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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调查报告范文

苗木调查报告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根据省、市林业局部署,我局专门选派六人成立两个调查组,对全区苗木花卉生产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总结。现将调查汇总情况作以下总结报告;

一、我区苗木花卉生产现状

近几年来,我区苗木花卉生产情况呈逐年上升趋势。据6月上旬调查统计,全区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720亩,总产苗量达到1459万株,总产值可达1911万元。育苗情况按类型划分:生态防护林育苗面积165亩,产苗量可达955万株,实现产值201万元,主要树种包括侧柏、黄栌等,速生用材林育苗面积75亩,产苗量24万株,产值可达60万元。经济林育苗330亩,产苗300万株,实现产值450万元。园林绿化育苗面积150亩,产苗120万株,实现产值670万元。花卉种植面积已达141亩,产量60万株,实现产值530万元,其中观赏苗木类育苗达105亩,苗木产量51万株,产值可达500万株。

   目前,我区有比较固定的专业化苗圃8处,总面积675亩,可育苗面积604亩,年生产能力达1055万株,总资产9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62.5万元。育苗面积和生产能力分别占全区总量的84%和72%。育苗种类包括生态防护林苗,用材林苗,经济林苗及园林绿化苗四个类型,近三十个树种。

全区现有花卉经营户5家,其中在XX新城的经营户3家。全区全年销售额约90万元。主要经营盆栽花卉,自产自育面积4150m2,5.7万盆(株),年纯盈利38万元。温室大棚面积4200 m2,展销门市面积2100m2,主要经营多年生灌木,一年生或多年生花卉等,全区现有3个地方开展奇石经营活动,经营场地面积约60亩,经营规模有继续扩大趋势。 按照目前我区苗木花卉生产规模分析,我区与省内县区相比还不是育苗强区,因此,人均收入,产值以及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还比较低,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还不够明显。

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是个薄弱环节。由于我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有限,开展这项工作存在许多困难,今年我区制定了全区林木种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也开展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但是,与种植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性及迫切性要求相比,差距还很大,开展好这项工作,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到目前为止,我区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林木种植资源库和信息库。

经济林,用材林良种引进选育,推广和应用主要是依托私人苗圃开展的。全区约有8个经济林树种,1个用材林树种,共引进优良品种近百个,在生产上广泛进行了繁育,推广和应用,增加了生产科技含量,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

目前,全区营造的防护林,经济林和用材林,其良种使用率近100%,所用苗木基本上是本区所育苗木。

我区产业园建设相对滞后,尚未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园,苗木花卉生产方式仍以常规生产方式为主,经济性质也基本上属于个体私营经济,生产设施仅以日光温室或大棚为主,规模小,较分散。其基本原因主要是我区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小,区驻地人口少,消费总量不大。

花卉深加工及配套产业尚属空白。花卉生产经营活动在我区发展不足10年,而且规模小,个体私营者投资不足,区级财政尚未扶持,因此,深加工及配套产业尚未形成,而且我区目前的消费需求也未形成。

苗木花卉专业销售市场尚未建设。主要原因是我区苗木销售活动均以私营苗圃为经营平台,较为分散,花卉经营以个体户为主,数量少,规模小,根据这一现实情况,建设专业销售市场条件还不成熟,区镇政府尚未列入近年建设计划。

奇石生产和私营活动在我市属于特色产业,当地群众自发开展这一生产经营活动,并形成专业市场雏形。水泉镇政府因势利导,积极扶持此项产业发展,目前已成立奇石产业管理办公室,努力加强奇石市场的管理和建设,收到良好的效果。

由于我区苗木生产经营地点比较分散,花卉产业发展刚刚起步,处在初级阶段,行业协会虽已成立,但是参与人员少,覆盖面小,行业管理力度小,不规范,因此效果不明显。社会化服务体系也未形成。目前监管体系建设是以区林业局种苗站为监管部门,负责苗木花卉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审核,技术推广及信息联络传递,技术培训等管理工作,这一管理工作正在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二、存在问题

1区镇政府尚未制订激励扶持政策,财政投资没有列入年度发展计划。行政引导作用没有发挥作用。苗木花卉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上是市场行为,自生自灭。

2生产经营总量少,个体规模小,幅射带动效应不强。这与XX区实际情况有很大关系,特别是花卉经营,由于区驻地人员少,城市经济带动作用不强,大规模投资经营也不大现实。

3、尚未建设专业市场,产业园区建设基本上是空白。存在这个问题,一方面与我区实际情况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政府重视程度有关/。

4、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开展地很少,目前,我区仅对侧柏采种基地建设开展了工作,侧柏良种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于其它种质资源基本上没有开展调查和保护。特别是一些乡土稀有种质资源已处于自生自灭的濒危境地。经济林良种引进和利用也缺乏监督管理,存在“家底”不清的问题。

5、科技支撑力量不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技术推广工作力度也不大。主要原因一是专业技术人员少。二是没有资金支持。三是个体私营单位对科技应用的认识观念不强。

6、社会化服务体系很不完善。目前除市区林业部门牵头建立的苗木花卉协会外,尚未出现各种中介组织或专业化合作组织。苗木花卉生产经营仍是各行其是,自主经营,抗御市场风险能力比较脆弱。在信息搜集和共享方面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或改进。

三、实现我区苗木花卉产业振兴的主要措施

1、加大财政投资力度。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好专业市场建设工作。二是大力开展科技应用和培训。三是加强种质资源开发,保护和应用。

2、制订和落实优惠政策,以引导和激励意向投资者从事苗木花卉产业。需要制订的具体优惠政策如:减免一些费税;提供必需的基础条件和服务项目,营造安全和谐的经营环境等。

3、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要加强苗木花卉行业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要配备苗木花卉质量监测设备。做好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

4、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利用外来资金,外来技术,外来智力,外来设备和外来苗木花卉资源,发挥他们的劳动和宣传示范作用。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根据省、市林业局部署,我局专门选派六人成立两个调查组,对全区苗木花卉生产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总结。现将调查汇总情况作以下总结报告;

一、我区苗木花卉生产现状

近几年来,我区苗木花卉生产情况呈逐年上升趋势。据6月上旬调查统计,全区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720亩,总产苗量达到1459万株,总产值可达1911万元。育苗情况按类型划分:生态防护林育苗面积165亩,产苗量可达955万株,实现产值201万元,主要树种包括侧柏、黄栌等,速生用材林育苗面积75亩,产苗量24万株,产值可达60万元。经济林育苗330亩,产苗300万株,实现产值450万元。园林绿化育苗面积150亩,产苗120万株,实现产值670万元。花卉种植面积已达141亩,产量60万株,实现产值530万元,其中观赏苗木类育苗达105亩,苗木产量51万株,产值可达500万株。

   目前,我区有比较固定的专业化苗圃8处,总面积675亩,可育苗面积604亩,年生产能力达1055万株,总资产9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62.5万元。育苗面积和生产能力分别占全区总量的84%和72%。育苗种类包括生态防护林苗,用材林苗,经济林苗及园林绿化苗四个类型,近三十个树种。

全区现有花卉经营户5家,其中在XX新城的经营户3家。全区全年销售额约90万元。主要经营盆栽花卉,自产自育面积4150m2,5.7万盆(株),年纯盈利38万元。温室大棚面积4200 m2,展销门市面积2100m2,主要经营多年生灌木,一年生或多年生花卉等,全区现有3个地方开展奇石经营活动,经营场地面积约60亩,经营规模有继续扩大趋势。 按照目前我区苗木花卉生产规模分析,我区与省内县区相比还不是育苗强区,因此,人均收入,产值以及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还比较低,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还不够明显。

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是个薄弱环节。由于我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有限,开展这项工作存在许多困难,今年我区制定了全区林木种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也开展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但是,与种植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性及迫切性要求相比,差距还很大,开展好这项工作,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到目前为止,我区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林木种植资源库和信息库。

经济林,用材林良种引进选育,推广和应用主要是依托私人苗圃开展的。全区约有8个经济林树种,1个用材林树种,共引进优良品种近百个,在生产上广泛进行了繁育,推广和应用,增加了生产科技含量,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

目前,全区营造的防护林,经济林和用材林,其良种使用率近100%,所用苗木基本上是本区所育苗木。

我区产业园建设相对滞后,尚未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园,苗木花卉生产方式仍以常规生产方式为主,经济性质也基本上属于个体私营经济,生产设施仅以日光温室或大棚为主,规模小,较分散。其基本原因主要是我区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小,区驻地人口少,消费总量不大。

花卉深加工及配套产业尚属空白。花卉生产经营活动在我区发展不足10年,而且规模小,个体私营者投资不足,区级财政尚未扶持,因此,深加工及配套产业尚未形成,而且我区目前的消费需求也未形成。

苗木花卉专业销售市场尚未建设。主要原因是我区苗木销售活动均以私营苗圃为经营平台,较为分散,花卉经营以个体户为主,数量少,规模小,根据这一现实情况,建设专业销售市场条件还不成熟,区镇政府尚未列入近年建设计划。

奇石生产和私营活动在我市属于特色产业,当地群众自发开展这一生产经营活动,并形成专业市场雏形。水泉镇政府因势利导,积极扶持此项产业发展,目前已成立奇石产业管理办公室,努力加强奇石市场的管理和建设,收到良好的效果。

由于我区苗木生产经营地点比较分散,花卉产业发展刚刚起步,处在初级阶段,行业协会虽已成立,但是参与人员少,覆盖面小,行业管理力度小,不规范,因此效果不明显。社会化服务体系也未形成。目前监管体系建设是以区林业局种苗站为监管部门,负责苗木花卉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审核,技术推广及信息联络传递,技术培训等管理工作,这一管理工作正在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二、存在问题

1区镇政府尚未制订激励扶持政策,财政投资没有列入年度发展计划。行政引导作用没有发挥作用。苗木花卉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上是市场行为,自生自灭。

2生产经营总量少,个体规模小,幅射带动效应不强。这与XX区实际情况有很大关系,特别是花卉经营,由于区驻地人员少,城市经济带动作用不强,大规模投资经营也不大现实。

3、尚未建设专业市场,产业园区建设基本上是空白。存在这个问题,一方面与我区实际情况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政府重视程度有关/。

4、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开展地很少,目前,我区仅对侧柏采种基地建设开展了工作,侧柏良种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于其它种质资源基本上没有开展调查和保护。特别是一些乡土稀有种质资源已处于自生自灭的濒危境地。经济林良种引进和利用也缺乏监督管理,存在“家底”不清的问题。

5、科技支撑力量不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技术推广工作力度也不大。主要原因一是专业技术人员少。二是没有资金支持。三是个体私营单位对科技应用的认识观念不强。

6、社会化服务体系很不完善。目前除市区林业部门牵头建立的苗木花卉协会外,尚未出现各种中介组织或专业化合作组织。苗木花卉生产经营仍是各行其是,自主经营,抗御市场风险能力比较脆弱。在信息搜集和共享方面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或改进。

三、实现我区苗木花卉产业振兴的主要措施

1、加大财政投资力度。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好专业市场建设工作。二是大力开展科技应用和培训。三是加强种质资源开发,保护和应用。

2、制订和落实优惠政策,以引导和激励意向投资者从事苗木花卉产业。需要制订的具体优惠政策如:减免一些费税;提供必需的基础条件和服务项目,营造安全和谐的经营环境等。

3、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要加强苗木花卉行业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要配备苗木花卉质量监测设备。做好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

