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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护理不良事件; 报告意向; 临床护士; 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4)1-0050-03

由于不良事件后果严重,国际医疗界高度关注患者安全问题,因而预防及控制护理临床工作中不安全因素是现代护理重要目标。不良事件报告系统作为重要不良事件管理方式之一,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1-2]。临床一线护理工作人员的报告意向,将直接影响报告系统的有效性。医院急诊科的工作特点,使得其成为院内护理不良事件高发区域。本研究对柳州市某三甲医院96名急诊科护士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临床护理人员对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现状,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用整群抽样方法,柳州市某三甲医院96名急诊科护士入组为研究对象进行问卷调查。纳入标准:(1)在医院急诊科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2)取得护士执照;(3)从事护理工作>6个月;(4)自愿接受问卷调查。排除标准:在急诊科进修的护理人员、实习的护生。

1.2 研究工具

1.2.1 一般资料问卷 自行设计,内容包括年龄、性别、工作时间、学历、人员编制、技术职称、是否独生子女等项目。

1.2.2 中文版不良事件报告意向问卷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将护理不良事件划分为以下五类:(1)属于工作流程上的漏洞,可能造成护理不良事件;(2)属于护理不良事件,但未造成患者伤害;(3)属于护理不良事件,已造成患者微小伤害,但不需要处理的;(4)属于护理不良事件,已造成患者中度伤害;(5)属于护理不良事件,已造成患者重度伤害或死亡。中文版报告意向问卷共15个条目,以二分类评分法进行评分,1=“是”,0=“否”或“不清楚”。问卷最高分为15分,最低分为0分。得分越高,提示护士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越高。问卷的内容效度(CVI)为1,Cronbach’salpha系数=0.8656。

1.3 调查方法

调查者在科室统一发放问卷,并讲解调查目的、内容及问卷填写方法,以无记名形式现场或当天回收问卷。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6.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采用频数分布、频率等统计描述方法,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多组间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

共发放问卷96份,回收96份,有效率为100%。共96名急诊科护士参与问卷调查,其中女93名,男3名;平均年龄(29.36±7.12)岁;学历:中专6名,大专76名,本科14名;职称:护士27名,护师42名,主管护师27名;编制:在编职工31名,合同制职工65名。

2.2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得分情况

急诊科护理人员对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的意向较为正向,当发生潜在漏洞或没有造成伤害的护理不良事件时, 能正式填写报告的护理人员所占比例最低,分别为62.6%、67.3%;当发生中度伤害不良事件、重度伤害不良事件或死亡事件时,能正式填写报告者所占比例最高,报告率均达到100%,详见表1。学历较高、职称较高、年龄长、工作年限较长者,其报告意向调查得分相对较高,详见表2。

3 讨论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与护理相关的损伤,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起护理纠纷或事故的事件[3]。凡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时,均属于护理不良事件[4]。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是指促使护士完成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的一项自我指令[2]。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提出,人的行为受到除态度之外的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5-6],“行为”是指个人的实际行为,而“行为意向”指产生行为的意图与倾向,反映一个人愿意付出多大努力、花费多少时问去执行某种行为。近年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率仍不理想[7],有必要深入调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现状并分析其影响因素。

表1显示,当发生潜在漏洞或没有造成伤害的护理不良事件时,能正式填写报告者所占比例最低,分别为62.6%、67.3%;当发生中度伤害不良事件、重度伤害不良事件或死亡事件时,能正式填写报告者所占比例最高,报告率均达100%。提示当发生严重程度较高的护理不良事件时,护理人员报告意向相应地也较高;当发生没有造成伤害的护理不良事件或存在潜在漏洞时, 护理人员的报告意向相对较低。分析其原因,可能与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的认识不足有关。在临床工作中,潜在漏洞、没有造成伤害的护理不良事件、造成微小伤害但无需处理的护理不良事件占有数量远远高于严重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往往源于微小不良事件的逐渐积累而成;潜在漏洞或轻微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相对较小,对于这类事件成功的管理其成效远远高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后的处理。因此,对于潜在漏洞或轻微不良事件的报告的重要性必须深刻地体会。

本调查研究提示年龄、工作年限及职称均影响调查对象的报告意向(表2)。从职称情况分析,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护士报告意向较高,护士职称者报告意向较低。分析其原因,可能与高年资护师对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理解更深刻有关。从调查对象年龄、护龄情况分析,年龄越小、护龄越低者,其对报告认知也越低。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发现低年资护士培训期间以专业知识与护理技能训练为重点,而安全相关知识培训相对较少。随着年龄、护龄的增长,护士参与护理安全相关教育培训增多,积累的临床工作经验增多,从而报告认知度相应提高。本研究结果提示,对于临床护理人员特别是低年资护士,应加强护理安全管理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本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年龄、工作年限、职称等因素对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均有显著影响,建议医院管理部门加强低年资护士教育培训,提高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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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医护人员;不良事件;报告;计划行为理论

1 问题的提出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护理过程中,患者受到伤害(包括心理上的伤害)或者有受到伤害的风险。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大样本病历回顾研究显示,住院患者不良事件发生率在3.5%~16.6%之间[1]。《2013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我国2012年的入院人数为1.78亿人,按照国际上统计的不良事件发生率,我国当年住院患者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就高达623万~2957万件。医疗不良事件可给医患双方及社会造成巨大损失,造成卫生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医疗不良事件还会导致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下降,甚至恶性医疗纠纷的发生,已成为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巨大阻力。

国外权威研究还显示,30%~50%的医疗不良事件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世界各国医疗界一致认为,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是预防和控制不良事件的基础和前提。建立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主要功能在于从经验教训中学习,通过其提供的信息分析不良事件的发生率、类别、根本原因等,并据此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进而可以避免不良事件的重复发生。2002年,原卫生部下发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2]。2008年,原卫生部医政司委托中国医院协会建立了自愿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各医疗机构也在寻求不断完善院内报告系统。然而,我国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率非常低,有些医疗机构甚至为零。为此,学术界和医疗机构开展了大量研究,并提出了一系列旨在提高不良事件报告率的干预措施,比如非惩罚性报告制度。然而,由于不良事件报告率较低,医院难以制定针对性干预措施,造成了医疗不良事件发生率居高不下的尴尬局面。

综上所述,为了提高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率,进而有效预防和控制不良事件,深入了解医护人员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率偏低的原因及形成机制,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科学和现实问题。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2.1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现状研究 国外研究发现,不良事件报告数量与实际发生数量相差甚远。Barach等人的研究指出,英国高达96%的医疗不良事件未被报告。Baker等人的调查发现,加拿大医院的不良事件报告率仅为7.5%。Woods等人的研究也表明,美国科罗拉州和犹他州的医疗机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率仅为1%[3-4]。国内多项研究发现,大多数医疗机构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率非常低,有的甚至为零[5]。周娟等人通过病历回顾性调查发现,82.65%的发生过不良事件的医护人员在过去的12个月中没有报告过不良事件。陈海燕等针对某院869名护士的问卷调查显示,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率仅为3.4%。

2.2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 目前,国内外己有许多学者对不良事件报告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影响医护人员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的因素包括个人及机构两个层面。①个人因素[6]:主要包括医护人员的一般资料、报告习惯及报告认知。其中,医护人员的一般资料包括教育程度、职称、职务、年龄、性别及工作年限。多项研究显示,报告认知显著影响医护人员的不良事件报告意向。报告习惯是指研究对象报告不同类型护理不良事件的频率。Kingston等人的研究结果显示,正常情况下,报告习惯是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的主要预测因子之一,而报告习惯又取决于不良事件的类型;②机构因素[7]: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的惩罚性文化、报告流程及是否明确不良事件报告意义等。多项研究显示,医疗机构的惩罚性文化、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及是否明确不良事件报告意义。此外,由于我国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医疗护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差异,院内的惩罚性文化及医护人员的报告认知等也会有较大的不同。

2.3促进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行为的干预措施研究 国内外学者围绕如何提高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率开展了大量研究,并提出了一系列干预措施[8-9]。罗丹等人认为,应加强医护人员的训练和教育。WHO建议,通过建立非惩罚性环境,提高不良事件的通报率。徐伟萍的调查显示,去除惩罚机制,不良事件的报告率显著上升。周立等人认为,应建立一个有效、畅通、无障碍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Jeffe等人认为,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后应给予及时有效反馈。吕军认为,应构建以人为本的医疗不良事件管理模式。明星等人认为,应鼓励患者共同参与不良事件的管理。

3 既往研究的不足之处

既往研究中关于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行为影响因素的分析较为零散,并不具有系统性,且多集中于医护人员的社会、经济和人口学特征等影响因素,而且研究没有权威的理论作为指导。同时,大多数研究仅停留在对事实描述和经验分析的层面,未能深入分析各种因素影响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行为的内在作用机制。因此,分析医护人员的不良事件报告行为及各种因素的影响时,应结合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行为模型,否则无法深入分析各种因素影响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行为的路径和作用机制,也无法以此为基础提出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干预措施。

既往研究提出的促进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行为的策略和措施主要基于一般的文献综述或管理经验,缺乏充足的循证依据。而且提出的部分策略和措施脱离实际,可行性较差。

4 今后的研究方向与思路

4.1理论选择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计划行为理论被广泛的应用到不同的领域。包括:成瘾行为(酗酒、吸烟)、临床体检、艾滋病预防(使用安全套)、饮食行为、运动行为等。计划行为理论(Ajzen,1985,1991)认为个体应是相当理性的,并从信息加工的角度,以期望价值理论为出发点解释个体行为一般决策过程。该理论有5个要素,分别是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行为意向和行为。计划行为理论主要以三个阶段来分析行为模式的形成过程:①行为决定于个人的行为意图;②行为意图决定于对行为的态度、行为主观规范与认知行为控制等三者或其中部分的影响;③对行为的态度、行为主观规范及认知行为控制受外生变量的影响。

由于医护人员的不良事件报告行为也是有计划的行为,因此以计划行为理论作为理论基础是较为适宜的。

4.2研究思路 护理人员的不良事件报告行为决策及其实现过程是复杂的,既受到内部因素影响,也受到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研究应以计划行为理论为指导,构建医护人员不良事件报告行为模型,将外部影响因素同医护人员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行为的内在决策机制进行对接,分析医护人员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行为的内部、外部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从而找出能够改进医护人员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行为的关键路径,最终为优化相关的制度安排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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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不良事件;报告;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 R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4)11(a)-0194-03

安全需要是马斯洛需要层次论的基本内容之一,住院期间护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患者的安全保障,同时也是护理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严重威胁到患者的安全,然而由于目前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护理工作日趋复杂,对护理工作的要求逐渐提高,护理不良事件时有发生,病人的安全管理水平也亟待相应的提高,对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已经引起了全球广泛的关注。在我国,近年来随着医院管理年等活动的开展,护理不良事件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原卫生部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2011版)中明确指出要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这对医院管理者的水平也提出了一个挑战。据有关报道[1],大约有50%~96% 的不良事件未被通报,不良事件的实际发生与报告率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护理人员作为护理工作的主体,在不良事件上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该文就护理人员在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中的影响因素及相关对策进行综述,为进一步研究提高护理人员上报不良事件的主动性提供了参考。

1 护理不良事件的定义

关于护理不良事件的定义国内外尚无统一的标准,美国将护理不良事件定义为:由护理导致的伤害,延长了病人的住院时间,甚至导致了残疾[2]。国内学者对护理不良事件的定义也未达成共识,任仲杰认为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事故的事件[3]。还有国内的护理学者是在护理不良事件的定义中明确指出了护理不良事件的类型,李漓等指出: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都属于护理不良事件[4]。还有学者认为,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工作中因工作流程不合理、管理不到位、护理人员未遵守护理规范或设备异常而导致的护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某些偶然性失误,不论是否导致整个系统运作的中断或对患者是否有伤害,都属于护理不良事件[5]。美国医学联盟(IOM)[6]将护理不良事件定义为:由医疗过程导致的伤害,与疾病的自然转归相反或者是延长了患者的治疗时间,从而导致残疾的一切事件,包括可以预防和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目前在临床工作中,多采用了IOM关于护理不良事件的定义,即: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压疮、跌倒、用药错误、窒息等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与疾病恢复不一致的意外事件,都属于护理不良事件。

