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基层协会

近年来,我们***基层协会在**市工商局**分局和上级协会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以促进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在加强基层协会规范化建设、积极为会员提供服务、抓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和提高,受到上级表彰和广大会员的好评。2004、2005年度分别被省、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授予先进基层协会称号。

一、加强基层协会自身建设,增强协会组织的凝聚力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私营业者的桥梁和纽带,在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协会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加强基层协会自身建设势在必行。为此,我们重点抓了两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协会规范化建设。我们按照省、市和区协会的部署要求,从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入手,在配齐协会工作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各项制度规章,促进了基层协会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是成立了协会理事会。从广大会员中选举产生了由10人组成的基层协会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4名,理事会根据协会的宗旨、任务和上级指示精神开展工作。二是建立了基层协会联络站。按辖区街道、市场分区划片,成立4个会员联络站,并建立了会员联络、联谊档案,增加会员间的交流合作。三是建立会员小组。根据会员、联络站的分布情况,成立了17个会员小组,每组选出一名思想觉悟高、懂经营、会管理的会员担任小组长,负责上传下达、帮教、管理、学习等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四是健全完善了例会、学习、培训、考核等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会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交流经营经验,传递经营信息,加强对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先后在**市**区**汽车修理厂等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建立了党支部。同时,组织党员会员大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学习新《》活动,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骨干带动作用,进一步密切了党组织同广大会员的联系,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强化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会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和诚信自律教育。我们把“强化政治教育,提高自律意识,倡导守法经营”作为自我教育的重点来抓。广泛开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免费给会员发放“四五普法”宣传材料500余份,组织会员学习了《反不正当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利用广播、条幅、宣传资料对会员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指导会员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自律制度建设,初步形成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商品质量保障体系。积极配合基层工商所在辖区深入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店)”、“文明诚信私营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等活动,并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评比标准。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了会员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至上意识,涌现出了一批文明诚信先进单位,受到**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工商分局、**区个体私营协会的隆重表彰。

二是积极引导会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个体私营企业会员具有扶贫帮困、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此,***基层协会连续两年组织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共募集慈善救孤基金3万余元,特别是基层协会会长和理事都慷慨解囊,踊跃带头捐款。如副会长***一次性捐款3000元,展示了富而思源、助人为乐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是认真做好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及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建立“政府部门指导、各方群众参与”工作机制的要求,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将其列入基层协会全方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会长靠上抓,副会长、理事具体抓的分工负责制,层层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责任书,做到了思想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同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统一办证、验证制度、清理清查制度、咨询服务制度等。2003—2005年度,连续三年被省市个私协会、**区人民政府评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加大服务力度,推动会员服务工作不断上水平。

***基层协会共有个体会员623名,私营企业会员35名,分散在17个社区、2处市场。近年来,协会坚持以为会员排忧解困为己任,以服务会员为宗旨,树立“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会员”的服务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协会工作人员每月都要深入到会员中进行走访,了解会员对协会工作有什么要求,在生产经营中遇到什么困难,用为会员办实事的实际行动来关心会员、服务会员,使许多会员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协会的牵头得以顺利解决。如会员***,因扩大经营规模,资金遇到困难,我们发挥区协会信用担保中心的作用,为其提供担保贷款15万元,开设了一家鞋类专卖店,不仅生意红火,还一次性吸纳原**公司下岗职工15名,她称赞说:“**个私协会信用担保中心为我们经营业户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

在搞好日常服务的同时,我们还按照《**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条例》,认真受理个体私营业者的维权投诉,尽心竭力帮助会员协调处理有关投诉事宜,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协会和会员之间家起了投诉、咨询、服务的桥梁,使协会真正成为广大个体私营企业可以信赖的“娘家人”。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这一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协会把帮扶下岗职工再就业作为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想下岗职工之所想,急下岗职工之所急,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经营信息,引导其自主创业。协会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联系站,根据掌握的信息,设立再就业信息库,向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为其再就业牵线搭桥,并组织创业有成的会员向下岗失业人员介绍自谋职业、勤劳致富的经验,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信心和能力,还组织有条件的会员与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家住**市的下岗职工***是一名残疾人,每月的医药费需几百元,我们基层协会积极协调街道办事处、区残联,在其家门口建起一座10平方米的经营房,帮其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免去了所有费用,使其生活有了基本保障,逢年过节,我们带上慰问品前去看望,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据统计,仅去年以来,我们就协助安置下岗失业人员76人,为下岗职工提供经营信息80多条,提供咨询120余人次。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__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__*基层协会近年来,我们__*基层协会在__市工商局__分局和上级协会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以促进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在加强基层协会规范化建设、积极为会员提供服务、抓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和提高,受到上级表彰和广大会员的好评。20__、20__年度分别被省、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授予先进基层协会称号。

一、加强基层协会自身建设,增强协会组织的凝聚力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私营业者的桥梁和纽带,在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协会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加强基层协会自身建设势在必行。为此,我们重点抓了两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协会规范化建设。我们按照省、市和区协会的部署要求,从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入手,在配齐协会工作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各项制度规章,促进了基层协会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是成立了协会理事会。从广大会员中选举产生了由10人组成的基层协会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4名,理事会根据协会的宗旨、任务和上级指示精神开展工作。二是建立了基层协会联络站。按辖区街道、市场分区划片,成立4个会员联络站,并建立了会员联络、联谊档案,增加会员间的交流合作。三是建立会员小组。根据会员、联络站的分布情况,成立了17个会员小组,每组选出一名思想觉悟高、懂经营、会管理的会员担任小组长,负责上传下达、帮教、管理、学习等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四是健全完善了例会、学习、培训、考核等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会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交流经营经验,传递经营信息,加强对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协助__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先后在__市__区__汽车修理厂等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建立了党支部。同时,组织党员会员大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学习新《》活动,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骨干带动作用,进一步密切了党组织同广大会员的联系,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强化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会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和诚信自律教育。我们把“强化政治教育,提高自律意识,倡导守法经营”作为自我教育的重点来抓。广泛开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免费给会员发放“四五普法”宣传材料500余份,组织会员学习了《反不正当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利用广播、条幅、宣传资料对会员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指导会员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自律制度建设,初步形成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商品质量保障体系。积极配合基层工商所在辖区深入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店)”、“文明诚信私营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等活动,并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评比标准。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了会员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至上意识,涌现出了一批文明诚信先进单位,受到__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__工商分局、__区个体私营协会的隆重表彰。

二是积极引导会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个体私营企业会员具有扶贫帮困、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此,__*基层协会连续两年组织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共募集慈善救孤基金3万余元,特别是基层协会会长和理事都慷慨解囊,踊跃带头捐款。如副会长__*一次性捐款3000元,展示了富而思源、助人为乐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是认真做好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及省、 市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建立“政府部门指导、各方群众参与”工作机制的要求,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将其列入基层协会全方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会长靠上抓,副会长、理事具体抓的分工负责制,层层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责任书,做到了思想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同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统一办证、验证制度、清理清查制度、咨询服务制度等。20__—20__年度,连续三年被省市个私协会、__区人民政府评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加大服务力度,推动会员服务工作不断上水平。

__*基层协会共有个体会员623名,私营企业会员35名,分散在17个社区、2处市场。近年来,协会坚持以为会员排忧解困为己任,以服务会员为宗旨,树立“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会员”的服务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协会工作人员每月都要深入到会员中进行走访,了解会员对协会工作有什么要求,在生产经营中遇到什么困难,用为会员办实事的实际行动来关心会员、服务会员,使许多会员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协会的牵头得以顺利解决。如会员__*,因扩大经营规模,资金遇到困难,我们发挥区协会信用担保中心的作用,为其提供担保贷款15万元,开设了一家鞋类专卖店,不仅生意红火,还一次性吸纳原__公司下岗职工15名,她称赞说:“__个私协会信用担保中心为我们经营业户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

在搞好日常服务的同时,我们还按照《__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条例》,认真受理个体私营业者的维权投诉,尽心竭力帮助会员协调处理有关投诉事宜,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协会和会员之间家起了投诉、咨询、服务的桥梁,使协会真正成为广大个体私营企业可以信赖的“娘家人”。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这一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协会把帮扶下岗职工再就业作为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想下岗职工之所想,急下岗职工之所急,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经营信息,引导其自主创业。协会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联系站,根据掌握的信息,设立再就业信息库,向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为其再就业牵线搭桥,并组织创业有成的会员向下岗失业人员介绍自谋职业、勤劳致富的经验,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信心和能力,还组织有条件的会员与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家住__市的下岗职工__*是一名残疾人,每月的医药费需几百元,我们基层协会积极协调街道办事处、区残联,在其家门口建起一座10平方米的经营房,帮其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免去了所有费用,使其生活有了基本保障,逢年过节,我们带上慰问品前去看望,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据统计,仅去年以来,我们就协助安置下文秘站:岗失业人员76人,为下岗职工提供经营信息80多条,提供咨询120余人次。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韩国PPP立法与修订进程

公私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PIMAC)作为1998年韩国PPP法案第23-1条设定的PPP主管机关,最初名为“韩国私人基础设施投资中心”,(PrivateInfrastructureInvestmentCenterofKorea,PICOK),全面负责本国公私合作(PPP)制度的具体实施事宜。随后,根据新出台的“PPP法案”,该中心更名为“韩国公私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PublicandPrivateInfrastructureInvestmentManagementCenterofKorea,PIMAC),成为该国战略与发展部下辖的全面统筹公私合作基础设施投资的公共组织。2在公私合作(PPP)专门立法出台前,韩国相关部门主要依据综合性法律规范调整社会资本进入公共领域的相关事宜。但是,综合性法律规范对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提供公共基础设施的保障作用并不明显,导致社会资本进入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体系的兴趣不高。1994年,韩国出台了首部PPP法案——《促进私人资本参与社会间接资本投资法》(ActonPromotionofPrivateCapitalintoSocialOverheadCapitalInvestment.ActNo.4773)。该法案的颁布,标志着诸如《高速公路法》(TollRoadAct)、《铁路建设法》(RailroadConstructionAct)、港口法(HarborAct)等综合立法不再适用于PPP项目。《促进私人资本参与社会间接资本投资法》对公私合作(PPP)制度的适用情形、社会资本准入程序、投资回报机制、公共采购等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1998年,该法经过修订后被更名为《基础设施公私伙伴关系法》(ActonPrivateInvestmentInInfrastructure,ActNo.5624),增加了效力优先要件,并放宽了社会资本进入公共领域的限制;2005年,韩国对该法案进行再次修改,将其更名为《民间参与基础设施法》(ActonPrivateParticipationinInfrastructure,ActNo.7386),进一步拓宽了公私合作(PPP)制度的适用范围。具体而言,韩国PPP初期项目主要集中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但在2005年PPP法案修改之后,PPP项目的潜在规模已经覆盖到所有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基础设施,例如,学校、医疗设备、文娱和体育中心以及公共住房。1依据PPP法案及其执行条例,PPP项目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类型有16个领域共计48种。

二、韩国PPP立法框架

通过多年的PPP立法实践,韩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公私合作PPP立法框架,我们称之为“齿轮传动结构”。具体而言,韩国总结PPP运行中的经验教训,于2011年由战略与财政部(MinistryofStrategyandFinance)制定《公私合作PPP项目基本计划》(BasicPlanfor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rojects,No.2011-60),下文简称《基本计划》。这一政策文件将之前PPP相关法案和政府相关部门政令中的精华尽收其中,它一方面将原来散见于法律、法规、政令等刚性制度中的核心事项集中于一处,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各制度间的互补与融合。同时,该政策可以运用其灵活性的特点,调整因实事变更而产生的不合理因素,并将变更情势通过该政策的内部结构传导到行政部门的令状中,由其先对法律中的执行部分做部门修改和补充,而后通过立法机构对相关法律中的实质问题做出修正,从而形成一整套高效的PPP立法模式。1《基本计划》(BPPPP)中所集合的刚性制度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法案》(ActonPPPinInfrastructure)、《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法案的执行令》(总统令)(EnforcementDecreeoftheActonPPP)、《特许经营协议中的BTO标准》(BTOStandardConcessionAgreement)、《公共财政中的BTO标准》(BTOStandardFinancialModel)。此外,依据基础设施具体门类、与《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法案》相关联的法案和金融机构三类标准,《基本计划》(BPPPP)还整合了众多的法律,具体法律2如下表所示:

三、韩国PPP立法的主要内容——以《公私合作PPP项目基本计划》为线索

如前所述,韩国PPP立法模式以财政部制定的《公私合作PPP项目基本计划》(BPPPP)为核心,即以政策的调整带动法律的不断完善。而《基本计划》的主要内容实集诸法精髓之大成。因此,我们将以《基本计划》所涉及的主要内容为分析框架,力求覆盖韩国PPP立法中的主要制度。1《基本计划》(BPPPP)的制度框架依据PPP项目的不同特征构建而成。依据发起者的类别不同,《基本计划》(BPPPP)将PPP项目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为“政府公开招标项目”(SolicitedProjects)和“企业自提项目”(UnsolicitedProjects)。前者“政府公开招标项目”是指由政府发现潜在的PPP项目并且主动寻找特许经营者,后者“企业自提项目”是指企业可以向政府提议开发那些有较高市场需求却因为政府预算限制而被搁置的项目。2《基本计划》(BPPPP)中对PPP实施的流程做出详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韩国1994年出台的《促进私人资本参与社会间接资本投资法》明确规定,PPP模式下包括BTO、BOT和BOO三种模式,并规定交通、供水等与国计民生相关的10个非经营性重要领域必须采用BTO模式,对燃气、公交等18个经营性强的领域可以使用BOT或BOO模式。这种限制导致韩国PPP项目推进困难。1998年修改后的《基础设施公私伙伴关系法》废除了在某些领域强制使用BTO模式的规定;2005年再次修改的《民间参与基础设施法》开始引入BTL模式。此后,韩国的PPP项目逐渐增加。在BTL(Build-Transfer-Lease)项目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回报主要依赖于政府的公共财政予以支付。在项目完成之后,公共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将转移至政府。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存续期间负责全过程运营,并依据公共产业与服务具体绩效从政府处获得报酬(租金和执行成本)。1BTL(BuildTransfer-Lease)模式主要适用于学校、住房、污水管道等非经营性项目。对于社会资本方而言,项目风险较低,回报率也相对较低。BTL项目的具体流程如表2所示:

(一)公开招标(SolicitedProjects)与企业自提(UnsolicitedProjects)项目认定。《基本计划》(BPPPP)第1章第5条分3款1对公开招标项目的认定做出了基础性规定:(1)原则上,如果主管机关认为,运用PPP模式实施一项对国家政策贯彻有重要意义的工程会提升效率,那么该机关应当预先制定计划,并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开展该项目;(2)公开招标项目应当满足PPP项目的一般要件。另外,还应满足如下特殊要件:第一,该项目应在《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法案》(ActonPPPinInfrastructure)第2条第1款和《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法案的执行令》(总统令)(EnforcementDecreeof_theActonPPP)第1和第2条列举的设施条目范畴内;第二,该项目应遵守与基础设施相关的中长期计划和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优先命令;(3)如果主管机关在项目可行性预研阶段发现该项目有实施传统政府公共财政型项目的可能,该机关应运用PPP项目的物有所值预先检测方式审查该项目是否可以公开招标项目形式开展。《基本计划》(BPPPP)第1章第6条2对企业自提项目的认定要件做出概括性阐述。依照《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法案》(ActonPPPinInfrastructure)第9条,企业自提项目应由私人部门提出申请,主管机关根据《法案》第4和第5条的规定以及公私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PIMAC)的审查意见对该申请进行认定,以决定是否应以PPP项目模式实施。在认定PPP项目时,主管机关还应考虑以下要件:第一,主管机关应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以确保国家经济平稳运行的有效性;第二,私人部门的方案或私人部门主动融资方案(PFI)与传统政府公共财政型项目相比,应起到减轻政府负担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作用。因PPP项目总成本涉及到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的比值以确定是否物有所值(VFM),所以通常情况下,项目成本总量不能变更,但也有例外。《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法案的执行令》(总统令)(EnforcementDecreeoftheActonPPP)第22条第2款3对该例外事项做出规定:因专管机关要求、有关法案、下位法规或不可抗力而使得项目计划发生改变,从而对项目总成本不得不做出变更。但这种变更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与特许协议执行时建筑成本的变更无关的其他成本的溯及既往的变更须禁止;二是成本增加和减少的依据应事先在特许协议中载明。此外,对特许经营权人的补偿方式可采用调整用户使用费或政府财政支持的形式。

