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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排兵布阵,社工服务全覆盖

一方面,经过经调查分析我区残联工作领域对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需求,试点阶段设置10个社工岗位,采取“政府采购,民间运作”的方式,向社工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在区残联机关设置2名社工(区社工),主要负责服务在区级机构康复的残疾人,负责全区残联系统社工的组织、协调、联络、制度管理、工作汇总、宣传、大型活动组织及文案整理工作;8个街道依托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各设置1名社工(街道社工),运用个案、小组等专业手法深入辖区残疾人及家庭,进行基本情况收集、建档、访视、资源联络与整合、残疾人活动组织等工作。

另一方面,社工为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教育服务、就业服务、生活服务、文体服务、权益维护服务、心理疏导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从社会的角度了解其各种需求,并根据需求状况制定全面的服务计划,通过资源整合、专业团队合作,解决残疾人生活、职业、教育、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的问题,力图让全区每个街道每个残疾人都享受社工的个性化服务。

二、 循序渐进,各项工作显成效

目前,__残联系统社工试点工作经过探索期(三月中旬至五月底)、体验期(六月至八月)、工作期(八月至十月)的工作摸索和经验积累,即将迎来十月至十二月份的评估期。经过认真总结与归纳,各项工作成效、措施和特点体现如下:

(一) 制度建设

上岗后便制订了《深圳市__区残联系统社工试点工作方案》,为__区残联系统社工的管理模式作了整体规划与统筹,该方案被市残联转发给各区残联作为参考借鉴的经验;经过__区残联领导、督导与各位社工的共同讨论,由区残联两名社工负责起草,制定了《__区残联系统社工例会制度》、《__区残联系统社工考勤制度》、《__区残联系统社工休假制度》及《__区残联系统社工报告制度》。经过2个多月的制度起草、修改、讨论、制定与落实,__区残联系统社工的日常工作得到了严格的规范,保证各项工作井井有序开展。

(二) 项目活动

第一,完成了__区残疾人基本情况与需求入户调查项目,社工对全区在册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共建立1005个残疾人档案,掌握其就业、教育、家庭、心理及社会等方面的需求,对今后残疾人福利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直接的参考数据。目前已经完成了调查工作的数据录入、需求汇总和调查报告等文字工作。

第二,策划并参与__区社工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单和服务卡,提供现场咨询、需求登记、入户走访、转介等服务,并通过活动与我区其他系统的社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第三,参与各类扶弱助残活动。如接手区残联妇委会的贫困儿童扶助活动,进行长期的社工帮扶行动,与__区福利中心老人共渡端午节的活动,每周六上午开展自闭症儿童及家属互助活动,通过游戏疗法促进自闭症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增进家属之间的交流与支持;第四,协助区残联爱心大厦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策划与启动工作,积极研究个案管理的运作模式,最大地发挥各服务项目的效能;第五,残疾人义工队伍建设。结合社工的价值理念,筹备组建我区残疾人义工大队,协助推动义工队伍的组织建设、团队管理、活动策划、宣传等工作。

(三) 实务工作

八名街道残联社工以街道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中心为平台,现已建立了1005个残疾人基本档案,累计完成或正在进行 约55次简单康复训练,29次简单家居康复训练,37个残疾人个案工作,30个小组活动,46次公众教育活动及助残活动、30次照顾者辅导及配合区残联的各种相关工作。典型的小组及活动有:“和谐职康,沟通你我”——智障残疾人沟通成长小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知识学习小组、残疾人英语学习小组、“携手奥运,你我同行”——残疾人迎奥运活动、手工艺品兴趣小组、自闭症/智障儿童游戏小组、残疾人电脑培训小组、残疾人歌唱小组、特殊儿童暑期学习培训班、家居训练小组、烹饪美食小组、残疾人认知小组、盆栽学习小组、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提升小组等。

(四) 培训交流

第一,参加深圳市岗前培训7天,并参与市社工协会举办的各类讲座;第二,参加鹏星社工服务社

社工半个月的岗前培训,参与两周一次的机构学习交流活动;第三,督导为社工提供了专业知识与技能方面的辅导,包括在港和在深培训。7月中旬组织社工赴港考察培训4天,并结合残联社工的实际工作和专业知识不足等特点,制定并实施了在深培训计划,先后进行了“社会工作与我”、“对智障人士的认识”、“对自闭症的认识与处理技巧”及手艺品教授等培训课题;第四,会议制度的制定为社工的日常交流提供了畅通的渠道,两周一次的小组督导、每月一次的社工月度工作汇报会有力地促进社工间的工作交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 (五) 总结与宣传

区残联社工负责对各类培训、会议和活动的文字记录和建档,按时向区残联、区社工协会、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报送工作情况总结,收集并报送各位社工的工作札记、感想和活动简讯,目前已累计12次的工作信息发表于相关的网站、刊物(如__区残疾人联合会网站、青翼社会工作网站、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网站、论坛和季刊)上;经过总结归纳,目前完成了6期工作简报。

三、 齐头并进,提升服务质量

(一)加强政策学习,巩固专业技能

针对社工工作经验缺乏、政策掌握笼统、理论结合实际的能力不足等现状,在区残联领导的支持和社工督导的指导下,结合社工的政策与专业知识学习的需求,初步完成了《__区残联系统社工政策汇编》。汇编中收集了政府在残疾人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申请、维权等方面的文件和业务办理流程说明;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__残联系统社工各项规章制度等。该汇编的制定旨在通过各类政策、专业知识的收集,方便社工在日常工作中查阅学习政策和理论,提高服务效能。

(二) 以人为本,资源整合,通力解决残疾人问题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香港政府康复政策的整体措施

香港康复计划方案2007,共16章,对康复政策有详细阐释,涉及预防、鉴定、医疗康复、训练、教育、就业、职业康复、住宿照顾、日间照顾和社区支援、自助组织发展、交通通道设施、康体文艺活动、公众教育方面的政策。这个方案是劳工及福利局和有关政策局与部门及所有复康团体、服务残疾人士团体、残疾人自助组织一同制定的。方案由康复咨询委员会通过,并检查它的进行。香港康复计划方案,透过推行全面而有效的措施,以预防残疾,发展残疾人士的潜能,实现无障碍(物质和态度方面)的环境,最终让他们与普通人一样享有平等机会,全面融入社会。

香港积极推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自2008年8月31日起,在我国生效,香港提交了报告,作为国家报告的一部分。康复咨询委员会与政府一起,负责统筹及公众咨询工作。法律保障方面,有《基本法》和《人权法案》,定明所有人士(包括残疾人士)应享的权利。之下还有两条特别法律:《残疾歧视条例》,保障个人不因其残疾而受到歧视;还有《精神健康条例》,保障精神病人权益。下面有个执行机构平等机会委员会,是独立法律机构,负责《残疾歧视条例》执法工作。政府每个政策局、部门,都有负责的政策范围,充分考虑公约不同的规定。

香港残疾人士类别总数和康复咨询委员会作用

根据2007年《香港康复计划方案》,残疾人士分10类: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自闭症、听障、智障、精神病、肢体伤残、特殊学习困难、言语障碍、器官残障和视障。香港约有残疾人士44万人,占香港人口总数的6.2%。

康复谘询委员会成立于1977年,是政府在涉及残疾人士权益、发展和推行康复政策与服务的主要谘询组织。康复谘询委员会的组成不是政府官员,而是社会贤达人士,由行政长官委任。康复谘询委员会新任务是:监察《残疾人权利公约》实行情况,推动残疾人士、残疾人士代表组织、康复界、商界、社会大众、有关谘询和法定团体、政府决策局和部门,一同筹划主要公众教育活动,推广《公约》精神。委员会拟定了香港推广公约口号:无障碍社会由平等开始。

香港推动无障碍环境整体政策

《残疾歧视条例》里有特别条文说明所有建筑物都要提供无障碍通道。在《建筑物(规划)规例》里定下设计标准,《设计手册2008》,规范所有建筑的无障碍设计。所有新建、改建及再建处所和设施都要符合最新标准。

香港政府以身作则,提出政府处所设施改善工程计划,在2012年6月30日前把3306个(85.1%)市民经常到访的处所提升到最新标准,其他的在2014年6月前提升。政府还计划把香港所有现行天桥、隧道,加建斜道和升降机。房屋署对公共租住屋村、商场及停车场做出提升计划。预计三四年中,无障碍设施改善投入13亿元港币。

软件方面也加强日常管理。2011年4月1日规定,每个政策局和部门委任一名无障碍经理,每个场地委任一名无障碍主任。残疾人士来到场地,可联络这个主任,有投诉或需求,都可找这个主任。无障碍主任要定期检讨,提升无障碍设施。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残联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区残联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市残联下达的目标任务,密切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务实创新,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工作,狠抓了康复、就业、宣传、WW、基层组织建设、培训等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高效运转的残疾人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较好地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结合残疾人扶贫攻坚,有针对性地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为使困难残疾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会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布置,通过统筹安排,缜密部署,多方筹措慰问资金,做好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经过村、镇两级深入细致地摸底调查,重点从全区列入建档立卡残疾户筛查慰问对象,做到紧盯残疾人之需,急解残疾人之难,1月28日至2月3日,全区共慰问90名贫困残疾人,发放慰问金共计4.5万元,使贫困残疾人及其亲属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他们和正常人一样过个祥和的春节。

(二)紧密配合民政部门实施“两项补贴”工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主要是由民政部门牵头实施,我会的职责是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配合审批工作。今年以来,我会积极做好“两项补贴”宣传工作,将符合“两项补贴”的名册分发至各乡镇,组织专门人员,每月月初做好审批工作,确实服务残疾人办理补贴工作。截止6月底,我区共有6084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发放50元,共计155.67万元,1656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50元,共计48.54万元,让受助残疾人减轻家庭负担。

