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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为了将《中共**测绘局党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思路和措施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据可依,制定《**测绘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一、整改落实要求

(一)整改落实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推动测绘科学发展、提高保障服务能力为目标,着力转变测绘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测绘统一监管和统筹协调,推进测绘科技创新和能力建设,改善测绘部门工作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测绘保障服务。

(二)整改落实原则

1、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重点是宏观政策层面和**测绘局职能范围的突出问题,以及关系民生和稳定的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抓不到重点。

2、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公示,并采取挂牌督办、现场会办、限时办结等办法,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整改落实的内容真正做到可操作、能落实、好检查。对于那些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一段时间努力解决的问题,要跟踪问效,确保活动结束之后有人过问、有人来抓,逐步予以落实。

3、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竭尽全力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切实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积极探索上下互动、左右联动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既要防止畏难情绪、无所作为,又要避免搞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政绩工程”。

二、整改落实项目

(一)整改落实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短缺、测绘保障能力不强的问题

基础测绘是提供基础地理信息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基础测绘投入机制还不健全,**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尚未建立,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技术手段、装备水平亟待改善,基础地理信息获取和分发服务能力不足,区域间基础测绘建设不平衡,西部地区相对滞后,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没有实现陆地国土的必要覆盖,海岛(礁)地形图缺乏。地形图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更新速度慢,现势性较差。测绘应急保障服务能力不足。

(二)整改落实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不够、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的问题

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作为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是实现测绘工作价值的根本途径。目前,测绘服务与社会需求结合不够紧密,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地理信息数据保密与开发利用的矛盾没有很好地解决,长期困扰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公共产品种类不丰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地理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测绘成果汇交制度落实困难,重复测绘现象时有发生,测绘部门的技术和数据资源优势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发挥。

(三)整改落实测绘工作统筹协调缺乏力度、政策指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切实加强对全国测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是实现测绘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目前,**测绘局在统筹区域间基础测绘规划与建设,统筹基础航空摄影和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分发,统筹系统内、部门间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持续更新和共享服务等方面的力度不大。在妥善处理发展与监管、事业与产业、保密与应用等重大关系方面,制度创新和具体落实不够到位。对地理信息产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不够,相关政策措施比较滞后。对系统各单位缺乏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一般性号召多,可操作性措施少;面上要求多,具体政策少。

(四)整改落实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测绘统一监管薄弱的问题

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是《测绘法》赋予测绘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完善测绘管理体制机制是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履行测绘管理职能的基础和前提。目前,测绘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测绘主管部门机构模式不统一,市、县测绘管理职能不落实。测绘法规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设仍不能满足测绘事业发展的要求。测绘成果、地图、质量、资质、资格等管理制度和措施与测绘市场的发展不相适应,法规和标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测绘 行政执法机制不完善,执法主体不落实,依法行政措施不到位,测绘市场无序竞争、侵权盗版、非法测绘屡禁不止,统一、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还未形成。

(五)整改落实测绘科技创新能力不足、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加快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是推动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是推动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目前,测绘基础性、前瞻性科研薄弱,核心关键技术掌握不够,高精尖装备自主研发不足。测绘科技创新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生产单位创新能力不足,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难以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缺乏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测绘生产单位组织结构不尽合理,与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领导科学发展、推进改革创新和促进和谐稳定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能力不强的问题。缺乏有效的干部培养使用和奖惩激励机制,干部横向交流困难。

(六)整改落实测绘部门的工作环境和职工生产生活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的问题

良好的工作环境,是推动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条件;妥善解决好职工关心的生产生活问题,是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举措。目前,**测绘局机关办公环境和条件差;在京所属单位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与工作需要和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事业发展;直属局在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生产装备的改善方面还存在诸多实际问题;测绘外业职工工作环境艰苦,劳动强度大,身体透支情况严重,野外津贴标准低;测绘职工的总体收入水平偏低,职工住房有待进一步改善。

(七)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

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是推动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测绘局党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战略思维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整改落实措施

(一)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好测绘保障服务

(1)贯彻落实《**测绘局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好测绘保障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了解中央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需求情况,为领导机关宏观决策做好保障服务。(负责局领导:分管局领导,责任部门:各有关司(室))

(2)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政策。本着稳定行业、扩大就业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和测绘质量的前提下,对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测绘活动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政策,大力支持卫星导航电子地图、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保持产业平稳快速增长。(负责局领导:宋超智、闵宜仁,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

(3)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做好测绘保障服务。加大“新农村测绘保障服务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支持各地积极实施“百镇千村测图”、“一村一图”等工程,组织、鼓励开发一批适农地图产品,为农村文化建设、乡村旅游等提供多样化的测绘服务。完成兴边富民行动测绘保障、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服务等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工作。(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4)继续为灾后恢复重建做好测绘保障服务。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灾区基础测绘和其它测绘工作,加快恢复和建设灾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灾情监测评估地理信息系统,在灾后重建中充分发挥测绘的基础先行作用。(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二)加强基础测绘建设,丰富地理信息资源

(5)加快西部测图工程的实施。完成我国西部约200万平方公里1:5万比例尺无图区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完成5032幅1:5万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印刷,完成西部地区1:5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专题数据库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完成西部地区地图集编辑出版工作,实现西部无图区1:5万地形图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全部覆盖。(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6)完成1:5万数据库更新工程。完成3900幅地形数据的更新、9000幅图的地形和地名数据建库、5600幅图dom数据建库、19186幅图的dem更新和建库,同时完成19186幅更新版地形图制图数据生产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研发。进一步丰富**1:5万基础地理信息内容,全面提升数据的现势性。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增加投入,保障1:5万数据库更新工程的经费支撑。(负责局领导:李维森、王春峰,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财务司)

(7)加快**重大测绘项目的启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快实施**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全国各级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建设。争取尽快启动实施**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海岛(礁)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负责局领导:王春峰、李维森,责任部门:规划司、国土测绘司)

(8)加快基础航空摄影与遥感影像数据的获取。组织开展多元化航空摄影投入试点,加快推广**基础航空摄影地方配套经费的有效模式,进一步解决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源资源短缺的状况。(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9)加快数字城市建设。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选取60—80个条件具备的城市,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推广应用。(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三)增强保障服务能力,提高测绘公共服务水平

(10)建立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建立**测绘与地方测绘、测绘部门与相关部门以及军地测绘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出台测绘成果管理细则,抓紧落实成果汇交制度。建立全国测绘成果提供及应用服务信息上报制度。出台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管理办法,逐步建成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负责局领导:闵宜仁、李维森,责任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国土测绘司)

(11)加快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平台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写工作。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及应用示范工作。开通地图与地理信息在线服务,引导、扶持相关部门基于平台建设专题应用系统。完成**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工作。(负责局领导:闵宜仁、王春峰、李维森,责任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规划司、国土测绘司)

(12)积极推进**应急测绘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应急测绘保障工作预案和相关工作机制。完成**应急测绘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工作。积极争取**对应急测绘保障能力特别是影像数据快速获取能力建设给予财力和政策支持。(负责局领导:闵宜仁、李维森、王春峰、罗兰,责任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国土测绘司、财务司、人事司)

(13)继续为重要领域做好测绘保障服务。完成中越陆地边界划界与勘界外业测绘工作,完成中尼边界测绘。继续做好第二次国土资源大调查、全国文物普查等测绘保障服务。(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14)加强测绘公共产品开发,促进社会化应用。大力推进现有测绘成果的应用,不断开发适用、实用、好用的测绘公共产品。制定促进地图市场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做好互联网地图网站示范工程建设,组织编制一批政府用图和方便实用的公益性网络地图。大力开发为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各种地图产品。(负责局领导:闵宜仁,责任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

(四)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指导政策和具体措施

(15)加强对全国基础测绘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持续推进各地基础测绘、航空摄影纳入本地区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修订《**基础测绘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启动《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对地方“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的指导。组织制定《加强地方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统筹**与地方现代测绘基准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坚持按需测绘,建立有效的基础测绘需求会商协调机制,优先安排需求量大而且迫切的基础测绘项目。(负责局领导:王春峰、李维森,责任部门:规划司、国土测绘司)

(16)加强测绘技术、标准方面的具体指导工作。完成《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技术大纲》的编写,制定《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等标准。制订《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和省级数据库建设规范》、《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等标准。制订《地理信息网络地图服务标准》。进一步加强对省级地区标准化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对西部测图、1:5万更新等重大测绘工程所需标准的统筹指导。(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17)加快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抓紧出台《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支持,推动地理信息增值服务业发展。(负责局领导:闵宜仁、王春峰、李维森,责任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规划司、国土测绘司)

(18)推动建立科学的测绘保密制度,统筹协调保密与应用的关系。研究制定出台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管理规定。联合**保密局、总参测绘局共同研究提出公开地理信息分层方案,并推进《测绘管理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的修订工作。修订《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出台《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会同总参测绘局、**保密局对测绘成果保密处理技术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推动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负责局领导:闵宜仁,责任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

(五)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管

(19)逐步健全和理顺全国测绘行政管理体制。以“基本统一、主体合法、职能落实、事权清晰”为目标,配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健全省以下地方测绘行政管理体制的调研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推动地方测绘行政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能的落实。按照新“三定”规定,优化**测绘局机关司(室)设置和职责,明确机关与所属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负责局领导:宋超智、罗兰,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人事司)

(20)进一步完善测绘法律法规体系。配合国务院法制部门尽快出台《基础测绘条例》。加快修订《地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制定《**测绘局政务公开规定》。加强测绘管理政策研究,建立测绘立法专家咨询顾问制度。(负责局领导:宋超智、闵宜仁,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

(21)进一步提高测绘统一监管能力。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即将转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修订《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修订《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加强对测绘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测绘质量监理制度的试点,研究建立测绘标准一致性评价体系和机制。(负责局领导:宋超智、李维森、闵宜仁,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国土测绘司、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

(22)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行测绘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和在线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分解**测绘局各司(室)的执法职权,制订《测绘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负责局领导:宋超智,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

(六)推进测绘自主创新,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

(23)加强测绘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组织实施**科技“863”项目“海岛礁测绘关键技术研究”。完成《资源三号卫星工程研制总要求》编制,全面做好卫星数据处理、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加快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一体化测图系统、数字摄影测量网格、遥感数据处理平台等测绘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解决重大测绘工程实施中的关键技术应用问题。(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24)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纲要》,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指导全国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编制完成《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总体设计》。(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25)加强测绘创新体系和科研机构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测”战略,进一步优化测绘科技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成立地理信息工程**重点实验室和**测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生产单位建立研发部门。(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七)加强测绘队伍建设,努力改善测绘部门工作条件和测绘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26)加强测绘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调整测绘单位的生产组织结构。研究制定“测绘领军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继续加大“新世纪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力度。稳步推进测绘事业单位布局结构调整,努力改善测绘生产单位人员结构,着力解决年龄偏大、不适应一线生产作业人员的安置等测绘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负责局领导:罗兰,责任部门:人事司)

