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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汇报材料范文

治超汇报材料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1.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请本单位党委审批后,列为发展对象。

2.集中培训: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培训、考试,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3.政治审查: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4.确定入党介绍人:由培养联系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5.上报预审:党支部把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及考察情况、综合政审等材料报本单位党委审查。

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工作程序:

1.填写《入党志愿书》:下发《入党志愿书》,由支部和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2.审查及公示: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确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对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大会主要程序:①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②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对其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③党小组会、支委会报告综合审议及发展公示情况;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⑤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解释说明;⑥无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决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离场);⑦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4.上报审查:将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集中培训材料、综合政审材料、支部大会决议、思想汇报等材料报本单位党委审查。

5.上级组织谈话:按本单位党委通知要求,参加谈话。

6.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三个月内集体讨论审批,并将结果下达到党支部,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工作程序:

1.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应在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预备党员后,由党支部及时组织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要严肃认真,会场布置庄重、简朴,按规定悬挂党旗;宣读誓词要举右手握拳过肩,声音要洪亮、激昂;党支部可指派一名正式党员作为领誓人。

2.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把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接受党组织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定期听取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党小组长或介绍人每季度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3.提交转正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并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进一步说明对党的认识,汇报入党后履行党员义务和权利、争做合格党员的情况,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等。

4.支部讨论审查: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决定是否同意按期转正。

5.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大会主要议程:①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②党小组介绍预备期间的主要情况并发表意见;③支委会介绍考察情况,并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④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⑤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解释说明;⑥无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决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离场);⑦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6.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7.上报审查:将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考察表》、考察材料、支部大会决议等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回来后即向沈汇报海小八离婚证为假证。沈带我向县纪委书记作了汇报。书记指示,咨询县公安局海小八伪造假离婚证怎么办,答复是可以依法治安处罚海小八。也就是说可以拘留罚款。

我赶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同治安大队的同志研究先把海小八拘传到县里来,治安大队带了拘传手续。我带领两个公安干警一起赶往海集镇海小八家。我担心小八不听从拘传。我对带队干警说,先不要亮拘传手续,我用计骗海小八让他到县里协助说明情况,不要来硬来的。我担心我们人手少,怕控制不住小八。我也考虑了,如果不行,再亮拘传手续。干警表示听从我的安排。海小八由于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加之过于自信,认为县里的公检法他都打过交道,根本没有人能把他怎么的,所以很自信地跟着我们上了车。据后来小八在办案点说闲话时说过,如果那时他想跑,我们去的几人是无法能够控制住他的。这也再一次说明了我当时的小心和策略是对的。

我们先到海集派出所找到所长,让所长带队,所长安排副所长带队去。我说明了情况,担心副所长压不住阵,还是请所长亲自带队。于是我们一行开了两辆车来到小八家。为慎重起见,所长安排一联防队员先骑摩托车去到小八家看看小八是否在家,因为小八刚买了一辆皇冠车。车在人肯定在。我担心那联防队员会走漏风。所长说你放心,不会的。很快联防队员回来报告说,小八的车在食品站里停着。于是我们分乘两辆车快速来到食品站,刚到食品站,便看到小八。我即对小八说,我们向领导汇报了他的情况,领导安排我们请小八到县里去一趟。到那里说明情况后,即回来。我们请小八上我们的车。小八说,我坐我自己的车去吧。我心想只要小八同意去,说明没有起疑心,没有必要再坚持坐哪个车的事,于是同意了小八的要求。我使个眼色,让公安局的同志分坐在小八的两侧,我则坐在小八车的副驾驶座上。路上我向领导汇报,领导同意我将之带到单位办公室问话。

到了办公室后,我让公安的同志在门外等候,我自己单独找小八谈话,亮明了我们的观点,亦即找小八即是为他超生五胎的事,请他配合,并说明已查明他的离婚证是假的。请他实事求是说明情况,接受处理和处罚。小八见状,耍起了孬势。说什么,他没有超生,如发现他超生,让他坐牢,枪毙他都可以。我反复找他谈,他均是一副赖皮相,拒不承认。最后,我亮明组织的态度,说如果他承认超生,则对他伪造假离婚证的事可以不追究。否则公安介入先追究他的伪造假证的责任。他仍是不听。僵持了有两三个小时,我向领导汇报,领导表示交由公安处理。于是我请公安来人将小八带走。

后来听说,公安请示领导怎么办时,领导的答复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第二天,我知道小八被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对于小八来说,拘留罚款对他来说,套用现在很流行一句话就是天空飘来五个字:那都不是事。因为他经常因打人滋事没少到拘留所去。罚款1000元对小八来说更是小菜一碟。

他担心是如果一旦承认超生,他不怕罚款,他怕的是他的食品站长干不上了,所以他拒不承认超生五胎一事。

海集街上原先告海小八的人,现在看县两非办动真格的了。于是重新燃起了希望,纷纷来到县纪委再次提供其他线索反映小八的问题。

领导安排我继续了解小八的相关情况。并将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情况签批给我要求并案查处。

我再次约见信访人。信访人又提供了海小八的姘妇说是在县医院已经生产了。

我根据提供的线索,带领有关人员到县医院请求县医院给予配合调查。县医院领导安排人带领我们来到二楼的妇产科,找到科室负责人,安排查看产妇的逐人登记本。在产妇的登记表上发现有海集一产妇,在2009年的8月的一天生产一男孩。经接生的医生回忆,产妇生过孩子后,第二天便出院了。产妇登记表上留下了产妇夫妇的名字及联系电话号码。我安排将登记表进行了复印。

回到办公室,我便与海集镇负责计生工作的副镇长联系,请他协助查找县医院提供的产妇登记人员的相关情况。

那副镇长办事效率很高,一会儿便打来电话,说是那产妇登记的是海小八的四哥夫妇的名字。小八四哥夫妇均已超过50周岁,不可能再生孩子了。而况登记的联系电话是海小八家里的座机。为了稳妥起见,我安排那副镇长带人到小八的四哥家里去一趟,做个问话材料,将证据固定。并将材料报到我处。从县医院产妇登记本的证据及海集镇副镇长反馈的信息看,虽然不能定性海小八超生第五胎,但是从侧面证实海小八妻子许春丽超生第五胎的事实是真实的。

