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政协党组2019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协党组团结带领政协工作者和广大委员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之努力。

一、深化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围绕中心履职。一是不断夯实理论基础,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始终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持续推进学习教育(经常化),系统学习党的(19大)、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时刻牢记的叮咛嘱托,把科学的理论转化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二是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始终以党的领导统揽工作全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推动政协党组成员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模范遵守党章和政协章程,严格按照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为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以及广大政协委员做出了积极表率。充分发挥政协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选优配齐班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纯洁思想、壮大队伍,有效提升了服务委员和群众的水平,增强了政协的影响力和战斗力。三不断提升履职效能,做到同心同向同行。始终把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政协履职的各个方面。全年召开常委会议5次,主席会议12次、党组会议15次。提交大会发言13篇、提案48件、上报社情民意信息13条、形成视察调研报告5篇。在履职过程中,主动把握大势、自觉服务大局,在宏观决策上搞好协商,在重大步骤上搞好协同,在具体工作上搞好协调,确保政协工作始终与全县中心工作同步合拍,努力把县委的主张转化为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积极协商议政,做到建真言献良策,将民声民意有效传递,发挥智囊作用。一是以视察调研为载体,提高协商议政水平。发挥视察调研作为履行职能的基础环节作用,不断提高视察调研质量,根据确定课题的涉及面与难易程度,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将专委会、相关单位和熟悉行业领域情况的委员合理搭配、协同开展,并及时将视察调研情况综合整理,形成调研报告,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采纳,为党政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参考。全年围绕“飞地经济”、环城水系、高新技术产业园、进行了实地视察调研和对口协商,围绕农村“厕所革命”、脱贫产业成果巩固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村级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和“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等课题开展了考察调研和专题协商。二是以提案办理为抓手,扩大参政议政视野。发挥提案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作用,不断完善提案征集、审查、立案、转办、督办和反馈机制,遵从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针对《关于立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重点,强化巩固全县扶贫工作成果的提案》《关于城区供暖问题的提案》《关于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推动全县文旅产业升级发展的提案》等10件重点提案进行了督办。通过提案的办理,推动了社会发展,推进了部门工作,为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汇聚了人民智慧。三是以社情信息为媒介,拓宽民主监督层面。发挥社情民意信息作为党和政府体察民情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年初以来,严格遵循“收集求广、选题求准、编报求快、效果求实”的原则,整理上报社情民意信息13篇,真实的反映了社会各界的愿望和呼声,使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社会反映的焦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切。

三、主动服务大局,推动重点工作开展,将政协优势特点充分展现,圆满完成任务。一是倾情助力中心工作,完成交办任务。积极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按照县委“三帮一”安排部署,及时与包扶户完成对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年内全部实现稳定脱贫。认真完成包扶村脱贫任务,二是扎实做好文史工作,存史资政育人。坚持“亲历、亲见、亲闻”的原则,以宣传推介优秀历史文化为重点,积极挖掘、抢救、保护地方文化史料。三是积极推进文化事业,讴歌时代精神。以书画文学院为载体,积极引领群众文化事业发展,开展文化进基层、文化进校园、文化进机关“三进”活动,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征联楹联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书画作品展”、极大的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为弘扬传统文化、唱响时代主旋律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抓实队伍建设,发挥职能作用,将委员委办有机结合,形成联动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激发委员活力。修订了《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制度》,将各委办有机的结合到制度内,形成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办联系界别的衔接机制,充分调动了委员履职尽责的主观能动性。细化了《委员履职考核细则》,十届三次会议期间,结合履职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委员进行了表彰,有效激发了广大委员学习先进、积极进取的动力和热情。完善了《委员学习培训制度》,组织委员参加了党性教育和素质提升培训班, 切实提高了委员政治把握、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合作共事能力。二是不断强化委办效能,提供服务保障。不断规范专委会建设,推进了与委员的良性互动,加强了与委员所在部门的协调沟通,利用专委会“专”的优势,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有效帮助。不断强化机关服务,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工作需求,立足服务、协调、保障的基本定位,全面加强了机关政治思想、能力素质、纪律作风和宣传文化建设,工作效率和标准得到显著提高。三是充分发挥界别特点,丰富活动形式。积极为界别知情明政、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引导界别委员通过提案、发言、座谈等形式,就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关心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协商讨论,确保了本界别群众的意愿和主张得到充分表达和集中反映。组织界别委员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夯实共同的政治思想根基,激励干事创业的拼搏精神,将更多的热情投入到助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上来。年初以来,各界别委员先后开展重走考察路线,参观学习长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县历史图片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书画作品展”,援建“爱心浴室”,捐助贫困学生,慰问困难职工等活动。    