(三)结合“党员统一活动日”,开展 “全国助残日”慰问残疾人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集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地开展“党员统一活动日”, 5月18日,我会党支部结合第二十七个“全国助残日”,到挂点村——八塘镇苏湾村开展慰问建档立卡户残疾人活动,共慰问8户贫困残疾人,每户慰问300元,共计2400元,通过慰问活动,用实际行动给挂点村的帮扶结对贫困残疾户送上关怀和祝福,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不折不扣地实施 “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长效机制。我区2017年被国家康复工作办公室授予“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称号。为确保白内障无障碍长效机制的开展,我会积极与区卫计局、区新农合办、市第二人民医院沟通协调,共同制定本年度白内障手术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对我区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进行救助补贴,截止6月底,全区累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33例。共补助8.9万元,从资金上保证白内障手术无障碍,减轻白内障患者家庭负担,收获社会归属感,达到“康复一人,解放一家,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五)举办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招聘会,促进残疾人精准就业。5月23日,我会在八塘镇举办2017年主题为 “精准就业,真情相助” 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招聘企业面向社会招聘多名残疾人工人。招聘现场气氛相当热烈,深受广大残疾人的欢迎。通过残疾人和公司面对面的交流,当天共有29名残疾人参加,26多名残疾人达成了就业意向。招聘会的胜利举办,能够让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进一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

(六)积极开展残疾人创业资助工作,帮助残疾人收获自力更生的第一桶金。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经营理念,鼓励残疾人走自主创业之路。2月份以来,我会整合自治区、贵港市、区本级资金共计9万元,计划扶持17名有创业需求的残疾人自主创业,每人扶持5000元至10000元。为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会充分发动乡镇、村级残联的作用,对全区各行政村符合条件、有创业意向的残疾人进行拉网式的筛查,各乡镇正在上报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名单,下一步将在各乡镇和区一级进行公示,资助资金计划于8月底前划拨到受助残疾手中。通过资助残疾人创业工作,有利于培养残疾人自强自立精神,实现残疾劳动者的个人价值,在全社会形成助残扶残、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资助残疾人大中专生活动,为他们在求学路上保驾护航。为保障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力,切实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我会整合补助资金6.9万元,帮助残疾人大中专新生顺利完成学业。5月份以来,我会主动与区教育部门联系,广泛宣传残疾人新生入学的资助政策,积极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摸底,彻底摸清即将升入大学或中专就读的残疾人信息,做到应报尽报,确保不漏一人,按照要求最大限度让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新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享受到优惠政策,真正把党和政府对残疾学生的关爱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区教育部门和区直三所高中已上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学生,下一步将进行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八)按时完成康复工作和残疾人运动员筛查工作。根据《市残联《关于下达2017年度残疾人康复工作指标任务和青少年残疾人运动员筛查任务的通知》(贵残联〔2017〕22号)的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贵港市下达给我区2017年度广西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项目工作任务,5月底,我会将筛查任务和通知下发至各乡镇,积极做好筛查工作。本次筛查出助听器、人工耳蜗共计24人,假肢、矫形器12人,青少年残疾运动员14人筛查名单均超额完成市残联下达的任务。

(九)规范做好我区残疾人“二代”证的核发工作。今年以来,为了防止腐败问题或滋生不稳定因素,我会加强了办证程序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办证人员严格把好二代残疾人证的办证关,严格按照残疾人证评定流程、评定原则和等级评定标准来评定核发残疾人证。对于不符合办证或等级评定不一致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对于对残疾等级、类别有争议者,按要求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残疾鉴定复核。坚决杜绝办理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人情证”、“关系证”、“照顾证”,严防假冒、伪造残疾人证,真正做到零差错、零积压、零投诉。上半年,共为548名残疾人办理了第二代残疾人证,其中一级残疾145人,二级残疾350人,重度残疾人证占办证比例90.33%。

(十)精准化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2月份以来,在政府主导、残联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出台下发《关于印发(2017—2020年)的通知》(xx政办〔2017〕6号),指导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为我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提供组织保障。先后召开三次工作培训会议,加强对精准康复工作的技术指导,我会组织协调卫计、教育等有关部门,联合一九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爱眼医院等定点康复机构,组织有关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康复服务方面的专家,分别到全区8个镇、1个街道办举办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培训班,为全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同时指导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康复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和康复服务工作,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办法,为全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全区今年要完成的基本康复服务总任务数1774人,基本辅具服务383人(其中包括2017年基本康复服务任务657人,2017年1117人,共计1774人;2017年基本辅具适配服务142人,2017年 241人,共计383人)。现各乡镇上报评估对象名单和有关表格信息。目前已完成初步评估2157人,筛查出1774多人有康复服务需求,其中,基本康复服务645人,辅具需求383人,累计发放康复服务手册3000多本,各镇(街道办)已汇总和上报已完成需求评估人数及有关表格。同时我会筹措资金2.2万元,精心印制《精准康复服务手册》3000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3000张,下发到各镇(街道办),按要求发放和填写有关手册和卡片。下一步,我区将充分借助新闻媒体、政府自信公开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张贴标语和召开培训会议,采取多种方式,形成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有效举措和深厚氛围,不断挖掘先进典型和实地指导,有郊地向全区公众展示我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实际情况,提高了我区残疾人对精准康复的知晓率,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中来。

(十一)多路出击,多点开花,扎实推进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今年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残联年初下达的指标任务,重点抓好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

1、继续实施“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三期)”。5月10日,我会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制定了xx区“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实施方案,全区165个行政村党支部参加结对帮扶,每个村支部指派一名党员或经济能人帮扶一名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全区共扶持残疾人165户,每户补助项目扶持资金1000元,共16.5万元。截止6月份底,各乡镇的扶持对象已确定,扶持的项目也选好,申报、审批、收集档案材料和信息录入工作正在进行中,项目补助资金计划7月份通过银行系统划拨到残疾人手中。

2、“阳光助残扶贫基地”成效显著。为更好地充分发挥“阳光助残扶贫基地”辐射带动、帮扶残疾人脱贫致富的作用,我区在市残联的指导下,联合区财政、农业、扶贫和水产畜牧等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今年继续确定贵港市景泰渔业有限公司为本年度“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单位,6月5日-14日在全区8个镇举办残疾人养鸡技术培训班暨免费发放鸡苗活动,为120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户免费发放中鸡苗共计14400多斤(每户120斤,约50只)、饲料和药品一批,价值14.4万元以上。通过“基地”的免费扶持,年内每户残疾人家庭可增加2000-3000元的纯收入。

3、“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助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主要对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居家托养服务补助,每人补助1500元。我区今年 “阳光家园计划”补助人数共286人(其中自治区下达指标数246人,市本级财政追加40人),受助对象优先从列入建档立卡的符合条件残疾人中筛查,项目从3月份开展调查筛选比对工作,目前已确定本年度受补助的对象,有关档案材料收集和系统信息录入工作正在进行中,正在向区财政申请补助资金,计划6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受助残疾人手中,下半年主要做好跟踪服务、档案材料归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4、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我区今年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30户,每户补助资金4000元,共计12万元,项目资金由中央公益金和自治区财政直接下达。3月以来,我们将任务分解到全区9个乡镇(街道办),同时派出工作组对各乡镇上报的筛查对象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认真调查核实,按照“最迫切、最需要”的原则,对初步确定的改造家庭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同时,积极与残疾人家庭沟通,力求做到改造工程符合残疾人的需求。目前各实施无改造的家庭已动工,部分工程进度较快的乡镇已验收完毕,项目补助资金计划6月底划拨到受助残疾人手中。

5、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助推残疾人脱贫致富。5月22-25日,我区投入9.6万元,在八塘、木梓、木格、瓦塘四个乡镇举办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共152名残疾人参加了养鸡技术培训班,每人发放补助资金50元和免费中鸡苗价值共计500元或1000元,通过养鸡技术培训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他们脱贫致富的能力,改“输血型扶贫”为“造血型扶贫”。

6、实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项目,推进残疾人维权工作。本年度实施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任务数是由上一年度录入系统申请补贴的人数。今年自治区下达至我区任务193户,每户补贴260元,共计5.018万元,项目补贴资金已到位,目前正在审核拟补贴对象的资料和本年度新增人数的信息录入工作,补助资金计划8月份发放至受助残疾人手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区级财政在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投入少。我区目前残联系统所实施的各个扶残惠残项目资金和补助资金均为自治区、市级财政直接下达,区级财政投入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非常少(只有党员扶残项目配套3.3万元),全区年度得到扶持的残疾户人数共计775人,达不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人数(3273人)的三分之一,远远不能满足我区贫困残疾人扶贫脱贫的需要。

2.残疾人扶贫项目的工作经费短缺。由于残疾人扶助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和手续烦琐,所下资金全部通过银行系统统一划拨到受助残疾人账户或实施机构中,残疾人各大扶贫项目均没有落实工作经费,制约工作有效开展。

3.残疾人扶贫项目指标少,扶助面窄,补贴标准底。我区残疾人基数大,需要扶持和救助的人数多,得到扶持和救助的人数占的比例少,加上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我们的扶贫项目虽然任务数较往年有所增加,但补助标准多年来不变,对于真正困难的残疾人来说杯水车薪,对于全体残疾人的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要求相差太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残疾人工作将紧密结合精准脱贫工作要求,查漏补缺,加大残疾人扶贫领域项目后续实施、管理力度,让项目落到实处,真正受益于残疾人,让更多的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妇联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2017年,xx区妇联在自治区、市妇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政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积极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努力把妇联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 “温暖之家”,在推进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妇女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围绕巾帼脱贫,妇女创业就业引领行动成效明显

一是基地示范引领“牵手互助脱贫”。开展“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带动广大农村妇女致富的民心工程,培树了一个自治区级巾帼科技示范基地。2017年3月新江镇新乐村黑豚养殖专业合作社荣获“全区巾帼脱贫示范基地”称号,落实了4万元的扶持经费。依托“全国巾帼科技示范基地”——xx振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企业+产业项目+妇女”等发展模式,帮助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创业就业,基地每年培训x名农村妇女科技致富带头人,认定一批巾帼科技特派员,带动x名以上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二是龙头企业引领“牵手爱心脱贫”。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女能人的作用,通过与贫困户结对子帮助农户致富。如人人想公司女企业家刘筱瑾,积极参予精准扶贫工作,与贫困户结对子,提供了2.5万元扶持农户养500多只辣木鸡,可实现毛利润6万元左右。三是争取上级妇联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助力扶贫济困。1月19日,xx市妇联、xx区妇联在xx区新江镇新乐村那诺坡开展“精准脱贫 新春送温暖”活动,捐赠价值2.4万元母亲邮包,合作企业广西xx北部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玉红女士赠送1万个姬菇菌包给宝盈食用菌合作社,为宝盈合作社作为xx区级“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带动帮扶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助上一臂之力。5月25日,我会在xx区新江镇新乐小学承办xx市“ 快乐童年快乐成长 ”---“六一”慰问暨绘本故事进村屯活动,送去慰问品、学习用品等节日礼物价值约2.5万元。