我拿着海集计生办及县医院的有关材料,向领导作了汇报。领导安排我到县拘留所继续找小八谈话。

于是我来到拘留所,看到小八在拘留所过得很自在,可以自由打电话,并在拘留所的院子里随意散步。我很奇怪,为什么同是拘留的人待遇不一样,有的人被关在号子里面,有的人却可以随意在院内自由地散步。我来到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的人说,拘留所里的人不像话,当天拘留小八时,小八还对我们耍态度,直弄到那晚的夜里的12点多,我们又到民政局取了材料,才把小八的拘留手续做好。公安局的领导专门安排不能关劳动号,不能随便接打手机。没有想到拘留所的人连领导的话都不听。并且在第二天,江小八就出来应人之约请吃饭洗澡。我听了很是诧异,但不好说什么。我想我得将这样的情况向领导汇报。领导听了我的汇报后,让我到拘留所,找相关人员谈话,说要让小八不能住劳动号,不能接打手机,如果再发现有住劳动号和接打手机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我来到拘留所将领导的讲话要求作了传达,拘留所的负责人哪敢怠慢,于是立即作了安排和保证。

然后,我让拘留所的人将小八叫出来,给我一间办公室,我要和小八谈话。让小八交代其超生五胎的事实,小八虽然被关进了拘留所,但态度依然不老实,仍不承认其超生的事实。并且百般抵赖。我说了我们到县医院及海集了解的相关情况。小八仍然不买帐。说什么就是没有超生,你要是能查出,你让我坐牢,枪毙我,我都没有二话。

像这样,我在小八被拘留所拘留15天的期间内三次到拘留所找其谈话,让其承认超生一事。小八均执迷不悟。

这期间,信访人也多次来单位反映小八的经济问题,敲诈勒索问题,损害公私财物问题,打架问题。

沈常委到北京出差。我想等他回来再作汇报,我不能越级向县纪委书记汇报。很快沈出差回来了。对小八的调查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第一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具体工作程序参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第二章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考察

第四条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启发和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对申请入党的师生应要求其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应根据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既不能过于苛刻,也不能失之于宽。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总支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见附件三)。

第五条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不足,鼓励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约半年填写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全面考察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2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第六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成立分党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每学期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3周、第18周分别将培训名单、培训工作小结报学院党校。

党支部要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分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培训后要进行结业考试,并把培训教育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内。

第七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整理存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时,应及时将材料交由学生处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预审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第3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列入《发展党员计划表》,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逾期不报,视为本学期不发展党员,党总支(直属支部)须承担相应责任。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把握党员标准,既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也要看其能否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拟发展入党的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讨论发展的当年,其综合测评总分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2、讨论发展的当年须无不合格课程(含必修、必选课考试、考查、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校期间累计不超过3门不合格课程。党支部须提交由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总表;

3、在校期间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的奖励或荣誉称号(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有突出贡献;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九条学院党校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20个学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端正入党动机。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学院党校集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院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1月,培训对象是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每学期第3周上报的发展对象。学院党校培训的有效期为三年。发展对象在其他单位获得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集中培训的凭证,但时间须在三年有效期内。

第十条为便于党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成长历程和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党支部要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写出个人自传。《自传》内容要求真实详细。

第十一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党总支(直属支部)可通过函调进行(《函调证明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九)。各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函调工作,属*市范围的,也可直接派人(须为正式党员)外调,但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办理函(外)调事宜。如学生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中已有党员的,本人政治历史清楚,政治表现好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但必须出具有关说明材料(具体写法见附件十)。教工发展对象原则上必须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十一)。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二条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个别了解,广泛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座谈会要由党员教师或学生正式党员主持,并指定专人做好原始记录。听取意见的重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半年内没有征求过党内外群众意见或超过半数认为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写法和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发展学生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预审;发展教工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预审。预审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贴上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十三)。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综合政审材料》、《外调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学生发展对象还须附入校以来的《*理工学院学生成绩总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团员入党推优表》。

第十四条经预审同意后,由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十四),进一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7天。教工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单位,学生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系(院)。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公示期后,没有反对意见或有异议经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党总支派人到学院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六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由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2)切实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业务学习、个人经历、存在不足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并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其入党,是否愿意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3)在讨论接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还要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对其关心帮助教育。

2、审查《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数;

(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

(3)申请人汇报自己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内容;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表明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

(6)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1)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会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2)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送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预审材料,报党总支审查。

5、谈话

按照规定,入党申请人没有经过谈话的不能审批入党。根据院党委授权,各党总支负责对本单位学生入党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必须是党总支正副书记、总支委员或担任系(院)行政职务的党员干部。申请入党的教工由院党委指定专人谈话。

谈话人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入党目的,对党的基本知识熟悉掌握的程度,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理解以及觉悟程度,从而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2)提醒入党对象要继续接受预备期一年的考察,入党后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勇于承担党的工作,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预备期满要及时向所属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思想汇报等。

(3)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并在最后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该发展对象入党。

6、审查

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及材料,应及时审查,并召开总支委会议,逐个审查讨论,形成总支审查意见,填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由总支书记签章后报院党委组织部。

7、报批

以上程序完成后,党总支(直属支部)填写好《接收预备党员报告表》,连同发展对象所有材料报院党委组织部,报批时间距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原则上1个月内须完成审批工作。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予审查报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超过三个月未审查报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重新开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问题,申请人本人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报批时间要求:每年的*月*日、*月*日、*月*日(注:此次会议一般不再讨论应届毕业生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月*日前,为学生发展对象报批时间,教工发展对象可随时报批。

8、审批

由院党委授权院组织部牵头,成立学生党员审批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发展对象入党的审批工作。教工发展对象仍由院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有关的党总支。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对象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批。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入党手续履行完毕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及时更新党员的信息数据。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进行,院党委也可结合党内重大纪念活动组织进行。