五、坚守本色初心,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将时代使命作为己任,激励担当作为。一是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做到学深悟透。坚持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系统全面的学习了规定书目,并结合心得体会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将所学内容上升高度,拓展宽度,增加深度,达到了互帮互助,共同提高的效果。二是丰富拓展学教形式,唤起思想共鸣。举办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历史图片展”,全面展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县的历史变迁和经济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和政协委员坚守初心的动力,履行使命的担当。此次活动被县委确定为全县主题教育的开端。展出以来,共辐射40多个党组织,近6000余人次观展。三是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强化宗旨意识。按照《县政协调研工作计划》,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确定了1个调研课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开展个别访谈、实地走访踏查等方式,深入委员群众,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服务为民的宗旨。四是深刻进行检视剖析,完成整改落实。在开门纳谏、检视剖析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整改落实,有效的提振了党组精神状态,转变了工作作风,为更好的履职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落实责任制度,强化纪律法治观念,将廉洁自律端口不断前移,时刻警钟长鸣。一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底线思维。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理论,从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两个责任清单”内容,逐条逐项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坚持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应尽的政治责任和应有的政治担当,县帜鲜明地批评错误言论,匡正错误思想。通过督促检查和思想教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了意识形态责任制更好的落实,通过总结研判和谈心谈话,做到了抓早抓小,全年未发生重大舆论事件,通过对网络舆情、宣传舆论的积极引导,牢牢掌控了政协组织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三是学法守法用法,做到明理重法。充分借助“法宣在线”等媒体平台,有效的督促班子成员完成了对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真正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积极用运用法治思维改进工作。同时,按照“依法治县”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联系村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群众学法用法意识。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县政协党组始终以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助推全县中心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议政又监督,既建言又出力,用行动表达了态度,用担当诠释了忠诚,但对照县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着问题和不足:一是履职方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委员履职的整体能力和素质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政协党组2019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协党组团结带领政协工作者和广大委员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之努力。

一、深化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围绕中心履职。一是不断夯实理论基础,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始终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持续推进学习教育(经常化),系统学习党的(19大)、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时刻牢记的叮咛嘱托,把科学的理论转化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二是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始终以党的领导统揽工作全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推动政协党组成员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模范遵守党章和政协章程,严格按照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为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以及广大政协委员做出了积极表率。充分发挥政协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选优配齐班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纯洁思想、壮大队伍,有效提升了服务委员和群众的水平,增强了政协的影响力和战斗力。三不断提升履职效能,做到同心同向同行。始终把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政协履职的各个方面。全年召开常委会议5次,主席会议12次、党组会议15次。提交大会发言13篇、提案48件、上报社情民意信息13条、形成视察调研报告5篇。在履职过程中,主动把握大势、自觉服务大局,在宏观决策上搞好协商,在重大步骤上搞好协同,在具体工作上搞好协调,确保政协工作始终与全县中心工作同步合拍,努力把县委的主张转化为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积极协商议政,做到建真言献良策,将民声民意有效传递,发挥智囊作用。一是以视察调研为载体,提高协商议政水平。发挥视察调研作为履行职能的基础环节作用,不断提高视察调研质量,根据确定课题的涉及面与难易程度,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将专委会、相关单位和熟悉行业领域情况的委员合理搭配、协同开展,并及时将视察调研情况综合整理,形成调研报告,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采纳,为党政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参考。全年围绕“飞地经济”、环城水系、高新技术产业园、进行了实地视察调研和对口协商,围绕农村“厕所革命”、脱贫产业成果巩固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村级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和“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等课题开展了考察调研和专题协商。二是以提案办理为抓手,扩大参政议政视野。发挥提案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作用,不断完善提案征集、审查、立案、转办、督办和反馈机制,遵从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针对《关于立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重点,强化巩固全县扶贫工作成果的提案》《关于城区供暖问题的提案》《关于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推动全县文旅产业升级发展的提案》等10件重点提案进行了督办。通过提案的办理,推动了社会发展,推进了部门工作,为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汇聚了人民智慧。三是以社情信息为媒介,拓宽民主监督层面。发挥社情民意信息作为党和政府体察民情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年初以来,严格遵循“收集求广、选题求准、编报求快、效果求实”的原则,整理上报社情民意信息13篇,真实的反映了社会各界的愿望和呼声,使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社会反映的焦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切。