4、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利用外来资金,外来技术,外来智力,外来设备和外来苗木花卉资源,发挥他们的劳动和宣传示范作用。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林木种苗生产的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苗圃1829处,育苗总面积9.94万亩。其中今年新育6.97万亩,可供今冬明春造林用苗7132.1万株。按所有制划分:国有苗圃12处,育苗面积2264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2%,产苗量659万株,占全市总产苗量的2.7%;集体苗圃28处,育苗面积3135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3.2%,产苗量811.4万株,占全市总产苗量的3.3%;个体苗圃1789 处,育苗面积94075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94.6%,产苗量22932万株,占全市产苗量的93.6%。

二、林木种苗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呈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趋势。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加之西北及京津地区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有力地拉动了廊坊市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各地紧紧抓住苗木紧缺、种苗价格上扬的契机,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苗木产业,全市苗木生产呈现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趋势。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百亩以上苗圃205 个,50亩以上苗圃380个,20亩以上苗圃1283个。其中,个体私营育苗已成为廊坊市育苗产业的一支生力军。安次区葛渔城镇村成立了苗木公司,实行公司加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产、供、销一条龙,在6688亩土地上发展林地面积达5800亩,其中苗圃面积2000亩,不但摘掉了贫穷落后的帽子,还成了远近闻名的用材林苗木生产基地。永清县个体茶庄老板王刚今春投资150多万元承包曹家务乡沙荒土地1000亩,采用先进的喷灌技术,聘请有育苗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发展速生杨新品种,成为全市个体育苗的排头兵。

(二)高标准组织生产。一是各大苗圃水电基本配套,喷灌、滴灌等先进节水技术被应用到生产中。二是通讯设备被普遍利用,育苗户能够迅速、便捷地获取市场信息。少数育苗大户还购买了计算机,自费上网,及时掌握了各类苗木购销信息和先进的育苗技术,站在了市场的前沿。三是高科技育苗手段得到应用,组培育苗、容器育苗、全光雾扦插育苗等育苗新技术已在重点苗圃引进应用。市农林局中韩示范农场投资400万元人民币,初步建成了河北省占地面积最大的现代化温室大棚,实现了苗木生产自动化、规模化。

(三)育苗品种良种化。去冬今春以来,廊坊市大部分苗农认识到林木良种的市场优势,并采取多种渠道,积极到科研院所及种源基地采购种条(苗)。特别是随着去冬今春杨树第四代良种的问世,种条的采购战、价格战到了白热化程度。由于种源紧张,原来几角钱一根的种条到育苗季节竟达到了几元,甚至十几元一根。在廊坊杨持续几年“火爆”的基础上,欧美杨107、108、84K、中林2000系列杨再度为苗木市场加温。今春苗圃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发展欧美107杨11823亩,欧美108杨1785亩,84K杨735亩,廊坊杨、中林46杨共38878亩。全市名特优新良种率达到了95%以上,创历史最高记录,基本形成了以欧美杨107、108、84K杨等第四代速生杨品种为新秀,乡土品种为主力的良性苗木市场结构。

(四)经营形式灵活多样。我市苗圃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国有育苗。国有苗圃依然起着龙头示范作用,它们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继续发挥着骨干作用。②乡村集体苗圃。这部分苗圃主要是村集体育苗,所占比例不大。其主要经营方式是集体统一规划、统一出地、统一管理、统一销售,优点是充分发挥了集体优势,可以集中人力、物力,壮大集体经济。缺点是责、权、利不明确,成本高,浪费大,效益较低。③个体育苗。个体育苗又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个人独资育苗,通过投标竞买、开发沙荒、租赁土地等形式,利用兴办其它产业盈利资金投入育苗生产。二是股份制育苗。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土地入股等形式,按照股份制形式育苗。这种方式弥补了个人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不足,集中力量,共同兴办,收益按股分红。从经营体制看,廊坊市已初步形成了以国有苗圃为龙头,乡村集体苗圃为骨干,个体育苗为主体,国家、集体、个人、合营一齐上,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市、县、乡、村四级育苗网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种苗生产与造林用苗不相适应。最突出的问题是产种(条)率高于产苗率。由于良种种条价格较高,群众急功近利思想严重,造成大部分苗圃的育苗方式是以产种条为主,一二级良种壮苗供不应求,大胸径苗木紧缺。

(二)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与种苗市场不相适应,乱引、滥繁现象严重。由于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不健全,一些良种没有经过鉴定就流入了市场,造成了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现象严重,给未来的苗木销售造成困难,同时也会影响到植树造林的质量和效益。

(三)国有苗圃示范带动作用差。由于国有苗圃管理体制僵化,加之长期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人员素质不高,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难以发挥龙头和骨干带动作用。

(四)苗木品种缺乏竞争力。由于用材林、防护林苗木育苗方法相对简单,苗木成活率高,见效快,成为了农村大部分群众繁育的首选品种。但用材林苗木的应用对象主要是本地农村和周边地区,不适宜大批量长途运输,给苗木的销售带来了很大局限性。同时,由于树种单纯,也容易导致大面积的病虫害发生。

(五)育苗常规技术普及率低,苗圃集约化程度不高。今年新发展的私营苗圃,经营人员原来从事的行业较杂,大部分没有育苗经验,加上又没有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技术应用不到位,管理粗放,出苗率及好苗率均较低。

四、我市苗木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布局。

针对全市种苗发展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种苗工作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种苗质量为中心,进一步优化布局,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种子法》,强化种苗市场管理,搞好良繁体系、市场信息体系、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有苗圃的龙头和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苗木生产的现代化、基地化和产业化,为全市及京津市场林业建设和绿化要求提供数量充足、品种对路、质量优良的种苗。

(二)发展目标。到2005年,苗圃种植面积达到1.3万公顷,年产苗木9000万株,基地供种率达到90%以上,苗木合格率达到95%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100%,商品苗率达到80%以上,出圃苗木合格率达到90%以上,年创产值2亿元以上,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苗木繁育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市场服务体系。

(三)总体布局。根据全市各地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绿化美化的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苗木生产,将全市划分为三大种苗生产区:北部三河、大厂、香河三个市县,土质比较好,毗邻京津,应建立名优苗木基地、高效设施林业苗圃基地,满足当地及京津绿化需求;中部广阳、安次、永清、固安四个区县,由于沙荒地和沙质土壤比较多,土壤较薄,本区域绿化任务较大,应以发展用材绿化苗木和经济林苗木基地为主;南部霸州、文安、大城三个市县,该地区地势比较低洼,偏盐碱土壤较多,应大力加强用材林、牧草、紫穗槐等苗木基地建设。

五、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行业服务。各级林业部门要站在市场前沿,学习和掌握先进育苗技术,广泛收集各类种苗信息,通过举办各种技术培训或电视讲座,将新信息、新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和老百姓家中。市县两级林业部门要积极搞好林木种苗业的宏观管理和行业服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制定出中、长期育苗规划实施方案,做好苗木的宏观调控,为造林绿化工作把好第一道关。

(二)以国有苗圃带动辐射为动力,实现质量和效益双提高。面对种苗市场“千帆竞发”的局面,国有苗圃要依靠自己的技术优势、基础设施优势和信息优势,发挥“龙头”作用,与粗放性生产的育苗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走“公司+农户”的联合路子,实现集团式发展和低成本扩张。

(三)搞好良繁和信息体系建设。一是尽快确立市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并为其挂市里统一印制的“市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标志牌,在新品种引进、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二是各区市县也要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确定县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从而形成市县两级林木良种繁育体系,以加快全市林木良种繁育步伐,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在抓好安次区葛渔城、固安南王起营、香河农业开发区、三河农业高新技术园区的同时,全面提升我市育苗的总体水平。四是建立种苗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配合省种苗站建成上下一体信息畅通的网络体系,做到种苗生产和造林绿化的有机结合。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一、林木种苗生产的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苗圃处,育苗总面积万亩。其中今年新育万亩,可供今冬明春造林用苗万株。按所有制划分:国有苗圃处,育苗面积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产苗量万株,占全市总产苗量的;集体苗圃处,育苗面积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产苗量万株,占全市总产苗量的;个体苗圃处,育苗面积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产苗量万株,占全市产苗量的。

二、林木种苗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呈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趋势。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加之西北及京津地区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有力地拉动了廊坊市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各地紧紧抓住苗木紧缺、种苗价格上扬的契机,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苗木产业,全市苗木生产呈现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趋势。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百亩以上苗圃个,亩以上苗圃个,亩以上苗圃个。其中,个体私营育苗已成为廊坊市育苗产业的一支生力军。安次区葛渔城镇村成立了苗木公司,实行公司加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产、供、销一条龙,在亩土地上发展林地面积达亩,其中苗圃面积亩,不但摘掉了贫穷落后的帽子,还成了远近闻名的用材林苗木生产基地。永清县个体茶庄老板王刚今春投资多万元承包曹家务乡沙荒土地亩,采用先进的喷灌技术,聘请有育苗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发展速生杨新品种,成为全市个体育苗的排头兵。

(二)高标准组织生产。一是各大苗圃水电基本配套,喷灌、滴灌等先进节水技术被应用到生产中。二是通讯设备被普遍利用,育苗户能够迅速、便捷地获取市场信息。少数育苗大户还购买了计算机,自费上网,及时掌握了各类苗木购销信息和先进的育苗技术,站在了市场的前沿。三是高科技育苗手段得到应用,组培育苗、容器育苗、全光雾扦插育苗等育苗新技术已在重点苗圃引进应用。市农林局中韩示范农场投资万元人民币,初步建成了河北省占地面积最大的现代化温室大棚,实现了苗木生产自动化、规模化。

(三)育苗品种良种化。去冬今春以来,廊坊市大部分苗农认识到林木良种的市场优势,并采取多种渠道,积极到科研院所及种源基地采购种条(苗)。特别是随着去冬今春杨树第四代良种的问世,种条的采购战、价格战到了白热化程度。由于种源紧张,原来几角钱一根的种条到育苗季节竟达到了几元,甚至十几元一根。在廊坊杨持续几年“火爆的基础上,欧美杨⒎⒏、中林系列杨再度为苗木市场加温。今春苗圃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发展欧美杨亩,欧美杨亩,杨亩,廊坊杨、中林杨共亩。全市名特优新良种率达到了以上,创历史最高记录,基本形成了以欧美杨⒎⒏杨等第四代速生杨品种为新秀,乡土品种为主力的良性苗木市场结构。

(四)经营形式灵活多样。我市苗圃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国有育苗。国有苗圃依然起着龙头示范作用,它们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继续发挥着骨干作用。②乡村集体苗圃。这部分苗圃主要是村集体育苗,所占比例不大。其主要经营方式是集体统一规划、统一出地、统一管理、统一销售,优点是充分发挥了集体优势,可以集中人力、物力,壮大集体经济。缺点是责、权、利不明确,成本高,浪费大,效益较低。③个体育苗。个体育苗又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个人独资育苗,通过投标竞买、开发沙荒、租赁土地等形式,利用兴办其它产业盈利资金投入育苗生产。二是股份制育苗。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土地入股等形式,按照股份制形式育苗。这种方式弥补了个人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不足,集中力量,共同兴办,收益按股分红。从经营体制看,廊坊市已初步形成了以国有苗圃为龙头,乡村集体苗圃为骨干,个体育苗为主体,国家、集体、个人、合营一齐上,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市、县、乡、村四级育苗网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种苗生产与造林用苗不相适应。最突出的问题是产种(条)率高于产苗率。由于良种种条价格较高,群众急功近利思想严重,造成大部分苗圃的育苗方式是以产种条为主,一二级良种壮苗供不应求,径苗木紧缺。

(二)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与种苗市场不相适应,乱引、滥繁现象严重。由于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不健全,一些良种没有经过鉴定就流入了市场,造成了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现象严重,给未来的苗木销售造成困难,同时也会影响到植树造林的质量和效益。

(三)国有苗圃示范带动作用差。由于国有苗圃管理体制僵化,加之长期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人员素质不高,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难以发挥龙头和骨干带动作用。

