多美术史学科专业知识,努力钻研教学。总之,只有新鲜血液的注入和非美术史专业美术史教师的专业化,才能从根本上改善高校非美术史专业美术史课程师资队伍良莠不齐、力量相对薄弱的窘况。 (三)改善教学环境,发掘教学资源 客观条件所限,美术院校师生接触美术作品原作的机会不多,加之美术的视觉性和“读图时代”的来临,决定了美术史课堂授课时应充分利用幻灯片、投影仪、多媒体以及网络资源等多种现代化教学设备展开图片教学。“这样的教学环境不仅有利于教师传播知识,有利于教师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提高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更有利于提高学生审美文化素质目标的实现。”[2] 此外,美术史学科知识体系开放的性质,要求教师应大胆走出课堂,充分利用美术馆、博物馆、画展等各种教学资源进行教学,并尽可能组织学生对美术遗存进行实地考察,体验历史上美术作品的原生态,这既可以拓展学生艺术视野,丰富学生美术知识,又可以检验学生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可谓一举多得。 (四)改革拓展授课内容 首先,应纠正把美术史简单等同于绘画史的狭隘美术史观,打破所谓的“重点论”,将书法、建筑、雕塑以及工艺美术等与绘画艺术一视同仁。其次,在美术史漫长发展历程中,世界民族无论强大与否,都为人类的文明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要批驳所谓的“中心论”,树立“平等论”的科学观点。最后,美术史是文化史的一部分,故应纳入特定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之中进行阐述,而美术专业学生通常对文史、哲学知识缺失,因此美术史教师授课时应适当拓展文史、哲学知识。#p#分页标题#e# (五)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美术院校非美术史专业美术史课程现行成绩考核方式,不能客观反映出学生知识掌握的状况,因此必须改革考核评价方式。平时成绩仍占40%,考试成绩则削减为30%,另30%则增为答辩方式。虽然考核环节较以前复杂,但这种考核评价机制的引入能较为客观地反映出学生知识掌握状况,避免付出与收获严重错位窘况的再现。 三、结语 我国高等美术院校非美术史专业美术史课程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教学的正常开展和人才的培养。为了改善学生质量继续下滑的尴尬状况,确保非美术史专业美术史课程教学尽快走上良性发展道路并适应时展需求,对美术院校非美术史专业美术史课程进行教学教改的意义十分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