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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迎检工作

2009年是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市局、总队和区有关部门对我区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局、队将按市、区有关考核规定充分准备,认真开展普法工作自查自评,按时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迎接验收。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09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统计系统及广大统计从业人员学习、培训。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2009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统计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在全区掀起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1、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广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

*区统计法制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结合*区实际情况,继续利用报刊、网站等载体开辟统计法宣传专题栏目,在栏目中,以普法问答、法律讲堂、在线咨询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为普法宣传开辟广泛的渠道。

2、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扩大宣传面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打造宣传品牌,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面。

(1)进社区

组织街道统计所普法力量,设立社区普法宣传员,印制普法宣传材料,设立统计法宣传牌、宣传橱窗、标语,并现场开展统计法咨询、展览、资料发放等活动,并在现场进行试卷答疑等趣味活动,赠送精美礼品,为现场宣传工作增添亮点,提高宣传普及率。

(2)进党校

要积极与区法制办、区党校、行政学院联系协调,争取把《统计法》和统计业务知识列入党校学习课程,促进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制的培训学习。

(3)进功能区

配合功能区统计工作,创建“十分钟统计普法课堂”,送法进功能区,加大我区三个功能区内统计单位的普法力度,营造功能区企业依法统计的良好统计工作氛围。

3、借助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以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为契合点,通过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大型普查、专题调查培训等,对基层统计人员系统地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教育。通过各种活动特别是配合各种调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4、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稿件的撰写

强化宣传意识,抓好统计法制工作信息和普法宣传稿件的撰写工作,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所突破,并对日常普法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明确需求,善于发现亮点,查找不足,提高宣传稿件的采登率。

二、保障措施

1、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局队《2009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和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

2、加强学习和管理

在普法宣传工作中,作为执法者和宣教者,首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管理,要想在工作中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必须要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市、区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等培训活动,不断的充实自己,提自身业务水平。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加强行政执法干部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

认真落实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制订出详细的“五五普法”实施规划。要采取脱产学习、集中培训和业余自学等各种形式,加强干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素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形式,普及宣传人口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促进育龄群众树立守法生育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二、全面落实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

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上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要继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完善并落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各项责任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如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各市要开展执法情况自查,省上将警告碍了进行勘查。要进一步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良好的形象和行风。

三、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要求,今年要将便民维权活动全面推开。因此,各市要总结去年两个试点县(市、区)的经验,按照去年省上下达的方案,及早动手,认真部署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市、县、乡人口计生部门都要设立并公布维权热线电话,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和投诉的渠道,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四、搞好《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

现行省《条例》是200年9月省人大修订通过的,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已将《条例》修订列入了今年立法计划,待修订稿成熟后可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省人口计生委将《条例》修订列为全委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领导班子抽调专人负责组织起草、调研并召开研讨会。各市、县(区)人口计生部门也要积极配合调研工作,并建言献策,参与省上组织的有关研讨活动,共同推动搞好《条例》的修订正作。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和规范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今年,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继续指导基层稳步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各地要总结前几年试点经验,把工作重点放在依法制订并完善自治章程和兑现相关的优惠政策上,要坚决杜绝乱设罚款、收保证金等违反法规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六、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对当前全省及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提出建议和意见,撰写研究报告。充分发挥人口学会和专家委员会的作用,组织专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七、搞好党委、政府换届过程中提拔任用干部的计划生育鉴定工作。

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干部提拔中实行计划生育鉴定的规定,搞好各级领导干部提拔中计划生育情况的鉴定工作。省上今年将在适当时候对全省各市干部鉴定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重点了解市一级鉴定工作情况,并抽查部分县(市、区)的鉴定工作情况。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主要工作和目标

(一)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迎检工作

2009年是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市局、总队和区有关部门对我区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东城局、队将按市、区有关考核规定充分准备,认真开展普法工作自查自评,按时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迎接验收。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09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东城统计系统及广大统计从业人员学习、培训。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结合“*”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2009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统计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在全区掀起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1、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广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

东城区统计法制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结合东城区实际情况,继续利用报刊、网站等载体开辟统计法宣传专题栏目,在栏目中,以普法问答、法律讲堂、在线咨询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为普法宣传开辟广泛的渠道。

2、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扩大宣传面

结合东城统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打造宣传品牌,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面。

(1)进社区

组织街道统计所普法力量,设立社区普法宣传员,印制普法宣传材料,设立统计法宣传牌、宣传橱窗、标语,并现场开展统计法咨询、展览、资料发放等活动,并在现场进行试卷答疑等趣味活动,赠送精美礼品,为现场宣传工作增添亮点,提高宣传普及率。

(2)进党校

要积极与区法制办、区党校、行政学院联系协调,争取把《统计法》和统计业务知识列入党校学习课程,促进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制的培训学习。

(3)进功能区

配合功能区统计工作,创建“十分钟统计普法课堂”,送法进功能区,加大我区三个功能区内统计单位的普法力度,营造功能区企业依法统计的良好统计工作氛围。

3、借助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以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为契合点,通过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大型普查、专题调查培训等,对基层统计人员系统地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教育。通过各种活动特别是配合各种调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4、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稿件的撰写

强化宣传意识,抓好统计法制工作信息和普法宣传稿件的撰写工作,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所突破,并对日常普法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明确需求,善于发现亮点,查找不足,提高宣传稿件的采登率。

二、保障措施

1、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局队《2009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和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

2、加强学习和管理

在普法宣传工作中,作为执法者和宣教者,首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管理,要想在工作中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必须要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市、区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等培训活动,不断的充实自己,提自身业务水平。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目前,我国会计学专业本科教学培养目标为:“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经济管理部门、学校、研究机构从事会计实际工作的本专业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一目标强调了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和专门性。而从目前财经专业大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是财会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也是最需要大学生和最能发挥大学生特长的地方。因此,如何培养在校大学生,并使其毕业后能在基层单位发挥其专业技能,尽快适应社会需求,成为财会专业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中,从业人员不但要掌握会计知识,还要熟知税法。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写到:“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此外,根据我国国家人事部披露的一份人才需求预测显示,会计类中的税务会计师成为需求最大的职业之一,由此可见开设税法相关课程的必要性。在这里,“税法”相关课程主要包括《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税收实务》和《国际税收》等课程。而这些课程该在哪些专业开设,如何开设,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都值得在教学中认真探讨。

一、高等工科院校税法课程的开设现状

高等工科院校相对于高等财经院校来说,在培养目标上更应侧重于培养实用型而不是研究型的专业人才。而目前高等工科院校在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开设“税法”课程的专业偏少,普及性不足