2 护理不良事件的分类

关于护理不良事件的分类国内外也有不同的标准,国外学者认为,不良事件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护理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损伤;二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护理过程中由于没能防范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损伤[7]。香港医院管理局将护理不良事件分7级[8]:0级:事情在执行前被制止;Ⅰ级:事情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害;Ⅱ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须进行临床观察及轻微处理;Ⅲ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须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Ⅳ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须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Ⅴ级:永久丧失;Ⅵ级:死亡。

3 护理不良事件的上报情况

根据国际调查研究结果推断:按每年入院5 800万人次计算,每年可能发生的不良事件有174万~290万例[9],降低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除疾病以外给患者带来的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通过上报不良事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安全文化共享,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然而据有关报道,目前国内外不良事件上报的情况并不理想。国外有调查研究称[10]:72%的护士会上报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的不良事件,58%的护士不会上报对患者没有造成伤害的不良事件,60%的护士不会上报在造成患者伤害前及时进行纠正的不良事件。国内调查研究显示[11]:有70.5%的护理人员在过去的一年中未上报1例不良事件。

4 影响护理人员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因素

4.1 管理环境因素

4.1.1 医院安全文化影响 国外的专家将医院安全文化定义为:以共同的信仰和价值观为基础,通过不懈努力,将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病人的伤害降至最低[12]。目前国内的医院安全文化现状不容乐观,护理管理部门对护理不良事件的处理大多数是以找出责任人为主,对责任人和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理,或是表面上进行物质的奖励,但是科室内还是将不良事件的发生与责任人个人考核挂钩,很少从管理相关制度或制定的流程等系统的角度去分析不良事件,本质上还是责任文化的体现。国外有研究指出[13]:无惩罚的医院安全文化与不良事件的报告行为呈正相关。可见,医院的安全文化影响护理人员上报不良事件。

4.1.2 不良事件上报系统的影响 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不良事件的上报系统建立的指令性文件,各医院的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呈现多样化。孙晓等[14]的研究结果表明:不良事件上报系统的繁琐以及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对上报人缺乏保密性或匿名性的保护措施直接影响护理人员上报不良事件。此外,信息反馈不及时也影响护理人员上报不良事件的积极性,Khare 等[15]研究表明,护士报告不良事件后未得到反馈信息,不清楚报告不良事件对改善患者安全有何效果,有受挫感和无价值感。方良玉等[16]研究表明,部分护士会因为“上报后不会得到关于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的反馈”或认为“对已发生的不良事件不进行定期讨论”,而不愿意报告护理不良事件。

4.2 主观因素

4.2.1 护理人员对护理不良事件缺乏认知 护理人员对护理不良事件的认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他是否能将一项护理操作定义为不良事件的判断力。乔雨晨[17]等研究指出:由于护士的认知不够,部分护士在护理不良事件发生时,竟没有意识到该事件是属于不良事件的范畴;还有部分护士表示只会上报对病人造成伤害的不良事件。尹小兵[11]等研究发现: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认知的总的正确率为84.2%,对报告流程认知的正确率仅为64.74%,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的认知对不良事件上报有一定的影响。孙晓等[14]通过调查研究认为:护士的个人态度影响不良事件上报的意向,同时对不良事件缺乏相应的认知,对报告系统缺乏相应的感知(包括对不良事件的分类分级、上报的程序、上报后的安全保密等)都直接影响护理人员上报不良事件的意向。

4.2.2 教育程度及工作年限的影响 有学者提出护理人员的教育水平和工作年限影响护理人员主动上报不良事件,但是尚存在不同的观点。陆秀文[18]等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工作3~5年、本科学历的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报告流程的认知程度高于其他组的护理人员。但是方良玉[16]等研究发现:负责带教的工龄长的护理人员,在面对实习生中发生的不良事件时,可能考虑到自身利益和影响实习生职业发展而不愿上报。

4.2.3 心理因素 护理人员在面对是否上报不良事件时,心理承受一定程度的压力。在陈林[20]等的调查研究中显示:护士在上报不良事件时,担心影响年终考核的占57.9%,担心自身形象的占55.7%,担心受到经济惩罚的占48.9%。方良玉[16]等的调查研究也显示:护理人员在上报不良事件时,最担心的依次是:个人造成的不良事件影响科室分值,害怕其他人受到影响,担心上报其他同事引起的不良事件影响彼此的关系,担心被患者或家属投诉,担心上报后会受惩罚。哈佛大学Leap博士曾提出:发生差错后担心被惩罚是当今医疗机构内患者安全促进的唯一最大障碍。

4.3 同事环境因素

国外有研究指出[19]:对同事忠诚,不愿破坏同事间的关系等,是护士不愿主动上报同事不良事件的重要原因。也有国外研究人员提出[20]:团队成员之间的无形的内部压力也是阻碍不良事件上报的主要因素。一项台湾地区的调查研究显示[21]:52.7%的护士经历过护理不良事件,81.3%护士对上报自己和同事发生的不良事件持不同态度,18.3%的护士不愿上报自身发生的不良事件,36.8%的护士不愿上报同事发生的不良事件。由此可见,护理人员在上报不良事件时也会受到周围同事的影响。

5 相关的干预措施

5.1 营造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管理者应该认识到不良事件的发生在于系统本身而不是个人因素,应倡导无惩罚的安全文化,真正实现对上报者无惩罚,而不是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惩罚,解除当事人的思想上的顾虑。同时建立不良事件上报的激励机制,并且提供必要的物质奖励,从而使当事人能公开讨论不良事件,识别潜在的隐患。

5.2 进一步完善不良事件上报系统

目前国内相关部门在倡导建立不良事件的上报系统,但无相关指导性的文件出台,无统一的模式,信息平台也不统一。国内一些医院也开始建立有自己医院特色的不良事件上报系统[22],在形成护理不良事件规范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完善的关于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分析、咨询等的反馈系统,尚处于摸索阶段,需要不断探索,实现科学地、人性化地管理,最大限度收集、分析、交流并共享安全信息,预防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才能为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在完善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系统的同时重视对护理不良事件信息反馈的质量,需采取恰当的分析方法,如根因分析法、SHEL模型、5GENE原理,及时反馈,提高上报者对不良事件反馈的满意度,从而激励更多的人员积极上报。

5.3 提高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的认知

Kohn[23]等指出:要提高护士的认知水平,必须要使其了解护理不良事件的定义、种类、报告流程、目的、责任及报告后的利益等。因此,医院需加强对护士的认知,并根据护士教育程度及工作年限的不同进行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如可以通过不良事件宣传册,情景再现不良事件等方式提高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相关基本知识的认知,同时提高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上报的益处的感知。

5.4 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缓解护理人员的心理压力

对不良事件发生的当事人给予情感支持和团队的关怀,提高其工作的信心和自我认同感。同时,科室护理管理者应营造科室积极上报不良事件的良好氛围,进行不良事件的分享,分析不良事件时对事不对人,及时关注不良事件当事人的心理动态,同时对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良好地传达。陈林[19]等提出:护理部设立“天使倾诉日”,通过网络让护士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创造宽松、温馨的工作环境,可缓解临床护士的工作压力。

综上所述,护理人员在上报不良事件时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护理人员对包括医院安全文化、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意义、不良事件上报系统、不良事件的管理等的认知在上报不良事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针对影响护理人员上报不良事件的因素也总结了相关干预措施,为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提供了参考意见,但是这些干预措施的有效性,即是否会提高护理人员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的验证。因此,进一步探索护理人员上报不良事件影响因素的干预措施,并证实干预措施的有效性,以致在护理管理中广泛推广,是研究者深入探讨的话题,同时这也对提高不良事件的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护理安全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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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网络伤害和网络违法犯罪日益增多,青少年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为此,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2008年共同启动了“青少年网络伤害研究项目”。有关专家呼呼,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应进一步完善网络法律监管体系。

网络伤害导致青少年行为失范

“对青少年而言,最直接的网络伤害是对他们身体健康的伤害。”一位家长告诉调研人员,她的孩子迷上网络后,整个人都彻底变样了,不按时吃饭和休息,基本不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每况愈下,体重严重下降,生活自理能力也越来越差。

而沉迷于网络给青少年带来的心理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2004年,天津一名曾经品学兼优的初中生,因为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产生严重心理内疚而无法自拔,最后跳楼自杀身亡。

调研报告指出,青少年由于长期进行网络冲浪、玩网络游戏容易形成网络依赖,需要不断增加上网时间才能感到满足,如果一段时间不上网就会明显地烦躁不安;上网频率与上网时间都远远超出计划;网络成为其主要的生活、交往方式,已经严重影响到其社交或家庭生活,有的甚至出现心理危机导致自杀。另外,侵犯青少年的隐私权、财产权等网络侵权行为,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侵害都对青少年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心理伤害。

此外,一些青少年为逃避现实生活而选择虚拟世界从而导致社会化不足也让调研人员深感忧虑。“这种不足妨碍了青少年正常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使他们不愿与现实中的人进行沟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加困难,他们的学业、工作、家庭生活也因此受到严重影响。”报告分析说。

在网络中,青少年的猎奇和挑战自我的心理膨胀,价值观念模糊,这往往会导致网络行为偏离或违反社会规范。报告指出,“网络行为失范包括一般行为失范和违法犯罪,一般行为失范表现为在网络上浏览不良信息、网络谩骂、在网络上搞恶作剧等内容;网络违法犯罪则表现为黑客行为、恶意攻击、网络欺诈等内容。”

在此次调研中,调研人员走访了北京、上海、广州、西安、长沙5个城市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并与未成年犯深入交谈,结果发现,不少孩子就是由于受网络的不良影响而最终走进了高墙。一位警官告诉调研人员:“一个在网络中打打杀杀、尽情攻击的孩子,也会在现实中采取暴力形式解决冲突。”

“网络伤害对青少年造成的负面影响,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陈晨说。

青少年网络保护期待立法跟进

“我国网络立法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是青少年网络伤害的重要原因。”在经过详细调研后,调研组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其实,针对网络信息内容和网络行为等方面的管理,我国已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无疑,这些法律规定对于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网络是一个新兴并且发展较快的事物,我国的网络立法仍具有滞后性和不完善性。”报告指出,首先我国关于网络管理方面的立法不完善。关于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网络游戏等级的规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等方面的法律不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其次,对于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我国刑法规定的网络犯罪的罪名较少,难以完全涵括现实中发生的网络犯罪行为类型。第三,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法律规定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专门法律,相关的规定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并且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为此,报告建议,针对网络立法的薄弱环节,应尽快健全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禁止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实行游戏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专门法律,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保护未成年人的媒介接近权、有益信息知晓权和媒介参与权,保护青少年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实现与网络国际立法的协调性,签署多边或者双边协议,加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国家性或区域性合作。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切实取缔黑网吧。

(来源 法制日报)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目前,我国风电项目实行核准制。2013年5月以前,风电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或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2013年5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的文件,企业投资风电项目的核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放到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经核准的风电项目风电开发企业在项目施工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我国风电项目建设从规划、项目前期设计和核准,到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实施的运行流程见下图。

2陆上风电项目建设主要的环境影响

陆上风电项目建设,特别是山区风电场项目建设主要的(也是直接的)环境影响是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如果在动植物物种丰富地区,可能引起生物多样性下降,甚至破坏生态系统的稳定。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问题,主要源于进场及场内道路、风机基础和平台、升压站、送出线路占地的影响。山区风电场一般植被覆盖较好,交通条件较差,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运送往往需要修建较长的运输公路。由于风机叶片较长(约50m),进场及场内主要运输道路宽度一般不低于5m,道路转弯半径一般不低于35m(采用特种车辆运输时道路转弯半径可降低至25m左右)。以山区风电项目常见的50MW风电装机(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为例,项目总占地约50hm2,新建道路占地约30hm2占项目总占地的60%。风机平台建设需满足风机叶片、轮毂吊装要求,风机平台及送出线路施工占地约10hm2,占项目总占地的20%。我国南方山区风电场植被条件好,动植物和自然景观丰富,在风电场场区或周边区域很有可能分布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部分分布有高山湿地、鸟类迁徙通道等特殊生境,或者施工影响区域分布有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古(大)树等。对于这些风电项目建设,除关注常规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影响外,还要特别关注对这些特殊敏感区、敏感对象的影响。某些风电场风机点位或升压站距离居民较近,对于这些风电项目,运行期的噪声和电磁影响评价也是一个重点。