二、深化部门联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常做常新

一是常态化开展妇女维权普法宣传。“三八”妇女维权活动期间,我会联合城区司法局、法学会开展了5场次的“送法送健康下基层”妇女专场活动,重点围绕《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农村妇女土地经营权确立、禁毒防艾等主题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二是成立惜缘工作室。根据市妇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城区实际,妇联拟联合城区法院成立xx区惜缘工作室,聘请法律志愿者每周坐班两次,主要职责有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纠纷及其它纠纷的调解;宣传婚姻家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引导家庭成员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平安、社会和谐稳定;为家庭纠纷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服务。三是开展xx区2017年家庭教育八桂行活动。6月5日xx区妇联联合城区检察院巾帼维权岗在民族中学开设女生专场教育课,讲授“花开应有时,芬芳更持久”未成年人防知识,我会为全校的每名女生赠送xx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安全常识手册。四是强化工作力度,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作用,对于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能积极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调解决,切实维护妇女权益,要求各乡镇妇联充分发挥“娘家人”作用,耐心接访,倾听妇女们的心声,进行疏导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宣传xx市12338妇女维权热线。半年来,我会共接待和妥善处理来信、来电、来访10余件(次),办结率达98%以上,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紧贴群众需求,妇女儿童关爱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以儿童家园、妇女之家为阵地,开展异彩纷呈的活动,推进关爱儿童工作。2月10日,xx区妇联组织蒲津社区儿童家园开展“助老扶孤献真情,老少携手闹元宵”志愿活动,通过歌舞表演、制心汤圆,与福利院老人和孤儿一起共享团圆。5月14日,xx区妇联组织新兴社区妇女之家的66名学生和家长举办“我心中的母亲”少儿朗诵比赛,弘扬了母爱的无私与伟大,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知恩图报的优良传统。端午节前夕,蒲庙镇那元社区儿童家园举办“画彩蛋 迎端午”暨端午知识抢答系列趣味活动。xx区妇联在蒲津社区儿童家园开展端午节亲子活动,活动有“携手包粽子”、“粽子传爱心”、“巧制香囊赠亲人”、“家风家训宣讲”四个环节,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认同、过好传统节日,并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推进以孝亲敬老为基础的家风家训建设。“六一”儿童节前夕,我会牵手新兴社区“儿童家园”开展以“普及科普知识,感受模拟体验”为主题的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教育活动,80名儿童和家长参观了xx市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教育体验馆。二是整合政府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助力扶贫济困。开展“两癌”筛查和实施“贫困母亲救助项目”工作是城区政府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1月25日,我会在城区政府礼堂举行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公益金发放仪式(广西xx区),6名“两癌”贫困母亲分别获得救助金x元,共计6万元的救助金。“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广大女职工进行妇科疾病检查,共检查1329人,推动了全面实施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的落实。为使符合条件的患者得到及时的救助,我会主动加强与xx区扶贫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和协作,把救助的对象、标准、申报要求编成短信,以指挥部平台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城区1475名扶贫干部,政策宣传覆盖了五个乡镇x名贫困户。利用扶贫干部经常下村入户开展扶贫工作的契机,与妇女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有助于提高妇女群众对“两癌”贫困患病妇女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发现有符合救助标准的妇女动员其尽早申报,扩大了宣传和救助覆盖面。此外,我会利用2017年春节和5月母亲节,开展了新春“扶贫济困送温暖”和“情暖五月感恩母亲”活动,慰问贫困妇女、困难妇干和“三八”红旗手104名,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x元。三是组织参加竞赛和亲子类活动,取得较好成绩。3月2日,选派3名选手参加xx市2017年“强素质 展风采”巾帼家政职业技能大赛,xx区代表队获得本次比赛优秀奖,xx区妇联荣获优秀组织奖。3月5日,选派林晓语家庭参加xx市第八届家庭文化艺术节,并荣获三等奖,充分展示了一个幸福家庭的“守国风、固本色、重家和、讲孝道、严教幼、邻里亲”良好的家风家训,我会获优秀组织奖。

四、拓展家庭服务内涵,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落细

一是深化巾帼志愿品牌活动。为传承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志愿服务理念,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到来之际,xx区妇联于3月至4月启动了新一轮“朱槿之约” 文明礼让乘车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此次活动时间34天,24名巾帼志愿者在我城区12个人流密集、交通拥堵的公交站台引导公交车辆有序停靠公交车站,引导乘客文明排队、有序上下车,对不文明行为以进行提醒规劝,主动帮扶对老弱病残孕乘客,解答行人的咨询等,累计时长2448小时。为城市妇女爱岗敬业、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搭建了平台。二是开展征集“好家风好家训”活动。与城区文明办联合开展“xx区百条优秀家风家训”征集活动,向xx区广大家庭征集家风家训,选取百条优秀家风、家训进行表彰,同时在《新xx》专版和“xx”微信公众号等刊播,引导广大家庭弘扬优秀家庭文化,促进好家教好家风建设。1月10日,组织参加xx市“好家风好家训进校园进社区”活动,观摩和学习进一步推进“好家风好家训”在学校和社区的宣传、推广活动。

五、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启动妇联换届工作

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城区妇联制定下发了《2017年xx区妇联和乡镇妇联换届方案》,严格程序,对各乡镇妇联人选依次进行了考核,目前报区委审定。为推进换届工作,我会召开了换届动员会和培训会2期,结合考核,深入各乡镇妇联了解存在的实际困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认真做好前期筹备工作,推进换届顺利进行。

六、激发活力,增强妇联干部服务能力

一是积极选派参加上级妇联的各类培训。上半年共选派城区妇女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讲座3期,其中全区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师资班1人次,全区妇联系统“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专题培训班1人次,2017年广西家庭教育骨干师资培训班暨全区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2人次。二是开设“xx女性讲坛”系列讲座及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班。“三八”妇女节期间,分别开设了两期“xx女性讲坛”,一期是“健康相伴幸福一生”中医保健知识讲座,另一期为“美丽女性·和美家庭”花艺培训班,城区女领导干部、女科技人才、女企业家、女能手共计110人参加,充分展现出xx区自信、健康、美丽的新女性风采。5月16日,在新江镇新乐村那练坡开展“串行母爱间”母亲节贫困妇女手工串珠脱贫技能培训班,推动妇女转移就业促脱贫工作。

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巾帼脱贫行动计划。结合妇联工作职能,继续开展巾帼脱贫行动。重点实施五个一,即打造一个市级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开展一场“巾帼展风采”为主题的妇女种养比赛,一场创业就业女能手对贫困户宣讲活动,在每个乡镇开展一场次的“家政大蓬车进贫困村”活动,在贫困村开展一场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对市级巾帼科技示范基地争取市妇联一万元的发展资金,城区妇联配套八千元的发展资金,依托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培训不少于10场,评选出10名的妇女创业就业女能手。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二条 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拨款和国家公益金、残疾人福利基金、企事业单位赞助等项资金。

各地应按照“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五年计划纲要规定任务的按期完成。

第三条 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只适用于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康复。用于残疾康复、残疾预防和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的补助。

(二)教育。用于残疾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补助。

(三)就业。用于对失业残疾人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补助。

(四)扶贫。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机构工作的补助。

(五)文化体育。用于残疾人特殊艺术活动补助;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运动器材购置,残疾人体育运动基地补助,社区残疾人体育活动、特奥活动补助。

(六)其他。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任务指标和预算编制要求,按时编制五年资金收支计划和年度收支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五条 中央财政安排的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一定五年,分年度安排。其中补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分别列入中央部门预算;补助地方支出部分由财政部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达给省级财政部门,拨款文件抄送省级残疾人联合会、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六条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依据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的五年计划纲要任务指标进行分配,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补助项目和标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商财政部共同制定。

第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和社会筹集资金情况安排相应资金。

第八条 各级地方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接到上级补助资金后应及时分配和下达,不得截留和任意改变资金用途。

第九条 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根据情况扣减下一年度补助经费。

第十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按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指标,及时编报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决算报表,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省级残疾人联合会于每年3月底前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送上一年度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资金决算情况;每年4月底前,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财政部报送上一年度全国专项资金决算情况。

第十一条 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必须纳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第十二条 用五年计划专项资金购置的材料、物资和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的,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十三条 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五年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法规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二条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拨款和国家公益金、残疾人福利基金、企事业单位赞助等项资金。

各地应按照“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五年计划纲要规定任务的按期完成。

第三条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只适用于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康复。用于残疾康复、残疾预防和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的补助。

(二)教育。用于残疾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补助。

(三)就业。用于对失业残疾人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补助。

(四)扶贫。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机构工作的补助。

(五)文化体育。用于残疾人特殊艺术活动补助;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运动器材购置,残疾人体育运动基地补助,社区残疾人体育活动、特奥活动补助。

(六)其他。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任务指标和预算编制要求,按时编制五年资金收支计划和年度收支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五条中央财政安排的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一定五年,分年度安排。其中补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分别列入中央部门预算;补助地方支出部分由财政部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达给省级财政部门,拨款文件抄送省级残疾人联合会、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六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依据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的五年计划纲要任务指标进行分配,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补助项目和标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商财政部共同制定。

第七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和社会筹集资金情况安排相应资金。

第八条各级地方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接到上级补助资金后应及时分配和下达,不得截留和任意改变资金用途。

第九条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根据情况扣减下一年度补助经费。

第十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按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指标,及时编报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决算报表,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省级残疾人联合会于每年3月底前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送上一年度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资金决算情况;每年4月底前,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财政部报送上一年度全国专项资金决算情况。

第十一条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必须纳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第十二条用五年计划专项资金购置的材料、物资和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的,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十三条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五年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法规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xx年乡残疾人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

我乡残疾人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残联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做好窗口行业服务,服从大局,才结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残疾人的教育就业、社区康复、维权等工作,在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回顾总结

一、一年来的工作回顾

(一)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联络工作

(1)加强学习,增强工作能力,一年来,以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学习以逐步提高自我,以实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乡残联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着力做好村级残疾人组织建设,督促和指导村级联络开展各项工作,使村级残疾人工作逐步完善,发挥村级联络员的作用,基本做到残疾人组织有领导,层层有具体专职人员负责。