(27)加快推进测绘基地建设,改善测绘装备条件。尽快实现**测绘档案馆和局办公楼项目开工建设。积极争取测绘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立项。有重点地改善测绘外业装备。完成测绘技术装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工作。(负责局领导:王春峰,责任部门:规划司)

(28)加强测绘文化建设,创建和谐测绘单位。制定《**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绘文化建设的意见》,继续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中国测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自身建设,完成换届工作。(负责局领导:罗兰,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29)着力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地方相关政策难以落实问题,并提出调整测绘野外工作人员野外津贴标准的建议。开展测绘系统测绘队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等调研工作。积极做好经济适用房的争取工作。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领导:王春峰、罗兰、宋超智,责任部门:财务司、人事司、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

(八)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

(30)加强理论武装,树立战略思维,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对党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增强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测绘工作的自觉性。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测绘领域重大问题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负责局领导:罗兰,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31)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开展一次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研究制定科学衡量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具体要求,并贯彻到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等各个方面。(负责局领导:罗兰,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

(32)加强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统筹协调、破解难题的能力。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完善党组务虚会制度,及时分析研究测绘事业发展形势和发展规律,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形成适应形势、破解难题的思路和举措。加强对全局工作的科学规划和统筹协调。(负责局领导:宋超智,责任部门:办公室)

(33)认真履行党组抓党建的职责,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履行党组抓党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建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对20xx年测绘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负责局领导:罗兰,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34)建立测绘部门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制定局机关司(室)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继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研究制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办法。大规模组织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完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建立巡视工作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负责局领导:罗兰、宋超智、王春峰,责任部门:人事司、行业管理司、财务司、直属机关党委)

(35)完善党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决策机制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健全督促检查、增强执行力的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制度。(负责局领导:宋超智、罗兰,责任部门: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

四、整改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整改落实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最出成果、最见实效的阶段,也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最为关注的阶段。党组要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各负其责,抓好分管事项,责任部门各司其职,抓紧落实具体工作。要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责任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③城市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等方面的作用。房产测绘成果,具有广泛的使用性。城市房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的好坏,直接反映出一个城市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程度。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就需要彻底了解城市建设的历史、现状以及房屋的分布、结构、数量、用途等等,而房产测绘的成果不仅有房产图,还有房产属性信息和空间数据信息。房产测绘的成果产品,在数量上、规格上都较其它测绘成果产品丰富。众多的房产测绘成果,经过分类、统计、整理之后,可以派生出很多难得的数据资料。综上所述,房产测绘在城市、国家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的稳定,人民居住条件的提高等个方面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房产测绘中质量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2房地产测绘的质量管理措施

2.1维护房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不能过度引进太多测量公司,这样容易造成测量公司难以管理,在市场测量测绘项目难于满足市场需要的时候,各个测绘公司为争取测绘项目,降低价格争取业务,这样就引起测绘市场价格紊乱,导致后果就是价格低,价格低的情况下,测绘公司只能通过多拿项目多拿业务,来满足公司运营成本等,测绘单位就会偷工减料,减少检查程序,以降低经营成本,最后造成测绘成果质量的下降。其次,一种是人为因素,在市场竞争激烈情况下,测量公司为了保住业务,或为增加公司的收入情况下,利用房产测量中规则不够完善的空子引出许多麻烦,造成整个行业在老百姓心目中失去信用,从而扼杀整个市场的发展,破坏行业秩序,现在测绘公司,在近几年测绘市场需求扩大或测量带来收入引诱下,注册的测绘的公司也日益增多,也导致测绘公司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并且房产测量只要出现计算测绘规则有一点差异,导致后面计算成果必然不同,因此,如果要从事房地产测绘的人员,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培训才能胜任房地产测绘。

2.2完善房产测绘的作业流程及质量控制

按照房产测绘目的划分包括:房产项目前期规划预算、预售的分户预算、后期办证实地测绘、竣工测绘,根据房产测绘类型不同,相应技术标准也不同,房产测绘的作业流程包括分析设计、实施测绘、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作业,测绘、检查验收三个环节的作业质量直接决定了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①分析设计过程的质量管理。分析设计就是依据测绘委托合同及委托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房屋产权来源等申请资料,查询房产测绘档案后,对施测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确定测绘依据、测绘方法及共有面积的分摊方案。②作业过程的质量管理。作业过程就是具体实施测绘的过程,包括测前准备、外业调查、数据采集、内业图形处理及分摊计算、成果资料的组成,是保证测绘质量的重点工作。③检查过程的质量管理。房产测绘产品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一级检查是在全面自查以及互查的基础上,由专业人员或兼职检查人员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以保证无误。二级检查是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由测绘单位的专职检查人员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实行的最终检查。产品的验收工作应在测绘产品最终检查合格后进行,一般由测绘项目的委托单位组织实施。

2.3房地产测绘的精度控制

2.3.1房屋边长测量的精度要求分析

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中仅规定测量房屋面积的精度要求与限差规定,而对相应的边长测量精度与限差没有具体的规定,要达到所测房屋面积的精度等级,应当考虑相应边长测量精度和限差要求。如果房屋面积测量无明显系统误差,随机误差占主导地位时,边长测量误差与房屋面积误差均服从于正态分布,则可根据算式znD=(mO+md/D*D),计算出各等级房屋面积误差需对应的边长测量精度。式中:mD———房屋边长中误差,m;mO———边长测量中边长误差中的固定误差,m;md/D———房屋边长误差中比例误差的比例系数;D———房屋边长。需要说明的是,在边长测量中,边长误差和房屋面积误差不一定都服从从正态分布,—旦房屋边长误差接近限差,且符号相同,面积差便会超差,这成为“不利情况下的边长测量误差”在不利情况下边长测量误差的限差,适用于特殊要求(或在非常严格的情况下)的面积测量对边长测量误差的限差。

2.3.2房产控制点的精度要求

在我国进行的末级控制点的点位一般的误差控制在±0.05m,为了保证房产界址点、房角点的测量精确度,就需要用相邻点为独立观测量,以此可计算出其相邻点间的间距中误差为±0.05m。当房地产信息系统提供的定位控制网是高精度、温度的标准,就需要建立一个高精度的、有一定密度的、物定可品的、高质量、高标准的控制网,《房产测绘规范》规定二末级相邻的房产平面控制点间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025m可以算出其相应的相邻点间的间距中误差为±0.018m,因此这标准已达到和超过了世界发达国家的同类标准。

2.4建立房地产测绘服务协会

协会具备维护房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及对房产测绘机构进行技术管理,这样即有效控制测绘市场的秩序,要控制测绘成果,起到监督各个测绘公司的作用,就房地产测绘市场方面来说,房地产测绘服务协会与政府机构相比,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更高,能够更快更有效地对市场微小变化做出反应,制定出相应措施,例如,测量项目要统一由测绘服务协会安排,按照测绘公司技术力量、规模分配测绘任务,这样就可以控制因为测绘公司之间为了拿到测绘项目,而相互压价、造成测绘市场絮乱,房地产测绘服务协会可以作为常设机构,便于测绘人员技术交流,测绘队遇到一些技术问题,可以提交给协会,协会组织测量共同探讨技术问题。

3结束语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为了将《中共**测绘局党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思路和措施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据可依,制定《**测绘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一、整改落实要求

(一)整改落实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推动测绘科学发展、提高保障服务能力为目标,着力转变测绘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测绘统一监管和统筹协调,推进测绘科技创新和能力建设,改善测绘部门工作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测绘保障服务。

(二)整改落实原则

1、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重点是宏观政策层面和**测绘局职能范围的突出问题,以及关系民生和稳定的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抓不到重点。

2、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公示,并采取挂牌督办、现场会办、限时办结等办法,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整改落实的内容真正做到可操作、能落实、好检查。对于那些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一段时间努力解决的问题,要跟踪问效,确保活动结束之后有人过问、有人来抓,逐步予以落实。

3、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竭尽全力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切实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积极探索上下互动、左右联动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既要防止畏难情绪、无所作为,又要避免搞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政绩工程”。

二、整改落实项目

(一)整改落实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短缺、测绘保障能力不强的问题

基础测绘是提供基础地理信息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基础测绘投入机制还不健全,**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尚未建立,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技术手段、装备水平亟待改善,基础地理信息获取和分发服务能力不足,区域间基础测绘建设不平衡,西部地区相对滞后,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没有实现陆地国土的必要覆盖,海岛(礁)地形图缺乏。地形图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更新速度慢,现势性较差。测绘应急保障服务能力不足。

(二)整改落实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不够、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的问题

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作为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是实现测绘工作价值的根本途径。目前,测绘服务与社会需求结合不够紧密,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地理信息数据保密与开发利用的矛盾没有很好地解决,长期困扰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公共产品种类不丰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地理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测绘成果汇交制度落实困难,重复测绘现象时有发生,测绘部门的技术和数据资源优势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发挥。

(三)整改落实测绘工作统筹协调缺乏力度、政策指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切实加强对全国测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是实现测绘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目前,**测绘局在统筹区域间基础测绘规划与建设,统筹基础航空摄影和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分发,统筹系统内、部门间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持续更新和共享服务等方面的力度不大。在妥善处理发展与监管、事业与产业、保密与应用等重大关系方面,制度创新和具体落实不够到位。对地理信息产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不够,相关政策措施比较滞后。对系统各单位缺乏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一般性号召多,可操作性措施少;面上要求多,具体政策少。

(四)整改落实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测绘统一监管薄弱的问题

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是《测绘法》赋予测绘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完善测绘管理体制机制是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履行测绘管理职能的基础和前提。目前,测绘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测绘主管部门机构模式不统一,市、县测绘管理职能不落实。测绘法规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设仍不能满足测绘事业发展的要求。测绘成果、地图、质量、资质、资格等管理制度和措施与测绘市场的发展不相适应,法规和标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测绘 行政执法机制不完善,执法主体不落实,依法行政措施不到位,测绘市场无序竞争、侵权盗版、非法测绘屡禁不止,统一、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还未形成。

(五)整改落实测绘科技创新能力不足、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加快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是推动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是推动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目前,测绘基础性、前瞻性科研薄弱,核心关键技术掌握不够,高精尖装备自主研发不足。测绘科技创新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生产单位创新能力不足,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难以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缺乏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测绘生产单位组织结构不尽合理,与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领导科学发展、推进改革创新和促进和谐稳定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能力不强的问题。缺乏有效的干部培养使用和奖惩激励机制,干部横向交流困难。

(六)整改落实测绘部门的工作环境和职工生产生活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的问题

良好的工作环境,是推动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条件;妥善解决好职工关心的生产生活问题,是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举措。目前,**测绘局机关办公环境和条件差;在京所属单位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与工作需要和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事业发展;直属局在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生产装备的改善方面还存在诸多实际问题;测绘外业职工工作环境艰苦,劳动强度大,身体透支情况严重,野外津贴标准低;测绘职工的总体收入水平偏低,职工住房有待进一步改善。

