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村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一】

根据镇委安排,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村委会组织2016年第四次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议程安排如下:

第一项议程:党员签到、佩戴党徽、交纳党费等,由徐鹏同志负责;

第二项议程:由第一书记周文胜同志带领大家重温入党誓词;

第三项议程:由徐锦桃同志领读、全体党员诵读《中国共产程》第一章;

第四项议程:徐光木同志传达学习中共通山县委主题党日+活动第四期学习资料,认真学习《关于全面开展三扶一助两促进活动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第五项议程: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议事。主要议以下两项:一是讨论大坪村委会聘请新人的人事问题;二是一般群众发展香菇种植的激励机制问题。

第六项议程:村支书通报大坪村三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第七项议程:学唱红色山歌。缅怀革命先烈,传承先烈精神,加强理想新年教育。

本次会议参会人员,除本村党员外,令邀请全村47个群众代表及5个发展大户参加。以上为大坪村2016年第四次主题党日+活动议程及方案

xx镇大坪村委会

2016年x月x日

【村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档案局八号令》为指针,紧紧围绕区农委服务三农的工作重心,推进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尽快运用档案管理软件对档案进行管理,做好年度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区农委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任务

1、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宣传、贯彻《八号令》,做好全委的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工作。

2、认真参加区档案局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各种文件、档案工作法规,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3、依照区农委的归档文件保管范围和归档文件保管期限表,做好2016年的档案整理工作;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填写。

4、及时收集、处理区农委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档材料,做好归档文件的借阅与利用工作。

5、配和办公室做好针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各类评估、评审与考核工作。

三、工作安排

第一季度

制定2016年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收集各股站、科室2016年度形成的档案文件材料。 第二季度

1、做好归档文件的装订、分类、排列、编号、装盒工作,确保门类齐全,完成2016年度的档案整理工作。

2、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如有不妥之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三季度

做好平时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季度

1、做好档案管理中各项工作必要的记录与统计,准备好档案迎检工作。2016农村党日活动计划

2、做好年度档案工作总结。

【村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三】

为加强农委党总支的组织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党的先进性,推进农委创先争优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农委发展党员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试行)》为准绳,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进一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农委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具体目标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依照《中国共产程》有关规定,严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组织工作、纪检检查工作、群众工作,并注重研究党内外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党员发展工作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化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计划年内发展3至5名新党员,培养5至10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生产一线的干部职工80%以上,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率100%。

三、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继续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员联系工作。农委党总支将对素质好、年纪轻、有文化、懂业务的骨干职工、对农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骨干职工、业务带头人加强教育培养,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入党;农委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年人才、知识人才集中的优势,把发展青年职工和业务骨干党员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紧密联系基层群众,每个党员干部联系12名困难群众。

2、严格程序,认真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时期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好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的关系,严把入口关,不能用能人标准代替规定的党员标准,更不允许把党票作奖票,确保新发展党员都是符合党员标准的优秀份子。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粤人口计育〔2006〕1号),规范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形成县领导、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人人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镇(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镇(乡)党政一把手是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镇(乡)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第三条镇(乡)要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乡)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是:

(一)全面负责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负责本镇(乡)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实施、检查和考核,逐月研究、下达所属各村(居)、各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并把任务落实到每位干部,逐月检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四)大力开展“两无”活动,根据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力争做到本镇(乡)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并领导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开展好无政策外出生活动;

(五)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的要求,抓好镇(乡)、村委会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宣传教育阵地和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机构、经费、场地、设备、人员、待遇和制度等方面的落实;

(六)按规定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指导辖区内各村制订《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督促各村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八)把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和扶贫物资结合起来,与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九)协调妇联、卫生和公安等单位,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溺婴、弃婴、虚报新生婴儿性别等的人和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第四条镇(乡)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为同级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镇(乡)人口计生办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在镇(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

(二)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政策法规、统计、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指导所辖各村(居)委会制订好《村(居)民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做好对所辖各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所辖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和人口计生宣传员的专门业务培训。

第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和有关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建立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

(二)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人口计生办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核实通报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兑现奖罚,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布置当月人口计生工作。

第七条镇(乡)党委、政府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业务培训。

第八条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要按照省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道德规范》的要求,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是镇(乡)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运行机制。通过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位,动态管理,奖惩分明,全面提高镇(乡)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与服务水平。

第十条镇(乡)党委、政府要出台本镇(乡)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制定镇(乡)干部月度(或季度)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并由镇(乡)党政一把手与驻村(居)的镇(乡)干部以及村干部签订责任书。

第十一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利用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或统计资料,为党委、政府提供每月各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清单,制订镇(乡)干部逐月(或逐季)责任书,协助督促责任书的落实,并将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镇(乡)党政一把手。

第十二条驻村(居)的镇(乡)干部和村(居)干部应按月(或按季)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镇(乡)党委、政府应逐月检查镇干部、村干部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预警制度,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干部给予提醒注意;将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公务员(或职工)年终考核是否合格挂钩,与浮动工资或奖金挂钩,与评先选优及晋升等挂钩,奖勤罚懒。

三、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协助做好人口计生行政诉讼、复议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

第十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发放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和二孩生育的审批、登记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对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群众,在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决定书》前,应先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告知书》;对需要举行听证的申请人,要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通知书》。

第十六条做好《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负责审核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资格;

(二)分类登记,建立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已确认资格的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签发《发放证》,建立相关的信息档案;

(三)负责及时审核村委会填报的《变更登记表》及有关证明,并将审核后新增的奖励对象名单和退出奖励人群的名单及相关资料,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部门;

(四)为杜绝出现奖励对象情况变更或死亡后其他人冒领奖励金,每半年与奖励对象见面一次,核实情况;

(五)建立《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填报制度,《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为半年报表,年中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3月31日情况,年终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9月30日的情况,镇(乡)人口计生办上报半年报表和年终报表的时间分别为4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

第十七条镇(乡)党委、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实行“节育奖”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出台政策给予优惠。镇(乡)党委、政府要保障实行“节育奖”制度资金的投入。

第十八条建立处理和举报受理制度。

(一)建立人口计生首问责任制,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在镇(乡)政府所在地和各村设立人口计生举报箱或热线电话;

(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群众给予奖励;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严禁将举报情况和举报人的信息泄露给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五)在接到举报的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认真落实《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完善工作制度,协助县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条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做到“三有四同”(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

(二)按常住人口基数(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拨付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管理经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定期组织流入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查环查孕查病,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户籍地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的咨询服务;

(二)为流出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节育措施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适时提供随访服务;

(四)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五)根据本地实际,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六)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育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节育、流向等动态信息,建立和及时更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数据;

(二)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督促流动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应查环查孕对象每年不少于3次孕情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和将有关变动信息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应用系统;

(三)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变动信息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工作中;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和统计评估考核;

(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六)指导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七)接受委托协助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计划生育行政法规的流动人口实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的各单位综合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

第二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一)镇(乡)有线广播、有线电视要设立经常性的人口计生栏目;

(二)结合民间文化体育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婚育新风、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知识;

(四)建立大联合的宣传格局,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二十七条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教育。

(一)镇(乡)应建立婚育学校,并配备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基本设备;

(二)婚育学校要办好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更年期等学习班;

(三)婚育学校应加强师资培训,利用上课、座谈、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四)综合利用婚育学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五)协助镇(乡)内各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

(六)协助镇(乡)党校开设人口理论课程,定期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人口理论教育。

第二十八条指导各村建好用好人口计生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在本镇(乡)范围内的道路两旁、农贸市场等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规范、简洁、通俗、有针对性。

六、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镇(乡)计划生育服务所是隶属镇(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公益型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服务所应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备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形象规范》统一标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十条服务所须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申报并领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批准范围内执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凡是开展手术的人员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护理、检验等技术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操作,保证手术质量。未经发证机关批准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严禁超范围服务。严禁将服务所承包给外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中心镇服务所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承担本镇以及周边不施行避孕节育手术乡镇的计划生育和临床服务。普通乡镇服务所则只施行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临床服务,也可只负责宣传、咨询、培训和药具发放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服务所应根据镇(乡)常住人口数量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并落实有关人员的编制和报酬。

第三十三条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男女结扎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三)在县级服务站的指导或医疗保健机构的协助下,每2年至少应为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第三十四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动员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三十五条及时供应避孕药具,做到品种齐全,库存合理,无断档脱供和过期积压现象。避孕药具管理,帐、物、卡相符,按品种分类存放。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术后及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制度。

第三十七条按规定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回访、咨询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的社会调查、咨询、回访及管理工作。

七、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办法》,落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依照广东省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真实反映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

第三十九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配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并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经培训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四十条建立动态生育管理制度。每年9月镇(乡)人口计生办要根据《信息系统》生成的下一统计年度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督促村(居)委会上门核对,查漏补缺。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出生预测名单,形成本镇(乡)的下一统计年度生育计划草案,并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备案。

第四十一条建立属地化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及时采集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变更情况,并按时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二条建立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将《信息系统》生成的月报表于次月6日前、半年报表于每年4月13日前、年报表于每年10月13日前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所有上报的统计报表均应经镇(乡)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办主任、统计员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办公章;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和情况,每月向上级提交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十三条建立统计例会制度。

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定期召开各村(居)委会人口计生委主任、计生专(兼)职人员和镇(乡)统计员、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的统计例会。汇总统计数据,通报、交流有关工作情况,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第四十四条建立信息质量检查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对各村(居)委会的变更信息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村(居)委会或派人入户核实,核实后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变更保存;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定期对信息质量进行自查,并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质量检查、考评工作。

第四十五条建立统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统计报表及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奖励对象等登记册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

(一)半(全)年报表应保管10年以上,月报表、各种登记册及其它资料应保管5年以上,保管过期后应集中统一销毁;

(二)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三)镇(乡)人口计生办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八、计划生育协会

第四十六条镇(乡)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镇(乡)计生协会是协助镇(乡)党委、政府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镇(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第四十七条镇(乡)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活动。

(一)积极创办不同形式的“三结合”实体,带领群众开展“少生快富”活动,配合镇(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二)建立和健全协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服务等活动,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三)指导村级协会开展好各项工作。

九、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范各项规定的执行与落实情况,是平时检查及年终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检查、考核的指标、标准参考本规范制定。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粤人口计育〔*〕1号),规范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形成县领导、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人人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镇(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镇(乡)党政一把手是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镇(乡)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第三条镇(乡)要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乡)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是:

(一)全面负责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负责本镇(乡)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实施、检查和考核,逐月研究、下达所属各村(居)、各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并把任务落实到每位干部,逐月检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四)大力开展“两无”活动,根据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力争做到本镇(乡)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并领导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开展好无政策外出生活动;

(五)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的要求,抓好镇(乡)、村委会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宣传教育阵地和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机构、经费、场地、设备、人员、待遇和制度等方面的落实;

(六)按规定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指导辖区内各村制订《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督促各村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八)把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和扶贫物资结合起来,与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九)协调妇联、卫生和公安等单位,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溺婴、弃婴、虚报新生婴儿性别等的人和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第四条镇(乡)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为同级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镇(乡)人口计生办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在镇(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

(二)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政策法规、统计、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指导所辖各村(居)委会制订好《村(居)民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做好对所辖各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所辖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和人口计生宣传员的专门业务培训。

第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和有关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建立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

(二)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人口计生办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核实通报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兑现奖罚,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布置当月人口计生工作。

第七条镇(乡)党委、政府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业务培训。

第八条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要按照省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道德规范》的要求,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是镇(乡)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运行机制。通过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位,动态管理,奖惩分明,全面提高镇(乡)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与服务水平。

第十条镇(乡)党委、政府要出台本镇(乡)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制定镇(乡)干部月度(或季度)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并由镇(乡)党政一把手与驻村(居)的镇(乡)干部以及村干部签订责任书。

第十一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利用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或统计资料,为党委、政府提供每月各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清单,制订镇(乡)干部逐月(或逐季)责任书,协助督促责任书的落实,并将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镇(乡)党政一把手。

第十二条驻村(居)的镇(乡)干部和村(居)干部应按月(或按季)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镇(乡)党委、政府应逐月检查镇干部、村干部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预警制度,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干部给予提醒注意;将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公务员(或职工)年终考核是否合格挂钩,与浮动工资或奖金挂钩,与评先选优及晋升等挂钩,奖勤罚懒。

三、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协助做好人口计生行政诉讼、复议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

第十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发放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和二孩生育的审批、登记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对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群众,在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决定书》前,应先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告知书》;对需要举行听证的申请人,要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通知书》。

第十六条做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负责审核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资格;

(二)分类登记,建立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已确认资格的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签发《发放证》,建立相关的信息档案;

(三)负责及时审核村委会填报的《变更登记表》及有关证明,并将审核后新增的奖励对象名单和退出奖励人群的名单及相关资料,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部门;

(四)为杜绝出现奖励对象情况变更或死亡后其他人冒领奖励金,每半年与奖励对象见面一次,核实情况;

(五)建立《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填报制度,《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为半年报表,年中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3月31日情况,年终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9月30日的情况,镇(乡)人口计生办上报半年报表和年终报表的时间分别为4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

第十七条镇(乡)党委、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实行“节育奖”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出台政策给予优惠。镇(乡)党委、政府要保障实行“节育奖”制度资金的投入。

第十八条建立处理和举报受理制度。

(一)建立人口计生首问责任制,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在镇(乡)政府所在地和各村设立人口计生举报箱或热线电话;

(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群众给予奖励;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严禁将举报情况和举报人的信息泄露给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五)在接到举报的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认真落实《*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完善工作制度,协助县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条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做到“三有四同”(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

(二)按常住人口基数(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拨付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管理经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定期组织流入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查环查孕查病,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户籍地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的咨询服务;

(二)为流出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节育措施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适时提供随访服务;

(四)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五)根据本地实际,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六)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育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节育、流向等动态信息,建立和及时更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数据;

(二)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督促流动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应查环查孕对象每年不少于3次孕情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和将有关变动信息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应用系统;

(三)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变动信息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工作中;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和统计评估考核;

(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六)指导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七)接受委托协助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计划生育行政法规的流动人口实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的各单位综合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

第二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一)镇(乡)有线广播、有线电视要设立经常性的人口计生栏目;

(二)结合民间文化体育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婚育新风、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知识;

(四)建立大联合的宣传格局,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二十七条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教育。

(一)镇(乡)应建立婚育学校,并配备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基本设备;

(二)婚育学校要办好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更年期等学习班;

(三)婚育学校应加强师资培训,利用上课、座谈、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四)综合利用婚育学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五)协助镇(乡)内各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

(六)协助镇(乡)党校开设人口理论课程,定期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人口理论教育。

第二十八条指导各村建好用好人口计生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在本镇(乡)范围内的道路两旁、农贸市场等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规范、简洁、通俗、有针对性。

六、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镇(乡)计划生育服务所是隶属镇(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公益型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服务所应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备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形象规范》统一标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十条服务所须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申报并领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批准范围内执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凡是开展手术的人员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护理、检验等技术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操作,保证手术质量。未经发证机关批准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严禁超范围服务。严禁将服务所承包给外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中心镇服务所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承担本镇以及周边不施行避孕节育手术乡镇的计划生育和临床服务。普通乡镇服务所则只施行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临床服务,也可只负责宣传、咨询、培训和药具发放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服务所应根据镇(乡)常住人口数量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并落实有关人员的编制和报酬。

第三十三条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男女结扎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三)在县级服务站的指导或医疗保健机构的协助下,每2年至少应为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第三十四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动员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三十五条及时供应避孕药具,做到品种齐全,库存合理,无断档脱供和过期积压现象。避孕药具管理,帐、物、卡相符,按品种分类存放。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术后及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制度。

第三十七条按规定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回访、咨询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的社会调查、咨询、回访及管理工作。

七、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办法》,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依照*省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真实反映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

第三十九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配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并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经培训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四十条建立动态生育管理制度。每年9月镇(乡)人口计生办要根据《信息系统》生成的下一统计年度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督促村(居)委会上门核对,查漏补缺。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出生预测名单,形成本镇(乡)的下一统计年度生育计划草案,并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备案。

第四十一条建立属地化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及时采集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变更情况,并按时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二条建立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将《信息系统》生成的月报表于次月6日前、半年报表于每年4月13日前、年报表于每年10月13日前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所有上报的统计报表均应经镇(乡)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办主任、统计员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办公章;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和情况,每月向上级提交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十三条建立统计例会制度。

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定期召开各村(居)委会人口计生委主任、计生专(兼)职人员和镇(乡)统计员、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的统计例会。汇总统计数据,通报、交流有关工作情况,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第四十四条建立信息质量检查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对各村(居)委会的变更信息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村(居)委会或派人入户核实,核实后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变更保存;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定期对信息质量进行自查,并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质量检查、考评工作。

第四十五条建立统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统计报表及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奖励对象等登记册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

(一)半(全)年报表应保管10年以上,月报表、各种登记册及其它资料应保管5年以上,保管过期后应集中统一销毁;

(二)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三)镇(乡)人口计生办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八、计划生育协会

第四十六条镇(乡)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镇(乡)计生协会是协助镇(乡)党委、政府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镇(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第四十七条镇(乡)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活动。

(一)积极创办不同形式的“三结合”实体,带领群众开展“少生快富”活动,配合镇(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回顾我村一年来的工作,2010年即将结束。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今年来我村完成的工作概括起来:突出可三个重点(1.一村一品经济建设,2.计划生育,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狠抓实施了三建设(1.党建工作,2.基层党风廉政建设,3.社会和谐建设);实施了三大工程(1.建设50口沼气工程,2六个组人畜饮水工程,3.土岭、枣园两组农网改造扫尾和新一组变压器建设工程);干好三项工作(安全稳定工作、防汛森林防火工作、防疫和技术培训前工作)具体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两委会成员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我们始终把思想政治学习放在第一位,组织两委会成员和广大党员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完成了乡党委规定的学习篇目。两委会班子成员记学习笔记10000字以上,写心得体会两篇,办学习园地一期,写自我检查材料六份,校验报告两份。通过学提高了两委会班子成员的思想觉悟,为干好村务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围绕“升级晋档、科学发展”这个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1.做好党组织建设。今年共发展新党员两名,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十次,利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党员中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大大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觉悟,强了党支部的执政能力。

2.实行了“支部+协会+党员示范户”的经济发展模式,成立“林果协会”一个,建立党组织科技示范基地一个,并实现了挂牌管理,评选党员示范户两户,红星党员一名,真正使党支部成为经济发展的领导者和示范者。

3.突出抓好“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工作,坚持村干部坐班制度。

(1)抓经济发展,促农民增收。首先,抓好“一村一品”核桃、板栗基地建设,新栽核桃300余亩,实施科学管理400余亩,嫁接板栗60亩。仅核桃、板栗主导产业,年收入人均达到2210元。其次,狠抓了养殖业的发展。实行大户饲养和各户散养相结合的办法,创建50头以上的养猪大户2户,全村生猪存栏656头,出栏1100头。

再次,积极扶持劳务输出,全方位安排闲散劳力就业。今年,全村劳务输出共110人,323人次,人均出收入1100元。利用武赵公路修复工程,安排闲散劳力就业200余人次,共创收8万余元。加上粮食等农副产品收入,今年全村人均纯收入已达3200元。达到了四类村升三类村的经济指标要求。

(2)坚持干部坐班制度。做到了全年有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安排,每周做好工作任务分配。并进行月小结、季度小评、年终总评,使整个村务工作任务明确,条理清楚。

三、顺利完成集体林权改革任务。按照乡政府的安排,我村从2010年3月开始到2010年11月结束全乡第一个完成了林权改革任务。经过宣传动员业务培训、勘界确权、勾图填表、审核录入、建档发证、自查验收、总结验收等五个阶段的大量工作。对全村21856.4亩林地1071快宗地的集体林地承包到225户,全村共颁发林权证书281本。

四、狠抓计划生育管理,优化计生服务环境。我村今年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做到了“六个有”:全年有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每月有计划生育措施,每次有计划生育内容,每季度有对三查对象的上站检查,每个村民小组有两委会包抓人,每个服务对象有两委会监管人。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贯穿于整个村务工作的始终。同时,在乡政府的统一安排下首先在我村示范建立了标准化计生服务室,建立健全了各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规范了各种档案管理,明确了计划生育职责要求,优化了计生服务环境。全村今年计划内出生11人(一孩8人,二孩3人)采取各类手术22例(上环13例,收环5例,人流2人,女扎2人)自然死亡15人,各类指标符合上级有关规定要求。