第十九条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和介绍人汇报思想。预备期满半年时,党支部必须对其进行半年考察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半年考察鉴定表》。该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时必备材料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暨预备期思想汇报》。无特殊原因预备期满超过3个月,本人未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则不能按期转正,视情况按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应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要在会上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各方面的表现。支委会要说明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表决方法与接收预备党员大会时相同。

第二十二条学生预备党员的转正经所在党总支讨论审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理情况报告表》,报院党委组织部由学生党员审批小组审批。

教工预备党员的转正,经党总支讨论审查后报院党委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总支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必须在1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四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要及时将所有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毕业时,由学生处转给接收单位。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发展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入口关”。要客观公正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党委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要选配好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以及总支和支部委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工作到位和工作质量。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等方面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本人主要表现及存在的主要优缺点的认识和分析;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受过的奖励及处分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党支部要为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建立档案,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成绩、组织调查等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半月内),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一般在一年以上),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的基本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5、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应及时派人同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知他们正式进入考察期,要求他们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员先进性强的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支部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委会研究同意后,通知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积极地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党课及有关党内活动,扎实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要有书面汇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定期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同意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在校大学生、中专生来讲,征求系(部)团总支、政治辅导员、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两委会和本班全体学生的意见,是征求群众意见的必要途径。

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群众和本人反馈。本人对群众反应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政治审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前党组织必需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在文化大革命和1989春夏之交政治风波以及1999年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其它政治方面的问题。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审查中要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不仅要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还要索取必要的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的,报总支部委员会审议。党员发展对象必需是列入党员发展计划的、要求入党迫切的、表现好的、培养教育期满的入党积极分子。

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的党支部,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程序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5、公示。对于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其它需公示的情况,时间一般为七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应。

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应。

6、集中培训。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培训结束时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党委预审。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预审,审查合格的方可由支部大会开会讨论。

2、确定入党介绍人。按照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3、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4、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的人数比较多,支部大会一般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经上级党组织授权的党总支可以接收预备党员。

④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

(3)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及培养教育等材料报党委审批。

6、党委派专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觉悟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认真地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向党委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

7、党委审批。党委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

(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实行教育和考察。

(2)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组织人事处或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的,学院组织人事处可派人参加。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3)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4)预备党员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如预备期已满,原单位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限未满的,原单位党支部应将其在本单位的培养教育情况连同等有关材料,按规定及时转给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预备党员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2、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思想收获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讨论,形成一致同意提交支委会。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接到党小组提出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及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意见、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和预备期间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情况,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

②党小组长介绍时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转正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2)上报党委审批。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等方面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本人主要表现及存在的主要优缺点的认识和分析;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受过的奖励及处分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党支部要为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建立档案,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成绩、组织调查等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半月内),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一般在一年以上),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的基本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5、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应及时派人同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知他们正式进入考察期,要求他们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员先进性强的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支部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委会研究同意后,通知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积极地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党课及有关党内活动,扎实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要有书面汇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定期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同意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在校大学生、中专生来讲,征求系(部)团总支、政治辅导员、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两委会和本班全体学生的意见,是征求群众意见的必要途径。

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群众和本人反馈。本人对群众反应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政治审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前党组织必需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在和1989春夏之交以及1999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其它政治方面的问题。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审查中要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不仅要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还要索取必要的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的,报总支部委员会审议。党员发展对象必需是列入党员发展计划的、要求入党迫切的、表现好的、培养教育期满的入党积极分子。

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的党支部,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程序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5、公示。对于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其它需公示的情况,时间一般为七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应。

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应。

6、集中培训。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培训结束时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党委预审。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预审,审查合格的方可由支部大会开会讨论。

2、确定入党介绍人。按照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3、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4、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的人数比较多,支部大会一般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经上级党组织授权的党总支可以接收预备党员。

④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

(3)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及培养教育等材料报党委审批。

6、党委派专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觉悟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认真地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向党委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

7、党委审批。党委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

(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实行教育和考察。

(2)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组织人事处或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的,学院组织人事处可派人参加。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3)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4)预备党员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如预备期已满,原单位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限未满的,原单位党支部应将其在本单位的培养教育情况连同等有关材料,按规定及时转给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预备党员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2、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思想收获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讨论,形成一致同意提交支委会。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接到党小组提出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及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意见、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和预备期间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情况,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

②党小组长介绍时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转正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2)上报党委审批。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6篇

上级党委审批材料范文一:

上级党组织审批申请人为预备党员

1.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应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应将《入党志愿书》会同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一起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基层党组织无故拖延上报时间超过3个月的,上级党组织应追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2.党(工)委应安排什么人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审查并谈话

应安排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谈话。

3.党(工)委指派专人审查并谈话的主要步骤

⑴审查材料和手续。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接受党(工)委安排的任务后,要认真地审查申请人的全部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的全部档案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看其是否齐全;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符合党章规定,并将审查的情况同申请人所在党支部交换意见。

⑵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要深入到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党内外群众之中,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听取大家对发展对象的评价和意见。

⑶直接与申请人谈话。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委员要同申请人直接进行谈话,对其进一步进行考察。谈话时,态度要亲切诚恳,平易近人。谈话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是否懂得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在其经过的重大政治斗争中的立场、态度和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基本路线的认识态度;在争取入党过程中,思想上、政治上和工作上有哪些进步,取得了哪些成绩;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还有什么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个人的主要缺点或弱点是什么等。在谈话中,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要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并强调要经得起组织的考验。

⑷填写谈话意见。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谈话以后,要及时认真地把审查和谈话情况总结整理出来,认真负责地将审查、谈话情况和自己的意见如实地填写在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签名盖章,并将具体情况和意见如实向党(工)委汇报。

4.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

党(工)委审批接收新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原则,集体讨论,认真审议,表决决定。审批前,要指派专人作进一步考察并同申请人谈话。审批时,要坚持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制度,认真听取谈话人的汇报和党(工)委组织部门的意见,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工)委成员进行讨论。对已经具备条件和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对不具备党员条件或者手续不完备的,应做出不批准其入党的决定。党(工)委会议对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要进行表决,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无论是赞成人数或不赞成人数,均应超过应到会党(工)委委员的半数,才能做出批准或不准其入党的决定。在一次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审批后要及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申请人《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审批意见栏内。审批意见要写明党(工)委何时会议讨论以及做出的决定,明确预备期限和起止时间。然后,加盖党(工)委公章,党(工)委书记签名盖章。党(工)委批准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要及时通知所在支部。对未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5.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有何时间限制