(四)苗木品种缺乏竞争力。由于用材林、防护林苗木育苗方法相对简单,苗木成活率高,见效快,成为了农村大部分群众繁育的首选品种。但用材林苗木的应用对象主要是本地农村和周边地区,不适宜大批量长途运输,给苗木的销售带来了很大局限性。同时,由于树种单纯,也容易导致大面积的病虫害发生。

(五)育苗常规技术普及率低,苗圃集约化程度不高。今年新发展的私营苗圃,经营人员原来从事的行业较杂,大部分没有育苗经验,加上又没有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技术应用不到位,管理粗放,出苗率及好苗率均较低。

四、我市苗木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布局。

针对全市种苗发展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种苗工作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种苗质量为中心,进一步优化布局,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种子法》,强化种苗市场管理,搞好良繁体系、市场信息体系、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有苗圃的龙头和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苗木生产的现代化、基地化和产业化,为全市及京津市场林业建设和绿化要求提供数量充足、品种对路、质量优良的种苗。

(二)发展目标。到××年,苗圃种植面积达到万公顷,年产苗木万株,基地供种率达到以上,苗木合格率达到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商品苗率达到以上,出圃苗木合格率达到以上,年创产值亿元以上,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苗木繁育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市场服务体系。

(三)总体布局。根据全市各地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绿化美化的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苗木生产,将全市划分为三大种苗生产区:北部三河、大厂、香河三个市县,土质比较好,毗邻京津,应建立名优苗木基地、高效设施林业苗圃基地,满足当地及京津绿化需求;中部广阳、安次、永清、固安四个区县,由于沙荒地和沙质土壤比较多,土壤较薄,本区域绿化任务较大,应以发展用材绿化苗木和经济林苗木基地为主;南部霸州、文安、大城三个市县,该地区地势比较低洼,偏盐碱土壤较多,应大力加强用材林、牧草、紫穗槐等苗木基地建设。

五、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行业服务。各级林业部门要站在市场前沿,学习和掌握先进育苗技术,广泛收集各类种苗信息,通过举办各种技术培训或电视讲座,将新信息、新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和老百姓家中。市县两级林业部门要积极搞好林木种苗业的宏观管理和行业服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制定出中、长期育苗规划实施方案,做好苗木的宏观调控,为造林绿化工作把好第一道关。

(二)以国有苗圃带动辐射为动力,实现质量和效益双提高。面对种苗市场“千帆竞发的局面,国有苗圃要依靠自己的技术优势、基础设施优势和信息优势,发挥“龙头作用,与粗放性生产的育苗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走“公司农户的联合路子,实现集团式发展和低成本扩张。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林业要发展,种苗是关键。为进一步搞好我省的林木种苗建设,推动我省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组织力量对全省的林木种苗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据此提出了几点意见,现分述如下: 一、我省林木种苗建设基本情况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省不断加大种苗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建立了一批林果良种繁育基地 七十年代以来,我省采取自筹和部省联营等多种形式,先后建设了油松、落叶松、毛白杨、刺槐、板栗和金丝小枣等良种基地10处,共13889.5亩。其中优树采穗圃365.5亩、母树林7403.9亩、种子园2866.5亩,年产种子园种子600公斤以上。其中:油松良种基地三处,面积5297亩。其中,优树收集圃(兼采穗圃)55亩,收集优树资源662个。种子园2019.18亩,母树林2404.3亩,对比试验林819.49亩。通过子代测定评选出21个优良无性系,年产油松种子园种子100公斤以上;落叶松良种基地一处,面积6598.5亩。其中,优树资源收集圃100.5亩,收集800个无性系(家系)。种子园847.5亩,母树林4999.9亩,&127;试验林651亩。通过子代测定评选出40个优良家系和37个优良无性系,年产落叶松种子园种子500公斤以上;毛白杨良繁基地两处,面积844亩。其中,收集圃50亩,收集毛白杨优良无性系265个。采穗圃50亩,繁殖圃694亩,测定林250亩。已选育出毛白杨优良无性系14个,杂交培育出三倍体毛白杨7个系号。年产良种苗木100万株,种条、接穗等300万根以上;白榆良繁基地一处,面积200亩。其中,收集圃30亩,收集优良无性系131个。测定林150亩。已选育出白榆优良无性系9个,并育出抗虫榆1个;刺槐良繁基地一处,总面积300亩。其中,收集圃50亩,收集271个无性系。采穗圃50亩,&127;种子园100亩,测定林100亩。选育出25个优良无性系;板栗良繁基地一处,总面积750亩。其中,收集圃50亩,收集板栗品种(优系)136个。良种示范园150亩,繁殖圃100亩,试验林450亩。已选育出6个优良品种。可年产良种接穗15万根,良种苗木10万株;金丝小枣良繁基地一处,总面积600亩。其中,收集圃30亩,收集枣树品种203个。采穗圃261.2亩,示范园50亩,良繁圃90亩,决选圃100亩。已初选出30个优良品种,可年产良种接穗300-400万条,良种苗木10万株。这些基地的建立,为选育、引进、繁育和推广林果良种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育苗和国有苗圃生产不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林木种苗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迄今为止,全省已有国有苗圃366个(包括林场下属苗圃120个,非林业系统的某84个),集体苗圃4238个,个体苗圃24362个。全省每年育苗面积保持在25-27万亩,其中新育苗16-18万亩。全省年生产苗量8亿株,其中良种苗木1.3亿株,基本上能够满足全省造林绿化的需要;在国有苗圃中,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所属国有苗圃162个(包括省厅直属苗圃1个,市属苗圃5个,县(市、区)属苗圃156个),总面积6.6万亩,其中可育苗面积3.3万亩,年产各种苗木2.6亿株。随着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在国有苗圃建设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如威县苗圃坚持以育苗为主,积极开展良种繁育,依靠科技进步,创造了一流业绩,为当地经济和林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赞皇县苗圃通过苦干实干闯出了。 4、国有苗圃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效益低。据我们调查:在全省国有苗圃中,经营状况比较好的、有盈利的苗圃占35.5%;能够维持正常生产、收支大体持平的占39%;贫困亏损的占25.5%。原因是国有苗圃经营机制不灵活,历史包袱重(离退休人员多),育苗成本高,苗圃土壤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缺少启动资金等。 5、依法治种的力度不够。除了国家制定的《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种子管理条例》外,我省尚没有关于种苗方面的法规;林业主管部门与工商、税务等部门还没有形成合力,种苗流通渠道不畅,市场建设不规范;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没有建立起来,由于缺乏有效的种苗管理机制和约束手段,社会上无证生产和经营的现象仍相当严重。 以上这些问题已影响了我省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关于我省种苗发展的几点建议 根据我省林木种苗工作现状和全省造林绿化事业发展的需要,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我省种苗建设的总体思路应该是:加强、完善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以原有良种的利用、提高为依托,求稳步发展;加大引种工作力度,引进、选育、推广并重求创新。坚持科技兴种,依法治种,盯住市场,以优取胜,把种苗崐生产发展成为我省林业的一项新兴产业。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和完善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林木良种壮苗是科技密集型产品,科技含量高,贡献大。良种繁育基地是良种工程的基础和出发点。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要在保护、利用好现有良种资源的前提下,建设新的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抓好优良资源的收集、繁殖和推广,提高种苗对林业的贡献率。对现有林果良种繁育基地要实行分类指导,在完善功能和提高效益上下功夫。要加大改革力度,调整结构,扩大规模,继续贯彻“多树种、多品种、多世代、多功能、高效益”的十五字方针,努力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高效、特色林果良种基地。按照“盯住市场,以优取胜”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优良品种的选育、引进、繁殖和推广力度。实现林木良种引进和选育的突破、应用高新技术高效快繁林木良种苗木的突破和良种推广的突破。 (1)在良种选育上,要紧紧围绕林业两大体系建设和“两高一优”林业对种苗的需求,以良种基地为依托,与科研、教学等单位联合攻关,调整、完善种子园经营方案和高世代育种计划。建立落叶松人工杂交种子园或由两个无性系组成的自然杂交种子园及油松1.5代种子园。进一步定向改良,使良种遗传品质边利用边提高。 (2)进一步完善优良资源的扩大繁殖技术体系。对能大规模无性繁殖的树种,要嫁接、扦插、组培等多种手段一齐上,并创造条件,使之向工厂化育苗方向发展;对于既能有性繁殖,又能无性繁殖的树种要开发有性、无性繁殖相结合的配套繁殖技术;对于只能有性繁殖的树种,要重点抓好种子园无性系的选择经营、人工辅助授粉、使用满果粉等低成本、高效益的种子生产技术,从而加快良种繁育步伐。 (3)要加大良种推广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推广经部、省审定或认定的优良品种。坚持从宣传、示范入手,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建立激励机制,实行优质优价,调动广大群众使用良种的积极性。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种苗调剂、调拨,优先安排使用良种,搞好种苗生产与造林计划的衔接,尤其是要与工程造林相结合。 (4)针对我省林果良种繁育基地数量少、档次低的情况,积极筹建一批林果良繁生产基地。尤其是要增建经济林和果树良种繁育基地。以“提质增效”为中心,搞好经济林和果树发展的宏观调控与指导。太行山区造林亩木进行全面的质量抽检,使抽检率达到100%并将抽检结果通报全省,禁止不合格种苗用于造林,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3)各市和重点林业县要建立健全种苗管理机构和监督检验机构,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安排专业检测人员,形成以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为龙头,以市种苗站为骨干,各县林木种苗检验员为依托的种苗质量检测体系,对生产、流通和使用中的林木种苗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4)加强林木良种审定工作,科研成果经过鉴定后,必须报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经审定(认定)为良种后,方可推广,未经审定或虽经审定但没有通过的品种,不准推广使用。 5、加大种苗建设投资力度,提高投资使用效果 种苗工作是林业建设的基础,是影响林业建设速度、质量和效益的根本因素。因此,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和支持林木种苗工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资金投入上给予倾斜。要建立全省林木种苗发展基金制度,投资的重点是林木、果树、花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现代化示范苗圃建设,良种的引进和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的建设。在资金的使用上,要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在种苗工作中采取竞争招标、优胜劣汰、“以奖”、“以购”的方式。一是建立种苗工程奖励制度。对种苗投资实行“以奖”,重点补助。奖励在科研、引种、繁育、推广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二是建立“以购”的扶持方式,加快良种推广应用的速度。三是建立飞播造林用种储备金制度。达到平抑物价,均衡供种的目的。使有限的种苗投资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质保量的完成我省种苗工作各项任务。 6、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种苗工作抓紧抓好 种苗是林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保证造林绿化进度、提高营林质量,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基础。真抓科技,就要真抓种苗。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把种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切实做到“下大力气抓种苗,超前抓种苗,一把手抓种苗”。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逐级考核,奖优罚劣;要加强种苗机构和队伍建设,保持机构和队伍的稳定,切实搞好种苗的行业管理和组织生产,推动种苗事业健康发展;要配备得力干部,明确专人,从事种苗工作,以充分体现“优先发展种苗”的方针,使种苗工作得以有序、稳定、健康的发展。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6篇

一、我省林木种苗建设基本情况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省不断加大种苗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建立了一批林果良种繁育基地