(二)BTL与BTO(PPP)项目的选取。主管关机依据《基本计划》(BPPPP)第4和第5条规定,将项目认定为PPP项目后,如果想进一步选择BTL模式,还应考虑如下要件:第一,遵守法令。《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法案》(ActonPPPinInfrastructure)第2条第1款1和《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法案的执行令》(总统令)(EnforcementDecreeoftheActonPPP)第1条和第2条2所列事项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以通过公共财政投资的公共建设项目,均必须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第二,经济与金融上的适应性(公共部门比值的具体化)。与传统公共财政型项目相比,通过采用私人部门的创新力与效率,能够提升项目内设施的质量与安全性,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减少在项目全寿命期内所生成的总成本,并在项目按时完工后,使私人部门能取得回报。所以,项目全寿命期内的总成本中,项目的运营与维护成本应占据很高的比例,从而,通过整合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环节,PPP项目能生成高效率。如果一个项目很难从设施用户处收取使用费或仅有用户所交的使用费无法弥补项目投资成本,但可以通过将公共建设补贴中的部分以补给成本项的方式恢复投资,那么该项目应以BTL模式运行。第二,PPP项目中的各项设施应具有物理上的可分性,才能有独立管理和核算的可能;第三,项目应具备急需性。在该项目中,某一设施因财务状态出现问题而被拖延,但该项目的收益很可观且设施的扩建又是社会公众所急需的,那么追加投资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该项目虽由私人部门投资建成,但项目竣工后,设施的所有权需转移至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那么该项目也应采用BTL模式。此外,主管机关还应审查私人部门对项目的准备情况及能否于本年内在公共财政最高限额范围内开工,相关行政许可证及批文是否进展顺利以及对环境投诉的解决机制等事项,从而综合考量该项目是否适合采用BTL模式。BTL的回报率中,政府付费占核心地位,但政府付费的额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具体而言,主管机关应在项目运营期将实际政府付费分为两种:一种是租金。因特许经营权人的过错使得PPP项目中的某些设施无法获得,失灵设施的比例越高,租金数额越少;二是运营成本的付费。主管机关应依据公共设施提供服务的质量而相应调整。BTO模式顺利运行的关键在于公共设施使用者缴费所形成的私人部门回报率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为此,《基本计划》(BPPPP)给出了计算公式和相关参数。关于回报率的确定问题,应先由项目申请人就已同意PPP项目自愿提交回报率议案,主管机关在收到回报率议案后,应考察一下因素,以便确认回报率是否合理:一是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二是项目运营收益和风险分担程度;三是以类似项目的回报率作比照。至于用户使用费额度的确定方面,主管机关应考虑项目的总成本、合适的回报率、免费使用期、所有权的持续期间和利润等。特许经营权人收取用户的使用费之前,应在不迟于60个工作日内依照《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法案的执行令》(总统令)(EnforcementDecreeoftheActonPPP)第23条第2款的规定提出申请。

(三)公私部门在PPP项目中的投融资与风险分担。在项目投资抵押资产比值方面,对于BTO公私合作PPP项目而言,特许经营权人应依据一定标准和原则为其募集资金提供抵押资产(净产值),这些原则包括:第一,在相关公共设施的建设期,特许经营权人提供的抵押资产比率应不少于该抵押资产净产值与为保障公共建设的质量与安全而对相关公共建立投入的成本比值的20/100。如果这一比值在15/100至20/100之间,那么可以以债券的形式对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做出替代性抵押,以达到20/100的比值,但应以5/100的替代率为限。建设期的这一抵押资产比值在项目运营期也应保持在10/100以上,抵押资产不应包括政府补贴,以制衡私人部门在管理和运营公共设施中的权利;第二,如果投资人中的金融投资机构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1/2以上,那么抵押资产比值可减少至15/100;第三,特别应强调的是,如果该项目是从传统政府公共财政投资项目转化而来,且政府出资额已经达到抵押资产比值的40/100,那么私人部门抵押资产比值可以下调至1/20。1对于BTL公私合作PPP项目而言,因为政府公共财政对私人部门回报率的支持,这一模式的抵押资产比值设定上会比较的灵活。具体而言,主管机关应在5/100至15/100的区间内灵活设立抵押率最小值,并规定了设定5/100最小比值的条件,即项目总成本少于10亿韩元(KRW)的。以上的比值均应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规定。在项目投资人变更方面,无论是转让抵押份额亦或投资人身份的变更均应预先申请,待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变更。但如下情形,主管机关对投资人变更申请不予批准:第一,因投资人变更将会让特许经营权人的信用恶化;第二,投资人变更会导致项目的按期完工、管理和运营等方面无法实现;第三,投资人变更将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另外,投资人抵押的资产净现值如果少于5/100的,须负有告知义务。2在PPP项目风险的合理分担方面,《基本计划》(BPPPP)对项目风险的合理分担问题进行详细的规定,包括风险分担与转移的一般原则、投资风险分配体系、投资风险分配与恢复的程序、BTL项目中利润率变化风险分担、公共部门请求买下公共设施的权利、提前终止项目的救济措施及补偿金数额确定问题。具体内容包括:(1)风险分担与转移的一般原则。涉及PPP项目实施的各种风险应依据公共部门过错、特许经营权人过错及不可抗力等依据对风险类型化。因上述原因所划分的具体各类风险和风险分担情况,应在考虑国内外类似PPP项目、风险管理的难易程度及风险分担的公平与否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做出规定,风险分担比例应具有可计算性。此外,可预测风险应以保险的方式进行风险转嫁,其他保外风险应区分项目建设期和项目运营期,由项目参与各方分担,特许经营协议应对项目风险做出明细规定。当然,溯及既往的损失不能归入风险分担范畴内,即是说,不能获得补偿。(2)投资风险分配体系。如果项目实际收入小于预估值,那么私人部门的项目风险就会产生。即是说,用户缴费等收入不能满足风险分担方案的比例,主管机关应酌情予以补偿,但不足部分不应少于项目总成本比例的1.1,如果少于该比例的50/100,则不能申请补偿。如果项目实际收入大于预估值,那么公共部门的项目风险就会产生。此时,超过部分应由公共部门回收,并规定了两种回收方式、计算公式和相应的参数与权重。(3)投资风险分配与恢复的程序。原则上,投资风险分配方案应依据每个会计年度金融状态决定,但特许经营协议各方可以对相关的事项进行协商以统一意见。特许经营协议应对投资风险额度超过部分予以恢复的内容加以明细规定。(4)BTL项目中利润率变化风险分担。因金融市场的变化,主管机关应对风险分担的额度进行调整和变更。具体分担方式等事项见表3。(5)公共部门请求买下公共设施的权利。如果因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等因素使得PPP项目的建设、管理或运营无法实现,可复原公共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权人可依据《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法案》(ActonPPPinInfrastructure)第59条和《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法案的执行令》(总统令)(EnforcementDecreeof_theActonPPP)第39条和第40条要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购买项目,包括附属项目。

(四)PPP项目的实施流程——公共招标(SolicitedProjects)与企业自提(UnsolicitedProjects)。公共招标(SolicitedProjects)PPP项目的实施流程分为6个阶段,分别为合格项目的认定、方案要求的简述与公示、项目计划的递交、计划的评估与审议、特许协议的授予与特许经营权人的认定、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准、执行与竣工。3第1阶段包括项目可行性预研、对有政府公共财政型项目潜质的工程的物有所值预审、正式项目可行性分析、合格PPP项目的认定;第2阶段包括公私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PIMAC)的审议、方案要求的内容、方案要求的公示、特许协议草案的附加、私人部门依据要求对方案的修改;第3阶段包括计划提案人的确定、计划内容应陈述的事项、项目申请人的构成(身为项目投资人的金融机构不能发出担保信);第4阶段包括事前资格审查(目的、审查标准内容及其他审查事项)、项目计划的评估、评估要素的构成、评估与标准权重的分配与误差率、项目计划评估的公共部门偏好、潜在特许经营权人的确认与公告;第5阶段包括特许经营权人的确定、特许协议的主要条款、协商、专家的使用、公私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PIMAC)审议的启动条件和忽略情形、战略与财政部预先咨询程序的启动条件、全项目成本的审议与忽略程序、特许协议的执行;第6阶段包括项目计划的实施标准、项目竣工的确认。4非公共招标(SolicitedProjects)PPP项目的实施流程分为6个阶段,分别为项目方案的递交、项目方案内容的审议与项目认定、备用案的要求、对初始提案人和项目方案的偏好、特许协议的执行与特许权人的认定、公开招标项目细节修改程序的应用。

(五)BTL(PPP)模式实施的流程。BTL(PPP)项目实施的实施流程分为6个阶段,分别为项目计划的制定和可行性分析、项目计划的公示、项目计划的评估与潜在特许经营权人的认定、特许协议的执行、实施计划的批准与工程的开始、公开招标项目细节的修改。1主管机关认定一个PPP项目是否适合BTL(PPP)模式,应先对项目进行可行性预备研究。具体而言,如果一个PPP项目总成本不少于500亿韩元(KRW),且其中的300亿韩元属于国库拨款,那么主管机关应依据《国家财政法案》(TheNationalFinanceAct)第38条和国家战略与财政部制定的《国家财政法案执行法令》(TheEnforcementDecreeofTheNationalFinanceAct)第13条2的规定,进行可行性预备研究。然后,主管机关应依据公私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PIMAC)出版的BTL(PPP)项目物有所值测试和可行性分析指引(DetailedGuidelineforVFMTestforBTOofPPPProjects)的相关规定3,对所有捆绑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对于捆绑项目而言,将小型工程聚合成中型或大型项目,充分发挥项目规模化经济效应,为实现公共建设的公共性目标服务。一般情况下,BTL模式更适合复杂性项目的实施,所谓复杂项目是指项目涉及多个公共部门联合制定项目计划的情形,如果项目涉及本地的公共利益,还应将复杂项目计划向地方政府通报。本地政府应尽快组建项目理事会,《基本计划》(BPPPP)对理事会的组成人员和标准化协议框架草案做出明细规定。在主管机关审议私人部门递交的项目计划后,财政部应进一步审查主管机关上呈的方案要求,确定总投资最高限度和各项设施投资限额,预留准备金以应对未知变数。预留的准备金应以投资最高限额总额的20/100为限。在BTL模式中,选取潜在特许经营权人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缩短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协商时间。如果潜在特许经营权人故意拖延协商时间,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项目分包人变更后,原项目审批文件仍然有效。此外,韩国政府还对PPP项目在政府财政、收费与税负、财政规定的宽松适用、土地征收的协助、私人部门方案预备期所花费用的补偿等方面给予方方面面的扶持。

四、PPP协议的法律性质——以《韩国BTO项目标准化特许经营协议草案》为标准

不同的部门法所调整的对象是不同的,合同各方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不尽相同。PPP协议法律性质的合理定位不仅有利于合作双方事后纠纷的解决,提高私营部门参与公共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对项目本身的长久成功运行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五、总结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美国经济 社会保障 私人养老金 产业工会 国会劳工委

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下简称《保障法》)①中的养老金担保项目(Perl-sion Benefit Guarantee Corporation,PBGC)是由美国汽车工人联合会(United Autoworkers,下简称汽车工会)在1960年代初开始提出和设计的,在约翰逊政府时期被作为“向贫困宣战”政策的一部分纳入议程。但由于雇主的激烈反对,直到尼克松总统第一任期结束,该项目还没有获得通过。国会中与劳工组织关系密切的改革派是担保项目的热心推动者。参议院劳工和公共福利委员会(senate Labor and Publicwelfare Committee,简称劳工委)利用媒体大肆渲染私人养老金的风险,使得为其建立担保项目的必要性“深入人心”。在汽车工会和钢铁工会的游说压力下,国会改革派还采取“捆绑式”立法策略,最终使公共担保项目与《保障法》)中其他条款一起获得连带通过。

一 私人养老金担保项目倡议与争议

为避免私人养老金破产给工人造成损失,汽车工会建议由政府出面建立公共担保项目。虽然担保项目的设计面临许多技术困难并且容易诱发道德风险,但由于“司图特贝克事件”所造成的社会反响,约翰逊政府仍然采纳了汽车工会的担保项目倡议。

(一)汽车工会的公共担保项目倡议

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一些小型汽车公司的养老金计划破产终止给雇员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汽车工会对养老金违约风险的关注。汽车工会曾考虑与雇主协商如何改善计划财务状况。有两种方法可以考虑,一是降低待遇,二是增加缴费。但这两个方法都会影响雇员利益:降低待遇会导致老年雇员退休生活水平下降,使老年雇员不愿意退休;要求雇主增加缴费又受到企业负担能力限制或者是以降低在职雇员的工资水平为代价。工会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于是,汽车工会提出了一个方案,即由政府出面为企业养老金成立一个类似于联邦存款保险的再保险机制或者说担保项目,用于支付计划破产终止情况下雇员的养老金待遇。

汽车工会在试图设计一个可行的担保项目时,面临着极大的复杂性和困难。首先,一种风险要能够按保险机制来分摊,就要求它具有同质性、随机性、并且可以明确界定其损失。而企业举办的私人养老金计划并不具有这些特征,因为养老金计划终止的情况非常复杂,如一个公司关闭其某个工厂或者大幅裁员都可能导致计划的部分或完全终止,试图对所有类型的计划终止提供担保将危及担保项目的可行性。另外,计划违约风险及其对担保项目造成的损失是很难评估的:不同企业对其养老金计划采用不同的待遇公式和精算方法,因此其筹资缺口难以准确评估;计划终止的概率不但受到系统性风险和随机性风险的影响,计划举办人还可以操纵计划终止。因此很难为担保项目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标准,按汽车工会专家的说法,只能借助“魔力水晶球”来猜测养老金计划的风险和保险费率。

即使能够准确评估计划的违约风险,担保项目还面临一个融资上的困境,即它不能像商业保险机制那样按照计划的风险水平来收取保险费(即精算保费)。那些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所推行的养老金计划往往财务状况较差、破产风险比较高,如果实行精算保费就会导致这些企业无力承担高昂的保险费支出,其雇员不能获得担保项目的保护。如果担保项目要达到保护所有养老金计划成员的目的,就只能实行一种含有再分配性质的统一保险费率(非精算保费),但这又会引发逆向选择:低风险企业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率高于其计划的损失风险,而高风险企业的保险费则低于其计划的损失风险,这会造成低风险企业不愿意参与担保项目,而留在担保项目之中的都是高风险企业。因此,除非政府用强制手段迫使所有企业参保,否则担保项目无法运作。

最后,工会在设计担保项目中面临的最后一个问题是道德风险严重,因为养老金计划的终止概率和损失大小并不是随机性的,雇主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对其加以操纵。例如雇主可能故意减少计划缴费,或者随意提高待遇水平,以换取工会在工资谈判中的让步。企业还可能在即将破产时建立养老金计划或提高待遇,然后迅速终止计划并向担保项目索赔,从而将计划债务转嫁给担保项目中的其他计划或纳税人。这些策略行为都会增加对担保项目所造成的损失风险。

(二)私人养老金担保项目被政府纳入议程

汽车工会经过多年努力探索,终于在1962年初了为私人养老金设计的公共担保项目框架,其资金来源于计划发起人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与计划筹资缺口和投资风险挂钩。这种费率设计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但它仍然没有完全的公平性,因为它没有考虑计划终止的可能性大小。工会还提出了以下几方面措施:把参与担保项目作为私人养老金计划获得税收优惠的一个条件;对担保的待遇水平加以限制并规定了等待期要求。然而这个担保项目方案仍然存在很多棘手的问题和结构性缺陷,尤其是那些丧失缴费负担能力的企业所举办计划的担保问题。此后,工会又花了两年时间来改进其担保项目设计,但仍然无法解决这些困难。1964年1月,工会领袖要求约翰逊总统采纳担保项目方案。但考虑到担保项目存在很大的争议性,总统采取了回避态度。于是工会只好直接诉诸国会,与联邦参议员哈特克(Vance Hartke)共同努力,根据工会设计的担保项目框架拟订出一个立法提案,命名为《联邦私人养老金再保险法案》(Federal Reinsurance of Private Pension Act,S.3071)。

在汽车工会为私人养老金的担保项目设计而努力的同时,“司图特贝克事件”(Studebaker)给了汽车工会推动其担保项目的良机。司图特贝克汽车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陷入经营困难,很长时间没有向其养老金计划缴费,计划偿付能力存在极大危机。汽车工会领导催促公司“信守承诺”,增加养老金缴费。但工会与公司长达数月的马拉松式谈判也没有改变计划破产的命运,1964年10月公司正式破产,其养老金计划宣告终止,数千名工会成员不但失去工作,还失去所指望的养老金待遇。“司图特贝克事件”把私人养老金计划的违约风险赫然暴露出来,汽车工会趁机迅速与钢铁工会等产业工会联合起来,宣传为养老金计划建立担保项目的必要和紧迫性。

汽车工会明知其担保项目建议实际上并不能真正按照保险机制来运作,之所以

称之为“再保险”是为了掩盖其转移支付性质,并吸引决策者的注意。把担保项目称为“再保险”,好像是在不同企业举办的私人养老金计划之间分摊风险,而不需要联邦政府掏全国纳税人的腰包,但汽车工会知道联邦政府出面运营还意味着政府将为其承担最终责任。在“司图特贝克事件”使养老金破产风险引起社会关注之际,将担保项目称之为“再保险”相当具有吸引力,引起了政策制定者和养老金专家的关注。当时政府正在对私人养老金的问题进行调查,哈特克鼓吹私人养老金其他方面的问题都可以晚些再考虑,而建立担保项目却是迫在眉睫。