三、主动服务大局,推动重点工作开展,将政协优势特点充分展现,圆满完成任务。一是倾情助力中心工作,完成交办任务。积极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按照县委“三帮一”安排部署,及时与包扶户完成对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年内全部实现稳定脱贫。认真完成包扶村脱贫任务,二是扎实做好文史工作,存史资政育人。坚持“亲历、亲见、亲闻”的原则,以宣传推介优秀历史文化为重点,积极挖掘、抢救、保护地方文化史料。三是积极推进文化事业,讴歌时代精神。以书画文学院为载体,积极引领群众文化事业发展,开展文化进基层、文化进校园、文化进机关“三进”活动,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征联楹联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书画作品展”、极大的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为弘扬传统文化、唱响时代主旋律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抓实队伍建设,发挥职能作用,将委员委办有机结合,形成联动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激发委员活力。修订了《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制度》,将各委办有机的结合到制度内,形成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办联系界别的衔接机制,充分调动了委员履职尽责的主观能动性。细化了《委员履职考核细则》,十届三次会议期间,结合履职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委员进行了表彰,有效激发了广大委员学习先进、积极进取的动力和热情。完善了《委员学习培训制度》,组织委员参加了党性教育和素质提升培训班, 切实提高了委员政治把握、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合作共事能力。二是不断强化委办效能,提供服务保障。不断规范专委会建设,推进了与委员的良性互动,加强了与委员所在部门的协调沟通,利用专委会“专”的优势,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有效帮助。不断强化机关服务,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工作需求,立足服务、协调、保障的基本定位,全面加强了机关政治思想、能力素质、纪律作风和宣传文化建设,工作效率和标准得到显著提高。三是充分发挥界别特点,丰富活动形式。积极为界别知情明政、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引导界别委员通过提案、发言、座谈等形式,就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关心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协商讨论,确保了本界别群众的意愿和主张得到充分表达和集中反映。组织界别委员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夯实共同的政治思想根基,激励干事创业的拼搏精神,将更多的热情投入到助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上来。年初以来,各界别委员先后开展重走考察路线,参观学习长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县历史图片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书画作品展”,援建“爱心浴室”,捐助贫困学生,慰问困难职工等活动。    

五、坚守本色初心,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将时代使命作为己任,激励担当作为。一是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做到学深悟透。坚持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系统全面的学习了规定书目,并结合心得体会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将所学内容上升高度,拓展宽度,增加深度,达到了互帮互助,共同提高的效果。二是丰富拓展学教形式,唤起思想共鸣。举办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历史图片展”,全面展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县的历史变迁和经济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和政协委员坚守初心的动力,履行使命的担当。此次活动被县委确定为全县主题教育的开端。展出以来,共辐射40多个党组织,近6000余人次观展。三是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强化宗旨意识。按照《县政协调研工作计划》,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确定了1个调研课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开展个别访谈、实地走访踏查等方式,深入委员群众,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服务为民的宗旨。四是深刻进行检视剖析,完成整改落实。在开门纳谏、检视剖析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整改落实,有效的提振了党组精神状态,转变了工作作风,为更好的履职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落实责任制度,强化纪律法治观念,将廉洁自律端口不断前移,时刻警钟长鸣。一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底线思维。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理论,从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两个责任清单”内容,逐条逐项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坚持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应尽的政治责任和应有的政治担当,县帜鲜明地批评错误言论,匡正错误思想。通过督促检查和思想教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了意识形态责任制更好的落实,通过总结研判和谈心谈话,做到了抓早抓小,全年未发生重大舆论事件,通过对网络舆情、宣传舆论的积极引导,牢牢掌控了政协组织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三是学法守法用法,做到明理重法。充分借助“法宣在线”等媒体平台,有效的督促班子成员完成了对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真正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积极用运用法治思维改进工作。同时,按照“依法治县”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联系村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群众学法用法意识。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县政协党组始终以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助推全县中心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议政又监督,既建言又出力,用行动表达了态度,用担当诠释了忠诚,但对照县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着问题和不足:一是履职方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委员履职的整体能力和素质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下面由我代表财务部进行汇报,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作为财务部经理,下面我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汇报如下,如有不当、不实、不足之处,请领导及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虚心诚恳接受。

一、能够做到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我能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中纪委提出的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严的各项规定。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没有收受礼品、钱物;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能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使他们也能够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勤政廉政。

二、自觉地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廉政建设

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是固本奠基之策。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适时机的加强廉政建设学习更为重要。2020年,我能认真学习党的以来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在反腐问题上的讲话和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三、按照组织要求,分工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督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市委办公室:

现将我区贯彻落实全市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和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情况

1.组织召开了区委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对我区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决定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牵头做好协调相关部门、收集有关资料、起草常委会汇报材料和清理工作方案等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做好办公设备、所需经费的预算工作,随时做好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常委会汇报的准备。

2.向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区委常委会听取了区委办公室关于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备案工作的汇报,同意区委办公室关于文件清理与备案工作的安排,由区委副书记______牵头,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______具体负责文件清理工作;区委办公室负责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协调组织,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谁制定谁作出清理决定”的要求,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各部门以及各党(工)委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由区委组织部抽调3-5名工作人员负责文件清理与审核工作;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文件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成立了________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______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______,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______,区委常委、组织部长______,区委常委、统战部长______,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______,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______,区委常委、宣传部长______等任副组长,______以及各基层党委书记等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____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______、区政府办公室主任______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日常工作。

三、文件制定情况

起草了《________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________区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意见》,已多次与区政府办公室、区档案史志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后下发。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已经区委常委会通过,将与上述两个文件一起下发。