五、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主要完成了五项工程:第一,完成了土岺、枣园3.4公里农网改造的架线扫尾和新一组变压器的架设工程。在全村彻底完成了农网改造任务,增大了输出功率,确保全村足量、稳定用电。第二,实施了新二、新一、路沟、明厂、土岺、枣园六个组100户900人口(含乡机关)的人畜饮水工程。修建蓄水池和净化池各7个,节水池100个,埋设通水管道7000余米,解决了全村大部分群众的饮水困难。第三,修复水毁工程。修补新二组水毁公路河边石堤62米,修复公路0.5公里,确保了群众通行畅通。第四,硬化武赵公路沿线住户操场工程。为配合武赵公路验收,我村及时对所辖武赵公路沿线住户的操场进行了全部硬化,共投资水泥53吨,硬化了60户,约3600平方米的场面,确保了群众场面与公路接轨。第五,落实了五十户“四改一建”工程。在全村规划修建沼气50个,现正在紧张的施工之中,计划在年内完成沼气池主体工程。

六、坚持不懈地做好平安创建工作,保稳定,求发展。

安全稳定是全村发展的基本保证,为此,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了全村安全稳定:一是大力宣传,增加干群的安全意识,我们逢会必讲安全,为全村278户,送平安创建宣传卡423份,让每个群众都知道平安创建的重要性和五个目标,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求安全的局面。二是,实行平安创建包片负责制度,村两委会成员每人包抓一个组的平安创建工作,使平安创建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村两委会和农用车主签订了安全责任合同,严禁农用车载人,并对每辆农用车指定一名两委会班子成员负责管理。随时提醒车主遵守安全职责。四是随时调处矛盾,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矛盾排查,做到了随时发现,随时调处。全年共排查民事纠纷12起,调处矛盾8起,调处率达100%。全年未出现一例因矛盾调处不到位而发生不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五是保证了汛期安全,在汛期坚持值班,及时通报汛情,制定防汛预案等一系列防汛安全措施,保证了今年全村安全渡汛。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阳光执政。一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坚持党政领导双签字而不管钱,报账员报账领现金,出纳管钱,会计管账的多层监督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坚持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对全村的大事小情,特别是对低保的评定、计划生育,各类贫困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做到了及时公布,全年共公布党务村务各四期。三是增强监督机制,选举产生了枣园村监督委员会,对党务政务工作实行监督,选举产生了枣园村民代表议事会、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一次,审议通过了“林改经费筹集办法”议案。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学生党支部本学年的工作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本学期的工作重点是认真学习即将召开的党的“xx大”提出的新理论,并以实际行动体现出学生党员的精神风貌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思想教育、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注重加强和改进支部的自身建设,严把发展党员的质量关,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 目标任务

1、 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尽快完成新老融合,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支部的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 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培养新鲜血液。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组织原则,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完成各项任务的先锋队。

三、 本学期的主要工作

1、构建学生党支部新的组织体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由于有九名新发展学生党员的加入,学生党支部人数已扩大到17人,因此面临着重新构建组织体系的工作,对于此项工作,根据支部人数增多的实际情况,计划在支部下成立三个党小组,各组还是按照上学期原有的三个组,每组还是分别负责考察两个系的学生入党工作,将新加入的九名预备党员平均分到三个组。计划实际开展工作时的学生党支部新的组织体系如下(在保持原有支委会形式基础上):

书记: XXX(主要负责学生党校管理和支部各项日常工作方面) 副书记:XXX(主要负责组织活动和宣传工作) 第一党小组(负责工艺设计系、独立营): XXX、XXX、XX、XXX

第二党小组(负责广告策划系、公共与商务管理系): XXX、XXX、XX、XXX

第三党小组(负责广告经营与传媒系、广告设计与制作系): XXX、XXX、XX、XXX

分组的原则主要按照各学生会主席来自的系,然后协调其他人,这样分组便于了解各系积极分子自然情况并便于开展工作。

2、加强支部制度建设,促进支部工作规范化。

(1)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党支部的日常事务。对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过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做出决定。

(2)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定安排时间表,将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化、固定化。尤其是下半年召开xx大,要安排固定时间学习。

(3) 严格考勤制度。支部过组织生活,均由专人负责考勤,建立《学生党支部工作笔记》,如果党员无故缺席例会,又无正当理由,支部书记应当在下次例会上予以批评指正,党员本人也应当做出检查。

(4) 统一档案管理制度。使党委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生党员档案、毕业生积极分子档案、各系学生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明确划分实行编号管理,并形成电子文档进行保存,以便快速查找。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和必要的书面材料要做到有记录、有存档。

3、积极准备,做好新学期初期的“迎新”工作。

开学第一天就开始运作迎新的准备工作,具体按照《学生党支部迎新计划书》执行,在迎新两天结束后,在支部例会上以讨论的形式对迎新工作做全面总结,并形成一份书面的迎新工作总结上交党委。

4、做好新生入校后对他们的入党启蒙教育工作。

方式一:让新生辅导员向新生传达学生党支部的办公时间和办公地点,有想申请入党的学生可前来咨询。

方式二:在新生大会上对学生入党程序等相关事宜做简短说明。

方式三:在新生上晚自习期间到各班级做入党启蒙教育。

方式四:印发相关材料,对有入党意愿的学生发放。

方式五:每班设立一名学生党支部联络员,一般由班长担任,然后支部定期组织召开联络人会议,对他们进行入党启蒙教育,再由他们向自己班同学进行传达。此方式的优点是可以增进学生党支部与同学的相互了解,又便于我们在新生中开展工作,减轻了我们的工作量。

5、协调体育教研室,配合体育老师做好学院第十二届运动会的裁判员工作。

9月中旬,由学生党支部联系体育教研室,义务协助体育教研室做好学院运动会的各项工作,一切行动听从体育老师的安排,做到耐心、细致、投入。运动会结束后在例会上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材料向上级汇报。

6、组织举办20xx年第二期学生党校培训班,为十月份发展党员打好基础。

计划组织第二期学生党校培训班,拟定教学计划,按照培训计划进行。本期党校根据第一期党校我们总结的经验,计划延长培训时间,增加培训课时,尤其是增加各种形式的活动,以提高学生党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学生党校的凝聚力。为十月末十一月初发展党员打好基础。

7、结合学生党校培训班的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党校活动。

学生党校培训班的学习分为理论学习和特色活动两类,均按照党校培训班教学计划实施。

8、与其他学生部门合作组织一次大型活动,时间待定,计划书另行上交。

四、 学生党支部努力方向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单元工作小结

按照国家林业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计划,7月5日至20日为第一单元,工作重点是动员部署、学习教育。总体看,在中央第31督导组正确指导和局党组率先垂范下,各司局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要求,顺利完成第一单元各项任务,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动员部署及时到位。一是局党组迅速部署。7月5日,召开了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中央第31督导组到会指导,组长令狐安同志作重要讲话,副组长傅雯娟同志作相关说明。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赵树丛作了动员部署。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成立了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局党组决定把“两转变两服务”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自选动作的重要载体,延长期限,统筹推进。二是各司局各单位迅速跟进。动员部署会后,各司局、各单位积极行动,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在7月11日前,局70个单位基本完成了动员部署任务。

二、学习研讨层层深入。一是传达学习。林业局党组分别于6月28日和7月8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专题研究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确保了林业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良好开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专题研讨。在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各司局各单位采取领导带头作辅导报告、举办专题讲座、组织集中学习、开展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了中央精神、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第31督导组组长令狐安同志和赵树丛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读本,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三是集中辅导。7月19日,围绕“延安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主题,举办“绿色大讲堂”专题学习活动,邀请全国著名延安精神研究专家郝凤年同志为党员干部作了集中专题辅导报告。

三、日常工作扎实高效。一是加强领导。7月5日上午,赵树丛局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局领导张建龙、陈述贤同志出席会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精心谋划,做到长期计划、短期安排,抓住重点、把握方向、科学指导,确保活动质量。7月5日下午,张建龙副局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职责和督导组工作方案,对督导组进行了培训。7月15日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工作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了抓方案完善、抓单元任务、抓工作进度、抓活动成果、抓总结提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联络机制。二是加强谋划。按照林业局党组提出的“长期计划、短期安排”的总体要求,将林业局教育实践活动划分为6个单元,研究了长期计划,制定了第一单元具体安排,明确了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切实做到活动开展提前有计划、工作有目标、事事有落实。三是加强指导。林业局党组派出10个督导组,对各司局各单位动员部署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指导,有力推动了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四是加强沟通。及时将活动的进展情况向中央第31督导组沟通汇报,并邀请中央第31督导组的领导同志参加林业局的重要活动。同时,编发简报10期,专报6期,发挥了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和横向学习交流的作用。五是加强宣传。林业局政府网设立了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利用紫光阁网、共产党员网、局政府网和中国绿色时报和新浪微博,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在中国绿色时报和网站刊发活动消息近200条。(编辑:圆圆)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在正确把握新时期党员的标准,认真旅行发展党员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中采取的措施是。首先注意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通过党课的培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正确认识,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其次,组织培养人深入群众,全面了解对入党申积极分子的优缺点,根据其表现有针对性的进行培养教育。再次,采取各种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反馈给被培养人,使其及时克服缺点。通过各方面的工作,第一、所发展党员较大多数在群众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在院系开展的各项活动能发挥带头作用,例如,义务献血等,产生了好的影响。第二,所发展的对象没有一个发生违犯现象,并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第三、积极参加当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了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提高了发挥模范的自觉性。

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偏重求重求严,思想和工作还跟不上形式发展要求。第二、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些环境还不够紧凑。第三、发展的个别党员,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

随着扩招,我系高职生现有64名,学生党支部根据高职生的特点,进行积极靠拢党组织的教育,现已有30余名提出了入党申请,并参加了系党支部举办的申请入党人的党课培训。本着积极教育,重点培养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一年后将其中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入党。

在做好推优工作中,第一、注意发挥团支部的作用,把“推优”工作放在团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位置,,增强团支部做好“推优”的工作的自觉性。第二、各团支部建立健全“推优”制度,通过对团员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的培养锻炼,积极把好质量关,并积极向党支部推荐合格人选。