约翰逊政府最终同意为私人养老金建立担保项目,私人养老金破产所造成的工人老年贫困也是约翰逊政府“向贫困宣战”的对象。

(三)雇主和部分工会反对公共担保项目

1、雇主激烈反对政府建立养老金担保项目

《保障法》是不受雇主欢迎的一部法案,而担保项目是其中受到最强烈反对的措施。一些雇主质疑养老金担保项目的可行性,更反对由政府建立公共担保项目,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其一,建立担保项目意味着必须制定相应的严格监管措施,如对计划筹资和投资加以约束,导致企业在养老金决策上的扭曲和灵活性的丧失;其二,担保项目要求雇主对担保项目的给付承担责任。私人养老金计划的设计通常是由计划承担养老金支付责任而不是由雇主直接承担责任,如果强行规定雇主对计划承担责任,将导致企业债务负担增加、信用等级和筹资能力下降,加速企业的毁灭及其养老金计划的破产;其三,雇主还担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会破坏担保项目的可行性,尤其是那些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和大公司,他们担心自己不得不对那些违约风险高的企业及其养老金计划给予补贴;最后,担保项目要求雇主缴纳保险费,为雇主额外增加一笔成本支出。

一些雇主还认为,即使不考虑担保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担保项目本身并不是一个可取的好制度。“司图特贝克事件”并非说明了建立担保项目的必要性,恰恰相反,它表明担保项目是一个不公平的制度。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总裁罗耶斯(R0bert Royes)指出,司图特贝克企业养老金计划出现筹资不足的原因在于汽车工会与雇主的策略行为。公司和汽车工会商定对即将退休者支付慷慨的待遇,导致计划债务大幅上升。工会本来可以要求公司相应地增加缴费积累,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同意公司在30年时间内分期偿还这笔债务,其结果是导致计划存在大额未筹资债务,破产风险增加。既然汽车工会容忍计划存在偿付能力风险,那么工会决策者就应该自己承担其决策的后果,而不应该试图通过担保项目将其决策的后果转嫁给其他养老金计划。

为反对公共担保项目这样的激进干预措施,一些雇主加大游说力度,提出各种备选方案以期取代政府举办的公共担保项目。大公司提出愿意主动对雇员养老金给予更多的保护,并接受《保障法》中的其他保护性措施如待遇归属标准和筹资标准,希望以此取代公共担保项目。当国会两院劳工委表示决意要通过担保项目之后,它们向国会提出担保项目应该以私人市场保险的方式来运营,政府不应该涉足其中,并警告政府插手干预私人养老金会造成不良后果。

2、劳工部和商务部对担保项目所持的不同立场

在私人养老金改革上,商务部和劳工部是两种对立利益的代表,劳工部倾向于对劳工利益给予更多的保护,商务部则更同情企业雇主的立场,反对政府干预私人养老金。约翰逊政府原指定的负责私人养老金改革的多部门工作组是以劳工部为主要负责部门,并没有让商务部参与其中。但企业要求把商务部也纳入政府私人养老金改革工作组,由其传达企业的心声和政策立场。尽管约翰逊总统把商务部纳入了私人养老金改革工作组中,但商务部在其中的作用并没有得到重视,其意见基本上没有得到工作组采纳。

尼克松政府也成立了多部门联合工作组对私人养老金计划风险进行调查,得出的调查数据表明,因计划破产违约而受损失的雇员数量和损失总额并不大,违约风险似乎并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对于这一调查结论,劳工部和商务部却得出截然不同的政策立场。劳工部认为计划违约风险不严重恰好是建立担保项目的优势所在,因为建立担保项目并不需要多少成本就能够解决雇员的养老金保障问题,并且能够为政府赢得政治支持。商务部则认为,既然计划违约风险并不是很大,而专门为其建立一个担保项目却需要相当大的成本,因此建立担保项目是得不偿失的;只要制定一个最低筹资标准,就足以保护大部分计划成员的养老金安全,余下少量损失风险可以通过某种私人部门机制来解决。

3、管理多雇主计划的工会也不支持担保项目

美国不同工会与雇主谈判建立的养老金计划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有单个雇主运行管理的计划,也有多个雇主联合举办的计划;产联下属的产业工会与雇主谈判建立的养老金计划主要是单雇主计划(single-employer plan),而劳联下属工会与雇主谈判建立的计划主要是多雇主计划(multi-employer plan),部分产业工会也建立了多雇主计划。劳联工会主要分布于那些季节性或企业规模较小的行业中,特别是餐馆、洗衣店、建筑业或卡车运输业企业等,采取多个雇主联合举办养老金计划并由行业性工会在其中发挥主要管理作用,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克服稳定性差、流动性大的缺陷。

单雇主计划主要是由雇主管理的,工会在其中很少或没有发挥管理作用,政府干预所造成的成本由雇主承担,而收益却由工会成员享受,因此产业工会支持政府对私人养老金制定监管和担保措施。多雇主计划主要由工会发起和管理,雇主除了向计划缴费外很少或没有参与管理,政府干预主要是工会的问题,因此建立多雇主计划的劳联工会反对政府干预。

1967年劳联一产联理事会对其所辖工会对《保障法》的态度进行了调查,发现在私人养老金担保问题上,有11个工会赞成政府提供担保,有10个工会反对。这些工会反对政府建立担保项目的原因是担心它会带来配套监管措施,对私人养老金运作造成干预和约束,影响计划成本和退休待遇水平。这些工会还以多雇主计划风险较小为由反对政府干预,他们指出多雇主计划涵盖多个企业甚至整个行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计划终止的可能性很小,因此不需要政府提供担保。然而劳联工会这种理由遭到政府质疑,因为这些多雇主计划并不一定比那些实力雄厚的垄断性大企业(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所推行的单雇主计划更安全。

二 《保障法》中的担保项目获得通过的政治经济因素

1968年劳工部向国会提出了包括监管措施和担保项目的私人养老金改革草案(Pension Benefit Security Act,S.3421),但由于受到工商企业雇主的强烈反对而没有获得国会通过。但这个草案受到参议院劳工和公共福利委员会主席贾维茨的重视,并成为1974年《保障法》立法蓝本。产业工会和参议院劳工委利用媒体制造了对《保障法》的“多数同意”。国会改革派还采取了“捆绑式”立法策略,并借助占据国会多数席位的优势,终于在1974年使得包含担保项目在内的《保障法》获得通

过。

(一)与产业工会的密切关系

19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导致古典自由主义原则被抛弃,秉持新政自由主义的开始主导美国政坛。的主要选民是工会会员,尤其是在大规模制造业中组织起来的产业工会,此外还包括来自天主教国家的移民、黑人和犹太人等自由派群体。得势的根本原因是工业化导致的社会结构改变:一方面,美国长期工业化和城市化造成美国社会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受雇劳动者阶层构成选民多数;另一方面,工业化虽然促使美国生产力和物质产出空前提高,但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贫富差距却在扩大。受雇劳动者在民主制度下成为决定政府人选和政策的多数,他们希望政府采取干预手段来提高受雇者的经济地位和福利水平,在总统和国会选举中投票支持同情他们利益主张的候选人,这成为新政后长期掌握政权和福利制度扩张的政治保证。

产业工会中影响力最大的是最先组织起来的汽车工会和钢铁工会,这两个工会具有雄厚的罢工基金和组织资源,可以采取一致行动对付雇主,它们在与行业内雇主谈判中,迫使雇主答应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并建立了美国最早的集体谈判式养老金计划。随着时间推移,汽车和钢铁行业养老金计划日益膨胀,工会与雇主的集体谈判使养老金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而且退休人员队伍日益庞大,养老金计划债务不断提高。一旦这些行业发生衰退,养老金破产风险加大,工会成员既得待遇就会面临危险。因此汽车工会和钢铁工会积极支持政府为养老金计划建立担保项目。正如钢铁工会主席亚伯(I.W.Abel)在国会听证会上所言,钢铁行业市场饱和及就业机会下降,导致许多钢铁工人不但失去了工作,其养老金也面临危险。一些最大的钢铁公司所举办的养老金计划都存在偿付能力危机,虽然工会与雇主谈判要求雇主增加缴费,但有的雇主拒不执行合同规定的缴费安排,并以关闭工厂相威胁。为了保护钢铁工会成员不受计违约风险的威胁,工会迫切需要一个法定筹资标准和公共担保项目。

(二)参议院劳工委与产业工会操纵民主

约翰逊政府1968年提出的包括私人养老金担保项目的法案没有获得国会通过,而尼克松政府反对为雇员建立养老金担保项目,因此担保项目实际上是在参议院劳工委的积极推动下获得通过的,劳工委主席贾维茨在其中起了最重要的作用。贾维茨虽然是共和党人,但这位来自工业发达的纽约州且有着犹太血统的议员在政策立场上倾向于自由派,主张通过政府力量保护工人权益(包括养老金权益),其立场与共和党内的保守派严重对立,与更为接近,并得到支持。

1970年,贾维茨与其下属劳工小组委员会主席威廉姆斯(Harrison Williams)一起在汽车工会帮助下对私人养老金开展了一项问卷调查,其目标是为了使公众理解私人养老金的风险并“推销”其改革理念。劳工委采用尽可能浅显易懂的表达方式,渲染私人养老金风险的严重性。然而,这项问卷调查是非常不可靠的,从其问卷设计到回收的数据都存在很多问题,它不仅遭到私人部门养老金专家的批评,还遭到劳工小组所聘用统计人员甚至国会的质疑。

虽然劳工委办事人员认为调查统计质量很不可靠,但贾维茨急于将这些统计信息通过媒体公之于众。在1971年的一个记者招待会上,贾维茨发言说,“我们很震惊地发现,私人养老金这样一个重要的制度竟然是完全令人失望的,数千万参加养老金计划的劳动者中仅有很少一部分人能够获得他们长久期盼的养老金。……我们必须采取坚决行动促使雇主兑现其养老金承诺,保护雇员养老金安全。”很快,各大报纸都以醒目的标题报道了私人养老金计划中存在的风险,告诉读者“参议院调查发现千千万万老年工人的养老金梦幻破灭,国会将很快立法保护孤苦伶仃的老年人”。贾维茨接着发起更多听证会及记者招待会,挑选出一些养老金遭到损失的老年人,邀请他们在听证会上诉说其“骇人听闻的悲惨遭遇”。贾维茨声称,这些人代表了许许多多无辜损失养老金的劳动者,并指控雇主对雇员的养老金承诺是不可靠的。

私人部门的养老金专家对贾维茨的“毁谤性”宣传感到非常愤怒,指出参议院劳工小组问卷调查中存在着重大缺陷,批评他们“完全是歪曲事实,故意操纵统计解释”。但私人部门的反驳没有能够产生很大影响,因为媒体的渲染使得劳工委成功地达到了推销其私人养老金改革的目标。参议院劳工委成功地改变了美国公众对私人养老金的看法,使公众越来越相信其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风险,必须要由政府出面采取干预和保障措施才能保障雇员养老金的权益和安全。

(三)担保项目由私人还是政府运营

国会两院负责劳工立法的委员会和负责财政税收立法的委员会(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和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之间在私人养老金政策上持相反的立场。劳工委更多关心劳工的养老金权益保障,支持公共担保项目。负责财政税收立法的委员会在公共政策上持保守立场,主张市场自由、解除政府管制、削减福利开支和财政赤字;在私人养老金问题上,不赞成政府插手干预,尤其是反对为私人养老金提供公共担保。参议院财政委本来主张由私人非赢利性机构来运行担保项目,而非像劳工委提议那样采取由劳工部管理的公共机构形式。同样,众议院筹款委虽然不得不同意了担保项目,但提出让私人部门在其中发挥首要的作用。具体方式是成立一个私人公司和一个公共公司,但后者仅作为前者的“替补”,即让私人公司首先实施担保项目,如果私人公司在法规出台两年之内都没有能够运行起来,才由公共公司来负责实施担保项目。

汽车工会和钢铁工会强烈反对私有制担保项目的法案。钢铁工会写信给筹款委表示抗议和谴责。工会声明担保项目不可能按照私人保险机制来运作,因为私人保险机制中保险费是按照风险确定的精算保费,高风险企业所举办的养老金计划需要缴纳的保险费远远超过其承受能力,而这些计划所覆盖的雇员恰好是最需要担保项目的保护。解决办法只能是实行统一保险费率并通过政府强制手段要求所有计划参保。在产业工会的强烈反对下,众议院筹款委不再坚持由私人部门在担保项目中发挥主要作用,将担保项目的立法权完全让给劳工委。参议院情况也类似,担保项目的立法讨论正值国会改选之时,财政委一些本来德高望重的资深共和党议员就因为反对政府干预私人养老金事务,而在国会竞选中丧失了连任资格。在选举压力面前,参议院财政委不得不向劳工委妥协,同意由政府公共机构运作担保项目。

(四)产业工会与国会改革派的“捆绑式”立法策略

《保障法》中的担保项目是受雇主反对最强烈的内容,其之所以能够获得国会通过是由于产业工会和国会劳工委采取的“捆绑式”立场策略,将担保项目与其他较为容易通过或者争议较小的改革措施捆绑在一起,获得连带通过的。

新上台的共和党总统尼克松向党内来自美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自由派妥协,采取了为企业和投资者建立担保项目,此举给了汽车工会及哈特克参议员推动其担保项目的良机。1970年6月美国最大的一家铁路公司申请破产,尼克松总统催促国会授权交通部对陷入财务困难的铁路公司提供紧急援助;还批准成立一个为保护投

资者的保险基金。尼克松在企业及投资者压力下用公共资金为其提供担保,却对劳工的养老金担保问题漠然视之。汽车工会主席伍德科克(Leonard Woodcock)写信谴责总统“愿意为富有的投资者提供担保,却对工会呼吁已久的养老金担保问题充耳不闻,让贫困无助的退休工人在晚景凄凉中终其一生”。这封极具煽动性的信带来了积极的舆论铺垫,引起选民对养老金担保项目的同情。紧接着,汽车工会向国会施加压力,要求把哈特克关于担保项目的法案附在尼克松提议投资者担保法案后面作为其修正案,以便使私人养老金担保与投资者担保法案获得一并通过。贾维茨虽然称赞汽车工会对尼克松的谴责信“雄辩地证明了为私人养老金提供担保的正当性”,但由于汽车工会这一策略会造成一个没有配套监管措施的养老金担保项目,贾维茨与威廉姆斯阻止了这一行动。

众议院劳工小组委员会主席邓特(John Dent)是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议员,其选民包括许多钢铁工人,他与贾维茨一样支持《保障法》中的监管措施和担保项目。然而,邓特对私人养老金改革的积极态度得到汽车工会和钢铁工会的热烈拥护,却激怒了保守的劳联一产联领导人,结果他被夹在具有不同利益的工会之间左右为难。邓特虽然多次就《保障法》草案举行听证会,但直到1972年底仍然没有能够向众议院提交一个法案。钢铁工会对众议院劳工小组迟缓的行动日益不耐烦,不断催逼他尽快行动。于是在1973年第93届国会上,邓特采取了一个折衷的立法策略:把《保障法》分为两个法案,把其中争议性较小的监管措施如受托人准则、待遇归属和筹资规则放在一个法案中,而把争议太大的担保项目放在另一个法案中。这种安排实际上是对参议院劳工委的积极立场和尼克松政府的保守立场之间的一个折衷措施,但它却极有可能导致担保项目无法获得通过:如果要众议员对同一领域的两个法案进行分别投票,议员往往会投票支持争议较小的那个法案,而反对争议较大的那个法案。

邓特的分别立法策略使钢铁工会和汽车工会陷入极大的焦虑当中,它们强烈要求邓特把两个法案合并为一。钢铁工会主席亚伯声称为保障工人养老金安全的所有措施是一个整体解决方案,决不能分割为不同法案进行分别投票,并谴责邓特没有履行其支持私人养老金改革尤其是担保项目的诺言。汽车工会代表也向众议院劳工小组成员展开游说攻势,强调说担保项目是工会希望达到的主要目标。在这两个工会强大的压力下,邓特众议员不得不做出让步,把两个法案合二为一,提出了众议院的《保障法》版本,从而为担保项目的通过扫清了障碍。

三 妥协结果:《保障法》中的担保项目设计

《保障法》是国会负责劳工立法的委员会和负责财政税收立法的委员会之间斗争和妥协的结果。参议院的担保项目方案比众议院更多地反映了产业工会对高水平担保的要求,而众议院的法案更多考虑如何避免担保项目被滥用,此外还对多雇主计划给予特殊对待。关于担保项目的最终规定是两院《保障法》不同版本之间协调的结果,在两院协调委员会召开的听证会上,雇主和产业工会以及劳联工会抓住这个影响立法的最后机会进行游说,争取对各自有利的条件。最终,《保障法》中的担保条款结合了产业工会对高水平保障的要求、雇主希望减轻其负担的要求、劳联工会希望多雇主计划得到宽松对待的要求。

(一)融资结构

在担保项目的融资问题上,参议院劳工委采取了类似于汽车工会提出的方案,即根据计划筹资状况确定保险费率,筹资率越低的计划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率越高,而达到足额筹资的计划则无需缴纳保险费。财政委规定按人头收取固定保险费,而且保险费水平非常低:起初甚至规定雇主每年仅需要为每个计划成员缴纳0.5美元,后来修改为1美元。参议院劳工委和财政委之间在保险费公式上达成妥协:要求在担保项目成立之初,单雇主计划和多雇主计划都为每个成员缴纳1美元的保险费;等担保项目建立和运行起来后,再允许担保公司实行与风险挂钩的较为复杂的保费结构。这种保险费结构的优点是简单易行,有利于担保项目尽快建立起来,早日开始向破产计划的成员支付养老金。两院协调委员会采纳了参议院的保险费公式:在担保项目成立之初实行简单的固定保费,所有计划无论筹资水平高低都缴纳同样的费率水平,单雇主计划为每人每年1美元,多雇主计划每人每年O,5美元;成立两年之后,担保‘公司可以采取与计划债务挂钩的保险费公式。

