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

童年的发现教案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1篇

一、导入

你是否有过童年的发现,将你的发现说给你的同桌听。

学生甲:我发现蜗牛爬行后的地方都会留下一条延线。

学生乙:我发现小鸟在睡觉时一会儿睁眼,一会儿闭眼。

学生丙:我发现了彩虹。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本文作者的发现吧!

二、初读课文,理清课文的脉络。

1.自由读全文。思考:童年时“我”发现了什么?

(达尔文有关胚胎发育的规律。)

2.查字典,联系上下文理解词语的意思。

祸患:灾难。

情不自禁: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绞尽脑汁:费思虑,费脑筋。

眉目:事情的头绪。

随心所欲:一切都由着自己的心意,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妨碍:使事情不能顺利进行。阻碍。

困窘:为难。

驱逐:赶走。

3.按照课文的不同内容给文章分段。

第一段(1、2自然段)主要讲了“我”在九岁时发现了达尔文有关胚胎发育的规律。然而这一发现却给“我”带来了惩罚。

第二段(3—13自然段)“我”在睡梦中发现自己总在飞翔,问过老师后仍没有找到答案,“我”便自己观察,思考发现了人类进化的规律。

第三段(14—19自然段)四年后,在生物课上当老师讲到人的起源时,“我”想到了自己的发现便笑出了声。老师认为“我”的笑不怀好意,便把“我”轰出了教室。

三、细读课文,体会课文的内容。

1.“我”是怎样发现胚胎发育规律的?又是怎样找到答案的。

分小组学习,将找到的句子读一读,并谈自己的体会。

(1)“我”是在做梦中发现自己总在飞翔,并且发现其他同学也具有“飞行”的天赋,于是便产生了好奇,想解决这个奇妙的问题。

(2)我们一起找到老师,请他给我们解答。

(3)老师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便激发了“我”的想象力,渴望弄明白人究竟是怎么来的。

(4)“我”想得是那样痴迷,以至于亲自抓来鱼,仔细观察,想从鱼身上发现人应具有的某些特征。

(5)“我”经过思考、推算,终于找到了问题的答案。

2.从“我”的发现过程中,看出作者是个怎样的孩子?(他善于观察,喜欢问为什么,并有着执著的精神。)

3.课文最后说:“我明白了—世界上重大的发明与发现,有时还面临着受到驱逐和迫害的风险。”试举例说说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1)师简介有关史料:

布鲁诺热情地宣传新天文学说,被教会视为异端,教会将他押到了罗马的宗教法庭,在监禁的七年中他受到了残酷的毒刑,最后被押至罗马百花广场的火刑柱下被活活烧死。布鲁诺为了他的发现,为坚持真理而献出了生命。

(2)学生简介他们收集的资料。

4.通过学习课文,你受到了什么启发?

在日常的生活中要养成缌观察的习惯,遇到问题要敢于动脑思考,最为重要的是有坚持不懈的勤奋钻研的精神。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2篇

一、“成长档案”建设的过程是理解儿童的过程

“成长档案”是理解儿童的窗口。多角度地了解、观察,有助于理解儿童。为了理解儿童,首先要保证档案的真实性。任何一份档案的涂抹或美图,都会导致对儿童的理解产生误差。真实性包括档案的含金量,同样是“一等奖”是哪个等级的、获奖比例是多少。其次要保证档案的全面性。成长档案不是光荣册、荣誉簿,也不单是学科分数、各项评比的结果,不仅是数据,还应该有现象的描述、事件的记录。档案的多样性,才可能体现儿童的客观性。

“成长档案”的建设遭遇了现实难题。极少数学校是奉命搞“成长档案”,学期初提要求,学期末收上来检查归档,这是为档案而档案。有的学校第一年“轰轰烈烈”,有动员、培训,中期有检查,期末有展示交流,装帧得漂亮、装得厚的被评为“优秀”,等“成长档案”风刮走,就冷下来直至无声无息,这是为展示而档案。

也有一些学校和教师努力地探索怎么建设“成长档案”,也有不少心得和经验,但因为教育教学任务繁重、应试压力大,使建设“成长档案”力不从心。分数是硬的,“成长档案”是软的,大多数学校和教师只能选择放弃或随意应付。忙碌确实是一个问题,但如果我们仍然坚持建设“成长档案”,会发现,我们把成长的背景也归档了。我们理解儿童,是要置放在一个背景中去理解的,这个背景越广阔,我们站得越高,我们对儿童的理解越理性。

每一次搜集、整理和归档,都是一个和儿童对话的过程。儿童用自己的档案默默地告诉你:他(她)在想什么,他(她)此刻是这样的人,他(她)在成长,也渴望成长;档案更告诉你,儿童的成长之路很多时候是不平坦的,但一路的风景很美。

二、“成长档案”建设的过程是发现儿童的过程

儿童世界是一个丰富的世界,他(她)不是缩小的成人,他(她)自有自己独特的世界,有着独特的情感世界和成长的规律。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漠视甚至不承认这个世界的存在。当下,更显走近儿童发现儿童的紧迫性。

通过档案,去发现儿童的学习规律。学习是儿童的主要任务,学习成功或失败的体验是儿童最重要的体验。事实上,学习不应仅以分数论英雄,教师通过档案,努力发现儿童的学习潜能,并尽可能创造条件把潜能发挥出来变成特长。

每一门学科都有学习规律。如作文,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学中年级的作文可以称之为“写作”,到了高年级,只能称之为“作文”。前者,能自由书写;后者开始“察言观色”。这实际上不是儿童成长误入“歧途”,是教师作文的评价标准出了问题。如果教师始终把好作文的标准定义为“写真事、说真话、抒发真情”,顺应儿童写作规律,学生的作文只会越写越好。

如儿童的美术作品,有些教师往往用“画得像不像”作为标准,那就很难读懂儿童的画了。儿童画的线条、色彩等,是他(她)思想和情感的表达,我们最需要做的是小心翼翼地呵护他(她)们表达的自由,是读懂他(她)们的作品,而不是“指导”。

通过档案,去发现儿童的心灵世界。儿童的心灵世界,受生活体验、学识水平、家庭教育等的影响。我们要努力发现儿童人格发展的状况。由于生理原因、家庭环境和学校教育等因素,一些儿童的人格发育状况令人担忧,像一颗小苗受到了病虫的侵害。如,有的儿童具有“暴力倾向”,有的“懦弱”。深入了解发现,原因之一是家长教育孩子的手段简单粗暴。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儿童,会缺乏同情心,心里总是留有阴影。因此,建设“成长档案”,不能忘记搜集儿童家庭、周边环境的档案。

通过档案,去发现儿童的需要。儿童的成长是满足儿童需要的过程。如低年级的儿童,更需要“玩”,高年级的儿童需要“有趣、思辨”,禁锢就不能满足儿童的需要。儿童的安全需要尤其重要,每一次考试后报分数,每一次教师请家长处理不当都是损害儿童的安全需要。如,题海战术、加班加点,导致大量儿童的厌学,就是损害了儿童学习的需要。

三、“成长档案”建设的过程是陪伴儿童成长的过程

儿童的成长是有规律的,正因为每个儿童都不一样,我们的世界才绚丽斑斓。在平常的教育中,发现一些教师“插手”太多,包办代替太勤,反而成了儿童成长的负面因素。随着成长,儿童有自我调整、自我教育的能力,何况,能力也就是在解决“成长的烦恼”中得以培养的。

学校要陪伴儿童成长。很多成长档案都来自于学校层面,如各类检查评比的结果。一所学校管理学生越细越严,所谓的“半军事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等,档案袋是厚了,但反映的却是对学生的严格的控制。不可否认,有些学校的“成长档案”是为学校的“严格”管理服务的,档案的内容涉及学生在校一日的全部内容,学生几乎没有自主学习和自主活动的时空。学校要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取消不利于儿童成长的检查评比,把成长的自还给学生。

社会要陪伴儿童成长。现实是,由于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历史原因等,造成了教育的不均衡。有的地方只能满足儿童“长”的需求;有的地方达到了研究“成长”的层面;有些区域探索“成长档案”,研究如何让儿童成长得好、成长得符合规律。因此,建设“成长档案”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一件奢侈的事。一份好的“成长档案”必定有社会各界的身影和声音。学校不是真空,何况教育本来就是为培养适应社会改造社会的人做准备的。

教师要陪伴儿童成长。教师是儿童成长最近的人,也是儿童影响最大的人之一。有人说,儿童是教师的镜子,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播下什么就收获什么。也可以说,我们播下什么,就收获什么样的档案。档案,只是一个结果,它会提醒我们尽量少去打扰儿童的成长。很多时候,他们的喜怒哀乐,我们能够做的是安静地陪伴在身边,有时帮他(她)擦去眼泪,有时扶一把,有时饱含着哀伤默默地注视他(她)们,有时为他(她)们祝福……他(她)们的心灵世界之门,我们最好不要轻易敲响,但要努力温暖他(她)们,与他(她)们同在;因为他(她)们在成长。

说到底,建设“成长档案”的目的是为了儿童的成长。

四、建设“成长档案”的过程也是教师成长的过程

教师的成长有助于儿童的成长。在建设“成长档案”的过程中,教师要向儿童学习。这里所说的学习,不仅是“教学相长”。要学习儿童的纯真,特别是在当下,师德状况令人担忧,教师更应该向儿童学习。要学习儿童丰富的想象力。很多教师因为年龄等原因,过早地丧失了想象力。事实上,无论是教育工作还是生活情趣,都离不开比较丰富的想象力。要向儿童学习求学的欲望。只有一直保持学习的状态,教师的思想才可能保持年轻状态,老有老的美丽,主要指的是气质――气质来源于思想。

在建设“成长档案”的过程中,教师要培养捕捉、分析“档案”的能力。教师要有“大档案”的意识。一种档案是纸质的,是可以放进档案袋的;还有一种档案是需要捕捉的,如儿童的表情、儿童的声音、儿童的感情。从某种角度来说,后者更为重要。纸质的档案、相片甚至视频,虽然越来越丰富档案,但无法替代教师观察的现场感、亲近感。不是每一份材料都有必要归档,因此,教师要有选择能力,标准理应是“成长”,因而必须真实、必须全面、必须典型、必须有史料价值。

在建设“成长档案”的过程中,教师要具有人文情怀。要尊重“成长档案”,从内心深处懂得它的珍贵。“成长档案”也有私密性,切不可未经儿童同意公之于众,也不能在同事之间流传,有的档案要永远藏在心间。“成长档案”应该在儿童离开母校后带走,它永远属于儿童自己。教师的人文情怀还表现在,儿童的成长是要有榜样的,最好的榜样是教师。要用教师的美,装扮“成长档案”的美;用教师的文明,装扮“成长档案”的文明;用教师的勤奋好学,装扮“成长档案”的勤奋好学;用教师的成长,装扮“成长档案”的成长。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3篇

生长在安徽潜山县天柱山镇的留守女童刘思圆(化名)始终不明白:在江苏打工的父母为什么一直把弟弟带在身边,而放下自己在家中留守?刘思圆已经11岁,留守家乡的时间和自己的年龄相同。她写下愿望:“希望爸爸妈妈能回来陪我上学,或者带我去打工的地方上学。”

安徽潜山县是留守儿童大县。据该县统计,2015年全县近60万人口中,留守儿童近3万人,农村留守儿童比例高达90%以上。2015年6月12日晚,安徽潜山县一名11岁的留守女孩用农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死亡女孩正在读小学五年级,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父母长期在海南打工。

而这已是潜山县留守女童连续第三年发生安全问题。2014年,网曝潜山县一名12岁留守女孩被杀害抛尸;2013年,潜山县一小学校长先后对9名女童进行犯,最小的年仅6岁。

安徽潜山只是留守女童安全问题的一个缩影。放眼全国,2016年3月2日的《2015年儿童案件及儿童防教育统计报告》显示:2015年全年被媒体曝光的儿童案件为340起,其中女童遭的为319起,比重约为94%。上述报告由“女童保护”团队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共同设立的女童保护基金完成。

“城乡巨大的差别为犯罪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媒体报道针对女童的犯罪案件,很多都发生在农村或城中村等地方。受害的留守女童,由于没有父母庇护,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长期关注留守女童的贵州民族大学科研处教师刘超祥对记者说。

潜山县妇女联合会主席严爱莲此前表示,农村地区针对女童的心理、生理、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十分缺乏,留下了女童保护的安全隐患。

为主

根据全国妇联2013年的报告,我国农村有留守女童2800多万名。受到传统观念影响,相较于男童,女孩更容易被留守。留守儿童遭受侵害的事件屡屡发生,而一系列的伤害事件,大部分都和留守女童相关。

“留守女童大多生活在农村环境中,由于环境的限制和村民对于安全的忽视,日常生活中充满了安全隐患。留守女童居住地人口较为稀少,警力不足,治安巡查和检查较为缺乏,尤其是广大的农村,留守女童在家独处和上学、放学路上容易遭到违法犯罪分子的诱骗、侵害。”乐山师范学院教授杜学元对记者表示。杜学元亦长期关注留守女童问题并发表多部相关著作。

北京公益服务发展促进会于2015年分别对青海、内蒙古、贵州等地学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调研。据其工作人员刘云峰介绍:留守儿童家庭一年中,父母在家陪伴孩子的时间平均超过一个月的不足10%,而孩子在父母外出打工期间受到过欺负或人身伤害的则占42%。

“另外,留守女童生理知识较为缺乏,加之缺少父母的教育和帮助,容易遭受害。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应急自救能力缺乏,加重了安全风险。”杜学元表示。

虽无具体统计数据,但所有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士和相关报告均指出:为留守女童遭受安全侵犯最主要的一种行为。

上述“女童保护”团队连续三年对案件进行统计(2015年7月前设立在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下)。其中2013年被媒体曝光的案件为125起,2014年为503起,2015年为340起。“在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现象非常多,家长也没有儿童防方面的相关知识。”全国人大代表李欣蓉认为。

“在2015年,7至14岁儿童合计占比70%,这反映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安全教育缺失、随着年龄增长,防知识未能及时补充。”上述报告指出。

“另外,一人对多人的案例为96起,占比28%。且96起中,女童占91%。”

“被曝出来的这些案例数量,其实并不能完整反映整个留守女童受侵害的现状。很多的发生我们发现不了。原因在于留守女童对的认知度比较低,且女童在遭受后一般不会说出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爱小丫基金秘书长孟雪认为。

熟人作案

“留守女童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农村,一般外来人口少,人口流动性差,女童遭受多为熟人作案。”孟雪表示。

据上述2015年儿童案件的统计报告:在2015年公开报道的儿童案例中,熟人犯罪有240起,占70.59%。另有27%为陌生人,2%为网友。

而熟人中,邻居关系和师生关系最多。

例如发生在宁夏灵武市秀水梁村的教师12名案。12名受害中,11人为留守儿童。与众多熟人案件相似,涉事家长认为“他是一位和蔼的老师,应该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而涉案教师则辩解“这些女孩子可爱,只是玩玩”。