2、教就工作

(1)积极做好残疾人职业技术和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工作。在县残联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乡残联积极动员和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家长能加各种农村适用技术的,以逐步实现每个残疾人家庭都有一个科技明白人,增强自食其力和致富的本领,使其早日脱贫,截止xx月,全乡共举办种养殖技术培训班3期,残疾人能加人数为90余人,其中在xx月xx日,乡残联专门组织了一期农村残疾人养殖(养殖)技术培训班,参训人数为50余人。从今年1—xx月,还选送了2名肢体残疾人到县残联参加摩托车修理职业技术培训,2人肢体残疾人参加洗车驾驶技术培训,经过培训,全部合格并获得技术证书,现在4人并利用自己所学之技从事个人经营谋生,另外还选送1人到曲靖市残联参加裁缝技术培训,截止xx月底,全乡残疾人亲增就业人数3人。

(2)鼓励和动员广大残疾人自主创业,增强自强信心,利用一技之长自谋生存之路,大力发展家庭种养业及个体经营活动,及早脱贫,为落实上级残联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的要求,争取上级残疾对我乡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大力扶持,已申报残疾人自主创业户一户,争取给予补贴,以扩大经营规模。

(3)了解掌握贫困残疾人,特别是家庭贫困的重度残联人在生产生活状况,多渠道地争取对其他在生活上的给予照顾,根据市残联的《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已按时按分配的指标上报8人贫困的重残疾人居家安养对象。

(4)积极配合教育部门鼓励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进特殊学校就读,使其学得文化,增长知识本领,长大后能自谋生活,为政策和社会减轻负担,全乡共有6—14岁残疾儿童79人,0—6岁未入学的有16人,在校生67人,入学率71%;7—14岁的聋儿有13人。

3、康复工作

(1)积极开展社区康复工作,xx月初,组织村委会联络员对本行政村的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据统计全乡各类残疾人2432人,占总人口的6%,其中:视力残疾人401人,听力残疾人536人,言语49人,肢体612人,智力残疾93人,精神病残疾240人,多重残疾人501人,有各类康复需求对象751人,建档751人,康复需求筛查率100%,建档率85%。

(2)继续加强和巩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工作,乡残联配合乡康复指导站对历年盲人定向行走进行继续巩固性的指导督促,对今年的3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工作,按规定督促康复员进行训练指导,每月召开一次crc会议,并每月不少一次的下村进行指导督促。

(3)积极做好各类残疾儿童的功能生活训练,使他们通过训练,逐步恢复功能和掌握一些基本生活技能,截止xx月底,全乡有低视力1人,智障儿童1人、听力儿童1人、肢体残疾儿童4人,到县残联参加培训。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2014年春节走访工作

两节期间走访特困户2户,五保户1户,优抚对象1户,送面粉4袋,油4桶。走访残疾人2户,每户500元,计1000元。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工作

根据民政局的工作安排,对4个社区低保户进行动态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摸清底数,全街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1420户,2707人,月发保障金565640元。

(三)着力推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按照《全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合理确定救助范围的救助标准,使困难群众能够看得起病,今年救助资金16万元226人,救助城乡低保对象,临时救助25600元45人。

(五)民政事业费的发放

各类民政对象的各种定补,能够及时发放到位,决不拖延。一是为23名分散供养供养五保户发放补贴48300元;二是为自谋职业发放优待金184000元48人;四是为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烈属发放定期定量补助782898.7余元70人;发放救灾款78510元228人。

(六)完成社区居委民会第八次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市政府关于社区居民委员第八次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结合四个社区的工作实际,6月20日四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八次换届选举圆满成功。选出了能够热心为群众服务、办实事的领导班子。

(七)双拥优抚工作

牢固树立以政策法规为保障的优抚工作理念,严格执行《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着力解决重点扰抚对象住房、医疗、生活问题。进一步规范抚恤补助资金发放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二、残联工作

(一)与残联、移动公司在助残日,为20位残疾人发放伞和羽毛球拍。

(二)残联与移动公司在助残日为2户贫困残疾人发放救助金每户500元,合计1000元。

(三)2014年有11名家庭困难的残疾人享受托养补贴,每人500元,合计5500元。

(四)残联为残疾人发放8台轮椅

(五)8月为街道残疾人组织全民健身活动。

三、老龄工作

老龄工作也是民族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开展尊老、养老、敬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无经济收入的15名老人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病的9名老人进行了医疗救助,协助市老龄委为32名9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老年长寿补助金38400元,对无固定收入的老人生活能得到保障,有病能得到医疗救助。

四、计划生育工作

在制定民政工作计划中,把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计划内容,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14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还为10名计划生育户办理了大病医疗,解决他们治病难问题。把民政工作与计生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一点点成绩,但是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找差距,找不是,使工作成绩再上新台阶。

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想法。

1、以稳定和谐为导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做到有出有进。

2、医疗救助该救助的必须救助,不能救助条件的绝不能违反原则进行救助。

3、三个社区已经建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健全各种制度,各种登记记录,开展服务工作。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今年5月16日是第十四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为认真做好深圳市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广东省残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的主题,以区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全国助残日”活动,重点突出三项工作:

——多层面营造理解、关心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全方位帮扶残疾人,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实际需求

——多角度鼓励、支持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走自强之路

二、活动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多层面营造理解、关心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1、在深圳特区报开辟残疾人事业专栏,对残疾人事业进行系列报道。要求在五月上旬开始舆论宣传造势。

2、在广播电台推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系列报道。要求从五月上旬开始,以社区残疾人工作的侧面反映深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3、在电视台推出一期配手语的专题播报节目(今日视点)。要求在助残日前播报,突出手语播报特色,为在电视台推出每周新闻综合配手语播报做好准备工作。

4、在深圳各报刊深圳助残日活动的宣传消息。计划排在五月中旬,目的是让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以及社会各界关注深圳“全国助残日”活动。

5、组织市领导慰问残疾人服务机构(重点安排走访社区残疾人活动站、室),旨在呼唤社会给特殊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进一步全面推动社区残疾人工作。

6、在深圳市内电子宣传屏幕“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计划安排一周。

7、在中残联福利基金会办的流动广告车助残日活动公益宣传广告,计划安排一周。

8、与深圳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举办“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比”活动,计划在助残日前2天通过报刊活动通知。

9、组织开展“红领巾助残”“青年义工助残”活动。计划从四月初开始,组织学校学生、青年义工到社区为残疾人服务,倡导关爱精神,倡导全社会都来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10、编印市残联实施“深圳关爱行动”宣传报道汇编小册,目的是宣传残疾人工作,宣传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要求在四月底完成。汇编的小册子将在助残日活动期间作宣传资料。

11、举办“光彩·助残”之夜文艺晚会。计划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晚会将贯穿慈善家助残善举与文艺演出的主线,把“光彩·助残”之夜办成既是助残日庆祝之夜,又是社会各界济困助残的彰显之夜。计划安排在助残日当天晚上举行。

(二)全方位帮扶残疾人,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实际需求

1、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实际需求题。要求在四月底到五月初,由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联合举办残疾人就业供需洽谈会,组织企业进场公开招聘残疾人。同时,充分利用媒体,以报刊待聘岗位、求职呼吁等形式,着力解决好有就业要求和能力的特困残疾人就业问题。

2、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与精防咨询服务活动,推动“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系统工程。计划从四月份开始,通过低保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组织力量走访有康复需求的特困残疾人,并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出康复计划,把解决特困残疾人的康复工作落实到实处;组织精防专家深入社区,开展对康复站(工疗站)有检查指导,全面提升残疾人的康复水平。

3、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和维护树咨询服务,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要求从三月份起,着手筹备深圳市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在助残日当天挂牌动作,与此同时,在助残日池天开展残疾人维护权咨询服务。

4、组织开展低保残疾人基本状况的摸底调查。三月份组织实施,目的是摸清贫困残疾人的基本情况,为制定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残疾人事业有关法规和政策做好准备工作。

5、制定《深圳市残疾人特殊优惠办法》,力争在助残日前由市政府批准实施,让残疾人充分享受到深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

6、全面落实残疾人专用车的置换工作,要求第二批置换的残疾人专用车在四月底到位,在助残日当天实施发放残疾人专用车。

(三)多角度鼓励、支持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走自强之路

1、成立残疾人企业家联谊会,并组织一次联谊活动。残疾人企业家联谊会要求在四月底完成筹备工作,计划在五月初举办一次联谊活动(或与民营企业家商会联合),在增进友谊、激励互动中,激励、鞭策残疾人自强不息。

2、成立残疾人书画苑,并组织一次笔会活动。要求在四月底完成书画苑的筹建工作,以展现残疾人的精神风貌。版权所有

3、召开一次优秀残疾人和扶残助残先进代表座谈会。时间安排在助残日前两天,座谈会的目的是让代表通过畅谈创业的艰辛、未来的期望、自强与助残的喜悦,用自强经验和助残体会,激励残疾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谱写自强之歌;同时向社会呼唤和倡导济因助残的风尚。代表的发言摘要争取在报刊选登(或配照)。

4、举办一期残疾人自强培训班。培训班计划安排在四月份,重点是帮助残疾人提升自身素质。培训要点:一是如何认识自己;二是如何看待社会;三是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参与社会生活;四是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内容。

5、组织残疾人摄影、书画作品展。通过调整健全残疾人摄影协会,配合中残联组织的全国残疾人摄影作品大赛,计划从三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区残联和专门协会)征集残疾人的摄影、书画作品,通过筛选,作品展计划安排在助残日当天进行。

6、组织残疾人摄影、工艺作品参赛评比。残疾人作品摄影评比比赛,计划采取民意与专家评审相结合,计划在五月中旬完成。

三、助残日当天活动安排

(一)大型咨询服务活动

1、残疾人就业服务与咨询

2、残疾人康复与精防咨询

3、残疾人法律援助与维权服务

(二)精神风貌展示

1、残疾人摄影、书画作品展

2、残疾人机动车置换发放

(三)大型活动

1、组织市领导、残工委领导参加助残日活动

2、市残联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挂牌

3、“光彩·助残”之夜(主体活动)

四、组织领导与分工

为认真做好助残日系列活动的工作,实行统一部署、部门分工负责,整体工作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领导下开展,组宣部负责整体活动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一)系列活动

1、组宣部负责整体活动的策划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好新闻评比、残疾人摄影作品展、残疾人企业家联谊、残疾人自强培训、红领巾助残、青年义工助残、残疾人与扶残助残优秀代表座谈会、新闻媒体的报道、广播与电视台的配手语播报节目等。