(二)担保待遇

参议院法案规定担保项目所担保的待遇比众议院法案更加慷慨。其一,参议院法案对养老金计划中的既得待遇给予担保,而众议院法案只对法定最低归属标准下的既得待遇给予担保。众议院这种限制比参议院更为严格,但由于国会允许计划选择不同的待遇归属标准,它还导致关于计划适用标准上的模糊性。其二,在担保水平限定上,参议院法案担保的待遇水平是雇员在计划终止前5年的平均月工资,最高不超过750美元;而众议院规定担保待遇与雇员服务年限挂钩,每服务一年可以获得每月20美元的担保,这样雇员服务30年才可以获得每月600美元的养老金担保。

众议院对担保待遇的严格限制有助于防止担保项目被滥用,但它遭到钢铁工会和汽车工会成员的激烈反对,因为这两个工会所谈判的养老金计划常常对提前退休者的养老金给予补贴,如果按照服务年限确定养老金,必然会造成提前退休者的养老金待遇降低。于是最后国会采取了参议院的方式,而且还提供了有利于提前退休者的高水平担保,对雇员收入最高5年的平均月工资给予100%担保,最高限额为750美元。

(三)雇主责任

担保项目条款规定雇主在终止其计划并向担保公司索赔时,应该用企业净资产对担保项目的给付承担一定的责任。雇主责任条款是为了防止不道德的雇主为转嫁其养老金债务而随意终止计划,但雇主责任条款会加重企业负担,对企业及私人养老金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雇主和产业工会之间在雇主责任规定上存在完全对立的利益,雇主自然希望尽量少承担责任,而工会则要求雇主尽可能多承担责任;相应地国会不同委员会之间也存在分歧,负责劳工立法的委员会对雇主规定了较重的责任;负责财税立法的委员会则不希望过度增加雇主责任。

参议院关于雇主责任的规定是在劳工委与财政委之间协调的结果:劳工委规定雇主对担保项目的给付承担全部责任,而财政委仅要求雇主承担担保项目赔付额的10%,二者对雇主责任最高限额的规定都是企业净资产的50%,最后二者妥协的结果是雇主以其净资产的30%为限对担保项目给付承担责任。而众议院劳工委仍规定雇主应以其净资产的50%对担保项目赔付额承担责任,这一规定比参议院严格得多,企业界和尼克松总统都反对众议院的雇主责任规定。一些大公司游说两院协调委员会采取参议院的规定,指出“30%是一个合理的雇主责任水平,它既足以阻止雇主恶意终止计划的行为,又不会对企业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造成过分的危害”。最后国会采取了参议院对雇主责任的规定,要求企业仅用其净资产的30%来补偿担保项目的赔付。

参议院财政委和众议院劳工委都曾考虑通过为雇主提供责任保险的方式来减轻

雇主责任,允许企业只要多缴纳一些保险费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但这种规定无疑会引发另一层道德风险:计划筹资缺口大的雇主只需要额外支付少量保险费,就可以免除其对计划债务的共担责任,将其应尽的责任转嫁到其他企业头上。因此雇主责任保险条款没有获得国会通过。

(四)等待期

新成立计划和新增待遇什么时候才能从担保项目中获得担保也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为了防止雇主和雇员以获得担保项目给付为目的而建立计划或提高待遇,就必须规定一个等待期。但等待期长短如何设定,需要衡量两个相互冲突的目标:等待期过短不利于防止道德风险,等待期过长又不利于保护雇员的养老金权益。

对于担保项目生效之后的新计划或新增待遇所需要的等待期,众议院规定的等待期比参议院更加严格。参议院规定无论新计划还是新增待遇,只要满足了3年等待期后就可以获得担保公司的给付;众议院则规定计划成立5年后才能获得担保,对于成立不足5年的计划,担保公司可以根据计划成立时间长短酌情给予担保;担保待遇水平限额是雇员服务年限乘以20美元;对于新增待遇众议院规定必须满5年后才能获得担保。

两院协调委员会原本采纳了众议院的方法,要求新计划或新待遇必须要满足5年等待期才能获得担保,但钢铁工会和汽车工会不满意新增待遇要5年后才能获得担保的规定。这些工会与雇主谈判的计划是按照每服务满一年给予一定数额待遇的办法来支付月度养老金的,每年服务所得待遇水平是根据雇主和工会每一轮谈判协定而提高,5年等待期规定意味着计划终止时5年内谈判所提高的待遇完全得不到担保。国会最终向工会做出让步,对新增待遇按照每年20%的比例逐步提高担保。还有个类似的问题是担保项目生效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计划如何转型的问题,国会在这个问题上也同意了钢铁工会和汽车工会的要求,对于法规生效时成立5年以上的计划给予全额担保。

(五)生效日期

关于担保法规何时生效涉及到3个关键问题:计划何时开始缴纳保险费、雇员何时开始获得担保、雇主何时开始对担保项目的赔付承担责任?生效早晚关系到两个相互冲突的问题:法规生效越早雇员获得的保护就越大,但生效时间太早又会对担保项目的实施带来困难,并且雇主开始承担责任的时间也越早。协调委员会建议担保项目在1974年12月31日生效,缴纳保险费义务、担保给付和雇主责任同时生效。但行政部门对这一生效日期有异议,因为担保项目的实施需要建立起一个组织和运行制度,没有充足的时间行政部门不可能完成这样的任务。行政部门希望至少多给半年的时间来建立担保项目,建议生效时间推迟到1975年6月30日。

雇主群体和钢铁及汽车工会在担保项目生效时间上持相反的立场。雇主向来对担保项目持反对立场,虽然他们为了阻止州政府干预私人养老金而不得不支持联邦立法,但他们希望尽可能拖延其生效日期,以推迟缴纳保险费和规避承担责任。因此雇主赞成参议院较晚的生效日规定,即1976年12月31日。而钢铁工会和汽车工会迫切需要担保制度,它们认为担保项目应该尽早生效,以便雇员养老金尽快地获得担保,法规生效得越晚就会导致更多雇员永远地失去获得担保的机会。这两个产业工会催促国会把生效日追溯到1974年7月1日。由于雇主和工会之间的冲突,国会最后协调了雇主和工会双方的利益:根据工会要求把担保项目开始支付的时间追溯到1974年7月1日,而雇主履行缴费义务和承担责任的时间从法规颁布之日即1974年12月31日才开始。

国会向雇主和工会这两个相互冲突的利益集团妥协的后果必然是由纳税人来为担保项目买单,因为担保项目在开始收取保险费之前,就开始对半年内终止的计划承担支付雇员养老金待遇的责任。不仅如此,这种安排还会刺激雇主为了避免承担责任而立即终止计划并向担保公司索赔。自成立伊始,担保项目的财务亏空及其造成的转移支付后果尽在预料之中。

(六)单雇主计划与多雇主计划分别对待

关于担保项目是否需要对单雇主计划和多雇主计划分别对待的问题也很有争议。参议院法案没有区别这两种类型的计划,而是为两种计划建立同一个担保基金,两种计划都向这个基金缴纳同样的保险费率并从这一个基金获得担保。管理多雇主计划的工会(尤其是建筑业工会)本身并不支持公共担保项目,它们要求多雇主计划得到区别对待,为其建立单独的保险基金,或者至少适用不同的保险费率。在工会要求下,众议院劳工委员会对其法案进行了修改,分别为两种计划建立了单独的基金。一些企业代表也赞成把两种计划分别对待。于是国会最终对两种计划区别对待,为单雇主计划和多雇主计划分别建立了单独的保险基金,并对后者适用较低的保险费率。国会还把多雇主计划担保项目的生效时间推迟到《保障法》颁布之后3年,即1978年1月1日。

在雇主责任规定上,众议院劳工委对多雇主计划中的雇主责任给予豁免,而参议院法案对两种计划规定了同样的雇主责任,多雇主计划终止时,参与计划的雇主和5年内退出计划的雇主都要以其净资产的30%向担保项目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豁免雇主责任必然会激励雇主为转嫁其养老金债务而退出多雇主计划,加速担保项目的毁灭。于是最后国会采纳了参议院对雇主责任一视同仁的规定。

(七)管辖权的争论及安排

国会负责劳工立法和财税立法的委员会在担保项目管辖权上发生了很大争议。在参议院,劳工委把担保项目作为劳工部下属的一个政府部门,将其管理权完全赋予劳工部;而财政委不赞成把担保项目作为政府机构来运行,也不同意劳工部独享管辖权。财政委建议成立一个独立的联邦公司,让劳工部、商务部和财政部都参与管理,这三个部门的部长共同组成担保项目受托人。最后财政委向劳工委妥协,同意把担保项目作为劳工部下辖法人机构,由劳工部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并赋予财政部和商务部在其中拥有一定的管辖权。在众议院,由于筹款委在担保项目上完全向劳工委让步,因此众议院把担保项目的管辖权完全赋予劳工部,由劳工部长和另两名劳工部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来负责担保项目的运作。尼克松总统支持参议院的管辖权安排,反对由劳工部独揽大权的做法,因为私人养老金担保项目与私人企业财务、资金管理及经营密切相关,必须由商务部和财政部参与其管理。于是国会最后采纳了参议院关于管辖权的规定。

四 结论

如前所述,私人养老金公共担保项目是在汽车工会和钢铁工会等产业工会的呼吁下被约翰逊政府采纳的,其设计反映了产业工会所要求的高水平保障,同时还要考虑到减轻企业雇主负担的要求,其结果必然导致担保项目的财务困难并将负担转嫁到普通纳税人头上。

(一)担保项目运行中的现实困境

担保项目自成立以来财务状况一直不佳,特别是单雇主计划担保项目长期处于赤字状况。随着半个世纪以来制造业的结构性衰退,美国钢铁、汽车行业养老金计划大量破产终止。21世纪头几年内,担保公司更是遭遇了钢铁产业一系列巨额养老金索赔案,包括国家钢铁公司的13亿美元、LTV钢铁公司的19亿美元,伯利恒钢铁公

司的39亿美元。近年来美国汽车行业同样发生严重危机,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这3大汽车公司面临破产重组危机,其养老金计划债务对担保公司而言如同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据美国雇员福利研究所(Employee Benefit Research Institute)在2009年5月所做的预测,美国汽车业未来可能发生的破产案件还将为担保公司带来约420亿美元的净损失。此外,国民经济衰退、金融危机等系统性风险都会增加养老金计划破产风险。如2008年金融危机造成养老金计划资产受到严重损失,90%以上的计划出现筹资缺口,对担保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骤然上升。2009年计划破产和投资亏损给担保公司造成100多亿的净损失。

为了应对养老金计划对担保项目的索赔,保险费率不断上升,企业举办计划的负担日益沉重,但仍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担保公司的财务困境。担保项目成立之初基本保险费率仅为每人每年1美元,到80年代中期和1990年先后上升到每人每年8.5美元和19美元,2006年又大幅提高至每人每年30美元。但保险费率提高给担保公司带来的收入增加相对于大量养老金计划索赔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如2009年单雇主计划保险费收入仅18亿美元,而赔偿支出却达到42亿多美元,远远超过保险费收入。据国会预算司估计,10年内担保公司向破产计划支付的待遇总额将增至2.5倍,从2005年的40亿美元上升到2015年100亿美元。照此下去,到2021年前后担保公司全部资产将消耗殆尽。最终担保项目的赤字将会成为普通纳税人的负担。

(二)为私人养老金提供公共担保的弊端

如前所述,私人养老金担保项目在计划风险的评估、保险费制定和融资机制设计存在诸多困难,因此不能像商业保险那样实行按风险定价的精算保费,只能通过行政强制手段让所有举办养老金计划的企业都必须参加担保项目并缴纳保险费。为雇员提供养老金担保原本是出于减少老年贫困、促进社会公平的目标,但事实上却造成了另一种不公平:很容易诱发道德风险,计划举办人可以任意提高计划风险,而不必担心受到费率机制的惩罚;导致某些雇主或雇员丧失责任感,滋长其惰性,动辄依赖其他计划举办人和普通纳税人的付出;而那些经营良好、风险较低的企业却需要为别人的失败或道德风险承担责任,无辜地承受越来越沉重的保险费负担。

不仅如此,强制所有计划举办人参加担保项目会阻碍企业及其养老金计划的发展,长期内并不利于保护雇员的养老金。一方面,私人养老金既然是自愿性的,政府既不能强制规定企业必须提供养老金,也不能规定雇主应提供多高的待遇水平,如果政府干预造成企业举办养老金的成本加重,雇主可以终止计划或降低待遇,其结果反而使得工人失去养老金收入。另一方面,担保项目必须要求雇主承担责任,导致企业负担沉重、竞争力下降,工人就业和养老金均面临危险。例如庞大的养老金债务导致美国3个老牌汽车公司信用等级大大下降,其发行的债券被评为垃圾债券,已不具备任何投资价值,在新兴的日本汽车同行面前日益丧失竞争优势,陷入破产重组的境地。

(三)产业工会拥有的不正当特权

采纳汽车工会的养老金担保项目是基于其幼稚的民权观念,即认为每个工人都享有某种天赋的自然权利去获得一个确定的退休保障。然而,使用国家权力和公共资源对工人提供稳定的养老金担保,就成为有组织的产业工人享有的特权,因为从中受益的主要是这部分有谈判力和政治影响力的权势工人集团。产业工会一味地只顾捍卫其特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愿意放弃其特殊保障地位,而不惜牺牲雇主、其他劳动者和纳税人的利益。即便在投资者倾家荡产、血本无归,或是国民经济衰退导致普通劳动者陷入失业或收入锐减的情况下,产业工会仍然能够获得稳定的退休收入来维持其舒适的生活水平,而不愿意与其他同胞有难同当、共渡难关。

尽管企业雇主有客观理由反对担保项目,但产业工会、劳工部及国会两院劳工委并不顾及雇主的呼声,而是利用一些手段并借助在国会的优势强行通过了担保项目。虽然相对于受雇劳动者的数量来说,雇主只是公民中的少数群体,但多数人由一种共同利益联合起来影响选举和操纵立法,就导致少数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此外,更多劳动者并不拥有雇主所提供的养老金计划或固定的退休待遇,他们不但没有养老金担保,反而面临着为破产计划买单的潜在负担,其不安全感日益增加。正如哈耶克(F.A.Hayek)所说,试图用干涉市场制度的方法来为部分人提供更充分的保障,就会使另一些人陷入更加没有保障的困难处境,尤其是没有组织、没有政治影响力的那部分人,从而导致更严重的不公平。于是,公共担保项目在对产业工会提供保障的同时,却使得广大普通纳税人面临的负担越重、危险越大,导致更严重的收入和地位差距。

(四)担保项目立法反映国会代表性问题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转变观念办会

个私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发挥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抓个私协会工作的理念不新、方向不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作风不实、服务不够。有的协会工作人员以管理者自居,官本位十足,公仆意识不强,衙门作风盛行。有的干部不知道协会工作该如何开展,工作仅停留在一年开个会、四年改次选。因此,改进个私协会工作,必须从转变思想观念人手,使广大干部真正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进协会工作的深远意义。进一步树立做好协会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一是改进协会工作是落实工商职能的需要。国务院新的“三定方案”,明确规定工商部门负责指导个私协会工作。这是国务院赋予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协会工作不是想抓就抓,不想抓就不抓的问题,而是职责所在,义务使然。因此。我们不仅要做好协会工作,还要抓出成效。

二是改进协会工作是实现工商部门工作转型的需要。以前,由于财政供养体制的原因,工商部门近70%的力量都用在收费上。“两费”停征后,基层工作人员需要重新调整,工作任务需要重新分配,工作方式需要更新。因此,把一部分干部充实到协会工作,既可以促使基层人员转换工作角色,也有利于尽快实现由收费型工商向监管服务型工商转型。

三是改进协会工作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经济发展是工商部门的主要任务。经济要发展,市场主体的发展是前提。其中,个私业主量大、面广,个私协会为他们服务就是为经济发展服务。改进协会工作是工商部门服务市场主体的具体行动,也是工商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切入点。

四是改进协会工作是树立工商部门良好形象的需要。为搭建与民沟通的平台,及时了解广大群众的诉求,我们开展了走访一万家市场主体、发放一万份问卷调查表,并在当地电台,电视台开辟了“行风面对面”活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调查和了解,群众对个私协会的工作反应最强烈,批评最多、意见最大。因此,我们要解决工商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必须下大力改进个私协会工作。

总之,改进个私协会工作,需要我们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对协会工作进行重新思考、重新定位。要把协会从“官办、官管”的定式中解脱出来,充分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科学设置协会运作模式,把协会办成机构健全、管理民主、服务完备、运转高效的现代社团组织。

二、理顺体制立会

做好个私协会工作,必须坚持改革,不断完善个私协会的体制机制。

一是充实协会力量。为科学合理调配力量,我们对工商系统的人员布局提出了“1234”的配备思路。即:10%的人员从事登记注册工作,20%的人员从事个私协会服务工作,30%的人员从事消保维权工作,40%的人员从事监管执法工作。按照人员分配计划,全市将安排340人左右专门从事个私协会工作。为保证协会工作正常运转,市级协会配备10人。县级协会配备6人,基层协会配备3~4人。实行“精兵强将进协会”,把一批业务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热心协会工作的人员选拔到个私协会工作岗位。