(七)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

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是推动测绘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测绘局党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战略思维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整改落实措施

(一)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好测绘保障服务

(1)贯彻落实《**测绘局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好测绘保障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了解中央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需求情况,为领导机关宏观决策做好保障服务。(负责局领导:分管局领导,责任部门:各有关司(室))

(2)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政策。本着稳定行业、扩大就业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和测绘质量的前提下,对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测绘活动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政策,大力支持卫星导航电子地图、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保持产业平稳快速增长。(负责局领导:宋超智、闵宜仁,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

(3)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做好测绘保障服务。加大“新农村测绘保障服务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支持各地积极实施“百镇千村测图”、“一村一图”等工程,组织、鼓励开发一批适农地图产品,为农村文化建设、乡村旅游等提供多样化的测绘服务。完成兴边富民行动测绘保障、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服务等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工作。(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4)继续为灾后恢复重建做好测绘保障服务。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灾区基础测绘和其它测绘工作,加快恢复和建设灾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灾情监测评估地理信息系统,在灾后重建中充分发挥测绘的基础先行作用。(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二)加强基础测绘建设,丰富地理信息资源

(5)加快西部测图工程的实施。完成我国西部约200万平方公里1:5万比例尺无图区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完成5032幅1:5万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印刷,完成西部地区1:5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专题数据库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完成西部地区地图集编辑出版工作,实现西部无图区1:5万地形图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全部覆盖。(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6)完成1:5万数据库更新工程。完成3900幅地形数据的更新、9000幅图的地形和地名数据建库、5600幅图dom数据建库、19186幅图的dem更新和建库,同时完成19186幅更新版地形图制图数据生产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研发。进一步丰富**1:5万基础地理信息内容,全面提升数据的现势性。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增加投入,保障1:5万数据库更新工程的经费支撑。(负责局领导:李维森、王春峰,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财务司)

(7)加快**重大测绘项目的启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快实施**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全国各级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建设。争取尽快启动实施**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海岛(礁)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负责局领导:王春峰、李维森,责任部门:规划司、国土测绘司)

(8)加快基础航空摄影与遥感影像数据的获取。组织开展多元化航空摄影投入试点,加快推广**基础航空摄影地方配套经费的有效模式,进一步解决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源资源短缺的状况。(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9)加快数字城市建设。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选取60—80个条件具备的城市,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推广应用。(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三)增强保障服务能力,提高测绘公共服务水平

(10)建立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建立**测绘与地方测绘、测绘部门与相关部门以及军地测绘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出台测绘成果管理细则,抓紧落实成果汇交制度。建立全国测绘成果提供及应用服务信息上报制度。出台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管理办法,逐步建成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负责局领导:闵宜仁、李维森,责任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国土测绘司)

(11)加快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平台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写工作。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及应用示范工作。开通地图与地理信息在线服务,引导、扶持相关部门基于平台建设专题应用系统。完成**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工作。(负责局领导:闵宜仁、王春峰、李维森,责任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规划司、国土测绘司)

(12)积极推进**应急测绘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应急测绘保障工作预案和相关工作机制。完成**应急测绘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工作。积极争取**对应急测绘保障能力特别是影像数据快速获取能力建设给予财力和政策支持。(负责局领导:闵宜仁、李维森、王春峰、罗兰,责任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国土测绘司、财务司、人事司)

(13)继续为重要领域做好测绘保障服务。完成中越陆地边界划界与勘界外业测绘工作,完成中尼边界测绘。继续做好第二次国土资源大调查、全国文物普查等测绘保障服务。(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14)加强测绘公共产品开发,促进社会化应用。大力推进现有测绘成果的应用,不断开发适用、实用、好用的测绘公共产品。制定促进地图市场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做好互联网地图网站示范工程建设,组织编制一批政府用图和方便实用的公益性网络地图。大力开发为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各种地图产品。(负责局领导:闵宜仁,责任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

(四)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指导政策和具体措施

(15)加强对全国基础测绘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持续推进各地基础测绘、航空摄影纳入本地区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修订《**基础测绘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启动《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对地方“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的指导。组织制定《加强地方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统筹**与地方现代测绘基准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坚持按需测绘,建立有效的基础测绘需求会商协调机制,优先安排需求量大而且迫切的基础测绘项目。(负责局领导:王春峰、李维森,责任部门:规划司、国土测绘司)

(16)加强测绘技术、标准方面的具体指导工作。完成《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技术大纲》的编写,制定《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等标准。制订《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和省级数据库建设规范》、《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等标准。制订《地理信息网络地图服务标准》。进一步加强对省级地区标准化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对西部测图、1:5万更新等重大测绘工程所需标准的统筹指导。(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17)加快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抓紧出台《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支持,推动地理信息增值服务业发展。(负责局领导:闵宜仁、王春峰、李维森,责任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规划司、国土测绘司)

(18)推动建立科学的测绘保密制度,统筹协调保密与应用的关系。研究制定出台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管理规定。联合**保密局、总参测绘局共同研究提出公开地理信息分层方案,并推进《测绘管理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的修订工作。修订《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出台《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会同总参测绘局、**保密局对测绘成果保密处理技术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推动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负责局领导:闵宜仁,责任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

(五)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管

(19)逐步健全和理顺全国测绘行政管理体制。以“基本统一、主体合法、职能落实、事权清晰”为目标,配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健全省以下地方测绘行政管理体制的调研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推动地方测绘行政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能的落实。按照新“三定”规定,优化**测绘局机关司(室)设置和职责,明确机关与所属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负责局领导:宋超智、罗兰,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人事司)

(20)进一步完善测绘法律法规体系。配合国务院法制部门尽快出台《基础测绘条例》。加快修订《地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制定《**测绘局政务公开规定》。加强测绘管理政策研究,建立测绘立法专家咨询顾问制度。(负责局领导:宋超智、闵宜仁,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

(21)进一步提高测绘统一监管能力。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即将转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修订《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修订《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加强对测绘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测绘质量监理制度的试点,研究建立测绘标准一致性评价体系和机制。(负责局领导:宋超智、李维森、闵宜仁,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国土测绘司、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

(22)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行测绘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和在线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分解**测绘局各司(室)的执法职权,制订《测绘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负责局领导:宋超智,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司)

(六)推进测绘自主创新,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

(23)加强测绘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组织实施**科技“863”项目“海岛礁测绘关键技术研究”。完成《资源三号卫星工程研制总要求》编制,全面做好卫星数据处理、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加快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一体化测图系统、数字摄影测量网格、遥感数据处理平台等测绘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解决重大测绘工程实施中的关键技术应用问题。(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24)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纲要》,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指导全国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编制完成《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总体设计》。(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25)加强测绘创新体系和科研机构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测”战略,进一步优化测绘科技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成立地理信息工程**重点实验室和**测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生产单位建立研发部门。(负责局领导:李维森,责任部门:国土测绘司)

(七)加强测绘队伍建设,努力改善测绘部门工作条件和测绘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26)加强测绘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调整测绘单位的生产组织结构。研究制定“测绘领军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继续加大“新世纪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力度。稳步推进测绘事业单位布局结构调整,努力改善测绘生产单位人员结构,着力解决年龄偏大、不适应一线生产作业人员的安置等测绘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负责局领导:罗兰,责任部门:人事司)

(27)加快推进测绘基地建设,改善测绘装备条件。尽快实现**测绘档案馆和局办公楼项目开工建设。积极争取测绘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立项。有重点地改善测绘外业装备。完成测绘技术装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写工作。(负责局领导:王春峰,责任部门:规划司)

(28)加强测绘文化建设,创建和谐测绘单位。制定《**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绘文化建设的意见》,继续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中国测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自身建设,完成换届工作。(负责局领导:罗兰,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29)着力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地方相关政策难以落实问题,并提出调整测绘野外工作人员野外津贴标准的建议。开展测绘系统测绘队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等调研工作。积极做好经济适用房的争取工作。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领导:王春峰、罗兰、宋超智,责任部门:财务司、人事司、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

(八)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

(30)加强理论武装,树立战略思维,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对党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增强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测绘工作的自觉性。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测绘领域重大问题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负责局领导:罗兰,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31)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开展一次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研究制定科学衡量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具体要求,并贯彻到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等各个方面。(负责局领导:罗兰,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

(32)加强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统筹协调、破解难题的能力。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完善党组务虚会制度,及时分析研究测绘事业发展形势和发展规律,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形成适应形势、破解难题的思路和举措。加强对全局工作的科学规划和统筹协调。(负责局领导:宋超智,责任部门:办公室)

(33)认真履行党组抓党建的职责,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履行党组抓党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建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对20xx年测绘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负责局领导:罗兰,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34)建立测绘部门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制定局机关司(室)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继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研究制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办法。大规模组织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完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建立巡视工作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负责局领导:罗兰、宋超智、王春峰,责任部门:人事司、行业管理司、财务司、直属机关党委)

(35)完善党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决策机制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健全督促检查、增强执行力的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制度。(负责局领导:宋超智、罗兰,责任部门: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

四、整改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整改落实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最出成果、最见实效的阶段,也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最为关注的阶段。党组要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各负其责,抓好分管事项,责任部门各司其职,抓紧落实具体工作。要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责任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房产测绘管理的法律依据

房产测量工作是国家授权房地产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主要法律依据有: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条规定: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第二,《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三,《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1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城市建设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第七章规定:房产测量是测定和调查房屋及其用地的专业测量,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拆迁、征收税费以及城市规划建设提供准确可靠的测量数据和资料,系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产权人登记房屋面积,颁发不动产登记证的重要依据,房产测绘数据与产权登记不可分割,而且直接关系着产权人的利益。

二、房产测绘市场放开后存在的问题

第一,房产测绘市场放开后,存在房产测绘公司恶意竞争、房产测绘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房产测绘费恶意竞争,造成价格低下,不能保证房产测绘公司正常运行。

第二,房产测绘成果质量难以保证,为了经济利益,房产测绘公司听命于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执行国家测绘标准,私自扩大公摊面积,使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严重不符,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房产测绘数据保密性得不到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个人房产数据、国家房产数据在私营房产测绘公司造成了随意泄露,导致了个人、国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第四,房产测绘数据的不准,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同时会造成房屋登记工作的严重后遗症。房产测绘数据的不实,还会直接损害国家、个人的合法权益,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的重要性

房产测绘是房屋登记的重要依据,是建立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依据,房产测绘成果事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大局,房产测量是测定和调查房屋及其用地的专业测量,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房地产交易、征收税费以及城市规划建设提供准确可靠的测量数据和资料,系房屋登记机构为产权人登记房屋面积、颁发房产证的重要依据,房产测绘结果与产权登记密不可分,直接关系着产权人的利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纳入房产档案统一管理。房产测绘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也要求经房产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因此,房产测绘成果只有符合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要求后方可使用。