党(工)委在接到党支部关于接收预备党员的请示报告以后,必须在此3个月内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单位(部门)党组可否审批预备党员

单位(部门)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7.党(工)委书记代表党组织批准吸收新党员

党(工)委审批新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书面决议,党(工)委书记签字,党(工)委盖章。绝不允许由任何人代替党(工)委批准吸收新党员,党(工)委书记也不能例外。

8.基层单位的政治部(处)可否审批新党员

基层单位的政治部(处)无权批准申请人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

9.临时党(工)委可否审批发展新党员

因为临时党(工)委是为了完成一定时期内的一定任务而建立的临时党组织,因此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

10.只有党(工)委书记,而无正式委员的党(工)委筹备组,可否审批发展新党员

由于党委筹备组只是筹建党委的临时性机构,因此不能审批发展新党员。

11.党总支可否审批发展新党员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从隶属关系来说,党总支也是党支部的上级组织。但是,党总支的情况不同,它们能否批准接收新党员,应按以下情况办理:

在本单位设有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党总支不能批准接收新党员。因为这些单位党的领导机关是本单位的基层委员会,而不是党总支。但是,在支部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接收新党员时,总支部委员会应签署意见。

县以上党(工)委直接领导的少数独立单位的总支,经县以上党(工)委授权,该单位的党总支可以审批接收新党员。但在具体规定哪些党总支可审批新党员时,党(工)委一定要从严掌握,不得随意授权,并且要定期检查,以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上,应加盖党(工)委或党(工)委组织部的印章,以表示是经过党(工)委授权的,党总支的审批意见中也要注明是由那个具体党委授权的。

12.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新党员在党(工)委审批前调离原单位,党(工)委还可否审批

原则上从调离工作之日起,原单位党(工)委一般不再讨论批准其入党。因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的新党员,上级党(工)委要抓紧审批,不得无故拖延。对正常调动工作的发展对象,应尽可能在其调动前办好审批手续。如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在调动前审批,必须在调动以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并向入党者调入单位党组织说明未能及时审批的原因。调动后超过三个月才审批的,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可不予承认。

13.党(工)委组织部门可否代党(工)委审批发展新党员及由组织部门审批盖党(工)委公章是否有效

发展新党员,不能由组织部门代党(工)委审批,由组织部门自行研究后加盖党(工)委公章的做法,不仅被审批的新党员无效,而且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如有此种现象发生,有关人员应当受到查处。

14.离职学习两年以上的学员怎样办理入党手续

凡被录取进入各级党校、干校或高等院校脱产学习两年以上的学员申请入党,可以向所在学校党组织提出,其入党手续由学校党组织办理。由于这些学员的行政人事关系都在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有责任提供政治审查材料,并提出对接收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学校党组织接收这些学员入党时,必须与其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充分考虑原单位党组织对接收该同志入党的意见,经过认真考察了解,再按照党章规定办理入党手续。

15.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不能指名让下级组织发展党员

党的上级组织的负责人,指名让下级组织接收某人入党是违反党章的行为,因而是不允许的。如果有谁以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的身份指名让下级组织接收某人入党,党的下级组织有权拒绝。

16.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不同意接收入党的人,上级党(工)委不能直接决定吸收其入党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工)委可以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帮助,但不能未经党支部大会通过直接吸收党员。

上级党委审批材料范文二:

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程序

1、写出报告并附有关材料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入党后,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上。然后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并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材料等整理好,附在报告后一并上报党委审批。

2、报告的写法

(1)标题。一般写《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报告》。

(2)报送单位。写清《报告》的报送对象,如厂党委。

(3)正文。首先,报告何年何月何日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何人入党;其次,报告接收对象的自然情况,主要经历;再次,报告对接收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介绍其现实表现,表明支部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意见和支部大会表决结果;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3、上级党组织审批新党员的程序与方法

上级党组织接到党支部报送的接收新党员的报告和其他材料后,在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则需退回党支部复议,超过六个月则重新履行入党手续),通过审阅发展对象的材料,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召开党委(总支)会讨论审批等手续,作出是否批准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

上级党委审批材料范文三: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7篇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以任何理由突击发展,同时又要反对关门主义。

(三)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对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知识、职业等构成和分布进行宏观指导,使党员队伍的构成趋于合理。

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对要求入党的同志,党组织要给予热情关心,并指导其写好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出努力方向。

三、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为了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队伍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选拔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先在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推荐,然后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等,研究确定是否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保证人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正常情况下,党员、群众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共青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真正把优秀的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

四、做好重点培养工作

(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找其谈话,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有关栏目。

(二)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其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帮助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2)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培养意见;(3)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培养教育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一般可采取培养联系人个别帮助、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纪律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以及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和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主动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重要理论著作、文章,并认真作好读书笔记。

(四)定期考察与动态管理

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等。考察可以通过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考察意见要实事求是,内容要写实,有针对性,体现本人实际表现。

党支部要对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及时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整。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党组织要及时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转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进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经过考察后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包括在“”期间、89年动乱和与“”组织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

政治审查的方式:对发展对象本人的审查主要通过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等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函调和外调;对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可通过函调和外调的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是在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有明确要求的系统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发展对象的公示

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要把发展对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党支部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

(二)发展对象的预审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有关材料报党委,审查合格后,领取《入党志愿书》。申报材料有:(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团组织“推优”意见;(4)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期间对发展对象反映情况的原始材料或记录以及党组织的书面材料;(5)政审材料;(6)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成绩(7)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审结论;(8)思想汇报;(9)《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觉悟、现实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汇报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四)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各栏目填写的要求。支委会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的程序有:(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5)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到有效票数内;(6)宣读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组织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七)党委审批

党委委派专人谈话后,由党委审批。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八)举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九)预备党员材料的保管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入党志愿书》等所有入党材料,由党支部负责保管;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党支部保管。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