据2015年11月25日当地媒体的报道,涉案教师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在案件发生前就与未成年人彼此认识的施害者,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再凭借其体力上的优势和特殊身份,或者凭借其地位,使得侵害容易得手。”上述儿童案件统计报告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监护缺位前提下,施害者临时起意的儿童案件为272起,占54.08%。这类案件中,受害人都是在孤身一人、监护人缺位、毫无自我保护意识的情况下,给了施害者可乘之机。

事后,宁夏受害女童的父亲给孩子写了一封长信:

“亲爱的孩子:没有保护好你,我很内疚。本来想过送你到黑土岭镇的学校读书,但我和妈妈要出去打工,你在这里读书,方便奶奶照顾,起码你也能够学会认识数字。没想到发生了这种事……

“我想以后带你搬到吴忠市,就是有黄河公园的那个地方。我们再也不回秀水梁村。”

“最近胖了”

孟雪曾经的学生发来信息:“老师,我最近胖了。”“你最近生活好了?”“没有,我爸爸妈妈一直没管我。”“那你怎么胖了啊?”“我只有肚子胖了。”“你肚子长肉了?”“没有,不过我肚子是硬的。”

孟雪让孩子发来照片,并指导孩子去医院做相关检查。而医院B超显示,孩子已经怀孕五个月了。

“这之后,孩子就找不到了。后来我们发动村子里所有的老师去寻找,都找不到。这个孩子就这样消失了。”孟雪向记者讲述了这段2015年的支教经历。故事结束,采访停顿了漫长的五秒。

经媒体曝光的诸多留守女童案件已是无法改变的“果”。而孟雪更希望探究的,是造成这些悲剧的“因”。

“社会上留守女童受到屡屡爆出,留守女童已经成为大众眼中的高风险群体,被媒体报道所标签化。但人们往往把个案放大而并没有追寻问题所在,对留守女童的生存现状、她们的迫切需求以及如何推动相关政策落地实施等方面,相关研究还有很多空白。”孟雪表示。

2015年11月23日,《中国中西部农村留守女童生存发展报告(2015)》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爱小丫基金。报告以18周岁以下留守女童为研究对象,对四川凉山州、云南文山州、河南平顶山市、陕西汉中市、甘肃定西市、湖北荆州市等六地的留守女童及其家长、教师等进行实地调查,搜集了6112份样本。结果显示,留守女童面临独自居住比例显著上升、初中及以上女童的日常侵害有所增长等风险。

“家庭服务保障功能逐渐弱化、学校保障功能能力有限、社会支持体系尚未建立,是目前中西部农村留守女童的社会支持现状。”上述报告分析。

“政策层面上,有关留守女童安全方面,已有《儿童权利公约》《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但缺乏专门的应对政策,已有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监护权监督制度不健全。农村地区缺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报告的调研人员还对留守儿童的一些口述进行了记录:

“现在小学五六年级就有谈恋爱的了,我们班当时六十多个人,有三四十个都在谈,大多数都是在班里找。我们也知道有女生怀孕的,最近几年知道的有两三个人,她们一有孩子就不上学了,就外出打工去了。”云南某校一位初二的黎同学说。

对此,孟雪认为:“早恋低龄化并不仅仅是留守儿童群体出现的问题,但与非留守女童相比,留守女童由于缺乏对早恋行为的约束和正确引导,很容易会受到伤害,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生理卫生及性知识的缺乏是留守儿童遭遇害的重要原因。“农村留守儿童中大量未接受过性教育,一些留守女童不清楚‘来月经意味着在性生活后有可能会怀孕’等性知识。有的留守女童怀孕四五个月后才被发现遭受害。”杜学元表示。

《2015年儿童案件及儿童防教育统计报告》对4719名学生进行了防的问卷调查,其中超过四成儿童不清楚何为隐私部位。近六成儿童不知何为性教育。

回到上述支教案例。“如果我们能告诉这孩子什么叫怀孕,什么叫犯,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件悲剧。”孟雪表示,声调提高。

性安全教育

无论是发生在留守女童身上的一件件惨痛案例,还是相关调研,问题都在指向安全教育,尤其是性安全教育。对于留守女童,父母教育已然缺位,其他社会力量能做些什么?

“有些东西就是一两句话的事,告诉她,懂了,就能防止受伤害。我们会给留守女童发放背心和内裤,和她们讲:这两件衣服是穿在里面的,它们盖住的地方不能让男人摸。如果他们摸了,就去告诉爸爸妈妈、告诉老师。”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爱小丫基金副秘书长刘研对记者说。

2013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工作的意见》。“从学校方面,应该构建起留守女童学校安全保障体系。更新教育理念,针对留守女童开展安全教育;加强与家长和委托监护人的联系与沟通,并主动提供安全教育指导,尤其是青春期的健康教育指导。”杜学元表示。

杜学元建议设立留守女童成长档案,以便于对留守女童的情况进行因材施教和分类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王二虎建议,应该完善具体针对儿童的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进行精确打击。并把防教育列入地方政府的考核标准。

而一旦留守女童的安全受到了威胁,“我们一般除了打110,想不到第二个办法。”孟雪说。而受的留守女童,往往受到各种威胁而不会报警。

潜山县妇联主席严爱莲提出,应当建立起孩子身边的救助体系,发挥村级组织的力量,动员村级妇联工作者、学校、留守妇女等多方面参与,拓宽留守儿童向身边人求助的渠道,尤其是留守女童,要确保她们在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及时获得有效帮助。

孟雪则希望建立一个机制,当留守女童安全受到侵害时,可以有警力、社工、公益组织、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多方联动,共同帮助受害的留守女童。(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决策参考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建立档案,思考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随之广大农村也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被父母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甚至与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农村留守儿童在思想和身体都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又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盲目自卑、自暴自弃、盲目反抗和逆返、寂寞无聊、怨恨社会的心理,这些异常个性和心理的发展,会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甚至使他们中的一些人走上犯罪道路。

2012年9月,教育部公布义务教育随迁子女超1260万,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2200万,农村留守儿童现象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已引起党和国家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便于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关爱工作,尽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让党和各级政府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的意义

1、有利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到农村留守儿童的真实、具体的基本情况:哪些孩子温饱无着落,哪些孩子挥金如土,哪些孩子沉默寡言,哪些孩子缺乏引导教育,哪些孩子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等等。通过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反映的详实的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地从学习、生活各个方面对他们加强关心和监护,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比如学校可对留守儿童中的“问题儿童”,落实责任,进行重点教育监管,也可针对学生品德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和心理矫正工作,帮助留守儿童疏通心理障碍,解决心理问题。

2、有利于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变化情况。农村留守儿童不是固定的,而是经常会发生变化。如有的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爸爸妈妈回家创业或被接到城市上学,与爸爸妈妈一起生活,就不再是留守儿童;有的农村孩子最先不是留守儿童,后因爸爸妈妈决定外出打工,临时成了留守儿童。同一个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也是经常发生变化的,有的因外出打工的父母生意不好做,或出了意外,生活陷入困境。如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政府和有关部门难以及时了解他们真实具体的情况。只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才能有的放矢地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才能让有限的爱心资助用在真正需要帮助的留守儿童身上。

二、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的内容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首先要确保信息完整、内容准确、适时更新,能够为各级管理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科研单位提供详实的原始数据,为社会救助团体提供可靠的救助目标和救助需求信息。

1、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户籍所在地、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外出父母的务工地址、联系方式和收入状况;留守儿童在家的主要托管人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联系电话、地址、家庭情况等内容;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状况、学习情况、所在班级及班主任姓名和联系方式。

2、农村留守儿童已获资助情况记录。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受社会的关注,大部分地方政府牵头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和广大自愿者也纷纷向农村留守儿童伸出援助之手,农村留守儿童获得了更多的关爱,他们获取资助的情况必须载入档案,这既有利于追踪爱心款的去向,也有利于了解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

3、农村留守儿童最需要得到的帮助信息资料。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不同,所需要的帮助也不同。通过多种的方式记录下孩子最需要的帮助,形成档案,实现信息共享,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及时地疏导孩子,教育孩子。

4、政府各级管理部门颁布的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一些政策、法规性文件。

三、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的管理。

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1、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要采取动态管理的方法。因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且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千差万别,需要的帮助各不相同,获帮助之后会有显著变化。这些情况都应在档案中及时记载,以便及时调整帮助措施。

2、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由于农村留守儿童档案需随时增添内容,政府和有关部门需及时了解情况,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应建立网络登记、实时更改、网络查询、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正规化、现代化的管理体系。

3、注重保护留守儿童个人信息。根据《档案法》、《国家保密法》、《未成年儿童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既要充分利用好留守儿童档案,又要保证留守儿童个人信息不受侵犯。

四、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美国学前融合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实践

20世纪70年代,美国开展了“回归主流”(mainstreaming)运动,其核心内容是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能在限制最少的环境中接受教育,这成为美国学前融合教育运动发展的先声。本文将以美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历程为主线,对其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发展现状作进一步阐释,希望能为我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美国学前融合教育的理念发展

20世纪70年代,美国大力开展“回归主流”运动,很多有轻度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得以返回普通学校的课堂之中接受教育。但“回归主流”运动主张的是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安置”在正常教育环境中,为其提供的依然是特殊教育服务,没有意识到正常教育环境也应该顺应特殊教育的需要作出相应改变。到了80年代,“一体化”(integration)概念开始普及,这一概念虽然比“回归主流”概念有实质进步,但也只是强调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和没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普通儿童一起在同一课堂环境中接受教育,关注更多的是形式上的融合。直至90年代,上述两个术语逐渐被“融合/全融合”(inclusion/full inclusion)概念取代,融合/全融合教育不再局限于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安置”服务,而是更关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在实质上的深层交汇,在强调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和无发展障碍的同龄儿童在同一课堂里一起接受教育的同时,还强调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个别化的适当教育服务。目前,在美国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中,各种类型和程度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都与普通儿童一起接受融合教育服务。

二、美国学前融合教育的政策制定

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强有力的手段保证了学前融合教育的持续有效开展。

1.开端计划

有关学前融合教育的立法最早源于1965年的《经济机会法》(Economic Opportunity Act)。《经济机会法》规定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合作开展“开端计划”(Head Start)。开端计划旨在为贫困家庭的3~4岁儿童提供免费的学前教育、营养和保健服务。该方案实施伊始并没有特别关注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但是在1972年美国政府进一步规定,在开端计划的受益人群中,被诊断为存在发展障碍的儿童所占的比率要高于10%,促使3~5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得以和正常儿童一起在开端计划的各个机构中共同接受教育。

2.障碍儿童早期援助法案

1968年的《障碍儿童早期援助法案》(Handicapped Children’s Earlv Assistance Act)是第一项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年幼儿童制定的联邦法律,它直接促成了第一个针对年幼障碍儿童的早期教育计划(the Handicapped Children’sEarly Education Program,HCEEP)的制定。1969年至1970年间,联邦政府共建立了24个HCEEP示范性早教项目,这些项目为联邦政府后来出台学前融合教育相关法案奠定了基础。相关研究表明,大量的年幼障碍儿童都需要HCEEP早教项目,并且能从中获益。1975年至1980年间,接受政府资助的HCEEP相关项目已达200多个。1983年,HCEEP吸纳了“年幼儿童州计划项目”(Early Childhood State Plan Programs),将接受融合教育服务的特殊人群的年龄范围正式扩展为0~5岁。

3.全体残障儿童教育法案

1975年,美联邦政府颁布了最具影响力的教育法案,即《全体残障儿童教育法案》(EducationAct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该法案指出,美国社会要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免费的适当教育,为每个符合规定的儿童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当时该法案的适用对象并不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前儿童,但是随着该法案的不断修订。到2003年时,有关婴儿、学步儿和学前特殊儿童的各项教育权利逐步得到完善。

1990年,《全体残障儿童教育法案》更名为《有能力缺陷的个体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IDEA)。和原法案相比,新的教育法案提倡使用以人为本的语言,将“残障”儿童更名为“有能力缺陷”儿童,避免对特殊儿童及其家长造成直接伤害。IDEA提出了零拒绝、非歧视性评估、免费和适当教育、最少限制环境、合法诉讼、家长参与等六项基本原则,强调早期干预和帮助的重要性,主张为0-3岁有能力缺陷的学前儿童提供早期干预和教育服务,并为他们提供享受个别家庭服务计划(Individuals Family Support Plan,IFSP)的机会。另外,IDEA还注重在经济上为有能力缺陷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切实的帮助,“所有3-21岁的个体,无论缺陷的类型和程度,都有权接受免费、适当的公立教育”。

1997年,联邦政府公布了IDEA修正法案。修正法案强调要将3-5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放置在限制最少的环境之中,重视3~4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进入5岁学前教育项目之前的过渡适应教育。IDEA修正法案还提出在3-9岁有能力缺陷儿童的障碍分类中增加一类“发展迟缓”障碍,允许各州根据具体情况将那些在认知、身体、社会、情绪或适应性方面存在发展迟缓障碍的儿童纳入特殊教育的服务范围。值得一提的是,IDEA修正法案将3-9岁儿童存在的个体能力缺陷共分为11类,分别是特定学习能力缺陷、情绪紊乱、智力落后、自闭症、发音损害、言语损害、听觉损害、视觉损害、创伤性脑损伤、其他健康损害和发展迟缓,另外还特别强调专家对儿童具体障碍的鉴定要推迟到儿童满9岁之后再进行。

在美国,特殊教育对象的年龄始于0岁,政府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关注度很高。相关立法规定,3~5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有权获得免费的融合教育服务,有权进入为正常儿童提供的早教服务项目中接受教育;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进行鉴别、诊断的评估程序必须是非歧视性的;必须为每个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制订一份个别化教育计划,并定期评估他们的进步;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家长有权参与当地教育政策、孩子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和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的制订,有权对教育机构作出的有关孩子教育问题上的任何决策提出质疑。有关学前融合教育的立法日趋完善,更为学前融合教育实践的正常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开展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美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实践现状

1.学前融合教育原则

在美国,实施学前融合教育服务的机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特殊幼儿部(Disability Early Childhood,DEC),主要负责学前特殊儿童的教育工作,服务于存在能力缺陷或发育迟缓的年幼儿童;另一个是全儿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ducationfor Youn Children,NAEYC),负责全体0~8岁儿童的学前教育活动。因为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不同,特殊幼儿部与全儿教育协会在学前融合教育的理念上有所差别,但是随着近年来融合教育的发展,两个部门间的合作越来越多,双方的理念和实践也逐渐走向融合,制订了共同的学前融合教育原则。

(1)有目的地投放材料,重视为学前特殊儿童投放可以吸引他们参与社会性游戏和合作性游戏的材料。

(2)隐性实施辅助教育策略,通过以个体发展目标和需要为基础的游戏活动,或者个体自发游戏,内隐地实施辅助措施,促进学前特殊儿童社会往能力的发展。

(3)以同伴学习为主体,为小组儿童设计空间和活动,提供多套材料,提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观察并模仿同伴的活动,增加同伴榜样示范的机会。