七十年代以来,我省采取自筹和部省联营等多种形式,先后建设了油松、落叶松、毛白杨、刺槐、板栗和金丝小枣等良种基地10处,共13889.5亩。其中优树采穗圃365.5亩、母树林7403.9亩、种子园2866.5亩,年产种子园种子600公斤以上。其中:油松良种基地三处,面积5297亩。其中,优树收集圃(兼采穗圃)55亩,收集优树资源662个。种子园2019.18亩,母树林2404.3亩,对比试验林819.49亩。通过子代测定评选出21个优良无性系,年产油松种子园种子100公斤以上;落叶松良种基地一处,面积6598.5亩。其中,优树资源收集圃100.5亩,收集800个无性系(家系)。种子园847.5亩,母树林4999.9亩,&127;试验林651亩。通过子代测定评选出40个优良家系和37个优良无性系,年产落叶松种子园种子500公斤以上;毛白杨良繁基地两处,面积844亩。其中,收集圃50亩,收集毛白杨优良无性系265个。采穗圃50亩,繁殖圃694亩,测定林250亩。已选育出毛白杨优良无性系14个,杂交培育出三倍体毛白杨7个系号。年产良种苗木100万株,种条、接穗等300万根以上;白榆良繁基地一处,面积200亩。其中,收集圃30亩,收集优良无性系131个。测定林150亩。已选育出白榆优良无性系9个,并育出抗虫榆1个;刺槐良繁基地一处,总面积300亩。其中,收集圃50亩,收集271个无性系。采穗圃50亩,&127;种子园100亩,测定林100亩。选育出25个优良无性系;板栗良繁基地一处,总面积750亩。其中,收集圃50亩,收集板栗品种(优系)136个。良种示范园150亩,繁殖圃100亩,试验林450亩。已选育出6个优良品种。可年产良种接穗15万根,良种苗木10万株;金丝小枣良繁基地一处,总面积600亩。其中,收集圃30亩,收集枣树品种203个。采穗圃261.2亩,示范园50亩,良繁圃90亩,决选圃100亩。已初选出30个优良品种,可年产良种接穗300-400万条,良种苗木10万株。这些基地的建立,为选育、引进、繁育和推广林果良种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育苗和国有苗圃生产不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林木种苗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迄今为止,全省已有国有苗圃366个(包括林场下属苗圃120个,非林业系统的某84个),集体苗圃4238个,个体苗圃24362个。全省每年育苗面积保持在25-27万亩,其中新育苗16-18万亩。全省年生产苗量8亿株,其中良种苗木1.3亿株,基本上能够满足全省造林绿化的需要;在国有苗圃中,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所属国有苗圃162个(包括省厅直属苗圃1个,市属苗圃5个,县(市、区)属苗圃156个),总面积6.6万亩,其中可育苗面积3.3万亩,年产各种苗木2.6亿株。随着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在国有苗圃建设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如威县苗圃坚持以育苗为主,积极开展良种繁育,依靠科技进步,创造了一流业绩,为当地经济和林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赞皇县苗圃通过苦干实干闯出了一条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赞皇大枣和优系核桃繁育为突破口,以服务太行山绿化为重点的科技兴圃新路子。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种植业结构的调整,个体育苗户迅速增加,育苗面积不断扩大。

(三) 种苗行业管理趋于完善

一是建立了行政执法队伍。全省共有67人通过培训考核,获得了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其中:省站7人,市级站21人,县级站39人。二是种苗法规建设有了新进展。《河北省林木种苗管理办法》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三是建立了种苗质检机构。为加强种苗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经省编委批准,1998年11月成立了《河北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于同年12月,通过了省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并已行使监督检验职能。四是成立了良种审定委员会。1991年12月成立了河北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制定了《河北省林木良种审定办法》,建立起林木良种审定制度。几年来,我省共审定林果良种20个树种32个品种,其中有9个树种15个品种通过了国家良种审定委员会的审定,为实现我省林木良种化奠定了基础。这些机构的成立及各种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省林木种苗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一个依法治种的局面正在形成。

(四)种苗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为实现林木良种上的突破,从1998年开始我厅实施了林木良种工程。按照《河北省林业厅林木种苗工程实施方案》,引入竞争机制,对工程项目进行了招投标,从55个投标单位中择优确定了3个省级林果良种繁育推广示范苗圃、5个市级示范苗圃建设项目和9个林果良种引种试验项目。省厅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引种项目合同》和《示范苗圃建设协议书》,省种苗管理站按合同实行项目管理。从今年9月份省厅联查评比小组对8个中标单位进行的联查评比结果看,各苗圃都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建设任务。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超额完成任务、经营管理水平普遍提高、形象建设明显改观,特别是苗木生产的良种繁殖率达到80%以上,高的达到100%。在种苗工程建设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是林业建设史上的一次大胆改革,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的效能,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了种苗事业的发展。

二、种苗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林木种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不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林木良种基地数量少,结构需要调整。全省只建林木良种基地10处,不及先进省份的三分之一。除油松、落叶松、毛白杨、刺槐、白榆、金丝小枣和板栗少数几个树种外,其它大多数树种都未建良繁基地。尤其是经济林树种的良繁基地更需要增加。由于我省新品种育、繁、推脱节,良种苗木繁育、生产、供应滞后,影响了林业建设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另外,原有基地的树种单一,不能有效的满足市场需求,难以抵御市场经济的风险,急需调整结构。

2、林木良种投入不足,难以进一步提高。“八五”以来,国家每年给我省的林木良种建设投资只有20万元,加上省财政的配套资金,也只能维持原有的生产水平,不可能发展和提高。如油松种子园还处于初级良种水平,急需建设1.5代种子园。同时,由于林木育种周期长,见效慢,经济效益低,致使大多数林木育种专家纷纷转攻其他课题,造成了人才流失。

3、针叶树良种的推广难度大。育苗对比试验和试验林测定结果表明,用普通种子育苗造林60年成材,用种子园良种造林39年即可成材,而且干形好。然而,由于良种的生产成本高,林木生长周期长,加之群众缺乏长远观念,所以推广难度大,有时出现良种少而有余的现象。

4、国有苗圃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效益低。据我们调查:在全省国有苗圃中,经营状况比较好的、有盈利的苗圃占35.5%;能够维持正常生产、收支大体持平的占39%;贫困亏损的占25.5%。原因是国有苗圃经营机制不灵活,历史包袱重(离退休人员多),育苗成本高,苗圃土壤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缺少启动资金等。

5、依法治种的力度不够。除了国家制定的《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种子管理条例》外,我省尚没有关于种苗方面的法规;林业主管部门与工商、税务等部门还没有形成合力,种苗流通渠道不畅,市场建设不规范;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没有建立起来,由于缺乏有效的种苗管理机制和约束手段,社会上无证生产和经营的现象仍相当严重。

以上这些问题已影响了我省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关于我省种苗发展的几点建议

根据我省林木种苗工作现状和全省造林绿化事业发展的需要,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我省种苗建设的总体思路应该是:加强、完善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以原有良种的利用、提高为依托,求稳步发展;加大引种工作力度,引进、选育、推广并重求创新。坚持科技兴种,依法治种,盯住市场,以优取胜,把种苗崐生产发展成为我省林业的一项新兴产业。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和完善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林木良种壮苗是科技密集型产品,科技含量高,贡献大。良种繁育基地是良种工程的基础和出发点。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要在保护、利用好现有良种资源的前提下,建设新的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抓好优良资源的收集、繁殖和推广,提高种苗对林业的贡献率。对现有林果良种繁育基地要实行分类指导,在完善功能和提高效益上下功夫。要加大改革力度,调整结构,扩大规模,继续贯彻“多树种、多品种、多世代、多功能、高效益”的十五字方针,努力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高效、特色林果良种基地。按照“盯住市场,以优取胜”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优良品种的选育、引进、繁殖和推广力度。实现林木良种引进和选育的突破、应用高新技术高效快繁林木良种苗木的突破和良种推广的突破。

(1)在良种选育上,要紧紧围绕林业两大体系建设和“两高一优”林业对种苗的需求,以良种基地为依托,与科研、教学等单位联合攻关,调整、完善种子园经营方案和高世代育种计划。建立落叶松人工杂交种子园或由两个无性系组成的自然杂交种子园及油松1.5代种子园。进一步定向改良,使良种遗传品质边利用边提高。

(2)进一步完善优良资源的扩大繁殖技术体系。对能大规模无性繁殖的树种,要嫁接、扦插、组培等多种手段一齐上,并创造条件,使之向工厂化育苗方向发展;对于既能有性繁殖,又能无性繁殖的树种要开发有性、无性繁殖相结合的配套繁殖技术;对于只能有性繁殖的树种,要重点抓好种子园无性系的选择经营、人工辅助授粉、使用满果粉等低成本、高效益的种子生产技术,从而加快良种繁育步伐。

(3)要加大良种推广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推广经部、省审定或认定的优良品种。坚持从宣传、示范入手,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建立激励机制,实行优质优价,调动广大群众使用良种的积极性。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种苗调剂、调拨,优先安排使用良种,搞好种苗生产与造林计划的衔接,尤其是要与工程造林相结合。

(4)针对我省林果良种繁育基地数量少、档次低的情况,积极筹建一批林果良繁生产基地。尤其是要增建经济林和果树良种繁育基地。以“提质增效”为中心,搞好经济林和果树发展的宏观调控与指导。太行山区以柿子、枣、核桃为主,平原地区及浅山区以发展苹果、梨、桃、杏、葡萄、枣、李子等为主,促进名、特、稀、优果品良种向规模化、高档化方向发展。憖

2、明确引种主攻方向,大力开展引种工作

引种是丰富林果发展所需树种(品种)的快捷途径。应加大从外省、外国引进林果良种的力度。我省引种工作的主攻方向应该是:确定树种,引进资源,营建试验林,尽快完善扩大繁殖技术体系。引种工作要严格按照科学的引种程序进行。要根据引种地区与引种来源区生态条件、现代植物区系及引种历史渊源的相关性,确定引种树种。1999年我省重点引进班克松、落矶山黄松和美国野红樱三个用材林树种;在坝上地区及适合油松、樟子松等生长的地区,重点引进班克松,在冀西山区、冀北山区适合栎类生长的地区重点引进美国野红樱。同时,引进一批经济林和果树的良种资源。引进资源起点要高,速度要快,材料要多样,崐要建立布局合理的引种网点,协调好网点间的分工合作,尽快建立起成熟的繁殖技术体系,制定合理的定向改良计划,以提供充足的试验用苗、迅速占领市场,在引种试验成功的基础上推广种植。

3抓好国有苗圃建设,加快育苗速度

目前,我省造林绿化出现了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全省六大生态工程建设及果品基地建设,需苗量大,苗木要崐质量高,迫切需要采用新技术,建立稳定的育苗基地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抓好国有苗圃建设,发挥其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

(1)建设2-3个大型现代化示范苗圃,做到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生产高科技,示范高效益。实现科研、生产、销售一体化。试验、示范、推广一条龙,使之成为国有苗圃示范的龙头。

(2)加强对国有苗圃的管理。重点在苗圃领导班子建设、技术人员素质、技术水平和苗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在苗木生产的树种、品种、数量和质量上下功夫,强化以质量求信誉、以质量求市场、以质量求生存的市场竞争意识,不断调整苗木生产结构,培育出名、特、稀、优、新的市场急需的高质量苗木,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3)在苗木生产中,要与造林单位密切配合,制定种苗生产计划,搞好种苗生产与造林计划的衔接,尤其是与工程造林相结合。积极推广使用良种,坚持以科技为先导,实行科学育苗,采用先进的育苗技术,重点抓好容器育苗、大棚育苗、全光喷雾扦插等技术, 广泛推广应用ABT生根粉,实行育苗全过程质量管理,层层把关,严格管理,提高育苗质量。

(4)做好国有贫困苗圃的解困工作。目前,我省还有相当一部分苗圃处于贫困状态,解困任务还很重。因此要尽快制定贫困苗圃脱贫方案,加强管理,积极引导苗圃通过“四换”,增强改革开放意识,提高适应和驾驭种苗市场的能力,使其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开脱进取求发展。同时,要积极争取脱贫解困启动资金,尽快实现全省贫困苗圃的脱贫致富。

