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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范围
党政机关、各类学校、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为检查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其中,区政府机关、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商业、邮电、文化、交通、旅游、保险、医院、学校等部门和单位为必查单位,其他行业和部门(车站、码头、银行、体育馆、博物馆、公园等)为抽查单位。
二、评估内容
三类城市评估的主要内容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总分计260分,其中主管部门60分,党政机关58分,学校67分,新闻媒体47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28分。总得分在208分以上为通过,234分以上为优秀。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5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省语委关于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评意识,并指定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7年6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对照《江苏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要素和评分标准》组织力量逐条检查、落实整改;组织对辖区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社会用字重点检查和整改,6月30日前完成街道、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设立宣传标语牌,做好环境布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完成自评工作,并于7月1日前将单位自评工作的自查材料及迎评汇报材料上报区语委办。
第三阶段:检查落实,进行预评估(2007年7月)。区语委组织对各责任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的检查,邀请市语委进行预评估,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向省语委提出书面评估申请。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07年8月)。做好一切准备,迎接省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迎评领导机构,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迎评工作。同时,要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查整改工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57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鲁教语字〔2013〕1号)、《聊城市教育局聊城市文明办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聊教字〔2018〕234号)和《莘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2018〕2号)要求,我校必须在2018年底前完成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为确保我县迎评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指针,以加强语言文字综合治理、推广普及普通话和规范社会用字管理为重点,以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全面优化我校语言文字环境,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文明素质,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
二、迎评工作范围
全校各年级、科室。
三、评估内容和标准
1.凡是教师有不说普通话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有学生不说普通话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满10分的年级、科室记为不合格。
2.学校校园内有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的,每发现一处扣综治办5分,扣满10分记为不合格。
3.推门听课,发现有教师普通话不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学生回答问题不用普通话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满10分为不合格。
4.检查教师的教案、试卷、写字本、作文、周记等作业批改有错别字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满10分记为不合格。
四、评估办法
(一)听取汇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年级、科室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汇报。
(二)查阅资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查找有关文件、资料文书档案。
(三)召开座谈会。学校领导班子与师生座谈,了解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四)现场抽查。按照《山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规定的内容进行现场抽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日—11月9日)
1.召开莘县实验小学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对迎评工作进行部署。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在全校各年级、科室进行发动,明确分管负责人,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人员,建立联络网络,制定各自迎评工作方案。
3.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4.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5.组织“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二)自查、真该阶段(11月10日—12月15日)
1.认真参加全县组织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2.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3.各年级、科室对照《山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中指导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
4.学校综治办对校园用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校园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三)自评完善阶段(12月16日—12月18日)
各年级、科室在整改基础上进行自评,完善自评报告及有关印证资料。
(四)迎接学校初检(12月19日—12月20日)
对各年级、科室迎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完成并跟踪落实。
(五)迎接县评估验收(12月21日—12月25日)
以学校名义向县语委提出书面评估申请,根据县语委的工作安排,迎接省、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六、主要工作安排
(一)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1.成立“莘县实验小学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柴林亭任组长,潘清华、赵淑华、庞同才三位副校长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任组员。设立莘县实验小学迎评工作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负责日常工作,并统一指挥、协调全校迎评工作,贺增鹏任联络员。
2.组织教师参加全县语言文字培训、测试报名工作。
3.各年级、科室的负责人负责本年级、科室的迎评工作,年级、科室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二)召开动员大会
召开莘县实验小学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制定《莘县实验小学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对全校迎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三)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在校园内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师生学习语言文字法规。以“推普周”为主题开展文艺表演、主题班会、课本剧、手抄报、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学校网站、广播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校园醒目位置放置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宣传标志。
(四)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
根据国家语委规定,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为了实现人人达标的目标,要求教职工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五)清理校园内的不规范用字
学校综治办对校园内的不规范用字进行检查整治,杜绝使用繁体字、错字、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现象。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六)认真做好档案资料建设
各年级、科室要对照《山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试行)实施细则》的标准。对照建档目录和整档规范的要求,以文字资料、图片资料、音像资料为主要形式,全面收集、整理近三年的各类文字工作档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市“创新争先、实干兴市”动员大会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部署,动员和组织全委各部门,认真做好迎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我委依法行政情况的各项工作,确保通过专项评议,充分展示农委机关依法行政的成果,解决农委系统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农委机关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形象明显提升,为推动“四大行动计划”、开创现代农业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迎评重点工作部署和时间安排