(一)对预备党员的管理

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找其谈话,教育他们自觉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党组织应将预备党员在本单位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和其他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入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指派专人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应及时讨论能否按期转正。

(二)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的教育和考察,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支部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至少进行一次考察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帮助,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努力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三)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及时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写出“预备党员考察报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其程序为:(1)本人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2)支委会报告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3)党员充分讨论、表决决定。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党委批准。

(四)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权限和要求,与审批预备党员相同。审批时要注明党龄从何时算起。

(五)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由党委工作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

七、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切实按照和党员发展细则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每年年初,要制定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报党委工作部。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二)党委工作部不定期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不按照《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要求,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发展党员工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8篇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以任何理由突击发展,同时又要反对关门主义。

(三)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对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知识、职业等构成和分布进行宏观指导,使党员队伍的构成趋于合理。

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对要求入党的同志,党组织要给予热情关心,并指导其写好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出努力方向。

三、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为了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队伍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选拔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先在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推荐,然后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等,研究确定是否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保证人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正常情况下,党员、群众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共青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真正把优秀的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

四、做好重点培养工作

(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找其谈话,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有关栏目。

(二)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其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帮助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2)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培养意见;(3)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培养教育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一般可采取培养联系人个别帮助、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纪律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以及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和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主动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重要理论著作、文章,并认真作好读书笔记。

(四)定期考察与动态管理

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等。考察可以通过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考察意见要实事求是,内容要写实,有针对性,体现本人实际表现。

党支部要对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及时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整。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党组织要及时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转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进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经过考察后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包括在“”期间、89年动乱和与“”组织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

政治审查的方式:对发展对象本人的审查主要通过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等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函调和外调;对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可通过函调和外调的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是在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有明确要求的系统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发展对象的公示

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要把发展对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党支部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

(二)发展对象的预审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有关材料报党委,审查合格后,领取《入党志愿书》。申报材料有:(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团组织“推优”意见;(4)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期间对发展对象反映情况的原始材料或记录以及党组织的书面材料;(5)政审材料;(6)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成绩(7)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审结论;(8)思想汇报;(9)《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觉悟、现实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汇报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四)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各栏目填写的要求。支委会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的程序有:(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5)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到有效票数内;(6)宣读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组织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七)党委审批

党委委派专人谈话后,由党委审批。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八)举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九)预备党员材料的保管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入党志愿书》等所有入党材料,由党支部负责保管;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党支部保管。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

(一)对预备党员的管理

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找其谈话,教育他们自觉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党组织应将预备党员在本单位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和其他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入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指派专人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应及时讨论能否按期转正。

(二)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的教育和考察,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支部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至少进行一次考察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帮助,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努力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三)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及时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写出“预备党员考察报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其程序为:(1)本人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2)支委会报告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3)党员充分讨论、表决决定。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党委批准。

(四)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权限和要求,与审批预备党员相同。审批时要注明党龄从何时算起。

(五)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由党委工作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

七、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切实按照和党员发展细则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每年年初,要制定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报党委工作部。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二)党委工作部不定期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不按照《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要求,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发展党员工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9篇

每日经济新闻讯 德国杂志《明镜周刊》报道说,拜耳医药保健公司(以下简称拜耳医药)旗下明星药物“利伐沙班”的疑似不良副作用报告数量日益增加。

德国联邦药品和医疗器械研究所收集的数据显示,2013年的前8个月,总共出现968例与“拜瑞妥”有关的疑似不良副作用,包括72例死亡病例。相比之下,2012年全年共有750例副作用事件,包括58例死亡事件。

拜耳医药表示,迄今为止,拜瑞妥上市后的安全性与超过75000名患者的临床研究结果一致。

拜瑞妥是拜耳最重要的新药之一,作为一种抗血小板的聚集和凝结的药物,主要用于髋、膝关节置换术过程中患者血栓的预防。

公开资料显示,拜瑞妥片为进口药物,2009年下半年在中国上市。国内医药类杂志上刊登了不少有关利伐沙班抗凝效果研究的论文。

由于在参与拜耳医药公司新药临床试验过程中出现休克等严重不良反应,一位受试者将拜耳告上了法庭,法院于今年上半年做出判决,拜耳赔付受试者5万欧元。

天然元进超市“冒充”保健品

浙江在线讯 天然元是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保健食品板块的重要一部分。据昂立官网介绍,2005年从美国具有FDA及GMP生产资质的工厂引进了五大类近五十个“天然元”营养补充剂产品。

天然元产品对外宣称来自美国,100%纯天然,而它在保健食品注册上是国食健字G字号(国内保健品专用),而不是国食健字J字号(进口保健食品专用),这给消费者带来误导,让使用者迷惑,所谓进口,只是宣传口号吗?

在杭州世纪联华超市庆春路门店内,我们可以看到天然元和其他保健品安放在同一个区域,这就是暗示消费者:“天然元”是保健品。但根据之前的报道,在超市销售的“天然元”并非保健品而是食品。对此,联华超市的一位徐经理抛出了“天然元”是“营养品”的说法,一再强调“天然元”是“营养品”。没有取得保健品的任何批号,却故意在超市柜台“冒充”保健品销售。“天然元”打的“球”可不止一点点。

绿瘦减肥药无正式批号当保健品卖

中国新闻网讯 据中央电视台《整点新闻》栏目报道,广州绿瘦的产品“绿瘦玉人胶囊”批号过期,其他大部分产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号。

在绿瘦官网上找到名为“绿瘦玉人胶囊”的产品,在其网页上提供的检验报告中发现,该份由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保健品检验检定中心签发的《检验报告》,已经于2013年7月10日过期。而且该报告中的委托单位为西安三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非广州绿瘦公司。同时样品名称为“纤丽宝牌玉人胶囊”,也并非“绿瘦玉人胶囊”。

央视的调查发现,广州绿瘦公司不仅一款“绿瘦玉人胶囊"的批号过期,其他大部分绿瘦产品也都没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正式批号,有的甚至是拿普通食品当作保健品来卖。

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锋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保健食品一定是经过严格科学检验,经过行政部门审批,具有保健食品批文的,这类产品才能称作为保健食品。这和我们俗称的保健品是有严格的区别。”