2、康就部负责残疾人就业服务、康复与精防的服务与咨询;康复站(工疗站)检查指导;解决特困残疾人就业、康复、学习的问题。

3、权保部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与维权咨询服务;残疾人专用车置换发放;低保残疾人基本状况摸底调查;《深圳市残疾人特殊优惠办法》的拟草。

4、办公室负责组织市领导、残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助残日的活动;落实咨询活动与文艺晚会场地,协助整体活动所需的其它有关工作。

5、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的“光彩·助残”之夜活动,有关活动的工作方案另行拟定。

(二)助残日当天(5.16)

1、“光彩·助残”之夜由组宣部负责,办公室协助;

2、大型咨询服务活动,由康就部负责,权保部协助;版权所有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全国助残日

今年5月16日是第十四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为认真做好深圳市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广东省残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的主题,以区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全国助残日”活动,重点突出三项工作:

——多层面营造理解、关心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全方位帮扶残疾人,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实际需求

——多角度鼓励、支持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走自强之路

二、活动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多层面营造理解、关心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1、在深圳特区报开辟残疾人事业专栏,对残疾人事业进行系列报道。要求在五月上旬开始舆论宣传造势。

2、在广播电台推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系列报道。要求从五月上旬开始,以社区残疾人工作的侧面反映深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3、在电视台推出一期配手语的专题播报节目(今日视点)。要求在助残日前播报,突出手语播报特色,为在电视台推出每周新闻综合配手语播报做好准备工作。

4、在深圳各报刊深圳助残日活动的宣传消息。计划排在五月中旬,目的是让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以及社会各界关注深圳“全国助残日”活动。

5、组织市领导慰问残疾人服务机构(重点安排走访社区残疾人活动站、室),旨在呼唤社会给特殊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进一步全面推动社区残疾人工作。

6、在深圳市内电子宣传屏幕“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计划安排一周。

7、在中残联福利基金会办的流动广告车助残日活动公益宣传广告,计划安排一周。

8、与深圳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举办“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比”活动,计划在助残日前2天通过报刊活动通知。

9、组织开展“红领巾助残”“青年义工助残”活动。计划从四月初开始,组织学校学生、青年义工到社区为残疾人服务,倡导关爱精神,倡导全社会都来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10、编印市残联实施“深圳关爱行动”宣传报道汇编小册,目的是宣传残疾人工作,宣传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要求在四月底完成。汇编的小册子将在助残日活动期间作宣传资料。

11、举办“光彩·助残”之夜文艺晚会。计划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晚会将贯穿慈善家助残善举与文艺演出的主线,把“光彩·助残”之夜办成既是助残日庆祝之夜,又是社会各界济困助残的彰显之夜。计划安排在助残日当天晚上举行。

(二)全方位帮扶残疾人,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实际需求

1、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实际需求题。要求在四月底到五月初,由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联合举办残疾人就业供需洽谈会,组织企业进场公开招聘残疾人。同时,充分利用媒体,以报刊待聘岗位、求职呼吁等形式,着力解决好有就业要求和能力的特困残疾人就业问题。

2、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与精防咨询服务活动,推动“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系统工程。计划从四月份开始,通过低保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组织力量走访有康复需求的特困残疾人,并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出康复计划,把解决特困残疾人的康复工作落实到实处;组织精防专家深入社区,开展对康复站(工疗站)有检查指导,全面提升残疾人的康复水平。

3、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和维护树咨询服务,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要求从三月份起,着手筹备深圳市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在助残日当天挂牌动作,与此同时,在助残日池天开展残疾人维护权咨询服务。

4、组织开展低保残疾人基本状况的摸底调查。三月份组织实施,目的是摸清贫困残疾人的基本情况,为制定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残疾人事业有关法规和政策做好准备工作。

5、制定《深圳市残疾人特殊优惠办法》,力争在助残日前由市政府批准实施,让残疾人充分享受到深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

6、全面落实残疾人专用车的置换工作,要求第二批置换的残疾人专用车在四月底到位,在助残日当天实施发放残疾人专用车。

(三)多角度鼓励、支持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走自强之路

1、成立残疾人企业家联谊会,并组织一次联谊活动。残疾人企业家联谊会要求在四月底完成筹备工作,计划在五月初举办一次联谊活动(或与民营企业家商会联合),在增进友谊、激励互动中,激励、鞭策残疾人自强不息。

2、成立残疾人书画苑,并组织一次笔会活动。要求在四月底完成书画苑的筹建工作,以展现残疾人的精神风貌。

3、召开一次优秀残疾人和扶残助残先进代表座谈会。时间安排在助残日前两天,座谈会的目的是让代表通过畅谈创业的艰辛、未来的期望、自强与助残的喜悦,用自强经验和助残体会,激励残疾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谱写自强之歌;同时向社会呼唤和倡导济因助残的风尚。代表的发言摘要争取在报刊选登(或配照)。

4、举办一期残疾人自强培训班。培训班计划安排在四月份,重点是帮助残疾人提升自身素质。培训要点:一是如何认识自己;二是如何看待社会;三是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参与社会生活;四是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内容。

5、组织残疾人摄影、书画作品展。通过调整健全残疾人摄影协会,配合中残联组织的全国残疾人摄影作品大赛,计划从三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区残联和专门协会)征集残疾人的摄影、书画作品,通过筛选,作品展计划安排在助残日当天进行。

6、组织残疾人摄影、工艺作品参赛评比。残疾人作品摄影评比比赛,计划采取民意与专家评审相结合,计划在五月中旬完成。

三、助残日当天活动安排

(一)大型咨询服务活动

1、残疾人就业服务与咨询

2、残疾人康复与精防咨询

3、残疾人法律援助与维权服务

(二)精神风貌展示

1、残疾人摄影、书画作品展

2、残疾人机动车置换发放

(三)大型活动

1、组织市领导、残工委领导参加助残日活动

2、市残联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挂牌

3、“光彩·助残”之夜(主体活动)

四、组织领导与分工

为认真做好助残日系列活动的工作,实行统一部署、部门分工负责,整体工作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领导下开展,组宣部负责整体活动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一)系列活动

1、组宣部负责整体活动的策划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好新闻评比、残疾人摄影作品展、残疾人企业家联谊、残疾人自强培训、红领巾助残、青年义工助残、残疾人与扶残助残优秀代表座谈会、新闻媒体的报道、广播与电视台的配手语播报节目等。

2、康就部负责残疾人就业服务、康复与精防的服务与咨询;康复站(工疗站)检查指导;解决特困残疾人就业、康复、学习的问题。

3、权保部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与维权咨询服务;残疾人专用车置换发放;低保残疾人基本状况摸底调查;《深圳市残疾人特殊优惠办法》的拟草。

4、办公室负责组织市领导、残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助残日的活动;落实咨询活动与文艺晚会场地,协助整体活动所需的其它有关工作。

5、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举办的“光彩·助残”之夜活动,有关活动的工作方案另行拟定。

(二)助残日当天(5.16)

1、“光彩·助残”之夜由组宣部负责,办公室协助;

2、大型咨询服务活动,由康就部负责,权保部协助;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2012年工作总结

(一)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2.抓住主线不放松,促成了自治州党委3号和配套文件的出台。根据年初州残联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州党委第66次常委会讨论审议由残联提交的博州党委、政府贯彻自治区3号文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残联党组理事会根据常委会的意见和要求,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自己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于2012年5月4日通过,5月14日印发实施。州党委3号文件的出台,这在我州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以州党委、政府文件印发尚属首次,因此,社会反响很大。特别是

3.认真贯彻中央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援博项目编制和对口衔接。在自治区残联的统一组织下,6月30日,由残联党组书记巴音克夏同志带领县市残联理事长赴湖北省及地州市残联衔接。在此之前,州残联根据自治区残联工作会议、自治区残联系统援疆工作规划指导意见、援疆工作五年规划方案等通知精神以及自治州党委对湖北援博工作的有关要求,残联理事会积极主动多次向党委、政府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申报项目,同时要求各县市残联积极主动跻身于各地的援博总体规划之中。对

目前

(二)残联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

1.贯彻自治区残联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工作。

府、政协领导出席了会议。残联理事长王玉亮同志代表残工委作了工作报告,对残疾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重点从贯彻好中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好博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落实好《关爱工程》、完善好“两个体系”建设、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会上残联党组书记巴音克夏通报了自治区《关于表彰自治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宣读了《关于兑现自治州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分别对考核优秀的博乐市、温泉县残联,考核为合格的精河县残联、阿拉山口社会事务管理局给予了3000元、1000元的奖励。同时对我州在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创建达标工作中成绩较为突出的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分别给予800元的奖励。为进一步落实2012年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能够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州残联与各县市残联签定了2012年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最后,州政府副州长、残工委主任达楞塔从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强化领导、协调配合,全面提升残疾事业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了重要讲话,并要求与会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努力为残疾人多办好事、实事、难事,为构建和谐博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创建工作。

目前,博乐市、精河县残联专职委员已上岗到位,温泉县已在常委会上通过,正在筹备招聘之中。三是积极探索和筹划解决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为了彻底实现残疾人基层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州残联拟定了《博州村队、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办法》。《办法》拟从村(队)初中以上、社区高中以上学历中选聘有一定工作能力、热心残疾人事业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村(队)、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任期内的务工补贴主要从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途径予以解决,对无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教育就业工作。

——就业工作。博州首个县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就业基地建设于正式启动。经过一年的培育和创建,今年4月6日,温泉县塔秀乡鑫羊农业合作社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正式挂牌。基地通过发展养殖业,吸纳了35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有效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减轻了残疾人的家庭负担,为全州开展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5万元扶助资金也已拨付到位。后期工作就是跟踪调查、分析监测这些残疾人就业后的生活变化情况,为其他同类型基地筹建提供依据。目前,博乐市、精河县也提交了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申请报告

——保障金征收工作。全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总体超额完成自治区280万元的征收任务。截止9月30日,全州已征收保障金338万元(其乐市201万元,精河县40万元,温泉县17万元,阿拉山口80万元),上划自治区169万元。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征收工作突破300万元关口的预期目标。保障金管理使用严格按制度收支两条线进出国库。

我州是第一批没有“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建设任务的地州,因此,没有经验可谈和档案资料可查。加之我州各级残联基础设施还不健全,在目前情况下不具备开展三类残疾人的机构托养、日间照料的能力和条件。2011年,全州、州县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将全部建成,县级以上残联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同时,中残联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地、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将要付诸实施。我们将积极争取,创造条件,“十二五”期间开展创建自治州、自治区、国家