(4)增强语言的线索指导作用,通过选定语言符号的方式帮助学前特殊儿童理解和表达自己的情绪,通过示范演示鼓励学前特殊儿童运用言语线索解决问题。

(5)强化直观教育手段,给予学前特殊儿童更多的图画、口语、手势和身体提示,为其提供直观的指导。

(6)及时反馈,增强信心。为学前特殊儿童提供即时反馈,鼓励他们产生更多的适当或者理想行为,这也有利于实现成人的反应行为与儿童的具体能力和功能水平之间的匹配。

2.学前融合教育形式

美国实施学前融合教育的形式较多,本文从受教育对象、教育场所和具体教育方式等方面加以阐述。

(1)学前融合教育注重为3~5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融合教育服务,包括特定学习能力缺陷、情绪紊乱、智力落后、自闭症、发音损害、言语损害、听觉损害、视觉损害、创伤性脑损伤、其他健康损害、发展迟缓等11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

(2)为5岁以下学前特殊儿童提供融合教育服务的主要机构有保育学校(大多为半日制,招收3~4岁幼儿)、日托中心(均为全日制,招收5岁以下幼儿)、家庭托儿所、公立学校附设的幼儿园等。

(3)学前融合教育有全融合、半融合、反向融合三种主要的融合形式。全融合是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全部时间里都和正常儿童在同一课堂内一起学习。半融合是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部分时间里和正常儿童一起学习,部分时间到特殊班或康复训练中心接受训练。反向融合则是一种特殊的融合教育形式,自1980年在纽约州的北西拉鸠斯市中心区域开始实施。反向融合是指在获得父母允许的前提下,将一两个正常儿童安置在招收有重度多重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班级,这一两个正常儿童和班级里的特殊儿童一起参加从周一至周五、从早上9点至下午2点的学习活动。

不管学前融合教育的实施形式如何,评价学前融合教育是否成功的标准是一致的,即从能否被所有儿童接受、儿童能否从这种教育中获益、父母和其他参与者对其结果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评价。

3.学前融合教育实施人员

美国的学前融合教育由养育者、教师以及各个领域的专家组成的团队共同合作开展。根据美国政府的规定,为满足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要求,学前融合教育活动必须吸纳特殊教育专家、言语语言病理学和听力学家、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学家、社工、营养师、家庭治疗师、指导教师和巡回教师、小儿科医师和其他医师等11种相关人员的参与,另外还需要托幼工作者、婴幼儿教育专家、儿童和家庭教育专家等专业人士的参与和帮助。

在实施学前融合教育的团队中,学前特教工作者、服务协调员、融合推进者和特殊教育管理者承担了重要的工作。

(1)学前特教工作者(early childhood specialeducator)

学前特教工作者指为0-5岁特殊儿童服务的专家,他们同时接受过学前教育和早期干预两方面的培训,具有较为扎实广泛的学前融合教育专业知识。学前特教工作者的主要职责是与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开端计划项目机构中的教师一起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服务。作为制订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或个别化家庭支持计划的团队成员,学前特教工作者还负有制订教育目标、为家庭提供支持咨询服务、将幼儿的进步反馈给家长、评估幼儿的进步等方面的职责。

(2)服务协调员(service coordinator)

服务协调员是指在为3-5岁学前特殊儿童提供学前融合教育服务时进行各方面协调的人员。他们的职责是协助教育者实施教育计划,协调制订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各成员之间的分工合作。服务协调员既可以是社会工作者,也可以是托幼工作者、治疗师等。

(3)融合推进者(inclusion facilitator)

融合推进者的职责是保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在普通教育环境中能够获得成功必需的支持和服务,还要获取相关资源,帮助教师解答有关学前特殊儿童的问题。

(4)特殊教育管理者(special education administrator)

特殊教育管理者的责任是保障所有相关的特教政策法规、项目计划等能够被恰当执行。

4.学前融合教育主要教学策略

在美国的学前融合教育课堂中,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采取的主要教学策略是基于活动的早期干预策略(Activity-Based Early Intervention)。它是在综合了儿童早期教育理念和行为矫正策略后发展起来的,于1992年由Bricher和Cripe在《以活动为基础的早期干预》一书中首次提出。

(1)基于活动的早期干预的定义

以儿童为主导,以自然环境中发生的事件为教学内容,在教学活动中融入学前特殊儿童的个别化发展目标,同时有逻辑地运用自然事件的前因和后果,促进学前特殊儿童功能性技能的发展。

(2)基于活动的早期干预的要素

基于活动的早期干预策略有四个构成要素。首先是以儿童为导向设置干预通路,即当儿童基于某种兴趣或动机表现出某种行为时,学前融合教育工作者要以此为导向,运用身体、语言、同伴帮助等方式,对儿童的行为及时作出反应或回馈。使儿童明白这是由他的行动引起的相关反应。其次是根据日常生活活动、有计划的或儿童自发的活动制订干预目标。日常生活活动是指吃饭、穿衣、在学校吃点心等活动;有计划的活动是指在成人的组织和设计下才会发生的活动;儿童自发的活动是指只需要极少的外界支持或奖励就能发生或维持的,反映儿童固有兴趣的活动。再次是关注干预中的前件和后果。前件指儿童在目标行为之前表现出的事件,后果指儿童在目标行为出现之后表现出的事件。最后是聚焦在功能性技能和生成性技能的发展上实施干预措施。功能性技能指能让儿童以独立的、令人满意的方法参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技能。生成性技能指能推广到其他环境中的技能,如在任何场合下都会系鞋带等。

(3)基于活动的早期干预的步骤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学前听障儿童 家庭康复 档案 助听器 人工耳蜗

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是指在听障儿童在家庭康复训练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听力诊断、检测、教育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标、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在听障儿童康复档案体系中,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它的建立和管理一直不尽人意,内容上难以规范和完整,其直接原因在于家庭康复听障儿童数量大分布散,造成了档案收集工作巨大困难,因此收集工作是建立规范完整的家庭听障儿童档案的首要条件和关键所在。与此同时,家庭康复听障儿童数量众多形成了内容丰富的档案群,如何开发和利用这一宝贵资源对于促进听障儿童康复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学前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收集工作存在的问题

开展学前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收集档案工作,首先要确定档案由谁收集。其次对档案收集的范围要予以明确,解决档案收集中的针对性问题。然后是方法问题,即如何实施有效的收集。

1.1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的形成和收集者

开展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是一项由医疗康复到教育康复,再到后续教育,最后走向社会适应社会的复杂系统工程,医疗工作者、康复工作者、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都参与了这项工程的建设。参与过程人员的复杂性必然导致了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形成者的多元化。根据听障儿童家庭康复的发展过程,家庭康复档案的主要形成者应当包括各级康复中心的听力门诊部、社区康复部与听障儿童家长,他们形成听障儿童家庭康复的各种价值材料,最后由康复档案管理办公室汇总归案集中统一管理。

1.1.1听力门诊部。从各级康复中心听力门诊部的职责来看,它主要包工括:①对听障儿童的听力进行检查和诊断。②根据诊断情况合理地对听障儿童进行筛选和分流,即确定治疗还是选配助听器。③助听器选配、维修和销售服务。④制作耳模。⑤对听障儿童进行助听观察和听觉功能评估。⑥开展课题研究。因此,听力门诊部是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材料的直接形成者。

1.1.2社区康复部。随着听障儿童社区家庭康复模式的推广,传统意义上自发式的纯粹意义上的家庭康复逐渐被以各级康复中心为技术指导,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模式所取代。在把听障儿童康复工作推向社会化的过程中,社区听障儿童康复指导员走进了听障儿童家庭,肩负着指导听障儿童康复与培训听障儿童家长双重责任,是各级康复中心与听障儿童家庭之间的联系纽带与桥梁。听障儿童的教育康复过程中,社区指导员是直接参与的专业人员,正是由于社区指导员的特珠职责使命,所以社区康复部是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教育材料的主要形成者。

1.1.3听障儿童家长。在听障儿童康复过程中,听障儿童家长与听障儿童朝夕相处,对于听障儿童的听力语言康复状况最为熟悉了解,他们对听障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过程的书面详细记录,对于听障儿童康复工作者具有重要和参考意义和科研价值。因此家长记录是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材料直接形成者。

通过对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形成者的分析,我们可以明确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应当是康复中心不同部门与听障儿童家长共同收集,最后由康复档案管理办公室汇总归档集中统一管理。

1.2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价值材料的界定

由于家庭康复的听障儿童数量大、分布散,势必造成听障儿童康复记录材料种繁量多,全国80多万听障儿童如果每人生成一份档案,这数量本来就惊人,再倘若形成每个听障儿童康复档案的材料良莠不齐,无疑阻碍听障儿童康复档案管理和收集工作的开展,不利于听障儿童康复的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的康复效果。因此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的收集必须具有针对性,有必要对形成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价值界定,即明确收集范围、明确档案价值。从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材料的参考意义和科研价值角度考虑,并根据材料的来源差异,笔者认为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2.1听障儿童医疗康复材料:①听障儿童及其家庭等一般情况;②助听器验配及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等情况;③助听效果观察及评估、人工耳蜗术后调试及评估。

1.2.2听障儿童教育康复材料:①听障儿童康复阶段性指导方案(听能、言语、语言、认知及沟通五个方面);②听障儿童康复各项指标的执行反馈;③阶段性的听力语言康复评估;④阶段性学习能力评估。

1.2.3家长康复记录;听障儿童家庭康复的原始记录,包括听能、言语、语言、认知及沟通五个方面。

1.2.4 听障儿童后续教育的跟踪调查等。

1.3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价值材料的收集方法

听障儿童医疗康复材料由各级康复中心收集,称之为直接材料。与此同时,另一些价值材料诸如听障儿童教育康复材料,家长记录及其它价值材料主要来自家长方面的二手材料,称之为间接材料。目前对于间接材料的收集主要有三种:①听障儿童家长将康复记录送至康复机构;②社区指导员到听障儿童家庭中去;③以信函方式收集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材料。这三种方法各有利弊,造成收集工作零散与被动。因此,只有准确地把握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收集的范围,提高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内容的有效性,变被动为主动是做好档案收集工作的关键。为此采取了以下三方面的措施:

1.3.1要求有条件的家长对听障儿童康复过程作翔实纪录

家长与听障儿童朝夕相处,对学前听障儿童康复过程最为熟悉和了解,对听障儿童康复表象的原始记录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的主观因素,是比较接近客观实际的反映。因此,家长记录具有原始性和可靠性,就其参考价值和科研价值而言是最好的第一手材料,社区康复指导员应根据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收集和整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听障儿童康复原始记录,家长记录应包括听障儿童康复过程各阶段诸如听能管理、语言、言语、认知及沟通等方面详细内容。

1.3.2以听障儿童家庭康复定向指标反馈表的形式收集

考虑到各听障儿童家长文化差异,我们制定的康复定向指标反馈表应当尽量贴近客观,同时要易于家长操作。以同龄的健听儿童的听力、言语发展规律为参照,以语言年龄和听觉年龄来这两个指标来综合考察听障儿童的听说交流能力发展情况,并以此来划分0-6岁听障儿童的听力语言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家长根据列出每个阶段中两项指标的各自具体达标项目作出定向反馈,在操作方式上家长可以根据听障儿童康复现状作是与否的判断。这种定向的听障儿童康复指标反馈表,目的明确易于操作,为社区康复指导节约了大量时间,从而对听障儿童康复作更深入细致的指导。社区康复指导员在指导完后,发一张表格给听障儿童家长,让家长作针对性的定向反馈,下次指导时一方面可以根据定向反馈作具体指导,同时又将表回收作为档案材料。

听障儿童家庭康复过程中反馈表是社康复中心与听障儿童家庭的联系纽带,听障儿童康复各阶段发放的反馈表是给定听障儿童康复的目标,能使家长建立信心,收集反馈的过程同时就是敦促家长加强对听障儿童康复的关心和努力。

1.3.3家庭评估要将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

对学前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成效评估历史记录是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的重要组织部分。因此,做好家庭康复评估档案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尽管各康复中心的评估方案不尽相同,但总体上侧重于于定量评估,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准确性。但由于定量评估只能对听障儿童个体进行阶段性评估,且耗时长,专业性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对来自同一类型家庭的听障儿童作出准确、全面及可比较性的定量评估。与定量评估相反,家庭康复定性评估避免了定量评估中技术操作的专业性、复杂性,但是由于定性评估自身的缺陷,造成评估的主观性、人为性及随意性。因此,对家庭康复听障儿童应采用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这样有利于家庭康复评估的主观性与客观性之间矛盾的解决,从主观与客观两方面准确、全面地反映出家庭康复成效。

2.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的利用

2.1管理与利用的关系

档案工作的基本矛盾在于高度的集中管理与广泛的利用服务之间的矛盾。档案的科学管理必须以档案的社会利用为出发点,并表现于整个档案工作过程之中,而档案的社会利用正是检验档案的科学管理的客观实践标准。

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管理工作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听障儿童家庭康复价值材料分类归档标准问题,现行有两个标准可以考虑:一是按横向分类归档,形成家庭听障儿童医疗康复档案、教育康复档案、听障儿童家长记录档案等档案群。二是按个人分类归档,即每个家庭康复听障儿童各自形成一份档案,然后按年龄段及听力损失程度集中分类归档,形成0-1岁、1-2岁、2-3岁、3-4岁、4岁以上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等档案群,67-70dB、70-80dB、80-90dB、90-100dB、100dB以上听障儿童康复档案等档案群。

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档案的利用,康复教师在利用这些档案过程中,有时需要查看听障儿童的个人档案,有时要查看某一类或所有听障儿童档案的纵向情况,如听障儿童的教育康复资料等各方面查询需求,同时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具有极强的参考价值和科研价值,所以这些档案必然会得到全方位的多层次的频繁利用,听力门诊部、社区康复部和其它相关部门以及听障儿童家长等都是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的利用者。

为解决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科学管理与高度利用的矛盾,我们认为必要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辅助管理,这具有以下两方意义:第一、能及时、准确地提供大量的档案资料,以适应加强档案管理的需要。第二、电子计算机具有记忆强,并能进行逻辑判断,它可以根据档案利用者的需要对档案信息数据进行有效的分析、比较和选择等,从而为档案利用者提供科学统计和最佳方案等。

2.2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的利用及其意义

听障儿童康复档案集医疗、康复材料于一体,其中更有家长原始记录这一宝贵的科研第一手资料。如何利用和开发听障儿童康复档案,对于听障儿童康复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对于研人员来说,研究听障儿童心理与听力语言发展规律以及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促进听障儿童康复事业的重大课题,从而为听障儿童教育、听障儿童康复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指导方法。目前我国对听障儿童的心理还是停留在个别的、零散的研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和成熟的理论,听障儿童康复的实践工作往往不得不凭经验来进行和开展,其弊端显而易见。另一方面我们对听障儿童听力语言康复所作的指导以及评估均以正常儿童为参照,虽然听障儿童康复的最终目标是接近甚至达到正常儿童水平,与正常儿童作比较是有一定科学的,但是听障儿童的听力言语发展与正常儿童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对听障儿童听力及言语发展规律的研究是很有意义的。因此,利用听障儿童康复档案研究听障儿童的心理康复教育问题以及家庭环境对听障儿童康复的影响是具有显著的意义。