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活动从今年2月份开始,到9月份结束,共分为六个阶段,其中2月—3月为工作筹备阶段,5月中旬为动员部署阶段,5月—7月为自查自纠阶段,6月—7月为专项调研阶段,7月下旬为述职评议阶段,8月—9月为督促整改阶段。评议内容为: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落实和推进“四大行动计划”情况;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市农委机关迎评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13项:
1、成立市农委迎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细化的迎评工作方案。成立以市农委党组书记、主任何培树为组长,荆国芳、陈俊、刘和平同志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迎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法规处),由刘和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尤恒、潘关明、刘薇为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市农委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综合处、科教处、农经处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迎评工作的组织、推进、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完成时间:3月底前)
2、制作并印发《市农委机关与辖区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分工联系手册》。结合近年来农委机关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实践,为辖区内每一名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明确一位分工联系的农委机关领导,并制作并印发《市农委机关与辖区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分工联系手册》。(责任部门:法规处;完成时间:5月底前)
3、召开市农委机关迎评工作动员大会。在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项评议动员大会后,迅速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市人大专项评议动员大会和市领导的讲话精神,深入做好迎评的宣传发动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完成时间:5月中旬)
4、对市农委接受评议内容进行内部调研。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内容,各部门进行一次深入的调研,分析在履行部门职责中的亮点,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于5月25日前将内部调研情况报法规处。在此基础上,办公室汇总农委履职工作的亮点,找出存在的问题不足,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间:5月底前)
5、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向辖区内所有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和相关单位、部门通报农委工作,发放农委机关依法行政情况征求意见表,并在市农委网站上设立网上投诉版块,公布12316投诉电话,广泛听取代表、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间:5月底前)
6、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照内部调研中掌握的问题以及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着力排查突出问题,切实加以纠正和整改。同时,承担有办理代表建议的业务部门,要抓紧时间落实好代表的建议,并及时向代表进行反馈。(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完成时间:5月底前)
7、落实和推进“四大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四大行动计划”的要求,组织全委干部职工,立足农委行政职能,深入做好落实和推进“四大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特别是在创新创业、产业升级、民生改善方面进一步做好落实和推进工作,7月中旬要写专题报告。(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处、农经处、科教处;完成时间:4月—7月)
8、认真健全完善各类台账资料。为全面反映农委机关依法行政的成果和亮点工作,市农委各部门要明确专人,对本条线的关于涉评内容的台账资料进行健全完善,确保整洁、健全,为迎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组的走访调研打下良好基础。(责任部门:市农委各部门;完成时间:5月底前)
9、深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项评议,在全市广泛开展农委机关依法行政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委机关的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及落实推进“四大行动计划”的亮点工作和先进典型,公开向社会作出依法行政承诺,着力形成一波宣传声势,切实扩大农委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责任部门:市农委各部门;完成时间:5月—7月)
10、积极迎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项调研。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组走访调研市农委依法行政情况的接待、组织、汇报工作,确保最大限度地展示农委机关工作的亮点,赢得专项评议组的肯定。辖市区农委及新区社发局也要积极行动,做好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新区人大工委调研组的调研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间:6月—7月)
11、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和意见的答复工作。组织市农委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以及各级代表通过各种渠道向农委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对一些已办结的事项,以及办理时间较长的事项,组织领导登门做好代表的回访工作,确保代表交办的每一件意见、建议和事项都有落实、有成效、有反馈。(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间:6月底前)
12、认真做好述职评议工作。精心准备专项述职报告,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报告农委机关履行部门职责及落实推进“四大行动计划”情况等工作,并进一步做好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工作,积极争取人大代表对农委工作的肯定与支持。(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间:7月下旬)
13、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针对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组提出的问题和市人大代表的评议意见,积极制定市农委解决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推动。通过深入的整改,着力解决一批制约农委机关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形成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的报告,并报市人大常委会。(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完成时间:9月底前)
三、有关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农委机关依法行政情况开展专项评议,既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更好地服务“四大行动计划”的重要抓手。市农委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迎评各项工作,并以专项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依法行政,为更好的落实推进“四大行动计划”、开创现代农业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农委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迎评方案的落实,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本条线迎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评议内容,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剖析原因、查找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评边改,未评先改,实现彻底纠正问题的目的。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对内要广泛发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对外要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和网络,大力宣传农委机关履行部门职责的效果和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专项评议的信息、宣传编发工作,利用市农委网站刊载其他迎评部门好的做法,着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和报道本次评议工作,以便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推进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
4、密切配合,严肃纪律。各部门在迎评工作中,要服从安排,听从调度。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及时答复。整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不能互相推诿。凡因此次迎接专项评议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力而影响市农委机关评议工作的,将对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在年底综合考评中对单位、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