四、建议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对比着年的总结,地方监管职能和工作大致如下:

1、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做好年全市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要求。8月份组建“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初步开展工作。

2、《市基础测绘规划》及西和、康县、文县、两当、宕昌的基础测绘规划已报批或通过审批。各县区把基础测绘依法纳入同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并启动实施。按照省《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各县区落实好基础测绘计划工作,准备开展武都东江新区和成县河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测绘工作。

3、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土地、矿产、测绘综合执法监管。开展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将《测绘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作为法规教育学习内容,结合“8.29”测绘法宣传日开展社会宣传。对测绘单位资质依法检查,办理年度注册工作。全年共注册丙级单位5家,丁级单位11家,对参与县区土地调查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及时出台基础测绘资料保管使用制度,设立资料管理专柜。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举办软件使用和测绘管理业务培训班。

4、配合省测绘局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居民点测绘工作。对省局捐赠的市县区2700幅抗震救灾各类地图及时分发到位,保障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市县区组织配合省测绘局对8个县城区和16个重点乡镇实施航摄测图。10月,接收省测绘局移交全市2.5万平方公里航摄影像,20个城镇的大比例尺影像,184个恢复重建村的规划用图,显着提升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5、问题:一是基础测绘规划工作尚未理顺;二是城建规划中的测绘工作与国土部门的测管职能未理顺;三是编制限制,管理人员未配齐,信息中心性质未落实。

二、12年计划任务

1、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两个《意见》,加强对测绘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测绘市场的监管;

2、加强测绘成果的管理使用,做好恢复重建的测绘服务保障工作;

3、争取政府对测绘工作的支持,将基础测绘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测绘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资质监督管理和服务;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对比着2010年的总结,地方监管职能和工作大致如下:

1、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甘肃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要求。8月份组建“陇南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初步开展工作。

2、《陇南市基础测绘规划》及西和、康县、文县、两当、宕昌的基础测绘规划已报批或通过审批。各县区把基础测绘依法纳入同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并启动实施。按照省《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各县区落实好基础测绘计划工作,准备开展武都东江新区和成县河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测绘工作。

3、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土地、矿产、测绘综合执法监管。开展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将《测绘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作为法规教育学习内容,结合“8.29”测绘法宣传日开展社会宣传。对测绘单位资质依法检查,办理年度注册工作。全年共注册丙级单位5家,丁级单位11家,对参与县区土地调查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及时出台基础测绘资料保管使用制度,设立资料管理专柜。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举办软件使用和测绘管理业务培训班。

4、配合省测绘局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居民点测绘工作。对省局捐赠的市县区2700幅抗震救灾各类地图及时分发到位,保障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市县区组织配合河北省测绘局对8个县城区和16个重点乡镇实施航摄测图。10月,接收省测绘局移交全市2.5万平方公里航摄影像,20个城镇的大比例尺影像,184个恢复重建村的规划用图,显著提升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5、问题:一是基础测绘规划工作尚未理顺;二是城建规划中的测绘工作与国土部门的测管职能未理顺;三是编制限制,管理人员未配齐,信息中心性质未落实。

二、09年计划任务

1、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两个《意见》,加强对测绘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测绘市场的监管;

2、加强测绘成果的管理使用,做好恢复重建的测绘服务保障工作;

3、争取政府对测绘工作的支持,将基础测绘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测绘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资质监督管理和服务;

4、组织完成已确定编制的《陇南市地图集》和市区县规划报批实施工作,实施09年基础测绘计划。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对比着2012年的总结,地方监管职能和工作大致如下:

1、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甘肃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要求。8月份组建“陇南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初步开展工作。

2、《陇南市基础测绘规划》及西和、康县、文县、两当、宕昌的基础测绘规划已报批或通过审批。各县区把基础测绘依法纳入同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并启动实施。按照省《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各县区落实好基础测绘计划工作,准备开展武都东江新区和成县河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测绘工作。

3、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土地、矿产、测绘综合执法监管。开展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将《测绘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作为法规教育学习内容,结合“8.29”测绘法宣传日开展社会宣传。对测绘单位资质依法检查,办理年度注册工作。全年共注册丙级单位5家,丁级单位11家,对参与县区土地调查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及时出台基础测绘资料保管使用制度,设立资料管理专柜。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举办软件使用和测绘管理业务培训班。

5、问题:一是基础测绘规划工作尚未理顺;二是城建规划中的测绘工作与国土部门的测管职能未理顺;三是编制限制,管理人员未配齐,信息中心性质未落实。

二、09年计划任务

1、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两个《意见》,加强对测绘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测绘市场的监管;

2、加强测绘成果的管理使用,做好恢复重建的测绘服务保障工作;

3、争取政府对测绘工作的支持,将基础测绘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测绘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资质监督管理和服务;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对比着2012年的总结,地方监管职能和工作大致如下:

1、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甘肃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要求。8月份组建“陇南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初步开展工作。

2、《陇南市基础测绘规划》及西和、康县、文县、两当、宕昌的基础测绘规划已报批或通过审批。各县区把基础测绘依法纳入同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并启动实施。按照省《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各县区落实好基础测绘计划工作,准备开展武都东江新区和成县河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测绘工作。

3、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土地、矿产、测绘综合执法监管。开展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将《测绘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作为法规教育学习内容,结合“8.29”测绘法宣传日开展社会宣传。对测绘单位资质依法检查,办理年度注册工作。全年共注册丙级单位5家,丁级单位11家,对参与县区土地调查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及时出台基础测绘资料保管使用制度,设立资料管理专柜。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举办软件使用和测绘管理业务培训班。

5、问题:一是基础测绘规划工作尚未理顺;二是城建规划中的测绘工作与国土部门的测管职能未理顺;三是编制限制,管理人员未配齐,信息中心性质未落实。

二、10年计划任务

1、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两个《意见》,加强对测绘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测绘市场的监管;

2、加强测绘成果的管理使用,做好恢复重建的测绘服务保障工作;

3、争取政府对测绘工作的支持,将基础测绘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测绘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资质监督管理和服务;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对比着2012年的总结,地方监管职能和工作大致如下:

1、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甘肃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要求。8月份组建“陇南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初步开展工作。

2、《陇南市基础测绘规划》及西和、康县、文县、两当、宕昌的基础测绘规划已报批或通过审批。各县区把基础测绘依法纳入同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并启动实施。按照省《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各县区落实好基础测绘计划工作,准备开展武都东江新区和成县河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测绘工作。

3、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土地、矿产、测绘综合执法监管。开展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将《测绘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作为法规教育学习内容,结合“8.29”测绘法宣传日开展社会宣传。对测绘单位资质依法检查,办理年度注册工作。全年共注册丙级单位5家,丁级单位11家,对参与县区土地调查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及时出台基础测绘资料保管使用制度,设立资料管理专柜。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举办软件使用和测绘管理业务培训班。

5、问题:一是基础测绘规划工作尚未理顺;二是城建规划中的测绘工作与国土部门的测管职能未理顺;三是编制限制,管理人员未配齐,信息中心性质未落实。

二、10年计划任务

1、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两个《意见》,加强对测绘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测绘市场的监管;

2、加强测绘成果的管理使用,做好恢复重建的测绘服务保障工作;

3、争取政府对测绘工作的支持,将基础测绘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测绘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资质监督管理和服务;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检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按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国发﹝2014﹞31号)、《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0﹞9号)、《2021年省(中)直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辽司﹝2021﹞36号)、《辽宁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辽依法行政发﹝2019﹞2号)等规定,结合全省测绘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测绘资质巡查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促进测绘资质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提高测绘产品质量,优化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营商环境。

二、组织实施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2021年全省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厅国土测绘处负责组织实施。测绘资质巡查工作由厅机关人员组成并开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委托相关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具体开展。

各市自然资源局结合本地实际,配合省厅开展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各市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并于11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报省厅备案。

三、检查对象

1.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在全省甲、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范围内,抽取60家资质单位进行测绘资质巡查,同时对其中20家单位进行测绘质量监督抽查。

2.对2020年测绘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2家单位进行测绘质量监督复查。

    受检单位详情见附件1。

四、检查时间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

2020年6月中旬至10月底。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测绘资质符合情况、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情况和测绘成果质量管理情况、测绘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材料准备清单见附件2。

    五、实施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5日)

测绘资质单位对照方案,对本单位的资质条件、管理体系、成果质量管理、测绘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自纠。

   (二)现场检查阶段(6月7日-10月31日)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检查相关资料及外业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对存在严重问题需要整改的单位,检查组将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查处。

   (三)工作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撰写工作报告,并适时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布检查结果。

六、检查程序

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全过程记录,规范使用测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书见附件3,此文件的发出视同已告知受检单位以及检查内容、程序和有关事项。

1. 书面通知

现场检查前3天,书面通知有关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及受检单位,告知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及受检单位配合要求。

2.召开首次会议

检查开始前,省厅检查组召开由检查人员、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员、受检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首次会议,介绍检查目的意义,告知检查内容、程序、时间安排以及受检单位权利和义务,填写会议签到表。

3.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组按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要求,对受检单位测绘资质符合情况进行核实,填写《测绘资质巡查现场考核记录表》;成果质量检查组按照技术方案规定,采取抽样、检验和质量判定三个步骤开展检验工作,根据需要,向被检单位了解项目相关情况,填写《测绘成果现场考核记录表》。

4.召开末次会议

   检查组召开由检查人员、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员、受检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末次会议,反馈检查情况,指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归还资料,填写会议签到表。

    5.结果认定

各检查组形成的现场检查意见互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及结果认定,向被检单位发出《测绘行政执法查结果通知书》。

6.异议处理

   受检单位对检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省厅国土测绘处提出书面异议,并抄送检验单位,厅国土测绘处组织人员(原参与检查人员不得参加)分析异议材料,必要时组织复检,并于分析或复检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验结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单位,视为认可检验结论。

    7.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不合格单位下达《测绘行政执法整改通知书》,受检单位依据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单位,将依照《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职,恪守纪律。执法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恪守廉洁纪律。检查期间,不得接受受检单位宴请、馈赠,不得参加受检单位组织的娱乐或其他活动,不得向被检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二)积极配合,促进管理。此次监督检查结果将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将作为测绘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各受检单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检查工作。对故意隐瞒、拒绝和阻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受检单位存在违反测绘法等行为,依据规定记入测绘地理信息信用管理系统。 

(三)认真总结,健全机制。各资质单位要通过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管理手段,着力解决部分测绘资质单位信息变更不及时、资质条件虚假等问题,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四)毫不放松,防控疫情。全省测绘执法检查工作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战时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入门登记、体温检测、办公区域消毒等预防措施。

 

附件:1.2021年全省测绘行政执法受检单位一览表

2.2021年全省测绘行政执法受检单位材料准

备清单

3.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

 