3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规划阶段

风电项目建设规划阶段主要的环境管理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国家层面的风电规划属于指导性规划,一般只提出全国或某个区域在规划水平年的风电装机规模,不涉及具体的建设项目,也不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各省(市、区)编制的风电规划属于能源专项规划,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59号,2009年8月)要求,应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然而,目前各地区一般按照《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5月)或《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FD005-2008)要求,编制环境影响篇章,基本上未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些规划报告在环境影响篇章中对项目选址的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选点没有很好的避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从而一开始就埋下了生态破坏的“种子”。

3.2可行性研究阶段

风电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的环境管理是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同步开展环境保护措施设计。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一些大型风电场项目,有些地区要求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电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主要依据《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该办法第十五条要求编写环境影响评价篇章,但篇章编制要求简单,对主要的环境制约因素分析未做明确要求。风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主要依据《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该办法第十六条要求编写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篇章,但篇章编制要求简单,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中的环保、水保措施设计的衔接关系未予明确。对于风电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编制,目前我国行业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行业规范。行业规范出台后,将有利用评价单位抓住风电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突出重点,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3.3微观选址阶段

风电场微观选址是对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进行现场确认的关键阶段。实际上,随着现场调查的深入,本阶段可能发现上一阶段未调查到的环境敏感点,如珍稀物种、古(大)树、少量居民点、用地和坟地等。对于这些分布范围较小的敏感点,通过机位的微观调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可以有效避免或减轻对这些敏感点的环境影响。但由于本阶段缺乏环境保护专业机构的监督,设计单位往往只考虑风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如何降低工程造价,忽略了对这些环境敏感点的保护,最终确定的不合理的风机布置给后期环境保护带来了很大困难。

3.4施工图设计阶段

风电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主要在开展主体工程设计的同时,同步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目前,该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滞后,甚至没有开展同等深度的设计。

3.5施工和运行阶段

风电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阶段的环境管理主要监督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并进行专项验收。目前,大多数地区要求风电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同步开展环境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但一些建设单位对风电场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不够重视,迫于环保、水保专项验收压力被动开展监理,常常出现监理工作滞后或流于形式等问题。

4加强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建议

加强风电项目建设环境管理关键是如何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加强“同时设计”管理

各省(市、区)编制风电规划,应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在规划报告报送审批前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时,建议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致总纲》(HJ130-2014),修编《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明确风电规划报告中环境影响评价篇章的编写重点和要求。根据国家简化前置审批的经济体制改革要求,风电项目核准建议取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同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参考《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FD007-2011),编制《陆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细化陆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篇章编制要求。目前,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正在编制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规范。笔者认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依据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开展同等深度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措施上有优化(或变更)的需要补充说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投资必须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保证专款专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核准的必要文件,项目核准单位应明确项目开发企业申报核准项目时,必须附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在开展风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设计依据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复核。

4.2加强“同时施工”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和水保监理工作。建议环境监理在微观选址阶段就开始介入,并贯穿微观选址、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全过程。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及批复中的监测计划,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风电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环境监理监测落实情况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风电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重大变更,应当编制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变更文件。

4.3加强“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管理

在工程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自查工作,全面检查工程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开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调查报告和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严格环保执法监督。风电项目运行期,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正常、稳定运行。风电项目施工过程中未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由此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由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项目核准机关可对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进行专项巡查,发现相关问题及时移交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处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可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举报。

5小结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6篇

[论文关键词]调查报告 证据 美国 德国 日本 反思 构建

一、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概述

(一)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定义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是指当涉及到未成年人案件时,由有经验并且能够掌握一些专门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的人对未成年人的涉案动机、家庭教育情况、社会关系网等各方面进行调查,做出一份客观、全面的报告,供法官在审判未成年人案件时对其的判刑或量刑方面以参考。

虽然我国确立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起步较晚,但是其确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性不言而喻,值得我们进行研究。

(二)我国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理论基础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确立理论基础主要是谦抑性理念和教育刑理念。

谦抑性是说只有当行为无法在穷尽了部门法之后,才能由刑法出面进行规制,刑法是最后的防线,并不能将所有行为归于刑法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往往是由于其家庭教育或社会不良行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或生理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未成年人在心智尚未完全成熟阶段习惯模仿他人或作出极端行为期望得到关爱,他们的法益侵害性往往没有成年人那么严重,刑法尽量对其划出犯罪圈,迫不得已时才用刑法进行惩罚。另外,一旦未成年人接受刑罚,使他们贴上犯罪人的标签,其再回归社会并非易事,而且容易使他们造成心理创伤,甚至有些未成年人在服刑过程中交叉感染,再犯罪几率大幅度提高。因此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了解他们的成长环境、家庭状况等信息是十分必要的,根据这些信息对其进行评估,尽可能不以刑法手段给予处罚,而是通过其他有效途径。

教育刑理念不同于报复刑,它希望通过教育感化来重新改造犯罪人,促使其能尽快的再社会化。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阶段,能更快地接受良好正确的教育,改变之前的错误价值观,以温和的方式引导他们归入正途,重新回归社会才是预防犯罪和维护社会的双赢。以暴制暴只会让其自甘堕落,甚至开始产生抵触情绪,报复社会。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能提供一个客观中立的信息给法官,法官有依据对未成年人作出适当的量刑,给未成年人一个改造的机会。

(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最终呈现在法庭上是以书面形式出现的,那么调查报告是否属于证据范畴,理论上有所争议,实践中也是理解各异。

一些学者提出社会调查结论中的品格证据具备诉讼证据要求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基本特征,“具备了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客观性,可以作为品格证据”。并把它归为鉴定结论的一种表现形式。

另一些学者认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并不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之内,而且其制作带有主观性,并不是案件事实本身有客观联系,因此不能成为证据。

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理由主要是:其一,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并未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的八种证据中,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它属于证据或包含在八种证据之一中,除非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其二,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作用实际考量,它的主要作用是说明未成年人的与犯罪行为有关的一切社会信息,供法官量刑时参考,而证据是说明客观犯罪事实的信息,供法官定罪的依据;其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制作难免带有主观性,而证据应当是客观的。因此,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并不是证据,而是一种量刑依据。

二、国外主要国家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研究

我国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研究起步较晚,而国外少年法庭、缓刑官等类似制度已经发展相对成熟,可以说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是“舶来品”,那么国外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研究现状如何?

(一)国外关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研究现状

美国可以说是现代少年司法制度的发源地,因为世界第一部《少年法院法》与第一个少年法院均诞生于美国。美国的量刑前报告有专门的缓刑官对未成年人进行长期深入的了解,制作出的报告交由法官后,在庭审中予以公开,由控辩双方就此展开辩论,被害人对此有异议也可以辩论。缓刑官的量刑前报告虽然不具有约束力,但法官极为重视,往往依此判决。

在德国,虽然没有缓刑官,但设立有青少年福利机构,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成长发育状况,福利机构可以主动启动调查,也可以由法官通知,往往详细全面的调查材料可以向法官、检察官及其诉讼参与人提供。

日本还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属管辖,即家庭裁判所,由其负责审判和调解有关家庭的案件、审判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审理危害未成年人福利的成年人刑事案件。家庭裁判所在受理案件后,就开始进行社会调查,来决定该案件是属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还是未成年人保护处分案件。负责案件的调查官可以根据调查的需要向学校或者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照会,而且调查官不仅调查被告人,对被害人也应进行全面调查。

(二)对国外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反思

从国外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都有相同的特征:

首先,不管是缓刑官还是福利机构,都有专门的负责调查机构,他们都处在控辩双方之间,有其独立性与中立性。其次,他们对调查内容规定得很详细全面,不仅包括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事实,也包括与该行为事实有关的一切相关的社会家庭及其个人因素。再次,最重要的是都推行职权主义化,调查者作为司法行政人员,与法官保持着一种关系使得报告值得信任,如规定调查机构下设于法院或少年法庭,法官有权命令调查机构进行调查等等。国外许多学者认为:“正是少年司法中国家权力的福利性、监护性本质,决定了少年法院与法官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全面介入案件,因此庭前社会调查亦必须是职权主义式的,这种模式更能够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我国未成年人社会报告调查制度的现状与构建

(一)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存在的问题

对比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相关部门还没有将其作为一项专门制度进行系统化强制性的规定,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调查机构主体没有专门规定。我国社会调查的主体在实践中可以分为四类:控诉方、辩护方、社会团体组织和法院。调查主体往往呈现出多元化的状况,很可能使社会调查工作走向两个极端,一是重复调查,二是相互推诿。没有专门的调查机构,那么就增加了调查的难度,比如说遇到跨地区调查就只能群龙无首,同时也使得调查人员的任意性增加,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和任职的人员也在调查案件,那么这份调查报告就极有可能是形式上的表格,法官又如何以此为量刑依据?

第二,调查报告启动较晚,未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中。我国启动调查制度的时间多是审判阶段开始的,不像国外从立案开始就已经介入进行调查报告,介入时间越晚,极有可能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有所削弱。而且我国一向以羁押为常态,如果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在审判开始时才启动,那么检察院如果逮捕了未成年人,该未成年人没有取保候审等,就使得羁押状态延续到审判阶段,这段羁押时间的未成年人会不会被交叉感染、心灵受到影响等一些无形的伤害将无法衡量。 

第三,关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存在立法漏洞。比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拘押的被告人在判决前除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法官和辩护律师外,其他人员是不能会见被告人的。此处并未规定调查员能否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如果调查员没有会见未成年被告人,那么调查报告如何详细完成?

(二)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构建

第一,设立专门的调查机构。笔者认为设立一个专门的调查机构,其聘用人员必须是有专门学习过相关知识的人员,由检察院或法院对该机构予以监督,任何利害关系人发现调查人员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收受贿赂等行为可以举报。该机构是中立在控辩双方之间的,能够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并且有一定水平的调查员所做的调查报告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法官的重视与信任,不会使调查报告流于形式。

第二,调查内容应当规范化与公开化。调查员在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时,应当保留调查的原始材料,被害人的一些与案件有关的社会情况也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并且使材料规范化。制作结束后应当在法庭上予以公开,控辩双方、被告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在必要时,还应当要求调查员出庭予以说明。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7篇

对维护稳定情报信息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涉稳事件性质和轻重缓急,具体分为4个等级。

1、可能发生到乡或到村的较大规模集访,在单位内部进行的规划性聚集,以及其他可以由有关责任地区、部门、单位自行解决问题的信息,列为四级。

2、可能发生到村、赴县或在单位内部的较大规模聚集,或存在较大聚集闹涉稳事件的隐患需要村以上党委、政府指定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疏导化解工作的信息,列为三级。

3、可能发生到县、赴省或跨地区、跨行业的串联聚集,或出现轻微违法情形的群体性涉稳事件件,需要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措施予以化解,并做好随时启动现场处置预案准备的信息,列为二级。

4、可能发生赴省、进京或跨地区、跨行业的较大规模串联集集,或出现严重违法情形的群体性涉稳事件件,或发生暴力恐怖活动,或到重点、敏感部位制造恶劣影响涉稳事件件,需要县维护稳定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工作预案,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置的信息,列为一级。

以上情况已经发生的,比照上述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二、情报信息收集上报

1、应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息联络员,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落实情报信息预警工作责任和措施。

2、掌握的情报信息,应及时报告当地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维稳办和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迟报、漏报、压报、误报、瞒报、谎报。属于四级管理的预警信息应报县维稳办、县公安局,其中四级信息应在12小时以内上报,三级信息应在8小时内上报,二级信息应在2小时以内上报,一级信息应在1小时以内上报。维护稳定工作特别防护期,实行情报信息日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即时报告。