对助听器选配师和人工耳蜗调机师来说,为听障儿童精确地调试助听器和人工耳蜗,使听障儿童残余听力得到最大意义上的补偿或重建是其职责和目标所在,因此充分利用听障儿童康复档案统计分析助听器选项配和人工耳蜗植调试情况与听障儿童康复效果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提高听障儿童聆听声音的能力,从而为听障儿童康复提供最科学最根本的物质基础保证。

对社区康复工作者来说,充分利用听障儿童康复档案,对不同年龄听力损失的听障儿童康复过程作全面的分析总结有利于提高其业务水平。一方面总结康复规律,为听障儿童康复确定科学指导方针、制订最佳康复方案,使听障儿童康复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使听障儿童得到最大限度的全面康复。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听障儿童康复档案选出不同年龄段不同听力损失的最佳康复听障儿童建立康复典范,提供给听障儿童家长,可以增强家长信心,明确康复目标,又可以让家长学习和吸收康复典范的成功经验,为听障儿童康复作出最大的努力。

3.对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前景运用

目前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多数是面向档案管理单独信息处理,这类系统多用于本档案部门,一般不直接与外部信息发生联系。听障儿童家庭康复档案的两个明显特征在于它的参考性和科研性,听障儿童康复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因此听障儿童档案借助于网络通讯技术,与全国各地各级的康复机构及全社会资源共享、共同研究,这对康复事业的发展及推动作用无疑是巨大的。

参考文献:

[1]高红,加强康复档案工作 促进康复事业发展,《浙江档案》,2008年10期,48

[2]王英玮,《专门档案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

[3]李淑英,浅谈家长在听障儿童康复教育中的作用,《中国校外教育》 2011年03期,26

[4]郭菊君、刘锡峰,聋儿康复档案的价值与开发利用,《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 2008年1 期 44

[5]张虹,姬瑞环,《档案管理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

[6]武素兰,档案管理与计算机,《学理论》,2010年02期,94-95

[7]李露,计算机与档案管理现代化,《科技信息》,2011年25期,109

[8]贺真,科技档案分类管理初探,《中国档案》,1989年09期,34-36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7篇

今年5月8日,海南万宁市一所小学校长陈在鹏和房管局工作人员冯小松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6月20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审判决陈在鹏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冯小松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6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河南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因、猥亵儿童被执行死刑。据公安部门侦查,2011年下半年以来,李新功先后未成年女性11名。

近些年来,校园猥亵案已非新闻,但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被媒体密集曝光、高频进入公众的视野,令全社会震惊愤怒。这些令人发指的事件背后,是一个个无辜的受害孩子。

全国妇联的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各地投诉“”的个案,1997年下半年为135件,2000年上升到3081件。而在2000年到2004年,仅媒体公开报道过的,全国就有48名遭受害。2009年则上升至175人。

越来越多的罪恶之手伸向儿童,他们成为最需要关怀保护的一个群体。

校园频发原因何在?

校园幼童频遭,这是一个需要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其原因何在?为什么孩子屡受侵害?

首先,学校管理不严、部分教师师德防线失守。师者,走上三尺讲台,教书育人;走下三尺讲台,为人师表。教师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更是精神文明和道德文明的传播者和弘扬者。为何却屡屡披上狼皮,把魔爪伸向自己的学生?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杨雄认为,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教育工作者价值观、道德观扭曲,为了满足自身的私欲,将其邪恶之手伸向祖国的花朵。教育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疏于监管和防范,使得一些本已经触及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涉案人员逍遥法外,从而为所欲为。学校忽视自身的安全管理建设,学校未高度重视性知识和性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使得身心发育尚未健全的中小学生甚至幼儿面对时,无法正确应对,也给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其次,违法成本过低、打击力度不够,不健全的法律法规变相纵容。1997年刑法修订,嫖宿罪成为单独的刑法罪名,与原来刑法中的罪相区别,为不法分子钻法律漏洞提供了空间。参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犯有罪者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在灰色权力的运作下,一些案件却按“嫖宿罪”论处,重罪轻判,变相纵容了衣冠禽兽们把魔爪伸向学生的行为。

震惊一时的贵州习水案中,十多名中小学女生被胁迫到习水县城关老司法局家属楼。6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县人大代表等公职人员涉案。此案曝光后,舆论哗然,司法界人士提出以罪重治涉案人员。然而,涉案人员最终以“嫖宿罪”获刑7年到14年不等。

再次,家庭监护和管理存在疏漏也是导致女童被的一个因素。据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介绍,近年来,女童被的案例呈上升趋势。在已查办的案例中,被的留守女童和打工者子女占一半以上。留守儿童虽然有一定的监护人,但父母所委托的监护人如长辈、亲戚等,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也无法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监管,致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的统计表明,被儿童的家庭中,父母双方大部分外出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年幼子女,或由爷爷奶奶照看,或无人照看又未将孩子送往托儿所、幼儿园,孩子长时间独自留守或独自玩耍,给犯罪分子留下动手的机会。儿童家长的监护空白,是儿童容易受到猥亵侵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此外,儿童性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相关防范知识严重匮乏也是重要原因。在我国,很多家庭和学校受社会观念、自身文化等方面的影响,缺乏对儿童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导致很大一部分家长及儿童性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近年来,儿童遭到害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多,2012年至今一年半的时间里,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就受理了儿童、猥亵儿童的案件17件,且被害人年龄呈现低龄化、受害次数呈现高频化的特点。”北京西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王媛媛分析认为,由于性教育的缺乏,部分低龄儿童未能意识到嫌疑人的行为系在严重侵犯自己的权益;此外,由于自护教育的不完善,部分未成年人未能意识到跟随非亲密关系的异性进入到单独空间系步入险境,未能掌握必要的防身方法。

预防幼童遭,外国怎样做?

目前,很多国家已把儿童性教育以及预防保护教育纳入计划中。儿童性教育主要教授儿童应付性骚扰的对策和技巧以及在危急关头如何自救或寻求帮助,也有一些国家则加大对儿童性犯罪的打击力度,织紧法网打击性罪犯。

美国防范未成年人遭遇害的“梅根法案”规定,犯出狱后,他所在社区的警方还会将其照片、住址、外貌特征等个人信息放到网上以供读取,提醒公众留意防范。在美国,虽然各州对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

瑞士瑞士儿童保护协会也发起过一项小学生防止害宣传教育活动。这项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我的身体属于我”,主要以交互式展览的形式向小学生说明什么是害,与异性接触应该掌握的分寸等问题,同时让他们知道在遭受害的时候应该怎样求助。

韩国将对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的法案获得通过。今年5月21日,韩国法务部首次对恋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为期3年。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的国家。

法国一直不遗余力地致力于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并编织了一张惩治儿童的严密法网。根据法国刑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法国惩治包括、强制猥亵、非强制猥亵、引诱以及性旅游等五种类型15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并针对不同危害程度,配置了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和15万欧元罚金的严厉刑罚。

日本先后在立法中规定,严厉打击和惩罚侵犯未成年人性权益的行为。日本制定了《儿童福利法》《防止虐待儿童法》《卖春防止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在《日本刑法典》中亦明确规定了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惩罚措施。针对侵犯未成年人性权利的行为,日本法律进行了明确的惩罚规定,不管这种犯有没有经过未成年人的同意。

英国让色魔无所遁形。首先,英国编制了严密的刑事法网来应对儿童的犯罪行为。根据2003年的《性犯罪法令》,与13岁以下的儿童,不再考虑是否同意的问题,视为罪,其他针对13岁以下的儿童实施的如促使或者引诱儿童参与性活动的行为,构成儿童罪。与16岁以下的儿童之间进行的性活动,无论是身体接触或者非身体接触的行为,也构成犯罪,甚至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可以构成该罪的主体。为了与日益增加的网络儿童行为作斗争,网聊以后与儿童见面会构成新的犯罪,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途径与儿童交朋友,意图侵犯儿童而与儿童见面或者意图见面的行为构成犯罪,最高可以判处10年监禁。

我国怎样打击和预防儿童犯?

面对给受害儿童带来的极大伤害,人们不禁呼吁,保护孩子刻不容缓!整肃校园环境刻不容缓!弘扬师德刻不容缓!

一、修补相关法律和制度漏洞。亡羊补牢,犹未晚也。遏止校园儿童案频频发生,用“人头落地”来震慑那些师德沦丧、“监守自奸”的禽兽教师,无疑是治“标”之举。但是,治标还须治本,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该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对于最高法要求重判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孙云晓认为,目前环境下,重判可以遏制此类犯罪。他介绍,在司法实践中,以儿童为被侵犯对象的案件大都集中在猥亵儿童罪、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不管是何种原因、何种形式造成的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都应该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针对猥亵犯罪在一些学校发生的现象,北京朝阳区法院的法官们提醒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此类现象,建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工作和校园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建立校园犯罪案件报告制度、家长和社区监督制度,设立家长委员会,从根本上消除放纵庇护、上遮下掩、“内部消化”现象。

二、家长做好监管,培养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帮助孩子建立明确的性保护意识,可以避免很多伤害,如让孩子尽早明白到底什么是犯和受到犯时应该如何应对,使孩子懂得自己的身体任何人都无权抚摸或伤害,受到侵犯应向信赖的成年人和警察求助等。家长要教给孩子以下9个“守则”,尽量防止受到伤害。

1.凡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碰。

2.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或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即使是老师或其他有权威的人,也要敢于说“不”。

3.孩子外出,应了解环境,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

4.晚上女孩外出时,应结伴而行,尤其是年孩外出,家长一定要接送。

5.女孩外出要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人多处靠近,必要时要呼叫。

6.女孩外出,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

7.应该避免单独和男子在家里或是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尤其是到男子家中。

8.不随便吃喝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

9.独自在家注意关门,拒绝陌生人进屋。

“家长要随时留意观察孩子,发现异常情况,一定要和缓地询问原因,耐心开解并在第一时间报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张妍表示,一旦发现孩子受到此类伤害,家长要保持冷静,帮助孩子回忆出完整的过程,同时注意保存好孩子受害时的内衣,及时固定证据,也可以在报案后由公安机关送孩子做身体检查和司法鉴定,但不要自己大张旗鼓地“教训”嫌疑人,避免造成孩子隐私泄露。她说,有的家长事发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寻求私下和解赔偿,这样做的危害无穷。不但证据可能灭失,而且可能因耽误时间影响法官对受害方证言的采信。

三、建立预防体系。有关专家表示社会各方面,尤其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出入的监管,如有未成年人在宾馆、饭店开房、出入KTV等娱乐场所,应引起高度关注;要整治不良网络信息、信息台特殊服务等,净化社会风气;要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尽可能给打工者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教育部门应该切实负起对儿童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学校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和管理,配备必要防护措施,建立门卫制度,加强对学校闲置及废弃房屋的管理。同时,应当建立教师值班、对学生宿舍的巡查制度,加强法制及自护安全教育,使学生发现受到伤害的可能及时报告。在全社会建立起尊重、保护儿童的支持体系和防范体系。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8篇

[关键词]流浪儿童;教育;救助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一、导言

儿童的状况如何,关系到中国的未来。自国务院颁布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来,原来附属于收容遣送制度的流浪儿童保护制度也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如何改革我国流浪儿童的保护制度被提上议事日程。其中,教育作为关键的一环,关系到儿童发展权的实现和他们未来进入主流社会的几乎全部可能。因此,对流浪儿童的教育问题,需受到长足重视。中国政府目前常用的对流浪儿童的定义为:完全脱离家庭和监护人,连续超过24小时生活在街头,且无可靠生活保障的18周岁以下的少年和儿童。根据民政部提供的资料,全国约有20万左右流浪儿童。如果按照国际惯例,将随父母一起外务工,白天主要生活要街头,晚上可以回到父母身边,但失去正规教育机会的孩子一并考虑进去的话,中国至少有30万以上的街头儿童。15万左右流浪儿童的数字是在流浪儿童救助中心或收容遣送站接受救助的儿童的数字。2004年是中国的收容遣送制度终止,自愿救助制度实施以后的第一年,这个数字减少了四万人左右。

根据现存的研究,流浪儿童表现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的特点,导致儿童上街流浪的原因除家庭失效、贫困之外,尚有学校教育不当、社会影响和犯罪活动等原因因此,对待流浪儿童的保护不仅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且绝大多数流浪儿童在街头流浪的过程中都遭遇过程度不等的欺诈、抢劫和其他暴力侵害,极易偏离主流价值观,形成的心理和行为,这给救助保护工作提出了特殊的挑战。

二、我国目前流浪儿童教育的现状

(一)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中的教育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非常重视。但是,工作重点还是集中在生活救助和安全保障方面。对流浪儿童的教育方面,目前尚无有效的对策。在收容遣送制度终止之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尚无明确的办法。作者的实地调查发现,在流浪儿童教育的问题上,各地自行其事,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主要是指导思想尚不清楚。

如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救助站管理处、英国救助儿童会、北大专家联合调查组2004的调查发现:“由于流浪儿童流动性大、自愿受助的人数少和救助机构的专业人员缺乏等因素共同影响,救助保护机构所开展的基础文化知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律规范教育、劳动技能教育以及心理矫正辅导等教育和活动,似不如以前经常和普及。这是改制之后,救助保护机构对新制度理解不深,掌握和运用不精熟的具体反映,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也普遍处于迷茫、徘徊和观望之中。”

对流浪儿童的教育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问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为离开家庭和监护人的儿童提供临时性的庇护场所和帮助他们重新回到家庭。因此,对流浪儿童来说,救助保护中心只是临时性的而非长期的生活场所。在连续性欠缺的情况下,怎样对流浪儿童提供教育救助,对政策制订者和教育者都是一个挑战。救助保护机构提供的教育救助必须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形式和方法上,都适合流浪儿童的特点和需要。才能使流浪儿童最大限度从中获益。

调查中我们发现,关于流浪儿童的教育,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有三个。第一是指导思想问题。各地对流浪儿童的教育并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多数救助保护中心没有对儿童提供短期的教育。指导思想不明确,很难发展出针对流浪儿童的行之有效的教育体系。在郑州的类家庭中,儿童参加正规学校的教育。这些儿童在类家庭中停留时间比较长,这种教育不适合在一般的救助保护中心短暂停留的儿童。第二是员工队伍的问题。从员工构成的角度看,根据粤、桂、滇三省的调查,救助机构的员工在文化教育程度上,学历不高和受教育程度偏低状况明显,基本没有接受过正规社工培训,普遍存在“四多四少”现象:男性多,女性少;年龄大的多,年青人少;低学历的多,大学生少;无专业特长的普通人多,社会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少,综合素质与新型救助保护工作要求的差距加大。第三个问题是教育方法的问题。从教育方法看,石家庄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和郑州救助保护流浪儿童中心做了非常好的工作。但是,这样的做法似乎并不普遍。在其他调查地区,针对流浪儿童的思想教育是很大的问题。如救助站管理处、英国救助儿童会、北京大学专家联合调查组2004年7月的调查发现目前对流浪儿童的管教方法存在很大问题和潜在的危险。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比较成功的教育经验是石家庄和郑州市的经验。石家庄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的儿童在中心时间比较长(平均八个月左右),强调“长效教育”。教师有比较长的时间和儿童交流,并对他们灌输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同时儿童也有时间进行知识积累。但是,这种形式的保护教育机构在中国尚不普遍。石家庄的经验很难在目前只对流浪儿童进行短期保护的机构中推广(平均在机构时间少于一个月)。另外一个比较成功的经验是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儿童中心对流浪儿童提供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教育。从效果上看,似乎对被教育的流浪儿童产生了非常有效的影响。