 

 

 

附件1

2021年全省测绘行政执法受检单位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区域

受检内容

备注

1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级

沈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

辽宁方大测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

沈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3

辽宁省城乡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级

沈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4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甲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5

辽宁佳泰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甲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6

大连富兰德测绘有限公司

丙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7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地质勘查研究院

乙级

鞍山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8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乙级

鞍山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9

鞍钢附企设计勘察院

乙级

鞍山市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020年质检

不合格单位

10

辽宁佳成测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乙级

本溪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1

辽宁省第八地质大队

乙级

本溪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2

锦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锦州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3

辽宁金土地自然资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朝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4

东港市城乡测绘有限公司

乙级

丹东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5

辽宁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丹东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6

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六队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

铁岭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7

阜新天绘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丙级

阜新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8

绥中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乙级

葫芦岛市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020年质检

不合格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区域

受检内容

备注

19

葫芦岛博扬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丙级

葫芦岛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0

盘锦宏源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甲级

盘锦市

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1

龙捷(营口)测绘有限公司

丁级

营口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2

辽宁万方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乙级

辽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23

辽宁创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沈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24

辽宁省宇竺科技有限公司

乙级

沈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25

沈阳龙天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乙级

沈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26

大连华信理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乙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

 

27

辽宁住建勘察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乙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

 

28

大连鹏程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

 

29

大连昌晟测绘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

大连市

测绘资质巡查

 

30

鞍山市嘉恒房屋面积测绘有限公司

乙级

鞍山市

测绘资质巡查

 

31

辽宁宏成测绘集团有限公司

乙级

鞍山市

测绘资质巡查

 

32

鞍山市堃鹏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鞍山市

测绘资质巡查

 

33

岫岩满族自治县华玉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乙级

鞍山市

测绘资质巡查

 

34

抚顺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丙级

抚顺市

测绘资质巡查

 

35

辽宁浩天测绘有限公司

丙级

抚顺市

测绘资质巡查

 

36

本溪乾地测绘有限公司

乙级

本溪市

测绘资质巡查

 

 

37

本溪市平山区龙海测绘队

乙级

本溪市

测绘资质巡查

 

38

辽宁国地测绘有限公司

乙级

丹东市

测绘资质巡查

 

39

丹东市九三电脑有限公司

乙级

丹东市

测绘资质巡查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区域

受检内容

备注

40

辽宁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丹东市

测绘资质巡查

 

41

丹东金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乙级

丹东市

测绘资质巡查

 

42

锦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级

锦州市

测绘资质巡查

 

43

锦州山水测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

锦州市

测绘资质巡查

 

44

锦州集思空间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丙位

锦州市

测绘资质巡查

 

45

阜新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乙级

阜新市

测绘资质巡查

 

46

阜新鑫金地测绘有限公司

乙级

阜新市

测绘资质巡查

 

47

营口大地测绘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营口市

测绘资质巡查

 

48

辽宁沿海欣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丙级

营口市

测绘资质巡查

 

49

辽宁鼎盛测绘有限公司

乙级

辽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50

辽宁聚进科技有限公司

丙级

辽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51

辽宁宏图天绘科技有限公司

乙级

铁岭市

测绘资质巡查

 

52

辽宁广通勘测有限公司

乙级

铁岭市

测绘资质巡查

 

53

辽宁远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丙级

铁岭市

测绘资质巡查

 

54

朝阳市兴源国土资源勘测有限公司

丙级

朝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55

朝阳中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丙级

朝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56

朝阳安居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丙级

朝阳市

测绘资质巡查

 

57

盘锦恒泰利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丙级

盘锦市

测绘资质巡查

 

58

盘锦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丙级

盘锦市

测绘资质巡查

 

59

盘锦志恒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丙级

盘锦市

测绘资质巡查

 

60

辽宁豪远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乙级

葫芦岛市

测绘资质巡查

 

61

绥中县恒睿不动产测绘有限公司

丙级

葫芦岛市

测绘资质巡查

 

62

葫芦岛地信科技有限公司

丙级

葫芦岛市

测绘资质巡查

 

 

附件2

2021年全省测绘行政执法受检单位材料准备清单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一、测绘资质符合情况

1.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公场所证明;

2.质量、保密、档案、安全等内部管理制度;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及社会保险(提供现场检查前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4.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

5.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材料。

二、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情况

1.2020年度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合同;

2.专业技术人员的测绘作业证;

3.安全生产情况(材料参照测绘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中内容)。

三、测绘成果质量管理情况

1.受检项目技术设计;

2.受检项目最终成果检查记录;

3.受检项目检查报告;

4.受检项目技术总结;

5.受检项目生产期间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检定证书。

 

 

 

 

 

附件3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一)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条例》、《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2021年全省测绘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现决定于2021年    月    日前往你单位进行测绘行政执法检查。

检查组由                                     组成。请你单位知悉后,做好迎检准备并给予配合。

  特此通知 。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  月  日

                                

                               签 收 人: 

                               2021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二)

测绘资质巡查现场考核记录表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所在城市

 

测绘资质符合情况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1

单位基本

情况

营业执照、法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核查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变更情况

核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

对照资质系统信息,核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近期社保缴纳凭证等

 

高级技术人员

中级技术人员

初级技术人员

 

 

 

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是否齐全

 

3

仪器设备

测绘仪器设备

对照资质系统信息,核对仪器设备与购置发票、调拨单是否相符

仪器设备是否达标

 

仪器发票、调拨单等所有权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设备发票等是否符合要求

 

4

办公场所

办公场所面积

对照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查看原件)

 

5

测绘质量体系

测绘质量体系和制度是否健全

查看质量检验机构情况、管理制度等

 

6

成果及档案管理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查看档案管理机构情况、管理制度等。

 

7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

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查看保密管理机构情况和管理制度等,查看保密设施

 

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与资质许可等级、范围一致性情况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方法

检  查  情  况

1、承担的测绘项目是否超过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和限额

查  阅

合同等

 

 

2、承担的测绘项目是否超过测绘资质证书记载的业务范围

 

(二)测绘作业证情况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方法

检 查 情 况

外业技术人员是否按要求办理测绘作业证

查阅

作业证

 

检查结论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组

 

(签字)

 

   

       年  月  日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三)

测绘成果质量现场考核记录表

 

项目名称:                         受检单位: 

 

 

 

 

 

 

 

 

 

 

 

 

 

 

 

 

 

检查组(签字):                      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四)

测绘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抽查人员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查阅资料

 

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查阅资料

 

是否明确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查阅资料

 

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查阅资料

 

是否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

听取汇报或询问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

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询问

 

应培训而未开展培训人数

听取汇报或询问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是否开展隐患排查与否

询问

 

隐患是否解决

现场察看或询问

 

四、内业安全管理情况

用电安全、办公环境等方面的管理情况,电路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现场察看

 

各类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合理且齐全有效

现场察看

 

仪器设备、成果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管理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成果资料的安全

听取汇报或询问

 

是否开展内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对各类隐患提出应对解决措施

听取汇报或询问

 

五、外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测区安全生产情况是否预研判,是否根据气象条件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防止在暴雨、大风等恶劣气候下作业,并拟定具体安全措施

听取汇报

 

是否设置作业小组安全员,且职责明确

听取汇报、现场查看

 

是否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根据作业特点,加强生产交通、通讯、后勤保障、急救和劳动保护等装备的配备 

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询问

 

是否对车辆、司乘人员,外业租住房屋,特别是民房,以及饮食、用电、成果数据资料等可能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所有生产、管理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是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询问

 

作业人员是否严格落实野外项目、设备使用安全规范

现场查看

 

六、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是否制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询问

 

是否针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应急措施

现场查看或询问

 

检 查 结 论

 

 

 

抽查单位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检查组

(签字)

年   月   日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五)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结果通知书

                           :

2021年    月   日,我厅执法检查组对你单位进行了测绘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如下:

                                                                           

                                                                                                                                                       。

特此通知。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年   月   日

 

                   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六)  

测绘行政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

                  :

     经厅执法检查组对你单位的测绘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厅。

特此通知。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年  月   日

                  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面积;技术标准;精度要求;计算原则;施工图面积测算;预售面积;竣工测绘;实测面积;工作程序;误差;措施。

中图分类号: P2 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是房产测绘业务的迅速发展。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在房产销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为了规范房产测绘市场,杜绝房产销售中房屋建筑面积的弄虚作假,确保房屋销售中建筑面积的准确性。南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联合地理信息测绘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房产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批和管理工作,对房产测绘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对房产测绘从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不断优化测绘市场,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房产测量是运用测绘技术和手段,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为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一般来说,房产测量涵盖的基本内容有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资料的验收检查等。这里主要讨论房产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它包括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我们日常工作指的测算均为房屋面积测算,其内容主要有: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等。

一、与房屋面积有关的各项面积

1)、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房屋所有者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4)、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5)、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一般由两部分构成: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日常生活中人们提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实际上指的就是我们测绘成果中的建筑面积。而大部分住宅习惯上以套内面积来衡量或计算单位面积单价,因此有几个关系我们必需搞清楚:

①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②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关系②中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根据项目开发所处的不同阶段代表不一样的意思,处于预售阶段时,此面积是房屋未竣工时预先销售的面积,不作为最终确权的产权面积。如处于竣工现售阶段,此销售面积经测绘备案并做了产权登记的,则等同于此商品房的产权面积。

二、房屋建筑面积测绘作业所遵循的技术依据及精度要求

2.1、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以下简称《规范》);

(2)《南宁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南房字[2008]5号文)(以下简称《细则》);

2.2、《规范》对面积精度的要求

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应不超过下表规定。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

注:S为房产面积,。

我市拟定的《细则》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房产面积的精度等级采用到二级。

三.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

计算前,均要求作业人员认真阅读规范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对建筑物中应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应有深刻的认识,对该建筑物中功能区的划分、所有套内(单元)面积、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面积如何合理分摊应有明确的概念,不能模棱两可。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分摊都按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鉴于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作业人员在面积计算过程中应凭着认真、负责、公正的精神进行,不能根据顾客的要求任意处理,确保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杜绝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一律采用市房产局承认的“房产测绘”或“房测之友”软件,不得用其他软件或用手工编制。

四、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分类及几点概述

4.1 分类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主要工作包括:房屋边长测量、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分摊、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绘制、房屋平面立面红线图、位置图绘制等。现阶段我市房产测绘类别主要有:施工图面积测算、预售面积测绘、竣工验收测绘、现售面积测绘。

4.2 房产测绘的几点概述

4.2.1施工图面积测算是指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由开发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按照设计院出具的经由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及《测绘细则》,并参照设计院提供的公用面积使用说明,按图纸计算分摊得到的面积。此面积可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开发公司以测绘公司出具的经由房产局备案通过的测绘报告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图纸报规划局审批。