4、加强依法治种,强化种苗质量管理

(1)加强种苗法规建设,搞好调研,尽快出台《河北省林木种苗管理办法》,争取在地方立法上有新突破。实行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种苗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种苗执法力度,依法整顿种苗市场,严厉惩治经营伪劣种苗,坑害国家和林农的违法行为,使我省种苗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强化种苗质量监督,建立种苗质量抽查制度。目前我省林木种苗还存在着一定的质量问题,尤其是飞播造林种子质量较差,严重影响了飞播造林成效。因此,要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督,充分发挥省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的监督职能,加大种苗质量抽查力度,对全省飞播造林的种子和工程造林亩木进行全面的质量抽检,使抽检率达到100%并将抽检结果通报全省,禁止不合格种苗用于造林,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3)各市和重点林业县要建立健全种苗管理机构和监督检验机构,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安排专业检测人员,形成以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为龙头,以市种苗站为骨干,各县林木种苗检验员为依托的种苗质量检测体系,对生产、流通和使用中的林木种苗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4)加强林木良种审定工作,科研成果经过鉴定后,必须报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经审定(认定)为良种后,方可推广,未经审定或虽经审定但没有通过的品种,不准推广使用。

5、加大种苗建设投资力度,提高投资使用效果

种苗工作是林业建设的基础,是影响林业建设速度、质量和效益的根本因素。因此,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和支持林木种苗工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资金投入上给予倾斜。要建立全省林木种苗发展基金制度,投资的重点是林木、果树、花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现代化示范苗圃建设,良种的引进和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的建设。在资金的使用上,要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在种苗工作中采取竞争招标、优胜劣汰、“以奖”、“以购”的方式。一是建立种苗工程奖励制度。对种苗投资实行“以奖”,重点补助。奖励在科研、引种、繁育、推广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二是建立“以购”的扶持方式,加快良种推广应用的速度。三是建立飞播造林用种储备金制度。达到平抑物价,均衡供种的目的。使有限的种苗投资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质保量的完成我省种苗工作各项任务。憖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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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源区花卉苗木科技特派团.安源区花卉苗木产业调研报告[R].萍乡:安源区花卉苗木科技特派团,2015.

[4]易金生,陈劲松,罗帮宏,等.常德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J].湖南林业科技,2012,39(6):88~90.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8篇

关键词:种苗经营;执法检查;做法;建议

为加强植物检疫执法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按照《浙江省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方案》,今年6月,黄岩区开展了以辖区内种子苗木经营单位为重点的植物检疫大检查,旨在全面建立植物检疫档案制度,做好生产、调运和检查记录。

1 黄岩区种子苗木联合执法检查基本做法

1.1 加强领导,部署到位 为确保这次专项执法检查达到预期效果,黄岩区根据当地情况,专门召开了专题部署会,明确把这次执法检查当做今年植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2 开展宣传培训、增强检疫执法意识 利用口头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到种子苗木繁育、经销单位开展面对面宣传,增强人们的检疫意识和遵守植物检疫法规的自觉性。利用“黄岩区农资经营单位知识培训会”,宣传植物检疫法规规章,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1.3 规范检疫操作,做好产地、调运检疫 做好产地检疫,规范网上档案录入。在电话督促水果苗木自繁单位书面申请产地检疫下,检疫员到苗木繁殖基地实施产地检疫。严格按照全国植物检疫工作平台操作要求,在网络平台上完成产地检疫申报、调查档案录入,合格证签发和统计管理,最后下发产检合格证到各苗木生产单位手里。

做好调运检疫服务。区植检站检疫员周末加班加点方便群众开证。据统计从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在植检平台上有记录在档的杨梅和枇杷苗木调出株数为144.7987万株,305个批次。其中院桥镇是苗木调出集中地,仅一个镇杨梅苗木和枇杷苗木调出量接近107万株,从区域外调入水稻、瓜菜种子共57批次,23026千克。

1.4 强化执法,监管到位 黄岩区充分发挥植物检疫监管职能。此次活动共出动检疫人员33人次,出动车辆8台次,检查种子经营单位8家,苗木生产大户5家,检查种子数量23026千克,杨梅苗木150884株。植检员按照检疫要求书和调运检疫证书编号、台账记录状况对调入种子和调出苗木进行了逐一登记核查。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违法轻的单位令其限期整改。

2 主要问题

2.1 不少小包装瓜菜种子、无产地检疫合格证 属于当地自产自销的末经检疫的种子。往往是一次性制作的包装多年使用。

2.2 近距离调运苗木、瓜菜类种子时很多末开检疫要求书或是调运检疫证 种子经营个体在常规种子调入时遇到包装小、数量小的情况末持有植物检疫证书。加之公路、铁路等货运环节管理不严,有的仅重视收费、发货,容易造成检疫性病虫害的传播。

2.3 苗木产地检疫申报数量和实际调运数量严重不符 去年秋今春共申报苗木产地检疫446万株,33批次,而检疫平台上有记录的苗木调运数量为144.8万株,相差悬殊。这里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大户和合作社在申报产地检疫证时,喜欢多申报几十万株苗木,以防出苗量大于产检申报量。部分大户把自繁苗木转卖给当地散户,散户调运检疫逃漏证书现象普遍。二是当苗木生产单位往台州地区内发货时,因公路管理不严,绝大部分没有开检疫证也能通过稽查,造成实际出苗量和调运检疫证书签发量严重不符。

2.4 植检执法力度明显不足 案件数量很少,处罚也偏轻。植检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检疫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

3 下一步工作建议探讨

3.1 加强宣传 对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的宣传,要求其包装、质量、相关手续符合要求。通过宣传,提高苗木种子生产经营户对植物检疫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如实申报苗木产地检疫,植检站会下发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在外调苗木时,主动到植检机构开具植物检疫证书,凭证书调运苗木种子。经销部拒绝销售未经检疫、无检疫证书的种子。

3.2 加强产地检疫 植检站在每年种子、苗木执法检查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查出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经营单位,并作为下一次检查处理的依据。规范苗木生产单位产地申报工作,不要只抓大户漏掉小户,不要应付了事,怕麻烦而没有深入实际产地检查。

3.3 加强检疫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对检疫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水平,掌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制作,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把检疫执法活动作为提高队伍能力素质的重要手段来抓。

3.4 加强检疫检查的执法力度 全面实行植物检疫自查和巡查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区域联查工作机制,整合检疫队伍力量。检查中发现无证调运,使用假证、货证不符等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定程序查处,限期整改,杜绝只查不罚、以罚代管等问题,努力扩大植物检疫社会影响力。

参考文献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9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目标是造林良种化。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供大家讨论:

一、种苗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一)突出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这个重点,严把了“三关”

*是全国的油茶大省,油茶育苗在我省有着深厚的基础和传统。随着油茶产业的升温,油茶育苗成为了炙手可热的话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油茶种苗质量监管,责无旁贷地成为了种苗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种苗工作严把“三关”,较好地保证了油茶种苗质量。

1、规范管理,严把了市场准入关。为防范油茶育苗一哄而上、以劣充优、扰乱市场等行为的发生,各地在严格执行《*省油茶采穗圃管理办法》和《*省油茶苗木质量管理办法》的同时,采取得力举措,强化了油茶育苗的“准入制度”。如*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油茶苗木质量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该县油茶育苗只允许是“定点育苗”,所用苗木只许来自定点育苗基地;*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油茶种子和苗木生产经营管理的通告》,将定点育苗制度传达到了每一个村组;*市通过制作统一大型标牌,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告之作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宣传活动,有效地遏制了全省油茶计划外育苗现象的大规模发生。

2、强力监管,严把了生产质量关。为科学指导油茶种苗生产,全省上下认真抓了三件实事:一是大力开展了油茶种苗生产实用技术培训。省厅先后举办油茶采穗圃建设培训班、油茶嫁接育苗技术培训班四期,培训技术骨干400多人。各市州、县和65个定点育苗基地在省厅集中培训结束后立即启动本地嫁接技术力量的培训工作,*、*等地的林业部门还与当地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将油茶育苗培训纳入了县市为民办实事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培训嫁接工超6000人次,为油茶产业的发展储备了人才资源。二是强化了油茶种苗生产的日常监管。为确保油茶种苗质量,全省上下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抓育苗。在穗条生产和芽苗砧嫁接期间,省、市、县种苗管理机构均按属地原则进行了现场监管,省厅还推行了嫁接生产日报制、组织专家深入定点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数据上报及时,统计准确。在日常管护的每个关键环节,省厅都下发了专门文件,了具体要求和可操作的技术规范。市州县也纷纷拿出了看家本领抓监管,促进了全省油茶育苗水平的提高。如*市配备了专人专车,分管局领导率市种苗站负责人经常微服私访抓检查;*市由市局聘请多年从事油茶育苗工作的林业高级工程师为首席专家,无偿为育苗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市种苗站的主要精力集中围着苗木质量转,分管局领导最多一月亲自到育苗点检查指导达10次之多;*市制定了油茶育苗质量评分办法,将档案管理、圃地管理、苗木质量细分为11项评分指标,由市局统一组织检查、记分、评比。三是认真抓苗木质量检查和容器苗培育的组织工作。20*年8月,省厅组织力量对全省圃地油茶苗木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摸清了全省育苗家底,之后,又立即召开了油茶种苗质量管理座谈会,将各地育苗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会议后,绝大多数市州能积极抓整改,再次开展了除萌除杂工作,在油茶容器苗培育工作中能严格执行省厅的时间、质量、技术要求,并认真进行苗木质量分级工作,从最近国家林业局在我省开展工作的油茶种苗质量抽查情况来看,抽查的15个定点育苗单位16个苗批,大部份育苗单位都能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做好苗木分级和除萌、除杂工作,特别是*县、永大高科,育苗水平较高,苗木质量较好,除萌、除杂比较彻底。

3、疏堵结合,严把种苗使用关。为确保全省油茶产业发展用上优质苗,省厅在*林业政务网、*种苗网、《*林业》杂志上开辟专栏对有关油茶种苗法规进行了深入宣传,将全省65个定点育苗单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中国绿色时报》、《*日报》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通过种苗信息、良种审定公告、答记者问等形式进一步宣传贯彻《种子法》。*、*、岳阳、衡阳等市都采取了多种途径加大了良种宣传力度,社会反响很好。为防范劣质苗木流向省内、外市场,省厅采取了“疏堵结合”的办法,一方面,把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种苗行为纳入到了林业公安“雷霆一号”专项行动打击范围,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行为,尽力压缩非良种苗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呼吁兄弟省市通过正当渠道到我省购买优质种苗,尽量堵住下游销售通道。