目前,税法课程一般只在财会专业开设,其他专业并未开设相关的课程。实际上税法的相关知识不仅是财会专业必不可少的,对于其他专业也有普及关于税法基本知识的必要。因为不论是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还是个人的日常生活,都与税收息息相关,让大学生熟悉了解税法的相关知识,自觉、准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既有利于日后的实际工作和个人的日常活动,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在财会专业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未成体系,专业性不强

在会计专业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中,有的院校是《税法》,有的院校是《税务会计》,还有另再开设《税收实务》课程的;而在财务管理专业有的是《税法》,有的是《税收筹划》,有作为考试课的,也有作为考查课的,从而导致所开设的课程在内容上比较混乱,专业性不足,缺乏系统性。特别是有的院校所开设的课程缺乏“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的系统知识,而这正是实际工作中最常用、最需要用的,“税务会计师”也是社会最需求的职业之一。

此外,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企业对外贸易日益增多,海外投资也日益增多,相应地,社会和学生对于国际税收知识的需要也更加迫切,因此也有必要增设《国际税收》课程,介绍有关知识。

(三)缺乏实践环节或实践环节偏少

税法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强调的是涉税的实际操作,即对企事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个人日常生活首先要分析其是否涉及到税收问题,进而对所涉及到的税种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在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能充分享有纳税人应有的权利。社会普遍需要的是实用型的人才,而大学生缺少的正是实际工作的经验,所以应在教学中加强实践环节,为学生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开设《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课程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

由于会计和税法的目的不同,使得按照会计方法核算的会计收益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收益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而且随着会计体制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不断的加大。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和税收的法律法规,如颁布实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2006年颁布于2007年施行的39项会计准则,在税收方面也不断地在修订调整有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执行都使这一差异愈加明显。由此要求企业纳税时,必须合理准确地计算企业的应税所得,以保证企业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减少纳税风险,有效行使税法赋予的权利,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因此,为了适应纳税人纳税的需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会计必须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并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二)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随着税法的逐步健全以及税收征管的加强,企业越来越感觉到税款的缴纳在整个资金运作中的重要性。纳税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需要对纳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事前筹划、事中核算和事后分析等。一方面,纳税人对纳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必须符合税法要求,按税法要求履行纳税义务,通过税务会计课程的开设系统地进行研究;另一方面,纳税人也应保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合法合理地“节税”。纳税筹划是我国税收法制逐步完善情况下企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开设“税收筹划”课程加以引导和研究。

(三)是加强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

200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税收征管法》对于加强税收法制,强化税源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纳税人首先应按照税法的规定核算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补等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活动,准确、及时地进行纳税申报,同时也为税务机关检查其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提供依据。这要求企业会计人员不但要掌握会计专业知识,还须熟知税法,熟悉税务会计的知识。此外,国家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采取税收筹划进行认可的同时也在积极引导纳税人正确进行税收筹划。因为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意识的办法是让纳税人充分享有其应有的合法权利,这就需要有纳税筹划。因此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都是重要的必修课程。

三、税法相关课程的专业设置及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

根据税法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建议在高等工科院校的不同专业方向开设不同的课程,建立合理的课程体系。

会计专业(会计学方向)应开设《税务会计》必修课程,至少60学时;《税收筹划》作为选修课程,30学时;28学时的《国际税收》为选修课。另外,应增加《税务会计》课程设计的实验环节。《税务会计》课程的选修课为《会计学原理》课程,平行或选修课为《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成本会计》等课程。

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依然开设《税法》必修课程,50学时;《税收实务》40学时的必修课;28学时的《国际税收》选修课。同时增加《税务实务》课程设计的实验环节。

财务管理专业应开设《税收筹划》必修课程,安排40学时;40学时的《税务会计》必修课程;28学时的《国际税收》选修课。另外,应增加《税收筹划》的实验环节。《税收筹划》课程的选修课为《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等课程。

其他财经专业如市场营销专业、生产管理专业等,应开设《中国税制》30学时的选修课程,主要是普及“税法”的基本知识。

四、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会计》课程的主要内容

《税务会计》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涉税业务的税务会计处理,而《财务会计》课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需再作介绍了。

1.税务会计概述。主要介绍税务会计的概念、对象与目标、基本前提、一般原则和税收制度等。

2.主要税种的税法及其税务会计处理。这部分是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内容。分别按各具体税种介绍我国现行各税种税法的基本内容、应纳税款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包括有关纳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审核,税款的申报、缴纳和补退及如何对会计和税法的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其中重点介绍流转税和所得税。

(二)《税收筹划》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收筹划概论。主要介绍纳税筹划概念、原则、形式和种类等。

2.税收筹划的技术与方法。主要介绍国内税收筹划的基本技术和方法;简要介绍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3.我国现行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介绍各税种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4.企业经济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企业的设立、并购与重组、投资决策和融资决策的税收筹划。

(三)《税法》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法概论。介绍税法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的制定与实施、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等有关税法的基本理论。

2.主要税种的税法。主要介绍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主要税种的税法相关规定,包括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3.税收征收管理法。介绍税收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法律责任。

4.税务行政法制。简单介绍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四)《税务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务实务概述。简要介绍税务的概念、范围与形式、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等基本概念。

2.税务登记实务、发票的领购与审查实务。

3.建账建制、实务。

4.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税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重点是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5.纳税申报实务。介绍各税种的纳税申报,重点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6.纳税审查实务。

7.税务咨询。简单介绍税务咨询的形式、内容,详细介绍税收筹划的有关内容。

(五)《中国税制》课程的主要内容

从税收制度的角度介绍有关税法的基本概念及现行税法体系各税种税法的基本内容,侧重于有关税收制度的基本知识的普及。

(六)《国际税收》课程的主要内容

了解和熟悉国际税收学的基础知识,掌握国际税收学的基本理论与实务。

五、改进教学方法,增加实践环节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目前,我国会计学专业本科教学培养目标为:“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经济管理部门、学校、研究机构从事会计实际工作的本专业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一目标强调了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和专门性。而从目前财经专业大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是财会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也是最需要大学生和最能发挥大学生特长的地方。因此,如何培养在校大学生,并使其毕业后能在基层单位发挥其专业技能,尽快适应社会需求,成为财会专业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中,从业人员不但要掌握会计知识,还要熟知税法。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写到:“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此外,根据我国国家人事部披露的一份人才需求预测显示,会计类中的税务会计师成为需求最大的职业之一,由此可见开设税法相关课程的必要性。在这里,“税法”相关课程主要包括《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税收实务》和《国际税收》等课程。而这些课程该在哪些专业开设,如何开设,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都值得在教学中认真探讨。

一、高等工科院校税法课程的开设现状

高等工科院校相对于高等财经院校来说,在培养目标上更应侧重于培养实用型而不是研究型的专业人才。而目前高等工科院校在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开设“税法”课程的专业偏少,普及性不足