四、经费、人员、设备、场所保障情况

1.经费、设备情况。常委会已确定通过列入财政预算,预算表正在运行。

2.办公场所情况。目前,区内办公场所较为紧张,拟在区招待所安排1-2间房,因内部结构和设施问题,正在进一步研究。

3.人员情况。已与区委组织部多次协商,正在确定人选,准备办理相关借调手续。

五、人员联系方式

主管领导: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部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6篇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部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7篇

1、分类:

一般可分为3大类:1.党员;2.预备党员;3.入党积极分子。

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主题的不同细分还可分为:三中全会、两会、大学生、教师入党思想汇报

2、注意事项

首先,应是真实思想的流露,最重要的是真实,切忌空话、套话、假话,做表面文章;

其次,写作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思想认识状况,集中就体会和认识深刻的一、两个方面的问题谈深谈透,不要罗列多个方面的问题泛泛而谈;

再次,要密切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要长篇大段地抄录、报告、领导讲话和报刊文章的内容,防止形式主义;

最后,要实事求是,对自己做一分为二的评价,不但要对自己的成长进步进行肯定,而且要找准存在的不足,敢于向党组织暴露缺点和问题。 党组织不能简单地用思想汇报次数的多少衡量一个人是否积极靠近党组织,但是对于要求入党的人来讲,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是加强同党组织联系,增强组织观念的一条有效途径,因此,申请入党的人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格式与分类

1、标题:居中写思想汇报。

2、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

4、结尾。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一般用恳请党组织给予批评、帮助或等作为结束语。

5、此致敬礼!此致空两格,敬礼另起一行顶个格写。

6、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汇报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注:用专用稿纸和钢笔书写。

3、基本写法

申请入党的人或党员为了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自觉地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定期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它主要是写自己的思想情况,当然也涉及到工作和学习。

具体内容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对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的学习有所收获,便可以通过思想汇报的形式,将学习体会、思想认识上新的提高及存在的认识不清的问题向党组织说明;

(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有什么看法,可以在汇报中表明自己的态度,阐明自己的观点;如果参加了重要的活动或学习了某些重要文章,可以把自己受到的教育写给党组织。

(3)遇到国内外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时,则要通过学习提高对事件本质的认识,旗帜鲜明地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立场;

(4)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遇到了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发生矛盾的问题,可以把自己有哪些想法,如何对待和处理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5)写当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写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信心。

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最近的思想情况有所了解,就要把自己的思想状况,有了哪些进步,存在什么问题以及今后提高的打算等写清楚

在最后部分,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如希望党组织加强对自己的培养和教育,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等等。

向党组织汇报,要忠诚老实,有什么就写什么。要敢于写出自己的缺点,不要担心把真实思想亮出来会影响党组织对自己的看法。一个同志敢于亮出自己的缺点、毛病,这正说明他胸怀坦白、追求真理,是有觉悟的表现。

思想汇报范文

敬爱的党组织:

您好!

今年3月,我们国家隆重召开了全国两会,共商国事,关注民生,深谋发展,不断开创美好的未来。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我深为自己)所处的盛世感到自豪和兴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宏伟大业为我们每个青年知识分子施展自己的抱负,展现自己的才华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其中一个重要的功能是提供公共讨论的民主平台,集合代表委员及公众的智慧,探求当下中国各领域问题的解决之道。而今年全国两会,所需探讨的最大问题,莫过于经济危机下中国的政策应对,政协发言人赵启正昨日就表示,今年全国政协已收到的提案中,大多涉及4万亿扩内需、对外贸易、扩大就业等民都共同关心的问题,涉及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涉及到我们国家未来的前进方向。真正体现了这是一次国家话题,均与危机应对有关。

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社会与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了全国人的大会,是一次民生的大会。认真学习两会的精神,用两会最新的理论武装我们青年人尤其是我们这批有觉悟的大学生,指导我们的行为,对我们的影响是深远且有持久的。两会思想汇报范文节选!

在工作报告中有一条,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关注民生是公众对两会内容的主要要求。今年要集中力量办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吸纳就业中的作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中央财政拟投入420亿元资金。

其中与我们大学生联系紧密的一条是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到农村基层服务和参军入伍,给予学费补偿和代偿助学贷款。鼓励承担重点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从事科研工作。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建设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由此可见,国家非常关注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条件,我们一定要不辱使命,努力学习,减小国家的负担。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一名普通共青团员,我时刻通过各种途径关注两会的进程,并认真听取了xx《政协常委会把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摆在工作首位》的讲话。过去五年中,坚持正确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加强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坚持实施课教兴国战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国民素质;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从两会报告中,我们能得到很多启示,能让我们更快的成长,更清楚的了解国情,更好的关注未来。它要求我们当代大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提升自我修养与能力,更要求我们了解国情,进而立足国情,立足自身现实,规划自身发展。两会只是我国政治事务中的一面旗帜,一个标识和符号。作为一名大学生,不仅应该关注两会,更应时时关心时局,倾听民意,跳出自己的生活圈子,站在一定高度看问题,力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此致