通过全省上下努力,65个定点育苗基地完成油茶芽苗砧嫁接苗1.1亿株,现保存苗木8700万株,其中容器苗4700万株,可满足45万亩油茶造林对优质种苗的需求。

(二)坚持林木良种繁育体系这个中心不动摇,进一步夯实了林木种苗繁育推广体系

以推进造林良种化的林木良种选育、生产和推广工作是林木种苗工作永恒的主题。一年来,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林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着力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大力争取国家种苗工程项目,增强了种苗生产发展后劲。年初,利用国家拉动内需和加大油茶种质资源建设的机遇,各地加大了种苗工程的申报力度,*、*、*、*、*等地抢占先机,精心编制并及时上报了油茶采穗圃、种子园等15个工程项目,省站同时对以前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经不懈努力,13个项目当年即获批复,并与过去4个已批复项目一起得到了国家投资,到位中央资金2557万元,是上年资金总量的4.6倍;会同、靖县、攸县杉木种子园,城步马尾松种子园,汨罗桃林林场湿地松种子园和*市杂交油茶种子园等6个良种基地被命名为“部级”林木良种基地,省林科院油茶种质资源库、泰格林纸集团杨树种质资源库分别被命名为“部级”油茶种质资源库和“部级”杨树种质资源库。“国字号”桂冠的争取,不仅为后续工程的上马赢得了先机,而且为争取国家林木良种补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了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去年,全省新建油茶采穗圃1008亩,全部做到了规范化管理,6个部级林木良种基地逐一落实了科技支撑单位,并精心编制了20*~2015年发展规划。为确保新上项目的建设成效,省厅举办了一期种苗工程建设与财务管理培训班,对17个单位的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一次系统的工程和财务管理培训。三是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坚持不懈地与省林科院合作,开展杉木、马尾松、湿地松、油茶、杨树、光皮树、桤木等7个树种的良种选育和杉木、马尾松、湿地松、杨树等4个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工作,该项工作得到了属地市县林业局的大力配合,20*年,收集优良种质资源超过了500份。国家油桐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方面,收集了*、*、*、*等9省市油桐种质资源146份,栽植面积220亩。四是认真抓了到期种苗工程的竣工验收。年内完成了*省林木种苗繁育示范中心、*省良种繁育中心等10个种苗工程项目的验收,*市中心苗圃、*桑植县苗圃等一批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也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使到期完工项目验收率达到了90.6%。

(三)推行四个“落实”,强化了种苗行业管理

一是落实了政务公开。省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和办事流程全部做到了网上和公示栏上全公开,省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做到了网上办证。所有定点育苗点的选择、良种穗条的调剂、容器苗培育的计划都做到了公平、公正,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市州县种苗管理机构绝大多数能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实行“阳光行政”。

二是落实了依法行政。出台了《*省林木种苗“四证一签”发放管理办法》,编制了种苗行政许可流程图和种苗办事服务项目指南,制定了*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种苗部分)。从20*年起,在全省范围内,以油茶种苗质量管理入手,建立起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种苗执法更具操作性。从最近国家林业局在我省开展的油茶种苗质量抽查情况来看,抽查的15个定点育苗单位、7个定点采穗圃均建立了生产经营档案,其中汨罗玉池林场、道县苗圃等单位的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相对而言比较规范和健全。

三是落实了依法治种。市、县共查处非法采摘、收购油茶穗条案件8起,非法经营油茶种苗案件4起,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特别是*虹瑞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定点育苗基地)违规生产、调运油茶苗木的事件,由省、市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认真查处,取消了其定点资格,注销了其种子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将处理结果向全省进行了通报。

四是落实了依法兴种。全省调剂林木良种20000多公斤,种子出库时都达到了国家标准Ⅲ级以上的质量要求,主要造林树种杉木、马尾松、湿地松的良种使用率分别达到75.04%、93.20%、91.17%,其中*、*、*、*、*、*等市州杉木、马尾松、湿地松的良种使用率均达到了100%。全省育苗2.8万亩,可产合格苗9.3亿株。为因地制宜超前做好“优材更替”、“无节良材”珍稀苗木准备,省厅在广泛征询育苗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以红锥、毛红椿、楠木、榉木、马褂木等树种为优材更替的主要造林树种,并根据不同树种种质资源的保存情况,划定了采种区域,指导各地按需要进行了科学采种。来源于:

(四)强化效能建设,省级种苗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省质检站强化检验能力建设,不仅出色地完成了省内林木种子的检验任务,而且圆满完成了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南方六省种苗质量抽查工作,检验能力和影响又有了新的提升。

省种子储备库严格执行“三不”原则(不是良种不调,不检不调,不合标准不调),圆满完成了种子调剂任务。

省种苗示范中心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和科研创新,合作开展了油茶苗组培、榉木引种实验、马尾松顶芽扦插等试验,花卉苗木生产稳步上台阶,尤其是中心油茶容器育苗技术和管理水平日臻成熟,成为了我省林业对外展示的一个窗口和全国种苗行业的一个知名品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20*年的种苗工作也还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主要是:主要用材林树种圃地苗木质量不高,地区间质量参差不齐;种苗工程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非定点油茶育苗较为突出,种苗行业监管任重道远;部份油茶苗木质量达不到出圃标准,苗木调运监管难度加大;种苗生产、经营档案不健全、不完善。上述问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二、当前林木种苗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林木种苗是植树造林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增加森林总量,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功能,提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内在动力。在当前形势下,林木种苗工作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但其“利好”形势与任务“压力”并存。

(一)当前林木种苗工作面临的“利好”形势

1、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林业工作,高质量的种苗将是一个长期的“绩优股”。在去年10月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总理赋予了林业以特殊地位。在12月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我国政府在没有任何国际援助的情况下自主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比20*年下降40~45%的目标”,承诺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增加13亿立方米。这就意味着新一轮大规模造林的序幕即将开启,社会对良种壮苗的需求又将提速。

2、林木良种的增产效益已越来越为社会所认可,林木良种补贴政策可望得到落实。去年2月,*总理再次对发展油茶产业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对油茶良种补贴政策进行认真研究。在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进一步明确,要实施油茶良种补贴政策。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再次要大力发展油茶等木本粮油。根据最新消息,国家林木良种补贴政策可望今年出台,良种基地投入不足、产能低下的困局有望得到缓解,林木良种的普及推广力度必将加强。

3、系列林业新政的出台,刺激了社会对良种壮苗的需求稳步上升。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顺利铺开,森林采伐指标入户工程的实施,有了林权就能“我的地盘我作主”,极大地促进了林农“山当田耕,树当菜种”的热情。良种壮苗已成为了社会造林的第一选择。

4、低碳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为林木种苗工作注入新的内容。省长在年前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要突出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努力保护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环境。林木良种以其增效显著的遗传特性必然是林业低碳经济产业的首选资料。不管是木本油料、工业用材,还是城镇绿化,林木良种都将大放异彩。

(二)当前林木种苗工作面临的任务“压力”

1、油茶种苗供应时间紧,任务重。长期以来,我国造林计划一般都要滞后于种苗生产一年左右的时间,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殊性,苗木生产与造林需求难免脱节。就油茶种苗来说,一般采用2年生裸根苗造林,但准备期就要相对延长,一方面苗木供应难以满足,另一方面又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

2、林木良种基地的生产能力有限,良种使用率难以在短期内有重大突破。目前,我省除湿地松种子园的生产能力能基本保证供应外,杉木、马尾松种子园的生产能力与生产需求都存在较大缺口。

3、受油茶育苗的冲击,主要用材林树种苗木质量呈下降趋势。如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今年种苗工作必须抓好的一大课题。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园林树木;栽植成活率;技术措施

为保证绿化成果,提高树木栽植成活率,采取多种提高园林树木栽植成活率的措施,对各个施工单位所有栽植树木进行全面统计,计算出各施工单位的树木成活率,评定栽植效果。对新栽树木进行成活与生长调查,分析成活与死亡的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指导今后的实践。

1 树种规划原则

1.1树种选择的原则符合森林植被的分布规划;以乡土树种为主;选择抗性强的树种;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结合。

1.2树种规划原则的具体应用一是要调查本地原有树种的生态习性,对环境的适应性、抗污染性、生长状况,发挥的效益等。同时,也要了解外地引进树种的生态习性,对现在环境的适应性、抗污染性、生长状况及发挥的效益等。二是在广泛调查研究及查阅历史资料的基础上,针对本地自然条件选择骨干树种,包括城市干道的行道树的骨干树种和其他骨干树种。三是制定主要的树种比例包括乔木与灌木的比例(应以乔木为主,一般占70%,灌木占30%左右),落叶树与常绿树的比例,草坪的比例。四是树种的抗性选择通过各地树种的分析,根据各地区不同环境、地理特点,以科学性原则、经济合理性原则、因地制宜原则为指导,合理选择不同树种的种植,以便形成一个良好的地理生物群落。

2 树木栽植方法步骤

2.1抢抓时间,适时早栽 早春温度较低,苗木处于休眠状态,土壤比较湿润,加之土壤温度逐渐回升,有利于早生根,容易成活,这是提高树木成活率的关键时期。为提高树木成活率,各个施工单位紧抓春季植树的有利时机,抢抓时间,抢抓树木栽植工程进度,争取在夏季来临前完成绝大部份树木栽植工程量。

2.2狠抓栽植质量,保证栽植成活

抓质量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措施:

2.2.1植前保湿,保证栽合格苗木 据调查,生产实践中成活率的高低与植前苗木是否保湿有着密切关系。苗木出圃后,如不栽植要及时进行假植,以保证苗木体内水分的平衡。若苗木需长途运输,要对苗木根部进行保湿护理,避免风吹日晒将根抽干。对失水苗木,存在病虫害的不合格苗木,坚决予以清退,保证栽植合格的苗木。

2.2.2进行苗木处理,按实际情况适当修剪 苗木栽植前要进行根干修剪,用剪子把烂根、残根剪掉,烂根剪到露白为止,好根也要稍剪一部分,一防病根处传播病害,二利愈合,刺激萌发新根。同时修剪枝、叶、干,减少水分蒸腾,枝干剪口处涂漆以防抽干。有条件的工地树木栽前根系可浸水,使苗木充分吸水,这也是保证成活的有效措施之一。

2.2.3严把栽植技术关 栽植树木要求按要求挖坑,穴深应相当于苗木根系长的1.5~2倍;同时表心土要分开,尽量不打破原土层分布。苗木扶正人穴回土时,适当上提树苗,使根系舒展与土充分接触,再踏实千周的土。苗木栽植深度一般比在原苗圃内埋土深度略深。

2.2.4栽后及时浇水 苗木新植后,立即浇定根水,要求浇透浇足,待树盘内略干时,可加细散土或杂草覆盖,

减少蒸发,四月份可浇二遍水,五月份再浇一遍水就能够保证树木正常需水,提高成活。

2.3栽后养管保成果

2.3.1扶正培上 对于倾斜的树木应采取措施扶正。如果树木刚栽不久发生歪斜,应立即扶正。否则,落叶树种应在休眠期扶正,常绿树种在秋末扶正。

2.3.2水分管理 主要是灌水和排水。多雨季节要特别注意防止土壤积水,高温干旱时注意抗旱。对于枝叶修剪量较小的名贵大树,在高温干旱季节有必要通过树冠喷水增加冠内空气湿度,从而降低温度,减少蒸腾,促进树体水分平衡。

2.3.3抹芽去萌与补充修剪 在树木移栽中,经强度较大的修剪,树干或树枝上可能萌发出许多嫩芽和嫩枝,位置不合适的应尽早抹除;对受到损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枯梢应及时疏除或剪至嫩芽、幼枝以上。

2.3.4松土除草施肥 按树木实际生长情况,可结合松土进行除草,每20~30 d/次。在移栽的第一个夏季可以在土壤中施用化肥稀释液,但施用的肥料不能太多、太浓,防止过量。

3 结论与建议

在施工单位计算出自己所栽植树木的实际成活率后,分析树木生长不良和死亡的主要原因,按树种统计成活率及死亡的主要原因,分清属技术原因、责任原因还是不可抗力等原因,写出调查报告,提出进一步提高移栽成活率的措施与建议。

对调查报告统计分析得出结论如下:树木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栽植材料质量差,根系不发达,挖掘时严重伤根,假土坨,根量过少;其次是土壤干旱失水或渍水;第三是人为活动的影响。

针对以上结论建议如下:

第一,对栽植树木严把质量关,对进场树木的根系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假土坨及严重伤根的树木鱼目混珠,影响树木栽植成活率。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11篇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单位规范化管理。

为规范单位的正规化管理程度,我单位结合实际,对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充实完善,对原来的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补充,组织所属人员学习,对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对人员安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力求做到以人为本,按章办事,用制度来约束人,通过内部良好的运行机制来调动所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