目前,税法课程一般只在财会专业开设,其他专业并未开设相关的课程。实际上税法的相关知识不仅是财会专业必不可少的,对于其他专业也有普及关于税法基本知识的必要。因为不论是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还是个人的日常生活,都与税收息息相关,让大学生熟悉了解税法的相关知识,自觉、准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既有利于日后的实际工作和个人的日常活动,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在财会专业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未成体系,专业性不强

在会计专业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中,有的院校是《税法》,有的院校是《税务会计》,还有另再开设《税收实务》课程的;而在财务管理专业有的是《税法》,有的是《税收筹划》,有作为考试课的,也有作为考查课的,从而导致所开设的课程在内容上比较混乱,专业性不足,缺乏系统性。特别是有的院校所开设的课程缺乏“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的系统知识,而这正是实际工作中最常用、最需要用的,“税务会计师”也是社会最需求的职业之一。

此外,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企业对外贸易日益增多,海外投资也日益增多,相应地,社会和学生对于国际税收知识的需要也更加迫切,因此也有必要增设《国际税收》课程,介绍有关知识。

(三)缺乏实践环节或实践环节偏少

税法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强调的是涉税的实际操作,即对企事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个人日常生活首先要分析其是否涉及到税收问题,进而对所涉及到的税种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在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能充分享有纳税人应有的权利。社会普遍需要的是实用型的人才,而大学生缺少的正是实际工作的经验,所以应在教学中加强实践环节,为学生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开设《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课程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

由于会计和税法的目的不同,使得按照会计方法核算的会计收益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收益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而且随着会计体制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不断的加大。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和税收的法律法规,如颁布实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2006年颁布于2007年施行的39项会计准则,在税收方面也不断地在修订调整有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执行都使这一差异愈加明显。由此要求企业纳税时,必须合理准确地计算企业的应税所得,以保证企业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减少纳税风险,有效行使税法赋予的权利,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因此,为了适应纳税人纳税的需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会计必须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并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二)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随着税法的逐步健全以及税收征管的加强,企业越来越感觉到税款的缴纳在整个资金运作中的重要性。纳税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需要对纳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事前筹划、事中核算和事后分析等。一方面,纳税人对纳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必须符合税法要求,按税法要求履行纳税义务,通过税务会计课程的开设系统地进行研究;另一方面,纳税人也应保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合法合理地“节税”。纳税筹划是我国税收法制逐步完善情况下企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开设“税收筹划”课程加以引导和研究。

(三)是加强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

200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税收征管法》对于加强税收法制,强化税源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纳税人首先应按照税法的规定核算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补等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活动,准确、及时地进行纳税申报,同时也为税务机关检查其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提供依据。这要求企业会计人员不但要掌握会计专业知识,还须熟知税法,熟悉税务会计的知识。此外,国家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采取税收筹划进行认可的同时也在积极引导纳税人正确进行税收筹划。因为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意识的办法是让纳税人充分享有其应有的合法权利,这就需要有纳税筹划。因此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都是重要的必修课程。

三、税法相关课程的专业设置及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

根据税法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建议在高等工科院校的不同专业方向开设不同的课程,建立合理的课程体系。

会计专业(会计学方向)应开设《税务会计》必修课程,至少60学时;《税收筹划》作为选修课程,30学时;28学时的《国际税收》为选修课。另外,应增加《税务会计》课程设计的实验环节。《税务会计》课程的选修课为《会计学原理》课程,平行或选修课为《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成本会计》等课程。

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依然开设《税法》必修课程,50学时;《税收实务》40学时的必修课;28学时的《国际税收》选修课。同时增加《税务实务》课程设计的实验环节。

财务管理专业应开设《税收筹划》必修课程,安排40学时;40学时的《税务会计》必修课程;28学时的《国际税收》选修课。另外,应增加《税收筹划》的实验环节。《税收筹划》课程的选修课为《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等课程。

其他财经专业如市场营销专业、生产管理专业等,应开设《中国税制》30学时的选修课程,主要是普及“税法”的基本知识。

四、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会计》课程的主要内容

《税务会计》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涉税业务的税务会计处理,而《财务会计》课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需再作介绍了。

1.税务会计概述。主要介绍税务会计的概念、对象与目标、基本前提、一般原则和税收制度等。

2.主要税种的税法及其税务会计处理。这部分是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内容。分别按各具体税种介绍我国现行各税种税法的基本内容、应纳税款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包括有关纳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审核,税款的申报、缴纳和补退及如何对会计和税法的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其中重点介绍流转税和所得税。

(二)《税收筹划》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收筹划概论。主要介绍纳税筹划概念、原则、形式和种类等。

2.税收筹划的技术与方法。主要介绍国内税收筹划的基本技术和方法;简要介绍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3.我国现行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介绍各税种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4.企业经济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企业的设立、并购与重组、投资决策和融资决策的税收筹划。

(三)《税法》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法概论。介绍税法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的制定与实施、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等有关税法的基本理论。

2.主要税种的税法。主要介绍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主要税种的税法相关规定,包括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3.税收征收管理法。介绍税收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法律责任。

4.税务行政法制。简单介绍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四)《税务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务实务概述。简要介绍税务的概念、范围与形式、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等基本概念。

2.税务登记实务、发票的领购与审查实务。

3.建账建制、实务。

4.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税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重点是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5.纳税申报实务。介绍各税种的纳税申报,重点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6.纳税审查实务。

7.税务咨询。简单介绍税务咨询的形式、内容,详细介绍税收筹划的有关内容。

(五)《中国税制》课程的主要内容

从税收制度的角度介绍有关税法的基本概念及现行税法体系各税种税法的基本内容,侧重于有关税收制度的基本知识的普及。

(六)《国际税收》课程的主要内容

了解和熟悉国际税收学的基础知识,掌握国际税收学的基本理论与实务。

五、改进教学方法,增加实践环节

在开设以上课程的教学中,适宜采用多媒体教学与板书相结合的方法,可以更好地提高教学效果。一方面,由于“税法”中大量的内容是有关的税收法律条款,而且这些法律规定又在随时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教学内容变化又快又大,利用多媒体可以更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可以提高授课的信息量和讲授速度,充分利用有限的上课时间;另一方面,“税法”的实务操作性强,需要具体运用法律规定,需要学生自己进行分析计算。例如,根据某一生产企业一个月内发生的销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增值税进行计算,就需要针对每一项经济业务进行分析计算,这时,利用板书对学生逐步进行引导、分析,从而得出最后结论,这样的教学效果比单纯用多媒体的效果要好。因此,在教学中现代的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板书相结合,更能提高教学效果。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四川统计立法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

四川完善地方立法,为贯彻统计法创造条件。1995年12月20日,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法律责任”写入了地方法规,开创了全国统计立法的先河,为国家修订完善统计法律提供了成功的范例。2011年5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对《条例》的第三次修订,是全国第一个完成对地方法规的全面修订。在新修订的《条例》中,在统计立法中的多个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了突破,为全国兄弟省市的地方立法提供了蓝本。