(二)政策探索和创新

在制度过渡时期,各地出现了一些对流浪儿童进行短期和中长期教育的创新努力。其中,以下几种模式具有代表性。

1.昆明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的自选式教育模式

世界宣明会在昆明开办了开放式流浪儿童救助机构――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这个服务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基本上是一个单纯为流浪儿童提供日间庇护的场所,免费向进入机构受助的流浪儿童提供中晚餐、常用药品、洁净饮水、干净衣物、免疫针剂、洗澡、物品保管、电话通讯等基本服务,开展识字、算术、手工、英语等非正式教育,也组织儿童权利、谋生技能、生存知识艾滋病预防、郊游、参观工厂等活动。孩子们来去自由。一年多来,除“非典”时期暂时关闭一段时间外,已有103个流浪儿童经常来此接受救助,平均每天有20个孩子,它正资助1名受助儿童进入正规学校就学和1名大龄儿童入技校学技术,并成功使13名孩子与家庭保持经常联系,20名孩子已回归家庭(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救助站管理处、英国救助儿童会、北大专家联合调查组2004年)。这种流浪儿童救助机构在帮助社会工作人员接近流浪儿童方面具有独特的长处。但是这种流浪儿童自选式的教育服务是否能够贯彻一定的教育理念和实现既定的教育目标,尚待评价和研究。在郑州市,也出现了类似的全天候救助站。在救助站的背后,

有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儿童中心的短期教育模式支撑。这些全天候救助站是流浪儿童保护教育的新的制度尝试。

2.石家庄德智体结合的长效教育:适合中期机构教育的模式

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建立于2002年。从2002年到2003年10月先后接收了132名流浪儿童。对流浪儿童的教育,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提了建家,进校,回归主流社会,针对个体的教育方案,德育,智育和体育相结合的教育方法等“长效教育”的理念,并在中心进行了实践。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鉴于这篇文章的重点是探讨短期机构教育的模式。对石家庄的长效教育模式这里暂不深入分析。

3.郑州以德育为中心的“短平快”教育:适合短期机构教育的模式

在下面一部分中,我们对郑州以德育为中心的、适合短期机构教育的模式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1)“短”、“平”、“快”的流浪儿童教育模式

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儿童中心是一个建立比较早,积累了相对丰富经验的流浪儿童保护组织。在郑州,一些遭遇困难,无家可归,在外流浪的孩子已经能够得到基本救助。对于这些儿童,怎样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在实践中,郑州流浪儿童救助站根据流浪儿童的群体特点,把教育目标集中在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培养方面,按照“短”(教育时间较短),“平”(平和,平实,平安),“快”(见效较快)的要求,摸索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

在实践中,他们认识到,只有充分了解了流浪儿童的个案,才能对流浪儿童这个整体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只有采取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的教育方案,才能使救助管理中心对流浪儿童的教育达到“短”、“平”、“快”的良好效果。他们发现,由于流浪儿童特殊的生活境遇,以及在中心的时间不常,中心教育对流浪儿童的知识积累上可能发挥的作用不是很大。但是,为此,他们发展了有教育程序做依托,有教育原则做指导,有教育方案做支持的一整套适合流浪儿童特点的教育模式。尽管救助管理中心的流浪儿童经常变换,走了“老的”,来了“新的”,一批一批的出入不断,但是救助管理中心的教育工作,则始终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同时,对受教育的流浪少年儿童,这种短平快的教育在他们的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发挥了最大限度的影响。

(2)有章可循的教育程序

虽然救助中心不同于学校,流浪儿童不同于在校学生,但是,救助中心的各项教育工作也要像学校一样“有章可循”,流浪儿童在救助中心也要像在校学生一样“有法可依”。这样,才能使教育者目的明确,受教育者目标清楚,因此,流浪儿童进入救助中心之后,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儿童中心对他们的教育大致按照以下五个程序进行:熟悉救助中心的生活、学习、活动环境;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了解个案情况,制定教育方案;集体上课,个别谈心;解决问题,回归家庭和社会。

(3)有教无类的教育原则

流浪儿童虽然也是儿童,但是,他们与广大在正常环境下生长的,正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儿童在思维、语言、行为等诸多方面都又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说,幸福的家庭的幸福大同小异,而不幸的家庭的不幸则各不相同,流浪儿童的家庭则无一不是悲剧性的,流浪儿童也无一不是不幸的。因此,对于每一个流浪儿童来说,他们又无一不是一个特殊的典型,而对于这一个个特殊的典型,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儿童中心采取了孔子推崇的“有教无类”的教育原则。同时,救助保护中心又制订了有的放矢的教育方案,无论流浪儿童属于什么类型,都对他们进行适合他们情况的教育。

救助中心对流浪儿童的教育,虽然与学校对学生教育有共同之处,但是救助中心毕竟不是学校,流浪儿童也毕竟不是在校学生,二者在具体的教育方案上应有不同之处。因此,采取“有的放矢”的教育方案以达到“短、平、快”的教育效果,就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儿童中心在工作中采取了类型教育、个体教育、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等几种教育方案。

(4)教育方法

在教育实践中,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儿童中心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正面教育、形式多样等容易被流浪儿童接收的教育方法。

(5)震撼性的教育效果

在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儿童中心中,有一些流浪儿童听到了以前从来没有人对他们这样讲过的道理。我们在郑州听到了一些儿童的故事,发现这样有的放矢的教育,对他们产生了震撼性的影响,在救助保护中心的经历,成为他们人生道路上的转折点。这是成功的短期教育的表现。

三、主要发现和政策建议

这项研究的主要发现是:

第一,对流浪儿童的教育,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是第一位重要的问题。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既使帮助他们回到了家庭和社会,他们仍然无法融入主流社会,即真正的“回归”。

第二,在大多数救助保护中心,由于停留时间短暂,对流浪儿童的教育,需要有某种“短平快”的教育方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对这些流浪儿童产生震撼性的教育效果。当然,“短平快”只能是根据儿童在救助保护中心停留时间比较短的权宜之计。这些儿童在获得相对稳定的安置之后,这种“短平快”的教育方案就不再适用。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9篇

1.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理论基础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理念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其一是弗洛伊德及其追随者的心理动力学理论,特别是诸如安娜·弗洛伊德、埃里克森等一些将儿童发展放置于社会背景中的学者的理论;其二是皮亚杰、温纳(Wemer,H.)等一些研究兴趣在于儿童认知发展的发展心理学家的理论,这些心理学家对教育并不特别关注;其三是杜威、约翰森(Johnson,H.)(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创建主任)、艾萨克斯(1saacs,S.)和米切尔等一些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其他许多心理学家和教育家,例如勒温(Lewin,K.)、拜巴等人的想法也曾对斑克街方案产生过很大的影响。拜巴曾在斑克街作过长期的研究和教学,并在将心理学理论运用于教育实践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如果需用一个词来概括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特点以及它与其他教育方案的区别,那么这个词就是“发展一互动”(developmental—interaction)。“发展”的含义是儿童生长的样式以及对儿童和成人成长特征的理解和反应的方式。“互动”首先强调的是儿童与环境,包括其他儿童、成人和物质环境的交互作用;其次指的是认知发展和情感发展的交互作用,认知和情感的发展并不是分离的,而是相互关联的。这些概念可以运用于各种年龄的儿童和成人的教育,然而在实际运用时必须充分顾及教育对象的年龄、能力和文化背景。也许最重要的是要理解儿童不是小大人,他们与外部世界的作用方式,以及他们的思维和表达方式是与成人全然不同的。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将儿童发展归为六条原理:(1)发展是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多元或综合的变化过程;(2)早期获得的经验不会消失,而会被整合到以后的系统中去;(3)教育者的任务是要在帮助儿童巩固新知和提供有益于发展的挑战之间取得平衡;(4)在成长的过程中,儿童逐渐以越来越多的方式主动地探索世界;(5)儿童的自我感觉是建立在与他人和与物体交互作用所获取的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而知识是在交互作用过程中反复地感知和自我检察而形成的;(6)冲突对于发展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冲突解决的方式取决于儿童生活和社会文化要求诸多有意义的因素的相互作用的性质。近些年来,维果茨基的研究也影响了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方案的设计者们关注了儿童发展和学习的社会背景,并将之整合于“发展—互动”的概念。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设计者们认为,儿童的发展包括身体的、智力的、社会的、情感的和审美的各个方面,“整个儿童”的概念能够表明这个教育方案的最主要方面。近年来,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已将其关注点集中在两个更广泛意义的概念上,它们是进步主义和心理健康。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设计者们认为,学校应是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机构,它应为儿童提供创造性的和让儿童感到满意的工作的机会;它应给予儿童有意义的刺激,而不是死记硬背的、片断的学习;它应培养儿童的个性,增强儿童的社会民主意识。

2.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

斑克街方案的基本理念是儿童认知发展和个性发展与其社会化的过程不可分离,托幼机构是社会的一部分,它与家庭和社会其他机构分担对儿童教育的职责,它不应被看作是“学课”的地方。因此,教育的目标应依据发展的过程,而不是特定的学业成就。

斑克街早期

教育方案的教育目标首先是培养儿童有效地作用于环境的能力,包括各方面的能力以及运用这些能力的动机;第二个教育目标是促进儿童自主性和个性的发展,包括自我认同、自主行动、自行抉择、承担责任和接受帮助的能力;第三个教育目标则是培养儿童的社会性,包括关心他人、成为集体的一员、友爱同伴等;第四个教育目标是鼓励儿童的创造性。这些目标都很宽泛,应根据儿童发展的阶段和文化背景的适合性而加以思考和具体化。

拜巴等人将以上宽泛的教育目标细化为八条具体的目标,运用于对3--5岁的儿童实施的教育方案:①(1)通过与环境的直接接触和操作,让儿童去满足自身的需要;(2)通过认知策略,促进儿童获得经验的能力;(3)增进儿童有关其周围环境的知识;(4)支持能提供各种经验的游戏;(5)帮助儿童内化对冲动的自我控制;(6)满足儿童应付在其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7)帮助儿童发展有个性和能力的自我形象;(8)帮助儿童在互动过程中建立起相互支持的行为模式。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没有将课程看作是一系列活动的“菜单”,而是将课程看成帮助儿童获得加深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经验的机会,换言之,课程是这些经验的总和,它是通过富有想象的计划和决策的过程而创造的。在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中,课程是综合性的。

由于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强调儿童社会性的发展,“社会学习”就成了该方案的核心。社会学习是有关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学习,它涉及人们生存的环境及其所处的位置,也涉及过去、现在与未来。因此,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基础就是学校不断给予儿童探究民主生活的机会。例如,该课程方案引导儿童理解家庭,从简单的家、邻居的概念,扩展到对国家、世界的理解(Winsor,1957),注意到学什么和怎样学是内在联系的,儿童所学的有关世界的知识以及知识是如何获得和使用的是不可分割的,而这种教育的基本点就是从经验中学。

经验、联系、关系、探究、社区和问题解决等是发展—互动模式的关键词汇。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常以“社会学习”的问题为综合性课程的主题,教师为儿童获取社会学习和掌握重要技能的经验提供机会。以社会学习为核心展开的课崔,共分为六大类:(1)人类与环境的互动;(2)人类为生存而产生的从家庭到国家的各级社会单位及其与人的关系;(3)人类世代相传;(4)通过宗教、科学和艺术等,了解生命的意义;(5)个体和群体的行为;(6)变化的世界。学习的主题可以从对家庭的研究到对河流的研究,其主要取决于儿童的年龄和兴趣,也取决于儿童的生活经验和社会要求儿童掌握的知识、技能。例如,三岁的儿童,课程强调的是儿童对自身和家庭的学习;而对于五岁的儿童,课程则强调对社区服务和工作的学习。在任何一个学习的过程中,课程关注的是儿童在美术、音乐、数学、科学、语言、运动、搭建积木等活动中已有的经验,课程以综合的方式整合这些经验,以帮助儿童对自己的世界加深理解。

斑克街方案的设计者们相信,对于儿童而言,最有意义的经验是那些相互联系的,而不是相互割裂的经验;是那些能引导儿童进一步学习,并有益于获取新知的经验。斑克街方案的设计者们也相信,对于儿童而言,认识世界的最有效方法是允许他们以自己的方式作用于这些经验。

儿童首先需要获取经验,然后,他们会通过再创造的过程,从已获得的经验中去理解这些经验的真正意义,这个再创造的过程包括讨论、想象和建构等。

以社会学习为核心展开的课程整合了以下四方面:①(1)围绕社会学习主题的音乐、阅读、书写、数学、戏剧和美术等不同的课程经验;(2)身体、社会、情绪情感和认知等儿童发展的各个方面;(3)第一手经验以及再创造这些经验的机会;(4)儿童在家庭和在托幼机构的经验。

在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中,主题网和课程轮(curriculumwheel)是课程设计和实施中常用的工具。课程轮的中央是主题,轮辐间的空间可由教师设计各个活动区或活动种类的内容,允许教师根据需要加以更改、增加或删除。课程的实施常分为以下七个步骤:(1)选择主题;(2)确定目标;(3)教师学习与主题有关的内容,并收集资料;(4)开展活动;(5)家庭参与;(6)高潮活动;(7)观察和评价。

评价是斑克街发展——互动模式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为教师了解儿童如何学习和成长提供了手段,也为教师提供了课程计划和决策的原则。与追随高水准学业成就的评价不同,班克街长期主张更宽泛的评价方法,这种评价是立足于理解儿童如何了解属于自己的世界,并为儿童提供一系列的机会让他们表达自己的理解。基本技能和学科知识固然是基础,但是,在与环境互动时,儿童的态度和个性特征同样重要,例如,儿童的独立精神和合作活动的能力、发动活动的能力,以及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社区公民,等等。

运用斑克街发展——互动模式的教师必须遵从和完成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教育测试和评估。此外,评价需要严格地和系统地依据对儿童活动行为的观察和记录,包括教师对儿童表现的观察(如阅读、数学、操作材料、与他人的互动,等等);儿童活动的文件袋(如艺术、书写、计算、建构,等等);教师为年龄较大的儿童设计的技能检测表所反映的儿童学习质量(如阅读和书写、航海日志、实验报告、编列目录、单元学习的总结,等等)。分析和总结这些资料,能使教师理解每个儿童的特点和需要,能给教师与家长沟通以及确定下一步计划打下基础。

3.教师的作用

在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中,与教育、教学原则有关的社会情感方面的目标与认知方面的目标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因此,在说明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所扮演的角色时,将两者分别加以阐述。

(1)在儿童社会情感发展方面教师扮演的角色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深受心理动力理论的影响,特别是埃里克森和沙利文等人的影响。在儿童社会情感发展方面,教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教师和学校是儿童的家庭世界与儿童的同伴世界及其更大的外部世界之间的协调者,教师应能给予儿童安全感,使儿童能克服焦虑和解决离开父母而面临的心理冲突,从而较好地适应社会;