3、一般情况下应采用书面形式报告,特别紧急的可先用电话报告,随后书面报告。信息不得通过非保密渠道报送。

4、上级部门掌握的重要情报信息,应及时通报给涉及地方的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5、报告情报信息应准确、全面,尽可能把主体、规模、时间、诱因、动向、涉涉稳事件单位、骨干人物等要素报告具体、完备。报告预警信息的同时,应报告已经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及时续报涉稳事件态发展和后续工作情况。

三、情报信息分析研判

1、县、村两级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应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武警、人涉稳事件、民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环保、教育、工商、建设、房产、企改、法制等部门,聘请熟悉政策法律和其它相关专业人知识的人员,组建一支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专门队伍,为维稳工作决策服务。

2、由维稳办牵头,对发生重大群体性涉稳事件件,排查发现的带全局性、倾向性的苗头隐患,收集掌握的重要情报信息,适时组织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专门队伍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预测涉稳事件态发展走势,研究应对处置策略和化解工作措施,并形成分析研判意见,向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对迟报、漏报、压报、误报、瞒报、谎报情报信息,造成较大影响的,启动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查究制

(一)矛盾纠纷排查

1、排查主体。各村及乡负责排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矛盾纠纷。各部门负责排查本部门、本系统以及与本部门、本系统职能和工作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企涉稳事件业单位负责排查本单位所属人员及相关人员中存在的矛盾纠纷。

2、排查方式。排查工作坚持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指结合日常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了解、发现、收集、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指不定期针对一个或几个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排查。集中排查指每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

3、排查内容。排查存在不稳定问题的隐患和苗头,以及发生过的群体性涉稳事件件可能出现反复的问题。重点排查可能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引发不稳定涉稳事件件的问题,可能形成跨地区、跨行业串联的问题,可能引发越级集访的问题,可能引发大规模治安械斗的问题,可能引发暴力恐怖活动的问题,可能出现敌对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的问题。

4、排查台帐。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的矛盾纠纷,应逐起将问题诱因、人员规模、牵头人物、涉稳事件态变化、涉稳事件发地区、涉涉稳事件部门、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化解时限、稳控措施等记录在案,纳入台帐管理。排查台帐应由管领导签字审核把关,并逐级上报上级维稳办。

(二)矛盾纠纷调处

1、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由该地区、部门、单位自行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处化解;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和重大的不稳定隐患,应明确责任领导包案,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进驻涉稳事件发地集中开展调处化解和疏导稳控工作。对难以化解消除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维稳办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上级对下级报告、请示的问题,应及时研究、答复,必要时,可直接协调处理或下派工作组帮助指导处理。责任不明确的,由本级党委、政府或下级有关部门指定责任地区、部门、单位和责任领导。

2、各级各村应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协调会议,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地区、部门、单位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分析维稳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3、建立健全调处机制,整合调解资源,提高调处能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和联动。

五、建立重大不稳定问题交办督办机制

1、交办。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领导批办涉稳事件项,由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或维稳办直接向涉稳事件发地党委、政府或涉涉稳事件主管部门下发《重大不稳定问题交办通知书》,并以《重大不稳定问题报告单》的形式,向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

2、承办。承办单位和责任领导应按照交办的要求,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限期办理,消除隐患。对限期内难以办结的,应提出延长工作期限的申请并说明原因。

3、督办。维稳办对交办涉稳事件项进行跟踪督办。对在限期内未办结,且隐患突出的,下发《重大不稳定问题督办卡》。对仍未按要求办结的,责令包案领导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维稳办书面报告工作情况,说明理由。

(、销号。交办或督办涉稳事件项处理终结,隐患消除的,责任单位要向维稳办写出专题报告,申请销号。维稳办审核后,已处理到位的,予以销号。

5、查办。对经督办后工作仍未落实,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维稳办书面报告工作情况、说明理由,导致问题久拖不决或引发新的涉稳事件端的,启动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查究制。

六、建立维护稳定工作会议制度。

1、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任务主要是传达学习党委、政府有关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制定维护稳定工作相关工作制度;研判阶段性的维稳工作形势,作出工作部署;研究讨论带全局性、倾向性的不稳定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成员单位履行维稳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讲评等。

2、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碰头会议。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8篇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贯彻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以更高质量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监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和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以更实工作举措动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发展实践,努力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征程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人大应有贡献。

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务更加严实之功、求更高质量之效,积极贯彻实施我省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推动立法、监督、代表等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今年立法拟安排16件正式项目,17件预备项目,涉及就业促进、教育卫生、中小企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在做精做优的基础上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策,紧扣“十四五”开局之年重点任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拟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等,安排听取审议30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渔业法3项执法检查,开展发展数字经济、建设养老服务体系2项专题询问,开展乡村振兴、民生实事2项工作评议,推动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坚持“代表机关”定位,不断完善落实代表工作各项机制措施,以优质服务体现对代表主体地位的尊重,以有效保障支持代表执行职务,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1.加快经济发展领域立法。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法修法、作出决定,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制定xx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依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修改xx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作出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对有关契税减免政策予以明确,更好落实税收法定要求。

2.强化民生保障领域立法。重点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制定xx省就业促进条例,完善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机制,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制定xx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罚相结合,推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制定xx省红十字会条例,发挥红十字会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方面的作用。制定xx省教育督导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制定xx省精神卫生条例,将精神卫生事业的规划、建设和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公民心理健康。

3.深化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促进形成美丽生产生活形态。制定xx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从根本上解决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问题,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制定xx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维护湖泊生态安全,促进湖泊功能永续利用。

4.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立法。针对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制定xx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规范公交运营秩序,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切实保障乘客、公共交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与沪、浙、皖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落实三省一市护路联防责任制,强化对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的整治。作出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规范地震预警信息管理,有效发挥地震预警作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xx省行政程序条例,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修改xx省信访条例,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修改xx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人大选举工作,保障广大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

5.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在省委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各专工委加大提前介入、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审核工作力度,强化自主起草法规草案工作,提高审查审议水平。改进立法各环节的调查研究,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立法项目、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制度。开展立法协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与有关高校合作建立立法研究与咨询评估基地,更好发挥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作用。

6.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加强与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落实制定机关报备责任,定期通报报备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加大督促纠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7.加大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力度。落实设区市法规审查批准工作机制,增强对设区市立法项目审查指导的科学性、及时性。积极实施设区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立法成果。多措并举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出台共性问题指导意见,形成省市立法工作上下衔接、相互促进、协调配合的良性互动。

二、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8.助力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省20x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2020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支持和推动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格局这个大坐标,加快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努力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听取审议聚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情况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力度,加快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步伐。听取审议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上下联动听取审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调研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推动政府持续关注解决短板弱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听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进展情况报告,调研全省城际铁路建设发展情况、国际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招引工作情况,促进构建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对外开放新格局。

9.增强财政和国资管理绩效。听取审议省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xx年上半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20xx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对财政性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开展调研,支持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审议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2020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促进国有资产规范运作,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10.持续深化美丽江苏建设。听取审议2020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报告,支持和推动政府依法科学精准治理生态环境,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筑牢美丽江苏的生态基底。听取审议全省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土地管理,加快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国土开发保护新格局。上下联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压实固体废物治理和监管责任,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开展渔业法和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落实长江禁捕要求。听取审议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督促有关方面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镇环境品质。

11.更大力度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上下联动听取审议20xx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推动有关部门兑现承诺,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听取审议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听取审议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报告,督促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教师队伍素质不断优化提高。听取审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落实法律规定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华侨合法权益。开展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提升我省精神卫生保障水平。围绕残疾人保障法和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体育法和省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12.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有关决议,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情况报告,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夯实全面依法治省基础。对2018年制定和修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要求法规实施主管部门提交法规实施情况书面报告,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健全完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听取审议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审判机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听取审议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促进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努力提升办案效果和效率。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人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交办信访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

13.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效。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好用足各种法定监督形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坚持强化刚性与体现支持相结合,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中,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合力。强化监督联动,纵向聚焦重大事项开展省市县人大监督联动,横向围绕共性问题加强长三角区域人大监督协作,增强监督工作整体实效。

三、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4.深化“两个联系”工作。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增强计划性、协调性,经常性了解代表对常委会审议议题和群众关注问题的意见建议。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工作,更多邀请相关行业、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和参加有关专题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健全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制度。坚持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预算审查、专题询问、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丰富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内容,引导支持代表依托代表工作站(代表之家)等履职平台就近就便参与接待、联系人民群众活动。整理“两个联系”中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交办并反馈落实情况。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15.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精心组织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活动,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和参与度。发挥专工委作用,支持专业代表小组精选主题、深化调研。支持各选举单位围绕共同关注的问题,组织本地各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调研,也可就相关问题跨地区组织代表联合调研,形成整体合力。协同组织长三角三省一市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共同提出议案建议。及时提交、转办调研视察报告,注重成果转化。认真组织江苏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16.提高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注重源头引导,前移服务关口,加强培训交流,推行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有关机关、组织沟通制度,引导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机制,认真审议和处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精准交办代表建议,督促承办单位既重视办理结果,也重视办理过程。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各专工委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的多层次督办建议机制,加强跟踪问效。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确保交办及时、全程可视。组织评选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不断提高代表提好建议的积极性,增强承办单位办好建议的责任感。加强议案建议数据分析,为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依据。

17.优化代表服务保障工作。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专家授课与代表交流、集中学习与观摩考察、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利用代表履职平台,定期推送相关工作情况和背景资料,及时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积极宣传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营造代表工作良好氛围。主动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落实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等措施,共同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18.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履职纪律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和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深入推进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适时修订加强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相关制度,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19.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按照省委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换届选举意见,及时修订选举实施细则。落实“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数量”要求,依法作出相关决定。履行工作指导责任,共同完成好换届选举任务。

20.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免程序。严格执行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程序制度,增强任命人员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四、做好理论研究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1.深化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围绕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实际加强工作研究和理论阐释,坚定制度自信。推进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建设,密切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为人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22.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对人大宣传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拓展人大宣传平台,办好江苏人大网、《人民与权力》和微信公众号,运用好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人大工作,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配合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相关宣传工作。健全立法宣传工作机制,建立法工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法规的宣传、解读和阐释。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在人大工作中的运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3.拓展对外交往交流渠道。遵循国家基本外交方略和总体部署,发挥人大优势和特点,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省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交往交流新途径,积极宣介江苏发展成就和经验,讲好江苏故事和人大故事,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和人大事业发展。

五、重视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24.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对省委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省委相关部署落细落地。

25.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学习制度,更加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对法治思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及时传达、认真贯彻重要讲话指示和中央、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制度化举行常委会专题讲座和形势报告会,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6.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健全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两个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有效开展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风清气正政治机关。发挥专工委分党组作用,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干部工作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一体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机关干部队伍。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9篇

【关键词】 护理安全; 风险管理; 护理不良事件

Design and Applying of the Analysis Report for Safe Nursing Events/LAI Xiao-fan, HAN Wei-li, SUN Li-min.//Medical Innovation of China,2013,10(15):085-087

【Abstract】 Objective: To design and explore the applying effect of the report for safe nursing events. Method: To Use the principle of predictive risk management and the non-punitive report system for adverse events, scientific design and apply the nursing safety events analysis report. The potential nursing safety hazard and adverse events were analyzed by Nursing Quality Management Committee per month according to the management mode of root cause analysis, then summed up the experience and put forward the improvement advice. Result: The nursing qualities were grasped and the nursing safety hazards were found by nursing department timely. The report rate of nursing safety events increased from 0.98% to 2%, the report rate of adverse events increased 0.22% to 0.47%, and the satisfaction degree of nurses with the nursing management job improved from 73.8% to 90.9%. The differences were significant(P

【Key words】 Nursing safety; Risk management; Adverse nursing events

First-author’s address: The Twelfth People’s Hospital of Guangzhou, Guangzhou 510620, 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3.15.044