患者慎戴OK镜

《健康报》讯 OK镜究竟为何物?它就是我们时下比较风行的角膜塑形镜。这是一种经特殊设计的透氧硬形镜片,与一般软形眼镜迥异,其原理是通过模子一般的镜片改变眼睛角膜弧度,从而降低近视屈光度,也就是很多人俗称的“硬隐形眼镜”。然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专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慎重选戴角膜塑形镜,因为OK镜其实难“OK”。

OK镜起价1200元,中档价位一般是4000元至6000元,还有上万元的。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戴OK镜,因为是进入角膜的镜片,存在角膜感染的风险,所以必须到专业的医院由专科医生检查后,再确定是否佩戴。同时,一般建议近视300度左右的青少年佩戴,若屈光度超过600度便不适宜佩戴。至于散光眼,超过200度就不能佩戴。

此外,由于环境、个体差异等因素影响,即使正确使用角膜塑形镜也仍然存在发生角膜内皮细胞减少、巨性结膜炎等眼部疾病的风险。

汇源等企业涉嫌腐烂果汁遭停产

《广州日报》讯 有媒体暗访已在港上市的汇源、安德利、海升等多家内地果汁生产商涉嫌使用腐烂果汁。汇源果汁股价23日大跌约5%,但公司否认报道。国家食药监局紧急部署调查,责令涉事两公司停产自查,但初步调查后仍未找到涉及使用“瞎果”的证据。

“瞎果”是2毛一斤。果汁厂收购这些品质不高的水果榨成果汁或是浓缩果汁,是为节约成本。海升果汁(0359.HK)和安德利果汁(2218.HK)停牌,汇源果汁(1886.HK)收跌5%。

砀山又称“梨都”,“那些加工企业天天都收很多又烂又臭的梨。”有自称住在砀山县的果汁厂附近的网友说。“(蔬果)表面如果有点小腐烂,果汁公司采购后削掉腐烂部分再去加工,是有可能发生的。”一位食品公司资深采购人士指出,水果即使只是表面腐烂也可能影响到更多果肉,不排除部分不法企业会往果汁中“勾兑”其他物质来掩盖腐烂的味道。

经初步调查,山东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自2012年12月以来一直未生产果汁。徐州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当日未生产,现场未发现原料水果。安徽砀山海升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汇源集团皖北果业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有腐烂水果存货。

奥美定

被禁后仍“潜伏”美容业

《北京晨报》讯 近年来,消费者整容变毁容的案例时有发生。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从2006年被禁用之后,俗称“人造脂肪”的奥美定仍作为整容材料冒充玻尿酸。

一年前,山东的王女士在当地的一家美容院进行了隆鼻手术,没想到鼻子却变硬红肿,时而流脓。她来到正规医院检查后,被告知她隆鼻手术使用的材料不是玻尿酸。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民营分会专家判断称,王女士隆鼻手术所使用的所谓玻尿酸,其实是用已经被禁止的材料奥美定假冒的。奥美定发生感染后,使组织非常质密、坚硬,形成了疤痕挛缩,疤痕牵拉着鼻头发生了严重的变形。

南京的江女士在一家小诊所进行了注射隆胸后,患上了由感染引起的乳腺炎,而造成感染的原因正是她之前隆胸手术中使用的所谓“玻尿酸”。医生从她右侧取出的各种液体达2000多毫升,其中就有800多毫升淡黄色的脓液和200多毫升注射的奥美定。

晶珠藏药胃泰胶囊等产品

被广西药监局勒令停售

人民网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对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珠藏药”)生产的“胃泰胶囊”等5个药品品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10篇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xx〕43号)和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xx〕5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认真部署,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一、检查情况

3月3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xx〕5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超市、****饮服公司、****大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超市二楼仓库疏散通道被堵,**超市疏散通道标志不易引起注意,位于**市场三楼的****招待所疏散通道未开,超市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等,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超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招待所则责令其停业整改。共组织检查组12个,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单位51个,发现火灾隐患7处,整改火灾隐患3处,提出防范措施12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xx〕54号)下发后,我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56家。

通过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存在的问题有:

(一)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有的经营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如****超市;

(二)有的虽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但缺乏养护,造成双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以及部分喷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百姓超市;

(三)有的吊顶使用易燃装修材料的扣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微利超市;

(四)有的缺少消防设施,且设置不合理,无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等;

(五)有的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被商品或杂物占用现象严重;

(六)有的电器线路布线不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相关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省及****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负责人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分局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各分局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治理对象按照通知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对照,基本查清了经营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三)加强了与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局执法人员也在此次检查中拓宽了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的知识,为下一阶段的督促整改积累了经验。

三、下阶段工作

(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长期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工作,将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日常监管对象,特别是要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足和安全隐患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督促其整改。

(二)各分局切实履行职责,将市场巡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入巡查记录和录入内容监管系统,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汇报制度,将拒不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以取得支持,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四、几点建议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建议统一由消防部门收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督促其整改;在监管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各部门及时反馈给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二)针对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业主分期分批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逐步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必要时在有条件的经营单位,组建义务消防队伍,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11篇

一、检查情况

3月3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05〕5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超市、****饮服公司、****大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超市二楼仓库疏散通道被堵,**超市疏散通道标志不易引起注意,位于**市场三楼的****招待所疏散通道未开,超市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等,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超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招待所则责令其停业整改。共组织检查组12个,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单位51个,发现火灾隐患7处,整改火灾隐患3处,提出防范措施12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05〕54号)下发后,我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56家。

通过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存在的问题有:

(一)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有的经营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如****超市;

(二)有的虽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但缺乏养护,造成双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以及部分喷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百姓超市;

(三)有的吊顶使用易燃装修材料的扣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微利超市;

(四)有的缺少消防设施,且设置不合理,无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等;

(五)有的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被商品或杂物占用现象严重;

(六)有的电器线路布线不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相关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省及****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负责人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分局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各分局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治理对象按照通知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对照,基本查清了经营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三)加强了与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局执法人员也在此次检查中拓宽了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的知识,为下一阶段的督促整改积累了经验。