敬礼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8篇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支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三个干什么”实践讨论活动,加快领导方式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及时了解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加快构建和谐新,区委决定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促进民计民生改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区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西部工业城,打造北部后花园,构建和谐新”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听取民意,解决民忧,促进和谐,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更好地反映民生、民意和民愿。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开展民意调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参考,使区委、区政府根据群众意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为群众办一批实事好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更好地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发挥民力,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力,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二、工作载体

要围绕听民声、查民情、帮民难、解民困,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活动。

(一)区人大代表走进选区、联系选民。要以选区为联系单元,以农村、社区为活动范围,每位代表至少联系5户选民,通过走访选民,了解选民关注的民生项目、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他们对民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摸清群众的所思所盼。此项工作由区人大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梳理汇总并填写《2012年民生实事建议表》。

(二)区政协委员联系不同界别。区政协委员要加强同各方各界群众的联系,定期深入本界别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诉求,真正做到知民所思、想民所虑、察民所忧、助民所困。此项工作有区政协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梳理汇总并填写《2012年民生实事建议表》。

(三)基层党组织广泛收集民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农村、社区设立民意信箱,凡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以及对党委、政府工作的建议,均可用信函形式随时投送。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登记梳理,汇总后报各办事处党工委。各办事处党工委汇总并填写《2012年民生实事建议表》。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建立网络民情通道。充分利用网络民意表达、参政议政的快捷通道作用,搭建工作平台,及时回应民生期待。

1.设立民生专用邮箱,收集群众来函来信,随时整理相关信息,报送区五大班子和相关部门。此项工作由区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在区人民政府网和新闻网首页设立《民生在线》专版,方便群众对民生问题的留言和咨询。此项工作分别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定专人定期梳理汇总民情信息。

三、组织保障

开展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活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促进民计民生改善摆上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把解决民生问题的实绩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民生、支持和参与解决民生问题的浓厚氛围。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9篇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支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三个干什么”实践讨论活动,加快领导方式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及时了解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加快构建和谐新______,区委决定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促进民计民生改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区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西部工业城,打造北部后花园,构建和谐新______”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听取民意,解决民忧,促进和谐,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更好地反映民生、民意和民愿。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开展民意调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参考,使区委、区政府根据群众意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为群众办一批实事好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更好地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发挥民力,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力,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二、工作载体

要围绕听民声、查民情、帮民难、解民困,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活动。

(一)区人大代表走进选区、联系选民。要以选区为联系单元,以农村、社区为活动范围,每位代表至少联系5户选民,通过走访选民,了解选民关注的民生项目、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他们对民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摸清群众的所思所盼。此项工作由区人大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梳理汇总并填写《20__年民生实事建议表》。

(二)区政协委员联系不同界别。区政协委员要加强同各方各界群众的联系,定期深入本界别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诉求,真正做到知民所思、想民所虑、察民所忧、助民所困。此项工作有区政协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梳理汇总并填写《20__年民生实事建议表》。

(三)基层党组织广泛收集民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农村、社区设立民意信箱,凡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以及对党委、政府工作的建议,均可用信函形式随时投送。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登记梳理,汇总后报各办事处党工委。各办事处党工委汇总并填写《20__年民生实事建议表》。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建立网络民情通道。充分利用网络民意表达、参政议政的快捷通道作用,搭建工作平台,及时回应民生期待。

1.设立______民生专用邮箱,收集群众来函来信,随时整理相关信息,报送区五大班子和相关部门。此项工作由区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在______区人民政府网和______新闻网首页设立《民生在线》专版,方便群众对民生问题的留言和咨询。此项工作分别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定专人定期梳理汇总民情信息。

三、组织保障

开展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活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促进民计民生改善摆上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把解决民生问题的实绩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民生、支持和参与解决民生问题的浓厚氛围。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10篇

中层以上干部定期向局党组或全局干部职工汇报(报告)本股、室、站、大队(以下简称股室)工作开展情况。中层干部工作汇报由局党组统一组织,分期分批进行,每次原则上重点听取1—2个业务股室的工作汇报,由股室负责人作主汇报,股室副职作补充,股室副职再作履职工作汇报。

一般干部定期向股室负责人和本股室全体组成人员汇报本人工作完成情况。一般干部工作汇报由各股室负责人召集并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当邀请分管本股室的局领导参加。

二、汇报内容

本股室工作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中面临的困惑和思考;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工作上需要请求或提交局党组协调解决的事项;个人履职情况及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执行情况;其它需要向局党组汇报的重大事项。

三、汇报类别

(一)专项工作汇报

业务股室承担的全局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由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机动灵活的组织实施,目的是为了迅速及时的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推动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季度工作汇报