做好在中青年教师特别是业务骨干的发展入党工作,系党总支和党支部作为培建高素质教师队伍的任务来抓,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后,十分注意在教学和各方面工作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并在实践中帮助提高觉悟和业务骨干作用,并注意提高他们在党内外中的影响和威望,定期听取他们的思想汇报和个别??制度,使申请人健康成长,保证发展计划落实。但对个别入党申请人,虽然是业务骨干,社会工作做了不少,但仅在个性强,突出个人党内外群众有些反映,形不成发展意见,还需做进一步的工作。

我系共有学生428名,党员总数为19人,入党积极分子为284人,申请入党人312名,申请人占学生总数的72.8%,党员占学生总数4.4%,年底按计划发展11名,将达到7%。现有的积极分子总体思想觉悟较高,,在各方面都比较向上,一部分人还有突出的表现,群众基础较好。为了加大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力度,系党总支和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学生党支部申请入党培训班,教工党支部采取座谈和谈话等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对他们自身素质有了明显的大幅度的提高。但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中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个别学生因学习成绩突发问题未发展入党,在过去的工作中也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全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开发办以党的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为目标,不断优化项目建设和服务环境,按照“综合开发搭平台,围绕产业搞开发”的总体要求,立足“强基础、抓示范、建基地、扶龙头、重服务”的开发思路,把土地治理与产业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农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中心,精心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一)主抓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开发任务。

1.全面完成2016年度第二批资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资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发面积0.39万亩。①完成水利措施:开挖清淤13公里,开挖现浇砼衬砌和铺设各种规格灌渠15.4公里,新建人行便桥236座,机耕桥10座,分水闸125座,节制闸60座;②完成农业措施:平整土地627亩,机械及人工土方210709m3,田埂修筑13公里,拓宽改造和新建机耕路5.2公里。

2.全力完成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项目开发面积0.31万亩。①完成水利措施:开挖清淤5公里,开挖现浇砼衬砌和铺设各种规格灌渠5公里,新建人行便桥51座,机耕桥18座,分水闸36座,节制闸37座;②完成农业措施:机械及人工土方56542m3,拓宽改造和新建机耕路8.3公里,埋设PE管输水管道6109米,新建管理房1栋,更换提灌设备1台套,解决了众埠蔬菜基地今后的抗旱问题。③完成科技推广措施:购置电教设备2台套,一年累计技术培训种植大户503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3期,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实用新技术》书籍、早、中、晚水稻种植管理技术、优质水稻实用栽培技术、水稻免耕抛秧、全程机械、壮秧剂育秧、早稻丰产栽培、莴笋高产高效栽培等各类技术资料1000份。

3、全部完成2017年度产业化发展项目建设。

2017年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5个。分别为1000吨优质桃酥食品加工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1条桃酥生产线及设备,产区路硬化3600平方米、围墙建设700米及厂区绿化等;5万羽蛋鸡养殖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鸡舍2000平方米,饲料加工仓库800平方米,生产设备购置及道路硬化等;200亩蔬药设施大棚种植基地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厂房仓库430平方米,建设蓄水池2个,200亩喷灌设施改造,引进良种等;2000羽孔雀新型生态养殖基地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100平方米阳光养殖大棚,300平方米场地设施绿化,土地平整1500平方米等;8万羽土鸡养殖配送基地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屠宰配送楼1栋600平方米,优质绿壳蛋鸡苗引进1万羽,设备购置、场地绿化等。

4.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度第一批土地治理项目资金项目建设。2018年度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涉及两个乡镇(园区),项目总投资438万元,开发面积0.28万亩。接到计划批复后,我办立即展开行动,目前该项目前期勘察、规划设计已全部完成,预计年底前完成项目公开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5.认真做好2018年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前期准备、编报、计划和申报工作。2018年第二批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指标下达后,我们对全市乡镇进行了认真的考察预选,根据各地水土资源条件和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安排布局,结合产业开发的实际情况、积极向现代高标准农田建设上靠近。在项目编报过程中,严格履行项目计划的审核程序。组织技术组及有关人员对各开发乡镇的扩初设计、规划方案进行严肃认真的评审,进一步规范扩初设计技术指标,提高设计水平,保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高起点。

6.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选项水平,不断加强项目库建设。要求入库的项目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与乐平主导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突出扶持能够明显带动主导产业发展的项目;土地治理项目要优先安排在水土条件比较好的优化开发地区;产业化项目要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选项目至少能够满足3-5年的申报需求。

7、积极开展农业开发新技术示范推广。

2017年以来积极开展科技推广工作。购置电教设备3台套,累计技术培训农民0.14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3期,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实用新技术》书籍、早、中、晚水稻种植管理技术、优质水稻实用栽培技术、水稻免耕抛秧、全程机械、壮秧剂育秧、早稻丰产栽培、莴笋高产高效栽培等各类技术资料1400份,引进优质水稻良种2000公斤。

(二)加强工作措施,确保项目高效实施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开发办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管理,不断探索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各项工作措施。

1.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过程中,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严格实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效益。

2.积极完善各项制度。项目运行过程中,及时按项目计划批复,全面推行和完善项目和资金公示制、资金报账制、工程监理和招投标制、施工日志制、定期检查评优等制度,在一些项目考评中建立专家库,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3.坚持领导包片监管。一是坚持分管领导包片对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完善的方面,经会议研究专门形成较为合理的整改意见,及时下发项目区,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全面部署展开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联合验收工作,计划在7月中旬前组织财政、审计、项目乡镇村和开发办一起完成内外业的全部验收工作。三是完善资料整理、成果图片制作、项目审计等后期梳理工作,积极准备迎接省市农发办的年度检查验收。

二、坚决落实各项中心任务,大力提升农发服务水平。

(一)扎实推进各项活动,优化农发工作环境。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办全面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精神,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等活动,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严格完成各项任务,贯彻落实系列整改措施,全力提升农发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农业开发发展环境,创建一流的农业项目品牌。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素质过硬队伍。

一是认真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年初,办党组就制定了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明确了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和支部的党建目标任务,并制定了年度考核方案;在班子内部,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分工,党组负责人对全办党建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党建,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此外,在项目点设立临时党小组,使党旗永远飘在最前沿。建立了党组成员党建挂点工作制度,每个党组成员分管一个科室,办党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从而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的党建工作良好格局。

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一岗双责”、第一责任人、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主要领导与各个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层抓,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很好发挥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办领导班子还不断加强廉政制度文化建设、党风廉政社会评价体系建设,岗位廉能管理和政务公开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多年来从未发生违纪违规事件,在全办形成了廉洁自律和预防腐败的优良环境。

三是坚持不懈抓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办党组带头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一是制定了《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确定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三是领导班子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及时部署、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四是安排分管领导为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项目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五是办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四是进一步强化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完善机制、业务优秀、群众满意上下功夫,历年来多次被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及“五星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电教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和党费收缴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各项组织生活,激发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热情,鼓励青年同志项党组织靠拢,不断优化党员队伍建设。

(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进一步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我办派遣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使该村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期脱贫,办党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并制定出帮扶规划和计划。今年以来,主要领导到村调研和走访15次,分管领导到村33次,极大限度为该村提供政策和项目帮扶。全力支持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工作,最大程度给予便利条件,使他们能全心全力扎根基层开展工作,无后顾之忧。今年来共帮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30万元,为该村修建灌排沟渠2公里,机耕路1公里,新建抗旱井6口,机耕桥、人行便桥、节水闸等渠系建筑物50多座,目前已全部完工。另外办领导及第一书记多次和水务部门联系协商,为该村争取水保项目资金30多万元,目前正在建设,计划年内完工。

同时协调抓好了综治信访、普法教育、扫黑除恶、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

2018年,市农业开发办本着为全市广大农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的完成了项目建设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9年工作安排

1.积极完成项目申报工作。2018年度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努力做到布局更合理、规划更科学、规模有提升、资金有提升,进一步争取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

2.扎实推进2018年度项目建设。一是坚持为民开发,力争在项目建设上体现民意、贴近民情、符合民需。二是坚持精品开发,严格质量管理,全力品质双优的精品工程。三是坚持优质开发,严把项目进出关口,确保国家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1总则

1.1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全面开展党员“登高计划”活动的意见》以及XX总公司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开发总公司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化党员“三高一流”和带动全员“三高一流”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每个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XX总公司党委决定,建立党员“登高计划”活动工作制度。2基本思路

2.1将党员“登高计划”活动和党员民主评议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2.2建立《党员登高手册》,每年度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后,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对照党员“三高”标准的差距)记入《党员登高手册》,作为下年度的奋斗目标。

2.3按照“一年一个小循环,三年一个中循环,党员的整个职业生涯为一个大循环”的工作思路,持续不断地推进党员“登高计划”活动。

3基本原则

3.1围绕中心与聚焦目标相结合

3.1.1紧紧围绕XX总公司新一轮发展战略,把开展党员“登高计划”活动与完成本单位、本部门当年度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结合起来。

3.1.2党员制定个人年度“登高计划”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登高”目标聚焦在提高个人素质和取得具体成果上,并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把目标细化、量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指标,确保目标的实现。

3.2务求实效与坚持长效相结合

3.2.1把党员“登高计划”活动与“党的组织生活及支部活动设计”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不同岗位的党员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突出各自的侧重点。

3.2.2把党员“登高计划”活动与实施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长期坚持、长效推进。

3.3过程受控与鼓励创新相结合

3.3.1积极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根据目标管理的思路和项目管理的模式,按照PDCA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采取严密的过程控制措施,做到活动开展全覆盖、基本要求不走样。

3.3.2发扬改革的精神,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具体办法,不断提高活动质量和活动水平,不断形成自己的特色。

3.4党员“登高”与全员“登高”相结合

3.4.1党员不仅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党员“登高计划”活动;而且要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职工群众提高素质,共同“登高”。

3.4.2通过党员“登高计划”活动,引导并鼓励广大职工积极投入“创建学习型班组、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积极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和自主管理活动,积极参与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小组活动,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4基本方法

4.1开展党员民主评议

4.1.1XX总公司党委每年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一般安排在第二季度,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4.1.2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的工作程序

4.1.2.1组织党员学习

4.1.2.1.1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前,各基层党支部按照XX总公司党委和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下同)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员学习;

4.1.2.1.2党员学习的内容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重点是,总书记关于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以及集团公司、XX总公司和本单位、本部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4.1.2.2党员自我检查