级“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活动。

4.康复工作。

员暨康复救助《关爱工程》项目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残联康复指导中心、医学院、第四人民医院、自治区盲校的领导、专家授课。全州各县市,乡镇场、街道、社区专(兼)职康复工作的领导及业务干部、康复协调员42人参加了培训。按照自治州2012年工作要点,9月14—18日,组织了县市、部分街道、乡镇、社区专职委员及康复协调员18人,赴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学习考察了康复示范社区建设、日间照料、“七彩家园”、机构托养服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内容,为后期项目开展获取了经验。州直聋儿语训部教师分两期8人次,在自治区残联聋儿语训中心进行了业务培训。

5.宣传文体工作。

——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实现三个预期目标。

动会,40名运动员两期集中集训150天,投入经费30余万元,在5月14日至19日的自治区第五届残运会上,我州代表队32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举重、乒乓球三个大项36个小项的角逐,获得了14枚金牌、11枚银牌、6枚铜牌的优异成绩,团体总分进入前六名,实现了我们既定的奖牌总数超过上届,总分进前六名的奋斗目标。5月20日,自治州党政领导在州宾馆举行了庆功座谈会,博州代表团团长向自治州领导汇报了参加自治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整体情况。座谈会上州领导要求全州各族群众向全体残疾人运动员学习,学习他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勇于拼搏的精神。同时要求州残联继续做好运动员的选拔训练等工作,积极为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及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输送优秀运动员,为自治区、自治州各族人民争光。值得庆贺的是,我们选送的运动员在福州全国特奥会上取得了两枚金牌。三是实现盲人歌手参加全国决赛的目标。为了参加自治区第三届盲人歌手大赛,通过精心选拔和准备,我州选送的蒙古族盲人歌手冬花,在自治区8月2日盲人协会举办的声乐、器乐大赛上取得了二等奖,我州东花是代表自治区残联参加10月全国决赛的唯一选手。

6.残疾人工作。

接待是残联密切联系残疾人,为残疾人排忧解难窗口。截止目前,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电话咨询80人次,主要是就业咨询与求助、康复辅助器具需求、残疾人优惠政策咨询、生活、医疗救助等内容,调解和提供法律援助9人次。各级残联都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在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的同时,尽最大可

能帮助他们解决合理要求,答复具体问题,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则做耐心解释。严格按照中国残联规定的残疾人种类、等级、评定标准和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要求审核办理,维护了办证的严肃性。目前,已审批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6714本,占残疾人总数的81.8%。

7.项目工作。

——项目进展及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州、市合建项目总面积2794平米,目前工程正在收尾阶段,10月底有望竣工;温泉县已于底交付使用;精河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同老年活动中心联合建设项目已破土动工。

项目建成数量三个,总面积3294平米,总投资规模658.8万元。

州残联资金来源:中央投资60万元,地方配套12万元;自治区新残字〔〕5号下达给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0万元中,州残联67.5万元;新残字〔〕146号下达州残联50万元,合计189.5万元。

温泉县资金来源:新残字〔〕号下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万元。以上三项合计总投资427万元。资金缺口250万元。目前,精河县100万元项目资金尚未到位。

8.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残联将各县市报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统计,在规定的8月31日上报自治区残联组联部。通过底调查,比较全面、真实地掌握了全州持有一、二代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数量、类别、级别、地区分布、家庭状况、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康复服务等方面的状况和需求。

(三)第四季度重点工作。

1.出台一个办法。继续努力、协调和完善由财政、民政、社会保障、残联《关于解决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办法》,努力解决300余人的待遇问题。

3.搞好一项活动。12月底,完成“十一五”末评选表彰自治州残疾人自强模范、残疾人之家、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残疾人工作者先进个人活动的表彰活动。

4.完成4期培训。一是举办新任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班。二是举办第二期中国手语培训班(包括社会窗口单位)。三是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四是举办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培训班。

5.做好五年总结。今年是执行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总结好过去五年的工作,对规划未来十分重要,因此各项工作都要提前筹划,为新一轮残疾人工作五年规划开好头、起好步。

二、2011年残疾人工作初步安排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目的意义

开展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掌握全县各类残疾人的真实数量、结构、家庭状况,以及在医疗、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需求的准确数据,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全县残疾人的基本状况,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有关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更好地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对象范围

采集对象为具有县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持证残疾人)、达到残疾等级标准尚未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未持证残疾人),采集范围为县内的42个乡镇、街道。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7月19日至7月30日)

县残联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开展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的资料准备工作,举办全县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业务培训班;乡镇(街道)对数据采集员、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8月1日--8月30日,各乡镇(街道)组织采集小组进村入户开展数据采集;

9月1日—9月15日,乡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单位整理数据采集表,统计相关数据上报县残联,并进行数据录入。

9月15日—9月30日,县残联汇总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统计、分析相关数据上报市残联。

(三)总结阶段(10月中下旬)

10月中下旬各乡镇(街道)总结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残联,县残联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残联完成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表彰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内容方式

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以登记的户籍人口为准,主要内容为:残疾人家庭状况及其在医疗、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情况(详见附件1、2)。

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成采集小组,进村(社区)入户开展数据采集,并分村(社区)整理汇总采集表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汇总各村(社区)的表册,录入数据信息库,统计相关数据上报县残联。数据采集表各乡镇(街道)整理成册并归档;县残联汇总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统计相关数据上报市残联。

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集中采集与分散入户采集相结合、一人一表询问填表的方式进行。

五、调查经费

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经费,从县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专项列支。按照专款专用、考核补助的原则,以完成采集1份完整、符合质量要求的《重庆市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表》,每份表补助4元的标准,由县残联补给乡镇(街道)残联包干使用(其中数据采集表每张3元补助给采集人员,1元为数据录入、人员培训等费用)。

六、职责分工

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按照本工作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一)县残联职责:拟定全县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计划;制定数据采集工作方案;提供各乡镇(街道)已发二代证残疾人名册,印制《重庆市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表》和汇总表;建立全县残疾人综合信息数据库;组织开展县级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培训;对全县各乡镇(街道)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负责对全县残疾人基础数据进行归类处理、综合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和市残联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乡镇(街道)职责:加强对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内的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从人员调配、办公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给予保障。

(三)乡镇(街道)残联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工作措施,落实采集人员,组建采集队伍,组织参加培训,开展入户采集,汇总录入数据,整理采集表,分村(社区)统一归档。

(四)村(社区)残协职责:在残联和村(社区)“两委会”领导下,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开展上门入户调查采集;按照采集数据的要求,实事求是填写调查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汇总数据采集表,上报乡镇(街道)残联。

七、工作要求

(一)目标要求:调查采集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残疾人的基本状况,通过综合分析反映残疾人基本情况的数据,为制定残疾人有关的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质量要求:调查信息的真实,是调查工作的生命,调查数据的准确,是衡量调查工作质量的唯一标准,必须注重工作质量,采集信息真实,力求数据准确,工作进度服从工作质量,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质量,做到准确无误。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达到残疾人人口情况明、家底清,不仅是残联的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依据和前提,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残疾人组织要坚持采集原则,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县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采集工作的质量,县残联抽调县医院、县益康医院、县精卫院医务人员和残联工作人员,组成多个指导小组,到乡镇(街道)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二)整合力量、落实人员。各乡镇(街道)残联是这次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具体的实施者,残联理事长要亲自抓,要充分依靠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调动村(社区)“两委会”积极性,发挥好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作用,组建好工作班子和数据采集队伍,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为切实提高视力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全面实施白内障无障碍创建活动和“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计划,进一步推动我区防盲治盲工作,建立健全保健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充分整合社会医疗救助资源,杜绝因白内障而致盲致残的情况发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__年起,启动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活动,逐步对全区白内障患者实现复明手术全覆盖。根据《__省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的规定,结合__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利用区内外医疗技术资源,本着及时、方便的原则,建立白内障复明无障碍自然运行长效机制。通过实施白内障无障碍区的创建,力争做到白内障眼病发生一例手术一例,使贫困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和手术,达到“康复一人、解放一家、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目标

全区共有各类残疾人10086人,其中视力残疾1703人,在视力残疾人中患白内障眼病的占相当比例。我区自1999年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以来,共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396例。我区每年新发生白内障患者在50人以上,其中贫困患者占30%左右,由于交通、经济等条件制约,很大一部分患者得不到救治和手术。通过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活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组织领导无障碍。在全区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卫生系统为依托、由残联组织实施的较为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病员筛查无障碍。白内障筛查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每年7月份,由区残联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医疗人员对各乡(镇)开展一次系统性的白内障筛查活动。

(三)白内障防治认识无障碍。卫生部门每年要汇同残联组织开展和普及白内障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治意识。

(四)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疗保险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政策,整合本区康复资源为患者提供就近、便捷、长久可靠的医疗服务,力争95%以上的患者能够得到就近治疗,并实施手术。

(五)患者承受手术费用无障碍。手术实行最高限价,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职工医疗保险、民政救助、残联项目补助等办法,使每名白内障患者都能看得起病、住得起院,得到有效的治疗和手术。 (六)白内障服务工作机制运行无障碍。区残联要在全面掌握白内障复明手术对象底子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计划,邀请省、市眼科专家到我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力争做到发现一例送治一例。

三、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协调和衔接有关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残联理事长

杨发钫 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残联,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部门职责:负责定点

医院的组织管理、设备配备、专业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每年组织有关技术和业务人员汇同残联等部门深入基层对白内障患者开展筛查、宣传普及白内障相关知识、对定点医院进行评估监督;制定并落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参合白内障患者的优惠政策;督促定点手术医院做好术前、术中、术后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好并发症等问题,如出现医疗纠纷,按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处理。(二)民政部门职责: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困难对象的白内障患者的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三)财政部门职责:负责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科普宣传、医技培训、病员筛查以及工作运转所需经费的筹措,确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宣传部门职责:组织好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的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有计划地对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手术效果、手术患者、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采访,并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及各类刊物上宣传报道。

(五)区残联职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病员的筛查和手术对象的组织工作,并配合定点医院,重点做好贫困患者和重点优抚对象复明手术补助资金的预算及管理等日常工作。

五、复明活动形式

采取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复明活动。一是区残联每年邀请省医疗队来我区实施复明手术;二是依托市定点医院开展长期性的复明活动。