按季度进行,有选择、分重点的听取相关股室的工作汇报,局办公室提前1周通知相关股室做好汇报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汇报会结束后交局办公室存档。

(三)半年(年度)工作汇报

每半年举行一次,所有股室均参与汇报;办公室提前1周通知;书面汇报材料需提前交分管局领导审定同意;汇报结束后,接受局领导点评和全局干部职工民主评议。

四、工作要求

(一)每一位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对干部培养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切实行动将工作汇报抓好抓实。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11篇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龙超云出席2010年全省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协调会议并讲话。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张少农出席全省第五批省管专家表彰培训会并讲话。

6日 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在贵阳出席“中国十大非著名山峰”颁奖典礼。

7日 林树森在省教育厅和部分省属高校新校区选址地调研,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陪同。

8日 林树森在省水利厅调研。

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在贵州分会场出席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启动年仪式暨电视电话会议。

9日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在遵义看望慰问因公殉职的省交警直属支队贵遵四大队民警石健成同志家属。

11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在毕节地区黔西县太来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张群山陪同。

王富玉在黔南州惠水县、长顺县考察工作。

11日至13日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正福在北京参加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省(区、市)纪委书记会议。

12日 林树森在省交通厅调研。

王富玉在贵阳市清镇市考察工作。

黄康生出席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并讲话。

13日 张少农出席省关工委全委扩大会议并讲话。

黄康生出席全省监狱工作会议并讲话。

崔亚东出席全省公安局长会议并讲话。

14日 石宗源、石晓(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出席省军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石宗源讲话,石晓作工作报告。

王富玉出席春晖行动工作推进会并讲话。

龙超云在贵阳出席著名军事和战略问题专家、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教授金一南少将作的《近期安全形势演变及应对》专题报告会并讲话;出席尹珍塑像揭幕仪式并为塑像揭幕。

15日 十届省委召开第74次常委会议。(一)讨论了省政协党组关于成立政协第十届贵州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党的领导小组的请示。(二)听取了省纪委关于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的传达及我省贯彻意见的汇报。(三)听取了省委宣传部关于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的传达及我省贯彻意见的汇报。(四)听取了省委统战部关于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的传达及我省贯彻意见的汇报。(五)听取了省处理突出问题及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国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的传达及我省贯彻意见的汇报。(六)讨论了省政府党组报送的《关于命名第四批“贵州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情况汇报》。(七)讨论了其他有关事宜。

石宗源在贵阳会见美国传统基金会会长福伊尔纳一行,张群山陪同。

王晓东出席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并讲话。

黄康生、崔亚东出席省武警总队党委三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崔亚东讲话。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谌贻琴在省文化厅调研;出席省社科联2010年新春联谊会并讲话。

16日 王晓东出席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汇报会并讲话;出席全省税务工作座谈会并讲话。

龙超云出席省工商联十届四次执委会议并讲话。

17日 中共贵州省委召开民主协商会,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各派省委、省工商联主要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和各群众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通报补选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有关情况并进行民主协商。石宗源、林树森、王富玉、龙超云、张少农出席。石宗源主持并讲话,张少农就候选人建议人选有关情况作说明。

黄康生出席全省县级司法局长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首场专题讲座。

18日 石宗源、林树森、王富玉、王正福、王晓东、龙超云、李军、张少农、张群山、黄康生、崔亚东、谌贻琴、石晓出席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开幕式。

龙超云、李军、谌贻琴出席贵阳市“三创一办”动员大会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倒计时600天启动仪式。龙超云、李军讲话,谌贻琴宣布倒计时启动。

19日 省委召开省“两会”党员会议。石宗源讲话并宣读《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成立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党的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委[2010]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成立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党的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委[2010]3号),林树森主持,王富玉、王正福、王晓东、龙超云、李军、张少农、张群山、黄康生、崔亚东、谌贻琴出席。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12篇

[本文由中国教育查字典语文网收集整理,请记住我们的域名:chazidian.com。记得将本站加入收藏夹哦。]— (一)落实“五个到位”,大力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领导到位。镇党委、政府把协会建设纳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督查的范围,成立“三联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每季度召开一次计生协会专题研讨会,听取协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计生协会工作,解决协会在开展各项活动中碰到的困难。加强对各村(社区)申报“五好”协会小组和合格村(居)协会、一流村(居)协会工作的指导工作。

二是宣传到位。围绕“三级联创”争当“五优”的内容、标准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标和意义,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及时、准确地报送活动信息,扩大影响;开展一年一度常规性的组长以上骨干培训,学习计生法规政策,优生优育,防艾等基础知识以及如何结合活动展开宣传知识,促进宣传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实现科学、文明、进步地宣传(如:兴南社区组建南音阁,龙鹏社区举办了计生文娱演出,丁乾村计生协会组建计生宣传队,以“二女户”典型事迹、民间小调弹唱、计生知识小品等形式宣传计生知识,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责任到位。镇党委、政府把“三联创”内容细化、分解到有关人员头上,书记和镇长亲自抓,分管副书记、计生协会会长和协会专职秘书长具体抓,挂片的党政领导和挂片干部负责该片的“三联创”活动,制订实施各村(社区)协会会长、秘书长、小组长工作职责意见。通过责任的层层分解,任务得到层层落实,为协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中国教育查字典语文网 chazidian.com