4.1.2.2.1每个党员根据民主评议的要求,认真对照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总书记关于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以及集团公司、XX总公司和本单位、本部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重点对自己在觉悟、技能和业绩等“三高”方面的表现进行写实;

4.1.2.2.2在进行“三高”写实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认真查找存在的主要差距,剖析产生差距的关键因素,提出改进与努力的具体目标及措施。

4.1.2.3党员和群众评议

4.1.2.3.1每个党员将自我检查的情况(主要差距、关键因素、具体目标及措施)主动征求3名以上本支部党员和本单位、本部门职工群众的意见;

4.1.2.3.2被征求意见的党员和职工群众,应本着“实事求是、帮助提高”的态度,对党员自我检查的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4.1.2.4党支部鉴定

4.1.2.4.1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将自我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充分听取意见;

4.1.2.4.2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自我检查、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重点对党员个人的主要差距和具体目标逐项予以审定。

4.2制定党员“登高计划”

4.2.1各基层党支部于每年第一季度制定本支部开展党员“登高计划”活动的具体方案,提出党支部“登高”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4.2.2各基层党支部于每年第二季度组织并指导党员制定“登高计划”,时间一般为两周。

4.2.3每个党员根据党支部“登高”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个人民主评议的结果,制定年度“登高计划”。

4.2.3.1“登高计划”主要有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主要差距,以民主评议结果为依据;第二部分为“登高”目标,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清晰明了,并尽可能量化为具体的指标和成果(工程技术人员还要具体化为“四个有”目标);第三部分为具体措施,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4.2.4党员将个人“登高计划”交所在党支部审定。

4.3建立《党员登高手册》

4.3.1《党员登高手册》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基本信息、“登高”目标和效果评估。

4.3.1.1基本信息动态记录党员个人的职业经历、教育背景和奖惩情况等基本信息,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

4.3.1.2“登高”目标主要记录党员“登高计划”提出的对照“三高”的“登高”目标,由党支部予以审定;

4.3.1.3效果评估主要记录党员完成“登高计划”目标的情况,由党员个人进行评估,党支部予以鉴定。

4.3.2《党员登高手册》在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制定党员“登高计划”后填写,时间 一般为两周。

4.3.3《党员登高手册》由党支部和党员本人按规定填写。

4.3.4《党员登高手册》平时由党员个人保管;在每年的党员民主评议期间,由党支部暂时保管。

4.4实施党员“登高计划”

4.4.1各基层党支部应积极采取措施,为党员实施“登高计划”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4.4.2党员个人对“登高计划”进行分解,排出月度或季度实施分计划,自觉推进和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4.4.3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共同对“登高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确保年度“登高计划”的完成,实现“登高”目标。

4.5建立党员教育制度

4.5.1党员日常学习制度

4.5.1.1各级党组织每年制定党员日常学习计划,年内组织和安排好党员的日常学习;

4.5.1.2党员根据个人年度“登高计划”制定年度自学计划,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与岗位相关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

4.5.2党员集中培训制度

4.5.2.1XX总公司党委每年制定党员集中教育培训计划,相对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开办党员集中教育培训班;

4.5.2.2党员集中教育培训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学时一般为8-16个小时;

4.5.2.3党员集中教育培训的专题和内容根据当年度党员教育的具体要求确定;

4.5.2.4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其中一期的培训,并完成规定的思考题;

4.5.2.5各基层党支部必须合理安排好党员的工作,确保本支部每个党员都能参加集中教育培训。

4.5.3党员“帮学结对”制度

4.5.3.1各基层党支部结合推进实施“三年人才发展规划”、“职工素质工程”,以及开展党员“登高计划”活动,组织每个党员与一名职工群众“帮学结对”;

4.5.3.2在选择“帮学结对”对象时,应充分考虑党员和职工群众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使“结对”双方在学习上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4.5.3.3对党员人数较多、职工群众人数相对较少的党支部,由党支部通过业务链上的党组织,帮助选择“结对”对象。

4.5.4党支部研讨学习制度

4.5.4.1各基层党支部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研讨学习活动;

4.5.4.2研讨学习活动原则上上下半年各一次,采取党支部确定主题,集中组织研讨与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5.4.3党支部安排研讨学习可以与党员民主评议、集中教育培训和党的组织生活及支部活动等结合起来进行;

4.5.4.4每个党员必须参与党支部的研讨学习活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在党支部内进行书面交流;

4.5.4.5党支部应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四落实”。

4.5.5党员领导人员上党课制度

4.5.5.1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必须至少一次给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党员上党课;

4.5.5.2各级行政负责人中的党员领导人员每年必须至少一次给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党员作形势报告;

4.5.5.3其他党员领导人员可结合工作实际,给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党员上党课或作形势报告;

4.5.5.4党员领导人员上党课、作形势报告,由所在单位、部门的党组织具体安排。

4.6检查和评价

4.6.1年度检查和评价

4.6.1.1党员“登高计划”活动的检查和评价工作与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紧密结合,时间节点原则上保持同步。

4.6.1.2党员“登高计划”的完成情况列入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内容。

4.6.1.3每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时,各基层党支部按照PDCA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结合党内外评议意见、党员自评和平时考察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实施“登高计划”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记入《党员登高手册》,并作为民主评议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党员进行反馈。

4.6.2三年评价和推进

4.6.2.1按照“三年一个中循环”的要求,XX总公司党委每三年编制一次党员队伍发展规划。

4.6.2.2各二级党委及所属党支部要对党员“登高计划”活动进行三年回头看,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根据新的要求和目标制定本单位、本支部的党员队伍发展规划。

5工作要求

5.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党员“登高计划”活动,牢牢把握基本原则,明确基本要求,把党员“登高计划”活动摆在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5.2各二级党委是本单位推进党员“登高计划”的具体领导者和管理者,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级领导人员要带头参加党员“登高计划”活动,带头制定党员“登高计划”,带头实施党员“登高计划”。

5.3各基层党支部是推进党员“登高计划”的直接组织者和责任者,负责制定具体推进计划,落实相关措施,指导党员制定、实施“登高计划”,并进行动态管理和综合评价。

5.4各基层党支部要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全局出发,把党员“登高计划”活动与“党的组织生活及支部活动设计”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的两个基本切入点,与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谋划、系统构建、相互渗透、协调运行。

5.5各基层党支部要深入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登高计划”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营造“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有组织管”的好风气,把组织管、群众管、党员自己管融为一体,使党组织成为培养党员、改造党员、提高党员的熔炉,使党员的先进性在岗位上闪光、在工作中体现。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

1、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召开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会议。

2007年2月7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总结2006年工作,部署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

会上,自治区副主席德吉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普布卓玛同志作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努力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2、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了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研究分析新形势下我区人口工作,全面部署我区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工作任务,2007年7月25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集各地市委书记(专员、市长)、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拉萨召开了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

会上,自治区主席XXX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会上,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XXX同志作了《深入贯彻学习<决定>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局面》的重要报告,报告从五个方面对中央《决定》精神进行了全面科学的阐释。他充分肯定了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并对XX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和建议: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完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体系。二是加快建立促进人口健康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三是加快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

(二)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事业实现重要突破

1、自治区政府审议批准了《XX自治区“十一五”人口与优生优育事业发展规划》。9月27日下午,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制定《XX自治区“十一五”人口与优生优育事业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区优生优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制定《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审议批准了《XX自治区“十一五”人口与优生优育事业发展规划》。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研究制定了《XX自治区“十一五”期间农牧区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稿。6月15日,自治区政府德吉副主席出席召集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专题研究《XX自治区“十一五”期间农牧区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送审稿)。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并形成送审稿已报政府审议。

2、根据中央《决定》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央<决定>的意见》。《意见》以中央《决定》为指导,深刻分析我区人口发展形势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工作现状,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并制定了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强调,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工作机制、队伍不动摇的方针,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人力、财力、物力、信息、科技等方面加大投入,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职责,构建适应我区人口事业发展的行政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以及群众团体互联、互动、互补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

3、、国家人口计生委在X开展“情系新XX、温暖千万家”“三下乡”活动。2007年7月25日,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组成的“三下乡”慰问团在拉萨市林周县江夏乡江夏村开展了以“情系新XX、温暖千万家”为主题的“三下乡”送温暖活动。这是继去年全国人口计生系统援X会议以后,国家人口计生委贯彻落实“中央关心XX、全国支援XX”重大决策的又一具体行动。

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维庆同志、自治区副主席德吉同志,、国家人口计生委相关司局领导,区卫生厅、区人口计生委、拉萨市等领导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三)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1、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宣传服务工作。继续办好《XX人口》栏目。4月3日,自治区副主席德吉召集区党委宣传部、卫生厅、财政厅、人口计生委、广电厅、政办三处、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XX日报社等负责人召开了《XX人口》栏目改版座谈会,就进一步办好《XX人口》栏目听取了意见。

座谈会上,自治区副主席德吉同志充分肯定了《XX人口》栏目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就如何办好《XX人口》栏目,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座谈会确定的栏目发展思路,今年,自治区人口计生部门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栏目内容,活泼宣传形式,继续提升我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事业宣传教育品牌。

截止9月底,XX电视台《XX人口》栏目X、汉语节目共播出80期(X语40期、汉语40期);XX广播电台《XX人口》栏目X、汉语节目共播出67期(X语27期、汉语40期);XX日报《XX人口》栏目X、汉语节目共刊出72期(X语36期、汉语36期)。

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服务活动。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是世界母亲节,也是“幸福工程活动日”。为了纪念母亲节和“幸福工程活动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区妇儿工委、妇联、红十字会共同举办了以“走近母亲,感恩母爱,共建和谐XX”为主题的电视访谈节目;同时,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多家有关单位在拉萨市城关区夺底乡洛欧村开展了系列宣传服务活动:一是发放宣传品和避孕节育药具;二是慰问优秀和贫困母亲10户;三是为育龄妇女开展科普知识讲座;四是免费咨询、诊治疾病、发放常用药,免费进行腹部B超检查。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利用“4·7”世界卫生日、“5·9”救助贫困母亲—母亲节、“5·15”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艾滋病日、“7·11”世界人口日开展宣传活动,提供融宣传、咨询为一体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服务118次,免费发放宣传材料7万余份,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技术咨询、服务21万余人次,常用药品价值6万余元,避孕药具27个品种,受到广大育龄群众的好评。