护理安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质量,护理管理者能否随时掌握医院护理动态,护理事故隐患能得到及早的发现和整改,发生护理不良事件主管部门能第一时间进行干预,及时有效的报告制度势在必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已明确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有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制度与工作流程,有途径便于医务人员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最低要求每百张床位年报告≥10件。本院护理部查阅相关文献及结合其他医院的实际做法,运用预见性风险管理原理和结合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科学设计《护理安全事项分析报告单》,从2011年开始推广应用,效果显著。现报告如下。

1 护理安全事项报告的范围、内容和程序

1.1 护理安全事项分类 特殊患者(重大手术/诊疗/疑难/安全隐患/院外带入褥疮/其他)、重要工作(新开展项目/新技术应用/批量抢救/其他)、职业防护(针刺伤/职业暴露/传染病隔离/其他)、环境设备(环境安全隐患/新设备使用/设施隐患/其他)、护理不良事件(院内褥疮/跌倒、坠床/身份识别错误/烧烫伤/管道事件/输血问题/用药事件/约束事件/特殊药品管理/有效投诉/其他)及其他需要上报的事项[1]。

1.2 报告时限及方式 各类事项规定报告时限,方式(电话、书面、面谈等)、接报部门及人员(上级护士长、护理部、相关职能部门等)。

1.3 报告部门简要描述事项内容 发生时间、可能原因、导致后果、工作难点及重点、主要措施及关键环节、请求支援或配合方式。由科室的分管组长填写,科室护士长审核后签名,或由科室护士长直接填写,科室填写完成后报大科护士长。

1.3.1 科护士长到现场调查事件原因,指导帮助科室具体处理,在大科范围内协调人力物力,提出本部门及院内协调的建议和意见,上报护理部。

1.3.2 护理部到现场调查,检查评价护理措施到位情况,补充完善处理方案,及时协助院内协调,必要时联系专科小组进行现场指导,专科小组按报告部门要求及时给予技术指导。护理部负责追踪事项进展及结果,对报告的及时性、事件处理的方法及结果进行评价,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对本月发生的护理安全事项中的不良事件按回顾性管理模式RCA(Root Cause Analysis根本原因分析)进行分析讨论,找出问题解决的办法,并制定预防措施,最终达到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目的。

1.3.3 护理部每季度组织全院护理人员,召开护理安全事项质量分析报告会,对本季度质量进行点评,达到全院资源共同分享。

1.3.4 护理安全事项分析报告单由护理部统计汇总,存档备查。

2 结果

2.1 安全事项及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率比较 2011年的安全事件报告率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率较2010年均有显著升高,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表1 护理安全报告单应用前后安全及不良事件的比较

年份 住院患者(例) 安全事件率 例(%) 不良事件率 例(%)

2010年 6590 65(0.98) 15(0.22)

2011年 7191 149(2.00) 34(0.47)

字2值 26.51 5.835

P值

2.2 实施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前后护士对管理工作满意度比较 2010年实施前护士对管理工作的满意度由73.8%上升至2011年实施后的90.9%,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字2=28.106,P

表2 护理安全报告单应用前后护士满意度调查情况比较

年份 总人数(例) 满意人数(例) 满意度(%)

2010年 256 189 73.8

2011年 288 262 90.9

3 讨论

3.1 护士报告意识增强 护理安全报告制度正逐渐为护理人员接受,尤其不良事件报告,2011年护理不良事件报告34例,较2010年的15例显著增加,表面上看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增多了,分析其原因可以判定为,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对于不良事件报告的鼓励措施使护理不良事件的上报明显增加[2]。护理人员主动呈报护理不良事件,有利于安全隐患的暴露和针对性管理,是实施安全护理的重要基础。当然,和国外不良事件的报告相比,我国的报告率仍偏低。Baker[3]曾进行调查发现,加拿大医院的不良事件报告率为7.5%。Woods[4]对美国科罗拉多州和犹他州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发现,儿童不良事件的报告率为1%,但存在担心报告不良事项影响年终考核、影响自身形象等诸多心里因素[5],因此不良事件报告要深入人心还需要一段时间。

3.2 护理管理者转变观念 实行人性化管理,实现了管理的回归,转变传统偏重处罚的管理模式,采取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是指在差错发生后,不是惩罚犯错者,首先是系统分析原因,找出管理体系的缺陷,如组织结构的管理、合理配置人员、设备配置、药品管理,及时评估护理体系和护理安全,从组织结构的角度系统设计防御偏差的机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改进相应的流程,达到持续护理质量提高的目的[6]。

3.3 护理部能及时掌握全院护理动态信息 这样提高了信息沟通能力,明确科室报告的事项范围,层级报告,规范了科室的报告方式,使科室能与最佳渠道、最快方式报告,杜绝了信息中断,让整个报告系统获取更多的信息。护理部接到报告后,识别风险因素,实施风险预防,在第一时间进行干预处置,将患者的损害降至最小,有利于促进护理不良事件的良性转归[7],为事件的良性转归赢得了宝贵的机会。

3.4 降低了不良事件的再发生率和杜绝了安全隐患 按美国研究调查,住院患者中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达到了2.9%,其中半数以上是可以预防的[8]。护理事故隐患得到及早的发现和整改,科室上报的安全隐患,按回顾性管理模式RCA进行分析,通过一整套系统化、逻辑化客观化和规范化的分析方法,找出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本原因,并通过制定合理的纠正方案彻底消除这些根本原因,防止同样或者类似安全事件重复发生。

3.5 护士满意率增高 护理部强调面对问题时,着眼于改进系统而不是惩罚个人[9]。无惩罚护理文化的倡导,拉近了护士与管理者的距离,注重有效沟通,激发了护士的自主参与性[10],护理人员在一个非惩罚性的环境中工作,医院的各级护理人员能公开地对待缺陷和问题,对待问题的态度着眼于改进系统而不是惩罚个人,减轻了护士心理压力,个人主观能动性就更能充分发挥[11-12]。护士通过不断地观察,不断地分析、总结经验,其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13-15]。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也是由护士自己提出来,不再是以往那种服从命令的工作态度,护士与护士管理者的管理理念能够得到统一,护士与管理者的关系就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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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Donna Woods, Erie Thomas, Jane Holl, et al. Adverse events and preventable adverse events in children[J]. Pediatrics,2005,115(1):15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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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刘荃珍,王瑞.基层医院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医学创新,2012,9(23):70-71.

[14]林妙英,佘佩吟,方楚萍.64例护理不良事件分析及对策[J].中国医学创新,2012,9(25):44-46.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10篇

1.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1.1 考生选题困难,撰写的护理综述类文章多,内容缺乏新颖性

护理论文可以反映护理学科的发展趋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和新颖性。大部分考生感觉选题困难,不知从何处下手,选不好论文题目。评阅分析所见护理综述论文32篇占总课题的64%,仅有3人撰写护理科研论文。护理文献综述是护理论文中的一种特殊文体,作者通过阅读大量文献后,将有关资料进行分门别类,归纳整理而写成的文章。大多数考生选题不新颖,仅把一些国内医院早已开展的护理技术或已经形成常规的项目进行总结,不了解护理专业发展动态,不能把握护理学科发展的前沿方向,如论文“老年病人的心理护理“、“术后病人疼痛的护理”、“静脉输液的护理方法与技巧”等,严格地讲,综述不应属于毕业论文的范畴。

1.2 考生毕业论文撰写的基本格式不规范,论文质量有待提高

部分考生论文存在题文不符、摘要概念不清,讨论重复前言、结果的内容,与结果分离,不了解量表、问卷的使用原则及信、效度检测的方法等,且参考文献著录意识淡薄,论文中引文量不大,平均3条/篇,论文中引用了他人的重要观点、数据、方法、判断标准而文后未标出其参考文献,或参考文献书写欠规范。有的考生将个案报道、护理经验总结写成科研论文,个案护理未交待清楚特殊护理的操作内容,护理经验只抄写教科书上常规护理内容。如论文“上消化出血的护理”,书本常规内容多,而对获得的经验和体会的具体做法介绍甚少,护理效果也未加以报告,也未总结出新认识和新观点。

1.3 考生中毕业论文抄袭现象时有发生,缺乏严肃性

严肃性是撰写论文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实事求是是写作的基本道德。大部分考生时间投入较少,在论文写作上表现出严重的任务观念,提交毕业论文前临阵磨枪,勉强成文。评阅分析所见,有些论文资料有抄袭现象,有的在设计实验时不设对照组,数据之间的关系不清楚,统计分析时多数使用算术平均数或百分率。有的考生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对网络论文进行复制、粘贴或大段照抄教科书或某专著。抄袭是科学研宄的大忌,既不能锻炼能力,还违背科学道德。论文的科学性表现在实验设计必须科学、合理;数据要准确并经过统计处理;统计图表要简单、恰当。如“术后病人的疼痛护理”有2篇在内容上大段雷同,视为抄袭或剽窃。

2.对策

2.1 优化自考护理本科教育课程设置,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和学术论文专题讲座

我国护理科研起步较晚,护理人员科研理论和能力的不足已成为阻碍护理科研发展的主要障碍。高等护理自学考试培养目标就是使学生具备一定护理研宄、管理等能力,虽然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已开设护理研宄、统计学等课程,但从几年的“护理研宄”教学经验和相关调查的结果得知:护理专业学生整体信息素质偏低,获取信息能力较差,撰写毕业论文选题困难。因此,应对护理研宄课程进行改革,围绕护理研宄与论文写作的主题设计综合课程框架,拟定实用性强的内容,增加文献检索实习课,选择科研经验丰富及文献检索知识扎实的教师任教,提高自考本科生文献检索能力和信息运用能力。毕业论文考核前举办护理最新研宄进展和发展方向及论文撰写讲座,帮助考生明确论文撰写的基本格式,科学地进行科研设计和规范地书写毕业论文。

2.2 建立毕业论文考核前撰写开题报告制度,提高考生毕业论文的撰写质量

开题报告对学生的科研知识掌握和科研思路的明确能起到较好的作用效果。开题报告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毕业论文的写作与质量。撰写开题报告前,应讲清开题报告的模式,请指导教师及专家帮助考生判断所研宄的选题有无价值,研宄方法是否得当,论证逻辑有无缺陷。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的意义;研宄的主要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阐述的主要观点);研宄(工作)步骤、方法及措施;毕业论文(设计)提纲;主要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的教学时间安排上要作出相应调整,提早布置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写作任务,学生可在临床实习的过程中,关注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查阅大量的资料,选择合适的课题,并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科研设计、实验研宄及对所得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书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

2.3 灵活选聘导师,建立导师工作监督机制,加强考生毕业论文的全程管理

我国护理本科自考生的论文多在完成后,交于主考院校,主考院校按照论题方向将论文分组,分配给相关评审教师评价考核。大部分考生由于任务重,答辩时间紧迫,评阅教师给予的指导不能及时纠正,仍然按照错误的或有缺陷的设计开展研宄或写作,严重影响了毕业论文的质量。因此,在导师的聘用上,可以聘请青年教师和优秀硕士、博士担当护理自考生导师,或是在院校之间相互聘用导师。建立导师工作监督机制,学院可定期检查导师的工作情况,同时制定学生权益保障机制,学生在面对导师很少指导或没有指导的情况时,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通过建立“导师制”,可对考生毕业论文进行全程管理,包括开题报告、调查研宄、文献查阅、论文撰写、答辩等各项工作,这样才能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同时也可促进省内地区院校间协作,还可以弥补目前我国护理科研协作性不够的现状,为进一步的护理科研协作提供可能。

2.4 加强考生管理和毕业论文的学风建设,杜绝抄袭行为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11篇

XX年来,XX县委办公室调研股在上级大力支持和热心关怀下,在县委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围绕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抓好成果转化,勇于开拓创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年以来,我们通过调研撰写及修改的论文、调查报告、典型经验等共取得成果个(篇)。其中有个(篇)被部级刊物采用,有个(篇)被省级刊物、会议采用,有个(篇)被县委、县政府批转或市级刊物、会议采用和肯定。有的调研报告已转化为领导领导,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调研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本”、“成事之基”,县委对调研工作非常重视,为使调研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加强领导,注重组织建设。县委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调研工作汇报,及时解决调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主要领导经常为调研工作出题目,定方向,并确定由一名副主任直接抓调研工作。在全县编制紧缩的情况下考调名同志充实到调研工作岗位,目前有名人员从事调研工作。同时县委领导要求提出,在调研工作上要注意把握这样几条:即在专本文权属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题调研上,要有深度、有质量,在解决具体问题上下功夫;在典型调研上,要有高度,有教育意义,能指导面上工作;在政策调研上,要吃透上头,符合县情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在理论调研上,要联系实际,有预见性、超前性,并逐步向新的领域延伸。由于领导重视,保证了各项调研工作顺利进行。版权所有