六、手术费用补助办法

(一)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白内障手术对象,区新农合办按单一病种标准予以报销。

(二)对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白内障患者,属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户的,手术费用部分由民政局从医疗救助款中予以解决。 (三)区残联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贫困患者给予一定的营养、生活补助。

(四)国家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手术费用按照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执行,不再享受手术费用补助。

七、实施步骤

(一)每年6月—7月中旬为宣传摸底阶段。由各乡(镇)残联、卫生院认真摸清白内障对象底子,登记造册报白内障无障碍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每年9月至10月为集中复明手术阶段。依托定点医院开展复明手术。

__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视力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全面实施白内障无障碍创建活动和“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计划,进一步推动我区防盲治盲工作,建立健全保健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充分整合社会医疗救助资源,杜绝因白内障而致盲致残的情况发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__年起,启动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活动,逐步对全区白内障患者实现复明手术全覆盖。根据《__省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标准》的规定,结合__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利用区内外医疗技术资源,本着及时、方便的原则,建立白内障复明无障碍自然运行长效机制。通过实施白内障无障碍区的创建,力争做到白内障眼病发生一例手术一例,使贫困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和手术,达到“康复一人、解放一家、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目标

全区共有各类残疾人10086人,其中视力残疾1703人,在视力残疾人中患白内障眼病的占相当比例。我区自1999年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以来,共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396例。我区每年新发生白内障患者在50人以上,其中贫困患者占30%左右,由于交通、经济等条件制约,很大一部分患者得不到救治和手术。通过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活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组织领导无障碍。在全区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卫生系统为依托、由残联组织实施的较为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病员筛查无障碍。白内障筛查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每年7月份,由区残联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医疗人员对各乡(镇)开展一次系统性的白内障筛查活动。

(三)白内障防治认识无障碍。卫生部门每年要汇同残联组织开展和普及白内障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治意识。

(四)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疗保险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政策,整合本区康复资源为患者提供就近、便捷、长久可靠的医疗服务,力争95%以上的患者能够得到就近治疗,并实施手术。

(五)患者承受手术费用无障碍。手术实行最高限价,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职工医疗保险、民政救助、残联项目补助等办法,使每名白内障患者都能看得起病、住得起院,得到有效的治疗和手术。 (六)白内障服务工作机制运行无障碍。区残联要在全面掌握白内障复明手术对象底子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计划,邀请省、市眼科专家到我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力争做到发现一例送治一例。

三、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协调和衔接有关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残联理事长

杨发钫 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残联,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部门职责:负责定点医院的组织管理、设备配备、专业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每年组织有关技术和业务人员汇同残联等部门深入基层对白内障患者开展筛查、宣传普及白内障相关知识、对定点医院进行评估监督;制定并落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参合白内障患者的优惠政策;督促定点手术医院做好术前、术中、术后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好并发症等问题,如出现医疗纠纷,按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二)民政部门职责: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困难对象的白内障患者的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三)财政部门职责:负责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科普宣传、医技培训、病员筛查以及工作运转所需经费的筹措,确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宣传部门职责:组织好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的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有计划地对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手术效果、手术患者、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采访,并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及各类刊物上宣传报道。

(五)区残联职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病员的筛查和手术对象的组织工作,并配合定点医院,重点做好贫困患者和重点优抚对象复明手术补助资金的预算及管理等日常工作。

五、复明活动形式

采取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复明活动。一是区残联每年邀请省医疗队来我区实施复明手术;二是依托市定点医院开展长期性的复明活动。

六、手术费用补助办法

(一)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白内障手术对象,区新农合办按单一病种标准予以报销。

(二)对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白内障患者,属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户的,手术费用部分由民政局从医疗救助款中予以解决。 (三)区残联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贫困患者给予一定的营养、生活补助。

(四)国家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手术费用按照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执行,不再享受手术费用补助。

七、实施步骤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在残疾人专项补贴款和残疾人机构养护补贴经费发放过程中,存在相关负责人员采取虚报冒领、截留等手段侵吞补贴款的违法现象,暴露出残疾人专项补贴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存在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易诱发职务犯罪和滋生腐败。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残疾人专项补贴工作,确保国家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应从监督机制构建、政策宣传、队伍素质建设等方面进行预防。

关键词:残疾人专项补贴;职务犯罪;预防建议

一、基本情况

1、残疾人专项补贴开展情况。以B区为例,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持证残疾人15185人,约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2.9%。2011年至2012年间,有关中央、市、区各级残联部门制定和实施的残疾人专项补贴政策项目有7个,每年涉及专项补贴资金450余万元,涉及补贴对象7000余人次。残疾人专项补贴项目种类,从补贴时间看,有临时救助,如临时帮困、节日帮困、重残特困人员一次性补助、大病住院医疗补助以及中残联用于补助各地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阳光家园计划”等;有定期救助,如一户多残生活补助、低保持证残疾人家庭交通费补贴等。从补贴类型看,临时帮困、节日帮困等属于应急性救助;一户多残生活补助、低保持证残疾人家庭交通费补贴、重残特困人员一次性补助、“阳光家园计划”等属于动态性救助。从补贴对象看,补贴项目均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从补贴发放形式看,有的是现金发放,如“阳光家园计划”等;有的是银行直接打卡,如一户多残生活补助等。从补贴领域看,补贴项目涵盖了残疾人“医、食、住、行、教”等多个领域。

2、残疾人专项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查处情况。经调查,B区院立案查处的原A镇社保中心支部委员、A镇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陈某某贪污残疾人专项补贴款案,是近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在该领域立案查处的唯一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虽然该案涉案金额不高,但由于贪污的钱款属于残疾人专项补贴资金,对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因此引起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二、存在问题

1、补贴政策执行有偏差。按照“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 就业援助政策的规定,不论援助对象是否参加基地提供的生产劳动,残联部门必须每月给予其一定的生活补贴,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个别镇残联却没有将生活补贴发放给未参加生产劳动的残疾人,而是作为福利发放给了基地工作人员。按照市机构养护补贴政策的规定,相关补贴资金应直接发放至养护服务机构,但在发放因补贴标准提高后产生的每人1800元补发款时,镇残联却按照上级残联的要求直接发放给了参加机构养护服务的残疾人,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不一致。

2、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区残联将“阳光家园计划”等残疾人专项补贴资金下拨至各镇、开发区残联帐户后,有个别镇残联以补贴对象已死亡、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明等为由,将部分专项补贴资金留在帐上或保管在个别人手中,未兑现于残疾人,有的甚至将部分年度的专项补贴资金长期留在帐上,未予发放,致使这些专项补贴资金脱离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易引发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发生。

3、补贴名单与实际不符。在个别镇残联上报的“阳光家园计划”等残疾人专项补贴名单中,存在申报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甚至还有冒用贫困户、死亡人员等不符合专项补贴条件的人员名义进行申报的现象,而区残联对于镇残联上报的补贴名单的审核流于表面,从而使得虚报现象难以被及时发现,导致相关专项补贴资金不仅没有实际发放到应当补贴人员或监护人手中,而且还被个别工作人员截留、侵吞。

4、补贴发放手续不规范。在“阳光家园计划”发放过程中存在领取人签名与实际领取人不符的现象,一些重残人员、机构养护人员,根本无法亲自前往领取,但发放名单上签的却都是残疾人本人的名字,甚至有些还出现已死亡人员的名字。部分代签人代签后,发放给残疾人本人时没有相关依据,有的干脆代为保管资金,有的称为残疾人购买食品或用品等但没有发票等原始凭证作为依据。由于许多补贴对象都是重度智障、精神病人员,对于事物缺乏正常的认知能力,因此,发放手续的不规范使得补贴资金是否发放到或用于残疾人本人无从查证,为不法分子骗取、侵吞补贴资金创造了便利条件。

三、原因分析

1、指导监督措施尚欠缺。《关于某市实施中国残联的意见》等补贴政策未根据中残联的有关要求对补贴申请明确具体的审查、监督措施,且在“阳光家园计划”等残疾人专项补贴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上级残联部门对基层残联部门的业务指导、跟踪回访力度不够,导致个别基层残联部门存在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的情况,甚至出现冒用贫困户、死亡人员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义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上级残联部门对补贴政策执行的指导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造成执行要求与政策规定不一致,从而增加了基层残联部门工作人员截留、侵吞补贴资金的风险。

2、政策规定宣传不到位。上级残联部门除召集下级残联部门的康复指导员等负责具体开展补贴工作的人员解释相关补贴政策外,并没有利用其他的载体或途径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公开、广泛宣传,不仅补贴对象、社会公众难以知晓补贴条件、标准等内容,甚至有些具体负责向补贴对象宣传政策的助残员对相关补贴内容也不甚了解,政策的不公开、不透明使得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联部门的政策执行情况难以展开监督。

3、信息录入工作欠规范。为全面掌握全市各项残疾人康复服务综合情况,我市已建立“康复综合信息平台”,有关残疾人基本情况、进出养护机构时间等信息由基层残联部门负责录入。然而,在调查走访中我们了解到,目前,基层残联部门对残疾人信息的掌握主要依靠助残员的信息上报,但由于对信息上报工作缺乏明确、有效的制度规定,因此实践中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基层残联部门在“康复综合信息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时,对于残疾人进出养护机构、生老病死等情况无法及时掌握并录入,再加上个别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信息录入错误等现象,造成信息平台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致使上级残联部门在审核下级残联部门上报的补贴名单时,无法借助信息平台进行核对,只能依靠下级残联部门自行把关。这一漏洞恰恰为不法分子虚报、多报补贴名单,骗取侵吞补贴资金创造了便利条件。如陈某某就是在正常上报补贴申请后,又冒用贫困户、死亡人员名单进行上报,但上级残联部门未能及时发现问题。

4、现金发放手段埋隐患。目前,我市残联部门对于残疾人一户多残生活补助、低保持证残疾人家庭交通费补贴等固定、常规补贴资金的发放均采取银行直接打卡的方式,但对于“阳光家园计划”等临时性、补发性的补贴资金仍以现金形式发放,同时上级残联部门对于相关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和责任部门等又未做出明确规定,造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基层残联部门的工作人员既制定补贴名单又负责现金发放,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一旦相关工作人员贪欲膨胀,易引发贪污等职务犯罪的发生。