自治区人口计生药具管理站制作了9个安全套免费发放箱,并根据XX实际,走访、调查和了解干部职工对避孕药具的需求,于今年5月先后前往自治区妇联、区交通厅、XX日报社、区文化厅等8个厅局机关免费投放安全套。

2、认真做好“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工作。5月,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组派工作组分赴日喀则地区的南木林县、白朗县和日喀则市、那曲地区那曲、安多和聂荣、林芝地区波密、察隅县、昌都地区八宿县8县1市16个乡镇“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以下简称“扶助制度”)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督导。

6月中旬顺利完成2007年我区扶助目标人群的摸底、公示、统计、审批、录入等工作。2007年度全区“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目标总人数为25381人。

4、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自治区、山南、林芝地区人口计生委经与综治委协调,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考评范围。

3、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认真做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区划代码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区人口计生系统“十一五”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分别在日喀则地区、拉萨市举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培训班49名流动人口计生专干参加培训。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春节和X历新年前后,自治区安排拉萨市、山南地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以“关怀关爱、促进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慰问农牧民工活动,为他们送政策、送温馨、送药具、送知识,使农牧民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关爱。

5、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XX自治区委员会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7月25日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第七次党代会和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加强人口计生部门执政能力建设和“四观”“两论”教育,进一步增强斗争和加强民族团结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委机关二级班子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明确岗位、强化职责。创建学习型行业、学习型机关,积极开展委机关干部“五五”普法学习,以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公务员爱岗敬业思想道德建设和综合协调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组织全区七地市及部分县共27名人口计生干部到南京人口学院参加培训;组织各地市、县人口计生干部17人赴北京参加第四届中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

6、积极做好外援项目工作。积极做好“新农村新家庭----大香格里拉地区人口健康促进”项目工作。该项目于2006年11月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立项,确定在四川省甘孜州的得荣、乡城、稻城县、云南省迪庆州的香格里拉、维西、德钦6县以及在我区昌都地区昌都、察雅、左贡3县先行试点。

在国家人口计生委和项目专家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区昌都地区三个项目县2006年底顺利完成基线调查、项目文本制作等前期工作,于2007年正式启动。自治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该项目在我区的落户,特委派德吉副主席参加了2007年1月在云南召开的项目启动会。会上,德吉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对项目县各级各部门提出了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支持、协调和领导,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职能和作用,科学规范、认真扎实、务求实效地推进项目的实施。

积极协调自治区生育健康培训中心综合楼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拉萨市、阿里地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综合楼项目的落实。“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工作有了新的进展,2007年全国幸福工程组委会落实项目资金28万元,在拉萨市达孜县开展。

此外,积极做好援X项目的衔接工作。去年援X工作会议上,签订了“十一五”期间援助项目协议,协议达成资金合计2060.8万元。经与国家和内地省(市)人口计生委等38个援X单位协调,据统计,目前,已落实援X项目资金(包括援助设备)710余万元。

截止9月底,全区人口计生系统选派技术骨干41人次赴内地参加全国会议和培训,5人参加了国家人口计生委组团赴美国、德国、瑞典、日本等国家学习考察培训。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把落实好国家“三千人才工程”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具体举措,2006年安排了15名基层技术人员在区、地两级11家单位进修。此外,各地市选派14名管理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赴各援助省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进修深造。二、2008年工作要点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决定》和自治区贯彻中央决定的《意见》精神。组织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和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意见》精神,把学习宣传《意见》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深入开展斗争,加强民族团结,强化爱国主义教育。

通过各种大众媒体深入宣传《意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有利于加强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切实把《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我区人口计生事业的创新发展。

(二)农牧区“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作为一个长效制度,关键是要进一步完善措施、规范管理、严格纪律,把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三)切实贯彻落实我区贯彻中央决定的《意见》和《XX自治区“十一五”人口与优生优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保障措施。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争取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之中。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建设。

(五)强化宣传与服务工作。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我区贯彻中央《决定》的《意见》,切实推动我区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二是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促进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念的形成。三是制作、编印和发放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各类科普知识宣传单、宣传册、小折页,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建立新农村文化屋,拓展宣传形式和渠道,进一步扩大宣传面,提高科普知识覆盖率。四是继续做好全区农牧区免费药具管理供应工作。

(六)继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做好人口计生系统“十一五”信息化建设发展前期各项工作。深入调研,明确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逐步建立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信息化支撑体系。

(七)积极做好外援项目衔接工作。首先:要认真指导督促“新农村新家庭大香格里拉地区人口健康促进项目”在昌都地区三县的实施。其次,认真做好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国家人口计生委生殖健康与计划生育项目的实施准备工作。第三,认真做好自治区生育健康培训中心综合楼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拉萨市、阿里地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综合楼项目的建设工作;第四,加强幸福工程项目管理,对新确定项目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第五,进一步协调落实全国人口计生系统援X工作会议确定的援助项目。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要求工作人员:端正态度,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培养特质;了解学生生活状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心新生身心健康,发挥多方合力作用,适时开展专题教育,认真做好党建工作。

要求学生:出好每日早操,做好每日内务,上好每日课程,积极参加活动,争做文明学生,珍惜美好时光,刻苦学习知识,锤炼意志品质,陶冶道德情操,健康成长成才,立志报效祖国。

深化“四个”教育。深化安全纪律教育,深化适应养成教育,深化心理健康教育,深化学涯规划教育。

加强“四个”建设。加强班团组织建设,加强文明宿舍建设,加强五不学风班建设,加强先进班集体建设。

发挥“四个”作用。发挥党小组作用,发挥学生党员作用,发挥各类学生组织作用,发挥广大学生“三自”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狠抓工作的基本环节,学风班风舍风党建及心健工作凸显特色,充分发挥网络思想教育作用。

各班英语、数学期末平均成绩及不及格率;早操和宿舍内务情况;学风和文明宿舍建设工作;党团学工作。

一、 加强队伍建设

以“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核心,以研究工作对象和工作的有效途径为重点,恪尽职守,科学规划,沟通协调,有效落实,深化“四心工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安全稳定意识,构建学习型、团结、和谐的工作队伍,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依据“合法、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查找问题,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促进工作科学发展。

二、 狠抓基本环节

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教育与管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于”的要求,狠抓早操、内务、课堂、自习、晚点名、周点名等基本环节,广泛开展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适时开展安全、纪律、爱国、责任、进取、荣誉、感恩等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引导、激励、服务、约束作用,发挥党小组作用,发挥学生党员作用,发挥各类学生组织作用,发挥广大学生“三自”作用,促进新生全面成长成才。

三、重点工作凸显特色

以专业思想、学习方法、学习纪律为抓手,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强化专业教育,培养专业兴趣,引导学涯规划,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动力,提高学习能力,凝练创建优良学风的有效途径。

以互相团结、共同努力为基础,以营造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之优良氛围为目标,优化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方案,形成创建文明宿舍活动的特色。

以党建为龙头,以党小组为核心,以“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为重点,加强教育培养,强化服务关爱,创新组织活动的有效途径,增强支部活力。

以在宿舍、教室加强日常关注为抓手,以“咨询室”面询和网络、电话咨询为主要咨询平台,以情绪管理、人际交往、学习压力、理想信念为主要咨询内容,强化宣传教育服务功能,及时发现、处理学生的心理困扰或心理健康问题,探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

四、探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有效途径

由党团学办公室负责,强化网管指导,以辅导员老师和学习导师工作博客为重点,丰富网站内容,通过班级网络教育联络员的宣传沟通,使新生及其家长在上网时愿浏览我们的网站内容,充分发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011级第二学期主要工作安排

1、开学工作

1) 注册(周一上午十点前报告报到情况);

2) 开学第一次点名安排(纪律周、感恩、安全、学风、文明宿舍等);

3) “我与家庭共成长”主题班会(前二周内完成);

4) 返校后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及心理健康普查(第一周四上午上报);

5) 假期作业批改,社会实践表彰(第一月中表彰);

6) 综合测评工作(第一月内表彰);

7) 分析考试成绩,交流学习经验,引导学涯规划,培养专业兴趣,严格学习纪律,创建优良学风;

8) 调整骨干;

9) 坚持早操、内务、例会、沙龙、月普查、月党小组会及联系教师等制度;

10) 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性。

2、期中工作

1) 增强校园安全意识,检查夜不归宿和违章用电,清明节游玩安全等;

2) 适时开展理想、责任、荣誉、感恩、安全、纪律、适应、养成、爱情观、心理健康等主题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3) 加强教育培养,强化服务关爱,创新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小组及学生党员作用;

4) 转正工作;

5) 文明宿舍建设及表彰工作;

6) 纪律处理,考风考纪、诚实守信教育,考前动员和心理辅导;

7) 分析期中考试成绩,交流学习经验,完善学涯规划,培养专业兴趣,加强学习纪律,创建优良学风,加强心理辅导;

8) 总结前半学期工作,完善下半学期计划;

9) 五一假安排。

3、期末工作

1) 学风整顿月;

2) 安全教育;

3) 资助育人,助学贷款;

4) 院部工作考核;

5) 党员发展;

6) 假期作业及假期安全教育;

7) 留校学生的登记、教育和管理;

8) 落实与家长联系制度,介绍学生在校情况和学习成绩;

9) 工作总结、考核、评优、结果上报(学期倒数第三周,全体工作人员上交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构想);

10) 工作交接(组织关系等资料提前准备好,放假前交给各辅导员); 2012年学生会工作计划范文

2012年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计划

2012年第二学期学生会工作计划

高中学生会工作计划

数学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工作计划

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计划

2012年大学学生会宿管部工作计划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重学习、夯基础,在政治上求进步、求提高

学习是明确政治方向,提高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必然要求。对我而言,力求在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时不走样;学习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更新、完善自我,力求使自己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领导干部的知识要求。我从以下五个方面不断汲取知识:一是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不做政治上的糊涂人。二是学习政策、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学习镇党委、镇政府相关文件,提高自已把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四是向身边老同志学习,学习他们过硬的工作作风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使自已成为农村计生工作的行家里手。五是在学习中力求学以致用,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了我工作的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重业务、敢创新,在工作上求突破、求实效