二是身体力行,亲自参与调研。县委领导班子成员把调查研究作为正确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依据和前提,从自身做起,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在为维护招商引资良好的社会软环境、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监督个别执法执纪人员到企业“吃拿卡要”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县委班子成员每人都确定了一个企业联系点,定期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一年来,县委领导亲自参与撰写、修改的调查报告、论文等各种材料达篇。

三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每年年初我们按照市委的中心工作制定全年调研工作要点,落实调研任务。同时实行目标管理,把全年调研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年初抓布置,年中抓推动,年末抓检查,平时抓督促,随时要成果。我们调研股同志每人每年都要有项成果进入领导决策。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推动调研工作深入开展

在调研工作中,我们注意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围绕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开展调研。一年来,围绕推动县域经济新跨越实现社会事业新发展打开党建工作新局面,全县几个乡镇针对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滞后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并及时总结县地税局短时间打开工作新局面,实现工作新突破的经验,写出了《构建和谐地税、促进经济跨越》的调研报告,并刊发在《开发潮》××年第期。为总结和推广中坝村、下河街先进经验,为市委、县委提供了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二是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开展调研。我们围绕“三农”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在一个多月的调研中,通过下单位、进社区、到农村、听汇报、召开座谈会,较全面形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情况,撰写了《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社会和谐》的调研报告。一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产业化发展、项目经济、构建和谐等个方面内容的专题调研,写出了有情况、有分析、有针对问题解决办法的调查报告。为向上级汇报工作提供了面上情况和典型事例,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这些调研工作多次受到县委、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着眼发展,超前运作,认真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12篇

内部控制研究在理论横向层面上涉及到多种理论研究领域,其主要包括:(1)理论。揭示了内部控制体系产生根源,为内部控制存在的合理性提供了理论支持。为了解决问题,企业有必要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用以解决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博弈问题。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增加了所有者的监督成本,但可以有效地监督经营者舞弊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经营与财务风险。不断地对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寻找到一个均衡点:使得成本最低,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企业的战略发展提供保障。(2)风险、财务风险及投资理论。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和风险导向审计对于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建立的影响深远。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直接目标就是降低企业经营与财务风险,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尽管企业的财务风险属于特有风险,但是考虑到经营者不一定能做到完全有效的投资组合,他们总是在寻找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从而使投资价值最大化。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可以有效降低企业风险,为所有者创造更高的价值。(3)制度经济学理论。从制度安排的角度上提出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合理性,并为外部制度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框架构建产生的影响提供了合理的解释。现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是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一般制度的一种具体体现。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以来,由于不健全所造成的损失,使人们意识到一个高标准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企业战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影响,因此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内部控制体系化、具体化,促进了企业的发展。(4)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研究。内部控制体系的应用所体现的价值,以及利用外部法律性质的强制性、内部控制体系的科学性,表明即使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法律性质与体系差异,内部控制体系也会在发展上存在趋同效应,即经济发展不平衡、法律性质差异国度之间引入成型的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LLSV(2002)显示,投资者保护程度高的国有企业的托宾Q要大于投资者保护程度低的国家。在投资者保护较好的普通法系国家,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更为合理,资本在公司间的配置更有效率;在投资者保护较差的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的股权集中程度较高,同时公司绩效较低。(5)平衡计分卡相关理论研究。这是近年来管理界最为先进的管理工具之一,其以绩效为出发点,整合了企业各个方面的内容,形成了综合管理工具。这个工具就是以战略为导向并包含了财务方面内容,结合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将战略同内部控制有机的结合起来,是研究建立战略为基础、内部控制为执行的企业战略管理框架体系的理论基础。

二、内部控制框架研究

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方面的主要成果是1992年由COSO委员会提出并于1994年修改的《内部控制一整体框架》,报告中建立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仍然致力于分解内部控制系统内部的要素,强调了内部控制是由企业的董事长、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现的一个过程。内部控制的要素有所增加,被分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价、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每种要素的内容也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

我国内部控制体系的发展源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由政府、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行业监管机构等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指引等推动。这些法律法规指引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1996年颁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2000年修订的《会计法》和财政部在2001年以后陆续的有关规范文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等,以及2007年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17项具体规范的征求意见稿。二是上市公司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如《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到第8条和第18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招股说明书正文或年报中专设一部分,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说明。同时规定,还应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作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亦于2001年和2002年分别颁布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2003年又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进行了修订。三是各行业监管机构对本行业颁布的内部控制文件,如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根据1996年《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完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根据2001年~2003年由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内部控制的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其目标包括: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保障公司资产的完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三、内部控制效率研究

关于内部控制效率的评价,目前主要是从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基本内容出发,对影响内部控制效率的因素进行归纳和总结。Kinney(2000)从满足“外部需求”(企业的投资者和债权人以及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希望通过内部控制系统减少意外情况和资产损失,并且以有效的内部控制对财务报告可靠性有合理保证,防范财务报告舞弊)和“内部需求”(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过程实质上是对企业大量的信息进行管理以支持企业管理者的管理决策过程和保护企业资产,合理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角度论证;其他文献资料则分别是从内部控制体系要素的作用提出效率评价的主要观点,包括为了组织的利益而防范舞弊,在保证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关注监督、风险和资源配置,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注重战略、结构、业绩、动机以及激励等方面,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信任、边界明晰、诊断准确以及互动等方面。COSO报告的认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应该是“内置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全员参与的动态和自我评估系统,其有效体现在企业的目标的实现、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适用法律法规得到遵循。张宜霞(2008)认为,从本质上看,内部控制的效率不是一个孤立的概念,它应当是相对于相关目标的实现来说。方红星(2003)认为,内部控制的三项目标是提高组织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是组织效率的重要内生变量。林中高(2009)引入分工和控制权配置理论,论述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内部控制效率的影响。以分工为纽带,以剩余控制权配置为核心,构建了实现内部控制效率的框架。刘斌从内生诱致型制度观角度分析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效率低下的成因,认为忽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内生性特征,是导致内部控制效率低下的根源所在,并在内生博弈规则制度观基础上,提出了强化培养内部控制内生制度需求的政策建设等内控效率提升的路径优化对策。

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

国外学者对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行了不少的研究。Raghunandan和Rama(l994)对《财富》100家公司的年度报告进行调查后发现,有80家公司提供了某种形式的涉及内部控制的管理报告。McMullen、Dorthy和Raghunandan(l996)对1993年2221家公司的年度报告的研究表明,有742家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报告,占总体的33.4%。其披露的内容包括:审计委员会的活动(665家),合理保证概念(653家),资产的安全与防护(600家),内部审计问题(566家),交易的授权与记录(452家),内部控制的成本与效益考虑(304家),员工的培训与录用政策(298家)等。McMullen、Dorthy和Raghunandan(1996)对1989年~1993年的4154家样本公司进行了研究,发现平均有26.5%的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报告,而那些财务报告有问题的公司中,仅有10.5%提供了内部控制报告。对小公司而言,内部控制报告与财务报告问题的相关关系更为明确,因而认为,财务报告有问题的公司不大可能提供内部控制报告。Heranson(2000)以问卷调查的方式(有效问卷363份)对9种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进行了调查,分析了他们对内部控制报告的需求,结果发现,调查对象认为自愿披露和强制披露内部控制报告都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披露,但自愿披露比强制披露在决策方面更有作用。

在内部控制报告的自愿披露与强制披露的研究上,目前国外解释“问题公司”与披露内部控制报告之间关系的理论主要有两个。第一是自我选择理论。该理论认为,在自愿披露时,没有严重内部控制问题的公司往往会乐于披露内部控制报告。如果是强制披露,内部控制有缺陷的公司在未改善内部控制之前也会披露如“内控健全”的报告。因此强制公司披露内部控制报告未必能改善其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第二是因果关系理论。该理论认为,强制披露内部控制报告能够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因为管理人员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在披露报告之前,他们会采取额外措施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改善财务状况(张力民等,2003)。

刘大贤(2000)认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必须向社会披露,可以由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来披露,也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身来完成。但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分析,还是由上市公司通过自测自评来披露其内部控制报告较为适宜。刘秋明(2002)对2001年核准制下实施配股的34家A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缺乏统一要求,导致了上市公司会尽可能选择对其有利的信息进行披露,而且披露形式的不统一,致使信息使用者的成本增加。

李明辉、何海和马夕奎(2003)对我国2001年1147家A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进行了研究,发现除了4家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因中国证监会的特殊披露要求披露得较为详尽外,其它880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上市公司中,大多数披露流于形式,且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动机不强。张立民、钱华和李敏仪(2003)对我国2001年75家和2002年132家A股ST上市公司进行了对比分析,分析结果表明,ST公司2002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比例略高于2001年,但仍有部分没有披露,并有高达40%的上市公司监事会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与董事会报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自相矛盾,同时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关注程度在下降。陈关亭、张少华(2003)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有效问卷206份)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披露与审核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被调查者普遍认为内部控制报告具有提供附加信息,促进企业优化内部控制系统和提高财务报告可靠性的作用,因而赞成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报告,并且内部控制报告应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发表意见。梁宁(2005)认为,外部法规和监控机制缺失,再缺少来自外部的信息验证,很可能会让内控信息的披露流于形式。王文华等(2006)认为,应该通过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实行强制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同公司年度报告一起披露。吴曙霞(2007)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尚缺乏自愿披露内部控制状况以向外部投资者传递企业质量信号的动力。周心(2007)对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我国民营企业内部控制的规定并未得到有效执行;大多数公司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流于形式;民营上市公司缺乏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动力。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加大,如何建立有效内部控制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引起了广泛关注。杨有红(2009)提出以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作为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替代测度,考察了内部控制对财务报告质量和投资者保护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 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公司在披露当年及前6年盈余的持续性和可预测性均显著高于未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公司;自愿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显著的影响了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决策,提高了财务报告中盈余的信息含量和价值相关性。由此认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财务报告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宋绍清(2009)对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透明度的内在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对内部控制信息透明度影响相对较弱(仅仅董事会结构)而外部治理机制影响较强(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产品市场竞争力以及证交所治理机制)。曹建新(2009)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存货和应收账款以及外部独立董事的数量与内部控制信息自愿披露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公司股权集中度、财务杠杆水平及审计质量则与其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

五、内部控制评价研究

2008年5月,财政部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对内部控制评价提出要求,并进行规范。随着内部控制基本准则2009年付诸实施,如何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国内外早期文献对内部控制评估的研究多是从外部审计角度展开,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如何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即评估方法问题;二是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职业判断是否具有一致性;三是有关内部控制过程的模拟。

陈汉文(2008)基于国外经验提出了我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方法;于增彪、杨有红等(2008)基于案例研究提出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或者基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提出相关建议;王立勇、骆良彬等(2008)提出了内部控制系统评价的数学模型和基于AHP的模糊评价方法;王海林(2009)将管理工程学的CMM思想引入到内部控制评价,对企业内部控制能力评价体系进行研究,提出了内部控制能力成熟度模型:IC―CMM模型(Internal Control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参考文献:

[1]杨雄胜:《内部控制理论研究新视野》,《会计研究》2005年第7期。

[2]李明辉、何海、马夕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的分析》,《审计研究》2003年第l期。

[3]邓春华:《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及发展建议》,《审计研究》2005年第3期。

[4]刘金文:《内部控制基本理论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5]李志斌:《内部控制的规则属性及其执行机制研究》,《会计研究》2009年第2期。

[6]韩传模、汪士果:《基于AHP的企业内部控制模糊综合评价》,《会计研究》2009年第4期。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13篇