安全就是单位的效益,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站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挥,站在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的高度,严格落实每日的体温测量和零报告制度。自复工复产以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里和松紧心态,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卫生清洁活动,科学有序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治,加装了门禁系统,对进出单位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安全。截止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例确诊或疑似病例。

(三)“双防双控”,配合局机关做好石家庄片区森林防火工作。

自3月底至5月底,为期两个月的时间,我站两名同志被抽调到省森林防火第二督导组,负责督导石家庄片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两名同志冒着疫情蔓延的危险,任劳任怨,牺牲了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在处理好防火工作与日常工作矛盾的基础上,对石家庄山区八县区的每个县进行了平均7-8次的督查,查处整改问题(包含现场整改的问题)200多条,可以说走遍了石家庄森林防火区的“边边角角”,较好地完成了此项工作。

(四)国家重点基地和国家种质资源库建设与管理

一是配合种苗处完成了2020年先期下达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种苗项目的落实工作;二是完成11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3个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2020年度作业设计的初审并提出修改建议,14个项目作业设计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省林草局批复实施;三是配合种苗处开展了11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年度考核工作,现已完成7个基地的考核任务。

(五)林木品种审定工作

一是参加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会议,经各位委员评议,2019年度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专家初审通过的19个林木品种全部通过审(认)定,其中审定通过18个品种,认定通过1个品种;对预公告的《林木良种目录》从格式、内容等各方面进行了审查、修正,2020年省林草局公告推广应用。二是参与2020年度3个品种现场测试工作。

(六)中央预算内种苗工程项目

定期完成3个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中央预算内种苗工程项目情况月报,及时报省发改委和省林草局。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组织举办一期全省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与管理培训班,提高基地建设与管理人员技术水平。

2、对我省部级和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项目建设及时进行督导,配合完成年度考核工作,通报考核结果并上报国家局。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12篇

一、概述

(一)分布与危害

白蛾适生区域广、传播途径多。北纬20°—50°间的区域都适合生存,能耐40℃高温和-16℃低温。具有很强的适应性,老熟幼虫和蛹可随寄主植物、交通工具、包装材料等远距离传播。

食性杂。白蛾能够危害300多种植物,主要包括糖槭、法桐、白蜡、桑树、杨树、柳树、刺槐、臭椿、国槐、香椿、榆树、山楂、苹果、梨、桃、李、枣、葡萄等林木和果树以及高粱、玉米、大豆、花生、向日葵、南瓜、葫芦、黄瓜、茄子、辣椒、马铃薯、番茄等农作物。

繁殖量大。一只雌蛾平均产卵500—800粒,最多可达到2000多粒。孵化率高,一般在95%以上。如不积极防治,加之自然控制作用小,一年后其后代至少可达几百万只。老熟幼虫15天不取食也不会死亡。

危害大。当疫情大发生时,白蛾可在3—4天时间内将一棵树的叶子全部吃光,使树木生长不良,甚至死亡。农作物被危害后,减产减收,甚至绝产。

(二)生物学特性

白蛾在北京、辽宁等地1年发生2代,以蛹越冬。第一代成虫于5月上、中旬开始羽化,5月下旬至6月初进入羽化高峰期,6月中旬羽化结束。6月上旬幼虫是网幕始见期,6月下旬至7月初是网幕盛发期,7月中旬老熟幼虫开始化蛹,8月初结束。第2代成虫于7月下旬开始出现,7月末至8月初成虫羽化盛期,幼虫始见期在8月初,8月下旬至9月初是网幕盛发期,9月中旬老熟幼虫开始化蛹,10月中旬化蛹结束。在河北、山东等地1年发生2-3代,羽化、产卵时间较北京、辽宁等地提前1个月左右。

二、防治原则、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一)防治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持续治理,防治结合的原则。宣传普及白蛾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加强检疫和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的传入和蔓延。

2.坚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对本管区的白蛾疫情防治工作负总责。

3.坚持源头防控原则。坚决杜绝从疫区调入带疫苗木。

4.坚持快速反应、紧急除治、治灾减灾的原则。林业局要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快速的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在境内发生疫情,林业局要快速反应,及时进行检疫和防治。

5.坚持依法防治,职责明确的原则。要严格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坚持“谁造林、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限制除治通知书制度”。

6.坚持预测预报、疫情报告、控制防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的原则,对不同等级的疫情,实行分级控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方案。对因监测不力、瞒报漏报、预防怠懈等因素,造成白蛾扩散蔓延的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7.坚持依靠科技、综合防治的原则。依靠专家和科技攻关,进一步加快生物防治,大力开展无公害防治技术。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林业部分)》、《人民政府关于对调运使用林木种苗进行严格检疫的通告》(府发〔〕13号)、《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防控白蛾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白蛾的防控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检疫御灾

1.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植物检疫条例》、《人民政府关于对调入使用林木种苗严格检疫的通告》(府发〔〕13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调运管理严禁调入带有白蛾等病虫害林木种苗的紧急通知》(府发电〔〕5号)文件精神,严格实行检疫要求书制度,严禁从疫区调运使用苗木。

2.森防站要加大检疫检查力度,对白蛾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关键时期,要在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检疫哨卡,坚决阻止疫区苗木进入,加大对白蛾疫区相邻地区的苗木检疫检查力度。对未办理检疫要求书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3.森防站对新造林地进行严密的跟踪检疫,特别是对阔叶树种进行详细检查。

4.各绿化施工单位要主动配合森检人员做好外调苗木的检疫复检工作,共同抵御白蛾入侵。

(二)监测预警

林业局要按照《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重点对白蛾进行严密监测。林业局要成立防治白蛾领导小组,并设立防治白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白蛾监测计划,及时了解周边地区白蛾的发展动态,预测传播态势及发生风险率,并实行监测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林业局和人民政府。当发生灾情时要及时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准确掌握白蛾的发生区域和发生规模。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的监测方案,并且要积极开展白蛾识别及防治技术培训,推广和普及新知识、新技术。

具体监测方法如下:

1.专业定点监测

森防站要对新造林地、苗圃地、交通干道两侧、城区绿化地、加油站、花卉、蔬菜果品批发场周围地区,进行彻底排查和跟踪检疫,并常年开展以诱芯诱捕和杀虫灯诱杀为主的定点监测。

杀虫灯(黑光灯)监测:从4月下旬到9月下旬,每天19:00时到次日6:00时开灯,指定专人负责,定时定点的记录每天的诱虫数量和种类,确认是否有白蛾发生。

悬挂诱芯监测:在白蛾成虫发生期,要指定专人在阔叶苗木栽植区悬挂白蛾诱捕器,每天进行观察和记录并收集标本,确认是否诱捕到白蛾成虫。

2.群众监测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新造林地的建设单位要大力宣传白蛾的危害性和虫态特征,印发图册,并公布疫情报告电话,要进一步动员群众观察身边绿地和管护林地内是否有白蛾,发现可疑迹象,及时报告,林业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灾情确认。

3.疫情调查

采取专业调查、兼职测报员调查和群众疫情举报相结合的方式。

(1)在白蛾网幕期,每年5-10月份,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新造林地的建设单位每月要开展一次疫情调查,确认是否有白蛾疫情发生,准确掌握疫情动态。

(2)充分发挥兼职测报员的作用,从4月中旬到9月底,对本地区范围内的林木进行全面调查。

(三)无公害药物喷洒预防

由森防站牵头,各镇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对外地调入的苗木进行全面跟踪调查,并根据苗木来源地白蛾生物学特性,准确把握防治适期,有针对性地喷洒无公害药剂,以防止复检遗漏或无法检到的蛹、卵发育成为幼虫,从而达到彻底预防的目的。

四、防治措施

防治白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疫情确认,如有疫情发生,立刻向防治白蛾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防治白蛾指挥部在报经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报林业局备案。同时要划定发生区范围,以发现白蛾点为中心,半径500米以内的区域为发生区;距发生区周边300米以内的区域为重点防治区;在白蛾活动区域设置醒目的标识和界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预防发生区扩散

按照《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安排部署,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在发生区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将发生区内所有植物外运;森林植物检疫人员要对各主要路口、停车场进行设点检查。

(二)药剂防治

发生地的专业防治队和林权所有者以及新造林地的绿化施工单位要在白蛾防治专家组的指导下,及时进行药物防治。主要选择杀铃脲、噻虫啉等无公害杀虫剂。在施药防治过程中,严格按农药使用手册规范操作,避免造成人畜伤害和环境污染。

(三)人工防治

1.挖蛹:发生白蛾疫情地区的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白蛾越冬后至羽化期间,组织发动群众进行挖蛹,切实降低虫口基数。

2.剪除网幕:发生白蛾疫情地区的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白蛾幼虫未扩散前(1-4龄),组织有关人员剪除网幕,集中消灭。

3.草把诱集:发生白蛾疫情地区的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利用白蛾老熟幼虫下树化蛹的特点,在树干离地面1.5米处,下紧上松的围绑谷草、稻草、草帘等,诱集老熟幼虫进行集中销毁。

4.灯光诱杀:发生白蛾疫情地区的各相关责任单位,利用白蛾成虫的趋光性,用杀虫灯诱杀成虫,每3公顷设一盏灯。

5.性引诱剂诱杀:发生白蛾疫情地区的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利用白蛾性引诱剂诱捕成虫,集中消灭。

通过防治,疫情扑灭后,经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核查、评估论证,并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可终止应急预案。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由政府分管副长负责,林业局具体抓,做好全的防控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抓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防控工作,确保白蛾不入侵、不扩散、不蔓延。一旦启动《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按该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机制运行。

(二)资金保障

财政要为防治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用于全面的检疫复检、监测、除治及宣传培训等工作,新造林地的监测费用由各绿化施工单位承担,确保监测顺利进行。

(三)物资保障

林业局要建立白蛾防治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噻虫啉、百虫杀和苯氧威等无公害药剂,同时还要储备白蛾诱捕器、杀(诱)虫灯,防治用高压机动喷雾器、背负式喷雾器、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等。凡用于新造林地的防治物资费用由绿化施工单位承担。

(四)人力资源保障

在每年检疫复检关键时期,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保证全部森检人员全力开展检疫复检工作,并调配工作人员配合森检人员做好复检工作。林业局要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监测、防治专业技术骨干,以备疫情发生时派出应急。培训工作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

(五)宣传保障

宣传部、电视台、新闻中心等部门,要加大对白蛾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疫情发生时,每周播放白蛾防治专题宣传2-3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如组织宣传车和宣传队赴各嘎查村展开宣传和指导工作,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实现群防群治。

(六)通讯保障

在白蛾疫情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保持信息系统网络和通讯的畅通。

(七)安全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绿化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进行防治作业时,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在防治区域所有道路入口处设立标示牌。配制和喷洒药物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以防人、畜中毒。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13篇

年1月,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沙棘营造林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被确定为第五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几年来,沙棘营造标准化示范区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以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为契机,以建设沙棘生产基地为立足点,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要求,组织质量技术监督、林业部门的技术人员深入挖掘全旗沙棘生产的建设经验,研究和调查完善沙棘生产技术,形成了集沙棘育苗、造林、营林、果实采摘与利用于一体的技术标准。

专家们在认真听取了课题组所作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效益分析报告,查阅了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并进行了现场查定、质疑答辩和认真讨论后认为,该项目立项后,林业局对沙棘营造进行总结、分析、试验研究,制定《沙棘营造林技术标准》(农业标准Q/ANY13-22-),包括《沙棘播种育苗技术》、《沙棘扦插育苗技术》、《沙棘苗木质量标准》、《沙棘旱作造林技术》、《沙棘丰产示范园营造技术》、《沙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验收方法》、《沙棘抚育管理技术》、《沙棘苗木病虫害检疫技术》、《沙棘木蠹蛾防治技术》、《护林防火管理办法》10项标准。