4.2.2房屋预售面积是指在商品房预售中,由开发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按照规划核准图纸上的尺寸,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并参照设计院提供的公用面积使用说明,对尚未竣工的房屋预先计算的面积。此面积可作为开发商在前期项目宣传中使用,同时也可以作为商品房网上备案和预销售使用。

4.2.3房屋竣工验收测绘是指房屋竣工后,由开发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屋竣工图纸、变更图纸、预算数据等,对房屋进行实地勘测测量、绘图计算而得出的面积。此面积仅用于房屋规划验收使用。

4.2.4房屋实测面积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后,由开发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屋竣工图纸、变更图纸、预算数据等,对房屋进行实地勘测测量、绘图分摊计算而得出的面积。此面积是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房款结算、物业费结算等的依据。

五、房屋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差异的原因及措施

房产测绘工作贯穿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始终,针对房地产项目开发的不同阶段,房产测绘均提供相应阶段的配套服务。具体关系与测绘工作程序及流程详见下图。

实际工作中,房屋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经常存在差异,理论上,房屋如果按图施工,面积一般不会有多大偏差,但由于施工过程图纸往往会修改,加上施工误差,还有实测数据采集有偏差等问题从而导致了预售与实测面积的不同。原因归纳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数据采集和图纸变更。二是技术性原因。减少面积误差,措施主要是加强预测面积的准确性和加强实测面积的准确性。测绘单位只有严格管理,狠抓质量工作,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测绘成果的准确性。鉴于预售面积和实测面积的不同,直接影响房款总额,引起房款差额的补和退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即使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 销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处理,也会遇到很多麻烦和纠纷。为了减少争议,提高大众对开发商、测绘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信任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开发商对建筑设计进行合理变更,导致面积差异较大时,应及时告知购房者;其次,要不断提高房地产测绘机构的专业技术水平,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房地产测绘的质量,维护国家和广大房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六.结语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是房产测绘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其测绘成果是产权管理(登记发证、预售审批)、规划管理(工程报建、规划验收)、地政管理(征地拆迁)的主要技术依据之一。因此其成果质量的好坏影响越来越大,严格控制房产测绘成果质量是各房产测绘单位及管理部门永恒的主题。目前,南宁市的房产测绘工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提供了优质可靠的技术依据,为南宁市的经济腾飞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2] 南房字[2008]5号文,《南宁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S].2008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最新全文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主管全省测绘工作。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测绘工作。

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并接受上级测绘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测绘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并加强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测绘科学技术水平。对为测绘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测绘基准与测绘系统

第四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测绘项目,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以及国家测绘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 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局部地区可以建立一个与全国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相联系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并采用国家统一的高程基准。本条例实施前,存在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的城市或者地区,当地测绘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改用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统一的高程基准。

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大型建设项目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经省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需要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市(地)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批准,并报省测绘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布设四等以上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其设计方案,限额以上的报省测绘主管部门批准;限额以下的报市(地)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测绘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测绘规划与实施

第七条 省测绘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省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省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计划,作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组成部分,按规定报经批准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市(地)测绘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市(地)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限额以下基础测绘和其他重要测绘项目的计划,作为本市(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组成部分,按规定报经批准并报省测绘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专业测绘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报省测绘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省测绘主管部门会同省土地管理等部门编制全省地籍测绘规划,并由省测绘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组织协调地籍测绘工作。

市(地)测绘主管部门,在全省地籍测绘规划指导下,会同市(地)土地管理等部门编制本市(地)地籍测绘规划,并组织协调地籍测绘工作。

第九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需要进行航空遥感或者摄影的,必须报经省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与航摄单位签订航摄飞行合同。

第十条 凡进入本省测绘市场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必须具备与其所从事的测绘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质量保证体系,向所在市(地)测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到省测绘主管部门办理测绘资格审查或者验证手续。

第十一条 测绘单位应当在测绘资格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作业区域和作业限额内承担测绘任务。

测绘单位变更业务范围、作业区域、作业限额、单位名称或者终止测绘业务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省测绘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测绘资格证书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测绘任务立项施测前,项目单位和承担测绘任务单位必须到测绘主管部门进行测绘任务登记。限额以上的到省测绘主管部门登记;限额以下的到市(地)测绘主管部门登记。

第十三条 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本省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向省测绘主管部门交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按本条例规定进行测绘任务登记。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市(地)测绘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测绘统计结果及时报送省测绘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本省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由省测绘主管部门会同行政区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应当严格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测绘任务。

第十七条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时,应当持有测绘工作证件。

第四章 测绘成果管理

第十八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基础测绘成果和专业测绘成果,必须向测绘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目录或者副本。限额以上的向省测绘主管部门汇交;限额以下的向市(地)测绘主管部门汇交。

省和市(地)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并向有关使用单位提供。

第十九条 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其收费标准和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测绘成果需要保密的,其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以及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执行。

对外提供测绘成果或者携带测绘成果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他人测绘成果。确需复制、转让或者转借的,必须征得测绘成果所有权单位同意。

受委托完成的测绘成果未经委托方同意,受委托方不得将其复制或者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二十二条 省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基础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检验的管理工作;市(地)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地)限额以下基础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检验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成果的质量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和使用不合格的测绘成果。

第二十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长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由省测绘主管部门审核,并与有关部门会商后,报送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章 地图编制与出版

第二十五条 地图编制和出版印刷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第二十六条 出版公开地图、内部地图,编制地图单位在印刷前必须将样图或者编稿图报省测绘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利用公开出版地图作为载体,标载企业事业单位名录或者以地图做广告的,必须持有省测绘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广告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公开地图由专门的地图出版社出版。其他出版机构经省测绘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出版时事宣传图、旅游图、交通图、书刊插附地图。

公开出版的地图必须加印省测绘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

第二十八条 承担地图印刷的单位必须持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印图书报刊许可证和省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图印刷资格证,方可承担地图印刷任务。

未经审查批准的地图,印刷单位不得接受印刷。

保密地图的印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凡申请去港澳以及境外其他地方印刷(含制版)地图的单位,应当先向省测绘主管部门报送样(稿)图,经审查批准后,向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准印证件。

第六章 测量标志保护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测量标志的维护费用,由同级财政统筹解决。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测量标志的义务,严禁从事下列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一)拆卸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觇标和其他地上标记,移动、拔除、损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地下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

(二)在永久性测量标志觇标上随意攀登、拴畜挂物;

(三)擅自将永久性测量标志觇标用作观望台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四)距永久性测量标志十米范围内挖沙、取土;

(五)距永久性测量标志五十米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爆破或者其他震动性大的活动;

(六)距永久性测量标志一百二十米范围内建造高压电力线路塔架,或者在三十米范围内架设高压电力线;

(七)在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范围内烧荒、耕种。

第三十二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应当对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立明显标记,并按规定移交当地测绘主管部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进行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当地测绘主管部门同意,经省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并按重置价格支付测量标志建造费用后,方可予以拆除。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依法占用的土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包和调整承包耕地时,应当扣除相应的测量标志占地面积。

第三十五条 测绘单位必须持有市(地)测绘主管部门签发的测量标志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测量标志,并保证测量标志的完好。

测量标志保管人员应当为使用者提供便利,并检查使用后的测量标志的完好状况。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测绘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测绘资格证书或者超出测绘资格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承担测绘任务的,责令其停止测绘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未办理测绘资格证书变更、注销手续,伪造、涂改、转借或者转让测绘资格证书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直至吊销测绘资格证书;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立项施测前未进行测绘任务登记的,责令停止测绘,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处以二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拒绝汇交测绘成果目录或者副本的,责令限期汇交,给予通报批评,并可处以二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他人测绘成果的,给予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编制公开地图和内部使用地图未经批准的,责令停止编制,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利用公开出版地图标载企业事业单位名录或者以地图做广告未经批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

(八)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开出版地图未经批准、未加印批准文号或者未取得地图印刷资格证承担地图印刷任务的,责令停止发行、销售、印刷,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九)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测量标志使用许可证使用测量标志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可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 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该测绘成果的测绘单位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负责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由测绘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至三万元罚款,直至吊销测绘资格证书。

第三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罚没收入全额缴同级财政。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 对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测绘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测绘主管部门制发的执法证件。

测绘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由本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军事测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军事测绘单位承担本省地方测绘任务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测绘是什么意思测绘学研究测定和推算地面点的几何位置、 地球形状及 地球重力场,据此测量地球表面自然形状和人工设施的几何分布,并结合某些社会信息和 自然信息的 地理分布,编制全球和局部地区各种比例尺的地图和 专题地图的理论和技术学科。又称测量学。它包括测量和制图两项主要内容。测绘学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有广泛的应用。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关键词:房产测量;质量控制;探析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house property property surveying and mapping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 work is the basis and premise, house property surveying and mapping as a guarantee of housing sites houses and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in an objective, fair and an important means of complete and accurate, and can effectively regulate the real estate market behavior, improve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to be scientific and accurate, to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 of parties.

Key words: real estate measurement; Quality control;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P2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加强房产测绘市场的监管力度

1. 1 提高市场的准入制度

随着国内总体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房地产市场容量的快速扩张,给房产测绘市场带来了无限商机。房产测绘市场的扩容及缺乏相应的监管体制,引起房产测绘市场日益开放。众多各等级测绘单位及测绘公司都进入到房产测绘市场。由于相关的制度、体制没有跟上,过早的开放市场必将引起混乱,各个测绘单位互相压价,虽然会促进市场竞争机制的发展,但如果其经营成本大于收入,则必然会导致无序竞争。测绘单位就会偷工减料,减少检查程序,以降低经营成本,最后造成测绘成果质量的下降,市场的可信度降低。所以必须提高房产测绘市场的准入制度,规避一些无资质无技术操作水平的测绘单位及公司进入市场.