【关键词】护士;针刺伤;职业暴露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7.602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7-4001-01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病人的血液及体液污染的针头刺破皮肤,从而有可能被感染的事件。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影响护理人员健康的潜在因素,其中,针刺伤是最常见的一种危险因素。大量研究及实践证实[1],护士是发生针刺伤的高危职业群体,也是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的高危人群。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2],艾滋病、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感染速度正逐年增长,因此造成的由于护士职业暴露而引发的血源性感染性疾病的潜在危险也呈上升趋势。因此,提高护士的医疗安全防护意识,纠正个人的不良操作习惯,规范操作行为,强化防护技能,是减少职业暴露导致针刺伤发生的重要措施。作者对我院工作在临床一线的100名护士的针刺伤现状处理及防护措施进行了调查,形成以下报告。

1资料和方法

1.1研究对象选择本院工作在临床一线的100名护士,了解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发生德针刺伤的情况及对相关防护知识的掌握情况。

1.2研究方法对2011年11月――2012年4月护士发生针刺伤事件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采取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针刺伤发生的频率、次数、原因、程度、是否被污染的锐器刺伤、是否有登记报告制度、防护措施及护士对针刺伤所产生的后果的认识等相关问题。

2结果

2.1针刺伤发生的次数给患者操作前所发生的针刺伤为非感染性针刺伤,操作中及操作后由处置用物所引起的针刺伤均为感染性针刺伤。院内被调查的100名护士中,有88名发生过针刺伤,共计发生针刺伤273次,平均每人被刺伤3.1次,其中有68人被污染的针头所刺伤。

2.2针刺伤发生的原因穿刺前由于意外碰撞所发生的针刺伤为20人次,加药过程粗心,抽药后盖针帽所发生的针刺伤为42人次;穿刺未成功之后,回套针帽为88人次,拔针时胶布意外粘连、操作不当等为68人次。注射器毁型处理用物不当如头皮针或采血针投入利器盒时连接管惯性伸展导致针头反弹刺伤为50人次,其他情况如被躁动的患者刺伤等共5人次。

2.3针刺伤后正确的处理发生针刺伤后的正确处理措施为:①立即在针刺伤口处近心端挤压,尽可能将伤口处的血液挤出;②用流动水冲洗伤口3-5分钟;③用碘伏和医用乙醇对伤口进行反复消毒;④上报感染管理科并填写锐器伤登记表;⑤请相关专家评估针刺伤的程度并指导如何处理。本调查中的88名被针刺伤的护士,100%都能按照①-③方法处理伤口,其中有75%的护士处理完伤口报告给感染管理科,但没有请专家进行评估和指导,少部分护士对单位有针刺伤的报告制度不知晓。

2.4护士对针刺伤所产生的危害的认识本次调查研究结果显示,90%以上的护士能够认识到发生针刺伤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是感染各种血源性传播疾病,但是对被血液、体液等污染过的针头所刺伤后而感染血源性疾病几率的认识尚存在不足,其中有81人认为感染的几率很大,有19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感染几率可能很小。

3讨论

3.1职业暴露是护理人员感染疾病最大的危险因素针刺伤血源性传染性疾病传播的危险性远远超过其他途径的传播(皮肤、黏膜等)。在临床医疗工作中,护士由于接触医疗锐器物的机会较多,因此发生针刺伤的机会也明显高于同行业的其他医务工作者。据统计,一个健康的医务人员患传染病的发病原因80%-90%都是由针刺伤引起,而被刺伤的医务人员中护士占88%。针刺伤时,带有乙型肝炎病毒(HBV)的血液只需0.005mL就足以使受伤者感染HBV[3];被人类免疫缺陷艾滋病毒(HIV)污染的锐器刺伤后而感染HIV的几率为0.4%,被丙型肝炎病毒(HCV)污染的锐器刺伤后感染HCV的几率为1.9%。在调查的100名护士中,有88名发生过针刺伤,说明针刺伤在护理人员中的发生率比较高;其中68名护士被污染过的针头刺伤,可见,护士的潜在职业感染的危险系数极高。目前发现已有20余种病原体可以通过针刺伤的途径接种传播,因此,职业暴露是护理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最大的危险因素。

3.2通过改善医疗操作环境,规范化操作程序,加强锐器物的管理降低针刺伤发生的频度。加强对护士预防针刺伤的培训的教育,包括禁止将使用后的针头重新套上针帽,禁止静脉穿刺时被他人碰撞,禁止胶布粘连或不揭胶布直接拔针,禁止用过的针头反弹刺伤皮肤,禁止徒手分离针头与针栓,禁止徒手弯曲针头,与他人协作完成对不合作的病人的治疗[4]。安全的操作环境及规范化的操作程序能有效减少医护人员锐器伤的次数。

3.3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树立标准的防护理念是预防针刺伤的关键定期的医疗安全培训,严格、全面地执行防护措施,可以有效预防针刺伤的发生。发生针刺伤后如果不能及时对感染源进行跟踪随访,将会进一步扩大临床护士感染血源性疾病的机会。本次调查中,少部分护士不能准确回答针刺伤后发生血液传播性疾病的几率,说明临床护士对医疗安全防护知识的掌握不够,需要强化及培训。戴双层手套、按操作程序进行都可大大的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医院管理层要加强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教育,树立标准的防护理念,确保医疗安全。

3.4完善针刺伤报告制度,加强针刺伤后安全建设感染管理科对医务人员针刺伤事件发生的情况进行登记,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具体部位和损伤的情况等,组织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做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和协作相关工作。完善严格的针刺伤上报制度,可以使受伤者及时、有效地判断污染针头是否来源于高危人群,并接受正当的治疗及检测,达到有效的职业安全控制和管理,也可以为护士提供一种心理支持系统[5]。此次调查中有25%的护士未向上级报告,表明医院管理方面也存在不足,各级别医院都应该完善针刺伤的报告制度。

4小结

医疗安全已成为医院及社会密切关注的重要问题,护士是医疗工作中职业暴露的高危群体,应提高对针刺伤的认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培训,回避危险行为,减少针刺伤的发生;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护理人员职业暴露的知识培训,提供安全医疗护理用具,保障医疗安全,为护士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1]宋平,周建芹,王艳娜.临床护士针刺伤事件监测及分析.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1,07:20.

[2]李红梅,李文涛.减少护理工作中的意外针刺伤[J].国外医学:护理分册,2008,18(1):7.

[3]窦昊颖,冯彬,李艳丽.护生针刺伤后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危险因素及防护对策[J].护理研究,2008,22(8B):2151-2152.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环境会计 信息披露 环境政策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观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人类逐渐认识到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重要性。环境会计是推动组织重视环境保护、推行绿色经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手段。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对环境会计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取得了许多有益的成果。但是,与国外先进实践相比,仍然有许多不足,尤其是在将理论研究成果运用于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本文拟从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入手,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披露体系。

一、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已有研究成果综述

就笔者检索到的文献来看,我国学者对于环境会计的研究规范性研究多,同时也有少数实证研究成果。主要有王立彦教授对企业的环境意识、环境管理、环境会计等进行了问卷调查(王立彦等,《经济科学》,1997;《会计研究》,1998。),耿建新教授通过对30家上市公司1992-1999年的招股说明书的分析研究了环境信息披露问题(耿建新等,《会计研究》,2002。), 李建发教授通过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对企业环境问题的财务影响、企业环境报告现状与信息需求、企业环境目标等进行了研究(李建发等,《会计研究》,2002。),李永臣教授研究了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年度财务报告中的环境信息问题(李永臣,《企业环境会计研究》,2005。),肖淑芳教授则分别通过对企业发放调查表的方式对企业的环保意识、环境管理的认识、环境收入和支出的确认、环境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调查研究(肖淑芳等,《绿色中国》,2004。),和通过对我国沪深两市的1000余家上市公司2002、2003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环境信息的统计调查,分析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肖淑芳等,《会计研究》,2005。)。从他们的研究成果和我国社会、企业的现状来看,目前,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全面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披露比例偏低。统计显示, 各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比例明显偏低。2002年和2003年,上市公司总体的环境信息披露比例只有34. 39%和36. 99% , 几个强污染行业的披露比例都仅在50%至80%之间,重污染企业的总体披露比例也仅为55. 75%和61.60%(肖淑芳等,《会计研究》,2005。)。

二是披露内容不全面。在进行了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中, 大部分只是对某些会计科目中存在的环境信息做一简要说明, 而未能在独立的环境项目中对环境信息进行反映;披露的项目也不完整, 只集中在环保投资、排污费、绿化、环境相关认证等内容上。

(二)环境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环境信息大多数是以报表附注和董事会报告的方式对外披露, 缺乏固定、规范的形式, 使所披露的信息在行业间缺乏可比性。

(三)环境会计信息需求与供给存在差距

根据调查研究,企业会计人员和管理人员都认为企业应当提供环境会计信息,社会公众对环境信息需求也非常强烈(民生环境指数调查,2005。),但是,从环境会计的供给来看,存在很大的差距。对上市公司的研究表明,在进行了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中,大部分没有按照《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四)信息披露受国家法规强制要求多,自愿披露少

研究表明,目前我国企业信息披露主要受国家法规强制,在环境会计处理中,也主要是环保投资、绿化、排污费等,企业自愿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几乎没有,这也说明了目前我国企业可持续发展意识和和谐环境意识急需加强。

二、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证研究

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笔者对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会计报告进行了研究,并在重污染行业中选取造纸业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内容如下:

(一)披露比例

造纸行业的所有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例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表1:造纸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百分比统计

年份 2002(1) 2003(1) 2005 其中:披露环境政策

企业数 22 22 27(2) 27

披露企业数 16 17 21 11(3)

披露百分比(%) 72.17 77.27 77.78 40.74

(说明:(1)2002、2003年数据来自:肖淑芳、胡伟,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设,会计研究,2005,3:p48;(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分类统计,造纸业上市公司共29家,其中吉林纸业已经被苏宁环球改组,退出造纸行业,华光陶瓷主营业务中造纸所占比例较小,未列入统计。(3)披露事项中有环境政策、环境战略的公司,见表2。)

统计数据表明,在造纸这样的重污染行业中,环境信息披露比例仍然不是很高。特别是结合披露质量来看,只有40.74%的企业在环境会计事项外披露了环境政策、环境战略等。

(二)披露内容

2005年年度报告中,造纸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如表2所示,各企业披露项目数如表3所示。

表2:2005年造纸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统计

披露内容 环保投资 环保拨款、补贴与税收减免 排污费 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等 环境政策及战略 林纸一体化 环保负债 其他

披露企业数 17 7 7 3 11 6 5 4

表3:2005年造纸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项目数统计

项目数 1项 2项 3项 4项 5项 6项 合计

披露企业数 5 5 4 5 0 2 21

由表2、3可以看出,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主要存在以下3个问题:(1)披露事项主要是环境会计事项。这些事项由环境法规引起,并且导致会计要素的实际变动,一般可以用货币进行计量,进入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于难以计量的环境信息披露很少。(2)披露内容不全面,披露项目较少。由于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会计账户和环境报告格式,环境会计事项混合在其他经济事项中一并反映,除非企业在年度报告中予以单独说明,否则,报告使用者将看不到这些信息。例如,排污费可以说是造纸业的所有企业都会缴纳的费用,但是只有7家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该事项信息。(3)披露方式不统一。有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的,有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的;同样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排污费,有的出现在对管理费用的项目披露中,有的出现在“经营活动支付的其他现金流量”项目披露中。

可喜的是,除了环境会计事项外,还有11家企业在董事会报告中提出了环境政策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战略,显示出部分公司管理层对环境保护给予了一定的重视。

(三)环境会计事项及涉及会计科目

研究发现,企业环境会计事项主要有环保投资、排污费、环境补偿费、环保融资、环保补贴等,就笔者所能从年度报告中读出的信息而言,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无形资产、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补贴收入、资本公积、专项应付款、可转换债券等。

由于没有相关会计规范,环境会计事项的核算显得比较混乱。突出表现在同一种事项所用的会计科目不统一,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例如,造纸业的林纸一体化工程,在年报中就出现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其他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同项目中。