②教师和学校的作用是培养儿童自我的发展和心理健康,教师应具备称职的母亲和心理治疗师应有的许多特点,还应具有令儿童信任的权威性。

此外,拜巴等人认为教师的作用还反映在应刺激儿童与周围世界发生拓展性的交互作用等方面。

(2)在儿童认知发展方面教师扮演的角色

在儿童认知发展方面,教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评价儿童的思维,使之将想法变为行动,或将其想法进行概括和转换;引导儿童达到掌握概念的新水平,或在控制下拓展内容的范围;

②对儿童的评议、疑惑和行动给予口头的回应、澄清、重述和纠正;

③培养儿童直觉的和联结性的思维;

④提出能促进儿童归纳性思维的问题。

4.与家庭的共同工作

在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中,方案的设计者从儿童的立场定义家庭,家庭指的是“成人和儿童的各种组合体”,是“与儿童接近的,并受到儿童信赖的人们,他们是儿童世界的基础。家庭可以是父母中的一个人、两个母亲或两个父亲、继父母、神父、养父母、叔叔和婶婶、兄弟姊妹、堂(表)兄弟姊妹,或是曾做过家庭日托的邻居”。

与家庭的共同工作旨在“能使早期教育机构的教师与儿童生活历程中对儿童有意义的其他成人之间建立起双向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教师能够在儿童花在教室内和家庭中的时间之间创造联系”。

与家庭的共同工作,包括教师深入家庭和家长参与教育机构工作等,可以有许多种不同的形式。斑克街家庭中心(the Bank Street Family Center)就是其中之一。

斑克街家庭中心邀请和鼓励家庭成员在一日中的任何时间内访问和参与该中心的活动,家庭中心创造欢迎的、家庭式的环境和气氛,保证儿童和成人感到舒适。该中心十分重视在家庭与教师之间建立起伙伴关系,并将它看成是让每个儿童获得安全感,支持其成长和发展的基础。在儿童和家长进入该中心的最初几个星期,让儿童只是自由地探索和游戏,为的是让儿童感到安全、受到尊重和得到照顾,为的是在家庭与教师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的伙伴关系。交流、支持和合作是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关键,家长每天都能收到描述自己孩子日常生活和活动的记录,每个月都能看到介绍中心运行情况的通讯。家长参加家长会和家长学校,支持由家长和教师组成的、讨论家庭和中心教育问题的组织的工作。该中心还为家庭提供各种咨询和特殊教育的服务。

5.对斑克街教育方案的评价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根源可追溯到进步主义教育运动,它起源于米切尔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指导的教育实验局。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强调让儿童进行有意义的学习,使他们感受到自己的能力;强调帮助儿童理解对他们成长而言是最为重要的事物,而不是与学业成绩有关的东西。这一方案以儿童为中心,关注儿童兴趣和需要的满足,鼓励儿童主动的活动。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10篇

关键词 开明国语课本 反思 课程内容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开明国语课本》是中国教育制度发生根本变革以后使用比较广泛的三套小学国文教材之一。该书由叶圣陶亲自编写,丰子恺书写并配图,于1932年首次出版,先后印行40余版次。这套78年前的老课本受到了各大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在图书销售网站上更是跻身热销图书行列。

1 《开明国语课本》为什么受欢迎?

从1932年至2010年,一套距今近80年的课本缘何如此受欢迎呢?笔者在反复阅读此书并查阅相关资料后,现将《开明国语课本》受欢迎的原因归纳如下:

1.1 意象优美

《开明国语课本》中选择的文章大多是自然与人、花鸟鱼虫、乃至猫猫狗狗的题材。如《田里的麦熟了》、《一箩麦》、《你也锄我也锄》、《窗外雪花飞满天》等,这些课文几乎构成了一组儿童田园诗,既有四季风光,又有农人的艰辛劳动。课本中丰富的取材,活泼的问题,规范的语言,精美的插图和新颖的编排贴近儿童生活,很容易激发儿童的阅读兴趣。少年时期的学生,正是心性活动的时候,读一些意象优美的文章,方足以引人入胜。

1.2 贴近生活

在课本中,还有一些寓言、笑话、自然故事、生活趣闻、历史传说和儿童歌谣,好多课文都是适合儿童学习心理,符合儿童阅读口味的妙文佳作。对于学生来说,课本中的东西也是生活中常见的物事,不至于使学生觉得晦涩难懂,便于对课文内容的理解。在学习中也可以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加深了对所学知识的记忆。

1.3 探究精神的培养

书中从头至尾洋溢着开放的探究精神,有些问题并不设置惟一正确答案,以引导学生主动探讨。比如第十八课《太阳》:太阳,太阳,你起来的早,昨天晚上,你在什么地方睡觉?它以儿童的视角的视角来观察,表现的是儿童的心理,用的是儿童的口吻,语言生动活泼,我们仿佛真的看到一个小朋友在和太阳对话。课文写出了儿童最宝贵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尤为可贵的是,有些课文不仅告诉孩子们道理,还会教给他们方法。和今天推行的“标准答案”相比,《开明国语课本》更注重培养儿童的探究精神。

2 现行教材的不足之处

与《开明国语课本》相较之下,现行教材多以成人的视角来揣测儿童,以成人世界的规则来打压约束,课文远离儿童的生活世界,既无生动也乏活泼。

2.1 事实的缺失

课本中有些文章的内容不真实,有些是为了达到说教的目的编造事实。北师大版和苏教版的教材中都有爱迪生用智慧救母亲的描写,故事本身就是一个编造出来的谎言。还有一类课文,难以肯定其描述的是否属实,但因其描写的拙劣,破绽百出,很难让人信服。再者,现行教材中母爱和母亲的形象过于理想化,很难见到真实生活中的母亲。在人教版《日记两则》、《看电视》和北师大版《流动的画》、《妈妈的爱》中,母亲道德完美到不近情理毫无逻辑。此等母亲形象,难以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2.2 标准答案扼杀了学生的创造力

虽然对标准答案的抨击一直不断,但标准答案在教学中的地仍然不可撼动。标准答案给儿童想象力和创造力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当不容置疑的标准答案一旦被确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机制就立即被激活了。标准答案的权威使中国的教育可以用一个简单的等式来概(下转第16页)(上接第9页)括,即“1+1=2”。等号左边是权威,是已经安排好的一切;等号右边是惟一的答案。当我们的教育穷的只剩下标准答案,儿童的创造力也就无从谈起了。

2.3 教材中儿童视角的缺失

就现行教材中的内容来看,大部分课文都重在说教,缺乏从儿童的视角出发,符合童心、富有童趣的文章。如苏教版一年级上册里的《汉语拼音儿歌》,字里行间充满了说教和禁止:“大喇叭里正广播,爱护大佛不要摸”,再比如北师大版《流动的画》中:“哦,妈妈,我知道啦!窗外是祖国的画,千万不能弄脏它!”孩子还不明白“爱”和“祖国”的概念,又怎能做到“爱祖国”呢?教材中那些缺乏儿童视角的作品,往往成人读来都觉得索然无味,又怎能奢望孩子们喜欢呢?

3 《开明国语课本》对教材内容选择的启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选择现行教材的内容时,可以借鉴《开明国语课本》的成功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改革和完善现行教材。

3.1 教材内容要真实,贴近生活

首先,教材要真实,以情动人,编造出来的课文是不能感动儿童的。古人说,书犹药也。教材是儿童的必用药,既然是这样,我们就不能拿假药来毒害儿童。要用好的方式告诉孩子真实的故事,真情和真实是教材最好的亮点。其次,家庭和社会是学生的主要生活环境,把教材内容与学生的家庭和社会生活交织在一起会极大的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教材的内容是对生活的拓展和迁移,既要源于生活又要高于生活。

3.2 坚持开放性的原则

摒弃教材中的标准答案,坚持开放性的原则。给儿童以选择的自由,把“1+1=2”变成“1+1=?”不再约束儿童的想象力,引导儿童去发现和探索。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告诉孩子这个东西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而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们为什么是这个样子的。我们习惯于接受和传授定理,久而久之遗忘了去探索新的规律。我们一直在总结身后,却不会去放眼眼前。封闭式的教材扼杀了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注定要被淘汰。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儿童暴力侵害法律保护

一、我国儿童遭受暴力侵害的特点

(一)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特点

目前,中国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例还很多,儿童的身体和精神健康因此受到极大威胁,生命权没有保障。儿童遭受家庭暴力侵害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

1.暴力案件多发生在继父母、养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有严重暴力倾向的家庭。

2.被虐待儿童的年龄段主要集中在三到十岁间,大多数被虐待的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体力方面与监护人相差悬殊。

3.从虐待持续的时间看,由于中国缺乏强制举报制度以及传统观念如“棍棒出孝子”、不管家务事等的影响,虐待行为通常持续时间很长而不会被外界制止。

4.从案件的发现渠道来看,多半是其他亲属或邻居实在看不下去才会报案,再由警察实施解救。

(二)遭受学校教师体罚侵害的特点

从媒体报道和相关案例看,教师对学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表现出以下特点:

1.很多老师或学校负责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并不重视体罚问题,在发生了纠纷后,不肯承认错误。

2.体罚多发生在中小学,乡镇或县城一级的学校最为普遍。中小学的学生与老师在体力方面存在较大悬殊,乡镇一级的学校,师资配备质量不高,老师、家长在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意识方面相对欠缺。

3.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的方式多样。有老师直接对学生施以暴力的,也有的是老师让学生相互惩罚。除体罚外,对学生造成伤害的还有变相体罚和语言暴力,可能对学生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4.纠纷处理上中学校态度强硬,结果扩大了损失范围。体罚或变相体罚后,很多学校往往态度强硬,采取措施强迫其他学生作伪证和孤立被体罚的儿童,这也导致被体罚的儿童产生精神疾病。

(三)遭受报复社会型无差别暴力侵害的特点

从最近接连发生的几起校园血案来看,儿童遭受无差别暴力侵害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凶手多因为个人遭到或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以砍杀儿童方式报复社会。

2.受害儿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突如其来的危机没有及时作出反应行为如奔逃、呼救以引起更多警觉等。

3.儿童与凶手体力差距悬殊,几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4.学校安全保卫薄弱,在儿童遭受人身伤害时无法及时给予保护和救助。

二、儿童暴力侵害案件多发原因

(一)现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

在实际生活中,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伤害儿童人身权益的案件屡有发生。究其原因,施暴人思想认识落后、法制意识淡薄是根本因素,但是,反对家庭暴力专门法律欠缺、儿童权益保护制度不完善等也是重要因素。

1.对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暴力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缺乏及时发现的有效渠道。针对举报义务主体,不举报的法律后果,举报渠道,接受举报单位反馈等问题,并没有具体实施的规定。

2.对于生命健康权益受到威胁的儿童,缺乏制度性救助程序和临时安置机构。对于立法没有对救助机构以及可采取的措施作出规定。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没有明确禁止家庭内体罚,同时对施虐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和行政责任规定不明确。

4.现有的民事和刑事诉讼制度设计不利于被虐待儿童获得司法救济。整个法定人制度的设计是基于父母子女利益一致的假设,这导致父母侵犯孩子利益产生诉讼时,没有人在法庭上代表孩子的利益。

(二)现有儿童校园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1992年1月1日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已明确禁止校内体罚或变相体罚。但是如果没有相关的配套制度,这一条规定是无法得以有效实施的。

1.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明确要求把法制课作为教师进行在职培训或再教育的必修课。很多老师正是由于缺乏基本法制意识,才导致了体罚的发生。

2.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还有待于强化,尤其是没有将学生投诉制度明确化。很多案件中,如果教育行政部门能够接受投诉并及时开展调查,很多案件能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小的成本获得解决。

3.对于责任人的处理方式,现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只规定“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应给予相应处分”,至于如何具体操作法律并没有规定。

4.最近的几起校园血案的发生让人们认识到校园安保机制、安全教育立法的缺失。

三、对策研究

通过检视现有儿童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可以将儿童安全保护状况堪忧的原因分为有法不依和无法可依或立法本身存在技术问题等类别,不能真正(下转第90页)(上接第86页)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现针对这些情形分别给出相应的建议。

(一)现有法律框架内的儿童保护措施建议

1.预防家庭中的儿童虐待案件方面:

(1)未委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和妇联可以联合构建一个基层家庭虐待防护网,建立及时发现案件的有效机制。

(2)重视家庭问题的及时解决来预防家庭内儿童虐待。家庭内虐待儿童事件,往往是家庭问题的折射。要防止家庭内儿童虐待事件的频发,必须对有未成年子女的特殊家庭给予特殊关注,通过及时解决家庭问题来防止儿童虐待事件。

(3)采取推动儿童保护社会工作事务的发展,推动儿童保护民间组织的建立,建立受虐待儿童庇护机构等综合措施。

(4)未委会或妇联可以支持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严重虐待行为,对于的确不适合做监护人的父母,法院可以判决剥夺监护人资格,该由其他亲属担任监护人。

2.关于教师体罚儿童的案件。《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主管部门和学校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实现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保护:(1)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将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法制培训形成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培训,要将法制课作为教师进修课程中的必修课。

(2)要建立教师的定期考评制度,对于体罚手段恶劣且对学生造成重大伤害的老师,要及时转岗或解聘、辞退。

(3)主管部门应设立面向学生或家长的举报电话,及时了解发生在学校内的体罚案件,并全程监督学校对体罚案件的处

(二)立法建议

1.关于预防或处理儿童家庭暴力案件的法律:

(1)规定邻居、老师的强制举报制度,在各级未委会设立举报电话以及立即开展调查的制度。

(2)从法律上明确规定被虐待儿童的紧急救助程序和各级政府要设立儿童避难场所。

(3)改革法定人制度,设立儿童诉讼监护人制度,从国家层面改变现有的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允许儿童本人或其他组织帮助儿童申请法律援助。

(4)明确规定监护人监督和培训制度。对于严重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应明确设立监护人资格中止制度和撤销制度,并明确监护资格撤销后,被撤销资格的父母要承担的责任和新监护人的担任资格和指定程序。

2.关于预防和处理教师体罚学生案件的法律:

(1)法律应规定,发生教师体罚学生案件时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汇报的制度。

(2)明确规定将法制培训列入学生和教师培训的必修课。

(三)针对无差别暴力侵害儿童犯罪的实时举措建议

1.全面强化易被侵害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政府应组织对学校等易发生暴力侵害案件单位的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公安机关要迅速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常态化治安巡逻。学校等单位要配足配强校园安全保卫力量,以有效应对各种突况。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方案教学;教师;教师角色

【中图分类号】G424.1

一、方案教学的由来

“方案教学”是基于杜威的观点,1918年,在进步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威廉•H•基尔帕特里克在哥伦比亚大学发表了《方案教学法》倡导方案教学这种新的教学模式;1989年,由凯兹和查德主编的《 探索儿童心灵世界:方案教学》一书真正将方案教学引起人们的关注,特别是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人们的广泛关注;1991年意大利瑞吉欧―艾米利亚的市立幼儿园―戴安娜学校当选《新闻周刊》评出的世界十大最佳学校之一,从此瑞吉欧•爱米里亚教育系统在世界范围内都引起学前教育理论与实际工作者广泛的关注,其最大的特色便是方案教学。