二是理顺协会组织机构。市、县(市、区)两级协会设“三会一处”。即: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个私协会干部和会员代表组成,每个基层协会原则上产生1名会员代表,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协会视情况可产生2名会员代表。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理事若干名。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2-3名。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理事会执行机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工作人员若干名,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理事会任命和选派。乡镇一级按经济区划设置基层协会。设秘书长1名,秘书2N3名,基层协会可设置若干行业分会或片区分会。

三是明确协会机构职责。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及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财务收支情况:对理事会成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协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提出罢免建议:向理事会会议提出提案等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秘书处主要负责执行理事会工作决议、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指导下级协会开展工作。

四是明确协会干部的主要任务。从工商部门抽出来从事协会工作的人在协会中干什么?主要是干职能内的事,干有为有位的事,干人民群众满意的事。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对会员的引导;通过定期走访,及时了解会员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会员的各种诉求:通过落实各项服务措施,满足会员多样化的需求。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各个岗位的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提高协会干部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从而真正形成一套目标明确、责权清楚、运转灵活、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件件干好事。

五是健全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协会的会费应严格与工商部门的行政经费脱钩,建立专门账户。实行“集中预算、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财务管理体制,各级协会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协会的收入主要是会费及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等。协会会费的支出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除了用于协会办公经费、协会干部工资支出外,其余全部作为服务会员的活动经费。市级协会负责审定各县(市、区)协会财务预算方案,指导和审计下级协会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县(市、区)协会为独立核算单位,负责本级协会的财务收支管理;基层协会为报账制单位,不建立专门的财务账簿。

三、民主管理活会

改进协会工作必须实行民主管理,改变过去协会工作由工商部门“一家办”,议事决策“一言堂”,管理方式一成不变的做法。在协会工作

中。要充分听取协会会员意见,集思广益,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逐步把协会建设为成员参与广泛、产生方式合法、决策民主、事务公开的民主管理组织,以增强协会工作的活力。

一是保证组织参与的广泛性。各级个私协会要坚持“以工商部门为主导,协会会员广泛参与。相关职能部门为补充”的原则,协会会长原则上由工商局领导担任,副会长及理事主要从协会会员中产生。在理事会成员中,协会会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理事会成员除了从工商协会干部、协会会员中产生外,还可吸纳当地政府、人大、政协、卫生、质监、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作为名誉理事参加。在监事会成员中,除安排一名工商协会干部外,其余成员全部由协会会员担任,以增强协会组织的公信力。

二是保证成员产生的合法性。选举协会机构成员,必须符合《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及协会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每个协会会员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会员代表由所在协会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三是保证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制订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审议财务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表决,须经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理事会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监事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决议时,须经到会监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

四是保证协会事务管理的公开性,协会工作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各级协会的工作方案、财务预算、会费使用管理等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主动向会员公布。会员有权查阅协会章程、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及有关重大事项决议的文书资料。会员对协会工作有疑问的,可向秘书处提出质疑,也可向监事会反应。

四、强化服务兴会

各级个私协会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协会的凝聚力。通过开展一系列服务活动,解决会员最迫切、最需要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满足会员多样化的需求,用实际行动赢得会员的支持和信赖,通过强化服务促进协会工作的兴旺。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关键词:A股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私募;对冲基金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2-0030-05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2.07

说到私募基金,势必要先提起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在各国各地区有不同的称谓,美国称之为“共同基金(Mutual Fund)”,英国和香港地区称之为“单位信托基金”,日本和台湾地区称之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等。但总体而言,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没有太多的异议,一般都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通过资产组合进行的证券投资方式”[1]。关于基金的分类,按组织形式可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按基金规模可变动情况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按基金的投资标的可分为债券基金、股票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诸如此类的划分,其中并未有“私募基金”这一类别。因此“私募基金”这一词汇,似乎是中国内地的首创。因此,如果要分析私募基金,还是需要从“私募”这一词汇来进行分析。

一、我国A股私募基金的定义及特征

A股私募基金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私募基金,其生存特征与以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主要存在形式的海外私募基金有着明显的差异。

(一)私募的定义

所谓“私募”,内地一般把私募(Private Placement)对应于公募(Public Offering),即在证券发行方法上的差别。比如,在股票公开发行方式中,目前我国A股股份公司主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公募增发)两大类,即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而如果是定向发行,则是向某些特定对象直接洽谈发行条件和其他事宜。这种方式称之为“私募发行”或“私下发行”。证券的发行可以有公募和私募之分,而作为投资品种之一的基金发行如果也延用这一标准,势必也可以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二)A股私募基金

如果把私募发行的基金定性为私募基金,那么国际私募基金市场的范围还是比较广泛的,比如对冲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包括风险投资基金)等都可列入这一范围。事实上,从目前流行的私募基金的定义来看,夏斌、陈道富(2002)认为,所谓私募基金是指非公开宣传地向少数或有专门投资经验、不需政府特别保护的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货币基金并以基金方式运作的集合投资制度[2]。而韩志国、段强(2002)则认为,所谓的私募基金,又可以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在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3]。这两个定义都指出了私募基金与一般的公募基金的本质区别在于私募发行,而对于基金的种类并未作一定的要求,可以是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是证券投资基金。甚至于某些学者把内地的私募基金与海外的对冲基金相对应,利用对冲基金的特点和发展历史来研究内地的私募基金的发展①。

事实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募集资金,并以股权或者准股权方式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投资基金。按照所投资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用途,私募股权基金通常包括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和Pre-IPO资本(Bridge Finance)等②。而对冲基金(Hedge Fund)虽然也是私募发行,是典型的只向富有的个人和/或有资格的机构投资者开放的一种私人投资合伙企业,这种合伙企业由负责监督该基金投资活动的总合伙人来经营。但是这种基金在其投资策略方面拥有大量的自,并且会利用明显的杠杆作用既做多头又做空头,经常会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头寸(约翰・马歇尔,2003)[4]。由此可见,虽然对冲基金也具有私下发行的特点,但是其最重要的特点在于对冲,即具有杠杆对冲交易和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特征。事实上,从对冲(Hedge)的定义来看,对冲还可解释为“规避”和“避险”,可以指在一项金融工具(通常是衍生工具)中持有头寸以便抵消与在另一项金融工具头寸有关的风险行为,也可以是能够抵消与另一项有关风险的金融工具头寸。所以对冲基金的交易行为有对冲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属性,并不等同于我们一般所认为的A股私募基金。

当然,与王霞(2006)的观点相一致,许多学者可能认为对冲基金的概念现在已经不完全只针对采用对冲交易的基金[5]。比如Hedge Fund Center(对冲基金中心)给对冲基金下的定义是:“A hedge fund is a private investment limited partnership that invests in a variety of securities. There are two types of partners in a hedge fund, a general partner and limited partners. The term hedge fund is misleading in that a hedge fund does not necessarily have to hedge. The term “hedge fund” now means any type of private investment partnership”。此定义指出,“对冲基金”这一术语现在指的是私人投资合伙制这种形式,但是并不表示“对冲基金”最早的含义就是指这种形式,只能是说明对冲基金这一组织形式也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事实上,即使如此,我们内地通常所说的私募基金绝大部分也并非采用了有限合伙的形式。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对冲基金也存在着各种投资类型,但总体而言,绝大部分对冲基金都或多或少地采用了杠杆工具这一模式。除了个别类型的对冲基金不太使用杠杆工具,有达到80%的对冲基金使用杠杆工具。如果考虑衍生工具的交易的话,这个比例还更高。因此,对冲基金的特征还是在于私募、合伙制和对冲交易,与我们内地通常所说的私募基金并不相同。

因此,我们通常所说的在A股市场的私募基金既不具备对冲基金的属性,又不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那样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特点,而是一种具有A股市场特色的把私募发行和证券投资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的综合体,是一种比较狭义的概念。在这一点上,笔者认同于夏斌(2001)对我国A股市场中私募基金的定义,即是指相对于受我国政府主管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6]。总体上来说,目前俗称的私募基金,即是“私募”加“证券投资基金”这种比较简单的模式。

(三)私募基金的典型特征

既然我们所说的私募基金是私募发行和证券投资基金两个方面的综合体,从特征而言势必需要将私募基金与公募的证券投资基金相比较。从定义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不同:一是发行,私募和公募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不同,进一步可以引申到信息披露和监管的要求不同。二是虽然投资对象较为一致,两者都是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基金,但是对投资对象的限制可能存在不同的要求。三是集合投资的组织方式也不尽相同,证券投资基金按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但目前A股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上都是契约型基金;而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就较为多样化,既有投资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和财务管理、财务顾问公司旗下的代客理财模式,有委托信托投资公司募集发行的契约形式(即所谓的信托投资计划,也称阳光私募基金),又有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专营的券商集合理财形式,更有特定投资人共同出资入股成立的投资管理公司模式。我国A股私募基金与全球私募基金有所不同,既非对冲和杠杆交易相结合的对冲基金模式,也非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模式,而是私募与证券投资相结合的模式。因此,我国A股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发展模式与海外也有所不同。

二、我国A股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夏斌(2001)曾从经验出发,从北京市、上海市和深圳市三个城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中选择了企业名称中含有“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和“财务顾问”等字样的五类企业为样本进行了私募基金的抽样调查、实地调查和电话访谈。显然,夏斌(2001)认为在私募基金中,各类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管理或财务顾问公司占了比较大的比重。事实上,夏斌也是从这五类企业样本的调查结果中来对当时A股私募基金的规模等数据进行了分析。不过,从1990年至今,我国A股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和组织形式也经历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变化,并不仅仅局限于这五类企业。笔者将主要的A股私募基金类型分为民间灰色私募和官方合规私募两大类。

(一)民间灰色私募

A股私募基金本身就是从民间灰色私募起源发展而来的,最早只是个人的私下委托进行股票投资和其他理财活动,慢慢地延伸到公司型的代客理财协议。不过灰色并不代表该种私募基金的运作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除了违规的“老鼠仓”以外,一般的民间代客理财业务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但也没有得到法律法规的明确支持。

1.个人私下委托

个人私下委托是指最为原始的亲朋好友之间的委托理财业务,相互之间的委托理财约定往往采用口头协定,也有部分签订了书面协议。个人私下委托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委托人”或“投资人”自己开户,“受托人”或“管理人”对其帐户进行操作的模型;另一类则是“受托人”或“管理人”接受“委托人”或“投资人”的资金进行操作,期末按交割单等凭证进行业绩结算。不论采用何种类型的操作方式,个人私下委托平时并不收取管理费,一般采用到期结算分成的模式。这一类型对资金量的要求也不高,而且委托人与管理人之间往往有直接的交往联系,相互具有一定的信任度。慢慢地,这种个人私下委托也逐步推广到公司型的代客理财和理财工作室等类型。

2.公司型的代客理财业务

这类公司型的代客理财业务即是指夏斌(2001)所认为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和“财务顾问”等五类企业可能从事的代客理财业务。据夏斌的调查,其中52%的公司坦然承认在从事代客理财业务。代客理财的客户数量多少与公司的注册资本基本呈现正相关关系,即注册资本大的公司,客户数量多;注册资本少的公司,客户数量少。同时根据调查的理财规模结果分析当时我国代客理财的规模可能在7000亿元左右,而且绝大部分私募资金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当然,在这些公司型的代客理财公司中,委托人为企业投资者的占了绝大部分比重,达到69.3%。

对于管理费的提取主要有三种方法:保底分红、固定比例收取和佣金收取。一般受托方会对委托方要求最低投资期限,委托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以上不等,以一年以上居多。而且绝大部分代客理财公司会对资金运作进行定期披露,在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的受托公司中,85.7%的公司能够做到定期披露信息。

这种模式相比个人私下委托公开程度更高,而且公司化运作让委托方的信任感更强。而后逐步推广到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甚至于目前较为常见的阳光私募,也是成立相应的投资管理公司,再通过信托平台进行运作的。

3.违规私募

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等(2007)把“老鼠仓”也作为合伙型私募基金的一种类别。其大致的操作方式为:委托方和操作方在第三方的介入签订协议,双方按一定的比例出资,操作方负责操作,但没有提款的权利,以保证资金的安全,证券公司方负责监督操作。例如当“老鼠仓”内的资金损失超过一定比例,或者是接近操作方出资量,证券公司会通知委托方,由委托方和操作方协商,或是就此平仓,损失由操作方承担,或是操作方增资继续操作。协议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所得分配方式一般有纯保底、纯分成和保底分成三种。

宋国青教授推测,庄家或者替庄家操盘的人,可以做一个“老鼠仓”,私人资金先进先撤,最终被套住的是“机构”和部分散户,而“机构”是其中的主力①。显然,“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的这种行为。因此可以确切地说,“老鼠仓”这种所谓合伙型私募基金明显是违规违法行为。而我们一般所认为的私募基金不论内地证券市场还是海外证券市场,并不是明显地出现这种违法违规特征。因此,像“老鼠仓”这样的委托理财协议并非本文所要涉及的对象。

(二)官方合规私募

就像民间灰色私募并不代表违法违规一样,官方合规私募也不代表该种类有着法律法规十分明确的支持。但是相比民间灰色私募而言,像工作室模式、阳光私募、券商集合理财和基金专户理财等业务,尤其是后两者,至少得到了管理层的认可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工作室模式

工作室模式(又称理财工作室)可以说是较早的也是比较常见的公开运作的私募基金经营模式。一般比较有名气的股评人士往往会有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工作室,许多工作室挂靠在相应的证券咨询机构和证券公司名下,一部分工作室会进行代客理财的操作。这种模式在客户和受托的证券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之间一般有着明确的公开契约或合同协议,因此具有相应的法律支持。

进入工作室的资金门槛也有一定的要求,但总体上要求不高,许多工作室招收会员并对会员按资金量的大小进行分级,并针对不同级别会员收取相应的会员费。但更多的工作室则主要通过对客户指导操作,利用与开户的券商营业部的协议,从客户交易佣金中收取返佣分成。理财工作室慢慢发展,就形成了类似资产管理的直接委托理财的方式,从而形成一种类似的所谓私募基金的管理形式(杨义群、刘建和等,2002)[7]。

2.阳光私募

阳光私募即信托型私募基金,又称信托投资计划,是内地私募基金与信托投资公司相结合的产物,是目前比较规范的私募基金运作形式,运作方式基本上与公募基金相类似。这一私募模式目前是A股私募基金的运作主流。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资金信托投资计划的合法性,而且规定所有的信托投资计划都只能非公开募集。因此从性质上而言阳光私募应该属于合法的私募基金模式。但2010年登记结算中心通过限制信托投资计划开设账户的方式对阳光私募新产品的推出进行了限制。

目前的阳光私募的运作模式与公募基金差别不是很大,也主要从事股票二级市场的运作,有少部分的信托投资计划也投资于非股权资产。但是在募集资金的形式上与公募基金向非特定投资者募集有着本质的差别。一是在委托人的收益上,一般为非保底型。如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推出的信托投资计划,投资者一般没有投资收益保障,投资顾问也不承担额外的风险。二是对委托人的最低投资金额进行了相应的限制,一般为100万元人民币。当然,具体的最低投资资金额需要以信托投资计划说明书为准。三是一般都对信托投资计划的存续期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如12个月或18个月等,也需要相应的信托投资计划说明书为依据。四是具有清盘的风险。对于公募基金一般清盘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是封闭式基金到期一般也是采用“封转开”的操作。如像规模下降、净值亏损严重或者其他触及契约清盘条款的原因都有可能导致阳光私募的清盘。根据上海朝阳永续私募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10月末,已结束的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接近300只。五是操作方式上不存在委托方自行开户、受托方操作和委托方把资金打入受托方帐户等模式,信托投资计划的投资资金一般由相关银行托管。

3.券商集合理财

除了阳光私募这样操作较为公开化、运作较为规范化的私募基金以外,象券商集合理财和基金专户理财从募集资金模式上也应该列入私募基金的范畴。

券商集合理财实际上就是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相关法规明确认可的非公开募集进行证券投资的集合投资计划。2004年10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并根据此前其的《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在试点阶段,仅允许创新活动试点证券公司试行办理此项业务。而券商此前已开展的集合性资产管理业务须按照《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清理。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经证监会审核批准的第一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①,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是规范清理之后成立的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②。光大证券、长江证券、东方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和招商证券等均是当年第一批递交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请的券商。

券商集合理财的运作模式与公募基金较为相似,非公开募集的方式也越来越公开化,但是与基金运作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同之处。如管理人资格需要经过申请批准;最初推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各证券公司一般都采取了公司投入自有资金的做法;契约中有准保底协议,即计划资产下跌一定比例时不影响投资者本金;对投资者最低投入资金有限制。证券公司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底线,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得低于100万元,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低于5万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而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制的最低投入资金额为10万元。

4.基金专户理财

基金专户理财是指公募基金为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进行资产管理的业务,是基金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接受特定客户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运用这些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其投资运作根据投资人需要定制,同时在收费上,允许基金公司收取不超过20%的业绩报酬。2007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及《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两者均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采取以下形式: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证监会最初仅允许一对一的专户理财,即基金公司不能以多个客户资产集合的方式开展专户理财,待条件成熟时再择机推出一对多的专户理财业务①。目前,基金专户理财也在同时运作相应的一对多的专户理财业务。