XX年,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村委会干部齐心协力和村计生专干的共同努力下,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在市农村片第一轮、第二轮督查中分别取得了三类乡镇第一名、第二名的较好成绩。XX统计年度9月末出生全镇共出生361人,政策符合率89.75%,较去年同期提高了5.23个百分点;数量政策符合率97.59%,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95个百分点;二多孩政策符合率91.67%,较去年同期提高了5.5个百分点。出生人口综合性别比为109.88,其中二多孩性别比为118.18,较去年同期降低了37.4个百分点。全镇总早孕发现率为69.69%,其中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为57.5%,分别较同期提高了5.78和6.61个百分点。全镇长效节育措施新帐完成率98.49%,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在市第一轮、第二轮督查中均超过95%。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实行党政班子全体成员挂钩联系到村、负责到村,帮助各村分析问题、理清思路、研究对策。针对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政策外生育控制不力、手术落实不到位及孕检销号欠帐等问题比较突出的村,由主要领导亲自不定期地对后进村进行计划生育专项调度,相关村的包村领导、村书记主任及计生专干参加。由各村主要领导当面表态,限期完成。

(二)加大力度,夯实基础。一是强化孕情管理和性别比治理,制定孕情管理奖罚制度,通过建立孕情跟踪服务责任制,提高早孕发现率,减少政策内孕情消失。二是强化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抓好计生干部队伍的配备工作,加强了计生办、服务所建设,做到了机构、编制、人员、待遇四到位、四落实。结合村“两委”换届,强化村级女计生专干的配备工作,实行村级专干镇聘村用,享受村级副职待遇。

(三)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开展“计生服务月”活动,通过宣传计生政策,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计生行政执法的力度,健全执行制度,着力提高计生工作社会公信力。今年以来,我镇对 户近年来违法生育对象(包括“六普”期间入户对象)依法予以立案,共征收社会抚养费 万元。

(四)齐抓共管,横向协作。联合公安、卫生等部门稳步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今年共查处“两非”案件11例。通过创新的管理办法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有效地加强了计划生育监管力度,提高了计生统计上报准确率。

三、重团结、讲正气,在廉政上求透明、求公开

(一)落实负责制。作为班子中的领导,我深刻的认识到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为此,我始终把党风的廉政建设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做好班子成员的学习教育防范工作,抓好以制度管事管人原则,坚持办事公开透明,并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二)带头廉洁自律。作为班子的领导,我始终带领班子成员牢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做到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出羞。自觉规范自身从政行为,树立正确价值观和权力观,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各项规定。

(三)坚持八小时以外的廉洁。管好计生办和服务所工作人员,坚持八小时以外的清正廉洁。坚决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随时随地以党员的标准严格的要求自己。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室: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确保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某某市、某某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作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证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二、奋斗目标1、计划生育率100%;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90%;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三、组织领导矿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矿党委书记、矿长任委员会主任,矿党委副书记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下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党(总)支部要相应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同时,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四、工作职责1、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明确齐抓共管的内容和要求责任制,实施综合治理。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⑷检查考核基层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评比之中,实行“一票否决”。⑸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确保及时奖罚兑现。⑹完成集团公司党政、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任务。2、井党总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督促基层党支部组织职工学习宣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井范围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帮助指导计生兼职工作人员处理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⑶积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上级计生办的要求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3、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⑴认真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机构、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研究拟定本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基础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⑷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的具体检查措施,测算兑现计划生育政策所需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入托入学报销费用、女职工定期妇检费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办公经费等)提交委员会研究解决。⑸组织指导计生宣传员开展基层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对基层工作检查考核,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对辖区内计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⑹负责矿委员会和矿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4、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政工部(组织、宣传、纪委)①负责将计生工作纳入各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创先争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②选拔后备干部和发展新党员应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发现违反政策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发展。③负责编制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计划并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干部职工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先进事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⑤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情况,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计划生育失控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⑵群工部(工会、团委)①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各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②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宣传牌板、电影幻灯等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计生法律知识。③加强对实行计划生育特、贫职工和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工作,协助计生办组织好女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会建家的一项重要内容,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和模范、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家积极分子要经计生办审查签字,实行“一票否决”。④将计生纳入评选先进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内容,在发展新团员时,严把计生关、对违反计生政策者,不予发展。⑤负责与全矿未婚青年签订晚婚晚育合同,保证晚婚率90%以上,晚育率100%。⑶党政办公室①协助分管领导开好计生委员会议,协助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并做好记录。②矿工作计划要安排计生工作内容,并协助做好检查落实。③做好计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⑷职校编制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矿干部、职工的人口理论及计生政策法规的培训,各类培训班都要安排计生内容,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与其它培训同步进行、同步考核,各项教学基础资料、台帐齐全,符合上级要求。⑸电讯中心①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宣传计生先进典型、发挥宣传舆论作用。每季开辟一次计生专题广播电视节目。②帮助计生办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计生信息计算机动态管理。⑹劳保科加强对育龄内退职工的管理,负责与育龄内退女工签订管理合同书,定期联系,负责召集育龄内退女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服务。⑺财资部①对育龄职工在办理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时必须先由计生办审核办理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后,再经计生办登记盖章后方可办理其他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②协助计生办做好办理井下照顾生育二胎职工的出勤工数的审核,确保不出差错。③负责为全矿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及相关手续。④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计生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门列帐管理。⑻保卫科①严把流动人口居住关,凭计生办证明方可办理《暂住证》,并做好记录,健全台帐。②负责会同房管科、计生办搞好一年两次清查矿内和所管辖区的探亲家属及流动人口,并负责对无《暂住证》、无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⑼企管部负责全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与奖罚兑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矿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奖罚兑现。5、基层党支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理论以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⑵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台帐,做到人员、信息登记表、帐卡等基础资料填写及时准确,内容齐全,并根据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⑶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负责督促本单位职工做好男工函调和女职工随访服务。⑷组织本单位育龄职工按时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按时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⑸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矿计生办通报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情况,掌握流出原因,去向。随时掌握本单位职工家属流入情况,督促流入人员到矿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⑹负责与外出创业人员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措施1、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工部在安排月度学习计划时,要统筹安排人口与计划生育学习宣传内容,各基层单位对职工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要有学习宣传记录,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兑现。2、建立育龄女工定期随访制度。有女职工的单位每季度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所有育龄女工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向育龄女工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与服务,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及时为她们提供服务,各单位随访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报矿计生办。3、严格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加强计划生育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凡职工调动(包括调进矿、调出矿、本矿内部调动或办理退休、内部退养等),必须由调动职工本人携带本人的计划生育登记表、卡片等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到矿计生办登记盖章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调动或退休、内部退养手续。劳保科每月必须将当月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名单报计生办一份,计生办核减统计人数。对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或除名的职工,必须由当事职工本人到矿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其他有关结算手续。4、认真落实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两次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应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携带完备的(必须有本人近期照片)综合服务证,按照计生办统一安排的时间接受综合服务育龄妇女接受综合服务时,必须有所在单位的计生宣传员带队,计生宣传员不得无故缺席。5、严格执行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每年必须对45周岁以下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和独生子女情况进行一次函调。6、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外出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出人员,必须先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或签订《流出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否则,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对整建制外出创业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就是计划生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指定一名兼职计生宣传员,负责做好外出创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保持与计生办的联系,及时传递计生信息。对流入矿区的育龄人员,必须在十五日内携带国家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保卫科凭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审验证》为其办理《暂住证》,房管部门查验其《流动人口审验证》和《暂住证》后,方可安排住房。7、严格婚育假审批制度。所有婚假(含三天法定婚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假,必须由其单位出具证明,经党政主管领导签字后,到矿计生办审批,未经计生办审批的婚育假和四项手术假一律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考勤做帐,违反者,严格追究其责任。8、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矿每年初都要与各基层单位和各机关部室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年终检查、考核、评比,且奖罚兑现。9、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矿对计生宣传员实行责任津贴,每人每月10元。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要适当增加兼职计生宣传员的分配比例,要有在经济分配上向计生宣传员倾斜的政策。要保证计生宣传员有足够时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不少于一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数。六、奖励与处罚1、奖励(1)年终根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进行奖罚,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由矿根据责任书的规定标准给予全额奖励。(2)如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对井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和矿计生委成员进行适当奖励。(3)对计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经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可另行给予奖励。2、处罚⑴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除对当事人按照《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对当事人给予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罚款二万元。对当事者所在单位除实行“一票否决”外,按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罚所在单位二万元,罚其单位党政主管各2000元,罚计生宣传员500元。⑵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2条的,逾期不报报表或不按要求进行随访的,每次对该单位给予500元罚款,同时对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和计生宣传员各罚款100元。⑶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3条的,每发现一人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对财资部经办人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⑷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4条的,逾期不参加综合服务的,每有一人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对当事者本人按每延误一天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以此类推。同时,对当事人的亲属给予停班处理,直到当事人接受了综合服务为止。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宣传员每人罚款100元。⑸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5条的,凡不按要求进行函调的,对其所在单位给予1000元的罚款,对当事者本人给予500元处罚,同时责令其停班函调,直到完成函调工作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6条的,违反者,对经办人给予500元罚款,并责令经办人负责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凡没有兼职计生宣传员的整建制外出创业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如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人次,对当事人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接受我矿组织开展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不按时接受综合服务的,按本规定第四条给予处罚(7)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7条的,每次给予责任人500元经济处罚。其他各类假的审批,严格按庞矿发(2005)44号文件执行。(8)对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按责任书的规定进行罚款。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十三五”规划;治理能力

〔中图分类号〕D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15)01-0049-06

2015年10月26―29日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领导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十三五”规划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也终将服务于党的领导大局、党的执政大局。同时,为实现和落实“十三五”规划,对党的领导、党的执政、党的建设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建立健全推动“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的体制机制样态、组织动员形态、政治环境生态,也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一、党领导制定发展规划(计划)的历程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领导党、执政党。党的领导不是虚空的、不是抽象的,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来体现的。其中,党领导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就是体现领导党角色、展示领导党功能、落实党的领导的重大生动体现。