四川加强规范建设,运用政策手段推动统计法制建设。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统计法,四川省在统计法制建设的政策层面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先后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统计法律制度的更有效执行提供了政策补充。

四川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成绩斐然

实行“一把手”工程制度。从国家到地方各级统计部门领导将统计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放在中心工作的位置。近年来坚持将统计法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为了给统计普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在普法规划实施之初,成立四川省统计局普法领导小组。结合四川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四川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对全省统计普法工作进行科学规划。

抓住重点,加强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领导干部开展了一系列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统计法律意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关于“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要求。5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安排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魏宏省长主持会议,在家的副省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学习。这是今年四川省规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以来,统计部门在省直部门中第一个宣讲部门专业法律,也是全国第一个在政府常务会上系统学习统计法。

四川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亮点突出

构建统计综合执法工作体系,确保统计执法工作开展。四川省统计局紧紧抓住《统计法》、《条例》和《意见》出台这一难得的机遇,根据《意见》的要求,配套制定了《四川省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工作体系试行意见》。

整合力量,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明确重点,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各级统计局组织了以工业、投资、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为重点的统计执法检查。

监察保障,开展统计巡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首次将对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进行了全面督查。省政府将对各地贯彻落实、加强统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省监察厅和省统计局联合发出通知对部门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并对联合巡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川统计法制监督举措有力

严格执行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备案、报告制度。为了严格执行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备案、报告制度,制定了《统计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违法案件备案审查办法》、《统计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工作规程》、《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讨论工作规程》。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关键词】房屋维修;管理工作;建议

引言:

维修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作,它有着自身特定的工作规律和程序。要搞好维修工作,就必须严格遵循维修工作的规律和程序,在维修工程的各个环节之间按照一定的顺序依次进行,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结合我校维修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加强维修管理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建立房屋普查评定制度,加强维修规划和计划立项的管理工作。

我校是一所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高等学府,现有新老三个校区,每年的维修任务相当繁重。维修经费计划虽也逐年制订,但因经费不足,许多与教学科研密切相关的维修计划都难以实施。定期开展房屋完损状况普查,制订维修规划就显得十分重要。

1、根据房屋维修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我校房屋进行完损等级评定,建立房屋鉴定普查制度。维修主管部门可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照房屋完好程度评定办法和标准,对房屋进行三年或五年一次的定期的逐幢普查评定,鉴定出房屋的完好率和损坏等级,并将评定结果记入档案。

2、房屋及其部件的损坏和使用寿命在正常情况下是有规律可寻的,对房屋的维修是有其周期性的。根据房屋维修的实践经验和有关参考资料,可确定我校房屋及其部件的维修周期:

(1)、平屋面的损坏决定于防水层的材料和施工质量,以及水泥砂浆的强度,按目前卷材防水层,可保持五至八年。

(2)、门窗检修及油漆保养周期,可以五至六年一次。

(3)、外墙粉刷检修出新周期,可以五年左右一次。

(4)、砖混结构房屋维修周期十五至二十年

(5)、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维修周期二十至二十五年。

3、对房屋的维修应根据其完损程度和维修周期,综合规划统一安排。把大、中、小维修项目结合起来,理顺其相互关系。应急零修和周期性有计划的大、中修都是为了保证房屋处于完好状态。零修是基础,是专为房屋局部零星项目服务的。房屋大、中修是全项目、多工种的综合性修理,要求全面整修完好。房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小修的平均维修周期为1至3个月;中修的平均维修周期为5至10年;大修的平均维修周期为2 5至3 0年。

4、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和历年来维修改造的记录,确定房屋维修对象及其维修等级,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在编制年度计划时,不仅要安排年度的维修计划,还应有全面的长远的规划,需制订出三至五年的房屋维修总体规划。在规划中要对大、中、小维修工程作出三年或五年内的分年度安排,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工程量、维修等级、所需经费、材料及设备数量等。每年第四季度在制订次年维修计划时,对三年或五年规划进行一次调整,使之更具有效性。房屋维修总体规划报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即应作为指导规划期内各年度编制房屋维修计划的依据。按规划和计划开展房屋维修工作,就可以确定维修工程项目,及时划拨维修经费,合理安排维修方案,保证房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

二、设立维修资料档案库,加强维修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由于我校历史悠久,建筑物结构不一,而且建造年代不同。更由于历史的原因,一部分有关房屋维修的档案资料遗失不全,造成了我们在校维修工作中的许多不利因素。因此,提高对维修档案管理的认识,重视档案管理在房屋维修工作的作用,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是十分必要的。

1、要随时注意整理和积累基本建设和房屋维修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文件、资料和施工图纸等,对已经丢失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加以查找搜集,组织力量重新复制补全。这样将为房屋建筑的使用、管理、检查、维修带来便利,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2、根据房屋维修工作的需要及其工作性质、特点,凡属基建竣工后移交的有关建筑物方面的文件、竣工图和其它技术资料;房屋使用、管理、检查、维修过程中积累的各种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均可视为房屋档案材料,均应给予立卷归档。

3、不断提高维修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做到按时归档、科学分类、组卷合理、资料齐全。对于内容不同的各类文书档案、技术档案和财务档案应装订整齐、规格统一,使每项工程的维修资料科目全面、条理清晰。

4、实行维修档案资料信息化管理,充分开发信息资源,顺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从维修工作的发展趋势来看,要充分开发维修档案信息资源,就必须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形成维修档案管理的网络系统。这样维修档案的资料库才能储存更多的信息,这对于维修工作的决策和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运用科学方法,加强维修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

房屋维修的施工管理,就是在一定的自然条件和技术经济条件下,按照维修

工程的基本规律,采取科学的,经济的、合理的方式,把维修改造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组织好、协调好,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要求和质量标准如期完成。

1、实行科学管理,树立按维修工作的规律办事的作风。结合我校维修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如工艺法规、操作规则、安全技术要求和岗位责任制。贯彻和运用各种标准,如工程定额、工期标准。由部门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组成统一的施工指挥系统,进行施工组织、工程计划和质量控制。

2、在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维修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形成一个严密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体制。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措施。推行质量管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坚决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方案施工。使维修工作规范化、统一化、程序化、制度化。

3、针对我校房屋维修工作的特点和教学科研的需要,组织健全一支由瓦工、木工、电工、水工、金工组成的、专职服务于房屋日常零星维修养护的队伍,建立全天候值班接待制度。这支队伍的工作职责必须明确,具有应急能力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态度,作风过硬,吃苦耐劳。对各部门报修的零星维修做到“水不过天,电不过夜”,对因故确实不能及时修复的,应讲明原因,并争取尽快解决,做到事事有着落。