基金专户理财与公募基金运作差异较大,而与券商集合理财、阳光私募等私募基金比较类似。一是管理人资格有限制。《试点办法》中对可以进行基金专户理财的基金管理公司净资产作了相应的规定,如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二是对投资者最低投入资金有限制。《试点办法》规定,为单一客户办理专户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是针对特定客户。与公募基金非特定客户不同,基金专户理财针对的是特定客户,在试点阶段只开展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三、A股私募基金的差异性特征总结

总体来看,如果对内地A股私募基金在组织形式、投资者人数、投资者资格和管理人资格等方面进行总结,内地A股私募基金与海外的对冲基金或股权投资基金有着明显的差异。

一是就组织形式而言主要为契约型和公司型,契约形私募基金主要有工作室模式、个人私下委托、阳光私募、券商集合理财和基金专户理财等;公司型私募基金主要有“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和“财务顾问”等注册企业的代客理财业务,这些注册企业一般也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而非合伙制企业。当然,如果准确地说,公司型的私募基金除了公司股东出资那部分资金,代客理财的资金也应该类似于契约型的组织形式。因此,A股私募基金在组织形式上实际仍然以契约型模式为主。同时,阳光私募、券商集合理财和基金专户理财等私募基金品种由官方认可,可认为是合法私募基金。而“工作室”模式、个人私下委托和其他的公司型私募基金或委托理财产品,并没有官方背景,可归类为非合法私募基金或民间私募基金②。

二是除了基金专户理财目前规定只能针对单一客户以外,其他各品种的私募基金并没有明确的投资者人数的限制。

三是投资者资格方面,比较正规的私募基金像阳光私募、券商集合理财和基金专户理财等均对投资者最低的投入金额进行了限制。如一般的阳光私募最低的投入金额为100~120万不等,需要关注具体的契约要求。证券公司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底线,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得低于100万元,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低于5万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低于10万元。基金单一客户的专户理财最低投入金额为5000万元。但是工作室模式、个人私下委托和公司型私募基金由于信息不公开的原因,不明确是否具有最低投入金额的限制。

四是在管理人资格方面,像工作室模式、个人私下委托和公司型私募基金并没有明确的管理人资格要求,而且前两者的协议也一般为口头协议居多。阳光私募对管理人资格也并没有十分明确的限制,不过信托计划较为公开,为吸引投资者参与,管理人一般均为业内人士。而券商集合理财和基金专户理财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由监管层批准。

五是收益分配方式比较多样,一般以到期结算分成或征收管理费居多,也有如工作室模式那样以佣金返还为主。到期结算分成则一般有纯保底、纯分成和保底分成三种。对于公开性较强的阳光私募、券商集合理财和基金专户理财等,一般为收取管理费或准保底协议。如最初推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各证券公司一般都采取了公司投入自有资金的做法,同时在契约中有准保底协议,即计划资产下跌一定比例时先损失自有资金而 不影响投资者本金。值得注意的是,保底分成与当前的部分法律法规是有一定冲突的。如《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以经营现金信托或其它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信托公司在资金信托业务中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第11条规定,受托人应根据在与委托人签订的受托投资管理公司中约定的方式为委托人管理受托投资,但不得向委托人承诺收益或者分担损失。因此,对于保底分成这一收益分配方式而言,尤其是保底收益率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情况,有高息揽存的嫌疑。因此,除券商集合理财品种契约中具有明确的准保底协议以外,有明显保底收益率承诺的保底分成收益分配一般以口头协议居多,并不受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市场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9.1.

[2]夏斌,陈道富.中国私募基金报告[M].上海:中国远东出版社,2006:42-43.

[3]韩志国,段强.私募基金:稳定因素还是紊乱因素[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2.

[4]约翰・马歇尔.金融工程词典[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102.

[5]王霞.中国私募基金发展前景和当前问题研究[R].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2006.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做一个称职的秘书长

**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秘书长***

我自****年**月担任**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秘书长以来,在转变观念,端正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秘书长职责的基础上,想会员之所想,急会员之所急,谋会员之所求,帮会员之所需,解会员之所忧。努力做到权为会员所用、情为会员所系、利为会员所谋。全心全意地为会员服务,受到了广大会员的一致赞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把为会员服务当作第一要务

个私协秘书长作为协会组织日常事务的主持者,必须首先提高思想认识水平,科学定位,找准位置,把为会员服务当作第一要务,切实做好会员服务工作。

我们知道,个私协会的基本职能可以归纳为10个字,就是“服务、自律、教育、维权、发展”。这些基本职能,是有机结合、密不可分的。服务职能是个私协组织最基本的职能,其它职能必须寓于服务职能之中,与服务职能密切结合起来。也就是说,为会员服务是个私协工作的根本和基础,是个私协会的立会之本,是个私协工作的第一要务,个私协的中心工作必须定位在全心全意为会员企业服务上。

为会员服务就是为会员办实事、办好事,切实保障会员企业正常运行,促进会员企业快速发展。其结果必然是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始终坚持服务立会,坚持以服务工作为基础,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要想会员之所想,急会员之所急,谋会员之所求,帮会员之所需,解会员之所忧,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改进服务作风,扎扎实实地解决好影响会员生活及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会员。同时,通过强化服务工作,提高广大会员的生产经营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服务工作应该摆在协会工作的首位。为会员企业服务是协会工作的根本宗旨。为会员服好务,才能有所作为,有所地位,不为会员服务,协会就没有作用,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就不会有凝聚力,也不会有生命力。会员服务工作做好了,会员就觉得协会有用,靠得住,心甘情愿依附你。让广大会员深切的感受到个私协会是他们自己的家,才能不断增强个私协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

多年来,我们一直把想会员之想,急会员之急,谋会员之求,帮会员之需,解会员之忧,全心全意为广大会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作为个私协会工作的出发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我们把个私协服务工作的着重点主要放在会员生产经营管理中普遍存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上。在抓好教育培训、法律服务、信息咨询等日常服务工作的同时,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领域,在商贸洽谈、产品展销、对外交流、出国考察、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融通资金、企业信用评级、实施商标战略等方面为会员提供更加广阔的帮助和支持。同时还积极参与有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与会员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帮助会员企业进行技术、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创新。同时还在生活等方面为会员提供服务,如春节送温暖、夏天送清凉、慰问捐助在经营上和生活上遇到特殊困难的会员及文艺娱乐、体育比赛等活动,使广大会员体会到“家”的温暖,组织的关心,切实增强了个私协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当一个称职、合格、会员拥护的秘书长,必须不断增强为会员的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首先要牢记:党和人民赋予了我们一定的职权,就是要我们为会员服好务,要有所建树,有所作为,有所创新。而不能把个人和部门的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追求个人和部门的的利益至上。要心忧会员疾苦,心系会员生活,时时讲奉献,处处讲给予,以积极服务、无私奉献作为人生信条,以服务好坏、奉献多少来衡量人生价值,要在职一任,造福一方,以谋求会员利益为出发点,以推动会员企业发展为着力点,以创立个私协事业为人生支撑点,全身心投入个私协工作,寻求个私协工作的全面的发展。要把会员当成自己的衣食父母,把职权用在维护会员利益上,落实在为会员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中。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会员企业调查研究,面对面地征求会员的意见,倾听他们的呼声,集思广益,干事创业,谋求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得到广大会员的拥护和认可。才能成为一个称职、合格的,深受广大会员拥护和爱戴的个私协秘书长。

二、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帮助会员企业做大做强

全心全意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立足发展,满腔热情地为会员企业做好事、办实事。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服务观,注重从会员企业最关心的、反映最迫切的事情抓起,扎扎实实地为会员企业服好务。要将服务发展大局与服务会员企业有机结合起来,把推进会员企业发展与融入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结合起来,引导会员企业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新的业绩。近几年来,我们主要搞了两个方面的服务工作:

一是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如管理咨询服务。主要以企业高层及专业经营管理人员为对象,以企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管理、企业重组、资本运营、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宣传、解答及国内外考察交流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不断提高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意识及管理水平;教育培训服务。主要是组织好对各行各业会员的教育与培训,对会员企业进行政策、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三个文明建设的教育。我们还积极开展了“人才培训工程”。主动与有关大专院校合作,经常举办高级培训班,对会员企业进行专业培训;调查研究服务。围绕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为企业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提供有效的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抓住会员企业发展中必须解决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为会员企业发展提供指导和为政府宏观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做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引导工作;同时增强了参与意识,积极介入经济领域的活动,为会员企业发展创造具体的机会和条件;信息咨询服务。不断加大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便捷的信息载体,疏通信息传递渠道,构建四通八达的信息网络,做好信息服务;积极加强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为会员提供周到方便的政策法规、国内外行业经济形势与动态分析、对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或改进意见等与会员企业发展相关的咨询服务。除此之外,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其他各类服务项目,如人才交流服务、企业形象宣传、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行政事务、产品技术展销交流及对外交流服务等活动,服务领域不断得到拓展、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提高,服务形式不断得到创新,服务内容不断得到增加,有效的适应了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需要。总之,只要企业需要的,个私协会都可以去做,都应该去做。会员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服务,我们就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提供什么服务。

二是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服务。个私协组织作为个体私营企业自己的组织和“娘家”,在维护和代表个体私营企业的利益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个私协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好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个体私营企业安居乐业和长足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切实加强了个私协法律维权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了法律维权投诉服务网络,依法维护了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个私协组织积极搞好法律服务工作,帮助会员企业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规政策信息。我们还主动联系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法学界、律师界知名人士,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为会员企业提出的涉法问题提供咨询。当会员企业的人身、财产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积极协助会员企业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促进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对构成违法犯罪的案件,有关部门未能及时依法受理或诉讼受阻的,依法启动法律程序,指导或会员企业进行诉讼;对严重侵害会员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或久拖不决的突出问题,适时介入,协助有关方面调查核实,促使问题依法及时得到解决。

三、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做称职合格秘书长

要做好个私协工作,搞好会员服务,协会工作人员,特别是协会的秘书长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水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加强学习,学习政治、学习经济、学习管理、学习WTO知识、学习计算机技术等一切能够为会员服务的相关知识和技术,真正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我自担任**市个私协秘书长以来,始终注重学习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知识,对会员企业进行深入有效的指导,帮助他们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改制和集团改造方案等,帮助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自己的企业,发展自己的企业,有力的促进了会员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学习、充实、提高自己,高效优质为会员服务。为了全面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2000年,我自费参加了北京大学EMBA研究生课程班的学习,还于1999年5月,2001年3月,2004年5月多次参加了中共中央党校“第一届邓小平理论与中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高级研修班”和“第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理论与实务高级培训班”的学习。2001年11月参加了**省经贸委举办的“**省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班”,2002年3月参加了中共**省委党校“全省民营企业家高级培训班”。深入、系统地学习、研究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国内外经济法、国际贸易、WTO知识、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战略发展、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金融证券、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学科知识。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了工商经济经济师和企业法律顾问两个中级技术职称和高级经济师职称。通过学习,建立了企业管理新观念,提高了现代企业管理水平,造就了为企业服务的本领和能力。

(二)利用所学知识,热情为企业服务。1998年5月,受发起设立企业的委托,我帮助筹建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建立后,为了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主持制定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CIS总策划书》,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识别系统、行为规范以及公司的形象传播等进行了全面设计,为公司的规范化运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1年5月,我受*****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拟定了组建“山东双月园置业发展集团”的方案,在对国内外企业集团机制、组织制度、管理制度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大胆借用国内外企业集团建设的成功经验,在企业集团组织建设上大胆突破,敢于创新,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建立起以产权为纽带的企业集团体制,有效的促进了“*****置业发展集团”的规范化建设和健康发展。我还在承担设计*****置业发展集团组建方案的基础上,对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架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建立集团公司会计核算规范体系、投融资及资金管理体系、资产管理体系、成本费用控制体系、营销控制体系、预算管理体系、管理控制体系、业绩评介体系、激励约束体系和内部审计体系十大管理和控制体系。有效解决了企业管理、控制与发展的关系。受到业内人士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三)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探讨经济理论和企业管理理论。我在担任**市个私协秘书长期间,对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国内外经济法、国际贸易、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战略及形象策划、市场营销、金融证券、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学科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写出了一批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操作性较强的理论文章和调查研究报告。十余年来,共在国家、省、市级各类报刊发表经济理论文章150多篇。本人撰写的《商标战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运用》、《浅议国外反倾销及我国出口策略》、《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之思考》、《浅议成长性企业的管理变革与创新》等文章,相继刊登在国家工商局主办的《工商调研》、省工商局主办的《**工商行政管理》、省个私协主办的《个体私营经济导刊》等报刊上。1998年2月,我撰写的《关于加快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调查》获1997年**省党委政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1999年7月,撰写的《略论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一文在十三省、市、自治区法学会经济法学术研讨会上宣读,并被评为优秀论文。还有多篇关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经济管理、企业管理、行业协会建设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文章,被国家、省、市级报刊刊发,并多次入选编印成书。我还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新形势,撰写了《事业单位改革新阶段,行业协会发展新趋势》的理论文章,深入探讨了个私协组织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新思路、新对策。这些理论研究文章对会员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受到了有关领导、社会各界,特别是会员的好评。通过科学的理论研究、分析与探索,促进了企业发展、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了个体私营企业的健康、科学、协调、持续、快速发展。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省**市工商局、市个私协会适应两费停征新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大个私协会工作的力度,提出了转变观念办会、理顺体制立会、民主管理活会、强化服务兴会的工作理念,逐步形成了改进个私协会工作的新思路。他们的做法在全国个私协系统具有示范作用,2008年11月中国个协在中山开会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工商总局在今年第3期简报中印也发了他们的经验。我省已有**市局、**市个私协会分别组织人员到**学习。

为更好的学习**经验,4月13号至16日,省局总会计师、省个私协会常务副会长**同志率省个协、**市个协、**市**区个协一行6人赴****工商局、个私协会考察学习、交流、探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个私协会现有会员10万户,入会率在92%以上,其中个体户92149户,私营企业7192户。下辖县(市)区协会12个,县(市)区协会下辖基层协会102个。市、县、基层协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下设“三部一室”,即:组联部、宣教部、维权服务部、办公室。

市工商局安排340多人专职从事个私协会秘书处各项服务工作。经过**省工商局努力,协会工作人员已由自收自支编改为现在的全额拨款编,解决了协会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主要做法

**市工商局认为,改进协会工作是落实工商职能的需要、是实现工商部门工作转型的需要、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树立工商部门良好形象的需要。为此,他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在个体私营经济中开展党建工作。他们根据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报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个体私营经济中党建工作由个私协会为主管理。全市个私协会共建立党委4个,党总支14个,党支部35个,现有党员1735人,协会近年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发展党员43名。

全市个协会员中有省、市、县人民代表123名,政协委员285名。还吸纳了当地政府、人大、政协、卫生、质检、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作为协会名誉理事。

(二)充实人员,调整机构,加强责任考核。**市工商局在两费停征以后,对全局的人员进行了布局,提出了“1234”的配备思路,即10%的人员从事登记注册工作,20%的人员从事个私协会服务工作,30%的人员从事消保维权工作,40%的人员从事监管执法和综合工作,并着重加强了基层个私协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力量。按照人员配置计划,全市安排340人专门从事个私协会工作,其中市协会配备10人,县级协会配备6人、基层协会配备3-4人,全市个私协会系统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新增2l4人。

特别是,他们注意延伸网络,扩大覆盖面。乡镇按经济区划设置基层协会,设秘书长1名,秘书2—3名。基层协会设置若干行业分会或片区分会,延伸了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己建立基层协会102个、行业分会360个、片区分会150个。

同时,该局通过建立健全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协会干部的服务水平,明确协会干部的主要任务。例如:协会每名工作人员每月应走访10家会员各一次,发放会员需求与服务登记表,及时了解会员的经营情况和有关经营的困难,落实解决会员的实际问题。在走访中不断完善登记会员档案,建立详细的会员档案。

(三)改变工作思路,实现“四个转变”。**市工商局改变过去个私协会工作由工商部门“一家办”、议事决策“一言堂”、管理方式一成不变的做法,充分听取会员意见,逐步把协会建设成为会员参与广泛、产生方式合法、决策民主、事务公开的民主管理组织。协会的工作方案、财务预算、会费使用管理等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向会员公布,会员有权查阅协会章程、财务报表、会计账簿以及有关重大事项决议的文书资料。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从被动坐等会员找上门转变为主动上门为会员服务。全市工商系统、个私协会联合开展了“进千家门、知千家事、解千家难”活动,为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二是从侧重为会员生产经营提供微观服务转变为提供宏观服务。过去协会主要为会员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用电、用水、用地等问题,而现在发展到帮助会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定长远规划、实现管理创新和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等服务。三是从协会单独开展工作转变为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发挥党团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阶层知名人士、各行业“能人”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大合唱”。四是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关系由管理和服务的利益纽带转变为情感纽带和文化纽带。