在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构想中,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社会主义的生产是有序的、有计划的,完全不同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盲目性、无序性。据此,列宁在其1906年所写的《土地问题和争取自由的斗争》一文中,明确提出了“计划经济”的概念。斯大林时期将社会主义经济明确定性为计划经济,并着力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推进有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1928―1932年,苏联开创性地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按照预先编制的详细计划开展大规模有计划的全面社会主义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的经济、政治、社会制度基本上是全部照搬苏联,对“苏联模式”高度推崇,其中就包括学习苏联的有计划推进经济建设和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做法及经验。新中国初期的1949―1952年,由于经过长期的战乱,国家一穷二白、国民经济千疮百孔,根本不具备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条件,所以这三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从1953年开始,在我国经济社会状况基本好转的前提下,我们效仿“苏联模式”开始在党的领导下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那么,党的领导是如何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之中的呢?概括地说,就是每一个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形成之前,党都研究制定了《关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建议》,最终形成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则是在党的“建议”的主导指导下编制完成的。党通过这种“建议”的形式,领导、主导、指导着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形成确立,并以党强有力的领导去保证计划的贯彻落实。

自全面执政与新中国成立66年来,我们党已经领导、主持制定了13个五年规划(计划)。分别是:

1.“一五”计划(1953―1957)。“一五”计划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

2.“二五”计划(1958―1962)。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正式通过由主持编制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1958年8月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讨论并批准了《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意见》。

3.“三五”计划(1966―1970)。1963―1965年,是经历、三年困难时期“重创”以后,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调整时期,当然党也无力制定和实施发展国民经济计划。但是“三五”计划的研究和编制从1964年初就开始了。其中内容比较详尽的计划方案有两个:一个是国家计委会提出的经1964年5月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的《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的初步设想》(汇报提纲);另一个是1965年9月国家计划委员会拟定的并经中央讨论基本同意的《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提纲》。

4.“四五”计划(1971―1975)。“四五”计划于1970年开始进行编制。1970年2月15日―3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计划工作会议,制定1970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会上研究、讨论、制定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1970年9月,在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上《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曾作为参考文件印发。1971年3月,中央在批转1971年计划时,《“四五”计划纲要(草案)》的部分指标也作为附件下发。

5.“五五”计划(1976―1980)。1975年中央制定了《1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其中着力安排了“五五”计划。

6.“六五”计划(1981―1985)。按照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到20世纪末经济建设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中央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

7.“七五”计划(1986―1990)。1983年,国务院着手组织“七五”计划的起草工作。l985年上半年拟订形成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经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原则通过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交至1985年9月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8.“八五”计划(1991―1995)。1990年l2月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

9.“九五”计划(1996―2000)。1995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这是我国在十四大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所制定的第一个发展计划、也是一个跨世纪的发展规划。

10.“十五”计划(2001―2005)。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

11.“十一五”规划(2006―2010)。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的突出特点是,以“规划”取代“计划”。

12.“十二五”规划(2011―2015)。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式批准了“十二五”规划。

13.“十三五”规划(2016―2020)。2015年10月26―29日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十三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全面系统科学的顶层设计。

在中央领导制定这13个五年规划(计划)的过程中,有几个过程性变化必须予以特别关注。其一,我们党主要是效仿苏联搞五年计划的做法,通过提出五年一个周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建议的形式,去着力体现党对经济社会的领导权。其二,“六五”计划(1981――1985)是一个重大分水岭。在这之前,我们党的“一五”到“五五”计划,仅仅是关注“发展国民经济”。从“六五”计划开始,我们在计划制定中不仅关注“国民经济”,同时还关注“社会发展”,而且将二者并列、整合起来,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建议”的形式进行呈现。其三,从“九五”计划(1996―2000)开始,每届中央委员会的第五次全体会议的主题固定为,本届中央委员会研究制定出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其四,从“十一五”(2006―2010)开始,我们在提法上以“规划”代替“计划”。这既是因为在延展性上“计划赶不上变化”,而规划却可以很好地应对变化;也同时标志着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向市场经济靠拢,从表象到实质都致力于消除计划经济的影子及“后遗症”。

二、党对“十三五”规划的顶层设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所作的《关于的说明》,党的领导在“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形成中得到充分体现,尤其是在对“十三五”规划的顶层设计、体系架构设计中体现得尤为到位。

(一)党领导确立“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十三五”规划的提出、建议、编制及确立,都不能是空的,而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据此,党将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的中心要义确定为:“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1〕

(二)党领导确立“十三五”规划的原则遵循。“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确立了这一特殊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若干重大原则。一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原则,牢记发展的起点是人民,终点也是人民,切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二是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原则,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协调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四是坚持依法治国原则,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五是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六是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组织、领导保证。

(三)党领导确立“十三五”发展的理念遵循。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先进的理念通常能够带来先进的行动。我们党在提出“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过程中深谙此道,特别明晰地确立了“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遵循,即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一,要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因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其二,要树立协调发展理念,因为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其三,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因为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其四,要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因为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其五,要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因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四)党领导构建“十三五”“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以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五个新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我们党在“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构建形成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其一,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主要涉及到,要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产业新体系、构建发展新体制、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等等。其二,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形成平衡发展结构。主要涉及到,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等等。其三,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主要涉及到,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等等。其四,坚持开放发展,着力实现合作共赢。主要涉及到,要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内地和港澳以及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等等。其五,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主要涉及到,要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缩小收入差距、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等等。

三、实现“十三五”规划关键在党

鉴于我们党的领导党、执政党地位,提出和形成确立“十三五”规划是党必须担负的政治责任;同时,贯彻落实、努力实现“十三五”规划确立的各项发展目标、发展部署,也毫无疑问关键在党。为使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到“十三五”规划的落地落实中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通过的《建议》,特别强调要着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组织和领导保证。

(一)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制度形态、工作模式。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决非是一劳永逸的。随着党领导经济社会面临的环境、形势、任务、使命等的变化,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或变革,否则,就会阻碍党的领导之实质内容的充分实现。“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基于这样的客观形势,从更好地推动“十三五”规划落地落实的角度出发,“十三五”时期我们必须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对此,《建议》就“十三五”时期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出了新举措。一是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全委会是由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的执行机构,同时又对党代会闭会期间的党内重大事务具有决策权、监督权。但是,长期以来,在党内政治权力运作中,由于全委会是一种会议性组织与功能性组织且有时处于虚置状态,因而由党委全委会选举产生的党委常委会很大程度上代行了全委会的职权,使得全委会的权力与运行均被边缘化、“空壳化”。这与规定的全委会是党代会闭会期间各级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明显背离,与党内民主精神明显背离,也造成党委常委会过分高度集权。因此,恢复全委会在运行中的应然地位势在必行。《建议》聚焦于此,明确提出要“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2〕力图推动党委全委会的权力回归常态。二是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决策是行动的方向,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也是最大的浪费。“十三五”时期我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决策上不能犯错、也犯不起错,否则,可能会造成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因此,从中央层面讲,必须切实保证“十三五”时期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是正确的,地方各级党委也是如此。对此,《建议》明确提出,应着力“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3〕

(二)强化党的政治动员力

实现“十三五”规划,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把各个方面的力量都充分调动起来,把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充分激发出来,形成广泛的政治动员、党内动员、社会动员,凝聚形成强大的政治合力、行动合力。对此,《建议》着力从以下方面加以强调。其一,就党内动员而言,必须深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党的各级组织都投身到实现“十三五”规划的行动中去,重点是要切实“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4〕。其二,就社会动员而言,社会动员说到底就是对人民群众的动员、对社会各界的动员。从强化实现“十三五”规划的社会动员入手,《建议》着力强调了以下举措。一是必须“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各族人民建设祖国的主人翁意识”〔5〕。二是必须“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6〕。三是必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7〕。

(三)打造过硬的执政骨干和人才队伍

实现“十三五”规划归根到底在人,这里所说的“人”,一个重要基本面就是领导干部和人才。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人才是推进党的各项事业发展壮大的中流砥柱。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是我们党的看家宝。从打造过硬的执政骨干和人才队伍入手,《建议》提出了若干新思路。其一,在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上。依据“十三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总体要求,《建议》着力提出,应“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其二,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上。《建议》突出强调要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进而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为党工作的动力和热情。其三,在领导班子的结构优化上。《建议》着力要求应重点聚焦优化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致力于提高班子的专业化水平。其四,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建议》从党管人才的框架出发,着力提出:落实“十三五”规划必须“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8〕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实现“十三五”规划需要一个良性健康的政治环境、政治氛围。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环境氛围中,我们才能踏踏实实、安安心心地去干事创业。良性的政治环境氛围,意味着要不断优化现有政治生态、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此,《建议》强调指出,要从党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继续坚持高压反腐等方面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营造“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政治生态。

(五)推进党的治理能力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自此,“治理”取代“管理”,成为我国政治活动、社会活动中的基础理念。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视角切入,我们党特别强调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治理方式。实现十八届五中全会所确立的“十三五”规划目标,对党的治理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要求。对此,《建议》在强化党的治理能力建设方面明确了以下路径。其一,突出依法治理。各级党委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其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社会治理不好,国家治理也好不了。鉴于实现“十三五”规划需要最广泛地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与进来,所以充分发挥社会治理对人民群众的凝聚功能势在必行。对此,《建议》着力强调指出:在社会治理的体制和格局上,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9〕;在社会利益的协调和维护上,要“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10〕。

第二学期党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根据院党总支要求,现将第四党支部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7月以来,在院党组及党总支的正确引领下,第四党支部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结合上半年工作实际,开展下列工作,总体工作企稳向好。

(一)督促支部党员做好“三会一课”相关记录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为此,支部要求各党员必须重视学习记录,定期抽查支部党员学习记录情况,对不重视者、敷衍了事者予以批评教育。

(二)督促支部党员按时完成“学习强国”学习

要求支部党员干部高度重视“学习强国”软件,积极参与学习。在支部交流微信群、QQ群“学习强国”学习攻略,积极主动分享“学习强国”亮点图文、视频,营造一种你超我赶的“比拼”学习氛围。

(三)完成法警大队党小组申请

法警大队作为我院重要部门,在第四支部成立法警大队党小组有特殊的含义,它表明法警大队全体党员具备良好的政治觉悟,有独立开展党组织活动的能力,是党支部逐渐成熟且壮大的表现。

此外,第四党支部还安排专人定期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配合政治处牵头的“两个坚决”及纪检部门牵头的“以案促改”活动,要求支部成员及时、保质完成学习活动及相关学习心得。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党总支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

继续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性;继续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主题教育,不断创新“三会一课”内容,加强党员理论培训和专技能力提高。

(二)按计划完成全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