结束语:

维修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科学性、经济性、适应性。在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管理,制定和执行法规章程,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组织安排好有计划、有步骤、高质量、高效率的维修工程,把房屋维修与改善条件结合起来,为教学科研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

参考文献:

[1]王润栓.对高校后勤维修管理的探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2,(4).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为深入推进全市气象普法工作,根据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结合我县气象局实际,制定了2021年昭苏县气象局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开报备2021 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建立普法工作台账的通知》,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气象普法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目标, 持续助力气象法治建设,为气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县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精神。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以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宣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气象法治建设的新成就,宣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信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开展气象法治实践、与气象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推动气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开展针对宪法以及其他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活动,组织参加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并将宪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中。深入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以及宪法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主要考虑、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要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三)系统开展气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高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促进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丰富学习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不定期进行法律宣传,切实提高气象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和普及率。

(五)积极推进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围绕重点法律法规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一是组织参加宪法日宣传活动,结合新修订宪法的学习,大力宣传宪法知识。二是结合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以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联合其他各部门开展气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 清单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推动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在气象行政执法以及重大典型案事件处置过程中,结合案情事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将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按照“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结合实际,将普法寓于气象服务之中,履行普法职责,拓展气象法治宣传覆盖面。

(二)推进气象普法与科普互联共享、融合发展。将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气象宣传科普工作,推动气象普法工作常态化、业务化。充分应用全国气象部门普法产品资源库,丰富普法工作形式,充实普法产品种类和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气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统计

(一)加强统计法制工作领导。按照《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统计法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研究和部署。市统计局及时与各县区、开发园区签订统计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保证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局要求,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建设。各县区统计局和园区经发局要配备统计法制工作人员和统计执法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并将落实情况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管理。

(三)加强法制人员学习培训。各级统计机构要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学习统计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统计水平。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学习、交流,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执法队伍。

二、建立完善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一)建立修订各项制度。各级统计机构要建立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统计数据质量查询制度。修订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统计行政执法回避、行政处罚听证、重大统计案件备案等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更新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管理配套制度。

(二)建立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对县区、园区统计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加强对县区、园区统计法制工作的督查指导,推进统计工作法制化进程。建立市局各专业法制工作通报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促进法制工作顺利开展。完善部门统计考核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行为。

三、围绕统计工作,加强普法宣传

(一)制定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各级统计机构要根据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将《统计法》纳入全市“六五”普法内容。加强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普法,争取领导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树立尊重、遵守统计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统计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结合统计业务开展普法宣传。各级统计机构要紧密结合企业一套表的实施和加强服务业统计等重点工作,加强对“三上”企业和重点调查对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普法宣传,把统计法宣传融入到报表布置、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核查、资料的全过程。

(三)把握时机开展重大普法活动。各级统计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统计机构重要纪念日、《统计法》颁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借助各类媒体、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四)加强部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要结合部门年度统计考核内容宣传统计法,适时与部门联合通过举办座谈会、宣传专栏、网络等方式,加大对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学法知法用法良好氛围。

(五)加强法制信息工作。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强统计法制信息和报送工作,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宣传效果。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

(一)基础检查制度化。各级统计机构要检查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促进企业统计工作的规范化。

(二)执法检查常态化。各级统计机构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结合日常统计工作,积极开展联网直报企业数据质量的重点检查。市局根据“企业一套表”和服务业统计等重点工作的开展,加大统计专项工作巡查。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全面部署深化课程改革。印发《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对深化课程改革作出具体部署,启动落实课程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推动各地适应统筹改革的需要,健全和完善课程教材工作领导机构。

2.研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研究提出大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新时期立德树人的目标细化,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关键能力。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明确学生完成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学习内容后应该达到的程度要求,指导教师准确把握教学的深度和广度。

3.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完成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工作。启动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工作,把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要求充实到课程标准当中。坚持普通高中课程的基础性、时代性和选择性,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完善课程结构,打好学生共同基础,满足个性发展需要。

4.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学改革。组织开展首届基础教育部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和一线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建立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长效机制。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省域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建立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集聚和培育专业团队,进行长期研究。推动各地加强教研机构建设,改革教研机制,创新教研方式,加强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服务与指导。

二、推进中小学考试评价改革,

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5.推进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教育部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台《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见》,启动有关改革试点工作,会同有关司局,促进建立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6.深化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指导各地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改革实验区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研究制定评价改革实施指南,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委托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7.部署推进中考改革工作。研究印发《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改变单纯以学生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招生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

三、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管理,

提高教材质量水平

8.做好中小学教材编写、修订和审定工作。完成义务教育现行三科教材修订和审定工作,完成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三科新教材编写、审定工作,确保201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生开始使用三科新教材。组织开展小学书法教材评审工作,保证2014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学生使用国家审定的小学书法教材。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修订准备工作。

9.严格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管理。印发《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明确教材选用机构、选用程序,选用工作监督和对违规行为处理等,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修订《中小学教材审定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教材编写、审定、修订、使用工作的规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

四、扩总量调结构、建机制强保障,

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10.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各地按照扩资源与建机制的原则,提高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指导各地做好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召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暨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会,对实施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全面部署。

11.继续实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加大对困难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的扶持力度,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根据新阶段新任务,引导各地建立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12.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出台《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和应用,引导地方充分利用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动态监管。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公示制度,实现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教质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13.深化幼儿园保育教育改革。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跟踪调研各地做法和经验。办好第三届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五、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教育体系,

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14.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印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召开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特殊教育工作进行部署。

15.指导各地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指导各省(区、市)结合本地特殊教育实际,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对各省(区、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第一年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16.实施特殊教育两大重点项目。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加大对承担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试点建设工作。

17.推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修订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研究制定三类特殊教育学校教材编写方案。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制定。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六、制定政策措施、扶持薄弱地区,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8.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系统设计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目标、主要指标和政策措施,整体部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19.研究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普及水平。

20.大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指导和支持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强高中学校特色建设和学生发展指导。总结推广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经验。

七、加强资源建设、促进交流应用,

进一步提升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水平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退出TPP

上任第三天,特朗普就于美国当地时间1月23日签署行政令,正式宣布美国退出TPP。TPP是奥巴马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外交政策遗产。从2010年开始,经过5年的漫长谈判,范围囊括12个成员国,涵盖了世界经济总量的近40%和世界贸易总量的将近三分之一①,是奥巴马政府设立全

球“21世纪贸易协定”标准,试图让美国成为全球贸易规则制定者的一个多边经贸协定。奥巴马为兜售该协议,多次将其形容为与中国争夺全球贸易的“规则制定权”之争②。

特朗普宣布美国退出TPP这点并不令人意外,他一直对TPP持反对态度。在参与竞选总统一年以前,特朗普就曾公开表示“TPP是对美国企业的打击。这个协定不能制止日本操纵货币。这是一个糟糕的协定”。而在竞选总统期间,特朗普更是宣称该协定是“可怕的就业机会杀手”。签署退出TPP行政令后,特朗普表示“退出TPP的决定对于美国工人来说是一件好事”,称这将让就业岗位和工业重返美国。