规范了沙棘营造林技术,确定了合理的技术指标,推进了沙棘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课题创新了播种苗限制亩产量,提高苗木质量,一级苗比例从62%提高到84%;造林应用反坡小坑整地、坐水栽植,使造林成活率在原来基础上提高了10%;通过抚育促进树体生长,提高结实量;沙棘木蠹蛾防治,通过沙棘平茬改造试验、灯光诱杀和性信息素试验,取得明显治理效果;果实人工采摘技术使果实采摘率提高到80%以上;通过沙棘营造技术标准示范推广,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规范乃至自治区沙棘营造技术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该项目在国内处于同类研究的领先水平。

同日下午,专家们对《中国沙棘快繁育苗及丰产栽培可持续经营技术研究》课题进行了鉴定。

据了解,从年开始立项研究和推广,至年,共扦插雌株育苗60亩,扦插苗木300万株,亩产量5万株,每株出圃合格苗木0.8元,亩产值4万元,产值达到240万元。

从年开始在林地造林,截止到年,全旗共造林3万亩,一般无性快繁沙棘造林29700亩,建设水作型速生丰产沙棘园100亩,建设旱作型速生丰产沙棘园200亩,通过沙棘无性快繁育苗造林地块年采集沙棘果总产值在2712万元。

专家称,该课题通过嫩枝扦插技术,解决了沙棘造林过程中雌雄配置比例问题,满足了沙棘在生态经济林建设的苗木需求;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南水北调;弃渣场;水土保持;绿化措施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正在向北京第三次输水,河北境内22座永久弃渣场水土保持绿化措施尚末实施,为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并美化总干渠两侧生态环境,对永久弃渣进行水土保持绿化措施方案设计。结合可研报告以及各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详图及各标段水土保持施工技术要求等,并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等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调查、收集相应资料,对22处永久弃渣场地进行了重点勘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设计方案,具体如下:

1永久弃渣场概况

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河北段永久弃渣场共计22处,占地面积共计174.36hm2。

2水土保持绿化措施设计

本次永久弃渣场水土保持绿化措施主要包括:首先对弃渣场顶面高低不平的现状进行土地平整,并覆腐殖土栽植乔木绿化,形成的边坡采取灌草结合进行防护。

根据22座永久弃渣场现状,除满城境内的雾山(一)出口右侧渣场和釜山隧洞出口渣场外,其余渣场均需要进行土地平整,再进行覆土绿化。徐水境内的四号、八号渣场弃物均为土质,不再覆土;其他渣场均以石渣为主,均应先进行渣场的平整再进行覆土绿化。覆土厚度按照有关规范及有关批复文件本次设计确定为50cm。覆土来源由外购解决,平均运距按5km考虑。外购腐殖土时须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供方承担。

渣面乔木防护林树种选用毛白杨、小叶杨、旱柳等,乔木株行距2.0×2.0m,采用2-3年生大苗,春季栽植,穴状整地,整地规格为宽500mm、深500mm,栽后浇水。灌草防护边坡时,灌木选用紫穗槐、黄栌等,株行距1.0×1.0m,灌木采用1年生实生苗,穴状整地,整地规格为宽300mm、深300mm,栽后浇水,紫穗槐栽植2年后视生长情况秋季平茬。植草绿化采用撒播方式,草籽选用羊茅草、小冠花等,撒播规格为50kg/hm2。在建成的浆砌石挡渣墙和浆砌石护坡外侧种植一排爬山虎,株距1.0m,采用1年生实生苗,穴状整地。

3栽植要求

3.1栽植时间要求

乔灌栽植时间为覆土工程结束后第一个春季,草种撒播时间选在覆土完成后的第一个春季的雨天。

3.2栽植要求

植苗造林时,要求苗木健壮,乔木育苗期龄至少在2年以上,灌木育苗期龄应在1年以上,苗木经过起苗、分级、包装、运输、造林地假植和栽植取苗等工序时,各工序必须衔接好,加强保护,以减少苗木失水变干,以保证较高的成活率。由于覆土土层较薄,可以采用客土回填树坑底部,并确保基底土厚不小于50cm。植苗时要将苗木扶正,苗根舒展,分层覆土踏实,使苗根与土壤紧密结合,避免窝根栽植。草种要选用成熟好、籽粒饱满、无病虫害、无霉变、出苗率较高的种子。

3.3栽植方法

乔灌木栽植方法:

①采用植苗造林的方法,按照设计的株行距,灌木单穴栽植3株,乔木每穴1棵,首先坑底回填表土、熟土厚10~20cm,将树苗放入定植坑内定向、定位、扶正。

②先覆表土、熟土、松土,边填边捣实;填入30~50%后,轻提树苗至合适深度并固定。

③浇定根水:向坑内倒入清水,一手扶树干,用脚沿树根四周将填土踩实。

④第二次填土:泥土填满坑,边填边踩实,最后形成镘头形。

⑤留浇水沟:树干基部略凹成“酒酿潭”。镘头形外侧一圈浅沟,便于浇水。

⑥在定植后24小时内进行灌水,水量不宜过大,深入坑土30cm左右,通过浇水使土壤缝隙填实,此后2~3天浇第2次水,水量不宜过大,7天后浇第3次水,水量加大,浇足灌透,以后遇天旱或土壤缺墒立即浇水,保证树木成活及正常生长。待树木生长新根,发出新叶后,追施第一次肥,以后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浇水和施肥,定期防治病虫害,对缺苗地段,第二年雨季补植。

草籽播种方法:

草籽采用撒播方式,撒播前要将顶面及坡面平整,撒播后覆土2cm。

抚育管理要求:

灌木栽植完成后,对幼林要加强抚育管理及对幼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确保植物工程发挥作用。

4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1)水土保持资金管理

水土保持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建设单位要搞好资金使用管理,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水土保持工程顺利进行。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就水土保持投资概算调整情况、分年底投资安排、资金到位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写出总结。

(2)水土保持施工合同管理

在工程发包标书中要有水土保持要求,将各单项水土保持工程列入招标合同,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工程承包商应承担的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义务和惩罚措施。

(3)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管理

水土保持工程要实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应由具备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合同中应明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范围和任务,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提供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报告。

(4)水土保持施工监测管理

应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对建设工程实施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计划任务书》和《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提出监测小区的布设位置、监测断面、监测因子、监测方法、监测时段与频次,提出监测计划成果目录与清单,明确监测单位与建设单位责任与义务等,监测阶段成果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报告。监测单位在监测结束后应编制监测报告。

(5)水土保持施工监督管理

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对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建设施工单位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合作,自觉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6)竣工验收管理

根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在工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苗木调查报告范文第15篇

第一条为防止为害农业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植物检疫。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公安、交通、财政、林业、铁路、民航、海关、邮政、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做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第二章检疫机构

第四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具体负责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检疫检验室、实验室以及隔离试种苗圃、除害处理等设施。

第五条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必须配备相应的专职植物检疫人员,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兼职植物检疫人员,协助专职检疫人员开展工作。

专职植物检疫员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农业部备案后,发给专职植物检疫员证。

兼职植物检疫员由设区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发给兼职植物检疫员证。

第六条植物检疫人员执行检疫任务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或者进驻车站、机场、港口、仓库、货场、种苗繁育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集贸市场等植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存放的场所,进行疫情调查与处理,实施植物检疫和检疫监督;

(二)查阅、复制、摘录与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有关的合同、货运单、发票、检疫单证、出入库记录及账目等;

(三)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取与植物检疫相关的证据;

(四)签发植物检疫单证;

(五)处理植物检疫违法案件及当事人的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

第七条植物检疫人员执行检疫任务时,必须穿着检疫制服,佩带检疫标志,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第八条植物检疫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农业植物检疫范围包括粮、棉、油、麻、桑、茶、糖、菜、烟、果(干果除外)、中药材、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草坪草、牧草、绿肥、热带作物等植物及其各部分,包括种子、块根、块茎、球茎、鳞茎、接穗、砧木、试管苗、无毒苗、细胞繁殖体等繁殖材料,以及来源于上述植物、未经加工或者已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情的植物产品。

第十条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检植物、植物产品补充名单,并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对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对象每3至5年调查一次;重点对象应当逐年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检疫对象分布资料,逐级上报。

第十二条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新发现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病、虫、杂草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由当地人民政府采取紧急防治措施予以消灭。

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按前款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的同时,应当逐级上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疫情发生和蔓延情况,提出划定疫区或者保护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划定疫区或者保护区,应当同时制定相应的封锁、控制、消灭或者保护措施,防止检疫对象的传播和蔓延。

第十四条在发生疫情的地区,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派植物检疫员参加当地的道路联合检查站,铁路、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发生特大疫情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植物检疫检查站,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第十五条禁止疫区内的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运出疫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运出疫区的,必须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调出省外的,应当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检疫对象的研究,不得在检疫对象的非疫区进行。因教学、科研等确需在非疫区进行研究的,必须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研究对象属于全国植物检疫对象或者国外新传入和国内突发性、危险性病、虫、杂草的,应当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以及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申报检疫登记。其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章检疫的实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植物检疫规程进行检疫,并按规定签发农业植物检疫单证。

农业植物检疫单证由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格式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或者伪造、涂改、买卖、转让。

第十九条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实施检疫,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植物检疫费。

植物检疫费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发展植物检疫事业。

第二十条已经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启封换货或者改变数量。

第二节产地检疫

第二十一条下列植物和植物产品,应当进行产地检疫:

(一)用于试验、示范、推广、销售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

(二)需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其他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

第二十二条需要进行产地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提出检疫申请,经检疫合格后,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

第二十三条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无植物检疫对象分布的地区建立繁育基地。新建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繁育基地的选址,应当征求当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收贮种苗。产地检疫合格证超过有效期限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申请重新检疫。

第三节调运检疫

第二十五条已经产地检疫的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调运时,应当凭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换领调运植物检疫证书,但不得重复检疫。

未经产地检疫的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在调运前,应当经调出地的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进行检疫。

可能受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输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

第二十六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其植物检疫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1天。

第二十七条邮政、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凭有效期内的植物检疫证书正本收寄、承运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无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寄运货物种类、数量与植物检疫证书不符的,一律不得邮寄或者托运。

第二十八条出境的未经检疫的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调运时,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检疫手续。

第二十九条进境的带有疫情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在本省调运或者经过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收货单位、承运单位应当通知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有关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对疫情进行跟踪监管,防止疫情扩散。

收货单位和承运单位在调运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因意外事故引发疫情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农业植物检疫机构。

第四节国外引种检疫

第三十条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在与外方签订合同或者协议30日前,向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引进植物的种类、品种和数量;

(二)来源国家或者地区;

(三)引种用途以及种植地点、面积和栽培方式;

(四)疫情防范措施等。

第三十一条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接到申请报告后,应当派人或者委托种植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对其种植地隔离条件、疫情防范措施等进行调查,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按审批权限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在合同或者协议中订明我国法定的检疫要求,并订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出具检疫证书,证明符合我国的检疫要求。

第三十三条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凭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的审批手续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向到货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第三十四条经口岸检疫合格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引进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隔离试种。在隔离试种期内,未经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批准,不得分散种植。

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对试种的种苗进行疫情监测,引进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个人自行携带种苗入境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检疫手续。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引起疫情扩散的,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农业植物检疫手续的;

(二)谎报受检物品种类、品种或者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三)擅自启封换货、改变数量或者将非种用植物和植物产品作种用的;

(四)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或者故意毁坏封识的;

(五)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或者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植物检疫对象试验研究的;

(六)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

(七)在调运进境带有疫情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过程中,造成撒漏、扩散或者下脚料除害处理不彻底的。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销毁或者进行除害处理,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以及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申报检疫登记的,由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限期补办登记,并可给予警告。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有权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进行销毁所需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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