1. 2 项目招标过程当中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近几年来,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大规模房产测绘的项目日益增多,现时在全国范围内房产测绘工作正在逐步脱离行政单位。如目前广东正在如火如荼实施的三旧改造政策,由于投资巨大,测绘项目实施时间要求的比较紧。房管部门没有庞大的测绘作业队伍,在短期内召集如此众多的专业技术人员也不现实。所以就选择将项目委托给其他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完成。房产测绘市场过于开放,项目发包也未严格按招投标的程序来执行,还存在随意转包的情况,降低了房产测绘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影响了房产测绘成果质量。所以在房产测绘项目招标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 加强测绘程序及成果的检查

2. 1 房产测绘的形式性审核

形式性审核并不意味着测绘单位可以在测算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弄虚作假,测绘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测绘成果负完全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形式性审核可以避免测绘单位既收取测绘费用又不对测绘成果负责,而且总把测绘成果出错的责任归结给审核部门的体制,还可以集中审核部门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强化对房产测绘成果的检查。审核部门要对每季度通过审核的用于房地产权属登机的测绘成果资料进行抽样检查,有时进行突击检查或根据业主的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分,同时对每个测绘单位建立作业项目管理数据库,实时统计,记录抽检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同时向社会公布各测绘单位的抽检情况和信用状况,如发生重大失误的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单位法人的法律责任。

2. 2 测绘成果的实质性检查

单位内部对测绘成果的实质性检查是核心中的核心。单位内部应强化质量监督与考核,把质量监督与日常的质量考核工作相结合,并通过经济责任制度进行奖罚,把质量监督和考核通过岗位质量目标考核的量化指标结合技术质量工作奖惩制度来实现质量控制的目的。同时,单位质量主管领导、质量监管工作人员,应充分利用内部和外部信息检验记录、不合格记录、审核观摩结果、过程检查结果、最终检查结果、顾客反馈信息、申诉以及回访记录等信息,认真分析并找出已有和潜在的不合格原因,制度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以正式文件下发,责成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不合格产品和服务予以控制和纠正,并实现预防措施的落实,从而形成作业、检查、监督为一体的质量控制机制。

2. 3 二级检查与一级验收制度

( 1) 二级检查是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一级验收指任务委托单位对测绘成果进行验收。过程检查由作业组自查和所级检查组成。是由作业小组对生产的测绘成果进行自查互检,自检合格并签名后提交所级检查,所级检查任务由主任工程师或指定的质检员承担,所级检查合格并签名后提交所长审核,所长审核签名后送院质量检验科最终检查。最终检查是在过程检查的基础上,由院质量检验科负责,根据测绘成果的质量特性,对测绘成果进行最终检查,检查合格并签名后提交所长或院领导签发。经质检科检查,不经院领导签发的成果有较轻质量问题的,由各测绘所主任工程师负责监督作业组修改,修改后的成果可不再送回质检科复查,以减少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 2) 验收工作应在最终检查合格后,方可提供给甲方最后验收。原则上应由任务委托单位组织实施。对重大项目应委托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对于日常一般的测绘项目,如小面积地形图测量、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定位和验线测量、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等。经甲方认可,验收工作可由院质量检验科负责验收,甲方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卡。验收一般采用抽样检查,验收单位应对样本内的单位成果进行详查,必要时可对样本以外的单位成果进行概查。

3 房产测绘的作用及重要意义

3. 1 它是解决房产纠纷,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为了保护房屋所有权,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审查与确认,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说,审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实施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的过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的房产测绘得出的房产图及房产数据具有合法性。房产测绘成果是用来为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服务的,是房产确权登记的数据来源,其成果经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房产的变更测量及时应对房屋产权的变化。

3. 2 它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决策的依据

城市房屋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房屋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水平直接反映出城市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程度。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了解城市建设的历史、现状以及房屋的分布、结构、数量、用途等等,而房产测绘的成果不仅有房产图,还有房产属性信息和空间数据信息。房产测绘的成果产品,在数量上、规格上都较其它测绘成果产品丰富。众多的房产测绘成果,经过分类、统计、整理之后,可以派生出很多难得的数据资料,这些资料不仅能满足房产管理的需要,也同时给城市的整体建设布局,住房制度改革,旧城区拆迁改造、危旧房屋的改造等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和依据,并为城市规划,市政工程、环保、绿化等提供相关信息,房产测绘成果具有广泛的社会服务前景。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房产测绘; 面积; 差异; 纠纷

Abstract: Housing area is always a hot topic that attracts much attention in real estate market and it is also the key task of real estatesurveying and mapping. This paper analyzes some kinds of housing area problems which are quite concerned by house - buyers, elabo-rates the origin of all kinds of area differences, and presents some suggestions on how to avoid understanding mistakes, solve area differ-ences and reduce the dispute.

Key words: real estate surveying and mapping; area; difference; dispute

中图分类号:P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引 言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 在商品房销售中, 房屋面积成为购房人关注的焦点, 关于面积的争议越来越多。购房人在商品房销售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面积, 比如: 房屋的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预测面积、 实测面积、 产权面积等,不同部门出具的同一类型面积数据各不相同, 也让购房者眼花缭乱, 非常困惑。现就购房人高度关注的几类房屋面积进行分析, 比对其差异原因, 并提出解决面积差异的建议, 以减少开发企业与业主间的矛盾和开发企业与房产测绘部门之间的纠纷。

1 各类面积的一般概念

1. 1 房屋的使用面积[1]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净空面积, 按房屋的内墙线水平投影计算。

不包括房屋内的墙、 柱等结构面积和保温层的面积。

1. 2 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 柱) 勒脚以上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 包括阳台、 挑廊、 地下室、 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 结构牢固, 层高 2. 20 m 以上( 含 2. 20 m)

的永久性建筑。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套内建筑面积 = 套内使用面积 + 套内墙体面积 +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1. 3 预测面积[2]

房产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期房销售中, 根据国家规定, 由房地产主管机构认定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量机构, 主要依据规划部门审批的施工图纸、 实地勘测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对尚未竣工的房屋面积进行一个预先测量计算所得到的面积。它是开发商进行合法销售的面积依据, 同时此面积还可作为开发商在前期项目宣传中使用, 也可以作为商品房网上备案和预销售使用。

1. 4 实测面积

房屋实测面积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后, 由开发部门委托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 依据《房产测量规范》 和房屋竣工图纸、 变更图纸、预算数据等, 对房屋进行实地勘测、 绘图、 计算而得出的面积。此面积是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他项权证、 房款结算、 物业费结算等的依据。

1. 5 产权面积

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 市、 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2 各面积产生差异的原因和相互关系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面积, 对这些面积之间的关系和各面积之间差异的原因难以理解, 从而产生一系列的误解和纠纷, 下面将各种面积差异的原因和相互关系进行分析。

2. 1 房屋的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购房人看房时体验到的最直观的是户内可供使用的净空面积也就是房屋使用面积, 往往购房人会把房屋的使用面积与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混淆, 总觉得自己的房屋面积小了, 面积中有猫腻, 被“注水” 了, 实际是一个概念上的理解误区。因为使用面积只是套内建筑面积的一部分, 使用面积是能直观感觉到的,但套内墙体面积、 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非能一眼看出,如图1 所示可以很清晰地反映其相互关系。

2.2 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

购房人在购买期房时, 购房合同所填写的是预测面积, 在交房给业主时会提供一个实测面积, 一般房款是根据实测面积结算, 对于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时,购房人常误解为是开发公司欺诈或者认为测绘面积不实,引起一些纠纷。造成两者面积有差异的原因有很多。

1) 房屋预测是房屋测量机构, 依据规划部门审批的施工图纸对尚未竣工的房屋进行预先测量计算面积, 数据采集、 共用部位面积确认、 分摊方法等都是根据图纸确认的。

2) 实测面积是对房屋实际进行丈量, 或依据图纸对房屋进行现场勘测测算出来的面积。

3) 房屋在施工过程中有时会根据市场需求或因施工条件变化或为优化设计等原因对在建房屋进行建筑结构调整, 造成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

4) 设计图标注不明确, 图形表示不规范统一, 造成预测与实测有差异: 如阳台标注为露台, 落地窗表示为凸窗等, 有时不同设计院对图形的标识不一样, 分多期开发的楼盘, 选用不同设计院设计的图等都易造成预测时标识图与现场实测时有差异。

5) 由于开发公司内部沟通不足, 图纸变更与施工现场的变更不一致, 也将引起预测与实测面积有差异。

6) 施工队伍的施工误差引起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

7) 由于测绘部门对规范、 政策、 法规等理解不同, 工作程序不完善, 计算过程差错等原因造成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

2. 3 房产与规划部门计算的建筑面积

房产测绘单位预测时计算出的建筑面积与规划部门计算的建筑面积常有不一致的情况, 为此经常有一些开发公司提出疑义, 原因就在于这两个面积适用范围、 所依据的规则不一样, 规划、 设计建筑面积测算工作主要是为建筑工程造价、 计算建筑房屋工程量、 单位工程预算造价提供依据。房产测量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房地产开发、交易、 征收税费提供依据和资料。规划审批计算建筑面积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 GB/T 50353 - 2005)[3]; 房产测绘中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是依据另一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定》 ( GB/T 17986. 1 -2000)[4]。两套规范对面积计算的具体规定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对比情况见表1。

2.4 实测面积与产权面积

从两者的概念能够知道, 实测面积是通过实地勘测、计算出的面积, 产权面积是产权主拥有的合法面积, 那么实测面积并不就是产权面积, 比较常见的有私房实测的面积有大于产权面积的, 如实测面积为 100 m2, 规划审批的面积为80 m2, 产权面积要依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要求进行登记, 那么产权面积就是80 m2, 多余的20 m2不能作为合法面积登记到产权面积里。

3 减小面积差异, 降低纠纷的措施根据以上面积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 有些差异是不

可避免的, 有些差异是可以有效避免或减小, 降低房产、规划、 建设单位与购房人之间的纠纷。

3. 1 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差异

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差异是不可能消除的, 要消除的是购房人概念上认识的误区, 不能将这两个面积混为一个, 不能去感觉面积的大小, 而应根据尺寸计算出面积来。

3. 2 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减小或消除

1) 有些开发企业在项目的设计方案未能完全确定的情况下, 为了抢占市场、 急于销售而仓促推出, 甚至出现边施工、 边修改、 边销售的情况, 这样就会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产生差异。要减少或杜绝这种不良做法, 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管, 减小面积差异, 降低纠纷。

2) 预测后施工中的变动开发公司应及时公示、 告知购房人, 可以通过签定补充合同的方式将变动内容约定到合同中, 减少交房时的面积纠纷。

3) 规范设计院对图形图示的表示、 文字标注, 减少由标识图引起的错误。规划部门在审核图纸时, 就要对图形的标识标注提出要求进行把关, 将所有设计图进行规范统一。如在预测、 实测阶段才提出要求, 则开发公司要重新出设计图再至规划报审, 这将要较长一段时间才能完成, 对开发公司将延长办手续的时间, 对购房人将可能延长交房时间, 易激化开发公司、 购房人、 测绘部门之间的矛盾, 而把对图纸的规范要求放在规划部门审核时则能有效地减少矛盾的发生。

4) 加强开发企业内部沟通, 有些开发企业设有前期部负责国土规划房产的报建手续, 工程部负责项目施工,如果工程部施工过程中做了变更, 没有及时与前期部沟通, 将导致现场变更了但没有变更规划图, 或者前期部将规划图做了变更没有及时交工程部改变施工, 或者各自采用的变更版本不一, 都将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产生差异, 部门之间的配合、 及时的沟通也是减少预、 实测面积差异的重要因素。

5) 建筑单位应严格按规划审批图进行施工, 减少施工队伍的施工误差,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理, 以保证按图施工, 减少预实测面积的差异。