特朗普表示,退出TPP后,美国将寻求启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FTA),争取与有关国家达成新的双边贸易协定。此外,特朗普还将就北美自贸协定(NAFTA)与加拿大以及墨西哥重新开展谈判。特朗普表示:“美国需要的是公平贸易。美国将公平对待其他国家,他们也应公平对待美国。”

反对者则认为美国退出TPP会把亚太地区的贸易规则制定权拱手让给中国。来自亚利桑那州的联邦共和党参议员麦凯恩表示,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退出TPP是一个“严重错误”,将给美国经济和美国在亚太的战略地位带来持久的后果。而参与TPP谈判的12个国家中,各国对美国退出TPP表态不一。日本一直极力争取美国留在TPP。日本首相安倍表示,没有了美国的参与,TPP就没有意义。而在特朗普宣布退出决定后,新加坡亚洲贸易中心执行长埃尔姆斯表示,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沮丧的消息”。

二、 推动实行税改计划

2016年9月15日,特朗普在纽约经济俱乐部演讲,称其减税方案总规模达4.4万亿美元,全方位涉及企业和个人。2016年10月24日。特朗普在葛底斯堡举行的以“入主白宫后一百天的工作计划”为主题的演讲中指出“税收形式将会大幅简化”。对于企业的税制改革,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美国企业税率在全球的发达国家算是最高的之一,如果特朗普把公司所得税率降到15%,接近欧洲避税天堂爱尔兰的12.5%的税率,就会基本消除通过企业反转这种方式避税的需求,这将极大地有利于引导美国制造业回归,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此外,对于纳税中间实体的税率降低,也会大大鼓励投资方以合伙人形式运营许多基建项目。因为大部分的基建项目,例如油气管道、供电站、高速收费站等,多以高分红的形式吸引投资,为了降低税率,多采用复杂的股权结构和纳税中间实体来避免两次纳税。特朗普减税方案的第二条,把个税分红的最高税率降低15%,也能在侧面鼓励基建投资。

而除了大幅减税外,特朗普还表示要征收边境调节税,边境调节税被视为共和党“A Better Way”税改计划的核心部分,是要对那些把工厂迁往美国以外的公司征收很重的税。在2017年2月23号的专访中,特朗普释放支持边境税的信号“它可能让美国就业增加很多”,还说“我当然支持某种形式在边境方面的税……这是一个对其他的国家的税收,不要忘记如果我们在美国制造,就不需要交@个税……如果企业在美国制造产品,那么就不需要缴税③”。美国企业对边境调整税看法不同,通用汽车、波音及其他大型制造公司表达支持,认为此能增加美国就业,并让美国制造业更具竞争力。但沃尔玛等其他零售商担心进口成本增加而反对。

特朗普的初步税改设想更加注重现实经济效果,希望通过减税和转变贸易政策等手段重塑美国经济。但其税改计划会受到两个方面因素的制约,一是财政压力的制约。税改计划成本过于高昂。TPC估计到2020年,特朗普的所有减税计划将使国债额外增加近1万亿美元。这是税收计划的最大风险④。二是制度的制约,特朗普的税改计划如果想要在共和党内得到更广泛的支持,恐怕有必要与党内相关人士进行协调磋商,得出一份对政府收入影响更为温和的改革方案。然而,即使特朗普的税改计划在经过调整后得到了党内的一致支持,其要在国会立法通过也非易事。由于共和党议员在参议院的比例并未超过60%,参议院的议员存在利用“阻挠议事”手段阻止法案通过的可能性⑤。

三、启动重大基建计划

被称作“美版万亿基建”的特朗普基建投资计划备受瞩目。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在胜选演讲时强调,将在10年时间内对美国基础设施投资1万亿美元,用于修缮城市、重修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机场、学校和医院等⑥。由于基建投资能在一定程度上拉动就业、缓解收入压力,受到美国民众的普遍欢迎,但美国社会撕裂严重,不同利益群体诉求差异大,基建计划能否顺利实行仍有待考证。

在上任第五天,也就是美国当地时间1月25日,特朗普接连签署两项行政命令,推进Keystone XL和达科他管道两项输油管线建设,其中一条管线计划将加拿大生产的重油送往美国加工。特朗普称,如果在美国建设输油管线,就应当使用美国钢铁。特朗普还表示,美国将加速最重要基建项目的环境审批。“我们要修桥、造路,搞基建”。特朗普的这些举措展现了特朗普给石油行业更多自由以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缓解运输瓶颈的计划。

据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预计,美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1.4万亿美元以上的资金缺口,而私人企业感兴趣的是收益快的项目,并不愿意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特朗普要克服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就必须充分利用美国政府的作用和影响筹集启动资金。从特朗普竞选主张和其顾问团队的设想来看,特朗普万亿美元基建计划强调通过公私合作模式(PPP)、税收抵免等政策激励,拉动私人资本进行项目融资,联邦财政投入处于次要地位,以实现收支平衡。同时,突出建造交通、水、通信和能源设施,以使用“美国制造”来为建筑、钢铁等行业创造就业⑦。

但是特朗普的基建计划的开启并不是其最近的优先考虑事项,他似乎要将基建计划置于税改计划之后。众议院的共和党议长保罗・莱恩已经指出“税改是基建的先决条件”⑧。这也解释了为何特朗普的税改有比较具体的方案,而基建方案却极其模糊。因为只有明确了税改方案后,才能进一步推进基建计划。

四、“松绑”金融监管

上任第十天,也就是美国当地时间1月30日,特朗普签署行政令,启动美国有史以来最大幅度的金融去监管,其中的焦点就是大幅度修改金融监管条例《多德-弗兰克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不仅是奥巴马执政时期重要的政治“遗产”之一,也是全球监管者反思由美国次贷危机触发上一轮国际金融危机中深刻教训的“呕血”代表之作。它除了在美国金融监管史上意义重大,也对全球金融监管格局的变革影响深远⑨。

《多德-弗兰克法案》旨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化解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问题。从银行每年的压力测试,到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再到引入著名的沃尔克规则限制大型金融机构的自营交易业务,《多德-弗兰克法案》无疑对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美国金融业起到了相当的正面效力。在全球多国的共同扶持下,美国逐渐修复了上一轮国际金融危机所带来的重创,美国经济也重回稳健增长的轨道。