(四)搭建“四个平台”,构建“五大体系”,推出“十项服务”。

1、“四个平台”:一是建立银企合作平台。采取工商搭台、协会牵线的方式,为个体私营企业协调争取银行贷款。2008年全市有56家私营企业经个私协会向银行推荐获得贷款1.46亿元。二是建立劳务交流平台。县区协会与人才交流市场建立起一套双向信息交流机制,建立会员用工台账和应聘台账,定期举办劳务信息会、人才招聘会,每年接待求职人数3万余人,为个体私营企业招聘员工万余人。三是建立服务平台。各级协会设立服务机构,为广大会员提供免费代办证照等各类服务。四是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建设“会员之家”网站,拓宽信息交流渠道,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2、“五大体系”:一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各级协会积极与医保、养老保险等部门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免费为会员代办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障服务,目前己为7700多名会员办理医保手续。二是建立困难救助体系。各级协会在每年的会费支出预算中,都安排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救助困难会员。三是建立会员维权体系。各级协会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的支持,运用法律武器抵制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市协会设立了法律顾问室,县区协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为会员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目前全市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3名。五是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市协会制订了教育培训计划,建立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对协会工作人员和会员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和会员的素质不断得到提升。

3、十项服务:通过搭建平台和构建体系推出了十项具体服务内容,分别是免费代办服务、维权诉求服务、信息和培训服务、企业融资服务、困难救助服务、中介服务、生活优惠服务、保险服务、爱心帮扶服务、入会申请服务。

(五)加强了内部规范管理。个私协会通过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按照会员需求细分要求,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从融资贷款,招聘用工,培训指导,落实优惠政策,维护合法权益到解决用水、用电、用地、就医、子女上学等具体问题,都建立了专门的诉说台帐,分层分类,分批予以解决,拓宽了协会的服务层次,提升了个私协会的凝聚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贯彻意见

通过到**学习考察,我们认为,**加强个私工作的经验对我省做好下一步的个协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其中的有些经验可以逐步在我省市县区个私协推广。结合今年省个私协会工作安排,拟在以下方面学习推广:

1、进一步完善会员入会程序,建立完整的会员档案。

2、走出去服务,尽量多走访会员,发放会员需求登记表,深入了解会员有哪些需求和困难,建立台帐落实解决。

3、联系多家银行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为会员解决融资难的困难。

4、设立法律顾问室,抓好会员的维权服务,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5、设立服务窗口,为会员提供免费的服务,加快会员办事效率。

6、开办信息网络服务,创建信息平台,让会员及时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

7、与组织部门联系,开展个体私营党建工作。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__省__市工商局、市个私协会适应两费停征新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大个私协会工作的力度,提出了转变观念办会、理顺体制立会、民主管理活会、强化服务兴会的工作理念,逐步形成了改进个私协会工作的新思路。他们的做法在全国个私协系统具有示范作用,11月中国个协在中山开会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工商总局在今年第3期简报中印也发了他们的经验。我省已有__市局、__市个私协会分别组织人员到__学习。

为更好的学习__经验,4月13号至16日,省局总会计师、省个私协会常务副会长__同志率省个协、__市个协、__市__区个协一行6人赴____工商局、个私协会考察学习、交流、探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__市个私协会现有会员10万户,入会率在92%以上,其中个体户92149户,私营企业7192户。下辖县(市)区协会12个,县(市)区协会下辖基层协会102个。市、县、基层协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下设“三部一室”,即:组联部、宣教部、维权服务部、办公室。

市工商局安排340多人专职从事个私协会秘书处各项服务工作。经过__省工商局努力,协会工作人员已由自收自支编改为现在的全额拨款编,解决了协会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主要做法

__市工商局认为,改进协会工作是落实工商职能的需要、是实现工商部门工作转型的需要、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树立工商部门良好形象的需要。为此,他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在个体私营经济中开展党建工作。他们根据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报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个体私营经济中党建工作由个私协会为主管理。全市个私协会共建立党委4个,党总支14个,党支部35个,现有党员1735人,协会近年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发展党员43名。

全市个协会员中有省、市、县人民代表123名,政协委员285名。还吸纳了当地政府、人大、政协、卫生、质检、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作为协会名誉理事。

(二)充实人员,调整机构,加强责任考核。__市工商局在两费停征以后,对全局的人员进行了布局,提出了“1234”的配备思路,即10%的人员从事登记注册工作,20%的人员从事个私协会服务工作,30%的人员从事消保维权工作,40%的人员从事监管执法和综合工作,并着重加强了基层个私协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力量。按照人员配置计划,全市安排340人专门从事个私协会工作,其中市协会配备10人,县级协会配备6人、基层协会配备3-4人,全市个私协会系统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新增2l4人。

特别是,他们注意延伸网络,扩大覆盖面。乡镇按经济区划设置基层协会,设秘书长1名,秘书2—3名。基层协会设置若干行业分会或片区分会,延伸了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己建立基层协会102个、行业分会360个、片区分会150个。

同时,该局通过建立健全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协会干部的服务水平,明确协会干部的主要任务。例如:协会每名工作人员每月应走访10家会员各一次,发放会员需求与服务登记表,及时了解会员的经营情况和有关经营的困难,落实解决会员的实际问题。在走访中不断完善登记会员档案,建立详细的会员档案。

(三)改变工作思路,实现“四个转变”。__市工商局改变过去个私协会工作由工商部门“一家办”、议事决策“一言堂”、管理方式一成不变的做法,充分听取会员意见,逐步把协会建设成为会员参与广泛、产生方式合法、决策民主、事务公开的民主管理组织。协会的工作方案、财务预算、会费使用管理等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向会员公布,会员有权查阅协会章程、财务报表、会计账簿以及有关重大事项决议的文书资料。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从(来源:文秘站 )被动坐等会员找上门转变为主动上门为会员服务。全市工商 系统、个私协会联合开展了“进千家门、知千家事、解千家难”活动,为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二是从侧重为会员生产经营提供微观服务转变为提供宏观服务。过去协会主要为会员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用电、用水、用地等问题,而现在发展到帮助会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定长远规划、实现管理创新和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等服务。三是从协会单独开展工作转变为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发挥党团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阶层知名人士、各行业“能人”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大合唱”。四是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关系由管理和服务的利益纽带转变为情感纽带和文化纽带。

(四)搭建“四个平台”,构建“五大体系”,推出“十项服务”。

1、“四个平台”:一是建立银企合作平台。采取工商搭台、协会牵线的方式,为个体私营企业协调争取银行贷款。全市有56家私营企业经个私协会向银行推荐获得贷款1.46亿元。二是建立劳务交流平台。县区协会与人才交流市场建立起一套双向信息交流机制,建立会员用工台账和应聘台账,定期举办劳务信息会、人才招聘会,每年接待求职人数3万余人,为个体私营企业招聘员工万余人。三是建立服务平台。各级协会设立服务机构,为广大会员提供免费代办证照等各类服务。四是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建设“会员之家”网站,拓宽信息交流渠道,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2、“五大体系”:一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各级协会积极与医保、养老保险等部门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免费为会员代办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障服务,目前己为7700多名会员办理医保手续。二是建立困难救助体系。各级协会在每年的会费支出预算中,都安排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救助困难会员。三是建立会员维权体系。各级协会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的支持,运用法律武器抵制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市协会设立了法律顾问室,县区协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为会员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目前全市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3名。五是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市协会制订了教育培训计划,建立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对协会工作人员和会员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和会员的素质不断得到提升。

3、十项服务:通过搭建平台和构建体系推出了十项具体服务内容,分别是免费代办服务、维权诉求服务、信息和培训服务、企业融资服务、困难救助服务、中介服务、生活优惠服务、保险服务、爱心帮扶服务、入会申请服务。

(五)加强了内部规范管理。个私协会通过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按照会员需求细分要求,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从融资贷款,招聘用工,培训指导,落实优惠政策,维护合法权益到解决用水、用电、用地、就医、子女上学等具体问题,都建立了专门的诉说台帐,分层分类,分批予以解决,拓宽了协会的服务层次,提升了个私协会的凝聚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贯彻意见

通过到__学习考察,我们认为,__加强个私工作的经验对我省做好下一步的个协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其中的有些经验可以逐步在我省市县区个私协推广。结合今年省个私协会工作安排,拟在以下方面学习推广:

1、进一步完善会员入会程序,建立完整的会员档案。

2、走出去服务,尽量多走访会员,发放会员需求登记表,深入了解会员有哪些需求和困难,建立台帐落实解决。

3、联系多家银行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为会员解决融资难的困难。

4、设立法律顾问室,抓好会员的维权服务,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5、设立服务窗口,为会员提供免费的服务,加快会员办事效率。

6、开办信息网络服务,创建信息平台,让会员及时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

7、与组织部门联系,开展个体私营党建工作。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关于省餐饮工作委员会筹备

2009年初,我们针对我省餐饮行业企业数量多、规模较小、经营不规范、管理缺位的现状以及在餐饮卫生、诚信、社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筹备成立省餐饮行业工作委员会,从餐饮私营企业角度加以自律、规范和发展的想法,受到省工商局和省私营企业协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经省工商局同意,黑龙江省私营企业协会于2009年3月29日向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提出申请。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十分重视。经研究审查,于2009年7月29日批复如下: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成立黑龙江省私营企业协会餐饮行业工作委员会,发给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为了支持省餐饮委员会工作,做好筹备工作,省私营企业协会在2009年10月12日下发黑私协字[2009]20号文件,要求“各市(地)协会从事餐饮、酒店、宾馆等行业的会员企业中,认真做好人会的宣传和优秀人选的推荐工作以及在日常工作中协助配合该餐饮行业_[作委员会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工作需要还要求“各市(地)协会秘书长应选为餐饮行业工作委员会的常务委员,负责收集本辖区内饭店、酒店、宾馆等餐饮行业信息资料,履行参事议事职责。省私营企业协会还指派李德文同志作为省餐饮工作委员会的秘书长,帮助筹备组顺利开展工作。

省工商局马文博副局长对成立省餐饮行业工作委员会十分重视,多次听取汇报,并指示省私营企业协会和筹备组的同志,要明协会指导思想和设想,让我们积极筹备,做细工作,早日组建。省私营企业协会王月明秘书长把成立省餐饮行业工作委员会,当做省协会一件大事来抓。鼓励筹备组要独立开展工作,虚心学习借鉴兄弟协会好做法、好经验,组织好,早日成立,积极开展工作。王本瑞秘书长一上任就听取我们的汇报,并多次与我们协商,如何做好筹备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在筹备期间,筹备组的同志,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多次碰头,研究餐饮工作委员会筹备进展情况,还积极考虑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对省餐饮行业工作委员会今后发展壮大的设想和建议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

餐饮行业工作委员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的一员,是和传统协会有区别的。这新就新在观念新、思路新、举措新,这就必须加强学习。我们不仅要组织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要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会员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餐饮行业又好义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全体会员素质、提高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开展工作新局面,保持企业活力的必然要求。

(二)要组织起来,协调发展

在任何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是不可分的,要协调发展。所以我们组建这个行业组织,这是政府转变职能,加强行业、企业管理的需要,也符合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要求。行业组织是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主要职能是代表政府为行业发展制定规划和管理条例,传达落实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制度、法规。还要代表企业、行业向政府反映意见,争取政府对行业扶持政策。

(三)要明餐饮行业工作委员会的重点

在我省同行业相关联的协会组织,已有省饭店协会、省烹饪协会、省食文化研究会等,这些行业组织在工作中有交叉,也有分工,餐饮工作委员会刚刚组建,是一个“新生儿”,需要一个学习成长过程。协会问不是竞争对手,而是合作伙伴,是各有侧重,各司其职,互相取长补短。我省从事餐饮、酒店、宾馆的个体私营企业有12万户,从业人员有34.5万人,餐饮行业工作委员其主体是非国有餐饮、饭店、宾馆等餐饮企业和个人,会员是其中的优秀者。省餐饮工作委员会在服务于这些企业的同时,也要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服务。

(四)要发挥省餐饮行业工作委员会的优势

1 领导和组织优势。一是领导重视。省餐饮工作委员会受到省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在省私营企业协会的直接指导下运行,私营企业协会会员众多,覆盖全省,组织结构严谨。再加上我省私营餐饮企业发展迅猛,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业几乎都是民营企业,在新形势下。民营企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我省民营企业规模小、底子薄,很多都在单打独斗,只有好的扶持政策,措施得力,找到切入点,结合点,一定会得到餐饮企业的支持。二是省餐饮行业工作委员会是非国有餐饮企业自己的行业组织代表。只要紧密联系企业会员,反映企业诉求,并快速向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反映,并千方百计地帮助沟通解决,保护会员的利益和合法权益,引导餐饮行业向规范化、连锁化、集团体、现代化、科学化发展,就一定取得成功,也能增强对会员企业的吸引力。

2 机构及人才优势。我们参加餐饮工作委员会的成员,除了地方推荐的人员和一些民营企业老板外,考虑代表面和有利于开展工作,又特邀一部分人:有哈市和我省大专院校等餐饮理论界著名学者专家,也邀请了几位有名的国有企业老总参加,还有一些餐饮及相关行业的主管领导,我们也吸收几位餐饮上下游企业和个人会员的参与。这些人参加省餐饮行业工作委员会无论是会长、副会长、常务委员、委员,只有分工不同、职责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会内要平等相处,以礼相待,共同为企业保驾护航,为政府出谋划策,为社会和人民尽职尽责服务。会长应主会,常务委员要议会,委员要参会。

省餐饮工作委员会还设了企业家联谊组、专家组以及秘书处、人力资源开发部、咨询策划部、企业家联谊部、金融服务中心。企业家联谊部可组织企业采取轮值制度,围绕自己的特长和熟悉的专业展开专题调研、报告、展示、讲座、展览等活动。专家组要多为企业献计献策,企业也要配合协作,团结一致,共谋大计。

从经验看,专家学者大都愿意参加,想更多地了解企业:而企业往往更注重实际效果,参会能否从中受益。我们餐饮工作委员会将主体、服务对象定位在广大餐饮企业,反映企业呼声,解决企业所急。我相信通过两者的积极参与、深谋远虑和紧密配合,餐饮行业工作委员会一定会更具生命力。也一定会实现三方共赢。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海陆并举,主动出击,积极组织专项行动

去年5月底海查划归后,分局立即调整打私工作思路,果断把打私重点从陆上向海上转换,并多次召集海查骨干会议,研究部署海上缉私工作,全体海查人员做到服从领导,树立全局观念,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发扬连续作战和勇敢顽强的大无畏精神,与陆查人员形成打私合力,保持了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始终保持海上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据统计,分局仅今年来共出动船艇278艇次,出动警车660台次,出动警力6000多人次,检查船只1423多艘,查获案件43宗,案值人民币1988多万元(其中639.35万张盗版光盘和3413粒旧衣服不计案值),查获私货有:柴油、食用油、CD-R光盘、VCD光盘、激光头、新旧汽车轮胎、旧电器、旧衣服等。特别是6月4日,870艇在大星山海域查获光盘316万张,该案是有史以来查获的光盘案中最大的一宗,打响了海查职能调整的第一炮,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二、加大侦查破案力度,快侦、快办、快结

分局自去年以来,一改过去干警主要靠受理外单位的案件的做法,去年办案由"等米下锅"变成"找米下锅",积极出击,多办案,多破案,破大案。在办案过程中,他们打破科室界线,集中领导,集中警力,发挥整体作战优势,连续查破自侦案件43宗,与前年同期相比,破案率提高了20%。在侦办案件中,他们还把好"证据、定性、程序、措施、法制文书"五关,对于不予立案的案件,都保证在七天内移送审结。由于强化了执法意识,提高办案效率,去年侦办的80宗案件都能依时报捕,依时移送,刑拘、侦查期间没有出现超期羁押现象,犯罪嫌疑人批捕率达94.7%,案件审结率达到100%。

三、加强情报经营,发挥先导作用

分局技术情报科,坚持以情报为先导,积极拓展信息来源,物色线人,广布耳目,准确地掌握*地区沿海一带的走私动态,重拳出击,捷报频传。撰写走私动态调查报告6份,查获案件60宗,端掉"地下"油站6个,有力地打击了*地区小额走私活动。

四、发挥技术侦察等有效手段,积极开展"追逃"工作

鉴于分局在逃人员较多的现状,为了及时将涉案人员追捕归案,分局在搞好案件侦破工作的同时,成立追逃小组,充分运用技术侦察等有效手段,积极开展"追逃"行动。一方面认真制订详密的追捕方案,利用特情耳目,摸清涉案人员的落脚点,利用突袭战术,乘走私犯罪嫌疑人不备,开展"追逃"。另一方面,积极与地方公安机关联系和沟通,争取他们的配合。如在*年8月23日,侦查人员经过缜密侦查,获取了线索,立即与惠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取得联系,成功将黄锐锋抓获归案。*年度,分局追逃小组经周密计划,相继在福建泉州、广州、惠州等地成功缉获"富兴隆"号批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周崎山等人。*年分局共出动警力100多人次,开展30多次追逃行动,共抓获逃犯14名。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打击看水族

*关区走私分子雇佣的"看水族"活动尤为猖獗,严重地干扰缉私部门的查私工作,为了更严厉有效地打击走私违法活动,分局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加强情报调研,摸清"看水族"的活动规律和行动路线,主动出击,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公安机关、打私办的联系和沟通,进行了专题的讨论,争取这些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共同打击看水族。去年来分局共查获"看水"车4部,抓获"看水"人员6名,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给地方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有效地打击了走私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地震慑了走私分子。加强沟通,理顺关系,密切与检察院、法院的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是做好案件移送工作的重要一环。作为案件的"出口"单位,去年以来,分局多次主动走访*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走私犯罪案件的提捕、移送、撤案等问题进行蹉商,达成共识,尽量减少检察院不捕或增捕情况发生,分局认真收集和听取"两院"反馈的办案意见,了解"两院"对刑事案件证据审查的要求,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