方案教学的提出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将方案活动纳入到课程中对幼儿有着巨大的潜在益处。[ ]当儿童被视为中心时,他的而且兴趣被充分激时,儿童学习效果会是最好的。它重视对幼儿的发展性质和对幼儿当前学习的理解,另外,它还致力于进入儿童的思维,包括进入儿童的审美意识、道德意识和其他智力活动。

二、方案教学的内涵

美国幼教专家丽莲•凯茨和查认为,方案教学是以某一主题为核心向四周扩散编制主题网络,制作主题网络程序,然后根据儿童的兴趣、需要让儿童对主题网络中的不同小主题进行探索、研究的教学活动。[ ]

方案教学强调儿童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在儿童内在的动机驱动下进行的活动,儿童根据自己的兴趣点选取要从事的任务,选择自己能够操作的主题活动,让儿童自发地探究。在方案教学中,儿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又互相进行配合,同时在不断的讨论和展示过程中改进和提高自己的作品水平,也提高自己的认知、理解和想象等各方面能力,身心得以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方案教学中的教师角色分析

方案教学中,教师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随着活动的进行以及儿童的需要,教师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方案教学中教师主要扮演者以下角色:

(一)教师作为倾听者、观察者和记录者的角色

方案活动的主题来源于教师在倾听儿童对生活中或学习中相关的看法和想法,教师对其语言和行为进行有意义的建构和解释,并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儿童表达或呈现出兴趣的部分,同时做好关于儿童在活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经验、记忆和想法的观察记录,这将作为后面活动进展方向的依据。教师要相信儿童的潜力,给予儿童尝试的机会,耐心等待合适的介入机会,要“耐心等待儿童奇迹的发生”[ ]。

(二)教师作为活动的合作者、指导者、促进者的角色

在方案教学中,明确师生是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教师之于儿童就是一个经验更丰富,能力更强的伙伴,而不再是权威者。教师和儿童需要共同合作参与方案活动的发起和准备、进行和发展以及活动的高潮、总结和评价阶段。教师作为儿童学习的促进者,真实、接受、移情式理解是对待学生的重要态度。在活动进行的过程中,教师要在合适的时机为儿童提供活动中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的方法和技术上的引导和支持。对儿童给予充分的信任和激励,使儿童有新的收获,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螺旋上升的趋势。

(三)教师作为学习者、研究者和反思者的角色

在方案活动中,教师不仅仅是一个教育活动的实践者,更为重要的是要保持一个学习者、研究者和反思者的态度,这是教师工作保持动态的核心。作为学习者,教师始终都与儿童处于共同学习中,更重要的是以儿童为师;作为研究者,教师不仅要研究教学,还要研究儿童,研究儿童的关注点和兴趣点,;作为反思者,教师还要结合观察记录进行不停地反思,对过去经验有意识地回忆和对各种问题的思考,作为评估和制定教学计划的基础,也作为计划和行动的依据。活动过程中的学习、研究和反思,使得教师和学生都能在行动和思想上全方位不断提高。

(四)教师作为组织者和联络者的角色

马拉古奇说过,“我们重视环境,因为环境是有能力去组织、提升不同年龄的人之间的愉悦关系,创造出美好的环境,提供变化,让选择和活动能更臻完善。而且环境的潜能可以激发社会、情感和认知方面的种种学习。”教师是环境的组织者,不仅在物质环境创设所准备的材料要考虑到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个别差异,满足儿童的好奇心,还要具有具有形象性、可操作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同时,创设一个安全、信任、包容、理解的精神环境,激发儿童学习的热情,成为儿童的学习的精神支持。

另外,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家长和社区的积极配合,以及提供的多种资源,教师就好像桥梁一样,根据方案活动的需要去联结家长和争取、获得社区的支持、帮助,形成家长、学校和社区三者之间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关系。

四、总结及启示

“方案教学不只是教学法、学习法,也包含了教什么、学什么。它强调教师要以合乎人性的方式,鼓励孩子去和环境中的人、事、物产生有意义的互动;同时还强调孩子要主动参与他们的研究方案。”方案教学中教师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师的多个角色是一个整体贯穿于整个方案教学活动的过程中。教师对自我角色的正确认识是保障教学有效进行的必要条件,教师的多中角色不是相互独立和固定不变的,是相辅相成随着活动的进行和转变而转变的。

方案教学带来的是一种思维观念的革新,对儿童认识的又一次革命。把每一个孩子都是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巨大的潜能以及创造力;欣赏每一个孩子的独特魅力,用心期待每一个孩子的自我创造,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够体验到自我发展和自我存在的价值。

方案教学另一个非常有借鉴意义的就是,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平等的、和谐的、开放的、互动的师生关系,让儿童真正成为了活动的主体。真正吸收方案教学相关的的教育理念,立足于我国国情,运用到实践中区,比直接套用这套已成的教学模式更加有意义。

参考文献:

[1]Katz,L.G., & Chard,S.C. (1989). Engaging children’s minds: The project approach. Norwood, NJ:Ablex.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13篇

但是,要将这一核心价值观在教师心中扎根,并转化为具体的教学行动,却不是件易事。请看以下几个教学案例:

案例1:教学“千以内数的认识”。教师发给学生练习纸,独立练习后,教师让学生对照屏幕上的答案判断正误。一位学生填写的是“(十)个一百是1 000”,而教师屏幕上的答案是“(10)个一百是1 000”,这位学生“很自觉地”打了“×”,但直到下课他的脸上都很茫然,看得出他对这个“×”存有不解。当然,上课教师自始至终也没有注意他的这个“×”以及这个学生因此带来的情绪变化。

案例2:教学“用字母表示数”。课尾练习:“一副扑克牌,取走a张,还剩( )张”。学生中出现了“取走a张,还剩(54—1)张”“取走b张,还剩( c )张”的填空。对此,教师只是简单地加以否定,出示正确答案,却丝毫没有考虑学生出现这种错误的原因(第一空是受了上课开始猜扑克牌中的字母“A”表示“1”的干扰,第二空则是26个英文字母顺序的强势负迁移)。

案例3:教学“分数的基本性质”。教师让学生举例解释对分数的基本性质的理解,一生对照下图说:变成,虽然分子和分母都扩大了2倍,但是,每一份都只有原来的一半,因此,分子分母的大小其实没有变。(学生的意思是:从数据上看,分子、分母都扩大了2倍,但是,变化后每一份的量其实都是原来的一半。如果将每份的量都统一标准,分子、分母其实都没变,因而分数的大小也不变)教师一时竟没有听懂学生的意思,示意其坐下后重新找学生回答:分子分母同时扩大2倍,所以分数的大小不变。

细细琢磨这些案例,我们不难看到,在实际教学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儿童缺失”——缺少了对个体的关注,缺乏了对错误的包容,缺欠了对童心的解读……在课程改革“再出发”的今天,如何应对这种缺失现象,确立起真正的“儿童立场”,我以为以下几点甚为重要。

第一,从“群体儿童”走向“个体儿童”

客观地讲,每个教师在教学时都会考虑到学生的知识基础和生活经验,也会从学生学习的实际状况来调整教学进程,把握教学效果。再说,教学的基础依据是教材,教材编写时,也是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身心特点,将学生的学习放在首位。但在很多情况下,无论是教材编写者还是教学组织者,脑子里考虑到的“儿童”都是“群体儿童”,他们很难将教材和课前的备课与某个具体的孩子联系起来。而事实上,教学活动一旦开始,每个教师都不能不考虑到班级中的每一个儿童的学习基础和思维水平,不得不面对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只有将特定教学情境中每个学生最真实的状态呈现出来并据此进行教学,每一节课才变得唯一而不可复制,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自我建构。事实上,我们只有从现实的教学情景出发,才能感受到一种强烈的“生命在场”。因此,我们在规划教学设计、进行具体教学时,要更多地想想班上的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每个人有什么学习背景,每个人可能会出现什么状况,每个人能在什么水平什么层次上达到怎样的预期,关注到这些,我们就会在课堂上找到“差异”,就能捕捉“意料之外”,并能将差异作为资源,让生成缔造课堂精彩,实现“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第二,从尊重儿童走向读懂儿童

我以为,一个好的教师,首先要能“保持阳光姿态,拥有一颗童心,让教学建立在尊重、信任和爱的基础之上,让每个学生因喜欢你而爱上你的课”。目前,“尊重儿童”已成为共识。课堂上的自由表达、对话辩论、大胆探究、开放实践等都表明学生正在成为课堂的主体,儿童的主体意志和自由精神得到了尊重和弘扬。但是,“尊重儿童”意蕴丰富。除了给他们动嘴、动眼、动手、动脑的时间和机会,更要尊重他们的思维、经验、学习习惯和成长规律。譬如,“认识小数”是三年级《数学》的教学内容,教材编排时都是从分数引入小数,这样编排充分考虑到学生先前已经初步认识了分数这一基础,符合从旧知引向新知的教材编排原则。然而,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基础来看,他们对“用小数表示价钱”已经非常熟悉。我们曾经对县城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村小、边远地区的1 200名三年级未曾在数学课堂上学习过“小数”的学生做过调查,知道“0.4元”是“小数”的学生有60%,知道“0.4元是4角”的学生达到75%。因而,我们在教学这一内容时就可以从价钱入手,然后引导学生寻求小数与分数之间的关联,会使课堂亮点不断。这看起来只是一个教学素材的“变序”问题,其实,是对儿童经验的一份尊重,是对儿童数学学习的一种“服从”。

当然,尊重儿童是基点问题、原则问题、伦理问题,而读懂儿童则是课堂的真谛,特别是当我们的视线从群体儿童转向个体儿童的过程中,读懂儿童就显得特别重要。前述三个案例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教师并没有真正地读懂儿童,至少教师没有能捕捉到儿童最真实的内心,揭露每一个“错误”背后的真正根源,并由此让学生在学习中获得更深刻的理解。读懂儿童看起来简单,其实,“童心密码”是最难打开的。这在课堂上就需要我们给学生更多的时间来陈述观点,需要更多地呈现学生课堂学习的差异,更多地让他们在相互解释、验证、辨别中明白他人的思考。当然,教师也应该凭借自己的经验和理解,帮助学生释疑解惑,点石成金。毫无疑问,还必须有数学素养和教学智慧。总之,只有读懂了儿童,才能让教学更本真,师生更合拍,效用更长远。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14篇

一、问题导向的“留守儿童”研究综述

(一)对“留守儿童”身心问题的研究

梅传强[2]认为,留守儿童的社会化缺陷容易导致缺陷人格,主要表现为强烈的自我中心观念,的需要和动机,的人格特征,不良的道德情感,缺乏自我调解和控制的能力等。范兴华、方晓义[1]通过比较对留守儿童的不同监护方式后发现,上代监护儿童、祖辈监护儿童在10种具体问题行为的发生率、多重问题行为总分、攻击和违纪行为的发生频率、行为适应困难的个体比例方面均显著高于一般儿童。说明留守现象给上代监护和祖辈监护儿童的行为适应带来了不利影响,使得他们对问题行为的易感性较高。这两类儿童缺乏正常的情感沟通与交流,使得他们在面临一些行为抉择时,常常不知所措,问题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此外,常年在外打工的父母大多认为在情感方面亏欠孩子太多,通常会从金钱方面进行弥补,希望孩子生活得更好些。一些留守儿童不善于管理金钱,把钱花在买零食、玩电子游戏等方面,甚至养成了大手大脚的习惯。父母的“金钱补偿”也为留守儿童“攀比吃穿”“沉迷游戏”等不良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另外,研究还指出,留守儿童与一般儿童在绝大多数行为上并无明显差异,留守儿童并非一定是问题儿童。因此需谨慎对待留守儿童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与个别性问题,即一方面,对普遍性问题行为要保持适度的关注,通过研究找出有效的帮教方法,使留守现象对他们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另一方面,应避免人为地夸大问题行为在留守儿童群体中的发生情况,警惕“留守儿童即问题儿童”的刻板印象。此外,张颖[3]对湖北省留守儿童进行调查后发现,农村留守儿童普遍存在学业问题、道德问题、行为问题、安全问题如欺负行为等。范兴华和方晓义[4]对不同监护类型的留守儿童进行分析发现,上代抚养、祖辈抚养的留守儿童问题相对突出。徐保峰[5]以技校中有留守经历的学生为样本,分析了留守现象对个体人格特征的影响。黄艳苹[6]从家庭教养方式的角度探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发现同辈或无看护组的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最差,单亲看护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最好。蔡重阳[7]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调查中发现,少部份留守儿童存在较严重的心理问题,部分留守儿童在某些心理指标或因素方面存在问题,这些指标主要集中在学习焦虑、社交与人际关系不畅、抑郁与孤独、自我评价不高、身体症状与适应不良等方面。雷雨[8]以湖南、广西、江西、浙江、安徽与河北的留守儿童作为样本进行心理健康情况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正常儿童,存在孤僻离群、焦虑抑郁、情绪不稳、逆反心理、道德缺失及注意缺陷等诸多问题。

(二)对“留守儿童”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

各地区司法部门对有留守经历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进行了相关统计。例如2012年《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中指出:2009年,留守儿童犯罪案件审结15件19人,故意伤害案件8件8人,抢劫案件2件3人,盗窃案件4件7人,非法拘禁案件1件1人;2010年,审结19件27人,聚众斗殴案件7件11人,故意伤害案件5件7人,抢劫案件3件7人,盗窃案件4件4人;2011年,审结24件38人,故意伤害案件8件9人,抢劫案件7件16人,盗窃案件6件9人,抢夺案件1件2人,案件1件1人,组织妇女案件1件1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开展的“未成年被告心理风险评估”课题也在工作实践中发现,早年曾有过留守经历的未成年被告数量占比较高,案件种类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卖、盗窃、等重案。张颖[3]对湖北省留守儿童进行调查后认为,留守少年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多发人群,并大多是团伙性犯罪;留守少年犯罪多以侵犯财产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为主,其中财产型犯罪占比60%,故意伤害、、杀人等暴力案件占比33%;农村留守少年重新犯罪率已达到15%。安徽东至县人民法院对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显示,犯罪特点为年龄趋向低龄化,其中15至16岁占比最多;案件类型多为暴力、侵财类,涉及罪名有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抢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组织妇女等,且以前四种犯罪居多,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留守儿童辍学现象严重,初中辍学的人数约占89%,文化程度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缺少起码的鉴别能力,很容易走向犯罪。对于留守儿童的犯罪原因和犯罪特点,冯倩[9]认为,由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失调导致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数量逐年攀升;对未成年人的过度保护、隔代抚养宠溺、学校接纳等因素是留守未成年人多为惯犯的原因;社会不良诱导、欲望刺激等因素导致留守未成年人的犯罪类型多为侵财类和性犯罪;“读书无用”的风气等导致留守未成年人早早辍学参与社会劳动,法制观念十分淡漠,甚至丝毫不懂法。王道春[10]认为,留守儿童犯罪增多,除遵循青少年犯罪的共同缘由外,根本原因在于“留守综合症”作祟,即在缺少父母关爱监护,社会的有效监护、关心和教育等情况下,留守儿童更多地暴露在不良社会环境中,使得原本薄弱的学校教育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而大打折扣,从而造成留守儿童社会化过程的扭曲。他们存在着较普遍的心理和性格方面的障碍,学业更容易受阻,行为也更容易越轨等。王道春进一步说明,“留守综合症”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因素:监护人重“养”而不重“教”;亲子联系缺乏,父母放任不管或关爱肤浅;留守儿童中家庭破碎的比例较高,父母离异导致留守儿童的处境雪上加霜(海淀法院未审庭的实案举例中也提及此类型);留守儿童的学业表现普遍较差,问题行为较多;留守儿童不良交往的群体多,团伙作案态势多发;受农村条件限制,就业机会少,留守儿童闲散。聂吉波[11]对重庆地区的留守儿童进行调查后发现,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根源实际上是留守儿童“社会化”的失败。所谓社会化过程是个人在社会互动中学会扮演各种社会角色,使他的行为方式符合该社会的规范和道德,从而成为他所属社会的合格成员。社会化过程要学习三大技能,一是掌握生活常识,二是获得专业知识,三是遵守基本社会规范。而社会化主体是对这个学习过程影响重大的因素,留守儿童的社会化主体如家庭、学校、同辈、媒体、社会环境等都是有缺陷的,影响了其社会化进程,从而导致缺陷人格,而再社会化的失败是造成再犯和累犯的原因。全国“农村留守青少年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课题组2009年对8个省市农村留守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状况进行调查后指出,在各种犯罪动机中,由于学业受挫、家庭冲突和经济受挫而犯罪的比例高达45%。因此,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成长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未雨绸缪,避免问题行为进一步质变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已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议题。