不过,《多德-弗兰克法案》也受到一定的诟病。首先,就是其要求严格监管所产生的监管成本,例如新设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每年就要耗费相当的财力才能正常运转,降低成本是特朗普修改该法案的一个重要方向。其次,《多德-弗兰克法案》受到争议最大的一点,就是对金融业的过度监管问题⑩。而一直以来特朗普都主张放松金融监管,废除该法案。特朗普表示,美国不少好企业借不到资金,银行不放行的原因就在于《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规则和条例限制。高盛前任总裁、特朗普团队中“高盛系”的核心人物之一―美国现任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加里・科恩表示,此举旨在为进一步的立法铺平道路,进一步立法可能会改变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的监管方式B11。

美国作为全球金融监管的“风向标”,特朗普的这一金融政策亦会引发较强的“外溢效应”,影响世界经济的走向。一旦废除《多德弗兰克法案》,对金融监管大幅放松不仅将刺激金融资本逐利性的增强,在全球资本收益率普遍偏低的情况下,势必会挤压实体经济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助长金融业再度加杠杆。对特朗普的这一金融政策,相关人士持不同态度。美国前财长萨默斯在接受美国福克斯新闻网采访时就称,特朗普放松金融管制的计划可能会引发下一次金融市场危机。而国际清算银行总裁卡鲁阿纳则表示,特朗普的举措可能产生多种后果,我们并不清楚这些不确定性会如何发展。

[注释]

①小方,特朗普宣布美国正式退出 TPP,法制日报/2017 年/1 月/25 日/第 004 版 国际・要闻。

②张松,特朗普视退出TPP为首要任务,文汇报/2016 年/11 月/23 日/第 006 版 国际・公告。

③关于汇率操纵、边境税和核竞赛 这是特朗普的最新表态,华尔街见闻。

④一文看懂特朗普的减税计划,华尔街见闻。http:///node/282048。

⑤陶冶,特朗普税改方案落地在即,金融时报/2017年/1月/5日/第008版。

⑥和佳,特朗普基建计划落地前景:各方博弈加剧提振经济有限,21 世纪经济报道/2016年/11月/23日/第003版聚焦。

⑦陆振华,从公私合作到税收抵免:美国万亿美元基建计划如何落地,21 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1月/23日/第011版 全球市场。

⑧见智研究,先别关心基建了,税改才是特朗普上任后的第一把火[EB/OL].华尔街见闻网站,2016.11.25.http:///node/275686。

⑨莫莉,特朗普欲“松绑”美金融监管,多德-弗兰克法案成为焦点。金融时报/2017年/2月/7日/第008版 环球财经。

⑩悦生,动刀《多德弗兰克法案》,特朗普为华尔街“松绑”,华夏时报/2017年/2月/13日/第008版 国际观察。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第二条直管公有住宅出售资金管理,是指依照国家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对资金筹集、使用和结算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其目的是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满足资金需要,提高使用效益。

第三条市房产管理局作为市政府房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直管公有住宅出售管理工作、筹集售房资金并管理使用好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市财政部门按“专款专用”原则,负责直管公有住宅出售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在售房出售资金运作使用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第五条直管公有住宅出售资金的收取,以户为单位,具体标准是:

(一)直管公有住宅基准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普通装修标准960元,框架结构、普通装修标准1090元;

(二)已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购房或领取过住房补贴及购买过安居住宅、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的租户,基准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普通装修标准1260元,框架结构、

普通装修标准1460元。

直管公有住宅出售标准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适时调整。

第六条直管公有住宅出售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由市房产管理局委托专业银行负责办理,建立过渡帐户,专款储存,按月或者按季上交,于次季度五日内,将计税后的售房款上缴财政。

第七条直管公有住宅出售资金的使用:15%专项安排用于房管机构转制资金;按20%规定比例建立共用部位设施维修基金;65%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三类危旧房改造建设资金、廉租住房建设补贴资金、解决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等专项资金安排。

第八条市房产管理局根据年度出售计划,编制年度资金的收支计划。

第九条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年度用款计划的编报、审批制度。即由市房产管理局按“专款专用”原则,编制用款计划,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各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一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必须按“专款专用”原则使用。市财政部门根据承办银行存款专户数,按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

第十一条市房产管理局应建立健全财务机构、财务制度,合理配置财务人员,加强核算和财务管理;定期向直管公有住宅管理出售协调领导小组报送财务收支决算的年报、季报,并接受

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一、深化统计普法宣传

(一)大力抓好基层单位统计普法教育。按照全省统计普法教育安排,今年统计普法重点对象是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结合统计基础建设、统计稽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抓好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把统计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市局(队)将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开展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统计普法教育;组织举办乡镇(街道)统计员培训班,开展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统计普法教育。

(二)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以国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为契机,进一步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党委组织部门、普法办的重视和支持,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今年当地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人大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公务员普法考试的内容之中,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努力扩大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面。市局(队)今年将统计普法内容列入到市委组织部在党校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的课程中,以进一步推动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工作。

(三)深入开展机关干部学法活动。按照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活动,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市局(队)将以处室集体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与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认真组织统计法制宣传活动。以《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政处分规定》出台及“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精心策划,敢于创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传媒,面向全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法治氛围。市局(队)将制作一批统计法制宣传挂图,制作一部统计法制宣传动漫短片,大力推进向机关、乡镇、街道、企业、社会统计法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五)认真做好统计普法验收准备工作。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在抓好本地区统计普法教育宣传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局(队)将在今年出台《*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为明年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作好准备。

二、强化统计监督检查

(六)继续开展统计工作巡查。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围绕当前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针对一些地方、部门、单位统计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经济普查等工作的开展,加强统计监督检查,对乡镇、街道及部门的统计基础建设、数据质量情况进行巡查,充分发挥统计巡查在组织和监督本地区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市局(队)今年将抽取3个区、县(市)、3至5个市级部门进行统计巡查,进一步强化对区、县(市)和部门的统计监督管理。

(七)不断深化统计稽查工作。2009年省统计局下达我市统计稽查计划为500个单位,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并实施年度统计稽查计划。抓住经济普查数据上报、处理、质量抽查等关键环节,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统计稽查;继续开展以乡镇有否虚报、伪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服务业、能源统计单位有否瞒报、拒报统计数据,统计单位有无任用无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等为重点内容的统计稽查,使统计稽查的实施能更好地与中心业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服务。在实施统计稽查中,要更加注重统计稽查的规范性,更加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稽查和事后整改、教育、指导与处罚的结合运用。市局(队)今年将制定全市统计稽查计划,并抽取一批统计单位进行统计稽查,并将启动调查队系统统计稽查工作。

(八)依法组织统计调查工作。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统计调查表布置与催报暂行规定》规定的工作流程,精心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特别要抓好统计调查表布置与催报环节,切实使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性化、制度化。市局(队)将结合统计巡查对各地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九)认真做好违法案件查处。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注重把握查案法律依据、查案方式、查案时机、查案效果,努力实现查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要开展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尤其是对统计违法举报案件,要做到有告必理、有案必查,涉及到领导干部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案件,要会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办。市局(队)将加强对各地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的监督与指导。