三、下阶段工作

(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长期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工作,将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日常监管对象,特别是要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足和安全隐患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督促其整改。

(二)各分局切实履行职责,将市场巡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入巡查记录和录入内容监管系统,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汇报制度,将拒不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以取得支持,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四、几点建议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建议统一由消防部门收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督促其整改;在监管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各部门及时反馈给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二)针对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业主分期分批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逐步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必要时在有条件的经营单位,组建义务消防队伍,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12篇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顺利完成我市今年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现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交第三季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度第三季度专项督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防改办发〔2018〕12号)要求,请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开放合作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农村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根据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告经本专项小组组长审签后于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委改革办。

二、组织开展年度改革督察工作,报送督察总结报告

请各专项小组、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2018年督察计划》,对改革试点任务推进情况、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已出台重大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2018年全区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等,组织本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本地区开展年度改革督察,并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年度督察总结报告,经专项小组组长或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签审后于11月15日(星期四)之前报市委改革办。

督察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一是开展改革督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取得的实效和特色亮点,要用具体的事例、数据说明;二是落实改革任务、开展改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要用具体的事例、数据说明;三是根据改革方案的部署要求,目前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整改;四是下一步工作打算,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和行动;五是对推动改革工作的建议,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可针对某项具体改革提出,也可以从宏观层面提出。(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报送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请各专项小组组织本小组成员单位对2018年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15日(星期四)前收集汇总本小组成员单位的2018年改革工作总结后统一报送至市委改革办,各单位工作总结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或加盖部门公章;请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认真总结2018年本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经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于2018年11月20日(星期二)前将总结报送至市委改革办。

报送材料主要内容:一是我市已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落实情况;二是我市承担国家和自治区改革试点进展情况;三是本单位、本地区主要改革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工作亮点;四是开展改革“自选动作”的有关情况;五是当前改革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六是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起草要求:一是工作总结要求客观、准确,重点总结有创新性、有特点的具体做法和措施,加强对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二是文字表述力求简洁,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材料的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各县(市、区)报送材料的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四、准备六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

市委拟于2018年11月召开六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请各专项小组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对照《中共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以中央、自治区审议通过的各项改革方案,提出本专项小组拟上会方案或汇报题目,并按程序进行上报,经专项小组组长签审后于11月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拟上会审议的方案名称或汇报题目报市委改革办;方案送审稿和汇报最终定稿于11月15日(星期四)之前报市委改革办。

五、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组长牵头负责重点改革任务调研课题报告

请各专项小组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督促相关课题牵头单位完成专项小组组长调研课题报告,并经各专项小组组长签审后,于11月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市委改革办。

六、报送市委深改组领导领衔推进重大改革任务情况报告

请各专项小组根据《防城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委深改组领导2018年领衔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改革发〔2018〕 3号)文件,督促各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形成市委深改组领导领衔推进重大改革任务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领导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取得的重大进展及成果的具体运用等方面,经领衔改革任务的市委深改组领导审定后,以书面形式于11月2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委改革办。

七、争取绩效超额加分

今年自治区设置了2分的全面深化改革的超额加分,具体指标为:

1.承担国家或自治区重大改革试点(以在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备案的试点为准)(1.5分)。对2018年新承担的改革试点推进,有阶段性成果,每项试点加0.3分,最高加1.5分。累计加满1.5分的市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

2.通过中央媒体(纸质)及自治区级媒体宣传本地改革经验、做法(0.5分)。改革经验、做法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改革报》《广西日报(头版头条)》《求是》《学习与研究》单篇刊发的,每篇(条)加0.1分;被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推介的每项改革举措加0.2分,同一内容只加一次分,本项最高可加0.5分

请各专项小组、各县(市、区)党委改革领导小组做好以下工作: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13篇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14篇

市卫健委:

8月21日,市卫健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严书红率委办公室、人事科、规财科、机关党委、纪检组等科室负责人对我院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针对医院党委班子成员仅主要负责人上了党课,其他班子成员未到基层党支部上党课,在集中研讨时未结合本院多例病人意外死亡如何防范等典型案例进行研讨;未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基层党支部未选择本院典型案例和重点问题开展研讨,有的党支部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立即整改,其他班子成员分别于8月23日、8月29日、9月12日到所在的党支部上党课。针对我院多例病人意外死亡的典型案例,院党委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检视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剖析自己,各支部结合我院典型案例开展研讨。对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进行了整改。于9月24日召集党支部书记针对通报进行专项会议,要求各支部及时整改落实。

二、市委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市委专项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我院整改工作推进有序,逐步完善规章制度,并长期坚持。

三、有关财务和采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院内采购项目公告上缺失采购具体内容、预算价格。我院在院内采购的公告中,完善采购内容及预算价格的信息。

四、公务接待及公车管理整改情况

针对公务用车外出没有审批,台账记录不全,使用人和天数不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建立用车台账,市区出车由分管(协管)领导审批,出市区由主要领导审批,登记乘车人,每次出车的时间、地点、事由和使用部门等登记清楚,每月进行汇总。

针对公务接待方面存在超标准接待及外出接待后仍然领取伙食补助情况。立行立改,全部由当事人退回超标准部分和伙食补助,并严格按照《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制度》执行。

五、党委(总支、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针对选人用人部分程序不到位;权力清单未公开问题。我院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制度落实,严格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权利清单与党务等一并公开。

六、有关党建工作情况

治超汇报材料范文第15篇

1201材料巷现已掘进639m,剩余7m到达警戒线,根据1201掘进工作面地质报告及1201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报告分析,1201材料巷掘进前方有1条采空巷道,预计采空巷道内有324m3积水,为保证巷道正常掘进,在进入探水线后对采空巷道进行探放水钻探,

一、1201材料巷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

地质情况:

1201材料巷沿2#上煤顶板掘进,现已掘进626m,煤岩层倾角为10°,现工作面2#上煤厚1m,泥岩0.9m,2#下煤1.4m。

水文地质情况:

1201材料巷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巷道掘进至探水线后,距前方采空巷道还剩64m贯通,预计采空巷道内有324m3积水,积水面积130㎡,积水标高662m。