三、我国企业环境会计披露的环境分析及改善建议

(一)社会环境

由国家环保总局指导,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组织编制的国内首个环保指数--“中国公众环保指数-民生指数”表明,2005年度中国公众环保指数得分68.05分,特点是公众环保关注很高,参与不强,反思不足,公众环保知行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调查显示,公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空气质量指数、垃圾处理等环保负面问题,认知程度较高,关注程度也较高;而对可持续发展、自然保护区等正面的环保问题,认知程度和关注程度则较低。目前公众对环保的认知存在明显偏差,认为环境问题就是环境污染问题。事实上,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公众信息来源主要依赖报纸和电视,从其他媒介获取的信息较少。

(二)法律环境

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环境法规体系还很不完善,我国在有关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法规非常少。目前仅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主要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标时环境信息披露的规范,2003年9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在总则中提及应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了“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等文件,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等有了较具体的规定。

(三)企业内部环境

企业内部环境意识不够。绩效评价尚未与环境绩效挂钩,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缺乏主动考虑环境问题的直接动力,往往只是被动地对国家现有的法规进行应付,加上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规范环境信息问题,造成了环境信息披露现状不令人满意。

以上种种因素决定了在我国目前的状态下,要将环境会计研究的成果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来保证环境会计的实施环境。

社会环境而言,要加强环境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有效需求,促使企业增强自愿披露的动机。

法律环境而言,一方面,要尽快出台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更多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与企业密切相关的产品环境标准、工艺环境标准等。另一方面,要尽快出台会计制度规范现在已有的环境会计事项处理及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格式等。

企业内部环境而言,要加强环境意识,在企业绩效评价等方面加入环境绩效评价内容,促使企业加强环境成本和环境绩效的管理。

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实思考

(一)现实思考的影响因素

一是要立足于我国目前的环境法律法规的现状,会计制度要能够涵盖所有环境法规的要求对企业经济事项的影响,同时要能够体现一定的前瞻性。

二是要立足于我国企业的现状,要充分考虑到环境会计信息的记录、报告和披露的成本,尽可能满足企业的成本效益原则,不能够完全照搬国外的现有成果。

(二)环境会计的核算内容及账户设置

根据肖淑芳等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肖淑芳等,《会计研究》,2005),我国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信息中,货币形式占主要部分,主要集中在资源税、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绿化费、环保投资等内容,而对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的结果表明,企业涉及到的环境会计事项主要包括:新投资项目的环保设施支出、按现行法规要求的对原有设备增添的环保支出、排污费、专门环保机构的经费、临时性或突发性环保支出、因违反有关环境法规而被罚款、因工作环境而对职工的特别补偿福利费项目、企业利用“三废”生产产品收入、企业利用“三废”生产产品获得的减免税收入、国家对环境保护成绩显著的企业发放的奖金、其他企业赔偿的污染损失、排污许可证交易收入、国家拨给企业的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环境治理贷款利率低于正常利率的部分、接受环境保护方面的捐赠收入、由于实行清洁生产减少交纳的排污费、环保技术专利收入等。

环境会计是会计的一个分支,加上目前尚不能科学地定义环境权益问题,因此,单独设立完全独立于现行财务会计体系的完整的环境会计要素和完整的环境会计报表体系目前而言是不现实的,因此,现实的考虑应当是将环境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变动结果融入现行的会计体系中。可以分为两步走,第一步,首先统一现有的环境会计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不改变现有的总账账户,在一级科目下设置环境会计的二级科目,例如,在固定资产总账账户下设置“环保固定资产”二级账户,在管理费用中设置“排污费”、“专门环保机构经费”等明细项目;第二步,时机成熟后,定义环境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设置一级科目核算相关内容,将原来分散在各个资产、负债、收入、费用中的事项提取出来,归入单独设置的环境会计账户中。例如,设置“环保固定资产”、“环保原材料”等一级账户。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及格式

从形式上来看,我们不能盲目的照搬西方环境会计报告模式,而应当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报告方式,将理论研究成果逐步转化为现实。笔者认为,基于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实状况,应当将环境会计信息尽可能与现行的会计体系相融合,在现行的财务报告附注中增加单独一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同时,考虑到环境会计的特殊性,遵循重要性原则,这一项可以以独立形式披露。

从披露格式及内容上看,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由以下三个层次构成:

一是将融合在现有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的相关环境会计报表项目单独提取出来,以货币金额表示;

二是不能进入现行财务会计报表体系的重要环境事项,可以用非货币形式的量化指标予以披露。如,废气排放总量和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

三是纯粹的环境信息,无量化指标,可以以文字形式表示,包括企业的环境政策、环境保护方针等等。

(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设计

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的要求,设计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格式及内容如下:

1、企业简介与环境方针

2、财务信息

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费用、环境收入、环境活动引起的现金流入、环境活动引起的现金流出

3、非财务数量信息

废弃物、产品包装、产品、污染排放量、再循环使用等信息

4、环境管理信息

环境治理、奖励、环保守法信息等

5、环境资源消耗

能源总消耗量和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新水取用总量和单位产品新水消耗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

参考文献:

[1]耿建新 焦若静:《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初探》,《会计研究》2002年第1期。

[2]李建发 肖华:《我国企业环境报告:现状、需求与未来》,《会计研究》2002年第4期。

[3]李永臣:《企业环境会计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王立彦 尹春艳 李维刚:《关于企业家环境观念及环境管理的调查分析》,《经济科学》1997年第4期。

[5]王立彦 尹春艳 李维刚:《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实务调查分析》,《会计研究》1998年第8期。

[6]肖淑芳 胡伟:《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设》,《会计研究》2005年第3期。

个人护理调研报告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实训报告 基础护理学 护理专业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9-0208-02

实训教学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实训报告是学生在参加实训学习的过程中,通过观察、分析、综合、判断,把实践的全过程和结果用文字形式记录下来的书面材料,是学生对实训操作效果的总结与汇报,是一项重要的基本技能训练。然而传统的实训报告按目的、用物、对象、内容、结论的“八股”方式记录,没有突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缺乏创新思维,实训成效不显著。为了提高实训教学的课堂效果,突出学生操作技能及各方面能力的培养,笔者在《基础护理学》教学中对实训报告进行了创新改进,并将其应用于实训教学,学生反应良好,现报告如下。

1.实训报告的创新与改进

1.1从内容组成上的创新与改进

创新改进后的实训报告,由实训名称、实训目的、实训用物、实训对象、实训内容(包括环境、对象评估,操作步骤)、实训小结、实训感悟(包括操作技巧、操作失误、操作创新)七部分组成。

1.2从书写项目数量上的创新与改进

传统教学,实训教学一个项目就要求学生实训课后书写一份相应的实训报告。笔者在《基础护理学》教学中,按照学期教学计划,每学期指定十项重点实训项目,而学生在指定的这十项重点实训项目中,再自主选择五项来书写实训报告。

1.3从书写人员上的创新与改进

传统教学,实训教学一个项目后就要求每位学生课后独立书写上交一份实训报告。笔者在《基础护理学》实训教学中,以团队小组为单位进行实训操作练习,每个小组由固定的三名学生组成,课后每个团队小组只需共同书写上交一份实训报告即可。

1.4从考核上的创新与改进

团队小组的实训报告考核成绩,就是每个实训团队小组成员的实训报告考核成绩。

2.应用研究

2.1研究对象

在笔者任教的职业学院,连续选取2013届和2014届高职大专护理专业的8个班,每届4个班,随机分为两组,每组4个班。实验组224名,年龄18~20岁,平均(19.2±0.5)岁,其中女性117名,男性7名;对照组220名,年龄18~20岁,平均(19.5±0.6)岁,其中女性115名,男性5名。两组在年龄、性别、综合测试成绩方面比较,无显著差异。

2.2研究方法

两组授课教师、使用教材、理论课内容、实训课内容、学时均相同。实验组实训课后按创新型实训报告要求书写实训报告,对照组课后按传统教学要求书写实训报告。《基础护理学》课程结束后,两组均进行期末理论、实训考核及实训报告学生评价问卷调查。

2.3效果评价

《基础护理学》 课程结束后分别对本门课程进行实训考核和理论考核。实训考核内容为考试大纲规定的实训项目,考核采取随机抽签形式。理论考核统一命题,闭卷独立完成。将实训考核结果和理论考核成绩进行统计分析。

《基础护理学》实训报告评价:自行设计的《基础护理学》实训报告学生评价调查问卷对两组学生进行调查。问卷主要包括:提高技能操作兴趣;利于掌握操作要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增强爱伤观念;培养创新意识6个条目,每个条目的选项为好、一般、差,学生匿名填写,发放调查问卷444份,收回问卷444份,问卷有效回收率100。

2.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及统计分析,主要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两独立样本,检验和非参数秩和检验。

3.研究结果。(见表1~2)

4.讨论

(1)创新型实训报告从书写项目数量上体现了“少而精”。

传统的实训教学要求每上一次实训课,课后就书写一份实训报告。但碰到实训课多的课程,比如《基础护理学》,其实训课与理论课课时比为1:1,按照传统教学一学期学生就要书写实训报告近40份,也就是说一周仅《基础护理学》这一门课程学生至少就要写两份实训报告,这样不仅占用学生大量时间,使学生疲于应付,还对上实训课也产生倦怠的情绪。在书写实训报告时就会出现认真点儿的学生套用传统的“八股”模板来书写应付了事,没有反思没有创新,懒于思考的同学要么照搬教材或老师的板书,甚至出现抄袭同学报告的现象。

创新型实训报告在老师指定的范围内,由学生自主选择书写实训报告的实训项目,每学期只须完成5篇即可。这样极大的减少了学生书写实训报告的时间,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训练习及实训报告书写中,而且通过自主选择书写实训报告项目,还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还减少了教师评阅实训报告的次数,从而做到学生精写,教师精批。

(2)创新型实训报告从书写内容上体现了“个性化”。

创新型实训报告在内容上的创新与改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实训内容中增添了环境评估和对象评估,其二增设了实训感悟这一组成部分。在目前日益紧张的护患关系背景下,要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高水平的护理技术服务固然重要,然而尊重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服务环境,营造人文服务氛围也是必不可少的。因而在创新型实训报告中,特意强调学生在实训内容中增添对环境和对象的评估,使学生从一开始就认识到对病人人文关怀的重要性并付诸于实践。

增加的实训感悟这一组成部分,包括操作技巧、操作失误、操作创新。这些内容是教材、老师没有提到的,再加上每组同学选择书写的实训报告项目也各不相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那些懒于思考、不愿动手、不认真上实训课的学生去“借鉴”其他学生实训报告的行为。为了高质量的完成实训报告,就促使学生课前充分准备实训内容,课中主动观察、思考、提问、勤练,课后主动与其他组员分析、讨论、总结,这样不仅突破传统的“八股”套路,写出具有“个性化”的实训报告,而且提高了实训课的教学质量,还增强了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精神。

(3)创新型实训报告书写、考核上的“团队制”。

创新型实训报告打破了传统实训报告的“个人制”,不管从书写上还是考核上都实行“团队制”。即每个实训团队小组实训课后只需共同书写上交一份实训报告,每份实训报告的考核成绩就是每个实训团队每位组员的考核成绩。临床医学的很多工作岗位都离不开团队的协作,通过这种模式不仅减轻教师的工作量,使教师更能高质量的批阅学生的实训报告,更重要的是促进学生团队互助合作意识的培养,为以后步入临床奠定良好的基础。

综上所述,创新型实训报告的应用不仅减轻了教师的工作量,缩短学生书写实训报告的时间,而且提高理论考核成绩,增强实训效果,还提高了学生技能操作的兴趣,增强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了学生创新思维、团队协作精神等,对职业院校实训教学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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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小玲,王平,穆剑玲.重视实训报告书写促进实践教学改革[J].卫生职业教育,2014,32(4):48-49.

[3]唐春红,尹建康.大专护理《健康评估实训报告册》的设计与应用[J]. 卫生职业教育,2015,33(21):66-67.

[4]白玉.职业院校创新型实训报告对学生科研能力的影响[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3):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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