(十)切实落实案件管理有关规定。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认真执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落实重要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报告和结案备案制度,规范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制度。市局(队)将继续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各地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行为。

(十一)健全统计执法监管制度。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及时将对被监督检查过的统计单位加载在统计执法监管信息库中,要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曝光,提高政府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对有统计违法记录的单位实行统计监督检查回访制度,对屡查屡犯的,一定要依法严肃查处。市局(队)将在原有统计违法案件信息库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统计稽查单位信息库,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管。

三、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十二)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与当地法制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积极开展本部门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及时按要求做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机制明示图的编制,并及时将经核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及其依据、行使程序和相应责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市局(队)在做好自身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地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指导与督促工作。

(十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积极开展有关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部门统计工作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及统计数据公布等与依法统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完善工作,要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市局(队)今年将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审查、修改及重新备案。

(十四)依法规范统计部门自身行为。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统计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统计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法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或备案、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行政处罚等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行政的责任追究力度。市局(队)将修改完善《*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

(十五)配合做好有关统计法规规章的修改工作。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会同市局(队)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要求,积极做好《统计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并配合国家统计局开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法实施细则(修订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工作。

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十六)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在“三年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地区统计基础建设长效管理办法,完善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的内容,积极配合做好村级统计网上直报改革工作,要把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纳入经常性统计稽查之中,实行长效管理与监督。市局(队)今年将以政府购买城区社区统计服务的方式,解决6个老城区社区统计人员及经费,明确社区统计工作职能,建立和完善社区统计网络,开展村级统计网上直报改革。并将对其他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统计工作现状进行摸底调研,为下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打好基础。

(十七)积极探索统计中介服务形式。各区、县(市)统计局(调查队)要认真学习和借鉴义乌、温岭等地统计中介机构发展的经验,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中介机构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发展本地区统计中介机构,有条件的区、县(市)可先行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全面推行。市局(队)将对发展统计中介机构进行调研。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只有加快立法进程,才能正确处理好城市与农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学前教育不均衡的问题。普及学前教育是一个历史性的课题,教育机会与资源不均衡的矛盾各国都存在,也都在力求解决的过程中。从西方看,解决教育机会不平等和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矛盾主要是通过加快立法进程来实现的。早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联邦政府就针对低收入家庭子女没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的现状实施了一项“提前开始计划”项目(也有人译成“开端计划”),随后于1974年颁布了《教育机会平等法》。在此基础上,美国议会于1981年正式颁布了推动学前教育的《提前开始法》。对“提前开始计划”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的评估、教师的培训与聘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此后,在1994年、1998年、2003年、2005年和2007年先后五次对该法案进行了修订与重新授权。

1989年,美国50个州联合制定了各州共同确认的《2000目标:美国教育法》提案,在美国掀起了普及学前教育的运动。在此基础上,美国议会与联邦政府于1994年正式颁布经过修订和充实的这项法案,其中法案的第一条即强调所有儿童都应接受学前教育,做好上学前的准备。2002年,为了使“每个儿童”都“能受好的教育”,“不允许任何一个儿童掉队”,消弭低收入家庭与富裕家庭儿童之间在教育上的机会不平等,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一项《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案》。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先后又颁布实施了《儿童早期教育与发展法》、《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法》、《全美儿童保护法》、《早期学习机会法》、《入学准备法》等法案。

美国国会通过的上述一系列关于学前教育的法案,涉及到的授权拨款项目多达几十种。1981年通过的《提前开始法》当年即为该项目授权拨款10.7亿美元。在多次修订该法案后,为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拓宽服务对象、提高教师标准、解决低收入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困难,以及加强对该项目的评估与管理,授权政府从1990年至1998年,每个财政年度拨款数额逐年增加到70亿美元。2007年的修订案则计划从2008年到2010年将拨款从73.5亿美元增加到80亿美元。

2000年通过的《早期学习法》则授权政府从2000年到2005年五个财政年度拨款先后以7.5亿美元、10亿美元和15亿美元的数额用于该法授权的相关项目。

2002年通过的《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用于“优先阅读”、“早期阅读”的项目,从当年的9亿美元逐渐加到10多亿美元。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解决美国自身的社会矛盾,包括解决其幼儿托保与学前教育机会不平等问题,美国国会早在1935年就颁布了《社会保障法》,1988年颁布了《家庭支持法案》、1990年颁布了《综合预算调整法案》,1995年通过了《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法》修正案,1996年颁布实施了《个人责任与工作机会协调法案》,专门确立了旨在解决早期保教机会不均衡矛盾的“儿童保育与发展专款”项目(简称CCDP)计划。这个项目计划是仅次于“开端计划”(提前开始计划)的托保与学前教育的扶贫计划,对美国学前教育的普及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美国政府通过一系列学前教育的专门立法、项目计划实施和拨款为全美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了学前教育平等的机会,解决了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矛盾,保证了学前师资的标准和学前教育的基本质量,推动了学前教育的普及与提高。

普法立法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20*年,桐庐县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将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这一主题,深入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强化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和加大统计稽查力度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统计依法行政水平,为统计改革、发展、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按照桐庐县“五五”统计普法工作计划的安排,今年统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基层统计人员,将采取普法与统计继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考试。同时,积极做好迎接省局9月份,对我县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情况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二)开展《统计法》颁布二十五周年宣传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纪念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采用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抓好纪念活动,营造浓厚的依法统计氛围。(三)抓好局机关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有计划地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四)继续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本局将结合开展全国经济普查、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稽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名录库管理维护等工作,面向基层和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把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

二、继续强化统计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五)20*年计划稽查50个单位,重点稽查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总产值,从业人员劳动工资,以及年综合能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耗量等重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六)加大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的力度。对统计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都要依法追究责任。(七)切实落实案件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内容,落实重要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报告和结案制度。(八)健全统计执法监管制度。对近年来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建立信息库,进行回访,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严肃查处。(九)积极配合做好上级统计巡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夯实统计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完善本局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调查对象法定报表上报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十一)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按照市局的要求,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班及相关的活动。(十二)加强与部门的联系,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法制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十三)配合做好有关统计法规规章的修改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修改《统计法》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及《统计违法案件通告制度》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统计局、中纪委、监察部联合调研组开展起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调研工作。(十四)加大力度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把名录库维护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的考核目标中去。(十五)继续深入和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把统计基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继续抓紧抓好。(十六)继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十七)切实加强对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继续贯彻落实局主要领导干部为第一负责人的制度,加强领导,坚持一手抓统计业务,一手抓法制建设,两手都要硬,使桐庐的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