六、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积压案件的清理工作

根据侦查[*]198号《走私犯罪侦查局关于开展清理积案工作的通知》和《*侦查分局开展清理积案工作计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分局的工作计划,分类、分批、分阶段、有步骤开展积压案件的清理工作。他们严格遵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分局《案件审查工作规程》、《案件会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汇总上报处理意见,撤销处理历年积案17宗。

七、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查工作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____年,××局××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计划生育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过一年来全所人员的共同努力,该所共为流动人员办理工商营业执照__个,验照__户,向当地政府通报流动人员信息__件,切实为××辖区流动人员服好务,深受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年初,该所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其他所员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联络员。组长同成员签订了“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监管责任书”,由工本文来源:文秘站 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从而有效的领导、协调、落实全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是抓紧内部监管干部的学习。将人口理论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内容。做到一季度_-_次集中学习,增强了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每季度对辖区的计划生育流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要开展的工作进行部署,有力的保障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把好登记办照关口。一方面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认真检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证明核查率达到___%。另方面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协会例会的机会向广大个体私营业主宣讲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在辖区内张贴宣传标语。工商所联合协会、辖区计生办组织学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方面法律法规和知识共计_次,人员__人次。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根据《关于协助开展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乡企业管理服务站的工作实际,现将企业站成立后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人员和工作职责的变动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乡企业管理服务站成立于1996年8月31日,审批单位为××县编制委员会,属自收自支单位,核定编制2人,批准文号是新机编字(1996)6号。现有人员编制2人,与县编委下达的指标相符。2005年7月,根据《关于调整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乡规划建设管理所机构设置的通知》(新机编字[2005]06号)精神,××乡企业管理服务站和规划所并入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合并办公。合并后,企业管理服务站已不复存在,但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事项仍由原企业管理服务站人员办理。

(二)工作职责的变动情况

1、原企业管理服务站的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个体私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乡个体私营企业进行指导。

(2)指导全乡个体私营企业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所有制结构调整工作;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3)指导个体、私营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布局,引导区域间经济技术合作,支持、鼓励创办科技型个私企业。

(4)指导个体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卫生工作。

(5)研究制定我乡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专题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个体私营企业会计、统计报表汇总工作;对个私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6)为个私企业提供科技创新、信息传递、市场开拓、教育培训、法律支持和经贸合作等服务。

(7)协调个私企业与综合经济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执法监管部门的联系,依法对个体私营企业进行管理。

(8)指导个私企业思想政治、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9)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企业管理服务站负责的其它部门职能情况:

(1)负责开展××县工商联合(商会)××乡分会的工作。

(2)负责监管××乡安全生产(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和其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等日常监管工作。

(3)负责开展环境隐患、饮用水水源、矿山、加工企业污染源安全的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

(4)负责商务招商项目的相关业务申报、备案工作。

(5)负责××乡向县发改委申报工业项目有关材料整理、报送工作。

(6)协调服务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相关业务。

二、在管理、服务企业方面的主要工作和在乡镇工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发挥情况

××乡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自成立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以及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一切以发展××经济、乡镇企业(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为主旋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发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各项政策,并及时将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到企业、使企业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企业稳步发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县工业经济暨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九届二次全会提出的“生态农业县、基础工业县、加工基地县”三大目标,实施各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探索乡域工业经济发展思路,提高认识,完善服务,扎实工作,使××乡乡镇企业(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工业经济发展有了一定的成效。

多年来,××乡企业管理服务站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一保三种”的发展思路,充分担当起发展企业和非公经济的主力军作用,积极推进工业经济的发展,在工业经济考核中,××乡连续两年被考评为一等奖。截止2009年,××乡已初步形成了以玉碗茶厂、曼干永清红糖厂、茶马古道茶叶有限公司、库独木茶叶加工厂为代表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玉溪市锦泉电能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成的花桥河二级电站、花桥河一级电站和玉溪市锦源投资有限公司即将开发的丫口二级电站、丫口一级电站为代表的电力企业,填补了我乡电力开发企业的空白。到2009年9月30日止,××乡共有乡镇企业户数75户(其中:有限公司2户,个体工商户有73户),从业人员168人。虽然××乡地处山区,自然条件差,但通过多年来的共同努力,乡镇企业的发展,从无到有,特别是几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电力企业为××乡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农民增收、农村就业和地方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作用。

三、企业管理服务站在履行管理、服务企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机构设置不合理。2005年机构改革后,企业管理服务站与规划管理所组成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机构、人员合并,但是由于企业管理服务站的业务性质与规划管理所的业务性质不同,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成立后,工作不能融合起来。

2、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兼职部门及业务过多。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兼职过多,应对部门多、业务繁重。无法明确本职范围工作,这一直困扰着企业管理服务站职工的思想,无法全身心投入县委、政府提出“工业强县”战略的热潮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研究工业、发展工业,服务工业的工作。

3、企业管理服务站人员编制等。企业管理服务站与上级对应的部门较多,从事业务量大,还要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而人员只是在编两人,无法应对繁重的业务,给企业管理服务造成很大的压力。

4、经费困难。由于现行的财政体制因素,企业管理服务站的经费财政预算起点低,对企业发展工作经费投入少。因此,给企业管理服务站开展各项业务及招商引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从而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

5、工作条件差。没有交通工具,没有与工作职能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因此,无法快速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各部门交办各项工作。

四、意见和建议

企业管理服务站是乡镇企业和发展工业经济的行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对地方经济和工业经济发展与引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各级政府也要给企业管理服务站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发挥其职能作用。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1、从新调整机构、明确职能。2005年机构改革后,企业管理服务站与乡规划管理所组成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但由于两个部门业务性质不同,无法融合起来,最终还是各办各的业务,因此,建议把企业管理服务站独立出来,从新明确职能,并纳入参公管理单位。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切实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行综合治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镇、街道与相关部门、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决定》的要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区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主体考核的实施意见》(金府[20*]13号)。镇(街道)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协调派出所、工商、税务、农贸市场、综治办、人口计生办以及相关村、居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问题。镇、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要求达到人均1元(按常住人口数计)。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区人口计生委要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为强化属地管理提供有效服务,从而形成镇、街道一级政府领导、计生指导、部门配合、村居负责、管办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与源头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两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文本,区、镇(街道)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按流动人口迁入情况与流出地政府签订双向管理协议。

(二)由区人口计生委联系区劳动保障局共同实施流动人口源头管理工作。

1、区劳动保障局指导全区各用工单位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应根据各单位岗位技术与劳务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可在外省市委托培训也可在本区劳动技术培训中心安排上岗培训,在开展上岗培训时纳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作VCD播放)。

2、各镇、街道外劳力管理所督促、检查使用外劳力单位对外来流动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计生等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当地人口计生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3、各使用外劳力单位在录用外来流动人员时,应检查其是否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到镇外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验证手续与补办手续(每年验证一次),并及时填写市人口信息个案信息单。

4、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并进行每季度一次执法检查。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六个告知单,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培训及有关宣传资料的发放。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门式制度

(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事程序纳入镇、街道社区事务办理中心(镇、街道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站式服务。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投入经费落实一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网络设施,制定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发放管理手册,制定考核制度。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具体工作指导,联合执法,办证验证考核工作。

(二)规范流动人口一门式计划生育协管办理事务流程:

1、补办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及验证并现场发放免费药具。

2、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并输入人口信息交换系统。

3、发现外来育龄妇女无计划生育现象及时通报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4、在镇、街道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安排,会同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5、签订租赁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四、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

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同时,有关单位对下列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日常性管理: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流动人口由用工单位管理;

(二)集贸市场中属流动人口的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管理机构管理;

(三)从事各类承包经营的流动人口,由发包单位管理;

(四)在租(借)房屋和旅馆居住的流动人口,由居委会落实出租(借)房主和业主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未办理手续的流动人口住户,及时向镇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提供信息。

(五)未设居委会的住宅楼群和别墅区中的流动人口,由物业管理部门或小区管理机构管理。

(六)镇人口计生办会同公安、综治办等部门根据外来育龄人口数据库情况,经常性对流动人口集中生产生活区域开展综合执法与宣传教育。

以上负有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接受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检查。

(七)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公民、单位组织,将按照《*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各镇、街道人口信息交换系统数据库建设,实现传统的“人对人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化

推广运用“一办两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三级网络(镇、村、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将外来人口与人户分离人口纳入信息管理网络,掌握外来人员流动底数,开展与外省市及时交换人口信息的网上管理。

(一)推广应用“一办两站三级网络(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输入育龄人口信息,要求户籍人口信息入库率在90%以上,外来人口信息入库率在70%以上。

(二)继续加强村、组两级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建设,村(居)委会要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全面落实村、组信息员例会制度,明确任务,兑现报酬,畅通计划生育信息反馈渠道,使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由“人盯人管理”向“网络化管理”的转化。

(三)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运用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交换系统及时与外省市进行双向信息查询,收到外省市查询一般信息的,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查询生育信息的,5个工作日予以回复。同时,本镇、街道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外省市通过专网或者电话查询(信息交换不少于20条)。

六、加强外来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分娩点和孕检管理服务工作

(一)流动人口要求在本区医院生育的,须向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准生证》,并到现居住地镇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联系卡》;各级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检查时,发现无计划怀孕的,应及时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并动员其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二)开展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工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放环措施的对象提供尿验与查环服务,村(居)委会负责组织、通知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外来妇女定期接受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督促外来妇女定期将《*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往户籍所在地。

(三)对于有用工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查”工作,可根据管理实际,由镇、街道或居(村)委会与用工单位联系共同配合抓好检查工作的落实。

七、逐步形成基层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在全区推广建立私营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采用社会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参与形式,把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与促进企业发展、弘扬企业文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基层的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一)各镇、街道运用统一建立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方法,在原有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的基础上,将工作点拓展到私营企业,凡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企业均设立计划生育理事与联络员1名,各企业的理事与联络员人选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会长由党委分管书记担任,副会长由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并按照实际情况聘任1名专(兼)职秘书长,镇(街道)计生协会全面负责开展组建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协会的工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决算,以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流程:

1、每年用宣传版面、讲座等形式为私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至2次。

2、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主动上门为私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再生育申请工作。

3、设立企业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点,形成企业免费药具发放渠道。

4、了解企业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与厂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5、了解企业吸纳外来劳动力情况,督促其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开展上岗培训,并纳入计划生育培训,督促办证。

八、建立奖惩制度,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

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两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举报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的公民,由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个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全力推进非公经济党建工作

             

(陵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亮点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陵县个私协会紧紧围绕个私协会的职能作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非公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陵县非公企业迅速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而非公党建工作与党的其它工作领域相比是一个薄弱环节,为了使非公有制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走上健康向上的道路,必须加强非公有制党建工作。为此,陵县个私协认真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职责,加强学习,深入走访,切实提高了对非公党建工作的认识。先后走访企业20余家,采取听、议、看的方式针对未建或已建党组织的企业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向企业发放意见书100余份,征求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意见或建议30余条,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认真调研,积极向组织部门提出好的建议,为有力推进非公党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二、建立“四个机制”,有力推进非公有制党建工作

陵县个私协会在市个私协会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于2010年7月20日成立了中共陵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委员会,7月27日又成功召开了中共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委员会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会上选举产生了中共陵县个私协党委第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大会的成功召开,以及非公有制党建工作的扎实开展,得益于县个私协建立的“四个机制”。

1、建立沟通机制。2010年4月份,陵县个私协会组织人员赴临沂、昆山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与两地个私协会领导、基层分会负责人等进行交流座谈,并对两地非公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学习考察,开阔了思路、积累了经验。同时,加强了与组织部门、驻地党委政府的沟通,由各工商所、个私协分会党支部协助驻地党委政府做好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的工作,明确了党建指导员的职责。目前共选派50名党员与非公企业加强了联系,确定为企业党建指导员,向企业作出指导建议100余条,为规范和建立非公企业党支部起了重大的作用。同时各个私协分会加强了与驻地党委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新困难和问题,积极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2、建立衔接机制。县个私协依托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特殊优势,利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及年检、验照的时机,摸清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和党组织情况,对有条件的企业督促其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扩大非公有制党组织的覆盖面。同时,各工商所、个私协支部积极吸纳优秀的个体工商户发展成为党员,制定了各支部发展党员的计划,充分发挥了联系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

3、建立教育机制。县个私协会党委定期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使其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认真学习当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在克服由此带来的企业困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引导和督促企业和经营者在诚信经营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建立示范带头机制。培养和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示范能力强的“活力和谐企业”和“非公有制党建工作示范点”,我们在全县范围内选择了***省窖仙酒业有限公司和***省家庭号商贸有限公司两家规模影响较大、党建基础较好的私营企业作为党建工作示范点,作为精品工程培育打造,使探索在示范点先行,问题在示范点解决,效果在示范点体现,经验在示范点形成,努力将其打造成全县乃至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县个私协会按照《加强陵县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工作方案》要求,根据非公党组织活动的特点,提出了"五结合五为主"的活动方式,即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以分散活动为主;工作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以业余时间为主;召开会议与小型活动相结合,以小型活动为主;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以业务学习为主;党务工作人员专职与兼职相结合,以兼职为主。许多私营企业党组织在自己的活动中,都涌现了不少创新的活动方式方法。例如:***窖仙酒业有限公司在学习活动中,要求党员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先学一点,学深一点,带头写学习体会或公司策划文章,并进一步发动全公司业务和管理骨干参加支部的"征文"比赛,促成了公司决策的民主化和学习成果的转化;***家庭号商贸有限公司建立党支部意见箱,作为沟通企业主与员工的桥梁,积极发动员工提合理化建议,对采纳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奖励。一年来共收到员工建议18条,被公司采纳3条,有力推动了企业发展。同时,县个私协党委结合当前的“创先争优”活动,会同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组织有关私营企业党员职工开展“岗位技术大比武”等活动,既丰富了党员职工文化生活,又增强了自身技能;另外,在家庭号商贸有限公司设立了“党员先锋岗”,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开展“三抓三创”,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011年以来,陵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党委通过抓教育、创学习型组织,抓典型、创先进性组织,抓共建、创和谐型组织的“三抓三创”措施,进一步推进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建设,拓宽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渠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一)抓教育,创学习型组织,实现共同进步。一是抓好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先后组织陵县私营企业党委、支部党务干部培训班4期,加强党委、党支部委员、党建工作联络员、党小组长和党务工作积极分子培养,提高了党务工作与团队管理水平。二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制定了具体教育和培养计划,合理选择教育培训内容,及时把个体私营企业生产、工作第一线和管理工作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壮大个体私营企业中的党员队伍。现已举办积极分子培训班2期,培养党员积极分子50余名。三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开会座谈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党员把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作为一项基本义务,建立了党费登记统计制度,确保党费收缴工作正常进行。四是加强党务宣传平台建设。在陵县红盾信息网中增设了“党建园地”、“创先争优活动”等突出党建工作的主题栏目,及时党建工作动态,刊登党委活动资讯、教育服务信息和党员学习资料,开设党务咨询、在线交流栏目,方便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网上学习和交流;开发非公党员电子信息卡,为党组织开展活动、交纳党费提供了网上办公和交流平台。

(二)抓典型,创先进性组织,促进共同发展。一是开展特色鲜明的党建活动。举行了为企业发展壮大服务建言献策活动,深入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围绕建党90周年,根据县委和上级协会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陵县个体私营企业创先争优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和以“弘扬红色文化,唱响和谐发展为主旋律”的文艺汇演。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党员捐款和党员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搭建党组织和党员履行社会责任的平台。二是深入挖掘创先争优活动典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培养、树立和总结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典型,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用简报、宣传栏以及观摩交流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报道树立的各类先进典型。三是规范丰富党委活动内容。3月份开展了一次深入调研活动,征集陵县私营企业协会党委、支部及党员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0余条。拟在6月份召开陵县个体私营企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拟在四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报告党委工作,公开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彰先进党委、党务工作积极分子和优秀党员。四是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组建。做好对陵县较大规模私营企业摸清底数、实地考察工作,扩大陵县企业党组织覆盖面,全年拟在陵县较大规模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最少达到160户,现已建立34余户。

(三)抓共建,创和谐型组织,实现党群共赢。一是组建党群工作一体化的工作机构。探索以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工作新模式,实现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优势互补、共建互促,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成立了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党群工作合一的党群工作机构,实现党群组织的有机整合。截至目前,全县建立党组织时同步建立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的企业已达46家。二是建设党群工作一体化的活动阵地。按照硬件设施资源共享的原则,把党员活动室、职工活动室、青年活动室、妇女活动室四块阵地整合为一块阵地,成立了“党群之家”,做到“一室多用”、设施共有、资源同享、一体推进,推动党群工作共同发展,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三是建立党群工作一体化的工作制度。实行党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党组织每季度组织召开党群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党群工作规划,部署党群工作总体任务和阶段性任务。实行党群议事制度,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时,党组织与群团组织领导成员共同讨论,研究工作对策。实行群团组织负责人列席党组织会议制度,充分听取群团组织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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