二、积极导向的“留守儿童”研究综述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积极心理学视角下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资本研究”项目在方晓义等的主导下研究编制了“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资本问卷”[1]。该问卷是由自立顽强、明理感恩、宽容友善、自信进取、乐观开朗五个一阶因素组成的二阶单因素模型;问卷总分、各维度得分与西方心理资本各要素均呈显著正相关;问卷高分组儿童的情绪、行为与学业适应水平均显著优于中间组和低分组儿童;问卷与各维度的Cronbachα系数在0.65~0.88之间,重测信度在0.78~0.85之间,符合心理测量学要求,可用于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资本的测评。除上述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资本的专项研究外,国内其他学者也在留守儿童抗挫力、心理弹性等方面开展了部分探索。邓玮[12]认为,帮助面对挫折或逆境的农村留守青少年,提高其抗挫折能力或抗逆力,是预防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措施;范燕宁[13]也作了一些尝试,从提升或恢复抗逆力的多个视角,对问题青少年、未成年劳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青少年群体进行了实务干预工作,使这些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挫折坚忍力、社交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不良情绪和负向感受的调节能力等方面得到较大的改变。由于这些抗逆力研究的不断深化及其影响力的逐渐扩展,青少年犯罪预防方面的理论研究重心也在发生调整,从过去强调控制、惩罚为主的模式转变为强化抗逆力的模式,重点关注高危青少年的个人优势与未来发展的模式。刘慧[14]从心理韧性与适应性方面讨论了留守儿童的问题,她认为,发掘有利于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个体特征和外部资源,能够帮助留守儿童抵御不良因素的影响并提高适应能力;王淑芳[15]从心理弹性与依恋、应对方式等方面对留守儿童群体调研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依恋影响着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进而影响积极的应对方式。

三、“问题导向”与“积极导向”的研究视角之争

(一)问题导向在“留守儿童”研究中的诸多弊端

如若将视角一味盯住“问题”,一味用负向思维模式去反映和强调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危险性、违法犯罪高风险性等,实则现实意义不大。一则,现今对留守儿童生存问题现状的关注呼声之高近乎“过分”,再三强调留守儿童的问题,只会在学术领域甚至社会大环境下造成一种认知假象——留守儿童是身心不健康的问题频发群体。二则,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点表明,他们会因背负“留守儿童”标签而被定义和预言化,在公众传媒等的炒作和渲染下,他们可能表现出更多“留守儿童”标签中的不良行为,不利于自身潜能的实现和身心健康,在过分关注中形成唯一的生存发展可能。三则,取长补短远不及扬长避短的效果明显,这句话可以概括出积极心理学的思维模式。在以往长久以来的心理学研究中,人们惯常的模式是去研究问题人群,例如战争对人类精神和心灵的摧残和伤害等,不管分析的维度如何精准,却始终无法突破问题;但积极心理学诞生后,这股新思潮鼓励研究者们去发现大多数以外的个别成功群体,例如虽然经历过纳粹集中营噩梦却依旧在自由后保持心理健康的人,探索他们所具备的积极内在品质才能推进人类发展,跳出问题以解决问题。

(二)积极导向在“留守儿童”研究上的建设意义

积极心理学认为,人性中的美德与力量等积极方面能帮助身处困境中的人们过上相对满意、有尊严的生活,从而有效地缓解、抵消甚至消除困境给人们带来的各种困扰;心理学家要用开放、欣赏的眼光去看待人类的潜能、动机和能力等。在这一思潮影响下,Luthans等从组织行为学角度将“个体一般的、积极的心理状态或能力”定义为“心理资本”(psychologicalcapital),包括韧性、乐观、自我效能感和希望四个要素。这些要素是介于特质变量与状态变量之间的类状态变量,分别代表了个体凭借自身的努力和面临困境时的坚持,对周围环境的乐观评估和对成功可能性的合理预期,以及在内在动机驱使下的行为倾向。大量研究发现,在近似的社会经济背景、教育条件、地区文化、成长环境下,一些留守儿童虽然也同样面对监管不力和家庭功能缺失的处境,但并未出现身心问题,甚至表现出自强不息、明理感恩、健康成长的独立自我。这其中一定是存在某些内在的积极心理品质,例如乐观、抗挫力、希望、自我效能感等。这里的心理资本[1],就是家庭处境不利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拥有的对心理社会适应具有促进作用的积极心理能力。提升这些积极的心理能力才是预防留守儿童问题行为,乃至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着力点。针对“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现象、问题行为、身心发展等方面,积极心理学视角是预防性和建设性的。而将留守儿童等同于有心理缺陷的论调显然是有失公允的,因为类似于此的刻板认知将置留守儿童于“转型顽疾”的处境,非唯社会变革而不可蠲除,或杯水车薪收效甚微。注:本文系2015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博士科研项目“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之问题行为与心理资本研究”的成果,基金项目编号:2015BKY026。

作者:徐超凡 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

参考文献

[1]范兴华,方晓义,陈锋菊等.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资本问卷的编制[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15,23(1):1-6.

[2]梅传强,赵亮.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点与成因分析——以重庆万州区张波、张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视角[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01:95-103.

[3]张颖.我国农村留守少年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D].武汉工程大学,2011.

[4]范兴华,方晓义.不同监护类型留守儿童与一般儿童问题行为比较[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10,18(2):232-237.

[5]徐保锋.技校留守儿童人格特征与留守经历的关系[D].兰州大学,2009.

[6]黄艳苹.家庭教养方式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影响[D].江西师范大学,2006.[

7]蔡重阳.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3.

[8]雷雨.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14.

[9]冯倩.给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多一份关爱——关于留守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J].城乡建设,2014,2(下):211-212.

[10]王道春.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刍议[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15(3):27-33.

[11]聂吉波.“留守儿童”犯罪的实证分析[D].西南政法大学,2009.

[12]邓玮.社区为本: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风险的社工干预策略——以抗逆力提升为介入焦点[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4(5):84-90.

[13]范燕宁.抗逆力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两面性特点——以北京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服刑者的情况为例[J].中国青年研究,2006,11:10-12+46.

童年的发现教案范文第15篇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285-02

一、留守儿童的现状

所谓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而留在农村生活,由其他监护人代为抚养的未成年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快速转入城市,我国留守儿童日益增多。2010年10月,“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活动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近三成留守儿童家长外出务工年限在5年以上。还有其他研究报告表明留守儿童在农村学龄儿童中所占比例高达47.7%。在一些经济社会不发达地区,留守儿童的所占比重更是惊人。在广西,2005年留守儿童学生占在初中小学校学生总数的18.67%。最近,全国妇联《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称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占全国儿童的21.88%,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了约242万。

2004年公安部的调查显示全国未成年人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大多数又是留守儿童。河南省检察院对全省2005年至2007年批捕、起诉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2005年的案件有443件,2006年475件,2007年460件,分别占当年未成年犯罪批捕数的7.03%、7.21%和6.45%。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近三年来留守儿童犯罪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2009年留守儿童犯罪案件审结15件19人,2010年增加到19 件27人,2011年持续增加,达到了24件38人;2009年故意伤害案件8件8人,抢劫案件2 件3人,2010年故意伤害案件5件7人,抢劫案件3件7人,2011年故意伤害案件8件9人,抢劫案件7件16人。大量的数据揭示出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的严重性。

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率高,犯罪类型多

由于缺乏父母监管,智力和身心发展不完善,往往缺乏正确的判断能力,很容易受到一些不良文化的影响,产生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走向违纪违法的犯罪之路。福建省的数据显示,因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行为被送到派出所的孩子中,有60%是留守孩子。这些涉案的留守儿童实施的犯罪类型多样,主要有侵财型犯罪、性犯罪、报复型犯罪、暴力型犯罪等。

(二)犯罪恶性日显严重

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的引导,很容易引发变态性质的性格异常,导致人格发育的不健全。这些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孩子由于年轻气盛,做事容易冲动,很难真正意识到自身行为的巨大社会危害性,易选择比较原始而残忍的暴力性犯罪。

(三)低龄化,文化程度低

得不到有效的监护和教育,留守儿童便会轻视法律的威严,不断试图触碰法律底线。由于其文化程度不高,加之农村地区的普法意识不够,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团伙性犯罪,侵财型案件居多

有关统计数字表明,青少年刑事案件中70%属于3人以上的团伙犯罪,而且团伙成员低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团伙犯罪尤为突出,成为当今农村社会治安的隐患。由于农村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父母亲通常无法满足其物质需求,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往往走向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

三、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原因探析

(一)寄养监护代替亲子监护

户籍制度等一系列社会制度建设还不能跟上我国城镇化进程,使得我国大量年轻劳动力在前往城市就业时不得不把子女留在户籍所在地。儿童的生活照顾主要由近亲属代办完成,即所谓的寄养。现在农村留守儿童的寄养主要有隔代监护和委托监护两种,前者是跟随父母一方的父母生活,后者是跟随亲戚、朋友生活。有资料显示,在留守儿童中,因父母一方外出而与单亲一起生活的占43.8%;因双亲外出而与(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一起生活的为51.7%,独自生活者占4.4%。至于那些双亲外出的少年儿童,通常有80%左右被托付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组成隔代家庭,少部分寄养在其他亲友家中,也有的是独自生活。由于年龄上的差距,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儿童难以有父母和子女间的亲情交流,使得留守儿童得到的大多是物质上的支持,难以获得父母般情感交流。寄养在亲戚朋友家里的,由于缺乏家庭温暖气氛和父母亲情呵护,儿童有一种不安全感,总感觉寄人篱下。留守儿童由于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在认识事物和人生价值上容易出现偏差,加之儿童的心理还没有成熟,极易受到不利因素的影响,走上犯罪道路。

(二)亲子间联系缺乏

父母的言行对子女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有利于子女形成健康心理和意志力,在儿童的社会化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亲子间的良好交流和沟通是培养子女全面发展的保证,也是预防子女违法犯罪的一道坚固防线。但是,农村留守儿童由于亲子间长时间的疏远,使得父母对子女的关爱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子女严重的情感饥渴和生存障碍。远距离流动导致与其父母见面的频率一般都很低。在四川眉山调查的近6000名留守学生中,父母一年回家一次的占50.7%,二年回家一次的占17.5%,三年以上未回家的占12.7%。由于外出打工的父母长期放任不管子女,或关爱层次的肤浅,他们的外出给孩子留出巨大的自由时间和空间,一些人因心灵空虚转而盲目寻找其他精神支柱,很多人迷上电子游戏,有的拉帮结派,部分留守儿童从此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三)学校教育缺席导致对不良文化的接触

留守儿童往往得不到家庭的良好教育和监管,在学校同样得不到行之有效的管理。学校在管理不了的情况之下往往只能采取放任自流的方式,留守儿童的不健康行为得不到良好的矫正。由于学校和家庭教育的双重缺失,他们的行为不受限制,极易成为暴力犯罪的实施者。还有些留守儿童流入社会后,由于家里无人看管照顾,混迹于犯罪发生集中的场所,习得了犯罪手段,最终演变为犯罪人。

(四)农村社区组织疏管

由于受组织建设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农村社区功能不全,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大多数留守儿童在农村社区里基本上是散养。那些文化程度低、未经专业培训的未成年人又不愿务农,就业就更成了问题。无所事事的留守儿童等青少年脱离了社会的管教,极易走上犯罪之路。

四、控制和预防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对策建议

为了有效控制和预防留守儿童犯罪,应综合治理,国家、社会以及家庭齐抓共管,把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的监管中。目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制度建设,努力消除城乡差距

政府应加快改革,打破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的制度壁垒,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根本所在。在此基础上要营造孩子不离父母的社会环境,合理推动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通过廉租房建设给孩子一个固定的家,从本质上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心态。并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稳定进城务工农民的收入,让民工子女能享受当地的义务教育政策,实现就近入学,保障进城农民子女的教育。

(二)父母要切实负起责任

父母首先应树立正确的育子观念,尽可能地保持和孩子的密切联系和沟通。外出务工父母应经常和留守儿童保持联系沟通,对孩子进行全面的指导教育,而不能放任不管。外出务工父母应常回家看看孩子,并利用电话等现代工具强化交流和沟通。父母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寻找和确立监护人,经常与子女在家的监护人和老师沟通联系,了解子女的思想状况,必要时要常回家与子女进行面对面沟通与交流。

(三)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服务功能

农村社区应顺应时展,冲破传统的家庭教育模式,依靠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优势,坚持以家庭和社区为主要领域,以更新家教观念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儿童的教育历来是家庭、学校与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实施辖区行政负责人对留守儿童管护责任制,并列为对乡村学校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这有利于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培育他们形成健康人格,提高其综合素质。

(四)积极发挥学校功能

学校应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摸清留守儿童的情况。学校应该通报学生在校学习情况,了解留守学生回家后的思想状况和行为习惯,有的放矢地加强教育。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和各种文体投入,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与管理,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在学校教育中还应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生理、行为、法制等方面的指导教育,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五)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

非政府社会组织是世界发达国家普遍具有的帮助机构,其中帮助儿童是重要的内容,政府部门应鼓励个人创建并充分发挥非政府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协作,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的同时,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也进行引导和教育,强化农民工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让农民工家长学会与孩子沟通、交流以及教育孩子的正确方式,发挥家长对孩子的独特教育功能,引导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