四是措施到位。制定下发各种文件,做好总结,明确创建规划、各项制度,坚持每月向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和在干部职工大会上汇报“三联创”活动开展情况。把“三联创”活动纳入人口与计生责任目标考评内容,与计生工作同部署、同讲评、同检查、同考核,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内容,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督促到位。把“三联创”活动列入村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创建计生合格村、小康村、文明村结合起来,同计划、同检查、同评比、同落实,以村落或村民小组建立协会小组,选好小组长,进而健全协会网络。组织各村(社区)计生协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讲解争创合格村协会和一流村协会的标准,讲清“三联创”的目的意义、标准、任务和要求,增强认识。坚持两个星期下村(社区)、下企业指导检查创建工作,鼓励以典型引路,树南门、龙鹏典型,带动各村(社区)结合各自实际,推动“三联创”工作的全面开展。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13篇

****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政法委及上级院指导精神,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和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强化内部监督和执法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

****人民检察院着力打造“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精英化队伍。一是建立“小组化”学习新模式。以科室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检察长为组长,由纪检监察室每周下发学习任务,结合“两学一做”,认真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章,在筑牢思想防线,抵御各种消息颓废思想观念的侵蚀方面起重要作用。二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阵地,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便利灵活功能,建立教育新阵地,开辟廉政学习专栏、交流园地,上传党组纪检条规和法律法规新动态,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学习模式的结合,通过业务练兵、知识学习、思想教育学习等形式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务督察工作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制定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检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措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首的领导小组,积极动员,迅速开展学习教育和清理工作,通过自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对上下班、日常值班、私人会所、高级消费娱乐场所、执法办案、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今年来,我院共组织检务督察25次,对组织纪律涣散、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5项问题进行了整个。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职能,今年来,我院共开展“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活动”25次,并定期通报整改。全院20个可是全部理清各部门权责范围,明确责任清单,牢记掌握用权必须为民谋利,不能以权谋私,打造规范用权、文明执法、公正办案的精英化队伍。建立定期汇报制度,重案、要案向上级汇报,定期工作向人大汇报,办案信息向人民“汇报”。充分利用检务公开大厅和门户网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全力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上级的监督、媒体的监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定期向检察长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组汇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改进意见,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畅通信访渠道,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打造廉洁、高效、工作优良的精英队伍。

四、强化执法监督和外部监督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我院加强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自侦案件、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等重要办案环节进行实时监督,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形成依托内部监督、开展家庭监督、发动群众监督、深化舆论监督的工作合力,把对干警的教育监督落到实处。今年来,我院共进行执法办案监督22次,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五、信息工作

我院狠抓纪检监察信息和调研工作,撰写文章二十余篇,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采纳并在内刊发表信息及文章4篇。

六、加强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

今年来,我院协助邢台市检察院调查案件1件,及时高效的完成了协查工作。我院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14篇

今年的工作包括侨务工作、党务工作、交流工作、网站工作、出纳工作。

(一)、侨务工作

一方面是协助处长做好侨政工作,包括接待来信来访,中高考加分,身份认定,落户、走访、侨务工作信息等事务性工作,全年起草侨务工作信息10篇。今年夏季县区部分归侨遭受了水灾,就此还起草了救灾请示材料并递交给省办。

另一方面是协助做好侨商来溪考察的接待工作,今年共参与接待了6个侨商团组累计70余人次,包括菲律宾施氏集团、省侨商会常务副会长纪德尊、英国华商协会、全国直辖市、单列市侨办主任、全国侨商、医保商会分会、和中国医保商会等团组。从撰写接待计划,到总结接待工作信息,都力求做到了认真细致。

(二)、党务工作

一是基层党组织的信息化建设。在“七一”前和12月底,分别完成了党内统计系统软件的半年报表汇总上报,和全年报表汇总上报工作,向机关工委报送外办党员统计情况。

二是青年工作。今年市直机关团工委要求各单位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青工委),在总支的领导下,今年已经全部完成了青工委工作计划、活动材料报送、和年底的总结工作。

三是协助总支完成党建工作文稿。全年起草完成了大量的党建工作材料,包括共产党员先锋工程、“两优评选”、城乡共建、创先争优、服务药都等工作的实施方案、计划、阶段汇报、总结等材料20余篇,工作信息8篇。