1201材料现在底板标高为644m,高于奥灰水水位标高543m,不存在带压影响。

二、物探设计

1、探测目的

使用瞬变电磁法探测1201材料巷掘进工作面前方采空巷道覆水情况。

2、探测方法

根据探测目的,结合井下实际的空间位置的局限性,确定采用瞬变电磁法进行探测。

3、瞬变电磁原理及仪器参数:

矿井瞬变电磁基本原理:利用不接地回线向采掘空间周围的煤岩体中发射一次场,通过在发射间歇测量煤岩体中电性不均匀体感应产生的二次场随时间的变化,来达到查明各种地质目标体的目的。

本次使用YCS200本安型大功率矿用瞬变电磁仪,有主机、大功率发射机和天线组成。主要特点测量精度高、抗干扰能力强、一次探测信息量大。主要技术参数:发射线圈匝数4,接收线圈匝数40、线圈边长1.5m,叠加次数30。

4、环境要求

使用瞬变电磁仪对工作面迎头探测时,工作面迎头顶板及左右两帮要支护完好,工作面附近要排除积水,综掘机及各种铁器设备要离工作面迎头7米以外,施工期间机电设备要停运、停电。

5、施工方法

瞬变电磁仪的有效探测距离为140米,在探水线外,每隔100米探测一次。

瞬变电磁仪发射/接收线框为1.5×1.5米,为避免金属网对探测的干扰,锚网离线圈1米,遇到金属体时离得距离相对远些。为了探测巷道侧帮的含水情况,先从巷道左帮方向开始布置测站,向右以30°、45°、60°、75°夹角递增旋转布置四组,然后垂直巷道迎头从左到右布置3组,右帮与左帮对称布置4组,共计需要布设11组测站。每个测站分顶板方向15°、顺层0°、底板-15°方向三个方向进行探测,总计33个测点。如下图所示:

三、钻探设计

1、布置原则

根据1201材料巷实际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分析,巷道掘进至警戒线时,距采空巷道还剩67m,为保证该巷道掘进期间的生产安全,在探水线位置开始钻探。钻孔呈扇形布置,钻孔超前距为30米,允许掘进距离为有效钻探距离减去超前距30米,确定采取以下设计方案

2、钻探设计

1201材料巷在R12#点前29m处开始钻探,布置3个钻孔,钻探参数如下:

第一次钻探:

钻孔位置

孔号

方位角(°)

倾角(°)

孔深(m)

1201材料巷

1

12

10

74

1201材料巷

2

3

11

68

1201材料巷

3

17

9

78

第二次钻探:

钻孔位置

孔号

方位角(°)

倾角(°)

孔深(m)

1201材料巷

1

12

10

44

1201材料巷

2

4

11

40

1201材料巷

3

16

9

46

1、在钻探施工中,若出现卡钻、回水异常等情况,需及时汇报探放地质部,由探放地质部通过下发停掘通知单确定是否加密钻孔重新调整钻孔参数。

2、1201材料巷探巷根据钻探情况分析后,继续进行掘进时,探放地质部根据停掘通知单对接下来的探放水设计参数进行调整。

四、单孔设计

钻探期间需安装孔口管,孔口管长度大于6m,钻探时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ZDY—4600),先用钻头直径为133mm钻进超过孔口管深度后,安设管径为89mm的孔口管,然后用水泥固结孔口管,孔口管口焊接4″法兰盘以利于安装控水闸阀, 在孔口管上距法兰盘0.1m处焊接16″短接以便安装16″小闸阀和压力表。试压要求:稳压时间不小于30分钟,以孔口周围不漏水,孔口管牢固不活动为合格,否则必须重新进行打孔固结。

五、作业循环

作业循环示意图

正常作业 物探作业 停止掘进通知单

 允许掘进通知单钻探

说明:根据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规定,地测科对物探成果分析后编制停掘通知单,探放队根据停掘通知单的布孔方式进行钻探。钻探结束后,交回钻探原始记录,地测科对原始记录进行分析后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队组进行正常掘进作业。

六、技术要求

1、钻探前测量人员、钻探人员现场进行孔位标定。

2、探放队钻探时必须按设计的孔位、倾角、深度施工。

3、钻探司机认真填写钻探原始记录,确定钻孔施工进尺,发现钻机运行异常时,及时控制钻孔进尺。

4、设计中各钻孔终孔孔径不得大于94mm。

5、钻探结束后严格执行“三方”验收制度,由地测科人员、探放队人员、安全员现场验收签字,发现有不合格的钻孔必须进行补孔。

6、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三专”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探放水设计,采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严禁使用非专用钻机探放水。

七、安全措施

1、钻探前,探放队必须编写针对性的钻探施工技术措施。

2、探放队应提前检查好排水系统,确保超前探期间排水顺畅。

3、技术人员要做好超前探原始记录,防治水人员填写超前探台账,所有记录必须真实有效。

4、严格执行探放水“三项管理制度”。(允许掘进通知单、探放水图牌板、水情水害监测汇报)

5、信息中心必须在钻探地点附近安装专用电话,便于施工人员与调度室进行通讯联系。

6、由安监处负责探放水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7、在陡坡段施工钻孔时,施工人员必须检查施工地点安全隐患,施工时,保证钻机架稳牢固,必要时要加固钻机,保证安全。

8、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

9、探放队技术员要注意观察钻探时回水量大小及气体变化情况,回水量及气体变化明显时,要及时汇报调度室。

10、钻探期间,要在钻场回风流处挂设甲烷传感器及一氧化碳探头,探放水人员要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11、每次钻探前,施工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机作业。

12、每次开机钻探前必须汇报调度室,便于地面统一协调指挥。

八、应急处置措施

1、钻探时,要加强施工地点的通风和瓦斯监测,瓦检员要去现场检测瓦斯,随时测定钻场瓦斯涌出情况,如果发现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矿井调度室,及时处理。

2、钻探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突水征兆时,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

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并向矿井调度室汇报,采取安全措施,派专业技术人员监测水情并分析,妥善处理,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九、避灾路线及排水路线

水害避灾路线:

1201材料巷1201材料巷绕道集中运输巷二采区集中轨道巷560运输大巷行人斜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