6) 测绘单位应加强对规范、 法规的理解, 提高质量和测绘技能, 尽可能减少计算差错引起的预测与实测的不一致。

①加强识图能力, 减少识图错误引起的预、 实测面积差异。全面查看平、 立、 剖面图和各层之间的结构关系,如阳台隔层设顶盖, 标注的轴线并非墙中尺寸, 可能是净空尺寸、 外墙尺寸, 墙体厚度各层不一样, 图上标识的管井和空洞易混淆等。图面上的各个部位都要仔细识别,减少粗差。

②制定相关的计算细则。很多城市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是 《房产测量规定》 跟不上建筑形态的千变万化[5], 跟不上楼市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使得有些问题无据可查, 迫切需要出台相关的法规或细则来补充, 从而降低测绘风险。

③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房产测绘操作规程、 测绘产品质量考核办法, 用严密的内部管理来规范房产测绘行为, 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 严格按质量管理体系执行, 做好成果自查、 互查以及质量监督审核, 落实层层把关。

3. 3 房产与规划部门计算的建筑面积差异的消除

由于这两个面积所依据的规则不一样, 要消除这两者的差异则需要统一计算标准, 房产部门和规划部门采用一个统一的计算面积规则, 房产测绘的面积要精确到每一户的套内、 分摊和建筑面积, 而且是作为销售和办理产权的重要依据, 采用房产测量规范来统一可以更好降低纠纷, 如果直接采用房产测绘单位测算的建筑面积, 更可避免规划、 设计重复的面积测算, 提高效率。

3. 4 实测面积与产权面积差异的消除

产权面积要依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要求进行登记, 就应消除实测面积与产权面积差异首先要严格按规划审批进行施工, 加强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的管理, 未严格按照规划审批的设计图纸施工的房屋, 产生面积差异的, 应由规划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按图施工后实测面积与规划审批面积不一致, 也会导致实测面积与产权面积不一, 这种情况则要通过统一房产与规划计算面积所依据的规则来消除, 实测面积大于规划审批面积时, 建议可通过开发企业补交相关的配套费后, 将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 结束语

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中, 关于房屋面积引发的争议和纠纷不可避免会存在, 和房屋有关的因面积各不相同产生的某些差异是允许存在的, 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 消除购房人对这些客观存在的差异的误解( 有些差异是可以消除的) 。通过多个部门在不同环节的规范统一, 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不断完善, 各地测绘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 因面积引起的购房纠纷一定会越来越少, 房地产市场也将能越来越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 1] 吕永江. 房产测量规范与房地产测绘技术[M].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1.

[ 2] 樊敏. 房产面积预测算中的技巧探讨[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1( 6) : 182.

[ 3]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GB/T 50353 - 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S]. 北京: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5.

测绘公司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四大基础工程”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我镇认真落实会议安排,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关于灾后农村住房安置点重建推进情况

我镇灾后重建农村安置点涉及五个村、共有11个。其中南店村三组、四组、十组、十一组(4个),实新村四组、七组、十组(3个),龙马村二组、三、五组(2个),金胜村和新民村各一个(2个),可安置2093户6027人,总建筑面积为24.16万平方米。

(一)安置点进度情况

1、金胜村安置点主体已完工,现正进入总平基础配套施工,预计1月底全面竣工。

2、龙马村2个安置点12月23日完成了所有工程,12月31日完成了综合验收备案。

3、实新村七组安置点已全面竣工;四组、十组安置点主体已完成,月底将开始总平施工,预计2月中旬交付使用。

4、新民村安置点主体已完工,现正进入总平基础配套施工,预计2月中旬全面竣工。

5、南店村4个安置点因选址、方案变更的原因于9月底才进场,预计春节前主体竣工,进入总平阶段。

(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1、__。主管道已到龙马、实新安置点,其他安置点因主管道需要穿铁路还未完成。

2、给水。管网已铺到每个安置点门口,等待最后收尾,调试。但,金胜、新民安置点的供水压力不足,水务局已做出了增压方案,但无资金来源。

3、排水。龙马、实新安置点经净化沼气池处理后进入集镇污水处理厂,现在污水处理主管道未竣工,且末端收集管网工程才立项,还未动工,目前只能排入附近的灌溉渠。金胜安置点的排污设施已完成,新民、南店安置点的排污设施正在进行中。

4、供电。各安置点建成后,目前的施工用电都无法满足老百姓的用电需求,经测算后,需增容或新投变压器的报告已报供电局。

5、弱电部分。光纤、电话的主线已到安置点,待缴费后就可进行穿线。

(三)需要协调的问题

1、社会资金参与指标自用的项目,由于建新区的选址未能及时确定,南店项目还未编制立项,这,也会影响安置房的交付,入住。

2、社会资金参与市上统筹指标外挂的项目,由于前期我镇对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的估计过高,老百姓参与的意愿有所变化,造成与测绘后的结果差异较大,这直接影响资金的划拨,进而对工程的进展、民工工资、安置房的交付造成间接影响。

3、外联道路按相关政策以村委会为主体实施,按30万/公里补助,但由于我镇道路基础较差,无法按要求完成。其中监理费、设计费也无资金渠道。

4、基础设施建设,请相关职能部门尽快配套、完善。

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一)目前颁证情况

1、应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10878户,除了因为新分户878户和统规统建1789户无颁证条件外,其余目前8226户已全部颁证。

2、应颁农村房屋所有权颁证10878本,其中内具备颁证条件的4705户,截止12月17日共颁证3404本。其余涉及新分户878户、统规统建1789户、异地重建893户、原址重建2611户待条件成熟后于今年办理。

3、全面完成908宗林地的确权和339本林权证的颁证工作,并接受了市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4、做好全镇承包地确权颁证和耕保基金发放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召开村民会、代表会、干部会等,广泛宣传承包地确权颁证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目前全镇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桂林1、3、4、6、8组、实新6组的资料上报工作,待制证;颁发了桂林2组52户农户的承包地经营权证书,其余村组的到户、到田核定工作正在抓紧时间核定。

5、完成了184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工作,上报土地流转信息13条,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并在产改成果利用方面进行了认真探索。

(二)房产证确权存在的问题

1、异地重建893户,在外占地修建,需测绘公司重新测绘,同时提供房屋修建相关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办证迟缓。

2、原址重建2611户,因新修建好房屋,房屋情况已发生变化,依据原测绘资料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重新测量房屋,并换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3、统规统建还在建设中,我镇涉及1789户,暂缓办证。

4、承包地实测颁证由于测绘公司工作量大,户、田不对接,台帐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人口信息有误,需核对。

针对我镇产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镇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1、认真进行“清查核户”,逐户调查产改各证办理情况,逐户分析情况,做好工作,能办证的及时办理。

2、维修加固、原址重建改变了原有房屋状况和占地面积农户,村组负责实测房屋形状和占地面积,交由镇政府安排的测绘专业公司做好内业,确保及时确权颁证。

3、对异地重建农户,要求村组认真调查摸清情况,全面统计,积极配合测绘公司到户测绘。测绘公司及时做资料交产改办,产改办及时完善资料,及时上报确权颁证。

4、统规统建农户,早做资料,一旦验收合格及时完善资料,及时上报确权颁证。

5、对于面积较大、违规、违法修建房屋,在认真做好资料情况下,上报有关部门,在得到审核处理之后,及时上报确权颁证。

6、镇产改办加强指导,各村要认真总结,认真安排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特别要抓住当前测绘公司在我镇测绘之机,利用测绘公司的技术支撑,及时修改耕地测绘图及相关数据;村组干部要积极配合测绘公司深入村组逐田指认,做到农户、田块准确无误,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全面推进

(一)推进情况

1、镇党委及时调整了胥家镇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各村四职干部、村民议事会代表、 机关干部参加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和培训力度。镇村两级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五大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村改工作的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制度。

2、各村村改项目严格执行民主提议、民主商议、大会决议、决议公式、民主监督、民主验收、民主考核的程序。全镇制定统一的村改资金请示范本,规范各村村改项目报批和资金垫付材料和流程。在市统筹局所确定的村级实施15项目范围内,请示材料中要有:①村基本情况统计表;②村级村改工作领导小组;③问卷调查汇总情况,实施项目的表决票数;④会议记录,附会议签到名单、监事会人员签字按手印;⑤村民议事会会议决议、议事会、监事会成员签字按手印;⑥项目预算清单及项目实施负责人;⑦项目公式照( )片;⑧项目确认表(包括项目名称、资金预算、负责人等内容,村主任、村书记、驻村干部、包片领导、主管领导分别签字确认)。全镇16个村共有项目83个。资金审核严格按照市委、市财政文件分批次、分项目类型划拨,采取项目责任制,驻村干部、包片领导对各村村改项目实施范畴和程序进行全程指导、监督,确保资金合理科学使用、项目顺利推进。目前全镇各村村改第一次划拨资金已经全部到村。建立完善了资金分类供给制度、经费保障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统筹城乡制度、人才队伍建设制度等五大管理机制,使村级事务有人管、有钱做、有章可循。

(二)存在问题

1、多数村宣传力度不够,不能做到家喻户晓。

2、资金预算过少,实际使用已经超出,需要其它资金预算过多项目抽支支援。议事会正待商议将有的项目暂缓实施,以确保前期已经开展工作的项目顺利推进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对新当选议事会成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议事会成员的履职能力,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2、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家喻户晓;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合理、科学使用;狠抓工程质量,确保安全。

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序展开

根据市上的部署,镇政府于11月中旬组织对全镇各村农户参与土地整理、拆院并院工作进行了宣传摸底,90%以上的农户对土地整理工作表示赞同。现已有金胜、新民、实新、龙马、南店等5个村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用农村灾后重建集体建设用地挂钩政策实施农房重建。预计20__年6月该5个村将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净增加耕地2300余亩。

(二)存在问题

1、由于我镇桂花村处于城乡结合部,已有一个组实施了土地统征,有一个组即将实施土地统征,可能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后新增耕地面积达不到要求。再则由于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与土地统征政策不一样,多数群众不愿参加土地综合整治。

2、因我镇属于极重灾区,在灾后重建中较大部分重灾户已重建了住房,要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再进行拆房建房集中会有很大影响,再就是因土地整理的资金根本就满足不了建房资金,群众灾后损失太大无法解决建房不足资金。

3、现应对正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村组加大指导力度,完善相关程序(如整治土地面积的核实确认、资金的及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做到“取信于民”“取诚于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全镇16个村,羊叉村、高桥村已纳入城市规划区按统征政策实施村民搬迁安置,已动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5个村正按时间节点顺利实施,其余9个村均纳入土地综合整治范围。

按市政府要求,计划首先实施成灌快速通道(沙西线)、彭青线沿线的村组,主要包含大林、桂林、柏河、圣寿、匡家、实践6个村,其次实施桂花、共和、土什3个村,后期实施未开发整理完、群众有积极性的龙马、南店、实新三个村。主要工作是将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关政策,群众得实惠的有关精神宣传到位,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户户明了,调查统计群众意愿,引导村民积极参与,配合职能部门完成相关程序和资料收集,尽快推进项目落地。

五、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不断完善