(三)、对外交流工作

翻译工作方面,全年完成了笔译材料10余份,包括合作协议书、药都产业政策、友城介绍、市情概况、感谢信、邀请信和外事交流画册等。

服务出访团组方面,今年6月和10月期间,陪同市委秘书长和政协出访。出访前,详细了解目的地信息,汇总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团中各位领导。在外期间的出入境、转机、地接、公务活动等各方面细节问题衔接上,做到了没有任何差错,在完成自己翻译任务的同时,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回到单位后,及时撰写出访报告,并将团组成员护照收回上交。

(四)、信息工作和网站工作

侨务处的信息工作,和今年8月份之前的外办网站更新维护工作由我负责。通过与信息审核人配合,对办内的工作动态信息,做到了及时更新上网。期间因友协成立,与政务网管理中心沟通,在网站上新增加了“对外友协”板块的导航内容,涉及友协的信息单独列在“友协”板块下。

(五)、出纳工作

今年5月份至8月初,兼任了出纳工作。因为工作陌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解了出纳的职责和财务制度,练习专网操作,通过向会计请教咨询,和兄弟单位的出纳员探讨,在很短时间内就进入了角色。

在此期间,没有发生过记错帐、支错账、取错账的情况,账本记录条目清晰,同时最大化的避免了错打支票现象,节省了开支。

时逢办内法人变更,外加友协成立,担任出纳期间办理了外办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法人印鉴、工行零余额账户开户许可证、建行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公积金预留印鉴更换等手续,同时办理了友协公章和财务小印鉴。(本文来源WWw.haoword.cOM)

此外,财政局联手工行改革财务报销程序,实行公务卡制度。期间多次参加公务卡推广和操作业务培训会。7月中下旬,为全办人员递交了公务卡申请手续。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全年工作,自身主要存在以下两点不足:

政协党组工作汇报范文第15篇

今年的工作包括侨务工作、党务工作、交流工作、网站工作、出纳工作。

(一)、侨务工作

一方面是协助处长做好侨政工作,包括接待来信来访,中高考加分,身份认定,落户、走访、侨务工作信息等事务性工作,全年起草侨务工作信息10篇。今年夏季县区部分归侨遭受了水灾,就此还起草了救灾请示材料并递交给省办。

另一方面是协助做好侨商来溪考察的接待工作,今年共参与接待了6个侨商团组累计70余人次,包括菲律宾施氏集团、省侨商会常务副会长纪德尊、英国华商协会、全国直辖市、单列市侨办主任、全国侨商、医保商会分会、和中国医保商会等团组。从撰写接待计划,到总结接待工作信息,都力求做到了认真细致。

(二)、党务工作

一是基层党组织的信息化建设。在“七一”前和12月底,分别完成了党内统计系统软件的半年报表汇总上报,和全年报表汇总上报工作,向机关工委报送外办党员统计情况。

二是青年工作。今年市直机关团工委要求各单位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青工委),在总支的领导下,今年已经全部完成了青工委工作计划、活动材料报送、和年底的总结工作。

三是协助总支完成党建工作文稿。全年起草完成了大量的党建工作材料,包括共产党员先锋工程、“两优评选”、城乡共建、创先争优、服务药都等工作的实施方案、计划、阶段汇报、总结等材料20余篇,工作信息8篇。

(三)、对外交流工作

翻译工作方面,全年完成了笔译材料10余份,包括合作协议书、药都产业政策、友城介绍、市情概况、感谢信、邀请信和外事交流画册等。

服务出访团组方面,今年6月和10月期间,陪同市委秘书长和政协出访。出访前,详细了解目的地信息,汇总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团中各位领导。在外期间的出入境、转机、地接、公务活动等各方面细节问题衔接上,做到了没有任何差错,在完成自己翻译任务的同时,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回到单位后,及时撰写出访报告,并将团组成员护照收回上交。

(四)、信息工作和网站工作

侨务处的信息工作,和今年8月份之前的外办网站更新维护工作由我负责。通过与信息审核人配合,对办内的工作动态信息,做到了及时更新上网。期间因友协成立,与政务网管理中心沟通,在网站上新增加了“对外友协”板块的导航内容,涉及友协的信息单独列在“友协”板块下。

(五)、出纳工作

今年5月份至8月初,兼任了出纳工作。因为工作陌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解了出纳的职责和财务制度,练习专网操作,通过向会计请教咨询,和兄弟单位的出纳员探讨,在很短时间内就进入了角色。

在此期间,没有发生过记错帐、支错账、取错账的情况,账本记录条目清晰,同时最大化的避免了错打支票现象,节省了开支。

时逢办内法人变更,外加友协成立,担任出纳期间办理了外办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法人印鉴、工行零余额账户开户许可证、建行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公积金预留印鉴更换等手续,同时办理了友协公章和财务小印鉴。(本文来源WWw.haoword.cOM)

此外,财政局联手工行改革财务报销程序,实行公务卡制度。期间多次参加公务卡推广和操作业务培训会。7月中下旬,为全办人员递交了公务卡申请手续。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全年工作,自身主要存在以下两点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