5、工作责任意识较薄弱。个别基层残联部门工作人员在贯彻落实残疾人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时,存在拖延发放等“打折扣落实”的情况,致使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发放落实到位,时间一长,在贪婪、侥幸心理的作祟下,手里保管的补贴资金就成了其觊觎的对象。同时,基层现有的一些助残员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难以发挥对基层残联部门的监督作用。如陈某某案中,某助残员明知一残疾人已经死亡,但是当镇残联要求其填写该残疾人补贴申请审批表时,其并没有提出异议。

四、预防建议

1、健全审查监督机制。建议上级残联部门在确保补贴政策执行稳定性的基础上,建立对下级残联部门政策执行的长效业务指导和跟踪回访机制,同时健全对残疾人专项补贴申请的审查监督机制,一是全面细致的书面审查,区级残联部门应将上报的补贴名单涉及的残疾人姓名、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入住养护机构时间等有关情况逐一与“康复综合信息平台”进行核对;二是适当比例的实地查验,由区、镇两级残联部门、村居委等有关部门分别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上报的补贴名单按一定比例到相应的养护机构等进行实地查验;三是公共场所的公示公告,将核准的补贴名单分别在残疾人住所地的村居委,镇、区残联部门的公告栏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助残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岗位优势以及大众媒体和基层传播渠道的影响作用,加大对各类残疾人专项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等方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残疾人专项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以公开促进监督,杜绝各类虚报冒领、侵吞残疾人专项补贴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3、完善信息录入工作。建立“一月一报”信息报送制度,即由助残员、养护机构每月定期向所属镇级残联部门报送残疾人信息变动情况,如遇残疾人死亡等突发事件则需即时上报。镇级残联部门应对上报情况进行复核,并指定专人开展录入工作,区级残联部门应加强实地走访,核查录入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督促镇级残联部门及时进行录入或作出更改,通过加强对录入情况的审查,切实提升信息平台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坚持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为目标,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做好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因感染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导致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切实提高低保对全面脱贫的贡献率,按照最低生活保障低限与家庭总收入的差,据实补差,应补尽补。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确保贫困残疾人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以上。

二、资金筹措

2020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118.2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3.45万元,级资金64.79万元。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2020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所需资金按现渠道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

(二)重度残疾人护补贴项目2020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61.06万元,其中省级24.99万元,级资金36.06万元。所需资金按政策据实结算。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2020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39.8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6.32万元,级资金23.53万元。所需资金按政策据实结算。

(四)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项目2020年所需资金按政策据实安排,计划安排资金8.67万元,其中省级3.47万元,级5.2万元,据实结算。

(五)2020年养老保险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8.67万元,其中,省级安排资金8.67万元。

三、主要措施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结合2019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任务等情况,按照省的《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和的《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据实调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同时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全农村低保标准低限。将符合条件和因感染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导致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责任分工:根据《省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的通知》和《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文件要求,据实调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预算、下拨;县扶贫开发局负责与现民政局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核实。县民政局按时发放低保资金。

时序进度安排: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工作,严格按照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并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按“一卡通”发放要求,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工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继续落实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责任分工:县城居保局按10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预算、下拨;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参保对象的核实。

时序进度安排:全年持续推进扶贫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为纳入低保保障中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界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补贴,重度残疾人护补贴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标准按该对象年收入与国定贫困线的差额为准,据实发放;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扶贫对象按政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再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扶贫对象,继续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对通过自身增收提前实现“摘帽”的残疾人扶贫对象,符合发放条件的保持上年度扶贫补贴标准不减。

残联每月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自2003年至2005年省劳动保障厅和省残联共同组织实施了为期三年的、以促进残疾人就业为宗旨的吉林省“自强就业助残行动”。三年来,全省各级残联与劳动保障部门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将“自强就业助残行动”纳入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之中认真组织实施,从整体上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并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年以来,各地按照《吉林省“自强就业助残行动”实施方案》(吉就联发[2003]2号)确定的任务及各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以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主导,以资金投入为保障,积极开发社区残疾人就业岗位,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其中:

——新增35,214名残疾人就业,完成计划的176%,其中按比例就业5,069名,集中就业9,768名,个体就业20,377名。

——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455万元,培训城镇残疾人43,880人(次),分别完成计划的394%和146%。培训后就业安置率为61.6%。

——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21万元扶持了11,915名残疾人就业,分别完成计划的201%和159%。

——投入再就业资金94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2003年、2004年共下拨省级再就业资金4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共匹配再就业资金540万元),三年滚动使用再就业资金1,249万元共帮助3,90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完成计划的130%。

——新开发社区残疾人就业岗位6,984个,其中争取到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就业岗位1,503个。

二、主要特点

各地在实施“自强就业助残行动”的过程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很多方面都体现了突出的特点。

(一)纳入大局,整体推进。

2003年初,在全省开展全民创业活动的背景下,经省政府批准,省残联与省劳动保障厅共同筹划并组织实施了为期三年的、以促进残疾人就业为宗旨的“自强就业助残行动”,并吸收省残联为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自强就业助残行动”纳入到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之中统筹实施。各市、县也将“自强就业助残行动”纳入到本地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之中,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有效形式,我们将涉及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扶持、岗位开发、职业培训、就业服务、资金保障等各方面的资源进行有机整合,以“自强就业助残行动”为载体,将残疾人就业工作作为系统工程加以整体推进,带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实现了整体性的提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面向社区,加大投入。

各地针对残疾人身体功能障碍和就业素质偏低的实际,结合社区建设的全面推进,把注意力转向那些就地就近、技术含量不高的社区就业岗位,不断拓展残疾人的就业空间。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残联等12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社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残疾人社区就业的重点方向,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在社区就业。三年来,全省共投入资金4,270万元(其中残疾就业保障金3,021万元、再就业资金1,249万元),采取购买岗位、购置设备、小额借款等形式,扶持15,815名残疾人在社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其中长春地区市、县两级残联三年累计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达1,380万元,通过各种形式扶持残疾人就业。吉林、延边等地也都投入大量资金,创办残疾人就业基地、就业一条街,开发适合的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

(三)培训先导,加强服务。

三年来,全省各级残联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先导,制定有针对性地培训计划,加大经费投入,坚持以社会各类培训机构为主,以残联培训机构为辅,通过自办、联办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坚持培训与市场相结合、与用人单位相结合、与残疾人需要相结合,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通过开展“订单式培训”,把“开发岗位、定向培训、技能鉴定、安置就业”几个重要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有的放矢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了残疾人就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培训内容包括计算机、服装、盲人按摩、电器维修、汽车修理、美容美发、烹饪、木雕、编织、种植养殖等十几类,近百个培训项目,每年培训城镇残疾人都在1万人以上。在培训技能的同时,各地还通过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帮助广大残疾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创业观念,树立市场竞争意识。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素质,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与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延边州残联与延边大学联合举办了残疾人职业中专班、大专班,培养残疾人优秀人才。

为了更好地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各市、州和大部分县(市、区)都成立了残疾人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能力评估等服务。部分市、县还在劳动保障部门所辖的劳动力市场设立了服务窗口。省、市、州、县(市、区)每年都举办残疾人就业洽谈会,积极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延边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专门设计了《在职残疾人调查表》,对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66个单位的126名残疾人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在岗人员的满意程度、签订用工合同情况,以及工资、福利待遇、参加养老保险情况等涉及到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对部分用工单位的违规做法提出了整改要求,进行跟踪服务,企业和残疾人都很满意。白城市在残疾人劳务输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向外地输送残疾人劳动力近30名。

为了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服务领域,省残联与省劳动保障厅共同印发了残疾人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并选定长春市、吉林市的两个城区进行试点。会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社会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围绕开展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养老保险补贴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考察和研讨,白山市在部分县(区)进行了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此外,省残联、省财政厅共同修订了《吉林省助残奖学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增加了对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资助,扩大了助学范围,深受广大残疾人家庭的欢迎,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四)宣传推动,典型引路。

为了配合“自强就业助残行动”实施,省残联和省劳动保障厅确定每年的4月18日为“全省残疾人就业宣传日”,要求各地以残疾人就业的主题,通过新闻媒体,以各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氛围。“自强就业助残行动”启动时我们召开了新闻会,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这一助残工程的目的意义、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中,省、市残联每年都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除李斌副省长在《吉林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外,多个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对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做了广泛的报道。特别是2005年,我们结合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平等共享,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主题,从4月中旬到5月中旬组织开展了残疾人就业宣传月活动。在此期间,除省内各新闻媒体通过系列报道、专题报道、播发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外,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劳动保障报及中国社会报等中央新闻媒体集中对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专题报道。5月15日当天,李斌副省长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省政府残工委召开的残疾人创业先进典型座谈会,参加了省暨长春市残联在长春市人民广场组织的“助残日”展示残疾人就业工作成果、残疾人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服务、法律援助、残疾人回报社会等丰富多彩的“一条街”活动。

在加强社会宣传的同时,省残联和省劳动保障厅注重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及时总结各地的工作经验,通过典型进行引导带动面上的工作;利用各种表彰奖励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头示范作用,激发社会各方面力量扶残助残的热情。省政府命名自强不息的肢残人张伟为全省创业标兵,省人事厅等三部门授予20名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取得显著成绩的残疾人自强创业标兵的称号,他们的事迹有效的激励了广大残疾人自主创业和自强就业的斗志。

三、主要社会效果

“自强就业助残行动”的实施,在直接使35,214名残疾人实现就业的同时,也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一)进一步树立了党和政府关心帮扶弱势群体,认真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良好形象。“自强就业助残行动”是省政府批准实施的三大助残工程之一,是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的重大举措。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省政府将其纳入到全省全民创业系列活动之中,李斌副省长亲自指挥,具体部署,各市、县政府也都把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由政府主管领导分别与下级政府签订残疾人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充分体现了政府在促进残疾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许多基层群众和受益的残疾人发自内心地称赞党和政府,进一步树立了党和政府关心弱势群体、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在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的同时,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实施“自强就业助残行动”,直接解决了一部分衣食无着的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促进了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体现了人权的平等与社会的公平,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许多地方反映:实施“自强就业助残行动”以来,减少了基层贫困残疾人因为就业等基本生活问题的上访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很多不安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扶残助残意识。在实施“自强就业助残行动”的过程中,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广泛宣传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使全社会的扶残助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社会各界增强了对帮扶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重要意义的认识,对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生活水平的差距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认识。因此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自强就业助残行动”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积极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共同营造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